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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抄 (No. 2271_ 藏俊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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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癸丑仲春念六夜。以原本校正已畢。第六帖第七帖



因明大疏抄卷第八 (第八帖)
  宗體之事
疏云。論差別性故。述曰。出宗體。差別者。謂
以一切有法及法方是其宗云云
明燈抄云。差別者。法及有法相簡別也○若
依聲無常謂聲是何聲。爲シハシハ無常
是無常聲トテ即簡常聲。無常是何無常。爲
シハ是聲無常ナルヲ以テ簡色無常。故
云差別。如云白蓮花。白是何白。爲シハ
シハ。是蓮花白ナルヲ以テ即簡衣白。蓮花是
何蓮花。爲シハシハ。是白蓮花ナリト云テ
簡黄花。白與蓮花相差別也。性者體也。法
及有法更相差別不相離義。是其宗體。故
云性也云云
  尋云。若爾能別之名何限法宗耶
疏云。問。前陳能別亦不相違云云
明燈抄云。前陳者。非是有法三重名中先陳
名也。指陳疏中前所説也。疏前文中。陳説
能別唯在法中。有人云前陳之能別唯在法
中者非也。此問意云。聲與無常既相差別。
何故能別獨在法中。答意云。如其名也。簡
法實齊トモ對敵申宗便爲能別。何者。敵論
但疑聲常無常。 立者即以無常簡別常聲。
云聲是無常。故無常爲能別。不疑無常是
聲非聲。不可以聲簡無常云無常是聲。故
聲但是所別ナリ。設有此疑。其聲亦則是能別
也。雖後述者爲能別。然名必遮故。但云聲
是無常。其聲無常即簡色等無常。故聲・無常
相差別也。 此説立敵相形法爲能別義意
也。體義相待互通能所者。 如言色蘊無我。
色蘊者有法即體也。無我者法即義也。此之
二種若體若義互相差別。謂以色蘊簡別無
我。色蘊無我非受無我。及以無我簡別色
蘊。無我色蘊非我色蘊。如言青蓮花。青是
何青。爲シハシハ。是蓮花青。花是何花。
シハシハ。是青蓮花。青與蓮花互相
差別。是即體義相形互通能所也云云
  玄應師義似叶道理。如何云互相差別

明燈抄云。玄應師云。差別性故者。此明宗
體。謂有法聲自他共許。無常能別他自亦成。
故但宗依非爲宗體。 唯聲・無常二法和合
不相離性。以之爲宗。 敵者不究我所立
故。爲顯宗體説差別言。謂立論者説聲無
常。以無常言簡別有法。是無常聲非常性
故。 即顯無常與聲和合不相離性之宗體
也。諸人釋云。聲與無常互相簡別故名差
別。引喩顯之。如前已説。若如青蓮花互相
簡別法有法。爾者立宗。應有説言無常是
聲。或應有言是聲無常。既無此事。故但依
前。問。若爾但言聲是無常。豈不已簡色
等無常。答。 此表詮名必有遮用。故定能
スレトモ色等無常。立者但以無常別聲。故
聲・無常非互相簡。由此能別唯在無常。不
爾便應有相濫失云云
  爾者何簡古師義耶
疏云。則簡先古諸因明師以爲宗體云云
  今案。准此等文。法自相爲諍者。直以無
常爲所諍者。不異古師以法爲宗。法
與有法不相離性爲宗體。其宗能別法自
相爲諍云也
纂云。問。辨依之中。何故能別互相差別
云云
同抄云。言今謂解云至相差別者。意云。此
纂主解。非唯據體明差別。意説。若望與敵
相對。後相差別亦同前。但名能別。別他宗
故。若據明宗體。前能別同於後。亦得爲能
所別。又解。先約増勝明所別能別。後據具
足明所以。言差別性故云云
  問。有部心。立聲無常之時。可有違宗失
耶。進云無云云付之。有部心。既許能相所
相有別體。何無違宗之失耶
纂云。有問云。大乘・經部許能所相無異體
者。可不違自云相差別故名無常。非唯四
云云
  以十六行相爲理觀之義。以可爲證。多
縁諦理之釋。准而可知
尋云
  問。本頌中。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
者以大乘所立十六行相爲喩歟。 進云。
不爾也。即以有部十六行相爲喩也云云
付之。依圓非一異之義。以自所立十六行
相爲喩。即自相與共相非一異之事爲
例也。依之見論文
抄云。言有問云至無違自者。此範法師義。
意問云。 大乘・經部同計能所相無異體者。
亦如聲性上假立無常常。 能相離所相聲
以外更無別實性。互相差別可不違宗。如
薩婆多。能所相返然體異。如何云互相差
別不相離耶。法師自説云。雖然體異。以能
所相互相互屬。所以對敵申宗。亦得言即
相差別不相離也。言今謂至須言相屬改動
論文者。意自難云。若説四相無常能所相相
離合言不相離。何不違宗。又本宗不言互
相屬。何須言對薩婆多宗論應言相屬性
故耶。又本宗但説體異而不言相離。設互
言不相離。於理何違。而乃改動論文立相
屬性故之異。此即範公疏中轉動法師解云。
應言互相屬故。言若言十六行之無常至非
唯四相者。意云。法師第二解。如苦諦下四種
行相中有無常。此無常是道理無常。以無
彼常故名無常。不是聲體上無常以作十六
諦觀名爲理觀。以理事不相離故。問。不離
可爾何故言不即耶。答。據理事別説○言
擧如薩婆多者。意云。如唯識如無常等性
者。意説。圓成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薩婆
多師。十六行中無常與法體非即離故。今
約理言互相差別不相離性。亦不違也。此
上二解並是範法師自解。如下纂主破云云
  今准此文。自今謂通難至非唯四相。叙
他師義。非纂主之破也。自若爾二皆有
過云下。纂主能破也。然准文相。自有問
云至于亦無違自者。擧他師義。自今謂
通難至非唯四相者。纂主能破。自問若
爾二皆有過云下。纂主自問答也。披文可
知之
尋云
  問。付聲無常量。有部心。聲者所相法也。
滅相者能相也。既聲非滅相。云聲應無
常。豈無違宗失耶
又聲所作十六行相無常之日倶是無常
也。宗因無異。何非過類之中無異相似過
類耶
纂云。問。若爾二皆有過至不成無異。大乘
准釋云云
抄云○意云。陳那云。雖無常・所作一種是不
常之義。今立宗無常。取滅義。所作爲因。取
生義。此亦約事故。無無異相似之過○意
云。據理説。宗・因一種無彼常法。總是無常。
今時約道理。滅爲宗。生爲因。亦不成無
異。薩宗既爾。大乘准知。大乘不立過未。准
於現在世假立三世生住異滅。雖然假立亦
得據滅生爲因亦無異相似之難也云云
  問。文軌等古師心差別爲性何破之耶
疏云。問。 互相差別則爲宗性差別性故
云云
定賓疏二云。然軌法師本親禀承三藏。譯論
云差別爲性。後有慈恩法師。亦云親承三
藏。論本應言差別性故。今詳梵本。蓋有兩
異。前本義者如前已釋。後本意者○兩本會
通。不相違也云云可見全文
  爾者此義可然耶
斷云。有人云。論云差別爲性。言差別性故
者非也。云何。答。此亦不然如本疏明云云
明燈抄云。違因明之軌轍者。論體等七皆名
軌轍。然今此指立宗之法以號軌轍。言故
者所以也。謂立宗之法不得一向極成。亦不
得一向不極成。要須非極成・非不極成和
セシムル所以。方始名宗。是故稱故。言非極
成即簡合説也。非不極成即簡別説。由如
此所以。宗義方立。亦可具簡別所以・同性
所以其宗方立。是以稱故。今違斯轍故云
違因明之軌轍。闇唐梵之方言者。呂才・軌
師唯知簡却古師之過非。未知釋成所依
之所以。是以不解故字之意。謬言爲性。故
云闇唐梵之方言也。 轍改論文深爲可責
者。若依賓意。有二梵本。軌師即依一梵本
言差別爲性。今基師意。舊無兩本。唯一梵
本云差別性故。軌師不解故字之意。改故
作爲。云轍改論文深爲可責也云云
  准此等文。雖無故字。可簡古師宗依爲
宗之義歟。斷并抄心見其心
若爾燈文如何可會之耶
燈二云。亦如因明論文云。此中宗者○是名
爲宗。後文軌法師輒改論文云差別爲性。
爲之作言。以差別爲宗體性。若爾前標此
中宗者。釋云差別爲性。即顯宗訖。何須更
説是名爲宗。 文言煩重。元本論云差別性
故。有其二義。何以故。以差別故宗體。隨自
下簡過。今言故者。意簡古師以有法及法
倶名爲宗。今簡古師義。以差別性故。互相
乖反是其宗體。若言爲性。無簡古失。二云。
古師宗過有五。 今陳那菩薩更加後四。以
極成有法及法倶極成可爲宗依。 以差別
性是宗體故。依彼有法及法上立。是名爲
宗。方始結之云云
  尋云。 既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爲
性。豈不簡古師義耶。彼以有法爲宗。
或以能別爲宗。或合以有法及能別爲
宗。而文中有法能別差別爲性故也。依
之明燈抄。文軌・呂才雖知簡古師過之
義不解釋成所依之所以云云義斷文亦
見其旨。如何
義骨上云。問。論差別爲性意何。答。此明體
也○古師或以聲爲宗。以成立聲爲無常
故。或以無常爲宗。以不許聲有無常故。
或以聲・無常合以爲宗。以聲・無常別非宗
故。今陳那破云。聲及無常元來共許。何得爲
宗。故我但取聲及無常不相離性。以之爲
宗。以敵論者不許不相離故乃至爲性者。
更相差別總合爲一不相離性也○問。基云。
論差別性故乃至或有於此○深爲呵責云云
此何會通耶。答。言改論文者。此妄語。何者。
論本有二。莊嚴牒差別爲性本。如本解釋。
不言改釋。故賓法師理門論疏第二卷云。軌
法師○兩本會通不相違也云云又言違因
明軌轍者。此未見其明所由。何者。基云。差
別性故。述曰○合之一處不相離性。方是其
云云此與莊嚴無異也。又次疏云。問。互相
差別○更成立耶云云今案。 基疏文未見持
所以故。即文可求也云云 可見全文
  問。於因喩不言差別性。有何故耶。進
云。因喩唯成無不成。無簡不説差別性
云云付之。若爾以所作性因對聲顯論師
之時。即有隨一不成之失耶
疏云。問。何故但宗説不説差別性故云云
明燈抄云。問。因喩唯成無不成者。且如所
作性因立聲無常。對聲顯論隨一不成。豈
唯是成無不成耶。既正因中有不成義。何
故不説差別性耶。答。所作性因對聲生論
無有不成。立敵同許。是故不説其差別性。
若對聲顯。即還爲宗。聲應所作。隨縁變故。
猶如瓶等。由此當知。因喩唯成。無有不
云云
  四宗之事
疏云。凡宗有四。 一遍所許宗不須定顧
云云
邑記云。疏四不顧論宗者。疏有二意。言隨
立者情所等便立等者。 此即唯立自宗所
愛樂義。於餘三宗既非愛樂。決定不立。唯
隨自意不顧彼三。故此第四名不顧宗。言
若善外宗樂之便立等者。 此據就彼外宗
立量破斥。於彼敵論不須顧戀。名不顧論
云云
明燈抄云。四不顧論宗者。亦名隨自宗。謂立
論人隨自善解即便立之。 如鵂鶹子立佛
法義。或佛弟子立鵂鶹義。今言隨自正顯
因明立論之道。但取隨自能立。賓師云。其
義准宗任其隨有。亦不欲顧自餘兩宗。若
要顧者。鵂鶹若立佛法中義。或佛弟子立
鵂鶹義者。豈名違自失也。或佛法對敵成
立自宗中義。或若鵂鶹立自宗義。豈要顧
其共許之宗。如唯識理共許中無。豈即名爲
違共許過也云云
  問。法差別意許神我他用宗。傍義准宗
歟爲當不顧論宗歟。兩方。若義准宗者。
既是樂爲。何云爾耶。若依之。不顧論宗
者。疏文如何
問。傍義准宗可有過耶。疏云。未見其過
付之。立聲無常之時。苦無常等義准成
立之時。 可有違宗及不定等失依之疏
下文
疏云。此中前三不可建立皆是自不樂
云云
  今案。然於因明未見其過者。義准之
故無其過爲言意云。 自於二品有非有
故。如有共不共不定。亦義准故トシ出來
過。未見之云也。傍成苦等之時。雖有
不定等。然義准之故ニハ不出來。然依餘義
邊出來之故也。此疏一段大意云。傍義宗
非本樂爲故。 不可爲正宗。然因明門
トモ見。義准出來之過。因過之中准法差
別有意許過。傍義准宗可有意許宗過
義。然非正所立宗云也
後記云。然於因明未見過者。意云。因明論中
未見義准宗過。明知義准宗得是眞宗。問。
何以得知。宗中而有義准。答。准下因過四
相違中。説法差別有法差別相違之因。明知
得有義准也。問。既無其過。如何不立。答。
本意但諍言所陳者名不顧論。可樂所立
非言所陳。不是正諍。但傍准故今不立。然
非正立所以故在所簡之中也云云
前記云。然於因明未見其過者。即助一釋。
亦得有過。立聲無常。傍顯苦無我等。亦有
一分違宗之失。彼言無常之時。亦傍顯苦
無常等。亦有。以無漏聲雖是無常。而非苦
故。更思之云云
邑記云。疏然於因明未見其過者。諸有爲法
既許無常。義許無我。若更立之。犯相符過。
今約非言所顯故。言未見其過云云
明燈抄云
問。四相違之宗。遍所許等四宗之中何。答。
是不顧論宗也。問。先其四宗者何。答。一遍所
許宗。二前承禀宗。三傍義准宗。四不顧論宗
也。問。何故四相違之宗云不顧論宗耶。答。
此比量之宗樂爲之宗也。 樂爲宗皆不顧論
宗也。四相違之宗皆樂爲之宗。故云不顧論
宗。問。先如何云不顧宗耶。答。疏論宗者。隨
立所樂便立。如佛弟子知佛法義。若善外
宗樂之。便立不須定顧云云邑記云。不顧
論宗者。疏有二意。言隨立者性所樂便立
等者。唯立自宗所愛義。於餘三宗既非愛
樂。決定不立。唯隨自意不顧彼三故。此
第四者不顧論宗者。若善外宗樂之便立者。
此據彼外宗立量折破。於彼敵論。不須顧
意也。問。其顧彼三者意何。答。不顧前三
宗云也。意云。比量之物當時爲破他立故。
其當時樂爲爲所立。故其前三宗不顧言也。
問。佛弟子對外道。聲無常立等。是前承禀
宗也。何此云不顧論宗耶。答。佛弟子類立
前承禀宗。外道他宗異覺對故。非前承品宗
也。問。爾佛弟子知比量。皆前承品宗歟。答。
約其非前承品宗。是不顧論宗也。問。爾之
意何。答。且就眞性有爲空量者。 一人諍有。
一人諍空。偏諍空違非空非有之道理。非
空非有之中道。是前承禀宗也。故此眞性有
爲量亦非前承禀宗。故知佛弟子類立量。亦
是不顧論宗也。問。爾其眞性有爲空量。何云
不顧論宗耶。 答。 大乘教説非空非有之中
道。偏空不顧自論宗也。准此一切内外道所
立比量。皆可云不顧論宗也。問。若四相違
宗皆不顧論宗者。何疏傍義順宗云耶。故其
疏文云。問。何故宗中傍有義准名爲差別。
因喩便無。答。能立本成之自所立隨應之義
立。乃乖角共自相違故。於宗中傍有義順。
即四相違所違差別。言中決定兩成能立故。
據於因喩不説有義順能立云云其意云。
言顯宗下意許脇爲立所。言顯宗傍所有宗。
如是傍義順宗故云爾也。指此非謂傍義
順宗也。疏問答之中答意。能立因喩從本決
定故。隨擧言決定成能立。約所立之宗。擧
自所樂宗時。敵者指此自相相違等故。其
宗下脇本極成故。約宗有義順宗。約因喩
無義准之因喩言也。問。何故宗之中。四宗
之中問義順宗。答中答四相違中意許差別
耶。答。所立之宗傍有差別之義。意許差別正
所答。此四宗中義順宗爲顯。以意許差別
答也。 非具四相違中意許差別爲義順宗
也。問。四相違之中意許之差別非義順宗
者。不與傍義順宗之名耶。答。以有可名
傍義順宗義。名傍義順宗。非四宗中傍義
順宗也。問。若爾約傍義順宗有種耶。答。不
爾。四相違之中意許差別。不顧論宗可有
如傍義順宗義故。 名傍義順宗也。問。疏
云。既於因過説法差別相違因。即傍准宗
可成宗義。然非正立。今簡前三。皆不可
立。唯有第四。可以爲宗云云故四相違之中
意許差別。猶可傍義順宗也。答。其文説四
宗中傍義准宗文也。其意云。約傍義順宗。
無顯其過。説法差別相違因。聲之上可聞
不可聞。無常之上作彼縁性非彼縁性。皆
是差別之義也。准此所作性因皆能成其因
云云所諍望意許差別。可聞不可聞等。皆
當其傍義順宗。此因共成故。云不成過。故
約傍義順宗。其過不見者。約意許差別。是
以爲證。四相違之中意許差別。不可云傍
義准宗也。故疏云。次義准宗非言所諍。此
復何用。本諍由言。望他起解。傍顯別義。非
爲本成。故亦不可立爲正論。然於因明
未見其過云云又云。 於因過説法差別相
違因。即傍准宗可成宗義。然非正立云云
裏書云
  今案。此私記尤可翫之。今約因過説法
差別相違相之時。要是立敵所許別義以
爲差別。如聲無常量。聲上可聞不可聞。
無常之上作彼縁性非彼縁性等。非正差
別。此是傍義准宗。然非正所立故不爲
宗云也
問。理門論中。樂爲所立説名宗云云爾者
可簡似因似喩耶。 疏云。 但簡眞因喩
云云付之。見理門文。樂爲所立。謂不樂爲
能成立性。若異此者。説所成立。似因似
喩應亦名宗云云既簡似因喩。何不簡之
耶。依之。邑記意簡眞似因喩云云如何
疏云。樂爲所成立性。簡能成立不簡於
云云
邑記云。然准理門。既言樂爲所立。與此相
似。亦應具簡似眞能立。彼樂爲言。意簡似
因似喩。彼非所樂故。 彼所立言。意簡眞因
喩。彼是能立故。若不爾者。彼論何須後言
若異此者。説所成立。似因似喩應亦名宗。
然彼意説。若異前説樂爲所立。即應於第二
時。彼所成立似因似喩。應亦名宗。既爾彼
應已簡於似。宜更詳之云云
  私云。理門論文。樂爲所立之言。簡能成立
性眞因喩也。若異此樂爲所立能立眞因
喩名所立者。似因喩亦可名宗云也。故
若異此者等之文。顯簡眞因喩之所以
也。不云直簡似因喩。況若以樂爲言簡
似者。何論云雖樂成立。由與現量等相
違故。名似立宗等耶
尋云。若爾何纂中云簡似因喩耶
纂云。雖自問言若樂爲簡應亦名宗云云
私云
  問。疏云。即四相違所違差別爾者出義
准宗之體歟。兩方。若爲義准宗體者。意
許宗是不顧論宗也。何云義准宗耶。若
非義准者。見一具文。可言義准宗體。如
何可云耶
疏云。問。何故宗中傍有義准義准能立
云云
上文云。要言所陳無義准失云云
  尋云。 因喩要是言陳無意許之事不明。
因者有法之上義也。 若有法有意許者。
於因可有意許。依之明燈抄中。有一
實故之因。言陳者不無之有。意許者大
有之有也云云
四相違私記中三卷書本
院私記云
疏云。問。何故宗中○
義准能立云云問。此問意。問四宗中義准宗
歟。爲當問四相違中意許差別耶。答。問四
宗中義准宗也。問。答文意何。答。答文意。因
喩本極成物。適擧言決定成能立。約所立
宗。自所樂宗擧時。敵者著法自相相違等
故。其宗下挾所樂宗故。約宗有義准宗。約
因喩無義准也。問。何故問問中四宗中義
准宗。答中以四相違中意許差別答。彼所立
宗傍有差別義。意許差別正所言。故以此
四宗中義准宗顯。而意許差別答也。爾云故
非四相違中意許差別爲義准宗也。問。四
相違中意許差別非傍義准宗者。 不與傍
義宗之名耶。答。以有可云傍義准宗義。
云傍義准宗。非四宗中傍義准宗。問。若爾
約傍義宗可有種耶。答。非爾。四相違中意
許差別不顧論。以如傍義准宗之義。名傍
義准宗言也。又云。疏云。既於因過説法差
別相違之因。即傍准宗可成宗義。然非正
云云以是見。四相違中意許差別。猶可傍
義准宗。答。其文四相違中説傍義准文。其
意約傍義准宗無顯其過。法差別准因。聲
上可聞不可聞。無常上作彼縁性非彼縁性。
皆是差別義。望此所作性故因皆能成其因。
望所諍意許差別爲相違因。 其可聞不可
聞聲皆當傍准宗。 此因能成故不爲過云云
故約傍准宗不見其過。以此爲證。四相違
中意許差別。不可云傍准宗也云云
  此文可祕之。不知此旨之人。多致異
論耳
  問。以樂爲之言可簡似宗過耶。答。疏
云。簡云云付之。見論下文云。雖樂成立
由與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云云
知似宗名樂爲之事
疏云。問。何故宗内獨言樂爲不言樂爲
云云
明燈抄二末云
  問。疏中釋宗義有三釋。一以言對理。詮
義之言。爲自宗所許。二以別義對總。總
言及義名自所許。三以合對離。取能依
不相離性合。 爲自宗所許云云爾者上文
會古今同異之文同歟。爲當如何
疏云。 此中三釋。 一者以言對正與此同
云云
前記云。言此中三釋者。釋彼各別隨自等
也。即與前會古今三釋爲異也。前第一釋
中但取自性差別爲宗。今此但取詮自性
差別上言爲宗。不取二宗依故。 言自宗
所許。第二以別對總者。總者五蘊中且取
聲爲宗。若言若義皆名宗。即是自宗所許。
第三釋中同前取不相離性。 云正與此同
者。瑜伽説宗名各別攝受。此名隨自樂爲。
自各別義一種故名同也。 又彼取合不
相離性。名之爲宗。同此論也。又前古今同
異中。第三與此同云云
後記云。此中三釋等者。即前古今同異中三
釋無別。任自思之云云 明詮導同之
  尋云。前後兩記既相違。可依何義耶
又若如第三釋者。陳那以前立不相離性
之義歟
明燈抄云○如此三宗有此等過。 所以簡
之。唯約第四不顧論宗。言自宗所許。雖爾
未唱不相離性之辭。至於陳那之代。方唱
不相離性之辭也云云
  問。疏云。覺眞實自悟故付之。違能立
與能破及自唯悟他之文耶
明燈抄云。問。前文云。能立悟敵及證義者。
由自發言生他解故。似立悟證及立論主。
由他顯己證自解生。今覺眞實自悟故者。
既眞能立。應唯悟他。如何今云若覺眞實
自悟故耶。答。因明本宗爲欲令他於未解
處得生新解。 是故立者必是先時内心自
悟。此自悟中但有二因。一者智生因。二者
義了因。智生因者。以智觀義。借同品中所
作義力。從此了知聲是無常。既自悟已。方
能對敵立義悟他。義了因者。謂宗前智必
縁於義。其所作義與無常義。天然自有。然
以智力先見所作在於瓶・聲二處齊有。方
比瓶上所作之義不離無常。始解聲上所
作義因亦不離無常。 故知義因證了其宗。
此但了宗而非生宗。既不相生。故知定有
義了因也。其自悟門唯有如是立宗之前智
生義了。既不假言。是故未有言生言了。今
云覺眞申宗趣者。約宗前智。既不假言。
故云自悟。由立論人立宗之後。以内智力
取共許因。了前所説無常之義。此即内心
忽遽比校了所説義。故云自悟。前言能立
悟他者。約宗後因。彼即假言。故云悟他。故
不相違云云
第八帖口表紙裏
肝心記五
  案云。 彼間者俗語也倭言加之去此間者俗
倭言擧去
因明大疏抄卷第八
  寛文十三年癸丑仲春二十七日。以原本一校了



因明大疏抄卷第九 (第九帖)
  因三相以下
  因有二種
一生因 如種生芽。能起用故。名爲生因
明燈抄云。謂種生芽等。親辨體故
二了因 如燈照物。能顯果故。名爲了因
明燈抄云。謂燈照物。疎顯物故
生因有三
一言生因。 謂立論者立因等言未了義故
云云
明燈抄云。此義意云。謂立論者所作言因。能
生敵論解所作智。故名言生因。論文既云
宗等多言名爲能立。 開示諸問未了義故。
故知定以立論因言。 令他解因顯了於宗
故。有言生因也云云
  尋云。明燈抄引定賓疏云。夫因明之中。
生因義者。唯據宗説因。豈容得據言生
敵智。名之爲因。望宗説因。不可濫通。
故此論中所言因者。據宗辨因。宗則先
立。因則後説。以其宗中敵論不許故。立
論者以因成之。言因既爾。發言之智將
其義因以爲所縁。 及是言詮還用證宗。
是則智・義得因名者。還望前宗以立後
因。後因望前唯應名了。不得名生。豈
得妄據生敵智故立言生因。若必生敵
智故名生因者。宗言亦是能生敵智。同
異喩言悉生敵智。則應宗言及兩喩言並
得名爲言生因也云云 定賓疏第一文。可
見。本文尤繁多也
明燈抄云。問。依疏主意。何容救之。答。宗言
生敵智者。理即不爾。立トキ無常宗。敵智未
生。豈容宗言得生敵智。擧因言時。敵智
方生解宗無常。 故言生因望敵者智爲親
生因。同異喩言雖生敵智。是疎遠故。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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