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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抄 (No. 2271_ 藏俊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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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271 [cf. No. 1840]

因明大疏抄卷第一 (第一帖)
  陳那菩薩之事
疏云 私不録疏文
明燈抄一本云。言域龍者。若依梵音。摩訶
陳那伽。此云大域龍。佛涅槃後一千餘年。南
印度境案達羅國。有一論師出現於世。聲
徳遠振。智冠千古。於五印度大域之内。立
破自在。如龍勢力。名大域龍云云
又云。曁乎正法初隱。像教纔暉。爰有菩薩。
名曰摩訶陳那伽。此云大域龍也。學高衆
聖。位階極喜。嘉聲遍於五天。雅譽流於四
主。重裁祕典。製造理門。因明於是欝興。二
量從茲鑒徹。故能碎網見之靈石。神天捧
遵。捨權運之小心。依求大果。受眞言於王
子。傳慈氏之中宗。異道莫不敬崇。餘乘亦
皆歸仰云云
  此者引西域記委釋之。可見
又云。今案西域記。都無陳那説賢劫中一
佛之文也。未詳何文。可撿誠文也云云
定賓疏一云。千祀之外。東印度境案達羅國。
有大域龍菩薩焉。彼菩薩無量劫中修諸梵
行。無邊佛所種諸善根。總持之力已成。弘濟
之心彌廣
下文云。西明法師云。佛涅槃後一千餘年。南
印度境案陀羅國。有一大士名大域龍。今
尋西域記。是東印度境。法師借叙也以下文
同善珠心
  天主菩薩之事
疏云。商羯羅主乃至以爲此論云云下文云。
商羯羅者乃至骨瑣主菩薩造。外道有言
明燈抄云。夫天主菩薩。習海爲師。説資
明於上聖。善秀因宗。朗惠海於理門。妙閑
兩喩。欲使立破之術愚智共知。二量之言有
心咸奉。撮彼綱要成茲略文。辭約而義弘。
言易而理顯。爲法門之仙術。入正理之樞
機。作玄關之鈐鍵。暢幽隱之眞詮。容二能
之祕局。盡生了之宗極。異道莫不敬崇。餘
乘亦皆歸仰云云
  問。疏云。歎天主云。善窮三量。妙盡二
爾者三量者何等耶。答。明詮云。自・
他・共云三量也。明燈抄。現・比・聖教云三
量也云云付之
維摩會東大寺
問。付因明門疏中。豈若蘇張之師鬼谷
獨擅縱横。游夏之事宣尼空聞禮樂而
顯何事耶
明燈抄云。然今引外典語相例意者。即顯
陳那菩薩之門人與鬼谷・宣尼之門人。得業
疎別如天地之玄隔也。其鬼谷・宣尼之門人
者。習縱横術。聞禮樂教。唯飛一世之名。無
萬代之益。今陳那菩薩之門人者。簒二先之
妙。鳩群藉之玄。奧義咸殫。深幾並控。匪唯
提綜周備。實亦易葉成功。既彰四句之能。
兼明八義之益。遠啓萬代之益。以蘇秦・張
儀比之。蚊子之與大鵬。爲世大珍。豈以比
類。故云豈若乃至而已云云
私云。上文云一段又義妙範上云一段。此二段。共
註疏文豈若乃至而已。今略
  因明者佛説之事
疏云。因明乃至正道云云
  尋云。劫初足目説因明。如何云源唯佛
説耶。又仁王般若云。内道論・外道論・藥
方・工巧・呪術故外道論豈非因明耶
邑記云。疏因明論者源唯佛説者。如涅槃
經破十外道。具宗・因・喩。正明立破。諸經所
言自相・共相。即明現・比。故源佛説。問。劫初
外道已説因明。何故此言源唯佛説。答。且
據内教因明。或過去佛説。皆不違也云云
明燈抄云。問。若五明教唯佛説者。何故瑜伽
四十八云。聲聞菩薩諸佛語言名爲内明。一
切外論爲因聲醫。但諸世間工巧業處爲工
巧明。又諸外道五明皆具。豈唯佛説。答。有
二解。一應法師云。如是五明初唯佛教。其後
四種義亦通餘。伽論既云。除初内明餘但
外論。明知五明非皆佛教。其後四種亦通餘
言。然諸外道各別説云。即我先師所造教藏
名爲内明。非餘師教。且如僧佉。劫初已來
五明皆具。劫比羅仙劫初已説諸諦義故。今
依自義故作是説。佛未出時。但有其四。二
疏云。五明唯佛教。引證如文。故知五明本
唯佛教。但諸外道於過去佛所説五明。生異
分別。謂本所傳。又梵王等大地菩薩示現權
身。豈於外教生分別耶。故知五明源唯佛
説。此因明理散在衆經。如來略説。菩薩廣演。
如深密經。誠證道理略有二種。一者清淨。
二者不清淨。雜心論云。因明論方便。是則爲
義辨。所以大聖散説因明。門人纂成別部。
大小經中。處處皆有。故云文廣義散等云云
定賓疏一云。竊尋。大乘菩薩妙行將欲求
成一切種智。必須遍學一切教門。於中若
欲求其宗致。勿過五明攝宗備盡。是以大
乘莊嚴論第五卷偈云。菩薩習五明。總爲
求種智。解伏信治攝。爲五五別求云云 引
長行文委釋。可見
又云。而今意辨因明論者。自有三義。一者
以別助總故須因明。若不學此。於遍學
中應非遍故。二者爲成四無礙故。婆沙百
八十云。辨無礙解。以習因明論爲加行故。
涅槃經第十七云。樂説無礙者。於無量阿僧
祇劫。説辨説義而不可盡。是名樂説無
礙。既據説門。故有立破也。又云。亦於無量
阿僧祇劫。修集世論故。得樂説無礙。既言
世論。故是比量道理也。三者爲成大智立
正摧邪。無畏種子。佛果之中四無所畏。由
此因成云云
先師上綱云。四相違之中。法自相聲無常量。
顯諸行無常道理。法差別必爲他用量。顯諸
法無我義。後二相違。顯破法執。既破我・法
二執。顯有爲無常之旨。豈非顯眞理耶。況
大佛頂經眞性有爲空之護法・清辨二宗之
諍。又以比量顯法性也
  尋云。傳教難云。四記之答幻智所須三支
之量。何顯法性云云依之大乘經中
義心云
瑜伽論遁倫記卷第十八云。諍訟究竟論者
謂諸外道因明者景云無出離意。但求過非。
新羅皛法師云。因明之興。本始外道。理實通
内。論主約本爲語。故云外道因明論。陳那
等論師欲伏外道。故造因明論名爲内論。
今解。邪義因明名外因明。正義因明本是佛
説。寔以一切外論法從教而漏出也
勸發菩提心集下云。云何無散亂心聽聞正
法。謂由五相○謂諸菩薩○求因明時。爲
欲如意了知外道所造因明論是惡言説。爲
欲降伏他諸異論。爲欲於此眞實聖教
未淨信者令其淨信云云
  足目仙人之事
疏云。劫初足目創標眞似云云
明燈抄云。言足目者。先徳四釋。一云。約事
釋。劫初有此仙人。足下有目。二云。不但遍
身有目。乃至足下亦復有目。三云。約理釋。
以此仙人智慧連疾。如足行運亦復有目。
四云。但是父母隨意立名。復有釋云。若依
眞諦三藏記言。大梵天王與勝論師論義。
梵王即墮負處。爾時梵王額上顯目。爾時勝
論。若汝額上有目爲言者。我亦顯足下目。
是故號勝論爲足目也云云
  邑記有四釋同之。而以初釋爲正。可

邑記云。劫初雖有因明。眞似紛亂。未有刊
定。時大梵王化仙人。名爲足目。創定眞似。
故理門論結十四過類云。如是過類足目所
説。多分説爲似能破性云云
或九句義私記。足目或云數論。或云勝論。
然存數論義也
永超大僧都云。勝論之師爲足目。非勝論即
足目云云 似邑意歟
前記云。足目者。相傳兩釋。一云。足者多也。
目者慧也。以多起慧名爲足目。二云。
脚也。足下有目。名爲足目。如聞倶胝比丘
足下而有毛等。○相傳。足目者。足下有文。
其如於目。因此名焉云云
後記云。疏劫初足目者。此有二解。一云。足
者多。目者智慧。智慧廣多名爲足目。一云。
足下有目名爲足目。此即劫比羅外道有別
名。非九十五外道中。不定充屬也云云
定賓疏六云。言足目者。先徳四釋。一約事
釋。劫初有此仙人。足下有目。二云。不但遍
身有目。乃至足下亦復有目。此亦約事釋
也。三云。約理釋。以此仙人智慧速疾。如足
行運。加復有目。四云。但是父母隨意立名。
復有釋者。此是劫初大梵天王化作此仙。愍
世愚癡。説因明法流布世間。復有釋言。因
明之法無始有之。足目仙人知過去事憶
昔所聞。故於劫初流布人間。此即多是混
迹菩薩最初起教。雖非純眞。然於後時佛
出世間。假彼以爲堪化之由。譬如此方詩
書禮樂先若無者。佛亦不化。足目過類要而
不繁。自此已外廣立似門。繁多流漫。故
陳那裁行也云云
九句義私記下奧云。問。言足目者。指誰人
者誰。答云。此先徳云云不同也。有人云。數
足目云云有人云。勝論云足目云云問。此
二中何勝。答。勝論云足目。未明其所依文。
至數論云足目。疏文顯然也。問。爾者疏文
如何。答。疏上卷云。劫初足目創表眞似云云
中卷云。數論出成劫初云云上下文相順。故
數論云足目爲勝。勝論外道出成劫末云云
如何劫初足目トイフ之足目可言勝論。所以
勝論云足目爲不正義也。問。上下文和會
數論云足目者。先徳義准而言也。若人國調
度中有爾説耶。答。爾有。所以云周記云。
足目有二解。一足者多。目者智。智慧廣大故
名足目云云一足下有目所以云足目。是劫
比羅外道云云言劫比羅者梵語。此云黄赤
色仙人。即此數論外道。疏上下相順之上。人
國調度明説數論云足目。所以數論云足
目爲勝也。問。爾者如何邑記足目ヲハ
云鵂鶹師。其所好鵂鶹。梵云塞那僕。漢云
食米齊仙人。即是勝論外道云云答。約人國
調度。智周記數論云足目。邑記勝論云足
目。然今依疏文。數論云足目爲正義也。
問。爾其足目者如何言耶。答云。此有四釋。
即一者足下有目。所以云足目。二者足多目
者智。智慧廣大所以云足目。三者父母隨意
立名。四遍身有目。所以云足目云云問。調
度文唯有足者多。目者智。智慧廣大。所以
云足目。一足下有目。所以云足目之二釋。
如何更加二釋云四釋耶。答。二釋意智周
記意也。四釋邑記意也。問。就邑記意。此四
釋中何爲正釋耶。答。即記判云。繋隨初釋
云云意第一足下有目故云足目爲正義爲
言也云云
  三藏習因明之事
疏云。大師乃至用訓初學云云
慈恩傳二云。至迦濕彌羅國○彼僧佉師者
○自午已前講倶舍論。午已後講順正理
論。初夜後講因明・聲明論。由是境内學人
無不悉集。法師隨其所説領悟無遺研幽
撃節盡其神祕云云
同傳第三云。歸那爛陀寺。方請戒賢法師
講瑜伽論○法師在寺聽瑜伽三遍。順
理一遍。顯揚・對法各一遍。因明・聲明・集量
等論各二遍。中・百二論各三遍云云
同第四卷云。南憍薩羅國中印度境○其國有
婆羅門。善解因明。就停餘日。讀集量論云云
鉢伐多國北印度境○有低羅擇迦寺。有出家
大徳。名般若跋陀羅○於薩婆多出家。善
自宗三藏及聲明・因明等。法師就停兩月。諮
決所疑云云往杖林山居士勝軍論師所○
先於賢愛論師所學因明。又從安慧菩薩
學聲明・大小乘論。又從戒賢論師學瑜伽
論○法師就之首末二年。學唯識決擇論・
意義理論・成無畏論・不住涅槃十二因縁論・
莊嚴經論。及問瑜伽・因明等疑也云云
  世親造幾因明論之事
明燈抄云。世親立論法式。造三部論。謂彼
少時作論軌論明論軌則。故名論軌至於
長大。恐不當理更造兩論。一者論式。二者
論心。諸論之心故名論心云云
  問。疏云。依此標名合爲五釋云云其五釋
如何
  第一釋之事
疏云。一云。明者五明之通名乃至無重言失
云云
  尋云。足目眞似爲因明軌轍。何云餘雖
解釋邪而不中耶
又慈氏・無著・天親等因明。豈非中道耶
纂云。依此論標五釋之中。第一解者乃至
此別目云云
邑記云。問。足目・世親因明准的。何得説餘
邪而不中。答。既説時移。即簡於彼云云
明燈抄云。此第一釋即當泰師之一解也
云云
  尋云。正理者可所立宗。何云取因少分。
況云因之明時。因中取義生義了耶
又入者能入智也。正理者所入之自性差
別也。何以入屬正理乎。又以因及明屬
正理之入耶
又入智不過立敵智。何云不約立敵八
分耶
今云
  第二釋之事
疏云。二云。因明者一明之都名乃至並依主
云云
  尋云。明詮僧都難云。入者即明也。如何云
入正理之因明耶云云此難可然。如何可
會之耶。難意云。因之明者。即由立者言
所起之敵者智也。則以此智名入。即能
入之智也。若爾入正理之能入智。即因明
之明也。可言入正理即因之明。豈非持
業釋耶
又因者言生因也。望敵證智立因名。何
故疏云建本宗之鴻緒耶
明燈抄云。因明入正理論。明者照也。即照
別也。由立論者能立因言。敵證智起。照解
幽致。因是所縁。智即能縁。依境智起。此明
之因。依主釋也。由言生智。達解幽致。名之
爲入。即入屬正理。故云正理之入。彼因
與明能生此入。入於正理故。因與明屬正
理之入。故云入正理之因明。並依主釋云云
又云。問。且論題中。因明在前。正理在後。若
言因明之正理。依主釋者。共義容成。論題
正理本不在先。何以輒稱入正理之因明。
並依主釋耶。答。若文次第應如所責。今約
義次第故無有妨云云
又云。此第二釋即同備師之一解也云云
明詮導云。問。言生因者。立論者立因等者言。
此生敵論決定解。故云生因。何故云建本
宗耶。若爾不可言明之因。答。生敵者智了
因故。所立無常宗所顯既由智了因彼宗所
顯故。云建本宗也。問。何故爾耶。答。由立
因等言敵者智了因起。解所作道理也。由
此即顯外宗果也。故生智了此即立本宗
云云
  第三釋之事
疏云。三云。因者言生因乃至略無餘也
  尋云
明詮導云。問。由言生因得生智了因。何故
越云了宗智生耶。答。雖言生因是了因智
之因。而此説意者。本發言者爲了宗智果
也。即入是了宗智也。既具了所立宗故起
言也。故云由言生故未生之智生也云云
明燈抄云。此釋即當文軌師説也云云
纂云。今於第三解下。更助二解乃至正理如
云云
  第四釋之事
疏云。四云。因明者乃至正理トヲシムルトイフ
依主釋也云云
  尋云。倫師釋云。陳那造五十餘部如何」
又以諸法本眞自性差別名正理者。與
第一釋有何差別耶
明燈抄云。眼法師云。西方内道・外道一百餘
部。皆申立破之義。總號因明。此通佛未出
世之前。始從足目等。總而論之百餘家也。
今云四十餘部者。蓋是百餘部之内數乎。泰
法師云。正理者。陳那所造集量論等五十餘
部名也。此理門論爲彼門故。名正理門云云
  定賓疏亦有此文
明詮導引孝仁記云。唯取陳那論之自性差
別云正理也。第一説意通一切言故別也」
纂云。第四・五解又約人乃至餘文自顯云云
明燈抄云。若爾一・四兩説有何差別。解云。
言同意別。第一釋中。諸法眞性者。顯天主論
之正理也。第四釋中法本眞自性差別者。顯
陳那論之正理也。故知意別云云
又云。有記云。問。前三何別。答。義亦有別。初
取諸法眞實自性差別名爲正理。次取能
立能破幽致道理。後取自所立宗。故三義別。
此解虚也。欲顯義別還著文異。是有何
別。故今解云。初約體義以爲正理。後二約
義以爲正理。而義萬差。所憑不同。或取幽
致或存義宗。故三義別云云
明燈抄云此第四釋即當邁師之所説也云云
  第五釋之事
疏云。五云。因明正理トハ乃至並持業釋云云
明燈抄云。文五云因明至並持業釋者。第五
釋中更加二説。合成七釋。並疏主説。非餘
師義。消文亦別云云
  五釋差別之事
疏云。此五釋中乃至故略不述云云
明燈抄云
  今依五釋訓因明入正理論名云
一云。因明アカシテサトル正理
 一 二 五 三四 六
二云。因ヨシトシテ正理
 一 二 四 三 五
三云。因トヲモテ正理
 一 二 五 三四 六
四云。因明ヲモ正理ヲモ
 一 三 二
 一 三スルトヲ
 一二 三
五云。此中一云。因明ヲモ正理ヲモ入字二
度讀
 五スル 四
  二云。因明ヲ以スル正理論
 一二 五 三四六
  三云。
  問。解因明之名。疏有五釋。第五釋中有
四義。合有八釋。淄州大師第三・第五釋中
各有助釋云云爾者總有幾釋耶。進云。纂
云。總解因明有十一釋付之。疏主八
義之外。第三釋下有二助釋。第五釋之下
有三助釋。所謂一云。因明・正理並佛經
名。入者天主論名也。二云。因明者通内外
道之名也。正理者佛説之名。入此論名
也。三云。因明者佛經之名。入正理者天主
論名也云云若爾可云有十三釋。何云十
一釋耶。爾者除何釋取何釋爲十一釋

纂云。於第五解下更助一解乃至若綺互單
重數即更廣云云
導云。總解因明有十一釋者。唐記云。疏中
有五釋中。初四各一。第五有四。纂中但三
助釋已上十一第三有二助釋。第五雖有三
或。總爲一釋云云
  尋云。何故置三箇或字爲ルモノヲ別義總
爲一釋耶
若爾疏第五釋下雖有三或字。可非四
釋。如何
明燈抄云。第五釋意。因明正理入論。入於因
明正理論也。因明正理者。陳那本論之名。入
論者。天主論名。由達此論故。能入因明正
理。沼法師於第五解下更加一解云。或因
明正理並佛本經之名。入者即天主論之稱。
以能入彼根本佛説因明正理故。第六釋
意。因明入正理論。以因明入正理論也。
第七釋意。因明之入因明正理論因明者。
能入所入論之通名。由之消耳。第六釋下更
加一解云。或因明者。通内外道之名。正理
者。根本佛説之名。入論者。天主論之目。天主
欲令趣入於佛説正理故。第七釋下更加
一解云。或因明者。佛根本名。入正理者。天
主論稱。或此應云因即是明等者。第五釋
中總有三説。此唯取第三釋中。入與正理。
釋其持業。因即是明。解入也。正者即理。解
正理。即入屬天主。正理屬陳那云云
下文云。沼法師云。於第五解下更助三解。
一或因明正理並佛本經之名。入者即天主
論稱○二或因明者通内外道之名。正理者
根本佛説之號。入乃此論之目○三或因明
者佛根本名。入正理者天主論稱。此三之中
略中正理加二正理。佛根本名・或天主論
稱本五正理加二正理。總成七釋。以歴於
前五解因明成三十五釋。若細分別。總解
因明有十一釋。於本五釋更加六解。第四
釋下更加一解。又約人屬教。立者言生・敵
者智了。並名爲因。各望果故○第三釋下更
助二釋○第五釋下更助三解。如前正理
中述。總有六解。加本五釋合十一釋。以七
正理歴十一釋成七十七。恐文繁廣故略
不述云云
  尋云。第五釋下既云更助一解。何爲三
釋耶
又疏第五釋下自有四釋。何不數之耶
纂抄云。言結略中加二正理者。疏中有五
箇正理。一者諸法眞性。二者立破幽致。三者
所立義宗。四者陳那本論。五者總通前四。故
下疏云。恐文煩廣故略不述。此名結略也。
但説有五正理也。六者正理佛根本經名。
七者正理是天主論稱。已上二箇正理。是纂
主於疏第五解下助解加二正理。所以參
前總成七箇正理。故總成七釋。歴前疏中
五解因明總成三十五釋。即七箇正理歴一
箇因明歴五因明盡成三十五釋。五・七成
三十五故。言若細外約總至成七十七釋
者。意云。疏家解因明及纂家因明。總成十一
解。即有十一種因明。謂疏中有八解。纂中
有三解。故成十一釋。且疏中八種者。一云。
因者生・了二因。明者即是教此疏第
一解
二云。因者
謂立論者言。明謂敵證者智此疏第
二解
三云。因者
言生因。明者謂智了因此疏第
三解
四云。因明者佛
本經之名此疏第
四解
五云。因明但屬智了。故疏第
四解中云。因謂智了照解所宗。或因明總屬
言生因。故疏云。或即言生淨成宗果。明謂明
顯。因即是明。故因與明倶遍立敵言生・智
了二因此一解於第
四釋中分出
六因明正理是陳那本論
之名此疏第
五解
七因明者入論之名此第五解
中分出
八因
明者能入所入之通名。即陳那・天主二論通
名也此第五解分出。已
上三解是纂主釋
九云。因明者謂立論者
詮因喩言。十云。因明者並通立言敵智
纂主於疏第三
解中助二釋
十一云。因明正理並佛本經之
名。或通内外道之名。乃至已上能入因明正
理故者。總屬第十一因明也已上纂主於疏第
五解中助一解。
纂主既自言於第五解更助一解。設有多釋。
亦總屬十一釋也。故因明名總有十一種
將七
正理歴十一種因明總成七十七釋
  問。但名因明不云宗明・喩明。有何故

疏云。一問。何故乃至總名因明云云
略纂第一云。第一三支有闕妨者。宗・因・喩
三並稱立破。何故顯首猶號因明。不云宗
喩耶。此有兩解。一云。因中有三分寛故名
因明。宗・喩各二支其非宗喩明。二云。兩支
倶是能立。能立總是其因。顯其因明意兼
其喩云云
  問。因明之名可攝似因耶
疏云。二問。眞因眞明乃至非正明故云云
  尋云。若爾因明入正理論之名可通似因
歟。如何云不攝耶
問。於能破有顯過・立量不同。爾者倶可
有論文耶。進云。略纂云。顯過有文立量
無文云云付之。四相違并相違決定皆有
立量破。何云爾耶
略纂云。四此論有無妨者。過破論有文。破
他是因明。量破文非有。破他非因明。但是
量破皆過破。約寛標過破。量破令他敵證
解。因明亦量破云云
  善珠云。此第三問下沼師加之云云
明燈抄云引略纂文量破文非有者。恐義不
然。四相違中能違比量。及決違中能違比量。
豈非量破。何言無文云云
  問。現・比二量可以智爲體耶。進云。現・比
無智・言付之。現・比即以現・比二量智
爲體。何云無智耶
疏云。四問。立・破有言・智乃至故皆因明云云
明燈抄云。現・比無智・言者。體非是言故
名無言。不能親生敵證智故。名爲無智。
雖體是智。不起他智故云無智云云
又云。此有二説。一云見因亦明等者。約
三分解。見者見分。由能爲境牽シテ生自證
故名爲因。見體了別。名之爲明。因即明故。
持業釋也
邑記亦有二釋。雖然約三分解。非此要故
不記云云
  問。以宗可名正因明耶。又不名正因
明。有何故耶
疏云。六問。因喩能立乃至宗亦因明云云
明燈抄云。不決定者有二義。一古今互諍故
不決定。古師宗爲能立。今義宗是所立。如
是不定。是故所立非是因明。二立敵互諍故
不決定。因喩二支立敵共許。是故決定。違他
順己方説名宗。故所立宗非是因明。問。下
會違中。初釋例云。猶如於因喩所成故。既
言喩成。豈非所立。若是所立。亦應同宗。不
決定故。應非因明。答。雖是喩成。非自愛
樂。不名所立云云
纂云。解妨難中第六乃至所立宗義明也云云
  問。但名因明不名果明。有何故耶。答。
果明不定。義亦有濫。因明兩定。義亦無
問。既云果明之時。簡果ニシテ非明之
法。了何有不定義并有相濫耶。況宗言
顯了宗義故亦明也。若爾云果明之時。
何物致濫耶。若強求相濫者。因明云時
亦可有濫。所謂宗因之明トシテ非因。既
有明非因之義。豈非因明之名濫耶
疏云。七問。何故不名果明乃至成因義故
云云
前記云。果有三。一果即明。二果之明。三果
非明。敵證智了是言生果。體即是明立論
言義是果之明。能淨成宗。名之爲明。不從
他起不名爲果。此言生等雖依義・智。非
他故云生因。不得名爲果即明也。所立
宗者是果非明。文中之言意顯依主云云
  尋云。立者言義智生因之果也。何不云
果耶。六因互有果義乎。仍明燈抄不受
此記心也
明燈抄云
  問。付於言生等六因。分別果即明・果之
明等不同之義。亦言生因・義生因可有果
即明之義耶。樸楊釋云。無此義云云
之。智生因果。即淨成宗。若爾既具果及
明二義。豈非果即明之義耶
癸丑仲春二十八日。以原本校正已畢
  世友菩薩不證無學果之事
明燈抄云。西域記第三云。時諸羅漢結集三
藏。欲作毘婆沙論推徳請爲和上。凡有
疑議成取焉
  准此世友不證無學。何故唯識義私記
等。以此出菩薩證小果之證耶。仍可案

雲私。此一段。世親造三部因明下段。今補寫。此下
五釋也

疏云。外道有言成劫之始自在歸天等文
  尋云。色界頂大自天外道何知之耶
私准此可言大自在天有三。一外道所
知。二二乘所知。三第十地所居也。可尋
雲私。右一段釋妨難上段。今補寫
因明大疏抄卷第一



因明大疏抄卷第二 (第二帖)
疏云。前之一頌擧頌標
  准此文。可言以八義爲今論宗也。然
依玄應心。今論以立破爲宗。故理門云。
爲欲簡持能立能破義中眞實故作斯
云云
  八義者
一者。能立。因ナリナリ乃至正智生故」
有云。善申比量獨顯己宗。邪敵屏言故
曰能立
  若准此釋。善申雖名離過。缺減仍未解
之言。若縱表宗圓有屏言。而未悟
二者。能破。敵申過量乃至故名能破
*有云。妙斥宗非。或彈因喩。威同逐北。故
名能破
  若准此釋。妙彈雖申出過量破。曾不師
言。威同逐北之詞。仍恐未爲盡理
問。顯過量破倶可有證文耶。答。疏云。諸
論唯彰トモ顯他過破。理亦兼有ヘシ立量
徴詰云云
明燈抄云。今案彼意。立量破文即在論中。
四相違中能違比量三支無過。豈非立量破
之文耶。如何今云理亦兼有等云云
  今見廣百・唯識等説。皆有立量破之文。
可抄其文耳。如下抄之
三者似能立。三支互闕乃至故名似立
*有云。謬縁三支妄陳僞執。危同累卵故
名似立
  若准此釋。三支之謬雖顯。闕減之義未
彰。似不通諸門。何煩累卵之喩
四者。似能破。敵者量ナルモノヲ乃至故名似

*有云。蟷螂怒臂當轍拒。僞難同之故名似

  若准此釋。因明宗旨先法後喩。創擧蟷
螂。豈符正理
五者。現量。行離動搖乃至亦皆現量
  問。定心中可有非現量之義耶。答。皆現
量也。付之
明燈抄云。問。入定意識皆是現量。爲有非
現量耶。答。曉法師云。一切定心皆現量者。
此義不然。所以得知。如瑜伽論明三摩
地所縁中云。一者縁有分別影像。二者縁
無分別影像。後方所作成就。超過影像所知
事中有無分別現量知見生。由此文知。雖
入定心而前有分別影等。非是現量。超過
影像。方爲現量知見。今救之云。定心念念
麁細不同。縁前影等是細中麁。超過已後
有無分別現量智見細中細。雖麁細別。倶同
現量故。諸定心隨縁何境皆名現量。不違
彼論云云上文云。若定心現量者。入無常觀
定心之内見無常相。直是定心ニシテ自所變
相。獨觀此境即知無常。不待比瓶而成
量智。故是現量。如散眼識得現量如散色
境時稱可長短方圓等相獨受此境。不能
分別此得長等與餘長等同不同相。而得
前境説爲現量云云
  雖作青解之文。以此可案
*有云。證法自相不帶名言。如鏡鑒形故
名現量
六者。比量。用已極成乃至故名比量
  問。若爾相違決定可攝比量耶。答。疏云。
雖將已許成未許宗。智生不決。非比量
云云
明燈抄云。簡決定相違也云云
  准之違決被帶比量相違非眞失歟。可
案之
*有云。託驗於顯幽旨可苞。類契眞宗故
名比量
七者。似現量。行有籌度乃至故名似現量
  問。若爾如何論下云有分別智於義異轉
名似現量耶。答。疏云。論據決定唯説分
別。非無分別心皆唯現量故云云
*有云。目覩玄黄。謂見瓶等。猶觀旋火。名
似現量
八者。似比量。妄興由況乃至名似比量
*有云。圖形於影未盡麗容。擬而失眞名
似比量
於現・比等四門。雖出有云。無能破文。直
出正義。不似前四門矣
  問。今於八門如何分別二悟耶。答。論云。
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現量與比量
及似唯自悟付之。似立似破通自悟。何
云唯悟他耶
唐決云。論云。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慈
恩釋云。似立悟證及立論主。由他顯己證自
解生。此釋未決何言。且由他顯其似立主
過證及自解生者。此但由他眞能破證自解
生。非是似立悟自。又未知由顯己所生
解是何解耶
  以上東大寺圓明大法師進
疏云。宗義各定從眞名唯云云
今案疏文。其心難解。仍料簡可云。解唯悟
他文可有二釋。初釋云。能立破悟敵證他。
似立破悟證者他。亘四門有悟他。故從多
分云唯悟他也。若似立破亦通自悟。二云。
似立破雖有自悟。今從眞證故唯悟他。謂
於似立敵者出過。立者解生敵者出過。是
眞能破中顯過破也。故是能破悟他也。以能
破者而爲主。似立之人爲他故。望立論者
雖言自悟。從眞能破者是悟他也。由此義
故。似立破亦唯悟他也爲言
  尋云。若如此頌者。向三・四因皆自比違
自之文。如何可會之耶
邑記云。故此頌中據其他分至從眞名唯者。
此中兩解唯字。既許少分自悟。唯義理
未明。夫言唯者決定義故。更解者。且似能
立中。若由敵者出過立者解生。此非自悟。
即是眞能破中顯過破。悟他所攝。以能破者
而爲主故。若不爾者。彼眞能破應非悟他。
似立更然。似破亦爾。非自悟也。若爾似立
既非悟他。便違論旨。若約悟證人。無違
理失。又一解云。似立似破本欲悟他。從本
爲論。不名自悟。此二解唯倶不違理。并
疏四解應更詳之云云
明燈抄云。然此論云唯悟他者。此有三解。
一云。言總意別。二云。以少從多。三云。陳那
意盡理而言。天主之意簡略説也。故彼此文
義者乖反云云 下文引元曉義。可見
  問。理門論中。隨其所應爲開悟他。謂此
能立及似能立爾者可同此論能立與
能破及似唯悟他之文耶。答。疏云。正與
此同付之。理門論既云隨其所應爲
開悟他。顯有自悟義。今論文唯悟他ト云テ
不許自悟。何云同耶
明詮導云。問。此論云似能立不悟他。門論
云似能立悟他。既二論違。如何云正同耶。
答。門論悟他者。據證者他也。此論不悟
他者。據不悟敵者他也。故不相違也。二
論意同云似能立唯悟證者他。不悟敵者
他也云云
  立破等四門二悟了
疏云。法有幽・顯悟自非他
  現比等四門二悟了
問。未轉依位五識可縁空無我等理耶。
答。進云。樸楊大師釋之縁云云付之。未轉
依五識偏縁色等境。何云縁空無我耶
何況
前記云。問。因位五識現量縁境。境上五識
不縁。如何名明。答。今據因果二位合説。若
言果位諸識及因中定位五識及五倶第六
識。理事倶明。若散位事明理昧。或散五識
親證事。故雖不縁理。然事無倒。理事自得
明。更思云云
  釋眞現比於境幽顯倶明之文也
後記云。疏理幽事顯者。五識親境名爲事
顯。境上苦空無常無我等義名爲理幽。此據
因位。若果位者。空無我等亦名爲顯。見道已
前加行菩薩。於定位中亦縁空無我等道
理。亦合名顯。今據因中汎散心説及
云云及未二字可勘他本
明詮導云
  問。婆達喃等三聲中。依何聲説能立之
言耶。答。疏云。今此能立婆達聲説
之。理門論中又以一言説能立者。爲
顯總成一能立性既以一言説能立。
可云婆達喃聲。如何云婆達聲説耶
疏云。然依テイハバ聲明宗是能立云云
前記云。言即此能立婆達聲説者。今將能
立在ヲクコト婆達聲。然恐錯也。理門云。以一
言説能立。彼論意説。一言聲中説此能立。
如何今説在婆達聲。又解。此論能立之中。
疏主亦引理門一言證能立義。故知今錯。
又即談疏意。或可不錯。彼説能立在一
言聲。説因喩三能成一能立義故。今者據
實。能立有多。合在婆達。婆達若其不攝能
立。婆達乃攝多言不盡。若作此釋。應亦
無違。更思云云
明燈抄云。有記云○此解非也。賓云。謂於
多言之上。而以一言作名。文有二義。一明
眞立一言。其義圓備。二明似立一言。其義缺
減。且初義者。問。既實多言。何故但以能立
一言而爲名也。故須釋云。又以一言説能
立者。爲顯對敵能明自宗。要由宗因喩等
多言總成一巧。而能存立自宗比量。外難
息言也。依聲明法。能立之言自有三種。一
者婆達南。此云一能立。即是一言也。一言
顯是一比量也。二者婆達泥。此云二能立。
即是二言也。二言顯是二比量也。三者婆達
那膩耶。此云多能立。即是多言也。多言顯
是三比量已上也。今梵本中。以婆達南一
言。以呼宗等多言。良由宗等多言。總成一
量合爲一巧。能存自宗故也。故不以婆達
那膩耶以呼宗等多言也。泰云。頌中宗所
等三言。總説名能立者。爲顯一因二喩總
成一能立性。如椽梁壁戸多總成一舍。不
可以椽等別故其舍亦多已上云云
  善珠御心存定賓義歟。若爾似違疏文。
可審定之
邑記云。問。理門論云又以一言説能立者。
准彼即是婆達南聲。今能立婆達者。豈不相
違。答。彼自會云爲顯總成一能立性。彼會
意云。能立雖多。總名能立。故以一言而説
能立。今此疏中。約一一法名爲能立。故婆
達聲而詮能立。此開彼合。亦不相違。又解。
能詮言一。所詮乃多。如言於三能詮之聲
唯有一字。所詮之法實有三種。彼以所詮
從能詮故。以一言而説能立。此中以能
詮從所詮故説 言云云
理門論云
定賓疏一云
明燈抄云。今能立二字以一言聲説。非二
言等。云何因喩二以爲能立耶。此即理門論
中。外人作此難也。答中因有三種相者。言
有二種。一者義言。亦名相言。二者言言。因
三相者是義言也。一因二喩者是言言也。據
義論之。即有三義。據支談之但有三支。
義三支三。豈非多言。問。何以得知亦有義
言。答。疏下云。多相之言名爲多言。非言多
故爲多言。即依彼文。沼云。天主約因三相
以爲能立。可勘彼纂云云
以此文可案若加言已即名爲法之文也
  問。陳那・天主心。以宗可爲能立耶。答。
疏云。今者陳那因喩爲能立宗爲所立
乃至故能立中定除其宗問。理門論中。
宗等多言説能立。是中唯取隨自意
瑜伽・對法等中。明八種能立。即以立宗
爲能立。豈陳那・天主心違無著・天親釋

  第一釋之事
疏云。陳那以後獨名所成云云
  問。瑜伽論中明八種能立法。爾者以因但
名能立云云有何故耶。進云。喩所成故但
名能立付之。若爾可名所立。喩所成
故也。例如宗因喩所成故亦通所立。如

明燈抄云。猶如於因等者。引喩顯之。即引
因通能所之義。以喩宗言也。喩助成因。因
爲所立。喩爲能立。因能成宗。宗爲所立。因
爲能立。宗言亦爾。宗能成義。義爲所立。宗
爲能立。因能立宗。宗爲所立。因爲能立其
義無二。故云猶如於因等云云
明詮導云。備云。所詮義能詮言所成事。猶如
前因喩所成故。此能詮言但名能立云云
意不了。唐本疏云。猶如於因對所成故但名
能立云云喩對二字之草相濫。故寫人誤之
云云
義斷引疏云。猶如於因喩對所成故但名能
云云
  問。瑜伽論心。宗能詮言詮自性差別故。
雖名能立。因喩所成故。亦是所立也云云
爾者名所立之事。以彼論何文證之耶。
進云。先辨立宗事。爲顯示自所愛樂宗
義也云云以此文證也。付之。先此文既
云自所愛樂宗義。可云所詮義。何證能
詮之言耶。次見彼文。上列八種能立之
中。立宗在其中。至次下文顯示自所愛
樂宗義。故先辨立宗文。明知此辨能立
宗也云事。如何以此文證通所立之義

邑記云。問。彼論但言何故先立宗耶。爲先
顯示自所愛樂宗義。不説宗言亦爲所立。
何以爲證。答。既言顯示自所愛樂宗義。故
知即是詮宗之言。既言何故先立宗耶。故
知宗言得爲所立。彼論又問。何故次釋因
耶。又問。何故次引喩耶。又問。何故次説因
喩耶。既因喩等皆不言立。唯於彼宗獨名
爲立。由此故知。詮宗之言得名所立。今
約能成義説爲能立也云云
後記云
  纂云。隨爭於此倶爲能立云云
尋云。既除言教云云若爾何依此文證言
爲所立之義耶
問。瑜伽論中所成立義有二種。自性及差
別也爾者此文但限論通對自性差別
歟。爲當可通先陳後説・言陳意許二對
耶。進云。通云云付之。若爾何以自性名
所成立耶。依之疏中處處引此文。證局
通對。如何
纂云。今又解云。所成立義有二種乃至常無
常等云云
今案。依此釋。瑜伽論所云自性差別通三
重對也。仍以此可精局通對證文矣
  尋云。付瑜伽論文。成自性方如何
纂云。問。既言所成有二即爭有法云云
  今案。准此文。局通對自性差別非一具比
量歟
同抄云。即須加言者。如言聲定是無常。加
無常言也。言不加言者。如立我有無等。
但諍我體有無。不諍我上別義。故云不加
云云
  第二釋之事
疏云。二云。諸法總聚唯能立故云云
  尋云。若以別宗立總聚者。總聚之中。有
有爲簡混立無常者。即有違宗失。豈以
聲無常立色等無常之義耶。若總聚中。
且立許無常之法者。可有一分相符失。
若總聚無常中。別取敵者不許無常者。
若爾以別成別也。如何以別成總云耶
纂云。且隨應言簡無爲法故實無過云云
前記云。問。若以別法成於總聚。隨是何宗
皆有二過。且如佛法以聲一分成立總聚。
令決無常。乃有違教・相符二過。自宗無爲
體是常住。雖非蘊攝。仍界處攝。若十八界
總立爲無常。此乃違教。自許無爲是常
住故。如瓶盆等。隨何宗亦許無常。今者成
彼即相符失。答。文説隨應簡前二過。隨其
所諍而成立聲故。是即識蘊及相受蘊。雖
計常者。即是所立無諸過。若爾。即是以別
成別。非別成總。答。且如五蘊名爲總聚
爲所立。取此總中一分之聲自性差別名
爲能立。先且對敵成立此聲是無常已。即
擧此聲。成總聚中隨所諍者亦決無常。總
別倶有所作性故。得有正因。故名爲別成
云云
明詮引備云。第二釋意。未立宗時。諸法自
性差別。若名若義。總是所應立法。故云所
云。此中且擧一聲立量時。若名若義。皆
云能立。今立總故。非如因喩名能立之
云云
  第三釋之事
疏云。三云。自性・差別説所爲能立云云
  尋云。因明門心。以共許成不共許。而不
相離性合宗敵者不許。豈以不極成立
極成自性差別耶
邑記云。問。如何以總立二別耶。答。若無不
相離性和合彼二。不知自性誰之自性。不
知差別差別於誰。故由合宗二義悉云云
  尋云。合宗者。若自性差別倶總爲所立
歟。若爾同古師義。淄州破云。豈可二合
爲所立云云如何
明燈抄云。古師意云。法・有法和合爲宗。未
立不相離之名也。古師有三説。一但説有
法爲宗。以法成有法故。二但説法爲宗。
有法上法是所諍故。三以有法及法爲宗。
彼別非宗。合此二種宗所成故。今云合者。
當第三師義。但言能依合宗。未言不相離
性。陳那等意。古師所説法・有法等此皆先共
許。何得成宗既立已成而無果故。但應取
互相差別不相離性有許不許。以爲宗體。他
未許者。唯是合宗者。古詞未止故云合宗。
意在不相離性名爲合宗云云
又云。有記云。能依合宗者。不相離性名爲合
宗。即此合宗名爲能依。此解非也。古師未
立不相離名。何不相離應名合宗。故知非
云云
此抄云破有記之事。尤以可爾。古師未立
不相離性之名。瑜伽等是古師也。何云不相
離耶。況疏直可言不相離。何云合宗耶。抑
所引有記者。智周前記也。處處引前記云
有記。處處破之。若爾不許智周之作之事
歟。若於作者有疑之事歟。可尋學之
  尋云。今此第三釋當纂主所破如何
纂云。古有解云。以諸法自性差別爲所成
云云
  三釋邪正之事
纂云。慈恩唯識法師亦有三釋。初後無違。
中釋似過云云 如上抄之
  義斷引疏三釋了云。此即撮諸幾要。提
彼宏綱。足悉不違。何勞煩重。諸論互申
異義。並不相違云云
准此忽不可有正否歟。纂主雖言中釋
似過。下文以隨應言簡諸過了云云故知
不辨第二釋歟。但明詮僧都釋云。三釋
之中。此釋爲正云云即指初釋爲正義
也。邑記同之
邑記云。然疏中上來所序三釋義各不同。
其慈氏・無著大師所説宗爲能立。不必
具有此之三意。故此所論三釋不可倶契
聖心。以余管見所窺。初釋理應爲當。何以
然者。且第二釋。若以一分別宗成立總聚
之義者。此所成義爲對敵耶。爲不對耶。若
不對敵。何須立之。若對敵事。還爲宗
法。既能立所攝。總聚便非所立。又以別宗
聲無常等而成總者。此如何成。若望爲宗。
於彼無力。何名能立。若爲同喩。便不名
宗。如何説宗以爲能立。第三釋中。若以能
依合宗成立自性差別者。且不相離性ヲハ
者不許。自性差別彼此極成。如何未許宗而
成共許法。以所見邊顯未顯了。徒便施設
故後二釋且述宗支得爲能立。非無此理。
然唯初釋以能詮言成所詮義。理明顯也
云云
  尋云。三釋之中。第三釋疏主新義也。如何
辨之耶
明燈抄云。第一釋者淨眼師之所傳也。第二
釋者文軌師之所傳也。第三釋者大乘基之
所傳也。前二傳者各見彼疏。第三傳者即此
文耳云云
纂抄云。言慈恩唯識法師亦有三釋。指疏
中三解。初二是古師。第三解是陳那解云云
又云。問。豈以別聲爲宗。立餘所有無常
法爲所立耶。答。古師計耳。不可和會云云
此抄不審也。可尋之
  問。立量破・顯過破可有寛狹耶
疏云。次解能破中顯彼之過故云云
  尋云
明燈抄云。賓云。近代諸師更立立量能破之
義。今尋諸論。雖則有文立量破他。論其
義意終不離前闕等名破。破本對立。良
由邪宗立義非眞或闕或似。致令破者立
モテ顯彼或闕或似。是故離闕等過更無
別義而可別立立量破也。此解非也。不知
二破之寛狹故。終致此解。立量破者。必是
過破。顯過破者。不必立量。二既差別。是故
別立。故知非也。實出敵過還不被破。名顯
過破云云
定賓疏五云。近代諸師復云更有立量能破
之義。今尋諸論。雖則有文立量破他。論
其義意。終不離前闕等名破。破本對立。良
由邪宗立義非眞或闕或似。致令破者立
量顯彼或闕或似。是故離於或闕或似更
無別義而可別立立量破也。且如佛法立
聲無常。所作因喩支既不闕。不墮似中。外
人縱以百千比量。終不能破。儻若破者墮
過類中。故不別論立量破也云云
因明大疏抄卷第二
  寛文十三年癸丑仲春念八日 以原本校正已竟



因明大疏抄卷第三 (第三帖)
  問。瑜伽論中明立宗等八種能立。爾者同
類異類闕而引喩不闕。或引喩闕而同類
異類不闕之義可有耶。進云。闕二有二
十八云云故可有此義也。付之。引喩者
是總也。則合同類異類爲引喩也。同類
異類者是別也。開引喩爲同類異類也。
若爾闕引喩之時。必同類異類闕。闕同
類異類之時。引喩必闕可云。如何有此
不同耶
  可見理論抄第□帖
  問。對法論中説八種能立。爾者合結闕而
因喩不闕因喩闕而合結不闕之義可有
耶。進云。有也付之
疏云。顯過破中。古師有説。八爲スルニヲイテ
闕八有一云云
  明詮噵乃至云。闕三有五十五。闕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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