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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抄 (No. 2271_ 藏俊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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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抄卷第三十六(第三十
六帖

  問。云何無合及倒合過耶
疏云。因名能立。宗法名所立。同喩之法必
須具此二共許不成。他智翻生。故有第
云云
明燈抄云。問。設有倒合及與無合有何過
失。答。非但言詞無便。亦於因義有患。所以
爾者。無合言大漫故。不簡有過之因。倒合
詞大偏故。不容無咎之因。此義云何。如有
立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見所作性及無
常性。又立聲常。無礙性故。如空。見無礙性
及常住性。若作是説。無合即不能簡前因
無過。後因有失。如彼無礙性因。於無常法
亦有。而本不言諸無礙者見彼是無常。故
不相違。不顯其過。如其本言諸所作
見彼無常等者。即所作性因無相違失。無
礙性因有違言過。是謂無合言漫不簡有
過因也。若倒合言諸無常者見彼所作等
者。即不遍同品無遍之因。不免自言相違
過失。如説諸無常者見彼勤勇無間所發。
而諸電光等無常之法。不關勤勇故成相
違。如其本言諸是勤勇無間發見彼無常
者。勤勇所發無非無常。故無相違。是謂倒
合偏不容無咎因也云云
  問。今論意。於眞能立量可立合支耶。答
不立也。付之。同喩顯宗義。令見其邊
極。此乃以已所見分令見未所見分也。
若不合之時。宗義不明。比智不生。尤可
立合支。況似能立中。既立無合過。眞翻
似。眞能立何不立合支耶。依之對法論
中立云云如何
疏云。依増勝過但立此五。故無無結及倒
結等。以似翻眞故。亦無合結云云
邑記云。疏以似翻眞故亦無合結者。此論眞
能立中。既不立合結。故於似中亦不應
立無合等過。但以無合倒合過増勝故此
立之
孝仁記云。文以似翻眞者。似能立之中別無
結支。倒合無以。故知眞能立之中亦別無合
結支也
略記云。以似翻眞亦不立。約勝過故立無
合倒合也
明燈抄云。故無無結及倒結等者。即通伏難。
難云。若翻正合説無合倒。亦可翻正結
説無結倒結。故今通云。依過強勝但立五
過。無結倒過不強勝故不別立。若爾無合
爲過。無結豈非過耶。答。喩中無合義乃不
明。於所成宗倒合倒成。故説爲過。然於合
時。義已増明他智無生。至其結時。雖義彌
明。不別生智。但擧喩依解究竟耳。過稍輕
故。故不別立無結等過。以似翻眞等者。以
似比量翻眞量説。非但無有無結等過。亦
無合結。此即眞似相翻義云云
斷云。解似同喩中云。世親・及小乘・外道。立
有五分。慈尊・無著・陳那等。但立三分
古徳述。下雖亦作是釋。但爲前後相違
  尋云
明詮導云。備云。似同法喩唯有五過。無無
結及倒結翻似立眞故。眞能立中亦無合
結支。如上卷疏。八能立中。説離因喩外無
別合結故。結者故聲無常也。倒結者故無常
是聲也云云
  問。付同喩能立不成。爾者可有兩倶隨
一等四不成耶
疏云。問。因爲成宗。因有トイハハ兩倶隨一等
過。喩亦成宗義實相似。以喩准因亦有
四種云云
  尋云。初義不明。因具三相。因既有四不
成。二喩即因後二相故。豈非亦即喩四不
成耶
第二釋兩論文不見此義。如何耶
明燈抄云。答中因親成宗等者。答有二説。一
云。眞因親成於所立宗。似因翻彼親不成
宗。故有四不成過。雖喩亦成宗。而喩是助
成。非親正成。故無四過。第二解云。因是初
相等者。因三相中。初遍是宗法性。以之即
爲因正體性。後之二相唯顯因貫兩喩之
義。非正因體。體即二喩。約闕初相説四不
成。顯第二相亦有四種。彼開此合。義實相
似。問。四不成因必闕初相。喩過不爾。既各
不同。云何喩過亦有四不成耶。答。喩中兩
倶不成。不同因中兩倶不成。若喩過者。雖
不闕初相。立敵倶説極微之喩不能成立
無質礙因。故云兩倶不成。此唯假名呼名不
成。非如因中不成闕初相。由准此義。前文
中云有兩倶不成無不定及與相違義同
此意。宗中兩倶所別不成等。皆准此知
文軌疏二云。問。所立宗上有四不成。今同喩
中何故不説。答。此中別約二立故無四種
不成。又釋。今以義准。亦含四不成過。何者。
即此同喩。極微之上無質礙因。若自若他。倶
不容有。即是兩倶能立不成。又如佛弟子
對鵂鶹子立宗云。極微無常。立因云。有質
礙故。同喩云。諸有質礙即是無常。猶如音
聲。彼鵂鶹子計聲無礙。佛法弟子計聲有
礙。今言如聲無質礙者。即自成他不成。即
是隨一能立不成。又如立宗云。初發無上
菩提心者。不墮惡道。立因云。以發無上
菩提心故。同喩云。諸發無上菩提心者。皆
不墮惡道。如預流等。此發心不發不決定
知。而言以發無上菩提心者。並皆猶預。故
是猶預能立不成。此三不成。細解亦有全分
等義。可准前四不成思之。所立既成。必有
所依。故此過中無第四過
因明要義抄下云
  問。付能立不成。隨一能立不成作法如何」
疏云。隨一不成。彼聲論對佛弟子。立聲常
宗。無質礙因。擧喩如業且辨能立隨一
  尋云。業同喩之中。身語業無無質礙因。意
業而轉。故可云此一分隨一能立不成。若
爾一分能立可爲過數耶
又業者無常故。不成所立常宗。若爾可
云倶不成過。何爲能立不成耶
明燈抄云。大乘宗意。思數爲業體。身口七支
是假業體。小乘身語亦是實業。雖假實殊。倶
有礙故。大小二乘意業倶無礙。無礙因於意
業上轉。此即一分隨一能立不成。問。佛法亦
許業是無常。所立常宗於業亦無。既所立
無。豈唯隨一能立不成。答。雖倶所立無。且
辨能立隨一不成
略纂云。此能立不成義分爲三。初兩倶能立
不成。次隨一能立不成。後猶預能立不成。初
中有二。初兩倶全分能立不成。後兩倶一分
能立不成。兩倶全分能立不成者。謂聲論師
對鵂鶹子。立聲是常。無質礙故。猶如極微。
然彼極微立敵倶許有質礙故。是兩倶全分
不成也。二兩倶一分能立不成者。謂立聲常。
無質礙故。指極微空等爲同喩。此因倶於
虚空上有。極微上無。故是兩倶一分能立不
成。第二隨一能立不成者有四。自全分隨
一能立不成。二自一分隨一能立不成。三他
全分隨一能立不成。四他一分隨一能立不
成。一自全分隨一能立不成者。謂小乘師對
大乘云。極微之色定離眼識。心等變故。如
眼根。其小乘師眼根上無心等變因。大乘許
有。故是自全分隨一不成。二自一分隨一能
立不成者。謂前心等變義加所知性爲因。
其眼根上。敵許有心等變因。立者不容。故
是自一分隨一不成。三他全分隨一能立不
成者。謂佛弟子對鵂鶹子。立極微無常。有
質礙故。猶如其樂。彼鵂鶹子此樂無礙。佛弟
子許樂有礙。故是他全分隨一不成。四他一
分隨一能立不成者。謂前有質礙義如所知
性爲因。於樂上立敵並許。有質礙因。立者
不容。故是一分隨一不成。第三猶預能立不
成者有六。一兩倶全分能立猶預不成。二兩
倶一分能立猶預不成。三自全分隨一能立
猶預不成。四自一分隨一能立猶預不成。五
他全分隨一能立猶預不成。六他一分隨一
能立猶預不成。一兩倶全分能立猶預不成
者。謂諸異生初發無上菩提心者。定不墮
惡趣。發無上菩提心故。如預流等。此預流
等發不發心。立敵不決定知。故是兩倶全分
猶預不成。二兩倶一分能立猶預不成者。謂
即前宗因。立同喩云。諸發無上菩提心者
不墮惡趣。如二乘及菩薩。其發無上菩提
心因。於諸菩薩決定知發。於二乘果並皆
猶預。故是兩倶一分猶預不成。三自全分能
立猶預不成者。謂預流等必作佛。有大乘種
姓故。諸大乘種姓者必定作佛。如未種姓
菩薩解脱分有情。此未種菩薩解脱分有
情。敵者決定知有大乘種姓。唯立者不決
定知。故是自全分猶預不成。四自一分隨一
能立猶預不成者。謂宗因同前。立同喩云。
諸有大乘種姓者。如已未種菩薩解脱分有
情。其有大乘種姓因。於已種菩薩解脱分
有情決定知有。於未種菩薩解脱分有情。
敵者決定知有。立者不決定知。故是自一分
隨一猶預不成。五他全分隨一能立猶預不
成。六他一分隨一能立猶預不成者。此他二
翻自二全分一分。如次配之云云
  以此等文。可難一分能立不成非過數
之義也
略記云。疏隨一不成至擧喩如業佛法不許
者。此約彼宗身語二業是有質礙。據此業聲
亦包三業。且取一分隨一之過
  問。於能立不成中猶預不成。有四句差
別。爾者因猶預非喩能立猶預不成句者。
爲即同喩能立不成。爲當如何
疏云。猶預不成。准理有二。一宗。二因。前已
具顯二喩即因。既第二相。何非猶預云云
  尋云。今明同喩能立不成中猶預不成。既
雖因於猶預非喩能立猶預。如何云喩能
立中猶預不成耶。第二義不明。三相倶是
因故。初相猶預之時。後二相亦成猶預。初
句亦可爲喩能立不成。況能立不成種類
出之。豈能立不成耶
第三義與初解有何差別耶。又如此義
者。古師闕減過性之中。如何有因闕不喩
之闕不因之句耶。可見
因明要義抄云。問。此三釋意何。答。此三釋大
意 依三句中初句而起。何者。三句中後二
句。此能立不成處具。更不待言。但約初句
而三釋異者。初釋意云。喩此能成因。雖於
喩決。而因猶預時。喩無所成。是故初句之
因疑喩決。亦此能立不成之猶預不成。第二
釋意云。因是有法上別義。有法猶預時。因即
成過。喩上能立以喩爲所依。約厨等喩既
決。有何猶預過。是故因疑喩決。此非能立
不成之猶預不成。第三釋意云。因具三相。同
喩即因第二相。是故於因猶預時。於喩亦成
過。故初句亦是能立不成之猶預不成。沼續
一番問答。與疏初釋同。問。且就第三釋。若
因初相猶預時。同喩上能立亦成猶預者。
與第三句因喩倶猶預句有何異。答異也。
何者。第三句倶猶預。此約厨處山處倶生疑
時立量。初句但因猶預非喩猶預者。此約
但山處生疑厨室爲決時立量。但是初相之
同品定有名同喩故。名因疑時喩處能立亦
成疑也一番問答者。沼續云。問。因是宗法有法。猶預
因可成過。如厨等喩 立敵倶決知定是
烟。何成猶預。答。擧喩成因。因既致惑疑。喩成不
決。故亦成過。已上。邑云。此問意云。前説四句。前三
是過。其第一句因猶預非喩能立猶預。如向比量。因雖
猶預。如厨之處喩立敵不疑。豈是喩中猶預能立不成
過耶。其答意云。喩本成因。因既猶預。喩雖兩許。亦不
能決定成因。故是喩中猶預能立不成。已上。平備記
云。沼一番問答。與
疏第三説同。云云
  今謂。與初釋同。沼一番問答及基初釋。
比校可知之
孝仁記云。文或可因是宗法有法猶預因亦
成過者。或可言。因是宗上之共許。可依之
有法猶預故。能依之因亦成猶預過。然喩
非有法之上義。故非猶預過也。文又解因
具三相等者。是解意。初相猶預時。後二相亦
不成。所以者同因故言也云云
明詮導云
  問。能立不成之中。可有所依不成耶
又方問。古師意。能立不成無所依不成
云云疏主可許之耶
疏云。能立所依不成者。不同於因有第二三
相無宗若言即依因。如闕宗因。豈無此
  尋云。古師義既有其理。何不許之耶。依
之。略纂中不許所依不成云云如何略纂文
如上。文軌疏亦如前
邑記云。疏不同於因至無能立所依不成者。
今此喩上能立所依不成。不同因中所依不
成。何以故。因中所依不成。但闕有法即名
不成能依之因有後二相。體不無故。今此喩
上能立所依不成。所依若無。能立亦無。故得
名爲無能立所依不成也。此文但總速顯
所依爲取何法云云
孝仁記云。文此因既無故喩無者。謂所依之
因無故。能依喩亦無也。是所依無故。於能
依名所依不成也。文或喩所依無等者。是
意。喩中無能立故。即喩名能立所依不成
過言也。問。喩中能立非所依。如何名所依
不成也。答。所依之因隨順セラムヲトシテ引喩
中無能立故。與所依而順シテナル法無故。
於喩名所依不成也 文然有説言等者。文
軌師云。是喩中雖無能立。而有所言故。不
言所依不成過也。文若所立者至喩依因不
依者。是喩依宗之所立者。因與喩同能立。
何故唯喩依於所立。而因不依。故非善言
也。文又縱有所立等者。雖無能立而有所
立故。第四之所依不成言也。文或若所立無
等者。是意。有所立故能立所依不成無者。
若無所立無第四所依不成言也。文軌師
答云。有喩所依故也。問。若無倶不成。喩依
何耶。軌師答云。所立無亦能立無及喩無。其
非比量言也。文設雙依彼有法及法如倶不
成者。是更依法有法トイフニ約而難也云云
  尋云。文軌師心
邑記云。疏今謂不爾至所立無常者。彼云所
立既成。喩亦能立。必有所依者。宗中之法
喩上無常。倶名所立。喩上能立爲依指何。
疏若依所立等。此難意云。汝若許喩上能立
依於宗中所立之法。何故因亦能立。不依
於法。但依有法。疏縱有至豈不立者。若云
喩上有所立故。即非能立所依不成者。或
有喩上所立亦無。豈非喩中能立所依不成。
疏設雙依彼至豈無此過者。彼復救云喩上
能立依於宗中有法及法者。如倶不極成
能別所別倶無。豈非所依不成。疏若言即依
因者。彼云有宗依宗。無宗即依因者。故次
難云。自有宗因倶無。何非喩中能立所依不
明詮導云。因喩相似者。因三相中第二相是
同喩故。因喩相似也
明燈抄云。文然有説言至所依不成者。有人
云此破文軌師説者非也。案彼師疏。無此
説故。然云應師疏述問答云。問。因有四種
不成。同喩何故唯三。於能所立及倶無有所
依不成立。有云。能立不成。然有所立故。必
有所依。故無所依不成之失。所立不成及倶
不成皆同此説。若爾如立空無。以非作因。
如龜毛喩。此同喩上雖有二立。無有所
依何得説云有二立。故必有所依。故無所
依不成過耶。答。別解云。因無有・無二不成。
説有所依不成失。喩有有無倶不立。故過
無有所依不成。問。喩無所依。二立無。但是
無倶不成失。因無所依。義不立。但是兩倶
隨一收。答。理實即是兩倶隨一。由此古師但
説二種。陳那將隱故別説之已上彼疏既云。
別解云。因無有無二不成。説有所依不成
失喩有有無倶不立。故過無有所依不成。
今云。若所依無。即無倶不成者。即同此説。
故今破之。故云此未必爾。空花喩中雖有
所立空。其所作因空花上無。云何説云若所
依無即無倶不成。若所立空宗空花上有。可
非能立所依不成。文又縱有立所至豈無此
過者。此正破文軌師説也。故彼疏云。所立
既成。必有所依。故此過中無第四過。又説
所立不成已云。既有能立必有所依。故無
第四所依不成已上今破彼説故。云今謂不
爾。若所立既成必有所依者。所立有二。爲
依於彼所立之宗。爲依喩上所立之常。若
依所立因之與喩。同是能立。相由之義。兩
倶相似。何故喩依所立。因不依耶。故知非
也。若依喩上所立常者。彼所立常唯是喩
體。非喩所依。豈以喩體爲喩體依。唯依極
微爲所依故。又縱有所立不立第四等者。
又設有所立必有所依故。不立第四所依
不成過。或若無所立第四之過。豈不得立。
設雙依彼有法及法。如所別不極成・能別不
極成・倶不極成。豈無此過。若言依因爲所
依者。如闕宗因。豈無此過。故知不可云云
因明要義抄
略纂云。問。能所二立。何故不約所依辨過。
答。能所二立有其不成。所依定成。故不約
  問。同喩能立不成之中。有所依不成過。爾
者喩上能立以何爲所依耶。答。疏有二
釋。一云。以因爲所依。二云。以喩依爲
所依 雖有二義。
以後爲勝
問。二釋倶不明
問。疏云。因體非有。即是喩中所依不成
心何
疏云。問。若喩上能立不依所立。能立依何。
答。二解但於喩依許不許アリ。故此説爲
善。順論文故云云
  今案。疏文亂髮。理致難探。仍料簡之云。
喩上能立所依不成。於其所依有二釋。
一云。以因爲所依。疏云一言以依因故
乃至因所助依者是也。二云。以喩依爲
所依。一云盡理而言乃至許不許故者是
也。初釋以所助依爲所依。後釋以自體
依爲所依。雖有二釋。以第二義爲正

前記云。疏瓶自體依因所助依者。今此答有
二者。猶前問喩上能立依何。答有二解。一
云。依因。上已解訖。即此自體依答第二解
也。瓶上所作是喩自體。自體依瓶。名自體
依所助依者。因體是所助。喩體是能助
明燈抄云。文問若喩上至所依不成者○答
中有二解。此第一解。喩上能立以因爲依。
答因無時。喩無所依。問若因無依喩是何過
等者。此下有四問及與答。此皆依於第一
解起。初問意云。能立之因。有法爲依。無有
法故。因無所依。若當于時。喩是何過。此答
意云。若能立因無有法依。即不成因。因體非
有。即是喩中所依不成。問。若因無依。即不
成因。因體非有者。前中卷説不成中。破軌
師云。若因自不成名不成。非不能成宗
名不成者。因是誰因。言自不成。既因自不
成。與因體非有其義皆同。即不成因。因體
非有。何故前破因自不成。若爾。軌師所説應
爲指南。解云。此有二解。一云。因中不成・喩
中不成。其義不同。故不可例。第二解云。因
之與喩並自不成。兩倶非因。隨一非因。於
因生疑。因無所依。喩無能立。或無所立。
或二倶無。義不明顯。體不成喩。由此因喩
並自不成。理亦無爽。如前已解
又云。文若言因至亦復無妨者。此問意云。合
有四難。一若因無所依有法故。即因體不
成。故喩上能立亦所依不成。因爲喩依故
者。即無無宗有法。有因喩等。諸缺減句。二
若諸缺過中。無能別故爲無宗者。豈唯無
能別名爲無宗。無其所別不無宗耶。三
若無所別即宗因無者。因有三相。彼但無
初相有後二相。何不名因。四若雖有後
二相。有過失故。不名因者。即十四因總
應名不成。皆有過故。何須別説。然准道理
等者。此述正義總答前問也。雖有三相。
言因之時。唯取初相。有法宗無ヲ以闕無初
相。即是無因。此即應言無有法宗。因亦不
成。諸缺減中。無宗有因者。約無能別宗。亦
復無妨。此即隨第二難答前問也云云
又云。文一云盡理而言至恐繁且止者。此前
問云。若喩上能立不依所立。能立依何。答
中二解。此即第二解也。新羅賢師。依第二
解以爲正義。故彼疏云 有解因爲喩依非
也。所隨能隨合爲喩體。以瓶等物爲所依
云云
又云。准論但約自體辨依據等者。如論文云。
如立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如立宗中
陳。無常法聚名宗者。瓶等之上亦有無常。
故瓶等聚名爲同品。准此論文。喩上無常以
爲能依。瓶等法聚以爲所依。故云准論但
約自體辨依據。異品准此其義可知。又如
下云。謂若所作。見彼無常。譬如瓶等。言如
瓶等者。擧其喩依有法結也。故知正以所
作無常爲喩體。兼擧瓶等喩依合方具矣。
准知。此文但約自體辨喩所依。非所助依
明詮導云。言一云盡理而言准論但約自體
辨依者。如立量云。聲常 無質礙故。如極
微。此喩有所依能立不成也。此第二説。意云。
以喩所依。極微喩上能立無礙。是無喩所
依。故名所依不成。極微是有質礙故。極微喩
上能立無礙無所依也。即顯約所依立所
依不成也此聲論師對佛弟
子立時。有此過
言不可説言無礙
因上兩倶隨一等者。非初説也。初説意者。
喩以因爲所依。喩上能立是依於因。既
無所依因故。喩有所依不成。是故今非之
云。不可説言無礙因上喩上能立無礙有
ルコト許。兩倶不許。隨一不許。故有所
依不成也。言兩倶隨一但望喩依者。此明
據自體依立所依不成名之所由也 意云。
兩倶所依不成及隨一所依不成。但望喩所
依立。言但於喩依許不許故者。賛第二説
也。喩無礙義喩所依上ルコト許。兩
不許也。隨一許不許也
  問。同喩有所立不成過之事。何釋之耶
疏云。喩上常住實非所立。即同於彼
所同爲名。故名所立
  尋云
明燈抄云。有同於彼所立二種法者即是其
喩者。所立者。聲常宗所立也。能立者。無質礙
故因能立也。同此二法即是其喩。隨所同爲
名故名所立者。賓云。同喩之中。但有所喩勤
發・所喩無常・并能喩勤發。總有三門。是同
喩義。若准此義。聲上所立及與能立。以爲
能同。喩上能立及與所立。以爲所同。今疏
主意。宗上二法以爲所同。喩上二法以爲能
同。今從宗上所同所立以爲其名。故喩上
常住名爲所立。實非所立。非所諍故
  隨一所立不成事
疏云。擧極微對佛法立。隨一不成且取
所立以辨於過
明燈抄云
  所立不成之所依不成事
疏云。所依不成者且約依宗。爲喩所依。如
數論師由無所依。喩上所立亦不得成
云云
  今案。准此文。若言眼等必爲我用之文。
可云神我歟
  問。古師心。所立不成中無所依不成之事
疏云。有云。既有能立故無第四。若二立
無豈無此過
  尋云。略纂用此義何不許之耶
文軌疏二云。既有能立必有所依。故無第
四所依不成
  問。所立不成中所依不成。且以何爲所
依耶
疏云。問。喩上所立。爲依何法。若依能立
答。有三解。一云。因喩雖倶能立。以隔因故
云云
  第二解事
又云。一云。依宗所立。問。若爾即有隨一所
依不成。宗中所立敵不許故若爾擧トモ
未解如何云云
明詮導云。言問若爾即有隨一所依不成等
者。意云。喩上所立依宗所立者。且約聲無
常量難云。瓶等喩上所立無常依宗所立無
常者。瓶喩有他隨一所依不成敵者聲論不
許聲上有無常故。既瓶喩上所立無常無
所依故。喩有隨一所依不失也。答意云。諸
所作者皆見無常方擧喩時。即兼合
證彼聲上有無常。而敵者令共許。是故
喩上所立以彼無常即得爲依。故喩無他
隨一所依不成也云云
明燈抄云。既云諸皆方擧於喩等者。論於瓶
上。先總説言諸所作性。明知聲上因第二相。
是其能喩。瓶上所作。是其所喩。即知瓶上因
第二相。是作伴而有也。能所相合故置諸
言。皆見無常者。瓶上無常以爲導首。聲上無
常從此而行。此中還是能所相合故。置皆
言也。宗中所立雖敵未許。既云諸皆方擧
於喩。即兼合宗不極成已。證彼極成。故得
爲依。不同擧因等者。若擧因時。未兼含
宗。未極成故
前記云。若爾擧喩未解如何者。若言擧喩
解宗喩依能別。擧喩未解。喩依於何。此更
無答。爲有此妨。下解爲正
  雲私ニ此記文ハ本ニ第三解ノ文ノ次ニアリ。前記
云ノカタニ第二解之文ノ五字アリ。今私ニ移ス。
又邪正事ノ題ノ爲ニハ
初ノ如ニ改テ可然
第三解事 又邪正事
疏云。一云。依喩所依。諸論説。但擧瓶空等
以大乘宗不立微故
  問。自全分猶預所立不成作法如何
略纂云。三自全分猶預所立不成者。謂小乘
對大乘云。資糧位已去菩薩定得作佛。三
乘攝故。如不定性預流等。此預流等定得作
佛。敵者定知。立即未決。故是自全分猶預所
立不成
  尋云。如此文者。一切不定性者必作佛云

問。理門論中可説無倶不成耶。答不説
云云付之。見彼論文云。由此已説同法
喩中有法不成。謂對不許常虚空等
之彼論疏中如此釋耶
疏云。理門但擧有喩所依。兩倶・隨一・猶預・
所依・及喩無依。皆略不明
明燈抄云。理門但擧有喩所依者。理門論意。
擧有喩所依。有倶不成。即瓶等也。然兩倶
等四不成過。及喩無依無倶不成。皆略不
 下文引定賓疏文
理門論云。二法或有隨一不成不遣。或有二
倶不成不遣。如立聲常。無觸對故。同法喩
言。諸無觸對。見彼皆常。如業。如極微。如
瓶等。異法喩言。謂諸無常見有觸對。如極
微。如業。如虚空等。由此已説同法喩中有
法不成。謂對不許虚空等
定賓疏四云。由此已説同法喩中等者。如前
文中。所立能立不成不遣。兩喩之法業與極
微。或作同喩。或作異喩。末下復明倶不遣
中。空爲異喩。二立不遣。由此反准。倶不成
中。即是已説。空爲同喩。二立不成。如文中
云。同法喩中有法不成者。即是同中二立不
成之異名也。二立不成自有二門。有及非有。
且第一門有倶不成。瓶爲同喩。如前已説。
今此意明第二門中無倶不成。必是闕於喩
中有法。故論文説同法喩中有法不成。謂對
不許常虚空等。等者等取三句中餘二句
等。並是此類故也。無倶不成義意。爲明有
法無體害其有義二立不成。如上已釋。此
中但明三句差別。一者兩倶不成。如立聲
常。無礙。如龜毛等。二者隨一無倶不成。如
論所載。對無空論。雙違聲上有義因宗。三
者猶預無倶不成。如立量云。已種大乘解脱
分者有法。決定作佛是法。和合爲宗。因云。
有佛性故。喩云。如彼水中有情。謂春時
望川中陽焔之氣。謂是河海。將爲其中有
大有情。即指爲喩立量也。彼水尚無。妄其
中有情身内。能立有性。所立成佛。不知定不。
立敵妄諍。故是猶預無倶不成也。何故不明
所依無倶不成者。向三句中已是所依無故。
故不別論也。前文已明有倶不成。此文復
明無倶不成。亦應更作一分句等。大繁不
叙也
  問。付倶不成。有兩倶隨一猶預所依四種
不同。爾者於此如何分別有體無體耶。
釋云。有體即兩倶隨一。無體所依不成也
付之。兩倶隨一既通無體。如何
疏云。准此。有トアリ。有即初二。無即第四。
或無即第三過云云
前記云。疏有即初二等者。問。此不成等。准
下作法。各通有體無體。云何今言有即初
二。無即第四。但約有體耶。師云。且據論文。
邊有體而説。非盡理談思之云云
邑記云。疏有即初二無即第四者。此且以義
配於有無。設喩無依。得有初二。如下自
疏下文云。無倶不成亦有兩倶隨一猶預及
所依不成擧喩如トイフテ空。對無空論。即
他隨一云云
  問。有倶不成可有所依不成耶。進云。有
云云付之。有倶不成者有喩依故。云有。
不成宗因故云倶不成也。同喩以喩依
爲所依。既云所依不成。何云有倶不成

疏云。有倶不成所依不成者。喩依既有
四句中第二句是云云
  問。外人對無空論師立量云我我受苦
樂。以作業故。如虚空者。此自隨一不成
云云敵者無空論師不云虚空故。可云
他隨一不成。如何
  僻事也。可思之
疏云
  問。於猶預不成可有無倶不成耶。若有
者。疏中無タリ若依之無者。疏中無倶
不成中有猶預不成云云又上文初三各
分於二如何
疏云。然此有兩倶隨一猶預及所依不成。初
三各分於二。有及非有云云
邑記云。言初三各二有及非有者。然准猶
預不通無體。此初三恐筆誤。應二
  問。付因明門。似同法喩中無倶不成無
所依不成云云若論自體依者。兩倶不成
倶不成。是可其體若論所助依者。宗
因無體倶不成是也。何云無此義耶
沼續疏云
  邑記導云。本疏云。各分於二續文如此
云云
今案。慈恩疏云二。沼續疏云三歟。可勘
合也
疏下文云。猶預無倶不成者。既無喩依。決
無二立。疑・決既不異分。故闕此句云云
導云。意者。無此句也。所以者。喩所依無既
決定故不疑云云
孝仁記云。文既無喩依決無二立等者。既喩
所依有ニコソ若有若無疑。其喩依無
猶預者。疑與決既不分明言也云云
略纂云。此倶不成義分二十四○兩倶全分
猶預所依無倶不成。兩倶一分猶預所依無
倶不成等文
  可見全文
前記云。疏初三各二者。即是前兩倶及隨一
猶預。各通有體無體云云
  問。如於倶不成立有無二種。亦於能立
不成及所立不成。可有此不同耶
疏云。問。前二偏無。何故不開有無二耶
倶無亦然。以影略故云云
明燈抄云。文問前二偏至有第八故者。前二
偏無何故不開有無二耶者。如論文云。若言
如瓶。有倶不成。若説如空。對無空論。無
倶不成。解云。今指此文。有無不成名二偏
無。所以爾者。有無雖二。皆是倶無。同無二
立。故云偏無。同無二立者。其義云何。如
立聲常。無質礙因。瓶ナリ體雖有。常無礙
無。虚空體無。二立亦無。由此義故。有無二
別。皆是倶無。既有無別。何故不開有無二
耶。此答意云。有所互闕立敵兩宗互不立
故。無並不成。以喩依無倶不成故。故但合
説不開二種。又雙無既開等者。第二説也。
有倶不成開二不成。一宗因無體有倶不成。
二宗因有體有倶不成。無倶不成開二不成。
一宗因有體無倶不成。二宗因無體無倶不
成。雙無既開。顯偏亦爾。前解爲正云云
  此抄所牒之文。若沼續疏歟。可尋之
  於宗有遮表之事
疏云。問。眞如常有。故説爲常。虚空恒無。何
非常住對無空論。但有其遮。而無有表。
故是喩過云云
  尋云。無空論師全不許虚空。不可云有
遮有表。何云有遮耶。又理門論釋同
喩云。遮表倶有如何云唯遮無表喩耶
下文云設若救云。聲・空倶取於遮不取於
定有遮・表。不唯取遮。故是喩過云云
明燈抄云
  非作故因。或遮表倶具。或唯遮之事
疏云。又云若唯遮喩ナルヲ以 無能立者。亦
應小乘對大乘立。虚空是常共許遮表。
非是不成。故所引非云云
  明燈抄料簡疏文有六過。一所別不成。
二隨一不成。三所依不成。四不定過。五有
法自相相違。六所引無用過云云
尋云。付文軌心。可云他隨一不成。如何
云望自有隨一不成耶
前記云。亦應小乘至望自應有隨一過者。即
是他隨一。大乘不許小乘自許。大乘名他。
小乘他故。此是軌法師擧比量以破前師
云云
邑記云。疏亦應小乘至不約具遮表者。此先
疏擧例破前難也。意云。大乘既無虚空。非
作故。自唯遮非表。此量望彼小乘自宗。既
無隨一過。故知但遮即得成喩云云
明燈抄云。望自應有隨一不成過者。望小乘
自。非作故因。有他隨一不成過。大乘不許
非作故因具有遮表。唯小乘許具遮表故
云云
略記云。疏望自應隨一分不成過者。小乘望
大形自。應具隨一。即大乘唯遮。他隨一過
云云
  問。疏云。故將此量爲不定過云云智周如
何釋之耶
前記云。疏故將此量爲不定者。此疏主意。總
牒他意也。准新疏本云故將此量爲決
定相違過者。正指過名。舊疏奄含總説也
 明詮引周記云。意云。本疏云不定
過者。相違決定名爲不定也。云云
明燈抄云。故將此量等者。此疏主還破文軌
師所引量也。舊疏文云爲不定過。不擧其
名。今擧過名故。故爲決定相違過云云
  尋云。智周・善珠其心同也。沼續疏云相違
決定歟。若爾如何可作違決耶
邑記云。言故將此量爲不定過者。此非六
不定。以外人要具遮表。此量唯遮而亦成。
故云不定。不定具遮表也云云
  問。疏云。又擇滅喩。常與非作共許遮表
云云心何
尋云。若爾虚空亦可具遮表耶
邑記云。問。大乘擇滅無體。如何説常具遮
表耶。答。約法性故得有遮表。若爾虚空應
然。答。有二解。一云。眞如由擇所顯故有
遮表。虚空不爲例。二云。若法性虚空。亦常
遮表。然彼所立別有虚空。大乘不許。故無
所表。後釋爲勝云云
賢聖義文
問。何故第四地要五品修。答。有人言。由人
治八定皆有九品種子。由前四品已生無
想等四天處。由有五品種子未能感果故。
聖位中意第四禪有五品修習。引彼五種
令生無煩等天等文 此ハ三十六帖ノ口ノ
表紙ノウラニアリ
  延寶二年甲寅三月初八晩間初九日初十日上午書
寫。初十下午校正
因明大疏抄卷第三十六


因明大疏抄卷第三十七(第三十
七帖

  問。付同喩合義且諸所作者皆是無常之
時。無常之言可攝聲無常耶。爾也。付之。
聲無常敵者不許之。如何攝之耶。依之
唐朝人師不攝云云況異喩諸皆之言。既不
攝宗。例是可爾
疏云。問。諸所作者皆見トキ無常。合宗・因不。
有云。不合故須合顯。云諸所作者皆是無
常。猶如瓶等云云
又云。又設難云。異喩亦言諸皆。豈欲籠括
宗因耶聲上所作與彼無常。令屬著因
明詮導云。沼法師云。故云諸所作者。即苞瓶
等一切所作。及聲上所作。皆是無常者。即
瓶等一切無常并聲無常。即以無常合屬所
孝仁記云
明燈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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