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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 (No. 2323_ 基辨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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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假立名相謂之無爲。准此經文。證智解
一假立名相。隨順衆生説二諦也已上
秋篠
[章]善男子如顯二諦別 鈔曰。十三文中六
廣以八復次中第一復次義。明依人智有
淺深顯二諦別。其八復次中有七番釋。此
次善男子已下是也 此明依人等者。此三
句章主釋文。秋篠云。所知之境雖體一。能知
之智淺深不同。如一幻相二人異見。幻師知
無。是喩見眞。凡愚執實。是喩見俗。由此
道理説有二諦云云今云。秋篠所釋尤法喩
穩當
[章]善男子五名第一義諦 鈔曰。十三文中
七第一番釋。重顯前義。令知二諦依人相
待亦建立之已下經文前文就世人出世人所知
能智別名爲二諦。是八
復次釋中第一復次也。今所藥文已下七番釋。併合八復
次釋也。今此第一番釋與前文所云世人出世人所知能
智別爲二諦義全同。對世人出世人之隨所稱如
性相能知之別。顯二諦別。依人相待雖同。所稱性相
異爲前后
復次別
五陰和合者。父母所生五陰假和合
身 隨其所稱者。示世人麁相推求。此俗諦
相 解陰無有等者。解謂觀解。陰謂五蘊假
合處。此文已下示出世人微細推求。是即第
一義諦相 名第一義諦者。四重眞俗相攝。
如下具明
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第十六








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
第十七二諦章之餘

  日本南都西京藥師寺法相大乘宗
受菩薩戒近住 釋基辨 撰
[章]復次善男有名無實 鈔曰。十三文中八
第二番釋。就有名無實爲世有名有實爲
眞爲釋。此文有二。初明法有有實無實別。
二正作第二番釋。今即初也。有名有實者。
如五陰等。有名無實者。如我衆生等
[章]善男子有第一義諦 鈔曰。二正作第
二番釋。即以有實無實爲眞與俗二諦。下
章文云。以下六番依法勝劣相對建立云云
章主意由上下釋文。云依人智淺深以顯
二諦。依法勝劣相待建立二諦。由是讀經
有名有實有名無實文。雖不分有無別義
准自知。四重眞俗也。今此云有名無實是俗
諦。即是初世間俗。以我衆生等名無實故。
又云有名有實是第一義諦者。即論所説四
種勝義。皆有名體故。或唯三科名眞。對我
等唯俗有名體故 是第一義諦者。識知
此言四重眞俗相攝。以須解有名實無已
[章]善男子如一義諦 鈔曰。十三文中九第
三番釋。有名無實有名有實中麁者爲世。有
名有實中細者爲眞釋 如我衆生等已下
八名。皆是有名無實世俗者也。凡夫外道固
執我有名無實者。衆生者。新翻所云有情有
情愛者執爲實義。壽命者。新所譯命者。實
有命者。知見者。新所翻能知者。實有知見
者。養育者。新翻云養育者。丈夫作者。受者
舊所翻我異名。凡外固執爲實有也。今謂
此第三番就我等釋。自我衆生乃至諸陰
界入是名世俗。苦集滅道四諦理是爲勝
義。陰界入三科待我衆生等有名無實。則是
名勝義。三科有名有實故。雖爾待苦等四
諦。則此約麁細。麁是俗。細是眞已。故今此
番以陰界入爲世俗也。無體我等有體三
科。是等二類對四諦理倶爲世俗。問。前第
二番中。有名無實我有情等對三科法名俗
諦已。何故今此第三番中。無實我等復更説
形云俗諦耶 答擧我等法。不但形於三
科之法名爲世俗。亦形四諦等名世俗。故
前第二番以初有名無體用法形陰界入。陰
界入法名爲眞諦。即四眞中初勝義攝。顯是
非唯是勝義故。後以三科形於四諦事劣
於理。即爲俗故。即是論中第二世俗。四諦是
第二眞
[章]善男子世第一義諦 鈔曰。十第四番釋。
就無體有用名世俗。心無倒知無名爲眞
建之也。下章釋意云。世法有五種爲世俗。
知此爲眞實有者爲初世俗。不唯我等。但
有其名無體用法。其如旋火輪者亦是初
俗。顯揚等説房舍軍林等亦初世俗。以無
實體我等類同最卑劣故。無倒智觀此。但
有蘊等。都無眞實名句等法是第一義。四
勝義中皆無所説五世法故。或三科中實
無此五。此番状似説之非次。雖爾第三番
中以陰界入既説通眞。恐此有用無體之法
亦通眞諦。爲顯不爾。因釋彼疑。故今方
説五種世法。其中初二名句能詮。次二縛法
詮。後一執差標相。顯能詮若情若事皆有假
立非眞實。故作差別説。更無異義已上由
下章文
加私
意注
善男子若有衆生等下。此第四番釋中
示勝義諦 心無顛倒如實而知者。顯於
無體有用五種世法初世俗者。心無倒如實
知無體用。同時同處隨智淺深四眞自現。
由是第一義諦言隨應知
[章]復次善男第一義諦 鈔曰。十三文中十
一第五番釋。就遮詮爲世。爾自宛然爲眞
而爲之 若燒苦割等者。是遮詮故名爲世
俗 無燒無割等者。自爾宛然實相廢詮談
旨一實如名眞 由章主意今釋云。此一對
釋二無我爲世俗。一實如名爲眞。外道異
生執我常一。佛説都無體用。説五蘊等可
燒割等。無彼執我一常相故。割燒等是二無
我也。次後番以此二無我待於苦諦理等
説爲眞諦。即第三眞。今此第五番釋。以二
無我對一實如爲世。一實如名爲眞。一實
如不依由可燒割等詮門顯故。即勝義勝義
故名爲眞諦。二無我如依詮顯實故名爲
俗。第四世俗。若不爾此一對説有何義利。
世尊教示。諸佛不説無義言故。由是自知。
今文無燒無割無壞者。第四勝義勝義廢詮談
旨。一實如名爲眞諦也已上由下章文
釋加私意匡
[章]復次善男第一義諦 鈔曰。十三文中十
二第六番釋。就有苦諦上八苦相名爲世
俗。二無我等無八苦相名眞勝義。苦相有
無相對建立。有八苦相業者。八苦謂生老病
死等如常。此入苦即苦諦理故。偏擧一苦
類全三諦。由下章文釋今此番。謂今以苦
諦八苦相對二無我等無八苦相法即成
世俗。第三證得世俗所攝。此番應在第五
番説。前第五番應第六説。以言便故前後
不定 秋篠云。此七番處從淺至深説二諦
相。今觀經文前第五番標第四俗及第四
眞。此第六番彰第三俗及第三眞。先深後淺
故。次相濫。今以言便前后不定 無生無老
等者。是示二無我等無八苦相爲眞
[章]復次善男第一義諦 鈔曰。十三文中十
三第七番釋。就父母所生身有詮縁爲世。
知因縁生有詮縁爲眞釋。由下章文應
釋斯番。云第七番中所説法喩。總明二諦。
體無差別。隨其人智及於法中空有事淺
深詮旨。四重二諦勝劣相形成眞俗。故世人
但知父母所生名爲世俗。出世之人知因
縁生名第一義。此隨人智以分二諦。父母
所生假事麁淺。名爲世俗。因縁生者實法細
深。名爲勝義。此隨於法以分二諦。總明二
諦差別。法喩更無別門已上下
章文
 譬如一人等
者。擧譬喩 一人謂父母所生所依身一人。
而一身有多能 若其定時下擧多能 如
是一人等結喩 法亦如是下合法眞俗相
對。云依因父母和合所生一身此多能故多
名生。則名世俗。假事麁淺之説故。又云十
二因縁和合生之身縁生多能其因即成多
名。則名眞諦。實相細深之説故已上○三文中
初擧涅槃經
相攝有六。以問答成世諦即第一義諦義。十三文科
已○已下諸教相攝釋成。大文有五中○初擧涅槃經
相攝一切二諦説。有三文○初擧涅槃經説已。此下
○第二擧古師攝釋。第三章家述自義。諸教相攝文也
[章]古來釋云當法辨相 鈔曰。諸教相攝有
三文中。上來初擧經訖。此下二擧古師攝
攝釋者。大小乘諸家所立一切二諦説。今以相攝
經所説七番義中已。有古師與今家相違意。今
先擧古師相攝釋。次擧今家相收對辨如左。今自古
來釋云至次下 三十二丁右 今據第六故名第一文。
是即古師相攝之釋也。其次自上解雖精
等已下文。今章家自由正義之文也
此中古師攝
釋中也
四文。初古師總釋。二立四宗釋經七番。三
以立惟宗説屬當經七番中。四擧四宗二
諦屬當涅槃經所説二諦。今即初文也 古
來釋云者。指何人説云古來釋耶。答。秋篠
釋云。古來轉云至今據第六故名第一二
紙半文。是遠法師涅槃經疏第五卷文。少文
無違。學者須勘云云今也末代法寶難得。但
識其目忍古戀昔而已。不能視全璧也。
今撿濟恩傳燈目録。云大般涅槃經略疏十五
惠遠分本末成二十卷。四百紙。西院西
房本二十卷。缺一本末三本五末 云云
 五陰和
合以來者。經七番釋中第一番文。善男子五
陰和合稱言某甲已來七番經文。今云後之
七番 當法辨相者。令契當於法相辨明
二諦義相。總是釋經七番説相也
[章]於中麁分細分有四 鈔曰。此文二立
四宗釋經七番。此中三文。初以麁細分宗。
二明四宗別。三以經七番配當四宗二諦。
今即初文 一大二小者。謂四宗中初二是
小乘中所立。後二大乘。故梗概分爲二名麁
 細分有四者。秋篠云。遠公言。此四乃是
望義名法。經論無名。經論之中雖無四宗
之名。實有此義意別。大小之中各分淺深。
故立四宗名別。此委細論今云細分有四

[章]一立性宗涅槃等也 鈔曰。此文二明
四宗別 一立性者。秋篠云。亦名因縁宗。
小乘中淺宣説諸法。爲有法性。雖説有性
皆從縁生。不同外道立自然性。故名因
縁宗也。此宗屬阿毘曇也 薩婆多等也
者。小乘二十部之一。此翻云説一切有。就
立三世實有法體宗計爲名 二破性宗
者。亦名假名宗。秋篠云。小乘中深宣説諸
法。實假無性。不同前宗立法自性。法雖無
性。不無假相。此宗當彼成實論也云云成實
論等者。此論分齊諸家判釋各各不同。如
三論玄義具辨 三破相宗者。亦名不眞
宗。秋篠云。大乘中淺宣説諸法。明前宗中
虚假之相亦無所有。如人遠視陽炎爲水
近見本無。不但無性。水相亦無。諸法像此
雖説無相未顯法實 中百論等者。今謂。
中百二論論主意説廢詮中道。非如破相宗
義。然今云中百論等者。就由中百論起計
執者。中百論主實義如中觀十二門及廣百
論等明 四顯實宗者。遠公云。亦名眞宗。
大乘中深宣説諸法。應相故有妄相。無體
起必託眞。眞者。所謂如來藏性。恒沙諸法
同體縁集。不離不脱不斷不異。此眞如縁
起集成生死涅槃。眞所縁故無不眞實。辨
此實性故云眞宗已上秋
篠抄
 涅槃等也者。支
那梁隋唐諸家。由涅槃經立如見宗名涅
槃經宗。爲所學者多。今所擧遠公亦爾。一
切大乘經教實義皆應如是。爲淺深見皆
是機熟淺深。豈應有淺深頓漸定經教
[章]於此四中故備論之 鈔曰。此文三以
經七番配當四宗二諦 上七番中者。經七
番説自今此文上已説。故云上七番也 
初三是其等者。七番中初番説五陰和合爲
俗。如實如假爲眞。第二番説無實爲俗有
實爲眞。第三番説三科爲俗四諦爲眞。是
自初三番説。今云初三。此三番二諦 爲
立性宗所辨二諦。何故知爾。謂此三番皆如
實有實諦理爲眞故 次二是其等者。第四
第五番爲次二。第四番五種世法爲俗。心
無顛倒如實知無爲眞。第五番燒割死壞爲
俗。無燒無死爲眞。是即破性宗所辨二諦
義。何故知爾。謂此二番皆知無。無死無壞
爲眞。故同破性宗法假無性假亦不無 
次一破相宗等者。第六番爲次一。此番八苦
相有爲俗。無八苦相爲眞。無相爲實。是破
相宗所辨 後一顯實等者。第七番爲後一。
此番依父母和合多名生爲俗。十二因縁和
合實是一有多名爲眞。是即顯實宗所言
如來藏性。恒沙諸法同體縁集之義 今此
文中等者。意言。今此以經七番配於四宗。
即以深攝淺門 以深攝淺等者。遠公疏曰。
約宗辨諦門。別有四。一約宗分法。二以
深攝淺。三歴法分別。四辨即離。今以七
番配於四宗。即約第二以深攝淺門。故
云今此文中以深攝淺等。若小乘中立性爲
淺。破性爲深。大乘宗中破相爲淺。顯實爲
深。亦如破性宗中。法相世諦。謂一切法皆
無常等。法實相故稱爲世諦。此世諦是立性
宗眞諦法也。餘皆准知。深宗俗中攝淺宗眞。
故云以深攝淺。應如彼遠法師疏中明已上
秋篠
[章]就初宗中不能繁引 鈔曰。此文三以
立性宗説屬當經七番。此中二文。初申立
性宗所立依據 婆沙等者。婆沙論七十七
爲依。古師立立性宗説 等言等倶舍二
十二雜心第十 不能繁引者。意言。具引婆
沙等説屬當經七番。則彼宗説亦雖應有
七番。今但次所辨七分別爲依。屬當經初
三番。是不能繁引彼論故。此是示不屬當
餘四番由
[章]一情理分爲第一義 鈔曰。此下後由
彼宗所據婆沙雜心義立七分別。以彼宗
説屬當經初三番。此即七分別中初分別也。
秋篠云。此七分別皆有所依據文。此七分
別第二第七依雜心文。餘之五分別文依婆
沙説。婆沙七十七有八異説。此今初分別説。
當彼第六之三義。婆沙説文云。復作是説。
隨順世間所説名是勝義云云已上婆沙七十
七有八復次。
申二諦義。其中第六復次今取。爲第一清理分別。此次
章文釋云。第一先就清理分二。五陰和合稱云某甲。
凡隨所稱計有我人。是名世諦。聖人。解陰無有
某甲離陰亦無。名第一義 已上下章文 此即婆沙
八復次中第六復次義也。秋篠云。問。我等情取爲有。於
法本無説何爲諦耶。答。遠法師云。凡夫取陰隨情取
名爲我人説爲世諦。非全無。法其眞諦者。聖人知
陰非我我所。從聖人解説爲無我名爲眞諦。亦非
無法 云云
 已上秋篠
[章]一假實分説第一義 鈔曰。此七分別第
二分別 瓶衣車乘等者。依雜心説文也。瓶
衣等法有名無實名爲世諦。蘊等諸法有名
有實説爲眞諦。此屬當經第二番義 故雜
心云等者。雜心論第十卷文。彼論文云。若
事分別時捨名。即説等分別無所捨。是即
第一義。彼論釋云。若事分別時捨名者。是即
等事。彼文注云。等事者。胡音云三佛栗提。
翻云等事。亦云等積集。凡會有。散無者名
等集已上
論文
秋篠云。如瓶分別色香味觸時。
捨瓶名亦非捨色香味觸別有瓶名。是故
名等事已上
秋篠
若法分別等論文作若事分別。
事謂法體瓶等事相。分別瓶等法體色味香
觸細分時捨瓶等名。意全無違 分別無所
等者。同師云。如五盛陰名苦諦。苦分別五
陰時亦不捨苦名。以色是苦故乃至識亦
如是。應如彼説已上
秋篠
[章]三理事分爲第一義 鈔曰。此七分別第
三分別 陰界入等事。依婆沙四評家第三
師義爲立性宗説。彼論文云。陰界入等事相
差別説爲世諦。十六聖行通相之理以爲眞
諦。又云。四諦皆有世俗勝義。四諦之事名
爲世俗。四諦之理名爲眞諦。又云。世俗勝
義倶攝十八界十二處五蘊。虚空非擇滅亦
二諦攝故。以此意解四諦事理云。苦諦事
者。男女瓶衣等事。苦諦理者。苦無常空無我
乃至道諦事者。謂佛説道如船筏乃至
花如水。是即事也 道諦理者。道如行出理
也。應如彼論七十七説
[章]四縛解分滅道第一 鈔曰。此七分別第
四分別。依婆沙説此即當四評家第一師
説。苦集縛法説爲世諦。滅道解法名爲眞
諦。如彼文云。於四諦中前二諦是世俗諦。
男女行住及瓶衣等世間現見諸世俗事。皆
入苦集二諦中故。後二諦是勝義諦。諸出世
間眞實功徳。皆入滅道二諦中故
[章]五劣勝分説爲第一 鈔曰。此七分別第
五分別。先徳謂此即當於婆沙四評家第二
師義云云劣勝分別者。今此分別苦集及道三
諦。有爲法故判爲世諦。滅諦無爲寂止勝法。
説爲眞諦。今章家既云非上爲世精勝爲
眞。是即擧劣勝判。而苦集道三諦爲世。滅
諦唯一爲眞。若爾有爲是劣。無爲是勝。是
章家章。秋篠云遠公章云爲無爲分別。彼師
亦涅槃疏云劣勝分別是義同也。此等判尤
爲好。然秋篠引婆沙文云。於四諦中前三
苦集
滅三
是世俗諦。苦集諦中有世俗事義如
前説。佛説滅諦如城如宮或如彼岸。諸如
是等世俗施設滅諦中有。是故滅諦亦名世
俗。唯一道諦是勝義諦。世俗施設此中無故
已上婆沙文
秋篠所引
今云。此所引婆沙文違於章主所
云劣勝分別。此文云唯一道諦是勝義前三
苦集
滅三
是世俗故。非有爲劣無爲勝之義。若
滅諦中世俗施設亦名世俗。恐此況等六空
有分別中所判歟。後學尋婆沙文須硏究

[章]六空有分説爲第一 鈔曰。此七分別第
六分別。先徳謂此當於婆沙第三師義 於
彼四諦等者。與婆沙説相同。十六行相中
除空無我二行相。餘皆爲俗。空無我二是理
精妙爲眞。今名空有四諦中有諸世俗事
爲俗。四諦中唯是理精妙爲眞。空空無我
亦空眞諦名空。施設事相名有 問。前三
苦集滅
之三
諦中有世俗事義如前説。道諦何有
世俗事。前婆沙文道諦無世俗施設事名爲
眞故。秋篠引婆沙文云。道諦亦有世俗事。
佛以沙門婆羅門各説道諦故。唯一切法
空無我理是勝義諦。空非我中諸世俗事絶
施設故。廣如彼説已上
秋篠
[章]七行教分名第一義 鈔曰。此七分別第
七分別。先徳謂。此依雜心文。彼論第十云。經
律阿毘曇是名俗正法。三十七覺品是名第
一義。彼論釋云。經律阿毘曇是名俗。正法者。
修多羅經律阿毘曇。是言説正法依名處
起故。先已説。佛語是語自性。語即依名轉。
以他處轉故。是故名俗故。顯第一義故名
正法。以名顯義故。三十七覺品是第一義正
法。離名起故。名有垢故不説第一義正法。
慧讃若澄歟師云。約此偈中上半是俗正法
經律阿毘曇是名俗
正法之二句 云云
謂阿含教依他故俗。下半眞
法。所謂覺品三乘因果無漏故眞下半者。三十
七覺品。是説
第一義之
二句也
廣如彼疏第十卷説云云此二句秋篠
引慧讃釋
已推彼師疏也。今基辨檢永超傳燈録。有云雜心論
疏十卷旨。而不&T047368;作者名。恐今此文所云慧讃師者。
此是作者歟。秋篠推云如彼疏第十卷説。故基辨檢傳
燈録。不見名賛讃者。有惠證者。大乘光法師撰婆
沙鈔次。載此雜心論疏十卷。若爾。此雜心疏
者。大乘光法師所著。非慧讃歟。後學須考
 秋篠
鈔釋七分別已云。遠法師言。初宗之中具
此七番。雖有七種事理二諦。正是宗歸即
當婆沙評家義也 問。婆沙七十七云。尊者
世友作如是説。能顯名是世俗。所顯法是勝
已上
世友
大徳説曰。宣説有情瓶衣等事。不虚
妄心所起言説是世俗諦。宣説縁性縁起等
理。不虚妄心所起言説是勝義諦 尊者達
羅達多説言。名自性是世俗。義自性是勝義。
此等三義於此七番何番所攝。解云。世友
達多二師義第七番攝。能詮爲俗。所詮爲
眞。故大徳之義第二番攝。假法爲俗。實法
爲眞故。又解。大徳之義第七番中教一分
攝。以唯約教説二諦故。既云不虚妄心所
起言説故知教攝
[章]今此但彰餘略不辨 鈔曰。上來就立
性宗説七分別釋二諦竟 自下擧古師
相攝釋四文中。第四擧四宗二諦。屬當經
説二諦。此中亦有四文。初以立性宗七分
別屬當經説。此中三文。初總明。後別明屬
當。今即初也 今此者。指前申立性宗所言
七分別二諦義云今此也 初之三門者。涅
槃經所説七番中。初番第二第三之番會云
初三門也。餘略不辨者。章家意立性宗所云
七分別二諦義。但屬經説初二三三箇番。餘
四番經説。二諦義於立性宗未曾論之處
也。故云餘略不辨也。此初以立性宗七分
別中初之三門。屬經説二諦義。餘四分別不
屬經説。總明之文也
[章]第一先就名第一義 鈔曰。此下後別
屬當經説初之三番。此中三文。初就立性宗
第一分別屬經説。次就同宗第二分別屬
經。後就第三分別屬當。今即初文也 先
就情理者。標立性宗第一分別 分二者。妄
情所取我衆生等以爲世俗。無我之理以爲
勝義。是即情理分別爲世俗勝義二。故云分
二 五陰和合等者。以情理言屬當經文。
前所引經云。善男子五陰和合稱言某甲。凡
夫衆生隨其所稱是名世諦。解陰無有某
甲名字離陰亦無某甲名字。出世人如其
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義云云此經文意。與
立性宗義隨陰和合凡稱言某甲。計實有
我人是爲世俗。如何雖無我人。隨情所取
爲俗。出世聖人觀解某甲有無。如理能知
不拘情取爲眞。依情與理分別立眞俗
諦更無相違。正今屬當
[章]第二約就實爲第一 鈔曰。此二就立
性宗第二分別屬當經文 先分二法等者。
涅槃經第二番中有二文。初説復次善男子
示法有二。一者有名有實。二者有名無實 
後但説善男子。示有名無實法爲俗有名有
實法爲眞。今文初後倶牒也 先分言對後
下就辨辨云先。分二者分有實無實二法
 是其實法者。簡假施設。彰有實體用名
其實法。其謂彼。彼此云有名有實 陰界入
等彰示有實法。依有名推求法體有法體
可得。用亦非無。即陰界入等。是云有實 
有名無實等者。彰但有名無實體者 瓶
衣車乘等者。彰其假法。如是一切雖無體
假施設其名。但有假名推求都無其體。故
云有名無實 下就諦辨等者對前文先分
二法之先言。今云下猶云後也。此屬當經
次但説善男子説二諦文。但有假名無體
爲假世俗。有名有實爲具勝義。此即立性
宗以假實分別眞俗屬當經文。更無相

[章]第三約就爲第一義 鈔曰。此後就立性
宗第三理事分別屬當經文 理事分二者。
今謂。經文意有兩重相對。一者有名無實我
衆生乃至龜毛兎角施火輪等名爲世俗。有名
有實陰界入等名爲勝義。是有無實相待有
實爲眞無實爲俗。俗是假事。眞是有實。事
故對假事名爲理 二者諸陰界入雖有名
有實對我衆生等名爲理眞。其實事相麁顯
對苦集滅道微隱法相道理名爲俗諦。苦等
四諦名爲眞諦。有如是兩重相對意。經説義
意。今立性宗理事分別亦事有假實理有麁
隱。有兩重相對立眞俗義。由是以此理事
分別屬當第三番經説二諦義也。上來以經
文屬當立性宗初三分別已 問。何故以
立性宗餘四分別。不屬當經第四番已下二
諦耶 答。立性宗除初之三分別。餘四分別
不屬當經第四番已下文。經第四番五種
世法無體有名爲俗。於其五世法心無倒
如實知體無爲眞。彼第四分別以四諦初
二繋縛爲俗。後二是解脱法爲眞故不屬
當。又第五番經文。説若燒若壞爲俗是遮詮
爲世也
無燒無壞爲眞是自爾宛
然爲眞也
彼立性宗第五分
別苦集道三有爲爲劣理中
非勝
名俗。滅諦一無
法爲勝理中爲
種勝
名眞。以爲劣無爲勝
分別四諦爲二不屬當經 又第六番
經文。説有八苦相爲世無八苦相爲眞。
彼立性宗第六分別。於四諦十六行相。除空
無我二餘名世諦。空無我二相理中精妙名
爲眞諦。是以四諦十六行空有相分別爲
不屬當經。又第七番經文。説一人多
能多名字因父母和合所生依身而生爲世。
十二因縁和合生以爲眞。彼立性宗第七分
別由雜心説教經律論依
名轉者
三十七覺分
菩提分法
如次
名爲俗眞。全無屬當義。由此等義云立性
宗但初之三分別屬經餘界不辨也
[章]次下就其以辨二諦 鈔曰此下擧四
宗二諦。屬當經説二諦。四文中第二以破性
宗義屬當經二諦。此中三文。初以成實所
立明前後兩門以辨二諦。二以成實義屬
當經第四番二諦五種世法爲俗。
如實知無爲眞
三擧經第五
番二諦。屬當成實論所説義。今即初也 於
中兩門者。以經第四番二諦與第五番二諦
爲前後兩門也 前門就其等者。此三句文
正以成實所立辨二諦也。前門之言示經
第四番二諦以成實義辨。第五番之前二諦
故名前門。就其假法等者。其之言指破性
成實宗義 假法者。成實所立法雖無性。
不無假相之假相今云假法 空有者。云
雖無性之無性今云空。是成實所立眞諦。
有謂彼所立不無假相之假相今云有不無
謂有
是彼所立俗諦。以此二諦辨經第四番二
諦。故云前門就其乃至以辨二諦 後門就
其等者。今示經第五番二諦以成實義辨。居
第四之後之番故云後門。其言指成實宗
義 實法者。成實所立陰界入法性空爲
眞。是即實法。今所立無性是空 有謂陰界
入假有是爲俗。屬辨第五番經説二諦。則
無燒割等是爲性空爲眞。若燒割死壞五
陰等假有相是爲俗爲有。已上以成實所
立辨經二諦也
[章]就前門中名無顛倒 鈔曰。以破性宗
義屬當經二諦三文中。二以成實宗屬當
經説文 就前門中等者。屬當經第四番故
云就前門中 先明世諦等者。第四番中世
諦五種世法爲俗。今説無體有用五種世法
爲俗。屬當此經文。以成實云何成宗義耶。
今謂。彼立一切不無假相。即無體有用爲
俗。屬當必然 後於是五法等者。擧經説
眞諦文 知其性空等者。釋心無顛倒。明
經如實知言。謂於五種世法假有中。如實
知因和合中其性空無。亦知法和合中其無
性。是無倒相。是經文意。以成實宗假有無性
義。屬當此經文也是由秋篠所
引遠法師意釋
遠法師辨立
性與破性兩宗同異。如秋篠義鏡中。文長。
且略披文當知
[章]就後門中名第一義 鈔曰。以破性宗
義屬當經二諦三文中。三擧經第五番二
諦。屬當成實所説義 苦燒割等等者。牒
經説文屬成實論世諦 五陰諸法者。是即
成實論假有。彰五陰諸法虚假因縁集用。觀
諸世法實爾名爲世諦。被燒割等是虚假
故。以經所説若死若壞名世諦文。屬成實
論不無假相 無燒割等等二句。牒經眞
諦 諸法性空等者。是即成實所説諸法無
性。屬無死壞爲眞。秋篠云。就性空第一義
中。無彼妄情我人。以爲眞諦也云云
[章]次下就其有斯別耳 鈔曰。擧四宗二
諦屬當經説二諦四文之中。三以破相宗
義屬當經第六番已下二諦。故云次下。此
中二文。初正屬當經第六番中百八苦相爲
世無八苦相爲眞。標牒以破相辨二諦。
擧經二諦文。次下就其等三句標牒。八苦之
相等四句正擧屬當經文 問曰。此宗等下
二問答。對辨破性破相兩宗異。此宗指破
相宗。立前者。指前破性宗 古來釋云下。
以遠法師説對辨兩宗異答問。此答中先
對辨世諦 前説等者。前破性宗中理相世
諦即法虚假因縁集用。世法實爾爲世。是今
云因縁假有等也 此宗者破相宗。即説一
切世法道理悉皆妄想之有。如陽炎水健闥
婆城等以名世諦。是云妄想之有 前宗宣
説等下。對辨眞諦。前破性宗説因和合中
知性空。法和合中知無性名心無倒爲眞。
亦諸法無性空爲眞。此云衆性之空爲第





一義 此宗宣説等者。此破相宗説諸法畢
竟妄相空寂。今云無相之空爲第一義也」
[章]次就第四名爲第一 鈔曰。以四宗義
屬當經説二諦四文中。四以顯實宗義屬
當經文。此中二文。初正屬當後擧古説辨。
今即初也 次就第四等三句標牒科文 
事相縁起者。如一人名走者亦名收刈者
 法性縁起者。如觀十二縁生 譬如一人
等下。示喩相 如是所説等下。合法而明」
[章]古來解云故名第六 鈔曰。以顯實宗
屬當經説二文中。二擧古師立六重縁生
辨 一事因縁等者。事相因縁所生。謂陰界
入等是立性宗俗諦。故云如毘曇説 二法
因縁等者。法相因縁生。即苦無常等。是立性
宗眞諦法也 三假因縁等者。假名因縁有。
即破性宗俗諦也 四妄想因縁等者。妄想
因縁生。即破性宗眞諦也 猶如幻化者。示
唯虚空起都無體用 五是妄想因縁等者。
妄想因縁有。即破相宗眞諦 如夢所見者。
明心外畢竟無性。但虚妄心想前起故云如
夢所見也 六眞實因縁等者。示眞實因縁
生。謂如來藏縁起集成生死涅槃。是顯實宗
眞諦也 如水起波者。彰不同前宗唯一如
來藏隨縁作佛亦作因縁。佛性因縁非一
非異。故云如水波也 前五縁生等者。取
捨六因縁生。上來擧涅槃經相攝一切二
諦三文中。第二文擧古師相攝釋已
[章]上解雖精所有二諦 鈔曰。擧涅槃經
攝一切二諦説三文中。第三章主自述自正
義諸教相攝。此中二文。初斥古釋。後申今
義。今即初也 上解雖精等二句。略斥古師。
意言。上來所擧遠法師解申四宗二諦別。屬
經釋成雖積且勤。今家所解意趣小齟齬 
此中二諦等者。申意趣差別旨。謂今家解經
意。此涅槃經中二諦義。唯明遠法師所云四
宗中顯實一宗中二諦。不説小乘二部及破
相二諦。是爲今家各別意趣 顯實自有等
下。叙不説小乘及破相二諦所由。立理斥
破。謂如來説二諦雖縷縷長。但顯實一宗故。
顯眞實義同一時處自應破。相被斥已無
明暗倶有理。亦小乘教二十部別計執。然涅
槃經中如來豈懸爲未來世中大唐所有遠
法師等。不説餘部所説二諦。獨別説薩婆
多部及成實宗二諦理如何爲有斯哉。由
是遠法師所言經七番中初三立性宗所辨
二諦。次二是破性宗所辨二諦等之説。可
云妄談。我黨學者鳴鼓攻之可已
[章]由此應言亦建立之 鈔曰。章主申自
正義二文中。後申今義。此中十文。初釋七
番釋中第一番義。今文即是也 由此應言
者。標正申今義 後七番中等者。經以八
復次説二諦義。其第一復次明依人智有
淺深顯二諦別。其經文云善男子如出世人
之所知者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爲世
諦。除此第一復次次後善男子已下。今云
後七番中。其初番經文云。善男子五陰和合
稱言某甲。凡夫衆生隨其所稱是名世諦。
解陰無有某甲名字離陰亦無某甲名字。
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義
諦。此文今此云初番擧事事相釋前依人
以立二諦之文。此云前依人等。即次前云。
第一復次明依人智有淺深顯二諦別之
文。後七番中初番擧事陰和合某甲名字
有無等事相別
釋前
依人智淺深
明二諦
文 經言凡夫隨其所稱等經
文。即初番擧事釋文也。後學勿相濫經文。
爲膚受麁漫學者不厭勞煩。再三叙之耳
 故知但是等已下。結初番義。後七番中初
番文擧事。釋文今簡云但是重顯前義
經第一復次依人智有
淺深明二諦文義歟
依人相待者。世出世人智
淺深別。相待建立二諦也
[章]以下六番此中四事 鈔曰。叙今義十
文中。二總釋已下六番意 依法勝劣等者。
此亦不用古師義別叙今家義。秋篠云。遠
法師云涅槃經中具有八番以明二諦。初
之一番明人二諦。後之七番明法二諦。今
章主意後七番中初番擧事。釋前依人立
二諦意。後之六番依法劣勝相待建立。即
釋法二諦也已上
秋篠
 雖不分明等四句。通伏
難難云。後七番中初番擧事重釋前意。則
義可知。經亦所説。後六番是爲釋何文義。
如何已上
伏難
章文通此難意言。雖不分明差
別經文分別四重眞俗義。以道理義推求
後六番意。即是瑜伽顯揚瑜伽釋成唯識論
中所説四重眞俗。經文説是立法勝劣麁
細。相待建立令有六番也
[章]前第二番相可知故 鈔曰。擧正義十
文中。三釋第二番義 前第二番等四句。
牒經文爲四重世俗中世間俗也。前文所
引第二番經文。有名無實爲世俗。即是四重
俗中初世間俗爲俗文意 顯揚等等説等
者。等成唯識第九卷。顯揚第六十丁曰。世間
俗者。謂安立田宅瓶盆軍林藪等。及安立
我有情等云云今略擧後安立。故云説如我
等也。是與經第二番云有名無實名世俗
諦正爲同。立正與此同 有名有實等下。
申眞諦四重。此下文有二意。一四種勝義
通名有名有實。皆有名體故。二唯三科法
名有名有實。對我等故。如文可知已上
秋篠
論所説等者。成唯識九所説。應説四重眞 
即顯我有等下。顯我有情有名無實是世間
俗。最爲卑劣者。示唯俗非眞由 餘皆勝此
等二句。除世間俗。餘三科四諦二空如一眞
如界。皆對我有情爲勝爲精。故相待爲勝
義 或唯三科等者。申有名有實言不爲
於四種勝義。但以世間勝義三科法對我
衆生有名實。以名眞不違理 相可知故
者。相易了知。故立唯三科有名實義也
[章]第三番中第二勝義 鈔曰。擧正義十
文中。四釋經第三番義 如我衆生等下。
牒經文釋。此以二類者。一我衆生類。二陰
界入類也。四諦理對我衆生等二類。至精妙
理勝故。對此四諦二類共麁。事相劣卑故
名爲俗 我乃至等者。釋我衆生類更重對
四諦理爲世俗諦 更重説等者。釋第二
番中説我有情名俗諦。今復第三番中更重
説我乃至旋火之輪等。我有情等亦爲世俗
諦。顯示我有情等唯不形待於世間勝義
三科法名爲世俗。亦形待第二理眞四諦
等名世俗故 準餘世俗等者。除世間眞
三科。准餘四諦二空如理眞證眞。我有情等
爲世俗諦。皆亦通餘眞可形待云俗也。其
餘界入等下。會經與論文違 以初有名等
者。謂前經第二番以初世間世俗有名無體
用法我有情等。形待陰等三科。是有名有體
法名爲眞諦。即四眞中初世間勝義攝 顯
此非唯是勝義故等者。顯此三科復爲俗
諦。謂第三番中以三科形待四諦。三科麁
顯事相。四諦精妙理性故。三科影像四諦智
光隱沒不現。故事三科劣於理四諦即爲理
俗 即是論中等者。謂三科即是瑜伽顯揚
等論中第二理俗。四諦第二道理勝義
[章]第四番中五世法故 鈔曰。正義十文中
五釋第四番經文義。此中二文。初示有名無
實爲俗無倒知無爲眞。第四番中等者。牒
經文。顯初世俗但不有名無實用我用情等。
亦陽炎水等無體有用法初世俗。顯揚等説
等者。第六卷説房舍軍林牒無體有用亦初
世間俗故。以我有情等類同無實體最卑劣
故名爲世俗 無倒知此下擧經眞諦。此謂
指五種世法。五中名句實唯聲經。縛法執著
實唯色等五蘊。故今云此唯有蘊等都無
眞實名句等法。如是知實無是第一義 四
勝義中等三句。明云無五種世法是第一
義諦所論。四勝義是無別離言境故。無經説
名句等事。故知無名句等五世法名俗者。
即第一義之意
[章]或三科中更無異義 鈔曰。釋經第四
番文二文中。後明有名無體爲體於此第
四番説由 實無此五者。秋篠云。三科之中
實無此五。故唯初俗不通眞四。前第三番
我衆生等及陰界入形四諦理名爲世俗四
眞名眞。今此第四番似説非法。而經中説。
此番意爲釋疑難云云無此五者。無此五世
法 此番状似等者。此第四番五種世名俗
之説。似説相不爲次。然以第三番蘊界
入既説通入眞。恐今此第四番無體有用
五種世法亦云通眞諦。爲顯云五世亦通
眞不然申眞俗。因釋彼疑難故。今第四
番亦説無體有用五種世法名俗也 五種
世中等下。明五世無體有用。初二者名世句
世。次二者縛世法世 後一標相者。執著
世標威儀相廣知沙門婆羅門也。顯能所
詮等下。若情者執著世。有假立者但有假立
名言。無體用云非眞實。爲顯此有名無體
用故。第四番中作不次與餘差別説。更無
異義者名釋疑難。説差別不次之外無異
義也
[章]第五番中即第三眞 鈔曰。正義十文
中。六釋經第五番義。此中二文。初示燒割
等爲世二無我爲世遮詮義同故。今即初此初
科也 若燒割等下。答經顯第三眞二無我。
今爲世俗 外道異生等下。明無我遮詮故
與燒割等義同同爲世俗。此番以廢詮眞
爲第一義故 佛説爲無者。無謂燒割等。
五蘊和合身可燒割故。無外道異生執常
一我自都無。燒割等者即二無我名爲世俗。
由是無燒割等是廢詮眞此番第一義諦 
後番以此等下。顯第五番以二無我對一
實如説爲世俗。雖然後第六番説無八苦
相。此二無我形四諦理以爲眞諦。由是四
勝義中以二無我爲證得勝義。亦四世俗中
爲第四勝義世俗
[章]今以之對勝義勝義 鈔曰。釋經第五
番義二文中。二明此第五番中第一義第四
廢詮眞故無我爲遮以名世俗。無燒無割等
者自爾宛然相即廢詮如義 以之對一等
者。以無我二空所顯如對第四廢詮一實眞
如 眞如不依可燒割等已下文。立二無我
言通眞俗理。秋篠云。今第五番以無我對
一實如説爲世俗。即第四勝義世俗所攝二
所顯如。雖無燒割等。依燒割詮言方所顯
故。從其詮門説名燒割等。一實廢詮眞如
不可燒割。不依詮故即第四眞攝已上
秋篠
此理故。今云眞如不依可燒割等詮門
顯故即勝義勝義故是自爾宛然義 由是
秋篠云。由此應知。此第五番應在第六。其
第六番顯第三俗故云云此解明似番状非
次。如次章釋 不爾此言等者。正立理文。
此文意言。若云上來所申眞俗二諦顯非
或俗或眞必是決定者有此義不爾。則經文
中燒割等無燒割等言。有詮何理佛示如
是。世尊不説無義利言。大小乘教共所傳
已上
立理
若爾則燒割等無燒割等言教。有何
義理利益耶。謂彰無一法是決定俗非眞
亦是決定眞非俗。如今家傳。俗自不俗。待
眞是俗。眞自不眞。俗待是眞。於觀解此道
理至其究極。一法一法非俗非俗俗。非
眞非不眞。若能如是觀解一法一法。則是
人至諸佛證智境界。爲令如是有義利。有
如是前後不定説 一實眞如等三句。答此
言有何詮理。一實眞如諸佛證智境故。佛説
言教體一眞如絶言境界。機有眞俗教遂眞
俗。今示佛無無義言。云一實眞如即是第
四勝義勝義也
[章]第六番中前後不定 鈔曰。擧正義十
文中。七釋經第六番義 八苦相等下牒經
文。文意言。前第四番對蘊等三科爲俗。以
苦等四諦爲眞。今此第六番以第四番爲
眞苦諦有八苦相。對二無我等無八苦相
法爲眞。苦等四諦即成世俗。四世俗中第三
證得世俗所攝。經有八苦相者。即是苦諦理
故擧之爲俗。雖偏擧一苦諦。餘三類令知
已上
文意
 此番應在等者。此文意言。此第六番四
諦爲俗。二無我爲眞。故應在第五番處説。
前第五番二無我爲俗。以廢詮如爲眞之
説。應於此第六番處説。前後不次。此是何
謂。會云。以言便故前後不定 問。不次之
説云何言便耶。答。第四番説如實知無爲
眞。故一切知無。是眞非俗。恐決定執。因
觀待顯不定。第五番知無我遮爲俗。由
是亦恐決定執一切遮無皆是俗諦説無
燒割等。示廢詮眞除決定執。既説廢詮眞
故恐起。如上説餘應説理無之執。第六番
前番雖説四諦爲眞。未説爲俗。故是亦
恐四諦決定爲眞。對二無我爲眞爲俗。顯
無我是雖遮因觀待以爲眞。是等皆以前
説二諦言便。及説俗言便説眞相待。前後
不決定。是即安立四重眞俗之旨趣也
[章]第七番中更無別門 鈔曰。擧正義十
文中。八釋經第七番義 第七番中等者。總
下説四重眞俗差別義 總明二諦等者。
文意言。此第七番中所説法與喩。非如前
所説擧一門形待別申二諦。總明上來所
説四重二諦之義法・喩。所以何者。二諦爲
體無差別故。云何無別。謂隨其人能説智及
於法所説中空劣俗勝眞此即初重眞三科
瓶盆世間眞俗勝劣相形。又事劣俗勝眞此是
第二重道理眞四諦三科勝劣相形。又淺劣俗
勝眞是第三重證得眞二空如勝劣相
形。又詮劣俗勝眞是第四重勝義眞一實廢
詮如
二空所
顯如
勝劣相形。如是四重眞俗妙理勝劣形
待有能所説。悉無不成眞俗。於其法體一
法一法非俗非不俗。非眞非不眞。心言
倶絶。是二諦體無差別所由也 世人但知
父母等下。正釋第七番説眞俗。是總示人
與法二諦。由次章文私釋云。世人但知父
母所生名爲世諦。出世之人知因縁生名
第一義。此隨人知以分二諦。亦名迷悟二
諦。父母所生假事麁淺等者。此是明法二諦。
亦名法體二諦。説實法細深名眞。形是假
事麁淺名俗。故就法體説。此隨於法等者。
結明法二諦 總明二諦等者。意言。今此
第七番總明二諦差別。法喩更無擧一箇形
待別門。由是今私立第七番釋之科文也
已上由章釋及
秋篠所言私釋
[章]審觀經意勝義所攝 鈔曰。十文科中此
文九申章主自意。明瑜伽唯識等四重二諦
爲釋成佛説七番二諦 與論無別者。明
經七番所説與瑜伽顯揚瑜伽釋三十論等
説四重眞俗二諦全無別義 經爲根本等
者。明佛説契經安立諸義之根本故。欲宣
説義令依託諸法相以爲宣揚。如説以
世俗諦一切法相
有別義
説第一義一切法性
無別義
諦 論是
末宗等者。明重菩薩造論爲令成就安立
佛説根本義。意言。禀承世尊説法言義爲
釋成其所説理。故議論對揚眞法深細以
造諸論。由是可知。瑜伽等論所説四重皆
爲釋成經説諸番二諦 豈復自爲等者。承
上立理。豈謂何也。復謂重也。佛既説七番
二諦。故一切法無不攝而重菩薩造論釋
成佛説。欲令衆生開悟佛意。何爲經與論
大義矛盾。但出菩薩胸襟而已。有釋成經
義之理。由是自知。經與論所説大義全無
差別。但由惠解及不及分別有不同已 
作此會經等者。章主承上申自釋意。謂經
論所説大義無差別。故作爲此章釋。以瑜
伽等四重眞俗。會經七番二諦亦契應道理
允當 何以得知等者。寄問云理。擧以四
重眞俗會之理證。得知者。問以何證經説
七番即四重眞俗耶 形無燒割等三句。擧
理證答。此文意言。以依可燒割等詮門所
顯二空眞如爲俗。形待無燒割等爲眞。此
眞即一實眞如。廢詮勝義勝義所攝之經説
自備。准是可知餘番二諦亦以四眞俗眞
釋成也
[章]涅槃又説其義云何 鈔曰。擧正義十
文中。十示一實眞如勝義勝義之證。此中五
文。初文殊師利問佛 實諦者。眞諦也。謂一
實眞如也
[章]佛言善男實諦之義 鈔曰。示實諦證
五文中。二佛答以七義示實諦義。七義者。
一眞實法。二無顛倒。三無虚妄。四名大乘。五
是佛所説。六一道清淨。七有常樂我淨。是爲
七義 佛言善男子等者。以眞實法釋實諦
 善男子實諦等者。二以無顛倒釋實諦
 實諦者無有等者。三以不虚妄釋實諦
 實諦者名曰等者。以以名大乘釋實諦
 實諦者是佛等者。五以是佛所説釋實
諦 實諦者一道等者。六以一道清淨釋
實諦 善男子有常等者。七以常樂我淨
爲實諦義 已上經文
[章]此意即説最殊勝故 鈔曰。此章主文
擧示證文五文中。三章主釋實諦 此意
者。上來佛以七義答釋實諦之意也。章主
彰如來答意以一實如爲一實諦。前説經文
以無燒割等眞如爲諦。此是非俗唯是勝
義。何以知可燒割等。五蘊即我以説世俗。
而説無燒割等以爲眞諦。故非世俗唯是
勝義。非廢詮如。指何等示唯眞故非俗唯
是勝義。諦者一實眞如最殊勝故云勝義勝
義諦。今擧七義所答示説實諦眞法也 
已上章主釋實諦文已。此下經文
[章]文殊師利無有差別 鈔曰。擧一實如
勝義之證五文之中。四文殊菩薩申難問。爲
示依詮實諦通俗諦義。問意易了。由此問
答可知前三眞通俗之證
[章]佛告文殊非謗是實 鈔曰。五文中五佛
答文殊難。此中三文。初總答前難。二佛別
釋答。三章主釋文。今即初也 有苦有諦等
者。秋篠釋曰。四諦之中各有三重。一有苦
者苦相也。二有諦者苦道理也。三有實者苦
諦性也。餘集滅道三諦亦准是知已上由秋
篠以私

問。有實者苦性耶。答。苦是苦逼迫處。爲
苦體性爲苦實體。故云有實者苦性。是依
詮實云實云性若廢詮苦非苦非不苦。心
言絶故。次有集有諦乃至有道有諦等。准是
可解已上
私釋
善男子如來等下。説廢詮境。是實
者是廢詮實諦。虚空佛性是實亦復爾。已上
佛總答文已
[章]文殊師利亦復如是 鈔曰。二佛別釋
答 苦者爲無常相等者。且擧苦諦。餘三准
知。今云苦者牒諦。爲無常已下釋也。意言。
苦是果。苦果是無常相。故是可斷相。苦果
可斷集業煩惱因生苦果。故有漏業煩惱集因
自我法二執生。二執本來都無體用。集因
亦無。集因滅故。苦果亦成。此是俗中假相。
如俗境知名爲實諦。故今云可斷相。是爲
實諦 如來之性等者。明如來之性是勝義
諦。如來即諦故云如來性。是即實諦。此性
無逼迫相。故非苦。無遷流相。故非無常。
無可斷相。故非可斷相。相滅之處自顯。是
爲實諦。虚空佛性亦離三相。故云亦復如
是。彰是亦實諦也
[章]此經文意但是實攝 鈔曰。佛答文殊
三文中。三章主釋如上佛答文意 在纒名
佛性等者。秋篠云。廢詮一實眞如隨位三名。
一在纒名佛性。二在果名如來亦名法身。
三通在二位名虚空。從能顯説非是非體
已上
秋篠
又云。問。此等三名皆是詮門依詮所
顯。是第三眞。何今云如來等三名皆第四
眞耶。解云。擧詮取旨。若不擧詮何以生
智。今却談旨故第四眞。此義應思已上
秋篠
 非
安立故等者。今所云廢詮眞如以三名顯。
非安立諦非安立相。故非四諦所攝 此
經即是等者。具明非安立諦非四諦攝義。
此經者。上來此經所説第一義非云前三
眞。第四眞廢詮談旨一眞法界 苦集滅道
等下。明非四諦攝。苦等四諦者是安立門
故。四諦事相。名四諦之諦言四道理名爲
諦。故事非眞。若諦實言則苦諦。如集諦如
等應云諦也 由此眞如等者。結上來釋
義。此經所説廢詮眞如爲第一義。故非苦。
非無常故非諦 非如可斷相爲實諦之
諦。故非依詮門實諦但是廢詮實諦。結釋已
 上來當章大段第三相攝。問答門有二文。
初諸教相攝文有五。初擧涅槃經相攝文意
 次下二以瑜伽顯揚四俗一眞。與唯識四
俗四眞對辨相攝。證經説第一義非安立諦。
明依詮眞亦通俗
[章]又如前所亦有差別 鈔曰。瑜伽顯揚等
者。彰經所説實諦者廢詮談旨一眞法界。伽
六十四顯第六説非安立眞實者謂一切法
眞如實性。而但説俗有四。唯説眞有一
諦即非
安立諦
 是即菩薩釋成經義 前三不離等
者。彰此二論如伽釋論及成唯識不説前
三眞由。謂前三眞與俗後三重同故略不
説 又有差別等下。明安非安俗眞名別。
推成唯識説四俗四眞。最勝子瑜伽釋亦同
説四眞俗 示勝於等者。申説四眞由。十
卷楞伽第十説俗故相有別眞故相無別。今
文有差別爲安立者。申俗故有別義。安立則
相別。相別則可斷相。是無常。是可待等自
可觀。今云安立有別故説四俗是也。又無
有差別等者。申眞故相無別義。如前已明。
非安立者相無別義。今云故唯一眞是也。眞
自非眞。待俗是眞。俗自非俗。待眞是俗。成
唯識論等爲顯此義説四眞四俗。廣如彼
明 四俗是可待故。形待則有麁細。有能
所。有事理。有詮非詮。有劣勝等自可知
已。故云勝於俗等之勝爲眞。劣爲俗。故今
有四俗則有四眞
[章]勝鬘一諦各自名攝 鈔曰。五文中三
以勝鬘仁王説相攝四眞四俗 勝鬘經意
説。四聖諦中三是無常。一是常住。即據第四
眞而説滅諦義。彼經一諦章云。滅諦離有
爲相。故是常住。故是非虚妄法。非虚妄故是
諦。是常是依。是故滅諦是第一義已上秋篠釋
亦如是
今私觀解此經意云。苦集二諦有漏因果。滅
道二諦無漏因果。先觀苦集二諦。謂如是苦
果從何因生。自業煩惱有漏集因生。此有
漏法爲因者。其體何物。論説漏是煩惱我
執爲根本煩惱障起。法執爲根本所知障
起。故知其我法二執唯虚妄起。都無體用情
有理無。爾則一切業煩惱集因都無體用。故
集因無則知苦果亦虚妄起都無體用。復審
觀此虚妄心如何滅。知以無漏智道諦可
滅。於是起似無漏智。習修得修。欲由得修
力現前無漏正智。至一切相用畢竟不現。
於是復審觀無漏道諦體相。是亦知欲治
有漏病用無漏藥。若至有漏無對何名無
漏。有闇則云有明。本無闇則何有明名。
無集因故果亦無。苦集二無爲何修道。
有有漏病故有無漏藥。病息藥是對何名
藥。故知無苦集。道諦亦自無。於是初知因
果病藥有無皆是縁生有名。至觀非因非
不因。非果非不果。非病非不病。非藥
非不藥。非有非不有。非無非不無。由是
可知唯是一切相用不現滅諦是第一義諦
也 仁王二諦等者。由人法勝劣説二諦。
故今云各自名攝
[章]中邊論顯論自説故 鈔曰。五文中四以
説中邊顯揚唯識三俗三眞相攝四重眞
俗。一假世俗者。三性中遍計所執本來都無。
但有假名名假世俗。此四俗中第一世間世
俗攝者 二行世俗者。一切有爲行。正體是
世俗故簡勝義諦名行世俗。舊中邊論云。
取行世俗者唯有爲依他故。四俗中第二第
世俗所攝。行謂有爲事故。心上變似四諦
相理。理不離事。故三性中依他性。第二
三科中
蘊等
第三道諦爲主
苦集爲境
世俗諦攝 三顯了世
俗者。根本正智斷染依他遍計所執。本來都
無二空爲門。所顯眞如名圓成實。此依能
顯之眞如。帶能所相名爲世俗。四俗中第
勝義俗。若取顯已眞如體。第四眞攝。若
能顯了是無漏根本智。如與智冥合故。四眞
中第三眞攝。三性中圓成實也。本經説淨依
他是圓成實故 如次應知等者。假謂計執。
行謂依他。顯了謂圓成實自可了知 一義
勝義等者。義謂第一義也。勝義謂殊勝即境
智。此境智如與智冥合平等。平等非境非
不境。非智非不智。此廢詮一等者。此下
以三眞三俗對上來所説四重二諦相攝
也。文易了知 行世俗等者第二謂三科中
心心所也。第三謂四諦中道諦爲主能斷故。
餘是所觀所斷。如上已辨 有爲事故者。有
爲法者別故麁易了。故名爲事相 心上變
似者。是三科中心心所法。第二俗攝 四諦
相理等者。明第三俗四諦攝 理不離事等
者。四諦理不離五陰等事故。第二三共依
他起攝。第二第三世俗攝 依二空門等者。
如上已明 其義勝義等者。義謂第一義。
對假世俗之假言名義。故是眞。是實爲第
一義。如上已辨。今云第四眞攝。故廢詮談
旨勝義勝義也 第三眞攝者。二空所顯眞
如也。因證空如自顯。如上已辨 約得辨
故者。上句云因證顯者就聖者得勝義。今
約得辨者就凡夫所論而釋。秋篠釋云。眞舊
成不説爲得。涅槃後顯故立得名云云 第
二眞攝等者。第二道理眞攝。無漏眞智觀諦
理。非因一往麁顯能觀所了其理廣大深
細勝義。故云理稍勝也 若隨其事等者。意
言。若不拘所觀理稍殊勝。但任其無漏眞
智事體相攝。則智是惠心所故。五蘊中行蘊
攝。四眞中第一世間眞所攝 隨其所應等
者。若無漏智爲境起執。則第一世俗攝。若
云無漏智事體。惠心所故五陰中行蘊第二
理俗攝。若以無漏智爲法觀行。則第三證
俗攝。若以無漏智現二無我。則第四體強
褒云殊勝。云勝義勝義。亦云第一義。若強
名第一義爲體。則第一義體持殊勝勝義
業用。即持業釋。若殊勝勝義體持第一義業
用。亦持業釋。此是廢詮強褒作言。其實自内
所證應知而已。秋篠釋云。義勝義者。無漏
觀心名爲勝智。如即彼境名爲勝義。義是境
故。爲簡復二勝義名義勝義云云又云。義
勝義依士釋也云云今云。秋篠所釋不善理
也。依士釋能所相對釋。故廢詮眞如以相對
不可辨。故設依詮用相對應眠能所言。
故爲不好也 謂眞如者。廢詮眞如。次文
云第四眞攝 二得勝義等者。得謂顯得。若
通言云證得。可釋云謂涅槃故。今以證得
勝義二空如釋此文。必須以顯得意。不爾
末學廣受恐混合四智生得義 涅槃者。此
云圓寂。謂眞如本來自性清淨凝寂相。此凝
寂相因證二空所顯得如 其體本來圓寂。
今云涅槃 三行勝義者。行謂能觀智。離
能觀無所觀。離所觀無能觀。能所觀行非
即非離。同時同處縁起顯現故。行是有爲無
漏亦有漏心所現。似無漏能所觀亦是名行。
以殊勝法爲義境界義名行勝義。今釋云謂
聖道。第二道理勝義。菩薩觀察四諦能觀是
道諦。苦集是所觀所斷。能斷眞似無漏智能
觀。地前凡夫由似無漏智義。不爲得修則
眞無漏境智不現。故今云聖道。眞似倶取似
是顯眞之因也 此假世俗對勝義俗攝。故
云隨其所應入四世俗。易可知也 若説四
諦等者。意言。若説苦等四諦是證得理故。
由是安立名得勝義。則即瑜伽六十四顯揚
第六以四諦爲第三證俗。又成唯識九説
四眞。以四諦理第二理眞攝。如是此等諸
論有誠文。故今云論自説故上來諸教相攝五文
中。四以中邊顯揚
唯識相
攝了
[章]瑜伽第四第四眞攝 鈔曰。諸教相攝五
文之中。第五擧瑜伽等十諦相攝。此中有
十一文。此第一文擧瑜伽論總説已立一
諦文 何名諦施設等二句。總説論文 諦
施設建立者。謂諸菩薩略有四種施設建立。
謂一法。二諦。三理。四乘。今第二諦施
設。所餘法理乘三施設如論廣説。顯揚第八
亦有此文 謂無量種者。今所説但自一
至十諦。此委數有五十五諦。是有淺深勝
劣別法於人智上中下等。以形待則無量四
重眞俗自生。巨細難辨。今略云無量種。顯
揚八曰。若廣分別無量 成立一諦等者。是
亦瑜伽論文。是説勝鬘經一諦。故云不虚妄
諦唯有一諦更無第二。故名一諦。景師云。
莫問眞俗。同有不虚妄義。實無顛倒義故
總名一諦 第四眞攝者。第四眞諦非因果
等門故今云一諦者。論説勝鬘經一諦。彼
經曰。虚妄法者非諦非常非依。是故苦集
道三非第一義諦。不虚妄者是諦是常是依。
是故滅諦是第一義。今云不虚妄諦第四眞
攝也
[章]或立二諦二諦所攝 鈔曰。十一文中二
立 諦。或立二諦等三句。瑜伽四十六文 
仁王般若等下。章主引仁王經相攝 諦不
應一者。諦理不應一 智不應二者。縁諦智
不應二 與瑜伽同等者。仁王經説世諦
與第一義諦。是與瑜伽二諦説同隨名次
第。世諦即世俗諦攝。第一義諦即勝義諦攝

[章]或立三諦後二所攝 鈔曰。十一文中三
立三諦。或立三諦等四句。瑜伽論文也。所
詮能詮等下。章主相攝文也 一相諦者。相
謂體也。謂即所詮諸法體相 二語諦者。能
詮教法云語諦。顯揚論説詮諦 三用諦者。
諸法作用名云用諦。如眼見色耳聞聲用。
此等作用名爲用諦。前相語諦各有作用 
所詮能詮等者。明説三諦由。相爲所詮。語
爲能詮。此二是體。離之爲二。第三用諦是
法作用。合之爲一。今説三諦 相諦通眞
等下。章主四重相攝。謂相諦是所詮故通四
眞俗。若執所詮詮縁共初世俗。若詮縁蘊等
理第二俗。若詮縁勝相諦理第三俗。若詮
縁二無我平等理第四勝義俗。此四重中對
初世俗説縁蘊界等理。是爲初眞。對形第
二俗詮縁苦等諦理爲第二眞。形第三俗
縁二無我如爲第三眞。形第四俗縁一實
如爲第四眞 語用初三俗等者。明能詮
語非後二眞攝。由執發能詮語。是初俗。非
眞非執。出能詮語。第二俗第六心王尋伺遍
行心所等。名句文
聲塵等
可知
第三俗苦集或
道三諦
二無我廢詮非語用。故
云唯非眞中後二所攝
[章]或立四諦因果殊故 鈔曰。十一文中四
立四諦。或立四諦等三句。瑜伽論文 如前
已説等四句。章主釋文 秋篠抄云。生死果
因名爲苦集。涅槃果因名爲滅道。此四諦
義如前已引涅槃經第十三聖行品説。故云
如前已説。雜染者。生死清淨者。涅槃是各因
果故云各有因果殊 問。何故先果後因
名苦集滅道。先因後果不説集苦道滅耶
 解云。涅槃經第十三云。諸佛世尊次第説
之。以是因疏無量衆生得度生死 解云。
次第。有三。一起次第。如九次第定等。二説
次第如四正斷等。三是次第。如説四諦。若
因果以次第即先集後苦。先道後滅。今
依見次故先苦後集。先滅後道。所以爾
者。厭果斷因。欣果修因故。如先先知其
病。次知病因。次求病愈。後求良藥。諸佛世
尊作此次第。説四諦時無量衆生得度生
死又此説次第諸説不同。廣如婆沙七十八
及成實論等已上
秋篠
[章]或立五諦後一眞如 鈔曰。十一文中五
立五諦 或立五諦等六句。瑜伽論文 一
因諦者。集道二諦 二果諦者。苦・滅二諦 
三智諦者。智及相應心心所法等名能知諦。
即知四諦智等 四境諦者有爲無爲境界
等名所知諦。即四諦境等。智之境名境諦
 五勝諦者。依詮廢詮眞如名勝義諦。殊勝
之諦名勝諦也。顯揚云不二諦也 前四
安立等下。章主文釋五諦立二説。此即第
一説 前四安立等五句。明立五諦之由。
五諦之中前四安立。後一勝諦非安立 安
立之中三句。明前四安立之由能有者。因諦
即集道二。所有者。果諦即苦滅二。心謂智諦
心爲主故名心。境謂境諦。知之境故名境
 異故者。明前四安立之由之言。異謂安
立。不異不可安立故 初因果諦等下。章
主釋五諦。第一説中四重眞俗相攝 境通
眞俗者。四重眞俗倶爲所觀境故 智唯第
二等者。縁麁淺境能知之智。第二俗第一眞
攝。觀深細理之智。第二俗第三俗第一世眞
第二理眞攝。理不離事觀故 第五勝諦。若
約安立門。第四勝義俗第三證得眞攝。二空
如故。若約非安立門。第四眞攝一實如故 
或初四種等下。章主釋五諦第二説 初四
種者。五諦中前四如次以集苦道滅配攝。
後一眞如者。即五勝諦。謂前四實性。瑜伽説
非安立眞如。謂一切法眞如實性 秋篠云。
此二説中。第一説寛及四重眞俗。第二説狹
但第三俗第二眞。此五諦相攝
[章]或立六諦第二眞攝 鈔曰。十一文中六
立六諦。或立六諦等七句。瑜伽論文 一諦
諦者。顯揚云眞諦。又善法云諦諦 二妄
諦者。不善法等由次文章主釋云勝義世俗
二類有殊。諦諦者勝義眞妄諦者 世俗故
云云景師云。諦諦者即滅道。妄諦者即苦集 
三遍知諦者。即諦顯揚云應知諦也 四應
永斷諦者。即集諦顯揚云應斷諦也 五應
作證諦者。即滅諦顯揚云應證諦也 六應
修習諦者。即道諦顯揚云應修諦也 勝義
世俗二類等下。章主釋文。此有二説中第一
説。此文明立六諦之由。勝義謂諦諦。世俗
謂妄諦。二類於諸法中有殊故今立分二。
染淨者。淨爲諦諦染爲妄諦。因謂第四第
六集道也。果謂第三第五苦滅。兩各異者。染
與淨因與果是云兩各異也 諦諦通四等
下。四重相攝。如文可知 或諦諦是等下。
章主第二説。如文易了
[章]或立七諦七非聖諦 鈔曰。十一文中七
立七諦。此中三文。此即初擧瑜伽論文云
七諦 一愛味諦者。章主餘處釋云。愛味
者集諦。景師亦同釋。興師云。諸有漏法能
生愛心名愛味諦。又愛體能染順境故名
愛味 二過患諦者。章主餘處釋云。過患
者苦諦。景師亦同。興師云。五欲境界能生貪
瞋等諸過失。故名過患。又煩惱體是其過患
故名過患 三出離諦者。章主餘處釋云。滅
諦或通道諦。景師云。出離是滅諦。興師云。
能斷前二名出離諦 四法性諦者。章主
餘處釋云。法性者眞如也。景云。法性者非
安立諦。興云。眞如法性名法性諦 五勝解
諦者。章主餘處釋云。勝解者即勝解斯其苦
果也。景云。勝解者即道諦。興云。於眞如法
性故起増上信解。故名勝解諦 六聖諦
者。章主餘處釋云。聖人所知名爲聖諦。景
云。聖諦者即滅道。興云。如來所知名爲聖
諦 七非聖諦者。章主餘處釋云。凡夫所知
名非聖諦。景云。非聖諦即苦集也。興云。外
道所立名非聖諦。觀彼所立不得聖故
[章]集苦道滅可初俗攝 鈔曰。立七諦三
文中。二章主釋文。此初五句明立七諦由
 集苦滅道等者。因此文釋。則出離諦是道
法性諦爲滅諦。若爾則所前擧伽抄釋。與
今所言似稍相違。熟察義意全無違 意解
思惟者。第五勝解諦。謂於二空門作空行
相。思惟勝解故云意解思惟 聖凡所知者。
聖者所知。是即聖諦。凡夫所知即非聖諦。如
是諦種類異故。是立七諦所以也 初四諦
者下。正四重眞俗相攝。章主文。第三俗證
得四諦世俗。即第二道理眞。第四俗勝義
世俗。二空如即眞諦第三證眞。意解思惟依
詮縁作二無我行相所顯如也 聖知有無
等者。明四眞俗倶聖諦由。聖者知初俗無
後三俗四眞有。初眞第二俗是事。第二三四
眞是理。即了四眞四俗別也 凡於初俗下。
釋非聖諦但是初世俗攝 非二聖諦者。非
眞與俗之二聖諦 聖智爲無等者。明初世
俗攝由也
[章]餘處或立第二眞攝 鈔曰。立七諦三
文中。三擧餘處説七諦。四重眞俗相攝 愛
味者觀集諦 過患唯除道諦。是能觀故
觀苦諦 出離者觀滅諦 應知等者。如
次苦集滅道 單重二觀等者。秋篠釋云。單
謂偏義。重謂累義。愛味等三名爲重觀。於
蘊等法累觀諦故。又應知等三名爲單觀。
於因果等偏觀諦故 第二觀中等者同釋
云。愛味等三名第二觀。若依文次。可云第
一。今單重相對名第二觀。此義如雜集論
第十五中引愛味經應説。傳説。單觀應修是
能觀故。重觀前六諦。此所觀義猶離了。
者須勘已上
秋篠
 亦第三俗等者。正相攝。所觀
是四諦故。第三證俗第二理眞相攝
[章]或立八諦正加行諦 鈔曰。十一文中八
立八諦。此中四文。此初擧瑜伽論文 一
行苦等者。第八識倶舍受。是行苦體 二壞
苦等者。前六識倶樂受倶起根境。是壞苦體
 三苦苦等者。同苦受倶根境及相應法。是
苦苦體 四流轉等者。生死爲流轉體。秋篠
云。諸佛從眞起化亦名流轉諦。今云。説佛
識上所現有漏不善無&T047368;相眞善無漏界攝。
故佛變化身非流轉體。秋篠釋麁漫 五還
滅諦者。涅槃爲還滅體 六雜染諦者。生業
煩惱三雜染爲體 七清淨諦者。斷諸雜染
得擇滅非擇滅。是此體 八正加行諦者。能
斷無漏聖道。是此體也。顯揚云正方便諦意
相同
[章]依於三苦淨因果故 鈔曰。立八諦四
文中。二章主以瑜伽論八諦四重眞俗相攝
 依於三苦等四句。明立八諦由。文易了
知 初四及第六等下。正四重眞俗相攝 
初四者。三苦及流轉第六者。雜染諦第二俗
三科五陰攝。第三俗四諦中苦諦集諦也。即
初二眞攝 第五者。還滅諦也 第七者。清
淨諦也。第三俗諦者。第五還滅第七清淨
次滅道二諦所攝。諦因果故。此約剋性。文
云淨因果故
[章]或第四俗眞諦所攝 鈔曰。立八諦四
文中。三擧第五第七相攝異説。此是相從異
説第七清淨亦通二空及一實如故云或第
四俗第二第四眞諦所攝 第八正加行諦
者。此是無漏聖道第三俗道諦攝。亦第四俗
二無我攝。即第二三眞攝
[章]勝鬘經中非安立故 鈔曰。立八諦四
文中。四擧勝鬘八諦四重眞俗相攝 有作
無作等五句。總明説八諦由。謂小乘有作
四諦對劣機説淺理。又大乘無作四諦對
勝機説深理。説四諦對機有如是別。故
説八諦 有作聲聞等下。正四重眞俗相攝。
有作四諦攝屬第三證俗第二理眞。由説四
諦 無作四諦攝第三證俗第二理眞亦説
四諦 或第四俗下四句。明第四俗二空如
即第三眞相攝。是名無作四諦。故與有作
相攝別 依詮顯旨等二句。明名無作由
 問。菩薩四諦何故名無作亦爲非安立
耶。答。上唯識章云安立非安立即勝鬘有作
無作。亦心經幽賛云勝鬘經説安立四聖諦
非安立四聖諦。秋篠子島等各作釋義。於中
子島尤妙。具如六卷私&T047368;中。雖無復加今
別設一解。謂依經述&T047368;意。勝鬘無作無生滅
義。無量者無邊際義。是故無作四諦是無生
滅無邊際義。雖云四諦非四諦。非不四
諦。即廢詮一實如一眞法界。瑜伽所説非安
立一眞法界。即勝鬘無作四諦。幽賛云安立
四諦非安立四諦是也。問。何故不云無作
眞如。云無作四諦耶。答。如章云俗自不俗
待眞有俗。眞自不眞待俗有眞。故無四
諦待何立衆作名。四諦宛然即無作故。欲
彰雖俗無眞名云無作四諦。有作即四諦
准是可知。有作即四諦者。四諦即有生滅
故。有邊際故。其四諦全與無作四諦無別
體故。觀四諦理有作無作法體是一。由是
不云無作眞如。立無作四諦亦全無違。勝
鬘經曰。如是八聖諦。如來説四重諦。如是
四無作聖諦義。唯如來應正覺事究竟。非阿
羅漢辟支佛事究竟已上
經文
彼經述&T047368;曰。二乘
以欲界爲正智。色界智名中。無色名上。既
起三界斷知。唯能證有作四聖諦。不能得
彼無作四聖諦。故知非究竟。唯如來應等
正覺不但知現在。亦知未來苦三諦等。總
斷修證盡四諦。以此所以如來事究竟已上
&T047368;
依詮顯旨等者。依詮顯三字能顯也。旨謂所
顯即非安立眞如。依詮顯之旨即非安立。
如前所云勝義世俗諦亦名假名非安立諦」
[章]或説九諦依涅槃諦 鈔曰。十一文中九
立九諦。此中二文。此初擧瑜伽論文 一
無常諦者。顯揚云方便諦。已下四諦苦諦行
相。此無常行能與苦空等爲方便。故名方
便諦 二苦諦三空諦四無我諦者。苦諦行
相可知 五有愛諦六無有愛諦者。此二諦
即集諦。有愛謂於後有起常見。生愛云有
愛諦。無有愛謂於後有起斷見。生愛爲不
善云無有愛諦 七彼斷方便諦者。此即道
諦。斷前二愛見。無漏加行故名彼斷方便
諦 八有餘依涅槃諦九無餘依涅槃諦者。
此二諦即滅諦也
[章]依苦四境第二眞攝 鈔曰。立九諦二
文中。二章主釋文。明立九諦由。四重眞俗
相攝 依苦四境等五句。立九所由。苦四境
説初四諦。依苦果四行相以説立 後有常
斷等者。五六二有愛諦。以愛見集因立 一
道者。第七諦也 二滅等者。八九二諦依二
涅槃滅諦立。由此等義立九諦也 此是
四諦等者。正四重眞俗相攝。如文可知
[章]或説十諦正見果諦 鈔曰。十一文中十
説十諦。此中三文。此初擧瑜伽論文 一
逼切苦諦者。顯揚論亦同名。秋篠釋云。初逼
切苦諦中攝四苦。謂生老死之三怨憎會苦。
此四因逼切而生苦。故名逼切苦諦 二
財位置之苦諦者。顯揚論云所受不具足苦
諦。即求不得苦 三界不平等苦諦者。顯揚
論云受性乖違苦諦。次文釋云。即是病苦。秋
篠釋因四界地水
火風
違而生苦。故不平等者即
乖違義云云興師云。初逼切苦唯攝三苦。謂
生老死第三界。不平等苦是怨憎會苦。謂由
怨會今身不安。故云界不平等苦。今謂。興
師釋不穩便。四所愛變壞苦諦者。顯揚論
云愛壞苦諦。即愛別離苦。次文釋之 五麁
重苦諦者。顯揚論亦同名。次文釋云第五是
略攝一切五取蘊苦。秋篠釋。云一切諸苦皆
是有漏取蘊所攝故有此釋此中一切諸苦言
攝一切苦諦。第
六已下集滅道三。
如下章文釋
六業諦七煩惱諦者。此二諦
是集諦 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諦九正見諦
者。此二諦是道諦 十正見果諦者。此一諦
是滅諦。顯揚論中六業諦已下與瑜伽名
相同
[章]初五有漏有差別故 鈔曰。立十諦中。
此下二章主相攝釋文。此中二文。初四諦攝
十諦。釋立十諦所由。後正四重眞俗相攝。
今即初也 初五有漏果者。自初逼切苦諦
至麁重苦諦。但擧苦果所有八苦相爲五
諦 次二等者。六七二諦招異熟苦果因此
是集諦 次二出世道等者。八九十三諦。四
諦中道滅二諦 苦諦五中等下。以四諦相
攝明立十諦所由。初一攝四苦等下。四諦
中苦攝八苦爲五之諦。如前具明。第五略
攝等十一字。第五諦攝所餘一切五取蘊上
苦已略謂總略 八苦二集等者。雖相攝四
諦。以有苦諦八苦分五。集諦分二道諦分
二。滅諦分一之差別故説十諦也
[章]第三俗諦第二眞攝 鈔曰 相攝二文中。
後正四重眞俗相攝。雖説十諦攝四諦故。
第三證俗第二理眞。准前釋自可知
[章]此中且略皆應別説 鈔曰。立十諦三
文中。三此亦章主釋文。總結相攝 此中等
者。此立十諦中捨不論 今且總略配合四
諦。四重眞俗相攝。巨細義門皆應別處説

[章]頌曰不虚十諦各初 鈔曰。十一文中第
十一擧頌結。此頌自初立一諦至立十諦。
但擧十諦中初諦名作爲一頌也 不虚
者。立一諦門中不虚妄諦 眞者。立二諦
中初眞勝義諦 相者。立三諦門初相諦 
苦者。立四諦門初苦諦 因者。立五諦門
初因諦也 諦者。立六諦門初諦諦也 愛
者。立七諦門初愛味諦也 行者。立八諦
門初行苦性諦也 無常者。立九諦門初無
常諦也 逼切者。立十諦初逼切苦諦也 
増十諦各初者。問。何故於此十諦加増言
云増十諦耶。答。自一至十増立十箇諦云
増十諦 又問。如秋篠釋。云一諦云増一
乃至立十諦云増十門。増十自一増至
十名増十。義可爾。立一有何増加名増
一耶。答。如實義立諦名不過四聖諦也。
然諸菩薩爲釋成佛世尊所説別立一諦
立十諦。初立一諦。四諦中苦集道三歸滅
諦爲第一義。是勝鬘不虚妄諦。是即説滅
諦故別立一諦者。増加世尊根本所説故
云増一諦。爲有道理。立二諦亦増加世
尊根本所説。故諦中苦集道三是世俗諦。滅
諦是勝義諦。佛既立二諦已。今別立二諦。
誠所増加故云増二門斷。餘准是可解。今
此頌文自増一至増十。各初諦名結爲一
頌。此是文意也 上來當章大門第三段相
攝科已。問答科自下文也
[章]問答分別者 鈔曰。自下當章大門第三
段。隨科釋成中第二問答分別。此中分三。
初標牒。二問答。三分別今即
初也
[章]問曰雖説後三諦故 鈔曰。此下二問
答。已下有六番問答。初一後二章家問答。中
三番問答瑜伽論六十四問答也 此問答第
一問答。章主自問自答也。四種不同者。謂
眞俗各有四重不同。於其中問安與非安
 答中顯揚論第六卷説。瑜伽論六十四卷
説 故前三眞等者。成唯識九説四眞中前
三眞 亦是安立者。亦前三眞相○無別非
安立 體即是俗等者。明前三眞相無別亦
是後三俗相有別。有別與無別同一時處故
非安立諦即安立諦
[章]問若是安亦得解脱 鈔曰。此第二問
答。瑜伽六十四論文。問意易知 二種解脱
者。云離非安立別但説安立。則相與麁重
二種縛解脱不應理故 一者於相縛二於
麁重縛者秋篠云。大唐三藏云。西方二釋。一
云。一切有漏相分爲相分體。謂由有漏相
分力故。見分心等不能了知諸有漏法皆
如幻等非有似有。由無明故。便執實有
色心等法。若依此釋。相即是縛。持業釋也。
二云。即末那識爲相縛體。謂由末那識相應
四惑勢分力故。六識或中於諸相分不能
了知如幻事等。故説末那名爲相縛。若依
此釋。相謂相分。縛謂末那相之縛故。即依主
釋 麁重縛者。亦有二種。一有漏法上無堪
任性名麁重縛。與有漏法非一非異。二二
障種子通名麁重。由此勢力令諸有漏五
蘊等法無所堪任。即説是爲麁重縛云云
已上
秋篠
又本疏九末七十
三丁
廣説二縛已云。此中
言相縛者。一切有漏相 麁重縛者。一切有
漏不安隱性此釋與伽
五十八同
若有行於等下。文意
言。若有觀行諸五蘊等四諦理等安立諦。則
觀行心相皆有所得相於諸相縛不得解脱
有所得
相分
不脱故相若
不脱
於麁重縛亦不解脱
 若有行觀行於非安立諦。不行觀行於相
有所得
有別相
無所得不行淺相有所
得相
故相分縛解
脱。相縛解脱故麁重縛亦得解脱已上私釋
文意
[章]問若非安故立安立 鈔曰。第三番問
答。瑜伽論文 問意自可了知 答中六十
四等下伽六十四卷文 資糧者。十住十行
十囘向順解脱分位 方便道。第十囘向滿心
四加行位順決擇分。於此二位安立非安立
並觀 於其時爲得清淨。大乘學人常恒安
非安並觀爲最。如本論第九廣説 有所
厭捨等下。章主釋文。謂資糧加行二位唯伏
非斷。云有所厭捨 有所修習者。資糧位
中但修有漏六度等行。云有所修習 有所
進趣者。初資糧位求解脱果。後加行位求決
擇果。故云進趣 有所了知者。資糧加行二
位中。依相似觀了知三性有無之義。故云
有聖了知
[章]問若行有而能斷惑 鈔曰。第四番問
答。瑜伽論文 若行有相等者。問意云。若資
糧加行等位中。修習安立諦有相觀。相麁
重二縛解脱。有何失耶之問意也 答中有
極善定心者。起無所得無戲論無漏心世
第一法定心 依第四靜慮等者。成唯識第
九説。菩薩起此煗等善根。雖方便煗頂下中忍
位云方便。
起上忍世第
一法加行故
時通諸靜慮通四根本
初末至五
而依上忍世
第一法
最後入見道
時唯依第四
第四方得成滿。託最勝所依
入見道。故唯依欲界善趣身起欲界人天身入
見道。餘界厭心
劣故。餘趣
惠心劣故
由是應知。依止第四定於煗頂忍
下中順次擇分善法中上忍世
第一法
極善定心轉
起。縁諸諦時於二種相麁
重二
縛應得解脱究
若時於所縁智
都無所得心
清淨已上
論文
以有相心等下。章
主文釋。以地前所得相相縛猶在。若能
治心許有有所得相者。與所治心有相心
有何別 又世出世等二句。論文立能治所
治心相有殊義。成有相心不得解脱。世謂
有漏有所得心。出世謂無漏無所
得心
道謂心遊履
處。既有心遊履處有相無相差別。成有相心
不得解脱二縛 故行有相等下。章主釋
文。意言。論説世道安立出世道非安立二種
有殊故。地前有所得心觀行修習不得解
脱二縛究竟清淨。心得二縛解脱。要在依
地上無相非安立諦而修習也。由此證知
初地已上如與智冥合平等。平等無分別智
定無相分而能無間斷惑爲言
[章]問但立一何須立四 鈔曰。第五番問
答。章主自問自答 何須立四者。問意言。以
安非安得縛解脱。則但立一俗一眞。即得
修習得縛解脱。云何立四俗四眞令修習
安非安並觀耶已上
[章]答此諦但皆有三種 鈔曰已下章家自
答。明立諦之種及名數經論誠説。此中有
二。初擧一諦二諦三諦之名數。示經論誠
文。後明云四重眞俗由。示論説之誠證。今
即初也 此諦但應等三句。明説一諦由。
意言。此説一諦。但應攝取有爲有無漏行
法歸第一義。總立一諦。眞謂一實廢詮如
 勝鬘經説等下。示經誠文。經説意云。四聖
諦中三苦集道是世俗。唯一是眞眞諦。唯一
故名一諦。唯是如來藏眞。凝寂圓滿名滅。
餘諦有生或是所執取境非一實體。
歸眞名一諦。瑜伽六十四説俗四重眞唯
一諦。亦攝俗歸眞之義 若以事理等下。
明説二諦由。意言。凡説二諦。若以事俗麁
眞麁安立俗有別
依詮
非安立眞無別
廢詮
形待以論。但
立二須對説。不必立三。六十四説等下。
示説二諦經論誠文 餘名世俗者。除廢
詮一眞法界之餘形待名眞。亦有名俗義。
對廢詮如一切皆世俗諦 仁王經説二諦。
意與伽同 若隨人法等者。涅槃經説二諦。
隨人法之勝劣。人劣法劣勝如次。俗
眞。如前已明。或俗及眞等者。涅槃經意。出
世人知眞俗倶爲眞。世人知眞俗倶爲俗。説
有二諦。此隨智淺深分眞俗二 若以空
及等下。明説三諦由 以空及事理者。空
謂遍計所執性。事云依他起性。理圓成實
性。此是顯攝十六作如是説。與中邊論説
假行顯配三性意相同也。此約三性説俗
諦別。如前已明 義得行者。是亦顯顯揚
中邊説三勝義。義謂廢詮第一義。得謂所證
得所顯得。行謂觀行。即有斷惑證理無漏觀
智。勝義有三。初勝義者。自内證智爲殊
勝極。第一義廢詮云義故。其能證者非内證
智。何者爲能證智。是殊勝極云勝。其境界
亦云勝義第一義即極殊勝智境。名爲義勝
義。次得者所證得。即涅槃四涅槃中初本性淨涅
槃。第四無住處涅槃
 能證得能顯殊勝智之所顯所證得之境
界義。名云得勝義。後行者能觀行無漏智。此
聖道行。道行用眞如勝法爲境界義。名行
勝義。此約能證能顯能觀差別。勝義云有
三種。其實非如體眞差別。如前已明 顯
揚論等三句。擧立三諦證等言。等中邊第
二卷。如本論第九廣明
[章]若以諸法故非増減 鈔曰。第五番自
答。有二文中。二明立四重眞俗由。示論
説四重眞俗誠證 若以諸法等六句。明
立四重眞俗由。諸法者一切諸法 有無者。
初重眞俗。無謂瓶盆等世俗。有謂三科等世
眞 事理者。第二重眞俗。無事謂三科等理
俗。理謂四諦等理眞 淺深者。第三重眞
俗。淺謂四諦等證俗。深謂二空如證眞 詮
旨者 第四重眞俗。詮謂二空如勝義俗。旨
謂廢詮談旨一實如勝義勝義。如是四重眞
俗勝劣形待。於一一法成眞俗。故云二諦
之中各説四重也 又瑜伽釋言等六句。擧
立四重眞俗所據。瑜伽論三十六眞實義品
文。今取意引也。彼品文云。云何眞實義。謂
界有二種。一者依如所有性諸法眞實性
秋篠釋云。教詮眞
諦名如所有性
二者依盡所有性諸法一切
秋篠解云。教詮俗
諦名盡所有性
應知總名眞實義。此眞
實義品類差別復有四種一者世間極成眞
謂一切世間於彼彼事隨順假立。世俗串習悟入覺
惠所見同性。謂地唯是地非是火等。如地如是水
火風色聲香味觸飮⾷車乘衣服乃至男女承事田園邸店
舍宅等當知亦爾。苦唯是苦非樂等。樂唯是樂非是
苦等。此即如此非不如此。是即如是非不如是。
決定勝解。所行境事一切世間從其本際展轉轉來。想
自分別。共所成立不由
思惟籌度觀察然後方取
是名世間極成眞實
 二者道理極成眞實謂諸智者有道理義。諸聰
叡者。諸默慧者。能尋思者。
能伺察者。住尋伺地者。具自辨才者。居異生位
者。隨觀察行者。依止現比乃至教量。極善思擇決定
智所行所知事。由證識道
理所建立所施設義
是名道理極成眞實 
三者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謂一切聲聞獨覺。若
無漏智。若能引無
漏智。若無漏後得世間智。所行境界。由縁是爲境
從煩惱障智得清淨。於當來世無障礙住。彼於苦
集滅道四聖諦義。極善思擇。證入現觀。入現觀已如
實智生此諦現觀。二乘人能觀唯有法蘊可得。除諸
蘊外我不可得。數習縁生諸行生滅相應惠故。數
習異蘊補特伽羅無性見故。發生如是聖諦現觀
是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 四者所知障
淨智所行眞實謂於所知能礙智故名所知障。
從所知障。得解脱智所行境界。當
知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眞實。此復云何。諸菩薩諸佛
世尊入法無我。入已善淨於一切法離言自性。假説
自性平等。平等無分別智所行境界。如是境界爲最第
一眞如無上所知邊際。齊此一切正法思擇。皆悉退還不
能越度。又安立此眞實義相。當知即是無二所顯。
所言二者。謂有非有。此中有者。謂所安立假説自性。
即是世間長時所執。亦是世間一切分別戲論根本。或
爲色受相等五。或爲眼等六根六識。或爲地水火風。
或爲色聲等六境。或善等三性。或生滅。或縁生。或過
現未三世。或有爲無爲。或此世他世。或日月星辰。或見
聞覺知。如是等類是諸世間共了諸法假説自性。是名
爲有。言非有者。謂即諸色假説自性乃至涅槃。假説
自性無事無相。假説所依一切都無。假立言説。依彼
轉者。皆無所有。是名非有。如是有及非有二倶遠離法
相所攝眞實性事是名無二。由無二故説名中道。
遠離二邊亦名無上。佛世尊智於此眞實已善清淨。
諸菩薩智於此眞實學道所顯。又即此惠是諸菩薩能
得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方便乃至廣説。由此如來最勝
至教。應知諸法離言自性。問。若如是者何因縁故
於一切法常言自性而起言説耶。答。若不起言説。
則不能爲他説一切法離言自性。他亦不能聞如
是義。若無有聞。則不能知此一切法離言自性。
爲欲令他聞知諸法離言自性。是故於此
離言自性而起言説。具如眞實義中説
既説二
所有性有四眞實。明知世俗勝義皆有世間
所成等四。故由此誠言今家成立二諦名
有四重 證得所成者。前所引四眞實中煩
惱障淨智所行眞實。既説聲聞獨覺入四諦
現觀故 眞理所成者。所知障淨智所行眞
實。既説如是境界爲最第一眞如無上邊
際故 由是世俗等下。章主釋文。成立由
此四眞實文於劣法世俗與勝法眞義各
有四重
[章]問此二諦餘可爲因 鈔曰。第六番問
答。章主自問自答。問意易知。就立四重眞
俗此問難來。前三眞與後三俗同。可云二
諦爲同。若爾初俗與第四眞太異。由是不
可云二諦同。以何爲正耶 亦同亦異等
者。擧證明亦同亦異 仁王經云等者。經
二諦品文也。破同義成亦異義 智不應
二者。知俗名俗智。知眞名眞智。若世諦之
中無第一義。唯一體智不應二 若言有者
等者。破爲異義成亦同義。若世諦之外有
第一義定有二諦。智不應一。眞智論於無
二。解一云何云不一。由此經意亦同亦異
爲如實義 涅槃經言等者。聖行品文也。
明説二諦意爲衆生。證智解一假立名相。
隨順衆生説有二諦。此等二文如前已明
 故不可説等者。結成亦同亦異義 第一
世俗等下。釋初世俗成亦異義。第四勝義
等下。釋第四眞成亦異義 餘可爲同者。
擧後三俗前三眞體同成亦同義。合是亦同
亦異爲如實義。上來第二問答竟
[章]由此二諦謂除前相 鈔曰。此下三分
別。此中三文。此初四句分別。文易了知 
除前相者。非眞亦非俗者。非此四句分別
所論故除之 秋篠釋云。除前相者。疏第一
曰。其第四句翻上應知。即翻於上第三倶
句其義應知。取何等法爲第四句。此有二
釋。一云。第三句中即有二義。所謂表遮。若
表眞俗成第三句。若遮眞俗即第四句。謂
眞故非俗。俗非眞。今云除前相者。除第
三句表義。取其遮義爲第四句。何以得知。
西明疏第一釋即蘊計我等三句中云。問理
應四句。何故唯三句。無亦即亦離。解云。非
即非離。即是亦即亦離故不別説。其義
何何。若表即離成第三句。若遮即離即
第四句。謂即故非離。離故非即。故顯揚論
毘婆沙等皆有此説。第三四句由義有具。
而體無別。然此第三句與第四句。或有同
體。或有異體准此知耳。第二解云。取本質
無爲第四句。何以得知。涅槃經三十云。復
次瞿曇世俗有二。一有二無。有即虚空。無
即兎角。此等二法一是有故不從因縁。一是
無故亦不從因縁。既云兎角不從因縁。明
知非俗亦非眞。然涅槃第十三説。兎角等無
名世俗者。就影説無。故不相違同。若爾
何故。經云。世法有二。謂虚空兎角等既云
世法。豈不世俗攝。解云。經就名説。今約質
説。故無妨也已上
秋篠
[章]第四勝義亦名爲眞 鈔曰。分別三文
中。二四重眞俗。總別相對分別。此相對釋由
樞要上三類相對釋。彼云。略有三類。一總別
相對。二別餘相對。三總餘相對。應如彼説。
今此章中。但以初總別相對釋。此亦分三。
初以第四眞與初俗爲別。以四眞四俗爲
總。相對分別。二以四眞別對四俗別與總
分別。三以世俗別對四眞總與別分別。今
則初也 亦名爲俗者。對第四眞見前三
眞。亦是世俗 亦名爲眞者。對初世俗見
後三俗。亦名爲眞
[章]第一義勝四俗名勝 鈔曰。總別相對三
文中。二以四眞別對四俗別與總分別 
待一俗者。待第一世間俗 待二俗等者。世
間道理二俗 待三俗等者。世間道理證得
三俗
[章]第一世俗眞名俗故 鈔曰。總別相對三
文中。三以世俗別對四眞總與別分別 
待三眞者。待後三眞名俗 待二眞等者。
待後二眞名俗 待一眞者。待後一眞
[章]若有俗時而建立故 鈔曰。分別三文
中。三眞俗即離分別 眞家俗者。家謂第六
囀屬聲。俗是屬眞之俗。故眞是俗家眞。故
無眞亦無俗 非遣依他等者。圓成實於彼
依他顯。離依他起證圓成實。無有是處。
如厚嚴經説不見圓成實非如幻事等
知非有似有。依他起是有別世俗諦。圓成
實是無別第一義 眞俗相依等者。如束蘆
互相依。互爲因亦爲果。非因非不因。非
果非不果。廢詮談旨一實如。大乘宗有二
家。一眞妄倶遣示。如清辨等雙遣一切有
爲無爲。二眞妄倶存宗。如護法等存立二
諦三性等義。今破前宗。云非遣依他證圓
成實也
[章]如是所説未能疎演 鈔曰。當章大
文第三段。示由師傳製造此章。此中二文。
初申前代所傳難解。後正勸依今家傳歎
宗義甚深綿力蘊才不能解盡。今即初也 
經論雖有者。上來所據四重二諦所説經論。
自古諸徳雖解經論傳二諦深妙義。然諸
後學者未能開演其妙義。疎謂開也
[章]基隨翻譯和之璧耳 鈔曰。二文之中後
正勸依今家傳。難宗義甚深不能輒解 
略纂所聞者。總略纂集從三藏所聞製造
斯章。其略纂中委細文義離解。旨義捨釋後
更再諮問。審知所以。編集以此一章成。庶後
代學徒由斯章意詳二諦義易解了矣
可謂義高千葉等者。歎今家所傳旨義甚深
不可輒解。本疏一本七十
三丁
曰。眞俗二諦今古
所明。各爲四重會未聞有。可謂理高百
代。義光千載者歟云云今文亦由是可解了
 讃詠吟諷等者。欲稱讃旨義之未曾有無
力。雖値遇難遇文深教。庸愚短才何以暢
其歡情。所深慚也云云所恨徒響伯牙等者。
大唐三藏所傳二諦深妙旨義。其調甚高無
了者無聞者。喩伯牙之琴其調高無和者。
亦進卞和之玉璞。雖夜光連城之璧但爲
石無見者。如是章主所深恨也。伯牙之琴
呂氏春秋故事。卞和之璧史&T047368;故事 虚盡
者。盡謂歡。當作藎。韻會云。藎進也。詩經之
字古藎盡通用云云虚謂無知明珠者。史
&T047368;云。卞和楚國井里人。於荊山崐崙之谷
得玉璞献厲王。王曰石也。和欺寡人刖右
足。厲王死子武王立。和復献之。武王曰石
也。即刖左足。和不勝其任。抱玉璞哭於
荊山之下。涙盡繼之以血。刑山爲崩頽。武
王死其子成王立。和復献之。成王使玉人
攻之果得夜光之璧云云伯牙等者。呂氏春
秋云。伯子牙鼓琴。鐘子期聽之。伯牙意在
太山。鐘子期云。善哉巍巍若泰山。須臾志
在流水。子期云。哉蕩蕩若流水。子期死。伯
牙破琴絶絃。終身不復鼓琴。以爲世無
知音者也。今擧兩故事。喩三藏所傳四重
眞俗旨義調尤高無了者無解者。亦如不
辨明玉爲石刖兩足。譬三藏所傳之四重
眞俗第一義無上明珠之玉璞。世人不識之
妄爲瓦石之想。此等所恨章主述懷。勸後
代傳大乘者。嗟乎我黨莫忽諸
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第十七
  寛政二庚戌年於興福寺蓮成院對屋校正
之了
 法相大乘沙門基辨
生年六十三歳 

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第十八
  沙門基辨撰
  大種造色章
[章]順世外道等 義鏡曰。順世宗中安立四
義。一體有唯四大。二現有過未無。三有情無
往來。四安立有界等。凡所立義多隨俗情
順諸宗意。故名順世云云法華玄賛云。路
伽耶陀者。先云惡答對人。正言路迦也底。
云順世外道云云今按。彼外道所立義隨俗
情。故不拘實義説計執義。是即惡答對人。
今云順世亦示不拘實義作一所計。數
勝二論亦雖不實義。微細觀察作計執。故
於眞實義起忘計執。故不隨世俗。此順世
計不由觀察起。但由邪智麁忘情起。故云
惡答對人。又云順世也 倶是四大者。廣百
論二云。順世外道作如是解言。諸法及我
大種爲性。四大種外無別有物。即四大種
和合爲我及身心等云云又三十論疏
曰。順世外道所計。此唯執有實常四大生
一切有情。一切有情禀此而有。更無餘物。
後死滅時還歸四大云云今云。四大和合處雖
有我及身心心所等名。
其體唯四大。故此章云倶是。
未知合已和合倶是四大也
[章]然性是常等 義鏡曰。順世宗云。諸十八
界法及以神我。並以大種爲其體性。除四
大外更無別物。即四大種和合精虚最勝品
者爲其神我。次精虚者爲其心法。麁滓穢者
作色等法。欲以佛法内毘婆闍婆提義。離
四大種外無別造色。今標彼意故云更無
別物。廣叙彼宗如文軌師廣百論疏説云云
按唯識演祕云。然有義順世極微有其三
種。一極精虚。二清淨。三非虚淨。所生之果亦
有其三。一心心所。二眼等根。三色聲等。如
其次第三因所生。詳曰。雖有此言不知
何據。准廣百論。難依用。彼論説云内外大
種無差別。何得三種不同云云 已上祕基辨
併考演義鏡兩説善珠所擧文軌師説。演祕
云有義即指文軌師故。此分麁細之説非
廣百論説。故如演祕所判尤難依用。然了
義燈中擧此計云。外言。清妙四大造心。無
礙。麁四大造色。故有礙云云燈主同文軌説。
若爾有別據歟。又演祕中云。彼計。能造四
大無有礙無礙差別。所造有差別云云今云。
此演祕説亦非章主意。既此章中云不別
立有能造所造。倶是四大更無別物。演祕
由何據作能所造別耶。由是三十疏亦不
云能所造。但云四大生一切。一切有情禀
之而有更無餘物。若云假用化法能所造
言。則不可然。佛法能造四大所造色等故。
由此應知。彼所計執四大極微和合云生
色心法及我之相。雖爾論其體性。但四大
種。未和合時但名四大。和合已雖立諸法
及我名。其體但四大。故三十論疏云一切有
情禀之而有更無餘物。謂禀之言深述彼計
意。彰不失四大體。如薩婆多等云雖麁大
物其體極微
[章]吠世史迦等 此下四宗中第二擧勝論
計。今云。此外道亦不別立有能造所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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