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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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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由生禮拜等善根。令増長
 爲言又義云。善根者信心也。出生者發起
 義也。増長者信心之増長也。方便者禮拜
 等行也。意出生増長信心之禮拜等方便
 行也爲言出生善根増長門初義
出生善根
 増長門後義
也。前義順文也。或云。對
 科後義爲正。所謂本文云。能止副伏
 切惡惡業増長不生又云。信善根
 出生増長如名也。又異譯論云。生長善根方
 便。謂於三寶○供養頂禮○正信増長
 是後義證也 又因佛法僧等者。前由
 心行力。即是以我功徳力也。此由外護
 加力。即如來加持。及以法界力也。善根
 不退者。指信心明也
文。誓願無邊平等門等 疏五云。此示行者
起願海習因海。攝取根海就果海
記六云。謂願行相依。攝生成果故
 私云。誓願無邊者。四海隨一。例如時不轉
 門也。四海者。一發願・二自利行・三者利
 他行今此二三爲
一起
四者成果也。又義云。科名
 誓願通四海。例如四弘誓願等也 問。
 本文具説四海乎 答。且第一第三。擧
 之顯餘二歟。或云。發願第一於未來
 第二三
祇行因
度一切衆生便無第三
 令竟無餘涅槃第四
文。自此已下顯示珠勝等 記六云。體性廣
大無邊際者。横該十方故。相用無礙。無始
終者。竪通三際故。欲行者隨順法性。意
樂廣大志願弘深。周於十方。極于三際
行度生無窮盡疏五云。前文所指餘
種種相至結總持決擇分中理當自明。即是
此也。總少持多名結總持抄四云。體性
廣大等者。准此上言隨順法性。並通三大
唯理體○此應是前明三大。後所指文
餘種種相結總持決擇分中理當自明。謂
此少文。總能攝持前多結故。又前四結各一
少文。總能含攝正説多故。故云結總持
 私云。四門中。第一無住體六。第二離諸
 過。第三離癡障相大。第四無斷絶用大歟
  阿世耶者。此云。意樂是行人志樂也
 本云元應元年十二月二日於洛陽東寺爲
 明年春季談義抄之畢  金剛資頼寶
 暦應二年十一月三日於東寺西院僧坊書
 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執筆春玉丸生年
十三


釋論第七勘注第二
文。顯示發心功徳門 記六云。謂住位菩薩
相似覺。比觀心中少分得眞如法身
願起行。能示八相。利群品疏五
云。此明初住起廣大心。相似觀智見法身
故願力自在。由願力故縁物興悲由悲心
故出現八相。隨時處等根益藏疏
下云。謂十解菩薩依比觀門。見於法界
少分見也。亦可人空門於法身
曉疏下云。十解菩薩依人空門於法
。是相似見。故言少分
 私云。廣大圓滿心者。上三心中直心深心
 等也。三賢位中未證眞如。但信如理
 云相似觀智也 問。上第五論説應身
 種種異類非樂相今何云安樂化
 相乎 答。相望不定故。彼對報身已上
 此望凡夫二乘等。故無失。又義云。上約
 能化佛體。隱顯不同非常住。此約所化凡
 小得益也 問。隨宜隨應者何乎 答。宜
 者根宜也。應者相應。即化儀軌則也
文。所謂從兜率天等 法苑林章第七三身
云。
攝大乘論第九卷説。佛變化身能現八相。天
宮現沒。受生。受欲。逾城出家。修諸苦行。證
大菩薩。轉大法輪。入大涅槃。大般若經五
百六十八亦説八相。一從天沒即入胎相。二
嬰兒即受生相。三童子即受欲相。四苦行。五
成道。六降魔。七轉法輪。八入涅槃。無性攝
論出家之相加降魔相。攝論降魔成道相攝。
成道離三魔。降魔伏一故。亦成道已即降
魔故。初現出家。後修苦行。離之別立。彼論
出家示俗相。苦行示邪行。經依
家爲修苦行。故合建立。成道證果。降魔除
怨。故離別立。各據一義亦不相違
 私云。八相施設經論異説多端。源信僧都
 要法門云。一從天下。謂從兜率天
 浮也。二詫胎。三出生。四出家。五降魔。六
 成道。七轉法輪。八入涅槃也四教義第
七卷 云云
 今論説相亦異諸文。於胎開入住出。降
 魔相無之。是攝成道相歟。開合隨宜可
 之。或又増八相。慈恩釋云。花嚴經中
 説十相。八中加或又減八相。惠
 昭釋云。菩薩八相不必具足又天台
 釋云。須扇陀佛全不説法即此也
文。簡異地上門者 疏五云。初住菩薩不
法身。前業未微垢猶倶。故異地上
六云。微細苦者。法執分別恒流注故
 私云。三賢菩薩分段受不受。此人師異解
 也。疏記意十信位受分段。三賢已上受
 易苦也。又上論云。遠離凡胎已入聖胎
 又釋變易云。已得出離三乘聖人。而
 能令變易細苦今微細苦其義
 同故 問。本文云有漏之業。是可分段
 釋有漏業因四住爲縁受分段身故。變易
 不爾。無漏業因無明爲縁受變易身故。
 又名無始餘業。豈非分段乎。爾者如何
  答。雖無漏業因。從所依業識有漏
 歟。例如吉藏師釋無爲生死。云界内
 有爲界外無爲。然實是有爲 又
 無始餘業者。疏釋云。然此變易無始本具
 即此意歟 抄意三賢猶受分段。未
 人執惑故。至下可之 問。若爾者
 何或名微細苦。或云非業繋。違此等文
 何 答。於分段中定繋業。指不定繋
 云爾也 又義云。三賢通受分段變易二
 種歟。大乘義章云。種性已上有五種身
 五種身者。分段變
易及三種意生身也
又遠疏下云。此業有二釋
 一云。不繋業變易大悲爲縁。此業爲因。
 墮惡道中不期劫數名爲變易。二云。不繋
 業分段雖不限劫數報。猶名分段。有
 漏業因。四住爲縁所成之業。故名分段
 以微細故受不限報幻化影相身
 者。十地菩薩眞如法界以爲自身。般若實
 智以爲自心釋。故今簡之云幻化影像
 也 問。簡異地上之義初住乎 答。
 疏釋云。初住菩薩既揀上下。餘住行向義
 必然矣
文。簡異具縛門等 疏五云。初住菩薩無
果縛。以大願力自在受生。非已前仍有
業繋苦相身記六云。此位菩薩雖
無始有漏業果。以繋縛業因果報令其定
。唯由大願方便力故無定齊限。自在受
生。而非麁重業繋所攝抄四云。無繋縛
等者。謂此菩薩以大願力留惑潤生受分段
。非已前仍有業繋苦相故也。若爾云
何説彼十信位中斷滅相耶 答曰。是漸非
頓。謂至信滿方能斷盡故説信位斷也。勿
十信入住心中已盡無餘。故云初住無
繋業等藏疏下云。然是菩薩下明其微
。於中二。先異地上。後異凡愚。前中言
名法身者。以眞證。但依信力於少分
故異於地上也。以其過去下。釋異所由。於
中初往業未已。次微苦猶續。下顯異凡。既
業苦未已。則謂與凡夫異。今明菩薩
報修短而得自在。不惑業故云非業
。以留惑受生悲願力故云以大願力等
 私云。疏記意繋縛業者。分段麁重苦也。初
 往既離之。故云爾也 抄意於分段中
 分定繋不定繋二種。配十信與初住也。
 十信位猶帶定繋業果也。但離滅相品者。
 約信滿而説也。入位及住位等下中品信
 位。不究竟盡滅相品也。仍初住已上
 云始離此業繋也。藏師義與抄意同也
  大願方便者。大悲願念即方便也。持業
 釋也 或大願智徳。方便悲徳也
文。十種眞地等 疏五云。唯十聖位金剛智
地性無轉變已入眞證不退分。前四十
心頗梨珠地色隨物現。未證智總名退
 記六云。十地菩薩親證眞如不退
。故名定分。前四十心信解行向。雖已成
就生空自在。然由法空正智。而於
禪現法樂等。不自在任運現前。故名退
抄四云。未得證智等者。謂若縁眞如
名爲退。若縁事相即名爲退。故云頗梨
隨轉。不地上恒縁眞理。故名不退
 私云。退不退義門重重也。今約眞如證不
 證之也。餘字立位行念三不退之意
 亦同之也
文。信心發心住淨心地等 記六云。大悲經
四處皆名爲退分者。四位初首各能退捨スルカ
前位障ノヲ故。信心即是不定聚ナレハ能退邪定
闡提障故。發心始入賢位最初ナレハ能退。凡夫
著我障故。淨心纔入聖位之初ナレハ能退。三界
異生性故。金剛心位入果之初ナレハ能退。微細
因地障故。此則皆依所退名。又此四位
不能無始任運現前。由四障之所退故。
又此四心隨位當初行相最劣。由後位廣
大圓滿無邊勝法則便退捨。最初劣法位位
節節所退捨故名爲節退。各彼中間名
退者。信後住前。住後地前。淨心之後金剛心
前。如是三位名爲不退。各於初位麁重
故。行相殊勝故。未退捨故。理實中間
亦有退義。由持初心退相隱故。所以不
疏五云。明擧四處名爲退分。各彼中間
不退分。意顯初信乍求出離沈淪
進却迴故名退分。二心已去定當不退
又於初住始入賢位。後於初地創入聖階
進却返故名退分。二住地去定當不退
後金剛心將大果。難進趣故名爲退分
既登果道定不退抄四云。爲欲顯示
佛法大海等者。案論法喩兼而釋之。如
海四處有退。一是此岸乍爾發離顧此難
捨。多却退還。三界妄樂猶如此岸。初發信
心遊渉法海。未法喜。返顧却還。離岸已
遙必不復退。修信已熟不退亦爾。故云
退中間不退。次二準知。二越渡已至此岸
。如信滿。初登正定。生疎多退如
洲返顧退耳。三越度已至彼岸山。如
賢滿。初登聖位乍習聖行。生疎思退
初離山退顧却還。若去山遙必不却迴
久修亦爾。四是彼岸岸高而難。仰其上
深而難其底。然已至此難昇易退。法海
淵深難捨難離。果岸孤絶難昇難渉。故思
退之。故佛稱嘆不可思議
 私云。四處爲退末師有異義。記出三義
 一云。退者退捨煩惱之義也。即是四處
 退捨四障故云退。餘位不爾故云
 退也。二云。退者退礙義也。然此四位爲
 四障所退礙故。三云。退者退捨義也。此四
 位各各初心故。爲後位所退捨也 疏義
 信心者。十信初信也。初信初住初地三心。
 各創入位故有退却義。果徳難成故。金
 剛心亦有退義也。餘位不然。是故無退
 義也。抄意大概同記義。但譬喩建立未
 其意。遂考之。今謂記義宜。但信心者
 必非初信歟。始入佛法十信始入解行
 始入聖位初地果徳金剛
此四位
 難進位故有退義。餘位無此義故爲
 退也。攝論云。如竹破初節。餘節則能破。
 得初地眞智。諸地悉當尋云。若爾
 者但可初信。何通十信乎 答。此位
 隣近邪邪地。故通猶有退義也。或進或
 退之意有之乎 廣大圓滿等者。佛道長
 遠廣博故。四位有退猶如遠路息處多
 多
文。三者大證得陀羅尼契經等 記六云。安
即住義。謂此心中分見法身。永不失大
乘位
 私云。此經通途説也。十住已上皆是不退。
 非十行向等是退位也。又義云。此經
 安心亦指十地也。論名十住。是指地爲
 住。至下可
文。非退非進等 記六云。五明經非退非進。
果圓成無増減故。非來非去。由性常住
起盡故。非出非入。寂用無礙無定散故。
謂離出散入定相又云。十住位中説
果滿者。由法身。無少故。一位即是一
切位故。知一切法即心性故。本具惠身
他悟疏五云。十住位中果徳已滿有
義解。一云。終教初住成佛。如梵行品初發
心時即得菩。二云。圓教亦説初住即得
成佛。如晋經云。以是發心即是佛故。清涼
判云。前則終教。見性齊故。後則圓教。約
圓融。故知十住果徳已滿順論取前。亦不退
抄四云。果徳已滿等者。此通二義。一
是終教。初住成佛。故雜花云。若與是觀
相應。於諸法中二解。一切佛法疾
現前。初發心時即得菩*提等。二是圓教。
同終教亦説初住即得成佛故。晋經云
是發心即是佛。大疏判云。前則終教。
見性齊故。後則圓教。約法圓融故。釋曰。終
究竟。如初盞燈雖一室。而後燈來其
明轉増。初心見性雖法界。後後而見轉轉
分明。但所見同故云見性齊也。圓已究竟
更無遺。以是圓融始終即
 私云。十種定心者。十住位也。約所發淨菩
 *提心此釋歟。果徳圓滿之義。三師共
 約花嚴經説釋也。或義云。定心指
 地也。至下可
文。若一劫二劫等 抄四云。一劫等者 問。
前説十千。今何言一至十劫耶 答。准
奧鈔。云有四句。一鈍根精進。二鈍根懈怠。
三利根精進。四利根懈怠。前據初一。此據
後二。故不相違疏五云。此説十住前六
退分入第七住方獲不退記六云。第七
住心方名不退。始獲大乘位不退地。永不
退入二乘地故。已前諸心猶未定位故名
退分
 私云。本業經有二説。一逕一萬劫。二逕
 一劫乃至十劫等也。是即據根利鈍
文。今此經文爲明何義等 西明仁王經疏中
云 問。種姓菩薩爲此經必不退耶。
設爾何失。若言退者。此經所説如何會釋。若
不退。本業經等如何會釋 解云。此義兩
釋不同。一龍樹菩薩宗。種姓菩薩決定不退。
故金剛仙論中作此説。然此習種姓人亦
二種。一者姓決定。二者不定。不定者未
決定於性地。乃至初地容進退。故
不定。若遇善知識者不退。若不遇者退
入凡夫及二乘地。或性種姓猶墮退地獄。馬
鳴菩薩起信論中亦同此説。又業莊嚴經中
性地菩薩決定不退○地持經中道性地
菩薩退墮阿鼻地獄○解云。地持經中道言
入者。權怖地前菩薩。令其生懼。速證
。非實入阿鼻地獄。故知性種以上尚
不退。二慈氏菩薩宗。種姓菩薩亦有退入惡
入外凡。 如前所引本業經第一卷
爾時從初一住第六位中。修第六般若波羅
。止觀現在前復値諸佛菩薩知識所護。故
出到第七住。常住不退。自此第七住以前
名爲退分○舍利弗等欲第七住中。値
惡因縁故退入凡夫不善惡中。不習種
姓人。退入外道○作大邪見及五逆。無
造。是爲退相。准此等文亦有退者。而業
莊嚴等説不退者。如本業經修第六度
善知識。故知種姓有退不退
 私云。會瓔珞經文諸師異解區也。法相宗
 意。十住退不退龍樹慈氏異傳。龍樹意十
 信爲不定位。初住已上不退。仍此論及
 起信等。會瓔珞經權説也。若依慈氏
 義者。十住已上猶有退也
法華義疏第一吉藏云。今謂經論不同。難
詳會。本業瓔珞經云。十住第六猶退作五逆
況復二乘。而十信第六信名爲不退心。即知
第六信以上便是不退。地持論云。種姓菩薩
或進或退。則與本業大意略同。然多是外凡
第六心勉位退也。所以知然者。十信中前五
則是五根未立。第六稱不退心。五根既立
故。後得不退。則知六心以上無退也○
而舍利弗六十却行道六心中退者。此則仰
學六信猶未六信也。而瓔珞經云。六住
退者。龍樹釋此語云。欲地前菩薩
速入初地故云退耳。其實不退法花統
同作上云。瓔珞經二文解。一云。十信中第
六信名不退心。勉於位退。次文云。十住第
六住猶退。第七住不退。二文相違。今以
融會。一約利鈍。二就權實。利鈍者。利根
菩薩六信已能不退。鈍根之人至六住猶退
○次約權實者。據實行論意六信不退。權
行之人六住猶退。故龍樹十住婆娑云。十
退者。爲怖地前菩薩又云。一者十住中
利根人。即不退。二者鈍根人則退十信亦
爾。十信據初明退。十住約終辨退不退
 私云。三論宗意存住上不退義。於十信
 中五信以前有退義第六信以上不退也。
 身子六心中退者。是十信第六心已欲
 之時。遇惡縁而退也。瓔珞經説六住退
 者。龍樹會之。既云欲怖地前。可知非
 退爲言凡嘉祥師會二説相違二義
 約利鈍者。利根第六信以上既得不退
 也。鈍根之人猶至住上退義也。約
 實者。十信退實行也。住上退者。權假説
 非實義也。龍樹欲怖地前釋。即此意矣
 問。法花義疏中龍樹釋者。指何文
 答。統略既云龍樹十住婆娑。是可十住毘
 婆娑論文。但珍海文義要。云龍樹十住論
 考之。未此文。然彼論第三卷易行品。
 菩薩亦如是。若於聲聞地及辟支佛地。應
 大怖畏云云此文而不明了。起信
 論云。或説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
 恐怖令使發勇猛云云云取二論文
 而合用也云云今謂。珍海意毘婆娑論第三
 及起信論文合成一義。以爲龍樹釋云云
 此義不爾歟。起信全非龍樹造。如何
 云龍樹釋乎。可知嘉祥指當論文也。但
 統略十住婆娑者。彼易行品有菩薩怖畏
 文。故會意云爾歟
文句第二云。若六心已前位位其菩薩信根
立。其位猶退。七心已上從初地六地
不退爲凡夫二乘位不退○此乃三乘共
十地義耳
 私云。天台意十信第六信已上爲不退
 彼宗十信斷惑證理異餘宗義故。但本業
 經六住退者。彼宗會云乎。信爲云云
 意身子得第六信之時實退之。而經中
 説六住退者信名爲住也。初住已上斷
 一品無明。更不退義
探玄記第四法藏云。七進退者。修信未滿
萬劫。已還一切皆退。以是不定聚故。依
業經輕毛隨風等云。設第六有不退心
者。但是作此不退之心。以是位故未
不退也。且有人解將此爲信不退者。義恐
不可。以經中説輕毛故。無位故。論説
信未萬劫皆有退故。若至萬劫信便
已滿。非第六起信疏下同作云。如瓔珞
本業經中言。七住已前名退分若不
善知識者。若一却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
淨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第七住
其間値惡知識。因縁故退入凡夫不善惡
。乃至廣説。今釋此經意。是權語非實退
但恐彼初人慢怠故也
 私云。花嚴宗意十信通爲退位。從初住
 爲不退。瓔珞經文會爲權語。即正叶
 論本末之意
文。今此論中且據本業等 記六云。論主但
瓔珞經意。謂入十住菩薩名信成就發
。而會通經説住位有退者。爲初學軟
弱根宜恐怖逼協令勇猛
 私云。爲十住退不退之義。雖五文
 今論正會通瓔珞違文。餘經不爾。或同
 自義。或違自義也。又義云。且依本業者。
 且字起盡正雖瓔珞經。兼會餘四經
 也。悉説地前退義故 問。第三四兩經
 明十住不退義。即不自義。敢非違文
 何屬違文會通乎 答。案通契經文
 決疑門。所引五文悉應違文。所以第一經
 説地前退。第二經説發心住退。第三四經
 十住者。是可十地。十地名十住。論主餘
 處釋中。釋十地菩薩成道處云。有十住
 菩薩住處。亦名淨居。號曰大自在天王
 宮文智度
論文也
又仁王經説十地云。入理般
 若名爲住。住生徳行名爲或疑云。
 第三經云。發起隨順法界性。廣大善
 根 當論次上釋初住功徳云。起
 法界性。廣大圓滿心故彼此文意同。
 可知是十住心非十地何 答。隨
 法界性義亦通地前地上。論第五釋十地
 行云。以如實般若境界空故。無量方
 便發起隨順法界性。 不涅槃。不
 生死故知第三經專説地上功徳
 也。今謂二義之中初義爲正歟 初學是
 法等者。十信菩薩也。論第十釋四心下品
 衆生云。復次衆生初學是法初住以上
 既離二種怖畏。何云恐怖等乎。又義云。
 指三賢位人也。衆生雖已入不退位。而
 可懈怠故致此警也。又義云。通十信
 三賢也。論第五云。云何名爲正位
 謂十信凡夫一切二乘三賢菩薩。未
 體智。未證如理
文。讃歎發心功徳門等 記六云。下生怖畏
謂於二乘下劣道中怖畏故。上生怖畏
謂於菩薩殊勝境中怖畏故。今信成就
發心位中。能遠離此二怖畏
 私云。初住以上既深樂眞如理。故離
 畏也 問。上顯示門與今讃嘆門何異乎
  答。上直明發心上自利利他體性。今讃
 彼體上徳用
文。自此已下種種諸門等 疏五云。謂有
餘解行發心及證發心大段中問答決疑因
論生論四門義相。以文顯故不重釋。或
顯示初影後。欲使准知復増後學思
惟力故。所以不
  已上論釋
文。解行發心者等 抄第四云。解行發心中
二。一總標。歎勝前位信滿入解。今此行滿入
向。更深發心故也。故云轉勝。二顯其勝相
中二。一時勝。位隣初地故。云將欲滿故。二
行勝中二。一總。論云於眞如法中深解現前
者解也。次云所修離相者行也。下六度中
皆明此二。二別論云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
者顯上解也。次云隨順修行檀波羅蜜
上行也。下五一一准知。謂離三輪等相
疏五云。前位信滿入發心住。今從第二
住心已去歴位修。至十向滿心總屬解行
前發心轉殊勝故又云。從初住心入
劫修行。至迴向終。初劫將滿。隣初地故。
劫修行時記六云。謂即以
解行發心。而望於前信滿入解。今此位中行
滿入向。更深發心。是故説言當知轉勝
又云。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即信成就。位在
。謂從信滿來至此故。第一僧祇將欲滿
者。即世第一無間定時。齊是若干皆名第一
解行發心。隣初地故云將欲滿
 私云。疏意初住屬前信成就發心。故從
 二住十迴向滿心。二十九位皆解行也。
 皆發心也。解行即發心。持業釋也。解行重
 重故發心亦重重也。抄意十住屬前門。十
 行爲解行。十迴向爲發心。解行之發心。
 依主釋也。記義同抄意
清涼演義抄第十云。第二從十行迴向
。以十行中能解法空行十度。行法純
熟發迴向心。從其因邊名爲解行藏疏
下云。解行發心者。位在十迴向兼取十行
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順行十度行。行成純熟
迴向心。入十向位故云解行發心 又
云。以十行以去菩薩得法空故。能順法界
六度等行。即發心所依之解行也。以垢障
眞故。修離障之行以順如也遠疏下
云。此中有二。一者明其總勝。當知轉勝解
行倶明也。二者以是菩薩下明其別勝熟。第
二中有二。一者明其解勝。二者以知法性下
其行勝。就行勝中六度辨。此六之中
各分有二。一者明理。二者以理成
疏下云。本曰解行發心○所修離相。論曰
此有二門。一簡前異後。二離過修行。此即
初門。從初正信者。位在十住。初心超不定
種姓地。故名正信異前位。故名深。不
後證故名解。此位即當十行十向。本
曰。以法性○般若波羅蜜。論曰。此明
過修行。以知法性無慳貪者。顯上深解現前
隨順等者○顯上所修離相。十行已去得
。故能順法界六度行如故
譯論云。於眞如中深解故。修一切行
著故。此菩薩知法性慳貪相。是清淨
施度。隨順修行檀波羅蜜○知法性諸癡
。是清淨惠度。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私云。當知轉勝者。明解行共勝第一信
 成就發心也 從初正信者。指十住之心
 也。記意指初住也。本論云。不一法界
 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
 隨分得等文又云。從初正信發心觀察。
 若證法身少分知論第四云。二者
 有分無滿人。五十位人始覺般若未圓滿
 故此文者。初住已上名信相應地
 又十信名正信。但十信劫内劫外。如
 抄也 問。初住已上信成就發心攝。何屬
 解行發心乎 答。信成就發心正在十信
 然其果體入初住已上也。今又屬後位之
 始何失乎。例如地地四心之中前位勝進
 即名後位加行也 於第一阿僧祇劫等
 者。從初住初地入心。初僧祇攝也。論
 第十云。歡喜大士至心勸。第一僧祇粗滿
 訖第二僧祇始入既釋初地。第一僧
 祇滿畢第二劫始入無數劫判。可知初劫
 至初地入心也 深解現前者。簡十信淺
 位。云深簡十地親證。云解也 法性體
 等者。異譯論於法性體直立六度之稱
 也
文。證發心者從淨心地等 抄四云。證發心中
三。一通明發心體中三。一標地依。從初至
所謂眞如是也。二明行體根本三明
中四後得一是菩薩下攝法上首徳。二或
示下隨根延促徳。三而實菩薩下實行不殊
徳○四但隨衆生下應根殊行徳。二明
心相三成滿徳
記六云。第二證得發心門文中有三。初發
心因縁門疏云。初顯
發心體門
二發心行相門疏云。次
示心
相門三發心果報門疏云。後説
勝出門 文
 私云。證發心者。十地位親證眞如名證。亦
 發眞實心故名發心也。證即發心。持業
 釋也三師共存
此義
藏疏下云。證發心者。位在初地已上乃至十
。前二是相似發心。後一是眞發心敏疏
下云。此有二門。一通明隨地。二別顯成滿
又是菩
薩下
初門有四。初標位地。二明證相證何
三後得智是菩
四發心相又是菩
薩下
此中有二。一
還源始覺。次散説三心
遠疏云。證發心中有二。一明所證法。二明
能證行唯眞
如下
初中有五。初就人位辨。二問
所證理證何
三表所證法所謂
四所證境異
以依
五遣相也而此
第二能證行中有三。一明
地以還能證之行。二明八地以上能證之行
又是菩薩
發心下
三明第十地能證之行又是菩薩
功徳下
初中
二。一眞應相對以辨。二能化所化相對以
而實
第二中又二。初擧數表相。後列名即
云何
第三中又二。初因滿果成。後問答重
取意
略抄
 私云。藏疏曉疏科文大概同三師。敏遠二
 師料揀大異。可
文。從淨心地等 敏疏下云。分別二障盡故
淨心。即初地名也。第十地修因圓滿故名
究竟
 私云。二障者。煩惱所知二障也。唯識論
 云。於二障中分別起者。菩薩見道現在前
 時倶斷二種。名聖性是始教斷證
 之義也。今論不爾。地前斷人執。地上斷
 法執。爾者約法執淨心地也。但據
 抄釋者。當論亦於地上二障種子。然
 必非分別起也 證何境界者。筆削記
 第六云。然此十地菩薩。雖斷障有分數
 多少。行行有差別淺深。隨其位次一一
 皆證。其所證者。同一眞如。但有滿分之
 殊。而無差別之體故。此通標眞如
 證境界
文。以依轉識等 疏五云。根本正智所證眞
如。由動轉生滅識。名所證如説爲境界
或此轉識三細一數。擧彼中轉攝初後故。
但由本智依彼三細生滅妄識故。説
以爲境界。實論本智正證眞如能所兩已。
何有境界。唯有理智一相平等法身ノミ
記六云。其正體智證眞如時。心境冥然
平等一味。不其心境差別。今此乃説
境界而發心者。以轉識倶時後得
而作是説。 此智反觀前所證理周遍法界
一切法其實性。 則能獲得多百明門
種種功徳。因此發生無量喜樂。由是境界
起稱性廣大願海。極其時處佛。接
證發心又云 問。三種細識心念未
分。如何乃言後得倶轉 答。雖智倶
極細故不其王所別異。智亦識也。
識亦智也。是故當知。轉識後得無王所
別異之相。又轉識者。分別事識。七轉識故。王
所既分後得倶起。此後得智始覺所攝。豈與
染識和合起耶。然隨淨熏於徳質
其倶起。亦無所失 抄第四云。以依等
者。境界即是現識。必依轉相起故。而此等
者。然本智正證之時實無能所。豈可
以爲境界。今但約後得智中業識未盡故轉
現猶存。假就此識正證中定有眞如
所證境也。以後得智返縁正證亦有現似
境故説轉識現也。唯眞等者。而實眞證能所
平等
 私云。轉識者三師義聊異也。疏意存二義
 一云。轉識者。通指八識也。正智證如之
 位。理智不二雖能所。約動轉識分別
 假説能所境界之義也。一云。轉識
 者。三細隨一轉相識也。意通三細也。十
 地之位未三細故。正智亦帶彼或。是
 故猶帶能所境界也。記二義亦同之。
 但記論境界。是後得智位也。轉識一義唯
 指七轉識云云抄義轉識者。三細隨一。
 三細不離互具之故。乃至第十地亦存
 細。約此細識倶起境界也。是
 即正體智境界也。但今論境界必在後得
 智。指彼正智分濟之也。藏疏意全同
 抄也
筆削記第六云。疏必依轉相起者。即此轉識
境處便名現識。竟無別體。但據
ヲシテ相依。斯則依能見心所見境
故前論云。以見故境界妄現○今但下對
此。重解轉識説爲境界之意。此有
。一約菩薩未業識猶有見相。入
無分別智相應不能所。出觀則與
此識相應。約此識上前證時以爲境界
二約後得智中相見道内重慮縁眞起影
。約正證時眞爲境。此但似境。非
實有。然亦不是轉識現。故疏雙標後得
智中業識未盡也。然至尺相但約業識未
盡義説。故云轉現猶存等又云。根本
實證之時但是一心眞見道。無分別能所之
若後得智中以能見心反縁所證。以
此能縁心故便有眞如影像。當情爲所縁
像雖實還似眞如。祇據此義。説後得
中。依於轉識境界也。如人飮水正飮
之時不其冷暖。飮水之後方得之。
説時雖水體。其如所説之水還似
飮之水敏疏下云。轉識是見分。對
見分故眞如以爲境界。眞依證智即無
。故云唯眞如智名爲法身云云
 私云。轉識之義諸師意異也。或云通八識
 或云局三細。或唯指事識。或唯云現識等
 也。今謂轉識者。三細所攝識也。意通
 細之釋報身。或云依彼業識。或云不
 轉識現。今爲眞如之能見心故唯
 云轉識也。凡諸師皆約初地眞見道相見
 道正後二智釋。今此證發心通取
 地。必不初地。何必約見道乎。故知若
 正智若後智。通依轉識能見心眞如
 爲境界
文。能至十方等 敏疏下云。若據報得。初地
菩薩得百佛世界。今據願力故云無餘。餘
地准筆削記云。論一念至無餘世界
者。若准花嚴説。初地菩薩能至百佛世界
二地千佛世界。乃至十地不可説不可説阿
僧祇世界。此蓋隨其分位勝劣不同。今此文
中意在通論十地。故以無餘之言而通貫
之也
 私云。法敏義約願力。子璿義據通論也
文。供養諸佛等 疏五云。供佛請法利生。
義故敏疏下云。正智證如已是自利。今
供佛請法唯爲利他。菩薩利生非唯一途。故
維摩經云。或示老病死。成就諸群生。無數
億衆生倶來請菩薩一時到其舍。化令
。經書禁呪術大巧諸伎藝盡現行此事。饒
益諸群生。有是等無量方便利益。非
要須供佛請法聽受傳持。故云不依文字
筆削記六云。請意者。新譯論云。唯爲
而作利益。非求聽受美妙言辭。夫請
誠在所。顯修行義意。令其衆會聞攝
取思而行之。兼冀展轉遐益衆生。豈在
言辭而已耶。則如圓覺十二菩薩各伸
請問。皆言願爲此會及末世等
 私云。不依文字者。十地菩薩眞如法界以
 爲自身。般若實智以爲自心。故身通度
 人。必不文字章句也。或云。唯爲開導
 利益衆生文字ノミニ云云右點亦不
 文字也。左點必不文字也 又
 義云。不依文字者。下標句也。故敏疏云。無
 數方便者。此結前不依文字
文。或示超地等疏 五云。又能示現不次歴
地少時成佛。化軟根故復能示現多無數劫
成佛。導懈慢筆削記六云。疏促
等者○如釋迦六年修行便成正覺者茲例
又如善財一生龍女一念等。延等者○故
法花云。智積菩薩言。我見釋迦如來。於
量劫難行苦行。積功累徳。求菩*提道。未
曾止息。即其類也。然促中云示。延中但云
説者。促在一生現見。延歴多劫
説令知也。根器既多方便非一。口不説。
心不測。故云無數等
文。而實菩薩種姓根等等 疏五云。入地聖
者。實具四等。因等行等證等時等故抄第
四云。而實菩薩下實行不殊徳。此中有四。初
句因等。次句行等次句證等。次無有下時等
 筆削記第六云。論種姓根等者○同是一
乘種姓○同是上根○此二約昔所論。故疏
因等也。疏行等者。同發菩提心二利
故○證等者。同證二空理故○論無有超
過之法者。此明菩薩因行。證等既同。更無
別有超越殊勝之法行證也。亦可
是位等。即三賢十聖皆須歴故。無超過
以一切下是時等。論疏易解。據此亦似
上諸等之所以。詳之可見○若以此等
三僧祇方成佛道。則百千萬人中無有
一人發心。修進○無數之言亦不久近
如人經年不相見。便云無數時。竟曰不見
亦云無數時。修行時分意亦同。此謂始從
足凡位發心修進。法爾經無數時。方
親證眞如名爲見道。是一無數時。從
已去漸斷倶生二障。法爾又經無數時
方得功用自然相應至第八地。是第
二無數時。從此任運進修消遣餘累。法爾又
無數時。方得成佛是第三無數時。斯則
無數時是定有。然延促不定也。若此所
解方有修行之人。是時無定體唯心所現
 私云。諸經中異説不同也。或示超地者。大
 般若經云。當生十六大菩薩生定得如來
 執金剛位千手經云。一聞此呪故超
 地無量義云。即於是身得無生忍
 死煩惱一時斷壞 指斯説文也。或
 説。我無量等者。瑜伽論云。一一位中
 經多倶胝百千大劫方乃圓證攝論云。
 三十三阿僧祇劫等 指斯説文也。
 今以三祇定量者。一向有漏地前
 無漏雜起初地
七地
一向無漏約此三位
 作論也
  三祇時量事
文。但隨衆生世界不同等 敏疏下云。衆生
者。謂六道也。世間謂淨穢不同。上中下根。欲
示廣略性。謂三乘種姓如此等。應
。應何法。故示所行差別
削記六云。論衆生世界不同者。或分情器
或唯有情通茲二意
文。一者眞心等 記六云。第一眞心遠離邪
僞分別見故。謂即大智。二方便心遍修
群生故。謂即大願。三業識心依止。意
微細業識。發勝心故。謂即大悲。表是菩
薩尚有微細生滅之累。不果位純淨功
疏五云。一者根本智無分別心。二者後
得智有方便心。三者所依細業識心。此第三
心本後所依。亦有轉現。擧細影耳。實非
心是聖所發。爲是二智所依。微細生滅之染
佛一向純淨。故合所依發心相
抄第四云。前二能依根後之智。後一所依
梨耶之識。則成三心。但二智起時有微細
生滅之累。不佛地純淨之徳。是故合爲
發心之相
 私云。三師義區。但抄義叶文歟。疏釋同也」
藏疏下云。眞心者。謂根本無分別智也。方
便心者。謂後得智也。業識者。二智所依阿
梨耶識。理實亦有轉現。今但略擧根本細
。此非發心之徳。但顯此菩薩二智起時
微細生滅之累。不佛地純淨之徳。是
故合爲發心相筆削記六云。疏二智所依
等者。此二種智本從彼識之所顯生。故説
依。非現今能與二智體 問。二智
是淨。梨耶是染。云何淨智依染識生耶
答。以染心故。翻此染心淨智。若
本無染淨亦不生故○又梨耶是染淨和合。
淨智依生故無疑也。又若隨相所明。謂梨耶
本有二智種子。從無始來以本識依止
。故云所依也。理實等者。既言梨耶。合通
三細。今但言業識者。意在細攝麁。擧
本攝末也。亦可現相八地盡。轉相九地盡。
業相十地盡。業相最通故標通者。斯則於諸
菩薩所局矣○問。二智是淨。從來未得。
今始開發可發心相。生滅業識無始來
有。何故至此名發心相耶○答。明此菩薩
亦能證眞。亦能達俗亦有生滅。以眞故
異地前。以生滅佛位 敏疏
下云。此明發心相。於中有二。一還源始覺。
謂前二心二下轉本覺則後一心。由此二覺
内外熏力。速超自分故標三心。爲發心相
耳。明此本始行相難知。故云微細之相也。
次散説三心。謂一眞見道名爲眞心。即根本
智體會一如。離於二取無分別也。後得
智中施設權巧方便心。即先自利法爾利
他故名自然也。大悲普濟名爲遍行。所
業者。即是業相。所言識也。謂轉等諸識。所
言心者。即業等諸識。由本覺淨心故名
識心。謂由眞妄和合諸識體。即是淨分
發心徳。如上文云。二者意熏習。謂諸菩
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前文言意即十一
末那。此云業識亦具足諸識。由本覺淨分
其力轉盛。是故能令菩薩速起勝進
果位。非無明癡分。故云微細起滅
文。又是菩薩功徳成滿等 疏五云。總明
薩因位窮時現報利益。功徳成滿異佛位。故
果位彰時後報利益寄色究竟處。即於彼身
菩*提佛位抄第四云。又是
等者。一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現報利益
受佛位故。於色等者。二果位彰也。故地論云
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也。何故他
受用身在此天者。一云以十王別十
。然第十地寄當此天。即於彼身成菩
故在彼天文記釋
藏疏下云。言又是菩薩
功徳成滿者。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現報
利益受佛位故。言於色究竟等者。果位彰
也○已下同
抄釋
筆削記六云。疏現報等者。即以
此身正覺故。即自受用身功徳圓滿也○
疏後報等者。依前報體方起此故。即他受
用身功徳亦圓滿也。然其因窮果顯。但義
二相時無前後。現後二報亦復同時○摩
醯首羅此云大自在。智處者。一切智人所起
智處唯識演祕第六云。行滿今生即證
。名爲現報。以前諸行但爲遠因。所以佛
位不後報菩薩後身。地前業感故。名
報聖者。不彼業故。後身菩薩名
智。因智最殊勝。以智標名。得此菩薩
。彼天中智處生處謂安處大疏第四云。
一成現報益。得佛灌頂佛位故。二成
報益。十地攝報生大自在。云高大身○論
摩醯首羅智處生故者。智處亦二義。一摩
醯首羅智。自在故。二攝報智。滿成種智
心地觀經云。現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處
 私云。菩薩三大僧祇萬行成滿之後。必生
 彼天正覺也。然現報後報分別。諸師
 義聊異也。藏疏引地論意。因滿云現報
 果彰云後報也。疏鈔記三師皆同此義
 也。子睿自他受用如次配于現後二報。演
 祕釋菩薩最後身云後報。證果之位云
 報歟。大疏十地攝報云後報。受灌頂
 云現報。是同演祕意也。心地觀經亦同
 此義也。地論等亦必不此義也 問。
 何故最後身菩薩必生彼天乎 答。筆削
 記云。復有五意。故在彼天。一以二乘人
 執化八相眞佛。不別有聖人。又不
 即心是佛。又信彼第四禪中是聖人生
 處。今且同與二乘在彼天處。攝示令
 八相非眞。故在此天。二縁三災不及故
 當此天。三縁欲界色質麁重是有。無色界
 都無色質是無。今此天中違有無
 於中道。故在此天。四爲摩醯首羅天王面
 有三目。不縱不横表三徳。涅槃亦爾。
 故在此天。五爲下界惠多定少。上界四空
 定多惠少。此天定惠平等。故在此天。以
 禪者翻云靜慮。靜揀於下。慮揀於上
 偈云。欲界及無色。佛不彼成。色界中
 上天。離欲中得敏疏云。即是報佛他
 受用身。示欲貪故不欲界。現無邊
 相好故不無色界。爲二過故依
 界上天等正覺
文。最高大身等 筆削記云。色究竟天身量
一萬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萬二千踰
善那。十地菩薩示自在天王身量倍増
故云最高大異譯論云。於色究竟
一切世間最尊勝身 大疏第四云。高大二
義。一色形極量最大故。居有頂故。二約
。此成報身位極普聞故云高大
文。以一念相應惠等 抄四云。上總下別。謂
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本覺。故云相應
又清涼云。始本無二名一念相應。又無明盡
故顯照諸法。故云種智。上本智成也。下後
智顯也。故云自然等藏疏下云。言一念
者。明自利行滿。即顯上眞心於此成也。
謂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本覺。故云
。以無明盡故顯照諸法。名一切種智也。
亦可前一念相應惠等者。是無間道也。名
切種智者。是解脱道也。自然下利他徳顯
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又亦可初智淨相。
後不思識業相。皆是本覺隨染所成也
六云。一念相應即無間道。謂由始覺隣契本
。最近於果相應惠。無明頓盡即解脱
道。根本無明獨力業相。皆悉斷盡顯照諸法
故名種智又云。二謂以下別中二。初明
自利行○次自然下顯利他徳疏五云。
合本覺。一念相應頓斷無明。成就種智
自然而有應化大用。周遍十方群品
 私云。一念相應者。因滿智也。論第三云。
 滿足方便一念相應彼既因滿。是豈不
 爾乎。記釋一念相應無間道者。即此意
 也。藏疏第二義即同之也。抄意一念相
 應者。果滿智也。藏師初義即此意
 削記云。一念前因。一念後果是意通
 果歟。又論第四云。圓滿般若惠現見一法
 界。無明體頓斷故名見一處又第五卷
 云。發解脱道無明頓盡又第三云。極
 解脱道一時相翻此等釋意果智斷
 明
大方廣寶菡經下云。菩薩爲不退轉地
大莊嚴。捨等三界一切結使。及捨聲聞縁
覺地。故菩薩莊嚴道後發大莊嚴。以一念相
應惠如實了智説法相 大乘玄二智
義云 問。二智云何斷煩惱耶 答。此經
云。佛爲増上慢人斷煩惱。實不斷也○
問。若爾應無斷。何故經云一念相應惠
無明習耶○答。如上推之。畢竟無斷。如
此了語即是斷也
 私云。一念相應惠頓斷無明之説如
文。問曰虚空無邊故等 記六云。其次釋
問答門二。初發起問答決疑門中有二。初
開問門。躡前所説種智問。初且陳疑。謂
虚空處皆有世界。有世界處皆有衆生
衆生處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濟難知。
次若無下正設難。謂非直外境無邊分濟難
知。亦復内盡心想云何可
 私云。論科門總有二門。一者總標總説門。
 二者別釋散説門。第二門中自有三門。一
 者三種發心分別門。二者發起問答決疑
 門。三者因論生論問答門云云此中三種
 發心門畢。自下第二發起問答門也。問意
 云。外境無邊難知。而又内心心相盡已。依
 何可了知爲言
疏五云。已説三種發心分剖門。次説發起問
答決疑門。此有二門。初興疑致問門。後以
理正答門。初門者。謂有空處皆有世界。有
世界處皆有衆生。有衆生處皆有心行。如
是境界分濟難知。若無無明則無心想。云
何能知名爲種智抄第四云。問中二。初
且陳疑。後若無明下正設難。次問准
敏疏下云。復次占察經云。一切境界皆依
無明。識夢所見妄想作故。無明斷即無心相
心相既無。誰爲能了。名一切智耶。復次若
一行者。斷無明時能了一切有情心行。名
一切智。種智者此亦爾。是一室之明燈能破
十室之夜闇。能了十室之境
 私云。疏抄二師釋亦同記竟也
文。答曰一切境界等 記六云。答釋門中即
三門。初立理正答門。内盡妄想心
故。能外廣知。境雖無邊一心。既證
何所了。眞心之境離於妄念。故盡
方始能知。二以衆下擧非顯失門中。初
妄見有限之境。次以妄下釋成不見所由
即明有妄見故有見。三諸佛下擧
彰得門。言離見相無不遍者。無妄見故無
見。心眞等者。佛心離妄體心原
始覺之異。故名眞實。然此本覺在
滅門中。爲妄法之體。故云即是諸法之性
一切妄法並是本覺佛心之相。相既現於自
體之上。以體顯照其相。有何難了而不
也。故云自體照顯等故。上文中辨佛報化
之用。則在衆生心中。今辨衆生妄法即在
佛心之上。良以心源無二故得然也。以同體
智力勝方便。攝化有情故云有大智等
疏五云。謂由内盡妄想心故能外廣知
一切境界。境雖無邊一心。既證心源
何不能了。眞心之境離於妄念故。盡妄念
方始能知。衆生具妄見境有限。妄不性。
故不了。佛無妄見見。契一心
法實性。既諸妄法並在本覺佛心之
。是能依相。以體照相有何不知。是故如
來以同體智勝方便。開示法義。攝化衆
名爲種智抄四云。答意云。只由内盡
妄想心故外能廣知也。如鏡内盡垢穢塵
故外能廣現也。鏡有垢而莫現。生有妄而
又云。一切妄法並是本覺佛心之
相。現於自體之上。以體照相。有何難了。
而不了知也。故上文中辯佛報化之用則
於衆生心中。今辨衆生妄法則在於佛心
之上。良以心源無二故得然也。華嚴云
心佛亦爾。如佛衆生然。心佛與衆生是三
差別。此之謂也。次以同體大智起勝方
便化衆生故。云有大智用等。今人乍聞
萬法皆空則謂。豁虚無物之空。便生疑云
何成觀心何假修作。眞覺師云。豁達空撥
因果范蕩蕩招災禍有著空。病亦
然。譬如溺而投火。即此執。然以此論
自體顯照一切妄法。答彼迷人。謂雖妄空
而眞照故也。以情有了妄法。若理無
義無惑可
 私云。答説之意亦諸師義一致也。總意云。
 既達心源還照俗諦。即一心之相故。於
 一念中照諸法也。上文云。謂大覺者。
 已到彼岸遍知一切無量衆生。一心流轉
 作四相即此
義也
筆削記六云。故上等者引因以證果。即用大
中文前則因心現果法。今則果心現因法。因
果雖殊心體是一。故金錍云。阿鼻依正全處
極聖之自心。毘盧身土不凡下之一念
同體等者。意云。匪但心體照法而已。復
能起大神用樂衆生。斯則依智淨相
不思議業相。依法出離鏡縁熏習鏡
敏疏云。本曰。一切境界○離於想念
論曰。此答初問○本曰。以衆生妄見○不
了知。論曰。此答第二問○本曰。諸佛如
來○一切種智。論曰。此答第三問
 私云。敏師科文未
文。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等 記六云。又問
下因論生論問答門。二初開問門。謂即
前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而發此問。初且陳
疑。次云何下正設難。二答曰下答釋門中
法喩合。文相可疏五云。此有二門
初發起難問門。後決擇通答門。初門者。謂如
前説。佛有自然難思議業。現應化身
方界樂衆生。衆生見身乃至聞法無
益。何故衆生皆多不見○後門者。謂佛
法身遍衆生心。本無作意。現不現時但依
根有厭求。感縁即現。非佛法身自有出沒
生心如鏡。鏡若有垢即不抄第四
云。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等者。有二。初且
疑。後云何下設難。因自然不思議業
起世人不見之疑。意云。既自然現。云何世
人多不見。故科名云因論生論○答曰
下有法喩合。且釋法云。以佛法身普遍衆
生心中。但有厭求根感。即顯麁細之用。非
切用也。次衆生下喩相易知。後如是下
合云。明感佛之縁。非煩惱現行。以
星等煩惱心中得見佛故。斯則無縁如
垢也又云 問。不生不滅四種無爲是
佛眞體。但由生滅五種有爲之所覆故。隱而
不現。隨彼厭求勝劣之心。佛現麁細報化
之用。云何今説煩惱心中佛能現耶 答。由
虚幻。佛力自在有縁心中分明顯現。若惑
實有云何現哉。次法身能現報化之用。今
根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現筆削記云。
多不見者。非全不見。故云多也。又聞
者。必見身。見身者未必聞法。今約
故但言不見。尚不見何呪得
云。論諸佛下據前所問即問報化。今約
身體遍故。報化是即體之用。亦遍一切。據
本而但云法身也。疏遍衆生心者。論云。一
切處故。一切之言意説情器○今疏且約
問之處。故但言遍衆生心也○疏明無等者。
意云論言垢者。但是障見佛之垢。即是無
機善星下引例。此人生於佛世。是佛弟子常
佛身。然有煩惱現行。以起惡故生墮
。如涅槃説。論法身不現下疏文三。今初
本論以通能現。然據義合云報化不現
而言法身不現者。以本説故。如
現者。謂現像也。此同圓覺云。由寂靜
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心即法身。皆
是據本説也。又應化亦名法身。本業經云。
法身二種。一法性法身。二應化法身。謂第一
諦法流水中。從實實性智。故實智爲
。法名曰自體。集藏名身。一切衆生善根
此實智法身故。能現應無量法身。所謂
十種身等敏疏云。平等遍一切等。先明
此法身量等十方化遍六道感必應。故
云但依衆生心現也。有垢不現者。喩無
佛之機也。如水中月。質影倶同衆生心
化名
 本云元應二年正月十五日巳剋於洛中教王
 護國寺爲春季談義抄之畢
             金剛資頼
 暦應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巳剋於東寺西院
 僧坊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執筆春玉丸生年
十三










釋論第八勘注第一
文。次説修行信心分等 筆削記第六云。修
謂學習。行謂進趣。所行五種。如下自辨。信
心者。起忍樂意。境有四種。亦如下辨
 私云。修行者。行五波羅蜜也。信心者。信
 眞如法及佛法僧。擧此四種。以爲境故。
 尋云。次文云。謂未信人。先起信故。其已
 信人。直修行故若依此次第者。可
 信心修行分。何云修行信心乎 答。約
 一往次第。誠可爾也。但爲信行通
 修之義。逆次置之歟 又義云。五行又於
 信心上之故。實修行於信心也。爲調
 文句。以修行二字上歟。下本文云。復
 次若人雖修行信心等文是修スト信心
 讀也
文。就此分中則有七門等 藏疏下云。第四
修行信心分。於中有三。初就人標意。二約
法廣辨。三顯防退方便。第二廣辨中有二。
先興二問後還兩答。答中先明信心
修行中有三。初擧數標意。次問數烈
名。三依問別解 遠疏下云。此中有四。
一者就人以辨。二者何等以下設問發起。三
者略説以下正釋信行。四者復次衆生初學
以下明修。是法恒生淨土
 私云。准餘師釋。今四五六門。修行方便門
 子段也。而今列大科。聊雖相違。魔事
 對治讃嘆三昧等義門。貫通諸行故。別爲
 大科也 問。第四第五誠爾也。第六門直
 指止觀兩輪。何不修行門中止輪門
 乎 答。兼行之義。亦通餘度。故大門立
 之也
文。本曰是中依未入正定聚等 疏五云。上
句所治所化之境。下句能治能化之教 抄
四云。謂攝二聚之衆生故者 問。此論不
正定人耶 答。謂信滿入住已上之位。
却依前文發趣道相故。被正定上因縁
分中已釋 論第一云。第四因縁。爲修行
信心分四種信心四種修行。作正因縁○謂
得十信位前五心中品衆生故。第五因縁。
修行信心分進門之終。復次若人雖修行
信心乃至得免諸障増長善根文。作正因縁
○此中衆生。攝得十信位初心下品衆生
○第六因縁○謂爲修行信心分修行止觀
。作正因縁○謂攝得十信位二心下品衆
。邪定聚攝一切二乘故○第七因縁。爲
修行信心分之終。復次衆生初學是法乃至
畢竟得生住正定聚文。作正因縁○此中衆
生。攝得十信位前四心○下品衆生 藏
疏下云。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滿足。爲
發趣道相正定。是前勝人也。二者
修信未滿。是前劣人。即是此文所爲。以
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滿。成滿已還依
發趣正定 筆削記第六云。疏勝人。
即前發直等三心行。不第四行。入正定
者。劣人即前見佛色相。或退二乘。發人天
等心。却退失者
 私云。今此修行信心分中。攝邪不二聚
 爲機也。先因縁分中。唯以十信中下二品
 人機。是就正依局也。此中被二聚
 約兼通之義也 尋云。何故有此通局
 乎 答。修行信心者。修行於信心。修行
 與信心二點有之。初點意。局中下二類
 也。已信之人。令修行故。後點意。廣通
 聚。謂未信人令信故邪定已信之人令
 修行不定此二義通局也 問。本
 文未入正定聚意。唯指十信之藏疏
 等中。於信位中未滿人以爲機。今何
 通取邪不二聚乎 答。未入之言。廣通
 淺位限。何簡邪定乎。就中説四
 信。專可邪定也。眞如三寶。即十信所
 信境界故 問。何故不正定聚
 答。抄意信滿入住已上之位前分別發趣
 道相門之故。今不之。仍唯取邪不
 二聚爲言 尋云。鈔釋故被正定
 何 答。故字結上也。被正定上因縁
 分也釋之也。非謂今段亦被正定也。或
 又當分被正定之義釋之歟。意云。雖
 三定聚。不正定。上分別發趣道相
 釋之。故今略之。然而義門必可正定
 也爲言今謂。四分機各別。何必指道相門
 讓之乎。彼則解釋分中。總攝三聚之時
 顯示正義。唯攝邪定因縁分
第二
對治邪執。通
 攝邪不二聚論第六。但本趣通
。因縁分限邪定聚
發趣道相。
 唯攝上品十信及三賢十地因縁分
第三
也。今此
 修行信心分。亦別攝機也。其中修行與
 心次故。攝邪不二聚。良有其理。然而
 廣通攝三聚之義之。五分建立之
 時。釋第四分所以云。而勸加行。添於勝
 進。方於金剛。不堅固信。得法界寶藏
 而無玄理。故第四立修行信心分
 五十一位因果。皆可此分云事分明
 者歟
文。欲被邪定聚等 記六云。初信行別契二
聚。此分具宣四信五行。令邪定聚修於四
。令不定聚修於五行。謂由二聚未信
法爾故。二復次下。信行通益。二聚二
人。倶通修九法 疏五云。爲邪定
未信之人。説信心分。令起信故。爲不定
已信之人。説修行分行故。或復信修
通利邪定不定聚故。信而能修修具信故
 私云。記九法者。四信五行也。法爾異故者。
 進入次第二聚。有次云法爾也。非未信
 已信云法爾也 問。邪不二聚起信令修。
 如次入十信三賢耶 答。依抄等意。邪
 定起信而入十信。但可利鈍不同。鈍
 根之人不十信。利根人必入十信
 也。論第五云。謂雖十信之位○即
 熏習眞如自信佛性又抄第四釋
 云。此是根鈍懈墮之流。若是利根勤勇之
 者。聞法發心。即是信位不定聚人滿
 而入上品十信。上品十信已去。還依前分
 別發趣道相三賢也。其故此中六度
 有相萬行也。賢位所修ハ無相六度故。上皆
 云以法性。又云所修離相。是故此分
 中六度萬行。唯是上品信心修行。而非
 位修行也 今謂。起信令修。如次可
 信賢也。已信人何必局中下乎。凡香象
 等意。不分五分機故。互通攝之。抄師
 等准彼釋義也。當論意不爾。五分各
 別。何必通修。但於此第四分中。攝邪不
 二聚。令正定也 復次通利益故者。
 疏意邪定人信爲先而具修。不定人
 爲先而具信。互有増減故。正釋復次一
 致也。記意正釋各別作之。復次雙作之。
 非増減
文。一者直問信心品類門等
 私云。此中第二直問修行門。雖
 修行門。説文次第在此中故。爲信心門
 子段也 疑云。大分問答二科。於答説
 門中。可信與修。依之藏疏云。第二廣
 辨中有二。先興二問。後還兩答。答中先
 明信心等文此釋順文。而今論科釋聊
 不審如何 答。約文相。亦可此義。但
 今直就所釋義理之故。信行爲本不
 問答也。義門多端。必不一准
文。就第三門中等
 私云。今此三門。只是總標徴釋分爲三段
 更無別義
文。所謂信樂爲自根本等 記六云。謂信
如爲法根本。根本之信。依境立名。亦由
一信中最勝出生餘故。信即根本。從用立
名。一切諸心。謂業識等。由無明力。起成如
是差別諸心。今皆和會。一味平等眞
如無差別理 疏五云。一信本達彼諸
法會歸一實。以眞如爲根本故。所信之
法界無窮。能信之心功徳稱
 私云。記初義所信爲根本。文點云。樂信
 根本眞如理法云云自者法性家功
 徳。即四種覺等也。根本者指眞如理也。
 後義能信爲根本。信即一切善根本源故。
 文點云。樂信根本眞如理法云云
 初義爲勝也。疏同初義歟 問。今此眞
 如法者。唯指理體乎 答。依現文者爾
 也。但准第五卷釋。可三意。一眞者眞
 智。則本覺等也。如者如理。則眞如等也。法
 者一心。則所入法界心也。二眞如者。能入
 門理也。法者所入法也。三眞如即法。是指
 理體也 由無明力等者。意云。心之本性
 即是眞理。雖平等一味。由無明力
 種種心念。令信眞如。令心歸平等法性
 故。云信本令心平等門
文。樂信無上大覺如來等 記六云。謂信
。欣求果位所有無量勝功徳 疏五
云。二信佛欣求淨徳。發起善根。一念信心
終成佛道 筆削記云。論信佛等者。是信
報身。謂身語意業法門辨才色相具足依報
莊嚴アリ。故云無量功徳。故前論云身有無量
色○亦有無量種種莊嚴
 私云。今此佛或云法身也。心地觀云。法
 身體遍諸衆生。萬徳凝然性常住云云
 身即諸佛最頂萬徳ノ所依故。或云報身
 也。無量功徳即報身相故。或云應身也。
 邪定聚所信。專作外量解故。今謂通
 身。心地觀云。功徳圓滿遍法界。十地究竟
 證三身今雖淺位。只依教説懸信之。
 必非所見聞之境。何強局應身
文。信法精進修行門等 記六云。法有四種
教理行果。佛依法有故。諸如來咸共尊爲
母師長。虚空金剛性常住故。不改壞。不
生滅。由是名爲不動軌則。如是軌則有
大利益。心言岡及故名殊勝。於諸時處
修諸度。助成覺道。信法進修所于此
 疏五云。三信法希求妙法。信重大乘。出
生三世諸佛。獲得一切種智
 私云。第一論擧所歸法寶。備具四法。故
 知。今所信法寶。亦可四法也 尋云。
 本云諸波羅蜜。釋云。修行一切助道品
 明知。唯局行法。何云四法乎 答。所信
 之法雖四種。終示行者信敬之相故。
 且云修行道品等。何必限行法乎 或
 云。筆削記中。以此四信四法之時。今
 信法即是行法也。彼記云。又此四種。即是
 教理行果。前三如次。是理果行。信僧即教
 也。僧能轉教就彼求學當論亦信僧
 段云。聽受種種深經。即叶此意歟 三
 世諸佛等者。慈恩釋云。師資相因法前佛
 後。顯説相因佛前法後若約字印形次
 第者。佛必在于法後也 助道法者。諸
 波羅蜜門行。通助成佛道故名助道也。
 義章六度義云。攝諸行法唯一助道
 云。三十七菩提分法也。論第一云。道品勝
 具足三十七道品故
文。信僧令心無諍門等 疏五云。四信僧欲
聖位。信敬衆僧。當菩提隆佛種
 記六云。因徳欽人。依人求法。既聞
已。必當求學令心和合無乖諍
 私云。爾勝行者。自利利他二行也。爲自内
 徳者。一切和合僧。各以二利已證
 云爾也 問。論第五釋十地云。初地菩
 薩。内得正智。外得後智此釋既利他
 以爲外。今何信位之人。二利共爲内徳
 乎 答。内外相望隨宜。第五卷釋。自利利
 他相望云内外。今文望世智外才
 徳也 隨自聞時等者。擧見聞知三境
 也。師僧等非合中知故。唯擧不至境
  種種深經等者。經論能詮也。理事所詮
 也 諸菩薩衆等者。筆削記云。揀
 乘故云菩薩。揀地前故云如實修行
 此釋意。今僧寶局十地菩薩歟。例如
 論歸敬序釋也。或以方便從根本。地前
 亦得如實之稱故。可地前之僧
 又義云。今擧十地上下故。攝地前及
 佛地僧也 問。上第七卷所釋遇佛見僧
 求法與此四信如何別乎 答。筆削記云。
 前以眞如故。所見三寶皆不實。
 由是遇縁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眞如故。
 得所信三寶悉皆如實。由是増進使信成
 滿 問。今四信與常途四信如何別
 耶 答。同記云。然常途四信。謂信三寶及
 戒。此即人天乘中之信。今之四信。乃是終
 實教中。不唯眞如與戒不同。亦乃三寶淺
 深有
文。六度次第法如是故等 記六云。六度次
第。謂由前前發後後。及由後後淨前
。又前麁後細。易難修習爲次第故。今合
後二以爲一種故名五行。諸論開者。禪智
體用所治障染所引果利各不同故。此論合
者。互相資發力用勝故。定慧雙運離諸障
 疏五云。稱根説行。從易至難。自淺至
深。法應爾故 唯識論第九云。十地次第
者。謂由前前發後後。乃由後後持淨
。又前前麁。後後細故。易難修習次第如
 述記云。對法論説。於諸行中。施行最麁。
戒細於施ヨリモ故次建立。乃至一切行中。慧爲
最細故最後立 大乘義章第□□云。攝度
之中。義別有四。一約位分別。檀有初地。乃
至般若在六地。檀在初地。最以爲劣。戒在
二地。次以爲勝。如是漸増。乃至般若在
六地。最以爲上。二就能分別。精進般若。通
能策導一切諸行。説以爲勝。餘不是。説
以爲劣。此之一義。如論説○三主伴分
別。慧爲行主。説之爲勝。餘五伴助。説之爲
劣。此之一義。如大品説。四就諸行相成
別。六倶是勝。六倶是劣。何故如是六度之
行。互相助成。此之一義。如大品説
 私云。六度次第。麁細淺深法爾道理也
文。故有五門故故有五門等 抄第四云。故
有五門故故有五門者。上五門言屬本文也。
下五門言屬釋論也。意由本文分明開
五門名字故。今釋論亦開五門。更不自立
科目之名。而全依本故勸應觀。良以不
前後之例自別標列科名故也。其三故字。並
所以義。初則由上建立門故。廣答有五。亦
可事也。出切韻中。意云。事有五門。次則由
本文有五門。後則所以釋文有
 私云。故有五門故有リト五門之。
 事訓未之。由上建立門者。由次上建
 立門。數門中有五門故。於散説門故有
 五門爲言次故有五門者。由本論五
 門。釋論亦有五門也。亦可事者。此義未
 審。若可本訓
文。一者財物施等 釋經云。灌頂施與何類
瑜伽者想身虚空藏菩薩。以金剛寶灌頂
一切如來。義利施者。惠施沙門波羅門資縁
。法施者。爲施不現形。與天龍八部等
法等。滋生施者。施與傍生之類 諸經
要集云。智度論云。佛説施中法施第一。何以
故。財施有量。法施無量。財施欲界報。法施
三界報。財施不漏。法施清昇彼岸
財施但感人天報。法施通感三乘果。財施愚
畜能受。法施唯局聰人。財施但益色身。法
施能利心神。財施能増貪病。法施能除
。故大集經云。施寶雖多。不心誦
一偈法施。最妙過飮食
 私云。布施建立開合不定。或立二種。一財
 二法。或立三種。一財施二法施・三無畏
 施。對法論云。施度是財施。餘五無畏施。一
 切六ナカラ法施。或立四種。一灌頂施・二義利
 施・三法施・四滋生施也。如次如來沙門
 不現形者畜生トニ之也
文。言財物施者等 記六云。初能施心無怪。
此依上根故言悉施。本論通兼中下説故。
則云隨力 筆削記云。隨力之言。似
。一隨貧富之力。二隨捨施之力。若隨
。必不強爲惱也 攝論云。觀
。施者受者皆不得。三輪清淨。是眞財
 私云。隨力與皆悉會通之意易之。但
 隨力能之。不機故云皆悉。必非
 相違也 無所顧惜者不思慳悋
 尋云。削記爲免生惱者意何 答。爲
 貪惱
文。言無色者則是心識等 疏五云。初内財
施心識無形。云何行施。謂示顯密巧方便
故。令彼智慧得増長 記六云。心識施
者。謂即心智他役使。運籌設策。但成
。自更不復專用心智。他爲主故 問。智
度論説。摶食可施。餘食非色不相與。何
故此中亦施無色 答。彼對求者餒乏正
ンキニ面相。但説摶食。餘食而無
故。次外財物在文可
 私云。心識施者。疏意作巧方便。令衆生
 増智力等也。是令所化心智。非
 心也。記意令他驅使。不自心力。但行
 用他心故云心識施也。今謂。乞我心識
 者。雖實授與之。若有人依別願
 我心識者。即捨命可心識歟。是則布
 施至極故云爾也。有色妙根者。指扶根
 非正根也。正根雖色法。非眼所見。何乞
 之乎 花嚴云。如我昔者。爲菩薩時。自
 以面肉給衆生今謂。是又指正根
 也。如次上心識施。能施所施雖所有
 依別願求索之者。即可之也。六度
 經云。我昔已捨一切身命。如妙高山
 我此身。猶如芥子。身命尚捨。何況珍財
  問。依報資財及所屬奴僕等。誠可
 物。何指正報心根財乎 答。是衆生
 所財。不心及正根等。何不財。付法
 傳云。龍智云。吾所寶者心也云云
文。一者有識等 三摩耶戒序云。他縁覺心
二種住心。捨身命而行布施妻子而與
他人
 私云。有識施者。牛馬鹿畜等。一切有識之
 類攝等之言也 問。父母亦有來乞者
 可之乎 答。父母非行人所有故不
 之。賢愚經云。快目王唯除父母
 其餘一切不來求 問。比丘三衣一
 鉢等。亦有乞求者之乎 答。梵網
 古迹太賢云。智論云。新行菩薩。不一世
 一時遍行五度。如三衣能施等
 菩薩戒私記云。問。若衣鉢等亦施不 答。
 上品施心肝等。況其三衣等 問。若一
 切施之者。刀劍等物亦可之乎 答。
 寶積經云。所施復有五事。一非
 求財。不以施人。物不淨故。二酒及毒藥。
 不以施人。亂衆生故。三置羅機綱。不
 施人。惱衆生故。四刀杖弓箭。不以施
 人。害衆生故。五音樂女色。不以施人。
 壞淨心
文。如本若見一切等 筆削記六云。論一切
來求索者。即受施人也。不善徳局七種
。故云一切。則不寃親老幼病健高下
貧窮遠近等 又云。自捨慳貪者。隨性行
檀。是自利行。令彼歡喜者。濟物垂惠。是利
他行。故知。菩薩雖一行。二利已兼
文。次説隨應施等 抄第四云。隨應施者。即
賢首云無畏施也。又龍樹似寛。以名隨應
 記六云。隨應施。隨其所應。除彼苦
。令安隱。即無畏施 疏五云。五根已
壞有苦與救。五根將失有難與拔。遇病施
安。逢愚教智。凡有來求隨應 筆
削記六云。或縲紲之難。或水火之災。或狼虎
之殃。或冤家之怖
 私云。賢士者。以五明衆藝故云
 士也 隨其等者。應當宜用四字。上二字
 名能治。體用如次配之。下二字名所治
 體用亦配之 逢愚與智。是世智故異
 施
文。次説教法施等 疏五云。一切求法。普爲
疑増智。修因出苦入樂。如貪名利
慈悲。常行二利必證三身 記六云。
三教法施。爲説教法。斷疑除惱増惠。破
惡令果故
 私云。時不時者。時剋到來。或不到來等也。
 例如時解脱不時解脱也 夫不夫者。衆
 相備足之人爲丈夫。不具之人名不夫。女
 不女准之 人不人者。不五常等之禮
 云人。反之云非人也 分除煩惱者。隨
 各各所宜。與隨分斷證也 問。不
 施何失乎 答。寶積經云。慳悋於
 法。不誨他人。得獨覺菩提追失無上
 道 問。隨機説法經論定判。若不
 利差機説法之失乎 答。諸經要
 集十云。地持論云。菩薩知彼邪見。求
 短者。不其法。不經卷。若性
 賣經卷者。亦不與法。若得經卷。隱藏
 不現。亦不與法。若非彼人所知義者。
 亦不施與。若是彼所知義。於此經卷
 自知義。則便持經。隨所樂與。若未
 義。自須修學疑云。施色經卷猶爲
 施故智論第十二云。先以紙墨經書
 施。及以衣服飮食四種供養養法師
 後得法身。爲無量衆生。説種種門而爲
 法施如何 答。於經卷等者。通財法
 二施歟。所謂施冥福之邊爲財施。生惠
 解之邊爲法施。故無相違
文。如本若有衆生等 異譯論云。修行如
三種施時。不名聞。不利益。亦不
著世間果報。但念自他利益安樂。迴向阿耨
菩提
 私云。准此異譯者。不應貪求已下文。通
 三種施歟。今論但屬法施。以初屬後也
  又義云。局法施歟。論攝取彼人等釋彼
 文也。三種施各有受施人所施物行施意
 三節。今文法施中第三段也。但異譯論。以
 義結上三
文。建立十種清淨防轉戒等 記六云。謂以
十善防禁。殺等令轉故 抄第四云。防
轉戒者。防謂遮防。即本不義。轉者起也。即本
殺等。意以防轉不殺等也。如下擧師母
戒佛眼精戒。並隨本論而建名號。今此亦
是順本立耳。若准賢首勒成三聚。合中二
。爲攝善法戒。又從小罪下。明護戒心。餘
之二門爲餘二聚
 私云。十惡轉起名爲轉。以此戒護之
 故云防也。三聚淨戒配屬如下也
文。所謂不殺等 筆削記云。論所謂下。如
是其十善。則離身三口四意三之惡
又云。貪謂惡欲。嫉謂妬忌。欺謂陵犯。詐謂虚
僞。諂謂罔&T002016;。曲謂違理。其嫉欺恚是嗔之分。
諂曲是貪之分。邪見者亦名惡見。即身邊等
五見也。今言邪者。五中之一 疏五云。遠
離二字。貫下三處。謂貪嗔邪見故成十戒
嫉欺詐諂相從説故 大疏第十七云。聲聞
縁覺亦有十善。亦爲息世譏嫌及性善故持
之。外道世天亦有十善戒。今佛説菩薩戒
者。但十善即是
 私云。十惡名字同常途。但意三業中擧
 惑。嫉欺嗔之等流也。詐諂曲貪等流也。故
 疏云相從説故。是即以末從本也
文。成就戒品勝處門等 疏五云。戒品勝處
門。別勸出家寂所居異譯論云。所謂在
家菩薩。當殺生偸盜邪婬妄言兩舌惡
口綺語慳貪嗔嫉諂誑邪見記六云。離
處寂。則得具戒 筆削記云。論出家等者。
前律儀戒。即通在家出家。此善法戒。即唯出
家者
 私云。上十戒。在家出家通受戒也。異譯論
 意。上約在家釋。以出家亦依
 善也。今此勝處門者。出家菩薩戒相也。
 離相雜住。而居山林等阿練若處也 尋
 云。上戒若通在家者。何不不邪婬
 云不婬乎 答。准未曾有經説。下品十
 善一念頃。中品十念頃上品從且至
 云云若爾雖在家人。暫時何不不婬乎。
 例如五戒八齋等立不婬也 慣鬧者。
 離囂塵
 憒 鬧
文。如來所制師母戒等 疏五云。以佛禁戒
乃名師母。訓匠軌範生功徳故。小罪生怖
者。如戒經云。勿小罪以謂殃。水滴
微。漸盈大器故。勸深防師母戒
記六云。謂諸篇トハ是佛所制。固當尊重珍
敬修習
 私云。於五篇七聚等諸戒。生尊重之想
 也。五篇者。一彼羅夷・二僧殘・三波逸提・
 四提舍尼・五突吉羅也。七聚者。於前五
 中。開第五篇突吉羅。爲惡作惡説。更加
 偸蘭遮七也
文。如本修習少欲知足等 筆削記云。頭陀
此云&MT02634;。謂カリ&MT02634;三界煩惱業報故。不得
輕戒者。戒序云。莫小罪以爲殃。水滴
雖微漸盈大器。刹那造罪殃無間故。涅
槃中有浮嚢之譬。故知。佛所制戒。豈得
而犯
文。守護不令誹謗門等 異譯論云。護持如
來所制禁戒。不見者有譏嫌。能使
生捨惡修 記六云。護佛所制。則具
自利。息世譏嫌。則具利他
 私云。放逸譏嫌衆生者。隨佛戒故。不
 衆生誹謗也。譏嫌者。誹謗義也。意云。隨
 順譏嫌。堅持禁戒故。令衆生不謗罪
 即是利他義也。自守戒相。是即自利也
 譏 嫌
記又云。已上四門。初一即律儀戒。中二即攝
善戒。後一攝衆生戒。又前三門並律儀戒。謂
初明戒相。次持戒縁。後護戒心。其攝善法不
二聚
 私云。瑜伽論等意。三聚淨戒雖體各別。瓔
 珞經等意。從因至果斷惡之邊云律儀。修
 善之邊云攝善。利生之邊云攝生。若依
 此義。通十戒各具三聚之義。謂不殺故
 不惡行。是攝律儀也。不殺故成善行
 是攝善戒也。不殺故與生命。是攝衆生戒
 也。餘准之。當論准此義故。於一箇戒法
 作三聚之意
文。顯示略忍伏我門等 異譯論云。所謂見
惡不嫌。遭苦不動。常樂觀察甚深法句
 鈔第四云。伏我等者。然伏我無我之二門。
謂。或影互各説一邊。亦可。前則但忍怨害
故。是伏我不必無我。後則八風不心念
故。須無我非是伏我。以彼伏我不永無故。
若准賢首。初門即爲不饒益忍。後門則爲
安受苦忍○若准玉溪。而具三忍。二種同
上。言等法者。即爲第三諦察法忍。謂印
法皆平等 記六云。初略忍伏我門。此
門義當耐寃害忍。見違縁。調伏其心。不
反報故云伏我。二廣忍無我門。此門雙
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由實相。不
。受樂不欣。逢苦不戚。則於違順八種法
。審察安受。心不動搖故言無我
 私云。賢首以二門二種忍。不饒益忍
 者。耐怨害忍也。次則安受苦忍也。玉溪意。
 於本文等法二字。存諦察法忍義也。記
 意。於利衰等八境中。觀察云諦察也。今
 謂。三忍中。初二如次忍辱堪忍二義爲
 體。第三忍可義惠以爲體。當段行則當
 初二歟。又依異譯論者。三忍分別也
 問。無我伏我者其義如何 答。伏我者。對
 怨害麁強之境。而能生忍辱心。不
 執伏我也。無我者。雖苦難。堪忍不
 我見故云無我。無我亦是伏位非
 位也 惡阿世耶之境者。惡意樂之事也
文。或有衆生以飮食等 疏五云。論解八法
勒成四對。如次即是利樂衰苦毀嫌稱譽。義
勢倣同相合辨故○四軟四強。行者持心不
動故
 私云。八種行相雖異。今論總合爲四。所
 謂或有○歡樂釋利樂也。或有衆生以劔
 林○不得自在釋衰苦也。或有衆生以兼
 ○於我釋毀謙也。或有衆生以正住○如
 須彌故釋稱譽也 正住等者。正是正報
 也。住則依報也。等者等取軟語歟。上損
 依正。幷以麁言我身。今反之也
文。利衰毀譽等 抄第四云。財榮潤己損耗
&T020717;。故云利衰。越過以毀。越徳而歎。故名
毀譽。依實徳譛名稱。依實過論名譏。逼迫
形名苦。心神適悦名 疏五云。如
是八法亦名八風。四順四逆。亦名八賊
削記云。損耗侵陵者。但取一切損己之事
衰。利反之。越過毀者。如小過。毀之言
大。譽反之。依實讃者。如一徳。亦云
也。譏反之。餘取意 又云。有説。得
財名利。失財名衰。談惡爲毀。談善爲譽。
對面談善爲稱。對面談惡爲譏。苦樂即二
受也○於利譽稱樂。忍之不喜。於衰毀譏
。忍之不
文。通示修行精進門等 記六云。通示精進
門。瑜伽・顯揚等論中。説精進五。即是五
種修行所攝。一被甲精進。欲勍敵。先被
甲冑。即初發心修。二加行精進。加功用行
極勇猛故。即長時修。三無下精進。増其勇鋭
自輕蔑令卑下故。即無間修。四無退精
進。於善能成。遭苦不屈。即殷重修。五無足
精進。堅固欣修甚深勝果。不少善
故。即無餘修。今論具如上五種。於諸
善事。謂即被甲。發心修善。慮魔寃。擐
故。心不懈退。則雙顯示加行無退。懈則
所作緩慢。退則棄捨其業。由加行故。不
所作。由無退故。不其業。立志堅強。謂即
無足。志願堅固。氣概剛強。自利利他無
故。遠離怯弱謂即無下。意解弘深趣向高
大。無諸下劣狹小心 抄第四云。進門
若准賢首。於初通示門中二。一至懈退
勤勇精進。二至怯弱難壞精進。三至
衆苦無足精進。此一即是無障修行精進
門。次下大同
 私云。記以通示門一段論文解五種
 抄以通示及無障兩門釋文三種。所謂
 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爲勤勇精進。記釋無
 退同之也。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爲難壞精
 進。記釋被甲同已上通示
精進門
次當念過去○
 速離衆苦爲定精進已上無障
修行門
 問。精進
 立三種。有本説乎 答。唯識論第九云。
 精進有三。謂被申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
 進 凡精進者。勤心所異名也。倶舍頌
 云。勒謂令心勇悍 問。無足精進
 者其意如何 答。藏疏云。當念下明無足
 精進。以已長淪虚受大苦。以自勸勵
 修善無厭云云 筆削記云。無足者。修
 行意無厭足。表二乘得少爲足。則欲
 而不 問。通示別示二門意何別乎
  答。通示者通諸行共門精進。精進遍
 餘度故。別示者唯修一門不共行精進
 也。例如癡無明有相應與不共別也。又
 義云。初門總標。後門別釋也。又義云。初門
 耐怨害忍。後門安受苦忍也
文。無障修行精進門等 疏五云。初無障門。
能精進爲出離因。若復懈怠是沈淪本
 記六云。初無障門。謂能自策勤。具足二
。修因嚴果易成就
 私云。無障者。對下有障名也。以
 障等故 金剛不壞之身心者。初住已上
 名金剛不變凡夫。故通云金剛不壞也。
 或又指佛果。涅槃經讃佛云金剛不壞
 身。又第一論云金剛常住不動之身。即指
佛果。故又次下云莊嚴滿徳之果即此義
 也 兩利次上所云自利利他也
文。有障修行精進門等 疏五云。後有障門。
多劫餘業今生現前。爲惡縱心。修行作
諸魔外道惡鬼凶神。事務牽纒病苦侵逼。其
心勇進起行對治。禮懺慇懃請隨諦敬迴
大覺長善根
 私云。問。藏疏意。今此一段就前四種修
 行除障一門。何爲進門子段乎 答。
 本文既云勇猛精懃。爲進門攝分明歟。
 但藏師釋。彼亦不此論歟。彼疏云。初
 顯四行相。後別就進門除障方便
 若爾者。除障之義雖四行。今且就
 門之也 若有衆生有無始等者。已下
 本文有三類不同。一魔鬼障。二縁務障。三
 病患障也。本釋相配知之 爲魔外道等
 者。就本邪字外道。外道起邪見
 宗故。筆削記云。邪魔等者。邪神外道。魔
 謂天魔。鬼謂惟場等 雖耳聽聞等者。
 今此雖耳聽聞乃至九結不縛故文。釋本論
 雖修行信心句歟。但本論意。雖修行
 邪魔等障。不精進之行。是故修
 禮拜懺悔等法成就釋論雖見聞
 之益。不勤修云云文相聊雖相違
 約實云之其意同也。雖相似之行。只
 是見聞分位。非正修行故無相違
 八風者。前所云利衰等八種。令行者心動
 起八風也。抄第四云。字統云。標者
 也筆削記云。風者能*撃衆生心海。起
 貪瞋煩惱浪 九結者。倶舍云。一愛
 結・二恚恚・三慢慢・四無明明・五見見・六
 取取・七疑疑・八嫉嫉・九慳慳云云
文。如本復次若人 藏疏下云。治中六時禮
拜等。總明除障方便○懺悔下別除四障
一諸惡業障懺悔除滅。二謗正法障。勸請除
滅。三嫉妬他勝障。隨喜對治。四樂三有障。迴
向對治○又初一治業障。以止持故。後三
善根。以作持筆削記云。論若人者。
此十信初心之下品也
 暦應二年已卯十一月十六日 於東寺西
 院僧坊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八勘注第二
文。次説修行止觀門等 抄第四云。次説
行止觀門者。賢首品疏云。定惠雖多不
二種。一事。二理。制之一處事不辨事定
門也即遺教
能觀心性。契理不動理定門也
即涅槃
經意也
明達法相事觀也成唯識云。於
縁境觀察爲
善了
無生理觀也。經即七地諸經論中。或單説
。或但明理定。二觀亦爾。或敵體理事
觀相對。或以事觀於理定。如起信論止
一切相。乃至心不可得爲止。而觀因縁生
。或以理觀於事定。下經云一心
不動入諸禪。了境無生般若是也。或倶
。如下云禪定持心常一縁。智慧了
境同三昧是也。或二倶泯。非定非散。或
即觀之定但名爲定。如心性止定
也。或即定之觀但名爲觀。如無分別智
觀名般若是也。若説雙運。謂即寂之照是
也○所以局見之者。隨一文互相非撥。偏
修之者隨一門皆有剋證。然非圓暢。今
事觀對於理定。此是菩薩微妙行門。觸
目對境常所行用。希心趣幸願留神。故
次説修行止觀門 藏疏下云。止觀中
二。先寄問。次釋相。釋相中亦二。初略明。
後廣説。略中三。先止。次觀。後雙順○第二廣
説中有三。先止若修止
者下
次觀復次若
人下
後還雙運
若行若
住下文
 遠疏下云。就止觀中三。一者
略明止觀。二若修止下別廣止觀。三若修觀
者對治以下明止觀相資云云
 私云。若開立止觀者。可六度行。而今
 合明之者。爲定惠不離義也。四門中
 初三門略釋兩輪。第四一門廣釋止輪
  問。何於觀輪。無廣釋乎 答。前五波
 羅密爲本。故專釋止輪也。或義云。第十
 卷所釋兩輪具闕門中。前三門是觀輪廣
 釋。後三門即隨順廣釋也。但爲文繁
 立大科
文。總標總釋止輪門等 疏五云。此中止
縁變之識。遮護散亂之思。唯住一味眞如靜
。不其心出縁餘境。標陀云主。阿羅云
伴以定爲主。以惠爲伴。令縁眞故
六云。安住一中寂靜性者。攝&MT01490;其心
一味眞如靜性。不縁諸餘境相。故名
 藏疏下云。言止一切境界相者。
先由分別諸外塵。今以覺惠唯識道理
外塵相。塵相既止無分別故云止。此
是方便也 筆削記六云。謂以始覺覺
諸塵境界唯識所現無外境相。塵境既寂分
別不生。心境倶止也。即破塵相止境。無
分別爲止心。心境兩亡寂常心現。此同禪宗
無念之義
 私云。止者三摩地心所也。倶舍云。心一境
 靜名之爲即是惠心所依也
文。隨順定標陀等 抄第四云。定標陀阿羅
觀義者。聖師記曰。標陀者翻云主也。阿羅
者翻云伴也。即此處中定主觀伴。應審觀
。意以加行觀惠伴。根本止定爲主。預
加行順根本。故本文云隨順等也。然
智心自灰耳。觀標陀阿羅觀義故者。
即以加行觀惠根本觀惠。故本文云
順等 疏五云。加行惠爲伴。根本定爲
主。預修加行順根本故。或於止定
時有惠。但定増勝惠爲伴耳。奢摩他者。此
止也 記六云。標陀云主。阿羅云伴。
止定爲主。觀惠爲伴。互相依故。奢摩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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