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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本抄 (No. 2281_ 貞慶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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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除四大體非無故ノ因一。敵者若暫不レ顯二闕後
二相ノ邊ヲ一作リ向ヲス能進ノ三相具足セル別ノ量一。即
爲二相違決定ト一若又不レ作二違決一。直勘二本因ノ闕
後二相一作二能違一者。即爲二相違因ト一前ノ時ハ暫
爲二疑因一。後ニハ又爲二邪因一。設先勘二相違因ヲ一*了
雖三後作ト二違事一。立者不丁敢テ云丙我量ハ墮リ二闕後
二相一何爲ヤト乙疑因甲。所以違決ノ時ハ擬&MT06279;二正因ニ一對
立正因ヲ一也。如下彼第七ノ句不レ顧二初相一於レ可
レ有爲中不定ノ本作法上
  三重四對相攝事
一云。四對ノ中體義對則局通對先陳後説對ト
言陳意許對トハ各如二其名一。總別對ハ則言許對
隆光記
 難云。總別即言許者。二對既無二差別一。何別
 開レ之哉 若云。總別ハ寛ク言許ハ狹シ總別ノ
 中ニハ有道理ノ總別ト言陳意許對唯是立量ノ
 總別者立量門ニハ無二其差別一何別立レ之
二云。疏局通斷體
義
先後言陳斷先後
言陳
斷總別對疏
局通言許合&MT06279;立レ之云云同學記
裏書
  尋云。局通ヲ既ヲ即二體義對ニ一何亦爲二總
  別對ト一耶
斷云。雖通局對ト&MT06279;通テハ名二差別ト一局ヲハ名二自性ト一
然此ヲハ即前ノ體義對ニ攝ム後説ト意許トヲハ即前ノ總
別對ノ中ノ別義更無二別義一云云
 此文明二三重四對ノ相攝一也。三重ノ中局通ハ
 四對ノ中無二其名一故會レ之。攝二四對ノ中ノ第一
 體義對一爲言四對ノ中ノ總別對ハ三重ノ中無レ之
 故。又會&MT06279;レ之先後言許ノ二對ヲ合名二總別對一
 爲言斷明二總別對一即四相違是也云云是則
 先陳後説ノ法有法ニ各開二言陳意許ノ總別一。
 以爲二四相違ト一也。爲レ顯二此義ヲ一合&MT06279;二先後言
 許ノ二對ヲ一爲二總別對ト一也
  十五因子島云竪有二四
類一横有二十五一
疏云。違一有レ四。謂各別違違レ二ニ有レ六。謂違二
初ト二トニ一法自相
法差別
違二初ト三ト一法自相有
法自相
違二初ト四トニ一法
自
相有法
自相
違二二ト三トニ一法差別有
法自相
違二二ト四トニ一法差別
有法差別
違二三ト四ト一有法自相
有法差別
違三ニ有レ四謂互除レ一一除二
有法
差別一違二餘三一也。二除二有法自相一違二餘三一也。三
除二法差別一違二餘三一也。四除二法自相一違二餘三一也
違四ニ有レ一一因違四
之比量
故成二十五一以上子島註
  尋云唯違二有法自相一作法如何
清&T073005;注鈔云。更有三一因違二有法自相一者。如
勝論對二數論一立二同異句義一。自許同異ハ非ヘシ
レ實。以二能有一故如二大有一
明詮記云。唯作下違二有法自相一因ヲ上者。有性ハ離
レ實ニ有二別自性一許レ別&MT01319;トレ實ハ。故如二徳等一云云
  擧此三種等餘十二故説等ノ言事
子島記云。能乖返ノ因ニ有二此ノ十五類一。而今論ニハ
唯説下所作性ノ因ノ違スルト二法自相一積聚性故ノ因ノ
違スルト二法差別一有一實故等ノ因ノ違スルトノ二有法自相
差別二ノ宗一之三類ノ因ヲ上等取ス餘ノ十二類ノ因一
故説二等ノ言一爲言能乖返ノ十五因作法出二清
&T073005;師ノ注鈔一也可見
  諸師釋總有二三意一
一云。擧二別違四因一等取餘十一ノ因一。文軌初釋
玄應後釋
略纂初釋勝
莊師同之
二云。擧二別違二因ト違二ト中一因トヲ一等取餘十
二一今疏并文軌後釋玄應初釋略
纂後釋太賢清&T073005;同レ之
三云。擧二所作勤發有一實等因一等二取餘ノ四
相違門因一故云レ等ト也定賓
自義
 文暦二年四月十七日書寫*了一校了
             因明末學覺遍
明本抄第七終


明本抄第八
 法自相下
  正所諍故  聲生論師立勤勇因歟
  第八句   因喩之法
  非喩過故  汝聲無常
  諸無似立
  正所諍故事
子島私記云。問意易レ知。答意云。凡一切比
量。擧レ宗時必以二法自相一爲二所諍之宗一。設欲
レ成立法及有法ノ自相差別一。立敵相對所レ諍
者。是能別法自相云云
問。比量諍四宗隨レ應如二聲無常一者。正諍二能
別一。疏云二正所諍故一者。即指二此法自相作法一
也。後三相違隨レ宜其諍在二餘所一。未レ諍二法自
相一。故後列レ之。是疏問答本意也。而如二今記一
者。一切比量皆以二法自相一爲レ諍。後三相違
又不レ異二此義一云事。恐違レ理又背レ文。有二何深
意一哉 答。於二後三相違一。各可レ有二二門一。所謂
數論諍二法意許一。勝論諍二有法自相或意許一
等コトキハ諍所二銜著一在二後三宗一。則是於二樂爲不
樂爲門一樂爲之所レ留爲二正諍一是常相也。若
立量門作法。以二後説一分二別前陳一互相差別。
必不相離性所立法顯二于能別言陳一。但由法
故成其法者是也。所成非成對名。衆量軌則
都無二改異一。若依二此門一者。必爲他用有性非
實等量。猶以二能別自相一爲レ諍。難レ諍二能別一返
則成二有法意許一。故非二二門遂異一。是上綱御意
也
問。若爾成二後三宗一量所諍宗在二二重一歟。設
云レ爾者。立者樂爲偏留二一處一。別違量中全不
レ可レ有二二諍一。以二能別爲所*諍一者聲無常等
也。是故犯二初相違一。必爲他用等非二此類一。何彼
亦*諍二法自相一。故疏云。因法成レ宗。可レ成二四
義一。纂云。或*諍二有法一。或*諍二於法一。其成言諍
言限二樂爲所在一。全不レ兼二二處一。若又所レ諍是
一非レ有二二重一者。後三相違量。爭テカ有下諍二法
自相一之義上哉 答。若依二通途之義一者。諍在二
二重一。先必成二能別自相一。是諸比量通相也。此
上他用量實諍二能別意許一。非實量諍二有法體
義一。是隨二量形一其類不定也。其成二後三宗一量。
以二法自相一雖レ爲二一重所立一。是方便非二實諍一。
意許之所二銜著一以爲二實所諍一。後三相違名由
レ此而得。而子島御意大異二此義一。一切比量皆
以二能別一爲レ諍者。決定道理非二假設義一。引レ證
立理。其旨尤重。但諍亙二四宗一之義。是又必
然也。不レ爾何分二四相違一。以上二門實返歸二
一門一。彼後三意許宗又能別言陳法而成レ之。
其所諍實義是一。非二別處一非二別時一。以レ之爲二
上綱大本志一也
問。若爾後三相違。又法自相爲二正所*諍一。故
得二法自相相違名一歟。若云レ爾者深違二四相
違配立一。若云レ不レ然者上所レ成頗似二無用一
答。以二後三相違一攝二九句一。或云下爲二法自相一
攝之。或云下乍二後三相違一攝之。先徳諍也。二
義共有二深旨一。但粗推二子島御意一。二門共兼。
若捨レ一取レ一。定可レ有レ所レ違此趣如二
別記一
其中今
正所*諍義。後三宗又兼攝二法自相一之門也」
問。今成立旨。爲レ遁二重難一通塞區分。上綱製
作中其詞未三必有二如レ此委曲一。以レ何得レ知有二
衆多義門一云事 答。解二後二相違一處處之
趣。皆存二此意一。上綱於二有法差別一。存二別作法一。
其源在レ之。是以春穩大徳云。後三相違量モ又
以二法自相一爲二正所*諍一。則引二明燈抄一爲レ證。
自作二多重問答一。然則上綱依二善珠一。春穩依二
上綱一。不レ可二異求一
問。見二疏生起一。答二相違有四。何故初説。法自
相因問一。正所*諍故文明知正所*諍義唯
限二法自相一。餘三相違無二此義一。故以レ之爲レ故
能答二所問一也。若餘相違亦正諍二法自相一者。
四相違皆可レ攝二初説之類一歟。對レ何爲二其初
後一 答。此疑一往可レ爾。疏意大都實爾也。
先以二初一ノ違一對二後三一。初違唯諍二法自相一。故
最初説レ之。後三傍成二餘宗一。故後列レ之。但彼
正所諍道理通二一切比量一故。有性非實等量
此文中收。不レ爾何總定二道理一之處。指二法自
相宗一暗云二正所諍一哉。但衆量皆雖レ有下正
諍二法自相一之義上。法自相量單諍レ之。偏爲レ正。
無二爲レ傍之義一。後三違重而非レ單。諍二法自相一
兼又成二餘宗一故。又有二爲レ傍不レ爲レ正之門一。所
レ謂樂爲之所二銜著一。在二餘處一故。其處名二正所
*諍一。法自相非二正所諍一非二實樂爲一故。是故初
後相對此正所*諍義專在二法自相一。是答レ問
之本意也。然又正所*諍道理之所レ顯所レ至。
猶亙二餘相違一。乍レ亙レ餘ト不レ如二法自相一故。此
又返答二所問之由也。而常途義以二總正所
*諍道理一。偏&MT99999;二法自相相違一。嫌二後三相違一
故恐失二疏本意一
 上綱御所存。古來以爲二難義一。愚意探レ之。
 先後所案非レ一。又世間多分。上綱後三相
 違意許在二能別處一云云今義頗異二彼等一。具
 旨如二後二相違愚鈔一
春穩私記云。問。何故法自相。爲二立量門正所
諍之法ト耶 答。立量門心。一切比量必以二
法自相一爲二正所諍法一。立敵相對正所レ*諍者。
是能別法宗故。理門論云。但由法故成其法
云云明燈抄云。一切比量凡擧レ宗時必法自
相。以レ之即爲二正諍之宗一云云
問。若法自相正所*諍者。爾唯有二法自相相
違一可レ無二後三相違一。然而法自相法差別有法
自相有法差別。皆所レ諍故。有二四相違一也。何
云二唯法自相正所*諍一耶 答。有法自相有
法差別。實唯ヤ諍レ法。但所違量不レ加二離實之
言一。只言二有性非實一之時。能違之量不レ加二離
實之言一。破二有性非有性一之時。誠有二有法自
相相違一。若所違量加二離實之言一。立二有性離實
有性一之時。能違之量加二離實之言一。破三有性
非二離實有性一之時。實唯諍二法自相一。故斷云
望二不加言一名二有法自相一。若加言已即名爲
レ法云云有法差別准
レ之可レ知
 尋云。此記意。以二有法自相一攝二法自相一。名二
 正所*諍一者。所違能違共加言之時事也。其
 自レ元無疑。然者乍二不加言一猶攝二法自相一
 云事。此記文不レ許歟。先成之旨頗非二此記
 意一哉 答。此記本意上下分明也。乍二後三
 相違一猶收二法自相一云二正所諍一也。但寄二加
 言一論レ之者。法義難レ見。故以二加言一還令
 レ知二不加言中實義一也。此事如レ常
  從彼初説事
子島記云。言二從彼一者。非レ指二前比量相違相
違決定一。是指二正所諍之言一也。是燈抄意也
周記指二宗及比量相違等一云二
從彼一云云 不レ可レ依レ之
  聲生論師立二勤發因一哉
疏云。此有二二師一。如下聲生論立二聲常宗所作
性因一。聲顯論立中勤勇無間所發性因上文上中
卷處處同レ之
 尋云。疏出二有體一分兩倶不成一云。勝論師
 對二聲生一。立二一切聲皆是無常一時。二宗唯
 許二内聲有勤勇發外聲非有一云云加之唯識
 論云。待レ縁顯發方有二詮表一文疏釋云。待縁
 顯者聲顯也。待縁發者聲生也。發是生義
 文
明燈鈔四末云勤勇發中有二其二義一。一者勤勇
發顯。二勤勇發生。初發顯義唯在二聲顯一。後
發生義亦通二聲生一文
  第八句事
今云。第八句同品有非有異品有ハ者。是正
因也。能具二三相ヲ一故。第二相ハ元云二定有一不
レ云二遍有一故
問。此因既不下爲二一分喩一被助。現有レ所レ闕。
難レ爲二正因一 答。誠似レ有レ所レ闕。雖レ不レ如二第
二句一。其所闕之義不レ犯二實過一。立二因三相一遮
表大有二配立一。於二後二相一者。合離作法可
レ顯二其眞僞一。而二八句倶合離能成。既無二實
失一。何不レ爲二正因一
問。設就レ因雖レ無二別過相一。喩中既犯二一分能
立不成一。以二勤發因一成二聲無常一等。可レ非二正比
量一 答。一分能立不成。雖二喩中過相一。其眞
似古徳云云子島御意不レ爲二眞過一。故就レ喩又
不レ成レ難
問。電喩既不レ成二勤發因一。喩二立中一義既
闕。何非二眞過一 答。凡眞同喩須レ具二二立一。若
闕二隨一一難レ爲二正喩一。故以二瓶等一爲二此量正
喩一。喩二義中以二因同法一爲レ本。故疏上卷云。
然實同品。正取二因同一文是以先尋二因同法義一。
若具二其義一者可レ爲二之喩依一。其喩依上若闕二
所立一者可レ爲二過失一。若具二二立一者喩能成無
失。第八句中即瓶等是也。而若非二因同法之
法一者。闕二本義一故非二正喩一。非二正喩一故約二此
喩一強不レ顧二過相一。平備大徳約二同喩一分二正成
順成二類一。其意在レ之歟。正成喩者。即具二因
同法一是也。二立之中本末傍正相分。就レ本
定二正成喩一畢。餘順成喩非レ所レ顧也。此等皆
因三相配立。合離作法本志也
問。付二合作法一。若云下諸勤勇無間所發性物皆
見二無常一如中電瓶上。之時。電非二勤發一豈因與レ宗
能合哉 答。不レ見二詳釋一。但本量喩雖三並擧二
電瓶一。瓶正成喩也。必可レ擧レ之。電順成喩非二
正成不レ擧レ之有レ何失一。故理門論云。同法者
謂立聲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以諸勤勇無
間所發皆見無常猶如瓶等等文同異喩等
其類衆多之時。小分爲レ首等取自餘一。立敵進
止隨レ時有二委曲一。其例非レ一。可レ勘知之一
問。薩婆多對二大乘一立レ量云。我所説極微無
レ合。無二方分一故。如二心心所一。若以二聚色一爲二同
喩一者。能立不成云云二十唯識
疏下卷
是豈非二一分能
立不成一哉 答。誠一分過也。但過相之所レ至
擧示レ之。未二必爲眞。是擧二多過一之中ノ其ノ一
也。非二重難一
 疏下文出二隨一ノ能立不成一。聲論對二佛弟
 子一立レ量云。聲常無二質礙一故如レ業云云同喩
 業中身語二業有質礙故。不下於二無礙因一
 轉上。意業無礙故。因於レ彼轉。故一分ノ失也。
 又略纂於二能立不成一出レ數中。有二兩倶一
 分能立不成。及自他一分隨一能立不成
 等過一云云是等皆出二過相之種一也。非二眞過一
尋云。一分所立不成眞過歟。將似過歟。若眞
過者。一分能立不成。例亦可レ爾。若似過者。既
不レ順成宗義一。喩相實闕。所レ犯何非レ眞耶
答。眞似難レ計。且可レ云二眞過一也。過相不レ遁故。
況且一法因同法非二宗同法一。立者先立覺畢。
以二此法一若擧二同喩中一。若屬二異喩中一。若爲二異
喩一者。可レ犯二共不定失一。若攝二同喩一者。當二一
分所立不成一。而共不定爲レ眞者。全無二異義一。
若一分所立不成。自レ元非二過數一者。立者定
以二此法一可レ屬二同喩邊一。能遁二其過一。宗義已立。
誰立者乍レ知二此旨一。不レ取二同喩一空招二不定過一
哉。爰知二過共眞故。立者無下別意樂而屬二彼
此一之計上云事。但一分能立不成非レ例。彼後
二相共具合離能成。此其過異レ彼。若爲二異
品一者。闕二第三相一共不定也。若爲二同喩一者。
具二因同品一故。可二正成喩一。而既闕二宗同品義一。
由レ何遁レ過。不レ同下一分能立不成不二正成喩一
故所レ犯非中重過上
問。纂云。若但因同無二所立一故。亦異品故。非二
同喩一也。然與レ宗同。雖二亦名喩。而亦非レ眞。
無二能立一故文准二此釋一者。具二宗同ヲノミ一喩而非
レ眞。具二因同品ヲノミ一全非レ喩。若爾以二宗同爲
レ本。其上可レ論二因同義一見タリ。今何翻レ之以二
因同一爲二正成喩ト一耶 答。若論二能立功一者。
必具二因同義一更可レ兼二宗同一。纂意直就二喩
義一。以二宗同一爲レ本。非レ無二其理一
 本鈔一分所立不成非二眞過一云云可思之
  因喩之法不應分別事
凡因喩之法。本用二共許一。其詞若共許者。更不
レ得二徴詰一。故云下因喩之法不レ應二分別一故總建
立一。重心云。今許不許者。約レ言論レ之。立敵證
者ノ前自本以來。所二相許一之言義也。其共許
言中。更分二種類一。名爲二分別一。若如レ此徴詰者。
難レ有二正比量一。内外大小等諸宗。所立委細義
門互有二違背一。於二一言一其下義一向共同甚難
レ有故。唯取二總法一方得二建立一。是因明大綱也。
但廣百論。分別是無常故因一。甚難二會通一。纂
要引二彼説一。述二亦不應二分別一。古來諸徳料
簡非レ一。然而子島纂記云。先徳云爲レ令二學
者硏心一假説著レ過也云云所レ指先徳者。三松
東南本院等歟。又楞嚴注釋載二此説一。近代多
分説云云仍不二分別一爲二實義一。因明軌則故。廣
百論且爲レ生二學者研心一徴二生滅隱顯一也
問。會二廣百論一恐甚似レ疎。由レ是注釋難云。廣
百論是護法釋レ之玄奘譯レ之。應レ無二豪誤一。云
何纂師言二不應分別一乎云云雖二他門先徳一能
兼二信惠一。難勢指レ掌誰能遁レ之。就レ中見二彼論
文一。先分別其因一畢テ重責云。若言因義不應
分別但就總説此亦不然乃至別既不成總依
何立文若言因義等者。依二因明法一救二前難一。即
理門論等所説。本疏所レ述因喩之法不應分
別之道理也。此亦不然以下重徴レ之。別既不
成總依何立トハ即其至極ノ難也。重案二其意一。論
主竊會二因明法一。其上令レ開二妙理一也。所レ謂立
破之製。依レ總建立因喩一者。總別倶共許因
喩。不レ得二謬徴一。今約二無常一。生滅隱顯條然差
別。別義既不レ成。由レ何建立總法一爲言難破文
竊有二遮表一。能會二因明法一。更顯二今難旨一。賢劫
一佛自開二玄旨一。爭テカ會二此説一輒設二異端一乎
答。此難甚重。誠可二劬勞一。但纂要廣述下不二分
別一義上畢。引二廣百論一爲レ難。答云亦不レ應二分
別一。但諍二覺惠是思非思一文明知纂家是無常
故因。亦不レ應二分別一爲言依レ纂思レ論。論主有二
深意一。所レ謂恐四未學雷同謂三ンカト都不二分別一。於二
*引義成不成一。示二比量種類一。若約二此義一豫不
レ生二研心一者。設不レ善二因明一者。巧致二此分別一
者。忽難レ設二會釋一。論主遙顧二末學一。欲レ令レ硏二
其惠一。唯識釋論假叙別義一。多可二此類一。纂主
悟二其通塞一。乍レ見二分明論文一。不レ恐二違失一。傳燈
明訓彌推二禀承一矣
 子島九句義私記云。數論不レ許二生滅無常一。
 佛弟子不レ許二隱顯無常一。既別不レ成。總亦
 不レ成。故約二一相一分別也。其實又不レ可二分
 別一也文觀理私記亦有二此意一。又
有二九句義私記一同レ之
 尋云。唯識樞要徴二清辨比量幻喩一。分別似
 事常事一。如何可レ會 答。肝心云。有説樞
 要假説難。理實不レ爾文明燈抄云。彼二徴
 意且設二徴難一。審定同喩一。顯二第二相一。非三謂
 分別令喩有過文分量決云。依二簡別惡一同
 喩之上。空不空義調然顯然。非三是分別空
 不空義一文上綱御意。會釋既及二三義一。隨レ意
 可レ用。但肝心似二實義一。深辨比量過。本疏
 僅出レ二。樞要義燈次第増。其中疏二失根
 本過失也。自餘恐徴詰之餘粗示二異路一
 歟。平備記云。仲臣寺善珠答。假説之言一
 往爾云。由レ此五大寺學生以爲二好義一云云
 然者肝心所載。當二于秋篠御本意一歟
  諸徳異説
一云。比量因喩必不二分別一。廣百論假設分別
也具如
レ上
  三松 東南 本院 子島 楞嚴寺
二云。約二喩體見量一不レ分別之一。若喩體闕量
分別付レ過。即如下清辨比量同喩幻分別似
事實事一付中所立不成能立不成失上也清辨比量
平備記
意
 延暦三年維摩會。平備大徳於二大衆中一雖
 レ述二此釋一。是無常故因事未レ釋レ之。可レ尋二餘
 處釋一
三云。別義成因不二分別一。別義不レ成因可二分
別一
  道詮破乘章明詮 善海 俊貞 願曉
  實敏 實基
   已上諸徳山階講時。擧ツテ立二此義一。因
   明要義抄載レ之
  玄叡律師三論大義抄清水諸乘章私記同
  レ之
會二纂要亦不應分別文一異説
道詮云。現在無爲所不攝因。不レ分別識變
非識變一。是無常故因。亦不レ應レ分別識變無
常非識變無常一爲言
實敏僧都云。不應分別者。指二文軌師意一也」
明詮云。有二二釋一。一云分別是無常故因一。一
云不レ分別此因一。論師沼師各擧二一義一
清水云。論存二委曲一。纂主論外案二本意一也。但
不レ非二論師一云云此釋與二明詮傳一
同異可レ思レ之
春穩云。論意付二無常故之因一。別既不成總依
レ何立。故分別因一可レ付レ過也。纂意約二所立之
法一。但諍二覺惠是思非思一。不レ諍二生滅隱顯無
常之義一。故不二分別一也。論意亦存下但諍二覺惠
是思非思一之義上。且述二別既不成總依レ何立之
義一也。纂意亦存二別既不成總依レ何立之義一。
而且擧下但諍二覺惠是思非思一之意上。各擧二一
邊一何有二相違一文四云約二因明師一有二新師一有二
古師一。陳那以前古師分別因一。新師不二分別一。
於二古師意一因有二二種一。總別倶成因不二分別一。
若總成別不レ成因亦可二分別一。廣百論分別是
無常故因一勘レ過護法菩薩准二古師一分別因一
也
  松室纂要略抄意也
 玄應師。釋二勝義七十論若説積他。若不積
 他。徴一。有二二釋一。初釋云。陳那以前古師。於
 レ量分別付レ過。陳那不レ爾。唯依二總法一云云
取意
 松室御傳同二此意一歟
五云。於二非理量一以二過類一爲二眞過一。是無常故
因似因故分別付レ過。聲無常量等所作因正
故。雖下分別因一付過。過類而非レ眞也
 玄應釋二勝義七十徴一。第二釋云。此是世親
 於二他似比一設二過類難一顯二彼非眞。故理
 門云。若於二非理一立二比量一中。如是施設不
 レ名二過類一。故世親言亦成二能破一正文准二此
 釋一此義出來也
  以上五義之中。以二子島傳一爲レ本如レ上
  成畢。其外松室一義似レ可レ信。抑春穩義
  大都雖レ可レ爾實義未二分明一歟。可思之」
  欲令學者知因決定非喩過故事
尋云。見二纂要上下一。相違因必喩能立不遣等
過也。何今云二非喩過故一耶
本云。四相違因必帶二能立不遣等一故。勘二相
違因一之時喩過隨顯。是故有二相違因一之量。
必二喩過出來。須レ言レ有二因喩過一。然此中出二
因過一之處故。因闕後二相。喩不レ遣二能立一。屬
レ因屬レ喩。其相異故。欲レ顯三屬レ因闕後二相邊
非二喩過一。故云二非喩過故一也。不レ爾設解二似因一
處。如何云レ非二喩過一哉
  汝聲無常應非是聲無常事
問。宗四不成不二相並一過也。故疏中卷云。二
一相違故。有無異故文而聲論能違量因。何
並付二兩倶隨一所依三不成過一耶 答。明燈
鈔會二此・四皆別文一云。今疏主意。據二少犯一
過之義一釋二陳那旨一。故云二此四皆別等一。若約二
多犯隨應之義一。非下陳那意無中合二餘過一之義上
云云今依二此意一者。若依二過相勝一勘レ之。所依
不成過可レ爲レ本歟。無常滅義無體也所作生
義有體也。生滅有無既以不同。所作有因所
依有法既無。爲二所依不成一易レ知。如二兩倶不
成一者其相頗隱。若依二少犯一過門一。求二決定
過一者。以二所依不成一爲レ過可レ足。若又隨應
求二衆多過失一者。兩倶不成等又非レ無設無常
滅雖二無體一。所作因既不レ遍。何不レ名二兩倶不
成一。設彼許レ依亦犯二隨一不成一。是其多犯隨應
義也已上道
詮意
問。勘レ過依レ實。若可レ有二稍過一者可レ勘二少分一。
若可レ犯二衆多一者亦可二衆多一。隨二比量形一其相
自定。而何分二二門一。多犯隨應之時進止似二不
定一乎 答。凡少犯一過多犯隨應二門。出二
略纂説。彼由來者。足目陳那天主示二比量過
相一多少不同。會レ之開二今二門一。明燈抄等准
レ彼解二四不成並不一。其會レ難意。敵者勘二量過一
意樂不同也。若依レ實指レ過。就レ顯示レ數之時。
所犯過未二必衆多一。其過相無レ濫易レ知。是少
犯一過門也。若又敵者故爲レ顯二他非一。強求二
衆多過相一之時。所レ付過失各義相頗有レ所
レ闕。敵者不レ顧レ之開爲彼此之過一。一分相當
以名二其過一。是其多犯隨應義也
 略纂本起。諸師配立過相一多小不同之所
 由。出二少犯多犯二門一。今天主等盡理名數
 中。猶敵者付レ失意樂不定義勢似レ彼。故先
 徳以爲二會釋由一歟。略纂如二下記一
子島云。約二兩倶不成一有二多種一。有二有法一兩倶
不成其一種。又有下無二有法一之兩倶不成上。故
並無レ過也云云
 今云。上綱御意兩倶不成有二種類一。謂有法
 體或有或無。初類易レ知。與二所依不成一全
 不レ濫。就二後類一因不レ成二有法一者。是兩倶不
 成也。因所依有法闕。所依不成也。兩倶不
 成能成所成也。所依不成能依所依也。兩
 倶不成因處直有二不成ノ因一。所依不成因
 與二所依一相向以二有法一名二因所依一。似レ差別
 二物一。且擬二六種釋一者。兩倶不成依二持業
 門一招レ過。所依不成依二依主門一招レ過。彼此
 旁異不レ可二相濫一爲言
 問。兩倶不成無二有法一之類有レ之云事。若
 有二明證一哉 答。子島記引二纂要一云。明前
 所立兩倶不成。亦有所依不成等故兩倶
 不成不必有法唯有文是其證文也
  少犯一過多犯隨應事
略纂一云○第四破略有二二種一。初過破。後量
破。初過破者。於二所破中一略有二三種一。一云對二
商羯羅三十三過一。二云對二陳那二十九過一。三
云對二足目仙二十七過一。少犯二一過一多犯隨
レ應。於レ中句數委如二義決一文
 尋云。立二過相一數有二多少一者。論主意樂不
 同也。先人未レ立。其過輕故。不三立爲二過相一。
 後師加レ之。雖レ輕猶有二其可レ爲レ過之由一故
 也。而略纂會レ之。少犯一過多犯隨應文意
 趣如何 答。先後ノ所説少多不同。開合差
 別也。合者以二彼過一收二此過一。所レ立過其相
 顯也。定可レ立レ之。所レ不レ立之過其相隱。未二
 必可立レ之。以レ隱從レ顯合立二一名一。雖二義
 不違説既略。後人尋レ之。義稍異須レ開故
 爲二別數一。更立二餘名一。此開合意趣即少犯
 一過多犯隨應也。少犯一過者。就二相顯
 過重一立二一名一略二餘類一。詞雖レ略義猶非レ無。
 即少犯一過之中含レ之故也。後師開爲二多
 種一立二各各名一之時。先外所レ加之過相既
 隱義又難レ備。強開レ之欲レ生二惠解一。所以分二
 二種一時。各稍有レ所レ闕。互爲レ他所レ奪之
 故也。多犯隨應者是也。隨應者一分ノ應也。
 返顯レ有二不應一。少犯一過亦應レ義應レ相配立
 故。雖レ有二隨應義一。今ハ合ノ中ノ一過ヲ分テ爲二二
 三一。所レ得隨レ勝名二隨應一。非二決定至極一爲言
  因第一第二相事
問。同品定有性者。以二喩依一云二同品一歟。將以二
喩體一名二同品一歟。若指二喩體一者。凡三支中取二
同喩一者。先擧二喩依一也。其喩依上具二二義一。以二
一義一爲レ因。以二一義一爲レ宗。必具二二立一能成二
宗義一。其中瓶等有法具二無常等義一之體。引
爲二喩依。其喩依上所作等因義定有哉ト尋レ之
時。若定有者爲一具二同品定有性義一。若全無者
第二相即闕。若爾云二同品定有性一者。具宗
同品義レ之喩依。此義定有云也。何以二喩體一
名二同品一云哉。況喩體者就二聲無常量一。瓶上
無常義也。若所作因於二彼無常上一有故。名二
定有性一者。深背二道理一。無常滅義是無法也。
所作生義是有體也。豈有因以レ無爲二所依一
耶。若指二喩依一者。纂要云。依無常上名同品
定有性文答。此事難レ知。若依二常相一者似
レ可レ指二喩依一。若依二纂要一者。詳取二喩體一。今以
レ纂爲二定量一。可レ云三宗同品處因義定有名二第
二相一。凡實云二同品一者。宗同品及因同品也。
瓶等雖二喩依一非二正喩一。依レ實指レ名時。同品者
定可二宗同品義一。所レ謂瓶上無常。聲無常宗均
等義品故也。定有性者能立因定宗同品處
有義也。因是宗之所レ隨。宗又因所レ具也。宗
因隨逐以爲二同品定有性一。擧二喩依一尋二因有
無一者。返是法體上宗因品處因定有云義也。
纂要解釋往復盡レ理。暗設二異端一誠可レ似二童
竪之戲一。但所作無常有無異故。有難レ依レ無
者。纂問難也。彼文答云。定有性者。定曾有
性。觀果知因。非當有性文意云無常處有二所
作義一者。從レ因生物必歸レ滅義也。已滅後雖
レ無二所作義一。此法先所作ナリンカ故。先後相隨名二
定有義一。非二已滅都無時當有一
問。同品定有者非二法體上有一。法體所レ具義上
有者。例又遍是宗法性義。不三直轉二有法上一。
體上宗義處遍有歟。若爾。所作因。豈以二聲無
常一爲二所依一哉。彼既不レ爾。此何爾 答。此又
纂問也。即問云。何故宗上無常。非因所依。同
品無常。即爲因依文意云。所作因雖レ遍二聲有
法一。不レ遍二無常能別一。故以二無常義一不レ爲二所作
因依一。初相意如レ此。而何至二第二相一。所作因瓶
上無常有故名二定有性一哉爲言此則今例難意
也。文答云。宗中敵不許能別非因依同品兩
倶成故得爲因依文意云。聲上ノ無常。立ハ許&MT06279;敵
不レ許。若初相者。宗上有爲レ義。初相可レ非二立
敵共許義一。而共比量因。必立敵前論二遍義一。
爰知共許有法上彼因轉義也。非下對二能別宗一
論中遍不遍義上。而第二相二立倶共許義也。所
作因無常宗處定有云事。許而不レ諍。不レ同二
初相一爲言
問。纂要解釋大都可レ知。但初二相安立。上下
雖レ殊。大以相似。所レ謂法體是有義故。聲瓶
同具二所作無常二義一。若依二體義門一者同可
レ名二有法一。其體上二義中。一義爲二能立一是因
也。一義爲二所立一即宗也。瓶上無常雖レ非二今
所レ成所立品類。又名レ宗。如レ是義相聲與レ瓶
大有二相似一。而瓶等從二因縁一生故遂至レ滅。瓶
無常即有二所作義一故也。順益建立等因義。能
顯二無常道理一。例レ此於二聲有法一以二已顯了邊一
顯二未顯了邊ニ一。然者三支中因在二中間一。向レ上
向下。其上下法體及義等無レ異。其中初相遍二
有法體一云事顯而易レ知。第二相尤以レ瓶可
レ爲レ依。於二彼上一轉可レ爲二定有相一。二相差互理
難レ信 答。今難勢不レ可レ不レ許。因向二上下一大
旨雖レ爾。正名二同品定有一者。顯二宗因相隨一。遍
是宗法者顯二體義相依一。立レ名自レ本不同。不
レ可二一准一。以二體義相依一。爲二初相一。所以者聲體
上有二所作義一。以二其義一推レ宗也。所作義若離
レ聲者。何以二所作一知二聲上餘義一哉。重意云。生
者必滅。故有二所作義一之物雖三必可二無常一。今
聲上設若無二所作義一者。其無常義又不レ可
レ知二於レ聲有一。是故有法上遍有所作。爲レ故推
知有法上又可下有二無常義一也。以二體義一爲二初
相一則此意也。而第二相異レ之。於二餘法一尋二宗
因隨不隨一。因處必其宗隨故。以レ彼爲レ喩決二
定聲上宗因一。欲レ引二敵者了宗智一。其喩法以二
宗因相隨一爲二能立功一。彼又體上雖レ具二二義一。
其體義相望門不レ爲二正能立義。體具義中。隨
不隨ノ有無。是正引二了宗智一之所由也。仍第
二相顯二宗因相隨一。立二初二相一之趣其源稍
異&MT01319;
問。設望二能別無常一。雖f所作因無二依レ彼義一。若
以二無常一爲二有法一者。因所作義又可レ有下以二無
常一爲二所依一之義上耶。因是有法上義故。若許
レ爾者。疏何於二聲論汝聲無常量一。付二兩倶不
成一。云二生滅異故一*耶。若不レ許者。何纂要解二
同品定有性一云下因所作以二瓶無常一爲依*耶
 答。設有法雖レ有二無常言一。所作因不レ可レ依
レ彼。疏云生滅異故者。其必然也。但所作因同
喩無常處有者。自レ元不レ同二宗相一。是故宗因
相望體義相依故。以無不レ爲二有所依一。喩中
宗因相隨故。有又不レ離レ無也。今隨逐不離義
也。其中瓶無常隨二所作一等。猶可レ有二依義一。所
作不レ離二無常一只是隨逐義也。纂要雖レ云二因
依一。其依義即王又依レ臣之類也。依而非二所
依一。不レ同三因依二有法一。彼所依異二汎爾依一。義依
レ體故也。親疎輕重其義遙異。思而可知
  諸無似立此過相故事
子島記云○此所レ作能違量。亦專非レ過。所以
者何。諸似立中無二此過相一。法自相相違必不
レ改二本因一。而因既改。何云二法自相失一*耶。周
記云。諸無似立者。此言倒也。應レ云二諸似立
無一也云云
問。明燈抄云。依二理門論一。或是所立一分義
故。此即宗中一分有法以爲レ因故。立敵不
レ許。是故還成二兩倶不成一乃至設難量云。烟能
有レ火。以二是烟一故。猶如二餘烟一乃至今觀二此量一。
皆以二宗中一分有法一爲二因喩一也。准二理門旨一。
如レ此皆是兩倶不成過攝。何故今云二諸無似
立此過相故一。豈是深窮。此義應レ思云云今如二
此文一。案二疏意一。云二諸無似立此過相故一者。無下
以二同法一爲二宗因喩一。立量爲言而此烟能有レ火
以二是烟一故猶如二餘烟一之量。以二一法一爲二宗因
喩一也。何云三諸似立中無二此過相一*耶 答。更
可レ思。且有二二釋一。一言二諸無似立等一者。如二 周
記説一。無下約二法自相一改レ因作法上爲言故不レ可
レ依二抄義一。二今疏意。非レ謂下諸似立無中以二一
法一爲二宗因喩一之作法上。然如レ是似立不レ成二眞
能破一故。云二諸無似立等一。不レ妨三此量有二兩倶
不成一矣爲言
 今云。解レ抄二釋中初釋易レ知。後釋者。任二
 燈鈔難一許二疏趣一。而會二抄難一云。眞能破中
 雖レ無下以二一法一爲二宗因喩一之例上。似破之中
 猶可レ有下犯二此過一之量上。所レ謂烟能有火量ノ
 兩倶不成之類爲言故後釋雖レ會二鈔難一。猶
 用下燈鈔*料簡疏一之趣上義也
尋云。此失法自相歟法差別歟 答子過云ク
法自相也
問疏下文云。不レ可三説爲二法差別過一文明知聲
論謂二法差別一作二此能違一也。依レ之明詮道詮
等先徳。皆法差別云云答子島釋云。其重遮之
言也。意云非二唯不可レ爲二法自相失一。亦不レ可
レ爲二法差別及相違決定一爲言春穩智證意同
之
 明詮。道詮。觀理。空睛。仲算。并子島。同學
 記等。法差別義也。明詮會二智周記一。可レ見
 レ之
明本抄第八終


明本抄第九
 法差別下
  若言眼等      闕無同喩
  能別不極成必帶不共不定歟
            積聚性因
  意許宗四宗相攝   若以所思
  法差別能違遮表   西域師豈於眼等
  若言眼等必爲我用事
今云。數論宗執レ有二神我一。二十五諦中爲二其
一數一。常住眞實。能受用二十三諦一。佛法破
レ之。諸法之中無二實我一故。僧佉對レ之成立比
量一。所樂宗偏在二神我一。是以若作法比量。立二
眼等必爲我用一者。能別宗依可レ不二極成一。佛
法之中不許二神我一故。本疏徴詰其意易レ知」
問。彼宗意我有二二種一實我假我也。實我即第
二十五諦也。假我者眼等積聚有情總體也。
眼等必爲他用量樂爲不樂爲二差別者。即
如レ次神我假我二種也。若爾我言極成宗依
也。立者宗廣亙二眞假一。立敵前又同許二此言一。
敵者佛法亦許二彼假我一故也。而何以二我言一
偏屬二實我一付二不極成過一哉 答。外道諸師
雖レ分二二種我一。神我實是我體性也。假我或時
名レ我。或時不レ爲レ我。隨レ應不定。而今雨衆
安立諸諦一。對二佛法無我宗一。成立神我諦一之
時。呼爲レ我其體定限二神我一。初自二内明對論一。
終至二立量言支一。擧レ之成レ之定當二神我一。佛法
忌レ我豈許二其名一哉
問。大乘師於二外道成レ我之量。多許二其言陳一。
勘二二等差別一。彼皆内明之時諍神我體義一。
入二内明門一立二比量一。所レ諍偏雖二實我一。外宗
本許二二我一。言陳總含故。不レ付二宗依不成一。爲二
意許差別一。立敵二家假我名體共許故也。佛
法雖レ忌二神我一。詞未レ云二神我一之時。其言極成
宗依無レ過。其作法者。所謂我所執我量實我
假我差別。我常量隨身造業受苦樂我不隨
身造業受苦樂我意許等也。然者數論設雖
レ欲レ成二神我一。言陳不レ加二神字一。其詞自亙二假
我一者。如二上所レ出諸量一。可レ遁二不極成過一
答。一宗所立義旁分。諸法配立通塞隨レ宜。數
論等宗或時唯以二神我一爲レ我。或時又我通二
假實一。其假我我非我二門不定難レ定。然而探二
實義論二多分一。我唯一法思我ニ&MT06279;非レ餘。量同二虚
空一衆徳非レ一。愚夫迷レ之未レ證二眞我一。雖レ有二
我執一其所二計著一忘レ源沈レ流。是其數論等所二
安立一也。是以隨順世間一似許二假我一。剋レ體論
レ之積聚依身遂皆非レ我。二門假實大都如
レ此。而敵者佛弟子欲レ勘レ過之時。或就レ實奪二
其言一屬二神我一。或依レ假與二其名一及二假我一。寛狹
通屈立者難レ拒。勘レ過本敵者之進止也。若
有二其理一隨レ應レ示犯。其中或先生二徴詰一種種
付レ過。遂歸二一兩眞過一。或雖レ付二根本過一恐
レ趣二異路一遮塞二其門一。或又違二違三等皆眞
過也。如レ此之勢望レ言可レ知。慈恩淄洲解釋
之中。或因明家本疏斷纂等。或唯識述記要
燈述旨且千。誰能得レ窮。今示二其梗概一也
子島私記云。以二神我一爲二能別一者。敵者佛弟
子不レ立二神我一故。有二能別不成一云云此記意。
付二能別不成一事者。無二委曲一見タリ。擧二神我一其
趣如二上成一歟。至二例難一者不レ擧レ之不レ會レ之。
雖二暗難量。言陳共許之類衆量非レ一。上綱
爭一向不レ許レ之哉
有云。若沈言レ我必通二假實一。如二我所執我量
二差別一也。然今云二若言眼等必爲我用能別
不成一者。其言略也。實可レ云二神我一。有法能別
直擧二神我一時犯二不成一故也。本作法我是思
量。我言略也。具可レ云二神我一。明燈抄云。具應
レ言二神我一略故不レ擧云云周記意同レ之
 尋云。本作法今作法倶唯云レ我不レ言二神
 我一。何恣加二其言一哉。但周記明燈抄者。一
 往見レ之誠似レ云レ爾。然而天主眞論文義
 悉窮。誰非二譯主一輒加輒刊。彼呂才改二文
 言一疏主深慘レ之。爰知智周善珠御意雖
 レ無二神字一體定當二神我一爲言非二文外加之。
 是以撲揚釋云。雖佛法中雖レ有二假我一。彼
 不二分別一意談二思我一故所別過文其意可
 レ知。若論詞略實可レ加者。何云二彼不分別一。
 不二分別一者。顯二言總一。若遂加二神字一者。既
 以二神言一簡二假我一。豈非二分別一哉。以二演祕一
 思二前記一。略者其詞不レ盡義也。非二總故無
 失也
有云。我言必有二所レ目我體一。以二能詮言一即二所
詮義一。是神我故佛法不レ許。雖許二假我一但是
名言ノミニ&MT06279;而無二其體一故。愆二言ト體トヲ一令レ有レ過也。
我所執我量假實我差別。且設二許名言通レ假
之義一也此義依二
平備記一
 尋云。此義意如何。先數論宗許二假我一哉以
 否。若不レ許者。法差別不樂爲其體是假我
 也。況世流布我大小内外宗莫レ不二共許一。是
 即假我也。若彼宗立二假我一者。我名言下收
 レ之。實我假我共我言之所レ目體也。何彼宗
 有レ名無レ體哉。佛法假我又此類也。不レ許二
 實我一故雖レ稱二無我一。許二假我一門非レ無二假
 體一。五蘊和合施爲動作。是則主宰義也。雖
 レ假具二主宰義一故假立二我名一。言下若義若
 體許而不レ諍。何於二佛法一無二我言所目一哉。
 不相應等雖二假法一。色心分位以レ義立レ名。
 二十四種各不二相濫一。非二只分位假一。聚集假
 又異二畢竟無一。豈只有レ名都無二所目一。哉
 就二上義一有人會云。數論所レ成之我是神我
 也。呼レ之云レ我。知其我言詮二神我一。若爾今
 我名言所レ目唯限二神我一彼宗雖レ許二假我一
 非二今我言之所目一佛法假我亦爾也。故以二
 假我一爲レ難。不レ關二此義一云云
 問。數論及佛法前皆有二假我一。我言本寛
 通未二必神我一。餘量勘レ過之例通二假我一既
 多。自レ元依二此類一設二其會釋一。若爾何知一今
 量能別定神我一哉。設雖レ不レ寄二能詮所詮一。
 限二神我一義決定者。會釋甚易。爰知古人
 無二所レ目體一者。假我遂非レ我故。非二我言所
 目一云事。今會釋不レ叶二本義一歟。又有人云。
 我言本是神我之名也。具二常一主宰義一故。
 彼宗以二其我言一假雖レ目二積聚我一。實非二其
 體一故。又佛法假我。自レ元都非二實我所目一。
 仍爲二不極成過一爲言此趣似二長有得業義
 勢一。仍至レ下可レ尋レ之
有云長有數論立二二種我一。一神我二假我。其
神我者二十五諦中我知者也。假我者動作
施爲似二神我一故假得二我名一。似我之我還目二
神我之我一。假與レ我相違釋受レ稱。佛法不レ許二
神我一故。假即我持業爲レ名。是故數論對二佛
弟子一立レ量云二必爲我用一之時。敵者佛法不
レ許二數論假我之我一。亦不レ許二神我之我一。故有二
能別不成一也。立二我所執我一之時。是自比量
故。他能別不成不レ爲二過數一。且就二彼宗一有二假
我實我之差別一故勘二有法差別一。非下是佛弟子
許二彼假我一故有中此過上
  長承三年。維摩會硏學竪義。始立二此義一」
 尋云。先相違釋者。擧二各別二法一爲二一題
 目一。互無レ假二其功能一。非二體義一。非二主伴一。非二
 隣近一。而若假我似二實我一故得レ名者。假是
 可二能似一。我是可二所似一。實我之假也。何非二
 依主一。若又能似之分名レ我者。假即我也。全
 不レ似二相違釋一。況設呼二假我一之時。我言留二
 眞我一。横取二其實我一。豈呼下非二今體一之物上
 哉。重意云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者相違釋
 也。五識意識皆所目體也。而我與レ假別體
 者。竝云二假我一時。其我眞我豈非二今所目體一
 哉爲言次以二假我一爲二共許義一者。世間共許
 云レ我云レ他之我也。大小内外皆以許レ之。
 如三眼所行色名二極成色一。彼宗設似二神我一
 故雖レ名レ我。指二假分一立二是我名一之後。其
 名可レ屬二假我體一。若強尋二其源一論二差別一者。
 勝論師弟如何共許有言一哉離實即實有
 性爲二能有體一。彼能有之所有之功能也。根
 本既異二即離一。自レ彼起有言互雖二共許一。而
 有レ此有レ彼之有無有ヲハ。世間許レ之師弟從
 レ之。全不レ屬二其能有源一。此亦爾也。況外人
 對二佛法一立二自比量一之時。簡別言用二我言一
 哉以否。若用レ之者。既無二兩宗共許之我
 言一。外人云二我所立法一之時。簡別先不ナンヌ二極
 成一。若自比量故簡別又自者。設雖二自比一皆
 立敵對論之時所レ立也。而今依二自宗一立
 レ之敵者莫レト云レ愆。是其簡別本意也。令三敵
 者知二其意趣一。若敵者前不レ許二我言一者。以二
 何力一定置此旨一哉。若全不レ用二此簡別一
 者天愛也。如レ此推徴。此義恐似レ過タルニ矣
有云。立論習。賓主相對。先内明門審定宗
義一已。然後入二因明門一立レ量立破。是故數論
佛弟子先諍二我實非實一。審二定宗一已入二因明
門一。立二眼等必爲我用一之時。雖レ不レ言二神我一。
先已定二神我之我ト一了故付二能別不成過一也。
明燈鈔釋分明也。我所執我量。内外兩宗不
レ諍二我假實一。專論二我一異一已テ云二我所執我一。我
言亙二假實一故。兼有二意許過一。此乃隨二審定時一
其義不レ定
 尋云。此義大都誠可レ爾。但一向以二審察一
 定二言陳一者。衆量勘レ過恐多有レ所レ背歟。即
 會二我所執我量一。本論二一異一故。我言亙二假
 實一者。若爾彼量何勘二假我實我差別一。以二
 實我一爲二樂爲一。於二異不異門一不レ分二樂爲不
 樂爲一耶
有云。我所執我量自比故。我言含二假實一。外宗
自許二假實我一故。今立二共比一。諍二我實非實一故。
對二佛法無我宗一所レ擧我。定神我也。故有二能
別不成一。假我佛法亦許レ之故。若立レ之即有二
相符一長與已講義。湛
秀等存二此義一
 尋云。設雖二共比量一我言共許其下帶二意
 許一。能成セハ二神我一專順レ自可レ違レ他。即必爲
 他用量等其本也。何共比爲レ故會レ難哉。設
 雖二共比一可レ立二假我一云事。自レ元不可得也。
 次自比量不レ顧二宗依一故。直擧二不共許法一
 是定習也。即云二我所執我一。云二簡別一云二法
 體一偏限二自許神我一。豈自比爲レ故言陳令二
 共許一哉。凡共比須レ共。自比須レ限レ自。今所
 レ成併似二顛倒一矣
  我他相例事
尋云。於二數論宗一假他ハ眼等積聚有情之體
也。即是假我也。若假我ハ假ニ&MT06279;無二別體一者。假他
又無二別體一。二名倶能依聚集上立レ之。離二所
依實法一無二別體一故。何假我假他有二差別一耶。
是以彼宗他ノ言。實唯目二眞他一。譬如三我言目二
實我一。若他言不レ限二眞他一。又令レ假者。我言又
爾。若於二彼宗一者。云レ我云レ他雖二齊等一。佛法前
許二他言一嫌二我言一者。佛法又有二假我一。其名既
非レ無。故我言可二共許一。若夫彼宗名レ我之物。
實是神我故。我名遂不二極成一者。彼宗云レ他
之物。實唯眞他也。眞他之外無レ他。我他相
例。遂未レ遁二其難一 答。若積聚有情身名レ他
者。誠如二假我一眞他之外雖レ無二其體一。自他言
法與レ法相望亦立レ之。不レ同二我言限人。他言
本亙二人法一故。設雖二人上他名一。自レ元貫通故。
不レ同二正云我。由レ之佛法又盛用二他言一。不
レ同二我名一
問。一往可レ爾。實遂同也。其故ハ於レ法名レ自名
レ他。猶有レ似二我言一。所謂自者己也。己者我也。
對レ自云レ他。非レ己非レ我義也。然者他者彼此
各有二其體用一之中。對二一ノ體一呼二餘ノ體一之詞
也。其得二他名一之物又可レ稱レ自。己體故。其義
相不レ異二我言一。是以於二士用一分レ二。士夫士用
法士用也。以レ法擬レ人名二士用一。士即人義也。
所以於レ我有二人我一有二法我一。佛法又非レ不レ許二
假法我一。輕重雖レ殊隱顯雖レ異。人法遂同。由
レ此可レ知。數論宗云レ我云レ他。眞假皆目二神我一。
其故ハ暫時假立。遂還歸二實體一之故也。若爾
佛弟子向二數論量一之時。實我假我眞他假他
隨レ意與奪遂無二差別一。何今捨レ我就レ他哉
答。疑難責レ理誠終難レ遁。曾叡山廣學竪者
得二此題一。慈惠僧正往復難詰竪者杜レ口云云
方知此事詳難二辨決一。爰福基上綱會而有レ言。
我言佛弟子忌レ之。至二外道執一故。他言不レ忌。
未二必*至病故云云誠乎此言能窮二玄源一矣
 輪迴之源專在二我執一。一切煩惱由レ我而起。
 而僧佉吠世等大外道。建立神我一。能證二其
 我一以爲二涅槃一。迷倒之甚莫レ太二於此一。如來
 出世轉二正法輪一。大小權實教皆顯二無我理一。
 方可レ知佛法破レ我爲レ本。外人迷謬。人法
 執倶雖レ重。我執殊増。五見之中第一薩迦
 耶見ハ。我我所見也。似レ計二我及我所一爲二其
 名言一。自餘所執未レ爲二法數名言一。設計二眞
 他一何比二我執一哉
  闕無同喩
記意云。能別不レ成。何有二同喩一。明知闕無同
喩。是能別不成上義也云云
問。古徳爲二所立不成義一。有二喩依一無ヲハ二喩體一。
只云二所立不成一。喩依喩體倶無云ヲハ。云二闕無
同喩ノ所立不成一。此義有二何過一 答。子島云。
所立不成有二兩倶隨一猶預所依四種一之中。
喩依喩體倶無。是所依不成ノ所立不成也。以
レ之云二闕無同喩一者。尤謬也云云
問。於下有二喩依一有中能別宗上喩體闕。是偏喩中
所立不成也。所成宗無故喩不レ成レ彼。異二汎
爾所立不成一。何不レ云二闕無同喩一。設雖レ立二所
立不成名一。爲レ顯二別義一猶可レ云二闕無一。彼能別
不成上義ト云フ傳モ。別量云二闕無同喩一。何以
爲二所立不成一不レ云二喩ノ闕無一哉 答。能別無
故喩上不レ成二所立一者。過正在二能別處一。何讓二
喩上一哉
問。有法不二共許一故宗犯二所別不成。此時因
必有二所依不成一。此過源望二所別一。何別爲二因
所依不成一耶。彼既過亙二二處一。今義尤可二相
例一 答。因具二三相一。三支皆在二因中一。宗有法
是因初相也。所以所別不レ成。其過必令レ被二
因處一。因宗本一物故。喩引二他法一欲レ令レ生二敵
者ノ一喩ヲ。宗過是不二喩過一
問。喩自闕義。宗喩二支中。過方當レ何。若爲二
能別過一者。何云二闕無同喩一耶 答。依二宗不
成令二喩闕無一。是宗過之甚也。所以尋二過根
本一屬二宗處一也
問。喩自闕タルハ不二所立不レ成義一。於レ喩猶可レ爲二
別過一。能別設雖レ有二此過一。二支共可レ立レ之
答。喩闕無是因中闕減過性也。所謂於レ因有二
義三相一有二言三支一。義三相中有レ闕者名二有
體闕一。所レ謂雖レ陳二同異二喩一。因不レ轉二同喩一或
轉二異喩一。因體上闕レ相故名二之少相闕一。若或
不レ説二二喩一或雖レ説不二共許一名二義少闕一。如
レ次無體闕及有體闕也
  疏有體闕中開二少相義少二種一。實
無體闕義少闕也。至レ下可レ知レ之
重意云。以二宗喩言一名二因義一。一因二喩是言
三支者此門也。不レ出二言支一其義在ヲハ二因上一。名
レ相不レ云レ義。因一喩二即因三相者此門也。
今依三能別不二共許一喩又闕タルヲハ名二能別過一。喩
自闕邊ヲハ可レ攝二因闕減過性一。重意云。尋二過根
源一或在レ宗或留レ因也
問。所別不成時何レ不レ立二闕無因過一哉 答。
闕無因過未レ聞二其名一。但闕過中可レ有二此句一
歟
  能別不成過必帶二因不共不定一哉
尋云。若必帶者。眼等必爲我用之量。雖レ有二
能別不成一不レ云レ有二不共不定一處處不レ擧レ之。
若不レ帶者。陳那不レ立二能別不成一者。因中不
共不定故也。若有二能別不成一無二不共不定一。
何攝二不共不定一不レ立二能別不成一耶。加レ之。疏
上卷云。若許能別。非兩極成乃至因中必有。
是因同品。非定有過文
徳清法師五箇唐決隨一也。徳清於二彼國一。親
對二法清居士一居士者崇俊
入室弟子也
擧二此問一。居士答云。
於二立論一者雖レ有二同異品一。然於二敵論一兩品倶
無。所以者何。能別已無。於レ何可レ説二此同此
異一。同異既無。是故不共云云
歸朝之後。明壹善操慚安等。疑二此義一云。因
有二三相一。闕二初相一有二四不成一。闕二第二相一不共
不定。闕二第三相一共等不定。闕後二相即相違
因。因明法齊レ此爲軌。不レ得レ過耶。今尋二答
旨一懷疑彌深。若無二同異一。既是二品。雖レ非二宗
同一猶因同異。若不レ爾者。有下立二第三雙非一失上。
語出二理門一。自顯二疑惑未已。請示二明言一云云
 今云。同品定有者。於二宗同品一因定有爲言
 能別既無。故非二同品一。若非二同品一者。因
 於レ誰有哉。故闕二第二相一。居士所レ示猶足
 レ爲レ軌
  馬道已講等。不三必帶二不共不定一。今量
  是也云云
  積聚性因違二法自相一事
子島傳云。問其積聚性因。有二法自相夫一方
何 答。眼等者。有法自相。必爲我用者。法自
相也。積聚性故因不レ成二神我受用一。爲二與レ彼
相違假我受用宗一爲レ因。臥具是非二神我用
物一故。即爲二異喩一。因轉レ彼同無異有闕後二
相。故作二能違一云。眼等不ヘシ下爲二神我一受用セラレ上
積聚性故。如二臥具等一也 問。佛弟子不レ云二
神我一。何云レ不下爲二神我一受用上 答。爲レ破二於
他一就二他宗一立故不レ成レ失也 問。法自相相
違者。有二法自相一依三因令二相違一所レ有失。此既
望二敵者一無二法自相一。何云二法自相相違一 答。
分二別自他共一之時無レ過。意云。此望二立者一自ノ
法自相相違。故能違モ就二他宗一作レ之多有二古
傳一。今不
レ依
レ之
 尋云。法自相相違。對二本量能別一用二正相
 違之詞一。其外無二加言一。而本量法宗但云二我
 用一。對レ此須レ云二非我用一。何加二神字一哉。設雖
 レ非二神我用一。臥具同喩可レ有二所立不成一。彼
 宗臥具通二眞假二用一故。若爾今作法難レ思
  答。本量若云二眼等必爲我用一者。其我定
 可二神我一。故本付二能別不成一。然者能違云
 レ非レト二神我用一者。直非二本能別我一也。全非二
 加言一。設只作二非我用一違義可レ足。次於二臥
 具一神我用不用義。疏上下總有二二意一。下
 文許レ通二神我用一。今文限二假用一見タリ。正付二
 所立不成一故。上綱釋二此文一云。其臥具是
 非二神我受用物一。故不レ成二所立宗一。故有二所
 立不成一也云云述旨全不レ及二劬勞一。可レ知神
 我不レ用二臥具一云事。勘二法自相一即此意也。
 然者今一段文。無レ諍以二臥具非神我用一勘二
 二箇失一也。下文意者。神我又許レ用二臥具一。
 雖二用劣一非レ無二用義一。重案二此二門意一。下用
 劣義如レ常。諸徳任二疏文一廣談之。上不用
 義頗非二常途一。其旨難レ知。但臥具本爲二假
 我安處所須一所二集成一也。而彼宗神我量同二
 虚空一。其相深妙也。既無二形色一無二方處一。爭
 安處床座上一哉。依二此門一者可レ云一不レ受二用
 臥具一。設名二受用一者。神我不レ離二假我一故タリ。
 爲二假我之本體一。相從假我一。假云二受用一也。
 其假説用義。即能尋殆不用也。依二此門一
 上疏。付二所立不成一爲二法自相同喩一也。重
 案レ例云。受用眼等一神我用勝假我用劣。
 此二種倶論二思量受用一。而於二假我一者。思
 量義或有。以二實我一從二假我一故。能依假
 我假名レ思量眼等一。若直尋二假我一非二能思
 量法一。彼宗心心所雖レ似レ有二思慮一實不二思
 慮一。彼宗思慮唯在二思我一故。方知假我思量
 受用。云レ有云レ無二門不定也。若如レ此不
 レ論者。恐宗計難レ探解釋難レ會
 問今疏文爲二不用義一云事聊簡可レ爾。但註
 釋作法云。眼等必非二爲レ我用勝一云云此義
 意者臥具等雖二實我用一其用劣故。對二用勝
 宗一付二所立不成及相違因一也。若爾疏上下
 不二相違一似二通途一 答。註釋意誠非レ無二其
 故一。今徴破皆方便也。遂立者矯立適者付二
 法差別一。其樂爲神我用勝。即已前安立必
 爲我用能別也。雖無二勝字一其義必然也。
 故對レ之以二臥具用劣一勘レ過歟。此義又子
 島上綱一處釋歟。就レ此還知。上綱二義。
 於二上所レ成二門一各就二一邊一也。所謂若
 依テハ二不用義一不シナ二加言一直勘。若依二用劣義一
 准二大作法一加二勝字一也
 問。就二二卷傳一。法差別作二能違一假我用勝
 云云不三直非二實我一。又勞加二勝言一。明知破二彼
 樂爲一不二容易一云事。今何直非二樂爲一。又無二
 勝言一哉 答。旁有二其謂一。先法差別。立者ノ
 前眼等有法上眞他用假他用相竝而存。
 欲レ非二其樂爲一。共比故難レ擧二神我一仍捨二遮
 詮一就二表詮一。表詮又雖レ成二假用一眞用不レ被
 レ非。自レ本相竝義故。是故假用上加二勝言一。
 能非二神我用勝一。委曲非レ一。而所違直擧二
 實我一之時。能違須二直非之。直非全不レ加二
 勝言一。設欲レ作二表詮一。假我用與二本量實我
 能別一各別物直不二相違一。況所非樂爲宗元
 無二勝字一。故對レ之能違假我用加二勝字一無
 用也。仍二箇作法大異也。勞加二勝言一之
 義ハ同喩臥具見テレ通二實我用一恐二所立不成一
 之故也。而二卷傳自レ元爲二不用一。故不レ及二
 劬勞一此傳者。法自相能違就立者自宗作レ之。非二共
比故無二不極成一。不レ同三法差別能違共比故恐二
 不極成一
也
  此能違作法。本鈔出二多説一。其中平備明
  詮一傳同二二卷記一。註釋同二子島一義一。明
  詮一義云假我用勝。細恩寺同喩加二自
  許言一。自餘兩三義難二必依用一
子島疏噵云。不レ成二神我用一故因違二法自相一
失又云。臥具假用故。望二神我用之法宗一成二
宗異品一。此因イ彼ニ轉&MT06279;闕後二相。故作二能違一云。
眼等可下爲二假我一用上。同喩仍レ舊也。今謂此法
自相相違難レ思。數論臥具許二神我受用一。何
爲能違量同喩レ耶 故若可レ用二勝劣言一歟。
准二法差別一故云云
 尋云。如二此噵一者。能違作二假我用勝一歟。然
 上聊簡。作レ非二實我用勝一爲二此噵意一。如何
 相違
 答。噵初文誠如二疑難一。但述二此義一畢。標二今
 謂一別擧レ疑。其趣就下非二ト云神我用勝一之能
 違上似レ恐二所立不成一。若假我用者。臥具能
 同喩也。何傷二所立不成一哉。爰知上假我用
 義。引二他人説一歟。自推徴之一須レ作レ非二神
 我用一。就レ之生レ疑始云レ可レ用二勝劣言一。是則
 神我用上加二勝言一云也
  法差別等樂爲意許遍所許等四宗中何」
本云。不顧論宗也。今云此義意。以二立者本
意一爲レ先之趣也。文理相對以レ理爲レ本故。文
中又於二疏上下一大釋置四宗一之文。以無常
宗傍無我等一爲二傍義准宗一。以二隨自樂爲義一
爲二不顧論宗一故也。所以雖レ有二多違文一必可
レ會レ之也會釋如二
別紙一
今倩案レ之。猶可レ存二傍義准宗傳一也。付二本傳一
見二會釋趣一。故於宗中。傍有義准。則四相違。
所違差別。文者。非二四宗中傍義准宗一云云方
知。會釋不レ通故遣爲二別門一也。此文既爾。餘
文准可レ推。若爾於二釋文一者傍義旨炳然也。
末學智惠殆不レ及二聞惠分齊一。寧捨レ文立レ義
哉。可レ恐可レ痛。爰信レ文屡探二其理一。尤可レ謂二
傍義准宗一。一切比量以二能別言陳一爲二正諍一。
意許三宗皆非二此量正所成一。處處文理不レ可二
稱計一。其中正釋二四宗相違一中。指二法自相相
違一正所諍故云云以レ之思レ之。意許之宗比
量傍所成也。且成二言陳爲他用一爲二正所立一。
同喩只成二汎爾爲他用一故。若成二此義一畢。即
准成二與レ此相類神我用勝ノ爲他用ヲモ一也。餘二
宗准レ之可レ知
問。數論師立レ量本意。不レ成二眼等上他用不
用一。偏欲レ立二神我諦一也。此量若以二汎爾爲他
用一爲二正所立一者。全非二立論本意一。又可レ犯二相
符過一。此豈樂爲宗哉 答。此難爾也。若尋二立
論源一思二比量志一。必以二神我一可レ爲二正所諍一。而
立者豫以二了因智一。觀二見三相闕具一之時。神
我實體闕無二同喩一。設自二眼等能用一雖レ欲二傳
成一。猶無二神我用勝同喩一。此故本意既萎竭。更
儲二一方便一。先成下不二樂爲一之汎爾他用上立二一
比量一。敵者若信二此義一畢者。與レ此義類相隣
不共許法體。准例自可レ被二成立一。如レ此安立
畢矯立二此量一也。仍付二此量一定二其所立一時。
不下以二意許一爲中正宗上也。比量ノ相自レ本決定
故。立者不三樂爲二所立一。敵者降不レ攝二宗義ニ一
也。然而探二矯立本意一有下勘二相違因一之門上。或
諍有法等者此義也。雖二傍所諍一猶既此量ニ方
便欲レ成。隨又是立者深樂也。不レ勘顯其過一
者。自可レ成二所立不破。所以敵者故違レ彼。
以二因喩力一成二能相違宗一也
問。言陳能別宗。與二意許*之宗一相對。何宗所
諍義勝。又何可レ得二樂爲名一。而意許勝二言顯
宗一云事既不レ待レ言。何寄二立量顯面一捨二立者
深意一哉。所以於二所諍一於二樂爲一各有二二門一。今
所レ成義者是其一門也。四相違門必探二第二
類宗一之門也。豈空忌レ之哉。陳那天主開二意
許過一。專在二立論本意一。捨レ勝取レ劣閣レ源就レ流。
豈是義學之大綱哉 答。於二立者本意一以二意
許一可レ爲レ本。今所レ難是也。非レ不レ知非レ不レ許。
但比量習不レ可二始破一。所成非成義決定可
レ存。所以可レ謂神我用勝宗等於二此量一傍所
成也。於二他量一可レ爲二正諍一。彼他量者。所謂今
量言陳下竊所レ置量也。見二于此量一雖レ名二意
許量一。正爲ラムコトハレ量可二別時作法一。纂要理門望
爲量成立必須加言者是也。以レ之推此量時
可レ爲二正所諍一者。實忘二因明軌則一也。重意云。
比量宗者因喩之所成也。神我用勝宗豈積
聚性故因臥具等喩之所二成立一哉。立者本悟二
此理一故。不三持成此量所立一也
問。意許量者。言顯可レ立之量。既先含二此量
意中一畢故。此量時猶可レ得二比量名一。豈非二此
量所成一哉。何況名二不レ名二所立一之二義中。不
レ名義勝云事。以レ何可レ生二決定信一哉 答。若
此量時。正名二所立宗一者。何宗過中不レ開二意
許過相一哉
問。能所別差別不極成過。寧非下以二意許一爲中
宗過上哉 答。爾也。此非二理門正理所説一。疏
主始所レ開也。若爲二宗過一者。本論何不レ立哉。
但疏主開立之一。是依二因後二差別相違一所
レ立也。可レ知此過從レ因起。非二正宗過一也
問。以レ何知必自レ因起云事 答。若正爲二宗
過一者。不レ勘二因ノ相違因一之時直可レ勘レ之哉。
若云レ爾者。不レ知二相違因一先勘二意許過一者。一
切正比量難レ有二意許一。所立不成等亦可レ准
レ之
問。意許差別其義不極成。寧非二宗過一而開二
因處一哉。因者欲レ成レ宗之能立也。何以二宗不
成一爲二正因過一哉 答。此難不レ爾。説因宗所
隨者。因明大綱也。深可レ知レ之。其因若具二衆
相一。以二其力一自成レ宗也
問。誰人信レ之耶 答。疏云。然於二因明一未レ見二
其過一者。是指二意許宗過一也。差別不成直爲二
宗過一者。何云二未見其過一哉。既於因過。説法
差別。相違之因。則傍准宗。可成宗過者。准二
因相違一始開二宗意許過一。知不二直宗過一云事」
問。此義不レ爾。疏意論未レ開二宗過一故云二未見一。
是未レ見二證文一爲言則傍准宗。是准レ論疏主立
レ之意也 答。正可レ爲二宗過一者。論何不レ開哉。
其理如レ上。何況若爲二正宗一者。論釋レ宗云二謂
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性故一者。通二意許宗一
哉否。若通者。極成有法極成能別所二互差別一
者。決定是能別宗也。若於二意許量一有二此義一
者。猶是他量言陳時差別不相離性也。豈預二
此量一哉。指レ之云二隨自樂爲一。寧通二意許一哉。深
可レ思レ之
  年來此義未レ決。誠得二一門之實意一歟。
  建久七年四月十八日記之
 此義往年所レ記也。此度複審之處無二殊難一。
 仍可レ用二此義一。但子島御意。一切比量皆
 諍二能別一。正所諍故之義有レ異二普通一。有法
 自相所立法。并正所諍故題中具記レ之。若
 依二彼意一者。雖二意許宗一未三必離二能別言陳一。
 今義爲二二重一稍似レ異。但上綱御傳又諍二
 後三宗一。意許實在二彼三處一。四相違皆雖
 レ得二正所諍名一。又非レ無二傍所諍義一。仍不レ違二
 此義一。聊可レ加二潤色一。次名二意許量一。是又古
 義之趣也。上綱御意。別不レ名二意許量一。但
 若加言者。可レ爲二別量能別一。是故在二意許一
 之時猶帶二法義一。如此事稍可二思准一更有
別推
  同喩臥具上有二實我用勝義一哉
問。若有者。望二假我用勝能違一分二宗異品一。望二
神我用勝樂爲宗一能同品也。若爾所違不レ闕二
後二相一。能違有二所立不成一。若無二此義一者。疏
云若以所思。實我用勝。假我用劣文
本云。此有二多義一。一云。若以所思等者。初釋
也。然以假我等者後釋也。今就二後釋一。以二臥
具等一爲二假我用勝宗同品一也。二云。若以所
思等者明二思量作用一。非二受用之用一故非二能
違宗異品一也。三云。若依二思量受用一言二神我
用勝一者。唯立者許非二佛法者之所許一。故不
レ爲二共同喩一也。四云。若以所思等者。若臥具
等。神我所思量アラマシカハ者。實我用勝假我用
劣ナリナマシ。然是安處所須受用故。假我安處受用
勝神我用劣也。謂神我思量五唯量實法一。不
レ思二臥具等假法一。其神我思量受用。望二臥具
等一疎遠故。實我用劣也。重意云。若以所思等
者。縱設許レ之。非二其實義一。然以假我等者。述二
數論本計一。出二實義一也
 子島記云。次文云。若以所思○實我用劣
 云云○意云。神我思下量床座等極微所二集
 成一之義上。殊勝。眼等積聚所レ成之假我思
 量床座集成之義一最劣。然色等五唯量集
 成二臥具等一。正是爲セムト一假我之安息處止一也。
 故正受二用床座等一。假我是勝實我是劣也
 爲言
 此記意者。臥具等上有二思量安處二受用
 義一。其中正以二安處一爲レ本。臥具本爲二安息
 處止一所二集成一故。取レ之爲二同喩一。故能違能
 成
 問。神我用二臥具一。有二安處受用義一耶。若有
 者。神我量等二虚空一無二方所一無二形相一。豈爲二
 安處一用二床座一哉。若無者。疏安處受用之
 日。假我勝神我劣也云云知雖二其用劣一猶
 有二安處受用義一云事 答。安處受用時。假
 我用勝其義易レ知。神我是假我之性故。與二
 假我一合亦有二受用義一也。彼宗思量唯在二
 神我一。假我與レ彼合亦説爲二思量一。安處可
 レ准レ之
  法差別能違遮表事法差別有法差別相例
一云。彼此作法倶可レ通二遮表一
 此義以下爲レ破二於他一就二他宗一立等文上。會二能
 別不成等過一。能立量必離二諸過一。能破量雖
 レ有二少少過一。而不レ顧レ彼也
二云。法差別能違避レ失作。有有法差別不
レ避レ過
三云。法差別立者邊有二二等一故表作。有法
差別立者邊無二二等一故遮詮作也
四云。法差別能違共比作レ之疏云三共比量中
無二同喩一故
有
法差別能違他比也疏云二若他比
量一切無遮
故二量遮表
異也
 有性量能違實是共比也。爲レ破レ他就二他
 宗一立タルノ之當リ可レ爲二他比量一也
 意云。凡云二他比量一物。以二自不レ許他許法
 門一立。今有性量能違牒二他許自不レ許離實
 有性一。就二他宗一立レ之當リヲ爲セル二他比量一也。此
 他中共也已上取意
  已上。松室私記載レ之。彼記以二第四義一
  爲レ好也
五云。法差別能違。立レ非二神我用勝一者。神我
用劣留レ宗。而佛法前ニハ。用劣ト&MT06279;モ而無二神我用
之物一。故遮詮不レ作也。非二作大有縁性一之時。
有二共同喩一。即同異性也。故遮ニ作ルニ不レ闕二同
喩一也
六云。作大有縁性者。離實大有性也。今立
レ非二作大有縁性一者。直遮二大有體一。返二彼所立
作大有縁性一之詞也。更無レ所レ表。若立レ非二眞
他用勝一者。似下遮二用勝一表中用劣上。故不レ例也」
七云。有法差別能違以二共許詞一。作レ非二作有
性有縁性一。故無二能別不成一也。准二違三違四
有法差別能違一可レ知レ之
 今云。眞假二他共是有法上義也。故作二假
 我用勝能違一。非二神我用勝宗一也。餘量不樂
 爲差別多非二有法上義一。故作二遮詮一非二樂
 爲一也。法差別二等異レ他。尤可レ學レ之
  西域師
明燈抄五本云。西域師意。彼數論宗即有二二
義一。一云眼等不下爲二假他一受用セラレ上。但爲二眞他一
之所二受用一。由レ此直申二相違量一云。眼等應下爲二
積聚一他用ラル上。數論難云汝宗相符等者。數論
宗中有二一義一。云眼等亦許下爲二假他一用上。由二此
義一故有二相符過一。西域又釋等者。第二義也。
此義意云。彼數論宗眼等唯眞他ニ用ラル。不下爲二
假他一用ラレ上。臥具通レ二用セラルト云。今以二臥具一例令ヲ以下
眼等亦爲二積他一用上。無二相符失一。彼宗一云。眼
等亦許ト云下爲二假他一用セラルト上若依二此義一亦有二相
符一。前後兩師皆有二相符一。由二此義一故。數論難
云下陳那弟子非二善我宗一等上。今我本意不レ論二
眼等眞假二他用不用義一。唯論三眼等有二能用
他一。其能用他即神我是。陳那弟子不レ知二我本
意一。唯諍ヲ以二眞假兩他ノ用不用義一。倶有二相符一。豈
於二我宗一善達者耶文
 今付二明燈鈔一尋云。數論既有二二師一。一師
 云眼等唯爲二眞他一所レ用。付二此義一作二能違一
 一往可レ爾。而更有二異師一述下不レ預二我宗一之
 旨上畢。此上重難云。數論眼等唯爲二不積聚
 他用一者。難二何義一哉。若難二初義一者不レ越二
 前難一。若對二後師一者後師既通二二他用一。豈
 向下自述二我宗一之人上云下汝實限二眞他用一之
 義ナリト上耶。左右推レ之有二二師一云事頗無用
 也。又數論重難二西域師一之詞。頗似レ會二相
 違一。其意如何。西域不レ知二數論一師之自
 義一。横定唯爲二不積聚他用一者。只勿論而可
 レ止。何不レ爾哉。又以レ何知有二二師一云事。今
 愚案云。數論有二二師一云事未レ見二誠證一。但
 秋篠僧正者。本朝因明之大祖也。中古以
 來諸徳擧依憑其義一。殆同二慈恩泗洲一。所
 レ述設雖レ無二誠證一。道理若極者仰可レ信レ之。
 試成二其意一者。數論本師劫比羅仙。立レ量
 成立神我一之時。寄二眼等所用一顯二神我能
 用一。其意雖レ許二眞假二他受用一。其詞似下唯
 以二眞他一爲中眼等之能用上。爰數論末學可
 レ有二二類一。一者淺執レ文之師。依二本師之比
 量一唯以二眞他一爲二眼等能用一。二者深探レ理
 之師。通許下眞假二他用二眼等一之義上。爰西
 域不レ善二數論宗計因明深理一之人。淺守二
 必爲他用文一。兼存二末計一義一。作二假他用能
 違一之時。有二彼深智一師一勘二相符過一。爰西
 域師重難云。數論眼等唯爲二不積聚他一用
 文意引二數論本宗説一爲レ證。朋二彼不正一
 師一。定二數論宗旨一畢。依レ之避二相符過一也。
 此上第二正義會二本師立レ量之本意一。重破二
 西域師僻難一也。所以似二會文一者深有二其
 由一歟。會意云。我宗意用二眼等一之物。雖レ有二
 眞假二他一。神我眞他別名二能受用一。假我不
 レ與二此名一。所以者何。二十五諦中。以下自性
 與二神我一二法上爲二根本一。神我若欲受二用眼
 等一之時。從二自性一始生二二十三諦一也。此義
 獨神我之能也。假我ハ五知根等和合之名。
 是神我之所受用法也。總體上有二別受用
 事一。故雖丁以二神我一假名丙受用眼等甲。以レ之
 更不レ名二能受用法一也。爰我本師。欲レ令二無
 我宗知有二能受用神我一。立二此量一故。比量
 正樂爲雖レ限二神我眞他一。我宗非二總不許下
 假他用二眼等一之義上。汝佛弟子迷二量本意一。
 謂二我宗不許三假他受二用眼等一。重設二此難一
 避二相符一者。不レ善二我宗一也爲言爰慈恩法師
 親禀承三藏大師一。付二數論家正義一。雖レ知二
 量本意一。釋下能遁二相符一作二能違一之旨上也。
 引二唯識論一者。是疏主以二大乘文一。助定數
論宗計一。欲レ顯二西域師邪義一也
  雖レ非二二師一只前後開レ意。重難二數論一又
  無レ違。子島即存二此意一。得二疏本志一。強不
  レ違二明燈鈔一。重難二數論一之詞。以二本量一爲
  レ證故。明燈抄意年來未レ探二深旨一。建久
  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曉更粗得二此愚案一
  矣疏難破之起。如二子島一雖二一師一無レ過。
  而燈鈔者西域師難起似レ無二由來一。依レ之
  任二一師之淺義一。得二本師量意一作二此能
  違一畢。預二正義難一後猶不レ改二本執一。引
  レ證助二不正義一。遁二我相符過一也。子島意
  實不三相違燈抄一也。依二燈鈔意一讀レ文云。
  豈於二眼等一無カランヤト云ントソ二能受用一
春穩私記云。明燈鈔云○意云。尋二數論正本
計一者。眼等必爲他用法自相下。雖レ意許眞
我他用勝假我用劣一。而以二眼等眞他用勝之
意許一爲二正樂爲之宗一。而西域諸師迷二數論之
本計一。偏案下數論師眼等必爲他用法自相下。
雖レ有二眞假他意許差別一。欲立二眞他用一。作下眼
等爲二假我他一用之能違上故。數論還誰説二眼
等假他不用。故有二相符過一。西域師爲レ避二此
相符過一。轉救又釋。先雖レ案二數論之本計一。而
略下床座通二二他一用之計上。唯案二眼等眞他用
之計一。立二眼等爲假他用計一。故付二相符過一。今
細案二數論之本計一。同喩臥具通二二他一用ルヲ相
例シテ。作下眼等亦爲二假我他一用能違上故。無二相
符過一。西域師案二數論本計一作二能違一之志本意
如レ此。但數論師本計二眞我他用勝假我他用
劣一故。西域師轉救雖レ作二能違一。而迷二數論本
計一故。相符失猶難レ避矣。文
 今云。明燈鈔意人多疑惑。而春穩大徳聊
 簡深得二其旨一。西域初釋只直作二能違一犯二
 相符一畢。後釋重開二先我安立之意一欲レ遁
 レ過。所謂數論宗今付二相符一。雖レ云レ許二眼等
 假他用義一。此詞難レ信。汝本師量欲レ成二眞
 他用一。知眼等唯眞他用ト云人也。而床座
 許レ通二眞假二用一。以レ彼例眼等又可レ令レ有二
 假用一。今以三同喩通二假用一能例二眼等一之旨。
 先未二細述一故蒙二相符一。今以二臥具等一例二眼
 等一責レ之。數論爭得レ遁。是其西域轉救意
 趣也。重意云。先麁相之難未レ具二同喩義一。
 今委細難能解二同喩義一例責二宗義一爲言
 問。若如二此聊簡一者。西域委細釋甚似二淺
 近一。設同喩雖通二二用一。數論本計眼等又
 通二二用一宗喩彌等シクハ成二假我用一之能違宗
 招二相符一只同二前重一。數論本付二相符一爲レ遁二
 其相符一。乍レ設二轉救一本失敢不レ避。有二何所
 詮一哉 答。此難誠爾也。但明燈抄釋二後師
 意一。述下臥具通二二用一義上之外。全無二別委曲一。
 知西域師自レ元愚鈍不レ善二因明旨一。若我細
 釋開同喩一例難二立者一者。諸過不レ可レ來安
 立スル計リ也。實不レ遁二相符一。返付如レ元。子島
 私記同レ之。即明燈鈔意歟。但燈鈔於二數論
 及西域師似レ云レ有二二師一。子島不レ云二別師一。
 其外不二相違一歟
 問。子島記云。西域師案數論本計レ云。必
 爲他用之法自相上。有二眞他用假他用之
 意許差別一云云如二此記一者。後釋意數論自
 レ元許二眼等假我他用一云歟。若不レ爾者何
 許二二差別一哉 答。西域師不善因明師也。
 僅雖レ知二二差別名一。何必爲二眼等有法上
 二義一哉。無レ失歟
  已上依二春穩一得二明燈鈔意一。此義直叶二
  鈔旨一。又別有二先年愚案一。如二上載一
  豈於眼等無能受用事
子島私記云。明燈鈔云○重意云。眼等積聚
云二假我一。故假我用二眼等一之義。顯然共知。但
不積聚神我。亦能用二眼等一。此義隱故難レ知。
依レ之今爲レ令二了知一。神我必受用眼等一。眼等
有二能用之他一。立二此量一也。其能用他者即神
我也。何以知者。神我受用三徳所レ成二十三
諦一。其二十三諦中有二五知根一。豈於二眼等一無二
能用之他一乎。今以三成立此義一爲レ論。不レ論二
眼等眞他用假他不用等之義一。而汝不レ得二我
意一。謂三成立眼等二他用不用義一。惡作二能違一。
故有二相符一。豈達二我宗一耶爲言此義幽微不
レ可三異求之一
 問。若爾慈恩用二勝劣言一爲二無用一 答。不
 レ爾。意云依二眼等一立二假我一。此假我雖下用二
 眼等一劣上。顯然共知。神我受二五唯量一故。雖下
 用二眼等一勝上。隱故難レ知。今佛弟子唯知レ劣
 不レ知レ勝。彼師立レ量此甚深旨。故非二無用一
 也文
  春穩私記同レ之。廣載二諸徳傳一。出二自義一
  畢。難而不レ用レ之。終文云。明燈抄所レ釋
  深契二疏意一云云仍且可レ存二此傳一也。又上
  愚案中粗成二此趣一畢
明本抄第九終

明本抄第十
有法自相下
 共許有性   同異性能有義
 兩常極微合  有色有漏
 如空有聲   有一實因破文
 有一實因所有攝二子孫微一歟
        和合句有無實
 因亦不遍   有法有性寛狹
 不相關豫因意許有無
 有一實等三因互成二三宗一哉
        能違自他共
  三種有性
子島上綱受二貞松房一成二三有各別旨一畢。此
義幽微後學必信レ之可レ祕可レ祕云云先徳祕
決誰不二依學一。此義意云。實等當體之上有二不
無義一。彼不無依二彼能有之性一。師主意此性必
與二所有一別體也。弟子雖レ許二其性一還屬二所有
法體一爲言
問。實等及不無有中。以レ何爲二有性之所有一
 答。以二實徳業一爲二所有體一。體既所有。是故
具二不無義一爲言
問。子島御意。以二不無有一爲二大有之所有一爲二
功能一。今何以二三句體一爲二所有一耶 答。實等
有二二性一。同異性是別性也。實等之爲タルハ二實等一
依二同異性一也。大有是總性也。實等不無依二
大有性一也。若爲&MT06279;二實徳業等各別性一。具二各別
名義一之邊。爲二實等體一之日。不無義自分。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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