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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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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七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初地眞見道時一刹那中頓斷彼種者。二
初地斷種。此明見道斷障證理。此章一段名
斷惑雖言義。雖言斷惑。亦有證理。斷惑
障已。必證眞理。無間道時。斷滅惑障。解脱
道時。證眞理故。是故斷障。兼明證理。此見
道位。總有二種。眞相異故。今言眞見。約
實斷證。故擧眞見。兼有相見。眞見道後。必
倣學故。今須明二種見道。初地已上。十地
諸位。各有三心。入住出故。初地入心。名爲
見道。住心已後。至金剛心。名修習位。即是
修道。今此見道。名通達位。是五位門。第三
位也。若四位門。是第二位。地前四十心。名
願樂位故。言初地眞見道者。初地入心。是
見道故。二見道中。眞見初故。唯識論第九云。
然此見道。略説有二。一眞見道。謂即所説
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眞理。實斷二障分
別隨眠。雖多刹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
説一心。乃至二相見道。此復有二。一觀非
安立諦。有三品心。乃至二縁安立諦。有十
六心。此復有二。一者依觀所取能取。別
立法類十六種心。乃至二者依觀下上諦
境。別立法類十六種心云云問何故此位。
名通達位。亦名見道。答唯識論云。加行無
間。此智生時。體會眞如。名通達位。初照理
故。亦名見道已上釋曰。四善根中。世第一法。
唯一刹那。此是加行。最後刹那。此次刹那。眞
見道起。即是見道初無漏心。名此智生。體謂
悟達。會謂契合。證悟眞如。契應實理。體會
即是同能證智。十地諸位。皆證眞如。皆應
見道。初見眞如故。初地初名爲見道。言一
刹那中頓斷彼種者。眞見道時。是初無漏。此
刹那心。斷分別惑。是無間道。惑智相反。智
斷二障。障忽泯亡。言頓斷者。煩惱所知。同
時斷故。又二障種相。非一衆多。一念同時。合
聚斷故。問見道所斷數相有幾。答眞見道中。
一念頓斷。分別起中。百二十八根本煩惱。
百三十隨煩惱。此是分別煩惱。及隨煩惱。其
所知障分別起障。全如煩惱種類分齊。煩惱
障理。所知障智。唯此差異。分量是同。智障
亦有本惑隨惑。全如煩惱。準可例可知。煩
惱障門。本隨二惑。總通合有三百五十八種。
所知障品隨。亦有此種數。即是亦有三百五
十八。二障本隨二惑。合有七百十六。皆是一
時頓斷滅盡。是名眞見無間道心頓斷二障。
次刹那心。是解脱道。即見道心。第二刹那。此
刹那心。即證分別二障二執識無之處所
顯眞如。是即二空所顯妙理此隨煩惱數相
分量。且約二十二隨爲言。二障義中。依瑜
伽論二十二隨。明其數相。若唯識論。約二
十隨。除邪欲邪勝解二。故約諦約界。數隨
滅却 問眞見斷證。羅幾種念 答眞見
道中。無間斷惑。是一刹那。解脱證理。亦一刹
那。若立勝進。即次一念。爲勝進道。*總羅
三念。名眞見道。此眞見間。實斷實證。名爲
一心眞見道位 問眞見道間。斷障證理。及
勝進道。羅三刹那。既有三念。何名一心 
答上所引論。既言雖多刹那事方究竟。而
相等故。想説一心。此意説云。雖有三心。皆
各一心。無間一心。解脱一心等。一心相等。故
名一心眞見道。論自如是會道解釋。唯識十
云。煩惱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
已上又云。所知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
見道初斷已上如是二障。分別起者。同時
頓斷爾所種子。問分別二障。餘殘習氣。何時
斷盡。答二障種子。無間道斷。其其習氣。解脱
道除。修道位中。斷種斷習。斷處皆爾 問
眞見道中。斷分別障。於二障中。有傍正耶。
答見道斷障。無有傍正。本智起時。二障倶斷。
是故特云頓斷彼種 問加行之位。伏二障
時。智障煩惱兼伏。加行既爾。今時不同 答
彼有漏智。觀行猶淺。爲起見道。伏其智障。
是能障故。治有傍正。障見智故。入見離故。
無漏智。力用強利。此智已起。頓滅諸障二障
頓斷。無有傍正 問此見道位。所斷二障。
諸識之中。何識倶惑。答此中所斷。亦六識惑。
起第六惑。斷治道時。五識倶惑。即隨斷滅。
大乘宗義。七識染汚。雖染唯在第六識故。
第七識中。無見惑故。五識見惑。第六引故。
是故見道所斷二障。唯第六倶二障而已。五
識見惑。功在第六。不能五識自起見惑。修
所斷惑。五識起三。於修道中。隨第六識治
道即滅。十地之中。漸漸隨滅。乃至金剛隨滅
究竟。問此眞見道。分別二障之外。亦有伏
斷餘惑障耶 答唯識論云。煩惱障中乃至
修所斷種乃至修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以
上。能頓伏盡。令永不行。如阿羅漢已上
生煩惱。四善根位。方能漸伏。初地已上。能頓
伏盡。此即必定。從見道初。頓伏修惑。論又
云。所知障中乃至修所斷證乃至修障現起。地
前漸伏。乃至十地方永伏盡已上此亦見道。有
所伏滅。是故當知。倶生二障。言初地已上
伏滅之中。何得無見位中所伏 問此眞
見道所知二障。彼十重障。及二十二愚中是
何 答十重障等。是修所斷。今見道中。非所
應論。然十障名。一一地中。從初立之。故第
一障。約就初地入心所斷。建立其名號。異
生性障。此即見道所斷。分別二障種子。全以
此所斷。名異生性障。初地住心已後。是修習
位。即修道位乃至等覺最後刹那。金剛喩定
現在前時。皆是修道。修道時間。羅歴三大阿
僧祇耶劫。故初地住心已後。地地三心。皆有
斷障證理之事。竝是修道。任運起惑。二十二
愚門中。初之二愚。及彼麁重。即是見道所斷
二障。此亦地地入心所斷。開十重障及佛地
障。以爲二十二愚故爾 問相見道中。斷證
相何 答相見道中。亦有二種。一三心相見
道。二十六心相見道。三心見者。論云。一内
遣有情假縁智。能除軟品分別隨眠。二内
遣諸法假縁智。能除中品分別隨眠。三遍
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縁智。能除一切分別隨
眠。前二名法智。各別縁故。第三名類智。
總合縁故。法眞見道二空見分。自所斷障。
無間解脱。別想建立。名相見道已上此三心
者。煩惱所智。各分上下。別總成三。初斷上
品煩惱我執。次斷上品所知法執。第三三心
雙斷。二障二執。各下品障。初之二心。是別縁
觀。第三雙觀。即是總縁。以軟品智。斷上品
障。以上品智。斷下品障。上品智障。待對上
品煩惱。名中煩惱。是兼智障納故。二障各下。
雖有麁細。對上中故。雙觀爲下。軟品隨
眠者。以惑從智。名爲軟品。軟品軟謂軟弱。
下品名□即上品上惑。以下品智斷故。下
惑反顯。言法智者。就人法體。各別縁觀。遣
各障故。言類智者。比類已前。各別觀門。總
縁觀故。此中二障。上下品者。一百二十八根
本隨眠。及諸隨惑。各分上下。智障本隨。上
下亦爾。以此作三品。成三心觀門 問三
心初念。是我空觀。若爾。云何初念平等性智
現起。應是第二念時。現前平等性智。由法
空觀。現在前故。若初念心。平等智起。二乘空
觀。應平等智 答眞見道時。頓類二執。平
等妙觀。二智現前。今三心見。法眞見道。倣學
觀門。非實斷證雖人空觀。非無平等智。若
依元曉大師。人空觀門。平等智起。是故二乘
人空無漏。有平等智。現前生起。十六心相見
道。此復有二。一所取能取。二上下八諦。初
所取能取者。論云。一者依觀所取能取。別
立法類十六種心。謂於苦諦。有四種心。一
苦法智忍。謂觀三界苦諦眞如。正類三界
見苦所斷。二十八種。分別隨眠。二苦法智。謂
忍無間。觀前眞如。證前所斷煩惱解脱。三
苦類智忍。謂智無間。無漏慧生。於法忍智。
各別爲證。言後聖法。皆是此類。四苦類智。
謂此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
如於苦諦。有四種心。集滅道諦。應知亦爾。
此十六心。八觀眞如。八觀正智。法眞
見道。無間解脱。自證分。差別建立。名相見
已上言所取能取者。謂所證能證。所觀能
觀也。法忍智。縁理爲境。是觀所取。縁諦理。
故。斷忍其隨眠。是無間道。觀眞如故。證前
所斷隨眠。解脱是解脱道。苦法智忍。所斷
三界分別惑者。欲界有十。色無色界。各除
瞋恚。各有九惑。二九十八。并欲界十。即成
二十八種隨眠。今約三界。皆名法忍。三界
通是苦自體故。不同小乘欲界名法。色無
色界名類忍智。彼謂。欲界是現前界。上二界
者不現前界。是故比類欲界觀之。苦類智
忍者。於前苦法忍。苦法智。次刹那念。前法
忍法智上。此一念間。各別内證言前二心。已
後所有。一切聖法。皆從二心。而得生故。自
後聖法。皆是此類。安立此事。故名苦類智
忍。此釋類義。法忍智後。所生無漏。法忍法
智。二法之類。故立類名。苦類智者。類忍之
次。無漏智起。審定印可前苦類忍。名之類
智。此類忍智。倶觀能取。縁觀苦諦。有此四
心。集滅道諦。四心皆爾。是故四諦。有十六
心。是名所取能取十六心相。言上下八諦十
六心者。論云。謂觀現前不現前界。苦等四
諦。各有二心。一現觀忍。二現觀智。如其所
應。法眞見道。無間解脱見分觀諦。斷見所
斷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名相見道已上釋曰。
欲界名下。色無色界名上。依此下上八部。
別以立法類十六種心。現前界者。謂即欲界
身現居故。不現前界者。色無色界。不現居
故。謂觀欲界四諦。別立法忍法智。且如觀
欲界苦諦。是現前界。名現觀忍。是無間道。
觀此諦故。即斷欲苦十隨眠法。此次刹那。
現觀智生。證十隨眠解脱眞如。名解脱道。
觀上二界苦諦。即斷彼彼九種隨眠。上二界
除瞋故。即現觀忍。是無間道。現觀智者。即
解脱道斷欲苦惑。是苦法忍。證其解脱。是
苦法智。斷上苦惑。是苦類忍。證其如是苦
類智。是名苦諦下之四心。斷欲集諦十隨
眠。法忍法智。無間解脱。斷上集類智。集有
四心。滅道二諦。各有四心。準前可知。上下
八諦。法忍法智。類忍類智。無間解脱。皆同
小乘十六心相。而法品類品。倶各現觀忍。現
觀智。此名即異小乘所説。前所取能取中。苦
法智忍。苦法智忍苦智等。名同小乘。而各
通三界。即異小乘説。先修所取能取十六
心。後入下上八諦十六心相見行相。要略如
是。若不立一心眞見道之師。以三觀。爲
眞見道。以二種十六心。名相見。若以一心
眞見道。爲實斷實證。即次三心。爲相見道。
唯識論中。有二師義。以一心眞見道。爲其
正義。三心相見已後。皆是相見道門也。總而
言之。入見道人。有二師義。謂漸斷師。頓斷
師也。漸斷師者。三心眞見道。十六心相見
道。頓斷師者。一心眞見道。三心相見道等。漸
頓二師。總有二十五相傳釋。如義燈明。恐
繁不引。今此章中。擧頓斷義故。云初地
眞見道時。一刹那中。頓斷彼種也
章其倶生中煩惱障下。二伏斷倶生。亦二。初
斷意識惑。二斷末那惑。初中亦二。初正明。
二引證。初斷煩惱障。二斷所知障。初中亦
二。初故留不斷。二引教爲證。初中亦二。初
直明故留。二徴釋所以。今初。雖言意識惑。
兼攝五識惑。斷意識惑時。五識惑隨滅。非
別起五識惑治道。斷五識惑。今明故留。亦
隨兼攝。言初地以去自在能斷者。此第六
識。倶生煩惱。加行位中。漸伏滅除。見道心
時。頓伏不起。是故初地已去。易斷易盡。惑
種被伏。不能現起。種子勢力。微劣薄弱。初
地頓斷。有何艱難。縱亦初地已去何位。自在
易斷。任運應盡。雖自在應斷。即此中意也。
言留故不斷者。即是故留不斷。雖可斷盡。
而以故意。留置不斷。爲以此惑成別用
故。種種故留。現行已伏。此即地上菩薩。倶生
煩惱相状。意識倶惑
章何以故者。徴也。此徴意云。何故菩薩。初地
不斷倶生煩惱。而故留種子。有何意致。此
其意也。言潤生攝化故等。釋成故留不斷
之意。此有四意。初潤生者。由留種子。受分
段身雖寄顯門。八地已上。受變易報。而其
實報門。乃至十地。皆受分段。濟物導生 
問所留煩惱。何惑潤生。答如十二支愛取二
支。愛取種子。潤當來生。即受彼報 問已
伏種子。有何勢力。潤業受生。答已伏種子。
望生現行。應論勢力有無強弱。今此菩薩。
故留不斷。煩惱種子。以誓爲本。以種爲縁。
潤業受生。唯有種子。不簡強弱。成潤生功。
以扶誓故。言攝化者。攝受衆生。化益群
類故。言不墮二乘地故者。見道位中。先斷
見惑。先斷所殘修取斷惑。即盡煩惱。即同
二乘。不盡智障。先斷煩惱。故與二乘。其相
是同。同二乘故。恐墮小地。有此恐故。不
斷煩惱 問若斷煩惱。實墮小耶 答不
然。設斷種子。不墮二乘。已斷分別所知
障故。唯是假設之言。又是怖畏之語。菩薩必
恐二乘地故。若斷種子。同二乘事。恐同
二乘故。不斷種。言爲斷所知障故者。智障
者。礙利衆生事。及障菩提。彼所知障。種類
無量。故先斷之。煩惱頓伏。勢易斷。先斷
難斷所知障故。言爲得大菩提故者。最初
發心。期大菩提故。爲獲得所期菩提。修菩
提行。進趣佛果 問與上斷所知障何別
 答前障利衆生事爲正。爲斷此障。今爲
菩提。是爲差別。由此因縁。故留不斷四義。
隨一成故留義
章是故攝論云下。二引教爲證。亦二。初直
引梁論。二釋所引文。今初。言由惑至惑盡
等。者。此出梁攝論第十四卷。此所引文。彼
論牒無著本論文也。有天親釋論文。如次
下引
章解云惑盡者下。二釋所引文。亦二。初以
惑盡成義。二以留種成義。今初。言所知
障盡者。菩薩伏斷惑智二障。地前必伏二
障現行。初地已上。頓伏倶生煩惱現行。而
留種子其倶生起所知障種。地地漸斷。乃
至金剛。斷盡最後品所知障種。此所知障。
障佛地故。此即十重障後。當第十一金剛
心時。斷佛果障。此金剛心。與所知障。同一
時斷所留倶生煩惱種。次解脱道入佛果地。
今擧最後所知障盡。顯留煩惱。留煩惱者。
爲十地間。成勝行故。其勝行者。利他勝行。
菩提勝行。如前四義。故留煩惱。起諸勝
行。即至金剛所知盡處。此時與所知障。同
時頓斷所留煩惱障種。即證佛果
章又梁攝論既云留種下。二以留種成義。
此中梁論。世親釋本論由或至或盡等二句
文。彼文云。諸菩薩。留隨眠惑。爲助道分。
不同二乘速般涅槃。由此事故。修道究竟。
得習氣滅盡。及證圓智已上此中助道分者。
四地三十七品菩提分法。及第七地萬行菩
提分法。即修自利利他萬行。言修道圓滿萬
行究竟故。言得習氣滅盡者。金剛心位。未
盡習氣。十地斷障。解脱道時。各斷二障餘
殘習氣。至佛果時。即除金剛所斷二障正
使之習。是名習氣滅盡。言證圓智。即解脱
道。佛果初念。此時習氣。得滅盡故。今言既
云留種者。即上所引諸菩薩留隨眠惑等文
也。此釋本論由惑二字。由所留惑至金剛
故。釋論既言留隨眠惑。修道究竟。習氣滅
盡。及證圓智故。作既云言。成立留惑至金
剛義。上明斷煩惱障種竟
章其所知障行相細故下。二斷所知障。亦二。
初明地地斷。二結成總盡。今初。言行相細
故者。二障相對。煩惱是麁。所知是細。煩惱
擾心。正障涅槃。所知障體。非惱心識。唯
障二智。不令了知所知理事二境。行相大
途。同煩惱障。而境量微細。相貌周遍。障礙
菩提及利衆生生。遮礙根本後得二智。言
正障菩薩道者。此所知障。正障自利利他萬
行。菩提分法故。言地地別斷者。第六相應。
倶生所障。十地之間。地地別斷。各斷一分。
名十重障。行即十勝行。十度是也。位即十地。
皆分清淨。次第増進。漸勝因圓。或則十障。自
麁至細。智則地智。能斷妙惠。斷障各成。各
有證理。名十眞如。隨十地故。有能證智。
證十如故。是根本智。對眞如故。方便後
得智。對二利境故。雖是一智。向二境故。
向惑名能斷。向理名能證 問地地別斷
行相云何。答倶生智障。有十重障。斷十障
故。證十眞如。斷障證理。待對法故。三十頌
修道偈云。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麁
重故。便證得轉依已上釋論云。菩薩從前見
道起已。爲斷餘障。證得轉依。復數修習無
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説無得及不
思議。或離戲論。説爲無得。妙用&MT10769;識測。
名不思議。是出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故。
名出世間。二取隨眠。是世間本。唯此能斷。
獨得出名。或出世名。依二義立。謂體無漏
及證眞如。此智具斯二種義。故獨得出世
□智不然。即十地中。無分別智。數修此故。
捨二麁重。二障種子。立麁重名。性無堪任。
建細輕故。令彼永滅。故説爲捨。此能捨
彼二麁重故。便能證得廣大轉依廣説
如彼
所言
十地所斷。一一障者。智障無量。約地爲十。
是名十地所斷十障。論第九云。十重障者。一
異生性障。謂二障中。分別起者。依彼種。立
異生性故。二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一種。
名得聖性。菩薩見道。現在前時。彼二障種。
必不成就。猶明與闇。定不倶生。如秤兩頭
低昂時等。諸相違法理。必應然。是故二性。
無倶成失已上異生障相。義理多論。率爾難
陳。恐繁略之。總指其體。唯是分別二障種
子。爲第一障 問修道所斷。是十重障。是
故十障。應唯修惑。何故第一是分別起。若
爾。既是見道所斷。豈言修道十重障數 答
論云。雖初地所斷。實通二障。而異生性障
意。取所知。説十無明非染汚故。無明即是
十障品愚。二乘亦能斷煩惱障。彼是共故。
非此所説。又十無明。不染汚者。唯依十地
修所斷説。雖此位中。亦伏煩惱斷麁重。
而非正意。不斷隨眠故。此不説。理實初地
修道位中。亦斷倶生所知一分。然今且説最
初斷者。後九地斷。準此應知。住滿地中。時
淺久。理應進斷斷所應斷障。不爾三
時道。應無別。故説菩薩得現觀已。復
十地修道位位中。唯修永滅所知障道。留
煩惱障。助願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圓寂。故
修道位。不斷煩惱□成佛時。方便斷故
已上此中意説。十重障者。是修所知斷。以十
無明不染汚故。此十重障。皆擧十地入心
所斷。故初地障。亦擧入心。初地初是見道
位。故此所斷。是分別起二障種子。住心已
後。是修所斷。初地任出。非無所斷。此所斷
者。唯修所斷。所知障品。後九地障。擧入心
故。多分所引。初地擧初。故分別起。爲十障
數。此分別起。雖有二障。意取所知。雖非
修斷。九地所引。擧初障故。理實初地任心
出心。所斷障種。實是修斷。修道位故。初入所
斷。唯見道位。九地所引。取初入故。初地所
斷。開爲二愚。一執著我法愚。是異生性障
體。分別起惑。二惡起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
果等愚。諸品類亦爲愚故。有彼麁重。謂二
種子。二之起所。無堪任性。皆是初地入心所
斷。後九地中。二愚麁重亦爾。開十重障。爲
二十故。麁重亦爾。屬二愚故。金剛所斷。是
佛地障。亦開爲二。總通開爲二十二愚。第
二地初。斷邪行障。是所知中。倶生一分。及
彼所起誤□三業。彼障二地。入二地時。
即能永斷。其二愚者。一微細誤犯愚。二種種
起愚。第三地初。斷闇鈍障。其二愚者。一
欲貪愚。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第四地斷微
細煩惱現行障。其二愚者。一等至愛愚。二法
愛愚。第五地斷下乘般涅槃障。其二愚者一
純作意皆生死愚。二純作意向涅槃愚。第六
地斷麁相現行障。其二愚者。一現觀密行
依轉愚。二相多現行愚。第七地斷細相現
行障。其二愚者。一細相現行愚。二純作意求
永愚。第八地斷無相中作加行障。其二
愚者。一於無*永作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
第九地斷利他中不欲行障。其二愚者。一於
無量所説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辨。陀羅
尼自在愚。二辨才自在愚。第十地初。斷於諸
法中未得自在障。其二愚者。一大神通愚。
二悟入微細祕密愚。此是十地入心所斷。第
六識中。倶生所知障。如是地地斷。所知障
成辨自利利他大行故。云地地別斷。問十
地住出。二心所斷。有別名耶。亦不爾耶 
答十地任出二心障者。隨一一地。繋屬其
名。二地*任出所斷。亦邪行障。三地*任出心。
亦名闇鈍障。如是等也。言要至佛地方得
總盡者。十重障中。第十重障。即第十地入心
斷盡。亦唯意識倶生智障。第十地出。最後念
時。名金剛心。此時頓斷佛地障。或方入佛
地。三身圓滿。唯識論説第十地云。此地於
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最極。謂有
倶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種。金剛喩
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由斯佛
地。説斷二愚及彼麁重。一於一切所知境。
極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極微細
礙愚。即是此中一切任運煩惱障種。故集論
説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
漢。及成如來。證大涅槃大菩提故已上佛地
障者。前十障外。要有微細。第六識中。所障
及第七識相應智障。奇前所留。第六識中。倶
生煩惱障。此即極微細品惑障。又第七相應。
倶生煩惱。此非所留。非潤生故。是極微細。
九地隨應。雖有品類。皆是有頂。第九品攝。及
五識中。極微細障。如是等障。於同一時。合
集頓斷。是無間道。同位最極&MT10755;窮之時。斷
此障已。即入佛地。是解脱道佛果初念。從
此已後。盡未來際。無方大用。自在無礙
章故對法論云又諸菩薩下。二引證。言對法
者。即出彼論第十四卷。此即雜集論也。言
唯修所知障對治道者。初地住心已後。乃至
第十重障。皆是所知障也。地漸漸。斷此障
故。言頓斷煩惱及所知障者。前十障外。微
所知障。第七二障。及前所留倶生煩惱。即第
十一重障。竝是金剛心任所斷。佛地諸障。
金剛斷故
章其末那倶生下。二斷末那惑。第七相應倶
生二障。是極微細。唯障佛果故。金剛心而
非想地第九品惑。一時合斷。然聲聞人。九品
別斷故。而非想第九品惑。同時合斷。今菩薩
人。不約九品。一切倶生煩惱障品。同時一
念。頓斷滅懸末那惑障。安惠所立。但有人
執。無有法執所知障故。護法所説。末那識
中。二障倶有。至相所立。同安惠義。賢首所
立。亦同安惠。此章文中。無有別釋。文言髣
髴。隨言即得。依護法義。言有二障。有何
所妨。義理成故。倶生煩惱。第七倶者。亦有
現行種子習氣。其現起者。初地已上。上斷
伏。八地已上。永伏不起。其種子。金剛無
間道中頓斷。論云。第七識倶煩惱障種。三乘
將得無學果時。一刹那中。三界頓斷。乃至
任運内起。無麁細故已上&T047368;十云。所障有
異。斷亦有殊。此中障種。無麁細者。八十一
品。亦與非想第九。一類品攝。如斷善邪見。
非無九品故。成能熏無性有情。第七
成其能薫故也
又解。所
障既同。斷無前後。名無麁細。非九地所攝
總是一品乃至又唯縁内境自地之境。境無
麁細。無品類故。名一品。非三界中總無麁
已上此疏文中。通約二障。第七相應。倶生
習氣。金剛心後。解脱道除。金剛所斷。一切習
氣。入佛地時。皆悉除故。若今章意。於第七
識。明智障者。亦有現行。種子。習氣。其現起
者。初地已上。或伏或起。金剛加行道時永伏。
論第十云。乃至十地方永伏盡此是
總説
八地以上
乃至第七倶者。猶可現行。法空智果。起時方
已上述記十云。第七識者。八地猶行。以法
空智及果方違法執。第七生空智。及果行相。
竝麁有相違故已上其之種子。金剛無間道
時頓斷。論云。第七識倶乃至所知障種。將成
佛時。一刹那中。一切頓斷。任運内起。無麁
細故已上其之習氣解脱道斷。即是佛果初念
斷除
章問其二障修惑諸識相應下。二問答料簡。
亦二。初直問釋成。二轉難釋通。初中亦二。初
問。二答。今初。此中問答。總就任運倶生二
障及以諸識。通明地上現行同異等之諸相。
是故致此問答釋疑。此問答意云。二障修惑。
既通十地。六七二識。各有二障。若爾。十地
一一地中。所起現行惑智二障。第六第七。爲
同異耶。此問意也。言二障修惑諸識相應
者。諸識語。通似亙七轉。然準答中。唯在六
七故。義苑主釋諸識言。爲六七識。而其五
識。附明何遮
章其煩惱障内下。二答。亦三。初約意識惑。
二約末那惑。三約所知障。今初。言現種皆
以智御用成勝行者。伏滅種子應生現行
之力。令不生現。是故種子。極微劣弱。既不
生現。此故雖起。是似有漏。非實有漏。既
無漏染。故不作過。其智御者。是對治道地
前有漏觀解治道。已是漸伏倶生煩惱。初地
見道。無漏智強。兼伏煩惱。此即頓伏。所有
煩惱。皆悉伏盡。言成勝行者。以已伏惑。故
起現行。作利益等。而非過患。已伏自在任
智力故。言猶如毒蛇等者。毒地作害。取此
制伏。或以呪術。或施藥爲不令作害。不
施吐毒。亦不令死。以作餘用。自在任運。
蛇喩煩惱。呪喩智力。害喩過患。成餘諸用。
喩利益事。言故攝論云如毒呪所害等者。
出梁論第十四卷。牒本論云。論惑已滅伏。
如毒呪所害。釋論云。諸惑謂見修煩惱。於
菩薩地中。先已滅盡。餘心煩惱。雖復未滅。
由智念所伏。療其功用。譬如衆毒呪力所
害無復本能。心惑亦爾。智念所守。不能
復生二惑染汚已上章先立義。同釋論意。然
後引本論文證之
章其第七煩惱下。二約末那惑。言性非潤
生者。末那四惑。與心王倶。縁第八識。相續
計我。此外無別所作功力。故非潤生。不能
縁著當生等故。潤生諸惑。縁外麁強。末那
貪等。縁内微細。是故彼惑。不能潤生。言
七地已還有時暫現等者 問何故此惑。七
地已還。有時暫現 答以觀智有間故。此中
意説。初地已上。妙觀平等。二智現行。第六識
入二空觀。其第七識。二執被伏。即得無漏。
成平等智。第六識慧。成觀察智。二識既成
無漏故。末那惑不起。若第六識。起有漏心。
第七二執。必定現行。以第六識出二空觀。
皆成有漏。其第七中。必起二執。若第六識。
入生空觀。同識法執。被制不起。第七人執。
被制不起。雖是他識。同類人執。必被制故。
此時第七法執續起。不相關故。非連類
故。云觀智有間故也。百法鈔。明末那惑現
行相云。伏者。從初地已後。至七地已來。
生空無漏。現在前時。暫伏不起。出觀還生。
若八地已去。永伏不起已上今七地已前。入觀
入觀出觀。隨時間雜故。出觀時。末那惑起」
章其所知障皆後地起下。三約所知障。言皆
後地起等者。此總通時。於十地中前後諸
地。諸障相起。未必自地前後生起。言或現
或種者。若屬上句。後地前地。或生現行。或
種生現。若屬下句。現種以地地別斷故。此
明前後生起所以。且如三地人者。欲入四
地。彼地煩惱。三地後心。起治伏滅。然後入
四地初心。此初心時。伏中心惑。然後入中
心。此中心時。伏後心惑。即入後心。地地三
心。如是伏斷。後地所斷。前地伏現。然後斷
種。伏種前後。相望如是。此皆後地起句。宋
本章。言皆後地惑。於前地起。與日本
異也。義苑疏云。二識所知。最障菩提。欲證
後地入心。須於前地出心。而斷故。云皆後
地惑於地前起等已上言二識所知者。是指
第六第七二識末那亦有法執知障。此依護
法論師爲言
章問若爾何故而有處説下。二轉&MT10769;釋通。亦
二。初轉&MT10769;。言若爾何故等者。牒上地地別
斷作&MT10769;。故云若爾。既於地地。一一斷種。
十地之間。皆應無漏。何故有處。七地已前。
起有漏心。等言等取故起煩惱。言有處者。
唯識論等。二答若約第六識中下。會通。亦三。
初約第六識。二約所知障。三約第七識。今
初。第六識中。倶生煩惱。自在所斷。故留不
斷。得自在故。斷留任意。若故隨縁起有
漏心。相似有漏。非實有漏。雖起漏心。非惑
隨増非繋縛故。相似有漏。非體是漏
章若約所知障下。二約所知障。第六相
倶生智障。十地漸斷。未斷之處。皆實有漏。
已斷之處。非是有漏。言此二通十地者。故
留門。似有漏。所知障。實有漏。竝是初地已上
有之。乃至金剛加行道位。竝皆有故
章若末那煩惱即實有漏下。三約第七識。末
那煩惱金剛心斷。是實有漏。非故留故。言
至於七地有無不定等者。此末那惑生起現
行。名之爲有。有有漏故。此末那惑。生法二
空無漏所伏。不能現起。無漏現前。名之爲
無。無有漏故。或無有漏故名無。有無漏
故名有第六識。入法空無漏。即第七識。無
漏現前。二執伏故。二空現前問第七識中。唯
有生空無漏起耶 答不爾。第六識。入生
空無漏第七識惑。雖唯被伏不起人執。而
彼不能無漏現前 問第七識中。唯有法
空無漏現耶 答不爾。第六識。若入法空
無漏。第七即成二空無漏。無有第七法空
獨起。初地已上。七地已前。第六若入法空無
漏。第七即成二空無漏。若第六識。出二空
無漏。起有漏心。第七煩惱。生起現行。此當
七地言第七識煩惱現行。若第七識。生空無
漏。生起現行。而第七識法執恒起。不違第
六人空故。爾其第七識人執所伏。不能生
起。而是有漏。不能無漏。八地已上。第六生
空無漏恒續。七地已前。生空不續。有漏心
時。末那惑起。問此轉難答三門。簡辨有漏
間起。何義爲本 答初似有漏。次所知障實
有漏門。此二既通十地諸位。故非答七地
已前有漏問。今此末那煩惱。七地已前有漏。
此義正答轉難。爲立此義。簡去似有漏所
知有漏。正成立今第七識惑。有時現義。唯識
論第十云。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
於第六地。有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地中。
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有加行。由無相中
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立如是加
行。障八地中。無功用道故。若得入第八地
時。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乃至八地
以上。純無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煩惱。永不
現行。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生空
智果。不違彼故已上諸地有相無相等相。次
第漸細。漸深如是。言餘義可知者。十地之
間。諸義極多。十地如次。斷十重障。證十
眞如。十重障名。如前已列。十眞如者。一遍
行眞如。初地證之。二最勝眞如。二地所知
證。三勝流眞如。四無攝受眞如。五類無別眞
如。六無染淨眞如。七法無別眞如。八不増減
眞如。九智自在所知依眞如。十業自在等
所依眞如。三地已後。如次證之。有三隨眠。
十地伏斷。第五地伏害伴隨眠。第六七地。
斷羸劣隨眠。麁細如次。二地斷滅。八地已
上。伏微細隨眠。如是等義。準例應知。上明
斷惑分齊相竟
章又此教中惑滅智起下。二智起惑滅。言惑
種在滅相時智即生相者。一身之中。有二障
種有無漏智。一念之中有此二物。無漏智起。
斷二障種。智初起時。惑種在滅。智起惑滅。
同時一念。無漏妙智。與二障種。不得竝生。
諸相違法。不竝生故。智起惑滅。同時相反。
斷障義相。法應爾時。指事云。言又此教中
至押即築等者。此依論文。準釋論意。謂惑
種在滅相時如築。聖道在生相時如押。又
惑種在滅相時如押。聖道在生相時。如築
是故法也已上廣如對法論説者。出彼第
七。云問從何而得斷耶 答不從過去。已
滅故。不從未來。未生故。不從現在。道不
倶故。然從諸煩惱麁重。而得斷如是如是
品麁重。生如是如是品對治。若此品對治生。
即此品麁重滅。平等平等。猶如世間明生暗
滅。由此品離繋故。令未來煩惱。任不生
法中。是名爲斷已上如是聖道初念。無間
道心。一刹那中。智起惑滅。同一時中。生滅成
立。此其斷惑行相状貌。如秤低仰同時成

章又此障法以依識無性故下。三無性即空。
指事云。言又此障法至是其障義者。此有
二義。若約種障依。所依本識無性故。能依種
障。亦無自性。是故即空。若約現障依。所依
心王無性故。能依心所。亦無自性。是故即
空。又此障法。以依識故。即無自性。是故即
空。由此二釋。消文可知已上此二釋意。初惑
種與本識。能依所依相對。能所倶無性故。後
惑現與本識。能依所依相對。能所倶無性故。
言又此障法下。亦是一釋。此直爾隨章文
消之。眞依章文。此二障種子。在第八識自
體分處。藏識所持。而安*任故。是故種子即
空無性。以無性故。此種即空以即空故。即
無分別。今約所斷惑種。明無性空。不欲陳
述本識及現惑無性即空。是故直明無性。是
好。若汎言之。一切無性。言如維摩經等者。
彼上卷云。迦旃延。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諸法
畢竟無所有。是空義云云如彼明無常苦空
無我義。今取空義。成立二障自性空義。彼
經明苦。故約五陰。五陰即是苦諦果報。苦
報當體因之所生。無自立故。今二障現行。
是心所法。心所即是五陰之行。受想二外。餘
諸心所行陰攝故。當體苦報。空無所起。上
明始教斷惑義竟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七&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八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從此已下終教斷惑
章若依終教諸聲聞於煩惱障下。文中有二。
初明二乘斷惑。二明菩薩斷惑。初中亦二。
初正明。二問答。初中亦二。初立理。二引證。
今初。此&MT10755;教意。於聲聞乘。不許全斷彼煩
惱障。斷者唯是伏斷而已。煩惱未斷。豈斷
智障。設雖一分。不能斷除 問何故&MT10755;
不許斷煩惱障 答始教引小故。過分許
斷惑分齊。今此&MT10755;教。前所引機。既是純熟。斷
障等事。無所應許。欲令所引機。入一乘
大法故。許五性皆成佛道。進修増進。令入
同教。法華已前。所説&MT10755;教。雖許入寂。二乘
迴心。機宜未熟。至法華時。機根純熟。不定
聲聞。迴心向大。受成佛&T047368;。更許定性無餘
還生。同教一乘。深破二乘。思言無二亦無
三等。順此義故。&MT10755;教大乘。不許二乘斷障
等義 問始教大乘。依瑜伽論。補處智力。
見二乘人斷證等事。其所説相。皆是實義。故
&T047368;名稱實聲聞藏。&MT10755;教亦見二乘斷證。此
亦見其實義實理。何故始教。許小過分。終
教還奪。不許實斷 答始教大乘。見實所
斷。&MT10755;教即奪愚法教分。爲破二乘。令入一

章故彌勒所問經論云下。二引證。言如實修
四無量者慈悲喜捨。名四無量心。亦名四
等。被諸衆生。名無量心。亦名爲等。唯言四
無量。是上界定。以此四心。修彼定故。又有
菩薩人。四無量心。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即是
利他廣大行相。深發諸佛衆生同體大四無
量。如實斷惑證理成立。二乘不能如是廣
修故。云不能如實。不如實故斷惑等事。亦
不如實。問何故二乘觀行非實 答菩薩直
觀眞如法界。此法界者。總是二空合一眞理。
約二執故。離執之下。名爲二空所顯妙
理。總通言之。不分二空。一味一相。平等眞
理。生佛不二。同體法界。作此觀解。修四無
量。是名菩薩如實修行。故其所斷。不簡見
修。障利衆生。一切惑障。見道中。斷無所遺
餘。是實斷惑。如實修行。今見愚法教中二
乘。唯見人執。不知法執。人執必依法執生
起。即是二執生起次第。雖斷人執。而有法
執。不治其源故。唯伏斷。非是實斷。不同
始教人執之中。約就種現相生門故。許實
斷惑。元曉師云。若就人法二執本末相依生
門。一切二乘。於煩惱障。唯是拆伏。而非永
斷。所以然者。無廣大心。不證法空。由是不
拔煩惱本。故如其直當人執之内。纒及隨眠
相生門者。皆是永斷。而非伏斷。由證人空
所顯眞如。永害人執等種子故。如彌勒所
問論云。一切聲聞。辟支佛人。不能如實修
四無量。不能究竟斷諸煩惱。但能拆伏一
切煩惱。此依初門。作是説也。又瑜伽説。若
聖弟子。由出世道。離欲界欲。乃至具得離
三界欲。爾時。一切染法種子。皆悉永害如穀
麥等諸木種子。安置空逈。或於乾器。雖不
生芽。非不種子。若火所損。爾時。畢竟不
成種子。損伏永害道理亦爾。此依後門。而
作是説。由是二門。伏斷永斷。皆不相違
已上此就二門斷障。和會彌勒問論及瑜伽
論二論所説。伏斷永斷異説不同。此約立門
不同。不約教門淺深。今強對當。初門伏斷。
當終教意。後門永斷。當始教意。言楞伽文
亦如上説者。指事釋云。此文訛也。自此以
上。約斷惑義。無有引楞伽文處故。此有
二疑。一疑上文墮故。無有此文也。二疑上
字可訛下字。是故下二乘迴心義云。楞伽云。
樂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
復不退轉。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譬如
昏醉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爾。得佛無上
身。案云。定性二乘。斷分段死煩惱業果。證
得滅定。自謂究竟涅槃。是故小乘及始教中。
説得究竟無餘涅槃。今終教中。就實而説。
既未斷根本無明動業果故。彼所謂滅。非
究竟滅。是故更迴大乘。若依此釋。正文可
言楞伽文亦如下説。然可待好本也已上
指事二釋。倶有其理。然後解釋。義尤可爾。
彼無有究竟趣之文義。正符合。又一解云。言
楞伽文亦如上説者。以楞伽所説。指同次
上彌勒論意。故云如上。非謂上引楞伽指
彼。若爾應言如上引焉。既言亦如上説。明
知。指同問論
章問此説何故下。二問答。亦二。初問。以前始
教。許煩惱全滅。智障分斷。今此&MT10755;教。不許
斷故。二答中亦二。初引攝就實對。言以上就
下者。上是佛地。下是二乘。將成佛時。金剛
心位。斷倶生起煩惱障故。言以下同上者。
二乘如佛。分斷智障。皆是引攝二乘故説。
今此終教。就實不許。二又亦可前約三乘中
聲聞下。迴心愚法對。此釋意云。始教許實
斷。約大乘教聲聞所斷。若依此釋。終教亦
許始教聲聞斷惑證理。終教不許二乘斷
惑。約愚法教二乘斷惑。若依此釋。始教亦
不應許愚法小乘教中二乘斷惑之事。上
明二乘斷惑相竟
章其菩薩人於二障中下。二明菩薩斷惑。亦
三。初斷惑證理。二斷惑相状。三惑障體性。初
中亦二。初略説伏斷。二廣陳伏斷。初中亦
二。初明所斷障。二明斷障位。今初 問終
教大乘。立幾障惑 答終教大乘。建立二
障。謂煩惱障。所知障是 問何故名爲煩惱
所知 答二障義云。煩惱障者。貪瞋等惑。煩
勞爲性。適起現行。惱亂身心。故名煩惱。此
從當體功能爲名。又復能感界内煩惱之
報。逼惱有情。令離寂靜故。名煩惱。是爲
因中説果名也已上此中二釋。初當體釋。同
唯識論等説。後約果釋。海東別義。如佛地
論等。取因縁果。通爲煩惱障體。縁謂見修
煩惱。因謂有漏業果。謂異熟報果。既以三
種。爲煩惱障體故。以煩惱。屬果爲名。成
因中説果義。丘龍又云。所知障者。盡所有性。
如所有性。二智所照故。名所知。法執等惑。
遮止智性。不成現觀。覆蔽境性。不現觀
心。由是義故。名所知障。此從所蔽及用得
已上此唯一釋。同唯識等説。上始教段引。
今亦重引之。問此二障用。煩惱遮涅槃。智
障遮理事。若有煩惱障二境。所知障涅槃
義耶 答二障義云。然人執等惑。亦有障
於少分境智。而未遮於無上菩提。亦不蔽
於一切種境。雖已斷此。不得彼故。是故不
立所知障名。法執等惑。亦有少分感生死
義。而不蔽於二乘涅槃。亦不止於分段生
死。雖不斷此。而證離故。是故不受煩惱障
名。與奪之意。義在此乎已上唯識論中。具説
二障互障之義。隨勝立名。始教大乘。於二
障中。各分見修。見者分別起障。修者任運起
障。亦名倶生。今此&MT10755;教。其義不爾。唯立煩
惱所知二障。不開分別及以倶生。言倶有
正使及習氣者。二障各有正使習氣。復古&T047368;
中卷云。言使者。如世公使隨逐其人。得便
繋縛故云使也。此通二障。其習氣者。熏習
氣分。孔目云。大分有二。一種子熏習。二上
心熏習。上心即是習氣異名。亦名麁重。違
細輕故。無堪任故。二障正使。各有二種。一
現行正使。二種子正使。并彼習氣。總成三
種。故演義鈔一上云。二障有三。一現行。二
種子。三習氣已上此三即各通二障也。然習
氣亦有二。一種子習氣。二餘殘習氣 問何
故種子名爲習氣 答心心所法。通起現行。
必有氣分。勢能習熏。此所熏成種子。與後
現行諸法。作親因縁。故此氣分。名爲習氣。
今現種習中習氣者。即餘殘習氣也。問何故
餘殘。名爲習氣 答久近時分。諸所熏識。一
切種子。雖起治道。皆悉斷滅。而其熏練串
習餘氣。微細猶在。不能除盡。久來現行。連
綿貫積。熏種生現之殘氣故。長時聚集餘熏
&MT10769;除故。小教中二乘聖者。殘習不除。唯佛
斷盡。不染無知。大乘教中。聲聞無學。不除
習氣縁覺少分。侵除習氣。唯佛如來。永斷
習氣 問何故始教。於二障中。各分見修。
今此&MT10755;教。唯言二障。不分見修 答見修
開合。由斷分齊。前始教中。見修別斷。故開
二種。以爲分別及以倶生。今此終教。於初
地初。不分見修。一具皆斷。故唯建立二障。
不別分見修異。縱有地上斷智障細。初地
已斷二障見修。謂煩惱障全分。及所知障一
分麁惑。初地即斷。其之二地已去斷者。即前
所斷習氣。及所知障一分細惑。并其習氣。
此細分者。即當智障修惑初分。既見修合
斷故。不分見修。是故初地所斷分齊。煩惱
障全。及所知障分別起全。并任運麁。即初地
時合斷之惑 問若爾。見修體別。何故不開
二種 答分別倶生。雖可體別。唯是一類
煩惱所知。總相義一。故總合斷。不分行相。
不同始教微細別開 問何故終教二障。見
修一具合斷。唯立二障 答終教機熟。是故
合斷。故不立彼分別倶生。不同始教機生
別開 問機生熟者。望何建立 答三乘漸
教之初故。名生機。三乘漸教之終故。名熟
機。三乘漸頓。望於一乘。皆是方便。今終教
機。近順別教。別教一乘。唯就過患。生一
生死。不分二死。於所斷法。唯總名障。不
分煩惱所知差別。況分分別倶生差異。順
此義故。終教機熟。不分分別倶生差別。而
來入一乘。故分二障。不能就過患。爲一
際也 問終教二障相状是何 答二障相
状。與始教同。謂煩惱障者。根本十惑。貪瞋
癡慢疑及五見合。即六惑。總束五見。爲惡
見故。及隨煩惱。大同始教。其所知障。與煩
惱障數量等同。而礙二智。令迷暗故。體是
一故。數量全同。用是別故。惑智分異。長水金
剛記云。然此二障。非謂抗行。皆由一心所
爲。但微著有異。所知則細。煩惱則麁。麁細
雖殊。都無別體。猶如一水起動成波。微著
有異 於中亦有二義。纔動則不能現像。
同彼所知。猛成則覆舟溺人。況於煩惱。
法喩相對。昭然可見已上圭峯定慧禪師。作
金剛般若經疏。長水釋彼疏。作此解釋。然
此二障。與前始教。麁同細異。生熟淺深。有
差別故 前麁此細寛狹異故 問此教二障。
云何對識 答煩惱障者。大同始教。其所知
障。通於八識。與起信論所説全同 問始
教大乘。第八識中。二障不相應。云何終教智
障。與第八相應 答始教麁淺。不許智障
第八相應。終教深細。見所知障第八相應
故。丘龍師二障義中。以所知障。約識分別。
有三師説。初云。或有説者。法執無明。唯在
第六第七二識。不通餘識。推求性故。法愛
恚等。非見所攝。不推求者。亦通五識。次第
二云。或有説者。法執分別。遍通八識。未達
法空故。取相分別故乃至阿頼耶識。尚有妄
想。何況五識而無法執。如涅槃經言。如是
五識。雖非一念。然是有漏。復是顛倒。増諸
漏故。名爲有漏。體非眞實。著相故倒。廣説
如彼。其第三説。和會前二。皆有道理。倶取
不棄。此三説中。初師所説。當始教義。次義
&MT10755;教。後師所説。丘龍自義。和會用之。三師
所説。文言極廣。第二師義。第八識中。法執相
應微細分別。第三師義。和會前二。通門之
中。必有別相。通別無礙。當&MT10755;教雙照兩門
義。亦在其一乘同教 問此教亦立餘門惑
耶 答諸教所説。諸門惑障。或寄顯門。或實
義門。竝皆建立。但有兼正。而無不説。五十
要問下云 問諸教辨障義云何 答若依
小乘。諸使纒垢等是障名數。此障通三乘始
教。兼即通餘教。何以故。謂惑名同。義有深
淺故。惑智二障。及煩惱所知障。八妄想。二
十二無明等。正在三乘始教。兼即通三乘&MT10755;
教。五任地惑 皮肉心三障。闡提四障凡夫
性無明十一障等。此在直進三乘位。兼在&MT10755;
教等也。上諸惑。一惑一切惑。一障一切障。
一斷一切斷。此屬一乘教已上&MT10755;教門。摘
取可知。孔目第三。煩惱稠林章中。擧諸惑
類。約&MT10755;教義。有十六門。謂二無明。三障。四
障及六蔽等。恐繁不引。彼結文云。上十六
門煩惱義。當熟教。分亦得通初教中直進
教説已上今章寄惑顯位。十八門中。初之九
門。多分約就&MT10755;教意説。若依起信論。不覺
有九相。謂依本覺。有其不覺。根本無明。爲
迷暗本。從此次第生起三細。謂業相。轉相。
現相也。從現相。次第生六麁。謂智相。相續
相。執取相。計名字相。造業相。受報相是也。
三細六麁。名爲九相。束爲四相生住異滅。
生相有一。謂業相也。住相有四。轉現智相
及以相續。異相有二。執取計名。滅相有一。
造業是也。本覺無明三細竝是第八識相。本
覺是性。無明三細是相。本覺是眞。無明三細
是妄。眞妄和合。爲第八識。無明三細。智相
相續相竝是法執所知障體。於中智相相續
相。法執麁分。現相已前。法執細分。於中三
細是細中麁。根本無明是細中細。執取計名。
是煩惱障。起業相者。是煩惱所起有漏善
惡業也。業繋苦相。是業所感果報。此從眞
起妄。流轉門相貌
章地前伏使現下。二明斷障位。此中伏斷。通
爲四位。地前。初地二地已上。佛果是也。言
地前伏使現者。菩薩地前。有四十心。然終
教宗。十信非位。唯是行業。由此行成。入初
住故。是故地前有三十位。此三十位。總
名比位。比知類似。觀眞如故。住行迴向。
隨應皆有所修妙行修習。隨順眞如。六度
止觀雙修。理事兼行。空有無礙。性相融會。唯
識眞如。甚深觀解。此等皆是伏斷煩惱勝對
治道。由此治道。深伏煩惱所知二障種所生
現。而伏種子應生現行。功能勢力。令彼種
子不生現行。是名伏滅二障現起。行解雖
淺。十信亦有伏煩惱等。是善趣位。不墮
惡趣。不作惡業。能發業惑。亦隨漸弱。十信
萬行。隨分増上。故至初住。可斷見修煩惱
惑障。而是故留彼煩惱障。助願潤生。利物度
生 問何故地前助願受生 答地前三賢。
非是聖位。深立誓願。惡趣受生。利益衆生。
而住地前。以唯誓願受生。是弱故。以種
力助願潤生。受惡趣報 問聖人受生。以
種潤業。凡夫現行。潤業受生。今地前位。既
是凡夫。應以現惑潤業受生。何以種子。潤
業受生 答初住已上。故留不斷。論其實行。
必應斷種。即是聖人。而故留種。深伏現行。
以異二乘。異凡夫故。所留煩惱。是似有漏。
非實有漏。故以種子。潤業受生 問地前三
賢。伏二障現。於遮理智。有所司耶 答伏
煩惱障。爲得初地。妙智并伏。障利衆生事。
諸所知障。利潤衆生。成立大事。言初地斷
使種者。地前既伏二障現行。故入初地。頓
斷已前所伏。二障種子盡之。此即初地初入
心時。頓斷此種。言地上除習氣者。初歡喜
地。住心已後。地地之中。唯除二障種之習氣。
非唯種之習。亦有現行之餘殘習。竝斷此
習。至金剛心。言佛地究竟淨者。金剛心
刹那佛。果初念之時已前所斷。極微細習。頓
斷除盡。究竟清淨。窮源罄際。最極圓滿
章然彼地前三賢位中下。二廣陳伏斷。亦二。
初地前留惑。二地上斷惑。初中亦三。初正明。
二引證。三釋成。今初。言三賢位中初即不墮
二乘地故者。終教菩薩。初住不退。故云初
即等。大乘不退。不墮二乘地。名不退位。其
不墮惡趣。十信位中。已成立故。是故十信
名善趣位。其後初發心住之時。永不退轉。
不墮二乘地故。言於煩惱障自在能斷等
者。初住智力。堪斷煩惱。初住人空觀圓備
故。應斷惑障。然故留不斷。爲除智障等者。
出故留不斷所以也。等言等取潤生攝化
故。不墮二乘地故。爲得大菩提故。全同
始教地上。故留倶生煩惱障種子故。以彼
由。皆爲此由。終教地前。似始教地上。七地
已前行相故
章是故梁攝論云下。二引證。亦三。初梁攝論。
此引二文。初言十解以去得出世淨心者。
出彼論第三卷。彼文云。菩薩有二種。一在
凡位。二在聖位。從初發心。訖十信以還。
竝是凡位。從十解以上。悉屬聖位已上今得
意明故。云得出世淨心。言又云十解以上
等者。此出彼論第四卷。彼文云。菩薩有二
種。謂凡夫。聖人。十信以還。是凡夫。十解以
上。是聖人已上指事云。言不墮二乘地者。
此非論文。此作二釋。一得意引加。是故
續上論文。爲一句可讀也。二此釋成上論
文。釋曰。既稱聖人。由是明知。不墮二乘地
已上此以聖人不墮二乘地 問此聖人者。
由斷煩惱。斷煩惱障。順小乘果。何以斷煩
惱障。言不墮二乘地 答雖可斷煩惱。
而故留不斷。可斷煩惱。名爲聖人。而故留
故。不墮二乘。是故總通。言聖人。故不墮
二乘地
章仁王經云地前得人空而不取證等者。二
仁王經。彼經下卷云入生空位。聖人性故
已上指事解云。今得意引文故。故云地前
得人空。言而不取證等者。此非經文。此作
二釋。一雖不經文。而得意引文故。即是經
文。二此釋成上經文。釋曰。雖得人空。唯是
比證。非實證也已上此二釋中。釋成上經文。
即是勝也
章又起信論得少分見法身下。三起信論。初
住已上。八相作佛。此則伏道強勝。觀解明白
故也
章以此菩薩唯怖智障下。三釋成。言以此菩
薩唯怖智障等者。彼煩惱障。又得自在。亦
既故留種。不可修治道。十聖地智。根本後
得。覆障未現。是故專修智障治道。伏滅現
行。隨順地智。速至初地。令斷障種。故三賢
位。深恐智障。修其治道唯識妙觀。眞如理
觀。等言等取自餘諸觀。五蘊。十二因縁。三
性。三無性。二諦。三諦。如是觀行。隨應修習。
言助成勝行者。以所留惑。助願受生。救拔
惡趣。攝濟群類
章初地以上斷於智障下。二地上斷惑。亦二。
初正明。二釋妨。初中亦二。初明斷六識惑。
二明斷末那惑。初中亦二。初正辨。二引證。
今初。言初地以上斷於智障一分麁故者。所
知障現行。地前已伏滅。今至初地。正斷智
障種子。然所知障開爲二分。謂麁分。細分也。
麁分種子。初地斷之。細分種子。二地已上。
地地別斷。此麁細者。非分見修。不分見修。
總合一味。而分麁細。若配義分。智障見惑
修惑。麁分煩惱全分。初地入心。總一合斷。而
初地以上者。初地總有入住出三心。今指初
地入心住心。言初地以上。其二地已上。斷
智障細故。而據實言之。初地入心。斷煩惱
全。智障麁分。住心已後。漸斷智障細。而言
故者。生起下斷煩惱障全。故云不復更留。
不同始教見道。斷分別煩惱。初地已上。故
留倶生。金剛頓盡。故云不更留 問此&MT10755;
宗。豈無地上助願受生。及七地前故起濟物
等耶 答終教已上。深勝高妙。應化利生。
無故留事及助願等言。是故二障。不分見
修等者。此意説云。煩惱不分見修。初地入
心盡之。其所知障。亦不分見修。初地初斷
其麁分種。其細一分。地地漸斷。今言總意別。
意盡煩惱故。非謂智障亦盡麁細 問
&MT10755;教宗。於煩惱障。初地斷盡。諸釋皆爾。
其所知障。或言全盡。或言斷其一分麁品。
頓斷漸斷。處處解釋。前後鉾楯。如何和會 
答終教智障。頓斷漸斷。祖師解釋。相違非
一。諸文頻陳。意致有由。古來先徳。及諸學
者。或存頓義。或立漸義。互會違文。各成一
義。今先略述二門釋意。一云。初地斷盡二
障種子。二地已上。唯斷習氣。其習氣者。二
障習氣。文云。初地斷使種。地上除習氣已上
次上標二障如是倶斷盡。今段文云。是故二
障。不分見修。至初地時。正使倶盡已上
下即引彌勒問論乃至云。是故菩薩。見修道
中。一切煩惱。能障利益衆生行故。即見道
中。一切倶盡。此文爲證。教章此文一段始
&MT10755;。即成此義。又下引寶性論云乃至有點者。
以諸菩薩摩訶薩等。依彼二種習氣二障
習氣
故。解云。論釋地上。名摩訶薩。故知。但有習
氣障也已上復古&T047368;中。釋章初地已上乃至
正使倶盡之文云。二障正使。初地倶盡。習氣
地地漸次微薄。至金剛際。究竟方盡已上
此等文。初地盡種。二地已上。但除二習。此
竝智障頓斷文證。二云。於初地中。斷煩惱
障全。及所知障一分麁。二地已上。斷智障一
分細。及諸習氣。故章所依身章云。初地中。永
斷一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分別倶生。於
所知障中。亦斷一分麁品正使。是故地上。
受變易身。至金剛位已上章今文云。初地以
上。斷於智章一分麁故。於煩惱障。不復更
已上&T047368;十云。若依&MT10755;教。初地亦捨三界
分段及惑業苦。地上唯斷彼所知障及變易
報。其煩惱障。地前漸伏。初地斷盡。所知障。
地前亦學伏。初地斷一分。餘在諸地。各斷
一分。佛地盡此。如梁論及寶性論等説已上
同記十一云。若依&MT10755;教。如梁論等。其煩惱
種。初地永盡。唯有彼習。其所知障一分麁
者。亦初地盡。餘分及習。於諸地中。各別正
已上&T047368;所指。梁攝論者。彼第九云。先於
地前。漸除惑障。後登初地。漸除智障。此兩
處名分分清淨。即是因位。若至佛果。六度
&MT90041;。名具分清淨。即是果位已上此
釋論文
同論十
云。菩薩初入眞如觀。障見道無明即滅。所
餘無明。猶在未滅故。十無明覆十功徳。障
十正行已上此之三文。竝明地上斷
障。故爲所憑。寶性論文。恐繁不述。依此等
文。初地之中。未盡智障。二地已上。漸除初
分所知障也 問此之二義。何正不正 答
二倶明文。各是正義。古來諸徳。且取一義。
會餘違文 問云何互成一義。互會其違
文耶 答先立初義者。於初地中。二障種
子。皆倶斷盡。二地已上。唯除習氣。障利他
事。一切諸障。初地皆斷故。智障即障利衆
生故末那惑種。既初地斷。六識諸惑。不可
留故。但麁初者。以種爲麁。以習爲細。章
云 其末那煩惱。亦初地斷麁。後除殘習已上
此以種子爲麁。故習名細。有何妨乎。又
雖言初地已上。斷於智障等。即次下結云。
是故二障。不分見修等。明知。麁細唯約
種子及習氣也。今章亦云。此教地上。但除
習氣。此文通其二障。故引寶性論。云二種
習氣。章釋中云。但有習氣。下問答中云。智
障正使。亦已除故。依此等文義。明知初地麁
細倶斷。二地已上。唯除習氣。故麁細言。不
相違也。問若爾。何故玄&T047368;文。云餘分及習。
 答言餘分者。是智障習。言及習者。是煩
惱習。爲分二障習。立此異名也。問煩惱障
習。亦地上除。何不名細。唯開智障。答煩惱
障習名細何妨。然爲分其二障習氣。是故
且立別別稱也。次立後義者。智障一分。初
地中斷。其細分者。地上漸斷。智障數量。麁細
無邊。故於二處。頓漸斷之。但初地斷使種
等者。惑障之全。及智障麁。不分見修。一時
頓斷。故云爾也。縱未斷細分。不妨云雙
斷。二障見修。既倶斷故。玄記既云餘分及
習。文義炳然。&MT10769;會通故 雖有細分。利衆生
事。無障疑故。細分智障。地地斷故。地上除
習氣者。望初地中但斷種故。其末那惑結
文。云正使倶盡者。初地之中。所應斷者。皆
滅盡故。非唯惑障。亦斷智障。非但見惑智
障。修惑麁分亦斷。故致盡言。彌勒問論。一
切倶斷者。障利他惑。見修倶斷故。末邦惑
種。名爲麁者。建立名字。隨義不同。縱彼雖
爾。今此事中。不可開故。此教地上。但除習
者。此約末那相應惑。故末那種已斷。六識智
障種。不可留者。此亦無妨。雖有六識相應
惑種。盡末那惑。無所遮故。唯斷我執。非
法執故。如彼始教。倶生煩惱。雖末那種。於
地地中。斷其習故。依彼二種習氣。障者此
言總相。言二種故。故知。但有等者。亦約末
那惑。故下問答中。智障正使。亦已除者。此
約麁分。不約細分。是故初地。但斷惑障之
全及智障麁。二地已上。漸斷細分及諸習氣。
上各成其二義之意 問智障頓漸二斷。雖
有二義。各立一義。互會違文。若有不棄
二門。雙存二門義耶 答此教章中。雖有
二意。文相始&MT10755;。成立初地斷盡之義。探玄&T047368;
中。一向成立初地唯斷麁分之義。是故依
二文。各可存一義。此教斷惑分齊。可有二
門故。不可唯取一義之門。會通一邊。失
其一門。&MT10755;教既有始&MT10755;二門。此之二義。即
成立此二門之意。豈可失其一門義乎 
問云何始&MT10755;二門意耶 答初地斷智障麁
之義。是&MT10755;教之初。順同始教智障地地漸斷
義故。初地智障斷盡之義。即&MT10755;教之終。順
趣圓教一斷一切斷之義故。是故此教有二
門也。約此二門。成前二義。各符文理。無
有違失
章故彌勒問經論云問曰若聲門人下。二引
證。言先斷見道所斷煩惱等者。愚法教中。
以八十一品隨眠。爲修道所斷隨眠。九地各
有九品惑。故聲聞三節斷修道惑。一欲界前
六品盡。得二果故。二欲界下三品盡。得三
果故。三上二界惑盡。證阿羅漢果故。言眞
如甘露法界者。二空眞如。初地入心初。證見
故。言見修道中一切煩惱等者。&MT10755;教之中。
無分見修。而今言見修者。雖不離分。言
其體性。即當見修。始&MT10755;二教惑。體同故。如
起信中。智相相續。配當見修。執取計名。亦
配見修。即此例也。復古中云 問&MT10755;教自言
正使習氣。何以引見修等惑爲證耶 答但
二教惑障。名字雖異。而惑體是同。故得爲
證。孔目使行稠林云。如是等文。竝屬初教
攝。今釋終教。何以引此。下文云義當熟教。
分亦得通初教中直進教説已上第九地中。
有十一稠林。其中使行稠林者。一切見修二
障。諸惑等故。孔目第三。明使稠林。有六十
一門煩惱。謂九結。五結。五下分結。五上分
結。四結。四縛。三縛。七使。十使。九十八使。一
百九十六使。六垢。十纒。是名十四類煩惱。
又有二十九門煩惱類別。三漏。四倒。四流。
四取。五蓋。五見。五慳。五心截。六愛。七流。四
扼。八縵。六十二見。八種覺。百八煩惱。三不
善根。三杭。三垢。三燒害。三箭。三所有。三惡
行。三匱。三熱。三煩惱。三諍。三熾燃。三稠林。
三拘礙。十無明。二十二無明。已上二十九門。
煩惱類別此多分在小乘所説。亦通始教直
進用之。又有局始教直進所説。如十無
明。二十二無明等是也。又有終教十六門煩
惱。謂煩惱所知二無明。惑智二無明。三障。四
障。六蔽。八妄想。九煩惱五住地。十三煩惱
謂七見
六著使
八倒。四謗。五散亂。二煩惱。三倒。十三
妄想。八萬四千煩惱。此十六門。是終教義。上
來十四類煩惱。若加大惑小惑。成十六類。
二十九類煩惱。十六門煩惱。都合六十一門
惑障。名爲使行稠林體相。復古記主。指此
等惑。擧使稠林。初教分齊。如孔目明。問此
中斷惑。爲唯局意識。總通六識耶 答正
説意識。而兼五識。第六意識。發智斷惑。即
前五識。相應諸惑。亦隨滅故。非別起斷。五
識惑種無漏道。此同始教斷惑之相。上來
明斷六識惑訖
章其末那煩惱下。二明斷末那惑。亦二。初
直示。二引證。今初 問末那惑者。體性是何
 答我癡我見我慢我愛。此四末那相應惑
體。然我見爲本。餘三倶起 問末那我見。人
法中何 答末那我見。定是人執。非是法執
法我見也。孔目一云。人言。在修道中。滅倶
生我。末那倶生。竝無明心煩惱。修道斷者。此
義不然。末那一起相續。縁我不廢。因何得
改境起其法執。若起法執。何名縁一類我
已上釋曰。末那倶生。是煩惱障。言并無明
心煩惱者。是法執所知障。是故末那具有
倶生二障二執。彼明末那煩惱斷位。孔目師
意。入見道時。斷盡末那四惑種子。其餘殘
習。地上諸位。漸漸斷除。無始已來。習氣麁
重。擧有人義。爲破有人修道位中。斷末那
惑種義。因此更破末那言有法執所知障。
孔目師意。末那一起。一類相續。唯縁第八。
執人我體。人執既恒相續轉起。無有法執
應起之時。有人義意。末那既有人法二執。
惑智二障。竝是修惑故。修道中斷此等種。今
破彼義。不許末那相應惑種。修道位斷。孔
目師。判末那諸惑唯是倶生。非分別惑。故
孔目一云。問末那何故唯是倶生 答末那不
縁於外。縁義不縁名故。不得起分別我
見 問論云。倶生我。修道斷。因何末那是
倶生我。非修道斷 答倶生修道斷者。是寄
位説。如初僧祇斷皮。第二僧祇斷肉。第三
僧祇斷心。此可知也。今將分別倶生麁細
之相。寄顯見修。非謂實斷已上此會修道
所斷之説。末那惑中。智障有無。唯識論中。安
慧護法。所立異義。破立委細 彼第五云。此中
有義。末那唯有煩惱障倶。聖教皆言三位
無故。又説四惑恒相應故。又説爲識雜染
依故已上彼擧二師所説。此初師所説義。此
即安惠論師等義。彼師意云。此識既是三位
體無。此識倶時。唯有人執。無有法執。對法
等説三位無故。若此倶有法執。應言三位
有。言三位者。入滅定位。聖道現前位。無學
果位也。此三位者。入人空觀。無有人執。故
無末那。言説四惑相應者。顯揚第一説。四
惑倶故。四惑即是煩惱障故。故無法執。不
言淨位。有此識故。言説爲識雜染依故
者。攝論第一論本。不言爲淨依故。無淨
第七。法執第七。唯識次下。陳末那有法執
非唯有人執故。此護法論師等義也。唯識
論中。以護法爲正義。廣破前師。建立自
義。前始教宗。應依護法。今此&MT10755;教。末那倶
惑。初地入心。頓斷末那相應煩惱。此即斷
滅末那惑種。言斷麁者。待對習氣。以此種
子。名爲麁分。餘殘習氣。即當細分。言後
斷殘習者。初地入心。正斷種子。是無間道。
次刹那心。是解脱道。解脱已後。住心出心。二
地已上。漸漸斷習。乃至金剛。不同始教末
四惑。二障種子。金剛心位 頓斷頓滅。又
不同始教一切習氣。解脱道除。唯一刹

章故無性攝論云下。二引證。亦二。初正證。二
轉證。初中亦二。初引文。二釋成。今初。即出
無性攝論第十。言轉染末那等者。第七末
那。有覆無記。是有漏法。無始已來。恒時執
我。今入初歡喜地之時。與六識惑。同時斷
盡末那惑種。此時意識。轉成無漏。故第七
識。亦轉成無漏。相應慧數。轉成妙智。此智
即名平等性智。此時已斷第六相應二障種
子故。其慧數即成妙觀察智體用。是故初地
同一念時。轉有漏第六第七二識。成無漏
識。轉二識相應慧數。成妙觀平等二智 問
初地既轉二識二慧。即成妙觀平等二智。若
爾。與彼佛果頓成圓鏡成事二智。有何差
別 答圓鏡成事。佛果頓滿。初地所得。妙觀
平等。隨分轉得。地地漸勝。佛果圓&MT90041; 問何
故二智漸漸増勝 答入初地時。頓斷煩惱。
及斷智障一分麁相。及末那種。是故初得妙
觀平等。而未斷除煩惱習氣。智障細分。及
諸習氣。末那習氣。故得一分。非是&MT90041;淨。由
斷所應斷種子習等。地地漸増。習等盡時。
斷徳成滿。智徳周備。言初現觀時者。是見
道位。言先已證得者。入見道時。斷末那惑
種。得平等性智。見其滅下所顯實理。故云
證得。言修道位中轉復清淨者。初地住心已
後。名修道故。是正除習位故。而見道中。解
脱道時。其種之習。何無微薄
章解云轉淨者除習氣也下。二釋成。亦四。初
釋成。言正使先斷者。釋成上文先已證得。
二若言此是下。遮異。謂始教宗。眞見道時。
第六意識。入法空智。此時第七。亦成無漏。
即平等性智。慧數成無漏故。此第六識法空
智力。伏滅第七法執智障。不令生起。即得
無漏。若第六識。出法空觀。第七法執。復更
生起。故云暫伏。若許爾者。應言方斷。不
應言轉淨故。三若依始教容如彼説者。約
教。若始教大乘。至金剛心位。與餘諸障。同
時頓斷。故初地已上。得平等智者。暫伏法
執。後若出空觀。還成有漏。四是故當知此
教地上下。結成。言此教地上但除習氣者。
此唯約就末那煩惱習氣爲定。不可濫渉
第六相應智障習氣。彼習前段已成立故
章故寶性論云下。二轉證。亦二。初引論。二解
云論釋地上下。解釋。摩訶薩言。皆目地上。
如般若等。雖有言初發心菩薩。摩訶薩。
此對小乘。雖是初心。言大有情。而正唯以
初地已上。名摩訶薩。言無間生習氣者。二
種習氣之隨一故。言二種習氣者。一無間生
習氣。斷惑種已。次無間心。餘習生故。二前
生習氣。未斷種前。無始已來。與種現倶。相
從生起。現行氣分。必相從故
章問云何地上下。二釋妨。此問意云。二乘所
期。必斷煩惱。自調自度。至此處故。&MT10755;教地
前。始教地上。爲不墮二乘地。故留煩惱
不斷。今此地上。已盡煩惱。恐同二乘。墮寂
滅地。答中意云。地前位淺。始教地上。所説亦
麁。終教地前。於所知障。不容應斷。故有
此恐。故留不斷。此教地上。已斷智障。雖盡
惑障。不墮二乘地。又智力勝故。設雖盡煩
惱。而智業深勝故。不墮二乘。増益菩薩行。
況斷智障。或多或少。高超小乘。成立大行。
以頓出離聖者爲喩。斷欲六品。喩煩惱盡。
斷上界六品。喩斷智障。言若地前及始教
等者。二教相對。陳淺深故
章又此教中下。二斷惑相状。言智起惑滅
者。智謂無漏正體智故。惑謂二障所斷結故。
能斷智起。滅所斷惑。此間時分。念念生滅。
有初中後。惑智前後。斷相須定。故此門來。
地論二云。此智盡漏。爲初智斷。爲中爲
後。非初智斷。亦非中後。偈言非初非中
後故。云何斷。如燈焔。非唯初中後。前中後
取故。如是解脱已上非初中後者。相翻門故。
前中後取故者。相續門故。非初中後者。經
所説故。前中後取故者。論主所釋。二門融會。
成斷障義。具如玄&T047368;等中所説
章又此教中煩惱等法下。三惑障體性。煩惱
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惑性如故。無應斷者。
智性如故。無斷惑者。如是等法。名能所斷。
具如玄&T047368;竝大疏。大鈔等明。上明約位滅惑
門竟
  應長元年辛亥六月七日於東大寺戒壇院
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文化八年辛未初冬二十二日以嵯峨大覺
寺藏本校之。所憾非記主親書故未免有
可疑耳
 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八&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九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從此已下。寄惑顯位。有十八門。寄顯斷
故。諸教所説。以惑示位。種種異門。皆悉攝
盡。然此諸門。亦有始&MT10755;二教。所謂實斷實
證之法。若望圓教。彼始&MT10755;教。無非寄顯故
通。然明始教所謂實斷證義。若望&MT10755;教。亦
是寄顯。未必實義。如是義門。諸教相望。寄
顯約實。隨宜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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