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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四種相違略私記 (No. 2277_ 眞興集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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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77_.69.0357a01: 爲言問。其答何。次文云。答。實有多類。不
T2277_.69.0357a02: 言有一。但言有實即犯不定。謂子微等皆
T2277_.69.0357a03: 有實故。徳業無簡不須一言云云此答文
T2277_.69.0357a04: 也。問。此意何。答。約實有多類。謂二實多實
T2277_.69.0357a05: 等也。而若不加一言。但言有實寛關二多
T2277_.69.0357a06: 實。若關即有不定失。謂爲如同異性。有實
T2277_.69.0357a07: 故有性是非實。爲如子孫微。有實故有性
T2277_.69.0357a08: 是實也。故用一言。約徳業無二徳業多徳
T2277_.69.0357a09: 業之類故。無可簡別。故無簡不加一言
T2277_.69.0357a10: 也。諸記義也。問。何故約實有多類。約徳業
T2277_.69.0357a11: 不爾。答。且九實中除空時等五。地水等四
T2277_.69.0357a12: 大自成三類。謂四大云無實。四大所生子微
T2277_.69.0357a13: 云有二實。子微所生孫微云有多實。有父
T2277_.69.0357a14: 母子孫三類故得名各別。言約徳業無簡
T2277_.69.0357a15: 不須一言者何。略纂准知應云有一實故
T2277_.69.0357a16: 有一徳故有一業故文中。略故唯實言一也
T2277_.69.0357a17: 云云且不可信之。彼文
有二解之中後解也
T2277_.69.0357a18: 次文云。三因一喩如同異性。此於前三一
T2277_.69.0357a19: 一皆有亦如有性。是故爲喩云云此文意何。
T2277_.69.0357a20: 答。此釋爲三因以一同異性爲喩之所以
T2277_.69.0357a21: 也。同異性有實徳業之一一亦如有性。故
T2277_.69.0357a22: 以爲喩也。以實徳業如次爲異喩耳異喩
T2277_.69.0357a23: 能立不遣。今
縱辨因也
T2277_.69.0357a24: 次文云。仙人既陳三比量已。五頂便信。法
T2277_.69.0357a25: 既有傳。仙便入滅。勝論宗義由此悉行云云
T2277_.69.0357a26: 是結量本意也。如文易知
T2277_.69.0357a27: 次文云。陳那菩薩爲因明之准的。作立破之
T2277_.69.0357a28: 權衡。重述彼宗載申過難。故今先叙彼比
T2277_.69.0357a29: 量也云云此爲明能違量。先讃陳那菩薩。并
T2277_.69.0357b01: 述天主叙彼量之所以也已上所
違量
T2277_.69.0357b02: 四種相違略私記卷
T2277_.69.0357b03:
T2277_.69.0357b04:  天延三年乙亥七月五日於鹿苑院自記之
T2277_.69.0357b05:  或依諸記古徳之義或述自之鄙懷逐聖語
T2277_.69.0357b06:  則雖無所謬陳愚情則訛錯多端以恐以懼
T2277_.69.0357b07:  願歸勝義是則爲充溫覺上人法華會竪義
T2277_.69.0357b08:  料也       興福寺釋眞興集
T2277_.69.0357b09:  于時暦應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未刻於慈尊
T2277_.69.0357b10:  院書寫之畢依此功離六路苦域遂往生素
T2277_.69.0357b11:  懷矣
T2277_.69.0357b12:   南無法相擁護春日大明神
T2277_.69.0357b13:            右筆沙門堯專
T2277_.69.0357b14:             後日一交畢
T2277_.69.0357b15:
T2277_.69.0357b16:
T2277_.69.0357b17: 四種相違略私記卷
T2277_.69.0357b18:                釋眞興集
T2277_.69.0357b19: 文云。論此因如能至倶決定故 述曰。此
T2277_.69.0357b20: 成違義有二。初二句牒彼先立因遮有非
T2277_.69.0357b21: 實。謂有一實有徳業因。如前所説能成有
T2277_.69.0357b22: 性遮是實等。等徳及業。後三句顯此因亦
T2277_.69.0357b23: 能令彼有法自相相違。謂指於前如是此
T2277_.69.0357b24: 因亦能成立遮彼有性而非有性云云此約
T2277_.69.0357b25: 有法自相相違明所違能違合釋也。初二句
T2277_.69.0357b26: 下釋所違也。後三句下釋能違也。如文可
T2277_.69.0357b27: 知之論文有五句。約
彼分初後也
次文云。謂前宗言有性
T2277_.69.0357b28: 非實。有性是前有法自相。今立量云。所言
T2277_.69.0357c01: 有性應非有性。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如
T2277_.69.0357c02: 同異性。同異能有於一實等。同異非有性。
T2277_.69.0357c03: 有性能有於一實等。有性非ヘシ有性云云
T2277_.69.0357c04: 擧所違宗正作能違量也。言同異能有等
T2277_.69.0357c05: 下例破也。謂雖同異性有於一實等。然非
T2277_.69.0357c06: 有性。例知雖有性有於一實等。亦可非有
T2277_.69.0357c07: 爲言問。且約有法自相相違。令闕後二相
T2277_.69.0357c08: 作能違方何。答。有性者有法自相也。非實者
T2277_.69.0357c09: 法自相也。以非實言見有法有性。是離實
T2277_.69.0357c10: 大有性也。而同喩同異性是離實同異性。非
T2277_.69.0357c11: 離實大有性。望有法宗成宗異品。有一實
T2277_.69.0357c12: 故等因轉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能違
T2277_.69.0357c13: 云有性等如文可知。闕後二相
之樣亦有一樣也
T2277_.69.0357c14: 次文云。釋所由云。此因既能遮有性非實
T2277_.69.0357c15: 等。亦能遮有性非是大有性。兩倶決定故
T2277_.69.0357c16: 云云此釋倶決定故之言也。所由者。故之義
T2277_.69.0357c17: 所以之義也。意云。所以此因爲所違能違
T2277_.69.0357c18: 成因者。能成有性非實宗。亦能成有性非
T2277_.69.0357c19: 有性。兩宗倶決定故爲言明燈抄云。師資竝成
T2277_.69.0357c20: 故云倶決定云云
T2277_.69.0357c21: 文云。問。今難有性應非有性。如何不犯
T2277_.69.0357c22: 自語相違云云此問起意何。答。此就有法自
T2277_.69.0357c23: 相之能違量所起難也。意云。宗有法中云
T2277_.69.0357c24: 有性者。實徳業上非無之義名爲有性。此即
T2277_.69.0357c25: 立敵共同所成。今難有性非是有性。豈不
T2277_.69.0357c26: 自語相違之過爲言
T2277_.69.0357c27: 次文云。答。若前未立有性非實。今難實等
T2277_.69.0357c28: 能有非有。此言乃犯自語相違。亦違自教。
T2277_.69.0357c29: 彼先已成非實之有。今即難彼。破他違他。
T2277_.69.0358a01: 非成諸過云云此其答也。意云。前立宗中既
T2277_.69.0358a02: 言有性非實等。明知離實等有名爲有性。
T2277_.69.0358a03: 今尋意許難於言顯。是故不犯自語相違
T2277_.69.0358a04: 爲言問。何故答中加自教相違。答。問中略
T2277_.69.0358a05: 故。必可有故加也。問。此二差別何。答。弟子
T2277_.69.0358a06: 實等非無云有性之人也。而今云有性非
T2277_.69.0358a07: 有性。故爲自語相違。如云我母應石女也。
T2277_.69.0358a08: 自教相違者。立實等不無計有性人。今云
T2277_.69.0358a09: 有性應非有性。已違自教。如勝論云聲常
T2277_.69.0358a10: 也。問。其破他等文意何。答。此通伏難也。難
T2277_.69.0358a11: 云。弟子不許離實大有之人也。而言指大
T2277_.69.0358a12: 有有性非有性者。豈不犯所別不成等耶。
T2277_.69.0358a13: 今通云。爲破於他就他宗立。雖有所別
T2277_.69.0358a14: 所依不成而不爲過爲言重意云。唯爲破他
T2277_.69.0358a15: 曾不顧自。譬如入軍陳中之人也爲言
T2277_.69.0358a16: 一問答了
T2277_.69.0358a17: *文云。問。於因三相是何過耶云云此問意
T2277_.69.0358a18: 何。答。此問顯闕後二相之由也此問毎四種
相違皆有之
T2277_.69.0358a19: 次文云。答。彼立宗言有性非實。有性言是
T2277_.69.0358a20: 有法自相。彼説離實有體能有實之大有。
T2277_.69.0358a21: 其同異性雖是離實等有體能有。而非大
T2277_.69.0358a22: 有。雖因同法。便是所立宗之異品。離實大有
T2277_.69.0358a23: 雖無同品。有一實因同品非有。於其異品
T2277_.69.0358a24: 同異之上遍皆隨轉。此亦是因後二品過。於
T2277_.69.0358a25: 同品無異品有故云云此答文也如文可
悉之
第二
T2277_.69.0358a26: 問答
T2277_.69.0358a27: *文云。問。若爾立聲爲無常。宗聲體可聞。瓶
T2277_.69.0358a28: 有燒見。其瓶與聲應成異品。若許爲異不
T2277_.69.0358a29: 但違論亦一切宗皆無同品云云此問意何。
T2277_.69.0358b01: 答。此問乘次上答文來也。若爾者難上答
T2277_.69.0358b02: 之詞也。意云。大有體離實能有實等。同異性
T2277_.69.0358b03: 亦離實能有實等故爲同喩也。而若云同
T2277_.69.0358b04: 異性雖離實等能有實等。而非大有故爲
T2277_.69.0358b05: 大有成異喩者。如立聲無常聲是 聞非
T2277_.69.0358b06: 燒見。瓶是燒見非可聞。其瓶與聲可成異
T2277_.69.0358b07: 品。若許成異喩。非但違論。説聲無常判
T2277_.69.0358b08: 正因。又一切量可無同喩爲言或本云皆無異
品 云云 且不
T2277_.69.0358b09: 可依之。周前記以同品爲或本。後記以異品
爲或本也。以云同品可爲正。順文相故也
T2277_.69.0358b10: 次文云。答。豈不已説。其聲之體非所諍故。
T2277_.69.0358b11: 聲上無常是所成立。瓶既同有。故是同品。彼
T2277_.69.0358b12: 説離實有體有性爲宗有法。以有一實因
T2277_.69.0358b13: 所成立。同異既非離實有體之有性。故成
T2277_.69.0358b14: 於異品云云此答也。豈不已説者。指上聲論
T2277_.69.0358b15: 師爲法自相能違又作能違。釋其量非本
T2277_.69.0358b16: 意之處也。此答意云。以所立同法方爲同
T2277_.69.0358b17: 品。其聲體非本所立。聲上無常方是所諍。
T2277_.69.0358b18: 所立無常於瓶亦有。故爲同品。今此量者師
T2277_.69.0358b19: 主立離實有體有性爲宗有法。以有一實
T2277_.69.0358b20: 等因成立。而同異性以非離實大有故成
T2277_.69.0358b21: 異品爲言有清
記文
第三問答了
T2277_.69.0358b22: *文云。問。前論説云。與所立法均等義品説
T2277_.69.0358b23: 名同品。但言所立法均等有名之爲同。不
T2277_.69.0358b24: 説有法均等名同品。如何説有有法自相
T2277_.69.0358b25: 相違耶云云此問意何。答。此問乘次上問之
T2277_.69.0358b26: 答來也。意云。上答中云。彼説離實有體有
T2277_.69.0358b27: 性爲宗有法。同異既非離實有性故成異
T2277_.69.0358b28: 云云今就此答發此問也。謂若言離實有
T2277_.69.0358b29: 性爲宗有法。同異性非離實有性故爲異
T2277_.69.0358c01: 品者。此論上説同品。云謂所立法均等義品
T2277_.69.0358c02: 説名同品云云異品翻之但望所立法説同
T2277_.69.0358c03: 品異品。非望有法。而何今望有法定同品
T2277_.69.0358c04: 異品。以同異性勘成異品。云有有法自相
T2277_.69.0358c05: 相違耶爲言
T2277_.69.0358c06: 次文云。答。今若但以有性與同異爲同品。
T2277_.69.0358c07: 可如所責違前論文。既以離實有性而
T2277_.69.0358c08: 爲同品。亦是宗中所立法均等有。故有此
T2277_.69.0358c09: 過。無違論理云云此答也。意云。若但有法有
T2277_.69.0358c10: 性與同異性相對定判同品。以同異性望
T2277_.69.0358c11: 有法有性。非同品故。勘成異品。可如所
T2277_.69.0358c12: 責違前論文。而既云有性非實。其非實言
T2277_.69.0358c13: 顯有性離實有體。爲此離實有體。以同
T2277_.69.0358c14: 異性爲同品。故亦是宗中所立法均等。而
T2277_.69.0358c15: 有然顯失之時還成異喩。故有此失不違
T2277_.69.0358c16: 論文爲言文雖頗隱義意必然也此答中諸人
就文相致
T2277_.69.0358c17: 疑。曾不
被欺之
邑記云。此答意云。若但以有法有
T2277_.69.0358c18: 性與同異性同故名同品。即非所立法均
T2277_.69.0358c19: 等義品可如所責。其本量意立離實有性。
T2277_.69.0358c20: 即以離實正爲所立。同異離實故。是所立
T2277_.69.0358c21: 均等義品得成有法自相相違過也云云
清記
T2277_.69.0358c22: 文。不如
此文
斷云。今解。意立實等上不無之有
T2277_.69.0358c23: 爲有法。定非是實等。言非實等者。是離
T2277_.69.0358c24: 實等有義爲法。望此即爲所立。故理門論
T2277_.69.0358c25: 云。此中若品與所立法隣近均等説名同
T2277_.69.0358c26: 品。此論亦云。云何名爲同品異品。謂所立法
T2277_.69.0358c27: 均等義品説名同品。不望有法名同異品。
T2277_.69.0358c28: 如是方便成立有法。因喩既返。故成相違
T2277_.69.0358c29: 云云可誦
問。若言望所立離實法宗以同
T2277_.69.0359a01: 異性爲同品。亦勘成異品付過者。可名
T2277_.69.0359a02: 法自相相違。何名有法自相。答。其約量有
T2277_.69.0359a03: 二種。或以法成法。謂聲無常等量也。或以
T2277_.69.0359a04: 法成有法。謂此有性非實量也。今此以非
T2277_.69.0359a05: 實法成立有法有性之離實義。是還相違。故
T2277_.69.0359a06: 云有法自相相違。故斷云。如是方便成立
T2277_.69.0359a07: 有法。因喩既返。故成相違云云又本量不加
T2277_.69.0359a08: 言故名有法自相。若加言時即名法自相
T2277_.69.0359a09: 也。意云。本量只云有性非實。隨此能違亦
T2277_.69.0359a10: 云有性非有性。是依本量不加言。約能
T2277_.69.0359a11: 違偏難有法故。云有法自相相違也。若本
T2277_.69.0359a12: 量加言云有性離實有性之時。作能違亦
T2277_.69.0359a13: 難能別。云有性非離實有性故。是云法
T2277_.69.0359a14: 自相相違也。故斷云。望不加言名有法自
T2277_.69.0359a15: 相。若加言已即名爲法云云第四問答了
T2277_.69.0359a16: *文云。問。有性既爲有法自相。離實有性是
T2277_.69.0359a17: 其差別。有一實因便是有法差別之因。如何
T2277_.69.0359a18: 今説爲自相過云云此問意何。答。此乘上答
T2277_.69.0359a19: 來問也。意云。上云既以離實有性而爲同
T2277_.69.0359a20: 品等。就此文發此問也。謂若言以離實
T2277_.69.0359a21: 有正爲所立者。有性既爲有法自相。非是
T2277_.69.0359a22: 所諍。離實有性是其差別。即爲所諍。有一
T2277_.69.0359a23: 實因便是有法差別之因。如何今説爲自相
T2277_.69.0359a24: 過耶爲言
T2277_.69.0359a25: 次文云。答。彼宗意許離實有性實是差別。言
T2277_.69.0359a26: 陳有性既是自相。今非此言陳。即是違自
T2277_.69.0359a27: 相。故自相過非差別因。若不爾者。極成所
T2277_.69.0359a28: 別皆無此過。違自宗故云云此答也。意云。離
T2277_.69.0359a29: 實有性雖是差別。云有性非實之時。既是
T2277_.69.0359b01: 言陳自相。今難此言陳自相。故自相失非差
T2277_.69.0359b02: 別因。若不難言陳離實有性。最初極成之所
T2277_.69.0359b03: 別無此有法自相失。亦難極成所別。即違
T2277_.69.0359b04: 自宗故爲言故斷云。若直言大有有法不成。
T2277_.69.0359b05: 爲此但言有性。汎爾言有彼此倶成。以爲
T2277_.69.0359b06: 有法不須分別即離。言非實等。爲法以
T2277_.69.0359b07: 弟子有即實。今言非實違他順已。故得爲
T2277_.69.0359b08: 宗。由此故知。離實等有雖是意許。言有之
T2277_.69.0359b09: 時即言所顯。離言所顯有外更無別有云云
T2277_.69.0359b10: 諸記文無用也。又古徳云。尋意許難言陳
T2277_.69.0359b11: 云有法自相相違云云今案尤非。乖疏斷意
T2277_.69.0359b12: 故。有法自相中意許無用故也第五問答了」
T2277_.69.0359b13: *文云。問。若難離實之大有性。所別所依犯
T2277_.69.0359b14: 自不成。亦犯違宗隨一不成。若難不離實
T2277_.69.0359b15: 等大有。而非有性既犯相符。亦違自教。彼
T2277_.69.0359b16: 豈非有云云此問意何。答。此乘上問之答來
T2277_.69.0359b17: 也。意云。上答中云今非此言陳即是違自相
T2277_.69.0359b18: 云云依此答發此問也。謂若言非言
T2277_.69.0359b19: 陳故是自相失者。約其言陳自相立敵所
T2277_.69.0359b20: 立各別。若難師主所立離實大有者。即有
T2277_.69.0359b21: 四失。一弟子擧離實大有。云有性故有自
T2277_.69.0359b22: 所別不成失。二大有是弟子所不立。故無
T2277_.69.0359b23: 有法所依即因有自所依不成失。三弟子不
T2277_.69.0359b24: 立離實大有。而擧宗云大有。即違自宗。四
T2277_.69.0359b25: 以有法上義。爲因故。有一實因即成大有。
T2277_.69.0359b26: 故有自隨一不成爲言若擧即實有難非有
T2277_.69.0359b27: 性者。即有二失。一師主已成即實有非有。
T2277_.69.0359b28: 故有相符失。二弟子立即實有之人也。而
T2277_.69.0359b29: 今云非有即違自教爲言周前記云。隨一不成
者。若實等非無爲有。
T2277_.69.0359c01: 有一實因是有體隨一。若取大有爲有。有一實因是無
體隨一 云云 後記云。隨一不成者。通宗因二又含。宗
T2277_.69.0359c02: 中隨一所別。又是因中隨一所
依不成故 云云 可略之
問。上既作今難有
T2277_.69.0359c03: 性應非有性如何不犯自語相違等之問答。
T2277_.69.0359c04: 顯難有性非有性無失之由畢。何更致此
T2277_.69.0359c05: 問耶。答。爾也。無失之由上已釋了。今乘
T2277_.69.0359c06: 此上答文假叙問詞。以其答文正顯正義
T2277_.69.0359c07: 畢也。但此問中若難離實等文有用。上未
T2277_.69.0359c08: 述故。若難不離實等文無用。同於今難有
T2277_.69.0359c09: 性等之文故也。故纂云。今謂。法師此意言。
T2277_.69.0359c10: 有假叙。如是若論弟子唯難離實之大有
T2277_.69.0359c11: 性等云云
T2277_.69.0359c12: 次文云。答。彼先總説。今亦總難。彼既成立
T2277_.69.0359c13: 離實之有。故今難令有非此有。言同意別。
T2277_.69.0359c14: 故無諸過云云此答也。明燈抄云。彼勝論師
T2277_.69.0359c15: 爲其五頂總言有性。今亦總難彼有性。故
T2277_.69.0359c16: 彼既成立離實之有。故今難彼離實大有。令
T2277_.69.0359c17: 非大有。言同意別。故無諸過。言同意別者。
T2277_.69.0359c18: 有性言是同而意内難非實之有。故云別也
T2277_.69.0359c19: 云云問。就彼前總説今亦總難之文。若爾師
T2277_.69.0359c20: 主奄含即實離實總立。弟子奄含即實離
T2277_.69.0359c21: 實總難歟。答。若依周記意者爾也。故其文
T2277_.69.0359c22: 云。立者奄含説即實離實之有。今敵者難
T2277_.69.0359c23: 有性亦奄含難等云云今謂。不爾。違斷文云
T2277_.69.0359c24: 誰言五頂有性含即離等之文故。今云彼前
T2277_.69.0359c25: 總説者。不分別離實即實。汎爾言有性。是
T2277_.69.0359c26: 云總説。然云非實時即離實大有悉顯*了。
T2277_.69.0359c27: 言今亦總難不分別離實即實。汎爾難也。
T2277_.69.0359c28: 然難彼師主所立。自然成難離實大有爲言
T2277_.69.0359c29: 言同意別之義。蓋以如此也。問。其故無諸過
T2277_.69.0360a01: 答意何。答。雖有所別所依等過。然不爲過。
T2277_.69.0360a02: 故云無諸過也如斷
第六問答*畢。上來六
T2277_.69.0360a03: 箇問答生起次第展轉如此*之。深可知此
T2277_.69.0360a04: 由也
T2277_.69.0360a05:   已上有法自相*畢
T2277_.69.0360a06: 文云。論有法差別至作有縁性 述曰。下文
T2277_.69.0360a07: 亦三。此即初二。標名擧宗因云云此下明
T2277_.69.0360a08: 有法差別相違也如文
可知
問。先有法差別相違
T2277_.69.0360a09: 作法如何。答。四相違中都無若斯之難義。何
T2277_.69.0360a10: 輒知之。一云。以前有法自相作法即爲有
T2277_.69.0360a11: 法差別作法也。問。何故無別量。答。若云有
T2277_.69.0360a12: 別量者有四失。即一違論失。謂論中不別
T2277_.69.0360a13: 出故。二亦違論失。謂論説此有法差別。未
T2277_.69.0360a14: 云如遮實等倶決定故。何有別量耶。三違
T2277_.69.0360a15: 疏失。謂以有一實等因爲一因違二之作
T2277_.69.0360a16: 法。若有別量既違此理也。四亦違疏失。
T2277_.69.0360a17: 謂文云。有性言陳有法自相。作有縁性作非
T2277_.69.0360a18: 有縁性是自相上意許差別等云云何云有
T2277_.69.0360a19: 別量耶已上
一義
一云。必有別量。謂先量改能
T2277_.69.0360a20: 別云作有縁性也。問。若爾如何可遮前四
T2277_.69.0360a21: 難耶。答。第一難不爾。論文略故更不別
T2277_.69.0360a22: 出。如周記會也。第二難亦不爾。疏釋如遮
T2277_.69.0360a23: 實等倶決定故云。勝論此因既成有性遮
T2277_.69.0360a24: 非實等而作有縁性。此因亦遮有性非作
T2277_.69.0360a25: 有縁性。此如彼遮。兩皆決定等云云此文意
T2277_.69.0360a26: 云。有法自相相違所違能違倶用遮言。倶用
T2277_.69.0360a27: 非言故。此有法差別相違不爾。唯約能違
T2277_.69.0360a28: 量用遮言。故爲成遮義。以遮言可爲證
T2277_.69.0360a29: 故。爲言如遮有性非實之詞。亦遮有性
T2277_.69.0360b01: 非作大有縁性。言如遮實等倶決定故也。
T2277_.69.0360b02: 非謂云爾故不成作有縁性之言陳。既云
T2277_.69.0360b03: 成有性遮非實等而作有縁性。明知能成
T2277_.69.0360b04: 作有縁性也。第三難亦不爾。謂有性之量
T2277_.69.0360b05: 所成立者離實大有。言顯諍自相。意許諍
T2277_.69.0360b06: 別義。前後之量能別雖改三支是同。所詮不
T2277_.69.0360b07: 殊。豈非一因違二耶。第四難亦不爾。謂
T2277_.69.0360b08: 有性言陳有法自相等者。是尤爾也。有性之
T2277_.69.0360b09: 上有此差別故。任道理案立前量所有
T2277_.69.0360b10: 意許差別也。但成立此有性言陳有法自相
T2277_.69.0360b11: 上之意許差別之時。必可別立意許之量。
T2277_.69.0360b12: 若乍前量如何得成其差別乎。不妨有性
T2277_.69.0360b13: 之上有此差別。但爲成此差別。必可有
T2277_.69.0360b14: 改能別之量也。問。若無別量有何失。答。
T2277_.69.0360b15: 若無別量即有七失。一云。違論失。謂論云。
T2277_.69.0360b16: 如即此因即於前宗有法差別作有縁性
T2277_.69.0360b17: 云云此文明有一實等因能成作有縁性之言
T2277_.69.0360b18: 陳也。若此作有縁性即是作大有縁性者。既
T2277_.69.0360b19: 無同喩。爲成何物云如即此因耶。如之言
T2277_.69.0360b20: 者是言略也。其下必可有成立之言如疏
説之
T2277_.69.0360b21: 二違疏失。謂文云此言有無之有乃至若作
T2277_.69.0360b22: 大有縁性能別不成等云云定知有以作有
T2277_.69.0360b23: 縁性爲能別之量也有云。此文明。設顯意
許立量之詞。非謂有
T2277_.69.0360b24: 別量。今謂不爾。
曾無所見故
三亦違疏失。謂文釋闕後
T2277_.69.0360b25: 二相云。有性有縁性因本所成有法差別等
T2277_.69.0360b26: 云云此若非彼量更云何量耶。四違斷失。
T2277_.69.0360b27: 謂文云。以有爲有法。作有縁性爲法故等
T2277_.69.0360b28: 云云有云。此爲破璧公非自義。
今謂不爾。專無所據故
五違周記失。
T2277_.69.0360b29: 謂彼文作問答有二釋。以有別作法爲勝
T2277_.69.0360c01: 云云六違明燈抄失。謂其文云。言陳作有縁
T2277_.69.0360c02: 云云七違理失。謂雖云成有法之量。正
T2277_.69.0360c03: 所諍者是則能別法。若留有法即諍差別。
T2277_.69.0360c04: 如何得言如是成立於有法。甚無用故也。
T2277_.69.0360c05:
T2277_.69.0360c06:
T2277_.69.0360c07:
T2277_.69.0360c08:
T2277_.69.0360c09:
T2277_.69.0360c10:
T2277_.69.0360c11:
T2277_.69.0360c12:
T2277_.69.0360c13:
T2277_.69.0360c14:
T2277_.69.0360c15:
T2277_.69.0360c16:
T2277_.69.0360c17:
T2277_.69.0360c18:
T2277_.69.0360c19:
T2277_.69.0360c20:
T2277_.69.0360c21:
T2277_.69.0360c22:
T2277_.69.0360c23:
T2277_.69.0360c24:
T2277_.69.0360c25:
T2277_.69.0360c26:
T2277_.69.0360c27:
T2277_.69.0361a01: 問。若爾何故論中略之。答。以實言之。雖有
T2277_.69.0361a02: 性上有此差別。立者未成立之時。不知有
T2277_.69.0361a03: 意許之由。若立者爲成樂爲之宗作差別
T2277_.69.0361a04: 量之時。以作有縁性爲法自相。其下意許
T2277_.69.0361a05: 作大有縁性作非大有縁性之差別。故敵者
T2277_.69.0361a06: 知得其意即得顯失。若無作有縁性之能
T2277_.69.0361a07: 別。何知有法之上有意許差別乎。問若云
T2277_.69.0361a08: 作有縁性法自相下有意許差別者。是法差
T2277_.69.0361a09: 別。何云有法差別。答。有二義。一望不加言
T2277_.69.0361a10: 名有法差別意云。所謂任本量
未別立之時也
二云。猶名有
T2277_.69.0361a11: 法差別。故文云。然成此法意成有法等
T2277_.69.0361a12: 云云具如
斷也
已上兩義後義殊勝。雖然未熟之
T2277_.69.0361a13: 人先可學前義。廣學之後可用後義。努力
T2277_.69.0361a14: 努力。不可忽諸之
T2277_.69.0361a15: 文云。此言意説。彼勝論立大有句義。有實
T2277_.69.0361a16: 徳業云云此先明勝論本計也。如文可知
T2277_.69.0361a17:
T2277_.69.0361a18: 次文云。實徳業三和合之時。同起詮言詮
T2277_.69.0361a19: 三爲有。同起縁智縁三爲有云云此文意
T2277_.69.0361a20: 云。大有句義與實徳業三和合之時。大有
T2277_.69.0361a21: 起能詮言。詮是實是徳是業即爲有三。起
T2277_.69.0361a22: 能縁智知是實是徳是業即爲有三。詮言
T2277_.69.0361a23: 即詮三種各別之名。縁智即縁三種各別之
T2277_.69.0361a24: 體也
T2277_.69.0361a25: 次文云。實徳業三爲因能起。有詮縁因即
T2277_.69.0361a26: 是大有。大有能有實徳業故云云此文意云。
T2277_.69.0361a27: 實徳業三爲起能詮言及能縁智之因。大有
T2277_.69.0361a28: 句義爲有能詮言及能縁智之因。所以者
T2277_.69.0361a29: 何。爲詮縁實徳業大有能起詮言及縁智。
T2277_.69.0361b01: 故約起言智實等爲因。依大有有實等即
T2277_.69.0361b02: 能起詮縁實等之心。故約有詮縁大。有爲
T2277_.69.0361b03: 因。是皆境引心之義也。實等爲大有成因。
T2277_.69.0361b04: 大有爲心成因。展轉如此
T2277_.69.0361b05: 次文云。十句論説。同句義云何。謂有有性。
T2277_.69.0361b06: 何等爲有性。謂與一初實徳業句義和合。
T2277_.69.0361b07: 一切根所取於實徳業有詮智因。是名有
T2277_.69.0361b08: 云云此引十句論釋有性之文爲詮也
T2277_.69.0361b09: 十句論勝論弟
子惠月造也
明燈抄云。同句體者。謂實徳業
T2277_.69.0361b10: 體性非無能詮能縁之因名同。此體即是舊
T2277_.69.0361b11: 大有性。諸法同有。故名爲同。倶舍論云總
T2277_.69.0361b12: 同句義也。一切根所取者。唯言根所取不
T2277_.69.0361b13: 言心所取者。且約有境義論。根能取境。
T2277_.69.0361b14: 因根。果識。識者心也。依根而住。從強論故。
T2277_.69.0361b15: 故先擧根所取也云云周記
同之
邑記云。彼以五
T2277_.69.0361b16: 大爲眼等根。以覺等及現比智行爲心根
T2277_.69.0361b17: 云云總意云。大有是與實等和合。爲縁大
T2277_.69.0361b18: 有諸根及心之所縁境性。爲有能詮縁實
T2277_.69.0361b19: 等之能詮能縁心心所之因。是名有性爲言
T2277_.69.0361b20: 斷云。即是許有是縁有心所取境性等云云
T2277_.69.0361b21: 以此文可釋
根所取之言
T2277_.69.0361b22: 次文云。智謂能縁云云此疏主釋上智字也
T2277_.69.0361b23: 詮智之
智也
T2277_.69.0361b24: 次文云。彼下又説。如是有性定非所作。常。
T2277_.69.0361b25: 無徳。無動作。無細分亦爾。有實徳業。除同
T2277_.69.0361b26: 有能無能倶分異。所和合一有同詮縁因云云
T2277_.69.0361b27: 此又引十句論釋爲證也。十句論以諸門
T2277_.69.0361b28: 釋十句義中。釋有性有五門。故彼正文云。
T2277_.69.0361b29: 如是有性是所作。非所作。定非所作。
T2277_.69.0361c01: 如非所作常。無徳。無動作。無細分亦爾云云
T2277_.69.0361c02: 即一所作非所作門中。定非所作。體常住故
T2277_.69.0361c03: 此門簡實
二常無常門中。定是常。非所作故
T2277_.69.0361c04: 此門簡子
孫等
三有徳無徳門中。定無徳。非徳所
T2277_.69.0361c05: 依故此門又簡
實句
四有動作無動作門中。定無
T2277_.69.0361c06: 動作。自體不動故門簡
徳業
五有細分無細分
T2277_.69.0361c07: 門中。定無細分。體是一故此門簡同異性*也。
若依明燈抄簡九
T2277_.69.0361c08:
*也
亦爾者。易知之。有實徳業者。如文。除
T2277_.69.0361c09: 同等者簡不詮縁之物也。同者。即同句義。
T2277_.69.0361c10: 諸法同有故名爲同。自體不有自體故除
T2277_.69.0361c11: 之。有能句者。實等和合造各同果決定所
T2277_.69.0361c12: 須也。無能句者。實等和合不造餘果決定
T2277_.69.0361c13: 所須也。倶分句者。舊名同異性。實等三性
T2277_.69.0361c14: 及彼一義和合地性。色性。取性等也。亦同亦
T2277_.69.0361c15: 異。故名倶分也。異句者。常於實轉依一實。
T2277_.69.0361c16: 是遮彼覺因及表此覺因也。以上五句有
T2277_.69.0361c17: 性所不有。故除之。所和合者。實徳業也。言
T2277_.69.0361c18: 一有同詮縁因者。有性此所和合實等同一
T2277_.69.0361c19: 能有。爲有能詮能縁之因也爲言唯識疏云。
T2277_.69.0361c20: 同體是一。實徳業三同一有故云云 得此文意
可訓之
T2277_.69.0361c21: 問。十句中何故不除無説句和合句。答。無
T2277_.69.0361c22: 説句者。無體故不論除不除邑記
文也
約和合句
T2277_.69.0361c23: 諸説不同也。今謂。不可除。此有二解。一不
T2277_.69.0361c24: 可除者。約大有詮縁實等。有與力不障義
T2277_.69.0361c25: 故。何以知者。大有與實等和合之時。能起
T2277_.69.0361c26: 詮縁。故和合句亦爲詮縁之因。若離和合
T2277_.69.0361c27: 力不能起詮縁。故大有與實等和合。是即
T2277_.69.0361c28: 和合之與力也。故十句論云。和合句是一切
T2277_.69.0361c29: 實・徳・業・同・異・有能・無能・倶分トノ因。
T2277_.69.0362a01: 同詮縁相云云明知同句以和合爲因。豈云
T2277_.69.0362a02: 耶。大有合力故也。二不可除者。和合句
T2277_.69.0362a03: 即以所和合爲自體。無別體故不云除也。
T2277_.69.0362a04: 問。就後義有二難。一云。若云和合句以實
T2277_.69.0362a05: 等爲體故不可除者。何彼宗云有別體常
T2277_.69.0362a06: 一乎。二若云和合以實等爲體者。大有有
T2277_.69.0362a07: 實等即爲有和合。豈云大有有和合耶。
T2277_.69.0362a08: 答。以實言之。和合句義實等爲體。曾無別
T2277_.69.0362a09: 體。然爲立六句計有別體。西明云。和合句
T2277_.69.0362a10: 者。能令實等不離相屬。即用此法爲其自
T2277_.69.0362a11: 云云略纂云。和合句者。無別名體云云
T2277_.69.0362a12: 都案彼宗和合與實等不即不離。謂能所
T2277_.69.0362a13: 別故不即也。體性一故不離也。以能所別計
T2277_.69.0362a14: 有別體。以體性一不云除彼。猶如四大
T2277_.69.0362a15: 與子孫也。故無先二難也然此兩義愚管所
推。猶未審詳。更
T2277_.69.0362a16: 可尋
T2277_.69.0362a17:  然諸記中釋此所和合言極以多。周後
T2277_.69.0362a18:  記云。意擧所和合顯能和合等云云清記
T2277_.69.0362a19:  有三義。第一義顛倒也。第二義同周。邑亦
T2277_.69.0362a20:  爾。第三云。所字不知所從云云隨如此
T2277_.69.0362a21:  記古徳之説參差。皆未見十句論也
T2277_.69.0362a22: *文云。彼鵂鶹仙以五頂不信離實徳業
T2277_.69.0362a23: 別有有故。即以前因成立前宗言陳有性
T2277_.69.0362a24: 有法自相意許差別爲有縁性云云此文意
T2277_.69.0362a25: 何。答。此文明師主爲弟子更以前量意許
T2277_.69.0362a26: 重立量也。明燈抄云。前本量宗以有性與
T2277_.69.0362a27: 非實等不相離性爲所立宗。今所違量以
T2277_.69.0362a28: 有性與爲有縁性不相離性爲所立宗。因
T2277_.69.0362a29: 喩同前云云邑記云。謂彼作成立意許差別。
T2277_.69.0362b01: 云有性能作有縁性。有一實故如同異性。
T2277_.69.0362b02: 彼立意者既能作有縁性。故知有性非實徳
T2277_.69.0362b03: 業。令欲與彼作相違過故假叙之云云
T2277_.69.0362b04: 據此邑記意者。可謂敵者爲勘顯意許差
T2277_.69.0362b05: 別。作出本量主所作意許量也。假叙之意
T2277_.69.0362b06: 蓋如此也
T2277_.69.0362b07: 次文云。有性同異有縁性同。詮言各別。故彼
T2277_.69.0362b08: 不取云云此文意何。答。明燈抄云。其大有句
T2277_.69.0362b09: 同起詮言詮三爲有。同起縁智縁三爲
T2277_.69.0362b10: 有。同異句義能同異彼實徳業三。乃至故
T2277_.69.0362b11: 云詮言各別。故彼不取者。謂但云有縁性
T2277_.69.0362b12: 不得云詮言同也。故云。不取詮言。以有
T2277_.69.0362b13: 與同異別故云云後解
略之
別推云。此文可云通
T2277_.69.0362b14: 伏難也。難云。有性同異倶爲有能縁之性。
T2277_.69.0362b15: 倶爲有能詮之性。何故唯取有縁之性爲
T2277_.69.0362b16: 同品。用宗法中不取有詮之性乎。今通云。
T2277_.69.0362b17: 有性同異倶爲境性。有能縁心實是雖同。
T2277_.69.0362b18: 有能詮言彼此各別。有性之上所起詮言
T2277_.69.0362b19: 詮有性體。同異之上所起詮言詮同異體。譬
T2277_.69.0362b20: 如山河倶爲境性有能縁心。彼此雖同有
T2277_.69.0362b21: 能詮言彼此各別。山上所起詮表山體。河
T2277_.69.0362b22: 上所起詮表河體。有性同異亦復如是。故
T2277_.69.0362b23: 取彼此同有縁之性爲所立。用同品不取
T2277_.69.0362b24: 彼此各別詮言也爲言雖有諸記文
意極難得也
T2277_.69.0362b25: 次文云。心心所法是能縁性云云此文意何。
T2277_.69.0362b26: 答。此文明所縁大有等之能縁性也。佛法外
T2277_.69.0362b27: 宗心與心所爲能縁性也。唯識疏云。彼宗
T2277_.69.0362b28: 心心所即徳句中覺樂等攝無常。無礙云云
T2277_.69.0362b29: 次文云。有縁謂境。有能縁故。謂境有體爲
T2277_.69.0362c01: 因能起有縁之性。若無體者心如何生。以
T2277_.69.0362c02: 無因故。縁無不生云云此文意何。答。此文
T2277_.69.0362c03: 釋作有縁性之言也。明燈抄云。有性若無有
T2277_.69.0362c04: 法非有。有縁之智如何得生。故有智生必
T2277_.69.0362c05: 頼有性。由此有性非實徳業。所縁之境有
T2277_.69.0362c06: 能縁故名爲有縁。謂境有體爲因能起有
T2277_.69.0362c07: 縁境界之性。若無體者心如何生云云總意
T2277_.69.0362c08: 云。有性爲境有體。能起縁有性之能縁心。
T2277_.69.0362c09: 故有性名作有縁性爲言斷云。今諍大有與
T2277_.69.0362c10: 能縁有心作境性等云云正與此
同也
T2277_.69.0362c11: 次文云。如同異性有一實故。作有縁性體
T2277_.69.0362c12: 非實等。有性有一實亦作有縁性。故知體
T2277_.69.0362c13: 亦非實徳業云云此文意何。答。此明立者相
T2277_.69.0362c14: 例成量也。邑云。此述彼宗成立有縁性
T2277_.69.0362c15: 云云燈抄釋作有縁性有二釋。一云。心及
T2277_.69.0362c16: 心法體是縁有性者。從境爲名名曰有
T2277_.69.0362c17: 縁。二云。其大有性能作有縁境界之性。
T2277_.69.0362c18: 言作有縁性云云可用
T2277_.69.0362c19: 次文云。此言有者有無之有。非作境因有
T2277_.69.0362c20: 能縁性。故非大有也。若作大有縁性。能別
T2277_.69.0362c21: 不成。闕無同喩。同異爲喩所立不成云云
T2277_.69.0362c22: 文意何。答。此釋論作有縁之有字也。意云。
T2277_.69.0362c23: 今立有性作有縁性之時。此有縁之有者是
T2277_.69.0362c24: 有無之有也。非爲境因有能縁大有性。若
T2277_.69.0362c25: 作大有縁性者。對弟子時可有二失。一弟
T2277_.69.0362c26: 子不立作大有縁性故。有他能別不成。能
T2277_.69.0362c27: 別不成故。闕無同喩義如上
釋*之
二設以同異性
T2277_.69.0362c28: 爲同喩時。同異性非作大有縁性故。不成
T2277_.69.0362c29: 自所立宗。故有自所立不成也。問。若爾此
T2277_.69.0363a01: 有性作有縁性之量。言顯量歟。意許量歟。答。
T2277_.69.0363a02: 此意許量也。問。若爾如何避失。答。雖意許
T2277_.69.0363a03: 量。言陳必避失。譬如法差別相違也。言作
T2277_.69.0363a04: 有縁性者。意許量之言陳也。共許詞也。一
T2277_.69.0363a05: 云。清記云。疏若作大有縁性能別不成等者。
T2277_.69.0363a06: 問。此據他宗唯是意許作大有縁性。何故即
T2277_.69.0363a07: 他意許之有。但是有無之有不許爲大有。
T2277_.69.0363a08: 答。此據設遮他。若成立有性爲有縁性。必
T2277_.69.0363a09: 不可作大有有縁性。即犯能別不成。由此
T2277_.69.0363a10: 故但意許以因成立。不言陳*也云云若依
T2277_.69.0363a11: 此記。由有性上有意許。弟子爲作能違。先
T2277_.69.0363a12: 顯出立者意許。立量之時可云有性作有
T2277_.69.0363a13: 縁性。若云作大有縁性。犯能別不成等。作
T2277_.69.0363a14: 出此量即牒取所違。後作能違故。故是意
T2277_.69.0363a15: 許量亦避失也。非言顯量爲言若依此者。可
T2277_.69.0363a16: 云疏文案立弟子可顯立之量也古徳多用
此義。今謂
T2277_.69.0363a17: 不爾
T2277_.69.0363a18: 次文云。有性言。陳有法自相。作有縁性。作
T2277_.69.0363a19: 非有縁性。是自相上意許差別。是故前因亦
T2277_.69.0363a20: 是有法差別之因。是本諍故云云諍字或本
作成字
此文
T2277_.69.0363a21: 意何。答。此案立前有法自相有性言陳上。
T2277_.69.0363a22: 有此作大有有縁性作非大有有縁性之意
T2277_.69.0363a23: 許差別也。問。若爾何立別量。答。此義不然。
T2277_.69.0363a24: 前有法自相有性之處有此意許差別。然爲
T2277_.69.0363a25: 成立樂爲之作大有縁性宗立意許量之
T2277_.69.0363a26: 時。必改非實能別。可用作有縁性之言。其
T2277_.69.0363a27: 下有作大有縁性作非大有縁性之差別也。
T2277_.69.0363a28: 今此文還案立前量所有之差別。上文正述
T2277_.69.0363a29: 立意許量也。故不相違也有古師云。非實等
宗中含作有縁性非
T2277_.69.0363b01: 實等作非有縁性非實等云云 玄
應破之。具如燈抄及略纂*之
且約作有縁性
T2277_.69.0363b02: 之言有濫。今先明之。論云如即此因乃至
T2277_.69.0363b03: 作有縁性者。是非作大有縁性。是共許作有
T2277_.69.0363b04: 縁性也。疏云。此言有者。有無之有者。釋此
T2277_.69.0363b05: 論文也。論次文云與此相違作非有縁性
T2277_.69.0363b06: 者。即是作非大有縁性也。論略大言也。論
T2277_.69.0363b07: 中闕無作大有縁性之言也。是省繁也璧法
師以
T2277_.69.0363b08: 爲。論作有縁性者。即作大有縁性。
故爲斷所破也。具如斷*之
疏此文云有法
T2277_.69.0363b09: 自相作有縁性作非有縁性者。上下倶略大
T2277_.69.0363b10: 字。倶是大有也。餘處准知之能可沙汰
此意*之
問。且
T2277_.69.0363b11: 其作大有縁性作非大有縁性者。其體何物。
T2277_.69.0363b12: 答。作大有縁性者。離實大有性也。約作非大
T2277_.69.0363b13: 有縁性者。諸師之説甚多。或云。即實有也。
T2277_.69.0363b14: 是依如理記。師主有法差別之時亦立即實
T2277_.69.0363b15: 有性也。故彼記云。又可立即實有。纂主不
T2277_.69.0363b16: 説非也云云
或云。同喩同異性也。是依立四
T2277_.69.0363b17: 分量法差別心心所法一刹那中定能自
T2277_.69.0363b18: ヘシト云之法自相下。有縁慮自照非縁慮自照
T2277_.69.0363b19: 之差別。以同喩燈日等爲不縁慮自照之差
T2277_.69.0363b20: 別相例言也或云。與立者意許別義相違
T2277_.69.0363b21: 之法也。是依斷文云作有縁性是別義。作非
T2277_.69.0363b22: 有縁性即義相違之文爲證云也。問。就此
T2277_.69.0363b23: 傳纂云作有縁性作非有縁性各有別體
T2277_.69.0363b24: 云云何云義相違。答。其義云體無妨。既此論
T2277_.69.0363b25: 云自相共相各付己體云云共相者。此義也。
T2277_.69.0363b26: 問。要有二等方名差別。若云義相違爲差
T2277_.69.0363b27: 別。有二等義耶。答。有也。謂雖無物體。有
T2277_.69.0363b28: 相違離實有之義。其義即體故。云有二
T2277_.69.0363b29: 等無難也或云。共許有也。是依汎爾道
T2277_.69.0363c01: 理云也。意云。作有縁性作非有縁性各有
T2277_.69.0363c02: 別體。雖違作有縁性。作非有縁性存云云
T2277_.69.0363c03: 要有二等方名差別云云必以立敵共許法
T2277_.69.0363c04: 可爲片差別。故以共許實等上能非無有。
T2277_.69.0363c05: 爲作非有縁性體之時。作能違云。有性非
T2277_.69.0363c06: 作大有有縁性之時。雖被非離實大有。共
T2277_.69.0363c07: 許之有替處不失言顯自相。是以云差別相
T2277_.69.0363c08: 違。故作非有縁性云共許有。其理窮也四以
T2277_.69.0363c09: 爲勝
T2277_.69.0363c10: 文云。論亦能成立至倶決定故 述曰。此
T2277_.69.0363c11: 成違義有二。初三句顯此因亦能令彼有
T2277_.69.0363c12: 法差別而作相違。後二句釋所由云云自下
T2277_.69.0363c13: 明能違也。如文可知之
T2277_.69.0363c14: 次文云。作非有縁性者。作非彼意許大有句
T2277_.69.0363c15: 義有縁之性。謂即此因亦能成立與彼所立
T2277_.69.0363c16: 意許別義作有縁性差別相違。而作非大有
T2277_.69.0363c17: 有縁之性云云此文意何。答。此釋能違量
T2277_.69.0363c18: 論文云亦能成立與此相違作非有縁性之
T2277_.69.0363c19: 文意也
T2277_.69.0363c20: 次文云。同異有一實而作非大有有縁性。
T2277_.69.0363c21: 有性有一實應作非大有有縁性云云
T2277_.69.0363c22: 文意何。答。此文釋以同喩同異性例同令
T2277_.69.0363c23: 意許大有相違。作能違之所以也。意云。同
T2277_.69.0363c24: 異性有一實等。作同異有縁之性。非大有
T2277_.69.0363c25: 有縁之性。例知有性有一實等。應作非大
T2277_.69.0363c26: 有有縁之性。如同異性爲言是則以同喩力
T2277_.69.0363c27: 證令成相違也。明燈抄云。釋成意云。汝以
T2277_.69.0363c28: 同異有一實等同異非是實徳業。則證有
T2277_.69.0363c29: 一實等有性非是實徳業故。離實等作有
T2277_.69.0364a01: 縁性。我以同異有一實等同異非有縁之
T2277_.69.0364a02: 性。證知有性有一實等。有性作非有縁之
T2277_.69.0364a03: 性。彼此皆成故云倶決定也云云問。爾約此
T2277_.69.0364a04: 有法差別相違量。令闕後二相作能違方
T2277_.69.0364a05: 何。答。且有二方。就長途義。可云有性者有
T2277_.69.0364a06: 法自相。此有法自相下爲作有縁性作非有
T2277_.69.0364a07: 縁性者意許差別。立者意許爲立作大有縁
T2277_.69.0364a08: 性之宗。而同喩同異性是同異有縁之性。非
T2277_.69.0364a09: 大有有縁之性。望意許宗成宗異品。有一
T2277_.69.0364a10: 實故等因轉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
T2277_.69.0364a11: 能違云。有性應非作大有縁性。有一實故。
T2277_.69.0364a12: 有徳業故。如同異性也就別解者。作有縁性
能別之下可有意許差
T2277_.69.0364a13: 別。可思
准之
T2277_.69.0364a14: 次文云。不遮作有縁性。但遮作大有有縁
T2277_.69.0364a15: 性。故成意許別義相違云云此文意何。答。意
T2277_.69.0364a16: 云。就能違量云有性應非作大有有縁性
T2277_.69.0364a17: 者。不遮作有縁性。但遮作大有有縁性。所
T2277_.69.0364a18: 以者何。作有縁性是共許詞故更不可遮。作
T2277_.69.0364a19: 大有縁性是正樂爲之宗故可遮彼。故成相
T2277_.69.0364a20: 爲言
T2277_.69.0364a21: 次文云。不爾違宗。有性可作有縁性故云云
T2277_.69.0364a22: 文意何。答。此成次上文也。意云。若不
T2277_.69.0364a23: 云不遮作有縁性。但遮作大有有縁性。直
T2277_.69.0364a24: 言遮作有縁性者。弟子許實等上能非無
T2277_.69.0364a25: 有性爲作有縁性。若遮彼者。即有違宗失
T2277_.69.0364a26: 爲言
T2277_.69.0364a27: 次文云。文言雖略義覈定然云云此文意何。
T2277_.69.0364a28: 答。此文可云通伏難也。謂或難云。論文唯
T2277_.69.0364a29: 云作非有縁性。而何今云但遮作大有有縁
T2277_.69.0364b01: 性更加大言耶。故通云文言雖略等。意云。
T2277_.69.0364b02: 論文略故不具。義必可然。故加大言爲言
T2277_.69.0364b03: 譬如法差
別勝字也
T2277_.69.0364b04: 次文云。釋所由云。如遮實等。倶決定故云云
T2277_.69.0364b05: 此牒論文也。所由者。成相違之所以也」
T2277_.69.0364b06: 次文云。勝論此因既成有性遮非實等而
T2277_.69.0364b07: 作有縁性。此因亦遮有性非作有性有縁
T2277_.69.0364b08: 性。此如彼遮。兩皆決定。故成違彼差別之
T2277_.69.0364b09: 云云此文釋如遮實等倶決定故之文也。
T2277_.69.0364b10: 問。委意何。答。可有二意。即一若依通途義
T2277_.69.0364b11: 者。先有法自相之時。有性非實等之時。即顯
T2277_.69.0364b12: 作有縁性義故。云既成有性遮非實等而作
T2277_.69.0364b13: 有縁性也。今有法差別能違之時。亦遮有性
T2277_.69.0364b14: 非作有性有縁性。如遮非實等。亦遮非
T2277_.69.0364b15: 作有縁性故。云如遮實等倶決定故也。二
T2277_.69.0364b16: 若約有別量者。先有法自相之時。云有性
T2277_.69.0364b17: 非實等自然成作有縁性義。故今有法差別
T2277_.69.0364b18: 之時。云有性作有縁性之時。自然有遮非
T2277_.69.0364b19: 實義故云既成有性遮非實等而作有縁性。
T2277_.69.0364b20: 如其成立遮非實等而作有縁性。亦能遮
T2277_.69.0364b21: 非作有縁性。故云如遮實等倶決定故也。
T2277_.69.0364b22: 重意云。此因雖成共許作有縁性。爲引遮
T2277_.69.0364b23: 言例成遮義。云如遮實等。非謂此因無
T2277_.69.0364b24: 成作有縁性之表義也。問。有法自相之時
T2277_.69.0364b25: 只云倶決定故。何故今更加如遮實等言
T2277_.69.0364b26: 耶。答。明燈抄云。前有審定。略故不言。此無
T2277_.69.0364b27: 審定故別指例。以前准後應有指例。以後
T2277_.69.0364b28: 准前應有審定。論主善巧影略故也云云
T2277_.69.0364b29: 次文云。此宗自相差別不定。如前已説。今此
T2277_.69.0364c01: 各以言陳爲自。意許爲別故無妨難云云
T2277_.69.0364c02: 此文意何。答。此文總約四種相違宗遮難
T2277_.69.0364c03: 也。設或難云。判自性差別約自相共相
T2277_.69.0364c04: 也。故可有有法自相法差別。何今云有有
T2277_.69.0364c05: 法差別法自相耶。故今遮云。此因明宗自相
T2277_.69.0364c06: 差別已以不定。若以局通及前後者可如所
T2277_.69.0364c07: 難。今各以言陳爲自相。以意許爲差別
T2277_.69.0364c08: 故。有法亦有差別。法亦有自相。故無妨難
T2277_.69.0364c09: 爲言邑記云。若以局通前後爲自性差別。即
T2277_.69.0364c10: 不得有四相違過。前陳無差別。後陳無自
T2277_.69.0364c11: 相故。今取言許。故無妨難云云周等記更
不引之
T2277_.69.0364c12: 文云。問。於因三相是何過耶云云此問顯闕
T2277_.69.0364c13: 後二相也
T2277_.69.0364c14: 次文云。答。有性有縁性因本所成有法差別。
T2277_.69.0364c15: 宗無同品因於コレカウヘニ遍無。同異非有性有縁
T2277_.69.0364c16: 性是宗異品。因於遍有。有一實因同無異有
T2277_.69.0364c17: 後二相過。故成相違云云此答也。即意云。有
T2277_.69.0364c18: 性作有縁性量本意。爲立作大有有縁性之
T2277_.69.0364c19: 宗。而同異性非作大有有縁性故宗無同
T2277_.69.0364c20: 品。同異性即成異品。有一實故等因。轉彼
T2277_.69.0364c21: 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成相違爲言
T2277_.69.0364c22: 文云。問。如聲論言聲應非作聲有縁性。
T2277_.69.0364c23: 所作性故。如瓶等。亦應説是有法差別相
T2277_.69.0364c24: 云云此問起意何。答。依次上文。此問起也。
T2277_.69.0364c25: 意云。若云如同實性有一實。而作非大
T2277_.69.0364c26: 有有縁性。有性有一實應作非大有有縁
T2277_.69.0364c27: 性者。佛弟子對聲論立聲無常之時。聲論
T2277_.69.0364c28: 師謂云。聲上有作聲有縁性非作聲有縁性
T2277_.69.0364c29: 意許差別。而如瓶等所作性而非作聲有
T2277_.69.0365a01: 縁性。聲所作性而應非作聲有縁性。故作
T2277_.69.0365a02: 能違云。聲應非作聲有縁性。所作性故。
T2277_.69.0365a03: 如瓶等。此亦應有法差別相違耶爲言
T2277_.69.0365a04: 次文云。答。彼自違宗。故非彼過。本亦不諍
T2277_.69.0365a05: 聲非作聲有縁性故。彼似破攝云云此答也。
T2277_.69.0365a06: 意云。彼聲論云聲是所縁耳則能縁。彼宗既
T2277_.69.0365a07: 言聲。而返言聲上無能縁聲之心故。即違
T2277_.69.0365a08: 自宗。又聲上常無常爲本所諍。聲非作聲
T2277_.69.0365a09: 有縁性。非是本諍故似破攝爲言
T2277_.69.0365a10: 次文云。如非聲有縁性。如是應非撃發所
T2277_.69.0365a11: 生起等皆准此知云云此文逐遮餘似破也。
T2277_.69.0365a12: 意云。設謂聲上有撃發所生起非撃發所生
T2277_.69.0365a13: 起意許差別。以瓶非撃發所生起。作有法
T2277_.69.0365a14: 差別相違。亦如破非聲所縁性之言。皆准
T2277_.69.0365a15: 之知。違自宗。非本諍故悉似破攝爲言邑記
T2277_.69.0365a16: 云。若聲生爲此難者。彼犯違宗。若聲顯難。
T2277_.69.0365a17: 雖不違宗亦非本諍。亦有世間相違之過
T2277_.69.0365a18: 故。皆似破云云
T2277_.69.0365a19: 文云。問。又如彼言聲之無常應非作聲無
T2277_.69.0365a20: 常有縁性。所作性故如瓶。應是法差別相
T2277_.69.0365a21: 云云此問意何。答。又彼聲論云。聲無常下
T2277_.69.0365a22: 有作聲無常有縁性非作聲無常有縁性之
T2277_.69.0365a23: 意許差別。而瓶非作聲無常有縁性故。作
T2277_.69.0365a24: 法差別相違。云聲無常應非作聲無常有
T2277_.69.0365a25: 縁性所作性故如瓶。是可爲眞能破耶爲言
T2277_.69.0365a26: 次文云。答。亦不然。彼犯兩倶不成。無常有
T2277_.69.0365a27: 法兩倶不許有所作性。亦似破攝云云是答
T2277_.69.0365a28: 也。明燈抄云。聲之無常是則有法。爲因所
T2277_.69.0365a29: 依。無常滅義。所作生義。生滅既異。故所作因
T2277_.69.0365b01: 於滅不遍。無常有法兩倶不許有所作性
T2277_.69.0365b02: 故。兩倶不成過云云云。若准前者。此亦違宗。
無常是所縁。意識即能縁。宗既
T2277_.69.0365b03: 言無常。而返言無常無縁無常之心。即違自
宗。乃至非是本諍故似破攝 云云疏外加也
T2277_.69.0365b04: 次文云。如是應非縁息無常等。皆准此知
T2277_.69.0365b05: 云云此文又逐遮似破也。意云。設云聲無常
T2277_.69.0365b06: 下有縁息無常打破無常意許差別。而瓶非
T2277_.69.0365b07: 縁息無常故。作法差別相違。皆可准知。有
T2277_.69.0365b08: 兩倶不成故非眞能破云云問。其兩倶不成
T2277_.69.0365b09: 如何。答。如前無常有法不許遍所作因。故
T2277_.69.0365b10: 有兩倶不成也
T2277_.69.0365b11:   已上四種大作法畢
T2277_.69.0365b12:  于時暦應貳年正月三日於西新談義之屋
T2277_.69.0365b13:  書寫畢依此功永出六趣苦域託生九品淨
T2277_.69.0365b14:  刹
T2277_.69.0365b15:  南無春日權現慈悲萬行菩薩
T2277_.69.0365b16:            右筆沙門堯專
T2277_.69.0365b17:             後日一校了
T2277_.69.0365b18:
T2277_.69.0365b19:
T2277_.69.0365b20: 四種相違略私記下
T2277_.69.0365b21: 文云。此四過中初二種因各唯違一。後二
T2277_.69.0365b22: 種因一因違二云云此文以下後料簡也。即明
T2277_.69.0365b23: 能乖返十五因之類也如文可
知之
T2277_.69.0365b24: 文云。其有一因通違三者。如勝論立所説
T2277_.69.0365b25: 有性非四大種。許除四大體非無故如色
T2277_.69.0365b26: 聲等云云此明一因違三之量也。問。此量本
T2277_.69.0365b27: 意何。答。勝論爲成離實大有立自比量
T2277_.69.0365b28: 也。意云。四大實句之外有體非無。故有離
T2277_.69.0365c01: 實等之有性爲言
T2277_.69.0365c02: 次文云。自所餘法皆入同喩無不定過云云
T2277_.69.0365c03: 此文意何。答。此文意云。四大種外餘法
T2277_.69.0365c04: 入同喩。故無不定失爲言問。其餘法者何物
T2277_.69.0365c05: 耶。答。或人云。空時方我意徳業和合同異
T2277_.69.0365c06: 性云所餘法也。今謂。子孫微等也。問。以子
T2277_.69.0365c07: 孫微不入同喩。如何可有不定過耶。答。
T2277_.69.0365c08: 作不定云。爲如色聲等。許除四大體非
T2277_.69.0365c09: 無故。所説有性是非四大種。爲如子微等。
T2277_.69.0365c10: 許除四大體非無故。所説有性是四大種
T2277_.69.0365c11: 北院僧都云。改是四大種。
可云非非四大種云云
問。何故以子孫微爲
T2277_.69.0365c12: 不定敵。答。子孫微以四大爲體。是故以爲
T2277_.69.0365c13: 自不定過。爲簡此過皆入同喩也。問。由
T2277_.69.0365c14: 除四大即簡子孫。豈得子孫作不定耶。
T2277_.69.0365c15: 答。彼宗唯言地水火風父母極微。不言地
T2277_.69.0365c16: 水火風子孫微等。由此當知。除四大時唯
T2277_.69.0365c17: 除本微。不除子孫。故分子孫得作不定
T2277_.69.0365c18: 也。問。因明之法立宗之時。可成同品之物
T2277_.69.0365c19: 自然成同品。可成異品之物自然成異品。
T2277_.69.0365c20: 以異品之物爲トモ同品非可成同品。以同
T2277_.69.0365c21: 品之物爲トモ異品非可成異品。同異二品
T2277_.69.0365c22: 自然無濫。然則子孫等若可成異品者。雖
T2277_.69.0365c23: 云皆入同喩。豈變成同品乎。若本可成
T2277_.69.0365c24: 同品者。何勞云皆入同喩耶。豈非無用
T2277_.69.0365c25: 耶。答。爾也。至如水火相違之物。不待言
T2277_.69.0365c26: 定自然爲同品爲異品。然今約此子孫頗
T2277_.69.0365c27: 以難判。以不名四大故。爲非四大種宗
T2277_.69.0365c28: 即成同品。然以四大爲體故。亦有可成
T2277_.69.0365c29: 異品之義。故不云皆入同喩。敵者以四大
T2277_.69.0366a01: 爲體之邊ヲハ成シテ異品可作不定失。故爲
T2277_.69.0366a02: 遮此濫云皆入同喩也唯識比量中有可
例事。可見
問。
T2277_.69.0366a03: 何故因云許除四大耶。答。言除四大種者。
T2277_.69.0366a04: 云四大之外也。故大賢師云。所説有性非
T2277_.69.0366a05: 四大種。許四大外體非無故。如色聲等云云
T2277_.69.0366a06: 周記云。問。云何須説言除四大耶。答。若但
T2277_.69.0366a07: 言體非無故不言除四大。便有不定。謂所
T2277_.69.0366a08: 説有性爲如色聲等。體非無故非四大種。爲
T2277_.69.0366a09: 如四大種。體非無故是四大種。爲簡是過
T2277_.69.0366a10: 故因云除四大種云云問。就此周記爲簡
T2277_.69.0366a11: 不定失云除四大歟。答。爾也。問。若爾何明
T2277_.69.0366a12: 燈抄云此解非也。疏中卷云。以除四大及
T2277_.69.0366a13: 有性外竝爲同喩無自不定。今案彼意不
T2277_.69.0366a14: 得取宗有法能別作不定過。故云以除四
T2277_.69.0366a15: 大及有性外竝爲同喩。非四大種既是能別。
T2277_.69.0366a16: 豈取能別作不定過。故因中云除四大者。
T2277_.69.0366a17: 顯四大外體非無故。故云除也云云答。此抄
T2277_.69.0366a18: 文意難得。所以者何。云四大之外。云除四
T2277_.69.0366a19: 大。義意無殊。倶簡不定之詞也。而云豈取
T2277_.69.0366a20: 能別作不定過。其意未得。何者以非四大
T2277_.69.0366a21: 種爲能別。四大種即成異品。若不云除四
T2277_.69.0366a22: 大之時。體非無故因轉其異品四大種。云
T2277_.69.0366a23: 四大種體非無ナルカ故有性是四大
T2277_.69.0366a24: ナラムト。既成不定失。而何得云豈取能別作
T2277_.69.0366a25: 不定失。一切比量作不定皆如此故。此抄
T2277_.69.0366a26: 意甚以難得也。問。其一因違三者何。答。違
T2277_.69.0366a27: 有法自相有法差別法差別也。問。何故不
T2277_.69.0366a28: 違法自相。答。言顯法自相無過故不違法
T2277_.69.0366a29: 自相也其由可
知之
T2277_.69.0366b01: 次文云。非四大種是法自相。能有四大非
T2277_.69.0366b02: 四大種。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是法差別。
T2277_.69.0366b03: 彼意本成能有四大非四大種。今與彼
T2277_.69.0366b04: 法差別爲相違云。所説有性非能有四大
T2277_.69.0366b05: 非四大種。許除四大體非無故。如色聲等
T2277_.69.0366b06: 云云此明違法差別也。問。爾闕後二相勘付
T2277_.69.0366b07: 法差別方何。答。所説有性者。有法自相也。
T2277_.69.0366b08: 非四大種者。法自相也。此法自相下爲能有
T2277_.69.0366b09: 四大非四大種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者。法
T2277_.69.0366b10: 差別也。立者意許爲立能有四大非四大種
T2277_.69.0366b11: 之宗。而同喩色聲等非能有四大非四大種
T2277_.69.0366b12: 之物故。望意許宗成宗異品。許除四大體
T2277_.69.0366b13: 非無故因。轉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作能違
T2277_.69.0366b14: 云。所説有性應非能有四大非四大種因喩
如前
T2277_.69.0366b15: 問。其能有四大非四大種。不能有四大
T2277_.69.0366b16: 非四大種者。體何物耶。答。能有四大非四
T2277_.69.0366b17: 大種者。離實大有也。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
T2277_.69.0366b18: 者。古徳云云不同也。或云。即實有性也。或
T2277_.69.0366b19: 云。即義相違也。或云。同喩色聲等也云云
T2277_.69.0366b20: 謂可云同異性和合性也。此二句不能有
T2277_.69.0366b21: 四大。非四大種是立敵所共許故也
T2277_.69.0366b22: 次文云。所説有性是有法自相。與此有法自
T2277_.69.0366b23: 相爲相違云。所説有性應非有性。許除
T2277_.69.0366b24: 四大體非無故。如色聲等云云此文明有法
T2277_.69.0366b25: 自相相違也。問。其有方何。答。所説有性者。
T2277_.69.0366b26: 有法自相。即離實有性。而同喩色聲等是離
T2277_.69.0366b27: 實色聲等&MT06279;非離實有性。望有法宗成宗異
T2277_.69.0366b28: 品。許除四大體非無故因。轉彼同無異有闕
T2277_.69.0366b29: 後二相。故作能違云。所説有性應非有性
T2277_.69.0366c01: 因喩
如前
T2277_.69.0366c02: 次文云。彼説。有性離實有性。今非此有不
T2277_.69.0366c03: 犯自語自教相違。隨言即非。故違自相云云
T2277_.69.0366c04: 此文意何。答。明弟子難有性非有性無失
T2277_.69.0366c05: 也。意云。今難師主所立離實大有。不難共
T2277_.69.0366c06: 許實等上能非無有故。弟子不犯自語相違
T2277_.69.0366c07: 自教相違此二如上釋。
可知之
又難言顯大有故違
T2277_.69.0366c08: 自相也
T2277_.69.0366c09: 次文云。有性既是有法自相。作有性有縁
T2277_.69.0366c10: 性。作非有性有縁性。是有法差別。彼意本
T2277_.69.0366c11: 成作有性有縁性。故今與彼有法差別爲
T2277_.69.0366c12: 相違云。有性應非作有性有縁性。許除
T2277_.69.0366c13: 四大體非無故。如色聲等云云此文明有法
T2277_.69.0366c14: 差別也。問。其有方何。答。所説有性者。有法
T2277_.69.0366c15: 自相。爲作有性有縁性作非有性有縁性者。
T2277_.69.0366c16: 有法差別。立者意許爲立作有性有縁性之
T2277_.69.0366c17: 宗。而同喩色聲等非作有性有縁性之物。故
T2277_.69.0366c18: 望意許宗成宗異品。許除四大體非無故
T2277_.69.0366c19: 因。轉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能違云。
T2277_.69.0366c20: 所説有性非作有性有縁性因喩
如前
問。其作有
T2277_.69.0366c21: 縁性作非有縁性者。體何物耶。答。作有縁性
T2277_.69.0366c22: 者。離實大有也。作非有縁性者。古徳有多
T2277_.69.0366c23: 義。今謂。共許有也具如上
T2277_.69.0366c24: 次文云。不改本因即爲違量故成違三
T2277_.69.0366c25: 云云結也
T2277_.69.0366c26: 文云。有唐興雋法師者。釋門之樞紐也乃至
T2277_.69.0366c27: 沖遠天而別羽云云唐興者。寺名也。雋者。靈
T2277_.69.0366c28: 雋也明抄
似變
諸本遠沖天者。文倒也。可云
T2277_.69.0366c29: 沖遠天也已上略而
不釋之
T2277_.69.0367a01: 次文云。乃申難曰。竊觀論勢文理不同。准
T2277_.69.0367a02: 九因中第四第六名曰相違。因於同無皆異
T2277_.69.0367a03: 品有。此四相違唯法自相。可與彼同。其後
T2277_.69.0367a04: 三違因皆同有異品上無。既不同於四六。如
T2277_.69.0367a05: 何返成相違云云此文雋法師約四相違付
T2277_.69.0367a06: 二難。即一文勢不同難。二義勢不同難也。此
T2277_.69.0367a07: 則述初文勢不同難也。問。此難意何。答。明
T2277_.69.0367a08: 燈抄云。文勢不同難意云。如論文云。此中法
T2277_.69.0367a09: 自相相違因者。如説聲常所作性故或勤勇
T2277_.69.0367a10: 無間所發性故。此因唯於異品中有。是故相
T2277_.69.0367a11: 違。准理門論。九句因中第四第六名曰相
T2277_.69.0367a12: 違。因於同無皆異品有。此論所説四相違
T2277_.69.0367a13: 中。唯法自相可與彼論九句因四六違同。
T2277_.69.0367a14: 其後三違法差別因者。如説眼等必爲他
T2277_.69.0367a15: ヘシ積聚性故如臥具等。有法自相因者。如
T2277_.69.0367a16: 説有性非實非徳非業。有一實故。有徳
T2277_.69.0367a17: 業故如同異性。有法差別因者。如説有性
T2277_.69.0367a18: 作有縁性。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如同異性。
T2277_.69.0367a19: 觀此後三所相違量。各具三支。因皆同有異
T2277_.69.0367a20: 品上無。既不同於四六。如何返成相違云云
T2277_.69.0367a21: 次文云。又法自相他因於同遍無。於異品
T2277_.69.0367a22: 中説有。用他異品爲同。得成相違之義。
T2277_.69.0367a23: 後之三違他因皆於同有。異品上無。用他能
T2277_.69.0367a24: 立因喩。與他作三相違。行相既自不同。如
T2277_.69.0367a25: 何可得法自相相違與餘三合。而言二合
T2277_.69.0367a26: 違有六三合違有四四合違有一云云是第
T2277_.69.0367a27: 二義勢不同難也。問。此難意何。答。難意云。
T2277_.69.0367a28: 初法自相相違因同無異有。以立者異品爲
T2277_.69.0367a29: 同喩作相違過。後三相違因同有異無。以
T2277_.69.0367b01: 立者因喩作相違過。行相既別。義勢不同。
T2277_.69.0367b02: 何得言法自相與後三合有一。因違二違
T2277_.69.0367b03: 三違四之義爲言
T2277_.69.0367b04: 次文云。爾性不隱賢乃至匪發彼之千釣誰
T2277_.69.0367b05: 發我之萬碩者歟云云諸本云彼發者。文倒也。
可云發彼。順下句故也
T2277_.69.0367b06: 此明親友之芳相知心遣疑生解也
T2277_.69.0367b07: 次文云。夫正因相者。必遍宗法。同有異無
T2277_.69.0367b08: 生他決智。因法成宗可成四義。有法及法
T2277_.69.0367b09: 此二各有言陳自相意許差別。隨宗所諍
T2277_.69.0367b10: 成一或多。故宗同品説所立法均等義品名
T2277_.69.0367b11: 爲同品。隨其所諍所立之法有處名同。非
T2277_.69.0367b12: 取宗上一切皆同。若爾便無異喩品故。若
T2277_.69.0367b13: 令皆同亦是分別相似過類。又非唯取言
T2277_.69.0367b14: 所陳法。不爾便無自餘過失。如前數説。故
T2277_.69.0367b15: 隨所應因成宗中一乃至四所兩競義。有
T2277_.69.0367b16: 此法處名爲同品云云此下通難中有二。初
T2277_.69.0367b17: 明正因相并會違文。後此論所説下正通
T2277_.69.0367b18: 前二難也。此先明正因相也。問。爾此文意
T2277_.69.0367b19: 何。答。夫正因相者。簡決定相違因等也。必
T2277_.69.0367b20: 遍宗法者遍是宗法性也。同有者。同品定有
T2277_.69.0367b21: 性也。異無者。異品遍無性也。生他決智者。
T2277_.69.0367b22: 簡決定相違雖具三相不生決智也。此正
T2277_.69.0367b23: 因法成所立宗可成四義。謂有法與法各
T2277_.69.0367b24: 有言陳意許故也。隨宗所諍成一或多者。
T2277_.69.0367b25: 隨兩所諍。或唯成法自相一。或通成四種
T2277_.69.0367b26: 宗也。故論説所立法均等義品名爲同品
T2277_.69.0367b27: 也。隨其所諍等者。邑記云。若令一切皆同
T2277_.69.0367b28: 不但無於同品。亦無異品。又如有立聲無
T2277_.69.0367b29: 常宗。無我必隨。若全同者。虚空無我亦入同
T2277_.69.0367c01: 中。故無異喩云云若全皆同等者或本令字
作全字
T2277_.69.0367c02: 若強以一切令同者。即是分別相似過類
T2277_.69.0367c03: 也。又非唯取等者。非唯取言陳爲諍。亦
T2277_.69.0367c04: 取意許。若不爾者。即無餘差別失也。
T2277_.69.0367c05: 隨所應乃至名爲同品者。結也。如文可知
T2277_.69.0367c06:
T2277_.69.0367c07: 次文云。問。理門論云但由法故以成其法。
T2277_.69.0367c08: 如何今説因成四耶云云此即爲會違文更
T2277_.69.0367c09: 發自問也。明燈抄云。此問意云。若言正因
T2277_.69.0367c10: 成四宗者。則以有法爲因所成。理門論云
T2277_.69.0367c11: 但由法故以成其法。如何今説因成四耶
T2277_.69.0367c12: 云云清記云。難言。既因能成其四宗。何故理
T2277_.69.0367c13: 門不説以法成有法差別等。但説以法成
T2277_.69.0367c14: 法耶云云
T2277_.69.0367c15: 次文云。答。實唯成法。如難有性而非有性。
T2277_.69.0367c16: 難彼意許離實等有而非有性故唯成法。
T2277_.69.0367c17: 雖難意許。尋言即難。更不加言故名有法
T2277_.69.0367c18: 自相相違。加言便成難彼差別。今望言陳
T2277_.69.0367c19: 因成宗四。理門望諍有法之上意許別義。
T2277_.69.0367c20: 故言但以法成其法。理不相違云云此答
T2277_.69.0367c21: 會違也。問。此答意何。答。明燈抄云。此答意
T2277_.69.0367c22: 云。若望意許實唯成法。且有法自相相違
T2277_.69.0367c23: 因中。如難有性非是有性。不難言顯不無
T2277_.69.0367c24: 有性。難彼意許離實等有而非有性故唯成
T2277_.69.0367c25: 法。若爾不可説言有法自相相違。難意許
T2277_.69.0367c26: 故應名差別。雖難意許尋言即難。更不
T2277_.69.0367c27: 加言故名有法自相相違。若加離實有言。
T2277_.69.0367c28: 便成難彼差別。今望言陳必爲他用言陳有
T2277_.69.0367c29: 性言陳作有縁性因成宗四。若望法上意許
T2277_.69.0368a01: 不積他用有法之意許離實有性作大有縁性
T2277_.69.0368a02: 差別義。唯成其法。故言但以法成其法。故
T2277_.69.0368a03: 與彼論理不相違云云問。其加言不加言之
T2277_.69.0368a04: 意何。答。不加言者。所違量只云有性非實。
T2277_.69.0368a05: 隨之能違只云有性非有性。此云不加言。
T2277_.69.0368a06: 是云有法自相。言加言者。若所違量云有
T2277_.69.0368a07: 性離實有性。隨之能違亦云有性非離實有
T2277_.69.0368a08: 性。此云加言。是云有法差別也。問。若爾此
T2277_.69.0368a09: 疏文云加言不加言者。約所違量約能違
T2277_.69.0368a10: 量歟。答。古徳云。此疏文約能違之量云加
T2277_.69.0368a11: 言不加言也。問。若約能違量判加言不加
T2277_.69.0368a12: 言者。何斷云望不加言名有法自相等。約
T2277_.69.0368a13: 所違量判加言不加言*耶。答。古徳云。疏斷
T2277_.69.0368a14: 所望各異。各擧一邊故不相違也。今謂。疏
T2277_.69.0368a15: 斷倶通所違能違云加言不加言也。意云。
T2277_.69.0368a16: 所違量若不加言時。能違量亦不加言故。
T2277_.69.0368a17: 云有法自相。若所違量加言時。能違量亦加
T2277_.69.0368a18: 言故名差別。不可疏與斷各異也。問。其
T2277_.69.0368a19: 今望言陳等文意何。答。若據明燈抄者。言
T2277_.69.0368a20: 陳有四種。謂言陳常。言陳必爲他用。言陳有
T2277_.69.0368a21: 性。言陳作有縁性也。故云今望言陳因成宗
T2277_.69.0368a22: 四也。若據周記者。其文云。今望言陳等者。
T2277_.69.0368a23: 此論據言陳意許即成四宗。理門中唯據
T2277_.69.0368a24: 意許且隱言陳故言成法云云纂云。理門
T2277_.69.0368a25: 望爲量成立必須加言。如立大有云有
T2277_.69.0368a26: 離實等有。更無同喩。有一實因於同異有。
T2277_.69.0368a27: 即唯異轉違彼後陳總名相違。乃至今此論
T2277_.69.0368a28: 中立四違者。望不加言本意所諍言陳意
T2277_.69.0368a29: 許。故有四種云云意同周
記也
問。明燈抄與此纂
T2277_.69.0368b01: 文既殊。可依何之。答。倶無難故任意耳。
T2277_.69.0368b02: 問。次理門望諍等文意何。答。凡有法差別ニマレ
T2277_.69.0368b03: 法差別ニマレ。顯意許諍時皆成法自相。今理門
T2277_.69.0368b04: 論望此義云但以法故成其法也。故不相
T2277_.69.0368b05: 違也爲言
T2277_.69.0368b06: 文云。此論所説法自相因唯違於一故。顯
T2277_.69.0368b07: 示因同無異有。自餘三因乍觀他立皆似
T2277_.69.0368b08: 其因同有異無。彼此所諍宗上餘三以理窮
T2277_.69.0368b09: 之皆無同品。其因亦是異有同無。如法差
T2277_.69.0368b10: 別不積聚他用有法自相離實等有性有法差
T2277_.69.0368b11: 別作大有縁性。皆無同喩。彼因但於異品
T2277_.69.0368b12: 上有。由彼矯立以異爲同。故今違之。以
T2277_.69.0368b13: 彼同爲異。以彼異爲同。成相違義云云
T2277_.69.0368b14: 下正通雋法師二難之中。是通初文勢不同
T2277_.69.0368b15: 難也。明燈抄云。前所作因唯違此一無常
T2277_.69.0368b16: 法自相宗。不違餘三。是故顯擧因同無異
T2277_.69.0368b17: 有。云此因唯於異品中有。乃至自餘三因等
T2277_.69.0368b18: 者。敵者同他。立者同立。所違量主名之爲
T2277_.69.0368b19: 立。能違量主名之爲他。後之三因觀他與
T2277_.69.0368b20: 立。皆似其因同有異無。乃至所諍餘三以
T2277_.69.0368b21: 理窮之。皆無同品。其因亦是異有同無。若
T2277_.69.0368b22: 法差別作所違量。云眼等不積聚他用能別
T2277_.69.0368b23: 不成。闕無同喩。故彼矯立以異爲同。故今
T2277_.69.0368b24: 違之。以彼所違量主同喩爲能違量異喩。
T2277_.69.0368b25: 以彼所違量異喩爲能違量同喩。故成相
T2277_.69.0368b26: 云云
T2277_.69.0368b27: 次文云。論中示法各各不同。法自相相違改
T2277_.69.0368b28: 他同喩爲異。改他異喩爲同。後之三違以
T2277_.69.0368b29: 他同爲同。以他異爲異。欲顯相違因必
T2277_.69.0368c01: 仍舊喩或改新云云此文通初難中。明論
T2277_.69.0368c02: 主示法不同也。問。其他者何。答。立者觀敵
T2277_.69.0368c03: 者云他也。然明燈抄云。敵者名他。且初一
T2277_.69.0368c04: 違改他能違量同喩瓶爲異。以他能違量
T2277_.69.0368c05: 異喩空爲同。後之三違以他能違量同喩
T2277_.69.0368c06: 爲同喩。以他能違量異喩爲異喩云云
T2277_.69.0368c07: 謂。此抄文釋文甚勞。況據所違量所釋頗
T2277_.69.0368c08: 不順疏文。既結云欲顯相違因必仍舊喩或
T2277_.69.0368c09: 改新。明知據能違量示法不同也具義如初
料簡釋了
T2277_.69.0368c10: 次文云。其不定因立順因正。破乃相違。因雖
T2277_.69.0368c11: 不改通二品轉。不生決智立不定名。此
T2277_.69.0368c12: 相違因隨應所成。立必同無異有。破必同
T2277_.69.0368c13: 有異無。決智既生。故與前別云云此文意何。
T2277_.69.0368c14: 答。此通初難中更通伏難也。故明燈抄云。
T2277_.69.0368c15: 此通伏難。難云。若相違因必須本因。其不
T2277_.69.0368c16: 定因有何差別。共不定等須本因故。故今
T2277_.69.0368c17: 云。其不定因立順因正。破乃相違。如立
T2277_.69.0368c18: 量云聲應是常所量性故。同喩如空異喩
T2277_.69.0368c19: 如瓶。今觀此因。於立論者是順因正。作不
T2277_.69.0368c20: 定云。爲如空等。所量性故聲是常*耶。爲如
T2277_.69.0368c21: 瓶等。所量性故聲是無常。由此應知。破乃
T2277_.69.0368c22: 相違。因雖須本二品轉不生決智。立不定
T2277_.69.0368c23: 名。此相違因所違因必同無量有。能違因必
T2277_.69.0368c24: 同有異無。此理常定本不相濫。決智既生。是
T2277_.69.0368c25: 故與前不定因別云云記同之。不
依周記也
T2277_.69.0368c26: 次文云。若立因正破者相違。因通二品。豈
T2277_.69.0368c27: 非不定云云意何。答。此通伏難中。重明相
T2277_.69.0368c28: 違因與不定因別義也。周記云。此正釋相
T2277_.69.0368c29: 違不名不定所以。相違擧因即令宗有過。
T2277_.69.0369a01: 非破乃成過。因同無異有顯不違四六。若
T2277_.69.0369a02: 相違因後彰過通二品。豈非不定。由此故
T2277_.69.0369a03: 知。不名不定。其不定因以下傍乘釋難。非
T2277_.69.0369a04: 正答前問云云
T2277_.69.0369a05: 次文云。故此四因不違四六云云此結也。又
T2277_.69.0369a06: 云其不定因乃至不違四六者。若據邑記
T2277_.69.0369a07: 意者。爲難彼雋法師文勢難中。云其後
T2277_.69.0369a08: 三違因皆同ニハ&MT06279;異品ナリ。既不同於四
T2277_.69.0369a09: 六。如何返成相違之難。先擧不定與相違
T2277_.69.0369a10: 別義也。故邑記云。此將欲難彼唐興法師。
T2277_.69.0369a11: 先張不定與相違義別。且如聲爲常所量
T2277_.69.0369a12: 性故。此因同品虚空上有。名爲立順因正。敵
T2277_.69.0369a13: 家出過。此因亦於異品瓶有返成無常。故
T2277_.69.0369a14: 乃相違。因通二品決智不生名爲不定。其
T2277_.69.0369a15: 相違因立者必須同無異有。敵者出過必須
T2277_.69.0369a16: 同有異無。決智既生。故二差別也。若立因正
T2277_.69.0369a17: 等者。此正難也。雋公若言後三相違本量之
T2277_.69.0369a18: 因同有異無者。便爲正因。敵者破此與理
T2277_.69.0369a19: 相違。若彼立因通於二品。智既不決。寧非
T2277_.69.0369a20: 不定。故知後三相違本所立因皆是同無異
T2277_.69.0369a21: 有。故與四六不相違也云云問。就此記如
T2277_.69.0369a22: 何可成其意耶。答。依此記案其不定因等
T2277_.69.0369a23: 文者。雋公難云。其後三相違因皆同有異品
T2277_.69.0369a24: 上無。不同四六句同無異有。何成相違
T2277_.69.0369a25: 云云即返難云。若如汝言。後三相違約立
T2277_.69.0369a26: 者同有異無是正因者。敵者破之時可成
T2277_.69.0369a27: 不定因。而其不定因以理窮之。因通二品
T2277_.69.0369a28: 決智不生。此後三相違因以理窮之。同無
T2277_.69.0369a29: 異有決智既生。故與不定殊。而何得定同
T2277_.69.0369b01: 有異無不同四六耶。若猶云正者正因破
T2277_.69.0369b02: 者相違者。豈非不定。而既不爾故不違四
T2277_.69.0369b03: 六句也爲言 此義順
T2277_.69.0369b04: 次文云。又將法自相因同無異有。就後三種
T2277_.69.0369b05: 同有異無。與三合説。一往觀文必無是理。
T2277_.69.0369b06: 初以異爲同。後以同爲同。故今將後三。以
T2277_.69.0369b07: 就初一以異爲同。便有合者改他能立之
T2277_.69.0369b08: 同喩故云云自下通第二義勢不同難也。問。
T2277_.69.0369b09: 此文意何。答。意云。如此論所説初法自相
T2277_.69.0369b10: 相違以所違量異喩爲能違量同喩。後三相
T2277_.69.0369b11: 違以所違量同喩爲能違量同喩。以異爲
T2277_.69.0369b12: 同。與以同爲同既殊。故如論文一往觀時。
T2277_.69.0369b13: 初一與後三合違。必可無是理。初一改喩。
T2277_.69.0369b14: 後三不改喩故。然今後三相違與初一合違
T2277_.69.0369b15: 者。約後三相違改喩之量也爲言問若爾論
T2277_.69.0369b16: 所説後三相違。尅性可云改喩。可云不改
T2277_.69.0369b17: 耶。答。以理窮時亦是改喩。望立者意許皆
T2277_.69.0369b18: 無同喩。以異喩矯爲同喩。勘過時既成異
T2277_.69.0369b19: 喩。破者以之爲同喩。故可云改喩。然云
T2277_.69.0369b20: 後三相違不改喩者。一往約論現文不改
T2277_.69.0369b21: 如上已
T2277_.69.0369b22: 次文云。如勝論立所説有性離實等外有
T2277_.69.0369b23: 別自性。許非無故如同異性云云是出後三
T2277_.69.0369b24: 相違改喩故。與初法自相合一因違四宗
T2277_.69.0369b25: 量之證也。問。此量本意何。答。勝論爲成離
T2277_.69.0369b26: 實大有。對弟子立自比量也所説者。我所説
也。如我執之言
T2277_.69.0369b27: 問。其許非無者。許言若自許之許。若共許
T2277_.69.0369b28: 之許歟。答。是共許之許也。實等上能非無有
T2277_.69.0369b29: 立敵共許故也。問。若云自許之許有何過。
T2277_.69.0369c01: 答。若一向自比量者。無失。若自中之共比量
T2277_.69.0369c02: 者。有隨一不成失也
T2277_.69.0369c03: 次文云。乍觀此因是共不定。二皆有故云云
T2277_.69.0369c04: 此文意何。答。明燈抄云。觀此比量非無故
T2277_.69.0369c05: 因同有異有。故共◎◎不定。爲如同異性所
T2277_.69.0369c06: 説有性離實等外有外自性。爲如實等。所
T2277_.69.0369c07: 説有性離實等外無別自性。是故此因成
T2277_.69.0369c08: 共不定。同異二品因皆轉故云云周記云。乍看
T2277_.69.0369c09: 似共不定。細細尋乃是異品故言乍云云
T2277_.69.0369c10: 意云。大底豫見時似共不定。故云乍觀等
T2277_.69.0369c11:
T2277_.69.0369c12: 次文云。然彼五頂諍五句外無別自性。故
T2277_.69.0369c13: 立有性離實等五有別自性。闕宗同品
T2277_.69.0369c14: 云云此文意何。答。此文意明以同異性雖
T2277_.69.0369c15: 爲同喩。尋其實時成異喩之所以也。意
T2277_.69.0369c16: 云。此量因二品轉故雖似共不定。然彼弟子
T2277_.69.0369c17: 五頂不許實徳業及同異和合之外有別有
T2277_.69.0369c18: 性。故師主立有性離實徳業同異和合有
T2277_.69.0369c19: 別自性。更無同品。故同異性既成異品。故
T2277_.69.0369c20: 非共不定爲言問。勝論本意只云離實徳業
T2277_.69.0369c21: 三有別有性也。而何今加同異和合。云立
T2277_.69.0369c22: 離五句有別自性耶。答。云離實徳業三
T2277_.69.0369c23: 有別有性。約初説六句之次第也。意云。師
T2277_.69.0369c24: 主爲弟子説六句之時。第一説實句。第二
T2277_.69.0369c25: 説徳句。第三説業句。此三皆信。第四説有
T2277_.69.0369c26: 句。是時不信。師主論離實等三別有。弟子
T2277_.69.0369c27: 論離實等三別無。爾時師主爲立比量令
T2277_.69.0369c28: 信。超説第五同異句第六和合句。此本意即
T2277_.69.0369c29: 有性離此實徳業及同異和合有別自性
T2277_.69.0370a01: 爲言故云離實等三者。約最初説。論其實
T2277_.69.0370a02: 者。立離五句有別自性
T2277_.69.0370a03: 次文云。其同異性既是異品所離之外。由彼
T2277_.69.0370a04: 勝論方便矯立擧異爲同。許非無因唯於
T2277_.69.0370a05: 異品實等上。有同遍非有云云此文意何。答。
T2277_.69.0370a06: 此明以異品同異性矯爲同喩之所以也。
T2277_.69.0370a07: 問。其所離之外等意何。答。謂之諸記説不
T2277_.69.0370a08: 同。且周後記有二釋。一云。同異性云能離。
T2277_.69.0370a09: 大有性云所離。同異性所離大有性之外。矯
T2277_.69.0370a10: 立異喩爲同品。實是異品。因轉彼故成相
T2277_.69.0370a11: 違。一云。大有性云能離。實等云所離。所離
T2277_.69.0370a12: 實等之中偏取同異性爲同喩。故云所離
T2277_.69.0370a13: 之外。實但是異品。彼依矯施設故立外名
T2277_.69.0370a14: 云云清記文同初釋也。邑記云。應詳。此中
T2277_.69.0370a15: 脱一字。謂非之也。應言非所離之外。
T2277_.69.0370a16: 意云。其同異性既是異品。即非所離五句之
T2277_.69.0370a17: 外。由彼立宗但言離實等不言離五句
T2277_.69.0370a18: 故。彼矯立爲同品耳云云明燈抄云。其同異
T2277_.69.0370a19: 性雖是異品所離之外。而彼勝論方便矯立
T2277_.69.0370a20: 取異爲同等云云問。且就此等記意破文方
T2277_.69.0370a21: 何。答。先就周記初釋可訓所離之外ナリト也。
T2277_.69.0370a22: 就後釋可訓所離之ナランヤ。若依邑記。可
T2277_.69.0370a23: 加非言訓也。依明燈抄者。可訓所離之
T2277_.69.0370a24: ナレトモ也。清記可如周初釋訓也。今案。此等
T2277_.69.0370a25: 諸記恐不叶文。今疏意云。勝論初説實徳
T2277_.69.0370a26: 業三。次説離此三外之有性。故以大有爲
T2277_.69.0370a27: 能離。以實徳業三爲所離。後説同異性爲
T2277_.69.0370a28: 立量之同喩也。即以所離實徳業爲異喩。
T2277_.69.0370a29: 同異性此三之外物也。故立量之時矯只立
T2277_.69.0370b01: 有性離實離徳離業。不云亦離同異和合。
T2277_.69.0370b02: 其同異性爲所離實徳業三之外物。方便矯
T2277_.69.0370b03: 立以爲同喩。然而理實諍有性亦離同異和
T2277_.69.0370b04: 合有其體無其體故。師主立量之本意。爲
T2277_.69.0370b05: 成立有性離實等五句有其體。而無同喩
T2277_.69.0370b06: 故方便矯立以異爲同。尋本意之時。遂成
T2277_.69.0370b07: 異品。因轉彼故。自然同無異有成相違也
T2277_.69.0370b08: 爲言問。就此義如何可訓。答。可訓其同異
T2277_.69.0370b09: 性既是異品所離之外ナリトソト此義先徳未傳。愚
推如此。可祕之
T2277_.69.0370b10: 次文云。亦如論説。聲常之宗法自相因對無
T2277_.69.0370b11: 空論闕無同喩。所作等因唯於異品瓶
T2277_.69.0370b12: 上有。同上遍無許成相違。今此亦爾云云
T2277_.69.0370b13: 文意何。答。此引喩明闕無同喩成相違之
T2277_.69.0370b14: 義也。意云。論所説聲常。所作性故。如虚空
T2277_.69.0370b15: 之量。對無空論師之時。闕無同喩。無空論
T2277_.69.0370b16: 師不立虚空故。然所作性因唯異喩瓶上
T2277_.69.0370b17: 轉。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許成相違。今此
T2277_.69.0370b18: 有性量亦復如此。立有性離實等五句外
T2277_.69.0370b19: 有別自性之時闕無同喩。許非無故因唯異
T2277_.69.0370b20: 喩實等五句上轉。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成
T2277_.69.0370b21: 相違爲言問。此有性量立離五句有別自
T2277_.69.0370b22: 性之時。觀立敵共無同喩。聲常量觀敵者
T2277_.69.0370b23: 無空論師。雖無同喩約立者聲論既有同
T2277_.69.0370b24: 喩。彼此既殊。如何引爲喩。答。望立敵論頗
T2277_.69.0370b25: 雖是殊。闕無同喩成相違義。彼此是同故
T2277_.69.0370b26: 引爲喩耳言對無空論者。設言
也。非謂論中爾説之
T2277_.69.0370b27: 次文云。依此比量後三從初一因違四云云
T2277_.69.0370b28: 此文意何。答。意云。若依論説。無初一與餘
T2277_.69.0370b29: 合違之理。今依此勝論所立比量。而説後三
T2277_.69.0370c01: 從初一一因違四宗也爲言
T2277_.69.0370c02: 次文云。法自相相違者。所説有性離實等外
T2277_.69.0370c03: 無別自性。許非無故。如實徳等云云此是
T2277_.69.0370c04: 一因違四量先勘付法自相相違也。問。爾其
T2277_.69.0370c05: 勘付方何。答。所説有性者。有法自相也。離實
T2277_.69.0370c06: 等外有別自相者。法自相也。許非無故因同
T2277_.69.0370c07: 品非有。異品實等上有。同無異有闕後二相。
T2277_.69.0370c08: 故作能違云。所説有性離實等無別自性。
T2277_.69.0370c09: 許非無故。如實徳等也。本量同喩云同異
T2277_.69.0370c10: 性。今改云實徳等也
T2277_.69.0370c11: 次文云。同異入宗所等之中。故無不定
T2277_.69.0370c12: 云云此文意何。答。作能違量之時。以同異
T2277_.69.0370c13: 性即入宗云離實等外無別自性之等言
T2277_.69.0370c14: 中。故無不定失。若不入宗中之時。離實
T2277_.69.0370c15: 等有別自性。故成異品。有不定失。即作
T2277_.69.0370c16: 不定云。爲如實等。所説有性離實等無別
T2277_.69.0370c17: 自性。爲如同異性。所説有性離實等有別
T2277_.69.0370c18: 自性。而以同異性既入宗中故無不
T2277_.69.0370c19: 也。問。其入宗所等之中者如何。答。作能
T2277_.69.0370c20: 違之時。具可云所説有性離實徳業同異
T2277_.69.0370c21: 和合無別自性爲言問。若爾以同異性亦可
T2277_.69.0370c22: 爲同喩耶。答。爾也。問。若爾何明燈抄云。此
T2277_.69.0370c23: 法自相相違因中。唯實徳等得爲同喩。其同
T2277_.69.0370c24: 異性不得爲喩。不隨所立故。後三相違其
T2277_.69.0370c25: 同異性亦得爲喩。隨所立故。由此當知。
T2277_.69.0370c26: 因必須本。喩或改同云云答。此抄意云。離
T2277_.69.0370c27: 等無別自性者。其離實等者。只云離
T2277_.69.0370c28: 實徳業言也。其同異性離實等三故。不隨
T2277_.69.0370c29: 所立宗故。不爲同喩爲言然既云同異入
T2277_.69.0371a01: 宗。以其入宗法皆爲同喩。故此抄意不順
T2277_.69.0371a02: 疏文。且似不可依之。問。若以同異性爲
T2277_.69.0371a03: 同喩者。何云今將後三以就初一以異爲
T2277_.69.0371a04: 同。便有合者改他能立之同喩故云云答。
T2277_.69.0371a05: 理實同異性是本量異喩。本無同喩。今能違
T2277_.69.0371a06: 量以彼本量異喩同異性爲同喩。故自然成
T2277_.69.0371a07: 改他能立之同喩也。問。若爾何故能違量
T2277_.69.0371a08: 同喩更云實徳等似改喩耶。答。凡此能違
T2277_.69.0371a09: 量同喩只非同異性。實等五句皆成同喩。爲
T2277_.69.0371a10: 顯此義改詞云實徳等也。其等下等同異
T2277_.69.0371a11: 性。亦以同異性爲首。可等餘實等。故下
T2277_.69.0371a12: 云。此上同喩擧同異爲首。亦得等云云
T2277_.69.0371a13: 次文云。彼所立量離實等有性。是法自相。
T2277_.69.0371a14: 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性。不能有實徳
T2277_.69.0371a15: 業。離實等有性。是法差別。彼意本成能有
T2277_.69.0371a16: 實徳業離實等有性。故今與彼法差別爲
T2277_.69.0371a17: 相違云。所説有性應非能有實徳業離實等
T2277_.69.0371a18: 有性。許非無故。如實徳等云云此勘付法
T2277_.69.0371a19: 差別相違也。問。爾勘付方何。答。所説有性
T2277_.69.0371a20: 者。有法自相也。離實等外別有自性者。法自
T2277_.69.0371a21: 相也。此法自相下爲能有實徳業離實等
T2277_.69.0371a22: 有性。不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性者。意
T2277_.69.0371a23: 許差別也。立者意許爲立能有實徳業離實
T2277_.69.0371a24: 等有性之宗。而同喩同異性能有實徳業。
T2277_.69.0371a25: 離實等有性同異性。非能有實徳業離實
T2277_.69.0371a26: 等有性大有。望意許宗即成異喩。許非無
T2277_.69.0371a27: 故因轉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能違
T2277_.69.0371a28: 云。所説有性應非能有實徳業離實等有
T2277_.69.0371a29: 性。許非無故。如實徳等也。問。爾其能有
T2277_.69.0371b01: 實徳業離實等有性。不能有實徳業離
T2277_.69.0371b02: 實等有性。其體何物。答。能有實徳業離實
T2277_.69.0371b03: 等有性者。離實大有也。不能有實徳業離實
T2277_.69.0371b04: 等有性者。古徳云云不同也。或云。即實有性
T2277_.69.0371b05: 也。或云。即義相違也。今案。可云和合句也。
T2277_.69.0371b06: 意云。和合句不能有實徳業。然離實徳業
T2277_.69.0371b07: 有其體故也。問。離實等之等言亦等同異
T2277_.69.0371b08: 和合。故和合句是所離内也。而何爲意許
T2277_.69.0371b09: 片方。答。理實爾也。但勝論師之意樂只以實
T2277_.69.0371b10: 徳業三爲離。同異和合爲所離之外。故立
T2277_.69.0371b11: 量之時以同異性爲同喩。是即彼師方便
T2277_.69.0371b12: 矯立也。然弟子勘失之時。顯師主矯立。勘
T2277_.69.0371b13: 成離實等之言亦可等同異和合。乍五句
T2277_.69.0371b14: 以爲異品之時。即成相違失。今任師主矯
T2277_.69.0371b15: 立之意樂。以和合句爲所離實徳業三外之
T2277_.69.0371b16: 物。爲意許片方也爲言此義深奧也。問。凡差
別相違者。言顯共許意
T2277_.69.0371b17: 許所諍也。如必爲他用立敵共許。眞他假他爲意許
所諍。而此量法自相離實等外有別自性者。弟子不共
T2277_.69.0371b18: 許故。言顯有法自相失也。何有意許。答。彼共比量
也。此自比量也。故不可例也。問。設雖自比量。對弟
T2277_.69.0371b19: 子立時。若言顯無失。可有意許差別。而既以言顯
成立師主樂爲之宗。了弟子返難之。何更亦有意許
T2277_.69.0371b20: 差別。答。約相違單與重
殊故義不同。更可思之。
T2277_.69.0371b21: 次文云。爲有法自相相違云。所説有性應
T2277_.69.0371b22: 非有性。許非無故。如實徳等云云此勘付
T2277_.69.0371b23: 有法自相相違也。問。勘付方何。答。所説有
T2277_.69.0371b24: 性者。有法自相。即離實大有也。離實等外
T2277_.69.0371b25: 有別自性者。法自相也。而同喩同異性是
T2277_.69.0371b26: 非離實大有。故成宗異品。許非無故因轉
T2277_.69.0371b27: 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能違云如文可
知之
T2277_.69.0371b28: 次文云。彼説離實等有性。今隨難言陳而
T2277_.69.0371c01: 非有性。故違自相不違自教自語之宗。同
T2277_.69.0371c02: 喩亦無所立不成云云此文意何。答。此明此
T2277_.69.0371c03: 有法自相能違量無失之所以也。意云。既
T2277_.69.0371c04: 立自比量云所説有性。明知離實大有。今
T2277_.69.0371c05: 隨彼難言陳離實大有非有性故。不犯自
T2277_.69.0371c06: 教相違自語相違。又若弟子難實等不無有
T2277_.69.0371c07: 非有性。如實徳等喩不成所立宗故。喩可
T2277_.69.0371c08: 有所立不成。然而難離實大有故。喩無所
T2277_.69.0371c09: 立不成失爲言有明燈抄文。頗似不
本意。故不記之
T2277_.69.0371c10: 次文云。有性既爲有法自相。作有性有縁性
T2277_.69.0371c11: 作非有性有縁性。是有法差別。彼意本成作
T2277_.69.0371c12: 有性有縁性。故今與彼有法差別爲相違
T2277_.69.0371c13: 云。所説有性非作有性有縁性。許非無故。
T2277_.69.0371c14: 如實徳等云云此勘付有法差別相違也。問。
T2277_.69.0371c15: 勘付方何。答准先之有法差
別可知之
問。其作有性有縁
T2277_.69.0371c16: 性作非有性有縁性者。體何物耶。答。以上
T2277_.69.0371c17: 有法差別之所釋可知其義也
T2277_.69.0371c18: 次文云。不改本因即爲違量故成四因
T2277_.69.0371c19: 此結一因違四之義也
T2277_.69.0371c20: 次文云。此上同喩擧同異爲首亦得。隨所
T2277_.69.0371c21: 立故云云此文意何。答。此上四違能違量同
T2277_.69.0371c22: 喩。亦以同異性爲首可爲同喩。隨所立
T2277_.69.0371c23: 宗故云云問。若爾乍四皆以同異性。亦可
T2277_.69.0371c24: 爲同喩歟。答。爾也。問。若爾何明燈抄云。具
T2277_.69.0371c25: 文而言。此上同喩除法自相。餘三相違擧
T2277_.69.0371c26: 同異爲首亦得。隨所立故。言隨所立者。
T2277_.69.0371c27: 除法自相説餘三違。爲簡初一遂致此
T2277_.69.0371c28: 云云答。如先所釋。此抄意云同異性離
T2277_.69.0371c29: 實等三有別自性。故作離實等外無別
T2277_.69.0372a01: 自性之能違時。同異性不隨所立故不成
T2277_.69.0372a02: 同喩。故云除法自相也。然而説其法自相
T2277_.69.0372a03: 能違。既云同異入宗所等之中故。具可云
T2277_.69.0372a04: 所説有性離實徳業和合同異外無別自性。
T2277_.69.0372a05: 如此立時即以實徳業和合同異皆爲同喩。
T2277_.69.0372a06: 皆隨所立。而何云約法自相除同異性。爲
T2277_.69.0372a07: 喩不隨所立故耶。故此抄文且不可信
T2277_.69.0372a08: 之。言離實等者。只案唯是離實徳業三。
T2277_.69.0372a09: 云和合同異也。故不信也。重意云。所違量
T2277_.69.0372a10: 云離實等外有別自性者。等言*只等徳業
T2277_.69.0372a11: 不等和合同異。是師主矯立也。能違量云
T2277_.69.0372a12: 離實外無別自性者。等言等徳業和合同異。
T2277_.69.0372a13: 是弟子勘顯師主之實意難也。故所違能違
T2277_.69.0372a14: 等言有此委曲。而此抄偏就所違量意。忽
T2277_.69.0372a15: 忘能違量意也
T2277_.69.0372a16: 次文云。違一有四。論自説二。違二有六。
T2277_.69.0372a17: 論自説一。違三有四。今略叙一。違四有
T2277_.69.0372a18: 一。今亦示法。自餘十種皆如理思云云此明
T2277_.69.0372a19: 能乖返因有十五類中。既説其五類也。小
T2277_.69.0372a20: 論説三。違一有二。謂法自相法差別也。違
T2277_.69.0372a21: 二有一。謂有一實故等因違有法自相有法
T2277_.69.0372a22: 差別也。此疏説二。謂一因違三量。一因違
T2277_.69.0372a23: 四量也。自餘十類如理可思之&T073005;注抄
出之
T2277_.69.0372a24: 次文云。此四亦有他自共比。各三亦説
T2277_.69.0372a25: 違他自共。四相違因合三十六云云此文意
T2277_.69.0372a26: 云。凡此四種相違有自他共三種。自比量中
T2277_.69.0372a27: 亦有他自共三種。他比量中共比量中亦復
T2277_.69.0372a28: 如此。自比量中亦有自他共三種四相違。即
T2277_.69.0372a29: 三四十二也。他比量亦如此有三四十二。共
T2277_.69.0372b01: 比量亦如此有三四十二。都合有三十六相
T2277_.69.0372b02: 違也
T2277_.69.0372b03: 次文云。論文所説皆共比違共。向三四因皆
T2277_.69.0372b04: 自比違自。他比違他等皆應准知云云此文
T2277_.69.0372b05: 上言自他共中。小論所説四相違因共比量
T2277_.69.0372b06: 違共也。所先説一因違三一因違四因。皆
T2277_.69.0372b07: 自比量違自也。亦可有他比量違他。皆可
T2277_.69.0372b08: 准知。非此所明故略之
T2277_.69.0372b09: 次文云。諸自共比違共及自皆爲過失。違
T2277_.69.0372b10: 他非過。他比違他及共爲失。違自非過。
T2277_.69.0372b11: 義如前説云云此文意云。諸自比量違共與
T2277_.69.0372b12: 自爲失。違他非失。諸共比量亦復如此。諸
T2277_.69.0372b13: 他比量違他與共爲失。違自非失。其義具
T2277_.69.0372b14: 如疏中卷説自他共不定等之處也。問。先
T2277_.69.0372b15: 云何云自比量自等耶。答。若宗因喩倶以
T2277_.69.0372b16: 自許法立量云自中自比量。若以自許法
T2277_.69.0372b17: 爲宗。以共許法爲因喩。云自中共比量。若
T2277_.69.0372b18: 以自許法爲宗。以他許法爲因喩。云自
T2277_.69.0372b19: 中他比量也。共中三種他中三種皆准知
T2277_.69.0372b20:
T2277_.69.0372b21: 次文云。此但説全。應詳一分云云此文意
T2277_.69.0372b22: 云。所上言自他共等説全分量。現理亦可
T2277_.69.0372b23: 有一分自他共量爲言
T2277_.69.0372b24: 次文云。既許一因通違四種。故知此四非
T2277_.69.0372b25: 必相違云云此文結通雋法師後義勢不同
T2277_.69.0372b26: 難了也。問。此文意何。答。意云。如論文非
T2277_.69.0372b27: 可有初法自相與餘三合一因違二三四
T2277_.69.0372b28: 等之理。然而見此一因違四量。既一因通
T2277_.69.0372b29: 違四宗。故知此四種非一向各別違爲言
T2277_.69.0372c01: 必相違者。非必各別言也。非四相違之相
T2277_.69.0372c02: 違也已上通雋
公二難了
T2277_.69.0372c03: 文云。問。四於九句何句所攝云云此問意何。
T2277_.69.0372c04: 答。此問此論所説四種相違所違量九句因
T2277_.69.0372c05: 中何句所攝也自問
答也
T2277_.69.0372c06: 次文云。答。乍觀文勢唯初一違是九句中
T2277_.69.0372c07: 第四第六。具二因故。九中二因違法自相。
T2277_.69.0372c08: 相違因故。今觀後三皆彼第四。同品非有。
T2277_.69.0372c09: 異品有故。違所立故云云此答也。此答意云。
T2277_.69.0372c10: 約法自相相違有二種。所作性故因同喩虚
T2277_.69.0372c11: 空非有。異喩瓶等有故。第四句攝。勤勇發因
T2277_.69.0372c12: 同喩虚空非有。異喩電上非有。瓶上有故。
T2277_.69.0372c13: 同品非有。異品有非有。第六句攝。後三相違
T2277_.69.0372c14: 積聚性故因。有一實故等因。皆同品非有。異
T2277_.69.0372c15: 品有故。第四句攝爲言問。若後三相違因皆第
T2277_.69.0372c16: 四句攝者。何纂文云。有一實故等因即九句
T2277_.69.0372c17: 中第六句也云云答。纂意委曲尋也。意云。有
T2277_.69.0372c18: 性量勘失之時。同喩同異性勘成異喩。其和
T2277_.69.0372c19: 合句亦可成異喩。而有一實故等因。轉同
T2277_.69.0372c20: 異性不轉和合句。故異品有非有。第六句
T2277_.69.0372c21: 攝也。今疏意本量*只以同異性爲同喩。不
T2277_.69.0372c22: 用和合句。故勘失以同異性成異喩之
T2277_.69.0372c23: 時。因轉彼同品非有異品有。第四句攝言也。
T2277_.69.0372c24: 約和合句本不爲喩故。不勞勘成同品異
T2277_.69.0372c25: 品也先徳云。疏文述古師義
也。今謂似甚惱之
問。就纂意何故
T2277_.69.0372c26: 和合上有一實等因不轉耶。答。和合句不
T2277_.69.0372c27: 有實等故。有一實等因不轉也
T2277_.69.0372c28: 次文云。此上所説但是立敵兩倶不成四相
T2277_.69.0372c29: 違因。亦有隨一猶豫所依餘三不成四相違
T2277_.69.0373a01: 云云此文意何。答。凡三支過中皆有四不
T2277_.69.0373a02: 成故。此文明此四相違因亦有四不成也。
T2277_.69.0373a03: 問。若爾此論所説四相違云兩倶不成四相
T2277_.69.0373a04: 違因意何。答。謂之諸記不同也。且周記云。
T2277_.69.0373a05: 問。不成是初相過。相違後二相過。各自不同。
T2277_.69.0373a06: 云何得不成就相違而作句耶。答。不望體
T2277_.69.0373a07: 説。但望名説。立者本立因擬正成宗。因既
T2277_.69.0373a08: 闕相不能成宗。此相違因名不成因云云
T2277_.69.0373a09: 明燈抄同之抄有又義。
不可用之
邑記云。四相違因不
T2277_.69.0373a10: 闕初相。此言兩倶不成等者。非是此因不
T2277_.69.0373a11: 依有法名爲不成。但是兩倶不許於同
T2277_.69.0373a12: 品有。名兩倶過。餘三不成亦準於此。以相
T2277_.69.0373a13: 違等竝是後二相過故云云獻記云。此望同
T2277_.69.0373a14: 喩立敵不成也。然疏下文説。若有兩倶不
T2277_.69.0373a15: 成必無不定等者。彼望宗有法不成
T2277_.69.0373a16: 云云同邑
問。此等記中可依何。答。先徳不
T2277_.69.0373a17: 判之。今謂。可依邑獻二記也。問。何以
T2277_.69.0373a18: 知爾。答。疏中卷説四種不成了云。然上但
T2277_.69.0373a19: 説因於宗不成。理實此因於同異喩。隨應
T2277_.69.0373a20: 亦有四種不成。故理門論解不成已云。於
T2277_.69.0373a21: 其同品有非有等。亦隨所應當如是説。至
T2277_.69.0373a22: 下當知。然名不定及名相違。不名不成
T2277_.69.0373a23: 云云明知今言兩倶不成者。在喩兩倶不成。
T2277_.69.0373a24: 故云立敵兩倶不成四相違因也。重意云。此
T2277_.69.0373a25: 四相違勘失時。立敵倶不許因同品有異
T2277_.69.0373a26: 品非有。故成相違即云立敵兩倶不成四相
T2277_.69.0373a27: 違也爲言問。爾其餘隨一等不成四相違何。
T2277_.69.0373a28: 答。疏中不出。然明燈抄云。如説聲常勤勇
T2277_.69.0373a29: 發故。若以顯論隨一相違。彼許顯發順常
T2277_.69.0373b01: 因故是隨一不
成相違也
若疑烟霧立彼有火以現烟
T2277_.69.0373b02: 故。猶預相違是猶預不
成相違也
兔角是無。鳥依生故。即
T2277_.69.0373b03: 爲所依不成相違是所依不
成相違也
如初相違具四
T2277_.69.0373b04: 不成。餘三相違理應必有云云此等皆在喩
T2277_.69.0373b05: 不成也。問。約此等具作法方何。答。聲顯論
T2277_.69.0373b06: 師對佛弟子。立聲常勤勇發故如聲性。此
T2277_.69.0373b07: 聲性同喩立者成&MT06279;敵者不成故。因觀敵者
T2277_.69.0373b08: 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能違云。聲無常勤
T2277_.69.0373b09: 勇發故如瓶等。是喩隨一不成法自相相違
T2277_.69.0373b10: 因也。又疑若烟若霧。立彼處應有火以現
T2277_.69.0373b11: 烟故之時。此以現烟故因不定轉同喩廚
T2277_.69.0373b12: 舍等上。依之約喩立敵倶未生決定喩解。
T2277_.69.0373b13: 故返作能違。云喩猶預不成之相違因也。
T2277_.69.0373b14: 又立兔角是無鳥依生故如龜毛等之時。自
T2277_.69.0373b15: 體依同喩助所依因倶無故。有喩所依不
T2277_.69.0373b16: 成。返作能違。故云所依不成之相違因也
T2277_.69.0373b17: 然此後二能
違可尋作之
T2277_.69.0373b18: 次文云。三十六中一一有四。合計一百四十
T2277_.69.0373b19: 四種諸相違因。如不定中引理門説。皆應
T2277_.69.0373b20: 思准。恐文繁雜故略不述云云此文意云。上
T2277_.69.0373b21: 云有自他共相違。各亦有自他共故有三
T2277_.69.0373b22: 十六相違。此三十六中一一皆有兩倶隨一
T2277_.69.0373b23: 猶預所依之四不成。有四番之三十六。故都
T2277_.69.0373b24: 合有一百四十四種相違因。如疏中卷説不
T2277_.69.0373b25: 定中引理門論説之。皆可思准。繁故略之
T2277_.69.0373b26: 爲言
T2277_.69.0373b27: 次文云。然理門論攝此頌云。邪證法有法自
T2277_.69.0373b28: 性或差別。此成相違因。若無所違害云云
T2277_.69.0373b29: 出理門論攝説四相違因之文也。明燈抄
T2277_.69.0373c01: 云。此之一頌攝四相違文有三節。初之二
T2277_.69.0373c02: 句顯四相違。言邪證者。釋相違義。能倒
T2277_.69.0373c03: 立故名爲邪證。法謂宗法。如無常等軌生
T2277_.69.0373c04: 物解。故名爲法。言有法者。宗有法也。如色
T2277_.69.0373c05: 聲等能有宗法故名有法。如是二種各有
T2277_.69.0373c06: 自性及差別。次有一句結成相違。謂此四因
T2277_.69.0373c07: 由倒證故名相違因。後有一句釋成所由。
T2277_.69.0373c08: 夫與他因作相違過。所立比量必須違害
T2277_.69.0373c09: 他所許宗。而不違害共所許現量等義方
T2277_.69.0373c10: 成相違。故云若無所違害云云邑記云。上之
T2277_.69.0373c11: 兩句意。明本所立量要以異品爲同品。邪
T2277_.69.0373c12: 證自性差別四種宗法。下之兩句。明敵者
T2277_.69.0373c13: 成相違過。必須同有異無無所違害方成
T2277_.69.0373c14: 能破云云
T2277_.69.0373c15: 文云。問。如前所説。十四似因設有兩倶不
T2277_.69.0373c16: 成。亦有不定及相違耶。如是乃至設相違
T2277_.69.0373c17: 決定亦相違因耶云云此問凡因有十四失。謂
T2277_.69.0373c18: 四不成六不定四相違也。此十四一一相對
T2277_.69.0373c19: 問明竝不並之由也。是乘言勢來問也。如
T2277_.69.0373c20: 是乃至者。此中可有多相對存略故云爾
T2277_.69.0373c21:
T2277_.69.0373c22: 次文云。答。若有兩倶不成。必無不定及與
T2277_.69.0373c23: 相違。兩倶不成彼此倶説因於宗無。不定
T2277_.69.0373c24: 之因於宗定有。彼因立正。用此因違。彼正
T2277_.69.0373c25: 必違。此違必正。令宗不定。相違之因亦於
T2277_.69.0373c26: 宗有隨其所應即用此因成彼違義。此違
T2277_.69.0373c27: 無正。彼正無違。令宗決定故名相違。由
T2277_.69.0373c28: 此若有兩倶不成。必無不定及與相違云云
T2277_.69.0373c29: 此答文也有殘如
問。此答意何。答。若有兩倶
T2277_.69.0374a01: 不成量必無不定及相違。兩倶不成闕初
T2277_.69.0374a02: 相失。不定闕第三相失。相違闕後二相失。
T2277_.69.0374a03: 故此三失無相竝之理爲言記云。問。且若
T2277_.69.0374a04: 言兩倶不成必無不定者。如前論解不定
T2277_.69.0374a05: 中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云。如説聲非勤
T2277_.69.0374a06: 勇無間所發無常性故。此乃聲生對聲顯
T2277_.69.0374a07: 立。兩倶不許無常性因於有法有。疏自斷
T2277_.69.0374a08: 爲兩倶全分兩倶不成。今何不許兩倶不成
T2277_.69.0374a09: 亦有不定耶。又若兩倶不成必無相違者。
T2277_.69.0374a10: 如立聲常眼所見故。此因立敵不許於聲
T2277_.69.0374a11: 上有。又於同品虚空上無。異品瓶盆上有。
T2277_.69.0374a12: 豈非兩倶不成亦是法自相相違過耶。又前
T2277_.69.0374a13: 解因三相闕二有三。闕三有一。如闕初
T2277_.69.0374a14: 二或闕初三。理應合有兩倶不成及不定
T2277_.69.0374a15: 過。既許闕三。即應許有兩倶及相違過。如
T2277_.69.0374a16: 何此中不許兩倶不成亦有不定相違過
T2277_.69.0374a17: 耶。答。今此疏意且約三相中唯闕初相名
T2277_.69.0374a18: 爲不成。後二相中偏闕一相名爲不定。二
T2277_.69.0374a19: 相倶闕名曰相違。非盡理説。不是前後自
T2277_.69.0374a20: 相違害。據其實理得有兩倶不成兼餘
T2277_.69.0374a21: 過也云云明燈抄云。太賢云。雖無全過。今約
T2277_.69.0374a22: 一分兩倶不成亦有一分不定相違。如立
T2277_.69.0374a23: 一切聲皆是常勤勇發故如聲性等。共許此
T2277_.69.0374a24: 因於外聲無。若於内聲便有二過。若許
T2277_.69.0374a25: 同喩以瓶不定。若無同喩是相違故。
T2277_.69.0374a26: 准此解疏主亦同。今約全分而作此説
T2277_.69.0374a27: 云云問。古徳疑云。若兩倶不成必無相違者。
T2277_.69.0374a28: 何上云此上所説但是立敵兩倶不成四相
T2277_.69.0374a29: 違因耶。如何可通。答。上下殊也。上約喩兩
T2277_.69.0374b01: 倶不成云相竝也。下約因不遍宗兩倶不
T2277_.69.0374b02: 成云不相竝也。問。其彼因立正。用此因
T2277_.69.0374b03: 違之意何。答。明燈抄云。此顯不定過體也。
T2277_.69.0374b04: 如立聲常所量性故同喩如空等異喩如
T2277_.69.0374b05: 瓶等。彼所量性因於立論人雖是正因。於
T2277_.69.0374b06: 敵論人必用此因可違彼宗。於異有故即
T2277_.69.0374b07: 作不定違。故云用此因違也云云 餘記意
問。
T2277_.69.0374b08: 次云。彼正必違。此違必正之文意何。答。明燈
T2277_.69.0374b09: 抄云。此明不定義。其前量因望彼立者即
T2277_.69.0374b10: 是正因。異品有故必違彼宗。故云彼正
T2277_.69.0374b11: 違。又所量因望此敵者。即是違因必正成
T2277_.69.0374b12: 宗。互正互違令宗不定。即亦不定義云云
T2277_.69.0374b13: 記云。彼正必違者。彼立者因雖得名正亦
T2277_.69.0374b14: 必有違。異品轉故。此違必正者。此據破量
T2277_.69.0374b15: 既違彼宗必正破也云云餘記大意皆同也。
T2277_.69.0374b16: 問。次下云。此違無正。彼正無違之文意何。
T2277_.69.0374b17: 答。是釋相違因義也。明燈抄云。此違無正
T2277_.69.0374b18: 者。此立論者唯是所違無有正因。彼正無違
T2277_.69.0374b19: 者。彼敵論者唯是正因無所違害。此理常定
T2277_.69.0374b20: 令宗決定。故名相違云云餘記意亦同之」
T2277_.69.0374b21: 次文云。若有後三不成。可有不定及與相
T2277_.69.0374b22: 違。隨應還成隨一等不定及相違義。由因
T2277_.69.0374b23: 於宗隨一猶預隨一所依。而説有故。然非一
T2277_.69.0374b24: 切。就三隨一可説有故云云此文上答文殘
T2277_.69.0374b25: 也。意云。若有隨一不成及隨一猶預不成
T2277_.69.0374b26: 隨一所依不成之量。亦有隨一不定及隨一
T2277_.69.0374b27: 相違爲言明燈抄云。後三不成通不定及相
T2277_.69.0374b28: 違。隨應還成隨一不定隨一相違等。然非一
T2277_.69.0374b29: 切不定相違皆有後三不成也。後三不成得
T2277_.69.0374c01: 有不定及相違者。各據隨一可得有故。
T2277_.69.0374c02: 若不定中有隨一隨一不定隨一猶預不定
T2277_.69.0374c03: 隨一所依不定。若相違中有隨一隨一相違
T2277_.69.0374c04: 隨一猶預相違隨一所依相違。乃至答。兩倶
T2277_.69.0374c05: 之中無隨一義故。無不定及與相違。後三
T2277_.69.0374c06: 不成各有隨一。故有不定及與相違。既言
T2277_.69.0374c07: 隨一。一分闕初相。一分不闕初相。若約闕
T2277_.69.0374c08: 義即有不成。約不闕義同有異有即有不
T2277_.69.0374c09: 定。約不闕義同無異有即有相違云云餘記
T2277_.69.0374c10: 略之
T2277_.69.0374c11: 次文云。自他共比既各有三。有體無體全
T2277_.69.0374c12: 分一分トニヲイテ梗概ヲ以而説カハ。二十七不成五十四
T2277_.69.0374c13: 不定三十六相違。合計一百一十七句似因。
T2277_.69.0374c14: 相對寛狹以辨有無皆應思准。恐繁且止
T2277_.69.0374c15: 云云此文明十四似因廣略之所以也。有體
T2277_.69.0374c16: 者。有因體也。無體者。無因體也。全分一分
T2277_.69.0374c17: 者。如文也。明燈抄云。兩倶四句一有體全分。
二無體全分。
T2277_.69.0374c18: 三有體一分。
四無體一分也
隨一八句一有體他隨一。二有體自隨
一。三無體他隨一。四無體自
T2277_.69.0374c19: 隨一。五有體他一分隨一。六有體自一分隨一。
七無體他一分隨一。八無體自一分隨一
猶預六
T2277_.69.0374c20: 一兩倶全分猶預。二兩倶一分猶預。三隨他一全分
*猶預。四隨自一全分*猶預。五隨他一一分*猶預。
T2277_.69.0374c21: 六隨自一一
分猶預也
所依九句一有體全分。二無體全分。三有
體一分。已上兩倶所依不成。
T2277_.69.0374c22: 四有體他隨一。五有體自隨一。六無體他隨一。七無體自
隨一。八有體他一分隨一。九有體自一分隨一*也。已上
T2277_.69.0374c23: 隨一所依
不成也
合二十七不成也。五十四不定者。六
T2277_.69.0374c24: 不定中各有九不定。六九五十四不定也。比
T2277_.69.0374c25: 量有三。謂自他共。此三各有自他共三不
T2277_.69.0374c26: 定。三三九也。三十六相違者。此四相違有他
T2277_.69.0374c27: 自共。此三亦各三。謂他自共。合有九種此
T2277_.69.0374c28: 九各有四種相違。四九三十六也。合一百一
T2277_.69.0375a01: 十七句似因。計上可知云云言相對寛狹等
T2277_.69.0375a02: 者。周記云。有是不成亦不定亦相違名寛。有
T2277_.69.0375a03: 是不成亦不定非相違次寛。有是不成非不
T2277_.69.0375a04: 定及相違名狹。不定及相違作法准此云云
T2277_.69.0375a05: 次文云。依理門云。因與似因多是宗法。不
T2277_.69.0375a06: 定相違竝於宗有。多竝宗法。唯四不成於宗
T2277_.69.0375a07: 上無。非宗法故有四不成定無相違及不
T2277_.69.0375a08: 定過。此説共者。餘如理思云云此文會違
T2277_.69.0375a09: 文也。依理門論者。二八正因及不定相違
T2277_.69.0375a10: 因。皆有遍是宗法性之義。故云多是宗法。唯
T2277_.69.0375a11: 四不成因無遍是宗法性之義。<#0375_1/>故非宗法。
T2277_.69.0375a12: 若依此義者。有四不成量定無不定相違。
T2277_.69.0375a13: 是約共比量説也。若約自比量等者。然可
T2277_.69.0375a14: 有相竝義爲言問。其此説共者。餘如理思之
T2277_.69.0375a15: <#0375_2/>意何。答。謂之諸記不同也。頴記云。此説共
T2277_.69.0375a16: 者者。説立敵共不成。即兩倶不成。非共比
T2277_.69.0375a17: 云云清記周記意皆同之。明燈抄云。四
T2277_.69.0375a18: 不成中有自他共。今此約共説無相違及
T2277_.69.0375a19: 不定過。若自一分容有此義。於宗有法互
T2277_.69.0375a20: 容有故。若有一分兩倶不成。亦有一分不
T2277_.69.0375a21: 定相違。如立一切聲皆是常勤勇發故如聲
T2277_.69.0375a22: 性等。共許此因於外聲無故。有一分兩倶
T2277_.69.0375a23: 不成。若於内聲便有二過。不定相違。若許
T2277_.69.0375a24: 同喩以瓶不定。若無同喩犯相違過。由此
T2277_.69.0375a25: 義故云此説共者餘如理思云云問。此等記
T2277_.69.0375a26: 意如何。答。頴記等意云。共者。兩倶不成云
T2277_.69.0375a27: 爲言明燈抄意云。共比量云共爲言問。爾此
T2277_.69.0375a28: 中可依何。答。取捨任意。彼倶聖言。必可
T2277_.69.0375a29: 有其義也
T2277_.69.0375b01: <#0375_3/>四種相違私記<#0375_4/>下卷
T2277_.69.0375b02:   天延三年乙<#0375_5/>亥七月五日於鹿苑院自記之
T2277_.69.0375b03: 或<#0375_6/>依記古徳之義或述自之鄙懷逐聖語
T2277_.69.0375b04: 則雖無<#0375_7/>依謬陳愚情則訛錯多端以恐以
T2277_.69.0375b05: 懼願歸勝義是則爲充溫覺上人法花會竪
T2277_.69.0375b06: 義料也
T2277_.69.0375b07:  <#0375_8/>興福寺釋眞興集 
T2277_.69.0375b08:   <#0375_9/>寫本云
T2277_.69.0375b09: 永享三年三月之末從或律師方相傳之喜
T2277_.69.0375b10: 悦無極者也 三論宗延營
T2277_.69.0375b11: 于時文明十五年十一月五日令書寫畢
T2277_.69.0375b12:  三論沙門英憲生二
十一
 
T2277_.69.0375b13:   (朱筆)
T2277_.69.0375b14: 長享貳戊申九月下旬之比移點了于時秋
T2277_.69.0375b15: 雨叩窓黄菊亂風而已
T2277_.69.0375b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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