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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略疏 (No. 2267_ 普寂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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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0a01: 洲斥此會釋云云寂曰。慈恩疏主以不發爲
T2267_.68.0020a02: 正者。且約通三乘門判之。若依大乘不共
T2267_.68.0020a03: 意則不必然也。所以知者。法苑釋名中云
T2267_.68.0020a04: 身・語・意三無表。又支多少門中云既許意
T2267_.68.0020a05: 有無表。又四大造性門云大乘唯意表業發
T2267_.68.0020a06: 殺生無表。又問答中答意無表乃作二解。
T2267_.68.0020a07: 一云。善中有無表。二云。惡亦有無表。於此
T2267_.68.0020a08: 二解不評是非。由是觀之若據大乘隨自
T2267_.68.0020a09: 意門。則基師亦以意有無表爲正乎。大乘
T2267_.68.0020a10: 判三業之中。意業最勝。身・語既發無表。意
T2267_.68.0020a11: 業何有不發無表也。但意表・無表不可
T2267_.68.0020a12: 立色名而已。具如義林纂註辨。十業道義
T2267_.68.0020a13: 如婆沙百十二俱舍論十七初明○第三總
T2267_.68.0020a14: 結非
T2267_.68.0020a15: 由此應知變似色生 此結非申正義。上
T2267_.68.0020a16: 來破色竟
T2267_.68.0020a17: 唯識論略疏第一幷懸譚
T2267_.68.0020a18:
T2267_.68.0020a19:
T2267_.68.0020a20:
T2267_.68.0020a21: 成唯識論略疏第二論本第一
T2267_.68.0020a22:   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T2267_.68.0020a23: ○自下第二破不相應中二。一總破諸部。
T2267_.68.0020a24: 後別破異計。初中復三。一總非。二却詰。三
T2267_.68.0020a25: 量斥。今乃初也
T2267_.68.0020a26: 不相應行亦非實有 ○二却詰
T2267_.68.0020a27: 所以者何 ○三量斥二。今初擧體相及作
T2267_.68.0020a28: 用而不可得以顯是假立非實有
T2267_.68.0020a29: 得非得等分位假立 ○二擧蘊所攝而
T2267_.68.0020b01: 心心所及色無爲所不攝以證是假非實
T2267_.68.0020b02: 此定非異非實有體 畢竟無者。五種無
T2267_.68.0020b03: 之隨一也。瑜伽十六五紙云。何等名爲所觀
T2267_.68.0020b04: 無法。當知此相亦有五種。一未生無。二已
T2267_.68.0020b05: 滅無。三互相無。四勝義無。五畢竟無。乃至畢
T2267_.68.0020b06: 竟無者。石女兒等○自下第二別破異計中
T2267_.68.0020b07: 三。一破本薩婆多等。二破大衆部等。三例
T2267_.68.0020b08: 破成實師及正量部等。初中六段。一破得・非
T2267_.68.0020b09: 得。二破同分。三破命根。四破二無心定及
T2267_.68.0020b10: 無想異熟。五破四相。六破名・句・文。初中有
T2267_.68.0020b11: 四。一問外人説有由。二外人引經證有。三
T2267_.68.0020b12: 以理教難。四申成正義。今初
T2267_.68.0020b13: 且彼如何有實體用 不相應名義出於
T2267_.68.0020b14: 俱舍論第四十三紙光記四十
六紙
等。彼計不相應
T2267_.68.0020b15: 行有十四而有實體。故今乃擧十四對破。
T2267_.68.0020b16: 若依大乘。色心分位假立不相應法。非異
T2267_.68.0020b17: 色心別有實體。數亦無定。瑜伽五十二・五
T2267_.68.0020b18: 十三及雜集説有二十三。第三及五十六・顯
T2267_.68.0020b19: 揚第一・百法論説有二十四。今論及五蘊論
T2267_.68.0020b20: 等説十四法。其説十四者隨轉小乘或對
T2267_.68.0020b21: 破小計故耳。今乃欲破實有。先徵彼説實
T2267_.68.0020b22: 有之由○二外人引經證實有
T2267_.68.0020b23: 契經説故顯得非得 俱舍四云。何縁知
T2267_.68.0020b24: 有別物名得。契經説故。聖者於彼十無學
T2267_.68.0020b25: 法以生以得以成就故已斷五支。乃至廣
T2267_.68.0020b26: 説十無學支。出於婆沙九十四八紙雜集十
T2267_.68.0020b27: 等明○三以教理難中二。今初總非
T2267_.68.0020b28: 經不説此爲證不成 ○二申難中二。初
T2267_.68.0020b29: 難得。後例破非得。初中亦二。初就教難。二
T2267_.68.0020c01: 以理徵。今初
T2267_.68.0020c02: 亦説輪王善種等故 此中初擧輪王成
T2267_.68.0020c03: 就七寶反徵。經説輪王成就七寶。豈可成
T2267_.68.0020c04: 就他身非情。汝若言雖他身非情不可成
T2267_.68.0020c05: 就由於寶有自在力假説成就。汝計善惡
T2267_.68.0020c06: 法有得亦應如彼寶假説成就。汝若言寶
T2267_.68.0020c07: 現在有故應由自在假説成就。所謂善惡
T2267_.68.0020c08: 等法非必現有而説得成就故其得應有
T2267_.68.0020c09: 實體。是亦不然。離現實法非吾所許。何以
T2267_.68.0020c10: 故。以善惡等種現在有故。於三世法假説
T2267_.68.0020c11: 成就。設無爲法能得無漏智現在有故説得
T2267_.68.0020c12: 成就。應知○第二以理徵二。今初總問彼」
T2267_.68.0020c13: 又得於法有何勝用 ○二別難中二。一難
T2267_.68.0020c14: 能起。二難不失因。今初
T2267_.68.0020c15: 若言能起得便無用 此一段文自有六
T2267_.68.0020c16: 難。初以無爲難。二一切非情下以非情應
T2267_.68.0020c17: 不起難。三未得下以未得已失法應永不
T2267_.68.0020c18: 生難。未得法者。如欲界有情於上二界法。
T2267_.68.0020c19: 已失法者。如離欲者於欲繫法。四若俱生下
T2267_.68.0020c20: 以生相無用難。五又具下以具得者應三
T2267_.68.0020c21: 性法一時頓現難。六若待下難意可知。此一
T2267_.68.0020c22: 段難全依瑜伽五十二九紙之意。俱舍論第四
T2267_.68.0020c23: 十四紙經部難有部之旨粗同此意。可尋○
T2267_.68.0020c24: 二難不失因
T2267_.68.0020c25: 若得於法俱爲無用 此破正理救。正理
T2267_.68.0020c26: 十二三紙以得爲不失因。破意謂所得法不
T2267_.68.0020c27: 離有情應假立得不可別有實有得爲
T2267_.68.0020c28: 不失因也。大乘則於一切色心隨屬於己
T2267_.68.0020c29: 假立爲得故。設他身非情上亦有自在隨屬
T2267_.68.0021a01: 義則得名得等。應知○第二例破非得
T2267_.68.0021a02: 得實無故非得亦無 ○第四申成正義中
T2267_.68.0021a03: 二。初明得後明非得。今乃初也
T2267_.68.0021a04: 然依有情現行成就 瑜伽五十二九紙云。
T2267_.68.0021a05: 云何得獲成就。謂若略説生縁・攝受・增盛之
T2267_.68.0021a06: 因説名爲得。由此道理當知得是假有。演
T2267_.68.0021a07: 祕云。種是生果之因縁故名爲生縁。由種
T2267_.68.0021a08: 有生果之功能果方得有。種名攝受。即所
T2267_.68.0021a09: 生果名爲增盛。或種有生果勢用名爲增
T2267_.68.0021a10: 盛。增盛即因。由有此能假立爲得。三種成
T2267_.68.0021a11: 就者。瑜伽五十二九紙 云云
T2267_.68.0021a12: 所有染汚法 未爲奢摩他所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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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1a17: 五十六初云云雜集五十八紙亦明三成就。而
T2267_.68.0021a18: 種子成就與瑜伽稍異。今以圖彰焉
T2267_.68.0021a19:
T2267_.68.0021a20: 寂曰。五十二所説粗同於俱舍所出經部義。
T2267_.68.0021a21: 蓋斯隨轉理門之説。而雜集第五細判體用。
T2267_.68.0021a22: 究理之説耳。應思。述記於是廣辨得・非得
T2267_.68.0021a23: 差別。可尋○第二明非得中二。初明非得。
T2267_.68.0021a24: 後因明異生性。今初
T2267_.68.0021a25: 翻此假立不成就名 ○二因明異生性
T2267_.68.0021a26: 此類雖多未成就故 今乃依五十二十一
T2267_.68.0021a27: 之文。又五十六云。問依何分位建立異
T2267_.68.0021a28: 生性。此復幾種。答。依不生起一切聖法分
T2267_.68.0021a29: 位建立異生性。此復三種。謂欲界繫・色界
T2267_.68.0021b01: 染汚法 有體有用 成 且如欲界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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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1b17: 繫・無色界繫・顯揚論一十五紙云。異生性者。
T2267_.68.0021b18: 此有二種。一愚夫異生性。二無聞異生性。愚
T2267_.68.0021b19: 夫異生性者。謂無始世來有情身中愚夫之
T2267_.68.0021b20: 性。無聞異生性者。如來法外諸邪道法。雜集
T2267_.68.0021b21: 三紙云。異生性者。謂於聖法不得假立
T2267_.68.0021b22: 異生性婆沙論四十五廣明異生法・異生
T2267_.68.0021b23: 性。俱舍論第四云云婆沙・俱舍等。有部判性
T2267_.68.0021b24: 爲無覆無記。大乘則述記云性唯染汚。了
T2267_.68.0021b25: 義燈二末云。大乘通三。不善・有覆及以無覆
T2267_.68.0021b26: 云云 若依犢子部。欲界見所斷十煩惱以爲
T2267_.68.0021b27: 體性。有部計別有體性。唯是無記通三界繫
T2267_.68.0021b28: 不相應。經部計不立有別體性。但於曾未
T2267_.68.0021b29: 生聖法相續分位差別假立名異生性。大
T2267_.68.0021c01: 乘則雖立不相應非異色心別有體性。但
T2267_.68.0021c02: 於見斷二障種子未永斷位假立異生性。
T2267_.68.0021c03: 問。其得聖法爲在何位耶。答。演祕云。有
T2267_.68.0021c04: 義兩釋。一云。義同小乘。不獲一切三乘聖
T2267_.68.0021c05: 法名爲異生。若獲少分即名聖者。故俱舍
T2267_.68.0021c06: 論第四云云二云。與有部義異。二乘囘心未
T2267_.68.0021c07: 至初地。亦名聖者。得生空智斷煩惱故。
T2267_.68.0021c08: 亦名異生。未得法空智未斷所知故。乃
T2267_.68.0021c09: 至詳曰。今取後釋云云寂曰。瑜伽論説三
T2267_.68.0021c10: 乘法。若於聲聞地而判之。應準同婆沙等
T2267_.68.0021c11: 如前説判。若依菩薩地而論之。應依後
T2267_.68.0021c12: 説。可考○自下第二明衆同分中三。一問。
T2267_.68.0021c13: 二答。三破。今乃初二
T2267_.68.0021c14: 復如何知乃至廣説 ○三破中二。今初
T2267_.68.0021c15: 略破
T2267_.68.0021c16: 此經不説爲證不成 ○二廣斥中二。初
T2267_.68.0021c17: 叙三難。二述正義。今乃初也
T2267_.68.0021c18: 若同智言有實同分 此中三難。初内外
T2267_.68.0021c19: 相同難。同智言者。如婆沙二十七四紙 俱舍
T2267_.68.0021c20: 論第五初明。俱舍論要解第四廣辨之。今不
T2267_.68.0021c21: 復出。次又於同分下第二能所無差難。俱舍
T2267_.68.0021c22: 二紙光記五六紙 云云後若謂下第三宿因
T2267_.68.0021c23: 成同難。可解○二申正義
T2267_.68.0021c24: 然依有情假立同分 瑜伽五十二十紙 雜
T2267_.68.0021c25: 集論二二紙説。同分假立云云可尋○第三
T2267_.68.0021c26: 破命根中三。一問。二外答。三破。今乃初二。
T2267_.68.0021c27: 復如何知説名爲壽 ○三破三。初總非。
T2267_.68.0021c28: 二以三難徵。三申正義寂曰。述記分科甚
違論旨。故今改科
今初
T2267_.68.0021c29: 此經不不成 ○二以三難破。今初離識
T2267_.68.0022a01: 無別難
T2267_.68.0022a02: 又先已成無別命根 ○二如受非根難
T2267_.68.0022a03: 又若命根非實命根 ○三假設他問破」
T2267_.68.0022a04: 若爾如何有實命根 此中三問三答。初
T2267_.68.0022a05: 以三法徵以四正斷答。謂四正斷於一精
T2267_.68.0022a06: 進立。三法亦爾。於一阿賴耶識一期連持相
T2267_.68.0022a07: 續分齊假立命根。述記云。但是一識義別説
T2267_.68.0022a08: 三。謂阿賴耶識相分色法身所得名煗。此識
T2267_.68.0022a09: 之種名壽。以能持識故現行識是識。次住
T2267_.68.0022a10: 無心下外人以無心位壽煗應無詰。豈不下
T2267_.68.0022a11: 引經證識恒有。後既爾如何下外人復徵。識
T2267_.68.0022a12: 恒有何名無心位。彼滅下論主示。轉識滅故
T2267_.68.0022a13: 名無心位。非謂阿賴耶識亦無。言後當説
T2267_.68.0022a14: 者。指下第三卷。此識下顯賴耶是界趣生
T2267_.68.0022a15: 體以遮外執○三申正義
T2267_.68.0022a16: 然依親生假立命根 了義燈二末云。命根
T2267_.68.0022a17: 述正大乘諸教有六不同。一唯説第八識
T2267_.68.0022a18: 種。如此論是也。二通説現。瑜伽決擇云。八
T2267_.68.0022a19: 根種現定成命根在中。三唯内六處。顯揚
T2267_.68.0022a20: 第一云。命根者謂先業所引異熟六處住持
T2267_.68.0022a21: 決定性。四通五蘊。集論第一云云雜集釋云。
T2267_.68.0022a22: 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等。五依總相
T2267_.68.0022a23: 説。瑜伽五十二説。如何命根。謂於彼彼處
T2267_.68.0022a24: 所生自體所有住持限量勢分説名爲壽。六
T2267_.68.0022a25: 依異熟説。五十六云云相宗諸師率以第一
T2267_.68.0022a26: 爲正。寂曰。諸説並有道理不可偏取焉○
T2267_.68.0022a27: 第四破無心定及無想果中四。一問外。二
T2267_.68.0022a28: 外答。三難斥四述正義。今乃初二
T2267_.68.0022a29: 復如何知令不現起 ○三難斥中二。初厭
T2267_.68.0022b01: 色齊心難。二假遮非實難。今初
T2267_.68.0022b02: 若無心位此云何然 文旨明暢可解。演
T2267_.68.0022b03: 祕設多義解釋云云○二假遮非實難
T2267_.68.0022b04: 又遮礙心假亦能遮 ○四申正義
T2267_.68.0022b05: 謂修定時亦非實有 此中三段。初明二
T2267_.68.0022b06: 無心定。次明無想果。後結非實有。二定義
T2267_.68.0022b07: 出於瑜伽五十三十二紙五十六初・倫記十五
T2267_.68.0022b08: 下・顯揚第一十四紙雜集論第二初・今論第七
T2267_.68.0022b09: 論疏。至下當辨。次無想定前下明無想果。
T2267_.68.0022b10: 婆沙百十八出五説。評家所説。謂無想異熟
T2267_.68.0022b11: 是無想定所感。一切色根及命根衆同分是
T2267_.68.0022b12: 業所感。餘蘊乃俱感。俱舍論同於評家説。
T2267_.68.0022b13: 如俱舍要解四辨。述記七本叙三解。二本
T2267_.68.0022b14: 出於二解。略纂以一解釋擧泰師解破斥
T2267_.68.0022b15: 云云今作圖叙之
T2267_.68.0022b16:
T2267_.68.0022b17: 微微心思種感總別果 神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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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2b24: 後故此三法下結非實有○第五破實有四
T2267_.68.0022b25: 相中四。初問外人。二外引經證。三破執。四
T2267_.68.0022b26: 述正義。今初
T2267_.68.0022b27: 復如何知有實自性 樞要上末云。上座
T2267_.68.0022b28: 部立二相。化地部立三相。一刹那滅蘊。一
T2267_.68.0022b29: 切色心。二一期蘊。謂壽命。此二辨相。三窮
T2267_.68.0022c01: 生死蘊。雖別有法而非有相。正量部立四
T2267_.68.0022c02: 相。色法一期多時生滅心心所法燈焔鈴聲
T2267_.68.0022c03: 刹那刹那生滅乃至叙有部・經部計。有部所
T2267_.68.0022c04: 立出於婆沙第三十八・俱舍論第五十二紙
T2267_.68.0022c05: 部・經部對辨可見。大乘四相如瑜伽五十二
T2267_.68.0022c06: 六紙八十一初等明。可尋○二外人引經證
T2267_.68.0022c07: 契經説故乃至廣説 婆沙三十九初・俱舍
T2267_.68.0022c08: 第五十紙出之。經部對破云云大乘所立具
T2267_.68.0022c09: 如五十二明。倫記一下三十
七紙
十一下三紙 云云
T2267_.68.0022c10: ○三破執中有二。一總非。二別破。今初
T2267_.68.0022c11: 此經不説爲證不成 ○二別破中七。一
T2267_.68.0022c12: 六轉無差難七有無乖角難。今初
T2267_.68.0022c13: 非第六聲即色心故 第六轉聲。謂屬聲
T2267_.68.0022c14: 也。如經説三有爲之有爲相。而有之言則
T2267_.68.0022c15: 雖是第六轉非第六轉必有別體。猶曰色
T2267_.68.0022c16: 心之體。豈可離色心而別有體。今亦應爾。
T2267_.68.0022c17: 有爲法體生住異滅。即三有爲相非色心外
T2267_.68.0022c18: 別有三相○二能所不異難
T2267_.68.0022c19: 非能相體異地等故 俱舍論第五十五紙
T2267_.68.0022c20: 有此難云云○三二相應齊難
T2267_.68.0022c21: 若有爲相應異所相 婆沙三十九十二紙
T2267_.68.0022c22: 云。問。如有爲法有有爲相。無爲亦有無爲
T2267_.68.0022c23: 相耶。設爾何失。若有者云何無爲名非聚
T2267_.68.0022c24: 法。若無者品類足説當云何通。如説云何
T2267_.68.0022c25: 不生不住不滅法謂一切無爲法。答。應作是
T2267_.68.0022c26: 説。諸無爲法無無爲相。問。若爾品類足説
T2267_.68.0022c27: 當云何通。答。翻對有爲故作是説。謂有爲
T2267_.68.0022c28: 法有生住滅。無爲異彼説不生等。非謂別
T2267_.68.0022c29: 有不生等相 演祕作二解云云寂曰。初
T2267_.68.0023a01: 解不允。經論之中雖説無爲之相。是即以
T2267_.68.0023a02: 相之言形容非相。惡有假相也。有爲諸法
T2267_.68.0023a03: 有遷流相。應立假相。無爲法是不生不滅。
T2267_.68.0023a04: 何可立相也。然不生不滅之言約教有別。
T2267_.68.0023a05: 若依相宗。則或約性説不生不滅或約無
T2267_.68.0023a06: 起盡或約遣執著。若依性宗。則説有爲法
T2267_.68.0023a07: 當體即不生不滅。可知○四四相齊興難
T2267_.68.0023a08: 又生等相用不應俱 此中有三子段。初
T2267_.68.0023a09: 例體應俱難。二若相違下例用相違難。三
T2267_.68.0023a10: 又住異滅下新義乖古難。婆沙三十九 有
T2267_.68.0023a11: 二説。一謂法生時生有作用。滅時老滅方有
T2267_.68.0023a12: 作用。體雖同時用有先後。一法生滅作用
T2267_.68.0023a13: 究竟名一刹那乃至二或生滅位非一刹那。
T2267_.68.0023a14: 然一刹那具有三體故説三相同一刹那。光
T2267_.68.0023a15: 記云。前家約用。後家約同時具有三體。各
T2267_.68.0023a16: 據一義。然無評家云云 刹那分齊如極微
T2267_.68.0023a17: 有方分・無方分兩不可得。前後有過。同時叵
T2267_.68.0023a18: 成。毘婆沙中所説二義叵以情圖。只是使
T2267_.68.0023a19: 學者生智之糧耳。其實則非是未見諦者之
T2267_.68.0023a20: 所測知也。若以情謂而計度者。纔有所説
T2267_.68.0023a21: 則竝墮四句。胡成正理也。應思。次若相違
T2267_.68.0023a22: 下即難婆沙後義。後又住異下破正理計住
T2267_.68.0023a23: 等三相體用俱同時。正理者十三二十
五紙
 云云 ○
T2267_.68.0023a24: 第五段有三難。一如體本有難。二因非本
T2267_.68.0023a25: 有難。三生等無能難
T2267_.68.0023a26: 能相所相便爲無用 述記之中往復折徵
T2267_.68.0023a27: 解第二難。可見○第六例同無爲難
T2267_.68.0023a28: 所相恒有不可得故 了義燈三云。問。此
T2267_.68.0023a29: 破與前理有何別。答。前以彼宗不離無爲
T2267_.68.0023b01: 別立能相例破有爲不令別立。今以有爲
T2267_.68.0023b02: 體恒有説生等合例破無爲體恒有應生等
T2267_.68.0023b03: 合。故二文別○七有無乖角難
T2267_.68.0023b04: 又去來世進退非理 此中有四子段。一
T2267_.68.0023b05: 定世有無難。二生名爲有下生滅非依難。初
T2267_.68.0023b06: 難生在未來。後難説滅在現在。三滅若下
T2267_.68.0023b07: 滅生相翻難。四又滅違住下違同順異難。後
T2267_.68.0023b08: 故彼所執等者總結非○第四述正義中二。
T2267_.68.0023b09: 初申自義。後結成假。今初
T2267_.68.0023b10: 然有爲法轉變名異 有部所計生相在
T2267_.68.0023b11: 未來。住異滅在現在。具如婆沙十八・四十
T2267_.68.0023b12: 六等明。難意可知。若大乘所立。則生住異
T2267_.68.0023b13: 三在於現在。滅即滅無。在於未來。然表此
T2267_.68.0023b14: 有後無故。於一刹那假立四相。具如瑜四
T2267_.68.0023b15: 十六等明。一期四相如瑜伽八十八十一紙
T2267_.68.0023b16: 揚十四十二紙等説。可尋○二總結相假
T2267_.68.0023b17: 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第六破名・句・文身
T2267_.68.0023b18: 中四。初問外。二外引教答。三廣破。四述正
T2267_.68.0023b19: 義。今乃初二
T2267_.68.0023b20: 復如何知名句文身 ○二外引教答
T2267_.68.0023b21: 契經説故名句文身 ○三廣破二。今初
T2267_.68.0023b22: 總非
T2267_.68.0023b23: 此經不説爲證不成 ○二別破中五。一如
T2267_.68.0023b24: 色非詮難五徵機調難。今初
T2267_.68.0023b25: 若名句文非實能詮 ○二名等無用難
T2267_.68.0023b26: 謂聲能生何用名等 ○三聲色無差難
T2267_.68.0023b27: 若謂聲上別有實體 了義燈中假設外
T2267_.68.0023b28: 問解釋大小旨異。可尋○四例聲生語詮
T2267_.68.0023b29:
T2267_.68.0023c01: 若謂聲上唯語能詮 此中四段。初例弦
T2267_.68.0023c02: 管等難名・句・文實有。次又誰等者。示弦管
T2267_.68.0023c03: 等非必不能詮。次聲若能下例顯一切音聲
T2267_.68.0023c04: 皆應有詮用斥離語別有名・句・文。後若
T2267_.68.0023c05: 唯下結非離語聲別有名等。義燈・演祕
T2267_.68.0023c06: 有辨。可見○五徵詰調斥
T2267_.68.0023c07: 何理定知天愛非餘 此中初外問。次反
T2267_.68.0023c08: 詰。後調斥。天愛者。調弄之語。如述記樞要
T2267_.68.0023c09: 上末二十
五紙
俱舍光記四二十
三紙
明○四申正義中
T2267_.68.0023c10: 四。一顯假差別。二顯三用殊。三明不即離。
T2267_.68.0023c11: 四會相違。今初
T2267_.68.0023c12: 然依語聲名句文身 此乃總依一切有
T2267_.68.0023c13: 情假立名・句・文。若夫佛及自在位菩薩。則
T2267_.68.0023c14: 一刹那聲説無量陀羅尼名句。非性相之所
T2267_.68.0023c15: 定判也○二顯三用殊
T2267_.68.0023c16: 名詮自性爲三所依 名句文義如俱舍
T2267_.68.0023c17: 論第五・瑜伽論第十三・第五十二・倫記五上・
T2267_.68.0023c18: 十三下・二十一下・雜集第二・義林總料簡章
T2267_.68.0023c19: 及纂註明。自共相義出於入楞伽三十五紙
T2267_.68.0023c20: 地論六五紙唯識述記三末二十
三紙
九本二十
七紙
十本
T2267_.68.0023c21: 五十
五紙
倫記一上二十
九紙
六下十紙十一下二紙等明。
T2267_.68.0023c22: 自性差別與自相・共相其致相似義門稍異。
T2267_.68.0023c23: 可知。然因明家所謂自性差別其旨大殊。不
T2267_.68.0023c24: 可一混矣。若性相門辨其二相。如色是
T2267_.68.0023c25: 自性色上常・無常我・無我等是差別。又於色
T2267_.68.0023c26: 上如一靑是自性靑有種種靑即是差別。
T2267_.68.0023c27: 然實自性非名所詮。今言名詮自性詮共
T2267_.68.0023c28: 相自性。言共相自性者即共相之體也。且
T2267_.68.0023c29: 如言火召共相火體以遮非火耳。然名詮
T2267_.68.0024a01: 共相。尚是施設安立門。其實則一切法自相
T2267_.68.0024a02: 及共相並是離言法性。非假智言詮之境。但
T2267_.68.0024a03: 以名召體生他假智而已。非名等能詮法
T2267_.68.0024a04: 體也。寂曰。如五根五塵唯心心所現智證
T2267_.68.0024a05: 非比智之所能實知。但於施設語言門於
T2267_.68.0024a06: 唯召其自體不得別義上云名詮自性。
T2267_.68.0024a07: 非詮言稱共相之體也。然自共相別義不
T2267_.68.0024a08: 一準。若通途則色等極微心心所法體不與
T2267_.68.0024a09: 他共名自相。空無我等該通諸法者爲共
T2267_.68.0024a10: 相。因明集量論所説與此稍異。不問一切
T2267_.68.0024a11: 自相・共相。現智所證即名自相。一一假智
T2267_.68.0024a12: 言詮所及分別散心比量智境是名共相。佛
T2267_.68.0024a13: 地論第六説。妙觀察智縁諸法自共相以諸
T2267_.68.0024a14: 法一一自體爲自相。是如小輪圍山。眞如
T2267_.68.0024a15: 遍一切法如大輪圍山。是名共相。自共相
T2267_.68.0024a16: 義理致幽深。可察。然則若約現智所照論
T2267_.68.0024a17: 焉。則名等不能詮一切法自共相實體。若
T2267_.68.0024a18: 約比量智境及非量妄計。則名詮自性全無
T2267_.68.0024a19: 所妨。述記云云 明不立頌由。此義如俱
T2267_.68.0024a20: 舍光記五五十
八紙
辨。可尋○三明不即離
T2267_.68.0024a21: 此三離聲亦各有異 名・句・文乃聲上屈曲
T2267_.68.0024a22: 差別故。與聲假實不同。不即不離。可解。法
T2267_.68.0024a23: 詞二無礙等者。法無礙解縁名・句・文。詞無礙
T2267_.68.0024a24: 解縁聲爲境。四無礙解如婆沙百八十九紙
T2267_.68.0024a25: 瑜伽四十五二紙 顯揚四六紙十地論二十六紙
T2267_.68.0024a26: 大乘義章十一等明。聲與名等蘊處界所攝
T2267_.68.0024a27: 各異。可解○四會相違
T2267_.68.0024a28: 且依此土假立三故 六塵説法出於無
T2267_.68.0024a29: 垢稱經第五・楞伽魏譯四二紙唐譯三十紙
T2267_.68.0024b01: ○二破大衆部等
T2267_.68.0024b02: 有執隨眠非不相應 宗輪述記六十
一紙
論云。
T2267_.68.0024b03: 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無所縁。隨眠異纒
T2267_.68.0024b04: 纒異隨眠。應説隨眠與心不相應纒與心
T2267_.68.0024b05: 相應。疏八十
一紙
 云云 彼亦下破意可知○三例
T2267_.68.0024b06: 破正量部等
T2267_.68.0024b07: 執別有餘皆應遮上 正量部計不失法如
T2267_.68.0024b08: 券。此即以諸業引果功能立不失法。彼以
T2267_.68.0024b09: 此爲不相應法。成業論云云成實論家以無
T2267_.68.0024b10: 表業爲不相應。正理論師以和合性爲不
T2267_.68.0024b11: 相應等竝應例破。從來諸計未説一切法
T2267_.68.0024b12: 唯識而色心分位假立不相應故竝受此破。
T2267_.68.0024b13: 非敢向其所立諍競是非也○自下大文
T2267_.68.0024b14: 第三破無爲法中三。一破外計。二顯正理。
T2267_.68.0024b15: 三總結非。初中亦二。初總非。次別破。初中
T2267_.68.0024b16: 亦三。一總非無實。二顯法定無。三爲量遮
T2267_.68.0024b17: 破。今初
T2267_.68.0024b18: 諸無爲法理不可得 ○二顯法定無
T2267_.68.0024b19: 且定有法無爲定有 此三初乃現量所得。
T2267_.68.0024b20: 謂五識縁五塵及他心智境等。第二乃非量
T2267_.68.0024b21: 心之境。第三是比量智境也。今此無爲法是
T2267_.68.0024b22: 現・比・非量所不攝故。應非離色心等別
T2267_.68.0024b23: 有實體也○三爲量遮破
T2267_.68.0024b24: 然諸無爲實無爲性 演祕云。問。無爲云
T2267_.68.0024b25: 何色心顯耶。答。有義。虚空無爲通色心顯。
T2267_.68.0024b26: 佛地論云。五蘊無處顯虚空故。又心縁空
T2267_.68.0024b27: 故名心顯。擇滅無爲若依能證唯心所顯。
T2267_.68.0024b28: 若依離縛自性斷者亦唯心顯。由簡擇心
T2267_.68.0024b29: 斷染顯故通説三斷。是色心顯由斷五蘊
T2267_.68.0024c01: 而證得故。或唯心顯若非擇滅通色心顯。色
T2267_.68.0024c02: 心縁闕而證得故○第二別破中三。一破薩
T2267_.68.0024c03: 婆多。二例破餘部。三總破無爲無因果。今
T2267_.68.0024c04:
T2267_.68.0024c05: 又虚空等非遍容受 三無爲一多等義如
T2267_.68.0024c06: 俱舍界品初引婆沙明。婆沙第十明虚空體
T2267_.68.0024c07: 一。同三十二六紙明擇滅非擇滅體多云云
T2267_.68.0024c08: 曰。婆沙所説是教限分齊。未明法空及如來
T2267_.68.0024c09: 藏心故。故作斯未了説耳。不可妄以情
T2267_.68.0024c10: 謂而是非矣○二例破餘部
T2267_.68.0024c11: 餘部所執準前應破 ○三總破無爲無
T2267_.68.0024c12: 因果
T2267_.68.0024c13: 又諸無爲異心等有 舊俱舍論云無爲
T2267_.68.0024c14: 非因果。新云無爲無因果。具如俱舍論第
T2267_.68.0024c15: 十四紙疏記明也○第二申正義中二。一
T2267_.68.0024c16: 依識變假施設。二依法性假施設。今乃初
T2267_.68.0024c17:
T2267_.68.0024c18: 然契經説假説爲常 聞他説有虚空等。
T2267_.68.0024c19: 隨名起分別心縁虚空等相。有漏位唯第
T2267_.68.0024c20: 六意識縁。入地已去後得智縁前無分別智
T2267_.68.0024c21: 中法性之空等及縁佛所説空等變似空等
T2267_.68.0024c22: 相。是通第六・第七二識縁至於佛果。三智
T2267_.68.0024c23: 所縁或除成事或通八識。智遍縁故。下論
T2267_.68.0024c24: 云。無爲何性攝耶。三皆容攝。心等變似虛
T2267_.68.0024c25: 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愚夫於中妄
T2267_.68.0024c26: 執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若於眞如假
T2267_.68.0024c27: 施設有虛空等義。圓成實攝。有漏心等屬
T2267_.68.0024c28: 依他無漏心等容二性攝。衆縁生故攝屬依
T2267_.68.0024c29: 他。無顚倒故圓成實攝○二依法性假施
T2267_.68.0025a01: 設有
T2267_.68.0025a02: 二依法性 名曰眞如 此明於一眞如假
T2267_.68.0025a03: 設六無爲。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由慧煩惱滅
T2267_.68.0025a04: 處即不生不滅眞理顯是名擇滅。此眞如性
T2267_.68.0025a05: 本淨名非擇滅。或有爲法縁闕不生不生故。
T2267_.68.0025a06: 不滅本性自顯。亦名非擇滅。不動者。雜集二
T2267_.68.0025a07: 云。不動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
T2267_.68.0025a08: 滅無爲。想受滅者。已離無所有處欲止息
T2267_.68.0025a09: 想作意爲先故。諸不恒行心心所及恒行一
T2267_.68.0025a10: 分心心所滅無爲。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
T2267_.68.0025a11: 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
T2267_.68.0025a12: 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
T2267_.68.0025a13: 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故如其次第建立
T2267_.68.0025a14: 不動想受滅云云如瑜伽五十三十三紙顯揚
T2267_.68.0025a15: 十五紙十八十六紙等明。餘名竝於義門立。
T2267_.68.0025a16: 其實則眞如無爲。四句永絕百非洞遣。非名
T2267_.68.0025a17: 大小乘建立無爲 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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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5b01: 所詮。無名立名故十種名中名究竟名。可
T2267_.68.0025b02: 知○三總結非
T2267_.68.0025b03: 故諸無爲非定實有 總非。可解。述記之中
T2267_.68.0025b04: 諸門分別云云諸部異執以圖示
T2267_.68.0025b05:
T2267_.68.0025b06: 寂曰。瑜伽五十三十紙之文。是但釋空非二
T2267_.68.0025b07: 滅之文。而非立二無爲。又瑜伽第一百十三
T2267_.68.0025b08: 出三無爲未見説八種之文。恐是疏主
T2267_.68.0025b09: 諳記之差耳。上來別彼竟○自下大文第四
T2267_.68.0025b10: 合破外道餘乘計法實有
T2267_.68.0025b11: 外道餘乘亦是法執 此中初破所取。次
T2267_.68.0025b12: 破能取。次諸心心所下明心心所幻有假有。
T2267_.68.0025b13: 後爲遣下明唯識眞勝義無相可取。寂曰。
T2267_.68.0025b14: 此一段文與般若眞空理其旨脗浹。宜哉龍
T2267_.68.0025b15: 樹・天親内鑒冷然道不相妨也。後代性相偏
T2267_.68.0025b16: 取有無互諍者。蓋時之弊也○自下大文第
T2267_.68.0025b17: 五解上法執分別俱生位次中二。一明二執
T2267_.68.0025b18: 行相斷位。二明執所縁有無初中二。一擧
T2267_.68.0025b19: 數列名
T2267_.68.0025b20: 然諸法執 二者分別 ○第二依列別釋
T2267_.68.0025b21: 中二。一明俱生。後釋分別。初中有三。一
T2267_.68.0025b22: 釋俱生義。二正明執體。三明伏斷位次。今
T2267_.68.0025b23: 乃初也
T2267_.68.0025b24: 俱生法執故名俱生○二正明執體中二。
T2267_.68.0025b25: 一明第七識俱。二明第六識俱。今乃初也」
T2267_.68.0025b26: 此復二種執爲實法 此出護法計。若安
T2267_.68.0025b27: 慧計。則謂第七識唯有我執而無法執云云
T2267_.68.0025b28: 一切衆生未得無漏未起已來恒時執取故
T2267_.68.0025b29: 云常相續。此識縁境至下當知○二明第
T2267_.68.0025c01: 六識俱
T2267_.68.0025c02: 二有間斷執爲實法 一切諸法本來寂滅。
T2267_.68.0025c03: 自性涅槃但由無明妄執力生蘊等相。而不
T2267_.68.0025c04: 了蘊等諸相是識所變似有無性執爲實
T2267_.68.0025c05: 法。寂曰。第六識俱俱生我執總別取蘊相。今
T2267_.68.0025c06: 俱生法執總別取蘊處界。文義顯著無復可
T2267_.68.0025c07: 論。相家學者蕪論鑿説。如閙叢林。豈可謂
T2267_.68.0025c08: 之弘通二空唯識之妙道乎哉。寄語同志。
T2267_.68.0025c09: 苟欲開發此論之玄猷者。應須努力撥遣
T2267_.68.0025c10: 李唐以來之弊風也。若不爾者此道幾乎墜
T2267_.68.0025c11: 地矣○三明伏斷位次
T2267_.68.0025c12: 此二法執方能除滅 初地住心已後乃至
T2267_.68.0025c13: 金剛以勝無漏無間道智之所斷除。可知
T2267_.68.0025c14: ○第二明分別起法執中四。一明分別名。
T2267_.68.0025c15: 二顯執所在。三分二別釋。四伏斷位次。今
T2267_.68.0025c16: 乃初也
T2267_.68.0025c17: 分別法執故名分別 ○二顯執所在
T2267_.68.0025c18: 唯在第六意識中有 ○三分二別釋
T2267_.68.0025c19: 此亦二種執爲實法 於一切法不了眞
T2267_.68.0025c20: 空唯識執爲心外有實法體。種種遍計。是
T2267_.68.0025c21: 名法執。所遍計境無量無數。於中任運起而
T2267_.68.0025c22: 不由邪教邪思者是名俱生法執。由邪思
T2267_.68.0025c23: 等構畫分別起者名分別法執。理趣顯然。然
T2267_.68.0025c24: 慈恩疏主錯解佛地論意以我執所迷二十
T2267_.68.0025c25: 句六十五句辨法執頭數。至處皆爾。恐非
T2267_.68.0025c26: 是論正旨論旨焉則就我見必帶法執。且
T2267_.68.0025c27: 準我執所迷句數以辨法執頭數。非謂法
T2267_.68.0025c28: 執所迷境全同我執所迷句數。不爾者一切
T2267_.68.0025c29: 處一切時執心外有法。無量無數遍計法執
T2267_.68.0026a01: 何句所攝。學者應思○四明伏斷位
T2267_.68.0026a02: 此二法執即能除滅 分別法執麁猛故菩
T2267_.68.0026a03: 薩入見道位頓斷無餘。是時眞如自體顯現。
T2267_.68.0026a04: 是名眞佛出現。是云生諸佛家。亦名眞佛
T2267_.68.0026a05: 弟子。是即菩薩一阿僧祇耶所熏成。福慧種
T2267_.68.0026a06: 子資發此眞明拔除無始時來所成就毒
T2267_.68.0026a07: 樹之根本。豈是容易耶。今言麁故易斷。且
T2267_.68.0026a08: 望初地住心已去乃至金剛經歴二阿僧祇
T2267_.68.0026a09: 劫數數修習斷微細難斷法而言耳。見道斷
T2267_.68.0026a10: 障至下當辨○第二明執所縁或有或無
T2267_.68.0026a11: 如是所説如幻事等 本法有無如上已
T2267_.68.0026a12: 明。此一段文之雖易解。三性三無性妙旨
T2267_.68.0026a13: 具在此中。遍計所執空無所有猶如龜毛兎
T2267_.68.0026a14: 角。依他縁生亦如幻有。幻有乃似有誑惑
T2267_.68.0026a15: 愚夫而已。以智照則一切諸法當體寂滅自
T2267_.68.0026a16: 性涅槃。唯是一心眞法界矣○自下大文第
T2267_.68.0026a17: 三別徵總結中三。一牒前示非。二別破上
T2267_.68.0026a18: 座部等計。三重總結引經證成。今初
T2267_.68.0026a19: 如是外道實有體故 此中初牒前所計。
T2267_.68.0026a20: 次故心心所下正顯非。謂一切心心所所縁
T2267_.68.0026a21: 唯是自識相分。非有心外色等爲所縁縁。
T2267_.68.0026a22: 後縁用下釋心外境無有實體故不能爲
T2267_.68.0026a23: 心所縁○二別破上座部等
T2267_.68.0026a24: 現在彼聚餘非所取 此中初明自心縁
T2267_.68.0026a25: 他心心所亦唯取自心相分非親縁他心
T2267_.68.0026a26: 之義。如他心智。自心心所前聚後聚互縁亦
T2267_.68.0026a27: 爾。後同聚下斥同聚心心所互相縁。大衆部・
T2267_.68.0026a28: 上座部・法藏部等許同聚相縁異義如唯識
T2267_.68.0026a29: 疏家引婆沙第九明。寂曰。予竊謂。此一段
T2267_.68.0026b01: 文因上明色等皆自識相分非心外法能爲
T2267_.68.0026b02: 所縁縁。便顯自他心聚相縁・自心心所前後
T2267_.68.0026b03: 相縁並皆非離自心別有所縁縁及以同
T2267_.68.0026b04: 聚心所亦非親所縁之旨而已。非必抗對
T2267_.68.0026b05: 他之異計。應思○三重結引經證
T2267_.68.0026b06: 由此應知似彼而轉 契經者厚嚴經。即密
T2267_.68.0026b07: 嚴經同本。三藏將來未譯○自下大文第三
T2267_.68.0026b08: 重釋外妨難重淨三句中三。一叙難。二破
T2267_.68.0026b09: 斥。三結正。今初
T2267_.68.0026b10: 有作此難似外境轉 演祕云云寂曰。此
T2267_.68.0026b11: 難蓋印度舊來吠世師一箇之難辭。故今叙
T2267_.68.0026b12: 闢之。當時此地拂跡所無。於此徒費工夫。
T2267_.68.0026b13: 可謂喪車後之藥袋也。不耶○第二破斥中
T2267_.68.0026b14: 二。初破外道。後因斥餘乘。初中二。初破眞
T2267_.68.0026b15: 事無。二破似事及共法。今乃初也
T2267_.68.0026b16: 彼難非理前已破故 ○二破似事及共
T2267_.68.0026b17: 法中二。初總非。後別破。今初
T2267_.68.0026b18: 依類依實俱不成故 演祕云云○二別破
T2267_.68.0026b19: 中二。一破依類不成。二破依實不成。今
T2267_.68.0026b20:
T2267_.68.0026b21: 依類假説 不依類成 演祕意謂。破類實
T2267_.68.0026b22: 中皆指似事・共法。有義云。依類似事不成。
T2267_.68.0026b23: 依實共法不成。似事・共法別配類實云云
T2267_.68.0026b24: 主破云云寂曰。此破當矣。依類不成者。彼宗
T2267_.68.0026b25: 計人類同異句收。以人性似火人・火上俱
T2267_.68.0026b26: 有猛赤義名共法。論意如是。今破云。猛赤
T2267_.68.0026b27: 在徳句。非在同異句收云云 ○二破依實
T2267_.68.0026b28: 不成
T2267_.68.0026b29: 依實假説不依實成 ○二因斥餘乘中
T2267_.68.0026c01: 三。初總非。二別顯。三結依。今初
T2267_.68.0026c02: 又假必依亦不應理 述記云。上來已破
T2267_.68.0026c03: 外道眞事。今破小乘伏難眞事。或是外道佛
T2267_.68.0026c04: 法共許眞事假亦不依。應思○二別顯中三。
T2267_.68.0026c05: 一顯不依眞唯依共相轉。二顯假詮智有
T2267_.68.0026c06: 勝功能。三總申假説不依眞事。今初
T2267_.68.0026c07: 眞謂自相共相而轉 自相境者。謂離言
T2267_.68.0026c08: 性唯現量得。假智即有分別智。此智唯縁共
T2267_.68.0026c09: 相不縁自相。可知○二顯假詮智有勝功
T2267_.68.0026c10:
T2267_.68.0026c11: 亦非離此爲假所依 樞要上末云。亦非
T2267_.68.0026c12: 離此有別方便。有二解。一云。即以假智詮
T2267_.68.0026c13: 施設自相爲假所依。由假智詮顯於法。
T2267_.68.0026c14: 如手指月等。不爾如何説爲能證得也。二
T2267_.68.0026c15: 云。假智詮境不得自相。亦非離此二外
T2267_.68.0026c16: 更有別方便施設自相可爲假所依顯此
T2267_.68.0026c17: 二。既不得自相。離此無方便可得自相。
T2267_.68.0026c18: 意顯自相除詮智外莫能證得者言詮假
T2267_.68.0026c19: 智雖不得法自相。然無離此詮縁別可
T2267_.68.0026c20: 得自相方便。故以假智言詮顯法自相。假
T2267_.68.0026c21: 智言證之所詮變與彼自相相似。故名爲
T2267_.68.0026c22: 假。演祕云云○三總申假説不依眞事
T2267_.68.0026c23: 然假智詮 不依眞事 假智言詮必由聲
T2267_.68.0026c24: 起。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聲不及處即自相
T2267_.68.0026c25: 境。述記云。問曰。若不著自相横爲分別。何
T2267_.68.0026c26: 非是執。即善心等中應有法執。如法執不
T2267_.68.0026c27: 善心亦不稱境故。答曰。法執之心非但不
T2267_.68.0026c28: 稱本質亦不稱影像親所縁共相之法依
T2267_.68.0026c29: 他性。故名爲執。或堅著此親相分故説之
T2267_.68.0027a01: 爲執。此善心等縁共相時。雖不稱自相本
T2267_.68.0027a02: 質而稱於影像所變。亦不横計堅著。與法
T2267_.68.0027a03: 執不同。以彼影像依他性故。或比量等心
T2267_.68.0027a04: 縁親相分亦不相稱。若相稱者。應言得
T2267_.68.0027a05: 體。由此但非堅著此境故不名執云云
T2267_.68.0027a06: 曰。法執三性有無者。古來一箇之諍論也。安
T2267_.68.0027a07: 慧論師計。法執通三性心。護法宗計。法執
T2267_.68.0027a08: 唯在染無記心不在善心。然此二計各有
T2267_.68.0027a09: 道理非可偏取。而約教判焉。則護法宗義
T2267_.68.0027a10: 乃相宗相分之教也。安慧所立乃從相入性
T2267_.68.0027a11: 之分齊。其致隣於賢首所判終教也。疏中
T2267_.68.0027a12: 以堅著・不堅著而辨善心無法執者善矣。
T2267_.68.0027a13: 其言善心雖不稱自相稱影像所變者義
T2267_.68.0027a14: 未了當。何者雖是善心。其有漏心第六意
T2267_.68.0027a15: 識獨散縁相取法取我。豈可得言稱於影
T2267_.68.0027a16: 像所變乎。寂竊謂。二執諸識有無法執三性
T2267_.68.0027a17: 通局乃性海自爾之波瀾而大乘始門應必
T2267_.68.0027a18: 有之智印也。凡三性心品其染汚心者深著
T2267_.68.0027a19: 塵境違逆眞性。無記闇心次之故我執唯
T2267_.68.0027a20: 在染心。法執通染無記心。其善心者雖是
T2267_.68.0027a21: 有漏。必順性起而無堅著故。亦此心即淨
T2267_.68.0027a22: 法界等流出世淨心之光影故。不説爲有法
T2267_.68.0027a23: 執。據此理則護法宗義道理極成。若復據
T2267_.68.0027a24: 其所謂善心者雖是無漏。其因中者五・八未
T2267_.68.0027a25: 轉故。尚帶微細法執。未得於心性究竟
T2267_.68.0027a26: 明了。況於有漏心乎。施戒等善於名相轉
T2267_.68.0027a27: 者恒不離無明妄執故。亦爲有法執之義。
T2267_.68.0027a28: 則安慧所立深契道理。是故此宗所立兩義
T2267_.68.0027a29: 並存而彬彬乎。妙道也。後偏朋護法宗抑
T2267_.68.0027b01: 廢安慧宗者。可謂單輪隻翼矣。豈可成全
T2267_.68.0027b02: 功哉○三結依
T2267_.68.0027b03: 由此但依不應正理 似事乃其相依他性
T2267_.68.0027b04: 是。即不能於一一境如自相取轉於共
T2267_.68.0027b05: 相。共相乃自相上起妄增益之相。是唯假有
T2267_.68.0027b06: 非眞實有。遍計所執我之與法是依他起上
T2267_.68.0027b07: 起妄增益。當情現有都無自體。然安慧論師
T2267_.68.0027b08: 意謂自體分證量諸法自相。是依他離言境。
T2267_.68.0027b09: 若有能所取纔墮分別。皆是共相轉。是遍
T2267_.68.0027b10: 計所執而非依他性。若護法宗意謂。共相不
T2267_.68.0027b11: 離自相。色等共相即全自體而起。故此共
T2267_.68.0027b12: 相亦依他起。善心縁此共相所縁不違影
T2267_.68.0027b13: 像故不爲有執。遍計妄情更執此影相堅
T2267_.68.0027b14: 著横計。是名爲執。是故護法宗意。則遍計
T2267_.68.0027b15: 義增益義通三性心。軌唯在染無記心。若安
T2267_.68.0027b16: 慧宗。則三性心並遍計妄增益。皆帶法執分
T2267_.68.0027b17: 別。如上已辨○第三結正
T2267_.68.0027b18: 然依識變説我法名 諸聖教中於識所
T2267_.68.0027b19: 變見相分上假説我法以對遣愚夫所執實
T2267_.68.0027b20: 我法也。契經者厚嚴經也○自下大段第二
T2267_.68.0027b21: 釋下三句。於中分二。一別釋三句。二別
T2267_.68.0027b22: 解能變義。初中二段。初釋初句。後釋後二
T2267_.68.0027b23: 句。今乃初也
T2267_.68.0027b24: 識所變相類別唯三 上言有種種相轉彼
T2267_.68.0027b25: 依識所變。今乃承彼牒識所變。可知○二
T2267_.68.0027b26: 釋下二句中二。初明三能變。二釋及言。初
T2267_.68.0027b27: 中三。今初明異熟識
T2267_.68.0027b28: 一謂異熟異熟性故 多異熟性者。此識
T2267_.68.0027b29: 初從愚位乃至金剛通名異熟故。此識有
T2267_.68.0027c01: 三位。謂一我愛執藏現行位。二善惡業果位。
T2267_.68.0027c02: 三相續執持位。所謂異熟當第二位。樞要意
T2267_.68.0027c03: 謂。瑜伽説七地或十三住。阿賴耶在七地中
T2267_.68.0027c04: 前四地・十三住中初九住。毘播迦名通六地
T2267_.68.0027c05: 前十二住。阿陀那名貫通七地・十三住。多
T2267_.68.0027c06: 者相續義。一切時行名之爲多。乃至又多者
T2267_.68.0027c07: 廣義。即是總義。對六・七識揀之。述記意謂
T2267_.68.0027c08: 三名之中異熟在於寬狹之間。若叙初名則
T2267_.68.0027c09: 洩第八地已上識。若擧第三名則雖攝位
T2267_.68.0027c10: 遍義通果位無熏習。即成無用。今就因中
T2267_.68.0027c11: 有熏變位建立此識。故不出阿陀那名。阿
T2267_.68.0027c12: 陀那名新舊異諍。如攝論疏明○二明思量
T2267_.68.0027c13:
T2267_.68.0027c14: 二謂思量審思量故 恒言簡第六識。審
T2267_.68.0027c15: 言簡第八識。可知○三明了別境識
T2267_.68.0027c16: 三謂了境境相麁故 以前六識同了麁
T2267_.68.0027c17: 境異七八故合爲一名。可知○二釋及言」
T2267_.68.0027c18: 及言顯六合爲一種 ○自下第二別釋能
T2267_.68.0027c19: 變義中二。初牒列數。二依標解。今初
T2267_.68.0027c20: 此三皆名變有二種 ○第二依標解中
T2267_.68.0027c21: 二。初因能變。後果能變。初中亦二。初總明。
T2267_.68.0027c22: 後別釋。今初
T2267_.68.0027c23: 一因能變二因習氣 此即如次名言習
T2267_.68.0027c24: 氣・有支習氣也。由此二習氣力故。一切有
T2267_.68.0027c25: 爲法相續隨轉。六道輪迴轉異無窮○二別
T2267_.68.0027c26: 釋中二。今初等流習氣
T2267_.68.0027c27: 等流習氣熏令生長 等流是果名。今擧
T2267_.68.0027c28: 果名顯能變因。此即諸八識熏於本識各
T2267_.68.0027c29: 自名言種子也。名言種子者。論第八云。名言
T2267_.68.0028a01: 習氣。謂有爲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
T2267_.68.0028a02: 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
T2267_.68.0028a03: 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
T2267_.68.0028a04: 爲法各別因縁問。七轉識唯能熏而非所
T2267_.68.0028a05: 熏。第八識唯所熏性而非能熏。未知第八識
T2267_.68.0028a06: 自種子誰能熏耶。答。諸部對法未見的説。
T2267_.68.0028a07: 古來相傳。七轉識熏自種於本識時亦能熏
T2267_.68.0028a08: 本識自種云云此説固有一理。然本識種・現
T2267_.68.0028a09: 一異叵得。不可必如傳説判斷也。有旨
T2267_.68.0028a10: 哉。古對法中不明此義也○二異熟習氣」
T2267_.68.0028a11: 異熟習氣熏令生長 異熟習氣亦名有支
T2267_.68.0028a12: 習氣。即有漏善惡二業熏習種子也。論第八
T2267_.68.0028a13: 云。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
T2267_.68.0028a14: 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
T2267_.68.0028a15: 不善。即是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
T2267_.68.0028a16: 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問。三習氣中何唯
T2267_.68.0028a17: 説名言・有支二習氣而不説我執習氣耶。
T2267_.68.0028a18: 答。我見熏習是名言熏習中開立之耳。今
T2267_.68.0028a19: 乃於因縁・增上二縁建立二能變以申明
T2267_.68.0028a20: 生死總別因果。故唯説此二。其我見心熏我
T2267_.68.0028a21: 見種者。自攝在於名言熏習中。不別言之。
T2267_.68.0028a22: 可知○第二明果能變中有二。初總明。後
T2267_.68.0028a23: 別釋。今乃初也
T2267_.68.0028a24: 二果能變現種種相 前二因所生果八識
T2267_.68.0028a25: 有縁法能變現者名果能變。述記云。此果能
T2267_.68.0028a26: 變即自證分能變現生見相分果云云 應思
T2267_.68.0028a27: ○二別釋中亦二。一等流果。二異熟果。今初」
T2267_.68.0028a28: 等流習氣果似因故 ○二明異熟果
T2267_.68.0028a29: 異熟習氣非謂一切 此中三節。初正明
T2267_.68.0028a30: 異熟果。次即前下明異熟義。後此中下揀異
T2267_.68.0028b01: 熟分齊。初中有二。初明總果。後明別果。總
T2267_.68.0028b02: 果即引業果。猶如作模。別果即滿業果。猶
T2267_.68.0028b03: 如塡彩。由因是善惡果是無記。總別二果
T2267_.68.0028b04: 俱名異熟。然第八引果是眞異熟。六識別果
T2267_.68.0028b05: 從異熟生故亦名異熟。對法第五十紙云。若
T2267_.68.0028b06: 法異熟從異熟起者。名異熟生。第七識因位
T2267_.68.0028b07: 唯染果位唯無漏故。非異熟種之所引生。可
T2267_.68.0028b08: 知。後此中下揀異熟分齊。此識有三位。異
T2267_.68.0028b09: 熟名通前二位。而今言異熟者。且就我愛
T2267_.68.0028b10: 執藏位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建立。此位能
T2267_.68.0028b11: 具三義爲我法二執依故。三義者何。謂我
T2267_.68.0028b12: 愛執藏即阿賴耶義。持雜染種是阿陀那義。
T2267_.68.0028b13: 能變果識即異熟義。非謂等者揀後二位。述
T2267_.68.0028b14: 記・了義燈所辨甚失論旨。應思
T2267_.68.0028b15: 第八 前六 滿果有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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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8b23: ○自下大段第二。二十二頌半廣明識相
T2267_.68.0028b24: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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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8c01: 初以八段十義釋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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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8c14: 初明初能變中二。初頌。後長行。今初
T2267_.68.0028c15: 雖已略説羅漢位捨 此二頌半分爲十
T2267_.68.0028c16: 門。一自相。二果相。三因相。四所縁。五行相。
T2267_.68.0028c17: 六相應。七五受。八三性。九因果。十伏斷位。
T2267_.68.0028c18: 於此十中。初三相合爲一門。所縁行相亦合
T2267_.68.0028c19: 爲一門。總成七段。更別解觸等爲一門。是
T2267_.68.0028c20: 名八段十義。可知○八段中第一段明三
T2267_.68.0028c21: 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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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9a01: 二廣上三相三 一出體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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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9a18: 演祕云。有義。初略明三相。後解因相。疏言
T2267_.68.0029a19: 後文廣解三相。此定非理云云云云寂曰。
T2267_.68.0029a20: 有義所難在文的當。然一切種相自含三
T2267_.68.0029a21: 相。明一切種相中自相果相其旨自彰。疏
T2267_.68.0029a22: 就此義云廣三相乎。應思○初明自相
T2267_.68.0029a23: 中三。今初釋藏義
T2267_.68.0029a24: 論曰初能自内我故 賴耶三藏出於世親
T2267_.68.0029a25: 攝論諦譯十八紙隋譯一十紙唐譯一十三紙 無
T2267_.68.0029a26: 性論一十二紙 梁論云。云何佛説此識名
T2267_.68.0029a27: 阿梨耶。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爲果
T2267_.68.0029a28: 故。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爲因故。復次諸衆
T2267_.68.0029a29: 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是故名阿梨耶
T2267_.68.0029b01: 此識與一切有漏雜染法互爲因果。譬
T2267_.68.0029b02: 如水隱覆於波中爲波浪因波浪隱藏於
T2267_.68.0029b03: 水中爲水作因。何以。水之與波一異不可
T2267_.68.0029b04: 得故。自有互爲因果之義。亦有互爲隱顯之
T2267_.68.0029b05: 義。此義甚深。不可輒以情謂而議也。是
T2267_.68.0029b06: 故無性攝論第一十二紙釋曰。復引聖言所
T2267_.68.0029b07: 説證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能攝藏諸法者。
T2267_.68.0029b08: 謂是所熏是習氣義。非如大等顯了法性藏
T2267_.68.0029b09: 最勝中阿賴耶識攝藏諸法亦復如是。爲
T2267_.68.0029b10: 簡彼義是故復言一切種子。識與一切種
T2267_.68.0029b11: 子俱生俱滅故。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爲縁
T2267_.68.0029b12: 故展轉攝藏。是故名阿賴耶識云云相宗釋
T2267_.68.0029b13: 意謂。若約賴耶持諸雜染法種子能生諸
T2267_.68.0029b14: 法之義。則賴耶是能藏諸法種子是所藏。譬
T2267_.68.0029b15: 如倉廩收穀倉是能藏穀是所藏。若約雜染
T2267_.68.0029b16: 法熏藏種於賴耶之義。則雜染法是能藏。能
T2267_.68.0029b17: 熏藏種故。賴耶是所藏能受諸法熏故。譬
T2267_.68.0029b18: 如人持穀收於倉中人是能藏倉是所藏
T2267_.68.0029b19: 也。此釋與攝論所説稍有異致。然古對法
T2267_.68.0029b20: 中隱然含容本・轉二識一異不可得之玄猷
T2267_.68.0029b21: 故。似淺飜深。李唐以來則不然。八識八箇
T2267_.68.0029b22: 調然各立。本識種・現亦類種菓。所以其所
T2267_.68.0029b23: 解釋似極精密於理膚淺。此義非筆墨之
T2267_.68.0029b24: 所能罄。亦叵與庸情而説與焉。應須廣
T2267_.68.0029b25: 讀古對法而熟思鍛錬矣。謂與雜染等者。
T2267_.68.0029b26: 明能所藏。有情執等者。釋執藏○二即頌
T2267_.68.0029b27:
T2267_.68.0029b28: 此即顯示爲自相故 即頌中所顯。初能
T2267_.68.0029b29: 變所有自相是爲自相。無別自相故。科云
T2267_.68.0029c01: 即頌。無性攝論第二云。安立此相略有三
T2267_.68.0029c02: 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
T2267_.68.0029c03: 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
T2267_.68.0029c04: 雜染品法所有熏習爲彼生因。由能攝持
T2267_.68.0029c05: 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
T2267_.68.0029c06: 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
T2267_.68.0029c07: 染品類諸法現前爲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
T2267_.68.0029c08: 果相者。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
T2267_.68.0029c09: 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攝持因果總體即
T2267_.68.0029c10: 此識自相。可知○三釋妨難
T2267_.68.0029c11: 此識自相是故偏説 難云。上三能變中
T2267_.68.0029c12: 立異熟名。今何説執藏位名耶。故有此解
T2267_.68.0029c13: 釋。意謂。上爲廣攝有漏位識故立異熟名。
T2267_.68.0029c14: 今欲明過重位故叙阿賴耶名。七地二乘
T2267_.68.0029c15: 有學最初捨之。可知○第二明果相中有
T2267_.68.0029c16: 四。今初明異熟義
T2267_.68.0029c17: 此是能引説名異熟 界趣生總報之果
T2267_.68.0029c18: 名。爲異熟義。如上已明○二簡他宗
T2267_.68.0029c19: 離此命根不可得故 攝論第二云。於大
T2267_.68.0029c20: 衆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説此名根本
T2267_.68.0029c21: 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説
T2267_.68.0029c22: 此名窮生死蘊。又云。法藏部中説根邊蘊・
T2267_.68.0029c23: 一味蘊。其一味蘊即當本識。又云。上座部中
T2267_.68.0029c24: 亦説此識名有分識。簡意可知○三即頌
T2267_.68.0029c25:
T2267_.68.0029c26: 此即顯示所有果相 ○四釋妨難
T2267_.68.0029c27: 此識果相故偏説之 多位者。上所出三
T2267_.68.0029c28: 位及資糧等五位是也。多種者。即三位五位
T2267_.68.0029c29: 所攝果相是也。或可指等流・士用等種類。
T2267_.68.0030a01: 而異熟名寬通二位・四位。且此名不共餘
T2267_.68.0030a02: 識故偏叙此名以標果相。可知○三明因
T2267_.68.0030a03: 相。於中分四。今初明因相義
T2267_.68.0030a04: 此能執持名一切種 樞要上末廣明三
T2267_.68.0030a05: 相。種・現局通云云寂曰。諸六識行相麁猛而
T2267_.68.0030a06: 種現展轉。尚非情謂境。況本識微細沈遠不
T2267_.68.0030a07: 可知行相。種之與現一異不可得。離一切
T2267_.68.0030a08: 種相外別現行自體不可得。唯於義分建
T2267_.68.0030a09: 立種・現。而與餘識其異可知。故言三相於
T2267_.68.0030a10: 現行立。而可得焉。言三相通種・現而亦可
T2267_.68.0030a11: 得焉。言以種爲因相現行爲果相種・現
T2267_.68.0030a12: 俱爲自相而亦可得焉。雖三義可得。其第
T2267_.68.0030a13: 三義旨趣顯著。且能順攝論之文。宜憑用
T2267_.68.0030a14: 焉。不可以情局定種・現矣○二簡他宗」
T2267_.68.0030a15: 離此餘法不可得故 經部立種凡有三
T2267_.68.0030a16: 計。一五蘊受熏持種。二識類受熏。三識及
T2267_.68.0030a17: 類前後相熏。無性攝論二十五紙叙破經部持
T2267_.68.0030a18: 云云○三即頌名
T2267_.68.0030a19: 此即顯示所有因相 ○四釋妨難
T2267_.68.0030a20: 此識因相是故偏説 因相雖多。能持一
T2267_.68.0030a21: 切種生諸法之義唯在此識故。偏説一切
T2267_.68.0030a22: 種以爲因相。十因之義如論第八卷明○
T2267_.68.0030a23: 二總結
T2267_.68.0030a24: 初能變識如是三相 ○自下第二廣分別。
T2267_.68.0030a25: 於中有三。一問起。二廣釋。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30a26: 一切種相名爲種子 ○二廣釋中二。初
T2267_.68.0030a27: 十門分別種子。後辨熏習相。初中十段。今
T2267_.68.0030a28: 初出體門
T2267_.68.0030a29: 謂本識中功能差別 瑜伽倫記十三下。泰
T2267_.68.0030b01: 云。若依大乘眞實理門。種子在賴耶識。與
T2267_.68.0030b02: 識不定一異。若據隨轉理門。種子附身相
T2267_.68.0030b03: 續中報身。不定一異。攝論又云。種子在依
T2267_.68.0030b04: 止處中及本識中○二一異分別門
T2267_.68.0030b05: 此與本識理應爾故 瑜伽五十二十六紙
T2267_.68.0030b06: 云。云何略説安立種子。謂於阿賴耶識中
T2267_.68.0030b07: 一切諸法遍計自性妄執習氣。是名安立種
T2267_.68.0030b08: 子。然此習氣是實物有。是世俗有。望彼諸
T2267_.68.0030b09: 法不可定説異不異相。猶如眞如。即是亦
T2267_.68.0030b10: 名遍行眞如。又攝論云。阿賴耶識中諸雜染
T2267_.68.0030b11: 品種子爲別異住爲無別異。非彼種子有
T2267_.68.0030b12: 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釋云。一切種
T2267_.68.0030b13: 子是阿賴耶功能差別。如法作用與諸法體
T2267_.68.0030b14: 非一非異。此亦復爾寂曰。此義學唯識
T2267_.68.0030b15: 者之最用心處也○三假實分別門
T2267_.68.0030b16: 雖非一異眞勝義諦 瑜伽之文如上已
T2267_.68.0030b17: 引。此中初明種於諸法雖非一異是依他
T2267_.68.0030b18: 因縁生是實有。次以量出安慧等難。後論主
T2267_.68.0030b19: 反質。例眞如以成實有。可知。若依護法
T2267_.68.0030b20: 宗。則一切有爲法望之眞勝義諦是假名有
T2267_.68.0030b21: 而非實有。望之遍計所起法是即實有而
T2267_.68.0030b22: 非實有。若依安慧宗。則一切因縁生總是幻
T2267_.68.0030b23: 有假方。假亦熏種。種亦是假。遍計所起法是
T2267_.68.0030b24: 都無。猶如龜毛兎角。何云之假也。寂曰。兩
T2267_.68.0030b25: 宗雖各有理。徵之方等經論之大宗。則安
T2267_.68.0030b26: 慧所立深得正旨。李唐以求相家所倡偏明
T2267_.68.0030b27: 護法往往杭破淸辨・安慧等。此不翅不得
T2267_.68.0030b28: 淸辨・安慧等宗致。恐亦非護法論師之正旨
T2267_.68.0030b29: 也乎。學者可思○四二諦分別門
T2267_.68.0030c01: 然諸種子不同眞如 瑜伽五十二之文如
T2267_.68.0030c02: 上已引。彼論世俗諦中有四安立諦。勝義唯
T2267_.68.0030c03: 一眞如。應名非安立諦。今種子唯在安立
T2267_.68.0030c04: 諦中。若依此論立四世俗四勝義。即種子
T2267_.68.0030c05: 在世俗諦中唯是實有。若入勝義諦中。種
T2267_.68.0030c06: 子亦假有。今此種子在四俗中。是第二道理
T2267_.68.0030c07: 世俗攝。在四眞中。第一世間勝義所攝。望
T2267_.68.0030c08: 之第一世俗。則應言是實有。若望之二空
T2267_.68.0030c09: 眞如等。則是假名有。可知○五四分分別門」
T2267_.68.0030c10: 種子雖依此爲境故 護法・護月異計可
T2267_.68.0030c11: 知。瑜伽倫記十三上二十紙云。此中依護月
T2267_.68.0030c12: 菩薩釋。其種子爲自證分縁。種子即見分體
T2267_.68.0030c13: 故。乃至無色界第八識得縁欲色界器。以
T2267_.68.0030c14: 共業故。若依護法論師。則種子是第八相
T2267_.68.0030c15: 分。無色界第八見分唯縁相分不得縁下
T2267_.68.0030c16: 器界云云具如倫記中明○六三性分別門。
T2267_.68.0030c17: 於中有二。初明有漏種。二明無漏種。今乃
T2267_.68.0030c18: 初也
T2267_.68.0030c19: 諸有漏種亦名善等 此中初約攝用歸
T2267_.68.0030c20: 體。則種子皆無記性攝。後約相用別論。則三
T2267_.68.0030c21: 性種即各自性攝。九十六初云。住自性界
T2267_.68.0030c22: 者。謂十八界隨自相續各各決定。差別種子
T2267_.68.0030c23: 習増長界者。即諸法或是善惡。於餘生中先
T2267_.68.0030c24: 已數習令彼現行故。於今時種子強盛依
T2267_.68.0030c25: 附相續。由是爲因暫遇小縁便能現起定
T2267_.68.0030c26: 不可轉。復次以要言之。雖界種類十八可
T2267_.68.0030c27: 得。然一一界業趣有情種種品類有差別故。
T2267_.68.0030c28: 當知無量三性各有多類差別對法三等
T2267_.68.0030c29: 云隨逐善等是也○二明無漏種
T2267_.68.0031a01: 諸無漏種所攝異熟 此中二段。初正明。
T2267_.68.0031a02: 後若爾何故不會論文。初中演祕云。問。諸無
T2267_.68.0031a03: 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是識分不。答。傳護法
T2267_.68.0031a04: 義有兩説。一相分收。若爾第八應縁此種。
T2267_.68.0031a05: 答。二解。一云。許縁無失。此釋不正。一云。
T2267_.68.0031a06: 不縁。但説見分親所縁者皆名相分。不言
T2267_.68.0031a07: 諸相皆見所縁乃至。二云。既非見縁依自
T2267_.68.0031a08: 證分自證分攝。若至無漏方相分攝。淨見
T2267_.68.0031a09: 縁故。有義斷云。前解爲正云云諸無漏種子
T2267_.68.0031a10: 與異熟識體性不同。又能治所治性類別
T2267_.68.0031a11: 故。不從異熟識爲無記。因果二位唯是善
T2267_.68.0031a12: 性。此種子至有漏聞思熏習内漸增長。見道
T2267_.68.0031a13: 已去體相方顯無漏心現起。可知。後會論
T2267_.68.0031a14: 文中。決擇分者。五十七七紙云。幾有種子異
T2267_.68.0031a15: 熟。答。一切皆有乃至。幾是異熟生。答。亦一
T2267_.68.0031a16: 切種子所攝異熟所生故。問意可知。雖名下
T2267_.68.0031a17: 會釋。意謂。無漏種子雖名異熟而非無記。
T2267_.68.0031a18: 但依異熟故名異熟種。而異熟識是無記。
T2267_.68.0031a19: 無漏種是善。異性相依如眼與眼識等異性
T2267_.68.0031a20: 相依。或可雖無漏種亦名異熟。異熟義殊。
T2267_.68.0031a21: 此種由熏習力轉變成熟故名異熟。可知。
T2267_.68.0031a22: 寂曰。此會釋義意明著。可解。述記出齊不
T2267_.68.0031a23: 齊義不齊之中以四解辨。其旨鑿矣。恐非
T2267_.68.0031a24: 論正旨。應考○七本有新熏分別門中有三
T2267_.68.0031a25: 家。初唯本有家。於中分四。一標宗。二釋難。
T2267_.68.0031a26: 三引證。四立理。今初
T2267_.68.0031a27: 此中有義不從薫生 此即護月義。亦名
T2267_.68.0031a28: 月藏。上古諸徳多有説唯本有種。然護月・
T2267_.68.0031a29: 護法同時出世。故獨叙彼計耳○二釋難」
T2267_.68.0031b01: 由熏習力但可增長 諸經論説由熏習力
T2267_.68.0031b02: 有。是即言熏習增長。非新種生。可知○三
T2267_.68.0031b03: 引證中二。初引有漏無漏通經。二引無漏種
T2267_.68.0031b04: 本有經。例同有漏。今初
T2267_.68.0031b05: 如契經説誠證非一 此中有四證。一無
T2267_.68.0031b06: 盡意經。二阿毘達磨經。三瑜伽第二之一之
T2267_.68.0031b07: 文。四同卷之文。初無盡意經者。大集部經也。
T2267_.68.0031b08: 大莊嚴論第一云多界修多羅。顯揚論云大
T2267_.68.0031b09: 集修多羅中説。即此經也。瑜伽論五十一九紙
T2267_.68.0031b10: 云。復次依此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故薄伽梵
T2267_.68.0031b11: 説。有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有意界・法界。
T2267_.68.0031b12: 意識界由於阿賴耶識中有種種界故。又
T2267_.68.0031b13: 如經説惡叉聚喩。由於阿賴耶識中有多
T2267_.68.0031b14: 界故。倫記三上云云次下三文可解○二引
T2267_.68.0031b15: 無漏種子本有經。例同有漏
T2267_.68.0031b16: 又諸有情不別熏生 此中引三證。初楞
T2267_.68.0031b17: 伽等文。次瑜伽五十七之文。後地持・善戒等
T2267_.68.0031b18: 之文。六處殊勝者。瑜伽倫記六上八下云云
T2267_.68.0031b19: 如上已辨○四立理
T2267_.68.0031b20: 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諸法種子本來自有。則
T2267_.68.0031b21: 因生果時應無雜亂。若異此解。則義可混
T2267_.68.0031b22: 亂○第二唯新熏家亦分四。一立宗。二釋
T2267_.68.0031b23: 難。三引證。四解違。今初
T2267_.68.0031b24: 有義種子皆熏故生 此難陀・勝軍等義○
T2267_.68.0031b25: 二釋難
T2267_.68.0031b26: 所熏能熏華熏故生 此難有漏種子無
T2267_.68.0031b27: 始成就無漏亦應有本有種。釋云。有漏無始
T2267_.68.0031b28: 現起故。從本已來熏種即有。無漏於凡位
T2267_.68.0031b29: 而未得起故。不可言有本有種子。如麻香
T2267_.68.0031c01: 氣者。攝論二八紙
 云云
○三引證
T2267_.68.0031c02: 如契經説種子性故 此中初引多界經。次
T2267_.68.0031c03: 論説下引無性攝論第二十七紙 云云又名言
T2267_.68.0031c04: 種子等者。論第八卷三熏習中廣明云云説聞
T2267_.68.0031c05: 熏習等者。梁論十三二十五
無性論第三九紙
T2267_.68.0031c06: 廣説云云又瑜伽五十二十六紙 云。從眞如所
T2267_.68.0031c07: 縁縁種子生。祕云。按彼論云。諸出世間法
T2267_.68.0031c08: 從何種子生。若言麁重自性種子爲種子
T2267_.68.0031c09: 生。不應道理。答。諸出世間法從眞如所縁
T2267_.68.0031c10: 縁種子生。非彼習氣積聚所生。釋曰。相傳
T2267_.68.0031c11: 天竺略有三釋。一唯新熏宗。勝軍論師自有
T2267_.68.0031c12: 兩解。一云。諸佛菩薩由證眞如展轉流出
T2267_.68.0031c13: 十二分教。見道已前勝解行地縁彼教法作
T2267_.68.0031c14: 所縁生。從本爲名。名從眞如所縁縁生。
T2267_.68.0031c15: 二云。初地出世聖道。一從世第一法爲增
T2267_.68.0031c16: 上・無間二縁而生。二從眞如所縁縁生。二
T2267_.68.0031c17: 本有宗。護月論師亦有兩釋。一本有無漏種
T2267_.68.0031c18: 子爲增上縁眞如爲所縁縁故。順解脱等
T2267_.68.0031c19: 善根得生。二云。本有無漏種子爲因縁解脱
T2267_.68.0031c20: 分等爲增上縁世第一法爲無間縁眞如
T2267_.68.0031c21: 爲所縁縁故。初地出世間法得生。論從後
T2267_.68.0031c22: 縁隱前不説云從眞如所縁縁生。三新舊
T2267_.68.0031c23: 合家。戒賢論師釋與本有宗大旨相同。寂
T2267_.68.0031c24: 曰。此三家竝相宗教限之釋。理致未圓。今試
T2267_.68.0031c25: 就性相大猷而辨之。一心眞法界以二無
T2267_.68.0031c26: 我爲性。但由無明妄執力生能所取於蘊
T2267_.68.0031c27: 處界計法計我。自體成&T021400;三道流變。二無
T2267_.68.0031c28: 我性於是隱覆。眞如内熏習力外感淨法界
T2267_.68.0031c29: 等流正法教。勝解行地位以意言分別觀人
T2267_.68.0032a01: 法二無我。由三三摩地證入第一義眞如。
T2267_.68.0032a02: 當知纔縁二空便順眞性損滅陰&T021400;。且夫
T2267_.68.0032a03: 順解脱分發生以來乃至金剛。福智萬善悉
T2267_.68.0032a04: 是二空眞如之差別智印也。是故大小兩乘
T2267_.68.0032a05: 教理行果莫有不從眞如所縁縁種子而
T2267_.68.0032a06: 顯生也。眞如所縁縁旨趣深玄。可察。倫記
T2267_.68.0032a07: 十三下二十紙 云云○四解違
T2267_.68.0032a08: 有情本來非已有體 此中初立義。次引
T2267_.68.0032a09: 五十二十六紙之文。後故知下會瑜伽文。其旨
T2267_.68.0032a10: 可解○第三新舊合用家四。一立宗。二引證。
T2267_.68.0032a11: 三破斥。四總結。今初二
T2267_.68.0032a12: 有義種子習所成種 此中立宗引證綺互
T2267_.68.0032a13: 可知。應合糅上二家以成合用也○三破
T2267_.68.0032a14: 斥中二初難本有。二破新熏。初中有四。今
T2267_.68.0032a15: 初總標彰難意
T2267_.68.0032a16: 若唯本有 爲因縁性 ○二引教成前理」
T2267_.68.0032a17: 如契經説常爲因性 契經者指阿毘達磨
T2267_.68.0032a18: 經也。瑜伽五十一五紙 云。云何建立互爲縁
T2267_.68.0032a19: 性轉相。謂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縁性。
T2267_.68.0032a20: 一爲彼種子故。二爲彼所依故。爲種子
T2267_.68.0032a21: 者。謂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一切皆
T2267_.68.0032a22: 以阿賴耶識爲種子故。爲所依者。謂由
T2267_.68.0032a23: 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
T2267_.68.0032a24: 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
T2267_.68.0032a25: 那。由此末那爲依止意識得轉乃至。復次
T2267_.68.0032a26: 諸轉識與阿賴耶識作二縁性。一於現法
T2267_.68.0032a27: 中能長養彼種子故。二於後法中爲彼得
T2267_.68.0032a28: 生攝植彼種子故。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
T2267_.68.0032a29: 故。謂如依止阿賴耶識善・不善・無記轉識
T2267_.68.0032b01: 轉時。如是如是於一依止同生同滅。熏習
T2267_.68.0032b02: 阿賴耶識。由此因縁。後後轉識善・不善・無
T2267_.68.0032b03: 記性轉更增長轉更熾盛轉更明了而轉。於
T2267_.68.0032b04: 後法中爲彼得生攝植彼種子者。謂彼熏習
T2267_.68.0032b05: 種類能引攝當來異熟無記云云寂曰。爲彼
T2267_.68.0032b06: 種子者。阿賴耶識爲諸法種子之義。爲所依
T2267_.68.0032b07: 者。執受色根爲諸識依之義。長養種子者。
T2267_.68.0032b08: 七轉識熏成名言種子之義。攝植種子者。善
T2267_.68.0032b09: 惡二業熏成有支習氣之義。由前二義。能
T2267_.68.0032b10: 藏義成。由後二義所藏義成。第八識與諸
T2267_.68.0032b11: 法互爲因果。其旨可知。梁攝論第二二十
七紙
T2267_.68.0032b12: 性論第二十八紙 云云述記了義燈所辨有不
T2267_.68.0032b13: 允當。可察○三釋頌顯前徵
T2267_.68.0032b14: 此頌意言不可得故 此即釋前阿毘達
T2267_.68.0032b15: 磨經頌。以顯成徵唯本有之旨趣也。燈炷
T2267_.68.0032b16: 喩者。無性攝論第二九紙 説燈炷及蘆束喩。
T2267_.68.0032b17: 餘文可解○四正難破
T2267_.68.0032b18: 若諸種子爲因縁故 ○二出違多經失」
T2267_.68.0032b19: 又諸聖教理教相違 ○第二破新熏中
T2267_.68.0032b20: 有五。今初難本宗
T2267_.68.0032b21: 若唯始起不善等種 ○二因破分別論
T2267_.68.0032b22: 者中三。一叙宗。二破他。三自解。今初
T2267_.68.0032b23: 分別論者非無因生 述記云。諸邪分別皆
T2267_.68.0032b24: 名毘婆闍婆提。即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
T2267_.68.0032b25: 雞胤四部因諍無漏無因縁故今亦叙。破
T2267_.68.0032b26: 本即大乘唯説新熏心溷師等名分別論亦
T2267_.68.0032b27: 作此説。樞要上末云云了義燈三云。言分別
T2267_.68.0032b28: 論者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
T2267_.68.0032b29: 名分別。不定一部。故攝論中分別論者傳説
T2267_.68.0032c01: 是化地部。婆沙中分別傳説是正量部 寂曰此
説不允
T2267_.68.0032c02:
 此論下文分別論者云是説假部故。今此
T2267_.68.0032c03: 文略有三釋。一云。即大衆等四部其説種
T2267_.68.0032c04: 子因破大乘異師。二云。始終俱是破大乘
T2267_.68.0032c05: 師。三云。始終俱是破小乘師。大衆部等以
T2267_.68.0032c06: 本淨心能爲因生名爲種子非許有種云云
T2267_.68.0032c07: 宗輪論叙大衆等四宗本宗同義中。出心性
T2267_.68.0032c08: 本淨客塵所染之計。婆沙二十七十三紙亦叙
T2267_.68.0032c09: 此計。寂曰。心性本淨之義是大乘終極之説。
T2267_.68.0032c10: 即如華嚴・楞伽・勝鬘・無垢稱・法華・涅槃等
T2267_.68.0032c11: 所説竝皆以此理建立宗獻。豈可謂之非
T2267_.68.0032c12: 哉。自下破斥全依相宗教限思議熏變分齊
T2267_.68.0032c13: 破立。若據不思議熏變而論焉。則此破不
T2267_.68.0032c14: 當於彼宗。恰如以棒打水中影。可知○二
T2267_.68.0032c15: 破他中二。今初問*彼經意
T2267_.68.0032c16: 而心性言彼説何義 ○二別以理徵中二。
T2267_.68.0032c17: 初空理非因難。二起心非淨難。今乃初也
T2267_.68.0032c18: 若説空理無轉變故 寂曰。此難乃以思
T2267_.68.0032c19: 議熏變常途道理徵不思議熏變超情之玄
T2267_.68.0032c20: 猷。豈得允當乎。此難若成則一切方等超情
T2267_.68.0032c21: 不思議之玄宗一時壞滅。寄語同志。莫保
T2267_.68.0032c22: 守婆沙及相宗學而忤觸大乘深經以踐無
T2267_.68.0032c23: 垢友順憬之覆轍矣○二起心非淨難
T2267_.68.0032c24: 若即説心性相同故 述記分此一段以
T2267_.68.0032c25: 爲八難。此八箇難亦如上辨。在於思議熏
T2267_.68.0032c26: 變法門則一一有理。若於不思議熏變分
T2267_.68.0032c27: 齊則難皆不成。欲得知者應須熟讀思惟
T2267_.68.0032c28: 華嚴・勝鬘等經・起信・法界無差別等論矣○
T2267_.68.0032c29: 三自解
T2267_.68.0033a01: 然契經説故名本淨 對法第十十五紙云。
T2267_.68.0033a02: 無學道中所有三轉依者。何等爲三。謂心轉
T2267_.68.0033a03: 依・道轉依・麁重轉依。心轉依者。謂已得無
T2267_.68.0033a04: 學道證得法性。心自性淸淨永離一切客塵
T2267_.68.0033a05: 隨煩惱故名爲轉依。瑜伽五十四二十紙云。
T2267_.68.0033a06: 又復諸識自性非染。由世尊説一切心性本
T2267_.68.0033a07: 淸淨故。所以者何。非心自性畢竟不淨能
T2267_.68.0033a08: 生過失。猶如貪等一切煩惱○第三申正
T2267_.68.0033a09:
T2267_.68.0033a10: 由此應信類此應知 ○第四釋相違
T2267_.68.0033a11: 諸聖教中亦定非理 此中初會熏習文。
T2267_.68.0033a12: 後依障下會五十二文。初中聞熏習等者。無
T2267_.68.0033a13: 性攝論三九紙云。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
T2267_.68.0033a14: 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
T2267_.68.0033a15: 應答。從最淸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
T2267_.68.0033a16: 所生。又瑜伽五十一九紙云。復次阿賴耶識
T2267_.68.0033a17: 所攝持順解脱分及順決擇分等善法種子。
T2267_.68.0033a18: 此非集諦。由順解脱分等善根與流轉相
T2267_.68.0033a19: 違故。所餘世間所有善根因此生故轉更明
T2267_.68.0033a20: 盛。由此因縁彼所攝受。自類種子轉有功
T2267_.68.0033a21: 能轉有勢力。增長種子速得成立。復由此
T2267_.68.0033a22: 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盛生。又復能感當來
T2267_.68.0033a23: 轉增轉勝可愛可樂諸異熟果 又攝論三
T2267_.68.0033a24: 十一紙云。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
T2267_.68.0033a25: 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
T2267_.68.0033a26: 得相應故。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
T2267_.68.0033a27: 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
T2267_.68.0033a28: 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淸淨法果等流性
T2267_.68.0033a29: 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云云 後會
T2267_.68.0033b01: 五十二文云云可解○第五總結
T2267_.68.0033b02: 然諸聖教理教相違 ○第四總結
T2267_.68.0033b03: 由此應知始起二類 ○第八具義多少門
T2267_.68.0033b04: 中三。初總標六義。二隨六別釋。三總結。今
T2267_.68.0033b05:
T2267_.68.0033b06: 然種子義略有六種 無性攝論二十三紙
T2267_.68.0033b07: 云。内外不明了。二種唯世俗。勝義諸種子。
T2267_.68.0033b08: 當知有六種云云釋云。内外等者。稻穀麥等
T2267_.68.0033b09: 名外種子。阿賴耶識名内種子。不明了者。
T2267_.68.0033b10: 是無記故。言二種者。謂外及内。或因與果。
T2267_.68.0033b11: 此但唯識。由持因性雜染・淸淨二法轉故。
T2267_.68.0033b12: 有本誦言於二者。彼應於因於果。穀麥等
T2267_.68.0033b13: 外種説名世俗。阿賴耶識所變現故。言勝
T2267_.68.0033b14: 義者。阿賴耶識是實種子。是一切種子實因
T2267_.68.0033b15: 縁性故。及爲彼體故。此二種子六種差別法
T2267_.68.0033b16: 差別故云云世親論梁譯二二十
一紙
唐譯二十紙
T2267_.68.0033b17: 旨相同。諸本竝言。就世俗言則外種子亦
T2267_.68.0033b18: 名種子。容具六義。就勝義言則唯阿賴耶
T2267_.68.0033b19: 識即是眞實種子。能具六義。應知。瑜伽論
T2267_.68.0033b20: 第五十二紙説種子。倫記二上二十
二紙
 云云○二
T2267_.68.0033b21: 隨六別釋。於中有六。今初明刹那滅
T2267_.68.0033b22: 一刹那滅能生用故 謂有爲法有生滅
T2267_.68.0033b23: 故。於轉變位能取與果。有勝功能方成種
T2267_.68.0033b24: 子。常法無轉變故不成種子。此即當於瑜
T2267_.68.0033b25: 伽七義中無常法。今以圖配
T2267_.68.0033b26:
T2267_.68.0033b27: 述記遮諸計已次言。舊人云眞如是諸法種
T2267_.68.0033b28: 子者非也云云寂曰。舊人者。蓋斯指眞諦三
T2267_.68.0033b29: 藏等耳。疏主往往嫌斥眞如熏變云云按續
T2267_.68.0033c01: 一無 常 法 刈那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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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33c10: 高僧傳第五及慈恩傳。三藏渡竺之時。印度
T2267_.68.0033c11: 之地起信論久逸而不流。三藏翻漢爲梵以
T2267_.68.0033c12: 呈寄諸印度諸徳。三藏公正之懷可察。基師
T2267_.68.0033c13: 已後相宗諸師拘守常途斥眞如熏變。或
T2267_.68.0033c14: 歸之譯家誤。或謂人師執見。蓋相宗一箇之
T2267_.68.0033c15: 大弊也。倫記獨以思議熏變・不思議熏變
T2267_.68.0033c16: 判釋性・相二宗者固的論也。可尚○二明
T2267_.68.0033c17: 果俱有
T2267_.68.0033c18: 二果俱有與果俱有 俱現和合者。述記
T2267_.68.0033c19: 以顯現・現在・現有三義釋者鑿矣。護法宗。
T2267_.68.0033c20: 種子生現行。因果俱時轉故云現和合。何煩
T2267_.68.0033c21: 簡無性有情第七識也。此遮等簡經部及上
T2267_.68.0033c22: 座部等異時因果。論第三説。雖無去來而
T2267_.68.0033c23: 有因果恒相續義。謂現在法極迅速者。尚有
T2267_.68.0033c24: 初後生滅二時。生時酬因滅時引果。時雖
T2267_.68.0033c25: 有二而體是一。前因正滅後果正生。體相雖
T2267_.68.0033c26: 殊而俱是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設。然離斷
T2267_.68.0033c27: 大乘中難陀・勝軍論師亦立異時因果。
T2267_.68.0033c28: 至下當辨。非如種子下明種種相生是異
T2267_.68.0033c29: 時。雖因與果下叙種・現相生種種相生顯
T2267_.68.0034a01: 種種相生因亦在現。依生現果下明種種相
T2267_.68.0034a02: 望非果俱有。無性攝論二十四紙釋引自果。
T2267_.68.0034a03: 所謂唯者。若於此時生自果。即於爾時説
T2267_.68.0034a04: 名種子。種與有種並無始故。釋。種謂種子。
T2267_.68.0034a05: 有種即是阿賴耶識。能有種故名爲有種。又
T2267_.68.0034a06: 因名種果名有種。前釋爲正。此種・有種未
T2267_.68.0034a07: 生果。前俱無始有。對引自名爲種子云云
T2267_.68.0034a08: ○三明恒隨轉
T2267_.68.0034a09: 三恒隨轉自類相生 梁攝論二二十
二紙
云。隨
T2267_.68.0034a10: 逐至治際者。治謂金剛心道。阿梨耶識於是
T2267_.68.0034a11: 時功能方盡故名際。外種子至果熟及根壞
T2267_.68.0034a12: 時功能則盡。無性論二十四紙云。何者。應知
T2267_.68.0034a13: 恒隨轉刹那傳。傳經多時恒隨轉故。所以
T2267_.68.0034a14: 者何。其根損益枝等同故。寂曰。恒隨轉義通
T2267_.68.0034a15: 有漏・無漏種子。至金剛心有漏種滅無漏則
T2267_.68.0034a16: 捨因劣道得果勝道。有漏種中少分有中
T2267_.68.0034a17: 間得對治而不轉者。應隨應揀焉。基師頻
T2267_.68.0034a18: 揀無性人第七識云云此甚非理。何者。無性
T2267_.68.0034a19: 者。第七識縱是恒轉。彼即現行有所縁有
T2267_.68.0034a20: 行相。唯有覆性與種子義體用碩異。猶如
T2267_.68.0034a21: 天淵。有何所濫。數致揀別也。問。種子俱
T2267_.68.0034a22: 時具六義耶。有不必具六義耶。答。若約
T2267_.68.0034a23: 時論則有具・不具。何以故。果俱有者。唯約
T2267_.68.0034a24: 種生現不言種種前後相續。恒隨轉則反
T2267_.68.0034a25: 之應知。若約種自體始終。則理必應具六
T2267_.68.0034a26: 義。闕一不成種子。阿賴耶識所持種子。至
T2267_.68.0034a27: 治道已來。恒轉無斷。生現行時必與果俱。
T2267_.68.0034a28: 文義明暢可解。相家釋義鑿説甚多。言之初
T2267_.68.0034a29: 學生智之糧乎。以予思之。塞唯識道之蔀
T2267_.68.0034b01: 障也○四明性決定
T2267_.68.0034b02: 四性決定有因縁義 無性攝論二云。不
T2267_.68.0034b03: 從一切一切俱生。爲避此難故。説決定。
T2267_.68.0034b04: 雖恒隨轉。以諸種子功能定故。不從一切
T2267_.68.0034b05: 一切俱生 此遮下遮異部。薩婆多計五
T2267_.68.0034b06: 因皆因縁。或計。身・邊二見與五部染法爲
T2267_.68.0034b07: 遍行因。此即無記爲不善因。又計俱有因異
T2267_.68.0034b08: 性互爲因等。爲遮此等故説性決定○五
T2267_.68.0034b09: 待衆縁
T2267_.68.0034b10: 五待衆縁非恒頓生 無性攝論二云。何
T2267_.68.0034b11: 故不一切時常能生果。爲遮此難言待衆
T2267_.68.0034b12: 縁。非一切時會遇衆縁。故無過失 此遮
T2267_.68.0034b13: 下遮外道計。或遮下斥有部計因縁三世恒
T2267_.68.0034b14: 有○六明引自果
T2267_.68.0034b15: 六引自果互爲因縁 世親攝論云。唯能
T2267_.68.0034b16: 引自果者。謂自種子但引自果。如阿賴耶
T2267_.68.0034b17: 識種子唯能引生阿賴耶識。如稻穀等唯能
T2267_.68.0034b18: 引生稻穀等果。如是顯種果生義遮外道。
T2267_.68.0034b19: 次遮薩婆多等。俱舍六五紙明善等自類五
T2267_.68.0034b20: 蘊展轉相望爲因。具如要解辨。今大乘異
T2267_.68.0034b21: 彼。唯自類爲因果。如麥種唯生麥○三總
T2267_.68.0034b22:
T2267_.68.0034b23: 唯本識中非實種子 無性攝論二十六紙
T2267_.68.0034b24: 云。爲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説二頌。外或
T2267_.68.0034b25: 無熏習。非內種應知。聞等熏習無。果生非
T2267_.68.0034b26: 道理。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外種內爲
T2267_.68.0034b27: 縁。由依彼熏習。梁論二云。內無熏習二過。
T2267_.68.0034b28: 未作應得已作應失。按攝論意以外種子
T2267_.68.0034b29: 問內種子。外種有作而不得。如穀苣
T2267_.68.0034c01: 等。或有不作而得如稊稗等。內種亦有如
T2267_.68.0034c02: 是義不。釋云。外種子唯是世俗。非眞實種。
T2267_.68.0034c03: 內種是眞實。非有作而不得不作而得等
T2267_.68.0034c04: 違亂。假實大異。豈可以彼難此哉○第九
T2267_.68.0034c05: 生引二因分別門
T2267_.68.0034c06: 此種勢力即名引因 攝論頌云。此外內
T2267_.68.0034c07: 種子。能生引應知。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
T2267_.68.0034c08: 故。世親釋二云。如是二種種子。謂外及內。
T2267_.68.0034c09: 應知皆有能生・能引。此中外種乃至果熟
T2267_.68.0034c10: 爲能生因。內種乃至壽量邊際爲能生因。外
T2267_.68.0034c11: 種能引枯後相續。內種能引喪後屍骸。由
T2267_.68.0034c12: 引因故多時續住。若二種子唯有生因。此因
T2267_.68.0034c13: 既壞果即應滅。應無少時相續住義。乃至
T2267_.68.0034c14: 由此決定應有引因。此二種子譬如放弦
T2267_.68.0034c15: 彎弓爲因箭不墮落遠至所至 無性釋
T2267_.68.0034c16: 十六紙 云云某疏以爲無性論理勝。乃以彼
T2267_.68.0034c17: 化生死後頓滅將謂世親論未精云云是名
T2267_.68.0034c18: 相學之大弊也。世親論主就死後有遺骸
T2267_.68.0034c19: 者以雜引因而已。不遍攝四生明引因。
T2267_.68.0034c20: 安云不精也。古對法中判釋性相。有宜揀
T2267_.68.0034c21: 焉。有不宜揀焉。條理調然不可混亂。相學
T2267_.68.0034c22: 之弊向彼不宜揀之地妄加料簡。贅言鑿
T2267_.68.0034c23: 義如閙叢林。唯識妙宗由是隱覆。學者可
T2267_.68.0034c24: 察。以予思之。世親釋論深得論旨。可知。
T2267_.68.0034c25: 瑜伽第十・對法第四於十二支分別生・引。
T2267_.68.0034c26: 可尋○十四縁分別門
T2267_.68.0034c27: 內種必由所生果故 無性攝論第二云云
T2267_.68.0034c28: 如述記引。四縁之義如論第八・雜集四十四
T2267_.68.0034c29: 三紙等明。內外種子差別可知○自下大
T2267_.68.0035a01: 文第二解熏習義。於中有二。一總問略答。
T2267_.68.0035a02: 二廣辨。今初
T2267_.68.0035a03: 依何等義故名熏習 ○第二廣辨中三。一
T2267_.68.0035a04: 明所熏。二明能熏義。三明熏習義。初中三。
T2267_.68.0035a05: 今初問
T2267_.68.0035a06: 何等名爲四義 ○二答中四。今初堅住
T2267_.68.0035a07:
T2267_.68.0035a08: 一堅住性故非所熏 世親攝論二十一紙
T2267_.68.0035a09: 無性論二十四紙 云云簡經部色心受熏云云
T2267_.68.0035a10: 二無記性
T2267_.68.0035a11: 二無記性非新受熏 此中二。初正明無
T2267_.68.0035a12: 記性。後簡佛果淨識非所熏。攝論云云 無性
T2267_.68.0035a13: 十四紙遮經部説轉識及識類受熏云云 ○
T2267_.68.0035a14: 三可熏性
T2267_.68.0035a15: 三可熏性故非所熏 世親攝論二十紙云云
T2267_.68.0035a16: 別釋中揀心所及無爲等云云○四與能熏
T2267_.68.0035a17: 共和合
T2267_.68.0035a18: 四與能熏故非所熏 攝論云云○三結
T2267_.68.0035a19: 唯異熟識非心所等 述記中明難陀・勝
T2267_.68.0035a20: 軍等計種・現異時非理。寂曰。若依世親論
T2267_.68.0035a21: 既言無間生。現行熏種。種生現行。同時異
T2267_.68.0035a22: 時交際叵測。偏執異同恐非聖旨。可知○
T2267_.68.0035a23: 自下第二明能熏四義中有三。謂問・答・結。
T2267_.68.0035a24: 問可知。答中有四。今初明有生滅
T2267_.68.0035a25: 何等名爲故非能熏 ○二有勝用
T2267_.68.0035a26: 二有勝用故非能熏 述記意謂。若能縁熏
T2267_.68.0035a27: 者。除第八識王所及業所感六識心幷色不
T2267_.68.0035a28: 相應等所餘七轉識心所能爲能熏。若相分
T2267_.68.0035a29: 熏者。前所除法亦非所遮。雖異熟生心如
T2267_.68.0035b01: 法執是增强心亦能爲能熏云云演祕叙二
T2267_.68.0035b02: 釋。了義燈三五十
七紙
斥此二解。祕主亦承義燈
T2267_.68.0035b03: 意評斥二解。今以圖解叙出二説
T2267_.68.0035b04: 二説 苦樂相應
T2267_.68.0035b05: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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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35b12: 寂曰。述記意粗同初説。但以法執爲異熟
T2267_.68.0035b13: 生爲能熏者斯爲別義。其於業感心心所
T2267_.68.0035b14: 分別能熏・非能熏者與疏不合。述記七末
T2267_.68.0035b15: 四十
九紙
云。有漏能熏中除極劣無記。此即四無
T2267_.68.0035b16: 記中除異熟生。異熟生中有餘三不攝無
T2267_.68.0035b17: 記名異熟生無記。如法執等類。此皆能熏。
T2267_.68.0035b18: 唯除六識中業所招者。望餘無記是極劣
T2267_.68.0035b19: 故。亦除第八識但業所招。並非能熏
T2267_.68.0035b20: 苑章五本十五紙辨法執是異熟生心所攝。此
T2267_.68.0035b21: 義應思○三有增減
T2267_.68.0035b22: 三有增減應有勝劣 此中初正明有增
T2267_.68.0035b23: 減。後揀佛果圓滿淨識。文旨明著。可解○
T2267_.68.0035b24: 四與所熏和合
T2267_.68.0035b25: 四與所熏故非能熏 此中初正明與所
T2267_.68.0035b26: 熏和合。後揀無和合。可知。相學者作種種
T2267_.68.0035b27: 揀。雖非無理稍近穿鑿。就要可解○三總
T2267_.68.0035b28:
T2267_.68.0035b29: 唯七轉識可是能熏 註家於四分分別。
T2267_.68.0035c01: 可知。述記七末四十
八紙
有辨○三明熏習義中
T2267_.68.0035c02: 三。一明熏習義。二明種・現相生。三明因果。
T2267_.68.0035c03: 今初
T2267_.68.0035c04: 如是能熏故名熏習 ○二明種・現相生
T2267_.68.0035c05: 同時
T2267_.68.0035c06: 能熏識等理不傾動 本種起而現行。現
T2267_.68.0035c07: 行即熏種。三法展轉相生同時。可知○三
T2267_.68.0035c08: 明因果
T2267_.68.0035c09: 能熏生種應知假説 雖婆沙説六因而
T2267_.68.0035c10: 與大乘旨碩異。就一分相似邊以例證焉。
T2267_.68.0035c11: 大乘之中唯有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及種
T2267_.68.0035c12: 自類相生。是因縁性。除此餘法皆非因縁。
T2267_.68.0035c13: 如毘婆沙説因縁是五因性非大乘之所
T2267_.68.0035c14: 許也。顯揚十八八紙廣破彼説。可尋。又對
T2267_.68.0035c15: 法第四九紙説十二因縁。此於增上縁假説
T2267_.68.0035c16: 爲因縁。探玄記十二有二釋。可尋○第三
T2267_.68.0035c17: 總結
T2267_.68.0035c18: 是謂略説一切種相 ○自下大段第二明
T2267_.68.0035c19: 第四行相第五所縁。於中有二。初問。後答。
T2267_.68.0035c20: 今初
T2267_.68.0035c21: 此識行相所縁云何 ○二答中大分爲二。
T2267_.68.0035c22: 一解所縁行相。二解不可知言。初中二。初
T2267_.68.0035c23: 略解。後廣解。初中亦二。初擧頌略答。後別
T2267_.68.0035c24: 解。今初
T2267_.68.0035c25: 謂不可知執受處了 ○二別解中有二。初
T2267_.68.0035c26: 解行相。後解所縁。今乃初也
T2267_.68.0035c27: 了謂了別爲行相故 述記以三義釋行
T2267_.68.0035c28: 相。一行於境相。二行境相状。三行境行解
T2267_.68.0035c29: 相貌。西明亦作三釋。以第三解爲優。了義
T2267_.68.0036a01: 燈以爲。疏三解中。初解爲正。所以爲正者。
T2267_.68.0036a02: 以通有爲縁・無爲縁名義周足故云。寂曰。
T2267_.68.0036a03: 燈主鑿矣。今乃明心心所行於境行解相
T2267_.68.0036a04: 貌。第三解於義穩當。可知。泰抄云。初義者
T2267_.68.0036a05: 三藏本義。後兩解即基師解也。行相行解原
T2267_.68.0036a06: 出於婆沙。俱舍第四十三紙光一餘三十
二紙
四十
四紙
T2267_.68.0036a07: 寶四三十
二紙
要解第三廣辨云云大小兩乘釋義
T2267_.68.0036a08: 不同。可知○二明所縁中二。初別明內外
T2267_.68.0036a09: 所縁。後總解所縁。初中二。初明外。後明內。
T2267_.68.0036a10: 今初
T2267_.68.0036a11: 處謂處所所依處故 ○二明内境中二。
T2267_.68.0036a12: 初總明。後別釋。今乃初也
T2267_.68.0036a13: 執受者二及有根身 瑜伽六十六十紙云。
T2267_.68.0036a14: 如是若色若內若心心所任持不捨。若如是
T2267_.68.0036a15: 縁令成變異。是名執受。諸法與此相違。當
T2267_.68.0036a16: 知是名非執受法。樞要上末四十
七紙
 云云 又瑜
T2267_.68.0036a17: 伽五十一四紙云。云何建立所縁轉相。謂若略
T2267_.68.0036a18: 説。阿賴耶識由於二種所縁境轉。一由了
T2267_.68.0036a19: 別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
T2267_.68.0036a20: 了別內執受者。謂能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
T2267_.68.0036a21: 執習氣及諸色根根依處。此於有色界若於
T2267_.68.0036a22: 無色唯有習氣執受了別。了別外無分別
T2267_.68.0036a23: 器相者。謂能了別依止縁內執受阿賴耶
T2267_.68.0036a24: 識故於一切時無有間斷器世間相。譬如
T2267_.68.0036a25: 燈焔生時內執膏炷外發光明云云執受者。
T2267_.68.0036a26: 謂攝爲自體持令不壞安危共同而領受
T2267_.68.0036a27: 之能生覺受之義。可知。餘如述記辨○二
T2267_.68.0036a28: 別釋中三。初明種子。二釋有根身。三明執
T2267_.68.0036a29: 受義。今乃初也
T2267_.68.0036b01: 諸種子者分別習氣 此中有安慧・護法
T2267_.68.0036b02: 二師異計。護法意謂。染及無記一分在六・
T2267_.68.0036b03: 七。有執者名爲妄執習氣。善及無記一分不
T2267_.68.0036b04: 能起執。但爲執心所遍計。故束爲妄執習
T2267_.68.0036b05: 氣。又解。染・無記有執種名遍計所執自性
T2267_.68.0036b06: 妄執習氣。善無記無執者。是有漏但名遍計
T2267_.68.0036b07: 習氣。又解。種名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唯
T2267_.68.0036b08: 約染。以有漏中多執故。安慧意謂。諸八識
T2267_.68.0036b09: 有執故。五十一云。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
T2267_.68.0036b10: 以此證知。一切三性種子皆有執熏習故。
T2267_.68.0036b11: 名自性妄執習氣云云護法家例色法難云云
T2267_.68.0036b12: 寂曰。此是今宗一箇大持論也。不可輒評。
T2267_.68.0036b13: 按五十一之文似通三性種子。七十六・顯揚
T2267_.68.0036b14: 十七亦皆同致。色法與心心所種子何必一
T2267_.68.0036b15: 例。且依大乘終極。雖是色法。從遍計所執
T2267_.68.0036b16: 堅固妄想熏習力生。言之自性妄執習氣。亦
T2267_.68.0036b17: 無巨妨。古對法中文義悠遠難爲定判。往
T2267_.68.0036b18: 往有彷彿乎安慧義之旨。學唯識者須深
T2267_.68.0036b19: 用心焉。五十一・顯揚十七云遍計所執自性
T2267_.68.0036b20: 妄執習氣。七十六云相名分別戲論習氣。今
T2267_.68.0036b21: 論粗同於七十六。若依護法。則五十一文
T2267_.68.0036b22: 如上所辨。七十六及今論文通三性乃至決
T2267_.68.0036b23: 擇等種。若依安慧宗。二文同致。一切有漏
T2267_.68.0036b24: 三性心乃至順解脱分順決擇分阿賴耶所執
T2267_.68.0036b25: 受種子悉名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亦名
T2267_.68.0036b26: 諸相名分別習氣。資糧・加行善法是道諦所
T2267_.68.0036b27: 攝雖非是阿賴耶識所攝。尚帶二執故。未
T2267_.68.0036b28: 免體爲阿賴耶識所執受遍計所執相名分
T2267_.68.0036b29: 別戲論習氣。以予思之。安慧宗致能順古
T2267_.68.0036c01: 説。應思。但所憾不見安慧全論也○第二
T2267_.68.0036c02: 明有根身
T2267_.68.0036c03: 有根身者及根依處 身有二義。初以積
T2267_.68.0036c04: 集爲義。後以依止爲義。五根及根依處總
T2267_.68.0036c05: 爲有根身。根依處者即扶根也○第三釋執
T2267_.68.0036c06: 受義
T2267_.68.0036c07: 此二皆是同安危故 五十一・五十三・五
T2267_.68.0036c08: 十六等文如上已出○第二總解所縁
T2267_.68.0036c09: 執受及處而得起故 有部計。唯縁有心
T2267_.68.0036c10: 生。不縁無生心。經部計。縁無亦得心起。
T2267_.68.0036c11: 大乘則親所縁縁影相必有。非縁無也。本質
T2267_.68.0036c12: 或有或無可得○自下第二廣解。於中有
T2267_.68.0036c13: 二。初廣行相。後廣所縁。初中三。一申其正
T2267_.68.0036c14: 義。二明四分等。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36c15: 此中了者見分所攝 寂曰。此文明暢。不
T2267_.68.0036c16: 待解釋也。述記之中竝釋行相所縁。義意
T2267_.68.0036c17: 混雜。今正明行相。何勞論影像也。應思○
T2267_.68.0036c18: 第二明四分義中有四。謂立二分立三分
T2267_.68.0036c19: 立四分明攝略。初立二分中有二。初立
T2267_.68.0036c20: 二分。後引教證。初中亦二。初申自義。後破
T2267_.68.0036c21: 他。今初
T2267_.68.0036c22: 然有漏識説名見分 述記一本六十
三紙
云云。
T2267_.68.0036c23: 安慧已前唯自體分爲依他起。苟有能取・所
T2267_.68.0036c24: 取則是遍計所執。然依所執諸法起時似
T2267_.68.0036c25: 能・所取者。即自體分上義分。離自體分而
T2267_.68.0036c26: 無別體云云難陀・親勝・護法等於自體分依
T2267_.68.0036c27: 他起義分爲有依他起見相分云云取能・似
T2267_.68.0036c28: 二分以立二分○二破他
T2267_.68.0036c29: 若心心所必有二相 此中有二。初破無
T2267_.68.0037a01: 所縁相。後破無能縁相。述記以爲。初則破
T2267_.68.0037a02: 正量部及安慧師。後則破安慧師及淸辨師。
T2267_.68.0037a03: 寂曰。論文則一往立破之説。不可怪焉。如
T2267_.68.0037a04: 基疏辨。多入情窠。胡得穩當也。如安慧論
T2267_.68.0037a05: 師雖立一分。妄識遍計爲能所取。爾時自
T2267_.68.0037a06: 證分有似所計二分離言法體。是離言法體
T2267_.68.0037a07: 故。不立爲二分而已。其旨甚深可察。又淸
T2267_.68.0037a08: 辨掌珍之説率依三論等。全不忤二諦之正
T2267_.68.0037a09: 理。如第一卷中辨。且述記之中牒破淸辨所
T2267_.68.0037a10: 説即言。彼立唯境無心之義云云演祕叙有
T2267_.68.0037a11: 人難詰基疏救釋云云寂曰。此救全不成。可
T2267_.68.0037a12: 知。義林・唯識亦與疏同。當時有三論宗徒
T2267_.68.0037a13: 乃難此破文云。淸辨何處立境唯耶。子島
T2267_.68.0037a14: 出一文救云云蓋此救者全指鹿爲馬之辨
T2267_.68.0037a15: 也。可知○二引經證
T2267_.68.0037a16: 如契經説自然而轉 經者厚嚴經。即今
T2267_.68.0037a17: 密嚴經二四紙有此頌。少異可知○第二立
T2267_.68.0037a18: 三分中二。初對十九部辨相差別。後申三
T2267_.68.0037a19: 分。初中亦二。初出十九部所計。後顯大乘
T2267_.68.0037a20: 義。今乃初也
T2267_.68.0037a21: 執有離識相各別故 小乘中計。有實外
T2267_.68.0037a22: 境爲所縁境。以影像爲行相。能縁心名
T2267_.68.0037a23: 爲事。雖立影像。屬之能縁。又大衆部中雖
T2267_.68.0037a24: 有見分縁見義。與大乘自證分縁見其旨
T2267_.68.0037a25: 不同。可知○二顯大乘義
T2267_.68.0037a26: 達無離識有差別故 此中二段。初明大
T2267_.68.0037a27: 乘三分建立與小有異。後此若無下明無
T2267_.68.0037a28: 自證分應無憶持心心所者。憶持者。婆沙
T2267_.68.0037a29: 十一十六紙出多説。無如大乘義意明了。可
T2267_.68.0037b01: 見。次明心心所所依所縁行相事等。瑜伽一
T2267_.68.0037b02: 六紙云。同一所縁非一行相。同十紙云。同一所
T2267_.68.0037b03: 縁不同一行相。今論云。所縁相似行相各
T2267_.68.0037b04: 別。其旨全同。所縁是相分。行相是見分事。即
T2267_.68.0037b05: 自體分本質有無不定。若有本質爲疎所縁
T2267_.68.0037b06: 生心。則本質自攝於親所縁縁。或時以本
T2267_.68.0037b07: 質爲所縁。則從影像於本質。即是隨順理
T2267_.68.0037b08: 門之説耳○第二明三分義
T2267_.68.0037b09: 然心心所體無別 陳那菩薩集量論中立
T2267_.68.0037b10: 三分義。能量・所量・量果以尺量爲喩。因明
T2267_.68.0037b11: 疏及義燈三云云
T2267_.68.0037b12:
T2267_.68.0037b13: ○第三立四分中四。一立理。二分別。三引
T2267_.68.0037b14: 教成。四釋頌意。今乃初也
T2267_.68.0037b15: 又心心所必現量故 寂曰。四分建立旨
T2267_.68.0037b16: 趣精密。然古對法中無立四分。一分二分三
T2267_.68.0037b17: 分其旨究暢。更立證自證分者。恐過於精
T2267_.68.0037b18: 密乎。學者更應尋究古對法之説矣○二
T2267_.68.0037b19: 分別
T2267_.68.0037b20: 此四分中唯識理成 佛地論三八紙 云云
T2267_.68.0037b21: 曰。四分差別是一識義分。不即不離。不可
T2267_.68.0037b22: 以通途能所縁等而穿鑿矣○三引教成」
T2267_.68.0037b23: 是故契經種種差別 寂曰。此厚嚴經之
T2267_.68.0037b24: 文。蓋乃指見・相二分耳。一切衆生識有似
T2267_.68.0037b25: 能・所取之義分。是爲依他二分。有情執爲
T2267_.68.0037b26: 實能所取。外爲相所縛。內爲麁重所縛。是
T2267_.68.0037b27: 故名纒。今以此文備四分證。義恐不答。應
T2267_.68.0037b28: 思○四釋頌意
T2267_.68.0037b29: 此頌意説是見分故 此文以證四分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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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37c21: 纒字難通。故了義燈三及泰抄彈力會釋
T2267_.68.0037c22: 寂曰。雖有此釋。恐不合頌意乎。寂豈
T2267_.68.0037c23: 敢遮四分説乎。但古對法中無四分説及
T2267_.68.0037c24: 與今此厚嚴頌枘鑿乎四分之證者。不應
T2267_.68.0037c25: 得覆。學者幸察焉○四明攝略
T2267_.68.0037c26: 如是四分攝心所故 攝略可知。入楞伽
T2267_.68.0037c27: 者第十三紙可尋。寂曰。或爲一分或爲四
T2267_.68.0037c28: 分。得意建立則全無所妨。一識義分猶空
T2267_.68.0037c29: 中畫。三不必三。一不必一。量與所量證與
T2267_.68.0038a01: 所證唯以義立。非就事辨。若能如是。則識
T2267_.68.0038a02: 分之義則唯識宗一箇之玄猷也。如後代膚
T2267_.68.0038a03: 學之輩格對四家妄作抑揚者。斯戲論之
T2267_.68.0038a04: 甚矣○三總結
T2267_.68.0038a05: 識行相即識之見分 ○自下大文第二廣
T2267_.68.0038a06: 所縁中三。一外境。二內境。三料揀。初中二。
T2267_.68.0038a07: 今初總解釋
T2267_.68.0038a08: 所言處者各遍似一 述記之中引六十
T2267_.68.0038a09: 六辨共・不共。一共中共。略纂十六云。謂器
T2267_.68.0038a10: 世間業如本地第三。或感一劫等造此業
T2267_.68.0038a11: 所由。三性作意爲方便引此業。生起能別
T2267_.68.0038a12: 器世間諸行令住不絕。如山河等云云二共
T2267_.68.0038a13: 中不共。如己田宅及一水四見。三不共中不
T2267_.68.0038a14: 共。如自眼根。他不用縁故。四不共中共。如
T2267_.68.0038a15: 自扶根塵。他亦縁用故。演祕云。問。且如一
T2267_.68.0038a16: 樹。有情共變而一有情代用之時。爲用自
T2267_.68.0038a17: 變爲兼用他。若唯自者。餘人變者應存不
T2267_.68.0038a18: 亡。樹何不見。若亦用他。何名唯識。答。樹
T2267_.68.0038a19: 等既是共相種生。皆相隨順互有增益。彼一
T2267_.68.0038a20: 情自所變者所縁親用。他所變者與自所變
T2267_.68.0038a21: 爲增上縁亦疎縁用。一切相望自爲所順
T2267_.68.0038a22: 他爲能縁。由所順無能順亦滅。由斯樹喪
T2267_.68.0038a23: 唯識亦成。問。何以得知互相增益。答。對法
T2267_.68.0038a24: 第七説有共業爲增上縁。如次下引。寂
T2267_.68.0038a25: 曰。如彼一樹第八識因縁變。唯是四塵眼等
T2267_.68.0038a26: 所取亦現量得。無有分別。但第六識種種遍
T2267_.68.0038a27: 計取樹相及所斫方所等。然四塵及樹相等
T2267_.68.0038a28: 諸識頓變。一人伐用時四塵不現。他有情變。
T2267_.68.0038a29: 是共業感故隨不顯現。意識遍計妄見斫伐
T2267_.68.0038b01: 及方所轉移。實非有斫伐乃至方所轉移等。
T2267_.68.0038b02: 諸識頓變非情謂境。雖瑜伽云能順・所順。
T2267_.68.0038b03: 但是巧説增上縁而已。不可取入於情窩
T2267_.68.0038b04: 矣。共業所感之事唯應依憑於聖説究其
T2267_.68.0038b05: 大旨轉進思及修慧更悟入於見諦無漏
T2267_.68.0038b06: 證知識變實義也。若於凡愚聞慧境以情
T2267_.68.0038b07: 計度。則却成戲論。可知○二叙諸師説中
T2267_.68.0038b08: 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038b09: 誰異孰識變爲此相 ○二答中有三。一同
T2267_.68.0038b10: 月藏。二護法菩薩假設別義。三申護法自
T2267_.68.0038b11: 義。今初
T2267_.68.0038b12: 有義一切共所起故 瑜伽五十一八紙云。
T2267_.68.0038b13: 亦是器世間生起根本。由能生起器世間
T2267_.68.0038b14: 故。亦是有情互起根本。一切有情相望互爲
T2267_.68.0038b15: 增上縁故立世毘曇第十云。佛言。比丘。是
T2267_.68.0038b16: 時世界更欲起成。是世間法然初起世界
T2267_.68.0038b17: 時。有衆生已生長業能感大梵果報等
T2267_.68.0038b18: 二護法菩薩假設別義中二。初難月藏。後
T2267_.68.0038b19: 申義。今初
T2267_.68.0038b20: 有義若爾復何所用 難破如述記明。寂
T2267_.68.0038b21: 曰。此難一往。月藏且就此世界共業感判。
T2267_.68.0038b22: 非廣論別業感他方界等。又如佛菩薩變
T2267_.68.0038b23: 爲此雜染界相。是隨染現不思議妙用。豈可
T2267_.68.0038b24: 引彼而難此乎○二述正義
T2267_.68.0038b25: 是故現居皆共變故 本識所變當生界有
T2267_.68.0038b26: 二。初近生。後一切可生者。瑜伽五十一四紙
T2267_.68.0038b27: 阿賴耶識由於二種所縁境轉。一由了別
T2267_.68.0038b28: 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了
T2267_.68.0038b29: 別內執受者。謂能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
T2267_.68.0038c01: 習氣及諸色根根所依處。此於有色界若在
T2267_.68.0038c02: 無色唯有習氣執受了別。了別無分別器相
T2267_.68.0038c03: 者。謂了別依止縁內執受阿賴耶識故於
T2267_.68.0038c04: 一切時無有間斷器世間相。譬如燈焰生
T2267_.68.0038c05: 時內執膏炷外發光明。如是阿賴耶識縁
T2267_.68.0038c06: 內執受縁外器相生起道理。應知亦爾
T2267_.68.0038c07: 此師意謂。五十一文由縁下器而不定故
T2267_.68.0038c08: 不言縁。言不定者。無色聖者不縁器。非
T2267_.68.0038c09: 一切不縁下器。無色凡夫當生者。亦能變
T2267_.68.0038c10: 外器。此解於前月藏計揀當不生者而已。
T2267_.68.0038c11: 可知○自下第三出護法自義中有二。初
T2267_.68.0038c12: 破前師。後申自義。今初
T2267_.68.0038c13: 有義若爾便變爲彼 此中初以器將壞
T2267_.68.0038c14: 時無現居當生等破。次以他三千界中同
T2267_.68.0038c15: 地者應變此界。而次又諸異生下以無色等
T2267_.68.0038c16: 有情變爲此界無用故不可變而難之。次
T2267_.68.0038c17: 設有下明自界他方不可變爲異地異界
T2267_.68.0038c18: 器。此文但揀設有色身而不變異地器而
T2267_.68.0038c19: 已。非偏論無色界有色身。述記所釋恐非
T2267_.68.0038c20: 論旨也。若色界天至欲界地上。由如沙上
T2267_.68.0038c21: 著油油即眞下。又如麵中立又如雲中行
T2267_.68.0038c22: 皆陷入也。必法別變地方乃得住。又大般
T2267_.68.0038c23: 若經第二説。如欲行欲界地上必須變金
T2267_.68.0038c24: 剛始得行住也。何以故。欲界地麁疎云云
T2267_.68.0038c25: 二申自義
T2267_.68.0038c26: 由是設生所見異故 此中初明他方有情
T2267_.68.0038c27: 同地變爲此土。次明他方欲界變爲此土
T2267_.68.0038c28: 故劫壞時雖無此土有情器仍有。可知。寂
T2267_.68.0038c29: 總論曰夫以 法界縁起器世間凡聖共・不共
T2267_.68.0039a01: 親疎分齊甚深難思。是佛及極位大菩薩之
T2267_.68.0039a02: 境而非凡夫二乘小菩薩之所測知也。應
T2267_.68.0039a03: 須細披讀華嚴探玄記第三矣。今試就性相
T2267_.68.0039a04: 通格評此論所出三説。謂若約一三千界衆
T2267_.68.0039a05: 生共業所感。不細判親疎遠近等。則第一
T2267_.68.0039a06: 師義頗有道理。可知。若分親疎遠近等細
T2267_.68.0039a07: 究理趣。則第二説者深得道理。然應於此
T2267_.68.0039a08: 一三千界而辨現居・當生等。他三千界雖
T2267_.68.0039a09: 有之。互如虚空不應論變於此三千界自
T2267_.68.0039a10: 地亦應有親疎。此一世界南閻浮提人親共
T2267_.68.0039a11: 所變。如餘三洲及異趣他世界隨應疎也。
T2267_.68.0039a12: 當生者・近生者・可生者是亦應於一成壞
T2267_.68.0039a13: 劫以論變爲也。所謂次生可生者之所變
T2267_.68.0039a14: 是當持用能得變爲。而此中有無量親疎遠
T2267_.68.0039a15: 近。非凡識之境。可知。所謂第三説者理難
T2267_.68.0039a16: 極成。他三千界自地變爲此土故。器將壞
T2267_.68.0039a17: 時此土猶存之義。恐非古對法之正旨。器將
T2267_.68.0039a18: 壞時雖無現居當生者。器界猶有者。此劫
T2267_.68.0039a19: 已生有情之餘勢。如人之死後遺骸尚有。如
T2267_.68.0039a20: 攝論第二所説。雖然此義深玄非輒可論。
T2267_.68.0039a21: 聊呈鄙衷以充敲推耳
T2267_.68.0039a22: 成唯識論略疏第二終
T2267_.68.0039a23:
T2267_.68.0039a24:
T2267_.68.0039a25:
T2267_.68.0039a26: 成唯識論略疏第三論本第二
T2267_.68.0039a27:   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T2267_.68.0039a28: ○自下第二明内境執受中二。初解種子。後
T2267_.68.0039a29: 解有根身。初中亦二。初明有漏種。後明無
T2267_.68.0039b01: 漏種。今初
T2267_.68.0039b02: 諸種子者故是所縁 論云識性其言奇
T2267_.68.0039b03: 矣記以三義而辨性義。一約體性。二約性
T2267_.68.0039b04: 類。三約三性。順違可考。如護法等以種
T2267_.68.0039b05: 爲識相分。如月藏等説種是識自體立見
T2267_.68.0039b06: 分受熏。如上已辨○二明無漏種
T2267_.68.0039b07: 無漏法種不違唯識 無漏種子雖依附
T2267_.68.0039b08: 本識本識持種。與本識性相乖故非本識
T2267_.68.0039b09: 攝。不離識故名爲唯識○二明有根身中
T2267_.68.0039b10: 二。初正明有根身。後叙異計。今乃初也
T2267_.68.0039b11: 有根身者受用他義 此中初明根是不共
T2267_.68.0039b12: 中不共。次明根依處是不共中共。後明共
T2267_.68.0039b13: 相種子變爲不共中共自他互受用○二叙
T2267_.68.0039b14: 異計中二。初安慧論師解。後護法論師解。今
T2267_.68.0039b15:
T2267_.68.0039b16: 此中有義五根現故 此中初立義。後引
T2267_.68.0039b17: 證。辨中邊論二紙云。變似有情者。似自他身
T2267_.68.0039b18: 五根性現此師意説。依處與根定不相
T2267_.68.0039b19: 離。爲用依處故亦變他根。色界鼻舌二根
T2267_.68.0039b20: 必無發識之用。爲依處故變二根。如無色
T2267_.68.0039b21: 界以無根故依處亦無。由此根定不相離
T2267_.68.0039b22: 故須變也。舊中邊頌言。根・塵・我及識。本
T2267_.68.0039b23: 識生似彼。論曰。似塵者。謂本識顯現相似
T2267_.68.0039b24: 色等。似根者。謂識似五根於自他相續中
T2267_.68.0039b25: 顯現似我者。意識與我見無明等相應故。
T2267_.68.0039b26: 似識者。謂六種識。本識者。謂阿賴耶識。生
T2267_.68.0039b27: 似彼者。謂似塵等四物。新論頌云。識變似
T2267_.68.0039b28: 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
T2267_.68.0039b29: 論云。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
T2267_.68.0039c01: 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
T2267_.68.0039c02: 染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
T2267_.68.0039c03: 六識了相塵故。寂曰。舊論頌及長行與新
T2267_.68.0039c04: 翻異。舊論意粗似楞伽等説本識擧體成七
T2267_.68.0039c05: 轉識猶如水波之趣。古對法中往往有與
T2267_.68.0039c06: 新唯識家所言而牴牾者。由是觀之如瑜
T2267_.68.0039c07: 伽・莊嚴・攝大乘・辨中邊等梵本則應含容
T2267_.68.0039c08: 楞伽・密嚴等大乘終門之理而二門不相妨
T2267_.68.0039c09: 也。賢首大師頻存此疑。寂亦訝之。慈恩基
T2267_.68.0039c10: 師見古説中不合自所立者謂之譯家誤
T2267_.68.0039c11: 或歸之舊師情見。學者宜於是著擇法眼
T2267_.68.0039c12: 矣○二護法論師等解
T2267_.68.0039c13: 有義唯能猶見相續 此中初明五根唯自
T2267_.68.0039c14: 所變非他變但根依處是自他共變。次會釋
T2267_.68.0039c15: 上辨中邊文。後擧事以證變他依處。寂曰。
T2267_.68.0039c16: 他根變・不變是佛二智境。非凡小所測也。
T2267_.68.0039c17: 豈可以情識而判斷耶○三總料簡中二。
T2267_.68.0039c18: 初明定等所變。二總定此識縁境明此識
T2267_.68.0039c19: 不變縁心・心所等。今乃初也
T2267_.68.0039c20: 前來旦説擊發起故 此中初結牒前來業
T2267_.68.0039c21: 力所變內外境差別。次明定等所變與前業
T2267_.68.0039c22: 變而不相同。後明所變境相差別。定等力
T2267_.68.0039c23: 者。等取法威力・大願力等。瑜伽三十七云。
T2267_.68.0039c24: 諸佛菩薩威力略有三種。一者聖威力。謂佛
T2267_.68.0039c25: 菩薩得定自在依定自在隨其所欲一切
T2267_.68.0039c26: 事成心調柔善修心故。是名聖威力。二者
T2267_.68.0039c27: 法威力。謂諸法有廣大果有大勝利。是名
T2267_.68.0039c28: 法威力。此中法者即是六種波羅蜜多。乃至
T2267_.68.0039c29: 三者俱生威力。謂佛菩薩先集廣大福徳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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