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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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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論第八勘注第一
文。次説修行信心分等 筆削記第六云。修
謂學習。行謂進趣。所行五種。如下自辨。信
心者。起忍樂意。境有四種。亦如下辨
 私云。修行者。行五波羅蜜也。信心者。信
 眞如法及佛法僧。擧此四種。以爲境故。
 尋云。次文云。謂未信人。先起信故。其已
 信人。直修行故若依此次第者。可云
 信心修行分。何云修行信心乎 答。約
 一往次第。誠可云爾也。但爲顯信行通
 修之義。逆次置之歟 又義云。五行又於
 信心上修之故。實修行於信心也。爲調
 文句。以修行二字置上歟。下本文云。復
 次若人雖修行信心等文是修行スト信心
 讀也
文。就此分中則有七門等 藏疏下云。第四
修行信心分。於中有三。初就人標意。二約
法廣辨。三顯防退方便。第二廣辨中有二。
先興二問。後還兩答。答中先明信心○
答修行中有三。初擧數標意。次問數烈
名。三依問別解 遠疏下云。此中有四。
一者就人以辨。二者何等以下設問發起。三
者略説以下正釋信行。四者復次衆生初學
以下明修。是法恒生淨土
 私云。准餘師釋。今四五六門。修行方便門
 子段也。而今列大科。聊雖似相違。魔事
 對治讃嘆三昧等義門。貫通諸行故。別爲
 大科也 問。第四第五誠爾也。第六門直
 指止觀兩輪。何不攝修行門中止輪門
 乎 答。兼行之義。亦通餘度。故大門立
 之也
文。本曰是中依未入正定聚等 疏五云。上
句所治所化之境。下句能治能化之教 抄
四云。謂攝二聚之衆生故者 問。此論不
爲正定人耶 答。謂信滿入住已上之位。
却依前文發趣道相故。被正定如上因縁
分中已釋 論第一云。第四因縁。爲修行
信心分四種信心四種修行。作正因縁○謂
攝得十信位前五心中品衆生故。第五因縁。
爲修行信心分進門之終。復次若人雖修行
信心乃至得免諸障増長善根文。作正因縁
○此中衆生。攝得十信位初心下品衆生故
○第六因縁○謂爲修行信心分修行止觀
門。作正因縁○謂攝得十信位二心下品衆
生。邪定聚攝一切二乘故○第七因縁。爲
修行信心分之終。復次衆生初學是法乃至
畢竟得生住正定聚文。作正因縁○此中衆
生。攝得十信位前四心○下品衆生 藏
疏下云。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滿足。爲
説發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勝人也。二者
修信未滿。是前劣人。即是此文所爲。以四
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滿。成滿已還依
發趣入正定也 筆削記第六云。疏勝人。
即前發直等三心行。不住第四行。入正定
者。劣人即前見佛色相。或退二乘。發人天
等心。却退失者
 私云。今此修行信心分中。攝邪不二聚以
 爲機也。先因縁分中。唯以十信中下二品
 人爲機。是就正依局也。此中被二聚。
 約兼通之義也 尋云。何故有此通局
 乎 答。修行信心者。修行於信心。修行
 與信心二點有之。初點意。局中下二類
 也。已信之人。令修行故。後點意。廣通二
 聚。謂未信人令起信故邪定已信之人令
 修行故不定依此二義有通局也 問。本
 文未入正定聚意。唯指十信依之藏疏
 等中。於信位中取未滿人以爲機。今何
 通取邪不二聚乎 答。未入之言。廣通
 淺位無所限。何簡邪定乎。就中説四
 信。專可攝邪定也。眞如三寶。即十信所
 信境界故 問。何故不取正定聚乎
 答。抄意信滿入住已上之位前分別發趣
 道相門攝之故。今不取之。仍唯取邪不
 二聚也爲言 尋云。鈔釋故被正定
 何 答。故字結上也。被正定如上因縁
 分也釋之也。非謂今段亦被正定也。或
 又當分被正定之義釋之歟。意云。雖可
 擧三定聚。不示正定。上分別發趣道相
 釋之。故今略之。然而義門必可被正定
 也爲言今謂。四分機各別。何必指道相門
 讓之乎。彼則解釋分中。總攝三聚之時
 顯示正義。唯攝邪定因縁分
第二
對治邪執。通
 攝邪不二聚論第六。但本趣通三
聚。因縁分限邪定聚
發趣道相。
 唯攝上品十信及三賢十地因縁分
第三
也。今此
 修行信心分。亦別攝機也。其中修行與信
 心有次故。攝邪不二聚。良有其理。然而
 廣通攝三聚之義可有之。五分建立之
 時。釋第四分所以云。而勸加行。添於勝
 進。方於金剛。不起堅固信。得法界寶藏。
 而無由契玄理。故第四立修行信心分
 五十一位因果。皆可依此分云事分明
 者歟
文。欲被邪定聚等 記六云。初信行別契二
聚。此分具宣四信五行。令邪定聚修於四
信。令不定聚修於五行。謂由二聚未信
法爾異故。二復次下。信行通益。二聚二
人。倶通修九法故 疏五云。爲化邪定
未信之人。説信心分。令起信故。爲化不定
已信之人。説修行分令起行故。或復信修
通利邪定不定聚故。信而能修修具信故
 私云。記九法者。四信五行也。法爾異故者。
 進入次第二聚。有次云法爾也。非未信
 已信云法爾也 問。邪不二聚起信令修。
 如次入十信三賢耶 答。依抄等意。邪
 定起信而入十信。但可有利鈍不同。鈍
 根之人不可入十信。利根人必入十信
 也。論第五云。謂雖未得十信之位○即
 熏習眞如自信佛性又抄第四釋之
 云。此是根鈍懈墮之流。若是利根勤勇之
 者。聞法發心。即是信位不定聚人滿信
 而入上品十信。上品十信已去。還依前分
 別發趣道相入三賢也。其故此中六度
 有相萬行也。賢位所修ハ無相六度故。上皆
 云以知法性。又云所修離相。是故此分
 中六度萬行。唯是上品信心修行。而非賢
 位修行也 今謂。起信令修。如次可入
 信賢也。已信人何必局中下乎。凡香象
 等意。不別分五分機故。互通攝之。抄師
 等准彼釋成義也。當論意不爾。五分各
 別。何必通修。但於此第四分中。攝邪不
 二聚。令入正定也 復次通利益故者。
 疏意邪定人信爲先而具修。不定人
 爲先而具信。互有増減故。正釋復次一
 致也。記意正釋各別作之。復次雙作之。
 非増減也
文。一者直問信心品類門等
 私云。此中第二直問修行門。雖可屬後
 修行門。説文次第在此中故。爲信心門
 子段也 疑云。大分問答二科。於答説
 門中。可分信與修。依之藏疏云。第二廣
 辨中有二。先興二問。後還兩答。答中先
 明信心○等文此釋順文。而今論科釋聊
 不審如何 答。約文相。亦可存此義。但
 今直就所釋義理科之故。信行爲本不
 依問答也。義門多端。必不可一准也
文。就第三門中等
 私云。今此三門。只是總標徴釋分爲三段。
 更無別義也
文。所謂信樂爲自根本等 記六云。謂信眞
如爲法根本。根本之信。依境立名。亦由此
一信中最勝出生餘故。信即根本。從用立
名。一切諸心。謂業識等。由無明力。起成如
是差別諸心。今皆和會。合成一味平等眞
如無差別理故 疏五云。一信本達彼諸
法會歸一實。以信眞如爲根本故。所信之
法界無窮。能信之心功徳稱性
 私云。記初義所信爲根本。文點云。樂信
 根本眞如理法云云自者法性家功
 徳。即四種覺等也。根本者指眞如理也。
 後義能信爲根本。信即一切善根本源故。
 文點云。樂信爲根本眞如理法云云
 初義爲勝也。疏同初義歟 問。今此眞
 如法者。唯指理體乎 答。依現文者爾
 也。但准第五卷釋。可有三意。一眞者眞
 智。則本覺等也。如者如理。則眞如等也。法
 者一心。則所入法界心也。二眞如者。能入
 門理也。法者所入法也。三眞如即法。是指
 理體也 由無明力等者。意云。心之本性
 即是眞理。雖平等一味。由無明力令起
 種種心念。令信眞如。令心歸平等法性
 故。云信本令心平等門也
文。樂信無上大覺如來等 記六云。謂信大
覺。欣求果位所有無量勝功徳故 疏五
云。二信佛欣求淨徳。發起善根。一念信心
終成佛道 筆削記云。論信佛等者。是信
報身。謂身語意業法門辨才色相具足依報
莊嚴アリ。故云無量功徳。故前論云身有無量
色○亦有無量種種莊嚴
 私云。今此佛或云法身也。心地觀云。法
 身體遍諸衆生。萬徳凝然性常住云云
 身即諸佛最頂萬徳ノ所依故。或云報身
 也。無量功徳即報身相故。或云應身也。
 邪定聚所信。專作外量解故。今謂通三
 身。心地觀云。功徳圓滿遍法界。十地究竟
 證三身今雖淺位。只依教説懸信之。
 必非所見聞之境。何強局應身乎
文。信法精進修行門等 記六云。法有四種。
教理行果。佛依法有故。諸如來咸共尊爲父
母師長。虚空金剛性常住故。不能改壞。不
能生滅。由是名爲不動軌則。如是軌則有
大利益。心言岡及故名殊勝。於諸時處順
修諸度。助成覺道。信法進修所存于此
 疏五云。三信法希求妙法。信重大乘。出
生三世諸佛。獲得一切種智
 私云。第一論擧所歸法寶。備具四法。故
 知。今所信法寶。亦可通四法也 尋云。
 本云諸波羅蜜。釋云。修行一切助道品。
 明知。唯局行法。何云四法乎 答。所信
 之法雖通四種。終示行者信敬之相故。
 且云修行道品等。何必限行法乎 或
 云。筆削記中。以此四信配四法之時。今
 信法即是行法也。彼記云。又此四種。即是
 教理行果。前三如次。是理果行。信僧即教
 也。僧能轉教就彼求學故當論亦信僧
 段云。聽受種種深經。即叶此意歟 三
 世諸佛等者。慈恩釋云。師資相因法前佛
 後。顯説相因佛前法後若約字印形次
 第者。佛必在于法後也 助道法者。諸
 波羅蜜門行。通助成佛道故名助道也。
 義章六度義云。攝諸行法唯一助道
 云。三十七菩提分法也。論第一云。道品勝
 具足三十七道品故
文。信僧令心無諍門等 疏五云。四信僧欲
階聖位。信敬衆僧。當得菩提紹隆佛種
 記六云。因徳欽人。依人求法。既聞法
已。必當求學令心和合無乖諍故
 私云。爾勝行者。自利利他二行也。爲自内
 徳者。一切和合僧。各以二利爲已證故
 云爾也 問。論第五釋十地云。初地菩
 薩。内得正智。外得後智此釋既利他
 以爲外。今何信位之人。二利共爲内徳
 乎 答。内外相望隨宜。第五卷釋。自利利
 他相望云内外。今文望世智外才云内
 徳也 隨自聞時等者。擧見聞知三境
 也。師僧等非合中知故。唯擧不至境也
  種種深經等者。經論能詮也。理事所詮
 也 諸菩薩衆等者。筆削記云。揀非二
 乘故云菩薩。揀非地前故云如實修行
 此釋意。今僧寶局十地菩薩歟。例如本
 論歸敬序釋也。或以方便從根本。地前
 亦得如實之稱故。可有地前之僧也
 又義云。今擧十地兼上下故。攝地前及
 佛地僧也 問。上第七卷所釋遇佛見僧
 求法與此四信如何別乎 答。筆削記云。
 前以未信眞如故。所見三寶皆不稱實。
 由是遇縁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眞如故。
 得所信三寶悉皆如實。由是増進使信成
 滿也 問。今四信與常途四信如何別
 耶 答。同記云。然常途四信。謂信三寶及
 戒。此即人天乘中之信。今之四信。乃是終
 實教中。不唯眞如與戒不同。亦乃三寶淺
 深有異
文。六度次第法如是故等 記六云。六度次
第。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
前。又前麁後細。易難修習爲次第故。今合
後二以爲一種故名五行。諸論開者。禪智
體用所治障染所引果利各不同故。此論合
者。互相資發力用勝故。定慧雙運離諸障故
 疏五云。稱根説行。從易至難。自淺至
深。法應爾故 唯識論第九云。十地次第
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乃由後後持淨前
前。又前前麁。後後細故。易難修習次第如是
 述記云。對法論説。於諸行中。施行最麁。
戒細於施ヨリモ故次建立。乃至一切行中。慧爲
最細故最後立 大乘義章第□□云。攝度
之中。義別有四。一約位分別。檀有初地。乃
至般若在六地。檀在初地。最以爲劣。戒在
二地。次以爲勝。如是漸増。乃至般若在第
六地。最以爲上。二就能分別。精進般若。通
能策導一切諸行。説以爲勝。餘不如是。説
以爲劣。此之一義。如地論説○三主伴分
別。慧爲行主。説之爲勝。餘五伴助。説之爲
劣。此之一義。如大品説。四就諸行相成分
別。六倶是勝。六倶是劣。何故如是六度之
行。互相助成。此之一義。如大品説
 私云。六度次第。麁細淺深法爾道理也
文。故有五門故故有五門等 抄第四云。故
有五門故故有五門者。上五門言屬本文也。
下五門言屬釋論也。意由本文分明開説
五門名字故。今釋論亦開五門。更不自立
科目之名。而全依本故勸應觀。良以不同
前後之例自別標列科名故也。其三故字。並
所以義。初則由上建立門故。廣答有五。亦
可事也。出切韻中。意云。事有五門。次則由
本文有五門。後則所以釋文有五
 私云。故有五門故故有リト五門可訓之。
 事訓未詳之。由上建立門者。由次上建
 立門。數門中有五門故。於散説門故有
 五門也爲言次故有五門者。由有本論五
 門。釋論亦有五門也。亦可事者。此義未
 審。若可用本訓歟
文。一者財物施等 釋經云。灌頂施與何類。
瑜伽者想身虚空藏菩薩。以金剛寶灌頂
一切如來。義利施者。惠施沙門波羅門資縁
具。法施者。爲施不現形。與天龍八部等説
法等。滋生施者。施與傍生之類也 諸經
要集云。智度論云。佛説施中法施第一。何以
故。財施有量。法施無量。財施欲界報。法施
出三界報。財施不能斷漏。法施清昇彼岸。
財施但感人天報。法施通感三乘果。財施愚
畜能受。法施唯局聰人。財施但益色身。法
施能利心神。財施能増貪病。法施能除三
毒。故大集經云。施寶雖多。不如至心誦持
一偈法施。最妙過飮食
 私云。布施建立開合不定。或立二種。一財
 二法。或立三種。一財施二法施・三無畏
 施。對法論云。施度是財施。餘五無畏施。一
 切六ナカラ法施。或立四種。一灌頂施・二義利
 施・三法施・四滋生施也。如次如來沙門
 不現形者畜生トニ之也
文。言財物施者等 記六云。初能施心無怪。
此依上根故言悉施。本論通兼中下説故。
則云隨力 筆削記云。隨力之言。似有兩
意。一隨貧富之力。二隨捨施之力。若隨其
力。必不強爲免生惱也 攝論云。觀施
物。施者受者皆不可得。三輪清淨。是眞財
 私云。隨力與皆悉會通之意易知之。但
 隨力能施之。不漏機故云皆悉。必非
 相違也 無所顧惜者不顧思慳悋也
 尋云。削記爲免生惱者意何 答。爲免
 貪惱也
文。言無色者則是心識等 疏五云。初内財
施心識無形。云何行施。謂示顯密巧方便
故。令彼智慧得増長故 記六云。心識施
者。謂即心智令他役使。運籌設策。但成他
事。自更不復專用心智。他爲主故 問。智
度論説。摶食可施。餘食非色不可相與。何
故此中亦施無色 答。彼對求者餒乏正
ンキニ面相惠。但説摶食。餘食而無可與
相故。次外財物在文可曉
 私云。心識施者。疏意作巧方便。令衆生
 増智力等也。是令増所化心智。非施別
 心也。記意令他驅使。不用自心力。但行
 用他心故云心識施也。今謂。乞我心識
 者。雖非實授與之。若有人依別願乞
 我心識者。即捨命可施心識歟。是則布
 施至極故云爾也。有色妙根者。指扶根
 非正根也。正根雖色法。非眼所見。何乞
 之乎 花嚴云。如我昔者。爲菩薩時。自
 以面肉供給衆生今謂。是又指正根
 也。如次上心識施。能施所施雖無所有。
 依別願有求索之者。即可與之也。六度
 經云。我昔已捨一切身命。如妙高山觀
 我此身。猶如芥子。身命尚捨。何況珍財
  問。依報資財及所屬奴僕等。誠可名財
 物。何指正報心根名財乎 答。是衆生
 所財。不過心及正根等。何不名財。付法
 傳云。龍智云。吾所寶者心也云云
文。一者有識等 三摩耶戒序云。他縁覺心
二種住心。捨身命而行布施許妻子而與
他人
 私云。有識施者。牛馬鹿畜等。一切有識之
 類攝等之言也 問。父母亦有來乞者
 可與之乎 答。父母非行人所有故不
 可施之。賢愚經云。快目王唯除父母○
 其餘一切不逆來求 問。比丘三衣一
 鉢等。亦有乞求者可施之乎 答。梵網
 古迹太賢云。智論云。新行菩薩。不能一世
 一時遍行五度。如護三衣不能施等
 菩薩戒私記云。問。若衣鉢等亦施不 答。
 上品施心肝等。況其三衣等 問。若一
 切施之者。刀劍等物亦可施之乎 答。
 寶積經云。所不應施復有五事。一非理
 求財。不以施人。物不淨故。二酒及毒藥。
 不以施人。亂衆生故。三置羅機綱。不以
 施人。惱衆生故。四刀杖弓箭。不以施
 人。害衆生故。五音樂女色。不以施人。
 壞淨心故
文。如本若見一切等 筆削記六云。論一切
來求索者。即受施人也。不同善徳局七種
人。故云一切。則不擇寃親老幼病健高下
貧窮遠近等 又云。自捨慳貪者。隨性行
檀。是自利行。令彼歡喜者。濟物垂惠。是利
他行。故知。菩薩雖擧一行。二利已兼
文。次説隨應施等 抄第四云。隨應施者。即
賢首云無畏施也。又龍樹似寛。以名隨應
 記六云。隨應施。隨其所應。除彼苦
惱。令得安隱。即無畏施 疏五云。五根已
壞有苦與救。五根將失有難與拔。遇病施
安。逢愚教智。凡有來求隨應施彼 筆
削記六云。或縲紲之難。或水火之災。或狼虎
之殃。或冤家之怖
 私云。賢士者。以達五明兼衆藝故云賢
 士也 隨其等者。應當宜用四字。上二字
 名能治。體用如次配之。下二字名所治。
 體用亦配之 逢愚與智。是世智故異法
 施也
文。次説教法施等 疏五云。一切求法。普爲
除疑増智。修因出苦入樂。如貪名利且
失慈悲。常行二利必證三身 記六云。
三教法施。爲説教法。斷疑除惱増惠。破
惡令趣果故
 私云。時不時者。時剋到來。或不到來等也。
 例如時解脱不時解脱也 夫不夫者。衆
 相備足之人爲丈夫。不具之人名不夫。女
 不女准之 人不人者。不失五常等之禮
 云人。反之云非人也 分除煩惱者。隨
 各各所宜。與隨分斷證也 問。不致法
 施有何失乎 答。寶積經云。慳悋於正
 法。不教誨他人。得獨覺菩提追失無上
 道 問。隨機説法經論定判。若不惜法
 利可有差機説法之失乎 答。諸經要
 集十云。地持論云。菩薩知彼邪見。求法
 短者。不與其法。不與經卷。若性貧財
 賣經卷者。亦不施與法。若得經卷。隱藏
 不現。亦不施與法。若非彼人所知義者。
 亦不施與。若是彼所知義。於此經卷已
 自知義。則便持經。隨所樂與。若未知
 義。自須修學疑云。施色經卷猶爲財
 施故智論第十二云。先以紙墨經書布
 施。及以衣服飮食四種供養供養法師。
 後得法身。爲無量衆生。説種種門而爲
 法施如何 答。於經卷等者。通財法
 二施歟。所謂施冥福之邊爲財施。生惠
 解之邊爲法施。故無相違也
文。如本若有衆生等 異譯論云。修行如是
三種施時。不爲名聞。不求利益。亦不貪
著世間果報。但念自他利益安樂。迴向阿耨
菩提
 私云。准此異譯者。不應貪求已下文。通
 三種施歟。今論但屬法施。以初屬後也
  又義云。局法施歟。論攝取彼人等釋彼
 文也。三種施各有受施人所施物行施意
 三節。今文法施中第三段也。但異譯論。以
 義結上三歟
文。建立十種清淨防轉戒等 記六云。謂以
十善防禁。殺等令不轉故 抄第四云。防
轉戒者。防謂遮防。即本不義。轉者起也。即本
殺等。意以防轉釋不殺等也。如下擧師母
戒佛眼精戒。並隨本論而建名號。今此亦
是順本立耳。若准賢首勒成三聚。合中二
門。爲攝善法戒。又從小罪下。明護戒心。餘
之二門爲餘二聚
 私云。十惡轉起名爲轉。以此戒防護之
 故云防也。三聚淨戒配屬如下也
文。所謂不殺等 筆削記云。論所謂下。如次
是其十善。則離身三口四意三之惡也
又云。貪謂惡欲。嫉謂妬忌。欺謂陵犯。詐謂虚
僞。諂謂罔&T002016;。曲謂違理。其嫉欺恚是嗔之分。
諂曲是貪之分。邪見者亦名惡見。即身邊等
五見也。今言邪者。五中之一 疏五云。遠
離二字。貫下三處。謂貪嗔邪見故成十戒。
嫉欺詐諂相從説故 大疏第十七云。聲聞
縁覺亦有十善。亦爲息世譏嫌及性善故持
之。外道世天亦有十善戒。今佛説菩薩戒
者。但十善即是
 私云。十惡名字同常途。但意三業中擧未
 惑。嫉欺嗔之等流也。詐諂曲貪等流也。故
 疏云相從説故。是即以末從本也
文。成就戒品勝處門等 疏五云。戒品勝處
門。別勸出家寂所居故異譯論云。所謂在
家菩薩。當離殺生偸盜邪婬妄言兩舌惡
口綺語慳貪嗔嫉諂誑邪見記六云。離喧
處寂。則得具戒 筆削記云。論出家等者。
前律儀戒。即通在家出家。此善法戒。即唯出
家者
 私云。上十戒。在家出家通受戒也。異譯論
 意。上約在家作釋。以彰出家亦依十
 善也。今此勝處門者。出家菩薩戒相也。
 離相雜住。而居山林等阿練若處也 尋
 云。上戒若通在家者。何不云不邪婬而
 云不婬乎 答。准未曾有經説。下品十
 善一念頃。中品十念頃上品從且至午
 云云若爾雖在家人。暫時何不持不婬乎。
 例如五戒八齋等立不婬也 慣鬧者。
 離囂塵也
 憒 鬧
文。如來所制師母戒等 疏五云。以佛禁戒
乃名師母。訓匠軌範生功徳故。小罪生怖
者。如戒經云。勿輕小罪以謂無殃。水滴
雖微。漸盈大器故。勸深防師母戒故
記六云。謂諸篇トハ是佛所制。固當尊重珍
敬修習
 私云。於五篇七聚等諸戒。生尊重之想
 也。五篇者。一彼羅夷・二僧殘・三波逸提・
 四提舍尼・五突吉羅也。七聚者。於前五
 中。開第五篇突吉羅。爲惡作惡説。更加
 偸蘭遮爲七也
文。如本修習少欲知足等 筆削記云。頭陀
此云科&MT02634;。謂カリ&MT02634;三界煩惱業報故。不得
輕戒者。戒序云。莫輕小罪以爲無殃。水滴
雖微漸盈大器。刹那造罪殃墮無間故。涅
槃中有浮嚢之譬。故知。佛所制戒。豈得輕
而犯之
文。守護不令誹謗門等 異譯論云。護持如
來所制禁戒。不令見者有所譏嫌。能使衆
生捨惡修善 記六云。護佛所制。則具
自利。息世譏嫌。則具利他
 私云。放逸譏嫌衆生者。隨佛戒故。不作
 衆生誹謗也。譏嫌者。誹謗義也。意云。隨
 順譏嫌。堅持禁戒故。令衆生不作謗罪。
 即是利他義也。自守戒相。是即自利也
 譏 嫌
記又云。已上四門。初一即律儀戒。中二即攝
善戒。後一攝衆生戒。又前三門並律儀戒。謂
初明戒相。次持戒縁。後護戒心。其攝善法不
離二聚故
 私云。瑜伽論等意。三聚淨戒雖體各別。瓔
 珞經等意。從因至果斷惡之邊云律儀。修
 善之邊云攝善。利生之邊云攝生。若依
 此義。通十戒各具三聚之義。謂不殺故
 不作惡行。是攝律儀也。不殺故成善行。
 是攝善戒也。不殺故與生命。是攝衆生戒
 也。餘准之。當論准此義故。於一箇戒法。
 作三聚之意也
文。顯示略忍伏我門等 異譯論云。所謂見
惡不嫌。遭苦不動。常樂觀察甚深法句
 鈔第四云。伏我等者。然伏我無我之二門。
謂。或影互各説一邊。亦可。前則但忍怨害
故。是伏我不必無我。後則八風不動心念
故。須無我非是伏我。以彼伏我不永無故。
若准賢首。初門即爲不饒益忍。後門則爲
安受苦忍○若准玉溪。而具三忍。二種同
上。言等法者。即爲第三諦察法忍。謂印諸
法皆平等故 記六云。初略忍伏我門。此
門義當耐寃害忍。見有違縁。調伏其心。不
行反報故云伏我。二廣忍無我門。此門雙
具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由觀實相。不見我
人。受樂不欣。逢苦不戚。則於違順八種法
中。審察安受。心不動搖故言無我
 私云。賢首以二門配二種忍。不饒益忍
 者。耐怨害忍也。次則安受苦忍也。玉溪意。
 於本文等法二字。存諦察法忍義也。記
 意。於利衰等八境中。觀察云諦察也。今
 謂。三忍中。初二如次忍辱堪忍二義爲
 體。第三忍可義惠以爲體。當段行則當
 初二歟。又依異譯論者。三忍分別也
 問。無我伏我者其義如何 答。伏我者。對
 怨害麁強之境。而能生忍辱心。不生我
 執云伏我也。無我者。雖遇苦難。堪忍不
 起我見故云無我。無我亦是伏位非斷
 位也 惡阿世耶之境者。惡意樂之事也
文。或有衆生以飮食等 疏五云。論解八法。
勒成四對。如次即是利樂衰苦毀嫌稱譽。義
勢倣同相合辨故○四軟四強。行者持心不
令動故
 私云。八種行相雖異。今論總合爲四。所
 謂或有○歡樂釋利樂也。或有衆生以劔
 林○不得自在釋衰苦也。或有衆生以兼
 ○於我釋毀謙也。或有衆生以正住○如
 須彌故釋稱譽也 正住等者。正是正報
 也。住則依報也。等者等取軟語歟。上損
 依正。幷以麁言毀我身。今反之也
文。利衰毀譽等 抄第四云。財榮潤己損耗
&T020717;。故云利衰。越過以毀。越徳而歎。故名
毀譽。依實徳譛名稱。依實過論名譏。逼迫
侵形名苦。心神適悦名樂 疏五云。如
是八法亦名八風。四順四逆。亦名八賊
削記云。損耗侵陵者。但取一切損己之事名
衰。利反之。越過毀者。如有小過。毀之言
大。譽反之。依實讃者。如有一徳。亦云一
徳也。譏反之。餘可知取意 又云。有説。得
財名利。失財名衰。談惡爲毀。談善爲譽。
對面談善爲稱。對面談惡爲譏。苦樂即二
受也○於利譽稱樂。忍之不喜。於衰毀譏
苦。忍之不瞋
文。通示修行精進門等 記六云。通示精進
門。瑜伽・顯揚等論中。説精進有五。即是五
種修行所攝。一被甲精進。欲摧勍敵。先被
甲冑。即初發心修。二加行精進。加功用行
極勇猛故。即長時修。三無下精進。増其勇鋭。
不自輕蔑令卑下故。即無間修。四無退精
進。於善能成。遭苦不屈。即殷重修。五無足
精進。堅固欣修甚深勝果。不以少善生喜
足故。即無餘修。今論含具如上五種。於諸
善事。謂即被甲。發心修善。慮値魔寃。擐甲
冑故。心不懈退。則雙顯示加行無退。懈則
所作緩慢。退則棄捨其業。由加行故。不慢
所作。由無退故。不捨其業。立志堅強。謂即
無足。志願堅固。氣概剛強。自利利他無厭
足故。遠離怯弱謂即無下。意解弘深趣向高
大。無諸下劣狹小心故 抄第四云。進門
若准賢首。於初通示門中開二。一至懈退
爲勤勇精進。二至怯弱爲難壞精進。三至
衆苦爲無足精進。此一即是無障修行精進
門。次下大同
 私云。記以通示門一段論文配解五種。
 抄以通示及無障兩門釋文配三種。所謂
 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爲勤勇精進。記釋無
 退同之也。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爲難壞精
 進。記釋被甲同之已上通示
精進門
次當念過去○
 速離衆苦爲無定精進已上無障
修行門
 問。精進
 立三種。有本説乎 答。唯識論第九云。
 精進有三。謂被申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
 進 凡精進者。勤心所異名也。倶舍頌
 云。勒謂令心勇悍爲性 問。無足精進
 者其意如何 答。藏疏云。當念下明無足
 精進。以念已長淪虚受大苦。以自勸勵
 修善無厭云云 筆削記云。無足者。修善
 行意無厭足。表異二乘得少爲足。則欲
 而不貪 問。通示別示二門意何別乎
  答。通示者通諸行共門精進。精進遍
 餘度故。別示者唯修一門不共行精進
 也。例如癡無明有相應與不共別也。又
 義云。初門總標。後門別釋也。又義云。初門
 耐怨害忍。後門安受苦忍也
文。無障修行精進門等 疏五云。初無障門。
能精進爲出離因。若復懈怠是沈淪本
 記六云。初無障門。謂能自策勤。具足二
利。修因嚴果易成就故
 私云。無障者。對下有障立名也。以無魔
 障等故 金剛不壞之身心者。初住已上
 名金剛不變凡夫。故通云金剛不壞也。
 或又指佛果。涅槃經讃佛云金剛不壞
 身。又第一論云金剛常住不動之身。即指
佛果。故又次下云莊嚴滿徳之果即此義
 也 兩利次上所云自利利他也
文。有障修行精進門等 疏五云。後有障門。
多劫餘業今生現前。爲惡縱心。修行作障
諸魔外道惡鬼凶神。事務牽纒病苦侵逼。其
心勇進起行對治。禮懺慇懃請隨諦敬迴向
大覺増長善根故
 私云。問。藏疏意。今此一段就前四種修
 行明除障一門。何爲進門子段乎 答。
 本文既云勇猛精懃。爲進門攝分明歟。
 但藏師釋。彼亦不違此論歟。彼疏云。初
 顯四行相。後別就進門明除障方便
 若爾者。除障之義雖通四行。今且就進
 門明之也 若有衆生有無始等者。已下
 本文有三類不同。一魔鬼障。二縁務障。三
 病患障也。本釋相配知之 爲魔外道等
 者。就本邪字云外道。外道起邪見以爲
 宗故。筆削記云。邪魔等者。邪神外道。魔
 謂天魔。鬼謂惟場等 雖耳聽聞等者。
 今此雖耳聽聞乃至九結不縛故文。釋本論
 雖修行信心句歟。但本論意。雖修行爲
 邪魔等所障。不成精進之行。是故修不
 禮拜懺悔等法作成就釋論雖有見聞
 之益。不能勤修云云文相聊雖似相違。
 約實云之其意同也。雖立相似之行。只
 是見聞分位。非正修行故無相違也
 八風者。前所云利衰等八種。令行者心動
 起云八風也。抄第四云。字統云。標者
 也筆削記云。風者能*撃衆生心海。起
 貪瞋煩惱浪故 九結者。倶舍云。一愛
 結・二恚恚・三慢慢・四無明明・五見見・六
 取取・七疑疑・八嫉嫉・九慳慳云云
文。如本復次若人 藏疏下云。治中六時禮
拜等。總明除障方便○懺悔下別除四障。
一諸惡業障懺悔除滅。二謗正法障。勸請除
滅。三嫉妬他勝障。隨喜對治。四樂三有障。迴
向對治○又初一治業障。以止持故。後三
長善根。以作持故筆削記云。論若人者。
此十信初心之下品也
 暦應二年已卯十一月十六日 於東寺西
 院僧坊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八勘注第二
文。次説修行止觀門等 抄第四云。次説修
行止觀門者。賢首品疏云。定惠雖多不出
二種。一事。二理。制之一處無事不辨事定
門也即遺教
能觀心性。契理不動理定門也
即涅槃
經意也
明達法相事觀也成唯識云。於所
縁境觀察爲性
善了
無生理觀也。經即七地諸經論中。或單説事
定。或但明理定。二觀亦爾。或敵體理事止
觀相對。或以事觀對於理定。如起信論止
一切相。乃至心不可得爲止。而觀因縁生
滅爲觀。或以理觀對於事定。下經云一心
不動入諸禪。了境無生名般若是也。或倶
通二。如下云禪定持心常一縁。智慧了
境同三昧是也。或二倶泯。非定非散。或
即觀之定但名爲定。如觀心性名止定是
也。或即定之觀但名爲觀。如以無分別智
觀名般若是也。若説雙運。謂即寂之照是
也○所以局見之者。隨矚一文互相非撥。偏
修之者隨入一門皆有剋證。然非圓暢。今
當事觀對於理定。此是菩薩微妙行門。觸
目對境常所行用。希心趣幸願留神。故
云次説修行止觀門 藏疏下云。止觀中
有二。先寄問。次釋相。釋相中亦二。初略明。
後廣説。略中三。先止。次觀。後雙順○第二廣
説中有三。先止若修止
者下
次觀復次若
人下
後還雙運
若行若
住下文
 遠疏下云。就止觀中有三。一者
略明止觀。二若修止下別廣止觀。三若修觀
者對治以下明止觀相資云云
 私云。若開立止觀者。可云六度行。而今
 合明之者。爲顯定惠不離義也。四門中
 初三門略釋兩輪。第四一門廣釋止輪也
  問。何於觀輪。無廣釋乎 答。前五波
 羅密爲本。故專釋止輪也。或義云。第十
 卷所釋兩輪具闕門中。前三門是觀輪廣
 釋。後三門即隨順廣釋也。但爲遮文繁
 立大科歟
文。總標總釋止輪門等 疏五云。此中止息
縁變之識。遮護散亂之思。唯住一味眞如靜
性。不令其心出縁餘境。標陀云主。阿羅云
伴以定爲主。以惠爲伴。令縁眞故
六云。安住一中寂靜性者。攝&MT01490;其心在於
一味眞如靜性。不令出縁諸餘境相。故名
爲止 藏疏下云。言止一切境界相者。
先由分別作諸外塵。今以覺惠唯識道理
破外塵相。塵相既止無所分別故云止。此
是方便也 筆削記六云。謂以始覺覺知
諸塵境界唯識所現無外境相。塵境既寂分
別不生。心境倶止也。即破塵相爲止境。無
分別爲止心。心境兩亡寂常心現。此同禪宗
無念之義
 私云。止者三摩地心所也。倶舍云。心一境
 靜名之爲定即是惠心所依也
文。隨順定標陀等 抄第四云。定標陀阿羅
觀義者。聖師記曰。標陀者翻云主也。阿羅
者翻云伴也。即此處中定主觀伴。應審觀
察。意以加行觀惠爲伴。根本止定爲主。預
修加行隨順根本。故本文云隨順等也。然
非無智心自灰耳。觀標陀阿羅觀義故者。
即以加行觀惠順根本觀惠。故本文云隨
順等也 疏五云。加行惠爲伴。根本定爲
主。預修加行隨順根本故。或於止定同
時有惠。但定増勝惠爲伴耳。奢摩他者。此
云止也 記六云。標陀云主。阿羅云伴。
止定爲主。觀惠爲伴。互相依故。奢摩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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