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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略疏 (No. 2269_ 普寂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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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諦雖無別體假實義異。今亦復爾。雖難
分別而非不異。寂曰。種子假無體。本識實
有體。此文明斷。然瑜伽五十二云。然此習氣
是實物。有是世俗有。望彼諸法不可定説
異不異相云云此文與今而似有異。其旨同
致。種子假實安慧護法異計如唯識章疏明。
不遑此述。苦集一體義分如倶舍論二十三
瑜伽五十一等明。可尋。○二正彰不一異

論曰阿梨種子 釋曰若不不異 本文
可解。釋中初約法明。後約譬明本識與
種子但是一體義分。七識起時熏種本識。本
識受相見分熏後。爲生諸法因。本識上有
此義分異於前時未有功能。喩如明鏡之
現像有自體明淨與現像二義只是一明
鏡之義分也。後代學新唯識者往往以謂
本識攝持諸法種子如嚢中穀粟。豈其然
乎哉。夫七八二識建立乃大乘祕密法門。非
凡識之所輒測。其能熏所熏互爲因果等
之義至其深細尚非靜慮者靜慮境界。況
於聞思者乎。況於創學膚見者乎。寂謂。若
欲學阿梨耶識縁起法門者必須披讀此
本末二論而曉其大旨也。不者多乃爲新
唯識家名相之風之所轉。徘徊性相淺淺底
之戶庭。不顧有縁起最甚深之堂奧。雖是
人機澆浮抑亦末運之所使耳。予深懼。此
風不轉則無著天親之玄宗日寢衰替。遂乃
至使人忘却阿梨耶縁起三性唯識最祕密
處乎。若未了達此宗躇説如來藏縁起者
多人僞濫。不髣髴乎僧佉自性之宗計者
幾寡矣。豈可不愼哉。不一異章竟
攝大乘釋論略疏第一



攝大乘論釋略疏第二
  釋論第二十二紙
  陳天竺三藏法師波羅末陀譯
日域東都長泉院苾芻普寂疏
○第四互爲因果章二。今初標章名
更互爲因果章第四 ○二正釋文中三。一
標章。二擧二譬喩明。三重彰互爲因果由。
今乃初也
論曰云何 釋曰阿梨説譬 種生諸法時
本識爲諸法因。諸法熏本識時本識爲諸
法果。諸法於本識亦爾。云何可知下起後。
○二擧二譬明中初喩
論曰譬如 釋曰由炷可見 燈焔生光燒
炷。生燒同時。光焔與炷互爲因果。合法可
知。○第二喩
論曰又如 釋曰如二法果 蘆束喩以顯
本識染汚法更互依持互爲因縁。○三重彰
互爲因果由
論曰何以 釋曰何故應爾 此中二段。初
徵問。後答釋。此二法者即指本識與染汚
法。釋中言於世間中者。揀除眞諦中有圓
成實。有爲法中唯有分別依他二法。更無
餘法故。問。通途判諸八識或説三分四分
皆依他。或説自體分是依他相見分是分別。
不言本識外一切法悉分別性。今於本識
與諸法斷斷乎剖判二性耶。答。今文固爲
奇説。談唯識家與今牴牾。不須強會。然今
此説即大乘終門之義。率合於楞伽起信等
説。賢首宗所謂終教與此相似。若依此義
則一切法虚妄分別。此妄分別息則依他阿梨
耶識亦止。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獨存。至下
當知。前所謂此論含容從始入終之趣者
即此等也。共有因者。新所謂倶有因也。功力
果即士用果也。○第五因果別不別章中二。
今初題章名
因果別不別章第五 ○二正釋文中二。初
徵起。後答釋。今乃初也
論曰云何 釋曰此難同時 本文可解。釋
中明於倶有因則不成難。若難異熟因此
應成難。何以故。倶有因乃同一刹那無有
因果異相可難故。若異熟因則梨耶種子無
記一相。而至果之時現種種別異相。故所
難應成。可知。○二答釋中二。今初譬喩
論曰譬如 釋曰引此相現 纈繋也。繋繒
染爲文也。又彩纈也。譬喩巧妙。可知。○二
合法
論曰如此顯現 釋曰阿梨耶説果 本文
明著可解。釋中作業出兩三種。初三種即加
行根本後起也。此三時業各取與果如倶舍
唯識等明。後三種可知。如是善惡諸業種子
在於本識同無記性無差別異相。後至生
果顯現無量種別異相。如染衣譬。言現生
後者即指順現業順生業順後業也。若汝下
遮妨難。常途云異熟因必有記今云本識
所持種子同無記。此義無異。其云有記者
記熏種因。今云無記者正説種子。種是能
熏現行之果故言於果説果。餘文可解○第
六縁生章二。今初題章名
縁生章第六○二正釋文二。今初標章
論曰此縁 釋曰欲顯爲二 縁起縁生義。
出於中阿含第二十四・第四十七。長阿含第
十。増一阿含第三十・第四十・第四十二・第四
十五。雜阿含第十二。大集經第一・第二・第
四。涅槃經二十七・三十四。智論第五・第三十
一・第三十二・第四十四・第八十。瑜伽第九・
第十・第九十三。對法第四十。地論第八。唯識
論第八等。長阿含第二十四廣明縁起甚深
云云大集經四云。十二因縁甚深難解故著二
法者不能知云云又第八云。深法界即十二
因縁也。又瑜伽九十三廣明縁記最極甚深。
可尋。三種縁生者。謂分別自性縁生。分別愛
非愛縁生。受用縁生也。言小乘但二種者。
除第一分別自性縁生。分別自性縁生亦名
窮生死縁生 小乘不説本識故但立後二
縁生。至下更辨焉。何者爲二者起下之辭。
○二別釋二。一廣明二種縁生。二更明受用
縁生。初中亦二。初開章。後正釋。今乃初也
論曰若略 釋曰由此 已顯 是大乘二
縁生也。此二種中含攝受用縁生。故開則
成三。合便爲二。是乃由義門異耳。○二正
釋中三。初正釋二種縁生。二明迷二縁生
起妄計。三略標三相以彰本識攝一切法。
初中有二。今初明分別自性縁生
論曰依止性故。釋曰由諸非愛者一切
諸法生起因及一切諸法自性差別無非一
阿梨耶識縁起轉變。何以故。無始以來自性
分別差別分別總執分別虚僞名言熏習所依
所縁悉皆依止本識故。二分別等者起下。
○二明分別愛非愛縁生
論曰復有因故 釋曰約三非愛 本文
可解。釋中顯三世兩重十二縁。顯因者。謂
前際唯説無明行因故。顯果者。謂後際唯
顯生老死果故。顯因果故者。謂中際具顯
三因五果故。根本八分者。蓋指五果三因
也。十二縁起支不出惑業事三。如倶舍論第
三紙廣明。烏沙絺梵語未考。芭蕉梵名
乎。二種生身者即愛非愛二身也。此二是福
等三業所感果報可知。福業乃感欲界人天
果。不動乃引上二界果。非福業乃引三惡
趣果云云如倶舍業品明。餘文可解。○二明
由迷二種縁生生妄計二。初正明。二約譬
明。初中亦二。一明由迷第一縁生生二見。
二明由迷第二縁生執我作者受者。初中
有二。今初總標
論曰若人 釋曰迷有因者 釋中末一句
是起下。可知。○二別釋中二。今初明執不
平等因
論曰或執在我 釋曰僧佉無憂 此中
四計。初僧佉自性計。二宿作因計。三自在天
計。四八自在計。初僧佉自性計具如金七十
論及唯識論疏明。五義以證立自性是實有。
可知。後代學佛教者譚性理多墮此見處。
不可不辨。後三計可解。外道諸見。如長阿
含十四。増一阿含四十三。婆沙百九十九・第
二百。瑜伽第六・第七・八十七。顯揚第九・第
十。大乘義章四。末法苑義林第四末等明。今
略不辨。○二執無因
論曰或執 釋曰由不 外人見世間現事
一分有法爾自有不由因。比判道理以
爲無因。如法苑六十二見章等明。○二明
由迷第一縁生執我作受者
論曰若迷 釋曰亦由受者 本文可解。
釋中三。惑者即上所擧三惑也。此中初總標。
次明増因減因。次明増果減果。次明増事
減事。次結上。次明生我執作者受者執。我
者如我所謂本識。作者如本識變造諸法。
受者如本識所執取。可知。○二約譬明中
二。初正約譬明。二結釋。今乃初也
論曰譬如受者 釋曰衆多見等 阿梨
耶識體性因果即上三相也。文旨明著。合法
可解。六十二見者。如長阿含十八。婆沙百
九十九等出。○二結釋
論曰由不 釋曰品初者執 本末文義明
了。可解。○三略標三相以彰本識攝一切
法中二。今初正擧三相以彰本識攝一切
法皆盡
論曰若略皆盡 釋曰阿梨識攝 此中
初明三相。後由此下明本識攝一切法盡。
初中本識種現一體義分。可知。後中三界六
道四生只是義門差別而已。如是雜染一切
諸法無有不入本識中攝盡者也。可知。
○二以頌顯。分爲七段。今初略顯外内別」
論曰爲顯眞實 釋曰已説本故 偈中
初句若具説者應言外内不明了明了。偈窄
故。如斯至釋當知 釋中言種子有二種子
等。下子字應一字寫誤。是有記有字恐
無字寫誤耳。隋譯云外種子不可記義故。唐
譯云外種子是無記義。可尋。次辨内外假
實。可解。○二明種子六義
頌曰一切自果 釋曰一切種子生義 種
子六義具如唯識論第二二十
一紙
及疏明。可尋。
頌中云。如引顯自果者。如字恐能字寫誤。○
三明所熏四義
頌曰堅無記相應 釋曰如此方便受熏
所熏四義如唯識二二十
三紙
論及疏明。能熏亦
有四義。如彼論辨。可見。○四結釋本識具
諸義受熏義成
頌曰若異體相 釋曰若異以故 此中
初叙唯本識應受熏非餘法。次明本識具
六義。次明生起識雖具六義得爲種子全
缺所熏四義故非是受熏識。本識能具六
義及四義故能受熏習轉爲種子也。生起
識雖具六義等者。若是設言之詞則義不違
常途。若是實説則是亦從始向終之説也。餘
識則等八字乃承上起下之辭 ○五遮餘
識立熏種
頌曰六識應爾 釋曰六識相熏 此中
自四義。初明六識無前後相應義。二明三
差別相違。三差別者。謂別別所依。別別所縁。
別別作意也。寂曰。今譯似文有脱錯可考。
隋譯云三差別相違者一一識各各依止生
各各攀縁生各各作意。復有別義謂諸識各
別相故。唐譯云三差別相違者謂彼諸識別
別所依別別所縁別別作意。復有餘義別別
行相一一轉故今譯未了可察。三明二識
不同時。遮經部師計前念熏後念。唐譯云。
譬喩論師欲令前念熏後念。爲遮彼故説
言二念不得倶。無有二刹那一時而有倶
生倶滅熏習住故。隋譯云。譬喩者説前念
得熏後念。爲遮此義故論云二刹那不
倶。無有二刹那竝起義。若同生同滅熏習乃
得住後兩譯文旨分明。今譯雖其旨同迴
文未盡乎。應知。四若汝言下遮識類受熏
計。彼言。前識後識雖不同時竝起。是識類
故亦得相熏。故言餘生例應爾。非汝所執等
者。非字。蓋以字草誤耳。彼亦不許諸根淨
色相熏。故擧彼所計以例准之。諸色根雖
同淨色類汝既不許相熏。六識例亦應爾。
雖同識類不相應故不可説熏習。隋唐兩
譯其旨了了可見。○六明外内二種子各有
生引二因
頌曰此外滅盡 釋曰前已滅盡 此中
初正明二因。二約譬明。三結釋。文旨瞭然。
可解。今此明二因之文自有兩勢。一顯種
子有生引二功能。二暗斥譬喩者計前後
念相熏識類相熏。以轉轉相生相續是本識
所持種子力用非前後相熏等義故。餘文
可解。○七重明外内種子其義不同
論曰譬如有熏 釋曰若内熏習 此中
初半偈是總標。後二頌是別顯。釋中初略
明外内不同。次此義非證下顯不同所由
有三。初約聞等熏習明内外熏有無。二復
有下約二過失以顯内有熏習。三復次云
何下明外若成種必由内種。何以故。以一
切法悉從本識種而生故。是故内有熏習。
外無熏習。後一由下結上三莭。可知。○二
更明受用縁生。於中有二。初正明受用縁
生。二引證明。今乃初也
釋曰前已云何 論曰所餘用識 釋曰
此六貎云何 若大乘始門説則諸識各別
體。從各種生是依他性。若終門説則七轉識
全攬本識生。猶如水波。唯是一體之義分
而已。故三界六道四生等執爲我法。虚妄分
別境爲生起識。虚妄分別所遍計依他離言
實體名爲本識。然則本識與諸識但有二
義。而無二體。今此論陳譯中往往有順終
門之説。可謂從始向終之意趣矣。又此前
後唯辨本識及與生起六識。不言第七末那。
是亦與起信論宛相似焉奇哉。餘文可解。
○二引證明二。今初引中邊分別論偈
論曰如中 釋曰一説心法 釋中云云。與
成實論等所立大旨相同。可知。辨中邊論
四紙偈曰。一則名縁識。第二名受者。此
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所。長行曰。縁識者。謂
藏識是餘識生縁故藏識爲縁。轉識受用主
故名爲受者。此諸識中。受能受用想能分別
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推諸識。此三助心故
名心所新舊二論其旨頗異。可知。○二
引阿毘達磨偈
論曰此二 釋曰此言常住 此一段文與
上互爲因果章其旨全同。今但由二識更互
爲因果是縁起之大本引以爲證耳。○第
七四縁章二。初標章名。二正釋文。今乃初

四縁章第七 ○二正釋文中三。一總標。二
顯。三結釋。今乃初也。四縁者出於瑜伽
第五。雜集四及五。智論五十五。唯識第
八。述記八本。大乘義章三本
釋曰如此四種縁 第一窮生死縁生即上
二縁生中分別自性縁生也。○二別顯中三。
今初明第一窮生死縁生爲是因縁
論曰若於 釋曰因縁因果 毘婆沙宗説
因縁是五因性。今大乘因縁碩異於彼。但於
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建立因縁。種種
相續亦因縁攝。除此所餘無親因縁。如唯
識明。○二明第二縁生是増上縁
論曰於第 釋曰由無報故 二種増上縁
與通途異。其旨珍奇。可知。云若下無明
者。謂見所斷分別起無明。言修道無明者。
謂修所斷倶生起無明。言須陀洹人等者。
擧見所斷惑已斷者不造感有業。以證無
若下無明諸行不生。言阿那含等者。擧那
含欲惑已離故不受欲界生以明無修道
無明諸行不熟。可知。○三明第三受生縁
生有三縁
論曰復次 釋曰從根次第 三縁生六識。
可知。種子生六識者即是第一縁生故非
今所明。今但由根境及前滅識爲縁生六
識之義以明受用縁生耳。非六識生時無
因縁也。○三結釋
論曰如此 釋曰以四四縁 顯了義乃如
上所説。所謂隱密義者即大乘終門之縁起
也。華嚴五教章六義爲因縁中明從始教縁
起向終教祕密縁起。從終教縁起入圓宗
十玄縁起之義趣云云 若約大乘祕密則一
切法但一如來藏心迴轉。故曰因曰縁曰果
只是義門差別而已。是故三種縁生皆悉具
四縁。可知。今譯有從始入終之旨。此文特
著矣。隋唐兩譯全無此文。具略料簡如懸譚
述。四縁之義大小兩乘法門之樞柱也。具如
瑜伽論第五。雜集論第四・第五。唯識論第八。
智論五十五。倶舍論根品等明。不遑此載。
上來釋相品竟
自下第三引證品三。初題品名。二分章。三正
釋。今乃初二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釋引證品第三
釋曰此道理 ○三正釋六章。初煩惱不
淨章中二。今初釋章名
煩惱不淨章第一 ○二正釋文二。初承上
起下。二正釋。今乃初也
論曰此阿。釋曰如此立諍 ○二正釋中
二。初徴問。後答釋今乃初也
論曰云何 釋曰彼云問故 ○二答釋中
二。初總明若無本識則一切種子依止不
成。二正明煩惱不淨品離本識則不可成。
今乃初也
論曰若離成就 釋曰若汝此名 此中
初明三義離本識則不應成。三義者謂淨
不淨品及正道理。後開三章以爲六章。於
前三義。淨中開世間淨出世間淨。不淨中開
煩惱業生。此六義離阿梨耶識則皆不成
就。可知。○二別明煩惱不淨品熏習種子
離本識則不成中。初正明離本識所餘
非煩惱品法熏習依止。後結釋。初中有三。
一正明離本識所餘非煩惱品熏習種子依
止。二約從上生下初受生識明。三約有學
聖人入出觀辨。初中有五。一總明眼等非
欲等熏習依止。二明種子不得住於欲中。
三明眼倶欲等於餘識亦無熏習。四明眼
等同類亦無熏習。五准例餘識。初中有二。
初正明。後引例明。今初
論曰云何成就 釋曰欲依滅故 根本
煩惱者指六煩惱。少分煩惱者謂隨煩惱。此
中初明六識非種子依止。次約眼識明眼
與欲倶起時餘識非熏習處。然此眼倶欲等
已謝滅。或餘識間起時前眼倶欲等熏習依止
皆不可得。已滅是無法。安得熏種。釋中擧
無識地有識地二滅。釋已滅無法不應成
種子所依止。可解。○二引例明
論曰譬如 釋曰過去無故 此中初擧
過去已滅業。次准例有欲眼。後斥毘婆沙
師過去實有。餘文可解。○二明眼倶欲等種
不得住於欲中
論曰復次住故 釋曰眼識依處 釋中
擧入滅定及餘識所間明離本識餘則熏習
不成。言自在法及相續堅住法者即如本
識者是也。○三明眼倶欲等於餘識熏習
亦不成
論曰此欲 釋曰種子不成 此中二義以
明眼倶欲等於餘耳等識熏種不成。言此
識者即是眼識。言彼識者謂耳等識。○四
明眼等同類亦無熏習
若如説 論曰同類所熏 釋曰眼識
熏 斥同類相熏。如上已明。○五准例餘

論曰如此思量 ○二約從上生下初生
識明
論曰復次餘故 ○釋曰從上爲因 本
文云從無想天以上等。釋論云從上界墮等。
若約從上二界墮生此間則其義易解。若
局從無想以上退墮則其旨難解。唐譯本
論云從無想等上諸地。此即與釋論符順。
以是思之。陳隋譯文云從無想天以上者。
恐迴文未盡乎。從上界退生此間者。初受
生心離本識則不成。何以故。下地諸惑昔已
伏除故。若無本識持種則初受生心應無因
而得生也。○三約有學聖人入出觀辨中
二。今初明有學聖人住無漏心時若無本
識則餘煩惱種應無依止
論曰復次次 釋曰若汝解脱 惑對
治識者指無漏識。言自性解脱者。謂無漏
心起則其性解脱故必不應與漏相應。若
無本識何識持有漏識種。若無有漏種則
應是無學也。釋中擧二過失。初過失者即
此一段文旨。後過失者預叙次下所説可
知。如四向三果聖人入無流觀時雖意識
純無流心。本識持所餘惑種故。出觀則尚
有惑起。故名有學人。若無本識則意識住
無流位既無惑倶。應是無學。若是無學則
何用修道。若言無流意識得與惑倶無流
意識不得解脱。與流倶故。○二明若無本
識則有學人出觀起世間心而應無因
論曰復次得成 釋曰須陀而生 本末
文旨明著。可解。○第二結釋
論曰是故 釋曰若汝可立○第二業不淨
章。於中爲二。初標章名。二正釋文。今初」
業不淨章第二 ○二正釋文二。今初標章」
釋曰若人撥汚義 ○二別釋中二。一明
若無本識行縁識義不成。二明行縁識義
不成則取縁有之義亦不應成。今乃初也
論曰復次 釋曰行有此義 若無本識則
不能攝持諸業種子以引果報。故行縁識
之義不成。可知。○二明行縁識義不成則
取縁有義亦不成
論曰若無 釋曰若無染汚 此中初正明
云云。二因釋業染汚名。可知。前段明若離
本識則不能攝持業種以引果。今乃顯若
離本識則惑不能令業種圓滿。釋業染汚
者。可解○自下第三生不淨章中二。初標
章名。二正釋文。今初
生不淨章第三 ○二正釋文二。今初開章
釋曰若離説之 ○二正釋中三。今初徴問
論曰復次成故 ○二正釋。分爲九段。初
明若離本識結生不成中二。初標章。二別
釋。今初
論曰結生不成故 釋曰此生何以故 釋
中何以故者起下。○二別釋中三。初顯結生
識。二遮異計。三顯正義。今乃初也
論曰若人受生 釋曰不靜受生 不靜
地者謂欲界地。言有中陰者是欲色界。言
無中陰者。是無色界。今約欲界胎生者以
明結生中陰末心起染汚意識。此識無間受
生。異熟無記心生焉。今之所諍即此託生心
也。柯羅邏託生如倶舍論第九五紙明。又彼
論九六紙説胎中五位可尋。結生之言凡
有四釋。一謂結生即潤生。若生無色命終
三位名爲結生。若生欲色界中有末心名
爲結生。二正受生時名爲結生。瑜伽第一云
云。三云。合前二義名爲結生。四謂命終心
及中有末心倶名結生云云。今云染汚識
者即當於第一義第四義。託柯羅邏識即當
第二義結生。此兩位竝有結生義。第三義即
依此意。可知。○二遮異計中四。今初牒
異計略斥
論曰若但 釋云若汝何以故 有餘計
受生柯羅邏識是意識。此爲依止。有別意
識起。寂謂。此計與經部等立細意識其旨
相似。可知。釋中徴託生識與餘意識異同。
初斥同。次明不同則不可言意識。後復
引無識地徴破云云若汝説下乃起下。○二
約二識竝起遮
論曰於母 釋曰此言起故 本文可解。
釋中初正以二識竝起辨斥。次擧彼計明
柯羅邏識非是意識。即以二因證其不同。
復更以二義釋成二意識竝起不應理。
可知。○三以三義證託生識非是意識
論曰已變知故 釋曰初受意識 結生
柯羅邏識三義非意識行相。故知是即阿梨
耶識。非是意識也。○四徴何識是一切法
種子以顯託生識是阿梨耶識非是意識
論曰若此不成 釋曰若已義豈成 依
止此識生餘識者。是即前所謂別意識也。
唐譯云此識所生餘意識。可見。餘文可解。
○三顯正義
論曰是故得成 釋曰此識得成 ○二
明若離本識則執持色根不可成
論曰復次得成 釋曰前已不成 本文
之中。初明執持色根離本識則不成。後
明色根無執持識不應理。釋中擧三義以
顯離阿梨耶識此義不成。餘文可解。○三
明若離本識識名色互相依義不成
論曰復次 釋曰於經識食 此一段文具
如唯識述記四本九十
一丁
明。釋此經文凡有七
釋。如了義燈出可尋。釋中若離阿梨耶識
乃起後之文也。隋唐譯云云可撿彼
文矣。○四明離本識識食不成
論曰復次能故 釋曰此言不成 四食
義出於増一阿含二十一。雜阿含第十五。瑜
伽五十七・六十六・九十四。婆沙百二十九・百
三十。倶舍第十。法苑章四本等。若離本
識則識食不可成之義具如唯識述記四末
初明。○五明若離本識則等引地受生不
可成
論曰若人不成 釋曰於靜受生 上已
明不靜地結生不成。今乃明靜地結生相續
離本識則不成。釋中言方便生及正生者
即指中有及生有也。受生識必具四義。若
離本識則此義不可成。當知上地本識無
始時來成就。爲不動業力之所感。染汚心
無間引起中有生有最初受生心爲上靜地
生。若於餘識則此義不成。○六明若生無
色界起染汚及善心時若無本識則應無
依止
論曰復次得成 釋曰顯已 續住 總
報果體必無覆無記性。若無本識則無色
衆生起染善心時應無依止。若無依止
無色果報必應斷滅故。餘文可知。○七
明若無本識於無色界起無漏心界即
壞滅
論曰於無 釋曰若人 此識 文旨明著。
可解。○八明若無本識有頂衆生或時依
無所有處定起無*漏心時。非想處・無所有
處二地竝捨應無依止
論曰若衆依止 釋曰若聖何法 此中
明三義不成依止。言三義者。謂非想非非
想處。不用處。及涅槃。此三竝非彼依止也。
○九明若離本識捨命時或上或下冷觸次
第生義不可成
論曰復次得成 釋曰若人死身 捨命
時冷觸下上次第起。如倶舍論第十十七紙
伽論第一十五丁倫記一上三十
九紙
明。釋中言此
依上身上字恐止字形誤。餘文可解○三結

論曰是故 釋曰生染不成 ○第四世間
淨章中二。初標章名。二正釋文。今初
世間淨章第四 ○二正釋文中二。今初開

釋曰由如此説之 ○二正釋二。一明若
離本識則色界善心生無有因縁。二准例
一切離欲地。初中有二。初正明色界善心
離本識則無有因縁。二明加行善心倶爲
増上縁。初中亦二。初正立義。後遮異
論曰云何種子 釋曰若人得生 世間
淨品者謂色無色界善品也。欲界善心與色
界善麁細動靜等異。故不得倶生倶滅相熏
習。若無本識則色界善心無有因縁能令
生此。可知。釋中修行人二種。初乃正在
聞思慧。後乃初將修聞慧者。此二人竝是
未得色界善。是將生色界善修加行位故。
今擧此二人耳。聞思等各有三品。如下出
世淨章明。欲色善心四種異相第三自性修
異者。欲界善心是生得。色界善心必由修
得故。餘三可解。○二遮異計以顯正理
釋曰若汝以故 論曰過去因縁 釋曰無
何用 有餘部計。過去已生色界善心
未滅。爲今色界心作因縁云云遮破可解。
釋中言非至定者即未至定也。若以宿世下
起下。○二明加行善心但爲増上縁
論曰此加 釋曰此加因縁 修加行心能
引起色界善心。但是増上縁而已。其親因縁
者。本識所攝持無始時來熏習種子也○二
准例一切離欲地
論曰如此 釋曰若約了別 准上離欲
界欲得色界善心。今亦乃約四空離色界
欲。例釋若離本識則不可成。可知。○自
下第五出世間淨章中二。初標章名。二正釋
文。今乃初也
出世間淨章第五 ○二正釋文二。今初開

論曰云何 釋曰今當説此義 ○二正釋
三。今初明出世淨因
論曰佛世 釋曰清淨爲因 出世無流心
品以正見爲上首。無流心品最初生起名
未知欲知根。聞思修慧作増上縁引起無
*流心品。然此二因各有四義。可知。○二明
若離本識餘識則非出世淨熏習處。於中
有二。一明聞思等種子不能熏耳等識。二
結釋離本識則出世淨心無熏習依止。初
中亦二。今初遮聞思等慧與耳等識前後相

論曰此聞得生 釋曰他音相熏 此中初
總明於耳及意識單熏雙熏叵得。次明不
得熏耳識。後明意識亦爲散動識所間
故不得度前思於後思熏習義不成。准前
可解。○二明世出世心無同時相熏
論曰復次種子 釋曰正思不成 文旨
明著。可解。○二明若離本識則出世淨心
無熏習依止
論曰是故種子 釋曰若離種子 本來
未曾有起出世淨心與聞思等倶生倶滅。
云何得熏習成種。是故若離本識則出世
心起無有因縁。○三明出世淨心種子依
附本識而能對治本識。於中有二。初徴詰
本識持染淨種子不應理。二答釋出世淨
心種熏習本識而能對治本識。今乃初也
論曰云何應答 釋曰本識令答 釋中
言對治即除或者。或字應作惑。此中初徴
本識攝持染淨種。後明無始來未曾起出
世心何得熏種於本識。餘文可解。○二答
釋中分爲六段。今初顯出世心種
論曰最清 釋曰欲簡得生 寂曰。依大
乘終門則以眞如爲正因佛性。以聞思修
等爲了因佛性。以一切萬行爲縁因佛性。
此三即如來藏空不空義。亦眞如體相用也。
三徳祕藏由是顯生。如華嚴楞伽勝鬘等經
起信佛性寶性等論説。今此論乃從始向終
之説。故未分明顯如來藏縁起之源底。所説
未了。斯教限耳。言如理如量通三無性者。
謂如理如量唯是一眞如故。言六種熏習者
謂刹那滅等六義。如上已出。○二明此與
本識雖倶和合而不同性能滅本識
論曰此子故 釋曰若爾對治 此中
初總徴同性不同性。次別難同性不同性。後
至諸佛下答釋。聞熏習出世心種子依止本
識倶生倶滅。猶如水乳。雖是和合倶生滅
非是同性。乃能爲本識對治種子故。○三
明三品熏習即法身種子非是本識
論曰此中世心 釋曰此中世心 此中
初明聞熏習三品展轉相生。釋中初分聞熏
習功能三品。次明三慧各有三品。次出解
脱分品等三。次明聞三義。次明聞熏習下中
上品對治本識上中下品。次明三品相生能
對治本識所由。次明聞熏習下中上品是法
身種子。釋中何法名下明法身轉依相。次明
由聞熏習以成四法。四法爲四徳種子能
對治本識。次乃明聞熏習是五分法身有爲
無漏法種子故。但是四徳道種子能顯四徳。
四徳即眞如本來自有不從種子生。從因
作名故稱種子。寂曰。此説即大乘始門故
未顯眞如熏變。不説五分法身即常住可
知。次由對治下明聞熏習種子非是阿梨耶
識攝。性相違故。此種即爲五分法身因能
對治本識。釋中言七種若諦等者。此論下
文或云七有。或云七種生死。而未顯何爲
七種。台教中引攝論。以分段流來支出方
便因縁有後無後爲七種。予竊謂七種應
是分段三界及變易四種生死。流來*支出等
蓋斯攝論通釋家暗索之説。不足憑用者
也。三種集諦者應是指見思惑及所知障
也。餘文可解。○四明出世淨心種子有四
種對治功能
論曰何以菩薩 釋曰何以所攝 四種
對治出於婆沙百八十一瑜伽六十六雜集
第九等。四種者何。謂厭患對治。斷對治。持對
治。遠分對治。是即當於加行無間解脱勝進
四道。然今所説稍異常途。可知。初明厭
惡對治中。言上心惑者指現行惑。菩薩三
賢位雖未能斷惑種能伏現行麁惑。是名
厭患對治。次明除滅對治中。三定聚者出
於婆沙百八十六。瑜伽六十四。倫記十一上
八紙十八上十紙起信義記下末初等。依教
有異。可知。若依瑜伽論宗則菩薩入見
道入正定聚。爾時於四惡趣得斷對治。次
明朽壞對治。後明依攝對治。可知。四攝義
出於瑜伽四十三九紙倫記十下二十
八紙
智論六
十六・八十八等。可尋。多聞四義。可知。○五
明多聞熏習種子是法身及解脱身攝
論曰此聞身攝 釋曰耳識當説 解脱
身即有爲無爲解脱。斷除煩惱障得證此
身。法身即理智悲。除滅二障證得此身。今
此聞熏習初修觀勝解行地菩薩雖是尚世
間法屬法身攝。何以故。以是從最清淨法
界等流教法正聞熏習種子起而能爲法身
至得因故。言十解已上悉屬聖位者是大乘
終門之説。不與瑜伽論合可謂奇説矣。隋
唐兩譯全無此説。可檢。寂曰。此論以未知
欲知根已還爲世間法者與瑜伽符順焉。
言十解已上爲聖者全不順瑜伽者何耶。
學者思擇焉。次揀異二乘三乘所得解脱身
以顯如來法身無等。可知。○六明此與本
識漸増漸減轉依相中二。一正明増減轉依
相。二明此種與本識和合而一滅一在。今
乃初也
論曰此聞皆盡 釋曰聞熏之異 此中
初明聞熏習種子與本識漸増漸減相。後正
明轉依。轉依義如此論第十六初。唯識論第
十等明。轉依有五義。轉依所依是本識。轉依
智是無分別智。轉依障乃八分別所感果。是
涅槃轉依位。分滿可知。至下當辨。釋中
以有種子無種子一切盡爲三位。此釋隋唐
所無。隋本論云。依止即轉依止。一切轉已。
此一切種子果報識悉無種子即一切皆滅。
云云下品上本識等者准上文旨。上字恐生
字形誤。捨初地等者漸次轉捨轉得故。○
二明此與本識和合而一滅一在
論曰若本亦爾 釋曰前擧此生 此中
擧水乳譬以難一滅一存。次譬如下以鵝
唼乳譬解釋一滅一在。後猶如下引世間
離欲轉依以例證出世轉依。釋中言聞熏習
與解性和合等。解性之言似指如來藏性
覺照。此即與第一卷初明如來藏五義其旨
一揆。頗是奇説。即從始向終之意趣也。隋
唐兩譯全無此文。可檢。○自下第六順道理
章二。初標章名。後正釋文。今乃初也
  攝大乘論釋第四
順道理章第六 ○二正釋文中分四段。一
正引經説以證本識實有。二叙十義以明
滅定中非有轉識。三斥色心次第生是種子
計。四結釋不立本識則一切染淨品不成。
初中有二。一明經所説云云是本識。二出其
所以。今乃初也
論曰若人 釋曰此章本識 説滅定識不
離身者是引經所説。婆沙等中亦引此説
即言契經云。滅定義具如婆沙百五十二至
百五十四。倶舍論第五。瑜伽五十六。成實
論第十六。雜集論第九十紙大乘義章第九
三十
一丁
唯識述記七本七十
八紙
等明。可尋。釋中初
標章。次牒異計。次佛世尊下立正義以遮
異計。後出二過失釋成所立。可知。○二出
其所以中二。初明滅定不爲對治本識。二
明若無本識從此定出後識不可更生。今
乃初也
論曰何以治故 釋曰復以於身 滅定
是爲對治生起識得寂靜住離退失過而
修。非爲對治本識。如上已明。○二明若
無本識出定後識不更生
論曰云何得生 釋曰如此本識 釋中
初牒他所計。後明若無本識從滅心定起
後不可有識更生義。○二叙十義明滅定
中非有轉識中三。初總標。二別釋。三結釋。
今乃初也
論曰若人 釋曰言有成心 言不成心
者即指他所計滅定中心。唐譯云若有執以
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可見。○二別
釋有十。初定義不成故
論曰何以成故 釋曰欲更 不成 釋中
初述立破大旨。次明有心離心法義不可
成。心若有受想亦應有。三法若不滅則滅
心定及滅受想定不可成。後若人執下述正
義。○第二解相及境不可得故
論曰解相 釋曰此第二顯故 釋中初明
能縁行相有二種以辨證比二知。前五識必
唯現量知。意識邇現此知。次明所縁有二
種。後心及下正明第二義。本識乃能生依止
識故。所縁行相倶不可知故。此定中雖有則
無有妨。此識能生等者。隋譯云此識以攝
持身得名故。唐譯云執受所依之所顯故。
義無所違。可知。○三與善根相應過故
論曰與善 釋曰此第三 爲善 此明滅
定中。若有心是善則應與無貪等善根而
相應。此不可許。何以故。若此與善根相應
則受想等亦應相應。若其爾則應至失滅
心定義故。又若言此心是自性善不與善
根相應則此亦不許。何以故。以不可有
善心不與善根相應故。○第四與惡及無
記不相應故
論曰與惡 釋曰此第四記性 此定於大
小乘判以爲善。四種善中是等起善故不
可此定中心與惡及無記相應。其旨粲然。
○五想及受生起過故
論曰想及 釋曰此第五善心 其旨可解。
所對治是受想。能對治是滅定。若滅定中心
與受想相應則能所對治應倶時有。豈可許
乎。引欲等與不淨觀能所對治不倶以例
證之。○六三和有觸故云云
論曰於三 釋曰此第六以故 滅定中。若
有心則三和應有觸。若定中有觸則必應
生輕安或生樂受或生捨受。何以故。以
於餘定皆有此功能故。此定亦應爾。何以
故者承上起下。○七但滅想過患故
論曰但滅 釋曰此第七無故 文旨昭乎。
可解。○八作意信等善根生起過故
論曰作意 釋曰此第八理故 其旨可解。
釋中若汝欲下擧異解以起下難。此文應
屬於下文也。應知。○九拔除能依離所
依不可得故
論曰拔除可得故 釋曰此第九不然
釋中初正出其非。次牒計破。於中有二。初
遮執定前加行厭惡觸受想等故拔除心
法但有心。後斥執定前方便與無貪等
善根相違故。無貪等善根不生但有善心。
可知。○十方譬喩故。如非一切行至不如
是故
論曰有譬是故 釋曰此第十離身 寂
曰。從來十科遮滅定中有轉識以顯本識
不離身。然此論文以故字分句則有十一
句。隋唐兩譯竝有十一句。而不言第一第二
等。今譯分明以十科釋。若分爲十科則應
以有譬喩故如非一切至是故屬第十科也。
不則如非一切等句爲則文。會文未正。
可知。譬喩有二。初引經説。以覺觀滅
則言語不生比況心行滅則心亦隨滅。後擧
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不可相離。遮從所依
拔除能依。初中先引經略釋。次以覺觀滅
則言語不生比例心行息則心亦隨滅。後擧
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不可相離。遮從所依
拔除能依。初中先引經略釋。次以覺觀滅
則語言不生比例心行息則心亦息。次遮
他以身行滅而身猶在將成立心行雖滅
心則不滅之義。其身行滅而身不壞滅者。
由有飮食壽識等能持色身令不壞滅之
別因。心行滅時無別法持心令不滅。是故
引例不齊。可知。次述正義。後更明能依
所依不可令離。擧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不
可令離以證心心法不可相離。後若汝執
下牒救破他救。云離能依所依不可相離
由定前深厭惡受想故唯此二法定中不行
是亦不然。何者若非遍行心法應有如是
義。非遍行心法如此不生故。何以故。既是
名遍行故。非一切行者即如別境心所等
是也。○三結釋
由有此如前説 此下重叙上十義釋
成説滅定識不離身定是本識非是餘識
故應信決定本識實有。言無第五無記者。
謂異熟・威儀・工巧・通果。此四無記外無第
五無記也。餘文如上已辨。○第二遮色心
次第生是諸法種子計。於中有三。一總破。
二擧別失斥。三結釋是次第縁非是因縁。
今乃初也
論曰若有 釋曰若有不然 上座部及經
部一師作如是執。其旨可解。○二擧別失

論曰何得成 釋曰前過此義 此
中初明前過。後擧別失。初中有二。初
出識相續斷後識無因之失。後出從無色
界退生欲色界後色生亦無因之失。後擧
別失中亦有二。初出從無想天退及出
滅定後生心應無因之失。後出前色前心
能生後色後心則阿羅漢最後心應不成之
失。可知。○三結釋前後次第生是次第縁
非因縁
論曰若離 釋曰此前脱故 此乃縱前後
次第生是前色前心與後色後心爲次第縁
以顯非是因縁。可知。問。色法立等無間縁
者是上座部經部師等所計。毘婆沙宗不許
此義。如婆沙十一四紙八十九十五紙 百九十
十五紙等明。瑜伽論中亦不許色法等無間
縁。今此論中於色法許有等無間縁者何
耶。答。由來講唯識者以謂。攝論自宗不立
色法等無間縁。但爲顯成諸法親因縁是阿
頼耶識故且縱許色法等無間縁。順彼所
許却破彼離本識建立因縁云云。寂曰。此
不必然也。熟按此論。其不順婆沙論瑜伽
論者。豈啻一二數乎。由是觀之。大乘宗致
不應局執一部拘拘乎名相。此論往往依
憑異部。不專攻一部者翻是超上也。學者
察焉。違解脱者。謂前色前心傳傳相生。後
色後心起不可盡。故解脱不應成。是故彼
計非理。○四結釋若無本識一切染淨品
不成。於中分三。初開章。二説偈。三釋頌。今
乃初也
論曰如此 釋曰此義 行偈 此中結若
離本識淨不淨品不成以勸信。下説偈中
特明轉依不成。釋中標上頌意。可知。○
二説偈
菩薩於善識轉依義不成 ○釋頌
釋曰菩薩 信有本識 頌意謂若安立本
識則轉依義成。何以故。本識是所轉依。善無
漏意識是能轉依。善無漏意識起除遣二執。
治對二障。則轉滅攝持雜染法種子本識。
轉得無雜染法種子本識。故一切雜染法及
種子永滅不生。是名轉依。若不安立本識。
則能對治善識起時既無五識。亦無染汚意
識及有流善識。既是善識故無無記識。以何
等法爲所轉依。若言此能對治即轉依則
此不應理。有因果無差別等過故。釋中菩
薩有二種等者。隋唐二譯全無此文。可見。
言則離餘五識等者。謂五識恒不相應之
義。言轉依以何方便作者。隋譯云轉依何
心作。釋云云。唐譯云心轉依云何汝當作。釋
云。若汝信有阿頼耶識可作一切雜染種
子無種子義名心轉依。若不爾者。云何
當作此文易解。非滅故不成。釋中以二
義顯非對治是轉依。可解。果因無差別。釋
文義雖可通似迴文未盡。唐譯本末文義明
暢。可討。於無二無故等者。隋譯釋云。於生
起識無種子。及無體。如此爲轉依。彼無二
無故轉依則不成。唐釋論云。若於轉識作
無種子或即無體許爲轉依。無彼二無故
轉依不應理。雜染轉識此定位中不得有。
故亦無種子可令作無。無二可無而名轉
依不應道理云云此亦易解。可見。今譯之
中無作亦無四字難解。作字恐法字寫誤乎。
應思。餘文可解。上來釋引證品竟
○自下第四釋依止勝相品中。差別品中。
三。初標品名。二分章。三正釋文。今乃初二
  釋差別品第四
釋曰此品當更説 ○三正釋中七章。初言
説章中二。初標章名。二正釋文。今初
言説章第一 ○二正釋文中二。今初徴問」
論曰此阿 釋曰此問差別 ○二答釋中
三。初標三種四種。二叙三種名。三別釋名
言熏習。今初
論曰若略説 釋曰今就差別 ○二叙三
種名
論曰三種 釋曰論本不釋 ○三別釋名

由言説熏第一差別 二種名者。謂以音
聲詮顯自性名言説名。直以心想思惟其
名名思惟名。凡一切諸法縁生無性無有
實體。但由無始虚僞名言熏種子爲生起因。
今擧眼根生因以例所餘。至下當更辯焉。
○第二我見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我見章第二 ○二正釋文
論曰由我 釋曰有染差別 一切有情無
始時來依止有身見。於本識起我我所熏
習。由此熏習力故分別自他彼我云云○第
三有分章二。初標章名
有分章第三 ○二正釋文
論曰由有 釋曰由隨差別 文義明著。可
知。○第四引生章二。今初標章名
引生章第四 ○二正釋文
論曰四種 釋曰引生習果 此中初叙四
種差別。後正明引生差別。自下四種差別
不出前三種差別。但由義門有別分爲三
種四種耳。今此引生因即明若無本識則
業能引果惑能潤業引生後有差別則不
可成。是與前有分熏習而義門稍異。可知。
釋中若無引生等者。謂行縁識之義。由取所
攝等者。謂取縁有之義。若不安立本識。則
如是熏習不成。可知。法取法字恐此字寫
誤乎。○第五果報章。初標章名
果報章第五 ○二正釋文
論曰果報 釋曰行有報果 此與上有分
差別其旨相似。但上就因明。今就果論。義
門差別。可知。釋中言更生爲法者。准本文
及餘譯。爲字恐諸字寫誤乎。應思。○第六縁
相章二。今初標章名
縁相章第六 ○二正釋文
論曰縁相 釋曰此本似果 第二識内縁
本識爲我見境。第六識取蘊相執我我所。
若無本識則我執所縁境不成。由本識有
執我所縁相意及意識能起我執。相續不斷
故云相似果。相似果即等流果也。隋唐兩譯
言染汚意。不言第六識。其旨稍異。對照
可知。○第七相貎章二。今初標章名
相貎章第七 ○二正釋文中二。初明四種
相。二因辨諸相。初中亦二。初標列。後正釋。
今乃初也
論曰相貎 釋曰相貎四種 ○二正釋中
二。初正明四種相。二明共不共因同生一果。
初中亦二。一明共不共相即二種種子。二明
此二種子對治起時所治有別。今乃初也
論曰共相 釋曰本識無覺無受 無受生
有受生之目三譯竝同。此與無執受有執受
其異可知。釋中初明共相從無受生種子
生。次不共相下明不共相從有受生種子生。
後若自別因下明他有情法別因所感故如
木石無覺受。此文旨與隋唐譯碩異。可知。
○二明二種子對治起時所治有別中二。初
徴起。後正釋。今乃初也
此二種子所破 ○二正釋中二。一明不
共種子爲道所破。二明共種子離縛於境
所見清淨。今初
論曰若對 釋曰此不功用 一切有情雜
染種子皆由無明妄倒熏習。無流智明與彼
相違。猶如明闇。對破可知。於共下起下。○
二明共種子離縛於境所見清淨中三。一
辨對治道於共種子功用有無以明所見
淨。二引瑜伽者以例證。三説偈重明。今初」
論曰於共 釋曰道於不同 共相法者。多
衆生共業所感故。自他識共所變故。自識種
子雖滅他識所持故不能都滅。但得道以後。
於境離縛所見清淨。無功用有功用可知。慧
眼照眞則但見眞如。不見諸法。法眼照俗
則見一切諸法非有似有似有無性。乃憫
迷倒衆生不了縁生無自性妄執我法三
道流轉起大慈悲。由如量智更起分別。然
此分別恒不離如。故所見清淨見清淨刹。
可知。唯一境下起下之語。徴有縛無縛衆
生所見不同。○二引瑜伽者以例證
論曰譬如 釋曰由觀淨見 瑜伽者由定
力故境隨樂轉。道力於境得淨亦復如是。
○二説偈重明中二。今乃初偈
論曰此中佛見清淨 釋曰結有故見佛
見 此二頌有二段。初五句明對治道生時
共結不滅。後三句明共相雖不滅得道人
所見清淨。初中初明二結。二結亦名二縛。
相縛麁重縛義如顯揚論十六唯識論第九
述記九末六十
四紙
等明。約二結明難滅難解
次約二道辨難滅難解云云次釋共結名。
後擧三義明共結難滅難解。寂曰。初約二
結二道釋難解難滅甚不合今頌意。何者
頌云共結者。謂共相境乃衆生共變故。對治
生時不能除滅如内種子之旨趣耳。雖是
言結非二結等。二結乃見道已後。隨應除
滅。外結雖清淨人不滅。但得所見淨而已。
何得一混焉。隋唐兩譯全無此釋。予竊謂。
結有二種已下四行餘蓋梵土講學者傍加
箋釋。後人錯混入於論釋乎。學者更思焉。
釋後三句中。明對治道生時雖共結不滅
於境得所見淨文旨明著。可解。五義以釋
佛見云云義有傍正。可知。○二別偈明觀行
人隨樂變境
論曰復有有識 釋曰此偈有本識 釋
中初以二義顯頌大旨。菩薩於内觀唯識
無塵。觀心成就則正智現前。不共種子滅。
於共種子得心自在則境隨心轉。所以境
隨心轉變即由實無外境唯有識也。餘文
可解。○二明共不共因同生一果中二。初
承上起下。二正釋文。今乃初也
前已明覺生一果 ○二正釋
論曰是不 釋曰共不互相見 寂曰。此一
段文本末意趣似不允合。何者本文乃明不
共種子生衆生世間共種子感器世界以
結成上。釋乃明共不共二因同生内五根及
内五塵故。即内根塵爲自六識而作依止
亦能爲他六識所縁。是爲二因生一果之
義。豈非枘鑿不投乎。隋唐二譯全無此釋
應考。内根及塵自他識變差別唯識論疏頗
有異義。不遑此述。○二因辨諸相中五。一
明麁重相細輕相。二明受不受相。三明譬
喩相識。四明具不具相。五明本識是白淨無
記。今乃初也
論曰復次得成 釋曰若無得成 大小
二惑者即指煩惱隨煩惱也。於理及事心
無功能者。謂惑心違性起故失心功能。善
法順性起故成勝功能。可知。釋中以等
流異熟二果辨云云 本識中攝持麁細二種
種子。故善惡二趣六道生死等流異熟生起
不同。若無本識二果差別則不可成。可知。
○二明受不受相中二。初正明二相。二明
無本識二相不成。今初
論曰復次子故 釋曰欲過失 受不
受相新云有受盡相無受盡相。釋中同業種
子者應言不同業種子。恐脱不字乎。同一
切法者。同字恐説字寫誤。應思。此二相具
如唯識述記八上六十
一紙
瑜伽倫記一下初明。三
煩惱亦名三隨眠如解深密經及瑜伽七十
八等説。或云皮肉心。亦曰皮膚骨。肉煩惱
乃分別起二障。皮煩惱乃修斷惑。心煩惱者
倶生所知障。與瑜伽等大同小異可知。三
種煩惱竝皆無始以來虚僞名言熏習種子前
因後果等流相續。二種生死猶如暴流。是名
無受盡相。○二明若無本識則二相不成」
論曰若無得成 釋曰若無二相 此中
二段。初明若無本識有受盡相不成。作不
作者即表無表業也。此業與果則功能滅盡。
有受相可知。若無此義則解脱不可成。傳
傳引果不止故。後始生下明無受盡相。釋
中意謂若無久遠熏習名言種子則今時名
言熏習無由生起。何以故。以此等流果無
同類因故。若無同類因而果得生則二乘
無學應更生煩惱。若無同類因而果不生
則離本識無始名言熏習則應無根本煩
惱。若無根本煩惱則無業。若無煩惱業則
應無苦集差別。若無苦集則應有自然解
脱之失也。然則若言無因而果得生則有
無解脱之失。若言無因而果不得生則有
自然解脱之過。可知。及差別之及字恐若字
寫誤乎。無無解脱者。蓋無字衍。可知。結文
云云。○三明譬喩相識
論曰復次此事 釋曰譬如識生 釋中
以末那四倒釋。其旨甚深。可知。隋唐兩譯
文言極略。全無如此配釋。可訶。○四明
具不具相
論曰復有得成 釋曰約此不成 具縛
可知。已離欲染者除皮煩惱一分。故名被
損。乃至不用處惑可知。聲聞有學乃能除
分別起煩惱。修所斷惑斷或不斷隨應可知。
所知障則一向不斷。菩薩入見道位斷分
別起二障。倶生起二障如應可知。三乘無學
所斷差別文旨分明可解。如此諸相竝皆隨
本識所攝持種子有無差別。若無本識則
如此諸相皆不可成。○五明本識是無覆
無記中二。今初略標
本識於三性報故 ○二正釋
論曰何因記性 釋曰非煩記性 其皆
明著。可知。唯識論第三五紙云云可尋。上來
四品應知。釋依止勝相竟
○自下第五釋應知勝相。於中有三。初標
品名。二分章。三正釋。今乃初二
  釋應知之一
釋曰此義意依 ○三正釋中四章。初相章
中二。初標章名。二正釋文。今初
相章第一 ○二正釋文中二。今初承上
起下
論曰如此 釋曰前説可見 ○二正釋中
二。初開章。二廣解。今乃初也
論曰此應性相 釋曰此下是名 ○二
廣解中二。一正釋三相。二重擧十一識明
無塵唯識。初中有三。一依他起相。二分別
性相。三眞實性相。初中有二。初明十一識
以三熏習爲因。後明十一識虚妄分別是
非有虚妄塵顯現依止。今乃初也
論曰依他子生 釋曰此下爲因 此即
五法中名爲分別。又辨中邊云虚妄分別有
是也。十一識即由三種熏習。本識所變異
虚妄分別而已。餘文可解。○二明十一識
依他相是分別性依止
論曰由如性相 釋曰一切性相 有四
種識者。辨中邊偈曰。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
了。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論曰。變似義
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有情者。謂
似自他身五根現。變似我者。謂染末那與
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六識了
相麁故。此境實非有者。似義似根無行相
故。似我似了非眞現故皆非實有。境無故
識無者。謂所取義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亦
非實有十一識四種識虚妄分別是本識
所變異。體非都無。但由此依他相爲依止
非有虚妄塵顯現。使迷倒衆生妄計實我實
法不能了依他似有無性。依他遍計不可
相離。何以故。以於依他法執似爲實故。
至下當辨○二分別性相
論曰分別 釋曰如無別性 於十一識四
種識不能了唯有識非實我實法。種種遍
計。是名分別性相。依他相如水。分別性相
如波。而波之與水全無別體。依他性分別
性亦復然。十一識等唯有識無塵等義邊
名依他性。塵等差別顯現名分別性。上以
阿梨耶爲依他性。餘一切法爲分別性者。
即此意也
新譯唯識家所計不止與陳譯攝論而有
牴牾。於隋唐譯亦有順違。可知。○三眞實
性相
論曰眞實 釋曰虚妄性相 辨中邊偈曰。
虚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
於彼亦有此。論曰。虚妄分別有者。謂有所
取能取分別。於此二都無者。謂即於此虚妄
分別永無所取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謂
虚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云云
此文即明三性相。可知。○二重擧十一識
明無塵唯識。於中分三。一以十一識配十
八界以明無塵唯識。二約譬喩顯無塵唯
識。三立難解釋。今乃初也
論曰由身等故 釋曰此言得成 此中
初以十一識配十八界。後明唯識無塵。釋
中以二諦明以十一識爲俗。是即所謂道
理世俗也。若無塵等。者乃承上起下之辭。○
二約譬喩以顯唯識無塵中二。初正擧譬
明。後更由教及理證。今乃初也
論曰譬如此覺 釋曰夢中亦成 本末
文旨明著。可解。○二更由教及理證中二。
今初教證
論曰若人未得如塵 釋曰由此得成
此中初引十地經第六地之文。次引解深密
經。釋中釋三時文最爲奇釋。學者察焉。十
一切入新名十遍處。如瑜伽論第十一。雜
集十三。智論十二・二十一・二十八等明。地・
水・火・風・青・黄・赤・白・無邊空處・無邊識處。
是名十遍處。可知。解深密經第三分別瑜伽
品中廣説云云。可尋。○二理證
論曰譬如知 釋曰此譬別境 理證
中二。初以鏡喩顯。後對憶持識辨。寂曰。鏡
喩出於解深密分別瑜伽品。是教中所兼
之理證也。故無性論云此教中亦即兼顯
比量道理。非憶持識等者。無性論云。恐彼
異計故作此説。謂若有人作如是計。由彼
先於澹泊路等見骨鎖等今猶憶持。爲三
摩地所行影像遮此計故。故言云云廣説
餘文可解。○三立難解釋中二。初立一難
解釋推上。二擧二問通釋。今乃初也
論曰是種應知 釋曰十一此知 此中
初難後通釋。初中先縱眼識等識唯識義。後
難根及塵。等名爲識。後通釋。已悉於上所
引教及理中故推上不釋。○二擧二問通
釋中二。初問。後答。今初
論曰若色相似 釋曰此問別色 二問
可知○二答中二。初長行釋。二説頌釋。今

論曰由顛是實 釋曰能顛別法 依他
性與分別性相應故虚妄顛倒。由虚妄顛
倒故似我似法顯現。由我法執故二重障
生。本識變似色等相續堅住。餘文可解。○
二説頌釋
論曰此中得生 釋曰無中得生 色等
能作境生識故名爲亂因。即諸六識名爲
亂體。由有亂因亂體便生。由亂因亂體故
本識似色等現。相續堅住誑惑愚夫。可知。
釋相章竟。○自下第二差別章中二。初標
章名。後正釋文。今初
差別章第二 ○二正釋文。於中六段。一
明十一識中前五識一身倶轉。二明後六
識差別。三以三相明諸識皆唯識。四明一
意識義。五安立三識。六擧四智。以證唯識
無塵。今乃初
論曰云何顯故 釋曰此五合生 唐譯
云。何故身至能受識於一切身中但有和
合轉。能圓滿生受用所顯故。釋曰。所顯故者
是彼因性今乃以十八界於一身中不可
相離爲其所以。以受生必具根塵識故。○
二明後六識差別生
論曰云何攝故 釋曰此更生死 文分
六段。可知。釋中明言説識云云隋譯云。無
量所作事更互言説故。唐譯云。諸所作事展
轉。言説無數量故可尋。次明自他差別識
無量攝者。我見生因受用差別。乃我所見
因。隋譯云無量攝受受用差別故。唐譯云各
別攝取受用差別無數量故。次明善惡兩道
生死識中云云。釋證得文奇矣。隋譯云受
無量生老死差別故。應思。○三以三相明
諸識皆唯識中三。一總標三相。二別釋三
相。三釋偈頌。今初
論曰云何唯識 釋曰前唯量 今
譯意謂今此三相明後六識令成唯識。隋唐
譯世親論及無性論竝皆以爲三相成十一
識唯識。寂曰。隋唐譯等於義穩當。今譯約
後六識最不應理。未審梵本有錯誤乎。譯
家失旨乎。應思。○二別譯三相
論曰唯有生故 釋曰於六顯現 此中
三。文可解。初明唯量。量猶分。唐譯云唯
識。由十一識唯一識義分無有別體故名
唯量。次唯二可知。後明唯種種中。明眼等
識各以色等自境爲相。意識通以十八界
爲相云云釋中初明六識各有相見起種種
相取種種相故名唯種種。後明五識縁局
自境。意識通縁一切法。五識不能分別。意
能分別。故但意識縁境名唯種種。寂曰。前
解爲正。後義則不順本文旨。無性論中無
第二釋。可見。今於眼等六識明唯種種。釋
中言成立世等六識枘鑿可知。○三釋頌」
論曰此中。釋曰此偈前解 此中初釋三
相。後明能通達人。釋中二段。所取塵若無下
第二釋可知。然釋能通達之文今譯碩異於
餘譯。隋譯云。唯量二種種。觀行人能入得
入唯心時。此心亦滅離。釋曰。觀行人能入
者。謂修行人相應故由正入唯心時則義
無所有識亦不有。若無所取義云何得有
能取心也。唐譯云。唯識二種種。觀者意能
入。由悟入唯心彼亦能伏離。釋曰。觀者意
者。諸瑜伽師所有意趣。問。於何悟入。答。由
悟入唯心彼亦能伏離。若能悟入唯有其
心都無有義是則於彼亦能伏離。既無所
取義。何有能取心云云無性論大旨相同。寂
曰。隋唐兩譯其旨明著。無容間然。今譯以
空處乃至滅定爲伏離位者義似不順。學
者幸思焉。○四明一意識義中二。初正明
一意識義。後引經證。初中亦二。初正出一
意識計。二擧例明意識依六根生顯現二
相。今乃初也
論曰諸師業名 釋曰諸師別名 此中
初正明一意識。後引身口業例可知。凡判
一意識有三家別。一六識體一。二七識體一。
三八識體一。古來異諍。如餘處辨。寂曰。此
三説以理會取則無所相妨。何者論次下文
以阿梨耶識爲義識。餘一切識爲相識。意
識識及所依止爲見識云云深密瑜伽等説
鏡像水波譬喩。本識如鏡如水。諸識如像
如波。若據非離本識有別諸識則八識體
一義自成立。以水波不相離故。若據波
浪識一識隨依止得別名則六識體一義亦
自成。第七識即本識染汚義分與諸染汚而
爲所依。故或時別立。或不別立。七識體
一亦有道理。今言更無餘識異於意識離
阿梨耶識。唐譯云。非離意識別有餘識。唯
除別有阿頼耶。蓋斯以末識揀本識以言
別有。非必言是各別體。古人以謂此論與
無性論意趣不同今論出別師義者不允。
按。此一意識計意大抵與楞伽等説相似。
與慈恩宗所立頗有逕庭。今論主擧彼計
而不遮遣。由是觀之。無著天親等諸大士
其説通宏。無所固必。與後代局執新唯識
者之知見天淵不啻也。可知。○二擧例以
顯意識依諸根生起顯現二相中二。今
擧例
論曰譬如 意識亦爾 ○二正明意識依
諸根生起顯現三相
論曰此識身生 釋曰謂依而起 此中
初標一意識依諸根而得別名。次明意識
依六根生顯現二種法而顯唯識。後明意
識必依身故似觸顯現雖無五識縁内受生
似觸於身作或損或益。譬如下引例。可知。
○二引經證中三。今初法足經偈
論曰此中魔縛 釋曰諸菩此義 唐譯
云。若遠行獨行無身寢於窟調此難調心。
我説眞梵志。釋云云。唯識論第七疏七本三十
八紙
等引此以證唯心無心所之義。今證唯一
意識無別識。可知。○第二證
論曰如經言 釋曰此五生因 隋唐兩譯
與今少異。可知。○第三證
論曰復有 釋曰此更餘識 文旨彰然。可
解。○五安立三識成唯識義
論曰是處 釋曰是本止事 以本識爲
義識。此本識由無明力變異爲相見識。意
識及意識依止名爲見識。眼等及餘一切爲
意識縁境者名爲相識。然則阿梨耶識爲阿
陀那之所執持。自體成殼。似能取所取
示現。所謂能取名爲見識。所謂所取名爲相
識。意識及依止者即指意識及二意根也。言
我識者猶曰實識。蓋此義字與上所説
義碩異。可知。與彼至相指實佛而言義
佛其旨相似焉。寂曰。今此一段文大抵與楞
伽等意合。又安慧等所立似此意趣。與後
代談唯識者之所計其異可知。隋唐兩譯
文言簡易。可尋。○六擧四智以證唯識無
塵中二。今初總標
論曰如此 釋曰四法無塵 佛世尊説者
即指阿毘達磨經所説也。唯識論第七引之
以明唯識無境。可見。○二別釋中四。今初
成就相違識相智
論曰何者 釋曰於一爲智 唯識云。成
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一相違識
相智。謂於下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
各異。境若實有此云何成云云○二成就無所
縁現可得智
論曰二由 釋曰有時等境 唯識云。二無
所縁識智。謂縁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
識現可得。彼境既無。餘亦應爾譬如識等
者。識字恐縁字寫誤耳。可考隋譯。○三成
就應離功用無顛倒智
論曰三由 釋曰菩薩顛倒 唯識論云。三
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
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脱。○四成就
三種勝智隨轉妙智
論曰四由是等 釋曰一切所有 此中
有三智。唐譯分明牒釋三種。可尋。唯識云。
四隨三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
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實
有。如何可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
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衆相現前。境若是
眞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
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
容不現此中三文可解。由境界等下結
釋三智。後依智學者下第十五卷二十
一紙
廣説
釋差別章竟。○第三分別章中二。初標
章名。二正釋文。今初
分別章第三 二正釋文分爲十段。一明三
性體義及立名。二明三種分別。三明三性非
異非一。四明三性品類差別有幾種。五明
四種分別。六明五種分別。七明十種分別。
八明依他性成三性不相雜。九明依他分
別二性不同體。十廣明三性有無等差別。初
中有三。今初明依他性名義
論曰若唯依他 釋曰離塵依他 此中
初顯依他性自體。後云何説此下明依他性
名。餘文可解。○二明分別性名義
論曰若分分別 釋曰此問分別 初明
分別性義中三意可解。後釋名云云○三明
眞實性名義
論曰若眞眞實 釋曰分別眞實 初明
眞實性體。後於勝義下釋名。初中二義答兩
問。寂曰。此釋奇説。應思。唐譯云。由無變異
性故者。謂無虚誑性如不虚誑性。又由清
淨所縁性故。一切善法最勝性故。由最勝
義名圓成實者。謂依清淨所縁性故。最勝
性故。名圓成實四種清淨者。次下所説。
五種無分別者。下第十五三紙説無分別智自
性離五相。可見。此眞實性離諸虚妄能爲
一切清淨品所縁。是一切善法中最勝勝義
善。可知。○二明三種分別中二。初總標。二
別釋三種。今乃初也
論曰復次 釋曰欲問別名 ○二別釋
三相中二。初總問三種。後正釋。今初
論曰此中 釋曰一一異相○二正釋中三。
一明分別。二明所分別。三明分別性。今初
論曰意識分別 釋曰此下分別 具三
種分別者即指今三分別也。或可自性隨念
計度三分別也。意識起時必有根境識現。此
三即從二種熏習種子生。於彼彼境起彼
彼分別。故名分別。言以根似塵者。以字乃
似字形誤。可知。○二明所分別
論曰此依分別 釋曰此下分別 依他
性即本識也。寂曰。今論釋所分別旨趣與
唯識論第七所説頗有左右。可知。今乃指
本識隨因縁流變爲依他性。以似根塵識
顯現一切法悉屬分別性。此趣甚深。宜細
思忖矣。○三明分別性二。初正明分別性。
二問答廣解。今乃初也
論曰此中 釋曰別性 成依他性因即
次下所説六因也。○二問答廣解中。初問。後
答。今初
論曰云何増益 釋曰此下他性 此中
初總問。後縁我境界下別問。可知。○二答中
亦三。初總叙意。二別釋六因。三結釋。今乃
初也
意識名分別此義 ○二別釋六因
論曰由名増益 釋曰由依益執 第三
決判起見中。約外計分別起惑明。隋唐兩
譯竝言。由見執著者。如所取相如是執著。
寂曰。今此六因通是分別倶生一切妄分別。
而非局外計等也。今譯文旨似不允當。餘
文可解。○三結釋
論曰由此 釋曰由此別性 此六因能起
意識分別。使依他性成所分別。○三明三
性非一非異中二。初問答總標。後別明異不
異。今初
論曰此三此説 釋曰問此此説 ○二
別明異不異中二。初明異義。二明不異義。
初中亦二。初總標。後別釋。今乃初也
論曰有別眞實 釋曰此下亦爾 此標
由義門三性有異。○二別釋三。今初明依
他性名依他
論曰何者 釋曰此下二性 三熏習者。初
乃名言熏習。次三識熏習。色識乃根塵相分。
識識者即本識自體。見識者即意識及意依
止。後即惑業苦熏習。此三種種子所生名爲
依他。是乃本識。依他起之義分而已。○二
明由別義此依他性爲分別因
論曰復有分別 釋曰識以別性 唯一
識義分屬依他性。屬分別性。其義甚深。可
知。○三明由別義此依他性成眞實性
論曰復有 釋曰依他實性 文旨可解。
爲存有道故等者。明爲顯滅道二諦有別
故不説依他性即眞實性。寂曰。此一語乃從
始入終之旨趣也。若據此意則此論不顯
了説眞如縁起者唯教限而已。若約密意
則依他起性即眞如故二性唯一心義分也。
後代執相學以説眞如熏變爲譯家意等
者謬之甚矣。可知。○二明不異義
論曰復有生故 釋曰此更子生 如上
已明。本識如水如鏡。轉識如浪如影。其旨
可知。又如繩上蛇。麻全成繩。繩全成蛇。
相見識如蛇。識識如繩。無離繩之蛇。無
離地之繩。識變亦爾。轉識起時即其相見識。
於種子生邊則阿梨耶識依他離言法體也。
於其種種能所取相貎顯現義邊則分別性
也。於此依他性顯現諸相永無所有邊則
是眞實性也。如此依他一識上義分無有異
體也。○四明三性品類差別有幾種中三。
今初明依他性體類及義
論曰依他他性 釋曰此問依他 此中初
明依他體類。後明依他義。初中二種可知。
後中言不成就者謂無定性之義。言境界
清淨者謂正説大乘法。言道清淨者謂諸波
羅蜜及一切助道法。言果清淨者謂菩提涅
槃。餘文可解○二明分別性有二種
論曰分別差別 釋曰如眼差別 二類
可知。○三明眞實性亦有二種
論曰眞實 釋曰謂有眞如 ○五明四種
分別
論曰復有分別 釋曰若衆無覺 自性
差別至下當知。○六明五種分別
論曰復有何名 釋曰義謂向釋 隋唐
兩譯可見。○七明十種分別中二。今初總

論曰若攝十種 釋曰如前皆盡○二別
釋中有十。今初根本分別
論曰一根 釋曰耶識 ○二相分別
論曰二相 釋曰塵識 唐譯云。縁相分別
者。謂色等識爲所縁相所起分別。○三依
顯示分別
論曰三依 釋曰此分依止 隋譯曰。似
相分別者。於彼相種類中若分別生。於所
分別中能分別故得此名。即是眼識等識體
及依止故。唐譯云顯相分別。釋云云。○四相
變異分別
論曰四相變變異 釋曰相謂色界 唐
云縁相變異分別。三譯文旨大抵相同。但釋
在時莭等之文少有異同。可知。○五依顯
示變異分別
曰依顯分別 釋曰謂眼分別 唐譯
云。顯相變異分別者。謂眼識等顯現似彼所
縁境相所有變異縁此顯相變異分別。此亦
如前所説老等種種變異。由此亦於老等
位中變異起故。隋譯云似相變異分別。率
同唐譯○六他引分別
論曰六他 釋曰此分分別 ○七不如理
分別
論曰七不 釋曰是法外 ○八如理分別
論曰八如 釋曰是法中 ○九決判執分

論曰九決 釋曰以不分別 隋譯云見處
相應分別。唐譯云執著分別。○十散動分別
二。初擧色明十種散動。後准例四陰及四
事。初中有三。一標十散動。二別釋十散動。
三結十散動。今乃初也
論曰十散動 釋曰菩薩八法 釋中言初
二法者。謂眞空對治無相散動。遣俗有對
治相散動。至下當知。次明五事有三解。五
事者。謂名事各有兩句。物有一句。是名五
事。具八法者即指十中後八散動也。次下
十種於後一事五陰中一色陰明散動對治。
至下當知。三解云云。此一段文隋唐兩譯全
所不出。對照可知。○二別釋十散動
論曰無有起名散動 釋曰無有執著
初言無有相散動者。唐譯云。此中無相散動
者。謂此散動即以其無爲所縁相。爲對治
此散動故。般若波羅蜜多經言實有菩薩。
言實有者。顯菩薩實有空體。空即是體故
名空體。次有相散動者。唐譯云。謂此散動
即以其有爲所縁相。爲對治此散動故經
言不見有菩薩。此經意説不見菩薩以遍
計所執及依他起爲體。次増益散動云云。次
損減散動云云。唐譯擧經言。即彼經言。不
由空空故。謂法性色不空故。次一執散動
云云。唐云一性散動。次異執散動云云。唐譯
云異性散動。釋云云。次通散動云云。隋唐竝
言自性散動。次別散動云云。隋唐竝言差別
散動。又釋云若生即有染若滅即有淨。文
則雖殊。義則一致。可知。次如名起義散動
云云。唐云如名取義散動。次如義起名散
動云云。餘文可解。○三結十散動
論曰爲對執著 釋曰爲對別惑 此一
段文會本錯置可知。十種分別具如雜集論
十四十八紙明。可尋。○二例准餘四蘊及餘
四事
如觀色別義 釋曰如八種觀 上來於色
遣下八分別故。今例餘陰及名事四句。上
來釋十種分別竟。○八明依他性成三性
而不相雜
論曰若由分別 釋曰此問分別 此中
問答。答中三節。可知。○九明依他性分別
性不同體中二。初長行。後釋頌。初中亦二。
今初問
論曰云何 釋曰此問同體 ○二答
論曰未得相違 釋曰依他一體 此中
三證。可知。依他離言法性即眞實性。非分
別之所縁著。其爲分別作所分別者但名
而已。名之與義而不同體。可知。瞿名目九
義。如倶舍論根品明名句文中及疏記明。
可尋。○二釋頌
論曰此中虚空 釋曰重顯清淨 此初
四句頌上三相違。後四句釋弟子疑。可知。
○十廣明三性有無等差別。於中分五。一
明依他性是染淨本非無。二引經明三性
差別。三釋於依他性説諸譬喩。四引經明
三性不相離。五會經隨義異説。今乃初也」
論曰云何清淨 釋曰此問同體 此中
初徴問。後答釋。釋中長行偈頌可知。寂曰。
今此一段今譯會文錯誤。今准隋唐以匡
正之可知。依他雖有。離言法性不如情有。
可知。○二引經明三性差別。於中有二。初
長行。後偈頌。今初
論諸佛世尊皆盡 釋曰由是眞實 此
中初引經顯三性別。後明四清淨。寂曰。此
四清淨即衆生心性出障顯現及眞性等流道
教。凡一切方等深經所説皆亦如是。可知。
○二偈頌
論曰此中品類 釋曰欲重分別 釋中
但釋初二句。餘無釋文。蓋斯上已所明故
耳。○三釋於依他性説衆譬中二。初正明。
後別義。今初
論何因何縁變化譬 釋曰爲此顯現
幻等十喩具如智論第六第九十五等説。今
乃出八喩。其旨明著。可知。○二別義解八

復有何義隨順經義 其旨可解。如是衆
譬顯依他性。若能知依他性如幻等則自
知分別性計謂實有全是妄計都無所有。
亦能知所顯現永無所有眞實性。當知三
性即一理義分。亦是大乘法教之綱領也。所
以一切大乘經説無盡法義無有不以三性
三無性以爲綱紀也。是故隨順三性三無
性者名爲正法。不順三性三無性者名爲
邪説。可知。○四引經明三性不離中二。今
初引婆羅門問經
論曰婆羅 釋曰依他如此 華嚴五教章
中卷於從大乘始門入終門之分齊以明
三性同異義。其旨宛轉善美備矣。即引此經
明三性不離可尋。隋譯云梵天問經。唐譯
云梵問經。此經不翻傳。不知孰正。餘文
可解。○二引阿毘達磨經二。初法説
論曰阿毘 釋曰阿毘此説 此説與前婆
羅門問經其旨同。可知。○二譬喩説
論曰於此地界。釋曰如來可信 會本
錯置可知。此譬巧妙哉。阿梨耶識猶如地
界。分別性三界惑業及苦譬之土相。圓成實
四清淨譬以金相。一切凡夫三道流轉虚妄
顯現隱覆依他阿梨耶識及眞實性。譬如土
相顯現時不止無金相亦不顯地界。無分
別智火燒錬則三道士相不復顯現。四清淨圓
成實金相自然現成。而四清淨乃眞實性。如
金是地界眞性。惑業苦是虚妄性。雖不離
阿梨耶識非是梨耶眞性。如土相非是地
界眞性。亦如繩上蛇非是麻性。宜深思惟
矣 天台諸文引用此譬喩與今少異。彼師
所覽蓋錯本乎。台之末學傳傳紕繆。可知。從
上三經文竝是從始向終之妙旨矣。○五會
經隨義異説
復次有處涅槃 釋曰諸法亦爾 此中
初長行。後偈頌。長行中。初釋常無常無二。
餘准例之。常即眞實性。菩薩入初地位無
分別智現前則常住顯現。然細惑未盡故生
死分別性不滅。出觀則依然住生死法。位
登八地惑障永滅。眞性恒顯。而人空智現前
時微細智障尚起見細生滅。唯有如來二生
死盡湛然常住。若能見常住者便見不二。
不二即中道也。今此論乃大乘始門之説。故
於依他性有二分以明無二。未顯了説中
道祕極耳。後代妄説常住妄談不二。不知
己生死無常法毫不損伏之非可察。苦樂無
二乃至生死涅槃無二可準知矣。偈頌中。初
明法非法無二。次明有非有無二。次明永
無非無無二。後二頌中。初一頌乃顯無性意。
後一頌乃明由無性故無生無滅本清淨自
性涅槃展轉得成。初中亦有二意。初二句
明大小通説無性。後二句顯唯大乘所説無
性句。無性即眞實性。無生無滅本來寂滅自
性涅槃。是勝義諦相。一切法門所歸處矣。後
代所計以三性爲大乘究竟義。以三無性
爲密意説不了義者。頗違深密經等所説。
其義具如法苑總章纂註述。不遑此出。釋
分別章竟
攝大乘論釋略疏第二

攝大乘論釋略疏第三論本第七

  陳天竺三藏法師波羅末陀譯
日域東都長泉院苾芻普寂疏
○第四顯了意依章二。初標章名。後正釋文。
今初
顯了意依章第四 ○二正釋文。大分爲二。
一正明四意四依。二明解釋大乘三相。初
中有二。初總標。後別釋。今乃初也
論曰復次 釋曰如來此法 四意者。大
乘莊嚴論第六。雜集論第十二云云莊嚴論及
今論陳隋譯竝曰四意。魏譯唐譯及雜集論
中云四意趣。可知。四依者。莊嚴論云四節。
今論魏譯云密語漸次。隋譯云四合義。唐譯
及雜集論云四種祕密。可知。此四意及四依
由三性故可決了者。謂一切教門不出三
性。何以故。以説諸法眞如是由眞實姓。
説梨耶種子從因縁生乃由依他性。爲調
伏衆生故以補特迦羅及時方等而説者是
由分別性。離此三性無別道理故。意依差
別至下當辨。○二別釋中二。初明四意。二
明四依。初中有二。初正明四意。後明意依
差別。初中有四。今初平等意
論曰一平 成佛 釋曰譬如 等意 有
人執平等法爾等者。唐譯云。平等意趣者。謂
如有人取相似法説如是言。彼即是。我世
尊亦爾云云。與今少異可知。我名毘婆尸等
者。唐譯楞伽第四云。大慧菩薩白佛言。世
尊如來。以何密意於大衆中唱如是言。我
是過去一切諸佛及説百千本生之事。我於
爾時作頂生王大象鸚鵡月光妙眼。如是等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覺。依四平等祕密意
故。於大衆中作如是言。我於昔時作拘
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云何爲四。所
謂字平等。語平等。身平等。法平等。云何字
平等。謂我名佛。一切如來亦名爲佛。佛名
無別。是謂字等。云何語平等。謂我作六十
四種梵音聲語。一切如來亦作此語。迦陵頻
伽梵音聲性不増不減。無有差別。是名語
等。云何身平等。謂我與諸佛法身色相及隨
形好。等無差別。除爲調伏種種衆生現隨
類身。是謂身等。云何法平等。謂我與諸佛
皆同證得三十七種菩提分法。是名法等。宋
譯第三魏譯第五亦同。通別平等。可知。唐譯
云勝觀如來。梵漢異耳。○二別時意
論曰二別受生 釋曰若有時意 將釋
別時意三門分別。一引諸文。二判彌陀佛
國。三斥通論家謬。初引諸文者。瑜伽論七
十九云。彼一切世界當言平等平等。爲有
差別。答。當言有差別。彼復有二種。一者清
淨。二者不清淨。於清淨世界中無那落迦
傍生餓鬼可得。亦無欲界色無色界。亦無
苦受可得。純菩薩僧於中止住。是故説名
清淨世界。已入第三地菩薩。由願自在力
故於彼受生。無有異生及非異生聲聞獨
覺若異生菩薩得生於彼。問。若無異生菩
薩及非異生聲開獨覺得生彼者何因縁
故菩薩教中作如是説。若菩薩等意願於
彼如是一切皆當往生。答。爲化懈怠種類
未集善根所化衆生故密意作如是説。所
以者何。彼由如是蒙勸勵時便捨懈怠。於
善法中勤修加行。從此漸漸堪於彼生當
得法性。應知。是名此中密意。倫記二十
一上二十
六紙
云云。以別時意釋。可尋。莊嚴論第
六云。別時意者。如佛説若人願見阿彌陀
佛一切皆得往生。此由別時得生故如是
説。如是等説。是名別時意。唐譯云。二別
時意趣。謂如説言若誦多寶如來名便於
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又如説言由唯
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釋曰。別時意趣
者。謂此意趣令懶惰者由彼彼因於彼彼
法精勤修習彼彼善根皆得増長。此中意趣
顯誦多寶如來名因是昇進因。非唯誦名
便於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如有説言
由一金錢得千金錢。豈於一日意在別時。
由一金錢是得千因故作此説。此亦如是。
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當知亦爾
隋譯其旨全同。雜集十二云。別時意趣者。
如説若有願生極樂世界皆得往生。若暫
得聞無垢月光如來名者即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決不退轉。如是等言意在別時
二判彌陀佛國者是亦有二。初總明
佛國土。後正辨彌陀佛國。初總明佛國土
者略出四家。一天台説。二賢首説。三淨影
説。四相宗説。初天台説者。淨名疏云。二別
明佛國者。諸佛利物差別之相無量無邊。今
略爲四。一染淨國凡聖共居。二有餘國方
便人住。三果報*國純法身居。四常寂光即
妙覺所居也。前二是應即應佛所居。第三亦
應亦報即報佛所居。後一但是眞淨。不應
非報即法身所居。言染淨者九道雜共也。
何者六道鄙穢故名爲染。三乘見眞故名
爲淨。三六共居故名染淨。亦名凡聖同居
國也。就染淨國凡聖各二。凡居二者。一惡
衆生即四惡趣也。二善衆生即人天也。聖居
二者。一實。二權。實聖者。四果及支佛通教六
地別十住圓十信後心通惑雖斷。報身猶在
二。權聖者。方便有餘三乘人受偏眞法性
身爲利有縁願生同居。若實報及寂光法
身大士及妙覺佛爲利有縁應生同居皆
是權也。是等聖人與凡共住故云凡聖同
居。四惡趣共住故云穢土。二明同居淨土
者。無量壽國雖果報殊勝難可比喩然亦
染淨凡聖同居。何者雖無四趣而有人天。
何以知之。生彼土者未必悉是得道之人
故。經云。犯重罪者臨終之時懺悔念佛業障
便轉即得往生。若但聖生凡夫何得願生彼
土。故知雖具惑染願力持心亦得居也。聖
生權實類前。可知。但以無四惡趣故名
爲淨。乃至二明有餘土者。二乘三種菩薩
證方便道之所居也。何者若修二觀斷通
惑盡。恒沙別惑無明未斷。捨分段身而生
界外。受法性身。即有變易所居之土名爲
有餘。亦名方便。方便行人之所居也。乃至三
明果報土者。即因陀羅網是華藏世界純淨
法身菩薩所居。以其觀一實諦破無明。顯
法性得眞實果報。而無明未盡。潤無漏業
受法性報身。報身所居依報淨國名果報國
也。以觀實相發眞無漏所得果報故名
爲實。修因無定色心無礙亦名實報無障礙
土。言無障礙者。一世界攝一切世界。一
切世界亦如是。此名世界海。亦名世界無
盡藏。別教初地入此世界有七種淨義。乃至
華嚴明因陀羅網世界。攝大乘明華王世界
皆明果報土無障礙相。四明寂光土者。妙
覺極智所照如如法界之理。名之爲國。但
大乘法性即是眞寂智性。不同二乘偏眞之
理。故涅槃云。第一義空名爲智慧。此經云。
若知無明性即是明。如是皆是常寂光義。不
思議極智所居故云寂光。亦名法性土。但
眞如佛性非身非土而説身土。離身無土。
離土無身。其名土。一法二義故。金剛般若
論云。智集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
非莊嚴莊嚴。乃至普賢觀云。釋迦牟尼名
毘盧遮那遍一切處。其佛住處名常寂光
二賢首説者。探玄記第三明世界種類云。小
乘唯有一類娑婆等界。無別淨土。三乘中
有二。一約佛自住處有三。一法性土。二實
徳土。謂行等。三色相土。謂勝寶等。後二爲自
受用土。此三非是攝化處。故此中不辨也。
二約佛攝化處亦有三。一化身土。此有二。
一染。謂此娑婆等。此約釋迦。二淨。謂餘方
化土。此約餘佛。二變染土。謂足指按地等。
三他受用土。謂十八圓滿等。初中二。若依始
教唯有百億閻浮百億釋迦爲攝化境。若
依終教如智論中。以三千大千世界爲一
數。數此至恒沙爲一世界性。數此復至恒
沙爲一世界海。數此復至恒沙爲一世界
種。數此復至無量恒沙爲一佛所化分齊。
其受用土若依始教在色界頂。爲引小乘
在同界説。若依終教不在三界。如涅槃
云。西方去此三十二恒河沙佛土有世界
名無勝。是釋迦佛實報淨土。又於一切須彌
樓山世界畔間往往安一淨佛土。此通報
化爲引衆生。三依一乘有二。一約果分。
十佛自體國土海此當不可説。寄縁説十。
如第二會説。二約攝化處有三類。一從須
彌山界及樹形等已去。乃至一切衆生形世
界海爲第一類。二三千界外別有十世界。一
世界性。二世界海。三世界輪。四世界圓滿。五
世界分別。六世界施。七世界轉。八世界蓮
華。九世界須彌。十世界相。此等當萬與已
去輪王境界。爲第二類。三十蓮華藏莊嚴世
界海具足主伴。如帝網等。是佛境界爲第
三類又梵網本疏出五説云云 三淨影説
者。大乘義章第十九明淨土義。今略出之。
淨土有三。一事淨土。是凡夫有漏淨業所感。
是亦有二。一則凡夫求有淨業所得土。如
上諸天等。受用之時還生三有煩惱。二則凡
夫求出淨業所得土。如安樂國衆香界。受用
之時能生出道。二相淨土。謂聲聞縁覺及諸
菩薩所居土。如龍樹云。有妙淨土出過三
界。是阿羅漢當生其中。此諸賢聖修習縁
觀對治無漏。所得境界離垢清淨土。雖清淨
妄想心起。如夢所覩。虚僞不眞。相中離垢。
故名相淨。修因之時心無局別。故受報之
時土無方限。所得境界隨心迴轉云云約行
約心二門云云三眞淨土者。初地已上乃至諸
佛所在土也。諸佛菩薩實證善根所得之土。
實性縁起。妙淨離染。常不變故。故曰眞淨。
然此眞淨因無縁念。土無相状。如梵王頂
上寶珠體雖是有而無青黄赤白等相。亦
如比丘無作戒法體雖是色而無一相有。
又此眞土因無定執。土無定所。因無分別。
土無彼此自他之異。於中菩薩所得之土名
離妄眞。所得眞土還與妄合。如空在霧。於
此門中土隨位別。階降不等。隨諸地位。妄
土漸滅。眞土漸現。如霧漸消虚空轉現。如來
所在之土名純淨眞。純眞無雜。如淨虚空。
土雖清淨應與染合。如是眞土智悲所得。
智依空成。以智攝行。行皆離相。所得之土
還同彼因。妙寂離相。猶如虚空。悲隨有生。
以悲攝行。行皆爲物。所得之土還同彼因。
隨物所現。猶如淨珠無色不現。是乃由如
來藏中法門有二。謂寂滅門。縁起作用門
云云四相宗説者。相宗所依經論其説非一。
且如瑜伽論第四説色頂成佛相。第七十八
卷明淨土穢土別相。第七十九卷初説清淨
不清淨刹差別。其言淨土言清淨刹者。指
已入大地菩薩所居土。其言穢土言不淨刹
者。即指娑婆世界。其餘無別明佛身土之
文。雜集論第六曰。復有清淨世界非苦諦
攝。非業煩惱力所生故。非業煩惱増上所
起故。然由大願清淨善根増上所引。此所
生處不可思議。唯佛所覺。尚非得靜慮者
靜慮境界。況尋思者。莊嚴論第三説三身。謂
自性身。食身。化身。土亦準知。今論第十六説
三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此中自
性身者。是諸如來法身於一切法自在依止
故。受用身者。諸佛種種土及大人集輪依止
所顯故。此以法身爲依止。諸佛土清淨大
乘法受樂受用因故。變化身者。以身爲依
止。從住兜率天及退受生云云説八相。唐
譯第九云云 唯識論第十釋大牟尼名法曰。
此法身五法爲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
轉依果皆此攝故。如是法身有三相別。一自
性身云云。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云
云。二他受用云云。三變化身云云。即判如來
身土出三義。有義如來功徳身土甚深微妙。
非有非無。離諸分別。絶諸戲論。非界處等
法門所攝。有義如來五根五境妙定生。故法
界色攝。非實五境五識。故知如來唯有意法
意識三法。有義如來功徳身土如應攝在蘊
處界中云云。以第三義爲如實義。佛地論
第一亦出三義。初義即當唯識第三如實義。
第二義同彼第二説。第三如實義即當唯識
所出第一義。師資異義。可知。寂曰。佛地三
義中。初義則大乘始門之説。後二義則大乘
終門之説。今論所説大旨同後二説。且按無
著天親等古説。建立三身三土。不顯了分
自他受用。佛自受用含攝自性受用之中。而
非有孤然自受用色等而詮縁可攀。後至
唯識佛地二論條然分別四身四土。雖二論
所判極精密。不如古説淳朴似疎却妙乎。
至下更辨焉。二正辨彌陀佛國者。經論及
釋家判彌陀佛國其説頗多矣。或説爲報
土。如大乘同性經摩訶倶絺羅經悲華經楞
伽經華嚴經壽命品無性攝論第九佛地論第
一等。或説爲變化土。如鼓音聲經等。或説
爲通二。如智論等。如無量壽等三部經
等諸師所判非一。如淨土論説爲蓮華藏
世界。意趣可知。天台判爲凡聖同居上品之
淨土。淨影判爲事淨土。如前已出。至相云。
阿彌陀國一乘三乘不同。若依一乘阿彌陀
佛土屬世界海攝。何以故。爲近引初機成
信欣境。眞實佛國圓融不可説故。若依三乘
西方淨土實報處。通成四土。一法性土。二事
淨土。三實報土。四化淨土。是報化也。非化
身化。觀經玄義分判爲唯報非化云云。慈
恩佛土義林以二義判彌陀佛土。以觀經
第九觀證他受用。引鼓音聲經證變化土
云云。群疑論第一出三釋。一謂西方極樂是
他受用土云云。二謂變化土云云。三謂通二
土。地前見變化土。地上見他受用土云云。
判西方三界攝不攝異論云云。又判觀釋九
品分齊衆説紛紜。不遑此載。問。上來諸説
孰是孰非。答。竝皆有道理。隨順聖旨。不可
偏執諍競是非矣。三斥攝論通釋家謬者。
當初攝論通釋家蓋多矣。而典藉不行于世。
故叵辨其説之巨細。今準群疑所擧以彈
斥之。彼云。自攝論至此百有餘年。諸徳咸
見此論文不修西方淨業云云。彼説當時
障蔽淨教。可知。今將辨彼非略出二失。一
者不辨教格之失。二者執一妨餘之失。初
不辨教格之失者。大乘有始門終門。智斷
行位條然有差。如懸譚述。四意四依等乃大
乘始門之説也。如瑜伽攝論等以他受用
土名爲淨土。不許變化土有他方淨刹。唯
識論中雖於化土立淨穢名。所謂淨者即
指慈氏出世。是與瑜伽攝論等所言淨土
碩異。若以西方淨土爲他受用土則以説
異生菩薩發願得生。判爲別時意者是五
分八教之定格也。豈可怪乎。無量壽三部經
等乃大乘終門之説。而開宣願力攝受門與
瑜伽攝論宗致各別。豈可得以彼説爲定
量判斷餘深經乎。故世親論主製若干論
隨其所依宗致自別。情無固必。如玉走盤。
攝論釋中説別時意。淨土論中勸奬願生。論
家之通宏大率若是。通論諸師不循此洪
範。墨守一途障閉大道。遂使時人不修淨
業。蓋斯不辨教格之所致也。後執一妨餘
之失者。凡佛教門有無量差別。所謂性相分
別門。結縁勸信門。遮止惡非門。遣蕩執情門。
出假利生門。唯識縁起門。實相中道門。感應
道交門。佛力加持門。祕密理趣門等。是乃由
十因縁所成衆生有種種根性種種欲樂種
種信解。不可以一法門攝化猶如一匙之
不能開衆戸也。如是異門不止不相障
礙。亦能相成。互相助顯。譬如人一身皮肉筋
骨臟腑榮衞互不相離互相資成。是爲大
道。名眞佛教。是故執一妨餘則驀地違害
於普門應機之智印。其過莫大焉。論誡之
爲地獄業。豈可不懼哉。智論第一説四悉
檀明説化之善巧。天台諸部以此爲判教
之洪基有旨哉。又次下衆生樂欲意趣瞭然
日下。攝論通釋家何其不思之甚矣。如夫
玄義分群疑論等則以唯願無行之義遮彼
部障。可見。此辨叵此罄。略述梗概而已。
○三別義意
論曰三別覺了 釋曰此言義意 唐譯
云。別義意趣中。於大乘法方能解義者。謂
於三種自性義理自證其相。若但解了隨
名言義是佛意者。愚夫於此亦應解了。故
知此中言解義者意在證解要由過去逢
事多佛涅槃經四依品云。善男子。若有衆
生。於&T002247;連河沙諸如來所發菩提心。乃能
於此惡世受持如是經典。不生誹謗。若
有衆生。於一恒河沙諸如來所發菩提心。
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樂是典。
不能爲人分別廣説。乃至若有衆生於八
恒河沙諸如來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
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經卷。亦勸他
人令得書寫。乃至具足能解盡其義味云
云。其旨可解。○四衆生樂欲意
論曰四衆種意 釋曰有衆毀義 其旨明
著可解。此中言修者。應通禪慧。非唯指
定無漏戒定慧體。若虚空無可毀義可知。
二辨意依差別
意及依異爲依 唐譯粗同。但釋祕密云
決定令入聖教爲異。無性釋云。遠觀於
他欲作攝受名爲意趣。近觀於他欲令
悟入説爲祕密。隋譯其旨同唐。可知。○二
明四依中二。初正明四依中四。今初令人

論曰四依 釋曰於正入依 此與四悉中
世界悉檀其旨相似。可知。言通別二相
者。隋唐二譯云自性差別。自性差別至下
當辨。○二相依
論曰二相 釋曰於正相依 此與第一義
悉檀其旨相似。可知。無性釋曰。相祕密者
爲令悟入所知相故凡一切教法數過塵
算。論其大體則無不由三性相之理。故云
相祕密。○三對治依
論曰三對 釋曰於正治依 此與對治悉
檀其旨相同可知。八萬四千惑者。如智論
五十九探玄十六等明。此一段文今譯與餘
譯異。可知。○四翻依
論曰四翻多摩 釋曰於正正説 今
及隋譯偈出梵語。魏譯唐譯以漢語頌。祕
密語義出於涅槃經大衆所問品。廣博嚴淨
經第四。發智論第二十。今論第十四。雜集論
第十六。孔目章第二二十
八紙
 五十要問答下二十
七紙
探玄記三六紙等。雜集論中出於三偈。廣如
解釋。孔目要問答明翻依所由。可尋。雜
集十二云。轉變祕密者。謂經所説隱密名
言。如説覺不堅爲堅善住於顛倒極煩惱
所惱得最上菩提。此中密意者。謂於不散
動起堅固勝覺。所以者何。堅有二義。一
貞實。二散動。由此散動令心剛逸。故亦
名堅。善住於顛倒者。謂翻常樂我淨四倒
爲無常等。故名顛倒。於此不退故名善住。
極煩惱所惱者。謂於長時精勤苦行極爲
勞倦所逼惱故。得最上菩提者。若具如
上所説三事定速當證無上菩提如羅
睺羅法師等者。無性釋云有頌曰。可考。○
第二明翻依所爲
欲令衆生是名翻依 孔目第二二十
八紙
廣明
翻依所爲。可見。○第二明解釋大乘三相。
於中有二。初先總列三相。後別釋。今乃初

論曰若人所説諸義 悉字乃義字形誤。可
知。○二別釋中三。今初廣解縁生體相
廣解縁生 釋曰外塵爲因 本識與生起
識更互爲因者。如上互爲因果章説。○二
廣解釋依因縁已生諸法實相中二。初長
行。後偈頌。今初
論曰廣解顯現 釋曰是諸切果 已生
諸法不出相識見識。此相見識依他性本識
爲依止。分別爲相。眞如爲性。是故一切從
因縁生法於三性中則得顯現。可知。順逆
二相其旨奇矣。是亦從始入終之説也。隋唐
全無此文。問。順相易解逆相之中。言由分
別故有法爾者其義云何。答。虚倒及所起
果生分別。由分別加行熏修。眞性顯現。豈
非由分別而有法爾也。○二偈頌中二。今
初頌
論曰如偈見此 釋曰諸法眞實 凡夫
迷依他性故見生死。而不見涅槃。聖人悟
依他性故見涅槃。而不見生死。如説見
般若者不見一切法見一切法者不見般
若亦此意也。凡之與聖所見雖殊。其見不
見同時則同焉。可知。○第三頌
論曰如偈平等 釋曰爲顯得義 此頌
與前頌其旨全同。○第三廣解成立所説
諸義中三。一總標。二別釋。三結頌。今乃初

論曰廣解義依止 釋曰因前因事義會入
不允
 初科明本識生起識互爲因。第二科明所
知三相。此二攝盡諸法體義。故今應示解
釋軌則矣。○二別釋中二。初明功徳依止。
後明因事義依止。初中亦二。初叙出二十一
種功徳。二明解釋軌則。初中有二。初總句。
後別句。今乃初也
功徳依止淨慧 依功徳此義 二十一
種功徳出於佛地經論二。可尋。○二別句
中有二十。今初無二行
論曰無二 釋曰不如無二 唐譯云不二
現行。佛地經説同譯。可知。○二無相法爲
勝依意行
論曰無相 釋曰即是意行 隋譯云無
相法爲勝道。釋曰。第一清淨者。清淨眞如
即是無相法。此眞如非有相。由一切法無
所有故。亦非無相。由有自體相故。此眞
如於無相法中爲第一清淨入處故言令
入。功徳最勝故名爲道。道者入處義。故名
爲道。唐譯云趣無相法。義者同隋。○三
住於佛住
論曰住於 釋曰此顯佛住 諸譯皆同。此
論十六二十七紙明四住。佛住其第四也。又智論
第三初辨三住或四住。可尋。○四至得諸
佛平等唐云逮得一
切佛平等性
論曰得 釋曰依止至得 唐譯曰。即
是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業無差別功徳
四平等如上已明。○五行無礙行隋云至無障
礙處。唐云
到無
障處
論曰行無 釋曰爲對障礙 三障者謂惑
業苦。如來修覺慧對治諸障者。謂如來智
慧三世融即周遍法界。是言對治。非如來
尚有三障故修對治。如説精進無減等。可
知。○六不可破無對轉法唐云不
可轉法
論曰不可 釋曰於世性故 無失本性者。
謂如來所説是最清淨法界等流稱性法門。
故非魔外之所能破。可知。○七不可變異
隋云無礙境界
唐云所行無礙
論曰不可 釋曰世間如空 八法者亦云
八風。名八世法。謂利衰等八。如増一阿含
三十九瑜倫記五上二十紙等明。境即四念處
等者。此一句最珍奇。勝於夜光。隋唐全無
此文。可知一切佛弟子皆依四念處修學。
如來遺勅意在于斯矣。○八不可思惟所成
立法隋云不可思議成立。唐
其所安立不可思議
論曰不可 釋曰修多相應 十二部經乃
最勝眞如等流。一文一句悉是毘盧遮那之
智印也。豈可凡小之所測知。故鳩摩羅迦葉
八歳出家得阿羅漢之縁出於諸律。新譯律
第十七廣出其縁。亦如經律異相引僧祇
律。可尋。○九云三世平等唐云遊於三
世平等法性
論曰至三 釋曰如來平等 此中明二平
等。初智平等。後説平等。四答者出於婆沙十
五智論二十二三十五瑜伽八十一等説。隋
唐釋此句云即是授記功徳。其義未了。可
知。○十於一切世界現身隋云遍行一切世界
身。唐云其身流布一
切世
論曰於一 釋曰爲化爲行 二身者謂受
用身變化身也。○十一於一切法智慧無礙
隋唐文言
粗同今譯
論曰於一 釋曰由得決疑 隋唐云斷
疑功徳。四無畏者如増一阿含第十九智論
第五第二十五雜集第十四明。四無礙辨如
瑜伽四十五顯揚第四大乘義章十一等明。
○十二一切行與智慧相應隋云一切行具足智。
唐云於一切行成就

論曰一切 釋曰如來空過 神通等三輪
如下第十二十
七紙
出。○十三於法智無疑唐云於
諸法智
無有
礙惑
論曰於法 釋曰此法立教 唐譯云知
當來如是法生。可見。○十四不可分別身
凡所現身
不可分別
論曰不可 釋曰衆生分別 如來一切化
用悉成事智所作。如摩尼天鼓無思作事。
准此思之。上所説四意等只是法門耳。今此
所説是眞實義門。與華嚴所説等合。○十五
一切菩薩所受智慧隋唐
可檢
論曰一切 釋曰由無依止 唐譯云云。與
今其旨稍異。可知。○十六至無二佛住波
羅蜜隋云到無二佛住第一波羅蜜。
唐云得佛無二住勝彼岸
論曰至無 釋曰如來 成就 唐曰。得佛
無二住勝彼岸者。即是平等法身波羅蜜多
成就滿功徳。謂無二法身名平等法身。即於
如是此無二法身。得善清淨波羅蜜多。○十
七至無差別如來解脱智究竟隋云。於如來無
差別智中解脱
究竟故。此中解脱者。即是増上解故。唐云。於無雜
如來智中勝解脱究竟此中勝解脱與今異。可知
論曰至無 釋曰於無 脱故 唐譯可見○
十八已得無邊佛地平等 隋云入無邊無 中佛
地平等。唐云經無
中邊佛
地平等
論曰已得 釋曰如來 身外 其旨甚深。
宜細思籌焉。○十九法界爲勝隋云法界第一。
唐云極於法界。
論曰法界 釋曰如來窮盡 此一段文奇
且妙矣。隋唐兩譯全無此趣。因化身下意趣
甚深。幸留意焉。○二十虚空界爲後邊隋云
盡虚
空界等。唐云盡虚
空性窮未來際
論曰虚空 釋曰如來虚空 唐譯釋中廣
明云云。○二顯解釋軌則
論曰最清 釋曰由二 成就 以別成總。
其旨可知。餘二十二句者下二之字恐衍。○
第二明因事義依止中二。初正明。二示解
釋軌則。初中有三。初總標。二別釋。三示解
釋軌則。今初
論曰因事 釋曰因事菩薩 大集經及寶
積經論説菩薩三十二法與今頗異應披。餘
經因事二義。可知。次下出十六業。後有十
六句以釋諸業。故成三十二法。至下當知。
○二別釋中二。今初總句
論曰於一 釋曰於一句義 於一切等者。
上句則約第一義。下句則約俗諦。可知。○
後別句中有十六業。今初傳傳行業隋云展轉
起行業。
唐云展轉
加行業
論曰令入 釋曰若菩知之 此中初正明
展轉行業。後略明別以顯總。○二無倒業
唐云無
顛倒業
論曰我今 釋曰若菩倒業 唐譯云無顛
倒業者即是自知我今何假智故云云。隋云
知我何價故云云。中善處中字恐衍。○三不
由他事自行業隋云他不請作亦自行業。唐
云不待他請自然加行業
論曰捨高 釋曰此人 正法 ○四不可壞

論曰堅固 釋曰由菩樂心 唐譯云。不動
壞業者即是堅牢勝意樂故。不以有情
邪行故動壞菩薩利益安樂増上意堅固之
心。○五無求欲業
論曰非假餘生 釋曰前有可知 此中
有三句。所牒可知。前三句即指本二句。
後三句者指不會報等解釋二句。餘文可
解。此無求欲意下乃起下之語。○六隨處相
應言説業唐云相稱
語身業
論曰稱量 釋曰此二欲業 唐譯云。此二
句中。應量而語及先言是語業。含笑是身業。
應量語者唯作法語言含笑者。舒顏往來。
作饒益事此二稱下起下。○七有苦有樂
無二衆生平等業隋云於苦於樂及非二中平等業。
唐云於樂於苦於無二中平等業
論曰於諸 釋曰於有欲業 ○八無下劣

論曰於所 釋曰若菩弱心 ○九不可令
退轉業
論曰無厭 釋曰菩薩厭倦 ○十攝方便

論曰聞義 釋曰若人修行 ○十一厭惡
所對治業
論曰於自 釋曰由智瞋輕 唐譯云。厭惡
所治業者。即是於自作罪深見過故。於他
作罪不瞋而悔故。由此方便乃能如實調
伏有情。○十二無間思量業
論曰於一 釋曰此顯菩提 威儀清淨品
者。隋譯云淨行修多羅。唐譯云所行清淨契
經。今此一文全與華嚴淨行品意同。未知
是指彼品乎。將阿毘達磨經中有此品乎。
○十三行進勝位業唐云勝
進行業
論曰不求 釋曰前有之因 前有七句
者。從不求果報至四攝相應之七句也。後
總擧等者。指正修加行已後二句。餘文可解。
○十四方便成就業
論曰於持二句 釋曰前有 云何 唐譯
云。十四成滿加行業。此有六句差別應知。
謂親近善士故。聽聞正法故。住阿練若
故。離惡尋思故。作意功徳故。此復有二
句。差別應知。助伴功徳故。此復有二句云云
餘文可解。○十五顯方便業唐云成
滿業
論曰恒治功徳 釋曰前有兩法 唐譯
云。謂無量清淨故。得大威力故。證得功徳
故。釋曰。恒住四梵住故。常遊戲五神通故。
依趣智故云云。隋譯文似缺脱。應考。○十
六安立他業隋唐竝言
安立彼業
論曰於住汚心 釋曰前有汚心 唐譯
可尋。言無不定故不信受者。不信不字恐
可字形誤。餘文可解。○三結釋
論曰與如名菩薩 ○二示解釋軌則
論曰如此文 釋曰初句釋總 三結頌
論曰此中句別 釋曰以一別義 是頌
結上功徳依止因事義總別句法。隋譯第一
第三句云初句所攝故。唐譯云由最初句
故句別徳種類。由最初句故句別義差別。
今譯取字蓋乃顯取初句義別句中分別
種類差別。可知。上來釋應知勝相品竟
○自下第六釋應知入勝相品。於中有三。
一題品名。二分章。三正釋。今乃初二
  攝大乘論釋第八
  攝應知入勝相品第
釋曰此品差別 ○三正釋十章。初正入
相章中二。初標章名。後正釋文。今初
正入相章第一 ○二正釋文二。今初問起
論曰如是 釋曰一切此問 釋中初釋
應知勝相名二義云云。後釋最奇。是亦有從
始入終之旨。可知。後明入應知相中。初
明三種性云云。是文亦超異可尚矣。後略
明入相。此一段文後譯全無。未知孰是正本
矣。○二正答釋
論曰多聞意言分別 釋曰於大法因
 此一段文明出世心種子能生正思惟意
言分別。此正思惟從淨法界等流正法教生
起。瑜伽論五十二終云。問。若此習氣攝一切
種子復名遍行麁重者。諸出世間法從可
種子生乃至 答。諸出世間法從眞如所縁縁
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生然印度諸
論師有三家異諍。如護月等計一切種子
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増長
云云。如難陀勝軍計。種子皆熏故生。所熏
能熏倶無始有。故諸種子無始成就。種子既
是習氣異名。習氣必由熏習而有云云。即
引此論文證。如護法等計。諸有情無始時
來有無漏種。不由熏習法爾成就。後勝進
位熏令増長無漏法起。以此爲因無漏起
時復熏成種。有漏法種類此應知。即會此
論文云。聞熏習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斷。感
勝異熟爲出世法勝増上縁。無漏性者非所
斷攝。爲出世法正爲因縁。此正因縁微隱
難了。有寄麁顯勝増上縁。方便説爲出世
心種云云。具如唯識第二明。如難陀等釋
瑜伽文乃有二義。一謂諸佛菩薩由證眞
如展轉流出十二部經。流行在世。見道已
前順解脱分順決擇分縁彼經教作所縁縁
生。從本爲名名從眞如所縁縁生。二謂初
地出世聖道一從世第一法順決擇善爲増
上縁等無間縁生。二從眞如所縁縁生。若
依護月護法等亦有二釋。一云。本有無漏
種子爲増上縁。眞如爲所縁縁。故順解脱分
等善根得生。二云。以本有無漏種子爲因
縁。解脱分等爲増上縁。世第一法爲等無間
縁。眞如爲所縁縁。故初地出世間法得生。
論從後縁説。故云諸出世間法從眞如所
縁縁生。寂曰。三家所説雖各有理。若以顯
了而論焉則難陀勝軍等義正當瑜伽攝論
等之旨趣。雖然如是諸家所論竝皆大乘始
門之説。故未盡其理。教限應爾。若欲究此
理之淵極者。應須披讀思惟大乘終門之
經論及章疏矣。釋依止中二説云云。寂曰。
前義爲正。若依後義則恐不連屬於下句
乎。應思。明正思惟中。離邪思惟者揀非
外道。離偏思惟者謂揀二乘道。餘文可解。
意言。分別至下當知。正入相章竟。○第二
能入人章中二。初標章名。後正釋文。今初
能入人章第二 ○二正釋文中二。今初問

論曰何人 釋曰此問止力 ○二答釋
論曰大乘資糧 釋曰爲離入人 此中
四節可知。明正思惟力中出三種信即是
信三佛性。至下當知。此文及擧三賢位等
隋唐全無。可知。能入人章竟。○第三入境界
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入境界章第三 ○二正釋文中二。今初問

論曰諸菩 釋曰此問識位 ○二答釋
論曰有見 釋曰此法法相 因大乘法
生意言分別。此意言分別中有二相。謂相及
見。是爲勝解行地菩薩唯識境界。可知。入
境界章竟。○第四入位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入位章第四 ○二正釋文二。今初總標
此意言四位故 問起在於前章。可知。
○二正釋中二。初正叙四位。後更顯其縁
境。初中有四位。今初願樂行地
論曰於願 釋曰有意樂位 隋譯云信解
行地唐譯云勝解行地。此位菩薩意言分別
有相有見。有能取所取修唯識觀。可知。
○二入見道位
論曰見道 釋曰如此見位 ○三修道位」
論曰修道 釋曰意言 修道 此中初正明
修道。後明見修別相。後中五義。可知。事不
成者。見道位唯通達唯識眞理。未能以後
所得智照了俗諦差別。故名爲事不成。此
揀別二境之釋。隋唐全無。寂曰。此五義之
中第二釋。應思。○四究竟位
論曰究竟 釋曰究竟境界 此中釋文與
隋唐譯碩異。可知。諸地之中有分究竟。
可解。雜集論第八十八紙已下辨五種道。開
勝解行地以爲一道。謂資糧道加行道故成
五道。廣釋云云。至第十終可尋。若人入等
者起後之語。○二更釋其縁境
論曰一切 釋曰此言竟位 言四界者。
蓋斯指分段三界及變易生死耳。以識眞
如爲諸法體相即爲方便道見道所入。此
文亦有從始入終之密意。可察。此一段文
隋唐所無。可知。入位章竟。○第五入方便
道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入方便道章第五 ○二正釋文中三。今初
問起
論曰云何得入 釋曰此問方便 ○二起

何者爲所明 ○三正釋中二。初明善
根力持。後明八處入方便。今乃初也
論曰由善 釋曰未有爲八 此釋文隋唐
所無。可知。善根力應知下起下之語。○後
明八處入方便中有八。初三練磨爲三處。
於中有二。今初總標
論曰由有 釋曰此即屈心 寂曰。隋唐兩
譯竝無八處名目。可知。且此本論文總係
下八處之文。而釋論中唯擧三種練磨心而
作釋焉無。乃本末不符順乎。應思。○第一
練磨心中二。今初起下
何者三磨心 唯識論第九八紙云云。○二
正釋
論曰十方磨心 釋曰此顯磨心 文旨
明著。可解。二輕賤下起下之文。○第二練
磨心
論曰由此磨心 釋曰此顯磨心 此中初
明菩薩正意爲方便體相以況己正意。後
明諸菩薩三功能方便以況已所修諸波羅
蜜心決定而不動轉。所謂正意即信樂大乘
心。所謂施等諸波羅蜜是所修功徳。如是
信樂及所修以爲比況生勇進心謂方便體
相及功*徳與他無異。他既成滿。我何不得
也。結釋之中明信樂三因佛性云云。此文
與佛性寶性等論旨相隣。可知。隋唐兩譯
文義頗異。可檢。三疑應得下乃起下之文。
○第三練磨心中二。今初長行
論曰若人磨心 釋曰人即不生 此中
初擧凡夫及二乘所修善得果不虚。比況
菩薩所修福智諸波羅蜜發憤思惟。彼小善
有礙善既能剋得所期果報。何況我廣大無
礙善。豈可不成滿大果哉。於是怯退心滅。
餘文可解。○二偈頌
論曰此中何無 釋曰偈中言無 此中
初以三義除退屈心。從初至下劣一頌
第一練磨。次一頌第二練磨。後一頌第三練
磨。・次明善心作増上縁生施等果。前前善
心作同類因生後後善心。施等望施等同
類因。引等流果亦爾。次擧凡小善比況*勇
進云云。如上已明。言移位者。謂轉凡位
趣聖位。○第四處明滅四處障中二。初長
行。後偈。初中亦二。今初總標
論曰由滅 釋曰八處説之 ○三別釋
中四。今初捨離二乘思惟障
論曰由捨 釋曰二乘思惟 寂曰。從空
出假法門也。菩薩十解證悟人空時了了知
見生死是大災患大過失涅槃是大寂靜大安
穩。故動則墮二乘無爲坑不能出假利生。
是名菩薩死。爲撃發此沈滯故説從空出
假法門貶二乘道。名爲曲見。或稱邪見。大
乘始門之説往往有此法門。可知。若凡夫法
望二乘道。則凡法是曲也邪也狹也劣也。二
乘道乃直也正也廣也勝也。若二乘道望菩
薩十地道則二乘道者偏邪也狹小也麁劣
也。菩薩道者中正也廣大也勝妙也。故以菩
薩道引二乘道。以二乘道治凡夫法。是爲
閻浮一化之正軌。然後代學教之流謬解大
乘經中從空出假一法門擬對凡夫。尊珍
凡法。棄擲二乘。恰如匹夫聞見三公之藐
視列卿効之以己賤下侯伯。不亦錯乎。
應思。○二除於大乘中邪意及疑
論曰於大 釋曰於大乃疑 隋唐二譯
與今稍異。今譯旨趣明暢可尚。○三聞思法
中除滅法執
論曰是所 釋曰聞思方便 釋中初明聞
思境。次明法執我我所。擧執涅槃我我所
例證云云。以執有涅槃涅槃有離苦用名
爲邪執。是執障入唯識故。後明今唯除法
執人執前已滅除之旨。此一段文與後兩譯
大異。後譯極略。可知。今譯中云十解已上
名爲聖人意在于此矣。○四除於一切相
分別障
論曰安立 釋曰於散 分別 此中明於
散心所縁境定中所縁境如是一切相悉不
分別。何以故。見境無相。見識無生故。○二偈

論曰此中上覺 釋曰此偈上覺 此偈
唯頌第四除障。餘則不頌。○第五處入方
便。於中爲二。初標章。後正釋。今初
論曰縁法 釋曰此即説之 法乃十二部
經。義乃十二部經所詮義。理是所縁境。○二
正釋
論曰何因別故 釋曰此問塵故 此中
初問起。後答釋。明聞思二慧爲入唯識之
因以答第一問。餘文可解。○第六處入方
便
論曰由四 釋曰此即 亦爾 此明四尋
思。四尋思四如實出於瑜伽三十六。顯揚第
六。雜集十一九紙唯識論第九。述記九末五十
三紙
等。瑜伽論云。云何名爲四種尋思。一者名尋
思。二者事尋思。三者自性假立尋思。四者差
別假立尋思。名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名唯見
名。是名名尋思大乘義章四初云。癈名息相去其
言。説以求諸法。諸法體同猶如
幻化。因縁虚集。非有非無。無一定相。可以自別
類名藉相假於言説。施設彼法。法隨名等有種種
事尋
思者。謂諸菩薩於事唯見事。是名事尋思。
自性假立尋思者。諸菩薩於自性假立唯
見自性假立。是名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
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
立。是名差別假立尋思。此諸菩薩於彼名
事或離相觀。或合相觀。依止名事合相觀
故通達二種自性假立顯揚全同。雜集云。
名尋思者。謂推求諸法名身句身文身自相
皆不成實。由名身等是假有故觀彼自相
皆不成實。事尋思者。謂推求諸法蘊界處
相皆不成實。由諸蘊等如名身等所宣説
事皆不成實。是故觀彼相不成實。推求
者是觀察義。自體假立尋思者。謂於諸法能
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自體假立言説自性。
能詮所詮相應者。此二種互爲領解因性。所
以者何。善名言者。但聞能詮。由憶念門
即於所詮得生領解。或但得所詮。由憶念
門便於能詮得生領解。於如是共立相應
法中眼等自相唯是假立。但於肉團等名言
因中起此名言故。若如是觀察。是名自體
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者。謂於諸法能詮
所詮相應中推求差別唯是假立名言因性。
所以者何。以於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若
常無常有上無上有色無色有見無見差別相
唯是假立名言自性如是觀察。是名差別假
立尋思 若就通言。地前地上竝修此觀。
若就別説唯在四加行位。尋思在煗頂。如
實在忍世第一。推求智名爲尋思。決定智名
爲如實。凡夫無明妄執故謂名屬於義義
屬於名名義不相離。是遍計所執生死之根
本也。菩薩觀名但假施設依名求義必不可
得。故言於名唯見名等。下三準此。可知。
此下明入方便以答第二問。四尋思中。前
二名離相觀。後二名合相觀。可知。文中明
菩薩觀名義各異自性差別唯有言説實性
不可得。次明名義互爲客不是同體。次又
若下明名義非實相屬。次復次曰下更明
名義了不了二法各異。次復次若下引例證
名義各異。後由如下結釋。可知。○第六入資
糧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入資糧章第六 ○二正釋文明第七處中
二。初明四如實智。後明入唯識觀。今乃初

論曰由四 釋曰此即實智 此中初正明
四尋思所引四如實智。後結四尋思四如實
名義。初中四節。可知。瑜伽論三十六云云。何
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謂諸菩薩於名尋思唯
有名已。即於此名如實了知。謂如是名爲
如是義。於事假立。爲令世間起想起見
起言説故。若於一切色等想事不假建立
色等名者。無有能於色等想事起色等想。
若無有想則無有能起増益執。若無有執
則無言説者。能如是如實了知。是名名
尋思所引如實智。云何事尋思所引如實智。
謂諸菩薩於事尋思唯有事已。觀如一切
色等想事性離言説不可言説。若能如是
如實了知。是名事尋思所引如實智云何自
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謂諸菩薩於自性
假立尋思唯有自性假立已。如實通達了
知色等想事中所有自性非彼事自性而似
彼事自性顯現。又能了知彼事自性猶如變
化影像響應光影水月焔火夢幻相似顯現
而非彼體。若能如是如實了知最甚深義所
行境界。是名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云
何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謂諸菩薩於
差別假立尋思唯有差別假立已。如實通
達了知色等想事中差別假立不二之義。謂
彼諸事非有性非無性。可言説性不成實
故非有性。離言説性實成立故非無性。如
是由勝義諦故非有色。於中無有諸色
法故由世俗諦故非無色。於中説有諸色
法故。如有性無性有色無色。如是有見無
見等差別假立門。由如是道理一切皆應
了知。若能如是如實了知差別假立不二之
義。是名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愚夫於
此四如實智有所闕故不現前。故便有八
種邪分別轉能生三事。能起一切有情世間
及器世間。謂由此邪分別起諸雜染云云
○後明入唯識觀中有二段。初觀四境遣
外塵。二證得意言分別遣分別。今乃初也
論曰若菩爲量 釋曰已入通達 十
信三賢四善根通名如行。初修觀時觀名
義自性雖似顯現唯是意言分別難此無別
外境。此中初觀名。次此義依下遣義。後此
名義下遣自性差別。如是四境唯意言分別
似而顯現耳。○二證得意言分別遣分別
論曰亦如識觀 釋曰是觀眞觀 此中
初明證得一切唯是意言分別不見四境。
次明境已無故分別亦無有實體。後結四
尋思四如實智觀意言境入眞唯識觀。○第
八處入方便中二。今初問起
論曰於唯 釋曰此下入譬 ○二答釋中
有二。初答第一問明所入法。二擧譬答第
二問。初中亦二。初略叙所入三法。後重釋
所入法今乃初也
論但入唯 釋曰此下得入 此中三節。初
明入唯量。次明入唯二。後明唯種種。明唯
二中。因者即相識。果是見識。所依能依亦
應准知。明唯種種中與隋唐譯頗異。隋譯
云。唯是一識。種種相生非速疾故次第而
生。唐譯云。種種性者唯是一識顯現。似有
種種相非速疾故別別而現諸譯各有道
理。未知熟正。三法即指上三節。可知。○二
重釋上所入三法
論曰名義生故 釋曰名義藤譬 此中
三節。初明六相無義。顯入唯量義即指定
實法。名義及名義上自性差別唯是識量。無
定實法故言六相竝無義。次由此下明入
唯二。於相見離言依他性遣能所取分別
性。後一時下明入唯種種。種種相貎非有似
有。是依他離言種種。非情計種種。可知。爲
入三性等者起下之語。○二擧譬答第
二問中二。初擧譬喩。二合譬明入三性。初
中有三。初明於藤蛇亂智轉。次乃明蛇智
不起唯藤智在。三明藤智亦滅知眞。今初」
論曰譬如有故 釋曰人見法故 此中
擧蛇想譬分別性。三煩惱者謂皮肉心三煩
惱。如上已明。二若乘者字倒。可知。二乘唯
有法執分別性。凡夫人法具有。此二執相猶
如藤上蛇。虚妄不有。可解。○二明蛇智不
起唯藤智在
曰人已 智在 釋曰於依 智在 此
擧蛇智滅時藤智自生。譬了依他性則分
別性滅。可知。○三明藤智亦滅知四塵實」
論曰此藤可滅 釋曰若人可除 此擧
分折藤唯是四塵似藤而現無有實藤以
譬依他細執亦滅入眞實性。○二合譬明
入三性中三。初入分別性。二入依他性及以
眞實性。三總結。今乃初也
論曰若如蛇智 釋曰一別性 六相
無義如上已明。文旨分明。可解。○二入依
他性及眞實性中二。初略明入依他性及眞
實性。後重廣明證眞如法界入眞實性。今
乃初也
論曰於伏智故 釋曰於入實性 藤智
譬依他性。四微譬眞如。菩薩先以依他性
遣分別性。今亦依眞如無生性智遣依他
假智識入眞實性。是名入依他性及眞實
性。○二重廣明證眞如入眞實性中二。初
承上起下。二正釋。今乃初也
論曰如此 釋曰若菩實性 本文承上入
分別性入依他性以問入眞實性。釋中略明
入三性。可解。○二正釋中二。初長行。後偈
頌。初中亦二。初明伏滅塵想。後明入眞觀。
初中有二。今初正明伏滅塵想
論曰若捨塵想 釋曰若菩塵想 此
明修此觀位先所聞數習熏修力能伏滅塵
想。是乃前所熏習聞思慧功成位眞修現前
之趣也。○二明伏滅塵想由
論曰以一得生 釋曰昔意得生 此中
本文上句明一切塵不生所以。下句明一切
想不生所以。釋論之中。總明塵想不生。而
不分句釋。會本分爲二段者。蓋不得釋論
之文旨故耳。○二明入眞觀
論曰由此實性 釋曰由菩爲名 釋中
二問。以二義酬此問。初以無分別智爲名。
後以至究竟名爲名。是名爲菩薩將入眞
觀時所住。究竟名至下當知。次以無分別
智證眞如法界爲酬第二問。次明菩薩無
分別智證住眞如法界。故心行平等平等離
取所取。十種平等者出於十地經論第
初紙後由此義下結入眞實性。前説菩薩
下起下。○二偈頌
論曰此中別境 釋曰爲答 如境 此結
頌明第十究竟名是菩薩所住。音字合三十
七者。大品廣乘品。智論二十八・四十八・八
十九。華嚴五十八。涅槃經第八。大集經第四。
大日經具縁品等。説四十二字門。大集第十
十八紙説二十九字母法門。云云○三總結
論曰如是 釋曰如此 勝相 上來入資
糧章竟。○第七入資糧果章中二。今初標章

  攝大乘論釋第九
入資糧果章第七 ○二正釋文中三。初開
章。二正釋。三結釋。今初
釋曰由入有八種 ○二正釋中八種果。今
乃初三。一得勝時。二得勝方便。三得勝果
論曰由入 釋曰此文攝故 釋中初明得
勝時。次明得勝方便果。後明得勝果。又障
名攝者。三煩惱者是地所對治故。○第四得
勝通達果
論曰善通 釋曰即明二乘 釋中以三義
明勝通達。初由得四依者。四依有三種。謂
人四依。法四依。行四依。今乃指法四依。
法四依者出於涅槃經第六十八丁大乘義章
十一本十五紙法苑珠林百十八八紙等。依法
不依人者。謂菩薩自深通達法性得決定
智。不由人語而心移轉。故言依法。第二
釋云云。十地即法界始終。出障顯現必有此
躇通達此始終。故云善通達。第三釋中言
四種方便者。指四尋思四如實。二方便者即
指尋思如實二方便。凡夫不達生死苦故
不修二方便。二乘不達不住涅槃故速修
是方便趣求涅槃。菩薩不然云云。餘文可
解。○第五得勝定位果
論曰得生 釋曰即明佛家 如來家即一
眞法界也。入見道位無分別智冥合眞如法
界。是名生佛家。餘文可解。○第六得勝恩
養果
論曰得一 釋曰即明 自苦 是亦通達
法界故。即見自他法界平等成四種恩養
而自利利他所究竟。般涅槃爲歸處。無餘依
涅槃界是一切乘所歸處。最極無上甘露界
可知。○第七得勝意用果
論曰得一 釋曰即明解脱 文旨明著。可
解。四攝者如大品二十六。智論六十六・八
十九。瑜伽四十三。倫記十下二十
八紙
等明。可尋。
○第八得勝至得果
論曰得一 釋曰即明 平等 可解。○三
結釋
論曰此觀 釋曰菩薩次第 上來入資糧
章竟。此一章文在隋唐譯僅十二行。文
義極略。結釋三見全無。可見。○第八二智用
章二。今初標章名
二智用章第八 ○二正釋文二。今初問起
論曰復次 釋曰此問益用 ○二答釋中
二。一明入唯識觀。二正明二智用。初中
有二。初明入唯識觀。後標二智。初中亦二。
初所縁境。二能縁智。今初
論曰由縁 釋曰先明無倒 釋中通法四
品。可知。初三品乃聲聞乘見諦智所縁境。上
上品乃大乘二智所縁境。可知。唐譯云。由
縁總法出世止觀智故。由此後得種種相識
智故。爲斷及相阿頼耶識諸相種子云云
曰。此後得智復何所用。無分別智。不能宣
説諸因果法無分別故云云○二能縁智
論曰出世智故 釋曰即第方便 止觀
義如涅槃經三十一。及瑜伽三十七・三十
八・六十四・七十六・七十七。倫記十一上二十
五紙
十八下十三
等明。瑜伽七十七十三
説奢摩他
毘鉢舍耶已云。一切勝三摩地皆此二所攝。
又云。善男子。一切聲聞及如來等所有世間
及出世間一切善法。當知皆是此奢摩他毘
鉢舍那所得之果。此二能作何業。善男子。
此能解脱二縛爲業。所謂相縛麁重縛云
云。○後標二智
論曰由無智故 釋曰欲顯難得 寂曰。
此章從由縁至毘鉢舍那智故是明根本
無分別智。從由無分別至相智故是明後
得智。應思。○二正明二智用中二。初明本
智用。後明後智用。初中有二。一正明三用。
二結三用。初中有三。今初滅障。
論曰爲除 釋曰此下識中 此中初列三
用。次釋滅除二字。次釋共阿梨耶。次釋本
阿梨耶。後更明種子因果。此一段文最奇矣。
隋唐兩譯其文極略。義亦未了。可知。○二
立因用
論曰爲生 釋曰即明菩提 菩薩所行雖
過塵數總攝六度。至下當知。○三得佛
法用
論曰爲轉智智 釋曰此下 智徳 此乃
三徳四無畏。可知。四無畏者如智論第五
十紙二十五初雜集十四五紙等明。○二結三

論曰故入 釋曰爲成後智 此中初正結
上三用。入觀後下乃起下文。○二明後智
用中。初正明後知無顛倒。後明二利用。今
乃初也
論曰無分顛倒 釋曰此文流故 此中
初標智無倒。次明本識依他性是因。所生識
識相識是分別性是果。菩薩於此因果中正
知正見無復顛倒。三相即根塵識也。内外
相等者如上第四卷明。後明菩薩後智了達
如幻等不由見聞覺知而取諸法定實相。
何以故。一切法唯本識所流故。○二明二利

論曰由此倒 釋曰如幻利他 二文
可知。五明者如瑜伽論第十三至十五及
第三十八倫記十上十三紙等明。○第九二智
依止章中二。初標章名。後正釋文。今乃初

二智依止章第九 ○二正釋文中二。今初
問起
論曰是時 釋曰此問此法 釋云眞境
者。前所謂極通境即三無性眞如也。四種三
摩提如次下説。○二答釋中二。初明四種三
摩提。後結釋。初中有四。今初光得三摩提暖
善根依止
論曰由四依止 釋曰樂觀四分 此是
下品。無塵忍未離三相。三相者即三輪
相。謂能忍所忍忍者。或可指觀善成就因
縁。惑者即分別也。光得三摩提唐云明得。
三摩提名如瑜伽倫記四上初明。五分五智
未詳指何。瑜伽第十二明聖五支三摩地
五聖智三摩地。倫記四下釋之。雖是聖定
亦通地前。今乃入見道方便故具五分五智
乎。次福徳下初明煗行。次明通達分。通達
是見道也。次明善根。次明依止。後復釋通
達分。○第二光増三摩提頂善根依止
論曰於最 釋曰已離云何 是最上品。無
塵忍光増。唐譯云明増。頂三義可知。已説
菩薩下乃起下之文。可解○第三通行三摩
提忍善根依止
論曰於四依止 釋曰若菩名忍 此中初
明四如實智。入唯識觀。依除無明及疑惑。
次明入眞義一分了悟無相性。後明此定
即非安立諦忍依止。餘文可解○第四無間
三摩提。世第一法依止
論曰此三依止 釋曰此三第一 此中初
明先了別無相性。今復思量能所縁不可
得。了別無生性入見諦道。於其中間有此
三昧。次明無間名。後釋世第一名。可解○
二結釋
論曰此四 釋曰前二方便 四修者。倶舍
論第二十七明佛徳云。復有四種。一無餘
修。福徳智慧修無遺故。二長時修。三阿僧祇
耶修無倦故。三無間修。刹那刹那修無廢
故四尊重修。恭敬所學修無慢故。今以二
修判四種定。其旨未詳。應考○第十二智
差別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二智差別章第十 ○二正釋文二。初問起。
二答釋。初中有二。初擧已得見道。後正問
修道。今初
論曰若菩 釋曰此下地果 釋中初明見
道爲修道所依止。次擧眞俗二諦不相離。
明見道爲修道・依止所以。後顯四義。可知
○後正問修道
論曰云何 釋曰此云初地 釋中初釋云
何。十義乃地中所有義別。瑜伽八十一出十
義。一地義。二相義。三作意等義。四依處義。
五過患義。六勝利義。七所治義。八能治義。九
略義。十廣義。又同卷十一紙云云。雖與彼義
稍異。釋義相類。可知。今此十義自出於答
中。可知。次釋修習。後釋觀行。菩薩下乃
起下。○二答釋中大分爲二。初長行釋。後
説頌。初中有二。初正答所聞。二明菩薩見
道與二乘別。初中二釋。今初釋中二。初正
釋。後重釋云何。今初
論曰如佛加行 釋曰此中更修 釋初
明三慧境中。小乘十地者。大乘同性經下
一紙説三乘及佛果各有十地。可尋隋譯曰。
如是入
地菩薩入唯識故得見道。云何發起修道。隨所成立説十
地。一切修多羅攝取現住事通相法爲縁。出世間及後得
奢摩他毘鉢舍那智。無量百千倶胝那由他劫數習故。爲
轉依止得三種佛身故修行。釋曰。隨所成立説者。謂若爲
成立故説。十
地經中諸地故
無量無數百千等者。瑜伽七十八
十五紙有説。可見。○第二重釋云何中二。
今初釋中二。初釋云何。後正釋答文。初中
亦二。今初釋
復次論曰云何 釋曰加行 此問分爲六
義。一修位境界。此中三種。如次三慧境。
二約修位三慧功能。配文可解。三約修位
修慧因果。此乃成二智問。四約修位四修
可解。五約修位依止。此乃爲轉依問。六約
修位勝用。可解。此與上釋大旨相同。○第
二釋
復次論曰云何 釋曰是利他 此中亦分
六段。與上少異。可知。○第二釋
復次論曰如佛更修加行 所合之境即眞
俗。眞俗別説爲單。眞俗雙詮爲復。餘文
可解。寂曰。前來以多義解釋此章。隋唐兩
譯極略。與今頗異。唐譯曰。如是菩薩已入
於地。已得見道已入唯識。於修道中云何
修行。於如所説安立十地攝一切經皆現
前中。由縁總法出世後得止觀智故。經於
無量百千倶胝那他劫數修習故而得轉依。
爲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釋曰。於如
所説安立十地者。謂於隨説安立菩薩十種
地中。由縁總法者謂縁總相。非分別縁。
言出世者無分別智。後得即是能成立智。此
不應説唯是世間。由於世間未積習故亦
不應説唯出世間。由隨世間而未現前故
由是因縁不可定説。而得轉依者。由縁
總智故得轉依。爲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
修行者。謂我當證三種佛身故勤修行。
准隋譯云隨順世間行未現前。未字恐衍耳。
寂曰。隋唐兩譯簡易可尚。雖然今譯釋義
精密。其旨幽邃。未知熟正。十地安立攝一
切經。意旨深玄。可知。○二明二乘菩薩見
道有異中二。初問起。後答釋。今初
論曰是聲 釋曰聲聞云何 此論説大乘
阿梨耶縁起法門故。菩薩爲自。聲聞爲他。
可知。○二答釋中二。初總標。二別釋。今初
論曰聲聞 釋曰前五別者 ○二別釋中
有十一。分爲二段。初五明道差別。後六
明果差別。今初
論曰何者出離 釋曰如來別者 此中
第一乃聞慧境。第二是思修依止即道方便。
第三即眞實慧是正道體。第四第五是修道。
第四是爲無爲果。第五是有爲果。下中上者
即三乘道。四種生死乃因縁方便有有無有。
後六等者起下。○後六明果差別
論曰六七果故 釋曰前有此事 此中
前五地中果。後一乃究竟果。前中第一内清
淨。菩薩能斷正使及習氣異於二乘唯除
正使。第二外清淨。謂菩薩恒居清淨刹故。
第三成熟衆生。第四種性成就。第五顯現。大
集云云。寂曰。此釋奇且妙矣。何者登地已上
恒集會於如來大法會中攝受正法。如華
嚴世間淨眼品及探玄等明。一人不集則於
法界伽藍成別衆過。亦名破僧。大集法華
等説諸佛菩薩與欲事即此趣也。法輪義者
如探玄第三發揮鈔明。第六果差別。可知。
○第二説偈中二。初以兩偈明入見道。後
更引諸經論偈明。今乃初也
論曰此中無性 釋曰此中安立諦
釋頌諸譯相似。但末句陳隋兩譯並言入三
無性。唐譯云入三性。雖其大旨則不相違
舊譯爲優。餘文可知。○二引諸經論偈明
見修道中二。初引分別觀論明入見道。二
引莊嚴論五偈具顯五位道。今乃初也
論曰又正無得 釋曰今此無性 此中
初釋偈頌。後辨與前偈異。分別觀論新云
分別瑜伽論。是瑜伽十支之隨一而不流此
方也。此頌與上頌大旨相同。後明與前偈
異中。正教者新云教授。教授教誡義。如瑜
伽三十八二十紙已下廣説。○二引莊嚴五頌
明五位道中二。初總標。二別釋。今乃初也
論曰復有 釋曰經義了義 莊嚴論第二
眞實品偈今現流本作五言偈。可尋。○二別
釋五偈中二。初正釋五偈。後判五偈以配
五位。初中五。今初頌
論曰菩薩別因 釋曰菩薩能了 莊嚴
論偈云。福智無邊際。生長悉圓滿。思法決
定已。通達義類性。釋曰。此偈顯第一集大
聚位。福智無邊際者由差別無數及時節無
邊故。生長悉圓滿者。菩薩集此大聚到
彼岸故。思法決定已者。依止定心而思惟
故。通達義類性者。解所思諸法義類悉以意
言爲自性故 此中釋無量際最是奇説。
碩異於後兩譯。釋第三句中又釋亦餘本
所無。可知。○第二頌加行位
論曰已知無二 釋曰由菩薩已證 莊
嚴頌云。已知義類性。善住惟心光。現見法
界故。解脱於二相。釋曰。此偈顯第二通達
分位。由解一切諸義唯是意言爲性則了
一切諸義悉是心光。菩薩爾時名善住唯識。
從彼後現見法界了達所有二相。即解脱
能執所執○第三頌見道位
論曰若離法界 釋曰由此法界 莊嚴
頌曰。心外無有物。物無心亦無以解二無
故。善住眞法界。釋云云。與今同致。唐譯
云。體知離心無別物。由此即會心非有。
智者了達二皆無。等住二無眞法界第四頌
修道位
論曰由無除毒 釋曰此已生智 莊嚴
頌曰。無分別智力。恒平等遍行。爲壞過聚
體。如藥能除毒。釋曰。此偈顯第四修道位。
菩薩入第一義智轉依已。以無分別智恒平
等行及遍處行。何以故。爲壞依止依他性熏
習稠林過聚相故。問此智*力云何。答譬如
阿伽陀大藥能除一切衆毒。彼刀如此
唐二譯不釋譬喩。唐譯偈云。慧者無分別
智力。周遍平等常順行。滅依榛梗過失聚。
如大良藥銷衆毒。釋云。周遍平等常順行
者。於平等中隨順而行。觀契經等一切諸
法。猶如虚空性平等故。隋譯可見。○第五
頌究竟道
論曰佛説 釋曰一切海岸 莊嚴
頌曰。縁佛善成法。心根安法界。解念惟分
別。速窮功徳海。釋曰。此偈顯第五究竟位。
縁佛善成法者。諸菩薩於佛善成立一切妙
法中作總聚縁故。問。云何總聚縁。答。心根
安法界。此明入第一義故。由此慧安住法
界。是故此心名根。問。此後復云何。答。
念惟分別。謂此後起觀如前觀事處處念
轉。解知諸念唯是分別非實有故。問。如是
知已。得進何位。答。速窮功徳海。如是知
已。佛果功徳海能速窮彼岸故今譯釋成
立正法文最奇妙。與後兩譯碩異。可知。今
所謂一乘最勝者。與天台賢首所判究竟一
乘其旨頗殊。可察。○二判五偈以配五位
道。
此中五偈究竟道 上來釋應知入勝相
品竟。第七釋入因果勝相品三。今初標品

  攝大乘論釋第十
釋入因果勝相品第七 ○二分章
釋曰此義互顯 ○三正釋十一。初明因
果位章中二。初標章名。二正釋文。今初
因果位章第一 ○二正釋文二。初承上起

論曰如此 釋曰總擧易見 ○二正釋中
二。初總標六度是因果體。二別釋因果義
意。今乃初也
論曰由六 釋曰此答爲果 六度義出於
瑜伽三十九至四十三第七十五第七十八莊
嚴論第七至第八雜集十一十二紙智論十三
至十九及五十一八十九十一等。可討。○二
別釋中二。初明六度是入唯識因。二明入唯
識得清淨信樂所攝六度果。今乃初也
論曰云何識觀 釋曰向雖入因 此明
由縁修六度能除六弊故成入唯識因。初
明六度能除入唯識障。後明菩薩能修此
故得入唯識。六障出於瑜伽七十八云。波
羅蜜多相違事。略有六種。一者於喜樂欲
財富自在諸欲樂中。深見功徳及勝利。二者
於隨所樂縱身語意而現行中。深見云云
者於他輕懱不堪忍中云云四者於不勤
修著欲樂中云云 五者於處憒閙世雜亂
云云六者於見聞覺知言説戲論云云○二
明得淨意樂所攝 度中二。初長行。後結
頌。初中有二。初略標。後廣解。今乃初也
論曰由依 釋曰若菩清淨 釋中五因縁
者。瑜伽論七十八九紙 云。世尊。何因縁故波
羅蜜多説名波羅蜜多。善男子。五因縁故。一
者無染著故。二無顧戀故。三者無罪過
故。四者無分別故。五者正迴向故。無染著
者。謂不染著波羅蜜多諸相違事。無顧戀
者。謂於一切波羅蜜多諸果異熟及報恩中
心無繋縛。無罪過者。謂於如是波羅蜜多
無間雜染法離非方便行。無分別者。謂於
如是波羅蜜多不如言辭執著自相。正迴
向者。謂以如是所作所集波羅蜜多迴求
無上大菩提果次説波羅蜜多相違事即
上所明 障也。次明波羅蜜多果異熟六種。
次明波羅蜜多間雜染法有四。次明非方便
行。可尋。○二廣解
論曰此正圓滿 釋曰已入三偈 此中
初重牒由行六度入唯識地。次明得清淨
信樂意所攝六波羅蜜。次明見位已上眞修
六波羅蜜不作功用而恒時法爾功用滿足。
例如瑜伽四十一説若已證入淨意樂地常
無違犯。由得清淨意樂菩薩譬如已得證
淨苾芻恒時法爾於佛法僧以勝供具承
事供養等。文中五段可解。○二結頌三。今
初偈
論曰此中大説 釋曰先於二偈 四位
四障如佛性論二十二紙 寶性論第三等説。
忍上上品者謂登地已上忍。而非指如行
位中忍。虚空器者具言破虚空器定。亦云賢
護三昧。破虚空名由破二執。一者聲聞執
涅槃如虚空云云此定破彼執故名破虚
空。二者始渉大乘人聞説如來法身如虚
空不知爲破著。執虚空是如來性。此定
破彼執故名破虚空器。言等者等取集福
王首楞嚴等。如下第十四卷中明諸定。以
甚深廣大爲菩薩境界。深趣可知。○第二

論曰覺唯意地 釋曰菩薩 云何 七有
者謂七種生死。如上已明。七愛者即感七生
死煩惱所知二障所攝愛惑也。餘文可知。
○第三頌
論曰菩薩得故 釋曰清淨顯現 三種
佛性者如佛性論第二第四明。唐譯分此三
頌爲七。謂資糧堪忍所縁作意自體瑞相勝
利。可見。○第二成立六數章中二。今初標
章名
成立六數章第二 ○二正釋文中二。今初
問起
論曰何故 釋曰此問不減 ○二答釋中
二。初標三義。後別釋三種。今乃初也
論曰爲安 釋曰立破・利益 瑜伽七十
七紙以二因縁建立六數。一饒益諸有
情故。二者對治諸煩惱故。前三饒益有情。
後三對治一切煩惱云云雜集十一十四紙云。
六波蜜多決定數者。謂波羅蜜多數唯有六
不増不減。何以故。一切菩薩道略有二種。
一増上生道。二決定勝道。如其次第。三三攝
故。所以者何。増上生道有三種。一大資財。
二大自體。三大眷屬。故施戒忍如次感此三
果。決定勝道有三種。一伏諸煩惱修習善
品方便。二成熟有情方便。三成熟佛法方
便。進禪及慧如次成此三方便云云取意
出二義。與瑜伽同。可尋。○二別釋三種
中三。今初爲除惑障
論曰爲對六數 釋曰貪著正解 此中
三段。初對治不發行心。是成立施戒二波
羅蜜之所因也。次若已下對治退弱心。是
成立忍進二波羅蜜之由。此中忍退二文
可解。後壞失下對治散亂邪智。是成立禪
慧二度之所由也。此三段文唐譯之中文義
易解。可見。○二爲生起佛法
論曰爲一六數 釋曰六度於疑 一切
衆生由六蔽隱覆如來藏心。如來藏心是佛
法體也。般若智光能顯此眞性。是名生起
佛法。前五度能開發助顯此般若。於中前
四度乃除遣四障離散亂因。禪度即不散亂
體能爲般若依止。復次下約五蓋明。五蓋
義如瑜伽二十一。智論十七。大乘義章第五
本。法苑珠林八十九等明。餘文可解。○三
爲成熟衆生會本不
正可知
爲隨順成六數 釋曰善教善教 唐譯
易解。可見。○第三相章二。今初標章名
相章第三 ○二正釋文二。今初問起
論曰此六 釋曰何故蜜相 ○二答釋中
二。初擧六種最勝明波羅蜜相。後四句分
別。今初
論曰由六盡故 釋曰此明果位 雜集
論十一十五紙明波羅蜜相。謂種性。願。意樂。
事。自體。云云廣説。又智論第十二・第二十
二十九七紙五十三三紙六十等明波羅蜜
名義。可尋。初依止無等可解。二品類無等
中施等皆有三種者。瑜伽論七十八八紙
集論十二五紙及下差別章廣説云云。外内等
者。外謂施財寶等。内謂施身肉等。内外者
謂施妻子等。三行事無等。可解。四方便無
等明三輪清淨。涅槃高貴徳王品及智論八
十八十七紙明施三事空。可見。若菩薩了達
一切法空唯識則心無分別。無分別故智
得清淨。雜集十二四紙明依止方便修云。由
無分別智觀察三輪皆清淨故云云。五迴向
無等六清淨無等云云。惑智二障斷位如法
苑斷障章明。○二四句分別
論曰施即四句 釋曰此問簡別 此中
初問後答。答中有二。初於施波羅蜜四句
分別。後例餘度。可知。雜集論十二八紙廣明。
可見。○第四次第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次第章第四 ○二正釋文二。今初問起
論曰云何 釋曰此或須問 隋唐兩譯全
無此釋。無之爲正。應思。○二答釋二段。今
初前生後
論曰前前 釋曰菩薩生後 雜集十一
六紙云。次第者。謂前前波羅蜜多能爲後後
所依止故。所以者何。菩薩摩訶薩由施波羅
多串習捨施内外事。故不顧身命。棄
大寶藏。受持禁戒。由護戒故他所毀罵終
不反報。由如是等遂能堪忍。以能堪忍
寒熱等苦雖遭此縁加行不息。發勤精進。
精進方便證究竟果。成滿靜慮。靜慮滿已。
由淨定心。如實知故證得出世究竟大慧
○二後持前令清淨
論曰復次 釋曰施由次第 雜集云。復次
前前波羅蜜多後後所持故。謂戒能持施。
乃至慧能持靜慮。由具尸羅施得清淨。乃
至由具慧故靜慮清淨。何以故。若由無量
門數數觀諸法。能證内寂靜増長三摩地。
又伽他云。無有靜慮而不由慧雜集此次
有由麁細次第。可見。隋唐兩譯但説前前
生後後次第耳。如是次第竝大乘始門之
説矣。可知。隋唐二譯極略。僅兩三行。可見。
○第五立名章二。今初標章名
立名章第五 ○二正釋文二。今初問起
論曰依何 釋曰世間羅蜜 ○二正釋中
二。初釋通名波羅蜜。二釋別名施等。初中
有二。初最勝無等。二到彼岸。今乃
論曰於一 釋曰有六菩提 雜集十一
七紙云。波羅蜜多三種最勝。一自體最勝并積
習。二方便最勝。三果最勝。積習者謂長時施
故云云。次擧十二最勝釋波羅蜜多。可尋。
前六相者。上相章中明六種無等是也。五種
清淨者出於此卷三紙○二到彼岸
論曰以能 釋曰到彼那等 此中三義明
著。可解。○二釋別名施等中六。今初陀那」
論曰能破稱那 釋曰悋惜陀那 陀那
亦云檀那秦云布施。今以義分二字爲滅
惡生善之義。非謂陀那梵語的翻如是。下
皆準此。○二尸羅
論曰能寂稱羅 釋曰因時尸羅 尸羅
此云清涼智論云。秦言性善。好行善道不
自放逸是名尸羅。音義云。正翻止得。謂止
惡得善也。今論所言即當止得。蓋斯義翻
耳。掎謂輕安也。○三羼提
論曰能滅稱提 釋曰因時羼提 羼提
此曰安忍亦言忍辱。觀五義者。瑜伽四十
六紙説五想。一宿生親善想。二隨順唯法
想。三無常想。四苦想。五攝受想。云云廣説。
與今義同。但二三前後不同耳 五徳者。莊
嚴論八二紙云。五徳者是忍果。如經中説忍
得五種果。一得少憎嫉。二得不壞他意。三
得喜樂。四得臨終不悔。五得身壞生天
與今略同。彼偈説三忍二因二利等云云
可尋。○四毘梨耶
論曰滅除梨耶 釋曰於惡梨耶 瑜伽
四十二十六紙説四種精進。一離染法精進。二
別白法精進。三淨除業精進。四増長智精進
云云今文初段是離染法精進。後段即後三精
進。可知。信樂因果等者。莊嚴論八三紙云云。
○五持訶那
論曰能滅稱那 釋曰散亂訶那 瑜伽
倫記四上云。駄衍那此云靜慮。舊云禪義不
正也。或云持阿那訛也。倶舍光記云駄南。
此云靜慮。舊云禪那。或云禪。或云持阿那。
皆訛也。隋譯云持耶那。未知孰正矣。五種
散亂。可解。○六般羅若
論曰能滅稱若 釋曰見行羅若 隋譯
云。能除遣一切見處惡智故名鉢羅。得知
眞如法及種類法故名賢穰。是名鉢羅賢
穰。六十二見者。如婆沙百九十九瑜伽八十
七大乘義章四末法苑章四末等明。名等五
者。謂名相分別正智如如如瑜伽七十二已
下顯揚六十六四紙等明。餘文可得。○第
六修習章中二。今初標章名
修習章第六 ○二正釋文中二。今初問起」
論曰云何 釋曰世間可知 二答釋中二。
初明五修。後明六意。初中亦二。初總標。二
別釋。今初
論曰若略 釋曰若廣勝故 釋中擧十二
修云云。明治成修中言五失者。謂懈怠・忘
念・惛沈・掉擧・及不作行作行。辨中邊論中
十三紙曰。依住堪能性。爲一切事成。滅除
五過失。勤修八斷行。懈怠忘聖言。及惛沈
掉擧。不作行作行。是五失應知。爲斷除懈
怠。修欲勤信安。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
爲除餘四失。修念智思捨。記言覺沈掉。伏
行滅等流云云言八滅資糧者。新云八種
斷行。瑜伽二十九七紙説謂欲勤信安念正知
思捨。倫記七下有釋。雜集十五紙明八斷行。
可見。初際修隨順顛倒者。凡夫位中修倒想
尚不止故。餘文可解。○二別釋五修
論曰一加羅蜜 釋曰謂身他事 莊嚴
論七十九紙云。諸菩薩修習諸波羅蜜有五依
止。一者物依止。二者思惟依止。三者心依止。
四者方便依止。五者勢力依止。物依止修諸
波羅蜜有四種。一依止因。二依止報。三依
止願。四依止數。次思惟依止亦有四種。一心
思惟。二味思惟。三隨喜思惟。四希望思惟云
云。心依止修諸波羅蜜有六種。一無厭心。
二廣大心。三勝喜心。四勝利心。五不染心。六
善淨心云云。廣説方便依止修有三種。即是
三輪清淨云云。勢力依止修有三種。一身勢
力。二行勢力。三説勢力。身勢力者應知是
佛自性身及受用身。行勢力者應知是佛化
身以此化身於一切相爲一切衆生示現
一切善行故。説勢力者謂演説六波羅蜜一
切種時無滯礙故取意今於思惟修以説六
意莊嚴。於心依止修明六意。其異可知。雜
集論十二云。云何修。略有五種。謂依止任
持修。依止作意修。依止意樂修。依止方便修。
依止自在修云云廣説。與莊嚴論所説其名
雖異。其義全同。可檢。今論説利益他事修
即當莊嚴勢力修雜集依止自在修。然今論
所説意趣甚深。應知。佛所得大涅槃是眞無
餘涅槃。是爲法身。應化二身是不思議妙用。
由無量無數大悲願熏修力有惑則似色
心而顯現。修諸波羅蜜。其旨可知。○二於
思惟修明六意中四。初總標列名。二別釋。
三明三思惟。四歎法勸修。今乃初也
論曰復次好意 釋曰此章此三 愛重
等三思惟修是登地已上眞修。亦名清淨位
修。菩薩入見道位如實證眞如法界。轉凡夫
依。成聖人依。任運安住廣大乃至善好意
樂。故成此三思惟修。恒時法爾修習諸波羅
蜜。供養無量諸佛。是名得清淨意樂菩薩。
願行位中則無此義。可知。○二別釋中六。
初明廣大意中二。初明行施廣大意。後明
修餘五度無厭足心廣大意。。今乃初也
廣大意不滿足 釋曰總擧言涼 此中初
明長時縮爲刹那。後明長時以多施物行
施心不厭足。雜集十二初紙文義明著可尋。
七阿僧祇劫三十三阿僧祇劫至下當明。○
二明修餘五度廣大意
如此多時大意 釋曰此下厭足 莊嚴
論七云若菩薩有恒河沙數自身。一一身復
有恒河沙數劫壽。一一壽中復乏一切資生。
於此乏中復有火聚遍滿三千大千世界。
菩薩以此多身經此多壽。在此火聚起四
威儀。於一刹那但修一戒。如是乃至盡諸
戒聚。乃至盡諸智聚。能得無上菩提者。菩
薩修之心不厭足云云。雜集十二三紙亦同。
○後明餘五意
若菩薩從好意 莊嚴論七二十
一紙
雜集論十
三紙略同此意。可尋。○三明愛重等三思

由此六意思惟 釋曰愛重進心 此三
思惟具如此卷四紙因果位章中明。莊嚴雜集
開爲四種。莊嚴論七十九紙云。思惟依止修
諸波羅蜜亦有四種。一者信思惟。於諸波
羅蜜相應教而生信心故。二者味思惟。於
諸波羅蜜中見功徳味故。三者隨喜思惟。
於一切世界一切衆生所有諸波羅蜜皆生
隨喜故。四者希望思惟。於自身及他未來
所有勝波羅蜜起希望故。雜集論十二初紙
明依止作意修。四種其名雖殊。其義全同。
可尋。○四歎法勸修
論曰若人 釋曰有二修行 莊嚴論第八廣
明諸度滅惡生善二力廣多無邊。可尋。上來
修習章竟○第七差別章二。今初標章名
差別章第七 ○二正釋文二。今初問起
論曰云何 釋曰此問顯現 ○二正釋中
二。初總標。二別釋。今乃初也
論曰由各 釋曰此總標數以答問 瑜伽七
十八八紙莊嚴論第八。雜集第十二五紙唯識
論第九二十
一紙
等廣説云云。○二別釋中三。今
初施三品
論曰施三 釋曰法施三品 三施如智論
十二涅槃經三十一等明。○二戒三品
論曰戒三 釋曰守護三品 三聚戒出於
瓔珞經下十四紙 瑜伽論四十七十五七十八
地論等。釋中守護戒是餘二戒依止者。瑜
伽七十五三紙云。由律儀戒之所攝持令其
和合。若能於此精勤守護亦能精勤守護餘
二。若有於此不能守護亦於餘二不能
守護。是故若有毀律儀戒名毀一切菩薩
律儀云云。二釋可解。後三品戒配四無畏。
初律儀戒是斷徳漏盡無畏因。攝善法戒是
智徳正等覺無畏因。攝利衆生戒是恩徳障
道無畏出苦道無畏因。○三忍三品
論曰忍三 釋曰由毀三品 毀辱忍新云
怨害忍。餘文可解。○四精進三品
論曰精進 釋曰云何三品 唐譯云。精進
三品者。一被甲精進。二加行精進。三無怯弱
無退轉無喜足精進。釋中引經云有勢有勤
有勇堅猛不捨善軛。雜集論中初二同此。第
三名饒益有情精進。唯識云被甲攝善饒益。
瑜伽云被甲轉生善法加行饒益有情加行。
諸論所説名義稍異。可知。○五定三品
論曰定三 釋曰有定三品 瑜伽唯識雜
集等其名各異。其義粗同。當下心學品中明
也。三輪者如法苑義林六 瑜伽倫記九下
十七紙等明。○六慧三品
論曰般若 釋曰從聞三品 此三般若至
下慧學中廣説云云。瑜伽云。慧三種者。一者
縁世俗諦慧。二者縁勝義諦慧。三者縁饒益
有情慧。唯識云。般若有三種。謂生空無分別
慧。法空無分別慧。倶空無分別慧。雜集全同
瑜伽。可知。三無漏根如倶舍根品瑜伽五十
七倫記十六上三十
五紙
等明。大小乘所立少異。
可知。般若三種能成無漏性住用。至下當
知。上來差別章竟
攝大乘論釋略疏第三







攝大乘論釋略疏第四論本第十

  陳天竺三藏法師波羅末陀譯
日域東都長泉院苾芻普寂疏
○第八攝章二。初標章名。後正釋文。今初」
攝章第八 ○二正釋文二。初問起。後正釋。
今初
論曰云何 釋曰餘一應知 ○二正釋中
二。初正釋一切善法悉波羅蜜所攝。後明其
所以。今初
論曰一切 釋曰一切所攝 莊嚴論八
紙左偈曰。一切白淨法應知。亂定但六度總
三。雙是類皆悉攝釋云云雜集十二六紙説攝
與今旨異。可尋。智論處處明六度攝一切
善。九十一云云。○二明其所以
論曰以爲成故 釋曰由波相攝 此中
三由。一者一切善法以波羅蜜爲性故得
相攝。二者彼所流果故得相攝。三者彼爲因
所隨成故得相攝。隋譯云。此等攝一切善
法故。彼體相故。彼隨順故。彼津液故。釋曰。
此中一切善法即是菩提分法。彼體相故者
是般若體相。彼津液故者彼六神通十力等
諸餘功徳皆是必津液。彼隨順故者謂信猗
者與此相隨順故。唐釋云。是其相故。是隨
順故。是等流故。釋意同隋。今譯意旨甚深。
可知。○第九對治章二。初標章名
對治章第九 ○二正釋文二。今初問起」
論曰云何 釋曰如波應知 ○二答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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