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First] [Prev+100] [Prev] 774 775 776 777 778 779 780 781 782 783 784 785 786 787 788 78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院僧坊鈔之畢
  暦應二年十二月七日子尅於東寺西院
  僧坊以先師法印自筆本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六勘注第一
文。從上已來等 抄第四云。自此等者已上
前立義分云是心生滅因縁相竟。自下
彼自體相用。故次前章此文來
云問。何不彼摩訶衍耶 答。良由衆生
直入故。我世尊依法假説生滅因縁
相自體相用門。欲文文悟入法矣。是故
一門通顯彼法深經皆爾不別明。有釋
不釋厥在茲焉疏第四云。此中正解立義
分中自體相用故。今論指分明顯示生滅門
中三種大義記第五云。此釋標立文云
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依斯三自
一心故。將此名門之目
 私云。上來等者上第五卷明染淨熏不斷
 義故云爾也。分明顯示等者抄次下釋云。
 然上論中文散義隱。今撮一處照然顯説
 故科名云分明顯示此意。上來文中三
 大之義往往雖之。其義門不分明
 至此段之也 又義云。分明者當段本
 文有雙立無雙立二種。三大如次生滅眞
 如三大也。而論顯文明生滅門雙立義。文
 裏示眞如無雙立義。故約顯文分明
 顯示生滅門等
文。本曰復次眞如自體相者等 抄四云。斯
則牒上立義分云自體相用。然言眞如
義標也。亦可。近牒次上文云眞如熏習義
有二種一者自體相熏習等。此全同也。雖
彼文而亦釋前立義分中自體相用
 私云。牒文遠近尤叶深意歟 問。若牒
 立義文者可生滅體相等。何云眞如
 乎 答。約實爾也。但從上發起問答決疑
 門以來於生滅門内屬四無爲。或呼
 本覺。或呼眞如。依之彼熏習段既表
 如熏習自體相用等。今亦牒彼。是故名
 如也。不爾者云何云眞如熏習等乎。二
 門相待眞如絶妄故全無熏習義。故知。是
 生滅門所攝眞如云事。本文起盡分明者
 歟 問。何體相二大合説之用大別釋
 乎 答。爲三大即離不同也。理實或
 共合釋共離釋。然而表此二義。作離合
 釋也。或又體相就法自性之故合説。
 用大遍至餘法故離釋也
抄四云。從本已來至如來法身者此中有
二。初總標。後所謂下別釋。於中有二。初有
名功徳。後無數功徳。望下第三別釋廣説
此總標。餘章同爾。然釋論科文但判大意。今
此委細曲分差別。故彼此無文無所違矣
 私云。科釋易知。臨下論判別之
抄又云。乃至滿足等者准下釋云具縛
乃至大覺地。結縛解脱之二位中無
具等。由此須藏身二名
 私云。約在纒迷位如來藏。約出纒覺
 位法身
文。大聰明者等 記五云。言聰明者謂即總
持明惠之者。燕本論云大聰明者
 私云。一箇三大通雙立無雙立二義。亦相
 大中本文含多義。用三類料簡等斯。
 義門甚深微細故特令勸指
文。如是五名人自是五等 疏四云。人有
眞無増減。凡小因果雖殊體大曾何有
記五云。謂依人顯體平等無差。人有
差別性故。體唯一味平等性故又云。此
眞如體於五人中聖不増處凡不減。是
法平等無高下故亦無大小。絶形量故亦
有無。離斷常故亦無中邊。非内外故亦
去來。離起盡故如是之體百非斯絶。本
論但言不増減者類示餘故。又亦無等皆
是釋成不増減義。謂非大増小減有増無減
等。本論但云無増減者具多義抄四
云。眞如自體無増減等者。此五對義非
五人中。後後増大有中去也。前前減小無邊
也。亦可。非前前者捨去。後後者新來。故
亦無去來
 私云。今五人者常途五乘人也。大日經名
 五種三昧道。是也 問。三大共遍凡聖。何
 必於體大此釋乎 答。三大同雖
 因果相用二大増相減相之義分有之。於
 體大表裏増減。下金像之喩其
 意易之。又體大形人之義有之。就
 轉聲中體聲多名人悉駄悉曇沒駄
 沒底等是也。今又此意歟
文。一自成一等 記五云。從本已下顯示自
體眞一之義。以本來順同違異。厭捨別
異互其文疏四云。厭凡小異因果
相有五差眞唯一味抄四云。言一自
成一者此對五數。故得一名。同自作同者
對人異。或雙待五人。故立同名。斯則待
前五人故立一同之名二無濫也。演奧抄
云。厭異者著妄厭眞故。成六道殊異而性
異也。捨別者捨源逐派故。三乘有別而
性無別故云唯一眞故
 私云。抄初義對五與人立一與同名也。
 後義一同雙五人。即是一味同體無五人
 別故。疏意厭異指凡小。即次上凡夫二乘
 三人也。捨別指因果。次上菩薩如來也
 記意一一味。同同體。即通指眞體也。厭
 異釋一句。捨別釋同句也。今謂三師義
 中記義爲勝歟
文。譬如金剛等 智論第
大疏一云。譬如金師以金作種種異物
是金而各有
文。自然常住等 抄四云。自然常住至又眞
實故者。此之六句應超間兩次讀之。一
自然常住三際不動寂滅又寂滅。此即據
時。次一約處如上因縁殊勝中説。亦可。六
句各是一義。一時。二處。三則三世。四則四
相。五揀起動。六揀虚妄疏四云。非前非
後顯三際不動。非生非滅明四相不遷
疏下云。非前際生者明其本來無有生相。非
後際滅者明終無滅藏疏下云。凡位爲
前際。佛果爲後際
 私云。前際者已過事也。即是過去也。後際
 者未起法也。即又未來也 問。若爾者唯
 識論釋四相起時云。前三有故同在
 在。後一是無故在過去光記云。此中
 生相未來起。用住異滅三於現在世
 大小乘性相皆生在未來。滅在過去。今何
 違之過去云生未來云滅乎 答。今前後
 者約一法上起盡前後故云爾。彼唯識等
 釋約四相所在故互釋一義也 或云。
 約一法起而論前後故。此法未起位云
 前際。此法已盡位云後際。故今釋又不
 性相義歟。但此論下對治邪執段過去初
 際云前際。未來終末云後際。是與性相
 義異故前義爲勝也
文。圓滿功徳等 抄四云。如是諸徳悉皆各
各不其體。於一法界其量等故○圓者
周也遍也。滿者盈也足也
 私云。圓滿功徳有二義。一云眞理之體圓
 滿諸徳。一云一一功徳周。故先義
 爲本也。下文結圓滿名文順後義。仍二
 義共兼備之
文。所謂六種性義等 抄四云。所謂六種性
義功徳幷次引經並云性義性上本具
差別假義。故立徳名
文。一者大智慧光明義等 筆削記第五云。
論大智等者此有通別。通則智即是慧。光即
是明。又智慧即是光明。別則以義目之名
智慧。以相取之曰光明。智即是體。慧即是
用。光即體之相也。明即用之相也記第五
云。此六徳中一三四五治障建立。第二遍
照了境圓明。第六清涼依用顯示。前四唯是
清淨本覺熏離無明以爲其斷。本性殊勝以
其徳。非修斷。名爲斷徳。即是無始本
斷本徳。第五則具本始二覺。由涅槃
二種淨。謂自性淨方便淨故。第六雙具二種
本覺。通別作用持變異故。此依顯相
差別。據實六徳皆具四覺。本始通別非
 私云。記釋意。若據顯相第一二三四清淨
 本覺也。第五本始二覺。第六清染二本覺
 也云云
文。於契經中等 聖法記云。釋六徳經如
次第一道清淨經因縁無邊經具足性徳經
甚深如來藏經大寶無盡經通達法門經
 私云。別所依百經中第一經有之。自餘無
 之。若眷屬經中有之歟
文。二者遍照法界義 藏疏云。本覺顯照諸
法義筆削記五云。遍照等者即始覺也。疏
本覺者就體而言也。即彼本覺顯照義邊便
始覺。始覺之體元是本覺故
文。三者眞實識知義等 筆削記云。依
發了境義邊名爲識知。了如理事永離
諸過故云眞實
 私云。實際實性性者如次眞俗二諦理歟。
 終性一字結眞實名也。通名六種性義
 也 問。二三如何異乎 答。第二横遍
 界也。第三竪窮源底也 又義云。第二
 心王徳也。第三心數徳也
文。四者自性清淨義等 抄四云。第四徳中。
經云本有即前自然本有非得他力。釋本自
。又云明白即上遠離塵累。釋本清淨。又
離邊中中即上契中實故。釋本心字
文。五者常樂我淨義等 抄四云。言本始二
覺等者此通四覺皆具性徳。以論總言
始二覺別揀故○言四障者准無上依
經等説。一方便生死無明二因縁生死無漏業。
上二變易
因縁。下二
變易果報
三有有生死。四無有生死。此四變
易因果能障法身四徳又云。其涅槃幻者
即上四障也。不修行者即上自然也記五
云。四障即無常無我苦及不淨。謂由此四障
於圓明常樂我淨四種徳故也疏四云。離
彼焔幻四障此二覺四徳
 私云。抄引寶性論變易能障法身之義
 釋之也。但記義順文歟
文。清涼不變自在義等 抄四云。言清涼不
者上之三字清淨本覺。下一變字染淨本
覺。自在之言通其二覺。清涼即不。故爲
焉。故下對翻唯云熱惱又云。言譬如明
鏡等者應隨染清淨二種本覺。名隨違
故。隨染本覺隨所熏染染縁起。如
之南即是面也。此喩質而能現像。清淨
本覺不所熏染淨縁起。如鏡之北
是背也。此喩質而不記五云。
南北謂即鏡之面背。鏡面發明隨物現像。
以喩染淨本覺自在隨縁造作物像故。鏡
背持暗不物現。以況清淨本覺守性不
變非隨縁現
 私云。清涼者異本云。清淨鈔意約下不
 與變之。以上三字不變也。但據
 文清淨不變屬淨本覺。自在之言屬染本
 覺歟。記釋意見爾故 南北者如次陽陰
 二方故。以喩表裏清濁歟。又義云。今取
 面對物像義隨縁覺。以不對物邊
 不變也。必不面背明暗喩也。假令
 如一鏡同時浮南北像之義無之。先對
 一方不一方。以對方之邊隨縁義
 以不對方邊不變義也。而未師等皆
 以表裏明暗二種本覺。是失論意
 歟 又義云。本文清涼者隨縁義也。猶如
 鏡面清淨而現衆像也。不變即法爾也。由
 鏡裏不色像也。南北之義同前也。
 諸義中此義順文歟
文。最後一中開十一故等
 私云。第六徳中不八不故。於十七
 中八數
文。如是三數等 抄四云。如是三數別相云
何者。此問三本不同因由。下答有二。據
唯出初本。就意反顯後二。最後一義佛經
所爲根利不
 私云。抄意馬鳴菩薩○總立爲六文。雙答
 三數別相。但文表答第一數。文裏反顯後
 兩數也。疏記意當段答第一數。次言十七
 以下文答後二數
文。攝散總立等 疏四云。一顯略具廣總持
故。二欲多別總持説。三名相繁多
眞故記五云。一言約義豐。總能攝
持中廣數故。二論依總百本經中從
故。三名多翳理。簡略説故。若爾二經増
廣名數。豈非此翳眞實耶。然根有上下
論被利根樂於略説。經通中下。故有不同
 私云。所依別本者疏意上所擧六經各別
 故云別本也。經經皆總持立名。故今論
 亦立六徳也。記意百本別所依經也云云
 但六經名字中後五彼百經中無之。可
 之 名字數多等者記意被利根歟。抄意
 被鈍機也。抄義爲善歟
文。十七者名字云何等
 私云。依義開名。名義相對故。皆是似
 宗字義門釋。依標幟故。但立十七。若據
 此義。或開智惠二。探玄記第九云。
 智知俗諦。惠照十諦。十度中第六名惠。
 以理故。第十名智。以事故又開
 光明二。瑜伽記慈恩云日焔名光。
 月焔名此分離可無量義
  問。識與知何異乎 答。心王名識。識
 了別義也。心數名知。知解義也 問。
 識與心何異乎 答。識名第六意識。心
 名第八識也 問。第九清淨與第十四
 淨何異乎 答。抄上釋云。今此淨義對
 障説。前清淨義望通障説。故二不同
 通障者諸煩惱等不清淨之垢染也。別障
 者心受身法中身不淨相也
文。一者上流轉變 疏四云。變徳二者解脱
道已去一切諸佛名爲上流。金剛心已還一
切衆生名爲下流。今此本覺恒周因果
佛不轉易變化之徳。在生不轉易變
化之徳。不思議業縁熏習鏡即斯徳也
五云。二變謂。即本覺二轉抄四云。一者上
流轉變等者應是隨染本覺具二。上即隨
所熏染漸向上位上流轉變。如上説云
本有因果熏令起信等是也。下即隨所治染
漸往下位下流轉變。如上文説本覺斷
惑自上向下同於此也○或上流是菩薩
等。下流是聲聞等
 私云。疏意約本覺智能具人上下名
 流者流類義。如預流果等也。記意指
 上下二轉本覺亦通順逆故。鈔二義。初義
 同記意。後似疏釋。但疏約因果。鈔約
 小異也。記義爲勝歟。問。鈔釋上流義
 云隨所熏染意如何。答。所熏染周圓上
 下二位之自然成上流歟。次所治
 者治障照感體故次第向下位
文。言八不者中觀論中觀論頌云 不生
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
去。能説是因縁。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
説中第一。問曰○等
 私云。中觀者龍樹造大無畏論十萬偈中
 取五百行要句中觀論。此有數長行
 釋。一無著釋名順中論。二青目釋名中觀
 論。三分別明菩薩釋名般若燈論也 問。
 中觀論名字在青目末注本頌是大無畏
 論也。雖中論名中觀。今何云
 觀乎 答。有二義。一云。是譯者所載也。
 如菩提心論引大疏也。一義云。本頌又
 名中觀論也。貞元録第六云。中論四卷
 亦名中觀論。或八
卷。龍樹菩薩造 文
此釋中論亦名中觀論
 也 文義要第三珍海云。大論中至難處
 即指中論正觀論。如正觀論中説。
 故知。釋論説後造也○問。釋論中指正觀
 論者何必是中論耶 答。中論觀法品立
 正觀論之稱。故知。中論是正觀論也。故相
 傳云。中論是釋論之骨髓也云云此中釋論
 者智論也
文。以何義故等 抄四云。以何等者上則消
本。此下微釋。亦可。兼上通爲問詞
 私云。抄初釋意本覺體中○過於心行文
 直釋本文具足如是等二句意。以何已下
 微釋前後廣狹也。後義意本覺體中已下
 皆屬微問詞也。三數者六種十七及二十
 五三箇數法也。擧本耳者擧三箇本數
 攝無量徳爲言問。何故必立此三數
 一切數法乎 答。欲陰陽數六數
 二即陰也。三是陽也。二數爲三。是六數也
  問。何故不一數乎 答。一是本數。
 是故不別開。次以四數之爲十七。四
 四具之爲十六。合總數十七也。次以
 數之爲二十五。以五五互具成二十
 五。別外無總。是故不總數。是則十七
 與二十五總別開合不同也。二與
 三異數互具也。四五同數互具也。總數開
 不開又別示之。一切數法不此例。仍
 擧此三箇數量本數已上今案
指南
文。有體相等 抄四云。有體相耶者。體則
性也。即次初句答之。相則義也。即次後句
之。次所以下徴釋後義記五云。恒沙
功徳皆依一心之所建立。故對於體
徳相○一心名自。徳相名彼。以徳收心自
彼。無心非徳。擧心攝徳彼不自。
徳非心。由能所依互相周遍故皆不離
疏四云。自不離彼即心不離徳。彼不離自
即徳不離心
 私云。釋本文不離言也。總意唯一心量
 故無別體。唯一心量故徳相亦一味也。彼
 此相望如燈光同體故 自不離彼等者
 諸徳相望互爲能所故。能對爲自。所對
 爲他也。而記釋能所體相相望論意
 歟。或又記義叶論意歟。可
文。如是性徳等 疏四云。淨體功徳非他染
抄四云。自性自性等者自即淨也。他即
染也。第一論云自謂一切清淨品法。他謂一
切不善品法是也。謂徳不一故云自性自性
若與惑倶可是除遣之法。今無惑染故是
不斷之徳
 私云。釋不斷句也。眞徳不空無斷絶時
 也
文。如是一切等 記五云。一心法界所依體
性。恒沙功徳能依義用。體用相望固無別異
前應自不異彼彼不異自。由能所依
本眞一疏五云。玉溪引論終字之下有
一不字。謂顯淨徳不異體故。性徳全是一法
界故。不離異殊者蓋親疎別故抄四云。終
異自者准抄引論終字下一不字。謂
相不體也。不能作一者謂體不相也
 問。此不異義與前不離二義何別 答。親
疎別故。若依現本。一則體大。自則相大。自
異相大作一體大故云自作一也。此望
全無濫故
 私云。此師抄意。一切功徳唯一自作
 終不自不一可之也。謂衆徳
 一味故自體作一終不自體大也。是
 即相不異體義也。次不能作一者一體之
 上不衆徳相故終混不一體。是
 即體不異相之意也。若依此義自名
 大故與上自不離彼等建立名義既同。仍
 作問答不同也。謂上文亦自名體大
 彼指一切徳相。今亦衆徳不自體大
 二段可相濫也。答意云。不離猶存
 相而不相離故其義疎也。不異二體全一
 故其義親也爲言若依現本既無不字
 自名相大故與上不離相濫。仍云
 無濫也。此中鈔者指玉溪演奧抄也。彼
 抄中引此釋論也。今謂。現本其義宜歟。
 衆徳唯一自相作一體。若一體終異自相
 者不一體爲言疏義又同抄初義。彼
 亦引演奧抄義。故記依現本歟 一
 法界者所入一心法也
文。名爲如來藏等 抄四云。名爲如來藏者
即在纒之稱。隱覆名藏。即上釋云從具縛地
乃至是也。亦名如來法身者即出纒之稱。依
止名身。即上釋云無上大覺智地是也
 論第二云。於隱覆時如來藏。於出現
名爲法身
文。説文相違前後雜亂等 記五云。前説
此言有相。前後相違。故今申難。此以
於異門又云。問。前説眞如如實不
空常恒不變淨法滿足。釋師亦言如如體中
於恒沙一切淨法皆悉滿足無少故
彼文理此正同。何アテカ相違。而伸
 答。然彼功徳絶於觀待。非所治染
而立能治淨徳。徳過恒沙皆同一味平
等無差不於此自相大義翻染成淨有
差別
 私云。二門眞如法體是一。只依絶待相待
 之義立之故擧相違難其義
 問。思本論意初表眞如自體相者是可
 眞如門理。不爾者云何擧眞如難乎
 答。是分別二門之理其不同也。
 依之次答説中判眞如門眞如等同一
 味唯一眞如。判生滅門眞如以依業識
 生滅相示。二門判屬其意分明。若爾當段
 三大生滅門所攝云事論意易知
文。於總門中即有二種 記五云。於總門者
必對別言。其次別門即是此下生滅總中後
重問答。亦是大文第三別釋廣説門。由此一
節論文對望通於多義是故不定。若對二門
總義即得別。若對大文第二問答決疑
即當第三別釋廣説。是故釋師三處科指
 私云。今相大一段本文二門科三門科兩
 義有之。上文云。中大義中即有三門。一
 者圓滿功徳門。二者問答決疑門。三者別
 釋廣説門此科一段可三門也。
 若准當段消釋二門也。一圓滿功徳
 門。二問答決疑門也。是即本論此云何示
 已下文有兩勢故。一釋上從本已來性自
 滿足等一段上既標六義。今又對明六
 義故。據此義故問答。門外立廣説門
 爲三門科。二據此云何示等鉤鎖
 以依業識等之意。若依此義此文
 問答子段二門科也。次就二門科中
 雖總別二門唯釋總不別。是亦本文
 此云何示已下文。別釋上眞生二門義趣
 唯述生滅門依業識等義二意具之。標釋
 影略互顯也。總意云。本文此云何示等一
 段重重義勢具之。故爲通局之旨
 如斯科簡
    兩 科
  顯示自相大義門二
  初三門科
   初圓滿功徳門二
    初有名數量功徳
    後如是下無名過量功徳
   次問曰下問答決疑門二
    初發起略問難違門
    後答曰下發起廣答解釋門二
   初明眞如
   後復以下明生滅
   後此云下別釋廣説門二
   初是問
   後以一下是答三
     初自宗正理
     次而有下非道邪行
     後心性下具擧對量
  後二門科
   初圓滿功徳門
   後問曰下問答決疑門二
    初發起略問難違門
    後答曰下發起廣答解釋門
        一是總
     二  初眞如總
        後復以下生滅總
       二此云下是別二
        初是問
        後答以一下是答二
         初眞如別
         後而有下生滅別
        一眞如
     二  
        二復以下生滅二
         初略説二
         初是問
         後以依下是答
        後此云下廣説二
         初是問
         後以一下是答三
          初自宗正理
          次而有下非道邪行
          後心性下具擧對量

 問。以一類科論文其義可足何煩如
 斯交參乎 答。此云何示等論文有總別
 超次等重重意。故不三類科簡者多義
 難彰。仍論主爲無盡義門此釋也。
 此下既有六義對量釋。可知。別釋廣説
 上六種性義云事。是故最初立三門也。
 次以一切法本來唯心等是眞如
別釋也
及而有妄
 心不覺起念等是生滅
別釋
二段別釋二門。其
 意分明也。仍作是總是別釋也。次此云何
 示等鉤鎖正釋依業識生滅相示故。爲
 段廣説之義亦順論文也。示言表釋鉤鎖
 可然故 問。疏抄二師如何釋乎 答。疏
 更無釋。抄師亦雖之聊在所存歟。
 上釋本論從本已來等文此中有二初
 總標等文如
上引
此釋既第三別釋廣説闕
 總標云云是即此云何示文爲第三別釋
 廣説。但此師意本論心性不起已下爲
 三門歟。云闕總標
文。雖實有此諸功徳等 筆削記五云。論雖
實下縱存今文差別相也。而無下不
門平等之義。等同一味者等齊也。即指前差
別之法。同者諸法無性唯一眞如
 私云。於生滅門功徳體性一味平等無二
 云眞如也。非差別法外有眞如性
 問。眞如門中又釋不空眞如。有恒沙萬
 徳云云爾與此相違如何 答。生滅萬徳
 對染成淨也。眞如萬徳獨然法性。相待絶
 待其義不混矣
文。以無分別離分別相等 藏疏下云。以無
分別者非能分別故。離分別相者非所分
故。以能所分別故無二也筆削記
云。以無分別者無虚妄分別故。離分別相者
既無虚妄之心。即離所分別相
文。所言依者即是根本無明等 疏四云。染
法無邊略不二。一有名數。以依業識三法
是也。謂一者無明。二者業相。三者諸識。二無
名數。即生滅相三字是。一切染法不此故
又云。論中以字流下三讀。謂以依以
業以識也。不流至於生滅相者蓋彼乃是
無名數量。顯於此故不彼。因此二
以爲縁由功徳有爾數量記五
云。論言以者即縁由也。謂由無明及業相等
相翻顯示淨功徳義。以字遠流至于三字
則曰以依以業以識
 私云。此中識言名轉識以下。是即業識等
 皆雖識攝。先別示最初。自餘並立總名
 也 問。見本論起盡以依業識者但擧
 識一法之異譯論云。以依業識等生
 滅相而立彼一切差別之相今何云
 無明。及業轉乎 答。是即字義門釋。
 若一往符文亦如所難釋也。例如
 上第五卷眞如法三字或開
 三種。或爲眞如一心一或合爲
 如法眞理一種等。准彼思之。又准疏釋
 者以依業識四字有名數量功徳也。生滅
 相示四字無名過量功徳也。至于三字者
 依トナリ也。若據疏釋依業
 識生滅相トヲスト也。論釋先雖字被
 業識。意亦可生滅相總法也。以
 業トヲ生滅相疏文點如
之歟
記釋
 依トノ。示スト之也 又學
 者點云。以トヲ生滅云云
 滅相者門中染淨諸法。非五有爲
文。一者是問等 記五云。此下問答即第二
重。本論起此云何示乃至自相大義文
。此中前後對望不同應知。釋師指屬
 私云。三處者。一大文第三別釋廣説門。二
 廣答門中是別門。三生滅總中廣答門也。
 本論此云何示以下文通此三處故。二門
 科三門科科簡不同也   頡ナシル
チメキル
文。一者自宗正理等 抄四云。自宗正理者
其無念心是佛境界。故爲自宗記五云。
自宗正理○謂。欲染顯淨先明染淨本
。然其本體唯一心故。能依之門一心用故。
又即本覺自體名心。相大無邊不
 疏四云。自宗正理。謂翻染顯淨先明淨法
所依本體諸法唯心。是正理故除一心外皆
是邪道。故智論云。唯除諸法實相正理其餘
一切皆是魔事
 私云。約生滅總中略説廣説故。自宗正理
 局生滅門釋也。若據總別二門及大
 文義。自宗正理可眞如門
文。第二非道邪行等 筆削記第五云。論妄
心者即前不如實知也。不覺起念即前不覺
心動説名爲業。見境界即前轉相現相○又
見字義寛亦通四麁疏四云。次非道邪
行本末無明迷眞執妄。起心變境。皆墮
 私云。本論而有妄心等三句如次根本無
 明業相現識也。上文四法熏習中一眞三
 妄是也筆削記
義也
又義云。三句各通本末諸
 感。迷眞執妄起心反境是也疏義
又義云。
 如次三句配依業識。廣略二説可一准
 故
文。本上之諸無明住地等 抄四云。本上之
諸無明地故者即是本末二無明也。以末而
根本上記四云。謂此煩惱迷勝徳
功徳之上起煩惱
文。熏習一心之海等 記五云。由多一心本
性寂滅洞照靈明。依此安立爲智惠徳。亦
覺心性自明利能治不覺暗鈍相
四云。謂欲染顯先明染淨本體。然其
本體唯一心故。能依之門一心用故。又即本
覺自體名心相大無邊不體故抄四云。
明以之爲對者謂。本覺智明對彼翻之。下皆
 私云。已下患徳相對明對量也。今謂對
 六染門立此六徳歟。所謂心性無起者
 簡第一根本業不相應也。論云動起二文
 皆就業識。能動能起根本無明。隨動隨起
 即是業識今既簡起動故知。指業識
 也。筆削記第五於六徳之中第六徳中
 三而成八對。彼釋云。一無明智惠對。二
 局見普照對。三妄見眞知對。四無有自性
 對。顛倒眞實對。六熱惱清涼對。七變易
 凝然對。八繋縛自在對云云問。此第一徳
 無能對妄。取何法乎 答。能對之妄即
 在上非道邪行。故取彼也。第二具有
 所妄眞。第三已下但擧妄示眞也 問。眞
 妄以何爲能所乎 答
又。自下顯第二徳 疏四云。由妄心
妄境。即不眞實境故。故本論説
心起見則有不見相故○本覺眞心由
。通達諸法無同故。即立遍照法界義
記五云。由心發起有分濟見則不
無分濟相。亦猶蛇情既生但覩蛇相
絲麻衆分又云。如是智見至到
周遍故無所不至即遍法界。窮盡照了故無
所不盡。即照法界。雙明遍照心境相應故無
所不當
 私云。是指能見心不相應染。對之立
 第二徳歟。無所不至等者至遍義也。當照
 義也。盡法界義也。記義與此別也
文。明第三徳等 疏四云。由無明熏心有
動。起顛倒解了達。對此即立心性寂
靜眞實識知順理徳。故於本論中妄影
眞下皆准記五云。此後四種本論但
所翻之染。其所成淨例於前二故略不
説。又下文説無名過量而總翻云心性無
動有過恒沙淨徳示現。亦可。以彼貫通于
心性無動即是眞實識知義故。乃至
心性無動即是清涼不變自在義故。由心性
無動爲淨法通相。是故能翻有量過量一切
染法則能成立有名無名一切淨法筆削
記五云。論若心有下三妄見眞知對○從
已下至不自在一一文初應合皆有若心有
動之言。仍於本句之末更云心性無動等
即隨句翻對。論文存略但擧能對之妄
 私云。是六染中現識不相應染也。對之爲
 此徳
文。顯第四徳等 疏四云。由諸妄法本來無
體對此即立本覺自性清淨心記五云。
妄法雜染性自本空。眞心清淨性自本有。如
是染淨悉由自心動不動殊相返顯示
 私云。此徳又對立六染中分別智相應染
 歟。本論云。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
 與不愛愛不愛即心垢染。故離之成
 自性清淨徳
文。顯第五徳等 疏四云。由諸妄法具此四
故於本覺立四徳。二自在者謂人與
此二眞我記五云。二種自在謂
即身心。或即人法。如涅槃經徳王品説。有
八自在名爲大我。大我即是大般涅槃故。彼
經雖八種自在。然亦不身心二種
抄四云。二種自在無故者即是人法二種實
我無也
 私云。是亦對立六染中不斷相應染歟。本
 論釋云。相續相依於智相故生其苦樂
 生苦樂即非常樂我淨義
文。顯第六徳等 疏四云。以諸妄法熱惱衰
變實不自在故。立本覺清涼不變自在徳
記五云。由心動故則生諸染。能於
燒熱惱亂破壞遷滅衰損改變令
諸衆生不自在。觀待此染。是則建立清
涼不變自在之義抄四云。如本熱惱衰變
等者准上論釋。衰滅變徳名爲衰變。能所
異故筆削記子璿云。論清涼等者無惑之
熱惱故曰清涼。此顯般若也。無報之生滅
故云不變。此法身也。無業之繁縛故云
。此解脱也。即離三障三徳爾○此文
仍與上句義理不別。何謂清即淨義。涼即
樂義。不變即常義。自在即我義。今但離爲
。各説故成二段
 私云。對立六染中執相應染歟。執取計名
 煩惱障故。唯識論云。此皆擾惱有情身心
 能障涅槃煩障三種苦者。一苦
 苦。二壞苦。三行苦也 破滅變徳者或本
 云。破滅變壞也。抄釋就徳字釋云。衰
 變徳云云此意。變徳名本覺歟。但違
 變名字所對。爾者壞字宜也。或云。熱惱翻
 清涼不三字。衰變翻變一字。不自在翻
 在
文。顯示無邊功徳等 記五云。自此下無名
過量功徳
 私云。本乃至者略十七二十五徳故云
 至也。筆削記云。言乃至者身過恒沙不
 具述故云乃至
文。而本性徳雖過恒沙等 筆削記云。疏妄
心等者。若於心外法而生追求終不
足。却有少。亦可若有一法在於心外
念者。 則性中功徳有缺少○淨徳等
者以心性無外故。一切功徳皆悉具足
四云。而本性徳等者此釋本論如是等文。若
賢首釋者上則妄心外求。求之不足。此
則淨法性滿何假外求。同上文云如是諸徳
從無始來自然本有非假縁力而建立故。亦
可。體大猶如一室。塵沙相大譬若千光。毎
一一光滿一室。隨一一相滿一體。故
如是諸徳悉皆各各不分其體於一法界
其量等故。 所對妄法猶如水火不一一
滿一室。不各各圓滿一體故云能見
之心所見之境二差別故本覺功徳則不圓
滿。圓者周也遍也。滿者盈也足也
 私云。自下釋圓滿功徳名義也。非但眞
 理體具足無量功徳。故名圓滿。一一功徳
 量等法界。無能見所見等種種差別。是故
 名圓滿
文。結縛解脱之二位等 疏四云。由此性徳
邊量。唯是一心終無二體故。結縛立
如來藏。於解脱位名爲法身。方表
滿徳無少故記五云。結縛在因名如來
解脱屬果名爲法身
文。阿只多遮那尸帝樹等 疏四云。阿祇多
遮那尸帝。此云無邊一從樹。謂無邊果表
一皆齊等故立是名。一即等也。從猶
依也
 私云。抄及記釋同之。今此翻名聖法記載
 之也
文。染淨數量等
 私云。染淨者名妄與眞。數量等者十等中
 擧初顯後也。或又擧十箇數量也。意法
 喩同具十義數量爲言
文。假當待實等 記五云。喩中但言内外。法
中唯明假實。若爾法喩豈均等耶。然二互相
照理亦無爽。實必居中。假定當外故
 私云。菓外者*菓實表外。能是糟糠等也。
 *菓中者其中實處也
文。一者數等等 記五云。一者數等者譬如
一樹而生表實相對各成千數。染淨二
法亦復如是。同百同千數無増減。二塵等者
一*果末爲微塵表實校量數無。故
有爲無爲九種種法折成細分數亦等故。
又或初喩有名數量。二喩無名過量。三量等
者如表實之異處稱其分兩輕重正
。染淨亦爾。惑細徳微障麁道著力用相對。
輕重等故。四五六七表實如次四塵同等。染
淨亦爾。如來藏中性色眞空性空眞色彌滿
清淨周遍法界。此則眞心所變淨色。妄念攀
縁浩無邊際。所變塵色亦周法界。況諸染境
全攬理成。故隨所依廣無邊際。如是眞妄二
類之色 同形同顯皆無別異。今從譬喩
白色此則染淨色等之義。其香味觸准此
而知。八本等中表實同依樹木出者木字恐
誤。應本字。本即根抵表實同故。此喩
淨所依一心無別異故。九倶等者染淨雖
上下前後。然性融貫實則同時。十同等者
謂如餘果生淡熟甘。今此不然。始終一味
變易。故對前第六義不同ヲ云者。彼依諸味
差。此約始終不變故無。染淨始終
一味一相由所依心無別異抄四云。擧
喩合法等者。一喩有名數量功徳。二喩無名
過量功徳。三喩妄大而徳亦大。妄小而徳亦
。四同白色故者准下信成就發心中摩尼
色黄外鑛亦黄。喩内有本覺外有了別識
五喩智嗅同爲五分法身香故。六喩惠嘗
同成一種解脱。七即肇云。道遠乎哉。觸
事而眞故。八即同依一心出故。九即眞妄法
爾有故。十即終歸摩訶衍故。故云爾也
 私云。今此十喩染淨二法同一實性義也。
 數等即有量徳。塵等是無量徳也。量等者
 法性實義淺深堺量等也。謂眞淺妄淺也。
 眞實妄實等也。色等者莊嚴具也。謂法性
 與無明倶以種種形色故如色塵
 餘三塵亦爾也。不説聲塵者有間斷故。本
 末者同依所入一心而起故。倶等者眞妄
 同時無前後故。同等者學者義云。眞妄
 同具上九種義。無差別故。上別是總也。
 又依抄意者同歸一云義也 尋云。與
 第八何異乎 答。第八依體起用。第十
 攝用歸體也。依記義者第八約横。第十
 據竪也
文。功徳黒暗之譬喩等 抄四云。功徳黒闇
等者涅槃經云。功徳女是姉。隨所至處
吉祥。黒闇女是妹。隨姉至處能作
。二不相離。彼文廣説。眞似功徳。妄如
黒耳。二不相離故説此喩記五云。如
槃經聖行品説。功徳天女黒暗天女姉妹二
人動止必倶益損事等疏四云。如涅槃
經聖行品説。功徳天女隨妹至處能作吉祥
黒暗天女隨姉至處能作災*禍。二女相隨
恒作損*益。彼喩生死。此喩眞妄
 私云。今段被利智故明眞妄相順之義
 示不二本源也。彼涅槃經被鈍根故約
 眞妄相違譬喩釋也爲言是故云若鈍
 根等
文。本願無盡門等 疏五云。梵語僧那此云
誓願。阿世耶者此云意樂。初總指陳。諸佛清
淨誓願意樂廣大無際。由大願起五
故判科名本願無盡。一興十方微塵數慈
悲心海二修十方微塵數圓滿因海。三攝
方微塵數衆生根海。四立十方微塵數廣大
願海。五成十方微塵數自在果海。後出
。由實知一切衆生同一無異如己身
記五云。初發五願。謂即興慈・錬行・攝
生・起誓・成果。如是五種皆依因中最初願
之所成就。是故總言本願無盡
 私云。科名且約五種中第四一種之。例
 如時不轉門等也。或又五種因中誓願故。
 而總名本願也 問。本論文配五義
 何 答。發大慈悲第一也。修諸波羅蜜第
 二也。攝化衆生第三也。立大誓願第四也。
 盡欲等乃至未來第五也。依之疏第五云。
 諸波羅蜜即配因海。從盡欲下至於未
 來義當果海。餘文易見。不繁具指
 抄第四云。本所謂諸佛如來者是上果海。
 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者是上塵劫此意
 約義類之。非文次第也 今謂。本文
 所謂等十字標也。如己身故四字結也。中
 間諸句釋也。此中五海次第配之。若爾者
 盡欲已下五句總配上果海也 等衆生
 界者等字迴置度字上歟。故異譯論云。普
 皆救脱或又齊等等取衆生界意歟
文。離相不著門等 記五云。佛雖生而無
所度。能度所度無差別相
 私云。上同一無異與今唯一眞如不同。彼
 約俗諦。此據眞諦。亦彼約大悲門。是約
 大智門也 無一一佛而攝生故者。雖
 能化所化軌則。平等法性故云爾也。非
 其能所。譬如大海波濤互爲能所
 一醎味而無分別
文。能所平等門等 記五云。有三對。一能成
所成人法平等。二能依所依體用平等。三能
證所證理智平等
 私云。上離相門泯能所。今平等門存
 所。即是如次雙非雙照二種中道之義也。
 法身應化等句及自性本身等幷能證正智
 等三段如次釋人法等三對義
文。法身應化等 抄四云。本論四身開顯分
明。釋論四身説二含二。謂擧法身自受
。説變化身化受用。故無相現應門隨
見麁細門分明説也
 私云。無相現應門本文。諸佛如來唯是法
 身智相之身而今釋論唯云法身。可
 知。擧理身含智身也。又隨見麁細門
 本文。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爲應身。初發
 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名爲報身
 論只云應化。亦是擧應身報身也。仍
 云説二含二也 又義云。法身言攝
 智。應是報身也。化即化身也。金光明經第
 二云。一切如來有三種身。云何爲三。一
 者法身。二者應身。三者法身又異譯本
 論云。唯是法身。第一義諦。凡夫所見是名
 化身菩薩所見名受用身
文。實實假假之二理等 抄四云。實實假假
四字如次而配四身。謂法身。自受用身實實
他受用身。變化身假假疏五云。二種淨
理名實實理。二染淨理名假假理記五
云。眞如名實。諸法性故。虚空名假。離礙義
故○又清淨眞如名之爲實。常守自體
功徳故。染淨眞如名之爲假。由他縁假
染故。待縁有多。故重言
 私云。三義中疏義爲勝歟 能證正智者
 自性法身也。即是本覺淨智也。所證如理
 者眞如虚空理也
文。以一體故等 疏五云。以一體下拂彼二
亦無無耳。令迹故記五云。初則以
一遣二。次乃一亦不存。後則至於無遣冥
平等。具徳無二。自然本性豈他力焉
文。異異異相等 抄四云。同同同者即此人
法等三種平等也。上三異字變此可
五云。異異異相答是無明。無明具含惑業
故。由三多別三異字。同同同相答
明法。明法含前三種平等。由三平等
同字記五云。異相即是本上無明。五種
有爲以爲體故。同相即是理智明法。四種無
爲以爲體故
 私云。明法之中人法體用理智三對故云
 同同同也。無明翻對之故有三箇異字
 也 疏意。明法三同如抄釋也。無明三種
 惑業苦也。記義。三同字種種義也。廣百論
 云。有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違
 妄執若准此釋者。異異異相等可
 之歟。初異指無明體。次異作業也。後異
 相有爲諸相也。同三字亦准
文。非消融體等 抄四云。非消融體者。消即
盡也。融謂和也。非是消盡融和染淨而歸
一體。此上總是觀待假説。次如兩下即明
待眞實之事。如猶若也。觀即待也。若兩眞妄
空空絶迹。是爲非待虚僞之法記五云。
同異二相如牛兩角。眞俗差別相待峙立而
消錬融和一味。表是隨根權宜施設。佛
實先彰權義。二如兩下顯實。如將
。同歸於空。空復泯絶無迹可取。方成
味平等眞諦。非是觀待假僞權法。斯則上根
知二相本來一味對待假僞別
疏五云。眞妄二法如牛兩角相待假立非
消錬融歸一體。此但隨根權宜施設。如
眞妄兩法倶空。空亦復絶。此就上根了達同
異二種本來一味對待虚僞法
 私云。三師義大概同也。如是二法等四句
 眞妄二法峙立之義也。即觀僞之相也。觀
 僞者觀待假僞之建立二法也。如兩空絶
 等三句眞妄一味都絶體性義也。即非
 僞法也。非觀僞者非觀待僞假之義
 也 空絶スヘシ抄義
次下云。同
 同歸空。歸空歸空與絶二字即此
 義也。如空絶スルカ疏義
或義云。兩空
 絶亦疏義可
此訓
或云。名爲非觀僞文古本
 無非字也。若依此本牛兩角已下六
 句同釋觀僞相也。文點云。非清融體
 如ニハ空絶セルカ云云若據此義。於此文
 已下釋非觀僞也。總意云。觀僞者相待假
 立義也。非觀僞絶待非安立法也。但異本
 中以非字勝歟。於此以下文廣釋。
 以上略釋也
文。世尊云何等 記五云。初問教道可説不
説耶。次問證道依何而覺知耶。初約
惠之境。次約思修之境抄四云。妙祥
三問已酬初一。所指廣文應餘二
 私云。抄爲三問。一云何名爲非觀僞法
 二其相可説耶。不説耶。三以何爲
 應覺知耶也。記爲二。問合初二
 問故。次答説中初答第一。次二問讓
 説文
文。同異歸同等 疏五云。同異歸同謂
一體
同歸體性
亦弗
空空歸亦無
耳 文
記五云。從
深次第遣拂。初以二相融成一味故曰
歸同。次恐一以爲實故。遣曰歸空。則無
一一相故。後謂有相雖遣猶恐
故。復遣空所遣能遣悉葉亡故説言歸絶
 私云。疏意。同異歸同者。廢相用異以歸
 體性同也。次同同歸空者廢體性以歸
 空無也。後空空歸絶者拂無空性
 待法性也 記意。一味法性云同。無想能
 遣云空。廢能所絶也。文點同疏歟。今
 謂文云。同異同同空空
 歸スト之。意云。同法性無明歸同
 眞妄
不二
眞不
妄不
歸空眞妄
拂遣
眞拂
妄佛
 絶眞妄
泯絶
是即眞妄法性自體無邊。同體及
 空性等義。亦復無量體有之故云爾也
文。如本以有如是等 疏五云。以本配釋。逆
次而具三種平等。初三句是智。第四句是理。
智理平等。上四句是體。次三句是用。體用平
等。前七句是人。後二句是法。人法平等。等字
前三平等
 私云。抄釋亦同之 大方便智者上釋云
 能證正智是也。即正體智也 問。方便是
 後得智稱故。智論云般若方便等。今何正
 智云方便乎 答。嘉祥釋云。二智皆如實
 而照並名爲實皆有善巧悉稱方便
 又義云。本釋影略互顯。二智具足。又義云。
 本釋各存二智。子璿釋本文云。證眞名
 渉俗爲方便。即根後之異名也亦釋論
 能證正智者。抄釋云。二智各有二能。一能
 斷惑。二能證理
文。無相現應門者等 疏五云。肇公云。法身
像應物以形。般若無知對縁而照。萬根
頓赴而不其神。千難殊對而不其慮
動若行雲。止若谷神。豈有於彼此而情
於動靜者哉。既無心。於動靜亦無像。
去來去來不像故無器而不形。動靜
心故無感而不應也記五云。免體無
角如法身絶相。無中生角如此起
 私云。無相是法身智身二種體相也。現應
 即報身應身二佛假用也。約實言之無相
 之中而具諸相。現應之境亦稱無相。體用
 不二等深義可之者也 自性身體者
 通理智二身自性名也。論第三釋
 淨本覺本有法身般若實智故。既稱
 本有法身豈不自性乎 唯是一一等
 者。諸佛法身一體一味同如實際故。寂寂
 等者。一一之相唯是法性故。亦廢一之義
 也。如次照非二種中道義也 滅滅斷斷
 者法性非一體自性無量。是故云滅滅等
 也
文。唯阿作阿等 抄四云。唯阿作唯阿者准
千山本下唯字。聖記亦然。彼云阿謂自
也。更無文釋。意言。上阿屬眞身。即無相
是也。下阿屬應化。即現應是也。如珠出寶。
二皆自然。以無心故。亦可。上屬本論法身
下屬智身。以體作用皆自然故。此解順文。
有亦可通。意言。但自然作但自然故疏五
云。阿謂自然眞佛應佛法身智身如次配
二自然記五云。阿自然義。謂由法身
心量語言既不及常自然聖法記
云。阿作阿故。阿謂自然
 私云。阿者無生義。是則法身境界唯自内
 證無*他相故云無生
文。唯自自身等 抄四云。上自屬本法身。下
自屬本智身。故云自自。無他身故者無
受用變化身也。文云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
 私云。抄意指理智二身自自也。今謂。
 諸佛法身無量無邊故云自自。即是多多
 義也無他身者法性外無他相義也
文。而諸衆生等 抄四云。無有開故者。意云。
影實通水月二處而現。今偏據水故亦
本月體中無闕而已。如生無佛。故
但隨衆生。次下問答決疑門説偏據
故亦得本影無二。以本月
故。如眞無應。故云色心不二。若據
前後文下之意。實通二現影喩ヲモテ
五云。根見佛現生聞佛説。但自心中獲
*益故。唯影無本於今可筆削記第五
云。假佛悲智増上縁。自識有佛種子
因縁。詫佛所現化身爲本質。然於自識
起影像而見於佛。唯此影像是自識現故
唯識。若彼本質自攝歸佛識衆生
若如此説還是於自識外別自有佛本質
何成一切唯心
 私云。報應佛身世諦權迹。是則衆生妄縁
 與法性用大和合而生法性身。第一義諦
 中無斯化身也 金剛般若經云。應化
 非眞佛亦非説法者即此義也 第
 一義諦等者眞應二身。即如眞俗二諦故。
 是即生滅門中分別二諦義也
  本云元應元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東寺
  之畢
             金剛資頼寶
  暦應二年己卯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東寺
  西院僧坊先師自筆本書寫挍合畢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六勘注第二
文。隨見麁細門等
 私云。見者能縁識也。麁細之言通能所縁
 也。下文云。隨識麁細所見佛身隨麁細故
 
文。唯一心量甚深宗故等 起信疏下云法藏
問。佛身何故唯衆生識耶 答。衆生眞心與
諸佛體平等無二 但衆生迷自眞理
妄念。是時眞如但現染相眞用。以
彼本覺内熏妄心故有厭求。有厭求故眞
用即現。厭求劣故凡夫
二乘
用相即麁應身厭求
漸増三賢
十地
用亦漸細報身是漸漸乃至心源
無明既盡厭求都息。始覺同本用還歸
。平等平等無二無別。未心源已還用
識中根顯現故云識中現也。問。若據
此義用從眞起。何故説言轉識現
答。轉識即是梨耶中轉相。依此轉相方起
現識諸境界。此識即是眞妄和合。若隨
流生死即妄有功能。妄雖功離眞不立。
若反流出纒眞有功能。眞雖功離妄不
顯。故就縁起和合識中其用耳 問。若
此義乃是衆生自心之中眞如之用。云何
説言佛報化耶 答。衆生眞心即諸佛體。更
差別○既從法身報化用。何得
衆生眞心耶 問。義若然者。衆生心佛還自
化衆生。何故説言佛悲願力 答。即此
眞心是佛悲願。謂無縁大悲及自體無障礙
化用等即性起大用也 問。衆生既無始有
心。何不早起化用無明 答。未有
厭求故 問。既先有本覺。何不早熏令
厭求 答。無明厚薄不同。因縁互闕不
問。若眞心即是佛者。何故下文云從諸波羅
蜜等因生 答。此約本覺隨染義説。然其
始覺覺至心源平等一際。有何差別
四云。不能了達至甚深宗故者。此釋本論
以不知轉識現故 問。佛是現識所現境界。
云何而言轉識現故 答。現識必依轉識
起故。一心即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阿梨
耶中四種無爲心也。若無厭求。惑業厚重。生
滅増強。無爲羸劣。隱而不現名不見佛。若
厭求。貪瞋微薄。生滅羸劣。不生不滅漸漸
顯現云佛出世今此凡小不是自轉識
心中不生不滅顯現名佛。謂是此外別佛來
耳。然事識即在轉識之上。但是一體義分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774 775 776 777 778 779 780 781 782 783 784 785 786 787 788 78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