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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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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論第五勘注第一
自此已下顯示生滅之相等 疏第四云。釋
立義分是心生滅因縁相中相之一字。前辨
因縁殊勝相者。意顯無明所熏諸識唯佛能
了示殊勝相。今云相者即是遷流動轉生滅
義相。即當共相。與事本識作能相故。論
言生滅之相差別。意在此焉鈔第三云。
本生滅相者。據論本意入此門來但釋立
義分生滅因縁相。其生滅二字正是門名。其
因縁相但是顯彼生滅法上差別之義。故但
得云生滅之因縁生滅之相。故但長分三
段釋彼三種。前二已竟。今當第三
云。本云。相者即義相也。大同百法四相是
彼不相應行假法所收。八識是心實法攝耳
 記第五云。此釋標立文云是心生滅因縁
相中相字。生滅一門所依總體謂心生滅。能
依別相謂因縁相。因縁詮示生滅所待。由此
因縁方成生滅。其相即表麁細差別。不同
眞如一味絶待無相之相。今生滅法由觀待
故而有差別。謂即理智染淨因果等名爲相。
然此本論於諸法中。但依六染顯其相者。
謂擧中間影兼初後。本覺無明幷其業果初
後本末定相隨故
 私云。自下文解立義分相字。三師意一致
 也。然定其相法體有異義。疏鈔名四相。
 記只名差別相也。疏鈔亦有異義。疏爲
 能相四相云云是同毘曇有爲諸法之外
 別立能相四相也。鈔爲假法。是同大乘
 四相爲假法即諸法而論其體也。記意
 不云四相。只是生滅門心境等上種種差
 別立爲相也。直簡眞如無相故也。今且
 約六染辨其相。雖然可通五有爲四無
 爲等差別之相也。疏鈔意又約六染判
 之者。且約事本識相應不相應判四相
 品麁細也 問。今論意。違諸教所説。生
 住異滅直名九法煩惱心。何此段順常途
 四相配立乎 答。建立多端不可一准。
 於四相煩惱心亦長時短時功徳過患等
 無量四相有之。何必遮常途共相生滅四
 相乎。倶舍論釋四相云。法若有此應是
 有爲。與此相違是無爲法生滅一門法
 豈不存此四相共轉乎 問。大小乘四相
 廢立如何 答。小乘於四相有三種。一
 能相四相亦名四
本相
諸法之外有別實體。令
 一切法生滅也。二所相四相。一切法上
 自相生滅是也。三隨相四相。謂四本相作
 用。還能令彼四本相生滅也。倶舍論云。
 諸行有爲由四本相本相有爲由四隨相
 光記云。於八於一功能別故意云。本
 相生相於自位住異滅三及隨相四幷一
 切有爲法八種施能生之功。如云生相
 住異滅亦爾也。故云於八也。隨相生相
 但於本相生一相施能生之功。隨相生相
 於本相住一相施能住之功。異滅亦爾
 也。故云於一也。所相法只被生滅于能
 相之法更無能起生滅之功也。倶舍論釋
 能相四相云。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
 名異。能壞名滅是諸法之外有別體
 也爲言大乘意諸法即體生滅是名四相。
 是色心法上分位差別無有別體。仍爲假
 法也。唯識論云。生表有法前非有住。表
 有法暫有用異。表有法非疑然滅。表有
 法後是無今此本末二論意兼存大小
 兩義歟。於業轉等煩惱直立四相之稱
 似唯識之意。今又於六染之心別立生
 滅之相似倶舍能相四相也 尋云。三師
 義勝劣如何 答。疏義爲勝歟。鈔義稍
 善。記意違論歟。下引楞伽皆約四相
 判義。豈只云差別之相乎
疏四云因論生滅通該上下。麁有六種細
分十異。今但顯麁内含其細。就義別明。
勿疑相濫。一自相生滅。此有四種。一微細
過患。二麁重過患。三無常功徳。四常住功
徳。以斯四種各有生等四相法體。患徳雖
殊攝屬生滅功徳自相得生滅名。生滅既
爾住異亦然。二共相生滅此有二種。一麁
重生滅。謂在事識三種相應染法之上。與相
應故。二微細生滅。謂在本識三不相應染
法之上。不相應故。三起盡滅。凡諸染法
即五有爲皆具生起及滅盡故。四隱顯生
滅。凡諸淨即四無爲皆具顯生及隱滅故。
五始終生滅。以諸染法依因依縁從無始
生。又諸染法因滅縁滅。須有終盡。雖同
染法亦名生滅。但據始終義與前別。六本
末生滅根本一心隱在生滅。爲善惡因受
苦樂。倶若生若滅如伎兒故。枝末九法謂
有爲無爲喪生隱顯正是生滅義。善成故今
取共相明其相故
 私云。一部義門雖多攝在此六義。細分十
 異者。自相及共相中各開子段故。此中自
 相生滅所相法也。共相生滅能相體也。起
 盡生滅五有爲法念念起滅也 問。彼自
 相中微細生滅如何異乎 答。彼一念具
 四相此存生滅前後相歟。隱顯者指四
 無爲作用也。始終者約始終生滅義 問。
 上麁重四相如何異乎 答。彼四相連續
 相今只據初無後無義。本末者眞妄和合
 生滅也
文。標釋倶成示相門等
 私云。今此標釋有多義。一云。准次上因
 縁釋。總標廣釋段云何已下釋。以上標也。
 二准上眷屬無明標釋倶成門。一者已下
 有標釋。謂一者麁二者細標也。與心已下
 釋也。二義中先義爲善也
麁重生滅等 疏四云。麁重生滅雖是共
相。然極麁顯與彼事識而共相應如大波濤
與水合故。其相顯故。微細生滅雖亦共相。
然甚細隱與彼本識而不相應。如平流水
波相隱故。不相應故記五云。麁重等者
三相應染。心念各異執見増強故微細等者
三不相應心念未分過失猶隱故
 私云。疏意能相生滅與本末二識。對望
 論相應不應也。上第四卷所釋相應不相
 應者。於所相法中本覺與無明王所相望
 判之。今能所相望判之也。鈔意大同之。
 但假實四相爲異也。記義麁細六染妄心
 與本覺心王。相對論應不應也。全同上
 相應不相應義也。問。共相四相不相應行
 法所攝。何於此中論應不應乎。答。法門
 廢立區也。彼大小乘四相等名心不相應
 行。行蘊中攝心所及不相應法。而心所與
 心王相應。四相等與心王不相應故。名
 不相應行法也。今謂不然。共相生滅與
 色心法相應故云爾也。於其中微細能
 所難分。且名不相應。而實相應之義有
 之也。如上相應不相應釋也
謂末末故等 疏四云。分別事識對彼本識
名爲末末。三位本識對彼事識但名爲末
記五云。三相應染末中末故説名末末。而
與分別事識相應。智及不斷亦末耶倶。事識
體同隨擧即得。二云何下微細。謂此即是根
本之末。故單言末與三位識而不相應
 私云。三細六麁皆末惑故。就末中分本
 末也。疏意直就所相應識體分本末。記
 釋能相應染心分本末也
一本分流楞伽契經等
 私云。第一經四卷楞伽第一卷文也。第二
 經十卷楞伽第二卷文也 問。三本楞伽
 幷同本異譯歟。何於梵本有異乎 答。
 准論所引者梵本是異歟
有二種生住滅等 疏四云。初經明二。流注
生等即細生滅。相生住滅即麁生滅。不言異
者經文略也○中經明二相滅生住亦麁生
滅。相續滅等即細生滅記五云。相續流注
其義無別。但與初經前却不次
 私云。引此經文證相字是四相也。爾者
 疏鈔義契論意歟。記意今稱麁細生住
 滅直指三六妄心也爲言但違文意歟
  問。四相三相開合如何 答。廢立隨宜
 不定也。惠暉頌疏云。或説一相即無常
 相。或説二相即生滅相。或説三相四相
 可知今經約初中後説生住滅也
第一有細識等 記五云。三品細識如其次
第。即業轉現。是前流注細生滅也。偏分別識
即三相應麁染法也。各別依根各別取境
如鏡對面即現其像。今三麁染亦復如是。
故論説爲分離面鏡。如是等法常恒流注及
與相倶。故皆説爲非離生滅
 私云。第一有者。業識故最初有之故云爾
 也。或又准次縛者煩惱名也。有著相故
 中傳縛者。轉相居中位故轉業至此位
 故云傳。自體即繋縛故云縛也。遠傳縛
 者現識望業疎遠故云遠也。傳縛之義如
 前也。非離生滅者。記意通麁細二品也。
 如此妄想非離生滅故。但准下所引經
 分離染因不離染因者。三品細相云非離
 生滅歟。意簡次離面鏡也。謂麁品行相
 麁顯生滅相與心分離故。細品微隱生滅
 相與心難分離故。云非離生滅也
於契經中唯出名字等 法藏疏云。經中出
名不別顯相故。今論主約相應不相應義
顯其二種麁細之心生滅之相元曉別記
云。經中直出二名不別顯相故。今論主
顯其相也
 私云。此兩師同引分流二經釋今本論
 也
分契不契等 記五云。契謂相應即麁生滅。
不契謂即不相應義。即細生滅
此中假人即有三種等 記五云。不退凡夫
謂三賢内凡。以相似覺能正了知執相應
染異相夢境爲所斷故○分清淨者謂即十
地。初淨心地能正對治不斷相應。二地乃
至七地漸治智相麁染。八地現色九地能
見十地對治根本業中倶合麁分。滿清淨者
倶合動相通因果斷。等覺斷麁攝入十地。
妙覺斷細屬今果位。獨力唯細故全屬果
疏四云。今據六染如是指陳。若依二礙
復應説彼大無明念妙覺位中爲所治境
 私云。因果之人通名假釋者。爲簡外道實
 我也。倶舍云。五蘊假者目之爲我
 教皆云假人實法。即此義也。又義云。假
 人實法者常教所談也。當論猶許人之本
 有。依之或云三身本有理故顯了。或云
 者即人故等。故但今云假人者。以對眞
 如門實理且立假名也。論第二卷云。假
 生滅假有顯眞如實無麁中之麁等者。
 以六染大分爲二。業轉現三爲細。智相
 相續執取三爲麁。於此麁細中又各分
 麁細。第六執取爲麁中之麁。第五第四爲
 麁中細。第三第二及第一中倶合一分爲
 細中之麁。第一之中倶合一分獨力全分
 爲細中之細也。又或義云。後二相應初二
 不相應。倶屬麁中之細。唯以業之一分
 屬細中之麁也。本末二論及字起盡見爾
 故云云但前義爲善也 問。何故除十信
 人乎 答。今對六染能治立之。十信非
 斷惑位故除之也 若爾。何不擧二乘
 人乎 答。可攝第一假人也。筆削記云。
 其實亦是二乘境界。今取文便略而不言
 又義云。二乘雖云斷人執。只是伏滅
 非實斷。仍此論一往云之。雖判位在三
 賢。而實攝邪定聚。是即不知無明熏習
 之義故今除之也。第四卷分滿倶絶人中
 攝邪定及二乘即此意也
文。獨力業相之全分等 鈔三云。獨力業相
之全分者。既言最細唯是佛境。應云獨力
業相之一分。其麁一分已與所成麁和合相
十地斷故○以是根本無明用故。然横對
他但是其細。故唯第四。若自堅望前前者麁。
後後者細。故通諸位漸斷故也○亦可。今
據據處説耳
 私云。獨力業相屬能所成。抄疏兩義也。然
 今此文約六染判治道之時。既出獨力
 業相。是似屬所成。又云全分不云一
 分。此等釋文違鈔師義。故作種種通
 釋也。但疏義爲勝歟。如上成問。鈔會
 通意何 答。出二義。初義意今此獨力無
 明通用故。雖通因位所斷。横對四相品
 等他。總屬細中之細。仍云全分也。次釋
 意全猶盡也。今約盡處故云全分也爲言
文。顯示麁細所依門等 記五云。通者同也。
謂前麁細二種生滅同以無明爲所依故。
由此無明能作不相應及本遍因故。別謂各
別。二種生滅各具因縁故。謂三不相應染
即不思議熏爲因。不思議變爲縁。三相應
染即妄想熏習爲因。種種境界爲縁。二二因
縁各不同故。此依次下所引經文作如是
説。若據本論顯相而言。不相應染但説依
因。相應染法唯説依縁。故名爲別
云。本文中初顯前二種通所依義。次所謂下
顯其二種別所依義。謂由不覺爲因生不
相應染。境界爲縁生相應染。論從簡略各
明一法。次引楞伽皆具二種
 私云。本論與經文各據一義。然其旨趣
 終是一致也 問。此中三六之心通依根
 本無明者。麁細直依無明歟。將又三細
 直依無明。六麁展轉依無明歟 答。上
 記釋據初義。學者義據後意。筆削記云。
 如是雖即次第而生。然推其根無明爲
 本私云。三對六重因縁不同故。兩義共
 可有之。但准下無明熏習義有二種等
 本文。記義爲善歟
妄作境界義等
 私云。是指現識中六塵境界也
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等 疏四云。不思議
熏即無明熏。不思議變即本覺變。或復反此。
又此熏變在無明。隱テハ通本覺。具熏
變故。現識因者擧麁現識影細轉業
云。種種塵者即六塵境。妄想熏者即現識熏。
事識因者縁名因故記五云。其不思議熏
之與變實通業轉。擧麁兼細故。但説言是
現識因。次種種塵及妄想熏具足能生三相
應故。是事識因
 私云。疏釋熏變出三義之中第一義爲
 勝。順次論釋故也。後二義違論故。今此
 經文四卷楞伽第一卷文也。通別二依中
 但證別依不・引證通依。通依其義易知
 故。例如具足無明起染易知遍證起淨
 也 問。今熏變因縁二義具之。何但云因
 乎 答。擧因顯縁也。種種塵者現識中六
 塵境也。是無明氣分故。望六識爲縁望
 六相爲因也。無始妄想熏者指現識。次
 下妄想現鏡識者是也。即爲六識作因
 爲六相作縁也
文。不離染因者等 疏四云。不離染因者。三
不相應。可思議熏變唯佛能知。不思議熏變
因位不了故。分離染因者。三種相應猛風
爲縁現識爲因記五云。不離染因謂即三
細不相應染。可思議等次下自釋。分離染因
即三相應。種種猛風即六塵境。能作疎縁。妄
想謂即現鏡識體。從無始來妄熏習故能
爲親因。又六塵境能作親因起於事識。妄
想即是見愛熏習。能爲疎縁増長事識
 私云。不離及分離者。不相應與相應義
 也。微細能所難分故云不離也。分離義
 反之。可思議不可思議者。次下釋云。就
 金剛還上之人故疏釋之云。金剛還
 者。因中凡聖皆叵思議。金剛上者果中大
 覺故可思議記五云。等覺已前名金
 剛還。大覺果位名金剛上此意云。約
 因人云不可思議。約果人云可思議也。
 如熏變亦爾者。如熏名不思議。變亦可
 名不思議也爲言
文。本覺對治次第門 鈔三云。如其次第漸
對治故者。約義次第非據時分。若爾何不
從麁向細斷耶。答曰。然上論云爲棟始覺
悟次第故。今且説自細之麁。據實本來同
時斷竟記五云。本覺治惑法爾力用從細
至麁爲次第轉疏四云。先斷無明後斷
滅相。本覺對治法如是故
 私云。本覺文相從細至麁明惑滅盡義
 故。約本覺對治判之也 問。何故當段
 必示本覺對治乎 答。三六生起必由無
 明而起故。若無明滅因縁隨減故。還滅之
 法法爾如是。自然叶本覺治道故。約本
 覺示義也
文。不捨無明以爲其斷等 疏四云。此中斷
義應善觀察。染淨本覺有智淨相。釋分二
門。今正同彼。一不守自性隨縁門。二對治一
切業障門。謂此本覺不守自性隨縁成染。
不捨所成本末無明從細至麁。常照體空
以爲其斷。不同上轉染淨始覺猶明除闇
若火梵薪故。此指云非以斷除而爲斷故
又云。若爾已下躡前徴斷。謂斷已下正出
所以。斷煩惱心心目體也。良由覺照本末
無明妄染心體。了本空無。如此名爲斷除
不起。亦不違前不捨無明以爲其斷。但照
體空相猶存故鈔三云。不捨等者。此中
有二。一不捨名斷。二斷除名斷。礙亦二
義。一體空理無。二體有理無。初即煩惱染本
空故。多教説故。後即智礙。體本有故。此論説
故○由此體有理無之義故説不捨名斷。
由彼體空理無之義故説斷除爲斷。是故
立二斷義異也。謂斷煩惱心者正釋。斷除不
起故者遣疑。謂人疑云。勿同無明不捨名
斷。故今遣云斷除不起故。大同相宗自性斷
義。無明亦似縁縛斷義。廣見上文記五
云。本始二覺治惑各異。本覺但爲内熏之因
未遇助縁。勢力微力於諸煩惱雖未斷除
然不放捨。後得始覺外縁相資遂能斷除
○故今論説本覺斷惑不捨無明以爲其
斷。二若爾下轉釋。初問。本覺不捨無明云
何成斷。次答。謂由隨染本覺亦待始覺明
其斷義。令其染心不能不起。然由本始互
相資待。是故本覺斷義得成
 私云。疏意。本覺隨縁成本末無明云不
 捨無明也○而照體空故云以爲其斷也。
 簡始覺斷道故云非以斷除等也。若爾
 已下釋成斷義。煩惱心者。指上本末無
 明。照煩惱體空云斷除不起也。鈔意。照
 根本無明體有理無斷故。云非以斷除等
 也。若爾已下釋煩惱礙斷道也。意云。不
 斷智礙故斷義雖難成。而斷煩惱故斷
 義成也。仍謂斷煩惱心云也。斷除不起故
 者。通妨也。或疑云。煩惱礙何勿同無明
 不捨斷耶。今遣此疑云斷除不起也。意
云。根本無明體有理無故云不捨等也。記意
本覺内熏之因熏無明故。云不捨無明以爲
其斷也。未遇始覺解縁故云非以斷除而
爲斷故也。若爾已下釋成本覺斷惑之義。謂
本覺亦待始覺故。互資助不起惑。是故成
斷義也爲言今謂。三師義皆不叶論文歟。
本覺了惑體清淨故云不捨無明以爲其斷
也。謂斷煩惱心等者。斷惑之心斷除不起也
爲言更有深義如別鈔
文。一者兩難閉開門等 疏四云。兩難閉開
門又二。初惑互覺滅。難復二。初覺同惑滅難。
○後覺應斷滅難。○後覺在惑存難記五
云。兩難閉開門二。初妄斷眞何續二。初
理。○二三六下申難二。初眞應隨妄滅。○二
然若下許滅違相續。○二若言下眞續妄豈
鈔三云。然若等者。科文已判。今復釋
云。已上總彰難意。自下方正消文。次云本
覺同滅無所有也。此通二意。若據科文但
屬印前。先已・難故。若依此解唯當後難。
今正序故此二含在若心滅者矣。然則然前
起後之意。然前説竟然後若等
 私云。今本覺明智乃至即是初開文但述
 初難也。若依抄意者。然若已上總述兩
 難大意。已下釋成前意兼述後難也。二
 義之中疏記爲勝也。此中科文者。高麗國
 義天録釋論有志福法悟守臻三師。各又
 有三卷科文今指鈔自造科文歟。疏
 鈔二師雖來此國守臻釋未渡此
文。自此已下作釋決疑等 記五云。本論答
釋於中有三。一法説。二喩説。三合説。初中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則雙
答前兩重疑難。前言滅者但是麁細染心相
滅。非彼清淨覺心體滅。猶如風止波澄。豈
令水性亦滅何得難言云何相續。又心自
體雖則不滅。其諸染相眞智力故永滅不起。
如水雖但風縁息故波永不起何得難言
非究竟滅。次如風下喩説。後無明下合説
文。染淨相熏相生等 鈔三云。染淨相熏等
者。此門意兼總別二義。總則通明上三章
也。謂是心生滅因縁相其間各有熏生之義。
皆以此文總顯示故。不爾寧在三章後哉。
別則唯明生一切法也。謂生滅門初唱論云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乃至此識有二種義。能
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爲二。一者覺義。
二者不覺義。此即總明。自所言覺義者至性
染幻差別故。別釋攝一切法。謂擧覺不覺
無法不攝故。自此已下別釋生一切法。謂
四種熏習無法不生故 問。云何越彼因縁
相耶 答。三章相續正明上立。餘殘未盡
後復別明。後二已盡更不論矣。故第二論
云攝生熏習差別之相至彼別相決擇分中
分明顯示。斯之謂也記五云。此總釋上生
滅因縁差別之相由熏習故得有如是總
別法義相續不斷遠疏下云。自下第三明
其眞妄熏習之義。此中有三。一者標熏法
體。二者熏習義者以下略釋熏義。三者云何
熏習起染以下廣顯熏相
 私云。記義同鈔總釋意也。鈔別義意釋
 上生一切法句。釋總別者。生滅云總因
 縁相云別也。彼上釋云。所依總體謂心王
 滅。能依別相謂因縁相是與鈔釋總別
 異也
文。一者總標綱要門等 法藏疏云。唯眞不
生但妄不成。眞妄和合方有縁起大乘
義章云。染淨諸法眞妄共起。單眞不生唯妄
不成嘉祥釋云。眞妄和合方起染淨
 私案云。當段並釋上攝生一切法義歟。論
 第二云。攝生熏習差別之相。至彼別相決
 擇分中分明顯示此意指當段云別
 相決擇分歟。攝生即熏習上二義也。和合
 相熏之位非一即生義也。非異即攝義故」
文。第一門中自有六意等 鈔三云。自有六
意等者。初一妙有。次二眞空。第二名空。第三
相空。第四空有無礙。第五揀外道。第六揀
權小。如護法説能所各具四種義故方立
熏習餘法皆非。今此亦爾。能所各具六種
義。方立熏習。餘亦皆非。唯次結中具無量
義。非但六耳
 私云。六義配屬一往可然歟。護法能所四
 義者。唯識論於能熏所熏各出四義。所
 熏四義者。一堅住性。二無記性。三可熏性。
 四與能熏共和合性也。能熏四義者。一有
 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増減。四與所熏和
 合而轉也。彼第八識爲所熏。七轉識幷心
 所等爲能熏。能所體別故。四義隨異也。此
 論不爾。五有爲四無爲等一切互爲能所。
 能所義不定故。六義互具不増減也。相
 待相成等者。疏云。似有者假有之義
 云。一切諸法爲果則相待。在因則相成
 本無性等者。疏云。染淨之法本無言詮。
 接誘衆生權宜施設記云。諸法本滅本
 絶詮縁。所有名字皆非實故相待相成
 顯空等者。疏云。染淨相待無自體性
 云。相待即寂以爲其空由相觀者。觀
 觀待也。自然虚空等者。疏云。染淨諸法
 自然非有故無礙矣。文點云。非有非有トニ
 ○非礙非礙云云記釋意。一切諸法非有
 非有故自然作空非礙。非ルカ礙故常作ナル
 無障礙義故可訓之歟。但疏義爲勝。
 非作非造等者。疏云。染淨諸法有佛無佛
 相熏相生。自然不斷法性爾故記云。謂
 一切法法爾熏生非假縁力施設方有。即
 表法性不由造作自然熏生。不同外道
 説有神我空性微塵爲因造作一切法
 故不守自性等者。疏云。染淨諸法不
 守自性。縁起無住。總持義故。記云。謂
 一法界具二自在。與一切法作大縁起。
 總持不失故云無住私云。已上六義
 總爲三義。一有義即初二也。是明有而非
 有義也。二空義即第三四也。是明
空而非空義也
三中義
 五六也。是明法
爾而隨縁義也
三諦各有二義故開爲六
 意也。記釋意。初三假觀。其中初縁集但
 有義。次隨宜施設義。後相觀無體義也。第
 四即空觀。第五六即中道觀。其中第五雙
 遮中道。第六雙照中道也
文。立名略示門等 疏四云。一眞即是淨法。
眞如本覺藏智理性無差唯擧一眞通收四
種無爲法故。三妄即是染因無明。妄心業
識妄境六塵。性染多差故指三妄。雖陳三
種收五有爲記五云。本覺藏智。則與眞
如同名表示。本始相待非定異故。○雖擧
一名具攝一切無漏法故。離脱體相者。謂
根本無明及恒沙上枝末無明與法界相離
皆可解脱
 私云。淨法表一味以一眞盡之一切也。
 染法差別性故立三妄也
文。今此文中擧一後有等 疏四云。擧一後
有幷兼中有者。謂三妄中後二妄染於三細
中擧初及後。兼有轉相。以諸染法無不皆
具熏習事故記五云。擧一後有幷兼中有
者。會釋本論列名釋略。論言業識擧第一
有細識。其境界者擧最後有。即遠轉縛。但
擧初後影中縛故云兼中有。又於此中但
明根本幷具細染影取六麁。論不説者義
可知故鈔三云。後有幷兼中有者。謂下
四法各開二種。唯除境界仍舊不兼。但就
一體義分二熏。餘之三種各兼其一。業識
中兼事識。無明中兼枝末。眞如中兼妄心。
此則正體有四而義有八。謂隨一中分二
義故。而所兼中體義合四。謂餘二各一。妄心
開二。以意識熏及意熏習故成四也。一切
染法者。而眞如中所兼妄心亦名染故
 私云。疏意擧トノナル&T069222;兼中有ナル&T069222;
 可訓之歟。今一眞三妄中後二妄三細也。
 而擧初後業現以兼中間轉相也爲言
 記意可讀擧トノ兼中有也。
 通名有煩惱亦名有故。總意同疏意也。
 鈔意。擧一後有アリ幷兼スル&T069222;中有可訓之。
 今此文中者指此略説分也。後者指下廣
 説分。下文又擧一眞三妄之中各開所屬
 之法。所謂眞如中開妄心熏習。妄心熏習
 者染淨始覺。此中有意意識二種熏習。無
 明熏習中亦開支末業識
事識
業識中亦開事
 識。仍能兼體有四。所兼體亦有四。故成
 八種。今但各擧初一。後文有兼中有眷
 屬也爲言鈔唯除境界等者。下文境界亦
 雖出二義。體一義殊非別體。故除之不
 云幷兼也爲言餘二者。除境界餘無明
 業識各一所兼有之。眞如所兼妄心中有
 意意識兩種故。幷前二成四種所兼也。
 是故能兼所兼合論有八種也 問。若依
 此義能熏闕轉識乎 答。眞如所熏妄心
 中有十一末那。故亦含轉識也 又問下
 境界分如實與如有二用。何云不兼乎
 答雖分二徳而非別體故不云兼也
 又問。下眞如中有法身應化二熏。何不開
 之乎 答。委細分別之亦可云開之。但
 眞如一味故不云之而已。私云。下文釋
 無明熏習云唯擧初後中間不顯彼初
 者業識也。後者事識也。今亦准彼業現
 云一後歟。爾者疏記釋叶文也
文。通釋熏習門等
 私云。通釋者有二義。一云以一文通釋
 染淨二熏故。二云通者總通義。對下散
 説門是總釋故 問。此門中何不立法説
 門乎 答。法説之意上總標及立名二門
 有之故。今重不云之也
文。班多伽耶等 聖法記云。班多伽耶娑叉
提鄔反云鬼集林。&MT02633;末那提反云怖香。梵檀
只多那林反云聖君山林。陀摩鍵多反仙
香 記五云。梵云班多伽耶沙叉提鄔。此云
鬼集。&MT02633;末那提&MT02633;
音惠
此云怖香。薄福鬼神所
集林藪。多諸鄙怖畏之香。梵檀枳多那此
云仙居。陀摩鍵多此云仙香。諸仙梵志棲隱
林藪。常有上妙芬馥可意好香又云。世
間衣服本無香氣。如有人至仙居林。衣
染好香。如有一人至鬼集林。疏惹惡香。
或但一人至二林中。則帶美惡異類氣分
 私云。檀&MT02633;。只者疏祇字也。記枳字也。枳字
 有幾志二音。只但有志音。爾者疏祇字
 謬歟
文。勝義道理亦復如是等 記五云。眞如自
性清淨明白本無漠冥垢黒之相。亦無増愛
染污之相。由彼無明而熏習故則有垢黒染
污之相。斯則體性實淨。假説染相如入鬼
林衣成穢氣。本上無明自性黒暗本無覺智
聰明之用。亦無悲願清白之用。由彼本覺而
熏習故則有聰明清白之用。斯則體性實染
假説淨用。如入仙林衣有芬香鈔三
云。實無於染者。即不變也。則有染相者即隨
縁也。實無淨業者。即違他順自也。則有淨
用者。即違自順他也。況具上六義故。又
云。皆是幻化故不同權教定相之法不可
更變染淨互成。今無定性假名染淨。隨縁
轉變更無礙耳
 私云。喩一向無記云云法一向明白一向
 闇黒云云是則法唯善唯惡也。喩非善非
 惡。忽似法喩不齊。會之有二義。一云。喩
 取少分非一切同也。是即別人各至林
 中。疏本無香氣由縁有香氣。本香氣
 之位各各守自性不變之法也。由縁有香
 氣之位。各各隨縁不守自性之法也。記出
 二義。其初義意也。疏鈔義亦同之也。一
 云。一向無記即一心法也。而有香氣即染
 淨二法也。一人至二林隨縁帶香氣之
 意也。即疏記各後義也。又筆削記云。若
 望法合則有二説。一者以衣喩一心香
 喩染淨。二者以衣本無香而熏之有香。
 通喩染淨熏習之義。後意爲正略鈔此中
 二義。初義同記後義。次義同記初義及以
 疏鈔義也。此二義中鈔義爲正歟。唐本
 上喩文云。亦無芬香亦無鄙香。一向無
 氣云云此義順鈔義歟 問。譬説中一
 向與法説中兩箇一向同異如何 答。或
 義云異也。譬説一向無記義雙&T077350;好惡二
 香也。此中一向唯善唯惡也。私云。三箇
 一向是同也。一向者總相義也。譬中一向
 其意易知之。法中一向者。非明白之明
 白故云一向。非黒闇之黒闇故云一向
 明闇共離相待邊局故云一向也。例如
 權教二諦邊局故。故二諦外有中道。實教
 三諦不思議故。二諦即中道也。今亦爾
 也。譬近情故善惡外有無記。法離情故
 善惡外無無記也 問。眞如是唯是唯常
 法。何云受熏乎。攝大乘論云。要具四義
 方得受熏。故言常法。不能受熏又慈
 恩釋云。且如善性非直唯違不善亦自
 違善。定而無記性不違善惡此等釋
 意常法不受熏其理必然。今論何云受
 熏乎。撲揚釋破當論云。馬鳴菩薩亦言
 眞如受熏持種恐譯誤如何。答。眞如
 凝然隨縁權實二教差別。元曉起信疏云。
 彼論且約可思議熏故。説常法不受熏
 也。此論明其不思議熏故。説無明熏眞
 如眞如熏無明。所顯不同。故不相違。鈔
 釋云。不同權教定相之法等文但智周釋
 者。清涼破此義云。此唯識實性亦即是眞
 如定言不變過歸後輩攝論四義等。
 皆是符一宗之義。非通途之説也
文。則有染相等 藏疏云。言熏故有染相者。
顯眞無相隨熏現相。又顯妄法無體但云
相。又當相自無返流之用故。云相不云用
也。有淨用者。○由此本覺内熏不覺令成
厭求。返流順眞故云用也同筆削記云。
然此染淨二法各不無相用。且迷眞起惑
造業豈非染用。知淨相法出離鏡大智慧光
明義等豈非淨相。今此文中意在影略故各
擧一義。疏文釋且一往耳
文。分剖散説門
 私云。於此一門有二義。一云。唯對第一
 總標門。一云。通對前三門。三門皆總釋。或
 云。第二已下三門並釋總標門。所謂略示
 門釋有四種法句。通釋門釋熏習義句。分
 剖門釋染法淨法已下諸句仍第二已下
 門皆釋總標門也。或學者作四句云。唯
 標非散謂第一門。唯散非標謂第四門。
 亦標亦散謂第二三。非標非散謂第五
 門云云香象疏以今本文科四段。謂合
 第三四云廣釋染淨熏習義。於此中分
 總別子段矣。元曉疏同今論分五門。一
 擧數總標。二依數別名。三總名熏習義。四
 別顯熏習。五明盡不盡義云云
文。三者發起問答決疑門等 鈔三云。問。此
後二門皆屬第二淨品相熏。何得而爲大文
科耶。答。前之二則是正釋。後之二門則是
通難。染品無妨唯會淨難。若爾應大分二。
初正釋後通妨。答曰。爲避文繁但長分耳
 私云。依此釋意者。先分正釋通妨二段。
 二段中各開二門。今爲遮文繁且略之
 也爲言學者義云。此問答決疑門唯白品
 門所屬。次擧縁門亦決疑門所屬故。疏釋
 云。此就因縁復決前疑今謂。此等義
 皆似忘釋論科分。凡論意黒白相熏二段
 畢。總又問答眞妄熏生之義。兼述佛家因
 縁實義。並是大文非必子段歟
文。因縁各示等 鈔三云。因縁各示者。問下
論但説差平二縁並不言因故。彼科云縁
相散示生解門。云何此中而言因耶。答。夫
因縁者而有通別。別則因親縁疎。通則不
分親疎。今則是通。下則是別。故無所違。各
別。即別開説差平二故
 私云。今因者屬縁之詞。如四縁之中立因
 縁縁也。又學者義云。下文立門中。總標
 門因縁法體倶顯之。散示門亦顯可因縁
 倶有義。題因縁各示也。既云。因縁必可
 親因疎縁。但今論文不説之擧縁示因
 而已
文。相熏相生等 記五云。此問染法熏生行
相。作能熏。時名爲相熏。能熏所熏同起於
果名爲相生
文。從淨妙藏等 記五云。淨妙藏者。即是眞
如本覺自性。乃至麁熏謂即業果。由此染法
熏習力故。離覺合塵背本向末。生死過患
展轉深重難出離故
文。至部實主等 鈔三云。至部實主者。此通
法喩。至者極也。部者類也。實者眞也。主者依
也。猶如虚空至極眞實作彼部類萬物之主。
法準易知。又千山本部是都字。都者總也。此
文更直眞如虚空總中之總故記五云。謂
此眞如能爲諸法至極總部眞實主宰。由此
能於障礙染法淨法爲通所依。如虚空界
無有隔礙。即歸憑眞徳成立幻
 私云。虚空界至極眞實爲部類萬物之主
 義也。若依都字虚空界與諸法爲至極
 總統之主義也。此一句唯擧喩徳也。
 義通法喩云云障礙無障礙者。如次染淨
 二法也
文。以依眞如法故等 記五云。欲辨無明熏
生行相先明所依。由依眞如方得建立。妄
攬眞成無別妄故
 私云。眞如法故者。此文有三意。若依今
 釋者。眞如即法也。若准下妄心熏習文及
 上根本無明住地門釋者。眞如與法也。法
 者一心法故。若准下本因果釋者。如次眞
 智如實一法界三種故 問。何但擧眞如
 乎 答。擧眞如一法攝三法歟 問。此
 中無明通下境界妄心等歟。將唯擧根本
 無明熏義乎 答。有三義。一云。今文通
 三熏總説也。仍無明可通本末也。例如
 淨熏之中眞如爲能熏。本末諸惑爲所熏
 也。一云。下三重熏習中先付無明作釋。
 是即擧勝爲論也。二義中先義順當論。後
 義叶藏曉二師義矣
文則有妄心等 記五云。無明即是能熏之
因。眞如即是所熏之處。二法和合生起妄心。
謂即業識及與事識爲所辨果。於境不明
名不了相。令智轉昏名暗鈍用。○喩中愛
父則目無明。男女以喩種種妄心疏四
云。而此無明依眞立已。展自力勢還熏眞
如。増加暗用流成業識。如父生子。法可
詳之
 私云。記意妄心之言通事識。見疏義但
 限業識。二義之中後義爲善歟
文。平等如理等
 私云。是釋本眞如法三字。以爲眞如及
 一心也
文。生死之海更深等 鈔三云。生死之海更
深者。此則變易。賢首云。三細梨耶是變易
體。具受一切苦報者。此即分段。賢首云。分
別事識爲分段體疏四云。迷本一心轉
識*或生。現相境起生死海深圓寂岸遠。上第
一重已明變易生死過患。下第二重正顯分
段生死過患
 私云。依抄意。生死之海者變易生死也。如
 是境界已下分段生死也。記意亦同之。疏
 意。第一重者指上變易。第二重者示下分
 段。義勢分齊同鈔意也。此識樂著等者。
 或義云。指現識云此識也。境界熏本
 識令起七轉也。今謂。此識者指第七末
 那。末那縁六塵造業感果也
文。四毒之賊等 疏四云。四毒之賊者。即
生老病死。或地水火風。或生住異滅。或貪
嗔癡慢。言念著者。念即法初二麁也。著
即人執中二麁也。後二如名六麁具矣
鈔三云。四毒等者。涅槃經説。四毒蛇同一
篋如四大同一身。釋本身言則以上旬釋
本心字。又云。貪欲嗔恚愚癡憍慢亦名四毒。
釋本心也却以上句釋本身也記五云。
念即法執初二麁細。著即人執中二麁相。
如賊浪也。後二如名如輪環也。文雖似
説四麁。展轉造業受報義實通貫
 私云。四毒有多義。疏鈔如文。記六麁之
 中初四麁云也。正理論云。老病死等。災横
 差別隱積之伏故名爲蘊。此説有爲有
 *多過違隱伏。其中過縁便起如賊隱山
依此釋四句云四毒歟
文。已説總問總答等
 私云。今此結前生後二門如次略説廣説
 也。依之藏疏云。染中亦二。前略後廣
 疏云。答中有略明廣顯又義云。必非
 一法廣略歟。上門明三妄展轉相生之義。
 下門示三妄熏習差別。仍兩門意別也。故
 遠疏云。一就前四明其熏習相生次第。
 二者別明熏習所起不同但二義中初
 義爲善也。記釋亦同初義。次下引之
文。初以爲後等 記五云。次第從後向前逆
次而釋。即表諸法本來同時。是故麁細無
定前後疏四云。以初無明爲後。翻後
境界爲初。仍隨一中各開二故香象起
信疏下云。自下廣釋即明前三種。從向前次
第説也
 私云。是望彼顯宗門作此釋也。前門無
 明妄心境界次第列之。今門境界妄心無
 明次第釋之。逆次作釋故初以爲後。後
 以爲初云也
文。如實熏習之力等 疏四云。以此妄境熏
習力故。増法執念多執實故不達虚幻。又
此妄境熏習力故長人執著。計我有故不
知過患。因境牽心恒沙障起。増長互通。念
取別因。取猶著也記五云。境風爲能熏之
因藏海爲所熏之處。人法二執是所辨果。今
此但明所辨之果。其所熏處前已説故
三云。如實熏習力等者。如者似也。實者眞也。
意以第八虚境如似眞實。第六不了妄計爲
法。焔水虚乾如似實濕。如有者。意言。八
境無有主宰似有主宰。第六不了妄計爲
人。焔水本無濟舟之用似有彼用。準此二
熏唯於現識所現境上義分細麁説有二
也。六八識境麁細亦爾。八如目明覩空明
淨。六如目闇見空昏闇。然明闇異空體非
二。雖細麁殊境體是一。非同始教質影雙
存。今此即是唯影無質之句也。前後准悉
又云。増長取熏習故者。問。云何不起後之
二耶 答。別記云。後二是業果非所論也。
若爾何故上文境界縁故生六相耶。釋云。前
據通論此約別剋 以此後二是妄心之
作用。非親從境生也
 私云。今境界者現識中所縁境界。智識已
 下人法二執此境爲因而起故云爾也。鈔
 釋二執同六識相應依香象疏意歟。又
 依當論意者。智相相續第七識相應惑品
 義有之。若爾者今如實熏習力者。第七
 識相應惑歟。過於恒沙上煩惱者。智相相
 續執取計名也。若熏力兼上下者。業轉現
 及起業果報亦可攝之也
文。中重云何等 鈔三云。中重云何等者。根
本不覺名上。見愛枝末名下。能熏雖一業
識爲體而具二種力用義故。如前文示通
作用云於其上下皆與力故。 科當妄心熏
無明故。又初即下上因縁。後即末遍因縁
又云。變易細苦者。別記引經云。無明住
地縁。無漏業因。得變易報。此之謂也 問。
論云業識經説無漏。文如水火義同云何
 答。但是一體而具二義。一就所依染分
謂之業識。如淨熏染始覺淨智依彼末那
名爲意熏是也經云生因惑
又名虚妄行
二就能帶淨分
謂之無漏。如證發心根後之智帶彼業識
名爲覺心是也。良以。無始至登十地。眞妄
和合染淨交徹。如金雜鑛隨應立名耳。又
賢首云。以此業識能資熏住地無明迷於
無相能起轉相現相等相續。 令彼三乘人
雖出三界離事識分段麁苦猶受梨耶變
易行苦。然此細苦無始來有。但爲簡細異
麁故。約已離麁苦時相顯處説上釋上節
下釋下節
以事識能資熏起時。無明起見愛麁惑發動
身口。造種種業受凡夫分段苦故。釋曰。但
以事識正熏無明與釋小異。餘全同矣
 疏四云。業識妄心有二熏習。一有上熏力。
以彼無明在業識上。而此業識還熏無明
如子養父。轉熏本覺増長勢力。於中含
具因縁二惑。一生縁惑無明有發業用。二生
因惑本覺有虚妄行。由此因縁倶合細分
立定壽限成變易果。從無始際至究竟位
變易行苦微細墮滅。此中即具有有無有。然
此變易無始本具。今從顯説三乘聖人而能
受細變易苦故。二有下熏力。以彼轉現分
別事識在業識下。今此偏説業識熏習分別
事識起惑造業能令未得出離凡夫招分
段苦無休息故。此分段苦遠因業識近因
事識。然正依附現識上立有壽分限名分
段苦記五云。今此業識上下二熏倶望無
明爲所熏處。由此熏習因縁力故。上熏成
轉現細苦所依。下熏成事識麁苦所依。如
植種於地處雖是一作用別。故果報有異。
所謂下向生根上向結子。業識二熏義亦如
是。此就顯相分其二苦所依各別。其實二
苦通依本末一切染法。若不爾者。分段豈
無識等五支變易豈不通法執耶又云。
然此細苦法爾本具。分段未滅苦相増盛映
細而不覺故。今但説已離分段三乘聖
人能受細苦。非於凡位不受此苦。但極微
細不能覺了
 私云。上下二熏義末師意不同。鈔義無明
 爲上熏。智識已下爲下熏。轉現二相屬
 下熏 歟。業識安中間而論上下故。疏
 意亦唯無明爲上。轉識已下爲下也。記意
 三細爲上六麁爲下。皆是能熏也。無明
 爲所熏不攝上下也 問。智相相續法
 執惑也。法執微細無發業潤生之用。唯識
 論云。然所知障無能發業潤生之用
 今下熏力中攝法執。以爲分段所依如何
  答。相續相有令他相續功能故屬分
 段。非直發其用也。若約當體可屬變
 易也。智相又准之。筆削記云。此則智識
 熏枝末現行無明令起相續識。執取計
 名造業受報共成事識。便六道衆生受分
 段麁苦又義云。二障通爲二種生死所
 依。法執亦爲分段依。仍記云。若不爾者
 分段豈無識等五支是即大乘之意。第
 八識爲苦果總報故。分段中胎内五位
 即十二因縁中
識等五支也
第八識業相位也。雖法執細
 惑兼爲分段依也。又彼變易豈不通法
 執乎者。未得其意可云人執歟。藏疏
 意。境界雙標内外境。妄心雙具業識事
 識。無明含根本枝末也。上略説各擧一示
 一今論不爾。上下皆只一箇三法也。但
 下一法作二用也
一三賢菩薩二種生死攝屬事
勝鬘經云。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
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又云。又如取縁有
漏業因而生三有。如是無明住地縁無漏業
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
此三地彼三種意生身及無漏業生勝鬘
義記淨影云。此三地者。謂此地前羅漢辟支
大力菩薩三乘地也。彼三種者。謂地上三種
生也又云。問曰。地前大力菩薩涅槃經中
説爲凡夫。具煩惱性。勝鬘何故説變易。釋
言。涅槃對初地上出世聖人名爲凡夫。
未斷地上二障之惑名具煩惱。若對聲聞
辟支佛等。此是大聖二障清淨。何故不得説
爲變易鈔二云。義分齊云。梁攝論中。十
信名凡夫菩薩十解名聖人菩薩筆削
記云。若直往菩薩。約終教説。在地前時即
受變易
 私云。以上文意。三賢菩薩受變易。
 論釋三賢位云。而微細苦相應亦非業繋
 苦故。而今釋分段云。能受凡夫業繋苦
 故仍今一切凡夫者。指十信人也。三
 乘聖人即三賢位故。論第三釋二乘云位
 在三賢故。二乘及大力菩薩即三賢位人
 也
仁王經疏吉藏云。地前有分段。初地已上但
有變易法華玄略述云。若下三果迴心向
大。同於直往菩薩。從初地受變易身也
 佛性論第二云。出三界外有三種聖人。謂
聲聞獨覺大力菩薩又云。三種聖人是意所
生身寶性論第三云。謂無明住地縁依無
漏業因生三種意生身也法鼓經下云。
意生身阿羅漢辟支佛得自在力九住十住
菩薩寶窟中云。初言此三地者。此世間
中三乘地。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是三乘
地故。寶性論云。此三乘地已上
論文
彼三種者。
彼三乘變易三種果又云。今謂。楞伽三種
約十地分之。乃是明菩薩有此三種生。今
文乃明羅漢辟支大力菩薩三乘人意生身。
不應以楞伽爲釋。後見林公疏同吾此
又云。大意門者。諸法實相言亡慮絶。
未曾生死未嘗涅槃。但虚妄有重輕虚妄
重者説爲分段。虚妄輕者爲變易。蓋是聖人
善巧方便隨虚妄顛倒故。立二死之名。○
此是興皇師大意也五教章下云。若依終
教。地前留惑受分段身。於初地中永斷一
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分別倶生於所知障
中。亦斷一分麁品正使。是故地上受變易
身至金剛位
 私云。以上文意三賢菩薩受分段身。但香
 象意依留種義受分段云云香象意。勝
 鬘三種意生身者。異實變易。例如増壽變
 易也。當論意。異滅二相以爲分段起因。
 故三賢之人受分段之義爲勝也。依此
 義者。三乘聖人者地上之人也。一切凡夫
 者三賢以下三種凡夫也
文。一者業識根本等 記五云。謂此業識有
上熏之力。能熏習根本無明生起轉現。與
微細苦爲所依故。又此業識九相之首名
爲根本。根本即熏習體持用故又云。然
此細苦法爾本具。分段未減。苦相増盛映
奪細苦。有而不覺故。今但説已離分段三
乘聖人能受細苦。非於凡位不受此苦。但
極微細不能覺了
文。後重云何等 鈔三云。自體本故者。自體
屬業識。本屬無明。是自體之本。從他得名。
依主釋也。故上文云業識妄心因無明故自
體生已。故云自體疏四云。自體即本。體
目無明。當體建名。自體之本。自體目業。從
他受名
 私云。鈔義同疏後釋也。上文如是無明
 得自所已此釋雖名自所。不云自
 體。爾者鈔義爲勝也
文。能熏初末等 疏四云。無明有二。一自體
本故能熏初末。初末即是業識妄心。令成
熟故。二通達遍故。本遍因縁能熏事識。事
識復藉所起見愛令成就故記五云。其
所熏處唯是眞如。其所熏生初後二識
三云。通達遍故者。名義同彼本遍因縁通達
即遍。持業釋也。如上文云各有二依謂通
達依及支分依。故云通達
 私云。記意無明以眞如爲所熏。以末惑
 爲所生而今論文無明直熏末惑令
 増長之云云爾者聊違論意歟
文。何故唯擧初後等 記五云。初微意云。無
明熏眞眞妄相資無法不作。何以唯成初
後云説中間。轉現及意豈非所成耶
四云。問。初謂業識後謂事識。不論轉現第
七末那。其故何耶。答有二意。於文可見
 私云。問意云。上擧無明所熏。枝末之中
 初末者業識也。事識者第六識即見愛煩惱
也。是執取
 計名
中間轉現二相及第七末那智相
相續
不顯
 示之乎爲言答意云。於業相以下九法有
 空有二義。依有義邊。直無明所成就。依
 空義邊倶非得成就。空無之法離因縁
 故。今擧初後邊有而顯中間有義。又示
 中間空體以顯初後空義。影略互顯表空
 有二義也爲言
文。後義云何等 記五云。後義下證成後義。
言後義者謂空成就。又問。三染其後無明唯
邊成就義相云何。引經釋中。轉現末那非無
明成。根本無明唯邊成故。由中三法不説
所成表性本空。中間空故初後亦空空。性等
 私云。二義中後空成就義。本論文不分明
 故。重作微釋引經證也。經論影略二義
 成立也
文。所起見愛 記五云。根本即熏習。見愛
之熏習業屬二聲如次可解鈔三云。賢
首云。但從本生故云所起
 私云。記釋意。根本言名無明歟。但准上
 一者業識根本熏習文。今根本者亦可名
 業識。以望事識業爲根本故。若爾者二
 倶可依主釋歟
文。已説黒品相熏等
 私云。即是總問等者。上文云。第二門中具
 此二門仍此門中總問總答。顯宗門歸
 總作別散説門具之。此文即初門也。次下
 結前生後分明也
文。自有二熏等 鈔三云。准此因果並通本
新。三大三身亦通新始覺本覺如金在鑛
謂之本有。後若出鑛謂之新有。雖説本
新而金體一。三大三身因果功徳皆通二
本新同爾。故下論云因此義故三身本有理
故顯了。及問答中説彼三身本有熏習並名
本覺。准知出纒皆爲始覺。既報化出纒爲
新有熏習得名始覺。而法身出纒亦新有熏
習。得名始覺記五云。由無始熏立本
因果。謂無始來内因力故。具足因位及與果
徳。由始有熏立始因果。謂依修行外縁力
故。則能顯其本有因果
 私云當段科文疏記意異也疏意自有二。
 熏下通分無始熏者下別示二。初分解兩
 熏。後本因果者。次第辨明二熏。初中又
 二。初先分二覺。後本因下後解二覺也。
 記意初自有下標烈。後無始熏者下釋成。
 又二。初總示。後本因果者次第下別釋云云
 疏義中間二段屬別示歟。對上總標故。
 記意別釋中又分總別歟。頼瑜義云。三重
 中第一爲總示。後二爲別釋。釋中初釋行
 相。後辨次第歟。本始因果且約義勢言
 之。如次本始二覺功徳也。若據實爲論。
 互通二覺。四種覺體倶是衆生本有功徳。
 是故始覺圓滿還同本覺。本覺成就還生
 始覺體用二覺。豈有闕失。如別抄之。有
 無始十地者。第三論云。今始起徳本來有
 故是則本始不二二義齊時故云爾也。
 凡此文有深義如別鈔矣
文。有十種本覺等 疏四云。初無始熏且就
聖説從無始來十本覺智十如實理熏障
十地枝末無明。此中正順如實熏習滿足方
便力故。又以所入一法界心無始熏習根本
無明。此亦符合法力熏習滿足方便力故。
據増勝明作如是説記五云。三賢位中
雖具本熏無明稍劣。然是比觀未能正治
微細障染。是故不説又云。一法界心者。
即前十種如及眞智寂照不分。中實靈明故
説名爲一法界心。又所入法多一一心無始
熏習斷根本無明。亦則説名一法界心。若爾
前説一法界心具二自在但爲所熏。 何故
今説亦作能熏。然此本法於覺與力成諸
無爲。熏彼有爲令其息滅。於惑與力成諸
有爲。熏彼無爲令其隱廢。體爲用依。何非
能熏
 私云。此中二熏。則前第三論所明染淨本
 覺如實修行與法力熏習二力也十種眞
 智等者。開本論眞如法三字以爲理智及
 所入三法也。是則本文雖指一法義必
 具三義故開爲三法。上黒品相熏門。本
 文云。以依眞如法文。末論只爲眞如一
 法上下影略表法門開合無窮也 問。眞
 如無相何分十種乎 答。十法體有二。
 一智二理也。攝大乘論云。以智惠功徳
 爲十地自性又或釋云。即眞如等亦名
 爲地。能攝故。即是實法爲假者。所依等故
 實法名地又唯識論云。雖眞如性實
 無差別。而隨證得假立十種是故。理
 智冥合以成地之體。凡地位差別有三重
 所由。一無明煩惱厚薄。二智品勝劣。三理
 體明昧。從麁至細皆是生滅門差別性
 法門建立也 問。何故釋行相之時。本因
 果盡五十二位。如因果唯限十地。釋次
 第之時本因果限十地。始因果釋五十二
 位乎 答。一義云。影略互顯故二義各
 可有之也。又義云。釋次第之時正消本
 文。故本因果限十地。十地證眞如位故。
 付地上判之。始因果從用至體故。具
 盡五十二位也。而釋行相先于本文而
 判義。故本論微隱義相專釋出之。故相反
 云之也。又義云。判行相之時。本有功徳
 因果歴然故悉擧之。修生之時地上始有
 還同本覺義。故專云限十地也。判次第
 之時本因果本覺次第故。於平等地上判
 之。始因果始覺差別次第。廣通地前地
 上判之歟 問。何今不説三賢位乎
 答。十地證眞如位故本有義顯。仍且云之
 約實三賢亦可建立之也
文。雖未得十信之位等 鈔三云。謂雖未得
十信之位等者。此則信前散亂。聞法汎爾
發心起厭求行。以此爲因漸行十信。此是
根鈍懈墮之流。若是利根勤勇之者。聞法發
心即登信位。故瓔珞云。從具縛凡未識三
寶好惡因果。値佛菩薩教法中起一念信
便發菩提心。是人即名信想假名字菩薩。略
行十心。所謂信心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戒
心迴向心護法心捨心願心云云疏四云。
從邪定聚雖未入信。以本熏力使自心
中厭苦求樂。以此無始内熏因力能令妄
心還熏眞性。遂令自身從劣向勝發心修
行。入十信位次第漸歴三賢十地。乃至佛
位。頓斷無明成就法身應化業用
 私云。則自心中者。在纒迷位即本覺自心
 故。始覺厭求又於本覺心中而起此用
 也。論第二云。於無過法立諸過患。於無
 徳法立諸功徳即此義也 問。本論
 以熏習因縁力○樂求涅槃文。香象等尚
 屬本熏故。彼疏釋此文云。先明眞如内
 熏無明令成淨業。後即此淨用返熏眞
 如令増勢力。 前則本熏後則新熏
 疏云。以有眞如法故以下樂求涅槃以還。
 攝上眞如熏習也曉疏
同之
而今以此文
 屬新熏。而判十信以前行相有何意乎
  答。一段大意本熏以爲因。而成新熏
 故。本論以熏習因縁等文。明結前生後辭。
 爾者屬下段何爲奇乎。加之厭生死欣
 涅槃義皆屬始覺之旨以下文分明。何
 局當段屬本覺乎。若爾者。香象等釋不
 符文意矣。又云。今論意又以此妄心○
 即熏習眞如文。雖屬本熏擧之。以爲始
 熏由來歟。未入十信以前凡夫地故。猶屬
 本覺冥熏密益歟
文。即熏習眞如 記五云。然依本位。眞如
爲能熏妄爲所熏。今此反説熏眞如者。
就所依處。謂本覺熏妄依如理故。亦可。論
文雙依二力。一妄心厭求力。二眞如熏習
力。即表亦依能作熏習之眞如故。又此位
中從其増勝眞爲能熏。不妨通具所熏義
 私云。初義本覺智熏妄之時眞如爲所依
 而作熏習。次義眞如直作熏習。依此義
 熏習眞如性可訓之歟。後眞如爲所
 熏三義之中初義爲勝歟
文。知心虚妄 記第五云。知心妄動即十住
位。創見法身凝然寂滅覺知動念皆虚妄
故。無前境界即十行位。修諸勝行對治異
相。法空方便了境空故。修遠離法即十向
位。隨修勝業迴向三處則能遠離倒求異
求種種作意故。以如實知至不取不念則
入初地。乃至久遠熏習力者。謂從二地至
于十地。無明則滅即妙覺位。以無明滅故心
無有起。謂由根本無明盡故。業識妄心永
不復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則六塵風相隨
因皆滅。以因縁倶滅心相皆盡。則麁細染相
盡滅無餘廓然清淨。故云名得涅槃等
 私云。十住十行如次知心境虚妄所得之
 位。故云爾也 問。迷亂之時先起妄心
 後現境界。若爾斷道之時。先空境後拂
 心。依之相宗五重唯識等次第先遣境。
 後遣識。今何淺位知心虚妄。深位知境
 界空乎 答。一義云。先爲知境空。以唯
 心妄起爲因歟。依之異譯論云。知一切
 境唯心妄動畢竟無有二位互雖觀心
 境空。依心起境故。今亦觀之也。一義云。
 淺教執唯識之義故。先遣境後遣心。深
 教心境並泯故。前後次第不定。或知境
 空還解心妄。或觀心亂亦知境空。而實
 心境一際二法非異。爲表此意云爾也。
 出向法者。十迴向位以所修行業迴向無
 上菩提。出凡夫位始入聖地。故以如實
 等者。十地位眞如法界以爲自身。般若實
 智以爲自心。故今擧能證所證理智以
 爲初地行相也。無量方便等者。香象疏種
 種下判修道。若依此釋者。本文以如實
 知等二句釋初地見道。種種方便已下文
 釋二地已上修道也。釋論以如實已下二
 句亦屬初地見道。無量方便等屬修道。入
 極喜地乃至金剛等。再以上文勢配地
 位也。今謂。以如實已下至入極喜地初
 地行相也。其中初二句眞見道位也。無量
 以下文説相見道歟。本論又准之。初二
 句眞見道也。種種等三句相見道也。乃至
 言含二地已上及十地。久遠熏習等佛地
 功徳也。根本盡故等者。古來有三義。一
 云。佛果之位四相分悉盡故。云爾也。故抄
 二云。八地已上似有細三相一云。根
 本無明具一切妄心。故無明滅位盡餘惑
 也。記云。謂由根本無明盡故。業識妄心
 亦復不起一云。佛智可斷一切惑之
 功能具之。倶舍論云。金剛喩定一切隨眠
 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
 破一切功能更解云。本文以無明滅
 已下文。從本垂迹義歟。是則本覺對治次
 第門中逆次斷惑之意也。始覺圓滿還同
 本覺符應一切衆生成應化業。是名無
 住涅槃。智淨相不思議業相下四門此中
 可廣説矣
文。一者妄染熏習門等
 私云。今此二門逆次廣説上顯宗門中本
 始二熏也。例如黒品相熏門中總別二門
 也 問。顯宗門中本熏眞如熏無明。是則
 順妄染門中本覺熏無明。又淨法門中雖
 明三身熏不云熏無明。依之遠疏中
 以本始二熏文屬妄心熏中總説。何云
 逆次釋之乎 答。本論文既標妄心熏習
 義及眞如熏習義。是則逆次牒上本熏段
 以有眞如法故及以此妄心等文作釋
 但至難者。妄心中本覺熏無明者。雖表
 本覺意取始覺也。次三身熏者。且明能
 熏之體。豈無所熏乎。彼惠遠疏釋者失
 文意歟。香象元曉二師同今論釋。藏疏
 云。略中先明眞如熏習。次明妄心熏習
 云云
文。以意識中本覺智分等 鈔三云。本覺智
分等者。由此本熏令彼妄心厭苦忻樂。
如上本云所謂有眞如法故熏習無明等是
也。又別記云。此二熏習皆是眞如内熏妄心。
有此厭求還熏眞如成勝行也 疏四云。
意識熏習四十心位。及諸二乘但能伏斷異
滅二相。故用意識本覺智分。還熏意識無明
癡分發起始覺。依附意識厭苦*忻樂漸
向佛故記五云。四十心者十信三賢。此
言意識即末那麁分意識。屬當執取計名
字相
 私云。據此文者。明知。智相相續末那相
 應惑。已以第六第七配地前地上能熏。
 故三賢斷異滅。初地已上斷生住。是論定
 判故。相續已上住相所攝。豈非末那所熏
 乎 問。厭苦欣樂之義通末那識乎 答。
 不爾。厭求之心偏第六意識。分別善惡作
 業故局意識也。本論二種法執中怖畏
 生死妄取涅槃云云又唯識論判厭求
 心爲下乘。般涅繋性是則厭求之心。法執
 所攝末那熏。初地已上斷法執一分故不
 可起欣厭分別。依之上文釋初地云不
 取涅槃不念生死故知。唯意識中可
 生欣厭之心矣 問。當段妄心熏習與
 上黒品門中妄心熏習同異如何 答。彼
 業識事以爲體。此通本末諸惑。又上違他
 順自徳表之。黒品所攝故。今違自順他之
 徳表之。自品所攝故。仍兩段妄心其義門
 異也
文。以清淨分等 疏四云。以十地中斷住生
相。唯以意中清淨智分。還熏意中染污癡
分。速能證入大菩提故。以十地人眞契法
空斷無明故記五云。以眞熏妄行相
同麁細勝劣遂成別異。若爾既脱眞爲能
熏。應非妄染。對後淨法。復有何別。然眞性
一味本無染淨。由隨作用遂成差別。謂
隨染縁成諸染法。和合倶轉非一非異。是
故以覺從妄倶名妄染。如木之中火倶名
木。故復有勝用持諸功徳。所謂六度等行
三身等果。一切淨徳咸依眞覺。以覺從徳
倶名眞淨。如空界之火非唯在木。故如是
等用總別文隔不應致惑
 私云。今妄熏之中意意識智分。又施淨
 徳故云清淨分等也
文。以菩薩等斷無明等 抄三云。以菩薩等
斷無明故者。此出登地意熏所由。謂同前
説無始熏中於十地内斷無明故。此則唯
從相續。已上總名法執故並屬意。是十地
斷。前説信賢意識熏者。謂執取已下屬煩
惱障總名意識。故是彼斷
 私云。依此釋。等斷者。十地齊等斷無明
 也。今謂。十地菩薩等*同佛果斷無明
 也爲言總意云。末那斷法執。法執無明親
 用故。特約能生云斷無明也。上第四論
 於十地中立根本枝末二種對治。即此義
 也。若准斷本無明亦通十信之義。意
 識熏人執斷亦可云斷無明。通局隨宜
 立教不同也。上云熏意識。無明癡分即此
 義也
文。速趣涅槃等 抄三云。問此意言速前識
稱漸其故何耶。答。別記云。意識熏中望意
熏習而有四劣。一能熏之識自淺薄故。二
望所熏眞如猶懸遠故。三不覺知有末那
頼耶故。四不覺知有法報相。是故不能
疾得菩提也。意熏四能翻前劣故。謂能熏
深厚徹五意故。餘三可見。是故望大菩提
速疾得也。釋曰。彼判意識唯局十信不通
三賢。故具明四。今據十信亦通此四。若約
三賢唯用前二
 私云。此釋唯用前二者。三賢伏法執故。
 知末那頼耶。又見報法身也
文。次説淨法熏習門等
 私云。以下釋顯宗門中無始熏也。是故法
 身應化二門皆自然常恒爲義也。當段有
 脱落本。印本同唐本矣。脱本就此門中
 自有二門。云何爲二。一者法身自然等文
 仍云何爲二。一者總標門等三門。餘脱之
 也
文。自自作自等 抄三云。自自作自等者。自
然作體名自。自然作相名自。故云自自作
自。非由他梵王等所作故云他力故。第一
論云爲欲顯示一法界體平等平等無有其
私無量性徳自然本有非得他力故疏四
云。法身自體本覺自相作自内熏。不假師
教及梵王等他力作故記五云。謂三自中
體相之二熏習之義。即隨染中智淨相及清
淨中因熏習鏡。由此性智本來無漏熏衆生
 私云。體相二大云自自。無他梵王等作
 故云無他力也。今謂。法身自體自然法爾
 作此自性。非他因縁造作之義也。仍三
 箇自言如次理智人三點也。配之體相熏
 三徳也
文。應化熏習門等 抄三云。如是本覺發過
恒沙等者。此段能化化所化生並屬本覺本
因果熏後若新起並屬始覺始因果熏。准於
此義。若已修成十方諸佛三身果徳並屬衆
生本有三身。若望於佛並屬始覺。此則但
是體一義異。謂隨染幻有差別故疏四
云。復依本覺發過恒沙不思議業。在根心
中隨應教化斷惡修善。具百行之因滿萬
徳之果。或唯清淨本覺大義縁熏習鏡。或通
隨染本覺二種相中不思議業記五云。謂
三自中自用熏義。即隨染中不思議業相。及
清淨中縁熏習鏡。由此覺用或現身雲或
作鏡界。令諸行者瞻相縁塵。種種施爲皆
成佛事。窮未來際運用無替故
 私云。三乘六道無量應身攝此中也。始
 從三乘教法終至世間衆務。皆是眞如法
 身應用。衆生本覺作業。縁合忽應。縁離
 速隱運轉無量作用廣大。乃至於自分當
 益。暫時無息。同類作業自然得益等也。
 是云應化常恒熏習義也。如是本覺者。
 依抄意應化直名本覺故。彼師下釋云。
 三身本有並是本覺。若依疏記意者。呼
 上法身名本覺也
文。如本用熏習者等 抄三云。如本用熏習
者等者。疏釋論中脱此一句。致無三身本有
等義。及下差別平等二縁亦與龍樹所釋不
同。因辨二本上下差別雖有多處。而脱津
要彼論三處。一眞如門。今論云若離説念名
爲得入。彼脱説字。二覺義中。今論云所言
覺義者謂心體離念相。彼脱相字。三淨薫染
中。即此文是。言二全同者是未曉也
疏上云。三相於中有二。先別釋。後合明。前
中亦先體相後用大。前中亦二。初正顯後除
疑。前中先辨熏言。從無始乃至不思業者。不
空本覺名無漏法。此法冥熏衆生非物能
了。故云不思業也。此中業者是冥熏作用
 私云。疏釋論者。香象疏所釋本。眞諦三
 藏所譯一卷起信論也。今所釋者。筏提摩
 多三藏所譯當論所唱本文是也。彼眞諦
 譯缺用熏習者四字。仍只有自體相熏習
 無用熏義也。是故唯有法身報身本有
 義。無應化常恒義也。下差平二縁又龍樹
 意牒當段用熏習。故與彼師義異也。如
 斯要處兩三箇所。與當論所判異故。彼師
 釋似失論本宗矣爲言異譯二卷論。用常
 無間斷。熏衆生心此釋分明也。加之。
 今本文上表一者自體相二者用等。次下
 結依此二義。當段若非用熏習義者。指
 何法云二義乎。故知藏疏背論意矣
文。作境界之性等 抄三云。作境界者。如上
文云作彼六根所縁六塵。即六如來。日月光
明如來香積芬流如來等是也藏疏云。作
境界性者。明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厭求成
能觀智。亦乃與其觀智作所觀境界也
 私云。性者不改義也。一切見聞觸知之境
 尋其體性即是如來普現色身之功徳也。
 是云境界之性也
文。如是二門等 記五云。如是二門。則指體
相及用熏習。以相即故不相捨離。或可。二
門通指妄心眞如熏習。理亦無違藏疏上
云。以此二法等者。下顯熏功能。謂此心境二
法亦可此體相二法。冥熏衆生有力故。
起厭求等行
 私云。香象所覽本闕用熏習者句故。指
 體相二法。此論所釋有此句故。擧體相
 與用云二義也
文。起信生解等 抄三云。謂起信生解
立修行造作不轉到正後二地達眞俗
地文
 私云。本文十向十地缺之。義具之歟
文。三身本有等 抄三云。三身本有並是本
覺。後出纒時悉爲始覺。非同常義法身本
有報化始起故也
文。次説發起問答等 疏四云。有覺無覺義
理難解。惑一覺一文教倶隱無定通人。豈
能明了。故重作釋開曉行人
 私云。於有覺門者。雖爲佛法通相至無
 覺門者超純教相也。就中一本覺義諸
 教之中雖有其説。於一無明者亦當不
 共。凡此一科佛法大宗留心可思之
文。一切衆生皆有本覺等 抄三云。一切衆
生至無本覺故者。良以。本覺具妙有眞空
二義故也。又別記云。由染本性離無染可
離。徳本性現無徳可見故。其眞覺無覺義
也。是故遠離覺菩提所覺涅槃無覺而不彰
故名佛也疏四云。初明生界皆有本覺。
後明生界皆無本覺。然皆有理倶佛説故。
○然知聖説理趣者何。謂生滅門有本覺
故。若眞如門無本覺故。又此本覺具妙
有義故説有也。具眞空義故云無也。以
此義理佛説有無。良有以焉記五云。一
切衆生對望本覺皆通有無二種之義。有則
皆有。無則皆無。如是有無皆有深理。非
如權教定有定無各各別異○謂若門法別
明。則有人有覺。若廢門入法會用歸體唯
有一味摩訶衍法。更不説有生覺差別。又
依生滅門皆有本覺。依眞如門皆無本
 私云。今此有覺無覺有多義。依抄意。由
 妙有眞空云有覺無覺。是生滅門中論此
 二義也。疏存二義。一云。約生滅眞如二
 門云有覺無覺。皆有理故者。述上二義
 所由也。一同抄義也。記存三義。一云。妙
 有眞空義。二云。有覺約能入門。無覺據所
 入法也。三云。約眞生二門同疏初義也。
 或學者義云。有覺因分法門。無覺不二
 果海云云又義云。有覺門者生滅門。無覺
 門者眞如門也。皆有理故者。述無覺所
 以也。眞如門理理自理故。非覺照之理
 云爾也。下文就有覺門中致五重問答。
 此中有不二。至下可悉之更有深義。如
 別抄矣
文。若依初門等 疏四云。初徴釋同異。且依
初義。若諸衆生皆有本覺。其所有覺爲同爲
異。同則一覺共遍生界體無異故。異則多
覺各遍生界體不同故。答意易知。如文
可見又云。論若爾至衆生多故。釋曰。後
連環問答有四。一徴釋生覺一多
 私云。初門者。指有覺門也。一切衆生等
 者。致同異二問。初五句擧同致問。一一
 衆生以下二句擧異致問也。一切衆生已
 下三句答説也。若爾等下作微問。此事等
 作答説也。差別性故者。抄三云。差別性
 故者。意以煩惱爲衆生性。如本論云無
 明厚薄不同是也。非局假身爲衆生
 性。不爾云何次引無明體一作相違難
 哉私云。此意衆生者。直以煩惱名衆
 生。上論文云。衆染合集而生故名衆生
 又義云。衆生者能具假人也。無明與本
 覺所具患徳也。今呼能具人意取所具
 煩惱云云凡當段本覺與無明衆生。三種
 相望作重重同異釋。至下可悉之
文。若爾此文云何等 疏四云。二徴釋無明
同異有六。一異種違教難。○論有二義故
至無相違過。釋曰。二二義順理答。○論若爾
至斷絶過失故。釋曰。三體同餘斷難。○論此
事至各各不同。釋曰。四身別不斷答○論若
一至無有差別。釋曰。五性殊何一難。○論而
無明藏至等無差別。釋曰。六理一答抄三
云。若爾此文等者。意因上説不可同種。種者
性也。性者體也。若是不能同一體爾違下
偈云唯一體無二。故云若爾。若准下答自
宗決定。衆生惑相亦並同體而似本覺。但是
衆生身各異也
 私云。當段所引大宗地論文。專難無明多
 差別義也
文。譬如虚空中等 記五云。總有四頌。別
明二義。前二頌明本覺。後二頌明無明。皆
初喩後法。本覺是一正符前義。承便而引。
非所相違。但彼無明對今有異正當引會。
由前所説一切衆生差別性故不能同種。豈
不違彼玄文所説無明是一同種義耶
云。片雲覆月千器同昏。一惑熏心萬靈悉
暗雲況無明。體是一故。器喩衆生類差別
故。月如本覺癡所覆故抄三云。種種心
相中者。此上二偈明其身器。次後二頌明
其惑一。今難惑一不難身異。然上二頌相
須引耳
 私云。前二頌記爲明本覺一義。抄爲明
 依身多差云云但記釋符文歟
文。一者自宗決定 疏四云。玄文偏就自宗
決定根本無明同一體故。起信欲顯引攝決
定根本無明差別性故。意以煩惱爲衆生
性非取根身是有情體。故本論云無明厚
薄無量差別。即其義也記五云。初自宗中
顯示同一相續義者。一切衆生同一體故本
覺理性平等唯一。其諸事相全攬理成。是故
有情命盡十方生窮三有。皆唯是一。後引
攝中顯示差別相續義者。一切衆生體各別
故。由聞事體染淨差別方於修斷勵力而
進。誘引攝受怠墮衆生故。説無明各有
別體抄三云。爲顯後義者。此會本論無
明厚薄不同等文。即上差別性故是也
 私云。自宗者惣指佛家大宗。當論亦存此
 義。上第三論釋自宗決斷即此論正宗。但
 今文立教異故。以當論屬引接義也。同
 一相續者。疏抄意直名煩惱體。如上衆生
 即名無明也。記釋名能具依身也。今此
 二義共違論文。若如疏抄意者。違次下
 無明雖一相續別故文。又違第三論自宗
 決斷同一相續文。彼等皆指衆生依身名
 相續。此文豈直呼煩惱乎次記意又違當
 段判惑體同別。又違次引經文。以蓮葉
 云差別相續義也。今謂。記義順文。但彼
 師意依身與煩惱終以爲別。而實不爾。
 無明縁起末惑中業果二品有之。然其果
 報衆生根身也。又業識梵名云羯羅羅鍵
 摩。名異熟報識。於此位成人體。豈煩惱
 心外論能具依身。而身與惑相望又可
 有即離。別如對無明論身。亦對本覺
 論身。如是依身即明暗不二總體。仍就
 身判同異。即是無明一多義也。凡本覺無
 明同別總有四句。一本覺同無明別。二無
 明同本覺別。三無明本覺倶是同別。四無
 明本覺倶非同體。此等義如別抄
  暦應三年
二月三日於東寺西院僧
  坊以先師自筆本書寫畢
           執筆靜賢生六八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五勘注第二
文。譬如以蓮葉等 記五云。初論證差別有
其二。頌初喩後法。蓮葉以喩無明各別。一器
則喩衆生體別。其所覆月如在纒本覺。餘
器喩佛。不隱月輪如出纒本覺。今起信論
正同彼文。顯示差別相續義故疏四云。
初論證異義
 私云。今引此文證當論建立也
文。復次文殊等 記四云。後經明引證○
謂聞衆生同一無明。已有多人修心錬行。足
可除斷。而我今者何用劬勞疏四云。後
經證同義鈔三云。前證差別相續。此證
引攝決定故。但順證自論也
 私云。記及鈔證差別相續義。疏證同一
 義見タリ是依次下一無明義而得成立文
 歟。但記義爲善也
文。一無明義而得成立等 記五云。以此下
密意彰同。經中顯文錐説無量。原佛本意
但一無明。是故玄文義得成立
 私云。此釋會上證差別義歟
文。若爾一衆生煩惱盡等 記五云。文有三
意。初謂。無明體一。一人斷時一切皆斷。次
謂。若言餘人未修故不能斷。則不得言
無明是一。後謂。若許一斷一切皆斷。則衆生
界便成斷絶。由無明故。住持生界永不滅
失。今既同盡生界便斷。則成大過
文。此事不爾無明雖一等 記五云。所有無
明雖則是一。能有衆生相續別故。然諸有情
各各承攬九相爲體。縁助相貎彼此各異。
斯則同中而有別義疏四云。故知無明唯
一無二。但以假身有多差別。斷與不斷各
有理趣鈔三云。相續別故者。相續身義。
即此所用。若更轉訓。身者體義。即上所用。故
前後文同名相續。而所目法各有異也。彼
屬無明同一體故。此屬外身人各異故
 私云。相續之言上下不同。雖搆會釋非
 理歟。會上下文相續者。指第八識苦果
 總報。是内相續心依持衆生色身故。凡一
 種滿月喩本覺。一段雲喩無明。十室喩
 衆生相續身。燈明喩始覺修顯智惠。然則
 業識九法成差別相即是衆生。總意迷
 悟體性各一味平等。是名本覺及無明。眞
 妄支流無量差別。是云始覺及枝末煩惱。
 迷悟諸法皆體一義殊。是從不二本原生
 起故。一無明心分離生諸惑之意在斯者
 也
文。若一衆生煩惱盡時等 疏四云。五性殊
何一難。若一衆生斷煩惱時。本覺佛性應
名出離。餘不斷者無明所覆應名。許爾
者。此二佛性天殊地隔。何言佛性同一不
等文記五云。若一下生覺同別○離障出
纒。爲障在纒。二位差別。何故説言一體無
二遍衆生耶鈔三云。天殊地別者。記云。
天玄也。地大也。意云。大別。或如常云
天懸地隔也。殊者懸也。別者隔也
 私云。難意易知之。此中煩惱已盡衆生
 者。呼佛似云衆生。華嚴演義鈔云。大乘
 中衆生差別者。謂佛菩提差別故天台
 宗十界之人名衆生世間也。又義云。此論
 云。金剛以還一切衆生唯識云。佛非
 有情攝今呼佛爲衆生者。從本立名
 也
文。本覺佛性等虚空界等
 私云。今此本覺佛性已下九句。疏屬問
 詞。是則結理成難也。記屬答詞。先立理
 後反詰也。記義爲勝歟
文。無所不遍等 記五云。本覺下一味一相
無差。答本覺佛性具四大義與虚空等。於
衆生界無所不遍。於二乘界無所不至。
於菩薩界無所不通。於如來界無所不
當。又此文中遍至通當。雖互變其文。然實
唯二義謂廣容普遍。通容攝受故。他法在己
周遍普至故。自法入他。當即契當。具收二
文。法界之外等 疏四云。已斷無明衆生佛
性。離染覆障出過在纒。法界外故記五
云。而無下遣妄難。無明中性即是在纒。法界
外性即是出纒。若作是見。但是妄心所縁境
界。而非離邊眞實心故鈔三云。法界之
外等者。意言果位佛性非意識所縁。故云法
界之外
 私云。疏記意法界名雖通在纒出纒。今
 指在纒云法界也。鈔意十八界中六境
 第六云法界也
文。現量境界等 記五云。月生天際圓朗
澄空。影現器中。晦明在水。衆生覺性亦復
如是。豈以晦明不同遂令本月成異
三云。現量境界者。現今分別量度之心所縁
境界。非彼三量中現量心也
 私云。月影明暗偏依水之清濁。所現光明
 非有損減。仍在纒出纒二種佛性。唯一
 體性無有差別。而已玄文論引證此義
 也
文。一切衆生從無始來等 記五云。一切下
歸本問答疏四云。論一切至別無上道。
釋曰。三徴釋覺一生異有四。一等有應齊
難○二性障不同答本覺
性下
三二倶有過難若言
四一理無豫答如是下
云云
鈔三云。自若依初門
乃至到無上道屬本問詞。從本覺佛性強
劣別故乃至差別。屬本答詞
 私云。疏有覺門有四。一徴釋生覺一多
 若爾衆
生下
二徴釋無明同異若爾此
文下
三與釋覺
 一生異一切衆生
從無始下
四徴釋明與無明若如是
若下
 記分三。一生覺一多上來文
是也
二歸本問答
 當段已下文。正付
本論文作釋故
三躡前前遣疑下五重問
答是也
 鈔意又同記意歟。以自下文正屬本文
 也
文。本覺佛性強劣別故等
 私云。末師意今本覺佛性已下屬答詞也。
 若言如初已下致重難也。學者義云。此文
 亦屬難詞。如是種種等屬答也。難詞之
 中今文難者假設救作釋也。若言已下正
 述難意也
文。無明煩惱等 鈔三云。准此幷本。上言無
明。體通本末。或是擧本而影末也遠疏
云。無始無明等同一品無有麁網。智識以後
染著不同心慮異故。續識以後起成淺深。故
果報優劣上下不等。利鈍差別藏疏云。謂
即根本無明住地本來自性差別。隨人厚薄。
厚者不信。薄者有信。前後亦爾異譯論
云。然無始來無明厚薄自性差別過恒沙數。
我見愛見纒縛煩惱亦復如是筆削記云。
既是生滅妄法。法爾不得平等
 私云。根本無明厚薄諸師異解也。今論據
 上自宗決定義者。唯一無明故不可有
 厚薄不同。是即指無明本體也。據引攝
 決定義者。無量衆生所具無明厚薄不同。
 是即約無明作用。猶屬枝末功能。然而根
 本無明亦在末惑位。無量差別。例如眞如
 之理不變一味隨縁差別而已
文。一地斷義等 疏四云。若言無明厚薄別
故。則違無明唯佛一地頓斷除故。無明薄者
因應盡故記五云。若言無明厚薄別者。
義亦不爾。以其聖説根本無明見一處斷。
今有厚薄應有多少。謂厚者過失多。則通
諸位斷。薄者過失少。則唯一地斷。既爾一地
頓斷之義不能成立
 私云。末師等一地者。指佛果一位見タリ。今
 謂。一地者。通指五十一位一一之地歟。
 佛佛道同故。三世諸佛皆於五十一地盡
 本末諸惑。是則一切衆生無明煩惱等同
 一品故也。若言有厚薄。地位相亂。斷道
 不成立爲言
文。如是種種無量差別等 鈔三云。如是則
爲指法之詞。即指先問何故先成佛後成佛
等。並由無明。非是本覺不平等故。又亦近
指本覺佛性強劣別故等之二義。皆由無明
等也
 私云。至理者。本覺眞如至極理體也 問。
 若爾者。上一地斷之難如何會之哉 答。
 記釋云。復經遠時方漸調順。因行圓滿
 現見一中法界之心。根本無明始可頓斷。
 非由厚故斷通多位。何得妄難一地不
 成疏云。亦依無明説諸衆生有凡聖
 別。故知無明一地斷義亦成立故兩師
 釋其意同也。謂根本無明最細法體。但障
 佛果。雖一地斷。然其功力令造作利鈍
 等無量差別。金剛以還衆生無明未斷故。
 在差別中始至佛果。已斷無明了平等
 法故。亦一地斷義得成立而已爲言
 謂。於無明體性自他所有一味一體故。
 一地斷義不壞之然其作用遍枝末之中。
 成種種差別更非相違也。約實言之。本
 末諸惑等同一品。仍初住已上必經賢聖
 位。定經三祇時分。時分既同妄執何異
 乎
文。若如是者一切行者等 疏四云。四徴釋
明與無明有五。一問答究竟始覺○二問
答清淨本覺○三問答後重所入多一心體
○四問答前重所入三自一心○五問答不
二大乘文取
又云。因斷無明方圓極智。屬
無明位非明分位又云。此論方隅擧一
影一。復應問云。如有一人依眞如門。先
隨順修後得入證。如是覺者爲明無明。如
是覺者是明分位非無明域。以眞如門無斷
無縛。由無所治無明黒品故。判明分位攝。
又問。體如離三假相滿三實徳○又問。後
重一法界心一一心體○又前重所入一體一
心摩訶衍法等文又云。兩重俗門並所入是
無明域 兩重眞門並所入是明分位○不二
離言果分非明分位。非無明域不可説分
記五云。若如下躡前遣疑○初徴釋滿淨行
人○若説無明體雖是一相續別故有斷
不斷者。如諸行人斷惡修善因圓果滿。如
是行者爲明無明。若定言明。餘室中暗
猶未滅故。若言無明。一室中暗滅無餘故
又云。二如是下唯就無明釋一身煩惱。
雖已斷除衆生無明猶故相續。如桂輪孤
朗不照鐵圍。驪珠獨耀但光海内。是故雖
言覺了。猶在無明分位。又斯行徳施設權
實宜未能究竟眞成。故説非明分位
記第一云。由此八法逗機施設。具明因果。
然猶在於無明邊域。故論並屬修行因海。究
竟令歸不二果故鈔三云。明即本覺。下
皆准知。因上差別皆由無明不由本覺轉
起下文
 私云。五重問答明暗分別有多義。疏意生
 滅門眞妄相待分位。猶屬無明邊域。待對
 假立非眞實。故眞如門法屬明分位。不二
 境界非明非暗。記意三十二並屬無明。自
 他相望雖斷一迷。餘迷未盡故。鈔意三
 十三差別並依無明。平等倶約本覺。是則
 無明多差爲義。法性一味爲徳故也 問。
 此五重問答意依一無明義歟。將依多無
 明歟 答。記意依一無明義。於一闇中
 一室雖生明。餘室闇猶存故云無明邊域
 等也。學者義云。多無明意也。一行者隨
 次位淺深有重重無明故。所謂多無明
 有横竪二義。若約横多衆生相望成多
 多義。若約竪者 於一衆生心中隨位高
 下成多多義。即今五重問答是也 問。第
 一行者指何法乎 答。染淨始覺也。但
 六重本覺之中。第一染淨本覺云云是則
 始覺爲面。而合本覺也。凡此第一第二
 故。畔隨縁不變爲異。而隨縁始覺爲本。
 不變本覺爲本。仍互顯一覺義。具二覺
 體用。不離兩覺。不異故無相違也
文。清淨本覺等 疏四云。問答清淨本覺。若
以佛果究竟始覺。屬無明位非明位。爾清
淨本覺不假修力徳智圓具。逈超四句孤
越五邊○如是本智爲明無明 答。如斯
本智依生滅門。對染淨本立清淨本。因對
不覺立此覺故○非明分位記五云。清
淨本覺雖唯滿轉。亦對分故。雖唯徳熏。亦
對幻故。與彼不覺相待建立故。説名爲無
明邊域
 私云。此中無明邊域義疏記意同也
文。亦出四句亦不離五邊等 記五云。出有
空等四句言説。離増減等五邊誹謗疏四
云。五邊一増益。二損減。三相
違。四愚癡。五戲論文
鈔三云。亦離五
邊者。此有二義。一云。即五有爲也。故上文
釋離念相。云離大無明名爲離念。離四
相故名爲離相。一云即五句也。第一執有。
是増益誹謗。第二執無。是損減謗。三執亦有
亦無。是相違謗。四執非有非無。是愚癡謗
此上即前
亦出四句
五執非非有非非無。是戲論謗
 私云。鈔出二義。一云。五有爲也。二云。増
 益等五句也。疏記同後義也。或義云。三
 論家所明五句也。方言義私記云。且其五
 句者何。答。一生。二不生。三亦生亦不生。
 四非生非不生。五非非生非非不生也
 淨名玄云。四句絶縁。第五盡觀
文。一法界心等 疏四云。問答後重所入多
一心體○如斯一心爲生滅依。屬無明域
非明分位記五云。徴釋一法界心二。初
徴。謂即所入八本法中一體一心名一法界。
或前本覺所證一心。由極微妙難可發明。
故約遮表方便顯示○雖此一心因種至極。
方於不二猶未圓明故。説名爲非明分位
 私云。疏後重生滅所入云云記前重眞如
 所入云云或義云。後重眞如所入也云云
 謂。疏義爲善也。大師釋金剛頂
開題
云。三自門
 中有染淨清淨一法界三自四重本覺云云
 此釋分明第三問答生滅門中所入一心
 若指前重眞如所入者。五重次第可雜
 亂者也
文。背天背天 鈔三云。背天非天者。書本非
字亦是背字。然上中天二字即是中道第一
義天。以此即是摩訶衍法。當三諦中第一義
諦。恐人滯之故須遣也。故云非中非中背
天背天記五云。雖名中實其性實非中
與非中。雖名第一義天。本來常離天與非
文。演水之談等 鈔三云演水之談等者。説
文云。演水流貎也。足斷手亡並是喩也。上句
名言道斷由足斷故不
可遊路
下即尋思路絶由手亡
故不可

亦即口欲辨而詞喪。心將縁而慮亡
記五云。演水等者。演即流義。言談迅疾如懸
河故。足依喩立。談爲義足。則如言蹄教迹
之類。審慮等者。謂即審諦思慮之量。手依喩
立。心能取境如手拾物。則如信手教手之
類。口談詞喪故足斷而止。心縁慮息故手亡
文。三自一心等 疏四云。問答前重所入。謂
以前重所入三自一心。摩訶衍法一心之名
不在本法。皆從能入以建其名。三自之稱
影彰而説。下各兩句釋此二名又云。玄
玄又玄非心所測。遠遠又遠非口所宣
又云。如斯勝義由對能入三自一心生滅
門。説屬無明域。非明分位記五云。能入
所入觀待而立。是故亦屬無明邊域
 私云。三自之稱後重尚假能入。仍只付一
 心之名作此釋也。一不能一等者。釋一
 心之名依門立之也。實非我名等者。釋
 三自名也。我與自共淨法名字故。自體
 也。我用也。論二云。他來依我者○我謂即
 是眞如本覺如來藏佛故論一云。自謂
 一切清淨品法仍分自我二義。以釋自
 義也。已上私義也。鈔意所覽本不同也。一
 本云實非我名而一因我云云是且
 一心而立也。或本云而一自我。是一心
 與三自二名各省略名我。泰本云。而同
 於我云云是又一心三自二名同我名之
 也 問。上來四重名行者。本處一心勝處
 有何意乎 答。隨應立名。更無別義
 也。或義云。法相大乘初門故云行者。三論
 三乘教至極故云本處。天台一心三觀爲
 宗。故云一心。華嚴顯前諸乘。故云勝
 處也
文。不二摩訶衍法等 疏四云。唯此一種有
問無答。意顯不二離言果分。非明分位非
無明域。不可説分斯良證也記五云。爲欲
顯示此法甚深極玄獨尊最勝。離機根離
教説故。雖有問詞而無答語。又由不二摩
訶衍體亦明無明非明無明四句六句無不
融攝。問及答詞文義不異。表直不二。無差
別故
 私云。記二義初約遮情。後約表徳也。疏
 同初義也。今謂。記第二義聊順祕密之
 意。准上來文唯是不二等二句嘆其徳
 歟。性徳本滿如當相。即事而眞故直爾
 作釋。是則嘆徳至極也。今此法體明暗並
 存。迷悟離同具故無答。是答説至極也
 更有深義。
如別鈔也
有云。大日經中金剛薩埵默然
 而住。如來嘆甚深發問。二教論中今此無
 答大師則甚有深意。詳可思之
文。次説無覺門 疏四云。此有二解。一云。
如前論辨熏習之義。於綱要中自有六意。
第三相待相成顯空意。本覺既空衆生亦空。
衆生既無本覺亦無。從相待空説無覺門。
一云。六意第二本無性空非有意。法性本無
名字非有。衆生是染。染本性離無染可離
故無衆生。本覺是徳。徳本性現無徳可現
故無本覺。名體非有立無覺門。就眞如門
及眞空義。解無覺門已見上文記五云。
無覺門衆生及覺皆依一心差別義用而建
立故。今此門中會異歸同。泯用存體。但是
平等一味法界。何有能所生覺別耶鈔三
云。無本覺故者。謂由性本空故。非謂自體
是有而衆生無也。次下問答空之所以
 私云。有覺無覺義門如上釋也。何故等二
 句問也。無本覺故句答也。衆生即本覺故
 云無覺也。何故無本覺耶句問也。徴無
 其本所由也。無衆生故句答。無所待衆
 生故無能待本覺也。何故無衆生已下
 又一重問答也。無能待本覺故無所待衆
 生也。是則本覺與衆生同體無別故。互
 奪兩亡共無自體也。義門多當眞如門
 也 問。若無覺門是眞如門者。何以不二
 屬有覺門乎 答。有二義。一云。不二性
 徳圓滿義故。還同生滅門多差別義也。一
 云。不二通二門故。若無覺門又有五重
 問答者。亦第五問答不二也
文。率此二門等 疏四云。如説有覺無覺。
例知有惑無惑。諸如比類並可通達
五云。謂取有覺無覺二門。通達本論問答深
 私云。疏意可准知有惑無惑等諸義也
 記意可准知今問深旨也。記義爲善也」
文。答曰眞如本一而有無量等 藏疏云。言
而有無量乃至不同者。謂即根本無明住地
本來自性差別。隨人厚薄。厚者不信。薄者有
信。前後亦爾。非彼内薫使之然也。過恒沙
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者。是從無明所起
迷諸法門事中。無知所知障中麁分攝也。我
見愛染煩惱者。是無明所起四住煩惱。煩惱
障攝也筆削記云。疏無知者。迷俗諦門中
事法。以不能正知。不能盡知故。麁分者。
以所知中有二分故。一迷理者爲細。二迷
事爲麁天台號爲塵沙。小乘名爲不染無
知。今是此分也
文。擧縁廣説開通門等 疏四云。一代時教
不離因縁。此就因縁後決前疑。謂諸佛
法全頼因縁。以法爾故。因即本覺内薫性
種。縁即師友權實別用記五云。謂諸佛法
當待因縁得成立者。不同外道自然有
 私云。此文因前問答。明因縁具足成辨
 旨也 問。當段猶可屬前 答。説分依
 之。藏疏云。此文有二。初約染惑對縁起
 有厚薄。後約淨法頼縁前後差異
 疏云。答中有二。初約煩惱厚薄明其不
 得等。後擧遇縁參差顯其不等
 疏云。答中二。一明眞妄根原。正答上問。
 二明縁修對法。此斯遠答此等諸師契
 本文意。今釋論何違之爲大科乎 答。
 先成後成等差別唯由無明成立之義。
 其意周備。至因縁具足義。廣可亘上來
 黒白相薫等諸義。皆是因縁和合故。有眞
 妄縁起。總標綱要門六意皆此意也。豈屬
 子段乎。仍諸師釋還失論深旨矣 問。
 此門中具明因縁。何但云擧縁不云因
 乎 答。因縁二義雖具之。以縁爲本故。
 且就縁云之。上分科之時因縁各示生
 解門。今縁相散示生解門云云前後互顯
 之也
文。又諸佛法有因有縁等 藏疏云。法中但
明因縁具成得。略無不具失。喩中偏明不
具失。略無具縁。合中雙明二義。法喩可知
合中衆生合前木也。正因合火性。若不遇
諸佛菩薩等合。若無人知等也。能自斷下合
能自燒。無有其處
 私云。依此釋者。今此法説只有因縁具
 足一門。若爾者。有因有縁句標也。因縁
 具足句釋也。共成一義也。又義云。有因
 句縁闕單因門也。有縁句因闕單縁門也。
 因縁具足句成辨門也
文。所言因者本覺性種等 記五云。因者謂
即正因。亦名生因。正能出生諸佛法故。權
實別用名爲縁者。六度萬行始覺等用説名
縁因。亦名了因。助其正因令顯了故
四云。因即本覺内薫性種。縁即師友權實別
用。權用所謂諸佛菩薩現雜類身。或復諸佛
現爲菩薩。諸菩薩等現諸佛身。實用所謂
佛現諸佛。三賢十聖諸菩薩等各自位身。或
可諸佛一切菩薩所現種種同異類身總名
權用。因果聖賢能現之心大智悲願總名實
鈔三云。權實別用者。即下差別平等二
縁也。謂平等縁現佛菩薩名爲實用。體淨
用淨二相應故。而差別縁現雜類身名爲權
用。體淨用染不相應故。又本是佛菩薩故。
謂之實用。示現雜類身故。謂之權用。依下
馬論他縁説之。若據龍論亦通自縁。依眞
如門證理名實。依生滅門渉事名權
 私云。記意六度爲權。始覺爲實歟。疏出
 二義。一云。諸佛菩薩現雜類身。或佛菩薩
 互相示現爲權用。其本身爲實用。二所現
 色身爲權用。能現心智爲實用也。鈔出
 三義。一云。差別縁雜類爲權用。平等縁佛
 菩薩爲實用。二云。本體佛菩薩爲實。所
 現雜類爲權疏初義同
之歟
三云。眞如門爲實。生
 滅門爲權也
文。阿梨羅多掩尸木等 記五云。翻云龍舌。
此方亦有鄙穢之木。以爲毒虫之所棲集
 私云。此木有幹枝利銛香氣。穢觸故喩染
 法也
 幹玉|河且切。
也。強也
玉|思應反。
銛利也
文。根本無明等 疏四云。甚深等語配第一
義。枝末不覺配第二義。迷惑二字配第三
義。過失二字配第四義。無有量故配第五
義。或一切下通配後四鈔三云。根本無
明等者。此合初一。附眞而生故云甚深。同
眞無際故云廣大。一切等者。此應如次合
文。伏火即有七事等 記五云。此木中火與
木齊生。内燒其木猶如本覺與惑倶轉内
熏惑故
 私云。伏火者。木中火也。莫測者。火性遍
 收木中。無別一住處也熏習染法等者。
 已下如次配於七喩。可解之也
文。一者婆羅羅利哆提假人等 鈔三云。此
二梵語。記中所翻第一名有巧方便。第二名
無巧方便記五云。其第一人所知五事。
一謂。有堪出者。無木非火。有堪化者。無
生非佛。二謂。用其所宜鑚之得火。投敢
應根。依學見性。三謂。能知其木得火遲速。
觀察根宜見性先後。四謂。知木何分火所住
處。了五蘊空性所依故。五謂。知火出時成
就次第。先以火引勢。後以乾葉續焔。如
燈性時。先以本智令體。後以方便發
用。其第二人無巧方便終不得火。謂其凡
愚乏巧方便倒求異求終不見性鈔三
云。攅轉者。韻云。在究反叢也。木叢生也。或
是誤書。應從金是疏四云。知善修行心
惠鑚也
 私云。鑚轉者。鑚火也 問。今二種人喩
 何行人乎 答。正機結縁二類喩之歟。有
 方便人必有所到。無方便人無所到也。
 二人同雖修佛道。而有得不得異也
 問。以未教之人可屬何喩乎 答。未遇
 教衆生可屬第一木喩也。是衆染合集
 名衆生故。依之合説云。彼木中若無火
 性○衆。生心中若無本覺覺中以木
 喩衆生也
文。一者捨利作鈍等 記五云。喩況三事。一
令棄捨快利銛刺之用成於鈍物。不能損
害諸人物等。謂由治道力故。令其彰染捨
離發潤猛利之用。由無作用不能障礙諸
修行者。即加行道能伏諸種令無用故。二
令捨離枝幹華菓別異鈍相。同成寂滅一味
眞理。即無間道能斷諸種冥眞理故。三令
灰燼復歸其本同成於地。由治道力令所
證理會歸本心更無別體。即解脱道棄捨
習氣合一心故
 私云。記意配之加行無間解脱也。疏抄無
 釋。今謂。無間解脱昇進三道可配之歟。
 斷惑證理歸一心次第。尤無間道已後行
 相故。今此三道位位相望各具之。以前位
 昇進道爲後位加行道也。或義云。地前
 於加行道十地爲無間道。備果爲解脱
 道也
文。一者縁闕單因等 疏四云。無明藏中久
含佛性。若不修行無以成佛。修行軌範要
憑師友。訓授爲縁。方圓起行得證佛道
文。不待修行等 鈔三云 問。本論云若不
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爲縁。此即他縁
非自修行。云何而言自修行功 答。以前
喩云若無人知不假方便文。含二意通喩
自他之兩縁故。由此合中亦具二縁。馬鳴
就顯唯合他縁。龍樹據隱唯明自縁。故清
涼云。離之則兩傷。合之則雙美ナリト云是也。亦
爲本論但置等言故。今釋家偏明所等一自
縁也。頼他師友方自修故。又此本釋二文
影互各説一縁。故不相違。故雜華云。如鑚
燧求火未出而數息火勢隨止滅。懈怠者亦
然。此即自縁也。又心地云菩提妙果不難
成。眞實善友而難遇此。即他縁也
 私云。鈔出三義。一存表裏。共兼自他兩
 縁。二等言示自縁故。本文直説二縁也。
 三本釋但各但説一縁而互影之也。又
 異譯二卷論云。若不遇佛諸菩薩等善知
 識縁。或雖不修勝行不生智慧不斷
 煩惱。能得涅槃。無有是處據此文者。
 等字等知識之詞。非謂自縁。然而別亦
 説自縁句有之。可知鈔第一義叶論深
 意歟。異譯論上文云。如木中火性是火正
 因。若無人知。或雖有知而不施功。欲
 令出火焚燒木。火者無有是處
 此文者。當論若無人知句示外縁。不假
 方便内因也
文。因闕單縁等 鈔三云。若無火性者。本末
有力釋。説無體者。亦二互顯也。又意言。火
性無有力用亦同本耳疏四云。正顯此
宗何有衆生不具佛性。但以障厚内熏力
微。且言因闕。非實無耳記五云。然本覺
内因無生不具。今對闕縁假説無因
 私云。疏記意大同也。但疏力微故云無性。
 記假説云無性也。鈔後義同疏義也。初
 義許無性義歟。亦同記義歟。准本論意
 疏義爲勝也
文。因縁具足等 疏四云。若有衆生本覺内
熏。又逢師友示教解助修百行因成萬徳
果。三智周圓。四徳具足
 私云。本釋二論自縁他縁互擧之。其意如
 上矣 問。當段本釋文相配如何 答。内
 中有本覺之火性今本自有熏習之
 力之。外中具修行之功能合本。又爲諸
 佛菩薩○乃能進趣也。圓百行等。合本
 向涅槃道也。疑云。既云圓萬行因等。因
 果功徳悉屬因縁之所生如何取果
 道乎 答。因圓果滿二義唯在果地故。
 第十地歸心必因圓滿位包含因徳。融會
 成體之中衆行相存因圓義也。衆相皆盡
 果滿義也。此二合爲所生體也 尋云。因
 圓果滿者。因圓之義可通初心。初心是圓
 之一分故。何因圓義唯在果位可云乎
 答。十地以還雖修因行。未知因之實義。
 至菩薩地盡始辨因證果云爾也。因實
 義已成立畢。然後辨果故。自爾以前皆是
 因之加行也
文。以修善根成就等 鈔三云。賢首判云。前
即自分。此勝進也。清涼釋云。示謂顯示法
門。教謂教勸令修。利謂覺悟成益。喜謂稱
根令悦筆削記第四云。自分者。創發其
心。始修善行。此親影前因縁之力故云自
分也。勝進者。若推其本亦是前來内外熏
力。今約末而論。並前自分又挍一薫故云
勝進。示義等者。謂示義令解。教行令行。
獲大法利故生法喜。斯則自分當信位。勝
進當解行。向即十向。道即地上行。涅槃即佛
果也
 私云。今此文本論亦説自縁相也
文。次説縁相散示生解門等
 私云。總標門具説因縁二法。散説門唯説
 縁故云縁相散示也。然而擧縁兼示因。
 因縁二義廣可説此中仍上因縁各示
 等
文。一者能縁等 疏四云。此中能縁即應化
身。屬能薫用義。當本覺不思議業現諸境
界引攝根宜無有休息。謂能與生作殊勝
縁名爲能縁用。熏習者者。即是人。復云所
縁是佛所化一切生界。本論又云外縁之
力。乘文語便於此言之。彼是能縁本覺用
故。此辨所縁衆生界故記五云。初能縁。
此本論言用熏習者。則指能縁應化身佛。即
不思議業相縁熏習鏡。起用熏習現諸境
界。引攝根宜恒無休息○所縁生界通于
三聚。前應化佛爲能化主。此衆生界是所化
從屬。論中言外縁之力。正屬能縁。以隨文
便牒入所縁。對彼本覺體相内熏故。此説
言外縁之力
 私云。能縁者。能應縁也。即應化身事業
 爲衆生成覺之外縁。故云爾也。所縁者。
 所化之衆生也。是所化外縁之所度故云
 所縁也。本文外縁之力四字。雖可屬上
 能縁體。隨文便牒屬所縁段也 問。論
 第一卷三寶段。及第二卷梨耶文拾要句
 牒屬。今何不爾乎 答。配屬多端。何必
 一准乎
文。成覺之境界等 鈔三云。成本覺之境界
故者。准清涼説。境界二義。一分濟義。二所
縁義。今亦二義。一云。本覺内因。化身外縁。
以縁資因故云成本覺之境界。此分齊義。
之者助語詞也。一云。即應化身是生所縁。意
欲成就本覺之理。故云成本覺之境界。是
此所縁義。之者隔法詞也。又本覺境界並
屬所化。次云二者所縁之境。又並屬能化。
本始無二。故上文云作境界之性。以此爲
縁造作成就就一切衆生之善心故
 私云。鈔所覽本成本覺之境界云云仍作此
 重重釋。初義云。應化外縁必資本覺内因。
 故以縁示因也。第二云。成本覺者。衆生
 所具本有智也。今此應化身欲成就衆生
 本覺之外縁境界也爲言第三云。本覺之境
 界之言並屬所化衆生。是即應化身所度
 境界也。第四云。本覺境界倶屬能化。應化
 身即本覺始覺無縁二體故。直指應身云
 本覺之境界也。已上四義並據成本覺之
 文。但印板無本字。若爾應身造作衆生。
 令成覺道之境界也爲言更無別義也」
文。用熏習者等 鈔三云。用熏習者者。即人
故非是牒詞。用則作業。即縁義也。疏釋論中
脱前用熏習者一句。故此者言。則是牒前
所標二者用熏習。今論文足。故非牒前。但
是直釋作縁人也。亦是牒前二者用熏習。
若爾何異彼論。答曰。彼所牒者即屬始覺
此所牒者即屬本覺。故二不同。然在纒出
纒時名雖二。而本覺始覺縁體常一。由是
牒前本覺。爲今始覺義無違矣文疏四云。
用熏習者者。即是人
 私云。鈔意牒上又不牒上之二義並存
 之。若爾何異彼論等者。就牒上之義。彼
 香象所釋論與此論不同問也。答意云。彼
 藏疏以用熏習爲外縁。是始覺。此論所
 釋三大倶屬内熏。是用大亦可本覺。仍
 爲外縁。是始覺也。此論所釋三大倶屬内
 熏。是用大亦可本覺。仍彼此不同也。然在
 纒已下就今論上下二段問答相違也。
 上牒用熏習者。釋本覺内熏。今牒用熏
 習者。釋始覺外縁。本始二覺智體無二故
 互擧一義也
文。一者有簡擇縁等 鈔三云。一者有簡擇
縁等者。若通現彼諸雜類身爲差別縁。差
別即縁。持業立名。論云或爲眷屬父母等
是也。若准現彼佛菩薩身爲平等縁。平等
即縁。亦持業釋。論云一切諸佛菩薩等是
疏四云。以有揀擇解差別縁以無揀
擇解平等縁記五云。有揀擇者。即差別
義。謂本覺作用應於凡小。現種種形各各
不同。差別即縁。體持用故。又地前之衆心行
不同名爲差別。差別之縁。從於所化立其
名故○無揀擇者。即平等義。謂本覺作用
應諸菩薩。唯現一類諸佛色身。相貎無差
故名平等。平等即縁。體持用故。又由地上
是其所被平等皆修甚深三昧平等之縁。從
其所被以立名故
 私云。記出持業・依主二義。鈔唯作持業。
 持業義爲勝歟
文。能縁人者其分齊云何等 疏四云。顯示
能爲縁人。始自發心終至如來。能作此
縁引攝根宜。其所縁境即所化根。謂邪定聚
及不定聚。或復通化正定聚故記五云。
顯示能縁位次分齊。謂從發心至於得果。
始終與物能作縁故。非但至果方作能縁
又云。次所縁中初徴。次釋。邪定不定二聚
全收。其正定聚但取三賢。以十聖位平等縁
鈔三云。復次通於正定聚故者。賢位
留惑受分段身。多分生在無佛世界並散心
位故。但得見諸類眷屬等。若在佛世及在
定位。屬後平等縁之根故前義説不言
三賢
 私云。差別縁中有能縁所縁不同。能縁者。
 自初住至佛果。佛菩薩應所化機根。所
 現雜類之身也。能現本質雖通佛身。所現
 縁體唯是雜類也。邪不二聚之人但見異
 類不見佛身。故凡夫等若生佛在世而
 見佛者。是可平等縁攝 問。差別縁能化
 唯限雜類不通佛身乎 答。依鈔意爾
 也。彼師定所化見佛分齊。在世散心及滅
 後定心皆通見佛相。故屬後平等縁。滅後
 散心觸爲差別縁所化。可知此能化不
 通佛身也。但今乃至如來地擧之者。示
 雜類之身。能現之本質非直佛身爲外縁
 也。若依疏記意者。亦可通佛身歟。必不
 作揀別釋故。今謂。可通佛身歟。在世
 散心見佛猶屬差別見。下平等縁唯取定
 心所見。故筆削記云。約能應明差別。凡
 小是攝爲彼攝。故現形不同也。謂以
 佛菩薩等身得度者。即其身等隨機萬
 變。不可一准。以彼事從境而起不
 唯心。隨其分別情量所不同也。此則差
 別在佛。差別即縁也。亦可下約能感明
 差別。三不同○此則差別在機。縁即屬
 佛。差別之即縁也。然由機之差別遂令
 應有差別。非謂佛身有異相全如鏡
 光是一縁異由形也問。差別縁所化
 通十地菩薩乎 答。可限地前也。記釋
 既云。但取三賢故。疑云。通於正定聚之
 言無所限。就中下増因縁増果縁之行相。
 十地菩薩佛果以爲得益凡彼雪山童
 子薩埵王子等。入地已去蒙雜類化。依之
 慈恩釋。雪童捨身云。然入地已去如聞半
 偈頌又淄州釋。薩埵王子捨身云。以初
 劫中行猶劣故不能行此捨身命故。准
 此應可滅。後二僧祇後二僧祇者。十
 地位也。捨身行尤可十地。若爾者。十地
 亦蒙雜類化決定者耶。爾者如何 答。不
 可通地上。云事下平等縁所化十地故。
 若此差別縁所化通十地者。二縁如何
 分別之乎。但至下増長因等釋者。記釋
 之云。但能爲縁資助於彼。非差別縁所
 被之宜。已入地等入後門故是則差別
 能化所化相應契當之後所得之益。懸指
 十地佛果。非謂當分得益也。又至慈恩
 等釋者。彼相宗權門談。七地以前猶分段
 身故云爾也。今論意入地已去理智爲身
 心深三昧境界。豈見卑劣身而蒙利益
 乎。或經中説雪童捨身云。時佛往昔在
 凡夫。入於雪山求佛道。爲求半偈捨
 全身。十二劫超生死苦既云凡夫。可
 知非登地之位也。又義云。可通十地
 也。異譯論實叉
難陀
云。差別縁者。謂諸衆生從
 初發心至成佛。蒙佛菩薩等諸善知識隨
 所應化。而現身惑爲父母等文此釋分
 明指所化分齊。云初發心至成佛。豈限
 三賢乎 問。若爾者與下平等縁如何異
 乎 答。平等縁定心所見。差別縁散心所
 見也。十地菩薩又有散心歟
文。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 記五云。本此人
等者。顯示發心所托勝縁。從初發意乃至
得佛。明其修因所經位次。於中若見若念等
下。即行因時所逢能化差別之縁有多種
故。或爲眷屬父母諸親示以慈愛。令其發
心。或爲給使示居卑劣翊賛道心。或作知
友示爲同類薫蕕行心。或爲怨家現違怖
相愶令入道。或起四攝。常令不退。超間
餘類故。云乃至無量行縁令其見聞悉皆
得益
 私云。於今本文有多義。一云。此人者。能
 化外縁之人也。上文云。能縁人是也。即指
 差別縁體云此人也。依者依符義也。意
 取義也。文點云。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
 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
 見若念。或爲眷屬父母諸親。或爲給使
 此意擧此能化人分齊。依佛菩薩初
 發心乃至得佛以爲其體。此人爲行者。
 若爲所見之縁。若爲所念之縁。或爲眷
 屬。或爲父母。令起四攝等也爲言一云。
 此人者。所化之人也。故藏疏云。此人者。機
 欲之人依於諸佛菩薩等者。能化之外
 縁也。藏疏云。佛菩薩者。出外縁體
 初發意等者。擧所化機縁。行道時分幷感
 見義相也。藏疏云。明能感縁機修行時也
 文點云。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
 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
 念。或爲眷屬等文依此意者。初發意乃
 至得佛示所化分齊。而釋論文。發心以
 爲其初。等爲能化境界是則本約所
 化判地位。釋約能化判之。一云。此人者
 指能化之人。是標句也。依於諸佛菩薩
 等者。擧能現之體也。所現之人必依能
 現之體也。從初發意等者。擧所現影像
 分齊也。若見若念者。爲衆生。若作所見。
 若作所念。即爲眷屬。爲給使等也爲言
 依之曉疏云。能作縁者。從初發意菩薩
 乃至諸佛。皆得作縁已上三義中。第
 一義順釋論文。第二義順異譯論。云差
 別縁者。謂諸衆生從初發心乃至成佛。
 蒙佛菩薩等諸善知識隨所應化。而爲現
 身或爲父母等
文。若見若念等 藏疏云。謂見其身形念
其功徳也筆削記第五云。父母等者。如
釋迦之度羅睺。父之力也。又度諸母子姪等
眷屬。諸親力也。又如淨徳與淨藏淨眼共
化妙莊嚴王。亦眷屬之力也○給使者。即供
給走使。涅槃經云。榮豪自貴我於其人爲
作僕使趨走給侍。淨名云。見須供侍者。現
爲作僮僕。既悦可其意。乃發以道心。知友
者。知聞朋友。如鶖子之化目連○寃家者。
如未生寃王殺害父母令其獲得果證 又
如無厭足王以殺事故令衆皆得解脱門。
四攝者。一布施。令他附己。二愛語。爲他
説法。薫成淨種。三利行。隨彼所行方便
利之。令善根成熟。四同事。遇惡同惡而
斷彼惡。遇善同善而進彼善。以此四事隨
機曲誘攝令入道。然於五中唯第四是逆
方便。餘皆順也又云。若見者。或見其
形。或現神變○令彼見者歡喜生善破惡
入理。乃至一二三四益等。故淨名云。或有
怖畏或歡喜。或生厭離。或斷疑等。若聞者
或聞彼教勸令入道。或因聞彼所謂經。
教尋文生解成聞惠故。或則聞説自他功
徳而發善心
 私云。一二三四益者。淨名所説怖畏歡喜
 等也
文。自此已下明善根已成就等 記五云。言
得度者。謂度生死至不退轉。非必成佛方
名得度
 私云。善根成就有二義。一指本有善根。
 即是宿善開不開也。意云。宿善已成熟之
 人。應化外縁即時而應。速疾令得其益。
 宿善未熟之人。變之也爲言二指修生善
 根也。此中又有二義。一信前云未熟。十
 信已上云已熟也。二云。十信下品五信
以前
 中品
云善未熟。上品十信第七信
已上
及三賢
 等云善成熟。第一卷八因縁釋云。善根成
 就衆生者○謂攝上品十信三品十解三
 品十行三品十向三品十地但今除十
 地。十地是平等縁。機根故可除之也。應
 化之身者。上所擧眷屬父母等諸雜類之
 身也
文。一者増因縁等 疏四云。遠近二縁遲速
有異。倶増萬行因故。盛長萬徳果故
五云。但能爲縁資助於彼。非差別縁所被
之宜。已又地等入後門故
 私云。上近遠二縁各爲十地萬行因。而作
 其縁増長之。亦悉爲妙覺果。而作其縁
 増長之也。今此十地佛果之益。只此位之
 人作遠縁増長之也。非謂差別所通地
 也。又義云。依此文差別縁所化攝十地
 之義有之歟
文。次説無簡擇縁等 疏四云。總説門有三。
初慈願熏發諸佛菩薩。竪窮三際。横&T047781;
方。作境恒熏衆生善根令増長故○次實
智利樂諸佛菩薩以同體智。即是始覺。照見
自他本來無二平等。利樂見聞根故。即是實
者。取同體智以爲實故。應化上佛謂法報
身自在無礙。平等隨順時處宜事。現八相
身化諸生故○後三昧觀佛。此説衆生依
三昧力平等見佛。從根所觀無別解故
 私云。初慈悲願力者。能化外縁體能熏衆
 生趣中現爲境界之義也。即能化内心熏
 力應所化之徳相也。次同體智力等者。已
 下釋實智行相也。謂内心同體。大悲以
 爲起因。而現外相威儀之佛身也。是即
 内徳顯外之實状故云即是實行也。下云
 應化上佛八相成道等是也。本自然熏習
 者。筆削記第五云。有二。一以本悲願常
 熏本覺不曾捨離。 二無縁慈悲常熏衆
 生攝取不捨不待作意故曰自然記
 五云。諸佛菩薩悲願力。一切時處常恒熏
 習衆生身中○又佛菩薩悲願無替名常
 不捨後三昧力者。依定感佛。如彼釋
 也
文。即是實行等 鈔三云。即是實等者。准千
山本。於實字下有一行字。謂前但内心假
興意樂。故云慈願力縁。此則外實行其事。
故云即是實行。前則心平等。此則身平等。次
則性平等。上二直就佛論。下一對根以説
私云。慈悲現身三昧爲三段也。前二
約能化之功。第三依所化之徳也
記五云。以如
實智照見自他本來同體。由此智力隨其
根器現相作業。皆稱性故説名實行
四云。即是實者。取同體智以爲實故
 私云。疏鈔所覽本無行字歟。記有行字
 也。鈔意對内心隱功。外相實状云實行
 也。疏冥同體法性云實行也。記現相作
 業皆順法性故云實行也。鈔次則性平
 等者。指下三昧見佛義也
文。應化上佛等 記五云。法報身佛名應化
上。根熟即應名曰隨時。感處即現名曰隨
處。就根爲説名曰隨宜。隨應而作名曰隨
事。令其希欲名曰隨樂。如是自在無礙之
用。皆隨行人所樂而轉。無不稱順眞如理
又云。八種業者。示現出胎等八種相。
遍於生界故曰無餘疏四云。應化上佛
謂法報身自在無礙。平等隨順時處宜事。現
八相身化諸生故鈔三云。應化上佛等
即是用也
 私云。應化上佛者。疏記意法報二身也。是
 應身之上佛故云爾也。若依此師意者。
 應化之上佛。依主釋也。是即擧能現之二
 身。次下八相成道佛。所現變化身也。鈔意
 應化即上佛也。是第三身即法報二身之
 上作用故云爾也。大乘義章云。應化身中
 有其二種。一者法應。依法身起。二者報
 應。依報身現即此義也。二義之中鈔義
 爲勝歟
文。觀佛正法等 記五云。由依三昧見佛
法身故。説名爲觀佛正法又云。是故菩
薩以三昧力。見佛法身平等無別
 私云。自下依三昧感見佛身之相。釋之
 也 問。今此所見之佛三身中何身乎
 答。次下云。觀見諸佛法性之身又第
 六卷隨見麁細門云。發心已上菩薩依唯
 心觀見報身云云又次上既云。示現八
 種等文依此等釋案。今佛身三身具足之
 義可有之也。若唯依分別事識見。從外
 來即是應身也。若依兼伏法執義。依末
 那熏見之。即是報身也。依三昧深入觀
 智。今此佛身即是眞如法性作業故名法
 身也。仍處處釋文敢非相違也。若約佛
 體應化身以爲本歟。既云八相成道身
 故
文。譬如角中毛等 鈔三云。謂衆生如牛毛
甚廣多故。諸佛如麟角極希少故。況彼角
中所生之毛。取極希少難遭逢故。又一切
諸佛不&T069222;出世玉ハ者。猶麟身毛。而出世玉フ&T069222;
如麟角毛。據一一世實如角毛。然積多劫
亦有無邊。故云謂一切諸佛乃至無量無邊
疏四云。角謂瓢角。即生成皮。比衆生界。
内包多毛況諸佛身。意謂。如來於衆生界
累劫現身。其數無量。劫外凡夫不修三昧。
終不見佛故。説發心已去菩薩以三昧力。
觀佛法身平等無差同一眞如記五云。角
中毛者。角即盛毛之器。毛喩其數極多。諸
佛出世數雖無邊。不修止門何由得見
 私云。疏記意角者指皮也。皮即生毛之器
 故。是則譬甚多之義也。鈔初義意身毛數
 多也。角毛甚少也。以此比生佛多少也。
 後義以此多少。例佛隱佛出也
文。以三昧力觀見諸佛等 藏疏云。劫外凡
夫不修三昧。終不見佛故。説發心已去
菩薩以三昧力觀佛法身筆削記第五云
 問。平等一縁如疏唯配三賢已上。前信
位中得有此縁否 答。若據論意。亦可通
前。以下文云。所謂衆生依於三昧乃得平
等見諸佛故。如十信位正修眞如三昧。於
中見者豈非平等縁耶
 私云。平等縁所化有三重不同。一正指十
 地已上位。即次下已入正位等是也。二通
 三賢。三賢位中。若依定心而見平等身。
 即此文是也。香象疏亦依此義也。三通
 十信。十信菩薩亦入眞如三昧。可屬平
 等縁所化也。長水師釋即據此意也
文。異唯見自我自無別等 疏四云。見應化
異唯在自根。非法性身眞我自性有差別
記五云。若有衆生所見異者。但唯自
心妄見爲異。而我自身本無差別鈔三
云。異唯見自者。由上同一眞如故。而諸異
類身但了是自性。我自無別者。由上同一法
身故。法身眞我自無差別
 私云。疏意異者。名所見境異也。自者行
 者自心根性也。我眞我。即是法性身大我
 也。自者即指眞我自性也。文點云。異唯
 見自我自無別。記釋意亦同之歟。我自
 身釋未審鈔意異唯見自我自無別
 可訓之也。異者所見異類也。自者法性自
 體也。異即見眞如自性也。我者眞我也。
 自者辭字也。無別者同一味義也。私義云。
 行者依三昧力故如此。諸佛異相皆見
 自心之體。是故能化即行者。我身自性體
 無別異歟
文。一者未入正位等 論第一云。十信三賢
名不定聚。未得正修故又云。建立地前
地上大道。令安正後二僧記五云。未入
正位中初示義。十信等者。即是地前四十心
位並及二乘。未得等者。謂雖已得生空自
在。然猶未得法空根本法空後得。未能入
證十地位故又云 問。今此行者猶在地
前。與差別縁所被何異。彼亦化地前根故。
 答。彼差別縁唯化地前。此平等縁通於地
上。寛狹各別故不相濫 若爾地前之衆位
行既同。如何分成二縁所化 答。地前菩薩
不同地上同證實理。同獲聖智。與本覺體
用相應。種種施爲悉皆平等。 故聖教説登
地上已去名同生衆。今地前菩薩由未證
實理。根性欲樂各各不同。有樂證三昧得
見佛者平等根收。有雜修善根遇善友
者差別根攝。是故當知。有平等縁根未必
有差別縁根。即十地菩薩。有差則縁根兼
具平等縁根。如地前菩薩及二乘人等
五云。未入正位四十心位並諸二乘。未
得法空本後二智。未證法空如實理故不
名正位筆削記云。正能會理之智名正
體智。體即會合義。正體即智。持業得名。若
以正體名眞如。即依主釋
 私云。依鈔師意。地前三賢依留惑義人
 執猶未斷。故二空正後二智未得之也。
 若依疏記意者。唯法空正後二智不得
 之也。地前已得人空正後二智故。凡此未
 入已入二人並平等縁所化。謂未入位勿
 屬前差別縁中爲言
文。此體用熏習等 鈔三云。如本此體用熏
習等者。意以上説同體智力爲體。而現作
業爲用。又後一爲體。故論文云觀見諸佛
法性之身等。即是體也。前二是用。故論文
云慈悲願力應化上佛果。即是用也。故下
但云與如來等。不説與自内熏等也。或上
總中義具體用。故此義指云此體用。亦可此
目近之詞。屬上總説。次體用下屬後別
説。良以總中無別分明體用言故。意云。此
上總縁。若就體用。各説有二等トノ如。其體用熏
習屬平等縁。其未已相應屬所應根。而望
能化應未應故。以顯平等爲縁庂義。又准
此段。非就根上有平等義。以三乘根雜亂
説故。故但據主現佛菩薩名平等縁。以但
一類純淨人故疏四云。凡夫二夫三賢菩
薩○未獲本智不與體相應。未得後智
不與用相應故記五云未證法空根本
與本覺體相應。未證法空後得與本覺用
相應。是故此熏未入正位
 私云。本文體用者。記意指本覺也。疏指
 正後二智所證眞如。即是第一義與二空
 理也 鈔意有三義。一同體智力爲體。作
 業應化身爲用也。二後三昧所見爲體。前
 慈悲及實行用。三此體用者。指上總標
 門也。此中體用同記意歟。又此之言指
 上。體用者。牒上法門。今標體用名也。
 問。思本論鈎鎖。今差平二縁尚用熏習説
 段也。其中差別縁釋及平等縁者○見諸
 佛故釋用熏習義云。此體用等下還
 結成上來體用熏義。分別不相應與相
 應也。依藏疏之意。眞如熏習分二段。已
 上體抈別釋。自下體用合釋云云曉疏亦
同之
 等釋叶文如何 答。凡師與今論所釋
 本文大有不同。謂彼師所覽上用熏習者。
 備有不思議業等段。既脱標句故。彼中
 但釋體相二熏云。無明本覺等同。答亦
 就體相二大作之也。又諸佛法等一段。
 屬問答門中答説此中又二。上依無明厚薄
會成佛前後等。次又諸佛
 法○向盤道文依外
縁有無會之也
用熏習者即是衆生已下
 始釋用大也。今此用熏習者即是衆生○
 乃得平等見諸佛故文是也。此體用熏習
 以下合結上三大也。是則最初内熏中脱
 標句故。應化常恒義失之。亦忽違依此
 二義論文。今此釋論所解則不如是。上
 問答以前三大内熏常恒本有義釋之乎。
 問答以前就外縁中建立三大義。仍雖
 有内因外縁。總云攀縁廣説也。次問答
 問專依此三大内熏義決之也。次又諸佛
 法以下廣釋佛法中因縁生義。以述上來
 染淨熏生義。是全非答説別科。總述佛
 宗也。此中又一分有法性爲内因。即是
 體大也。應化爲外縁。即是用大也。合今
 此體用以成一種縁相。是則三大三身等
 各通本新故。上三大同内熏之義釋乎。
 自下三大共屬外縁釋之也。仍總科云。
 擧縁廣説。然此中亦有内熏因體。是故別
 科因縁各示等也。今體用者共爲外縁
 攝。平等縁中三身等同。擧出纒始覺佛體
 以爲行者外縁也。仍本論云一切諸佛
 等。釋云諸佛法性之身等。皆指外縁佛
 體也。鈔云。今釋云。但云與如來等。不
 説與自内熏等也是故彼師所釋與
 當論所判眞僞水火。留意可思之
文。以意意識熏習等 鈔三云。言以意意識
熏習者 問。前説三賢唯意識熏入地已去
則是意熏。今何意熏屬地前乎 答。具二
義故。言前據地上能斷之智正依當位所
斷惑説。 今據前位能斷之智須依後位所
斷之意。故説意熏在地前也一云。前説人
空斷人執説故唯意識。今兼法空伏法執
説故通意意也記五云。以意意識熏習者。
前説地上菩薩方有末那熏習。此何地前得
-有意熏。然此末那熏習之義復通麁細。三
細末那唯局地上。智相相續亦通地前。雖
未正治能折伏故○又前説末那本覺淨分
熏無明染分。已極殊勝故在地上。此説末那
始覺縁熏。未極殊勝故屬地前疏四云。
一云。前據顯相斷人執説○此據兼修
法執説故一云。前就地前能斷之智。正
縁當位所斷惑。唯意識熏。此就能斷始
覺之智不唯依淺麁意識熏。實亦依深細
意而熏故無相違
 私云。鈔二義。一云。就人執斷惑智相應
 於當位起之。故地前唯起意識也。二云。
 依伏法執地前亦屬意識也。疏二義亦
 同之也。記初義同鈔初義也。後義約本
 始二覺。作意識末那釋也 問。今意熏
 通二乘乎 答。藏疏云。凡小意識熏。菩
 薩極意熏曉疏云。凡夫二乘名意識熏。
 即是事識。十解以上名意熏習。即是業識
 准此等釋意。熏但局菩薩不通二乘
 也 問。三賢若起意熏。亦可通起業識
 乎 答。本論云。依於業識初發意等云云
 又藏疏云。十解以去○即是業識若又
 三賢亦可起業識也
文。未得自在業等 藏疏云。以證眞後得智
故。未與應化用相應也筆削記云。
證眞之後所有後起行。盡是眞如妙用平等行。
一一行皆從眞起皆稱如理。是眞體之業用
也。故云自然業。今此位中未得此行故。不
得與用相應。此則所起行未與能熏用合
也。以能熏用從眞體起。自在業亦從眞起。
二用若合同是一體名曰相應。地前闕此故
云未得 問。若然者何以前説三賢起用與
小乘等爲外縁耶 答。前所説者但是依
於願力及三昧力能起差別縁。未能有自
然業用爲平等縁耳遠疏云 問曰。地
前菩薩五生自在何故未得自在業耶 答。
隱細從麁
 私云。五生者。二種生死三身五種身歟。彼
 師義章云。種姓以上有五種身
文。内得正智等
 私云。正智内證眞理。後智外縁事境云
 爾也。或正智不變相分。而親故證云内。
 後智反相疎縁故云外也。或約自利利
 他云内外也
文。一分智用與如來等等 記五云。由望果
位猶未全故。如是智用與I佛相應故説言
疏四云。十地菩薩○依本熏力修行。
證如斷無明故
文。唯本熏力等 記五云。本熏力者。謂即法
力不假功能。自然熏眞滅癡暗故鈔三
云。唯本熏力等者。意言。既與佛同。即始同
本故唯本熏。亦可待上。依信力故。今依所
證本覺力故。故云唯本熏力
 私云。上文説本熏。唯在十地。是即自初
 地還同本覺之義有之。故上特云本熏
 力等也。記法力者。證如法故云爾也。
 藏疏云。證眞如法而修行非如前位。但
 信力故。削記云。依所證眞理爲軌則。故
 所行之行皆契眞如。故云法力○地前未
 契眞。但能信順縁眞修行故。非法力地
 上名眞修。地前名縁修。即斯義也
文。如本二者已目應等 疏四云。二論互顯
體用相資。於義煥然。在文妙耳筆削記
五云。然此段論。若望文有所不齊。以前
文説未相應。則正體後得各擧一能一所。今
此一段文於前擧能。於後擧所。文之巧略
互現而已
 私云。今此未相應二段。各擧能證正後二
 智。以示所證體用二大。其中本釋二論互
 有具闕。謂未相應中本文具足體用及正
 智後智。文相分也。釋闕一能後證
一所
 用大
次已相應中。本文闕一能後智一所
 釋具足。如來句含三大故。如斯具闕影
 略互顯也
文。一切妄法非道理故等 疏四云。初説妄
染非合道理。無有終。以諸淨法由契道
理。有始無終。次説眞妄以極相違定不倶
行。染起淨盡。淨起染盡。形奪之法理必然
故。後説眞妄無有勝劣。拂盡眞妄體相平
等無有盡故鈔三云。無有勝劣等者。
染法無始。淨法無終。體用倶齊故云等同。此
即順文。或據論意二互相融。染淨交轍。故
説等同。恐謂上來眞妄互熏。染淨成隔一
向殊異。捨妄求眞故。今會通二亦無礙
藏疏下云。自下第四顯盡不盡義。於中二。
初明染法違眞無始有終。後明淨法順理
有始無終筆削記五云。論復次染法至不
斷者○前云。一切衆生不名爲覺。以從本
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説無始無明。又。
下云。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
始。然亦無有悟後實迷之人。故經云。覺
迷或覺不生。如耒成灰不重爲木。是
知無有初起之際。乃至得彿後則有斷○此
皆滅妄成佛之義。是知虚妄之法不能究
竟。故云有終也○論常熏習者。即内因體相
熏習也○法身顯現者。以所熏妄心滅故。能
熏體相顯現○起用熏習者。法身既現。即能
起自然業用○今科云有始者。亦且一往
約用熏義。彼若准體相熏習即無有始。
故文云以眞如法常熏習故
 私云。初釋意妄法無所因。而起有始也。
 簡法性無始玄極故。然亦既有始故必
 可有終盡。是云有終也。淨法契符本初
 理。窮初際故云有始。既窮初際故不可
 有終盡。故云無終也。是則始者。名原
 初。終者名盡期也。若創起名始。窮極名
 終者。染法云有始無終。淨法云無始有
 終也。若始終共淺略取義者。染法有始有
 終也。淨法無始無終也。若始終共深祕成
 者。染無始終。淨有始終可云也。第二義
 眞妄相違不能倶行。若依此義。盡不盡
 二義互通染淨。互起盡暫時不住也爲言
 第三義眞妄體本有無有終盡。然其作業
 起盡交轍無窮也爲言問。此三重釋倶於
 本文顯相有之乎 答。正在第一。兼用
 二三也。於一文義具三意也。又義云。第
 一正釋。妄法與眞際齊生而迷法性道
 理故。與法性共無始也。然與眞理違故
 必有斷盡期。故有終也。淨法由本熏習
 故。必滅無明而始顯故云有始。既順道
 理而窮未來。無終盡故云無終也。仍無
 始有終幷有始無終。名義第四卷釋同意
 也。上斷簡本論從無始來無始言。與釋
 論相違故存今義也 問。第二第三復次
 意如何 答。初正釋意竪判眞妄。而論盡
 不盡也。第二三釋横判眞妄。而論盡不
 盡也。其中第二復次約相違作釋。謂見
 眞拂妄。見妄拂眞。一存一亡。而無雙
 立也。第三復次約相順作釋。謂見眞則
 妄全歸眞。眞外無妄。如云眞妄亦爾也」
 本云文保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丑剋於東寺西
  院僧坊鈔之畢
  暦應二年十二月七日子尅於東寺西院
  僧坊以先師法印自筆本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六勘注第一
文。從上已來等 抄第四云。自此等者已上
釋前立義分云是心生滅因縁相竟。自下
釋彼自體相用。故次前章有此文來
云問。何不釋彼摩訶衍耶 答。良由衆生
不能直入故。我世尊依法假説生滅因縁
相自體相用門。欲令文文悟入法矣。是故
一門通顯彼法。深經皆爾不可別明。有釋
不釋厥在茲焉疏第四云。此中正解立義
分中自體相用故。今論指分明顯示生滅門
中三種大義記第五云。此釋標立文云
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依斯三自顯彼
一心故。將此名屬門之目
 私云。上來等者上第五卷明染淨熏不斷
 義故云爾也。分明顯示等者抄次下釋云。
 然上論中文散義隱。今撮一處照然顯説
 故科名云分明顯示此意。上來文中三
 大之義往往雖有之。其義門不分明故
 至此段釋之也 又義云。分明者當段本
 文有雙立無雙立二種。三大如次生滅眞
 如三大也。而論顯文明生滅門雙立義。文
 裏示眞如無雙立義。故約顯文云分明
 顯示生滅門等也
文。本曰復次眞如自體相者等 抄四云。斯
則牒上立義分云自體相用。然言眞如約
義標也。亦可。近牒次上文云眞如熏習義
有二種一者自體相熏習等。此全同也。雖牒
彼文而亦釋前立義分中自體相用
 私云。牒文遠近尤叶深意歟 問。若牒
 立義文者可云生滅體相等。何云眞如
 乎 答。約實爾也。但從上發起問答決疑
 門以來於生滅門内牒屬四無爲。或呼
 本覺。或呼眞如。依之彼熏習段既表眞
 如熏習自體相用等。今亦牒彼。是故名眞
 如也。不爾者云何云眞如熏習等乎。二
 門相待眞如絶妄故全無熏習義。故知。是
 生滅門所攝眞如云事。本文起盡分明者
 歟 問。何體相二大合説之用大別釋之
 乎 答。爲表三大即離不同也。理實或
 共合釋共離釋。然而表此二義。作離合
 釋也。或又體相就法自性談之故合説。
 用大遍至餘法故離釋也
抄四云。從本已來至如來法身者此中有
二。初總標。後所謂下別釋。於中有二。初有
名功徳。後無數功徳。望下第三別釋廣説闕
此總標。餘章同爾。然釋論科文但判大意。今
此委細曲分差別。故彼此無文無所違矣
 私云。科釋易知。臨下論判可分別之」
抄又云。乃至滿足等者准下釋云從具縛
地乃至大覺地。結縛解脱之二位中無所
不具等。由此須立藏身二名也
 私云。約在纒迷位名如來藏。約出纒覺
 位名法身也
文。大聰明者等 記五云。言聰明者謂即總
持明惠之者。燕本論云大聰明者
 私云。一箇三大通雙立無雙立二義。亦相
 大中本文含多義。用三類料簡等如斯。
 義門甚深微細故特令勸指也
文。如是五名人自是五等 疏四云。人有勝
劣眞無増減。凡小因果雖殊體大曾何有異
記五云。謂依人顯體平等無差。人有五
類差別性故。體唯一味平等性故又云。此
眞如體於五人中在聖不増處凡不減。是
法平等無高下故亦無大小。絶形量故亦
無有無。離斷常故亦無中邊。非内外故亦
無去來。離起盡故如是之體百非斯絶。本
論但言不増減者類示餘故。又亦無等皆
是釋成不増減義。謂非大増小減有増無減
等。本論但云無増減者具多義故抄四
云。眞如自體無有増減等者。此五對義非
五人中。後後増大有中去也。前前減小無邊
來也。亦可。非前前者捨去。後後者新來。故
云亦無去來
 私云。今五人者常途五乘人也。大日經名
 五種三昧道。是也 問。三大共遍凡聖。何
 必於體大作此釋乎 答。三大同雖具
 因果相用二大増相減相之義分有之。於
 體大通表裏無有増減。下金像之喩其
 意易知之。又體大形人之義有之。就八
 轉聲中體聲多名人悉駄悉曇沒駄
 沒底等是也。今又此意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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