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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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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良由如此法界縁起等者。此明上來頓成
究竟。圓融自在。始&MT10755;皆齊。所以所由。五十二
位。一縁起法。信位行徳。與妙覺位。成一縁
起。以成妙覺。爲一信位。妙覺極位。與信位
法。成一縁起。以得信位。爲妙覺果。信位佛
果。同時圓&MT90041;。由得中故。即獲初後。獲初
後故。亦得中位。五十二位。一時現前。一念
成就佛果圓&MT10755;。因果同時。即通十玄。一玄
門中。因果同時。故成十種同時圓&MT90041;。總合圓
通。成一味法。萬徳衆門。&MT90041;足圓通。成辨一
味佛果證故。言具足逆順者。逆縁起法。即
如婆須密女。無厭足王等。順縁起門。即如
觀音正趣。海雲等。逆即順縁。順即逆縁。不
相違背。顯佛徳故。言因即普賢解行及以
證入者。此明因人因分中法。解行是三生中
解行生。證入是解行生所得法門。如善財童
子。於五十五。一百一十。三千世界。微塵數
知識所。所得三昧解脱法門。皆是解行身中
證入。非是第三生時證入。第三生果。是極圓
&MT90041;。究竟自在。内證實體。遠離機根。自入果
海或可。因人所了。第三生證。未入果分。故
因分攝。言果即十佛境界所顯無窮者。此是
第三生所證入。究竟自在。十佛實體。自内極
果高出因分。深入極處。若言所被根機分
位。唯是金剛心位。是爲分齊之處。佛果初
念。解脱道時。已出機分。初入極果。此時唯
佛與佛證知。任運自在。極圓&MT90041;故。就實十
地者。即此位而已。因人分域。言思不及。唯
強配當不可説義。知有究竟自在果海而

章第三問答解釋者然縁起法等者。六相法
義。於一切處。遍通具足。顯無礙義。今此門
中。且就一舍。問答解釋明六相義。問以此
一舍。明六相義。爲是喩説。是法義耶。答未
必是喩。唯明法義。縁成舍宅。實有六相。由
具六相。成縁起故。其舍法體。是實義故。
若約譬喩亦是通喩。前十錢義。唯是約譬。
此中舍宅。不言是喩。直明六相。正約法體。
六相既通一切諸門。普別二門。無不具足。
且如佛體。明六相者。問何物是佛。答萬徳
覺者。是名爲佛。問何物萬徳。答萬徳法中。
且擧一徳。三昧是佛。三昧成佛。事滿足故。
此一三昧。攝衆徳故。一徳成佛。無不足
故。衆徳相望。通融皆爾。是名總相。總相一
佛。開爲萬徳。力無所畏。解脱三昧。智慧總
持。一百四十不共佛法。如是功徳。無邊量
故。是名別相。總外無別。開總爲別。別外無
總。合別爲總萬徳皆同。作佛功徳。無不
是佛。名爲同相。所成衆徳。諸縁相望。互不
相同。是名異相。萬徳各成佛果自體。無有
相違。是名成相。所開衆徳。各守自分。互住
其位。互不相由。故名壞相。此即同異無礙。
成壞自在。總同成相。圓融位成。別異壞相。
行布位&MT90041;。行布即圓融。圓融即行布。二門融
即究竟佛果。如是六相具足名佛。舍宅六
相。問答顯義。相貌易見。不*擧訓釋
章乃爲頌曰一即具多名總相等者。此頌至
相大師結之。章主移之。全安今章。至相尊
者。作十玄章。前段全取。爲一段章。今六相
頌。亦取安之。文相顯了。義理可見。六相義

  延慶四年
春二月二十六日於東大寺戒
壇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通受法臘五十二夏。別受登壇五十五
迴。延歴寺不共菩薩戒登壇五十七迴
而已
  文化八年辛未十月七日。以嵯峨大覺寺
所藏然師手筆之本校之
 比丘典壽僧臘四夏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二十七&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二十八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二十九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一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二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三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四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第二明種性差別者若依小乘等。□□□□
羅。皆依心識。所依義理。前已辨明。能依種
性。事須陳述。是故此門。次前而來。種謂因
義。族義。類義。性謂體義。若作姓字即是類
義。今以類族。約體名性。理實即是姓類通
目。或是本性。或是積集。或是因種。或是姓
類。隨宜順縁。總名種姓。心識之上。有此姓
類。是故以此爲能依法。小乘教宗。文中爲
三。初標數列名。二別明不動。三餘義如小
論説者。餘義指廣。今初。言種性有六謂退
思護住等者。倶舍第二十五云。於契經中。
説阿羅漢。由種姓異故。有六種。一者退法。
二思法。三者護法。四者安住法。五堪達法。六
不動法已上章勝進者。□□□□□種姓二相
何。答言退法者。謂護法已若□□□□□
法等。故名退法。言思法者。謂懼□□□□
□□□勞授持故。言護法者。謂於所得□□
□□□□□□□深孫心。不遺忘故。言安住
法者。離□□□□□□不自防。亦能不退。離
勝加行。亦不増進。住所□法。不退轉故。
言堪達法者。彼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
動。言不動法者。彼必不退。問由何礙事。
立此六種。答由學位中二種加行有無具闕。
有此六種。倶舍云。此六種姓。無學位中。初
二闕恒時及尊重加行也。根有異故有差
別。第三有恒時加行。第四唯有尊重加行。
第五具二而是鈍。第六利根具二加行已上
光師釋云。恒時謂長時修。尊重謂起時猛利。
尊勝慇重。初二闕二。後二具二。由根異故。
餘文可知已上由此事故。六姓差別。□□□
種姓。爲唯在羅漢。爲亦通在有學。□□
□□倶舍云。有學異生種姓。亦六種應□□
□□□頌疏云。有學與異生種姓皆有六。
以應果六種。因有學異生種姓有六故。無
學中。有六種也已上問此六種姓。何利何鈍。
答前□□□□□□□□□鈍根。第六不動。
即利根性。前五種姓。□□□□□。名隨信
行。至修道時。轉名信解。至無學位。名
解脱。待六種時。方能入定及心解脱。名時
解脱。言六種者。一得好衣。二得好食。
好臥具。四得好處。五得好説法。六得好
學是也。不動種姓。在見道時。名隨法行。
至修道位。轉名見至。至無學位。名不時解
脱。阿羅漢根性利故。不待彼時。便能入定。
及心解脱。故名不時解脱羅漢。問此六種姓。
爲先有不改。爲是後得耶。又爲如名定爾。
爲不爾耶。答倶舍云。退法種姓。必是先
有。思法礙五。亦有後得。謂有先來是思法
姓。有先退法姓。後練根成思。乃至不動隨
□當説已上此六種性。竝先有之。或亦練根
□□□□論亦云。退法種姓。非必定退。乃
至堪□□□□□□約容有。建立此名。故
六羅漢。通三界皆□□□□□□必定應退。
乃至堪達。必能達者。彼執欲界具足有六。
色無色界中。唯安住不動。彼無退失自害自
□及修練根故。唯有二已上此中意云。若
定退等。色無色界。唯有安住不動二種。應
闕餘四。六通三界。故非定爾。問其所退
法。是退何法。答薩婆多宗。即許退果。但
預流果。畢竟無退。以斷迷理見道惑故。後
之三果。許有退果。以修道惑是迷事故。若
大衆部。預流果有退。阿羅漢無退。若經部宗。
預流羅漢。二無退失。聖通證故。中間二果。
許有漏證。故容有退。若超越二三果。亦無
有退。問若經部宗。羅漢無退。何故得言
有六種姓阿羅漢耶。答圓暉師云。依經
部宗。阿羅漢果。有六種者。約現法樂住。有
退不退。非約退果。若得果性。皆名不動。無
六種也。起法樂住者。有漏四靜慮也。退此
靜慮。名爲退法。思□□□□□□□□此
靜慮。名爲護法。安住靜慮。名安住法。堪達
靜慮。名堪達法。不退靜慮。名不退法。約
現法樂住。分六種姓已上略明六種姓相如
此。自外總□經性果退。果退種類。退果之
相。練根不同。竝如倶舍。恐繁不引。上明毘
曇六種姓相。若成實宗。二十七賢聖中。有七
羅漢。謂退相守相。死相。住相。可進相。不壞
相。不退相。此即如次當毘曇宗退。護。思。住。
昇進。不動種姓。然不動姓。開出二種不壞。
即當毘曇練根不退。即當彼本來者。以名
亦相當故。若合此二。成六種姓。毘曇宗中。
不動有二。一本來不動。元來即是不動性故。
二練根不動。從五種姓。練根來故。然練
根進。即有漸次。且如退法。有練至思。或
有至護。或有至住。或有至昇。或有至不
動。今約極至。名練根不動。又有本來退。本
來思法。本來護等。各有所至。即成重重。前
五鈍根。第六利根。本來不動。本居極姓。練
根不動。從鈍而來。成實宗意。此利鈍性。從
凡有之。故利根者。五方便位。名法行人。鈍
根之人。五方便位。名爲信行。而論且約念
處之位。立信行名。約四善根。立法行名。理
實言之。通五方便。皆有信法。見前通
信法行故。成實論宗。鈍根退者。非是退
失所得果位。唯退禪足功徳等法。守相等
事。其相亦爾。彼宗唯其無漏智。斷諸煩惱
故。所得之果。永無退轉。不許有漏智斷惑

章不動性中有三品下。別明不動。亦二。初通
明三乘。二別明佛性。今初。言上者佛種性
者。發菩提心。修六度行。要期樹下。所成佛
果。如今釋迦歸昔本師釋迦文佛發心要
期。今所成果。全同昔時釋迦牟尼。一切化
儀。佛種姓人。不通已前五種種姓。前五皆
鈍。菩薩種姓。極利根故。言中者獨覺性者。
此是麟喩獨覺種姓。雖不及佛。此亦不通
前五種姓。唯在不動種姓中故。言下者聲聞
性者。由此義故。聲聞之人。通六種姓。有
利鈍故。然舍利弗。聲聞之中。上根利智。修
聲聞行。經六十劫。文在薩婆多律毘婆沙第
一。雖是利根。經其菩薩獨覺二人。名之下
根。不動種姓。三類人中。聲聞即通本來練
根。獨覺菩薩唯是本來不動種姓。唯利根故。
不從鈍來。故倶舍明九無學。九無學者。謂
七聲聞。退法等五。不動分二。一者不退。先
利根故。二名不動。後修得故。此七之上。加
二佛故。言二佛者。獨覺。大覺。故成九種。
由下下等九品根異。是故二乘。總成九聖。
此中二佛。本來不動。不通前五。是故不動。
有三乘聖。舍利弗等者。等取大迦葉等。迦
葉斷惑。唯證一果。一座成覺。至無學故。無
四果別。如麟喩覺。而是縁覺聲聞。亦名聲
聞縁覺。然是先縁覺。後聲聞類也」
章雖於此中説佛一人下。二別明佛姓。亦二。
初正明。二結成。初中亦二。初簡非姓。二明
所以。今初。言佛一人者。發心修行。要期成
佛。如是一切通名一人。一類成佛種姓人故。
非謂單一人名爲一人。雖修行者極是多
數。而成佛者。十方世界。唯有一佛。一佛化
儀。遍十方界。事周足故。是故不許他三千
界佛佛竝出。不遮此界一佛變化。遊往他
州他三千界。誘攝受生。是名化身。此南州
中。成道之佛。名爲報身。王宮所誕生報身
故。此佛所得無漏五蘊。名爲法身。是名小
乘佛果三身。大乘見此皆法身攝。言有佛
種姓者。此是修得大菩提性。言修得者。最
初發心。立深固誓。修習一戒。一施。一忍。一
利益行此即擧當果菩提。成就應至究竟
覺地。直爾因種。是名修行所得種姓。此明
所成因種行相。言然非是彼大菩提性者。此
指性徳佛性。雖有修得。而無性徳。言性
徳者。本來常爾。理性恒住。自性清淨。如來
藏性。小乘教中。發心菩薩。雖有修得無常
佛種。而無理性常爾種子。身中成就佛
種子。名修徳性
章以於佛功徳不説盡未來際起大用等故
者。二明所以。問何故小乘教。不説性徳
性。答具理性者。由眞理故。發起無方無
礙大用。盡未來際。於十方界。示現他用變
化色身。成等正覺。利益衆生。無有盡期。眞
如體性。無窮無盡。是故彼用。亦無窮盡。此
即由有性徳性故。小宗不談此性徳義。是
故不説無盡業用。修徳佛果。化縁已盡。灰
身入寂。與二乘人入滅全同
章是故當知下。二結成。言皆不説有大菩提
性者。此大菩提。指修徳性。唯其一類。應成
佛者。具足修得大菩提性。餘不修者。不具
此性。上明小宗種姓義竟
章一約始教即就有爲下。此明始教種姓。文
中分二。初明法爾五姓。二明新熏五姓。初
中亦二。初明無性有情。二明有種姓人。初
中亦三。初立義。二引證。三釋成。今初。言有
爲無常法中者。依他事法。因縁和合。爲作成
立。故名有爲。以爲作故。生者必滅。成無常
相。有爲即無常。無常即有爲。此即種子事法。
爲作熏習所成。雖是法爾。而事相故。念念
生滅。四相所遷。以如此法。建立種子。
故無有普遍周滿。事法隔礙。有爲局限。以
非無方大自在故。既此種性有無差別。決
定必有無姓有情。此即不以眞如爲種姓
故。不遍一切。致有無性有情之族。問建立
無性之宗。亦許理遍一切。何故今言不遍
有情。答立無姓之宗。非謂理不遍。不
以理爲種姓。是故種姓門理。不能周遍。一
切有情。雖理周遍。而非種姓。故事種姓。
無遍有情。是故五種姓中一。今一類有情。
無有出世無漏種子
章故顯揚論云下。二引證。顯揚論者。具言顯
揚聖教論。有二十卷。本頌一卷。無著菩薩所
造。彼論第二十云 問。云何種姓差別五種
道理 答謂一切界差別。可得故。無根有情。
不應理故。同類譬喩。不應理故。異類譬喩。
不應理故。唯現在世。非般涅槃法。不應
理故已上彼論中。明於所立義。名有通擧四
種事。一種姓差別五種通理。二大乘佛説。有
其十因。三多佛出世。有六種因。四佛説一
乘。六種道理。今此明其種姓差別。故立五
理。顯有不同。此即總約五姓別。成無姓道
理。五種姓中。顯有無姓。以五道理。成此義
理。彼論具解五種道理。第一因者。有情既
有種種異類。是故五姓差別不同。故決定有
無姓有性。第二因云。若衆生界差別故。有
無姓人者。亦應得有無根有情。有情界類。
是差別故。今答釋言。無根有之者。既是無
根。非是有情。無六根故。何言有情。言有
情界而名無根。此義決定不應道理。故不
得有無根有情。不同有情界差別故。言應
有其無姓有情。倶有情故。界差別故。第三
因云。若爾。同類有情界差別故。刹利非刹利。
地獄非地獄。竝是可轉。姓差別故。涅槃非涅
槃。種姓亦可轉。此義不爾。彼本具足衆多
種故。此即不爾。本自定故。四異類地等。金
銀鹽等。先無後有。先有後無。般非般姓。事亦
應爾。故今釋言。此義不爾。彼不定故。此姓
定故。五現世不般。後即可轉。此義不爾。此
及餘生。姓本定故。不應改故。彼論具解五
理已云。是故定有非般涅槃種姓有情已上
遮所擧難。立無姓義。無根同類異類三難。
皆不應理。是故決定。得有不般涅槃有情。
全無三乘無漏種故。今章所引。略中間三。
故云乃至。言乃至廣説者。彼論解釋五種
理故
章是故當知下。三釋成。亦三。初建立五性。
二建立無性。三無性所由。今初。言法爾者。
四種道理中一。是法爾道理故。諸法本來。有
此相者。是法爾故。有佛無佛。性相常然。不
藉別縁。法如是故。此五種性。義理即爾。五
種差別。法恒爾故。法爾道理通事及理。今此
事法。有此通理。言一切有情有五種性者。
此意説言。於一切中。總通即有五種姓故。
非謂一人有五種姓故。或有無種姓。或有
唯聲聞姓等故。若約下文新熏五姓。一人之
上。具有無姓。不定。定性隨一。及佛種姓。若
約轉根。即經五姓。三乘定姓爲三。不定種
姓爲一。無性有情。爲第五性。不定種姓。
種類非一。或有聲聞縁覺二姓不定。或有
聲聞菩薩二姓不定。或有獨覺菩薩二姓具
足。或有三乘皆具。初一即隨定姓小乘。一
向無有菩薩姓故。後三皆成佛。有佛種姓

章第五種姓下。二建立無性。言五種姓者。
五姓次第。諸教多同。一定性聲聞。二定姓縁
覺。三定性菩薩。四三乘不定性。五無性有情。
如是次第。故無種姓。言第五性。遮詮得名。
言無種性。言無有出世功徳因者。無漏種
子。名出世功徳。此無法爾無漏性性種。故
云無有出世。既無法爾無漏種子。故亦不
可有無漏新熏種。無性種者。無習種故 
問無種性者。有何種子 答此人都無無漏
種子。唯有有漏善惡種子。此有漏種。亦有
本有新熏二種。從法爾有漏種起。有漏心。
新舊合生。熏成種子。由此種子。生現行果。
是故唯有有漏本有始起二種。本來無有無
漏種子 問無性有情。唯有漏種。無無漏
種。以何爲極 答無性有情。雖無無漏。而
有有漏功徳善種。是故修善。感人天果。造
惡即墮三惡道中。人天果者。四州人趣。六
欲天上。色界四禪。無色四空。以此等報。爲
其極果。昇沈隨縁浮墜。由業善業。善趣以
此爲極。常恒唯在三界六趣。永無生起出
世法故 問無種姓人。永不發生出世心
耶。亦有三乘世心耶 答雖是無性有情
之輩。遇善知識縁。得發出世心。雖發此
心。而不能遂。終即退墮。唯感世間有漏樂
果。以不具足無漏姓故。此義廣説瑜伽。大
論。慈恩。憬興。遁倫記等
章由是道理下。三無姓所由 問立無性者。
有何所由。若不立此。有何過失 答立
有無性有情類者。爲不令斷盡諸佛利
陀功徳故。若許一切有情成佛者。有情雖
多。皆悉成佛。既成佛竟。唯佛境界。無有衆
生。所度境盡。是故建立無性有情。不斷盡
佛利他功徳。盡未來際。利益如是無性者
故。佛地論第二云。諸佛功徳。爲性是常無盡
究竟。爲性無常相續不斷無盡究竟。不可
定説。佛以法身清淨法界。理性功徳性是常
故。受用變化二身功徳。雖性無常。無斷盡
故。無盡究竟。一切如來。本發佛願。爲有
情故。求大菩提。若諸有情。盡得滅度。爾時
諸佛有爲功徳。何不斷滅。諸有情界。無有
一切盡滅度時。故佛功徳無有斷滅。所以者
何。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
性。一聲聞種姓。二獨覺種姓。三如來種姓。四
不定種姓。五無有出世功徳種姓。如餘經論
廣説其相。分別建立前四種姓。雖無時限。
然有畢竟得滅度期。諸佛慈悲巧方便故。
第五種姓。無有出世功徳因故。畢竟無有
得滅度期。諸佛但可爲彼方便示現神通。
説離惡趣。生善趣法。乃至如是展轉。窮未
來際。不能令其畢竟滅度。雖諸經中。宣説
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散
眞如法身佛性。或説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
説。爲令不定種姓有*性。決定速證無上正
等菩提果故。由此道理。諸佛利樂有情功
徳。無有斷盡已上此所説文。即是次上三段
文證。總明此義 問若衆生界。有五姓者。
何故涅槃經中。説言一切衆生皆有佛性。
有佛性故。皆當作佛 答此難云。約理
佛性故。云皆有。眞如理性。不簡五性。皆悉
周遍。有此理故。是一義也。言少分一切者。
亦一義。此約一切菩薩種姓。不定種姓。作
此言故。此約成佛。作此會通。非約二乘無
漏種姓
章其有種性者下。二明有種性人。亦二。初引
文。二釋成。今初。此出瑜伽第三十五種姓品
中。彼正文云。云何種姓。謂略有二種。一本
姓住種姓。二習所成種姓。本姓住種姓者。謂
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
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姓住種姓習所成
種姓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名習所成
種姓。此中義意。二種皆取。又此種姓。亦名
種子。亦名爲界。亦名爲姓。又此種姓。未習
成果。説名爲細。未有果故。已習成果。説
名爲麁。與果倶故已上述曰。本性住者。本來
所具自體自性。非是始有。亦非習成。本來
安住如是性故。言習所成者。値縁初起。
發生習學。隨其分位。成就建立。熏習所得
所有法門。前是本有。元來有故。後是始起。初
習成故。言有如是相者。應成佛果。標幟嘉
相。故云如是。言從無始世者。明本性義。是
元有故。無有初始。言展轉傳來者。此種子
者。是有爲法。前滅後生。念念起沒。展謂展
延轉謂轉易。從未來世。至現在世。從現在
世。至過去世。刹那刹那。轉變來去。有爲諸
法。行相如是。故云展轉傳來。言法爾者。四
種道理中之一法。或理或事。無別因縁。法如
是故。軌則任持。無有改變。本來元然。無
有初始。如是成就此本性法故。云法爾所
得。此就事門。明法爾道理。以諸種子皆事
法故。終教眞如。亦名種子。約法性因。立此
名故。若無始法性。眞如實相。法爾法然。約
理明法爾。言先串習善根所得者。本性住
上。親近善友。聽聞正法。領納信解。發大道
心。漸漸修行。状斷二障。十信三賢。四善根
中。以有漏聞熏。令増長肥壯。然後經見道
第二念。方始熏成無漏新種。此時種子。新舊
合成。生無漏現。自此已後。本有新熏和合。
念念生無漏現。見道初念。無漏現行。唯從
本有種子生起。彼時未有無漏現故。已前
唯是有漏現故。若見道位。初無漏法。不許
從唯本有生者。彼念無漏。不可起故。所
言先串習善根者。指見道前有漏聞熏。新舊
合成現行等法。先以彼彼有漏諸善長養宜
縁。令至見道。彼見道心。第二念已後。新熏
種子。及生現行。念念如是。故云所得。指無
漏現。或可。此中所説。不簡有漏無漏之門。
本性住人。總聞法界等流法門。發心修行。熏
習所成。通名所得。亦名爲先。對所成法。聞
熏言初。此瑜伽文。唯就菩薩。明二種姓。以
菩薩地所説義故。聲聞地等。各説自乘二種
種姓。唯識第九。就菩薩乘。明二種姓。故彼
文云。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誰於幾位。如何
悟入問也雙問
三事
謂具大乘二種姓者。略於五
位。漸次悟入略答也。雙
答三事
何謂大乘二種種性
此別問也。先
問種
一本性住種姓。謂無始來。依附本
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姓。謂
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
大乘此二種姓。方能漸次悟入唯識已上先
答能入
之人種姓
等相
唯識二姓。全同瑜伽。慈恩唯識疏云。
未聞正法。但無漏種。無始自成。不曾熏習
令其増長。名本種性。性者體也。姓者類也。
謂本性來。住此菩薩種子性類差別。不由
今有名本性住種姓已上又云。此聞正法以
去。令無漏舊種増長。名習種姓。菩薩地説。
聞十二分教。法界等流故。謂大定縁如。
起倶時正智。後生後得。後得後生大悲。
大悲起化身。化身方説此法。故名平等流
也。又法界性。若能悟時。便能斷生死。趣大
涅槃。此亦如是。又法界性。善順惡違。具諸
功徳。此亦如是。故名等流。等者相似義。流
者出義。從彼所出。與彼相似。故名等流。聞
所成等。即是三慧所成。非必新生方名爲
成。令種増長。亦名成故。若由三慧。無漏
種増。何故乃言聞所成等。意顯能成非唯
有慧。慧倶品法。亦能成故。能成既爾。所成
亦然。故論説言聞所成等已上本性住姓。本
來有之。依此方起習所成性。前後顯然。習
成纔起。新舊和合。無漏已後。熏成新種。無
漏現行。熏其種故。爾前有漏比觀位中。起
有漏現。令本無漏増勢力故。彼無漏現。與
有漏本。新舊和合。所生現行。増無漏本。世
第一法。等無間心。見道初念。從彼勢。増本
有種姓。見道初無漏智生起
章此中本性即内六處中下。二釋成。亦二。初
正成。二引證。今初。言内六處中意處殊勝
者。三科法中。有十二處。五蘊。十二處。十八
界。名三科法。諸法數中。是根本故。六根六
境名十二處。眼等六根。名内六處。色等六
境。名外六處。内六處中。眼等五處。即五色
根。無見有對。第六處中。總攝八識。第六意
處。以爲殊勝。超勝前五有對色故。此意處
中。既攝八識。其中第八阿頼耶識自體分處。
即有法爾無漏種子。即是佛果四智心品。四
智所有。一切功徳陀羅尼門。三摩地門。三十
二相等。一百四十不共法。三明。六通。八解
脱。八勝處等。一切諸徳。無漏門去。如是諸
法。皆於種子。具足成就。無有闕減。法爾無
漏本性住種。與有漏門阿頼耶識。雖性不
同。而第八識中。已寄託成就。具足圓滿。此即
意處殊勝行相。言即攝頼耶識中本覺解性
爲種性故者。此指法爾無漏種子。爲本覺
解性。阿頼耶識自體分處。有此無漏四智心
品功徳種子。法爾本然。既是四智本後心品。
本來具足故。名本覺智之種子。故云解性。
性是因性種子義故。或可。證本覺理。能證之
智。名之爲解。此解之種。名爲解性。本所附
在。四智種子。名之即爲本覺解性。雖是一
論所説文據。今約宗義。爲此始教性種性
證。有何相違。若依終教。即以本覺理。爲性
種姓。眞諦三藏。所得意趣。以本覺如。爲性
種姓。依彼義門。終教大乘。直取彼文。爲性
種證。今以別門。爲始教證。有何相違。不
可乖背或可言攝本覺解性。攝者隱藏。隱
理從事。爲性種姓。即是法爾無漏智種。如
上心識章言攝理從事門如始教説。如來藏
性是理。異熟頼耶是事。異熟爲第八者。即
是隱理從事爲體。愚法小乘。攝義從名。以
隱爲攝。此等義例
章梁攝論云聞熏習下。二引證。前所成立。本
覺解性。即依此意。明性種姓。故引彼論。爲
義證。據論唯言解性。得論意故。立本覺
稱。以彼解性即本覺故。此本覺性。在梨耶
中。故言識中。所言聞熏習者。是習種姓。隨
善知識。聞大乘法。隨順信解。發菩提心。修
菩薩行。如是受習所熏種子。與本有種。和
合共成。作一味性。見道已前。發心已後。所
熏習法。非是無漏。而與有漏性種姓體。和
合共成。此即有漏新舊合成。由此力故。無
漏本性。勢力増長。肥壯強盛。乃至見道。初
無漏生。二念已去。無漏新熏。與本合和。念
念熏習。生起現行。今有漏位。多聞熏習。與
本性住無漏。合和令本性住増長強勝。以此
爲相。一切聖人。成其因種。此即佛果妙因
種性。言一切聖人者。一切菩薩。大乘聖故。
今就菩薩。明種姓相。是故一切皆因菩薩。
或可。若約三乘。汎爾言之。三乘聖人。各隨
自乘。多聞熏習。與性種合。以此爲因。生
無漏現。故指三乘。名一切聖。三乘各多。名
爲一切。有何遮妨。法華玄賛攝釋一云。六
處殊勝者。此出無漏種姓之體。言無始者。
顯法爾義。六處殊勝。相傳三釋。一云。佛果
根境。不過六故。但云六故。以實而言。佛十
二處。今因中姓。與果殊勝六處爲因。從果
稱云六殊勝。二云。此是有情内六根處。於
六處中。有得佛果最勝功徳。故名殊勝。三
云。是第六意處。無始以來。殊勝種姓。在其
第六阿頼耶識意處之中。此第六處。名殊勝。
六處評其是非。如唯識鈔已上今三釋中。此
章主義。當第三釋。第六意處。攝後三識。後
三識中。第八最勝。第八識中。有本性住無漏
種子。總指此法。名爲殊勝。今章所明。是菩
乘性習二姓體性相状。總而言之。三乘
定姓。及不定姓各有本性及習種姓。且聲聞
乘性種姓者。即定性聲聞。及不定姓中。聲聞
乘義過。皆是一類本性住姓。瑜伽論第二十
一曰。云何種姓。謂住種姓。補特伽羅。有種
子法。由現有故。安住種姓。補特伽羅。若
過勝縁。便有堪任。便有勢力。於其涅槃。
能得能證已上慈恩大師。略纂云。種子法。即
涅槃證之種子。由現有故。簡當有義。現簡
於當。有簡於無。若爾。勝軍常有。此如何通。
解曰。由現煩惱等障可斷故。亦名現有已上
璟興師云。由無如來。於所依中。念念現成
聲聞種姓。無漏種子。*過解即生見道無漏。
漸入涅槃已上瑜伽亦云。問此種姓名。何差
別。答或名種子。或名爲界。或名爲姓。是名
差別已上此明種子異名。纂云。能生現行故。
名種子。梵本云駄都。此云界。是因義也。梵
本云濕縛婆縛。此云性。是體性也已上論亦
云。問今此種姓。以何爲體。答附在所依。有
如是相。六處所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
爾所得。於此立有差別之名。所謂種姓。種
子。界性。是名種姓已上此明本性住種姓相。
璟云。若依執性。聲聞教中。雖未辨頼耶。
今依大乘道理。説彼聲聞種姓。無漏種子。
必須附在第八識中。以第八識。即是第六
處攝。展轉傳來。法爾所得已上此六處義。大
同今章。遁倫師記云。泰云。附在異生所依
五蘊。有聲聞姓殊勝無漏種子體相。不在
山河外。六塵中故。六處所攝。難陀等。不許
本有種子義。釋此文云。如産女有能生子
用。説有人種。然其女身中。未曾有胎。此亦
如之。堪能得證故。説有種。此堪任得義。
非修所得故。法爾已上勝軍論師。唯本有義。
上略纂釋彼所立義。難陀論師。唯新熏義故。
今此中釋彼師意。此性種姓。非唯無漏。亦
有法爾有漏種子。生方便行。助發無漏。璟
興師云。性種姓有二。一是有漏。以此爲因。
能生見道前七方便行。二是無漏。能生見道
已去無漏已上此性種姓。一切聲聞種姓之
人。各於一身。無始已來。法爾所得。是爲其
體。不定姓人。聲聞種邊。法爾轉來。其相亦
爾。所言聲聞習種姓者。遇諸勝縁。發心趣
向。修習學行等事是也。璟師亦云。習種姓體。
亦有二種。一是性種中。有漏種子。遇縁引
發増長已去。即名習種。從此習種。生起見
道已前七方便行。還即熏種。亦名習種。二
是無漏。是性種遇縁引發増長已去。即名習
種。此從習種。生起見道已去無漏。還即熏
種。並名習種已上瑜伽聲聞地初立種姓地。
明性種姓。次立趣入地。明習種姓。文義並
廣。不能具引。此二如是。具名本性住種姓。
習所成種姓。其性種姓。要在未性未發心
位。無始已來。法爾成就。具堪能性。乃至習
前。並皆此性所攝持故。其習種姓。乃在發
心已去。趣入修行。正是體故。獨覺種姓。亦有
二種。一本性住種姓。二習所成種姓。本性住
者。有情身中。無始已來。依附本識。有種子
法。是可證得獨覺極果之堪能性。展轉傳
來。法爾成就。法爾種子。通漏無漏。今取無
漏。爲性種姓。斷惑證理。妙智種故。此本性
住。内六處中。意處殊勝。諸法所依心識法故。
即意處中所攝。頼耶自體分處依附而住。頼
耶有漏。性種無漏。體性雖不和。而附在寄
住。其習種性。熏習所成。此有情願。値説獨
覺乘法善友聞信受持。發獨覺心。即住自
調自度之心。厭患世間。欣求涅槃。熏成種
子。爲道因縁。熏習熾盛。増長已去。隨漏無
漏。如應即是習所成種。有漏善種。初心已
後。熏發増長。由此無漏。性種肥増。世第一
法次刹那心。見道初念。自法爾種。無漏智心。
現前生起。二念已去。新舊合和。無漏新熏。念
念成種。瑜伽獨覺地。五相之中。有種姓相。
其種姓者。即有三類。一薄塵種姓。煩惱輕
薄。不著世法。住無染故。二薄悲種姓。於
諸利樂有情事業。不欣樂故。三慢行種姓。
離朋友等。無師獨悟。無所敵故。性種姓中。
有此三種。麟喩。部行。皆具此三。由此種姓。
發心趣向。或成麟喩獨覺。或作部行獨覺。
故法爾具三種種姓。由此更成習所成姓。
新舊合和。生彼彼現。定姓獨覺。不定性中獨
覺姓邊。皆具二姓。和合作因 問此獨覺
乘。本性住中。三種種姓。新熏之中。亦有之
耶。若有之者。其三種相。新相云何 答以
薄塵故。遠離憒&MT02572;。閑居寂靜。無有貪著。
由此姓故。根勝聲聞。以薄悲故。自調自
度。不能度人。亦不説法。以慢行故。起獨
一計。麟喩獨覺。特由慢行。部行之中。先聲
後縁。不出佛世。獨悟成故。中熏習有三。見
無慢行。本性住中。有此三姓。故習成中。熏
習有三。見道已前。唯有漏位。有漏新舊。和
合成立。見道已後。無漏新舊。和合成立。生
彼現行。隨三種姓。皆有現行。上明二乘各
各姓竟。菩薩二姓。前已前明竟。其不定中。
菩薩姓邊。性習二性。亦同前義 問定性二
乘。所具種姓。與不定中二乘種姓。有差別
耶 答定姓二乘。不定中二所具種姓。無有
差別。倶是二乘種姓法故。由此種姓。感二
乘果。定不定姓。其義同故。然定性者。得果之
後。永不棄捨。即入無餘般涅槃界。如大虚
空。盡未來際。滅盡斷無。不定姓中。二乘種
姓。得果之後。必定棄捨。迴心向大。無有入
寂。不定性身。有菩薩姓。是故迴心趣向大
道 問不定二乘。迴心向大。已前所修。所得
因果。爲轉成大。爲不爾耶 答迴心之時。
彼菩提心。即從大乘種姓生起。二乘因果。
必是棄捨。非小因果轉成大乘。然彼小法。
有資助此大行功能。非是虚棄。若終教宗。
迴心向大。轉成大行。始教不爾。諸乘別故。
守其各各種子姓故。上明定性不定性者。
無漏性種。及習種竟。因姓倶是具無漏種。
然定不定二乘種姓。並是生空無漏之法。非
以此種。成大覺果。菩薩種姓。及不定中。菩
薩種姓。具足二空無漏種姓。由此姓故。必
感佛果。法空智種。成佛因故。其無姓有情。
既無無漏種故。非應論性習二姓。唯有有
漏性習而已
  延慶四年辛亥四月十五日於東大寺戒
壇院述之花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作之與實圓比丘矣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四&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五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六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七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八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又亦爲似迴心教故十三雜集五位。成唯
識論。亦説五位。雜集論所説五位。如前迴
心教中引。唯識論五位者。彼論第九云。如是
所成唯識相性。誰於幾位。如何悟入。謂具
大乘二種性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乃至
謂悟入唯識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
解脱分。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三通
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四修習位。謂諸菩
薩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
已上唯識如是建立五位。文中爲二。初明地
前。二明地上。初中亦二。初明資糧位。二明
加行位。今初。資糧位中。指四十心。言爲似
迴心教故者。建立五位。及於地前。開爲資
糧加行位者。本迴心教施設所立。今直進中。
亦立五位。設資加位。爲引迴心。作如是
説問迴心直進。倶是影似。非隨自意。隨他
意故。此二影似。有何差別 答雖倶影似。
二門意異。迴心教意。本爲誘引愚法小乘。
令入大乘。此外無別自體意致。立直進者。
本非爲引愚法小乘故。所説義意。異愚法。
於三乘教。是頓悟者。直入大乘。不由小故。
然漸悟者。聞迴心教意趣。大道無異愚法。
令彼昇進。更得深義故。有直進引迴心者
故。雖直進。亦引迴心。似彼立教。當知。直
進意存二門。一自分所悟。二誘攝迴心。由
此義故。此直進中。亦有影顯似同所説。言
以信等四位爲資糧位者。此直進教。立信爲
位。故資糧位。有四十心。謂十信。十住。十行。
十向故。既言亦爲似迴心教。立信爲位。開
四十心。分資加二。亦似迴心故。迴心教。立
信爲位。若不爾者。何致亦言。非唯自意。
亦似彼故。故迴心中。大乘行人。立信爲位。
有四十心。今直進中。立信爲位。本是自意
亦引彼故。玄&T047368;四云。此十信法。於始教中。
自是位已上&T047368;次下。引梁攝論願樂位中。
四十心位。又引梁佛性論。地前四行。除四
障。成四因等。又引仁王經。寄四輪報。演義
鈔八下云。然賢首意。始教別開信位。如梁
論云。如須陀洹道前四位等云云如是諸經
論。地前四十心。立信爲位。誠證非一。是直
進教義。而亦通迴心 問唯識論中。既於
十地前。建立資糧加行二位。其十信位。立不
云何 答唯識唯云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
至未起順決擇識。求住唯識眞勝義性。齊
此皆是資糧位攝已上此唯總説順決擇前。
未配信等。準餘經論。此資糧中。攝三賢等。
論文即云從發深固大菩提心。此中必定有
十信位 問鈔依唯識意説云。一資糧位。
即是三賢。從初發心。積習福智。爲道資糧。
爲衆生故。修解脱分善已上此唯擧三賢。
不攝十信位如何 答此只就勝。總言三
賢。實攝十信。事義必然。況又既云從初發
心。意不得通十信位乎。故大疏五上云。從
十信來。皆資糧故已上鈔十二上云。信至迴
向。皆資糧故已上又勝解脱地。攝十信故。鈔
十四下云。初一即勝解行人。始從十信。終
至地前已上十地品中
配地位處。
鈔十三上云。雜集十一
亦云。願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住。十
行。十迴向。爲菩提聖道。有四方便云云
主亦依梁論立信。是梁攝論第十一文。傳
寫書謬。言雜集也。願樂位者。亦名信樂。故
擧信等四位爲體。梁論唯識。一具一同。以
信爲位。不可差異 問若始教意。必立信
者。何故鈔二十上。明三順分善云。十信爲
順福分善。三賢爲順解脱分善。所修善根。
順趣解脱故。四加行位。名順決擇分善。順
趣眞實。順決擇分故。決擇即見道已上既言
順福順脱不攝。如何資糧。攝十信位 答
雜集論説。三順分善。據彼説故。信言順福。
今二分門。順解脱攝。若不爾者。豈可十信
不得順趣涅槃解脱。又既立順福分善。明
知。有十信位。此即福脱。倶資糧故。後位所
修。十波羅蜜。二嚴門中。前五波羅蜜。是福
徳莊嚴。後五爲智。皆是菩提涅槃妙因。況
十信福分。亦順解脱故。而言之十信立不。諸
師釋解。意致非一。天台。嘉祥。南山等師。總
立五十二位。故有十信之位。西明圓測師
等亦爾。淄州沼師立四十一。是故不別立
十信位。故燈七云。有別説者。以初住難。離
出十信。如四善根内門難故。第十迴向位中。
別開善根。既迴向收。十信定是十住所攝。仁
王。華嚴。優婆塞戒經等。皆説四十二賢聖。
未説五十已上樸楊亦爾。入道章云 問此
位初首。而有十信。謂信進念定慧施戒護願
迴向。計心四十。何故但言三十心耶 答
即十住中。初住離出。以初發心而甚&MT10769;故。
云離出也。設有聖教言四十心。當知。即
據總別説也。現實三十已上。此明資
糧所攝位也。
彼名住
内十信。與初住位。同是勝妙。而亦有其仰
學。輕毛十信。此非住内所攝。十信極是麁
淺。非細妙相。餘宗十之外立信。非是住内
初住外。有是輕毛分。而勝法相仰學等事。
今此宗中。始教大乘。五十一位。定有十信。
仁王經中。含説始終二教之意。隨應明義。
地前寄四輪王。是通始教之義。又彼經云。
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者。即
是十信位也 問十信已前。具縛地中。有發
心修行等。是資糧位攝否 答信前行等。非
是正位。位之方便。相從位攝。不攝無過。極
麁淺故。以此爲源。必成大行。若&MT10755;教中。十
住已上。是其正位。信是方便。名之爲行。非
不退故。今此始教十信是位。以爾前行。爲
其方便。頓教離相。不立階位。圓教立位。全
&MT10755;
章十迴向後別立四善根爲加行位者。二明
加行位。言十迴向後別立四善根者。此中意
説。資糧之位。順解脱分。乃至十迴。修行&MT90041;
足。然後欲入初地正位。而有別方便。即四
善根。以是見道近方便故。是故此四善根。
不可屬十迴向。出迴向位。然後爲入初
地見道。修此四法。故云十迴向後別立四
善根。此即望後。是近方便故。不屬前十迴
向分。無異古昔法常師等。配對地前諸位
成立立四善根法。不同増訴玄奘等師。
言於第十迴向後心。修四善根 問資糧。
見道遠方便行。此中既修十迴向行。既望見
道。有方便義。遠方便門。既是迴向。其近方
便。亦應迴向。何故煗等。安迴向外 答方
便有遠近義不相開。渉。遠方便已竟。別
修近方便。不可以近參雜遠中。故迴向外。
別立四善 問有何所憑。成立此義。答雖
章文中別不引文。義意漸次。理必然故。況
有經論。爲無所據。唯識九云。菩薩先於初
無數劫。善備福。徳。智慧資糧。順解脱分。既
&MT90041;已。爲入見道。住唯識性。後修加行。
伏除二取已上既言順解脱分既圓滿已故。
十迴向亦圓滿已。四加行位。尤應彼後。由
此文故。別立煗等 問此外何師。明別立
義 答清涼師意。全同今章。大疏雖擧諸
師所説。至自義者。不同餘師。十迴向後。初
地已前。別修煗等四種善根。爲初地加行。
鈔十四下。釋初地加行十心。十心未滿。唯
在地前。十心已滿。即入初地。雖在地前。而
非迴向。出迴向已。作初地門方便行故。厥
十種心。未滿之中。有四善根。十迴向會。無
四善根。十地會初。雖有煗等。而在入心未
滿之時。清涼大師。成立此義。故與章主別
立義同。新羅芬皇寺玄隆法師。定聲聞菩薩
四善根位中。陳菩薩位云。若菩薩者。古來
大徳等。兩解不同。一解。十迴向以後。初地
已下。別有四善根。第一阿僧祇已後。一小
劫内。欲入初地。別修四善根。故攝論云。已
過地前四位。別有煗行。又大智論云。柔順
忍。無生忍中間。有頂法。如聲聞法中。煗忍
中間。有頂法也。解云。十解等三位。名爲柔
順忍。初地菩薩。名爲無生忍。此二忍中間。
有頂法。爲顯聲聞法中。與頂法相似故。
疏説須法。不後煗等解法 問若爾何故
華嚴經云。十迴向訖。即入初地。不説煗等
四心。又地持論云。解行清淨句後。即入初
地。解云。華嚴經中。在第十迴向。合説地前
諸位。皆爲初地方便故。地持論云。解行清
淨者。初地已下。皆名解行地故。對法論云。
勝解行菩薩者。始從初發大菩提願。乃至未
入極歡喜地。如十迴向已後。別有四善根。
初地二地中間。亦有別行故。十地論云。具
足初地行已。欲入第二地者。當生十種直
心。即二地入分。逕一劫滿。最後刹那。始入
二地。解云。初地出分已後。逕一小劫滿。乃
入二地。乃至法雲地亦爾。當知。第一劫已
後。別小劫。入初地別方便。間若爾何故攝
論等。唯説三十三劫。不説三十四法。解云。
二地勝進道一劫者。初地出分。合説不開。故
唯説三十三劫。所以者何。初地一切法。皆
爲二地方便故。就十地論亦説別方便故。
開爲一劫也。一解。四善根。唯在地前四位。
無別位地。謂煗者十解。頂者十行。忍在十
迴向。十迴向最後一刹那。名爲世第一法 
問若爾攝論及大智度論。云何會通。解云。攝
論云已過四位者。通相爲論。謂已過十信
有煗。已過十解有頂。已過十行有忍。十
迴向最後刹那。名爲世第一法。故云已過
四位。不説四善根皆過四位也□大智度
論云柔順忍。無生忍中間。有頂法者。十住
已上。初地已下。皆名柔順忍。此煗等四善
根。在二中間。故云間也。不説皆過柔順
忍末後也。今依唯識論。與初解同故。唯識
論云。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具福慧資糧。
順解脱分。善圓&MT90041;已。爲入見道。住唯識
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煗。頂。忍。世第一
法。此四總名修決擇分。順超眞實決擇分
故。又對法論云。已過初阿僧祇劫。有煗等
善根 問若已過地前四位。別有決擇分
善者。當爲初無數劫攝。爲第二劫攝。若初
無數劫攝者。何故論云先於初無數劫。具
善福慧圓&MT90041;已。若屬初無數劫者。不應説
先。又何故對法論云已過初阿僧祇劫有煗
等善根。若屬第二無數劫者。瓔珞經云。已
過三無數劫。一百劫中。修殊勝定。亦可屬
佛地耶。解云。兩解不同。一解屬第二無數
劫。如論説。然經云已過三無數劫修殊勝
定者。雖過三劫。猶屬第三劫。所以者何。第
三僧祇劫。猶在因地。決擇分善。亦屬第
劫。最後一百劫位中。在因地故。還屬第三
劫。不屬他地。一解決擇分善屬初僧祇。然
論云已過阿僧祇劫者。在彼末後。故云已
過。未離初劫故。四善根位。猶入初僧祇。然
欲顯初地別方便故。開爲別劫已上此中
二解。四善根位。地位分齊。引證會違。相状
可見。然其初解。同賢首義。得經論文。和會
相違。意雖少異。義勢大途。彼此是同。又四
善根位。初二僧祇。攝屬不屬。玄隆法師。作
二解釋。分齊炳焉。玄隆法師。新羅國人。法
門義解。多出數義。或有局新羅。或有通他
國。四善根位。已出二解。若通唐朝。其初解
者。當賢首解。若屬新羅。當義湖解。或是
新羅。染相師解。既言古來大徳等。不可局
限。玄隆法師。自用初解。故以唯識。合初解
釋。爲玄隆法師自意正義。彼第二義。少當
惠休法師解釋。然休法師。前九迴向。以爲忍
法。第十迴向。爲世第一。隆章後義。忍在十
迴向位。第十迴向最後刹那。爲世第一法。
雖然大途同惠休義。梁論第八。二智依止
章。説四善根及四定體支。得光増通行無
間。如次即當新譯明得顯増即順無間四
定。此四定者。即四善根所依止定。四善根終。
最後刹那。得無間定。是世第一所依三昧。此
次刹那。即入初地。即入見道無漏位故。最
後刹那。名世第一。隆第二解。即當此説。上
來成立章主賢首別立四善根義理竟。汎而
言之。此四善根。地位分齊説不同一。玄&T047368;
第七。定十迴向位處。擧數説中云。有説。此
猶屬資糧位。以於迴向後。別説四善根。爲
加行故已上此即當今章主自義 問若爾。
何故彼云有説 答此義本是他人所立。今
賢首師。取爲自義。玄&T047368;所説。雖言有説。今
章取用。故直擧之。不言有説。故知。此説章
主自義。大疏所擧。初義亦同。二玄&T047368;亦云。有
説。此通二位。以於第十迴向之中。攝加行
已上準此以明此加行位。即第十迴向之
一分。准飾宗記。此是功訟功言法師。及玄
奘三藏義也。入道章云。前二十九心。全第十
少分。而屬資糧。三十少分。屬後加行已上
法相諸祖。盛弘此義。大疏之中。不擧此義。
三玄&T047368;亦云。有説。此總加行以住心已還。
屬前三善根位。滿心已還。屬後二善根位
故也已上準此而言。此四善根。皆屬十向但
住與滿差異而已。言住心者。從初迴向。至
第九迴向。此問即修前三善根。三善根者。
應是煗頂及下忍法忍。通三品故。時亦久。
言後二善根者。應是中上忍及世第一法。
第十迴向。最後刹那。是世第一。爾前第十迴
向多時。此間即修中忍上忍。大疏之中。不
擧此義。四大疏定彼迴向中云。一云。四決
擇分中。是後二攝。謂十解爲煗。十行爲頂。
前九迴向爲忍。第十迴向。爲世第一法。成
唯識云。此四善根。亦勝解行攝。此文爲證。
雖不分明。玄奘三藏意存此釋已上鈔十二
上云。言此文爲證雖不分明者。次但云四
是勝解行攝。勝解行位。即通指地前。設四
加行。在迴向後意。可亦是勝解行攝。以四
善根未入地故已上準此而言。此四善根。即
是住上。三賢位攝。準飾宗記。是休師義 問
法相宗義。慈恩等師。禀之三藏。傳釋成立。
四善根位。第十迴向後心而開。宗義必然。全
&MT02054;師。如飾宗明。然今清涼大師。擧惠休
法師義。以此配爲唐三藏意。非是常途法
相師釋。彼此有無。相違如何 答法相宗中。
慈恩師等。相傳解釋。無有此義。清涼解釋。
意致難知。然竊推之。非無此義。玄奘三藏。
恐存二義。法師未往天竺已前。學習攝論。
遍數非一。前後總合。遇于七師。竝研攝論。
陶冶宗致。玄奘三藏。於中正。用休法師義。
其後度天。創傳法相。歸唐弘之。西天相傳。
&MT02054;師義。慈恩。淄州。撲揚等師。次第禀受。
正存此義。是故飾宗。作此解釋。度天已前。
方用彼義。故清涼師。即作此釋。有此
故。飾宗大疏。各擧一邊。而實無違。度前後
雖無明文。義推道理。意致是爾 問若爾。
何故引唯識論勝解行文。以爲證據。唯識度
天已後傳故。答玄奘三藏。傳法相後。顏舊
學義。今唯識中。通有其證。故依此文。成
立今義。如此准成。無有乖違 問清涼師
意。可存玄奘三藏歸唐已後義耶第十迴向後
心。立四善
根之義。 答其義炳然。弘通世間。擧人皆知。豈
不存耶 問若爾。何故大疏不擧 答疏略
不擧。玄已擧故 問玄&T047368;不指人名。豈可
暗開之耶 答玄雖不指。唯識疏等。其旨
顯著。以彼知此。豈髣髴乎。況擧世相傳。不
言自顯焉。玄&T047368;諸説。皆言有説。何獨言不
指玄奘三藏名乎。又清涼意謂玄奘准同
惠休法師所釋而已。是故大疏不擧第十迴
向後心立煗等義五大疏亦云。一云。四加
行中。世第一攝。故眞諦翻攝大乘云。如須
陀洹道。前有四方便。菩薩亦爾。別有四方
便。謂四十心。若依此釋。別無五位。地前四
十心。皆加行已上鈔云。言一云四加行中世
第一攝者。即眞諦意。雜集十一亦云。願樂
行人。自有四種乃至
前引
修得圓&MT90041;。亦於地前。
無別加行。故疏結云則無五位已上準此以
言。此四善根。即是地前四十心攝。信住行向。
如次識修。準飾宗&T047368;。常法師義。故眞諦三
藏。及常法師。倶立此義。本是攝論宗祖。眞
諦三藏所立。是故後代。多傳此義。至相寺
智儼大師。是華嚴宗第二高祖。承梁攝論於
常法師。故搜玄&T047368;。釋華嚴經地前四會。十
位已上。配頂忍世第二。會經是説十信。雖
不言煗。義自炳焉。六眞諦三藏。作二解釋。
一釋配對四十心位。如次前明。一釋。一信
十住及十行中。前之五行。皆修煗法。後之五
行。修習頂法。初迴向已上。是修習忍法。第
十迴向終心。修習世第一法。眞諦後解。今
爲第六 問何故三藏。作此後解 答道
基攝論章云。三藏復云。聲聞性地。位居頂
忍。免惡趣故。煗法不免。非聲聞性。大乘
性地。判在十行六心已去。過二乘位。成菩
薩性。今準此解。三藏即云十行六心方名
性地。當知。頂法在此而成。於十行中。五心
已來。十解十信。爲煗法位已上此意説云。第
六行已上。出過二乘地。成菩薩性。如聲聞
頂。成聲聞性。故六行已上。修習頂法也。道
基擧諸義後。自出正解。全同惠休法師解
釋 問清涼師義全同賢首。至相所釋全同
法常。何故香象師資相違 答賢首約就始
教爲言。故成別立四善根義。約五位門。成
義理故。至相約就終教作釋。終教不別立
四現故。圓教次位。全同終教。故釋本經。於
四十心。配對四忍。賢首大師。若約終教。應
同至相。又至相大師。若約始教。應同賢
首。又梁攝論意。唯立四位。不別立四善
根。故配對彼地前四位。至相約此配對信
等。賢首之意。若約攝論。唯立四位故。於
地前。應配信等。上明五位門地前義

章見等同前者。二明地上。言同前者。指前
又以十地。説爲見修。謂初地入心。爲見道
位住心已後。乃至金剛。竝名修道。見修二
位。唯是十地。唯在因位。此一句言。亦通四
位門地上。應等指同故。既言見等同前。等
言等取修道及究竟位。若唯因位應言見
修。何言見等。故等修道及究竟位 問究
竟令同已前何文答迴心。五位。指言餘名
同前。此同前者。指迴向心四位中。言但有
見修等四位。此約展轉指同。若直言之。即
指迴心四位門言。此迴心教。總有四類。四
位。九地。五位。共行。直進教中。即有三類。十
二住。四位。五位。此中四位五位。倶通迴心
直進。三乘共行。唯在迴心。其十二住。唯在
直進。三界九地等。是依身依地。雖通迴心。
何亦不通直進教中 問迴心教中。有十
二住。直進教中。有乾惠等十地耶 答十二
住相。專似小乘。不可遮止通迴心教。三乘
共地。專在迴心。&MT10769;通直進。此中雖通。而
有傍正
章問何故此教所立名數下。二問答料簡。亦
二。初影似小乘。此問答意。料簡直進影小
之意。既是直進。唯應陳説大乘實義。而於
大乘。竝四位五位十二住等門。名及數相。全
同小乘。故應問決 答中有二。初約表詮
答。直進似小。爲引迴心。迴心似小。更引
令勝。由此得入深奧義故。由似迴心。即
有似小。若全下。二約遮詮答。謂麁淺者。
由少同已起信。懸異己還不信。若全同
小。居本小故。是故半同半異引小。大乘宗
中。陳説法相。有其二門。一隨轉理門。所説
法門。同小乘故。是共門故。二眞實理門。所
説法義。全異小乘。是不共門。今此隨轉理門
所説。或此問答。料簡迴心。以迴心教似愚
法故。然準次問。是約直進同迴心明。二
問。若引二乘可須似彼下。直進似小。亦二。
初問。此難前答迴心教意。本同小乘。今此
直進。何用似小 答中有二。初正明。二引
證。初中亦三。初標數。二一始教中下。隨釋。
三是故説此爲始教也者。結成。二中有二。初
機麁淺故。直進自體是麁淺故。二凡以大乘
似小説者下。諸引小故。雖擧二義。引小爲
本。機麁淺者。剩牒前門。折薪記三云。然第
二義中。便云凡以等者。但是結通二義。非
是牒釋。然恐文脱。合云二亦以此引小故
似小乘。方可云凡以大乘似小乘等也已上
此釋可然。文義續故
章即如何義等者下。二引證。亦三。初標問。二
如瑜伽説下。正引。三如是等文類別非一下。
結成。二正引中。亦二。初所似三成就。二能似
三成就。初中亦二。初聲聞三成。二獨覺三成。
此三成就。出瑜伽論第三十也。初聲聞三
成就中。言云何已成就補特伽羅等者。此先
問答安定名義。總通三成。標成就義。補特
加羅。此云數取趣。即是人也。造有漏業。數
數往生諸趣之中。若有若干人。今生此世
中。各有所成就行業功徳等。即是先生修習
法行。熏練成就。此世令然。若時安住下品成
就下。別明三成。言欲樂者。行人心志。於法
悕望欣求故爾言加行者。進勵修習。此二
皆是由先身習熏練力故。今得成就。竝是
行人所成就法。此三成就。有何差別。若如
此世有三種人。倶是見道已前行人。由先熏
習所成就法。有下中上。今生勝進。各有分
齊。此世所應獲得。果利賢聖。有學無學等
法。有差別故。璟興疏十五云。聲聞人中。三
品爲三。此三倶在見道已前方便地中。望
入聖道及以漏盡。有其遲速。一者已修解脱
分善乃至煗等。仍於惡趣。未得不生。即於
現身。未能入聖得果盡漏。第二人者。住方
便中。已免惡趣。現得入聖。得沙門果。更
受生死。未能盡漏。第三人者。住方便中。
現能入聖得果盡漏。是現般人已上下品成
者。此世之中。得住七方便中煗頂。此人値
縁。若造惡業。猶往惡趣。未得忍位不退位
故。既不能得忍位不退。何況此世入聖得
般。此二皆悉不能獲得。中品成者。同在煗
頂。而於此世。得入見道證初果等。若具言
之。應有三類。於此世中。現證初果。是經
生者。或是現進一來。經生之者。或現勝進。
證不還果。上□經生。上品成者。同在煗頂。
於此世中。入見初果乃至證得阿羅漢果。
集成三云。諸記云云而海束記。準對法論
云。下成就者。謂煗法。中謂頂法。上謂忍法。
當知。此中三品成就。是煖頂忍三善根也。世
第一法。唯一刹那。不相續故。不入三品成
就也。未敢禪定已上義苑三云。言下品
者。是七方便人故。有猶往惡趣之説。未能
證入等。中品者。初登見道。加行不退。即能
證入。猶未究竟。故般涅槃。上品者修道已
上。終至無學。非唯證果。亦槃涅槃已上
折薪三云。聲聞三品。下品義。當四善根位。
言猶往惡趣者。即前二善根。忍世第一。方
不退往惡趣。然未得初果。名非沙門果等
也。中品義。當見道。雖有七反生死然不
往惡趣。證初果故。名沙門果。尚有七反
生死故。非現法得涅槃。瑜伽之。云何修
果相。謂四沙門果。一預流果。二一來果。三不
還果。四最上阿羅漢果。謂正道名沙門。煩惱
斷名沙門果。上品義當修道。至無學道已上
解瑜伽文。諸家非一。姓教聲聞。依佛性
論。苦忍不退。瑜伽聲聞。忍位不退。同毘曇
説。猶往惡趣。在煗頂位。忍位已後。即是不
退。不墮惡趣
章如説聲聞獨覺亦爾下。二獨覺三成。獨覺
乘中。有三成就。聲聞縁覺。同類小乘。三成就
相。大同聲聞。麟喩獨覺。解脱分後。四善根
相。先已純熟。於最後座。從一淨觀。一座成
覺。其間即經一百六十心。斷惑得果。四生
百劫。如次要得部行麟喩獨覺之果。麟喩獨
覺。要經百劫。其間煖頂忍等。階位分齊。三
成就相。準例聲聞。見道已前。有三成就。下
品成就。未得不退。中品成就。於一身中。要
得不退。上品成就。一座成覺。獨覺唯有一
向一果。無有學經生等事。不同聲聞有學
經生。上明所似二乘三成就相竟
章於菩薩位爲似二乘下。二能似三成就。亦
二。初標立。二故彼論云下。引文。亦二。初略
配三成。此就菩薩七地門義。作此配對。
言七地者。一種姓地。未發心位。二勝解行
地。發心已後。地前十信三賢是也。三淨勝意
樂地。是歡喜等十地中初地也。四行正行地。
從十地中第二離垢。至第七遠行地。五決定
地。第八不動地也。六決定行地。即第九善慧
地。七到究竟地。第十法雲地。及佛果地。合
爲一地。以因圓果滿故。今就七地門。建立
三成就。勝解行地。名下品成就者。是地前
十信三賢位也。問其種姓住。下品成就。爲取
之不取耶 答璟興師云。住解行住。名下
品者。四十心住是。習種姓與解行住。體一
不殊。性種即在十信已前。非已成就。故此
不論已上本性住性。發心已前。名種姓住。其
習種性。解行所攝。發大心已。薫習成故。言
淨勝意樂地名中品成就者。擧初包後。非
獨初地爲中成就。從初地。至七地。皆中成
就。略不言其行正行地。二至七地。名正行
故。言住墮決定到究竟地名上品者。此擧
初後。攝其中間。故略不明九地決定行正
行地。墮決定者。七地門中。是第五地。十地
門中。第八不動地也。善慧地。名第六決定行
地。到究竟地。即第十地。今除佛地。取第
地因圓一分。以三僧祇。配三成故。超過三
祇。得佛果故。二若菩薩住下品成就下。具
明行相。亦二。初明下品成就。言猶往惡趣
者。璟云。猶往惡趣者。若定繋業惡趣。十信前
受。方入十信。不定繋業。生惡趣者。四十心
中。仍爲他受已上發心已後。十信已前。有其
時分。經此時已。入十信故。二餘二大劫下。
指餘二成。本論文廣。不能具引。此中所説。
菩薩三成。全影聲聞三成就相。菩薩亦立。此
即直進機宜麁淺。及引迴心。此二義故。説
三成就。上明三成就竟
章二不退位者下。文中分二。初標。二佛性論
下。釋。亦二。初依佛性論。二依瑜伽論。初中
亦二。初引論。彼論第一。破小乘品云。分別
衆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槃。
是一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
即得。不修不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三
定有佛性。即三乘人。一聲聞。從苦忍以上。
即得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佛性。
三者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住。得於佛
已上言聲聞苦忍以上得佛性者。眞如空
理。名爲佛性。佛性有二。一生空所顯佛性。
二法空所顯佛性。二乘唯證生空佛性。菩薩
具證二空佛性。縱二乘人。修二空觀。唯是
拆空。非無性空。見道已上。得眞無漏。證會
生空。四善根等。是有漏心。分觀佛性。得少
分明。各隨所得獲不退位。不造惡業。得
惡趣非擇滅。義苑三云。聲聞至苦忍者。謂
見道位中。苦諦之下。忍智起時。即證生空。
更不退轉已上當知。聲聞見道已前。七方便
位。皆是退分。苦法智忍。初起之時。方得惡
趣非擇滅也 問瑜伽二十一云。復有所餘。
已得趣入補特伽羅。已趣入相。謂雖未得
能往一切惡趣無暇。煩惱離繋。而能不生惡
趣無暇。世尊依已得趣入補特伽羅。密意説
言。若有世間上品正見。雖歴千生。不墮惡
趣。彼若已入上品善根。漸向成就。爾時便
能不生無暇及餘惡趣已上遁倫記第六解
云。住種姓人。暫趣入發心。即得惡趣非擇
滅者。於此位中。或時有得。或時不得。若
至忍位。此時定得。即彼若已入忍上品位。
漸向成就。不生無暇及餘惡趣已上璟十亦
同。此文中意。既以忍位。判爲不退。此則大
小共許所説。大乘聲聞。此爲定量。何故佛
性論。與此相違 答瑜伽論中。文言髣髴。釋
蒙斟酌。成立此義。然佛性論。分別定判。
無異愚法小乘所談。縱瑜伽論。同愚法教。
乃是隨轉理門所説故。佛性論。直明大乘聲
聞眞實理門義也。言縁覺至世第一法者。
七方便中。世第一法。唯一刹那。時分極短。次
刹那心。即入見道初無漏位。縁覺不退。疾
於聲聞。是一刹那前後不久。言菩薩至十
迴向方皆不退者。此入第一迴向心時。即
得不退。非謂第十迴向初得。玄&T047368;四云。至
十迴向以上。方得不退已上即依佛性論作
此判。既言以上。是初迴向以上位故 問玄
&T047368;七云。依佛性論。至此位&MT90041;。方名不退之
已上既言位&MT90041;。何云初得。答論文既言迴
向以上。即指初迴向之始故。但言位&MT90041;者。
解行&MT90041;故。總言位&MT90041;。非謂十迴向位已&MT90041;
或可。此文對彼第一迴向加行。次其入心。名
爲位&MT90041;。初入之心。加行&MT90041;故。二當知此中
下。釋成非是愚法聲聞。是大乘宗迴心聲

章又亦可菩薩地前總説爲退下。二依瑜伽
論。亦二。初立義。此意地前十信三賢。猶往
惡趣。由此義故。地前總通。皆爲退位。二如
瑜伽云若諸菩薩下。引論。此出彼論第四十
七。言猶往惡趣者。勝解行地。發心已後。十
信三賢。四十心間。經歴一大阿僧祇劫。修
習萬行。精勤二利。然位麁淺行相參雜。或時
憶念。或時廢忘。或勉勵轉。或虚棄過。如闇
中射。或中不中。由如是故。値縁造惡。墜
墮惡趣。此説勝解行地全分。十信三賢諸位
皆爾。然後之位。轉勵轉勝。漸成堅固。伏惑
之力。稍強勝故。雖然不免造惡墮苦。故
云地前總説爲退。初地入心見道之時。成
堅固不退。得惡趣不生。解此勝解行地猶往
惡趣之文。諸師意異。義理多端。賢首所解。義
途如此。璟興解釋。如上已引。於不定業。
爲他受故。元曉云。上説勝解行住菩薩或
時有墮那落迦者。約此住前菩薩説也已上
此説意云。勝解行地。攝四十心。依起信論
初住不退。瑜伽勝解行地退者。且約住前十
信之位。非謂初住已上亦退。慈恩釋猶往
惡趣文云。此菩薩。其實已離惡趣業。不受
惡趣生。然爲利益有情時故。往彼生因即
起染受。彼報趣。故初劫時。有生惡趣。如
金翅鳥入海食龍。食龍既訖。上飛空裏。
因取龍故。脚下有泥。其實元意。本在取
龍。取龍之時。因逐泥汚。菩薩亦然。因利
有情。遂被染繋。故初劫時。亦生惡趣。若爾。
如所引經。若有成世間増上品正見頌。云何
通義。曰彼亦不以正見爲縁生惡趣。何妨
地前有起惡趣業。而生惡趣已上瑜伽引
經頌。彼後二句云。雖經百千世。而不墮惡
趣。地前有漏世間之位。而得正見。永不墮。
若會釋之意。義理可見。如是等釋。意致多
端 問鈔十上云。然位不退。復有二義。一
約三乘。至第七住位。方不退。二約&MT10755;教。入
初住位。即名不退。異輕毛故已上言三乘
者。即是始教。彼意始教七住不退。如何兩祖。
有此差別 答本業瓔珞六住退義。若約
&MT10755;教。即是權退。若約始教。即應實退。賢首
思。約權退爲言。清涼思。約實退成立此
義。又始教大乘。機有三品。上根七住。中根
迴向。下根初地。方得不退。爾前隨應。竝是
退位。兩祖各談彼彼義邊。理實二祖互通
令然。上釋始教不退義竟
章三明位中行相差別者下。文中爲二。初標
章。諸位之中。觀解修行。一一相貌。此中明
故。二如瑜伽云勝解行住下。引釋。亦二。初
引第二住。二結成指略。今初。此中具引解
行地文。分二。初問。或時下答。亦二。初明行
相。二如是等類名勝解行住者。結行相。初中
有八。一堪能不堪。二或於下。憶念忘類。三
於諸下。二利不巧。四爲他下。説法艱難。五或
時下。或中不中。六或於下。退菩提心。七由意
下。自他二樂。八或於下。聞法驚疑。文相易
見。不須別解。解行地菩薩。既是地前。或。
或進或跓。或通或滯。良由位居退轉。行解
未熟。進退隨縁。昇沈任宜而已。章解云此
是十二住中下。二結成略指。勝解行住。在論
四十七。論文極廣。章取精要。淨勝意住。亦
在第四十七。位第四住。至第十二善。在第
四十八卷中。文亙二卷。故此指略。七地門義。
束十三住。即在瑜伽第四十九。善戒第九。
地持第十。此即與彼十三住法。種類一同。廣
略差別。且種姓住相者。論第四十七云。云何
菩薩住種姓住。謂諸菩薩。住種姓住。性自仁
賢。性自成就菩薩功徳菩薩所應衆多善法。
於彼現行。亦有顯現。由性仁賢。通達方
便。令於善轉。非由思擇。有所制約。有所
防護。若諸菩薩。住種姓住。任持一切佛法
種子。於自體中。於所依中。已具足有一切
佛法一切種子。又諸菩薩。住種姓住。性離
麁垢。不能現起上煩惱纒。由此纒故。造
無間業。或斷善根。如種姓品所説。種種住
種姓相。於此菩薩種姓住中。亦應廣説。應
如實知。是名菩薩種姓住已上菩薩種姓無
始本性。具此種子。又本性住種姓中。具足
六波羅密因性。如第三十五卷種姓品説。其
第三住淨勝意樂住。即是初歡喜地。地上行
相。次第勝妙。由漸微密。具如論説。故章指
之。應廣見彼。非應卒抄。本來菩薩種姓
成者。元來不造五逆重罪。不作謗法闡提
斷善。清淨善寂妙因成就。慈悲願力。憐愍意
樂。自性成就。遇縁速發本性善心。修行住
持。無有艱難。此即本性二利。自性具足故
也。上明始教行位相竟
  延慶四年辛亥四月二十六日於東大寺
戒壇院爲禪明房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八&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三十九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若依&MT10755;教亦説菩薩十地差別下。&MT10755;教行
位。文中爲三。初明位相。二明不退。三明行
相。初中亦二。初明十地。二明地前。今初。言
亦説菩薩十地差別者。如前直進教説菩薩
歡喜等十地差別。此&MT10755;教中。亦説菩薩十地
行相。故特言亦。同直進教。言亦不以見修
等名説者。亦直進教。於十地中。分見修等。
今此&MT10755;教。不同直進。唯言十地。不分見
修。分見修者。似愚法故。是迴心教。引
方便。直進十地。分見修者引迴心故。影似
迴心。機麁淺故。影似小乘。今&MT10755;教宗。無此
二義。唯立十地。不分見修。文有亦言是
有何意。前句亦説之。言待直進。故今此言
不知所以。折薪云。亦字應是而字。恐傳者
筆誤爾已上問何故&MT10755;教不分見修。答義苑
五云。此教熟教故。不影似小乘。但直明菩
薩十地之差。故不分方便見修之異耳已上
言方便者。以地前中十信三賢。爲十地方
便。即於十地。要有方便。今此意云。於方便
位。不分資糧加行二位。問何故機熟不分
見修 答機不熟故。斷惑漸次。故小乘教。
分見修位。始教引彼。故開見修。今此&MT10755;教。
機已熟故。斷惑異彼。是故不分見修之異。
折薪云。由前始教。爲引二乘故。於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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