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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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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識。即異熟生。異熟果報。第八所變。五根器
界。即是色法微細難知。上妙殊勝。是故七地
己前變易。通於色心。具五蘊法 問若爾。
非麁色報等文。云何會通 答彼亦且就總
報爲言。又且擧八地已上故爾。並準已前
會釋可知。又唯簡麁色。不遮細色。雖有
細色。言心無過。色身微細。無等通徹 問
心法故。故道常師。三乘位數。判變易身相
云。其身如光如影。色與心同。無形而展轉
相續。前變後易。故名爲變易已上是故言無
麁色有理由。如此等諸道理故。當知變
易生死之體。八地已上。唯有第七第八二識。
七地已前。亦具事識。道基攝論章云。所言
略者。變易五陰。謂色與心已上又云果報
者。六識八識。四陰五陰。無流果報已上彼章
第十一卷中。色心分別云。變易聚中惑亦是
心。若業及報體通色心已上變易果報。通於
色心。基師所立。可以爲例。若依此義。八地
已上。所受變易。亦通五陰。具足色心及八
識等。今宗古徳私記之中。定斷終教變易生
死色心有無。唯心非色。唯是梨耶。無其轉
識 以此即爲終教所談。此是大判。故擧梗
概。若依盡理。一切變易。初地已上乃至金
剛。漸悟地前所受變易。如是等報。皆五蘊
色心等法。若八地上。變易梨耶。無麁色等。
以此爲體。若據此義。八地已上。色身等相。
唯是示現。非實色身。三世間自在任運現前
故。雖有無明所起報體。非是麁色。如無色
身。是故示現爲色身相。若依一切。通色心
義。八地已上。實有色心。具五蘊故。若直
執文。七地已前變易。應無七八二識。八地
已上變易。麁無六識及色身等。然諸位人。
皆具色身變易五蘊。通八地上。若頓教宗。
一切絶言。不立生死。何有二死。非生非死。
名爲生死。非分非段。名分段死。非變非易。
名變易生。若一乘教。約攝方便。諸教所明。
是同教宗。今別教中。生死體者。別教一乘。但
立分段。不別建立變易生死。生死總通有
麁細別。三乘教中。以其細分。名變易生。麁
名分段。今一乘宗。唯立一箇生死之法。不
分麁細。其所立名。當分段生。見聞解行二
生所受。皆分段身。見聞所受。唯漏麁劣。解行
分勝妙甚深。超過三乘。天眼所見。今以普
見肉眼。見十佛塵刹等。此分段身。五蘊爲
體。證果海生。既絶生死。無有麁細生死。
十佛究竟。微妙身故。上約五教略指二死
體竟
  延慶四年辛亥四月二十
八日應長改元
五月十日於東大
寺戒壇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右以嵯峨大覺寺所義然公手筆之本挍

文化辛未十月二十七日
 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二&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三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問二種生死。有開合否 答生死種類 開合
多端。或是總通。立一生死。無開麁細淺深
差別。此如一乘圓教宗明。或開爲二種。即
分段變易。或名有爲生死。無爲生死。無常壞
世間。無常病世間。竝是如次分段變易。如勝
經是也。或開爲四。如孔目第二明。一繋
業分段。二不繋業分段。三餘集變易。四不捨
世間變易。此四如應分段變易各開二種。繋
不繋名。出起信論。嘉祥大師。亦立此名。餘
習不捨世間變易。如次嘉祥自報變易。爲物
變易。或開爲七。如孔目第四明。分段三種。
即欲界。色界無色界是也。變易有四。因縁生
死。方便生死。有有生死。無有生死是也 彼此
總合。名七種生死。又有三種意生身。即三
乘所受變易生爲三。如勝鬘經説也。又有
三種意生身。一三昧樂意生身。二覺法自性
意生身。三種類倶生無行作意生身也。此於
菩薩十地位中。立三種得處。即有此三名 
問以何爲因縁。感二種生死 答分段生
死。有漏善惡諸業爲因。分別倶生煩惱爲
縁。故感分段界内果報。變易生死。三乘無
漏淨業爲因。智障無明住地爲縁。感受界
外變易果報。此是大途簡要爲言。此中發業
潤生等相。五教隨應義門開異。二種生死。
義理森羅。諸門非一恐繁略之具如予之
所撰二種生死義三十卷中。立十箇門明之
今止傍論。解釋本文
章二就實報即説分段至金剛以還下。文中
分二。初正明。二問答。初中亦二。初立理。二
引證。今初。言實報者。非是寄託。此菩薩人。
眞實所受果報。異熟分齊之相。名之實報。始
教直進菩薩。眞實所受果報。二死之中。唯是
分段。此分段身。初地已上。感善處生。修菩
薩道。以種助願。往惡趣中。拔濟衆生。七地
已前。或時爲物故起煩惱。八地已上。任運
無功自在示現三種世間。如是等間。皆受分
段。乃至金剛已前皆爾。上正立義。以十地中
下。明受分段身所以。何以十地。皆受分
段。是故釋云。若十地中。永斷惑種。必定應
受變易生身。然此菩薩於十地中。既不斷
種。始教菩薩。初地見道。斷盡分別二障種
子。於其所餘倶生二障。故留倶生煩惱障
種不斷。必至金剛心位。於十地中。唯斷所
知障種子。今以留種爲其所由。以此必受
分段之身。既有惑障下。反顯極成。故留惑
種。必爲潤生攝化等事。若不受分段身。所
留惑種。應無用故。故知。由種必受分段 
問此分段身。至金剛已還者。正至何時 
答章文唯言金剛已還。不正指處。時處難
定。且出二義。一云。始教菩薩如實報分
段身。至金剛喩定現在前時。此時即斷所留
倶生煩惱障種。及彼倶生所知障最後極微
細品種子。一切障種。此時斷盡。即是分段最
後身念。此次刹那。即解脱道。佛果初念。佛果
初念。現在前時。彼諸習氣。麁重性者。諸異熟
法。非障有漏。劣無漏法。分段變易二種果
報。皆悉棄捨。泯亡除盡。無有遺餘。極淨無
漏。最上圓滿。萬徳周備。究竟滿足。四智明
朗。三身頓具。横遍十方。竪通未際 問唯
識論等所説宗義。佛果現前。頓捨變易。分段
之身。八地棄捨。是故分段無至後地。云何
今言至佛果時。方棄分段。有何所以 答
唯識論等。就寄顯門故。佛地初方棄變易。
今約實報故。金剛心猶是分段。佛果初念。
即棄分段。其八地捨寄顯門故 問金剛喩
定既分段身。次念即是至佛果地。何時方受
變易之身。既無應受變易身處。始教菩薩。
遂不應受變易報果。何故不受變易□言
棄變易報 答雖不受變易。而言棄捨
無過無所應受故。不受變易身。遂不受
之。即入佛地。此同棄捨。是故相從言捨無
妨。一云。以分段身。至金剛加行道之初。此
時棄捨分段報果。即受變易。經加行道。以
至無間道。斷惑障等。即以刹那。至佛果
地。此時即棄所受變易 問有惑種故。是
分段身。加行道時。未斷惑種。何以得捨其
分段身 答金剛加行。永伏末那惑。惑障治
道。方便極増。由此力故。棄分段身。受變易
身。無有遮妨。二義之中。後義爲勝
章十住經中下。二引證。指事下云。十住斷結
經第九云。爾時世尊。即入無形觀三昧。普
見五道中陰衆生。乃至亦復見彼中陰形質。
從一住地。至于十住地。案云。蓋疑此經文
耶。驗十住經。無此文故已上此中意説。菩
薩入定見中陰所有諸凡聖衆生。有乃至十
地菩薩受中有報。明知。十地皆分段身。故第
十地。受中有身。中陰即舊語。新翻言中有。
中陰身者。必分段故。變易身中。無中陰故
十住斷結經十卷。前秦建元年。竺佛念。於長
安譯。指事即引此經。文有十住經四卷。後
秦弘始年。羅什共佛陀耶舍譯。此與華嚴
十住品同本異譯。言驗十住經無此文故
者。即指此經本也。又有十住經一卷。西晋
竺法護譯。此與華嚴十住品。同本異譯此
等經中不可有十地中陰事故。前十住斷
結經。是別部經。非十地品同本異譯
章問八地以上一切菩薩下。二問答。亦二。初
實報分段二。初問。二答。今初。言無漏智果
恒相續者。八地已上。第六意識。生空無漏。
恒相續故。何以生空無漏相續。八地已上。第
六識中。人執有漏。永伏不起。何者倶生煩
惱意識倶者。初地已上。能頓伏盡。倶生
者。有六倶生。貪瞋癡慢三界九地。各有九
品。上上上中上下。名上三品。中三品。下三
品亦爾。即成九九八十一品。身邊二見。是
極微細。通在九地。各第九品。即下下品。是
故下下品。各有六倶生。前八品中。各四倶
生。初二三地。各毎地位。頓伏三界。漸伏九
品。而除身邊二見。於初二三地中。不能伏
斷身邊二見。初二三地。雖是同伏。而淺深
別。初地淺伏。二地細。三地極細。雖言伏斷
九地九品。而各第九品攝貪瞋癡慢。不能
伏斷與身邊見倶。極細故。自餘□爾。第九
貪瞋癡慢四惑。三地皆斷。無所遺餘。入第
四地。伏斷倶生身邊二見。四地出世。入無
漏止。修習三十七道品法。伏倶生我。亦伏
斷常邊執見故。入第五地。伏斷害伴隨眠
煩惱。第四地所害。倶生身邊二見。伴煩惱故。
無始已來。倶生身見。助伴惑故。與身見等。
倶時相應。生起來故。入第六地。伏麁羸布
隨眠倶生身見邊見之後。隔一二三。令正
所起貪等四惑。入第七地。伏細羸布隨眠身
見之後。隔五六念等。所起貪等。於此地中。
伏盡煩惱。入八地時。倶生煩惱。永伏不起。
七地已前。皆是頓伏。而非永伏。八地已上。
永伏不起。入八地時。永伏煩惱。無有漏
止。無我見心。是故生空無漏相續。盡未來
際。第六意識。生空無漏常恒相續。無起有
漏心。生空觀止。常現前故所言果者。即是生
空滅盡三昧。生空爲因。入滅盡定。爲其果
故。言如阿羅漢者。八地已上。倶生煩惱意
識倶者。永伏不起。如阿羅漢已斷煩惱種
子不起此以伏滅現行煩惱。永斷種子。斷
種之者。永不起故。永伏現行不復生起。
如阿羅漢永斷惑種。不復生故 問何故
八地已上伏惑。令同斷種阿羅漢耶 答
永不起惑。彼此是同故。伏斷別而令同。此
中比例。猶是令同羅漢斷種不起煩惱。不
爲八地。永不起惑 問何故爾耶 答羅
漢雖斷種。末除習氣。有習氣故。有起現
行。而是餘習。不能潤生。八地已上。一切菩
薩。永伏不起。亦除習氣。初地已上。無間道
中。斷智障種。解脱道時。除其習氣。此時亦
除煩惱習氣。無始已來。與智障習。倶障利
益衆生事故。此時同念。斷二障習。此問意
云。受分段生。有發業惑。以何潤業。既不
潤業。云何得受分段生報。此即問難所指
意也
章答若是凡夫下。二答。亦四。初明惑種受
生。二引論成種潤。三成惑種無用。四簡無
學迴心。初中亦二。初簡去凡夫現潤。二成
聖人種潤。今初。一切凡夫。六道受生。要以
現行隨應煩惱。沃潤所造善惡諸業。愛當
生處。由愛取潤。受彼彼報。既是凡夫隨意
現行。一毫無有伏滅之義。故業種子。蒙現
行潤。結生相續。潤業受報。其有色界方便
潤生。在死有時。非正死時。是將死時。其正
潤生中有。未止有支門中。愛取二支。種現倶
取愛取各種生愛取現愛支之時。唯是倶生
貪愛□潤取支之時。諸惑潤結。愡而言之。
有六支種。行是業種。識等五支。即是五果。
百種子愛。愛取二支。潤此六種。其所潤
六支種。轉名有支。六支種子。趣生受報。是
名生支。從中有初爲生支。出胎已後。五根
支體。成就滿足。皆生支攝。衰老已後。老死支
攝。雖有六支種子。今且取業種子。此業種
子。正感果報。率引強□。是業種力 問聖
者感生。有現潤否 答初二果聖。現行潤
生。欲界諸惑。不能伏故。今且擧凡。是爲簡

章聖人不爾下。二成聖人種潤。聖人伏惑。
無有現起。是故唯以惑種。潤業。伏現行
故。無現起惑。留種子故。種力潤生。如彼第
三果聖。上生色界。唯以種子。潤業受生。生
色界者。先得所趣天處禪定。以此定靜慮
功力故。當生彼天。既是聖人。斷欲界惑。
欣所生天。修四量。當生處惑。分所制伏。故
於當生天處煩惱。今不現行。唯以後天。惑
種潤生。今此十地。諸菩薩人。故留倶生煩惱
種子。故留惑種。有潤業種。即是愛支二種
煩惱種子。此種引生。潤三界業。受界内生。
非唯七地已前菩薩。亦八地上三地菩薩。皆
以種子。數數受生。成辨利攝 問已伏惑
種。□得受生 答望凡可爾。現惑強故。若
聖人者。既無現惑。無用之者。如何受生。故
雖已伏種用。受生無過。此二段文。直答上
問。此答意云。凡言潤生。有其二種。謂現行
潤。種子潤也。凡夫受生。現惑潤業。聖人受
生。種子潤業。今是十地。證理聖人。是故八
地已上位中。受分段生。必定種子潤業受
生。問一切聖者。不造新業。十地菩薩。所潤
業者。是何時業 答既是十地。不造新業。
故以前時多劫故業。此業即蒙所留惑種□
潤。受生。雖聖人種潤。如凡夫現潤。非是
強勝。而聖種潤。牽生強勝凡夫現強。種子
是弱。聖人現弱。種潤是強。種子眠伏。雖羸
微隱。而亦牽引力用不弱。如不定性頓發
大心。雖趣大行。而有小種。牽令退大。菩
薩本性住種姓者。本來精進。自性仁賢。有哀
憐心。永不懈怠。二利自性。本來具足。此由
種子牽引故爾。種子潤業受生亦爾
章故雜集論云下。二引論成種潤。亦二。初
引二論。二顯論意。今初。雜集論文。出第五
卷。彼論既言一切聖人隨眠結生。隨眠即是
種子異名。隨逐第八識。眠伏住在故。受生
處地。煩惱種子。牽引潤生。是種功能。梁論
之説。在第十四。彼論文中。凡夫必是有現
行惑。聖人不爾。無現行惑。二乘必斷煩惱
種子故。於三界永無受生。菩薩不爾。故留
種子。以種潤生。益物度生。是故初住已上。
名聖人。菩薩應斷人執。證無我故。然故留
惑不斷惑種。不證空理。助願受生。此是終
教地前菩薩。所作行相。今始教中。七地已前。
受生攝化。全同終教地前行相。八地已上。既
有所留煩惱種子。由此種力。受分段生。數
生數死。修習二利。勇猛熾盛。如是即至
金剛加行。初捨分段。方受變易。以變易身。
至金剛心。佛果初念。棄變易報。即成佛地」
章解云聖非現潤下。二顯論意。此中意説。
一切聖人。惑不現行。而八地上。既留惑種。
而是必定無惑現行。應定以種受分段身。
既留惑種。如何徒然無受分段。此奪前問
言八地上。永伏不起。以何潤生。受分段身。」
章若言八地以上下。三責惑種無用。此因前
段。有此徴責。文中亦二。初責不斷種。二
以彼成此。今初。謂執前寄顯門義者。立此
義。爲遮彼執。有此徴責。解深密經。瑜伽論
等。説三隨眠。害伴羸劣二隨眠者。在七地
前。即分段身縁助煩惱。第三微細隨眠。是所
知障。八地已上。以此爲縁。受變易身。由惑
種有無故。有分段受不受。若八地上。受變
易者。此時即應盡煩惱種。何受變易。猶
留惑種。若留惑種何受變易。□唯是應
受分段。此中所成立。即此意致也。法相宗
義。不立十地分段之義。悲増菩薩。利生爲
先。久受分段。若入八地。必受變易。而留
種子者。非爲受生。故小島先徳云 問爾
留煩惱者。爲受生縁歟 答不爾。煩惱障
種子。不障十地故。不起對治道。故自然留。
名故留也。故疏云。謂諸菩薩。由大悲力意
趣。一切智故意趣。所知障對治道。不取煩
惱對治道。擬於生死。助悲願受生。故名留
煩惱也。不爾如來大悲。最極應留煩惱隨
類化生。由此故知。意不趣斷。故名爲留。
將成佛時。方頓斷盡已上此明十地留惑障
種。八地已上。留惑亦爾。今賢首師。其義不
爾。既留惑種。故受分段。今章下文。故留不
斷。擧四所由。潤攝化其隨一意。非唯一意。
故留煩惱故
章彼既不爾此云何然者。二以彼成此。此意
成云。彼菩薩入第八地時。不斷留煩惱障
種。此始教菩薩。云何不受分段之身。忽得
受變易身耶。彼者八地菩薩。此者始教所
立十地分段身也
章若約迴向菩提聲聞下。四簡無學迴心。此
縱上問言無現惑。何受分段。羅漢迴心。既
無惑障。不受分段。迴心之後。即受變易。始
自十信。受變易身。此非直進實報。寄顯二
門。比例雖似縱上問。而此別門例。故今
簡去漸悟之者。羅漢迴心。即入十信之初
心分。其後捨此有餘依身。如入涅槃。然後
即受變易細身。以變易身。萬劫修行。十信
&MT90041;足。方入初住。居不退位。雖居不退。啻是
安住其位而已。惡趣不生。聲聞之時。忍位
已得。迴心聲聞。雖未至其初發心往。永不
退墮二乘地中。以超二乘已迴心故。然
不遮言住不退位。人無我理。羅漢已得。十
信三賢。四善根間。唯修法無我。觀唯識三
性三無性眞知實相。好理事理相即無礙
觀行。此等皆通始終教等。漸悟菩薩。入初
地時。唯方證悟法無我理。無始已來。乃至
羅漢。未作利衆生事故。迴心已後。一向
修習法空。作利他事。如是入地。隨分成
就二空二利。名歡喜地。初地已上。乃至七地。
八地已上。乃至金剛。地上十位。經二僧祇
十信三賢。經一僧祇。無學迴心。方入信位。
三僧祇間。皆變易身。佛地初念。棄變易報。
故云通諸位。受變易身。以所知障爲縁。無
漏有分別業爲因。感變易身。智有菩提。實
願得之。知有衆生。實思利益。於二利境。謂
實事有。此由彼所知障迷無相勝義。故爲
此事。故受變易身。久住世間。變化自在。成
二利事。修菩薩行。是名智障爲縁。受變
易身也。此始教宗。三乘五性。必定各別。定
姓二乘。必入無餘依涅槃界。不定性二乘。必
定迴心向大。無學迴心。棄分段身。受變易
身。唯識論中名別盡別生變易是也。彼論
建立増壽變易。非是別盡別生義。故今始
教宗。多分雖依唯識論等。而受變易別盡
別生。非捨分段。不受變易細妙身故。集成
三云。顯揚論第十六卷曰。聲聞轉依。復有
二種。一趣寂滅。二趣菩提 問聲聞無學。永
盡後有。云何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答依變化身住。能證菩提。非業報身。釋曰。
變化身即變易異名也已上此明不定性阿羅
漢。迴心之後。於同梵行者前。示現般無餘
依涅槃。實有根身南州一邊。寂靜安住。如壽
法二萬劫住。蒙佛菩薩勸誘。策勵趣二利
行。修菩薩道。彼身即是恒壽變易。無漏後
得。有分別心。入無漏定。發大誓願。入第四
定。資熏有漏。所造故業。延分段身。令極細
妙。若一劫過。一劫勢力。已盡後。更資熏増
長。如是展轉經歴三大阿僧祇劫。此即法
相増壽變易。今宗別盡別生變易。始終二教
所説皆爾 問前三果人。迴心之後。變易身
行相云何 答初果迴心。修惑全有。二果迴
心。欲界修惑前六品斷。後三品惑及上界惑。
全未斷滅。此人三界修惑滅盡。證阿羅漢。
最後報終。捨分段身。別受變易細妙色身。
二果三果迴心之者。隨餘殘惑各斷盡已。得
羅漢果。然後棄捨分段麁身。別受變易。此
約現身盡惑證果。受變易報細身爲言。或
初二果迴心之後。隨餘殘惑。潤生受身。修
菩薩行。後得羅漢。棄分段身。受變易報。獨
覺之中。麟喩獨覺。是定種姓。必入涅槃。部
行之中。不定性者。先聲後縁。在無佛世。證
勝果。即是定姓。入無餘滅。如極七反。有聖
者等。先縁後聲。値佛出世。聞教證果。後迴
向大。如迦葉等。即是不定種姓人故
章問若爾何故有聖教説下。二寄顯變易。亦
二。初問。二答。今初。此段釋通轉&MT10769;。顯示寄
顯義門。此轉&MT10769;意。上既成立始教直進。留
惑種故。受分段身。至第十地。是實報門。問
答已竟。然經教中。正説八地變易之義。是故
引此。轉&MT10769;前義。此義正違經教文故 問
前於直進。建立二類。初是寄顯。即明八地
變易之義。何故今更作此轉&MT10769; 答前唯立
門出類而已。然實報門。正違彼經故。施問
答和會相違。言有聖教者。即下諸説十門
之中。第四教文。是仁王經所説義門。爲顯
此義。廣立十門。章答此等爲欲寄對二乘下。
二答。亦二。初略示寄對。二廣明寄對。今初。
此中總意。一切寄對二乘。顯示同別勝劣。
是故教説。皆有所以
章然此寄對依諸聖教下。二廣明寄對。亦三。
初總標。寄顯非一。故立諸門。二一説羅漢
即同於佛下。別明。三由有如是下。結成。初中
十門森烈。次第解釋。第一佛同羅漢。亦三。初
判二引證。三約教。今初。愚法小乘教中
所説。如來果徳。與聲聞無學同。名羅漢。三
乘倶斷三界見修諸隨眠故。三乘同證人空
擇滅涅槃理故。言更不分位者。斷惑證理。
見修無學三道次第。一切諸相。同聲聞故
 問愚法二乘。唯斷正使。不斷習氣。如來
必斷不染無知。不染無知。即是見修煩惱餘
殘習氣法故。不染無知。有斷不斷。何同羅
漢 答今唯約就斷盡正使。言同聲聞。不
言餘門。若具言之。非無差別。如來是師。
羅漢是弟子。如來斷智恩三徳皆圓滿。十八
不共。聲聞不及。習氣斷不斷。三明六通。一
切三昧功徳法門。如來最勝。二乘不及。如是
等也
章如律中説佛度五人已下。二引證。四分律。
出受戒犍度。言五人者。阿若憍陳如。摩訶
拘梨。十力迦葉。婆提婆敷。阿鞞是也。此五人
中。三人内族。謂阿鞞比丘亦云阿
涅槃
 摩訶拘梨。
此云二人。竝斛飯王子。婆提婆敷亦云
跋提
此是
甘露飯王太子。其二人者。竝佛外族。謂憍陳
如。十力迦葉。竝是佛兩嫂阿舅也。如來二月
八日成道。安居已前。入定思惟。夏日已後。
往鹿野園。調五人根。八月八日。弗星出時。
阿若憍陳如。初入見道。證預流果。其後四
人。漸次入見。于後五人。皆得羅漢。即言世
間有六羅漢。佛及憍陳如等五人。自餘諸律。
皆説此事。事義極廣。不能具陳。言同座等
者。愚法教中。三乘既同斷見修惑。證人空
理。是故決定同坐同住。迦葉尊者。頭陀上行。
佛召迦葉。令座等。所座是人空理。是智之
所證。所依處故。能坐是無漏智。即是生空無
漏妙智
章當知此約小教説者。三約教。愚法小教佛
同聲聞。名阿羅漢。或時現老比丘像。四月
一度剃髮。即令阿難剃。佛雖不入羯摩僧
中。而入應供僧中受供。佛入僧中者。入
應供僧也佛入應供僧者。大乘宗義亦爾」
章二亦於佛地下。二分出如來。或名分出羅
漢。佛果羅漢。雖倶無學。分降羅漢安置下
階。或分如來安置上階。斷盡二障。證得
佛果。煩惱功能。於三界中。發業潤生。斷煩
惱障。不生三界。絶後生有故。聲聞無學。保
證念云。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
後有。是名二乘所得四智。殺賊不生應供三
義。名阿羅漢。或唯言應。此具殺賊等三義
故。此義即通三乘無學。今佛果位。名阿羅
漢。由斷盡此煩惱障故。其所知障。非二乘
分。唯是佛果不共所斷。故斷智障。立如來
名。此於同等無學果中。如來安上。羅漢安
下。如來是勝。羅漢是劣。爲令小乘欣佛果
故。如言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此
云如來應正等覺。或云如來應供正遍知。既
言如來應供。同對法論所説
章三第十地名阿羅漢下。第三十地羅漢。此
門羅漢。一位分下。大小階降。涅槃經第六説
有四依
四七地以還下。第四七地羅漢。亦五。初
判。二障之中。煩惱障。名界内惑。由此
煩惱。發業潤生。感三界内生報果故。所知
障名外惑。由此智障縁。感變易報故。今此
七地。盡界内惑。位分全同阿羅漢果故。第
七地。寄同羅漢。二如仁王云下。引證。言遠
達者。達謂至也。到也。行也。往也。即第七遠
行地也。三此寄因中自在未自在位下。判斷。
八地已上。是自在位。七地已前。未自在位。
言分大小者。八地已上。寄爲菩薩。是大乘
故。七地已前。寄爲小乘。是二乘故。四此約
始教直進中説者。約教。以迴心教無約此
地寄對故爾。寄第十地。是迴心教。前四依
門。已陳述故。五此中既寄聲聞下。顯寄。此
釋成意。即顯正答前所問義。七地麁淺故。
寄分段。八地微細故。寄變易。故依仁王經
所説意。正有七地分段。八地變易之義。唯識
論等。即當此門。即以寄顯。還爲實義
章五初二三地寄同世間下。第五五地羅漢。
若約小乘。至第六地。六地縁生。寄獨覺故。
其第七地。已過二乘故。寄菩薩。菩薩觀證
生法二空故。第七地名無生法忍。於二空
理。極忍印故。即當仁王經無生忍下位
章六世間二乘同前至六地下。第六五地羅
漢。八地已上。寄同一乘。八地已上。一切菩
薩。全同佛果。所行所證。任運自在。無方無
礙。故得三種世間。自在示現解境行境十
身。解境即融三世間十身。此十各各十身具
足。即成百身。其成正覺身等十佛。即如來
身所具十身。是名行境。自餘九身所具十
身。皆是行境。第八地中。已説佛果所得融
三世間十身故。後位中。不別説解境。而多
陳説行境十佛。離世間品等所説
章七於初地八過之中下。第七地前羅漢。言
八過者。十地經説初地勝徳。超過地前。有
八種勝。一段經文。論爲八過。一入位過。經
言過凡夫地。入菩薩位故。而過凡夫地一
句。論判爲總句。此過有八種。故始自住胎。
至究竟成就。擧譬隨應明次第生長相。初
喩初住胎。二者家過。言入菩薩故。喩生
貴家。三種姓過。言種姓尊貴。無可譏嫌故。
作貴家子。得其姓故。四者通過。言一切
世間道。入出世間道故。已在貴姓。餘不攝
故。五法體過。言住菩薩法中故。以作他
事。爲己事故。以大悲爲體故。六者住處
過。言住在菩薩正處故。不捨世間。不染
世間。善巧住故。喩世巧住故。七者業過。言
入三世眞如法中故。喩生命住在故。顯
空聖智。冥眞如故。八畢定過。經言如來種
中。畢竟阿耨菩提故。佛種不斷。究竟涅
槃。*道法成就。與此相似故。是名初地菩薩
八過。言比證分齊者。地前三賢。名爲比位。
相似比知。未得眞無漏故。初地已上。名爲
證位。得如理智契會眞如。理智冥同故
章八地前三賢位已過二乘地下。第八十信
羅漢。初住已上。超過羅漢。是故二乘極果。
即同十信位也。言如上起信論説者。上行
位中。引起信論。三賢初位中。少分見法身。
十方世界。八相成道等。初住已上。超過二乘。
一一行相。説相寛廣。言如仁王經云習種性
中有十種心等者。十種心名。全是十信。非
謂以擧信名。是十信位。取方便名。目十
住故。初住已上。超二乘地。但所同者。十信
而已。言此約終教退不退説者。以十信退
位。寄同羅漢。以初住不退。獨爲菩薩位。以
不墮二乘。名菩薩不退故
章九信滿心後下。第九信中羅漢。大華嚴經
賢首品中。具説信位滿心所得行果大用。自
設同究竟果海無方大用。説十三昧。圓
明海印三昧爲初。即是化他大用總相。同時
顯現大善巧故。超過一切三乘法門。同教功
能。亦非比及
章十初在凡地下。第十凡超羅漢。言沙彌發
心者。演義抄十四下。亦指智論文。彼亦引
涅槃經偈文。乃至初發已爲天人師。勝出
聲聞及縁覺等。此總約大乘教未發心已發
心説也
章由有如是十門。寄對羅漢。明菩薩位。前
所問&MT10769;。即當第四功無功門顯二生死。上
明始教所依身竟
章若依&MT10755;教地前留惑下。文中爲三。初立義。
二問答。三又此教中地上變易下。三四種變
易。今初。言地前留惑受分段身者。&MT10755;教菩
薩。十信萬劫修習萬行。十善増盛。生在善
趣。相續修二利行大行。深伏煩惱。治道強
勝。十信已&MT90041;。方入初住。此位應斷煩惱惑
障。頓證人空無我妙理。然故留不斷。是故
不取證。伏滅現行。不令生起。以所留種
助願潤業。生六趣中。利益衆生。所助願者。
利生大願。若唯願力。不能受生。地前淺位。
誓願弱故。以惑助願。受生利物。所受分段。
是不繋業。所起漏心。是似有漏。於煩惱障。
得自在故。以自在。所受不繋業分段身。三
賢始&MT10755;一阿僧祇。修菩薩行。觀解唯識眞如
理性。第十迴向最後身上。頓斷所留惑種。
證人無我理。即入初地。此時所斷。於煩惱
障。一時頓斷。故云於初地中等 問爲斷
煩惱障。入初地耶。爲先入初地。斷煩惱
障耶 答第十迴向最後念次。即歡喜地最
初念位。此時頓斷所留惑障。是無間道。此無
間道。即亦兼斷所知障麁。次刹那心。即解脱
道。二障頓斷。二空所顯妙理頓證。斷障即初
地。初地即斷障。言初地斷。無有過失。斷惑
之時。不分見修。是故無有見修二道。既斷
二障。受變易身。是故菩薩。入初地初。必
受變易。此中智障。初地漸斷。細分智障。地
地漸斷。智障正使頓斷漸斷。古來異義。至下
斷惑章。當廣相分別
章問若於地上不留煩惱下。二問答。亦二。初
地上同事。二悲智平等。今初。已斷煩惱。無
應受生。是故先問頓顯益物 答中地上
七地已前。與終教地前行相等同。故先遮
之。今此不爾下。顯示自在應化利生
章問如説八地以還下。二悲智平等。亦二。初
門此於菩薩。略有悲増及智増。上言八地
以還者。唯是是七地已前。八地初心。受變
易故。言留惑受分段身者。十地之中。皆留
倶生煩惱種子。其中七地已前。故起所留煩
惱。潤生攝化。是言留惑受分段身。言伏惑
受變易身者。初地已上。所留惑種。無有故
起。智増菩薩。初地必受變易身故 問何故
不言智悲平等 答智悲平等菩薩本懷。無
應責故。今所責者。爲成立彼平等義故。
法相宗師。菩薩有三。智増。悲増。智悲平等。
智増初地。悲増八地。各受變易。智悲平等。
二地已上。七地已前。此間何地。受變易身。
於中怖煩惱者。二三地中。不怖煩惱者。五
六七地。各受變易身
章答如此所説下。二答亦五。初破斥不用。二
顯示正理。三配爲二教。四地前小習。五地
上平等。初中亦二。初總非。二何者若非増
上下。別破。亦二。初破悲増。二若智増上下。
破智増。文顯可見
章以諸菩薩下。二顯示正理。菩薩本意。必是
慈悲智慧平等。永離増減。是故相導。始&MT10755;
平等。若互増減。&MT10769;相導故
章當知由此始終二教下。三配屬二教。始教
麁淺。&MT10755;教深細。以麁淺故。有七地分段。八
地變易義。以深細故。有地前分段。初地變
易義。是故不由智増悲増
章若言彼智増者下。四地前小習。此中既言
有小乘習。是漸悟者。有學迴心。或初果人。
延七生潤惑。地前一大僧祇。修菩薩行。或
七方便位中。迴心大劫修行。此等皆有小乘
餘習。怖畏煩惱。而不斷盡。唯是永伏。如是
等人。唯在地前三賢位中。根未純熟。有此
習故
章初地以上下。五地上平等。亦二。初立義。&MT10755;
教甚深。地上深廣。根縁一味。修行斷證皆同
一相。無有差別終教地前縱有種種根宜差
別。至初地上。根宜純熟。一味平等。無有差
別。同證謂證十眞如故。同行謂行十勝行
故。十波羅蜜是也。同修謂十勝行外。一切所
修。初二三地。是世間修。四地道品。五地諦
等也。同斷謂斷十重障故。二故起信論云下
引證文顯易見章若依圓教不説變易等者。
別教一乘。立一生死。不分麁細。過患一際。
無差別故。雖同分段。而見聞生。果縛依身。
繋業分段。解行生人。是法門身。雖是分段。
細妙微密。普眼肉眼。超三乘域。勝妙深奧。
不可思議。善財童子今生解行。自在無礙。往
來出沒。無有罣礙。永離塞滯
  約就&MT10755;教。明二死者。此&MT10755;教中。總有
二死。分段生死。大同始教。然此終教。根
本無明。動本覺體迷本覺故。本覺眞如。
隨順無明。混成業相。轉現漸成。此本覺
理。無明三細。和合共一。以爲梨耶。此梨
耶識。以爲衆生分段。六道異熟報法。此爲
體故。故分段體。通第一義如來藏性。成
衆生故。由此義故。若依其本。眞如本覺。
爲分段體。若約縁言。根本無明。爲其體
性。若依近増上縁言之。有漏善惡業因
爲體。若依當體體性言之。三界五趣。四
生四有。麁異熟果。以爲分段生死體性。
若通取之。亦通惑業。大同始教。變易生
死。梨耶微細行苦所動異熟爲體。此即無
明住地爲縁。因位無漏妙業爲因。雖梨
耶名不相應染。不遮彼與五數相應。然
諸位人。皆具色身。變易五蘊。通諸位

若頓教宗。一切絶言。不立生死。何有二
死。非生非生。爲生死。非分非段。名分
段死。非變非易。名變易生。言廣如大般
若經那伽室利分説者。或人云。第五百七
十六。逝多林第八會。那伽室利分一卷。玄
奘三藏譯。彼具文云。龍吉祥言。頗有能
證菩提者不。妙吉祥曰。亦有能證。龍吉
祥言。誰爲證者。妙吉祥曰。若無名姓施
設語言。彼爲能證。龍吉祥言。彼既如
是。云何能證。妙吉祥曰。彼心無生。不
念菩提及菩提座。不愍念一切有情。以
無表心無見心等。能證無上正等菩提 
章若依圓教不説變易等者若一乘教。約
攝方便。諸教所明。是同教宗。今別教中。生
死體者。別教一乘。但立分段。不別建立
變易生死。生死總通有麁細別。三乘教
中。而其細分。名變易生。麁名分段。今
一乘宗。唯立一箇生死之法。不分麁細。
過患一際。無差別故。其所立名。當分段
生。雖同分段。而見聞生。果縛依身。繋業
分段。解行生人。是法門身。雖是分段。細
妙微密。超過三乘天眼所見。今以普賢
肉眼。見十佛塵刹等。此分段身。五蘊爲
體。善財童子。今生解行。自在無礙。往來
出沒。無有罣礙。永離塞滯。證果海生。既
絶生死。無有麁細生死。十佛究竟微妙
身故。言如善財等者。晋經五十九。入法
界品云。彌勒告善財云。無量菩薩。於無
數劫。修菩薩行。汝今一生。皆悉具徳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三&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四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從此已下。第六斷惑章。修行時分。要詫二
種生死依身。隨應受此。修行佛因。以此依
身。隨應伏惑斷障證理。成滿佛果。是故此
門次前而來。斷謂斷滅也。絶也。盡也。惑
謂迷惑。心迷理事境界等法。昏闇謬亂。失
壞正路。絶此昏迷。令無帶礙。故名斷
惑。五教淺深。各有涯限。故名分齊。亦名斷
障。障謂障礙塞滯爲義。礙正境故。惑有
通別。別謂煩惱障。名爲惑障。對所知障。
名爲智障。通謂通煩惱所知二障。皆立惑
名。如天台師三惑之例。見思塵沙及以無
明。皆名爲惑。心神迷惑。迷境不知。是故
智障亦名惑也。今言斷惑。即通二障。文中
斷惑。通二障故。障必是通。通二障故。如
慈恩義林斷障義之例
章若依小乘如餘別説者。聲聞縁覺。斷惑行
相。具如愚法小乘教宗。諸論中説。毘曇宗
中。發智論。六足論。大毘婆沙。法勝毘曇。雜
心毘曇。倶舍。正理。顯宗論等。此是薩婆多
宗諸論。成實論宗。即經部攝。或曇無徳部
等所攝論也。今章大意。大乘教宗。所説森
羅。義容混雜參渉。不定。明此差異。令無
混亂。故大乘中。分別四教。立其分域。令
義無濫。是故大乘教宗四階之中。委細
説。分明顯示。小乘異大。差別顯然。故直指
陳。事不委細。或有略陳。隨宜不定
章一約位滅惑等者。初是隨何等位。於一
一位。有斷惑相。明此義故 言約位滅惑。後
是隨斷何惑。即顯其位。隨滅惑分齊。顯示
位別。故言寄惑顯位
章若依始教具足三乘下。文中爲二。初標定
能斷所斷。二陳演斷惑相状。初中亦二。初
標立能斷。二標立所斷。今初。能斷是智。亦
云斷惑。即是能所和合之相。言具足三乘
等者。始教大乘。是三乘教之本。總通必
被三乘根機。是故所説一切行相。亘通三
乘。顯示義理。雖明三乘。本意唯爲引小
入大。其迴心教。專引小乘。入大爲本。一切
影似小乘施設。直進教意。亦顯迴心。遠
引小乘。大乘麁淺。亦*顯小乘。故始教宗。通
明三乘發智斷障。證理行相。通被三乘。
通明三乘。是故始教。名三乘教
章障有二種謂煩惱所知者。二標立所斷。本
後二智所斷之法。不過二障。是故總通標
立二障。唯識論第九云。煩惱障者。謂執遍計
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爲上首。百二十八根
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
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已上此中謂執
遍計等者。此出煩惱障體。此皆擾惱下。是
釋名也。今是取釋此總名也。貪瞋等惑。
起現行。惱亂身心。令不安穩。能礙涅槃
寂靜理故。論亦云。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
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爲上首。見疑無明愛恚
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
知障已上此中初出障體。覆所知下。是釋
總名。今是取此釋總名也。言所知境者。有
爲無爲二種境故。其根本智。縁無爲境。照
眞如故。後所得智。縁有爲境。照事法故。後
得無分別智。亦縁眞如。縁非安立諦故。而
變影像。非眞證故。説是障智不令證境。
是故名爲障菩提也
章先辨二乘斷煩惱障下。二陳演斷惑相状。
亦二。初明二乘斷惑。二明菩薩斷惑。此
即三乘斷惑行相。聲聞獨覺。束爲一門故。
三乘斷惑。總爲二門。初明二乘斷惑中。
有二門。初明斷煩惱障。後明斷所知障。
初中亦二。初總標分列。言障名數者。是
所斷惑。言斷得果者。是能斷智。亦是以智
向惑治斷。然後證理。即名得果。證理之
處。名爲果故。斷謂能所對合成故。二初
中煩惱有二下。次第解釋。亦二。初障名數。
二斷得果。初中有五。一列障名數。二見
修分別。三八識分別。四三界分別。五開
惑頭數。煩惱行相。以此五門。顯示大途。
簡要在玆。第一列障名數。言煩惱有二謂
分別倶生者。唯識一云。然諸我執。略有二
種。一者倶生。二者分別。倶生我執。無始時
來。虚妄熏習。内因力故。恒與身倶。不待邪
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倶生。此復二
種。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縁第八識。起自
心相。執爲實我。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縁
識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
爲實我。此二我執。細故難斷。後修道中。數
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滅。分別我執。亦
由現在外縁力故。非與身倶。要待邪教及
邪分別。後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
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縁邪教所説蘊相。起
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我。二縁邪教所
説我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我。此
二我執。麁故易斷。初見道時。觀一切法生
空眞如。即能除滅已上此上論文。具明倶生
分別名義。生起所由。種類行相。治斷之處。文
一具故。相因連引。今取分別倶生名義。要
由邪師邪教邪思惟三縁方起。名分別惑。
三縁隨一。作縁成立。不由三縁。與三界
生倶起。此惑無始已來。熏習力故。此分別
惑。見道所斷。是故亦名見所斷惑。修道之
中。隨應斷滅。是故此名修所斷惑。生五趣
已。任運生起。亦名任運起惑。上唯識文。約
就我見。明見修惑。解本頌中。由假説我
我法言故。今章所明。亙通諸惑。成立
分別倶生之義。而唯約就煩惱障門。明二乘
斷煩惱故。總通汎談。於煩惱所知二障
中。各有分別倶生二門。建立法義。勢變多
端。或建立名。煩惱所知。此各亦有分別倶
生。分別倶生。各有三種。謂種子。現行。餘殘
習氣也。亦束爲二。正使習氣。種子現行。倶
名正使。或建立名。分別倶生。分別倶生。各
各有煩惱所知二障。亦各有種子等如前。
言總有十種者。此十煩惱。雖有分別倶生
通局。不向通塞。總通有十。名十隨眠。名
十煩惱。舊名十使。疊束五見。名不正見。
或名惡見。名六煩惱。唯識本頌。言煩惱謂
貪瞋癡慢疑惡見是也。今約開分。故有十
種。言一貪二瞋等者。此擧十煩惱名。唯識
第六。釋本頌煩惱謂貪瞋等二句。釋總名
云。此貪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
已上論明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相故。即
名本惑及以隨惑。論釋別名。明行相云。云
何爲貪。於有有具。染著爲性。能障無貪。生
苦爲業。謂由愛力。取蘊生故已上性謂體
状。業謂功能。此十煩惱。各有體用。煩惱
大途。不過此二。論云。云何爲瞋。於苦苦
具。憎恚爲性。能障無瞋。不安惡行所依爲
業 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
已上貪對順境。汚染愛著。瞋對違境。憎
忿乖背。貪瞋二惑。水火相違。論云。云何
爲癡。於諸理事。迷暗爲性。能障無礙。一切
雜染。所依爲業。謂由無明。起疑。邪定。貪等
煩惱。隨煩惱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已上
明即是癡之異名。闇冥之心。無明解故。無
貪。無瞋。無癡。名三善根。是倶起法。三不
善根。別起不倶。論云。云何爲慢。恃己於他
高擧爲性。能障不慢。生苦爲業。謂若有
慢。於徳有徳。心不謙下。由此生死輪轉
無窮。受諸苦故已上對他高自。獨一不起。
此有七慢九慢差別。論云。云何爲疑。於諸
諦理。猶豫爲性。能障不疑善品爲業。謂猶
豫者。善不生故已上六煩惱門。總名惡見。
論云。云何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
爲性。能障善見。招苦爲業。謂惡見者。多
受苦故已上此釋總名。論云。此見行相差別
有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
所。一切見趣所依爲業已上薩迦耶見。此
云有身見。即是我見。人見。人我見也。於五
蘊法。計實有我。執有我故。亦執我所。故
我及我所見。總通名身見。此見差別。有二
十句。六十五等。皆是分別我見所攝。恐繁
不明。論云。二邊執見。謂即於彼隨執斷
常。障處中行出離爲業已上或斷或常。起
此偏執。此見差別。種類極多。六十二見等是
也。論云。三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
非四見諸餘邪執。如増上縁。名義遍故已上
此見差別種類極多。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
因。或有横計諸邪解脱。或計梵王帝釋常
恒。或有妄執非道爲道。諸如是等。皆邪見
攝。論云。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
爲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鬪諍所依爲業已上
執所依蘊最勝。能得三種之事。總名見
取。論云。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
所依蘊。執爲最勝。能得清淨。無利&MT10773;苦所
依爲業已上建立諸計。説不正因。制禁爲
戒。執爲最勝。及以能淨。非因計因。非道
計道。無利*&MT10773;苦。執所依蘊。此上五見。是
開第六不正見惑。并貪等五。爲十煩惱。十
惑名義。取要如是
章於中四種下。二見修分別。言於中四種
唯分別起等者。唯識論云。如是總別十煩惱
中。六通倶生及分別起。任運思察。倶得生
故。疑後三見唯分別起。要由惡友。或邪教
力。自審思察。方得生故已上言任運思察倶
得生故者。明通分別倶生之相。任運通倶
生故。思察通分別故。故安倶言。分別起
門。十惑皆起。任運起門。唯貪等六。除疑後
三見故 問邊見中。有斷常二見。邊見通
於倶生起者。爲通斷常。有所局耶 答。唯
識論中。擧二師義。論云。邊執見中。通倶
生者。有義唯斷。常見相麁。惡友等力。方引
生故。瑜伽等説。何邊執見。是倶生耶。謂斷見
攝。學現觀人。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所在
耶。故禽獸等。若遇違縁。皆恐我斷。而起驚
怖。有義。彼論依麁細説。理實倶生亦通常
見。謂禽獸等。執我常存。熾然造集長時資
具。故顯揚等諸論皆説。於五取蘊。執斷
計常。或是倶生。或分別起已上此中二義。初
義倶生。唯起斷見。依瑜伽論。斷見攝故。後
義斷常二見倶起。依顯揚論執斷計常文故。
上見修分別
章五識得起下。三八識分別。亦四。一五識
惑。二意識惑。三末那惑。四頼耶無惑。今初。
言五識得起初三者。五轉識中。唯起貪瞋
癡三惑故。且如眼識。見可愛境。起貪著
者。是眼識相應貪故。見相違境。起瞋恚者。
是眼識相應瞋故。見非違非順境。闇冥順
癡。是眼識相應癡故 問。何故五識。無慢
身邊 答。五識總是無分別故。慢是自他稱
量生起。是有分別。五識無之。身見計我。雖
是任運。由執計故。五識無有此執計情。邊
見斷常。身見爲依。是故五識。無身邊見。是
故五識。無三倶生。其疑後三見。唯分別起。
五識無之。無分別故。言亦通分別及倶生
者。五識相應。貪瞋無明。本是倶生。而亦
有通分別起門。對上見修門故。致亦通
言。五識雖是無分別法。而亦有起分別起
惑。言由用意識中等者。此通妨&MT10769;。謂有&MT10769;
言。五識竝是無分別識。任運現量。縁境而
已。分別起惑。由邪師等。由何五識得有
見惑。故今會云。非是五識獨起見惑。第六識
中所起見惑。即邪師等三因所起。爲此三
因。所牽引故。於五識中。得起分別貪瞋無
明 問意識分別起。引五識相何 答獨
頭意識。起分別貪瞋。後續起五識貪瞋。所
起貪瞋。必定應是分別起惑。如是等也。此
就同類煩惱爲言。或異類惑。引五識惑
*令分別起。應有此事
章意識具十種四分別六通二者。第六識中。
無有不起之諸煩惱。一切皆起。無所遺
故。言四分別者 疑後三見。唯局分別起故。
自餘六惑。倶通分別倶生二種
章末那唯四下。三末那惑。亦二初正明。二
是故唯四一句。結成。初中亦二。初明所有。
謂末那唯四但倶生七字是也。末那簡餘
識。唯四簡餘惑。但倶生簡分別起。此第七
識。唯倶生中。貪癡慢身見。四種相應。末那行
相。但縁第八見分謂我。以此爲相。故四煩
惱。皆帶我言。謂我癡。我見。我慢。我愛也。此
即執我爲行相。故入道章云。第七相續。恒
内執我。愛所執我故。得有貪。實非其我。
迷無我理故。有無明。恃所執我。令心高
擧。故得有慢。於非我法。妄計爲我。故有
我見已上此乃末那所有惑也
章六中除瞋下。二明所無。亦二。初修中明
無。二明無見惑。初中亦二。初總標二無。二
以瞋唯不善下。別釋二無。亦二。初明無瞋
恚。二明無邊見。今初。識中煩惱相應倶起。
必由同性。若是異性。不能倶起。六識通三
性。其所相應惑。必是同性。煩惱唯是不善有
覆。隨其性識。煩惱相應。瞋唯不善。與意識
中不善門倶。而意性改轉。口瞋無有改轉。
今第七識。唯有覆性。瞋唯不善。既是異性。
故不相應
章又以一類相續下。二明無邊見。此第七
識。無始已來。一類展轉相續無息。唯縁第
八。執爲我我。念念如是。無復計餘。無有
一念不執我時。是故邊見。無應起時。身
邊二見。不竝起故。我見人執。無間斷故 
問我見既無間斷。何故貪等三起 答我見
常恒。既無間斷。然我見上兼有義分。愛我
人故。有高擧故。迷闇性故。若爾貪癡無有
倶起。何故第七。此二相應。非是常途倶起
門義。迷無我理。貪著我故。此義分故。得
有貪愛。入道章云。何故無餘答由愛我
故。不得起瞋。我見以定。不得起疑。有我
見故。故無餘邊見。以此五見體皆是慧。不
可一心多慧竝起。所以第七但四惑倶已上
此中瞋邊見。就倶生除之。疑後三見。就見
修簡之。唯見煩惱通二。中見皆是此中所
除體相。此唯分別。次下除之。今此利用。
倶生所除
章又以後三見及疑下。二明無見惑。亦二。
初直明無。二通伏&MT10769;。今初。向外之識相應
煩惱。亦由外識謂邪師故。及邪教故。亦
由自審思察。邪思惟故。故第六識相應諸
惑。亦由邪師邪教等起。今第七識。向内縁
慮。永無邪師邪教等縁。唯是任運。一類相
續。計我。是故無有分別起惑。即如前引入
道章明
章又由相續故下。二通伏難。謂有難言。若第
七識。但倶生者。彼前五識。本是倶生。意識分
別起門所引。亦起見惑。今第七識。亦應意
識分別所引。起其見惑。何故不爾。故今答
云。五識雖是本任運起。有間斷故。倶生起
門。數數間斷。意識分別。所牽引故。亦起分
別門貪瞋癡。今第七識。唯倶生門。常恒相
續。無有間斷起餘門惑。是故不同五識意
識所引起分別門惑也
章其第八識總不起下。四頼耶無惑 問何
故第八諸惑不起 答識惑體生。一同生者。
有相應義。今第八識。無覆無記。然諸煩
惱。隨應即通不善有覆。無有無覆無記煩
惱。故第八識。無有煩惱 問若爾何故第
八識中。得有不善不覆惑種 答一切煩
惱。種子習氣。皆無覆性。有漏法種性皆無
記。故第八識自體分處。得持種子。唯識論
云。此十煩惱。何識相應。藏識全無。末那
有四。意識具十。五識唯三。謂貪瞋癡。無分
別故。由稱量等。起慢等故已上此總引證
上四段義。入道章云。第八唯是無記性攝。煩
惱染汚。性既不同。故不倶也已上此明第
八惑不相應。言染汚性者。不善并有覆無
記。倶名染汚性也。彼章亦云。第六意識。遍
通三性。縁内外境。有勝功力故。得具十
眼等。五識不能秤量。故無有慢。無分別
故。不得有疑。不起執故。故無五見已上
此明意識所有。五識所無之相
章此分別倶生下。四三界分別。雖言三界。
兼三性門。言此分別倶生皆通三界者。欲
界之中。有其分別倶生煩惱。事義易知。色
界分別邪師。邪教。自審思察。三種皆具。無色
界中。雖無邪師邪教二縁。而有自審思惟
之縁。色無色界。倶生煩惱。自然有之。與三
界生。倶起成故。不待諸縁。任運起故。然
欲界中。畜生等。起倶生惑。不能生起分別
煩惱。言瞋唯欲界等者。不善唯是欲界繋
法。心識麁強。起惡心故。上二界中。四無量
心。所制伏故。心即調柔。故其煩惱有覆無
記。是故瞋恚。唯不善法。上二界中。不能
生起。圓弘章二云 問煩惱障所攝煩惱六。
通三界不 答五通三界。瞋唯欲界。何以
故。瞋縁違境而起。上二界中。無違境故
已上又云 問此諸煩惱。通三性不 答貪
等五。通二性除善者。在上二界。一向有
覆無記。若在欲界多分不善。或有覆無記。
謂任運起。不能起惡行者。是謂末那等。瞋
唯是不善已上 問中諸煩惱者 問本惑隨
惑。三性門也。今且擧本惑邊
章其分別起者下。五開惑頭數。亦二。初示
相。二問答。初中亦二。初別明。二通前分別總
有一百二十八也者。總結。初別明中。亦二。初
分別起頭數。二倶生起頭數。今初。於三界
中。各有四諦。若諦是果。欲色二界。五蘊果
報。無色四蘊。除色蘊故。集諦是煩惱障。及
有漏業。是苦之因。滅諦是果。出世法故。擇滅
無爲。生空所顯妙理。道諦是因。七科道品。滅
諦之因。由此因道。得滅諦故。知苦斷。集證。
滅修。道是斷證。法上無漏。故諸凡夫等。迷
四諦理。不能知苦。不能斷集。不能證
滅。不能修道。輪迴生死。不能出離。今
明迷謬三界四諦。各起煩惱。有其分齊。欲
界十使。皆迷四諦。上界無瞋。是故各起九
種煩惱。色界三十六。無色三十六。都合即
有七十二使
章其倶生者下。二倶生起頭數。欲界有六倶
生。小乘欲界唯四倶生。無身邊故。大乘身
邊二見。亦通倶生故爾。色無色界。各五倶
生。是故三界通成十六
章問何故前愚法小乘中下。二問答。小乘毘
曇。於欲界中。迷苦有十。迷集滅諦。各有
七使。除身見邊見戒取見故。道下有八。餘
身邊。故四諦下。有十。七。七。八。欲界四諦。
有三十二。色無色界。各除瞋恚。各有二十
八。合成五十六。并欲界三十二。三界都合八
十八使。修惑四倶生。欲界具四。上二各三。
總合十種。并前見惑。都合成九十八隨眠。今
大乘宗。迷諦盡理。是故通修總有一百二
十八根本煩惱 問迷四諦理。起諸煩惱。
迷謬起惑行相云何 答迷四諦理。有總有
別。有親有疎。行相多端。唯識論中。委細
分別。彼論六云。然迷諦相。有總有別。總謂
十種。皆迷四諦。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
彼怖畏處故。別謂別迷四諦相起。二唯迷
苦。八通迷四。身邊二見。唯果處起。別空非
我。屬苦諦故。謂疑三見。親迷苦理。二取執
彼三見戒禁及所依蘊。爲勝能淨。於自他見
及彼眷屬。如次隨應起貪恚慢。相應無智。
與九同迷。不共無明。親迷苦理。疑及邪
見。親迷集等。二取貪等。准苦應知。然瞋亦
能親迷滅道。由怖畏彼生増疾故。迷諦
親疎麁相。如是委細説者。貪瞋慢三見。疑倶
生隨應如彼倶生。二見及彼相應愛。慢。無
明。雖迷苦諦。細難斷故。修道方斷。瞋餘愛
等。迷別事生。不違諦觀。故修所斷已上
宗記七。辨迷諦相。先明小宗。後陳大乘。大
乘迷諦。全依唯識。引本論文。次第述釋。今
全引彼。辨論文相。故彼文云。次辨大乘十
種隨眠。通約三界見修所斷。自有二門。一
者總迷門。通計三界見修所斷。合有一百二
十八。二者別迷門。通計三界見修所斷。合
有一百四。且總迷者。先辨欲界十種隨眠。皆
是四諦。唯識論第六釋云。苦集是彼因依處
故。滅道是彼怖畏處故。述曰。唯識論主。依
集論第四。作如是釋。雜集第七。釋集論云。
苦集二諦。皆是十種煩惱因縁。又爲依處。諸
家章疏。釋集論不堪記録。今且釋曰。苦是
十惑因縁依處者。第八藏識是眞苦諦。識中
惑種 是彼現惑之親因縁。即此識體。是彼種
現之所依處。集是十惑因依處者。十惑種現。
是集諦體。現行十惑。熏生種子。種子生種。
種生現行。此等皆是十惑因縁。即前前念現
行十惑引後後念現行十惑。名爲依處。謂若
不迷苦集二諦。十惑無由從苦集生。是故
十惑。各迷苦集也。滅道是彼怖畏處者。雜
集第七釋云。由煩惱力。樂著生死。於涅槃
界。起懸崖想。生大怖畏。述曰。由十隨眠在
身中故。怖於滅道。迷於四諦。既各具十。故
成四十。上之二界。各除四瞋。如是通計。三
界合有百一十二。其修所斷。多迷事起。欲
界有六。謂身邊見。雖迷苦理。於中有二。
謂分別起。見道中斷。其倶生者。修道方斷。竝
貪瞋慢及以無明。故總有六。上界除瞋。故
各具五。三界合計總有十六。通前百一十
二。合成百二十八。次別迷者。前總迷門。通
迷一切自所起處。及非起處。故四諦境。各
具十迷。今別迷門。唯辨十惑自所起處。以
爲所迷。其義則異。故唯識論第六云。二唯迷
苦。八通迷四。述曰。身邊二見。唯於苦果不
達是空及非我。故執我我所及以斷常。故
唯迷苦。餘之八惑。四諦境中。皆容得起
故。通迷四。且如邪見撥無四諦。疑及無明。
隨應準知。見取貪等。疎迷易曉。而論戒
取。不同小宗親迷苦道。謂此大宗。亦是疎
迷。故通迷四。且大乘中。見戒二取。若苦諦
下。即執身邊及以邪見。以爲最勝及能得
淨。餘三諦下。唯報邪見。以爲最勝及能得
淨 問若爾。二取有何差別。答見取但
執最勝得淨。論其戒取。不但執勝及能得
淨。亦欲隨順此邪見等。受持戒禁。見取既
隨邪見等生。故是疎迷。四諦之境。故通
迷四小宗見取。唯執最
勝。戒取唯執得淨
由斯理趣。苦下具
十。餘三各八。欲界合計有三十四。上界除
瞋。是故三界別迷諦境。合九十四。修所斷
十。同薩婆多。以身邊見。決定不縁修所
斷中所縁事起故。次除之也。事理體同。而
由解異故也。如是總計見修所斷。三界合
成一百四惑。此別迷門。具如瑜伽第五十
八。西明法師。唯識疏第六中。不曉差別。而
合別迷。亦有一百二十八者。深爲課謬
矣。次辨迷諦親疎者。有麁細門。且麁門
者。戒取迴入疎迷之中。瞋通親迷。滅道二
諦。憎此二故。餘義竝同薩婆多説。細相門
者。貪瞋慢三。通親迷四。不能繁叙已上
大乘宗。迷諦相状。大乘義中。數有指同。小
宗之者。事須引之。應知其相。飾宗&T047368;中。
於小乘中。明有宗義。故彼文云。且依薩婆
多約十隨眠。迷四諦異。及三界別。成八十
八。先辨欲界迷四諦異。成三十二。謂迷苦
諦。具十隨眠。一有身見。二邊執見。三邪
見。四見取。五戒禁取。六疑。七貪。八瞋。九
慢。十無明。次辨迷集及滅諦。各唯七種。謂
於十中。除身邊見。及除戒取。次辨迷道。
唯除身邊。具餘八種。如是通計。總三十二。
上二界中。無可憎境。故迷四諦。各除一
瞋。通計但有二十八惑。色界既然。無色亦
爾。如是總計。成八十八。於中若辨親疎。迷
諦十隨眠中。二種一向親迷四諦。一邪見。
二疑。四種一向疎迷四諦。一見取。二貪。三
瞋。四慢。一通親疎。迷於四諦。謂是無明。
二種唯局親迷苦諦。謂身邊見。一通親迷苦
道兩諦。謂戒禁取。於中且辨二親迷四者。
謂由邪見。發無四諦。復由疑故。疑於苦
等。爲是苦等。爲非苦等。次辨四種疎迷四
者。謂由見取。執前邪見。以爲最勝。復
貪著自見。憎嫉他見。復由慢故。持己惡
見。陵蔑於他。次辨無明通親疎者。不
無明。親愚四諦。不能了知也。相應無明。若
與邪見疑相應者。亦是親迷。與貪瞋慢見
取相應。即是疎迷。次辨身邊唯親迷苦者。
婆娑五十二意云。且有身見。迷五取蘊。苦果
處故。執我我所。復起邊見。執我斷常。理
無迷餘。集等三諦。而執我等。故此二見。唯
親迷苦。次辨戒取親迷苦道者。即五十二
意云。執能得淨。名爲戒取。然諸外道。亦能
知其惑業之集。招於穢果。故不於集。執能
得淨。然此戒取。總有二種。一者非因計因。
二者非道計道。且非因計因者。由不了知
苦果是苦。執梵王等。苦體爲因。能生有情。
故親迷苦。非道計道者。由諸外道。亦能
知滅是清淨處。爲求此淨。發起種種無利
苦行。謂之爲道。此由親迷眞實道故。故親
迷道。非因計因。不名迷集。以識集故。非
道計道。名爲迷道。不聞道故。上來廣辨見
所斷惑。因此乘明修所斷惑。縁事而起。欲
界有四。貪瞋慢無明。上界除瞋。三界總計。
合有十種。故薩婆多。見修所斷。總九十八
已上言因此乘明修所斷惑者。迷諦惑者。要
是分別起門煩惱。上廣明竟。乘便剩明任運
起惑。非正意故。言因乘明。唯識論第六。隨
本頌文。列釋根本十煩惱已。託種種義。諸
門分別。建立十二大門明之。一分別倶生
門。二自類相應門。明十煩惱倶起不倶起
故。三諸識相應門。四諸受相應門。五別境
相應門。六不善有覆門。七三界分別門。八
學等分別門。九三斷分別門。十縁有事無事
門。十一有漏縁無漏縁分別門。十二縁自他
地事境名境門。此是大門。子段三門。巨細
總通有十五門。謂第一分別倶生門中。子段
有邊見斷常異解門。第七三界門中。有上下
相起門。第九三斷門中。有迷諦總別親疎
門。故成巨細十五門也。今此章中。略有三
門。謂第一見修分別門。第三諸識相應門。
第七三界分別門。兼有第六不善有覆門。正
兼通有四門分別。此即極略簡要陳述。雖因
乘。此應明餘門。章主事簡。恐繁不陳。唯
識陳説十五門已云。餘門分別。如理應思
已上此指自論不盡。餘門彼疏釋云。謂有無
異熟。有漏無漏。七隨眠攝。八纒諸蓋攝。乃
至九品等分別皆如理思已上樂廣之者乘
便盡義。存要之者。刪繁取簡。廣略豐
約。隨學士意。結集三藏阿羅漢等。安布文
義。既有廣略。翻譯經論三藏師等。安文列
句。繁略非一。佛陀耶舍譯。四分律。樂廣
好豐。而舊譯三藏。多好文精要。大唐玄奘
三藏已後。所傳教藏。皆名新譯。舊譯經論。
後更重譯。卷軸是多。文句具周。舊譯維摩經
二卷。或三卷。玄奘新譯六卷成部。眞諦起
信論。唯有一卷。喜學新譯部成二卷。如華
嚴經入法略品。三代所譯。次第漸廣。又有舊
譯多軸。新譯少卷。求那所譯。楞伽經十卷
成部。喜學所譯。七卷成部。又於舊譯中。西
晋正法華。十軸成部。姚秦羅什所翻七卷。如
是廣略。事義不定。天竺諸大論師。解經釋
論。文義廣略。事極多端。震旦諸師。製疏
釋經。立章明義。廣略豐儉。事亦多途。如是
等相。事義非一。問上明本惑十隨眠相。其
隨煩惱行相云何 答章中唯陳本惑相貌。
至隨惑者。略不言之。雖略不言。乘便
明之。唯識論云。已説根本六煩惱相。諸隨
煩惱。其相云何。頌曰。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
慳誑諂與害憍。無慚及無愧。掉擧與惛沈。
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論
曰。唯是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
惱。此二十種。類別有三。謂忿等十。各別起
故。名小隨煩惱。無慚等二。遍不善故。名中
隨煩惱。掉擧八。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已上
二十隨惑。一一名義。論細解釋。恐繁不引。
論釋二十隨惑相已。總相料簡。有十二
門。通計子段。成十六門述記爲十三。
而第十不見
第一
假實門。論云如是二十隨煩惱中。小十大
三。定是假有。無慚無愧。不信懈怠。定是實
有。教理成故。掉擧惛沈。散亂三種。有義是
假。有義是實。所列理教。如前應知已上
二倶生分別門。論云。二十皆通倶生分別。
隨二煩惱勢力起故已上第三自相應門。論
云。此二十中。小十展轉。定不倶起。互相違
故。行相麁猛。各爲主故。中二。一切不善心
倶。隨應皆得小大倶起。論説大八遍諸染
心。展轉小中。皆容倶起。有處説六遍染
心者。惛掉増時。不倶起故。有處但説五
遍染者。以惛掉等。違唯善故已上第四諸
識倶起門。論云。此唯染故。非第八倶。第七
識中。唯有大八取捨差別。如上應如。第六
識倶。容有一切。小十麁猛。五識中無。中大
相通。五識容有已上第五受倶門。文繁略
之。第六別境相應門。論云。如是二十。與別
境五。皆容倶起。不相違故。染念染慧。雖非
念慧倶。而癡分者。亦得相應故。念亦縁現
曾習類境。忿亦得縁刹那過去故。忿與念
亦得相應。染定起時。心亦&T050511;擾。故亂與定
相應無失已上第七根本相應門。論云。中二
大八。十煩惱倶。小十定非見疑倶起。此相麁
動。彼審細故。忿等五法。容慢痴倶。非貪
恚竝。是瞋分故。慳痴慢倶。非貪瞋竝。是貪
分故。憍唯痴倶。與慢解別。是貪分故。覆諂
與誑。貪痴慢倶。行相無違。貪痴分故巳上
第八三性門。論云。小七中二。唯不善攝。小
三大八。亦通無記已上第九三界門。子門
有三。一三界通塞門。論云。小七中二。唯欲
界攝。誑諂欲色。餘通三界已上二生下起
上。生上起下門。三上下相縁門。竝略不引。
第十學等門。論又略之。第十一三斷分別
門。此中二段。初後十爲一段。二前十爲一
段。初中有三子門。一見修斷門。二迷諦總
別門。三迷行觀疎門。前十爲一段。亦有迷
諦等。一一論文。恐繁不引。第十二有事等
門。論文略之。義忠師云。即忿等十。放逸失
念。及不正知。此十三數。依他根本煩惱而
起。名之爲隨。無慚無愧。掉擧惛沈。不信懈
怠。及散亂七種。雖非依彼根本而起。縁彼
得有。亦名爲隨已上言忿等十三依根本
者。忿是瞋恚一分爲體。恨亦瞋分。覆即貪
痴一分爲體。惱嫉倶瞋一分爲體。慳亦貪
分。誑諂倶是貪癡一分。害瞋慳貪放逸。依怠
三毒假立。失念癡分。不正知者。慧癡一分。
此之十三。多是本惑三毒分位而建立也。自
餘乃是。別有自性。是其等流。故竝名隨。唯
識論中。擧二十種。爲隨煩惱。百法論中。所
列亦爾。瑜伽本地分中。説二十二隨惑。此二
十外。加其邪欲及邪勝解。義忠師云。且瑜伽
論。隨惑位中。開二數者。障義是重。故開二
已上海東丘龍大師。依此二十二隨惑
門。分別義定。故二障義云。放逸等十。及誑
諂憍。唯通不善。有覆無記。忿恨覆惱慳嫉。
與害無慚無愧。如是九種。唯不善性。此中
無慚無愧。論其自性。遍行一切不善心中。
若説増用。愧通一切。慚未必通已上又引
瑜伽云。放逸。掉擧。惛沈。不信。懈怠。邪欲
邪勝解。邪念。散亂。不正知。此十通一切
染汚心起。通一切處三界所繋。忿。恨。覆。
惱。嫉。惱。諂。誑。憍。害。此十各別。不善心起。
若一生時。必無第二。如是十種。皆欲界
繋。除諂誑憍。由誑及諂至初靜慮。憍通三
界。此并前二。若在上地。唯無記性已上
尋。伺。惡作。睡眠四種。不定心所。亦入隨
攝。雖非隨性。三性一故。二障義云。隨煩惱
中。尋。伺。惡作。睡眠。此四通於三性。而在善
中。未必皆是隨煩惱性。如於夢中修無漏
道。此中眠數。非惑性故。其餘三種。準此
可知已上又引瑜伽云。尋。伺。惡作。睡眠。此
四通三性心。非一切處。非一切時。若有極
久尋求伺察。便令身疲念失。心亦勞損。是
故尋伺。名隨煩惱。此二乃至初靜慮地。惡
作睡眠。唯在欲界已上入道章中。具釋二
十。約識判云。隨煩惱者。此唯染故。非第八
倶。第七識中。唯有八大。謂掉擧。惛沈。不
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第六
意識。容一切倶。五識得與無慚無愧并掉
擧八。十種相應 問。何所以耶 答。第八第
六。義同前釋。以掉擧八遍諸染心。第七
是染。故得八倶。五識有染。亦得有八。無
慚無愧。遍不善心。眼等五識。得有不善。故
得相應已上然此隨惑。約就四諦修道五
門。明其數相。依唯識論。約二十隨。瑜伽
論。約二十二隨。玄隆法師。依瑜伽論。若
依元曉二障義説。二十二上。更加尋伺悔眠
四法。爲隨惑攝。總成二十六法。應約此論
數相。今約二十二隨爲言。所言二十二隨
惑者。唯識二十隨煩惱上。既加邪欲邪勝解
二此隨煩惱。見修通論。總有二百三十種相。
其分別隨。欲界四諦。各二十二。謂忿恨等皆
具足故。總通計有八十八種。色界四諦。各
除九法。謂忿恨覆惱慳嫉害無慚無愧也。自
餘十三。四諦各有。都合成五十二法也。無
色界四諦下。各除十一。九法如色界除。更
除諂誑二法。自餘十一。四諦各有。合成四十
四法。三界四諦。總有一百八十四隨煩惱
法。欲界修惑。二十二法。色界修惑。除忿等
九。餘有十三。無色修惑。更除諂誑。餘有十
一。三界修道下惑。總有四十六法。加前見
道百八十四。都合總成二百三十隨煩惱法。
亦加根本百二十八。總相通有三百五十八
煩惱障法。若依唯識。除邪欲邪勝解。唯就
二十。明數相者。隨應數滅。其相易知。本
隨二惑。擾惱有情。是故總通名煩惱障
  于時應長元年辛亥五月十八日於東大寺
戒壇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文化辛未十月二十六日以嵯峨大覺寺所藏
然師手筆之本校之
 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四&MT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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