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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略疏 (No. 2267_ 普寂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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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01a01:
T2267_.68.0001a02:   No. 2267 [cf. No. 1585]
T2267_.68.0001a03:
T2267_.68.0001a04: 成唯識論略疏幷懸譚
T2267_.68.0001a05:   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T2267_.68.0001a06: 將釋此論十門分別。一明論敎興。二時敎
T2267_.68.0001a07: 分齊。三藏乘所攝。四能詮敎體。五所詮宗趣。
T2267_.68.0001a08: 六敎所被機。七傳譯不同。八弘通得失。九日
T2267_.68.0001a09: 域傳來。十隨文別釋
T2267_.68.0001a10: 初明論敎興者。是亦有三。一本敎興起。二
T2267_.68.0001a11: 瑜伽論敎興。三今論敎興。初本敎興起者。蓋
T2267_.68.0001a12: 斯摩訶衍敎乃最淸淨法界等流。有種種大
T2267_.68.0001a13: 因縁起。具如智論初説。以要言之。此唯識
T2267_.68.0001a14: 三性二無我敎乃爲俾已成熟聲聞及與一
T2267_.68.0001a15: 類大乘根性者了逹諸法實相成處中行隨
T2267_.68.0001a16: 應除障趣三菩提證寂滅樂而宣説。可
T2267_.68.0001a17: 知。二瑜伽論敎興者。如世親傳及樞要載。
T2267_.68.0001a18: 可尋。三今論縁起者。筏蘇畔徒菩薩唐言世
T2267_.68.0001a19: 親。無著同母弟也。位居明得道隣極喜。初
T2267_.68.0001a20: 於薩婆多部出家不肯大乘。後由兄阿僧
T2267_.68.0001a21: 伽諫誨迴趣於大乘。製作若干大乘論扶
T2267_.68.0001a22: 攝中宗遂乃摘諸大乘經論之精要造斯
T2267_.68.0001a23: 三十頌。千言含於一字萬妙備於半偈。略
T2267_.68.0001a24: 頌旣就廣釋方陳。縁盡戢化杳歸泥曰。後
T2267_.68.0001a25: 有十大論師珍玩斯頌各製釋論。曲盡幽
T2267_.68.0001a26: 宗。分峯香雲競芬蘭菊。可謂一時之雄詮
T2267_.68.0001a27: 也。唐三藏歸東之日將來十師論本。初命
T2267_.68.0001a28: 四傑各論別譯。後因基公請糅會十師以
T2267_.68.0001a29: 爲一本而以護法爲本宗。卽今論是也。糅
T2267_.68.0001b01: 論之製有所可評。至下當辨
T2267_.68.0001b02: 第二時敎分齊者。蓋夫如來垂敎有頓有
T2267_.68.0001b03: 漸。所謂頓者。謂如來現等覺海印定中炳現
T2267_.68.0001b04: 乎稱性法曼荼羅。佛説菩薩説刹説衆生説
T2267_.68.0001b05: 三世一切説普説恒説。一切時一切處説一
T2267_.68.0001b06: 切法攝一切機。卽華嚴圓滿修多羅是也。所
T2267_.68.0001b07: 謂漸者。卽三時敎也。解深密經第二云。勝義
T2267_.68.0001b08: 生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初於一時在於婆
T2267_.68.0001b09: 羅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惟爲發趣聲聞
T2267_.68.0001b10: 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爲
T2267_.68.0001b11: 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
T2267_.68.0001b12: 者。而於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
T2267_.68.0001b13: 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第二時中惟爲
T2267_.68.0001b14: 發趣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
T2267_.68.0001b15: 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
T2267_.68.0001b16: 雖更甚奇甚爲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
T2267_.68.0001b17: 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
T2267_.68.0001b18: 足處所。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爲發趣一切
T2267_.68.0001b19: 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
T2267_.68.0001b20: 靜自性𣵀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
T2267_.68.0001b21: 輪。第一甚奇最爲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
T2267_.68.0001b22: 無上無容。是眞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T2267_.68.0001b23: 瑜伽七十六亦同此説。舊譯經第二十六紙
T2267_.68.0001b24: 云。文殊師利千臂千鉢經五十紙亦有此説。
T2267_.68.0001b25: 可見。然此三時教經文幽玄叵輒判釋。今
T2267_.68.0001b26: 且分二門以備硏磨。一正明三時敎。二就
T2267_.68.0001b27: 經判釋。初正明三時敎者。印度釋家判此
T2267_.68.0001b28: 三時兩宗殊旨。如日照三藏所傳戒賢・智
T2267_.68.0001b29: 光二論師之説。慈恩章疏及瑜伽倫記所出
T2267_.68.0001c01: 景泰等所判大率依憑戒賢所立云云。寂謂。
T2267_.68.0001c02: 二家所判雖各立理。義未純美。而智光
T2267_.68.0001c03: 所判無所大舛。相宗所計甚盭經旨。可
T2267_.68.0001c04: 察。謹按新舊深密及與諸大乘經論之説意。
T2267_.68.0001c05: 此三時敎乃染界衆生漸入佛慧從微至著
T2267_.68.0001c06: 之階級也。一切衆生本來寂滅自性𣵀槃。但
T2267_.68.0001c07: 由無明妄執力爲二障之所蔽妄感二種
T2267_.68.0001c08: 生死業識流變論迴無窮。若有眞如內重善
T2267_.68.0001c09: 友外誘勝因縁力則將乃翻流還源。最始
T2267_.68.0001c10: 對治人執我見。則煩惱障除分段死盡入無
T2267_.68.0001c11: 爲界。是爲初時敎。過是已後分證二空淨
T2267_.68.0001c12: 治二障麁分意言分別縁修六度修自化
T2267_.68.0001c13: 他之分位。是爲第二時敎。過是已後證入
T2267_.68.0001c14: 中道第一義諦乃能淨治二障細分及以習
T2267_.68.0001c15: 氣。二智轉明眞俗俱融眞修六度任運自轉。
T2267_.68.0001c16: 於是分齊以立第三時敎。然則初時敎卽四
T2267_.68.0001c17: 眞諦無我人法最初甘露。是被凡夫二乘之
T2267_.68.0001c18: 敎。第二時敎卽二空敎及以縁修六度出假
T2267_.68.0001c19: 之道。是被薄塵垢三賢菩薩之敎。此似覺位
T2267_.68.0001c20: 二諦未融故。三乘隔別大以隔小。故云發
T2267_.68.0001c21: 趣大乘。第三時敎卽中道第一義諦三性三
T2267_.68.0001c22: 無性之敎。此分眞位眞俗融卽三乘都會於
T2267_.68.0001c23: 一眞如。故云普爲乘。亦云一切大乘。當知
T2267_.68.0001c24: 今此三時忽視焉則雖似迦羅。體究焉則是
T2267_.68.0001c25: 三摩耶而寄時以表顯具濁衆生漸入祕藏
T2267_.68.0001c26: 之曼荼羅也。古徳敎判頓漸。漸中立四時
T2267_.68.0001c27: 五時。率皆依據於此玄猷。可知。二就經判
T2267_.68.0001c28: 釋者。所謂初時敎乃四阿含等所説。可知所
T2267_.68.0001c29: 謂第二時第三時敎者是大乘敎之始門終極
T2267_.68.0002a01: 也。如夫般若諸部其宣説二空及縁修六度
T2267_.68.0002a02: 出假之行等者。是大乘始門之説也。其宣説
T2267_.68.0002a03: 如來藏中道第一義諦等者。是大乘終極之
T2267_.68.0002a04: 説也。而判其説相則應言是顯了説於始
T2267_.68.0002a05: 門祕密説於終極乃含攝第二時第三時
T2267_.68.0002a06: 之敎也。如夫深密所説其説茫洋難辨巴
T2267_.68.0002a07: 鼻。亦應是説渉始終該攝第二時第三時
T2267_.68.0002a08: 之敎也如彼楞伽・楞嚴・勝鬘・如來藏・大集・
T2267_.68.0002a09: 方等・法華・𣵀槃等全是第三時敎也。奇哉此
T2267_.68.0002a10: 三時敎乃毘盧性海之智印漸入祕藏之標
T2267_.68.0002a11: 相。淺則由淺而妙。深則由深而玄。豈可妄
T2267_.68.0002a12: 作抑揚哉。寂竊謂。若依梵本則不翅深密
T2267_.68.0002a13: 含攝於始終二門。如夫瑜伽・顯揚・莊嚴・攝
T2267_.68.0002a14: 大乘・辨中邊・對法・唯識等論亦皆應含容
T2267_.68.0002a15: 始終二門之説也。所以取證者。深密諸本
T2267_.68.0002a16: 其説容預與後代相宗所言頗有逕庭。是其
T2267_.68.0002a17: 證一矣。豈不云乎今論依六經。六經槪以
T2267_.68.0002a18: 如來藏縁起爲宗。所依旣爾。能依豈不然
T2267_.68.0002a19: 耶。是其證二矣。如眞諦三藏所譯攝論等分
T2267_.68.0002a20: 明有從始向終之趣。是其證三矣。唯識十論
T2267_.68.0002a21: 師中如安慧・難陀所説往往有彷佛乎大
T2267_.68.0002a22: 乘終門之旨。是其證四矣。大乘義章三佛義
T2267_.68.0002a23: 中引唯識論。文旨頗異於唐譯。是其證五
T2267_.68.0002a24: 矣。賢首國師有訝於此假途於二論師交
T2267_.68.0002a25: 作會釋搰搰焉國相宗之執弊者。蓋爲此
T2267_.68.0002a26: 也。如今譯唯識論乃是大乘始門之説。應
T2267_.68.0002a27: 攝之第二時敎也。而慈恩門下偏以般若
T2267_.68.0002a28: 空宗爲第二時敎以今論宗爲第三時强
T2267_.68.0002a29: 以僣同於華嚴・勝鬘・法華・𣵀 槃大乘終極
T2267_.68.0002b01: 之説。倒判曲會蓬蓬然起。遂至於⿺止舊翻
T2267_.68.0002b02: 諸論及與十師各論不傳於世也。豈容不
T2267_.68.0002b03: 洪歎哉。顧者基師秉創業垂統之權將取
T2267_.68.0002b04: &T012568;於護法挺立一家以杭諸宗。由逐扶
T2267_.68.0002b05: 宗之鹿不覺入於此險處也乎。雖出於爲
T2267_.68.0002b06: 法之好心蔀障敎道之失頗多矣。毋寧容
T2267_.68.0002b07: 不辨斥乎哉
T2267_.68.0002b08: 第三藏乘所攝者。是中有二。初明藏攝。後
T2267_.68.0002b09: 明乘攝。初明藏攝者。或説二藏一菩薩
T2267_.68.0002b10: 藏。二聲聞藏。或説三藏。一素怛覽。二毘奈
T2267_.68.0002b11: 耶。三阿毘達磨。今此論者。二藏之中菩薩藏
T2267_.68.0002b12: 攝。三藏之中阿毘曇攝。具如法苑藏章明。
T2267_.68.0002b13: 後乘所攝者。乘謂一乘・三乘・五乘等。如深
T2267_.68.0002b14: 密・瑜伽等是三乘敎。今此論者於三乘中
T2267_.68.0002b15: 單明菩薩敎理行果。是三乘敎中菩薩乘。此
T2267_.68.0002b16: 與性宗所判一乘頗有異同。二宗諍論具
T2267_.68.0002b17: 如探玄第一發揮鈔所辨也
T2267_.68.0002b18: 第四能詮敎體者。略作四門。一隨相門。二唯
T2267_.68.0002b19: 識門。三歸性門。四遍通門。初中有四。一或
T2267_.68.0002b20: 唯以名・句・文爲體。二或唯以音聲爲體。
T2267_.68.0002b21: 三或具前二以爲敎體。四或俱非二事以
T2267_.68.0002b22: 爲敎體。此四句中前三句則通大小乘。具
T2267_.68.0002b23: 斯四句互不相礙者唯大乘説也。二唯識門
T2267_.68.0002b24: 是亦分四。一唯本無影。如小乘諸部未明
T2267_.68.0002b25: 唯識也。三唯影無本。如龍軍・堅慧・及佛地
T2267_.68.0002b26: 一師所説。彼計。佛唯有大定智悲無前十
T2267_.68.0002b27: 五界不説法。但聽法者由佛智悲爲增上
T2267_.68.0002b28: 縁故。自識上有似文義現云云。二亦本亦
T2267_.68.0002b29: 影。如護法・親光等説。佛有無漏聲名句文。
T2267_.68.0002c01: 聞者識上有文義影像。顯現本影相成二識
T2267_.68.0002c02: 決定云云。四非本非影。如頓敎遮詮門明。三
T2267_.68.0002c03: 歸性門。一實眞如以爲敎體。以一切法唯
T2267_.68.0002c04: 一眞如故。四遍通門。謂遍於六塵一切法
T2267_.68.0002c05: 有生解之義悉爲敎體。基師所辨四重出
T2267_.68.0002c06: 體文有濫誤義有剩缺。叵爲憑用。今乃不
T2267_.68.0002c07: 由其舊轍之致可察
T2267_.68.0002c08: 第五所詮宗趣者。是亦分二。初明宗後明
T2267_.68.0002c09: 趣。初明宗者。先總後別。總謂以一切法唯
T2267_.68.0002c10: 識爲宗。別則以菩薩乘敎理行果爲宗。敎
T2267_.68.0002c11: 謂唯識三能變。理謂三性三無性。行謂十度
T2267_.68.0002c12: 十正行。果謂菩提𣵀槃。後明趣者。謂以使
T2267_.68.0002c13: 大乘根性者得唯識信解成處中行遣二
T2267_.68.0002c14: 執袪二障證得二轉妙果爲趣。可知
T2267_.68.0002c15: 第六敎所被者。若據大乘始門則瑜伽論等
T2267_.68.0002c16: 判五種性。一菩薩種性。二獨覺種性。三聲
T2267_.68.0002c17: 聞種性。四不定種性。五無種姓。今此論唯被
T2267_.68.0002c18: 菩薩及不定性餘非其器。且所被機必唯上
T2267_.68.0002c19: 品。深密經頌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
T2267_.68.0002c20: 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
T2267_.68.0002c21: 我。又阿毘達磨經頌云。由攝藏諸法一切
T2267_.68.0002c22: 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此論第
T2267_.68.0002c23: 三云。已入見道諸菩薩衆得眞現觀名爲
T2267_.68.0002c24: 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爲開
T2267_.68.0002c25: 示。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道前未能證
T2267_.68.0002c26: 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轉依故。亦爲
T2267_.68.0002c27: 説云云。寂曰。三乘見諦迹者方能證解阿賴
T2267_.68.0002c28: 耶識。非有身見者之所能也。後代學佛之
T2267_.68.0002c29: 輩躇階而走。何其甚哉。若依大乘終極則
T2267_.68.0003a01: 許一切衆生皆當作佛。所以其正爲則唯被
T2267_.68.0003a02: 於勝者。其兼爲則被不愚法二乘及大心凡
T2267_.68.0003a03: 夫。若其轉爲遠爲則通被愚法二乘及無姓
T2267_.68.0003a04: 有情也。是故一切衆生皆此所爲。二家異諍
T2267_.68.0003a05: 如餘處辨
T2267_.68.0003a06: 第七傳譯不同者。此論有兩代譯。初則眞諦
T2267_.68.0003a07: 三藏譯。續高僧傳一云。眞諦三藏於制旨寺
T2267_.68.0003a08: 譯廣義法門經及唯識論云云。大乘義章十
T2267_.68.0003a09: 十九紙妙玄八上三十
三紙
引唯識論云云。後則
T2267_.68.0003a10: 唐玄奘三藏貞觀十九年回錫顯慶五年譯
T2267_.68.0003a11: 出此論糅合之由如樞要述。寂竊謂。今此
T2267_.68.0003a12: 糅論錯綜群義巧契一師之旨。文約義豐辭
T2267_.68.0003a13: 妍理密。令怖廣文者易可受持。其益莫大
T2267_.68.0003a14: 焉。雖然由是十師各論不流於世。無由
T2267_.68.0003a15: 見諸家之全體者豈得不歉然哉。且夫舊
T2267_.68.0003a16: 論行於隋世李唐之初遽爾逸沒者何耶。予
T2267_.68.0003a17: 於是不得不慨然矣。擧以告同志焉
T2267_.68.0003a18: 第八弘傳得失者。惟夫此三十頌以少文字
T2267_.68.0003a19: 總攝廣大甚深無邊義。可謂敎中之摩尼寶
T2267_.68.0003a20: 矣。釋論亦能申明頌意括盡精微。實乃覈
T2267_.68.0003a21: 性相之懿範甄迷悟之明鑒也。所憾由支
T2267_.68.0003a22: 那傳持得失互存使禀學者而利害相半。寂
T2267_.68.0003a23: 曩昔粗知其得失。雖欲辨之由深欽重百
T2267_.68.0003a24: 本疏主徳高功偉箝口而已。毎思及之頻
T2267_.68.0003a25: 傷歎此妙偈雅論之旨欝然於傳持之間快
T2267_.68.0003a26: 快於胸中者有年於玆矣。邇爲知音之所
T2267_.68.0003a27: 激勸奮然興起不省己分敢陳所懷。初擧
T2267_.68.0003a28: 傳持得後辨其失。初擧其得者。謂此唯識
T2267_.68.0003a29: 中道三性二無我之敎乃菩薩道之根基十信
T2267_.68.0003b01: 三賢菩薩正所學處進入地位之甘露門也。
T2267_.68.0003b02: 所以染界衆生欲學菩薩道者。必應由此
T2267_.68.0003b03: 正法敎轍而解行證入焉。且夫三乘敎法悉
T2267_.68.0003b04: 是最淸淨法界等流。三世諸佛無量阿僧祇
T2267_.68.0003b05: 劫抛捨河沙身命所成就之大智寶珠也。
T2267_.68.0003b06: 經云。若於三乘隨輕毀一至一頌。不應
T2267_.68.0003b07: 親近或與交遊或共住止或同事業。若有親
T2267_.68.0003b08: 近乃至同事業。俱定當墮無間地獄然支
T2267_.68.0003b09: 那六朝之季人機漸漓浮慕玄虛不喜實
T2267_.68.0003b10: 踐。曁聞於台衡開一心三諦之妙宗而貶
T2267_.68.0003b11: 斥偏權少林唱直指見性之玄旨以毀呵有
T2267_.68.0003b12: 相之風。其得旨者善矣。不則禀敎者便爲
T2267_.68.0003b13: 圓頓墮參禪者便爲向上墮。遂乃令大乘
T2267_.68.0003b14: 法敎學無根抵宛如不由其礎而構大廈
T2267_.68.0003b15: 矣。于時玄奘三藏傑出唐運。慨斯頽風
T2267_.68.0003b16: 誓志復古。忘躬殉法遠陟龍葱。遍歷詢問
T2267_.68.0003b17: 博究敎道深探義府。旋踵舊那當運敷演。
T2267_.68.0003b18: 四傑三千簧鼓斯道。慈恩基公承嗣其統
T2267_.68.0003b19: 申釋百本恢張斯宗。五分中宗之敎於是
T2267_.68.0003b20: 指掌。三性了義之旨於是炳如。三乘正法由
T2267_.68.0003b21: 是再輝。二諦玄猷由是一振。俾澆季枯槁
T2267_.68.0003b22: 衆生普潤正法敎澤。二師傳持之功豈淺淺
T2267_.68.0003b23: 乎哉。後辨其失者。凡彼宗之所提倡不順
T2267_.68.0003b24: 乘教之綱&T075577;者蓋多矣。今且擧示其魁者五
T2267_.68.0003b25: 焉。一名相繁費之弊。二濫用因明之弊。三妄
T2267_.68.0003b26: 廢二乘之弊。四倒判三一之弊。五嫌斥空法
T2267_.68.0003b27: 之弊。初名相繁費之弊者。夫學佛之道始乎
T2267_.68.0003b28: 聞敎中乎思惟終乎證入。以智入焉以行
T2267_.68.0003b29: 成焉。聞敎也者發軫而已。其運轉者要在定
T2267_.68.0003c01: 慧。所以如來在世出家之輩首聞正法。於陰
T2267_.68.0003c02: 入界及以四諦因果等理纔得信解。則結足
T2267_.68.0003c03: 空間修四念處。挺然物表以證爲期。如來
T2267_.68.0003c04: 滅後過五百年。毘婆沙學轉入名相。語言繁
T2267_.68.0003c05: 蕪如閙叢林。名相之蔀濫觴乎此。相宗名相
T2267_.68.0003c06: 之蔀殆佶於彼。其綴文也佶屈&MT00149;牙。其立
T2267_.68.0003c07: 義也穿鑿迀曲。動也引六釋八轉印度俗學
T2267_.68.0003c08: 使學者費心力於無益之地。多義叢雜猶如
T2267_.68.0003c09: 開肆。甚則至於一義中設七十七釋。吁
T2267_.68.0003c10: 名相墮之弊莫甚焉乎。𣵀槃毒箭之聖諭。方
T2267_.68.0003c11: 等問橋之明誡。胡弗思也。南山出古徳示
T2267_.68.0003c12: 云。誦勝鬘一卷攝一切佛法根本盡云云。
T2267_.68.0003c13: 蓋此一言乃名相墮者之阿伽陀藥也。可尚。
T2267_.68.0003c14: 二濫用因明之弊者。此中分二。初正明因明
T2267_.68.0003c15: 非佛敎。後斥其濫用有失。初正明因明非
T2267_.68.0003c16: 佛敎者。蓋夫因明者。是外道法定非佛敎。
T2267_.68.0003c17: 其證頗多。四阿含經及諸律中全無以因明
T2267_.68.0003c18: 爲佛敎之説。是其證一矣。六足・發智・婆沙・
T2267_.68.0003c19: 雜心・俱舍・成實等論中亦無以因明爲佛
T2267_.68.0003c20: 敎之説。婆沙八十云辨無礙解以習因明
T2267_.68.0003c21: 論爲加行。是乃由學不究内外則辭辨澁
T2267_.68.0003c22: 滯也。是其證二矣。瑜伽三十八云。一切外論
T2267_.68.0003c23: 略有三種。一者因論。二者聲論。三者醫方
T2267_.68.0003c24: 論。又六十四云諸外道因明論。十支諸論亦
T2267_.68.0003c25: 無異致。是其證三矣。瑜伽・顯揚等中説四
T2267_.68.0003c26: 眞實。一世間所知眞實。二學所知眞實。三煩
T2267_.68.0003c27: 惱障淨智所行眞實。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眞
T2267_.68.0003c28: 實。初二乃世間法。等三乃聲聞法敎。第四是
T2267_.68.0003c29: 大乘法敎因明乃第二學所知。既非大小兩
T2267_.68.0004a01: 乘。豈是佛敎耶。是其證四矣。如上是敎證
T2267_.68.0004a02: 也。今更擧一理證焉。我佛之垂敎也有隨
T2267_.68.0004a03: 情焉有隨智焉。隨情法門尚非世間學所
T2267_.68.0004a04: 知境。況於隨智法門乎。譬如空中飛鳥終
T2267_.68.0004a05: 日翩翩人莫能尋其跡。四句永絕百非洞遣。
T2267_.68.0004a06: 唯聖者二智之所照而已。豈容以因量而
T2267_.68.0004a07: 窮盡哉。因明非是内敎斷乎可知。後辨濫
T2267_.68.0004a08: 用有失者。因明者源足目仙説。印度外道舊
T2267_.68.0004a09: 來習學。佛在世時。聖弟子輩全不用是。痛
T2267_.68.0004a10: 呵六群比丘從事此伎。佛滅四五百年後。僧
T2267_.68.0004a11: 徳寢衰外學勃起。動張論場捔論宗計。王
T2267_.68.0004a12: 大臣及婆羅門梵志之輩爲之證者。宗因譬
T2267_.68.0004a13: 喩以因明評量判斷。是爲定格。當是時也
T2267_.68.0004a14: 由佛弟子不達因明動致墮負。如意論師
T2267_.68.0004a15: 始習學是以禦外論。其學未精尚受屈辱。
T2267_.68.0004a16: 後曁世親・陳那・天主・三大士爲降伏外計
T2267_.68.0004a17: 扶護佛敎漸興盛是學。遂乃至於外道異學
T2267_.68.0004a18: 悉來聽習。於是爲令學徒通達因明柝伏
T2267_.68.0004a19: 外論。荏苒乎資因明學寓屬内敎。蓋斯一
T2267_.68.0004a20: 時之適化也。所以未顯了説因明是佛敎。時
T2267_.68.0004a21: 有樂著因明者。附託於異理異門乃言因
T2267_.68.0004a22: 明是佛説云云慈恩基公欲以因明肸飾所
T2267_.68.0004a23: 宗。製疏敷揚首言因明源唯佛説。自爾其
T2267_.68.0004a24: 沿襲者託異理異門以會釋之。異理異門者
T2267_.68.0004a25: 何。謂是有三類。一者菩薩爲求種智故爲
T2267_.68.0004a26: 斷智礙故爲伏異道故爲成四無礙故
T2267_.68.0004a27: 遍學一切所應知法。不簡内外不問大小。
T2267_.68.0004a28: 悉是菩薩學處也。非以是菩薩學處而一切
T2267_.68.0004a29: 皆佛敎也。二者經云麁言及細語皆歸第一
T2267_.68.0004b01: 義。論云一切世間善語皆從佛經出。是乃
T2267_.68.0004b02: 由一切善法皆從毘盧智海流出之密意
T2267_.68.0004b03: 也。三者足目仙等開示世間道理者多是混
T2267_.68.0004b04: 迹菩薩。乃假世敎以爲漸化之由。如三菩
T2267_.68.0004b05: 薩寄生支那道・儒化世。由是理則世典所
T2267_.68.0004b06: 敎悉皆諸佛菩薩之妙化也。如斯就異理異
T2267_.68.0004b07: 門而會釋焉。則風聲水音鷄鳴狗吠乃至街
T2267_.68.0004b08: 談巷説無有非佛敎者也。毋寧容以有
T2267_.68.0004b09: 異門異理攝内外法以爲佛敎之義而濫
T2267_.68.0004b10: 用世間學所知麁淺之法以爲眞佛説也
T2267_.68.0004b11: 哉。雖然如是。印度之地尚韋陀學。苟及持
T2267_.68.0004b12: 論因明爲量。國王大臣及證者不知我敎
T2267_.68.0004b13: 非世間因量之所究了。闇爾以因明決勝
T2267_.68.0004b14: 負。蓋斯當時之弊風而萬牛不可回之勢也。
T2267_.68.0004b15: 所以陳那天主等努力敷演之。是即適時之
T2267_.68.0004b16: 善巧而出弗獲已。後漸託異理異門言源
T2267_.68.0004b17: 是佛説亦不可深譴焉。如支那日域不
T2267_.68.0004b18: 傳韋陀五明之學。雖有異道絕無以因明
T2267_.68.0004b19: 立敵抗論之風。在于此時此處勞敷揚因明
T2267_.68.0004b20: 學。恰若山上造舟海中推車矣。但有多失
T2267_.68.0004b21: 而無一得者也乎。如彼唯識論疏。首對破
T2267_.68.0004b22: 數勝等中。因量如蝟過多。尚斯使學者費
T2267_.68.0004b23: 精神於無益之地者已。況乎至於三乘法
T2267_.68.0004b24: 破立抑揚一一以因明爲權衡者特是失
T2267_.68.0004b25: 弘敎之柄也。顧者慈恩基公者一代之英也。
T2267_.68.0004b26: 豈不知斯不順乎。但由其欲藉印度珍奇
T2267_.68.0004b27: 之學風以黼黻己宗扶宗之情爲崇不覺
T2267_.68.0004b28: 致斯顚蹶也乎。寂竊謂。像季之世正法陵
T2267_.68.0004b29: 夷。轉轉生弊蔀障我敎。雖然其弊衆多。
T2267_.68.0004c01: 而蔀障之最大也宜莫若乎濫用因明之弊
T2267_.68.0004c02: 矣。所以者何。謂其將外道世論比肩於二
T2267_.68.0004c03: 諦三乘之敎者。譬如以雜木比之栴檀以
T2267_.68.0004c04: 奴隷擬之王公也。其將世間因量籌度於
T2267_.68.0004c05: 我至玄至微至大至廣之道者恰似寸尺於
T2267_.68.0004c06: 泰山斗斛於大海也。豈非使我敎而淺陋
T2267_.68.0004c07: 且狹少之極乎。今且擧一兩事以示端倪
T2267_.68.0004c08: 焉。在昔印度有勝軍論師。四十餘年立一比
T2267_.68.0004c09: 量云。諸大乘經皆佛説。兩俱極成非諸佛語
T2267_.68.0004c10: 所不攝故。如增一等阿笈摩。此量久流行無
T2267_.68.0004c11: 敢徵詰。奘三藏於此量出若干難即正彼
T2267_.68.0004c12: 量云。自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唯識亦言
T2267_.68.0004c13: 諸大乘經至敎量攝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
T2267_.68.0004c14: 顚倒理契經攝故。如增一等云云。寂曰。勝
T2267_.68.0004c15: 軍一量有難。叵成固所無論也。三藏所正
T2267_.68.0004c16: 及以唯識一量甚難肯信。何者。以自所許
T2267_.68.0004c17: 爲因而將成立他所不許宗。甚所不應。
T2267_.68.0004c18: 學者思旃。又三藏在西域之日。戒日王設
T2267_.68.0004c19: 無⿺大會延請奘師令立宗義。師立唯識
T2267_.68.0004c20: 比量云。眞故極成色不離於眼識。自許初
T2267_.68.0004c21: 三攝眼所不攝故。猶如眼識。新羅元曉法師
T2267_.68.0004c22: 於此比量作決定相違云。眞故極成色定
T2267_.68.0004c23: 離於眼識。自許初三攝眼識不攝故。猶如眼
T2267_.68.0004c24: 根。同國順憬寄之基師請其通釋。基師躊躇
T2267_.68.0004c25: 雖爲通釋。文義紛糾無所適從。曉師若在
T2267_.68.0004c26: 恐不首肯焉。寂竊謂。所謂色不離識者。是
T2267_.68.0004c27: 大乘唯識之玄理也。以大乘阿毘達磨數百
T2267_.68.0004c28: 萬言循環硏覈。猶是聞所成境。未得分明
T2267_.68.0004c29: 詮顯此理。更修四尋思四如實觀聖諦現觀
T2267_.68.0005a01: 二智現前方能得於此而無疑惑豈容以
T2267_.68.0005a02: 因明一量而成立此理哉。況於此決定相
T2267_.68.0005a03: 違萬牛不可動乎。成立大乘是佛説亦復
T2267_.68.0005a04: 例是。應須理之與敎紬繹無窮而調伏有
T2267_.68.0005a05: 部師之局見。不可得以因明一量而⿺彼
T2267_.68.0005a06: 難也。是故印度之地習學因明者尚可恕
T2267_.68.0005a07: 焉。其於支那日域。以因明學混雜佛敎者。
T2267_.68.0005a08: 不翅使學者費心思於無益之境。由是於
T2267_.68.0005a09: 佛敎中生一疣贅。豈可不削除乎。三者妄
T2267_.68.0005a10: 廢二乘之弊者。謂瑜伽論第五明如理作意
T2267_.68.0005a11: 施設建立班列三乘。第六卷明不如理作意
T2267_.68.0005a12: 施設建立中叙外道十六異論。十支諸論率
T2267_.68.0005a13: 順此判。然慈恩基公不由此轍。詮宗各異
T2267_.68.0005a14: 中異計中列外道小乘。自主中邊中對立往
T2267_.68.0005a15: 往貶斥二乘同隊外道。甚則稱爲邪執。寂
T2267_.68.0005a16: 曰。聲聞法敎者。是我佛世尊攝閻浮重障衆
T2267_.68.0005a17: 生令入佛慧最妙第一之方便也。此不止
T2267_.68.0005a18: 釋迦文佛而作斯化。三世十方諸佛亦皆以
T2267_.68.0005a19: 此法救拔雜染衆生。是革凡成聖之初甘露
T2267_.68.0005a20: 也。豈可嫌斥之哉。妄廢二乘之弊興起於
T2267_.68.0005a21: 像法之始。李唐以來轉更勃張。雖是時運之
T2267_.68.0005a22: 所使。特是使有識者扼腕而揮涙之弊風
T2267_.68.0005a23: 矣。基師之所判釋雖應是殉時代而骯骳
T2267_.68.0005a24: 之適化斯旨蔽乎閻浮一化之眞風壅乎漸
T2267_.68.0005a25: 入佛慧之妙門。此不翅於理有妨亦即違
T2267_.68.0005a26: 盭於瑜本末之論旨。所以立此一門以辨
T2267_.68.0005a27: 其端倪焉。四者倒判三一之弊者。蓋佛之
T2267_.68.0005a28: 爲教也。始乎二乘中乎三乘終乎一乘。所
T2267_.68.0005a29: 謂二乘乃詮於四諦人空之教也。所謂三乘
T2267_.68.0005b01: 乃詮於二諦二空及菩薩縁修六度出假之
T2267_.68.0005b02: 行之教也。所謂一乘即二空所顯眞理中道
T2267_.68.0005b03: 第一義諦之教也。始是治人執煩惱障之道。
T2267_.68.0005b04: 中則治二執二障之麁分之道。終乃治二執
T2267_.68.0005b05: 二障之細分之道。又始乃釋迦文佛救攝閻
T2267_.68.0005b06: 浮重障衆生之權施。中乃菩薩三賢之教道。
T2267_.68.0005b07: 終乃菩薩十地之證道。如上三級是法性自
T2267_.68.0005b08: 爾之曼荼心性顯現之智印也。按諸部般若
T2267_.68.0005b09: 及深密瑜伽等法門。隱然存乎以第二級
T2267_.68.0005b10: 爲入理門以第三級爲所歸處之旨。故雖
T2267_.68.0005b11: 有隔別三乘剖判五姓等之説。其説容預
T2267_.68.0005b12: 無所固必。宛似於隨其教限而他榘&T012568;
T2267_.68.0005b13: 也。瑜伽・莊嚴・中邊・攝大乘等往往有二門
T2267_.68.0005b14: 不相離之趣。譯本尚然。矧乎梵本必應存
T2267_.68.0005b15: 從三入一之旨。可察。如彼華嚴・楞伽・勝
T2267_.68.0005b16: 鬘・大集・方等・法華・涅槃等分明宣説從一
T2267_.68.0005b17: 出二乘三乘等而二乘三乘皆會歸於一乘
T2267_.68.0005b18: 諸乘是救機之權誘一乘乃所顯之實義權
T2267_.68.0005b19: 攬實成實由權顯之玄猷。三一次第理數調
T2267_.68.0005b20: 然。可知。十八空論十二紙説七眞實。第三明
T2267_.68.0005b21: 唯識眞實辨。一切諸法唯有淨識無有能
T2267_.68.0005b22: 疑。亦無所疑。廣釋如唯識論。但唯識義有
T2267_.68.0005b23: 兩。一者方便。謂先觀唯有阿梨耶識無餘
T2267_.68.0005b24: 境界。現得境智兩空妄識已盡。名爲方便
T2267_.68.0005b25: 唯識。二明正觀唯識。遣蕩生死虚妄心及以
T2267_.68.0005b26: 境界。一切皆淨盡。唯有阿摩羅淸淨心云
T2267_.68.0005b27: 云。淸凉玄談六十紙云。具分唯識質影俱影半
T2267_.68.0005b28: 頭唯識影外有質乃至具分是眞唯識義。此
T2267_.68.0005b29: 辨與十八空論符契。奇哉。舊唯識論有二
T2267_.68.0005c01: 代譯。竝逸不傳。顧十八空論等應由舊論
T2267_.68.0005c02: 而判也。不可得見舊論者。蓋教中一大不
T2267_.68.0005c03: 平之事矣。然慈恩基公建立三乘眞實一乘
T2267_.68.0005c04: 方便之宗不止於自所依經論而立義。廣
T2267_.68.0005c05: 引華嚴・勝鬘・法華・涅槃等之説牽強附會
T2267_.68.0005c06: 曲義舞文扶成己見云云。蓋此宗判不翅
T2267_.68.0005c07: 與華嚴・勝鬘・法華涅槃等而枘鑿不投。恐
T2267_.68.0005c08: 應於相宗所依經論亦有抵牾也。於乎上
T2267_.68.0005c09: 舟山巓推車水中者其尚可得也。援華嚴・
T2267_.68.0005c10: 法華等説以成立三乘眞實一乘方便之宗
T2267_.68.0005c11: 義者不可得也。如三一倒判而不可成立。
T2267_.68.0005c12: 五姓・一姓了義・不了義等之判釋亦應準知。
T2267_.68.0005c13: 五者嫌斥空法之弊者。凡空有二種。一惡見
T2267_.68.0005c14: 空。二正法空。所謂惡見空者。開衆惡之門
T2267_.68.0005c15: 塞萬善之道。猶若臭糞之可惡亦如毒刺
T2267_.68.0005c16: 之可怖也。所謂正法空復有二種。一破相
T2267_.68.0005c17: 空。二眞空。所謂眞空即眞如實相第一義空。
T2267_.68.0005c18: 如來藏自性淸淨心。其尊極也不待言焉。所
T2267_.68.0005c19: 謂破相空者。乃遮遣二執之空。是摧破無始
T2267_.68.0005c20: 已來遍計妄執習氣之金剛杵也。一切邪惡
T2267_.68.0005c21: 由是伏滅。無量善法由是生長。其可愛也
T2267_.68.0005c22: 如天⻝須陀。其可重也如摩尼寶珠。當知
T2267_.68.0005c23: 空性眞理者佛教之綱領。凡一乘三乘乃至
T2267_.68.0005c24: 無量乘無有不由此空宗而安立也。故智
T2267_.68.0005c25: 論云。空是十方諸佛深奧之藏。唯一涅槃門
T2267_.68.0005c26: 唯無餘門。又空無所有是十方諸佛一切賢
T2267_.68.0005c27: 聖法藏。又云空菩薩諸地。又云。能信樂諸
T2267_.68.0005c28: 法畢竟空是名阿毘跋致性中住。又佛藏經
T2267_.68.0005c29: 云。諸法若有決定體性如折毛髮百分一
T2267_.68.0006a01: 者。是則諸佛不出於世云云。又解深密經
T2267_.68.0006a02: 及瑜伽本末諸論並皆以空無相離言思爲
T2267_.68.0006a03: 法門綱&T075577;。可討。惟夫破相空乃般若初門入
T2267_.68.0006a04: 理樞要。譬如人患⻝滯與之吐藥令吐惡
T2267_.68.0006a05: ⻝已而後滋補調理。般若破相法門亦復如
T2267_.68.0006a06: 是。始先説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徹底遣蕩
T2267_.68.0006a07: 凡夫遍計妄執已。而後宣説八十一科摩訶
T2267_.68.0006a08: 衍。龍猛・提婆・淸辨等諸師竝承此旨而以
T2267_.68.0006a09: 遣蕩爲入理門。此宗與無著世親等之所
T2267_.68.0006a10: 提倡。其施設則雖異。其所歸則一致。空有
T2267_.68.0006a11: 相成妙理彬彬。豈可互相詆排哉。然慈恩基
T2267_.68.0006a12: 公深懼惡取空頻加毀付者。理固可然。其
T2267_.68.0006a13: 因懼惡取空而嫌付淸辨論師等所説正法
T2267_.68.0006a14: 空。恰似因芟荊棘而珍木靈草悉除去也。
T2267_.68.0006a15: 亦復可類見噎飯死者懼不⻝飯乎。後代
T2267_.68.0006a16: 相家因嫌惡空。輒欲令諸法實有。對無以
T2267_.68.0006a17: 説依圓有。對無之有是即妄有非是依圓
T2267_.68.0006a18: 離言之有。欲⿺惡空却墮妄有。雖欲救弊
T2267_.68.0006a19: 然滋生弊。其卒之則至使學者藐視輕賤
T2267_.68.0006a20: 甚深般若無上無過無等等之大法寶。豈非
T2267_.68.0006a21: 其過莫大焉哉。於乎基師間世之大賢而不
T2267_.68.0006a22: 顧斯五失者何耶。益斯由扶宗攝徒之務
T2267_.68.0006a23: 爲祟。不覺入斯僻地而已。惜乎此寶偈妙
T2267_.68.0006a24: 論爲斯五失之所蔽不得全旌其之功益。
T2267_.68.0006a25: 習學之流動承此弊。唯識眞宗欝乎不行。豈
T2267_.68.0006a26: 可不歉然乎哉。寂雖不似不獲已而作
T2267_.68.0006a27: 此辨耳。有識察焉
T2267_.68.0006a28: 第九日域傳來者。凡有四傳。初則孝徳天皇
T2267_.68.0006a29: 白雉四年。元興寺道昭奉命泛溟。謁子三
T2267_.68.0006b01: 藏友學慈恩。回錫之後大弘斯道授之行
T2267_.68.0006b02: 基。行基授之勝虞云云。次則齊明天皇即位
T2267_.68.0006b03: 四年。智通・智達奉勅入唐。親値三藏及基
T2267_.68.0006b04: 師禀受斯論。次則文武天皇大寶三年。新羅
T2267_.68.0006b05: 智鳳與智鸞・智雄入唐留學受之淄州。歸
T2267_.68.0006b06: 朝之後傳之義淵。義淵傳之宣教云云。後
T2267_.68.0006b07: 則元正天皇靈龜二年。興福玄昉奉勅入唐。
T2267_.68.0006b08: 師事樸揚禀學斯教。歸東之後盛弘此宗。
T2267_.68.0006b09: 授之秋篠善珠云云。自爾以來諸宗學徒
T2267_.68.0006b10: 珍玩斯論。支派分流氾濫海宇。傳來略如
T2267_.68.0006b11:
T2267_.68.0006b12: 第十隨文解釋。於中分三。一序分。二正宗
T2267_.68.0006b13: 分。三流通分。初中有二。初頌。後長行。初頌
T2267_.68.0006b14: 中亦二。上二句歸敬福田。下二句叙造論
T2267_.68.0006b15: 意。初中二稽首二字顯能敬相。下八字彰所
T2267_.68.0006b16: 敬體。今乃初也
T2267_.68.0006b17: 稽首 稽至也。首頭也。以首至地故名稽
T2267_.68.0006b18: 首。此唯身業。依理解則通三業敬。可知○
T2267_.68.0006b19: 二彰所敬體
T2267_.68.0006b20: 唯識惟滿分淸淨者 唯識性者。樞要上本
T2267_.68.0006b21: 云。略有二解。一依三性。二依二諦。依三
T2267_.68.0006b22: 性者。唯識第九云。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
T2267_.68.0006b23: 虛妄。謂計所執。二眞實。謂圓成實性。復有
T2267_.68.0006b24: 二種。一世俗。謂依他起。二勝義。謂圓成實。
T2267_.68.0006b25: 故知三性竝名唯識性。三性有二體。一常無
T2267_.68.0006b26: 常門。常爲圓成。唯眞如是。一切有爲皆依他
T2267_.68.0006b27: 起。二有漏無漏門。一切無漏皆圓成實。諸有
T2267_.68.0006b28: 漏法皆依他起。菩提・𣵀槃並圓成故。如論第
T2267_.68.0006b29: 八自有此文。依初三性略有十重。一唯説
T2267_.68.0006c01: 眞如爲三性名本實性。證此淸淨名内證
T2267_.68.0006c02: 淨。二總説無漏爲圓成。菩提・𣵀槃皆唯識
T2267_.68.0006c03: 性名菩提性。獲悟淨。菩提菩提斷皆名菩
T2267_.68.0006c04: 提故。三總説有爲依他事識性。悟俗淨。四
T2267_.68.0006c05: 唯説有漏依他幻識性。斷除淨。五唯説所執
T2267_.68.0006c06: 妄取性。遣之淨。六圓成對依他眞俗性。斷
T2267_.68.0006c07: 得淨。七圓成對所執。眞妄性遣證淨。八以
T2267_.68.0006c08: 依他對所執。心境性遣斷性。九以圓成對
T2267_.68.0006c09: 依他・所執。幻實性取捨淨。十以圓成・依他
T2267_.68.0006c10: 對所執。遣悟淨。乃至後依二諦辨唯識性
T2267_.68.0006c11: 云云述記作二釋即當上十中第六第七。寂
T2267_.68.0006c12: 曰。上十番釋旨趣精密各有道理。然此論第
T2267_.68.0006c13: 九論疏唯約依圓明唯識性不言遍計。由
T2267_.68.0006c14: 是觀之十釋之中於依圓離言法性明唯
T2267_.68.0006c15: 識性。是爲正釋。其於遍計所執明唯識性。
T2267_.68.0006c16: 是唯識所遣性體無所有。非是眞性。故云所
T2267_.68.0006c17: 遣性亦云遣之淨。然則唯識性言通二諦・
T2267_.68.0006c18: 三性而以唯識性爲所敬體則唯取圓成
T2267_.68.0006c19: 實餘非所敬。故若以唯識性爲滿分聖者
T2267_.68.0006c20: 所證境。則應通二諦三性而取也。滿淸淨
T2267_.68.0006c21: 者。謂如來也。分淸淨者。謂登地已上菩薩。此
T2267_.68.0006c22: 位入二空觀六七二識轉成無漏。而本識未
T2267_.68.0006c23: 轉覺未圓明。故名分淨。問。世親論主位次
T2267_.68.0006c24: 異説。樞要云位居明得。護月辨中邊釋云
T2267_.68.0006c25: 入煗位。眞諦云第二回向。俱舍光記云一
T2267_.68.0006c26: 阿僧祇耶向滿。未登地位云何云分淨。答。
T2267_.68.0006c27: 雖未證地。已至向・滿有相似證。地光影
T2267_.68.0006c28: 現。可稱分淨。如十地菩薩爲如佛。況此大
T2267_.68.0006c29: 士雖迹居地前其本難測乎。問。此八字於
T2267_.68.0007a01: 三寶中何所敬耶。答。述記以四釋辨。一唯
T2267_.68.0007a02: 敬法而非人云云。二唯敬人而非法云云。
T2267_.68.0007a03: 三雙敬法之與人云云。四歸敬佛法僧寶
T2267_.68.0007a04: 云云。次出六番問答云云。後明於上四釋
T2267_.68.0007a05: 中今乃用第二唯敬人云云。寂曰。四釋之
T2267_.68.0007a06: 中後之三釋各有道理。竝可依用焉。其第
T2267_.68.0007a07: 一釋恐非頌意也。可察○後二句叙造論
T2267_.68.0007a08:
T2267_.68.0007a09: 我今釋彼説利樂諸有情 述記云。凡造
T2267_.68.0007a10: 論者總有二縁。一令法久住。二爲濟含識。
T2267_.68.0007a11: 一自利。二利他。一由智徳。二由恩徳。一爲
T2267_.68.0007a12: 生大智。二爲生大悲。第三句云我今釋彼
T2267_.68.0007a13: 説者。正顯釋論令法久住自利由有智徳
T2267_.68.0007a14: 生大智也。第四句云利樂諸有情者。述意
T2267_.68.0007a15: 所爲濟諸含識利他由有恩徳生大悲也
T2267_.68.0007a16:  我者。述記云安慧自指己身等。寂曰。此
T2267_.68.0007a17: 頌蓋乃安慧所造論首之歸敬偈耳。基公雖
T2267_.68.0007a18: 以護法而立宗。其文句則會稡衆説。可察。
T2267_.68.0007a19: 彼説者乃指三十頌。釋頌本意在令法久
T2267_.68.0007a20: 住。可解。瑜伽六十四説令法久住有六因。
T2267_.68.0007a21: 如述記引。利樂有情者。述記以十釋辨。於
T2267_.68.0007a22: 中前八離二作釋。第九謂利與樂一體異
T2267_.68.0007a23: 名乃引佛地第一等證。第十之中叙十利五
T2267_.68.0007a24: 樂云云。瑜伽三十五十八紙至三十六八紙
T2267_.68.0007a25: 十利五樂云云。次叙四樂云云。婆沙二十
T2267_.68.0007a26: 六出四種樂與今全同。解節經中説五樂
T2267_.68.0007a27: 加涅槃樂。可尋。有情者。即指衆生。瑜伽倫
T2267_.68.0007a28: 第二説有情不同有六十二云云。顯揚第八
T2267_.68.0007a29: 説六十四有情。大乘義章十一出六十一衆
T2267_.68.0007b01: 生。可尋。述記破舊翻云衆生云云。瑜伽倫
T2267_.68.0007b02: 記二十二上云。梵云薩埵唐云有情。賢聖
T2267_.68.0007b03: 了知唯有情識無我等故云有情。梵云波
T2267_.68.0007b04: 羅拏。此云衆生。古人以衆生譯薩埵者謬
T2267_.68.0007b05: 也。寂曰。此破不允。如法華文句記四之二
T2267_.68.0007b06: 四十
九紙
四之三四十
四紙
及俱舍寶疏一三十
七紙
二十
一紙
T2267_.68.0007b07: 斥。寂曰。舊譯家一尚理致或不規規乎對
T2267_.68.0007b08: 譯。往往有譯不的對而於理妙允。如婆藪
T2267_.68.0007b09: 槃豆翻名天親。新譯家偏拘對譯以舊爲
T2267_.68.0007b10: 謬。是執相之弊也。可知○後長行明造論
T2267_.68.0007b11: 意中。分爲三段。初安慧等解。二火辨等義。
T2267_.68.0007b12: 三護法等義。初中有三。一爲生解。二爲斷
T2267_.68.0007b13: 障。三爲得果。今初
T2267_.68.0007b14: 今造此論生正解故 二空者。謂生・法二
T2267_.68.0007b15: 空也。舊云人・法以人彰補特迦羅。新譯家
T2267_.68.0007b16: 言舊翻人執有濫者。亦執相之癖矣。若言
T2267_.68.0007b17: 人空之名有濫者。將生空之生亦濫生滅之
T2267_.68.0007b18: 生乎。迷謬者指凡小及惡取空之輩。述記
T2267_.68.0007b19: 離釋迷謬二字云云。寂曰。二字應通斥凡
T2267_.68.0007b20: 夫外道惡取空及二乘也。於中凡夫外道惡
T2267_.68.0007b21: 空全迷謬二空者也。二乘有二類。謂愚法・
T2267_.68.0007b22: 不愚法。其不愚法者有於二空而不迷謬
T2267_.68.0007b23: 者。今但就愚法屬之迷謬耳。可知。述記
T2267_.68.0007b24: 辨二空是能顯空性是所顯云云。寂曰。破相
T2267_.68.0007b25: 二空應是能顯。若約眞如當體絕離人法。
T2267_.68.0007b26: 則二空即空性眞如。二空之外更無眞如。相
T2267_.68.0007b27: 宗諸師動畏惡空説眞如有。此有轉入情
T2267_.68.0007b28: 窠却成以眞如令似僧佉自性之過。豈
T2267_.68.0007b29: 非欲救弊而更加一弊耶。廣百論云。有
T2267_.68.0007c01: 有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遣妄執。
T2267_.68.0007c02: 故有智者聞説空言。應離一切有無等執
T2267_.68.0007c03: 悟法眞理非有非無。寂曰。此文的切。應知
T2267_.68.0007c04: ○第二爲斷障
T2267_.68.0007c05: 生解爲斷彼障隨斷 述記云。障言重者。
T2267_.68.0007c06: 毀責名也。由煩惱障障大涅槃流轉生死。
T2267_.68.0007c07: 曰所知障障大菩提不悟大覺 一者猶如
T2267_.68.0007c08: 金剛難可斷故。二者擔此難越生死流故。
T2267_.68.0007c09: 三者押溺有情處四生故。四者墮墜有情
T2267_.68.0007c10: 沒三界故。此上四義毀責過失故名爲重。
T2267_.68.0007c11: 通二障解。五者或二障中我・法二執爲障
T2267_.68.0007c12: 根本生餘障類。但説二執名爲重障云云。
T2267_.68.0007c13: 寂曰。前解先擧二之所障後以四義示毀
T2267_.68.0007c14: 責由。此解爲正。第五解者鑿矣。定非論旨
T2267_.68.0007c15: 也。演祕云。問。生死沈沒皆由煩惱。何關智
T2267_.68.0007c16: 障墮二界等。答。生死有二。由所知障墮
T2267_.68.0007c17: 於變易。變易即是化生所收。亦三界攝。又所
T2267_.68.0007c18: 知障非親感生。爲煩惱依言難越等。竝無
T2267_.68.0007c19:  二障義如此論第九・第十及法苑斷障
T2267_.68.0007c20: 義林等明。寂曰。二障全從二執而生。故能
T2267_.68.0007c21: 生若滅則所生自滅。是故入見道二空智現
T2267_.68.0007c22: 前。非分別起二障一時頓斷。後修習位數數
T2267_.68.0007c23: 修習此空。則俱生二障漸次斷除。此理皎然
T2267_.68.0007c24: 無所遲慮也。基師所辨迀曲且鑿。恐非論
T2267_.68.0007c25: 旨。學者思旃。二執・二障配屬諸識。諸師異
T2267_.68.0007c26: 計。今以圖旌二家所判
T2267_.68.0007c27: 安慧 我執 前五識 煩惱障 安慧
T2267_.68.0007c28: [IMAGE]
T2267_.68.0007c29: [IMAGE]
T2267_.68.0007c30: [IMAGE]
T2267_.68.0008a01: 二家異執具如餘記○三爲得果
T2267_.68.0008a02: 斷障爲得得大菩提 此中初明斷障乃
T2267_.68.0008a03: 爲得果。後別明斷果・智果。初中言二勝果
T2267_.68.0008a04: 者即涅槃菩提也。佛果超過二乘智斷故名
T2267_.68.0008a05: 爲勝果。續生者。謂結生相續。瑜伽論五十九
T2267_.68.0008a06: 説七種結生相續。倫記一上三十
七紙
十七上十六
T2267_.68.0008a07: 廣解可尋。此論第九云。煩惱障者。謂執
T2267_.68.0008a08: 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爲上首百二十
T2267_.68.0008a09: 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動
T2267_.68.0008a10: 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證眞解脱
T2267_.68.0008a11: 者。謂大般涅槃也。凡夫外道計四禪・四無色
T2267_.68.0008a12: 或無想果等以爲解脱。是邪解脱非眞解
T2267_.68.0008a13: 脱。二乘雖得有餘・無餘涅槃。未得不住處
T2267_.68.0008a14: 涅槃故。亦非眞解脱。法華云。但離虚妄名
T2267_.68.0008a15: 爲解脱。其實未得一切解脱。斯人未得無
T2267_.68.0008a16: 上道故。又佛地論五三紙云云。所知障義如
T2267_.68.0008a17: 論第九・佛地論第七・倫記八下十八紙十七下
T2267_.68.0008a18: 三紙法苑斷障章等明。大菩提者。簡異於二
T2267_.68.0008a19: 乘菩提。菩薩勝解行地位修唯識智。四加行
T2267_.68.0008a20: 位修四尋思・四如實觀。入見道時三心成
T2267_.68.0008a21: 就頓斷分別起二障。十地之中地地漸斷俱
T2267_.68.0008a22: 生所知障。乃至金剛斷最微細所知障盡方
T2267_.68.0008a23: 證得四智菩提。故言斷所知障得大菩提。
T2267_.68.0008a24: 二乘雖得盡無生智。本識未轉四智未圓
T2267_.68.0008a25: 故。不名爲大。可知○第二明火辨等義
T2267_.68.0008a26: 又爲開示如實知故 謬執等者。是所開示
T2267_.68.0008a27: 之人。令達等者。乃能開示之道也。迷倒衆生
T2267_.68.0008a28: 不了唯識故謬執我・法。執我・法故轉迷
T2267_.68.0008a29: 唯識。故菩薩造此論。開示二空使彼迷者
T2267_.68.0008b01: 於唯識理得如實知見也。與上安慧義大
T2267_.68.0008b02: 旨相同。可知○第三明護法義中三。一總
T2267_.68.0008b03: 標。二別釋。三結章。今及初也
T2267_.68.0008b04: 復有迷謬唯識理 護法論師意。謂爲遮種
T2267_.68.0008b05: 種異執顯唯識正理而造此論也。今此一
T2267_.68.0008b06: 句雙擧能執之迷所執之理。以標二意。可
T2267_.68.0008b07: 知○二別釋。於中分二。初爲遮種種異執。
T2267_.68.0008b08: 二爲於唯識令生正解。今初
T2267_.68.0008b09: 或執外境種種異執 此中初叙異執復
T2267_.68.0008b10: 明製意。初中四計。初則薩婆多等小乘諸師
T2267_.68.0008b11: 不了一切法唯識執離心而實有鹿境。如
T2267_.68.0008b12: 婆沙・俱舍等明。次則空宗諸師是也。述記指
T2267_.68.0008b13: 斥淸辨論師。掌珍論上云。眞性有爲空如幻
T2267_.68.0008b14: 縁生故。無爲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於自
T2267_.68.0008b15: 他宗計度差別。雖有衆多遍計所執。然所
T2267_.68.0008b16: 知境略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無爲。以諸
T2267_.68.0008b17: 愚夫不正覺了勝義諦理有爲無爲無顚倒
T2267_.68.0008b18: 性。妄執諸法自性差別。增益種種邪見羂
T2267_.68.0008b19: 網。如世有一無智畫師畫作可畏夜叉鬼
T2267_.68.0008b20: 像或女人像。眩目亂意謂爲實有。執實有
T2267_.68.0008b21: 故自生驚怖或生貪染。於彼境界衆多計
T2267_.68.0008b22: 度增長分別諸見羂網。若正覺知勝義諦理
T2267_.68.0008b23: 有爲無爲無顚倒性。爾時如世有智畫師不
T2267_.68.0008b24: 執彼有眞實性非如前説有爲無爲境界
T2267_.68.0008b25: 差別邪見羂網以自纒裏如蠶處繭。彼非
T2267_.68.0008b26: 有故。無分別慧趣入行成 寂曰。今此論旨
T2267_.68.0008b27: 乃般若之妙門亦與解深密經勝義諦相品
T2267_.68.0008b28: 文旨全同。亦能契當瑜伽・大莊嚴・攝大乘・
T2267_.68.0008b29: 成唯識等所説。斯可尚矣。慈恩淄州等往往
T2267_.68.0008c01: 嫌付淸辨論師動也稱之邪執。雖是一時
T2267_.68.0008c02: 立破之權盭理之甚不忍見焉。掌珍若邪
T2267_.68.0008c03: 者。般若・深密・瑜伽・攝大乘等亦應邪耶。顧
T2267_.68.0008c04: 者瑜伽・中觀二論乃入佛慧之二甘露門。而
T2267_.68.0008c05: 缺一乃佛教之衰相也。予毎見相家之黜
T2267_.68.0008c06: 空宗不得不如箭攅胸也。第三則叙一
T2267_.68.0008c07: 類菩薩計。攝論第四引法足經頌。若遠行獨
T2267_.68.0008c08: 行。無身寐於窟。調此難調心。我説眞梵志。
T2267_.68.0008c09: 釋云云。一類菩薩引此而證一識無多。凡
T2267_.68.0008c10: 判此一意識有三家別。一六識體一。二七
T2267_.68.0008c11: 識體一。三八識體一。具如唯識纂解一六十紙
T2267_.68.0008c12: 明。第四則經部覺天計。根本譬喩者及覺天
T2267_.68.0008c13: 論師計。唯心無別心所。是心所全無家也。更
T2267_.68.0008c14: 有分無家。或説。心所唯有三。或唯有四。或
T2267_.68.0008c15: 計。唯十。如述記四本・七本等辨。從來叙四
T2267_.68.0008c16: 計已後明爲遮此等種種異執而造此論
T2267_.68.0008c17: 也等言。攝所餘種種異執。可知○二爲於
T2267_.68.0008c18: 唯識理令生正解
T2267_.68.0008c19: 令於唯識得如實解 如實解者。即指有
T2267_.68.0008c20: 漏・無漏如理解唯識智也○三結章
T2267_.68.0008c21: 故作此論 上來叙三家述造論意已。寂
T2267_.68.0008c22: 曰。三家雖各有理。於中安慧論師所説穩當
T2267_.68.0008c23: 深符頌意。由是推之彼師全論應有眉目。
T2267_.68.0008c24: 惜哉當今不行乎世矣。序分竟○自下大段
T2267_.68.0008c25: 第二正宗分。於中分三。初二十四頌明唯
T2267_.68.0008c26: 識相。次一頌明唯識性。後之五頌明唯識
T2267_.68.0008c27: 位。初中分二。初一頌半釋難。略標唯識相。
T2267_.68.0008c28: 後二十二頌半廣明識相。初中亦二。初寄問
T2267_.68.0008c29: 發端。後擧頌正答今初
T2267_.68.0009a01: 若唯有識説有我法 述記出三種三科。
T2267_.68.0009a02: 今且依初。第二第三各有道理。可見。問意
T2267_.68.0009a03: 可解○二擧頌正答中二。初頌。後長行。今
T2267_.68.0009a04:
T2267_.68.0009a05: 由假説我法及了別境識 此一頌半正標
T2267_.68.0009a06: 唯識宗本。述記依長行意以分二科。上之
T2267_.68.0009a07: 三句答難破執略標論宗。下之三句略辨
T2267_.68.0009a08: 識相彰能變體。釋上三句出三師解。謂
T2267_.68.0009a09: 護法・安慧・難陀。初護法中作於二解。初解
T2267_.68.0009a10: 云。此中所説。由者故也。因由之義。假有二
T2267_.68.0009a11: 種。一無體隨情假。多分世間外道所執。雖
T2267_.68.0009a12: 無如彼所執我法隨執心縁亦名我法。
T2267_.68.0009a13: 故説爲假。二有體施設假。聖教所説雖有
T2267_.68.0009a14: 法體而非我法。本體無名强名我法。不稱
T2267_.68.0009a15: 法體隨縁施設。故説爲假。因二起言稱之
T2267_.68.0009a16: 爲説。我法之相如論自釋。相謂相狀。轉是
T2267_.68.0009a17: 起義。相起非一。故名種種乃至世間聖教説
T2267_.68.0009a18: 有我法。但由二種假名言故説有我法種
T2267_.68.0009a19: 種相轉云云。又云。外復問言。有實我法。可
T2267_.68.0009a20: 依假説。我法實無假。依何立。第三句云。彼
T2267_.68.0009a21: 我法相依内識等所變現相而起假説我法
T2267_.68.0009a22: 諸相。非依離識實有我法而起假説。但
T2267_.68.0009a23: 依内識所變相見而假説。故此但説識義
T2267_.68.0009a24: 兼心所。眞如雖非識所轉變。不離識故
T2267_.68.0009a25: 由無始來横計我法分別心故熏習本識。
T2267_.68.0009a26: 後後遂有相見分生。愚夫不了此唯内識。
T2267_.68.0009a27: 依之妄計有實我法。我法實無。隨彼妄情
T2267_.68.0009a28: 所執之相名爲我法。故知世間所説我法是
T2267_.68.0009a29: 假非實。故經頌言。如愚所分別外境實皆
T2267_.68.0009b01: 無。習氣擾濁心故似彼而轉。聖者依此内
T2267_.68.0009b02: 識所變若相若見爲起言説斷染取淨引
T2267_.68.0009b03: 生眞見。假爲立名説爲我法。法體實非若
T2267_.68.0009b04: 我若法。故知聖教所説我法亦假説也云云。
T2267_.68.0009b05: 第二解云云。意謂。我法雖無妄情爲縁而
T2267_.68.0009b06: 起二執爲妄所執似於我法假説我法。前
T2267_.68.0009b07: 解則於依他相・見分假説我法。後解則於
T2267_.68.0009b08: 妄情所執上假説我法。其異可知。若安慧
T2267_.68.0009b09: 解二種我法皆是別無。依於總無見・相二分
T2267_.68.0009b10: 施設假説。性非有故。自證離言。非我法故。
T2267_.68.0009b11: 唯佛所證。樞要云。安慧解云。佛身諸法不
T2267_.68.0009b12: 可説爲若我若法。證不可言故。執・習俱盡
T2267_.68.0009b13: 故。施設我法。唯在於餘。除佛已外諸異生
T2267_.68.0009b14: 等於計所執總無之上別執爲我法。佛爲
T2267_.68.0009b15: 除此妄實執於總無上義施設爲聖教我
T2267_.68.0009b16: 法。了義燈云。安慧云。相見無體。能・所取故。
T2267_.68.0009b17: 故經云。有爲・無爲名爲有。我及我所説爲
T2267_.68.0009b18: 乃至依他之中唯自證分既有二分。皆是
T2267_.68.0009b19: 妄心故。三性心皆許有執除佛已外竝皆
T2267_.68.0009b20: 有執。何以得知。准多經論。第五地中斷於
T2267_.68.0009b21: 下乘般涅槃障求涅槃者既是善心。若其
T2267_.68.0009b22: 無執。何須説斷。八地已上除加行心。加行
T2267_.68.0009b23: 心善既説言除。故知有執。又復世親造縁起
T2267_.68.0009b24: 論許三性心皆與無明俱。故幷有執。問。既
T2267_.68.0009b25: 除佛已外皆悉有執。十地無漏心有執不。
T2267_.68.0009b26: 答。有二解。一云有執。二十唯識下云。他心
T2267_.68.0009b27: 智云何知境不如實。如知自心智不知
T2267_.68.0009b28: 如佛境。既云不知如佛境。明無漏心亦是有
T2267_.68.0009b29: 執。問。既許無漏。復名爲善。何有無明。答。
T2267_.68.0009c01: 簡餘重故。如有漏樂受亦名爲苦。行苦攝
T2267_.68.0009c02: 故。如有漏善亦名不善。勝義不善故。故名
T2267_.68.0009c03: 爲善及無漏者。亦簡重故。二云。雖通三
T2267_.68.0009c04: 性無漏心無故。下第八云。八識心・心所有漏
T2267_.68.0009c05: 所攝皆有執故。既簡無漏心故不説有乃至
T2267_.68.0009c06: 安慧等不許無漏心有執云云若難陀解。但
T2267_.68.0009c07: 於相分上假設我法。與護法解其異可知。
T2267_.68.0009c08: 釋下三句中。初句總擧能變識教。下之二
T2267_.68.0009c09: 句列能變名。此者即指識之所變也。唯者
T2267_.68.0009c10: 乃顯此三之外更無餘能變。三能變中。初異
T2267_.68.0009c11: 熟識。即第八識異熟之名。述記出於三釋。一
T2267_.68.0009c12: 變異而熟云云。二異時而熟云云。三異類而
T2267_.68.0009c13: 熟云云。評取第三。可尋。二謂思量識。即
T2267_.68.0009c14: 第七識思量第八爲我・我所故。三謂了別
T2267_.68.0009c15: 境識。即前六識。前六識乃了別別境故。識
T2267_.68.0009c16: 名通上三能變。可知。了別有二。一細。二麁。
T2267_.68.0009c17: 細通諸識麁唯前六故。全無所濫。及言凡
T2267_.68.0009c18: 有二義。謂合集・相違。今即取相違以成五
T2267_.68.0009c19: 言句。而已不可勞作多釋矣○自下大文
T2267_.68.0009c20: 第二釋長行中。大分爲二。初釋上三句。後
T2267_.68.0009c21: 釋下三句。初中亦二。一略釋頌。二廣破外
T2267_.68.0009c22: 執。初中自三。今初釋第一句
T2267_.68.0009c23: 論曰世間法謂軌持 此中二段。初明我
T2267_.68.0009c24: 法假立。後釋我法二義。主宰謂諸有情計
T2267_.68.0009c25: 我・我所似常似一。法謂任持自性軌生物
T2267_.68.0009c26: 解○二釋第二句中二。初總釋。後別釋。今
T2267_.68.0009c27: 乃初也
T2267_.68.0009c28: 彼二俱有種種相轉 ○二別釋中二。初明
T2267_.68.0009c29: 種種相。後明轉。初中亦二。初明我種種相。
T2267_.68.0010a01: 後明法。今初
T2267_.68.0010a02: 我種種相一來等 此中。初明世間我種
T2267_.68.0010a03: 種相。後明聖教我種種相。我異名者。瑜伽八
T2267_.68.0010a04: 十三十五紙出八種。謂我・有情・意生・摩納縛
T2267_.68.0010a05: 迦・養育者・補特迦羅・命者・生者。倫記二十
T2267_.68.0010a06: 二上二十四上・樞要上本・義燈一末云云。又
T2267_.68.0010a07: 大般若四百十一斷諸見品説十三種。金剛
T2267_.68.0010a08: 般若論上九紙 有釋。如述記引。聖教所説我
T2267_.68.0010a09: 者。謂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二十七賢聖・
T2267_.68.0010a10: 七住・十三住・四十二賢聖等是也。是乃於三
T2267_.68.0010a11: 乘聖法分位説於假者。是名聖教我。聖教
T2267_.68.0010a12: 所説天授・祠授等。是世間我而非聖教我。可
T2267_.68.0010a13: 知○二明法種種相
T2267_.68.0010a14: 法種種相蘊處界等 此中亦二。初世間
T2267_.68.0010a15: 法。後聖教法。初中標出吠世史迦六句義以
T2267_.68.0010a16: 等所餘。後聖教法蘊・處・界等等言。等收五
T2267_.68.0010a17: 善巧・六善巧乃至十善巧等經論所説諸法。
T2267_.68.0010a18: 可知○二明轉
T2267_.68.0010a19: 轉謂隨縁施設有異 言隨縁者。隨諸世間
T2267_.68.0010a20: 種種分別横計等縁隨諸聖教施設安立證
T2267_.68.0010a21: 得等縁即施設爲世間聖教我法別相。問。世
T2267_.68.0010a22: 説我法殉己妄情施設。可知。聖説我法
T2267_.68.0010a23: 有何所益 。答。瑜伽第六十五紙云。由四因故
T2267_.68.0010a24: 於諸行中假説有我。一爲令世間言説易。
T2267_.68.0010a25: 二爲欲隨順諸世間故。三爲欲斷除謂
T2267_.68.0010a26: 定無我諸怖畏故。四爲宣説自他成就功
T2267_.68.0010a27: 徳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顯揚第
T2267_.68.0010a28: 九亦同此説。可尋○三釋第三句中二。初
T2267_.68.0010a29: 略釋識變。後廣分別。初中二。今初寄問徵
T2267_.68.0010b01:
T2267_.68.0010b02: 如是諸相依何得成 ○二擧頌正答中
T2267_.68.0010b03: 二。初略釋總句。後別釋識變。今初
T2267_.68.0010b04: 彼相皆依而假施設 所謂二種我・法雖
T2267_.68.0010b05: 於眞無。爲依他二分似我似法顯現假説
T2267_.68.0010b06: 我・法。是故依他二分於我・法爲近所依。眞
T2267_.68.0010b07: 如與依他爲近所依。於我與法爲疎遠依。
T2267_.68.0010b08: 可知○二別釋識變中二。初釋識字。後釋
T2267_.68.0010b09: 變字。今乃初也
T2267_.68.0010b10: 識謂了別定相應故 上明識變相・見分。
T2267_.68.0010b11: 心所亦能變相・見。故明識言攝心所。可知
T2267_.68.0010b12: ○二釋變字中二。初護法・安慧等義。二難
T2267_.68.0010b13: 陀・親勝等義。今初
T2267_.68.0010b14: 變謂識體無所依故 識體轉似二分。依
T2267_.68.0010b15: 斯二分施設我・法。故我・法全依相・見起。
T2267_.68.0010b16: 然斯二分安慧・護法所立頗異。安慧計則計
T2267_.68.0010b17: 所執上立見・相分。依此二分施設我法故。
T2267_.68.0010b18: 除佛以還一切三性心皆有法執與無明
T2267_.68.0010b19: 相應云云。若護法計則自證分轉似相・見而
T2267_.68.0010b20: 生。然・三分皆依他性。凡愚執實有能・所取。
T2267_.68.0010b21: 是爲遍計。是爲我法。寂曰。護法之與安慧
T2267_.68.0010b22: 所立雖異會成一致。何者。護法所謂見・相
T2267_.68.0010b23: 乃依他離言實相而非實能・取・所取。故若
T2267_.68.0010b24: 就實二分則應言二分即計所執也。安慧
T2267_.68.0010b25: 論師就實有能所取以爲二分。是遍計非
T2267_.68.0010b26: 有取似相似見依他離言二分以爲自體
T2267_.68.0010b27: 分義用。不別立爲二分耳。按諸論意自
T2267_.68.0010b28: 有二意。若其實有能取・所取則。是遍計所執
T2267_.68.0010b29: 情有理無猶虚空華。若其縁起示現似能・所
T2267_.68.0010c01: 取者。非有似有。猶鏡中像。此即依他離言
T2267_.68.0010c02: 實相。而此依他二分不離遍計二分。遍計二
T2267_.68.0010c03: 分不離依他二分。遍計之與依他非一非
T2267_.68.0010c04: 異不即不離。是故安慧・護法兩義竝成互
T2267_.68.0010c05: 不相妨。但後代譚唯識者往往有將情謂
T2267_.68.0010c06: 二分以濫依他二分俾護法・安慧所計異
T2267_.68.0010c07: 如水火者。斯膚學之所致也。基疏以爲。此
T2267_.68.0010c08: 一段之文含攝護法・安慧二師之義。但二分
T2267_.68.0010c09: 建立有異而已。具如彼疏明。應思○二難
T2267_.68.0010c10: 陀親勝等義
T2267_.68.0010c11: 或復内識轉似外境 此依攝論説唯二義
T2267_.68.0010c12: 但立見相以爲依他。不説第三分等。相分
T2267_.68.0010c13: 體性雖依他有由見變爲故名唯識。此相
T2267_.68.0010c14: 分體實在於内不離於識妄情執爲似外
T2267_.68.0010c15: 境。現實在内也。即以依他似計所執。依此
T2267_.68.0010c16: 似外相分之上世間聖教執説我法。見變
T2267_.68.0010c17: 似能取亦相分攝。可知。二分・三分等諸師
T2267_.68.0010c18: 異解。如論第二二十
七紙
疏三本四十紙明○第二
T2267_.68.0010c19: 廣分別中三。一以法喩明依他及計所執。
T2267_.68.0010c20: 二明遍・依皆假遮增減執。三依二諦攝彼
T2267_.68.0010c21: 二假。初中二。初法。後喩。今初
T2267_.68.0010c22: 我法分別實我實法 若護法・難陀等解
T2267_.68.0010c23: 則。我法分別熏習在於第六・第七二識。若安
T2267_.68.0010c24: 慧解則。我執同於護法。法執除第七餘七
T2267_.68.0010c25: 識皆有。無始時來我法分別熏習因縁力故
T2267_.68.0010c26: 諸識生時。似我似法。此似我法雖在内識
T2267_.68.0010c27: 似外境現。是名依他。諸有情類縁此執爲
T2267_.68.0010c28: 實我實法。是名遍計所執。寂曰。述記・演祕
T2267_.68.0010c29: 於能執識釋諸識生云云。此釋恐不允當。
T2267_.68.0011a01: 言諸識生者。乃指由能執分別熏習力而
T2267_.68.0011a02: 所生之諸八識。有漏諸識非我則法無不
T2267_.68.0011a03: 我法也。應思○二喩
T2267_.68.0011a04: 如患夢者實有外境 述記云。此對經部
T2267_.68.0011a05: 等。若對薩婆多此喩不成。夢等所見皆眞
T2267_.68.0011a06: 實故。寂曰。此辨鑿矣。何者夢等虛妄乃聖教
T2267_.68.0011a07: 通説世所知。何對一宗一計令此大義而局
T2267_.68.0011a08: 狹。今乃就大道理以示法喩。薩婆多若違
T2267_.68.0011a09: 拒則。更以理破焉。何畏之有矣。況夢境眞
T2267_.68.0011a10: 實者。衆賢謬解夢境非無而設鑿説者已。
T2267_.68.0011a11: 非婆沙正義也乎。又述記云。自下重顯二
T2267_.68.0011a12: 性有無。如患熱病損眼根力所見靑色皆
T2267_.68.0011a13: 以爲黃。覺愛論云。唯識無境界。以無塵妄
T2267_.68.0011a14: 見如人目有翳見毛月等事。及如夢者顚
T2267_.68.0011a15: 倒縁力所夢皆謂眞實。如大迦多衍那意願
T2267_.68.0011a16: 勢力令婆剌拏王夢見異事云云○二説遍・
T2267_.68.0011a17: 依皆假遮增減執中三。初明計所執我・法
T2267_.68.0011a18: 是假。二明識所變似我・法亦假。三明心境
T2267_.68.0011a19: 有無以遮增減執。今初
T2267_.68.0011a20: 愚夫所計説之爲假 愚夫所執實我・實法
T2267_.68.0011a21: 其無所有。猶如空華。但隨妄情計無爲
T2267_.68.0011a22: 有。故説之爲假。此即所謂無體隨情假○
T2267_.68.0011a23: 二明識變似我法亦是假
T2267_.68.0011a24: 内識所變故説爲假 内識所變似我・似
T2267_.68.0011a25: 法雖體是依他縁起是有。是非有似有如鏡
T2267_.68.0011a26: 中像。故名爲假。諸 聖教中依此依他離言法
T2267_.68.0011a27: 性施設我・法。是即所謂有體施設假。可知
T2267_.68.0011a28: ○三明心境有無以遮增減執
T2267_.68.0011a29: 外境隨情增減二執 遍計依他雖同名
T2267_.68.0011b01: 假。有無體殊假義亦異。遍計我法情有體無
T2267_.68.0011b02: 於無計有。故名爲假。内識所變似我・似法
T2267_.68.0011b03: 必從因縁生非體都無。但此依他因縁生法
T2267_.68.0011b04: 非實我法似我法現。故名爲假。乃説遍計
T2267_.68.0011b05: 所執實我實法體無如虛空華。以遮凡外執
T2267_.68.0011b06: 離心我・法實有妄增益。説内識所變似我・
T2267_.68.0011b07: 似法依他縁生體性非無。以遮惡取空輩撥
T2267_.68.0011b08: 識亦無妄損減二執都離處中理顯。是名唯
T2267_.68.0011b09: 識中道教。然依他圓成非無之際。性相二宗
T2267_.68.0011b10: 所立頗異。應廣討經論章疏而辨之○三
T2267_.68.0011b11: 依二諦攝彼二假
T2267_.68.0011b12: 境依内識亦勝義有 瑜伽論中説四俗一
T2267_.68.0011b13: 眞瑜伽釋中叙四勝義。此論第九亦説四種
T2267_.68.0011b14: 勝義。世俗四種者。一者世間世俗名有名
無實諦
謂軍
T2267_.68.0011b15: 林瓶衣我有情。二者道理世俗名隨事
差別諦
謂蘊・處・
T2267_.68.0011b16: 界等 三者證得世俗名證得
安立諦
謂四諦因果等。
T2267_.68.0011b17: 四者勝義世俗名假名非
安立諦
 謂二空勝義四者。一
T2267_.68.0011b18: 者世間勝義名體用
顯現諦
 謂蘊・處・界等。二者道理
T2267_.68.0011b19: 勝義名因果
差別諦
謂四諦因果等。三者證得勝義名依
門顯
T2267_.68.0011b20:
謂二空。四者勝義勝義名廢詮
談旨諦
謂一實眞如。
T2267_.68.0011b21: 後三世俗與初三勝義法體是一。但約施設
T2267_.68.0011b22: 名義邊名爲世俗。約聖智所證邊名爲勝
T2267_.68.0011b23: 義。具如二諦章明。所謂遍計所執實我實法
T2267_.68.0011b24: 是隨情現無有實體。即是四世俗中第一世
T2267_.68.0011b25: 間世俗有名無實諦所攝。全非勝義所收。
T2267_.68.0011b26: 所謂識所變依他二分是即第二道理世俗
T2267_.68.0011b27: 勝義之中第一世間勝義所攝。是故雖遍・依
T2267_.68.0011b28: 同名假諦攝不同假義亦別。然識分假・實諸
T2267_.68.0011b29: 師異解。護法論師以二解判。一謂。識三分
T2267_.68.0011c01: 俱實。二謂。自證分是實見・相分。是假下第十
T2267_.68.0011c02: 卷述記以此後義爲護法別義。若難陀解。
T2267_.68.0011c03: 謂見分實相分假。此師意謂。依他通假實。
T2267_.68.0011c04: 雖相分是依他是見所變故名爲假。非如
T2267_.68.0011c05: 見分眞是識體是實。又解。相分從識變生。雖
T2267_.68.0011c06: 是依他非是從實種生之依他也。若作此
T2267_.68.0011c07: 解。相分非是因分。前解爲正。蓋夫遍計我
T2267_.68.0011c08: 法凡所行境情有理無如繩上蛇。第一世俗
T2267_.68.0011c09: 彰乎可知。依他見・相是識義分似有無性故。
T2267_.68.0011c10: 謂之實有。即得。謂之假有亦得。故護法・難
T2267_.68.0011c11: 陀竝作二解。但所憾則相宗教限未明如
T2267_.68.0011c12: 來藏縁起。故依圓實義尚未顯了。於假實
T2267_.68.0011c13: 分致模棱説之所職由。可察○自下大文
T2267_.68.0011c14: 第二。廣破外執顯前頌義。於中分二。一廣
T2267_.68.0011c15: 破外執成上三句。二有作是難第二
九丁
下略釋
T2267_.68.0011c16: 外難重淨上三句。初中有三。初總問略答。
T2267_.68.0011c17: 二別問別答。三別徵總結。今初
T2267_.68.0011c18: 云何應知不可得故 承上起問。其旨可
T2267_.68.0011c19: 知。答中總標我法離識不可得。略以酬問
T2267_.68.0011c20: ○二別問別答中二。初問答我。二問答法。
T2267_.68.0011c21: 初中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011c22: 如何實我不可得耶 ○二答中五。一叙三
T2267_.68.0011c23: 計正破外道。二復叙三計兼破小乘。三總
T2267_.68.0011c24: 破上二執我。四解釋彼執分別俱生伏斷位
T2267_.68.0011c25: 次。五假設外徵釋諸妨難。初中二。初叙三
T2267_.68.0011c26: 計。二別破三計。今初
T2267_.68.0011c27: 諸所執我作事業故 初乃數論・勝論等
T2267_.68.0011c28: 計。第二則無慚外道等計。第三則獸主遍出
T2267_.68.0011c29: 等計○二別破三計中自三。今乃破初
T2267_.68.0012a01: 初旦非理我合故 此中二。初破作受。後
T2267_.68.0012a02: 破作受及同異。初中亦二。初破數論。後又
T2267_.68.0012a03: 常遍下破勝論師。後破作受及同異中。初
T2267_.68.0012a04: 總破。後別破。別破中。初破同破異中。二科
T2267_.68.0012a05: 應知。寂曰。今此數勝計彷彿乎大乘法中
T2267_.68.0012a06: 建立如來藏。但彼計乃凡智行處未究理
T2267_.68.0012a07: 原。我教是聖智行處理致圓備耳。今此能破
T2267_.68.0012a08: 是大乖始門有思惟境。而將世間麁淺因量
T2267_.68.0012a09: 以爲榘&T012568;。彼若有黠慧惡許此破也。此破
T2267_.68.0012a10: 若成則。所謂如來藏體常周遍流轉五道隨
T2267_.68.0012a11: 處受苦樂之旨亦應爲此量之所破也。然
T2267_.68.0012a12: 此論所説是一時立破之權。對法者之遊戲門。
T2267_.68.0012a13: 不可敢咎焉。但李唐已來遮外計中贅義
T2267_.68.0012a14: 鑿説如鬧叢林。使學者疲困心思於門外之
T2267_.68.0012a15: 事而無日攀其堂奧。唯識本末之妙義爲
T2267_.68.0012a16: 此壅閼焉。否耶。所以自下異執對破之文只
T2267_.68.0012a17: 提綱領不勞解釋。學者莫怪矣○二破中」
T2267_.68.0012a18: 中亦非理如童豎戲 廣百論二云云○三
T2267_.68.0012a19: 破後
T2267_.68.0012a20: 後亦非理非常一故 ○第二別叙三計
T2267_.68.0012a21: 兼破犢子部。於中有二。初叙計。後破斥。今
T2267_.68.0012a22:
T2267_.68.0012a23: 又所執我非即非離 此中初乃即蘊計。此
T2267_.68.0012a24: 計如瑜伽第六五紙六十五三紙雜集第一三紙
T2267_.68.0012a25: 顯揚第九十紙等出二十句。次乃離蘊計。即
T2267_.68.0012a26: 如數論・勝論・獸主等是也。是乃瑜伽所説
T2267_.68.0012a27: 四計之中之後三計也。問。如數論計我是
T2267_.68.0012a28: 思。思即行蘊。如何云離蘊。答。雖計我思彼
T2267_.68.0012a29: 不説思是行蘊。乃就彼計名爲離蘊。如演
T2267_.68.0012a30: 祕明。瑜伽四計者。一即蘊。二異蘊住蘊中。
T2267_.68.0012b01: 三異蘊住離蘊法中。四異蘊非住蘊中而
T2267_.68.0012b02: 無有蘊。一切蘊法都不相應。倫記十四下
T2267_.68.0012b03: 十八上云云。後乃非即非離蘊計。如犢子部
T2267_.68.0012b04: 正量部等所立。宗輪論述記三十
七紙
云云○二破
T2267_.68.0012b05: 斥中三。一破即蘊。二破離蘊。三破非即非
T2267_.68.0012b06: 離蘊。今初
T2267_.68.0012b07: 初即蘊我非覺性故 此中初總破即蘊。
T2267_.68.0012b08: 後又内諸色下別就五蘊破○二破離蘊
T2267_.68.0012b09: 中離蘊我無作受故 此破僧佉等○三
T2267_.68.0012b10: 破俱非
T2267_.68.0012b11: 後但非我實我不成 此破犢子等。宗輪
T2267_.68.0012b12: 論疏七十
八紙
云。彼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謂
T2267_.68.0012b13: 實有我非有爲・無爲。然與蘊不即不離。佛
T2267_.68.0012b14: 説無我但無即蘊離蘊。如外道所計之我
T2267_.68.0012b15: 悉是皆無。非無不可説非即非離蘊我。已不
T2267_.68.0012b16: 可説。亦不可言形量大小等。乃至成佛此
T2267_.68.0012b17: 我常在依蘊處界假施設名云云。俱舍破
T2267_.68.0012b18: 我品及記疏廣述此計。此部建立五法藏
T2267_.68.0012b19: 如俱舍光記三十七紙明。非即非離蘊即彼所
T2267_.68.0012b20: 謂不可説藏也。此不可説藏與如來藏旨趣
T2267_.68.0012b21: 相似。此破若成。所謂如來藏縁起亦應受此
T2267_.68.0012b22: 破。然則論所遮破一往破立之道耳。不可
T2267_.68.0012b23: 於此穿解鑿説矣○自下第三總破上差別
T2267_.68.0012b24: 執我中四。今初有思慮無思慮破
T2267_.68.0012b25: 又諸所執理俱不成 ○二有作用無作
T2267_.68.0012b26: 用破
T2267_.68.0012b27: 又諸所執二俱不成 ○三我見境非我見
T2267_.68.0012b28: 境破
T2267_.68.0012b29: 又諸所執沈淪生死 破意可解教者如
T2267_.68.0012b30: 瑜倫記七上十五紙二十唯識疏下二十
四紙
等明。廣
T2267_.68.0012c01: 百論破我品云云○四我非我見境我見不
T2267_.68.0012c02: 縁破
T2267_.68.0012c03: 又諸我見種種計度 此中初破計。後是
T2267_.68.0012c04: 故下出正義○第四解釋我執分別俱生伏
T2267_.68.0012c05: 斷位次中二。一別解二執。二總解二執。初
T2267_.68.0012c06: 中二。今初標數列名
T2267_.68.0012c07: 然諸我執二者分別 ○二正釋二執中
T2267_.68.0012c08: 二。一明俱生我。二釋分別我執。初中三。一
T2267_.68.0012c09: 釋俱生義。二正釋我執。三明斷位。今乃初
T2267_.68.0012c10:
T2267_.68.0012c11: 俱生我執故名俱 ○二正明我執中二。
T2267_.68.0012c12: 初明第七識相應我執。後明第六識相應我
T2267_.68.0012c13: 執。今初
T2267_.68.0012c14: 此復二種執爲實我 第七識縁境至下當
T2267_.68.0012c15: 知。第七識縁第八識執我・我所。與癡・慢・
T2267_.68.0012c16: 見・愛相應。除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
T2267_.68.0012c17: 所餘衆生任運一類恒時相續無有間斷。與
T2267_.68.0012c18: 第六識妄執而爲根基。然此識見・相分是依
T2267_.68.0012c19: 他起。妄執爲我是計所執。雖是執計行相
T2267_.68.0012c20: 微細而不可知。相宗判此識縁境以爲帶
T2267_.68.0012c21: 質通情本。同別種義古來異論云云寂曰七・
T2267_.68.0012c22: 八二識最極微細非未見諦者之所測知。故
T2267_.68.0012c23: 古對法中只提綱&T075577;不規規乎名相之域。
T2267_.68.0012c24: 李唐以來學風大變往往以意量計度不可
T2267_.68.0012c25: 知境。忽視焉則似是精密。篤論焉則是名相
T2267_.68.0012c26: 墮也。種現同時。三法展轉。最極深細。唯佛所
T2267_.68.0012c27: 照。同別熏種孰敢體知焉。縁第八者顯所
T2267_.68.0012c28: 縁境。起自心相者示縁第八不親著。執
T2267_.68.0013a01: 爲實我者謂不如境知妄執生也。述記云云
T2267_.68.0013a02: ○二明第六識想應我執
T2267_.68.0013a03: 二有間斷執爲實我 有間斷者。謂第六
T2267_.68.0013a04: 識相應我執者。五位無心位及善無覆無記
T2267_.68.0013a05: 心轉時而不現起故云有間斷。言識所變
T2267_.68.0013a06: 五取蘊者。五取蘊者。謂有漏蘊也。言識所
T2267_.68.0013a07: 變者第八識所變也。是乃揀別婆沙等所説
T2267_.68.0013a08: 心外五取蘊也。總縁五蘊爲我名總。別縁
T2267_.68.0013a09: 五蘊爲我名別。是俱生我而非謂二十句
T2267_.68.0013a10: 等分別我執也。此五取蘊是第六所縁本質
T2267_.68.0013a11: 也。言起自心相者。是影像相縁不稱境妄
T2267_.68.0013a12: 生我解。可知○三明斷位
T2267_.68.0013a13: 此二我執方能除滅 此惑微細難斷非
T2267_.68.0013a14: 世道等所除。樞要云。疏解亦三。一世道不
T2267_.68.0013a15: 伏。二漸次初道不斷非見斷。三缺道不除。
T2267_.68.0013a16: 要九品滿道方能斷故。今第四若超越第三
T2267_.68.0013a17: 果人第六識執。於中五釋。一見道不能斷。
T2267_.68.0013a18: 超得果而亦不斷。要至金剛與第七識一
T2267_.68.0013a19: 時斷。二云超得果位別起道斷乃至 三超得
T2267_.68.0013a20: 果時相見道後更不出觀別起勝道加行道
T2267_.68.0013a21: 等斷修道惑云云四超得果時從相見道即
T2267_.68.0013a22: 入修道無間解脱斷修惑得果不起加行
T2267_.68.0013a23: 云云五超得果後即一刹那眞見道無間見修
T2267_.68.0013a24: 惑雙斷。雖先世道不伏我執由意樂勝入
T2267_.68.0013a25: 見道位伏與不伏一念俱斷。述記所解全
T2267_.68.0013a26: 同第五。寂曰。第五應正。前四鑿哉。問。世道
T2267_.68.0013a27: 伏欲惑。唯伏伴貪等不能伏我見。如何
T2267_.68.0013a28: 入見道時得斷我見耶。答。此我見與餘
T2267_.68.0013a29: 惑俱生相資成力。先伏伴惑我見失力。所
T2267_.68.0013b01: 以於見道中與伴俱斷。可知。勝生空觀者。
T2267_.68.0013b02: 簡有漏道及遊觀無漏。俱生我見伏滅分齊
T2267_.68.0013b03: 以圖略示
T2267_.68.0013b04: 超證第三果 見位 斷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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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13b16: 餘文可解○第二明分別我執中亦分三。
T2267_.68.0013b17: 一釋分別義。二正釋我執。三明斷位。今初」
T2267_.68.0013b18: 分別我執故名分別 ○二正釋我執
T2267_.68.0013b19: 唯在第六執爲實我 問。前俱生我中云
T2267_.68.0013b20: 於蘊相若總若別等。今分別我執不説總
T2267_.68.0013b21: 別耶。答。樞要有二解。一此我無總。二十句
T2267_.68.0013b22: 等論説爲別。未見説總之文。二謂。實有總
T2267_.68.0013b23: 別。與前同故略而不論。如即蘊計我。豈簡
T2267_.68.0013b24: 總耶。此解爲勝云云寂曰。應思○三明斷
T2267_.68.0013b25:
T2267_.68.0013b26: 此二我執即能除滅 此執入見道位頓
T2267_.68.0013b27: 斷。了義燈中以四解辨初字。一見修對。二
T2267_.68.0013b28: 眞相對。三四道對。四無間解脱對云云寂曰。
T2267_.68.0013b29: 四對雖各有理。論旨唯在見修對。可知○
T2267_.68.0013c01: 第二總釋二執
T2267_.68.0013c02: 如是所説五取蘊起 此中二段。初解所
T2267_.68.0013c03: 依有無。後解蘊我有無。初中第七我執及第
T2267_.68.0013c04: 六俱生我執定有本質。分別起中縁即蘊我。
T2267_.68.0013c05: 本質定有。若縁離蘊我。本質則無。影像相則
T2267_.68.0013c06: 一切定有。解深密經云。善男子。此中無有
T2267_.68.0013c07: 少法能見少法。然此心生時。即有如是影
T2267_.68.0013c08: 像顯現云云後明蘊我有無中。文旨明暢。可
T2267_.68.0013c09: 解。寂曰。雖曰遍計非有依圓是有。所謂依
T2267_.68.0013c10: 他是如幻有。所謂圓實離有離無。三性有
T2267_.68.0013c11: 無總一第一義空不可以情謂執蘊有無
T2267_.68.0013c12: 矣。○第五假設外徵釋諸妨難中。分爲三
T2267_.68.0013c13: 段。今乃第一段也
T2267_.68.0013c14: 實我若無非於我宗 此中五節。初外難。
T2267_.68.0013c15: 次所執實我下論主反質。次若謂我用下牒
T2267_.68.0013c16: 救破。次用不下顯非所以。後然諸下叙正
T2267_.68.0013c17: 義。婆沙十一十紙六論憶持等由叙八論者。
T2267_.68.0013c18: 犢子部説出俱舍破我品。光記三十二十
六紙
 云云
T2267_.68.0013c19: 今大乘唯識所説理致究竟傑然衆説。餘如
T2267_.68.0013c20: 述記明○第二段
T2267_.68.0013c21: 若無實我於理無違 此中三節。初叙外
T2267_.68.0013c22: 難。次所執實我下論主反難。後然諸下叙正
T2267_.68.0013c23: 義。心心所因縁力等者。述記出三解。一謂
T2267_.68.0013c24: 以七識熏習種子因縁力爲心心所因縁。
T2267_.68.0013c25: 二謂即第八識心心所自體種子因縁力故。
T2267_.68.0013c26: 其現行識相續無斷。即此六識有時造業竝
T2267_.68.0013c27: 與第八亦能受果。三謂八識等心心所法各
T2267_.68.0013c28: 自種子因縁力故。諸趣五蘊相續無斷。即此
T2267_.68.0013c29: 假者六識作業六・八受果云云 了義燈二本
T2267_.68.0014a01: 叙諸宗異計
T2267_.68.0014a02: 有部 五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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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14a07: 正量・本經部・賢冑・密林山竝同犢子○第
T2267_.68.0014a08: 三段
T2267_.68.0014a09: 我若實無妄執爲我 此中四節。初叙外
T2267_.68.0014a10: 難。二所執下反難三然有情下叙正義四由
T2267_.68.0014a11: 此下總結。上來破我執訖○自下大文第二
T2267_.68.0014a12: 破執實法中五。一外道小乘略共問。二略
T2267_.68.0014a13: 答法體無。三外小別問別破。四合破外小所
T2267_.68.0014a14: 能取無。五明法執分別俱生伏斷。今初
T2267_.68.0014a15: 如何識外不可得耶 ○二略答法體無」
T2267_.68.0014a16: 外道餘乘理非有故 ○三外小別問別破
T2267_.68.0014a17: 中分二。初破外道。後破餘乘。初中二。初問。
T2267_.68.0014a18: 後破。今初
T2267_.68.0014a19: 外道所執云何非方○二破中二。初別破十
T2267_.68.0014a20: 三大外道計。二總束九十六種爲四句破。
T2267_.68.0014a21: 初中合十三計爲六科破。今初破數論師。
T2267_.68.0014a22: 於中三。一叙計。二破執。三結非。今乃初也」
T2267_.68.0014a23: 且數論者現量所得 數論者。因明疏云。
T2267_.68.0014a24: 僧佉奢薩怛羅。此云數論。謂以智數數度
T2267_.68.0014a25: 諸法。從數起論。論能生數。復名數論。了
T2267_.68.0014a26: 義燈云。言數論者。本即應却比羅仙造。後
T2267_.68.0014a27: 諸門徒分成十八部。雨外道者。即一部主。金
T2267_.68.0014a28: 七十論或雨衆中別人所造。何以故。準天親
T2267_.68.0014a29: 傳説云云或人云。却比羅仙作金七十論留
T2267_.68.0014b01: 身爲石。有云。涅槃經云。上古有仙名闍
T2267_.68.0014b02: 提首那。此仙造論名三彌叉。此云觀察。廣
T2267_.68.0014b03: 明二十五諦云云疏云。闍提首那宗迦毘羅。
T2267_.68.0014b04: 故玄談云。本源即迦毘羅造金七十論。即自
T2267_.68.0014b05: 在黑造長行。即世親菩薩解釋。述記廣明
T2267_.68.0014b06: 數論及金七十論縁起略辨二十五諦云云
T2267_.68.0014b07: 具則應討金七十論也○二破執中三。一
T2267_.68.0014b08: 總非。二徵問。三別破。今初
T2267_.68.0014b09: 彼執非理 ○二徵問
T2267_.68.0014b10: 所以者何 ○三別破中三。一總破所成二
T2267_.68.0014b11: 十三諦。二別破本事三法能成。三合破能所
T2267_.68.0014b12: 成諸諦。今初
T2267_.68.0014b13: 大等諸法非三合成 此中以二量。初量
T2267_.68.0014b14: 破中間二十三諦應是假非實非現量所
T2267_.68.0014b15: 得。第二量乃破大等若是實有應非三合。
T2267_.68.0014b16: 述記爲三量釋者恐非論旨。假義如論第
T2267_.68.0014b17: 三十
八紙
明○第二總破本事能成自性
T2267_.68.0014b18: 薩埵等三三合成一 述記爲八量解釋
T2267_.68.0014b19: 可見○第三合破能所成二十四諦
T2267_.68.0014b20: 又三是別便爲大失 此中五節。一難其
T2267_.68.0014b21: 總別。二此三變下變時如本破。三若三和合
T2267_.68.0014b22: 下相體隨相失破。四不可説下總別相例破。
T2267_.68.0014b23: 五若謂三體下各有三體破。此第五中復有
T2267_.68.0014b24: 五節可知○三總結彼非
T2267_.68.0014b25: 故彼所執計度爲有 ○第二破勝論中。
T2267_.68.0014b26: 分爲三。一叙宗。二破執。三結非。今初
T2267_.68.0014b27: 勝論所執現量所得 勝論師者。成劫之
T2267_.68.0014b28: 末人壽無量。有仙人名嗢露迦。此云鵂鶹
T2267_.68.0014b29: 或云獯狐子。鵂鶹之異名也。梵云羯拏僕
T2267_.68.0014c01: 此云⻝米齊。此仙身形醜陋。先爲夜遊驚
T2267_.68.0014c02: 傷妊婦拾收場碾碎米而⻝之。因以名焉。
T2267_.68.0014c03: 亦名吠世史迦。此翻爲勝。造六句論。諸論
T2267_.68.0014c04: 𥤱匹故云勝也。或勝人所造故名勝論。嗢
T2267_.68.0014c05: 露迦仙爲五頂説六句義。謂實・徳・業・大有・
T2267_.68.0014c06: 同異・和合。後其苗裔名戰達羅。此云慧月。
T2267_.68.0014c07: 立十句義。一實。二徳。三業。四同。五異。六和
T2267_.68.0014c08: 合。七有能。八無能。九俱分。十無説。述記
T2267_.68.0014c09: 開三科辨。可尋。此文之中。初叙實有。後
T2267_.68.0014c10: 叙現量得。初中言多實有者。若望六句則
T2267_.68.0014c11: 揀軍林等云多實有。若望十句則九句是
T2267_.68.0014c12: 實有。第十是無。故云多實有。述記云今言
T2267_.68.0014c13: 多者顯非一法等者鑿矣。叙現量得中九
T2267_.68.0014c14: 句。實有之中五是現量。四是非現量。故云多
T2267_.68.0014c15: 現量得。廣百論及今論竝破六句。十句應准
T2267_.68.0014c16: 知。六句・十句相攝。可知
T2267_.68.0014c17: 實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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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15a02: 實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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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15a16: ○第二破執中三。一總非。二反徵。三別破。今
T2267_.68.0015a17:
T2267_.68.0015a18: 彼執非理 ○二反徵
T2267_.68.0015a19: 所以者何 ○三別破中五。一總破諸句。二
T2267_.68.0015a20: 別破實徳。三又總破諸句。四別破大有等
T2267_.68.0015a21: 三。五總結破諸句義。初中二。一破常。二破
T2267_.68.0015a22: 無常。初中二。初破生果
T2267_.68.0015a23: 諸句義中如所生果 ○二破不生果
T2267_.68.0015a24: 若不生果如菟角等 ○二破無常諸句」
T2267_.68.0015a25: 諸無常者有實自性 此中初難有質礙
T2267_.68.0015a26: 後難無質礙。可解○二別破實徳中二。今
T2267_.68.0015a27:
T2267_.68.0015a28: 又彼所執準此應責 ○二總結非彼地
T2267_.68.0015a29: 水等與堅等異
T2267_.68.0015b01: 故知無實實地水火 ○三又總破諸句」
T2267_.68.0015b02: 又彼所執 如空華等 ○四別破大有等
T2267_.68.0015b03: 性中有三。一破大有。二破同異。三破和
T2267_.68.0015b04: 合今初
T2267_.68.0015b05: 彼所執有唯妄計度 ○二破同異性
T2267_.68.0015b06: 又彼所執唯假施設 ○三破和合
T2267_.68.0015b07: 又彼所執亦非實有 ○五總結破六句」
T2267_.68.0015b08: 然彼實等如實智等 ○三結非
T2267_.68.0015b09: 故勝論者妄所施設 ○自下第三破大自
T2267_.68.0015b10: 在天計中二。一叙計。二破執。今初
T2267_.68.0015b11: 有執有一能生諸法 大自在天者。智論二
T2267_.68.0015b12: 云。大自在八臂三眼騎白牛。韋紐天四臂捉
T2267_.68.0015b13: 貝持輪騎金翅鳥。鳩摩羅天&T016254;鷄持鈴捉
T2267_.68.0015b14: 赤幡乘孔雀。入大乘論下云。摩醯首羅名字
T2267_.68.0015b15: 雖同而人非一。有淨居摩醯首羅有毘舍
T2267_.68.0015b16: 遮摩醯首羅云云瑜伽倫記二下二紙云。自在
T2267_.68.0015b17: 等者。自在即大自在天。有外道計以爲作
T2267_.68.0015b18: 者。彼計大自在天有三身。一法身遍於虛
T2267_.68.0015b19: 空。二應身唯在彼天。三化身隨六道起等。
T2267_.68.0015b20: 又涅槃論云。摩醯首羅論師作如是説。摩醯
T2267_.68.0015b21: 首羅一體三分。所謂梵天・那羅延・摩醯首羅。
T2267_.68.0015b22: 地是依處。地主摩醯首羅。於三界中所有
T2267_.68.0015b23: 一切命・非命物皆是摩醯首羅天生。摩醯首
T2267_.68.0015b24: 羅身者。虚空是頭。大地是身。水是尿。山是
T2267_.68.0015b25: 糞。一切衆生是腹中蟲。風是氣。火是煗。罪福
T2267_.68.0015b26: 是業也。是八種是摩醯首羅身。自在天是生
T2267_.68.0015b27: 滅因。一切從自在天生。從自在天滅名爲
T2267_.68.0015b28: 涅槃。自在天常一切物者涅槃因。又三藏傳
T2267_.68.0015b29: 説塗灰外道計大自在天出過三界具三身
T2267_.68.0015c01: 云云○二破執中。總非・反徵・別破
T2267_.68.0015c02: 彼執非理因常有故 ○自下第四合破七
T2267_.68.0015c03: 外道
T2267_.68.0015c04: 餘執有一皆同此破 據廣百論。大梵計
T2267_.68.0015c05: 者。圍陀論師説。從那羅延天臍中生大蓮
T2267_.68.0015c06: 華。從於蓮華生梵天祖翁。彼梵天作一切
T2267_.68.0015c07: 有命無命物。梵天口生波羅門梵天兩臂中
T2267_.68.0015c08: 生刹利。兩髀中生毘舍。從兩脚生首陀。一
T2267_.68.0015c09: 切大地是修福徳。戒場生一切花草以爲
T2267_.68.0015c10: 供養。化作山野禽獸人中猪羊等類。於戒
T2267_.68.0015c11: 場殺害供養梵天得生彼處名涅槃。言
T2267_.68.0015c12: 時者。謂時論師作如是説。時熟一切物熟。
T2267_.68.0015c13: 時散一切物散。是故我論中説如被弓箭射
T2267_.68.0015c14: 時不到不死時到則小草觸即死。一切物時
T2267_.68.0015c15: 生時熟時滅。時不可過。是故時常生一切
T2267_.68.0015c16: 物。方者。謂方論師。作如是説。最初生諸方。
T2267_.68.0015c17: 從諸方。生世間人。從人生天地。天地滅沒
T2267_.68.0015c18: 還入彼處名爲涅槃。是故方常。言本際者。
T2267_.68.0015c19: 謂本生安荼論師説。本無日月星辰虛空及
T2267_.68.0015c20: 地。唯有火水。時大安荼生如鷄子。周匝金
T2267_.68.0015c21: 色。時熟爲二段。一段在上作天一段在下
T2267_.68.0015c22: 作地。彼二中間生梵天。名一切衆生祖翁。
T2267_.68.0015c23: 作一切有命無命物。如是物故沒。彼處名
T2267_.68.0015c24: 涅槃。言自然者。無因論師。作如是説。無
T2267_.68.0015c25: 因無縁生一切物無染淨因縁。如我論中
T2267_.68.0015c26: 説。如𣗥荊無人作孔雀等類種種畫色無
T2267_.68.0015c27: 人作自然而有。不從因生名爲涅槃。自然
T2267_.68.0015c28: 是常生一切物。言虛空者。謂口力論師作
T2267_.68.0015c29: 如是説。虛空是萬物因。最初生虛空。虛空
T2267_.68.0016a01: 生風風生火。火生水。水即凍凌堅作地。地
T2267_.68.0016a02: 生種種藥草。藥草生五穀。五穀生命。是故
T2267_.68.0016a03: 我論中説。命是⻝。後時還沒虛空名涅槃。
T2267_.68.0016a04: 虛空是常名涅槃因。言我者。謂以我爲諸
T2267_.68.0016a05: 法本。與上虛空粗同。如上七外道所計雖
T2267_.68.0016a06: 所執異竝皆應準於前計而例破也○自
T2267_.68.0016a07: 下第五破聲論師中二。初叙計。二破執。初
T2267_.68.0016a08: 中亦二。初叙婆羅門明論計。後叙二聲論
T2267_.68.0016a09: 師計。今初
T2267_.68.0016a10: 有餘偏執表詮諸法 梵云韋陀論新云
&T004170;
T2267_.68.0016a11: 此云明論。明諸法實事故云明。彼計。此論
T2267_.68.0016a12: 聲爲能詮定量。詮表諸法。諸法揩量故是常
T2267_.68.0016a13: 住。所説是非皆決定故是梵主。誦者而本性
T2267_.68.0016a14: 云云 ○二叙二聲論師
T2267_.68.0016a15: 有執一切方有詮表 聲論師中總有二
T2267_.68.0016a16: 種。一聲從縁生即常不滅。二聲本常住從
T2267_.68.0016a17: 縁所顯云云。傳此二計各有四類具如因
T2267_.68.0016a18: 明疏明○二破執
T2267_.68.0016a19: 彼俱非理待衆縁故 此中二段初破婆羅
T2267_.68.0016a20: 門計。後餘聲下破聲生聲顯二論師○自下
T2267_.68.0016a21: 第六破順世外道計。於中有二。初叙計。二
T2267_.68.0016a22: 破執
T2267_.68.0016a23: 有外道執而體實有 廣百論第二十四紙
T2267_.68.0016a24: 云。復次順世外道作如是言。諸法及我大種
T2267_.68.0016a25: 爲性。四大種外無別有物。即四大種和合
T2267_.68.0016a26: 爲我及身心等內外諸法云云唯識釋家判
T2267_.68.0016a27: 順世計而有三解。一云。彼計心心所法別
T2267_.68.0016a28: 有無礙淸淨四大所造故。心心所亦得無
T2267_.68.0016a29: 礙。二云。除心法外餘根塵等皆四大生云云
T2267_.68.0016b01: 三云。極微無差別。所生法有礙無礙耶。邪
T2267_.68.0016b02: 宗妄計不足責也云云 寂曰。準廣百論初
T2267_.68.0016b03: 解應正。第三解非。順世乃大外道。所計深邃
T2267_.68.0016b04: 豈如所破乎。彼計四大實色能生麁色。所
T2267_.68.0016b05: 生之色不越因量。量只與所依父母本許
T2267_.68.0016b06: 大如第三子微。如一父母許大。乃至大地
T2267_.68.0016b07: 與所依一本父母許大本極微是常。子等無
T2267_.68.0016b08: 常。亦是實有云云 二十唯識述記下二紙 云云
T2267_.68.0016b09: ○二破執中三。一破能生四大。二破所生
T2267_.68.0016b10: 麁色。三合破二。今初
T2267_.68.0016b11: 彼亦非理極微常住 三量可知○二破
T2267_.68.0016b12: 所生果中二。一難所生果不越因量。二難
T2267_.68.0016b13: 果實有。初中有四。今乃初合破順世勝論本
T2267_.68.0016b14: 計果量同一因微
T2267_.68.0016b15: 又所生果便違自執 ○二唯破勝論師轉
T2267_.68.0016b16:
T2267_.68.0016b17: 若謂果色處無別故 ○三合破勝論・順
T2267_.68.0016b18:
T2267_.68.0016b19: 若謂果色色根所取 ○四合破救義
T2267_.68.0016b20: 若果多分何用果爲 ○第二破所生果是
T2267_.68.0016b21: 實有
T2267_.68.0016b22: 既多分成前後相違 ○第三合破父母
T2267_.68.0016b23: 及子
T2267_.68.0016b24: 又果與因虛妄計度 上來別破十三大外
T2267_.68.0016b25: 道竟
T2267_.68.0016b26: ○自下第二總束九十六種爲四種中二。
T2267_.68.0016b27: 今初總
T2267_.68.0016b28: 然諸外道不過四種 ○二別中有四。今
T2267_.68.0016b29: 初破數論部黨
T2267_.68.0016c01: 一執有法靑黄等異 ○二破勝論等計」
T2267_.68.0016c02: 二執有法非眼等境 ○三破無慚外道」
T2267_.68.0016c03: 三執有法理定不成 無慚外道乃指尼
T2267_.68.0016c04: 乾子。亦名離繋子。裸形醜陋貶云無慚○
T2267_.68.0016c05: 四破邪命外道
T2267_.68.0016c06: 四執有法勿謬許之 阿時縛迦。舊云若
T2267_.68.0016c07: 提。此云正命。佛徒貶之云邪命。上來四計
T2267_.68.0016c08: 即叙有無俱非。一切未見諦者以情説四
T2267_.68.0016c09: 句。則四句皆爲妄執。若能證眞如悟心説
T2267_.68.0016c10: 之。則竝成悉檀。從來所破大外道多是天
T2267_.68.0016c11: 仙得定者。所説竝皆所計深邃。而非必以如
T2267_.68.0016c12: 上因量其破可成。但彼諸外道雖得四禪
T2267_.68.0016c13: 八定未至見諦迹證入眞如實際故。百計
T2267_.68.0016c14: 千慮不離妄識。故悉爲我教所破。可知○
T2267_.68.0016c15: 自下大文第二別破小乘。於中有三。一總
T2267_.68.0016c16: 問。二略答。三廣破。今初
T2267_.68.0016c17: 餘乘所執如何非有 離識者猶如云心
T2267_.68.0016c18: 外。乃以此言簡識所變○二略答
T2267_.68.0016c19: 彼所執色理非有故 ○三廣破中三。一
T2267_.68.0016c20: 破色。二破不相應。三破無爲。初中三。二總
T2267_.68.0016c21: 叙執色類差別
T2267_.68.0016c22: 且所執色非極微成 有對色者。即十色
T2267_.68.0016c23: 界。無對色者。謂無表法處所攝色。所謂有對
T2267_.68.0016c24: 色有三種別。婆沙百二十八説三有對。一障
T2267_.68.0016c25: 礙有對。謂十色處。二境界有對。謂五色・根及
T2267_.68.0016c26: 心・心所。三所縁有對。謂心・心所。又七十六
T2267_.68.0016c27: 亦出此説。俱舍論第二初明三有對。記・疏
T2267_.68.0016c28: 等異解紛紜。俱舍論要解廣明云云○二別牒
T2267_.68.0016c29: 破中二。一破有對。二破無對三雙破表無
T2267_.68.0017a01: 表。初中二。初破諸部有對。後重釋成有對
T2267_.68.0017a02: 不成。初中三。一破能成極�不成。二破所
T2267_.68.0017a03: 成眼等有對不成。三申正義。初中二。初總
T2267_.68.0017a04:
T2267_.68.0017a05: 彼有對色非實有故 此破乃對薩婆多
T2267_.68.0017a06: 部。色法假實諸部異計。若薩婆多。則能造。所
T2267_.68.0017a07: 造竝是實有。若經部師。則十處極微是實所
T2267_.68.0017a08: 造麁色是假。若大衆部・一説部等。則麁細俱
T2267_.68.0017a09: 假。若大乘。則世俗諦麁色是識頓變是實極
T2267_.68.0017a10: �是法處。假色不能成眼等積聚色故。今
T2267_.68.0017a11: 所破若對經部等。則或有相符或有隨一
T2267_.68.0017a12: 不成。可知○二別破中二。一破有礙・無礙。
T2267_.68.0017a13: 二破有方分・無方分。今乃初也
T2267_.68.0017a14: 謂諸極�成瓶衣等 此中初破極�有
T2267_.68.0017a15: 礙。後破極�無礙。文旨明暢。可解。不可勞
T2267_.68.0017a16: 揀所對部計○二破有方分無方分中二。
T2267_.68.0017a17: 今初破有方分
T2267_.68.0017a18: 又諸極�便非有 此方分・無方分凡有
T2267_.68.0017a19: 三計。一有計實極�有方分。二有師計實極
T2267_.68.0017a20: 微無方分。三大乘極微亦有方分亦無方
T2267_.68.0017a21: 分。大乘假色中無極微故云無方分。以慧
T2267_.68.0017a22: 折色至極微説有方分。破意可解○二
T2267_.68.0017a23: 破無方分中叙五難。今初無方分應無光
T2267_.68.0017a24: 影難
T2267_.68.0017a25: 若無方分定有方分 婆沙論百三十二有
T2267_.68.0017a26: 四説。以辨極�。俱舍論第二十八紙引之評
T2267_.68.0017a27: 取第四大徳説云云破意可解○二無方分
T2267_.68.0017a28: 見觸無差難
T2267_.68.0017a29: 又若見觸 必有方分 ○三極�一應成
T2267_.68.0017b01: 六分難
T2267_.68.0017b02: 又諸極微共和集義 彼計無方分。今以
T2267_.68.0017b03: 理逼令有方分。若有方分必有中表。若
T2267_.68.0017b04: 有中表則一極微必有六方分○四極微
T2267_.68.0017b05: 無中表微聚不異難
T2267_.68.0017b06: 或相渉入定有方分 若無中表如非色
T2267_.68.0017b07: 法。微聚糅住阿拏色等各各應如一極微量。
T2267_.68.0017b08: 故不可成聚色。二十唯識述記下八紙 云云
T2267_.68.0017b09: ○五麁色應無障隔難
T2267_.68.0017b10: 執有對色實有不成 上來以極�有方
T2267_.68.0017b11: 分。無方分俱不可得遣情見耳。不可强拘
T2267_.68.0017b12: 文相而論是非也。寂曰。極微甚深非情謂
T2267_.68.0017b13: 境。若能了此則自入法無我。入法無我則
T2267_.68.0017b14: 唯識理顯。何者極微自體離有離無。若是有
T2267_.68.0017b15: 則必應有六方中間。有六方中間則應更
T2267_.68.0017b16: 分折。若是無則如龜毛兎角。應不成根等
T2267_.68.0017b17: 也。當知一切色法唯識頓變非極�成也必
T2267_.68.0017b18: 矣。所責五難歸宿在此。可察○自下第二
T2267_.68.0017b19: 釋成有對不成。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017b20: 五識豈無所依縁色 ○二答中三。一申正
T2267_.68.0017b21: 義。二破眼等內處不成。三別破外處不成。
T2267_.68.0017b22: 今初
T2267_.68.0017b23: 雖非無色爲所依縁 文旨明暢可解○
T2267_.68.0017b24: 二別破眼等內處不成
T2267_.68.0017b25: 然眼等色生眼等識 外道及小乘諸部竝
T2267_.68.0017b26: 明根體異義紛紜。如述記及法苑五根章
T2267_.68.0017b27: 明。今大乘則五根是識相分是識功能非極
T2267_.68.0017b28: �成。五根章云。唯識第四略有二説。一難陀
T2267_.68.0017b29: 師等説。唯是種子無別現行淨色五根。此四
T2267_.68.0017c01: 義。一唯見分五識種子。二唯相分五塵種子。
T2267_.68.0017c02: 三通取見・相二分種子。此三皆難陀師義。四
T2267_.68.0017c03: 護法論師假爲救言。取感五識增上業種
T2267_.68.0017c04: 名爲五根。正義則言。別有現行淨色爲其
T2267_.68.0017c05: 五根。了義燈二本云。大乘出體。三類不同。
T2267_.68.0017c06: 一難陀等唯説種子説爲五根乃至 二安慧
T2267_.68.0017c07: 師即以遍計所起相分爲五根體。以能所
T2267_.68.0017c08: 取虛妄起故。然十八界種子各別如論第四。
T2267_.68.0017c09: 三護法等師是依他起種子各別。然有二説。
T2267_.68.0017c10: 一唯現。二通現・種。具如章・疏中明。可尋○
T2267_.68.0017c11: 三別破外處不成中三。一標識變定所縁
T2267_.68.0017c12: 縁義。二正破執。三正歸正義。今初
T2267_.68.0017c13: 此眼等識此所縁縁 外五塵者。是亦本
T2267_.68.0017c14: 識相分離識無體。五識所縁以本識所變五
T2267_.68.0017c15: 塵爲本質。各變相分爲所縁縁。由遍計妄
T2267_.68.0017c16: 熏習力意識生時謂爲心外境。具如下説
T2267_.68.0017c17: ○二正破執中四。今初破正量部
T2267_.68.0017c18: 非但能生識所縁縁 ○二破經部
T2267_.68.0017c19: 眼等五識生五識故 ○三破本薩婆多」
T2267_.68.0017c20: 非諸極微非五識境 ○四破衆賢論師」
T2267_.68.0017c21: 右執色等眞實極微 五難可知。從來由
T2267_.68.0017c22: 述記所判對破四計。以豫思之。此破非必
T2267_.68.0017c23: 對破四計。但是隨義反復責徵而已。應思
T2267_.68.0017c24: ○三結歸正義
T2267_.68.0017c25: 由此定知是色邊際 此中三段。初顯識
T2267_.68.0017c26: 變所縁縁義。二然識變下二明識頓變非積
T2267_.68.0017c27: 小義。三爲執麁色下明極微非有實義。初
T2267_.68.0017c28: 中先明識變。後明具所縁縁義。瑜伽七十
T2267_.68.0017c29: 二云。復有餘二相。一本性相。二影像相。云
T2267_.68.0018a01: 何本性相。謂無分別所生及相所生共所成
T2267_.68.0018a02: 相。云何影像相。謂遍計所起勝解所現。非
T2267_.68.0018a03: 住本性。倫記十九上云。西方判此二相有
T2267_.68.0018a04: 二家。一云。本性相乃依他離言實相。影像相
T2267_.68.0018a05: 乃遍計所起即法執分別。一云。遍計是分別
T2267_.68.0018a06: 異名。非謂所執。即以二相辨質・影。本性
T2267_.68.0018a07: 相即本識名言熏習力所變。是即本質。影像
T2267_.68.0018a08: 相即七轉識識上所現相分。餘文可解。次顯
T2267_.68.0018a09: 識頓變中。瑜伽第三初云。由一切內外大種
T2267_.68.0018a10: 及所造色種子皆悉依附內相續心。乃至諸
T2267_.68.0018a11: 大種子不生諸大。已來造色種子終不能
T2267_.68.0018a12: 生。造色要由彼生。乃至復次於色聚中曾
T2267_.68.0018a13: 無極微。若從自種生時唯聚集生。或細或
T2267_.68.0018a14: 中或大。又非極�集成色聚云云又十六十二
T2267_.68.0018a15: 顯揚五七紙十七十一紙十八五紙竝明所縁
T2267_.68.0018a16: 境依附本識隨縁頓現。可尋。演祕云。問。瓶
T2267_.68.0018a17: 等頓變亦非�成。何故名假。答。傳有兩釋。
T2267_.68.0018a18: 一云。瓶盆等相雖識頓變。然唯是形故説爲
T2267_.68.0018a19: 假。今説所縁識頓變者意顯色故。故實非
T2267_.68.0018a20: 云云二云。瓶等頓變但四境相故。四境實
T2267_.68.0018a21: 説爲瓶等。故名爲假。後説爲勝云云問。如色
T2267_.68.0018a22: 等法形表等假五識縁時。爲縁假爲縁實。
T2267_.68.0018a23: 答。西方有二釋。一云。五識唯縁實。現量縁
T2267_.68.0018a24: 自相故。如色處中。唯靑等實眼識縁之。五
T2267_.68.0018a25: 識同時意識明了取得長短等故。長等假色
T2267_.68.0018a26: 色處所攝。若約別根境相對。長等是法處
T2267_.68.0018a27: 收。唯意縁故。今言隨大小者。眼識隨其顯
T2267_.68.0018a28: 色大小頓變而無大小解。意識縁之作大
T2267_.68.0018a29: 小相。如色處爾。乃至觸處亦應準知。二云。
T2267_.68.0018b01: 五識亦縁假以能明了照其自相。是處自
T2267_.68.0018b02: 相非事自相云云述記出此二解評取前解。
T2267_.68.0018b03: 對法鈔一末叙三説。評取前二破斥後説。
T2267_.68.0018b04: 其旨相似可見。後明極微非實中。瑜伽第
T2267_.68.0018b05: 三云。又非極�集成色聚。但由覺慧分拆
T2267_.68.0018b06: 諸色極量邊際。分別假立以爲極微。又五十
T2267_.68.0018b07: 十一紙明由五縁故佛説極微。具如法苑
T2267_.68.0018b08: 極微章明。極微是假是名極略色。法處所攝
T2267_.68.0018b09: 意趣深玄。可察○第三申正義
T2267_.68.0018b10: 由此應知非極�成 此一文結上內根外
T2267_.68.0018b11: 境皆識所變非心外色以示正義。可知。上
T2267_.68.0018b12: 來破有對色竟○自下第三破無對色
T2267_.68.0018b13: 餘無對色眞實色法 二量可知○自下第
T2267_.68.0018b14: 三雙破表・無表。初問。後破。今初
T2267_.68.0018b15: 表無表色豈非實有 ○二破中二。今初總
T2267_.68.0018b16:
T2267_.68.0018b17: 此非實有 ○二別破中。二初正破外計後
T2267_.68.0018b18: 遮外難。初中二初反徵。後正破。今初
T2267_.68.0018b19: 所以者何 ○二正破中二。一破表。二破無
T2267_.68.0018b20: 表。初中二。先破身。後破語。初中亦二。初
T2267_.68.0018b21: 破外計。後申正義。初中三。一總問諸部。二
T2267_.68.0018b22: 別破諸部。三結。今初
T2267_.68.0018b23: 且身表色以何爲性 ○二別破諸部中
T2267_.68.0018b24: 三。一破薩婆多。二破正量部。三破譬喩者。
T2267_.68.0018b25: 今初
T2267_.68.0018b26: 若言是形不可得故 俱舍論十三二紙
T2267_.68.0018b27: 有部以形色爲身表破斥云云光記十三四紙
T2267_.68.0018b28: 云云長等極微等者遮轉救。如述記辨○二
T2267_.68.0018b29: 破正量部
T2267_.68.0018c01: 若言是動應非滅故 俱舍論十二二紙云云
T2267_.68.0018c02: 經部破正量部動爲身表。大旨同今。正量
T2267_.68.0018c03: 部計具如光記明。不待因等者。異計紛紜。今
T2267_.68.0018c04: 以圖旌焉
T2267_.68.0018c05: ○有宗計 主因 生
T2267_.68.0018c06: [IMAGE]
T2267_.68.0018c07: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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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18c16: 此中初明有爲法刹那滅無動義。以斥動
T2267_.68.0018c17: 爲身表。後明滅不待因。以遮彼計薪等滅
T2267_.68.0018c18: 而待客因。主因即生異滅。非今所明。可知
T2267_.68.0018c19: ○三破譬喩者
T2267_.68.0018c20: 若言有色類觸應知 成業論云。日出論者
T2267_.68.0018c21: 作如是言。諸行實無至餘方義。有爲法性
T2267_.68.0018c22: 念念滅故。然別有法。心差別爲因依手足
T2267_.68.0018c23: 等起。此法能作手足等物異法生因。是名
T2267_.68.0018c24: 行動。亦名身表。是色處所攝云云經部凡有
T2267_.68.0018c25: 三種。一根本經部即鳩摩羅多造結鬘論。廣
T2267_.68.0018c26: 説譬喩故名譬喩師。二室利邏多造經部
T2267_.68.0018c27: 毘婆沙。三但言經部。今所對破即根本經
T2267_.68.0018c28: 部也。成業論云。云何此法能令自身轉趣餘
T2267_.68.0018c29: 方別異而起。若言由心差別所生風界。即
T2267_.68.0019a01: 應如是風界其性是動足能爲彼異法生
T2267_.68.0019a02: 因。何乃離風執有動法云云又觸下轉破。汝
T2267_.68.0019a03: 執此風設許有表。即通善惡。觸法不應通
T2267_.68.0019a04: 善惡故。非顯香味下明顯香等竝皆非身
T2267_.68.0019a05: 表。量云。汝表色亦非是顯及香味。無表示
T2267_.68.0019a06: 故。如觸。述記以二解會釋香積世界之香
T2267_.68.0019a07: 等。可見○三結
T2267_.68.0019a08: 故身表業定非實有 ○第二申正義
T2267_.68.0019a09: 然心爲因假名身表 述記云。大乘五塵皆
T2267_.68.0019a10: 無記性。然餘處言色聲二處通善惡者。一
T2267_.68.0019a11: 爲隨順小乘等説。二爲表示内心説。實
T2267_.68.0019a12: 非善惡。由加行心爲等起因顯隨心之善
T2267_.68.0019a13: 惡。簡餘香等扶根諸塵故令內念念識所變
T2267_.68.0019a14: 生滅之身往趣餘處表示心。故假名善惡
T2267_.68.0019a15: 説爲身業。言識變簡薩婆多等。生滅相續
T2267_.68.0019a16: 簡正量部等似有動作。簡譬喩者等。表示
T2267_.68.0019a17: 心故顯其表義。此非業體。表示其心故名
T2267_.68.0019a18: 表業云云寂曰。識變是大乘不共之妙旨。非
T2267_.68.0019a19: 諸部聲聞乘教之所明也。所以諸部雖各立
T2267_.68.0019a20: 理。竝皆爲大乘之所破。是乃由未明一
T2267_.68.0019a21: 切唯識之玄猷也。應知○自下第二破語
T2267_.68.0019a22:
T2267_.68.0019a23: 語表亦非於理無違 此中初破外執。後
T2267_.68.0019a24: 然因心下述正義。破意可知。婆沙百二十
T2267_.68.0019a25: 六・俱舍十三初廣明語業。可尋。問。婆沙第
T2267_.68.0019a26: 十五云。佛一刹那心能起一語。一刹那語能
T2267_.68.0019a27: 説一字。聲聞・獨覺一刹心能起一語。一刹
T2267_.68.0019a28: 那語不能説一字云云今何言一刹那聲無
T2267_.68.0019a29: 詮表耶。答。述記釋云。設汝説佛一刹那亦不
T2267_.68.0019b01: 能實詮。如汝説極微。大於大乘者以麁
T2267_.68.0019b02: 心故縁之不著。如我極細一刹那聲云云
T2267_.68.0019b03: 述正義中。識變之言通簡外計。可知○自
T2267_.68.0019b04: 下第二破無表二。初破外執。後述正義。今
T2267_.68.0019b05:
T2267_.68.0019b06: 表既實無表寧實 此破薩婆多等計實有
T2267_.68.0019b07: 無表色。婆沙百十二・百三十二・百三十三廣
T2267_.68.0019b08: 明無表大種造實有。可尋○二述正義中
T2267_.68.0019b09: 二。一總明。二別釋。今初
T2267_.68.0019b10: 然依思願理亦無違 思通定散無表。願
T2267_.68.0019b11: 局散無表。善謂定道及別解脱戒。惡謂不律
T2267_.68.0019b12: 儀無表若處中無表。通依善・惡・思・願分限。
T2267_.68.0019b13: 當知依思願善惡分限或種或現相續制止
T2267_.68.0019b14: 功能假名無表○二別釋中二。一明散無
T2267_.68.0019b15: 表。後明定無表。今初
T2267_.68.0019b16: 謂此或依增長位立 了義燈云。問。無表之
T2267_.68.0019b17: 色依表種立。表有多念。依何念立。答。於
T2267_.68.0019b18: 初刹那正發身語之思或俱時發或前後
T2267_.68.0019b19: 起。俱時同一種。前後各別種。皆於初上立。
T2267_.68.0019b20: 第二刹那已去非因等起。但名刹那等起。
T2267_.68.0019b21: 非根本故云云勝身語等者簡中下思。依思・
T2267_.68.0019b22: 願・善・惡分限熏成種子未捨。以來刹那刹
T2267_.68.0019b23: 那運運倍增。若依難陀等師。新熏種念念種
T2267_.68.0019b24: 子體新倍生。假立無表。若依護月等師。唯
T2267_.68.0019b25: 本有種體雖不增而功能增。若依護法師
T2267_.68.0019b26: 新舊合用唯取新熏種倍倍生時用增上説。
T2267_.68.0019b27: 演祕以五解辨。一云體增。體有二種。一新。
T2267_.68.0019b28: 二舊。唯新熏增而非本有。本有勢力不及
T2267_.68.0019b29: 新故云云二云。由發戒思合新體增本有用
T2267_.68.0019c01: 增。依體增立。三云。新舊悉體增長。依二增
T2267_.68.0019c02: 立。四云。新種用增其體不增。本有體用皆悉
T2267_.68.0019c03: 不增云云五云。本亦用增而體不增。慈恩疏
T2267_.68.0019c04: 主處處評取用增。具如表無表章明○二
T2267_.68.0019c05: 明定無表
T2267_.68.0019c06: 或依定中故是假有 此中兼明定道二戒。
T2267_.68.0019c07: 定道二戒是隨心轉故。於現行思制身口惡
T2267_.68.0019c08: 不起義門假立無表○第二遮外難
T2267_.68.0019c09: 世尊經中説爲業道 此中初難可知。後
T2267_.68.0019c10: 答中。初出體。後釋名。初中三。思者出于瑜
T2267_.68.0019c11: 伽五十三大乘成業論及俱舍論第十三。經
T2267_.68.0019c12: 部大乘竝依此三以判思業思已業。何等爲
T2267_.68.0019c13: 三。謂一審慮思。將起身語先審慮故。二決
T2267_.68.0019c14: 定思。將欲作故起決定心。三動發勝思。正
T2267_.68.0019c15: 發身語動作於事。前二是意業亦名思業。
T2267_.68.0019c16: 後一正發身語。思名身語業。依身語門轉
T2267_.68.0019c17: 故。假名身語業。非身語即業體。五十三云。
T2267_.68.0019c18: 不發身語思名意表業。自有表知故。問。
T2267_.68.0019c19: 大乘立意表業。亦可意業立無表耶。答。法
T2267_.68.0019c20: 苑表無表章出於三説。初説。謂意表亦發無
T2267_.68.0019c21: 表。而唯善性非染無記。又聲聞得戒唯發身
T2267_.68.0019c22: 語無表不發意三支無表。菩薩利根其發
T2267_.68.0019c23: 十支無表。第二説。謂善惡二思極重皆發無
T2267_.68.0019c24: 表。貪・瞋・邪見三業道亦能發無表云云
T2267_.68.0019c25: 三説。謂意有表業。聖教所説未説意有無
T2267_.68.0019c26: 表。非增猛故。不發無表乃至於此三説第
T2267_.68.0019c27: 三爲正。述記亦取不發義。要集云。三藏意
T2267_.68.0019c28: 於意思立表無表。法苑二説。一云。發無表。
T2267_.68.0019c29: 一云。不發。後説爲正。三藏意者存前解。淄
T2267_.68.0020a01: 洲斥此會釋云云寂曰。慈恩疏主以不發爲
T2267_.68.0020a02: 正者。且約通三乘門判之。若依大乘不共
T2267_.68.0020a03: 意則不必然也。所以知者。法苑釋名中云
T2267_.68.0020a04: 身・語・意三無表。又支多少門中云既許意
T2267_.68.0020a05: 有無表。又四大造性門云大乘唯意表業發
T2267_.68.0020a06: 殺生無表。又問答中答意無表乃作二解。
T2267_.68.0020a07: 一云。善中有無表。二云。惡亦有無表。於此
T2267_.68.0020a08: 二解不評是非。由是觀之若據大乘隨自
T2267_.68.0020a09: 意門。則基師亦以意有無表爲正乎。大乘
T2267_.68.0020a10: 判三業之中。意業最勝。身・語既發無表。意
T2267_.68.0020a11: 業何有不發無表也。但意表・無表不可
T2267_.68.0020a12: 立色名而已。具如義林纂註辨。十業道義
T2267_.68.0020a13: 如婆沙百十二俱舍論十七初明○第三總
T2267_.68.0020a14: 結非
T2267_.68.0020a15: 由此應知變似色生 此結非申正義。上
T2267_.68.0020a16: 來破色竟
T2267_.68.0020a17: 唯識論略疏第一幷懸譚
T2267_.68.0020a18:
T2267_.68.0020a19:
T2267_.68.0020a20:
T2267_.68.0020a21: 成唯識論略疏第二論本第一
T2267_.68.0020a22:   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T2267_.68.0020a23: ○自下第二破不相應中二。一總破諸部。
T2267_.68.0020a24: 後別破異計。初中復三。一總非。二却詰。三
T2267_.68.0020a25: 量斥。今乃初也
T2267_.68.0020a26: 不相應行亦非實有 ○二却詰
T2267_.68.0020a27: 所以者何 ○三量斥二。今初擧體相及作
T2267_.68.0020a28: 用而不可得以顯是假立非實有
T2267_.68.0020a29: 得非得等分位假立 ○二擧蘊所攝而
T2267_.68.0020b01: 心心所及色無爲所不攝以證是假非實
T2267_.68.0020b02: 此定非異非實有體 畢竟無者。五種無
T2267_.68.0020b03: 之隨一也。瑜伽十六五紙云。何等名爲所觀
T2267_.68.0020b04: 無法。當知此相亦有五種。一未生無。二已
T2267_.68.0020b05: 滅無。三互相無。四勝義無。五畢竟無。乃至畢
T2267_.68.0020b06: 竟無者。石女兒等○自下第二別破異計中
T2267_.68.0020b07: 三。一破本薩婆多等。二破大衆部等。三例
T2267_.68.0020b08: 破成實師及正量部等。初中六段。一破得・非
T2267_.68.0020b09: 得。二破同分。三破命根。四破二無心定及
T2267_.68.0020b10: 無想異熟。五破四相。六破名・句・文。初中有
T2267_.68.0020b11: 四。一問外人説有由。二外人引經證有。三
T2267_.68.0020b12: 以理教難。四申成正義。今初
T2267_.68.0020b13: 且彼如何有實體用 不相應名義出於
T2267_.68.0020b14: 俱舍論第四十三紙光記四十
六紙
等。彼計不相應
T2267_.68.0020b15: 行有十四而有實體。故今乃擧十四對破。
T2267_.68.0020b16: 若依大乘。色心分位假立不相應法。非異
T2267_.68.0020b17: 色心別有實體。數亦無定。瑜伽五十二・五
T2267_.68.0020b18: 十三及雜集説有二十三。第三及五十六・顯
T2267_.68.0020b19: 揚第一・百法論説有二十四。今論及五蘊論
T2267_.68.0020b20: 等説十四法。其説十四者隨轉小乘或對
T2267_.68.0020b21: 破小計故耳。今乃欲破實有。先徵彼説實
T2267_.68.0020b22: 有之由○二外人引經證實有
T2267_.68.0020b23: 契經説故顯得非得 俱舍四云。何縁知
T2267_.68.0020b24: 有別物名得。契經説故。聖者於彼十無學
T2267_.68.0020b25: 法以生以得以成就故已斷五支。乃至廣
T2267_.68.0020b26: 説十無學支。出於婆沙九十四八紙雜集十
T2267_.68.0020b27: 等明○三以教理難中二。今初總非
T2267_.68.0020b28: 經不説此爲證不成 ○二申難中二。初
T2267_.68.0020b29: 難得。後例破非得。初中亦二。初就教難。二
T2267_.68.0020c01: 以理徵。今初
T2267_.68.0020c02: 亦説輪王善種等故 此中初擧輪王成
T2267_.68.0020c03: 就七寶反徵。經説輪王成就七寶。豈可成
T2267_.68.0020c04: 就他身非情。汝若言雖他身非情不可成
T2267_.68.0020c05: 就由於寶有自在力假説成就。汝計善惡
T2267_.68.0020c06: 法有得亦應如彼寶假説成就。汝若言寶
T2267_.68.0020c07: 現在有故應由自在假説成就。所謂善惡
T2267_.68.0020c08: 等法非必現有而説得成就故其得應有
T2267_.68.0020c09: 實體。是亦不然。離現實法非吾所許。何以
T2267_.68.0020c10: 故。以善惡等種現在有故。於三世法假説
T2267_.68.0020c11: 成就。設無爲法能得無漏智現在有故説得
T2267_.68.0020c12: 成就。應知○第二以理徵二。今初總問彼」
T2267_.68.0020c13: 又得於法有何勝用 ○二別難中二。一難
T2267_.68.0020c14: 能起。二難不失因。今初
T2267_.68.0020c15: 若言能起得便無用 此一段文自有六
T2267_.68.0020c16: 難。初以無爲難。二一切非情下以非情應
T2267_.68.0020c17: 不起難。三未得下以未得已失法應永不
T2267_.68.0020c18: 生難。未得法者。如欲界有情於上二界法。
T2267_.68.0020c19: 已失法者。如離欲者於欲繫法。四若俱生下
T2267_.68.0020c20: 以生相無用難。五又具下以具得者應三
T2267_.68.0020c21: 性法一時頓現難。六若待下難意可知。此一
T2267_.68.0020c22: 段難全依瑜伽五十二九紙之意。俱舍論第四
T2267_.68.0020c23: 十四紙經部難有部之旨粗同此意。可尋○
T2267_.68.0020c24: 二難不失因
T2267_.68.0020c25: 若得於法俱爲無用 此破正理救。正理
T2267_.68.0020c26: 十二三紙以得爲不失因。破意謂所得法不
T2267_.68.0020c27: 離有情應假立得不可別有實有得爲
T2267_.68.0020c28: 不失因也。大乘則於一切色心隨屬於己
T2267_.68.0020c29: 假立爲得故。設他身非情上亦有自在隨屬
T2267_.68.0021a01: 義則得名得等。應知○第二例破非得
T2267_.68.0021a02: 得實無故非得亦無 ○第四申成正義中
T2267_.68.0021a03: 二。初明得後明非得。今乃初也
T2267_.68.0021a04: 然依有情現行成就 瑜伽五十二九紙云。
T2267_.68.0021a05: 云何得獲成就。謂若略説生縁・攝受・增盛之
T2267_.68.0021a06: 因説名爲得。由此道理當知得是假有。演
T2267_.68.0021a07: 祕云。種是生果之因縁故名爲生縁。由種
T2267_.68.0021a08: 有生果之功能果方得有。種名攝受。即所
T2267_.68.0021a09: 生果名爲增盛。或種有生果勢用名爲增
T2267_.68.0021a10: 盛。增盛即因。由有此能假立爲得。三種成
T2267_.68.0021a11: 就者。瑜伽五十二九紙 云云
T2267_.68.0021a12: 所有染汚法 未爲奢摩他所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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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1a17: 五十六初云云雜集五十八紙亦明三成就。而
T2267_.68.0021a18: 種子成就與瑜伽稍異。今以圖彰焉
T2267_.68.0021a19:
T2267_.68.0021a20: 寂曰。五十二所説粗同於俱舍所出經部義。
T2267_.68.0021a21: 蓋斯隨轉理門之説。而雜集第五細判體用。
T2267_.68.0021a22: 究理之説耳。應思。述記於是廣辨得・非得
T2267_.68.0021a23: 差別。可尋○第二明非得中二。初明非得。
T2267_.68.0021a24: 後因明異生性。今初
T2267_.68.0021a25: 翻此假立不成就名 ○二因明異生性
T2267_.68.0021a26: 此類雖多未成就故 今乃依五十二十一
T2267_.68.0021a27: 之文。又五十六云。問依何分位建立異
T2267_.68.0021a28: 生性。此復幾種。答。依不生起一切聖法分
T2267_.68.0021a29: 位建立異生性。此復三種。謂欲界繫・色界
T2267_.68.0021b01: 染汚法 有體有用 成 且如欲界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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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1b17: 繫・無色界繫・顯揚論一十五紙云。異生性者。
T2267_.68.0021b18: 此有二種。一愚夫異生性。二無聞異生性。愚
T2267_.68.0021b19: 夫異生性者。謂無始世來有情身中愚夫之
T2267_.68.0021b20: 性。無聞異生性者。如來法外諸邪道法。雜集
T2267_.68.0021b21: 三紙云。異生性者。謂於聖法不得假立
T2267_.68.0021b22: 異生性婆沙論四十五廣明異生法・異生
T2267_.68.0021b23: 性。俱舍論第四云云婆沙・俱舍等。有部判性
T2267_.68.0021b24: 爲無覆無記。大乘則述記云性唯染汚。了
T2267_.68.0021b25: 義燈二末云。大乘通三。不善・有覆及以無覆
T2267_.68.0021b26: 云云 若依犢子部。欲界見所斷十煩惱以爲
T2267_.68.0021b27: 體性。有部計別有體性。唯是無記通三界繫
T2267_.68.0021b28: 不相應。經部計不立有別體性。但於曾未
T2267_.68.0021b29: 生聖法相續分位差別假立名異生性。大
T2267_.68.0021c01: 乘則雖立不相應非異色心別有體性。但
T2267_.68.0021c02: 於見斷二障種子未永斷位假立異生性。
T2267_.68.0021c03: 問。其得聖法爲在何位耶。答。演祕云。有
T2267_.68.0021c04: 義兩釋。一云。義同小乘。不獲一切三乘聖
T2267_.68.0021c05: 法名爲異生。若獲少分即名聖者。故俱舍
T2267_.68.0021c06: 論第四云云二云。與有部義異。二乘囘心未
T2267_.68.0021c07: 至初地。亦名聖者。得生空智斷煩惱故。
T2267_.68.0021c08: 亦名異生。未得法空智未斷所知故。乃
T2267_.68.0021c09: 至詳曰。今取後釋云云寂曰。瑜伽論説三
T2267_.68.0021c10: 乘法。若於聲聞地而判之。應準同婆沙等
T2267_.68.0021c11: 如前説判。若依菩薩地而論之。應依後
T2267_.68.0021c12: 説。可考○自下第二明衆同分中三。一問。
T2267_.68.0021c13: 二答。三破。今乃初二
T2267_.68.0021c14: 復如何知乃至廣説 ○三破中二。今初
T2267_.68.0021c15: 略破
T2267_.68.0021c16: 此經不説爲證不成 ○二廣斥中二。初
T2267_.68.0021c17: 叙三難。二述正義。今乃初也
T2267_.68.0021c18: 若同智言有實同分 此中三難。初内外
T2267_.68.0021c19: 相同難。同智言者。如婆沙二十七四紙 俱舍
T2267_.68.0021c20: 論第五初明。俱舍論要解第四廣辨之。今不
T2267_.68.0021c21: 復出。次又於同分下第二能所無差難。俱舍
T2267_.68.0021c22: 二紙光記五六紙 云云後若謂下第三宿因
T2267_.68.0021c23: 成同難。可解○二申正義
T2267_.68.0021c24: 然依有情假立同分 瑜伽五十二十紙 雜
T2267_.68.0021c25: 集論二二紙説。同分假立云云可尋○第三
T2267_.68.0021c26: 破命根中三。一問。二外答。三破。今乃初二。
T2267_.68.0021c27: 復如何知説名爲壽 ○三破三。初總非。
T2267_.68.0021c28: 二以三難徵。三申正義寂曰。述記分科甚
違論旨。故今改科
今初
T2267_.68.0021c29: 此經不不成 ○二以三難破。今初離識
T2267_.68.0022a01: 無別難
T2267_.68.0022a02: 又先已成無別命根 ○二如受非根難
T2267_.68.0022a03: 又若命根非實命根 ○三假設他問破」
T2267_.68.0022a04: 若爾如何有實命根 此中三問三答。初
T2267_.68.0022a05: 以三法徵以四正斷答。謂四正斷於一精
T2267_.68.0022a06: 進立。三法亦爾。於一阿賴耶識一期連持相
T2267_.68.0022a07: 續分齊假立命根。述記云。但是一識義別説
T2267_.68.0022a08: 三。謂阿賴耶識相分色法身所得名煗。此識
T2267_.68.0022a09: 之種名壽。以能持識故現行識是識。次住
T2267_.68.0022a10: 無心下外人以無心位壽煗應無詰。豈不下
T2267_.68.0022a11: 引經證識恒有。後既爾如何下外人復徵。識
T2267_.68.0022a12: 恒有何名無心位。彼滅下論主示。轉識滅故
T2267_.68.0022a13: 名無心位。非謂阿賴耶識亦無。言後當説
T2267_.68.0022a14: 者。指下第三卷。此識下顯賴耶是界趣生
T2267_.68.0022a15: 體以遮外執○三申正義
T2267_.68.0022a16: 然依親生假立命根 了義燈二末云。命根
T2267_.68.0022a17: 述正大乘諸教有六不同。一唯説第八識
T2267_.68.0022a18: 種。如此論是也。二通説現。瑜伽決擇云。八
T2267_.68.0022a19: 根種現定成命根在中。三唯内六處。顯揚
T2267_.68.0022a20: 第一云。命根者謂先業所引異熟六處住持
T2267_.68.0022a21: 決定性。四通五蘊。集論第一云云雜集釋云。
T2267_.68.0022a22: 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等。五依總相
T2267_.68.0022a23: 説。瑜伽五十二説。如何命根。謂於彼彼處
T2267_.68.0022a24: 所生自體所有住持限量勢分説名爲壽。六
T2267_.68.0022a25: 依異熟説。五十六云云相宗諸師率以第一
T2267_.68.0022a26: 爲正。寂曰。諸説並有道理不可偏取焉○
T2267_.68.0022a27: 第四破無心定及無想果中四。一問外。二
T2267_.68.0022a28: 外答。三難斥四述正義。今乃初二
T2267_.68.0022a29: 復如何知令不現起 ○三難斥中二。初厭
T2267_.68.0022b01: 色齊心難。二假遮非實難。今初
T2267_.68.0022b02: 若無心位此云何然 文旨明暢可解。演
T2267_.68.0022b03: 祕設多義解釋云云○二假遮非實難
T2267_.68.0022b04: 又遮礙心假亦能遮 ○四申正義
T2267_.68.0022b05: 謂修定時亦非實有 此中三段。初明二
T2267_.68.0022b06: 無心定。次明無想果。後結非實有。二定義
T2267_.68.0022b07: 出於瑜伽五十三十二紙五十六初・倫記十五
T2267_.68.0022b08: 下・顯揚第一十四紙雜集論第二初・今論第七
T2267_.68.0022b09: 論疏。至下當辨。次無想定前下明無想果。
T2267_.68.0022b10: 婆沙百十八出五説。評家所説。謂無想異熟
T2267_.68.0022b11: 是無想定所感。一切色根及命根衆同分是
T2267_.68.0022b12: 業所感。餘蘊乃俱感。俱舍論同於評家説。
T2267_.68.0022b13: 如俱舍要解四辨。述記七本叙三解。二本
T2267_.68.0022b14: 出於二解。略纂以一解釋擧泰師解破斥
T2267_.68.0022b15: 云云今作圖叙之
T2267_.68.0022b16:
T2267_.68.0022b17: 微微心思種感總別果 神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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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2b24: 後故此三法下結非實有○第五破實有四
T2267_.68.0022b25: 相中四。初問外人。二外引經證。三破執。四
T2267_.68.0022b26: 述正義。今初
T2267_.68.0022b27: 復如何知有實自性 樞要上末云。上座
T2267_.68.0022b28: 部立二相。化地部立三相。一刹那滅蘊。一
T2267_.68.0022b29: 切色心。二一期蘊。謂壽命。此二辨相。三窮
T2267_.68.0022c01: 生死蘊。雖別有法而非有相。正量部立四
T2267_.68.0022c02: 相。色法一期多時生滅心心所法燈焔鈴聲
T2267_.68.0022c03: 刹那刹那生滅乃至叙有部・經部計。有部所
T2267_.68.0022c04: 立出於婆沙第三十八・俱舍論第五十二紙
T2267_.68.0022c05: 部・經部對辨可見。大乘四相如瑜伽五十二
T2267_.68.0022c06: 六紙八十一初等明。可尋○二外人引經證
T2267_.68.0022c07: 契經説故乃至廣説 婆沙三十九初・俱舍
T2267_.68.0022c08: 第五十紙出之。經部對破云云大乘所立具
T2267_.68.0022c09: 如五十二明。倫記一下三十
七紙
十一下三紙 云云
T2267_.68.0022c10: ○三破執中有二。一總非。二別破。今初
T2267_.68.0022c11: 此經不説爲證不成 ○二別破中七。一
T2267_.68.0022c12: 六轉無差難七有無乖角難。今初
T2267_.68.0022c13: 非第六聲即色心故 第六轉聲。謂屬聲
T2267_.68.0022c14: 也。如經説三有爲之有爲相。而有之言則
T2267_.68.0022c15: 雖是第六轉非第六轉必有別體。猶曰色
T2267_.68.0022c16: 心之體。豈可離色心而別有體。今亦應爾。
T2267_.68.0022c17: 有爲法體生住異滅。即三有爲相非色心外
T2267_.68.0022c18: 別有三相○二能所不異難
T2267_.68.0022c19: 非能相體異地等故 俱舍論第五十五紙
T2267_.68.0022c20: 有此難云云○三二相應齊難
T2267_.68.0022c21: 若有爲相應異所相 婆沙三十九十二紙
T2267_.68.0022c22: 云。問。如有爲法有有爲相。無爲亦有無爲
T2267_.68.0022c23: 相耶。設爾何失。若有者云何無爲名非聚
T2267_.68.0022c24: 法。若無者品類足説當云何通。如説云何
T2267_.68.0022c25: 不生不住不滅法謂一切無爲法。答。應作是
T2267_.68.0022c26: 説。諸無爲法無無爲相。問。若爾品類足説
T2267_.68.0022c27: 當云何通。答。翻對有爲故作是説。謂有爲
T2267_.68.0022c28: 法有生住滅。無爲異彼説不生等。非謂別
T2267_.68.0022c29: 有不生等相 演祕作二解云云寂曰。初
T2267_.68.0023a01: 解不允。經論之中雖説無爲之相。是即以
T2267_.68.0023a02: 相之言形容非相。惡有假相也。有爲諸法
T2267_.68.0023a03: 有遷流相。應立假相。無爲法是不生不滅。
T2267_.68.0023a04: 何可立相也。然不生不滅之言約教有別。
T2267_.68.0023a05: 若依相宗。則或約性説不生不滅或約無
T2267_.68.0023a06: 起盡或約遣執著。若依性宗。則説有爲法
T2267_.68.0023a07: 當體即不生不滅。可知○四四相齊興難
T2267_.68.0023a08: 又生等相用不應俱 此中有三子段。初
T2267_.68.0023a09: 例體應俱難。二若相違下例用相違難。三
T2267_.68.0023a10: 又住異滅下新義乖古難。婆沙三十九 有
T2267_.68.0023a11: 二説。一謂法生時生有作用。滅時老滅方有
T2267_.68.0023a12: 作用。體雖同時用有先後。一法生滅作用
T2267_.68.0023a13: 究竟名一刹那乃至二或生滅位非一刹那。
T2267_.68.0023a14: 然一刹那具有三體故説三相同一刹那。光
T2267_.68.0023a15: 記云。前家約用。後家約同時具有三體。各
T2267_.68.0023a16: 據一義。然無評家云云 刹那分齊如極微
T2267_.68.0023a17: 有方分・無方分兩不可得。前後有過。同時叵
T2267_.68.0023a18: 成。毘婆沙中所説二義叵以情圖。只是使
T2267_.68.0023a19: 學者生智之糧耳。其實則非是未見諦者之
T2267_.68.0023a20: 所測知也。若以情謂而計度者。纔有所説
T2267_.68.0023a21: 則竝墮四句。胡成正理也。應思。次若相違
T2267_.68.0023a22: 下即難婆沙後義。後又住異下破正理計住
T2267_.68.0023a23: 等三相體用俱同時。正理者十三二十
五紙
 云云 ○
T2267_.68.0023a24: 第五段有三難。一如體本有難。二因非本
T2267_.68.0023a25: 有難。三生等無能難
T2267_.68.0023a26: 能相所相便爲無用 述記之中往復折徵
T2267_.68.0023a27: 解第二難。可見○第六例同無爲難
T2267_.68.0023a28: 所相恒有不可得故 了義燈三云。問。此
T2267_.68.0023a29: 破與前理有何別。答。前以彼宗不離無爲
T2267_.68.0023b01: 別立能相例破有爲不令別立。今以有爲
T2267_.68.0023b02: 體恒有説生等合例破無爲體恒有應生等
T2267_.68.0023b03: 合。故二文別○七有無乖角難
T2267_.68.0023b04: 又去來世進退非理 此中有四子段。一
T2267_.68.0023b05: 定世有無難。二生名爲有下生滅非依難。初
T2267_.68.0023b06: 難生在未來。後難説滅在現在。三滅若下
T2267_.68.0023b07: 滅生相翻難。四又滅違住下違同順異難。後
T2267_.68.0023b08: 故彼所執等者總結非○第四述正義中二。
T2267_.68.0023b09: 初申自義。後結成假。今初
T2267_.68.0023b10: 然有爲法轉變名異 有部所計生相在
T2267_.68.0023b11: 未來。住異滅在現在。具如婆沙十八・四十
T2267_.68.0023b12: 六等明。難意可知。若大乘所立。則生住異
T2267_.68.0023b13: 三在於現在。滅即滅無。在於未來。然表此
T2267_.68.0023b14: 有後無故。於一刹那假立四相。具如瑜四
T2267_.68.0023b15: 十六等明。一期四相如瑜伽八十八十一紙
T2267_.68.0023b16: 揚十四十二紙等説。可尋○二總結相假
T2267_.68.0023b17: 是故四相皆是假立 ○第六破名・句・文身
T2267_.68.0023b18: 中四。初問外。二外引教答。三廣破。四述正
T2267_.68.0023b19: 義。今乃初二
T2267_.68.0023b20: 復如何知名句文身 ○二外引教答
T2267_.68.0023b21: 契經説故名句文身 ○三廣破二。今初
T2267_.68.0023b22: 總非
T2267_.68.0023b23: 此經不説爲證不成 ○二別破中五。一如
T2267_.68.0023b24: 色非詮難五徵機調難。今初
T2267_.68.0023b25: 若名句文非實能詮 ○二名等無用難
T2267_.68.0023b26: 謂聲能生何用名等 ○三聲色無差難
T2267_.68.0023b27: 若謂聲上別有實體 了義燈中假設外
T2267_.68.0023b28: 問解釋大小旨異。可尋○四例聲生語詮
T2267_.68.0023b29:
T2267_.68.0023c01: 若謂聲上唯語能詮 此中四段。初例弦
T2267_.68.0023c02: 管等難名・句・文實有。次又誰等者。示弦管
T2267_.68.0023c03: 等非必不能詮。次聲若能下例顯一切音聲
T2267_.68.0023c04: 皆應有詮用斥離語別有名・句・文。後若
T2267_.68.0023c05: 唯下結非離語聲別有名等。義燈・演祕
T2267_.68.0023c06: 有辨。可見○五徵詰調斥
T2267_.68.0023c07: 何理定知天愛非餘 此中初外問。次反
T2267_.68.0023c08: 詰。後調斥。天愛者。調弄之語。如述記樞要
T2267_.68.0023c09: 上末二十
五紙
俱舍光記四二十
三紙
明○四申正義中
T2267_.68.0023c10: 四。一顯假差別。二顯三用殊。三明不即離。
T2267_.68.0023c11: 四會相違。今初
T2267_.68.0023c12: 然依語聲名句文身 此乃總依一切有
T2267_.68.0023c13: 情假立名・句・文。若夫佛及自在位菩薩。則
T2267_.68.0023c14: 一刹那聲説無量陀羅尼名句。非性相之所
T2267_.68.0023c15: 定判也○二顯三用殊
T2267_.68.0023c16: 名詮自性爲三所依 名句文義如俱舍
T2267_.68.0023c17: 論第五・瑜伽論第十三・第五十二・倫記五上・
T2267_.68.0023c18: 十三下・二十一下・雜集第二・義林總料簡章
T2267_.68.0023c19: 及纂註明。自共相義出於入楞伽三十五紙
T2267_.68.0023c20: 地論六五紙唯識述記三末二十
三紙
九本二十
七紙
十本
T2267_.68.0023c21: 五十
五紙
倫記一上二十
九紙
六下十紙十一下二紙等明。
T2267_.68.0023c22: 自性差別與自相・共相其致相似義門稍異。
T2267_.68.0023c23: 可知。然因明家所謂自性差別其旨大殊。不
T2267_.68.0023c24: 可一混矣。若性相門辨其二相。如色是
T2267_.68.0023c25: 自性色上常・無常我・無我等是差別。又於色
T2267_.68.0023c26: 上如一靑是自性靑有種種靑即是差別。
T2267_.68.0023c27: 然實自性非名所詮。今言名詮自性詮共
T2267_.68.0023c28: 相自性。言共相自性者即共相之體也。且
T2267_.68.0023c29: 如言火召共相火體以遮非火耳。然名詮
T2267_.68.0024a01: 共相。尚是施設安立門。其實則一切法自相
T2267_.68.0024a02: 及共相並是離言法性。非假智言詮之境。但
T2267_.68.0024a03: 以名召體生他假智而已。非名等能詮法
T2267_.68.0024a04: 體也。寂曰。如五根五塵唯心心所現智證
T2267_.68.0024a05: 非比智之所能實知。但於施設語言門於
T2267_.68.0024a06: 唯召其自體不得別義上云名詮自性。
T2267_.68.0024a07: 非詮言稱共相之體也。然自共相別義不
T2267_.68.0024a08: 一準。若通途則色等極微心心所法體不與
T2267_.68.0024a09: 他共名自相。空無我等該通諸法者爲共
T2267_.68.0024a10: 相。因明集量論所説與此稍異。不問一切
T2267_.68.0024a11: 自相・共相。現智所證即名自相。一一假智
T2267_.68.0024a12: 言詮所及分別散心比量智境是名共相。佛
T2267_.68.0024a13: 地論第六説。妙觀察智縁諸法自共相以諸
T2267_.68.0024a14: 法一一自體爲自相。是如小輪圍山。眞如
T2267_.68.0024a15: 遍一切法如大輪圍山。是名共相。自共相
T2267_.68.0024a16: 義理致幽深。可察。然則若約現智所照論
T2267_.68.0024a17: 焉。則名等不能詮一切法自共相實體。若
T2267_.68.0024a18: 約比量智境及非量妄計。則名詮自性全無
T2267_.68.0024a19: 所妨。述記云云 明不立頌由。此義如俱
T2267_.68.0024a20: 舍光記五五十
八紙
辨。可尋○三明不即離
T2267_.68.0024a21: 此三離聲亦各有異 名・句・文乃聲上屈曲
T2267_.68.0024a22: 差別故。與聲假實不同。不即不離。可解。法
T2267_.68.0024a23: 詞二無礙等者。法無礙解縁名・句・文。詞無礙
T2267_.68.0024a24: 解縁聲爲境。四無礙解如婆沙百八十九紙
T2267_.68.0024a25: 瑜伽四十五二紙 顯揚四六紙十地論二十六紙
T2267_.68.0024a26: 大乘義章十一等明。聲與名等蘊處界所攝
T2267_.68.0024a27: 各異。可解○四會相違
T2267_.68.0024a28: 且依此土假立三故 六塵説法出於無
T2267_.68.0024a29: 垢稱經第五・楞伽魏譯四二紙唐譯三十紙
T2267_.68.0024b01: ○二破大衆部等
T2267_.68.0024b02: 有執隨眠非不相應 宗輪述記六十
一紙
論云。
T2267_.68.0024b03: 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無所縁。隨眠異纒
T2267_.68.0024b04: 纒異隨眠。應説隨眠與心不相應纒與心
T2267_.68.0024b05: 相應。疏八十
一紙
 云云 彼亦下破意可知○三例
T2267_.68.0024b06: 破正量部等
T2267_.68.0024b07: 執別有餘皆應遮上 正量部計不失法如
T2267_.68.0024b08: 券。此即以諸業引果功能立不失法。彼以
T2267_.68.0024b09: 此爲不相應法。成業論云云成實論家以無
T2267_.68.0024b10: 表業爲不相應。正理論師以和合性爲不
T2267_.68.0024b11: 相應等竝應例破。從來諸計未説一切法
T2267_.68.0024b12: 唯識而色心分位假立不相應故竝受此破。
T2267_.68.0024b13: 非敢向其所立諍競是非也○自下大文
T2267_.68.0024b14: 第三破無爲法中三。一破外計。二顯正理。
T2267_.68.0024b15: 三總結非。初中亦二。初總非。次別破。初中
T2267_.68.0024b16: 亦三。一總非無實。二顯法定無。三爲量遮
T2267_.68.0024b17: 破。今初
T2267_.68.0024b18: 諸無爲法理不可得 ○二顯法定無
T2267_.68.0024b19: 且定有法無爲定有 此三初乃現量所得。
T2267_.68.0024b20: 謂五識縁五塵及他心智境等。第二乃非量
T2267_.68.0024b21: 心之境。第三是比量智境也。今此無爲法是
T2267_.68.0024b22: 現・比・非量所不攝故。應非離色心等別
T2267_.68.0024b23: 有實體也○三爲量遮破
T2267_.68.0024b24: 然諸無爲實無爲性 演祕云。問。無爲云
T2267_.68.0024b25: 何色心顯耶。答。有義。虚空無爲通色心顯。
T2267_.68.0024b26: 佛地論云。五蘊無處顯虚空故。又心縁空
T2267_.68.0024b27: 故名心顯。擇滅無爲若依能證唯心所顯。
T2267_.68.0024b28: 若依離縛自性斷者亦唯心顯。由簡擇心
T2267_.68.0024b29: 斷染顯故通説三斷。是色心顯由斷五蘊
T2267_.68.0024c01: 而證得故。或唯心顯若非擇滅通色心顯。色
T2267_.68.0024c02: 心縁闕而證得故○第二別破中三。一破薩
T2267_.68.0024c03: 婆多。二例破餘部。三總破無爲無因果。今
T2267_.68.0024c04:
T2267_.68.0024c05: 又虚空等非遍容受 三無爲一多等義如
T2267_.68.0024c06: 俱舍界品初引婆沙明。婆沙第十明虚空體
T2267_.68.0024c07: 一。同三十二六紙明擇滅非擇滅體多云云
T2267_.68.0024c08: 曰。婆沙所説是教限分齊。未明法空及如來
T2267_.68.0024c09: 藏心故。故作斯未了説耳。不可妄以情
T2267_.68.0024c10: 謂而是非矣○二例破餘部
T2267_.68.0024c11: 餘部所執準前應破 ○三總破無爲無
T2267_.68.0024c12: 因果
T2267_.68.0024c13: 又諸無爲異心等有 舊俱舍論云無爲
T2267_.68.0024c14: 非因果。新云無爲無因果。具如俱舍論第
T2267_.68.0024c15: 十四紙疏記明也○第二申正義中二。一
T2267_.68.0024c16: 依識變假施設。二依法性假施設。今乃初
T2267_.68.0024c17:
T2267_.68.0024c18: 然契經説假説爲常 聞他説有虚空等。
T2267_.68.0024c19: 隨名起分別心縁虚空等相。有漏位唯第
T2267_.68.0024c20: 六意識縁。入地已去後得智縁前無分別智
T2267_.68.0024c21: 中法性之空等及縁佛所説空等變似空等
T2267_.68.0024c22: 相。是通第六・第七二識縁至於佛果。三智
T2267_.68.0024c23: 所縁或除成事或通八識。智遍縁故。下論
T2267_.68.0024c24: 云。無爲何性攝耶。三皆容攝。心等變似虛
T2267_.68.0024c25: 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愚夫於中妄
T2267_.68.0024c26: 執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若於眞如假
T2267_.68.0024c27: 施設有虛空等義。圓成實攝。有漏心等屬
T2267_.68.0024c28: 依他無漏心等容二性攝。衆縁生故攝屬依
T2267_.68.0024c29: 他。無顚倒故圓成實攝○二依法性假施
T2267_.68.0025a01: 設有
T2267_.68.0025a02: 二依法性 名曰眞如 此明於一眞如假
T2267_.68.0025a03: 設六無爲。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由慧煩惱滅
T2267_.68.0025a04: 處即不生不滅眞理顯是名擇滅。此眞如性
T2267_.68.0025a05: 本淨名非擇滅。或有爲法縁闕不生不生故。
T2267_.68.0025a06: 不滅本性自顯。亦名非擇滅。不動者。雜集二
T2267_.68.0025a07: 云。不動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
T2267_.68.0025a08: 滅無爲。想受滅者。已離無所有處欲止息
T2267_.68.0025a09: 想作意爲先故。諸不恒行心心所及恒行一
T2267_.68.0025a10: 分心心所滅無爲。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
T2267_.68.0025a11: 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
T2267_.68.0025a12: 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
T2267_.68.0025a13: 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故如其次第建立
T2267_.68.0025a14: 不動想受滅云云如瑜伽五十三十三紙顯揚
T2267_.68.0025a15: 十五紙十八十六紙等明。餘名竝於義門立。
T2267_.68.0025a16: 其實則眞如無爲。四句永絕百非洞遣。非名
T2267_.68.0025a17: 大小乘建立無爲 異部
T2267_.68.0025a18: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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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5b01: 所詮。無名立名故十種名中名究竟名。可
T2267_.68.0025b02: 知○三總結非
T2267_.68.0025b03: 故諸無爲非定實有 總非。可解。述記之中
T2267_.68.0025b04: 諸門分別云云諸部異執以圖示
T2267_.68.0025b05:
T2267_.68.0025b06: 寂曰。瑜伽五十三十紙之文。是但釋空非二
T2267_.68.0025b07: 滅之文。而非立二無爲。又瑜伽第一百十三
T2267_.68.0025b08: 出三無爲未見説八種之文。恐是疏主
T2267_.68.0025b09: 諳記之差耳。上來別彼竟○自下大文第四
T2267_.68.0025b10: 合破外道餘乘計法實有
T2267_.68.0025b11: 外道餘乘亦是法執 此中初破所取。次
T2267_.68.0025b12: 破能取。次諸心心所下明心心所幻有假有。
T2267_.68.0025b13: 後爲遣下明唯識眞勝義無相可取。寂曰。
T2267_.68.0025b14: 此一段文與般若眞空理其旨脗浹。宜哉龍
T2267_.68.0025b15: 樹・天親内鑒冷然道不相妨也。後代性相偏
T2267_.68.0025b16: 取有無互諍者。蓋時之弊也○自下大文第
T2267_.68.0025b17: 五解上法執分別俱生位次中二。一明二執
T2267_.68.0025b18: 行相斷位。二明執所縁有無初中二。一擧
T2267_.68.0025b19: 數列名
T2267_.68.0025b20: 然諸法執 二者分別 ○第二依列別釋
T2267_.68.0025b21: 中二。一明俱生。後釋分別。初中有三。一
T2267_.68.0025b22: 釋俱生義。二正明執體。三明伏斷位次。今
T2267_.68.0025b23: 乃初也
T2267_.68.0025b24: 俱生法執故名俱生○二正明執體中二。
T2267_.68.0025b25: 一明第七識俱。二明第六識俱。今乃初也」
T2267_.68.0025b26: 此復二種執爲實法 此出護法計。若安
T2267_.68.0025b27: 慧計。則謂第七識唯有我執而無法執云云
T2267_.68.0025b28: 一切衆生未得無漏未起已來恒時執取故
T2267_.68.0025b29: 云常相續。此識縁境至下當知○二明第
T2267_.68.0025c01: 六識俱
T2267_.68.0025c02: 二有間斷執爲實法 一切諸法本來寂滅。
T2267_.68.0025c03: 自性涅槃但由無明妄執力生蘊等相。而不
T2267_.68.0025c04: 了蘊等諸相是識所變似有無性執爲實
T2267_.68.0025c05: 法。寂曰。第六識俱俱生我執總別取蘊相。今
T2267_.68.0025c06: 俱生法執總別取蘊處界。文義顯著無復可
T2267_.68.0025c07: 論。相家學者蕪論鑿説。如閙叢林。豈可謂
T2267_.68.0025c08: 之弘通二空唯識之妙道乎哉。寄語同志。
T2267_.68.0025c09: 苟欲開發此論之玄猷者。應須努力撥遣
T2267_.68.0025c10: 李唐以來之弊風也。若不爾者此道幾乎墜
T2267_.68.0025c11: 地矣○三明伏斷位次
T2267_.68.0025c12: 此二法執方能除滅 初地住心已後乃至
T2267_.68.0025c13: 金剛以勝無漏無間道智之所斷除。可知
T2267_.68.0025c14: ○第二明分別起法執中四。一明分別名。
T2267_.68.0025c15: 二顯執所在。三分二別釋。四伏斷位次。今
T2267_.68.0025c16: 乃初也
T2267_.68.0025c17: 分別法執故名分別 ○二顯執所在
T2267_.68.0025c18: 唯在第六意識中有 ○三分二別釋
T2267_.68.0025c19: 此亦二種執爲實法 於一切法不了眞
T2267_.68.0025c20: 空唯識執爲心外有實法體。種種遍計。是
T2267_.68.0025c21: 名法執。所遍計境無量無數。於中任運起而
T2267_.68.0025c22: 不由邪教邪思者是名俱生法執。由邪思
T2267_.68.0025c23: 等構畫分別起者名分別法執。理趣顯然。然
T2267_.68.0025c24: 慈恩疏主錯解佛地論意以我執所迷二十
T2267_.68.0025c25: 句六十五句辨法執頭數。至處皆爾。恐非
T2267_.68.0025c26: 是論正旨論旨焉則就我見必帶法執。且
T2267_.68.0025c27: 準我執所迷句數以辨法執頭數。非謂法
T2267_.68.0025c28: 執所迷境全同我執所迷句數。不爾者一切
T2267_.68.0025c29: 處一切時執心外有法。無量無數遍計法執
T2267_.68.0026a01: 何句所攝。學者應思○四明伏斷位
T2267_.68.0026a02: 此二法執即能除滅 分別法執麁猛故菩
T2267_.68.0026a03: 薩入見道位頓斷無餘。是時眞如自體顯現。
T2267_.68.0026a04: 是名眞佛出現。是云生諸佛家。亦名眞佛
T2267_.68.0026a05: 弟子。是即菩薩一阿僧祇耶所熏成。福慧種
T2267_.68.0026a06: 子資發此眞明拔除無始時來所成就毒
T2267_.68.0026a07: 樹之根本。豈是容易耶。今言麁故易斷。且
T2267_.68.0026a08: 望初地住心已去乃至金剛經歴二阿僧祇
T2267_.68.0026a09: 劫數數修習斷微細難斷法而言耳。見道斷
T2267_.68.0026a10: 障至下當辨○第二明執所縁或有或無
T2267_.68.0026a11: 如是所説如幻事等 本法有無如上已
T2267_.68.0026a12: 明。此一段文之雖易解。三性三無性妙旨
T2267_.68.0026a13: 具在此中。遍計所執空無所有猶如龜毛兎
T2267_.68.0026a14: 角。依他縁生亦如幻有。幻有乃似有誑惑
T2267_.68.0026a15: 愚夫而已。以智照則一切諸法當體寂滅自
T2267_.68.0026a16: 性涅槃。唯是一心眞法界矣○自下大文第
T2267_.68.0026a17: 三別徵總結中三。一牒前示非。二別破上
T2267_.68.0026a18: 座部等計。三重總結引經證成。今初
T2267_.68.0026a19: 如是外道實有體故 此中初牒前所計。
T2267_.68.0026a20: 次故心心所下正顯非。謂一切心心所所縁
T2267_.68.0026a21: 唯是自識相分。非有心外色等爲所縁縁。
T2267_.68.0026a22: 後縁用下釋心外境無有實體故不能爲
T2267_.68.0026a23: 心所縁○二別破上座部等
T2267_.68.0026a24: 現在彼聚餘非所取 此中初明自心縁
T2267_.68.0026a25: 他心心所亦唯取自心相分非親縁他心
T2267_.68.0026a26: 之義。如他心智。自心心所前聚後聚互縁亦
T2267_.68.0026a27: 爾。後同聚下斥同聚心心所互相縁。大衆部・
T2267_.68.0026a28: 上座部・法藏部等許同聚相縁異義如唯識
T2267_.68.0026a29: 疏家引婆沙第九明。寂曰。予竊謂。此一段
T2267_.68.0026b01: 文因上明色等皆自識相分非心外法能爲
T2267_.68.0026b02: 所縁縁。便顯自他心聚相縁・自心心所前後
T2267_.68.0026b03: 相縁並皆非離自心別有所縁縁及以同
T2267_.68.0026b04: 聚心所亦非親所縁之旨而已。非必抗對
T2267_.68.0026b05: 他之異計。應思○三重結引經證
T2267_.68.0026b06: 由此應知似彼而轉 契經者厚嚴經。即密
T2267_.68.0026b07: 嚴經同本。三藏將來未譯○自下大文第三
T2267_.68.0026b08: 重釋外妨難重淨三句中三。一叙難。二破
T2267_.68.0026b09: 斥。三結正。今初
T2267_.68.0026b10: 有作此難似外境轉 演祕云云寂曰。此
T2267_.68.0026b11: 難蓋印度舊來吠世師一箇之難辭。故今叙
T2267_.68.0026b12: 闢之。當時此地拂跡所無。於此徒費工夫。
T2267_.68.0026b13: 可謂喪車後之藥袋也。不耶○第二破斥中
T2267_.68.0026b14: 二。初破外道。後因斥餘乘。初中二。初破眞
T2267_.68.0026b15: 事無。二破似事及共法。今乃初也
T2267_.68.0026b16: 彼難非理前已破故 ○二破似事及共
T2267_.68.0026b17: 法中二。初總非。後別破。今初
T2267_.68.0026b18: 依類依實俱不成故 演祕云云○二別破
T2267_.68.0026b19: 中二。一破依類不成。二破依實不成。今
T2267_.68.0026b20:
T2267_.68.0026b21: 依類假説 不依類成 演祕意謂。破類實
T2267_.68.0026b22: 中皆指似事・共法。有義云。依類似事不成。
T2267_.68.0026b23: 依實共法不成。似事・共法別配類實云云
T2267_.68.0026b24: 主破云云寂曰。此破當矣。依類不成者。彼宗
T2267_.68.0026b25: 計人類同異句收。以人性似火人・火上俱
T2267_.68.0026b26: 有猛赤義名共法。論意如是。今破云。猛赤
T2267_.68.0026b27: 在徳句。非在同異句收云云 ○二破依實
T2267_.68.0026b28: 不成
T2267_.68.0026b29: 依實假説不依實成 ○二因斥餘乘中
T2267_.68.0026c01: 三。初總非。二別顯。三結依。今初
T2267_.68.0026c02: 又假必依亦不應理 述記云。上來已破
T2267_.68.0026c03: 外道眞事。今破小乘伏難眞事。或是外道佛
T2267_.68.0026c04: 法共許眞事假亦不依。應思○二別顯中三。
T2267_.68.0026c05: 一顯不依眞唯依共相轉。二顯假詮智有
T2267_.68.0026c06: 勝功能。三總申假説不依眞事。今初
T2267_.68.0026c07: 眞謂自相共相而轉 自相境者。謂離言
T2267_.68.0026c08: 性唯現量得。假智即有分別智。此智唯縁共
T2267_.68.0026c09: 相不縁自相。可知○二顯假詮智有勝功
T2267_.68.0026c10:
T2267_.68.0026c11: 亦非離此爲假所依 樞要上末云。亦非
T2267_.68.0026c12: 離此有別方便。有二解。一云。即以假智詮
T2267_.68.0026c13: 施設自相爲假所依。由假智詮顯於法。
T2267_.68.0026c14: 如手指月等。不爾如何説爲能證得也。二
T2267_.68.0026c15: 云。假智詮境不得自相。亦非離此二外
T2267_.68.0026c16: 更有別方便施設自相可爲假所依顯此
T2267_.68.0026c17: 二。既不得自相。離此無方便可得自相。
T2267_.68.0026c18: 意顯自相除詮智外莫能證得者言詮假
T2267_.68.0026c19: 智雖不得法自相。然無離此詮縁別可
T2267_.68.0026c20: 得自相方便。故以假智言詮顯法自相。假
T2267_.68.0026c21: 智言證之所詮變與彼自相相似。故名爲
T2267_.68.0026c22: 假。演祕云云○三總申假説不依眞事
T2267_.68.0026c23: 然假智詮 不依眞事 假智言詮必由聲
T2267_.68.0026c24: 起。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聲不及處即自相
T2267_.68.0026c25: 境。述記云。問曰。若不著自相横爲分別。何
T2267_.68.0026c26: 非是執。即善心等中應有法執。如法執不
T2267_.68.0026c27: 善心亦不稱境故。答曰。法執之心非但不
T2267_.68.0026c28: 稱本質亦不稱影像親所縁共相之法依
T2267_.68.0026c29: 他性。故名爲執。或堅著此親相分故説之
T2267_.68.0027a01: 爲執。此善心等縁共相時。雖不稱自相本
T2267_.68.0027a02: 質而稱於影像所變。亦不横計堅著。與法
T2267_.68.0027a03: 執不同。以彼影像依他性故。或比量等心
T2267_.68.0027a04: 縁親相分亦不相稱。若相稱者。應言得
T2267_.68.0027a05: 體。由此但非堅著此境故不名執云云
T2267_.68.0027a06: 曰。法執三性有無者。古來一箇之諍論也。安
T2267_.68.0027a07: 慧論師計。法執通三性心。護法宗計。法執
T2267_.68.0027a08: 唯在染無記心不在善心。然此二計各有
T2267_.68.0027a09: 道理非可偏取。而約教判焉。則護法宗義
T2267_.68.0027a10: 乃相宗相分之教也。安慧所立乃從相入性
T2267_.68.0027a11: 之分齊。其致隣於賢首所判終教也。疏中
T2267_.68.0027a12: 以堅著・不堅著而辨善心無法執者善矣。
T2267_.68.0027a13: 其言善心雖不稱自相稱影像所變者義
T2267_.68.0027a14: 未了當。何者雖是善心。其有漏心第六意
T2267_.68.0027a15: 識獨散縁相取法取我。豈可得言稱於影
T2267_.68.0027a16: 像所變乎。寂竊謂。二執諸識有無法執三性
T2267_.68.0027a17: 通局乃性海自爾之波瀾而大乘始門應必
T2267_.68.0027a18: 有之智印也。凡三性心品其染汚心者深著
T2267_.68.0027a19: 塵境違逆眞性。無記闇心次之故我執唯
T2267_.68.0027a20: 在染心。法執通染無記心。其善心者雖是
T2267_.68.0027a21: 有漏。必順性起而無堅著故。亦此心即淨
T2267_.68.0027a22: 法界等流出世淨心之光影故。不説爲有法
T2267_.68.0027a23: 執。據此理則護法宗義道理極成。若復據
T2267_.68.0027a24: 其所謂善心者雖是無漏。其因中者五・八未
T2267_.68.0027a25: 轉故。尚帶微細法執。未得於心性究竟
T2267_.68.0027a26: 明了。況於有漏心乎。施戒等善於名相轉
T2267_.68.0027a27: 者恒不離無明妄執故。亦爲有法執之義。
T2267_.68.0027a28: 則安慧所立深契道理。是故此宗所立兩義
T2267_.68.0027a29: 並存而彬彬乎。妙道也。後偏朋護法宗抑
T2267_.68.0027b01: 廢安慧宗者。可謂單輪隻翼矣。豈可成全
T2267_.68.0027b02: 功哉○三結依
T2267_.68.0027b03: 由此但依不應正理 似事乃其相依他性
T2267_.68.0027b04: 是。即不能於一一境如自相取轉於共
T2267_.68.0027b05: 相。共相乃自相上起妄增益之相。是唯假有
T2267_.68.0027b06: 非眞實有。遍計所執我之與法是依他起上
T2267_.68.0027b07: 起妄增益。當情現有都無自體。然安慧論師
T2267_.68.0027b08: 意謂自體分證量諸法自相。是依他離言境。
T2267_.68.0027b09: 若有能所取纔墮分別。皆是共相轉。是遍
T2267_.68.0027b10: 計所執而非依他性。若護法宗意謂。共相不
T2267_.68.0027b11: 離自相。色等共相即全自體而起。故此共
T2267_.68.0027b12: 相亦依他起。善心縁此共相所縁不違影
T2267_.68.0027b13: 像故不爲有執。遍計妄情更執此影相堅
T2267_.68.0027b14: 著横計。是名爲執。是故護法宗意。則遍計
T2267_.68.0027b15: 義增益義通三性心。軌唯在染無記心。若安
T2267_.68.0027b16: 慧宗。則三性心並遍計妄增益。皆帶法執分
T2267_.68.0027b17: 別。如上已辨○第三結正
T2267_.68.0027b18: 然依識變説我法名 諸聖教中於識所
T2267_.68.0027b19: 變見相分上假説我法以對遣愚夫所執實
T2267_.68.0027b20: 我法也。契經者厚嚴經也○自下大段第二
T2267_.68.0027b21: 釋下三句。於中分二。一別釋三句。二別
T2267_.68.0027b22: 解能變義。初中二段。初釋初句。後釋後二
T2267_.68.0027b23: 句。今乃初也
T2267_.68.0027b24: 識所變相類別唯三 上言有種種相轉彼
T2267_.68.0027b25: 依識所變。今乃承彼牒識所變。可知○二
T2267_.68.0027b26: 釋下二句中二。初明三能變。二釋及言。初
T2267_.68.0027b27: 中三。今初明異熟識
T2267_.68.0027b28: 一謂異熟異熟性故 多異熟性者。此識
T2267_.68.0027b29: 初從愚位乃至金剛通名異熟故。此識有
T2267_.68.0027c01: 三位。謂一我愛執藏現行位。二善惡業果位。
T2267_.68.0027c02: 三相續執持位。所謂異熟當第二位。樞要意
T2267_.68.0027c03: 謂。瑜伽説七地或十三住。阿賴耶在七地中
T2267_.68.0027c04: 前四地・十三住中初九住。毘播迦名通六地
T2267_.68.0027c05: 前十二住。阿陀那名貫通七地・十三住。多
T2267_.68.0027c06: 者相續義。一切時行名之爲多。乃至又多者
T2267_.68.0027c07: 廣義。即是總義。對六・七識揀之。述記意謂
T2267_.68.0027c08: 三名之中異熟在於寬狹之間。若叙初名則
T2267_.68.0027c09: 洩第八地已上識。若擧第三名則雖攝位
T2267_.68.0027c10: 遍義通果位無熏習。即成無用。今就因中
T2267_.68.0027c11: 有熏變位建立此識。故不出阿陀那名。阿
T2267_.68.0027c12: 陀那名新舊異諍。如攝論疏明○二明思量
T2267_.68.0027c13:
T2267_.68.0027c14: 二謂思量審思量故 恒言簡第六識。審
T2267_.68.0027c15: 言簡第八識。可知○三明了別境識
T2267_.68.0027c16: 三謂了境境相麁故 以前六識同了麁
T2267_.68.0027c17: 境異七八故合爲一名。可知○二釋及言」
T2267_.68.0027c18: 及言顯六合爲一種 ○自下第二別釋能
T2267_.68.0027c19: 變義中二。初牒列數。二依標解。今初
T2267_.68.0027c20: 此三皆名變有二種 ○第二依標解中
T2267_.68.0027c21: 二。初因能變。後果能變。初中亦二。初總明。
T2267_.68.0027c22: 後別釋。今初
T2267_.68.0027c23: 一因能變二因習氣 此即如次名言習
T2267_.68.0027c24: 氣・有支習氣也。由此二習氣力故。一切有
T2267_.68.0027c25: 爲法相續隨轉。六道輪迴轉異無窮○二別
T2267_.68.0027c26: 釋中二。今初等流習氣
T2267_.68.0027c27: 等流習氣熏令生長 等流是果名。今擧
T2267_.68.0027c28: 果名顯能變因。此即諸八識熏於本識各
T2267_.68.0027c29: 自名言種子也。名言種子者。論第八云。名言
T2267_.68.0028a01: 習氣。謂有爲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
T2267_.68.0028a02: 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
T2267_.68.0028a03: 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
T2267_.68.0028a04: 爲法各別因縁問。七轉識唯能熏而非所
T2267_.68.0028a05: 熏。第八識唯所熏性而非能熏。未知第八識
T2267_.68.0028a06: 自種子誰能熏耶。答。諸部對法未見的説。
T2267_.68.0028a07: 古來相傳。七轉識熏自種於本識時亦能熏
T2267_.68.0028a08: 本識自種云云此説固有一理。然本識種・現
T2267_.68.0028a09: 一異叵得。不可必如傳説判斷也。有旨
T2267_.68.0028a10: 哉。古對法中不明此義也○二異熟習氣」
T2267_.68.0028a11: 異熟習氣熏令生長 異熟習氣亦名有支
T2267_.68.0028a12: 習氣。即有漏善惡二業熏習種子也。論第八
T2267_.68.0028a13: 云。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
T2267_.68.0028a14: 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
T2267_.68.0028a15: 不善。即是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
T2267_.68.0028a16: 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問。三習氣中何唯
T2267_.68.0028a17: 説名言・有支二習氣而不説我執習氣耶。
T2267_.68.0028a18: 答。我見熏習是名言熏習中開立之耳。今
T2267_.68.0028a19: 乃於因縁・增上二縁建立二能變以申明
T2267_.68.0028a20: 生死總別因果。故唯説此二。其我見心熏我
T2267_.68.0028a21: 見種者。自攝在於名言熏習中。不別言之。
T2267_.68.0028a22: 可知○第二明果能變中有二。初總明。後
T2267_.68.0028a23: 別釋。今乃初也
T2267_.68.0028a24: 二果能變現種種相 前二因所生果八識
T2267_.68.0028a25: 有縁法能變現者名果能變。述記云。此果能
T2267_.68.0028a26: 變即自證分能變現生見相分果云云 應思
T2267_.68.0028a27: ○二別釋中亦二。一等流果。二異熟果。今初」
T2267_.68.0028a28: 等流習氣果似因故 ○二明異熟果
T2267_.68.0028a29: 異熟習氣非謂一切 此中三節。初正明
T2267_.68.0028a30: 異熟果。次即前下明異熟義。後此中下揀異
T2267_.68.0028b01: 熟分齊。初中有二。初明總果。後明別果。總
T2267_.68.0028b02: 果即引業果。猶如作模。別果即滿業果。猶
T2267_.68.0028b03: 如塡彩。由因是善惡果是無記。總別二果
T2267_.68.0028b04: 俱名異熟。然第八引果是眞異熟。六識別果
T2267_.68.0028b05: 從異熟生故亦名異熟。對法第五十紙云。若
T2267_.68.0028b06: 法異熟從異熟起者。名異熟生。第七識因位
T2267_.68.0028b07: 唯染果位唯無漏故。非異熟種之所引生。可
T2267_.68.0028b08: 知。後此中下揀異熟分齊。此識有三位。異
T2267_.68.0028b09: 熟名通前二位。而今言異熟者。且就我愛
T2267_.68.0028b10: 執藏位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建立。此位能
T2267_.68.0028b11: 具三義爲我法二執依故。三義者何。謂我
T2267_.68.0028b12: 愛執藏即阿賴耶義。持雜染種是阿陀那義。
T2267_.68.0028b13: 能變果識即異熟義。非謂等者揀後二位。述
T2267_.68.0028b14: 記・了義燈所辨甚失論旨。應思
T2267_.68.0028b15: 第八 前六 滿果有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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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8b23: ○自下大段第二。二十二頌半廣明識相
T2267_.68.0028b24: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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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8c01: 初以八段十義釋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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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8c14: 初明初能變中二。初頌。後長行。今初
T2267_.68.0028c15: 雖已略説羅漢位捨 此二頌半分爲十
T2267_.68.0028c16: 門。一自相。二果相。三因相。四所縁。五行相。
T2267_.68.0028c17: 六相應。七五受。八三性。九因果。十伏斷位。
T2267_.68.0028c18: 於此十中。初三相合爲一門。所縁行相亦合
T2267_.68.0028c19: 爲一門。總成七段。更別解觸等爲一門。是
T2267_.68.0028c20: 名八段十義。可知○八段中第一段明三
T2267_.68.0028c21: 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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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9a01: 二廣上三相三 一出體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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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29a18: 演祕云。有義。初略明三相。後解因相。疏言
T2267_.68.0029a19: 後文廣解三相。此定非理云云云云寂曰。
T2267_.68.0029a20: 有義所難在文的當。然一切種相自含三
T2267_.68.0029a21: 相。明一切種相中自相果相其旨自彰。疏
T2267_.68.0029a22: 就此義云廣三相乎。應思○初明自相
T2267_.68.0029a23: 中三。今初釋藏義
T2267_.68.0029a24: 論曰初能自内我故 賴耶三藏出於世親
T2267_.68.0029a25: 攝論諦譯十八紙隋譯一十紙唐譯一十三紙 無
T2267_.68.0029a26: 性論一十二紙 梁論云。云何佛説此識名
T2267_.68.0029a27: 阿梨耶。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爲果
T2267_.68.0029a28: 故。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爲因故。復次諸衆
T2267_.68.0029a29: 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是故名阿梨耶
T2267_.68.0029b01: 此識與一切有漏雜染法互爲因果。譬
T2267_.68.0029b02: 如水隱覆於波中爲波浪因波浪隱藏於
T2267_.68.0029b03: 水中爲水作因。何以。水之與波一異不可
T2267_.68.0029b04: 得故。自有互爲因果之義。亦有互爲隱顯之
T2267_.68.0029b05: 義。此義甚深。不可輒以情謂而議也。是
T2267_.68.0029b06: 故無性攝論第一十二紙釋曰。復引聖言所
T2267_.68.0029b07: 説證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能攝藏諸法者。
T2267_.68.0029b08: 謂是所熏是習氣義。非如大等顯了法性藏
T2267_.68.0029b09: 最勝中阿賴耶識攝藏諸法亦復如是。爲
T2267_.68.0029b10: 簡彼義是故復言一切種子。識與一切種
T2267_.68.0029b11: 子俱生俱滅故。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爲縁
T2267_.68.0029b12: 故展轉攝藏。是故名阿賴耶識云云相宗釋
T2267_.68.0029b13: 意謂。若約賴耶持諸雜染法種子能生諸
T2267_.68.0029b14: 法之義。則賴耶是能藏諸法種子是所藏。譬
T2267_.68.0029b15: 如倉廩收穀倉是能藏穀是所藏。若約雜染
T2267_.68.0029b16: 法熏藏種於賴耶之義。則雜染法是能藏。能
T2267_.68.0029b17: 熏藏種故。賴耶是所藏能受諸法熏故。譬
T2267_.68.0029b18: 如人持穀收於倉中人是能藏倉是所藏
T2267_.68.0029b19: 也。此釋與攝論所説稍有異致。然古對法
T2267_.68.0029b20: 中隱然含容本・轉二識一異不可得之玄猷
T2267_.68.0029b21: 故。似淺飜深。李唐以來則不然。八識八箇
T2267_.68.0029b22: 調然各立。本識種・現亦類種菓。所以其所
T2267_.68.0029b23: 解釋似極精密於理膚淺。此義非筆墨之
T2267_.68.0029b24: 所能罄。亦叵與庸情而説與焉。應須廣
T2267_.68.0029b25: 讀古對法而熟思鍛錬矣。謂與雜染等者。
T2267_.68.0029b26: 明能所藏。有情執等者。釋執藏○二即頌
T2267_.68.0029b27:
T2267_.68.0029b28: 此即顯示爲自相故 即頌中所顯。初能
T2267_.68.0029b29: 變所有自相是爲自相。無別自相故。科云
T2267_.68.0029c01: 即頌。無性攝論第二云。安立此相略有三
T2267_.68.0029c02: 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
T2267_.68.0029c03: 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
T2267_.68.0029c04: 雜染品法所有熏習爲彼生因。由能攝持
T2267_.68.0029c05: 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
T2267_.68.0029c06: 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
T2267_.68.0029c07: 染品類諸法現前爲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
T2267_.68.0029c08: 果相者。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
T2267_.68.0029c09: 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攝持因果總體即
T2267_.68.0029c10: 此識自相。可知○三釋妨難
T2267_.68.0029c11: 此識自相是故偏説 難云。上三能變中
T2267_.68.0029c12: 立異熟名。今何説執藏位名耶。故有此解
T2267_.68.0029c13: 釋。意謂。上爲廣攝有漏位識故立異熟名。
T2267_.68.0029c14: 今欲明過重位故叙阿賴耶名。七地二乘
T2267_.68.0029c15: 有學最初捨之。可知○第二明果相中有
T2267_.68.0029c16: 四。今初明異熟義
T2267_.68.0029c17: 此是能引説名異熟 界趣生總報之果
T2267_.68.0029c18: 名。爲異熟義。如上已明○二簡他宗
T2267_.68.0029c19: 離此命根不可得故 攝論第二云。於大
T2267_.68.0029c20: 衆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説此名根本
T2267_.68.0029c21: 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説
T2267_.68.0029c22: 此名窮生死蘊。又云。法藏部中説根邊蘊・
T2267_.68.0029c23: 一味蘊。其一味蘊即當本識。又云。上座部中
T2267_.68.0029c24: 亦説此識名有分識。簡意可知○三即頌
T2267_.68.0029c25:
T2267_.68.0029c26: 此即顯示所有果相 ○四釋妨難
T2267_.68.0029c27: 此識果相故偏説之 多位者。上所出三
T2267_.68.0029c28: 位及資糧等五位是也。多種者。即三位五位
T2267_.68.0029c29: 所攝果相是也。或可指等流・士用等種類。
T2267_.68.0030a01: 而異熟名寬通二位・四位。且此名不共餘
T2267_.68.0030a02: 識故偏叙此名以標果相。可知○三明因
T2267_.68.0030a03: 相。於中分四。今初明因相義
T2267_.68.0030a04: 此能執持名一切種 樞要上末廣明三
T2267_.68.0030a05: 相。種・現局通云云寂曰。諸六識行相麁猛而
T2267_.68.0030a06: 種現展轉。尚非情謂境。況本識微細沈遠不
T2267_.68.0030a07: 可知行相。種之與現一異不可得。離一切
T2267_.68.0030a08: 種相外別現行自體不可得。唯於義分建
T2267_.68.0030a09: 立種・現。而與餘識其異可知。故言三相於
T2267_.68.0030a10: 現行立。而可得焉。言三相通種・現而亦可
T2267_.68.0030a11: 得焉。言以種爲因相現行爲果相種・現
T2267_.68.0030a12: 俱爲自相而亦可得焉。雖三義可得。其第
T2267_.68.0030a13: 三義旨趣顯著。且能順攝論之文。宜憑用
T2267_.68.0030a14: 焉。不可以情局定種・現矣○二簡他宗」
T2267_.68.0030a15: 離此餘法不可得故 經部立種凡有三
T2267_.68.0030a16: 計。一五蘊受熏持種。二識類受熏。三識及
T2267_.68.0030a17: 類前後相熏。無性攝論二十五紙叙破經部持
T2267_.68.0030a18: 云云○三即頌名
T2267_.68.0030a19: 此即顯示所有因相 ○四釋妨難
T2267_.68.0030a20: 此識因相是故偏説 因相雖多。能持一
T2267_.68.0030a21: 切種生諸法之義唯在此識故。偏説一切
T2267_.68.0030a22: 種以爲因相。十因之義如論第八卷明○
T2267_.68.0030a23: 二總結
T2267_.68.0030a24: 初能變識如是三相 ○自下第二廣分別。
T2267_.68.0030a25: 於中有三。一問起。二廣釋。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30a26: 一切種相名爲種子 ○二廣釋中二。初
T2267_.68.0030a27: 十門分別種子。後辨熏習相。初中十段。今
T2267_.68.0030a28: 初出體門
T2267_.68.0030a29: 謂本識中功能差別 瑜伽倫記十三下。泰
T2267_.68.0030b01: 云。若依大乘眞實理門。種子在賴耶識。與
T2267_.68.0030b02: 識不定一異。若據隨轉理門。種子附身相
T2267_.68.0030b03: 續中報身。不定一異。攝論又云。種子在依
T2267_.68.0030b04: 止處中及本識中○二一異分別門
T2267_.68.0030b05: 此與本識理應爾故 瑜伽五十二十六紙
T2267_.68.0030b06: 云。云何略説安立種子。謂於阿賴耶識中
T2267_.68.0030b07: 一切諸法遍計自性妄執習氣。是名安立種
T2267_.68.0030b08: 子。然此習氣是實物有。是世俗有。望彼諸
T2267_.68.0030b09: 法不可定説異不異相。猶如眞如。即是亦
T2267_.68.0030b10: 名遍行眞如。又攝論云。阿賴耶識中諸雜染
T2267_.68.0030b11: 品種子爲別異住爲無別異。非彼種子有
T2267_.68.0030b12: 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釋云。一切種
T2267_.68.0030b13: 子是阿賴耶功能差別。如法作用與諸法體
T2267_.68.0030b14: 非一非異。此亦復爾寂曰。此義學唯識
T2267_.68.0030b15: 者之最用心處也○三假實分別門
T2267_.68.0030b16: 雖非一異眞勝義諦 瑜伽之文如上已
T2267_.68.0030b17: 引。此中初明種於諸法雖非一異是依他
T2267_.68.0030b18: 因縁生是實有。次以量出安慧等難。後論主
T2267_.68.0030b19: 反質。例眞如以成實有。可知。若依護法
T2267_.68.0030b20: 宗。則一切有爲法望之眞勝義諦是假名有
T2267_.68.0030b21: 而非實有。望之遍計所起法是即實有而
T2267_.68.0030b22: 非實有。若依安慧宗。則一切因縁生總是幻
T2267_.68.0030b23: 有假方。假亦熏種。種亦是假。遍計所起法是
T2267_.68.0030b24: 都無。猶如龜毛兎角。何云之假也。寂曰。兩
T2267_.68.0030b25: 宗雖各有理。徵之方等經論之大宗。則安
T2267_.68.0030b26: 慧所立深得正旨。李唐以求相家所倡偏明
T2267_.68.0030b27: 護法往往杭破淸辨・安慧等。此不翅不得
T2267_.68.0030b28: 淸辨・安慧等宗致。恐亦非護法論師之正旨
T2267_.68.0030b29: 也乎。學者可思○四二諦分別門
T2267_.68.0030c01: 然諸種子不同眞如 瑜伽五十二之文如
T2267_.68.0030c02: 上已引。彼論世俗諦中有四安立諦。勝義唯
T2267_.68.0030c03: 一眞如。應名非安立諦。今種子唯在安立
T2267_.68.0030c04: 諦中。若依此論立四世俗四勝義。即種子
T2267_.68.0030c05: 在世俗諦中唯是實有。若入勝義諦中。種
T2267_.68.0030c06: 子亦假有。今此種子在四俗中。是第二道理
T2267_.68.0030c07: 世俗攝。在四眞中。第一世間勝義所攝。望
T2267_.68.0030c08: 之第一世俗。則應言是實有。若望之二空
T2267_.68.0030c09: 眞如等。則是假名有。可知○五四分分別門」
T2267_.68.0030c10: 種子雖依此爲境故 護法・護月異計可
T2267_.68.0030c11: 知。瑜伽倫記十三上二十紙云。此中依護月
T2267_.68.0030c12: 菩薩釋。其種子爲自證分縁。種子即見分體
T2267_.68.0030c13: 故。乃至無色界第八識得縁欲色界器。以
T2267_.68.0030c14: 共業故。若依護法論師。則種子是第八相
T2267_.68.0030c15: 分。無色界第八見分唯縁相分不得縁下
T2267_.68.0030c16: 器界云云具如倫記中明○六三性分別門。
T2267_.68.0030c17: 於中有二。初明有漏種。二明無漏種。今乃
T2267_.68.0030c18: 初也
T2267_.68.0030c19: 諸有漏種亦名善等 此中初約攝用歸
T2267_.68.0030c20: 體。則種子皆無記性攝。後約相用別論。則三
T2267_.68.0030c21: 性種即各自性攝。九十六初云。住自性界
T2267_.68.0030c22: 者。謂十八界隨自相續各各決定。差別種子
T2267_.68.0030c23: 習増長界者。即諸法或是善惡。於餘生中先
T2267_.68.0030c24: 已數習令彼現行故。於今時種子強盛依
T2267_.68.0030c25: 附相續。由是爲因暫遇小縁便能現起定
T2267_.68.0030c26: 不可轉。復次以要言之。雖界種類十八可
T2267_.68.0030c27: 得。然一一界業趣有情種種品類有差別故。
T2267_.68.0030c28: 當知無量三性各有多類差別對法三等
T2267_.68.0030c29: 云隨逐善等是也○二明無漏種
T2267_.68.0031a01: 諸無漏種所攝異熟 此中二段。初正明。
T2267_.68.0031a02: 後若爾何故不會論文。初中演祕云。問。諸無
T2267_.68.0031a03: 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是識分不。答。傳護法
T2267_.68.0031a04: 義有兩説。一相分收。若爾第八應縁此種。
T2267_.68.0031a05: 答。二解。一云。許縁無失。此釋不正。一云。
T2267_.68.0031a06: 不縁。但説見分親所縁者皆名相分。不言
T2267_.68.0031a07: 諸相皆見所縁乃至。二云。既非見縁依自
T2267_.68.0031a08: 證分自證分攝。若至無漏方相分攝。淨見
T2267_.68.0031a09: 縁故。有義斷云。前解爲正云云諸無漏種子
T2267_.68.0031a10: 與異熟識體性不同。又能治所治性類別
T2267_.68.0031a11: 故。不從異熟識爲無記。因果二位唯是善
T2267_.68.0031a12: 性。此種子至有漏聞思熏習内漸增長。見道
T2267_.68.0031a13: 已去體相方顯無漏心現起。可知。後會論
T2267_.68.0031a14: 文中。決擇分者。五十七七紙云。幾有種子異
T2267_.68.0031a15: 熟。答。一切皆有乃至。幾是異熟生。答。亦一
T2267_.68.0031a16: 切種子所攝異熟所生故。問意可知。雖名下
T2267_.68.0031a17: 會釋。意謂。無漏種子雖名異熟而非無記。
T2267_.68.0031a18: 但依異熟故名異熟種。而異熟識是無記。
T2267_.68.0031a19: 無漏種是善。異性相依如眼與眼識等異性
T2267_.68.0031a20: 相依。或可雖無漏種亦名異熟。異熟義殊。
T2267_.68.0031a21: 此種由熏習力轉變成熟故名異熟。可知。
T2267_.68.0031a22: 寂曰。此會釋義意明著。可解。述記出齊不
T2267_.68.0031a23: 齊義不齊之中以四解辨。其旨鑿矣。恐非
T2267_.68.0031a24: 論正旨。應考○七本有新熏分別門中有三
T2267_.68.0031a25: 家。初唯本有家。於中分四。一標宗。二釋難。
T2267_.68.0031a26: 三引證。四立理。今初
T2267_.68.0031a27: 此中有義不從薫生 此即護月義。亦名
T2267_.68.0031a28: 月藏。上古諸徳多有説唯本有種。然護月・
T2267_.68.0031a29: 護法同時出世。故獨叙彼計耳○二釋難」
T2267_.68.0031b01: 由熏習力但可增長 諸經論説由熏習力
T2267_.68.0031b02: 有。是即言熏習增長。非新種生。可知○三
T2267_.68.0031b03: 引證中二。初引有漏無漏通經。二引無漏種
T2267_.68.0031b04: 本有經。例同有漏。今初
T2267_.68.0031b05: 如契經説誠證非一 此中有四證。一無
T2267_.68.0031b06: 盡意經。二阿毘達磨經。三瑜伽第二之一之
T2267_.68.0031b07: 文。四同卷之文。初無盡意經者。大集部經也。
T2267_.68.0031b08: 大莊嚴論第一云多界修多羅。顯揚論云大
T2267_.68.0031b09: 集修多羅中説。即此經也。瑜伽論五十一九紙
T2267_.68.0031b10: 云。復次依此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故薄伽梵
T2267_.68.0031b11: 説。有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有意界・法界。
T2267_.68.0031b12: 意識界由於阿賴耶識中有種種界故。又
T2267_.68.0031b13: 如經説惡叉聚喩。由於阿賴耶識中有多
T2267_.68.0031b14: 界故。倫記三上云云次下三文可解○二引
T2267_.68.0031b15: 無漏種子本有經。例同有漏
T2267_.68.0031b16: 又諸有情不別熏生 此中引三證。初楞
T2267_.68.0031b17: 伽等文。次瑜伽五十七之文。後地持・善戒等
T2267_.68.0031b18: 之文。六處殊勝者。瑜伽倫記六上八下云云
T2267_.68.0031b19: 如上已辨○四立理
T2267_.68.0031b20: 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諸法種子本來自有。則
T2267_.68.0031b21: 因生果時應無雜亂。若異此解。則義可混
T2267_.68.0031b22: 亂○第二唯新熏家亦分四。一立宗。二釋
T2267_.68.0031b23: 難。三引證。四解違。今初
T2267_.68.0031b24: 有義種子皆熏故生 此難陀・勝軍等義○
T2267_.68.0031b25: 二釋難
T2267_.68.0031b26: 所熏能熏華熏故生 此難有漏種子無
T2267_.68.0031b27: 始成就無漏亦應有本有種。釋云。有漏無始
T2267_.68.0031b28: 現起故。從本已來熏種即有。無漏於凡位
T2267_.68.0031b29: 而未得起故。不可言有本有種子。如麻香
T2267_.68.0031c01: 氣者。攝論二八紙
 云云
○三引證
T2267_.68.0031c02: 如契經説種子性故 此中初引多界經。次
T2267_.68.0031c03: 論説下引無性攝論第二十七紙 云云又名言
T2267_.68.0031c04: 種子等者。論第八卷三熏習中廣明云云説聞
T2267_.68.0031c05: 熏習等者。梁論十三二十五
無性論第三九紙
T2267_.68.0031c06: 廣説云云又瑜伽五十二十六紙 云。從眞如所
T2267_.68.0031c07: 縁縁種子生。祕云。按彼論云。諸出世間法
T2267_.68.0031c08: 從何種子生。若言麁重自性種子爲種子
T2267_.68.0031c09: 生。不應道理。答。諸出世間法從眞如所縁
T2267_.68.0031c10: 縁種子生。非彼習氣積聚所生。釋曰。相傳
T2267_.68.0031c11: 天竺略有三釋。一唯新熏宗。勝軍論師自有
T2267_.68.0031c12: 兩解。一云。諸佛菩薩由證眞如展轉流出
T2267_.68.0031c13: 十二分教。見道已前勝解行地縁彼教法作
T2267_.68.0031c14: 所縁生。從本爲名。名從眞如所縁縁生。
T2267_.68.0031c15: 二云。初地出世聖道。一從世第一法爲增
T2267_.68.0031c16: 上・無間二縁而生。二從眞如所縁縁生。二
T2267_.68.0031c17: 本有宗。護月論師亦有兩釋。一本有無漏種
T2267_.68.0031c18: 子爲增上縁眞如爲所縁縁故。順解脱等
T2267_.68.0031c19: 善根得生。二云。本有無漏種子爲因縁解脱
T2267_.68.0031c20: 分等爲增上縁世第一法爲無間縁眞如
T2267_.68.0031c21: 爲所縁縁故。初地出世間法得生。論從後
T2267_.68.0031c22: 縁隱前不説云從眞如所縁縁生。三新舊
T2267_.68.0031c23: 合家。戒賢論師釋與本有宗大旨相同。寂
T2267_.68.0031c24: 曰。此三家竝相宗教限之釋。理致未圓。今試
T2267_.68.0031c25: 就性相大猷而辨之。一心眞法界以二無
T2267_.68.0031c26: 我爲性。但由無明妄執力生能所取於蘊
T2267_.68.0031c27: 處界計法計我。自體成&T021400;三道流變。二無
T2267_.68.0031c28: 我性於是隱覆。眞如内熏習力外感淨法界
T2267_.68.0031c29: 等流正法教。勝解行地位以意言分別觀人
T2267_.68.0032a01: 法二無我。由三三摩地證入第一義眞如。
T2267_.68.0032a02: 當知纔縁二空便順眞性損滅陰&T021400;。且夫
T2267_.68.0032a03: 順解脱分發生以來乃至金剛。福智萬善悉
T2267_.68.0032a04: 是二空眞如之差別智印也。是故大小兩乘
T2267_.68.0032a05: 教理行果莫有不從眞如所縁縁種子而
T2267_.68.0032a06: 顯生也。眞如所縁縁旨趣深玄。可察。倫記
T2267_.68.0032a07: 十三下二十紙 云云○四解違
T2267_.68.0032a08: 有情本來非已有體 此中初立義。次引
T2267_.68.0032a09: 五十二十六紙之文。後故知下會瑜伽文。其旨
T2267_.68.0032a10: 可解○第三新舊合用家四。一立宗。二引證。
T2267_.68.0032a11: 三破斥。四總結。今初二
T2267_.68.0032a12: 有義種子習所成種 此中立宗引證綺互
T2267_.68.0032a13: 可知。應合糅上二家以成合用也○三破
T2267_.68.0032a14: 斥中二初難本有。二破新熏。初中有四。今
T2267_.68.0032a15: 初總標彰難意
T2267_.68.0032a16: 若唯本有 爲因縁性 ○二引教成前理」
T2267_.68.0032a17: 如契經説常爲因性 契經者指阿毘達磨
T2267_.68.0032a18: 經也。瑜伽五十一五紙 云。云何建立互爲縁
T2267_.68.0032a19: 性轉相。謂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縁性。
T2267_.68.0032a20: 一爲彼種子故。二爲彼所依故。爲種子
T2267_.68.0032a21: 者。謂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一切皆
T2267_.68.0032a22: 以阿賴耶識爲種子故。爲所依者。謂由
T2267_.68.0032a23: 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
T2267_.68.0032a24: 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
T2267_.68.0032a25: 那。由此末那爲依止意識得轉乃至。復次
T2267_.68.0032a26: 諸轉識與阿賴耶識作二縁性。一於現法
T2267_.68.0032a27: 中能長養彼種子故。二於後法中爲彼得
T2267_.68.0032a28: 生攝植彼種子故。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
T2267_.68.0032a29: 故。謂如依止阿賴耶識善・不善・無記轉識
T2267_.68.0032b01: 轉時。如是如是於一依止同生同滅。熏習
T2267_.68.0032b02: 阿賴耶識。由此因縁。後後轉識善・不善・無
T2267_.68.0032b03: 記性轉更增長轉更熾盛轉更明了而轉。於
T2267_.68.0032b04: 後法中爲彼得生攝植彼種子者。謂彼熏習
T2267_.68.0032b05: 種類能引攝當來異熟無記云云寂曰。爲彼
T2267_.68.0032b06: 種子者。阿賴耶識爲諸法種子之義。爲所依
T2267_.68.0032b07: 者。執受色根爲諸識依之義。長養種子者。
T2267_.68.0032b08: 七轉識熏成名言種子之義。攝植種子者。善
T2267_.68.0032b09: 惡二業熏成有支習氣之義。由前二義。能
T2267_.68.0032b10: 藏義成。由後二義所藏義成。第八識與諸
T2267_.68.0032b11: 法互爲因果。其旨可知。梁攝論第二二十
七紙
T2267_.68.0032b12: 性論第二十八紙 云云述記了義燈所辨有不
T2267_.68.0032b13: 允當。可察○三釋頌顯前徵
T2267_.68.0032b14: 此頌意言不可得故 此即釋前阿毘達
T2267_.68.0032b15: 磨經頌。以顯成徵唯本有之旨趣也。燈炷
T2267_.68.0032b16: 喩者。無性攝論第二九紙 説燈炷及蘆束喩。
T2267_.68.0032b17: 餘文可解○四正難破
T2267_.68.0032b18: 若諸種子爲因縁故 ○二出違多經失」
T2267_.68.0032b19: 又諸聖教理教相違 ○第二破新熏中
T2267_.68.0032b20: 有五。今初難本宗
T2267_.68.0032b21: 若唯始起不善等種 ○二因破分別論
T2267_.68.0032b22: 者中三。一叙宗。二破他。三自解。今初
T2267_.68.0032b23: 分別論者非無因生 述記云。諸邪分別皆
T2267_.68.0032b24: 名毘婆闍婆提。即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
T2267_.68.0032b25: 雞胤四部因諍無漏無因縁故今亦叙。破
T2267_.68.0032b26: 本即大乘唯説新熏心溷師等名分別論亦
T2267_.68.0032b27: 作此説。樞要上末云云了義燈三云。言分別
T2267_.68.0032b28: 論者大乘異師有種子故。或小乘諸部皆
T2267_.68.0032b29: 名分別。不定一部。故攝論中分別論者傳説
T2267_.68.0032c01: 是化地部。婆沙中分別傳説是正量部 寂曰此
説不允
T2267_.68.0032c02:
 此論下文分別論者云是説假部故。今此
T2267_.68.0032c03: 文略有三釋。一云。即大衆等四部其説種
T2267_.68.0032c04: 子因破大乘異師。二云。始終俱是破大乘
T2267_.68.0032c05: 師。三云。始終俱是破小乘師。大衆部等以
T2267_.68.0032c06: 本淨心能爲因生名爲種子非許有種云云
T2267_.68.0032c07: 宗輪論叙大衆等四宗本宗同義中。出心性
T2267_.68.0032c08: 本淨客塵所染之計。婆沙二十七十三紙亦叙
T2267_.68.0032c09: 此計。寂曰。心性本淨之義是大乘終極之説。
T2267_.68.0032c10: 即如華嚴・楞伽・勝鬘・無垢稱・法華・涅槃等
T2267_.68.0032c11: 所説竝皆以此理建立宗獻。豈可謂之非
T2267_.68.0032c12: 哉。自下破斥全依相宗教限思議熏變分齊
T2267_.68.0032c13: 破立。若據不思議熏變而論焉。則此破不
T2267_.68.0032c14: 當於彼宗。恰如以棒打水中影。可知○二
T2267_.68.0032c15: 破他中二。今初問*彼經意
T2267_.68.0032c16: 而心性言彼説何義 ○二別以理徵中二。
T2267_.68.0032c17: 初空理非因難。二起心非淨難。今乃初也
T2267_.68.0032c18: 若説空理無轉變故 寂曰。此難乃以思
T2267_.68.0032c19: 議熏變常途道理徵不思議熏變超情之玄
T2267_.68.0032c20: 猷。豈得允當乎。此難若成則一切方等超情
T2267_.68.0032c21: 不思議之玄宗一時壞滅。寄語同志。莫保
T2267_.68.0032c22: 守婆沙及相宗學而忤觸大乘深經以踐無
T2267_.68.0032c23: 垢友順憬之覆轍矣○二起心非淨難
T2267_.68.0032c24: 若即説心性相同故 述記分此一段以
T2267_.68.0032c25: 爲八難。此八箇難亦如上辨。在於思議熏
T2267_.68.0032c26: 變法門則一一有理。若於不思議熏變分
T2267_.68.0032c27: 齊則難皆不成。欲得知者應須熟讀思惟
T2267_.68.0032c28: 華嚴・勝鬘等經・起信・法界無差別等論矣○
T2267_.68.0032c29: 三自解
T2267_.68.0033a01: 然契經説故名本淨 對法第十十五紙云。
T2267_.68.0033a02: 無學道中所有三轉依者。何等爲三。謂心轉
T2267_.68.0033a03: 依・道轉依・麁重轉依。心轉依者。謂已得無
T2267_.68.0033a04: 學道證得法性。心自性淸淨永離一切客塵
T2267_.68.0033a05: 隨煩惱故名爲轉依。瑜伽五十四二十紙云。
T2267_.68.0033a06: 又復諸識自性非染。由世尊説一切心性本
T2267_.68.0033a07: 淸淨故。所以者何。非心自性畢竟不淨能
T2267_.68.0033a08: 生過失。猶如貪等一切煩惱○第三申正
T2267_.68.0033a09:
T2267_.68.0033a10: 由此應信類此應知 ○第四釋相違
T2267_.68.0033a11: 諸聖教中亦定非理 此中初會熏習文。
T2267_.68.0033a12: 後依障下會五十二文。初中聞熏習等者。無
T2267_.68.0033a13: 性攝論三九紙云。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
T2267_.68.0033a14: 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
T2267_.68.0033a15: 應答。從最淸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
T2267_.68.0033a16: 所生。又瑜伽五十一九紙云。復次阿賴耶識
T2267_.68.0033a17: 所攝持順解脱分及順決擇分等善法種子。
T2267_.68.0033a18: 此非集諦。由順解脱分等善根與流轉相
T2267_.68.0033a19: 違故。所餘世間所有善根因此生故轉更明
T2267_.68.0033a20: 盛。由此因縁彼所攝受。自類種子轉有功
T2267_.68.0033a21: 能轉有勢力。增長種子速得成立。復由此
T2267_.68.0033a22: 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盛生。又復能感當來
T2267_.68.0033a23: 轉增轉勝可愛可樂諸異熟果 又攝論三
T2267_.68.0033a24: 十一紙云。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
T2267_.68.0033a25: 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
T2267_.68.0033a26: 得相應故。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
T2267_.68.0033a27: 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
T2267_.68.0033a28: 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淸淨法果等流性
T2267_.68.0033a29: 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云云 後會
T2267_.68.0033b01: 五十二文云云可解○第五總結
T2267_.68.0033b02: 然諸聖教理教相違 ○第四總結
T2267_.68.0033b03: 由此應知始起二類 ○第八具義多少門
T2267_.68.0033b04: 中三。初總標六義。二隨六別釋。三總結。今
T2267_.68.0033b05:
T2267_.68.0033b06: 然種子義略有六種 無性攝論二十三紙
T2267_.68.0033b07: 云。内外不明了。二種唯世俗。勝義諸種子。
T2267_.68.0033b08: 當知有六種云云釋云。内外等者。稻穀麥等
T2267_.68.0033b09: 名外種子。阿賴耶識名内種子。不明了者。
T2267_.68.0033b10: 是無記故。言二種者。謂外及内。或因與果。
T2267_.68.0033b11: 此但唯識。由持因性雜染・淸淨二法轉故。
T2267_.68.0033b12: 有本誦言於二者。彼應於因於果。穀麥等
T2267_.68.0033b13: 外種説名世俗。阿賴耶識所變現故。言勝
T2267_.68.0033b14: 義者。阿賴耶識是實種子。是一切種子實因
T2267_.68.0033b15: 縁性故。及爲彼體故。此二種子六種差別法
T2267_.68.0033b16: 差別故云云世親論梁譯二二十
一紙
唐譯二十紙
T2267_.68.0033b17: 旨相同。諸本竝言。就世俗言則外種子亦
T2267_.68.0033b18: 名種子。容具六義。就勝義言則唯阿賴耶
T2267_.68.0033b19: 識即是眞實種子。能具六義。應知。瑜伽論
T2267_.68.0033b20: 第五十二紙説種子。倫記二上二十
二紙
 云云○二
T2267_.68.0033b21: 隨六別釋。於中有六。今初明刹那滅
T2267_.68.0033b22: 一刹那滅能生用故 謂有爲法有生滅
T2267_.68.0033b23: 故。於轉變位能取與果。有勝功能方成種
T2267_.68.0033b24: 子。常法無轉變故不成種子。此即當於瑜
T2267_.68.0033b25: 伽七義中無常法。今以圖配
T2267_.68.0033b26:
T2267_.68.0033b27: 述記遮諸計已次言。舊人云眞如是諸法種
T2267_.68.0033b28: 子者非也云云寂曰。舊人者。蓋斯指眞諦三
T2267_.68.0033b29: 藏等耳。疏主往往嫌斥眞如熏變云云按續
T2267_.68.0033c01: 一無 常 法 刈那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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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33c10: 高僧傳第五及慈恩傳。三藏渡竺之時。印度
T2267_.68.0033c11: 之地起信論久逸而不流。三藏翻漢爲梵以
T2267_.68.0033c12: 呈寄諸印度諸徳。三藏公正之懷可察。基師
T2267_.68.0033c13: 已後相宗諸師拘守常途斥眞如熏變。或
T2267_.68.0033c14: 歸之譯家誤。或謂人師執見。蓋相宗一箇之
T2267_.68.0033c15: 大弊也。倫記獨以思議熏變・不思議熏變
T2267_.68.0033c16: 判釋性・相二宗者固的論也。可尚○二明
T2267_.68.0033c17: 果俱有
T2267_.68.0033c18: 二果俱有與果俱有 俱現和合者。述記
T2267_.68.0033c19: 以顯現・現在・現有三義釋者鑿矣。護法宗。
T2267_.68.0033c20: 種子生現行。因果俱時轉故云現和合。何煩
T2267_.68.0033c21: 簡無性有情第七識也。此遮等簡經部及上
T2267_.68.0033c22: 座部等異時因果。論第三説。雖無去來而
T2267_.68.0033c23: 有因果恒相續義。謂現在法極迅速者。尚有
T2267_.68.0033c24: 初後生滅二時。生時酬因滅時引果。時雖
T2267_.68.0033c25: 有二而體是一。前因正滅後果正生。體相雖
T2267_.68.0033c26: 殊而俱是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設。然離斷
T2267_.68.0033c27: 大乘中難陀・勝軍論師亦立異時因果。
T2267_.68.0033c28: 至下當辨。非如種子下明種種相生是異
T2267_.68.0033c29: 時。雖因與果下叙種・現相生種種相生顯
T2267_.68.0034a01: 種種相生因亦在現。依生現果下明種種相
T2267_.68.0034a02: 望非果俱有。無性攝論二十四紙釋引自果。
T2267_.68.0034a03: 所謂唯者。若於此時生自果。即於爾時説
T2267_.68.0034a04: 名種子。種與有種並無始故。釋。種謂種子。
T2267_.68.0034a05: 有種即是阿賴耶識。能有種故名爲有種。又
T2267_.68.0034a06: 因名種果名有種。前釋爲正。此種・有種未
T2267_.68.0034a07: 生果。前俱無始有。對引自名爲種子云云
T2267_.68.0034a08: ○三明恒隨轉
T2267_.68.0034a09: 三恒隨轉自類相生 梁攝論二二十
二紙
云。隨
T2267_.68.0034a10: 逐至治際者。治謂金剛心道。阿梨耶識於是
T2267_.68.0034a11: 時功能方盡故名際。外種子至果熟及根壞
T2267_.68.0034a12: 時功能則盡。無性論二十四紙云。何者。應知
T2267_.68.0034a13: 恒隨轉刹那傳。傳經多時恒隨轉故。所以
T2267_.68.0034a14: 者何。其根損益枝等同故。寂曰。恒隨轉義通
T2267_.68.0034a15: 有漏・無漏種子。至金剛心有漏種滅無漏則
T2267_.68.0034a16: 捨因劣道得果勝道。有漏種中少分有中
T2267_.68.0034a17: 間得對治而不轉者。應隨應揀焉。基師頻
T2267_.68.0034a18: 揀無性人第七識云云此甚非理。何者。無性
T2267_.68.0034a19: 者。第七識縱是恒轉。彼即現行有所縁有
T2267_.68.0034a20: 行相。唯有覆性與種子義體用碩異。猶如
T2267_.68.0034a21: 天淵。有何所濫。數致揀別也。問。種子俱
T2267_.68.0034a22: 時具六義耶。有不必具六義耶。答。若約
T2267_.68.0034a23: 時論則有具・不具。何以故。果俱有者。唯約
T2267_.68.0034a24: 種生現不言種種前後相續。恒隨轉則反
T2267_.68.0034a25: 之應知。若約種自體始終。則理必應具六
T2267_.68.0034a26: 義。闕一不成種子。阿賴耶識所持種子。至
T2267_.68.0034a27: 治道已來。恒轉無斷。生現行時必與果俱。
T2267_.68.0034a28: 文義明暢可解。相家釋義鑿説甚多。言之初
T2267_.68.0034a29: 學生智之糧乎。以予思之。塞唯識道之蔀
T2267_.68.0034b01: 障也○四明性決定
T2267_.68.0034b02: 四性決定有因縁義 無性攝論二云。不
T2267_.68.0034b03: 從一切一切俱生。爲避此難故。説決定。
T2267_.68.0034b04: 雖恒隨轉。以諸種子功能定故。不從一切
T2267_.68.0034b05: 一切俱生 此遮下遮異部。薩婆多計五
T2267_.68.0034b06: 因皆因縁。或計。身・邊二見與五部染法爲
T2267_.68.0034b07: 遍行因。此即無記爲不善因。又計俱有因異
T2267_.68.0034b08: 性互爲因等。爲遮此等故説性決定○五
T2267_.68.0034b09: 待衆縁
T2267_.68.0034b10: 五待衆縁非恒頓生 無性攝論二云。何
T2267_.68.0034b11: 故不一切時常能生果。爲遮此難言待衆
T2267_.68.0034b12: 縁。非一切時會遇衆縁。故無過失 此遮
T2267_.68.0034b13: 下遮外道計。或遮下斥有部計因縁三世恒
T2267_.68.0034b14: 有○六明引自果
T2267_.68.0034b15: 六引自果互爲因縁 世親攝論云。唯能
T2267_.68.0034b16: 引自果者。謂自種子但引自果。如阿賴耶
T2267_.68.0034b17: 識種子唯能引生阿賴耶識。如稻穀等唯能
T2267_.68.0034b18: 引生稻穀等果。如是顯種果生義遮外道。
T2267_.68.0034b19: 次遮薩婆多等。俱舍六五紙明善等自類五
T2267_.68.0034b20: 蘊展轉相望爲因。具如要解辨。今大乘異
T2267_.68.0034b21: 彼。唯自類爲因果。如麥種唯生麥○三總
T2267_.68.0034b22:
T2267_.68.0034b23: 唯本識中非實種子 無性攝論二十六紙
T2267_.68.0034b24: 云。爲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説二頌。外或
T2267_.68.0034b25: 無熏習。非內種應知。聞等熏習無。果生非
T2267_.68.0034b26: 道理。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外種內爲
T2267_.68.0034b27: 縁。由依彼熏習。梁論二云。內無熏習二過。
T2267_.68.0034b28: 未作應得已作應失。按攝論意以外種子
T2267_.68.0034b29: 問內種子。外種有作而不得。如穀苣
T2267_.68.0034c01: 等。或有不作而得如稊稗等。內種亦有如
T2267_.68.0034c02: 是義不。釋云。外種子唯是世俗。非眞實種。
T2267_.68.0034c03: 內種是眞實。非有作而不得不作而得等
T2267_.68.0034c04: 違亂。假實大異。豈可以彼難此哉○第九
T2267_.68.0034c05: 生引二因分別門
T2267_.68.0034c06: 此種勢力即名引因 攝論頌云。此外內
T2267_.68.0034c07: 種子。能生引應知。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
T2267_.68.0034c08: 故。世親釋二云。如是二種種子。謂外及內。
T2267_.68.0034c09: 應知皆有能生・能引。此中外種乃至果熟
T2267_.68.0034c10: 爲能生因。內種乃至壽量邊際爲能生因。外
T2267_.68.0034c11: 種能引枯後相續。內種能引喪後屍骸。由
T2267_.68.0034c12: 引因故多時續住。若二種子唯有生因。此因
T2267_.68.0034c13: 既壞果即應滅。應無少時相續住義。乃至
T2267_.68.0034c14: 由此決定應有引因。此二種子譬如放弦
T2267_.68.0034c15: 彎弓爲因箭不墮落遠至所至 無性釋
T2267_.68.0034c16: 十六紙 云云某疏以爲無性論理勝。乃以彼
T2267_.68.0034c17: 化生死後頓滅將謂世親論未精云云是名
T2267_.68.0034c18: 相學之大弊也。世親論主就死後有遺骸
T2267_.68.0034c19: 者以雜引因而已。不遍攝四生明引因。
T2267_.68.0034c20: 安云不精也。古對法中判釋性相。有宜揀
T2267_.68.0034c21: 焉。有不宜揀焉。條理調然不可混亂。相學
T2267_.68.0034c22: 之弊向彼不宜揀之地妄加料簡。贅言鑿
T2267_.68.0034c23: 義如閙叢林。唯識妙宗由是隱覆。學者可
T2267_.68.0034c24: 察。以予思之。世親釋論深得論旨。可知。
T2267_.68.0034c25: 瑜伽第十・對法第四於十二支分別生・引。
T2267_.68.0034c26: 可尋○十四縁分別門
T2267_.68.0034c27: 內種必由所生果故 無性攝論第二云云
T2267_.68.0034c28: 如述記引。四縁之義如論第八・雜集四十四
T2267_.68.0034c29: 三紙等明。內外種子差別可知○自下大
T2267_.68.0035a01: 文第二解熏習義。於中有二。一總問略答。
T2267_.68.0035a02: 二廣辨。今初
T2267_.68.0035a03: 依何等義故名熏習 ○第二廣辨中三。一
T2267_.68.0035a04: 明所熏。二明能熏義。三明熏習義。初中三。
T2267_.68.0035a05: 今初問
T2267_.68.0035a06: 何等名爲四義 ○二答中四。今初堅住
T2267_.68.0035a07:
T2267_.68.0035a08: 一堅住性故非所熏 世親攝論二十一紙
T2267_.68.0035a09: 無性論二十四紙 云云簡經部色心受熏云云
T2267_.68.0035a10: 二無記性
T2267_.68.0035a11: 二無記性非新受熏 此中二。初正明無
T2267_.68.0035a12: 記性。後簡佛果淨識非所熏。攝論云云 無性
T2267_.68.0035a13: 十四紙遮經部説轉識及識類受熏云云 ○
T2267_.68.0035a14: 三可熏性
T2267_.68.0035a15: 三可熏性故非所熏 世親攝論二十紙云云
T2267_.68.0035a16: 別釋中揀心所及無爲等云云○四與能熏
T2267_.68.0035a17: 共和合
T2267_.68.0035a18: 四與能熏故非所熏 攝論云云○三結
T2267_.68.0035a19: 唯異熟識非心所等 述記中明難陀・勝
T2267_.68.0035a20: 軍等計種・現異時非理。寂曰。若依世親論
T2267_.68.0035a21: 既言無間生。現行熏種。種生現行。同時異
T2267_.68.0035a22: 時交際叵測。偏執異同恐非聖旨。可知○
T2267_.68.0035a23: 自下第二明能熏四義中有三。謂問・答・結。
T2267_.68.0035a24: 問可知。答中有四。今初明有生滅
T2267_.68.0035a25: 何等名爲故非能熏 ○二有勝用
T2267_.68.0035a26: 二有勝用故非能熏 述記意謂。若能縁熏
T2267_.68.0035a27: 者。除第八識王所及業所感六識心幷色不
T2267_.68.0035a28: 相應等所餘七轉識心所能爲能熏。若相分
T2267_.68.0035a29: 熏者。前所除法亦非所遮。雖異熟生心如
T2267_.68.0035b01: 法執是增强心亦能爲能熏云云演祕叙二
T2267_.68.0035b02: 釋。了義燈三五十
七紙
斥此二解。祕主亦承義燈
T2267_.68.0035b03: 意評斥二解。今以圖解叙出二説
T2267_.68.0035b04: 二説 苦樂相應
T2267_.68.0035b05: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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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35b12: 寂曰。述記意粗同初説。但以法執爲異熟
T2267_.68.0035b13: 生爲能熏者斯爲別義。其於業感心心所
T2267_.68.0035b14: 分別能熏・非能熏者與疏不合。述記七末
T2267_.68.0035b15: 四十
九紙
云。有漏能熏中除極劣無記。此即四無
T2267_.68.0035b16: 記中除異熟生。異熟生中有餘三不攝無
T2267_.68.0035b17: 記名異熟生無記。如法執等類。此皆能熏。
T2267_.68.0035b18: 唯除六識中業所招者。望餘無記是極劣
T2267_.68.0035b19: 故。亦除第八識但業所招。並非能熏
T2267_.68.0035b20: 苑章五本十五紙辨法執是異熟生心所攝。此
T2267_.68.0035b21: 義應思○三有增減
T2267_.68.0035b22: 三有增減應有勝劣 此中初正明有增
T2267_.68.0035b23: 減。後揀佛果圓滿淨識。文旨明著。可解○
T2267_.68.0035b24: 四與所熏和合
T2267_.68.0035b25: 四與所熏故非能熏 此中初正明與所
T2267_.68.0035b26: 熏和合。後揀無和合。可知。相學者作種種
T2267_.68.0035b27: 揀。雖非無理稍近穿鑿。就要可解○三總
T2267_.68.0035b28:
T2267_.68.0035b29: 唯七轉識可是能熏 註家於四分分別。
T2267_.68.0035c01: 可知。述記七末四十
八紙
有辨○三明熏習義中
T2267_.68.0035c02: 三。一明熏習義。二明種・現相生。三明因果。
T2267_.68.0035c03: 今初
T2267_.68.0035c04: 如是能熏故名熏習 ○二明種・現相生
T2267_.68.0035c05: 同時
T2267_.68.0035c06: 能熏識等理不傾動 本種起而現行。現
T2267_.68.0035c07: 行即熏種。三法展轉相生同時。可知○三
T2267_.68.0035c08: 明因果
T2267_.68.0035c09: 能熏生種應知假説 雖婆沙説六因而
T2267_.68.0035c10: 與大乘旨碩異。就一分相似邊以例證焉。
T2267_.68.0035c11: 大乘之中唯有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及種
T2267_.68.0035c12: 自類相生。是因縁性。除此餘法皆非因縁。
T2267_.68.0035c13: 如毘婆沙説因縁是五因性非大乘之所
T2267_.68.0035c14: 許也。顯揚十八八紙廣破彼説。可尋。又對
T2267_.68.0035c15: 法第四九紙説十二因縁。此於增上縁假説
T2267_.68.0035c16: 爲因縁。探玄記十二有二釋。可尋○第三
T2267_.68.0035c17: 總結
T2267_.68.0035c18: 是謂略説一切種相 ○自下大段第二明
T2267_.68.0035c19: 第四行相第五所縁。於中有二。初問。後答。
T2267_.68.0035c20: 今初
T2267_.68.0035c21: 此識行相所縁云何 ○二答中大分爲二。
T2267_.68.0035c22: 一解所縁行相。二解不可知言。初中二。初
T2267_.68.0035c23: 略解。後廣解。初中亦二。初擧頌略答。後別
T2267_.68.0035c24: 解。今初
T2267_.68.0035c25: 謂不可知執受處了 ○二別解中有二。初
T2267_.68.0035c26: 解行相。後解所縁。今乃初也
T2267_.68.0035c27: 了謂了別爲行相故 述記以三義釋行
T2267_.68.0035c28: 相。一行於境相。二行境相状。三行境行解
T2267_.68.0035c29: 相貌。西明亦作三釋。以第三解爲優。了義
T2267_.68.0036a01: 燈以爲。疏三解中。初解爲正。所以爲正者。
T2267_.68.0036a02: 以通有爲縁・無爲縁名義周足故云。寂曰。
T2267_.68.0036a03: 燈主鑿矣。今乃明心心所行於境行解相
T2267_.68.0036a04: 貌。第三解於義穩當。可知。泰抄云。初義者
T2267_.68.0036a05: 三藏本義。後兩解即基師解也。行相行解原
T2267_.68.0036a06: 出於婆沙。俱舍第四十三紙光一餘三十
二紙
四十
四紙
T2267_.68.0036a07: 寶四三十
二紙
要解第三廣辨云云大小兩乘釋義
T2267_.68.0036a08: 不同。可知○二明所縁中二。初別明內外
T2267_.68.0036a09: 所縁。後總解所縁。初中二。初明外。後明內。
T2267_.68.0036a10: 今初
T2267_.68.0036a11: 處謂處所所依處故 ○二明内境中二。
T2267_.68.0036a12: 初總明。後別釋。今乃初也
T2267_.68.0036a13: 執受者二及有根身 瑜伽六十六十紙云。
T2267_.68.0036a14: 如是若色若內若心心所任持不捨。若如是
T2267_.68.0036a15: 縁令成變異。是名執受。諸法與此相違。當
T2267_.68.0036a16: 知是名非執受法。樞要上末四十
七紙
 云云 又瑜
T2267_.68.0036a17: 伽五十一四紙云。云何建立所縁轉相。謂若略
T2267_.68.0036a18: 説。阿賴耶識由於二種所縁境轉。一由了
T2267_.68.0036a19: 別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
T2267_.68.0036a20: 了別內執受者。謂能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
T2267_.68.0036a21: 執習氣及諸色根根依處。此於有色界若於
T2267_.68.0036a22: 無色唯有習氣執受了別。了別外無分別
T2267_.68.0036a23: 器相者。謂能了別依止縁內執受阿賴耶
T2267_.68.0036a24: 識故於一切時無有間斷器世間相。譬如
T2267_.68.0036a25: 燈焔生時內執膏炷外發光明云云執受者。
T2267_.68.0036a26: 謂攝爲自體持令不壞安危共同而領受
T2267_.68.0036a27: 之能生覺受之義。可知。餘如述記辨○二
T2267_.68.0036a28: 別釋中三。初明種子。二釋有根身。三明執
T2267_.68.0036a29: 受義。今乃初也
T2267_.68.0036b01: 諸種子者分別習氣 此中有安慧・護法
T2267_.68.0036b02: 二師異計。護法意謂。染及無記一分在六・
T2267_.68.0036b03: 七。有執者名爲妄執習氣。善及無記一分不
T2267_.68.0036b04: 能起執。但爲執心所遍計。故束爲妄執習
T2267_.68.0036b05: 氣。又解。染・無記有執種名遍計所執自性
T2267_.68.0036b06: 妄執習氣。善無記無執者。是有漏但名遍計
T2267_.68.0036b07: 習氣。又解。種名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唯
T2267_.68.0036b08: 約染。以有漏中多執故。安慧意謂。諸八識
T2267_.68.0036b09: 有執故。五十一云。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
T2267_.68.0036b10: 以此證知。一切三性種子皆有執熏習故。
T2267_.68.0036b11: 名自性妄執習氣云云護法家例色法難云云
T2267_.68.0036b12: 寂曰。此是今宗一箇大持論也。不可輒評。
T2267_.68.0036b13: 按五十一之文似通三性種子。七十六・顯揚
T2267_.68.0036b14: 十七亦皆同致。色法與心心所種子何必一
T2267_.68.0036b15: 例。且依大乘終極。雖是色法。從遍計所執
T2267_.68.0036b16: 堅固妄想熏習力生。言之自性妄執習氣。亦
T2267_.68.0036b17: 無巨妨。古對法中文義悠遠難爲定判。往
T2267_.68.0036b18: 往有彷彿乎安慧義之旨。學唯識者須深
T2267_.68.0036b19: 用心焉。五十一・顯揚十七云遍計所執自性
T2267_.68.0036b20: 妄執習氣。七十六云相名分別戲論習氣。今
T2267_.68.0036b21: 論粗同於七十六。若依護法。則五十一文
T2267_.68.0036b22: 如上所辨。七十六及今論文通三性乃至決
T2267_.68.0036b23: 擇等種。若依安慧宗。二文同致。一切有漏
T2267_.68.0036b24: 三性心乃至順解脱分順決擇分阿賴耶所執
T2267_.68.0036b25: 受種子悉名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亦名
T2267_.68.0036b26: 諸相名分別習氣。資糧・加行善法是道諦所
T2267_.68.0036b27: 攝雖非是阿賴耶識所攝。尚帶二執故。未
T2267_.68.0036b28: 免體爲阿賴耶識所執受遍計所執相名分
T2267_.68.0036b29: 別戲論習氣。以予思之。安慧宗致能順古
T2267_.68.0036c01: 説。應思。但所憾不見安慧全論也○第二
T2267_.68.0036c02: 明有根身
T2267_.68.0036c03: 有根身者及根依處 身有二義。初以積
T2267_.68.0036c04: 集爲義。後以依止爲義。五根及根依處總
T2267_.68.0036c05: 爲有根身。根依處者即扶根也○第三釋執
T2267_.68.0036c06: 受義
T2267_.68.0036c07: 此二皆是同安危故 五十一・五十三・五
T2267_.68.0036c08: 十六等文如上已出○第二總解所縁
T2267_.68.0036c09: 執受及處而得起故 有部計。唯縁有心
T2267_.68.0036c10: 生。不縁無生心。經部計。縁無亦得心起。
T2267_.68.0036c11: 大乘則親所縁縁影相必有。非縁無也。本質
T2267_.68.0036c12: 或有或無可得○自下第二廣解。於中有
T2267_.68.0036c13: 二。初廣行相。後廣所縁。初中三。一申其正
T2267_.68.0036c14: 義。二明四分等。三總結。今初
T2267_.68.0036c15: 此中了者見分所攝 寂曰。此文明暢。不
T2267_.68.0036c16: 待解釋也。述記之中竝釋行相所縁。義意
T2267_.68.0036c17: 混雜。今正明行相。何勞論影像也。應思○
T2267_.68.0036c18: 第二明四分義中有四。謂立二分立三分
T2267_.68.0036c19: 立四分明攝略。初立二分中有二。初立
T2267_.68.0036c20: 二分。後引教證。初中亦二。初申自義。後破
T2267_.68.0036c21: 他。今初
T2267_.68.0036c22: 然有漏識説名見分 述記一本六十
三紙
云云。
T2267_.68.0036c23: 安慧已前唯自體分爲依他起。苟有能取・所
T2267_.68.0036c24: 取則是遍計所執。然依所執諸法起時似
T2267_.68.0036c25: 能・所取者。即自體分上義分。離自體分而
T2267_.68.0036c26: 無別體云云難陀・親勝・護法等於自體分依
T2267_.68.0036c27: 他起義分爲有依他起見相分云云取能・似
T2267_.68.0036c28: 二分以立二分○二破他
T2267_.68.0036c29: 若心心所必有二相 此中有二。初破無
T2267_.68.0037a01: 所縁相。後破無能縁相。述記以爲。初則破
T2267_.68.0037a02: 正量部及安慧師。後則破安慧師及淸辨師。
T2267_.68.0037a03: 寂曰。論文則一往立破之説。不可怪焉。如
T2267_.68.0037a04: 基疏辨。多入情窠。胡得穩當也。如安慧論
T2267_.68.0037a05: 師雖立一分。妄識遍計爲能所取。爾時自
T2267_.68.0037a06: 證分有似所計二分離言法體。是離言法體
T2267_.68.0037a07: 故。不立爲二分而已。其旨甚深可察。又淸
T2267_.68.0037a08: 辨掌珍之説率依三論等。全不忤二諦之正
T2267_.68.0037a09: 理。如第一卷中辨。且述記之中牒破淸辨所
T2267_.68.0037a10: 説即言。彼立唯境無心之義云云演祕叙有
T2267_.68.0037a11: 人難詰基疏救釋云云寂曰。此救全不成。可
T2267_.68.0037a12: 知。義林・唯識亦與疏同。當時有三論宗徒
T2267_.68.0037a13: 乃難此破文云。淸辨何處立境唯耶。子島
T2267_.68.0037a14: 出一文救云云蓋此救者全指鹿爲馬之辨
T2267_.68.0037a15: 也。可知○二引經證
T2267_.68.0037a16: 如契經説自然而轉 經者厚嚴經。即今
T2267_.68.0037a17: 密嚴經二四紙有此頌。少異可知○第二立
T2267_.68.0037a18: 三分中二。初對十九部辨相差別。後申三
T2267_.68.0037a19: 分。初中亦二。初出十九部所計。後顯大乘
T2267_.68.0037a20: 義。今乃初也
T2267_.68.0037a21: 執有離識相各別故 小乘中計。有實外
T2267_.68.0037a22: 境爲所縁境。以影像爲行相。能縁心名
T2267_.68.0037a23: 爲事。雖立影像。屬之能縁。又大衆部中雖
T2267_.68.0037a24: 有見分縁見義。與大乘自證分縁見其旨
T2267_.68.0037a25: 不同。可知○二顯大乘義
T2267_.68.0037a26: 達無離識有差別故 此中二段。初明大
T2267_.68.0037a27: 乘三分建立與小有異。後此若無下明無
T2267_.68.0037a28: 自證分應無憶持心心所者。憶持者。婆沙
T2267_.68.0037a29: 十一十六紙出多説。無如大乘義意明了。可
T2267_.68.0037b01: 見。次明心心所所依所縁行相事等。瑜伽一
T2267_.68.0037b02: 六紙云。同一所縁非一行相。同十紙云。同一所
T2267_.68.0037b03: 縁不同一行相。今論云。所縁相似行相各
T2267_.68.0037b04: 別。其旨全同。所縁是相分。行相是見分事。即
T2267_.68.0037b05: 自體分本質有無不定。若有本質爲疎所縁
T2267_.68.0037b06: 生心。則本質自攝於親所縁縁。或時以本
T2267_.68.0037b07: 質爲所縁。則從影像於本質。即是隨順理
T2267_.68.0037b08: 門之説耳○第二明三分義
T2267_.68.0037b09: 然心心所體無別 陳那菩薩集量論中立
T2267_.68.0037b10: 三分義。能量・所量・量果以尺量爲喩。因明
T2267_.68.0037b11: 疏及義燈三云云
T2267_.68.0037b12:
T2267_.68.0037b13: ○第三立四分中四。一立理。二分別。三引
T2267_.68.0037b14: 教成。四釋頌意。今乃初也
T2267_.68.0037b15: 又心心所必現量故 寂曰。四分建立旨
T2267_.68.0037b16: 趣精密。然古對法中無立四分。一分二分三
T2267_.68.0037b17: 分其旨究暢。更立證自證分者。恐過於精
T2267_.68.0037b18: 密乎。學者更應尋究古對法之説矣○二
T2267_.68.0037b19: 分別
T2267_.68.0037b20: 此四分中唯識理成 佛地論三八紙 云云
T2267_.68.0037b21: 曰。四分差別是一識義分。不即不離。不可
T2267_.68.0037b22: 以通途能所縁等而穿鑿矣○三引教成」
T2267_.68.0037b23: 是故契經種種差別 寂曰。此厚嚴經之
T2267_.68.0037b24: 文。蓋乃指見・相二分耳。一切衆生識有似
T2267_.68.0037b25: 能・所取之義分。是爲依他二分。有情執爲
T2267_.68.0037b26: 實能所取。外爲相所縛。內爲麁重所縛。是
T2267_.68.0037b27: 故名纒。今以此文備四分證。義恐不答。應
T2267_.68.0037b28: 思○四釋頌意
T2267_.68.0037b29: 此頌意説是見分故 此文以證四分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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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7_.68.0037c21: 纒字難通。故了義燈三及泰抄彈力會釋
T2267_.68.0037c22: 寂曰。雖有此釋。恐不合頌意乎。寂豈
T2267_.68.0037c23: 敢遮四分説乎。但古對法中無四分説及
T2267_.68.0037c24: 與今此厚嚴頌枘鑿乎四分之證者。不應
T2267_.68.0037c25: 得覆。學者幸察焉○四明攝略
T2267_.68.0037c26: 如是四分攝心所故 攝略可知。入楞伽
T2267_.68.0037c27: 者第十三紙可尋。寂曰。或爲一分或爲四
T2267_.68.0037c28: 分。得意建立則全無所妨。一識義分猶空
T2267_.68.0037c29: 中畫。三不必三。一不必一。量與所量證與
T2267_.68.0038a01: 所證唯以義立。非就事辨。若能如是。則識
T2267_.68.0038a02: 分之義則唯識宗一箇之玄猷也。如後代膚
T2267_.68.0038a03: 學之輩格對四家妄作抑揚者。斯戲論之
T2267_.68.0038a04: 甚矣○三總結
T2267_.68.0038a05: 識行相即識之見分 ○自下大文第二廣
T2267_.68.0038a06: 所縁中三。一外境。二內境。三料揀。初中二。
T2267_.68.0038a07: 今初總解釋
T2267_.68.0038a08: 所言處者各遍似一 述記之中引六十
T2267_.68.0038a09: 六辨共・不共。一共中共。略纂十六云。謂器
T2267_.68.0038a10: 世間業如本地第三。或感一劫等造此業
T2267_.68.0038a11: 所由。三性作意爲方便引此業。生起能別
T2267_.68.0038a12: 器世間諸行令住不絕。如山河等云云二共
T2267_.68.0038a13: 中不共。如己田宅及一水四見。三不共中不
T2267_.68.0038a14: 共。如自眼根。他不用縁故。四不共中共。如
T2267_.68.0038a15: 自扶根塵。他亦縁用故。演祕云。問。且如一
T2267_.68.0038a16: 樹。有情共變而一有情代用之時。爲用自
T2267_.68.0038a17: 變爲兼用他。若唯自者。餘人變者應存不
T2267_.68.0038a18: 亡。樹何不見。若亦用他。何名唯識。答。樹
T2267_.68.0038a19: 等既是共相種生。皆相隨順互有增益。彼一
T2267_.68.0038a20: 情自所變者所縁親用。他所變者與自所變
T2267_.68.0038a21: 爲增上縁亦疎縁用。一切相望自爲所順
T2267_.68.0038a22: 他爲能縁。由所順無能順亦滅。由斯樹喪
T2267_.68.0038a23: 唯識亦成。問。何以得知互相增益。答。對法
T2267_.68.0038a24: 第七説有共業爲增上縁。如次下引。寂
T2267_.68.0038a25: 曰。如彼一樹第八識因縁變。唯是四塵眼等
T2267_.68.0038a26: 所取亦現量得。無有分別。但第六識種種遍
T2267_.68.0038a27: 計取樹相及所斫方所等。然四塵及樹相等
T2267_.68.0038a28: 諸識頓變。一人伐用時四塵不現。他有情變。
T2267_.68.0038a29: 是共業感故隨不顯現。意識遍計妄見斫伐
T2267_.68.0038b01: 及方所轉移。實非有斫伐乃至方所轉移等。
T2267_.68.0038b02: 諸識頓變非情謂境。雖瑜伽云能順・所順。
T2267_.68.0038b03: 但是巧説增上縁而已。不可取入於情窩
T2267_.68.0038b04: 矣。共業所感之事唯應依憑於聖説究其
T2267_.68.0038b05: 大旨轉進思及修慧更悟入於見諦無漏
T2267_.68.0038b06: 證知識變實義也。若於凡愚聞慧境以情
T2267_.68.0038b07: 計度。則却成戲論。可知○二叙諸師説中
T2267_.68.0038b08: 二。初問。後答。今初
T2267_.68.0038b09: 誰異孰識變爲此相 ○二答中有三。一同
T2267_.68.0038b10: 月藏。二護法菩薩假設別義。三申護法自
T2267_.68.0038b11: 義。今初
T2267_.68.0038b12: 有義一切共所起故 瑜伽五十一八紙云。
T2267_.68.0038b13: 亦是器世間生起根本。由能生起器世間
T2267_.68.0038b14: 故。亦是有情互起根本。一切有情相望互爲
T2267_.68.0038b15: 增上縁故立世毘曇第十云。佛言。比丘。是
T2267_.68.0038b16: 時世界更欲起成。是世間法然初起世界
T2267_.68.0038b17: 時。有衆生已生長業能感大梵果報等
T2267_.68.0038b18: 二護法菩薩假設別義中二。初難月藏。後
T2267_.68.0038b19: 申義。今初
T2267_.68.0038b20: 有義若爾復何所用 難破如述記明。寂
T2267_.68.0038b21: 曰。此難一往。月藏且就此世界共業感判。
T2267_.68.0038b22: 非廣論別業感他方界等。又如佛菩薩變
T2267_.68.0038b23: 爲此雜染界相。是隨染現不思議妙用。豈可
T2267_.68.0038b24: 引彼而難此乎○二述正義
T2267_.68.0038b25: 是故現居皆共變故 本識所變當生界有
T2267_.68.0038b26: 二。初近生。後一切可生者。瑜伽五十一四紙
T2267_.68.0038b27: 阿賴耶識由於二種所縁境轉。一由了別
T2267_.68.0038b28: 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了
T2267_.68.0038b29: 別內執受者。謂能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
T2267_.68.0038c01: 習氣及諸色根根所依處。此於有色界若在
T2267_.68.0038c02: 無色唯有習氣執受了別。了別無分別器相
T2267_.68.0038c03: 者。謂了別依止縁內執受阿賴耶識故於
T2267_.68.0038c04: 一切時無有間斷器世間相。譬如燈焰生
T2267_.68.0038c05: 時內執膏炷外發光明。如是阿賴耶識縁
T2267_.68.0038c06: 內執受縁外器相生起道理。應知亦爾
T2267_.68.0038c07: 此師意謂。五十一文由縁下器而不定故
T2267_.68.0038c08: 不言縁。言不定者。無色聖者不縁器。非
T2267_.68.0038c09: 一切不縁下器。無色凡夫當生者。亦能變
T2267_.68.0038c10: 外器。此解於前月藏計揀當不生者而已。
T2267_.68.0038c11: 可知○自下第三出護法自義中有二。初
T2267_.68.0038c12: 破前師。後申自義。今初
T2267_.68.0038c13: 有義若爾便變爲彼 此中初以器將壞
T2267_.68.0038c14: 時無現居當生等破。次以他三千界中同
T2267_.68.0038c15: 地者應變此界。而次又諸異生下以無色等
T2267_.68.0038c16: 有情變爲此界無用故不可變而難之。次
T2267_.68.0038c17: 設有下明自界他方不可變爲異地異界
T2267_.68.0038c18: 器。此文但揀設有色身而不變異地器而
T2267_.68.0038c19: 已。非偏論無色界有色身。述記所釋恐非
T2267_.68.0038c20: 論旨也。若色界天至欲界地上。由如沙上
T2267_.68.0038c21: 著油油即眞下。又如麵中立又如雲中行
T2267_.68.0038c22: 皆陷入也。必法別變地方乃得住。又大般
T2267_.68.0038c23: 若經第二説。如欲行欲界地上必須變金
T2267_.68.0038c24: 剛始得行住也。何以故。欲界地麁疎云云
T2267_.68.0038c25: 二申自義
T2267_.68.0038c26: 由是設生所見異故 此中初明他方有情
T2267_.68.0038c27: 同地變爲此土。次明他方欲界變爲此土
T2267_.68.0038c28: 故劫壞時雖無此土有情器仍有。可知。寂
T2267_.68.0038c29: 總論曰夫以 法界縁起器世間凡聖共・不共
T2267_.68.0039a01: 親疎分齊甚深難思。是佛及極位大菩薩之
T2267_.68.0039a02: 境而非凡夫二乘小菩薩之所測知也。應
T2267_.68.0039a03: 須細披讀華嚴探玄記第三矣。今試就性相
T2267_.68.0039a04: 通格評此論所出三説。謂若約一三千界衆
T2267_.68.0039a05: 生共業所感。不細判親疎遠近等。則第一
T2267_.68.0039a06: 師義頗有道理。可知。若分親疎遠近等細
T2267_.68.0039a07: 究理趣。則第二説者深得道理。然應於此
T2267_.68.0039a08: 一三千界而辨現居・當生等。他三千界雖
T2267_.68.0039a09: 有之。互如虚空不應論變於此三千界自
T2267_.68.0039a10: 地亦應有親疎。此一世界南閻浮提人親共
T2267_.68.0039a11: 所變。如餘三洲及異趣他世界隨應疎也。
T2267_.68.0039a12: 當生者・近生者・可生者是亦應於一成壞
T2267_.68.0039a13: 劫以論變爲也。所謂次生可生者之所變
T2267_.68.0039a14: 是當持用能得變爲。而此中有無量親疎遠
T2267_.68.0039a15: 近。非凡識之境。可知。所謂第三説者理難
T2267_.68.0039a16: 極成。他三千界自地變爲此土故。器將壞
T2267_.68.0039a17: 時此土猶存之義。恐非古對法之正旨。器將
T2267_.68.0039a18: 壞時雖無現居當生者。器界猶有者。此劫
T2267_.68.0039a19: 已生有情之餘勢。如人之死後遺骸尚有。如
T2267_.68.0039a20: 攝論第二所説。雖然此義深玄非輒可論。
T2267_.68.0039a21: 聊呈鄙衷以充敲推耳
T2267_.68.0039a22: 成唯識論略疏第二終
T2267_.68.0039a23:
T2267_.68.0039a24:
T2267_.68.0039a25:
T2267_.68.0039a26: 成唯識論略疏第三論本第二
T2267_.68.0039a27:   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T2267_.68.0039a28: ○自下第二明内境執受中二。初解種子。後
T2267_.68.0039a29: 解有根身。初中亦二。初明有漏種。後明無
T2267_.68.0039b01: 漏種。今初
T2267_.68.0039b02: 諸種子者故是所縁 論云識性其言奇
T2267_.68.0039b03: 矣記以三義而辨性義。一約體性。二約性
T2267_.68.0039b04: 類。三約三性。順違可考。如護法等以種
T2267_.68.0039b05: 爲識相分。如月藏等説種是識自體立見
T2267_.68.0039b06: 分受熏。如上已辨○二明無漏種
T2267_.68.0039b07: 無漏法種不違唯識 無漏種子雖依附
T2267_.68.0039b08: 本識本識持種。與本識性相乖故非本識
T2267_.68.0039b09: 攝。不離識故名爲唯識○二明有根身中
T2267_.68.0039b10: 二。初正明有根身。後叙異計。今乃初也
T2267_.68.0039b11: 有根身者受用他義 此中初明根是不共
T2267_.68.0039b12: 中不共。次明根依處是不共中共。後明共
T2267_.68.0039b13: 相種子變爲不共中共自他互受用○二叙
T2267_.68.0039b14: 異計中二。初安慧論師解。後護法論師解。今
T2267_.68.0039b15:
T2267_.68.0039b16: 此中有義五根現故 此中初立義。後引
T2267_.68.0039b17: 證。辨中邊論二紙云。變似有情者。似自他身
T2267_.68.0039b18: 五根性現此師意説。依處與根定不相
T2267_.68.0039b19: 離。爲用依處故亦變他根。色界鼻舌二根
T2267_.68.0039b20: 必無發識之用。爲依處故變二根。如無色
T2267_.68.0039b21: 界以無根故依處亦無。由此根定不相離
T2267_.68.0039b22: 故須變也。舊中邊頌言。根・塵・我及識。本
T2267_.68.0039b23: 識生似彼。論曰。似塵者。謂本識顯現相似
T2267_.68.0039b24: 色等。似根者。謂識似五根於自他相續中
T2267_.68.0039b25: 顯現似我者。意識與我見無明等相應故。
T2267_.68.0039b26: 似識者。謂六種識。本識者。謂阿賴耶識。生
T2267_.68.0039b27: 似彼者。謂似塵等四物。新論頌云。識變似
T2267_.68.0039b28: 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非有。境無故識無。
T2267_.68.0039b29: 論云。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
T2267_.68.0039c01: 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
T2267_.68.0039c02: 染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
T2267_.68.0039c03: 六識了相塵故。寂曰。舊論頌及長行與新
T2267_.68.0039c04: 翻異。舊論意粗似楞伽等説本識擧體成七
T2267_.68.0039c05: 轉識猶如水波之趣。古對法中往往有與
T2267_.68.0039c06: 新唯識家所言而牴牾者。由是觀之如瑜
T2267_.68.0039c07: 伽・莊嚴・攝大乘・辨中邊等梵本則應含容
T2267_.68.0039c08: 楞伽・密嚴等大乘終門之理而二門不相妨
T2267_.68.0039c09: 也。賢首大師頻存此疑。寂亦訝之。慈恩基
T2267_.68.0039c10: 師見古説中不合自所立者謂之譯家誤
T2267_.68.0039c11: 或歸之舊師情見。學者宜於是著擇法眼
T2267_.68.0039c12: 矣○二護法論師等解
T2267_.68.0039c13: 有義唯能猶見相續 此中初明五根唯自
T2267_.68.0039c14: 所變非他變但根依處是自他共變。次會釋
T2267_.68.0039c15: 上辨中邊文。後擧事以證變他依處。寂曰。
T2267_.68.0039c16: 他根變・不變是佛二智境。非凡小所測也。
T2267_.68.0039c17: 豈可以情識而判斷耶○三總料簡中二。
T2267_.68.0039c18: 初明定等所變。二總定此識縁境明此識
T2267_.68.0039c19: 不變縁心・心所等。今乃初也
T2267_.68.0039c20: 前來旦説擊發起故 此中初結牒前來業
T2267_.68.0039c21: 力所變內外境差別。次明定等所變與前業
T2267_.68.0039c22: 變而不相同。後明所變境相差別。定等力
T2267_.68.0039c23: 者。等取法威力・大願力等。瑜伽三十七云。
T2267_.68.0039c24: 諸佛菩薩威力略有三種。一者聖威力。謂佛
T2267_.68.0039c25: 菩薩得定自在依定自在隨其所欲一切
T2267_.68.0039c26: 事成心調柔善修心故。是名聖威力。二者
T2267_.68.0039c27: 法威力。謂諸法有廣大果有大勝利。是名
T2267_.68.0039c28: 法威力。此中法者即是六種波羅蜜多。乃至
T2267_.68.0039c29: 三者俱生威力。謂佛菩薩先集廣大福徳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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