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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抄 (No. 2271_ 藏俊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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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有猶豫不成非兩倶不成。謂隨一・猶豫不
成。有兩倶不成亦猶豫不成。謂兩倶・猶豫不
成。有非兩倶不成非猶豫不成。謂隨一不
成等。有兩倶不成非所依不成。謂兩倶不成。
有所依不成非兩倶不成。謂隨一・所依不成。
有兩倶不成亦所依不成。謂兩倶・所依不成
有非兩倶不成非所依不成。謂隨一不成
等。有隨一不成非猶豫不成。謂隨一不成。有
猶豫不成非隨一不成。謂兩倶・猶豫不成。有
隨一不成亦猶豫不成。謂隨一・猶豫不成。有
非隨一不成非猶豫不成。謂兩倶不成等。
有隨一不成非所依不成。謂隨一不成。有所
依不成非隨一不成。謂兩倶・所依不成。有隨
一不成亦所依不成。謂隨一・所依不成。有非
隨一不成非所依不成。謂兩倶不成等。有兩
倶不成非猶豫・所依不成。謂兩倶不成。有猶
豫・所依不成非兩倶不成謂隨一・猶豫・所
依不成。有兩倶不成亦猶豫・所依不成。謂兩
倶・猶豫・所依不成。有非兩倶不成非猶豫・
所依不成。謂隨一不成。有隨一不成非猶豫・
所依不成。謂隨一不成。有猶豫・所依不成非
隨一不成。謂兩倶・猶豫・所依不成。有隨一不
成亦猶豫・所依不成。謂隨一・猶豫・所依不
成。有非隨一不成非猶豫・所依不成。謂兩
倶不成。由是廣略故不同也云云

因明大疏抄卷第三
  癸丑二月二十八晡時。以原本校正已畢


因明大疏抄卷第四(第四帖)

  問。陳那菩薩心。於宗過不立能別不成
等後四過之事。疏主如何釋之耶
疏云。似能立中。且九似宗自爲&MT03250;云云
後記云。第二釋云。陳那菩薩乃至是故加之
已來。總是古師錯會陳那師意也。但是影略
説者。此正是陳那菩薩第二解意。所以得言
非是師資自爲&MT03250;楯。若如前言。乃是難破和
上。何成師資不爲&MT03250;楯。此處文隱。熟細尋
方旋了云云
  尋云
今案。述陳那不立能別等四失之義。疏有
二釋。一後之四種至故申九種者。初釋也。
二自第二釋云至後之四過者。第二釋也。
次文云今者天主之下至于是故加之者。
疏主難第二釋也。結文云但陳那影略説
等之下。還歸第一釋以爲正義也。依之明
詮僧都云。前第一説好也云云周後記釋分明
也。若爾依此第二釋積聚性因可有不共
不定云傳。頗難依憑。追可審定
略纂第一云。不立能別不成過者。此有二
解。一云。不異同喩所立過故。如佛弟子對
數論師。立聲滅壞因云。所作性故。同喩如
瓶等。異喩如空等。彼數論宗不許滅壞。同
喩瓶等即闕所立宗。不許異因中不共不
定。即前比量同喩瓶等所立不成。無所立
故。即無同品。同品無故。名同品非有。異喩
空瓶等所作非有因不轉。故名異品非有。既
於同異因中並非有。故即不共不定過也。相
四同心。不立所別不成過者。亦有四義。一
云。不異似因之中所依過。故不立所別。所
量因闕所依也。二云。不異似因之中共不
定過。即前比量所量性因同異品有故。是因
中共不定過。三云。闕第三因相。四爲闕異
喩。不立倶不極成者。不異前之四種過
故。不立相符極成者。相符本不是宗。若
シテ成過。故陳那似宗唯前五過。商羯羅主
於似宗中加後四者。義相例故。若云不
異同喩之中所立故不立宗中能別過者。
能別既無違。誰不離。以不相離名爲宗故。
又云。不異因中不共不定者。因三相中第
三相過。不異同喩能立不成。何煩復立。此
既立之。彼亦須有。如聲論師立聲常。所作
性因。同喩空等。異喩瓶等。此所作因同品非
有闕第二相。即是不異同喩之中能立不
成。若云不異因不成中所依過故不立宗
中所別過者。不相離性名之爲宗。所別既
無遣。誰不離。又云。不異因中共不定者。
因三相中第三相過。不殊異喩能立不遣。
如聲論師立宗聲常。所作性故。同喩空等。
異喩瓶等。此所作因異品有故闕第三相。即
是不殊異喩之中能立不遣。彼既立之。此
亦何咎。若云不異因中所依同喩所立不
異宗中倶不成者。能所別無遣。誰不離。宗
法有法不相離故。又云。不異因中共不共
者。三相因中闕後二相。不異同喩能立不
成。不殊異喩能立不遣。如聲論師宗云聲
常。因云所作。同喩云空。異喩云瓶。此所
作因於空。同品遍無於瓶。異品定有。即是
不異同喩之中能立不成。異喩之中能立不
遣。何煩復立。彼既存之。此立何咎。若云本
非宗故不立相符極成過者。兩倶不成本
不是因。應非因過。喩倶不成及倶不遣本
非是喩。應非喩過。故天主似宗加後四過
也。問。天主加後四過。有違教失。故理門云。
宗等多言説能立。是中唯取隨自意樂。爲
所立説名宗。非彼相違義能遣。解云。相違
義遣定是似宗。自爲似宗。無前五過。故加
後四。無違教失。此即天主以理具申。陳那
意存簡略。師資意別。取捨無違云云
  問。陳那心不立能別不成失云云有何故
耶。進云。疏云。因中不共不定等失。并喩中
所立不成等失故。則不立之也付之。數
論對佛弟子。 立眼等必爲我用。積聚性
故之時。雖有能別不成。無不共不定。何
者。 不定相違不並此因有法自相相違
故。不可有不共不定。依之疏云積聚性
因違法自相。不云有不共不定也。何云
能別不成即不共不定耶。又第五句所聞
性因。雖有不共不定。無能別不成。若爾
例雖有能別不成。不可有不共不定耶。
次立聲無常。所聞性故。如聲性之時。雖
有所立不成。而無能別不成。如何
先記云。問。能別喩者。名爲不共。可如所
説。宗犯能別。即成不共。因二喩無。名爲不
共。何關能別。言能別過即因不共。答。能別
不成非即是彼因中不共。 然有因彼不共。
如對數論云聲滅壞。能別不成。所聞性因。
不共不定。 若所作因分有滅壞。所作爲因。
數論不許同異喩中有此因故。亦名不共。
據少分説。又彼不是疏主釋也。叙古人解。
不共等言等法自相。 是能別過。即亦是彼
法自相過。如言眼等必爲我用。望大乘師。
是能別過。積聚性因。於異亦轉。成法自相
相違之過。如四違中解云云
後記云。似能別不成即因中不共不定等者。
如佛弟子對數論師。 立聲滅壞無常。滅壞
無常他所不許。即是能別不成。 因云所作
性故。 所作性故因有是轉變所作・生起所
作。意言生起所作。同喩如瓶。異喩如空。同
異二喩倶無所作性因。 即是不共不定因中
之過。 等者等取餘不定及法自相相違也。
同喩瓶上無所立滅壞無常。即是喩中闕所
立過。數論宗内總無滅壞之法。更將何法
得爲同喩。所以言闕無同喩等過。向内等
云云
明燈抄云。 賓師破云。 如勝論師對聲論云
聲是無常。所聞性故。如聲性。聲性是常。喩
闕所立不成。 宗中能別自成。 以更別有所
作。如瓶爲因喩故。合能別成。何得浪攝
云云
義骨上云。問。若宗有能別不成。必因有不
共不定者。若因有不共不定者。宗有能別
不成耶。答。必不爾也。問。何故爾耶。答。九句
中第五句無所別不成故言爾也
又云。問。數論師對佛弟子。立眼等必爲神
我他用積聚性故時。有能別不成故。有
因不共不定耶。答。平記云。無不共不定。所
以者何。不可云不積聚他所用物無故。積
聚他所用物亦無故云云今謂。 此量亦有三
過也。問。其過相何。答。能別不成顯也。見敵
於臥具上無神我他用積聚義。故不共不定
也。敵者不許臥具神我用故。所立不成也。
問。有能別不成之量。必有不共不定及四相
違中之一一耶。 又有不共不定。因必有能
別不成并四相違中之一一耶。又有四相違
之一一因。 必有不共不定及能別不成耶。
答。有不共不定因。無餘二過。即第五句也。
餘必有二過。作法如上也
能別不成必有不共不定耶云事。徳清大徳
唐決也。委如四相違文集
  問。陳那菩薩心。不立所別不成。有何故
耶。進云。所別不成有法無故。即因過中所
依不成過云云付之。因有不共不定相違
因之時。 同喩有能立不成。因有共不定
等之時。異品有能立不遣。若以彼此相
讓不説者。亦不可説能立不成・能立不
遣等失。況定賓難云
明燈抄云 。賓師破云。 如立虚空實有。徳所
依故。 即是宗中立無爲有。 不闕所依。但
立因時。 徳所依故是有義因。 無有共許
有體之空以爲所依。 猶如力士足歩虚空
無由施力。 此乃唯是因過所攝。 不攝宗
過也云云
義骨中云。問。唯有因過無宗過耶。答。本疏
有二釋。 一云。 世間共許有虚空名。 然各
不知實非實有故。得成宗無所別過。立因
無依故成因過。 一云。若有因中所依不成
過者。必有宗中所別不成過。此且許宗標
其因過。非謂宗無過也云云基同後釋。故彼
疏云。標空實有。有法已不成。更復説因。因
依故何立云云
依文軌師初釋并定賓師意可難之故。 論
文但出所依不成。不云有所別不成也
  問。不立倶不極成。有何故耶。進云。倶不
極成即合是二過云云付之。定賓難云。別
叙兩意。既未契當。含前二失。尤非道
理也云云如何
問。不立相符極成。有何故耶。進云。破
云。既曰相符便非所立。本非宗故。依何
立過付之。設雖非宗。既有立宗之言。
何不爲失耶。 況若如此故者。兩倶不成
非因。 倶不成倶不遣亦非喩。何立因喩
失耶。又定賓難云
明燈抄云。 賓師破云。 下論文云又於此中
非欲成立火觸有性。共知有故。既言共知
有故。 知陳那許有相符之過云云 私補入
在文。故理門中亦有九過。與入理同也
  問。古師心。於宗過中立宗因相違失。爾
者陳那菩薩可許之耶。答。不許也。付之。
既宗立常。以一切皆是無常故爲因。豈
非宗因相違耶。況比量相違是其例難也。
如何
疏云。又陳那以前古師立常宗也云云
明燈抄云。問。古師何故謂爲宗因相違。答
以於此中立聲爲常。皆是無常故○聲論
立其一切皆是無常故者。但加ルヲ故字乍
謂是因。其實是喩。謂於異喩置故字者。矯
設方便ヲ以假借異喩之力。翻顯本因。且如
異喩云一切皆是無常故者。從此翻顯非一
切故。以之爲因。意欲成常也。汎論兩喩。
不須故字。今置故字。方便約喩而用顯因。
故云是喩方便也。准是異喩仍是惡立云云
今疏文頗隱。仍料簡可云。陳那以前佛弟子
古因明師。見聲論立聲常宗。立異喩離方
便ヲ以立一切皆是無常故。依有故字。謂之
立因。謂一切・無常離。顯非一切因・常宗也。
置故字即有此意許之故也。非欲以此爲
因。何云聲常宗違一切皆是無常故因耶
有一實因有意許之事。以此文證可見。明
燈抄也
  問。理門論中破古師宗因相違失云。此因
非有。以聲攝在一切中故爾者指非一
切故因歟。指一切皆是無常故因歟。答。
依疏心。可云一切皆是無常故因也。付
之。聲論師心。立聲常宗。云一切皆是無
常故。明異喩離也。古師見此誤謂立因。
陳那正之。云以非一切故爲因云云若爾
一切皆是無常故非因。何云此因非有
耶。況見文相。云由合喩顯非一切故。
此因非有等指此豈非近差非一切
因耶。 加之隨一不成并倒離二失。 既付
非一切故因難之。例是可爾。依之餘師
心多指非一切因也云云如何
疏云。復云。此因非有非一切因云云
先記云。言此因非有至有法有故者。觀文意。
此者此彼一切皆是無常故因。此無常因有
法上無。名爲非有。此中意言。一切之因不攝
於宗。因可宗有。一切言中既攝宗已。因更
依何。立敵家共許因中攝宗有法。故
許因更依宗。名兩倶不成○有云。此因非
有者。非一切因有法無也。立敵共許聲是一
切。非一切因於聲不轉。名兩倶不成云云
義骨上云。問。且兩倶不成意何。答。據異
云云基○云云周云○云云上二師云。一切無
常故因有兩倶不成也。邁疏云。非一切故
因有兩倶不成。賓・俊・備等意亦同也。問。此
二説邪正何。答。若言無常故因兩倶不成
之時。即違理門論。故爲不正也。問。論文如
何耶。答。諸有説言。宗因相違名宗過者。此
非宗過。以於此中立聲爲常。一切皆是無
常故者。是喩方便。由合喩顯非一切故。此
因非有。以聲攝在一切中故。或是所立一
分義故。此義不成名因過失云云問。以何
知違此論文耶。答。邑云。今更助解其理
門云。彼云此因非有。但説非一切因。於彼
聲宗非有。由聲攝在一切中故。是故此因
立敵兩倶於彼聲宗非有。 名爲兩倶不成。
問。 何知彼文不依一切皆是無常故因而
爲難耶。答。前文既云由合喩顯非一切故。即
是改舊因。其次即云此因非有者。倶是指
近之辭。故難新因不取舊也。又准後之二
難。唯據非一切因。故知前文類亦應爾。此
解無多妨難。又順理門文。然違疏文。更詳
云云准此文可悉之。問。爾者正外量作法
何。答。測理門疏云。古師量若具足言立。聲
爲常。 非一切故。 諸非一切皆悉是常。猶
如空等。若是無常即是一切。猶如瓶等云云
問。 此因有兩倶不成何。 答。 邁疏云。 凡
論立因必須遍在有法宗上。聲是一切所
攝。今因云非一切故。此非一切故因。豈得
遍在一切所攝聲上。此因既不遍宗。即兩
倶不成。 以彼此兩家皆不許爲因故云云
准之可悉之云云
  尋云。若如此義者。可有所依不成失如

先記云。問。有法既是攝因中。因無所依。何
故不名所依不成。答。有法無體。即是因中
所依不成。今聲有法不是無體。非所依過。
但爲因寛攝宗有法。亦名爲因。不可以
因而依因故。名兩倶不成云云
邑記云。問。既爾即是所依不成如何説是兩
倶之過。答。然實亦是所依不成。若但言所依
不成。恐當隨一所依不成。今説兩倶意顯
即是兩倶所依不成過也云云
明燈抄同先記心也
  問。理門論中破古師宗因相違失云。或是
所立一分義故爾者明不共不定失歟。
答。疏云。隨一不成云云付之。所立聲有法
之上非一切一分之義爲因之時。非一切
義。限聲有法。不通餘法之上。因於二品
非有也。尤可云不共不定。況若隨一不
成者。可云能立一分義。不爾一分之言
似無其詮。依之餘師心如此釋
疏云。陳那復云。或是不成因過云云
前記云。言或是所立一分義故者。疏主意
説。因於所立一有一無。名爲一分。雖不相
離名爲所立。有法是彼所立一分亦名所立。
有云。外道救云。我宗許聲不是一切。因非
兩倶不定之失。今重破彼云。是所立一分義
也。正破云。汝宗説聲非是一切。以名説。豈
得還以所立宗之一分有法以爲其因。既
是所立分不至同品。故所立因有不共不定
過也。問。彼難意説。聲非一切。然彼有法但
言其聲。法言是常。不以非一切爲法有
法。如何得言一分所立爲因也。所作性
因聲上亦有。取彼爲因。應是有法一分爲
因。此既不然。彼云何爾。故後解難。應更審
云云
義骨上云。問。聲論師救云。我言非一切言。
非是一切非一切。但少分非一切。謂除聲一
法餘一切法皆是非一切故。此救義何破耶。
答。理門破云。或是所立一分義故云云問。文
意若爲耶。答。邁云。汝若非去一切。留聲爲
因。此因便所立宗之有法一分。此亦兩倶不
成。以彼此皆悉不許所立宗之有法一分以
爲因故基云○云云邑意同此釋也。賓云。
儻若救云聲局是聲。體既獨一。即非與彼
香味觸法等衆多共聚一切之義故。云非一
切者。即是所立聲爲一分。常爲二分。於二
分中取一分義。故作此説。其義局是聲上
之義。不共他類。猶如入論釋不共不定云
聲定是常。所聞性故。言所聞性局在聲上。
不共他類。無定類處。故名不共不定也。
云云備理門抄・周因明記亦同此釋也。測理
門疏云○云云問。諸釋中何爲正耶。答。私意
以不共不定爲依據也。問。何故爾耶。答。非
去一切。唯留聲一法爲非一切之時。聲外
無爲同喩。故不共不定也。問。不定相何。答。
瓶非非一切無常。 聲既非一切是其常耶。
空非非一切常。聲既非一切是無常耶云云
邑記云。問。若據非一切因。唯聲論許。内道
不許。是隨一過。名一分義者。彼論應云或
是能立一分義。何言所立。答。彼外道許因
依於聲。即是所立聲之一分因義耳云云
  問。理門論中破古師宗因相違失云。此
非宗過。是因喩失也云云古師難此義云。
若以因過。宗中不立宗因相違者。相違
及不共不定是喩過。故應不立因過云云
爾者陳那菩薩如何遮此難耶。進云
疏云。若以因過宗中不立如陳那説云云
明燈抄云。若以因過等者。此古師難也。相違
者。四種相違同無異有故。其同喩不能成
因故。是故喩中能立不成過。不共不定者。同
無異無故。喩亦有能立不成。今陳其宗等者。
トキハ聲常宗。未有宗因相違過。擧一切皆
是無常故因時。方有兩倶隨一等過。故是因
過。非是宗過。彼但擧宗已違因訖者。彼比量
相違。如立宗云瓶等是常。立此宗時。即
違後正比量初無後無故因已。作違量云。
瓶等無常。初無後無故。如燈焔等云云
邑記云。疏不同比量相違等者。但擧宗云。瓶
等是常。即已違於所作因訖。故是宗過。彼
立聲常。未擧非一切因。猶未相違。擧因方
過。故但因過。非宗過也云云
私云依善珠心云。擧因方過者。一切皆是無
常故之因也。明詮義同之。准邑法師義。非
一切故之因也
  尋云。立聲常宗之時。雖違因義未顯。
擧一切皆是無常故因時。違因義既顯。
何不立宗因相違過耶。例如宗因相形
名相違因之時。有相違宗失之例難。如

又相違不定雖有喩過。但立其因未立
喩之時。其義已顯。故因過。非喩過也。以
此可云。有人云。我所執我體應非是一。
更相遍故。如汝大乘同處不相離色之量。
以同喩勘。付有法差別相違之事。尤可
難之也
今案。付聲論師所立聲常。如虚空之量。
若以非一切故爲因者。常宗不違非一
切故因故。無宗因相違之失。立因之時。
有隨一等過。何爲宗失耶。不同聲常違
所作因。既不云有トモ宗違因義。今陳其
宗。猶未有過。擧因方過。何同文軌之釋

問。兩倶不成以一切皆是無常故爲因之
時也。常宗既違無常因。何云今陳其宗
猶未有過等耶。若有トモ常宗違無常故
因之義云爾者。常宗違トモ所作因。云宗
言常住等。如何不許之耶。答。今於此因。
古師引一切皆是無常故因。陳那引非一
切故因。且付古師心。雖付兩倶不成。至
下文正問答事。約陳那所正非一切因
也。故今陳其宗等之文。不約一切皆是無
常故之因。故無此難也
問。若爾且付古師。以一切皆是無常故
爲因之時。宗因相違耶。答。聲既攝一切
皆是無常故之因。既無宗。何云宗因相
違耶。況兩倶不成。本無宗因相形之例
難。何有此難耶
有私記云可尋作者問。比量相違・宗因相違
何別。答。比量相違宗過也。宗因相違因喩過。
故別。問。因喩過者四相違有何差別。答四相
違闕後二相過也。宗因相違是初相・第三相
過也。故別也。問。若爾其宗因相違之作法何。
答。聲常。一切皆是無常故。同喩如虚空。異
喩如瓶等言也。此聲論量也問。何故此云宗因
相違耶。答。立常宗。以無常宗爲因也。因既
違宗。故云宗因相違也。問。宗因相違因喩
過者。其過何。答云。此師師説不同也。慈恩。
因有兩倶不成・隨一不成。喩有倒離過云云
靖邁師云。有兩不成・倒離之過。測法師云。
有兩倶不成・不共不定・倒離之過也云云問。
且就慈恩義。其有兩倶不成方何。答。一切
皆是無常故之因。有兩倶不成也。然靖邁等
諸師。非一切故因有兩倶不成也。問。其慈
恩一切皆是無常故之因。有兩倶不成意何。
答。所立之聲皆是無常故之因攝。所立聲常
宗曾無有法體性故。是立敵共此因不許
遍有法故。有兩倶不成也。問。既是所依不
成。如何云兩倶不成耶。答。實是所依不成
也。雖然爲簡隨一・所依不成。有兩倶不成
云云意約所依不成有隨一・兩倶。今兩倶之
所依不成トイハムトシテ云兩倶不成云云問。何以
知有兩倶不成耶。答。邑記云。問。既爾即是
所依不成。如何説爲兩倶不成耶。答。實亦
是所依不成。若直者所依不成。恐尚隨一・所
依不成カトイハムカト今説兩倶意。顯即是兩倶
所依不成過言也。問。何故知疏主一切皆是
無常故因有トノタマフヲ兩倶不成耶。答。疏上卷
云。陳那意云。此古人所引一切皆是無常故
因。於其所立常聲非有。以聲攝在一切皆
是無常中。便是因中兩倶不成。或共不許因
有法云云問。立者聲不云無常。故一切皆是
無常故之因。不遍有法。是隨一不成。敵者
聲云無常。故是有遍是宗法性之義。如何
云兩倶不成耶。答。論云。以聲攝在一切中
云云意云。是所立聲一切之處攝。故體都
無。有法之體無。故因無所轉。云コトハ爾立敵
共許。故有兩倶不成也。問。兩倶不成既爾
也。隨一不成何。答。疏上卷云。立聲常非一
切因。陳那復云。或是所立一分義。故唯外道
許非一切因於宗中有。内道不許聲非一
切。因於宗無。即是隨一不成云云言或是所
立一分義故者。是理門論文也。此意。一切皆
是無常故之因。改非一切故之時。有隨一
不成也。問。其所立一分義故者。可云一分
所立不成。何云隨一不成。若隨一不成者。其
文可云或是能立一分義故耶。答。外道
是所立聲一分許故。云所立一分。不云能
立一分。故邑記云。問。若據非一切因。唯聲
論許。内道不許。隨一過。一分義者。彼論應
云或是能立一分義。何云所立耶。答。彼因
依聲。即是所立聲之一分因義耳云云問。此
隨一不成。自他隨一不成之中何。答。他隨一
不成。問。何故爾。答。聲常立時。他非一切故
之因不許。聲有法上轉。即是有體隨一不成
也。無體隨一不成等。可見疏中卷之。問。一
切非一切者何物ナレハカ非一切故之時。有隨
一不成。一切皆是無常之時。有兩倶不成
耶。答。聲論此云。無常法品類衆多也。品類
多故云一切。常法非品類衆多。故云非一
意無有常法云一切。常住法云非一切也故非一
切故因遍有法。内道不許。故有隨一不成
也。問。一切無常故之因。是外道本因也。非
一切故ムルハ何人耶。答。陳那外道ハム
改也。故疏上卷云。陳那正云。立聲爲常
正因。應云非一切故。以外道説非常之法
有多品類種種差別名爲一切故。立聲常。
應非一切因。合喩中云。諸非一切故。皆體
常。猶如虚空。何得乃以一切皆是無常之
因立常宗也云云問。靖邁師・測法師。非一切
故因有兩倶不成云意何。答。理門記云。此
即宗中一分有法以爲因故。立敵不許。是故
是成兩倶不成云云意云。非一切者是有法
之一分也。以此爲因。立敵二不許。故是兩
倶云也。問。此兩倶不成。一分・全分中何。答。
全分兩倶不成也。意云。有法之處具有二義。
一者爲能別。一者爲能立之因。宗成立物
也。而一有法上常義爲能別亦爲因宗成
立。立敵共不許。此不許因故有兩倶不成
云也。問。爾何故理門或是所立一分義故云
耶。答。即宗有二分。謂有法之分・法分。此二
之中。取一分有法爲因。非謂一分兩倶不
成有也。問。有不共不定之言何。答。理門記
云。彼説非一切故。無同喩故。便成不共不
定之失云云意云。非一切故之時。餘法無可
爲同喩故。有不共不定。除聲餘法云一
切。此諸法皆被名一切。彼不除故。無同喩
云也。問。若爾所量性故。故因可有此不共
不定。所量性故立時。彼無餘物故。其既不
爾。是何爾耶。答。可有一分所立不成也。瓶
一切故。預因不成同喩。若亦置異喩。有不
定也。問。其不共不定作法何。答。瓶非非一
切。故無常。聲既非一切。此常。虚空非一切。
常。聲既非一切也。是無常也。是不定相也
此不共不定問答有疑也且可云。外人聲云非一
切。除聲外餘法名一切。而聲常非一切故立
時。此因不轉同品異品。同異二品非非一
切物故有不共不定云也此兩倶不成・不共不
定。或是所立一分義
故之依文付二過也。次上文此因非有。以
聲攝在一切中故之文。就有兩倶不成也
故其西
明疏云。此因非有。以聲攝在一切中故。或
是所立一分義故ト云此義不成。名因過失。釋
曰。自下第二論主雙顯二種過失。於中有
二。初明因過。後明喩過。就因過中。復分爲
二。初釋二失。後結二失。此即正釋二過失。
一兩倶不成失。以聲攝在一切中故。便闕
遍是宗法因義。二或是所立一分義故者。牒
救重破。謂外救云。非一切者。或除聲以外
餘一切法。名爲一切。是故便無倶不成過。
是故破云或是所立一分義故。然釋此過。三
説不同。一云。亦是兩倶不成。所以者何。彼所
立因非一切故ヲハ即以遮詮顯聲故因。此即
宗中一分有法以爲因故。立敵不許。是故
還成兩倶不成。一云。彼説非一切故無同
喩故。便成不共不定之過。一云。倶有前二
過失。由前説故。後結二失。如論可知第二
説有
然不正義也。
故此爲正也
問。一切皆是無常故之因有倶不
成。非一切故因有ト云ヲハ兩倶不成何爲正
義耶。答。有人朋三論云。一切皆是無常故
之因有兩倶不成者。不正義也。何者。理門
一切皆是無常故者。是喩方便惡立異法
置非一切故之因付過也。而一切無常故爲
因。付過。違理門論也。故邑記云。今更助
解。源其理門云。此因非有者。但説非一切
因。於彼聲宗非有名爲兩倶不成。問。何以
知其文不依一切皆是無常故因而爲難
耶。答。前文既云由合喩顯非一切。即是既
改舊因。其欲云此因非有。此者但是指近
詞。故難新因不取舊也。又准後二難。唯
校非一切因。故知前文類亦應爾。此解無
多妨難。順理門。然違疏文。應更詳思云云
以知慈恩不
正義云云
今云不爾。其理門論云一切皆是
無常故者。是喩方便惡立異法者。其此以
喩方便惡立異法者。有兩倶不成云也。若
不立異法者。可無兩倶不成過。何云慈恩
義理門論文。此勘不可也又邑記今更助解云云
此疏説之外。殊作助釋。非非疏説。此不得
記意也。若非疏説者。燈中頻作助解。此亦
可云非疏師説。若爾者。師弟子山之成&MT03250;
楯耶。若理門文順違疏文。此猶疏主違理
門文者。此亦不爾。順理門文者。非一切故
因有過者。順理門文也。約此慈恩亦同無
有過。言疏文違者。助釋・疏釋別故違疏
文云也。疏釋非謂理門文違。亦邁法師等。
非一切故者有法之上一分也。此爲因立敵
兩倶不許。故是兩倶不成者。違本作法也。
其本作法云。勝論師對聲論師云。聲無常。
眼所見性故。如瓶等。是眼所見性故因。有法
聲上有。立敵兩不許。故全分兩倶不成云也。
爾何有法一分爲因者。兩倶不許。故可云
有全分兩倶不成。此亦不可也。問。其喩過
有方何。答。此有過。一云。無同喩過。二倒
離之過。問。其二過之言何。答。除聲一法餘
皆云一切故。無可爲同喩。故云無同喩。
倒離者。一切無常之故倒離也。問。爾之意何。
答。可云無常一切。而一切無常。故倒離也。
問。何以知耶。答。理門云。由異法喩先顯宗
無。後説因無。應如是言。無常一切。是謂
非非一切故義。然此倒説一切無常。是故
此中喩亦有過云云問。理門説宗因相違文
何耶。答。諸有説言。宗因相違名宗違者。此
非宗過。以於此中立聲爲常。一切皆是無
常故者。是喩方便惡立異法。由合喩顯非
一切故。此因非有。以聲攝在一切中故。或
是所立一分義故。此義不成知因過失。喩
亦有過。由異法喩先顯宗無。後説因無。應
如是言。無常一切。是謂非非一切故義。然
此倒説一切無常。是故此中喩亦有過云云
可見疏上文・又理門上文・邑記・周記文也
  諸量異説之事
  疏有五異説
一 二量之事陳那・天主
  一現量 二比量如第二帖
二 三量之事
  一現量 二比量
三聖教量亦名正教量。亦名至教量亦名
聲量。觀可信人聲而比義故
三 四量之事
  一現量 二比量 三聖教量
四譬喩量如不識野牛。言似
家牛。以喩顯故
四五量之事
一現量 二比量 三聖教量 四譬喩量
五義准量謂若法無我。准知必無
常。無常之法必無我故
五 六量之事
  一現量 二比量 三聖教量 四譬喩量
五義准量
六無體量入此室中見主不在知所徃處。如
入鹿母堂不見苾蒭知所徃處
略纂有七異説
一 三量之事如上
二 四量之事如上
三 五量之事如上
四 六量之事
  一現量 二比量 三聖教量 四譬喩量
五義准量
六有性量如俗説言舍中有物。果如所言
開門見物。稱有知有。名有性量
五 七量之事
  前六如上
七無性量如俗説云舍中無物。入門見無。醒
如所言稱無見無。名無性量
六 八量之事
  前七如上
八呼召量呼人人來。召招物物來。
名呼召物物來名呼召量
七 二量之事如上
  問。付陳那二量。爾者以無著所立聖教
量何量攝之耶
疏云。陳那菩薩但立二量云云
  後四種者。聖教量・譬喩量義准量・無體量

後記云。隨其所應攝入現比者。聖公至聲。
此四多分現量中攝。譬喩・義准・無體多分比
量所攝也。尋文配取也云云
邑記云。然准道理。後之四種皆是比量。定心
觀教可現量收云云
詮引備云。至教量通現・比量。謂依至教量。
無分別智等觀知諸法自性故。 名爲現量。
又有分別智等比知諸法差別。名爲比量。自
餘譬喩量等皆比量攝云云
義骨上云。問。爾者何但立二量耶。答。陳那
意。餘之五量攝在比中故。云二量也。問。
以何知爾。答。理門論云。爲自開悟唯有現
量及與比量。彼聲・喩等攝在此中。故唯二
云云西明云。擧聲及喩等取後四。故説等
言。今陳那意。雖有如上所説諸量。以言
説故但詮共相。故比量攝。由此理故。唯有
二量云云備抄云。 謂彼所量唯有自相共相
二法。彼聲量等若知自知即現攝。若知共
相即比量攝。 故二量外無別餘量。以實而
言。此聲喩等諸量皆比量攝。以皆能生共相
智故云云
  今案。言説詮共相。縁之智亦得共相也。
故至教量比量所攝。餘義准等量。皆以餘
比餘故。共相智トシテ比量所攝能能可案之
纂云。問。古師能立不越二量故不違也
云云 委如十五依處抄
  問。至教量可通弟子説耶
又云。問。所言至教取何教耶各自宗故
云云
  准此慈氏所説瑜伽論。是弟子至教量也。
佛法大乘宗何不爲定量耶
  現量十一異説之事略纂文・明燈抄同之
  外道二説。小乘五説。大乘四説。都有十一

外道二説者
一數論説 十一根中。五知根爲現量體。若
  歸於本自性爲現量
二吠世史迦説 徳句義中。覺爲現量
小乘五説者
  薩婆多中
一世友説 五根名現量
二法救説 識名現量
三妙音説 惠名現量
四正量部説 心心所合名現量
五經部説 根識和合假名見。假能量境故
  假名現量
大乘四説者
一無着以前但説二分。唯一見分爲現量體
二陳那以後立三分者。見自證分爲現量

三護法以後立四分者。見自證分證自證分
爲現量體
四安慧諸識雖皆有執。然無隨念・計度分
別。分明現取境亦名現量
  問。無著以前可立三分耶。淄州釋云。但
説二分云云付之。攝大乘本論中見三分
義。如何
攝論第四云
  問。聖教量之名可通凡夫所説之教耶。
進云。通云云付之。既云聖教量。何依之大
師不通釋
  願曉律師引略纂云。至教量云云故非
聖教量歟。可尋之
略纂一云。言聖教量者。梵云阿弗多阿笈
摩。此云聖教量。量者非得。聖者説名爲聖
教。但是世間無差。亦可信者語。皆聖教量。
契至理故。合實事故。如八語品四聖言等

伽抄八云。先云聖言。今言聖教者。即至極
之教。以理至極。無問内外。皆名至教。先
言聖言者。即不如此。三十二種聖言有十
六。何必要是佛語名爲聖言。以先相言聖者。
即佛菩薩等。今言至教者。即無所簡相云云
第四帖口表紙裏
  玄應云。數論師對佛弟子立我是思論文
徳所依故云云
  願曉大徳引之
因明大疏抄卷第四
  寛文十三年癸丑二月二十九即晦日。以原本校
正已畢



因明大疏抄卷第五 (第五帖)
  問。能立能破相對分別四句方何
疏云。有是能立而非似立破云云
  備徳難初句有釋云。顯過破非立量。此
句既立量。豈無此句耶
又難第二句有釋云。眞能立必立量。顯過
破無立量。何云無此句耶云云
前記云。有是能立至破謂就他宗者。問。此之
三句更互相違初句之中。有釋不許但是能
立而非能破。何故第三倶句之中。有釋又復
不許能立亦能破耶。若言破謂就他宗者。
第二句中。何故有釋不許能破而非能立。
答。能立之中。有唯申自而不破他。有亦立
自亦破於他。能破亦爾。若言能立皆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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