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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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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五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第二斷得果者下。文中爲二。初明
。二明種子斷。初中亦二。初斷煩惱障。二
所知障。初斷煩惱障中。亦二。初斷分別
。二斷倶生惑。初中亦二。初總標。二一若
從具縛下。別釋。亦二。初明相。二引證。初中
亦三。初具縛人。二倍離欲。三已離欲。今初。
從具縛入眞見道者。此門行人。名次第
。凡夫位中。未斷一毫煩惱。從具縛
。入見道人。即初果。聲聞乘人。*住
種姓。値善友縁。發心修行。種植順解脱分
善根。修停心。次入別相念處之位。次入
總相念住之位。順解脱分善根成就。次入
決擇分善位。此即内凡四善根位。亦名加行
聲聞階位。雖多類。今且依彼五位之門
述行位斷證始終。唯識論中。總立五位
菩薩修行。唯識兼陳三乘五位行相
此即一箇資糧加行等。五位相也。順解脱分。
五停念處。是資糧位。解脱位故。其四善根。順
決擇分。是加行位。即内凡位。問小宗倶舍。順
解脱位。入修要門。唯立二門。一不淨觀。二
持息念。即數息觀。今大乘宗。立聲聞修。爲
亦修二門具立五停耶。答東塔律師。釋
分律。陳聲聞行。專依倶舍。入修要門。唯立
二門。謂不淨觀。及持息念。定賓律師。飾宗記
中。引彼已云。今詳貪尋。理須此二。儻縁性
等。豈得同然。此出小宗倶舍中。偏僻之教。
豈能遍達有情機縁已上今大乘宗。遍投
。具立五停。治五妄想。一不淨觀。對治貪
。二慈悲觀。對治瞋恚。三縁性縁起觀。言
縁性者。依四種道理。縁人我。唯有
其法。作此觀行。即觀十二縁起支法。破
人我。癡増上者。於此所縁。作意思惟。惑得
微薄。四界差別。觀謂是六界。地水火風空識
六。觀此六界。唯有事法。無人我。見
人空理。瑜伽毘曇。六界爲境。若涅槃經。觀
十八界。名觀分別觀。著我増者。作此治法
五持息念。對治散亂。五妄想増者。隨應觀
此五。隨一觀成。堪後位。第二別相念住。
前治行成。即入此位。今此位者。以自共相
身等境。別別對修。乃以此四。破外四倒
觀解明白。所得増盛。第三總相念住。觀行純
熟。總相縁修。所謂總縁身等四境。總縁
相及以共相。此即今位觀行相貌。此上二位。
通名念處。總別雖異。所觀同故。上來三位。
總名解脱。以行解微薄。心未理故。即
是資糧順解脱分位也。然世出世。伏斷修入。
七作意以攝&MT10755;。一了相作意。二勝解
作意。三遠離作意。四觀察作意。五攝樂作意。
六加行究竟作意。七加行究竟果作意。世間
八定。伏道離欲。如瑜伽論第二十三。出世伏
斷。離染之相。即如彼論第二十四。今就
道伏斷之中。約聲聞位。次第配之。璟興法
師。瑜伽抄十二云。前三方便。修了相作意
爲了四諦十六行等。種種相状。四善根中。
勝解作意。勝解心中。修作意者。見道近
於勝解淨行故。於見道中。修遠離作意。能
見惑。於修位中。修攝樂作意。進斷修惑
取中二果。及斷色無色惑。乃至非想八無間
來。是攝樂作意。所作之位。觀察作意。於
位中。已斷未斷之處。能觀察知。斷非想惑
第九無間。金剛喩定。是加行究竟作意。盡無
生智。是加行究竟果作意已上瑜伽論中。寄相
是。分別據實。處處有七作意。今此五停
四念三位。乃至具修了相作意。故此作意之
中。修四諦十六行。備了彼彼各各相状。然
五停四念住者。就其増勝。以爲位綱。非
習自餘行業。廣如瑜伽論中具説。資
糧位竟。次入加行順決擇分。内凡之位。有
煗頂忍世第一法。四加行法。煗頂二位。具修
四諦十六行相。忍位三品。下忍具修四諦十
六行相。而以一心。修諦行相。中忍漸略。減
縁減行。乃至二行二刹那修。上忍一行一刹
那也。世第一法。一行一念。謂觀行者。從前已
來數數修習。多時運積。故至此位。永斷
障麁品。我慢及於涅槃。攝受増上。意樂適
悦。便能捨離後後觀心所有加行。住無加
行。無分別心。生空觀智。純熟無相。瑜伽論
云。彼於爾時。其心似減。而非實減。似無所
。而非無縁。又於爾時。其心寂靜。雖
。而非遠離已上璟十二云。煗等善根。隨分
寂靜。似眞無漏。遠離之心。體是有漏。而非
遠離已上此釋論其心寂靜等文也。此有漏
心。最後邊畔。既得是趣現。觀心不久。當
正性離生。瑜伽論云。即於如是寂靜心
位。最後一念。無分別心。從此無間。於亦所
觀諸聖諦理。起内作意。此即名爲世第一
已上遁倫記云。於四善根寂靜心位。最
後一念。於諸諦理。起内作意。名世第一法
此有兩解。一云。以此文世第一法。通縁
四諦。作無我觀。論既云諸聖諦理。故知。非
一諦也。此文即順涅槃經説。世第一法。亦
四諦。不論唯縁苦諦。二云。世第
一法。唯縁一諦。同小論説。今此文相。擧
別。謂於前煗等。前觀諸聖諦理中之一
内作意也。然涅槃經。説四諦者。遠云。
釋云。觀諦有其二種。一者行修現在所起。二
者得修未來所成。世第一法。現在所修。雖
一諦一行。未來縁於四諦増明。今修得
修。名四諦。今解彼經。亦擧總取別。雖
總擧四諦。而意所苦諦故也已上
。後解是好。若如初釋。上忍如何。又不
減縁減行。然四加行。漸近見道。時節稍
逼。觀行隨減。故中忍後。有減行等。如是運
心。世第一法。等無間心。即入見道。事義便
易。次第必然。是故當知。世第一法。一行一
念。全同小論。已上四位。順決擇竟。上來五
停及四念處。煗等四心。總名見道前七方便
仁王經中。名爲七賢。若四位門。此七方便。
合爲一位。名方便道。然就義門。約遠近等
故。分資糧加行二位。故夷齊分列。成
位門也。第三明入見道位者。此聲聞人。從
具縛地。發足修行。資糧加行。七方便竟。無漏
智發。斷惑證理。聖位方至。故世第一法。等
無間位。無漏現前。聖智方顯。此時惑障種子
頓斷。次刹那心。能證妙智。即證空理。然所
斷障。有其二種。一煩惱障。二所知障。聲聞
唯斷煩惱障全後有所知障之一分
煩惱障中。亦有分別倶生二惑。今此見道。
分別惑。聲聞斷惑。要先斷滅分別煩惱
後修道中。漸斷修惑。玄記十。唯識九
云。二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一種。名
已上此一種者。指分別煩惱也。問聲聞入
見。總有幾種。答聲聞入見總有二種。一眞
見道。生空無漏正體智起。頓斷三界分別惑
故。此即縁非安立諦也。二相見道。眞見頓
斷頓證之後。起後得智。安摸倣像前所
。上下諦等。次第縁觀。此即觀其安立諦
也。問何故名爲眞相見道。答見道初念。根本
智起。實斷見惑。實證生空所顯眞理。此根
本智。先斷惑種。是名無間道。次此正智。證
顯眞理。如理正智。體會眞如。不影像。眞
契當故。眞正體智。實斷實證。故此見道。立
眞名。相見道者。安立倣學後得無分別智。
眞如生空理。而變影像。縁觀安摸。
會自性眞理。縁觀所變影像眞理。
其所證。斷惑非實。先實斷故。於前實斷
安摸倣像。更作斷惑行相而已。問唯識論
意。大小相待。菩薩具觀安立諦及非安立諦
二乘唯觀安立諦門。此即本論唯識所説。今
何故言具觀安立非安立諦。答此觀行法。何
位中修。唯識雖且言安立諦。而疏家得意。
判言亦觀非安立諦。二乘之人。七方便中。
安非安二種法。論及解釋。所説有由。唯
識九云。此位菩薩四善
根位
安立諦。非安立諦
倶學觀察。爲當來二種見故。及伏分別
二種障故。非安立諦。是正所觀。非二乘
唯觀安立已上此意二乘。唯安立觀。言非
二乘唯觀安立。述記九云。然二乘者。自
乘唯説四諦安立觀。菩薩不爾。今説。於
彼亦作人空非安立觀。然不菩薩。菩薩
二空倶作。爲顯。彼劣故不之。又二乘者。
亦唯作安立。不菩薩。行智深廣。彼不
爾故已上此中二釋。一即如論。一觀非安。仍
論文。此乃二乘。唯作安立。無非安立。以
是愚法二乘人故。如論所説。又不愚法者。
通作二觀。雖非安。不菩薩。此安非
安。唯生空觀。非法空觀。菩薩具觀二空。安
立非安立諦。倶是深勝。此中。愚法。不愚法
者。就定性二乘此二類也。不賢首所
立二類。賢首所立。以小乘教中所説二乘
愚法人。以大乘教所説二乘。名不愚法
問如小乘教薩婆多等。世第一法。等無間心。
苦法智忍無漏初生。頓斷欲界苦諦下十隨
。是無間道。此時惑得。猶有懺。次苦法
智現前之位。惑得已滅。即證煩惱。滅下無
。是名擇滅無爲。如是次第。苦類智忍。苦
類智。斷上二界各九隨眠。無間解脱。乃至第
十五心。斷上二界道諦下八隨眠。無間道名
道類智忍。此十五刹那。爲見道時分。第十六
心。道類智位。總得三界見惑滅。理已見
眞諦。生空眞理。蘇息圓滿。即名修道。今大
乘宗。立二種見。眞見道位。實斷實證。何故
小教不二見。又小乘教中。立眞相見耶。
答愚法小乘教中。如問中言。唯言苦法智
忍。苦法智等。立十五心見道。不眞相二
種見道。然以大乘。望愚法教。擬對見之。理
實愚法教中小乘。入眞見道。實斷三界分別
惑種。實證惑滅。所顯空理。然彼教中。不
此義。是故小教不眞見。問何故小教。不
眞見。答依正體智斷惑證理。甚深微密。
彼所知。是故不彼眞見道。問已斷證
處。何故不知。答小乘機淺。斷證微細。雖
實義。不其處。瑜伽論中。彌勒大士。以
處智。直見小乘斷證之處。説顯而已。問若爾
小教説相見耶。答言相見者。眞見之上。法
彼斷證。作倣學觀。安摸建立。既彼不
見實義。由何得倣學義門。是故不
見道義。問若小乘教。不眞相二種見者。
彼教所説見道義者。何等見道。眞相二外。有
見道耶。彼見一向無當耶。答彼教既不
眞見。故亦無相見道義。待對之法。
獨立故。非二見外有別見道。小乘見道。
大見之小教見道。即當大乘相見
。問三心十六心。當何見道義。答小乘見
道。當大乘宗十六心相。問大乘見道。有
取能取。十六心。有上下八諦十六心。小教見
道。當何十六。答小教所説見道義門總名。即
上下八諦行相。少分似大乘宗所取能取
大乘所取能取。即言苦法智忍。苦法智等
故。而非全同。第二十六。既言下上十六心
。故名是同。而其行相。名現觀忍及現觀
。欲界四諦。各有此二。上界四諦。亦有
。此二行相。如次無間解脱二道法。前眞
見。無間解脱。見分觀諦。是故行相亦少相
似。問小教見道。自當大乘相見道者。小教
見道。如大相見。唯倣學觀應。非全是實斷
耶。答不然。小乘見道。雖大相。而小乘
人。以此即謂實斷實證。實由此觀。斷滅三
界分別故。問小教所説。入見之人。前十
五心。皆實斷耶。其中有實斷證之處。眞見二
念。無間解脱二道處耶。又十五心外。有眞見
耶。答雖分明教文別釋。以義推之。
十五心中。初二之心。應是眞見道斷證分
齊處。所以然者。世第一法等無間心。是見
道初無漏。此處即是眞見道斷障。無間道此
苦法智忍。次刹那心。是解脱道。即證
。當苦法智。此眞見道。分別起惑。皆悉頓
斷。無所遺。然小乘宗謂。初二心。唯斷
界苦諦十*或。證其滅理。然後十三刹那心
念。當相見道。小乘亦謂。實斷實證。以
其眞見處故。問若十三心。當相見者。無
二念相見道耶。初二見道。屬眞見故。答今
唯擬對。後十三心。當相見道分齊而已。小
乘不眞相。大乘有別所立。大乘聲聞。先
眞見。後入相見。故眞見外別立相見。問
今章唯明眞見斷證。不相見。何輒立之。
若有相見。章何不言。答聲聞菩薩。皆入
見所有種種見道行相。三乘同入。無所闕
故。章且約就實斷實證。故唯陳述眞見斷
。問菩薩見道。有眞相二。相見道中。有
心相。十六心相。十六心中。亦有所取能取十
六。上下八諦十六。菩薩皆入此諸見道。今聲
聞人。如菩薩人。皆入此耶。若爾。三心相見。
云何得入。答此見道相。三乘通履。所有見
道。聲聞皆歴然。聲聞宗。大乘宗意。三心相
見。入不入義。率爾難定。法相宗師。精研多
端。燈第七云。問大乘眞見。斷二障彼總
三心。二乘眞見。斷一障。應亦別總立
二心。答説六現觀既通三乘。現觀智諦。現
觀之中。辨此三心。故許小有。亦復無妨。又
解不許。二乘唯觀安立諦故。此非安立。二
乘不作。若許作者。何故諸部小乘之中。皆不
二心見道。若爾。初十六心。諸部亦無。
豈可作。若亦不作。違雜集第九。彼云。安
立者。謂聲聞等。隨自所證。已得究竟。爲
他亦了知故。乃至安立道諦。謂於諸諦
。有如是如是忍。如是如是智。如是等。既
爾。何故諸部。不總十六心。但有上下十
六心耶。答約不愚法。依大乘教中聲聞乘
。作安立觀諸部小乘。多約愚法彼小
。故不作。問若爾。三心亦應是。答雜
集論中。但説安立。不聲聞作非安立。勝
鬘經亦云。聲聞知有作。二解任已上此二
解者。一云。聲聞亦作非安立觀。非唯安立
二云。聲聞唯作安立諦觀。是故眞見後。唯
十六心。問聲聞非安立。唯作生空觀。云
何得三心相見。二空別總。成三心故。謂
煩惱障。有上下二。所知亦二。成三心者。一
生空上品。二法空上。以爲中品。三二空各
下。合爲下品。如是二空。得三心。云何二
乘。得三心。答誰言二乘修三心相。聲聞
非安。是二心故。云何二心作安觀。於煩惱
。分爲上下。初之心名上品。内遣有情假
縁智。後之心名下品。内遣有情假縁智。初
是下品生空觀智。斷上品煩惱。後是上品生
空觀智。斷下品見惑。是其二心相見。非安立
諦觀門。下智對上惑。上智對下惑。若約
者。或亦名下。約智下惑亦名上品。言若爾
初十六心諸部亦無者。此文意云。所取能取
十六心見。小乘諸部。都無之。由
之。大乘不此門者。何故大乘。盛明
此觀。二心非安立諦相見義。亦可爾。小乘諸
部。雖之。大乘修之。有何遮妨。言
十六心者。即所取能取十六心也。雖
。任情後解是好。雜集。唯識及勝鬘經。不
聲聞作非安立故。故淄州補闕章云。何
故不三心相耶。諸論説爲非安立觀。二
乘相見。唯安立故已上此釋二乘唯安立觀
問十六心相。亦有二種。一所取能取。二上下
八諦。此二竝是縁安立諦。此法彼眞見道故。
聲聞縁覺。所有相見。爲二種倶入。有不入
耶。答今聲聞乘。二種十六。入及不入。義
一準。故燈七云。問未二乘具作二種
隨作一。答不愚法者。作二十六。愚法之
者。作後十六。或廣慧者。作二十六。非廣慧
者。但作上下。所以瑜伽五十五。但説上下
一十六心。據三乘通及非廣慧。雜集論中。
總十六。今此論中。具説二種已上補闕章
云。其相見道。二十六心。或隨作一。無
説作。不有部唯上下品觀。故雜集説
十六謂所取
能取也
已云。一切道諦。由四種相應。謂
安立故等。言安立者。謂聲聞等。隨自所證
已得究竟。爲觀令他亦了知故。故知。亦作
此總諦觀。有義但作上下十六。以力劣故。
合縁。言安立者。因總十六故。分
別一切。不爾。此道諦等。不一切
然準對法。無上下十六心文已上
數解。且以燈釋。爲其大途。餘即準決。然雜
心倶舍等。愚法小乘教中所明。漸歴見道之
相。其名即當上下八諦。其義即當所取能
。此乃小乘多分所説。然愚法教。成實論宗。
天異毘曇所説見道。以一時對觀。多念運
故。瑜伽三十四説見道相云。從此無間
前所觀諸聖諦理。起内作意。作意無間。
前次第所觀諸諦。若是現見。若非現見。諸
聖諦中。如其次第。有無分別決定智。現見
智生。由此生故。三異所繋。見道所安。附屬
所依。諸煩惱品。一切麁重。皆悉永斷已上
纂云。從前世第一法無間世第一法所
觀諸聖諦理。今於眞見道門。起内作意。此
眞見道作意。無間於相見道中。隨前第一法
時。所觀諸諦。若此亦現見他方。不分界
等。不現見。諸聖諦中。如苦等之次第。有
漏無分別決定。不他引自。生疑智現前
現量證智生。非見道前。即有分別疑
比度而生。是此中意。又世第一法無
。名從無間。今意欲眞見道。雖知越
相見道。却解所從無間處。即世第一法。
今却成前。謂前所觀諸聖諦理。起内作意
即乃世第一法時。此作意無門。從前次第所
觀諸。相見道中。若現見不現見。決定智
現見智生。亦是此中意已上憬興遁倫。各釋
此文。委細顯了。恐繁不引。二障義云。立
見道。有二種道理。一者安立聖教道理。二者
内證勝義道理。初門之中。先明二乘。後説
菩薩。就二乘人。入見道時。説十六心次第
而轉漸斷上下八諦下惑。如聲聞地決擇中
。苦法智品見道。對治欲界見所斷法。苦類
智品見道。對治色無色界見所斷法故。所
以安立十六心者。由此見道能生出觀十
六行相差別世智。是故因中説其果相已上
又云。次明内證勝義道理者。三乘聖人。入
見道時。唯有一心内證眞如。無十六及
三差別。言一心者。入觀之内。唯有一品。前
後相似。無差別故。説名一心。非刹那
名爲一心。如夫人經言。聲聞獨覺。初觀
。以一智。斷諸住地。一智四斷除蜜。強言
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皆
同此一究竟清淨故。又顯揚論云。除衆生執
現起源故。覺法實性。永斷法執。法執斷時。
知前斷衆生執隨眠。瑜伽論中。亦同
已上此中内證。當眞見道。安立即當相見
也。眞見道中。實斷實證。所應作事。頓成
滿足。相見道中。倣摸前眞。漸歴對觀。非
斷證。問其相見道。十六心何。答雖二種
十六心見。就必定作。明上下諦。苦法智忍。
乃至道類智名。與愚法小乘教同。且苦法智
忍者。苦謂苦諦。法謂教法。智謂於前方便道
。縁教法智。所言忍者。謂先觀増上力
故。於各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慧。正觀
界苦諦眞如。是爲其相。由此慧故。永捨
切見苦所斷三界所繋二十八隨眠。欲界苦
下。有十隨眠。上界苦除瞋各九。故總合有
二十八惑。苦法智者。謂忍無間前眞如
前所斷煩惱解脱。苦類智忍者。謂此無
間無漏慧生。於法忍智。各別内證。言後聖
法。皆是此類。苦類智者。謂此無間無漏智生。
審定印可苦類智忍。此是苦下所起四心。餘
之三諦。各有四心。隨應斷惑證理。内證印
定準知。十六心義。與愚法異。問此見道中。
幾時分。答眞見道中。有一無間一解脱
。若立勝進道。即成三刹那。相見道中。經
十六心。此即上下八諦相見決定。入此八諦
故。若立二心。非安立諦。即加二念所經
時分。若加所取能取時分。即増加也。如
見道時分。倶舍婆沙。諸毘曇論。見道時分。唯
十五心。今此大乘。即異彼宗。問此之見道。
眞相二種。與彼向果。云何相攝。答此眞見
道。及相見中。前十五心。是預流向之一分也。
座順決擇分之者。兼取煗等初向故。
第十六心。初果一分。安非安立。圓滿時分。
立初果。是初念故。從此已後。未二果
勝進道前。皆是初果。初果時分。是久延故。此
毘曇。故十五心。爲見道時。若順成實。見
道時分。經多刹那。一時見諦。以無量心。斷
諸見惑。此間皆是預流向位。名一無間。最後
圓滿。名解脱道。即是初果。屬修道分。問其
十六心相見道者。唯是倣學眞見道事。其相
見道第十六心。建立初果。相見道中。斷惑證
理。既非實事。摸前事故。所得初果。亦非
。倣學眞見。所得果故。若爾。眞見道中。解
脱道時。應立其預流果耶。答據其實義
即眞見道證理之時。立預流果。斷或證理。事
&MT90041;故。證無爲果。已&MT90041;足故。第十六心。獲
有爲果。安摸倣像。義圓&MT90041;故。若爾大乘見道。
一念是一刹那。有違妨。然順小宗。眞相
&MT90041;足上下八諦。第十五心。此間名爲見道時
。第十六心已後。竝是修道分位。道類智位。
初果初念。章文言若從具縛眞見道。刹
那頓斷三界四諦分別煩惱。得預流果者。必
定即是眞見道時。解脱道位。立預流果。以
是頓斷頓證。實斷實證處故
章二若倍離欲人下。二倍離欲。此人昔日。在
凡夫時。以有漏智。厭下欣上。伏斷欲界前
六品修惑。此即或在外道法時。後入佛法
發心修行。乃至忍位。世第一法次刹那心。苦
法智忍。見道初。無漏法現在前。今大乘宗。此
初無漏。即眞見道。斷三界見惑。次刹那心。
即解脱道。是證空理。眞見初念。正斷三界
分別起惑。此一念時。兼永斷前所伏欲界前
六品。倶生煩惱種子。其相見道。前十五心。即
見道位。第十六心。修道初念。即第二
來果體。六品修惑。已永斷竟。即一來果
初果。是名超越一來果人。薩婆多宗。
有漏斷故。超越證入見道時。唯斷見惑
修惑。修惑六品。以有漏智。前已斷故。
成實論宗。不有漏智斷。而許伏斷。雖
伏滅。非超越證。彼宗不超越證故。今大
乘宗。唯許有漏智。伏滅煩惱。入見道
時。兼斷已前所伏惑種。故此見道。即成
二果之向。名一來向。問見修二道。治道各
別。各以當道。斷彼彼惑。今何以此見惑治
。得修道所斷惑種。豈非治道相雜亂
耶。答治道各對。常途行相。今此兼斷。不
常途。已伏惑種勢力微劣。見道既爲一來之
。故雖修惑。見下永斷。今章即明見道智
下。兼斷已伏修惑種子。慈恩大師。所立亦
爾。元曉大師。不此義。治道別故。無雜亂
。二障義云。斷見惑者。有其三人乃至
欲人。入見道者。兼斷倍欲。證一來果
已離欲人。入見道者。兼斷九品。證不還果
乃至後二種人。所以能斷修惑種子者。見
道之品。實不修惑之品。是故不
斷種子。但此種子。先已被伏。今更重加
見道利鋤。故於彼種。伏斷作證。由此得
彼品治道。於欲界生。不復還受。是故賞功。
不還位。倍離欲人。准釋可解。超越道理。
是知已上彼約已離欲者。作此解釋
今倍離欲處。引此文義故。元曉師不
見道智。斷修所斷惑也。問若不此義
者。倍離欲者。何時斷已伏修惑種子。答推
思彼意。斷見惑已。然後別起修惑治道。斷
彼惑種。若内證道。實斷證後。斷所伏惑。若
聖教道。第十六心時斷滅。已伏修惑種子。是
無間道。次念解脱。即一來果
章三若已離欲人下。三已離欲。亦名全離欲
凡夫時。以有漏智。伏斷欲界修惑九品
故。兼斷行相。如倍離欲。問欲界修惑。伏
者。伏八品者。色界修惑。伏初禪乃至四
者。無色界修惑。伏乃至無所有處者。如
是等人。立何等名。答若薩婆多。許有漏斷
所斷。非超越人。唯名行超。不
。向中有超。不果處。四品斷者一來。次
第證人。少有行超。八品斷者超越一來。而行
人。第三果。是次第證。初禪乃至無所有
處斷者。超越不還行超。即不還果。次第證人。
若大乘宗。如是伏者。一向皆是次第證人。
是行超。未種故
章如瑜伽説入見道果者下。二引證。言隨其
所應者。具縛倍離欲。全離欲。隨此所應。成
初果二果三果
章斷倶生者第六識倶生下。二斷倶生惑。亦
二。初斷第六識倶生。二斷末那識倶生。初
中亦二。初總明品數。二別陳斷障。今初。言
九地者。欲界。四禪。四無色故。言各有九品
者。九地之中。毎地各有九品修惑。謂上中下
品。上上。上中。上下。名上三品。中上。中中。中
下。名中三品。下上。下中。下下。名下三品。九
地各九。故成九九八十一品。此六倶生。皆任
運起。謂貪瞋癡慢身見邊見也。貪瞋癡慢。各
九品。身邊二見。倶是極微細。唯在第九
。九地各在第九品。故上二界。除瞋有
五倶生。其五識中。各有貪瞋癡。欲界皆有。
初禪三識有貪癡二。二禪已上。無眼耳身
。而有借起識。以借起識。有貪癡。無色
界中。無五識惑。唯有第六意識故爾
章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下。二別陳斷障。亦
二。初標分。二一漸出離者下。隨釋。亦二。初
漸出離。二頓出離。今初。言漸出離者。前從
具縛。入見道。得預流果人。三界修惑。全未
斷滅。今進起對治道。斷欲界倶生惑。從
上品。至中之下之。即得第二一來果。從
初乃至第六無間道。是一來向。第六解脱
道。方得一來果。此後未第三向治道
來。竝第二果。此二果人。進斷下三品惑。乃
第九無間道。是第三向。其解脱道。名
還果。未第四對治道已來。皆第三果。此
人進斷上二界惑。從初禪一品。乃至
想地第九品惑。無間道心。皆名羅漢向。第九
解脱道。名阿羅漢果。若依五位。配此階位
預流果初念。至非想第九無間道。金剛喩
定現在前時。總有三果三向。謂預流果。一來
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也。此
三果三向。竝是名第四修道位。第九解脱
道已後。名第五無學道。亦名究竟位羅漢
初念。即得盡智及無生智。此之二智。同體義
分。三界因盡。名爲盡智。果盡名爲無生智
故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
。四智&MT90041;足。斷徳周備。如是漸歴次第斷
惑。證理得果。名漸出離。若於此世。從
縛地。四善根中。次第進修。得羅漢果。名
般涅槃人。若於初果。欲界人天經生之者。
或是一反。或二反三反。極七反有。如
人。不上界。於最後身。厭心猛利得特勝
。證阿羅漢。是名部行獨覺。若一身中。從
凡夫地。乃至一來果。猶住果身。一往來欲
界人天。其後身中。證後一果。此亦部行獨覺
所攝。若從凡身。一生至第三果。於第三果
身生上二界天。此有種種類。即有五種般
所謂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般是
也。上流般中。有樂惠上流。有樂定上流。此
二上流。各有超半超遍。此五種般。
一一生。隨應即得阿羅漢果。隨應即得
有餘無餘二種涅槃。故立般名。此四果人。
各有種類。預流果人。有其三類。一現般預
流。二現進預流。三受生預流。現進有二。一
現進一來。一現進不還。一來果人。亦有
。一現般一來。二現進一來。三受生一來。不
還果人。唯有二類。一現般不還。二受生不
還。第三果人。無現進者。若言現進得阿羅
。即現般攝。阿羅漢人。亦有二類。一時解
脱。是鈍根人。二不時解脱。是利根人。亦有
二類。慧解脱。倶解脱。又有六種姓羅漢。即
時解脱。開五種故。謂退法思法等也
章二頓出離者下。即第二類。文中有二。初正
明。二引證。初中亦二。初略示。二廣釋。今初。
前次第證人。從具縛地。乃至初果。此人進
修。至羅漢果。即有此類。言頓斷者。於
一品。九地頓故。言漸除者。於九地中。九
品漸故
章何者以彼欲界下。二廣釋。亦二。初釋頓漸
。二釋通妨&MT10769;。初中有二。初釋頓斷。言
種九品者。即三界九品。具言即是九地九
品。二竪論九品下。釋漸除。從上上品。至
下品。九品修惑。一一別斷
章若爾何以故有漸斷者下。二釋通妨難。此
&MT10769;意。既有頓斷。亦於九品。應頓除。界
品皆頓。修惑頓斷一念。即成倶生斷事。此答
意云。於三界法。煩惱爲本。有漏爲相。所
法者。是煩惱法。此隨眠法。無始已來。成就
現現。同時異時麁細間起。無暫伏止。如
是積集。無涯際。此即三界有漏惑法。品
類各別。一時難縁故。雖同時。頓於三界九
。一聚合縁頓斷。而於三界煩惱品法。不
頓縁。是故品品別別斷滅
章對法論云頓出離者下。二引證。此出雜集
論第十三。彼文云。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
已。依止未至定。發出世間道。頓斷三界一
切煩惱。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阿
羅漢果。品品別斷者。謂先頓斷欲色及無
色界。修道所斷。上上品隨眠。如是乃至
。頓斷三界者。如見道所斷世間道界
地。漸次品品別斷。此義以何爲證。如指端
經説。諸所有色乃至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
在。廣説。乃至若遠若近。總此一切。略爲
分一團一積一聚。如是略已。應一切皆
是無常。一切皆苦。乃至廣説。依是觀
但可立初後二果。由此二果。如其次
。永斷三界一切見修所斷煩惱。無餘所
。故不第二第三兩果。由此二果。已見
諦者。唯斷欲界修道所斷有餘。無餘所顯
故。又依是頓出離者。如來於分別經中
預流果無間。即建立阿羅漢果。如是補特伽
羅。多於現法中或臨&MT10755;。善辨聖旨。設不
辨。由願力故。即以願力。還生欲界。出
無佛世。成覺勝果設辨者。彼能速
涅槃故已上集成三云。未至定者。易簡云。欲
界定。以四禪八定故。百法鈔三。引
諦三藏云。初彈未至定。是根本定之方便。是
初禪攝。不是欲界。此同折玄。百法鈔第九
曰。問依何定中。而能超果。答若依對法説
但依初禪未至定。能超果斷惑。故彼論云。
謂入諦現觀已。依未至定。發出世道。頓斷
三界一切煩惱。品品別斷。若依慈恩。許
靜慮及下三無色皆超果。爲有一類得初果
已。捨斷結道。而超勝進道。伏下地修惑。不
超而得上界七地根本定。皆能超果。對法論
一分説。慈恩總説。二義皆正已上問此頓
出離。與前入見三人後二。有何差別。答前
入見時。後二人者。名凡位超。以凡夫時。斷
六品九品故。今頓出離。名聖位超。從具縛
。證初果。後有此超中二果事故。前超越
第二果。超越第三果。名見前伏惑超。此頓出
離。名見後束惑超。前後超果。有此差異。問
此頓出離超中二果。爲一座之内。頓斷漸除
異時九遍。頓斷漸除耶。答此是順兩門。答必
此二。故百法鈔九云。第二見後束惑超者。
此即大乘説小乘義。論云。一類二乘。三界
九地。合爲一聚。九品別斷。釋曰。謂有一類
初果將三界九地。倶生煩惱。八十一品。都束
九品。九地上上爲一品。上中爲一品。乃
至九地下下爲一品。即斷此九品時。而有
二類。一者容預斷。九遍入觀斷。斷至第九
時。便超中二。而得第四。二者怱劇斷。即
一入觀門。起九無間九解脱斷證。至第九
時。不中二。而名第四阿羅漢果已上
釋曰。頓出離人。有此二類。然頓出離。是上
利根。多一坐斷。而不時有容預。容預
斷中。或有一座斷三四品惑。至五品。或至
八九。起大加行。斷煩惱者。非唯一品。斷
多品故。若小加行。亦斷一品。此如
容預斷者。問於此容預怱劇斷中。縱雖
九地。於欲界。分斷六品時。何非一來果
九品時。豈非不還果耶。答雖六品
及九品惑。而進斷盡乃至非想六品及九品
。故過一乘不還果處。是故不一來及
不還果。問前三果中。行超之者。雖後品
及上界惑。唯得下果。不所斷之處。此頓
出離。二三果處。何不彼。答彼行超者。僅
五品八品。無所有處。未彼六品九
品等。向中有超。故名行超。向唯是因。非
是果位。今此頓斷九地各六品。九地各九
品。進斷極有頂故。非中二果。九品盡時。
阿羅漢
章其末那煩惱下。二斷末那識倶生。亦二。初
行相。二釋妨難。初中亦二。初正明。二引
證。今初。言其末那煩惱行相微細等者。末
那識中。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惑相應
識體微細。故相應惑。亦是微細。義苑四云。七
識恒行故。煩惱微細。縱其頓出離人。智行殊
勝。亦不頓縁。故於第九地中。與其修惑
一處齊斷已上二障義云。若其末那相應四
惑行相與品。最爲微細。於三界中。等無
。是故唯離非想欲時。一時頓斷。如瑜伽
。末那相應任運煩惱。唯離非想處欲。故一
時頓斷。非餘惑漸次而斷。無相論云。第
二執識。及相應法。至羅漢位。究竟滅盡。若
見諦害煩惱識及心法。得出世道十六心
時。畢竟斷滅。餘殘未盡。但屬思惟。是名
二執識。此中簡別二種斷義。若意識中。*害
煩惱者。十六心時。皆悉斷盡。故屬見諦。此
第二識彼斷。所餘唯羅漢位。方究竟滅。是故
此識。但屬思惟也。依此等文故。知末那非
見道所斷已上第七識惑。四皆微細。其相全
非想地惑。雖九品。皆是一等。極微細
故。或九地各九品。或九地中。總成九品。或
非想地中九品。或與非想第九品惑。一
等無別。是故斷*非想第九品惑時。末那諸
惑。與彼同時合斷。問五識相應貪瞋無明。何
位何時伏滅斷盡。答斷意識惑時。五識惑隨
斷。意識所引分別門惑。斷見惑時。與彼同
斷。倶生門惑。向後三果斷意惑時。隨應同
時隨斷隨滅。彼伏滅時。隨意隨伏。非是別
。五識治道。別伏其惑。別斷彼種
章故瑜伽云末那相應下。二引證。此出彼論
第六十三。如前所引二障義載。言非想處
者。雖四惑。且擧我愛。九地皆爾。雖
餘惑。擧其貪愛。違出離故。故斷惑門。
此欲惑。言一時頓斷者。斷非想地第九
時。此末那惑。同一念時。頓爾合斷。非想
第九品者。無色四地。皆有貪等五倶生惑。即
第六識相應煩惱。故非想地。亦有意識相應
五惑。此五感中。除身邊見。餘三倶生。各有
九品。身邊二見。在第九品。前八品中。無
二見。是微細故。其第九品。具有五惑。斷
意識五倶生時。兼斷末那四倶生惑。與
五惑。金剛心時。同念合斷。言非如餘惑漸次
而斷者。意識等惑。於九地中。九品漸次。對
治斷滅。今末那惑。雖品數。細同一類。無
麁細。唯障無學阿羅漢果。故金剛心。與
意識惑。一時頓斷。不餘惑九品漸斷
章問何故前愚法二乘下。二釋&MT10769;。愚法小
教。不頓出。彼淺劣故。唯陳漸出。今大乘
宗。頓出離。顯教深勝。欲小乘迴
大乘。故説頓出。令小迴向大乘深教。次第
漸増。愚法教中。唯立六識。所斷煩惱。唯六
識惑。不七識。不彼惑。今大乘宗。談
二乘人斷末那惑。非唯六識相應煩惱。令
大。如是施設。此即迴心教宗所談。問
愚法小教。二乘聖者。既不第七末那
故亦不末那惑。若爾。彼教所被二乘。
實不滅末那惑耶。又雖識。冥有
彼耶。答愚法小教。實斷末那相應煩惱
知故。不彼惑。如眞見道。愚法不
知。冥入眞見。頓斷頓證。説末那惑。令
小入大。此亦迴心教宗意致。上釋二乘斷
煩惱障。證生空理。斷障得果行相門
  于時應長元年辛亥五月二十一日於東大
寺戒壇院爲實圓禪明房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右以嵯峨大覺寺所藏然師手筆之本校之
文化辛未十月望前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五&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六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其所知障諸趣寂者下。二斷所知障。亦二。
初縁闕義斷二通斷不斷。今初。言所知障
者。礙所知故。名所知障。此障釋名體相等
義。具如菩薩斷障中明。言趣寂者。指定性
。名爲趣寂。此世必定趣入無餘灰斷處
故。定性二乘。入無餘涅槃時。身智都滅。色
心灰斷。如太虚空。唯有眞如。故所成就。現
起之法。皆悉斷滅。不復生起。不成就故。
所知障縁闕不生。得非擇滅。如諸煩惱。由
智慧法簡擇力故。滅諸煩惱。所得無爲。名
擇滅無爲。以煩惱滅無。此處無爲故。
異擇力所得無爲故。名非擇滅無爲也。
有爲諸法。應生勝縁闕不生處。即得非擇
滅無爲故。此即三無爲之一也。虚空擇滅及
非擇滅。名三無爲。成實亦爾。立三無爲。餘
小乘部。有九無爲。大乘宗中。立六無爲
非擇滅無爲。其之一也。薩婆多宗三無爲。有
實體。成實三無爲。假立非實有。大乘六無
爲。眞如無爲。諸法實性。自餘五種。爲
。假名無爲。非實無爲。二乘無餘。所知障
法。永不生起。是非擇滅。而非此非擇滅
得者故。惑不生處。強假名非擇滅
是實斷。以義名斷。惑斷不生。義相似

章其餘一切有斷不斷下。二有斷不斷。亦三。
初正陳。二引證。三歎勝。今初。初二句總標。
慧解脱下。別釋。羅漢有二。謂慧解脱。及倶
解脱。障有二種。謂煩惱障。及以定障。亦名
事障。煩惱障者。十使煩惱。及纒垢等。諸隨
煩惱。能障聖慧。不應果。斷此惑障。即
應果。名慧解脱。彼煩惱障。障應果慧。斷
煩惱障。名慧解脱。脱惠障故。解謂解散。脱
謂免脱。通融無礙。離繋縛故。名爲解脱。是
即二障中。唯離煩惱障。不定障。名惠解
。其定障者。就勝言之。唯異熟生。喜樂捨
受。有下劣性。於上等至。不肯進求。其體即
是所知障攝。慧解脱人。已斷煩惱。得阿羅
。未定障。有此劣性。不滅定。若斷
此障。得八解脱。名倶解脱。惑障事障。倶皆
斷故。名倶解脱。斷煩惱障。是慧解脱。其上
更斷禪定事障。故立倶名。問喜樂捨受。障
禪定者。爲自地受障自地定。下地受障
地定耶。答自地及下地受。倶障自地定也。
且如初禪定。即初禪所攝受。障初禪定。又
欲界所攝受。障初禪定故。是故自地下地諸
受。障自地定。故神廓法師。攝論章云。且望
初定。即欲界受。及初禪受。此二總障初定
此下劣受。能障自地。亦障上地已上
者。初禪受故。障上地者。欲界受故。若二
禪受。及初禪受。倶障二地。如是二受。乃至
非想。成障皆爾。如非想定。即自地下劣受。
及無所有處受。倶障非想定。問何故倶障。
隨一耶。答若唯下地者。生非想地。應
其障。若唯自地者。即欲界之受。應
。此中倶不然故。竝爲障也。問初二靜慮。
喜樂受。第四靜慮。及四無色。皆有捨受
何以自地受。及以下地受。爲當地障。自地下
地。皆有受故。答既言下劣受爲其地障法
明知。上勝喜樂。自地所有受數。下受望上。
亦下劣故。問此之定障。爲唯局劣受。亦通
餘法耶。答慈恩唯識疏云。據實通取染汚
心心所。然就殊勝。云下劣受已上問何以得
受爲定障。答對法論云。由受盡故。得
二無已上故知。以受爲禪定障。二無爲
者。不動無爲。想受滅無爲。是六無爲中。二種
也。此就殊勝。言下劣受。又通九次第定
受。若約滅盡定。亦取想數障。受想
二法。強健難滅。滅盡此二。名滅盡定。即名
此定。爲想受滅解脱。以想受二數法故。
問此禪定障者。煩惱所知二障中何。答此定
障者。是所知障。章一段文。明聲聞人分
所知障。即出此定障。是故定障。是智障攝」
問佛性論中。立三種障。一煩惱障。二禪定
障。三一切智障。障於佛果。斷此障故。即得
佛果。此中一切智障者。是所知障。障佛地中
一切智故。既所知障外。別擧禪定障。今何
故言是智障攝。答元曉大師會云。若依二障
。此禪定障。所知障攝。如瑜伽説。八解脱
者。由所知障顯。由此聲聞於所知
。心得解脱已上開則三障。合則唯二
故。雖智障攝。而非是執。故是非執所知障
。瑜伽論既言所知障心得解脱。此即
定障。名所知障。問此禪定障。既智障攝。迷
事迷理。二種中何。答此禪定障。定事智障。既
事障。所以炳然。是故二乘。分得斷也。二
乘不所知障者。是約迷理智障言。迷
理無明。觀眞如性。唯識妙理。得斷盡故。問
若云定障是智障者。何故唯識云欲界惑
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已上此惑種者。欲
修惑故。答此非正障。即彼煩惱。與定障倶。
故作此説。故彼疏云。此倶定障。定強故
已上是故定障。唯所知障。問倶解脱人。斷
知障。所攝定障。爲種子。爲當伏耶。答法
相學徳。就彼宗家。異義相分。或伏麁重。或
種子。互成一義。各會違文。然多成立伏
麁重。今賢首大師等釋中。理致髣髴。無
分明釋。然且准推大師意致。可種子。慧
倶相對。顯斷及徳。慧脱既斷種。倶脱豈不
爾。又章明二乘斷惑相已。對愚法教。簡
云。然上所斷。不愚法乃至此即不爾。
種子已上慧倶二脱。竝斷種子。意致顯
然。以此可知。不入寂得非擇滅。問二乘
觀智。唯生空觀。豈以此智。斷智障種。答雖
是生空觀。即深解洞達。空因縁法。見實理
。是故一分。斷智障種。言謂八解脱障不
染無知等者。此出定障體也。不染無知。是
所斷障。八勝解者。是能斷道。問八解脱。與
八勝解。同耶異耶。答不染無知。障八解脱
此障。修八勝解。修八勝故。斷八解
。得八解脱。故八勝解。即八解脱。非是別
。八解脱者。於八種境。皆作勝解。即是勝
解作意觀行。八勝解者。爲八解。修八勝
。約其觀行。立勝解名。八解脱者。由勝解
。已斷諸障。約已斷法。立解脱名。故云
八勝解。治斷八解脱障不染無知。問此八
勝解。豈非八勝處耶。答不爾。八勝處者。得
八解脱。然後於初之三。開爲八種。解脱是
劣。勝處是勝。解脱是棄背。勝處即制伏。解
脱是初。勝處是後。未解脱。云何前得
處法耶。是故勝解。定非勝處。問八解脱者。
一一相何。智八解脱者。一内有色相觀外色
解脱。自身爲内。他身名外。於内外色未
壞。以不淨想。觀内外色。悉皆不淨。此觀
即是勝解作意。後諸解脱勝解亦爾。已離欲
者。雖欲境。無貪愛。而亦見其青黄赤
等可意之相。於斯可意色境之中。未
爲青瘀等相。由此遂説色想。未滅未
。今爲壞内色想故。故修勝解。觀外諸
。作青瘀等。二内無色想觀外色解脱。内外
二色。如前解釋。前存内色。此内無色。預取
己身未來死相。虫食火燒。滅壞等相。以方
。作滅壞想。故云内無。又於現在世。分離
破壞。乃至微塵。亦無所有。亦名内無。而觀
外色者。非内色。唯是欲觀用轉
。更觀外色。作青瘀等。此二解脱。一一通
初二靜慮。作青瘀等不淨行相。能治
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謂。初解脱依初二禪
次之解脱。亦依初二。三淨解脱身作證具足
住。前二解脱。是不淨觀。此第三門。專觀
淨相除去皮肉。唯觀白骨。又觀彼骨光。作
其青黄赤白等想。名淨解脱。其觀法者。先
金銀諸寶等光。用方骨相。得淨相。問
何故觀淨。答彼觀行者。爲善根。若觀
。不煩惱。未淨起煩惱。又觀
不淨。令心沈。今令暫悦故。復觀淨。問
内外色想。有無云何。答此第三脱。亦是内無
色想觀外色也。略故不標。全同第二。而第
二脱縁不淨境。此第三觀。縁淨色境。身作
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由
智斷。得作證故。諸根得境。身根親故。第三
解脱。依第四禪。離八災患。心淨故。上
三解脱。無貪爲性。四空無邊處解脱。五識無
邊處解脱。六無所有處解脱。七非想非非想
處解脱。此四解脱。即四無色。四空定善爲體。
八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脱者。即以滅盡
此解脱體入滅定者。由想受
止息想。先起欲界善心。次入初禪。乃至入
非想心。此非想定。上中下心。從上入中。從
中入下。下品心斷。入滅盡定。謂此定前。
三種心。一者想心。二微細心。三微微心。微
微心後。方入滅定。問何故特言想受滅耶。
答諸心所中。想受強勝。厭患勞慮。暫求
。止息此時要斷障故。身作證等。如第三
。第三第八。安此言者。第四靜慮。根本圓
滿。第八亦爾。九次第定。得圓滿故。及於
界中。各在邊故。第三唯依第四禪故。第八
唯依非想地故。問此八有漏無漏中何。答毘
曇宗中。初三後二。一向有漏。滅定繋屬非想
故。亦是有漏。中間三種。通漏無漏。成實
宗中。一切無漏。以八解脱是空性故。大乘
一相。前之七種。始學有漏。終成無漏。第八
一種。一向無漏。以滅盡定是聖住故。此八
解脱。皆是假想勝解作意。名八勝解。約
觀行相貌名。勝解之果。解脱貪想。約
名。號八解脱。其所斷障。不染無知劣慧
體。見修正使。煩惱障之餘殘習氣。是所知
障一分所攝。今此定障。即異熟生喜樂捨受。
第八眞異熟識。所生之法。即第六識。名
異熟生異熟。此異熟法。受心所法。名爲八解
脱之障法。若望滅定。更取想數。爲彼定障
想受。不滅定。是故名爲想受滅定
異熟生受。既智障攝。倶解脱人。斷此定障
是故智障分有所斷。問何故特言分有所
*斷。答所知障體。無量無邊。界内界外。一切
諸法。皆所知法。今障所知。不智知。雖
煩惱。障數陳之。而其量相品類。體性不
定。行相不明。結數此即無量。無分齊故。今
纔唯斷定障事。礙異熟生受。其餘諸境。非
彼分量。故云分斷。問八解脱定。一向唯是倶
解脱人。皆悉得之。其慧解脱。於八解脱中
一否。若不得者。云何由定。發無漏
。斷惑證理。得羅漢果。答倶解脱人。斷
定障。獲得定者。定體所指。唯在滅定。慧解
脱人。不八解。倶解脱人。得八解者。得
滅定者。必具前七。是故相從。言八解脱。惠
解脱人。雖前七。不滅定。唯名慧脱
倶脱。未定障。其定障者。滅定障故。
眞空法師。瑜伽疏云。雖八根本定。而未
滅盡定。但名惠解脱已上八根本定者。四
禪四無色定。八解脱中。前七解脱。即初二禪
及第四禪。并四空定。前七之中。無第三禪
多分已得。雖解脱門。定而獲第三靜慮
遮妨。故云八定。問若慧解脱人。不
滅定者。云何定性惠解脱人。得涅槃。瑜
伽決擇分説。阿羅漢。欲無餘依涅槃界
時。先入滅定。滅轉識等。然後入無餘涅槃
此文。證一切羅漢可滅定。豈可慧脱
而不得耶。答瑜伽疏家。遁倫法師。具作二
。日本法相先徳。依彼解釋。竝存二義。故
西大寺。常騰僧都。作二解釋。一云。欲
之時。無滅定之人。今約
無餘。長時中。不滅定故云。惠解脱欲
無餘。以此法爾力。必得滅定。二云。決擇分
文。且約倶解脱者説。非一切阿羅漢。皆
滅定。方入無餘已上此二義。會瑜伽
。依初釋意。惠倶二脱。皆通定性及不定
。定性倶解脱。本得滅盡定。故入滅時。依
定入滅。定性惠解脱。平生不定。垂入寂
。方得滅定。依是歸寂。不定性慧脱。始&MT10755;
定。不定性倶脱。本得滅盡定。雖
不得。皆迴心向大。不涅槃。故非所論。若
後釋。慧解脱人。皆不定性。不涅槃。不
滅定。無所依故。倶解脱人。有定不定。定
性入滅。必依滅定。不定性人。雖滅定。不
涅槃。迴入大故。若後釋意。言瑜伽論且
但解脱羅漢者。若約慧脱。欲寂時。應
滅定。還歸初釋。問阿羅漢人。有其二種
一時解脱。是鈍根人。亦五種姓。二不時解脱。
是利根人。第六不動種姓是也。此二應果。何
人得滅定。答時不時。羅漢皆通。慧解脱及倶
解脱。不利鈍。皆得滅定。亦有不得。問
禪定障。分滅所知。爲唯局羅漢。亦通
耶。答得滅定者。皆斷定障。有學聖中。第
三果人。若信解者。若見至者。此二種人。至
不還果。身中證得彼滅盡定。是名身證。不
還聖者。此但轉名。而不體。得滅定者。
必具前七。故瑜伽説。得八解脱。前七解脱。
共異生得。唯得前七。不身證。滅定無心。
唯身證得。似涅槃法故。立此稱。身謂積聚。
或復依止。非唯欲色二界身得。亦無色界身
中證得。四蘊積聚。心爲依止。不小乘局
有色界
章如瑜伽説又諸解脱下。二引證。言諸解脱
者。指八解脱。異熟生受。所知障攝。由
。得八解脱。故云所顯。所顯得故。言
聞獨覺等者。此二乘聖。得滅盡定。名倶解
。亦名心解脱。定障覆心。滅除此障。得
故。名心解脱。諸經同聞衆羅漢歎徳。言
惠解脱。心解脱者。即此慧倶二解脱也。聲聞
身證。不還及無學位。得滅盡定。獨覺唯是無
學位得
章當知此始教下。三歎勝。始教大乘迴心教
意。唯欲小令大乘。故諸所設。皆似
。令彼樂欲。是故許智障少分。上明
斷不斷門
章然上所斷不同愚法下。二明種子斷。彼之
愚法小乘教中。聲聞等人。斷結使者。毘曇
成實二宗。同言煩惱者。即斷無始已來
相續。所成就之煩惱諸得。名爲斷惑。然毘
曇宗。得是實法。惑得在心。得過未惑。繋
行人。相續連持。加行道起。遮伏現起。無間
道時。正斷惑得。此言斷者。與得同時。使不
生後。故名爲斷。解脱道時。證彼無爲。勝進
道起。畢竟不起。成實論宗。得是假法。但是
假人。成就過未煩惱因果。無間道起即斷
。今大乘宗。聲聞等人。斷煩惱者。竝斷
天異小教所説斷義。其事即同菩薩斷
。問迷理迷事之惑。本後二智。何斷。答修所
斷惑。迷理之邊。唯本智斷。迷事隨眠。通二智
斷。不一切見惑。唯本智斷非餘。慈恩大
師。法苑章云。一切見惑。及修道斷迷理隨眠。
根本智斷。親證理故。餘修所斷。迷事隨
眠。通二智斷。此在二乘。非菩薩位。菩薩因
中。不迷事惑故。金剛心中。與所知障。一
時斷故已上二乘本智者。唯是生空根本
智故。言後智者。即是生空後得智故。二乘
無漏後所得智。不久現前。出觀之後。多起
有漏假解智。故金剛心中。必定即起根本正
。迷事一切諸煩惱法。與所知障。同時合
斷上釋二乘斷得果竟。此斷得果者。謂斷
惑得果也。所斷能斷。科段雖別。總明第一
二乘斷惑相
章直進菩薩斷惑者下。明菩薩斷惑亦三。初
斷惑分齊。二智起惑滅。三無性即空。初中亦
二。初正明斷障。二問答料簡。初中亦二。初
總陳。二別明。今初。標言直進者。此始教中。
具明三乘斷惑行相。前是小乘斷惑證理。有
聲聞縁覺二人斷證。今是菩薩。故具三乘。若
具言之。迴心教中。有三乘人。如乾惠等十
。具明三乘故。直進教中。亦有三乘。五位
修行。具説三乘故。前明二乘直進教中二
乘。而兼迴心。今唯明直進教中菩薩。亦傍應
迴心教中菩薩。言二障倶斷者。待對已
前二乘斷惑。然前所明。二乘斷惑。全斷煩惱
分斷智障。雖智障。唯是一分滅定障
故。直進菩薩。二障皆斷。故所知障。全分斷
盡。因此要略明所知障相。問何故名爲
知障耶。答唯識論云。所知障者。謂執遍計
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爲上首。見疑無明愛
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
所知障已上覆所知境下。正釋障名。覆謂覆
蔽。覆隱所應知之諸境。不能縁心覺
。名所知障。舊名智障。覆能縁智。不
知所縁諸境。故名智障。演義鈔十三。引
論此文已云。釋曰。見疑已下。辨出顯數。與
煩惱障同。煩惱障麁。有多品類。二乘所斷。
唯是不善有覆性故。以數麁顯。今所知障。細
多品。唯菩薩斷。亦是異熟無記所攝。故不
數。又顯法執無明唯一住地煩惱。即是
四住地攝。故不數。言慢等者。亦等
。言所知境者。有爲無爲。言無顛倒性者。
謂眞如理。由此境智不生。前則煩
惱。即障今所知之障已上二障義云。所知障
者。法執爲首。妄想分別及與法愛慢無明等。
以爲其體。論助伴者。彼相應法。并所取相。
亦入其中已上唯識論云。此所知障。決定不
異熟識。彼微劣故。不無明慧相應
故。法空智品。與倶起故。七轉識内。隨其所
。或少或多。如煩惱説。眼等五識。無分別
故。法見疑等。定不相應。餘由意力。皆容
已上此段論文。八識分別。因破外執。第八
是是異熟識。微細劣弱。法執望彼。是麁而
強。亦是能熏。故此不第八相應是一
所以
此第
八識。唯五數倶。法執必慧及無明倶。慧能計
度。無明迷故。此二心所。第八既無。故法執
惑。不第八倶是二
所以
第七有法執故。法空智
起。彼即不現行。若第八識。有法執者。法空
智起。此亦應滅。既八現行。與彼倶起。定知
第八無法執倶是三
所以
安惠師等。執三性心皆
法執。故第八識。亦有法執。護法論師。廣
破不許。今對破彼。故成此義。言七轉識等
者。此明障之數量。問何故必與煩惱障同。
答無煩惱別起執故。故數與彼煩惱
同。問與彼煩惱同。相云何。答第七識中。根
本有四隨惑。有八及別境惠。合有十三。第
六識中。總有一切。前五識中。本惑。有三隨
。即十合有十三。言法見疑等者。此明
識無餘惑也。問何故五識無見疑等。答五
識本無計度分別故。法見等。定不相應。等
者等取慢及隨中諸惑。與此五識。不倶起
故。即忿等十全。餘十少分。計度分別之所生
者。五識皆無。非見道所斷諸惡。名無分
。以五識中亦有見道所斷惑故。問此所
知障。三性何攝。答唯識論云。此障但與不善
無記二心相應。論説無明唯通不善無記性
故。癡無癡等相應故已上此兼遮外執也。
論説者。瑜伽五十九云。欲界煩惱一分。
是不善。及餘上二界。是無記。即是無明云云
對法四云。欲界煩惱。能發惡行。是不善。餘
是有覆已上外人計云。法執無明。與善心倶。
此二論。彼義不成。二論所説。竝不
執通善故。言癡無癡等者。遮外人救。彼設
救言生死有漏。皆不善攝。故必有無明者。
善心既有無癡法執。有癡。癡與無癡。本不
相應。如何可善與不善。相違之法。而竝
哉。問此所知障。通&T047368;者。二無&T047368;中。是
何無&T047368;。答此是無覆無&T047368;所攝。然約所望。有
有覆。問既通無覆。異熟威儀。工巧通果
四種無覆無&T047368;中何。答唯識論云。此於無覆
&T047368;性中。是異熟生。非餘三種。彼威儀等。勢
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已上意云餘三
&T047368;。勢力薄弱。不所知。不菩提。若異
熟生。勢厚通作。意生計度所起。能覆所知障
菩提。故義燈七云。問所知障中。有法恚愛
恚愛即瞋。云何無&T047368;。答有二解。一云。望
説。瞋唯不善。望所知障。即是無&T047368;。二
云。法恚亦是不善。若爾應縛能感異熟。答
是不善。望義有別。不名爲縛。亦不
果。二解前正。論説無&T047368;不善已上問此
所知障。通二無&T047368;。望何等人。説此二相。答
唯識論云。此名無覆。望二乘説。若望菩薩
亦是有覆已上釋曰。此所知障。雖不善及
以有覆。不二乘轉依果證。是故二乘無學
現行。故是無覆。若望菩薩覆。所知障障
提果。故是有覆。亦彼二乘。通無覆攝。故於
菩薩。乃有亦言。問若有煩惱障。必有智障
耶。反此亦爾。答論云。煩惱障中。此障必有。
彼定用此。爲所依已上彼疏釋云。惱惱障
中。此障必有。法執體寛故。煩惱障狹。彼定用
此。爲所依故。何故用此爲所依也。答此
麁細。煩惱所縁。必是法故。彼唯是麁。有
法執時。非必有已上此義故。有煩惱
時。必有智障。有智障時。未必有煩惱障
問若有煩惱。必有智障。二障體用。爲一爲
二。答論云體雖異。而用有已上
云。體不相違。可唯一體。用義分故。可
別。同一種生。用分成二。以一識體取
境用多故。演祕七云。用別有二。一現行用
別。二種子用別。有菩提涅槃用故。前解
本。後理亦通已上此釋論中用別之言。問
何以得體一用別。又斷二障時。前後等
何。答論云。故二隨眠。隨聖道用。有勝有劣。
斷惑前後已上彼疏云。此中二障。隨三乘聖
道。有勝有劣。斷惑前後。若望二障得相
相對。即煩惱障麁。所知障細。若望聖道斷
即不定。或有究斷煩惱障。不所知障。如
二乘等。求涅槃故。或有先斷所知障。不
煩惱障。如住出初地等。十地菩薩。此依
種説。不麁重。趣一切智故。或有亦斷
煩惱所知二障。謂入初地。金剛心菩薩。此依
種説。若依麁重。十地皆得。得二果故。故
雙斷。倶非謂諸異生。不二障麁重種
故。以上皆由不定前後故。復言或種隨
現行。體一體異。又煩惱障中。自類九地。可
麁細。先斷麁後斷細。其所智障。不
地而立品數。但依所障辨。能障麁細。
初地修道。斷有頂所知障。而欲未盡。第
二地等。亦復如是。不地而立品類。但
聖道。致復言已上演祕七云。論故。二隨
眠斷。有前後者。間斷既前後。何名體一。二
乘斷惑。所知應斷。以體一故。又十地中。斷
所知障。煩惱應斷。一即體同。二契經言。如
地壞時種隨壞故。答有義種體隨一。而有
麁細。共和合故。如金鐵等。一物之中。精麁
故。生空聖道力。不彼菩薩方便故留
斷。經依見道究竟道説。故不相違。詳曰。
既以麁細和合之。種體應假。如瓶衣等
假非因縁。何得現。故今解云。用既有差。
彼一分用所依體。聖道功力。有分限故。
故佛地論云。煩惱障中。有所知障。是所依
故。必執法。而計我故。體雖異。能用
別。如一識體。取境多用。此熏種子。體亦
多用。起時雖倶。而漸次斷。聖道勢力。有
故。餘義同已上問若所知障。有見疑等
如何此種勝鬘經無明住地。答論云。無
明増故。總名無明。非見等。如煩惱種。
見一處欲色有愛四住地名。豈彼更無
無明等已上彼疏云。何以名増。一者體増。雖
餘煩惱有倶不倶。無明皆有爲。此障故。如
二乘無學等。非必有餘煩惱倶故。二者用
増。迷一切境一切。不佛果
煩惱故。三&MT10769;斷増。要上上道。方能斷
故。故名爲已上此所知障。亦有二種。所謂
分別倶生是也。二障各有此二種。故唯識論
云。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見所斷攝。任運起
者。修所斷攝已上是故智障亦有二種。此所
知障。亦有隨惑。即前二十障。智境故。本惑
既有分別倶生。隨惑智障。一一隨其分位
等流亦有二種。三性界等。諸門亦爾。準
煩惱。其相可知。上來略明所知障竟。前明
煩惱障。總陳二障
章又煩惱中不同二乘下。二別明。亦二。初簡
異二乘。二表顯菩薩。今初。言不同二乘約界
分品者。聲聞乘人。入見道時。斷盡三界見
所斷惑。八忍七智。隨應斷滅。八忍無間道。
七智解脱道。苦法智忍。斷欲界苦諦下。十隨
。是無間道。苦法智。證彼滅。是解脱道。苦
類智忍。斷上二界苦諦九使。是無間道。苦類
智是證彼滅。即解脱道。如是等也。此就
。約就三界。斷見惑也。其倶生惑。三界九
地。各有九品。即是九箇九品。即成九九八
十一品。斷欲界前六品修惑。得第二果。斷
後三品。得三果。如是等也。此上見修斷
惑行相。竝是愚法小乘教義。若始教宗所説。
聲聞眞見道時。一時頓斷分別煩。見道初
念。是無間道。次刹那心。是解脱道。次第三心。
是勝進道。然後二心。生空非安立諦眞見道。
次更十六心相見道心。此十六心。全同愚法
小乘所説。其倶生惑。三界九地。各有九品。欲
後三果。隨應次第漸斷得果。此全同
愚法教説。章文所簡。且約倶生斷所修惑。
必定約界。分品數故。是故愚法迴心二類
聲聞斷修同是約界分品。故倶今所簡也。
問愚法迴心。獨覺斷惑。見修二門行相云何。
答愚法教中。麟喩獨覺。先以有漏智。斷
八地惑。後四善根住。世第一法。次刹那心。苦
法忍生。此見道中。斷非想地見所斷惑。前
十五心。是見道位。第十六心。修道初念。見道
八忍七智之中。四法忍四法智。無斷惑
滅。先以有漏智。已斷此見惑故。四類忍三
類智。方有斷證。而無四禪。三無色斷證。先
已斷故。唯有非想地。斷障證理。次入修道
斷惑之心。先入初禪。上上斷道。有無間解
。次發上中斷證二心。次起上下斷證二
。乃至下下二心亦爾。合十八心。二禪三禪
乃至無處有處。九品十八心念亦爾。此等諸
心。皆無斷證。先以有漏智。已斷此等修道
故。唯是起此斷道而已。次起斷道。斷
想地九品修惑。有十八心。此前所
者。今初發起妙無漏智。斷此九品。任運
起惑。各證其滅。非想見修惑。必以無漏智
能斷滅故。故有漏智。先不能斷。以六行智
唯厭下欣上耳。以非想地無厭欣斷證
故。獨覺斷證。一座成覺。總有一百六十
。最後之心。無學初念已前。一百五十九心。
皆有學心。總名爲向。後一名果。即是一向
一果而已。問何故不欲界斷道一十八心
答是現前界故。不之。問見修二惑。已斷
之心。何用起爲。前已斷竟。無所斷故。答
斷道起心法應爾。故爲非想實斷證。心
相續起。彼無所有。已下諸斷道心。見道心
中。法忍法智。起心如是。法應爾故。中間二
念。難抽棄故。是故相續。起十五心。倶舍論
師。建立此義。獨覺成覺。唯是一百六十心
耳。婆沙論中。所説一義。行相亦爾。婆沙亦
一義。亦起欲界斷道證道一十八心。并上
二界諸無漏心總合即有一百七十八心
其獨覺一座成覺起心行相。婆沙亦有
。即同如來大覺。一座成覺。三十四心斷結
成覺。成無學果。婆沙總擧如是三類。定賓
律師。取一百百七十八心義。震旦人師。擧
婆沙此三義。明獨覺類。此是愚法小乘教中
獨覺。一座成覺相状。大乘宗中獨覺。一座成
覺行相。五十四心斷惑證理。眞見道有二心
相見道中。非安二心。安立諦中。所取能取十
六心。上下八諦十六心。非想九品十八心念。
都合即有五十四心。一座成覺。最後一念。無
學初念。爾前五十三心。是有學心。總是一向
一果而已。如是獨覺斷惑證理。愚法迴心。倶
斷修惑。約界分品。前段陳述小乘斷證。唯
聲聞。不獨覺。今因此文獨覺

章但於二障分別起者下。二表顯菩薩。亦二。
初斷分別二障。二伏斷倶生。初中亦二。初
地前伏現。二初地斷種。今初。始教大乘。於
障中。分爲二種。謂分別二障。倶生二障也。
先於分別。伏滅及斷。後於倶生。伏滅及斷。
故於地前。明伏滅相。五位門中。於地前位
資糧位。有加行位。資糧位中。漸伏分別
二障現行。加行位中。頓伏分別二障現行
伏現者。制伏種子應現行。功能勢力。
種子生起現行。名伏現行。菩薩發心。
二利行。十信位中。一劫二劫。五劫十劫。
乃至百劫。修行二利十信滿足。入初住位
問薄地凡夫。發大菩提心。爲發心已。即入
信位。發行之後。經時入耶。答隨根利鈍。有
其異類。或有即入十信初心。或有時入
初信。多是經時。入信初位。如漸悟者。迴
心向大。即入信位。不定性人。或是有學。或
是無學。僅迴心竟。即入信初。未迴心時。於
聲聞位。多時練根。長養機性。故迴心已。即
信位。直往機中。前生結縁。有宿習者。纔
發心已。即入信位。今生初發心者。多分經
時入信。問十信位中。餘何等障。答總而言
之。十信三賢。皆資糧位。是故十信資糧位
攝。演義鈔等解釋爾。故唯識第九。資糧頌云。
乃至識求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
伏滅已上論云。此位菩薩。依因善
友作意資糧。四勝力故。於唯識義。雖深信
。而未能了能所取空。多住外門。修菩薩
故於二取所引隨眠。猶未能伏滅功
。令彼不二取現行已上資糧位中。多
散心外門轉故。唯是漸伏。無頓伏功。是
故言猶未能伏滅。三賢諸位。皆是漸伏。況
十信位麁淺非深。然隨力。分非所伏。故
玄記第四云。始教如前。除闡提不信障已上
十信八門。前第四門。引佛性論。明地前除
中云。初除提不信障。故云如前。十信
既除闡提不信障。故十信位。成就信心。得
前五信。五根成立。六心已後。佛心堅固。永無
謗法闡提等事。於分別起。三障現起。雖
向深勝伏道。而亦一分有伏滅。不
十惡。名善趣位。初住已上。修勝治道。漸
分別二障種子。生現功能。不現行。惑智
二障。名現行。二住已上。次第伏惑。治道
強勝。十行。十迴。漸次強勝。對治二障。伏
分別。而是漸伏。非頓爾伏。此資糧位。皆是
有漏。未無漏。於見道位。得無漏故。資
糧諸位。全是有漏。對治道故。問資糧諸位。
習何法。伏滅二障。不現行。答住行迴
向。一一行相。皆能治道。有伏惑力。若助道
門。十住修四念住。十行修四正斷。十迴修
四神足。梵網經。瓔珞經。仁王經。三賢位中。
所修行法。皆有異門。此等諸業。皆是治道。
其總該。三性唯識二諦中道。三無性等。及
諸利他攝生等行。即是地前地上通行。入道
章云。然斷煩惱。總有二種。一斷種子。令
餘。二但拆伏。令種力衰。不現惑。若
其種。唯無漏智。若令力衰。有漏無漏二
智皆得。且資糧位頓悟菩薩。無漏之智。未
現行。一向不其二障。雖四力
解唯識。然亦未於二障。故唯識云。
此位未唯識眞如。明知。未無漏之智
又云。此位菩薩。依因善友。作意資糧。四勝
故。於唯識義。雖深信解。而未
所取空故。於二取所引隨眠。猶未能伏
滅功力。令彼不二取現行。言二取者。即
是煩惱所知二障。即二障種。名爲隨眠。以
此種子。隨逐有情三界流轉。名之爲隨。恒
常處在第八識内。故名爲眠。問若言此位
二障。略而言之。且違三教。一者唯識
自成。何須彼論復云菩薩住此資糧位中
二麁現行。雖伏者。二違華嚴。解十住位
菩薩頌云。能滅諸煩惱。永盡無餘。十住
即是資糧位攝。三違中邊。彼論亦云。今爲
離所治障法。及爲集能對治道。於
正斷。精勤修習。別修四斷。在資糧位。準
三文。皆伏斷惑。何故第九乃云未伏。答障
倶生分別不同其倶生者。此位之中。全
能伏。分別起者。有伏不伏。若自思惟。而
起者。此位能伏。若因邪師邪教起者。即
伏。或復翻此。初言未伏。約彼倶生及
邪教等所起者説。後説伏者。約自力等分別
起者。中邊論義準亦同之。會華嚴經。而有
二義。一依自等分別起者。此位全伏。名爲
永盡。二據佛法功力。可能永滅煩惱。非
此位即已盡訖。若一切惑。此位實除。何不
時即成正覺後過十地。方得佛耶。故對
望別。諸教無已上此等竝是資糧位中。伏
惑行相分齊而已。其加行位。修四尋思。四如
實智。頓伏分別二障現行。頓爾伏滅彼二障
。不起二障現行。故名頓伏二障現
。演義鈔云。次論云。此加行位。未相縛
麁重縛。亦未斷。唯能伏除。分別
取。違見道故。於倶生者。及二隨眠。有漏觀
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
已上釋曰。此四加行。亦是伏位。未
種。是有漏故。鈔十四下。判此位云。案唯識
論。但是伏忍位已上即次下。引論前此加行
位等文也。於伏忍中。唯是一分伏滅分齊。
自餘不能。論文分三。初二縛未除。二伏除
二取。三明餘未除。今初。此位菩薩。觀解雖
明。未二縛。非眞解故。問二縛者何。答
一者相縛。二麁重縛。唯識五云。言相縛者。
謂於境相。不了達。如幻事等。由此見
分。相分所拘。不自在。故名相縛已上
重縛者。即是一切有漏之法。瑜伽五
十八説。麁重有二。一是漏麁重。二有漏麁
重。漏麁重者。阿羅漢修道。煩惱斷時。皆悉
遠離。此謂有隨眠者。有識身中。不安穩性。
無堪能性。有漏麁重者。隨眠斷時。從漏所
生。漏所薫發。本所得性。不安穩性。若依附
性。與彼相似。無堪能性皆得微薄。二縛行
相。要略如此。二唯能下。伏除二取。問此位
菩薩。伏何等惑。答此位菩薩。能伏分別二
障現行。即論所謂分別二取。問何故必伏
別二障。答即如論云。違見道故。入見之時。
必斷此種。故加行中。伏此二現。前資糧位。
勝解力。已漸伏彼麁強現行故。今此位
四尋思。四如實智。即能頓伏微細現行
問三縁之中。頓伏何障。答此中頓伏。由自分
別所發現行。前資糧位。已伏邪師邪教所起
麁現行故。以邪師邪教麁。自審思察爲
細。章下文云。以邪師邪教所起。寄資糧位
伏。以行相麁故。邪思惟所起。寄加行位伏。
行相細故。此迴心二乘已上此同
唯識論所説意。下文亦云。於分別惑。所籍
三縁。寄顯地前三賢位。別謂十解等。除
師等。如次應知。此約直進已上十住伏
邪師所起惑。十行邪教。十迴向伏邪思惟惑
直進教中。有其二説。一具立五位。故有
。似迴心故。二唯立四位。地前唯有三賢
加行。章約直進。即此後説。故於三賢
三縁盡。唯識十云。煩惱障中。見所斷種。
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
已上又云。所智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
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已上釋曰。二障
各言地前已伏。此通資加二位。但漸頓異而
已。問瑜伽五十八等。説世間道。唯伏倶生
若愛若恚。隣近憍慢。不能伏分別煩惱
云何此論。地前等伏 答述記十云。此據
生二乘性等説。若直行菩薩。彼障現起。地前
已伏已上此會
瑜伽
問菩薩以世間道伏者。爲
六行。用自餘耶。答述記亦云。非六行
近厭。菩薩不爲。非此菩薩。無此能
已上是故菩薩。伏除煩惱。或正願勝解世
間道力。或四尋思觀。四如實智。以此等智
應伏除。不外道二乘等也。此煩惱障。
麁強既爾。況所知障。不言論。問此加行
位。伏二現者。爲平等正伏。有其兼正耶。
答慈恩師云。菩薩加行。唯欣於智。見道已
前。唯伏法執。其煩惱障。隨此而伏。然由
知加行伏故。説煩惱伏。非前加行。故伏
。十地之中。與煩惱倶。所知障品。多分亦
爾。非此倶者。地地可已上故知。此位正伏。
智障準此。資糧位中。可竝正伏二障。煩惱
障起。智障必起。斷煩惱障。未必斷所知障
今資糧位。觀智力微。若不竝伏。豈得
乎。問此加行位所伏二現。七識之中。何識
倶惑。答此位所伏。分別二現。是第六識相應
障也。前五識倶現亦隨伏。非第七識。第七識
中。無見惑故。唯倶生故。問分別二障。現行
已伏。其之倶生二現如何。答此位菩薩。倶生
二現。以彼智力。亦能制伏。唯識十云。煩惱
障中。修所斷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一切頓
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已上。能頓伏
已上又云。所知障中乃至修所斷種。於十地
。漸次斷滅乃至彼障現起。地前漸伏。乃至
十地。方永伏盡已上是故倶生二障現行。地前
能伏。論文二障。倶言地前。以資加二位。倶
能伏除故。然竝漸伏。非是頓伏。今此且取
加行位邊 問伏何識倶現行煩惱 答此
加行位。漸次倶生煩惱障中。前六倶者。以
其頓伏初地上故。其末那惑。此位未伏。初
地已上。方治漸伏。其之倶生。所知障中。前六
識倶者。此位亦漸伏。以其永伏八地上故。
其末那倶者。此位中未伏。初地已上。或伏或
起。問此位既伏倶生二現。何故論云倶生未
。答此未伏盡。故云未。全非此位一向
伏。資糧之位。尚伏此障。況此位乎。三於
倶生下。明餘未除。問二縛未斷。而伏二取
此外何者。亦未斷者。答此位倶生二障現行。
少分雖伏。多分未伏。二障分別倶生種子。
一向未斷。未無漏。亦有分別故。未全伏
者。約倶生現。二現此位少分伏。故全未滅
者。約二障種。以此位有漏。及有分別。於
種子。一向未斷故。既無種子斷。況有習除
乎。上明加行位伏惑行相竟。上來總通陳
述地前資糧加行伏惑相
  應長元年辛亥五月二十八日於菩提山寺
常光院西房爲實圓比丘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右以嵯峨大覺寺所藏凝然大徳手筆之本
挍之文化辛未十月既望
 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六&MT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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