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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四種相違私記 (No. 2275_ 觀理記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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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平元年後四月八日午刻書寫之功畢
 同五月六日移點畢    沙門平榮
 于時永正十年癸酉來四月之比可有法花
 會執行由內外相調故爲第二夜竪義稽古
 本院權大僧都御私記三卷令書寫畢願今
 生爲兩會遂業後生備二求之資糧而已
      三論兼因明沙門英訓生年
三十八
      執筆蘆州住侶春湖叟寫旃


四種相違中卷
            東南權大僧都記
問。爾此量唯有法差別相違過無餘過耶。
答。因有法差別相違過比量。宗必有能別
差別他不極成過。因有有法差別相違過量。
宗必有所別差別他不極成過。此法差別相
違量。有能別差別他不極成過。疏能別差別
他不極成本作法即出此量 問。爾有法差
別相違過。必所別差別他不極成。所別差別
他不極成。非ルカ必有法差別相違過。法差別
相違亦爾ナリヤ。可作順前句答 問。若所別差
別他不極成不帶有法差別相違作法何。
答。疏中卷云。如勝論云四大種常云云
爲實句所攝四大種非實句所攝四大種。所
別差別。實句所攝四大種。敵者他不許。故
有此過。此量所別差別他不極成不帶有法
差別相違作法也。此即所別差別他不極成
本作法也 問。能別差別他不極成不帶法
差別作法何。答。疏出眼等必爲他用作法。
此即帶法差別相違。唯無出能別差別他不
極成不帶法差別作法。此中可云。擧宗無
因喩。此單能別差別他不極成過。若具擧因
喩。亦帶法差別相違。作法准可作也 因
論生論 問。何云兩俱不極成。答。疏云。如
大乘師對數論師。立識能變色等宗云云
此中有法識自相下。爲阿賴耶識心平等識。
是所別差別。阿賴耶識他不成。心平等識自
不成立云云能變色等法自相下。爲生死轉
變常住轉變。是法差別。生死轉變他不成。常
住轉變自不成。是名兩俱不極成過。此即本
作法也 問。此法差別相違因過。因三相中
何相過。答。闕後二相過也 問何闕後二相
答。必爲他用法自相他處。立者意許神我他
用勝・假我他用劣。而同喩臥具等。假我他用
勝者。非神我用勝者。宗異品。積聚性因彼
轉。同無異有。故闕後二相。所以作能違云。
眼等必爲積聚性用勝。積聚性故。如臥具
等也 問。何故臥具等爲同喩作能違量。
答。諸臥具等。立敵俱許積聚他用勝故。以
臥具等爲同喩作能違量。所以文云。諸臥
具等。兩宗共許爲積聚他受用勝故云云
問。約此能違量合離方何。答。眼等必爲積
聚他用勝。積聚性故。諸積聚性者。皆見積
聚他用勝。如臥具等。諸非積聚他用勝者。皆
見非積聚性。如龜毛等也
問。此能違量。九句中何攝。所違量亦爾。答。
所違量第六句攝。能違量第八句攝 問。何
故爾攝。答。所違量同品非有異品有非有。故
第六句攝。能違量同品有非有異品非有。故
第八句攝 問。能違量同品有非有異品非有
者意何。所違量亦爾。答。約所違量無同品。
同品非有。積聚性因異喩有二。初中臥具
轉。龜毛等不轉。故云異品有非有。約能違
量。積聚性因同喩中臥具轉。心心所不轉。
故云同品有非有 問。若爾。可云問無異
有。此何説法差別相違處。云此明還是九
句之中異有同無故成相違。闕第二相同品
定有。亦闕第三異品遍無。云何説四相違
已。云乍觀後三皆轉第四同品非有異品有
故。答。其疏略云爾。理可云第六句攝。故纂
要云。後三相違皆第六句攝云云亦疏擧異
品有邊。云後三相違第四句攝。纂具硏究云
後三相違第六句攝。今疏略者不爾。疏意
三相違第六句攝。云乍觀有其意。可思
問。何爲眼等必爲他用宗。心心所成同品。
答。直人云我爾思。汝爾思。假我他用心心所
故。爲眼等爲積聚他用勝宗成同品。亦心心
所無積聚義故。因彼不轉。見立者數論。心
心所可云覺樂 問。心心所無積聚義故。
可成因異品。何故必置同品。答。置異品亦
有所立不遣過。不成能違量。加以同宗名
同品。心心所既同假我他用勝宗。何異品攝
 問。若同品攝有能立不成過。心心所非積
聚性故。答。此一分能立不成。同喩有臥具・
心心所中。臥具有同品定有性義故。一分
能立不成非過數
文。西域諸師有不善者。此直申差別相違
過云。眼等應爲積聚他用。因喩同前者
問。此文意何。答。言西域諸師者。不指其
名。言有不善者者。有二傳。一者不善因
明言也。二者不善數論宗云也。然諸記中
云指文軌等古師。案其記意云。文軌師雖
非西域師。而所言同西域不善者言也。今
謂。此等記不爾。何指莊嚴師言西域諸師。
若所言同西域不善者故云西域諸師者。
玄奘三藏諸法門受西域諸師。所言同西域
諸師。是言一切因明内明處。讓本可云西
域諸師。加以文軌師其義異。何言西域不善

文。汝宗相符。誰説眼等積聚他不用者。此
文意。西域不善者能違有相符過言也
文。西域又釋。數論眼等唯爲不積聚他用。
床座通二他用。故今以臥具例令眼等亦
爲積聚他用。無相符失者。西域不善者有
二釋中後釋也
文。數論難云。陳那弟子非善我宗。神我受
用三徳所成二十三諦。豈於眼等無能受
用者。數論難西域後釋也二意後
可勘
文。唯識亦云。執我是思。受用薩埵・剌闍・塔
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由此眼等實我亦用
者。此引證顯神我受用眼等義。意非假
ノミ用眼等。神我亦受用眼等言也。故云實
我亦用 問。薩埵等三徳相配三世間何。
答。先其三世間者何 問。天世間・人世間・獸
世間也餓鬼等獸
世間攝也
答。天世間薩埵多。自性薩
埵徳顯。人世間剌闍多。自性剌闍徳顯。獸世
間塔摩多。自性塔摩徳顯 問。總名自性。別
名三徳者。可名薩埵トモ剌闍トモ塔摩トモ。何故
列薩埵・剌闍・塔摩。答。擧自性於三世間各
各偏增故。云天趣自性薩埵徳多等 問。
天趣薩埵多等者意何。答。約此三徳。黃赤黑
者色徳。若約此色徳。天趣色多黃。故天趣薩
埵多。人趣色赤故。人趣剌闍多。畜生趣色
黑故。獸趣塔摩多。亦約此三徳。貪瞋癡者
心徳。即天貪多故。天趣薩埵多。人瞋多故。人
趣剌闍多。畜生癡故。畜生趣塔摩多。亦約此
三徳。樂喜捨者受用徳。即天常受用樂故。
天趣薩埵多。人常受苦故。人趣剌闍多。畜生
捨苦樂分別故。畜生趣塔摩多也。古人云
染麻黑勞塵闍樂苦癡者。准可知。三世間各
具三徳故。竪論三徳。橫論成九徳。譬如一
白檀木片片檮成時。其白檀片片遍有。如是
自性轉變成大等二十三諦時。其自性大等
二十三諦遍有。若准佛法。如眞如流轉故。
變成萬差諸法時。其萬差諸法皆遍眞如。
如是自性成二十三諦時。其二十三諦中。
皆遍有自性言也
文。故但應如前所分別者。意不可西方不
善者。如疏上文分別神我他用勝假我他用
劣著過。如是分別可著過言也
文。不應於中生異覺。云眼等唯爲實我
他受用。臥具假用。或眼等通二。臥具唯假
用者。有二傳。一者依記文。二者依此國先
徳傳也後可勘
文。勝義七十對金七十亦徴彼云。必爲他
用是何他耶。若説積他。犯相符失。若不積
他。能別不成。闕無同喩。臥具爲喩。所立不
成。亦即此中法差別過者。意云。勝義七十者。
世親菩薩所造論名。金七十者。數論所造論
名。數論腹鍱鐵鋌首載火爐入金耳國爲
論義彼作七十行頌釋數論宗。即以其論
獻金耳國王。王悅强給七十斤金。故其論
名金七十論。世親菩薩作七十行頌破其
數論宗。其論義勝金七十論故。名勝義七
十論。言必爲他用是何他耶等者。世親徵
難彼云。汝言必爲他用者何他。若説積聚
他。有相符過。我亦許故。若説不積聚他。有
能別不成過。非我所許故。闕無同喩。臥具
爲喩。亦有所立不成過言也。其同此因明
論意故。此引爲證。故云亦即此中法差別
過 問。云法差別者。顯出意許差別著
過。而何世親云必爲他用是何他耶若説積
他犯相符失等之文。今勝師引。云亦即此
中法差別過。若言必爲他用言顯法自性宗
有相符失能別不成過。因有差別相違過。喩
有闕無同喩所立不成過。答。不爾。世親云
必爲他用是何他耶。欲顯出意許差別。是審
定。非必爲他用言顯宗著此等過。意且審
定者。先徴難彼。隨彼答著法差別相違。勝
論師得其意。云亦即此中法差別過。非謂
言顯宗有此等過。若云爾時。一切正比量皆
有此等過。慈恩論疏第一云。謂有別外道入
金耳國。以鐵鍱腹。頂戴火瓫。聲王論鼓。
求僧論議。因諍世界初有後無。謗僧不如
外道。遂造七十行頌申數論宗。王意朋彼。
以金賜之。外道欲彰己令譽。遂以所造
名金七十論云云同疏第四云。東天竺有
僧。共數論師學徒論議。彼立二十五諦。説
大地等常。今無念念生滅。廣叙彼宗。此僧
難言。今必有滅。以後劫壞等有滅故。准前
有滅。外道難言。後必無滅。今無滅故。如今
時川等。彼僧爾時竟不能答。王見信受僧
伽外道。遂辱此僧令乘驢等。然彼外道爲
王重已。造七十行頌論。王賜千金以顯揚
之。故今金七十論其由致。世親乃造第一義
論。亦名勝義七十論。以對彼而破彼外道
言。彼非能破。宗因喩アリ。我僧並無故。又
如所立因有隨一過。誰言今無滅故後亦
無滅。我僧但言。大地等法亦前必轉變滅。後
有滅故。如燈炎等。汝不解量乃非我僧。其
時國王遂將世親此論遍諸方域宣令流
布。無人當者云云問。天台淸&T073005;師疏云。論
文無勝劣之字。是畫蛇足耳云云此文意何。
答。此引史記文非慈恩疏 問。難意何。
答。史記云。爲蛇畫足。引此文意。蛇無足。
愚人畫蛇形著足。如是論文無勝劣之字。
慈恩愚加勝劣之字言也 問。此難何遮。
答。非難數。自還隨過。所謂淸&T073005;宛同西域
不善者也
問。有法自相相違作法何。答。論云。如説有
性非實非徳非業。有一實故。有徳業故。
如同異性云云問。如説者如誰説。答。此如
勝論説言也。故疏云。今指彼論故言如説
云云問。若爾。何莊嚴疏云。今云如説者。即
指五頂所立量也。答。此展轉シテ意。此量
勝論對五頂立。五頂受傳。後更亦對弟
子五人。故斷亦云五頂對弟子。所以慈恩從
本云指勝論。斷及莊嚴展轉云指五頂。故
莊嚴疏云。五頂於後復爲五人説此六句。
其五人弟子聞前三句。即便悟解。聞大有
句乃生疑云。實等非無即名爲有。豈實等
外別有有耶。五頂欲令信有句故。即説同
異及和合句。弟子既信同異句義。即以此
句爲同法喩立此量也。今云如説者。即
指五頂所立量也云云問。凡此比量起所以
何。答。疏云。鵂鶹因縁如前已説。時彼仙人
既悟所證六句義法。謂證菩提涅槃。便欣
入滅。但差所悟未有傳人。傳者必須具七
徳故。一生中國。二上種姓。三有寂滅因。四
身相圓滿。五聰明辨捷。六性行柔和。七具大
悲心。經無量時伺無具者。謂經多劫婆羅
底斯國有婆羅門。名摩納縛迦。此云儒童。
儒童有子。名般遮尸棄。此云五頂。頂髮五
旋。頭有五角。七徳雖具根熟稍遲。及染妻
孥卒難化導。經無量歲伺其根熟。後三千
歲戲遊園苑共妻競花。因相忿恨。鵂鶹通
化。五頂不從。又三千歲。化復不得。更三千
歲。兩競尤甚。相厭既切。仰念空仙。仙人應
時神力化。引騰空迎往所住山中。徐説先
悟六句義法。説實徳業。彼皆信之。至大有
句。彼便生惑。仙言。有者能有實等。離實・
徳・業三外別有體常是一。弟子不從云。實
徳業性不無是能有豈離三外別有能有。仙
人便説同異句義乃至五頂雖信同異和
合。然猶不信別有大有。鵂鶹便立論所陳
云云問。先其鵂鶹因因縁如前已説者。
指何處。答。指中卷 問。其中卷何説。答。彼
卷云。成劫之末。有外道出。名唱露迦。此云
鵂鶹畫藏クレ夜出遊行乞利。人以爲名。舊云
優婁迦訛也。復因夜遊驚傷產婦。遂場碾米
齋食之。因此亦號爲蹇拏僕。此云食米齋
仙人。舊云蹇拏陀訛也。亦云吠世史迦。此
云勝論。古云鞞世師・衞世師皆訛也。造六
句論。諸論中勝。或勝人造。故名勝論。此説
六句等云云問。摩納縛迦者。若五頂名。若父
婆羅門名。答。云此新古師意別。何者。莊嚴
疏云摩納縛迦者五頂名。慈恩疏云摩納縛
迦者父婆羅門名故。慈恩疏云。波羅底斯國
有婆羅門。名摩納縛迦。此云儒童。儒童有
子。名般遮尸棄云云又莊嚴疏云。波羅痆斯
國有婆羅門子。名摩納縛迦。此云儒童。亦
名般遮尸佉。此云五頂云云問。何故如是
相違。答。莊嚴名子。如鶖名鶖子。
此亦爾。故不相違。亦西明疏第一云。波羅痆
斯城有一婆羅門子。名摩納縛迦。此云儒
童。具七徳。三度化シテ仙説六句。一聞即難。其
時儒童更有弟子。名云五頂。作義鬘論釋
六句云云 波羅痆斯者。新人語。古人云波羅奈。有古
徳七徳略頌曰。聞羅般興便和悲。云云
問。疏後經多劫者何劫。後記云。問。准此外道
成劫末出。言經多劫者是何劫耶。答。非經
成住壞空等劫名之爲多。但據日月歲數
等劫名之爲多。亦復有無過。設縱經於住
劫二三萬値五頂。亦名多劫也云云莊嚴疏
云。成劫末人壽無量ニ此師出世。名唱露迦。
此云鵂鶹乃至經無量時。無具此者。後住
劫初。波羅痆斯國有婆羅門子等云云問。勝
論有性何言。五頂不信彼。答。文云。仙言。有
者能有實等。離實徳業三外別有體常是
一。弟子不從云。實徳業性不無是能有。豈離
三外別有能有云云問。爾何令信。答。仙人
進説。授同異和合句。五頂便信。此同異句
爲同喩立量令信故。文云。五頂雖信同異
和合。然猶不信別有大有。鵂鶹便立論所
陳量云云問。爾仙人立量後。五頂信其有
句。答。爾信。故文亦。仙人既陳三比量已。五
頂便信。法既有傳。仙便入滅。勝論宗義由
此悉行云云問。其三比量者何。答。有性非
實。有一實故。如同異性。有性非徳。有徳
業故。如同異性。有性非業。有徳業故。如
同異。是其三比量也。論總説。今疏開立 問。
初非實宗以有一實爲因。後二宗如次可
以有徳有業爲因。何故徳業合爲一因立
二宗。答。若有徳有業別別爲因。有不定過。
故徳業合爲一因。故文云。此二因云有徳業
云云 不定過至
下當知
問。六句義法者。何。答。實句・徳句・業句・有句・
同異句・和合句。是云六義法 問。何云實
句等。答。約實有九實。謂地・水・火・風・空・時・
方・我・意。約徳有二十四徳。謂色・味・香・觸・
數・量・別性・合・離・彼性・此性・覺・樂・苦・欲・嗔・
勤勇・重性・液性・潤性・法・非法・行・聲此二十四
徳。慧日
論師十句論所説。若依六句論。立二十一徳。疏依此
立二十四徳。謂色聲香味觸數量重一異合離好醜苦樂
憎愛忍起。西明
唯識疏可勘之
問。約業有五業。取・捨・屈・
申・行。有句體一。實徳業三同一有者。同異句
體多。實徳業各有總同異別同異。和合句體
是一。令實徳業不相離相著者。勝論弟子
有十八部中。一人部首名曰慧月。説十句
法門。即實句・徳句・業句・同句・異句・和合句・
有能句・無能句・倶分句・無説句也。同句者。
六句義中有句。俱分句者。六句義中同異句
也 問。亦何云同異句。答。有一實徳業令
同異物。名同異句 問。約此有總同異別
同異。何云爾。答。雖實句中有九實。同是實
常。是云總同。九實總望徳業。九實異其徳
業。當是云總異。地水火風等中一一極微不
同。當是云別。此一一極微同是異。當是云
同。別即同。持業釋也。九實各不同。當是云
別。九實互望其各別。當是云異。別即異。持
業釋也 問。何同異性云體多。答。隨所同
異法體多。能同異性亦體多。故云爾 問。若
爾。可云隨所有法體多。能有性云別。何云
有性其體。答。彼計爾耳。不可徴 問。亦
可云隨所和合法體多。能和合性亦體多。
何云和合句體是一。答。同異・和合從名可
説義者。同異名多。故義亦多。和合名一。義
亦一其義者體也。是周
記意。可勘之
問。異者非一義。言體
多可爾。同是體非異。何云體多。答。同即異
故。相隨云爾 問。異即同。同從異可云體
多。答。不云爾 問。何故不亦爾。答。可問
勝論可思釋難。望勝論計其所由具如燈略纂疏中唯
識疏明燈抄等可勘。約徳業云總同異別同
異。准實
可知
問。就初比量。立有性非實意何。
答。有性者有法。非實者法。此有法・法互差別
不相離性。正名宗。意有法有性體非即實有
性言也。故疏云。有性有法。非實者法。合名
爲宗乃至此之有性體非即實云云問。今有
法擧有性。若離實有性。若即實有性。答。偏
非離實有性。偏非即實有性。今擧共許有
性 問。何云共許有性。答。實徳業上能非
無性。名共許有性。故文云。此言有性。仙人・
五頂兩所共許實徳業上能非無性。故成所
云云問。論有性不過離實有性・即實有
性。而何云偏非離實有性。偏非即實有性。
此立敵共許有性。若爾。有第三非即非離能
非無有性者。答。不爾。能非無性者。離實能
非無性。即實能非無性。今此奄含擧也。非
離即離二有性外別有能非無有性故。智
周記云。但奄含言。不無之有名能非無性
云云問。以立有性非實見顯有法擧有性離
實有性。而何云共許能非無性。答。若顯離
實有性者。有宗所別不成過。因隨一所依
不成過。故文云。若説大有。所別不成。因犯
隨一云云故云立敵共許實徳業上非能無
性 問。疏直云因犯隨一。不云因犯隨一
所依不成。而何下言因有隨一所依不成。
答。若有法有性擧離實有性者。闕因所依。
有一實有是不無有故。是故具咎時。隨一所
依不成過。故周後記云。略但言因犯隨一
云云故云立敵共許實徳業上能非無性
問。因云有一實體何物。答。有一實者。有法
有性同喩同異性上義。如聲瓶上義云所作
性。此亦爾 問。何故大有同異性亦有一實。
答。文云。大有同異名有一實俱能有於一
一實故云云其有一實者略。若具言。可云
有一一實。意大有同異有地水火風四大常
極微。空時方我意。此等一一實言也 問。若
爾。可云有多實。何云有一實。答。一一極微
互不和合故。不云有多實。亦言有一實時
義廣。若言有多實時。因體狹故。不云有多
實 問。云有一實時義廣。云有多實時義
狹者意何 答。至下當知 問。大有有性
云有一實可爾。同異性非有性。何名有一
實。答。邑記云。同異性亦能含彼實等。有同
有異故。此二有性俱有於一一實也云云
問。若爾。和合句亦有實徳業。令不相離故。
可名有一實。何不爾名。答。和合句體假故。
不名有一實 問。和合句體假者。何疏云
後有一常能和合性。答。常故不必體實。譬
如佛法云遍計所執以體常無常。和合句
亦爾。體常假名常 問。大有有實徳業令
體非無。同異性有實徳業令同異時。可云
子微已上二實多實等亦有。何但云有一實。
答。彼亦言有一一實時。何物遺。故疏云。大
有同異能有諸實。亦得名有一實・有二實・
有多實云云問。若爾。因可云有一實故。有
二實故。有多實故。何唯云有一實故。答。文
云。然此三種實等。雖有功能各別。皆有大
有令體非無皆有大同異令三類別。名有
一實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然此三種實等
者。有一實有二實有多實也。意ハ此三種實等。
雖功能各別。皆有大有有令體非無。皆有
同異有令同異。故名有一實言也。有本。然
此二種實等。雖有功能各別等云云言然
此二種者。大有・同異也。意有大有有一實
二實多實等。一一實令體非無。有同異性
有一實二實多實等。一一實令同異功能各
別言也。言令三類別者。一實類・二實類・多
實類。此三類別別令同異言也 問。有人
讀然此三種實等雖有功能各別意何。答。
就此破文。三種者。大有・同異・和合句也。意
大有有實等令非無。同異有實等令同異。
和合有實等令不相離。功能各別言也
問。若爾。取此傳。答。義雖頗似。尋文不可。
何者。今此有法有性同喩同異性相對説
來功能各別。不寄和合句。亦文云。皆有大
有皆有同異。云令體非無令三類別。何
加和合句云然此三種。所以不可 問。就
初破文。然此三種實等雖有功能各別者。大
有同異有三種實等功能各別。三種實等已
自功能各別。然云讀然此三種實等雖有功
能各別。答。今此傳意。此三種實等。爲大有
同異性功能各別言也。日非功能各別此傳
不鈍。
至下當
知也
問。有一實有二實有多實。體何物。
答。至下當知也 問。地水火風常極微。空
時方我意。此若名無實。答。名有一實名無
實 問。何故云爾。答。地水火風常極微。其
體各別。不有二實多實等。故名有一實。空
時方我意互相望。其體各別。故亦名有一實。
此有一實亦名無實。無因故 問。若爾。一
實即無實。無實即一實。答。一實即無實。無實
非一實也
文。勝論六句束爲四類者 問。其四種者
何。答。文云。一無實。二有一實。三有二實。四
有多實云云問。且何云無實。答。地・水・火・風
父母常極微。空・時・方・我・意。徳・業・和合。是
云無實 問。何故此爾十二法名無實。答。
父母常極微體衆多。空時方我意其體各別
多少離實。皆不從實因生故。皆名無實。
徳業雖依實赴。不以實爲因。故名無實。
和合句離和合實。不以實爲因故。亦名無
實。故文云。四本極微體性雖多。空時等五體
唯一。皆無實因。徳業和合雖依於實。和合
於實非以爲因。故此等類並名無實云云
問。云徳業依實起時。見以實爲因。而何
言不以實爲因。答。云依實起故非以實
爲因。譬如雖人依大地住。不以大地爲
因。此亦爾
問。何云有一實。答。六句中有句・同異句並
名有一實 問。何故此二名有一實。答。大
有・同異有一實二實多實等一一實故。此二
句名有一實 問。爾大有・同異並名有一
實者。二句有何差別。答。大有有實等令體
非無。同異有一實等令同異故。有一實名
同。其義實異。故文云。然此三種實等。雖有
功能各別。皆有大有令體非無。皆有同異
令三類別。名有一實云云問。疏本云。然此
二種實等。雖有功能各別。法有大有令體
非無。法有同異令三類別。名有一實。疏本
如是相違。何爲正。答。前本義念時不相違。
彼本勝。何者。契調度文故。云淸素師記云。
疏然此二種者。記大有同異云云又智周記
云。疏法有大有法有同異者。此二法之言。
謂實等三法也。實等三法有大有。實等三法
有同異性也云云故云。然此三種云皆有
大有皆有同異等本少劣也 問。總有一
實二實多實等名有一實。一體實取離有名
有一實。同耶異耶。答。意異也。何者。有一實
二實多實云有一一實故。名有一實。一體
實取離有云有一實故。名有一實。非有一
一實故名有一實。有一實名同意異也。又因
云有一實。有一實寬。皆有一一實故物不
殘。無實即有一實。有一實狹。地水火風父母
極微未合之位。空時方我此等各單已有性
有。名有一實。不名有一一實。故非如因
云有一實。其體實異也
問。何云有二實。答。子微名有二實 問。何
故名爾。答。子微有父母二微故名有二實
 問。何有。答。勝論計。地等四大。壞劫之時。
皆成極微散在虚空。其體常。至成劫之初。
父母二微各二二合生第三子微。其體子微
量等父母二微量。其有父母二微故名有
二實。故文云。至成劫初。兩常極微合生第
三子微。雖體無常量徳合故不越因量。名
有一實云云問。量徳合故不越因量者意何。
答。其第三子微父母二微徳等量等都不増
減言也 問。云父母二微合生第三子微
時念。父母微體少。子微體大。答。二微未合
之位云父母微。二微已合位云子微。二位雖
異體不増減。譬如人修學得高位。雖名大
人。其體不越昔體。此亦爾 問。離子微外
亦無微。何見第二云第三子微。答。望父母
二微未合之時。其子微云第三子微 問。
父母二微合成子微。父母微量徳等者。如父
母二微常。子微亦可常。何云父母微常。子
微無常。答。父母微壞劫之時不壞故云常。
子微已上壞劫之時壞無故云無常 問。父
母微合成子微時。父母微常。子微無常。答。
爾。子微已上有常無常義。今偏取無常義。
子微已上皆云無常
文。自類衆多。各各有彼因。二因極微之所生
故者 問。意何。答。父母二微合生第三子
微。其子微自類衆多。各皆含因父母微。父母
二微所生子微故。其子微各皆有父母二微
故。名有二實言也 問。何云有多實。答。孫
微已上名有多實 問。何故孫微已上名有
多實。答。孫微含六父母微故。名有多實。孫
孫微含十四父母微故。亦名有多實。言實
者父母微也 問。孫微含六父母微孫孫微
含十四父母微者意何。答。壞劫之時散在極
微。二二合生第三子微。三三合生第七孫
微。七七合生第十五孫孫微。如是生至三
千世界大地。皆名有多實言也。故文云。自
此已後。初三三合生第七子。七七合生第
十五子。如是展轉生一大地。皆名有多實。
有多實因之所生故云云言有多實因之所生
故者。六父母微合生第七孫微。十四父母微
合生第十五孫孫微故。云有多實因之所生
故言也。言三三合七七合者。初二二合生
一子微。其父母二微加子微成三。有三之
子微。亦二二合生孫微。合六父母微。其六
微加孫微成七。故云第七孫微。以其有七
云孫微。亦二二合生孫微。故其二七十四父
母微。加孫孫微。第十五孫孫微。六父母微合
成第七孫微。其不越父母微量。其量猶等。
十四父母微合成第十五孫孫微。其孫孫微
量與十四父母微量等准子微
可思之
問。不加有
字直云一實二實多實。加有字云有一實
等。意同耶異耶。答。意異。直云一實二實多
實。父母微體二故。子微云二實。父微體一。
母微體一。等各一故。父母常極微。空時方我
意。云一實。父母微亦六亦十四故。孫微已上
多實。此等含二父母微。含六父母微。含十
四父母微。當此云有一實有二實有多實也
 問。因云有一實有徳業之有。若離實有。
若即實有。答。偏非離實有。偏非即實有。今
此擧共許有無有。故文云。名有一實有徳
業者。亦有無有。非大有也云云今謂。此名
有一實之文。先徳屬令三類別之下。取令三
類別名有一實。亦記文牒有徳業者亦有無
有。然而見疏文倒及義。意名有一實之文猶
可屬下句。何者。上文云。大有同異能有諸
實。亦得名爲有一實有二實有多實云云
此大有同異名有一實及有多實。如是大有
同異名有一實及有多實。功能各別。大有有
一實二實等令體非無。同異有一實二實
等令同異。爲顯此義。次文云然此二種
乃至令三類別。若如上文。令三類下云名
有一實有二實有多實。可成結上義。文而不
云爾。何顯大有同異名有一實有二實有多
實功能各別義下。直云名有一實。所以今此
名有一實文可屬下句。意上云有法有性有
無之有。云此言有性仙人五頂兩所共許等。
今此因有一實有徳業有。亦有無有言也。若
不云爾。有徳業有云有無有義顯。有二實
有ハ有無之有義何處顯。所以次下文云。若是
大有。因成隨一。同異非喩。能立不成云云
此周記文云。有一實因若是大有。他既不
許大有。有一實因如何喩有。故云能不成
云云是此文説有一實有徳業有亦有無有
之文言。有法有性也。若有人難言。大有同異
名有一實。有一實二實等一一實故。名有
一實。所以結上有一實有二實有多實。今下
文云有無一實。何云結上有一實有二實有
多實。下豈云但名有一實。所以猶名有一實
可付上句。今通云。其大有同異名有一實。
有一一實故。上文既説大有同異名有一實
俱能有於一一實故已。今此大有同異能有
諸實亦得名爲有一實等之有一實。異上
有一實。何者。上有一實。有一一實故云有
一實。今此言有一實。父母四極微。空時方我
意。各單已大有同異有名有一實。乃至有孫
微等名有多實。所以與前異。故名有一實
之文。猶可付下句也 問。有不過離實即
實。何云偏非離實有。偏非即實有。擧立敵
共許有無有。答。有無有者。離實有無有。即實
有無有。今此奄含擧云有一實。所以偏非離
實有。偏非即實有。立敵共許有無有。故周
記云。此常奄含噵云云云有無有。云能非無
性。云不無有。皆意同。皆立敵共許有 問。
若立偏離實有。偏云即實有。有何過。答。若
偏是離實有。自成他不成故。有他隨一不成
過。若偏言即實有。他成自不成故。有自隨
一不成過。亦同喩同異性。非離實有非即
實有故。有能立不成過。故文云。若是大有。
因成隨一。同異非喩。能立不成云云
文。如佛法言有色有漏。有漏之有ハ能有之
法。能有所有煩惱漏體。猶如大有能有實
等。有色之言如有一實及有徳等。無別能有
而有於色。此色體上其色義。如空有聲。非
空之外別有能有。但是屬著法體之言者
言有漏喩離實有。言有色喩ハ即實有言也
其義在別。
後可勘之
文。是故於因無隨一過者。今言有一實等
者 擧共許有無有故。無隨一過言也。故
次文云。更不須徴。即實離實之有一實云云
文。況復此因不應分別。應分別者。便無同
喩者 問。此文意何。答。譬如約所作因。不
應分別咽喉所作・繩輪所作。約此有一實
因。不應分別離實有一實即實有一實言
也。言應分別者便無同喩者。若望所作因。
同喩瓶非咽喉所作故。見咽喉所作無同
喩。如是同喩同異性非大有故。見離實有
一實因無同喩。亦同喩同異性非即實有
故。見即實有一實因無同喩言也
文。問。何故不言有於無實二實多實者
問。此文意何。答。上既云有大有同異有無實
二實多實已。而何因不云有無實故。有二
實故。有多實故言也
文。尙若言有於二實多實。云何得以非
實爲宗。其因便有不定之失者 問。此答
意何。答。若立有性非實。有二實故。立有
性非實。有多實故。此等因便有不定失。何
以不定因成立非實宗言也 問。爾其有
不定過何。答。即疏作不定云。爲シヤ汝同異
有二多實故復有性非實。爲シヤ如子微等
有二多實故有性是實。由此不定有二多
云云疏二多實故因合作不定過。若不
開作。爲シヤ如同異性有二實故有性是非
實。爲シヤ如子微有二實故有性是實。爲シヤ
同異性有多實故有性是非實。爲シヤ如孫微
等有多實有性是實 問。何故以子微孫
微爲不定敵。答。子微有二實體。是實物。孫
微等有多實體。是實物。宗異品。有二實故・
有多實故因彼轉。故成不定敵
文。若言有無實等者 若以有無實爲因
時。有兩俱不成過言也先徳有多傳。
可勘之
文。問。有性有法。有一實因。不相開預。而何
不是兩俱不成者 問。此問意何。答。邑記
云。此有二問意云云問。其二問意何。答。記
云。一云。有法有性即大有性而非是實。因
言有一實故。有即是實。即實非實二有各殊。
如何不有兩俱之過言。有法與因俱是有
性。彼此不許有性之上更立有性。何非此
云云問。此二問意何。答。初問意。有法有
性離實有性。因言有一實。有即實有。以即
實有成離實有。立敵不共許。何非兩俱不
成言也。第二問意。有法有性。因云有一實。
亦是有性。以有性成有性。立敵不共許。何
亦非兩俱不成過言也 問。上既云有性有
實徳業上能非無性。立敵共許有性。因
云有一實有。實徳業上即體非無。即立敵共
有無有。因宗俱共許有。云何難有兩俱
不成。答。理爾不可難。爲顯細義。假且爾難
耳。不至極難也
文。答有性有法。是實徳業之能有性。有一實
因。能有於一一實故。是宗之法故。無兩俱
者 問。此答意何。邑記云。有一實因。意説。
有性能有一一實也。此因即是有法之上別
能有義。正是有法宗之法性。且如所作性因。
是彼聲上別義。故此亦無兩俱之失云云問。
此文意何。答。疏答文論文意顯然。如文可
知。總意顯有宗法因法者云有法。此有法
有二義。一者不共許義。以此爲能別所諍。
二者共許義。以此爲因即聲有所作無常二
義。無常義不共許故。爲能別宗。所作義共
許故。爲因成宗。如此有性有非實義。能有
一一實義故。以非實義爲能別宗法。以有
一一實義爲能立因。所以無兩俱不成過
言也。已上非實爲宗。有一實爲因已畢。故
文云。此非實句爲一宗也云云
文。非徳非業後二宗法有法同前。此二因云
有徳業故。謂能有彼徳之與業。如言有色。
亦屬著義者 問。此文意何。答。意云。上既
以非實爲宗。以有一實爲因。成立初量
已。次以非徳非業爲宗。以有徳業爲因。
成立第二・第三比量言也
文。問。既於徳業一一皆有。云何不言有一
徳業者 問。此問意何。答。意云。徳有二十
四徳。業有五業。有性一一皆有此故。准有
一實可云有一徳業。何唯云有徳業言也」
文。答。實有多類。不言有一。但言有實即
犯不定。謂子微等皆有實故。徳業無簡。不
須一言者 問。此答意何。答。意約實有無
實二實多實等之多實。若不簡此等唯言
有實。有不定過故。爲簡此等過云有一
實。約徳業無無徳二徳多徳・無業二業多
業多類故。無可簡者故。唯云有徳業言也
 問。爾其有不定過方何。答。子微孫微等
有實也。即實物故。作不定云。爲如同異性
有實故有性非實。爲如子微等有實故
有性是實 問。若爾。言有徳業時。亦有不
定過。何者。立有性非徳有徳業故時。徳業
有徳業。已徳業物。宗異品。有徳業故因於
彼轉。故作不定云。爲如同異性有徳業
故有性非徳業。爲如徳業有徳業故有性
是徳業。答。若如所言。後二量合立。亦別別
如次以有徳業故爲因。可有不定過。然今
此二量以非徳爲一宗。以非業爲一宗。徳
業合爲二量因故。無不定過 問。何故徳
業合爲因可無不定過。亦別別立故可有
不定過。答。別別立有性非徳有徳故時。徳
有徳。已即徳物。望非徳宗宗異品。有徳故
因於彼轉。故作不定云。爲シ如同異性有
徳故有性非徳。爲如徳有徳故有性是徳。
亦立有性非業有業故時。業有業。已即業
物。望非業宗宗異品。故作不定云。爲
同異性有業故有性非業。爲如業句有業
故有性是業。但今徳業合爲一因言有徳業
故時。無此過。何者。不能爲如徳業有
徳業故。爲如業句有徳業故作不定故。
徳有徳不有業。業有業不有徳故時。
無不定過言也。亦立有性非徳時。業成宗
同品。不分異品。亦立有性非業時。徳成宗
同品。亦不分異品。何物上有徳故因轉
問。同異性能有所有別體。徳業有徳業。已
即徳業物。何以爲不定敵。若諸似立中有爾
例。答。爾有。許非無故因。以即體不離勘
成宗異品。作不定過。准之以即體有爲敵
作不定。有何妨也 問。其許非無故
有不定過方何。答。立有性離實等外可
有別自性。許非無故。如同異性時。實等
已離實等無別自性物。宗異品。故作不定
云。爲如同異性。許非無故。有性離實等
外有別自性。爲如實等。許非無故。有性
離實等外無別自性。故疏下文云。乍觀此
因是共不定。二皆有故云云同異性別體離。
實等即體不離。此既成不定敵。彼亦作不定
過無妨也
文。三因一喩。如同異性。此於前三一一皆
有。亦如有性。是故爲喩者 此文意云。三
因之三勝論所立三量。一喩者同異性喩也。
前三者實徳業。意有性非實。有性非徳。有
性非業等三比量。同以同異性一喩爲喩。
此同異性有實徳業物故言也。三因一喩云
文有本云二因一喩。言二因者。有一實因・
有徳業因。一喩者同異性。以此二因一喩
成彼三宗言也。今謂。此本義頗似劣於前
本。何者。疏文初説有法有性。次説因。今從
此説喩。其文修修有次第。用同喩見宗所
立。所以三比量同一喩之此本勝。依何云二
因一喩。亦有本云三因一喩。故周記云。此
因於前非實等一一宗上。皆有此三因等
云云此本亦違疏義。云此二因云有徳業
故。徳業合爲一因。何以有徳・有業各爲因。
所以非言也
問。有法自相相違能違量作法何。答。有性有
一實徳業非實徳業。大有性非有一實徳
業非實徳業同異性。同異性有一實徳業
非實徳業。同異性非有一實徳業非實徳
業有性。宗異品。有一實有徳業故因於
彼轉。同無異有。故作能違量云。有性非有
性。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如同異性。故文
云。謂前宗言有性非實有性是前有法自相。
今立量云。所言有性應非有性。有一實
故。有徳業故。如同異性。同異能有於一實
等。同異非有性。有性能有於一實等。有性
非有性云云問。今此能違量誰所立。若五頂
所立歟。答。此二量陳那所立。言二量者。有
法自相相違因・有法差別相違因能違量也
 問。勝論既對五頂立三比量故。押能違
五頂所立。何云陳那所立。答五頂覺了時。
著此量有有法自相相違因・有法差別相違
因之過可爾。五頂愚鈍無智直信故。陳那
菩薩爲後代之規模。相代五頂著此等過。
故文云。仙人既陳三比量已。五頂便信。法
既有傳。仙便入滅。勝論宗義由此悉行。陳
那菩薩爲因明之准的。作立破之權衡。重
述彼宗載申過難云云問。勝論求具七徳
者方傳法。所謂五頂。而何云五頂愚鈍無
智直信。答。五頂雖具七徳。弟子猶師智術ヨリ
減。故不申過難。如言雖龍駒減大龍止
也 問。仙便入滅者。何物云滅。答。諸 外道
輩。悉無相天計大般涅槃。即無*相定因
引起無*相定異熟果。指此稱滅 問。今有
法自相相違因過。有法差別相違因過。天主
論所説。何云陳那所立。答。天主禀陳那故。
讓大師云陳那所立也
問。論文。此因如能成遮實等。如是亦能成
遮有性。俱決定故者 此文意何。答。此因
者有一實有徳業故因。此因如遮有性非
實徳業。具三相決定。如是亦能違量時。遮
有性非有性。具三相決定言也 故疏云 此
因既能遮有性非實等。亦能遮有性非是大
有性。兩俱決定故云云問。凡四種相違所違
闕後二相。能違具三相正因決定。而何云
俱決定。答。約本量指未被他違時云俱
決定。非謂能違所違同時相對俱決定。若
爾。成相違決定。故論云。如無違法相違亦爾
云云 准法差別
可思之
文。問。今難有性應非有性。如何不犯自語
相違者 問。此問意何。答。意云。有法ヘル
有性有性。仙人・五頂兩所共許有性。而作
相違時。難有性非有性。犯自語相違言也。
五頂カ有性ヘル有性而難有性非有性。
有自語相違過言也。如小論云我母石女。
大論云一切語妄石女亦云
虚女
文。答。若前未立有性非實。今難實等能有
非有。此言乃犯自語相違者 此答意云。
立者未立有性非實。獨難有性非有性。有
自語相違過耳。其既立有性非實等。敵者
見其有性立離實有性畢後。難有性非有
性故。無自語相違過言也
文。云違自教者。此文意。若未ルトキノ立有性非
實等有性。敵者許六句義中有句教人。難
有性非有性。可有自教相違過。彼既立非
實等有性。今即牒彼難有性非有性故。無
自教相違過言也。故文云。彼先已成非實之
有。今即難彼云云
文。破他違他非成諸過者 意云。凡比量
道理。順自違他。立者彼既成立離實大有
故。今牒彼難有性非有性。何有自教等諸
過言也。故下文云。彼既成立離實之有故。
今難令有非此有。言同意別故無諸過云云
言有非此有之有。離實大有。此指近詞。指
次上有云此有。意離實有性非是離實有
性言也。凡若前未立非成諸過。皆答文也
 問。何故立比量時。必順自違他立。答。若
不順自。有自教相違過。若不違他順他。
有相符過。故必違他順自立也 問。順自
立。何不以自宗法門爲證。答。莊嚴疏云。謗
父之子有不孝過。然而不得以父爲證。如
是違自教有違教過。然而不得以自宗
法門爲證。必以立敵共許法爲證云云 正
可見
文。問。於因三相是何過耶者 問。有法自
相相違因過。因三相中何相闕過。答。闕後二
相過 問。何因闕後二相。答。有性非トイフ
有性之言。有法自相。皆有性非トイフ實言陳有
顯其意許之離實大有立。而同異性有
實徳業非實徳業。同異性非有實徳業非
實徳業大有性。有性有實徳業非實徳業。
有性非有實徳業非實徳業同異性。宗異
品。有一實因有徳業因於彼轉。同無異有。故
此因云闕後二相。故文答上問云。答。彼立
宗言有性非實有性言。是有法自相。彼説
離實有體能有實之大有。其同品無異品有
云云問。此文意何。答。言彼立宗言乃至有
法自相者。有法有性言陳有性。是有法自相
言也。言彼説離實有體能有實之大有者。彼
立者勝論。有性非トイフ實言陳總宗處。意許離
實有性立言也。餘文意顯。言此亦是因後二
品有等者。亦法自相法差別也 問。勝論
立量時。直云有性非實。不云離實大有性。
而何云彼説離實有體能有實之大有。其
彼説者。何時説。若未立比量前。就內明門
定彼此宗審察思時説。爲當立量已説。答。
非彼此。何者。約説有言説・意説。今此言彼
説者意説。非言説也 問。云爾意何。答。立
者有性非實言陳處。離實有性意説立言也
 問。何云言説・意説。答。顯言有性非實言
説。此言陳下。念我有性トイフ有性離實有性
タルリハ意説 問。何以知約説有言説意
説。答。西明理門疏云。約言有意言・言
云云今此意説彼意言 問。有性非トイフ
言陳有性。立敵共許不無有性。非離實大
有。而何難有性非有性可無自語相違過。
答。立者有性非トイフ實言陳總宗處。意許離實
有體能有實大有立。敵者尋其意許。難有
性非有性。故無自語相違過言總宗者。
不相離宗也
問。
尋立者意許難有性非有性。不難立敵共
許不無有者。是差別過。何此云自相相違。
答。立者言陳共許有意許離實有。立其
言陳共許不無有。即意許離實大有。故尋其
意許寄言陳逸難有性非有性故。故自相
相違過。非差別過。故邑記云。攝意隨言陳。
唯違自相過。非差別之因云云言其同異性
等者。同喩同異性望意許離實大有性。因同
品宗異品。有一實有徳業因於彼轉。故同無
異有言也 問。約有性有言陳有性・意許
有性。答。不爾。有性體一。何者。意許離實有
性。即言陳不無有。有性體無二。故纂云。今
此不無無即離二。彼意許者即此言陳不無
之有云云又斷云。雖是意許言有即時即言
所顯離言所顯有外更無別有。不同他用
離實他外有假他用云云
問。四種相違皆闕後二相。後二相過四・六句
中何句攝。答。云此疏與纂意異也 問。何
異。答。疏初法自相相違隨宜四・六句攝。後
三相違皆第四句攝。故疏云。今觀後三。皆彼
第四同品非有異品有故云云初法自相
相違隨宜四・六句攝。後三相違第六句攝
疏與纂相違所由。
至下當知也
今謂。疏與纂意不別。可思
之 問。若爾。何理門長行云。若法能成相
違。所立等法自相相違。九句中四六句攝。後
三相違四六之句不攝。答。攝上頌云邪證
法有法。自相或差別。此成相違因。若無所
違害云云故理門意。四相違隨宜四六句攝
 問。若爾。以長行文・頌文相違。答。其不相
違。何者。長行文望加言難云亘四相違皆
唯成法自相故。長行唯攝法自相。頌文望
不加言立者所諍言陳意許四種差別。見具
可有四相違。頌攝四相違。故長行文頌文
不相違 問。望加言難亘四相違皆唯成
法自相者意何。答。如難眼等積聚他用。難
有性非有性。難有性非作大有有縁性。皆
唯成法自相故。望加言難亘四相違皆唯
成法自相言也。故纂云。雖云違有法實唯
成法。加難有性而非有性難彼意許離實
等有故唯成法云云
問。加言不可言者。何爲亦爾。答。立敵相對立
量已時。敵者未押能違時。云不可言。若敵
者尋立者意許作相違已時。立加言。故纂
要此文云。此意即顯。理門望爲量成立必
須加言。如立大有云有離實等有。更無
同喩。有一實因於同異有。即唯異轉。違彼
後陳。總名相違。不分自相及與差別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言理門望爲量成立必須加
言者。理門長行立敵兩相對立量已時。敵
者尋其意許。難眼等積聚他用勝。難有性
非有性。難有性非作大有有縁性。亘四相
違皆唯成法自相。故唯云若法能成相違
所立。是相違過。即名似因。不分法自相・法
差別・有法自相・有法差別言也。言如立大
有云有離實等有更無同喩者。立者有性非
實之總宗之處。意許離實等有性立。而同
喩同異性有實徳業。同異性非有實徳業
之大有性。宗異品。故望意許離實有更無
同喩。故云無同喩言也。言有一實因於
同異有即唯異轉違彼後陳者。敵者同喩同
異性勘成宗異品。有一實因自同品非有
異品有故。敵者以同喩力作能違量。令
意許有性離實等有意許後陳有相違言也。
其後陳者。約陳有言陳・意許。今此言後
陳。陳意許非言陳 問。何以知約陳有
言陳意許。答。理門論疏云。約言有意言言
云云如此約陳有意陳・言陳也 問。言
令意許後陳有相違。法差別相違過。何此
云有法自相相違過。答。意許離實有。即言陳
不無有。無即離二有。故尋意許望立者言
陳難故。有法自相相違過。所以邑記云。攝
意隨言陳。唯違自相過。非差別之因云云
言總名相違不分自相及與差別者。理門論
望立量。難亘四種相違皆唯成言陳法自
相。不分法自相乃至有法差別。故總云是
相違過即名似因。不云是四種相違過即
名似因言也 問。就頌文望不加言立者
言陳意許差別分四相違者意何。答。今理
門論頌及此論。具分出四相違過。立敵兩相
對立量已時。敵者未尋立者意許立量難
前。望立者所諍。於法言陳意許。於有法言
陳意許。差別見。具可有四種相違因過分
出四相違言也。言不加言者。敵者未作能
違難時。云不加言。故纂云。攝頌中言邪證
法有法及此論中立四違者。望不加言本
意所諍言陳意許故有四種云云問。云フニ
言不加言。纂立量難云加言。敵者未作量
難時云不加言。今疏意可云爾。答。云フニ
言不加言。疏・纂意別 問。何異。答。疏意
自相云不加言。違差別云加言 問。云
爾意何。答。任立者擧不加言直難故。違
自相云不加言。尋出立者言陳所不擧加
言難故。違差別云加言言也。故疏下文云。
雖難意許尋言即難。更不加言故。名有
法自相相違。加言便成難彼差別云云然云
加言不加言。就疏・纂・斷文。先徳有二傳
問。先其二傳者何。答。一傳如前。疏就能違
量。法自相・有法自相云不加言。法差別・有
法差別云加言。纂所違量未破他違時
不加言。敵者作覆能違時云加言。此亘四
相違。但斷就所違量有法自相・有法差別
立者意許云不加言。立者即己顯意許言
成立時云加言 問。疏・纂意上既述。就
斷立者意許云不加言等意何。答。立者立
有性非實時。離實有性意許
不顯成立。是不加言。立者更顯己意許立
有性離實有性。是云加言此有法自相加
言不加言也
又立
者立有性非實時。作有縁性意許下立。此不
加言。立者更擧己意許言陳有性作有縁
性。此云加言此有法差別加
言不加言也
問。何以知斷意
如是。答。斷説有法自相相違云。望不加言
名有法自相。若加言已即名爲法云云又説
有法差別相違云。准前釋望不加言名有
法差別。若加言已即名法故云云以知爾
問。何以此文爲證。答。此文意。立者立有性
非實時。離實有性有法處意許故。云望不
加言名有法自相。立者更顯己意許言陳
立有性離實有性時。意許離實有性成法故。
云若加言已即名爲法。又立者立有性非
實時。作有縁性有法處意許立故。云望不
加言名有法差別。立者進顯己意許立有
性作有縁性時。成能別法故。云若加言已
即名法故。以知斷意就有法自相・有法差別
所違量意許云不加言。更言陳立云加言
具至斷可
加之
問。彼傳何。答。疏意同初傳。但纂
意同斷 問。何以知纂同斷。答。纂云。理門
望爲量成立乃至違彼後陳等云云以知
爾 問。何以此文證斷纂意同。答。既斷意。
望立者意許不加言名有法自相相違。加
言言陳立有性離實等有爲法言也。今纂
意亦如是。如立大有亦有離實等有者。全
同斷意 問。爾此二傳邪正何。答。後傳人
難初傳云。纂・斷同師書。何同師纂時異。斷
時異。有此難 問。初傳何遮此難。答。初傳
云。此非纂與斷相違。彼此書各述義意。何
者。纂欲成理門論長行。但成法自相之義。
亘四相違所違量之未被他違。云不加言。
既被他違云加言。斷意更述別義。立者意
許云不加言。言顯ニ更顯スヲ云加言。二書各別
望異。非一師書相違。但後傳有重難。後可
勘之。今謂。後傳頗叶義。可悉之
文。問。若爾。立聲爲無常宗。聲體可聞。瓶
有燒・見。其瓶與聲應成異品。若許爲異。
不但違論。亦一切宗皆無異品云云問。此
問意何。答。言若爾立聲乃至應成異品者。
意云。同喩同異性スル實徳業同異性。非
有實徳業大有性。宗異品。著有有法自相
相違。就聲無常比量。立聲無常時。同喩瓶
所作性可燒可見。瓶非所作性所聞性。聲宗
異品故作能違。云聲非聲所作性故如瓶
故。可云有有法自相相違言也。言若許
爲異等者。重難。若以同喩瓶望有法聲。言
同喩瓶・有法聲不相似。同喩瓶勘成宗異
品。著有有法自相相違。違論云與所立法
均等義品説名同品。不云與有法均等義
品説名同品。非違ノミニ此論文。亦一切宗皆
無異品言也。意ハ論云與所立法均等義品
説名同品。不云與有法均等義品説名同
品。是有法・同喩不相似定。而云同喩同異
性・有法有性不相似。勘成宗異品作能違
有法自相相違者。違論文亦一切宗法無
異品言也此進退
難也
言亦一切宗皆無異品者。
若與有法上一切義相似爲同品。不與一
切義相似爲異品者。一切宗皆無異品言
也 問。釋此亦一切宗皆無異品之文。智周
記云。此難有二意云云其二意者何。答。一
云。若有法上一切義相似爲同品。不相似
爲異品者。聲上空無我等義。虚空上空無我
等義相似故。虚空成同品。若爾。一切宗皆
無異品。亦聲不可燒見。瓶可燒可見。故瓶
成異品。若爾。一切宗皆無同品云云疏文
云亦一切宗皆無異品。不云皆無同品。擧
異品邊影略同品邊。故有疏本云亦一切宗
皆無同品。二云。若逸許聲不可燒不可見。
瓶可燒可見。不相似。何爲成同品。常無常
一切法皆成同品。若爾。一切宗皆無異品。
亦聲上空無我義。虚空上空無我義相似。然
而任許成異品。作非作一切法皆成異品。
若爾。一切宗皆無同品云云 可見正文。此二釋
中。初難爲正義。次
難稍難不
正義也
文。答豈不已説。其聲之體非所諍故。聲上
無常是所成立。瓶既同有。故是同品。彼説
離實有體有性。爲宗有法。以有一實因所
成立。同異既非離實有體之有性。故成於
異品者 問。此答意何。答。言豈不已説者。
淸素師記云。指此前答云云言前者。指九
句門云前。亦指説法自相相違處。彼云至
下當知故。意九句門中。立敵相對所諍。正
諍聲上常無常。不諍聲體。既説畢故。云豈
不已説言也。言其聲之體乃至故是同品
者。意云。就聲無常量。立敵兩相對所諍。正
諍聲上常無常。不諍聲體。無常所立宗所作
性因正所成立。此因所立無常與瓶上無常
相似故名同品。故不相違與所立法均等
義法説名同品之文。亦一切宗皆無トハ異品。
無同品之過シテ言也 問。何故云與
所立法均等説爲同品。可無一切宗皆無
異品過。答。若云有法上一切義相似爲同
品。云不與一切義相似爲異品。違論文
可有一切宗無異品過。然今少相似爲同
品。少不相似爲異品。故無此過言也 問。
何故云少相似爲同品。少不相似爲異品。
亦可無一切宗無異品過。答。少相似者。聲
上無常・瓶上無常相似言也。不少相似者。聲
上有無常義。虚空上無無常義。故不少相
似言也。故以言少相似爲同品。少不相似
爲異品。簡一切宗無異品之過 問。少相
似・少不相似者何謂。答。聲上有可聞不可聞
等義。此中取無常少分別義爲所作因所
立。此因所立聲上少分無常。瓶上少分無常
相似故。云少相似。虚空上無無常義故。云
不少相似。故瑜伽第十五云。同品者少相似。
異品者少不相似云云問。聲上少分無常。瓶
上少分無常相似。故爲同品者。唯無常義
與無常義相似。聲上空無我義。瓶上空無我
義不相似 答。其二相似。即聲上空無我・瓶
上空無我。所作性因所成立。唯虚空上空無
我。非所作因所成立。何者。是即非作空無
我故。故論云。若所立無説名異品云云
所立言遮一切濫耳 問。聲上空無我義。
瓶上空無我義。所作因所成立。答。成立。如
瓶所作性空無我。聲亦所作性空無我。故瓶
ニモ言陳無常宗。爲ニモ意許空無我宗。然爲
同品。與所立法均等。若瓶如同異性。爲言
陳非實宗成同品。爲意許離實有性不成
同品。著有有法自相相違・有法差別相違。
然而瓶爲言陳・意許兩所立皆均等故正因。
第二句攝。故疏説。第二句有法差別相違
云云如同異性有有法自相相違・有
法差別相違言也。言彼説離實乃至成於異
品者。彼説者。意説非言説。意者立有性非
實言陳有性。非實總宗處。意許有性離實
等有體有性。立此意許離實等所立宗。即
有一實有徳業故因所成立。而同喩同異性
非實等同異性。非離實等大有性。既不與
意許離實等法相似故成異品。故不違論
文。亦無一切宗無異品之過言也。如立聲
常。所作性故。如瓶時。所立常宗・同喩瓶不
相似。此亦爾。意欲順論文。同異性勘成宗
異品言也
文。問前論説云。與所立法均等義品。説名
同品。但言所立法均等有。名之爲因。不説
有法均等名同品。亦如何説有有法自相相
違因耶者 問。此句意何。答。論唯云與所
立法均等義品説名同品。不云與有法均
等義品説名同品。准此説。同喩同異性不
與言陳非實所立宗相似故。與所立法不
均等。勘成宗異品。著有有法自相相違過
者可然。同喩同異性有法有性不相似。是
法爾道理。而何云以同喩同異性望有法
有性。有法同喩不相似有有法自相相違
過言也
文。答。今若但以有性與同異爲同品。可如
所責違前論文。既以離實有性而爲同品。
亦是宗中所立法均等有。故即此過。無違
論理者 問。此答意何。答。言今若但以有
性與同異爲同品可如所責違前論文者。意
云。若以同喩同異性相望有法有性。同喩
同異性有法有性不相似。勘成宗異品。有
有法自相相違者。違前論文可如所責言
也。所責者。指次上詞。故淸記云。今若但以
有性與同異等者。我若但説有法有性與同
異相似名爲同品。可如所責云云此文意
云。我五頂若説以有法有性與同喩同異
性均等爲同品。可如所責言也。云既以
離實有性乃至無違論理者。意云。若同異性
善同喩。如言陳非實所立法均等成善同
喩。亦爲立有性非實言陳總宗處意許有
離實有體有性立總宗所立法亦均等。
如立聲無常時。瓶表裏均等。爲言陳無常
宗與所立法均等。爲意許空無我宗與所
立法均等。然而同異性非離實有體大有
性。但爲言陳非實所立成同品。爲意許
離實所立法成異品。表裏既不等。故有法
自相相違過言也。非以同喩同異性望
法有性。有法與同喩不相似名異品。故不
相違論文。亦無有前責言也 問。就後破
文。何故讀成既以離實有性而爲同品。亦
是宗中所立法均等有。答。若以離實有性而
爲同品。亦是宗中所立法均等有。有リノ
時。勝論以同異性爲同品。以離實有性爲
同品。正因具三相。何有有法自相相違過。
然今疏意隔義爲令學者心勵難居文章。
今隨義欲讀顯爾讀耳。若離有法有性有
離實有性者。勝論以彼必爲同喩。而難有
法有性外無離實有性者。勝論矯以異品
爲同品故。以離實有性爲同品。與所立
法均等。無有法自相相違過。違論文而不
爲爾故。有法自相相違過。亦不違論文。見
以離實有性爲同品。讀以離實有性而爲
同品耳難具
言既以離實有性而爲同品者。
淸論云。我今亦以同異之上離實有性而爲
同品。如何不是所立均等。離實有即是正所
立故。意説不離實有即是有法有性之上一
分正所諍也云云問。此論文意何。答。言同異
之上離實有性等者。同異性善同喩。其同異
性上有離實等有義。爾有所立法均等言
此根本傳也。既宗
之下爾有甚似強也
亦前徳傳云。既以離實有
性等者。勝論以離實大有性爲所立。而同
喩同異性非離實有性故。望意許宗成異
品。爲能違非有性宗能爲同品。與所立法
均等故。此有有法自相相違過。無違論云
與所立法均等義品説名同品文言也。故淸
論云。言既以離實大有而爲同品者。我今
亦以同異之上離實有性而爲同品。如何不
是所立法均等。離實有即是正所諍故等云云
此文意云。汝勝論以離實有性正爲所立
法故。我五頂今亦見同異性上離實有性
爲同品。同異異性非離實有性故。爲能違
非有性宗取爲同品。如何不是所立均等。
離實有性立者正所立故言也。此傳亦不飽。
何此文成説能違量。可思之
文。問。有性既爲有法自相。離實有性是其差
別。有一實因便是有法差別之因。如何今説
爲自相過者 問。此問意何。答。意云。有法
有性有法自相。直牒其言陳有性難有
性非有性。應是違自相過。既牒意許離實
有性難有性非有性故。應違差別過。何
名有法自相相違因言也
文。答彼宗意許離實有性。實是差別。言陳有
性既是自相。今非此言陳。即是違自相。故自
相過。非差別因者 問。此答意何。答。意云。
離實意許離實有性離實有體有性。即是差
別。言陳有性是自相。今顯意許難彼言陳。
故自相過。非差別過言也 問。如法自相
相違。唯違言陳常宗法自相。不違意許差
別。如法差別相違。違意許差別。不違必爲
他用ノ言陳自相。今見有法自相相違因過。言
陳意許雙違。若有第三俱相違因過者
答。不爾。若爾有六相違因過。何者。若違差
別時。言陳自相隨亡。名自相過。不名差別
過。若違差別時。言陳自相不亡。名差別過。
不名自相過。故獻法師記云。若違差別即
自相亦亡。但名自相相違。不名差別。若違
差別。自相不亡。可名違差別云云問。同記
次文云。問。言陳有性豈不許通即離。何故
但違離實有性即實有性亦亡違自相耶
云云此問意何。答。有法有性通即實離實。
難有性非有性時。何故唯違離實有性時。
言陳自相亦隨亡。名違自相過。不名違差
別過言也 問。此句何答耶。答。論文答云。
立者唯許離實有性。令違離實有。無即實
有替處。故名違自相云云問。此答意何。答。
立者唯立離實有性。不立即實有性故。難
有性非有性時。無即離二有故。無即實有
性替處。故自相過。非差別過言也 問。何
故有即實有性違離實有性時無替處。答。
立者唯許離實有性不許即實有性故。違
離實有性時。無即實有性替處 問。違差
別時。自相隨亡。違差別時。自相不亡者。何
言作法。答。違差別自相隨亡者。是有法自
相相違因過。違差別時自相不亡者。如法
差別相違因・有法差別相違因也 問。云爾
意何。答。此有法自相相違因過。立者前無即
離二有意許。離實有即言陳不無有故。違意
許離實有時。言陳不無有隨亦亡故無即實
有替處故。違自相過。非違差別過。如法
差別相違。立者前有神我假我二他。雖非不
積聚他。有積聚他替處故。必爲他用言陳
自相不破。故違差別過。非自相過。有法差
別相違准之可知之
文。若不爾者。極成所別皆無此過。違自宗
故者 言此過者。有法自相相違過。意云。今
有法自相相違。若直偏非難極成有法。即其
意許寄言顯難有性非有性。不爾有自教
自語等相違故。不成有法自相相違過言
也。言極成有法者。若牒極成有法難有性
非有性。有自教自語等相違過。所以無有
法自相相違過言也 問。爾其有自教自語
相違方何。答。敵者許有有性者。而直言有
性非有性。有自語相違過。又敵者宗許有
第四有句。而直言有性非有性。有自教相
違過言也 問。敵者五頂不許第四有句。
何可云有自教相違過。答。彼不許離實有
句。許即實有句。所以俱有自教相違過。若
就纂意。可讀若不爾者。極成所別皆無此
過。違自宗故 問。爾讀意何。答。能違量言
有性非有性。逸牒彼離實有性難有性非
有性能違量非有有法。必成所別。不爾者
不成有法自相相違過言也 問。若爾有
所別不成所依不成過返同有方何。答。敵者
不許離實有性。而牒離實有性言有性非
有性。有自所別不成過。宗有所別不成。因
必有自所依不成過。正欲破他。非所別所
依成過。故纂云。以破他宗不要有有法
而爲所別故無宗過乃至爲破於他。就他
宗立。雖有所別所依不成而不爲過云云
 問。就纂意云違自宗故文意何。答。若
敵者牒離實有性難有性非有性。恐有所
別所依不成過。不作能違量。令彼勝論立
離實有性故。即實有性所破。所以五頂違
自宗言也。今謂。纂與疏意不異。疏同纂義。
其同所以如前也
文。問。若難離實之大有性。所別所依犯自
不成。亦犯違宗。隨一不成。若難不離實等
大有而非有性。既犯相符。亦違自教。彼豈
非有者 意云。言若難離實乃至隨一不成
者。若牒離實大有性難有性非有性。有四
過。何者。敵者不許離實大有性故。有自所
別不成過。宗有所別不成。因必有所依不成
過。敵者宗中無離實大有。而言離實大有。
有自教相違過。言隨一不成者。智周記云。
隨一者。一有體隨一。二無體隨一云云問。何
云爾。答。若非無有云有一實。共許有何遍
意許離實有性。立者許。敵者不許。故有體自
隨一不成。若大有云有一實。大有敵者不
許。故無體隨一不成言也。言若難不離實等
大有乃至亦違自教者。若牒即實有性難
有性非有性。有二過。何者。本師立不無有。
從本非是大有。而難有性非有性。有相符
過。亦弟子立不無有。從本是有。而亦有性
非有性者。有自教相違過言也。言彼既非
有者。亦釋有自教相違所由。意彼五頂不
云有物言也。有人讀。若難不離實等大有
而非有性。讀爾時。成即實有性云大有。不
可依。又有本。若難即實等大有云云此不正。
爲亂及違調度文牒也
文。答。彼先總説。今亦總難。彼既成立離實
之有。故今難令有非此有。言同意別。故無
諸過者 意云。彼者勝論。言今者五頂。意
彼勝論前總立有性非實徳等時。既無所
別所依等過。今五頂亦總難故。無所別所依
等諸過言也 問。纂文本量就自宗成立
自宗故。必簡所別所依等過。能違量就他
宗破他故。不要有有法成所別云云
云。凡顯他過必自無過。云彼前總説今亦
總難等。何師資義成桙楯。答。其不成桙楯。
何者。疏並有二釋。一者凡顯他過必自無
過義故。法差別時。不立非神我用勝。立假
我他用勝。二者就他宗不顧過義故。法差
別中。若他比量一切無過。又此有法自相相
違量中。上文云破他違他非成諸過。下文云
總説總難。今纂師二釋中。取就他破他不顧
過釋故。非師資義成桙楯 問。若爾。何纂
文牒疏云。今謂。總難離實之有令非無有。
即應弟子正難離實之大有性。即有前過。若
云不欲唯難離實之大有性。但總難者。還
有後過。今謂。法師此意云。有コト如是。
以是見總説總難義。非疏主正義。答。實彼
前總説今亦總難義難是假叙。云破他違他
非成諸過。云若他比量一切無遮。尤是疏主
正義。今纂師取此釋故。猶非成桙楯 問。
今謂法師此意云有假叙如是者意何。答。此
意。總説總難義。有人義。疏主假叙。非是疏主
正義言也 問。有人者誰。答。無指其人。唯
如理論云。假叙五頂義云云 已上
本傳
然今先達傳
云。今就此纂文。疏文云假叙都不被云。
何者。疏主既説有法自相相違過。作問答祥
芳説。若此云假叙。疏文成無用。亦若此
叙有人義者。何レヲ以爲疏正義。故此文云假
叙甚不當 問。若爾。疏正義ナラハ何纂師
假叙。答。纂師御意非假叙有人義。疏主義
云假叙。即救疏詞也 問。若爾。有假叙如是
者。擬疏詞者意何。答。凡所別不成。所依不
成。違宗。隨一不成。相符。違教。此等過皆言
過。非意許過。而疏主總難有性非有性
時。有此等過云云若難離實有性非有性。
及難即實有性非有性。有此等過。總難有
性非有性。可有何所別等過。今無此等過
處。疏主言有。是假叙言也。若例如法差別相
違處。勝義七十徴金七十云。必爲他用是
何他耶。若説積他。犯相符過。若不積他。能
別不成等。彼既非咎實過故。亦是假叙言
也 問。若爾。纂牒疏文云。即有前過還有
後過。纂師既説實過。而何云假過。答。其纂
牒疏文連貫文得意。能破文時都非實過
 問。爾破文何。答。可讀 問。若難離實之
大有性。所別所依犯自不成。亦犯違宗隨一
不成。若難不離實等大有而非有性。既犯
相符亦違自教彼寧非有 答。彼前總説。今
亦總難。彼常既成立離實之有故。今難彼
離實大有令非此有。言同意別故無諸過。
今謂。總難離實之有令非無有。即應弟子
正難離實之大有性。即有前過。若云不欲
唯難離實之大有性。但總難者。還有後過。
今謂。法師此意云。有假叙如是。言令非無
有者。合非無云無。意令非無言也 問。
前徳假叙傳疏意何成。答。就其傳纂意同。
即亦有前過者。若難離實大有犯四過。即
所別等過。言還有後過者。若難不離實等
大有犯二過。即相符違教也具至纂當知。
已上傳頗不飽
四種相違義中卷
寫本云今此三卷者東南觀理大僧都御私記
 云云
 仁平元年後四月八日午刻書寫之功畢
 同五月六日移點畢    沙門平榮
寫本云于時永正十年癸酉來四月之比可有法
 華會執行由內外相調故爲第夜竪義稽古
 本院權大僧都御私記三卷令書寫畢願今
 生爲兩會遂業後生備二求之資糧而已
      三論兼因明沙門英訓生年
三十八
 自以寫本加校合畢猶文字等不審多之
               英訓
 元文二丁巳年十月二十一日以英訓法師
 權大僧都之古本於北林院書寫了
            法師成興胎生
三十
 安政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一卷書寫了
          沙門永俊年二十二
戒十一


四種相違私記下卷
         東南權大僧都記
問。有法差別相違本作法何。答。勝論對五
頂立量云。有性非實徳業。有一實故。有
徳業故。如同異性。此有有法差別相違因
過言也 問。彼勝論有何意立此量。答。五
頂不信離實徳業有大有性。勝論爲令信
此。以前有一實有徳業故因意説立有性
作大有有縁性言也。故疏云。彼鵂鶹仙以五
頂不信離實徳業別有有故。即以前因
成立前宗言陳有性。有法自相意許差別
爲有縁性云云問。何意許立有性作大有有
縁性。答。疏云。如同異性。有一實故。作有
縁性。體非實等。有性有一實。亦作有縁性。
故知體亦非實徳業云云問。此文意許。答。
彼勝論立有性非實徳業。有一實故。有徳
業故。如同異性時。其有法有性言陳自相
處ニ意説。如同異性有一實非實徳業故。有
性亦有一實。非實徳業。故意中立量云。有
性作大有有縁性。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如
同異性言也 問。此量有有法差別相違因
過方何。答。有性者有法自相。此言陳有法自
相處爲作大有有縁性・作非大有有縁性。意
許差別。立者本意。立作大有有縁性。同喩同
異性有一實非實徳業同異性有縁性。
非有一實非實徳業大有有縁性。宗異品。
有一實有徳業故因彼轉。同無異有。故有有
法差別相違因過言也。故疏云。有性言陳有
法自相作有縁性作非有縁性 是自相上意
許差別。是故前因亦是有法差別之因云云
古徳立者本意欲爲立作大有有縁性。是
不爾立義勝。亦古徳讀作有縁性作非有縁
訓非義同 問。何同異性勘成宗異
品。著有法差別相違因過。答。疏云。有性
トノ有縁性同。詮言各別云云故勘成異品
著有法差別相違 問。有性同異等意何。
答。有性同異トハ有縁性名同。有性有縁性
有實徳業令體非無有縁性。同異性有縁
有實徳業令體同異有縁性。所守詮言
各別。故勘成宗異品著有法差別相違因
過言也。詮言者。能詮言果。亦詮言者詮
トナリ 問。云爾意何。答。言者名言也。詮者所
詮也。意如大有・同異名言各別。所詮亦隨
各別言也 問。何各別。答。大有有縁性
徳業令體非無之有縁性。同異性有縁性
有實徳業令體同異之有縁性。此新傳也。
如盜云盜人。隨爲云有性云同異性。
故云詮言各別言也
問。有有法差別相違過方何。答。有性非作
大有有縁性。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如同異
性。故文云。作非有縁性者。作非彼意許大
有句義有縁之性。謂即此因亦能成立與
彼所立意許別義作有縁性差別相違而
作非大有有縁之性云云問。此文意何。答。
作非有縁者。作非彼意許大有句義有縁之
性者。敵者爲立者意許作大有有縁性宗。
以前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因。成立有性非作
大有有縁性之能違宗言也。所以次下文云。
謂即此因亦能成立乃至作非大有有縁之
云云謂即此因者。指前有一實有徳業故
因。與彼所立意許別義作有縁性差別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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