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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 (No. 2323_ 基辨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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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助伴。擇法・安・定・捨者。是正斷也。伏唯勢
分。非加行伏。此約見道。若地前修。唯加行
伏。若約修道者。十地中初二三四出觀時。
世善心修習。度有加行伏。如前五忍分別
廣辨 十八聖道又者。明八聖道支斷障
分別。是聖道故。唯斷非伏。雜集論十八紙説。
八聖道支所縁境者。謂即此後時四聖諦如
實性。由見道後所縁境界。即先所是諸諦
如實性爲體故。道支自體者。謂正見・正思
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如是
八法。名道支自體。正見者。是分別支。如先
所證。眞實簡擇故。正思惟者。是誨示他支。
如其所證。方便安立。發語言故。正語正業
正命者。是令他信支。如其次第。令他於證
理者決定信有見戒正命清淨性故。所以
者何。由正語故。隨自所證。善能問答論議
決擇。由此了知有見清淨。由正業故。往來
進止正行具足。由此了知有戒清淨。由正
命故。如法乞求佛所聽許衣鉢資具。由此
了知命清淨。正精進者。是淨煩惱障支。由
此永斷一切結故。正念者。是淨隨煩惱障
支。由此不忘失正止擧相等。永不容受沈
掉等隨煩惱故。正定者。是能淨最勝功徳
障支。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徳故。道
支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道支。修習者。
如覺支説。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欲。依止寂
滅。迴向棄捨。修習正見乃至廣説。如是諸
句義。如前所説。道理應隨順知。道支修果
者。謂分別正見誨示他正思惟令他信正語・正
業・正命
煩惱障淨正精進隨煩惱障淨。正念最勝功徳
障淨正定已上對
法論文
前文道支修習下。依止遠離
等者。如前覺支修習下四句。隨次示縁四
諦境修習。所以者何。若縁苦體爲惱苦時。
於苦境界必求遠離故。名依止遠離。若縁
愛相苦集。爲苦集時。於此境界必求離欲
故。云依止離欲。苦縁苦滅。爲苦滅時。於
此境界。必求作證故。云依止寂滅。迴向棄
捨者。謂趣苦滅行。由此勢力棄捨苦故。
是故若縁此境時。於此境界必求修習故。
名迴向棄捨也
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十四
  寛政第二歳次辛亥二月十九日。於興福
寺蓮成院對屋寓隱之砌。掛老眼第三校
正説。自先年於處處講演之次。正誤削
文補闕。雌黄加乙甚多。粗至不可讀。自
云戌八月始執筆。漸至第五門終。五忍新
舊兩譯之考文。長成此一册。讀者莫厭
煩重。五忍法門讀誦書寫之功徳。仁王般
若經所説儼然。後來讀者。可仰可信
  囘向四恩法界海 囘向無上大菩提
相沙門基辨
生年七十四歳 







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頻伸鈔
卷第十五斷障章之餘

  南都西京藥師大寺留學傳法相
 大乘宗教沙門   基辨 撰
[章]第六依行分別者 鈔曰。自下第六門。此
中四文。此初標牒。行謂觀行也。若爾何故不
云依觀分別耶。答。觀就簡擇邊名之。行
謂就心作行相有差別邊云之。行寛觀
狹。有無簡擇行相故。今依其行相分別
斷障故。云依行分別也
[章]行有三種諦十六行 鈔曰。此二總擧行
品數 一空無相無願行者。由薩婆多。若諦
下空無我二行相。立爲空門。苦諦下苦・無
常。集諦下因・集・生・縁。道諦下道如行出十
行相立爲無願門無願者無
願樂也
滅諦下滅・靜・妙・
離四行相。立爲無相。唯無漏者。名三解脱
門。能與解脱涅槃爲入門故。又通淨及無
漏等持名三三摩地。成實宗説眞智爲性。
而隨方便名爲三門。謂假名空名空。人法
空名無相門。是空亦空名無願門又大乘宗。
瑜伽七十四曰。三解脱門。由三自性而得
建立。謂由遍計故。名空解脱門。由依他
故。名無願門。由圓成故。名無相門云云 
二苦麁等六行者。苦麁障三爲下界過患。靜
妙離三爲上界功徳。是名六行 三四諦十
六行者。大小乘共説小乘所説如婆沙第七・
七十九・及倶舍二十三。大乘所説説苦四行。
雜集論六説。諸觀行者。於苦聖諦。以四
種行觀察共相。謂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
相。無常相乃至廣説。第六四紙已下至同卷
二紙一次説集諦四行。同論八十一紙説。如是集
諦總有四種行相。所謂因相・集相・生相・縁
相。因相云何。謂能引發後有習氣因。是名
因相。由業煩惱是能引發後有習氣因故。
集相云何。謂後後有情所集習氣。於彼彼
有情類爲等起因。是名集相。由諸有情所
集習氣。於人天等有情類中。能爲相似形
貌種類平等起因故。生相云何。謂各別内身
無量品類差別生因。是名生相。是諸有情各
別内身。相續決定趣生地等所有一切品類
差別乃至有頂生因故。縁相云何。謂諸有情
別別得捨因。是名縁相。能令有情得未曾
得自體。捨已曾得自體故。如是名爲集諦
體相次説滅諦
所由辨文長
至第八卷十七紙次説滅諦四
行曰。滅諦有四種相。謂滅相・靜相・妙相・離
相。何故名滅相。煩惱離繋故。謂流轉因煩
惱離繋故名滅。何故名靜相。苦離繋故。行
苦所攝不寂靜相取蘊離繋故名靜。何故名
妙相。樂淨事故。諸煩惱苦究竟離繋。樂淨以
爲自體故名妙。何故名離相。常利益事故。
不復退還。最極安隱。如其次第名常利益。
安隱利益最勝善性。是滅諦相説此滅諦
四行已
次説
道諦。資糧・加行・見・修・究竟五道。其差別相
巨細。至第十十五紙訖。次説道諦有四行
曰。道諦有四行相。謂道相・如相・行相・出相。
何故名道相。因此尋求眞實義故。由此聖
道是諸聖者證眞義路故。是名道。何故名
如相。以能對治諸煩惱故。一切煩惱皆不
如理道能除此。是故名如。何故名行相。善
能成辨心令不顛倒故。心不覺悟眞實道
理。於無常等法。起常等顛倒。善能修治此
顛倒心。令離顛倒覺眞實義。是故名行。何
故名出相。越眞常迹故。由此聖道能趣
出離究竟常迹。是故名出已上道諦
四行相已
次説就
於諸諦中有十六行世出世行有。別問。於
諸諦中有十六行。皆通世間及出世間。世
出世行有何差別。答。於所知境不善悟
入。善悟入性差別故。有障無障性差別故。
有分別無分別性差別故。所以者何。於諸諦
中。無常苦等十六世間行。於所知境界。不
通達眞如性故。煩惱所隨眠故。依名言
門起戲論故。如其次第不善悟入。有障
礙有分別。出世間行與此相違。善悟入無
障礙無分別。由此道理。世出世行。互有差
別。云何出世行無有分別。而善悟入所知
境界。由彼諸行現在前時。雖復現證見無
常義。然不依名言戲論門。見此是無常義。
如無常行。於無常義。餘行於餘義。隨其所
應亦如是已上四諦十
六行相問答
對法論文竟。又顯揚論
十六二十一紙曰。知八苦後。次正觀察四種
諦理。起十六行智。前爲後後之所依止。謂
爲對治四顛倒故。起苦諦四行。一爲對治
常顛倒故。起無常行。二爲對治樂淨倒故。
起於苦行。三爲對治我顛倒故。起於空行。
四即爲治此起無我行。所以者何。離諸行
外餘我空故。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次於常樂
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縁四行。次於此
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次於此能證道
諦。起道・如・行・出四行。頌曰。從是轉修習。
於心總厭離。諦簡擇決定。究竟覺生起已上
顯揚論文。此即大乘所説四諦十六行相。必
不可由唯小乘説
[章]一空無相無願行者 鈔曰。自下三別明。
此中有三。初明空・無相・無願行。此中四文。
今即四文初標牒也
[章]若伏皆通唯定所攝 鈔曰。二擧顯揚
論。明三門觀皆能伏惑 皆通者。能伏三門
皆通 顯揚第二等者。擧所據。此文意云。若
不言空三摩地・無相三摩地等。但言空・無
相・無願。則但作心行相故。亦通散聞思義
成 若言空無相等下。明加三摩地言則唯
定。唯修惠非散非聞思而通有無漏。三摩
地者。此云等持故。成繋心專注空等三行
相。專注一境云等持故。若言乃至解脱門等
下。明加解脱門言。則就唯修惠無漏定心
縁言空等三。若非無漏不可云解脱。唯
修故是唯定無漏心自可知
[章]故知三門四善加行 鈔曰。三章主成
三行伏惑。秋篠云。此三門觀。亦雖通斷。今
偏彰伏義故。云皆能伏惑云云然正伏惑
下。明三門行於空行尤寛。是正伏惑意。謂
唯以空觀心行相。能皆三乘共伏惑故。三中
爲最寛。三門觀行。三乘通行故。隨各乘所
觀。得入自乘位 依二空門等者。明大乘
觀以觀十六行相入大乘位。如喩伽七十
四及顯揚二。以唯識三性作三門觀。今云
依二空門入大乘位。二空門。即唯識中道故
 觀四諦理等者。觀四諦十六行。作三門
觀。則入二乘位故。非此唯空行。通餘二門。
亦能伏惑。若不爾應非大乘觀故 此位
乃在等者。今云唯伏非斷者。在四善根位。
若通伏或斷。在見道已上故。云在四善加
行也
[章]若正斷者諸文説異 鈔曰。四明正斷
行。大分爲五。此初總明文也 諸文説異者。
次文已下。擧諸説異
[章]或説十六相無爲故 鈔曰。明正斷行
五文中。二由隨轉理門。明以三門爲正斷
行相。此中亦有五文。此初擧伽六十八説
二行爲空者。空・無我二行。爲空解脱門也
 十行爲無願等者。苦下苦・無常二行。集下
四行。道下四行。合十行爲無願解脱門 有
爲故者。謂有爲法。因縁所生。如幻化故。不
願求也。問。道諦雖有爲而是可欣樂。何故
道四以爲無願耶答。初依隨轉門。薩婆多
宗。入無餘時。捨道諦故。故彼四行亦入無
願 又依大乘眞實理門解。則於如與智冥
合相有。別道諦皆是無願樂。故全無違已上
私問
 四行爲無相等者。滅諦下四行相。爲無
相解脱門 無爲故者。明爲無相由
[章]有説空如相無漏故 鈔曰。約隨轉門
五文之中。二擧對法十一説 空如前等者。
空・無我二行。爲空解脱門。如前伽六十八
説故云如前 六行爲無願等者。對法云。六
謂無常行・苦行・因行・果行・生行・縁行也云云
 有漏故者。明無願樂由 八行爲無相等
者。對法云。八謂滅四行道四行。由彼不能
作諸相故。道四行雖有爲。是無漏故名無
相也。無漏故三字。由無相由
[章]有説空如故非無相 鈔曰。隨轉五文之
中。三擧伽五十五五紙説 空如前者。爲空
門。二行如前二論 六行爲無願者。苦二行
集四行無無願。不願求故 四行爲無相
者。滅諦四行。是無相自可知 道四非三等
者。由道四行非三脱門 非苦諦等者。示
非三脱門由。非空門云非空 非有漏等
者。道是無漏故。非無願樂 非無爲者。道
是有爲。非無相自可知
[章]顯揚第二隨三門攝 鈔曰。隨轉五文
中。四擧道四通三證 空二者。空・無我二
行 無願六者。苦・無常・集四行 無相四等
者。滅四行 同前者。同伽五十五説 道四
通三等者。道諦四行通三脱門 道能作等
者。道諦能作三門之方便故。隨三門攝。此
意顯揚第二十七紙説。縁智空道作道如行出
行。此即空行。又縁智無相道作道四行。是即
無相行。又縁智無願道作道四行。是即無願
云云已上顯
揚論文
纂云。案此論意。無我及空行。通
屬無願。若依此文。空・無相能斷伏 無願唯
能伏已上秋篠抄。
亦如是
[章]有説空行隨應同前 鈔曰。隨轉五文
中。五擧伽六十九説 空行通十六者。空行
謂苦下一行。通十六者。此文尤難解。秋篠解
云。此伽六十九文。彼文云。空門智入智所攝。
謂法・類四諦。及出世間盡・無生智。無願門智
六智攝。謂法・類・苦・集・盡・無生智。無相門智
五智攝。謂法・類・滅・盡・無生智。纂中解云。空
門既攝法・類四諦。故知。遍於十六。然案彼
文。法・類四諦。應非縁於安立諦也。盡・無生
中。唯出世故。既爾未必縁十六也。更應勘
文釋其義也已上秋
篠抄
基辨謹解云。通十六者。
通四諦十六行相也。即以瑜伽説空門智
謂法類四諦應爲證。空門攝四諦。故知。空
門通十六行相已上私
[章]有説空非不決定故 鈔曰。明正斷行
五文之中。第三眞實理門以明正斷。此中三
文。初由瑜伽二十八説。以三性釋。今即此
也 空非縁諦等者。意言。空門非縁四諦。
觀一切法空。是觀遍計所執都無。觀達都
無。是即能斷故。非縁諦也。論説空門之境。
非爲無爲。即所執性故。此門唯觀所執
餘二隨應等者。無願無相云餘二。於四諦
中。苦・集二不願求。滅・道二不見過患。見
永出離故。隨所應苦集爲無願。滅・道爲無
相 二性之體等者。無願無相依他圓成二
性。無漏依他。是圓成故。云不決定。秋篠釋
隨應與不決定云。隨應者。無相門境有二。
一常無常門。諸常住法皆圓成故。即四諦中
滅諦爲境。二漏無漏門。諸無漏法皆圓成故。
即四諦中道諦爲境。爲顯此意故云隨應。
無漏依他亦通圓成故。云二性之體不決
定。故纂云。無漏道諦屬無願。是有爲故。或
屬無相涅槃因故。已上
秋篠
[章]有説三門義分十六 鈔曰。眞實理門
明正斷三文中。二於一念正智觀釋三門
境。是顯揚二意 三門者。空・無相・無願 皆
通十六者。通四諦十六行相 於正智觀等
下。示通所由。謂於一念正智無分別智
無所得境
觀義
所觀
境義
分三門義分十六行相。宛然現前故
[章]故瑜伽論義理分故 鈔曰。眞實理門
明正斷中。三擧二箇證。明三門倶正斷。瑜
伽論五法等。是第一證 五法中者。七十三・
四。具説相名等五法。今引其文 若以解
脱門等者。意言。若以解脱門。名寛言之出
世間無漏正智五法中正智修所成慧。即根
本無分別智。由是正能斷智
所攝 
又成唯識等下。是第二證 三門三性等者。
本疏釋云。謂縁依他上計執無。因顯成實。
成實因空所顯。即爲空境。倶不於此空境
起願求故。爲無願境。如空縁此三計依圓
爲無相平等故。爲無相境云云又瑜伽十二
説。若於此處無有彼物觀此名空名空
性。即所觀空。無可希願故名無願。即是遠
離一切行相故名無相云云是故三性共。一
一具三門。理實三性一一皆通三門故。云
理實皆通 即於眞理下。意言。理實皆通。所
由謂即於眞如淨法界絶言眞理。具起縁起
三門空等三門故知皆三門一
一皆
通十六十六行相。
即一眞淨

於眞觀一眞
法界
中義境界義道理義即
能執能詮ニカケテ
云寸故有
十六行相也。周&T047368;中設五箇問答。立總空
別空相攝理。復立總觀別觀。以二箇或義
分遠近行。復次就依詮如。論復立一相二
解義。復就有無分別爲論。雖論丁寧。大乘
施設建立。於縁絶言眞如之無分別惠。其
惠所依所縁等之誠言。論却失。故但不可依
用。應依本論疏釋惠也。又秋篠抄中。引
瑜伽・唯識以成得疏主意。次引對法成立
三門皆能斷伏義。實爲允當 云縁餘二性
等下。釋意不足。若縁計執都無。縁依他起
知絶言性。即縁圓成。是正斷自可知。後學
勿失實意
[章]若以別行唯苦諦故 鈔曰。眞實理明
正斷五文中。四顯三門中正斷文。意言。若三
門中。別行相安立義邊以言正斷。多分但以
空解脱門觀正應斷惑。人法二無我觀。即
空解脱觀故。此二空觀達悟スレハ所顯但絶亡眞
理。即是總縁十六行相所顯眞理。非唯苦
諦空行相故。云非別行相也
[章]三門之義道理無遮 鈔曰。眞實理明
正斷五文中。五以三門攝根・後二智 如
別處説者。説三解脱門之義。如瑜伽七十
二・七十四・十二・八十六。顯揚第二・六。對法
十一。智論・婆沙等 隨應攝在等者。此三門
智。若正體智唯斷。後得智有無分別起有
斷。亦有勢力伏。正體智有勢力伏。有漏唯
伏非斷。亦後得有分別智。有加行伏。有此
別故云隨應也
[章]二苦等六行者 鈔曰。別明三文中。第二
以苦等六行分別斷障。此中六文。此初標

[章]此之六行方便地 鈔曰。苦等六行分別
六文中。二辨六行有無漏 方便地者。加行
方便之心地也
[章]觀下苦麁惑非能斷 鈔曰。同六文中。
三約四道辨六行。文意言。觀察欲界下地
&MT01319;或麁&MT01319;或障&MT01319;此三觀中隨一行相。爲無間
道。而觀色無色上地靜&MT01319;或妙&MT01319;或離&MT01319;此三觀
中隨一行相。爲解脱道。唯伏惑非能斷
[章]通凡及聖以受生故 鈔曰。同六文中。
四示此六行但在二乘非在菩薩 在二
乘者。二乘聖者。由六行觀欲得生天上故
 十地菩薩等者。示六行非菩薩由。説三
界極惡無過厭離。是菩薩心。由是可知厭
離心是二乘心
[章]本地分説不用爲勝 鈔曰。六文中。五
會違文。申菩薩多分不用六行。本地分是
三十三文。是即違文 初劫菩薩者。初僧祗
劫資糧位中毘鉢舍那菩薩 亦用六行一
句。是今立非菩薩在二乘義之違文 然
文修者等下。正會違説。立六行非菩薩義
 然者轉語。雖然之意。轉前違義 久修
者者。對違應中初劫初資糧之初言。今云久
修故。自四善加行至八地上。皆是久修。第
二僧祗第三劫。皆是久對違文初劫。可解
了也。今擧順決擇分位菩薩。對初劫資糧
菩薩。順決擇分第二僧祗第二加行位。此等
菩薩。雖未得無漏不斷惑而生上界
故。是皆由似無漏行伏惑受生故。以唯地
上菩薩云久修者。有解不對違文會。故難
依用之 不用爲勝者。結成六行非菩薩
義。秋篠釋不用爲勝云。有人傳言。此有二
説第一説云。久修菩薩。修無漏智。以爲勝
行。不用六行修。以之爲勝。第二説云。上
文中通凡及聖下。合有二説。一説。六行唯
在二乘。不通菩薩。即通凡聖至以受生故
是也。一説。六行非但二乘用。亦通菩薩而
用之。即本地分説至生上界故是也。此二
説中。十地菩薩不用六行。以之爲勝。故
云不用爲勝。今謂不然。本地分説等下。即
證上意。非別師説久相故已上秋
篠抄
基辨詳云。
秋篠以有人傳爲非。恐爲不允。以本地分
文爲證上文。是亦不然。上立六行非菩
薩。本地分説初修菩薩亦用六行。義相違故
爲證不成。如前所辨。本地分説。擧違文
義。次云然久修等。皆會違文義炳可知 
不用爲勝一句。會違已成前所立。以次引六
十九文可照察已
[章]然瑜伽論二乘亦用 鈔曰。六文之中。
六擧會違證成。菩薩中少分初修業者。雖
用六行。久修業者。不用六行。受生是多分
故。前云在二乘非菩薩之義。今云。依多分
説之一句。正成前義 理實二乘等者。成
二乘用六行。同菩薩初修者故。今亦菩
薩初修云二乘亦用也
[章]三十六行非凡所得 鈔曰。別明三文之
中。第三明十六行相分別斷障。此中二文。
初正明。二擧兩異説。此即初也 亦唯伏非
斷者。秋篠抄云。相見道中。縁安立諦起此
十六。眞見道中。唯縁非安立故不起十六。
加行道中雖修十六。而是方便非正眞觀。
由是明知。十六行相。唯伏非斷已上秋篠叙
章主意
復廣章破章主今所説云。既許三解脱門。
皆通十六行。此十六行。非但縁安立。於一
念正觀義。分十六故。對法論云。淨惑所縁
者。謂下地麁性上地靜性。眞如及四聖諦麁
靜性者。依世道説。由是制伏諸結故。眞如
及四諦者。依出世道説。略故眞如。廣故四
諦。四此未害隨眠故。既縁四諦依害隨
眠。故知。十六皆能正斷已上廣章纂中破
章主之文也
秋篠
救之云。唯伏非斷者。據加行位伏見惑説。
相見道中所起十六。尚未伏見惑。何況斷
見惑。故論第十云。彼障現起地前已伏。又第
九云。分別隨眠眞見道已斷故。若迷事惑。以
十六行亦能斷之故。論第十云。後得無分別
智。亦能永斷迷事隨眠。對法論意。據是説
斷。今章主意。據伏見惑故無相違已上秋
篠抄
今謂。秋篠所釋。實是妙哉。相見道無漏智勢
力未曾得故。以其勢力。悉伏障見道惑。及
障第二地智惑。如本論説詳覈可知 入
眞觀時等下。審唯伏非斷意。眞觀者。眞見道
根本無分別智ヲ以唯縁觀非安立諦離言法性
斷惑。此智如與智冥平等平等。非十六行
相觀。是故相見道智縁安立諦。其時起十六
行故。非斷唯伏已 加行道中等下。示非
菩薩所修眞觀。菩薩修相見道。皆能法則眞
見修故。非正眞觀。於非安立淨法界觀。兼
修十六行。是即勝進次地方便故。云加行
道等 二乘正用等者。二乘修中六行相觀。
有有無漏智別。今所擧言斷惑十六行觀。
正取無漏智縁十六行觀。有漏智者不關伏
斷。今云非凡所得也
[章]然佛性論八十八結 鈔曰。明十六行
中。二擧兩異説。此中四文。此文初擧第一
異説 佛性論者。第四卷無變異品文也。彼
品全文曰。平等觀者。有利有鈍。若利根人。
於一念中。等觀四諦八十八惑。一時倶斷。
皆名見諦。若鈍根人。於次第觀者。即初念
觀苦。不見餘三諦。但斷苦下名爲見諦。餘
未斷者。皆屬思惟。是名見諦所滅已上佛
性論文
篠解此文云。思惟者修惑也。八十八結者見
惑也。然根本惑。大小乘別。若依大乘。見惑
百十二。修惑十六。合有一百二十八。如顯
揚第一卷説。若依小乘。見惑八十八。修惑
唯合九十八使如小乘
諸論法
今云文八十八結者。
唯擧見惑。苦法忍等者。初果見道之。初無我
行觀。一時頓斷八十八結云通斷三界等。
餘文自知
[章]且分上下不須和會 鈔曰。四文之中。
二章主評第一異説文 分上下者。且爲
誘童蒙。佛性論譯者眞諦三藏。分上下二
根機利鈍令別 此非大乘等者。佛性論所
譯八十八使者。小乘所論。非大乘所論故。
非大乘人所可以是爲證依用也。小乘所
論。皆部執起。不可與大乘混合議論 不
須和會者。秋篠云。今章主意。眞諦三藏。述
小乘義。以大乘義不須和會。如廣章云既
非本文不須會釋梵本有無不可決故。應
據章主評釋也
[章]其犢子部説名住果 鈔曰。三擧第二
異説 犢子部説等者。出宗輪論疏。而與
今文稍作相違。彼疏云一苦法智即觀欲
界苦。今此文云一苦法忍觀欲界苦。忍智相
違。又彼疏云苦法忍後觀欲界苦諦惑斷未
斷。以猶有上界惑故重觀斷等。今此文云
二苦法見重觀欲苦審盡未盡。今詳以猶有
等十一字。明後重觀所由 次第三苦類智
下。亦云以苦諦三界盡故不復重觀之十
一字。明不立苦類智忍由。忍謂忍可決定
義故。唯識開發出犢子計。與宗輪論疏文
全無相違。而釋重觀云。初見此諦見理未
周故。復重觀云云由是此章傳寫爲誤。秋篠
作云忍智見並惠異名之會釋。而通漫無意
味。見雖有見照之義。非無分別智爲依。離
云見照有分別見多作偏執故。今評爲漫
釋 前十二心等者。犢子部自薩婆多部分
出故。准對薩婆多説十五心爲行向。第十六
心爲住果。作爲此計。開發及宗輪疏。以兩
説釋此第十三心名爲住果。初或説。第十
三心即道類智。第二念相續心名爲住果。後
或説。總觀四諦心名爲住果宗輪
疏意
開發委釋
云。有説。十二別觀四諦。第十三心總觀四
諦故。最後念方名住果。前三類智無二念
云云後説爲勝已上
開發
今云。行向初果向。住果
者初果也。次第證・超越證初果之得果。第十
三心得果。次第得第二三果十六心得果。
如常已上宗
輪疏意
[章]非此所宗不須分別 鈔曰。四評結異説
 此謂指大乘宗 非所宗者。佛性論及犢
子部説。與大乘宗相違。非所宗故。不須
分別是非也第六
門已
[章]第七依品分別者 鈔曰。自下第七門。以
界地九品分別斷障。此中三文。初標門。即
此文也
[章]古徳説有斷亦九品 鈔曰。三文中第二
擧古師三説。古徳説三字。標今擧三説舊譯
家義 有言無品等下。擧第一説嘉祥一家
意。由是意言無別品數。以眞觀妄。無妄
可除。斷尚難得。何況有品。三論言義等所
言。縁盡於觀。觀盡於縁是也 無品者。能
斷所斷共無別品類也 以眞形妄等者。以
眞形對於妄。住觀無可斷妄。不可有惑
障品也 有云三劫等下。擧第二説。此意言
品數無量。三大劫中念念起智。刹那刹那能
壞諸惑。成實亦云。非八非九。以無量心
斷諸煩惱等今云。此第二師説。恐梁朝三大法
師。以成實論爲大乘人説乎
 古
基法師云等下。擧第三説。此意言聖道有九
品。惑亦有九品。以下下品道能斷道對治上
上品結所斷惑古基法師者。梁朝道基法師。
造攝論章四卷注釋梁論。其中有此釋也。
梁攝論章云。若聞熏習下品生能對治上品
本識。乃至聞熏習上品生能對治下品本識。
故知。能治所治倶有九品。廣如彼章中説
已上擧古
師三説已
[章]今者不然有所知障 鈔曰。三文之中。
第三擧今家義。此中四文。是初定障所在 
今者不然者。秋篠云。昔來諸徳雖各異説。
未分見修及諸識故。義亦不盡。故云今者
不然 七識之中者。除第八識餘七轉識
爲二障所在處。如深密・楞伽・瑜伽・唯識等
經論
[章]煩惱障中地各九故 鈔曰。擧今家正
義四文中。二總明煩惱障品數幷斷之頓漸。
此中二文。此文初明六識煩惱品數及斷頓
漸。秋篠云。下述正義。今説俗道斷障道理。
迷境起惑。品類多種。隨境麁細惑亦爾故
云云所餘六識等下。明除第七所餘六識修
惑品類九九八十一品有 見道十惑等下。
明見惑品數。十惑者。十根本煩惱。此有九
品必然 麁細異故者。明十惑有九品必
然由。秋篠釋麁細故異云。麁細有二。一者品
意細據九品説。二者難易麁細據三心
説。若據品類。初斷爲麁。若約難易。先斷名
細。此有三句。有難斷不名細。即三心中第
二三品。有名細非難斷。即三心中初中品
等。有名細亦難斷。如九品中下下品等。文
能治所治。以分麁細。九品中從所治行相
各名細。三心中從能治行相各名細。見道
十惑。隨其所應有二麁細故有九品云云 
倶生六惑等下。秋篠科云廣定障之品數略
顯斷之頓漸云云今云。秋篠分科尤爾雖爾
不辨有總別之二科故。共釋尤麁。今此文
科。雖由秋篠。始終文科與彼差異。併讀可
知 倶生者。非倶起云倶生。任運生云倶
生。分別倶生之倶生。修所斷惑唯六 六惑
者。貪・嗔・癡・慢・身・邊二見 斷即不同者。頓
斷漸斷種種不同。是修斷六惑之相。今此二
句。總云斷頓漸不同。此次身見邊見已下。
別云六惑品類斷頓漸 身見邊見等五句。
明倶生身邊二見相應。唯下下品但頓斷 
此相應者。身邊見倶遍行五別境中所縁事
同者隨惑等。此等皆但下下之一品 九地
而論等者。三界九地中。何地而論。但下下之
一品。以九地言。但有下下品者九品。故斷
時。頓斷下下一品相。九地九品者。頓一時斷
 瞋唯一地九品者。合論見修。十惑中瞋唯
一地。欲界有九品別九品漸斷 餘獨頭
貧等下。此釋與本疏十末七紙右有三解
中。第一解意。彼文曰。所障有異。斷亦有殊。
此中障種無麁細者八十一品。亦與有頂第
九一類下下一品第七識第六識
斷善根邪見等一一一類
品攝今此獨頭*貧慢
癡等。亦所餘
六識倶獨起者亦
下下一品攝者
無麁細下下品別成能熏。九地
各九品。如斷善邪見非無九品故成能熏
云云是下下一品九地各有。品能熏別故。成
九九八十一品。爾對治時斷下下一品時。頓
斷如本疏五本七十九紙釋。三界相望雖有九
九地有
九品
於其地地最下品故。第九品攝一
切地地地各別
ニテハハ
者。與有頂地第九下下品倶時
頓斷以各自地極微細故。同第七識第六識
障微細者同
無學果。金剛心時頓斷也已上本疏取意。上來總
明二文中。初明六識
煩惱品類斷
之頓斷已
[章]第七識中亦有二説 鈔曰。總明煩惱
障品與斷頓漸有二文中。二明第七識煩
惱障品數與斷頓漸。此有四文。此初標牒 
九地者。三界九地 亦有二説者。正標牒初
文本疏五本七十九紙擧此二説。疏中前解爲

[章]有義九地故成能熏 鈔曰。二擧第一
説本疏二説中。第一解本論五三紙説。此染
意相應煩惱。是倶生故非見斷。是染汚故非
非斷極微細故所有。種子與有頂地下下煩
惱。一時頓漸。勢力等故。金剛喩定現在前時。
頓斷此種成阿羅漢云云本疏五本釋曰。名
勢力等。欲界所繋第七識。與彼第六識有
頂下下品
相似。
不能發業潤生等故。與彼第六下
下品
惑同金剛
喩定現在前時斷。成無學已上本
疏文
 唯同者。
勢力等云同 非想第九品類者。第六識非
想地第九下下品。勢力等云同 自類有有
者。意言。不待於他。下下一品自類有九。九
地各成有九品。即成八十一品 如増上
邪見等者。擧自類有九例。秋篠云。如斷善
邪見唯第九品。仍作九品能斷善根。此第
七惑。應知亦爾。一品之中分九品故。問。何
以得知斷善邪見唯第九品。亦作九品而
斷善根耶。解云。婆沙三十五。説四種九品
中云。對治九品者。謂下下品明耎品智治上上
無明乃至上上品明極品能
斷智也
治下下品無
極微細
無明
 斷善九品者。謂下下品邪見。斷
上上品善乃至上上品邪見極邪斷下下品
善。若依斷善九品説。則彼邪見善根斷貌亦所
對治善立有
九品。同
邪見亦
則有九品。若依對治九品説。則
有彼邪見即唯一品下下之
一品
以對治九品故
以有九品所治善爲敵。能對
治邪見可云能對治有九品也
倶舍第十九亦同。
解云。斷善邪見。即對治九品中。下下品所治
攝故唯第九品。仍作九品能斷善根。問。斷
善者斷現行乎爲斷種歟。解云。誹謗因果
邪見力故。障彼生得善種。令所現行不相
結也。是名斷善根。可云唯斷現不斷種
也。如婆沙三十五・六。倶舍十七。瑜伽本地
分等説已上
秋篠抄
 能斷善者亦有九品者。意云。
斷善者言。指増上邪見云者。亦言亦所斷
善根有九品。如所斷善根有九品。能斷邪
見。亦唯下下一品。所斷九品爲敵對故。自
類下下品者。於九品處。作行用之道理自
顯然故。云亦有九品 彼亦如是等者。以
例歸法。彼者。第七識九地煩惱品數亦如
是者。正以例歸法辭。意云。亦如邪見最下
下品敵九品有品數。第七識惑。唯第九品
九地最下品相。與第六識非想第九品勢力
等故。唯障第四無學。同一時金剛心頓斷故。
云亦如是 有九品故等者。結成第七惑最
下品相有九品義。有九品故者。如斷善邪
見唯第九品一品。而作九品能斷善根。此
第七惑。亦同唯下下品中。仍作九品故。惑
體有増減。以第三有増減義成云。此識爲
能熏識
[章]有義九地一時頓斷 鈔曰。明第七識
煩惱障之品數頓漸斷四文中三擧第二説。
本疏五本七十九紙有二説中第二解 九地
各有一品等者。問。細分便成八十一品。九地
各有九品。何故不云九地各有九品云九
地各有一品耶。答。雖有九品。品數同故。與
有頂地下下品惑麁細同之故。云各有一
品也。理實可言各有九地八十一品惑。其
勢皆各同。於非想下下品惑故。金剛心一時
頓斷
[章]略此説煩惱品數斷已 鈔曰。明第七識
惑之品斷四文之中四結。總略説略字。現本
作由寫誤。略者總略也。上來總略説已。自
下別明
[章]應分別言心見道等 鈔曰。擧今家正
義四文中。第三別明。明明者。對前總略説。
此下委細分別。明障品與斷之頓漸。今標
應分別言示委細分別説非總略説。此中四
文初明分別起隨眠斷之頓漸。二明六識倶
生隨眠斷之頓漸。三明六識倶生煩惱習氣
之漸斷。四明第七倶生煩惱頓漸。初中三
文。初明一品二品斷。二明分別惑正能斷唯
無漏智。三章主評釋。今即初。明一品二品
斷文也 唯一品斷者。一心眞見道之頓斷
故。云一品斷 謂一心見道者。示一品斷
之由。謂如與智冥合。平等平等無戲論無所
得故。二空頓一時證。二障頓一時斷。是一心
眞見道 有説二品斷等者。秋篠云。若我執
者。初一心斷我執初品。第三心中斷我執第
二品唯有下上而無中品故。云二品。斷
法執亦復爾。第二心斷法執初品。第三心中
斷法執第二品故。名二空斷已上伽
抄釋
此義相
見道斷雖有三心。二品斷我法執。是三心
漸斷已土秋
篠抄
 三心見道等者。即三心相見道。
是法則於眞見道起故。一品斷中不擧之。
秋篠抄云。問。此三心相見道通二乘否。
答。一説唯菩薩今家義如伽抄説。二通二
乘説。謂三心相見道唯斷生執。以初心中
遣離蘊我。第二心中遣即蘊我。第三心中
捨二我執麁重。故成三心。又那爛陀寺海
惠論師。別立通二乘義云。初別觀法上
我故。作無我行觀。名初心遣有清假。次
作空行。遣屬我法假。除我所執。名第二
心遣法假。第三心假我。及屬我法。重觀
我我所下品空。故名通遣二假。然今取唯
大乘爲勝已上秋篠
抄取意
基辨私云。有問。今云三
心見道等之等言。等取何物耶。答。今擧
觀非安立諦三品心。等取縁安立諦十六
心見道。及觀下上諦境十六心見道也。復
問。三心見道爲二品斷。如前已辨領解
已。二十六心見道云何爲二品斷。答。如
本論九十四紙説。此十六心八法忍
法智
觀眞如所取
之境
類忍
類智
觀正智能取智。即前
法忍法智之智
法眞見道無間解
脱見自證分差別建立。名相見道。又觀下上
諦境。別立十六心現觀忍現觀智。如應法
則眞見道無間解脱見分觀諦斷見所斷分別
隨眠故。由忍智二法則。觀斷法則亦二故。
是亦云二品斷也
[章]唯無漏正隣近憍慢 鈔曰。明分別起
隨眠斷之頓漸三文中。二明分別惑正能斷
唯無漏智 無伏斷者。於分別惑。雖有以
無漏智正斷盡義。無由有漏道力暫伏現
行義。今此云無伏斷。無起無漏智永伏不
令現義。云無伏斷。此分別惑。無漏智起必
斷盡故 有漏諸道等者。地前所修六行智
等。非加行智故。地前雖修不能伏見斷惑。
但伏倶生惑也 故瑜伽論等者。五十八卷
十六丁
取意文
此論文意。據異生二乘説。不能伏分
別煩惱。及彼倶生薩迦耶見隣近憍慢。若直
往菩薩。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今云。此文中。世間
道唯能伏倶生煩惱不
能伏。分別惑云有漏六行
智。云世間道伏分別惑也
[章]此依六行下樞要説 鈔曰。三文之中。
三章主評釋。章主意云。此言指前引瑜伽論
説。不能伏分別煩惱等文。此不能伏之言。示
以六行智不能伏也。非以二空觀等加行
智不能伏也 非加行智者。示前引不能
伏分別惑文。依六行説不能伏。六行非加
行智 彼能伏故者彼二空觀智等。加行智
故。能伏分別惑。云彼能伏故也 菩薩地前
等者意言。大乘菩薩。地前以二空觀。亦伏
分別惑現行令不起。非以六行。四如實智
等唯識觀等勢力以令不現。秋篠云。菩薩地
前分別現行亦伏不起者。見惑等有二。一依
自分別之所起者。二依邪教之所起者。今
云。伏不起者。據自分別。若自邪教之所起
者。即未能伏。華嚴經説第四住菩薩。永離
三界煩惱等者。據自分起而有此説故不
相違云云 仍定一品等者。一心眞見是一品
斷 或二品斷者。三心相見道等二品斷如
前明 二品斷中九品何者先斷等者。依自
邪思所起分別起煩惱。二品斷中先斷。又
依他邪師邪教所引者後斷。或翻是説如
續善根。依邪教者先。續勢薄弱故先斷依自
邪思後續勢堅牢故後斷又解。離蘊計先斷麁
故。即蘊計後斷細故。又解。不定地地皆有麁
細。麁者先除。細者後斷已上秋篠由論疏
意所説取意文也
 如
論第十下樞要説者。今云。此指樞要下末釋
論第十。説斷之先後文。故現本作第九。恐
寫誤。彼文云。見道中自分別力麁先斷。他引
力細後斷云云後學須覈。又秋篠抄改文。云
如論第九與下樞要説釋云。所以爾者。論
第九説分別九品斷之先後。彼文云。然所知
煩惱二障各分爲二。若以九品麁品先斷。即
十地修道應先斷麁。若以隨所知障道。以
菩薩麁細九地不定。乃至云。見道中自分別
力麁先斷。他引力細後斷等。廣如彼説已上秋
篠意
今云。秋篠亦引論第十文。成先後斷義。爾
則余拙解。亦非無理。後學擇而居諸
[章]其六識中斷即不同 鈔曰。四文則明
中。二明六識倶生隨眠斷之頓漸。此中二文。
初總叙頓漸斷不定。二明頓漸斷不定有四
類。此即初也 倶生煩惱等者。此是頓漸不
定。秋篠由論立三類中。第三類也 除其
習氣等者。意言。習氣二乘不斷。菩薩十地漸
斷故。今不論故云除 雖有九品者。倶生
煩惱隨眠有九品。雖然斷頓漸不定。斷即
不同者。示頓漸不定。秋篠云。依論第十。總
談二障斷之頓漸。其類有三。一一向頓斷。
謂六識中分別二障。及第七識煩惱・所知。隨
其所應。三乘眞見及金剛心一時故。二一向
漸斷。謂六識中倶生所知。菩薩十地漸次斷
故。三頓漸不定。謂六識中倶生煩惱已上
秋篠
此頓
漸斷不定。今云斷即不同已上總叙頓漸斷定
不定文之義也
[章]其隨眠等各九品斷 鈔曰。此下二明
六識隨眠斷之頓漸中。第二明頓漸斷定不
定有四類。類有四故。文自有四。此即標牒
類有四。明第一類文也 隨眠等者。隨眠
有多故云等也。菩薩二乘。倶總略爲論立
四類。故云略有四類 一者八十等下。明
第一類。是顯論説三類中第三頓漸不定義。
本論十説。餘六識倶修所斷者。隨其所應。一
類二乘今云。此一類次第證者。
次第斷惑證四果者
三界九地惑。一一
漸次九品別今云八十
一度斷
云云 此依漸次二乘
者。斷者此謂指云八十一品類別斷。次第
得四果。次第證人漸斷名漸出離者。今云。
漸次二乘者斷。及異生斷者。菩薩地前異
生。以有漏二空智伏斷修惑。八十一品類
別漸伏。今云。及異生斷以此二者。斷與伏斷。
依八十一品類別斷惑伏同。合爲第一類 
然身邊見等下。明八十一品別斷中。有各
地唯九品斷。倶生身邊見等。與所餘修惑一
一各九品斷差別。前文云。餘六識三界九地。
各有九品成八十一。見道十惑九品定然。
麁細異故。倶生六惑貪・瞋・癡慢
身。邊二見
斷即不同。身
見・邊見。及此相應。唯第九品九地。而論但
有九品。瞋唯一地。九品餘獨頭貪慢癡等八
十一品。地各九故云云與今文應併考 當
第九品時斷者。八十一品別斷中。身・邊見等。
各地第九品時一時頓斷 餘各九品斷者。
餘言身・邊見此相應之餘獨頭貪癡慢等 九
地各九品漸次別斷
[章]二者隨其便次第斷 鈔曰。四類之中。
明第二類之文也 隨其凡位等者。下八地
惑。隨其凡位已伏修斷惑多少別。後入見
道。與見所斷。一時頓斷已伏修惑。所餘所
未伏惑。 於修道中漸次而斷 不伏不斷
者。今云。餘於凡位所未伏者。入見道不
能斷。但入見後。但至修道漸漸而斷。不伏
者於凡不伏。不斷者。凡不伏惑。入見道
時。不能倶斷 以分品類等者。以已伏與
未伏品類別。未伏品類。入見已後。修道漸斷
故。云便次第斷今云。此第二類。本論十説。
三類中第三類。頓漸不定中攝
[章]三者九地頓超越故 鈔曰。此四類中。
明第三類文也 合爲九品斷者。論第十説。
一類二乘。三界九地合爲一聚九品別斷
云云今云。九品別斷者。此一類初果人。超中
二果得第四果。超越&T047368;云者如次第
 如預
流果等者。對法論云。預流有二。一漸・二頓。
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已後。依止未至定。
發出世間道。頓斷三界一切煩惱。品品別
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阿羅漢果已上
對法
 束
三界九地等下。明頓出離超越證相。秋篠抄
解此文云。得初果已。總束九地八十一品
修斷煩惱。用九無間解脱道。能攝盡諸。如
割竹斷。斷欲上品之道。即此能斷有頂上
品。所有聖道乃至下下。應知亦爾。斷欲六
已。斷上界八地六。不名一來。斷欲九品
已。上界八地九品亦盡。不名不遍。預流頓
至阿羅漢故云云
[章]四者三界不斷惑故 鈔曰。四類中。是
明第四類文也。謂諸菩薩金剛心斷。論第十
云。菩薩要起金剛喩定。一刹那中。三界頓斷
是也 合爲一品斷者。三界九地八十一品
修所斷惑。菩薩歴十地間不障地故不斷。
唯障佛地故。後至金剛心。三界九地八十
一品倶生煩惱。一時頓斷。是云合爲一品
斷 謂金剛心等者。明此一類唯菩薩斷。
非在二乘 十地因中等者。明一時頓斷

[章]然六識中品中類同故 鈔曰。別明四文
中。三明六識倶生煩惱習氣之漸斷上來説
斷隨眠。
此下説斷
習氣
 所有習氣者。習氣之名有二。一
者種子名習氣。現行熏習氣分故。如云等
流習氣・異熟習氣等。二者無堪任性名習氣。
斷種子後所殘氣分。今名云習氣。故云煩
惱所有習氣。秋篠鈔云。十地修道斷煩惱習
氣中有二説。一云。煩惱習氣熏於所知故。
斷所知時。彼亦隨斷。同障地故。二云。無
有煩惱熏所知。但十地所有煩惱習極微
細故。與所知等同。障於法空故。爲十地斷。
十地漸漸各斷此九品習氣。習氣未斷種
子已前斷之。如納筥麝香香氣。先失香形
尚在 障十地故者。是此習氣障十地無漏
智故。地地漸漸斷。生十地無漏智。此一句
明十地漸斷由 品類同故者。謂煩惱初品
習氣。與所知障初品。其勢齊等。同障十地
微細品類乃至第九品二障等同。云品類同
故。明二障同時漸斷由云故
[章]第七識中習氣亦然 鈔曰。別明四文
中。第四明第七説倶生煩惱斷之頓漸 若
説九品者。前所明第二師義。謂九各有九
品。細分有八十一品。然八十一品倶勢力所
障。皆同非非想下下品惑。金剛心一時頓斷
義也 若説一品者。此前所明第一師義。九
地唯同非想第九品惑也 皆一品斷者。如
是二師。雖説有異。二師同云勢力所障。皆
同有頂下下品惑故。金剛心一時頓斷障
體。既爾可知習氣亦同皆一品斷。二師倶所
詮。要皆一品斷第七識倶生煩惱。要三乘
等者。明二師倶一品斷由 習氣亦然者。謂
第七識倶生煩惱之習氣無堪任性。金剛心
解脱道斷。證如來果。障無學故。此心一時
頓斷
[章]其所知障斷即不爾 鈔曰。明今家義四
文中。第四明所知障品數斷之頓漸之別。此
中文四。初總明。二明六識分別起所知障品
數頓斷。三明六識倶生所知斷之頓漸。四明
第七識倶生所知斷之頓漸。今即初也 斷
即不爾者。所知障斷。非如煩惱也
[章]六識之中與煩惱同 鈔曰。明所知障
品斷四文中。二明六識分別起所知障品數
頓斷 有説定一品斷等者。明一心眞見道。
斷分別二障故。有九品定一品斷 有説
二品斷等者。三心相見道斷名二品斷。如
上已釋 非六行所伏等者。六行但伏倶生
惑。不伏分別二障。所知障亦與煩惱同。非
六行伏
[章]其六識中八十一品 鈔曰。明所知障
品斷四文中。三明第六識倶生所知斷之頓
漸。此中亦四。今此文初明所知障亦有八十
一品 亦有九地等者。亦于煩惱。謂煩惱障
所依所知障故。與煩惱障九九八十一品同。
所知障亦有八十一品
[章]若與煩惱他勢不行 鈔曰。二明煩惱倶
生所知亦六行伏。謂若與修斷倶生煩惱障。
倶行所知障者。亦可云六行智伏 他勢不
行者。明可言伏由。謂依六行智伏煩惱
時。與其伏煩惱。倶行所知障亦可云伏。非
謂六行能伏所知。但由害伴不起。伏煩
惱時。以伏煩惱勢力。不令現行所知障也
[章]不倶生者即能伏之 鈔曰。三明煩惱
不倶行所知障非六行伏。與修斷煩惱。不
倶行所知障云不倶生者。此所知障體幷習
氣。亦雖有九品。品品皆非六行所伏。所知
障障理故。二空理觀其加行智。即能伏所知
障。是此文意
[章]爲十品斷故無前後 鈔曰。四正明所
知障漸斷 十地斷故者。明所知障爲十品
斷由 不分麁細等者。秋篠云。不隨界地
麁細前後麁細別斷。不廢初地斷有頂細。
二地遍斷欲界麁者。但斷隨障此地故云云
不論初麁次細 地地障者。以二空觀智。
即漸漸斷。由是斷無前後異也。是不分麁
細已下意也
[章]其第七識現行等斷 鈔曰。明所知障
品斷別四文之中。此下第四。明第七識倶生
所知障斷之頓漸別。此中有二。初正明。後
會違文。今即初也 説有九品者。前文明倶
生第七識煩惱斷。第二師義。立九地各有
九品故。云有九品。或説。無品者。前文明
第七倶生煩惱品斷。第一師義。此第七惑。
於自地中無九品。與自地六識中第九品
我見相似。義是等二師皆同許之。仍云一
品斷 金剛心中等者。明二師共一品斷由。
立但金剛心一時頓斷故 此説斷等者。明
今云永一品斷。説斷捨種子以非伏現
名。斷第七識所知現行地地先伏。此云隨
眠即種子也
[章]雖無相論不可依用 鈔曰。此後會違
文有二箇違。此初會三無性論違 無相
論者。古來諸師説紛亂。此是非如古説。如
唯識章頻伸鈔辨。指三無性論云無相論。
後學擇居 第二執識者。即第七識心意識
名第二故名第二。復名執。恒内執我故。名
第二執 識通皮肉煩惱等者。見斷惑名在
皮。修斷惑名在肉。梁道基法師。引無相論
作此説云。若見諦肉煩惱識。及心法得出
世道十六行。究竟滅盡。餘殘未盡。但屬思
惟。是名第一執識此中肉煩惱者。即見惑也。思惟
者。是修惑也。秋篠由此釋
依道基意難今家論云。若第七惑唯金剛
斷。何故無相論云通見修所斷耶 故今會
云。攝論・唯識・瑜伽等諸論。皆云第七惑唯
修斷故無相論云。通見修之説。既違瑜伽・
唯識等諸論故。今章主斥云然彼文錯。不
可依用。文錯者。爲翻譯家錯失也
[章]仁王經言心習煩惱 鈔曰。會二違中。
後會仁王經違。有二譯本。若羅什譯者。上
卷教化品文。若不空譯。上卷行品文。今章主
所引經。羅什所譯 前之三地等者。秋篠
由藏師疏釋云。初・二・三地觀色諦無相。不
取著色法故經説前三之地
斷三界色煩惱
 四五六地等
者。同釋云。離色縛。道理亦觀心諦無生。文
之隱顯。從多分説四・五・六地。能觀三界心
諦無生。所取心想故。能斷迷心惑。通論亦
斷迷色惑由是經説四・五・六地斷三界心煩惱
周&T047368;立二義。釋此經文云。一者前兩
位倶通現行。由所知障。亦名斷煩惱。後之二位。唯
説習 。其第六意識中。現不起故。第七識少分略而不
論。二者初二位。雖實斷
種。且説現行不取其種
七八九地等者。同釋
云。七・八・九地。深證心色無生故。能斷色心
等習由是經説。七八九地。
斷三界色習煩惱
 十地及佛地等者。
同釋云。十地佛地。深觀空諦。究竟道中斷
心習。或理亦斷色習。舊譯釋義相承釋家由
此經文難今家所論云。若第七惑唯金剛心
斷。何故仁王經中。説四・五・六地斷心煩惱。
第七識惑即心惑故。今家會如是難勢如
次章文
[章]色麁心細亦不相違 鈔曰。此文今家意
義正會難釋經文 色麁心細等者。秋篠釋
云。色法麁顯迷惑。亦麁心法微細迷惑亦細
故。云生惑亦然。周&T047368;以會難意釋生惑亦
然句云。此有二種。一云生者現行。前之四
位。皆約種説。今云現行。二云生者煩惱前
之四位。但明所知。今説煩惱云云今云。二説
之中。第一爲好 爲別五忍等者。示第七惑
非別有品類 五忍者。如前具釋。即地前
地上及佛地名爲五忍 階降者。階謂勝進
不降。降謂下劣不進。爲差別了知如是勝
劣。説斷細惑非麁。非謂別有麁或細第
七識品類也。此理全無有相違。上來第七
依品分別竟
[章]第八依障於中有九 鈔曰。自下第八
門。此中十文。此文其中初標牒門。以二障
煩惱
所智
三障皮膚骨害微惑
業苦三種之三
等分別斷障。安立此
門。標云依障分別 於中有九者。設九箇
分別明故。總示有九文
[章]一二障知障少分 鈔曰。十文中。二就
二障明三乘斷。此中有七。初標牒。即此文。
一二障三字。至次下第四五障分別。有分別
字。恐此二障下亦脱分別二字歟。二乘者斷
下。七文之中二總明二乘者斷障。文意。謂二
乘之人。但滅惑未除所知障。唯佛世尊。滅
彼智障。秋篠鈔云。二乘者斷煩惱障等者。薩
婆多宗煩惱障中。五見及疑七道所斷。貪・瞋・
癡・慢貫通二斷。貪等迷理。見道所斷。貪等障
事。修道所斷。二乘之人。但滅惑未除智障。
唯佛如來。滅彼智障。雜心論云。佛除不染
汚無知又倶舍云智障永時障。今云永斷所
知障少分者。即是定障等根無知也。問。二乘
之人斷根障無知得非擇滅耶。解云。勝縁
究竟永闕之位。方得非擇。二乘之人。唯斷
少分未斷全分。是故不得。唯佛世尊。究竟
斷盡故得非擇。問。若爾倶舍二十七云斷圓
徳立四種。一一切煩惱斷。二一切定障斷。三
畢竟斷。四幷習斷。光法師云。唯彼論文。若一
切煩惱障ナラハ斷得擇滅。若不染無知定障斷
得非擇滅。即前二障。斷已不退名畢竟斷。
通擇滅及非擇滅。此簡鈍根。即云簡異鈍
根。明知。利根二乘。斷不染無知。得非擇滅。
解云。畢竟斷中鈍根有退。利根不退。由此
差別。名簡鈍根。非謂利根二乘。斷不染無
知得非擇滅。故不相違。可勘疏文已上
秋篠
習氣不盡者。此釋本由順正行論二十八卷。
彼論有二意。一云。於味勢熟等。不勤求解
惠。即於彼味等境中數習。於解無堪能智。
此所引劣智名不染無知。即此劣智倶生心
心所法。總名習氣。理定應然云云&T047368;用之。
遁麟亦用。慧暉第一釋用之。二云。或諸有情
有煩惱位所有無染汚心及相續。由諸煩惱
間雜所熏。有能順生煩惱氣分故。諸無染
心及眷屬。似彼行相差別而生如迦葉起舞畢
陵迦婆嗟呼婢
子對龍
女等
由數習力相繼而起。故離過身中仍
名有習氣。一切智人永斷不行&T047368;惠運第
二釋用之
瑜正行鈔中。會二義爲一義。尤有道理。倶舍
論説。聲聞縁覺雖滅諸冥。以染無知畢竟
斷故。非斷一切種。由於佛法佛所
知徳
極遠時
八萬
劫外
三千界
之外
及諸義類無邊差別不染無知由
未斷故今云。此約所知障
釋不染汚無知
&T047368;云。體非染故。
名爲不染。於境不悟名爲無知。無知即不
染名不染無知已上光私問。由倶舍正行。説
不染無知即習氣聲聞縁覺由未斷。今此章
文云二乘者斷煩惱盡習氣不盡。而復次
云亦能永斷所知少分。若爾亦于習氣辨
所知少分斷故。習氣亦少分斷耶。由倶舍
説由未斷爲習氣一向不斷盡歟如何。答。
就是古來有二義。一云。二乘人不染無知一
分斷。寶倶舍疏云。不染無知有二種斷。一縁
縛斷。謂彼彼地斷第九品染無知時得縁縛
斷。二不生斷。謂於彼彼位。得畢竟不生。二
乘分斷不生斷佛全斷故云云二云。二乘人不染
無知全不斷。光倶舍&T047368;云。二乘雖滅諸冥。
與世尊等。以染無知畢竟斷故。名爲二乘。
非斷一切種不染無知故。不名爲佛云云
云。然諸論説二乘能斷不染無知者。據縁
縛斷説。非不生斷也云云今云。縁縛斷者。
伏也非斷也
寶疏云。不染汚者。聲聞縁覺雖能盡。而由
現行。唯有如來畢竟不起。煩惱習氣倶永
斷故云云今云。此釋亦
一分斷義也
今由二&T047368;所釋。答前
難勢習氣不盡。於不生斷。雖全不斷。一分
有縁縛斷故。今云不盡。即由全不斷義。與
説由未斷全意同也。又亦言。亦一分有縁
縛斷。説所知障少分斷。永斷所知之斷。由
周&T047368;意。永伏説斷。非云斷捨。周&T047368;云。亦能
永斷所知少分者。斷定障生。而能伏彼。畢
竟得非擇滅者。名爲永斷。非斷彼種云云
今云。周&T047368;由光&T047368;意。光由縁縛斷非不生
斷。若由寶疏。一分不生斷。云永斷所知一
分不生。今此亦能永斷所知少分之文釋。由
倶舍二&T047368;可釋。二&T047368;之中。以光爲勝。倶舍
智品説十力唯佛得故。又説佛於一切種
能知是十力故。十智力境無礙故云云上來總
明二乘者斷障已
[章]然有差別九地不定 鈔曰。七文中。二
別明次第超越證人斷障 然有差別者。然
言轉語。上總明二乘者斷障説。次下別明
次第超越證人斷障故。示所釋別。轉以斯
一句。明二乘者次第證超越證別有 次句
漸次初果等下。明次第證人。其次明超越證
人等。至文可悉 云何二乘者。有差別。謂
斷煩惱障得四果中。次第超越其類差別
故。云然有差別。前三果中各有二種。一次第
得果。二超越得果。今此文中。即明次第得果
漸次初果等下。正明次第證人斷障。漸次者。
障次第證之初果。云漸次初果 唯斷三界
等者。秋篠引顯揚曰。若隨勝説。永斷三結。
若全攝者。永斷一切見所斷惑云云今約全
攝故云唯斷三界分別煩惱已上
秋篠
今云。唯言
障次第證人證初果不斷修惑。唯斷三界
分別煩惱而得 漸一來果等下。明次第證
一來果者斷障。謂從預流果進斷欲界第六
品。解脱道時。即得一來果 此斷兼斷一來
者。人中得道生欲天中。却來人間得究竟
果具足。應云一往來者。今略往字不云
往名一來者。來而必有往。即不來一即來
故。名爲一來已上秋
篠意
 漸不還者下。明次第
證不還果者斷障。謂自前一來果進修斷欲
界第九品惑。住解脱道。名不還果。不還者。
必不重生曾生處故。得不還名 餘至有
頂等。謂除欲修惑九品之餘。色無色修惑。
至有頂斷。其數不定。自斷欲九品已時
得不還名。至斷有頂第九品惑無間道已
前。皆名不還 九地不定者。周&T047368;云。通欲
界言除欲界。外餘之八地。隨斷幾多。數數
斷不定。是名不還云云
[章]其超越者非想修九 鈔曰。七文中。四
明超越證者斷障。此中三文。初標牒超越不
還有二類不定。次凡位超越後聖位超。今
文此初次也 初果超越等者。秋篠云。超越
之人有二。一者凡位超。二者後聖位超。此中
凡位超者。於前三果應有超義。必非有於
第四。以有頂惑非世間道能伏滅故。超三
果中超預流者。異生位中。用世間道。能伏
欲界修所斷惑一品二品乃至五品。後依佛
出世
間過
正修行故。入見諦者。至十六心道
類智時。證預流果。名超越欲。修斷惑由世
間伏。與諸見惑一時頓斷。名超越預流。即
用見道。能離修惑前五品故。説名爲超。又
解。預流必世超者。必無前果可超過故。諸
聖教中。不説預流名超越故。此解似勝。
應更勘識乃至義鏡中廣説引菩薩處胎經第五
卷問答兩重有之。
學者可
 一來超越等者。先異生位用世俗道。
伏欲界修道已。盡六品惑七八品惑。後入
見道。得一來果名超一來。此人不取預流
果故。超越前果故名超越云云已上
秋篠意
 不還
超越等者。同意云。超不還者。先用世道。伏
欲修惑九品盡今云。伏盡超越
得不還果也
故色界四地無
色下三地合。此七地中。或離一品。或後全空
隨其所應。後入見諦。道類智時。得不還果。
不取前二果。得不還故。名超不還已上秋
篠取意
 唯除非想修九者。斷色界四地下三無色
地修惑已。唯除非想地修惑九品。住不還
果名超不還已上私
[章]有預流超名預流故 鈔曰。超越斷障三
文中。三明後聖位超。對法論十三説。預流果
有二出離。一漸・二頓 頓出離者。謂入諦
現觀已。依止未至定。發出世間道。頓斷三
界一切煩惱。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
阿羅漢二果也 品品別斷者。頓斷欲・色・無
色三界修所斷上上品隨眠。如是乃至耎耎
品故。廣説如彼論。秋篠解此意云。得初
果已。總束九地八十一品修斷煩惱。用九
無間九解脱道。能盡諸漏。如刈竹斷。斷欲
一品之道。即此能斷有頂上品。所有聖道。
乃至下下應知亦爾。斷欲六品已。斷上界
八地六品。不名一來。斷欲九品。上界八地
九品亦盡。不名不還。預流頓至阿羅漢故。
預流無間即立應果。不取中二名聖位超
已上秋
篠取意
[章]阿羅漢獨即定障等 鈔曰。七文中。五
明獨覺斷障得果。阿羅漢即獨覺。秋篠云。獨
覺位同超不還。若至無學。一一同應果。問。
何故獨覺中。不標前三果名但標應果名
耶。答。隆法師云。獨覺之果向果差別。微細難
知。故但立一果名 一切見修者。三界一
切見修所斷煩惱。即定障等者。此説分斷所
知障者。謂定障等六十二云。又諸解脱。由所
知障解脱所顯。由此聲聞及獨覺等。於所
知障。心得解脱。今即指彼故。云即定障等

[章]菩薩之人能斷一切 鈔曰。七文中。六明
菩薩斷障得果 能斷一切者。菩薩能斷三
界九品二障云斷一切
[章]三乘皆能皆如常釋 鈔曰。七文中。七
三乘總簡伏除差別。謂伏二障現行 三乘
皆能由伏得等者。明三乘皆能用。伏所知
障得定等云伏得 然菩薩伏等者。此云
伏所知障得滅盡定。諸菩薩滅定有差別。
或入初地而得有七地滿心。得委如論説
 得果者。得法空智果也。初地已上。伏所
知障。得法空智。秋篠云。問。二十七賢聖中。
目位伏定障名身證。何故目伏煩惱不
名慧解脱耶。解云。惠解脱望永害所顯。其
定障中不問斷伏。倶得解定故。但伏得定
亦名得脱此是玄範法
師作此釋
 約解脱分等者。秋篠
云。此順解脱分位中。三乘伏障得定等義
如常釋。今略標初云順解脱分。亦不擧決
擇分位理亦標釋故。基法師云。薩婆多宗。見
道已前方便道。不斷煩惱。若成實宗。見道
前五方便道中。倶斷煩惱。廣如彼師章中。
若依大乘。資糧・加行二位。能伏障。此等諸
義。如唯識論等説故云如常
[章]二三障分別三障有三 鈔曰。當門十文
中。第三三種三障分別斷障。此中四文今即
初標牒文也
[章]一皮膚骨唯識章解 鈔曰。此文四文中。
第二三文 一皮膚骨者。四文中二擧三住
障 二害伴下。四文中三擧三隨眠。解深密
經第四地波羅蜜品説。觀自在菩薩。復白佛
言。世尊此諸隨眠害伴羸劣微
細三隨眠
幾種麁重斷所
顯示。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但由二
種謂由在皮麁重斷故。顯彼初二。復由在
膚麁重斷故。顯彼第三 若在於骨麁重
斷者。我説永離一切隨眠位在佛地今云。
此經
説皮
膚骨
又瑜伽論四十八。説皮膚骨。又同七十
三。説皮肉心。今此章文及唯識章。亦同説
皮膚骨。然本疏十末五丁引四十八説。云此
論云由斯故説即四十八説。而一在皮。二在
膚。三在肉。今此章秋篠鈔。亦引四十八已
云。若依攝論。可云皮肉心。今依瑜伽論故。
唯云皮膚肉已上
義鏡
基辨謹案。作皮膚骨。應爲
善本。南都流傳本疏。作肉本尤數多。是書寫
者。誤取骨字。三分但取首&MT02671;。大書遂作肉
而不書肎畫。成寫功已。畎澮相承。秋篠鈔
中。亦強立作肉理。根本起本疏寫誤者炳
然。後學必勿迷。本論第十。就煩惱所知二
障説三住斷。本疏十末具會。瑜伽・深密説
皮膚骨三住。約所知障斷云。極喜住・無相
住・如來住。此三約煩惱障品。初住斷惡
趣品。次住斷障無生忍品。後住斷一切煩
惱習氣等。四十八已説。二障倶説已斷處。本
疏會釋二害伴隨眠等者。四文中。第三擧
三隨眠文。如唯識章具明
[章]三惑業苦對法文説 鈔曰。四文中。四
明惑業苦。此中二文。初明分別起。二明倶
生所發業果。今即初也 惑業苦者。發業潤
生煩惱名惑。即一切欲界分別起煩惱。皆能
發業。皆是不善性者。能感後有。諸業名業
即道。一切總別二業。順現順後等業。除無漏
善業。及無&T047368;業餘。能感異熟生之業。今名
爲業。如是業所引生衆苦名苦。即三苦八
苦等。此惑業者。皆通分別倶生。而今此文所
言。先但明分別起故。云一切二障分別所
發業苦等見道所斷 如前已解等者。如前
當章出體門中。引對法第四所釋故。云如
前已解
[章]倶生業苦至金剛心 鈔曰。明惑業苦
二文中。二明倶生所發業果。此中二文。初
明煩惱障所發業果。此有三文。初總明。二
總明永不行。三別明斷別。今即初也。秋篠
鈔中。擧有人説。以對法文説句爲此文。初
斥云。此四字攝下文者非。不符文意故不
可據。今云。秋篠所斥尤有道理。閲前所
引對法文。章家意。爲明業及果是所斷障
義。引對法論説見所斷一切分別起惑。及由
是所發身語業。幷一切惡趣等蘊界處果報
是見所斷文。成所斷義。復爲成立此義。擧
深密及成唯識文。結成故煩惱障所有業果
皆是所斷。而次文復引深密經。擧成唯識解
經文。成所知障所發業果亦所斷障。其次復
引佛地論文。成二障所發業果等法。皆二障
攝故。一切有漏二障執及煩惱業之
果。云一切有漏
倶是所斷。其
次所引深密文。説第二地所斷二愚文。故
知。前引對法明見斷文 今擧倶生業苦下
文。明修斷文。二文合擧二斷煩惱業果永
不行義。由是對法文説句。攝上應理。此文
總明。意言。倶生者簡分別所發業果。彰任
運生福不動業與人天苦果。是爲今明修
道斷障 一切二障者。倶生二障所發業果
中。今文所明。初明倶生煩惱障所發業果。
所知障所發業果斷障分別。在此次文。若爾
今此文。但煩惱發業果。何故云一切二障
耶。謂煩惱障現起。必以所知障爲依止。
今云一切二障。次所明所知障所發業果斷
捨。申煩惱障所斷伏已後。於地地別道分
分漸斷。倶生所知障所發業果。有漸・頓二
斷故。欲明其別。次但明所知。初總明煩
惱爲首。二障所發頓斷 至金剛心者。隨
應永對治。彰金剛心一時頓斷盡。隨言隨
其所應。云何所應。謂煩惱障中。倶生業・果罪
業自性斷品類如惑。論説不動業唯縁縛斷。
謂能斷縁彼雜彼煩惱善無&T047368;法。修道所斷。
方究竟盡。准前各地第九品。盡有不動業亦
不生斷。如無想定見道時斷。云不生斷。果
亦如是。非自性斷。若斷於體。二乘入無餘
時。菩薩至金剛心。共不生斷。有此別故。云
隨永對治
[章]煩惱業若此依總義 鈔曰。煩惱所發業
苦三文中。二總明永不行。辨隨永對治
隨其何地者。明倶生煩惱所發業・苦果。永伏
不現行。此是十地修道。斷障地地無漏所
知障。勢分力故。與所知障倶起煩惱障。永伏
不現。其所發業。若亦隨地地無漏勝進。永伏
不現。明此道理云隨其何地。其者指十地
中彼彼永伏者。何地者。隨逐地地斷捨所知
障。煩惱業苦爲永伏不現行 分段不生等
下。明果斷捨。非云伏捨 在於八地者。明
分段生死不生斷捨在第八地。論第八卷疏。
分段變易作四句中。第三句三或亦受分
段。亦受變易。謂前三果ヨリ囘心不定性人七
地已前此句攝也。秋篠解云。此句約位説
受二死非。於一人具受二死。前三果中。
或受分段。或受變易。煩惱未盡故。已前亦
爾。或有菩薩。雖自堪能應受變易。爲代
有情受三途苦。乃是定自在身故。爲彰此
義。作第三句云云今云。秋篠此解實爲允當。
此餘有破斥廣章幷西明疏。是亦穩當。後學
專須依用 此依總義者。結成已上總明
煩惱業苦斷別。簡次別明
[章]若別業斷九論疏釋 鈔曰。明煩惱障
所發業累三文中。三別明斷別。此文但明
業斷故。立別科 有黒黒等者。瑜伽論第
九説有四種業。一者黒黒異熟業。謂非福業。
即三惡趣總報業。及五趣中別報業。二者白
白異熟業。謂不動業。即招色無色界總別二
報。善業三者。黒白黒白異熟業。謂福業。即欲
界人天總業。及順五趣別善業。善爲不善
之所怨對故。名黒白黒白業。由未斷黒
業故。其福業得此名。四非黒非白非異熟
業。謂無漏業。永斷黒等三有漏業與異熟習
氣故。如瑜伽第九論疏説者。即指瑜伽第
九略纂二十四卷十一丁釋文。彼廣説此四種
業。若爾不云論抄。何故云論疏耶。如對法
論疏。此章主章疏中。云對法抄亦云對法
疏。故全無相違
[章]所知障中伏在八地 鈔曰。明倶生所
發業果二文中。二明所知障所發業果文
業果等法斷等者。業果品類數多。故云業果
等。法謂業果等法體。斷捨。若不斷法體但
斷業果用。云伏非斷。今非伏現故云法
斷 分分漸斷者。十地中二道位斷障地所
知障故。地地別斷云分分斷。地地隨斷障
斷業果。非一時頓斷故。云分分漸斷也 
障與業果等者。斷障體。在無間道捨業果。
在解脱道故云斷在別道。轉捨麁重。通在
十地。因七果不生。唯在佛地。本論疏三本末
明斷在別道云。無間斷障。解脱斷業果。據
實無間已斷業果。約傍故言在解脱 伏
在八地者。伏是永伏。非云暫伏。畢竟伏六
識倶生所知。在第八地。由前道力。斷伏後
地所知障現。令其不行名爲伏。八地已去
第六七識。何者猶行謂六識倶者。八地不行。
以二空無漏無分別智心。及此果滅定後得
智等相續不斷。能違第六識二執。是故不
現行也。第七識倶者。第八地猶現行。以法
空智及果。方違法執第七。生空智及果行相。
竝麁不相違故。第七識猶起法執
[章]三四障分識章中解 鈔曰。當門十文
中。三以二種四障分別斷障。此中四文。初
標牒。二明寶性論所説四障。三擧唯無明四
障。四明不共無明。今即初二 一謂闡提不
信等者。擧寶性論所説四障。四障者。一者闡
提不信障。二者外道著我障。三者聲聞畏苦
障。四縁覺捨心障 如唯識章等者。唯識章
中。以二義解。一云。四障之中。初二分別煩
惱障。此二種子。入初地斷。斷分別起煩惱
故。初二中初障現行。十信第六信伏初障。信
不退故。第二障十住第四生貴住伏現行。此
住分別我麁見不生離惡趣故。後二倶所知
障。後二中初障第三障至第五地斷樂下乘
涅槃所知障時今云。聲聞畏苦者。因學下乘。
樂畏苦入無餘。即是所知障也
斷此障種。復後障至第七地得妙無相道。
斷執縁起觀生滅細相所知障。第六地中
未知生滅細想第六識上起相猶觀十二縁
起。即執見生滅細相故。七地妙無相道以方
已上第
一説
二云。初二不信
著我
煩惱種見道斷。後二
畏苦
捨心
所知障倶煩惱障種。金剛心斷已上第
二説
秋篠
斥廣章解。如妙尤爲允當
[章]二又有四纒四隨眠 鈔曰。此四障分別
四文中。第三明唯無明四障 唯無明二障
者。一不共無明。二相應無明。不共謂次明
三不共無明相應謂非次擧相應不共。別有
不名不共。但名相應無明者。謂第六識與
貪等本惑倶起時相應無明是即倶起本惑
中無明別名
何故
又有四者。云唯無明二障耶謂有四者。不
共・相應・纒・隨眠。是爲四也。而今云唯無明
二障意。謂雖有四障。唯無明二障義也」
[章]不共有三煩惱障釋 鈔曰。四障分別四
文中。四明不共無明。此中三文。初獨行不
共。二相應不共。三恒行不共 一獨行不共
下。明獨行斷障。此獨行亦名爲主獨行不
共。謂不與忿等倶。此無明種隨眠唯見道斷。
此無明纒現行十住第四生貴住。已伏纒故 
二相應不共下。二明相應不共無明斷障。此
無明亦名非主獨行不共。謂與忿等倶者 
隨分別倶生等者。秋篠抄云。第二相應不共。
即隨分別。亦隨倶生故云隨分別倶生。有
本云通分別倶生。義亦好也 纒及隨眠等
者。初獨行不共所有纒及隨眠伏斷位次。即
當處説已。第二相應所有纒及隨眠伏斷位
次。如上二障門中所説已上
秋篠
今詳云。秋篠以
有本作通爲好。復釋如上所説言。云如上
二障門中所説。此釋恐不穩當。作通爲好
之釋。亦不可爾。作隨現本。順文易解。今
由本論第五所説。釋不共無明差別。無明有
二。一者相應無明。謂第六識與貪等本惑
倶起相應無明。名相應無明。非今章文所
云相應不共無明。二者不共無明。謂與本
惑不倶起無明總名不共。是有二種。一恒
行不共無明。唯第七識倶起餘識非有。二獨
行不共無明。唯第六識倶起。於第七識非
有。此有二種瑜伽五十
八・四
一者主獨行不共無明。
謂與本惑不倶名獨行不共。但八大隨惑
倶。與忿等十不倶。唯無明爲主。八大隨惑
爲伴起總十根本惑中隨一本惑
起。必八大隨惑隨逐起者
 故名主獨行不
共無明。十住中第四生貴住。已伏纒令離
惡趣。隨眠唯見道斷。二者非主獨行不共無
明。今此文云相應不共無明者是也。此無明
忿等倶相應起者。由是雖可云相應無明。
此無明與餘本惑不倶故。名云獨行十本惑
中唯無
明本惑現
行故名
雖爾忿等十不起明不起故。爲忿
等十惑爲伴故。不云主名非主。合此等
義。名非主獨行不共無明。此無明通見修
二斷。論説非主獨行亦修所斷。忿等皆通見
所斷故。此中亦言。亦見所斷。以忿等知
之。與忿等相應故。皆通言彰通二斷。問。
此通二斷云斷隨眠歟。伏纒云斷歟將如
何。答。此非主獨行不共無明通二斷。伏纒
與斷隨眠。倶論如前第七依品分別中別明
四文。辨地前地上六七二識伏與斷。今文
云如上所説。指推別明四文。秋篠云。指上
二障門。恐不爾歟。又隨分別起惑。見道斷
種。隨逐其斷伏纒。及隨倶生惑。修道斷隨
眠。隨逐其斷。伏現行。於其伏與斷。有頓
漸位次。如前第七分別別明四文。意則作
隨。現本是下句。云伏斷位次故。可知明
伏斷有差。其差隨逐見修二斷別生炳然。
是故作通言。義意難了。吾從作隨現本。後
學擇而居諸
[章]三恒行不煩惱障釋 鈔曰。明不共無
明三文中。三明恒行不共無明斷障。樞要下
釋不共無明云。不共無明有二。一與根本
倶。恒行一切分。餘識所無名不共。二不與
根本倶名不共。此亦有二。一與小中大隨
惑倶。不與根本惑倶名不共。二不共小
隨惑及本惑倶。與中大隨倶名不共。秋篠解
是云。初二之中。初恒行不共。其後獨行不共。
後二之中。初相應不共。其後相應不共之一
分。言一分者。除小忿等十及本惑倶。餘無
慚等二中隨惑。及八大隨惑倶無明。是名相
應不共之一分已上秋篠。
解樞要取意
入無漏觀等者。
第六識入見道已後入法空平等無漏觀。則
法我執無明。自不現行。是名伏第七識倶
恒行不共無明。不起現行纒故。此恒行不共
無明種子。金剛心斷障佛果故 餘三准前
等者。唯無明四障中釋不共無明已之餘三。
二相應三纒四隨眠。此云餘三 准前煩惱
障者。上來已明諸門中。釋煩惱障處無多
少。有相應纒隨眠釋文。準其義須審察云」
[章]四五障分無明住地 鈔曰。當門有十
文中。五五障分別。此中四文。初標牒五障。
即此文也。諸五住地者。根本勝鬘經所説。
瑜伽論四十七。亦説攝持義故。説名爲住
謂此五種現行煩惱所居處故。名之爲
住。或能攝持現行煩惱故名爲住
言地者所依
義。煩惱障中見所斷種名見一處。見四諦
理一處斷故。三界九地。雖有九品。以眞見
道一處斷故。所斷惑説名爲見。雖有愛等。
見爲首故見爲首惑。一處而斷。名見一處。
欲界修惑。名欲愛住地。色界修惑。名色愛
住地。無色修惑。名有愛住地。外道多執無
色涅槃爲對治彼故。偏名有。修所斷中。愛
爲首故。雖有慢等。總皆名愛。諸所知障。總
名無明。雖有見等。無明爲本。總名無明。
如勝鬘經廣説其相已上秋
篠抄
[章]此各有二准前伏斷 鈔曰。二釋五住
地 一起即五等者。五之現行名爲現起五
之種子名爲住地
[章]問若分別初地已斷 鈔曰。三擧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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