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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覺夢鈔 (No. 2312_ 良遍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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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312
刻觀心覺夢鈔引

此書也不著撰者名。相傳是良遍法師作。或
云。中觀法師作。要之非學識倶優者。斷不
能作也。客歲餘校此書授之剞劂。當時竊
疑其有脱誤。然諸本竝同。不敢妄改之。比
迄刻成。更得一本。字句整足最爲善本。乃
就前刻誤者正之。剩者削之。其脱者細書
補之。加一小圈以別注文。覽者幸勿咎校
訂之疎焉。若夫此書之有益於學敎修觀。
讀者自知。故不復贅
  寛政五年癸丑季秋望
 江戶沙門典壽撰 


觀心覺夢鈔上

夫欲得菩提。須知自心。知之寔在唯識敎
門。求法之人誰不學乎。但文義廣博不能
頓學。今取略中略聊示其旨趣。一者所依本
經。二者一代敎時。三者百法二空。四者四分
安立。五者三類境義。六者種子熏習。七者十
二縁起。八者三種自性。九者三種無性。十
者二諦相依。十一者二重中道。十二者唯識
義理。十三者攝在刹那
  所依本經十一部論
且略之矣
唯識疏云。爰引六經。所謂華嚴。深密。如來
出現功徳莊嚴。阿毘達磨。楞伽。厚嚴
以六經爲本經也。但此六經中。以解深密
經殊爲其本。正明唯識三性十地因果行
位。了相大乘中道敎故。又莊嚴經阿毘達*磨
經及厚嚴經皆未渡經。唯識論中數引其

問。若爾深密説處敎主對揚等何。答。説處
華藏世界。敎主盧舍那佛。對揚法雲究竟。義
理中道了義。皆見于經。長故不載
  一代敎時
古來諸徳判敎不同。或立一時敎。或立二
時敎。乃至或立五時敎。此等所立皆無敎
文。不能依用。故義燈云。立一二四五時敎。
無聖敎文竝不可依可見
正文
宗家意依解
深密經立三時敎。是以披彼無自性品。勝
義生菩薩擧於有空兩經相違請問如來。世
尊答之。演一代敎大意會其相違。文言繁
長。取略意云。依止遍計依圓三性如次建
立相生勝義三種無性。相無性者。遍計所執
體性都無。譬如空華名相無性。生無性者。
依他起性無自然性。譬如幻事名生無性。
勝義無性。一切諸法法無我性。遠離衆相。譬
如虛空名勝義無性。依於如是三種無
性故。我説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依相無
性空及勝義無性自性凝然常住義故。我亦
説言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依生無
性依他體故我亦説言五蘊四諦等種種
法。故前後説不相違也爲言于時勝義生菩
薩深生領解。一代諸敎立有空中道三時敎。
爾時如來嘆印之
初時敎者。所謂如來初於一時。在施鹿林。
爲諸聲聞廣説蘊諦等諸善巧。是則正當
生無自性依他諸法。其義最淺。故對小機最
初説之
第二時者。如來在昔爲諸菩薩。於鷲嶺等
廣説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
性涅槃。是則正當三無性門。是猶總説。隱
密敎故對中根器漸次説之。已上二敎雖
復希奇。皆隱密故。是名諍論安足處
第三時者。如來今於華藏界等廣説依遍
計等三性建立三種無性之旨。具足顯了
空有諸法。是則最極圓滿敎故。普爲一切
乘者説之。如來所有密意盡顯永離諍論。
故名無諍無容之敎。是其三時敎大綱也。然
佛設敎之由來者。但是義理淺深次也。謂
有最淺故初説之。乃至非空非有最深故第
三説。如此以其義理淺深。隨機説時。自經
年月前後次第。取此所經年月之時以爲
名號。號三時敎。故尋由來義理淺深。論其
名號年月次第。彼理淺深亦不違於年月之
義故。名義相當敎時能成也。是以華嚴攝第
三時。及遺敎經攝初時等。皆不相違
問。義理淺深不違時名其意云何。答。瑜伽
抄中釋彼本論所説時死非時死文。時者道
理義。或應可時分義時言本兼道理之義。
其旨分明。是則時者分位相稱剋性義故。
亘道理也。所以其所專者。雖以年月之時
名爲三時敎。其時言中自含三重道理義
也。加之宗家判於諸敎大有二門。所謂頓
悟門唯立一時敎。頓悟之人聞一切敎悟
中道故。是則佛意初時説有中道之有。是三
性中依圓有故。第二明空亦中道空。是三性
中所執空故。頓悟之前無三時別。二漸悟門
即三時敎。漸悟*之人根漸熟故。有空中道
三時悟解有其階級。故佛要設三重敎也是
以阿含般若深密等次第者。專是漸機前敎
相也。是故以之爲三時本。然而安立時敎
之習無敎不盡。故必定攝華嚴等也。故頓
悟門一代諸敎皆攝一時。漸悟門中一代諸
敎皆攝三時。彼此無缺。義道圓滿
  百法二空
夫百法者爲遣空執。二無我者爲遣有執。
所施設也。先論百法略爲五法。一者心法。
梵云質多。此名爲心。是積集義集起義也。
者心所有法心家所有名心所有。三者色
法質礙爲義。四者心不相應行法行即行蘊。
行蘊有二。謂相應行。不眼應行。今簡前故
名不相應。五者無爲法。無者作義。此法常
住離造作故。名爲無爲。此中心王一切最
勝故。心所有法與此相應故。其諸色法心王
心所所現影故。不相應行心心所色位差別
故。諸無爲法心心所色不相應行所顯示故。
如是次第
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五識起時意識必起。意識起時
五不必起。五識亦即不
必倶
起。
一者眼識。依止眼根縁四顯色。別種所
生。通於三性。在欲初禪。有四所依。一者眼
根。二者意識。三者末那。四者賴耶。若論三
量唯是現量。相應心所有三十四。然非同
時爾許相應。如下明也。二者耳識。依止耳
縁聲爲境。乃至相應心所數等如上識
明。三者鼻識。依止鼻根縁香爲境。餘如上
説。但界繫者唯在欲界。四者舌識。依止舌
根縁味爲境。餘亦如上。五者身識。依止
身根縁觸爲境。餘亦如上。但界繫者同眼
耳識。六者意識。依止意根縁法爲境。法者
即是一切諸法。意根*即是第七末那。別種
所生。通於三性。通三界繫。有二所依。意根
第八。通於三量。一切心所皆得相應。然非
同時。如下所明。七末那識。此云意識。第
六依主。此持業故。二各別也。恒審思量勝餘
識故。別名末那。別種所生。唯有覆性。通三
界繫。第八爲依。唯是非量。但縁第八見分
爲境。十八心所同時相應。八阿賴耶識。此翻
爲藏。能藏所藏執藏義故。名爲藏識。別種
所生。唯無覆性。無覆性中有四無記。此識
唯是異熟無記。通三界繫。第七爲依。唯是
現量。縁三種境。種子五根器界是也。相應心
但是五數。凡一切法能生種子皆在今此
藏識之中
第二心所略有六種心王起時心所必起。心所起
時心王必起。約一聚論。
 
遍行有五。一切心中定可得故。名爲遍行。
別境有五。縁別別境而得生故。名爲別境。
善有十一。唯善心中可得生故。名之爲
善。煩惱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
名。隨煩惱中有二十種。唯是煩惱等流性故。
名隨煩惱。不定有四。於善染等皆不定故。
立不定名。遍行五者。今此五種
心定倶起
謂一作意。警
心爲性。於所縁境引心爲業。別種所生。
通於三性三界三量八識相應。然其所依所
縁性界量等皆同一聚心王。二觸。三和分別
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爲性。受想思等所依
爲業。別種三性等如前法。三受。領納順違
倶非境相爲性。起愛爲業。別種生等亦如
前法。於此開五受。憂苦喜樂捨。四想。於境
取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餘亦如
前。五思。令心造作爲性。於善品等役心
爲業。餘亦如上。別境五者今此五法不必倶起。
或一或二乃至五倶總
別合有三
十一句。
一欲。所謂於所縁境希望爲性。勤
依爲業。別種所生。通於三性三界三量六
識相應。除七八識。其所依等同一聚王。二
勝解。謂於決定境印持爲性。不可引轉爲
業。別種所生等亦如前法。三念。所謂於
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爲性。定依爲業。餘
如前法。四三摩地。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
散爲性。智依爲業。餘亦如前。五慧。所謂
於所觀境簡擇爲性。斷疑爲業。通於七
識。但除第八。餘亦如前。善十一者此中除
輕安。餘
十必
倶起。
一信。所謂於實徳能深忍樂欲心淨爲
性。對治不信樂善爲業。別種所生唯是善
性通三界繫。定通現比。通於六識。除七
八識。所依等同一聚心王。二精進。謂於善
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爲性。對治懈怠勵善
爲業。餘如前法。三慚。所謂依自法力崇重
賢善爲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爲業。餘
亦如前。四愧。所謂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爲
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爲業。餘亦如前。
五無貪。謂於有有具無著爲性。對治貪
著作善爲業。餘亦如前。六無嗔。謂於苦
苦具無恚爲性。對治嗔恚作善爲業。餘
亦如前。七無癡。謂於諸理事明解爲性。對
治愚癡作善爲業。餘亦如前已上三法
名三善根。
輕安。謂遠離麁重調暢身心堪任爲性。對
治惛沈轉依爲業。餘亦如前。但在二界。
於欲界無。九不放逸。精進三善根於所斷
修防修爲性。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爲
業無別種子。通*於三界。餘如上法。十行
捨。謂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爲
性。對治掉擧靜住爲業。亦無別種。餘亦
如前。十一不害。於諸有情不爲損惱。無
嗔爲性。能對治害悲愍爲業。無別種子
等亦如前法。無嗔是慈。不害即悲。煩惱六者
此六開之名十煩惱。如下所明。此十煩惱或有倶
起。或不倶起。種種不同。如唯識論第六卷明。然無明
起。餘不必起。若
餘起時無明必起。
一貪。所謂於有有具染著爲
性。能障無貪生苦爲業。別種所生。通於
不善有覆二性。通三界繫。通於三量。通七
轉識。除第八識。所依等同一聚心王。二嗔。
所謂於苦苦具憎恚爲性。能障無嗔。不安
惡行所依爲業。別種所生。唯是不善。唯欲
界有。通於三量。通在六識。除七八識。所依
縁等亦同心王。三慢。所謂恃己於他高擧
爲性。能障不慢生苦爲業。別種所生。通
於不善有覆無記。通三界繫。定非現量。通
六七識。除五八識。餘如上法。所依等亦同
一聚王。於此中開七慢九慢。四無明。謂於
諸理事迷暗爲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
依爲業。種子三性界繫同上。通於三量。通
七轉識。除第八識所依等亦同一聚王。五
疑。所謂於諸諦理猶預爲性。能障不疑善
品爲業。種子三性界亦同上。定非現比。唯
在第六。餘如上法。六不正見。於諸諦理顚
倒推度染慧爲性。能障善見招苦爲業。無
有別種子。性界亦同上。唯是非量。唯在六
七。除五八識。餘亦如上。開爲五見今此五
見必不

起。
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
切見趣所依爲業。二邊執見。謂即於彼隨
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爲業。三邪見。謂謗
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執。四見
取。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爲最勝能得淸
淨。一切鬪諍所依爲業。五戒禁取。謂於隨
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爲最勝能得淸
淨。無利勤苦所依爲業。隨煩惱二十者。
此二十中或有倶起。或
不倶起。如下分別。
一忿。所謂依對現前不
饒益境。憤發爲性。能障不忿執仗爲業。
是嗔分位。無別種子。唯不善性。唯欲界繫。
定非現量。唯在第六。所依縁等同一聚王。
二恨。所謂由忿爲先懷惡不捨結怨爲性。
能障不恨熱惱爲業。亦嗔分位。無別種等
同於上法。三惱。所謂忿恨爲先追觸暴熱很
戻爲性。能障不惱蛆螫爲業。亦嗔分位。無
別種等亦同前法。四覆。所謂於自作罪恐
失利譽隱藏爲性。能障不覆悔惱爲業。
貪癡分位。無別種等亦同上法。五誑。所*謂
爲獲利譽矯現有徳詭詐爲性。能障不
誑邪命爲業。通於不善有覆無記。通欲初
禪。餘亦同上。六諂。所謂爲網他故矯設
異儀險曲爲性。障不諂敎誨爲業。餘亦
同上。七憍。所*謂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
傲爲性。能障不憍染依爲業。是貪分位。通
於三界。餘亦同上。八害。所謂於諸有情心
無悲愍損惱爲性。能障不害逼惱爲業。是
嗔分位。唯不善性。唯欲界繫。餘亦同上。九
嫉。所謂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爲性。
能障不嫉憂慼爲業。餘亦同上。十慳。所謂
耽著財法不能惠捨祕悋爲性。能障不
慳鄙畜爲業。是貪分位。餘亦同上已上十法
各別起故

隨惑。
十一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爲
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別種所生。
唯不善性。唯欲界繫。通於三量。通於六識。
除七八識。所依等同一聚心王。十二無愧。
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爲性。能障礙愧生
長惡行爲業。餘如上法已上二法遍不善
故名中隨惑。
十三不信。於實徳能不忍樂欲心穢爲
性。能障淨信惰依爲業。別種所生。通於不
善有覆無記。通三界繫。通在七識。除第八
識。餘同上法。十四懈怠。於善惡品修斷事
中懶惰爲性。能障精進增染爲業。餘亦同
上。十五放逸。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
爲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爲業。懈怠
貪嗔癡四分位。無別種子。餘亦同上。十六
惛沈。令心於境無堪任爲性。能障輕安
毘鉢舍那爲業。別種所生。餘亦同上。十七
掉擧。令心於境不寂靜爲性。能障行捨
奢摩他爲業。餘亦同上。十八失念。於諸
所縁不能明記爲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
爲業。念癡分位。無別種子。餘亦同上。十九
不正知。於所觀境謬解爲性。能障正知毀
犯爲業。慧癡分位。無別種子。餘亦同上。二
十心亂。於諸所縁令心流蕩爲性。能障
正定惡慧所依爲業。別種所生。餘亦同上
已上八法*遍染心故名大
隨惑。言染心者不善有覆。
不定四者此四法中初二法
及後二
一或時倶起。後二
相望必不倶起。
一睡眠。謂令不自在昧略爲
性。障觀爲業。別種所生。通於三性。唯
界繫。定非現量。唯在第六。所依縁等同一
聚心王。二惡作。謂惡所作業追悔爲性。
障止爲業。餘亦同上。三尋。所謂令心忽遽
於意言境麁轉爲性。思慧分位。無別種子。
通欲初禪。通於三量。餘亦同上。四伺。所謂
令心忽遽於意言境細轉爲性。通中間禪。
餘亦同上。此二倶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
所依爲業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所謂照了導
義。非分位法。別種所生。眼識所依。賴耶所
變。第六意識或時亦依此。或時亦縁之。謂
五識倶意識依此。獨頭縁之。本質皆是賴耶
所變。二耳。所謂能聞義也。耳識所依。自餘
同上。三鼻。所謂能嗅義也。鼻識所依。四舌。
所謂能甞義也。舌識所依。五身。所謂積集依
止之二義也。身識所依。一一餘義同眼耳根。
已上五法名爲五根。根者增上出生義也。與
眼等識作威勢故。六色。所謂一者顯色。謂
靑黄等。非分位法。各別種生。其本質者賴
耶所變。影像即是眼識所變。第六意識或時
亦縁。二者形色。謂長短等。三者表色謂行住
等。今此形表無別種子。第六識境。七聲。所
謂因執受。與因不執受。及四倶生。可意。不可
意。倶相違。今此六種皆有別種。非分位法。
其本質者第八所變。影像即是耳識所變。第
六意識或時亦縁。八香。所謂好惡平等三。皆
有別種子。其影像者鼻識所變。餘同上法。
九味。所謂苦酢辛甘鹹淡等味。皆有別種。
其影像者舌識所變。餘亦同上。十觸。所謂
地水火風名四大種。各各有別能生種子。今
此四大造餘諸色。四塵五根竝此所造。故名
能造。影像即是身識所變。滑澁輕重等四大
種分位。無別種子。第六縁之。餘亦同上。
已上五法名爲五境。亦名五塵。此有内外。
内者即是有情依身。外者即是器界之體。十
一法處所攝色。此有五種。極略。極逈。及受
所引。遍計所起。定所引是。此中四色定是假
法。無別種子。定所引色有假有實。實別種
生。假無別種。此五種色皆是第六所縁境也。
其定果實色亦眼等所縁。極略色者即
極微。極逈色者*即空界色。受所引者*即是
無表。遍計起者即是水月鏡像等也。定所引
者定力所變五塵等也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一得。
所謂獲成就義。色心分位。無別種子。第六識
境。二命根。謂即是住時決定之義。阿賴耶識
能生種子之分位也。餘同上法。三衆同分。
謂相似義。諸有情類身心分位。四異生性。謂
*即聖道非得義也。三界見惑種子分位。五無
想定。謂*即令身安和之義。是能厭心種
子分位。但外道所修無心定。唯滅六識。六
滅盡定。謂亦令心身安和*之義。亦能厭心
種子分位。是聖者所修無心定。通滅六識
染汚末那。七無想事。謂*即酬因義。彼天第
六報心種子*之分位也。八名身。謂即能詮
自性義也。聲塵分位。此有一名二名多名。
九句身謂*即能詮差別義也。亦聲分位。此
有一句二句多句。十文身。謂名句二所依
義也。亦聲分*位。此有一字二字多字。十一
生。謂本無今有是生義*也。色心分位。十
二老。謂非凝然義。亦色心分。十三住。謂暫
有用義。亦色心分。十四無常。謂後無義。亦色
分。十五流轉。所謂因果不斷*之義。亦色
心分。十六定異。謂善惡因果互相差別義。亦
*色心分。十七相應。所謂因果感赴義也。亦
色心分。十八勢速。所謂諸行迅疾義也。亦色
心*分。十九次第。所謂編列有序義也。亦色
心分。二十方。謂*即是處所分齊義也。色法
分*位。二十一時。所謂剋限稱可義也。色心
分*位。二十二數。所謂諸法度量義也。亦色
心*分。二十三和合性。所謂即是不相乖違
義也。二十四不和合性。謂即翻上和合性
義。此二十四皆無別種子。第六識境
第五無爲法。略有六種前九十四
法之性也
一虛空。
離諸障礙故名虛空。此有二種。一依識變。
即是心所變虛空無爲相。相似故名。實有爲
也。二依法性。即是眞理。非心變相。實無爲
也。二擇滅。謂由簡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
會。故名擇滅。此有二種。一依識變。即是心
所變擇滅無爲相。餘同上法。三非擇滅。不
由擇力本淸淨。或縁闕所顯故。名非擇
滅。此有二種。一依識變。即是心所變非擇
滅無爲。餘亦同上。四不動。謂苦樂受滅故
名不動。第四禪中所顯法也。二種准上。五
想受滅。*謂想受不行名想受滅。滅盡
中之所顯也。二種准上。此五皆依眞如假
立。六眞如。謂理非妄倒故名眞如。眞謂眞
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二種
准上眞如亦是假施設名
問。煩惱所知二障云何。答。煩惱障者。即上
所明諸煩惱也。所知障者。諸煩惱中一一皆
有。所謂迷用名爲煩惱。迷其法體名所知
障。是故二障無別體也。其迷用分即有發
業潤生之用。擾惱有情輪迴生死。故名煩
惱。其迷體分無有發業潤生之用。但是隱
覆所知境界不得菩提。名所知障。亦名智
障。是故煩惱障障眞涅槃。其所知障障大
菩提。彼是生空智之所斷。此是法空智之所
斷。聖道功力有分限故分爲二障。而實同
體。約六煩惱正明其相。且就貪中對一有
情起貪愛時。愛其假者名爲煩惱。著其
法體名爲所知。五蘊是體。假者是用。五蘊
法體聚集和合相似常一主宰之用名有情
故。若解五蘊如幻虛假。豈於此法和合假
者起貪愛耶。迷法體故。遂迷假者生此
愛著。當知煩惱必依所知而得起也。故此
念中必有智障。自餘諸煩惱一一皆如此」
問。於煩惱中有見修惑。何者見惑。何者修
惑。答。分別起者見道所斷。倶生起者修道所
斷。麁易斷故見道斷彼。細難斷故修道斷。
此十煩惱中疑後三見唯分別起。故唯見惑。
所餘煩惱一一通二。所謂貪中分別貪者即
見所斷。倶生貪者是修所斷。餘嗔慢等皆可
准知
問。所知障中亦有如是見修差別。答。亦有
此別。謂見所斷煩惱之中所知障者。即見所
斷所知障也。修道所斷煩惱障中所知障者。
即修所斷所知障也。此約菩薩而所論也。
二乘不斷所知障故。但於定障稍有相濫。
然實不斷。但是折伏
問。於其煩惱何者不善何者有覆。答。上界
煩惱皆是有覆。欲界惑中分別起者唯是不
善。倶生起中發惡行者亦唯不善。所餘有
覆。其所知障一切有覆。不通不善。但望二
復名無覆。非彼障故已上
百法
次二空者遮百法上一切妄執。即
是入於眞理門也
一者生空。即
是補特伽羅無我。補特伽羅名數取趣。是
人我名。言人我者即是主宰自在義也。然
無堅實主宰自在。故云無我。我即是生。無
我即空。亦名生空。二者法空。*即法無我。法
者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
捨自性。然無堅實自性勝用名法無我。無
我即空亦名法空
問。現見世間有諸有情。人畜等狀宛然當
眼。今言無我誰人信耶。答。所言我人以
何爲體。若言以色爲體。色何是無常。亦
何有病苦。若是我者應自在故。餘耳鼻
等皆應准知。若長短等以爲體者。長
即是色塵分位。無別體性。餘滑澁等觸塵等
分亦應准知。若言以心爲體。心何是無常。
亦何有其苦。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一一如
是。若爾我言所目之體是何物耶。從頭至
趺。從皮至髓。六府五藏骨肉脈等一切諸
物。乃至所有種種心識念念等中一一推求。
我人名言所目。實體終不可得。畢竟都無。但
是無常苦不自在色聲香等。故云無我
問。若爾何故世間聖敎説有我人。世間我者
謂有情命者等。聖敎我者謂預流一來等。若
都無其體。如是所施設從何而起耶。世間
所説設雖迷謬。其聖敎所呼。豈都無耶。
何況於其世間迷情。若無所由不可起耶。
答。世間聖敎所施設者但由假立。非實有
性。其假立者即識所變五蘊諸法聚集和合
所作功能。假似有常一主宰物。此相似分
説名假我。若撥無此分還是損減執。若增
*於此分即是增益執。當知我人假有實無。
觀假有故大悲救之令到覺岸。悟實無故
大智泯之能顯眞理。然諸愚夫無始以來迷
此相似定謂眞實。呼此情解即説有情命
者等言。是*即世間所執我也。而諸聖者悟
此相似不謂堅實。呼此假我即説預流一
來等言。是爲聖敎所説我也
問。若爾何故前言都無人我體耶。答。前遮
堅實。不遮假似。何況此假猶是法用。實屬
於法。法外都無。故云無我
問。五蘊和合似常一等。其義猶闇。乞也詳
明。答。五根五塵心心所等若不和合。寧有
等相狀功能。以和合故有此相用。然此
相用法外無體。但是色心一一功能。由和
合。故似有如是常一主宰自在之相。所以
聖敎呼此似分即名假也。重意云。有人以
斧伐其樹等。形貌身體威勢動作似越泛
爾色香等分。而實不越。所以者何。振斧動
作是四大用。即在觸塵。欲動加行即欲思
等是心心所。手足等形即是形色色塵分位。
總體即是五蘊諸法。其外無物。方知但是五
蘊和合假似如是有一物耳。若不合者難
有此分。合故如是爲言深思惟之。不可增
損。若得中者還泯有無。四句斯絕。百非悉
亡。今此眞理是名生空廢詮勝義。其能顯門
即是補特伽羅無我
問。若爾雖無我而法體實有。更有何道理
亦立法無我。又於法無猶云無我。其意如
何。答。法體稱有且對人我。爲入我空説
六二法者是義歟。即是法中世俗施設。若入
眞門。五根五塵心王心所一切如夢非有似
有。都無堅實自性勝用。但是依他衆縁所成
虛假事相。如是色心縁生道理眞實如常不
生不滅即名無爲。更無堅實別體無爲。既
無堅實有爲無爲。故名法空。但無我者遮
自然也。自然即是我義故也
問。人我體性求不可得。其理可然。五蘊法體
其事顯然。可見可聞乃至識知體性作用一
一皆存。今説爲空。豈得信耶。答。法體雖無
量皆是四縁作。心法具四生。色法由二起。
縁起之道理亦是事家理。既無自然性。誰
言有自性
問。若爾今所見聞覺知諸色聲等其體是何。
答。是他所作。無自體性。他者即是因縁等
也。爲此諸縁所生起事四縁具足者即縁
慮事成。二縁和合者即質礙事成。其縁慮中
八識差別。其質礙中五塵等不同。各各一一
皆應分縁具足之時。彼彼事相差別而生。故
見聞等境不同也。今言空者指無自性。寧
不信耶
問。薩婆多等皆立四縁六因等法。雖然三世
諸法恒有全非如幻空不可得。今言四縁所
成故空。其義未明。答。餘乘所執不知唯
識。不立四分。不信頼耶。無頼耶故無親
縁。無親因縁故。疎縁亦不成。縁既不
成故縁生無實義。既無實義故雖云四縁
生還墮自然生。故法體恒有。當知法空由
唯識成。爲入法空復説唯識者此意也」
問。法從縁生故名無自性者。其能生縁者
爲是自然有。若爾其法非無我耶。答。縁亦
從縁生。其縁亦如是。是故一切法一切皆無
我。展轉皆從因縁生故。因縁所生法我説即
是空其理誠哉
問。若爾諸法一切虛假。可無假實種種差
別。何故前言色心等中有假實耶。答。此問
非也。今言虛假如幻如夢。推入眞門空理
談也。若依世諦道理門者。自有種子所
生諸法多分名爲有爲實法。今此之位等
皆名假法。全不相違
問。推入眞門皆無我者。何故世間及聖敎中
説有法體耶。世間法者實徳業等。聖敎法
者蘊處界等。若都無自性豈如此説耶。答。
世間聖敎所説法者。但由假立。非實有性。
其假立者即識所變五蘊諸法。非色似色。非
心似心。其相似者即是似法。然諸愚夫無始
以來迷於此似執爲堅實色聲香等。呼己
情解説色聲香味等之言。即是世間所説
法也。大聖愍之悟此虛假以義依體便説
色聲等種種法。是名聖敎所説法也。是故諸
法假有實無。不悟假有起損減執。不悟
實無起増益執。深思惟之。不可増損。若
得中已空有皆遣。四句百非一切悉亡。指此
無相名爲法空。此空爲門所顯眞理其體
非空。名言道斷。是名眞如。此如微妙分別
不及。是*即法空廢詮勝義。前生空門即此
空中方便一門。其眞如者即此眞如一分義
邊。今此二空所顯眞如即是前百法中無爲。
此能顯空即是今言二空是也。空者非單空。
空有皆空無。是今所謂空。即中道故。無
有一異倶不倶等。如空花等性相都無。此
都無者即此空也。深可思之
問。若爾前言以無自性名法空者豈
相違。無自性者可單空故。答。誰言無自性
是單無之無。雖遮自然性全不妨他作。不
妨他作故不離縁生。無其縁生法者即是
假有也。既不離假有之無自性故。雖云無
性非偏無之無。有相無相倶不可得之
無性也。般若皆空即此義也
問。假我假法二種之假其義齊耶。答。假法雖
假。其體即法。假我雖我其實非我。實是法
用相似分故。由此義故理實而言。但有假
法都無我相。故假我假假義更增。雖增亦
非全無相似。若撥無之亦大邪見。偏執之
人恐難解歟
問。其法無我與人無我二種*之我其義齊
耶。答。夫言我者。即是主宰自在義也。設雖
法我豈都廢之。但人我者此義更增其相甚
顯。法我義分此義微細其相甚隱。所以然
者。色聲香等一一法體如幻縁生。本非主
宰。然其虛假軌持體用念念生起。相續流來
微細相似有自然物。所謂非色假似色等
也。迷於此分執爲實有色聲等法。名法我
見。此分難直云常一主宰我。五根五塵心心
所等各各別別ナレハ虛假相似。自在勢力甚微
隱故。而此等法和合共成。彼一一用互相資
助。極相似有一體之者不待衆縁長時常
住自力獨存。割斷自在威力强勝。迷於此
分執爲實有人畜等物。名人我見。此分*即
是常一主宰增勝我也。故二種我非齊等

問。諸唯識觀皆法空觀耶。諸法空觀皆唯識
觀耶。答。諸法空觀皆唯識觀。非唯識觀皆法
空觀。何以故。以有生空唯識觀故
問。若*爾生空觀皆唯識觀耶。答。有生空觀
非唯識觀。所謂二乘生空觀也
問。菩薩所修單生空觀若唯識者其義云何。
答。假我假法倶依識變故皆唯識。如上述
畢。識所變者相見二分。四分*之義如下所

  四分安立
問。八識心王及諸心所所縁之境。若能縁外
別有體耶。若言爾者可違唯識。若不爾者。
其體云何。若即是心既慮非慮體用各別。如
何即心。若雖各別猶即心者其理最難。恐不
可得。答。一切境界皆自心用。有爲萬法心
外無體。凡厥心者慮知*之法。若無所知知
何爲心。今此縁起理必然故。心心所生自體
轉變爲一所慮所託之用。今此所慮用爲
親所縁縁是名相分。相分既現定有縁之
能縁作用。是名見分。見分既起定有知之
内縁作用。今此用用名自證分。此用既起亦
定有知之内縁用。此用名爲證自證分。此
用既起亦定有知之内縁用。是*即返前自
證分*也。心分既同應皆證故。如是證知其
用滿足。故自證分縁於見分及第四分。是故
不立第五分也。如是妙現能成立畢。雖心
與境慮非慮異。皆一心用。如幻虛假。故唯識
義能成立也。其重意云。心若堅實者心
轉爲境。境若堅實者亦難爲心内。諸法從
心起皆如夢境故。虛假慮非慮無實能所
取。執誰爲心外。故一切唯識
問。若心能知法故心轉爲境。境亦所知法故
境轉爲心。次設境體雖在心外。心起縁之
知慮法成。何要心體轉爲境乎。次設相雖
現 自證直可縁。必起見分用有何深理
耶。次設起見分。心境二爰足。何須見分外
亦立自證分。設立自證分。見分通縁内。以
三分可足。何須立第四。例如自證分縁
見證自證故不立第五。次境所知故心定
縁。尤有其理。其後三分皆能縁中之差別也。
何强知見。乃至亦知證自證乎。若不知者
有何失乎。次自證分亦是心用ナラハ四分皆爲
用。以何爲心體。抑唯識者心外無有別法
義也。唯立一心可以爲宗。雖云心内法。
猶許非心法。豈是心外無別法敎。答色聲等
法質礙爲體定果色等雖無見無對。
對心猶是有質礙也
假令雖
不爲心所縁。而猶可爲色聲等法。故無境
體轉爲心義。諸心心所縁慮爲體。假令無
被縁慮物者。縁慮何物爲縁慮法。故心體
轉必爲境也。是*即縁慮分別之法法中勝故
有自在力。能造諸法。非縁慮法體性鈍劣。
豈堪體轉起縁慮用。但不許心外實境者
有多道理。唯識等破外道小乘實我實法種
種文理即皆是也。不遑擧盡。然今且擧阿
毘達磨經中所説四智成就菩薩所觀略示
其相。言四智者。一相違識相智。謂於一
處鬼人天等隨業因力所見各別。鬼見爲
火。人見爲水。天見琉璃。傍生見宅。如是
等見種種不同。境若實有豈可如是隨能見
者業因差別種種轉變。二無所縁識智。謂縁
過去未來夢等非實境時。境非實有。心現可
得。心若必託外境起者。如是之時其事云
何。以此例知一切境界。三自應無倒智謂
若境體定實有者。一切凡夫皆應是聖。本來
悟證心外境故。若爾不假功用自然可得
解脱。何不然耶。四隨三智轉智。謂三智者。
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人
隨自所欲轉變水等事皆能成。境若實者
寧可如是轉心轉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
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青瘀等相
種種顯現。境若實者豈可如是隨心顯現。
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
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實者云何如是證
實智前皆不現乎。菩薩成就此四智時。於
唯識現決定悟入。是故不許心外境也。次
自證分者。心還知自用。豈可直縁相分境
耶。是故必起縁境作用。是*即見分。若爾自
證直縁境者不足言也。次凡能量所量法
者必有量果。若不爾者。於此量知無所
果成。豈應道理。是故如是有第三分證知
見分。見分能量知相分也。譬如有人以丈
尺量絹等之時。絹等所量。丈尺能量。人量
果也。丈尺能量絹等物者。其所量成人證
知也。若不引其人證知者。丈尺能量絹等
所量有何用乎。丈尺能量絹等之時。人能
證知丈尺分齊。故能所量義能成立。若無丈
尺。人豈得知絹等分齊。若無絹等。人又何
用丈尺等爲。若無其人。誰知丈尺能
絹等。三分妙理亦復如是。相分所量。見分能
量。見分能量相分之時。必内證知見分能
量。量知之義由此成立。若無見分。心豈得
知色等境界。若無相分。心起縁用有何所
用。若無自證。誰知見分能縁相分。是故定
立第三分也。次内證用。其用深細故必現
量。而其見分是外縁用。理通三量五八識等見
分現量。然
凡見分通三量
法。故總論之
如何得知己内體耶。若約見
分現量時者可爾。見分比非量時誰知自
體。明知見分本是爲縁相分用故。雖現量
見證知自體義不可得。何況若無第四分
者。第三能量應無量果。豈非大過乎佛果
三通
縁四等事至
下可
是故必立證自證分。其自證分既
居中間内縁現量。故知見分。亦知第四其
義成立。何乃爲例。次此四分皆是心分皆應
證知。若不爾者。一心中有自所不知不應
道理。故後三分雖皆能縁。其中猶有如是
微細相縁*之義。皆成所知。豈非深妙。次心
微細體相難知。只以作用顯示之耳。所以
四分皆是心用。然而於此四分*之中强
判體用。第三自證獨當其體。獨居中間普
證前後。心根本義異餘故也。次唯識者。尋
諸法源論有爲起。全非唯祇一箇心法都
無餘法。是故雖許萬差諸法皆從心起。無
有一法非心内也。雖在心内色聲水火眼
耳等法種種差別宛然而存。雖存皆是從自
心起如夢境故。名唯識也。由此應言心
内諸法諸法皆存。心外諸法諸法皆無經中
心外無別法者即此義也。不知此理人迷
唯心敎文。返發因果撥無惡見。甚可悲矣」
問。今此四分相配八識之方如何。答。八識
一一皆有四分。相應心所一一亦爾。且於
眼識明四分者。今此識體生起之時。以第
八識所變色塵爲疎所縁。故自體轉現色影
像。以此影像爲親所縁。故起縁之能縁作
用其色影像名爲相分。縁之作用名爲見
分。今此二分心自體上之所現也。起此二用
所依自體爲自證分。證自體用是即名爲
證自證分。如是耳等餘識四分准此可知。
以五塵境如此相配眼等五識。其相顯然。
第六意識縁十八界諸法爲境。隨應變現
諸法影像。隨應起此能見作用。是即第六
識自體分所轉變也。第七末那縁第八
見分爲境。第八賴耶變現種子五根器界三
種境界。餘義准前。然諸後二分皆是唯現量。
見分之量隨識不同。謂五八識一一見分。一
向現量。第七見分一向非量。第六見分應通
三量。相分非縁慮。故非三量攝。相應四分
准之可知
問。八識聚相分皆有本質耶。答。五識第七
必有本質。五識唯託第八相分三種境中。器界
五塵爲體。五
識縁之爲
本質也
爲本質故。第七恒縁第八見分
爲本質故。第六識境本質有無隨時不定。
或時有質。謂縁五塵*之時等也。或時無
質。謂縁過未及龜毛等之時是也。第八識
境一向無質。依先業力任運變境不隨所
杖本質故也。然於其疎所縁縁者有無不
定。謂依身器界以他有情變爲疎所縁。正
根及種子但親所縁縁。無疎所縁縁。本質
境與疎所縁縁大旨雖同。而有少異。深可
思之
觀心覺夢鈔上

  甲本奧書云
寫本云知足院御草云云可祕之可祕之」
永享六年甲申十月十一日於興福寺勸修
坊之南向書之願依少善功先師先妣早
證登地覺位自他共到三身之果得就
中近年寺門爲體零落過諸國中鬪諍先
代未聞也去八月十四日筒井討死之後一
國過半被燒拂修學領地田舍仁及違亂
併疎學散亂之故依尊神之御崇如此及
牢籠歟去月七日十四日二十五日神火
諸方充滿奇異非一之虛實雖不審定聞
而消魂以此寫功半迴向尊神願今社本
腹國中安全令法久住利益衆生善願速
成就
 中宗末學 尖深三十
七歳
 
  天文四年乙未十二月二十五日於轉經院
書寫之
令法久住  慧解皆發  斷迷皆悟
乃至法界  平等利益
 求法末學 光政年十九
戒七臈
 


觀心覺夢鈔

  三類境義
問。諸心心所所變境界有幾種耶。答。總判
諸境三類不同。一者性境。所謂一切從實
種生有實體用。能縁之心得彼自相。其境
守性不隨心故。名性境也。即於此中有
三不隨。一性不隨。與能縁心不必同性。或
異性故性者善等
三性性也
二種不隨。與能縁心別種子
故。三繫不隨。與能縁心不必同界同地繫
故。如是具足三不隨境名性境也。若指其
體即五八識所縁五塵等境是也。二獨影境。
所謂其境與能縁心同一種生。無實體用。
能縁之心不得自相。既無本質。影像獨起。
故名獨影。即於此中有三隨心。一性隨心。
與能縁心同一性故。二種隨心。與能縁心
同一種故。三繫隨心。與能縁心同界繫故。
如是具足此三隨心名獨影境。若指其體。
第六識縁龜毛兎角等相分也。三帶質境所
謂能縁心雖不得自相。而其境相有本質
故。名帶質境。今此境者既有質故不應一
向隨能縁情。亦既不得境自相故不應一
向隨本質境。即於此中亦有三種通情本
義。一性通情本。或隨能縁。或隨所縁。判性
不定故。二種通情本。以其種子或相從之
名能縁種。或相從之名本質種故。三繫通
情本。或説與能縁爲同界繫。或説與本質
爲同界繫。如是具足三通情本爲帶質境。
若指其體。第七識縁第八見分所變相分
等類是也。今此相分若隨能縁名有覆性。
若隨本質名無覆性。其種子者或攝能縁
七種子。或攝本質第八種子。其界繋者七
八二識必同繫故。情本界繫雖不別異。相
從彼此以義説之不依同繫。是故具此三
種義也。性境之中心境同種等種種疑准此
可知。然此三境皆心所變。故不隨心皆名唯
識。論其源故。如夢境故
  種子熏習
問。於百法中幾是種子所生法耶。答。除六
無爲所餘法中諸有實法設心設色皆是種
子所生法也。問。今此種子以何爲體。答。夫
種子者第八識中生果功能。此有二類。一本
有種子。謂無始法爾第八識處有應親生彼
彼諸法功能差別。是即名爲本有種子。二新
熏種子。謂七轉識隨應所熏色心萬差種種
習氣皆悉落在阿賴耶中。皆成彼識生果功
能。是即名爲新熏種子。今此新古二類種
子倶具足時。必定令生自果現行。謂如一
處靑色生時。尋其能生親因縁法定有二
種。一者無始法爾可生今此靑色第八識中
生果功能。二者前心縁靑色時依其自心分
別勢力相分之中數數所熏靑色習氣。在本
識中復成彼識生果功能。自餘諸法准此可

問。七轉識熏種子之相委可成之。又業種
子無漏種子其體云何。又有唯有新熏種子
而無本有種子法耶。又有唯有本有種子
而無新熏種子法耶。答。種子熏習義甚微
細。論其大都。七轉識中有勝用心謂善不善
有覆無
記。於無覆中除
異熟心。餘三無記
隨應縁境。見分能留能縁習
氣。即是後三分種子也。相分能留所縁習
氣中有其二種。一者影像自分種子。二者
此之本質種子若縁瓶等假法
之時雜熏種子
或時希有唯熏
相分自之種子不能熏彼本質種子。不遑
委之。今此相見二分熏習名用能熏。當知
一切諸法種子皆是自心自體勢力之所起
也。且指一事。或有人聞怨家之聲起惡心
時。此一念中必有兩識。一者耳識。二者同縁
第六意識。今此兩識爾時其性倶是不善。有
强用故彼此見分倶留能縁不善習氣。耳識
見分之所留者*即是不善耳識種子。是時
彼此兩識之前各現一箇聲塵相分。今此彼
此兩箇相分各留相分聲塵習氣。及留本質
第八所變聲塵習氣。彼相分之自習氣者即
是耳識意識各各相分種子。即其所熏本質
聲塵之習氣者即是第八識相分中聲塵種
子。此等種子併是惡心之所熏習。所謂耳識
見相所熏皆是不善耳識自體勢力熏之。同
時意識見相所熏皆是不善意識自體勢力熏
之。此是且約心王明之。若幷心所即有
衆多見相所熏。如是一時一念所熏有多種
子。何況念念此諸種子皆悉落在自心之底。
一落在已除以聖道斷捨之外。相續流來
猶如暴流。念念生滅無有間斷。其心底者
即是第八阿賴耶識。此識獨持諸法種子令
不失壞。餘一切法皆無此力。所以者何。或
間斷故。或轉易故。或堅密故。或非主故。皆
無容受諸種子徳。不能持種。所以第八心
王獨持諸法種子。且指一事已。餘准此可
知。一切異熟心心所法其性羸劣不能熏
種。其法種子他識縁之。相分之中熏彼種
子。即是本質之種子也。其有勝用相應心
所亦一一熏彼彼種子與王無異。其異熟
心相應心所亦如心王不能熏種。皆准心
王可知其相
業種者。如是三性諸心心所熏種子
中善惡二心見分各熏善惡二性自後三分
種。其中思心所所熏自種子殊有造作强勝
功力。資助當來果報種子即是一切異熟
無記諸法種子
令生
當來總別果報。此用專在思種子處。今此善
惡思種之上令生異熟果報。功能名爲業
種。彼諸三性諸法種子總皆名爲名言種子。
或聞名言變一一相所熏成故。或心心所
能顯境相如名言故。其所熏種名名言種。
今此名言種子各各皆生自果。是故説此名
親因縁。謂色種子生色現行。心王種子生心
王現行。心所種子生心所現行。善法種子生
善現行。不善種子生惡現行。有覆種子生有
覆現行。無覆種子生無覆現行。乃至色中五
根五塵。心中八識。心所中作意觸受想思。
如是等類無量差別。一一各爾。各各必定親
生自果。不生他性他法現行。是故名之親
辨自果自體辨生親因縁也。是以異熟無記
種子生於異熟無記果報。即是名言種子隨
一。今此異熟無記種中第八識種子。相應五
數心所種子。眼等五根正根扶根二類種子。
異熟無記六識種子。各各相應心所種子。皆
悉有之。其器界者四塵爲體。若起聲時五
塵爲體。如是四塵五塵種子雖非内異熟
果種子。亦是既爲有情所居外依處故。同業
所感。是故名爲外增上果。所以器界五塵
種子亦是業種所資助也。如是果報諸無記
羸劣不能獨自生現行故。必待於他强
勝之法能資助縁方生現行。理必然故。善惡
二類思業種子隨應隨逐波總別報無記種
時。其善惡種强勝勢力令蒙異熟無記種子。
其異熟無記種子生當果也。善惡二性
法中强勝。故業必局善惡二性。其有覆等無
此勢力。故不成業。今此善惡。論其正業雖
在思數。然其一聚同時相應心王心所皆非
此感生勢力。業之眷屬亦名業故。是
以且其造惡業時。一念之中有多惡種。所
謂若起嗔恚之時。於三業中。第六意識不
善心王。不善五數。及嗔煩惱。不善無明。八
大隨惑。中隨二惑決定相應。所餘心所隨時
或起。如是多法一一不善。一念之中一時熏
種。此諸種子即時落在我藏識中資助當來
果報種子。念念相續無有間斷。然於其中。
以思心所爲業主故。其種功能殊名業種。
如是如是。數數資故。今生果報終盡之時。
最後一念命終心後。次刹那中。其所資助果
報種子既被惡業之資助故。其所生現依
正二報皆悉非愛醜穢麁卑。或是地獄。或是
畜生。或是鬼道。皆是任彼能資助業之差
別也。善業翻之可知其相。發業潤生是第
識不共業故。就第六識而論之也。五識
名爲隨轉發業。所以相從亦可知之。第七
一向有覆無記。第八一向無覆無記。是故皆
非發業心也。故取要言。業種子者第六相
應善惡種之助異熟無記種子令生果
報之功能也。今此思種亦能生自思數現行。
其邊名爲名言種子。不名業種。二邊功能
不可混濫
次於無漏種子相者。於有情界五乘種性
法爾各別。其中可得三乘道者。於其身内
本識之中。無始法爾本有可生無漏法種。
於此種姓四類不同。一者決定大乘種姓。所
謂法爾唯有佛乘三品種子。言三品者。一
下品種。謂見道種。即是妙觀平等二智之種
子也。於此兩智亦各根本後得二智種子相
分。生空法空單重三智種子不同。又言智
者。是相應中一數名也。於無漏位智强勝
故。從勝爲名。據實論者。且就一妙觀察智
中。總論具有二十二法。所謂無漏第六心王。
遍行別境各五。及善十一是也。因位亦有
無漏尋伺。若幷之者二十四也。此二十四法
各皆具四分。其相分中隨應亦有五塵等
法。如是諸法一一種子各各皆在一妙觀察
智種子中。委細論者如是有多種子數也。其
平等智在因位中有爲諸法縁或不縁。解釋
往往學者意別。若依遍縁諸法之義。一智
品中所有種子如觀察智。若依唯縁八如
之義。此智品中亦有本後。其相應法亦二十
二。此等如上。但其尋伺定應不倶。故除彼
二。此等種子亦一一在下品種子
大旨如是
次中品種即
修道種。亦是妙觀平等二智品種子。委旨
如前。但其勝劣爲二品別。次上品種所謂
即是佛果種子。此即四智品種子也。言四
智者。論其實義即是無漏八識聚也。從相
應智總立智名。是故開之即八智也。一者
無漏眼識相應。此中具有二十二法。乃至無
漏身識相應。此中亦具二十二法。今此二十
二法之中。標慧心所總名爲成所作智也。
所以此智有五箇智。六者無漏第六相應。此
中亦具二十二法。七者無第七相應二十
二法。八者無漏第八相應二十二法。各標
其中慧心所名。如次名爲妙觀察智平等性
智大圓鏡智。今此八識二十二法各各一一
具足四分。其相分中即有無邊相好光明淨
土等體根塵等法。即是一一後得智境。其根
本智無有相分。以眞如理爲境界故。其淨
土者即以無漏四塵爲體。宮殿樓閣華池寶
樹長短方圓滑澁麁細等種種形。此四塵上
之假相故。不別論之。或時加聲五塵爲體。
所謂波聲風響等起亦其體故。其相好者無
漏五根五塵爲體。於五根有正根扶根。扶
根亦以四塵爲體。如淨土體。正根即是大
種所造無漏淸淨微妙色法。其光明等偏塵
所攝。如是種種衆多法體一一種子皆在此
上品種子中上品種子
大旨如是
今此三品淨妙種子無
始法爾皆悉具足在本識中已上菩薩種姓之人
所具種子委細相也
二者決定獨覺種性。此人亦有三品種子。所
謂見修無學道種。此即第六識相應中生空
無漏本後二智一分種子。此亦二十二法等
倶。其體如上。若對佛智即當妙觀察智之
中生空無漏一分功能。其後得智極爲狹劣。
無廣縁用故不得名一切種智。三者決定
聲聞種性。無漏分齊大旨不異獨覺種姓。但
差異者即有七異。其相如常。四者不定種
姓。此人具足三乘種姓各各三品無漏種子。
准上可知。今此四類種姓之中。第一種姓
名爲頓悟。直入大乘不迂迴故。第四種姓
名爲漸悟。先經餘乘漸入大故。中二種姓
名爲定姓二乘之人。一向趣寂入無餘故。此
外亦有具足菩薩獨覺二姓具足菩薩聲聞
二姓具足聲聞獨二姓種種之人。初二即
是不定種姓。決定迴心求大覺故。後一亦是
定姓二乘。二乘之中雖不定姓。望於大乘
姓二乘故。此等無漏法爾種子無始以來
雖在有漏第八識中。本姓殊勝至明妙善。不
爲煩惱勢力所汚。不爲苦果異熟性攝。但
是依附第八本識前滅後生展轉傳來。其無
姓人闕無此等無漏種子。然以人天勝妙果
報爲至極也
問。五姓各別餘家不許。今自宗意以何至
極決定文理成立之耶。答。有爲人法法爾
差別。法中所有蘊處界等既法爾別。人中三
乘五姓等別何不爾耶。若許法中衆多差
別不許人中種種姓者。彼此異因不可得
故。是以深密楞伽勝鬘涅槃等諸大乘經。瑜
伽顯揚莊嚴佛地等諸大乘論。明立法爾五
姓不同。有姓無姓三乘定姓諸敎所説實以
煥然。就中深密明會一乘而立五姓。涅槃
詳以皆成爲不解我意。一生補處大聖慈尊
弘宣佛意更立八義。無著菩薩世親菩薩
禀承慈尊重開十因。皆會一乘弘五姓
也。一宗傳燈人皆所知。若爾者有無二姓
倶聖所説。更有何故乍許有姓不許無姓。
三乘衆生皆乘所被更有何由乍許大乘定
姓不許二乘定姓。此等敎理如磐石。誰
人得動。若以法華等皆成説爲其證者。我
以深密等五姓説爲其誠證。若以法華開
三顯一爲其由者。我以深密會一立五爲
其所由。若以法華説相嚴重爲超過餘敎
之徳者。深密華藏世界所説。敎主即是盧
舍那佛。正機即是觀音彌勒等諸八地已上
大士。一部五卷正宗七品文文悉盡性相奧
府。品品自稱究竟了義。在於十八圓滿報
土説不了敎是何爲耶。對於至極深位大
士演淺近門亦何用耶。何況法華雖會三
乘未會五姓。深密分明和會一乘。法華未
説大乘性相。深密詳説囘向菩提聲聞成
佛。兩敎隱顯思可知之。文理雖繁大都如

問。凡心不能自知種姓。那知我非定姓無
姓。若無佛性者修佛道無用。若爾習學五
姓敎人常有此疑。豈非大難。不如只學皆
成佛宗成決定想。是亦佛説大聖所傳尤足
依學。答。今所論者是宗權實。今所問者是愚
人想。豈依愚者疑決法門權實。愍於其迷
隱其實者。即是方便引誘門也。顯於其實
盡其理者。即是眞實顯了敎也。宜哉五姓妙
理爲華藏之祕説。但於自身之種姓者。若
論眞實之覺知者但是諸佛之境界也。若謂
隨分之信解者可任敎相之施設也。所謂
本論瑜伽等中廣説本姓住種姓相。披之靜
思。我身心行有其相不。又同廣説無種姓
相。臨之計己。亦如前説。阿陀那敎我於
凡愚不開演*者。本經所説。唯識論中釋凡
愚云凡即無姓愚即趣寂。今學此敎
此深求大菩提人。豈是趣寂無姓類耶。雖
信其心非深固者是具縛習。爲此有懈怠
者他宗學者亦爾。誰人最初始學之位起於
廣大堅固信乎。凡宗權實凡智難計。皆是
法界等流敎也。何定淺近。何定深遠。其高祖
者皆大聖權化。其所依者皆如來金言。何況
於補處慈尊乎。何況於舍那極説乎。大聖
慈尊弘權門敎者會通失路之戲言也。華藏
世界演不了敎者自言顯非之妄談也。夫大
聖敎必待機應。正法千年之内。學慧熾盛
*之時。補處故降人間。爲破有空兩見。對
無著等深位大士演説中道甚深極理。有何
所以是權敎乎。若強以之爲權敎者。補處
慈尊豈遂不説實義止乎。若云根機未
純熟者。其機何時可得熟乎。若云皆成佛
道學人是其純熟之根機者。慈尊可於爾
時降下對彼而説眞實敎法。何不然乎。加
之法華説四車者我宗不許。解深密經説
五姓者他宗許之。何極成之敎。何不成之
宗。彼此校量可知優劣。如是對望重重委
曲。設雖他家無執有信淸淨正見人定及
思量歟。依之淸辨菩薩猶以期決智於逸多
之曉。況已下輩哉。是故種姓有無之疑甚無
用也。不如只止無益勞疑信學了義空竟
敎矣
問。五姓道理猶未分明。重詳成立。次眞如理
萬法所依。無法之不從此而起。若爾是*即
諸法種子。何煩別立有爲種子。就中有漏第
八其性異熟無記。無漏種子本來善性。豈可
有漏無記性法横以無漏淸淨種子而爲生
果*之功能乎。何況一切種子皆是第八所
縁。未知無漏種亦彼所縁歟。若爾云何有漏
心變無漏淸淨之相分乎。若不爾者。無漏
種子識自相等五種唯識是何所攝。若五種
外無漏種子唯識難成。次種姓有無猶以
有疑惑。凡夫學者以何方便得審決也。本
論所説本種姓相爲性具足六度心相。若於
我身闕其一相。即是應爲無姓人歟。若爾
難信。慳貪嫉妬凡界常習。懈怠散亂愚者定
相。如敎之人甚以難有。豈一切人無佛性
也。答。有無二姓隨一攝故。乘所被故是至極
理。深可思之。豈以順己樂判之爲實敎。
以不順己樂判之爲權敎。謂法實理本違
迷情。只須依信分明之理。全不可任欣厭
故也。然今尋其源因縁所生法體事必衆多。
體事衆多法必是因縁生。體性一味法定非
因縁生。非因縁生法體性定一味。是則各
各差別之相。其差別之相依親因縁者法
爾非一味。若一味法體性常住無有前後轉
變義故。非是諸法親因縁也。是以如法種
種差別無始法爾。人中所有種種差別亦應
如是無始法爾。彼此倶同有爲事相皆因縁
生之相用故。而其差別親因縁者。即是有爲
本新種子。若非有爲之種子者親因縁義不
可得故。眞理既是無相常住一味法性。豈
望有相轉變衆多事相之法。親辨自果自體
辨生親因縁耶。所以不立有爲種子以眞
如理名種子者。恐失諸法親因縁也。無爲
非是因縁生故即無有此親因縁種。有爲
既是因縁生故必定有此親因縁也。但其事
理互相依者是增上縁非親因縁故。有相無
相生滅常住彼此不同。全無過失。言以眞
如名種子者。恐增上縁爲親因縁。若云一
向相即義故無有此等不同難者。此即滯
於相即邊路迷於不即不離中道。若云我亦
非即離者。其不即之門與我不即爲異不
異。若不異者還有前難。若是異者又墮偏
即。明知不許事相眞理差別門故不辨事
相之中委曲。返撥事相以眞如理名種子
也。於無漏種子唯識者。唯識論云。無漏種
子雖依附此識。而非此性攝故非所縁。雖
非所縁而不相離。如眞如性不違唯識
同本疏云。無漏種子但具一義。謂不離識
故説名唯故以總門不離之義名唯識
也。心既法主一切最勝。設雖何義不離於
此。皆名唯識。故全不違。若此上强攝五種
門。可謂即是識所變門唯識攝也。竝是種
子種類同故相從論也。故樸揚解釋云。雖在
因位非見所縁。是相分類。從餘相分相分
所攝凡自他宗雖似諍論。實無諍論。所以
者何。夫諍論者説於一門一事之中二義
水火所出來也。他宗若談諸法性相不異
我宗。猶立皆成不許五姓各別義者。尤可
爲論。而今不委性相論談。不具事相*之
中安立。一向寄事於理性門圓融之義。不
許定姓無姓不同。所立既是各別之門。何爲
諍論。又若我宗理性一味義門之中。不立
一乘立五姓者。亦可爲諍論而無其義。
理門皆成無五姓別。當知我宗一乘眞實。五
乘眞實。事相條然故。理性凝然故。其事相
者無定相相如幻處假五種姓故。不違眞理
平等一乘。其理性者縁生眞性内各別證非
共相故。不違法爾差別五姓。不即不離一
立五成。何執自義限於一門。强疑他宗諸
門周備。故我宗習不好諍論。其旨具如中
宗略要。是則能會一代諸敎。更無假相戲
論敎故也。但於自身種姓有無。實以難決。
敎之權實不可依此。此是別事。尤可推尋。
然本論中四隨煩惱被纒繞者。雖有種姓。
其相稍隱云云
取意
故設雖有慳嫉等過。以之不
可忽定無姓。是則多生串習等故。所以於
六波羅蜜相。設雖具一二三等相。不闕根
本大心相者。當知即是菩薩種姓。若猶疑
惑。須乞大聖之加被歟。是以三藏大師
於西天祈於靈像得其證驗。此豈非爲
引導末代之硏心乎
  十二縁起
問。生死流轉果依何而起耶。答。論其本源。
從無明起。所謂凡心極不明了。不知因果
理。不了出離道。三途苦報猶不能厭。何況
人中天上勝果。此*即第六相應分別無明力
也。是名無明支。依止如是愚癡力故。所起
善惡二種心行皆悉成於流轉業因。今此業
者即是第六相應思也。此思心所或時信等
善心所倶。身口意中隨應造作一切善法。或
時貪等諸煩惱倶。身口意中隨應造作一切
惡法。今此善惡三業思數各熏種子。其諸種
子皆悉落在自己假我相續本識。是名行支。
今此行支隨能資助本識。是名行所持苦
果種子。於其所資苦果種子有五種類。一
者本識能生種子。是名識支。二者名色所攝
種子。謂除本識能生種子及六處觸受種子
外所餘異熟無記種子。是爲名色支。三者眼
等六根種子。是名六處支。此中意根非
末那。但取異熟等無間意。四者異熟觸數種
子。是名觸支。五者異熟受數種子。是名受
支。今此識等五支種著。總論之者即是可
生當來苦果依正種子。然異熟法其性羸
劣。不能獨生自果現行。必待於他强勝法
助。是故隨彼善惡二業資助勢力或生好
果或生惡果。好惡雖異皆無記性。然此行
等六支種子。必蒙潤縁後生現行。譬如外
種雖在地中蒙雨露潤方生芽莖。内法種
子亦復如是。其潤縁者即諸煩惱若人發起
煩惱之時。必潤當來苦果種子。雖諸煩惱
皆有此力。以貪爲本。貪愛如水。殊有潤生
勢力故也。是以若臨命終時。至細想現行
之位。倶生下品微細貪愛法爾而起顧戀自
體及境界等。爾時即彼行等六支種子正潤。
然未至極。此下品貪名爲愛支。如是愛惜
數數相續遂起上品倶生貪等爾時即彼六
支種子潤縁悉具。生果功能皆決定已。今此
上品貪愛等惑是名取支。此愛及取正潤即
是第六相應倶生煩惱。今此所潤行等六支
合名有支。今此有支至於託生最初刹那正
生苦果依正二報。其苦果報有根身等未衰
變來。總名生支。衰變以後至命終位。總名
老死支正支正報。
類攝依報
今此一期亦起無明。無明
發業。乃至起愛潤苦種子。與前次第等
無有異。如是如是輪轉無窮從無始際至
于今也。故生死流無明爲源。其無明者即
是無明種子所生。其種子者即彼過去無明
現行之所熏習。其所熏種在本識中自類相
生無間斷故。如是如是生起無明。如是如
是生無明故如是如是輪轉不絕。其能持
本識亦從自種生。其本識種子還在本識
中。即是六七二識所變相分所熏本質種也。
其六七識亦從六七二識種生。其種子者即
六七識自所熏也。熏已亦在自本識中。如
是一切種子皆在第八識中自類相生。譬
如暴流相續不絶。無始以來種生現行。現
熏種子。種生種故生死流轉無盡者也。當
知生死輪迴唯*是自心作也
問。今無明者即*是經中説無明住地歟。答。
不爾。謂於無明有煩惱及所知二障。凡十
煩惱二十隨惑一一如是。是故應言所知障
者諸煩惱中一一之底微細分也。故亦應言
所知障上麁强之分名煩惱也。煩惱迷用
擾惱有情令取生死。名煩惱障。所知迷
體覆所知境不得菩提。名所知障。其煩惱
障有發業潤生用。其正發業惑即分別煩惱。
助發業惑亦通倶生。其正潤生惑即倶生煩
惱。助潤生惑亦通分別。發業惑中無明力勝。
然發業法無重發義。所以建立一無明支。潤
生惑中貪愛力勝。然潤生法數數漑灌。是故
建立愛取二支。其所知障無此發業潤生作
用。但能隱覆所知境界令不得生佛菩提
智。而經所説無明住地是所知障。是故非今
無明支也
問。若一切煩惱中皆有所知障者。亦可名
爲貪嗔慢等。何故經中偏立無明住地名
耶。答。所知障中無明增故總名無明。據實
非無貪嗔慢等。此中上下簡他之門唯遮末
學邪語執心。更不毀彼正法妙理。彼皆深
要。豈不信行。夫逢難遇法。邪亂執心不
能顯於自宗正理。亦大謗滅他宗敎理。由
此必入大地獄中。多百千劫不能得出。是
只執心之所致也。若互相和。諸佛慧眼自然
遍滿。隨宜所益應無窮盡。若互相毀。無量
法寶同時磨滅。一切衆生受諸大苦。大聖悲
惱只此事歟。但欲遮其執還似遮其法。欲
立*於其法猶如立其執。若互不遮者。亦
誰誡其執。進退惟谷。爲之如何。伏願智者
聞於他破必顧自執。得於自立先求他和。
淸淨一味同正法昔矣
  三種自性
問。所言百法於遍計等三種自性何判屬
耶。答。若論大綱者。前九十四法是依他起
性。後六種無爲圓成實性。若細談者。於
六無爲。識變依如二種有別。委旨如前。於
此依圓二性百法。或增益執有。或損減執
空。當如是執所現偏有偏空之相。是*即
名爲遍計所執。二無我者除遣之也
問。何故名爲遍計所執。乃至何故名圓成
實。答。妄情遍計之所執故。名爲遍計所執
性也。故遍計者能執之名。言所執者妄境
名也。能迷妄情周遍計度。故名遍計。所縁妄
境彼所取著。故名所執。依他起者依他衆
縁而得起。故以爲其名。圓成實者諸法實
性圓滿成就。故爲其名
問。於此三性幾無幾有。幾假幾實。答。遍計
所執體性都無。但是妄情計度爲有。故名
情有理無之法。依他起性如幻假有。衆縁所
成。其體不空。圓成實者眞實如常。其性凝
然。非假非無。今此二性聖智境界非妄情
境。故名理有情無之法
問。遍計所執體性都無。凡夫妄心以何爲縁
而得起耶。答。以心中現依他之相爲所縁
縁。於此依他誤謂實有。或謂全無。故於心
外增損相現。是以妄情爲能遍計。心中
境爲所遍計。當情現相名爲遍計所執性

問。圓成實性者非所遍計*耶。答。眞非妄執
所縁境故。雖非親迷所遍計境。而其依他
眞實性故。依展轉説亦所遍計
問。今此三性爲是一體。爲是異體。答。唯識
論云。應説倶非。無別體故。妄執縁起眞義
別故故此三種不即不離。無別體故名爲
不離。妄等別故名爲不
問。雖聞大都猶未詳審。且指一事可明
其相。答。且見一草葉。其色靑色也。今此靑
色者定非自然有。因縁增上二縁所生言因
縁者阿賴耶識所持種子。增上縁者風雨地
等種種疎縁。如是親疎衆多因縁和合生此
草葉之色。既是因縁所生法故。雖無自性
而非都無。如幻如夢。非有非無。是名依
他。於此如幻草葉靑色。常途凡無執爲實
色。如是執時心中所現即如幻靑。當情所現
實有靑相。此相理無。是名增益遍計所執。或
有一類空見之者。撥無此色執爲都無。如
是執時。心中所現似都無相。當情所現實都
無相。此相理無。名爲損減遍計所執。今此增
損實有都無。妄所執相於此草葉靑色之中。
於恒恒時於常常時一切遠離凝然常住。
此理眞實不生不滅。是*即名爲圓成實性。
故此三性不即不離且指一事已。
諸法皆如此
問。法相甚深其旨易迷。願引譬喩可顯
其相。答。攝論頌中引蛇繩麻喩顯。其大意
者。暗夜有一繩。愚人見謂蛇。種種恐怖依
此而起。眼眩心騷。手足振動。爾時覺者敎之
令悟。迷亂深故難輒覺悟。數數思惟漸漸
醒悟。遂除其迷忽知蛇空。如是知已見之
但繩。其繩相貌極似蛇形。似故愚眼見迷爲
蛇。是一重覺。然猶執繩爲眞實物。尚數思
惟遂知繩空。其性即麻更無實繩。繩相但
是衆縁所生。如幻假有非有非空。其麻即是
非有非無繩*之實性。彼實蛇相及實繩相
於此麻中一向遠離。三性諸法亦復如是。
愚者迷眼喩能遍計。種種恐畏喩生死苦。覺
者敎之喩佛菩薩。實蛇之相喩實我相。忽
知蛇空喩知生空。實繩之相喩實法相。知
繩之空喩知法空。虛假之繩喩依他體。似
蛇形貌喩假我分。其性之麻喩圓成實。於
此麻中常無實蛇實繩之相喩理無相。如
是喩時。妙理能顯以解釋意
私委喩之
如是三性
即不離。故以此名爲一重中道
問。今此遍計所執性者爲是偏空。答。非是
偏空。所以者何雖體都無。然當妄情其相
顯現。更不可言無有此事。當知此相即
空之有。説之名爲計所執性。故義林章云。
言無而無亦可言有。當情我法二種現故
如是離言有。理實都無體。但是妄情計度
爲有。當知此空即有之空。説此妙空名相
無性。故又章云。遍計所執無。知我法倶遣
故是中道
問。今此依他虛假法者。爲是偏有。答。既云
虛假豈偏有乎。因縁生法無自性故。説之
爲空。假相存故説之爲有。必不留有之
有故。名之爲依他起性。必不留無之無
故。名之爲生無自性。故亦中道
問。今此圓成實性理者爲是偏有。答。既稱
無相理。豈是偏有乎。法無我性離諸障礙。譬
如虛空。一切妄想必然遠離。故説爲空。今
此空理眞實如常。故説爲有。當知此有即
空之有。故名之爲圓成實性。當知此空即
有之空。故名之爲勝義無性。故亦中道
問。所執情有邊一向是有歟。今此理無邊一
向是無歟。答。此亦不然。言情有者既非實
有。設增益相。設損減相。偏迷情想有無有定
相。故亦中道。今此增損有空二相倶不可
得。名爲理無。豈是偏空。故亦中道
問。依他假有爲是一向有。今此實無爲是一
向無。答。此亦不然。增損倶離有是名假有。
豈偏有乎。故中道。增損倶空無。是名實無。
豈偏無乎。故*中道
問。圓成無相空爲是一向空。今此眞實有爲
是一向有。答。此亦不然。增損倶無。是名無
相。豈是偏空。此理眞實是名眞有。豈亦偏
有。故亦中道。然者所執一性之中情有情理無
故總名爲中道。二門各亦不留邊路。依他
一性中假有實無故總名爲中道。圓成一性
中無相眞實故總名爲中道。彼此二門亦各
一一不留邊路
問。所執情有依他假有圓成眞實爲是一向
各別義歟。所執理無無依他實無圓成無相亦
是一向各別義歟。答。此亦不然。所執情有本
於依他假有上現。何者法體本來都無。迷
何起執。雖非實有然似實有。故諸妄情
迷此假有當情相現。豈與依他假有定別。
然非偏即。當知即是不即不離。今此假有本
自圓成眞實而起。若無凝然理。其事豈得
起。雖非衆多事相然有各各法性。是故因
縁合時虛假事相得成。然非偏即。當知即
是不即不離。其所執理無歸依他實無所以
者何。因縁生法無自性者。其所遮自性即自
然生性。當我法實故。然彼理無一向遮相。
今此實無亦體上義。當知亦是非一向即。
非一向離。今此依他實無之義即歸圓成無
相義也。凝然眞理恒離衆相。彼無自性之理
故也。然彼屬假有之實無。此是屬眞實之
無相。故亦即是非一向即。非一向離。是以三
性非是別體。亦非即一。即之時者。所執空
即依圓之空。依圓之有即所執有。離之時者。
彼此亦異。事理相對論其即離亦復如是。
欲即之則相性跡分類于色空。欲離之亦
眞俗和融似*於氷水。事中無量之差別相不
一不異亦復如是。理中無邊之内證門不即
不離亦復如是。故唯識論云。此依世俗。若
依勝義心所與心不離不即。諸識相望應
知亦然。是謂大乘眞俗妙理又云。如先
所説。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眞勝義。眞勝
義中心言絕故。又云。八識自性不可言定
一。行相所依縁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
滅故。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説
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
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唯識章云。然
諸法上各自有理内各別證。不可言共。然
體非共相萬法不離此。理一無二故亦可
名共相云云
取意
由如是故事事相對不即不
離。理理相對不即不離。事理相對不即不離。
然其事事不即不離不即爲本。事相衆多故。
於其理理不即不離。不離爲本。眞理一味
故。理事不即不離二門均等也。相性相依者
即離皆順故
問。且就事事不即不離何故不即。何故不
離。乃至何故不即爲本。答。因縁所生法因縁
非一故。相狀衆多故。體事萬差故。必有種
種非一差別。是故不即爲本。然其體虛假如
幻如夢故。互爲因果故無有定實別。豈可
定相離。故雖不即而亦不離。八識不一不異
論文其意分明。私取一喩顯其意云。世間
所有種種假物其相萬差無量無邊。所謂房
舍門樓牆壁臺閣等也。如是諸事曾無定相。
若壞屋宅爲門樓者即可得成。若壞門
樓作牆壁者亦可得成。其理如是。故其事
皆不定。物體如是故。未壞之時其彼彼相
皆不決定。事事和融。此義必然更無疑惑。
然而屋宅即是屋宅而非門等。門即*是門而
非屋等。一一事相宛然不亂。以無定相豈
可一切皆雜亂乎。故雖虛假虛假分位各
各相分。雖無定相誰廢不有之有相乎。是
故可謂即無定相之定相也。是則因縁所成
功力必不損減。因果相稱不輒轉故。因縁
不盡彼彼相狀皆得存也。雖如是存然其
自性無定相故。互和融義又決然也。有爲諸
法亦復如是。色法心法心王心所五根五境
三界六道因位果位如是等類。無量差別一
切皆*是各各因縁所成法故。無有定相。
無定相故一切和融。豈不互轉。然因縁所
成其事不空故。因縁不盡種種事相條然而
相分。彼此都不亂。是故事事不即不離不即
之門以爲本也
問。若爾理理不即不離何故不即。何故不離。
乃至何故不離爲本。答。眞理若定異是即應
有爲。體性衆多法必待其因縁。若有因縁
生應是有爲故。況若有異相即應是事相。
豈名法性乎。眞理若定一應非各各性。若
非各各性何名諸法性。況若有一相即應
是事相。何名法性乎。是故眞理不即不離。
但寄詮門强施設之。一味爲本。所以者何。
無相法中無別相故。由此義故雖色之理。
理無質礙。焉異心性。雖心之理。理無縁慮。
焉異色性。乃至五根五塵心王心所等法種
種之理各各相對可如是知。故衆多不同皆
是有爲相。全非眞性之中不同。故聖敎之中
名爲平等性。稱爲虛空界。是即事相無量
萬差。眞理一味不生不滅。非一非異。非色
非心。非内非外。無差別故。是以三科四
諦等性三界五趣三乘等理。皆互融通彼此
無隔。然此一理爲各各事相*之性者。色性
凝然可質礙理。心性凝然可縁慮理。乃至
一一皆如是故。不即之門從於事相。談其
至實非是眞理之剋性門。直論理體是一
味故不即不離。難思議中若强施設者不離
爲本也
問。若爾地獄界理即佛界理乎。乃至佛界理
即地獄界理乎。於其鬼畜乃至聲聞等一一
界爲問亦爾。答。十界互具者他宗法門歟。
自宗意者可有二門。從有爲事傳論之時
不爾爲本。所以者何。地獄依正極苦色心。
説其實性名安立眞如。佛界依正極善妙
體。説其實性名正行眞如。彼此理性條然
無亂。一一法性各別證故。若直談理體。平
等無差別。更無所隔故。互具之義亦必然
也。安立眞如正行眞如皆一眞如法性理故。
故唯識疏云。廢詮談體即一眞如何況事
相亦無定相。雖不即爲本。亦有不離義。各
各眞理豈定異乎。若約此門事相皆融互
具之義彌無劬勞
問。理事相對不即不離。何故不即。何故不離。
乃至何故二門均等。答。唯識論云。異應眞如
非彼實性。不異此性應是無常。彼此倶應
淨非淨境。即本後智用應無別此即本經
解深密中善淸淨慧菩薩擧勝解行地衆多
小菩薩各執諍論理事一異。或云一向相
即。或云一向相離。或猶預簡擇不生決
解種種不同請問如來。如來答之。於其偏
即偏離二義。佛自各致種種難破。大呵之
云愚癡頑鈍不明不善。不如理行。其文繁
廣。披可見之。唯識論等即從此起。其大綱
者。事理若是一向相離。眞如應非諸法實
性性者即是法至實故。事理若是一向相即。
眞如應非眞實如常。隨縁轉變可生滅故。
自餘諸難皆如本文繁故不載。如是等理
皆必然故。事理相對不即不離。二門均等更
無差異。設一爲本。設異爲本。皆不可得。
都無由故
問。事是有相理是無相。事可生滅。理可常
住。事衆多也。理平等也。如是不同實難一
混。若爾應是一向各別。何有即門。答。事
若堅實。此難可爾。事既虛假。何及此疑偏
以他力成無有自性故。雖似有相而無
定實相。雖似生滅而無實生滅。雖似衆
多而無實衆多。皆如夢境不可思議。故更
不違無相眞理。彼此和融互相即也
問。若爾亦應一向相即。何有別門。答。其義
前顯。何煩此問。雖無定實相非無虛假
相。雖無實生滅非無假生滅。雖無實差
別非無假差別。眞理不如是故亦有不即
門也
問。是義難思。引喩顯之。答。水面湛湛無
有高下。無有相貎。風等縁來時。波浪忽然
起。其勢或高或下。其形如華如綾。今此事
相縁來即生。縁謝即滅。其水體性非由縁
來方得始起。非由縁盡力得隨滅今且對
波爲
不生
故以水喩本有常住。豈與彼波一向相
即。然波全水。水外有何別物體乎。如是見
時亦實不離。是*即彼相假有實無。雖似有
相而無定實相。雖似起滅而無實起滅。雖
似衆多而無實衆多。如幻縁生難思故也。
波若堅實。與水偏別。波虛假故。與水相和
不即不離。諸法事理不即不離。以此譬喩
可知者哉
問。今此譬喩者相即譬喩也。水波一向一體。
都無有別門。故依風等縁所起波相實
無其體。但是水面之高下也。似華等相但
是相似。實無其相。若此爲喩諸法亦應眞
理之外無有別法有爲事相皆迷前境。今引
爲喩。其意如何。答。是難甚非。不即義門
具顯已。若其上難即是一向不許波浪起滅
耶。將又一向不許水分常住耶。若竝不許
者。恐是横執。若又倶許者不即義門自然成
立。相似是假。更非都無。若如難者。恐誤假
法爲無法也。假法無法其義各別。勿令混
濫。假者亦有亦無義也。無者都無更無有分。
今此波浪假而非無。若都無者。何縁來時其
相生起。縁盡之時其相滅乎。若許假者。何
爲前答之上難乎。故此譬喩能成不即不離
喩也。若如所難。恐是一向撥無事相。事相
若無。眞理亦無。眞理非獨眞。必俗之眞故。
眞俗皆撥無即是大邪見。若猶言無事有理
者。其義必然不可得也。若言不撥事在迷
前故者。若爾悟前無。何爲許事耶情有理
無非法體故。若依之許悟前事者。一向相
即。不責自破。不生理上虛假生滅必然相分。
非唯一故。若云虛假故相即者。亦虛假故
難可定即。即是不即不離義也。何是一向
相即義耶。若依之云我許不即不離義者。
法相義門自然成立。百法性相法爾五姓皆
是虛假事相之中不即一門。即彼如幻人法
之前不一差別之所以也。若又説言悟前事
相雖是事相法體常住不生不滅故相即者。
所言事相爲是因縁生。爲非因縁生。若是
因縁生寧不生不滅。縁生不滅亦違正理。若
非因縁生非今所論事。今所論者。對縁生
事一異義故。何況其事爲是有相。爲是無
相。若是有相。必因縁生。無因自然違正理
故。自然爲因亦惡因故。若是無相即眞如理。
何云事相法體常住欲成事理相即*之義。
若又説言眞如名事是法體故常住事者即
是此事所言相者實相之相故即深理者。
亦非今所論。今所論者望縁生故。若又説
言因縁生事即眞理相故事即理不生不滅
此外何有別眞理者。還有前難。因縁生事
而不生滅不可得故。若云其生滅假似生滅
故攝歸眞理不生滅者。即是我宗不即
中不離門也。何爲別義致劬勞耶。凡三性
門委細安立。總聊簡章時敎等中其意顯然。
披可見
觀心覺夢鈔中
  甲本奧書云
于時慶長壬子之曆季春二十五之天於濃
洲不破郡垂井民安寺之蘭室始自昨日午
之一點染江南紫毫之筆畢抑去月二十二
日之候依恨短質之不筲悲童郎之剃髮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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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90074;三聖圓融之曉空觀凡聖無二之月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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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彼少人者雲髮雪膚天上無髮柳眉花眼
人間絕者也不肖李夫人之蓮膄可惜十六
歳之桃顏依之忽忘攝身之不肖進止少人
之出家于此孟公犬馬之身誰肯寃助矣故
捨五敎十宗之稽古成霞飡非□之隱土事
鳴呼四種法界之春薗風獨扇圓融相即之
花薰十重縁起之虛中雲從霞往覆無際之
月光乎悲哉雖絕思於本寺之交衆哀哉猶
殘望於圓宗之幽旨依之以靜慮觀誠之暇
日寫覺夢觀心之典籍凡此書者興福寺勝
願院之良遍上總之草案也仰願自心本有
之三寶已顯心性佛神知見懇志令滿足心
願矣
  隱遁沙門直求息嚴範年齡二十三
夏臘七迴
一校畢

觀心覺夢鈔

  三種無性相無性所執。生無性依他。
勝義無性圓成。大都如此
問。三無性之中。後二無性者以何爲體耶。若
所執爲體。與相無性有何別異。若依圓爲
體。依圓豈無其自性耶。答。後二無性體先
徳二傳也。若依南寺諸徳意者。三無性體皆
是所執。若依南寺護命僧正及以北寺諸徳・
意者。後二無性如次依他圓成爲體云云
中且依後傳意者。依圓二性中道有故。雖名
爲有而非偏有。非偏有故必帶空義。取此
空義稱無性也。此空義者即依他起無自
然性。圓成實性離一切相。如此虛假空及
與空性空。法爾本來法體之上所有義也。
今取此義稱無性者。有如是義故雖非
性全無。爲除妄執故假名無性也。故唯識
於後二無性。倶同説言假説無性非性
全無。非性全無者法體中道故。雖名爲有復
不留有。雖不留有亦非全無。其無即
一分義也。取此一分總説無性爲言故三無
性如次三性以爲體也。依之説喩相配空
華幻事及太虛空。若皆所執爲其體者。可
唯取終一空華喩。何用各別三譬喩耶。般
若經中以此三種。密意説言一切諸法皆無
自性。未顯了此三種無性。是故名之總説
無性
問。依圓二性所有空義。則是遍計所執空也。
所以者何。依他起性無自然者。所遮自然
即所執自然性故。圓成實性無相空者。所
遮之相亦是所執種種相故。若爾後二無
*性正論所空者皆當計所執。何嫌所執空
之傳乎。捨之殊存體空傳者。其所空法尤
不審也。若言直空依圓體者。其所空分是
何分耶。其不空分亦何分耶。所執妄法故。空
之有由。依圓非妄故存之有由。其非妄中
更有何由有所空分。若全不遣返成執空。
若全遣之。即墮空見。察彼顧此不如執
空。答。此義深細。難輒成立。練習已後可知
之歟。但且指示其入門者。無所執法是依
圓也。故呼此法名爲無性。無名既令蒙於
法體。故名體空。然非全無故名假説無性
  二諦相依
問。法門無盡。以何義門可爲勝義眞實門
耶。答。我宗意立四重二諦。所謂世俗具有
四重。勝義亦爾。世俗四重者。一世間世俗。
謂瓶衣軍林等。二道理世俗。謂蘊等三科。
三證得世俗。謂苦等四諦。四勝義世俗。謂
二空眞如。勝義四重*者。形前世俗次第立
之。即形初俗立四重眞。所謂三科四諦
二空一實是也。形第二俗立三重眞。所謂
四諦及與二空一實是也。形第三俗立二
重眞。所謂二空一實是也。形第四俗立一
重眞。所謂一眞法界是也。今此廢立。三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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