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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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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法謂眼等。人謂我衆等。法謂十二部正
教。義謂十二部正教義已上折薪云。且如二所
依心識中一。五教皆有二所依心一此即法也。隨二
五教一釋義各各差別。此即義也。乃至佛身開
合中。如二法身六句標名一。此即法也。句句下。
釋二所以一。此即義也。中間八門例然。由レ對二下
差別之義一故。云二上就法分教一也已上 法義
相状。歴門如是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四*&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五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二以理標宗下。大文第二。以レ理開レ宗。於
レ中爲レ二。初標分。二勝釋。今初。言二宗乃有十一
者 問。教既有レ五。宗亦應レ五。應二一教下各
一宗一故。何教有レ五而宗有レ十 答。宗教隨
レ宜。未二必一具一。教雖レ有レ五。而教宗多。是故
言三宗通成二十種一 問。何故小乘不レ立二唯一一
 答。小乘教中。有二二十部一。所宗多數。故成二
多數一。雖二皆小教一。宗即別故。當レ知約レ教開
レ小合レ大。約レ乘通言二大小倶開一。小乘六宗。
大有レ四故。雖二同是大一。約レ宗異故。十宗之
中。初六是小。即是愚法小乘教也。後四是
大。於二後四教一。各一宗故。如來在世。爲二小乘
機一。説二小乘法一。始自二鹿苑一。&MT10755;至二鶴林一。唯是
一味聲聞縁覺趣入之法。無レ有二異許一。如來
滅後一百年間。次第傳承。亦無二異*許一。百餘
年時。初分二二部一。上座羅漢。與二彼大天一。諍論
五事一。言二五事一者。大天所立。上座不レ許。故成二
二部一。謂上座部。大衆部也。大天之衆。名二大
衆部一。年小等者。數極多故。餘處誘・無知・
猶處・他令レ入・道因レ聲故起。是諸佛聖教。是
名二五事一。大天自説。號爲二爲説一。大衆上座二
部竝起。弘二其法教一。教化世間一。二百年中。大
衆部中。諸出二三部一。一一説部。二説出世
部。三鶏胤部。又二百年時。大衆出レ二。名二多
聞部一。次從二聞部一。分出一部一。名二説假部一。二百
年滿。亦出二三部一。一制多山部。二西山住部。
三北山住部。此大衆部。從二百餘年一。至二二百
滿一。四破。或五破。本末總合。即成二九部一。作
レ頌曰。大衆一説説出世。鶏胤多聞及説假。
制多西山北山住。本末合數成九部。其上
座部。久而不分。三百年初。分成二二部一。一雪
山部。即本上座。二説一切有部。亦名二説因
部一。梵云二薩婆多一。三百二十年。從二有部中一。流
出一部一。名二犢子部一。梵云二婆麁富羅一。三百三
十年。從二犢子部一。復出二四部一。一法上部。二賢
冑部。三正量部。四密林山部。此乃同時而分
出也。又三百六十年。從二一切有一。復出二一部一。
名二化地部一。梵云二彌沙塞一也。三百八十年。從二
化地部一。流出一部一。名二法藏部一。梵云二曇無徳一
也。三百年末。從二薩婆多一。復出二一部一。名二飮光
部一。梵云二迦葉遺一也。四百年滿。從二一切有一。復
出二一部一。名二經量部一。如レ是上座七破八破。本
末通*許。成二十一部一。作レ頌曰。説一切有説山
犢。法上賢冑正密林。化地法藏飮經量。本
末合數十一部。於二二十部一。上座大衆二部
是本。十八是末。文殊問經。言下十八及本二。
皆從二大乘一出。無レ是亦無レ非。我説中本末起上
者。即此事也。總而言レ之。小乘部類。種相極
多。謂二部。五部。十二部。十八部。二十部。五
百部也。黨類雖レ多括二其要歸一。不レ過二今此
二十部宗一。雖レ有二二十一。約二所*許相一。括二其種
類一。不レ過二十一一。第一大衆・一説・説出世・鶏胤
四部同説。一切如如來皆是出世。無二有漏法一。
佛身壽量。竝無邊。眼等五識。有二染離染一。色
無色界。具二六識身一。五種色根。肉團爲レ體。無
爲有爲。去來世無。一刹那心。了二一切法一。如
レ是等義。其相甚多。四部同説。以レ此爲レ宗。
第二多聞部宗説。佛五音。是出世教。餘即世
間。言二五音一者。無常・苦・空・無我・涅槃寂靜音
也。餘義多同二薩婆多部一。第三説假部宗説。
共非レ蘊。十二處非二眞實一。由レ福故得二聖道一。
道不レ可レ修。餘多義同二大衆部説一。第四制多
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三部同説。一切菩
薩不レ脱二惡趣一。供養塔廟一。不レ得二大果一。餘義多
同二大衆部説一。第五説一切有宗。一切有者。總
束爲レ二。一是法有。二是時有。心王。心所。色。
不相應及三無爲是法。一切去來今世。是時
一切。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所謂是也。第六
雪山部説。一切菩薩。攝是異生。菩薩入胎。
不レ起二貪愛一。無三外道得二五通一。無三天中住二梵
行一。第七犢子。法上。賢冑。正量。密林五部同
説。補特加羅。非二即レ蘊離蘊。入二正性離一。
十二心頃。説名二行向一。第十三心。名爲二住
果一。此中十二心相状者。入見道時。四諦之中。
各有二三心一。且如二苦諦一。一苦法智。觀二欲界苦一
二苦法忍。觀二欲苦諦惑斷未斷一。猶有二一界
惑一故。重觀二斷等一。三苦類智。即合觀二色無色
界苦一。以二苦諦惑三界盡一故。不二後重觀一。是故
不三別立二苦類忍一。集滅道諦。準列皆爾。是故
總合。有二十二心一。第十三心。或説。即道類智
第二念相續心。惑是總觀二四部心一也。次
第超越。向果亦爾。準例可レ知。第八化地部
説。去來世無。現在無爲有。四諦一時觀。定
無二中有一。亦有二齋首補特伽羅一。有二世間正見一。
無二世間信根一。無二出世靜慮一。無二無漏尋一。善
非二有因一。預流有レ退。羅漢無レ退。無爲有レ九。第
九法藏部説。佛在二僧攝一。佛與二二乘一。解脱雖
レ一。而聖道異。無三外道得二五通一。阿羅漢身。皆
是無漏。餘義多同二大衆部説一。第十飮光部
説。若法已斷已遍知即無。未斷未遍知*即
有。業果已熟即無。未レ熟即有。諸有學法。有二
異熟果一。餘義多*同二法藏部説一。第一經量部
説。必有二勝義補特伽羅一。異生位中。亦有二聖
法一。非下離二聖道一有中蘊永滅上。有二根邊蘊一。有二一
味蘊一。一味蘊者。即細意識。諸蘊從レ前轉。至二
後世一。餘義多*同二説一切有一。此十一種。唯約二
彼彼一具黨類一。諸部共聞。立二此宗旨一。作二其
類説一。若約二淺深次第一言レ之。雖レ有二二十一。不
レ過二六宗一。今此所明。即約二此義一。折薪云。十宗
五教。互有二寛狹一。教即一經容レ有二多教一。宗則
一宗容レ有二多經一。隨二何經中一。皆此宗故。若局
判二一經一。以爲二一教一。則抑二諸大乘一。又夫立教。
必須二斷證階位等殊一。立レ宗但明二所レ尚差別一
已上義苑云。總收二一代時教一。約レ法約レ機。以
爲二十宗一。前六小乘。雖二二十部宗計不同。
今據二本宗末宗同義一。以レ類相從。束成二其
六一。後四屬二于大乘一。如二下辨之已上宗輪論
中。明二二十部分出源流。計法同異。本宗同
義。末宗異義一。所立非レ一。同異寔多。正擧二
少分本宗同義一
章一我法倶有宗。亦二。初標分。二一人天乘
下。隨解。即有二二類一。世間出世義門異故。今
初。言二人天乘一者。是佛法中人天乘也。非レ謂二
未入佛法之者一。雖二是已入一。佛爲説故。如來説
法。必隨二機宜一。爲三引攝彼極鈍之者一。且説二
人天一。示二其因果一。由レ此即離二四惡趣一也。是爲二
二乘之方便法一。從レ此漸漸出二三界一故。上同
教門四乘三中。二謂一乘・三乘・小乘・人天爲
レ四者。其中一也。此是次第漸次開出。從レ一
開レ三。從レ三開レ小。從レ小開二人天一。故折薪云。
驗二上四乘中人天乘一。即小乘中開出也已上
上章亦云。三謂三乘・人天爲レ四已上五乘
中云。二謂三乘・人・天爲レ五。三謂佛與二二乘・
天及梵一亦爲レ五已上此等人天。皆此所攝。無
量乘中。必有二人天一 問。刊定記主。建立四
教一。初名二迷眞異執教一。清涼破レ之。爲レ非レ判二
佛教一。今愚法教中。既攝二人天一。竝是世間。非二
出世法一。豈非三是同二彼所立一耶 答。彼迷眞
教。天竺六師。九十五等。震旦三玄等。此等
爲レ體。令乖二佛法一。異執堅強。是故清涼破云。
參以二邪宗一。義實爾故。今此人天。全非二彼侶一。
如來勸レ之。爲二小方便一。天超二異見一。爲二其所攝一
如二提謂經等一。即是其例也。諸律藏中。佛爲二
初入佛法之者一。必讃施戒生天之事一。又増
一阿含。明二人天因果等一。竝此事也
章二小乘中下。二小乘。見二義苑所牒。云二一
人天。二小乘。中犢子部等一。和本直云二二小
乘中犢子部等一。折薪記主。於二此宗初一。具明二
小乘二十部宗分出源流一。義苑疏主。亦於二此
處一。略明二根縁一。今於二已前總分之處一。要略已
明二分部源流一。今亦因順彼二記例一。粗明下前
處未二陳述一之者上。折薪云。南山戒疏云。根本
二部。如二四分中一。初結集時。選二五百人一。即是
窟内上座部也。餘不レ在レ數。名爲二大衆一。即窟
外部也。所謂上座・大衆創分二結集之場一。故
文殊問經云二根本二部一。此即是也已上此非二
全文一。時加二解釋一。終南山道宣律師戒疏一上。
具陳二四類分部一。謂二部・五部・十八・五百也。
其明二二部一文云。一者二部。如二四分中一。初結
集時。選二五百人一。餘不レ在レ數。名爲二大衆一。如
文殊問經。根本二部。謂上座部及大衆部。如二
西域傳一。二部所レ集。各有二石窟一。其*處仍存。
現今中梵二部倶盛已上折薪所引。主客可
レ見。上座大衆創分結集之場者。此南山續高
僧傳明律篇論曰文也。出二彼第二十二卷
中一。然二部有レ二。一結場二部。唯結集法一之
處。非二是乖諍之事一。二乖諍二部。上座大衆。
諍レ法而分。結場二部。佛滅之年。乖諍二部。
佛滅百餘。彼戒疏中。且擧二結場意一。兼擧二乖
諍一。引二文殊問一故。乖諍二部。亦有二二種一。
一懸記乖靜。以三文殊問經玄記未來一故。二
已起乖諍。宗輪論中。應二佛懸記一。乖違諍論。
起二二部一故。此二部者。事體是一。但事異耳。
折薪記。叙二已起乖諍一。是依二宗輪論説一。彼論
即玄奘所譯。有二一卷一也。眞譯所レ譯。名二部
異執論一。亦有二一卷一。折薪云。後百有餘年。摩
竭提國。王號二無憂一。統攝贍部一。即化洽二人神一。
時有二大天者一。其未二出家一時。犯二三逆罪一。謂殺
父。殺母。殺阿羅漢。造已深生二憂悔一。欲レ求二滅
罪一。遂逢二窟外大衆部僧一。既不レ知二其犯逆一。便
與出家受具。以二聰明一故。爲三無憂王之所二宗
敬一復與二上座部一乖諍時。大天謂。戒經中若
滅レ諍者。當下作二多人語一時上。上座部。耆徳雖
レ多。人數甚少。大衆部。黨内耆徳雖レ少。人數
極多。王因以二大天一爲レ是。所以二部抗行已上
義苑云。分部之初。不レ出二四衆一。一龍象衆。二邊
鄙衆。三多聞衆。四大徳衆。龍象即是大天之
流。鬪諍之首。性禀二兇頑一。爲レ惡滋甚。聖衆制
而不レ止。故名二龍象一。&T014461;悷難調也。邊鄙衆即
大天之門徒也。心行二理外一。目レ之爲レ邊。無二徳
可稱。名レ之爲レ鄙。既非二淨首一。所以列レ名。但
名二邊鄙一。隨順後黨大天之徒一。大天門人也。
多聞衆者。謂凡夫學者。隨順聖人一。妙達二幽
微。廣閑二三藏一。助二善明黨一。稱曰二多聞一。即是持
戒廣學凡夫。黨援聖衆一者也。大徳衆者。
契レ聖通レ神。戒精學博。道高無上。名爲二大徳一。
此之四衆。二惡衆。二善衆。惡衆之中。有レ首
有レ徒。大天等是首。門人等是徒。初二衆
是也。善衆之内。亦有レ首有徒。聖者是首。隨
順凡夫是徒。末後二衆是也。雖三内有二大徳
聖者一。爲二二十部分宗之列一。故今總叙耳。亦
可。前二衆不レ禀二聖道一。可レ屬二人天乘一也。已上
如來滅後。乖遣諍論。分成二二部一。源由二四衆一。
宗論説レ之。故今叙レ之。大天即以二已説五事一。
入二戒本中一。令二人誦之。上座不レ用。是汝誰
言。非二佛説一故。兩衆諍訟。不レ行二布薩一。阿育大
王。聞レ之問二衆斷諍方法一。答以二多人語一。毘尼
法行二兩種籌一。令レ定二是非一。上座衆徒。行二包
舍羅一。此云
籌也
大天之衆。行二被舍羅上。大天衆多。
成二多人語一一味小乘。遂分二二部一 問。滅後
百餘。乖諍分レ二。其事實爾。爲二分部縁一戒疏
所レ擧。結集二部。非二是乖諍一。唯集法處。何故
以レ此入二分部事一 答。後之乖諍。源由レ此故。
何者五百羅僧。迦葉爲レ首。於二王舍城畢波
羅窟一。結集三藏一。名二之窟内上座部一焉。所
餘羅僧。總一萬人。婆師波羅*僧。爲レ首。如來
所説。集爲二五藏一。是名二窟外大衆部一焉。是迦
蘭陀竹林處也。集二五藏一已。齎二來窟内一。令レ見二
迦葉一。迦葉即印成。即與二三藏一。一合弘レ之。即
爲二一味佛法大藏一。如レ是相承。一百年間。
師資弘持。即迦葉。阿難。末田地。商那和修。
優婆毱多。名二竪五師一。毱多滅後。有二大天事一。
舊部執論。正言二一百十六年時。乖論分二。
新譯宗輪。唯言二百餘年一。不レ言二定數一。然乖諍
時。上座徒衆。本執二昔日迦葉結集窟内三藏一。
大天徒侶。本執二昔日窟外五藏一。是故彼時
遂分二二部一。二部根源。由二結集時一。故二部門。
擧二結集時一。然實不レ諍。爲レ成二後事一。是故本意
正指二乖諍一。折薪陳二二十部乖諍相一云。又宗
輪論説。此二部。於二大衆部中一。流出八部一。於二
上座部中一。流出十部一本末共。二十部也已上
次下具引二彼論一。明二十部諍相一。上已略明。恐
レ繁不レ載。大疏一下。明二宗趣一中。約就五教一。
陳二其十宗一小乘六宗。諸部黨類。配屬分齊。
演義備明。諸記依レ彼細解二章文一。今亦依レ彼
明二其相状一。而彼疏鈔。備配二大途一。其名相等。
有レ所二簡略一。廣引二諸文一。細陳相状一。章文分
レ二。初標二能立一。二明二所立一。今初建二立我法倶
有之義一。非二唯一部所立一。諸部倶二立此義一。有
非二全部所立一。有部中一分故。所立隨レ宜。事
非二一準一。大疏云。第一我法倶有宗。謂犢子部
等已上演義四下云。謂犢子部等者。等取餘
四部一。謂此計中。總有二五全一。或一少分。言二五
部全一者。一犢子部。二法上。三賢冑。四正量。
五密林山。故總爲二五部同計一。言二一少分一者。
泰法師云。更等取經部中根本經部一。不レ等二
末經部一。以下本經部。亦執中有二勝義我一。非即非
離上。即計下菩薩出離生死一。故名中勝義上已上
問。何故名二犢子等一 答。義苑折薪。竝解二部
名一。加之二十部名皆爾。具義苑云。犢子者。
律主姓也。上古有レ仙。居二山靜處一。貪欲起已。
不レ知レ所レ止。近有二母牛一。因染生レ子。自從仙
種。皆言二犢子一。此即婆羅門姓也。此後門徒。
相傳不レ施。至レ此分レ部。從レ遠襲爲レ名。言二犢
子部一。此部從二説一切有部中一流出。從二此
犢子部一。流出四部一。一法上部。二賢冑部。
三正量部。四密林山部。幷レ上總五部。謂法
上者。律主名也。有二法可上。名爲二法上一。或有
レ法。出世二衆人之上一。名爲二法上一。賢冑部者。
部主之名。冑者苗裔之義。是賢羅漢之苗裔。
故言二賢冑一。從二所襲部主一爲レ名也。正量者。權
衡刊定。名レ之爲レ量。量無二邪謬一。故言レ正也。此
部所立。甚染法義。刊定無レ邪。自稱二正量一。
從二所立法一。以彰二部名一。密林山者。近二山林木
蓊鬱繁密一。部主在レ此。名二密林山一。從二所居一爲
レ名。此等四部。釋二舍利弗阿毘達磨義一。有レ少
者。以レ義足レ之。後名造レ論。本義既乖。遂即
分部已上 其經量部。以レ經爲レ量。立二諸法義一。
三藏之中。弘二修多羅一。經是本故。律論是末。然
是經部。有レ本有レ末。四百年滿。出世立義。名二
末經部一。爾前竝是本經部也。一百年時。有二譬
喩師一。是根本經部師。種類是多。二百三百年
時皆有。義苑云。此上五部半。共計二我之與
レ法二皆有一故。故立レ宗云二我法倶有一已上
此五全一半名。或約レ人立レ名。或就レ法得
レ稱。或就レ處爲レ名。竝對レ文可レ見。下諸部名。
準例可レ知
章彼立三聚法下。二明二所立一。亦二。初三聚
法。二五法藏。今初。言二彼立三聚法等一者。格
類積集。故名爲レ聚。法謂軌持。任持自性及
軌則一故。不レ簡二有爲無爲法我一。通名爲レ法。非二
是我法對辨之法一。言二有爲一者。衆縁聚集。和
合而生。有二爲作一故。諸有爲法。皆此所攝。言二
無爲一者。不レ由二衆縁一。性自有レ體。無二爲作一故。
言二非二一者。非二上有爲無爲攝一故。言二初二是
法後一是我一者。世友菩薩。是薩婆多宗上首。
婆沙會時。評家四人。法救・妙音・世友・覺天。
諸大羅*僧仰二此四人一。推爲二上首一。厥中世友
尊者。特是出萃。兼通二諸部一。無レ不二窮究一。遂作二
異部宗輪論一。備陳二二十部宗異義一。乖諍因縁。
分部源流。本宗同義。末宗異義。隨レ有二所立一。
一一説レ之。其犢子部。總擧二十義一。初一是人。
後九竝法。即有爲法。即不三別説二無爲一。應二是
三無爲法一。若有レ異者。應別二擧之。大衆・一説・
化地部等。幷異二有宗一。故別擧レ之。大衆一説
化地部等。竝異二有宗一。故別擧レ之。今此不レ擧
應レ同二有宗一。是故無爲。同レ彼應レ三。初一是
人者。論云。其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
非二即レ蘊離蘊依二蘊處界一。假施二設名一已上此
是非有爲。非無爲法也。後九義竝法者。諸法
有二暫住一亦有二刹那滅一。諸法若離二補特伽羅一。
無下從二前世一博至中後世上。依二補特伽羅一。可レ説
レ有二移轉一。亦有三外道能得二五通一。五識無レ染。
亦非二離染一。若斷二欲界修道所斷結一。不爲二
離欲一。非二見所斷一。即忍。名相世第一法。名三能
趣入正性離生一。若已得レ入二正性離生一。十二
心頃。説名二行向一。第十三心。説名二住果一。如
是諸義。彼犢子部所立所成。本宗同義。其後
從レ彼。分出四部一。亦同建立此等諸義一。是故
我法倶有宗中一類。即有二此四部等一
章又立五法藏下。二五法藏。言二一通過去
二未來三現在一者。此三世中所攝法者。竝是
有爲。三世遷流。要有爲故。就二三聚中一。有爲
開レ之。宗輪論云。諸行有二暫住一。亦有二刹那滅一
已上慈恩疏。釋二此二句一云。即正量部計。從
レ此流出。心心所法。焔鈴聲。念念滅。色法中。
如二大地一經レ動。命根等。皆隨レ一生長。猶有二
生滅一等已上諸法生已。一刹那間。有二暫住
義一。而即速滅。入二過去中一。念念如レ是。暫住速
滅。從二未來世一。來二現在世一。名レ之爲レ生。時纔
住。是名二暫住一 問。諸法生滅。依レ何而成。又
不レ依二事物一而生滅耶 答。宗輪云。諸法若
離二補特伽羅一。無下從二前世一轉至中後世上。依二補
特伽羅一。可レ説レ有二移轉一已上慈恩釋云。諸
法若離等者。此中意説。法無二移轉一。可レ説二命
根滅時。法亦隨滅一。然由二我不滅故。能從二
前世一至二後世一。法不レ離レ我。亦可レ説レ有二移轉一
已上是故隨レ我。法有二生滅一。此我非二是非即
離我一。應二是即レ蘊所レ立假我一。如レ是立二三世
藏一。明二法生滅相一。言二四無爲一者。無爲不レ墮二
三世一。故三世外立レ之。言二五不可説等一者。
宗輪論文。竝慈恩釋。指事具引。如二下引之。
此所立我。名二非即非離我一。亦名二非有爲非
無爲我一。不可説名。即此義也 問。犢子部
宗。有爲無爲及我。三種何勝何劣 答。有
爲生滅。定是劣法。無爲及我。即是勝法。非
即非離即非二前二一。亦是勝法。非二可斷法一。與二
無爲法一。應二是等同一 問。犢子立二五藏一者。何
故刊定一云下犢子部師。亦立二四藏一。於二三藏
外一。立二呪藏一故上已上今言二五藏一。是云何通 
答。四藏五藏。所立門別。五藏攝二法數一。此中
攝盡有爲無爲非二法一故。其四藏門。攝二能
詮教一。故三藏外。別立二呪藏一。呪藏即是陀羅
尼藏。小乘亦有二陀羅尼一故。如二薩婆多一。立二
五聚法一。攝二七十五法一。攝二能詮教一。即立三。是
薩婆多。如來滅後。四百年時。五百羅漢。於二
迦濕彌羅國一。集二會一處一。一味共同。釋二三藏
法一。經律論藏釋。此各有二十萬偈文一。總合三十
萬偈論文。玄奘三藏。皆齎歸唐一。今所二翻譯一
毘婆沙論二百此者。釋二論藏レ之毘婆沙。言
解論一者。釋二發知論一。自餘二藏。未二翻譯一焉。建二
立三藏一。攝二能詮教一。是故彼此不二相違一也 
問。此三聚五藏法。此宗所攝諸部。皆立レ之
耶。亦不レ爾耶 答。折薪云。此上五全一少
分。同立二三聚五法藏一。我法倶有也已上法上
等四。從二犢子一出。本來同義故。所立同二此
意一。本經亦同立也 問。何以得レ知三本經部
宗。亦立二三聚五藏之法一。如攝能詮教。刊定記
云。又經量部。唯立二經律二藏一。經詮レ惠處。是
對法故已上攝二能詮教一。即異二犢子一。何必法
數與レ彼同耶 答。經部既立レ有レ我。是故與二
犢子等一。法數所立。應二是一同一。此即以レ義成二
此道理一。但攝二能詮教一不レ同者。縱使能詮。
不レ妨二法數一同一。如二法勝雜心四聚攝法。成
實四聚攝法一。此亦如レ是。攝二能詮法一。二四
雖レ異。所詮法數。彼此是同。有二何妨一乎 問。
犢子部我。與二本經部所計之我一。爲レ同。異
 答。犢子部我。非即非離。本經我者。宗
輪説二彼部我一云。執レ有二勝義補犢伽羅一已上
彼言二非二一。不レ言二勝義一。此言二勝義一。不レ言二非
二一。然慈恩師。宗輪疏。判二經部我一云。但是微
細。難レ可二施設一。即實我也。不レ同下正量等非二
即蘊離蘊一蘊外調然。有中別體上。故已上此釋下
本論執レ有二勝義補特伽羅一之文上。正量等者。
等取犢子法上賢冑密林山部一。此五部乘。
同一計故。彼諸部計二非即非離一。而是蘊外。
有二其別體一。此經部宗。取極微細。難レ可二施
設一。故名二勝義一 問。非即非離。何云二蘊外一 
答。雖レ非二即離一。既有二別體一。有二別體一故。強云二
蘊外一。非二是離蘊一。名言二蘊外一。唯識疏一末。
叙二犢子部我一云。彼宗計レ我。與二所依蘊一。不レ即
不レ離。然則有レ體。非二常無常一已上演祕一
云。然*則有體者。問。若爾如何不二是離蘊。
復與二瑜伽第四類我一。而有二何別一 答。雖二別
有體。體與二其蘊一。非即非離。彼第四計。雖レ言
レ在レ蘊。蘊與二其我一。而即有レ異。故不レ同也。已上
故彼宗我。調然有體。本經部我。最極微細。不
レ言二別體一。有二此差別レ 問。本經部我。即蘊
離蘊等。三種我中何一切我相。三種攝故。
 答。述&T047368;判云。經部本計我亦非二離蘊一已上
此解釋意。是即蘊我。言二非離蘊一故。若爾何
故唯識論中。破二即蘊我一。疏主不レ言三兼破二
小乘一。小乘唯第三故。是故是故疏意。經部
本計。即是非即非離之我。是故疏中。有二亦
言一也。非二唯犢子一。亦本經部。計レ有二非即非離
我一故。若爾何故。不レ言二非即一。唯言二非離一。雖
レ言二非離一。唯兼二非即一。語略故爾。實是二非。是
故神泰判二本經部所計我一。言二非即非離一 
問。若爾何故宗輪論疏陳二二部別一。言二不同
後一 答。彼不同者。微細難レ説。及別有レ體。
名レ之爲レ異。不レ遮二非二一。彼此是同。非二唯此
二一。是同類我。亦非四全所計之我。竝是一
同五全一少分。皆同一宗故。唯識論一云。諸
所執我。略有二三種一。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
同二虚空一。隨レ處造レ業。受二苦樂一故。二者執。我
其體雖レ常。而量不レ定。隨二身大小一。有二卷舒一
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網。如二一極微一。潜二轉身
中一。作二事業一故已上 彼論亦云。又所執我。
復有二三種一。一者即蘊。二者離蘊。三者與レ蘊
非レ即非レ離已上彼論如レ是。擧二諸我類一前三
類中。初體常等。是數論勝論等計。次不定等。
是無慚外道等計。第三至*網等。是獸至
遍出等計。擧二此三類一。一一破也。又擧二三類一。
故置二又言一。此後三類一。約就與レ蘊即離非二一。
攝盡諸我一。前三類我。唯破二外道一。此三類
我。兼破二小乘一。破二小乘一者。非即非離。兼破二
犢子部一故。前三類我。此中第二我之所攝。
故外道中若狹此廣。瑜伽六十五云。云何
知。我非二實有一故。非二現有一故。而不可得。
亦不可見。謂所計我。爲二實有一者。建極
彼岸一。不レ過二四種一。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
計。我異二於諸蘊一。中。三者計。我非下即二諸蘊一。
而異中諸蘊上。非下住二蘊中一而住中異蘊離蘊法中上。
四者計。我非下即二諸蘊一而異中諸蘊上。非レ住二蘊
中一。亦不レ住下於異二於諸蘊一離蘊法中上。而無レ有
レ蘊。一切蘊法。都不二相應一。依二我分別一。計爲レ有
者。皆攝在二此四種計中一。除レ此更無二若過若
増一已上 問。此四種我。與二唯識論後三類我一。
同異如何 答。瑜伽初我。即是唯識第一
我體。是即蘊故。瑜伽後三。唯識第二離蘊我
攝。雖レ住二蘊中一。或住二蘊外一。或不レ住レ蘊。亦
非二蘊外一。竝離蘊計。是故瑜伽四種是狹。不
レ攝二唯識非即離一故。前所引演祕文。瑜伽第
四類我者。即此六十五所レ擧我 問。此犢
子我。諸類中何 答。瑜伽四中。而無二此我一。
唯識前二類中亦無。後三類中。第三非即非
離之我。是犢子部所計我也 問。是非二
我。爲二犢子羅*僧始立一耶爲二自レ本外道立之
耶 答。非即離我。本是犢子外道所計。今
佛滅後三百餘年。彼氏苗裔。出家學法。更
起二此見一。又如來在世。彼者犢子外道。歸レ佛
出家證果。是故云二是外道所計一。述記一本
云。論三者與レ蘊不レ即不レ離。述曰。筏蹉氏外
道。名二犢子外道一。男聲中呼。歸レ佛出家。名二犢
子部一。皤雌子部。女聲中呼。即是一也。上古有
仙。居二山寂處一。貪心不レ止。遂染二母牛一。因遂生
レ男。流諸苗裔。此後種類。諸言二犢子一。即婆羅
門之一姓也。涅槃經説犢子外道。歸レ佛出
家。此後門從。相傳不絶。今時此部。是彼苗
裔。遠襲爲レ名名二犢子部一。正量部等。亦作二此
計一已上大覺律師四分律鈔批第一。釋二犢子一
云。上古有仙。染レ犢生レ子。此之種也。眞諦云。
名二可住子部一。羅怙羅是舍利子弟子。可住子。
是羅怙羅弟子。弘二舍利弗阿毘曇一也已上
舍利弗阿毘曇。既是犢子部本論。然部主
雖レ學二此論一。而根滯塞。猶計二實我一。是故諸部
毀責。令レ同二外道宗義一者。即由二此事一也。犢
子部等。既立レ有レ我。執レ我之者。不レ斷二煩
惱一。而彼部主及餘人中羅*僧者。多亦有二學
人一。其數是多。既起二我見一。如何彼部發二無漏
智一。斷惑證理 答。此義古來諸師。各判。義
非二一準一。理致是多。然當宗諸祖。解釋之中。
無二別判斷一。宋朝諸記亦無二別釋一。昔日本壽靈
大徳指事。問答釋通。即依二慈恩宗輪論疏
及西明義釋一。成二立此義一。故指事云。問。二
乘聖者。既斷二人執一。證二人空理一何更立レ我 
答。宗輪論云。其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
レ羅。非二即蘊離蘊一。依二蘊處界一。假二施名一。大乘
基云。其犢子部。謂補特伽羅。非二即蘊離蘊一。
謂實有レ我。非二有爲無爲一。然與レ蘊不レ即不レ離。
佛説二無我一。但無二即蘊離蘊一。如二外道等所計
之我一。悉皆是無。非レ無二不可説藏即蘊離蘊
我一。既不可説。亦不レ可レ言二形量大小等一。乃至
成至成佛。此我常在。依二蘊處界一。假施設名一
者。謂我非レ即レ蘊非レ離レ蘊。處界亦爾。然世説
言。色是我。乃至法亦是我。但依二蘊等一。假設
此我名一。我實非二蘊等一。測法師云。然彼二乘
所計我者。如二犢子部及經部等一。如二異部宗輪
論説一 問。如二下所説犢子部計非即離我一。二
障之内。何障所攝。若言二煩惱一。如何羅*僧。
起二煩惱障一。若所知障。如何論説二生空智斷一。
三藏解云。是我執故。煩惱障攝。此部未レ得二
羅漢果一。時所計我相。同二佛在時犢子外道一。由
レ斯立レ號名二犢子部一。初談下未レ成二羅漢一時計上
故。説二彼部亦名計我。理實得レ果。已斷二我執一。
經部等計。應二準レ此釋一。宗輪云。其經量部。
執レ有二勝義補特伽羅一。基云。但是微細。難レ可二
施設一。即實我也。不レ同下正量等非二即蘊離蘊一。
蘊外調然。有中別體上故已上此中總擧二二家之
義一。初依二慈恩宗輪疏意一。彼釋意云。犢子部
宗。若立レ我者。何故諸經遣破人我一。發智斷
惑。證二得聖果一。所立之義。豈不レ違レ彼 答。佛
諸經中。説レ無二人我一。破レ我證レ聖。是破二即蘊
離蘊之我一。斷二此我一故。即證二聖果一。非二是非
即非離之我一。此我非二所破之者一故。非二是可
斷之法物一故。是故立レ我レ無二違佛經一。後違二
西明唯識疏意一。彼師即引二玄奘解釋一。非二是人
執一。唯談二因位一。入法修觀。無二此計一故。壽靈大
徳。引二此二釋一。無レ有二偏取一。隨レ應依用。嘉祥師
意。三論玄云。於二小乘内一。自分二三品一。一者倶
不レ得二二空一。如下犢子部云中四大和合。有二於眼
法一。五陰和合別有中人法上。此下根人也。乃至薩
衞訶梨
中上二根
非今所要
犢子入二眞觀一故。則見二我空一。小二於
俗諦一。別二有人體一已上入觀一之時既亡二人我一。
故斷二煩惱一。證二小果一也。淨名玄論一云。佛
滅度後。五百論師。諸部異宗。亦不レ出二四
句之義一。如二龍樹所引犢子計一。有我有法。名
爲二有見一。乃至問。犢子計我。與二外道何異。
 答。犢子明二計我一。外道執二實我一是故爲レ異
也。廣如二倶舍論辨一。犢子三假之宗。又如二釋
論所引一。云犢子計。五陰和合故有二人法一。四
大和合。故有二眼法一。既稱二和合一。即是假也。
故知是假我 問。既是假我。與二訶梨所辨一。
有二何異一耶 答。犢子計。別有二假人體一。與二五
蘊體一。不一不異。在二第五不可説藏中一。故倶
舍論出二彼義一云。如二薪有火。別有二火體一。雖二
同レ陰有人。別有二人體一。同不レ然。今明レ有二
假體一者。世諦故有。即眞故無。而犢子計我。
不レ可二全空一。故非レ類也 答。蓋是未悉犢子
之宗故。作二此説一耳。如二倶舍論云一。犢子未レ入二
空無我觀一。是故有レ我。入觀之日。則知二我空一。
是故當レ知。全同二彼説一已上 問。若如レ此説。
犢子所立。既是假我。不レ可レ依二入觀一不入觀
之事。若依二入觀一。雖二是實我一何妨二聖果一。皆入
レ空故 答。雖レ言二假我一。不レ同二餘部無體假我一。
唯是依二彼五陰和合一。是故言三假所成人我。實
有二別體一。即如三倶舍依レ薪有レ火。火有二別體一。此
義極成。不レ同下外道不レ假二五蘊一。別有二實體一。直
起堅執上。故託二五陰一。名爲二假我一。而實有體。還
是實我。有二實體一故。空由二眞觀一。以二假我一故。
即異二外道一。既有二實體一。是人執攝。故空由レ觀。
南山律師所解之意。犢子計我。亦依レ觀レ空。
故戒疏一上。陳述二部五部十八五百諸部
乖諍一已云 問。上列四種異執不同。既是一
化所宗。倶會二聖道一。何得二更執一。豈曰二達人一
 答。理本一也。悟有二淺深一。由二機渉明味一。
計有二利鈍一。故入觀也。人法倶也。及其出
也。不レ無二縁習一。教約レ相動。隨レ義以張。道據二
正理一。分通會契。故無量義云。法水一也。江河
井池。分二其異一耳。初説二四諦一。本爲二聲聞一。八
萬諸天。發二大道意一。用二斯文證一。何得二懷疑一
已上問。此入觀時。見二空理一者。與二嘉祥意一。有二
何差別一 答。約二入觀義一。彼此一同。而嘉祥
意。雖三入觀時。知二無我理一。唯是我空。不レ兼二
法空一。南山師意。總見二二空一。即言二人法倶亡一。
非二唯我空一。亦通二諸部一。非二唯犢子一。故彼師歸
敬儀云。三乘聖賢。深淺有レ異。至二於入證一。唯
在二二空一已上行事鈔云。小乘極處。人法二
空。此乃總通二四部一。分レ部故此分齊與二嘉祥一
異。跋摩二空。有部人空。犢子人我。所説差
別。竝絶習故。入理之時。皆二空故。元照
律師。行宗記一上。分別犢子部我一云 問。
此與二外道一何別 答。外道妄謂三蘊中別有二神
我一。此約二觀行一。摧折我蘊非一非異知是虚妄
計妄爲有可得悟道故不レ同也已上此且陳
述入觀之時。折我義邊一。實是入觀。見二二
空理一。非二唯我空一。大集經云。皆説レ有レ我。
不レ説二空相一。猶如二小兒一。是故名爲二婆蹉留
羅一已上鈔批釋云。婆蹉者。此翻爲レ犢。富多
羅者。此翻爲レ子空富羅者此翻爲レ子言二富
羅一者略也。正是犢子部也。此部計我。非二是
即蘊。亦不レ離レ蘊。而有二實我一。梵云二婆羅必
栗託陀那一。此云二愚異生一。舊釋爲二小兒一。凡
夫準レ此。應レ言三猶如二異生一。似二其異生一。此有二
實我一。指レ之爲レ喩。經言二小兒一意。取二愚義一
也已上大集經中。如來懸&T047368;。應二懸&T047368;一故。滅
後起之。大集所説。非二唯犢子一。總説二五部分
出懸&T047368;一。謂曇無徳。薩婆多。彌沙塞。迦葉
遺。婆麁富羅也。此是枝末本是僧祇。故彼經
云。廣博遍覽五部經典一也。是故名曰二摩訶
僧祇一已上此即根本。此云二大衆一。即是窟内
上座部宗。非二是窟外大衆部一也。南山靈芝。
如レ此而判。是故大衆通二窟内外一。古來諸師。
相傳説言下從二窟内僧祇一分中出此五部上。如來
滅後。百年之時。於二毱多下一。彼五弟子。横
分二五部一。即曇無徳。薩婆多等 問。今章所
レ言。犢子者。佛滅何時分出犢子一。答。依二
宗輪論一。如來滅後三百餘年。從二有部中一。流
出此部一 問。若爾。與三彼佛滅百年分出犢
子一。同異如何 答。分部時節。久近既異。人體
亦別。非二唯犢子一。法藏等四事。義皆爾。後後
宗中。準レ此可レ知。總是五部。三百餘年。上座
部中。次第隨レ應有二此五名一。謂一切有部。犢
子部。化地部。法藏部。飮光部也。如レ是次第。
隨レ年出來。是名久後流行。五部雖レ有二二十一。
久後流行。唯此五故。後五部名。即取二昔名一。
所計同故。即立二昔名一。義淨三藏。所傳意者。
天竺不レ聞二百年五部一。言二五部一者。唯後四也。
南山等意。以レ昔爲レ本。是故五部有レ二。謂昔
與レ今也。藏經諸律。多是有部。四分律是法藏
部。十誦律是一切有。五分律是化地部。飮光
部律。唯戒本來。廣律未レ傳。僧祇律是上座
部。毘尼母論・摩得勒加論・薩婆多論・竝有部
中律論。明了論是正量部律論。新家律師。此
法藏等。判謂。後五部中律藏。南山等舊家竝
謂。昔五部中律也。雜心論主。名曰二法救一。與二
婆娑會一。其名即同。後同二昔名一。所立義理。
亦同二昔説一。此五部名。其實亦同 問。犢子
人我得道。義理説既異。而何所説。專合二正
理一。請示二要旨一 答。諸説是非。其事雜レ定。倶
有二道理一。義極成故。隨レ應皆用。事包含故。汎
爾言レ之。大集經説二五部一已云。如是諸部。
雖二各別異一。不レ妨二諸佛法界涅槃一已上此既
不レ礙二大乘道果一。況於二小乘所得行果一。玄記
所引。内外中間。雖レ非二佛意一。堪レ爲二聖教一。以
レ有二如レ前種種義一故。嘉祥入觀。出二智論意一。南
山亦爾。不レ可レ不レ用。慈恩等釋。義理極成。古
徳指事。既引用之一。以レ此爲レ準。理致爲レ足。義
灯二云。瑜伽六十四等。總有二四類一。然但前二
不レ攝二第三一。若爾。何故彼論説云。依我分別
計爲レ有者。皆攝在此四種計中一。除レ此更無。
如何不收 答。彼據二我執一。自性不レ越三彼四。
今據二情解一。妄謂爲レ我。故叙被レ之。實是法執
 問。若爾。如何下生空斷 答。彼之總説。
非二別別屬一。文總意別。斯文不例已上燈師既
言。實是法執不レ礙二人空一。故證二道果一 問。此
釋與二宗輪疏一。有二差別一耶 答。約二小乘一。見即
是我執。以二彼不知二法我見一故。若以二大乘一
見。彼二非即法執攝。不レ異二燈釋一。慈恩彌陀
通賛疏上八宗中云。一我法倶有宗。犢子部
等是已上無傳鈔二云。言二我法倶有宗犢子
部等一者。准二唯識論説一。此部計二我法皆有一 
問。法有可レ知。我有如何 答。彼計レ依レ蘊。非
即非離蘊。如二火與レ薪非即非離一。離レ薪無レ火。
由レ有レ薪故有レ火。若火即レ薪而又不可。薪是
形色。火是觸塵我亦如レ是。一由レ有レ蘊故
有レ我。非レ離又非二我積聚一。蘊是積聚。非即
也。又可説不可説異。蘊即可説。我即不可
説 問。此部主。既是羅漢。如何而計レ有レ我。
 答。若煩惱所計。我即無レ有。而所知在。亦
執二於我一 問。據二教説一。所知迷レ法。如何迷レ我
耶 答。據實可レ爾。縁二此師不會二佛密意一。
故執レ有レ我 問。佛密意如何 答。謂佛出世
時。此部主上代伐蹉外道。而問レ佛言。我
執爲レ有爲レ無。佛即默然。不レ答。以レ何世尊
云 答。有二眞實我一。即問二我有無一。今我既無。
何假答レ之 問。設爲レ彼説二是有是無一如何
 答。若爲説二是有一。増二其常見一。若爲説二是無一。
増二其斷見一。既墮二常斷一。有レ乖二中道一。答レ之何
益。此部主不レ得二此意一便云。當時世尊。説二有
爲一。屬二三世一。無爲非二三世一。即可説。既不レ答二外
道師問二我有無一。明知我是不可説。便計レ有二
五法藏一。有爲屬二三世一。爲レ三。無爲非二三世一
爲レ四。我不可説爲レ五。此所説者。即是所計
非即離蘊我世。然此計即是法執之我見 
問。若爾有我云何能得二無學果一耶 答。淄
州解云。依レ觀即蘊離蘊云爲レ空。得二彼無學一
不レ妨。尚有二非即離蘊之我見一。得レ成二此宗一
問。若爾餘部皆有二法我一。何唯犢子。爲二此
計一耶 答。法雖レ同。餘宗即無二如レ是所計五
法藏一也。不レ可二相例一。若不レ爾者。法我即等。
云何得レ説二二十部殊一。此言レ等者。等二餘五部一。
謂法上・賢冑・正量・密林山・經量部。此等諸
部。約レ類而言。不レ可二一一皆使計齊。諸宗類
例。皆准レ此知已上此一段釋義意。悉顯二執我
之體一。全同二燈師一。雖レ非二人執一。而體非人。
是故不レ妨レ得二無學果一。然彼部主。既立二我名一。
故諸部師。致二毀責言一。大疏中陳二犢子一已云。
然此一部。諸部論師。共推不受。呼爲二附佛法
外道一。以二諸外道所計雖レ殊。皆立我故已上
縱所立義。非三全同外一。既立二我名一。是故餘
部不レ讃。同レ外名爲二附佛法外道一也。此宗
既有二五全一半一。小乘諸部。竝是上座部中。
所流之部。非二大衆部本末之類一。大衆類中。
雖レ立二五事一。無二立レ我者一。此上座類。義理雖
レ純。而有二多部一。計二其人我一。縱非二實我一。名レ乖二
佛乘一。而也
章二法有我無下。是第二宗。於レ中分レ二。初
標。二謂薩婆多等下釋。亦二。初擧レ部。二立
レ法。今初。大疏言同。鈔云。言レ等者。等取餘二
等一。謂此計都有二三全一少分一。謂一一切有部。
二雪山部。此即上座部。宗輪云。多同二説
一切有一故。亦等取也。三多聞部。宗輪叙二多
聞部一云。餘義多同二一切有部一。竝不レ立レ我。計二
法有實故。言二一少分一者。化地部末計。彼云。
過去未來竝皆實有。亦有二中有一。一切法所知
所識故。名二有法無我一已上義苑云。薩婆多。
此云二一切有一。是説一切有部。二上座部。轉
名二雪山部。三多聞部。謂一切有者。有レ二。一
有爲。二無爲。有爲三世。無爲離世。其體皆
有。名二一切有一。從二所立法一。爲レ名。稱二其部一也。
上座轉名者。謂上座弟子。本弘二經教一。説
因時。遂大強。上座於レ斯。乃弘二説因一。標舊
住處一。上座移入二雪山一。從二所住處一。爲レ名。稱二
雪山部一。若從二所襲一。即名二上座一。多聞部從二
大衆一出。謂廣閑二三藏一。深悟二佛言一。從レ徳爲
レ名。名二多聞部一。當時律主。具二多聞徳一也。言二
一少分一者。化地部末計。彼計二過去未來竝是
皆實有一。亦有二中有一。一切法所知識故。名二
有法無我一。此部之主。本是國王。王所二統攝一
國界。化二地上之人庶一。故言二化地一。捨レ國出家。
弘宣佛法一。從レ本爲レ名。名二化地部一已上樸楊
攝釋一云。雪轉部。以三上座部微弱不レ行。如
似雪風飄流靡措。從レ喩爲レ名。亦名二雪山一。從
レ處得レ稱。亦可レ名二上座一。從二遠所襲一。以彰二部
號一已上故雪山部。即上座部非三上座外別有二
雪山一。然文殊問經中。上座部外。別列二雪山一。
是譯者謬焉
章彼説諸法下。二立法亦三。一二法。二四
法。三五法。今初。義苑云。一名二色者。名謂
四蘊細故曰レ名。色謂一蘊麁顯故曰レ色已上
一切色法。既名爲レ色。自餘一切四蘊所
攝。皆名爲レ名。故心爲レ首。心所不相應。皆名二
四名一。行蘊中。攝二五十八法一。謂四十四心所。
十四不相應也 問。無爲云何 答。五蘊之
中。不レ攝二無爲一。與二有爲一。義不二相應一故。今疏
以レ蘊。遠立二色心一。是故此中。不レ攝二無爲一。若
攝二無爲一。即依二界處一。界處二門。建立色心一。準二
五蘊門一。其相可レ知
章或四所攝下。二四法。言三三世及無爲者。三
世爲レ三。攝二有爲法一。三世轉移遷流法故。無
爲反レ此。故總爲レ一。此四攝盡法一故。立二四
法一也
章或五謂一心下。三五法。義苑云。一心謂六
識心。二心所謂四十五。三色謂十一種。四不
相應謂十四。五無爲謂三種。此等皆有故。云二
法有我無一已上心所四十五者。未レ詳二何意一。
有宗心所。有二四十六一。五法總合。爲二七十五一。
名二之有爲無爲法數一。法勝・雜心・倶舍・婆沙・
正理・顯宗。所説皆同。補亡飾宗云。準二倶舍
等一。總有二七十五法一。攝二一切法一盡。總束二此法一。
以爲二五法一。一色。二心。三心所。四不相應。五
無爲已上初色法中。有二十一種一。倶舍頌曰。色
者唯五根五境及無表。二心法中唯有二一種一。
名爲二心王一。亦名爲レ意。亦名爲レ識。此約二法數
門一故。總爲二一種一。若十八界門。開爲二六識
心一。五蘊十二處門。亦同唯爲二一種一。三心所有
法。有二四十六一。總爲二六位一。一大地法。有
レ十。頌曰。受想思觸欲界念。與二作意勝解三
摩地一。遍二於一切心一已上二大善地法。有二十
二一。頌曰。信及不放逸輕安捨。慚愧二根及
不言勤。唯遍二善心一已上三大煩惱地法有
レ六。頌曰。癡逸怠不信惛悼恒唯染已上四大
不善地法有レ二。頌曰。唯遍二不善心一。無慚
及無愧已上五小煩惱地法有レ十。頌曰。忿
心亦復慳嫉惱。害恨諂誑憍。如レ是類。名
爲二小煩惱地法一已上六不定法有レ八。私頌
曰。睡眠悔尋伺貪瞋及慢疑。非三定屬二五地一。
名二不定地法一。上是四十六心所也。四不相應
法有二十四一。頌曰。心不相應行。得非得同分
無想二定命相名身等類已上無想是彼異
熟。二定是無想定。滅盡定。相即四相。生住
異滅。名身等類者。名身。句身。文身。等二文句一
故。總有二十四一。名二不相應一。五無爲法。有レ三。一
虚空。二擇滅。三非擇滅也。上來五位。總有二
七十五位一。攝盡一切有爲無爲諸法一。釋名
辨相。恐レ繁不レ述。飾宗記中。建立十門一。總
明二五法位數差別一。一明二法倶生一。二攝二上諸
法一。爲二蘊處界一。三三性分別。四三界分別。五
有漏無漏分別。六有所縁無所縁分別。七
有執受無執受分別。八内外分別。九是見
非見分別。十三斷分別。隨二一一門一。具明恐
レ繁。今取取意略明二五門一。二三四五第十是
也。七十五法。攝爲二三科一者。五蘊十二處等
界。名二之三科一。色受想行識。名爲二五蘊一眼
耳鼻舌身意名二内
六處一
色聲香味觸法名二外
六處一
是六根
六境。合名二十二處一。六根六境六識。名レ之爲二
十八界一。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
識界。如是一一相對而明。七十五法。攝爲二五
蘊一者。五位法中。十一種色。即色蘊攝。四十
六心所中。受即受蘊。想即想蘊。餘四十四及
十四不相應。此五十八。並行蘊攝。第二心王。
即識蘊攝。其三無爲。非二五蘊攝一。故論頌
曰。蘊不レ攝二無爲一。義不二相應一故已上五蘊中
法。變礙・縁慮・造作・遷流・積集等義。無爲
反レ此義不二相應一。是故五蘊不レ攝二無爲一。七十
五法。束爲二十二處一者。五位初位十一色中。
五眼五境即是十處。第二位心。以爲二意處一。
第三位四十六心所。及第四從十四不相應。
第五三無爲。幷初位無表。此四類法。總合
六十四。以爲二法處一。七十五蘊攝爲二十八界一
者。色中前十。爲二十色界一。第二位心。離爲二七
界一。六識界及意界。此七並是心王。餘三位
法。及無表色此類法。合爲二法界一。法界攝法。
全同二法處一 問。此三科法。云何互攝 答。
先明三五蘊攝二處界一者。且色蘊中。攝二十色處
及法處中無表色一。受蘊攝二法處中受一。想蘊
攝二法處中想一。行蘊攝二法處中餘四十四心
所。及十四不相應一。識蘊唯攝二意處一。攝二十
八界一者。色蘊攝二十色界及法界中無表色一。受
想二蘊。如レ次即攝二法界心所之中。受想二
數一。行蘊攝二法界中四十四心所。十四不相應一。
識蘊攝二七心界一。處界門中。三無爲法。非二蘊
所攝一。此是擧レ蘊。攝二處界法一。如レ是擧レ處。攝二
蘊界法一。以レ界攝二蘊所法一。準例可レ知。次約二三
性分別七十五法一者。先三性者。一者善性。此
有二四種一。一勝義善。體是涅槃。二自性善。謂
三善根。慚愧等法。三相應善。謂心心所。與二
慚等一倶。四等起善。自性相應之所二等起一。身
語業色。及不相應。二不善性。亦有二四種一。一
勝義不善。是生死法。二自性不善。三不善根。
無慚愧等。三相應不善。與二無慚等一。相應
心品。四等起不善。謂身語業。及不相應。前二
不善之所二等起一。三無起性。此有二二種一。一者
有覆無記。二無覆無起。無覆有レ四。一勝義
無*起謂非擇滅。及與二虚空一。飾宗云。倶舍釋二
無*起一。唯有二此一一。今以レ義。準二前之善惡一。之
加二三種一已上意云。倶舍唯明二勝起無記一。
然善惡中。各有二四種一。是故準レ彼。亦應レ四。
故加二後三一。即自性等。二自性無記。謂異熟威
儀工巧變化也。三相應無記。與二此四心一相
應。心心所法。四等起無記。如下從二威儀心一。
起二威儀路色一。二乃至從二變化心一。發中通果
色上也。此是略明二三性相一也。十八界中。八
唯無記。餘通二三性一。八無記者。眼等五根。
及香味觸。此八一向唯無記性。餘通二三性一
者。餘之十界。體通二三性一。謂七心界。及色
聲法。如二七心界一。與二無貪一倶。名レ之爲レ善。與二
貪等一倶。名二不善一等。乃至色聲三性亦爾。此
約二十八界一。攝二七十五法一。五蘊十二處相攝。
准可レ知也。下三門。且約二十八界一。攝法具足。
是委細故。七十五法。約二三界一者。欲界色
界及無色界。名二之三界一。欲界五趣。有二二
十處一。色有二四禪一。無色四空。十八界中。欲界
所繋。具足十八一。色界所繋。有二十四界一。除二香
味境。及鼻舌識一。色界無二段食一。故無二能所縁一。
無色界繋。唯有二後三一。意界。法界。意識界也。
十色是無。故五識無。即約二三界一。明二十八
界一。十八既攝二七十五法一。是故所攝。展轉可
レ知。謂欲界無二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擇滅
無爲一。自餘皆有。色界無二香味境。及鼻舌
識。無慚。無愧。小煩惱中。不善性者。不定地
中。睡眠。惡作。瞋恚。不相應中。滅盡定。無爲
中。擇滅一。無色界。無二十一色。五識。諸不善性。
諂。誑。睡眠。惡作。尋。伺。無想果。無想定。名
句文身。擇滅無爲一。如レ是等也。七十五法。漏
無漏著。飾宗亦約二十八界一明。意界。法界。
及意識界。此通二有漏一。餘十五界。一向有漏。
以レ非二道諦三無爲一故。若直細攝。無表。意識。
大地。大善地得。四相。通二漏無漏一。擇滅唯無
漏。餘唯有漏。七十五法。約二三斷一者。見所斷。
修所斷。非所斷。名爲二三斷一。諸無漏法。爲非二
所斷一。十八界中。十色五色。唯修所斷。此十
五界。體非二可斷一。但修道位。斷二此法上能縁
煩惱。即第九品惑一。煩惱若盡。此得二雖繋一。名
レ之爲レ斷。後之三界。即通二三斷一。意界。法界。意
識界也。此三界中。若是八十八隨眠。及相應。
倶有等法。皆見所斷。同時心王。是意意識。餘
者即是法界所收。若貪瞋慢無明。再相應。
倶有等法。及餘有漏心心所等。是修所斷。三
界無漏。名二非所斷一。謂意界法界意識。若是道
諦之所攝者。及三無爲。此非所斷。若直細攝。
五根。五境。及以五識。唯修所斷。若直細
攝。五根五境。及以五識。唯修所斷。惠中五
見。及疑。唯見所斷。自餘諸法。並通二三斷一。七
十五法。約二上五門一。要略陳述餘。恐二繋厭一。上
來且明二薩婆多宗所説法數一。雪山多聞等部。
未レ傳二東夏一。是故法數難レ弘。宗輪論中。薩
婆多部。所立法門。略擧二七十三義一。謂一切
有。諸是有者。皆二所攝。一名。二色。過去未
來體。亦實有。一切法處。皆是所知。亦是所識
及所通達。生老住無常相。心不相應。行蘊
所攝。有爲事三種。無爲事。亦三種。三有爲相。
別有二實體一。三諦是有爲。一體是無爲。如レ是
等法。恐レ繁不レ具。此是本宗同義。世友尊者。
是有宗人。是故具擧二自宗義一。次大衆等四
部。通擧二五十三義一。次化地部。擧二二十八
義一。自餘諸部。皆叙二少分一。其雪山部。略擧二
九義一。謂諸菩薩猶是異生。菩薩入胎。不レ起二
貪愛一。無三諸外道能得二五通一。亦無下天中住二
梵行一者。有二阿羅漢一爲レ餘所引。猶有二無
知一。亦有二猶豫一。他令二悟入一。道因レ聲起。自
餘所執。多同二有宗一同二有宗一者。即爲二同宗一。
餘義雖レ異。有義是同。宗輪多聞部。略擧二七
義一。謂佛五音。是出世教。謂無常。昔空。無我。
涅槃寂靜。名爲二五音一。此五能引二出離道一故。
如來餘音是世間教。大夫五事也。此多聞
部。深智廣解。故鈔批云。眞諦云。佛在世時。
有二一羅漢一。名二祠皮衆衆一。昔作二仙人一。被二樹
皮一以祠レ天故。後出家已隨二佛説法一。皆能誦
持。佛未二涅槃一。遂住二雪山一。坐禪不レ覺二佛滅
度一。至二佛滅後二百年中一。方從二雪山一出。至二
央掘多羅國一。尋二同行人一。見二十大衆部能弘
三藏一。唯能弘二淺義一。不レ能レ弘二深義一。心甚驚
怪。謂大衆部。於二佛所説一。甚深之義。不レ能二通
達一。悉皆棄並。不二復弘通一所弘之者。知二淺
義一。其羅漢。便於二大衆部一。具足誦出淺義及
以深義一。深義中。有二大乘義一也。其中有二不レ信
者一。其有二信者一。誦時大衆部。有レ弘二其所説一。
有レ不レ弘二其所説一。若弘二其所説一者。別義一部。
名二多聞部一。以二所聞多先所習故一曰也已上
文殊問經。亦名二多聞部一。眞諦譯。部異執名
爲二得多聞一也。其末化地部者。宗輪彼末宗異
義。總擧二九義一。謂過去未來。亦是實有。亦
有二中有一。一切法處。皆是所知。亦是所識。
業實是思。無二身語業一。尋伺相應。大地劫住。
於二窣堵波一。興二供養業一。所獲果少。隨眠自性。
恒居二現在一。諸蘊處界。亦恒現在。此部末宗。
因レ釋二一頌一。執義有レ異。如二彼頌言一。五法定能
縛。諸從レ此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此
等即是末化地部義也。上來三全一半所立。
並是我空法有宗義
  文化辛未八月三日。以嵯峨大覺寺寫本
校之
 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五*&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六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三法無去來下。是第三宗。大疏云。三法無
去來宗。謂大衆部等已上演義鈔云。而云レ等
者。等取六全一少分一。謂都七全。一少分。同
有二此計一。一大衆部。二鶏胤部。三制多山部。
四西山住部。五北山住部。六法藏部。七飮光
部。宗輪論。序二制多西山北山一云。餘義多同二
大衆一。叙二法藏一亦然。叙二飮光一云。飮義多同二
法藏一。故上七部。類同此計一。言二一少一者。取二
根本化地部一。彼云二去來世無。現在無爲是
有一。北京素公公。以二前義一故。四分律法藏部
義。及四阿含。僧祇律。大衆部義。並是第三
法無去來宗也。義苑釋二部名一云。爰自二大
天乖諍一。昔時界外年少之僧。門人苗裔。共
爲二一明一。名二大衆部一。取レ昔爲レ名也。乃至鶏胤
者。上古有レ仙。貪欲所レ逼。遂染二一鶏一。後所生
族。因名二鶏胤一。婆羅門中。仙種姓故。以爲レ名。
制多者。此云二靈廟一。即安置聖靈一之廟處也。
此山多有二制多一故。因以立レ名。大天所住。名二
制多山一。因以爲名二制多山一。西稱曰二西山住一。
既與二大天一不レ和。因此別住。北山亦然。則
制多山北之一山也。此三部。從二所住一立レ名。
法藏者。部主名也。密之與レ藏。義意大同。法
藏法密。二義皆得。此師含容正法一。如二藏之
密一。故名二法密一。從レ人以立二論名一。飮光者。婆
羅門姓也。即迦葉波姓。是上古有仙。身有二
光明一。至レ側皆不二復現一。飮蔽餘光一。故言二飮光一。
此部教主。是彼苗族。故言二飮光一。又此部主
身有二金光一。能飮二餘光一。故言二飮光一。化地部主。
已如二上解一已上然義苑主。以二八全一少分一。
爲二此第三宗所有同計一。言二八全一者。前七之
外。加二説轉部一。立爲二第二一。故即釋云。言二説
轉一者。本名二經量一。亦名二説轉一。此師説下有二種
子一。唯一種子。現世相續。轉至中後世上。故言二
説轉一已上餘七如レ前。然説轉者。既是經部。
經部本末。本屬二初宗一。末在二第四一。其外亦是
無レ所レ可レ屬。清涼不レ言。不レ用無レ過。折薪所
解。全同二義苑一。同補亡飾宗。以二飮光部一。爲二
第二宗攝一。今何擧爲二第三宗所收一 答。宗輪
叙二飮光一云。一切諸行。皆刹那滅已上擧二諸
義一已指云。餘義多同二法藏部執一已上法藏既
此宗攝。是故一異。判言レ爲二第三宗攝一也。
然補亡中。叙二第二宗一。總擧二四部一。謂一切有
部。多聞部。雪山部。飮光部也。彼取二飮光一。不
レ取二末化地一。而宗輪中。叙二飮光宗一。無二三世實
有義一。飾宗解釋。未レ詳二何意一。此第三宗。大衆
部義。多取二大乘一。以爲二自義一。故眞諦部執疏
云。第二百年。大衆部併度往央崛多羅國。此
國在二王舍城北一。此部弘二花嚴・涅槃・勝鬘・維
摩・金光明・般若等經一。於二此部中一。有下修二此
經一者上。有下不レ修二此經一者上已上是故彼部。分作二
三部一。即一説等。然一説等。有二餘義一故。入二
餘宗中一。今此宗者。大衆爲レ首。等取餘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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