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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三論大義鈔 (No. 2296_ 玄叡集 ) in Vol.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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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智即是報佛命根。隨縁是即應化命根
問。云何如是 答。命連持義。眞如體性能
持。即照而令凝然。名法身命。二智爲主。能
持衆徳。而令常住。名報身命。隨縁長短。而
現色形。決定久近。謂縁長時。色形久持。物
感短時。色形近住。故以感縁。名應化命 
問。三身命根。長短若爲。 答。法佛命根。無
始無終。報佛之命。有始無終。應化之命。有
始有終 問。云何始是 答。眞如體性。無
始無終。命根亦爾。二智始起乎金剛後心。一
得已後。湛然不及。是故名之有始無終。
若以衆生過去無始未來無終。應言應化無
始無終。但以此沒彼現義故。有始有終 
問。佛有三身。土亦有三以不 答。身是能
栖。土即所栖。能栖既三。土何不然 問。三
佛土何 答。法報二身。同栖光土。應化二
身。倶居應土 問。光土是何 答。普賢觀
經云。毘盧舍那。處常寂光土。常寂光土。是
眞如理。法華論及以瓔珞經。名爲中道第一
義土。仁王般若。名曰淨土仁王經云。唯佛
一人居淨土
 
問。一眞如理。何有如是衆多名耶 答。於
一眞如。望義別故。立多名字。形於二遍。
名之中道。望乎世諦。稱之第一。望於報土。
目之淨土。隨義名異。體即無二 問。智身
以如爲所栖土。身與土別。於一眞如。分身
土何 答。於一眞如。有照了義。有寂靜義。
照了是智。寂靜即境。智住於境。境是所栖。
智即能栖。能栖名身。所栖目土 問。應化
身所栖土。何名應土 答。於所化土。佛應
而住。故名應土 問。應化二身。所栖淨與
之穢。二土倶是應土而無報土之義以不 
答。所化衆生。四住爲縁。有漏業因。感三界
内淨穢二土。無明爲縁。無漏業因。感總三
界外之淨土。故名報土。佛斷内外業既盡。
故無有報土。但佛應入所化報土。而土位
故。名爲佛土。亦名應土。一淨穢土。於所化
縁。名之報土。於能化佛。名爲應土。亦名
佛土。三身及以淨土之義。捌而且博。難
以具述。略叙大體而已。宗致幽邃。確而
窮。今題十條。以叙大況。一家又或悉檀涅
槃等衆義科。恐煩不述矣
大乘三論大義抄卷第二

大乘三論大義鈔卷第三
 西大寺沙門玄叡集 
將叙諍論。開之爲二初諍論可不。後正述
諍論。言可不者。夫自他之見。自古紛綸。是
非之情。今亦罕夷。如來在世。親禀金吻。莫
彼己意。泥洹而後。唯有金牒。人根亦鈍。或
翫輕葉。而謂之根。或攀枝條。以稱曰莖。所
以偏競之生者也。是故二百之首。兩部名興。
三百之尾。三六見生。豈唯小筌之脱亂乎。
諦亦爭跡。故千餘之始諍乎空有。二千
之末。競於宗途。岐路彌衆。去城彌遠。蓋謂
之歟 問。自他兩宗諍論以不 答。心有所
寄。言有所當。而諍論者。是則府墜之根。
沈淪之本以爲不可。虚中織羅。空間種樹。
而是非者。實寔清昇之因。浮渡之縁。是則
爲可 問。所寄之諍。所當之論。斯有何失。
固以爲禁 答。有自有他而爲是非。此是
三塗之因。滅法之縁。衆累之根。所以禁制
矣 問。向前三者有何誠證 答。僉有誠
文。非自專言。一妙勝定經。佛自云。我往昔
作多聞士時。共文殊諍有無二諦。文殊言
有。我言無也。因此諍論故。而不能定二
諦有無。死墮三惡道。服熱鐵丸。逕無量劫。
從地獄出。値迦葉。佛爲我解説有無二諦。
佛言。一切法皆無性。述曰。文殊是釋迦之九
世祖師。釋迦是過去之久證法身。於彼跡
中。起有無論。示*府墜相。正爲禁止末學
之謬。而今唐和所論。空有二諦之諍。的此是
矣。諍論之失。顯在玆焉。明識君子。詳而
攬之。明知諍論之三塗因矣。二百喩經云。譬
如一師有二弟子。其師患脚。使二弟子各
按一足。其二弟子。互相憎嫉。迭折兩脚師
即便死。佛法學徒。亦復如是。方等學者
非其小乘。小乘學者。復非方等。大聖法典。
而令破滅。涅槃經云。我諸弟子。起諸諍論。
互相是非如來正法。不久住世巳上則委諍
論滅法相也。三涅槃經。二十餘諍論。竟云。
如是諍論是佛境界。非二乘知。若人於是。
生疑心者。摧破煩悩。如須彌山。若於是
中生決定者。是名執著。名爲不善。不能
摧壞諸煩惱故。述曰。尋夫諍論起。自執
著於自他宗。而生疑心。何因諍論。良由各
於自義生執著心。互於他宗起僻謬想。諍
論始起。孰諍論時。無此意乎。夫執著也。愛
見之根。愛見即是衆苦之本。爲是義故。不
可諍論 問。破邪顯正。捨失從得。此是
佛法之大宗。紹隆之洪基。若不諍論者。何
由辨邪正。復別得失哉。雖有向前三種過
失。而復諍論。有紹隆徳。何偏禁乎 答。爲
諍論矣。有失有得。身子。善吉。夢覺之諍。廣
利群品。龍樹。聖天。摧邪之論。大興佛法。此
等諍論。上於下利。稱之爲得。如是諍論。
近備萬行。遠感萬徳。向者所明。謂之失
也。如是諍論現起三毒。當招三塗。誰有智
者。起此業哉 問。大小兩聖。及與末學同
起諍論。等競宗途。何因縁故。得失不同。昇
墜各異。 答。大小兩聖。神冥無相。而斷累
根。相心無偏滯。以等怨親。憂喜之頷。
亡於歎罵。怡忿之色。母乎塗割。是以終日
言。而言無害自之失。竟夜破。而破有利他
之得。未覺凡夫。五蓋覆心。十纏裹身。八風
飄颺。六埃糞汗。及諍論時。口吐和言。而心
譯頑。似怡悦。而胸怨害。良由累根未
拔三毒熾盛矣。諍論雖同。得失各異。意顯
玆焉。次正述諍論者。群家異論毛目繁多。
提厥綱領。粗而論之。凡有十種 空有諍
論一 常無常諍論二 五性爾非爾諍論三
 有性無性諍論四 定不定性諍論五 變
易生死諍論六 三一權實諍論七 三四
車諍論八 教時諍論九 説不説諍論十」
言空有諍論者。又開爲二。初叙立論眞比。
後通敵者僞過。佛滅已後。千有餘年。南印度
界建至國中。有二菩薩。一時出世。一名清
辨。二號護法。爲令有情悟入眞理立空有
宗。共成佛意。清辨菩薩。借空撥有。令除
有執。護法菩薩。借有排空。令捨空見。
是以峨峨兮兩邊。山崩蕩蕩焉。眞理海寂
莫空有論。奚有斯能矣。仰惟。波毘薜迦
此云
清辨
器量弘遠。至徳深邃。表示僧佉之服。裏
弘龍樹之學。心處釋迦之理。宗無偏滯之
情。時人號爲妙吉祥菩薩。以本願力。不捨
群生。親承觀音。延受金剛。住修羅宮。
待見彌勒。佛日潜輝。聖跡綿遠。自乘異執。
欝起千端。外道殊計。紛然萬緒。有見之螢
火。爭輝於龍燭。封相之驢乘。競馳於駕駟
則製裳珍之洪論。立二空之眞量。以性空
火。燎邪宗薪事同劫火燒於繊毫。使有見
儔投空量火。類似蝶起於猛焔。於是涇渭
流派。邪正轍異。有見露消。空宗峰峙矣。彼論
頌曰。眞性有爲空。如幻縁生故。無爲無有
實。不起似空花。述曰。眞性兩字。是所依
之宗。有爲已下十八字。是能遣之量。上八
字依于眞性。能遣一切有爲有無等定執。
下十字依于眞性。能遣一切無爲有無等定
執。言所依之宗者。夫眞性。杳冥寂寥。忽
百非所不遣。萬慮所不縁。隨迎不見其
始終。名言不得其性相。是以釋迦。掩室而
不談淨名杜口而無言。豈曰無辨辨。所不
能言也。今寄就此理。以遺執情。不知・何以
目之。強名眞性。假斯眞性。遣夫俗有。然
則談眞則逆俗。順俗則違眞。靜思服致。何
以言哉。故假有無。以興詞。寄眞俗而啓
量。病除藥弭。草死雹消。幸不捨有而因
無。滞教而成疾。眞性如是。於能遣量。有
爲空者。是立宗言。有爲有法。空是其法。法
與有法。不離名宗。如幻同喩縁生故者。
是立因也。言就眞性。辨有爲空。非就世
俗。若就世俗。説有爲空。則與自教自言
現量世間等違故。云眞性有爲空等。無爲無
有實者。此是立宗。無爲有法。無有實法。法
與有法。不離名宗。言不起者。此是立因。
似空花者。是同法喩。言就眞性。辨無爲空。
非約世俗。若就世俗。説無爲空。則違自教
自言等四。故云無爲無有實等。二量能別。唯
非表。聞空之言。勿生空解上來略釋
量意如是
 問。論所陳量。其意如向。未詳眞似。爲
是何量 答。宗義圓成因縁喩。具正顯以
悟他。是眞比量。異焦慧徒。於其初量。邪設
僞過。謬謗眞量。唐界諸師。競捧土塊。本朝
學徒。爭狎妄談。所設僞過。備列於右。別通
於左。基法師云。有法一分違自宗過。違
自教失能立不成。所立不成。倶不成也廓法
師云。隨一不成。相違決定。沼法師云。有法不
成。自他隨一。法自相過。測法師云。違教。相
符。能立不成。周法師云。我例之失也。向者。
群匠所設。僞難如是。似過自惠。輕微之失。
彌敞他智深遠之徳。清辨門人。垂哀於勝
意。而今免僞謗之失。彰徳於喜根。以使徇
眞宗之得。安問答辭。以爲通破 問。慈恩
法師。唯識疏云。謂約我宗。眞性有爲無爲。
非空不空。有法一分不極過。巳上此過何免
 答。法師所言。未詳過意。回粋爲釋 
問。案法師疏。唐蕃本州衆師。各異義。濱法
師。述基意云。眞性。有爲。皆爲有法。智周師
云。眞性有爲。既是有法。詳居士云。掌珍論
意。以其性。而爲有法。故基師云。有法一
分。若唯三師。成基*師意。於其有法。凡有
二分。眞性一分。有爲一分。一分有爲。自他共
許。眞性一分。於自於他。互不成過。故
疏云。有法一分。不極成過。惠沼師云。不取
眞性爲有法也。邁師賢師。眩法師等。亦
同沼師。唐國衆師。異説如是。日本諸匠。亦
有二傳。如向兩類 答。是過可笑。不讀
論故。迷有法故。掌珍論云。故以眞性。簡
別立宗。又云。就勝義諦。立有爲空。不熟讀
論。何妄談耶。含有因法故。名有法。眞性不
含。豈名有法。何闇有法。妄取眞性。如是
僞過。不足通破。若謂非含有因法故。名
爲有法。此是有爲有法具故。名爲有法。此
亦不爾。云何眞性。而爲有法具耶。若言
眞性即是有爲有法所依。名有法具。此亦不
爾。簡別眞性。不相離依。非是有法之所依。
故眞性有法。其妨如是。然其眞性。既非有
法。本量有法。但是有爲。一分之過。有何所
在 問。不取眞性以爲有法。而作有法一
分之過。本國先匠。異説不同。或云。眞性之
言。雖是簡別。而其體空。敵論不許空眞性
故。有法一分。或云。有爲有法。凡有二分。
分。有分。敵者不許空之一分。是故疏云。
有法一分。或云。簡別眞性。不極成故。有爲
有法。亦非極成。故名有法一分不成 答。
初過不爾。若言不許空眞性故。名不成
者。應言簡別不極成過。不可得言有法一
分。其眞性言。非有法故。若謂有爲有法之
下。一分空義。取爲簡別。簡別即是有法之一。
一分空義。是故不許簡別眞性。名爲有法
一分不成。此亦不爾。因明能破。未見此軌。
若有作法。請應示之。又有爲下之空義者。
敵論未了。此是能別。不取此空。而爲簡別。
簡別眞性。非空非有。心言絕故。若以此過
爲眞能破。唯識比量。亦有此過。有法之下
一分。不離眼識之義。即是大乘殊勝之義。對
小乘敵。擧眞故。時亦應有過。此既不然。彼
何爾耶。又言。不許空眞性者。此義不爾。掌
珍論文。釋眞性云。絕諸戲論。寂靜安樂。勝
義諦理。又云。眞義自體。説名眞性。非空非
有。心言倶絕。能所並寂。名爲眞性。如是眞
性。立爲簡別。何以妄言空眞性耶。次過不
爾。有法之下。性空之義。即是能別。今正所
譯。因明之家。此門不咎。若此義而爲過
者。聲無常宗。是亦應有有法一分。聲有法
下。一分無常。敵不許故。若許爾者。一切立
宗。皆有此過。何有眞比。後過亦妄佛説眞
性以爲簡別。立之與敵共言眞性能詮共
許。彼此共許。非有非無。絕諸戲論。所詮共
許。能詮所詮。立敵共許。云何得言不極成
眞。若謂清辨所立眞性。體空離言。護法眞
性。體有離言。離言雖同。空之與有。其體
各異。名不極成。破云。既言體空。亦言體有。
體既空有。何言離言。空有之體。是心智境。
空有之名。是言談路。心言未絕何云離言。
清辨護法。所悟眞性。非如彼説。彼師所明
體有體空。但基師眞菩薩眞性。非關彼眞。
是故眞性。立敵共許。云何妄言非極成耶。
又掌珍論云。衆縁合成。有所造作。故名有
已上有法如是。能詮所詮。彼此其許。云何
得言有法不成 問。二菩薩。眞能詮所詮。
皆是共許。有何文證 答。掌珍論云。今此
論中就勝義諦。於有爲境。避常見邊。且遮
有性。如是餘處。避斷見邊。遮於無性
此勝義諦非
有非無
又云。故我依$止如淨虚空。絶諸
戲論。寂靜安樂勝義諦理。又云。有是一邊。無
是一邊。離有離無處中妙慧。故知清辨所
立眞性。非空非有。心言倶絶。廣百論云。如
是釋者。應作是言。眞非有無。心言絶故。爲
破有執。假説爲無。爲破無執。假説爲有。
有無二説。皆世俗言。勝義理中。有無倶遣。聖
智所證。非有非無。是故得知。清辨護法。所
立眞性。言義共許。上来通破有法一分不極成過
略擧三傳而通破之。亦有
異推隨應可
破恐繁不述
問。基法師云。若隨小乘。彼轉
實有。便違自宗已上此過何免 答。法師意
何 問。若薩婆多所立勝義。望相應論師勝
義時。轉實有也。清辨若以小乘勝義。而爲
簡別。即違自宗 答。如是僞過。不足通。
若其立論者。引大乘經而立眞量。簡別即
是大乘所明甚深眞理。何依小乘。而爲過
耶 問。基法師云。又以我説。若約世俗。有
爲無爲二倶是有。若約勝義。非空不空。汝
今説空。帥有違自教之失已上此過免 
答。過意若爲 問。清辨護法。同佛弟子。
以佛教。而爲自教。如來所説。中道勝義。非
空不空。今我護法。以佛勝義。而爲勝義故。
是勝義。非空不空而汝清辨。説之爲空。
即違如來非空不空自教之失 答。此亦
同前。以佛所説中道勝義。而爲眞性。有何
違教。又如來眞性。非唯有一種。具有四重
故。又基師言。彼此相違。無垢稱疏云。四種
勝義。唯有非空。唯識疏云。若約勝義。非空
不空。一師之語。一何如是。又基師因明疏
云。凡若宗標勝義。如掌珍。眞性有爲空。如
幻縁生故。無爲無有實不起似空花。亦無
違自教世間等過已上何今奸妄言違
自教。如是孟浪之言。孰以爲龜鏡乎 問。
所依眞性。非空不空。能依有爲無爲可爾。
能依有爲無爲既空。云何所依名非空耶 
答。於爲無爲。非空不空。心言倶絶。眞性理
中。而横計有有爲無爲。對彼妄有。假説爲
空。但是遮止。非是表詮。是故能別雖言性
空。而與簡別。相符契也 問。基法師云。同
喩如幻。若依俗諦。則有二徴。如幻實事。
非縁生故。能立不成。如幻事。此宗非空。
所立不成已上此二種過。若爲免耶 答。此
過蓋是過類之例。何者因明之家。不許分
別因之與喩。今既分別。豈非分別相似過
類哉 問。不應分別因及以喩。此言有義。
於眞因喩。不許分別。掌珍同喩。似而非眞。
何不分別。若其似喩因。眞因喩。不許分
別。何以得辨眞似別耶 答。世間幻師。呪
術藥力所趣象馬現似有自性。實無。
具縁生及以體空二種之義。此喩足成能所
立法。似而非眞。是何謂乎。若如幻喩。雖有
縁生體空二義。而強分別。令有過者。無
常宗之同喩瓶瓮。亦應分別。彼既不爾。
此何然耶 問。所引之例。未爲融例。何者
瓶上所作無常。與彼所立宗。因不別故。
是眞喩。如幻不然。似事幻上。無體空義。實
事幻上。非有縁生。二幻互闕。合而爲喩。何
不分別。似事瓶上。具有所作無常二義。似
事之瓶。既成能所。何由分別。牽眞例似。太
致可笑 答。如幻似事。此宗非空。此言甚
謬。進乖經論。退違自言。華嚴經云。演説
諸法空無生。如幻如炎水中月。大佛頂經
云。諸法性空。如夢。最勝王經云。如幻馬
等。唯有幻事。有名無實。故有智者。了一
切法。皆無體實。唯有名字。無有體實。瑜
伽論云。幻者唯有相状名字。無有實體。又
云。幻事假立名相無實。順中論云。此一切
法。皆無自體。以因縁故。如幻如夢。廣百
論云。我大乘幻。如世共知。覺慧推尋諸幻
事性。實不可得。故一切法。皆如幻事。其中
都無少實可得已上若爾佛經。及以四依所
造之論。皆明幻空。又以幻喩。喩於諸法性
空之理。那乖經論。而言非空。基師辨中邊
論疏云。於幻事上。無實體用。故成非有。喩
依他起。自性無也。既言幻事無實體用。喩
依他空。今云何言此空非空。既違佛經四
依論師。亦違自言。誰爲依信 問。未審經
論。未詳基意。虚致謬濫。足表拙識。甚足
呰笑。今正程趣。其爲幻也。雖實是無。而
現可得。似象似馬。而無實體。故名爲空。
是虚假空。非都無空。一切佛經。四依論中。
凡明幻空。是虚假空。辨中疏意實在玆也。
再尋自見。道聽輒爾。勿敷弱言 答。是
亦大妄。於廣百論。護法菩薩。自親釋云。我
大乘幻。是都無空其文
如上
何乖家師。而言虚
假。又虚假空。未曉意致若也。虚假即是空
故。名虚假空若也。虚假無實自性故。名虚
假空。若言初者。更無所譯。若言後者。此
是鼠嘍栗之義也。護法菩薩。豈立此義哉。
又廣百論。相應師云。從縁生法。有二。一依
他起性二遍計所執。準此論文。實事之幻。亦
是縁生。云何得言如幻實事非縁生故
問。基法師云。依勝義諦。彼此二家。一切法。
皆不可言。非空非不空。非縁生。非不縁
生。何得以空華等爲喩。同喩亦有倶不成
已上此過何通 答。此言自害。何者絶言
之中。非唯不言空不空。縁生非縁生。亦不
可言。立敵量非量。過不過。喩非喩等。此無
言中。云何得起喩及過言。誰立誰敵。有何
喩過。汝欲破他。還害自也。又有不了
他宗之失。清辨菩薩。住眞性心。於世諦中。
立量破執。故無向過。故般若燈論云。但住
第一義心。以世諦智。立量破執。又廣百論
云。宗因假立。皆俗非眞。何不見此。輒作難
耶。彼若救云。我約詮門。指廢詮門。而作
前難。故無失者。亦爾何隱自過。強咎他耶。
又不相似本量作法有體無體倶不成過。
窮惟基師僞過謂之眞破。眞立謬爲似立。
蓋斯由。夫以。山鶏爲鸞鳳。楚人將卞璞。
謂瓦礫之比類。良以。未識鳳璞。亦乃迷惑
鶏石矣。今既呈僞難之易壞。敞眞理之難
傾眞僞既派。理難誣毀者也。上來通破基師僞
過。問者法相。答
者三
論。
問。廓法師云。因隨一不成過失。又有
相違決定過也。此愆何免 答。不成。違決
定。其相若爲 問。廓法師云。汝約其性。説
有爲空從縁生故猶如幻像。眞性周遍。本來
無二即應俗有一切皆無。何得説言世俗
是有縁生故。因證宗非有。汝自所許。非我
所許。因不共許故。有隨一過。作違決云。
俗法不由眞性故。空爲所縁縁。故猶如眞
性 答。不成不爾。若爾佛經所説比量。
有此過。彼既不爾。此何然耶。又有爲法。從
衆縁生。立敵共許。既具初相。不成何乎。違
決之量。似而非眞 問。非眞若爲 答。眞性
同喩。有倶不成 問。請述過相 答。眞性
之理。能所倶亡。所縁非有。空有倶泯。泯闕
無所立。故倶不成。廓師於成就因。不成因
言。於決定因。不成因言。表自惠之庸淺。
顯情識之冥暗也。螢光莫陰兎之明。爝火
母陽烏之照。蓋斯謂之歟。上來通破廓師似
過問者法相答者三
 問。沼法師云。彼擧眞性眞性皆空無。有
爲有法。本意不取眞性爲有法。於眞性中。
復不可言説。説何以爲有法。故有法過已上
此有法不成。免之若爲耶 答。未詳過意。
爲陳述矣 問。沼師云。清辨宗。擧其性
時。*於眞性中。由諸法空故。不可説有爲
不有爲。説何以爲有爲有法。故有法過 
答。通前基師倶不成過。此亦遍彼。不更煩
營 問。沼法師云。縁生法空。是護法許。宗
有相符。縁生不空。清辨言空。隨一不成。又
勝義空。何有縁生。亦彼自隨一不成過已上
此師自他隨一不成之過何免 答。夫立因
者。是總相言。若分別時。即成過類。立敵共
許。有爲縁生。有何不成。若空不空。分別因
義。即是過類。若也將此爲眞能破。是於何
處。有眞因耶。聲無常宗之所作因。皆應分
別故。豈有此義乎。又住第一義心。於世俗
諦中。假立宗因。何以得言又勝義空何有
縁生。自隨一過。彼若救言清辨菩薩言。空。
縁生。非我所成。故名不成。非取能別而
徴其因。何邪類例。此亦不然。汝若不取能
別之空。而徴因者。汝何得言縁生法空。是
護法許。宗有相符。豈非取能別而徴其
因耶。又清辨言。空縁生者。未審汝言若縁
生法勝義空故。名空縁生。若縁生法。世俗即
空。名空縁生。若言前者。即取能別。而徴因
失。於無常宗之所作因。亦有此過。豈有是
義。若言後者。未了立意。彼立論者。於世俗
諦。許有縁生。非撥而空。何邪致難。於
世俗諦。許有縁生。以爲其因。彼此共許。
有何不成 問。沼法師云。又依世俗縁生。
許有幻事爲喩。世俗有體。因於彼轉。是法
自相相違因過巳上此難何通 答。相違量何
 問。就勝義諦。有爲不空。從縁生故。猶如
俗有幻事等也 答。此似相違。闕同喩故。
無合義故。問請陳其相 答。清辨菩薩。
體空縁生。以爲喩體。似象似馬。但是喩依。
非是喩體。眞俗二諦。不許有體。何牽不許
有體之幻而成有宗。是故闕無同法喩義
故。同喩有所立不成。既立宗云眞性有爲
不空。則別眞性不空。而應爲同法喩。何
牽俗有之法。而爲同法喩耶。因也是宗之
所隨逐。以爲喩體。所立之宗。眞性不空。
同法喩者。俗諦不空。宗喩不似。同喩既闕。
所立之法因誰所隨。何得合言諸眞性不
空。皆見縁生。猶如俗有幻耶。是故同喩。
有無合失。沼云。無過之因。謬推似過。莫愆
之處。徒構虚言。而虚指巧。自無所得。其
猶登樹求魚。沿波覚明。虚弊功力。空
而無益矣。頼沼僞過。彌顯眞量之幽遠。益
敞立論之深慧焉上來通破沼師虚言
問者法相答者三論
問。測法
師云。若依勝義勝義者。宗有相符。我亦許
此相
符過
若依世俗勝義。即有聖教相違。以
華嚴深密等經。皆説有彼依他圓成故此違
教失
若依説一切有部。同法喩有能立不成過。
幻化之事。雖我許無成同法喩。然彼不
許從縁生故。是無法故此是能立
不成之過
此師三
愆。免之若爲 答。三失皆是僞而非眞。如
次通破。初相符過。此非理也。如彼宗云。於
勝義上。更無勝義。眞如即是諸法勝義。故就
勝義。説眞如空。雖離言説。而是實有。諸有
爲法。從衆縁生。非自然有。就生無自
性。立彼爲空。清辨菩薩。若因縁力。所生眼
等。世俗似有。自性顯現。以勝義諦覺慧尋
求。猶如幻事。都無實性。想施設力。於唯無
有一切所執。立爲眞如。就勝義諦。亦立爲
空。故無相符。又住第一義心。以世諦智。
説第一義中一切法空。據離言眞。而説性
空。不依世俗。故無違教。順正理論云。幻色
亦由幻術力生。能發眼識已上彼宗既云。
由術力生。而發識。豈不許縁生哉。何誣
因言能立不成。測師。於無過宗。有過宗
言。於無過喩。有過喩言。足敞自己識淺慮
短。可謂牛跡莫濱潡之注功。土塊靡安
明之巍能焉上來通破測*師似過
問者法相答者三論
問。周法
師云。數論師。對佛弟子者。説我是思。雖佛
法中許有假我。彼不分別。言談思我。故所
別過。彼宗眞性有爲亦爾。彼不分別。直言
眞性。能詮之言。立敵共許。所因之體。彼此
差互。故有法過 答。此過甚謬。不足通答。
何者眞性。此是簡別。非是有法。何以眞性。
而爲有法。作有法過。未讀論文。未了立
意。輒爾起謗。甚可笑矣。若言師意不取
眞性而爲有法。若爾云何。彼師得言眞性
有爲既是有法。又咎眞性作有法過。過之
大況既謬。我例何足通破。周師虚言。徒然
染竹帛。謬而迷盲者。負拙聲於白骨。流庸
昧於末葉。可傷之甚矣。上來通破周師虚言
問者法相答者三論
來僞過危。同柜輪之蟷螂。拙等塞蓋津
之土塊。智果之宗。離三三之過。生因之言。
無四六之失。三支圓正。似霧斯淨。事同大
虚。虚和群匠。追受妄有。逆怖眞空。瞋
怨眞宗。憎嫉空量。各擧僞過競吐妄談。
而虚劬勞。不能損壞所立空量。如世上愚
人。瞋恚大虚以捲打之。徒損功力莫害虚
空也。僞過之靉既除。眞空之日乃炳。愚曚
之儔。已蒙厥光。淺識之比。孰敢再謗矣。庶
也無相之宗。千代興隆。性空之教。萬劫彌弘
歟 問。清辨菩薩。所立之量。爲是自作爲
是依據 答。清辨菩薩。仰述佛量。非自穿
鑿 問。佛量何出 答。大佛頂如來蜜因修
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第五。佛説頌
曰。眞性有爲空。縁生故如幻。無爲無起滅。
不實如空花。言妄顯諸眞。妄眞同二妄。猶
非眞非眞。云何見所見巳上 問。若爾既是
佛經之量。何故唐界基廊等師。敢生衆過 
答。彼宗二傳。一云此是僞造。非眞佛説。一
云眞是佛經。然佛經量。與清辨量。言同意
異。其意異故。論量有過。經量無愆。今
二條。撿求彼宗。初叙僞造之失。後述妄通
之過。言僞造者。此經本。是先入唐沙門普
照法師。所奉請也。經本東流。衆師競諍。則
於奈樂宮御㝢勝寶感神聖武皇帝御代仲
臣等請集三論法相法師等。而使撿考。兩
宗法師。相勘云。是眞佛經。掌珍比量。與經
量同。不可謗毀等。論定竟。即以奏聞。奉
勅依奏已畢。然寶龜年中。使徳清法師等。
遣唐檢之。徳清法師。承大唐法詳居士云。
大佛頂經。是房融之僞造。非眞佛經也。智
昇未詳謬。編正録。然彼法詳所出僞經之
由。甚可笑也。恐繁不述。徳清法師。
詳士妄。而泥犁語亦傳本朝。可傷之深矣。
今案。唐大興福寺。惟愨法師疏云。唐神龍
元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印度沙門般刺密帝。
於廣州制止寺道場。對擧梵本。烏萇國沙門
彌伽釋迦。譯玆梵語。房融筆受已上又唐智
昇録云。修州沙門懐迪。遊廣左。遇一梵僧
齎梵經一挾。共譯之。勒成十卷。即大佛頂
萬行首楞嚴經是也。迪受筆經旨。兼絹綴
文理已上兩匠稱眞。法詳單獨。那爲造若
許佛經。清辨之量。即應無過。爲欲誹毀
清辨之量。強稱僞造。欲謗弟子而師所説
名之僞造。是則謗佛之與菩薩。謗佛菩薩。
是三塗因。可不悲哉。然基法師。却居幷州
大原縣平等寺。及幽州葪地。咸亨年中。更
注唯識疏。師住遠夷。經在京師。加以基生
在前。經譯在後。未見佛經之所説量。是
故謬出僞過而已。又基法師。非唯不見
佛頂經量。亦不得見廣百論量。順中論量
論量
後出
故謬出過上來問答三論
之家自問自答
言述妄通者 
問。既是正經。經論量同。經量無過。云何珍
量。有多過耶 答。日本先匠。此有三釋。第
一釋云。佛經之量。據三無性中生無自性性
立。彼以爲空。此義云何。諸有爲法。從衆縁
生。非自然有。就生無性。立彼爲空。非謂
眞俗性相畢竟空。是故彼經第五卷云。言
妄顯諸眞。妄眞同三妄。既云妄眞同三
妄。言妄者。三無性也。由此明知。如來本意。
就生無性。立彼爲空。非謂眞俗體畢竟空。
今清辨菩薩。協眞俗體性畢竟空。偏釋經
義。故諸師等。於彼所立量。競出諸過失。是
故經論。其量雖同。過無過異。第二釋云。釋
佛經量意。清護意久別。清辨釋云。眞者勝。
眞勝義理。即勝勝義勝義。盡性理也。
*盡性理中。依地法體。畢竟是空。是故如來。
對迷空人。立此比量。護法釋云眞性者。第
三勝義。由此詮門。遣遍計故。第四眞中。
心言路絶。不遣執。故小乘外道。執依他體
是眞實有。是故如來。遣彼妄有。立此比量。
故廣百論云。遣彼妄有。故立眞空。清辨論
師 違佛本意。遣依他體故掌珍量語。雖
同經。而有多過。經量不遣有爲法體
故。無諸過。第三釋云。清辨護法。倶符經
旨。不背佛意。然則清辨之空。不異有之空
也。護法之有。不異空之有也。立空爲
成有。立有爲成空。撃目互示紛諍之相。
但以。末學門徒。尋之不曉。各作異釋。雖
有三説第二爲勝 問。三釋得失。第三是
得前二爲失。得義後論。且破二義。汝言於
三無性中生無自性性。立彼爲空。是故經
云妄眞同三妄。三妄即是三無性也。此義不
爾。撿校衆本。皆云二妄。無有一本而言
三妄。唐大興福寺。惟愨法師。釋此偈云。兩
祛眞妄。眞妄二號。相假立名。妄疾既除。眞
亦不留。雙排兩名。圓階妙體已上所言妄
者。是空異名。妄之與眞。此二亦空。故云二
妄。是故疏云兩祛眞妄。云何得言三妄
三無性。次破第三。若空遍計。不空依他。
彼能別空。是何空耶。爲是都無。爲是虚假。
若言都無。有自所立不成之過。護法不許
如幻似事體都無故。若言虚假。有他所立不
成過失。清辨不許幻有體故。若言空遍計
者。自不定愆。相應師云。遍計縁生實事。幻者
是都無空。宗之同品。故是同喩。似事之
幻。是宗異品。即攝異喩。縁生故。因亦轉彼
故。名爲不定。非但經量有此過失。廣百順
中所立之量。亦有此過 答。二論量何 
問。廣百釋論。護法菩薩。自立量云。諸有爲
法。非實有體。從縁生故。猶如幻事。諸無爲
法。亦非實有。以無性故。譬似龜毛。順中
論者。無著所造。彼論量云。一切諸法。皆無
自體。以因縁故。如幻如夢。佛經清辨護法
無著所立之量。言義皆同。有人判異則有多
過。恐繁不述 答。佛經廣百所立之量。若
空遍計。有如是過。是故今謂竝空依他。但
經論量。雖同空於依他起性。而其意異。
名若掌珍量。空依他體。是都無空。若是佛
經廣百論量。明非實有體。即虚假空。同
空依他。而空意異。是故掌珍量。有多過。佛
頂廣百量。無有過 問。此通亦謬。若依護
法。佛頂廣百量。空依他。是虚假空。非都
無者。有多妨難。經論能別。皆同言空。有何
所以。彼量虚假。此量都無。若言空者是都
無之名。非實有體。是虚假稱。掌珍之量。能
別是空。廣百能別。非實有體。能別既異。彼
是都無。此虚假興法師等作
如是釋
若爾掌珍之與
廣百。其量應別。能別異故。佛頂掌珍。二量
何異。其量能別。同言空故。勿於能別判
二量異。又彼興師。於廣百肆量。甚闇能
別。何者空與非實有體。是空異名。都無空
義。故廣百第七云。本頌曰。以覺慧推尋諸
法性非有故。説爲無性。釋論曰。是故諸法。
因縁所生。其性皆空。猶如幻事已上本頌曰。
非有。釋論曰。皆空。故知空與非實有體。同
是空義。又第八云。諸無爲法。非縁成故。猶
若空花。體用都無。諸有爲法。衆縁所生。如
幻所爲。無實體用已上前第七卷初之有爲
空比量之能別。非實有體。第七卷次之文云。
其性皆空。第九卷云。無實體用。無爲空比量
之能別。第七卷云。亦非實有。第八卷云。體
用都無。第九卷云。性相倶空。一論上下。二量
能別。其文如是。不孰撿論而致妄談。愚之
甚矣。新羅曉師。掌珍廣百。其量皆同。此師爲
好。宜依信也。竊惟。珍量金口所吐。如來
誠言。寔實千代之微言。萬劫之軌範矣。
弊帚爲珍之比。謬起僞造之言。愛燕石藏
匱之流。徒傳無間之語。結虚業於當時流
醜聲於後代。謗法之因既就。無間之報盍感
焉。於乎可傷哉。若人之也上來一條問者
三論答者法相
 問。
佛地論第四云。菩薩藏千載已前。清淨一
味。無有乖諍。千載已後。乃興空有二種異
已上空有諍論之質是孰 答。有云。清辨
護法二菩薩是也。今論未必然也。於大乘
家。空有僻執。其類甚多。何的判之。又於
彼論。既不稱名。何以定判 問。有何明據。
而言空有異執類巨 答。龍樹菩薩。於六
百年。造智度論。中觀論等。破方廣道人偏
空執。世親菩薩。於九百年。造佛性論。破始
行菩薩空與有二見。護法菩薩。於千一百年
後。作廣百論釋。評空有二徒。泰軌二師。竝
云清辨之學徒。瑜伽之學徒。明知空有偏競
之人。其類非一。準向前論所破之人。而爲
言之。千年已前。既已起空有諍。況乎千年
自後。親光論師。於其多分。而爲論之。故千
年後。千年已前。空有諍競人。其數小。千年已
後。其類多故 問。若爾清辨護法菩薩。不
相諍耶 答。青丘沙門太賢法師。自述三
説。有説。此二實有諍論故。成唯識云。我法非
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契於中道。此遣
所執存餘二性。掌珍論云。如爲棄捨。墮常
邊過。説彼爲無。亦性爲棄捨。墮斷邊過。説
此爲有。謂因縁力所生眼等。世俗諦攝。
自性是有。不同空花。全無有物。但就眞
性。立之爲空。此存世俗勝義皆空。以此爲
證。測等傳説。實有諍論第一
説也
有説。二師都
無諍論。清辨不許勝義無無故。如掌珍
云。此非有言。唯遮有性。功能斯盡。更不詮
乃至非一切種皆謗爲無。護法勝義。亦不
許有。如廣百云。現在亦非勝義諦。有從縁
生故。如幻事等。又説空言。是遮非表。非唯
空有。亦復空空。乃至廣説。以此爲證。順憬
師等傳無諍論第二
説也
有説。此二語諍意同。
如諍浮圖下麁上細。語諍意同。爲今末代
鈍根之徒。依此諍論。巧生解故。元曉師等
傳如是説第三説已上賢
師之學記文
抄者評曰。賢師所
述。兼得失義。實諍論失。後二是得 問。未
詳評致。爲陳述矣 答。清辨菩薩。是文殊
化。即往古佛。護法菩薩。則千佛一。是賢劫
師。此二菩薩。既是過現兩世之佛。法身大
士。何因得言實有諍論。諍論之本。即是執
見。各於自見。而生執著乎。於他見而生
非折。名之諍論。此二菩薩。何有此事。實諍
之失。實敞玆焉。此二菩薩。若自悟門。彼此
齊達。自他同契。都無諍論。憬法師等。得此
一邊。若悟他門。依此諍論。而生物解。撃目
而論。例如身子及以善吉。竝往古佛。互執
一異。諍論夢覺。而利菩薩。此二菩薩。亦復
如是。意許口執。諍論空有。而利末學。曉法
師等。得此一邊。廣百論云。正法學徒。周無
諍論。又玄奘云。聖人作論。終不相違。但學
者有向背耳。又求那跋摩。遺文偈云。諸論
各異端。修行理無二。偏執有是非。達者無
違諍。清護大士。既是聖人。正法學徒。亦是達
者。有何乖諍。但末學徒。實乖諍耳。然基法
師謬推彼愆。誣罔清辨。名惡取空者。名撥
無邪見同邪見外道。同順世外道。而令相
諍。何謗人甚。清辨菩薩。是文殊化。何因謗
之。令同外道。謬之又謬。迷之又迷。甚可愍
耳。清辨。護法。無著。天親等大論師。義意不
異。繁故不述 問。清護大士。不相諍者。
唯識論云似比量等。豈非掌珍之量哉。又
掌珍二量。對相應師。盍護法耶 答。此皆不
爾。唯識論。破方廣道人。非是清辨。基
測等。謬云破清辨。珍量所對。瑜伽學徒非
是護法。何者廣百論中。護法所評。相應師
義。與珍量破相應師同。廣百論中。護法正
義。與掌珍論清辨義同。如是義故。明知清
辨護法不諍。但門徒諍。若言唯識所言似
比是珍量者。護法之量。亦是似比。護法
所立。廣百比量。與掌珍量。無有異故。護法
菩薩。豈還破自比量。與掌珍量無有異故
護法菩薩者哉。若言清辨所造中觀心論。
立破第八識之比量。今指此量故。云似
比。撥無此識。是亦不爾。彼論未翻。未知
有無。何因得知。掌珍比量。就勝義諦。明諸
法空。若約世俗。非空八識。論有識識文。
云何得言撥無此識。明知此是破方廣道
人之比量。非清辨量上來一條問者法相答者三
論。自上以來略述空有二
諦諍論於諍論條
葉繁多恐繁不述
常無常諍論第二
問。及妄相流。歸本覺源。登涅槃山。離無
明親。三徳圓備種智朗照。所有衆徳。爲有
起謝。爲無起謝 答。此一條義。由來紛紜。
或偏執常。而排無常。或單無常。而折常住
義。則偏局未獲圓意。今依龍樹風。破*折
此偏情。開示彼圓起於中初叙正義。後
破邪執 問。無生觀成。不二念滿。釋結業
形。登法身位。爲是常住。爲是無常。爲常無
常。爲是雙非 答。若二諦門。而爲言之。
世俗諦故。四句皆是。若眞諦故。四句竝非。若
悉檀門。而爲論之。三悉檀故。四句倶存。後
悉檀故。四句雙泯 問。所立二門。情所未
曉請一二述 答。夫生死交謝。存王迭遷。
即由妄想。猶在衆累未淨矣。位登法身。
徳備三明永滅大患。超度四流。虚無寂漠。
妙絶有爲。寂寥虚曠。斯冥形名。超群有
以幽昇。量大虚而永久隨之弗得其跡。迎
之罔眺其首。六趣不能攝其生。力負無
以化其體。眇漭*怳忽。若存若亡。五日莫
都其容。二聽不聞其嚮冥冥寂寂。
誰見誰曉。然則言之者失其眞。知之者返
其愚。有之者乖其性。無之者傷其體。所以
釋迦。掩室於摩竭。淨名杜口於毘耶。豈曰
無辨。辨所不能言也。若爾無名無相。無心
無知。何常何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
第一義悉檀。及以眞諦門。其義趣如是。寂
而恒照。會號常應。居方而方。止圓而圓。在
天而天。處人而人。原夫。能天能人者。豈天
人之所能。果以非天非人。故能人耳。若
爾居常而常。在無常而無常。倶之與非亦
爾。原夫。能常能無常者。豈常無常之所能。
果以非常無常。故能常能無常耳。二悉檀門。
及俗諦門。其義如是。非但於常無常等四
句而具此二門。亦於有色無色等四句。有
心無心等四句。一切皆如是應知 問。子
義實爾。未識依據。爲是自推 答。佛經及
以龍樹論中。有其誠文。不敢自專。故維摩
經云。無在無不在。是名佛所説。中論法品
云。諸佛或説我。或説於無我。諸法實相中。
無我無非我。青目釋曰。諸佛以一切智。觀
衆生故。亦説有我。亦説無我。爲凡聖二人。
説我説無我。若於眞實中。不説我非我。又
如來品云。寂滅相中。無常無常等四。寂滅
相中。無邊無邊等四。空則不可説。不空
不可説。共不共叵説。但以假名説 問。經
論意致。夢情未曉。爲陳述矣 答。夫無在
故。四句竝非。法身則非常無常等。無不
在故。四句宛然。是故法身。名爲常住。亦
名無常。亦名爲亦常亦無常。亦名爲非常
非無常。維摩意是。若法品意。既云諸佛
或説我等。亦應得言諸佛或説常或説於
無常。諸法實相中。無常無非常。若如來
品意。於眞諦門及以第一義悉檀門。十二
種法。皆非如來故。云寂滅相中。無常無
常等四。乃至共不共叵説言十二種者常無常
等四邊無邊等四合爲
八一空二不空三共四不共并前八爲十
二共者空與不空不共者非空非不空也
若於俗
諦及以三悉檀門。十二種法。亦是如來故。
第四句云。但以假名説。青目釋曰。但破相
違故。以假名説。又般若燈論本論龍樹若青
目釋名中觀
論也若清辨釋名般若
燈論同本異釋而已矣
本論之第四句云。但俗
諦有。説經論意致。其義如是。若爾談體。四
句皆忘。赴縁而言。四句斯存。衆家但得其
應物用。未談其體。於彼用中。但得片邊。未
悟圓意。可謂但以握半珠。而未得全寶
上來三論
自問自答
次破他執。慈恩門人。依傍唯識。
而立量曰。四智心品。非自性常從因生
故。生者歸滅。一向記故不見色心非無常
如餘有情。又如瓶等三論師破云。此
量三支。皆有過失。其愆甚多。粗而述之。
宗有相符。又違教失。初中後因。皆是兩
隨一所逐。僞立妄陳。邪宗謬顯。興言自
陷。何稱眞立 問。且宗二失。其趣若爲 
答。若第一義門亦名内證
勝義門
及以第一義悉檀
門。是相符過。清辨菩薩。於此二門。亦不可
言自性常故。心言絶故。若汝言我依世
俗立此比量。非就勝義。是故無有相符
過者。約世俗立。而亦相符。我於世俗。爲
破自性常住。偏執亦言非自性常住故。又
爲破*折一向無常。亦立常故。若世俗諦
門之與三悉檀門。聖教相違。於聖教中。説
住故。於世門雖具四句。立論偏執。
而不了悟常住之義。即違常住之聖教
故 問。違何聖教。陳列呈之 答。經論誠
證。不勝稱數。且牽九文。而示違失。一密
嚴經。云何頼耶識。是意等諸法。習氣所
依。爲分別心之所擾濁。若離分別。即成無
漏。無漏即常。猶如虚空。述曰。阿頼耶識。是
第七意等七轉識。所熏諸法習氣所依。亦
爲七種分別心之所擾濁。若離分別即成
無漏。無漏即常。猶如虚空常住。既云無漏
即常猶如虚空。何智法身是無常耶。二同
經又云。密嚴中之人。一切同於佛。超過刹
壞。述曰。密嚴土者。智法身土。言中人
者。即智身。所言佛者。自性法身。言密嚴
土中執佛如來同於自性法身常住無刹
那滅。經文既爾。何因謗言刹那生滅。三金
光明經云。法身者。非是行法。無有異相。
是根本故。猶如虚空。是故説常。又云。法
身是常住。應化無常。述曰。今此經意。合本
開迹。即合理智。名爲法身。故彼經云。唯有
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者。非是行法。豈是
生滅無常有爲行法耶。四涅槃經云。雖不恒
住。非念念滅。述曰。此於法身。而離二邊。謂
法身是非常住故。云雖不恒住。法身亦
是無常故。云非念念滅。楞伽經意。亦復如
是。故彼經云。大惠如來。非常非無常。二邊
有過故。若爾法身猶尚非常。況乎無常。云
何俛仰。而謗無常。五涅槃經云。謂佛所師。
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述曰。所言
法者。即是所證之理法也。言諸佛者。是能
證之智法身也。言以所證理法身常。能證之
智法身亦常。六涅槃經云。若有人欲護正
法。勿説如來同於諸行。不同諸行。唯當
自責。我今愚癡。未有慧眼。如來正法。不可
思議。是故不應宣説如來定是有爲。定是
無爲。若正見者。應説如來定是無爲。寧捨
身命不可説如來同於有爲。當言如來
同於無爲。以説如來同無爲故。得阿耨
菩提。又云。若有慚愧者。不應觀佛同於
諸行。外道邪見。可説如來同於有爲。持戒
比丘。不應如是於如來所生有爲想。若
言如來是有爲。即是妄語。當知是人死
入地獄。如人自處於己舍宅。又云。若言
如來無常。如是説者。爲自侵欺。亦欺於人。
寧以利刀。自斷其舌。終不説言如來是無
常。又第五云。若有人言如來無常云何是
人舌根不墮落。述曰。案上經文。若護持正
法之人。若有正見之人。若有慚愧之人。若
持戒之人。如是等人。説於如來是常住也。
若破壞正法之人。若邪見外道之人。若無慚
無愧之人。若破戒之人。如是等人説於如
來無常也。寧成護持正見慚愧持戒之比
丘。不應成破壞正法邪見外道無慚*無愧
破戒之比丘。又案上經文。佛慇懃制言。寧
以利刀斷舌。寧捨己身命。而不應説如
來是無常。何由不見此禁制言。而好謗佛。
又上文云。若有人言佛是無常。舌根墮落。
又云。如來是有爲無常者。死入地獄。何故不
畏現世拔舌。不怖後生入獄。而謗如來。
人身難得。佛法難遇。得難得身遇法。云
何不殖出離之因。而謬結輪廻之業耶。大
慇懃之制誠。豈可不愼哉。又智度論云。
設使十方。無有諸佛。而言有十方佛。如是
之人。得無量功徳。又涅槃經云。我於九部
經中。不説佛性。我雖不説。而言説佛性。
是名眞佛弟子。準此而言。設使如來無常。
而言是常。如是人。得無量功徳。佛雖不説
常。而言説常住。是眞佛子。況乎如來其體
常住。亦佛親説如來常住。嵩法師舌。爛於
彭城。實在玆事。前車既覆。後乘改轍。勿固
朋儻。自宗偏執著片義。以現世爲佛家之息
肉。後生作三塗之灰炭焉。七大智度論云。
薩婆若。不與三世合。何以故。三世是虚妄。
是生滅。薩婆若。是實法。非生滅故。述曰。薩
婆若者。此外國語。秦言一切智。既言一切
智是實法非生滅。是常住明矣。八攝大乘論
云。猶如虚空遍滿一切色際無生住滅變
異。如來智亦爾。遍一切所智。無倒。無變異。
述曰。論文顯然。不更述之。九佛性論云。九
甘露寂靜。遠離死魔故。常者。金剛之心。能
除無明最後念惑故。得佛果常樂我淨。故
離死魔。故是常住法。文云。一切有爲法。
爲四相生住異滅名
爲四相
所行役。不息故名行。如
來法身。則不如是。故湛然常住。述曰。於金
剛心。初金無間。一念強慧。能斷一切無明
妄想。於解脱位。始起常智。常智即是如來
常身。常身起故。無常死陰。自然謝滅。無常死
陰。既謝滅故。生等四相。無所變異。是故法
身。凝然常住。佛經文證甚多。略引九條之
文。而示違教過失。 問。所引經論義。雖似
爾而未必然。何者。所引經文。明所依理是
常住故能依亦常。非謂能依智法身體是自
性常。斷舌遺命之誡。但以在理法身。非是
報佛。如來經論意趣。其義如是。未曉魚免
之深潜。而迷筌蹄之淺敞。牽擧理常住文
而謬難智無常。蓋是刻船守株之類而已
矣。若智法身同眞如理。亦是體常。即違理
教。言違理者。生者必滅。即是有爲法之道
理。報佛如來。金剛後心。方始生起。理應有
滅。許生拒滅。是亦何乎。言違教者。經論
繁多。略引四文。一涅槃經云。常法無知。猶
如虚空。如來有知。是故非常。述曰。修成報
佛。無漏五蘊。即是色心。既云如來有知。盍
智法身。亦云是故非常。那是常乎。二大品經
云。如來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等。皆是有
爲。述曰。有爲無常。有漏法苦。大聖格言。智
身衆徳。既是有爲。非無常耶。三大莊嚴論
云。由自性常故。一切諸佛。自性身常住。由
無間常故。一切諸佛。食身常住。説法無斷
絶故。由相續常故。一切諸佛。化身常住。
述曰。自性身者。即眞如理。言食身者。自他
受用。合名食身。既理名之。爲自性常。其食
身。稱爲無間常。明知報佛。是不斷常。非自
性常。若言食身但他受者。何彼論云由
心故一切諸佛。食身平等。佛心無別故
耶。自受是心。他受非故。四攝大乘論云。佛受
用身及變化身。既是無常。云何經説如來身
常。此 所依法身常故。述曰。言受用者。自
他受用。合名受用。既云所依法身常故。不
言能依是自性常。云何得言報佛常住 
答。此義不爾。若言所依眞如常故。能依名
常非自性常。若爾正智冥合眞如。若理智
各體。爲無爲別異。而名冥合耶。若人法同
體。境智無相故。名爲冥合耶。若言初者。
言冥合者。泯然無際之異名也。若境智體
別。常無常義異。既有境智之蹤跡。常無常之
二轍。何得名爲理智冥合。何復得言能所
平等。無二無別。無分別名。有何所在。若言
後者。既人法同體。境與智無二。如境凝然。
智亦常住。非自性常。斯若爲乎。明知因
位衆惑未淨。是故生滅患累未免。若至佛
地。無明妄想。畢竟寂滅。無常力負。不能反
體。故自體常。非異門常。又密嚴云。阿頼耶
識離分別時。即成無漏。無漏即常。猶如虚
空。既言即常。云何得言異門常耶。又生滅
者。是患累之異名。生死云別目。若法身體。猶
有生滅。即是生死。亦是患累。云何得言永
別生死寂滅患累。又世上凡俗。發心歸依者
聞。如來法身。離生死患累。而寂靜安樂。
若如來身。猶有生滅。還是所惡。何堪歸依。
所引經論。甚迷其趣。涅槃經又但明化
佛。非是智身。彼化身如來。雖無自依心。而
有依他心。故云有知。非謂智身。故經次
句。云常法無姓氏。如來有姓氏。姓氏瞿曇。
是故無常。豈是智身乎。大品意。明於眞
如空智徳。是有故名有爲。非謂是生滅有
爲法。又慮知法故。如起法。名爲有爲。非
謂生滅。大莊嚴論云。二者食身。於大衆中。
作法食故。又云。食身於一切世界中。諸徒
衆。諸刹土名號。諸身諸業。如是諸受用事。
皆悉不同。既云於大衆中。作$法食。又云
徒衆等不同。豈是智法身耶。其報佛如來。不
處大衆故。無徒衆等故。十地不見故。然
其論云。食身以自利爲相者。他受用身。於
大衆中。他受法樂。似自法樂故。云自利。非
謂當體。是自利也。攝論亦爾。但他受用。名
受用身故。彼論次文云。又受用身。於彼菩
薩衆中。受大法樂。無休廢故。明知他受。面
牆而引文。被瓫以斷義。誰憑信乎 問。初
因何過 答。兩倶不成。隨一不成 問。過相
陳示 答。若據内證勝義門。有兩倶不成
之過。若約因果門。隨一不成失 問。若爲如
是 答。若據内證勝義門。彼此二宗。倶許
智身本性寂滅。境智無相。能所無別。有何
縁生。是故從因生故之因兩倶不成。若言
立論不許。此者他隨一過。若約因果門。敵
論亦許智身縁生。但因體別彼。立論者。
法爾無漏智種爲因。敵論不許。若敵論者。
眞如種子。以爲其因立論不成。而今所立。
從因生故之因。爲是何耶。故成隨一。若
言因義是總相言。分別成過。此言未雪。立
因之過。若分別眞因即成過類。因明之家。
於此爲咎。若於似因。須分別。明正理
者。亦許此義。以似同眞。未見其可。如
言覺慧非思以無常故。數論言隱顯無常。
佛云生滅無常。別而既不成。總而成立。時
即有不成失。此亦如是。智種。眞如。彼此不
共。別而不成。總立何故成隨一失 問。中
因何過 答。同前二失 問。過之由那 答。
立敵倶許。生者必滅。一向記者。此於是世
間。非謂出世。執報佛如來。既是出世。何
同世間。故所立因。於立與敵。倶不成失。彼
立論者。不應違於佛所説。故於涅槃經云。
一切諸世間生者。皆歸死。三界無常。又
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已上但言世間。但言
諸行。而不言出世間。亦不言非行無常。
故報佛如來。是出間故。非是行法故。又
佛性論云。如來離四相。又攝論云。無常
有二。一因中本無今有。有已還無無常。二
佛果本無今有。有已不無無常而不同。因
中生滅無常。生滅是四相。佛離此四相。
故一向記者。不通出世法。又佛果徳。名
無常者。此始邊名無常耳。非是生滅故。
生滅法。不通出世。若言我立論不許一向
*記但是世間法。即隨一過。敵論者。不許在
出世法故。又據内證門。兩倶不成。約因果
門。隨一不成。準前因過。而可思尋 問。此
過不爾。豈彼敵不許報佛新起乎 若許
新生者。何由不許滅。許生而拒滅。有何
道理耶。明知一向記。通世出世法。又據四
八記。有人有法。若人四記。但是分段。若
法四*八記。該通變易及以佛果。明知四記。
亦通佛果 答。攝大乘論云。佛果本無今
有。有已不無無常。不同因中生滅無常。又
涅槃經。佛自言。我法因無常。果是常住也。若
爾世間法。縁生而無常。如來之圓徳。縁生而
常住。但據始起邊。名之爲無常。而不同因
無滅無常也。又約四記。分人與法。出
何經論。無文立義。誰依信乎 問。後因何過
 答。亦有兩倶隨一不成 問。過之由何 
答。據内證勝義門。彼此二宗。兩倶極成。
理智冥合。能所平等。本性寂滅。有何色心。
有何無常。是故色心無常。故因兩倶不成。若
謂立論不許之故。無兩倶失。他敵既許。立
因何故。成隨一過。若約因果門。亦有兩
倶隨一不成 問。因果門何 答。若據因
果門。敵論亦許報佛色心。而不許是色心
無常。佛果色心是常住。因中色心。名爲
無常。何以得知。涅槃經云。捨無常色。獲得
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經意。明
捨於因中無常色心。而得佛果常住色心。
亦依此經。兩倶不成。彼宗豈不許佛果
之常住色心哉。若不許違佛經。即是非
佛弟子。若許此者。立因即犯兩倶不成。又
涅槃經云。願得如來無色之身。又云。非
非心。華嚴經云。智身無有色。文殊十
禮經云。無色無形相。依此等文。且兩倶不
成。立論不許。即違佛經。又隨一過。又涅
槃云。如來其性常住。是住是不變異。無智
慧眼。不能得見。如彼闇中不見樹影。凡
夫之人。於佛滅後。記言如來無常。亦復
如是已上如是常住。深密難見。猶如闇夜
中樹木影。以已不見。何謗如來而言無
常。又云。捨無常色心。而得常色心。何不見
此文。而言不見色心非無常耶。又立世
間量。不應貶量出世大聖。故華嚴經云。解
脱明行者。無數無等倫。世間諸因量。
過不可得。又密嚴經云。密嚴佛土。是如來
處。無功用智之所生處。非因明者所量境
界。述曰。前經明人。後經説土。若爾能栖佛
栖土。竝非因明者所量境界。何以三
因。貶量大聖。而謗無常。又汝所立三種之
因。還是自害。何者此因。非但使佛有刹那
生滅。亦令佛有大期生滅。具此三因。必
有大期生滅患故 問。汝言孟浪。何者既
云報佛無色無心。何復得言有常色心。於
一報佛。豈有二體哉。又汝執常。而破無
常。常與無常。倶是偏病。何他無常。以爲
曲木。以自常住。而謂規矩。竝是偏局。何
折中乎 答。子領令。初叙龍樹風。再叵
扣機。爾寢夢情未得曉喩。今當重陳。若
約眞門。理智無二境同體。能所倶寂。心言
絕故。四句言妄。四句心斷。若據俗門。隨
隨時。隨縁*隨病。四句斯存。是故或
説有色有心。或説倶無。或説倶是。或説倶
非。如是四句。不四之四。四即不四。子聞四
方勿生四解。又汝不知三論立破。如言
言而無當此立破而無執此破倶爲破汝
無常偏執。假言常耳。我未曾心執常住義。
汝無常除。我常亦弭。草死雹消。何由同彼偏
局之流上來略破執佛無常。
問者法相。答者三
大乘三論大義鈔卷第三

大乘三論大義鈔卷第四
 西大寺沙門玄叡集 
種子爾不爾諍論第三
問。楞伽經等。明五種姓。此五種姓。爲是本
有。爲是始有 答。唯識論云。別有無漏種
子。是有爲法。名爲本性。衆生有無不同。分
其五姓。是故五性。法爾本有 問。唯識論師。
無漏智種。以爲本性有無不同。爲自穿鑿。
爲有依據 答。四依作論。下禀先進。上釋
佛經。而今護法。因修彌勒無著等論。而釋
善戒等佛經也。彼經論中。皆以智種。爲本
姓故 問。經論文何乎 答。善戒經云。本性
者。陰界六入。次第相續。無始無終。法性自
爾。是名本性。瑜伽論云。本性住種姓者。謂
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
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姓巳上
地持攝論。彼文亦同。述曰。釋瑜伽論。即善
戒經文自顯矣。言六處殊勝有如是相者。阿
頼耶識。即是内六處中。第六意處。功能最勝
故。言六處殊勝。第六處中含藏一切無漏種
子故。言有如是相。此性種姓。非今始有。故
言從無始世。非無爲法故。言展轉傳來。非
薫習得故。言法爾所得。善戒經等。彼意
然。護法論師。無漏智種。以爲本性。實據玆
文 問。經論意致。不如汝釋爾釋論有不
肖失。立義亦違理教失。誰有識爲憑信哉。
言不肖者。論擧總數。而言六處。汝則擧別
第六意處。總之與別。既不相似一不
肖失
何者。
瑜伽等論。以善戒經。而爲所依。彼經云。陰
界六入。此既總數。伽論何別又四大五塵。
非是別名。三佛四徳。乃稱總數。六處之言。
何獨別乎。論擧眞如理。而言殊勝相。汝言
頼耶識。理之與事。亦不同相似二不
肖失
何者。
眞如甚深。非下位知。故言殊勝。此眞如恒沙
性功徳故。有如是相。相即性也。故起信論
中。恒沙性功徳。名之爲相大。然汝所言。還
成自害。何者。若第八識。名殊勝相。第八頼
耶。五人等有。既殊勝相之第八識。一切平等。
何因得分智種有無。今謂上句言六處者。
擧事法也。殊勝相者。取理性也。擧事取
理。於彼六處中。殊勝眞如。有恒沙性功徳
故。言六處殊勝。有如是相故。大般若勝天
王分云。如來法性。在有情類蘊處界中。論擧
能得人。而言展轉傳來。汝所得本性。名爲
展轉傳來。能之與所。亦不相似三不
肖失
何者。
能有眞如。本性之有情六根等。無始展轉相
續故。言展轉傳來。何以得知。大般若勝天
王分云。如來法性。在有情類蘊處界中。從
無始世。展轉相續。煩惱不染。指其煩惱。名
展轉等。非謂法性。明知伽論。亦指能得。言
展轉等。論擧無爲法性。而言法爾所得。汝
言有爲智種。爲與無爲。又不相似四不
肖失
者。善戒經云。法性自爾。故知伽論法爾所得。
理而非事。總顯瑜伽意。本性住種姓者。謂
諸菩薩。内六處中。殊勝法性。有如是相。從
無始世。展轉傳來。六根等。有情之法爾所
得。是名本性住種姓也。言違理者。一切衆
生。同有理心。有何別因。一分衆生。無無
漏種不生無漏。同生無漏。復有何因。上中
下別。分三乘性。是故應知。理心平等故。
本性同。遇縁不同。故五性異。言違教者。若
汝言本性是有爲無爲無漏智種者。即違
善戒經等。説理名本性。又言本性。上中下
異。即違優婆塞戒經有上中下非本性也。
若言因此本性種子。立三乘名。即違同經
非以性故名菩薩也。亦違正法華等由縁
因故。立三乘性。汝言法爾無漏智種。智種
名之本性。據此本性。五性不同。有如是過。
是故今謂眞如法身。名爲本性。本性平等。
不應分人。發心加行稱之客性。由此客
性。五性不同 答。二過不爾。汝謂一切有
情同有理心。理心既同。何故種種因果不同。
但應一因一果。若言理心雖同。種種因果
不同者。有何妨難。理心雖同。五性差別
此通
違理
善戒經等。是理非事。有何文證。又三
乘種姓。雖法爾差別。而非無次第增進之
義。故不違優婆塞戒經。凡三乘性。有二種
位。本性位也。習成位也。雖有本性。不修
習者。非是三乘。由修習故。方成三乘。而
今此經。非以性故名菩薩者。據其習成爲
言而已。正法華等。亦是意矣此通
違教
明知五
性。法爾本有。非是新薫 問。此通非理。一
切衆生。理心平等。正因同也。迷悟有別。縁
因異也。正因同故。皆當成佛。縁因異故。分
爲五性。不可得言理心之外。別有法爾無
智種。名曰本性。由此本性差別。善戒經
云。本性者。陰果六入。次第相續。無始無終。
法性自爾。是名本性已上此經意擧陰界六
入。取法性也。既云法性自爾。豈非眞如理
哉。又大般若勝天王分云。如來法性。
情類蘊處界中。乃至一切聖者。戒定慧品。
從此性生已上既云如來法性。盍眞如理。又
瑜伽云。出世間法。從眞如所縁縁種子生。
既云眞如種子。明知本性。是眞如理。如
是經論。是其誠證。何無文證。通優婆塞戒
經。甚成疎謬。何者若言非無次第增進故
上中下。非由本性有上中下。若爾何故。自
言三乘種姓法爾差別耶。非是豈言由本
性。而有上中下哉。經文既云有上中下非
本性也。何言本性有上中下。又汝言由
無漏智種。有上中下。即彼智種。非是本性。
彼經文言有上中下非本性故。若言智種
非是本性。即違自宗。又習成通。此亦不然。
何者。若言習成故有上中下。非以性者。即
順佛經。而違自宗。彼宗自言。由本性別。三
乘異故。若言離本性差別而無習成時。不
得三乘名。即違自宗依其本性立三乘名。
 答。若爾何以。得知五性是新薫耶 問。
正法華經云。本無三乘。縁行致之乃至泥本
一等。作器別異。所受不同。本際亦爾。一等
無異。各随所行。成上中下。妙法華經云。佛
種從縁起。是故説一乘。密嚴經云。十業上
中下三乘以出生。五分律云。如蓮花色比丘
尼。因戲被袈裟。成聲聞種。依如是經。而
爲證之。五性新薫 答。若爾何言法爾而有。
新薫種子。非法爾故 問。由此久遠先習
種子。對其近修。亦可名爲本有種子。由時
久遠哉。似法爾故。云法爾。如智勝佛所
薫。成種子。對釋迦代。名本有種 答。若
言五性皆是新薫非法爾者。即違唯識所
引契經。云一切衆生無始時來。有種種界。
如惡刃聚。法爾而有。界即種子之異名也 
問。此經所言。種種界者。此是差別之異名
也 此經意言。一切衆生。無始時來。有五
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種種差別。如惡刃聚
其惡刄形如無食子落在
地時多爲聚故以爲喩
眞如法性。法爾而有。
非謂一切衆生。有種種界。種性不同。經意
如是。故不違新薫之義。又唯識疏云。此經
是三密乘通信之經也。毘婆沙等。前分亦
有此文已上若爾此經。是三乘通信之未了
義經。非是一乘究竟之眞了義説。又設大
乘經。而是隨轉理門説而已矣。未爲眞實理
門究竟之説上來一條問者
三論答者法相
 問。三論家。以
眞如爲本性出何處 答。經論多文。且瑜
伽云。出世閒法。從眞如所縁縁種子生。明
知本性。是眞如理 問。此義不爾。釋瑜伽
文。西方兩釋。一護法等云。此是縁眞如智。
以眞如爲所縁縁故。名眞如所縁縁種。二
難陀等云。是聞薫習種。從佛正體智爲
名。名眞如所縁縁種。而今用前。若爾此論
明以眞如爲所縁縁。無漏正智之法爾種。
能生出世無漏衆徳。非謂眞如即名種子
 答。若作如是釋彼論文者。則違自宗。亦
乖論意。何者。若言眞如所縁縁種是智種
者。即違自宗有無不同。彼瑜伽論。説眞如
所縁縁。一切皆有故。又彼論意説。出世間
法。從眞如生。眞如本性。一切皆有。無其勝
劣及有無異。但就二障可斷不斷。分五
性耳。若言智種。則違論指 問。子未得
悟瑜伽意趣。邪爲通釋 答。家難家。同言
眞如所縁縁種。而語意異。所以者何。第二答
家。以非一切皆有智種。而爲答之。第
難家。一切皆有所縁眞如。以爲難之。故意
差別。又答家。言所縁縁種。而非唯言所縁
縁也。彼難家。但言眞如所縁縁。而不言種
子。彼言章既已別。前後意異明矣。語之與
意。前後既異。盍了論趣。輒設僞難 答。
作此釋。太乖論文。略釋難解。廣陳方顯。
故具牽文。而委曲叙問答之趣。莫以爲煩。
瑜伽五十二云。問。若此習氣。攝一切種子。
復名遍行麁重者。諸出世間法。從何種子
生。若言麁重自性種子生。不應道理 答。
諸出世間法。從眞如所縁縁種子生。非彼
習積集種子所生已上述曰。此初番問答。初
問意。謂若此阿頼耶識中。一切有漏法習氣。
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麁重者。出世間無
漏法。從何種子生。若言有漏麁重自相種
子生。不應道理。次答意。謂出世間無漏法。
從眞如理生。非彼有漏薫習種子之所生
也。此答文。與大般若經一切聖者戒定智品
從眞如性生同也。亦與華嚴經清淨甚深智
如來性生同也。論云。問。若非習氣積集
種子所生者。何因縁故。建立三種般涅槃法
種姓差別補特伽羅。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種
姓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皆有眞如所縁
縁故。答。由有障無障差別故。若於通達眞
如所縁縁中。有畢竟障種子。者。建立爲不
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若不爾者。建立爲
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若有畢竟所知障
種子。附在所依。非煩惱障種子者。於彼一
分。建立聲聞種姓補特伽羅。一分建立獨覺
種姓補特伽羅。若不爾者。建立如來種姓補
特伽羅。是故無過已上述曰。此後番問答。彼
問難意失。答出世無漏之法。從眞如生。
是故今難云。若出世間法。從眞如理生。非
有漏薫習之種子所生者。眞如所縁縁。一
切衆生平等皆有勝劣。何因縁故。分三乘性
及有無性。後答意。謂眞如本性。一切皆有叵
分有無。但就二障可斷不斷。建立五性不
同而已。是故無過。伽論問答。其趣如是 
問。論意不爾。初問意。謂出世間法。從何種
生。第二答意。出世間法。從縁眞如無漏智
之本有種生。非從有漏染汚種生。第三問
意。若非從有漏種生。從縁眞如無漏智之
本有種子生者。所縁眞如。一切皆有。何因縁
故。能縁智種。有無不同。第四答意。由障斷
不斷故。智種有無不同。兩番問答意致
爾。子向者釋。未爲的當 答。若如汝釋。
進背難答之意致。退闇問難之言詞。初番
答。與後番問。皆言眞如所縁縁。何言前答
之中説智種。後問之中説眞如耶。爲難之
法牒答難故。又彼論主。自問自答。不可
得言難家不得答意。謬將眞如爲難。若
謂依種子之言有無。得知前後兩文不同
者。前文但言眞如所縁縁種子。而不言
有爲法爾種子。何因得知有爲法爾智種
耶。若言雖無有爲之言。而知有爲法爾種
子者。我亦如是。文雖無種子之言。然
眞如所縁縁種子。有何妨。若言種子之名。
但與有爲智而不名無爲理者。何故。金剛
三昧經。云信此身中眞如種子耶。又汝言
後問中擧眞如而爲難。今正審問。隨意而
答。彼眞如理。但有性有。而無性無。若倶有
耶。若言但有性衆生有。而無性無者違論
文一切皆有。若言倶。汝不得言智種有
無。無性有情眞如。既名爲所縁縁。何無能
縁智種。若言無能縁智種者。所縁縁之
言。徒然施設矣。若言無性眞如不名所
縁縁者。論文既不簡。汝何獨擇哉。若言無
性眞如無縁智而與有性眞如同一體故
名所縁縁者。有性衆生。顯得法身時。無性
衆生。亦應顯得。同一體故。若言法爾有無
不同者。既言法爾。叵言有因。若無因者。
云何得言依障斷不。若言有因而名法爾。
一切諸法。皆應法爾。又智種有無。由障斷
不者。何因縁故。障有斷不耶。若言由智
種者。互爲因故。障斷不斷。亦應法爾。又
既由智種。何言法爾。若障不法爾。種亦叵
法爾。互相因故。若言兩倶法爾差別。倶應
微隱。何故智種獨説微隱。若障數起。故不
微隱。以數起故。不應法爾。有人云。染
淨之法。同從理生。若瑜伽意。出世間法。從
眞如生。彼論應言染法亦從眞理生。然
彼論中。説有漏法從第八識薫習種生而
次別 問。出世間法。從何種生。既前別説
有漏法因。後亦別説無漏法因。明知。彼
論別説生因。不談眞如。若以眞如。爲出世
法之本性者。眞如亦與染法爲性。何因不
説從如而生。三論師破云。彼眞如理。雖與
染淨爲所依性。然與出世間無漏法。爲其
正因。而不與世間染汚法爲其本性。何者。
眞如雖有恒沙性功徳。而無恒沙性塵勞
故。若言有性塵勞者。不可得言眞如性
淨。若爾眞如。於出世法。爲其所依。爲其本
性。若於染法。雖爲所依。不作本性。瑜
伽論。説出世間法從如而生。不説染法。
實在玆矣上來一條問者
法相答者三論
 問。見道無漏智。
爲有漏因生。爲無漏因生 答。無漏爲親。
有漏爲助縁。而得生起也 問。地前有漏。
何有無漏。而與見道。爲親因耶。若言本
有無漏智種。能生見道。爾將審定。爲種子
體即無漏耶。爲是無漏之種子耶。若謂種
子體即無漏。若爾乳體即是應酪。彼酪以
乳爲親因故。若言非乳體即酪者。云何
得言種即無漏。明知見道無漏。以有漏法。
而爲親因。非於地前有無漏法爲其親
因。故涅槃經云。無明轉爲明。有漏生無
漏 答。若有漏法。能生無漏。無漏亦應生
有漏法。若許爾者。涅槃還應成生死。聖者
還應成凡愚人。豈非顛倒乎。又無有一
經論説見道無漏。無因而生。若無無漏因。
而無漏智生。云何不同無因外道。瑜伽論。
説地獄成就三無漏根。豈非種即無漏耶。
若言彼論説當得義。即應説言一切成就。
何由分別現種差別。有無不同。汝應仰信。
於有漏中。本有無漏。能生無漏。汝勿謬妄
言有漏生無漏。而致顛倒過 問。我宗但
漏生無漏。不言有漏無漏相生。以無
漏不生有漏。佛不却生凡夫故。豈可不
許有漏生無漏凡夫成聖者耶。以果不
生因酪不生乳故。可不許因生果乳生
酪耶。何因妄爲比例耶。又於何經論。説有
漏中。別有無漏。無文妄説。誰敢依信。瑜
伽論意。有涅槃法解脱分等。定得涅槃。
決定當得三無漏根。因中説果。名爲無
漏。非謂有漏中。本有無漏法。又汝言本
無無漏種子不生無漏。此是有本定有。無
本定無。無不可生。有不可滅。即同雨衆外
道。汝自有過。何隱自過。而誣罔我。同外
道耶。又涅槃經云。有漏生無漏。順正理論。
倶舍論幷云。唯初無漏五蘊刹那。無同類
因。而得生起。若爾見道無漏。以有漏法。
爲其因親縁論誠言。汝何得言無有一
經論説無無漏因而生無漏智。若言順正
理等。是小乘論。不可指南。若爾何處。破此
五類。既無有破。明知。大乘亦同此義。如預
流果。不墮三途。大小同説上來一條問者
三論答者法相
有性無性諍論第四
慈恩法師。依傍涅槃。善戒。勝鬘等。了義
經。莊嚴論等。建立無性有情。比量云。所説
無性。決定應有有無二性隨一攝故
有性者或聖所説故如説有性 問。
此量何過 答。三支互闕。虚一切自陷。是
似比量。量過甚多。粗而論之。宗聖教相
違。相符之愆。比量相違。因隨一不成過失。
不定過失。且論違教 問。涅槃經云。三
者過。不過必不可差。善戒經云。無種性
人雖復發心懃修精進。終不能得無上菩
提。勝鬘經云。雖善知識無聞。非法衆生。
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莊嚴論云。無涅槃
法有二。一時邊無性。二畢竟無性。如是經
論。説有無性。有何違教 答。所引經論。但
據客性。且説無性。非約本性。平等。有何
無性。涅槃經。據斷善根位。非謂續善已後
叵差。善戒經。約無有種性發心之性。而
説無性。非謂本性。若言無有菩薩本性。
何得名菩薩摩訶薩。言雖復發心勤精
者。此是輕假發心而已。輕假發心。無定得
性。故不得佛。瑜伽地持。皆準釋也。智度論。
會釋勝鬘經云。不任涅槃。於人天中。作
涅槃因。明知此亦據無客性。若言暫時無
性者。暫時既有涅槃之因。云何得言作涅
槃因。大莊嚴論。畢竟無性。有二義故。名曰
畢竟。一約善根有生得善有方便善。悉
斷二善。盡三世因故。名畢竟無涅槃性。若
斷方便。未斷生得。名曰暫時。二據時以
論。若人斷善。而利根故。若於現身。若於次
生。能續善根。稱之暫時。若人鈍根。經無量
劫。方續善根故。名畢竟無涅槃性。不言
盡未來際。決定無性。此亦據客性。稱畢竟
無性非謂本性無性。今將與汝引有性文
理。違教失。經論文多。略牽一二。顯似宗
失。涅槃經云。爲非佛性。説於佛性。非佛性
者。墻壁瓦石。無情之物。離如是等無情之
物。名爲佛性。述曰。此簡無情。而取有情。無
性衆生。既是有情。云何得言無有佛性。又
云。凡有心者。悉皆當得阿耨菩提。是故
言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述曰。此簡無心。而
取有心。簡已得人。而取當得。無性有情。既
是有心之亦非已得。畢竟不得阿耨菩提。
是何謂乎。又云。障未來故。名爲無性。必當
得故。名爲有性。又云。雖信佛性是衆生有。
不必一切皆悉有之。是故名爲信不具足。
巳上若爾建立一分無生。豈非一闡提信不
具足人耶。又華嚴經云。如來智慧。無處不
至。何以故。無衆生身如來智慧不具足者。
楞伽經云。如來不捨一切衆生。第五無性。
當得成佛。又佛性論云。説無性者。是不了
義。説有性者。名了義經巳上汝所立宗。彼
既違害前所引教。説名似宗 問。相符失
那 答。一代聖教萬差。注收唯是二藏。於
菩薩藏。有隱密教。有顯了教。若據菩薩藏
隱密教及聲聞藏。建立比量。宗有相符。我
亦許故。何者。善戒經。深密經等。隱密教中。
隨轉理門。且説無性。又説無性。是小乘義。
何以得知。佛性論云。佛爲小乘人。説有衆
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已上我亦許故。是
相符過。若據菩薩藏顯了一乘教。即有違教
失。義則如前説。又若就縁因。有相符失。以
斷善位未有縁因。名曰無性。我宗亦許故。
相符過。若據正因。聖教相違。涅槃等經。理
之與心。名爲正因。無性有情。何無理心
 問。比量相違過相若爲 答。所説無性。應
有之宗。違後因故。比量相違。作比量云。所
説無性等。應有成佛之性以有十二因
縁故如有性者若言宗自語相違者。未
了立意。有法無性。據客性。無能別。本性
本客既別。違何自語。若爾同喩。所立不
成。彼立論者。以眞如理。爲成佛性。有性同
喩。是行性故。此亦不爾。彼有性人。豈無
理性乎。若分別者。即成過類。又無不定及
以所立不成過失。定性二乘。攝有法故。
有法言等。等取此故。所立之宗。既是乖法。
無果所逐。名似立宗 問。隨一所依不成
過何 答。我宗不許。若就正因。而説無性。
是聖所説因。即無所依。即是有體他随一所
依不成過。即顯宗有他所別不極成過。若
言無性彼此共許。有何不成。此義不爾。立
行性以爲正因。本無此因。故名無性。
敵者不許。故不成過。例如數論。佛弟子。共
言我能詮其所自體彼此別故有不成過
問。不定愆何 答。有無二性。隨一攝故。因不
定過。何者。兎角等法。決定應有之宗。異品即
攝異喩。所立因。轉彼兎角上故。成不定 
問。兎角等無。體性無故。不關本因。有何不
定 答。此義不爾。彼兎角等。無種姓故。彼
因亦關。若不爾者。兎角等。將有種姓故
上來略破慈恩法師無性
比量問者法相答者三論
 問。新宗建立無性有
情。有何意趣 答。爲欲顯示佛徳無盡。
建立一分無性有性。若一切衆生。皆悉有
性佛。當成者。諸佛功徳。應當有盡無所
度故若許爾者。即違所説如來功徳。常無
斷盡。建立無性意在玆矣 問。衆生無邊。
佛徳無盡。并是佛説。因何偏信佛徳無盡。
而不信一。若兩信者。汝立無性。有何所施
 答。汝宗一切衆生。悉有佛性。皆當成佛。
若爾衆生界。蓋得終盡耶若言不終盡。即
不應得言一切皆成佛。若言終盡者。即應
有前徳。 問。子擧弘廣兩邊之問。起如
來不答之難。略而破之難顯。廣而折之方
悟。衆生無邊。皆有佛性。皆有佛性故。悉
當得成佛。衆生無邊故成。成無窮盡。譬如
虚空界廣大無邊際。然佛神通力。行無不
能到。以無邊際故行。行無窮盡。以無不
到故。一切皆可行。若謂未來無終故。別立
一分無性衆生。過去無始故。一分有性。今
應度盡。若一分有性。度不盡者。過去應有
始。若言過去雖無始。而一分有性度不盡
者。未來雖無終。而一切衆生。皆悉有佛性。
亦度應不盡。若謂過去兼未來。而長故。度
盡者。不兼未來。獨説過去。一分有性。因
何不盡。過去無始故。又如來方虚空説無
邊。無邊不可短。西方過去之世。既無始。無
如何。短未來。未來賢聖。不説少過去。
即是有性前後等。更加無性。説不可盡。應
未來長過去。新宗又難曰。若一切衆生。皆
當成佛者。其最後佛。即無所度。應闕慈
悲。如何成佛。三論宗破曰。此是如來不答之
難。今且與子。作反質答。汝若難我。後
佛無所化故。應闕慈悲。如何成佛。我亦難
汝。前佛無能化故。應無三學。如何成
佛。止觀以教爲先。尸羅三歸爲首。既無先
佛。何有教歸。教歸既無。三學何有。三學既
佛何成。若以後佛無所度故。即立一
分無性有情。無涅槃種。亦應前佛無能化
故。立一分無因成佛。此既不爾。彼云何然。
新論宗曰。非是自穿鑿。此是佛地論師。親
光菩薩所説。汝破我義。即破菩薩。破菩
薩者。是逆罪人。甚可傷矣。三論破曰。汝被
急難。未識免途。忽牽論師。避自己愆。而
終不免怛策迦。與帝釋。倶墜之免而已矣
上來一條問者
三論答者法相
定性不定性諍論第五
慈恩法師。爲欲建立五性道理。傍經影論。
立比量云。二乘之果。應有定性乘所被
如大乘者 問。此比量有何愆 
答。謬像三支。妄陳僞執。免猶累&MT04498;何稱眞
立。三支多過。粗爾論之。宗聖教相違。相符
過失。違自教失。因不定之過。法差別失。同
喩所立不成過失 問。陳衆過相 答。如
來正法。教關八萬。理通四宗二藏。*注収
教莫不該。理靡不盡。廣如宗義。於彼菩
薩藏中。有顯了。有密意。汝所立量。未詳
憑據。若約聲聞藏及以密意教。建立量者。
即相符過。於彼教中。我亦許故。若就究竟
顯了一乘。即違教失。顯了一乘。不説趣寂
不成佛故。於汝自教。説有不定二乘之果。
於有法中。而不簡別不定二乘有餘果故。
則犯一分違自教失。若言不定二乘之果。
不攝有法。若爾何攝。爲是同喩。爲是異喩。
若言同喩。一分所立不成過失。一分不定。不
成所立定性宗。故若言異喩。即不定過。乘
所被因。轉彼不定二乘果故。作不定云。爲
如不定性。乘所被故。二乘之果。無定性耶。
爲如大乘者。乘所被故。二乘之果。有定
性耶。又汝所立因。如能成立應有定性。亦
能成立所立法差別相違。應無定小乘之性
故。即法差別相違過失。作相違云。二乘之
果。應無定小乘之性因喩同前 問。所陳
過相未爲比遂北猶是蟷螂之斧。欲抗降
輪而已。尋夫。差別愆。是意許之失。標言陳
宗。別立意許。則成此過。我所立宗。但是言
顯。無別意許。有何差別相違過耶。又不定
性二乘之果。攝於同喩。違宗不定。徒勞施
設。不定二乘。雖現不定。後當必定大乘之
故。同喩無失。深密。楞伽。法華涅槃。彼此共
許。究竟了義。於彼教中。亦説決定二乘不
得阿耨菩提。有何違教 答。應有定性。
是法自相。應有定小乘之性。應有定大乘
之性。是法差別立論意許。是定小性。若無
意許。言陳定性。爲是何耶。若言陳中。而
言應有定小性者。能別不成。敵論一向不
言定小乘性。故不極成。何免前失。又依五
性差別道理。汝立前量。則以定性二乘之
果。而爲有法。大乘定性。爲其同喩。若不定
性。名大乘者。所立五性義則壞矣。彼宗五
性。於本有種有無不同。立五名故。又現不
定。何成所立。若當定義。足成所立。故無失
者。亦幻事上。當無之義。應成宗。云何得
言幻不定故。所立不成。又汝於一乘。顯之
與密。未識分別。若深密經。諸部般若。善戒
經等。是菩薩藏。密意大乘。是諸大乘。隨轉理
門密意説。言三乘差別。五性不同。無性定
性不得成佛瑜伽顕揚攝論等説五性差別無
性定性成佛即釋此經
宗亦許是密意教。汝若憑此。即相符過。若楞
伽經。無上依經。勝鬘。法華。涅槃等經。是菩
薩藏。顯了一乘。此諸一乘。眞實理門顯了説。
言三乘同歸一乘。五性皆有佛性。凡有理
心者。皆當成佛道佛性論。寶性論。法華論。涅
槃論。瑜伽菩薩地等説。眞如
爲種理是佛性凡有理性後當
決得清淨法身即釋此經
汝若據此。即違
教失。何不辨了大乘顯密。混號免愆 問。
解深密經云。一向趣寂聲聞。雖蒙諸佛種
種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論得阿耨
菩提。又云。無餘依中。諸受永盡。瑜伽論云。
無餘依中。滅第八識。唯有眞如。又法華
經。雖説無三乘。而不遮趣寂。涅槃經。説
第三病人遇醫。不遇決不可差。如是聖教。
皎然説有趣寂二乘。所立之宗。符順經論。
因何謬妄言違教耶 答。所引經論。前既
通釋。所化之徒。根未熟故。不顯了説。是故
不説二乘無滅捨分段身。別有變易。一切
衆生。皆無斷滅。猶依小乘密意説。言二乘
實滅。無有變易。瑜伽論等。釋此經故。
第八識。更無作業。一禀教之流。根機既
熟。堪顯了説故。法華。楞伽。密嚴。涅槃等
經。二乘不滅。捨三界身。別受變易。無餘
之後。發心向大。汝言法華不遮趣寂。今正
破之。彼經方便品云。十方佛土中。唯有
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又云。唯此一事實。餘
二即非眞。法華論。釋曰。無二者。無二乘涅
槃。唯有如來究竟滿足。大涅槃。唯此文既
遮中。不留定性二乘。表中不取定性二
乘。故知定性亦無眞滅。若不爾者。何唯言
爲若。謂此文説不定性。不遮定性。即有比
量相違之失。作相違云。定性二乘。應亦唯
一佛乘等言之所遮三乘所攝非佛乘故
不定乘又唯一佛乘言。不遮定性
二乘者。唯識之言。亦應非遮心外之境。彼
既不然。此何應爾。涅槃經中。第三病人。
此是已入無餘之位。根未熟時。故云不差。
非謂無餘已後叵差上來一條問者
法相答者三論
變易生死諍論第六
夫生死者。倒業之果。可惡之聲。命始稱生。
壽終曰死。金剛以降。未免力負。毛道已去。
莫不淪溺。今將兩條述變易義。初叙自宗。
後破他執 問。分段變易。有何異耶 答。
二種生死。異義甚多。略而論之。有三種異。
謂因果異也。凡聖異也。名字異也 問。三
異義耶 答。因果異者。分段因者。是四住地。
變易即是無明住地。分段生死。是界内。果
變易生死。是界外報。凡聖異者。凡夫所受。
名之分段。聖人生處。稱爲變易。名字異者。
分段亦名有爲生死。變易亦稱無爲生死
 問。無爲此是無生之名。生死乃是有累之
稱。既言無爲。何謂生死 答。寄子來
問。解釋二種生死名義。色形躯別。壽期長短
故。名分段。無色形壽期長短。但以心神念
念相傳。前變後易故。曰變易。有漏業之
所生果故。名之有爲。無漏業之所受果故。
稱曰無爲。實是有爲 問。分段生死。三界内
報。是無所疑。變易之報。三界外果有何憑
據。又變易報。但在聖人。不凡夫者。前三果
聖。亦受以不 答。佛性論云。出於三界外。
有三種聖人。由四種怨障。不得四徳果
四種怨障者是四種
生死即變易生死
大智度論。云有妙淨王。超
過三界。阿羅漢人。當生彼中。明知變易。
是界外果。界内不攝。要得無學。方受變易。
三果不能。何者。必捨分段麁形。方受變易。
前三果人。分段之業未除。無不受後有智。
雖囘小心向大。而後有猶續起。因何受變
易身。但以第四無學。獨受變易而已 問。
據無學聖人。有決定性。有不定性。此二種
人。同受變易。有何異耶 答。不定二乘。囘
心趣大。後入無餘。受變易身。定性二乘。於
般無餘。受變易報。而後囘心 問。定性二
乘。般無餘時。灰身滅識。如瑜伽言。無餘依
中。異熟識滅。因何得受變易身耶 答。會
釋瑜伽。凡有二釋。一云。密意大乘。隨轉理
門。密意説。言二乘實滅無變易身。瑜伽論。
釋此密意教。若據顯了究竟一乘眞實理
門。説有第八。滅麁身智。而相續起微細身
智。一云。約頼耶識。有麁有細。若麁識者。無
餘時滅。若微細識。猶在不滅。如瑜伽論。據
麁爲言。有細識故。受變易身此後通釋出
起信論
 
問。何以得知於無餘時。雖滅麁身。而微
相身續生耶 答。佛性論云。二乘之人。
有三種餘。一煩惱餘。謂無明住地。二業餘。
即無漏業。三果報餘。謂意生身已上既言在
果報餘。明知分段麁身滅。而變易細身猶在。
又正法華經。説定性聲聞云。順殊異行。生
異佛國。智度論釋此經云。有妙淨土。超過
三界。當生彼中具足佛道。依是經論。明
知微細身智。相續生起。不同新宗。與大虚
同 問。受變易身。爲有因縁。爲任運起 
答。有因有縁自然生如勝鬘經云。無明爲
縁。無漏業 答。三乘之人。各無漏智。彼
無漏智。取捨之義。名之曰業 問。感變易
業。爲是新起。爲是故業。若言新生者。即
違佛性論云須陀洹以上。更不造新業。若
言故業者。三乘無漏。見道已上。方始
超。豈是故業乎 答。於分段生死。有漏業。
佛性論。言更不新造。非謂變易無漏之業
故。不相違 問。若爾既言無漏。即應破裂
於生死因。何由感之。又無漏智。既是道諦。
若變易因。應稱集諦 答。望内界業。稱
無漏耳。實是有漏。感界外生。有何妨乎。
又無漏智。有其二義。一者所潤牽生之義。
即攝集諦。二者進超斷惑之義。稱之道
諦 問。於般無餘。受變易身。於無餘界。
有何所作 答。趣寂二乘。是遇法故。未
入無餘涅槃之前。不解有三種之餘。於
自所得。生究竟想。師子吼言。我生已盡。梵
行已立。所作已辨。不受後有。灰身滅智。
而入寂滅。當於彼滅身智之時。即受細
身墮變易生。雖然彼亦不知此事。住無
餘界。惛然無作。猶如醉人。故楞伽經説。入
無餘涅槃人之醉於寂滅之酒。無量劫不
覺。譬如惛醉人 問。於無餘界。經幾何
劫 答。劫數不定。涅槃經。八萬劫。六萬劫。
乃至十千劫。楞伽經云。無量劫不覺 問。既
言惛醉。因何發心。迴向菩提 答。隨根利
鈍。各經劫數。根機熟時。方心想生。遇淨土
佛。聞法華經。迴小向大 問。心想生時何
要得發大乘心耶 答。一切衆生。皆有佛
性。彼佛性者。即是一乘故。涅槃經師子吼品
云究竟畢竟者。一切衆生。所得一乘。一乘
者。名爲佛性。以是義故。一切衆生。悉有佛
性。一切衆生。悉有一乘已上既有一乘性
故。起一乘心。而聞一乘教上來一條略自
宗所立*之義自問

 問。三乘之人。受變易身。捨分段身。別
受變易。若留分段。名爲變易 答。以定願
力。資分段業。使分段身。長時久住。令此
麁身漸勝漸妙。名之變易。非謂捨分段
身。別受變易。若言別受變易報者。即違瑜
伽等言増壽 問。汝所立義。有多過失。若
言但増壽行。不別生者。即是變易生死
從何而立。若謂刹那。即違佛性論釋有有
生死。唯有一生。名爲有有。若謂命之始終。
即違瑜伽増諸壽行。既言増壽。如何説死。
既無有死。如何説生。又若不拾分段之
身。瑜伽既無轉根之文。女人羅漢。増其壽
行。若爲成佛 答。生死名通。又如無上佛
性論等。四種生死。但名生死。非據各各死
已。別生方名生死。又以無漏定資分段身。
轉勝轉妙。是即轉根。何言無文 問。方便
生死。是生死縁。因縁生死。即生死因。有有生
死。當體是生。無有生死。當體是死。方便因
縁此二種。非當體生死。而是生死之因縁
故。故名生死。非命始終。何名生死。又唯
識論等。但言留身。都無轉根。無文立義。
誰敢信耶。又言留身。即是轉根。斯何謂乎。
汝通未能雪前難也 答。四種生死。後一
生死。是命始終。我不所許。夫感招生者。
良由業力。若別感生。彼能感業。爲是
何。若言故業。即不應言別感生有。若言
雜業。即違佛性論。須陀&T022062;已上。不更造
新業。若言佛性論據分段爲言。今據變
易。論變易業。即是三乘無漏者。無漏之
法。破裂生死。云何爲因。感變易報 問。
三乘無漏。望界内法。且稱無漏。實是有
漏。感變易報。於理何妨。又還難汝。若無
漏法。破裂生死。無漏定力。及諸願力。何故
助業。而受生死。無漏定等。既助生死。則知
無漏。未必裂。若言自不感生死而助
感者。此即隨増生死。何言破裂。如助
盗賊。不免盗賊 答。凡感生者。由愛潤
業。三乘羅漢。既無有愛因。何感生。又不
得言無明住地。能潤無漏。所以者何。煩
悩障。有發業潤生用。所知障。無發業潤生
用。何由潤無漏業。而令感生耶 問。異生
染愛。受三有身。二乘羅漢。習氣之愛。何廢
感生。又起信論云。根本無明。熏發業識。令
三乘人受變易苦。因何無明不潤業耶 
答。汝言捨分段身。而別受變易身。未知其
所受身。爲是界内身耶。爲是界外身耶。若
言界内。汝不得言別受變易。若言界外。
即同外道故。仁王經云。三界之外。別有衆
生。外道大有經之所説 問。彼身由有無明
住地。麁重未盡。有漏隨逐。非是無漏。三界
愛心。不能繋縛。非三界也。故智度論
云。有妙淨土。超過三界。佛性論。出三界
外。有三種聖。先是三界。今界。不繋名。非
界外別有衆生。是故不同外道所説 
答。汝所立義。捨分段身。別感變易。若爾相$
違瑜伽等論。増其壽行。名爲變易寧執己
見。不信聖言 問。瑜伽論。説増其壽行。
非是變易。後代論師。皆依此論。更有増
加。此是論師自意而已。非瑜伽意。設使瑜
伽。以爲變易。此猶釋密意一乘耳。未爲
釋顯了一乘教。若以増壽。爲變易者。即
違多教教。何者楞伽經云。滅於諸根。方取
變易。瑜伽論説留有根身一違勝鬘經。無
上依經等。無明住地。資無漏業。別受變易。
瑜伽論等。以定願力。資有漏業。留分段
二違正法華經云。順殊異行。生異佛國。
瑜伽論云。於此界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
三違楞伽法華。不自覺知自謂滅度。瑜伽論
等。自知留身。傍人謂滅四違涅槃經等。先
入寂滅。後發大心。瑜伽謂等。先發大心。
然後留身五違四依造論。爲釋佛經。彌勒菩
薩。豈背佛經。而爲釋乎。明知瑜伽。非以増
壽而爲變易。假使以爲變易身者。猶是釋
密意教而已 答。所列五違。但以於汝爲違
失耳。瑜伽諸教。未曾乖角。何者第一違中。
所列楞伽無文。如有請示。第二違亦汝謬取
意。彼無上依。勝鬘經等云。無漏業因。無明爲
縁。受變易身。是不定性。無漏定願。資此身
業。令分段身轉微細故。名變易身。即與瑜
伽以定願力。留分段身義。全符會。實留身
業。是分段業。然彼經云無漏業者。若不以
無漏定願力。而爲資助。彼分段業。業勢既
盡。此身即滅。因何滿行。良由無漏定願
之力。資助故業。而令此身長時久住。是故
故業功。推無漏定願。而言無漏業受變易
身耳。以無漏定願。欲資有漏業。若無所知
障。即不得資業。其資助之功。寔由所知障。
是故彼經。言無明住地縁而發無漏業。是即
經論。爲符契。不違言違。迷謬甚矣。又瑜
伽論。不言但住此贍部州。云何妨往他佛
世界。故善符順法華經等。汝第三違。亦徒
劬勞。又法華經意。自謂得滅度。將入涅槃
時。佛在前説法。而發菩提心。非是入滅
後。自謂爲涅槃。故正法華經云。謂臨滅度。
佛在前立勤。發無上正眞道意。是故瑜伽。
不違法華。又涅槃經。八萬劫等。所住之處。
名爲涅槃。此是分涅槃。何者初果人。於入
見道位。斷見諦煩惱。分證人空理。即有餘
涅槃。但非小乘之究竟涅槃。可雖是非究
竟而不妨涅槃。中間二果。亦準應知。若爾
涅槃經。據四果聖人迴心向大後未至十
信。間而入無漏定之所經劫數而言八萬
等。非如汝所計住於無餘界所經之劫數。
瑜伽之與涅槃經等。其義皆符會。汝自謬執。
言經論相違耳 問。入楞伽經云。諸聲聞。辟
支佛。畏生死妄想苦。而求涅槃滅於諸
根。不取未來境界。妄取以爲涅槃。不知内
身證修行法。故不知阿梨耶識轉故巳上
述曰。既云滅於諸根。不取未來境界。妄取
以爲涅槃。明知定性二乘。於無餘時。
滅智。自謂涅槃。又云。不知阿梨耶識轉。
言彼二乘。自不能知梨耶所轉。而受變易。
妄謂究竟無餘涅槃。是明憑據。何言無文。
又勝鬘經等。擧分段因果。況變易因果。
非別感何乎。又佛性論云。有有生死者。未
來生有。更有一生。如上流阿那含於第二
生中。涅槃者。餘有一生故。故名有有。述曰。
言有有者。分段生後。更有變易一生有。故
名有有。譬如上流阿那含中。於第二生。般
涅槃者。更有一生。豈是容増其壽行。而
非別生耶。明知瑜伽。説不定性。楞伽。勝鬘。
無上依等。説定性人。非可混同。正法華云。
生異佛國。瑜伽不言生他佛國。但言留身。
既滅此身而生他界。與留此身而住此
界。義成矛楯。因何得同。又釋法華。甚成
謬迷。正法華經。第三卷文。明不定性故。
彼文言。臨欲滅度。佛在前住等。第四卷。
明定性聲聞故。彼文云。當來之世。佛滅度
後。不聞法華。自謂滅度。順殊異行。生異
佛國。當求道慧。智度論釋此第四云。阿
羅漢。三界諸漏因縁盡。更不復生於三界。
沙淨土。出於三界。於是國土佛所。聞
法華經。具足佛道。第三第四。其意全別。何
強令同。又不得言此是往至。非是生往。經
文既云生異國。論文亦云更不復生三界。若
不生三界。即生於淨土。何得言非生。明知
瑜伽之與法華。義成阿羅漢。又釋涅槃。甚
乖經文。彼經既言須陀洹人乃至永盡諸苦。
入於涅槃。是人未來。過八萬劫得阿耨菩
提。準此經文。八萬劫。所住處。非是分得涅
槃。又非留身定。當知此是五人。皆得自分
究竟有餘涅槃。而入無餘。隨根利鈍。所經
劫數。名八萬等。與瑜伽意。全不相似。明
知彼明不定二乘。此説定性無數劫數
上來一條問者
三論答者法相
三一權實諍論第七
問。解深密所説一乘。與法華經所明一乘。同
異若爲 答。異也。深密一乘。此是眞實顯了
一乘。法華一乘。即是密意不了一乘。問。顯
密之趣。情所未曉。請爲陳述。令莫凝滯 
答。解深密經。爲諸利根大菩薩等。顯了演
説三乘實有。所趣眞如。無別異故。説爲一
乘。故此是究竟顯了乘。若法華經。爲欲
誘引鈍根聲聞。實有三乘而以方便。密説
言唯有一乘無有二。故是密意不了一乘
 問。汝所立義。違害佛意。設犯後學。所以
者何。法華經云。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
縁故。出現於世云云一大事者。即是一乘。諸
佛如來。豈爲欲説不了義經。而出世哉。又
於序品。現不思議希有瑞相。豈爲欲説不
了義經。現希有瑞。又方便品云。佛自證大
乘。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即墮慳貪。
此事爲不可已上何令大師成慳貧者。又法
華經處處云。一乘眞實。三乘方便。佛性論云。
法華一乘。是眞實教。凡法華經等。三乘方便。
一乘眞實。其文甚多。三乘眞實。一乘方便。
於經論中。何處有文。如有早出。又不得言
鬘説三乘眞實。彼經唯明一乘眞實。於
彼經中。都無三乘眞實文。故又涅槃經云。
我初得阿耨菩提時。有論鈍根聲聞弟子。
以無利根迦葉等故。不得演説一乘。實隨
宜方便。開示三乘。如來去來現在。畢竟演
説三乘法者。無有是處已上是文最切。汝不
得言説三乘。實爲諸利根大菩薩等。説一
乘。實爲諸鈍根聲聞弟子。又不得言三乘
實有是了義説。若是了義。何經得言。如來三
世畢竟演説三乘法者。無有是處。新宗又
云。解深密經。所會一乘。即是法華所明一
乘。三論師破云。眞諦三藏云。佛成道後。第三
十八年。説解節經云云解節經是深密經勝
義諦品之同本異譯
於四
十餘年。説法華經。即法華經無量義經。有
明文也。又深密經。闍王未作逆罪前説故。
解節經同聞衆中。列父王也。法華經。是作
逆後説故。法華經同聞衆中。列子王也。若
爾三藏師語。及以佛經誠文。證知法華是深
密後數。應以後而會前經。云何會釋未
説經耶。又深密經。擧已所説。而爲會釋。
云何得言會未説經。明知深密所會一乘。
是深密前所説一乘。即央拙經。大集經等。
所明是也。至法華經。即會法華之前。深
密等所説三乘云。佛以方便。示以三乘
法。唯有一乘。無有二乘。以後所説。會乎
前教。教理極成。以已説教。會未所説。未
見其可。諍論衆岐。恐繁存略上來一條問
者三論答者

次排天台宗 問。法華一乘。華嚴一乘
有何差別 答。華嚴一乘。此是覆本滯方
便教。法華不爾。是故爲異 問華嚴之教。
覆何等本。滯何方便 答。覆過去久成之
本身。滯菩薩因慧之方便。是故華嚴。非純
圓教。於法華經。方顯本迹。純明佛慧。是故
法華。稱曰純圓 問。今將請問。爾義通徹。
即應憑信。理若壅滯。熟以龜鏡。汝言華嚴。
覆本身滯方便。若彼華嚴。説於寂場始成
之佛。爲實成不。若言實成。於彼華嚴。何處
説爲實成佛耶。二三之帙。未其文。三十
餘之章。都無有言。云何得言稱爲實佛
 若言化現。與法華經。有何異耶。若
以寂滅道場之佛。而爲化迹。何以釋迦。將
始證耶。既非始證文成明矣。何覆本始。
汝若言於法華經。顯灼説言。樹王始成佛。
名之爲近迹。然我成佛來。過去塵沙。未來
倍上數。於華嚴經中。未有如斯談故不
及法華。此義不然。汝未得識所爲利鈍。
故致是言。爾未聞乎。囘也聞一以知十。賜
也聞一以知二。華嚴所爲。猶頑曲矣。
略説即悟。何勞廣陳。法華所化。是子貢徒。
待乎廣説。方得悟解。四十餘年間。察機待
熟。良神明暗劣者也。根有利鈍。教設廣
略。褒廣抑略。謬之甚矣。又汝不得言法華
後段。不被聲聞。法華興。由引攝二乘。法華
一部。但以演説能乘所乘。漸悟菩薩。唯禀
所乘。不逮能乘。是謂乎。又後段文。不簡
三根。云何得言不參座席。於彼宗中。或有
人云。十地論云。因分可説。果分不可説。彼論
既言果分不可説。明知華嚴經未明本地
果。又云。華嚴所明智慧。猶爪上土。法華所
説之佛智慧。知十方土。三論師破云。汝未
得論意。彼地論意。因果相形。五十一位。行
相麁顯。是名爲因分可説。本地法身。常住
之果。微妙幽深。心慮不及。名聲斯絕故。稱
曰果分不可説。非彼經中不説果故名不
可説。汝多少土之喩。未悦智者之情。何者
六十軸之因。廣明佛智。與二十八篇。亦無
有異。多少土況。有何所施。若言華嚴所明
智慧。是菩薩慧。故況爪土。此義不爾。於彼
經中。普賢文殊等大菩薩。被如來加。而説
因果。甚深智慧。何小佛智。因位菩薩。學於
佛智。所學之智。甚深廣大。亦是眞實能學之
慧。云何狹小。亦方便。但據明昧。因之與果
智異而已。非謂大小及實方便。若言因人
不及果故。其慧名亦小。爲方便。若爾純圓一
乘之菩薩慧。亦不及佛故。應名爲滯方便
之慧。即是法花。應滯方便。若言法華不
説其慧故名純圓。若爾不説故純圓。教菩
薩。應無有智慧。禀圓教一乘。而行一乘
人。豈無有慧乎。若言不説而非無慧。則
有前咎。若言華嚴菩薩智慧。不及法華菩
薩智慧。如彌勒等。此義後破。又汝違經及
以自言。何者。踊出品云。始見我身。聞我所
説。皆入佛慧。除先修習學小乘者。今於此
經。入於佛慧已上文句釋云。始入佛慧。是華
嚴經。今入佛慧。即法華教。佛慧即齊。了義
亦等已上汝既言佛慧既齊。云何牽多少
土喩。明知汝言。特違佛經及以自語。若言
據久成佛慧。不及法華。此滿前難。不
勞再徴。又汝宗。又於法華經。初段之經。
名迹一乘。後分之經。稱本一乘。迹不如
本。華嚴一乘。同法華迹。而異本分。三
論師破云。汝所立義。違害佛經及祖師。其
失甚多。略出一二。言違經者。初分之經。
説所乘法。後段之經。明能乘人。人法同
體。境智無二。有何勝劣。有何別異。而分
本迹。判淺深耶。初分經。言諸佛智慧甚
深無量二乘不知。又云。開佛知見。又言。是
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又言。大白牛車。如是
等文。豈非明本地之法身耶。何由初分。是
迹而淺。若言雖説本地法身。而初分經。但
説未來無終之常。而不説過去無始義如
後段。故名迹名淺者。若爾初段身子。既悟
八相之迹。而非本。本身文證。非適今也。
與後段經。有何異哉。利者不説。而義準悟。
鈍根待説。始得悟解。因何後後。莫迥悟
斷之。爲迹一乘乎。鈍隨言得悟。判而名
本一乘。若言身子不悟本。迹何領解。言
如今者。世尊從生及出家得道轉法輪。亦
以方便説耶。既悟迹身。云何不解久證
法身。於彼宗中。或有人云。初段之經。是迹
身説。故迹一乘。後段之經。即本身説。稱本
一乘。如是等言。特違正理。後説不説。當破
拆之。彼宗又云。彌勒菩薩。雖是補處。而於
後分。猶尚不識涌出菩薩。何況得悟久證
法身。後段之經。甚深難顯在玆矣。三論
師破云。彌勒不識。爲是實愚。若言詳愚。
還同初段。有何勝義。若言實愚。即違經文。
彌勒疑問。序長行末云。我等雖復信隨宜
所説。佛所出言未曾虚妄。佛所知者。皆悉
通達。然諸新發意菩薩。於佛滅後。若聞是
語。或不信受而起破法罪業因縁已上偈末
云。我等從佛。聞於此事無疑。願佛爲未
來演説令開解已上何言實愚。又汝釋文云。
我雖未達信而已。汝之所釋。即違經云皆悉
通達。何言未達。又汝祖師。南岳大師。釋此
文云。彌勒自述既已悟解。汝云何違大師
解釋。而言未達。智度論引放鉢經云。文殊
師利。不知彌勒擧足不足巳上文殊是往古
如來。釋迦九世之祖師。既言不知彌勒擧足
下足。足殊不及補處大士。文殊既達。彌勒
何疑。而今疑問。不知一人。此是同迷而詳
愚耳。汝不得言是實不知。又天台師之所
立義。多違南岳。南岳大師。應現日本。製法
華疏。彼御製疏。與天台疏。玄黄相隔。河漢
爲疎。恐繁不述上來一條問者
三論答者天台
有華嚴師。華
嚴了義。法華不了。亦判淺深如是。謬執
依準向前三經。不異之道理。義而應遮

三車四車諍論第八
問。三車之言。經文皎然。四車之證。是何處
文 答。法華經是。何者。經云羊車鹿車牛車
大白牛車。前三是方便。有名而無實。後一
爲眞實。有名亦有實 問。第三牛車。與第
車。有何異耶 答。第三牛車體。是水牛。
其色即黒文句譬喩品疏云本求羊鹿水牛期出分
段今得白牛盡於變易過本所望豈
不歡
譬三中。大第四牛車體。是白牛。其色鮮
白。譬今一乘。其體既異。有何驚怪 問。子
義甚妙。誰靡憑仰。但檢經文。未爲盡
善。倚大聖教。楷定邪正。孰以凡情。爲指
南乎。今正請問。汝任意答。經云如此種種
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乃至
時長者。各賜諸子等一大車。其車高廣乃至
駕以白牛。膚色充潔。三中牛車。直言牛車。
不言水牛。亦不言黒。汝因何言水牛黒
牛。若言賜與之牛。既言白牛故知許與之
牛。不言白名。爲黒牛。若爾長行。賜與之車。
名爲大車。許與之車。不言大車。可謂許與
之車是小車耶。若言爾者。與羊鹿車。亦有
何異。又違偈文言大車也。又經不言水
黒。汝言水牛言黒牛者。經不言白。我
亦白牛。是何妨耶。又若不言白牛車。故是
黒牛者。又但以言駕以白牛而不言大。即
是應言小白牛車。若言略大。我亦如是略
白字耳。何因得言是黒牛耶。若言賜與之
大白牛。長行及偈。皆言白牛許與之牛。長行
與偈不言白牛。故名黒牛。若爾長行。及以
偈頌。不言水黒。汝因何言水黒牛耶。若汝
強分二牛異者。即達比量。立比量云。汝
執三中牛車。應眞實汝許大車所攝故
如汝許大白牛車汝執大白牛車。應非
汝許大車所攝故如汝執三中牛車
若汝不許三中牛車。是大車者。即違經
故。向來徴詰。且就喩言。復據法徴。羊車聲
聞。鹿車縁覺。牛車佛乘。三外白牛。爲何喩
耶。爲是菩薩。爲是佛乘。若言二是。若爾即
是三中牛車。應無有別大白牛車。何者。經
合三車云。聲聞辟支佛佛乘。即知佛乘是三
中牛。又經合三中牛車云。求一切智佛智自
然智乃至利益人天。度脱一切。是名大乘菩
薩。求此乘故。名爲摩訶薩。如彼諸子爲
求牛車。出於火宅。明知大乘菩薩。亦是三
中牛車。若爾三中牛車之外。無有別佛乘菩
薩乘。所何等法。喩大白牛。若言三中牛
車大乘。大乘大白牛車是一乘者。此亦不
爾。下合譬文。大白牛車。合大乘故。故彼
文云。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然後
但與珍寶大車。如何亦然。初説三乘。引導
衆生。後以大乘。而度脱之。又云。爲諸聲
聞。説大乘經名妙法華。若爾一乘。即是大
乘。有何別耶。若謂大乘有權有實。三
中大權。三外大實。汝之權實。未許意趣。若
體有無。而言權實。若具不具。而言權實。若
言後者。我亦許之。何者昔日佛乘。顯説化
身。未具三身。菩薩乘亦略説而已。未具
説行。大品已去。漸具三身。廣説衆行。若據
此義。論權實者。我亦許故。若言前者。都無
此義。何者昔日佛乘實有。今日佛乘亦是實
有。若是二乘。昔有今無。昔有今無。應名
爲權。本有今何名權耶。又汝若言大品已
去。法華已前。所明法身。是通教身。於今
圓教。所明法身。與通教所明法身異。是
故三中佛乘是權。此義不爾。智度論云。爲
欲釋第一義悉檀故。説般若。彼論釋第一
義悉檀。諸法實相。四句百非。心言倶絕。
第一義悉檀。即法身。自外更有何等深理。
又彼論中。引大雲經。法華經等十種大經。而
言。此中般若最大。又彼論云。法華。般若。眼
目異名。又云。法華入般若中。若爾法華。及
以般若旨趣齊等。云何得言通教法身。圓
教法身。其體別異。又汝不得言不共般若。
與法華同。若共般若。即異法華。何者共與
不。等是般若。何共般若。不及法華。若言
三乘共學般若。各證自果。法華不爾故不
及者。此亦不然。法華涅槃。聞説一乘及以
常住。而證小果。豈非共教耶。聞法華經。
遠塵離垢。豈非是聞一證三耶。既有聞三
證一。三人何得偏判遠塵離垢而爲大耶。
又天台師。通嘉祥師索車十難。甚爲可咲。
恐煩不述 問。汝立四車。即違八證。一云。
唯一佛乘無有餘乘若二若三。二云。十方世
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三云。唯此一事
實。餘二即非眞。四云。諸佛語無異。唯一無
二乘。五云。但以一乘法。教化諸菩薩。無聲
聞弟子。六云。密遣二人。七云。世間無二乘
而得滅度。唯一佛乘。得滅度耳。八云。唯有
一佛乘。息處故説二。諸文甚多。略擧八
證。檢向八文。三車順文。四車傷義。汝之所
立。特違文義。誰爲憑信 答。釋第一證。餘
七準知。嘉祥法師。釋此文云。無縁覺故。名
爲無二。無聲聞故。稱曰無三。即存三中大
乘菩薩。若爾唯無三藏之中。聲聞縁覺。不
無三藏中菩薩乘。此存有餘。何關佛乘
何處經論。以聲聞乘。而爲第三。既無此
次。都是妄説。若依汝解。言無二者。無縁
覺乘。無三即是無菩薩。第一聲聞。應不被
無。若如此者。即大倒亂已上破嘉
之義
今言但
一佛乘者。純説佛法之圓教乘也。無餘乘
者。無別教帶方便。有餘之説。無二者。無般
若中之帶二。無三者。無方等中所對之三。
如此二三皆無。況三藏中三耶已上頂法師正
義上來竝文句

餘七準通 問。観音品云。佛身辟支佛身
聲聞身。菩薩善戒經第一云。菩薩利根。縁覺
中根。聲聞鈍根。華嚴經第三十五云。如來慧
光。初照菩薩大山王。次照縁覺。後照聲聞。
如此等經。以聲聞乘。爲其第三。汝何得言
於經論中都無此*次。嘉祥大師博賢深達。
爾云何謗。言是妄説。又南岳大師。菩薩第
一。縁覺第二。聲聞第三見譬喩
品疏
若爾佛經。及
以祖師。以聲聞乘。爲其第三。汝何管見。誹
毀博達。豈是非丘井蛙嗤大海乎。又汝遮
遣華嚴般若。三中佛乘。甚乖正理。準前破
拆。應知其失。恐煩不述 答。灌頂法師。
親承智者。智者大師。靈山聽法。親禀金吻。
汝云何敢致詰難耶 問。若爾南岳。靈山
聽衆。亦是汝家之祖師矣。灌頂法師。何
破拆南岳大師。利見本朝。製法華疏。天台
文句。全破此疏。胤資既謗於其祖匠。師資
之道。亦何在乎。謗毀之愆。既在自己。何還
咎他。此猶人自乘馬謬謂他乘而已矣。天
台師問。汝擧乎八證。而責我四車。我亦牽
六文。而難汝三車。一云。佛以方便力。示以
三乘教。二云。於一佛乘分別説三。三云以方
便力故。分別説諸果。四云。於一乘道。隨宜
説三。五云。諸子索三文皆不與。但與珍寶
大白牛車。六。父虚指門外。言有三車。諸
子出門。無三可見。汝之三車。違害六文。汝
義既乖。何偏徴我。三論師答。汝不違謂違。
與子爲會釋。以呈同歸義。且對釋於汝之
一文。我之一證。即汝五文。我之七證。符契自
敬矣。經云。方便説三汝之
一文
又云唯一是實。餘
二非眞我之
一證
今會釋云。唯一佛乘。爲欲引
導三乘人故。方便説三。考實而言一乘是
實餘二非眞。由是義故。説三説二。猶一意
耳。將牽近喩。以況遠旨。如文手中唯有一
菓。欲引三子。於但一菓。而説三菓。檢實
而論。唯有一菓。而無二菓。是故二文。符
會莫乖。三二既明。會義可領。一文一證。
既爲對釋。五文七證不待通釋。而自會矣
已上一條問者
論答者天台
又華嚴宗。立四車云。臨門三
車。倶是方便。露地大車。名爲眞實。若三中
牛。亦是實者。大子出宅。即應見牛。何不得
見。復更索耶。亦不可説界外索車但是二
乘。以經不説彼求牛車人。出門即得彼
牛車故。又彼經云。爾時諸子。皆詣父所。各
白父言。父先所許。玩好之具。羊車鹿車牛
車。願時賜與。以此得知。三乘倶索。三論師
破云。夫論索車。良由昔而言今無。昔今倶
有。何更索乎。羊鹿二車。昔有今無。法應求
索。三中牛車。昔今倶有。何須乞索。汝言大
子。出宅不見有牛車者。汝未得解在門
外言。故致此謬。今正釋文。而示謬失。言
門外者。是總相言。若據二乘。正使限城。
稱之爲門。若約菩薩無知限名之曰門。
二乘既出正使門外。而不得見鹿羊二車
據法
華會
菩薩未出無知門外。故不見牛。不言
出於無知門外。而不見牛。菩薩之子。未至
處。見非無牛車。何由索耶。又不得言
三乘教之中菩薩者。出分段。住不退位。爲
究竟 答。二乘教之分齊爾耳。未出變易。
此言出在何經論耶。勿汝牽法華以爲
證。法華經言得不退者。言約意豐。以非但
是位不退故。且擧因故。若不爾者。何故。
彼經。合三中牛。或擧因乘。或擧果乘。而合
之耶。初合三車文云。但以智慧方便。於三
界火宅。抜濟衆生。爲説三乘聲聞辟支佛佛
是擧佛果
而合牛車
後合三車中牛車云。求一切
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
乃至是名大乘菩薩。求此乘故。名摩
訶薩。如彼諸子求牛車出於火宅此擧
求佛
果四智之菩
薩而合牛車
譬喩品言。不退菩薩。且依後合
擧因乘耳。明知三乘教之分齊。但出分段
三界。但得不退。未變易。未得佛乘。是太
謬矣。又彼宗。未解索車大意。而謬引文云。
爾時諸子。皆詣父所乃至羊車鹿車牛車。願
時賜與。以此得知。三乘倶索。三論師釋曰。
尋夫。索車者。蓋是騰昔三。以徴今一耳。佛
昔日導三乘究竟。今日遂云此一事實餘二
非眞。是故徴曰。昔時導有羊鹿牛車。爲何
所在騰三徴一。文義煥然。叵致疑滯。彼宗
又云。經文既言諸子索車。豈但二乘。若但
是二乘。何得言諸子。三論師通云。但二乘
子。稱爲諸子。是有何妨。以求二乘人非一
故。故經合羊鹿云。如彼諸子爲求羊車
出於火宅。如彼諸子爲求鹿車。出於火宅。
二乘之子。各稱諸子。明知諸子。詣父索車。
但是二乘。華嚴四車。天台四車。前後。倶時。
其義各別。三外存一。大概是同。前車既傾。
後轍何免矣
教時諍論第九
慈恩法師。近禀三藏。遠影佛經。而立三時。
統攝聖教。*故彼法師。撰法苑林章云。解深
密經云。勝義生菩薩。白佛言。世尊初於一
時。在婆羅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唯爲
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乃至
而於彼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
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
爲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
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
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爲希有。而於時所轉
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
諍論安足處所。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爲
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
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
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爲希有。于今
世尊所轉法輪。是眞了義。非諸諍論安足
處所。涅槃經説。初令皆服乳。次教總斷
乳。後教有應服。有不應服者。與解深密
所説義同乃至略示教者。四阿笈摩等。是
初時教。諸説空經。是第二時教。以隱密
言。總説諸法無自性。故華嚴深密唯識教
等。第三時也。以顯了言。説三無性非
有非空中道教故 問。法師所立。三時次
第。爲是年月之次第耶。爲是機理之次
第耶 答。兩倶是也 問。且置機理。若言
時節之次第者。華嚴經。遺教經。爲攝何
時 答。華嚴經攝於第三時。遺教經收乎
初時也 問。若爾不可言時節之次第。以
類攝故。彼三時既云。初於一時。昔於第
二時。於今第三時。華嚴經初時。而非第三
時。遺教經。於今而非第一時。何以初時
教。攝於第三時。以第三時説。攝於初時
耶。凡時節者。分限之聲。以初攝今。以今
攝初。時節相亂。分限之名。何所在耶。若言
我但以機理*次。建立三時不據時節。此
義不爾。彼經既云初於一時昔第二時今第
三時。非時節何 問。據機理次。立三時耶
 答。隨機與理。淺之與深。而立三時 
問。若爾於此機理次第。諸部般若。攝於何
時於深密經。之作此問 答。諸部般若。
攝第二時。所化機劣。所説淺故。解深密經。
攝第三時。所爲根勝。教理深故 問。所化是
誰而勝劣耶。何故諸部般若是淺。深密是深
 答。般若所爲。須菩提等。深密所被。勝義
生等。由是所化根機勝劣。諸部般若。爲除
有執。以隱密相。而説諸法本性皆空。未顯
三性有無理故。偏説空故。稱之爲淺。若
深密經。爲除空有。而説非空非有中道。
又顯了説遍計性空。依圓是有。故名深也
 問。此義不爾。違經論故。智度論云。欲
爲彌勒等説菩薩行故。説摩訶般若。又
法華經云。我承佛教。爲大菩薩。説無上道
已上此指般若教時故。若爾經與論。既言大
菩薩。云何應得言爲須菩提等。説般若教
耶。明知般若所爲之機。是大菩薩。是大利
根。大般若經云。一切聖法。由此成就。是聖
智境故。名勝義非有非無。又云。爲著法
者。説空法道。著二邊者。爲説中道。又
云。如是般若。非有相。非無相已上非空非
有之證甚多。不煩多牽。辨中邊論云。如是
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説一
切法非空非有已上若爾般若經。及以自宗
論。既言般若經説非空非有。云何得言偏
説空耶。又攝論初。引般若經。而判三性有
無中道。若爾般若經説。非空非有中道。及以
三性有無之義。何淺於深密經耶。又不得
言辨中邊云般若等經。非是諸部般若經
也。違基法師。及範法師。云大般若等經。説
非空非有故 答。深密經言。第二時教。非
是諸部般若者。爲是何乎 問。非是諸部
般若經也。若言諸部般若經者。有多相違。
般若經云。般若波羅蜜。離諸分別絕。諸戲
論。智度論云。今爲欲説無諍處故。故説此
經。深密經云。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一違法華
經中。指般若云。佛勅我等。説最上道。又
云。爲大菩薩。説無上道。深密經云。有上有
二違亦法華經。指般若云。一切諸佛祕藏
之法。又云。實事眞要已上豈是不了。深密經
云。猶是未了三違般若經中。顯了演説非空
非有三性道理般若經文竝辨
中邊等文如上
深密經云。以隠
密相。説諸法空四違基法師云。爲善現等
波若經。智度論云。爲彌勒等。説於*波
五違有如是失。明知深密第二時教。非是
諸部般若經也。是眞諦三所言施慧江邊
説般若及以央掘摩羅經等。此等經中説諸
法空。深密經中。指此等經。爲第二時 問。
涅槃經。説舊新醫喩。配當深密三時教何 
答。舊醫服乳。以爲初時。新醫斷乳。爲第二
時。有應不應。名第三時 問。此義不然。何
者。經文以舊醫喩。外道邪師。以乳即喩所
説邪戒。初時教主。即是如來。所説我空。既人
與法。全不相似。何以舊醫。配初時教。彼宗
門人。左右會通。而義迂囘。恐繁不述 答。我
宗三時。既是佛説。汝若破之。即破佛説。豈
是佛弟子耶 問。汝於佛經。但斯得語。而
不得意。深密經意。且據一途。而判三時。不
言三時攝一切教。我但破汝不得意失。而
不破佛。若不爾者。無量義經。小乘四諦。名
之初時。中乘縁起。名第二時。方等大乘。爲
第三時。此經三時。何與深密三時相違。又
法華經第五。法華以前教。名爲初時。以
法華經。爲第二時教也。如是教時。皆以一
途。且判而已。非謂以此三時攝於一切佛
教 答。日照三藏云。智光論師。般若燈論釋
中。引大乘妙智經。而立三時。汝何不倚彼
論三時。而立二藏 問。非不用彼。其論三
時。不違二藏。攝教盡故不用。深密於一途
而立三時 答。同立三時。何故深密。且依
一途。妙智經攝一切佛教 問。深密經於
人同時異。而以年月次第。建立於三時
故。彼經云。初昔今也。若妙智經。以類攝教。
非以人同時異次第。又非年月故。三藏云。
心境倶有。名爲初時。境空心有。稱第二
時。心境倶空。爲第三時。而不言初昔今
上來略破法相三時
問者三論答者法相
 問。天台四教。有何憑
據。若無明文。而建立之。不可信故 答。
有明據也。非自穿鑿故。長阿含行品。佛在
員彌城北尸舍波村。説四大教者。從佛聞。
從和合僧聞。從衆多比丘聞。從一比丘聞。
是名四大教。月燈三昧經第六。明四種修多
羅。謂諸行。呵責。煩惱。清淨。私釋會之。諸
行是三藏教。呵*責即通教。煩惱者別教。清
淨名圓教已上頂法師玄
義第十卷文
今三論破云。汝宗
四教。所依不成。何者。長阿含經是小乘也。所
依既小。四教何大。若長阿含。不小乘者。汝
何得言四阿含小。又彼阿含。及月燈文。何
是四教。彼經。直云諸行呵*責煩惱清淨。何
言四教。不足徴破。止而不論。又花嚴師。種
種引文。配釋五教。而無相的。説五教名
之經論。文義推玄耳。新宗三時。三論二藏。
名字顯出。在經論。叵以疑滯。天台華嚴。四
教五教。無文而立。誰以準的。若言汝*責
我宗所立四教五教。於經論中。無名字者。
汝所立三種法輪。名字何出。無文既等。云
何汝自隱於己過。而名我宗。此亦不然。汝
未得悟三論義意。嘉祥法師。正以十門。統
攝聖教。如宗義釋。於彼二藏。開出三輪。
此一途耳。非是攝教之正意也。次排江南
大乘師所立五時教宗。道場寺慧觀法師立
五時云。略判佛教。凡有三稱。一謂頓教。即
華嚴經。二謂漸教。始從鹿苑。終竟鵠林。自
淺之深。名之曰漸。三不定教。非頓漸揚。
故稱不定。即央掘摩羅。勝鬘。金光明等是。
於漸教中。分爲五時。一有相教亦名三
乘別教
四阿合。二無相教亦名三
乘通教
即大品等。三抑揚
教。即淨名等。四同歸教。法華等是。五常住教。
涅槃經是。南土群匠。偕於觀公。今破
云五時之説。非但無文。亦復害理。何者。四
阿含中。既説二空。二空無相。何名有相。亦
三乘同觀於四諦理。云何得言四諦教名
三乘別教。汝言般若。明空蕩相。未明佛性
及以常住。是故名無相。此義不爾。涅槃經
云。佛性亦名般若。般若即佛性。佛性即妙
有。又般若即是智徳之有也。汝何得言明空
蕩相。名無相教。又大論云。般若不屬於二
乘人。但屬菩薩。汝何得名三乘通教。大品
經云。二乘智慧。猶如螢火。菩薩智慧。猶如
日光。又云。二乘猶如廢犬。若爾大品。亦應
抑揚。汝何獨名維摩思益。而爲抑揚。汝言
法華未明常住。此義甚謬。壽量品。明過去
過塵沙。未來倍上數。非常住何乎。尋夫。涅
槃常與無常。是涅槃用。談乎其體。非常無
常。汝言常住。但得用耳。未及其深體。又涅
槃前既説常住。何涅槃稱常住耶。又央掘
摩經。十大弟子。竝文殊等。皆與央掘。被呵
*責也。所呵之衆。既次第教之。所爲人。能呵
之教。盍漸教耶。汝何偏斷金光明經亦別。十
大弟子等。何不漸教。五時過咎。略述如是。
恐繁不廣
説不説諍論第十
就此諍論。初述自義。後破他執。言自義。
汎談佛身。有三種身。一正法法身亦名理
法身亦
名自性身
亦名法佛
二修成法身亦名智法身。亦名自受用
亦報佛亦名内應身
三應化身此應與化合爲一身若開出時應身化身
然其應亦名外應身亦名他受用身彼化
身者亦名變化身同
利他用故合一身
於此三身説不説。凡有二
門。謂差別無差別門亦名二
不二門
無差別差別門
亦名不
二二門
若據初門。凡有三義。謂三身但説
也。三身不説也。一説不説也。若約後門
但有一義。謂一説。一不説矣 問。且就不
二門。三義若爲 答。據二不二門而言之。
彼應化身。是有色聲。有詮辨用。故名説法。
他色聲。是修成用。修成之體。是用之體。
體即是用故。體説法。正法法身。本來寂滅。
未曾色聲。是不色聲。是色聲之不色聲故。
是不色聲即是色聲。是故正法法身説法。由
是義故。三身倶説。正法法身。本無二相。何
説不説。修成法身。無有色聲。應用即體。是
故三身倶不説法。正法法身。修成法身。倶
是體也。應化是用。體是不説。用即説法
此二門於不二門不取此義但
爲欲顯不二門義故擧二門
體之不説。是説
不説。不説即説。用之説法。不説之説。説即不
説。故用不説。由是義故言一説一不説 
問。不二二門之義意那 答。若約不二二門。
而爲論之。二種法身。是本體故。不可得言
色聲及以不色聲故。故不説法。應化是用。
有化色聲詮辨用故。名爲説法 問。且據
二門。何故用之應化説法。而體法身不説法
耶 若有二義故。法身不説。一無所化
故。謂佛所化。雖有無量。束而論之。不過
五乘。人天二乘。化身所化。若菩薩乘。外應
化之。彼法身佛。唯佛能見。十地不見。無所
化故。不得説法。二絕名相故。謂法身佛
性寂滅名相斯絕。何有音聲説法之事。如
是等事是應化故 問。法身不説法。何用
法身爲 答。法身是爲化物之本。若無本
身用何所爲。是故法身是有大用上來略述
自宗義耳
 問。修成報佛爲當有實音聲詮辨之用以
不 答。有也 問。有實音聲詮辨之用法身爲
是體用。爲二門之法身耶。爲是體用不二
門之法身耶 答。兩是何妨 問。若言爲
二門法身者。即有多難。一叵垂應化難。謂
報佛如來自徳圓滿。唯佛能見因位絕分。是
故垂示乎應化用以爲引攝。若法身佛專化
導者。一何更起利他用耶。二體用混亂難。
謂體也寂而照之。用也動而渉之。可謂。體之
與用殊。而今四智動渉八音振雷。與應用
若爲異乎。三應無所化難。謂地前難衆化
佛利攝。地上高士他受統領。自受所化爲
是誰乎。四體依方處難。説法利生要須方
處。若赴縁而吐教。豈稱遍法界哉。五應
無結集難。謂大小修多羅歡喜之所集。若
智身説法者。阿難何由得聽之。既不得
聽。若爲結集耶。若謂佛與佛互爲説聽
聽伴號菩薩説主稱法身。此亦不爾。夫考
乎吐出之指也。意在息患悟道矣。三覺如
來。以爲聽伴。是有何利益耶。彼此齊覺。何
更説爲。汝若救謂齊覺法身爲其聽伴而轉
傳下位者。傳説之時。若以實體而爲説。若
起化用而爲傳。若言智體義。則不可。因位
之人。不應見故。若言起化。何由説主不
起化用。而聽伴猶有斯能乎。又此法身。將
彼法身而爲聽伴出在何經論。然智度論
云。法身爲菩薩説法。嘉祥法師釋云。望華
臺舍那文六釋迦而爲法身耳。若望究竟
法身猶屬迹身。若不爾者。何言法身化
菩薩。十地菩薩不能見故。毘盧舍那經云。
毘盧舎那説法等。准向嘉祥釋應思。又是
不二門義而已矣上來一條問者三
論答者眞言天台
惟向來群哲
機。辨抜密融。神悟侔什肇。邊地之庸愚。誰
敢淘汰乎。風聞。由旬之月識寸指。洪鐘之
響發尺槌。夫然則靡借諍論兮。何因曉至
趣。莫據廗談。而孰興法響。是以朋翼二
先之眞典。傍影師弟之經論。而酙酌彼己
之汪源。撰綴自他之諍論。庶寄近談而敞
遠歸。借短辭以興長響歟。諍論之意。唯
在紹隆。得失之評。非以指南。攬者詳焉
大乘三論大義鈔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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