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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玄義檢幽集 (No. 2300_ 澄禪撰 ) in Vol.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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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是無法。三外道立空即如今文所説。中論
曰。毘曇明虚空有二。一者有爲虚空。
如衆生身内及井穴門向等空。二無爲虚空。
鳥飛所不及處是也。成論明虚空是無法
但是無爲 所言立涅槃身智倶無與外道同
者。百論破常品曰。外曰。有涅槃是若無
修妒
若縛可縛方便三事無處是名涅槃。疏釋
曰。外曰。有涅槃是若無。第四立斷無爲涅
槃。即是立無餘也。外*曰。有於身智故名
爲患。若灰身滅智此則無患。肇師立小乘
涅槃義云。大患莫若於有身。故滅身以歸
無勞勤莫前於有智。故絶智以淪虚。中論
疏曰釋涅槃不同。外道七師。小乘二説。方
等四計。外道七師者。一執涅槃與無煩惱
不異。二計涅槃是無煩惱因。三立涅槃是
無煩惱果。四明畢竟無處名爲涅槃。此等
如百論破常品説。次檀提婆羅門計於此
身即是涅槃不須更滅。蓋是明欲界爲涅
槃也。次阿羅羅計無想以爲涅槃。此計色
界爲涅槃也。欝頭藍弗計非想爲涅槃。
此計無色界爲涅槃也。此三外道以三有
爲涅槃。合前爲七種也。小乘二師者。一毘
曇。計無爲爲涅槃。是常是善本自有之。在
煩惱外。後斷煩惱。起得得之屬於行者。二
成實。明涅槃但是無法。非三性攝。從善因
得義説爲善。大乘四種。一者明涅槃體是
世諦法。所以然者。陶練小智終成大覺。累
無不寂。德無不圓。故涅槃名爲有法。第二
釋云。以空爲涅槃即是實相。實相名第一
義諦。三釋云。涅槃非眞非俗。世諦是麁有。
眞諦爲妙無涅槃異彼麁有。亦不同妙無。
故出二諦外。四釋云。四句内竝非至極。超
出四句方是涅槃
玄。如破因中無果品説外道立於三相前後
相生等者。如百論破因中無果品具説。繁
故不引。譬喩部三刹那立三相。故言前後。
薩婆多以有爲必相扶共起故言一時。而毘
曇師二説。一云。體同時用前後。二云。體用
倶同時。但當生用時生用即強。餘相用弱
耳。又僧祇成實等不展辭相生義。今薩婆
多是展轉相生義。故云展轉一時生。謂體相
倶從他生故。中論疏曰。數人云。八相相扶
共起則展轉相生。又云。問。三相爲一時爲
前後。答。譬喩部云。前生次住後滅。故三相前
後。成實論文云。三有爲法皆在現在。毘曇
云。體即同時。用有前後。如三相與法必倶。
法在未來。相亦未來。法起現在相亦現在。
法謝過去相亦同謝。故有爲法必與相倶。
故言體即同時。而生用之時未有住用。住
用之時生用已廢。故用前後也。又云。薩婆多
云。離法體外別有三相。故法體通三聚。而
三相但是非色非心屬行陰攝。成實僧祇等
云。離法體外無別有相。即法起爲生。法停
爲住。法謝稱滅也。准此可知
玄。故肇法師云邪辨逼眞殆亂正道者。此語
出百論序。序疏曰。邪辨逼眞者二義。一逼
斥眞道。二逼似之逼。故下文云。殆亂正法。
如精石亂於白玉好鍮似黄金。故外道立
三寶。内教亦然。外道立二十五諦六七諦十
六諦。内法亦然也
玄。如蟲食木偶得成字者。涅槃經第二哀歎
品云。如蟲食木有成字者。此蟲不知是字
非字。智人見之終不唱言是蟲解字。亦不
驚怪涅槃疏第三云。師解云。蟲何意食
木。爲欲覓食故。所以偶作此字。今外道
説常亦爾。偶爲覓食故。欺誑詐稱張誑衆
生。故説此常。如蟲食木偶成字也。蟲食木
成字。而蟲不知是字非字。外道爲覓食故
説常。亦不識是常非常文
  裏書云
  方言義私記云。冥慧與内同者。佛亦説常
樂我淨故也。外道以邪心横計常樂我
淨。是但破而不取。彼論常樂我淨。冥智
與外道相對。是取而不破云云*已上
裏書
三論玄義檢幽集第六
  永享四年六月四日書寫之畢
             擬講延海
文明七年九月下旬比從師法印聰海相傳
畢         安樂坊順憲


三論玄義檢幽集第七
玄。十二門名爲言教者。問。以十二門論名
言教意如何。答就論名。中論以顯正爲名。
十二門以言教爲名。故十二門疏同異門
云。此論與中論同顯正道。倶息戲論。至理
不殊。就其文義略明十異。一者名有理教
之異。二宗有二諦境智不同。三中論雙申大
小。十二門但顯大乘。此三玄義内以具論之
七異
略之
此則指三論玄云玄義具論。第一名
有理教之異者。相當今顯正言教之釋也。
問。十二門論云何言教爲名。答。十二門疏
曰。論名有三。一者十二。二者門。三者論。問。
何故不多不少。但明十二。答。雖八萬法藏
略攝但有十二部經。今通釋十二部經。故論
亦十二。次釋門。論爲經門者。謂論申於經。
以禀教生迷邪言覆教。破除邪言佛教申
明。故論爲經門。問。一切論悉是經門以不。
答。有所得大小諸論。非但不能通經。翻爲
翳障。故非經門。四依所作無所得論。能通
佛經。乃名爲門耳。問。諸大乘論皆是經門。
何此論偏受門名。答。諸大乘論悉明中道。
而中論受名。今亦然也。問。爲用理爲門。以
教爲門。答。具含二義。問。十二稱門。爲是
理門爲是教門。答。有人言。用理爲門。今
謂不然。後文云。當以十二門入於空義。理
無十二。云何名十二門。今所釋者。以教
爲門凡有二義。一者教有十二。名十二門。
二者因教入理。故教爲理門。問。教具幾義
能爲理門。答。略明三義。一者破除迷倒。謂
遮閉衆非。二能顯於正理。則開通無滞。三
發生觀解。此之三義由事言教。是故稱門。
又云。教稱爲門亦具三義。一者無礙之教。
當體虚通故名爲門。二教能通理。教爲理
門。三因教發觀。則境爲智門取意
略抄
  裏書云
  禪那院云。言一一論各具三義者。四論一
一具三義。故約義云三論。非約部云
也。既擧四論立三論稱故知爾。第二第
三第四意者。但以三義部類周盡。故取
三論取三論即足。第五義云同是大乘
通論。簡智論。義雖足。望餘起信等義猶
未足。要以第八相成。第六義簡小乘。或
通簡大中分別法相諸論。第七義者亦簡
小乘成實等論。或亦通簡大乘。故牒論
也。第八義者爲簡馬鳴論等。今欲綱維
大法匡正像末故也云云意云。問含多
義也。既有四論。何故稱三論。又有馬鳴
論天親論。何故不爲宗乎。又有成論八
犍度等論。何故不爲宗也。今答此問。故
有八義也已上
裏書
玄。四者一切經論凡有三種一但偈論等者。
十二門疏曰。問。此論長行誰之所作。答。中
論長行青目所作。百論長行天親所製。有人
言。十二門論偈是龍樹所造。長行還青目所
注。而偈又有青目所引。〇又釋。偈及長行
皆龍樹自作。略引三證。〇今明此事難知。
若必有明證。云長行是後人所作者。聊不違
之。准之可知
玄。百論通破障世出世一切邪等者。百論疏
曰。問。捨罪福爲何等人。答。爲始行人即
依福捨罪。爲久行人即依空捨福。此二人
攝一切人盡。故爲二人明二教也乃至
佛法有二。一世間教。二出世間法。若明五
戒招人十善感天故誡惡勸善。此世間教
也。若明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故依彼三空
捨於二善得三乘聖道。謂出世間教也。今
明捨罪謂世間教。次明捨福辨出世間教。
故建篇明兩捨。即總攝五乘。良以外道邪
言障五乘教。故遍破邪言。遍申佛教。又佛
法有二。一小乘教。二大乘法。捨惡修善。棄
生死而取涅槃。謂小乘教也。無惡可捨。無
善可取。涅槃非寂靜。生死非雜亂。謂大乘
教也。故明此兩捨即攝大小乘。以外道雙
障世出世教故。論雙破雙申。准此可知
  裏書云
  方等宗本事。肇論宗本義云。本無實相。法
性性空。縁會一義元康師疏云。宗本義。
宗祖。本者根本。肇法師以本無實相等是
諸經論之宗本。今明此義故云宗本義
肇論序云惠達夫大分深義。厥號本
無。故建言宗旨標實相。〇雖以性空
擬本無。無本可稱。故語本絶言。非心行
取意肇師梵網經序云。夫宗本湛然。理
不可易。是以窮妙悟洪於宗源之境。萬
行起於深信之宅以此等釋思之。以
中道不思議之理名方等宗本。名玄略述
第一云。不二之道當爲諸用作宗本
故。所以言體 已上
裏書
玄。是以論明始自三歸終竟二諦者。百論疏
曰。言十品者。一捨罪福。二破神。三破一。四
破異。五破情。六破塵。七破因中有果。八破因
中無果。九破常。十破空。問。斯論十品何因縁
故初捨罪福。答。九十六術但知起罪感彼
三塗未悟著福迴流六趣。今欲示其出要
之津。是故建篇明捨罪福。捨罪福則義無
不圓。但外道不受三空。而立有神我。
故第二破神。神義不立。擧法來救。但一異
爲萬化大宗。宜前破洗。故有破一破異
二品。一異理隱容可應無。情塵顯現必當是
有。仍復破之。故有情塵二品。外云。若無情
塵即壞因果。因果不壞即情塵不無。故次
破因中有果無果二品。自上已來竝破無常。
五種常法猶未除之。故須破常。常與無常
皆是有法。有法被破即墮於空。故次破空
也。准此可悉。問。須言始自捨罪福終竟破
空。何今言始自三歸竟二諦耶。答。於捨罪
福品。初唱頂禮佛足。乃至是皆邪見之偈。
將欲顯正破耶。故敬讃三寶請威靈加護。
發起論端爲縁起分。又於第十破空品中
開爲二段。一破外道斷滅空。第二申二諦
中道結論旨歸。今細擧初後。故自三歸竟
二諦也
玄。故論文前明略解大乘等者。十二門論最
初云。説曰。今當略解摩訶衍義。問曰。解摩
訶衍有何義利。答曰。摩訶衍者是十方三
世諸佛甚深法藏。爲大功德利根者説。末世
衆生薄福鈍根。雖尋經文不能通達。我愍
此等欲令開悟。又欲光闡如來無上大法。
是故略解摩訶衍義。准此可悉
玄。又百論從淺至深者。初品依福捨罪。依
空捨福。破神一品明衆生空。破一已後竟
於破常辨諸法空。破空一品明空病亦空。
於破法七品。前六品破無常法。破常一品
破常法。於破常法中。前破四種常者明
世間常。第五破涅槃常者明出世常。如此
從淺至深須見破空品疏。彼以十義明諸
品次第淺深耳
玄。四論用假不同門等者。論迹義曰。第五明
用假不同。假乃衆多。略明四種。一因縁。二
隨縁。三就縁。四對縁。若辨甚深因縁義即
是因縁假。隨縁所宜而説即是隨縁假。就
縁檢責即是就縁假。若一一須對破。如對
常説無常等。即是對縁假也。就四縁中
則有偏圓圓偏義。若如因縁隨就對及隨縁。
故説因縁。對縁如此四*縁未曾相離即是
圓義也。若逐時各用不同即是偏義
問。四假。佛與菩薩爲當盡具。爲當不爾。
答。差別無差別義。二不二義。佛菩薩皆具四
假。若無差別差別。不二二義。有具不具。佛
當化主。所以具足四假。菩薩助申教旨。唯
有兩假。所謂就縁對。縁。菩薩雖具二假。而
用復有強弱。百論則就縁爲弱。對縁是強。
中論對縁爲弱。就縁義強。何故爾。中論初
云。諸論師種種説生相。就其責覓生相不
得。故言不生。種種説滅相。責滅者不得。
故言不滅。即是就縁假義。百論借一對破
異等。即是對縁假義也。准此可悉
  裏書云
  四假本説事。二諦章下卷云。大師約四悉
檀明四假義。四假者。因縁假對縁假就縁
假隨縁假。彼尚不識四悉檀。豈解四假
 中論疏記云。問四悉檀配四假云何述
義云。世界悉檀即就縁假。各各爲人即隨
縁假。對治悉檀即對縁假。其第一義即因
縁假同述義上云。興皇師四假義中云。
三悉檀言可破故皆迷。第一義悉檀内具
二諦。二諦名第一者。世諦離性生。眞諦
離假生故四論玄第十一。四悉檀義云。
問。三論朗師立四假義釋經論意。何者。
一就縁假者解不同。一云。外人計有生有
滅等相。今論主就生滅責*覓生滅相。不
得令其不立。名爲就縁假二云。就縁
假。以凡聖相去遼遠。爲欲化故同彼。就
是同義。將欲化前縁。且先同前縁。如四
攝同利。故法花經譬喩品云。捨珍御服
著垢膩衣得近窮子。又如王宮生。
化始終隨入六道同之。爲就縁假也。二
隨縁假者既同前縁之説。今欲化之。故
隨根姓種種方便爲其説。應聞有得悟
即爲説有。應聞空得悟即爲説空。應非
有非無悟即爲説非有非無。應聞三乘
法即爲説。如三十三身化也。三對縁假
者對破也。前縁執有。將空對破。執無亦
爾。此是藥病對敵相破也四因縁假者。是
佛正因縁説。明一切法竝頼因縁。如有
不自有因空故有。亦是有不自有因不
有故有。如人不自人因法故人等。但教
言有所住。住則礙而不通。今因縁教言
無所住。虚通無礙。故此第四名相成假則
是大經如來隨自意説自在之也。此四假
義若了教之者不須四假。未得悟之者用
之也又云。又三論師四悉檀與四假結
會。彼云。世界悉檀即是就縁假。各各爲人
悉檀即是隨縁假。對治悉檀即是對縁假。
第一義悉檀即是因縁假。通稱假者用法
雲師語。不自爲義也 已上
裏書
玄。次明四論對縁不同門等者。論迹義曰。第
八明所破之縁有對不對。提婆面拆外道。
所以對縁。龍樹潜懐著筆。是故不對外人。
問。何故一對一不對。有釋云。龍樹妙思深遠。
峯辨難當。外人無敢與敵故不對外人。提
婆所明一時面拆外人。所以相對也。然此釋
極不可解。若言龍樹妙思深遠無敢與對
者。提婆亦爾。便應不對。又且若言龍樹妙
思深遠。外人不能與對者。佛與外道相
對便應智淺耶。如來智深而與外道相對。
故知不以龍樹智深故不對也。今不用此
釋。問。若不爾。何得二人有對不對。答。此亦
何定。自有須面拆方破外道。自有須潜懐
著筆。用此破邪。問。只當如此。復有餘義。
答。復有深致。何者明龍樹出世之時。是正化
之末。像法之初。衆生雖復尋教失旨。而佛
法尚興。邪徒由翳。明成大道衆生甚多。偏
學小心其事蓋少。龍樹既興。望風懸揖。止
須著筆邪徒自喪。無敢對面與共撃揚。是
故龍樹不對也。提婆出世是八百餘年。去聖
既遠。邪儻盛興。正化訛替。故序云。邪辨逼
眞。殆亂正道。金石一貫。得失莫分。菩薩雖
興猶生拒抗。自非對面拆挫辭屈言下。邪
心轉熾無肯改迷。故提婆面對群邪。所以
二人有對不對。其意爾也已上
所言提婆菩薩震論鼓於王庭等者。百論疏
曰。問。提婆何時有此歸敬耶。答。提婆初在
王庭撃於論鼓。八方論士一時雲集。故先
登高座立於三寶。謂一切諸聖中佛聖最第
一。一切諸法中佛法最第一。一切諸衆中佛
僧最第一。若能屈我言斬首相謝。破邪已
後還於閑林。撰以爲論。有此歸敬也。准此
可知。具如別傳
  裏書云
  提婆事。梵云伽那提婆。秦云小一目天。
又云阿梨耶提婆。唐言聖天也
玄云。次別明三論所破之縁利鈍不同門
 大乘玄論迹義云。然百論所破縁根性
有三種 又云。若上根人則與中論所破
縁得悟者齊。中下之徒校一階也
論疏第一云。境智是因縁之義。既稱境智
是則非智。既稱智境是則非境。非境非
智。泯然無際。前雖開境智竟無所開。
後雖合境智亦未曾合。若遊此玄門則
戲論斯寂。故龍樹致敬
此論立名有廣略事。中論疏述義上云。就
此論題有略有廣。略者中論。廣者中觀
論。略有二義。一者擧中論則兼悟觀。悟
者則是觀故。二者毎品品存觀字。故不
更舉也。廣亦二義。一具足理智教故。二
者有聞説中得悟。有聞説觀得悟。此利
根人。二者有聞説中不悟。而聞説觀方
悟。此鈍根人也
問答拆徴事。大乘玄論迹義云。今明盡言
爲論。此義難。今須問。若是影公則噵問
答拆徴。所以爲論。若是叡師則噵以論爲
稱者。盡其言也。箇則兩語石乖。二言繊
反。答。乃是各據其美。非謂相違。影師就
始爲言。叡公約終爲語。何故爾。良由問
答故得盡言。言何因得盡。良由問答。是
故二語相成。兩言相順。影公就始爲言。
叡師約終爲語也元康師肇論疏上卷
云。問答拆徴所以稱論者。論本拆理。四科
拆理故名爲論耳 已上
裏書
玄。次第門問此三字有何次第耶等者。論迹
義曰。然中觀論三字無定。亦言中觀論。亦
論中觀。亦言論中觀。若中觀論約論者
爲名。若觀中論就觀解爲目。若論中觀約
論功爲稱。所以然者。若爲是約論者爲
名。中則通於理教。即是教中理中。禀二諦
教發生二智。教轉名境。中境發生觀智。是
初表中境。次表觀智。中觀既興。論名得起。
中境發生觀智。用此觀智能研詳往復。是
故名論。故言中觀論。若爲是就觀解爲
目。用此觀智能觀中正之境。用此觀智
研覈是非。故言觀中論。若爲是約論功爲
稱。明論何所論。論只論於中觀。若是他論
則論於偏解。若是今論則論於中觀。故言
論中觀也。此釋不無有意。但非一家正意
  行説之稱事。中論疏記云。碩法師云。方
便實慧即是如説而行。實方便慧即是如
行而説。如説而行即此二智。如行而説即
是二諦。故如説而行。行則行我所説。如
行而説。説則説己所行。故所行如所説。
所説如所行。是故行説不二。諦智平等
大乘玄論迹義云。中發觀即是方便實慧。
辨流神口即是實方便慧。方便實慧即是
如説而行 實方便慧即是如行而説。如説
而行即是二智。如行而説即是二諦。故如
説而行 行則行我所説。如行而説。則説
己所行。故所行如所説。所説如所行。是
故行説不二。諦智平
玄。中是義相觀者。中道此言教所詮之義。復
此諸法眞實之相。故爲義相。今此義相之上
觀 故云義相觀也
  裏書云
  三字皆觀事。中論疏記第一云。言義相觀
者。觀既有其名。必應有義。如眞俗是名。
非眞俗是義。又眞俗是名。眞以眞實爲
義。俗以浮虚爲義。言心行觀者。心如
此行也。言名字觀者。知一切法但名字
不内不外非住不住。故悟名字即解脱。
故云皆觀也已上碩法師三論遊意釋
也。名玄略述第二云。義相觀者。不二之理
有深所以。故爲義相。心行觀者。但正是
心行非是色行故。名字觀者。若色聲有
詮辨不二觀義。故爲名字觀。名者詮辨
義也
心行事。中論疏第七云。言行者凡有四
種。一修習名行。則萬行善法是也。二造作
名行。通善惡三性。三無常起作稱行。通
因果三聚三性等。四行縁名行。但是心用

三種般若事。大品疏第一云問三種波若
文出何處。解云。説智及智處皆名爲波
若。若智處即是實相境觀照如大經云。因
因者如十二因縁所生觀智。此則是觀照
波若。文字可明也。又只説智及智處名
波若。文具得證三波若。説即是能説文字
波若。智即是觀照波若。智處即是實相波
若也義章三種波若義云。三種波若出
大智論。言波若者是外國語。此翻名慧。
於法觀達目之爲慧。慧義不同。一門説
三。三名是何。一文字波若。二觀照波若。
三實相波若。此三種中。觀照一種是波若
體。文字實相是波若法。法體合説故有三
種。言文字者。所謂波若波羅蜜經。此非
波若能詮波若。故名波若。如涅槃經。詮
涅槃故説爲涅槃。此亦如是。又此文字
能生波若亦名波若。如食生命。説食
爲命。言觀照者。慧心鑒達名爲觀照。即
此觀照體是波若。名觀照波若。如眼是目
名爲眼目。於中具辨開合不定。總唯一
智。或分爲二。二有多門。一約境分二。謂
世諦智第一義智。言實相者。是前觀照所
知境界諸法體實名之爲實。實之體状目
之爲相。何者是乎。開合不定。總爲一實。
或分爲二。如地持説。一事法性。世諦實
也。二實法性。眞諦實也等又云。此諸法
中。通而論之皆是實相。於中別分唯第
一義名實相耳。此之實相體非波若。能
生波若故名波若
中發觀事。大乘玄第五論迹義云。然一家
釋。中發於觀。觀發於中。今明非是用中
境發觀智用觀智照中境。但此正觀能
體悟中實。中實即是正觀 已上
裏書
玄。縁盡觀觀盡縁者。中論疏第三曰。智度論
云。縁是一邊。觀是一邊。因是一邊。果是一
邊。乃至中偏虚實竝是二邊。第一義悉檀非
縁非觀。非因非果。乃至非虚非實。故論
云一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疏記釋曰准彼
論。今言縁者所縁。即外六塵。觀者能觀。即
内六情。因者菩薩六度。果者佛菩提。中者非
有非無。偏者有無。虚者空也。實者眞實。准
此可知
玄。如涅槃經云十二因縁等者。涅槃經二十
七曰。善男子。是觀十二因縁智慧。即是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種子。以是義故。十二因
縁名爲佛性。善男子。譬如胡苽名爲熱病。
何以故。能爲熱病。作因縁故。十二因縁亦
復如是
  裏書云
  境智倶無生滅事。論迹義云。若是有得小
乘觀。則境無生滅。智有生滅。断煩惱故
即是滅。修智慧故即是生。煩惱則本有今
無智慧則本無今有。是則境智殊生滅異。
若是無得大乘觀不爾。境智無二。境無
生滅。智亦無生滅。煩惱本自不生。今亦
不滅。智慧本自不滅。今亦不生。是境智
不二有無平等也。故言我觀如來前際不
來後際不去中亦不住。如此觀者名爲
正觀。異斯觀者名爲邪觀也
觀字事。淨影觀經疏云。繋念思察説以爲
嘉祥疏云。胡云阿那羅。此云觀。觀
是觀見。亦是觀行。亦是觀察大乘玄論
迹義云。觀是了達義。亦是履照義。然尋此
論要意。即是檢校爲義。觀察爲義。檢校
斷常。觀察虚妄。今何處文是。品品皆檢
校斷常。章章竝觀察虚妄。只八不即是其
十二門論疏上卷云。明觀義。所言觀
者正觀也。是照達之名。略有三義。一者
檢有所得邪因縁不可得故名觀因縁。此
是所破義也。二者照達假名正因縁故名
觀因縁。此明所申義。三觀因縁無自性
即是實故名觀。前二義即是實慧方便。後
一是方便實慧。故所觀即二諦。能觀名二
義章止觀捨義云。伺求之觀。觀數爲
體。照法之觀。慧數爲體也
縁盡於觀等事。大乘玄論迹義云。然觀是
了達義。亦稱履照義。明照即倶照邪正。
觀則倶觀得失。〇今明。得失相若爲。如
論始求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故是有是
生滅。此即爲失。今就其責。有者不有。生
滅者是不生滅。此即爲得。邪正亦爾。本因
失故得。既破失得亦去。無失亦無得。邪
正亦爾。此即是縁盡於觀等名玄略述
第二云。縁無不盡等者五義。一者迷心
名縁。悟心名觀。此就一人。二者所化人
名縁。能化人名觀。此就二人。三者衆生
迷惑之心名縁。即心所受之教名觀。此
就教門。何者。病去藥亦不留。如此論之。
四者縁盡於觀故曰縁無不盡。何者。迷
縁悟時即能化觀盡故。所化衆生而盡於
觀。觀盡於縁故曰觀無不淨。何者。所化
縁悟而迷盡時。即能化之觀無。既無能
化何有所化。五者縁發於觀故曰縁無
不盡。謂所化縁之悟依能化觀而生。觀
發於縁故曰觀無不淨。謂能化觀依所
化縁而起。五義之中取捨任情
縁起觀等事。四論玄中假義云。問。縁發於
觀。觀發於縁。縁盡於觀。觀盡於縁。此是
何言耶。答。縁有二種。若能所之縁此是
境智。明境智相秤因縁相發義也。若顛倒
之縁。此縁亦發菩薩正觀。然此兩種縁發
義雖同。而有疎密之殊。前是密論相發。
後是疎辨相發也四論玄第一初章中
假義云。佛性非因非果。非因而因。因有
二。一境界因。二縁因。非果而果。果二種。
一果三菩提。二果果則大涅槃。今不論二
果。但明二因。一境界因*則二諦。二縁因
則二智 已上
裏書
玄。次明別釋三字門等者。釋名有合釋有離
釋。今三字離釋之。故云別釋三字。但下文
釋中字。不釋觀與論二字。論迹義具三字
皆釋之。彼曰。然此中觀論三名。有時合解。
有時離釋*乃至今前合釋。次明離解。前合
釋其相若爲。中觀論非是用中境表觀智。
欲明境智異。今明以中釋觀。此是何物
觀。此是中觀。此觀是中名爲中觀。體中實
發生正觀。只以正觀能淨斷常。是故名
論。所以名中觀論。次明離解。不分自別
先釋中。次釋觀。後
釋論。具如彼云。
准此可悉
總論釋義凡有四種等者。今三字并一切名
字皆用四種釋。故云總論也。謂依名釋義
亦隨
名釋
理教釋義亦顯
道釋
互相釋義亦因
縁釋
無方釋義
是也。問。於一切名設四種釋由緒傳來云
何。答。二諦章中卷曰。前來明立名意。今次
釋名。然雖無名而名。是故今釋名也。*乃
師云。於無名相中強名相説。既無名強
説名者。爲令因名悟無名。説名不令衆
生住名中。若説名令衆生住名中。此還是
衆生。非謂是佛。今明。無名強説名。令衆生
因名悟無名。然須知此名即無名。只名無
名。無名而名。既知無名名。即知名無名。此
即除故不造新也。若是從來人。則造新不
畢故。何者。本有身心之病。今聞佛説眞
俗。復作眞俗解。有眞可眞。有俗容俗。有
名異無名無名異名。即有所得義。有所得
者名曰聲聞。是魔眷屬。像法決疑經云是十
方三世佛怨。佛藏經云刀輪殺一切。有得之
人罪過於此。花嚴云譬如餓鬼等云云所以
大論云有生死來無能治此病也。今攝山
興皇出世拆破此病。説名令衆生悟名無
名。不住名亦不住無名。師何因得如此
解。學龍樹提婆兩論主。兩論主何因得此
解。學諸佛也。問曰。經中有立有破。何得
言皆破耶。解云。經中若立若破皆爲破病。
何者。經中若説一色一香皆爲顯道。若不
顯道不可破病。既若立若破皆爲顯道。
故破立皆爲破病也。經既然。故論主學經。
師學論主。大小乘人有新故兩病。故有兩
論主出世破之。提婆破故病。龍樹破新
病。論主既然。大師亦爾。破此新舊等病。故
作如此説也。然道義大意如此。必須得
如此意。非爲立名道義。乃道義。爲息名
也。將欲息名故前須釋名。釋名凡有四
句。一者一名一義。二者一名無量義。三者一
義一名。四者一義無量名。名不出此二種。
義莫過斯之二條。言一名一義者。一名即
一俗名一眞名。一義者。俗浮虚義。眞貞實
義從來得此一句。今明是四句中一句也。次
一名無量義者。若爲一名無量義耶。解云。一
是無量一。一豈不是無量。此則無量一。一無
量。故經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展轉
生非實。智者無所畏也。問曰。若爲一名有
無量義耶。解云。且就四義解之。一隨名釋。
二就因縁釋。三顯道釋。四無方釋略之言一
義一名者。以正道爲一義。眞俗爲一名。然
正道未曾名。爲一道故立乎一名。亦立一
名爲顯乎一道。何者。既爲一道立一名。
一名豈不顯一道。故言一義一名也。一義
無量名者。還以一道爲一義。無量名者。爲
顯一道立無量名。立無量名爲顯一道。
既爲一道立無量名。無量名豈不顯乎一
道。故言一義無量名也。問。若爲無量名耶。
解云。名無量。略出四種。謂世諦俗諦眞諦第
一義諦。問。唯有此四名不。解云。名無量。世
諦俗諦有諦凡諦眞諦第一義諦空諦聖諦。
故花嚴四諦品云。此娑婆世界有四十億百
千那由他四諦名。況十方世界名號。斯則有
衆數名不可具擧。若具擧。竹帛所不能載
已上
二諦義私記曰。問。先云一名一義者。一眞
之名。一俗之名。名爲一名也。今疑眞與俗
既是二名。何稱一名耶。答。一箇眞名。一箇
俗名。故爲一名。問。若爾一義無量名亦應
名一義一名耶。何者。俗諦眞諦世諦第一
義諦凡諦聖諦有諦無諦。如是等名亦是一
箇。俗諦一箇眞諦等名故。答。不例也。何者。
此一一名下各有一義。故名爲一名一義
也。彼於一正道法上有衆多名。故稱一義
無量名也。義實既異。何得相例耶。問。俗諦
眞諦世諦第一義諦聖諦凡諦等名雖是無
量名。而各各一名下各有一義。故名一名一
義。一義無量名亦雖無量名。而各各一名故
亦應名一義一名。若許爾者。但應有初三
句。而應無第四句。答。對所表道一而能表
名衆多。故稱無量名也。一名一義是一能表
之名下有一所表之義。故立一名一義。不
可例同一義無量名
玄。依名釋義者者。今玄就中作釋。二諦章
約二諦作釋。彼中答曰。隨名釋者。如俗以
浮虚爲義。又俗以風俗爲義。然此具出内
外。故律有國土毘尼。隨國土處所風俗不
同也。禮記云。君子行禮不求變俗。故俗風
俗爲義也。從來唯得前釋。無有後解也。
問。此兩釋何異。解云。俗以浮虚爲義。此
即望眞釋。明聖人所知眞實。凡夫所知浮
虚對眞釋俗也。若是風俗釋俗。則當俗釋
俗。只處所風俗不同。故名爲俗。此無所望
也。大乘玄論迹義曰。若爲是依名釋義。如俗
是浮虚爲義。眞是眞實爲義。故涅槃經云。
苦者迫迮相。集者生相。滅者盡相。道者通
相也。四論玄二諦義曰。安字釋者。眞以實
爲義。即有之無。體無虚僞。故稱爲眞諦。第
一義。理極莫過謂之第一。旨趣實爾故稱
義。俗者以虚爲義。有非性實頼衆縁成
無自。故俗稱世者。以有隔別名相不同故
曰世也
玄。中以實爲義中以正爲義者。論迹義曰。然
釋中有三種。一者對偏。二者對邪。三者實
義。釋中只就此中字則復有三義。雖復三
義不妨一意。雖復一意三義不失。所以
然者。只由偏故所以邪。邪故所以不正。不
正故所以不中。不中故所以不實。不實故
所以是虚。今不偏故所以不邪。不邪故所
以正。正故所以中。中故所以實。實故所以不
虚。雖復三義不妨一意。雖復一意三義
不失也。問。偏與邪若爲異。無差別論。偏故
所以邪。邪故所以偏。有差別論。中論則對偏
説中。百論對邪故説中。何故爾。偏是偏。錯
禀佛教生錯解。所以名偏。是故中論對偏
説中。邪是自樹外道横生獲。不禀佛教。是
故名邪。所以百論對邪説中。過此二階。所
以名實。何故爾。對偏説中。偏去中亦盡。
對邪説中。破邪中亦除。不偏不中不邪
不正。過此二階。所以名實也。即是實義釋
中了。*乃至今問。中者言實。那得有三。答。
中尚不可一。中復那可三。爲縁故亦可一。
爲縁故亦可三。然雖有三只是一義。舉例
如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
無畏亦然。雖復十方諸佛亦同共一法身也
已上准此可悉
玄。如涅槃釋本有今無偈者。彼經第十五卷
曰。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來先於娑羅
雙樹間。爲純陀説偈。本有今無。本無今有。
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世尊是義云何。唯願
如來更爲大衆廣分別云云具廣釋如經
文并疏十二卷耳。經文有八番解釋。皆指
各別法。云本有今無。又十二
指如來云三
世有法無有是處。非総説一切法也。四論
玄佛性義曰。大經偈説本有今無本無今有
三世有法無有是處。釋偈者。本有者本有無
量煩惱。今無者今無大涅槃。言本無者本
無煩惱。今有者今有大涅槃。是則若説煩
惱爲無。則説涅槃爲有。若説煩惱爲有。
則説涅槃爲無。然此有無本非有無。故
言三世有法無有是處。則本始是方便説無
故。涅槃疏第十二曰。迦葉白如來言於裟羅
雙樹下。第二明無所得。山中諸法師請止觀
師講涅槃。師直取第十五卷唱此中文商
略無所得意。明是涅槃正意也。以其無所
得故即能無所不得。爲純陀説偈者。涅槃
一部此偈四過出。今即二過出。今出與前何
異者。前出爲答迦葉問。釋純陀疑意如前。
今第二過出。此爲釋得無得。若有所得即
在三世故無四無礙。無所得者乃有四無
礙也。今迦葉牒此偈來。即廣釋佛無所得
義。明佛非三世所攝。佛若爲三世所攝即
是有所得。就偈有二。上半明有所得。下半
明無所得。上明有三世義。下明無三世義。
言本有者本有煩惱。言今無者今無涅槃。
此本此今竝據昔爲語。只昔本有煩惱。當
昔之今即無涅槃也。此不言昔時有煩惱
今時無煩惱。故言本有今無也。次文亦然。
本則無波若。今還是當昔之今有於煩惱
也。此就衆生迷故爲論。下明如來不爲三
世所攝。故言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若其迷者
成三世故是有所得。無四無礙。如來悟故
非三世故。是無所得。有四無礙也
玄。我昔本無中道實義等者。彼經次文曰。善
男子。諦聽諦聽。今當爲汝重敷演之。言本
有者。我昔本有無量煩惱。以煩惱故現在
無有大般涅槃。言本無者無般若波羅
蜜。以般若波羅蜜故現在具有諸煩惱。若
有沙門婆羅門天魔梵人。説言如來去來現
在有煩惱者。無有是處乃至復次善男子。
言本有者。我昔本有一切法中取著之心。
以是事故現在無有畢竟空定。言本無者。
我本無有中道實義。以無中道眞實義故。
於一切法則有著心。若有沙門婆羅門天
魔梵人。説言如來去來現在説一切法是有
相。無有是處云云疏釋曰。善男子諦聽。第
四廣釋復有二。第一正八對廣釋一偈意。第
二横約一切法釋此一偈意。今有八對廣
釋一偈意也。今是初對。前釋上半。上半兩
句。今釋初句。我昔本有煩惱。則是釋本有
義。以煩惱故即是釋今無義。既言現在無
大涅槃者。此驗是昔日現在時名爲今耳。言
本無下釋第二句。若有沙門下釋下半。明
如來非是三世所攝。若沙門等説言如來去
來者無是處也乃至第六中云。本無中道
實義。一家用叡法師語釋中。以實爲義。即
今文可證中以實爲實義也
玄。叡師中論序云以中爲名等者。中論序疏
曰。以中爲名者照其實也。照有二義。一
照訓顯。立此中名顯理實也。二蓋是以譬
顯名。非燈無由照了於物。非中名無由
顯於理實。故云照也。以論爲稱者。盡其
言也。盡者蓋是暢盡無餘之名。如小乘有
所得論。破邪未窮。論正不足。蓋是有餘
之説。故不名爲盡。與此相違稱爲盡也。蓋
是論理既窮。其言亦盡。故言盡言。不云無
言稱盡
  裏書云
  四論玄中假義云。問。中以何爲義。答。中
以實爲義。亦言。中以正爲義。以正釋
中。以實釋中也。問。如斯釋出何典語
耶。答。略出三證。併以理明之。何者。一者
關中。二者論文。二者引證也。關中者。叡法
師序中論意云。以中爲名。照其實也。
此是以實釋中。中是實義也。問。照其實
者似釋觀義耶。答。照是顯義。顯其實録
也。又肇法師作涅槃論云。如正觀論中
説故以正釋中。中是正義也。論文者。論
觀法品云。諸法實相云何入。答云。息我我
所諸見故得入實相。實相是中故以實
觀中。中是實義也。又大論至難處。指云
如正觀論中説也。引證者。大經云。無相
之相乃名實相。如是無相亦名第一義
空。亦名中道也。以理明之者。中是中實。
故以實爲義也
四論玄第四夢覺義云。第二釋名。亦有三
種勢明之。一者當時釋名。夢是不了義。
亦是迷濫失理爲義。覺者了爲義。亦是
悟實得理爲義。二者開發釋名。夢是覺
爲義。覺是夢爲義。三者表理釋名。夢是
不夢爲義。覺是不覺爲義也 已上
裏書
玄。花嚴云正法性遠離等者。彼經第三十五
普賢菩薩所説偈文也。所引全同。述義曰。四
句爲趣。以非四句名爲非趣。而正道絶四
句與非四句。故云遠離等。故疏主釋曰。夫
正法性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
非無。故云遠離一切趣
  裏書云
  正法性遠離事。四論玄佛性義云。正法者
正因佛性也取意
略抄
花嚴經第三十五卷性起
品云。正法性遠離一切語言道。一切趣非
趣。皆悉寂滅相。一切諸如來。境界亦如
是。遠離語言道。不可爲譬喩 已上
裏書
玄。肇公物不遷論云等者。元康師曰。莊子云。
凡有貌像聲色者皆物也。遷徙也。人謂物皆
遷徙變易無常。今明物本不遷。當世各有
言。雖變常義仍合道。故云物不遷論也」
言觀方知彼去等者。述義曰諸法本不生不
滅故無去來。又推假實爲即爲離。從來無
當。畢竟空寂復無去來。觀方知彼去者。
就俗諦言既至既去。不至方者。就眞諦言
不去不至。何以故。去義至義不同立故。私
曰。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趣者。法去
者去處皆相因待知去。故云觀方知彼去
也。去即畢竟寂滅故云去者不至方也
  裏書云
  中論疏第四云。如人靜坐直是人耳。正
動一足便名去者。因此之動稱爲去法。
亦名去業。將歩之前名爲未去。足動所
經名爲已去。取其現動名爲去。餘歩形
此名爲異去。餘足之所履稱爲去處。然
則衆縁和合虚受其名。諦察之無一可
仙光記云。餘歩形此者。當之足動
名爲正去。取去已去等而名餘去 已上
裏書
玄。理教釋義者中以不中爲義等者。二諦章
中巻曰。第三就顯道釋義者。明俗是不俗
義。眞是不眞義。眞俗不眞俗義。眞俗不眞俗
即名義。不眞俗眞俗即義名。眞俗不眞俗教
理。不眞俗眞俗理教。斯則名義理教中假横
竪也。何處作如此説也解云。即如花嚴所
明。一切有無法了達非有無。以達有不有
故不有爲有義。達無不無故不無爲無義。
亦如了達明無明二不二。既達二即不二
故不二爲二義。了達眞俗不眞俗故不眞俗
爲眞俗義也。問。何故明不眞俗爲眞俗義
耶。解云。前明因縁横義動。今眞俗不眞俗竪
義拔。横義動。竪義拔。故一家從來明假伏中
斷義。言假伏者。眞是俗義。俗是眞義。伏彼
自性也。既知因縁眞即知眞不眞。知因縁
俗即知俗不俗。悟眞俗不眞俗自性永斷。
爲是義故前横伏今竪斷也
論迹義曰。二者竪論表理。如俗表不俗。不
俗是俗家之所以。故俗以不俗爲義。如眞
表不眞。不眞是眞家之所以。故眞以不眞
爲義。故金鼓經云。知有非有本性淸淨。故
花嚴經云。若知有非有則能見如來。故因
教識理悟佛法身也。准此可悉。彼大乘玄
因縁釋名爲横論顯發。顯道釋稱言竪論表
理。四論玄二諦義曰。竪論表理者。眞是不眞
爲義。俗是不俗爲義。故居土經云。五受陰
洞達空是苦義。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
義。此即以非苦釋苦。不無常明無常也。
大經聖行品云。知苦非苦苦聖諦。知集非
集。集聖諦等。故言竪論表
二諦私記曰。問。第二門據相即義言。俗以
眞爲義等。第三門亦約相即義言。俗以不
俗爲義。此二何異耶。答。第二相即横約用
門。眞與俗相即。第三門相即竪據體用。眞
俗與不眞俗相即。相即言雖同。所望各異。
問。但約用而相即。通體用而相即。所望各
異。爾云何二門必用相即義耶。答。相即是
不二異名。若約因縁門者。俗即眞。眞即俗。
眞俗不二故。俗以眞爲義。眞以俗爲義。若
約顯道門者。眞即不眞。俗即不俗。眞俗即
不眞俗。理教中假不二。故眞以不眞爲義。
俗以不俗爲義。眞俗以不眞俗爲義也。又
云。問。第三門顯道釋義。若言俗以不俗爲
義。眞以不眞爲義。眞俗以不眞俗爲義
者。亦得言教以理爲義假以中爲義等
不。答。正得言爾也。所以章云。眞俗不眞俗
是名義。不眞俗眞俗是義名。不眞俗眞俗是
理教。眞俗不眞俗是教理。斯即名義理教中
假横竪也已上
問。若爾名與教是能詮。義與理即所詮。又
假是不自義。中即離邊。既能所異。不自離邊
別。何得言教以理爲義假以中爲義等
耶答。若名與義教與理異者。不得名以義
爲義教以理爲義。中假横竪亦爾。而今名
即義教即理。假即中横即竪。故名名爲名。
以義爲義等耳
  裏書云
  理教釋義事。大乘玄教迹義云。二者竪論
表理。如俗表不俗。不俗是俗家之所以。
故俗以不俗爲義。如眞表不眞。不眞是
眞家之所以。故眞以不眞爲義准此
思。以教表理。故云理教釋義也已上
裏書
玄。所言互相釋義者等者。二諦章曰。第二就
因縁釋義者。明俗眞義眞俗義。何者。俗非
眞則不俗。眞非俗則不眞。非眞則不俗。俗
不礙眞。非俗則不眞。眞不礙俗。俗不礙
眞。俗以眞爲義。眞不礙俗眞以俗爲義
也。今就何物義釋耶。解云。對有礙有得就
無礙無得釋。若言俗浮虚義眞眞實義。此是
凡夫二乘有得解義。今明菩薩無得無礙義。
故明俗是眞義眞是俗義也。他家無此義。
他俗定俗。眞定眞。三假定俗不得眞。四忘
定眞不得俗。眞俗有礙聲聞解義。今明眞
是俗義俗是眞義。眞俗無礙菩薩解義也。問。
何故作如此説耶。解云。對彼自性明今因
縁。因縁動彼自性執故。經云。前以定動。後
以智拔。今前明因縁動彼性執。後當拔之
也。〇彼明浮虚定俗義。眞實定眞義爲是。
故今動搖已明俗是眞義眞是俗義也。問。若
爲俗是眞義眞是俗義。空是色義色是空義
耶。解云。大品經中自釋彼經云色即空空
即色。眞即俗俗即眞。既云眞即俗。眞豈非
俗義。又中論云因縁所生法我説即是空。因
縁生法即是有。有既是空。眞豈非俗義。〇又
義是名之所以。眞是俗之所以。故眞爲俗義。
經云。欲令衆生深識第一義諦。是故如來
演説世諦。既説世諦令識第一義諦者。則
俗爲眞名眞爲俗義也。俗諦既然。眞亦爾
也。論迹義曰。若爲是横論顯發。如俗以何
爲義。俗以眞爲義。眞以何爲義 眞以俗
爲義。故經云。欲令深識世諦故説第一。
欲令深識第一故説世諦。今問箇自是欲
令深識世諦故説第一。何謂眞以俗爲
義。箇自是欲令深識第一故説世諦。何
謂俗以眞爲義耶。今明何故説世諦。只爲
欲令識第一。豈不是眞以俗爲義。俗是
眞家之所以故。眞以俗爲義。何故説第一。
只爲欲令識世諦。豈不是俗以眞爲義。
眞是俗家之所以故。俗以眞爲義也。准此
可悉。四論玄同横論顯發。彼釋同論迹義。
故略不引
二諦私記曰。問。第二因縁釋義門。爲但約
相即義名眞以俗爲義。俗以眞爲義耶。若
復約理教義。得言俗以眞爲義等耶。答。
亦有此義。所以章文引大經云説世諦者
令識第一義之文。而釋俗以眞爲義等義
也。問。何以説俗令識眞。而言俗以眞爲
義等耶。答。義者所以之義也。説俗識眞故
眞是俗之所以。故眞爲俗義。問。何言眞爲
俗所以俗爲眞所以耶。答言眞是俗之所
以者。爲令識眞故。所以眞是説俗之所以。
又説眞之所以者。爲令識俗故。所以俗是
説眞之所以。是故云眞是俗義俗是眞義。
問。章文云。俗爲眞名。眞爲俗義已上此意
云。俗爲能詮名教。眞爲所詮義理也。今何
言義名所以耶。答。義之言可通二。謂所以
與所詮義理也。章上下句各示一義耳。言
如經云説世諦令識第一義諦等者。私
記曰。又大經第十七梵行品云。欲令深識
世諦故説第一義。欲令深識第一義故説
世諦。依此文立因縁釋義已上此則如四
論玄義説。引之而檢經説。無深識世諦等
文。准深識第一義等文釋之而已。即涅槃
十七曰。一切世諦若於如來即第一義諦。何
以故。諸佛世尊爲第一義故説於世諦。又
令衆生得第一義諦。若使衆生不得如是
第一義者。諸佛終不宣説世諦。准此可知
  裏書云
  互相釋義事。論迹義云。若爲是横論顯發。
如俗以何爲義。俗以眞爲義。眞以何爲
義。眞以俗爲義准此釋互指爲義。故
云互相釋義也已上
裏書
玄四無方釋義者中以色爲義等者。二諦章
曰。第四節無方釋義者。明俗以一切法爲
義。人是俗義。柱是俗義。生死是俗義。涅槃
是俗義。無方無礙故。一切法皆是俗義也。問。
何故明一切諸法皆是俗義耶。解云。從前
第三義生前第三義。云俗不俗義眞不眞
義。眞俗悟不眞俗。此則悟無礙道。既悟無
礙道故有無礙用。以得無礙用故。所以以
一切法爲俗義也。前則是從用入道。今則
從道出用也。問。若爲得一切法竝是俗義
用耶。且引例通。汝家有別待通待義。長短
眞俗因果待即別待。長待不長俗待不俗。
此即通待義。所以俗待不俗爲通待者。明
除俗之外一切皆不俗。故云通待也。一切
法是不俗。不俗待俗。不俗既是俗義。故一
切即俗義也。又汎簡待義。從來云長短待因
果待瓶衣二果不得待。今明瓶衣二果相
待也。問。高下相傾有無相生可得待。瓶衣
二果云何待耶。反問。汝是非得待不。是瓶
待非瓶不。彼云。是非得待。瓶待非瓶也。
若爾衣是非瓶。非瓶既待瓶。衣即待瓶也。
衣既待瓶則瓶衣因縁。衣是瓶義。瓶是衣義。
衣既是瓶義。一切物皆是瓶義也。又明。一
切法是俗義者。就如義顯之。色如。一切法
如。色如即一切法如。一切法即色。擧譬如
破僧佉大有與瓶一義。爲有瓶不異有即
瓶。有與萬法不異。萬法亦即瓶。今亦爾。如
與俗不異。俗即如。如與一切法不異。一
切法即俗。何以故。體如故也。花嚴何意云一
念無量劫無量劫一念耶。體道故如此。何
者。一念即是道。無量劫亦是道。故無量劫
即一念。何以故。無礙道故。體無礙道故得
無礙用。一念無量劫。無量劫一念。無量劫一
念非一念。一念無量劫非無量劫。非一念
非無量劫。而一念無量劫。此中横竪無礙具
足。故經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也已上
二諦私記曰。第四無方釋義。前第三門即悟
無礙道故。今於此第四門示起無方用。所
以云眞以一切法爲義。俗以一切法爲義
也。問。言無礙道又言無方用者。是何等義
耶。答。非眞非俗不二之理是無礙道。不二之
理通融而無彼此隔礙。故名無礙也。不二
之理虚通故名道。證此無礙道故所起之用
無有定方。故稱無方用也。問。言無礙道無
方用者可爾。何言證無礙道而起無方用
故俗以一切法爲義耶。答。既證無礙體故。
所起之用亦無礙。用亦無礙故。一法即一切
法。一切法即一法。是故俗以一切法爲義。
眞亦以一切法爲義也。問。何故體無礙道。
而所起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耶。答。非眞非
俗中道之理非一非一切。中道之理非一
非一切。而於一縁成一。於一切縁成一
切。於一縁成一。是一切之成一。於一切縁
成一切。是一之成一切。一切成一是一即
一切。一成一切是一切即一。所以一俗即以
一切法爲義。一眞即以一切法爲義已上
  裏書云
  大品疏第一云。四者無方釋。大以空爲
義。大以有爲義。乃至以瓶衣等爲義。
然此語大通漫。今問。大以一切萬法瓶衣
爲義。此法都有相關義作此釋。而都不
相關故作此釋。解云。此亦相關故。花嚴
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也。問。相品
云。一切法只是一法。一法只是一切法。何
故爾。一切法只是一如。只一如爲一切法。
故是相關得相待相類也花嚴經第五
四諦品云。文殊師利菩薩偈云。一中解無
量。無量中解一。展轉生非實。智者無所
四論玄第五。十地義云。若無方假論
之。無柱不是者。故一微塵中有無量法。
故一毛孔中有三千大千世界也。故花嚴
經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如是展
轉生非眞實。智者無所畏四論玄第
九。二智義云。一從無量生。無量從一生。
故言展轉生。一爲無量故一非實。無量
爲一故無量非實。一無量非無量。無量
一則非一。是則非一非無量。智者解了
故無所畏也又云。地攝兩論等。一是眞
如一也。無量者二義。一理起性萬用無
量。二於眞如上起妄用也。論師云。一是
眞諦。無量是世諦。非一故也。今明不一
不多。而一而多。故一爲多。多爲一也
已上
裏書
問。四種釋次第云何。答。二諦章曰。然此四
義次第不得前後。何者。第一就世俗以釋
義。俗浮虚義。風俗義。且隨情釋也。第二漸
深明俗眞義眞俗義也。第三從眞俗入不
眞俗。從用入道。第四悟道竟從道起用次
第相生也。就眞俗釋第四義。例一切因果
人法等皆爾也已上
二諦私記曰。問。何故有如是次第耶。答。初
門示自性義。次門示因縁義。而伏自性執。
第三門断前門所伏執而令悟無礙道。第
四門示既證無礙道故起無方用。所以有
如是次第也。問。何故初門名爲自性。次門
稱因縁等耶。答。初門云俗定是浮虚義。眞
之眞實義。所以是自性義。次門明眞是
俗義。俗是眞義時。即前俗是定俗。眞是眞實
執所伏。所以云第二門明因縁義也。既知
因縁眞俗故悟眞不眞俗不俗。永斷前所伏
之執而證非眞非俗中道理。所以云第三門
永斷所伏執而證無礙道也。既證無礙道
故有無方用。故一法即一切法。一切法即一
法。所以俗一法以一切法爲義。眞一法亦
以一切法爲義。所以云第四門從無礙道
起無方用也已上
問。章既釋四義次第。不得前後。而何處云
解釋次第不同耶。答。其不同何問。今玄列
次第如文。論迹義略有三種。一者横論顯
發。二者竪論表理。三者依名釋義。此即因
縁顯道依名之次第也。此等皆違章次第焉。
章列依名因縁顯道無方。終結云然此四義
次第不得前後等。次第不同大旨如此。有
何意耶。答。古來義云。依義次第列之者皆
須如章。今玄并論迹等非依義次第列。此
若依義次第不可與章異。一義如此。若又
會者。或有從因縁用入道機。或有從依
名直入道機。又依名此世間法。後三此出世
法。故列依名於前。又有依名同出世法。而
體道上用義。故置依名於後。列次不同。皆
非無所以。如此思准。二諦義曰。若如他釋。
俗以浮虚爲義。眞以眞固爲名。世是隔別
爲義。第一莫過爲義。此是隨名釋義。非是
以義釋名。若爾可謂世間諸法者有字無
義。今明俗以不俗爲義。眞以不眞爲義。
若具足論之。應以非俗非不俗遣四句爲
俗義。但今對他浮虚是俗義。今明不俗爲
義。是名出世法者。有字有義。世間出世次
第准此可知
  裏書云
  大品疏第一云。一者依名釋。二者竪釋。三
者横釋。四者無方釋取意與今玄次第同
已上
裏書
玄。所言一中者一道淸淨更無二道者。八不
義初引華嚴經曰。文殊法常爾。一切無畏
人。一道出生死。更無異趣也。二諦義及重
牒八不曰。名爲圓中。大乘正法一切皆實故
也。故疏第二曰。具足眞俗非眞俗。義乃圓
正。述義曰。言一道者。一切聖人所遊之路
更無異趣。故名一道。亦名一乘。無萬有差
別義爲一。所履爲道。道以能通爲義。雖
能滅除一切煩惱。出煩惱外而不離諸煩
惱。無所不遍故稱能通。言淸淨者離諸
見義。謂了悟諸見解脱無二無別本來寂靜。
以如此義故爲不二
  裏書云
  四論玄第一初章中假義云。問。若一切衆
生共行一道故無二者。經那云三乘各
道耶。答。道未曾是三。但隨縁説三耳。
如大經云。觀中道者有三種。下智觀者
得聲聞菩提。中智觀者得縁覺菩提。上智
觀者得佛無上菩提。此是同觀一中道。而
得悟自有淺深。菩提未曾是多種。亦如
十地。正道未曾十。但約三義説十地階
差不同 已上
裏書
玄。所言二中者等者。文義要曰。此二中者。
又是體中用中爲二也。此料簡意者。約二
諦門分體用時者。眞諦爲體。俗諦爲用。即
一假一中之廢立故
玄。所言四中者謂對偏中等者。中論序疏曰。
但中有三。一者對斷常之偏明中。此是對
偏中。二者盡偏中立於中名。欲盡於偏病
故名盡偏中。又一意。只爲偏病盡得有於
中也。問。盡偏對偏及絶待。此三何異。答。玄
意已明。今重略叙。對偏中者。此約所詮之
理對破偏病。故名爲中。盡偏中者。蓋是洗
淨斷常故。強名爲中。雖盡於偏而有於
中。如經云。衆生起見凡有二種。一斷二常。
無常無斷乃名中道。絶待中者。凡有二種。
一者如涅槃云。有小涅槃有大涅槃。小涅
槃者待苦説樂。大涅槃者絶此苦樂乃名
大樂。此之絶待猶是待義。二者此絶待涅槃
不可説其苦樂。不知何以美之。強名爲樂
乃稱大樂。方是絶待樂也。中義亦爾。須深
見此意
問。獨空與絶待中何異。答。人多不體獨空
之旨。但依智度論文。十八空是對有明空。
稱相待空。非空非有無所因待。稱爲獨空。
今謂。蓋是一種方言。尋獨空意不然。以本
來畢竟無所有唯有實相法性。故稱爲獨。
正宗爾也。攝大乘論云眞如獨故。亦同此
意問。何故此獨作空名説耶。答。以畢竟無
一切患累有法故稱爲空。又大集云。不可説
故無相貌故。名爲空也。法花經云終歸於
空。義亦如是
  裏書云
  涅槃經。第二十五師子吼品云。善男子。衆
生起見凡有二種。一者常見。二者斷見。
如是二見不名中道。無常無斷乃名中
文 已上
裏書
玄。故此論云若無有始終等者。中論第二卷
破本際品。問曰。無本際經説衆生往來生
死本際不可得。是中説有衆生有生死。以
何因縁故而作是説。答曰。大聖之所説。本
際不可得。生死無有始。亦復無有終。佛所
言説無不是實。説生死無始。何以故。生
死初後不可得。是故言無始無終。汝謂若
無初後應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無
有始終。中當云何有。是故於此中先後共
亦無。因中後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後。若
無初無後。云何有中。生死中無初中後。是
故説先後共不可得。疏釋曰。品開爲二。前
問次答。初引經。次問論主。〇是中説有衆
生有生死。第二外人引佛經難論主。經
説有衆生者有人也。有生死者有法也。
以何因縁而作是説者。疑經有衆生有
生死何故無本際。答曰爲二。初破無生死
本際。第二末後兩偈例破無一切法本際。初
爲二。一破無生死始終中間。是故於此中
下。第二破無生死。就初又二。前偈明無
始終。次半偈辨無中間。上半明無始。下半
辨無終。此則是申佛經明無始。以破外
計生死有始。即是破本際義。第二半偈破
中間易知。即是破中義。本對偏病。是故
有中。若無二邊。何中可得。如是生死涅槃
眞之與妄。義皆例然。准此可知
問。中實中與中假中相對辨時。以今四中
云何可配屬耶。答。前三中約中實内明之。
第四成假中即當中假之中。如就成假中
分別單複疎密等。皆此意也。問。其中實義
與中假義相對辨相何。答。中論疏第二問
云。八不是無畏之中心。方等要觀。文既重出。
豈非繁哉。答此問云。二周明八不者。極
有深致。今略述六牒。其第一義云。初牒八
不明中實義。次牒八不明中假義。初明中
實者。一切大小内外有所得人心之所行。皆
是生滅斷常一異來出。障中道正觀故。命
初宜洗之。以求其生滅不得故云不生不
滅。乃至來出亦然。所以此爲中實者。計有
如此生滅斷常。悉是虚妄。實無此顛倒。横
謂生滅斷常。故名爲實。以横謂有此生滅
斷常。故是偏邪。無如此生滅斷常。故名爲
中。所以初牒八不明中實義。次重牒八不
明中假者。既破洗有所得生滅斷常畢竟
無遺。始得辨假名因縁二諦。此假名因縁
二諦能通不二中道。是故中假義具足。記釋
曰。所以名此爲中實者等者。叡師序云。以中
爲名。照其實也。碩法師遊意云。中是實
爲義。正爲義也。今此處文虚實相對。中偏
相對。〇計有如此生滅等者。約外人名爲
虚。實無此顛倒等者。約論主名爲實也。以
横謂有此生滅等者。約外人爲偏邪。無如
此生滅斷常等者。約論主名爲中也。今檢
有疏云。若能了知此等八計。畢竟都無。名
之爲實。名之爲中。若言有八者即爲虚
爲偏。無此等計強名爲實爲中。何但八計。
凡有所計。一切皆無名之爲實。謂横洗二
十七條。竪淨五句。畢竟淸淨強名爲中
次重牒八不等者。碩法師遊意云。若是中實
中即假前中。若是中假中即是轉假明中。假
有無非有無也。即是假後中。此即中實義
與中假中相對而言。有疏云。言中假者。既
破如此等計。便謂無二諦故。次明中假
義。無汝所計性有無。有如來假名因縁有
無。洗彼性有無盡。顯如來假有假無。還令
悟識中道如佛無異。故四依出世。當知是
大乘二啓閻浮已上問。以今四中約四重
階分別之者。其相云何。答。前三中約第一
階中實。委明三種。第四成假中。此第四階
體中也。第二第三階用中。此假之上不自離
邊二義。合爲成假之假也。問。以今此四中
約假前中與假後中相對明之者。其相云
何。答。前三中假前中。第四成假中此假後中
也。問。假前中假後中者其相云何。答。疏六
條中第二義云。二者前牒八不。即是假前中
義。未辨於假前破此性生滅有無不可得。
故言非有非無稱中道。次重牒八不。得辨
而有而無。而有而無即是假説有無。名中後
假。假有無豈是有無。故假有無非有無。名
爲中道。謂假後中。故再牒八不義乃圓備。
又初牒八不。是破無不圓。後重牒。八不中
無不備
  裏書云
  絶待中成假中事。私云。絶待中與成假中
者。一體義分也。謂絶有無用入體時。謂
絶待中也。謂從複假入複中也。亦名因
縁表中也。從體出假名成假中也。謂從
複中出複假也。如非有無假説有無
也。猶能能可尋之。四論玄第一中假義
云。興皇大師辨中假亦無量。但要者或
開三種中。有時開四種中也。假亦然也。
三種者。一者對偏中。二盡偏中。三者絶待
中。四種者。三如前。第四明成假中也。對
偏中者。如内學禀佛二諦教。則空有成
斷常二見迷辟於中。如百論三外道中。亦
如開善二諦義明三種等。有所得家中
故。論主説不生不滅中道。對破彼偏執
則爲説正中義故。對偏明中也。盡偏中
者。盡淨於偏。名之爲盡淨中也。何者。
明唯直辨中。對偏而已。復須洗除此偏
盡淨乃得名中。故言盡偏明中也。絶待
中者。亦名實相中也。不從對偏爲名。
亦不從盡淨爲目。言語道断心行處滅。
四句五句所不可得。強秤嘆立中名。以
顯正法實相義也。又中本對偏。偏病既
去。中亦不留。非偏非中。不知何以美
之。強名爲中。故名爲絶待中也。問。若絶
中名爲中。亦應絶待名爲待耶。答。待
不待絶不絶是一例。絶中無復中。名爲
絶中。絶待無復待。名爲絶待也。成假
中亦名接斷中也。成假中者。絶本對不
絶。不絶是假。所以第四明成假中也。明
中道實非有非無。因此非有非無得起
有無。以中成假故名成假中也。佛於無
名相中假名相説。説有無爲顯非有非
無。非有非無是中。因此中起假也。接斷
中者。中偏既去謂絶斷。作解沈空。故接
起假名中。故名接斷中也。此即治病中
也。又藏公云。論主破外道。外道心無所
安。成斷見求〇覓法。論主將佛二諦接
斷。亦得接斷二諦。是百論意也。中論直
諍佛二諦廻生滅心。向無所得心故不
別二諦來接。故不名接斷。若生滅心去。
無所得心接不無此義也。問。接斷中之
中。是能接爲中。是所接爲中耶。答。外人
既被破心無所安。汎沒在空。佛正教有
無二諦能接之。二諦爲中亦得。又實相
之中沒在。從所沒中爲中亦得。正意強
名中也。問。四中之中有淺深不。答。正法
中望對偏中與盡偏之中。竝盡與對者一
正法。望二中爲開二中者。即無淺深
也。若對斷常偏。假名立爲中名對偏中。
即此中能盡淨偏故名盡偏中。偏既去。
中亦不留。非偏非中強名爲中者。此中
即深。前二中淺也。接斷中亦淺。又亦病非
病也。成假中者有二義。若正法體中能立
有無二諦假。故名成假中者。此中即深。
若假名爲中者即淺也。實相中者能所倶
寂。即是正法中。若心既汎沒即病中也。假
亦有三四種。一者對性假。二者盡性假。三
者因縁假。四三如前。第四表理假。亦得
云接斷假。第三是二諦攝已上
裏書
玄。就成假中有單複疎密横竪等義者。二諦
義曰。問曰。非有非無而有而無。爲疎假。爲
是密假。答曰。此是疎假。何故爾。以其兩來
就有無二法辨故。是疎假。若辨密假非有
非不有而有而不有。以其就一法明義。是
即兩法爲疎。一法故密。今何故辨此疎密。
疎密者。爲明經中兩種百非兩種對治。若言
苦樂無我等。此是疎對治。若言實不實
生非衆生安非安等密對治。若言如來涅槃
非有非無。此是疎百非。若言非因非不因非
果非不果。此是密義辨非。此明假有疎密
又云。第二就二諦明中道。此中有三意。第
一單義論單複。第二複義論單複。第三就
二諦論單複。就初有兩。初正明單複。後
明互相出入。今先正論單複中假義。偏説
一假有不説無。是單假偏説一假無不説
有。亦是單假。偏説一非有。即是單中。非無
亦爾。雙説假有假無。是複假。雙説非有非
無。是複中。〇第二就複義論單複亦有二。
初正明單複。二明出入。初正明單複中假。
假有是俗諦。假無是眞諦。此是單假。非有
非無是中道。此是單中。假有假無爲二。是俗
諦。非有非無不二爲眞諦。此是複假。非二
非不二是中道。此是複中。正言非二盡有無。
非不二盡非有非無。所以複中。〇第三階就
二諦論單複有兩。一正明單複。二出入。
一者俗諦明單複二者眞諦明單複假有是
俗諦。假無是眞諦。是單假。複者。假有假不
有是俗諦複假。假無假不無眞諦複假。非有
爲中道。此是俗諦單中。以非無爲中道。此
是眞諦單中。非有非不有。此是俗諦複中。非
無非不無。此是眞諦複中。准此可知
  裏書云
  四論玄第一中假義云。所言疎密者。由中
假而生也。但須知此起意。何意作此疎
密之義者。栖霞寺大朗法師。止觀詮法師。
興皇朗法師。三代四論師中。疎密横竪雙
隻單複義宗起也。攝山栖霞寺大朗法師
云。長安融法師注維摩中云。什法師云。
若不識横竪疏密雙隻單複義者。終是
不解大乘經論意。故止觀法師云。大經
云。鬼非鬼非非鬼等。如大品經相行品云。
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行不行亦不受。
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受亦不受等
云。明由空故有由有故空。此語爲疎。若
空不空若有不有。此語爲密。此則漸進之
義也。問。何空有爲疎。不有有不空空爲
密耶。答。空有兩法相由。由空故説有。因
有故説空。此則爲疎。若不有有不無無。
只於一法上更起。故爲密也 已上
裏書
玄。外道説中者僧佉人言等者。百論破空品
曰。無説法大經無故修妒
汝破有破無破有
無。今墮非有非無。是非有非無不可説。何
以故。有無相不可得故。是名無説法。是無
説法衞世師經僧佉經尼乾子法等大經中皆
無。故不可信。内曰。有第四脩妒路汝大經中
亦有無説法。如衞世師經聲不名大不名
小。僧佉經泥團非瓶非非瓶。尼乾法光非
明非闇。如是諸經有第四無説法。汝云何
言無。疏下卷釋曰。外曰。無説法大經無故。
自上已來就内難内。此之一番以外難
内。難意有二。初牒内。八品破有明非有。
空品破空明非空。非空不可説空。非有不
可説有。名無説。問。實相四句不可説。云
何言非有非無不可説。答。諸外道等多滯空
有二邊。今欲破其二邊。故明非空非有。而
意在捨於二。是不存兩非。令悟入實相
也。大經無故者。引外難内。三種大經此是
舊義。無有此法故不可信。内曰有第四。然
答外此問多有形勢。若涅槃經德王品中
明聞不聞義。謂外道大經無有此法。唯方
等有之。是故名爲昔所不聞而今得聞。而
今此中引彼經有第四者。以諸外道著於
有無不信非有非無。今欲令捨於有無
信非有無故。還引彼經明有此法。汝若不
信非有非無。非但不信於内亦不信外。
如中論及大品欲令小乘人信諸法空故。
還引小乘中明法空以化小乘。三者又欲
恥諸外道明癡如小兒。非但不識於内
亦自迷於外。内外無識癡無所知。四者論
主欲除第四明非好法是愚癡論耳。如
是麁法汝上有之。云何不信。五者欲顯外
道偸得佛法非有非無安置己典。提婆今
還奪取。故彼經有於第四。猶是佛説。又外道
設有此法。如虫食木耳。然震旦玄儒但有
有無二句。無非有無。天竺外道三外道。三大
經文亦無之。今言有者直有不可説之言。
非是有無不可説。若有此言便即自見。不
應責論主也。三外道之外六十二見及十
四難中。有第四兩非之言。如非常非無常。
此與論主非有無意異也。問。涅槃經言外
道三種經無。提婆云何言外道有。答。如前
釋之。涅槃明無者。無有顯了辨非有非無
中道。論言其有者。如聲不名大小等也。
又涅槃明無據理實無。今言有者據盜得
耳。又涅槃言無如蟲不知字。今言有者偶
得成字。注云。聲非大小者。一解云。聲及
大小倶是求那。求那不自相依。皆依陀羅
驃。故云聲非大小也。又釋。於聰者聲不
名小。重聽人聲不名大。又釋。如鐘比雷
不名爲大比磬不名爲小。泥團非瓶非非
瓶者。泥形異瓶形故言非瓶。更無別體故
非非瓶。光非明非暗者。月光比日故非明。
比星故非闇。又釋。對炎爲光。満室稱明。
而光異闇復殊於明也
論迹義曰。但釋中有多師。何以爾。中者言
忠。故中唯忠理。家家盡言忠理。解云。竝謂
忠文是故釋中。其計非一。略而爲論不出
四家。一是外道解中。二是毘曇解中。三是
成實解中。四是地論解中。此中道義後自當
廣出。今須略釋外道解中。迦毘羅解中。即
言泥團非瓶非非瓶。所以然者。不即泥
團是瓶故言非瓶。不離泥團有瓶。故言
非非瓶。亦是不即不離也。若是優樓迦解
中。聲非大非小。所以然者。如大鐘大聲小
鐘小聲。至論此聲實非大非小也。若勒沙
婆解中。光非明非暗。所以然者。初生故所
以不明。破暗故所以不暗也。今先破初
家。汝不即泥團是瓶故爲離。不離泥團
有瓶故爲即。只見是離是即。何處有非
離非即耶。餘兩家同此破也
玄。毘曇人釋中者有事有理等者。文義要曰。
毘曇人釋中者有事有理。事中者無漏大
士不居邊地也。理中者謂苦集之理不斷
不常也私云。對邊見也。正可在苦。
有義思之。又新姿沙有中道文。
  裏書云
  無漏大王不在邊地事。花玄略述第四
云。然有三説。薩婆多唯依色界六地。謂
根本四禪未至中間。又瞿沙説。依其七地。
煗頂欲界及色界六地忍第一但依色界
六地等義章第九。八禪定義云。辨味淨
無漏等別。依如毘曇。禪有三種。一者淨
定。二無漏定。三者味定。依世俗道斷除
下結而得上靜。名曰淨定。即理定靜名
無漏定。言味定者義釋有三。一通相具
論。上二界中一切煩惱有著境義。悉名
爲味。定地法故説之爲定。二簡強異弱。
諸煩惱中愛著境強。偏説爲味。定義同
前。又愛著境相似禪定。故説爲味。三
簡體異界。上二界中一切煩惱相應定數
是味定體。故雜心云。味則愛相應。次就禪
地明味淨等通局之義。於中具就未至
中間八禪地説。淨禪寛通遍一切地。無
漏禪者。依如毘曇。前九地有。非想地無。
故雜心云。無漏大王不居邊地。欲界非
想地心志微劣故無無漏。若依成實。非想
雖無增觀無漏非無順舊遊觀無漏。故
彼論説。入滅盡定時。必從非想無漏心
入。餘同毘曇。若依大乘。無漏遍在一切
地中。云何得知非想亦有。如龍樹説。云
何菩薩非想處定與實相倶。是爲菩薩非
想處定與實相倶。明是無漏
苦集理事。義章四諦義云。若依毘曇。苦集
有二。一麁二細。〇就麁以論。苦集及道
一向別體。若據細辨。苦集同體。道諦不
同。相状如何。一念有爲從前集起義説
爲苦。即此有爲能生於後義説爲集。其
猶世人望父爲子望子爲父。是故苦集
一向同體。道是無漏。不同前二 已上
裏書
玄。論文直言離有離無等。彼論有無品第二
十三曰。離有離無名聖中道
玄。而論師云中道有三等者。中論疏第一曰。
問。云何學佛教人三中不成。答。他云。實法
滅故不常。假名相續故不斷。不常不斷名
世諦中道。今謂。不常猶是斷。不斷猶是常。唯
見斷常。何中之有。又言。因中未有果事故
言非有。有得果之理故言非無。非有非無
爲世諦中道。考而論之。非有猶是無。非無
猶是有。亦無中矣。又云。眞諦四絶故名爲
中。今請問之。爲有四絶之理。爲無此理
耶。若有四絶之理則名爲有。不得秤中。
若無四絶之理則無眞諦。亦非中矣。彼二
諦合明中道者。謂非眞非俗中爲中道。是亦
不然。非眞猶是俗。非俗猶是眞。還是二諦
更無別中。以此推之三中不成。述義曰。他
云實法滅故不常等者。成實義云。實法謂五
陰。五陰是念念生滅故。前念後念名爲實法
滅故。不常者以有爲法一念不住故。前念
實法滅處。後念實法相續不斷也。大義記假
名實法義云。假名實法者。謂三種假名七實
法也。三假名者。因成相續相待也。七實法者。
五塵及心無作也。又云。眞諦四絶故名爲中
者。名玄第六擧成實義云。三假有爲世諦。
三假空爲眞諦。即三假而四忘故。有不自
有。即四忘而常三假。故空不自空已上
假如前。四忘謂絶四句之名也。若有四絶
之理等者。此作自語相違難。謂若有此四絶
之理即名有句。汝何上絶四故名作有。〇
若無四絶之理等者。此作自教相違難。謂若
無此四絶之理者。即智無所會。凡不可成
聖。何汝宗云會眞成聖故非無耶。彼二諦
合明中道等者。碩法師云。如俗即眞故非
有眞即俗故非無。所以二諦合明中道亦非
有非無也。又道松師大乘中道義出開善
義云。二諦者以不二中道爲體。而無別非
眞非俗法爲二諦體。直是眞諦非有非無。不
非眞俗二諦合明中道故。不用非眞非俗
中道爲二諦體。而言中道爲體者。以眞
諦是無名無相四忘之理故云中道。還是眞
諦。故彼序云。二諦者一眞不二之理。而非
非眞俗二理爲一中道故爲二諦體也。有
時云。非眞非俗者互望爲論。以俗是非眞
故云非眞。以眞是非俗故云非俗。非非眞
俗爲非眞非俗也。碩法師疏曰。即世所行
亦云有三種中道。彼云。實法滅故不常。假
名相續故不斷。不常不斷名爲世諦中道。今
謂不爾。不常猶是斷。不斷猶是常。何中之
有也。又彼云。眞諦四絶故非有。不妨會眞
成聖故非無。所以眞諦中道。所言非有非
無即不生不滅也。今謂不爾。汝眞諦四句絶
故是無。會眞成聖故是有。只是有無。有中
道。彼云。俗即眞故非有。眞即俗故非無。即
非眞非俗中道。今謂不爾。非眞猶是俗。非俗
猶是眞。還是二諦更無別中。均正師十二卷
章八不義曰。成實師解八不不同。一云。八
不竝是眞諦。中道亦是眞諦。二云。不生不
滅是中道。即是眞諦。不有不無中道。餘六不
是俗諦中道。准此等釋可悉
玄。如攝大乘論師明非安立諦等者。二諦義
大意門曰。問。何故作此四重二諦耶。答。對
毘曇事理二諦明第一重空有二諦乃至
者大乘師復言。三性是俗。三無性性非安立
諦爲眞諦故。今明。汝依他分別二眞實不二
是安立諦。非二非不二三無性非安立諦。皆
是我俗諦。言忘慮絶方是眞諦。文含多義。後
文當釋。後攝法門又云。九者約相待門明
得失。問。此對治何人耶。答。爲學攝論人
不執三性存三無性理。三性者。依他分別
眞實。分別性者。即是六塵。爲識所分別故
言分別性六塵由分別顯現故是分別性。七識分中
所取是五塵。能取是法塵攝故。與六塵
爲分別性
亦不相違
依他性者。本識爲種子所依。故
名依地。本識中持諸種子生一切法。皆是因縁生。
從其種子皆屬本識。故言唯以本識爲
依他性。餘非因縁生。但妄情所現法。竝是
分別性。以因縁生義邊屬阿梨耶故
眞實性者。
二無我眞如。三無性者知塵無相。故言分別
無相性。依他無生性者。知本識無生故言
無生性。知無我理無性故眞實無生性。三論
云無性法亦無。他家不遣三無性。今論遣
三無性。故言皆得相待也
淨名玄第六曰。爲學攝大乘及唯識論人
不取三性。存三無性理。三性謂依他性分
別性眞實性。分別性者。即是六塵。以爲識
所分別名分別性。依他性者。心識依六塵
及梨耶本識起爲依他性。眞實性者。即是涅
槃。故名爲三性。三無性者。知六塵無相
可得名無相性。六塵無相故。六識無生名
無生性。無相無生乃是眞實性。但塵識虚妄
既無眞實性亦不遺。無性性故。用此以爲
妙極。今對此故。中論云無性法亦無一切法
空故已上
問。二諦章以本識爲種子所依名依他性。
淨名玄心識依六塵及本識起爲依他性。云
何相違耶答應是學彼論者有異義也。又
可謂因縁生法名依他性故。能生所生竝是
依他。然至極論。七識竝是本識變異。皆屬梨
耶。故二諦章唯論本識。然淨名玄文且論因
縁所生法其相顯故。但明諸識種子所生
耳。故二文亦不違也
  裏書云
  三性事。攝論第六云。若談識體。從種子
生。自屬依他性又云。一識從種子生。
是依他是二文以心識爲依他性也。又
攝論第二卷云。阿梨耶識是依他性。餘一
切法是分別性此文分明以第八識爲
依他也。攝論第五云。於依他性中。以別
道理成立爲三性。〇何者。別義説爲依
他。從熏習種子生繋屬他故攝論第
八云。若菩薩見名自性假説至別假説唯
分別爲體。得入分別無相性。若菩薩但
見亂識無六種相。此亂識體不成故不
可説。因縁不成故不可説有生死。此
中分別既無。言説亦不可得。則入依他無
性。若菩薩見此二義有無無所有則入
三無性。非安立諦同論第十一云。一切
佛法以無所得爲性。此是正説。由三無
性不可定説有無故。雖以無得爲性。
亦有能得義。若離佛法不能得了別所
對治惑。不能安立能對治道故十二
門論疏上云。因縁生是依他性前有自性
則分別性也。言依他性者。果依於因故
大乘止觀下云。所言總明三性者。謂
出障眞如及佛淨德悉名眞實性。在障之
眞與染和合名阿梨耶識。此即是依他性。
六識七識妄相分別悉名分別性又云。
更有一義。以明三性就心體平等名眞
實性。心體爲染淨所繋。依隨染淨二法
名依他性。所現虚相果報名分別性。又
復更有一義。就依他性中分別爲三性。
一者淨分。謂在染之眞即名眞實性。二者
不淨分。謂染法習氣種子及虚相果報。即
是分別性。二性和合無二即是依他性也
已上
裏書
玄。義本者以無住爲體中等者。文義要引今
文云。今正義以無住爲體。此是合門。於無
住中開出眞俗爲用中。即是開門。用分眞
俗故名開也。私曰。教以中爲義。其義中以
體中爲本。故云義本等。又今正義故云義
本歟。問。大乘玄論迹義曰。言悟入者。教
辨眞俗。縁悟不眞不俗。教説因果。縁悟不
因不果。其餘例然。故因教悟理。悟理故了
教。教是理門已上若爾以不眞不俗不因不
果爲無住體中耶。答。論迹義次文曰。今問。
山門所釋中義若爲。有人解。道非有非無
爲中。而有而無爲假。今問汝。爲當別有非
有非無以爲中。爲當用破有無者非有非
無以爲中耶。若言別有非有非無。此義不
可。何故然。本破有無故得非有非無。而今
何處別得此非有非無以爲中。是故不可。若
言只用破有無者非有非無即用此非有
非無以爲中義復不可。何故然。汝本破有
者非有。破無者非無。有無既去。非有非無亦
除。何得只用此非有非無以爲中。今問汝。
爲當定用非有非無爲中而有而無爲假。
爲當不爾。彼言定用。今問。若爾非内非外爲
中。亦内亦外爲假不。答亦然。今難。大經言
非内非外亦内亦外故名中道。若爾非有非
無亦有亦無故名中道。那得偏用非有非
無爲中而有而無爲假。若爾應用非内非
外爲中亦内亦外爲假也。又汝言非有非
無爲中。有無亦是中。汝若言而有而無是
假。非有非無亦是假。何故爾。假是不自義。本
因非有非無故説有無。有無既是假。非有
非無何故非假。中本離斷常。汝因有無故
説非有非無。非有非無離斷常既是中。而
有而無亦離斷常。何意非中耶。若言非有
非無不得是假。有無亦不得是假。若言有
無不得是中。非有非無不得是中。彼噵。
若爾有無非有非無併是中好不。今明。有是
常見。無是斷見。非有非無是愚癡論。那忽
是中。彼噵。若爾併是假好不。今明。汝執無
異有執有異無。非有非無異有無。那得併
是假。今問。汝既破他爲非。今中相若爲。答。
師噵只如此破中假即是中。何處別有中。
但此意難。更須解釋。箇須識法身義。身無
無在無所不在。法身無在。不在有不在
無。不在亦有亦無。不在非有非無。乃至諸
法中義亦爾。無所不在。法身亦在有亦在
無。亦在亦有亦無。亦在非有非無。乃至色
心諸法中義亦爾。故無非是中。故二夜經
明。從得道夜至泥洹夜常説中道。既是説
中道。二夜中間何容只説非有非無不説
有無等。故知一切諸法無非是中。私云。言
其不在只不在有得。有得故非中。言其在
也在無得。無得故是中。難若不在有得。何
謂無所不在。答。今言無所不在只在無得。
有得是横。謂畢竟無所有故。那得爲中一
切皆在。論其在也一切皆在。語其不在一
切皆不在也。問。汝既依二夜經明一切諸
法無非中者。論初何故但用不生不滅爲
中。不取生滅爲中。答。爲對病故。縁多著
生滅。只見生滅不見不生不滅。是故成偏。
今對此生滅之偏故説不生不滅名爲中
也。准此可知
  裏書云
  開門合門事。所言合門者。萬法皆以眞
如爲體故。泯相歸體時只是眞如一門
也。故云合門也。言無住者眞如異名也。
大乘玄二諦義云。波若正法無住。此三眼
目異名也寶藏論云。夫本際者即一切
衆生無礙涅槃之性也。何謂。忽有如是妄
心及種種顛倒者。但爲一念迷也。又此
一念者從一而起。又此一者從不思議
起。不思議者即無所起也。故經云。道始
生一。謂無爲。一生二。二謂妄心。以知
一故即方爲二意云。一即眞諦。二即
俗諦也。故從不思議體中而起二諦用
也。名玄略述第一云。問。二諦有幾種
耶。答。雖有多種略明二種。謂於非有非
無開有無爲開門二諦。合有無爲俗
諦。中道第一義諦爲眞諦言合門二諦。
問。就此二種二諦理教云何。答。就開門
者。二諦爲教中道爲理。就合門者。俗
諦爲教眞諦爲理。問。依何經證有無爲
教。非有無爲理耶。答。花嚴經云。若有若
無皆是世諦。故説非第一義。又大經云。
麁言及耎語皆歸第一義。問。何以知二諦
之教有言。答。本業經云。世諦有法不空。
眞諦空法不有。以有成無。以無成有。又
大經言。欲度諸世間故。種種示現差
相等四論玄第九二智義云。一家云雖
言權實。即是開波若。二諦且然。開一
實故
無住事。什公維摩注云。法無自性縁感而
起。當其未起莫知所寄。莫知所寄故
無所住。無所住。故則非有無。非有無而
爲有無之本。無住則窮其原更無所出。
故曰無本。無本而爲物之本。故言立一
切法也今准此注文以非有非無爲
體中。爲衆生強説有無爲二諦用中也。
或以妄心散動爲不住義。此義不當此
處也。大乘玄二諦義云。淨名經云。從無
住本立一切法。無住即無本。故云若能
若所皆以無住爲本。大品云。波若猶如
大地出生萬物。波若正法無住。此三眼
目之異名。若就用中辨二諦反覆得立
名。俗爲眞立名。世爲第一立名。如言
由世故第一。俗亦如此私云。無住者實
相也。曇叡中論疏出已上
裏書
玄。又中假師云非有非無爲中等者。中假師
者著中假之人也。淡海記曰。善鐘寺融法
師長干寺辨法師等也。述義曰。禪衆融。長干
辨。倶是詮法師學士。而作中假解。兩來爲
假。兩去爲中。故興皇大師以爲中假師。亦
破云。兩來不成假。兩去不成中也。均正玄
義曰。非有非無即兩去即是斷。而有而無兩
來只是常。此是斷常二見。何謂中假也 故
一家舊云。兩去不名中。兩來亦不成假也
  裏書云
  中假師事中論疏二云。師云。中假師罪重。
永不見佛。所以作此呵者。本爲對性
故説假令其迴悟耳。而遂捨性存假謂
決定。爲是心有所依故永不見佛。宜須
破之又云。問。師何故立於中假。復以
何義破中假耶答。上已釋竟。今當重説。
對由來性義是故立假治學教偏病。所
以明中令捨偏。不著中性去不留假。
即須知偏捨無所捨性去無所去。昔山
中學士名惠靜法師。云感去論主去。此去
無所去。而遂捨偏著中除性立假。以此
安心即畢竟不見佛。所以然者。佛心無
所依。汝心有所寄。乃與佛隔。何由見佛。
爲此義故復須破之。又須破中假者。
人未學三論。已懐數論之解。今聽三論
又作解以安於心。既同安於心即倶是有
所得。與舊何異。又過甚他人。所以然者。
昔既得數論舊解。今復得三論新智。即更
加一見。師云。此是足載耳。可謂學彌廣
倒彌多。而經論意在息心達本源。故號
爲沙門。息之又息之以至於無息矣。所
言不破性假者。體道之人達此性假本
來是道。不須破之。既欲破之。豈非破
於道耶。最須深見此意。而今言破者。爲
其不知所立性假本來是道故。用道爲
非道。今還令悟非道爲道。故云破耳。
實不破也。二者又須知性即是假。凡夫顛
倒謂假成性。諸佛觀之性常是假。故云
一切世諦若於如來常是第一義諦。三者
體道之人知此色未曾假性。假性出自
兩縁。亦如一色未曾眞俗。眞俗出自二
縁。四者尋教之流須識諸佛菩薩内得無
礙之觀。外有無方之辨。説假爲性説性
爲假。説假性假爲非*性假非*性假
爲性假。若守片言便喪圓意。非學三
論者矣已上
裏書
三論玄義檢幽集第七終
  右玄抄七卷備檢如此矣。夫以自昔推古
御宇。惠觀始傳宗教。吾朝所崇八宗而
已厥中三論一宗隱沒在眼焉。爰則龍樹
傳乎雪山尋乎海中之深教。再復將隱
乎龍宮之濤。彼什公訪乎西天弘乎東
土之相承。永以將絶乎閻浮之域。鳴呼
余則哀弱繼絶之思切。故不顧疎拙集
今抄矣。專捧備於法樂。護法冥衆莫忘
本誓
于時弘安三年臘月日謹記
 龍樹門人中觀 
  裏書者小松谷教譽寂心
上人
注付也即
彼自筆也云云
自永享四年壬子卯月中旬之比至同六月
二十一日首尾六十餘日一部七卷書寫之
功訖此間或被逼病氣或被障公事懈怠日
多也仍慮外經數日畢抑予齡已餘五旬宛
董花待日影紅葉向疾風然間自用不
幾爲照後昆也抑願十方三世諸佛菩薩垂
哀愍生生感應道交世世利益無怠矣
擬講延海春秋五十
文明七年九月下旬比從師法印聰海相傳
之        安樂坊順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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