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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本抄 (No. 2281_ 貞慶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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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除四大體非無故ノ因一。敵者若暫不レ顯二闕後
二相ノ邊ヲ一作リ向ヲス能進ノ三相具足セル別ノ量一。即
爲二相違決定ト一若又不レ作二違決一。直勘二本因ノ闕
後二相一作二能違一者。即爲二相違因ト一前ノ時ハ暫
爲二疑因一。後ニハ又爲二邪因一。設先勘二相違因ヲ一*了
雖三後作ト二違事一。立者不丁敢テ云丙我量ハ墮リ二闕後
二相一何爲ヤト乙疑因甲。所以違決ノ時ハ擬&MT06279;二正因ニ一對
立正因ヲ一也。如下彼第七ノ句不レ顧二初相一於レ可
レ有爲中不定ノ本作法上
  三重四對相攝事
一云。四對ノ中體義對則局通對先陳後説對ト
言陳意許對トハ各如二其名一。總別對ハ則言許對
隆光記
 難云。總別即言許者。二對既無二差別一。何別
 開レ之哉 若云。總別ハ寛ク言許ハ狹シ總別ノ
 中ニハ有道理ノ總別ト言陳意許對唯是立量ノ
 總別者立量門ニハ無二其差別一何別立レ之
二云。疏局通斷體
義
先後言陳斷先後
言陳
斷總別對疏
局通言許合&MT06279;立レ之云云同學記
裏書
  尋云。局通ヲ既ヲ即二體義對ニ一何亦爲二總
  別對ト一耶
斷云。雖通局對ト&MT06279;通テハ名二差別ト一局ヲハ名二自性ト一
然此ヲハ即前ノ體義對ニ攝ム後説ト意許トヲハ即前ノ總
別對ノ中ノ別義更無二別義一云云
 此文明二三重四對ノ相攝一也。三重ノ中局通ハ
 四對ノ中無二其名一故會レ之。攝二四對ノ中ノ第一
 體義對一爲言四對ノ中ノ總別對ハ三重ノ中無レ之
 故。又會&MT06279;レ之先後言許ノ二對ヲ合名二總別對一
 爲言斷明二總別對一即四相違是也云云是則
 先陳後説ノ法有法ニ各開二言陳意許ノ總別一。
 以爲二四相違ト一也。爲レ顯二此義ヲ一合&MT06279;二先後言
 許ノ二對ヲ一爲二總別對ト一也
  十五因子島云竪有二四
類一横有二十五一
疏云。違一有レ四。謂各別違違レ二ニ有レ六。謂違二
初ト二トニ一法自相
法差別
違二初ト三ト一法自相有
法自相
違二初ト四トニ一法
自
相有法
自相
違二二ト三トニ一法差別有
法自相
違二二ト四トニ一法差別
有法差別
違二三ト四ト一有法自相
有法差別
違三ニ有レ四謂互除レ一一除二
有法
差別一違二餘三一也。二除二有法自相一違二餘三一也。三
除二法差別一違二餘三一也。四除二法自相一違二餘三一也
違四ニ有レ一一因違四
之比量
故成二十五一以上子島註
  尋云唯違二有法自相一作法如何
清&T073005;注鈔云。更有三一因違二有法自相一者。如
勝論對二數論一立二同異句義一。自許同異ハ非ヘシ
レ實。以二能有一故如二大有一
明詮記云。唯作下違二有法自相一因ヲ上者。有性ハ離
レ實ニ有二別自性一許レ別&MT01319;トレ實ハ。故如二徳等一云云
  擧此三種等餘十二故説等ノ言事
子島記云。能乖返ノ因ニ有二此ノ十五類一。而今論ニハ
唯説下所作性ノ因ノ違スルト二法自相一積聚性故ノ因ノ
違スルト二法差別一有一實故等ノ因ノ違スルトノ二有法自相
差別二ノ宗一之三類ノ因ヲ上等取ス餘ノ十二類ノ因一
故説二等ノ言一爲言能乖返ノ十五因作法出二清
&T073005;師ノ注鈔一也可見
  諸師釋總有二三意一
一云。擧二別違四因一等取餘十一ノ因一。文軌初釋
玄應後釋
略纂初釋勝
莊師同之
二云。擧二別違二因ト違二ト中一因トヲ一等取餘十
二一今疏并文軌後釋玄應初釋略
纂後釋太賢清&T073005;同レ之
三云。擧二所作勤發有一實等因一等二取餘ノ四
相違門因一故云レ等ト也定賓
自義
 文暦二年四月十七日書寫*了一校了
             因明末學覺遍
明本抄第七終


明本抄第八
 法自相下
  正所諍故  聲生論師立勤勇因歟
  第八句   因喩之法
  非喩過故  汝聲無常
  諸無似立
  正所諍故事
子島私記云。問意易レ知。答意云。凡一切比
量。擧レ宗時必以二法自相一爲二所諍之宗一。設欲
レ成立法及有法ノ自相差別一。立敵相對所レ諍
者。是能別法自相云云
問。比量諍四宗隨レ應如二聲無常一者。正諍二能
別一。疏云二正所諍故一者。即指二此法自相作法一
也。後三相違隨レ宜其諍在二餘所一。未レ諍二法自
相一。故後列レ之。是疏問答本意也。而如二今記一
者。一切比量皆以二法自相一爲レ諍。後三相違
又不レ異二此義一云事。恐違レ理又背レ文。有二何深
意一哉 答。於二後三相違一。各可レ有二二門一。所謂
數論諍二法意許一。勝論諍二有法自相或意許一
等コトキハ諍所二銜著一在二後三宗一。則是於二樂爲不
樂爲門一樂爲之所レ留爲二正諍一是常相也。若
立量門作法。以二後説一分二別前陳一互相差別。
必不相離性所立法顯二于能別言陳一。但由法
故成其法者是也。所成非成對名。衆量軌則
都無二改異一。若依二此門一者。必爲他用有性非
實等量。猶以二能別自相一爲レ諍。難レ諍二能別一返
則成二有法意許一。故非二二門遂異一。是上綱御意
也
問。若爾成二後三宗一量所諍宗在二二重一歟。設
云レ爾者。立者樂爲偏留二一處一。別違量中全不
レ可レ有二二諍一。以二能別爲所*諍一者聲無常等
也。是故犯二初相違一。必爲他用等非二此類一。何彼
亦*諍二法自相一。故疏云。因法成レ宗。可レ成二四
義一。纂云。或*諍二有法一。或*諍二於法一。其成言諍
言限二樂爲所在一。全不レ兼二二處一。若又所レ諍是
一非レ有二二重一者。後三相違量。爭テカ有下諍二法
自相一之義上哉 答。若依二通途之義一者。諍在二
二重一。先必成二能別自相一。是諸比量通相也。此
上他用量實諍二能別意許一。非實量諍二有法體
義一。是隨二量形一其類不定也。其成二後三宗一量。
以二法自相一雖レ爲二一重所立一。是方便非二實諍一。
意許之所二銜著一以爲二實所諍一。後三相違名由
レ此而得。而子島御意大異二此義一。一切比量皆
以二能別一爲レ諍者。決定道理非二假設義一。引レ證
立理。其旨尤重。但諍亙二四宗一之義。是又必
然也。不レ爾何分二四相違一。以上二門實返歸二
一門一。彼後三意許宗又能別言陳法而成レ之。
其所諍實義是一。非二別處一非二別時一。以レ之爲二
上綱大本志一也
問。若爾後三相違。又法自相爲二正所*諍一。故
得二法自相相違名一歟。若云レ爾者深違二四相
違配立一。若云レ不レ然者上所レ成頗似二無用一
答。以二後三相違一攝二九句一。或云下爲二法自相一
攝之。或云下乍二後三相違一攝之。先徳諍也。二
義共有二深旨一。但粗推二子島御意一。二門共兼。
若捨レ一取レ一。定可レ有レ所レ違此趣如二
別記一
其中今
正所*諍義。後三宗又兼攝二法自相一之門也」
問。今成立旨。爲レ遁二重難一通塞區分。上綱製
作中其詞未三必有二如レ此委曲一。以レ何得レ知有二
衆多義門一云事 答。解二後二相違一處處之
趣。皆存二此意一。上綱於二有法差別一。存二別作法一。
其源在レ之。是以春穩大徳云。後三相違量モ又
以二法自相一爲二正所*諍一。則引二明燈抄一爲レ證。
自作二多重問答一。然則上綱依二善珠一。春穩依二
上綱一。不レ可二異求一
問。見二疏生起一。答二相違有四。何故初説。法自
相因問一。正所*諍故文明知正所*諍義唯
限二法自相一。餘三相違無二此義一。故以レ之爲レ故
能答二所問一也。若餘相違亦正諍二法自相一者。
四相違皆可レ攝二初説之類一歟。對レ何爲二其初
後一 答。此疑一往可レ爾。疏意大都實爾也。
先以二初一ノ違一對二後三一。初違唯諍二法自相一。故
最初説レ之。後三傍成二餘宗一。故後列レ之。但彼
正所諍道理通二一切比量一故。有性非實等量
此文中收。不レ爾何總定二道理一之處。指二法自
相宗一暗云二正所諍一哉。但衆量皆雖レ有下正
諍二法自相一之義上。法自相量單諍レ之。偏爲レ正。
無二爲レ傍之義一。後三違重而非レ單。諍二法自相一
兼又成二餘宗一故。又有二爲レ傍不レ爲レ正之門一。所
レ謂樂爲之所二銜著一。在二餘處一故。其處名二正所
*諍一。法自相非二正所諍一非二實樂爲一故。是故初
後相對此正所*諍義專在二法自相一。是答レ問
之本意也。然又正所*諍道理之所レ顯所レ至。
猶亙二餘相違一。乍レ亙レ餘ト不レ如二法自相一故。此
又返答二所問之由也。而常途義以二總正所
*諍道理一。偏&MT99999;二法自相相違一。嫌二後三相違一
故恐失二疏本意一
 上綱御所存。古來以爲二難義一。愚意探レ之。
 先後所案非レ一。又世間多分。上綱後三相
 違意許在二能別處一云云今義頗異二彼等一。具
 旨如二後二相違愚鈔一
春穩私記云。問。何故法自相。爲二立量門正所
諍之法ト耶 答。立量門心。一切比量必以二
法自相一爲二正所諍法一。立敵相對正所レ*諍者。
是能別法宗故。理門論云。但由法故成其法
云云明燈抄云。一切比量凡擧レ宗時必法自
相。以レ之即爲二正諍之宗一云云
問。若法自相正所*諍者。爾唯有二法自相相
違一可レ無二後三相違一。然而法自相法差別有法
自相有法差別。皆所レ諍故。有二四相違一也。何
云二唯法自相正所*諍一耶 答。有法自相有
法差別。實唯ヤ諍レ法。但所違量不レ加二離實之
言一。只言二有性非實一之時。能違之量不レ加二離
實之言一。破二有性非有性一之時。誠有二有法自
相相違一。若所違量加二離實之言一。立二有性離實
有性一之時。能違之量加二離實之言一。破三有性
非二離實有性一之時。實唯諍二法自相一。故斷云
望二不加言一名二有法自相一。若加言已即名爲
レ法云云有法差別准
レ之可レ知
 尋云。此記意。以二有法自相一攝二法自相一。名二
 正所*諍一者。所違能違共加言之時事也。其
 自レ元無疑。然者乍二不加言一猶攝二法自相一
 云事。此記文不レ許歟。先成之旨頗非二此記
 意一哉 答。此記本意上下分明也。乍二後三
 相違一猶收二法自相一云二正所諍一也。但寄二加
 言一論レ之者。法義難レ見。故以二加言一還令
 レ知二不加言中實義一也。此事如レ常
  從彼初説事
子島記云。言二從彼一者。非レ指二前比量相違相
違決定一。是指二正所諍之言一也。是燈抄意也
周記指二宗及比量相違等一云二
從彼一云云 不レ可レ依レ之
  聲生論師立二勤發因一哉
疏云。此有二二師一。如下聲生論立二聲常宗所作
性因一。聲顯論立中勤勇無間所發性因上文上中
卷處處同レ之
 尋云。疏出二有體一分兩倶不成一云。勝論師
 對二聲生一。立二一切聲皆是無常一時。二宗唯
 許二内聲有勤勇發外聲非有一云云加之唯識
 論云。待レ縁顯發方有二詮表一文疏釋云。待縁
 顯者聲顯也。待縁發者聲生也。發是生義
 文
明燈鈔四末云勤勇發中有二其二義一。一者勤勇
發顯。二勤勇發生。初發顯義唯在二聲顯一。後
發生義亦通二聲生一文
  第八句事
今云。第八句同品有非有異品有ハ者。是正
因也。能具二三相ヲ一故。第二相ハ元云二定有一不
レ云二遍有一故
問。此因既不下爲二一分喩一被助。現有レ所レ闕。
難レ爲二正因一 答。誠似レ有レ所レ闕。雖レ不レ如二第
二句一。其所闕之義不レ犯二實過一。立二因三相一遮
表大有二配立一。於二後二相一者。合離作法可
レ顯二其眞僞一。而二八句倶合離能成。既無二實
失一。何不レ爲二正因一
問。設就レ因雖レ無二別過相一。喩中既犯二一分能
立不成一。以二勤發因一成二聲無常一等。可レ非二正比
量一 答。一分能立不成。雖二喩中過相一。其眞
似古徳云云子島御意不レ爲二眞過一。故就レ喩又
不レ成レ難
問。電喩既不レ成二勤發因一。喩二立中一義既
闕。何非二眞過一 答。凡眞同喩須レ具二二立一。若
闕二隨一一難レ爲二正喩一。故以二瓶等一爲二此量正
喩一。喩二義中以二因同法一爲レ本。故疏上卷云。
然實同品。正取二因同一文是以先尋二因同法義一。
若具二其義一者可レ爲二之喩依一。其喩依上若闕二
所立一者可レ爲二過失一。若具二二立一者喩能成無
失。第八句中即瓶等是也。而若非二因同法之
法一者。闕二本義一故非二正喩一。非二正喩一故約二此
喩一強不レ顧二過相一。平備大徳約二同喩一分二正成
順成二類一。其意在レ之歟。正成喩者。即具二因
同法一是也。二立之中本末傍正相分。就レ本
定二正成喩一畢。餘順成喩非レ所レ顧也。此等皆
因三相配立。合離作法本志也
問。付二合作法一。若云下諸勤勇無間所發性物皆
見二無常一如中電瓶上。之時。電非二勤發一豈因與レ宗
能合哉 答。不レ見二詳釋一。但本量喩雖三並擧二
電瓶一。瓶正成喩也。必可レ擧レ之。電順成喩非二
正成不レ擧レ之有レ何失一。故理門論云。同法者
謂立聲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以諸勤勇無
間所發皆見無常猶如瓶等等文同異喩等
其類衆多之時。小分爲レ首等取自餘一。立敵進
止隨レ時有二委曲一。其例非レ一。可レ勘知之一
問。薩婆多對二大乘一立レ量云。我所説極微無
レ合。無二方分一故。如二心心所一。若以二聚色一爲二同
喩一者。能立不成云云二十唯識
疏下卷
是豈非二一分能
立不成一哉 答。誠一分過也。但過相之所レ至
擧示レ之。未二必爲眞。是擧二多過一之中ノ其ノ一
也。非二重難一
 疏下文出二隨一ノ能立不成一。聲論對二佛弟
 子一立レ量云。聲常無二質礙一故如レ業云云同喩
 業中身語二業有質礙故。不下於二無礙因一
 轉上。意業無礙故。因於レ彼轉。故一分ノ失也。
 又略纂於二能立不成一出レ數中。有二兩倶一
 分能立不成。及自他一分隨一能立不成
 等過一云云是等皆出二過相之種一也。非二眞過一
尋云。一分所立不成眞過歟。將似過歟。若眞
過者。一分能立不成。例亦可レ爾。若似過者。既
不レ順成宗義一。喩相實闕。所レ犯何非レ眞耶
答。眞似難レ計。且可レ云二眞過一也。過相不レ遁故。
況且一法因同法非二宗同法一。立者先立覺畢。
以二此法一若擧二同喩中一。若屬二異喩中一。若爲二異
喩一者。可レ犯二共不定失一。若攝二同喩一者。當二一
分所立不成一。而共不定爲レ眞者。全無二異義一。
若一分所立不成。自レ元非二過數一者。立者定
以二此法一可レ屬二同喩邊一。能遁二其過一。宗義已立。
誰立者乍レ知二此旨一。不レ取二同喩一空招二不定過一
哉。爰知二過共眞故。立者無下別意樂而屬二彼
此一之計上云事。但一分能立不成非レ例。彼後
二相共具合離能成。此其過異レ彼。若爲二異
品一者。闕二第三相一共不定也。若爲二同喩一者。
具二因同品一故。可二正成喩一。而既闕二宗同品義一。
由レ何遁レ過。不レ同下一分能立不成不二正成喩一
故所レ犯非中重過上
問。纂云。若但因同無二所立一故。亦異品故。非二
同喩一也。然與レ宗同。雖二亦名喩。而亦非レ眞。
無二能立一故文准二此釋一者。具二宗同ヲノミ一喩而非
レ眞。具二因同品ヲノミ一全非レ喩。若爾以二宗同爲
レ本。其上可レ論二因同義一見タリ。今何翻レ之以二
因同一爲二正成喩ト一耶 答。若論二能立功一者。
必具二因同義一更可レ兼二宗同一。纂意直就二喩
義一。以二宗同一爲レ本。非レ無二其理一
 本鈔一分所立不成非二眞過一云云可思之
  因喩之法不應分別事
凡因喩之法。本用二共許一。其詞若共許者。更不
レ得二徴詰一。故云下因喩之法不レ應二分別一故總建
立一。重心云。今許不許者。約レ言論レ之。立敵證
者ノ前自本以來。所二相許一之言義也。其共許
言中。更分二種類一。名爲二分別一。若如レ此徴詰者。
難レ有二正比量一。内外大小等諸宗。所立委細義
門互有二違背一。於二一言一其下義一向共同甚難
レ有故。唯取二總法一方得二建立一。是因明大綱也。
但廣百論。分別是無常故因一。甚難二會通一。纂
要引二彼説一。述二亦不應二分別一。古來諸徳料
簡非レ一。然而子島纂記云。先徳云爲レ令二學
者硏心一假説著レ過也云云所レ指先徳者。三松
東南本院等歟。又楞嚴注釋載二此説一。近代多
分説云云仍不二分別一爲二實義一。因明軌則故。廣
百論且爲レ生二學者研心一徴二生滅隱顯一也
問。會二廣百論一恐甚似レ疎。由レ是注釋難云。廣
百論是護法釋レ之玄奘譯レ之。應レ無二豪誤一。云
何纂師言二不應分別一乎云云雖二他門先徳一能
兼二信惠一。難勢指レ掌誰能遁レ之。就レ中見二彼論
文一。先分別其因一畢テ重責云。若言因義不應
分別但就總説此亦不然乃至別既不成總依
何立文若言因義等者。依二因明法一救二前難一。即
理門論等所説。本疏所レ述因喩之法不應分
別之道理也。此亦不然以下重徴レ之。別既不
成總依何立トハ即其至極ノ難也。重案二其意一。論
主竊會二因明法一。其上令レ開二妙理一也。所レ謂立
破之製。依レ總建立因喩一者。總別倶共許因
喩。不レ得二謬徴一。今約二無常一。生滅隱顯條然差
別。別義既不レ成。由レ何建立總法一爲言難破文
竊有二遮表一。能會二因明法一。更顯二今難旨一。賢劫
一佛自開二玄旨一。爭テカ會二此説一輒設二異端一乎
答。此難甚重。誠可二劬勞一。但纂要廣述下不二分
別一義上畢。引二廣百論一爲レ難。答云亦不レ應二分
別一。但諍二覺惠是思非思一文明知纂家是無常
故因。亦不レ應二分別一爲言依レ纂思レ論。論主有二
深意一。所レ謂恐四未學雷同謂三ンカト都不二分別一。於二
*引義成不成一。示二比量種類一。若約二此義一豫不
レ生二研心一者。設不レ善二因明一者。巧致二此分別一
者。忽難レ設二會釋一。論主遙顧二末學一。欲レ令レ硏二
其惠一。唯識釋論假叙別義一。多可二此類一。纂主
悟二其通塞一。乍レ見二分明論文一。不レ恐二違失一。傳燈
明訓彌推二禀承一矣
 子島九句義私記云。數論不レ許二生滅無常一。
 佛弟子不レ許二隱顯無常一。既別不レ成。總亦
 不レ成。故約二一相一分別也。其實又不レ可二分
 別一也文觀理私記亦有二此意一。又
有二九句義私記一同レ之
 尋云。唯識樞要徴二清辨比量幻喩一。分別似
 事常事一。如何可レ會 答。肝心云。有説樞
 要假説難。理實不レ爾文明燈抄云。彼二徴
 意且設二徴難一。審定同喩一。顯二第二相一。非三謂
 分別令喩有過文分量決云。依二簡別惡一同
 喩之上。空不空義調然顯然。非三是分別空
 不空義一文上綱御意。會釋既及二三義一。隨レ意
 可レ用。但肝心似二實義一。深辨比量過。本疏
 僅出レ二。樞要義燈次第増。其中疏二失根
 本過失也。自餘恐徴詰之餘粗示二異路一
 歟。平備記云。仲臣寺善珠答。假説之言一
 往爾云。由レ此五大寺學生以爲二好義一云云
 然者肝心所載。當二于秋篠御本意一歟
  諸徳異説
一云。比量因喩必不二分別一。廣百論假設分別
也具如
レ上
  三松 東南 本院 子島 楞嚴寺
二云。約二喩體見量一不レ分別之一。若喩體闕量
分別付レ過。即如下清辨比量同喩幻分別似
事實事一付中所立不成能立不成失上也清辨比量
平備記
意
 延暦三年維摩會。平備大徳於二大衆中一雖
 レ述二此釋一。是無常故因事未レ釋レ之。可レ尋二餘
 處釋一
三云。別義成因不二分別一。別義不レ成因可二分
別一
  道詮破乘章明詮 善海 俊貞 願曉
  實敏 實基
   已上諸徳山階講時。擧ツテ立二此義一。因
   明要義抄載レ之
  玄叡律師三論大義抄清水諸乘章私記同
  レ之
會二纂要亦不應分別文一異説
道詮云。現在無爲所不攝因。不レ分別識變
非識變一。是無常故因。亦不レ應レ分別識變無
常非識變無常一爲言
實敏僧都云。不應分別者。指二文軌師意一也」
明詮云。有二二釋一。一云分別是無常故因一。一
云不レ分別此因一。論師沼師各擧二一義一
清水云。論存二委曲一。纂主論外案二本意一也。但
不レ非二論師一云云此釋與二明詮傳一
同異可レ思レ之
春穩云。論意付二無常故之因一。別既不成總依
レ何立。故分別因一可レ付レ過也。纂意約二所立之
法一。但諍二覺惠是思非思一。不レ諍二生滅隱顯無
常之義一。故不二分別一也。論意亦存下但諍二覺惠
是思非思一之義上。且述二別既不成總依レ何立之
義一也。纂意亦存二別既不成總依レ何立之義一。
而且擧下但諍二覺惠是思非思一之意上。各擧二一
邊一何有二相違一文四云約二因明師一有二新師一有二
古師一。陳那以前古師分別因一。新師不二分別一。
於二古師意一因有二二種一。總別倶成因不二分別一。
若總成別不レ成因亦可二分別一。廣百論分別是
無常故因一勘レ過護法菩薩准二古師一分別因一
也
  松室纂要略抄意也
 玄應師。釋二勝義七十論若説積他。若不積
 他。徴一。有二二釋一。初釋云。陳那以前古師。於
 レ量分別付レ過。陳那不レ爾。唯依二總法一云云
取意
 松室御傳同二此意一歟
五云。於二非理量一以二過類一爲二眞過一。是無常故
因似因故分別付レ過。聲無常量等所作因正
故。雖下分別因一付過。過類而非レ眞也
 玄應釋二勝義七十徴一。第二釋云。此是世親
 於二他似比一設二過類難一顯二彼非眞。故理
 門云。若於二非理一立二比量一中。如是施設不
 レ名二過類一。故世親言亦成二能破一正文准二此
 釋一此義出來也
  以上五義之中。以二子島傳一爲レ本如レ上
  成畢。其外松室一義似レ可レ信。抑春穩義
  大都雖レ可レ爾實義未二分明一歟。可思之」
  欲令學者知因決定非喩過故事
尋云。見二纂要上下一。相違因必喩能立不遣等
過也。何今云二非喩過故一耶
本云。四相違因必帶二能立不遣等一故。勘二相
違因一之時喩過隨顯。是故有二相違因一之量。
必二喩過出來。須レ言レ有二因喩過一。然此中出二
因過一之處故。因闕後二相。喩不レ遣二能立一。屬
レ因屬レ喩。其相異故。欲レ顯三屬レ因闕後二相邊
非二喩過一。故云二非喩過故一也。不レ爾設解二似因一
處。如何云レ非二喩過一哉
  汝聲無常應非是聲無常事
問。宗四不成不二相並一過也。故疏中卷云。二
一相違故。有無異故文而聲論能違量因。何
並付二兩倶隨一所依三不成過一耶 答。明燈
鈔會二此・四皆別文一云。今疏主意。據二少犯一
過之義一釋二陳那旨一。故云二此四皆別等一。若約二
多犯隨應之義一。非下陳那意無中合二餘過一之義上
云云今依二此意一者。若依二過相勝一勘レ之。所依
不成過可レ爲レ本歟。無常滅義無體也所作生
義有體也。生滅有無既以不同。所作有因所
依有法既無。爲二所依不成一易レ知。如二兩倶不
成一者其相頗隱。若依二少犯一過門一。求二決定
過一者。以二所依不成一爲レ過可レ足。若又隨應
求二衆多過失一者。兩倶不成等又非レ無設無常
滅雖二無體一。所作因既不レ遍。何不レ名二兩倶不
成一。設彼許レ依亦犯二隨一不成一。是其多犯隨應
義也已上道
詮意
問。勘レ過依レ實。若可レ有二稍過一者可レ勘二少分一。
若可レ犯二衆多一者亦可二衆多一。隨二比量形一其相
自定。而何分二二門一。多犯隨應之時進止似二不
定一乎 答。凡少犯一過多犯隨應二門。出二
略纂説。彼由來者。足目陳那天主示二比量過
相一多少不同。會レ之開二今二門一。明燈抄等准
レ彼解二四不成並不一。其會レ難意。敵者勘二量過一
意樂不同也。若依レ實指レ過。就レ顯示レ數之時。
所犯過未二必衆多一。其過相無レ濫易レ知。是少
犯一過門也。若又敵者故爲レ顯二他非一。強求二
衆多過相一之時。所レ付過失各義相頗有レ所
レ闕。敵者不レ顧レ之開爲彼此之過一。一分相當
以名二其過一。是其多犯隨應義也
 略纂本起。諸師配立過相一多小不同之所
 由。出二少犯多犯二門一。今天主等盡理名數
 中。猶敵者付レ失意樂不定義勢似レ彼。故先
 徳以爲二會釋由一歟。略纂如二下記一
子島云。約二兩倶不成一有二多種一。有二有法一兩倶
不成其一種。又有下無二有法一之兩倶不成上。故
並無レ過也云云
 今云。上綱御意兩倶不成有二種類一。謂有法
 體或有或無。初類易レ知。與二所依不成一全
 不レ濫。就二後類一因不レ成二有法一者。是兩倶不
 成也。因所依有法闕。所依不成也。兩倶不
 成能成所成也。所依不成能依所依也。兩
 倶不成因處直有二不成ノ因一。所依不成因
 與二所依一相向以二有法一名二因所依一。似レ差別
 二物一。且擬二六種釋一者。兩倶不成依二持業
 門一招レ過。所依不成依二依主門一招レ過。彼此
 旁異不レ可二相濫一爲言
 問。兩倶不成無二有法一之類有レ之云事。若
 有二明證一哉 答。子島記引二纂要一云。明前
 所立兩倶不成。亦有所依不成等故兩倶
 不成不必有法唯有文是其證文也
  少犯一過多犯隨應事
略纂一云○第四破略有二二種一。初過破。後量
破。初過破者。於二所破中一略有二三種一。一云對二
商羯羅三十三過一。二云對二陳那二十九過一。三
云對二足目仙二十七過一。少犯二一過一多犯隨
レ應。於レ中句數委如二義決一文
 尋云。立二過相一數有二多少一者。論主意樂不
 同也。先人未レ立。其過輕故。不三立爲二過相一。
 後師加レ之。雖レ輕猶有二其可レ爲レ過之由一故
 也。而略纂會レ之。少犯一過多犯隨應文意
 趣如何 答。先後ノ所説少多不同。開合差
 別也。合者以二彼過一收二此過一。所レ立過其相
 顯也。定可レ立レ之。所レ不レ立之過其相隱。未二
 必可立レ之。以レ隱從レ顯合立二一名一。雖二義
 不違説既略。後人尋レ之。義稍異須レ開故
 爲二別數一。更立二餘名一。此開合意趣即少犯
 一過多犯隨應也。少犯一過者。就二相顯
 過重一立二一名一略二餘類一。詞雖レ略義猶非レ無。
 即少犯一過之中含レ之故也。後師開爲二多
 種一立二各各名一之時。先外所レ加之過相既
 隱義又難レ備。強開レ之欲レ生二惠解一。所以分二
 二種一時。各稍有レ所レ闕。互爲レ他所レ奪之
 故也。多犯隨應者是也。隨應者一分ノ應也。
 返顯レ有二不應一。少犯一過亦應レ義應レ相配立
 故。雖レ有二隨應義一。今ハ合ノ中ノ一過ヲ分テ爲二二
 三一。所レ得隨レ勝名二隨應一。非二決定至極一爲言
  因第一第二相事
問。同品定有性者。以二喩依一云二同品一歟。將以二
喩體一名二同品一歟。若指二喩體一者。凡三支中取二
同喩一者。先擧二喩依一也。其喩依上具二二義一。以二
一義一爲レ因。以二一義一爲レ宗。必具二二立一能成二
宗義一。其中瓶等有法具二無常等義一之體。引
爲二喩依。其喩依上所作等因義定有哉ト尋レ之
時。若定有者爲一具二同品定有性義一。若全無者
第二相即闕。若爾云二同品定有性一者。具宗
同品義レ之喩依。此義定有云也。何以二喩體一
名二同品一云哉。況喩體者就二聲無常量一。瓶上
無常義也。若所作因於二彼無常上一有故。名二
定有性一者。深背二道理一。無常滅義是無法也。
所作生義是有體也。豈有因以レ無爲二所依一
耶。若指二喩依一者。纂要云。依無常上名同品
定有性文答。此事難レ知。若依二常相一者似
レ可レ指二喩依一。若依二纂要一者。詳取二喩體一。今以
レ纂爲二定量一。可レ云三宗同品處因義定有名二第
二相一。凡實云二同品一者。宗同品及因同品也。
瓶等雖二喩依一非二正喩一。依レ實指レ名時。同品者
定可二宗同品義一。所レ謂瓶上無常。聲無常宗均
等義品故也。定有性者能立因定宗同品處
有義也。因是宗之所レ隨。宗又因所レ具也。宗
因隨逐以爲二同品定有性一。擧二喩依一尋二因有
無一者。返是法體上宗因品處因定有云義也。
纂要解釋往復盡レ理。暗設二異端一誠可レ似二童
竪之戲一。但所作無常有無異故。有難レ依レ無
者。纂問難也。彼文答云。定有性者。定曾有
性。觀果知因。非當有性文意云無常處有二所
作義一者。從レ因生物必歸レ滅義也。已滅後雖
レ無二所作義一。此法先所作ナリンカ故。先後相隨名二
定有義一。非二已滅都無時當有一
問。同品定有者非二法體上有一。法體所レ具義上
有者。例又遍是宗法性義。不三直轉二有法上一。
體上宗義處遍有歟。若爾。所作因。豈以二聲無
常一爲二所依一哉。彼既不レ爾。此何爾 答。此又
纂問也。即問云。何故宗上無常。非因所依。同
品無常。即爲因依文意云。所作因雖レ遍二聲有
法一。不レ遍二無常能別一。故以二無常義一不レ爲二所作
因依一。初相意如レ此。而何至二第二相一。所作因瓶
上無常有故名二定有性一哉爲言此則今例難意
也。文答云。宗中敵不許能別非因依同品兩
倶成故得爲因依文意云。聲上ノ無常。立ハ許&MT06279;敵
不レ許。若初相者。宗上有爲レ義。初相可レ非二立
敵共許義一。而共比量因。必立敵前論二遍義一。
爰知共許有法上彼因轉義也。非下對二能別宗一
論中遍不遍義上。而第二相二立倶共許義也。所
作因無常宗處定有云事。許而不レ諍。不レ同二
初相一爲言
問。纂要解釋大都可レ知。但初二相安立。上下
雖レ殊。大以相似。所レ謂法體是有義故。聲瓶
同具二所作無常二義一。若依二體義門一者同可
レ名二有法一。其體上二義中。一義爲二能立一是因
也。一義爲二所立一即宗也。瓶上無常雖レ非二今
所レ成所立品類。又名レ宗。如レ是義相聲與レ瓶
大有二相似一。而瓶等從二因縁一生故遂至レ滅。瓶
無常即有二所作義一故也。順益建立等因義。能
顯二無常道理一。例レ此於二聲有法一以二已顯了邊一
顯二未顯了邊ニ一。然者三支中因在二中間一。向レ上
向下。其上下法體及義等無レ異。其中初相遍二
有法體一云事顯而易レ知。第二相尤以レ瓶可
レ爲レ依。於二彼上一轉可レ爲二定有相一。二相差互理
難レ信 答。今難勢不レ可レ不レ許。因向二上下一大
旨雖レ爾。正名二同品定有一者。顯二宗因相隨一。遍
是宗法者顯二體義相依一。立レ名自レ本不同。不
レ可二一准一。以二體義相依一。爲二初相一。所以者聲體
上有二所作義一。以二其義一推レ宗也。所作義若離
レ聲者。何以二所作一知二聲上餘義一哉。重意云。生
者必滅。故有二所作義一之物雖三必可二無常一。今
聲上設若無二所作義一者。其無常義又不レ可
レ知二於レ聲有一。是故有法上遍有所作。爲レ故推
知有法上又可下有二無常義一也。以二體義一爲二初
相一則此意也。而第二相異レ之。於二餘法一尋二宗
因隨不隨一。因處必其宗隨故。以レ彼爲レ喩決二
定聲上宗因一。欲レ引二敵者了宗智一。其喩法以二
宗因相隨一爲二能立功一。彼又體上雖レ具二二義一。
其體義相望門不レ爲二正能立義。體具義中。隨
不隨ノ有無。是正引二了宗智一之所由也。仍第
二相顯二宗因相隨一。立二初二相一之趣其源稍
異&MT01319;
問。設望二能別無常一。雖f所作因無二依レ彼義一。若
以二無常一爲二有法一者。因所作義又可レ有下以二無
常一爲二所依一之義上耶。因是有法上義故。若許
レ爾者。疏何於二聲論汝聲無常量一。付二兩倶不
成一。云二生滅異故一*耶。若不レ許者。何纂要解二
同品定有性一云下因所作以二瓶無常一爲依*耶
 答。設有法雖レ有二無常言一。所作因不レ可レ依
レ彼。疏云生滅異故者。其必然也。但所作因同
喩無常處有者。自レ元不レ同二宗相一。是故宗因
相望體義相依故。以無不レ爲二有所依一。喩中
宗因相隨故。有又不レ離レ無也。今隨逐不離義
也。其中瓶無常隨二所作一等。猶可レ有二依義一。所
作不レ離二無常一只是隨逐義也。纂要雖レ云二因
依一。其依義即王又依レ臣之類也。依而非二所
依一。不レ同三因依二有法一。彼所依異二汎爾依一。義依
レ體故也。親疎輕重其義遙異。思而可知
  諸無似立此過相故事
子島記云○此所レ作能違量。亦專非レ過。所以
者何。諸似立中無二此過相一。法自相相違必不
レ改二本因一。而因既改。何云二法自相失一*耶。周
記云。諸無似立者。此言倒也。應レ云二諸似立
無一也云云
問。明燈抄云。依二理門論一。或是所立一分義
故。此即宗中一分有法以爲レ因故。立敵不
レ許。是故還成二兩倶不成一乃至設難量云。烟能
有レ火。以二是烟一故。猶如二餘烟一乃至今觀二此量一。
皆以二宗中一分有法一爲二因喩一也。准二理門旨一。
如レ此皆是兩倶不成過攝。何故今云二諸無似
立此過相故一。豈是深窮。此義應レ思云云今如二
此文一。案二疏意一。云二諸無似立此過相故一者。無下
以二同法一爲二宗因喩一。立量爲言而此烟能有レ火
以二是烟一故猶如二餘烟一之量。以二一法一爲二宗因
喩一也。何云三諸似立中無二此過相一*耶 答。更
可レ思。且有二二釋一。一言二諸無似立等一者。如二 周
記説一。無下約二法自相一改レ因作法上爲言故不レ可
レ依二抄義一。二今疏意。非レ謂下諸似立無中以二一
法一爲二宗因喩一之作法上。然如レ是似立不レ成二眞
能破一故。云二諸無似立等一。不レ妨三此量有二兩倶
不成一矣爲言
 今云。解レ抄二釋中初釋易レ知。後釋者。任二
 燈鈔難一許二疏趣一。而會二抄難一云。眞能破中
 雖レ無下以二一法一爲二宗因喩一之例上。似破之中
 猶可レ有下犯二此過一之量上。所レ謂烟能有火量ノ
 兩倶不成之類爲言故後釋雖レ會二鈔難一。猶
 用下燈鈔*料簡疏一之趣上義也
尋云。此失法自相歟法差別歟 答子過云ク
法自相也
問疏下文云。不レ可三説爲二法差別過一文明知聲
論謂二法差別一作二此能違一也。依レ之明詮道詮
等先徳。皆法差別云云答子島釋云。其重遮之
言也。意云非二唯不可レ爲二法自相失一。亦不レ可
レ爲二法差別及相違決定一爲言春穩智證意同
之
 明詮。道詮。觀理。空睛。仲算。并子島。同學
 記等。法差別義也。明詮會二智周記一。可レ見
 レ之
明本抄第八終


明本抄第九
 法差別下
  若言眼等      闕無同喩
  能別不極成必帶不共不定歟
            積聚性因
  意許宗四宗相攝   若以所思
  法差別能違遮表   西域師豈於眼等
  若言眼等必爲我用事
今云。數論宗執レ有二神我一。二十五諦中爲二其
一數一。常住眞實。能受用二十三諦一。佛法破
レ之。諸法之中無二實我一故。僧佉對レ之成立比
量一。所樂宗偏在二神我一。是以若作法比量。立二
眼等必爲我用一者。能別宗依可レ不二極成一。佛
法之中不許二神我一故。本疏徴詰其意易レ知」
問。彼宗意我有二二種一實我假我也。實我即第
二十五諦也。假我者眼等積聚有情總體也。
眼等必爲他用量樂爲不樂爲二差別者。即
如レ次神我假我二種也。若爾我言極成宗依
也。立者宗廣亙二眞假一。立敵前又同許二此言一。
敵者佛法亦許二彼假我一故也。而何以二我言一
偏屬二實我一付二不極成過一哉 答。外道諸師
雖レ分二二種我一。神我實是我體性也。假我或時
名レ我。或時不レ爲レ我。隨レ應不定。而今雨衆
安立諸諦一。對二佛法無我宗一。成立神我諦一之
時。呼爲レ我其體定限二神我一。初自二内明對論一。
終至二立量言支一。擧レ之成レ之定當二神我一。佛法
忌レ我豈許二其名一哉
問。大乘師於二外道成レ我之量。多許二其言陳一。
勘二二等差別一。彼皆内明之時諍神我體義一。
入二内明門一立二比量一。所レ諍偏雖二實我一。外宗
本許二二我一。言陳總含故。不レ付二宗依不成一。爲二
意許差別一。立敵二家假我名體共許故也。佛
法雖レ忌二神我一。詞未レ云二神我一之時。其言極成
宗依無レ過。其作法者。所謂我所執我量實我
假我差別。我常量隨身造業受苦樂我不隨
身造業受苦樂我意許等也。然者數論設雖
レ欲レ成二神我一。言陳不レ加二神字一。其詞自亙二假
我一者。如二上所レ出諸量一。可レ遁二不極成過一
答。一宗所立義旁分。諸法配立通塞隨レ宜。數
論等宗或時唯以二神我一爲レ我。或時又我通二
假實一。其假我我非我二門不定難レ定。然而探二
實義論二多分一。我唯一法思我ニ&MT06279;非レ餘。量同二虚
空一衆徳非レ一。愚夫迷レ之未レ證二眞我一。雖レ有二
我執一其所二計著一忘レ源沈レ流。是其數論等所二
安立一也。是以隨順世間一似許二假我一。剋レ體論
レ之積聚依身遂皆非レ我。二門假實大都如
レ此。而敵者佛弟子欲レ勘レ過之時。或就レ實奪二
其言一屬二神我一。或依レ假與二其名一及二假我一。寛狹
通屈立者難レ拒。勘レ過本敵者之進止也。若
有二其理一隨レ應レ示犯。其中或先生二徴詰一種種
付レ過。遂歸二一兩眞過一。或雖レ付二根本過一恐
レ趣二異路一遮塞二其門一。或又違二違三等皆眞
過也。如レ此之勢望レ言可レ知。慈恩淄洲解釋
之中。或因明家本疏斷纂等。或唯識述記要
燈述旨且千。誰能得レ窮。今示二其梗概一也
子島私記云。以二神我一爲二能別一者。敵者佛弟
子不レ立二神我一故。有二能別不成一云云此記意。
付二能別不成一事者。無二委曲一見タリ。擧二神我一其
趣如二上成一歟。至二例難一者不レ擧レ之不レ會レ之。
雖二暗難量。言陳共許之類衆量非レ一。上綱
爭一向不レ許レ之哉
有云。若沈言レ我必通二假實一。如二我所執我量
二差別一也。然今云二若言眼等必爲我用能別
不成一者。其言略也。實可レ云二神我一。有法能別
直擧二神我一時犯二不成一故也。本作法我是思
量。我言略也。具可レ云二神我一。明燈抄云。具應
レ言二神我一略故不レ擧云云周記意同レ之
 尋云。本作法今作法倶唯云レ我不レ言二神
 我一。何恣加二其言一哉。但周記明燈抄者。一
 往見レ之誠似レ云レ爾。然而天主眞論文義
 悉窮。誰非二譯主一輒加輒刊。彼呂才改二文
 言一疏主深慘レ之。爰知智周善珠御意雖
 レ無二神字一體定當二神我一爲言非二文外加之。
 是以撲揚釋云。雖佛法中雖レ有二假我一。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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