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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本抄 (No. 2281_ 貞慶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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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ノ二句ノ名哉。未曾聞其例。加之雋法師義
勢不同難。專以法自相對後三相違。責
難コトヲ相竝。疏主爲之示違四作法。其委曲
專彼所難多少也。等ノ言未定故。法自相時等
四句。法差別等時等二句。若本量不置等
言者。豈及此異端哉。然今約法差別等。猶
令亙五句者。恐可非疏主巧妙矣。意云。
後三相違矯立之時。限三句。言陳相頗易知
物ヲ至令法自相。令所等寛カラシメ諸句皆成異
喩。令闕後二相者也。深可思之
 本鈔以五句義爲清水裏書。爰勘多本。
 此裏書標無末學詞。若非清水義歟。就
 中此裏書傍別有清水御詞。彌知此説非
 彼上綱御本歟。退可尋之
裏書云。問。凡差別相違者。言顯共許。意許
所諍也。如必爲他用立敵共許。眞他假他
爲意許所諍。於此量法自相。離實等外無
別自性者。弟子不共許故。言顯有法自相
失也。何有意許 答。彼共比量也。此自比
量也。故不相例也
問。設雖自比量。對弟子立時。若言顯無失
者。可有意許差別。而既以言顯。成立師主
樂爲宗*了。弟子返難之。何更亦有意許差
別 答。約相違單與重別故。義不同。更可
思之云云
末學云。今案弟子作能違之因。望師主作
之。故無此難。不案此義。如何
  法差別闕後二相事
子島云。法自相下。有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
性。不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性二差別。立者
欲立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性之宗。而同喩
同異性。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性同異性。
非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性大有云云
 尋云。若如常相者。可云同異性不能有
 實徳業離實等有性ノ物ニ&MT06279;。非能有實徳業
 離實等有性物。而何加大有同異言哉。況
 如此義者。以同異性加樂爲邊歟。若
 不然者。何許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性
 物ト哉 答。記意以同異性勘成異品之
 時。聊カ有相濫故。顯事源遮其疑也。其
 相濫者。所謂能有義亙大有同異。有一實
 因遍宗喩故也。若爾如何望能有實徳業
 樂爲以同異性爲異品哉。今爲遮此
 疑。能有實徳業下加大有同異字也。重意
 云。同異性暫ハ雖有能有義。其能有是實
 等令同異義也。能尋之同異非能有而
 大有性是大有性故。其能有義實是有不
 通餘法。若能知此大有同異義*了スレハ返テ
 能有實徳業樂爲宗。即唯大有性也。同異
 性不具其義故成異品。同不樂爲不能
 有實徳業離實等有性義也。述旨在之
問。此理誠可爾。但違三量法差別大同此
哉 答。違三不爾。彼以色聲等爲同喩。其
色聲等。假全無能有義不同同異性。既無
恐濫之義。何及此委曲哉
  不樂爲片差別事
子島云。不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性者。古徳
云云不同也。或云即實有性也。或云即義相違
也。今案可云和合句義也。意云和合句。不
能有實徳業。然離實徳業有其體故也」
問。離實等ノ等言。亦等同異和合故。和合是
所離内也。而何可爲意許片方 答。理實
爾也。但勝論師之意樂。只以實徳業三爲
所離。同異和合爲所離之外。故立量之時
以同異性爲同喩。是則彼論方便矯立也。
然弟子勘失之時。顯&MT06279;師主矯立。勘成離實
等之言亦可等同異和合。乍五句以爲異
品之時。即成相違失。今任師主矯立之意
樂。以和合句爲所離實徳業三カ外之物。爲
意許片方也爲言此義深奧也
  文暦二年四月六日。於三條萬里小路宿
所書寫畢。老眠數覺春夜猶長。仍挑殘
更之燈。終入木之功。于時鳧鐘之響。頻
報鶏籠之山將曉矣
 因明老學覺遍 
明本抄第六終


明本抄第七
 初料簡
  如無違法     喩可改依二樣
  後三比量相違   彼但擧宗宗因前後



  後三相違決定  三過竝不
  三重四對相攝  十五因廢立
  擧此三種
  如無違法相違亦爾事
子島記云本量未被過之時云無違法ト易
知之云云
問。就此義次上ノ文ニ云ク是相違過即名似因
云云既因ヲ望宗名似因了何以所違宗名
無違法哉又楞嚴源信難此義云何稱美所
違云ヒ無違ト毀呰能違ヲ名ヤ相違ト云云答。
疏引此文*了テ由彼説故。因仍舊定。喩可改
依文若非如無違法等文者依何文證不
改因云義以知所違云ヒ無違ト能違ヲ名ル相
違也是以今論明法差別相違因ヲ此因如
能。成立眼等。必爲他用。如是亦能。成立所
立。法差別相違。積聚他用云云上ノ三句ハ明本
量ノ未被過之時因能成ヲ宗即同理門ノ如
無違法ノ文ニ後ノ四句ハ顯ス勘過之後其因亦
成スルコトヲ相違ノ宗ヲ同ナリ相違亦爾之意ニ後二相
違兩論配屬准之可知倶決定義同カ故是以
智周ノ前後兩記并ニ邑法師等皆存此旨又
先徳多分傳也善珠 平備 道詮 觀理 隆光 
仲算 子島 守朝 春穩等
尤足依信但是相違過即名似因トハ者本量因
蒙過之後名似因ト也故次上文云若法能成
相違所立云云次ニ楞嚴難勢恐不當如無違
法トハ者爲簡被テ過ヲ之後有ヲ違云無違法ト也
非稱美之詞ニハ能成ヲハ相違宗名眞能破ノ量
故從所成ノ果ニ云相違亦爾ト也更非毀呰之
言ニハ
尋云ク。如無違法ノ法ト者トハ宗法歟因法歟 答。
此有二義子島意宗法也如無キ違法ニ爲タルカ
因爲言若依前記者無違ト者宗法也法ト者因
法也訓云如無違法タルカ云云若法能成之法トハ
者既是因法也如無違法ノ法ノ言モ亦可指因
法定賓疏等亦
同此意
尋云。如無違法相違亦爾ト者可亙四相違
因耶若云亙四相違者諸師擧テ約法差別ニ
解リ之文備西明前記邑記明燈抄等也又定
賓疏并平備記等ハ約法自相明リ若云爾者
此文總明相違因ノ義何不亙四相違耶
答。馬道已講云總爲二説。一云周記邑記及
燈抄等但指法差別相違作法也二云平備
大徳教仁大徳明詮僧都等先徳亙四種説
也云云初説意者後三相違ハ者意許ノ量也言顯
無失故云無違法ト望意許相違也然約法
差別釋無違義者從初説也實ニハ後二相違モ
望テハ言顯宗ニ可云無違ト也後説意者亙四
相違所違ノ量ノ未被過フ之間云無違ト也
問。此二説中以何爲正 答。春穩記以亙
四相違之義爲勝云云又松室記同學記并
隆光記等唯出亙四相違之傳會周記邑
記云且終一出法差別相違云云
問。法自相ノ所作ノ因ハ自元同無異有也。何云
無違ト哉 答。松室記有二義。一云。未被能
違間ハ亦似無違故云無違法云云意云。聲
論云聲ハ生シ已ヌレハ即常住ナリト故ニ所作ノ因ハ不違
常宗ニ也爲言二云。取不闕初相之邊言ニ無
違法ト。故理門論云。雖一切分皆能爲因顯
了所立。然唯一分且説爲因云云意云。一切
分者因三相也。一分者初相也
 松室記同學記守朝記注釋春穩記
 等各出此二義但松室取不闕初相之
 邊云義爲好ト同學記以彼義爲有人説
 有人者教仁大徳也故道詮云此和朝教仁
 大徳傳東南私記專成此意可見之
理門論云。若所立無法名異品非與同品相
違或異若相違者應唯簡別若別異者應無有
因由此道理所作性故能成無常及無我等不
相違故若法能成相違所立是相違過即名似
因如無違法相違亦爾所成法無定無有故
云云
一傳云。無違トハ者眞能立也。相違トハ者能眞破
也注釋一義
仁覺同之
此義叶文。理門論上文云。能成
無常及無我等不相違故トイハ者。以所作因能
成無常及無我ノ宗云也。是則能立量也。若
法能成相違所立トハ者。以所作因能成與常
宗相違セル無常宗云也。此ハ能破量也。如無違
法相違亦爾トハ者。如能立量ノ成スルカ無常無我ノ
宗。相違因亦成能相違宗爲言
 細恩寺僧都依疏上卷成以同異二品ヲ
 名無違相違之義疏ノ上ニ云ク相違謂異類
 不相違謂同類云云此義對面三藏記有五
 説中ノ其一也道詮又用之
  本抄録十箇異説可見之
  喩可改依證事
記意云。以若法能成相違所立。證相違之
因ノ義ヲ以如無違法。相違亦爾。成因ハ用ヒ本ヲ
喩ハ通スルノ改不改義重意云前成宗法之因亦
能成相違ノ宗故知因體ハ一物也因仍舊
定義
後宗
決定ル&T069222;ハ者是望其宗依具三相也明知因若
可ムハ轉ス雖本喩取之若不可於彼轉者改
而不用下ニ所成法無定無有故トハ者重顯上ノ
相違亦爾ノ意故知上ノ文ニ義意實ニ盡ク所以上
文ヲ爲證云云清水依文顯以所成法無爲
證歟。重意云因ハ主故用前喩ハ因カ上ノ義故改
不改隨宜也
 尋云。疏下文云。理門但言。若法能成。相違
 所立。是相違過。即名似因。不説同喩。亦仍
 用舊。此論示法。初一改喩。後三依舊云云
 如此釋ノ者以若法能成以下ノ文皆可爲
 因仍舊定ノ證ト何但以如無違法相違亦
 爾ノ二句切テ爲其證哉 答。若法能成等ノ
 文亦成因仍舊定ノ證ト如疏ノ下文子島豈
 不顧下文哉。但若法能成等ノ文ハ相違之
 因ノ義分明也。如無違法等文ハ因仍舊定ノ義
 顯ハナリ也。仍就文ノ顯ナルニ分爲二ノ證ト。實以全
 文證相違之因ノ義。又可爲因仍舊定ノ證
 也
 同學記有三傳。一云。依理門論證因仍
 舊定ノ義影&MT06279;證喩ノ改不改ノ義也。一云。依
 彼文明證因仍舊定ノ義。次文云。喩可改
 依故下四過初一改喩後三依舊云云此
 以小論文證喩ノ通改不改之義也。一
 云。理門論ニ雖説因必舊定之義不論
 喩ノ改不改。其不ル説意ハ喩改不改其義不
 定ナルカ故也。仍以不説爲證以第二傳爲
 勝。後傳ハ不異初傳云云其趣聊異故爲別
 義歟。然ルニ遂ニハ同故云不異ト也
  喩可改依事
問。四相違共可通改不改耶 答。馬道已
講戴古徳二傳。若依平備教仁道詮等意
者。初一改喩後三通改不改。若依周記清
記明燈抄等者。四相違倶通改不改也
問。二義中以何爲正ト 答。守朝記雖出二
傳。自判正不後傳理盡説矣。初説寔雖義
道可爾。而理甚狹。仍不可依憑云云
問。理門論不言喩ノ改不改阿ヲ。今論於四相違
法自相ハ改虚空ノ同喩以異品瓶等爲同
喩ト後三相違ハ不改本量ノ同喩ノ臥具及同異
性ヲ若爾可言法自相必改同喩後三ハ通スト
改不改ニ又法自相ノ不改喩作法如何 答。
疏云。此論示法初一改喩後三依舊。欲令
學者知因決定非喩過故云云意云。四相違ハ
是因ノ過故。因必用舊非喩過故喩ハ通改不
改。且示スニハ作法雖法自相改喩後三ハ不ト改。
實ニハ倶ニ通改不改也。若如文執メ初必改メハ喩ヲ
者。豈有違三違四等因哉。但法自相ノ改喩
作法者。薩婆多對大乘立量云。眼識ノ所縁ハ
離實實色ナルヘシ五境ノ中隨一攝故如香味等
云云香味等非離識實色ニ故成宗異品故犯
法自相相違ノ過ヲ也。能違作法可知大和講院
記出之
又數論對佛弟子立量云。眼等ハ爲神我他
用ラルヘシ積聚性。故如臥具等勘法自相云眼
等非ヘシ爲神我他用ラルルニ積聚性故如臥具等
明詮記并講院記
同出此作法
又以清辨比量法自相相違ヲ
爲其作法ト智證記
問。後三相違改喩作法如何 答。一因違四ノ
量ノ後三相違是也。本量以同異性爲喩。能
違以實徳業爲喩故也。設雖同異性爲首。
等實徳等ヲ故猶改喩也明詮
記等
尋云。疏下文今將後三以就初一以異爲同
便有合者改他能立之同喩故云云既出合違ノ
因以後三相違就法自相ニ令メテ改同喩ヲ。不
言以法自相就ケテ後三相違ニ有不モ改同
喩ヲ。以知法自相必改喩也
本云。彼約改同異性ノ同喩ヲ以實徳業ヲ爲
同喩ト義。且以後三就初改同品ヲ也。若
依同異性爲同喩者。亦應以初就ケテ後三
言不トモ改喩也
尋云。設雖同異性爲首。亦等實徳等。何
不云改ト喩。望所違同喩寛狹異故 子島
記云○若以同異性爲同喩者。何云今將モテ
後三ヲ以就 テ初一ノ以テ異爲ルニ同便有合コト者
改カ他能立之同喩ヲ故云云答。理實ハ同異性是
本量ノ異喩ナリ本ヨリ無同喩ハ今能違ノ量ニハ以彼本
量ノ異喩ノ同異性ヲ爲同喩故。自然成改ニ他
能立之同喩ヲ也
問。若爾何故能違ノ量ノ同喩ニ更云テ實徳等似
改喩ヲ哉 答。凡此能違ノ量同喩ハ只非同異
性ノミニハ。實等ノ五句ハ皆成同喩ト。爲顯此義改
詞云實徳等ト也其等ノ下ニハ等同異性ヲ亦以
同異性爲首。可等餘ノ實等ヲモ故。下云。此上ノ
同喩ハ擧同異爲首メト亦得云云
  後三相違比量相違事
疏云。以宗准因故知亦有法之差別有法自
相有法差別比量相違等云云子島記云 問。
若爾指何可云後三比量相違ト 答。指後
三相違可云後三ノ比量相違ト故雋清記
云。以宗ヲ准因ニ宗亦有四應云法自相比量
相違。餘三皆准之。并須加比量相違之言ヲ
 問。後三相違何可有比量相違 答。約
後三相違ニ各顯意許付失時ハ皆有宗カ違
因之失故云比量相違ト也已上准之後三ノ
意許宗違正量ノ因云比量相違ト也
問。後三相違ノ言顯宗不違因意許宗違因
也。而意許宗カ與因相違スル&T069222;者。令因ニ闕後二
相之後也。若爾隨應可攝相違因ニ何爲
宗ノ過哉 答。後三ノ比量相違ハ相違因被テ帶
出來過也然意許ノ宗違因之當リヲ名比量相
違ト故開テ爲別過也
問。若爾ハ論ニ何ソ不開爲四過ト哉 答。疏云。
因別疏牒相違開四宗違合説唯名比量相違
云云子島云。比量相違ハ擧宗失即顯ル影略故
合説。相違因ハ以因顯有法與法自相差別
之失ヲ故別別説云云意云。宗違因其相是
一故不別開。因違宗對四宗顯因ノ過故
開四種相違也。宗因二過開合其意易知
問。疏中卷云。諸相違決定皆比量相違云云
准此文以相違決定亦名比量相違ト。若爾
可有不ル違正比量因ニ之比量相違モ哉。若
云爾者既是疑因何名ルヤ比量ト。依之見疏
中卷因義通被。共相智起。印決先宗。分別解
生。故名比量○智生不決非比量攝云云明燈
鈔釋智生不決等文簡決定相違云云既云
相違決定ハ非比量攝。明知宗カ違ルハ疑因ニ非
比量相違云事 答。隆光記云○問。若爾法
自相之決定相違ハ前後倶邪ナリ如何名比量相
違耶 答。三松傳其ハ立留テ宗ニ不至因喩。
付リ比量相違ヲ是有前邪後正義尚有。唯云
決定相違因ハ前後量ヲ各擧因喩ヲ故云倶邪
也已上准此釋可會。具至下可記三松實義難
知。今以
彼義勢助成子
島可思之
尋云。聲常宗可有比量相違哉。若言有者
大小因明論但擧因過不云宗ニ有比量相
違。況若許之亦可有宗因相違ノ過。如何陳
那破古師哉。若言無者聲常宗已ニ違所作
性ノ因ニ。豈非比量相違哉 纂云。問。此立聲
常不名宗過ト者。立瓶爲常應非宗ノ過倶
無常故 答。不言立聲常非スト比量相違ニ
但對テテ因別ニ理門望非一切ノ因ニ因過ナリ非宗
以彼不許聲所作故。入理ハ約テハ所作ノ因ニ
宗ナリ非因ノ過ノミニハ對彼ノ許スヒトニ聲是所作ト故。又
解對一切ニ故宗ニ瓶常ヘシト云ハ宗過&MT01319;聲常ハ非過
有不ルヒト許聲是所作故。若爾ハ亦有カ不許
於瓶是所作故。即從テ解ニ顯了スト云宗是故前釋
勝云云
子島記云○問。比量相違ハ不待因喩之失
也。而何云宗カ違因名比量相違哉 答。其ハ
擧宗有失故。可違因之道理自然顯耳。故
云宗カ違因ニ之失。故疏上卷云。彼但擧宗ヲ以
違因訖。又可云約比量相違ニ有二種。即一ニハ
瓶等是常之比量相違。二ニハ聲常之比量相違
也。初ノハ是不待因喩之失也。後ノハ非必シモ爾。
今疏ハ約立聲爲常比量相違。言宗ノ違ヲ因
名クト比量相違也纂有二釋。一云。聲爲常名比量
相違。一不名比量相違云云。後
義意若對聲顯論師之時不許
所作。故非比量相違爲言
  比量相違待因喩耶付宗因前後
記ノ意ハ比量相違ハ實ニ待因喩。所謂前宗カ違
後因ニ也立者先立邪宗敵者後立
正因故以宗因爲前後
彼但擧宗以
違因訖トハ者。一相釋也記意一相者非義是不
正ナルニハ擧宗之時實ニ雖有違因之義。過相ノ
正顯ルル&T069222;者立後ノ正比量時也。仍以待因喩
爲實義爲言今此一相ノ釋出來之故者。相違
因ハ必見因*了後所勘付過也。比量相違ハ不
同之。説宗ヲ*了スレハ因ヲハ設不ニマレ説設亦説ニマレ何ノ
因ヲ。僅説宗ヲ時違ノ義即決定シヌ所謂聲論對
勝論立聲常宗。且不下因喩之時。必有可
違敵者ノ所作性ノ正因之義。聲論設雖説所
聞性ノ因。若説トモ所作性ノ因ヲ不依己カ因ノ邪
正ニハ敵者宗有具三相正因故違彼義決定
故云彼但擧宗以違因訖ト相違因不同之。
聲論對勝論立聲常宗時。若立所作ノ因其
因可犯相違因ノ過。若説所聞性者。可相違
決定。若説所量性因者可共不定。如此隨
立者所擧ノ因ニ可知犯不故。相違因ハ必説
因*了後所定過也爲言重意云。比量相違ハ
以自宗對他因故。不待自因喩。相違因ハ
本量宗因相望&MT06279;定因ノ相ヲ故必待因ヲ爲言
  後三相違相違決定事
問。論唯説法自相相違決定不出後三ノ違
決ヲ。若可ンハ有ル四種ノ相違決定者。尤如相違
因可擧四ノ作法。何不然哉。依之文軌・玄
應等諸師。不許後三ノ相違決定ヲ。又其作法
如何 答。准相違因開ク後三ノ違決ヲ也。所
謂依相違因ニ知リ有ル&T069222;ヲ意許ノ後三宗*了スレハ
望其宗可有之過ヲハ必開之也。以一因違
三ノ比量爲後三ノ決定相違ノ作法ト若用本
因ヲ作能違爲相違因。若改本因ヲ作能違
時。爲後三ノ違決ト也。故疏云。若不改前因
違宗四種是後相違過若改前因違宗四種皆
相違決定云云子島記云。後三相違決定ノ所
違ノ因ハ是許除四大體非無故也。能違之因ハ
捨テテ許除四大之言只言體非無故ト是改因
也云云餘師不辨此委曲。不開後三ノ違決
也。但論不ル&T069222;出者。疏ニ會シテ云ク。今論但説言之
所陳違宗能別本所諍因名相違決定其有法
自相離言所陳非宗相返本所諍法二種差別
意之所許雖意所許非言所陳此三決定相違
皆略不説云云
問。後三決定何別開之哉見其過相ヲ可屬
相違因ニ喩ハ即用本ヲ不異相違因。因モ亦無
別異ノ相。僅止簡別云體非無故ト何云改
因哉。相違因ノ外ニ無別ノ勝徳者不トモ開有
何過哉 答。相違因ハ用本因ヲ本因カ闕後二
相シテ違害シテ自所立宗返成相違以之爲大
過。而若此過ノ外ニ別有三相具足ノ正因可成
能違ノ宗者。專不相違因ノ過。不顧ニ本因カ違
害ノ邊ヲハ其外ニ更有テ他ノ正因成己カ宗ヲ不令
生セ決智是實ノ過相也。改因過專可別開。
彼ノ本宗カ違後ノ因。是比量相違即宗ノ過也。此ハ
異彼ノ過ニハ至因實ニ有其過。故尤付因可開
之。但一因違三ノ法差別ノ相違決定。是猶改
因意也。本量ニハ欲成四大種。外ニ有別體。其
時若因攝四大者。可背宗義。所以除四
大トイハ者。離似簡別ニ專是因ノ本意也。而體非
無ノ義ハ廣亙諸法勝宗所立ノ一切法除有性
外其體非無ニ&MT06279;非カ能有四大非四大種之物ニ
故。若爾體非無ノ因既非本因ノ意趣。尤可云
改因也
問。今後三ノ相違決定ヲハ若攝不定過歟。若
攝相違因ノ類歟。若順前句答者既犯相違ノ
過。邪因非疑因ニ豈攝不定ノ類哉。若順後
句答者。疏主開コト此過者依論所説ノ第六
不定ニ立別因ヲ爲各自決定成相違宗之義ト
也。云名言云義相ト定可不定ノ所攝
答。子島御意ハ爲不定ノ類歟。其意易知。就
中疏釋シテ相違因ト相違決定トノ差別ヲ云ク若不
改前因違宗四種是後相違過若改前因違宗
四種皆相違決定云云上綱以此文爲至極ノ
證ト相違因與相違決定不相竝云云非只
其過ノ不ノミニ竝二類ノ過失大不同ニ&MT06279;不可相濫
之旨分明也後三相違相違決定既改本因
因喩各成之義定テ相違決定ノ疑因ノ所攝也。
若犯相違因之量ニ所犯カス故相違因ノ類&MT01319;トハ者。
何不用本因ヲ闕後二相ノ違全ク無之。豈攝
相違因哉。都不可及異端。但前邪後正&MT01319;ト
云難不可然。改因之日ハ於所違不令闕
後二相。何以其因爲セム邪。大旨如上ノ二過
不竝義
  喩改不改事
子島記云。問。其相違決定ノ能違ニ改本因方
何 答。先法自相ノ相違決定ハ所違ハ即是聲ハ
無常所作性故如ト云瓶等之量也。能違ハ聲顯
論師ノ所立聲ハ常所聞性故如聲性之量也。
是因喩倶改矣後三ノ相違決定ノ所違ノ因ハ是許
除四大體非無故也。能違之因ハ捨許除四大
之言ヲ只云體非無故ト是改因ヲ也
 同學記一云。此三相違爲顯相違決定。
 改本量因爲顯帶後三相違用本量ノ同
 喩○云云
 延義私記云。因ハ各成。喩ハ不各成也○其
 相違決定是因ノ過故。因必各成非喩過ニハ
 故約喩應隨宜立也
周後記云。問。相違決定改已作四種相違改
喩已不 答。改喩今此指法ヲ但改テ其因
喩ヲハ略&MT06279;不ス改。或等ノ中等取スル也云云
 故菩提院上綱勘此釋。後三ノ相違決定ハ可
 存因喩各成義ト今推二釋意。初釋意云。
 法差別ノ相違決定因許非無故云云此因轉
 四大種故改喩也。本量ノ同喩色聲等ニモ亦
 是雖能違量ノ宗同品&MT01319;ト既有四大種故。
 與本量同喩有寛狹。仍云改喩也。後釋
 意云。本量ノ同喩云テ如色聲等ト等取多法。
 能違ノ量ニハ擧彼所等ノ餘法ヲ爲首ト亦等取
 色聲等故有因喩各成ノ義爲言如不樂爲
 片差別取同喩之傳
 子島記意不分明。不違此釋歟。或子島
 喩改不改隨宜以延義私記可潤色之。
 又不改喩者。就疏所擧一因違三ノ量云
 不改ト也。實ニハ可有改喩之作法モ一因違
 三ノ量ヲ爲ルハ後三ノ違決ノ作法ト只以一因巧ニ
 示三ノ作法ヲ故總出之他量ノ中ニ定可有
 其相分明ナル作法歟。以彼不可必推餘。
 凡後三ノ意許ノ宗ハ不極成體義也。餘ノ諸體
 義ハ者必與此異品也。成能違之時。本量ノ
 因喩之外ニ何無別ノ因喩哉。因喩各成作
 法建立敢無煩歟
  相違因相違決定比量相違三過竝不事
  一
子島記云
  相違因比量相違不竝事
問。聲ハ常所作性故ト云量常宗カ違所作因ニ比
量相違&MT01319;豈非於一量二過竝フニ耶。又因名
法自相相違宗名比量相違文其意如此。
何云不竝耶 答。比量相違ハ不待因喩之
過也。僅擧宗之時可違正因道理決定ス故
犯過甚速也。相違因等ハ因ノ過也。雖因ノ過
猶説三支*了テ後勘ヘ闕後二相。或具三相
故別作向フ能違ノ量ニ犯過相之勢不同比
量相違。故今二過不相竝。但於聲常ノ量ニ犯
二過者。自元非所遮。別別ノ義門トシテ而勘之
不名相竝トハ次疏ノ釋ハ在宗在ヲ因分テ爲二
過。何以彼文爲ヤ相竝フノ證ト耶
問。諸ノ過相者其相皆異ナリ別別義門也豈皆
不ト云ヤ竝哉。設云爾者。子島上綱於三過具
述不竝ノ義殊爲祕決。大似有深理。如今
料簡者可云不竝&MT01302;又可云竝&MT01302;有ヤ何ノ詮
表カ 答。上綱ノ密意誠以難量。但三過相望
中ニ相違因望相違決定不竝義殊ニ重シ因改
不改示所違邪正大異之故也。比量相違相
違決定相望ハ先邪後正與前後倶邪其相不
濫故又可爲不竝ト於比量相違相違因者
倶ニ前邪後正也。設許相竝計ラクハ之非重キ過。
*然此ノ三ノ過相相屬説之疏上下文勢相似。
是則以相違因ニ開四種。餘二ノ過ニモ亦可開
四種。故疏主以相違因令准知餘二ノ過。而
末學迷テ疏ノ由來ニ恐ハ可謂彼此過ハ一量ニ相
竝歟ト是故上綱半ハ遮疑執ヲ半ハ示委曲。約
三過ニ一具ニ明之。仍爲不竝歟
  比量相違決定不竝事二
問。比量相違相違決定ハ必可相竝。故疏云。
諸相違決定。皆比量相違。有比量相違。非相
違決定云云今何云不竝ト哉 答。相違決定ノ
因ニハ必有能違三相具足因。本ノ宗望彼有違
正比量之義。取此義云諸相違決定皆比
量相違ト而比量相違ハ以能違爲正量ト之門
也。違決ハ以能所共爲疑因ト之門也。二門
既ニ異ナリ二過不相竝
問。能違因既疑因也。設以宗雖望彼ニ何云
違正量哉 答。相違決定ハ見因ノ相須爲正
因之法也。有他正因兩途猶豫&MT06279;不生決
智。故爲疑因所以若無所對ノ正因之時可
得正因ノ名ヲ比量相違ハ既ニ不出所違ノ正因。
能違豈非正量哉
  相違因相違決定不竝事三
疏云。若不改前因。違宗四種。是後相違過。若
改前因。違宗四種。皆相違決定云云子島云。
既約能違量不改因者相違因ノ失也。改因ト
者是相違決定也。明知。二過不竝也云云今
依私記ノ釋ニ案疏ノ意ヲ二過不竝故者因ノ改
不改也。意云。相違因ハ本因ノ闕後二相スル之時。
能成能違ノ宗ヲ是不改因義也。其旨易知。相
違決定ハ必改本因。其不改故ハ敵者雖求過
其三支能成&MT06279;不能勘過。此時別以三相具
足因ヲ作リ向フ能違ヲ前後倶邪ノ疑因也。若本
因ニ應アラマシカハ有過者辨スル&T069222;其非ヲ可足。既ニ求
別因ヲ定テ敵者勘過之志萎竭。故以前方便
僅令墮疑因也。是故不ハ改本因是前邪後
正之相也。改本因又前後倶邪之相也。二義
既ニ異。定知不相竝爲言
問。因ノ三相ノ闕具ハ自然而定レリ設敵者雖不
勘得失。實定テ可墮相違因等過。若爾與所
付違決豈不相竝哉。況疏意ハ自本於許除
四大等ノ因ニ并テ付二過*了。然者敵者不ト
尋ネ得相違因云事全非文本意哉 答。於
一個量付二過者爾也。但其所付過者。一
時ニ可キ相竝道理若有哉ト云若無哉事今所
論スル也。然二過相既ニ不同ニ&MT06279;一時ニハ不竝爲言
設強論之者。相違因ハ眞過也。相違決定ハ可
似過。設又違決之時闕所違モ實ニ具セリト云テ三相
違決ヲ爲眞過ト者。是則不見闕後二相ヲ之
義也。何遂ニ不相竝 重意者敵者若不
*辨其非ヲ之時ニハ實ニハ雖爲邪宗邪因。立者不
能自知。設雖知之。立者自ラ隱テ之待敵者ノ
勘ヘ顯ンヲ全自ラ不言我カ量ニ有其失。是以於
許除四大體非無故ノ因。敵者若暫不顯闕後
二相ノ邊ヲ作リ向ヲス能進ノ三相具足セル別ノ量。即
爲相違決定ト若又不作違決。直勘本因ノ闕
後二相作能違者。即爲相違因ト前ノ時ハ暫
爲疑因。後ニハ又爲邪因。設先勘相違因ヲ*了
雖後作ト違事。立者不敢テ云我量ハ墮リ闕後
二相何爲ヤト疑因。所以違決ノ時ハ擬&MT06279;正因ニ對
立正因ヲ也。如彼第七ノ句不顧初相於可
有爲不定ノ本作法
  三重四對相攝事
一云。四對ノ中體義對則局通對先陳後説對ト
言陳意許對トハ各如其名。總別對ハ則言許對
隆光記
 難云。總別即言許者。二對既無差別。何別
 開之哉 若云。總別ハ寛ク言許ハ狹シ總別ノ
 中ニハ有道理ノ總別ト言陳意許對唯是立量ノ
 總別者立量門ニハ無其差別何別立之
二云。疏局通斷體
義
先後言陳斷先後
言陳
斷總別對疏
局通言許合&MT06279;立之云云同學記
裏書
  尋云。局通ヲ既ヲ即體義對ニ何亦爲總
  別對ト耶
斷云。雖通局對ト&MT06279;通テハ名差別ト局ヲハ名自性ト
然此ヲハ即前ノ體義對ニ攝ム後説ト意許トヲハ即前ノ總
別對ノ中ノ別義更無別義云云
 此文明三重四對ノ相攝也。三重ノ中局通ハ
 四對ノ中無其名故會之。攝四對ノ中ノ第一
 體義對爲言四對ノ中ノ總別對ハ三重ノ中無之
 故。又會&MT06279;之先後言許ノ二對ヲ合名總別對
 爲言斷明總別對即四相違是也云云是則
 先陳後説ノ法有法ニ各開言陳意許ノ總別。
 以爲四相違ト也。爲顯此義ヲ合&MT06279;先後言
 許ノ二對ヲ爲總別對ト也
  十五因子島云竪有四
類横有十五
疏云。違一有四。謂各別違違二ニ有六。謂違
初ト二トニ法自相
法差別
違初ト三ト法自相有
法自相
違初ト四トニ法
自
相有法
自相
違二ト三トニ法差別有
法自相
違二ト四トニ法差別
有法差別
違三ト四ト有法自相
有法差別
違三ニ有四謂互除一一除
有法
差別違餘三也。二除有法自相違餘三也。三
除法差別違餘三也。四除法自相違餘三也
違四ニ有一一因違四
之比量
故成十五以上子島註
  尋云唯違有法自相作法如何
清&T073005;注鈔云。更有一因違有法自相者。如
勝論對數論立同異句義。自許同異ハ非ヘシ
實。以能有故如大有
明詮記云。唯作違有法自相因ヲ者。有性ハ離
實ニ有別自性許別&MT01319;ト實ハ。故如徳等云云
  擧此三種等餘十二故説等ノ言事
子島記云。能乖返ノ因ニ有此ノ十五類。而今論ニハ
唯説所作性ノ因ノ違スルト法自相積聚性故ノ因ノ
違スルト法差別有一實故等ノ因ノ違スルトノ有法自相
差別二ノ宗之三類ノ因ヲ等取ス餘ノ十二類ノ因
故説等ノ言爲言能乖返ノ十五因作法出清
&T073005;師ノ注鈔也可見
  諸師釋總有三意
一云。擧別違四因等取餘十一ノ因。文軌初釋
玄應後釋
略纂初釋勝
莊師同之
二云。擧別違二因ト違二ト中一因トヲ等取餘十
二今疏并文軌後釋玄應初釋略
纂後釋太賢清&T073005;同之
三云。擧所作勤發有一實等因等取餘ノ四
相違門因故云等ト也定賓
自義
 文暦二年四月十七日書寫*了一校了
             因明末學覺遍
明本抄第七終


明本抄第八
 法自相下
  正所諍故  聲生論師立勤勇因歟
  第八句   因喩之法
  非喩過故  汝聲無常
  諸無似立
  正所諍故事
子島私記云。問意易知。答意云。凡一切比
量。擧宗時必以法自相爲所諍之宗。設欲
成立法及有法ノ自相差別。立敵相對所諍
者。是能別法自相云云
問。比量諍四宗隨應如聲無常者。正諍能
別。疏云正所諍故者。即指此法自相作法
也。後三相違隨宜其諍在餘所。未諍法自
相。故後列之。是疏問答本意也。而如今記
者。一切比量皆以法自相爲諍。後三相違
又不異此義云事。恐違理又背文。有何深
意哉 答。於後三相違。各可有二門。所謂
數論諍法意許。勝論諍有法自相或意許
等コトキハ諍所銜著在後三宗。則是於樂爲不
樂爲門樂爲之所留爲正諍是常相也。若
立量門作法。以後説分別前陳互相差別。
必不相離性所立法顯于能別言陳。但由法
故成其法者是也。所成非成對名。衆量軌則
都無改異。若依此門者。必爲他用有性非
實等量。猶以能別自相爲諍。難諍能別返
則成有法意許。故非二門遂異。是上綱御意
也
問。若爾成後三宗量所諍宗在二重歟。設
云爾者。立者樂爲偏留一處。別違量中全不
可有二諍。以能別爲所*諍者聲無常等
也。是故犯初相違。必爲他用等非此類。何彼
亦*諍法自相。故疏云。因法成宗。可成四
義。纂云。或*諍有法。或*諍於法。其成言諍
言限樂爲所在。全不兼二處。若又所諍是
一非有二重者。後三相違量。爭テカ有諍法
自相之義哉 答。若依通途之義者。諍在
二重。先必成能別自相。是諸比量通相也。此
上他用量實諍能別意許。非實量諍有法體
義。是隨量形其類不定也。其成後三宗量。
以法自相雖爲一重所立。是方便非實諍。
意許之所銜著以爲實所諍。後三相違名由
此而得。而子島御意大異此義。一切比量皆
以能別爲諍者。決定道理非假設義。引證
立理。其旨尤重。但諍亙四宗之義。是又必
然也。不爾何分四相違。以上二門實返歸
一門。彼後三意許宗又能別言陳法而成之。
其所諍實義是一。非別處非別時。以之爲
上綱大本志也
問。若爾後三相違。又法自相爲正所*諍。故
得法自相相違名歟。若云爾者深違四相
違配立。若云不然者上所成頗似無用
答。以後三相違攝九句。或云爲法自相
攝之。或云乍後三相違攝之。先徳諍也。二
義共有深旨。但粗推子島御意。二門共兼。
若捨一取一。定可有所違此趣如
別記
其中今
正所*諍義。後三宗又兼攝法自相之門也」
問。今成立旨。爲遁重難通塞區分。上綱製
作中其詞未必有如此委曲。以何得知有
衆多義門云事 答。解後二相違處處之
趣。皆存此意。上綱於有法差別。存別作法。
其源在之。是以春穩大徳云。後三相違量モ又
以法自相爲正所*諍。則引明燈抄爲證。
自作多重問答。然則上綱依善珠。春穩依
上綱。不可異求
問。見疏生起。答相違有四。何故初説。法自
相因問。正所*諍故文明知正所*諍義唯
限法自相。餘三相違無此義。故以之爲故
能答所問也。若餘相違亦正諍法自相者。
四相違皆可攝初説之類歟。對何爲其初
後 答。此疑一往可爾。疏意大都實爾也。
先以初一ノ違對後三。初違唯諍法自相。故
最初説之。後三傍成餘宗。故後列之。但彼
正所諍道理通一切比量故。有性非實等量
此文中收。不爾何總定道理之處。指法自
相宗暗云正所諍哉。但衆量皆雖有正
諍法自相之義。法自相量單諍之。偏爲正。
無爲傍之義。後三違重而非單。諍法自相
兼又成餘宗故。又有爲傍不爲正之門。所
謂樂爲之所銜著。在餘處故。其處名正所
*諍。法自相非正所諍非實樂爲故。是故初
後相對此正所*諍義專在法自相。是答問
之本意也。然又正所*諍道理之所顯所至。
猶亙餘相違。乍亙餘ト不如法自相故。此
又返答所問之由也。而常途義以總正所
*諍道理。偏&MT99999;法自相相違。嫌後三相違
故恐失疏本意
 上綱御所存。古來以爲難義。愚意探之。
 先後所案非一。又世間多分。上綱後三相
 違意許在能別處云云今義頗異彼等。具
 旨如後二相違愚鈔
春穩私記云。問。何故法自相。爲立量門正所
諍之法ト耶 答。立量門心。一切比量必以
法自相爲正所諍法。立敵相對正所*諍者。
是能別法宗故。理門論云。但由法故成其法
云云明燈抄云。一切比量凡擧宗時必法自
相。以之即爲正諍之宗云云
問。若法自相正所*諍者。爾唯有法自相相
違可無後三相違。然而法自相法差別有法
自相有法差別。皆所諍故。有四相違也。何
云唯法自相正所*諍耶 答。有法自相有
法差別。實唯ヤ諍法。但所違量不加離實之
言。只言有性非實之時。能違之量不加離
實之言。破有性非有性之時。誠有有法自
相相違。若所違量加離實之言。立有性離實
有性之時。能違之量加離實之言。破有性
非離實有性之時。實唯諍法自相。故斷云
望不加言名有法自相。若加言已即名爲
法云云有法差別准
之可知
 尋云。此記意。以有法自相攝法自相。名
 正所*諍者。所違能違共加言之時事也。其
 自元無疑。然者乍不加言猶攝法自相
 云事。此記文不許歟。先成之旨頗非此記
 意哉 答。此記本意上下分明也。乍後三
 相違猶收法自相云正所諍也。但寄加
 言論之者。法義難見。故以加言還令
 知不加言中實義也。此事如常
  從彼初説事
子島記云。言從彼者。非指前比量相違相
違決定。是指正所諍之言也。是燈抄意也
周記指宗及比量相違等云
從彼云云 不可依之
  聲生論師立勤發因哉
疏云。此有二師。如聲生論立聲常宗所作
性因。聲顯論立勤勇無間所發性因文上中
卷處處同之
 尋云。疏出有體一分兩倶不成云。勝論師
 對聲生。立一切聲皆是無常時。二宗唯
 許内聲有勤勇發外聲非有云云加之唯識
 論云。待縁顯發方有詮表文疏釋云。待縁
 顯者聲顯也。待縁發者聲生也。發是生義
 文
明燈鈔四末云勤勇發中有其二義。一者勤勇
發顯。二勤勇發生。初發顯義唯在聲顯。後
發生義亦通聲生文
  第八句事
今云。第八句同品有非有異品有ハ者。是正
因也。能具三相ヲ故。第二相ハ元云定有不
云遍有故
問。此因既不爲一分喩被助。現有所闕。
難爲正因 答。誠似有所闕。雖不如第
二句。其所闕之義不犯實過。立因三相遮
表大有配立。於後二相者。合離作法可
顯其眞僞。而二八句倶合離能成。既無實
失。何不爲正因
問。設就因雖無別過相。喩中既犯一分能
立不成。以勤發因成聲無常等。可非正比
量 答。一分能立不成。雖喩中過相。其眞
似古徳云云子島御意不爲眞過。故就喩又
不成難
問。電喩既不成勤發因。喩二立中一義既
闕。何非眞過 答。凡眞同喩須具二立。若
闕隨一難爲正喩。故以瓶等爲此量正
喩。喩二義中以因同法爲本。故疏上卷云。
然實同品。正取因同文是以先尋因同法義。
若具其義者可爲之喩依。其喩依上若闕
所立者可爲過失。若具二立者喩能成無
失。第八句中即瓶等是也。而若非因同法之
法者。闕本義故非正喩。非正喩故約此
喩強不顧過相。平備大徳約同喩分正成
順成二類。其意在之歟。正成喩者。即具因
同法是也。二立之中本末傍正相分。就本
定正成喩畢。餘順成喩非所顧也。此等皆
因三相配立。合離作法本志也
問。付合作法。若云諸勤勇無間所發性物皆
見無常如電瓶。之時。電非勤發豈因與宗
能合哉 答。不見詳釋。但本量喩雖並擧
電瓶。瓶正成喩也。必可擧之。電順成喩非
正成不擧之有何失。故理門論云。同法者
謂立聲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以諸勤勇無
間所發皆見無常猶如瓶等等文同異喩等
其類衆多之時。小分爲首等取自餘。立敵進
止隨時有委曲。其例非一。可勘知之
問。薩婆多對大乘立量云。我所説極微無
合。無方分故。如心心所。若以聚色爲同
喩者。能立不成云云二十唯識
疏下卷
是豈非一分能
立不成哉 答。誠一分過也。但過相之所至
擧示之。未必爲眞。是擧多過之中ノ其ノ一
也。非重難
 疏下文出隨一ノ能立不成。聲論對佛弟
 子立量云。聲常無質礙故如業云云同喩
 業中身語二業有質礙故。不於無礙因
 轉。意業無礙故。因於彼轉。故一分ノ失也。
 又略纂於能立不成出數中。有兩倶一
 分能立不成。及自他一分隨一能立不成
 等過云云是等皆出過相之種也。非眞過
尋云。一分所立不成眞過歟。將似過歟。若眞
過者。一分能立不成。例亦可爾。若似過者。既
不順成宗義。喩相實闕。所犯何非眞耶
答。眞似難計。且可云眞過也。過相不遁故。
況且一法因同法非宗同法。立者先立覺畢。
以此法若擧同喩中。若屬異喩中。若爲異
喩者。可犯共不定失。若攝同喩者。當一
分所立不成。而共不定爲眞者。全無異義。
若一分所立不成。自元非過數者。立者定
以此法可屬同喩邊。能遁其過。宗義已立。
誰立者乍知此旨。不取同喩空招不定過
哉。爰知二過共眞故。立者無別意樂而屬彼
此之計云事。但一分能立不成非例。彼後
二相共具合離能成。此其過異彼。若爲異
品者。闕第三相共不定也。若爲同喩者。
具因同品故。可正成喩。而既闕宗同品義。
由何遁過。不同一分能立不成不正成喩
故所犯非重過
問。纂云。若但因同無所立故。亦異品故。非
同喩也。然與宗同。雖亦名喩。而亦非眞。
無能立故文准此釋者。具宗同ヲノミ喩而非
眞。具因同品ヲノミ全非喩。若爾以宗同爲
本。其上可論因同義見タリ。今何翻之以
因同爲正成喩ト耶 答。若論能立功者。
必具因同義更可兼宗同。纂意直就喩
義。以宗同爲本。非無其理
 本鈔一分所立不成非眞過云云可思之
  因喩之法不應分別事
凡因喩之法。本用共許。其詞若共許者。更不
得徴詰。故云因喩之法不應分別故總建
立。重心云。今許不許者。約言論之。立敵證
者ノ前自本以來。所相許之言義也。其共許
言中。更分種類。名爲分別。若如此徴詰者。
難有正比量。内外大小等諸宗。所立委細義
門互有違背。於一言其下義一向共同甚難
有故。唯取總法方得建立。是因明大綱也。
但廣百論。分別是無常故因。甚難會通。纂
要引彼説。述亦不應分別。古來諸徳料
簡非一。然而子島纂記云。先徳云爲令學
者硏心假説著過也云云所指先徳者。三松
東南本院等歟。又楞嚴注釋載此説。近代多
分説云云仍不分別爲實義。因明軌則故。廣
百論且爲生學者研心徴生滅隱顯也
問。會廣百論恐甚似疎。由是注釋難云。廣
百論是護法釋之玄奘譯之。應無豪誤。云
何纂師言不應分別乎云云雖他門先徳能
兼信惠。難勢指掌誰能遁之。就中見彼論
文。先分別其因畢テ重責云。若言因義不應
分別但就總説此亦不然乃至別既不成總依
何立文若言因義等者。依因明法救前難。即
理門論等所説。本疏所述因喩之法不應分
別之道理也。此亦不然以下重徴之。別既不
成總依何立トハ即其至極ノ難也。重案其意。論
主竊會因明法。其上令開妙理也。所謂立
破之製。依總建立因喩者。總別倶共許因
喩。不得謬徴。今約無常。生滅隱顯條然差
別。別義既不成。由何建立總法爲言難破文
竊有遮表。能會因明法。更顯今難旨。賢劫
一佛自開玄旨。爭テカ會此説輒設異端乎
答。此難甚重。誠可劬勞。但纂要廣述不分
別義畢。引廣百論爲難。答云亦不應分
別。但諍覺惠是思非思文明知纂家是無常
故因。亦不應分別爲言依纂思論。論主有
深意。所謂恐未學雷同謂ンカト都不分別。於
*引義成不成。示比量種類。若約此義豫不
生研心者。設不善因明者。巧致此分別
者。忽難設會釋。論主遙顧末學。欲令硏
其惠。唯識釋論假叙別義。多可此類。纂主
悟其通塞。乍見分明論文。不恐違失。傳燈
明訓彌推禀承矣
 子島九句義私記云。數論不許生滅無常。
 佛弟子不許隱顯無常。既別不成。總亦
 不成。故約一相分別也。其實又不可分
 別也文觀理私記亦有此意。又
有九句義私記同之
 尋云。唯識樞要徴清辨比量幻喩。分別似
 事常事。如何可會 答。肝心云。有説樞
 要假説難。理實不爾文明燈抄云。彼二徴
 意且設徴難。審定同喩。顯第二相。非謂
 分別令喩有過文分量決云。依簡別惡同
 喩之上。空不空義調然顯然。非是分別空
 不空義文上綱御意。會釋既及三義。隨意
 可用。但肝心似實義。深辨比量過。本疏
 僅出二。樞要義燈次第増。其中疏二失根
 本過失也。自餘恐徴詰之餘粗示異路
 歟。平備記云。仲臣寺善珠答。假説之言一
 往爾云。由此五大寺學生以爲好義云云
 然者肝心所載。當于秋篠御本意歟
  諸徳異説
一云。比量因喩必不分別。廣百論假設分別
也具如
上
  三松 東南 本院 子島 楞嚴寺
二云。約喩體見量不分別之。若喩體闕量
分別付過。即如清辨比量同喩幻分別似
事實事付所立不成能立不成失也清辨比量
平備記
意
 延暦三年維摩會。平備大徳於大衆中雖
 述此釋。是無常故因事未釋之。可尋餘
 處釋
三云。別義成因不分別。別義不成因可分
別
  道詮破乘章明詮 善海 俊貞 願曉
  實敏 實基
   已上諸徳山階講時。擧ツテ立此義。因
   明要義抄載之
  玄叡律師三論大義抄清水諸乘章私記同
  之
會纂要亦不應分別文異説
道詮云。現在無爲所不攝因。不分別識變
非識變。是無常故因。亦不應分別識變無
常非識變無常爲言
實敏僧都云。不應分別者。指文軌師意也」
明詮云。有二釋。一云分別是無常故因。一
云不分別此因。論師沼師各擧一義
清水云。論存委曲。纂主論外案本意也。但
不非論師云云此釋與明詮傳
同異可思之
春穩云。論意付無常故之因。別既不成總依
何立。故分別因可付過也。纂意約所立之
法。但諍覺惠是思非思。不諍生滅隱顯無
常之義。故不分別也。論意亦存但諍覺惠
是思非思之義。且述別既不成總依何立之
義也。纂意亦存別既不成總依何立之義。
而且擧但諍覺惠是思非思之意。各擧一
邊何有相違文四云約因明師有新師有
古師。陳那以前古師分別因。新師不分別。
於古師意因有二種。總別倶成因不分別。
若總成別不成因亦可分別。廣百論分別是
無常故因勘過護法菩薩准古師分別因
也
  松室纂要略抄意也
 玄應師。釋勝義七十論若説積他。若不積
 他。徴。有二釋。初釋云。陳那以前古師。於
 量分別付過。陳那不爾。唯依總法云云
取意
 松室御傳同此意歟
五云。於非理量以過類爲眞過。是無常故
因似因故分別付過。聲無常量等所作因正
故。雖分別因付過。過類而非眞也
 玄應釋勝義七十徴。第二釋云。此是世親
 於他似比設過類難顯彼非眞。故理
 門云。若於非理立比量中。如是施設不
 名過類。故世親言亦成能破正文准此
 釋此義出來也
  以上五義之中。以子島傳爲本如上
  成畢。其外松室一義似可信。抑春穩義
  大都雖可爾實義未分明歟。可思之」
  欲令學者知因決定非喩過故事
尋云。見纂要上下。相違因必喩能立不遣等
過也。何今云非喩過故耶
本云。四相違因必帶能立不遣等故。勘相
違因之時喩過隨顯。是故有相違因之量。
必二喩過出來。須言有因喩過。然此中出
因過之處故。因闕後二相。喩不遣能立。屬
因屬喩。其相異故。欲顯屬因闕後二相邊
非喩過。故云非喩過故也。不爾設解似因
處。如何云非喩過哉
  汝聲無常應非是聲無常事
問。宗四不成不相並過也。故疏中卷云。二
一相違故。有無異故文而聲論能違量因。何
並付兩倶隨一所依三不成過耶 答。明燈
鈔會此・四皆別文云。今疏主意。據少犯一
過之義釋陳那旨。故云此四皆別等。若約
多犯隨應之義。非陳那意無合餘過之義
云云今依此意者。若依過相勝勘之。所依
不成過可爲本歟。無常滅義無體也所作生
義有體也。生滅有無既以不同。所作有因所
依有法既無。爲所依不成易知。如兩倶不
成者其相頗隱。若依少犯一過門。求決定
過者。以所依不成爲過可足。若又隨應
求衆多過失者。兩倶不成等又非無設無常
滅雖無體。所作因既不遍。何不名兩倶不
成。設彼許依亦犯隨一不成。是其多犯隨應
義也已上道
詮意
問。勘過依實。若可有稍過者可勘少分。
若可犯衆多者亦可衆多。隨比量形其相
自定。而何分二門。多犯隨應之時進止似不
定乎 答。凡少犯一過多犯隨應二門。出
略纂説。彼由來者。足目陳那天主示比量過
相多少不同。會之開今二門。明燈抄等准
彼解四不成並不。其會難意。敵者勘量過
意樂不同也。若依實指過。就顯示數之時。
所犯過未必衆多。其過相無濫易知。是少
犯一過門也。若又敵者故爲顯他非。強求
衆多過相之時。所付過失各義相頗有所
闕。敵者不顧之開爲彼此之過。一分相當
以名其過。是其多犯隨應義也
 略纂本起。諸師配立過相多小不同之所
 由。出少犯多犯二門。今天主等盡理名數
 中。猶敵者付失意樂不定義勢似彼。故先
 徳以爲會釋由歟。略纂如下記
子島云。約兩倶不成有多種。有有法兩倶
不成其一種。又有無有法之兩倶不成。故
並無過也云云
 今云。上綱御意兩倶不成有種類。謂有法
 體或有或無。初類易知。與所依不成全
 不濫。就後類因不成有法者。是兩倶不
 成也。因所依有法闕。所依不成也。兩倶不
 成能成所成也。所依不成能依所依也。兩
 倶不成因處直有不成ノ因。所依不成因
 與所依相向以有法名因所依。似差別
 二物。且擬六種釋者。兩倶不成依持業
 門招過。所依不成依依主門招過。彼此
 旁異不可相濫爲言
 問。兩倶不成無有法之類有之云事。若
 有明證哉 答。子島記引纂要云。明前
 所立兩倶不成。亦有所依不成等故兩倶
 不成不必有法唯有文是其證文也
  少犯一過多犯隨應事
略纂一云○第四破略有二種。初過破。後量
破。初過破者。於所破中略有三種。一云對
商羯羅三十三過。二云對陳那二十九過。三
云對足目仙二十七過。少犯一過多犯隨
應。於中句數委如義決文
 尋云。立過相數有多少者。論主意樂不
 同也。先人未立。其過輕故。不立爲過相。
 後師加之。雖輕猶有其可爲過之由故
 也。而略纂會之。少犯一過多犯隨應文意
 趣如何 答。先後ノ所説少多不同。開合差
 別也。合者以彼過收此過。所立過其相
 顯也。定可立之。所不立之過其相隱。未
 必可立之。以隱從顯合立一名。雖義
 不違説既略。後人尋之。義稍異須開故
 爲別數。更立餘名。此開合意趣即少犯
 一過多犯隨應也。少犯一過者。就相顯
 過重立一名略餘類。詞雖略義猶非無。
 即少犯一過之中含之故也。後師開爲多
 種立各各名之時。先外所加之過相既
 隱義又難備。強開之欲生惠解。所以分
 二種時。各稍有所闕。互爲他所奪之
 故也。多犯隨應者是也。隨應者一分ノ應也。
 返顯有不應。少犯一過亦應義應相配立
 故。雖有隨應義。今ハ合ノ中ノ一過ヲ分テ爲二
 三。所得隨勝名隨應。非決定至極爲言
  因第一第二相事
問。同品定有性者。以喩依云同品歟。將以
喩體名同品歟。若指喩體者。凡三支中取
同喩者。先擧喩依也。其喩依上具二義。以
一義爲因。以一義爲宗。必具二立能成
宗義。其中瓶等有法具無常等義之體。引
爲喩依。其喩依上所作等因義定有哉ト尋之
時。若定有者爲具同品定有性義。若全無者
第二相即闕。若爾云同品定有性者。具宗
同品義之喩依。此義定有云也。何以喩體
名同品云哉。況喩體者就聲無常量。瓶上
無常義也。若所作因於彼無常上有故。名
定有性者。深背道理。無常滅義是無法也。
所作生義是有體也。豈有因以無爲所依
耶。若指喩依者。纂要云。依無常上名同品
定有性文答。此事難知。若依常相者似
可指喩依。若依纂要者。詳取喩體。今以
纂爲定量。可云宗同品處因義定有名第
二相。凡實云同品者。宗同品及因同品也。
瓶等雖喩依非正喩。依實指名時。同品者
定可宗同品義。所謂瓶上無常。聲無常宗均
等義品故也。定有性者能立因定宗同品處
有義也。因是宗之所隨。宗又因所具也。宗
因隨逐以爲同品定有性。擧喩依尋因有
無者。返是法體上宗因品處因定有云義也。
纂要解釋往復盡理。暗設異端誠可似童
竪之戲。但所作無常有無異故。有難依無
者。纂問難也。彼文答云。定有性者。定曾有
性。觀果知因。非當有性文意云無常處有所
作義者。從因生物必歸滅義也。已滅後雖
無所作義。此法先所作ナリンカ故。先後相隨名
定有義。非已滅都無時當有
問。同品定有者非法體上有。法體所具義上
有者。例又遍是宗法性義。不直轉有法上。
體上宗義處遍有歟。若爾。所作因。豈以聲無
常爲所依哉。彼既不爾。此何爾 答。此又
纂問也。即問云。何故宗上無常。非因所依。同
品無常。即爲因依文意云。所作因雖遍聲有
法。不遍無常能別。故以無常義不爲所作
因依。初相意如此。而何至第二相。所作因瓶
上無常有故名定有性哉爲言此則今例難意
也。文答云。宗中敵不許能別非因依同品兩
倶成故得爲因依文意云。聲上ノ無常。立ハ許&MT06279;敵
不許。若初相者。宗上有爲義。初相可非立
敵共許義。而共比量因。必立敵前論遍義。
爰知共許有法上彼因轉義也。非對能別宗
論遍不遍義。而第二相二立倶共許義也。所
作因無常宗處定有云事。許而不諍。不同
初相爲言
問。纂要解釋大都可知。但初二相安立。上下
雖殊。大以相似。所謂法體是有義故。聲瓶
同具所作無常二義。若依體義門者同可
名有法。其體上二義中。一義爲能立是因
也。一義爲所立即宗也。瓶上無常雖非今
所成所立品類。又名宗。如是義相聲與瓶
大有相似。而瓶等從因縁生故遂至滅。瓶
無常即有所作義故也。順益建立等因義。能
顯無常道理。例此於聲有法以已顯了邊
顯未顯了邊ニ。然者三支中因在中間。向上
向下。其上下法體及義等無異。其中初相遍
有法體云事顯而易知。第二相尤以瓶可
爲依。於彼上轉可爲定有相。二相差互理
難信 答。今難勢不可不許。因向上下大
旨雖爾。正名同品定有者。顯宗因相隨。遍
是宗法者顯體義相依。立名自本不同。不
可一准。以體義相依。爲初相。所以者聲體
上有所作義。以其義推宗也。所作義若離
聲者。何以所作知聲上餘義哉。重意云。生
者必滅。故有所作義之物雖必可無常。今
聲上設若無所作義者。其無常義又不可
知於聲有。是故有法上遍有所作。爲故推
知有法上又可有無常義也。以體義爲初
相則此意也。而第二相異之。於餘法尋宗
因隨不隨。因處必其宗隨故。以彼爲喩決
定聲上宗因。欲引敵者了宗智。其喩法以
宗因相隨爲能立功。彼又體上雖具二義。
其體義相望門不爲正能立義。體具義中。隨
不隨ノ有無。是正引了宗智之所由也。仍第
二相顯宗因相隨。立初二相之趣其源稍
異&MT01319;
問。設望能別無常。雖f所作因無依彼義。若
以無常爲有法者。因所作義又可有以無
常爲所依之義耶。因是有法上義故。若許
爾者。疏何於聲論汝聲無常量。付兩倶不
成。云生滅異故*耶。若不許者。何纂要解
同品定有性云因所作以瓶無常爲依*耶
 答。設有法雖有無常言。所作因不可依
彼。疏云生滅異故者。其必然也。但所作因同
喩無常處有者。自元不同宗相。是故宗因
相望體義相依故。以無不爲有所依。喩中
宗因相隨故。有又不離無也。今隨逐不離義
也。其中瓶無常隨所作等。猶可有依義。所
作不離無常只是隨逐義也。纂要雖云因
依。其依義即王又依臣之類也。依而非所
依。不同因依有法。彼所依異汎爾依。義依
體故也。親疎輕重其義遙異。思而可知
  諸無似立此過相故事
子島記云○此所作能違量。亦專非過。所以
者何。諸似立中無此過相。法自相相違必不
改本因。而因既改。何云法自相失*耶。周
記云。諸無似立者。此言倒也。應云諸似立
無也云云
問。明燈抄云。依理門論。或是所立一分義
故。此即宗中一分有法以爲因故。立敵不
許。是故還成兩倶不成乃至設難量云。烟能
有火。以是烟故。猶如餘烟乃至今觀此量。
皆以宗中一分有法爲因喩也。准理門旨。
如此皆是兩倶不成過攝。何故今云諸無似
立此過相故。豈是深窮。此義應思云云今如
此文。案疏意。云諸無似立此過相故者。無
以同法爲宗因喩。立量爲言而此烟能有火
以是烟故猶如餘烟之量。以一法爲宗因
喩也。何云諸似立中無此過相*耶 答。更
可思。且有二釋。一言諸無似立等者。如 周
記説。無約法自相改因作法爲言故不可
依抄義。二今疏意。非謂諸似立無以一
法爲宗因喩之作法。然如是似立不成眞
能破故。云諸無似立等。不妨此量有兩倶
不成矣爲言
 今云。解抄二釋中初釋易知。後釋者。任
 燈鈔難許疏趣。而會抄難云。眞能破中
 雖無以一法爲宗因喩之例。似破之中
 猶可有犯此過之量。所謂烟能有火量ノ
 兩倶不成之類爲言故後釋雖會鈔難。猶
 用燈鈔*料簡疏之趣義也
尋云。此失法自相歟法差別歟 答子過云ク
法自相也
問疏下文云。不可説爲法差別過文明知聲
論謂法差別作此能違也。依之明詮道詮
等先徳。皆法差別云云答子島釋云。其重遮之
言也。意云非唯不可爲法自相失。亦不可
爲法差別及相違決定爲言春穩智證意同
之
 明詮。道詮。觀理。空睛。仲算。并子島。同學
 記等。法差別義也。明詮會智周記。可見
 之
明本抄第八終


明本抄第九
 法差別下
  若言眼等      闕無同喩
  能別不極成必帶不共不定歟
            積聚性因
  意許宗四宗相攝   若以所思
  法差別能違遮表   西域師豈於眼等
  若言眼等必爲我用事
今云。數論宗執有神我。二十五諦中爲其
一數。常住眞實。能受用二十三諦。佛法破
之。諸法之中無實我故。僧佉對之成立比
量。所樂宗偏在神我。是以若作法比量。立
眼等必爲我用者。能別宗依可不極成。佛
法之中不許神我故。本疏徴詰其意易知」
問。彼宗意我有二種實我假我也。實我即第
二十五諦也。假我者眼等積聚有情總體也。
眼等必爲他用量樂爲不樂爲二差別者。即
如次神我假我二種也。若爾我言極成宗依
也。立者宗廣亙眞假。立敵前又同許此言。
敵者佛法亦許彼假我故也。而何以我言
偏屬實我付不極成過哉 答。外道諸師
雖分二種我。神我實是我體性也。假我或時
名我。或時不爲我。隨應不定。而今雨衆
安立諸諦。對佛法無我宗。成立神我諦之
時。呼爲我其體定限神我。初自内明對論。
終至立量言支。擧之成之定當神我。佛法
忌我豈許其名哉
問。大乘師於外道成我之量。多許其言陳。
勘二等差別。彼皆内明之時諍神我體義。
入内明門立比量。所諍偏雖實我。外宗
本許二我。言陳總含故。不付宗依不成。爲
意許差別。立敵二家假我名體共許故也。佛
法雖忌神我。詞未云神我之時。其言極成
宗依無過。其作法者。所謂我所執我量實我
假我差別。我常量隨身造業受苦樂我不隨
身造業受苦樂我意許等也。然者數論設雖
欲成神我。言陳不加神字。其詞自亙假
我者。如上所出諸量。可遁不極成過
答。一宗所立義旁分。諸法配立通塞隨宜。數
論等宗或時唯以神我爲我。或時又我通
假實。其假我我非我二門不定難定。然而探
實義論多分。我唯一法思我ニ&MT06279;非餘。量同虚
空衆徳非一。愚夫迷之未證眞我。雖有
我執其所計著忘源沈流。是其數論等所
安立也。是以隨順世間似許假我。剋體論
之積聚依身遂皆非我。二門假實大都如
此。而敵者佛弟子欲勘過之時。或就實奪
其言屬神我。或依假與其名及假我。寛狹
通屈立者難拒。勘過本敵者之進止也。若
有其理隨應示犯。其中或先生徴詰種種
付過。遂歸一兩眞過。或雖付根本過恐
趣異路遮塞其門。或又違二違三等皆眞
過也。如此之勢望言可知。慈恩淄洲解釋
之中。或因明家本疏斷纂等。或唯識述記要
燈述旨且千。誰能得窮。今示其梗概也
子島私記云。以神我爲能別者。敵者佛弟
子不立神我故。有能別不成云云此記意。
付能別不成事者。無委曲見タリ。擧神我其
趣如上成歟。至例難者不擧之不會之。
雖暗難量。言陳共許之類衆量非一。上綱
爭一向不許之哉
有云。若沈言我必通假實。如我所執我量
二差別也。然今云若言眼等必爲我用能別
不成者。其言略也。實可云神我。有法能別
直擧神我時犯不成故也。本作法我是思
量。我言略也。具可云神我。明燈抄云。具應
言神我略故不擧云云周記意同之
 尋云。本作法今作法倶唯云我不言神
 我。何恣加其言哉。但周記明燈抄者。一
 往見之誠似云爾。然而天主眞論文義
 悉窮。誰非譯主輒加輒刊。彼呂才改文
 言疏主深慘之。爰知智周善珠御意雖
 無神字體定當神我爲言非文外加之。
 是以撲揚釋云。雖佛法中雖有假我。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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