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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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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餘音是世間教。大夫五事也。此多聞
部。深智廣解。故鈔批云。眞諦云。佛在世時。
有一羅漢。名祠皮衆衆。昔作仙人。被樹
皮以祠天故。後出家已隨佛説法。皆能誦
持。佛未涅槃。遂住雪山。坐禪不覺佛滅
度。至佛滅後二百年中。方從雪山出。至
央掘多羅國。尋同行人。見十大衆部能弘
三藏。唯能弘淺義。不能弘深義。心甚驚
怪。謂大衆部。於佛所説。甚深之義。不能通
達。悉皆棄並。不復弘通所弘之者。知淺
義。其羅漢。便於大衆部。具足誦出淺義及
以深義。深義中。有大乘義也。其中有不信
者。其有信者。誦時大衆部。有弘其所説。
有不弘其所説。若弘其所説者。別義一部。
名多聞部。以所聞多先所習故曰也已上
文殊問經。亦名多聞部。眞諦譯。部異執名
爲得多聞也。其末化地部者。宗輪彼末宗異
義。總擧九義。謂過去未來。亦是實有。亦
有中有。一切法處。皆是所知。亦是所識。
業實是思。無身語業。尋伺相應。大地劫住。
於窣堵波。興供養業。所獲果少。隨眠自性。
恒居現在。諸蘊處界。亦恒現在。此部末宗。
因釋一頌。執義有異。如彼頌言。五法定能
縛。諸從此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此
等即是末化地部義也。上來三全一半所立。
並是我空法有宗義
  文化辛未八月三日。以嵯峨大覺寺寫本
校之
 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五*&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六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三法無去來下。是第三宗。大疏云。三法無
去來宗。謂大衆部等已上演義鈔云。而云等
者。等取六全一少分。謂都七全。一少分。同
有此計。一大衆部。二鶏胤部。三制多山部。
四西山住部。五北山住部。六法藏部。七飮光
部。宗輪論。序制多西山北山云。餘義多同
大衆。叙法藏亦然。叙飮光云。飮義多同
法藏。故上七部。類同此計。言一少者。取
根本化地部。彼云去來世無。現在無爲是
有。北京素公公。以前義故。四分律法藏部
義。及四阿含。僧祇律。大衆部義。並是第三
法無去來宗也。義苑釋部名云。爰自大
天乖諍。昔時界外年少之僧。門人苗裔。共
爲一明。名大衆部。取昔爲名也。乃至鶏胤
者。上古有仙。貪欲所逼。遂染一鶏。後所生
族。因名鶏胤。婆羅門中。仙種姓故。以爲名。
制多者。此云靈廟。即安置聖靈之廟處也。
此山多有制多故。因以立名。大天所住。名
制多山。因以爲名制多山。西稱曰西山住。
既與大天不和。因此別住。北山亦然。則
制多山北之一山也。此三部。從所住立名。
法藏者。部主名也。密之與藏。義意大同。法
藏法密。二義皆得。此師含容正法。如藏之
密。故名法密。從人以立論名。飮光者。婆
羅門姓也。即迦葉波姓。是上古有仙。身有
光明。至側皆不復現。飮蔽餘光。故言飮光。
此部教主。是彼苗族。故言飮光。又此部主
身有金光。能飮餘光。故言飮光。化地部主。
已如上解已上然義苑主。以八全一少分。
爲此第三宗所有同計。言八全者。前七之
外。加説轉部。立爲第二。故即釋云。言説
轉者。本名經量。亦名説轉。此師説有種
子。唯一種子。現世相續。轉至後世。故言
説轉已上餘七如前。然説轉者。既是經部。
經部本末。本屬初宗。末在第四。其外亦是
無所可屬。清涼不言。不用無過。折薪所
解。全同義苑。同補亡飾宗。以飮光部。爲
第二宗攝。今何擧爲第三宗所收 答。宗輪
叙飮光云。一切諸行。皆刹那滅已上擧諸
義已指云。餘義多同法藏部執已上法藏既
此宗攝。是故一異。判言爲第三宗攝也。
然補亡中。叙第二宗。總擧四部。謂一切有
部。多聞部。雪山部。飮光部也。彼取飮光。不
取末化地。而宗輪中。叙飮光宗。無三世實
有義。飾宗解釋。未詳何意。此第三宗。大衆
部義。多取大乘。以爲自義。故眞諦部執疏
云。第二百年。大衆部併度往央崛多羅國。此
國在王舍城北。此部弘花嚴・涅槃・勝鬘・維
摩・金光明・般若等經。於此部中。有修此
經者。有不修此經者已上是故彼部。分作
三部。即一説等。然一説等。有餘義故。入
餘宗中。今此宗者。大衆爲首。等取餘部。
飾宗此宗總攝七部。謂大衆・鶏胤・制多・西
山・北山・化地・法藏部也。唯云化地。不分本
末。其飮光部。有宗攝故。之傳所釋。全同飾
宗。亦以飮光。爲第二宗。言以過未體用無
故者。宗輪論。叙大衆部云。過去未來。非實
有體。慈恩疏云。現有體用。可名實有。去
來體用無。故並非實有曾有。當有名去來
已上上無轉云。法無去來者。説一切法現
在即有。去來即無。不同有宗三世倶有已上
去來體無。二世法空。無實體故。唯是假
有。以假有故。即非實有。是即一分談法空
也。前第三宗。三世實有。此空過未。故深
於前。時世空故。其中所有諸法亦空。託時
有法。依法有時。是故相隨。且成空有。宗
輪論中。總叙大衆・一説・説出世・鶏胤四部。
本宗同義云。佛語皆法輪。一音説諸法。佛
無不如義。佛身無邊際。佛化有情。心無厭
足。佛無睡眠。如來答問不得思惟。佛無
説法。衆生謂説。常在定故。一刹那心。相應
般若。知一切法。如來二智盡無
生智
恒常隨轉。且
擧十義。前卷之初。略擧十義。正計餘所誘
等五事。自餘二十八義。如彼論説。於彼
四部。總五十三義故。恐繁略之。今就大衆
部。擧此諸義也。其鶏胤部所立。全同其制
多西山北山三部。亦計大天五事。餘之二義。
已如上擧。論中三部。通擧七義。此三部者。
宗輪論云。第二百年時有一出家外道。捨
邪歸正。亦名大天。大衆部中。出家受具。多
聞精進。居制多山。與彼部僧。重詳五事。因
玆乖諍。分爲三部已上 問。與前大天。如
非云何 答。前之根本大衆部主。摩訶提婆。
是造三逆。欲出家受戒。衆僧不敢聽。遂自
出家。自稱比丘。初説五事。立門徒故。此後
大天。即是如法。以宗輪論云出家受具故。
然宗輪疏。前之大天。僧未檢惡。率而授戒
已上雖授不得。具重難故。眞諦三藏。後之
大天。是賊住人也已上此是異説。不可和
會。其法藏部。所立義者。論叙五義。謂供養
塔廟。獲廣大果等。餘四上明。雖佛僧中
攝。施佛得大果。論陳此等義已云。餘義多
同大衆部執已上是故此部亦同大衆五十
三義。同宗諸部義理皆爾。此法藏部。總立
五藏。謂經律論。呪藏菩薩藏也。其中律藏。即
四分律。震旦初受二衆具戒。即傳四分律藏
戒體。厥後雖講諸部律藏。至于隋運唐朝
之初。智首律師。南山律師。考震旦初受專
弘四分律。昔之魏代。法總律師。初講四分。
事猶不純。智首法礦。南山等時。一天四海。
皆弘四分。鑒眞和尚。傳戒日域。即是南山
門流。四分律宗。東大寺戒壇。即四分律戒場。
日本諸僧。皆受四分律戒。無有餘路。純一
純正。此法藏部。宗輪所説。決定滅後三百餘
年。所分出部。義淨三藏。定賓。靈祐。並謂今
時四分律宗。是宗輪中。法藏部宗。義淨相傳。
西天不聞佛滅百年。分出五部。補亡飾宗。
叙法無去來宗已云。此有七部。大衆・鶏胤・
制多山・西山・北山・化地・法藏。此律即此宗
已上故知今時四分律藏。此法藏部。非是昔
分。飾宗第三。所説亦爾。南山師意。宗輪中。
有法藏等五。其名同昔。義亦執昔。故景霄
律師。簡正&T047368;一。叙一切有部云。此傍執前
論宗已上化地部云。此傍執前五分律也
已上法藏部云。此傍執四分宗。因有人云。四
分從五分中流出也。謂前法藏部。是四分。
元從化地部流來。以化地部是五分律故。
今詳斯解。未究根由。前化地部。但是偏執
五分之宗。非是五分律法藏亦然。名同教
別。四分一律。始&MT10755;不分。可以思之也 已上
飮光部云。此傍執前解脱律宗已上犢子部
中。略無此解。義必有之。五部數故。此是釋
成南山宗義。前十誦等者。是昔百年分出
五部。對宗輪論三百餘年。故言前也。其飮
光部。宗輪論。叙五義。謂有諸行以過去爲
因。無諸行以未來爲因。一切諸行。皆刹那
滅等。餘三前叙。此是迦葉遺部律名。解脱
戒本一卷。方傳震旦。廣律未傳。其本。化地
部所立義者。論叙二十八義。謂見苦諦
時。能見諸諦。要已見者。能如是見。隨眠非
心亦非心所。無所縁。與纒異。隨眠自性。心
不相應。纒自性。心相應。異生不斷欲貪瞋
恚。無諸外道能得五通。亦無天中住梵行
者。無阿羅漢。増長福業。五識有染。亦有離
染。六識皆與尋伺相應。道支皆是念住所
攝。入胎爲初。命終爲後。色根大種。皆有
轉變。心心所法。亦有轉變。僧中有佛。故施
僧者。便獲大果。非別施佛。佛與二乘。皆
同一道。同一解脱。説一切行皆刹那滅。定
無小法能從前世。轉至後世也。餘十二義。
前卷已叙。前所引言齊首補特伽羅者。慈
恩疏云。即不還者。生有頂地。不能起
無漏聖道。取無學果。至命欲終。其結自盡。
得阿羅漢。乃般涅槃。名爲齊首。首謂生死
之首即頂地。以至極處。更無生處。雖不
起聖道。亦成無學已上非無爲者。擇滅・
非擇滅・虚空・不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道
支・縁起眞如也。此等即是本化地部所説義
也。七全一半。立義雖多。所尊所主。唯在法
無去來之義。故標爲宗
章四現通假實下。是第四宗。大疏亦同。鈔云。
四現通假實宗等者。一全一少分。一全即説
假部。一少分即末經部。以根本經部。是第一
宗攝故已上故此宗中。總收一全一少分也
 問。此説假部。與後一説及説出世。有差
別耶。若有差別。是何差別 答。演義云。此
説假。與一説説出世別。此謂俗眞諦中。皆
有假實已上義苑云。此説假。與一説説出
世別。非一向假故。不一説部。非出世法。
一切皆實故。不同説出世部。既世出世法。
皆有假實。故從所立。以標名已上是故三
部。有此差別。此宗諸法。過未並無。不異前
宗。現通假實。實亦同前。是假非實。是勝
前宗。言在蘊是實在界處假者。演義云。蘊
明義是實者。實即積聚故。界處門明義
是假者。體假積聚故已上 此意説言。蘊處
界三。皆有積聚。而蘊門法。是實積聚。三
世内外等十一種。名色蘊等。雖有積聚。
是實積聚。不分所依及所縁故。體有實故。
用亦實故。其十二處。十八界門。所有諸法。
皆假積聚。分位縁故。體用假故。無傳鈔
云。現通假實者。計現在諸法。蘊中收。即實。
不分依縁故。處界攝。即假。分依縁故已上
五蘊門義。唯是平直。列十一色。不分根
境。相對而立受想行識。唯是直。擧能縁心
法。行蘊十四不相應。直列所縁。不同十
二處能所相對等。亦異十八界根境識對説。
故云蘊門不分依縁。處界二門。皆分依縁。
反蘊可知。是故蘊門諸法。是實。處界門法。
即是假設 問。宗輪説假部云。十二處非眞
已上唯擧處門。爲非眞實云何 答。論
且擧處。實界亦假 問。若爾。蘊應亦是假
 答。此事不爾。彼體即實。是故論中。苦受
非蘊。諸行相待。展轉和合。假立爲苦。苦既
假立。是故非蘊。明知。蘊法體是實有 問。
宗輪説假。唯云十二處非眞實。不言現在。
明知。三世皆非眞實。何以得知現通假實
 答。論擧苦非蘊等七義已云。餘義多同
大衆部執已上大衆部義。過未無體。此説假
部。所立亦爾。大衆部。現在一切諸法。皆實。
今言處門是非眞實。明知現在即通假實。
言隨應諸法假實不定者。雖一色法。在蘊
是實。界如是假。心王。心所。不相應法。義皆如
是 問。若爾。界處法處法界。攝無爲法。無
爲既在界處門中。三無爲體。應是假法 
答。無爲常恒。非爲作法。不墮三世。故非
假法。未生之法。體非是有。因縁和合。現在
一念暫用已訖。滅入過去。即成無法。無體
性故。現在之中。暫通假實。無爲不爾。故非
假法。雖是無爲法處界攝。今約世門。故非
假立 問。若爾。現在處界之中。有非假法。
何故要言現通假實 答。今就有爲諸法
爲言。以約三世有無門故。無爲非是三世
門。故言成實論等經部別師亦即此類者。此
是指攝同類計也。成實論宗。依經部義。故
經部所攝。非謂彼論正末經部。以末經部
別傳世故。今此等言。等取經部同計諸論。
非唯成實。亦彼經部。所攝末論。事非一。故
此等言中。亦有末經部。言經部別師者。即
指成論及餘同宗諸論師説。即亦此中。有
末經部。依此章文。如此判簡。即別師中。亦
有成實。汎而言之。成實之外。亦有別師。若
探玄&T047368;云。叙現通假實已云。成實論及經
部別師。亦同此類已上彼意。別師不攝成實。
成實之外。有別師故。總而言之。不遮成
實亦是別師。大疏叙現通假實已云。其成
實論經部師。即是此類已上成實論主。依經
部故。成實亦云經部師無過 問。應成
實論。亦名末經部耶 答。演義云。故今疏
云。其成實論。即少分是末經部也已上雖非
是正末。而少分末也 問。別師之言。何攝末
經。前言説假部等。等言已攝末經部故 
答。此有二義。一云。別師之言。不攝正末。
不遮自餘種類末論。以上言説假部等故。
是故唯言經部別師。不言末經 問。若爾。
何故大疏言其成實論經部師。此經部言。即
攝末經 答。大疏上文。唯言謂説假部。不
安等言。故下言經部。即攝末經部也。二
云。別師之言。攝末經部。雖上言等。義勢亦
攝。有何遮妨。攝義寛故。義苑云。言成實等
者。其成實論。屬經部所攝故。此是所等。
末經部也已上此所等者。此指上説假部等
之等言也。演義云。其成實論。先是數論弟
子。以所造爲能造。後出家。入佛法時。經
部攝故已上釋曰。言先是數論弟子者。如來
滅後。八百九十年。有訶梨跋摩。是數論
外道。苗裔弟子也。後隨薩婆多宗學者。鳩摩
羅陀尊者。出家受戒。通達佛法。即爲彼
師上足弟子。然彼跋摩。智解巧妙。慨師所宗
近在名相從轍。僧祇大小兼學。讃仰九經。
沙汰五部。即造成實論。此論爲體。二百二
品。一十六卷或二
十卷
四諦建章。五聚明義。不論
内外。不簡大小。隨自安布。任意成立。論名
成實。詮旨有由。成是能成之文。實謂所成
之理。滅盡三諦。歸一滅諦。遣破二執。顯
二空理。消滅三心。名一滅諦泯亡因果。
爲二涅槃。何者。是彼所成實義。言此實義。
有事有理。事實義者。如彼論云。色香味觸
是實。地水火風是假。理實義者。如彼論
偈云。故我説正論。三藏中實義。清涼大疏
釋此文云。實義即空。演義云。成實論意云。
我今成立小乘中實義。故云成實。以三藏
即小乘教故已上成實宗旨。陳此空義。實義
體性。有此二門。言以所造爲能造者。數論
外道。二十五諦。自性生大。大生我心。即是
我慢。從此我慢。總生十六。先從我慢生五
唯量。此依金七十論之名。百論名五微塵。
謂聲觸色味香。名五唯量。從此五唯。即
生五大。謂空風火水地。名爲五大。五唯
如次。對生五大。謂聲唯生空大。觸唯生風
大。色唯生火大。味唯生水大。香唯生地大
也。從此五大。生五知根。謂耳身眼舌鼻也。
聲生空大。空大成耳。耳還聞聲。觸生風大。
風大成身。身還受觸。色生火大。火成眼根。
眼還見色。味生水大。水成舌根。舌還知味。
香生地大。地成鼻根。鼻不聞地。而聞香。
唯五大亦生五作業根。謂語具口舌
等也
平足。
小便處。大便處。此五總用五大而成立。各
有用。名作業根。五大亦生心平等根。分別
爲體。通縁諸境。故具五唯。即是能縁。是故
五大生十一根。謂五知根。五作業根。心平
等根。第二十五。即是我知。以思爲我。由數
論外道。執我是思故。是故我知即是神我。
雖有諸諦。我知爲體。此諸諦中。五唯量者。
是能造法。五大即是其所造相。若望五根。
大亦是能。然佛法中。薩婆多等四大種者。
即是能造。五根即是所造之法。一切色法。
皆是四大所造作。故彼數論宗。即以所造。
而爲能造。言五唯量成五大故。然成實説。
五塵造四大。四大成五根。望毘曇宗。是亦
所造以爲能造。訶梨跋摩。出家修道。雖學
佛法。猶有外道所計餘習。彼謂是善。故
佛宗中。順彼立義。故云所造爲能造也
 問。宗輪經部。不擧此義。何故經部。爲此
宗攝 答。宗輪論中。唯擧本經。不叙末經。
是故即云本宗同義。具擧五義。如前卷明。
故宗輪中。無末經義。餘論等中。頻叙彼義。
故末經部。即此宗攝。圓暉師云。依經部宗。
過未無體。唯現是有已上此是總説。據實。現
在即通假實。暉師亦云。若經部宗。立一切
法。少分實有。多分是假已上言少分等者。
一約時言之過未是無。故云多分。現在是
實。故云少分。二現在法中。即有三科。蘊
是實法。故云少分。界處竝假故。故云多
分。時及法數。是多分假。是故所餘。即少分實
 問。説假。末經。成實三家。倶爲現通假實
之宗。爲三家皆同。有不同耶 答。現通假
實。雖是一同。而假實相。有其差別。謂説假
部。約蘊處界所攝明之。如上具明。末經部
假實者。演義云。三藏云。經部細實。而麁假。
實義同故。現通假實攝已上此是不簡蘊界
處法。微細之位。名爲實法。積集和合。名
爲麁假。不同説假不簡麁細。約蘊處界。
明假實相。成實論宗。色香味觸實也。地水
火風假。斯乃以能造故爲實。以所造故爲
假。故所立法。通假實。不同説假約蘊處
界。亦異末經約實麁假。此乃不簡三科麁
細。唯約能造所造明之。成實能造所造顛
倒。雖順外道所立之義。而不遮妨。元是佛
法。清涼師云。外道之法。先佛法之餘。此例昔
有之。即如化地部。鈔批云。眞諦云。有婆羅
門。名正地部。解四韋陀論及外道諸義。爲
國之師。後厭世出家。得羅漢果。讀佛經
欠闕處。皆將韋陀論。毘伽羅論。莊嚴
之。如佛口説。義皆具足已上正地即是化地
部也。彼即佛滅三百六十年時有之。此即九
百餘年有之。竝是先佛法寶之例。成實論宗。
傳靈旦後。講學之者。連續是昌。於大小中。
所判評楯。諍論非一。如梁三大法師等。成
論判爲大乘。如智首。南山師等。判爲分通
大乘。與四分律。是同計故。如淨影。天台。嘉
祥師等。成實唯是小乘論宗。今賢首。清涼等
師。所判。亦是小乘。即此第四宗之所攝也。
又此成實論。於小乘諸部中。所依所攝。異解
非一。三論玄云。問。跋摩既排斥八據。陶
汰五部。成論之宗。正依何義 答。有人言。
擇善而從。有能必録。棄衆師之短。取諸部
之長。有人言。雖復斥排群異。正用曇無徳
部。有人言。偏斥毘曇。專同譬喩。眞諦三藏
云。用經部義也。檢倶舍論。經部之義多。同
成實已上此中擧四家義。定賓飾宗第三。引
眞諦三藏云。多聞部主。於大衆部中。備誦
佛世親聞深義。及本淺義深義之中。有大乘
義。成實論從此部出故。參渉大乘義已上
成實已
上全文
然三論玄所引。眞諦解成實依經部
與定賓所引相違。或定賓自意。加此解釋。
然定賓意。即用成實。依曇無徳部之義。或
眞諦三藏。兼存二義。或定賓律師。通存二
門。倶無遮妨。南山律師。成實依曇無。而曇
無論藏。未東夏。故戒體等。專依成實。以是
同部。同所計故。賢首大師。直正判言經部
所攝是定義也
章五俗妄眞實下。是第五宗。言説出世部等
者。大疏亦爾。此宗所攝。二十部中。唯有
一部。即是所標。説出世部。唯此一部。立此
義故 問。若爾。何故更安等言 答。安等
言者。爲顯不局。若諸部中。有談此義。即
應以爲此宗攝。故玄記所標。亦安等言。
若大疏中。亦安等言。鈔云。少似中論一半
向前已上大疏等言。似等一半。折薪准彼。
釋章等言。彼文云。謂説出世部等者。此等
中論也。清涼云。少似中論一半向前已上
然今章意。至第六宗。通初教始。此第五宗。
分通大乘。意趣&MT10769;知。義苑解釋。與折薪同。
章明此宗行相。釋其名義。相状皆彰。不待
陳相。折薪云。言説出世者。此部明。世間
法。從顛倒生。皆是虚妄。故非實有。悉是假
名。出世之法。不從顛倒起。有道果故。二
空境是眞實。二空智亦是眞實。眞實境能生
眞實智。眞實智能生眞實境故。是實有。名
出世也。此約所立爲名。此分通大乘已上
義苑云。世間煩惱。從顛倒起。顛倒不實。故
世間法。但有假名。無有實體。出世之法。非
顛倒起。道及道果。皆是實有。唯此是實。世間
皆假。從所立爲名。此則一宗一部。少分似
中論一半向前。故亦跨大乘也已上問。此宗
眞俗二諦。眞妄二法者。其相云何 答。見
解釋意。世間有漏諸法名俗。出世無漏諸
法名眞。虚僞浮染名妄。正實眞妙名眞。煩
惱漏業。苦報三道。皆是世諦虚妄之法。二空
之智。二空之理。皆是無漏。眞諦之法。亦名
第一義諦。虚妄眞實。如次可知。是名此宗
二諦眞妄 問。此部出世眞實有者。爲三世
倶有。爲當不爾耶 答。此部所説。過未無
體故。宗輪説。大衆・一説・説出世・雞胤四部。
本宗同義中云。過去未來。非實有體已上
明知。此部現在一切諸法眞者。皆是實有。不
簡蘊處界之三科。約就眞俗。建立有無 
問。十宗所立。次第深勝。是故小乘六宗。漸
深。初是我法倶有。二乃我空法有。三世實有。
法體恒有。三是過未無體。法體亦無。四乃於
現在法。假實不定。是故第五俗妄眞實。唯應
於前所立現蘊法上而立。若界處上。成假
實者。假不勝前。實。還淺前。何成精覈漸
勝之義 答。六宗次第。精研漸深。眞俗分齊
義。如來&MT10769;。且作二解。一云。此第五宗。唯於
現在五蘊法上。俗諦之法。虚假故妄。眞諦之
法。離繋故實。即成次第漸勝之義。二云。
現在法中。總通三科。俗諦是假。眞諦即實。
元非約三科。説其假實義。總於蘊等。隨約
二諦。成立眞妄假實之義。是故亦成次義
漸勝 問。且就初義。何故宗輪。唯空過未。
不空現在。説出世部。四中一故。是故大衆。
雞胤二部。現在諸法。皆是實有。取爲第三
法無去來。何故今抽説出世部。獨爲俗妄
眞實之宗。論擧此部五十三義。俗妄眞實。
一向不見。若以此部。爲眞妄者。應是四部
皆眞妄義 答。論言過未非實有體。四部
通説。唯遮過未。總相是許。現在實有。其
中假實。論中未彰。欲明四部。通談義故。
此説出世眞妄義者。舊家之中。眞諦三藏。
部執疏中。具明此部俗妄眞實義理分明。
折薪記中文義。依彼釋。出世名。鈔批具
引眞諦疏文。恐繁不載。但是眞諦。西天相
傳。陳述俗妄眞實之義。慈恩宗輪疏解釋。亦
如是。此亦玄奘西印相傳。是故疏中。釋顯
此義。全同眞諦解釋文義。論中。此部不言
現在通假實法。及眞妄義。然約漸勝。現在
五攝。即有眞俗。眞妄。假實。是故今抽爲第
五宗。餘之三部。如論通相非別解釋。不可
相例 問。就其後義。若如此漸勝之相。義
現不顯。雖蘊有假。二有實故 答。既言
出世。是通三科。不約三科。分假實相。
門既各別不可相例。豈無次第漸深義

章六諸法但名下。是第六宗。此唯一部。故無
等言 問。若爾。下通初教之始。何故不
安等言 答。始教是大乘。今標小乘故 
問。若爾。何故玄云。謂一説部等下。亦通初
教始。即是應等初教之始 答。彼顯不局。
故安等言。下指始教。不關等言。或等始
教亦無有妨。施設隨時。不可一准。義苑
云。即顯出世亦假名耳。故云一切我法。亦
如中論亦名爲假名。若有世間。即有出世
間。既無世間。何有出世間等。是故皆假名。
名即是説名一説部。從所立爲名已上
是中論三諦偈中。第三句義。故云亦名爲
假名。清涼大師。以第五宗。判言少似中論
一半向前。即前二句。因縁所生法。我説即
是空。今准彼解釋。以此即爲彼第三句。演
義云。六諸法但名宗等者。則顯出世亦假
耳。故云。一切我法亦如中論。若有世
間。則有出世間。既無世間。何有出世間等
已上義苑移此鈔文。但加中論第三偈句。折
薪亦引演義鈔也。此一説部。從大衆部。最
初與説出世鶏胤。同時分出。宗輪疏云。世出
世法。皆無實體。但有假名。名即是説。意謂。
諸法唯一假名。無體可得已上 簡正一云。
不簡有漏無漏等。皆無實體。唯有能詮假
名。於能詮下。無所詮實體已上文殊問經。
名執一切語言。意云。一切諸法。唯是語言無
體。假名行相而已。前宗唯空世間有漏。不
空無漏。今此第六。漏無漏法。眞俗二諦。一
切皆空。有此法者。唯是假名。是故此宗。勝
於第五。即是小乘。最極頂也。依清涼意。第
五之宗。既分通大。況此宗乎。小乘深勝。即
通大淺 問。大衆等四。皆是同計。論中所
擧。五十二義。並無有異。何故言宗而有勝
劣二。屬第三。出世一説。屬第五六 答。大
同第五宗中問答。四部雖同。別餘有異。論
雖不説。新舊相傳。解釋實爾。是故二部。屬
五六宗。第三宗者。論具設故 問。此等諸部。
所説義者。爲遣無爲。爲不爾耶 答。且作
二釋。一云六宗小乘。不空無爲。唯有爲法。
得分全空。上於三世。次第漸遣。無爲非世。
故無可遣。二云無爲亦空。於法漸空。乃
至第六無爲亦空。上雖空世。無爲非世。
故非所空。第五非世。唯約眞俗。無爲是
眞。故非是空。第六有爲無爲皆空。前五
宗中。第三四五。是法分空。第六一宗。法之
全空。其人我空。第二已極。後後諸宗。皆是
一同 問。小教所明。人空法空。是何等空。
爲拆即耶 答。小宗空理。人法皆拆。小乘
智劣。不能即空。三論玄云。問。小明一
空。大辨二空。可有差別。既同其二空。大小
何異。答。雖同辨二空二空不同。略有四
種。一者小乘拆法明空。大乘本性空寂。二
者小乘倶明三界内人法二空。空義即短。大
乘明三界内外人並空。空義即長。三者小
乘但明於空。未説不空。大乘明空。亦辨不
空。故涅槃云。聲聞之人。但見於空。不見
不空。知者見空及以不空。空者一切生死。不
空者。謂大涅槃。四者小乘。名爲但空。謂
但住於空。菩薩名不可得空。空亦不可得
也。故知。雖明二空。空義有異。故分大小
已上是故小乘唯明拆空。拆破人我及法
執。故唯大乘宗。明本性空。亦名即空。亦名
體空。賢首清涼。並至始教。名爲即空。於小
乘教。無即空義。唯拆破故 問。小乘教中。
説人法空。爲是正説。是兼談耶 答。小乘
教本。唯薩婆多。唯明人空。不説法空。至佛
滅後。諸部分張。或説法空。此兼參大。非
小正談。而法空宗。謂己正説。唯是濫取
大乘空義。一切有部。正傳佛説。小乘教宗。
無有謬濫。鹿薗初説。乃至鶴林阿含所説
皆是。其相深密經中。勝義生菩薩。叙小
乘事。唯是我空。自餘諸法。並實有故。是故
小乘。名爲有教。若説法空。非有教故。言
此通初教之始者。折薪云。由此教有二。一
迴心。二直進。故於始教。亦分始&MT10755;。如下。類
有此釋。況正當小乘。分通大乘。故此六宗。
立在小乘。分通大乘爾已上此意初教始
者。即迴心教。迴直相望。迴心爲始。直進爲
&MT10755;。或有空有二門。即又初&MT10755;二門。總有三
類二門義也 問。小乘六宗。後二並是分通
大乘。南山律師。曇無徳部。四分律宗。判爲
分通大乘。是第三宗法藏部義。彼部專依
音法藏部。宗計是同。豈後二宗。是分通義。
又第四成實經部亦爾 答。諸師取義。隨
宜不定。二十部中。空有假實。所判非一。纔
談法空。即入空宗。如南山等所判。窮法空
義。名爲空宗。諸法但名。如賢首等所判。若
清涼意。五六分通。或亦可有第一名有宗。
我法倶有故。第二已後。名爲空宗。方得無
我。見空理故。如是隨宜互立有空。今依
此門。分通大乘。即是第五第六而已。若章
主。唯第六宗。分通大乘。通初教之始故 
問。能通所通。空理云何 答。能通是拆空。
以小乘故。所通是即空。以大乘故 問。若
爾拆體既別。何得通同 答。拆體雖異。得
空無別。泯亡人法。但無所遺。空無之上。假
立諸法。所立諸法。但是假名。始教空上假立
亦爾。分齊是同。故得一通 問。演義此宗。
引中論文。與此通初教之始。有何差別
 答。鈔引論者。爲明空理。世出世間。是待
對法。無世間故。亦無出世。二物皆無。有何
所留。是故諸法。即空無相。此破前宗俗無
眞有待對。至空無有所住。今通初教之始。
即此義門分齊。空性之上。不壞諸相。假
名建立。故義無主。引論亦名爲假名句。諸
法假名。是故即空。以即空故。諸法假立。通
初教始。義寔有由。言準之者。諸法但名。
初教之始。二門分齊。義理之相。一同一致。
令準之也。其相如前豈不通乎
章七一切皆空下。是第七宗。從此已下。並是
大乘。依後四教。所立宗故。今此第七。依始
教立。義苑云。一切諸法者。諸八十餘科世
出世法。無不清淨。法既清淨。則蕩除情執。
故無分別。此乃無相大乘之一宗也已上
八十餘科者。大般若經所説法數。始自五
蘊。終至涅槃。總束標擧。即有八十餘科於
此法上。遣破情見。除云執著。一一法上。
皆無所得。法性清淨。空亦非空。二乘聞之。
遣有法之見。菩薩聽之。悟無性之義。其
遣執之法者。且擧少分。粗示名字。謂五
蘊。十二處。十八界。地等六界。四縁。四諦。十
二因縁。六度。四搆。内外等二十。空眞如等十
二名。四名量心。四靜慮。四無色定。八解脱。
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師子奮迅三昧。超
越三昧。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
七覺支。八正道。三解脱門。有尋有伺等三
三摩地。菩薩十地。三乘共十地。五眼六通。
三明。三示導。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
菩薩四無量心。十八不共法。三念住。三十
二相。八十隨好。無妄失法。恒住捨性。一切
智。道相智。一切種智。一切陀羅尼門。一切
三摩地門。預流等四向四果。獨覺菩薩。一
切菩薩。摩訶薩行。諸佛無上正等菩提。如
是等法有八十餘科也。大般若經。第三百
八十。以不淨・數息・四禪・四梵住・四無色空
等。名世間法。以三十七菩提分法。三解脱
門。九次第定。陀羅尼門。三摩地門。十地。五
*眼六通。十力。四無畏。四無礙解。大慈。大
悲。大喜。大捨。十八不共。無妄失法。恒住捨
性。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等。諸無漏法。
名出世法。如是一切有漏無漏。世間出世。
一切諸法。皆無所有。無有自性。即空無
性。而不壞有。名之眞空。不存於空。不住
於有。非空非有。天空情外。泯亡兩門。無有
分別。是名一切皆空也 問。始教大乘。空
有二門。何唯空爲宗。不約有立宗 答。大
聖設教。遣情顯法。破情則遣有無之見。
彰法則示眞空之理。是故顯法。眞空爲
宗。以破情見。要顯法故。眞空之上。必有
妙相。不礙空而有。不礙有而空。空有自在
之無所寄 問。始教空有。依何等教 答。
教文不局。互説空有。若就多分。且分空有。
空者。章指般若。而安等言。一切説空。經論
宗等。謂中・百門・智度論中。空門義邊。餘經
空義。此等並是始教空門。其有門者。深密
經等所説。菩薩事門修行。及諸法數所攝諸
法。瑜伽唯識法相諸論。並是大乘有門法義。
包含三乘。無有遺餘。其深密經。第二時教。
即當般若。第三時中。三無性觀依他如幻
所執空義。此等皆是始教空門。總而言之。
依他之内。縁生即空。即空縁生。互成表裏。
相具相成。無是自在。即是始教空有二門。
般若三論。多説空門。始教之義。深密・瑜伽・
顯揚論等。多説有門。多分即是初教法門

章八眞徳不空下。是第八宗。即依終教。立
此宗也。義苑云。諸經者。謂實教了義大乘。
説一切法等者。則一切法。從本以來。離
言説相。離心縁相。故云唯是眞如。即不變
也。如來藏者。在纒之名。則是隨縁。二義既
彰。性徳恒沙。本來具足。亦一宗一教也已上
折薪云。八眞下。即上深密待法輪中。眞如
不空理者是。故名眞徳不空宗。言具性徳
者。即不空眞如。故起信云。二者如實不空以
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徳故。所以上文。以
此爲&MT10755;教。持法輪者是也已上前第七宗。
折薪&T047368;主。配深密經第二時教。是故對彼
言持法輪。故次上文云。七一切下。此當始
教之&MT10755;。如上深密照法輪者是已上是故今
宗。配第二時。而前空教。言始教&MT10755;。對前
小乘第六宗。言通初教始。故以第七。爲初
&MT10755;。若於空門。立初後者。義亦可爾。空
有迴直。相對非一。相配義門。未必可爾。
言説一切法唯是眞如者叙所立宗。雖言
諸經。實通諸論。擧根本故。且言諸經。維
摩・勝鬘・如來藏・密嚴・楞伽等經。起信・寶性・
佛性等論。並説諸法眞如之義。如來藏下。
出其所以。此亦依上諸經論也
章九相想倶絶下。是第九宗。義苑云。毀相泯
心。故云相想倶絶。理本絶言。假一言而
直示故。云顯如淨名者。則杜口於毘耶。如
上釋之。是離念之機。所宗尚故已上絶言
教者。是能詮故。絶言理者。是所詮故。刊定
記主。&MT10769;賢首頓教云。當知此並亡詮顯理。
復何將此立爲能詮。若此是教。更何是理。
爲通此&MT10769;。清涼判云。頓詮此理。故名頓教。
即鈔釋云。所詮是理。今頓説理。豈非能詮。
夫能詮教。皆從所詮以立。若詮三乘。則是
漸教。若詮事事無礙。即圓教。豈以所詮是
理。不許能詮爲教耶。何得&MT10769;言更何是
教。迷之甚矣已上今絶言理者。是頓詮下之
理。絶言教者。乃頓詮當體之教。當知。頓詮
絶言之理。則是相想倶絶宗也
章十圓明倶徳下。是第十宗。義苑云。法界圓
彰。實徳本爾。一多縁起。主伴重重。相用&MT10769;
思。云無盡自在。此宗之與教。體義無別。但
所尚者曰宗。造修者曰教。故立二名耳
已上文言無盡自在所顯法門。無盡是能詮
教。所顯是所詮宗。故能詮所詮。體義無別。
而宗尚造修。以分能所。此圓教宗。唯就別
教。本意唯別教故。若約攝方便。即是同教
宗。同頓同&MT10755;及同小始。準思可知。上來大
小十重宗旨總括一代諸教宗義。愚法小乘。
一教六宗。後四各是一教一宗。次第漸深。乃
至最極。義苑云。此上十宗。後後深於前前。
則前四唯小。五六通大小。立在小乘。義通
大乘。故云通大小。後四唯大乘。又五六義。
通法相宗。七即無相宗。後三即法性宗。又七
即始教。八即&MT10755;教。九即頓教。此與清涼少
異。彼云。七三性空有宗。八眞空絶相宗。九
空有無礙宗。若欲會之。但此中五六。義
通法相宗隱故。所以彼顯立第七三性空
有。爲相宗。彼第八。正同此中第九。兼同此
中第七。故彼約教。八即頓教。約宗八即無
相宗。彼第九。與此中第八名異義同。如此
會者。豈是相違。學者請詳。然此十宗五教。
至有寛狹。教則一經。容有多教。宗即一
宗。容有多經。隨何經中。皆此宗故。若局
判一經。以爲一教。則抑諸大乘。又夫立教。
必須斷證階位等殊立宗。但明所尚差別。
前之六宗。執法有異。故分六宗。斷證次位。
不離八輩。合爲一教。餘可準知已上折薪
云 問。清涼七名三性空有宗八名眞空
絶相宗。九名空有無礙宗。又會諸宗云。
七即法相宗。八即無相宗。後二即法性宗。又
約教云。八即頓教。九即&MT10755;教等。何以故。
七八九約宗教。皆不同耶 答。清涼於立
教立宗。皆云有不安者。頗爲改易。於此
見矣。故演義云。然此十宗。前六全同大乘
法師。大乘則爲八宗。七名勝義倶空。八名
應理圓實。即以法相。爲應理圓實。法性爲
勝義倶空。今迴七爲第八。八爲第七。如
前西域二宗。今符法性。又加後二。以顯
甚深。據此。則今章正順大乘所立。勝義倶
空。同一切法倶應理圓實。同眞徳不空。
但名小異。今亦由第三時具三性理不空
理故。所以清涼。分今三性理爲第七。分
空理。爲第九。一切法倶空。却由無相
宗。通始頓二教故。所以二祖。取意不同。
又清涼意。順智光師故也。諸鈔會釋。各據
自己私意。今但取二祖文意。以會之爾已上
復古云。此章同探玄。依五依教次第。亦
順其義。以列諸宗次第。及釋義也。而清
涼國師。七名三性空有宗。八名眞空絶相
宗。九名空有無礙宗。此蓋以性揀相。迴大
乘法師第七。爲第八。以符法性。在法相
之後。爲深故也。少與五教不次。又以性
空通終始頓。遂以眞空絶相。收於頓教。又
並空有無礙。微於同教。故云前淺後深。
若空有雙絶。亦收頓教又後七八九三諸
師各立。欲判淺深定其權實。故清涼序之
與今章探玄。不同也。彼文云。又上三宗。諸
師各立故。今序之。其第十宗。非彼所競。
故不言耳已上 諸記解釋。文雖繁廣。爲知
同異。具引其文。大同小異。各有理在。今私
加釋。清涼大師。大途正依賢首大師。是故
五教次第全同。而又別意。列次第云。小始
&MT10755;圓。十宗次第。初七第十。全同今章。八
九前却此與今別。此有何義。順四法界。彼
次第云。事。理。事理無礙。事事無礙。始頓&MT10755;
圓。依此次第。十宗七八九十次第亦由此
門。賢首始&MT10755;頓圓次第。依悟淺深。始教從
事入性空理。而非無礙。&MT10755;教正見事理無
礙。圓教深入事事無礙。頓教之機。待對雙
絶。其分齊相。勝於&MT10755;教。劣於圓教。故安&MT10755;
圓兩教之間。十宗依教。次第全同。演義所
擧。大乘法師八宗者。即慈恩大乘基法師也。
彼法花玄賛一云。文殊問經。及宗輪論。説
小乘有二十部乃至列
二十名
幷大乘二。合二十二
宗。今依文判教。教但有三。若以類准宗。宗
乃有八。教但三者。一多説有宗諸阿含等小
乘義。是雖多説有宗不違空。二多説空宗。
中百十二門般若等。是雖多説。空。亦不違
有。三非空有宗。華嚴深密法華等是。有爲
無爲名爲有。我所名爲空。此等三教。如前
引文。宗有八者。一我法倶有。犢子部等。二有
法無我。薩婆多等。三法無去來。大衆部等。四
現通假實。説假部等。五俗妄眞實。説出世部
等。六諸法但名。一説部等。七勝異皆空。
般若等經。龍樹等説。中百論等。八應理圓
實。此法花等。無著等説。中道教也。成實論
義。經部師宗。即當第四現通假實。雖差別
義合二十二據理全差。莫過三十八已上
乘六宗。依宗輪論。明淺深相。及在餘論。昔
眞諦三藏。翻傳此論。名部異執。幷造疏釋
論。而未分六宗陳淺深相。玄奘三藏。更
譯宗輪。慈恩禀之。方開六宗。賢首清涼。
即同彼義故。開六宗。具精淺深。至于其大
乘宗者。各隨自宗判。次第所立極處。亦各
隨宗。慈恩極至八宗。賢首極滿十宗。賢首
第七全同慈恩第七。賢首第八眞徳不空。今
章所説。深密持輪。即是眞如不空妙理。非空
有非中道實義。全同慈恩第八宗旨。此約
大途。不遮細別。若將清涼。對慈恩判。彼
此七八。前却而列。慈恩如戒賢三時中列。清
涼同智光三時中列。若以賢首。對清涼判。
彼此八九。前却而列。大疏演義。備陳十宗。
彼四大乘異名。義理宗教寛狹。如是等相。
委細簡擇。恐繁不引。須別學彼。義苑等中。
依彼解之。上來解釋開宗義竟
第五乘教開合
於中分二。初標章。二辨相。今初。復古云。乘
教開合者。良以諸家判立。各有聖教。以爲
依據。不可全辨。又聖教開合。本由機異。
設云平道。亦爲化生。合雖多過。開亦未
能全無於失。是故今家開合全收。無過不
離。故有此門已上乘者修法之人。教者所
説之法。如來爲機説法。名之乘法。衆生從
佛聞法。名之教法。託人擧法。談法當體。
然約乘教。各有開合。互有收攝。教教相攝。
今建章細細分別。是故總言乘教開合
章於中有三下。二辨相。亦二。初總分。二別
釋。今初。宋本云。於中有三。初約教開合。二
以教攝乘。三諸教相收已上和本唯云於中
有三。脱列章也。准前後章列門者好。先標
列已。後隨釋故。和本宋本。少少文句有無廣
略。此例極多。如十門標章。和本云建立
乘第一。教義攝益第二。乃至所詮差別第十。
宋本云第一建立一乘。乃至第十義理分齊。
唐和一例。擧數前却。此等前却。義理不乖。
又由文増減。有義相違焉
章初約教者下。二別釋。三段自別。初約教
開合。亦二。初標分。二隨釋。今初。言初約教
者。宋本亦同。彼前列中。具立號故。言然此
五教等者。義苑云。示意總標也。謂本末更
收。漸次融會。從一至五。亦會取諸説已上
此五義中。初唯一合。第五唯開。中通二。義
苑記主。會取諸説者。清涼建立總會通一
門。會取一音教等師義。顯教開合。不相乖
違。準彼見此五重開合。任運會取前諸師
説。探玄直明五教開合。全同此門。而亦容
有會取諸師所立之意折薪記主。亦依此
門。存會取前諸説之義
章一或總爲下。二隨釋。即有五重。而細科繁
厭。總通釋之。義苑云。或總爲一等者。謂根
本枝末法輪。唯是如來一大善巧。攝生方便。
一音所演。則菩提流支。立一音教者。不
失道理。或開爲二者。謂別教一乘。眞顯
本法。一向不共衆典之洪源故。二末教。謂
前之四教。小乘名。同始教存三乘也。終頓
二教明一乘。由是對三顯故。同前始教亦
入屈曲之數。則前四教。皆屈曲收。別教一
乘。方是平道。此同印公平道屈曲。又名究
竟者。一乘也。普解普行故。乃方便者三乘
也。別解別行故。則信行禪師。以四乘爲二
教。亦與此相順。或開爲三者。謂一乘則是
露地大白牛車。三乘是臨門三車。小乘是臨
門所引故。此正順四乘。則光宅判四乘教。
亦有理在。又梁論云。如來成立正法。有三
種。一立小乘。二立三乘。三立一乘。第三最
勝。亦同此説。但彼一在後。此一在初耳。
或分爲四者。謂小乘同愚法。約歴位無位
開漸乃頓。故分爲四。總合二三。以爲漸
教。餘皆如名。或散爲五者。如上約義正判。
此上會取諸師之教。多順清涼。有不同者。
文勢別故。轉義而會。方見今宗。從微至
著。曲盡幽玄。統收諸説也已上探玄四教。
具擧二義。後義如今。其初義者。玄云。於
上共教中。約存三泯二。開兩教。故爲四。一
別教小乘。二同教三乘。如深密等。三同教
一乘。如法華等。四別教一乘。如華嚴等已上
同教三乘。即是始教。同教一乘即是&MT10755;頓。
故知同教本同於終頓。清涼同教。言頓同
實者。即當此門。兩祖一同義。義苑所釋。會
取諸師。復古集成。直消文相。無會取義。容
自在之。餘記所解。恐繁不引
章二以教攝乘下。是第二門。亦二。初標分。二
先明一乘下。隨釋。二科自別。初明一乘。亦
二。初標分。二一別教一乘下。隨解。教教之
下。有四云云。有應陳故。而宋本皆無。後人
除之。而云此約頓教。此約終教。有約字好。
可加和本。和本無故。義苑記主。釋其五種
一乘之義。今具引之。即成釋此云云之
義。即彼疏云。別教一乘者。十十法門。逈異
諸宗故。同教一乘者。同頓同實。該收諸
教故。以別該同。皆圓教攝。絶想一乘。如楞
伽者。是彼明五法空寂之義。何者謂迷如。
以成名相。妄想是生。悟名相之本如。妄便
稱智。則無名相妄想。故云絶想。唯如智矣。
因如立。智體亦空。如假智明。本來常
寂。故曰一乘。約佛性平等爲一乘者。涅槃
云。佛性者。名第一義空。則是佛性中道。統
收眞妄。謂之平等一乘耳。密義意一乘如
八意者。義見上文一乘中也已上言密意一
乘者。宋本云。密義意一乘也。始教大乘。三
乘爲實。一乘是密。三乘道迹。同一無性。故
云一乘。而實三乘。顯了差別。故雖言一。名
存三一。此五種一。皆大乘教。小乘教中。都
無一義 問。上明小乘教三中云。聲聞法。
縁覺法。及佛法。即云佛法。豈非一乘。一
乘即名佛乘法。故演義通外難中云。何
以不名小乘。強立三藏乃至以有大乘故。
不得名小。彼教之中。立有菩薩。謂是
大乘已上此明天台三藏教名。既言大乘。何
不名一 答。小乘教中。對二乘人。菩薩因
果名爲佛法。大乘之名。對望亦爾。非實大
乘。故不名一
章二明三乘下。二明三乘。亦二。初標分。二
一小乘中三下。隨解。言小乘中三乘者。聲
聞四諦。縁覺因縁。菩薩六度。此是因行三乘。
各別三乘終極。皆斷三界見修煩惱。果成
羅漢。是故如來。亦名羅漢。如四分律等説。
佛度阿若憍陳如等五人。令得應果。即云
通佛有六羅漢也。此約有餘涅槃而明。若
約無餘。即皆入滅。玄記小三別同亦爾。言
始教中三等者。諦縁度法。因行是別。菩薩
成佛。定性二乘。灰身入寂。故&MT10755;是別 問。
小乘終同。言倶羅漢。唯約有餘。非是無餘。
何故始教終別之處。約無餘滅。言有入寂
 答。始教二乘。有餘之位。事是不定。定性有
餘。必可入寂。而不定性有餘涅槃。回心向
大。不至入寂。若約有餘。濫不定性。故約
無餘。明終別相。小乘教中二乘。無有迴心
向大。至有餘果。必入無餘。事是必定。故約
有餘。明終同相。始教中。不同彼也 問。若
爾。何故玄&T047368;小乘。約無餘滅。彼明三乘三
種中云。一始別&MT10755;同三。謂始約因修。四諦
縁生六度等別。&MT10755;就得果。三乘之人。身智
同滅。如倶舍等説。此約初時小乘教説已上
既言身智同滅如何 答。彼教有餘無餘。皆
是終同。有餘無迴。故約有餘。無餘滅位。不
待言論。二位之中。擧何無違。玄意雙約有
餘無餘。玄記始教。總擧二義。故彼文云。二
始同終別三。謂同聞般若。同觀無性。三乘
之人。各得自果。如前所引説。若約聖諦縁
生六度行。亦亦得名爲始終各別。此是第
二第三時教説也已上彼擧第二時教。故明
始同之義。亦約諦等故。擧始別。第二時教。
不定種性。見道已上。不許迴心。故約有餘。
不可有違。第三時教。唯就定性。約有餘
位。亦無相違。言&MT10755;教中三等者指事云。因
時同有如來藏平等佛性故。同修六度。同
學般若故也。終皆倶成佛故。云始&MT10755;同也
已上義苑云。謂定性二乘。無生闡提。悉當成
佛故已上言頓教中三等者。以三乘本絶。
一性幽靈故。言同教中三等者。宋本云圓
教三。義苑釋云。圓教中三始&MT10755;倶同者。
謂會三顯一。開方便門。示眞實相。同教
之圓若論別教。杳絶三乘。故非此所説已上
和本直云同教中三是好。玄記云。近異遠同
三。謂法花等。初以三乘。方便誘引。後同以
大乘。合得度等已上此乃同教三也。頓教
同教。倶言云云。宋和二本是同。猶有所應
陳故。義苑云。然玆一乘三乘勝劣五義。皆約
教而相顯。故上云。以乘附教。優劣自殊已上
此總結釋上二段意
章三諸教相收下。是第三門。亦三。初標分。二
隨釋。三結歎。今初。言諸教相收者。欲明
攬本成末。本即收末。本無棄末。攝末歸
本。本末不相離。權實相攝歸故已上
章初中於圓内下。二隨釋。二門自分初以本
收末中。言或唯一圓教等者。以別教一乘。
圓融具徳。一切別教。無別異相故。言或具
五教等者。以同教一乘。該收諸教。同居一
實。成究竟法故。頓教唯一。但是絶言毀相
心。或具四教。依言漸次。爲離言先容。
言熟教者。大乘之終。調練久故。或一或三。
同一終教。迴三入一。言初教者。亦名生
教。對熟教故。調練不久。機解淺故。或一或
二。唯一始教。攝愚法故。小乘唯一。但守
本乘
章二以末歸下。是第二門。言小乘内或一
等者。或一。唯守自教。不知餘故。或五。居
淺教之首。爲竪渉之漸故。後之三教。並皆
准之。堅守自宗。開渉方便故
章是諸教下。三結歎。亦三。初勸思惟。二成
教網。三引誠證。今初。義苑云。所明義理交
絡分齊者。且如一縁起之法。小乘説之萬法
虚僞。縁會而生。始教説之生法本無。一切唯
識。終教説之識如幻夢。但是一心。頓教説
之心寂而知。圓教説之徳用無邊。上文以本
收末。以末歸本。本末相濟。例此而解。故
准此思之已上言交絡者。成網之巧。以糸
互結。成網目故。爲成下教網。先令准思

章是則諸教下。二成教網。義苑云。諸教本末
句數者。應成六句。謂一小乘唯相。二頓教
唯性。三法相宗。相多性少。四終教。相少性
多。五空宗中。非性非相。六圓教中。全相全
性。是以性相相參。六句交織。故云結成教
網。以此攝化。不墮含靈。故云無不周盡
已上宋本云本末句數。結成教網。和本唯句
結成網。織網方法。善巧微妙。一系徹餘絲。
毎絲事皆爾。互結成目。一目之處。諸絲相
成。不皆爾。教網亦爾。一教通餘諸教。互
結以成法網。五教相結。成一網目故。成一
義無不相通。如是句結。成別教網。一目
喩一句有無盡句逗。教絲互結。濟漉衆

章故此經云下。三引誠證。義苑云。證上善
巧法。喩則大聖。張大教於生死中。化導人
天。置於涅槃。譬彼魚翁張大網於海中。漉
取鯤魚安置岸畔。故此經中法喩並擧耳
已上教網之喩。非唯圓教。五教皆是如來教
網。然約大途。論其綱目。一乘別教。圓宗大
綱。三乘小乘。即是網目一乘大綱。高提網
目。網目即是三乘小乘。是故諸乘。名爲所
目。以彼網目綱所提故。能目是大綱。所目
乃網目。諸目即是網之當體。諸乘即是一乘
當體。別教教網所提擧故。處處文中。以彼
諸乘。名爲所目。皆此意也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六&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七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六教起前後
此中分二。初標章。二辨相。今初。復古云教
起前後者。略辨如來一代所説。約時顯教。
本末交映。與奪相資。方爲善巧攝生方便也
已上言教起者。雖通一代五十年説。今且
約就一乘三乘及以小乘初起爲言。故云
教起。言前後者。一乘三乘小乘相對。何前
初説。何後初説。而以一乘。爲根本教。約此
陳彰何前何後。故云前後。然此章及七八。
並約化儀明之。分數開宗。正明化法。化
法状貌。必託化儀。初説化儀。事須先陳。故
此章門。次前而來
章於中有二下。二辨相。亦二。初分列。二隨釋。
今初。義苑云。初成正覺。稱性極談。爲衆典
之洪源。故云本源。迹後化。霑忍土。漸被
三根。善巧隨機。故稱末教已上別教一乘。
名爲本教。三乘小乘。名爲末教
章初者謂別教下。二隨釋。即有二段。不科
自分。初本教中。亦二。初標門顯體。二依體
辨相。今初。言初者。是標章門。言謂別教
一乘者。是顯法體。本教體何。即別教法。無
盡教義。皆在此上。是故直爾表顯示
章即佛初成道下。二依體辨相。亦三。初立
義。二引證。三釋成。初中亦二。初正陳法起。
二徴釋所以。今初。此段陳述花嚴本教最初
頓説。總擧十事。一成道初時。即初成道。
第二七日是也。此雖二事。爲明最初説
法之義。故合爲一。言二事者。謂初成道。
與第二七日也。初會經。標言一時。釋言始
成正覺。宗家準第六會別行論所牒經。
成道未久。第二七日是也。本教説時。以此
爲定。探玄網目等。所判皆爾。菩提流支。以
前五會。爲初七日。第六已後。爲第二七日。
古師之中。有人以第八會。爲後時説。嘉祥
慈恩等。判爲後時説。留支唯判初七日。
不判第八。有人唯判第八會時。不言前五
會時。二家所判。賢首皆破。清涼大師。和會
諸説。總作三釋。一不壞前後相釋。雙取流
支有人用之。而令賢首不違後際之釋。二
順論釋。是第二七日。三約實圓融釋。是賢
首意。清涼大師。三釋倶用。而諸文中。隨
時擧之。今此章文。二七日者。復古釋云。順
論釋也。以時因陀羅該前已上義苑
云。第二七日者。謂覺樹道成。一七日中。自
受法樂。思惟。因縁行等故。第二七日。頓説
此經。表所説。如其所證故。不起樹王。羅
七處於法界。故論云。此示法勝。故在初
時及勝處説也已上問。賢首所判。唯依論
説第二七日。以爲定准。何故清涼。唯以
圓融。爲賢首意。而非餘意 答。此初作各
爲其意。非唯所用爲各之意。初七前五。流
支初解。第八後時。有人初*作。二七初説。論
主依經。釋成此義。以初七思惟一向不説。
故約實圓融。賢首初解。是故清涼。各配其
意。至所用者。賢首本意。圓融爲本。而用
論釋。如行布圓融。互不相壞故。由順論
故。二七爲定由圓融故。初成頓説。又第二
七日。一念之中。攝前後時。無盡劫海。此第
二七。即在初成此一念之時。攝無盡劫。圓
融二七。互相成立。今此章中。二七之上。約
實圓融。前後劫海。同時演説。二故赴處所。
在菩提樹下是也。三感應相稱。猶如日出先
照高山是也。佛日應現。教光照機根山。感
獲蒙法光照。義苑引出現品云。譬如日出
先照須彌山等。諸大高山。如來應正等覺。亦
復如是。成就無邊法界智輪。常放無礙大
智光明。先照菩薩摩訶薩等。諸大山王。而
彼如來。大智日光不作是念。我當先照菩
薩大行等已上晋經名性起品。彼有四照譬
喩。漸次下降。乃至邪定。今取第一先照
高山。不思議乘人。感此頓説故。四所依大
定。於海印定是也。此定法爾。同時現物。
非是前後。而不壞前後。前後同時。一念印
現。義苑云。海印定中等者。釋名如上。故經
云。如海普現衆生身。以此説名爲大海。菩
提普印諸心行。是故正覺名無量。非唯智
現物心。亦依此智。頓現萬像。故賢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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