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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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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又由以一偈歎弗沙佛等者。二超劫行相。
釋迦菩薩要期百劫。修相好業。於弗沙佛
所。初修此業。亦云底沙。即當毘婆尸佛。此
云勝觀佛。而底沙毘婆尸等。一佛異佛説釋
非一。如須彌昇天品説。弗沙如來。有二弟
子。後一是釋迦。一是慈氏。慈氏理應在先
成佛。先發大心。智増菩薩。修自利行。而所
化未熟。釋迦在後。發心修行。悲増菩薩。利
他行&MT90041;。所化機熟。弗沙如來。善巧方便。
釋迦菩薩。精進勇猛。超過彌勒。故底沙佛。
在寶龕中。入定放光。釋迦翹足。七日之間。
賛嘆如來。由此精進。超過九劫。與彌勒大
士。同時而先成等正覺。其歎佛偈曰。天地
此界多聞室。逝宮天處十方無。丈夫牛王大
沙門。尋地山林遍無等。此名釋迦精進度滿。
出婆沙百七十七焉 問此百劫者。大小中
何 答律鈔簡正&T047368;一云。言百劫者。一解
云。是轆轤劫也。一云。是水火劫也已上如次
即是小劫大劫。異説非一。皆有所以。此超
九劫。大小二教。倶説此事。而小乘教。專在
百劫。大乘教中。雖不立百劫。而此超劫。在
大三祇&MT10755;。若立百劫。全同小乘 問釋迦
菩薩。因位修行。而多超劫。何時所超。其相
云何 答釋迦因行。超四十劫。簡正記云。若
準大乘説。超四十劫也。布髮掩泥超八
劫。縁起如四分律中。翹足賛佛。超越九
劫。如倶舍論中。薩埵王子。捨身超十一劫
縁。如金光明經。雪山求半偈。超十二劫。如
涅槃經説。已上通大小乘。都計四十劫也
&T047368;又云 問大乘説超四十劫。未審更
用幾劫。修妙相因 答有解云。若但約倶
舍。超九劫。須九十一劫修成。若通諸教文。
既四十劫超。今但要六十劫修相也。今謂不
然。縱所説超四十劫者。亦須臾經九十一
劫。修妙相也。所以爾者。翹足讃。以九
劫。大小二乘。同許是百劫内超。餘之苦行。
三大一劫。大乘之中。無約僧祇劫中。超水
火。不合將他三祇劫外。百劫内數。以共増
添。此據慈恩基法師解思之已上九劫唯是
百劫中超。餘皆三祇中超。掩泥縁起。在四分
律。而九言超劫也。若大乘宗。不立百劫。其
四十劫。皆是三祇中之超也
章問三無數劫下。二釋疑情。三祇百劫。修成
之佛。唯是樹下成道化身。而小乘宗。是謂實
報。今始教宗。是名化身。此差異也 問始教
實報相状云何 答始教實報。實證佛果。即
是色頂成道之佛 問何故此中。不言彼佛。
答今且約對小乘宗義。陳述三祇百劫所
成如來眞化差別而已。是故不言色頂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一&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二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若依&MT10755;教説有二義下。文中有二。初標分。
二一定三僧祇下。隨釋。亦二。即定不定二門
別故。初定三僧祇中。亦三。初定劫所以。二實
修實證。三無百劫相。今初。言定三僧祇者。
菩薩修行。所逕劫數。決定經歴三阿僧祇。
即同始教菩薩所歴。起信論云。以一切菩
薩。皆經三阿僧祇劫已上是故決定。經此劫
數 問此教一劫者。是幾所分齊 答章唯
擧定不定劫數。不明其中一劫分量&MT10769;知。
然折薪四云。今此不辨阿僧祇之數量者。
應同始教之數。但有二所以故。異前教。一
約化儀。二約實報故也。若據瓔珞經中。亦
有其數。如彼經云。一切菩薩。行道劫數久
近者。譬如一里乃至十里石。方廣亦然。以
天衣重三銖。人中日月歳數。三年一拂。此石
乃盡。名一小劫。若一里乃至四十里。亦名
小劫。又八十里石。方廣亦然。以梵天衣重三
銖。梵天中百寶光明珠。爲日月歳數。三年一
拂。此石乃盡。名爲中劫。又八百里石。方廣
亦然。以淨居天衣重三銖。即淨居天子。
光明鏡。爲日月歳數。三年一拂。此石乃盡。
故名一大阿僧祇劫。今此教中。應亦取此
以數三僧祇。章中既不別明。具依前義已上
此等意説。&MT10755;教大乘。言教分齊。應用本業
八百里石拂盡。以爲一僧祇劫。雖然且應
據八十中劫。爲一劫義。要問上云。若據一
三千界。定三僧祇成佛。此依華嚴一百二十
數説僧祇義。若通餘世界。亦不定三僧祇。
如勝天王經已上一三千界。定三僧祇。此段
所明。全同始教。餘雜世界。不定僧祇。即是
後段。全異始教。一劫之量。始&MT10755;二教。是同
倶是水火劫故。折薪初義。符要問意。後義約
宗。存階降故。言約一方化儀説者。薪云。
此娑婆界一切菩薩。皆經三無數。約他方。
則不定故云一方已上&T047368;第三。釋瑜伽三
祇云。彼約三乘。據一方化儀。唯就此須
彌樓山世界説已上瑜伽三祇。本始教意。亦
&MT10755;教定三僧祇。故作此判。大疏二下云。
然瑜伽起信等。約三乘教一方化宜。一類世
界。定説三祇已上此正是始教意。起信定三
僧祇。本是&MT10755;教之義。今此與始教同故。與
瑜伽合辨
章又此教中修實行故下。二實修實證。亦二。
初立義。二引證。今初。此&MT10755;教宗。定三僧祇。
所修萬行。皆是實行。引自證故。由實行故。
萬行成&MT90041;。感自體果。是名眞實自證大果。
即自受用智法身體。所證是理。即法性身。能
證是智。即自受用身。出纒眞如。無有非智
所證。無分別智。無有不證眞理。本覺之智。
與本覺理。一合而生始覺妙智。始覺智&MT90041;
時。與本覺智合。本理亦與出纒理合。始本
不二之智。證悟本出不二之理。始本無二。
無始本名不知。以何爲名。強號始本冥
合。是名&MT10755;教三祇修行所得所成。眞實妙果。
隨順衆生勝劣機根。方有他受變化之相。若
約體相用三大者。法身是體。自用是相。他
用變化竝是用大。若約冥會。法身自用。合
名法身。此即理智冥合。名爲法身。若約此
門。法身總是體相二大。報化二身。倶是用大。
此用大報唯他受用。其自受用。屬法身故。
智法身者。是其相大。今實行者。受用身之因。
三大阿僧祇劫。所修萬行是也。成實報身者。
是自受用身。三大僧祇。萬行之果。此果眞實。
酬因業故。不同始教三祇修行。所感妙果。
唯是化身。愚法小教。所成佛果。名雖號報。
體唯化身。故此實報。不同小教。今是隣次。
簡異始教。故曰不約化説
故法花經云下。二引證。亦二。初直爾正
證。二會通相違。今初。即出法花第六壽量
品焉。因第五中。涌出菩薩。彌勒菩薩。作父
少子老疑。爲答此疑。至壽量品。説佛自久
遠成道之事。顯示成道之後。久經劫數。經
曰。汝等諦聽。如來祕密。神通之力。一切世
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出釋
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
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陀劫。譬如五百千萬
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
抹爲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
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盡。
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
校計知其數不。彌勒菩薩等。倶白佛言。世
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
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
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於
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諸世界。無量
無邊。爾時佛告大菩薩衆。諸善男子。今當
分明。宜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
著者。盡以爲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復過
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自從是來。
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説法教化。亦於餘處百
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衆生已上
云。如是我成佛已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
阿僧祇劫。常住不滅。諸善男子。我本行菩
薩道。所成壽命。今猶未盡。復倍上數已上
釋迦如來。實修實證。初成道已來。至未來
世。無際劫數。壽命長遠。其相如是。此中總
有三重長壽。第一初成道來。塵點已前。壽命
分量。第二塵點。譬喩已後。至於今此壽命劫
數。第三從今已後。未來所經。長遠壽命 問
未來壽命。復倍上數者。以幾許劫數。名復
倍上數乎 答此復倍者。未來壽命。倍上二
重。經長遠劫。故云復倍上數。折薪云。既爾
許劫前。已成佛道。則知。今約釋迦論成。
非實報也已上鹿苑已後。法花已前。諸教之
中。皆以此世樹下成道。謂實證果。由未曾
説久遠成故。此久遠成。即是實修實證佛
故。伽耶成道。唯是果後化用佛故。是故直顯
久遠實果。即顯釋迦近成非實
章又云我説於燃灯佛所等下。二會通相違。
已前所引經文次下。即有此文。此文來者。
通妨&MT10769;故。上顯五百塵點已前久成。是實
證佛。時衆聞之。恐起疑云。佛從昔來。處處
頻説。我昔最初。値釋迦佛。發心修行。經三
大劫。第二阿僧祇劫&MT90041;時。値燃灯佛。彼佛
&T047368;言。汝經一大阿僧祇劫。然後應得成等
正覺。號釋迦牟尼佛。由此&T047368;故。今已成佛。
此所成果。應是實證。然言久成是實證果。
若爾。何言受燃灯&T047368;。今於樹下。成正覺
耶。故今會云。我於燃燈佛所受&T047368;。去伽耶
城不遠成佛。此是方便。誘引施設。我實久
遠。成實證果。其後至今。皆示果後無方大
用。現發大心。修行受&T047368;成佛等事。非是實
修實證實果。實證即是久遠成故。薪云。燃灯
&T047368;釋迦。今始成者。依化身方便説。爾反顯
實成在久遠世也已上言前所引次下文者。
上引過去實成正覺。其末文云。阿僧祇國。
導利衆生。此文次有會通文也。非前所引
未來壽命復倍上數次下文也 問&MT10755;教佛
果。始覺之智。冥本覺理。始本無二。泯始本
名。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以此正爲&MT10755;教實
果。久成諸佛。現成諸佛。當成諸佛。皆冥不
二。即是實證究竟如來。若取久成。爲&MT10755;
佛者。新成佛果。不&MT10755;教佛如何 答實
如來&MT10769;。似取久遠。然&MT10755;教宗。始本不二。以
爲實證究竟妙覺。章主引用法花之意。彼
經具説本迹二門。所證所現。内體外用。迹
門極果。伽耶成道。安樂行品。已前託此。其
本門佛。涌出已後。漸明此事。五百千萬億
等。塵點劫數已前。無量無邊那由他劫之昔。
成實證覺。以此實果。爲終教宗究竟佛果。
爲取如是實證妙果。引彼經中久成佛果。
爲終教宗佛果而已。不取五百塵點劫門。
若取久成。即如前&MT10769;。彼二百點已後新佛。
應非究竟眞佛故。現成新佛。當成新佛。亦
應非是實極果故。彼色頂佛。成道之後。若
經五百塵點已前。無量數劫。即應實證究竟
佛故 是&MT10769;教。若新若久。唯是始本不二
唯一即名實證眞實極果。問直見經文。釋迦
昔名燃灯佛等。不言釋迦於燃燈所。受當
果記。故餘諸師。解釋此文。或言平等意趣。
或配楞伽四等。今章何故。作此解釋 答
釋迦菩薩。於燃燈所。受記別者。諸經律論。
大小乘教。常途所説。故隨常途。作此解釋。
言釋迦佛即燃燈佛者。大小乘教。無所施
設。諸師之中。有作此釋。如光宅師及玄賛
等。今章主意。言略意周等。言義含故。隨常
説。成受&T047368;義 問實證之時。他用變化二身
業用。與實證後。化他方便發心行果。有何
差別 答他用變化二身業用。由彼因位利
他行業。實證之時。成化用徳。此即化用。爲
自行果。由成此徳。實趣化他。示現他用變
化二身。自證之後。方便因果。皆爲化他。所
示現也。唯是自證化他功徳。施作施設。業用
所攝。爲門雖異。其體是一。方便即在後時

章亦云無百劫修相好業等下。三無百劫業。
亦二。初直示終教修時。唯言三祇。不立百
劫。雖有百劫。所値諸佛。唯是第三僧祇所
攝。二何以故下。所由 問&MT10769;意云。小教必定
建立百劫。始教亦猶許有百劫。何故&MT10755;
中。全不説百劫。文中有二。初明始教有。
由福智別修故。二此&MT10755;教中下。明&MT10755;教無。
十波羅蜜。福智同時。是故佛因相業。同時
成立。不立別修相好妙業
章二不定三僧祇下。文分爲二。初標分。二一
爲通餘雜類世界故下。隨釋。亦二。初正明。
二問答。初中亦二。初通雜類世界。二據佛
徳無限。今初。言雜類世界者。薪云。且如娑
婆一劫。方知。安養得爲一日。則安養世界。
乃經三無數日耳。東方袈裟幢刹。未經歳
月。況於後後。以劫爲日之刹耶。是知。不
可以此一方類。定於成佛時劫之數。故曰
不定也已上十方世界。立時不同。或以長
時爲短。或以短時爲長。猶如南州隨山
野宜寒暑不同。春冬差別。唐朝國僧。夏竟
自恣。即往覩貨羅國。彼國僧衆。初結安居。
神州秋候。即當貨國夏安居候。大唐冬月。南
國諸州。極熱暑氣。如是方俗氣候時節。差
別不同。各隨其國。安居修行。歴國隨處。不
漏不棄。經諸時候。時即無量。不可一準。
今不定僧祇時。十方不同亦爾 問雜類世
界。圓教所説。何故&MT10755;教。作此所説 答圓
教雜類。一處之上。樹形河形。倒住側住。
重重無盡。互不相礙。安布建立。互相對望。
名雜類界。今此&MT10755;教。或是娑婆。或是他方。
隨處隨時。互望不同。是名雜類。於此界中。
一一經歴。巡行修習故 其所經時節氣候。不
同一方一類定相。由此門故。言通雜類。
言如勝天王經説者。指事云。第二卷云。勝
天王。白佛言。世尊。我聞。如來三阿僧祇劫。
修行成佛。云何而説無量劫修。佛言不也。天
王何以故。菩薩摩訶薩。修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無量劫力之所能辨。非爾許劫時。
得入法平等。稱爲成佛已上此所引中。唯
有無量僧祇劫文。而未見其雜類界義。折
薪記主。引勝天王經云。彼經第一。發起序
中。佛面門光。照十方無量世界。還入面門。
東方過此十恒河沙佛土有國。名莊嚴。佛
號普光。爲純菩薩衆。説一乘正法。其土衆
生。不因飮食。但資禪定。日光星光。皆悉不
現。唯佛光明。照耀其國。無諸山陵。地平
如掌。有菩薩。名離障。覩釋迦放光來。至
娑婆耆闍崛山等。餘九方皆過十恒河沙世
界。南方國名清淨華。西方名寶華。北方名
清淨。東南方名大焔。西南方名功徳清淨。
西北方名悦意。東北方名惠莊嚴。上方名
不動。下方名解光明清涼。指此等國。云即
樹形等刹爾。世界既其不同。其中劫數。故皆
不定也已上此中唯説十方國土。未必即是
雜類世界。若以如此所説世界。非唯勝天
王經所説。諸大乘經。皆説十方。豈應皆是
雜類界耶。大般若經。縁起品中。説十方世
界菩薩集會。本業瓔珞經序品亦爾。十方隨
願往生經。亦説十方。此等所説。諸經極多。
雖然隨託彼彼世界。隨彼時劫。一一修行。
名雜類界。無有遮妨
章二據佛徳無限量故下。二佛徳無限。亦二。
初標擧 問何故必由佛徳無量。非唯三祇。
經無量祇 答如來功徳。甚深廣大。無量
無邊。如是果徳。不可以少時修行得。究
盡感獲故。於無量阿僧祇劫。久修萬行。成
就獲得無量功徳。二如寶雲經云下。引證。亦
二。初引文。二解云此中下。解釋。演義鈔七
下。引寶雲經。即賢首師。解釋今文。成立不
可計數。阿僧祇劫義理 問何以得知寶雲
經意。據佛徳無限。經諸阿僧祇 答所引
經文。既言不能思議如來境界。是故明知。
約就佛徳無量。爲得此徳。經無量箇阿僧
祇劫。實修實證。得成&MT90041;
章問何故前教下。二問答。此中總明終教所
立有定不定。由上二義。不定僧祇。無量僧
祇。得成立也。定三僧祇。始終二教。通相劫
數。何教無不皆以三祇。爲根本劫。然
定三。即是始教。通定不定。即成&MT10755;教。根機
熟故。用不定劫。非唯定三僧祇劫故。言方
便漸漸勸彼三乘等者 問何故必由立不
定劫。言勸三乘。令向一乘 答一乘別教。
時劫不定。一念即多劫。多劫即一念。&MT10755;教不
定。而順此義。聞此義者。而入一故。棄三
乘教定三祇執。即入一乘念劫融故 問不
定三祇。修行大果。與定劫果。爲同異耶 
答不定劫果。與前定三僧祇果同。雖有定
不定。修行所成果。唯是一體。始本冥合。如如
及如如智。獨存故 問起信論中。三祇爲實。
無量劫等。判爲方便。故起信云。或示超地
速成正覺。以爲怯弱衆生故。或説我於無
量阿僧祇劫。當成佛道。以爲懈慢衆生故。
能示如是無量方便。不可思議。而實菩薩。
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
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已上
此乃無量僧祇是權。三祇爲實。何故寶雲三
祇爲權。被淺近機。無量爲實。而相違耶 
答折薪云。前約一方定説故。論以無量。爲
方便。今約不定説故。經以三祇。爲方便。各
説一義。亦不相違已上今會經論意云。若
通雜類世界修道。爲證無量果徳修道。
爲此二義。無量爲實。三祇爲權。若唯三祇。
三難&MT90041;。若聞無量。作懸涯想。聞程起
疑。爲如是者。長短爲權。定三爲實。若起
信意。約就佛徳無限等者。不可遮妨無量
爲實
章若依圓教一切時分皆悉不定等者。孔目
四云。若一乘義。即無盡劫。何以故。爲依一
乘一切衆生。已成佛竟。復爲衆生新新成
佛。亦不住學地。而成正覺。據此不限時
分故。無盡也。此義教興挍量十地徳。生其
信也。又此數法。是通十地徳已上要問上
云。依一乘義。成佛時節。竝皆不定。爲十方
世界時節不同。因陀羅世界等。竝據當分報
位。説有爲諸劫相。作及相入等。故無定時。
仍不違時法也已上圓教修行時分難測。念
劫圓融。長短即入。且如一類須彌世界。盡
十方界。如空無邊。於中念劫即入修行。又
於塵塵中。念劫即入。又於塵塵刹中。重重
帝網。彼諸刹中。及前如空。盡十方界。一一
重重。如帝釋網。念劫圓融。又種種異類雜
類世界。如上處所重重帝網。念劫圓融。即入
重重。主伴具足。無盡無盡。仍無違彼一一
時法。不礙行布。即是圓融。不礙圓融。即是
行布。二門自在。擧一全收。由如此時。修行
成佛。是故此教。所經時分。一念即多劫。多劫
即一時。時不局定。事無偏滯。念劫圓融。不
定行相。具如大疏四上。大鈔十下。玄記第
三。大疏二下。鈔七下等明之。恐繁不引。
解釋時分章竟
自下第五修行依身章
此章亦名二種生死義。修行所依果報身體。
即是二種生死身故。前明修時。必有依身。
依此身報。於若干時。修習道故。是*故此
章次前而來
章若依小乘但有分段至究竟位者。小乘教
中。但説分段。不明變易。以分段身。修二
乘行。發心修習。斷障得果。皆以分段。初起
修。成二乘無學。有餘依身。皆是分段。言佛
亦同然是實非化者。小教所談菩薩及佛發
心修行。三祇百劫八相作佛有餘依身。皆是
分段。王宮所生果報身故。菩薩發心即謂樹
下報身是實。是故至果以分段身。成五分
體。聲聞見此謂實報身。佛亦隨彼。成立實

章若始教中爲迴聲聞下。文中有二。初迴心
教。二直進教。今初。始教中三乘人。發心修
行。斷惑得果。皆以分段麁身。隨報成此事
義。無有差別。然迴心教所成佛身。三身之
中。唯是化身。是故所受分段報身。即是化
現。二乘所謂自分報身。唯是實報。不知變
易。菩薩因彼。而是化身。以此即爲大小乘

章若直進中有二説下。二直進教。亦二。初標
分。二一爲寄顯下。隨釋。亦二。初寄顯門。二
實報門。今初。言寄顯者。寄謂假託。非實義
故。雖非實義。託此寄此顯示義理淺深等
故。言有功用者。是七地已前。言無功用者。
是八地已上。初地已上七地已前。於煩惱障
次第伏滅。所伏麁強所起隨麁。八地已上。
永伏煩惱。於所知障。此爲所依。受身修行。
所知障體。微細續起。初地已上。次第斷其
所知種子。八地已上。唯有智障。或時現行。
有功用行。起念加行。心念麁淺。無功用行。人
空無漏常恒相續。極微細念。不起加行。任
運作用。即是甚深微細心念故。託此中麁細
二門。以分二種生死差別。寄有功用麁
之位。明受分段生死麁報。託無功用細滑
之位。陳受變易生死細報 問二種生死名
義體性行相状貌。請爲明之 答二種生死。
此章義門。名體諸門。義須陳述。然今章中。
不事義相。唯擧簡要。於五教中。陳述有
無。受不受相。麁細位等。今略辨明名義等
相。其名字者。有通有別。生死是通名。分段
變易爲別名。果報初起名生。果報終沒目
死。言別名者。筆削&T047368;二云。分段者。謂三界
四生。身有形段。命有分限。時極必&MT10755;已上
丘龍勝鬘疏上云。言分段者。謂三界内六道。
分岐九地位段。莫不歸死。無。名分段生
已上總而言之。此異熟報。身命短長。一日一
月一歳乃至八萬劫等。隨往因等。有爾所時。
若身若命。有定齊限。故名分段。筆削亦云。
變易者。謂二乘菩薩。斷煩惱障者。雖離分
段麁苦。猶有梨耶變易行苦。以四相所遷
轉變改易故。名變易。又因移果易故。名變
已上述曰。此中二釋。初同章主法界無差
別論疏。彼疏云。細患所遷者。即今梨耶變易
行苦。生住異滅。念念遷變。不寂靜故。名變
易苦。後釋意者。無漏業報。因果相生。前滅爲
因。後生爲果。前因爲變。後果爲易 如是
前後轉變改易。故名變易。丘龍師云。前變後
易。微細難了。雖無分段。而有終盡。名不
思議變易死也已上筆削後釋。同此所釋。總
而言之。四相遷變。是故要有因果相生。前
變後易。無差別疏。總合二義。此等解釋。即
&MT10755;教意。分段之名。始&MT10755;二教。義意是同。皆分
段故。大鈔十二下云。唯識因解變易生
名云。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
名變易。無漏定願。正所資盛。妙用難測。
名不思議已上此身即名不思議變易生死。
非二乘境。名不思議。非謂菩薩亦不知。
名不思議。此論意者。即始教義。増壽變易。
非別生故。唯識論中。此變易身。亦名意生
身。亦名變化身也 問二種生死。以何爲
體 答諸小乘宗。唯明分段。不説變易。以
不知故。毘曇成實二宗並説。三界生死。即
善惡業所感 異熟四蘊五蘊爲其體性。言四
蘊者。無色界報。言五蘊者。欲色二界 問
生者四種皆取之否 答四生皆取。爲生死
體。胎卵濕化。五趣隨應有具不具。無非皆
是生死報體 問中生本死四有中何 答生
有。本有。死有。皆分段體。中有唯是趣生方
便。非是趣體。所趣之處。名五趣故。然是酬
報前生業因。中有果生。似當本有故。中有
生亦分段體上。並剋性出分段體。若并眷
屬主伴相從。見修煩惱有漏諸業所感果報。
皆是分段生死體性。始教大乘。迴心教中。不
言變易。全同分段。直進教中。具談二死。若
總言之。二種生死。並以異熟第八爲體。兼
通餘識異熟五蘊色心等法。爲相從體。若別
言之。分段死者。唯識八云。一分段生死。謂
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縁助勢力。所感
三界麁異熟果已上名言熏習識名色等。五果
種子。爲親因縁。福非福等。有漏三業。爲勝
増上能招感縁。一切煩惱。爲其發業潤生
之縁。由此因縁。得生報果。其報果者。十二
支中。識等五果。及生老死。此之七支爲分
段體。剋性體故。餘支但爲生死因縁。此位
但取異熟無記。通於色心總別果報。若單
別報。即非體攝。非有支故。其變易死體者。
唯識八云。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
分別業。由所知障縁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
熟果已上述曰。變易體者。無漏後得。有分別
業智障爲縁所感最妙殊勝。微細報生異熟。
此亦以彼因縁所感色心。總別果報爲體。
不取無明及無漏等。此體唯是無覆無&T047368;
唯有漏故。若細言之。此變易生。識名色等。
五果種子。以爲親因。欲界福業及色不動
除無相天。
及五淨居。
爲近勝縁。依四靜慮縁事。無漏
後得悲智相應定願。爲遠勝縁。感此殊勝變
易細身。當知。此身雖彼識等名言種子而
爲親因。福不動業爲増上縁。若無無漏有
分別業。無勝功能感變易生。由所知障。方
發悲願故。起無漏資身故業。即感如是細
妙果報故。此所感微細異熟勝妙之果。爲變
易體 問四蘊五蘊。以何爲體 答變易果
報。唯以微細勝妙異熟五蘊爲體 問分段
報中。亦取無色四蘊爲體。何故變易不通
取之 答分段生死。定性二乘。及以凡夫生
無色界故。通取彼四蘊爲體。今變易身。以
諸菩薩大悲故生。求菩提故。唯生成就
二利之處。彼無色界。無此義理。是故菩薩。
變易身中。無受彼生。故變易身。無四蘊報。
唯以欲色五蘊爲體。彼依身上。受變易故。
上明始教二生死竟
次就終教明二死者。此終教中。總有二死。
分段生死。大同始教。然此終教。根本無明。
動本覺體。迷本覺故。本覺眞如。隨順無明。
混成業相。轉現漸成。此本覺理。無明三細。
和合共一。以爲梨耶。此梨耶識。以爲衆生
分段。六道異熟報法。此爲體故。故分段體。
通第一義如來藏性。成衆生故。由此義故。
若依其本。眞如本覺。爲分段體。若約縁言。
根本無明。爲其體性。若依近増上縁言之。
有漏善惡業因爲體若依當體剋性言之。
三界五趣。四生*四有。麁異熟果。以爲分段
生死體性。若通取之。亦通惑業。大同始教。
但本覺理。隨無明縁。與染和合。成阿梨耶。
轉識能熏梨耶。受熏梨耶之處。有本覺性。
是所熏處。是故成立眞如受熏。此等義門。
與始教異。自餘大同。變易生死。梨耶微細
行苦所動異熟爲體。此即無明住地爲縁。因
位無漏妙業爲因 問終教變易。爲唯局
心。通色法耶。又心法之中。爲唯取本誦。
通其轉識耶 答起信論云。業識根本熏習。
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法
賢首疏釋此文云。以此業識能資熏住
地無明。迷於無相。能起轉相現相等相續。
令彼三乘人。雖出三界。離事識分段麁苦。
猶受梨耶變易行苦已上筆削&T047368;四釋云。變
易行苦者。三細生滅。念念遷流。故上論云。動
則有苦。果不離因已上此解釋意。變易生
死。唯是梨耶微細心法。是故其體非是麁識。
亦非色法。故丘龍元曉勝鬘疏上云。如是三
人。所受生死。唯有異熟阿頼耶識。無餘麁
識及麁色根。是故名爲意生身也已上同疏
下云。謂意生身。非色四蘊已上此宗古徳。即
引此文。成立&MT10755;教變易身體。唯是心法。不
通麁心麁色之義。賢首大師。其意大同。故
元曉大師。起信疏下。釋論業識熏云。業識
根本熏習者。此業識。能熏無明。迷於無相。
能起轉相現相相續。彼三乘人。出三界時。
雖離事識分段麁苦。猶受變易梨耶行苦
故。言受三乘生滅苦也已上賢首海東解釋
全同。是故變易生死。梨耶心法爲體 問變
易梨耶行苦報體。爲唯取心王。通取心所
耶 答阿梨耶識。遍行五數。必倶相應。所謂
作意觸受想思。故變易體。通取五數。是故元
曉。判變易體。既言非色四蘊。即五蘊中。
心心法四蘊五數之中。受是受蘊。想即想
蘊。行是行蘊。識即第八梨耶心王。即是識蘊。
觸亦行蘊。故變易體。第八王數。非色四蘊。行
苦之性 問依起信論。六染之中。業轉現
三。並在梨耶。名不相應。與心所法。不相
應故。若依此義。變易之體。唯局心王。何通
心所 答起信論中。不相應者。是依別門。
不遮彼與五數相應。即是賢首元曉兩師。
一段問答。和會二論。恐繁不引。此乃第八
雖言不相應。不妨第八與五數倶言。與
別境惠不倶。故變易體。非色四蘊 問變易
生死。既是梨耶。其第七識。具不云何。若云
有者。兩大師釋。何唯云梨耶。若云無者。梨
耶以何爲所依釋 答變易死體。既言梨
耶。是故要有末那爲依。第八本識。必以此
識。爲所依故。無所依根識不住故。起信疏
上云。既説。頼耶末那必執相應。故不別説。
故瑜伽云。頼耶識起。必二識相應故已上
&T047368;云。説三細頼耶。即已有末那。執相應
已上密嚴疏云。藏識縁起。不離末那已上
由此義故。變易梨耶。要有末那。爲其根
也。但兩大師釋。唯云梨耶者。正擧異熟報
體故爾。其末那識。非是報果。是故此中。不
擧彼也 問海東既言唯有異熟阿頼耶
識。無餘麁識。此文難消。阿頼耶外。言無
餘故 答言麁識者是六識也。無六識故。
言無麁識。其第七識。要與第八。不相捨離。
而建立故。末那即是其微細識内向。第八縁
執我故。不同六識向外縁。故海東起
疏下。及別記竝云。前中後一六染之中。第三分
別智相應染。麁細
之中。麁
中之細
是第七識 與賢首
解釋異
行相不麁。非凡
所了已上此釋論言麁中之細及既細中之
麁菩薩境界之文。其中此取麁中之細。既
言不麁故。第七識。不入麁識。然六染心麁
細重重。相望非一。今對六識。一向是麁。故
以第七。屬細識中。六染麁細。恐繁不陳。又
雖言梨耶兼取心所。言四蘊故。雖言梨
耶。義兼末那。本不離故 問變易生死。若
唯梨耶。其三細中。果報可爾。彼之智相。及
相續相。既是分別事識分齊。此之二相。即是
法執體。即見修所知障法相續。即是法執見
惑智相。倶生所知障故。智障爲縁。受變易
死。所受變易。豈無事識。若爾。變易唯在梨
耶。無麁識義。云何成耶 答實如來雖非
無其義。夫建立分段變易二死。此由生死
麁細分位。二乘無學。已斷執取計名惑障。
然以人空無漏爲因。以彼智相相續相
法執爲縁。感變易死。是即定性入寂時得。
不定種性迴心時得。其所感報。十信三賢乃
至七地。未亡事識。是故彼識所起法執。亦
隨生起。然定性者。入寂之間。已滅麁心。細
心未起。唯受微細梨耶行苦。彼之初歡喜
地聖者。已離相續相中智障。而未得已智
相法執。二地已上乃至七地。雖漸漸斷智
相法執一一。餘殘法執所感皆有。分別事識
麁法若已得。至八地已上。麁識皆除。唯有
梨耶。是故七地已前。變易有六識。在此有
何過 問若爾何故唯云梨耶變易行苦。豈
通餘識 答正出變易總報之體。故云梨
耶微細行苦。又且擧八地已上變易故。云
梨耶。不擧自餘別報變易。及七地還。報體
故爾 問若爾何故海東簡云非餘麁識。豈
有通耶 答於事識中。有麁有細。相應惑
障。麁細亦爾。何者六麁惑品皆事識。倶於中
智相及相續相。即是事識法執之麁。執取計
名人執之惑。人法二執。麁細既別故所託識。
約相應障。言有麁細。有何過耶。是故言
非餘麁識者。是簡執取計名識也。不可
言遮智相相續。又若約八地已上變易。可
言麁細事識皆離 問若云七地已還諸
位。通事識者。何故起信疏下卷。云彼三乘
人。雖出三界。離事識分段麁苦。猶受梨耶
變易行苦。聲聞縁覺。定不定性。隨應感之。
皆是十迴已還等位菩薩所感。七地已還。此
中亦有指此等身。既唯判云梨耶變易。又
言離事識。明知。一切變易果報。唯是梨耶。
何云七地已還諸位通事識耶 答此之文
義。同前會釋。且擧上位變易故爾。又出總
報體故云爾也 問變易生死。既唯心法一
切諸位通皆爾耶。若爾。七地已還諸位。既
有事識。其事識者。即前六識。既有六識。各
有其根。五識所依。即有色根。五根五識。能
依所依。必有五塵。由此道理變易生死。可
具五蘊。何故兩祖。或云梨耶。或亦判云非
麁色報。非色四蘊 答此之一門。實如來難。
一切變易。非唯非色。八地已上。既無事識。
唯是心法梨耶行苦。七地還等。皆是事識門
中變易。具有八識。第八即是總報異熟。其前
六識。即異熟生。異熟果報。第八所變。五根器
界。即是色法微細難知。上妙殊勝。是故七地
己前變易。通於色心。具五蘊法 問若爾。
非麁色報等文。云何會通 答彼亦且就總
報爲言。又且擧八地已上故爾。並準已前
會釋可知。又唯簡麁色。不遮細色。雖有
細色。言心無過。色身微細。無等通徹 問
心法故。故道常師。三乘位數。判變易身相
云。其身如光如影。色與心同。無形而展轉
相續。前變後易。故名爲變易已上是故言無
麁色有理由。如此等諸道理故。當知變
易生死之體。八地已上。唯有第七第八二識。
七地已前。亦具事識。道基攝論章云。所言
略者。變易五陰。謂色與心已上又云果報
者。六識八識。四陰五陰。無流果報已上彼章
第十一卷中。色心分別云。變易聚中惑亦是
心。若業及報體通色心已上變易果報。通於
色心。基師所立。可以爲例。若依此義。八地
已上。所受變易。亦通五陰。具足色心及八
識等。今宗古徳私記之中。定斷終教變易生
死色心有無。唯心非色。唯是梨耶。無其轉
識 以此即爲終教所談。此是大判。故擧梗
概。若依盡理。一切變易。初地已上乃至金
剛。漸悟地前所受變易。如是等報。皆五蘊
色心等法。若八地上。變易梨耶。無麁色等。
以此爲體。若據此義。八地已上。色身等相。
唯是示現。非實色身。三世間自在任運現前
故。雖有無明所起報體。非是麁色。如無色
身。是故示現爲色身相。若依一切。通色心
義。八地已上。實有色心。具五蘊故。若直
執文。七地已前變易。應無七八二識。八地
已上變易。麁無六識及色身等。然諸位人。
皆具色身變易五蘊。通八地上。若頓教宗。
一切絶言。不立生死。何有二死。非生非死。
名爲生死。非分非段。名分段死。非變非易。
名變易生。若一乘教。約攝方便。諸教所明。
是同教宗。今別教中。生死體者。別教一乘。但
立分段。不別建立變易生死。生死總通有
麁細別。三乘教中。以其細分。名變易生。麁
名分段。今一乘宗。唯立一箇生死之法。不
分麁細。其所立名。當分段生。見聞解行二
生所受。皆分段身。見聞所受。唯漏麁劣。解行
分勝妙甚深。超過三乘。天眼所見。今以普
見肉眼。見十佛塵刹等。此分段身。五蘊爲
體。證果海生。既絶生死。無有麁細生死。
十佛究竟。微妙身故。上約五教略指二死
體竟
  延慶四年辛亥四月二十
八日應長改元
五月十日於東大
寺戒壇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右以嵯峨大覺寺所義然公手筆之本挍

文化辛未十月二十七日
 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二&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三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問二種生死。有開合否 答生死種類 開合
多端。或是總通。立一生死。無開麁細淺深
差別。此如一乘圓教宗明。或開爲二種。即
分段變易。或名有爲生死。無爲生死。無常壞
世間。無常病世間。竝是如次分段變易。如勝
經是也。或開爲四。如孔目第二明。一繋
業分段。二不繋業分段。三餘集變易。四不捨
世間變易。此四如應分段變易各開二種。繋
不繋名。出起信論。嘉祥大師。亦立此名。餘
習不捨世間變易。如次嘉祥自報變易。爲物
變易。或開爲七。如孔目第四明。分段三種。
即欲界。色界無色界是也。變易有四。因縁生
死。方便生死。有有生死。無有生死是也 彼此
總合。名七種生死。又有三種意生身。即三
乘所受變易生爲三。如勝鬘經説也。又有
三種意生身。一三昧樂意生身。二覺法自性
意生身。三種類倶生無行作意生身也。此於
菩薩十地位中。立三種得處。即有此三名 
問以何爲因縁。感二種生死 答分段生
死。有漏善惡諸業爲因。分別倶生煩惱爲
縁。故感分段界内果報。變易生死。三乘無
漏淨業爲因。智障無明住地爲縁。感受界
外變易果報。此是大途簡要爲言。此中發業
潤生等相。五教隨應義門開異。二種生死。
義理森羅。諸門非一恐繁略之具如予之
所撰二種生死義三十卷中。立十箇門明之
今止傍論。解釋本文
章二就實報即説分段至金剛以還下。文中
分二。初正明。二問答。初中亦二。初立理。二
引證。今初。言實報者。非是寄託。此菩薩人。
眞實所受果報。異熟分齊之相。名之實報。始
教直進菩薩。眞實所受果報。二死之中。唯是
分段。此分段身。初地已上。感善處生。修菩
薩道。以種助願。往惡趣中。拔濟衆生。七地
已前。或時爲物故起煩惱。八地已上。任運
無功自在示現三種世間。如是等間。皆受分
段。乃至金剛已前皆爾。上正立義。以十地中
下。明受分段身所以。何以十地。皆受分
段。是故釋云。若十地中。永斷惑種。必定應
受變易生身。然此菩薩於十地中。既不斷
種。始教菩薩。初地見道。斷盡分別二障種
子。於其所餘倶生二障。故留倶生煩惱障
種不斷。必至金剛心位。於十地中。唯斷所
知障種子。今以留種爲其所由。以此必受
分段之身。既有惑障下。反顯極成。故留惑
種。必爲潤生攝化等事。若不受分段身。所
留惑種。應無用故。故知。由種必受分段 
問此分段身。至金剛已還者。正至何時 
答章文唯言金剛已還。不正指處。時處難
定。且出二義。一云。始教菩薩如實報分
段身。至金剛喩定現在前時。此時即斷所留
倶生煩惱障種。及彼倶生所知障最後極微
細品種子。一切障種。此時斷盡。即是分段最
後身念。此次刹那。即解脱道。佛果初念。佛果
初念。現在前時。彼諸習氣。麁重性者。諸異熟
法。非障有漏。劣無漏法。分段變易二種果
報。皆悉棄捨。泯亡除盡。無有遺餘。極淨無
漏。最上圓滿。萬徳周備。究竟滿足。四智明
朗。三身頓具。横遍十方。竪通未際 問唯
識論等所説宗義。佛果現前。頓捨變易。分段
之身。八地棄捨。是故分段無至後地。云何
今言至佛果時。方棄分段。有何所以 答
唯識論等。就寄顯門故。佛地初方棄變易。
今約實報故。金剛心猶是分段。佛果初念。
即棄分段。其八地捨寄顯門故 問金剛喩
定既分段身。次念即是至佛果地。何時方受
變易之身。既無應受變易身處。始教菩薩。
遂不應受變易報果。何故不受變易□言
棄變易報 答雖不受變易。而言棄捨
無過無所應受故。不受變易身。遂不受
之。即入佛地。此同棄捨。是故相從言捨無
妨。一云。以分段身。至金剛加行道之初。此
時棄捨分段報果。即受變易。經加行道。以
至無間道。斷惑障等。即以刹那。至佛果
地。此時即棄所受變易 問有惑種故。是
分段身。加行道時。未斷惑種。何以得捨其
分段身 答金剛加行。永伏末那惑。惑障治
道。方便極増。由此力故。棄分段身。受變易
身。無有遮妨。二義之中。後義爲勝
章十住經中下。二引證。指事下云。十住斷結
經第九云。爾時世尊。即入無形觀三昧。普
見五道中陰衆生。乃至亦復見彼中陰形質。
從一住地。至于十住地。案云。蓋疑此經文
耶。驗十住經。無此文故已上此中意説。菩
薩入定見中陰所有諸凡聖衆生。有乃至十
地菩薩受中有報。明知。十地皆分段身。故第
十地。受中有身。中陰即舊語。新翻言中有。
中陰身者。必分段故。變易身中。無中陰故
十住斷結經十卷。前秦建元年。竺佛念。於長
安譯。指事即引此經。文有十住經四卷。後
秦弘始年。羅什共佛陀耶舍譯。此與華嚴
十住品同本異譯。言驗十住經無此文故
者。即指此經本也。又有十住經一卷。西晋
竺法護譯。此與華嚴十住品。同本異譯此
等經中不可有十地中陰事故。前十住斷
結經。是別部經。非十地品同本異譯
章問八地以上一切菩薩下。二問答。亦二。初
實報分段二。初問。二答。今初。言無漏智果
恒相續者。八地已上。第六意識。生空無漏。
恒相續故。何以生空無漏相續。八地已上。第
六識中。人執有漏。永伏不起。何者倶生煩
惱意識倶者。初地已上。能頓伏盡。倶生
者。有六倶生。貪瞋癡慢三界九地。各有九
品。上上上中上下。名上三品。中三品。下三
品亦爾。即成九九八十一品。身邊二見。是
極微細。通在九地。各第九品。即下下品。是
故下下品。各有六倶生。前八品中。各四倶
生。初二三地。各毎地位。頓伏三界。漸伏九
品。而除身邊二見。於初二三地中。不能伏
斷身邊二見。初二三地。雖是同伏。而淺深
別。初地淺伏。二地細。三地極細。雖言伏斷
九地九品。而各第九品攝貪瞋癡慢。不能
伏斷與身邊見倶。極細故。自餘□爾。第九
貪瞋癡慢四惑。三地皆斷。無所遺餘。入第
四地。伏斷倶生身邊二見。四地出世。入無
漏止。修習三十七道品法。伏倶生我。亦伏
斷常邊執見故。入第五地。伏斷害伴隨眠
煩惱。第四地所害。倶生身邊二見。伴煩惱故。
無始已來。倶生身見。助伴惑故。與身見等。
倶時相應。生起來故。入第六地。伏麁羸布
隨眠倶生身見邊見之後。隔一二三。令正
所起貪等四惑。入第七地。伏細羸布隨眠身
見之後。隔五六念等。所起貪等。於此地中。
伏盡煩惱。入八地時。倶生煩惱。永伏不起。
七地已前。皆是頓伏。而非永伏。八地已上。
永伏不起。入八地時。永伏煩惱。無有漏
止。無我見心。是故生空無漏相續。盡未來
際。第六意識。生空無漏常恒相續。無起有
漏心。生空觀止。常現前故所言果者。即是生
空滅盡三昧。生空爲因。入滅盡定。爲其果
故。言如阿羅漢者。八地已上。倶生煩惱意
識倶者。永伏不起。如阿羅漢已斷煩惱種
子不起此以伏滅現行煩惱。永斷種子。斷
種之者。永不起故。永伏現行不復生起。
如阿羅漢永斷惑種。不復生故 問何故
八地已上伏惑。令同斷種阿羅漢耶 答
永不起惑。彼此是同故。伏斷別而令同。此
中比例。猶是令同羅漢斷種不起煩惱。不
爲八地。永不起惑 問何故爾耶 答羅
漢雖斷種。末除習氣。有習氣故。有起現
行。而是餘習。不能潤生。八地已上。一切菩
薩。永伏不起。亦除習氣。初地已上。無間道
中。斷智障種。解脱道時。除其習氣。此時亦
除煩惱習氣。無始已來。與智障習。倶障利
益衆生事故。此時同念。斷二障習。此問意
云。受分段生。有發業惑。以何潤業。既不
潤業。云何得受分段生報。此即問難所指
意也
章答若是凡夫下。二答。亦四。初明惑種受
生。二引論成種潤。三成惑種無用。四簡無
學迴心。初中亦二。初簡去凡夫現潤。二成
聖人種潤。今初。一切凡夫。六道受生。要以
現行隨應煩惱。沃潤所造善惡諸業。愛當
生處。由愛取潤。受彼彼報。既是凡夫隨意
現行。一毫無有伏滅之義。故業種子。蒙現
行潤。結生相續。潤業受報。其有色界方便
潤生。在死有時。非正死時。是將死時。其正
潤生中有。未止有支門中。愛取二支。種現倶
取愛取各種生愛取現愛支之時。唯是倶生
貪愛□潤取支之時。諸惑潤結。愡而言之。
有六支種。行是業種。識等五支。即是五果。
百種子愛。愛取二支。潤此六種。其所潤
六支種。轉名有支。六支種子。趣生受報。是
名生支。從中有初爲生支。出胎已後。五根
支體。成就滿足。皆生支攝。衰老已後。老死支
攝。雖有六支種子。今且取業種子。此業種
子。正感果報。率引強□。是業種力 問聖
者感生。有現潤否 答初二果聖。現行潤
生。欲界諸惑。不能伏故。今且擧凡。是爲簡

章聖人不爾下。二成聖人種潤。聖人伏惑。
無有現起。是故唯以惑種。潤業。伏現行
故。無現起惑。留種子故。種力潤生。如彼第
三果聖。上生色界。唯以種子。潤業受生。生
色界者。先得所趣天處禪定。以此定靜慮
功力故。當生彼天。既是聖人。斷欲界惑。
欣所生天。修四量。當生處惑。分所制伏。故
於當生天處煩惱。今不現行。唯以後天。惑
種潤生。今此十地。諸菩薩人。故留倶生煩惱
種子。故留惑種。有潤業種。即是愛支二種
煩惱種子。此種引生。潤三界業。受界内生。
非唯七地已前菩薩。亦八地上三地菩薩。皆
以種子。數數受生。成辨利攝 問已伏惑
種。□得受生 答望凡可爾。現惑強故。若
聖人者。既無現惑。無用之者。如何受生。故
雖已伏種用。受生無過。此二段文。直答上
問。此答意云。凡言潤生。有其二種。謂現行
潤。種子潤也。凡夫受生。現惑潤業。聖人受
生。種子潤業。今是十地。證理聖人。是故八
地已上位中。受分段生。必定種子潤業受
生。問一切聖者。不造新業。十地菩薩。所潤
業者。是何時業 答既是十地。不造新業。
故以前時多劫故業。此業即蒙所留惑種□
潤。受生。雖聖人種潤。如凡夫現潤。非是
強勝。而聖種潤。牽生強勝凡夫現強。種子
是弱。聖人現弱。種潤是強。種子眠伏。雖羸
微隱。而亦牽引力用不弱。如不定性頓發
大心。雖趣大行。而有小種。牽令退大。菩
薩本性住種姓者。本來精進。自性仁賢。有哀
憐心。永不懈怠。二利自性。本來具足。此由
種子牽引故爾。種子潤業受生亦爾
章故雜集論云下。二引論成種潤。亦二。初
引二論。二顯論意。今初。雜集論文。出第五
卷。彼論既言一切聖人隨眠結生。隨眠即是
種子異名。隨逐第八識。眠伏住在故。受生
處地。煩惱種子。牽引潤生。是種功能。梁論
之説。在第十四。彼論文中。凡夫必是有現
行惑。聖人不爾。無現行惑。二乘必斷煩惱
種子故。於三界永無受生。菩薩不爾。故留
種子。以種潤生。益物度生。是故初住已上。
名聖人。菩薩應斷人執。證無我故。然故留
惑不斷惑種。不證空理。助願受生。此是終
教地前菩薩。所作行相。今始教中。七地已前。
受生攝化。全同終教地前行相。八地已上。既
有所留煩惱種子。由此種力。受分段生。數
生數死。修習二利。勇猛熾盛。如是即至
金剛加行。初捨分段。方受變易。以變易身。
至金剛心。佛果初念。棄變易報。即成佛地」
章解云聖非現潤下。二顯論意。此中意説。
一切聖人。惑不現行。而八地上。既留惑種。
而是必定無惑現行。應定以種受分段身。
既留惑種。如何徒然無受分段。此奪前問
言八地上。永伏不起。以何潤生。受分段身。」
章若言八地以上下。三責惑種無用。此因前
段。有此徴責。文中亦二。初責不斷種。二
以彼成此。今初。謂執前寄顯門義者。立此
義。爲遮彼執。有此徴責。解深密經。瑜伽論
等。説三隨眠。害伴羸劣二隨眠者。在七地
前。即分段身縁助煩惱。第三微細隨眠。是所
知障。八地已上。以此爲縁。受變易身。由惑
種有無故。有分段受不受。若八地上。受變
易者。此時即應盡煩惱種。何受變易。猶
留惑種。若留惑種何受變易。□唯是應
受分段。此中所成立。即此意致也。法相宗
義。不立十地分段之義。悲増菩薩。利生爲
先。久受分段。若入八地。必受變易。而留
種子者。非爲受生。故小島先徳云 問爾
留煩惱者。爲受生縁歟 答不爾。煩惱障
種子。不障十地故。不起對治道。故自然留。
名故留也。故疏云。謂諸菩薩。由大悲力意
趣。一切智故意趣。所知障對治道。不取煩
惱對治道。擬於生死。助悲願受生。故名留
煩惱也。不爾如來大悲。最極應留煩惱隨
類化生。由此故知。意不趣斷。故名爲留。
將成佛時。方頓斷盡已上此明十地留惑障
種。八地已上。留惑亦爾。今賢首師。其義不
爾。既留惑種。故受分段。今章下文。故留不
斷。擧四所由。潤攝化其隨一意。非唯一意。
故留煩惱故
章彼既不爾此云何然者。二以彼成此。此意
成云。彼菩薩入第八地時。不斷留煩惱障
種。此始教菩薩。云何不受分段之身。忽得
受變易身耶。彼者八地菩薩。此者始教所
立十地分段身也
章若約迴向菩提聲聞下。四簡無學迴心。此
縱上問言無現惑。何受分段。羅漢迴心。既
無惑障。不受分段。迴心之後。即受變易。始
自十信。受變易身。此非直進實報。寄顯二
門。比例雖似縱上問。而此別門例。故今
簡去漸悟之者。羅漢迴心。即入十信之初
心分。其後捨此有餘依身。如入涅槃。然後
即受變易細身。以變易身。萬劫修行。十信
&MT90041;足。方入初住。居不退位。雖居不退。啻是
安住其位而已。惡趣不生。聲聞之時。忍位
已得。迴心聲聞。雖未至其初發心往。永不
退墮二乘地中。以超二乘已迴心故。然
不遮言住不退位。人無我理。羅漢已得。十
信三賢。四善根間。唯修法無我。觀唯識三
性三無性眞知實相。好理事理相即無礙
觀行。此等皆通始終教等。漸悟菩薩。入初
地時。唯方證悟法無我理。無始已來。乃至
羅漢。未作利衆生事故。迴心已後。一向
修習法空。作利他事。如是入地。隨分成
就二空二利。名歡喜地。初地已上。乃至七地。
八地已上。乃至金剛。地上十位。經二僧祇
十信三賢。經一僧祇。無學迴心。方入信位。
三僧祇間。皆變易身。佛地初念。棄變易報。
故云通諸位。受變易身。以所知障爲縁。無
漏有分別業爲因。感變易身。智有菩提。實
願得之。知有衆生。實思利益。於二利境。謂
實事有。此由彼所知障迷無相勝義。故爲
此事。故受變易身。久住世間。變化自在。成
二利事。修菩薩行。是名智障爲縁。受變
易身也。此始教宗。三乘五性。必定各別。定
姓二乘。必入無餘依涅槃界。不定性二乘。必
定迴心向大。無學迴心。棄分段身。受變易
身。唯識論中名別盡別生變易是也。彼論
建立増壽變易。非是別盡別生義。故今始
教宗。多分雖依唯識論等。而受變易別盡
別生。非捨分段。不受變易細妙身故。集成
三云。顯揚論第十六卷曰。聲聞轉依。復有
二種。一趣寂滅。二趣菩提 問聲聞無學。永
盡後有。云何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答依變化身住。能證菩提。非業報身。釋曰。
變化身即變易異名也已上此明不定性阿羅
漢。迴心之後。於同梵行者前。示現般無餘
依涅槃。實有根身南州一邊。寂靜安住。如壽
法二萬劫住。蒙佛菩薩勸誘。策勵趣二利
行。修菩薩道。彼身即是恒壽變易。無漏後
得。有分別心。入無漏定。發大誓願。入第四
定。資熏有漏。所造故業。延分段身。令極細
妙。若一劫過。一劫勢力。已盡後。更資熏増
長。如是展轉經歴三大阿僧祇劫。此即法
相増壽變易。今宗別盡別生變易。始終二教
所説皆爾 問前三果人。迴心之後。變易身
行相云何 答初果迴心。修惑全有。二果迴
心。欲界修惑前六品斷。後三品惑及上界惑。
全未斷滅。此人三界修惑滅盡。證阿羅漢。
最後報終。捨分段身。別受變易細妙色身。
二果三果迴心之者。隨餘殘惑各斷盡已。得
羅漢果。然後棄捨分段麁身。別受變易。此
約現身盡惑證果。受變易報細身爲言。或
初二果迴心之後。隨餘殘惑。潤生受身。修
菩薩行。後得羅漢。棄分段身。受變易報。獨
覺之中。麟喩獨覺。是定種姓。必入涅槃。部
行之中。不定性者。先聲後縁。在無佛世。證
勝果。即是定姓。入無餘滅。如極七反。有聖
者等。先縁後聲。値佛出世。聞教證果。後迴
向大。如迦葉等。即是不定種姓人故
章問若爾何故有聖教説下。二寄顯變易。亦
二。初問。二答。今初。此段釋通轉&MT10769;。顯示寄
顯義門。此轉&MT10769;意。上既成立始教直進。留
惑種故。受分段身。至第十地。是實報門。問
答已竟。然經教中。正説八地變易之義。是故
引此。轉&MT10769;前義。此義正違經教文故 問
前於直進。建立二類。初是寄顯。即明八地
變易之義。何故今更作此轉&MT10769; 答前唯立
門出類而已。然實報門。正違彼經故。施問
答和會相違。言有聖教者。即下諸説十門
之中。第四教文。是仁王經所説義門。爲顯
此義。廣立十門。章答此等爲欲寄對二乘下。
二答。亦二。初略示寄對。二廣明寄對。今初。
此中總意。一切寄對二乘。顯示同別勝劣。
是故教説。皆有所以
章然此寄對依諸聖教下。二廣明寄對。亦三。
初總標。寄顯非一。故立諸門。二一説羅漢
即同於佛下。別明。三由有如是下。結成。初中
十門森烈。次第解釋。第一佛同羅漢。亦三。初
判二引證。三約教。今初。愚法小乘教中
所説。如來果徳。與聲聞無學同。名羅漢。三
乘倶斷三界見修諸隨眠故。三乘同證人空
擇滅涅槃理故。言更不分位者。斷惑證理。
見修無學三道次第。一切諸相。同聲聞故
 問愚法二乘。唯斷正使。不斷習氣。如來
必斷不染無知。不染無知。即是見修煩惱餘
殘習氣法故。不染無知。有斷不斷。何同羅
漢 答今唯約就斷盡正使。言同聲聞。不
言餘門。若具言之。非無差別。如來是師。
羅漢是弟子。如來斷智恩三徳皆圓滿。十八
不共。聲聞不及。習氣斷不斷。三明六通。一
切三昧功徳法門。如來最勝。二乘不及。如是
等也
章如律中説佛度五人已下。二引證。四分律。
出受戒犍度。言五人者。阿若憍陳如。摩訶
拘梨。十力迦葉。婆提婆敷。阿鞞是也。此五人
中。三人内族。謂阿鞞比丘亦云阿
涅槃
 摩訶拘梨。
此云二人。竝斛飯王子。婆提婆敷亦云
跋提
此是
甘露飯王太子。其二人者。竝佛外族。謂憍陳
如。十力迦葉。竝是佛兩嫂阿舅也。如來二月
八日成道。安居已前。入定思惟。夏日已後。
往鹿野園。調五人根。八月八日。弗星出時。
阿若憍陳如。初入見道。證預流果。其後四
人。漸次入見。于後五人。皆得羅漢。即言世
間有六羅漢。佛及憍陳如等五人。自餘諸律。
皆説此事。事義極廣。不能具陳。言同座等
者。愚法教中。三乘既同斷見修惑。證人空
理。是故決定同坐同住。迦葉尊者。頭陀上行。
佛召迦葉。令座等。所座是人空理。是智之
所證。所依處故。能坐是無漏智。即是生空無
漏妙智
章當知此約小教説者。三約教。愚法小教佛
同聲聞。名阿羅漢。或時現老比丘像。四月
一度剃髮。即令阿難剃。佛雖不入羯摩僧
中。而入應供僧中受供。佛入僧中者。入
應供僧也佛入應供僧者。大乘宗義亦爾」
章二亦於佛地下。二分出如來。或名分出羅
漢。佛果羅漢。雖倶無學。分降羅漢安置下
階。或分如來安置上階。斷盡二障。證得
佛果。煩惱功能。於三界中。發業潤生。斷煩
惱障。不生三界。絶後生有故。聲聞無學。保
證念云。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
後有。是名二乘所得四智。殺賊不生應供三
義。名阿羅漢。或唯言應。此具殺賊等三義
故。此義即通三乘無學。今佛果位。名阿羅
漢。由斷盡此煩惱障故。其所知障。非二乘
分。唯是佛果不共所斷。故斷智障。立如來
名。此於同等無學果中。如來安上。羅漢安
下。如來是勝。羅漢是劣。爲令小乘欣佛果
故。如言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此
云如來應正等覺。或云如來應供正遍知。既
言如來應供。同對法論所説
章三第十地名阿羅漢下。第三十地羅漢。此
門羅漢。一位分下。大小階降。涅槃經第六説
有四依
四七地以還下。第四七地羅漢。亦五。初
判。二障之中。煩惱障。名界内惑。由此
煩惱。發業潤生。感三界内生報果故。所知
障名外惑。由此智障縁。感變易報故。今此
七地。盡界内惑。位分全同阿羅漢果故。第
七地。寄同羅漢。二如仁王云下。引證。言遠
達者。達謂至也。到也。行也。往也。即第七遠
行地也。三此寄因中自在未自在位下。判斷。
八地已上。是自在位。七地已前。未自在位。
言分大小者。八地已上。寄爲菩薩。是大乘
故。七地已前。寄爲小乘。是二乘故。四此約
始教直進中説者。約教。以迴心教無約此
地寄對故爾。寄第十地。是迴心教。前四依
門。已陳述故。五此中既寄聲聞下。顯寄。此
釋成意。即顯正答前所問義。七地麁淺故。
寄分段。八地微細故。寄變易。故依仁王經
所説意。正有七地分段。八地變易之義。唯識
論等。即當此門。即以寄顯。還爲實義
章五初二三地寄同世間下。第五五地羅漢。
若約小乘。至第六地。六地縁生。寄獨覺故。
其第七地。已過二乘故。寄菩薩。菩薩觀證
生法二空故。第七地名無生法忍。於二空
理。極忍印故。即當仁王經無生忍下位
章六世間二乘同前至六地下。第六五地羅
漢。八地已上。寄同一乘。八地已上。一切菩
薩。全同佛果。所行所證。任運自在。無方無
礙。故得三種世間。自在示現解境行境十
身。解境即融三世間十身。此十各各十身具
足。即成百身。其成正覺身等十佛。即如來
身所具十身。是名行境。自餘九身所具十
身。皆是行境。第八地中。已説佛果所得融
三世間十身故。後位中。不別説解境。而多
陳説行境十佛。離世間品等所説
章七於初地八過之中下。第七地前羅漢。言
八過者。十地經説初地勝徳。超過地前。有
八種勝。一段經文。論爲八過。一入位過。經
言過凡夫地。入菩薩位故。而過凡夫地一
句。論判爲總句。此過有八種。故始自住胎。
至究竟成就。擧譬隨應明次第生長相。初
喩初住胎。二者家過。言入菩薩故。喩生
貴家。三種姓過。言種姓尊貴。無可譏嫌故。
作貴家子。得其姓故。四者通過。言一切
世間道。入出世間道故。已在貴姓。餘不攝
故。五法體過。言住菩薩法中故。以作他
事。爲己事故。以大悲爲體故。六者住處
過。言住在菩薩正處故。不捨世間。不染
世間。善巧住故。喩世巧住故。七者業過。言
入三世眞如法中故。喩生命住在故。顯
空聖智。冥眞如故。八畢定過。經言如來種
中。畢竟阿耨菩提故。佛種不斷。究竟涅
槃。*道法成就。與此相似故。是名初地菩薩
八過。言比證分齊者。地前三賢。名爲比位。
相似比知。未得眞無漏故。初地已上。名爲
證位。得如理智契會眞如。理智冥同故
章八地前三賢位已過二乘地下。第八十信
羅漢。初住已上。超過羅漢。是故二乘極果。
即同十信位也。言如上起信論説者。上行
位中。引起信論。三賢初位中。少分見法身。
十方世界。八相成道等。初住已上。超過二乘。
一一行相。説相寛廣。言如仁王經云習種性
中有十種心等者。十種心名。全是十信。非
謂以擧信名。是十信位。取方便名。目十
住故。初住已上。超二乘地。但所同者。十信
而已。言此約終教退不退説者。以十信退
位。寄同羅漢。以初住不退。獨爲菩薩位。以
不墮二乘。名菩薩不退故
章九信滿心後下。第九信中羅漢。大華嚴經
賢首品中。具説信位滿心所得行果大用。自
設同究竟果海無方大用。説十三昧。圓
明海印三昧爲初。即是化他大用總相。同時
顯現大善巧故。超過一切三乘法門。同教功
能。亦非比及
章十初在凡地下。第十凡超羅漢。言沙彌發
心者。演義抄十四下。亦指智論文。彼亦引
涅槃經偈文。乃至初發已爲天人師。勝出
聲聞及縁覺等。此總約大乘教未發心已發
心説也
章由有如是十門。寄對羅漢。明菩薩位。前
所問&MT10769;。即當第四功無功門顯二生死。上
明始教所依身竟
章若依&MT10755;教地前留惑下。文中爲三。初立義。
二問答。三又此教中地上變易下。三四種變
易。今初。言地前留惑受分段身者。&MT10755;教菩
薩。十信萬劫修習萬行。十善増盛。生在善
趣。相續修二利行大行。深伏煩惱。治道強
勝。十信已&MT90041;。方入初住。此位應斷煩惱惑
障。頓證人空無我妙理。然故留不斷。是故
不取證。伏滅現行。不令生起。以所留種
助願潤業。生六趣中。利益衆生。所助願者。
利生大願。若唯願力。不能受生。地前淺位。
誓願弱故。以惑助願。受生利物。所受分段。
是不繋業。所起漏心。是似有漏。於煩惱障。
得自在故。以自在。所受不繋業分段身。三
賢始&MT10755;一阿僧祇。修菩薩行。觀解唯識眞如
理性。第十迴向最後身上。頓斷所留惑種。
證人無我理。即入初地。此時所斷。於煩惱
障。一時頓斷。故云於初地中等 問爲斷
煩惱障。入初地耶。爲先入初地。斷煩惱
障耶 答第十迴向最後念次。即歡喜地最
初念位。此時頓斷所留惑障。是無間道。此無
間道。即亦兼斷所知障麁。次刹那心。即解脱
道。二障頓斷。二空所顯妙理頓證。斷障即初
地。初地即斷障。言初地斷。無有過失。斷惑
之時。不分見修。是故無有見修二道。既斷
二障。受變易身。是故菩薩。入初地初。必
受變易。此中智障。初地漸斷。細分智障。地
地漸斷。智障正使頓斷漸斷。古來異義。至下
斷惑章。當廣相分別
章問若於地上不留煩惱下。二問答。亦二。初
地上同事。二悲智平等。今初。已斷煩惱。無
應受生。是故先問頓顯益物 答中地上
七地已前。與終教地前行相等同。故先遮
之。今此不爾下。顯示自在應化利生
章問如説八地以還下。二悲智平等。亦二。初
門此於菩薩。略有悲増及智増。上言八地
以還者。唯是是七地已前。八地初心。受變
易故。言留惑受分段身者。十地之中。皆留
倶生煩惱種子。其中七地已前。故起所留煩
惱。潤生攝化。是言留惑受分段身。言伏惑
受變易身者。初地已上。所留惑種。無有故
起。智増菩薩。初地必受變易身故 問何故
不言智悲平等 答智悲平等菩薩本懷。無
應責故。今所責者。爲成立彼平等義故。
法相宗師。菩薩有三。智増。悲増。智悲平等。
智増初地。悲増八地。各受變易。智悲平等。
二地已上。七地已前。此間何地。受變易身。
於中怖煩惱者。二三地中。不怖煩惱者。五
六七地。各受變易身
章答如此所説下。二答亦五。初破斥不用。二
顯示正理。三配爲二教。四地前小習。五地
上平等。初中亦二。初總非。二何者若非増
上下。別破。亦二。初破悲増。二若智増上下。
破智増。文顯可見
章以諸菩薩下。二顯示正理。菩薩本意。必是
慈悲智慧平等。永離増減。是故相導。始&MT10755;
平等。若互増減。&MT10769;相導故
章當知由此始終二教下。三配屬二教。始教
麁淺。&MT10755;教深細。以麁淺故。有七地分段。八
地變易義。以深細故。有地前分段。初地變
易義。是故不由智増悲増
章若言彼智増者下。四地前小習。此中既言
有小乘習。是漸悟者。有學迴心。或初果人。
延七生潤惑。地前一大僧祇。修菩薩行。或
七方便位中。迴心大劫修行。此等皆有小乘
餘習。怖畏煩惱。而不斷盡。唯是永伏。如是
等人。唯在地前三賢位中。根未純熟。有此
習故
章初地以上下。五地上平等。亦二。初立義。&MT10755;
教甚深。地上深廣。根縁一味。修行斷證皆同
一相。無有差別終教地前縱有種種根宜差
別。至初地上。根宜純熟。一味平等。無有差
別。同證謂證十眞如故。同行謂行十勝行
故。十波羅蜜是也。同修謂十勝行外。一切所
修。初二三地。是世間修。四地道品。五地諦
等也。同斷謂斷十重障故。二故起信論云下
引證文顯易見章若依圓教不説變易等者。
別教一乘。立一生死。不分麁細。過患一際。
無差別故。雖同分段。而見聞生。果縛依身。
繋業分段。解行生人。是法門身。雖是分段。
細妙微密。普眼肉眼。超三乘域。勝妙深奧。
不可思議。善財童子今生解行。自在無礙。往
來出沒。無有罣礙。永離塞滯
  約就&MT10755;教。明二死者。此&MT10755;教中。總有
二死。分段生死。大同始教。然此終教。根
本無明。動本覺體迷本覺故。本覺眞如。
隨順無明。混成業相。轉現漸成。此本覺
理。無明三細。和合共一。以爲梨耶。此梨
耶識。以爲衆生分段。六道異熟報法。此爲
體故。故分段體。通第一義如來藏性。成
衆生故。由此義故。若依其本。眞如本覺。
爲分段體。若約縁言。根本無明。爲其體
性。若依近増上縁言之。有漏善惡業因
爲體。若依當體體性言之。三界五趣。四
生四有。麁異熟果。以爲分段生死體性。
若通取之。亦通惑業。大同始教。變易生
死。梨耶微細行苦所動異熟爲體。此即無
明住地爲縁。因位無漏妙業爲因。雖梨
耶名不相應染。不遮彼與五數相應。然
諸位人。皆具色身。變易五蘊。通諸位

若頓教宗。一切絶言。不立生死。何有二
死。非生非生。爲生死。非分非段。名分
段死。非變非易。名變易生。言廣如大般
若經那伽室利分説者。或人云。第五百七
十六。逝多林第八會。那伽室利分一卷。玄
奘三藏譯。彼具文云。龍吉祥言。頗有能
證菩提者不。妙吉祥曰。亦有能證。龍吉
祥言。誰爲證者。妙吉祥曰。若無名姓施
設語言。彼爲能證。龍吉祥言。彼既如
是。云何能證。妙吉祥曰。彼心無生。不
念菩提及菩提座。不愍念一切有情。以
無表心無見心等。能證無上正等菩提 
章若依圓教不説變易等者若一乘教。約
攝方便。諸教所明。是同教宗。今別教中。生
死體者。別教一乘。但立分段。不別建立
變易生死。生死總通有麁細別。三乘教
中。而其細分。名變易生。麁名分段。今
一乘宗。唯立一箇生死之法。不分麁細。
過患一際。無差別故。其所立名。當分段
生。雖同分段。而見聞生。果縛依身。繋業
分段。解行生人。是法門身。雖是分段。細
妙微密。超過三乘天眼所見。今以普賢
肉眼。見十佛塵刹等。此分段身。五蘊爲
體。善財童子。今生解行。自在無礙。往來
出沒。無有罣礙。永離塞滯。證果海生。既
絶生死。無有麁細生死。十佛究竟微妙
身故。言如善財等者。晋經五十九。入法
界品云。彌勒告善財云。無量菩薩。於無
數劫。修菩薩行。汝今一生。皆悉具徳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三&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四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從此已下。第六斷惑章。修行時分。要詫二
種生死依身。隨應受此。修行佛因。以此依
身。隨應伏惑斷障證理。成滿佛果。是故此
門次前而來。斷謂斷滅也。絶也。盡也。惑
謂迷惑。心迷理事境界等法。昏闇謬亂。失
壞正路。絶此昏迷。令無帶礙。故名斷
惑。五教淺深。各有涯限。故名分齊。亦名斷
障。障謂障礙塞滯爲義。礙正境故。惑有
通別。別謂煩惱障。名爲惑障。對所知障。
名爲智障。通謂通煩惱所知二障。皆立惑
名。如天台師三惑之例。見思塵沙及以無
明。皆名爲惑。心神迷惑。迷境不知。是故
智障亦名惑也。今言斷惑。即通二障。文中
斷惑。通二障故。障必是通。通二障故。如
慈恩義林斷障義之例
章若依小乘如餘別説者。聲聞縁覺。斷惑行
相。具如愚法小乘教宗。諸論中説。毘曇宗
中。發智論。六足論。大毘婆沙。法勝毘曇。雜
心毘曇。倶舍。正理。顯宗論等。此是薩婆多
宗諸論。成實論宗。即經部攝。或曇無徳部
等所攝論也。今章大意。大乘教宗。所説森
羅。義容混雜參渉。不定。明此差異。令無
混亂。故大乘中。分別四教。立其分域。令
義無濫。是故大乘教宗四階之中。委細
説。分明顯示。小乘異大。差別顯然。故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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