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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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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論第五勘注第一
自此已下顯示生滅之相等 疏第四云。釋
立義分是心生滅因縁相中相之一字。前辨
因縁殊勝相者。意顯無明所熏諸識唯佛能
了示殊勝相。今云相者即是遷流動轉生滅
義相。即當共相。與事本識作能相故。論
言生滅之相差別。意在此焉鈔第三云。
本生滅相者。據論本意入此門來但釋立
義分生滅因縁相。其生滅二字正是門名。其
因縁相但是顯彼生滅法上差別之義。故但
得云生滅之因縁生滅之相。故但長分三
段釋彼三種。前二已竟。今當第三
云。本云。相者即義相也。大同百法四相是
彼不相應行假法所收。八識是心實法攝耳
 記第五云。此釋標立文云是心生滅因縁
相中相字。生滅一門所依總體謂心生滅。能
依別相謂因縁相。因縁詮示生滅所待。由此
因縁方成生滅。其相即表麁細差別。不同
眞如一味絶待無相之相。今生滅法由觀待
故而有差別。謂即理智染淨因果等名爲相。
然此本論於諸法中。但依六染顯其相者。
謂擧中間影兼初後。本覺無明幷其業果初
後本末定相隨故
 私云。自下文解立義分相字。三師意一致
 也。然定其相法體有異義。疏鈔名四相。
 記只名差別相也。疏鈔亦有異義。疏爲
 能相四相云云是同毘曇有爲諸法之外
 別立能相四相也。鈔爲假法。是同大乘
 四相爲假法即諸法而論其體也。記意
 不云四相。只是生滅門心境等上種種差
 別立爲相也。直簡眞如無相故也。今且
 約六染辨其相。雖然可通五有爲四無
 爲等差別之相也。疏鈔意又約六染判
 之者。且約事本識相應不相應判四相
 品麁細也 問。今論意。違諸教所説。生
 住異滅直名九法煩惱心。何此段順常途
 四相配立乎 答。建立多端不可一准。
 於四相煩惱心亦長時短時功徳過患等
 無量四相有之。何必遮常途共相生滅四
 相乎。倶舍論釋四相云。法若有此應是
 有爲。與此相違是無爲法生滅一門法
 豈不存此四相共轉乎 問。大小乘四相
 廢立如何 答。小乘於四相有三種。一
 能相四相亦名四
本相
諸法之外有別實體。令
 一切法生滅也。二所相四相。一切法上
 自相生滅是也。三隨相四相。謂四本相作
 用。還能令彼四本相生滅也。倶舍論云。
 諸行有爲由四本相本相有爲由四隨相
 光記云。於八於一功能別故意云。本
 相生相於自位住異滅三及隨相四幷一
 切有爲法八種施能生之功。如云生相
 住異滅亦爾也。故云於八也。隨相生相
 但於本相生一相施能生之功。隨相生相
 於本相住一相施能住之功。異滅亦爾
 也。故云於一也。所相法只被生滅于能
 相之法更無能起生滅之功也。倶舍論釋
 能相四相云。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
 名異。能壞名滅是諸法之外有別體
 也爲言大乘意諸法即體生滅是名四相。
 是色心法上分位差別無有別體。仍爲假
 法也。唯識論云。生表有法前非有住。表
 有法暫有用異。表有法非疑然滅。表有
 法後是無今此本末二論意兼存大小
 兩義歟。於業轉等煩惱直立四相之稱
 似唯識之意。今又於六染之心別立生
 滅之相似倶舍能相四相也 尋云。三師
 義勝劣如何 答。疏義爲勝歟。鈔義稍
 善。記意違論歟。下引楞伽皆約四相
 判義。豈只云差別之相乎
疏四云因論生滅通該上下。麁有六種細
分十異。今但顯麁内含其細。就義別明。
勿疑相濫。一自相生滅。此有四種。一微細
過患。二麁重過患。三無常功徳。四常住功
徳。以斯四種各有生等四相法體。患徳雖
殊攝屬生滅功徳自相得生滅名。生滅既
爾住異亦然。二共相生滅此有二種。一麁
重生滅。謂在事識三種相應染法之上。與相
應故。二微細生滅。謂在本識三不相應染
法之上。不相應故。三起盡滅。凡諸染法
即五有爲皆具生起及滅盡故。四隱顯生
滅。凡諸淨即四無爲皆具顯生及隱滅故。
五始終生滅。以諸染法依因依縁從無始
生。又諸染法因滅縁滅。須有終盡。雖同
染法亦名生滅。但據始終義與前別。六本
末生滅根本一心隱在生滅。爲善惡因受
苦樂。倶若生若滅如伎兒故。枝末九法謂
有爲無爲喪生隱顯正是生滅義。善成故今
取共相明其相故
 私云。一部義門雖多攝在此六義。細分十
 異者。自相及共相中各開子段故。此中自
 相生滅所相法也。共相生滅能相體也。起
 盡生滅五有爲法念念起滅也 問。彼自
 相中微細生滅如何異乎 答。彼一念具
 四相此存生滅前後相歟。隱顯者指四
 無爲作用也。始終者約始終生滅義 問。
 上麁重四相如何異乎 答。彼四相連續
 相今只據初無後無義。本末者眞妄和合
 生滅也
文。標釋倶成示相門等
 私云。今此標釋有多義。一云。准次上因
 縁釋。總標廣釋段云何已下釋。以上標也。
 二准上眷屬無明標釋倶成門。一者已下
 有標釋。謂一者麁二者細標也。與心已下
 釋也。二義中先義爲善也
麁重生滅等 疏四云。麁重生滅雖是共
相。然極麁顯與彼事識而共相應如大波濤
與水合故。其相顯故。微細生滅雖亦共相。
然甚細隱與彼本識而不相應。如平流水
波相隱故。不相應故記五云。麁重等者
三相應染。心念各異執見増強故微細等者
三不相應心念未分過失猶隱故
 私云。疏意能相生滅與本末二識。對望
 論相應不應也。上第四卷所釋相應不相
 應者。於所相法中本覺與無明王所相望
 判之。今能所相望判之也。鈔意大同之。
 但假實四相爲異也。記義麁細六染妄心
 與本覺心王。相對論應不應也。全同上
 相應不相應義也。問。共相四相不相應行
 法所攝。何於此中論應不應乎。答。法門
 廢立區也。彼大小乘四相等名心不相應
 行。行蘊中攝心所及不相應法。而心所與
 心王相應。四相等與心王不相應故。名
 不相應行法也。今謂不然。共相生滅與
 色心法相應故云爾也。於其中微細能
 所難分。且名不相應。而實相應之義有
 之也。如上相應不相應釋也
謂末末故等 疏四云。分別事識對彼本識
名爲末末。三位本識對彼事識但名爲末
記五云。三相應染末中末故説名末末。而
與分別事識相應。智及不斷亦末耶倶。事識
體同隨擧即得。二云何下微細。謂此即是根
本之末。故單言末與三位識而不相應
 私云。三細六麁皆末惑故。就末中分本
 末也。疏意直就所相應識體分本末。記
 釋能相應染心分本末也
一本分流楞伽契經等
 私云。第一經四卷楞伽第一卷文也。第二
 經十卷楞伽第二卷文也 問。三本楞伽
 幷同本異譯歟。何於梵本有異乎 答。
 准論所引者梵本是異歟
有二種生住滅等 疏四云。初經明二。流注
生等即細生滅。相生住滅即麁生滅。不言異
者經文略也○中經明二相滅生住亦麁生
滅。相續滅等即細生滅記五云。相續流注
其義無別。但與初經前却不次
 私云。引此經文證相字是四相也。爾者
 疏鈔義契論意歟。記意今稱麁細生住
 滅直指三六妄心也爲言但違文意歟
  問。四相三相開合如何 答。廢立隨宜
 不定也。惠暉頌疏云。或説一相即無常
 相。或説二相即生滅相。或説三相四相
 可知今經約初中後説生住滅也
第一有細識等 記五云。三品細識如其次
第。即業轉現。是前流注細生滅也。偏分別識
即三相應麁染法也。各別依根各別取境
如鏡對面即現其像。今三麁染亦復如是。
故論説爲分離面鏡。如是等法常恒流注及
與相倶。故皆説爲非離生滅
 私云。第一有者。業識故最初有之故云爾
 也。或又准次縛者煩惱名也。有著相故
 中傳縛者。轉相居中位故轉業至此位
 故云傳。自體即繋縛故云縛也。遠傳縛
 者現識望業疎遠故云遠也。傳縛之義如
 前也。非離生滅者。記意通麁細二品也。
 如此妄想非離生滅故。但准下所引經
 分離染因不離染因者。三品細相云非離
 生滅歟。意簡次離面鏡也。謂麁品行相
 麁顯生滅相與心分離故。細品微隱生滅
 相與心難分離故。云非離生滅也
於契經中唯出名字等 法藏疏云。經中出
名不別顯相故。今論主約相應不相應義
顯其二種麁細之心生滅之相元曉別記
云。經中直出二名不別顯相故。今論主
顯其相也
 私云。此兩師同引分流二經釋今本論
 也
分契不契等 記五云。契謂相應即麁生滅。
不契謂即不相應義。即細生滅
此中假人即有三種等 記五云。不退凡夫
謂三賢内凡。以相似覺能正了知執相應
染異相夢境爲所斷故○分清淨者謂即十
地。初淨心地能正對治不斷相應。二地乃
至七地漸治智相麁染。八地現色九地能
見十地對治根本業中倶合麁分。滿清淨者
倶合動相通因果斷。等覺斷麁攝入十地。
妙覺斷細屬今果位。獨力唯細故全屬果
疏四云。今據六染如是指陳。若依二礙
復應説彼大無明念妙覺位中爲所治境
 私云。因果之人通名假釋者。爲簡外道實
 我也。倶舍云。五蘊假者目之爲我
 教皆云假人實法。即此義也。又義云。假
 人實法者常教所談也。當論猶許人之本
 有。依之或云三身本有理故顯了。或云
 者即人故等。故但今云假人者。以對眞
 如門實理且立假名也。論第二卷云。假
 生滅假有顯眞如實無麁中之麁等者。
 以六染大分爲二。業轉現三爲細。智相
 相續執取三爲麁。於此麁細中又各分
 麁細。第六執取爲麁中之麁。第五第四爲
 麁中細。第三第二及第一中倶合一分爲
 細中之麁。第一之中倶合一分獨力全分
 爲細中之細也。又或義云。後二相應初二
 不相應。倶屬麁中之細。唯以業之一分
 屬細中之麁也。本末二論及字起盡見爾
 故云云但前義爲善也 問。何故除十信
 人乎 答。今對六染能治立之。十信非
 斷惑位故除之也 若爾。何不擧二乘
 人乎 答。可攝第一假人也。筆削記云。
 其實亦是二乘境界。今取文便略而不言
 又義云。二乘雖云斷人執。只是伏滅
 非實斷。仍此論一往云之。雖判位在三
 賢。而實攝邪定聚。是即不知無明熏習
 之義故今除之也。第四卷分滿倶絶人中
 攝邪定及二乘即此意也
文。獨力業相之全分等 鈔三云。獨力業相
之全分者。既言最細唯是佛境。應云獨力
業相之一分。其麁一分已與所成麁和合相
十地斷故○以是根本無明用故。然横對
他但是其細。故唯第四。若自堅望前前者麁。
後後者細。故通諸位漸斷故也○亦可。今
據據處説耳
 私云。獨力業相屬能所成。抄疏兩義也。然
 今此文約六染判治道之時。既出獨力
 業相。是似屬所成。又云全分不云一
 分。此等釋文違鈔師義。故作種種通
 釋也。但疏義爲勝歟。如上成問。鈔會
 通意何 答。出二義。初義意今此獨力無
 明通用故。雖通因位所斷。横對四相品
 等他。總屬細中之細。仍云全分也。次釋
 意全猶盡也。今約盡處故云全分也爲言
文。顯示麁細所依門等 記五云。通者同也。
謂前麁細二種生滅同以無明爲所依故。
由此無明能作不相應及本遍因故。別謂各
別。二種生滅各具因縁故。謂三不相應染
即不思議熏爲因。不思議變爲縁。三相應
染即妄想熏習爲因。種種境界爲縁。二二因
縁各不同故。此依次下所引經文作如是
説。若據本論顯相而言。不相應染但説依
因。相應染法唯説依縁。故名爲別
云。本文中初顯前二種通所依義。次所謂下
顯其二種別所依義。謂由不覺爲因生不
相應染。境界爲縁生相應染。論從簡略各
明一法。次引楞伽皆具二種
 私云。本論與經文各據一義。然其旨趣
 終是一致也 問。此中三六之心通依根
 本無明者。麁細直依無明歟。將又三細
 直依無明。六麁展轉依無明歟 答。上
 記釋據初義。學者義據後意。筆削記云。
 如是雖即次第而生。然推其根無明爲
 本私云。三對六重因縁不同故。兩義共
 可有之。但准下無明熏習義有二種等
 本文。記義爲善歟
妄作境界義等
 私云。是指現識中六塵境界也
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等 疏四云。不思議
熏即無明熏。不思議變即本覺變。或復反此。
又此熏變在無明。隱テハ通本覺。具熏
變故。現識因者擧麁現識影細轉業
云。種種塵者即六塵境。妄想熏者即現識熏。
事識因者縁名因故記五云。其不思議熏
之與變實通業轉。擧麁兼細故。但説言是
現識因。次種種塵及妄想熏具足能生三相
應故。是事識因
 私云。疏釋熏變出三義之中第一義爲
 勝。順次論釋故也。後二義違論故。今此
 經文四卷楞伽第一卷文也。通別二依中
 但證別依不・引證通依。通依其義易知
 故。例如具足無明起染易知遍證起淨
 也 問。今熏變因縁二義具之。何但云因
 乎 答。擧因顯縁也。種種塵者現識中六
 塵境也。是無明氣分故。望六識爲縁望
 六相爲因也。無始妄想熏者指現識。次
 下妄想現鏡識者是也。即爲六識作因
 爲六相作縁也
文。不離染因者等 疏四云。不離染因者。三
不相應。可思議熏變唯佛能知。不思議熏變
因位不了故。分離染因者。三種相應猛風
爲縁現識爲因記五云。不離染因謂即三
細不相應染。可思議等次下自釋。分離染因
即三相應。種種猛風即六塵境。能作疎縁。妄
想謂即現鏡識體。從無始來妄熏習故能
爲親因。又六塵境能作親因起於事識。妄
想即是見愛熏習。能爲疎縁増長事識
 私云。不離及分離者。不相應與相應義
 也。微細能所難分故云不離也。分離義
 反之。可思議不可思議者。次下釋云。就
 金剛還上之人故疏釋之云。金剛還
 者。因中凡聖皆叵思議。金剛上者果中大
 覺故可思議記五云。等覺已前名金
 剛還。大覺果位名金剛上此意云。約
 因人云不可思議。約果人云可思議也。
 如熏變亦爾者。如熏名不思議。變亦可
 名不思議也爲言
文。本覺對治次第門 鈔三云。如其次第漸
對治故者。約義次第非據時分。若爾何不
從麁向細斷耶。答曰。然上論云爲棟始覺
悟次第故。今且説自細之麁。據實本來同
時斷竟記五云。本覺治惑法爾力用從細
至麁爲次第轉疏四云。先斷無明後斷
滅相。本覺對治法如是故
 私云。本覺文相從細至麁明惑滅盡義
 故。約本覺對治判之也 問。何故當段
 必示本覺對治乎 答。三六生起必由無
 明而起故。若無明滅因縁隨減故。還滅之
 法法爾如是。自然叶本覺治道故。約本
 覺示義也
文。不捨無明以爲其斷等 疏四云。此中斷
義應善觀察。染淨本覺有智淨相。釋分二
門。今正同彼。一不守自性隨縁門。二對治一
切業障門。謂此本覺不守自性隨縁成染。
不捨所成本末無明從細至麁。常照體空
以爲其斷。不同上轉染淨始覺猶明除闇
若火梵薪故。此指云非以斷除而爲斷故
又云。若爾已下躡前徴斷。謂斷已下正出
所以。斷煩惱心心目體也。良由覺照本末
無明妄染心體。了本空無。如此名爲斷除
不起。亦不違前不捨無明以爲其斷。但照
體空相猶存故鈔三云。不捨等者。此中
有二。一不捨名斷。二斷除名斷。礙亦二
義。一體空理無。二體有理無。初即煩惱染本
空故。多教説故。後即智礙。體本有故。此論説
故○由此體有理無之義故説不捨名斷。
由彼體空理無之義故説斷除爲斷。是故
立二斷義異也。謂斷煩惱心者正釋。斷除不
起故者遣疑。謂人疑云。勿同無明不捨名
斷。故今遣云斷除不起故。大同相宗自性斷
義。無明亦似縁縛斷義。廣見上文記五
云。本始二覺治惑各異。本覺但爲内熏之因
未遇助縁。勢力微力於諸煩惱雖未斷除
然不放捨。後得始覺外縁相資遂能斷除
○故今論説本覺斷惑不捨無明以爲其
斷。二若爾下轉釋。初問。本覺不捨無明云
何成斷。次答。謂由隨染本覺亦待始覺明
其斷義。令其染心不能不起。然由本始互
相資待。是故本覺斷義得成
 私云。疏意。本覺隨縁成本末無明云不
 捨無明也○而照體空故云以爲其斷也。
 簡始覺斷道故云非以斷除等也。若爾
 已下釋成斷義。煩惱心者。指上本末無
 明。照煩惱體空云斷除不起也。鈔意。照
 根本無明體有理無斷故。云非以斷除等
 也。若爾已下釋煩惱礙斷道也。意云。不
 斷智礙故斷義雖難成。而斷煩惱故斷
 義成也。仍謂斷煩惱心云也。斷除不起故
 者。通妨也。或疑云。煩惱礙何勿同無明
 不捨斷耶。今遣此疑云斷除不起也。意
云。根本無明體有理無故云不捨等也。記意
本覺内熏之因熏無明故。云不捨無明以爲
其斷也。未遇始覺解縁故云非以斷除而
爲斷故也。若爾已下釋成本覺斷惑之義。謂
本覺亦待始覺故。互資助不起惑。是故成
斷義也爲言今謂。三師義皆不叶論文歟。
本覺了惑體清淨故云不捨無明以爲其斷
也。謂斷煩惱心等者。斷惑之心斷除不起也
爲言更有深義如別鈔
文。一者兩難閉開門等 疏四云。兩難閉開
門又二。初惑互覺滅。難復二。初覺同惑滅難。
○後覺應斷滅難。○後覺在惑存難記五
云。兩難閉開門二。初妄斷眞何續二。初
理。○二三六下申難二。初眞應隨妄滅。○二
然若下許滅違相續。○二若言下眞續妄豈
鈔三云。然若等者。科文已判。今復釋
云。已上總彰難意。自下方正消文。次云本
覺同滅無所有也。此通二意。若據科文但
屬印前。先已・難故。若依此解唯當後難。
今正序故此二含在若心滅者矣。然則然前
起後之意。然前説竟然後若等
 私云。今本覺明智乃至即是初開文但述
 初難也。若依抄意者。然若已上總述兩
 難大意。已下釋成前意兼述後難也。二
 義之中疏記爲勝也。此中科文者。高麗國
 義天録釋論有志福法悟守臻三師。各又
 有三卷科文今指鈔自造科文歟。疏
 鈔二師雖來此國守臻釋未渡此
文。自此已下作釋決疑等 記五云。本論答
釋於中有三。一法説。二喩説。三合説。初中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則雙
答前兩重疑難。前言滅者但是麁細染心相
滅。非彼清淨覺心體滅。猶如風止波澄。豈
令水性亦滅何得難言云何相續。又心自
體雖則不滅。其諸染相眞智力故永滅不起。
如水雖但風縁息故波永不起何得難言
非究竟滅。次如風下喩説。後無明下合説
文。染淨相熏相生等 鈔三云。染淨相熏等
者。此門意兼總別二義。總則通明上三章
也。謂是心生滅因縁相其間各有熏生之義。
皆以此文總顯示故。不爾寧在三章後哉。
別則唯明生一切法也。謂生滅門初唱論云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乃至此識有二種義。能
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爲二。一者覺義。
二者不覺義。此即總明。自所言覺義者至性
染幻差別故。別釋攝一切法。謂擧覺不覺
無法不攝故。自此已下別釋生一切法。謂
四種熏習無法不生故 問。云何越彼因縁
相耶 答。三章相續正明上立。餘殘未盡
後復別明。後二已盡更不論矣。故第二論
云攝生熏習差別之相至彼別相決擇分中
分明顯示。斯之謂也記五云。此總釋上生
滅因縁差別之相由熏習故得有如是總
別法義相續不斷遠疏下云。自下第三明
其眞妄熏習之義。此中有三。一者標熏法
體。二者熏習義者以下略釋熏義。三者云何
熏習起染以下廣顯熏相
 私云。記義同鈔總釋意也。鈔別義意釋
 上生一切法句。釋總別者。生滅云總因
 縁相云別也。彼上釋云。所依總體謂心王
 滅。能依別相謂因縁相是與鈔釋總別
 異也
文。一者總標綱要門等 法藏疏云。唯眞不
生但妄不成。眞妄和合方有縁起大乘
義章云。染淨諸法眞妄共起。單眞不生唯妄
不成嘉祥釋云。眞妄和合方起染淨
 私案云。當段並釋上攝生一切法義歟。論
 第二云。攝生熏習差別之相。至彼別相決
 擇分中分明顯示此意指當段云別
 相決擇分歟。攝生即熏習上二義也。和合
 相熏之位非一即生義也。非異即攝義故」
文。第一門中自有六意等 鈔三云。自有六
意等者。初一妙有。次二眞空。第二名空。第三
相空。第四空有無礙。第五揀外道。第六揀
權小。如護法説能所各具四種義故方立
熏習餘法皆非。今此亦爾。能所各具六種
義。方立熏習。餘亦皆非。唯次結中具無量
義。非但六耳
 私云。六義配屬一往可然歟。護法能所四
 義者。唯識論於能熏所熏各出四義。所
 熏四義者。一堅住性。二無記性。三可熏性。
 四與能熏共和合性也。能熏四義者。一有
 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増減。四與所熏和
 合而轉也。彼第八識爲所熏。七轉識幷心
 所等爲能熏。能所體別故。四義隨異也。此
 論不爾。五有爲四無爲等一切互爲能所。
 能所義不定故。六義互具不増減也。相
 待相成等者。疏云。似有者假有之義
 云。一切諸法爲果則相待。在因則相成
 本無性等者。疏云。染淨之法本無言詮。
 接誘衆生權宜施設記云。諸法本滅本
 絶詮縁。所有名字皆非實故相待相成
 顯空等者。疏云。染淨相待無自體性
 云。相待即寂以爲其空由相觀者。觀
 觀待也。自然虚空等者。疏云。染淨諸法
 自然非有故無礙矣。文點云。非有非有トニ
 ○非礙非礙云云記釋意。一切諸法非有
 非有故自然作空非礙。非ルカ礙故常作ナル
 無障礙義故可訓之歟。但疏義爲勝。
 非作非造等者。疏云。染淨諸法有佛無佛
 相熏相生。自然不斷法性爾故記云。謂
 一切法法爾熏生非假縁力施設方有。即
 表法性不由造作自然熏生。不同外道
 説有神我空性微塵爲因造作一切法
 故不守自性等者。疏云。染淨諸法不
 守自性。縁起無住。總持義故。記云。謂
 一法界具二自在。與一切法作大縁起。
 總持不失故云無住私云。已上六義
 總爲三義。一有義即初二也。是明有而非
 有義也。二空義即第三四也。是明
空而非空義也
三中義
 五六也。是明法
爾而隨縁義也
三諦各有二義故開爲六
 意也。記釋意。初三假觀。其中初縁集但
 有義。次隨宜施設義。後相觀無體義也。第
 四即空觀。第五六即中道觀。其中第五雙
 遮中道。第六雙照中道也
文。立名略示門等 疏四云。一眞即是淨法。
眞如本覺藏智理性無差唯擧一眞通收四
種無爲法故。三妄即是染因無明。妄心業
識妄境六塵。性染多差故指三妄。雖陳三
種收五有爲記五云。本覺藏智。則與眞
如同名表示。本始相待非定異故。○雖擧
一名具攝一切無漏法故。離脱體相者。謂
根本無明及恒沙上枝末無明與法界相離
皆可解脱
 私云。淨法表一味以一眞盡之一切也。
 染法差別性故立三妄也
文。今此文中擧一後有等 疏四云。擧一後
有幷兼中有者。謂三妄中後二妄染於三細
中擧初及後。兼有轉相。以諸染法無不皆
具熏習事故記五云。擧一後有幷兼中有
者。會釋本論列名釋略。論言業識擧第一
有細識。其境界者擧最後有。即遠轉縛。但
擧初後影中縛故云兼中有。又於此中但
明根本幷具細染影取六麁。論不説者義
可知故鈔三云。後有幷兼中有者。謂下
四法各開二種。唯除境界仍舊不兼。但就
一體義分二熏。餘之三種各兼其一。業識
中兼事識。無明中兼枝末。眞如中兼妄心。
此則正體有四而義有八。謂隨一中分二
義故。而所兼中體義合四。謂餘二各一。妄心
開二。以意識熏及意熏習故成四也。一切
染法者。而眞如中所兼妄心亦名染故
 私云。疏意擧トノナル&T069222;兼中有ナル&T069222;
 可訓之歟。今一眞三妄中後二妄三細也。
 而擧初後業現以兼中間轉相也爲言
 記意可讀擧トノ兼中有也。
 通名有煩惱亦名有故。總意同疏意也。
 鈔意。擧一後有アリ幷兼スル&T069222;中有可訓之。
 今此文中者指此略説分也。後者指下廣
 説分。下文又擧一眞三妄之中各開所屬
 之法。所謂眞如中開妄心熏習。妄心熏習
 者染淨始覺。此中有意意識二種熏習。無
 明熏習中亦開支末業識
事識
業識中亦開事
 識。仍能兼體有四。所兼體亦有四。故成
 八種。今但各擧初一。後文有兼中有眷
 屬也爲言鈔唯除境界等者。下文境界亦
 雖出二義。體一義殊非別體。故除之不
 云幷兼也爲言餘二者。除境界餘無明
 業識各一所兼有之。眞如所兼妄心中有
 意意識兩種故。幷前二成四種所兼也。
 是故能兼所兼合論有八種也 問。若依
 此義能熏闕轉識乎 答。眞如所熏妄心
 中有十一末那。故亦含轉識也 又問下
 境界分如實與如有二用。何云不兼乎
 答雖分二徳而非別體故不云兼也
 又問。下眞如中有法身應化二熏。何不開
 之乎 答。委細分別之亦可云開之。但
 眞如一味故不云之而已。私云。下文釋
 無明熏習云唯擧初後中間不顯彼初
 者業識也。後者事識也。今亦准彼業現
 云一後歟。爾者疏記釋叶文也
文。通釋熏習門等
 私云。通釋者有二義。一云以一文通釋
 染淨二熏故。二云通者總通義。對下散
 説門是總釋故 問。此門中何不立法説
 門乎 答。法説之意上總標及立名二門
 有之故。今重不云之也
文。班多伽耶等 聖法記云。班多伽耶娑叉
提鄔反云鬼集林。&MT02633;末那提反云怖香。梵檀
只多那林反云聖君山林。陀摩鍵多反仙
香 記五云。梵云班多伽耶沙叉提鄔。此云
鬼集。&MT02633;末那提&MT02633;
音惠
此云怖香。薄福鬼神所
集林藪。多諸鄙怖畏之香。梵檀枳多那此
云仙居。陀摩鍵多此云仙香。諸仙梵志棲隱
林藪。常有上妙芬馥可意好香又云。世
間衣服本無香氣。如有人至仙居林。衣
染好香。如有一人至鬼集林。疏惹惡香。
或但一人至二林中。則帶美惡異類氣分
 私云。檀&MT02633;。只者疏祇字也。記枳字也。枳字
 有幾志二音。只但有志音。爾者疏祇字
 謬歟
文。勝義道理亦復如是等 記五云。眞如自
性清淨明白本無漠冥垢黒之相。亦無増愛
染污之相。由彼無明而熏習故則有垢黒染
污之相。斯則體性實淨。假説染相如入鬼
林衣成穢氣。本上無明自性黒暗本無覺智
聰明之用。亦無悲願清白之用。由彼本覺而
熏習故則有聰明清白之用。斯則體性實染
假説淨用。如入仙林衣有芬香鈔三
云。實無於染者。即不變也。則有染相者即隨
縁也。實無淨業者。即違他順自也。則有淨
用者。即違自順他也。況具上六義故。又
云。皆是幻化故不同權教定相之法不可
更變染淨互成。今無定性假名染淨。隨縁
轉變更無礙耳
 私云。喩一向無記云云法一向明白一向
 闇黒云云是則法唯善唯惡也。喩非善非
 惡。忽似法喩不齊。會之有二義。一云。喩
 取少分非一切同也。是即別人各至林
 中。疏本無香氣由縁有香氣。本香氣
 之位各各守自性不變之法也。由縁有香
 氣之位。各各隨縁不守自性之法也。記出
 二義。其初義意也。疏鈔義亦同之也。一
 云。一向無記即一心法也。而有香氣即染
 淨二法也。一人至二林隨縁帶香氣之
 意也。即疏記各後義也。又筆削記云。若
 望法合則有二説。一者以衣喩一心香
 喩染淨。二者以衣本無香而熏之有香。
 通喩染淨熏習之義。後意爲正略鈔此中
 二義。初義同記後義。次義同記初義及以
 疏鈔義也。此二義中鈔義爲正歟。唐本
 上喩文云。亦無芬香亦無鄙香。一向無
 氣云云此義順鈔義歟 問。譬説中一
 向與法説中兩箇一向同異如何 答。或
 義云異也。譬説一向無記義雙&T077350;好惡二
 香也。此中一向唯善唯惡也。私云。三箇
 一向是同也。一向者總相義也。譬中一向
 其意易知之。法中一向者。非明白之明
 白故云一向。非黒闇之黒闇故云一向
 明闇共離相待邊局故云一向也。例如
 權教二諦邊局故。故二諦外有中道。實教
 三諦不思議故。二諦即中道也。今亦爾
 也。譬近情故善惡外有無記。法離情故
 善惡外無無記也 問。眞如是唯是唯常
 法。何云受熏乎。攝大乘論云。要具四義
 方得受熏。故言常法。不能受熏又慈
 恩釋云。且如善性非直唯違不善亦自
 違善。定而無記性不違善惡此等釋
 意常法不受熏其理必然。今論何云受
 熏乎。撲揚釋破當論云。馬鳴菩薩亦言
 眞如受熏持種恐譯誤如何。答。眞如
 凝然隨縁權實二教差別。元曉起信疏云。
 彼論且約可思議熏故。説常法不受熏
 也。此論明其不思議熏故。説無明熏眞
 如眞如熏無明。所顯不同。故不相違。鈔
 釋云。不同權教定相之法等文但智周釋
 者。清涼破此義云。此唯識實性亦即是眞
 如定言不變過歸後輩攝論四義等。
 皆是符一宗之義。非通途之説也
文。則有染相等 藏疏云。言熏故有染相者。
顯眞無相隨熏現相。又顯妄法無體但云
相。又當相自無返流之用故。云相不云用
也。有淨用者。○由此本覺内熏不覺令成
厭求。返流順眞故云用也同筆削記云。
然此染淨二法各不無相用。且迷眞起惑
造業豈非染用。知淨相法出離鏡大智慧光
明義等豈非淨相。今此文中意在影略故各
擧一義。疏文釋且一往耳
文。分剖散説門
 私云。於此一門有二義。一云。唯對第一
 總標門。一云。通對前三門。三門皆總釋。或
 云。第二已下三門並釋總標門。所謂略示
 門釋有四種法句。通釋門釋熏習義句。分
 剖門釋染法淨法已下諸句仍第二已下
 門皆釋總標門也。或學者作四句云。唯
 標非散謂第一門。唯散非標謂第四門。
 亦標亦散謂第二三。非標非散謂第五
 門云云香象疏以今本文科四段。謂合
 第三四云廣釋染淨熏習義。於此中分
 總別子段矣。元曉疏同今論分五門。一
 擧數總標。二依數別名。三總名熏習義。四
 別顯熏習。五明盡不盡義云云
文。三者發起問答決疑門等 鈔三云。問。此
後二門皆屬第二淨品相熏。何得而爲大文
科耶。答。前之二則是正釋。後之二門則是
通難。染品無妨唯會淨難。若爾應大分二。
初正釋後通妨。答曰。爲避文繁但長分耳
 私云。依此釋意者。先分正釋通妨二段。
 二段中各開二門。今爲遮文繁且略之
 也爲言學者義云。此問答決疑門唯白品
 門所屬。次擧縁門亦決疑門所屬故。疏釋
 云。此就因縁復決前疑今謂。此等義
 皆似忘釋論科分。凡論意黒白相熏二段
 畢。總又問答眞妄熏生之義。兼述佛家因
 縁實義。並是大文非必子段歟
文。因縁各示等 鈔三云。因縁各示者。問下
論但説差平二縁並不言因故。彼科云縁
相散示生解門。云何此中而言因耶。答。夫
因縁者而有通別。別則因親縁疎。通則不
分親疎。今則是通。下則是別。故無所違。各
別。即別開説差平二故
 私云。今因者屬縁之詞。如四縁之中立因
 縁縁也。又學者義云。下文立門中。總標
 門因縁法體倶顯之。散示門亦顯可因縁
 倶有義。題因縁各示也。既云。因縁必可
 親因疎縁。但今論文不説之擧縁示因
 而已
文。相熏相生等 記五云。此問染法熏生行
相。作能熏。時名爲相熏。能熏所熏同起於
果名爲相生
文。從淨妙藏等 記五云。淨妙藏者。即是眞
如本覺自性。乃至麁熏謂即業果。由此染法
熏習力故。離覺合塵背本向末。生死過患
展轉深重難出離故
文。至部實主等 鈔三云。至部實主者。此通
法喩。至者極也。部者類也。實者眞也。主者依
也。猶如虚空至極眞實作彼部類萬物之主。
法準易知。又千山本部是都字。都者總也。此
文更直眞如虚空總中之總故記五云。謂
此眞如能爲諸法至極總部眞實主宰。由此
能於障礙染法淨法爲通所依。如虚空界
無有隔礙。即歸憑眞徳成立幻
 私云。虚空界至極眞實爲部類萬物之主
 義也。若依都字虚空界與諸法爲至極
 總統之主義也。此一句唯擧喩徳也。
 義通法喩云云障礙無障礙者。如次染淨
 二法也
文。以依眞如法故等 記五云。欲辨無明熏
生行相先明所依。由依眞如方得建立。妄
攬眞成無別妄故
 私云。眞如法故者。此文有三意。若依今
 釋者。眞如即法也。若准下妄心熏習文及
 上根本無明住地門釋者。眞如與法也。法
 者一心法故。若准下本因果釋者。如次眞
 智如實一法界三種故 問。何但擧眞如
 乎 答。擧眞如一法攝三法歟 問。此
 中無明通下境界妄心等歟。將唯擧根本
 無明熏義乎 答。有三義。一云。今文通
 三熏總説也。仍無明可通本末也。例如
 淨熏之中眞如爲能熏。本末諸惑爲所熏
 也。一云。下三重熏習中先付無明作釋。
 是即擧勝爲論也。二義中先義順當論。後
 義叶藏曉二師義矣
文則有妄心等 記五云。無明即是能熏之
因。眞如即是所熏之處。二法和合生起妄心。
謂即業識及與事識爲所辨果。於境不明
名不了相。令智轉昏名暗鈍用。○喩中愛
父則目無明。男女以喩種種妄心疏四
云。而此無明依眞立已。展自力勢還熏眞
如。増加暗用流成業識。如父生子。法可
詳之
 私云。記意妄心之言通事識。見疏義但
 限業識。二義之中後義爲善歟
文。平等如理等
 私云。是釋本眞如法三字。以爲眞如及
 一心也
文。生死之海更深等 鈔三云。生死之海更
深者。此則變易。賢首云。三細梨耶是變易
體。具受一切苦報者。此即分段。賢首云。分
別事識爲分段體疏四云。迷本一心轉
識*或生。現相境起生死海深圓寂岸遠。上第
一重已明變易生死過患。下第二重正顯分
段生死過患
 私云。依抄意。生死之海者變易生死也。如
 是境界已下分段生死也。記意亦同之。疏
 意。第一重者指上變易。第二重者示下分
 段。義勢分齊同鈔意也。此識樂著等者。
 或義云。指現識云此識也。境界熏本
 識令起七轉也。今謂。此識者指第七末
 那。末那縁六塵造業感果也
文。四毒之賊等 疏四云。四毒之賊者。即
生老病死。或地水火風。或生住異滅。或貪
嗔癡慢。言念著者。念即法初二麁也。著
即人執中二麁也。後二如名六麁具矣
鈔三云。四毒等者。涅槃經説。四毒蛇同一
篋如四大同一身。釋本身言則以上旬釋
本心字。又云。貪欲嗔恚愚癡憍慢亦名四毒。
釋本心也却以上句釋本身也記五云。
念即法執初二麁細。著即人執中二麁相。
如賊浪也。後二如名如輪環也。文雖似
説四麁。展轉造業受報義實通貫
 私云。四毒有多義。疏鈔如文。記六麁之
 中初四麁云也。正理論云。老病死等。災横
 差別隱積之伏故名爲蘊。此説有爲有
 *多過違隱伏。其中過縁便起如賊隱山
依此釋四句云四毒歟
文。已説總問總答等
 私云。今此結前生後二門如次略説廣説
 也。依之藏疏云。染中亦二。前略後廣
 疏云。答中有略明廣顯又義云。必非
 一法廣略歟。上門明三妄展轉相生之義。
 下門示三妄熏習差別。仍兩門意別也。故
 遠疏云。一就前四明其熏習相生次第。
 二者別明熏習所起不同但二義中初
 義爲善也。記釋亦同初義。次下引之
文。初以爲後等 記五云。次第從後向前逆
次而釋。即表諸法本來同時。是故麁細無
定前後疏四云。以初無明爲後。翻後
境界爲初。仍隨一中各開二故香象起
信疏下云。自下廣釋即明前三種。從向前次
第説也
 私云。是望彼顯宗門作此釋也。前門無
 明妄心境界次第列之。今門境界妄心無
 明次第釋之。逆次作釋故初以爲後。後
 以爲初云也
文。如實熏習之力等 疏四云。以此妄境熏
習力故。増法執念多執實故不達虚幻。又
此妄境熏習力故長人執著。計我有故不
知過患。因境牽心恒沙障起。増長互通。念
取別因。取猶著也記五云。境風爲能熏之
因藏海爲所熏之處。人法二執是所辨果。今
此但明所辨之果。其所熏處前已説故
三云。如實熏習力等者。如者似也。實者眞也。
意以第八虚境如似眞實。第六不了妄計爲
法。焔水虚乾如似實濕。如有者。意言。八
境無有主宰似有主宰。第六不了妄計爲
人。焔水本無濟舟之用似有彼用。準此二
熏唯於現識所現境上義分細麁説有二
也。六八識境麁細亦爾。八如目明覩空明
淨。六如目闇見空昏闇。然明闇異空體非
二。雖細麁殊境體是一。非同始教質影雙
存。今此即是唯影無質之句也。前後准悉
又云。増長取熏習故者。問。云何不起後之
二耶 答。別記云。後二是業果非所論也。
若爾何故上文境界縁故生六相耶。釋云。前
據通論此約別剋 以此後二是妄心之
作用。非親從境生也
 私云。今境界者現識中所縁境界。智識已
 下人法二執此境爲因而起故云爾也。鈔
 釋二執同六識相應依香象疏意歟。又
 依當論意者。智相相續第七識相應惑品
 義有之。若爾者今如實熏習力者。第七
 識相應惑歟。過於恒沙上煩惱者。智相相
 續執取計名也。若熏力兼上下者。業轉現
 及起業果報亦可攝之也
文。中重云何等 鈔三云。中重云何等者。根
本不覺名上。見愛枝末名下。能熏雖一業
識爲體而具二種力用義故。如前文示通
作用云於其上下皆與力故。 科當妄心熏
無明故。又初即下上因縁。後即末遍因縁
又云。變易細苦者。別記引經云。無明住
地縁。無漏業因。得變易報。此之謂也 問。
論云業識經説無漏。文如水火義同云何
 答。但是一體而具二義。一就所依染分
謂之業識。如淨熏染始覺淨智依彼末那
名爲意熏是也經云生因惑
又名虚妄行
二就能帶淨分
謂之無漏。如證發心根後之智帶彼業識
名爲覺心是也。良以。無始至登十地。眞妄
和合染淨交徹。如金雜鑛隨應立名耳。又
賢首云。以此業識能資熏住地無明迷於
無相能起轉相現相等相續。 令彼三乘人
雖出三界離事識分段麁苦猶受梨耶變
易行苦。然此細苦無始來有。但爲簡細異
麁故。約已離麁苦時相顯處説上釋上節
下釋下節
以事識能資熏起時。無明起見愛麁惑發動
身口。造種種業受凡夫分段苦故。釋曰。但
以事識正熏無明與釋小異。餘全同矣
 疏四云。業識妄心有二熏習。一有上熏力。
以彼無明在業識上。而此業識還熏無明
如子養父。轉熏本覺増長勢力。於中含
具因縁二惑。一生縁惑無明有發業用。二生
因惑本覺有虚妄行。由此因縁倶合細分
立定壽限成變易果。從無始際至究竟位
變易行苦微細墮滅。此中即具有有無有。然
此變易無始本具。今從顯説三乘聖人而能
受細變易苦故。二有下熏力。以彼轉現分
別事識在業識下。今此偏説業識熏習分別
事識起惑造業能令未得出離凡夫招分
段苦無休息故。此分段苦遠因業識近因
事識。然正依附現識上立有壽分限名分
段苦記五云。今此業識上下二熏倶望無
明爲所熏處。由此熏習因縁力故。上熏成
轉現細苦所依。下熏成事識麁苦所依。如
植種於地處雖是一作用別。故果報有異。
所謂下向生根上向結子。業識二熏義亦如
是。此就顯相分其二苦所依各別。其實二
苦通依本末一切染法。若不爾者。分段豈
無識等五支變易豈不通法執耶又云。
然此細苦法爾本具。分段未滅苦相増盛映
細而不覺故。今但説已離分段三乘聖
人能受細苦。非於凡位不受此苦。但極微
細不能覺了
 私云。上下二熏義末師意不同。鈔義無明
 爲上熏。智識已下爲下熏。轉現二相屬
 下熏 歟。業識安中間而論上下故。疏
 意亦唯無明爲上。轉識已下爲下也。記意
 三細爲上六麁爲下。皆是能熏也。無明
 爲所熏不攝上下也 問。智相相續法
 執惑也。法執微細無發業潤生之用。唯識
 論云。然所知障無能發業潤生之用
 今下熏力中攝法執。以爲分段所依如何
  答。相續相有令他相續功能故屬分
 段。非直發其用也。若約當體可屬變
 易也。智相又准之。筆削記云。此則智識
 熏枝末現行無明令起相續識。執取計
 名造業受報共成事識。便六道衆生受分
 段麁苦又義云。二障通爲二種生死所
 依。法執亦爲分段依。仍記云。若不爾者
 分段豈無識等五支是即大乘之意。第
 八識爲苦果總報故。分段中胎内五位
 即十二因縁中
識等五支也
第八識業相位也。雖法執細
 惑兼爲分段依也。又彼變易豈不通法
 執乎者。未得其意可云人執歟。藏疏
 意。境界雙標内外境。妄心雙具業識事
 識。無明含根本枝末也。上略説各擧一示
 一今論不爾。上下皆只一箇三法也。但
 下一法作二用也
一三賢菩薩二種生死攝屬事
勝鬘經云。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
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又云。又如取縁有
漏業因而生三有。如是無明住地縁無漏業
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
此三地彼三種意生身及無漏業生勝鬘
義記淨影云。此三地者。謂此地前羅漢辟支
大力菩薩三乘地也。彼三種者。謂地上三種
生也又云。問曰。地前大力菩薩涅槃經中
説爲凡夫。具煩惱性。勝鬘何故説變易。釋
言。涅槃對初地上出世聖人名爲凡夫。
未斷地上二障之惑名具煩惱。若對聲聞
辟支佛等。此是大聖二障清淨。何故不得説
爲變易鈔二云。義分齊云。梁攝論中。十
信名凡夫菩薩十解名聖人菩薩筆削
記云。若直往菩薩。約終教説。在地前時即
受變易
 私云。以上文意。三賢菩薩受變易。
 論釋三賢位云。而微細苦相應亦非業繋
 苦故。而今釋分段云。能受凡夫業繋苦
 故仍今一切凡夫者。指十信人也。三
 乘聖人即三賢位故。論第三釋二乘云位
 在三賢故。二乘及大力菩薩即三賢位人
 也
仁王經疏吉藏云。地前有分段。初地已上但
有變易法華玄略述云。若下三果迴心向
大。同於直往菩薩。從初地受變易身也
 佛性論第二云。出三界外有三種聖人。謂
聲聞獨覺大力菩薩又云。三種聖人是意所
生身寶性論第三云。謂無明住地縁依無
漏業因生三種意生身也法鼓經下云。
意生身阿羅漢辟支佛得自在力九住十住
菩薩寶窟中云。初言此三地者。此世間
中三乘地。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是三乘
地故。寶性論云。此三乘地已上
論文
彼三種者。
彼三乘變易三種果又云。今謂。楞伽三種
約十地分之。乃是明菩薩有此三種生。今
文乃明羅漢辟支大力菩薩三乘人意生身。
不應以楞伽爲釋。後見林公疏同吾此
又云。大意門者。諸法實相言亡慮絶。
未曾生死未嘗涅槃。但虚妄有重輕虚妄
重者説爲分段。虚妄輕者爲變易。蓋是聖人
善巧方便隨虚妄顛倒故。立二死之名。○
此是興皇師大意也五教章下云。若依終
教。地前留惑受分段身。於初地中永斷一
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分別倶生於所知障
中。亦斷一分麁品正使。是故地上受變易
身至金剛位
 私云。以上文意三賢菩薩受分段身。但香
 象意依留種義受分段云云香象意。勝
 鬘三種意生身者。異實變易。例如増壽變
 易也。當論意。異滅二相以爲分段起因。
 故三賢之人受分段之義爲勝也。依此
 義者。三乘聖人者地上之人也。一切凡夫
 者三賢以下三種凡夫也
文。一者業識根本等 記五云。謂此業識有
上熏之力。能熏習根本無明生起轉現。與
微細苦爲所依故。又此業識九相之首名
爲根本。根本即熏習體持用故又云。然
此細苦法爾本具。分段未減。苦相増盛映
奪細苦。有而不覺故。今但説已離分段三
乘聖人能受細苦。非於凡位不受此苦。但
極微細不能覺了
文。後重云何等 鈔三云。自體本故者。自體
屬業識。本屬無明。是自體之本。從他得名。
依主釋也。故上文云業識妄心因無明故自
體生已。故云自體疏四云。自體即本。體
目無明。當體建名。自體之本。自體目業。從
他受名
 私云。鈔義同疏後釋也。上文如是無明
 得自所已此釋雖名自所。不云自
 體。爾者鈔義爲勝也
文。能熏初末等 疏四云。無明有二。一自體
本故能熏初末。初末即是業識妄心。令成
熟故。二通達遍故。本遍因縁能熏事識。事
識復藉所起見愛令成就故記五云。其
所熏處唯是眞如。其所熏生初後二識
三云。通達遍故者。名義同彼本遍因縁通達
即遍。持業釋也。如上文云各有二依謂通
達依及支分依。故云通達
 私云。記意無明以眞如爲所熏。以末惑
 爲所生而今論文無明直熏末惑令
 増長之云云爾者聊違論意歟
文。何故唯擧初後等 記五云。初微意云。無
明熏眞眞妄相資無法不作。何以唯成初
後云説中間。轉現及意豈非所成耶
四云。問。初謂業識後謂事識。不論轉現第
七末那。其故何耶。答有二意。於文可見
 私云。問意云。上擧無明所熏。枝末之中
 初末者業識也。事識者第六識即見愛煩惱
也。是執取
 計名
中間轉現二相及第七末那智相
相續
不顯
 示之乎爲言答意云。於業相以下九法有
 空有二義。依有義邊。直無明所成就。依
 空義邊倶非得成就。空無之法離因縁
 故。今擧初後邊有而顯中間有義。又示
 中間空體以顯初後空義。影略互顯表空
 有二義也爲言
文。後義云何等 記五云。後義下證成後義。
言後義者謂空成就。又問。三染其後無明唯
邊成就義相云何。引經釋中。轉現末那非無
明成。根本無明唯邊成故。由中三法不説
所成表性本空。中間空故初後亦空空。性等
 私云。二義中後空成就義。本論文不分明
 故。重作微釋引經證也。經論影略二義
 成立也
文。所起見愛 記五云。根本即熏習。見愛
之熏習業屬二聲如次可解鈔三云。賢
首云。但從本生故云所起
 私云。記釋意。根本言名無明歟。但准上
 一者業識根本熏習文。今根本者亦可名
 業識。以望事識業爲根本故。若爾者二
 倶可依主釋歟
文。已説黒品相熏等
 私云。即是總問等者。上文云。第二門中具
 此二門仍此門中總問總答。顯宗門歸
 總作別散説門具之。此文即初門也。次下
 結前生後分明也
文。自有二熏等 鈔三云。准此因果並通本
新。三大三身亦通新始覺本覺如金在鑛
謂之本有。後若出鑛謂之新有。雖説本
新而金體一。三大三身因果功徳皆通二
本新同爾。故下論云因此義故三身本有理
故顯了。及問答中説彼三身本有熏習並名
本覺。准知出纒皆爲始覺。既報化出纒爲
新有熏習得名始覺。而法身出纒亦新有熏
習。得名始覺記五云。由無始熏立本
因果。謂無始來内因力故。具足因位及與果
徳。由始有熏立始因果。謂依修行外縁力
故。則能顯其本有因果
 私云當段科文疏記意異也疏意自有二。
 熏下通分無始熏者下別示二。初分解兩
 熏。後本因果者。次第辨明二熏。初中又
 二。初先分二覺。後本因下後解二覺也。
 記意初自有下標烈。後無始熏者下釋成。
 又二。初總示。後本因果者次第下別釋云云
 疏義中間二段屬別示歟。對上總標故。
 記意別釋中又分總別歟。頼瑜義云。三重
 中第一爲總示。後二爲別釋。釋中初釋行
 相。後辨次第歟。本始因果且約義勢言
 之。如次本始二覺功徳也。若據實爲論。
 互通二覺。四種覺體倶是衆生本有功徳。
 是故始覺圓滿還同本覺。本覺成就還生
 始覺體用二覺。豈有闕失。如別抄之。有
 無始十地者。第三論云。今始起徳本來有
 故是則本始不二二義齊時故云爾也。
 凡此文有深義如別鈔矣
文。有十種本覺等 疏四云。初無始熏且就
聖説從無始來十本覺智十如實理熏障
十地枝末無明。此中正順如實熏習滿足方
便力故。又以所入一法界心無始熏習根本
無明。此亦符合法力熏習滿足方便力故。
據増勝明作如是説記五云。三賢位中
雖具本熏無明稍劣。然是比觀未能正治
微細障染。是故不説又云。一法界心者。
即前十種如及眞智寂照不分。中實靈明故
説名爲一法界心。又所入法多一一心無始
熏習斷根本無明。亦則説名一法界心。若爾
前説一法界心具二自在但爲所熏。 何故
今説亦作能熏。然此本法於覺與力成諸
無爲。熏彼有爲令其息滅。於惑與力成諸
有爲。熏彼無爲令其隱廢。體爲用依。何非
能熏
 私云。此中二熏。則前第三論所明染淨本
 覺如實修行與法力熏習二力也十種眞
 智等者。開本論眞如法三字以爲理智及
 所入三法也。是則本文雖指一法義必
 具三義故開爲三法。上黒品相熏門。本
 文云。以依眞如法文。末論只爲眞如一
 法上下影略表法門開合無窮也 問。眞
 如無相何分十種乎 答。十法體有二。
 一智二理也。攝大乘論云。以智惠功徳
 爲十地自性又或釋云。即眞如等亦名
 爲地。能攝故。即是實法爲假者。所依等故
 實法名地又唯識論云。雖眞如性實
 無差別。而隨證得假立十種是故。理
 智冥合以成地之體。凡地位差別有三重
 所由。一無明煩惱厚薄。二智品勝劣。三理
 體明昧。從麁至細皆是生滅門差別性
 法門建立也 問。何故釋行相之時。本因
 果盡五十二位。如因果唯限十地。釋次
 第之時本因果限十地。始因果釋五十二
 位乎 答。一義云。影略互顯故二義各
 可有之也。又義云。釋次第之時正消本
 文。故本因果限十地。十地證眞如位故。
 付地上判之。始因果從用至體故。具
 盡五十二位也。而釋行相先于本文而
 判義。故本論微隱義相專釋出之。故相反
 云之也。又義云。判行相之時。本有功徳
 因果歴然故悉擧之。修生之時地上始有
 還同本覺義。故專云限十地也。判次第
 之時本因果本覺次第故。於平等地上判
 之。始因果始覺差別次第。廣通地前地
 上判之歟 問。何今不説三賢位乎
 答。十地證眞如位故本有義顯。仍且云之
 約實三賢亦可建立之也
文。雖未得十信之位等 鈔三云。謂雖未得
十信之位等者。此則信前散亂。聞法汎爾
發心起厭求行。以此爲因漸行十信。此是
根鈍懈墮之流。若是利根勤勇之者。聞法發
心即登信位。故瓔珞云。從具縛凡未識三
寶好惡因果。値佛菩薩教法中起一念信
便發菩提心。是人即名信想假名字菩薩。略
行十心。所謂信心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戒
心迴向心護法心捨心願心云云疏四云。
從邪定聚雖未入信。以本熏力使自心
中厭苦求樂。以此無始内熏因力能令妄
心還熏眞性。遂令自身從劣向勝發心修
行。入十信位次第漸歴三賢十地。乃至佛
位。頓斷無明成就法身應化業用
 私云。則自心中者。在纒迷位即本覺自心
 故。始覺厭求又於本覺心中而起此用
 也。論第二云。於無過法立諸過患。於無
 徳法立諸功徳即此義也 問。本論
 以熏習因縁力○樂求涅槃文。香象等尚
 屬本熏故。彼疏釋此文云。先明眞如内
 熏無明令成淨業。後即此淨用返熏眞
 如令増勢力。 前則本熏後則新熏
 疏云。以有眞如法故以下樂求涅槃以還。
 攝上眞如熏習也曉疏
同之
而今以此文
 屬新熏。而判十信以前行相有何意乎
  答。一段大意本熏以爲因。而成新熏
 故。本論以熏習因縁等文。明結前生後辭。
 爾者屬下段何爲奇乎。加之厭生死欣
 涅槃義皆屬始覺之旨以下文分明。何
 局當段屬本覺乎。若爾者。香象等釋不
 符文意矣。又云。今論意又以此妄心○
 即熏習眞如文。雖屬本熏擧之。以爲始
 熏由來歟。未入十信以前凡夫地故。猶屬
 本覺冥熏密益歟
文。即熏習眞如 記五云。然依本位。眞如
爲能熏妄爲所熏。今此反説熏眞如者。
就所依處。謂本覺熏妄依如理故。亦可。論
文雙依二力。一妄心厭求力。二眞如熏習
力。即表亦依能作熏習之眞如故。又此位
中從其増勝眞爲能熏。不妨通具所熏義
 私云。初義本覺智熏妄之時眞如爲所依
 而作熏習。次義眞如直作熏習。依此義
 熏習眞如性可訓之歟。後眞如爲所
 熏三義之中初義爲勝歟
文。知心虚妄 記第五云。知心妄動即十住
位。創見法身凝然寂滅覺知動念皆虚妄
故。無前境界即十行位。修諸勝行對治異
相。法空方便了境空故。修遠離法即十向
位。隨修勝業迴向三處則能遠離倒求異
求種種作意故。以如實知至不取不念則
入初地。乃至久遠熏習力者。謂從二地至
于十地。無明則滅即妙覺位。以無明滅故心
無有起。謂由根本無明盡故。業識妄心永
不復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則六塵風相隨
因皆滅。以因縁倶滅心相皆盡。則麁細染相
盡滅無餘廓然清淨。故云名得涅槃等
 私云。十住十行如次知心境虚妄所得之
 位。故云爾也 問。迷亂之時先起妄心
 後現境界。若爾斷道之時。先空境後拂
 心。依之相宗五重唯識等次第先遣境。
 後遣識。今何淺位知心虚妄。深位知境
 界空乎 答。一義云。先爲知境空。以唯
 心妄起爲因歟。依之異譯論云。知一切
 境唯心妄動畢竟無有二位互雖觀心
 境空。依心起境故。今亦觀之也。一義云。
 淺教執唯識之義故。先遣境後遣心。深
 教心境並泯故。前後次第不定。或知境
 空還解心妄。或觀心亂亦知境空。而實
 心境一際二法非異。爲表此意云爾也。
 出向法者。十迴向位以所修行業迴向無
 上菩提。出凡夫位始入聖地。故以如實
 等者。十地位眞如法界以爲自身。般若實
 智以爲自心。故今擧能證所證理智以
 爲初地行相也。無量方便等者。香象疏種
 種下判修道。若依此釋者。本文以如實
 知等二句釋初地見道。種種方便已下文
 釋二地已上修道也。釋論以如實已下二
 句亦屬初地見道。無量方便等屬修道。入
 極喜地乃至金剛等。再以上文勢配地
 位也。今謂。以如實已下至入極喜地初
 地行相也。其中初二句眞見道位也。無量
 以下文説相見道歟。本論又准之。初二
 句眞見道也。種種等三句相見道也。乃至
 言含二地已上及十地。久遠熏習等佛地
 功徳也。根本盡故等者。古來有三義。一
 云。佛果之位四相分悉盡故。云爾也。故抄
 二云。八地已上似有細三相一云。根
 本無明具一切妄心。故無明滅位盡餘惑
 也。記云。謂由根本無明盡故。業識妄心
 亦復不起一云。佛智可斷一切惑之
 功能具之。倶舍論云。金剛喩定一切隨眠
 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
 破一切功能更解云。本文以無明滅
 已下文。從本垂迹義歟。是則本覺對治次
 第門中逆次斷惑之意也。始覺圓滿還同
 本覺符應一切衆生成應化業。是名無
 住涅槃。智淨相不思議業相下四門此中
 可廣説矣
文。一者妄染熏習門等
 私云。今此二門逆次廣説上顯宗門中本
 始二熏也。例如黒品相熏門中總別二門
 也 問。顯宗門中本熏眞如熏無明。是則
 順妄染門中本覺熏無明。又淨法門中雖
 明三身熏不云熏無明。依之遠疏中
 以本始二熏文屬妄心熏中總説。何云
 逆次釋之乎 答。本論文既標妄心熏習
 義及眞如熏習義。是則逆次牒上本熏段
 以有眞如法故及以此妄心等文作釋
 但至難者。妄心中本覺熏無明者。雖表
 本覺意取始覺也。次三身熏者。且明能
 熏之體。豈無所熏乎。彼惠遠疏釋者失
 文意歟。香象元曉二師同今論釋。藏疏
 云。略中先明眞如熏習。次明妄心熏習
 云云
文。以意識中本覺智分等 鈔三云。本覺智
分等者。由此本熏令彼妄心厭苦忻樂。
如上本云所謂有眞如法故熏習無明等是
也。又別記云。此二熏習皆是眞如内熏妄心。
有此厭求還熏眞如成勝行也 疏四云。
意識熏習四十心位。及諸二乘但能伏斷異
滅二相。故用意識本覺智分。還熏意識無明
癡分發起始覺。依附意識厭苦*忻樂漸
向佛故記五云。四十心者十信三賢。此
言意識即末那麁分意識。屬當執取計名
字相
 私云。據此文者。明知。智相相續末那相
 應惑。已以第六第七配地前地上能熏。
 故三賢斷異滅。初地已上斷生住。是論定
 判故。相續已上住相所攝。豈非末那所熏
 乎 問。厭苦欣樂之義通末那識乎 答。
 不爾。厭求之心偏第六意識。分別善惡作
 業故局意識也。本論二種法執中怖畏
 生死妄取涅槃云云又唯識論判厭求
 心爲下乘。般涅繋性是則厭求之心。法執
 所攝末那熏。初地已上斷法執一分故不
 可起欣厭分別。依之上文釋初地云不
 取涅槃不念生死故知。唯意識中可
 生欣厭之心矣 問。當段妄心熏習與
 上黒品門中妄心熏習同異如何 答。彼
 業識事以爲體。此通本末諸惑。又上違他
 順自徳表之。黒品所攝故。今違自順他之
 徳表之。自品所攝故。仍兩段妄心其義門
 異也
文。以清淨分等 疏四云。以十地中斷住生
相。唯以意中清淨智分。還熏意中染污癡
分。速能證入大菩提故。以十地人眞契法
空斷無明故記五云。以眞熏妄行相
同麁細勝劣遂成別異。若爾既脱眞爲能
熏。應非妄染。對後淨法。復有何別。然眞性
一味本無染淨。由隨作用遂成差別。謂
隨染縁成諸染法。和合倶轉非一非異。是
故以覺從妄倶名妄染。如木之中火倶名
木。故復有勝用持諸功徳。所謂六度等行
三身等果。一切淨徳咸依眞覺。以覺從徳
倶名眞淨。如空界之火非唯在木。故如是
等用總別文隔不應致惑
 私云。今妄熏之中意意識智分。又施淨
 徳故云清淨分等也
文。以菩薩等斷無明等 抄三云。以菩薩等
斷無明故者。此出登地意熏所由。謂同前
説無始熏中於十地内斷無明故。此則唯
從相續。已上總名法執故並屬意。是十地
斷。前説信賢意識熏者。謂執取已下屬煩
惱障總名意識。故是彼斷
 私云。依此釋。等斷者。十地齊等斷無明
 也。今謂。十地菩薩等*同佛果斷無明
 也爲言總意云。末那斷法執。法執無明親
 用故。特約能生云斷無明也。上第四論
 於十地中立根本枝末二種對治。即此義
 也。若准斷本無明亦通十信之義。意
 識熏人執斷亦可云斷無明。通局隨宜
 立教不同也。上云熏意識。無明癡分即此
 義也
文。速趣涅槃等 抄三云。問此意言速前識
稱漸其故何耶。答。別記云。意識熏中望意
熏習而有四劣。一能熏之識自淺薄故。二
望所熏眞如猶懸遠故。三不覺知有末那
頼耶故。四不覺知有法報相。是故不能
疾得菩提也。意熏四能翻前劣故。謂能熏
深厚徹五意故。餘三可見。是故望大菩提
速疾得也。釋曰。彼判意識唯局十信不通
三賢。故具明四。今據十信亦通此四。若約
三賢唯用前二
 私云。此釋唯用前二者。三賢伏法執故。
 知末那頼耶。又見報法身也
文。次説淨法熏習門等
 私云。以下釋顯宗門中無始熏也。是故法
 身應化二門皆自然常恒爲義也。當段有
 脱落本。印本同唐本矣。脱本就此門中
 自有二門。云何爲二。一者法身自然等文
 仍云何爲二。一者總標門等三門。餘脱之
 也
文。自自作自等 抄三云。自自作自等者。自
然作體名自。自然作相名自。故云自自作
自。非由他梵王等所作故云他力故。第一
論云爲欲顯示一法界體平等平等無有其
私無量性徳自然本有非得他力故疏四
云。法身自體本覺自相作自内熏。不假師
教及梵王等他力作故記五云。謂三自中
體相之二熏習之義。即隨染中智淨相及清
淨中因熏習鏡。由此性智本來無漏熏衆生
 私云。體相二大云自自。無他梵王等作
 故云無他力也。今謂。法身自體自然法爾
 作此自性。非他因縁造作之義也。仍三
 箇自言如次理智人三點也。配之體相熏
 三徳也
文。應化熏習門等 抄三云。如是本覺發過
恒沙等者。此段能化化所化生並屬本覺本
因果熏後若新起並屬始覺始因果熏。准於
此義。若已修成十方諸佛三身果徳並屬衆
生本有三身。若望於佛並屬始覺。此則但
是體一義異。謂隨染幻有差別故疏四
云。復依本覺發過恒沙不思議業。在根心
中隨應教化斷惡修善。具百行之因滿萬
徳之果。或唯清淨本覺大義縁熏習鏡。或通
隨染本覺二種相中不思議業記五云。謂
三自中自用熏義。即隨染中不思議業相。及
清淨中縁熏習鏡。由此覺用或現身雲或
作鏡界。令諸行者瞻相縁塵。種種施爲皆
成佛事。窮未來際運用無替故
 私云。三乘六道無量應身攝此中也。始
 從三乘教法終至世間衆務。皆是眞如法
 身應用。衆生本覺作業。縁合忽應。縁離
 速隱運轉無量作用廣大。乃至於自分當
 益。暫時無息。同類作業自然得益等也。
 是云應化常恒熏習義也。如是本覺者。
 依抄意應化直名本覺故。彼師下釋云。
 三身本有並是本覺。若依疏記意者。呼
 上法身名本覺也
文。如本用熏習者等 抄三云。如本用熏習
者等者。疏釋論中脱此一句。致無三身本有
等義。及下差別平等二縁亦與龍樹所釋不
同。因辨二本上下差別雖有多處。而脱津
要彼論三處。一眞如門。今論云若離説念名
爲得入。彼脱説字。二覺義中。今論云所言
覺義者謂心體離念相。彼脱相字。三淨薫染
中。即此文是。言二全同者是未曉也
疏上云。三相於中有二。先別釋。後合明。前
中亦先體相後用大。前中亦二。初正顯後除
疑。前中先辨熏言。從無始乃至不思業者。不
空本覺名無漏法。此法冥熏衆生非物能
了。故云不思業也。此中業者是冥熏作用
 私云。疏釋論者。香象疏所釋本。眞諦三
 藏所譯一卷起信論也。今所釋者。筏提摩
 多三藏所譯當論所唱本文是也。彼眞諦
 譯缺用熏習者四字。仍只有自體相熏習
 無用熏義也。是故唯有法身報身本有
 義。無應化常恒義也。下差平二縁又龍樹
 意牒當段用熏習。故與彼師義異也。如
 斯要處兩三箇所。與當論所判異故。彼師
 釋似失論本宗矣爲言異譯二卷論。用常
 無間斷。熏衆生心此釋分明也。加之。
 今本文上表一者自體相二者用等。次下
 結依此二義。當段若非用熏習義者。指
 何法云二義乎。故知藏疏背論意矣
文。作境界之性等 抄三云。作境界者。如上
文云作彼六根所縁六塵。即六如來。日月光
明如來香積芬流如來等是也藏疏云。作
境界性者。明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厭求成
能觀智。亦乃與其觀智作所觀境界也
 私云。性者不改義也。一切見聞觸知之境
 尋其體性即是如來普現色身之功徳也。
 是云境界之性也
文。如是二門等 記五云。如是二門。則指體
相及用熏習。以相即故不相捨離。或可。二
門通指妄心眞如熏習。理亦無違藏疏上
云。以此二法等者。下顯熏功能。謂此心境二
法亦可此體相二法。冥熏衆生有力故。
起厭求等行
 私云。香象所覽本闕用熏習者句故。指
 體相二法。此論所釋有此句故。擧體相
 與用云二義也
文。起信生解等 抄三云。謂起信生解
立修行造作不轉到正後二地達眞俗
地文
 私云。本文十向十地缺之。義具之歟
文。三身本有等 抄三云。三身本有並是本
覺。後出纒時悉爲始覺。非同常義法身本
有報化始起故也
文。次説發起問答等 疏四云。有覺無覺義
理難解。惑一覺一文教倶隱無定通人。豈
能明了。故重作釋開曉行人
 私云。於有覺門者。雖爲佛法通相至無
 覺門者超純教相也。就中一本覺義諸
 教之中雖有其説。於一無明者亦當不
 共。凡此一科佛法大宗留心可思之
文。一切衆生皆有本覺等 抄三云。一切衆
生至無本覺故者。良以。本覺具妙有眞空
二義故也。又別記云。由染本性離無染可
離。徳本性現無徳可見故。其眞覺無覺義
也。是故遠離覺菩提所覺涅槃無覺而不彰
故名佛也疏四云。初明生界皆有本覺。
後明生界皆無本覺。然皆有理倶佛説故。
○然知聖説理趣者何。謂生滅門有本覺
故。若眞如門無本覺故。又此本覺具妙
有義故説有也。具眞空義故云無也。以
此義理佛説有無。良有以焉記五云。一
切衆生對望本覺皆通有無二種之義。有則
皆有。無則皆無。如是有無皆有深理。非
如權教定有定無各各別異○謂若門法別
明。則有人有覺。若廢門入法會用歸體唯
有一味摩訶衍法。更不説有生覺差別。又
依生滅門皆有本覺。依眞如門皆無本
 私云。今此有覺無覺有多義。依抄意。由
 妙有眞空云有覺無覺。是生滅門中論此
 二義也。疏存二義。一云。約生滅眞如二
 門云有覺無覺。皆有理故者。述上二義
 所由也。一同抄義也。記存三義。一云。妙
 有眞空義。二云。有覺約能入門。無覺據所
 入法也。三云。約眞生二門同疏初義也。
 或學者義云。有覺因分法門。無覺不二
 果海云云又義云。有覺門者生滅門。無覺
 門者眞如門也。皆有理故者。述無覺所
 以也。眞如門理理自理故。非覺照之理
 云爾也。下文就有覺門中致五重問答。
 此中有不二。至下可悉之更有深義。如
 別抄矣
文。若依初門等 疏四云。初徴釋同異。且依
初義。若諸衆生皆有本覺。其所有覺爲同爲
異。同則一覺共遍生界體無異故。異則多
覺各遍生界體不同故。答意易知。如文
可見又云。論若爾至衆生多故。釋曰。後
連環問答有四。一徴釋生覺一多
 私云。初門者。指有覺門也。一切衆生等
 者。致同異二問。初五句擧同致問。一一
 衆生以下二句擧異致問也。一切衆生已
 下三句答説也。若爾等下作微問。此事等
 作答説也。差別性故者。抄三云。差別性
 故者。意以煩惱爲衆生性。如本論云無
 明厚薄不同是也。非局假身爲衆生
 性。不爾云何次引無明體一作相違難
 哉私云。此意衆生者。直以煩惱名衆
 生。上論文云。衆染合集而生故名衆生
 又義云。衆生者能具假人也。無明與本
 覺所具患徳也。今呼能具人意取所具
 煩惱云云凡當段本覺與無明衆生。三種
 相望作重重同異釋。至下可悉之
文。若爾此文云何等 疏四云。二徴釋無明
同異有六。一異種違教難。○論有二義故
至無相違過。釋曰。二二義順理答。○論若爾
至斷絶過失故。釋曰。三體同餘斷難。○論此
事至各各不同。釋曰。四身別不斷答○論若
一至無有差別。釋曰。五性殊何一難。○論而
無明藏至等無差別。釋曰。六理一答抄三
云。若爾此文等者。意因上説不可同種。種者
性也。性者體也。若是不能同一體爾違下
偈云唯一體無二。故云若爾。若准下答自
宗決定。衆生惑相亦並同體而似本覺。但是
衆生身各異也
 私云。當段所引大宗地論文。專難無明多
 差別義也
文。譬如虚空中等 記五云。總有四頌。別
明二義。前二頌明本覺。後二頌明無明。皆
初喩後法。本覺是一正符前義。承便而引。
非所相違。但彼無明對今有異正當引會。
由前所説一切衆生差別性故不能同種。豈
不違彼玄文所説無明是一同種義耶
云。片雲覆月千器同昏。一惑熏心萬靈悉
暗雲況無明。體是一故。器喩衆生類差別
故。月如本覺癡所覆故抄三云。種種心
相中者。此上二偈明其身器。次後二頌明
其惑一。今難惑一不難身異。然上二頌相
須引耳
 私云。前二頌記爲明本覺一義。抄爲明
 依身多差云云但記釋符文歟
文。一者自宗決定 疏四云。玄文偏就自宗
決定根本無明同一體故。起信欲顯引攝決
定根本無明差別性故。意以煩惱爲衆生
性非取根身是有情體。故本論云無明厚
薄無量差別。即其義也記五云。初自宗中
顯示同一相續義者。一切衆生同一體故本
覺理性平等唯一。其諸事相全攬理成。是故
有情命盡十方生窮三有。皆唯是一。後引
攝中顯示差別相續義者。一切衆生體各別
故。由聞事體染淨差別方於修斷勵力而
進。誘引攝受怠墮衆生故。説無明各有
別體抄三云。爲顯後義者。此會本論無
明厚薄不同等文。即上差別性故是也
 私云。自宗者惣指佛家大宗。當論亦存此
 義。上第三論釋自宗決斷即此論正宗。但
 今文立教異故。以當論屬引接義也。同
 一相續者。疏抄意直名煩惱體。如上衆生
 即名無明也。記釋名能具依身也。今此
 二義共違論文。若如疏抄意者。違次下
 無明雖一相續別故文。又違第三論自宗
 決斷同一相續文。彼等皆指衆生依身名
 相續。此文豈直呼煩惱乎次記意又違當
 段判惑體同別。又違次引經文。以蓮葉
 云差別相續義也。今謂。記義順文。但彼
 師意依身與煩惱終以爲別。而實不爾。
 無明縁起末惑中業果二品有之。然其果
 報衆生根身也。又業識梵名云羯羅羅鍵
 摩。名異熟報識。於此位成人體。豈煩惱
 心外論能具依身。而身與惑相望又可
 有即離。別如對無明論身。亦對本覺
 論身。如是依身即明暗不二總體。仍就
 身判同異。即是無明一多義也。凡本覺無
 明同別總有四句。一本覺同無明別。二無
 明同本覺別。三無明本覺倶是同別。四無
 明本覺倶非同體。此等義如別抄
  暦應三年
二月三日於東寺西院僧
  坊以先師自筆本書寫畢
           執筆靜賢生六八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五勘注第二
文。譬如以蓮葉等 記五云。初論證差別有
其二。頌初喩後法。蓮葉以喩無明各別。一器
則喩衆生體別。其所覆月如在纒本覺。餘
器喩佛。不隱月輪如出纒本覺。今起信論
正同彼文。顯示差別相續義故疏四云。
初論證異義
 私云。今引此文證當論建立也
文。復次文殊等 記四云。後經明引證○
謂聞衆生同一無明。已有多人修心錬行。足
可除斷。而我今者何用劬勞疏四云。後
經證同義鈔三云。前證差別相續。此證
引攝決定故。但順證自論也
 私云。記及鈔證差別相續義。疏證同一
 義見タリ是依次下一無明義而得成立文
 歟。但記義爲善也
文。一無明義而得成立等 記五云。以此下
密意彰同。經中顯文錐説無量。原佛本意
但一無明。是故玄文義得成立
 私云。此釋會上證差別義歟
文。若爾一衆生煩惱盡等 記五云。文有三
意。初謂。無明體一。一人斷時一切皆斷。次
謂。若言餘人未修故不能斷。則不得言
無明是一。後謂。若許一斷一切皆斷。則衆生
界便成斷絶。由無明故。住持生界永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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