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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指事 (No. 2337_ 壽靈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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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中卷指事本
  日本國東大寺沙門壽靈述
言二義理分齊第九有四門一者。上將開二釋迦
佛海印三昧一乘教義一。略作二十門一。中八門者。
上卷説訖。今此中卷。釋二其第九門一。故云二第
九一。前第八門。已雖レ明下異二三乘一別有中一乘上。
未レ明二其別教之義理分齊一。是故第九此門來
也
言二三性同異義一乃至六相圓融義四一者。一
乘義理雖二無盡一。而不レ過二此四一。然一切義理。
皆以二三性一爲二根本一故。是故初有二三性同異
門一。既雖レ知二三性同異縁起一。而未レ知下彼縁起
者無二因縁一起有二因縁一起上。今簡二外道自然生
等妄執諸法一。欲レ明二佛道因縁生之甚深縁起一。
是故次有二縁起因門六義門一。已雖明二因果縁
起義理一。而未レ知下其縁起爲二一相縁起一爲中無
盡縁起上。今簡二三乘一相縁起一。將レ明二一乘無
盡縁起一。是故第三十玄縁起無礙門來。既知二
一乘縁起無盡一。未レ知下此之無盡縁起依二何
教一説上。今將レ明下依二六相方便教門一説中此無盡
縁起上。是故第四有二六相圓融門一
言二眞中二者一不變義等一者。眞如體性。不生
不滅。本來清淨。自性不動。名爲二不變一。雖二自
性不動一。而能隨二染淨縁一。擧體動而成二染淨諸
法一。名爲二隨縁一。此隨縁義。於二三乘權教中一。未
レ所レ説也
言二一似有義等一者。縁生諸法。似レ有二顯現一。是
故名爲二似有一。由二縁生一故。依レ縁求レ體。都無二
所有一。是故名爲二無性一 問。三乘教中説二生
無自性性一。與二此三無性一。云何別耶 答。彼
由三依他起上無二遍計所執自然生性一。説二生無
自性性一。而未レ説三依他體都無二所有一故。是故
不レ同レ彼也
言三由眞不變至二衆生故也一者。若准二經疏一。不
異門中。自有二四門一。一以二巾上成兎義眞如隨
縁義
及兎上相差別義一依他似有
此且一義
合爲二一際一。故名二不
異一。此是以レ本隨レ末就レ末明二不異一。經云法身
流二轉五道一名爲二衆生一等此第二不
異門也
二以下巾上
住自位義眞如不
變義
與中兎上體空義上依他無
性義
合爲二
一際一。名爲二不異一。此是以レ末歸レ本就レ本明二不
異一。經云。一切衆生即如也。不二復更滅一等即此
第一
不異
門也
三以三攝レ末所レ歸之本與二攝レ本所レ從之
末一。此二雙融無礙不レ異。此是本末平等。名
爲二不異一。以三前二經文不二相離一故即此不
異門也
 問。
何以故疏説二不異門一。此云二不一門一 答。有二
二義門一。一本末差別門。二本末平等門。疏約二
本末平等門一。名爲二不異一。此約二本末差別門一。
名爲二不一一。所レ望異故不二相違一。四以所二攝歸一
レ本之末。亦與下所二攝隨末之本上此二相奪故
名二不異一。此是本末雙泯。明二不異一。以二眞妄平
等共不可得一此不異門
此 &T047368; 不レ説
際子例反。廣雅際
合。爾雅際接也
經云。
衆生即涅槃相。不二復更滅一。肇云。本性常滅。
今復何滅也。經云法身流轉五道一名二衆生一
故者。不増不減經云。舍利弗。即此法身。過二
於恒沙一。無邊煩惱所レ纒。從二無始一世來。隨順
世間一。波浪漂流。往來生死一。名爲二衆生一
言三即由此三義至二不一門也一者。上明二同義一。
此明二異義一。若依二經疏一。此不一門。以爲二不異一。
所以如レ上。爾乃此 &T047368; 與レ疏合有二六不一門一。
初即此文。二以三巾住自位義眞如不
變義
與二兎上相
差別義一依他似
有義
此二本末相違相背。故名二非
一一。楞伽云。如來藏。不レ在二阿梨耶識中一。是故
七識有レ生有レ滅。如來藏者。不生不滅此之謂
也。三巾上成兎義眞如隨
縁義
與二兎上體空義一無性
義
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名二非一一。勝鬘經云。七
識不二流轉一。不レ受二苦藥一。非二涅槃因一。唯如來藏。
受二苦樂一等。四以下初相背與二次相害此二義
別上。故名二非一一。謂相背則各相背捨相去懸遠。
相害則相與歒對親相食害。是故近遠非レ一。
以三前經文不二相雜一故。五以二極相害一。倶泯而
不レ泯。由二極相遁一。倶存而不レ存。不存不泯義。
爲二非一一。此是成壞非レ一。以二七識即空。而是
有一故。眞如即隱。而是顯故。六上五非一與二四
非異一而亦非レ一。以二義不雜故。眞如二義與二
依他二一。相對既爾。三性各二互相對准レ之可
レ知
言二是故眞該妄末等一者。此總結二上二門一
言二眞中隨縁當知等一者。若准レ上者 問。眞
中隨縁。豈同二所執是情有一耶 答。由二二義一
故。故無レ異也。一以下彼所執執二隨縁一爲實故。
無二異法一。二以下無二所執一無中隨縁上故 問。何眞
如隨縁。與二依他似有一。相對不レ問耶 答。眞
如隨縁。即依他似有故。共縁生義故不レ問也」
言二何者無異一者。此重問也
言三且如圓成至二成染淨一者。下答有レ三。謂法
喩合。此即法也
言三猶如明鏡至二鏡之明淨一者。第二明レ喩
言三當知眞如至二豈相違也一者。第三明レ合。於
レ中有レ三。初明下由二隨縁義一。現現中不變義上。後
非直下明下由二不變一。成中隨縁義上。合レ喩可レ知。是
故以下。第三總結
言二第一護分別執第二示執之失一者。此二之
内。顯二迷情四句一。四句皆失也
言二顯示其義一者。此一之門。顯二悟情四句一。四
句皆得也
言二餘二句可知一者。准二前四句中一。後二句可
レ知。謂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二性一故。
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具徳故
言二離所謂故一者。離二情所謂定執有一故
言二下三句例然一者。問。無耶。答。不也。離二所
謂一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離二所謂一故。
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離二所謂一故准二初句一
可レ知
言二戲論故一者。以下其執者。於二有無中一。所計不上
レ成故。退即以二情謂非有非無一。爲二道理一故。名二
戲論一也
言二有多義門故一者依他起中。有二五蘊門一。十
二處門。十八界門。四智心品等。多義門一故。
云二非無一也
言二約觀遣故一者。依二生無性觀一。而遣二自然生
性一故。是故唯識論云。依二次依他一。立二生無性一。
此如二幻事一。詫二衆縁一生。無レ如二妄執自然性一
故。假説二無性一。非二性全無一。此約二權教一。若約二實
教一。觀二縁生無性一。故遣二依他體一。亦無二所有一。是
故苑云 問。大般若等亦説二色空相即之義一。
此則正當二理事無礙一。何故別在二一分滿教一
答。此色義兩宗異釋。一分滿云。依二所執性一
故説爲レ空。具分滿云。依他無性故説爲レ空。
又權實義云。無生觀。權實不同義。初中依二成
唯識論第九一云。即依二此三性一乃至云。初即
相無性。次無自然性。長行釋云何依レ此而立二
彼三一。謂依二初遍計所執一。立二相無性一。由三此體
相畢竟非レ有如二空華一故。依二次依他一。立二生無
性一。此如二幻事一。詫二衆縁一生。無レ如二妄執自然
性一故。假説二無性一。非二性全無。後實教中。依二維
摩經弟子品一云。唯大迦葉乃至云。無二自性一
無二他性一。本自不レ然。今則無レ滅。又迦旃延中
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華嚴經賢
首品云。於二眼根中一入二正受一。於二色法中一三昧
起觀レ眼。無レ生無二自性一。説二空寂滅無所有一。評
曰。前論爲レ破下外道無二因縁一生。皆自然有上。此
宗無二彼自然生一故。故説二無生一。此即無二他受一
レ稱。後經爲レ破二小乘法執有實因縁一。即此因
縁從レ本不生故説二無生一
言二異圓成故又約遍計分故一者。依他性由
レ具二兩分一故。由二分別性一故。異二圓成一故。遍計
分故。故非レ有也。又由二眞實性一故。異二遍計一
故。以二圓成分一故。故非無也。是故論云。説法
有二三種一。一染汚分。二清淨分。三染汚清淨
分。依二何義一説二此三分一。於二依他性中一。分別
性爲二染汚分一。眞實性爲二清淨分一。依他性爲二
染汚清淨分一。依二此義一故説二三分一。釋曰。阿
毘達摩修多羅中説二分別性一。故以二煩惱一爲
レ性。眞實性以二清淨品一爲レ性。依他性由レ具二
兩分一。以二二性一爲レ性。説法有二三種一。一煩惱
爲レ分。二清淨爲レ分。三二法爲レ分。依二此義一
故作二是説一。有云。異二圓成一故者。依他無性
義。異二圓成隨縁義一故。故非レ有也。又約二遍
計分一故者。依他無性義。約二遍計理無分一
故。故非レ有也。以二圓成分一故者。依他似有
義。是圓成隨縁分故。故非無也。此解不
レ安。若三性各二義互異故。作二四句一。何唯
依他性中。作二四句一也。餘二性中不レ作二四句一。
以二餘二性各二義一故。依レ此明知。彼義非也
又有多難且
擧レ顯耳
言二答不也無道理故餘句准之一者。准二上二
句一。下二句亦同。可下答云中以レ無二道理一故上。謂遍
計理無故離二四句一也
言二又問有耶不也執有故等一者。明下由二遍計
情有義一故。離四句上也。言二無相觀境故一者。成
唯識論云。即依二此三性一。立二彼三無性一。故佛
密意。説二一切法無性一。初即相無性。乃至長行
釋云。謂依二此初遍計所執一。立二相無性一。由三此
體相畢竟非レ有如二空華一故。此約二權教一。明下觀二
三種境一。成中三種行上也。若依二實教中一。但觀二依
他無生一。無生即圓成實性。亦即是其二無我
性。三性一觀。不レ待二歴修一也。具如二權實義説一。
曀於計
反
言二經中不染而染一者。勝鬘經云。自性清淨
心。而有二染汚一。難レ可二了知一。有二二法一。難レ可二了
知一。謂自性清淨心。難可二了知一。彼心爲二煩惱一
所レ染。亦難レ可二了知一非レ如二所引文
但得レ意引一耳
 問。如何定
知二是文一 答。探玄 &T047368; 云。勝鬘經云。自性清
淨心。不染而染。難レ可二了知一。染而不染。亦難
レ可二了知一由レ是明知定是文也。除二是文一更無
レ文故。有人引二餘文一。恐不レ爾也
 又起
信 &T047368; 云。自性清淨心。難レ可二了知一。彼心爲二煩
惱一所レ染。亦難二了知一
言二經云如來藏受苦樂與因倶若生若滅一者。
是四卷楞伽第四卷文。經云。如來藏常。故
作レ持。能令三轉識知二苦樂一。與二七識生死因一
倶。若生若滅。元曉云。猶海水之動。説名爲
レ波。波無二自體一故。無二波之動一。水有レ體故。有二
水之動一。如來藏與二七識一。亦如レ是
言二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成染心等一
者。起信論云。衆生自性清淨心。因二無明風
動一。心與二無明一倶無二形相一。不二相捨離一。而心非二
動法一等。或本作レ經非也。下卷引二此二文一。云二
楞伽云又起信論云一。由レ此明知レ非也
言二以此教理一者。經名爲レ教。論以爲レ理由レ此
故知
論字可
レ好
言二經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一者。維摩經弟子
品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遠法師
云。離相窮極。名爲二畢竟一。理寂無爲。名二不生
滅一。此不生滅。是其無常之實性。故無常義。
上宮説。三聚法。即體自空。無生滅。是無常
義
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故者。大品經文也」
言二又云衆生即涅槃不更滅故等一者。是維摩
經菩薩品文
言二論云智障極盲闇謂眞俗別執一者。是梁論
第一卷初頌文也。疏云。初句中。言二智障一者。
無明住地。能礙二眞解一。名爲二智障一。言二極盲闇一
者。障中窮細。名レ之爲レ極。無二其惠目一。稱レ之爲
レ盲。迷覆眞如一。故名爲レ闇。言二眞俗別執一者。
理絶情亡。名レ之爲レ眞。事爲レ情知。目レ之爲
レ俗。眞俗體同。事似二波水一。惑情之家。迷二彼眞
如不二之理一。計二其眞俗一。有二其異體一。名爲二別
執一
言二無縁生因一者。縁生即因。非二縁生之因一。謂
由二縁生似有一。成二無性義一。故若無二縁生似有一。
由レ何得レ成二無性空義一。是故縁生似有。爲二無
性空之因一
言三眞如是有義至二餘如上説一者。指二上第一
護執門中。五重四句一。若准二彼四句一。即亦可二
説言一。眞如是有義。以二不變一故。隨縁故。何以
故。由二隨縁一故。不變常住也。聖智行處故
言二又眞如是空義至餘亦如上一者。如上如
レ前。若准レ上亦可レ言二眞如是空義一。由二不變一
故。何以故。由二不變一故。隨縁不レ現也。離二所
謂一故。何以故。離二情所謂有一故。眞如名爲二空
義一
言二以具徳故一者。以三眞如具二過恒河沙性徳一
故。廣如二起信論。無差別論等説一
言二違順自在故一者。以三違レ染順レ染。皆得二自
在一故。案云。違レ染不レ隱故。故亦爲二有義一。順
レ染。而隱故。故亦爲二無義一
言二餘翻説准上知之一者。若准レ上亦可レ言二眞
如是非有非無義一。以レ離二所謂一故。何以故。以
レ離二情謂有一故。故非レ有也。由レ離二情謂無一故。
亦非レ無也餘准
知之一
言二如攝論婆羅門問經言等一者。梁論第六卷
云。論曰。婆羅門問經中言。世尊依二何義一。説二
如レ此言一。如來不レ見二生死一。不レ見二涅槃一。於二依
他性中一。依二分別性一。及依二眞實性一。生死爲二涅
槃一。依二無差別義一。何以故。此依他性。由二分別
一分一。成二生死一。由二眞實一分一。成二涅槃一。釋曰。依
他性非二生死一。由二此性因眞實性一。成二涅槃一。此
性非二涅槃一。何以故。此由二分別一分一。即是生
死故。是故不レ可レ定二一分一。若見二一分一。餘分性
不レ異。是故不レ見二生死一。亦不レ見二涅槃一。由二此
意一故。如來答二婆羅門一如レ此。論曰。阿毘達摩
修多羅中。佛世尊説法有二三種一。一染汚分。二
清淨分。三染汚清淨分。依三何義。説二此三分一。
於二依他性中一。分別性爲二染汚分一。眞實性爲二
清淨分一。依他性爲二染汚清淨分一。依二如レ此義一
故説二三分一。釋曰。阿毘達摩修多羅中説。分別
性。以二煩惱一爲レ性。眞實性。以二清淨品一爲レ性。
依他性。由レ具二兩分一。以二二性一。爲レ性。故説法
有二三種一。一煩惱爲レ分。二清淨爲レ分。三二法
爲レ分。依二此義一故。作二此説一。眞諦疏云。前婆羅
門問經中有レ二。前問。後答。答中有レ二。先約二
分別及眞實性一以答二前問一。何以故下。但約二
依他一以答二前問一。於二依他中一。依二分別性一。及依二
眞實性一者。擧二依他性一。取二其二性一。生死爲二涅
槃一。依二無差別義一者。分別是其生死。眞實性
以爲二涅槃一。分別生死。即是眞實涅槃。眞實涅
槃。即是分別生死。名二無差別義一。此上不レ見二
生死一者。不レ見三生死異二於涅槃一
不レ見二涅槃一者。不レ見三涅槃異二於生死一。何以故
下。此更重下釋。何以故。不レ見二生死一。不見二涅
槃一
此依他性由二分別一分一成二生死一者。凡夫本
識乃至金剛執二分別性一。故成二生死一
由二眞實一分一成二涅槃一者。如來本識。通達眞
實一。即是涅槃。此答二上問一。依他性。不三定屬二
生死一。如來本識。成二涅槃一故。亦不三定屬二涅
槃一。以三因中本識成二生死一。釋論從レ後向レ前解
釋
依他性非二生死一者。如來本識。爲二依他性一。非二
生死一也
由二此性因眞實性一成二涅槃一者。此依他性因。
證二眞實性一。即是般若。故成二涅槃一。此釋下由二眞
實一分一成中涅槃上
此性非二涅槃一者。生死本識。爲二依他性一。非二是
涅槃一。次釋二其所以一
此性由二分別一即是生死者。生死本識。由二取
著分別性一。名爲二無明一。即是生死。此解下論本
由二分別一分一成中生死上
是故不レ可三定説二一分一者。結下依他性。不レ可三
定説爲二生死一分一。以レ成二涅槃一故。亦不レ可三説
爲二涅槃一分一。以レ成二生死一故上
言下若見二一分餘分性不異者。釋下前生死爲二
涅槃一依中無差別義上。若見二生死分別一分一。餘
涅槃眞實分體。不レ異二生死分別一。是故不レ見二
生死一。亦不レ見二涅槃一。結二前二義一。以答二前問一。
是依他性。不三定屬二生死一。不三定屬二涅槃一。故
言下不レ見二生死一。不見二涅槃一。是生死。是涅
槃。故言下不レ見二生死一不見二涅槃一。次引二阿毘
達摩修多羅一中。本論有レ二。一明二如來説法一
有レ三。二問答解釋。釋論亦二。先解二答文一。
後解二説法有三。分別性以二煩惱一爲レ性。性
者三界煩惱。屬二分別性一。根塵等雖レ非二煩惱一。
能生二煩惱染汚一。亦名二煩惱染汚一
依他性由レ具二兩分一者。有二二義一。一與二染淨一爲
レ本。故具二兩分一。二體通二染淨一。若本識爲二依他
性一。生死本識爲レ染。如來本識爲レ淨。若意識
爲二依他性一。世間取著心爲レ染。出世無漏心爲
レ淨。餘文准レ之
縁起因門六義法第二者。上既雖レ明二縁起果
門之三性同異義一。而未レ明二其縁起因門之種
子六義一。故是故第二此門來也。縁起是所生。
因門是能生。縁起之因門。則依主釋也。又縁
起即因門。即持業釋也。是故經云。佛種從レ縁
起。又六義更互相由起故。故云二縁起因門六
義一
言二謂一切因皆有六義一者。梁論第二卷云。偈
云。外内不二明了一於レ二。但假名及眞實。一切
種子。有二六種一。長行釋曰。已説二阿梨耶識一。爲二
一切法種子一。今更欲レ顯二種子義一。故説二斯偈一。
外内不明了於二者。種子有二二種一。一外二内。
外謂穀麥等。於二善惡二性一。不二明了一。是有 &T047368;
故無性論云二
無 &T047368; 一故
内謂阿梨耶識。於二善惡二性一。則
明了。或以二染汚清淨一爲レ二。但假名及眞實
者。外種子但是假名。何以故。一切法唯有レ識
故。内種子即是眞實。何以故。一切法以レ識爲
レ本故。一切種子有二六種一者。如レ此内外種子。
不レ過二六種一。今擧二此文意一故。云二一切等一也」
言二一空有力不待縁刹那
滅義
二空有力待縁但有
義
三空無力待縁待衆
縁義
四有有力不待縁決定
義
五有
有力待縁引二自
果一義
六有無力待縁一恒隨
轉義
者 問。何
故即此六義次第。不レ同二攝論等六義次第一耶
 答。彼攝論等。爲レ遮二外道等邪執妄因一。而
顯二亦大乘宗眞實眞種一故。依レ簡レ失。漸次明二
六義次第一。今章家意。約二地論等一。欲レ顯二種子
自體空有相由縁起之實徳一故。是故不レ同二攝
論等一也 問。何依レ簡レ失。漸次明二六義次第一
耶 答。爲レ簡三常法非二種子一故。是故初説二刹
那滅義一。故無性攝論第二云。刹那滅者。生已
無間即滅壞故。無レ有二常住一。得成種子一。於二一
切時一。無差別故。成唯識云。一刹那滅謂體纔
生。無間必滅。有二勝功力一。方成二種子一。此遮下常
法常無二轉變一不可レ説レ有二能生用一故 問。若
刹那滅。爲二種子一者。前念種子。應下與二後念現
行一爲種。或雖二同念一。他身相望。應レ爲二種子一
爲遮二此失一故。次説二倶有義一。是故攝論云。雖二
刹那滅一。然非二已滅一。何者。種子已滅生果。不
レ應レ理故。如二死鷄鳴一。是故應レ計二種子與レ果倶
時而住一。以三此與レ果不二相違一故。如二蓮華根一。成
唯識云。二果倶有。謂與二所生現行果法一倶現
和合。方成二種子一。此遮二前後及定相離一。現種
異類。互不二相違一。一身倶時。有二能生用一。非レ如三
種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必不二倶有一。雖三因
與レ果有二倶不倶一。而現在時。可レ有二同用一。未生
已滅。無二自體一故。依レ生二現果一。立二種子名一。不下
依三引生自類一名種。故倶應レ説二與レ果倶有一
 問。若倶有義。爲二種子一者。一刹那住。猶
如二電光一。應レ爲二種子一。又轉識等。應レ爲二種子一。
爲レ遮二此失一故。是故次説二恒隨轉義一。故攝論
云。雖二後倶有一。然非三一二三刹那住猶如二電
光一。何者。應レ知。此恒隨轉。刹那傳傳。經二於多
時一。恒隨轉故。成唯識論云。三恒隨轉。謂要長
時一類相續。至二究竟位一。方成二種子一。此遮三轉
識轉易二間斷一與二種子法一。不二相應一故。此顯二種
子自類相生一 問。若二恒隨轉一。得レ名二種子一。應三
善種等生二不善等一。爲レ簡二此失一故。次説二性決
定一。是故攝論云。若二恒隨轉一。非レ計三少分互爲二
種子一。何因縁故。不レ從二一切一。一切倶生。爲レ避二
此難一故。説三決定雖二恒隨轉一。以二諸種子功能
定一故。不レ從二一切一。一切倶生。成唯識云。四性
決定。謂隨二因力一。生二善惡等功能一。決定方成二
種子一。此遮二餘部執一。異性因。生二異性果一。有二因
縁義一 問。若要善等種。方爲二善等因一。種既
恒有。應二頓生果。爲レ簡二此失一故。次説レ待二衆
縁一。故攝論云。雖レ爾。何故不二一切時常能生一
レ果。爲レ避二此失一。言レ待二衆縁一。非三一切時會二遇
衆縁一。故無二過失一。成唯識云。五待衆縁。謂此
要待二自衆縁合一。功能殊勝。方成二種子一。此遮二
外道執一。自然因。不レ待二衆縁一。恒頓生レ果。問答
設有二縁善等性一。定應三善色等種生二善心等
果一。爲簡二此失一故。次説レ引二自果一。是故攝論
云。今此種子。是誰種子。答二此問一言三唯能引二
自果一。成唯識云。六引自果。謂於二別別色心等
果一。各各引生方成二種子一。此遮二外道執一。唯一
因生二一切果一。或遮二餘部執一。色心等互爲二因
縁一。解云。此爲レ遮二邪執一故。隨二邪執起一漸次以
明二六義次第一耳。不レ明二種子六義自體自爾
義一也。今此章家。不隨二邪執一。直爾欲レ明二種子
六義自體爾一故。是故不レ同二彼攝論等一。彼義
句者。謂爲二正因對縁。唯有二三義一。一因有力
不待縁。二因有力待縁。三因無力待縁。此三
義因中。各有二空有二義一故。成二六義一也。爾乃
空三有三。各次第列故。不レ同レ前耳。廣如三下
引二地論等説一
言二二是倶有義一者。有云。因與レ縁倶故。名二倶
有義一。此説不レ爾。以レ違二攝論等一故。今云二果倶
有義一。非二縁倶有一。何以故。攝論等皆同説二果
倶有一故 問。答爾如何下云二倶故非レ孤是待
縁也一。答。果倶有因。必待レ縁故。待縁生レ果
故。故云二倶故非孤。是待縁也。如下引二自果一
義上。雖レ不レ屬レ縁。而引二自果一。必待レ縁故。有待
縁義一。今此亦爾。雖二倶有義非屬レ縁。而果倶
有因。必待レ縁故。倶故非レ孤。非レ謂下倶有屬二於
縁一故。倶故非孤。若此句者因縁和合生レ果
句故。爲二縁倶有一者。亦可二説言一。引自果義。亦
因縁合生レ果句故。爲二倶有一也。彼既不レ爾。此
何爾耶。是故可レ云。彼引二自果一故。自必待レ縁。
此倶有義。果倶有故。非二孤待縁
言二由隨他故不可無不能違縁故無力用一者。
有云。由レ隨二増上等他縁一。故。不レ可レ無也。即不
レ能レ違二彼縁一故。無二力用一。此解亦不レ爾。若隨二
増上等他縁一故名二隨他一者。彼縁非二恒有一。如
何恒隨轉。至二究竟位一耶。是故成唯識云。或
遮下餘部縁恒非レ無。顯二所待縁一非二恒有性。故
種於レ果非中恒頓生上。今解云。種子必恒隨レ果
轉故。若不レ生レ果。種子者。恒隨二所依本識一轉
故。是故攝論廓法師疏云。言下刹那傳傳。經二
於多時一。恒隨轉故上者。種子必須三恒隨レ果轉
方成二種子一。言二所以者何其根損益支等同故一
者。證二恒隨轉一。如二青蓮華根一。若損益其支等
果即同損益。故知。因隨果轉。又測法師云。
若不レ生レ果。種子隨二所依本識一轉故
言三第二建立至二不増減也一者 問。瑜伽第
五。建立因一有二七相一。云何唯有レ六。不二増減一
耶 答。由二義門異一。開合不レ同。不レ過二六義一。是
故唯六。不二増減一也。是故樞要云。瑜伽第五。
建立因一有二七相一。第一無常法是因。無三有常
法能爲二法因一。謂或爲二生因一。或爲二得因一。或爲二
立因一。或爲二成辨因一。或爲二作用因一。即當二六義
中第一刹那滅一。第二又雖二無常法一。爲二無常法
因一。然與二他性一爲レ因。亦與二後念自性一爲レ因。
非二即此刹那一。即當二六義中。第二果倶有。第
三恒隨轉一。其與二他性一爲レ因者。即種望二於現
行一。名爲二他性一。縁不縁礙不礙隱顯等。種種異
故。名爲二他性一。即果倶有。其與二後念自性一爲
レ因者。非二即此刹那一。種子相生。名爲二自性前
後生一也。即恒隨轉。故唯識云。此顯二種子自
類相生一。攝論唯識以レ果也別開レ之爲レ二。瑜
伽據一倉因。能生二二果一。因レ無別故。合レ之爲
レ一。必不二相違一。第三又雖下與二他性及後自性一
爲レ因。然已生未滅。方能爲レ因。非二未生已滅一。
即當二六義中果倶有及恒隨轉二一。唯識云。雖三
因與レ果有二倶不倶一。而現在時。可レ有二同用一。未
生已滅。無二自體一故。正顯二爲レ因之世一。非二正種
子之義一。現行之因。得二諸果等一皆亦爾。故攝
論唯識。以下通二諸法一不中唯種子上故。果倶有中。
因言叙出。瑜伽前既合レ二爲レ一。故別門説二
爲因之世一。故不二相違一。現在去來。非二種子一也。
第四又雖二已生未滅。方能爲レ因。然得二餘縁一。
非二不得一。即六義中。第五待衆縁。第五又雖
レ得二餘縁一。然成二變異一。方能爲レ因。非二未變異一。
即六義之中。無二別相門一。即待衆縁攝。夫待縁
有レ二一顯一因體。不レ能レ生レ果。故待二衆縁一。二
顯待縁已方如變異。瑜伽據二體易有別。開レ一
爲レ二。攝論唯識以二待縁義等一。合レ二爲レ一。亦
不二相違一。變異是轉易義。故第六又雖レ成二變
異一。必與二功能一相應。方能爲レ因。非レ失二功能一。
即當二六義中。第四性決定一。第七又雖下與二功
能一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爲レ因。非レ不二相
稱相順一。即當二六義中。引自果一。總而言レ之。合二
六義中。第二果倶。第三恒隨轉一。爲二瑜伽第二
第三義問一對説。開二六義中。第五待衆縁一。爲二瑜
伽第四第五一。自餘一切六七無二差別一勘二論文一
如二所レ引
文一勘二抄文一
亦不レ異也
言二答待因事之外増上等三縁等一者。四縁中
因縁名爲二因事一也。事謂因別稱レ事。以レ別レ縁
故。云二因事一。増上等三縁。謂増上縁。所縁縁。
等無間縁也。因必待二此縁一。方能生レ果故 
問。四縁中。因縁名爲二因事一。體具二六義一者。豈
七轉識。具二六義一耶。何以故。成唯識云。一因
縁謂有爲法。親辨二自果一。此體有レ二。一種子。
二現行。乃至現行者。謂七轉識故 答。種子
因縁。具二六義一也。現行因縁。不レ具二六義一。今章
家意。約二多分一。以二四縁中因縁一。名二因事一耳
言三答此有二義至二望他亦爾一者。有云。答中
二義者。一増上縁。望二自増上果一。二増上縁。
望二他果一。今案二此答文一。唯顯下因望果得レ有二六
義一不上。答下前縁對レ因亦。有二六義一不之問上。所
以知然
言二増上縁望自増上果得有六義以還是親
因攝故一者。前増上縁。即是親因。故知。正因
望二於自果一。不二縁對因。顯レ有二六義一。後望二他
果一等。亦可二准知一。此釋不レ爾。不レ知二章家問答
之意一。謬謂レ不レ成二前問之答一。今問。彼云。増上
縁。望二自増上果一得レ有二六義一者。若待縁不。若
不レ待者。何具二六義一。若待レ縁者。前親因還爲二
所待縁一不耶。若不レ爲二所待縁一。非三直違二道理一。
亦違二章文一。違二論文一尋レ之
可レ知
若爲二所待一。此即自
成。縁望レ因。得レ有二六義一。既擧レ一知レ多。何更
須レ説也。是故約下前親因生二自果一門上。而見レ之
時。自常即成。縁望レ因具二六義一。約下増上縁生二
自増上果一門上。而見レ之時。自常即成。因望二於
縁一。具二六義一也。以二還親因攝一故。何迷二此義一。
敢顯二愚情一。狂二後學徒一。亡二出世眼一。是故今解。
此問答意。欲レ明下因縁互爲二因縁一相由。甚深
縁起道理上故也。上雖レ明三因待レ縁具二六義一。未
レ明下前縁還爲レ因。前因還爲レ縁。得有二六義一。
今爲レ明二此義一故。起二此問答一。是故問意。顯下因
望レ縁。亦望二自果一。得有二六義一。未レ知。縁望レ因
亦望二自増上果一。亦得レ有二六義一不。答意顯下増
上縁望二親因一。亦望二自増上果一。得有二六義一。以二
還是親因攝一故。望二前親因他果一。成二疎縁一故。
所待縁故。不レ具二六義一。前親因。望二自果一。具二六
義一。望二他増上果一。不レ具二六義一也。縁成二疎縁一
故。還爲二所待縁一故。然由二文影顯一。而問答不
レ同耳。謂問處。倶顯二因望レ縁得有二六義一。顯下
因望二自果一得有二六義一也。縁望レ因亦爾也。答
所。但顯下増上縁望二自増上果一。得有二六義一。顯下
影増上縁。望二前親因一。得有二六義一。爾乃問處
既云三縁望レ因具二六義一。明知。答處亦有二増上
縁望レ因得有二六義一也。又答所。既云下増上縁
望二自増上果一。得有二六義一。明知。問處亦有下縁
望二自増上果一具二六義一不上。由此明知。問答相
應。然下綺レ文。顯二文章術一。練二後學心一。令レ生二
深解一。非二問答違一。達者可レ知 問。依二何文證一。
増上縁還爲二親因縁一 答。十地經云。是中無
明縁行者。無明因縁。令二行不斷。助成行一故。
餘餘文
亦爾
論曰。是中無明縁行者。無明因縁。令二
行不斷。助成行一故者。無明有二二種一。一子時。
二果時。法藏師云。今尋二此文意一。只發行無
明。爲二子時一。所發之行。爲二果時一。以二行是無明
果一故。説三無明有二二時一 問。無明望レ行。無二
親因義一。云何説二行即是無明果時一 答。無明
是行増上縁故。名爲二子時一。是行是無明増上
果故。名爲二果時一。又云。無明等自生因親縁事
故者。謂無明生レ行。是自生因 問。無明行
果。云何名レ自 答。以下行頼二無明一。無中自體上
故。故縁力令レ攝。非二是分一故。前明二不即一。故
説二他因一。此顯二不離一。名二自因一。餘亦如レ是。是故
章家。由二十地論一作レ説耳。酬時周反。傳云報也。
有本云作レ&MT05977;
言二答隨勝不具一者。隨二種子勝一。得レ有二六義一。現
行劣故。不レ具二六義一 問。何爲レ勝耶 答。謂
常相續故。勝二於現行一。是故基師云。唯説二種
子是因縁一者。依レ顯レ勝説。非二盡理言一。云何顯
レ勝。謂常相續故。勝二現行一。如二穀互生芽。相
顯於現行一故。今言レ顯レ勝
言二地論云因不生縁生故縁不生自因生故
尋一者。地論云。第八卷云。論云。深觀者。有二四
種一。一者有分非二他作一。自因生故。二者非二自
作一。縁生故。如三經云二無明因縁行生。因縁能
生レ行等一云云三者非二二作一。但隨順生無知者
故。作時不レ住故。如二經無明因縁行。是生縛
等一云云四者非二無因作一。隨順有故。如二經無
明因縁行。是隨順有觀説。探玄 &T047368; 云。第八因
縁生者。亦四門初約レ經。理實無明望レ行無二
因縁義一。而言二因縁生行一者。二義。一自種爲
レ因。無明爲レ縁。合説故云二因縁一。然隱二彼親種一。
顯二此勝縁一。故云二無明因縁一也。二但彼増上
縁。望二自増上果一。還是親因。故説三無明爲二行
因縁一。餘亦如レ是。欲レ明下果不二自起一要從中因
縁上。因縁形奪。復名二無性一。是故言三因縁生乃
顯二無生一。此猶順觀逆觀。一泯非生不生可
レ知。二約二厭離有爲中諦觀六門中一。此當二第
六名深觀一。此深觀中。攝二後三門一。合成二四句一。
一不二自生一。二不二他生一。三不二共生一。四不二無因
生一。釋二此四句一。諸論不レ同。略有二五説一。一約
レ破二外道一。謂諸法不下從二眞諦自性一生。故云二不
自生一。二不下從二梵天自在天等一生上。故云二不他
生一。三亦非二微塵大種和合生一。故云二不共一。四
亦非二無因自然而起一。故云二不無因生一。二約
破二二乘一。一謂諸法不二定自因類因生一。故云二
不自生一。二不下定從二彼異熟因一生上。故云二不他
生一。三又亦非二彼倶有因生一。故云二不共生一。四
小乘中許。無明支前。不二正思惟一。託レ虚而起。
似レ若レ無レ因。今亦不レ爾。故離二無因一。三約レ法
顯レ空。一果不二自起一。名二不自生一。二自既不レ立。
對レ誰辨レ他。又他亦各自。皆不レ成レ自。何他生。
故云二不他生一。三自他因果。既各不レ成。故云二
不共生一。四離二四縁一外。無二別果法一。故云二不無
因生一。此上三重。如二般若燈論等説一。四約二因
縁形奪一。對法論云。自種有故。不三從レ他待二衆
縁一。故非二自作一。無二作用一故。不二共生一。有二功能一
故。非二無因一。凡諸縁起。倶亡二雙句一。已爲二甚深一。
況總亡二四句一。是故縁起最極甚深。五約二縁起
無礙門一。但因縁生レ果。因縁相望。名有二二義一。
一全有力。二全無力。一謂因望二於果一。全不
レ生。縁必全生。故云二因不レ生。縁生故一。二縁望二
於因一。亦全不レ生。因二必全生一。故云二縁不レ生自
因生故一。三二力不レ倶。故不二共生一。四二無力。
亦不レ倶。故不二無因生一。此門有二二義一。一據二力
倶有不有義一。故令二相入一。謂因有力時。縁必無
力。是故由二因有力一。故能攝レ他。由二縁無力一。故
能入レ他。會二彼縁力一。總歸二因力一。名二不他生一。雖
レ言三不他反顯二自生一。因力歸レ縁。不自亦爾。反
レ前思レ之。以二二力二無力。名不倶故。無三彼
不二相入一一力一無力。相歸故。恒時相入。以下
不二相障礙一。増上縁寛上故。一切諸法。無不二相
入一。十忍品云。菩薩善觀縁起法。於二一法中一。
解二衆多法一。衆多法中。解了一法一。良由二此門一
故也。二據二體有空不空一。故有二相即一。謂非二直
因力一。歸レ縁明二其相入一。亦乃因體由レ縁。顯三因
性空攝二因於縁一。何者謂若無レ縁。則無レ因故。
以レ生レ果名レ因。無レ縁果不レ生。是時不レ名レ因。
明知。此因會歸彼縁一。爲二不自生一。是故縁是
有義。無レ不レ能レ攝。因是空義。無レ不レ所攝。因
所攝故。廢レ己同レ縁。縁能攝故。攝レ因同レ己。擧
レ因攝レ縁所等竝准思可レ知。由二此義一故。諸法
相即。無レ所二障礙一。上文云。知二一即多。多即一一
等。皆此義也。是故無盡大縁起法。無礙自在。
從二此門一而開現矣
言二又集論云自種有故等一者。彼論第四卷云。
又諸縁起法。不二從レ自生一。不二從レ他生一。不二從
レ共生一。非レ不二自作他作。因生。是故甚深。乃至
又有二差別一。謂待二衆縁一生。故非二自作一。雖レ有二
衆縁一。無二種子一不レ生。故非二他作一。彼倶無作
用一。故非二共作一。種子及衆縁。皆有二功能一。故非二
無因生一。是故如レ是説。自種有故。不レ從他。待二
衆縁一故。非二自作一。無二作用一故。非二共生一。有二功
能一故。非二無因一若縁起理。非レ自非レ他。遣二雙
句一者。猶爲二甚深一。況總亡二四句一。是故縁起最
極甚深
言二問此六義與八不分齊云何一者 問。云何
無レ次。頓起二此問一 答。種子六義。明二縁起法
無性空義一。八不亦明二縁生空義一。二義齊等。難
レ知二差別一。欲レ明二此差別一。故今起二此問一
言二八不一者。大般若第三百八十四云。不生亦
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
中論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
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
言二六義爲不壞相等一者。夫異相者。諸縁相各
異故。名爲二異相一。爾乃不レ壞二六義一。各異相故。
名爲二異相一。有人不レ知二意越一。改二壞字一。成二即
字一。非三直失二自惠眼一。亦即失二他惠眼一。達者可
レ思
言二答六義據縁起自體等一者。六義據二縁起種
子自體一。建立故。六相據二縁起體上差別義門一
建立故也。以二法體一入二六義一。遂成二差別四句一。
六相依二義門一。建立故。以二六義一。入二四句一。即順二
三乘一。入二六相一即順二一乘一也
言二又由空有義故有相即門一者。由二因若有。
縁及果必無一故。縁及果即是因。何以故。由三
因所成無二自性一故。若有二自性一。不レ依因故。
非二縁起一也。由二縁及果若有。因必無一故。因即
縁及果也。何以故。知三縁及果所成。無二自性一
故。若有二自性一。不レ依レ縁故。非二縁起一也。是故
縁起法。由二空有義一故。有二相即門一也
言二由有力無力義故有相入門也一者。因有二全
力一。所以能攝縁。縁全無力故。所以能入レ因。
因有二全力一。所以能攝レ縁。縁全無力故。所以
能入レ縁。不レ據二自體一故。非二相即一。力用交徹
故。成二相入一
言三由有待縁至二異體門也一者。由レ有二待縁義一
故。有二異體門一。謂諸縁起各別體故。若不二別
體一。縁起雜亂。非二縁起一故 問。何爲二別體一 
答。若約二十二縁起一。無明闇障爲レ性。行支造
作爲レ性。乃至老死衰變命終爲レ性。若約二四
縁一。因縁種子爲レ性。等無間縁。開發爲レ性。所
縁縁。任持爲レ性。増上縁。不礙爲レ性出二般若經
第三百八十
四
卷一
如レ是縁起各別體故。名爲二異體一。由二不待
縁義一故。有二同體門一。謂一因遍應二多縁一故。本
一因中。具二多箇因一。此所レ具多箇因。與二本一
因一。無二差別一故。名爲二同體一。且約二十二因縁一。
説二同體義一。謂初無明支。遍應二餘十一支一故。
隨二所應十一支一。能應無明支。亦有二十一一。然
此十一無明。與二本無明一。無二差別一故。云二同體一
也。如二無明既爾一。餘十一支。准レ之可レ知。是故
疏云。同體相入義。謂前一縁所具多一。與二彼
一縁一。體無レ別故。名爲二同體一。又由三此一縁應二
多縁一故。有二此多一一。所應多縁。既相入相即。
合二此多一一。亦有入即一也
十玄縁起無礙法門義第三者。上已雖レ明二果
門因門縁起義理分齊一。而未レ知三其縁起爲二一
相縁起一。爲二無盡縁起一。今簡二三乘一相縁起一。
將レ明二一乘無盡縁起一。是故第三此門也。義海
宏深。微言浩汗。略擧二十玄門一。顯二無盡縁起一。
是故名二十玄縁起等一。又終南云二一乘十玄
門一。今述二彼義一。是故云二十玄等一也
言二夫法界縁起乃自在無窮一者。一乘十玄門
云。明二一乘縁起自體法界義一者。不レ同下大乘
二乘縁起但能離中執二常斷一諸過等上。此宗不
レ爾。一即一切。無二過不離。無二法不同也。今
述二此義一。是故云二法界縁起等一
言三今以要門至二即其義也一者。一乘玄門云。
今且就二此華嚴一部經宗一。通明二法界縁起一。不
レ過二自體因之與果。所レ言因者。謂方便縁備。
體窮位滿。即普賢是也。所レ言果者。謂自體究
竟。寂滅圓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謂十佛世
界海。及離世間品。明二十佛義一是也。今此段
中。述二彼義一
言二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等一者。有人云。如三
經云二十身中國土身等一。此即國土海及十佛
融攝義也。如二舍那品云一。法界不可壤。蓮華世
界海。此國土海。即法界也。此等即是十佛所
知。故云二果分一。案云。此説雖レ然。而違レ疏故。不
レ可二信用一。今正示二疏指示處一。疏云。三依二一乘一。
有レ二。一約二果分一。十佛自體國土海。此當二不
可説一。寄レ縁説レ十。如二第二會説一。即驗第二會
經文一云。諸佛子。當レ知。佛刹不可思議。佛住。
佛國。佛法。佛刹。清淨等。皆不可思議。乃至
廣説二十佛世界佛名號一娑婆世界外有二
十佛世界一
疏云。此
中大意。於二一味法界義一。分爲レ二。一能隨之
土海。二所隨之機縁。此二無二。通融無礙。若
以レ縁從レ體。即當相圓融。無二別可別。言説不
レ及也。若以レ體從レ縁。復印成差別縁起一。約二此
殊形縁起一。反顯二土體妙極難思一。是其意也。今
指二彼文一。是故云二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一。今
助解云。凡此經中所説國土及十佛體。有二其
二分一一就二實國土海及實十佛自體一。唯佛境
界。佛智所行。名爲二果分一。如三三乘中。自受用
身及自受用土。非二菩薩所知一。此亦如レ是。二
隨相國土及十佛身。菩薩所知。菩薩境界。名
爲二因分一。如二三乘中他受用等菩薩所知一。此亦
如レ是。是則果分玄絶。當二不可説一。因分約レ機。
是則可レ説。隨二一佛國土一。有二此二義一。故如三十
地有二二分一。准レ之可レ知。是故藏云。此十地有二
二分一。一就實十地。唯佛所知。佛智所行。名
爲二果分一。上論云。此智是誰證。偈言。佛所行
故。又上加分中。言二不思議佛法一。又如三鳥跡
所依太空爲二果海一等。二隨相十地。菩薩所
知。菩薩所行。名爲二因分一。是則果分玄絶。當二
不可説一。因分約レ機。是則可レ説。此義通二一部
經中大意一。此之謂也
言二不論因陀羅及微細等一者。謂十玄門中。帝
網重重門。是故旨歸云。此華葉一一塵中。各
有二無邊諸世界海一。世界海中。復有二微塵一。此
微塵内。復有二世界一。如レ是重重。不レ可二窮盡一。
非二是心識思量境界一。如二帝釋殿天珠網覆。珠
既明徹。互相影現一。所現之影。還能現レ影。如
レ是重重。不レ可二窮盡一。經云。如二因陀羅網世界一。
十地論云。帝網差別者。唯智能知。非二眼所
見。是謂二第八帝網門一也
言二微細等一者。微細相容安立門。是故旨歸
云。此華葉中。悉能顯現微細刹土一。炳然齊現
無レ不二具足一。經云。於二一塵中一。微細國土。曠然
安住。又如二第九迴向微細義説一。是謂二第七微
細門一也。等等二餘門一。欲レ明二十佛自體。國土海
等。圓融自在。玄絶言一故。不レ寄二因陀羅網喩
及微細等義門一可レ論二彼國土海状相一。何以
故。帝網門等。由二普賢門一。明二國土相状一。開レ解
生レ機故
言二此當不可説義一者。謂地論二分中。當二果
分不可説義一故。是故云也
言二不與教相應故一者。上果分義。不下對二於機
縁一。發起言説一。可説二其状一故。是故云也
言二地論云因分可説果分不可説等一者。前已
雖レ引。而文遠故。亦更引レ之。地論第二。釋二經
偈一言。前言二十地義如是不可得説一間。今言三
我但説二一分一。此言有二何義一。是地所攝。有二二
種一。一因分。二果分。説者謂釋。一分者是因。
於二果分一爲二一分一。故言三我但説二一分一。此文既
云二但説一分一者。是因分。故知。果分不可説
也。故今取二論意一。云二因分可説果分不可説一
也
言三問義若如至二知形對耳一者。一乘十玄門云
 問。不思議法品等。亦明二果徳一。何故得下於二
因門一説上耶 答。此等雖二是果徳一。對レ縁以辨
レ果。非二是究竟圓寂之果一。是故與レ因同一會
説也。今此問答。述二此本意一。案云。第六他化
自在天會。説二十地法一。今不思議品等。與二此
十地因一。同會而説故。故知形對。此依二晋經一。
若依二周經一。非二同會一也 問。若爾。如何與レ因
形對 答。亦與二十定等因一同會而説。故亦
爲二形對一
言二一者異體二同體一者。一異體者。縁起互異
レ門。謂於二無盡大縁起中一。諸縁相望。體用各
別。不二相參雜一。故云レ異也。二同體者。諸縁相
應門。謂於二衆縁之中一。以三一縁應二多縁一故。各
與二彼多一全爲二其一一。是故此一。具二多箇一一。然
此多一。雖レ由二本一一。應二多縁一故。有二此一一。然
與二本一一。體無二差別一。是故名爲二同體門一也。若
准レ處第二門次。亦應レ有二第三同異無礙門一。
然此章略故。無二第三門一。是故藏云。三同異無
礙門者。此二門同一縁起。不二相離一故。若無二
異體一。則諸縁雜亂。非二縁起一故。若無二同體一。縁
不二相資一。亦非二縁起一。故要由二不雜一。方有二相資一。
是故若非二同體一。無二異體一故。若非二異體一。無二同
體一故。通辨亦有二四句一。一或擧レ體全異。具二入
即倶一。二或全體是同。缺二具入即倶一。以二法融
通各全攝一故。三義或倶。以二同異無礙。雙現
前一故。四或倶非。以二相奪倶盡一。故雙非也」
言三一不相由義至二縁等是也一者。此同體門。
謂因縁之中。以下於二一因一應中多縁上故。各與二彼
多一。全爲二一因一。是故此一因具二多箇一因一。然
此多一因。雖レ由二一因一。應二多縁一故。有二此多一
因一。然與二本一因一。體無二差別一。是故名爲二同體
門一也。爾乃一因。遍應二多縁一。故所レ應多縁。全
爲二因之所具徳一故。是故因外。無二別縁一也。故
云二不待縁一也
言二二相由義如待縁等是也一者。此異體門。謂
於二無盡大縁起中一。諸縁相望。體用各別。不二
相參雜一。故云レ異也。爾乃雖二所レ應多縁一。全爲二
因之所具徳一故。更無二待縁一。若無二因縁一。各別
體者。因縁雜亂。失二本法一故。非二縁起一也。是故
因縁別體。方成二縁起一。由二別體一故。因外有レ縁。
是故待レ縁
言二由他無性以自作故一者。有云。由二他無性一。
以レ作レ自故。此説不レ爾。藏云。多縁無性。爲一
所レ成。是故多即レ一。由レ一有レ體。能攝レ多由二
多無性一。潜同レ一故。乃至一無性。爲レ多所レ成。
多有一空。即多亦爾。准レ此可レ云二由他性自
所作故一。餘句准レ之。元或本作二元字一。驗レ疏。處處皆
作二元字一。又或處作二无字一。
言二依因六義内准之一者。上因六義。第三句數
門云。有二二種一。初待二體有無一。而有二四句一。後就
レ用四句等云云案云。約レ體四句。以レ體收レ用。
無二別用一故。約レ用四句。以レ用收レ體。更無二別
體一故。准レ彼可レ知
言三一者一是至二十非一矣一者。章文其略故。
今具顯示也。一者一是本數。何以故。縁成故。
二者一中二。何以故。縁成故。若無レ一即二不
レ成故。即一有二全力一。攝二於二一也。仍二非レ一
矣。三者一中三。四者一中四。五者一中五。六
者一中六。七者一中七。八者一中八。九者一
中九。十者一中十。何以故。縁成故。若無レ一
即十不レ成故。即一有二全力一。攝二於十一也。仍十
非レ一矣
言二餘九門亦如是等一者。如二上説一。一門中。具
レ十。餘九之門。具レ十亦爾。謂一者二是本數。
何以故。縁成故。二者二中一。何以故。縁成
故。若無レ二。即一不レ成故。即二有二全力一。攝二於
一一也。仍一非レ二矣。三者二中三。四者二中
四。五者二中五。六者二中六。七者二中七。八
者二中八。九者二中九。十者二中十。何以故。
縁成故。若無レ二即十不レ成故。即二有二全力一。
攝二於十一也。仍十非レ二矣。餘門准レ之
言二一者十即攝一何以故等一者。此門甚略。難
レ知二其趣一。若准二前門一。亦可二説云一。一者十是本
數。何以故。縁起故。二者十即攝レ九。乃至十
者十即攝レ一。何以故。若無レ十即一不レ成故。
即一無二全力一。歸二於十一也。是故表員集云。此
中數數法者。一者十。二者十中九。乃至十者
十中一。又元曉云。數二此十錢一。有二其二門一。一
向レ上去。二向レ下來。向レ上去中。亦有二十門一。一
者一。何以故。縁成故。二者一即二。何以故。
若無レ一者。二不レ成故。乃至十者。一即十。何
以故。若無レ一者。十不レ成故。以二縁成一故。向
レ下來中。亦有二十門一。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
二者十即九。何以故。若無レ十者。九即不レ成。
乃至十者。十即一。何以故。若無レ十者。一不
レ成故。餘者准レ之。是故當レ知。一一錢中。皆具二
十門一。更互相即。一切諸法。皆亦如レ是。一與二
一切一。互相縁起。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此數
レ錢法。嚴法師出。亦有二道理一。故今取レ之。由レ此
故知。今一者。十即攝レ一者。略擧二始終一。謂一
者十者。爲二始門之始一。即攝一者。爲レ等二十門一。
謂十者十即攝レ一
言二餘例亦然一者。餘九八七乃至一門。例レ前
亦爾。謂一者九。何以故。縁成故。二者九中
十。三者九中八。四者九中七。五者九中六。六
者九中五。七者九中四。八者九中三。九者九
中二。十者九中一。何以故。縁成故。謂無レ九
即一不レ成故。即一無レ力。歸二於九一也。仍一非
レ九矣。餘八七門。准レ之可レ知
言二如是本末二門中等一者。第一錢爲二本門一。
第十錢爲二末門一。如レ此本末門中。各具足十
門一。餘中九錢。准以思レ之
言三若不爾至二自性無縁不得名一也一者。計二
所執自性一一。住二自性一不レ藉レ縁故。不レ得レ有
レ一。何以故。依二二三等縁一。以得レ成レ故一。既云
レ不レ依二二三等縁一。一是誰一。是故無レ縁。不レ得
レ名レ一。餘准可レ知
言三問若去一至二無障礙故一者。玄門云。問。既
其各各無性。那得レ成二其一多一耶 答。此由二
法界實徳。縁起力用。普賢境界相應一。所以一
多常成。不レ増不レ減也。如二維摩經云一。從二無住
本一。立二一切法一。又論云。以二有空義一故。一切法
得レ成也。今此問答述二其意一也
言二華嚴一。入二諸法一。皆悉如レ幻。觀二縁起法一。於二
一法中一。解二衆多法一。衆多法中。解了一法一」
言二四句護過去非顯現徳等一者。護レ過四句。
准二上三性一 問。一門中。攝レ十盡耶 答。不
也。十中一故 問。不盡耶 答。不也。一中十
故 問。亦盡亦不盡耶 答。不也。二門體。無
二故。不二相違一故 問非盡非二不盡一耶 答。
不也。離二戲論一故。又一多縁起故。應レ離二四句一
也。顯徳四句。二門中攝レ十。一盡一中十故。
二不盡十中一故。三盡亦不盡。二門雙有二現
在一故。四非レ盡非二不盡一。定取不レ得故。又應
レ云。縁起故。得レ成二四句一也。解云。由二四句一。去二
執者非一。亦由二四句一。顯二甚深縁起無礙自在
徳一。是故云也
言二一者一何以故縁成故一即十等一者。略擧二
始終一。今具顯示。一者一是本數一。何以故。縁
成故。二者即二。何以故。若無一即無レ二故。
由二一有體一。二爲レ空故。是故此一一即是二矣。
三者一即三乃至十者一即十。何以故。若無レ
一。即無レ十故。由二一有體一。十爲レ空故。是故此
一即是十矣
言二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十即一等一者。此亦
擧二始終一也。亦具顯示。一者十是本數十。何
以故。縁成故。二者十即九乃至十者十即一。
何以故。若無レ十。即無レ一故等云云
言二又若不相即縁起門中空有二義。即不現
前一者。且如因體由レ縁。顯二因性空一。攝同二於
縁一。何者謂若無レ縁。即無レ因故。以二生因一名
レ因。無レ縁因不レ生。是時不レ名レ因。明知。此因
會歸彼縁一。爲二不自生一是故縁是有義。無レ不二
能攝一。因是空義。無レ不二所攝一。因所攝故。廢レ己
同レ縁。縁能攝故。攝レ因同レ己。縁體由レ因。顯二
縁性空一。攝同二於縁一。何者謂若因無。則無レ縁
故。以二生果一名レ縁。無レ因果不レ生。是時不レ名
レ縁。明知。此縁會歸彼因一。爲二不他生一。是故因
是有義。無レ不二能攝一。縁是空義。無レ不二所攝一。縁
所攝故。廢レ己同レ因。因能攝故。攝レ縁同レ己。爾
乃由二因縁相即一故。因縁門中。空有二義。即
現前也。若不二相即一。縁起門中。空有二義。即
不二現前一。即成二大過一
言二十即一者准例等一者。准レ前應レ云。答。只爲二
十即是一一故。是故名爲レ十。何以故。所レ言十
者。非二是所レ謂十一。縁成無性十。爲二此十即一
者名十。若不レ爾者。不レ名レ十。何以故。由二自
性一故。無レ縁不レ成レ十也
言三問上一多至二皆得如是一者。玄門義云 
問。若一多要待レ縁成者。爲二是同時一。爲二是前
後一耶 答。縁成故。常同時而前後。所以然一
者。一即十。十即一故。常同時。而向上去。向
下來。故有二先後一也。今此問答。述二其意一也」
言二具足逆順一者。向上去。名爲レ順。向下來。名
爲レ逆。是故玄門義云。若順數經レ一至レ十。向
上去。若逆數從レ十至レ一。向下來。此句釋二上
前後句一
言二同體不違一者。此釋二上即同句一
言二問如上所説去來義等一者。玄門義云。問。
既有二明先後去來一。即是有二増減一。何名レ不レ動二
本相一耶 答。雖二先後去來一。而常不レ動故。經
云。不來相而來也。如二一即多一。而不レ動二一相一。
如二此一相一。亦非二情謂一一。多亦如レ是。雖二多即
一一。而不レ壞二多相一。亦非二情謂多一。今此問答。述二
彼意一也
言二自位不動而恒去來一者。若約二向上去一者。
一自位不レ動。而恒去二他九位一故。若約二向下
來一者。十自位不レ動。而恒來二他一位一故。下釋
准レ之
言二問若由智者至舊來成故一者。玄門義云。
問。此之一多。既是縁成。不レ同二情謂一者。爲二是
本來有一。此一多爲二是始有一耶 答。云二本有
不有一者。爲レ欲三就レ智辨二本有一。爲下自就二一多
體一辨上耶。若自就二一多體一。辨不レ論レ智者。體即
息二諸論道一。同二於究竟圓果一。離二説相一故。今若
辨二一多一者。一約レ智説也。若約レ智故辨二本有一
者。以二智照一故。本有如二室中空開レ門見時此
空即是本有一云云 今此問答。述二其意一也
言二不成即已成一者。若約二一多體一。本來平等。
不二相由一故。爲二不成一也。若約二一多相一。一多差
別。互相由。故爲レ成也。又縁起各守二自位一。不二
相由一故。云二不成一也。又由二不守性一。互相由故。
云レ成也
言二一者一何以故縁成故是本數一中即具
十等一者。此門作法。小異二前門一。今具顯示。一
者一是本數一。何以故。縁成故。二者本一中
即具レ二。何以故。縁成故。是本一自體是一。
亦復與レ二作レ一。故即爲二二一一。是故此一之
中。即自具二二箇一一耳。仍一非レ二也。三者本
一中即具レ三。何以故。縁成故。是一自體。是
一亦復與レ三作レ一故。即爲二三一一。是故此一
之中。即自具二三箇一一。四者本一中。即具レ四。
何以故。縁成故。是一自體是一。亦復與レ四作
レ一。故即爲二四一一。五者本一中即具レ五。何以
故。縁成故。是一自體。是一亦復與レ五作レ一。
故即爲二五一一。六者本一中。即具レ六。七者本
一中。即具レ七。八者本一中。即具レ八。九者本
一中。即具レ九。十者本一中。即具レ十。何以故。
縁成故。是本一自體是一。亦復與レ十作レ一
故。即爲二十一一。是故此一之中。即自具有二十
箇一一耳。仍一非レ十也
言二初一錢既爾餘二三四等一者。一者二是本
數二。何以故。縁成故。二者本二中即是具
レ一。何以故。縁成故。是本二自體是二。亦復
與レ一作レ二故。即爲二一二一。是故此二之中。即
自具二二箇二一。仍二非二也。三者本二中。即具
レ三。乃至十者本二中。即具レ十。何以故。縁成
故。是本二自體是二。亦復與レ十作レ二。故即
爲二十二一。是故此二之中。即自具有二十箇二一
耳。仍二非レ十也。餘三四等。准レ之可レ知
言二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十中一等一者。略擧二
始終一。今具顯示。一者十是本數十。何以故。縁
成故。二者十中九。何以故。由二此九與レ十作
九故。即彼初九。在二十九之中一。離二十九一。即無二
初九一故。是故此九。即十中九也。仍十非レ九
矣。三者十中八。何以故。由二此八與レ十作八
故。即彼初八在二十八之中一。四者十中七。何以
故。由二此七與レ十作七故。即彼初七在二十七
中一。五者十中六。由二此六與レ十作六故。即彼
初六在二十六中一。六者十中五。由二此五與レ十
作五故。即彼初五。在二十五之中一。七者十中
四。由二此四與レ十作四故。彼初四。在二十四之
中一。八者十中三。由二此三與レ十作三故。彼初
三在二十三之中一。九者十中二。由二此二與レ十
作二故。彼初二在二十二之中一。十者十中一。
由二此一與レ十作一故。彼初一在二十一之中一。
以離二十一一。即無二初一一故。是故此一即十中
一也。仍十非レ一矣
言二一者一是本數一何以故縁成故一即十
等一者。此擧二始終一。今具顯示。一者一。何以故。
縁成故。一是本數一。二者一即二。何以故。
由二此二一即是初一一故。無二別自體一故。故此
二即是一也。三者一即三。何以故。由二此三一
即是初一一故。無二別自體一故。是故此三即是
一也。四者一即四。五者一即五。六者一即六。
七者一即七。八者一即八。九者一即九。十者
一即十。何以故。由二此十一即是初一一故。無二
別自體一故。是故此十即是一也
言二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十即一等一者。略擧二
始終二門一。謂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者。擧二始
門一也。言十即一。何以故等者。擧二終門一也。准
レ前可レ知。玄門義云。問。此同體門中。與二前異
體門中一。有二何別一耶 答。前異門。言二一中十一
者。即望二後九一故。名二一中十一。此門言二一中十一
者。即一中有レ九故。言二一中十一也 問。若一
中即有レ九者。此與二前異體門一即十一。有二何
別一耶 答。此中言二一有九者。有二自體九一。而
一不二是九一。若前別體門説者。一即是彼異體
十。而十不レ離レ一 問。此中言二自體一即十一
者。與二前同體一中十一。有二何別一耶 答。前明二
同體一中有レ十。而一非二是十一。此明二一即十一。而
一即是十。以爲レ異也
言二不相知故一者。遠公釋。以下無二我知者一能造
作上故。章家云。因正有力時。縁必無力故。不
レ得二相知一故。云二無知者故一也
言二教義一者。玄門云。教即是通相別相三乘之
教。即以二別教一。以レ論二別義一。所以得レ理。而忘
レ教。若入二此通宗一。而教即義。以二同時相應一故
也。旨歸云。無盡言教及所詮義
二理事者。玄門云。若二三乘教一。辨三即異事顯二
異理一。如二諸經一。擧レ異擧レ事。喩二異理一。若二此宗一。
即レ事是理等。旨歸云。縁起事相及所依眞
理
三解行者。玄門云如二三乘一。説レ解而非レ行。如下
説二人名字一而不識二其人一。若通宗説者。即行
即解。如下看二其面一不レ説二其名一而自識上也。相
顯爲レ行。契窮後際爲レ解旨歸中無二解
行一有二境智一
四因果者。玄門云。順相爲レ因。契窮爲レ果。旨
歸云。五因果一對。謂辨二菩薩生了等因一。及
顯二如來智斷等果一。亦是普賢圓因。舍那滿
果
五人法者。玄門云。文殊顯二其妙惠一。普賢彰二
其稱周一。明二人即法一也。旨歸云。八人法一對。
謂佛菩薩師弟等人。顯説法界諸法門海一
六分齊境位者。玄門云。參而不レ雜。各住二分
位一。即分齊境位。旨歸云。四行位一對。謂普賢
行海。及辨二菩薩五位相收一。當二此門一
七師弟法智者。玄門云。開發爲レ師。相成即弟
子也旨歸中無二此對一體
用一對爲二第七一也
八主伴依正者。玄門云。擧レ一爲レ主。餘即爲
レ伴。主以爲レ正。伴即是依。旨歸云。六依正一
對。謂蓮華藏界幷樹形等無邊異類諸世界
海及顯二諸佛菩薩法界身雲無礙依持一當二此
依正一
九逆順體用者。玄門云。即是成壞義也。旨歸
云。九逆順一對。謂文中顯二五熱衆鞞一王
形虎一。及顯二施形順理正順一。七體用一對。謂此
經中。凡擧二一法一。必内同二眞性一。外應二群機一。無
レ有二一法體用不具。又疏云。七華體同レ眞。用
應レ機故。九逆同二五熱一。順二十度一故。案云。若
依二此説一。旨歸中。第七九二門。合爲二此第九
門一。又此第九門。開爲二彼二門一也
十隨生根欲性者。玄門云。隨縁常説也。如二
涅槃經云一。此方見レ滿。餘方見レ半。而月實無二
虧盈一。若二此宗明一者。常増減而常無二増減一。以二
同時相應一。旨歸云。十應感一對。謂衆生根欲
器感多端。聖應示現。亦復無邊。舍那品云。一
切衆生所樂示現雲等然
言二一者同時具足相應門等一者。綱目云。初是
諸縁契合義。是總也。疏云。此蓮華葉。具二前
十義一。同時相應。具足圓滿。故是初門也 問。
何以故。此依二海印一。同時顯現。彼由二華葉一。同
時具足 答。欲レ明下無盡大縁起法。一各互
具足一切法一。同時顯現故。彼此互擧。非相
違上也 問。何知下由二海印一同時顯現上耶 答。
綱目云。然此八會人法教義等。皆依二如來海
印三昧一之所二顯現一。故賢首品云。一切示現。
無レ有レ餘。海印三昧。勢力故。言二海印一者。從
レ喩爲レ名。如三脩羅四兵列在空中一。於二大海内一。
印二現其像一。菩薩定心。猶如二大海一。應レ機現レ異。
如二彼兵像一。具如二疏説一。三昧者。此云二等持一。離二
沈浮一故。定惠均故。名レ等也。心不レ散故。住二
一境一故。名レ持也 問。若爾云何定内具二教
義等一。以二定中不言レ教故 答。由二三乘淺一故。
定内不レ起レ言。以二一乘深一故。定内起レ用。以二
寂用無礙一故。玄門云。第一同時等者。即具
明二教義理事等十門同時一也。何以得レ如レ此
耶。良由二縁起實徳。法性海印三昧力用一故得
レ然。非二是方便縁順所成一故。得レ同。今且據二因
果同時一者。若小乘説二因果一者。即因以成レ果。
因滅始果成。若據二大乘一。因果亦得二同時一。而
不レ彰二其無盡一。始似二舍縁一。以成レ舍。因果同
時成。而不レ成二餘總一。以三因有二親疎一故。所以
成有レ盡。若通宗明二因果一者。擧二疎縁一以入
レ親。是故如二舍成時一。一切法皆一時成。若有二
一法不成者。此舍亦不レ成。如レ似二初歩若到。
一切歩皆到一。若有二一歩非到者。一切歩皆非
レ到故。經云。難レ成二等正覺一。不レ捨二初發心一。又
如二大品經云一。非レ初不レ離レ初。非レ後不レ離レ後。
而明二菩提一也等云云
華嚴五教章中卷指事本



*華嚴五教*章中卷指事末
 *日本國東大寺沙門壽靈述 
二者一多相容不同門者。既總雖レ明三上諸縁
起同時相應。成二一縁起一。未レ明二諸縁力用有
力無力。互容入義一。今欲レ明二此義一故。第二此
門來也。是故綱目云。約二縁今有力今無力義一
故。有二相容門一也。疏亦爾也
言二此經偈云以一佛土等一者。第四卷文如
レ引。文不レ異也。疏不レ説
言二所由如上錢至思之可解一者。若准二十錢
喩一。釋二此十義法一。以二十錢喩一。況二上十義一。約二此
十義力用相入中二門一。一異體相入。二同體
相入。初中亦二。一向上去。二向下來。初門中
有二十門一。一者教義。此本數教義。何以故。縁成
故。二者教義中理事。何以故。縁成故。若無二
教義一。理事不レ成故。即教義有二全力一。故攝二於
理事一。仍理事非二教義一。乃至十者教義中逆順
體用自在。何以故。若無二教義一。即逆順體用自
在不レ成故。即教義有二全力一。故攝二於逆順體用
自在一。仍逆順體用自在。非二教義一矣。餘九門
亦如レ是。一一皆有レ十。准例可レ知。向下來亦十
門。一者逆順體用自在。何以故。縁成故。乃至
十者逆順體用。即攝二教義一。何以故。縁成故謂
若無二逆順體用自在一。即教義不レ成故。即教義
無二全力一。歸二於逆順體用自在一也。仍教義。非二
逆順體用自在一矣。餘例亦然。如レ是本末二門
中。各具足十門一。餘一一義中。准以思レ之。二
同體相入。亦有二二門一。一者一中多。二多中
一。初一中多者。有二十門不同一。一者教義。何
以故。縁成故。縁成故。是本數教義中。即
具二十義一。何以故。由二此一教義自體是教義一。亦
復與二理事一作二教義一故。即爲二理事教義一。乃至
與二逆順體用自在一作二教義一故。即爲二逆順體
用自在教義一。是故此一教義之中。即自具有二
十箇教義一耳。仍教義非二逆順體用自在一也。
以レ未二是即門一故。初一教義既爾。餘理事因
果已上九門中。皆各如レ是。准例可レ知耳。二
者多中一。亦有二十門一。一者逆順體用自在。何
以故。縁成故。乃至十者逆順體用自在中教
義。何以故。由下此教義與二逆順體用自在一作中
教義上故。即彼初教義。在二逆順體用自在中。
教義之中一。以下離二逆順體用自在之教義一即
無中初教義上故。是故此初教義。即逆順體用
自在中教義也。仍逆順體用自在。非二教義一
矣。餘下九八七乃至於レ一。皆各如レ是。准
レ例思レ之。是故云二准レ上思之。玄門云。此約
レ理説。以レ一入レ多。多入レ一故。名二相容一。即體
無二先後一。而不レ失二一多之相一。故曰二不同一。此即
縁起實徳。非二天人所作一。故經云。以二一佛土一。
滿二十方一十方入レ一。亦無レ餘。世界本相亦不
レ壞。自在願力故能爾云云方範云。從レ理異耳
 問曰。若爾。方範及玄門。約レ理容入。綱目
及此章。約レ用相入。二入相違。何和會耶
答。相即相入。皆有二二門一。一約二縁起相由門一。
二約二法性融通門一。由二此二門一。不レ可二相違一。是
故疏云。相容門者。謂一事是不レ實。以二無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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