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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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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故云若言心體等也。初難意違三相
 分。此意依不覺故心動者根本無明也。無
 明心體動起故能生業云文意故。無明無
 動義違此文爲言後難意違挍量分。意
 若言無明無動業識非無明者。此文明
 説無明亦起動。如何動不動以爲業識無
 明差別乎。依此義若言無動ナリト
 識分位スト無明イハント也。或又無業識
 分位非無明者可之也 問。三相分
 及挍量分者其義如何 答。三相説段故
 名三相分也。挍量分者。當卷下因縁殊勝
 段。三人相對明其治障挍量故云爾也
記四云。初心動非無明。二初假立。謂即心
體最初動時説名元動名爲無明。今牒定
若如是者。二此事下奪破。今總非云此事
不然。以論文三相分中説言心動即名爲
業。則知元動非無明也。二若言下念起非
業識。二初假立謂即元動非無明也。二若
言下念起非業識。二初假立謂即元動既非
無明。理應正屬業識分位。今牒定云若如
是者。二此事下奪破云此亦不爾。以挍量分
説言念起名爲無明。念起心動義一名異。
念起既是無明。心動何屬業識。則前所立義
定不
 私云。此師就元動本釋也。唐本又元
 字也。此元動本叶論首尾也。抄無別釋
 也
文。動起二文皆就業識等 疏四云。所動所
起唯在業識。能動能起唯屬無明。前説
業識者。不能起。皆就所動。是故
業識望於無明能所隔別本末無
 私云。記釋亦同之。疏記意。能動起根本無
 明也。鈔意。獨力業相也。所動起疏記意。業
 隨倶三相也。鈔意。局倶合動相
文。若爾根本無明等 抄三云。能起諸念者。
問准此問詞本文應忽然起念。即無
矣。何言念起耶 答。文雖下義應上。
故無違。此上皆問。意言。前説能動能起
皆是獨力之業相。非無明之自體。故今再
無明之體。此處等者。自下方答。體唯佛
了。餘莫能斷。變顯業用因亦分了。以漸斷
故。故用可説體不
 私云。記意。已上問無明業識差別。自下
 問答動起因由。其中當段釋無明。下段
 釋業相也。抄意上能動起獨力業相也。今
 再問無明自體也 次決擇者。當卷下直
 示得有門等指之也
文。業相細念等 記四云。既此業相能縁行
相所縁境界倶不分。云何説言動名爲
業。則應動義亦不分。何故説言隨動隨
起是業識抄三云。不可分折等者。直
釋名分折。棟異名隔別。即是分疎辨折離隔
別異。亦可。同上王所心境説也。精細起動
微隱流注又云。言鍵摩者此翻爲識。
前業識阿梨耶中已對辨訖
 私云。若有衆生等者。業相細識非縁慮分
 濟。只由聖教量其義理。以六識妄情
 不宣説
 本云暦應二年己卯十二月二十三日於
 寺西院僧坊書寫畢   權律師杲寶
 貞治六年正月十五日此本於寶菩提院
 令燒失之間以他本書續訖
 應安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加挍合畢。先
 師筆迹本不慮炎上之間重補添了 權少
 僧都賢寶生三十六


釋論第四勘注第二
文。本曰以有境界縁故等 鈔三云。本一者
智相等者。此下六相各具三節。一標名。二擧
因。三顯相
 私云。一者智相標名也。依於境界擧
 也。心起等顯相也
法藏疏云。自下境界爲縁生六種麁相。即分
別事識也。初言智相者。謂於前現識所現相
自心現。故惠數別染淨
定性。二相續者謂依前分別愛境起
不愛境起苦受。數數起念相續現前。
此自相續也。又能起惑潤業引持生死。即
他相續。三執取相者。於前苦樂等境
虚無。深起取者。四計名字相者。依前顛
倒所執相上。更立名言分別。五起業者。謂
相計名。依此惑發動身口種種業
即苦因也。六業繋苦者。業因已成招果必然。
環諸道生死長縛略抄元曉疏云。初言
智相者。是第七識麁中之始。始有惠數
別我塵故名智相。若在善道時分別可愛
我我所。在惡道時分別不愛法
我所。第二相續相者。是生起識是麁分別遍
諸法長相續。又所依智相内縁而住不
外塵故是似眠。此相續識遍計内外。覺
觀分別如似覺悟。故言覺心起念。即法執分
取意惠遠疏云。此之六中前二七識後四
六識也
 私云。已上三師意異也。藏師意六相皆分
 別事識同縁外塵也。前二法執也。執取等
 人執也。起業等業果也。二執倶與事識
 應也。曉師智相第七識也。相續等分別事
 識也。遠師初二第七識。執取已下第六識
 也。此中執取法執也。計名人執也。藏師
 及曉師執取當屬人執。唯初二爲法執
  當論意初二法執第七識相應也。次四
 人執第六識已下相應也 但又有別義
 至下可之矣
文。如是六相皆意識地等 疏四云。通指
相唯意識地。意地總收前七轉識。從多從
顯作此指陳。苦果總報應依現識。或現識
海轉作意識故。此意識即是現識。依不異
總報。非餘識法轉業
 私云。從多從顯等者。六相中前五意識相
 應故云從多。第六苦果總報雖非意識相
 應。從多分意識地起也。從顯者或云
 隱七顯六。故云。從顯露第六。隱密第七
 亦云意識地也。仍疏第三云。又於事識
 顯六隱又義云。約業現行及菩
 果別報從顯也。是顯現法故。故疏第
 一總了簡云。論從多分及業有力繋縛處
 説皆意識地苦果總報在第八。別報在
 六識故云爾也。苦果總報應作現識等
 者。智覺禪師宗鏡録七十五云。夫總別二
 報障於八識中定屬何識。答。古釋云。總
 報唯屬第八識者。以第八識最初生起。
 其前七色心等皆依他第八方生。即第八
 能通與前七色心等所依總報
 別報唯在前六識。受報各別不同名爲
 報。若總報定不今世順現受。唯是順生
 來世受。若別報即不定。通今世來世皆受
 不遮。又問。第七識何不報障。答。非
 業故無報障又云。問。總別二報之
 業如何分別。答如五戒得人身
 是總報業。由因中有瞋忍等人總
 報而有妍媸別報業。唯識亦名爲
 滿業。能招第八引異熟果故名引業。能
 招第六滿異熟果名爲滿業又通法疏
 第五云。然正依附現識上立有壽分限
 名分段苦此等釋。六相中第六果報
 之中總報非意識相應也。或現識海等者。
 約現識與前七識異義。總報亦屬
 識地爲言此義者。非餘識法者指
 轉等也 私義云。是等皆約常途釋。
 約論意者第六果報中總報亦屬第六識
 之義有之歟。如上第二論釋也。業繋
 相之中最初羯羅藍位還起業識微細心
 故。六八不二始終一際也
文。譬如巨海浪等 四卷楞伽經第一云。爾
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六行半全
同論所引
但華菓字
果字也
譬如海波浪是則無差別。諸識心
是。異亦不可得。心名採集業意名廣集
。諸識識所識現等境説七卷經第
二云。爾時世尊重説頌曰○初二行全
同論所引
  青赤等諸色鹽貝乳石蜜
花果日月光非異非不異
意等七種識應知亦如
海共波浪心倶和合生
譬如海水動種種波浪轉
藏識亦如是種種諸識生
心意及意識爲諸相故説
八識無別相能相所相
譬如海波浪是即無差別
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
心能積集業意能廣積集
了別故名識對現境
十卷經第二云。爾時世尊而説偈言
  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
洪波鼓溟壑無斷絶時
梨耶識亦爾境界風吹種
騰躍而轉生青赤鹽珂乳
味及於石蜜衆花與果實
日月光明異非不異
海水起波浪七識亦如
心倶和合生譬如海水動
種種波浪轉梨耶識亦爾
種種諸識生心意及意識
諸相故説諸識無別相
見所見相譬如海水波
是則無差別諸識心如
異亦不可得心能集諸業
意能觀集境識能了所識
五識現分別
 私云。現行分流經有三本。一者四卷本名
 楞伽阿跋陀多羅寶經宋求那
跋陀譯
二者十卷本
 名入楞伽經魏菩提
流支譯
三者七卷本名大乘入
 楞伽經唐實叉
難陀譯
今論所引全同四卷本也。
 唯識述記云。楞伽是師子國山名也。言
 佛入於彼彼王神説法故言云云
 楞伽此云難往也。即是鬼神所在也 問。
 何故標大本經中而引分流經乎 答。
 據抄意。大本唯説意識。分流兼具末那
 仍就唯意識先標大本説也。然盡諸義
 故廣引分流經也。或義云。大本又非必唯
 意識歟。其故下引大本麁細意識以
 現鏡識而爲其因若爾者本論正意雖
 大本。今廣勘數本委釋之也
文。依此經文作解釋等 曉疏云。以有已下
次明麁相○初之一相。是第七識。初言智相
者是第七識。麁中之始。始有惠數別我
。故名智相鈔三云。依此經文等者。
問。既釋支流亦説第七。本論六麁應
。何憑大本唯意識耶 答。謂彼支流兼就
微細劣弱義邊亦説第七。然其本部但據
強顯勝義邊故唯意識。今此本論全同二經
若依具本唯明意識。若依支流亦兼第七
然約非異在六麁。非海東別屬智相
 私云。此意大本唯説第六云云而下所引
 大本兼説麁細意識。聊有相違歟 問。識
 相是神解與闇鈍義門遙別。何依七識
 説六相乎 答。疏云。然隨増勝
 立其名。齊時因縁倶名相識又云。心
 王住色念必同倶舍云。心與心所
 定倶生。隨闕一時餘則不此等釋
 意相識實互具之相應不離也。約此義
 依七識六相也。神解闇鈍差別約
 都之矣 問。當論意以末那識
 六麁乎 答。有二義。一云通收六麁。今
 既以六相皆屬意識而判。意細分即末
 那故。可知。通六麁微細分位末那
 之下末那轉中約六七同體義。智相
 相續爲末那。乃至麁分之相皆屬末那
 是即通收六麁麁細二義次配
 七也。一云竪別屬之也。此中又有二義
 一云。通屬智相及相續。二別屬智相
 此二義至下
此意次釋云。末那位中始有
 數別於塵智相識又擧兩顯
 等二門意同竪別屬之私曰。已上二義
 並不相違。只是一法上竪横二義也。次相
 續屬當之義以屬第七正歟。至下亦
 可
文。現識之海性自常住等 疏四云。現識海
因境界風爲縁。起七識浪六麁細
 記四云。現識具兼能縁所縁。其能縁體轉
成六相。親故名因猶如海水親變彼。故其所
縁相爲縁。牽生六麁動識。疎故名縁如
水始成波故又記云。言溟壑者鵬溟
鯤壑。海之異名。此表海是大身魚鳥翔宅之
。今取溟壑風所激。鼓湧洪波相續無
 私云。現識中具心境二徳。望七種識
 爲親因境爲疎縁。故猶如波動水爲
 因風爲疎縁也。若相識對辨互成因縁
 之義有之。至下可之 問。論第三釋
 本文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文云。水者喩
 覺心。風者喩根本無明。波動者喩諸戲論
 識略抄此文以海水喩本覺心。風者喩
 本無明。波動者喩諸識。即是三細已下九
 相也。今何以現識海水而云性自常
 住乎 答。相望不定故。上明三細生起
 此説六相縁起。是故彼本覺爲水無明爲
 風。此現識喩水六塵類風。此現識位雖
 現境界□心現故。行相所縁微細不
 七轉麁動故云常住也。故記云。作用
 無替説名常住尋云。惠遠疏中釋
 如大海水等文時引今楞伽説釋云。此
 明大海雖風飄水性不改性不改故名
 爲常住。性雖常住而彼水相隨風波轉
 喩彼眞識雖妄想境界風眞性不
 變。性雖變而彼眞相隨於無始妄想
 動發虚僞境界起七識海波浪此釋
 叶經文。如何藏海常住之喩三細位
 答。法門廢立相對重重。本覺對無明
 動不動義。三細分立微細甚深常恒流
 注。猶與本覺甚近心境非麁動。是故或
 云三不相應或云性自常住。仍以此三
 細六麁之時喩之海水。是則經文境界
 風所云云尤以外塵風動。豈指無明
 名境界風乎。依之法藏疏釋當段云。自
 下境界爲縁生六種麁相分別事識也。如
 楞伽經云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等
 之謂也但淨影釋不論文。彼師以
 妄和合識阿頼耶。以其中解性義
 如來藏。望今論只是三細中神解邊。全非
 本覺識也。教之權實見於是矣。又境風
 動本覺依憑安在乎。可知。今經文但起
 六相本覺無明相應義也 或云。淨影
 大師釋又非所據。本論下文云。所謂依
 心意意識轉故。○以阿梨耶識
 無明。不覺而起。○故説爲乃至復次言
 意識者即此相續識等文此文表心意識
 即是八七六云事諸教大同定判也。楞伽
 經云。藏識説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
 境相是説名意識此釋既本覺心
 名阿梨耶。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等
 上如大海水釋與今經文其意同。爾者
 淨影釋何違論乎。之境風動本覺者。
 彼師大乘義章會云。彼楞伽中境界爲風。
 起信論中無明爲風。何故如是。此等皆
 有飃動義故。若復通論無明妄心及妄境
 皆得風。故起信論宣説。無明妄心境皆
 爲熏習。熏習動眞心即是風義。但彼論
 中就其根本無明風。楞伽據末説
 界風。皆得無傷。有人一向説海水喩
 七識眞識。此言大偏。○經自説言
 藏識如巨海業相猶波浪。云何乃言水喩
 七識此等釋意順本論釋論。何違之無
 明唯動本覺而不藏識乎 答。動靜
 相望重重故。此論指第九識本覺淨心
 海水。業相已下喩波動已上上第
三卷心
或三細梨
 耶内相續第八識喩海水。六相已下喩
 動也當段之
意也
而淨影師意不重重深義。於
 此論三細梨耶位立眞妄。神解義爲
 性梨耶。闇鈍義爲果報梨耶歟。仍無明
 與境風一義也。次至本論文者。今此
 釋論深知此意十阿梨耶十一末那。甚
 異常建立。若爾者根本無明上所建立
 梨耶識者。十阿梨中大攝主識等也。何以
 之例三細梨耶乎。依之。本文以阿梨
 耶故説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
 取境界又此意復有五種等文此中廣
 説十一末那。可知。上阿梨耶非三細
 梨耶也。即是染淨本覺阿梨耶識也。或又
 指大攝主識歟。至文處之矣
 洪    溟
 壑
文。其風形状等 記四云。翻譯回文有
盡故。於六麁少不又云。木羅應
是石蜜之類。西方多以香油石蜜和合成
用塗身等。花果即是意識所縁法塵之境。花
於因能生果故。理實法境具通諸法。今
因果諸有情生欣厭故。亦可。擧
示餘疏四云。示境牽心其第六塵
偏擧現因及與來果。欲衆生修斷
故。理實三世因果等法皆爲法塵。今不
者種種收故鈔三云。木羅石蜜等者。開泰
本云。木羅石蜜甘淡等味隨其所應
種味能起舌識。諸大觸著和合種種善美樂
具能起身識。此即案頌六塵次第起彼六
頌文衆字屬於觸塵
 私云。泮珂等者。玉磬等類歟 檀乳者栴
 檀所出乳汁等歟。木羅石蜜者嘉祥法花
 疏第四云。木蜜者形似白壇微有香氣
 長安親見本草云。木蘭香葉似蘭桂
。其味辛香不桂也文
 現在花等者。擧因果法塵三世之法
 境也。疏記意爲欣厭特擧云云
 今謂不爾。見花而知其菓。見菓還知
 花。皆非現量境。此知。其類互起識故猶
 意縁義顯了也
文。今此文中擧塵取識等 記四云。今此正
所生諸識。文中但擧六塵境界取諸
遺故。兼令知風相状。故釋師勸
審其在于茲
 私云。指經文今此文中也。意此處專
 要七識。而經文偏説境界相。故擧塵取
 識云也
文。彼末那識等 疏四云。第七末那意識細
分通縁六塵。即是意識無別體故。故不
鈔三云。無別體耳者。意以六七二識
體同但言其一已具二矣記四云。六
種麁相具該七識。今説六塵將非缺略。然
意識其麁細。細即末那。既無別體。是
故意識其攝末那
 私云。此文通妨。意云。妨云。六塵各起
 識故。六識生起義可爾。第七亦起更縁
 何塵乎 答。六七二識麁細雖別其體是
 一故通縁六塵。微細分位名爲第七識
  問。六七縁境義如何別乎 答。六種識
 如次縁六塵故。第六識只縁法塵。是獨
 頭意識也。若與前五識共雖六塵。異
 第七識遍縁六種于法塵
文。如是七識等 鈔三云。心倶和合生者。而
二意。一准今偈和合之言不離之義。第
八心體如日月水。而前七識如光明波。波
水倶不相捨離。而波得起故非一異。今
此亦爾。二准上文倶合動相曲有二義。一
云。第八心水與境風倶和合起七故不一
異。一云。上二字標下三字釋。由風與水和
合起波故波水倶不一不異。法准
 私云。初義第八體與七識用體用不離故
 云心倶等也。第二義眞心與境風和合
 而生七識。眞第八識也。妄第七已下也。
 意云。第八心體妄識七轉和合不離義也。
 第三義心第八識也。倶字與七轉倶標
 也。和合生者風與水和合生波義也。意
 云。波相與水倶風與水和合生故也爲言
 三義倶雖釋文第二義專叶論意
 密嚴經下云。佛説如來藏以爲阿頼耶
 惡惠藏即頼耶識。如來清淨藏
 世間阿頼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差別
 此論八識皆識相和合。其中當段建立第
 八識爲面七轉相爲面。故識相相望明
 合生義也。鈔三義中。第一義於縁起
 八二識體用和合不離義也。第二義眞妄
 相望論和合義也。第三義心倶之言同
 第一義體用不離也。和合生言同第二義
 眞妄不離也
文。如是七識從何處來等 疏四云。明
七識非別有體。不内外中間而來。全轉
藏識作七識。如海水變成波浪
抄三云。不從内來等者。謂前七識先來無
彼第八。内外兩間故無從來。不於人
先已有身或在彼房内外中來記四云。
是七識依於現識衆縁和合而得顯現。不
説言諸識生時而於内根及與外境根境
中間三處而起。唯現鏡識隨縁轉變而成
。如水作波而非内外及與中間之所起
又云。頌文八句。初六句正明藏識變
七識同非異。後二句亦明一識具
種用
 私云。如是七識等徴問也。如是七轉識已
 下答説也。内者識體也。外者境界也。中者
 識境和合中間也 問。何故云七種轉識
 乎 答。於轉識名多義。一義云。藏識
 轉變成七種。故記云。唯現鏡識隨縁轉變
 而成七種又義云。遠疏云。即此六識隨
 六塵轉故名彼師不第七識外
故云六識
又義
 云。依相宗三義。一三受改轉故苦樂
捨也
 二三性改轉故
無記
三縁境易轉故根境識
三法也
文。如是現識及七轉識等 疏四云。會相歸
性融通拂記四云。八種心識無動無
遷不破壞。是常住相。次而如下遣前八
種常住相故云無二相。唯一相下復拂前説
一相之義。乃至最後重重遣拂云亦無相
於無遣方成又云。又此經意眞
俗對説。若在俗諦其相八差別。融
歸眞諦則無是差別之相。故彼又云
故相無別俗故相有
 私云。如是八識已下釋經上句也。而如是
 等下釋下句也。一切功徳者八識相大功
 徳故。即眞實不變也。此云同法界也。無
 二相者本識轉識名二相也。總意云。八種
 識同一心法界故無本轉二識差別。無
 識別故唯心一相。一相故無定執一
 相。無定一相亦是無相也
文。一本分流楞伽等 記四云。謂一下引
成。○三初略二廣八。此中經文而與宋譯
文言少異義旨全同。二又一下略二廣八。此
元魏菩提流支大唐喜學二本皆同。三又
一下略四廣七。此於略中其業轉
眞識。然對宋魏及與唐譯皆無此語。應
經本未于此
 私云。宋譯者求那跋陀譯四卷經是也。元
 魏菩提流支本者十卷經是也。大唐喜學
 本者七卷經是也。唐實叉難陀翻喜學
 歟
四卷楞伽第一云。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
相眞相。本惠略説有三識。廣説有八相。何
等爲三。謂眞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惠譬如
明鏡持諸色像。現識所現亦復如是。
卷楞伽第二云。大惠識有三種。何等三種。一
者轉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識。大惠有
八種識。略説有二種。何等爲二。一者了別識
二者分別事識。大惠如明鏡中見諸色像。大
惠了別識亦復如是見種種鏡像七卷本
第一云。諸識有三相。謂轉相業相眞相。大惠
識廣説有八。略説則唯二。謂現識及分別事
識。大惠如明鏡中現諸色像識現亦爾
 私云。論文所擧初經與四卷本同也。中
 經與十卷并七卷本同也。略二廣八故。但
 此兩本經中略三説非今所引。如下文率
 上達下矣。後經現行三本未略四廣
 七説
文。今當依彼十萬六千等 記四云。謂由
總有三本。於中廣本或在龍宮及于闐
。次本有三萬六千頌現傳西土。略本四
千頌遍在諸華又云。所引三經對于此
論則前二經缺其業轉及與末那。第三一經
亦缺末那。馬鳴大士依經作論。經既無文。
何得中増其法數。由此疑故下廣會釋。
今且總指。謂前三經分流別行。其中義門不
大本故。此總會令違背
疏四云。下依大本但會三正
 私云。記釋意下擧兩顯三等問答之意即
 依大本經分流爲言疏意七種楞伽
 中四種僞説也三種正説。故欲三經正
 説大本爲言私云。上表如是六相皆
 意識地等專依大本經意而引分流三
 經畢後引大本文云。麁細意識以現鏡
 識而爲其因云云是則本末二論共説
 那意識非異之義故。此義專依大本經説
 仍始中終依大本義。而分流三經中
 説末那識是猶依大本見。之只以意識
 細分末那識。更無別體爲言
文。初契經中第一眞識等 四卷經第一云。
若覆彼眞識。種種不實諸虚妄滅則一切根
識滅記四云。第一眞識即唵摩羅本覺
體。第二現識謂藏識海隨彼風縁
識浪。第三事識唯是意識麁分所攝。以其細
分屬末那
 私云。今第一眞識者本覺識也 問。此眞
 識指第九識乎 答。此有二義。一云。第
 八識所攝也。於梨耶中重重分別。正
 論麁顯分位三細位。廣云眞妄和
 合可十梨耶大攝主。染淨本始。清淨本始。
性眞如。根本無明。及業轉現
 於此中。若約染淨別開門亦説第九
 本覺識也。慈恩釋云。楞伽經中兼説識性
 或以第八染淨別開故言九識。非是依他
 識體有九。亦非體類別有九識又宗鏡
 録第五十七云。夫楞伽經所明三種識謂眞
 識現識分別事識。此中三識於八諦中
 何分別 答。眞謂本覺現謂第八。餘七倶
 名分別事識。雖第七識不外塵
 八故名分別事。眞謂本覺者即八識之性
 經中有九識於八識外立九識名。即
 是眞識。若約性經亦不八識。以性遍
 一切處此等釋意眞識尚於第八内
 分別之故非別第九也。加之楞伽三經
 中廣説唯説八識略説豈説第九識乎。第
 二卷増數十識中八識説引道智經。九識
 説引金剛三昧經。此中不楞伽經。仍楞
 伽唯説八識也 又義云。指第九識也。
 増數十識之時第九立*唵摩羅識今眞識。
 亦記名唵摩羅。可知第九識也。宗鏡録五
 十六云。論釋云一切情識則是八識。*唵
 摩羅者是等九識又廣説雖八識
 説説九識何爲奇乎。加之十卷楞伽云。
 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嘉祥中論疏
 第七云。舊地論以七識虚妄八識爲
 眞實。攝大乘師以八識虚妄九識爲
 眞實○楞伽經亦有二文。一云梨耶是如
 來藏。二云如來藏非阿頼耶。此一品正是
 破地論人義私云。上來兩義強非相違
 凡識之配立眞妄和合之位立八識對妄
 之眞名第九識。絶待之眞名第十識也。
 仍眞如門法爲第十之時生滅所入爲
 九識門分齊總攝八識。亦於生滅門
 十識之時。所入一心名第十。本覺眞如等
 攝第九識業轉等九法攝八識也。若不
 二等三門中總立十識者。不二爲等十
 眞如爲第九生滅門法爲八識之義可
 之者也。依之論第二云。擧所入及四無
 爲畢五法隨來共會和合所入又有
 和合義故可八識
文。意識細分末那陀等 抄三云。末那陀識
者即是第七末那之名。應是梵語有廣略
耳。次言三細則是通名。下業識等則是別
號。今此亦爾。上標意識但是通名。下言
那陀即是別號。
 私云。問。今此末那識可相續相
 答。有二義。一云。可相續相也。抄云。
 相續已上總名法執第七第六識如
 與人法二執相應。可知。相續可第七
 也
文。擧兩顯三等 疏四云。擧兩攝三者。一
三細中麁現識細業轉故。二擧七識
中強意識劣第七故。言雖三識義周
 私云。兩門旨趣周備八識義以爲宗也
 經上文者。四卷經第一云。略説有三種相
 謂轉相業相眞相。大惠略説有三種識
 眞識現識及分別事識此文率上
 達下門矣。率者取義也。達者及義也。意
 云。取上文于下文備其數也 五
 識身者。身即體義也。五識體體各別故
 特云身也。一意識中分七種者。八識
 者第八識業轉現
攝之也
及第七也。是即第六意識
 中有七種差別。所謂麁細意識等也。麁即
 六識細即末那。故此釋意會八種識。成
 七體一義也。雖八種實體是七也爲言
  問。今此兩門之意相續相屬第六識
 明也。其故既擧末那闕失之間智相説
 文答説。可知相續相屬分別事識也。
 若爾者屬第七識之義如何會
 答。相續相縱雖第七今問答末那識有
 無。仍以智相識説文末那許也。於
 續相者非今所論。何必屬第六
 乎
文。中契經中第一了別識等 疏四云。初了
別識即當現識。分別事識當前六識。亦無
第七及業轉識。如前兩門會釋無殊。故論
指云義如前説唯識論第二云。了謂了
別。即是行相識以了別行相故。同疏
云。識自體分以了別行相故。行相見分
了義燈云。了有二義。一縁境名了通
心及所。二行相了別非所但王
 私云。唯識意了別識者。唯名心王
 所。即是心王體上見分功能也。但今論意
 通心王心所了別名歟。即當燈釋
 縁境了別義也。經下文云。大惠如明鏡中
 見諸色像。大惠了別識亦如又義
 云當論意亦同唯識。心所共雖取境之
 義。心王取境之總相故了別以爲自行相
 也。故下論文云了別轉識之見分問。
 了別義可三細。何唯云現相阿梨耶
 乎 答。是亦准前擧兩顯三等門
 之。若爾者三細同可了別識也。又義
 云。了別識雖現識。擧一示一之義同
 二門。上所引疏釋爾又記云。義如前説
 者。謂應前亦開二門其所缺業轉
 末那。由義同前故但例指分別事識者。
 疏云。如是六識抄二云。故闕第七。但通
 前五記二云。分別事識即前七識
 上擧兩顯三等釋。分別事識者限第六歟。
 尋云。前五識無分別依之倶舍云。説五無
 分別何抄云但通前五乎 答。分別有
 三。一自性分別。二隨念分別。三計度分別。
 前五識無隨念計度分別故云無分別
 有自性分別故云分別事識也。依之光
 記云。三分別中五識有一無二。從多分
 説名無分別○自性分別五識必有。雖
 惠念而非分別又了義燈中引
 相論第八識分別事識名。如斯異
 説不毛擧
文。同説末那等 鈔三云。同説末那等者。依
前二中率上達下備數門也。應此中經亦同
初本上節説云轉識業識智相識。前二名同
故更不會。後一名異故別會釋記四云。
謂會末那二經名異。由末那識與惠數
而能決斷分別境界故名智相。由所縁
眞實相故名眞相。名雖別體無
 私云。十卷經第二云。識有三種○一者轉
 相識。二者業相識。三者智相識。等文如
上引
 中約率上達下意釋。業轉二名兩經無
 違故不別釋末那識。初經名眞相
 中經名智相。故明此體一名別之義
 問。何不擧兩顯三乎 答。理在絶言
 矣。末那位中始有惠數等者。自下明
 相眞相體一義殊之旨也。三細之中雖
 能所縁具足。但是任運無分別心而無惠。
 心所相應而第七末那位始惠數分別有之。
 元曉起信論別記云。言智者是此第七識
 麁中之始。始與惠相應分別我我所
 名智相相宗等意第七識與四煩惱
 我癡我見
我愛我慢
此中見者惠數所攝也 問。八識
 與何心所相應乎 答。依相宗意
 頌云。因八五數。七十八。六皆。五識三十
 四。果位諸識二十一云云 因八者因位第八
識與五數心所相應。所
 謂遍行五也。作意觸受想思心所也。七十八者因位第
七識。與十八心所相應。十八者遍行五別境中惠心
 所及本惑四即我癡我見我愛我慢也。并八大隨惑是
也。六皆者第六識五十一心所皆悉相應也。五識三十
 四者。前五識三十四心所相應也。所謂遍行五別境五
善十一本惑三即貪瞋癡。八大隨惑中隨二惑也。掉擧
 等八名隨惑。無慚
無愧名中隨
問。諸教皆第七識唯縁
 心外塵。依之釋本論諸師皆以爾
 也。大乘義章三云。次就眞妄開分爲二。
 前六及七同名妄識。第八名眞。妄中前六
 迷於因縁虚假之法妄取定性故名爲
 妄。第七妄識心外無法妄取有相故。名
 爲妄。第八眞識體如一味妙出情妄故説
 爲宗鏡録云。現謂第八餘七倶名
 分別事識。雖第七識不外塵第八
 故名分別事論主依何起盡。第七末那
 云六塵境乎 答。思本論意三細位
 已心境具足内縁之義已周備。第七何再
 縁心内乎。依之釋智相云。依於境界
 心起分別愛與不愛豈非外縁義
 乎。加之楞伽偈中八識海依境風七轉
 之波云云彼境風者指六塵境。七轉同縁
 外境其意顯也。又大本楞伽文其義明矣。
 抄三云。如風激水波須依起。境現梨耶
 七識須生。蓋不自由故須
文。後契經中四種識法等 疏四云。業轉現
三分別事識。文相明者。以第七識。同事識
或擧強六劣七又云。第八前六
名爲七識。麁細意識總爲一故記四云。
此經三細文義自備。唯事識中應麁細。故
亦引會令違變
 私云。此經中明説六七同種義。前之二經
 同種別種之義。至下可
文。法界法輪契經中等 疏四云。次六七異
體難。法輪經中説第七識與第六識
依根。既分能所依異何言麁細體一○後
同異種別解○彼法輪經據別種説。此楞伽
經據同種説故無違失
 私云。兩經之説各據一義。倶舍云。經經異
 説不和會問。二經義水火相違。兩
 義若成立者寧非相違決定乎 答。如
 相等八識種子各別性相終異。同種別種
 之義誠有相違決定失。但性宗以上不爾。
 一心縁起成差別多門。八識九識皆非一
 非異同別二種開合並叶正旨。是故兩經
 敢無異矣
文。謂分流楞伽中等 七卷經第一云。略説
則唯二。謂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惠現識與
分別事識。此二識無異相互爲
卷經第二云。略説有二○一者了別識。二者
分別事識○大惠了別識分別事識。彼二種
識無差別相。遞共爲四卷經第一云。
略説有三種○謂眞識現識及分別事識○
大惠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
 私云。當段二文初文與十本同也。後文
 與四本同也。七卷本通二意矣。此二經
 中第六識直依止第八末那
 知六七同種非別體
文。此二壞不壞相等 鈔三云。壞即非異。不
壞非一。亦可。壞謂滅也。即無常義。不壞理
也。即常住義。如上偈云不壞相有八
四云。現識事識展轉爲因互相資立此有故
有。此無故彼無。安危共同依持平等。不
第七爲六依記四云。次經二識
壞不壞者。謂若此一根境壞亂不現前時彼
一亦爾。又若彼一根境不壞得現前時此一
亦爾。由壞不壞安危等故展轉爲因。而得
生起
文。復次大本楞伽契經中等 疏四云。後通
證有二。初六七依八轉○論以此義故○
後七縁六塵轉又云。故知。末那通縁
。性相分岐文理各據。以經明六塵風所
動七識波浪轉記四云。此對天親護
法等師説第七識一向内縁第八見分
餘法。今佛親宣六塵爲縁。則知。末那通
諸境。由經中説境風識浪。其境界風即
六塵也。是故第七遍縁内外其境界。理
固無又云。問。上引三本分流楞伽所
説識數開合不同。還依自經率上達下會釋
違 何故説十萬六千大本經耶 答。
雖取自經之文。依憑大本之意以分流別
部不大本
 私云。疏意引大本二意。一證六七同
 依第八。二證第七縁六塵境也。今謂。引
 大本聊有深意歟。至下可之 問。今
 此大本意六七同種義歟 答。依疏意
 種也。故疏四云。第七細識第六麁識現識
 爲因境界爲縁方得起。故六不七文
 甚明矣問。若六七別種者。六可
 七。何六七同依第八乎 答。同別合有
 三。一有六七同種而依第八上後契
經意
二六
 七別種而成能所法輪
經意
三六七別種倶依
 第八今大本
經意
之縱雖別種何必倶依
 第八之義遮之乎。又鈔意同種爲大本意
 也。鈔三云。今言七縁外塵。正是與
 同體同種故得外。兼次所引伽陀所
 説。即前釋云意識微細分位無別體耳。謂
 從後本乃至此文血脈相承都一意
 耳。若約異種護法義不外矣。今此
 論主同異雙存。護法論師唯據異義。良以
 教有權實理有淺深。故爾問。若同種
 不第七識。而經既擧麁細二種意
 識。又論云。第七末那縁六塵境如何
 答。縱雖同種義開之何爲奇乎。例如
 法相八九兩識雖同種染淨別開。故言
 識也 問。上三經中後本同種義明也。初
 中兩經同別義如何 答。亦是疏鈔兩義
 也。疏意別種也。既開立八識故。若是同
 種如後本唯可七識也 疑云。若爾
 者上所引六行半偈頌初中二經倶有之。
 而釋彼頌云。彼末那識即是意識微細分
 位無別體又今答説中所引分流兩
 文如次中經初經文也。以之爲同種證
 何云別種乎 答。上六行半文及初中兩
 經皆廣説有八種云云六七別種義分明
 也。但至難者即是意識微細分位等釋。簡
 相宗八識體別種現各異意雖此釋。非
 一心縁起上別體義歟。次答説兩文唯
 引略説文故。闕末那唯擧意也。如
 以擧兩顯三等二門其闕減。可知。此
 二文中不末識也。若同種擧事識
 文即可末那。如何以兩門備之
  次鈔義同種也。當段既指後本經云今
 此經中立同種云云重爲此同種義
 引分流兩文。可知亦是同種云事。或云。
 鈔師未必初中二經同種義歟。彼釋云。從
 後本乃至此文血脈相承都一意耳
 云云既云從會後本。可知初中二經非
 種云歟。是故疏抄二師共初中兩經別種
 義爲正也。既開八識豈是同種乎。亦擧
 兩顯三率上達下等兩門。若據同種義
 甚以無用者也 私云。三經同種義爲
 歟。一段大旨六七同體義以爲宗故。諸本
 楞伽其義一致也。但八識文論自會之。一
 意識中分七種之。以此義
 等者總結上意也。上牒本文。如是六相
 皆意識地非餘識法釋。此義指大本
 中。次引分流經偈。八識之海由六塵之
 風七轉波之義釋之畢。今此末那是
 意識細分無別體之義爲論正宗。仍三本
 楞伽七識八識建立雖不同總據大本經
 意之麁細意識共同縁六塵境。是即
 由六塵而轉故。六識體外無末那識
 義已以成立。上所引偈中云。境風動
 識云云爰知。本論六相唯意識上建立云
 事。又香象起信別記云。前三細是八識。後
 六麁是六識問。若爾何當論以智相
 別爲末那乎 答。總而言之。六相皆意識
 也。皆末那也。別而論之。智相相續且屬
 末那但於相續相
者有異義
執取已下爲意識也。即
 是竪横兩趣互不違也。故抄述論意
 云。非海東別屬智相云云
文。復次若有衆生等 記四云。復次下因遮
外人謬解。恐執法輪別種之義強會楞伽所
説現識即是末那其言無准。謂由楞伽大經
雙顯麁細二識現鏡爲因。若以末那
者豈其細識異末那
文。彼一意識六種麁相等 記四云。謂本論
説一意識中六種麁相皆依現鏡因縁和合
而得相續具足方轉
 私云。一意識者麁意識也末那也別唯一
 體故。若爾何故等者。准下三對六重因縁
 現識爲親因現識中境界爲疎縁
 麁相也。下約眞妄而作因縁。爾約心境
 而作因縁。建立雖別旨趣是同也。現識
 中六塵境界者。即是現識所變心相分無
 明闇鈍之相故
文。若爾現識則應末那等 疏四云。此擧
。或爲比量量云現識是有法。應爲末那
故宗。因云。爲彼意識親所依故。同喩如
。意根爲彼意識親所依故。意根是末那。
現識爲彼意識親所依故。現識應末那
鈔三云。若爾現識等者即前叙破異師之義。
謂上但以散言眞立故。前論文散言直非故。
今再立此量成。云現識前陳。應即末那後
説。爲彼意識親所依故因。猶如意根喩
記四云。由前所説現識爲依意識得轉濫
同末那。故設立敵以盡玄理。謂現識是前
陳有法。即應末那後陳宗法。前陳後説互相
差別合以爲宗。彼由解次陳因喩
宗果。因云。爲彼意識親所依故。同喩猶如
意根。謂爲意識親所依者皆是末那。猶如
意根故。
 私云。立量作法如別論也。總有宗因喩。
 今文現識即應末那宗也。意識親所依故因
 也。猶如意根喩也。倶舍等以無間滅意
 根。故以之爲喩也。宗有二。一宗依即名
 有法亦名前陳。亦名
。亦名自性
二宗體即名宗法
 亦名後説。亦名
。亦名差別
所謂前陳後説互相差別
 不相離性。一許一不許隨自樂。爲所成
 立性也。宗依即立敵共許至極成立然成。
 宗體所依若不成能依難立故宗體非
 許。本所諍故今現識有法也。宗依也。即應
 末那宗法也。宗體也。正所論義即應末那
 句在之故也。因有三相。一遍是宗法性。
 謂能立之因遍於所立宗也。二同品定有
 性。謂此因同喩上轉也。三異品遍無性。謂
 此因於異喩轉也。具此三相方名
 因也 喩者譬也況也。謂前雖因由
 宗義未明了故。重擧同類喩況以示
 義也。此亦有二。一同喩。謂與前所立宗
 相似法也。二異喩。謂與前所立翻對喩
 況也
文。即有二意等 疏四云。答有二義。一者遮
意。遮彼梨耶不末那。以其第七望八六
別種故。能與第六而爲所依
故。前量因中犯隨一過因有法
故。或望前引楞伽中説意識唯依現相
轉不末那。同喩無因準式。又犯能立
不成。二者許意。許彼梨耶爲末那故。前量
宗中犯相符過。密顯六七是同種。故立量不
成。例難隨
 私云。答説中約遮意過。有隨一不成
 失又喩中犯能立不成失也。約許意
 過亦有相符極成失也。隨一不成者。因
 有十四過。中四不成其一也。竪者依
 法輪經意第七別種義。故以其第七
 爲第六所依末那故。即第七爲意識
 所依。非第八現識。仍意識親所依故。因
 但轉末那義現識。有法敵者存
 七同種義。親所依故因雖有法。今約
 *竪者邊隨一失也 尋云。疏釋了簡
 如何 答。遮彼梨耶等二句直述立者義
 也。以其第七○犯隨一過。擧敵者意
 成過也。以不許等二句結過體也。總意
 云。今竪者所立義以梨耶意識。付
 敵者立量之意梨耶末那并意皆別種體
 各別。而末那爲意識所依故。前因爲
 識親所依故。義雖末那梨耶
 犯隨一不成過也。是違敵者自所立義
 故爲過也 問。因明論意隨一失者指
 者意。所謂勝論師對聲顯論者因云。
 聲無常ナリ所作性故云云聲顯師不聲所
 作性故。此因隨一不成也。是即雖
 者意敵者不之故云隨一不成也。何
 以竪者意隨一不成乎 答。隨一
 不成凡自他不共許之義也。而因明論意
 他隨一自隨一等不同有之。今所難他隨
 一義。此所述自隨一也。依之因明論判
 自隨一云。如聲顯論師對佛弟子
 云。聲無常所作性故。顯者云。聲常住故不
 所作性故。因因不有法云云
取意
 論疏釋全同此義也 次能立不成者。喩
 有十種過其一也。如聲論師對勝論師
 立因云。聲常無質礙故如極微云云立敵
 共不極微無質礙故。此喩不因今
 亦爾也。楞伽經心彼意識唯依現識轉不
 末那云云而今猶如意根喩不意識
 親所依故因上。何以故經意識依現識。非
 末那爲親所依故。若依竪者意。雖
 上。依敵者所引經文因喩不齊故。一分犯
 能立不成過也。次許意之時相符義易
 之 問。今遮意許意者心何 答。竪者現
 識即末那云。直爲同種故。敵者不
 義。立別種義以遮之也。仍云遮別種故
 也。許意阿梨耶亦有末那義。故大末那轉
 中立梨耶名末那。若依此門者竪者義
 亦許之。強非相違
記四云。解釋下顯過答。此於前量二種
。一者遮意出違教過。謂有聖教遮彼現
識及與末那同種。 今此比量違自所
宗。何所承禀眞能立。二者許意顯相符
。聖教已許現識末那同一種。故立量本欲
他。今此既無競。枉費其功故非
 私云。此意擧上來七八別種經文以爲
 教過。即宗有九過之中自教相違過也。仍
 云遮別種故。以別種義直遮其難故也。
 次相符過者。如疏師意
抄三云。即有二意等者。且宗有二過。同種相
符。別種違教
 私云。此師義大同記意也。又例難云。七
 識望八六別種義。既現識非末那。仍
 猶如意根之例難不成也。又六七同種故。
 能依意識中有末那故。以所依梨耶許
 末那。是又約別種義成。例難全以非也。
 如是等義門下生滅因縁中廣大末那決
 擇門詳可爲言
文。自此已下釋第二門等 疏四云。後標釋
倶成門有三。初二執因果智及相續倶屬
。執取名字並屬人執。初各倶生後皆分
別。造業屬因受果屬報。論復次至十信所
。釋曰。次三斷前後初地斷盡相續一相
二至七同斷智相。賢斷執取名字。信離
造業受果。論復次至應審思惟。釋曰。後五重
麁細約義更含。初三細相後三麁相。初四細
相後二麁相。凡對分麁細者必遣拂麁細
鈔三云。應審思惟者。今審思云。後五
復次分之爲二。前四約事則有麁細。後一
理則無麁細。於前四中曲分成三。初一
唯就人法之。次二唯約相待之。謂初
一唯細後一唯麁。中間四相亦麁亦細。望
則麁對後則細。後之一次望他三細故六唯
文。次説示無明有決疑門等 記四云。一切
枝未不覺名上煩惱。謂此煩惱迷勝徳生功
徳之上所起煩惱。故勝鬘説。上煩惱者觀
煩惱禪上煩惱正受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
上煩惱果上煩惱。乃至如是過恒沙等上煩
惱皆依無明住地之所建立
 私云。上來釋三細六麁上煩惱畢。還釋
 能生無明也。是即攝未歸本之意也。
 本論四句文初二句得有門也。後二句決
 疑門也。文相易知
文。從上已來本上無明等 疏四云。論從上
至眞實本意釋曰。後總蘊諸法同異門
四云。三從上下覺與不覺同異門
 私云。上第三卷廣釋後重能依相一門疏
 分爲二。初別説功徳過患門。二總蘊諸法
 同異門初門上已釋之。
後門自下明
記分爲三。初覺開本
 始彰徳門。覺義文
段也
次不覺本上顯過門不覺義
文段也
 後覺與不覺同異門。當段文
是也
淨影起信疏。自
 下第三料簡同異。亦可。釋上非一非異
 是同記意
文。更作同異之二種門等 疏四云。其同相
者欲諸法唯是一如成眞如門。其異相
者欲一如造作萬法生滅門
 私云。同異二門如次當眞生二門。或義
 云。猶是生滅門中平等差別二義也。絶待
 眞如門下門自入門破異門中述之故云云
 論既云當眞如門。可知非直眞如門歟。
 但二義前義爲勝。當眞如門者以今二門
 直配當眞生二門也。非擬屬
文。本曰復次覺與不覺等 記四云。然此一
唱釋師但以同異二門説大略。今於
復加委釋。初總標二言同下別釋二。初同
相中三。初喩明○二如是下法説。無漏即是
四種無爲。無明即目五種有爲。如是染淨種
種業用相待顯示皆非實有故名業幻。皆悉
同以絶待眞如其性相。三是故下引證中
二。初證前義○二亦無下通餘妨○二異
相中依生滅門眞妄對立。無漏本眞由隨染
故成差別。無明本妄自性是染而成
抄三云。本無漏者始本二覺也。無明
者本末二不覺也。此二皆有業用顯現而非
實有故名業幻。言非可修相者。望彼涅槃
是了因修顯故。言非可作相者。望彼菩
是生因所作故。畢竟無得者。此之二
果即性淨本有。故無得也。自下釋伏疑
元曉疏云。言本來常住入涅槃菩提法者○
知。此中約於性淨菩提本來清淨涅槃。故
諸衆生本來入也藏疏云。依於此義乃
至涅槃者○如上本末不覺本來眞如。故一
切衆生自性涅槃。不更滅度○言菩提之
法乃至無染者。上始本二覺即是眞如故。
諸佛菩薩非修得
 私云。修多羅者。指文殊師利答第一經
 也
文。亦無色相可見等 抄三云。自下釋伏疑
疑云。若衆生已入涅槃更無新滅即已同
諸佛。何故不報化等色身耶。釋云。法
性自體本無色相可見。如何使色等耶。
故云亦無色相可見。又疑云。若法性非是色
相可見法故不色者。諸佛何故現報化
等種種色耶。釋云。彼見諸佛種種色等者。
並是隨衆生染幻心中變異顯現。屬後異相
。非此同相門中本覺智内有此色等不空
之性記四云。亦無下通餘妨。謂有疑云。
菩提之法非修作。畢竟無得何故諸佛現
不思議微妙相身。令其根熟應可見者而
之。如是色相豈非修作而感得耶。故
此釋云。菩提之法亦無本有色相見。而
衆生見佛色相。唯是隨自雜染業用幻化
所作。非菩提智本有色相不空性。所以
者何。以其智相無見故
 私云。抄爲二重問答。記爲一重問答。科
 釋雖異義趣即同之也。非是智等者。可
 是智不空之性ニ也。又非是智
 色不空之性之。初點意智中別存
 色等。色等云非不空性也。後點意非
 即色。不空性也。今謂。同相門眞如門。眞
 如門理者理自理故無智體。仍如生滅
 門智體不空性之故云爾歟 隨染幻
 差別者。淨法隨縁幻化也。性染幻差別者。
 無明性實差別也
文。即此文中故有二門等 記四云。初同相
門。即約體絶相義。次異相門即隨縁起滅義。
 私云。上來多云即有。或云自有。而今云
 故有者。特立此兩門專旨。云爾歟。或
 云。故者本義也。本論本開此二門故云
 爾也。或必不爾。次因縁殊勝段故有
 門云云本論有五門。故知。只取專要
 義也。之也
文。佛問文殊等 記四云。佛對文殊三番問
答。問異答同。如是展轉至百番數
 私云。輪家者。或學者云。陶師子家云
 家歟。可
文。不見微塵等 記四云。大智度論四十七
説。諸凡夫人見諸微塵和合成地謂爲
。餘天眼者分散此地但見微塵。惠眼分
別破散此地都不可得等。其天眼見塵即
前段。惠眼無得義當此文
文。能覺一相等 抄三云。能覺一相者。歎
百重會異歸同也。○即眞如門遠離三相
滿三徳○能覺一相即無相法者。歎後一
重拂迹入玄也○眞如門云言眞如者亦無
有相是也記四云。其一相者謂即無相
又云。汝一等者恐失迴文。非字當上句
之前。應非唯汝一仁者等文疏四云。經
汝一仁者非如是覺非汝一仁者能
如是覺等
文。尋義之述等 抄三云。尋義之述等者。謂
前同相全案經文故。云依此經文立同相
。今異相門但取經意其文故。云
義之述立異相門
文。所存初門等 疏四云。出論本意正尚
記四云。然經所説破異歸同。本論引
憑二門峙立。釋師表示論主本意。宗於初
無違經旨。以此正宗一體法
 私云。今此起信論解釋分後重一心爲宗。
 形於三大義眞如平等名爲一心。仍一味
 平等以爲論宗也。若約立義分。十論同
 宗不二。亦是歸同之意矣。本分中等者。本
 論立義分爲餘三分根本故云本分歟」
文。直釋因縁等 抄三云。直釋因縁者此有
二義。若望前文更不彼是心生滅。若對
後段因縁殊勝不可思議。故云直釋
前正後兼疏四云。更不別解心生滅言
名爲直釋記四云。此下正釋立義分中因
縁二
文。本曰復次生滅因縁者等
 私云。今心者本覺如來藏體也。意者大末
 那識即十一
末那
意識者意識轉也。謂上文云。
 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今此本覺染淨本
 覺也。下頌云隨縁本覺云云次依阿梨耶
 識者。亦是本覺也。即染淨本覺阿梨耶識
 也。或又大攝主梨耶也。本覺無明皆從
 而生故。意云。今欲末那轉二所依
 一本覺二大攝主。以此義故同擧二所
 依以明其義也 問。今文心意識生起次
 第也。爾者次阿梨耶者第八識即上心是
 也。是即三細梨耶爲末那及意識。作
 之義也。何以心名本覺。亦阿梨耶爲
 大攝主乎 答。此中意者有十一云事論
 文分明也。文云。此意復有五種名
 既爲十一所*作。非本覺何法乎
文。隨其五塵等 法藏疏云。言五塵者且擧
麁顯以合色像。而實通現一切境界。故上
法説中云一切也。若依瑜伽論五根種
子器世間等。此論中偏就五塵者。以此約
引分別事識故作此説也。任運而起
者。非六七識有時斷滅故簡異彼也。常
在前者。爲諸法本故。明此義在諸法之先
是諸法所依故。此簡末那識
 私云。第七識間斷義者。安惠師意也。彼
 師意。末那唯染故滅盡定止息之也。若
 依護法意者。通無漏故滅定猶存之也。
 依當論相續已下總名法執。法執分別
 恒流注故。第七識無間斷歟。但縁外塵
 故易轉之義在之。第八識縁心内境故。
 不斷常恒仍云任運而起也 問。當論意
 第八識唯縁五塵根識等乎 答。
 既現鏡識中有六塵境界云云第六法塵心
 心所法。又第一色塵中豈無五根乎 疑
 云。若爾者。今何但云隨其五塵乎。加之。
 香象起信別記云。依此論説。根及識等亦
 非此識所現境界爾者不餘法
 何 答。淨影疏救此難云。又復法塵更
 無別塵。遂縁五塵求境體更無異路
 故。故不定也此意法塵亦雖之。
 五塵外無別體。且略之歟。至香象釋者。
 且就一往現文之歟。仍彼師疏云。且
 擧麁現以合色像。而實通現一切境界
 或云。法相意第八識不六七識等故。
 光師百法論疏云。第八頼耶識縁於種子
 五根五塵 問。何故不六七等識。解
 云。阿頼耶識縁任運境。六七等識非任運
 境。是故不縁 問曰。何故第六識得
 諸識。解云。第六識分別用強。是故得縁第
 八識無此分別。是故不縁。此則第一約
 因位菩薩也。第二果位菩薩者。若至果位
 眼等 私云。相宗種子各別故恒時識雖
 不間斷心法。性宗已上一心縁起故。
 第八識又遍縁諸識。何爲奇乎
文。論曰即此文中等 鈔三云。即此文中自
二門者。上釋生滅初唱。論曰。此中有
 問。兩處此言皆目近之詞。云何彼科唯
當唱。今於此科亦通後文 答。亦與
同。非後文。何者謂釋此唱竟。而便結云
已説隨文散説決疑門。故知非也。又問 論
次廣説門此中二品等。分明該後。云
何上文不此耶 答。彼是大科已同
訖。此是子段不轉例。況次廣説門其文散
漫不此中故通後文。上此中言其文定
屬唯局當段後也。故前後異不
 私云。上生滅大科與此因縁科釋相對判
 不同也。釋意易之。所詮大科建立兩
 處雖同之至子段通局爲言
文。攝義顯宗生解門等 抄三云。謂收攝諸
多因縁之義。顯示此論因縁之宗。或通諸教
之所宗也。故古人云。儒宗五常道宗自然
釋宗因縁。斯之謂也
文。此中因縁有其二重等 疏四云。六種因
縁有三。一初二重○三不相應染相無明爲
因本覺爲縁。三不相應染識本覺爲因無
明爲縁。故知。覺礙各具因縁○三相應染識
現識爲因境界爲縁。若望三相應染相
識爲縁。故論指云現識體中又有縁義。意
於斯。若將現相三識相亦有因縁。細
思可解。次二重六麁中識本覺爲因無明爲
縁。六麁中相無明爲因本覺爲縁。此名
遍 三相應相以業轉相爲因。三相應識以
業轉相縁。其業轉識望三相應相之與
識。准義亦有因縁二義。此名未遍。現相現
識此不説者。初二重中復已明故○後二
重無明爲始爲上。果報爲終爲下。節節不
越下下與力。皆有因縁名爲上下。果報爲
始爲下無明爲終爲上。節節不越上上與
力亦有因縁名爲下上。由逆順不同
終各異
 私云。總有三對六重因縁。一不相應相應
 因縁。二本遍未遍因縁。三上下下上因縁
 也。初因縁者本覺無明及現識爲體。即是
 約所生依主立名。故記云。即不相應生
 滅之因縁屬聲立稱○相應生滅之因縁
 亦屬主釋次因縁本覺無明及三細爲
 體。是當體立名。前後立名影略互顯
 問。何初重闕業轉二相。次重闕現相
  答。今三對建立據麁細之次第。而三不
 相應以無明本覺因縁。三相應以
 識因縁。其義顯了。是故特擧現識
 業轉是爲初重之義也。次一重微細
 立之。仍本覺無明又爲六麁因縁。及業
 轉二相又爲六麁因縁也。後因縁上下下
 上互望之。其意易之。能所合立名也。
 相應不相應義至下可
文。彼根本無明等 記四云。各各因縁二義
具足者。由所生法相識異故無明能作相因
識縁。本覺能作識因相縁。故説二法各具
因縁
 私云。識相如次神解闇鈍故。本覺與
 明互爲親因疎縁也 作意觀察者。唯識
 云。作意謂能驚心爲性。於所縁境
 爲觀察者。惠心所云。唯識云。於
 觀境簡擇爲性。斷疑爲問。何故先
 擧無・明次表本覺乎 答。今此三對六
 重因縁專示下轉縁起之相。故無明爲
 也
文。現鏡識自體等 記四云。識體爲因塵境
縁。能生三種相應染法
 私云。現識與六塵境以望三相應。識爲
 因境爲縁也。如上楞伽境界風所動七識
 波浪轉也 問。約上因縁意者。現識中
 相識可因縁。何不相擧境乎 答。
 義門隨宜。或約相識因縁。或約心境
 判因縁。是則爲義門多端也 尋云。
 境界爲因之義有之乎 答。抄釋云。若屬
 所縁但作疎縁。以非情法闕彼心識了
 背之義故。論不更具因縁。或文影略。
 若望六相亦具因義。非情亦是不覺氣
 故私云。現識中境義者。即是無明氣
 力故。相與境其體隣近如波體中濕與
 者。動亦雖濕性。而實只是風相無
 了知之性。無明亦爾也雖惡分別
 而但是闇鈍之性與非情性同也。是故擧
 境顯相尤有深意者也 問。頌文六塵
 境界相爾者所云六塵爲心外七轉識
 所縁。將爲心内現識中境界相 答。心
 内現識位境界也當卷
上文
云。現識之體以爲
 内因。六塵境界以爲外縁此釋分明故。
 若依此義。次下現識體中又有縁義者。此
 處示現識位六塵以之又爲内縁也。
 又義云。頌六塵指現識心内之境界也。
 上文云。彼一意識六種麁相現鏡識中六
 塵境界以爲起縁。現鏡識體以爲依因
 此釋分明也。何可異求乎。上句云現鏡
 識自體。自體之言專示當分所具境相歟。
 若依此義下又有縁義者如末師釋也」
 暦應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東寺西院
 僧坊先師法印自筆本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執筆春玉丸生年

釋論第四勘注第三
文。現識體中又有縁義等 抄三云。體具
。一理。二事。若據理體。前望彼識故是因
義。神了順故。今望彼相縁義。神背異
故。若據事體。前識望識故是因義。解了同
故。今識望相可縁義。了背異故以識例
相亦具因縁
記四云。又有縁者此明現識不但爲因亦
能爲縁。謂三相應麁動染法遍縁諸法
識體亦與彼心所縁境。據牽引用復得
縁。又所生三法智幷不斷通於相識。能
生現體具含眞妄。如是眞妄對於相識
絡相望爲其因縁。是故説言又有縁義。此
所生於能生是説。若依此解
論復應六塵境中又有因義。擧一兼
故論不
 私云。記二義中初所縁名縁。後約相識
 也。抄同後義也。疏亦同
文。擧業轉相等 疏四云。現相現識此不
者。初二重中復已明故
 私云。本覺無明復上已雖之。彼望
 不相此望三相。是故異也。現識不爾。上
 已望三相今亦全同彼。仍略之也
文。一者上下等 記四云。上下謂無明至
本末十種隣次爲因非隔越故○下上此但
前更無別體又云。問。前能引後可
上下因縁。後不前。何故説
下上因縁 答。然此十種説雖前後理實同
時。麁細相資方得顯現○亦可。前望於後
生起因縁。後望於前枝養因縁。父子相依方
住故
文。果報爲始等 抄三云。問。果報云何與
因耶 答。由若報上復造其業。同餘教
故。次由業重故起惑也。故上文説滅相通
用於自至上皆與力故。亦可。但約果方
業等。此則自宗相待倶成互相待對互
因果。又此即是縁起之法從無始來十法
同時非前後
 私云。同餘教者。如唯識云種子熏現行現
 行熏種子等也。十法者無明及九法也
 問。果報等直與無明因縁乎 答。亦
 可爾也。例如十二因縁三世輪轉無
 終
文。復次一切有爲等 抄三云。復次一切有
爲等者。有三復次。初無常門遣。次無我門
遣。後相待門遣。斯據中論多立此門
四云。初依無常門遣。即成假觀。次依無我
遣。即成空觀。後依相待門遣。即成
。三觀一心於理可
 私云。以下三箇復次皆捨因縁無生
 是即爲因縁之義也。凡因縁之
 義雖佛家大宗。若是因縁還違不生理。依
 之中論或説八不因縁善滅諸戲論。或
 立破因縁品廣制諸因縁。慈恩釋云。了
 者於四句皆是佛法。不了者四句皆是魔
 法因縁亦爾。可之矣
文。已説攝義顯宗生解門等
 私云。已上先本文其大綱了。自下正
 消釋文言
文。云何所依謂本覺心等 記四云。所言依
者即因縁義。謂本覺心能與三細六麁
故説名爲疏四云。心即所依正取
本覺。意等能依乃是衆生
問。本論意根本無明屬能依末那。爾者無明
猶可所生法。何上擧能起因縁法
答。無明若望本覺所生然望枝末
能起因縁
文。言衆生者等 元曉別記云。諸生滅法聚
集而生故名衆生。而無別體唯依心體
依心。即是梨耶自相心也。能依衆生只是
意意識。以何故言意意識轉藏疏云。
轉者起也疏四云。聚十一意幷及意識
名爲衆生。妄無自性唯依心立。不立義
分中四聖名衆四凡名
文。次説廣釋門等
 私云。今此廣釋門可下意識轉文而結
 文在末那識終。約正説之歟。至下可
 
文。如本以依阿梨耶識等 遠疏云。以依阿
梨耶識者猶上依心○有無明者○是根本
無明也○不覺而起者是業相也。言能見
是轉相也。言能現者猶現相也。能取境界者
是智相也。起念相續者是相續識也
記四云。所依梨耶謂即本覺
 私云。阿梨耶識者。染淨本覺阿梨耶識歟。
 又義云。指大攝主識前也
文。論者具擧十一種之別名等 記四云。三
如本下合。本所依梨耶謂即本覺。能依意中
其次者。先説無明染法本故。次説五相
無明闇鈍増故。我來依他妄力勝故。
後説五識妄資眞力方得轉故。明闇相須
捨離
 私云。本論以阿梨耶識○境界説
 明及五相。此意復有以下説五識也。仍別
 名先列相。後列識也
文。大末那識具十二轉等
 私云。説十二末那者。本覺又具能生依
 止之義故也 問。顯了經十一末那可
 所依本覺乎 答。不攝也 疑云。無
 所不作是擧末那一法。廣攝能依所依之
 諸法。依之論第二以一識攝諸法之四
 種。契經中擧此顯了經何不本覺
  答。當段本文依心意意識轉云云心所依
 本覺也。此外能依意中開十一。何攝所依
 乎。加之衆生名意體。是衆染合集法也。
 更非不覺。但至難者。一種經雖四。
 經次第略所依之法能依分齊
 切法也。第一經多一心第二經總阿梨耶
 不之。故以下例之可之也
文。大末那識具十二轉等 記四云。彼經具
十二轉者。謂擧能依必有所依。眞妄通
明。故成十二
 私云。上開十一之中業相已下各開
 相無明分別者。枝末之惑眞妄和
 合起之故。無明獨立故無相識。仍今
 立本覺以對無明十二轉
文。一切諸眷屬染法等 記四云。一切眷屬
染法皆依本覺無明二法力起。識依本覺氣
性自明了。故是神解義相依無明氣分
自漠冥。故是暗鈍義
 私云。神闇二義猶如波中濕動二相各差
 別。故然此二名約義立之。互亦通之。或
 指妄心即名妄識。或分覺又名闇心
 也。故記云。此則就彼顯相而言。非識無
 暗。非相無明。然由眞妄互爲縁故
文。一切衆生皆有心識等 記四云。心識即
是覺照用故○謂有心者定當作佛。衆生心
識即佛性故疏四云。生有心識
佛性。生具本覺故具識耳○在於有情
佛性。在於非情名爲法性。即揀非情不
成覺
教時義安然云。迷悟覺性名爲佛性。覺與
名爲法性。乃是總別之異名也
文。得有了別識等
 私云了別識有二義。一云。第八識是衆生
 内相續心佛性親所依故。上所引楞伽經
 云。了別識分別事識云云論判爲第八第
 六故 又義云。非第八識只是衆生慮知
 分別識云了別也。解了分別義也
文。以何義故名爲意耶等 藏疏上云。依
五義次第轉成依止。依止此義而生意識
故説爲意。故攝論云。意以能生依止
義也疏四云。神闇皆意通明十一具
身義記四云。神暗皆意謂十一法皆名
意者。以能生依止義
 私云。常途分別心意識之時。倶舍論云。集
 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而今能
 生依止者。以意根義本歟。或云。思量
 者心力強盛恒時思察之義。是則能縁體
 性故以義云能生依止歟。一切心法能縁
 之作用皆以思察體故
文。以何義故根本無明等
 私云。已下還問答上來餘義。故今先釋
 不相應因縁義也。六重因縁中擧初顯
 也。親因疎縁之義文相易
文。何故上言分別智相等 疏四云。問。上文
既説智相等六皆意識地。即知。智相及相續
相倶在第六意識細分。何故今文皆於第七
末那識攝 答。欲六七無二體
記四云。前生滅中説六麁相皆意識地非
識法。彼末那識即是意識微細分位。何故此
文智及相續別建立爲末那攝耶。然爲
立末那意識一體無別故
 私云。上文者指六相説段也 尋云。彼文
 必不意識。何云爾乎。何況。論既云
 那位始有慧種分別於塵名智相識
 云意識細分即末那故爾者。上文盛云
 智相末那。今何爲相違乎 答。本論説
 六相云。以境界縁故復生六種相
 是則依六塵境界縁六相六塵
 境是六識云事其意分明也。但至末那位
 中等釋者。釋論得本論意作釋也。於
 文者。意識中立六相事分明故。總科
 文如是六相皆意識地非餘識法
 知。上唯説意識攝。今云末那攝
文。若爾何故略去麁分等 記四云。何故略
去後四麁分不末那。但攝智相及相續
耶。然其約實六相皆意。雖但擧二其理已
盡○又若末那麁細攝盡。何故論者意外別
意識轉耶。然示能依所依法門別故。
麁細二識咸以本覺所依故。末那外別
意識能依法。亦可。通順法輪經中別
種義故如是安立疏四云。然此依中有
唯所依。所謂本覺。有唯能依謂意識。有
能所謂十一意。有能所謂除前相
 私云。記初義所依者指本覺也。謂所依雖
 一能依多種。爲示之末那轉外説
 轉也。後義麁細二識如次配能依所依
 也。後義爲勝歟。疏同後義也。凡當論意
 於末那意識同種別種二義。所謂六
 相皆依六塵立之。即是意識收攝諸
 法義也。末那具十一。亦是末那攝盡一
 切之意也。是皆同種義也。而今末那轉外
 建立意識轉。是末那意識別種爲能依所
 依之義也。故抄釋云。今此論主同異雙存。
 護法論師唯據異義此釋者。法輪經
 之説亦當論一義也。疏釋亦同此後義
 也。私云。當論意始終不六七別種之
 義。但雖同種此中麁細義別能
 依所依。豈遮之乎。下意識轉段建立名字
 門釋云。此識依彼微細末那以爲止根
 而得安立是即末那意即識也。第六意
 之識持業依主二釋可之。約實皆意
 者。疏云。梵語末那此云意也法相約
 主持業六七二識名也。第七意即意也。
 第六意之識也。當論約意識麁細以立
 名
文。擧此決擇等 記四云。謂有問言。末那既
三種細相。何故別立三相黎耶。故例指
云。意識爲能所依義而別建立。此亦應
爾。三細通依本覺心故。前能起後轉爲
故。麁細意識依現鏡故。是故三相雖末那
依義故別建立。故説此意識決
達別立黎耶之義疏四云。三相
末那勢通離合。離則三相異末那。三相目
三細即是所依。末那目六七即是能依。合
則三相即末那。遞互相望爲能所依。廣通例
同於斯見矣
 私云。記意麁分意識雖末那。爲
 依所依立意識轉。今亦例之。三細雖
 末那亦爲所依義別可立梨耶轉
 也爲言疏義同之歟。今謂不爾歟。末那本
 雖智相相續。此中麁分執取計名等同
 有能生依止義故。以末那三細梨耶
 亦爲末那攝。例之可之也爲言
文。復次爲欲顯示等 疏四云。通以七門
拂三法。三法即是藏意意識。言七門者。一
無定門曲含四種。一總非三定。二本末互通。
三互得三名。四三名皆拂。二無常門如是無
定故皆是無常。三非實門。四幻化門。五性空
門。六寂滅門。七絶迹門。如文可見。或以
攝爲三諦。前之四門即爲俗諦。第五六
門即爲眞諦。後之一門第一義諦抄三
云。復次爲欲寂滅者大分爲二。初破
局名。後以無下立實通號。於中分三。即是
三諦。初至皆是幻化則是俗諦。次之二句則
是眞諦。後之四句即第一義諦。上言寂滅
非有義。下云亦寂滅即非空義。由
故屬眞諦
 私云。三諦配屬兩師義異也。但疏義爲
 歟 今此段總有二義。一義云。就本文十
 一末那建立此釋也。謂攝梨耶及意
 識同爲末那。故三識全收不同而同。不異
 而二也。仍云爾也。上第二卷十梨耶等亦
 此意也。一義云。十阿梨耶及十一末那等
 雖攝諸法猶存分界。是故十梨耶業轉
 現以上開之。十一末那續相已上立之。
 今此復次爲欲等釋重拂遣彼建立爲言
文。七五不生等 疏四云。七五不生八六寂
滅者。謂八寂滅而七不生也。六寂滅而五不
生。故八識遣拂八相空無又云。有空無有
無空無有者。意云。在是有空。或是無空。皆不
著。倶言無有。欲使滯故重遣耳
云。下引經指心境倶空。境中復具法空人
文可見。身是所依尚自是無。見是能
依云何得有。或復總結心境倶空抄三
云。七五不生等者。此五句中前三眞諦後二
中諦。第七前五第八第六三細六麁如是八
識九相皆空眞諦。有空無有即非有也。無
空無有即非空也。斯則中諦也又云。一切
萬有等者。此下有三。初即名空。次一切下相
空。此中復二。初即法空。後一切衆生下即人
空。後身尚不有下即妄想空。斯則相名妄想
如如正智五中前三則是不覺。今即前三不覺
空此即眞諦記四云。七五八六幷業轉
等九相無體故曰空無。有空無有無空無有。
重重遣拂令所著。如是諸法心言罔及。
故上歎言不可思議又云。一切法相皆
是所見。一切衆生即所依身。其相及身尚空
有。能依之見豈得有耶
 私云。疏意七八所依也。五六能依也。七五
 不生由八六寂滅爲言九相者業等九
 法歟。三師皆同也 或義云。指第九識
 歟 次抄意以眞諦及中道遣之也。
 俗諦即所遣之中在之。故記釋云。經文顯
 證諸法眞寂。於所遣中具含俗諦
 師即同此意歟。此師意不生與寂滅
 拂遣之義也 次名相妄想如如正智五
 者。四□楞伽第四云。名相虚妄想自性二
 種相正智及如如是則爲成相此文
 云爾歟 記釋亦同抄意歟 今謂。七
 五者南北一對也。八六者東西一對。不生
 者理名也寂滅者智徳也。重重深義別抄
 之矣 有空等者。抄意文點云。有空無
 無空無有云云雙拂有與空也。疏意文點
 云。有空有無空無ナルコト云云有無下兩
 空雙已之至絶待空也
文。次説相續業用等 記四云。此但曲結
文散説能依末那行相一門。相續業用唯心
迴轉事識轉相三門散説次第當明。學者應
 私云。廣説門中先説末那轉。後説意識
 轉云云若約此文者。已下三門亦可
 中。而用法門且約正釋末那義結之。於
 餘義者別述之也。今此門中有兼正義勢
 爲示之也。次下相續及唯心兩門猶末
 那轉所攝也。次下結文其義明矣 或云。
 約此文者。相續相意識所攝非末那攝
 歟。所以者何。正釋末那中除之故也。又
 義云。末那轉中亦存已下兩門。若爾者豈
 非末那攝
文。本曰住持過去無量世等等 記四云。然
業果種皆通三世。今此所説業持過去。果
現未。互相顯故。
文。一者攝前不失義等 疏四云。攝前不失
義相續識者。若約自體不斷
法執
相續即
識。若約令他不斷謂惑
業苦
相續之識。今取
。此中屬當。此識爲能發。煩惱爲所發。諸
業爲所潤。果報爲所取。爲此業種熏發
後念念常與取果用。取彼當果成就
故。良由此識倶生惑無量世善惡業
息故記四云。初攝前不失義。
此顯相續住持作用。其能發潤即愛取等。猶
水數數漑灌。過去無明所起業種令其生
果。由此業種熏發之後念念常興取業作
。取彼當果成熟故。今得愛水漑潤攝
持轉前取用。成與果用彼果力
故所以論言而能令作成果力用故
云。而能令作等者。賢首云。此則引生令熟。
次則引熟令果。故二不同。故餘教云
業一發潤業數潤。今此同爾。此相續識具
種義。一自體得名相續即識。如前唱論
法執相應不斷故。二從他得名。相續之
識。如此唱論能令惑業苦不斷故
 私云。相續相有自體相續令他相續二義
 自體相續者。法執令別恒流注故前釋也。
 令他相續者。今此業果相續義也。生死果
 報連續不斷即此識功能也。此識能發
 生煩惱過去分別起煩惱。所發業令
 取果之用當果也 問。發業潤生
 是第六識不共之徳。而此識第六第七異
 義有之。若第七識者此義如何通之乎
  答。第六識發潤之義法相一宗所判也。
 當宗不然。第七識亦縁外塵故發潤之義
 有之歟。私云。發業潤生皆是人執作業。而
 此相續識法執相應之識也。若爾者令他
 相續之中雖發潤之徳。非自體即直
 起發潤之功歟。至下可之。記第四
 云。問。此相續識體是末那法執所攝。何獨
 説其起惑潤業 答。然十一末那皆有
 用。由彼相續居末那之後事識之初
 力用増強故而能令成果之力用者。
 令業種相續之義也。非直生果報也。故
 抄三云。而能令作等者。賢首云。此則引
 令熟。次則引熟令得果故。二不同。故。餘
 教云發業一發潤業數潤。今此同爾
文。中義云何等 疏四云。次感果成就義。此
識又能發起倶生愛取等惑。潤已辨業與果
力用。令末世苦樂妍婬長短壽限形影
差故記四云。前説潤業此明潤果
其所潤有支之内具業果
 私云。上起發業煩惱令故業相續。此起潤
 生煩惱令果報生起也 問。發業潤生煩
 惱者。見修分別如何 答。疏第一云。分別
 發業倶生潤生大乘義章第六云。發
 業之中宗別不同。依如毘曇。修道煩惱親
 能發起身口二業。縁事起故。見道煩惱不
 起身口二業。迷理成故。○若依
 實。見諦煩惱具能發起善惡二業。修道煩
 惱一向不善。○次辨十使潤生差
 別。若依毘曇三界中一切十使皆能
 潤生。若依成實唯愛能潤唯識論第
 八云。有義無明唯見所斷。要迷諦理能發
 行故。聖必不造。後有業故愛取二支唯修
 所斷。貪求當有而潤生故又云。雖諸
 煩惱皆能發潤而發業位無明力増○於潤
 業位愛力偏増此等釋中分別發業倶生
 潤生義分明也。倶舍唯識聊雖異説
 總而言之。其義無違。凡其煩惱障有發業
 潤生之用。其正發發業惑即分別煩惱。
 助發業惑亦通倶生也。其正潤生惑即倶
 生煩惱。助潤生惑亦通分別煩惱也 今
 論意。無明發業者非根本無明。異相品中
 執取計名煩惱也。此中亦有十煩惱癡
 主故。總名無明也。其中計名爲發業煩
 惱。執取爲潤生煩惱也 問。今論潤業煩
 惱者何惑乎 答。倶生煩惱也。潤業潤生
 共是倶生惑也。此相續識雖能起執取
 計名。今且約六染門但擧倶生。仍云
 業不言發業
文。後義云何 疏四云。後妄慮遍縁義此
識不唯住持故業就舊報。亦能發起新
新過失。謂於已經過去境界。發忻樂心不忻
樂心。復能攀縁現在境界貪愛心不貪愛
。又能計度未來境界進求心不*進求
。遍於三世妄増分別記四云。問。此
相續識體是末那法執所攝。等文
上引
 私云。樂不樂之心者。疏釋意平聲讀
 但依以上苦樂等報文。入聲可之歟。
 異釋論云。已曾經事忽念憶念曾受之
  苦樂之義順之歟 妄慮攀縁義者。據
 末師等意人執分別也。今謂上論云。法
 執分別恒流注故是則内心體性具如
 此。妄慮攀縁義故能令執取計名等人執
 相續不斷。仍非自體即人執。人執必依
 執而起。例如次下釋意識轉。即此相續
 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也」
文。如是此識連續生死等 疏四云。正顯
識連持生死。此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皆此
識能名相續識唯識論第八云。云何有
情生死相續。頌曰。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倶
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
 私云。習氣者善惡業種子也。異熟者總別
 果報也。此宗意如此業種皆依第八識也。
 此論意相續識持之。但約實。根本無明乃
 至智相皆有連續生死之義。今且就顯相
 云之也
文。唯心依轉等 疏四云。三界虚僞究本唯
眞心所作。六塵幻化推源亦眞心能現。就
境從心起。不於心故。分別境界即分
別自心。謂無少法能取少法。唯由心動
虚妄迴轉。心若不生諸妄頓息記四云。
謂欲色無色總言一切。如是諸法悉皆虚僞。
前末那無實體性。唯由本心隨無明熏
迴轉顯現。若離本心則無所現餘六塵境
抄三云。此唱總意。良以因縁和合道
理成辨諸法。無性義顯。不住義彰。故結
於心也。○由諸教云縁生故無性。無
性故縁生。又因縁所生法我説即是空等。故
同也
 私云。上文衆生依心意意識轉云云是則
 依本覺如來藏識故十一末那轉起
 歸唯心之義意顯矣 問。本末二文配屬
 何 答。抄存二義。一義云釋論爲欲顯示
 ○心法亦不可得故。文總釋一段本文。若
 爾。以下通餘妨也。其中初釋是故三界
 虚僞等文。所以下釋以心生等文也。已上
 就顯文。云諸法唯心等四句就
 論密意心亦不可得義也。一義云。諸
 文通釋本文。初釋是故三界等文。次所
 以下釋本此義云何等文。次諸法唯心等
 釋本心不見心等文。次若爾等釋本當知
 已下文也。疏義云。論曰至無餘法故。解
 本初之四句。所以至不可得本。此義
 云何至法滅故。若爾至爲心量故
 心無有。此一問答及三復次總顯論意
 智者應思。取意今謂。三義中抄初義爲
 勝歟 記意本釋必不屬初總釋所以
 下別釋。二初釋唯心義。後復釋下明迴轉
 義云云三界虚僞者。惑欲色無色云
 界也。或云。已界佛界衆生界云四界也。
 虚僞者。抄云。此心隨熏現似云虚。隱
 虚體現實状
文。心不見心等 抄三云。又如夢中一切分
別即分別自心。由是唯心無外塵境。中邊
論偈。曰依唯識故境無體義成。斯則以
心遣彼境也。次諸法唯心下釋心不見心
。既塵無有識不自縁。是故無塵識不
也。論偈下半曰塵無有故本識即不生
斯則以境遣彼心又云。無相可得
者。或唯約心。或通心境皆空無相也
藏疏云。身塵無相識不自縁。是故無塵識
生也
 私云。當段大旨境必由心。心外無法能縁
 所縁皆是心性。若心不見心之時。一切境
 相隨而空也。以境空故心性亦無也。心境
 倶空即是幻心作業也爲言 問。心自縁
 心是大乘不共之義。故集量論唯識論等
 盛明此義。而今論識不自縁者。恐似同小
 乘刀不自割心不自縁如何 答。元
 曉起信別記救此難云。亦不可説即此見
 分反見見分。非二用故。外向起故。故以
 刀指同法喩。集量論意。雖其見分不
 自見。而有自證分用能證見分之體
 以用有異故向内起故。故以燈炎
 法喩。由是義故不相違背。又復此經論
 中。爲實相故就非有義自見
 集量論主爲假名故依非無義
 自證。然假名不實相。實相不假名
 不壞不動有何相違兩義共叶理致。而
 後義爲勝歟
文。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等 抄三云。無明者
根本也。妄心者業識也。以一切境界由此而
。即現識等也。若無明未盡已還此識住持
境界不
文。以心生則種種法生等 記四云。心若有
時有差別法。心若無時無差別法。此則將
心生法生心滅法滅成此中唯心之義
 抄三云。此意由前以無明力不覺心動乃
至能現一切境等故。言心生種種法生。斯則
心境熏動故云生也。若無明滅諸識皆滅。故
心滅種種法滅。斯則心源淨故云滅也。
 私云。上來釋本文
文。若爾唯是心義等 疏四云。問。若説唯心
不可得者。心既不有唯心寧立 答。縁生無
性雖不可得。無性縁生豈成斷滅記四
云。若爾下徴釋無亦名心。謂若心法不可
ナル&T069222;ナリト云ハ。唯心之義安得成耶。故此釋云
此亦心故。不唯有得方曰唯心。此無有義
眞唯心故。唯識法相尚應説言若時於
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二取相
況法性宗豈有得耶
 私云。若性實有無是有無倶非心。假名有
 無有無還心也。心性差別假名唯心幻化
 故非實有。假名無心也。即是無心心量與
 心量無心。二義濟時旨趣一致也
文。分流楞伽契經等 記四云。此同宋朝求
那三藏所譯經本。上半頌云觀諸有爲法離
攀縁故縁。言無心者。心不心無相可
故。之心量者。即此無心是心分量故
四云。無心之心爲心定量。此證無心亦唯
 私云。求那跋陀羅譯者。四卷本也
文。復次由心不可得等 疏四云。後三復次
深玄。第一復次論説心不可得。意説
生無性故成大空。經説無心之心。意説
性縁生故成幻有記四云。復次下明
轉相初由心迴轉成空幻。此中二句初
論後經。由經與論相符契故。言大空者。大
品經説。何等爲大空。東方東方相空。非
常非滅故。何以故。性自爾。南西北方四
維上下南西北方四維上下相空。非常非
故。何以故。性自爾。是名大空
 私云。心不可得句者。指本文心不見心無
 相可得句也。經無心之心量爲宗。是即幻
 有義也。論心量之無心爲宗。是亦大空義
 也
文。復次由大空之義等 疏四云。第二復次
大空義諸法得成。法鼓經云。以有空義
故一切法得成。由幻有故空理得
記四云。二復次下。由心迴轉顯法理。初則依
眞成妄○次則依妄顯
 私云。初復次意幻有幻空分爲兩義。第二
 復次意二義歸一意。全體不二也。仍初釋
 約事存二義。後釋歸理成一義
文。復次由相觀故等 疏四云。第三復次相
待無定。二既無二一亦無一。不成亦不成難
思亦難記四云。相字平呼。觀謂觀待
 私云。幻有幻無二義。由相待故實無
 二義。二既無實。一亦不成。不成之相何
 處立之。拂迹入玄其意甚深矣
文。已説廣大末那等
 私云。相續業用門及唯心迴轉同末那識
 所攝至此處此門
文。本曰復次言意識者等
 私云。相續識六七配屬古來異義也。疏記
 等意當段屬第六意識歟。抄約六七非
 異。今屬第六下可
又義云。上末那
 轉中既説相續識。可知屬第七也。但今
 擧意識所依即此相續等歟。異譯論
 云。言意識者。謂一切凡夫依相續識
 著轉深等文疑云。若爾者下種種妄執論
 釋法執。豈非相續即意識轉乎 答。
 還以所依能依意識歟。前義爲勝也。
 今謂。第二卷立一種識。總攝諸識之中
 立一意識。論自判摩訶衍論一分意識
 攝。仍此意識轉中可一切諸識也。爲
 此義先擧相續識意識攝歟。智相
 已上亦可此中
文。種種妄執隨事攀縁等 抄三云。本種種
妄執等者。問。准釋論解即唯法執。應
。何屬意識人執品耶 答。前意後識二非
一異。今據非異故無違也。故上本云即相
續識
 私云。今隨事攀縁准下論釋唯是法執也。
 應前意第七
末那
而今以此屬後意第六
意識
 作此問也 答。意云。六七非異故今屬
 識細分。即末那故云爾也
文。三種凡夫等 抄三云。初人造諸業。次人
我執。後人起法執。是三差別也
 私云。分別事識人執相應識故。三賢等凡
 夫所行也
文。無根盲聾等 疏四云。邪定凡夫無信善
盲聾記四云。以彼未
行法故曰無根。缺於大乘聞惠法眼故曰
盲聾
文。毛頭難角等 疏四云。不定凡夫信心輕
少喩若輕毛。又如毛在地隨風飄轉。又修
毛頭。成如麟角。又角猶競也。善惡心敵
黒白爲鬪。故談十信難角記四
云。雖十心進退無定。如毛在道隨
飄故名曰毛頭。角猶立也。由其不定未
位故説名難角。又角者競也。與桶義同。創
大心動魔衆。與魔戰競極難進故
抄三云毛頭難角者。切韻云。角競也等。意言。
此位與彼感業其力能甚大難也。若准
鈔引。是此覺字。即難察惑業故也
文。金剛不變等 疏四云。正定凡夫即三賢
位成就人空。從喩彰名金剛不變記四
云。由三賢位生空自在分見法身。徳類金剛
堅固不壞無退變
文。生起麁重門等
 私云。本論取者轉深句。雖次下計我我
 所義轉深之意。相續不斷義有之。故別爲
 邪定也。一一配屬似句義門釋
文。縁諸境界及身分等 藏疏上云。惑體中
直心外計境爲麁。亦復於身計我於
麁計所。或執即蘊或執離蘊等。種種妄此
計我之相。所依縁者。謂但攀倒境之事不
正理故云隨事等又云。初中言
即此相續等者。明此生起識麁細雖殊同是
一識更無別體故。即指前第五識也。但前
細分法執分別相應依止義門則説爲意。
此中約其能起見愛麁惑相應從前起門
意識。謂意之識故名意識又云。
依諸凡夫。簡非聖人意識也。以前智識及
相續識通在二乘及地前等菩薩起故。今
凡顯其麁也。取著轉深以對治故進
妄境轉極麁現
 私云。縁自身身分等而計我體。縁一切
 境界而計我所。我所者具云我所有。是
 即我器我瓔珞我僮僕以爲其體
文。眞法空智猶未現前等 記四云。此位菩
薩雖已修練法空方便。根本眞智猶未
故。起法執攀縁思慮
 私云。若據疏一義者。三賢初住已斷
 執。故偏起法執分別也。若據抄釋意者。
 未雖人執。且約寄惑顯位之意
 覺異相夢等
文。一者所依微細名字等 記四云。此從
依微細根意以立其名。意之識故名爲
 私云。六七雖同名意。依主持業異也。第
 七名意。意即識也。持業釋也。第六名意。
 意之識依主釋也。是即法相家定判也。今
 文同彼義也。若據麁細意識者。六七同
 持業之義有之歟
文。此識依彼眼等等 記四云。此從所依麁
著色根以彰其號。謂依眼之識了別色故。
乃至依身之識了別觸故。本唯一識分離功
用各別。依根各別取境。分離即識。體持
故分離之識。根境別故
 私云。意識雖體是一。隨根境別名分離
 識也 問。意識與前五識其體別也。而
 依五根前五識也。何以此釋分離名
 答。八識體別之義相宗所立也。此論識實
 體一也。仍一意識上分別六種功能
 論第二引經云。唯是一識能作七事
 故約五根體別分離義也 問。第六
 意識與前五識體別乎 答。小乘體一也。
 如六窓獼猴喩也。法相別體也。八識種子
 各別生現行。故當論意體一義殊也。又一
 乘止觀云。問曰。妄執五塵實者。爲
 五意識。爲是第六意識也。答曰。大乘中不
 五識與第六也。但分別者悉名
 識又云。意識總能分別妄執六塵。五識
 但能得五塵。不分別妄執光記第
 十云。如眼識但能了青不青名。意識
 了青亦了青名第六與前五作用不
 同。以此可之也 問。若約用異。如何
 第六通依五根乎 答。獨頭唯依意根
 五倶通依五根
文。此識全縁事之境界等 記四云。此但隨
境以立其名。此猶麁動未眞證。但於
而起分別
 私云。此識唯分別心外六塵内心
 之理體。故云爾也。大日疏云。但是三縁
 和合不決定了知諸法問。攝論
 云。意識縁三世及非世此中非世者無
 爲法也。若爾者。何云未以如理等
 答。於眞理推知之境證知之識
 歟。是即比知非正知也 又義云。今約
 下轉妄縁起云爾也。若依上轉修得門
 亦可眞理也 問。第六意識唯縁
 塵乎 答。有通別二境。一別縁第六法
 塵本論云。種種法塵能起意識是獨頭
 意識所縁也。二通縁六塵。法輪經云。第六
 意識分別六塵是五倶意識所縁也。義
 忠云。六識通能了一切法。或能了別法
 一乘止觀下云。問。以識妄分別時爲是意
 識。總能分別六塵六識。各各自分
 一塵也。五識見塵各與意識倶時。而起
 眼識似色時。即有一意識倶時分別
 妄執也。餘識亦如是。是故意識總能分別
 妄執六塵。五識但能得五塵分別
 妄執問。一相應中六識倶起乎
 答。依宗不同也。小乘意不倶起故。光
 記二云夫以一相續中無二心轉故 問。
 何故六所依所縁而一相續中無六識倶
 轉 答。等無間縁唯有一故法相
 可倶起也。唯識論第七云。是故八識
 一切有情心與末那二恒倶轉。若起
 六即三倶轉。餘隨縁合起。一至五即四
 倶轉乃至八倶又第八云。一身八識既
 容倶起如何。異類爲開導依許爲
 應不倶起便同異部心不並生若依
 當論者。亦可倶起也。論第二引經云。
 如是七識或一時轉。或前後轉
文。見修二惑熏於本識等 疏四云。見即分
別。修謂倶生。由此二惑熏第八識。遂令
分意識増長相續住記四云。見即分
別。修即倶生。倶生煩惱無始來虚妄熏
習。内因力故恒與身倶不邪教及邪分
。任運而轉。故名倶生。分別煩惱内因力必
具。亦由現在外縁力故非身倶。要待
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由此二惑
於本識。遂令生分別事識。即心所法
心王力増盛故
 私云。倶生當論執取相也。分別當論計名
 字相也。本識者第八識也。是則麁細意識
 倶以梨耶所依之義也 問。熏本識
 者。其義如何 答。此二妄執於本識
 分別氣力。還令意識與力増長
 又義云。今所依者指見愛煩惱也。今此意
 識以煩惱所依而轉故云爾也。擧
 識者。爲示煩惱所熏増其氣力
文。顯示因縁殊勝等 疏四云。解立義分相
之一字。有因縁相殊勝相。亦前法體具
義相故抄三云。殊勝不可思議者。謂三
人中對前二説也。故上銘此爲挍量分。即
三人量勝劣
 私云。此一段依抄及記者。上因縁子段
 也。因縁體上有殊勝義相故。疏存二義。一
 義大科也。解前立義分之中相一字也。一
 義同抄記也 問。殊勝者其義如何 答。
 抄出二義。彼釋云。依彼無明熏習本覺
 而作因縁彼識故。而此因縁深細難
 明。故前二人莫言思。亦可。推尋所起
 識之因縁窮了初義意約能起本
 覺與無明不可思議也。後義約所起
 八識等不思識也。總而言之。因縁二
 法絞絡眞妄之體性不二冥契故云殊勝
 相也。大日經云。由本自性常空故縁起
 甚深難即此義也。至下可之」
文。從初正信等 抄三云。從初正信者。即十
信位。可以證下斷本無明亦通十信也。
下文略故但説三賢已上。賢龍復略但説
登地已去。故知。且就増勝説也。次句三賢比
觀觀察故。次下十聖現量親得故記四云。
從初正信即十信位。發心觀察即三賢位。若
證法身得少分知即是初地。乃至菩薩究竟
地即餘諸地。此上諸位雖因分
滿。尚有餘障故於無明所起之識
 私云。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等者。無明爲
 能熏習諸戲論識倶合動相
已下也
所起。今此
 能起及所起三對六重因縁眞妄交徹深義
 非凡夫十信以
前邪定
二乘聲聞
縁覺
所知爲言又義
 云。所ヲハ者可之。唯取能起無明
 非所起識也 前義爲勝。唯取根本
 者何云因縁殊勝乎 問。二乘分斷異相
 品。何云非境界乎。又十信未惑。何云
 少分知乎 答。二乘遍斷人執
 執。故人執亦不實斷。還攝邪定聚。十信
 雖未斷惑遙觀法性縁起無知之執
 是即斷無明之義也。香象起信疏云。以
 二乘但覺四住無明故。此無明所
 起之識非其境也○十信之初創發心時。
 即觀本識自性縁起因果之體
 正信問。抄賢龍但説登地者。其意如
 何 答。指賢藐約位。滅惑文及當論頓斷
 四住地之説。但諸師未此義
文。執相應染等 抄三云。執相應染者。准
釋意王所相應點污淨行相應染。總通
一聚執唯人我。但局身見。相應即染持業釋
也。執之相應染。即是總從別法名。亦可。
別揀通依主釋也。亦可。執是相應染。揀
後不相應故○下二准此。三不相應亦例
知。疏更一義。心境相應記四云。其初第
一執相應染。剋性即當二種異相。眷屬亦
業及果報。不爾業果應所斷○二不
斷相應染。即相續相○三分別智相應染。即
是智相○四現色不相應染。此後三種即是
三細
 私云。六染門者。除業果唯約煩惱體
 此六種也 問。若爾者。九法中除末後起
 業果報七染。何限六染乎 答。相
 應不相應中各開上中下三相。爲
 義故。合執取計名一種也 尋云。第
 一執相應染者。並呼執取計名歟。將局
 執取歟 答。有二義。一云。藏疏云。初執
 相應染者。是六麁中執取相及計名字相
 又記云。即當二種異相是通二種
 名也。一義云。唯限執取。惠遠疏上云。執
 相應染者是執取相也云云大乘義章云。一
 法著我。謂取性心根塵識妄立定性
 此之性我。起信論中名執取相。又亦名爲
 執相應染若依此義者。擧一示一歟」
文。二者不斷相應染等 記四云。不斷相應
染即相續相。三賢折伏初地能斷大乘
義章云。住此地時於眞如中心清淨名
淨心地
文。三者分別智相應染等 藏疏云。七地已
還有出入觀異。故於境界微分別。然地
地分除故漸離。八地已去無出入外縁境故。
七地此惑記四云。三分別智相
應染。即是智相二地至十地究竟離。七
地菩薩於無相觀仍有加行方便功用。由
無相觀時有出入。對後八地淳無相位
方便
 私云。第二地戒波羅蜜成就故云具戒地
 也。藏疏云。以二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
 地
文。四者現色不相應染等 記四云。八地菩
薩色相國土隨心轉變得自在故。由斯自
所以現相不
文。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等 記四云。九地
菩薩居法師位。善知衆生心行稠林智見無
礙。心自在能離轉相
文。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等 記四云。等覺
菩薩金剛心中離於麁惑。無垢地中一切全
離。由心性無念
 私云。菩薩地盡者。第十地因圓滿位也。藏
 疏云。十地終心金剛喩定得入如來地
 者。第十一地果圓滿位也。業相通因滿及
 果位所斷故也
文。不了一法界義者等 記四云。大力無明
麁細體用倶是能成。微細之體唯佛頓斷。麁
著之用因位漸除。三賢比觀觀察無明諸染
根本伏其勢。令漸微劣名爲學斷。八地
已去分分漸離。至妙覺果一切頓盡 問。無
明極細。云何能伏 答。智度論九十七説。破
無明者不唯一種。有起名破。有
諸法實相破。又此無明種數甚多。有
薩所破分。有佛所破分。有小菩薩所破分
大菩薩所破。由此應知。大力無明通
諸麁細及與伏斷元曉疏云。不了已下
第四明無明治斷。然無明住地有二種義。若
作得住地門者。初地已上能得漸斷。若
生得住地法門者。唯佛菩提智所能斷
今此論中不生作。合説此二通無明
故。言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
竟離
 私云。本文一段論釋不委細故消之畢
文。即此文中故有五門等
 私云。故字起盡今此五門非義科。文相分
 明故云爾也。餘門必不爾。如勝義顯宗
 生解門等者。以義立之。仍不故有等
 也
文。一者分滿倶絶人等 記四云。初分滿倶
絶人凡夫二乘因分果分未修證。故説名
。凡夫癡深二乘慧劣故○二有分無滿人
五十因位名之爲分。未果故説無滿
三有滿無分人證窮極果。故名有滿。對
有分此名無分
文。常無常門等 抄三云。言常無常門等者。
決定常住對次文時。體性不變對次文處
本論云從本已來是時自性清淨是處言無
常常門等者。常恒無常對次文時恒常變異
次文處。如本論云常恒是時不變是處
常恒言亦通處也五教章中云。聖説
凝然者。此是隨縁成染淨時。恒作
而不自體。是即不無常之常名
思議常。非諸法如情所謂之凝然
也○是故經中不染而染者。明常作無常
染而不染者。明無常時不常也 問
○何以故不常之無常故。説眞如
無常耶 答。教中亦説此義故○論云。
自性淨心因無明風動成染心等。以此教
故知。眞如不常之無常故。隨縁隱
有也文 此眞如上不
變隨縁二義也
又云。諸縁起無常之
法。無自性方成縁起。是故不常性而得
無常。故經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此即不
於常無常也。又以縁起即是無性
縁起方説無性。是即不無常之常
也。故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文 此縁起
上二義也
又云。此中二義與眞中二義相配可知。此
即眞俗相融二而無二
 私云。當段正釋殊勝之義。謂常者本覺之
 心也。無常者無明妄想也。然二法相應倶
 轉。不二冥契非一非異。上本論自性清淨
 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倶無形相
 更有甚深義趣。留心可
文。自此已下更以二句等 記四云。自此下
重釋上義。此即義句不以文局。從後向
而爲次第。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爲不變。此
句釋上無常常句。以一法界故。心不
相應忽然念起名爲無明。此句釋上常無常
抄三云。文相可見者。以所謂下一
上無常常門一句本中常恒不變。又以
不達下一句上常無常門一句本中而有
無明。此並義句非文句
 私云。本文不達一法界者。指多一心
 問。常無常文云是心從本等者。既釋
 相本覺。爾者次下一法界亦可彼心。何
 直擧所入乎 答。無明所迷之法總有
 種。實知眞如法一也。爾者上下之文互示
 之歟 問。根本無明云心不相應之意如
 何 答。藏疏云。此顯根本無明最極微細
 未有能所王數差別即心之惑
 問。若爾與業識如何異乎 答。上文云。
 能動能起根本無明。隨動隨起即是業識
 意云。無明唯妄一念未王數之別故。
 業識不爾。雖心數等。其體最細難
 別故。十一末那之中業識業相分之。其意
 易知之 問。若爾何三細同名不相應
 乎 答。微細相應之義雖之。望三相
 應麁顯且名不相應。教文無盡不
 執。勝鬘經云。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
 地吉藏寶窟釋之云。則指妄想心體
 以爲無明。不別心外別有數法。共心相應
 故説爲不相應此等釋中皆以根本無
 明不相應。本論之意亦同之也
文。發心爲初妙覺爲後等 記四云。發心爲
初。即信成就。十信唯伏故。此不預○信相
應地。即是三賢十種信心已成就故。地論十
解已去總名信行菩薩。無著論中亦同此説
疏四云。始從十住初發心住迴向終
彼第一執相應染抄三云。賢首云。若
二乘人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離也。信相
應者十解已去。信根成就無退失信相
。故地論中地前總名信行地菩薩。無著論
中亦同此説也。此菩薩得人空。見修煩惱
現行故云遠離。非隨眠。以
文極喜地中根本隨相等 抄三云。斯則二
智縁二諦境。斷二諦惑各別而談。餘文亦
相即而論。如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
根本智雙斷二也。又如隨諸衆生所應得解
皆能開示種種法義。即根本智亦縁俗也。理
智既爾。量智應然。故清涼説性相二宗十重
中。第八能所斷證即離別中即二。二智各
二能。一能斷惑。二能證理耳
 私云。障智相配如下擧障示治門也。二智
 二障通別之義易之 凡此段意根本
 無明三賢學斷。十地分分斷之義成立之
 故若爾。初地一位斷無明與斷相續相。二
 斷之義如何。別徴之也 答意云。以
 智本末二惑等爲言初地二地
 已上同之。故云一切地亦復如是也
文。心品所謂本覺等 疏四云。心品即是本
覺氣分義當心王。念法則屬不覺氣分
心所。心念與力王所和合同念攀縁故曰
相應。染淨性異覺闇殊。故云異耳抄三
云所謂本覺隨染之心者。本覺通用望所成
非一非異。今據非異故。即所成之心王
也。非能成之眞心。故亦可。本覺隨染所
成之妄心也記四云。體異故相應○如
是二種各有別體。○互相與力故曰相應
二念法下相同故相應○能縁行相所縁境
相二二同故名曰相應
 私云。本各別故者。指本覺及無明也。謂
 今相應不相應者。就支末六染之。故
 指本覺無明本也 問。今論意心王心
 所分別如何。答。心王者本覺通用。遍三六
 心了別識體也。自性清淨雖非染非淨。而
 隨染熏能成三六心也。心所者無明一念
 所起種種妄想等也。即三六心位心相也。
 心動及能見能現妄取境界等細麁分別
 也。若依此義。根本無明亦是心所所攝也。
 其自性癡心所也。其功能念心所等也
文。知相縁相合契同故等 記四云。初知相
同心念不離和合會轉者。即是王所行相契
同。謂心王所善不善等定相隨順。如是二法
行相相似。故名爲同。次縁相同所縁境界王
所定同。謂心王縁色等時心所決定同縁
 私云。倶舍等約所依所縁行相時事五義
 平等名心王心所相應之義也。今二義之
 中知相同者。當行相平等。縁相同者。當
 所縁平等也。擧此二義餘三義
文。三種相同異故成同等 記四云。三種相
同者。謂即三種相應染法知相縁相二皆同
故。異故成同者。謂由王所體性各異乃能
就知縁相同。若體無異對何説同。若同
不同者反明上義。又可。此句別釋三種不相
應染○若依此説則上云三種乃雙顯
。即三相應三不相應也
文。逆上順下等 疏四云。然無明本覺在
所上。逆推所依染淨不同名相違轉。知相縁
相在王所下。順觀其境知縁共同名隨順
抄三云。若爾何故等者。意云。若如
知縁。爾何故彼經説相違轉耶。言逆上
順下者。應即是彼上下二轉。今相應染違
其上轉其下轉故。云爾也記四云。何
故彼經説相違轉。然彼爲三種麁染違
於上轉功徳妙位。非是知縁二相相違
 私云。彼經所説上下二轉云相違隨順也。
 今不爾也爲言疏義。尋根元逆上。順
 支末順下。抄義。彼經説二轉相應染
 違上轉下轉爲言文點云。逆上順
 下疏意也。逆抄義意也
文。不相應義相應相違等 抄三云。相應相
違者。相違即是不同之義。謂此三句如次對
前三句不同。如即心不覺前心念法異
常無別異翻前依染淨差別。下句准知。故云
相違疏四云。問。三細之識依本覺發應
心王。三細中相依無明起應念法。既
王所必同知縁。以此義故合相應
答。三細識相雖染淨。以極微細王所不
分相應難立○其相應者。境風鼓水現海騰
波○三細反此名不相應遠疏上云。若
細尋者但無明地。是不相應業識以後是相
應義。皆是恒沙末故
 私云。業識已下相識和合尚有相應之義
 然而行相微細心所難分故。三細之位總
 名不相應。於三細之中又相望重重。釋
 第一業相心王念法不可分折
 三現相後能與所具足圓滿。如斯相
 對相應不應之義又重重可之也 問。
 本論不同知相縁相故者。如何可之乎
  答。不知相縁相云云意云。本覺即
 心之體成妄法。心王覺體與心所念體
 無別異故。無知縁
文。立二礙別障用門等 記四云。六種染心
煩惱礙。照寂妙慧如理之智名根本智。麁
細染心性多散動正能障彼寂靜性。説名
礙。○本末無明名爲智礙。通達俗諦
量之智能觀諸法自相共相。應根運用用常
故。是故説名自然業智。一切無明漠冥
性故。正能障彼聰明性故。説名爲礙。今此
但依本末相依而分二礙。謂所起染心不
麁細。一切皆屬煩惱礙攝。能起無明不
枝本。一切皆是智礙所攝。不諸教依
人法執引生二障而爲名故疏四云。
問。根本無明准上論説。通障三法理智一
。兼障二道本後二智。云何此説唯障
得世間業智。○又煩惱礙亦障法身。如上論
。智淨相破大無明獨力業相法身故。
何以此説唯障根本無分別智 答。此中二
礙説二智。從偏増説實理亙通
文。此義云何下顯示其因縁等
記四云。此義下總示因縁。此則顯示能依染
心所依無明。各對所障礙名遠疏
下云。此義云何者。設問發起。以依染心者。
是業識也。末中本故名之爲依。言能見能
現妄取境界者。轉現智識。略無續識。亦可。
此是六識體故。所以不論。違平等性者。以
染心者是分別心。眞心寂靜故相返所以
違者下顯違由。以一切法常靜起相。此
理相略無惑相。然此自解無明不覺妄
者。是釋智障法違故者。無明闇惑種智
眞明故相返也。下釋其由不能得*知一切
世間種種境界故者是擧所障。諸界根原故。
故説二障藏疏下云。重釋中先問云。
既此無明動靜心體成於染心。則無明是細
理智。染心是麁應量智。答中先釋
煩惱礙。言以依染心能見能現者。後三細染
也。妄取境界者。通攝前三染心。以同依
故違平等性者。釋成礙義。○下釋智礙
中。言以一切法常靜無無有起相者。擧
明所迷法性。無明不覺妄與法違者。正顯
明違前法性。○不能得乃至種種知者。以
内迷眞理識外見塵故。於如量之境
順種種知
 私云。本文以依染心者業相也。九法中最
 初故爲所依也。能見者轉識也。能現者現
 識也。妄取境界者。總擧三相應染心也。
 同依境而起故藏疏
意也
又義云。但擧智相
 也遠曉疏
意也
違平等性故者。上妄心所迷如理
 智也。以一切法等者。此二句釋成次上平
 等性義遠疏
意也
又義云。自下標次下無明
 所迷一切境界藏曉疏
意也
無明不覺等者。
 釋智礙違如量智之所由也。妄與法違
 者。法者次下一切境界也。不能得等者。已
 下述無明違如量智也。抄意釋智礙所
 由爲言三節之。一以一切下明
 直示明暗相違。二無明不覺下示無明迷
 相也。三不能下明如幻相
文。二障二礙復有何別等 疏四云。揀相教
之權性宗之實。所云二障即是二執。智
及相續當法執障。執取名字當人執障。性相
兩宗共許斷除。若説二礙性相兩宗有
不斷。性宗二礙歴位倶治。若法相宗根本無
明智礙一種染煩惱礙三不相應説尚不及。
道豈能斷。是故論云立二礙門據斷不斷
 記四云。有疑云。障礙二名以何爲異。故
今釋云。立二障者一向依彼能治聖道斷除
説。由是立障皆就位説。謂信相應地離。
淨心地離。乃至如來地離。立二礙者通
二義。謂斷不斷○良以。諸教具含二義。謂生
法次第對治次第。二障唯局後一。二礙亦通
前義。由是障礙無相濫失又法相宗説
者。唯是妄法決定可斷。今法性宗建
二礙。妄即眞故非定可斷故。障與礙各別
建立抄三云。二障二礙等者。一云。二障
一向因中所斷無果故。今此二礙煩惱通
因故云據斷。智礙唯果故云不斷。以因位
中不體故。此約因中一是可斷一不斷
故。兼就無明自體而説。若就其用亦通
斷故○一云。其煩惱礙一向説斷。其智惠礙
一向不斷。何者上論頌曰如是六無明剋體
無差別。○下文云。然此中斷不捨無明以爲
其斷
 私云。當段釋文甚難解。故三師異義區也。
 疏意。二障門。就末惑之。二礙門本末
 合立之。斷非斷者據性相二宗淺深
 此師意。當段性相兩宗教相淺深所判云
 之歟。記意出二義。初義據障與礙字訓
 成義也。二障二礙法數齊等也。後義性相
 二宗立教不同也。但異疏義也 抄師又
 存二義。初義一向就因位斷惑分濟
 之。二障唯末惑也。二礙通本末也。後義
 末惑一向斷之。本惑一向不斷也爲言
 爾。何云斷不斷乎 答。據斷不斷
 之歟。今謂。記二義中初義爲勝歟。元曉疏
 云。顯了門中名爲二障。隱蜜門内名爲
 礙此意。淺略成義用障字。深奧立
 用礙字也。謂倶舍論云。礙有二種。一障
 礙礙二物礙礙。○或復礙者是和合義
 光記云。和合義是和會義。此和會還是物
 礙名障狹礙寛。仍名二障之時一向
 斷除其妄法。稱二礙之時或有斷義
 礙故。或有不斷義物礙故。物礙之法但
 開之非斷之故也 問。二礙門爾也。二障
 門者指何論文乎 答。或義云。第二卷
 云。煩惱破障所知壞障此文也。或義
 云。當論雖説處瑜伽等説相。對
 本論相違也兩義共難思。豈指末論
 自釋于本論乎 又指他論者。何直
 云二障二礙復有何別乎。今謂。指當段
 本文也。本論表煩惱礙智礙云。釋ニハ能障眞
 如能障世間等結故。障與礙二名並擧
 也。是故科名云擧障示治配當門豈求
 他文乎 又新譯本論云。染心者是煩惱
 障。能障眞如根本智故。無明者是所知
 障。能障世間自然業智私案義云。
 二障門智相已下建立之故一向斷也。二
 礙本末諸惑盡之故據斷不斷。謂枝末斷
 之根本不之。至佛果同本覺
 無明故。約始覺因位之情
 名。是容有假説也。約實證已至果位
 同本覺。而不之故。二礙門中有
 枝末不斷根本二義云也
 本云文保二年八月十三日申刻高野山
 金光院之畢
 嘉暦三年二月十四日東寺談義此卷讀了。
 於當寺之已及兩度畢。愚身今年五
 十一重厄也。再談難期者也
 暦應三年庚辰正月二十四日午尅於東寺
 西院僧坊先師自筆本書寫畢
            執筆靜賢
四十八
         權律師杲寶
 康應元年己巳二月東寺傳法會内談之次
 披覽畢        賢寶
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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