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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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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6_.67.0757a01: 生身造種在身中。任運但能感下天處。由
T2266_.67.0757a02: 起希願熏修成滿。無漏定力改轉資昔感生
T2266_.67.0757a03: 業種。令勢殊勝生五淨居。故非有漏爲中
T2266_.67.0757a04: 間也。其力劣故。又初刹那有漏爲加行。伏
T2266_.67.0757a05: 除定障。次念無漏爲無間道正除定障。後
T2266_.67.0757a06: 一念有漏爲解脱道。故熏修滿。若以有漏
T2266_.67.0757a07: 爲中。無漏爲初後者。豈以無漏爲加行。
T2266_.67.0757a08: 有漏爲無間道耶。末後解脱爲能資故。所
T2266_.67.0757a09: 資相順方能生果故。又此雜修初起。唯在人
T2266_.67.0757a10: 趣三洲。以修滅定初唯人故。或通六天。皆
T2266_.67.0757a11: 入見故。然不經生方雜修生。通利鈍根。鈍
T2266_.67.0757a12: 根有退生下靜慮熏起方生 笠置抄中異
T2266_.67.0757a13: 解云云。須者往見
T2266_.67.0757a14: 四十
三左
對法雖言等 對法第七十七左如上已
T2266_.67.0757a15:
T2266_.67.0757a16: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六
T2266_.67.0757a17:
T2266_.67.0757a18:
T2266_.67.0757a19: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
T2266_.67.0757a20: 八末
之二
T2266_.67.0757a21:
T2266_.67.0757a22: 四十
五右
論有義無明後有業故 義演云。論
T2266_.67.0757a23: 有義等者。此初師。是火辨難陀菩薩
T2266_.67.0757a24: 四十
五右
十二三斷門 義演云。疏十二三斷門
T2266_.67.0757a25: 者。如論言。自性斷・離縳斷・不生斷故。約十
T2266_.67.0757a26: 二支明此三斷 今謂。諸門分別中言三
T2266_.67.0757a27: 斷者。見修非斷也。義演云自性等非也
T2266_.67.0757a28: 四十
五右
對法第七等 對法第七十六左如上已
T2266_.67.0757a29:
T2266_.67.0757b01: 四十
五右
有人解云等 義演云。疏有人解云者。
T2266_.67.0757b02: 又是璟太二云。解意云。異熟思修道斷者。見
T2266_.67.0757b03: 未斷故。眞實義愚見道斷者。已得聖故。且
T2266_.67.0757b04: 作此解。下疏主非引聖爲難
T2266_.67.0757b05: 四十
五左
縁起下云且對法云等 縁起下十五
T2266_.67.0757b06: 對法第七十六左此等文義如上具引釋已
T2266_.67.0757b07: 四十
五左
五十九説非倶生煩惱五十九初右云。
T2266_.67.0757b08: 問。貧等十煩惱幾能發業。義不能發。答。一
T2266_.67.0757b09: 切能發。若諸煩惱猛利現行方能發起。往惡
T2266_.67.0757b10: 趣業。非諸失念而現行者。又分別起能發。
T2266_.67.0757b11: 此業非任運起
T2266_.67.0757b12: 四十
六右
若言發別報業者 演祕云。疏若言發
T2266_.67.0757b13: 別報業者。便非行支者。初句牒救。後句正破。
T2266_.67.0757b14: 彼救意云。大論云。發三惡趣業。是分別者據
T2266_.67.0757b15: 發別報。難意可悉
T2266_.67.0757b16: 四十
六右
又此中二説唯見道斷 義蘊云。疏
T2266_.67.0757b17: 又此中二説正發業無明唯見道斷者。此中
T2266_.67.0757b18: 前後師皆説。正發業無明斷。異熟愚既正發
T2266_.67.0757b19: 業故非斷演祕云。疏又此中説者。解此
T2266_.67.0757b20: 三斷。兩師是他
T2266_.67.0757b21: 四十
六左
彼人復云餘見斷 演祕云。疏彼人
T2266_.67.0757b22: 至餘見斷者。顯異熟愚修斷所以。所以者何。
T2266_.67.0757b23: 瑜伽既云迷俗・眞諦發非福等。對法復以
T2266_.67.0757b24: 俗・眞二苦攝於八苦。七苦既事。異熟愚迷
T2266_.67.0757b25: 發非福行。故異熟愚唯修所斷。以迷事故。
T2266_.67.0757b26: 又對法第七云。由眞實義愚發福・不動。眞
T2266_.67.0757b27: 實義者即四聖諦。於彼愚癡名眞實義愚。故
T2266_.67.0757b28: 知瑜伽世・勝二愚迷事理別。故修・見斷二
T2266_.67.0757b29: 有不同。問。准對法等迷異熟愚既是迷事。
T2266_.67.0757c01: 斯愚修斷理契通途。疏人可見責。答。按對法
T2266_.67.0757c02: 論。釋異熟愚云。由彼一向是染汚性。無明
T2266_.67.0757c03: 合時必不容受信解異熟行相正見。准此
T2266_.67.0757c04: 論文豈唯迷事倶生惑耶。由斯疏序不違
T2266_.67.0757c05: 教理。・義蘊云。疏彼人復云異熟愚迷前七君
T2266_.67.0757c06: 者。彼人意云。對法説。異熟愚發非福行。眞
T2266_.67.0757c07: 實義愚發福・不動。瑜伽復次云。迷世俗苦
T2266_.67.0757c08: 起非福。迷勝義苦發福・不動。故知異熟愚
T2266_.67.0757c09: 即是迷世俗苦者。眞實義愚即是迷勝義
T2266_.67.0757c10: 苦者。對法論説前七苦是世俗第八苦是
T2266_.67.0757c11: 勝義。由此准知。異熟愚迷前七苦。眞實義
T2266_.67.0757c12: 愚迷第八苦。彼師總結意云。前七多是事苦。
T2266_.67.0757c13: 異熟愚唯迷於事故是修斷。以第八苦多
T2266_.67.0757c14: 是苦理。眞實義愚唯迷諦理故是見斷。若
T2266_.67.0757c15: 爾此師憂正。答。顯過如疏。八苦者。一生。
T2266_.67.0757c16: 二老。三病。四死。五怨増會。六愛別離。七求
T2266_.67.0757c17: 不得。八略攝一切五取蘊苦
T2266_.67.0757c18: 四十
六左
不爾者前七苦中第六七是壞苦等 義
T2266_.67.0757c19: 蘊云。彼師以異熟愚迷世俗苦發非福行。
T2266_.67.0757c20: 眞實義愚迷勝義苦發福・不動行。三苦中
T2266_.67.0757c21: 苦苦壞苦名世俗。行苦名勝義。今推之云。
T2266_.67.0757c22: 若異熟愚迷前七苦中六・七。既是壞苦。即
T2266_.67.0757c23: 應非福行招色界。色界必無非福行果。豈
T2266_.67.0757c24: 彼無壞苦耶。故知不可言以二愚配三・
T2266_.67.0757c25: 八苦。問。三苦八苦相攝如何。答。准對法論。
T2266_.67.0757c26: 八苦之中前五攝苦苦。次二攝壞苦。後一
T2266_.67.0757c27: 攝行苦。問。下*論以十二支攝三苦。生通
T2266_.67.0757c28: 三苦。老死除壞。何故對法生・老死唯苦苦
T2266_.67.0757c29: 耶。答。對法以三・八相攝。據行相増故。苦
T2266_.67.0758a01: 苦攝於五苦。此論據實道理故兼通三苦。
T2266_.67.0758a02: 老死通三*演祕云。疏第六七是壞者。按
T2266_.67.0758a03: 對法論第六説云一。二苦・八苦展轉相攝。所謂
T2266_.67.0758a04: 生苦乃至怨憎會苦。能顯苦苦。順苦受法
T2266_.67.0758a05: 苦自相義故。受別離苦・求不得苦能顯壞苦。
T2266_.67.0758a06: 已得・未得順樂受。法壞自相義故。略攝一切
T2266_.67.0758a07: 五取蘊苦能顯行苦。不解脱二無常所隨
T2266_.67.0758a08: 不安穩義故。釋曰。二無常者。一生位苦。謂
T2266_.67.0758a09: 苦苦。二滅位苦。謂壞苦。生・滅二位皆無常
T2266_.67.0758a10: 攝。名二無常
T2266_.67.0758a11: 四十
七右
此中無明如別章説略纂
T2266_.67.0758a12: 四十
七右
對法第五唯修斷 對法第五三右云。
T2266_.67.0758a13: 相續力者有九種命終心。與自體愛相應。
T2266_.67.0758a14: 於三界中各令欲・色・無色界生相續。謂從
T2266_.67.0758a15: 欲界沒還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體受相
T2266_.67.0758a16: 應命終心結生相續。若生色無色界者。即
T2266_.67.0758a17: 以色・無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心結生相續。
T2266_.67.0758a18: 如是從色・無色界沒。若即生彼。若生餘
T2266_.67.0758a19: 處。有六種心。如其所應盡當知。又此自體
T2266_.67.0758a20: 愛唯是倶生。不了所縁境。有覆無記性攝
T2266_.67.0758a21: 對法抄五七右云。九種命終心顯揚十九・五
T2266_.67.0758a22: 十九説。一切煩惱怕能結生。何故此中唯説説。
T2266_.67.0758a23: 於愛潤生有二位。一明了三性位。容起一
T2266_.67.0758a24: 切煩惱。若明了有覆位。唯起於受。又望正
T2266_.67.0758a25: 命終有近有遠遠通三性。近唯是貪。此中
T2266_.67.0758a26: 如別抄及自本説。十論第一有凡聖潤生。及
T2266_.67.0758a27: 五十九等説。何故十二支愛初取後。此中末
T2266_.67.0758a28: 後唯説受種。五十九説。約潤有愛中有等
T2266_.67.0758a29: 位起餘煩惱。故一切煩惱皆名爲取。不定
T2266_.67.0758b01: 所愛・如五十九説相
T2266_.67.0758b02: 四十
八右
彼若救言從多分説 義演云。疏彼若
T2266_.67.0758b03: 救言大論第十但據通言從多分説者。前師
T2266_.67.0758b04: 救意云。除三外餘九支通見・修斷。今瑜伽
T2266_.67.0758b05: 以少從多説無明・愛・取三支亦通見・修二
T2266_.67.0758b06: 斷也。論結生者和合苦也。由愛・取潤五果
T2266_.67.0758b07: 種已。令續後身不絶。故名結
T2266_.67.0758b08: 四十
八右
如何五十九皆能結生 文如已引。義
T2266_.67.0758b09: 燈六末三十
四右
云。問正無明支唯見道斷。助者
T2266_.67.0758b10: 通修。善惡趣同。何故説云往惡趣行唯分
T2266_.67.0758b11: 別起。豈善趣總業任運能發耶。答。往惡趣
T2266_.67.0758b12: 總報業。正・助唯分別發。人天總報任運亦助。
T2266_.67.0758b13: 由此能發惡報行者説唯分別。故五十九
T2266_.67.0758b14: 云。若諸火煩惱猛利現行。方能發起往惡趣
T2266_.67.0758b15: 業。非諸失念而現行者。又分別起能發此
T2266_.67.0758b16: 業。非任運起。若許修惑助發總報。此何所
T2266_.67.0758b17: 簡。若爾者如何説全煩惱皆能發業。答。約
T2266_.67.0758b18: 人天説。若惡趣行但分別發。故説唯言。又
T2266_.67.0758b19: 正感惡趣別報業者。亦分別發。任運但能
T2266_.67.0758b20: 助發別業。故説唯言。若爾生惡趣已。豈不
T2266_.67.0758b21: 能造別報業耶。若不造者何故第三。云阿
T2266_.67.0758b22: 頼耶識隨先業轉。眼等六識隨現縁發。若
T2266_.67.0758b23: 云先造業感待現縁發。若爾即無順現受
T2266_.67.0758b24: 業。皆先造故。若云現受業唯人天造。惡趣不
T2266_.67.0758b25: 能斯有何失。若爾龍鬼不得供養初出慈
T2266_.67.0758b26: 定・見道等耶。若許得者。准此亦能正造感
T2266_.67.0758b27: 彼惡趣別報。此亦不然。此供養業所感善
T2266_.67.0758b28: 報。是人天果。非惡趣報。若爾於獄卒等起
T2266_.67.0758b29: 惡被損。豈非別報。准此應知。有此理。取
T2266_.67.0758c01: 捨任攝
T2266_.67.0758c02: 四十
八右
又説取支通攝四取 義燈六末三十
五右
云。
T2266_.67.0758c03: 問。雖知倶生而爲正潤。四種愛・取正・助何
T2266_.67.0758c04: 是。答。且四種愛並通二斷。如五十五。爲約
T2266_.67.0758c05: 集諦説四行相。四種愛即是見斷。出依常
T2266_.67.0758c06: 樂淨我而生故。又五十五云。愛云人可。謂於
T2266_.67.0758c07: 自體親眤藏護。後有愛云何。謂求當來自體
T2266_.67.0758c08: 差別。喜貪倶愛。謂於現前。或於已得可愛
T2266_.67.0758c09: 色等。起貪著愛。彼希樂。謂於所餘可樂色
T2266_.67.0758c10: 等起希求愛。六十七釋意亦大同。准此通
T2266_.67.0758c11: 修。四取之中。於欲境取及我語取倶通修
T2266_.67.0758c12: 斷。於見・戒取唯見道。然餘處説四取見斷
T2266_.67.0758c13: 者。依一相説。據實亦通。故此論中二師倶
T2266_.67.0758c14: 許通修道斷。助正潤生准即可知。問。取體
T2266_.67.0758c15: 是何。答。八十七四修唯貪。彼云。復有四取。
T2266_.67.0758c16: 謂於欲・見・戒禁・我語所有貪欲。瑜伽第十
T2266_.67.0758c17: 四取亦同。然九十三云。又取欲取。或取見・
T2266_.67.0758c18: 戒禁・我語取。取諸取已愛・取和。潤前引因
T2266_.67.0758c19: 轉名爲有。皆言取彼四所取。意取能取。故
T2266_.67.0758c20: 皆即貪。依八十九。通能所取皆是取支。故彼
T2266_.67.0758c21: 論云。若所取。若能取。若所取。總説爲取。
T2266_.67.0758c22: 問。何所取。答。欲・見・戒禁・我語是所取。何爲
T2266_.67.0758c23: 能取。四種貪欲。何所爲取。答。爲得諸欲及
T2266_.67.0758c24: 爲受用故起初取。爲貪利養等増上力。故
T2266_.67.0758c25: 起第二取。奢摩他爲依爲往離欲起第三
T2266_.67.0758c26: 取。爲欲隨説分別所計作業受果士夫之
T2266_.67.0758c27: 相起我語取。此意由爲欲得受用六塵境
T2266_.67.0758c28: 故。所以起貪乃至。爲欲了知所許作業受
T2266_.67.0758c29: 果起我語取。問。若所取境即所取收。若能
T2266_.67.0759a01: 縁愛即能取攝。何是所爲。答。前二別明。後一
T2266_.67.0759a02: 合説。或前取取且對於心。後爲取據由於
T2266_.67.0759a03: 彼有可樂相方起貪欲名爲所爲。此多分
T2266_.67.0759a04: 別。故彼論云。如是四取依二品取。謂在家
T2266_.67.0759a05: 品起初一。出家品起後三。故是分別。若是
T2266_.67.0759a06: 倶生何分二品。又此四取於初唯在欲。餘
T2266_.67.0759a07: 通三界。故瑜伽第十曰。初唯能生欲界苦
T2266_.67.0759a08: 果。餘三通生三界苦果。即由此説證受外
T2266_.67.0759a09: 増上果爲縁起愛能潤生者據欲界説。上
T2266_.67.0759a10: 二界中離境貪故。又解。四愛擧境明者。亦
T2266_.67.0759a11: 且據欲界。若爾何愛潤上地生。答。雖未見
T2266_.67.0759a12: 文。准許常我可通見・修。即後有愛及以
T2266_.67.0759a13: 獨愛潤三界生。或貪喜倶。彼希樂。雖擧六
T2266_.67.0759a14: 境。實通内身。依内身起。四皆通潤。問。内法
T2266_.67.0759a15: 異生不希後有。於命終時所起煩惱是取
T2266_.67.0759a16: 支非。答。亦是取支。若爾何故八十九云。我
T2266_.67.0759a17: 爲諸取遍知永斷正論大師。故於此法誓備
T2266_.67.0759a18: 行者。雖帶煩惱身壞命終。而不於彼建立
T2266_.67.0759a19: 諸取。所以者何。彼於諸欲無所願反而
T2266_.67.0759a20: 出家故。答。據分別起不障倶生。如内異生
T2266_.67.0759a21: 無不共故。雖起於行云云不説無明爲
T2266_.67.0759a22: 縁。非無餘愚。此不名取。應知亦爾。不還
T2266_.67.0759a23: 唯種子潤。應不名愛・取。論十樂捨倶愛不
T2266_.67.0759a24: 與愛共相應故等者。問。若約種位。現受與
T2266_.67.0759a25: 種。何非愛倶。若約當起。識及名色。六識未
T2266_.67.0759a26: 起何有樂・捨。答。疏云。此生支位寛。故與
T2266_.67.0759a27: 樂・捨倶。謂從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
T2266_.67.0759a28: 皆生支故。約此生支位中識・名色等。非據
T2266_.67.0759a29: 刹那名識支位得與受倶。依十地論子・果
T2266_.67.0759b01: 時義。以其生支是前種果。以種從現説得
T2266_.67.0759b02: 相應。故無違也
T2266_.67.0759b03: 五十
有説及無想沒 祕云。疏有説及無想
T2266_.67.0759b04: 沒者。即前第七無想天沒無心師
T2266_.67.0759b05: 五十
若助發助潤起現無失 義蘊云。何以
T2266_.67.0759b06: 知耶。縁起下云。内法異生不放逸者及聖有
T2266_.67.0759b07: 學三。無明爲縁引非福行。我不説爲無明
T2266_.67.0759b08: 縁行。准此有現助發無違。不還未至臨
T2266_.67.0759b09: 終。先所未伏之惑。何理不起。故知此二起
T2266_.67.0759b10: 現無失
T2266_.67.0759b11: 五十
汎釋一切斷義 對法抄第四二十
九右
云。見
T2266_.67.0759b12: 斷等義四門分別。於中第二辨所斷義者。
T2266_.67.0759b13: 略有二位。一自性斷。謂諸染法通見・修斷。
T2266_.67.0759b14: 二離縳斷。此有二種。一離縳斷。謂斷縁彼
T2266_.67.0759b15: 雜彼煩惱。六十六説善無記法唯修所斷。二
T2266_.67.0759b16: 不生斷。此有二種。一因滅果不生。謂三惡趣
T2266_.67.0759b17: 果。見道所斷。二果衰因不生。謂諸善法見道
T2266_.67.0759b18: 所斷。五十三説於見道中。無相異熟能得異
T2266_.67.0759b19: 竟非擇滅性。故因亦斷。如是類也。諸非所斷
T2266_.67.0759b20: 二類如前出體中説。此即第二辨所斷義。
T2266_.67.0759b21: 如唯識縁生中釋。其惡趣果斷二種。一云體
T2266_.67.0759b22: 亦隨差見道障。故論云。無記修所斷者。據
T2266_.67.0759b23: 餘無記雜縁縛説。一云唯斷業有無記不
T2266_.67.0759b24: 除。不能生異熟。云何釋。異熟障據此果無
T2266_.67.0759b25: 記體在・生雜縁
T2266_.67.0759b26: 五十
一右
雜彼煩惱名爲得斷 義演云。疏雜
T2266_.67.0759b27: 彼煩惱乃至名爲得斷者。意云。此疏中第一
T2266_.67.0759b28: 解。但漏倶名雜彼煩惱。名亦有過。先至
T2266_.67.0759b29: 下疏生自微離也。如疏下文云。若説七
T2266_.67.0759c01: 名雜煩惱等文。即是難前第一
T2266_.67.0759c02: 五十
一右
又相間起然顯名雜 義演云。疏又相
T2266_.67.0759c03: 間起者名爲雜乃至然順名雜者。意云。此第
T2266_.67.0759c04: 二解。雜彼煩惱者。謂前六識中善及無記等
T2266_.67.0759c05: 法。與煩惱前前後後間雜而起。名之爲雜。
T2266_.67.0759c06: 由煩惱習氣力故一一前前後後所起善無
T2266_.67.0759c07: 記法。皆成有漏性等名雜彼煩惱。即外難
T2266_.67.0759c08: 曰。若相間起名之爲雜者。即有學囘向大
T2266_.67.0759c09: 至初地。及頓悟菩薩至初地起平等性智
T2266_.67.0759c10: 及妙觀察智。與第六七識煩惱前後間起。即
T2266_.67.0759c11: 平等性智等亦應名雜。答。疏中自然相順
T2266_.67.0759c12: 者。名之爲雜。其無漏第六・第七識不順煩
T2266_.67.0759c13: 惱。與煩惱相違故。所以不名爲雜。言此非
T2266_.67.0759c14: 因等起諸無記業因等起故者。意説。今名
T2266_.67.0759c15: 雜彼者。但於間生而有雜義。不由等起因
T2266_.67.0759c16: 而成雜也。以無記業非無明爲因起也。故
T2266_.67.0759c17: 云非因等起。問。何名等起因。答。如有漏福
T2266_.67.0759c18: 不動善業。由無明支發。即此善行無明所
T2266_.67.0759c19: 發名因等起故可然。有漏善業名之爲雜。
T2266_.67.0759c20: 若無漏第六・七識及無記法。不由煩惱無
T2266_.67.0759c21: 明爲因所等起。故無漏無記不名爲雜。故
T2266_.67.0759c22: 知非因等起。外離者彼即狹也。攝義不盡。
T2266_.67.0759c23: 若有漏善由無明爲因發故名之爲雜。即
T2266_.67.0759c24: 無明不發無記業。無記法應不名爲雜。故
T2266_.67.0759c25: 是不盡也
T2266_.67.0759c26: 五十
一右
無漏第六非因不起 義蘊云。疏無
T2266_.67.0759c27: 漏第六七不順煩惱至非因等起者。此無漏
T2266_.67.0759c28: 六・七雖與煩惱間生。不名爲離。性相違
T2266_.67.0759c29: 故。有漏善業雖與煩惱不順。然由無明之
T2266_.67.0760a01: 所等起故成有漏。可有雜義。無覆無記雖
T2266_.67.0760a02: 非煩惱爲因等起。然與煩惱性相順故亦
T2266_.67.0760a03: 名爲雜。六・七無漏既非等起。又不相順。故
T2266_.67.0760a04: 不名雜。問。第七無漏可與煩惱問生。此中
T2266_.67.0760a05: 何故兼言第六。答。據疏遠説亦有間義。五
T2266_.67.0760a06: 識不然。無漏五識非佛無故
T2266_.67.0760a07: 五十
一左
又雜者善亦名斷 義演云。疏又雜者
T2266_.67.0760a08: 至善亦名斷者。此第一二解。意説。有漏善業名
T2266_.67.0760a09: 之爲雜。以福・不動行由無明爲縁支起
T2266_.67.0760a10: 故。得經名不同無記。無記不由無明支
T2266_.67.0760a11: 故。故疏云不同無記。後斷彼無明。其善業
T2266_.67.0760a12: 即名離縛斷也。然疏中第二解。雜彼煩惱即
T2266_.67.0760a13: 通有漏善業及無記法。總名雜也。寛。若第
T2266_.67.0760a14: 三解雜唯取有漏業不取無記名雜稍校。
T2266_.67.0760a15: 今者取第二解會第三解。少分名雜彼煩
T2266_.67.0760a16: 惱。理將勝也
T2266_.67.0760a17: 五十
一左
此解違下唯修斷 義蘊云。次下文説
T2266_.67.0760a18: 依離縛斷。説有漏善無覆無記唯修所斷。
T2266_.67.0760a19: 今依此後解。即王遍行等自性非染。既
T2266_.67.0760a20: 與見惑相應亦名見斷。即違下説無記唯
T2266_.67.0760a21: 修斷文。問。第二解云。與煩惱間起名雜。
T2266_.67.0760a22: 善無記等亦與見惑間起。亦應不修斷。何
T2266_.67.0760a23: 故疏云前二説善。答。由分別惑與心等相
T2266_.67.0760a24: 應。念心等成染汚性。心等心與見惑倶時
T2266_.67.0760a25: 而起。故約相應名雜。便違修斷之文。見
T2266_.67.0760a26: 惑雖與善等問生。不能染彼善無記等
T2266_.67.0760a27: 令成染汚。故此善等不隨見惑通於見斷。
T2266_.67.0760a28: 不違唯修故前解勝
T2266_.67.0760a29: 五十
二右
若説七識非雜煩 義演云。疏若説七
T2266_.67.0760b01: 識名雜彼煩惱至但能縁盡説之爲斷非斷雜
T2266_.67.0760b02: 煩惱者。意云。若説第七識中煩惱與第六
T2266_.67.0760b03: 識中等善三性倶 故。以與漏倶故。名雜
T2266_.67.0760b04: 彼煩惱者。如不還果入身在欲界。以離欲
T2266_.67.0760b05: 界九品修惑盡。其第七識中煩惱與有頂地
T2266_.67.0760b06: 下下煩惱一時頓斷。以勢力等故。即應不
T2266_.67.0760b07: 還果身中善法應不名斷雜彼煩惱。以欲
T2266_.67.0760b08: 界第七識中煩惱在故。由此但斷第六識中
T2266_.67.0760b09: 能縁彼煩惱盡。故説善等名斷。不約斷雜
T2266_.67.0760b10: 煩惱名斷也。以第七識中煩惱猶在故。必
T2266_.67.0760b11: 至無學方始斷故
T2266_.67.0760b12: 五十
二右
示生上亦自然無礙 義蘊云。疏
T2266_.67.0760b13: 既*示生上聖者不斷雜煩惱亦自然無等者。
T2266_.67.0760b14: 如不還生上。欲界善等雖未斷第七能雜
T2266_.67.0760b15: 煩惱亦得斷。已斷能縁諸煩惱故言自然
T2266_.67.0760b16: 無也。以縁彼煩惱強故。不待能雜自然
T2266_.67.0760b17: 名斷。又解云。生上聖者。不斷雜爲一句。煩
T2266_.67.0760b18: 惱亦自無爲一句。言煩惱者。即見惑也。
T2266_.67.0760b19: 如次下文。指事件法。文意可知。前解爲本
T2266_.67.0760b20:  演祕云。疏既爾至亦自然無者。既由前
T2266_.67.0760b21: 理諸生上聖。下地善等雖未斷彼雜煩惱
T2266_.67.0760b22: 法。然彼善等亦名得斷。自然無者。顯不由
T2266_.67.0760b23: 雜煩惱無故而得斷也 義演云。但斷欲
T2266_.67.0760b24: 能縁九品惑盡善法自然得斷也。有解云。不
T2266_.67.0760b25: 還果人雖不斷第七識中雜彼煩惱種子。若
T2266_.67.0760b26: 生上界即不得起欲界第七識中現行煩
T2266_.67.0760b27: 惱。以此現行煩惱不起名自然無也。現行
T2266_.67.0760b28: 既無善名
T2266_.67.0760b29: 五十
二右
如見道煩惱亦名爲斷 演祕云。疏
T2266_.67.0760c01: 如見至亦名爲斷者。擧見道或自性強故不
T2266_.67.0760c02: 由縁縛而稱爲斷。例彼善等縁縛強無即
T2266_.67.0760c03: 名爲斷。雖見縁縛與善等雜煩惱有別。以
T2266_.67.0760c04: 倶非強取以爲喩。亦無其失 義演云。疏
T2266_.67.0760c05: 見道至亦名此見道或自性是強。入見道時
T2266_.67.0760c06: 自然而不由修道縁縛無。故見道或無。故見
T2266_.67.0760c07: 道或得斷名也。例彼善等亦名爲斷。善等
T2266_.67.0760c08: 是劣。縁縛是強。以強無故。所以善等得斷
T2266_.67.0760c09: 名也。是故善等亦名縁縛*斷
T2266_.67.0760c10: 五十
二右
既爾如何此義應思也 演祕云。疏
T2266_.67.0760c11: 既爾如何由之名有漏等者。此難意云。斷既
T2266_.67.0760c12: 不由雜煩惱無。得成有漏應不由彼。詳
T2266_.67.0760c13: 云。今爲二釋。一既有斯妨。即約六識解雜
T2266_.67.0760c14: 煩惱。當地六識煩惱雜無。當地善等名得離
T2266_.67.0760c15: 縛。二成漏由漏倶。善等由七漏。斷縛據強
T2266_.67.0760c16: 縁。雜在善等斷。若爾何故云善等斷由斷。
T2266_.67.0760c17: 縁彼雜彼煩惱。答。善斷有二。一小分斷。二
T2266_.67.0760c18: 全分斷。言離欲等欲善名斷。據小分斷。
T2266_.67.0760c19: 言由斷雜名爲斷者。依全分斷。無學滿位
T2266_.67.0760c20: 縁雜二惑皆悉無故 義蘊云。疏既爾如何
T2266_.67.0760c21: 由之名爲無漏等者。欲界善等能縁惑強。
T2266_.67.0760c22: 不約斷雜得名斷者。如何説善等有漏。
T2266_.67.0760c23: 皆由第七惑耶。有此義應思者。縁縛先除。
T2266_.67.0760c24: 斷從強立。漏據倶惑藉七方成故。善等
T2266_.67.0760c25: 雖斷縛仍名有漏。若非由七漏義何從已上
T2266_.67.0760c26: 今。謂此是祕第二釋
T2266_.67.0760c27: 五十
二右
問如五見是不應斷 義演云。疏問如
T2266_.67.0760c28: 五見是惠體至不應斷者。意問云。五體即是
T2266_.67.0760c29: 惠者。即此惠爲不斷耶
T2266_.67.0761a01: 五十
二右
應斷者皆可斷故 義演云。疏應斷者
T2266_.67.0761a02: 至皆可斷故者。難云。若言自性應斷者。即應
T2266_.67.0761a03: 遍行欲等心心所法體總斷應名。何以故知。
T2266_.67.0761a04: 無離相應法外名斷故。以相應惠體皆可
T2266_.67.0761a05: 斷故。又難云。若是自性斷者。即與煩惱相
T2266_.67.0761a06: 應惠體又亦無所縁縛法。又惠體既自性斷
T2266_.67.0761a07: 者。亦無相應縛也。意云。若惠不是自性斷
T2266_.67.0761a08: 而惠此所縁縛。亦有與煩惱相應義。亦有
T2266_.67.0761a09: 離相應縛義。若言惠是自性斷。即同煩惱。
T2266_.67.0761a10: 所以無所縁縁等。云當體是縛法等故。若
T2266_.67.0761a11: 言惠體不應斷者。五見便無見斷所攝。故
T2266_.67.0761a12: 煩惱中五見是惠分。皆通見・修斷故。若言
T2266_.67.0761a13: 不斷便無是義。與聖教相
T2266_.67.0761a14: 五十
二左
如是乃至准此問答 義演云。疏如是
T2266_.67.0761a15: 乃至不不正知等亦准此問者。應問云。不
T2266_.67.0761a16: 正知以惠分爲體。此惠分是應斷。是不應。
T2266_.67.0761a17: 若言是自性斷者。無縛相應法。以惠體即
T2266_.67.0761a18: 是縛別。若言非是縛者。此惠便非煩惱體
T2266_.67.0761a19:
T2266_.67.0761a20: 五十
二左
是體者是縛非見者非 演祕云。疏是
T2266_.67.0761a21: 體者是縛非見者。惠與五見爲體應斷。
T2266_.67.0761a22: 非五見體。非自性斷
T2266_.67.0761a23: 五十
二左
由此此皆大有妨 演祕云。疏由
T2266_.67.0761a24: 此十等者。遍行・別境合而言 義蘊云。念
T2266_.67.0761a25: 由癡等方得染名。惠不從他。體自成染故
T2266_.67.0761a26: 有別也義演云。疏由此此十等者。即遍行
T2266_.67.0761a27: 別境合而言也。意云。除惠餘九通三性。是
T2266_.67.0761a28: 染分者。入隨惑中。然體非漏。假名爲漏。是
T2266_.67.0761a29: 所縳法故。其作意等。若是煩惱者。即無相應
T2266_.67.0761b01: 縛等。皆有大坊亦須説今謂。疏云邪作
T2266_.67.0761b02: 意等。義演不加邪字。唯云其作意等。疑是
T2266_.67.0761b03: 邪字屬上句末。以爲疑辭。今按不爾。邪作
T2266_.67.0761b04: 意者。此如非如理作意之類。況又上下以四
T2266_.67.0761b05: 字爲句。義蘊云。疏除惠餘九入隨煩惱中
T2266_.67.0761b06: 者。謂妄念及邪欲・耶勝解也。問。妄念與見
T2266_.67.0761b07: 倶別境分。何故妄念體非漏耶。答。念由癡
T2266_.67.0761b08: 等方得染汚名。惠不從他。體自成漏故有
T2266_.67.0761b09: 別也
T2266_.67.0761b10: 五十
二左
説依者等 義蘊云。疏説依者因也所
T2266_.67.0761b11: 依處也。論惡趣等因惑業斷果亦隨斷。如北
T2266_.67.0761b12: 洲等所依之處。此第八畢竟不生亦名爲斷。
T2266_.67.0761b13: 餘人天等不同此也
T2266_.67.0761b14: 五十
三右
瑜伽六十六唯修所斷 六十六十七左
T2266_.67.0761b15: 云。云何修道所斷法。謂一切善有漏法。一切
T2266_.67.0761b16: 無覆無記
T2266_.67.0761b17: 五十
三右
五十七説及與不斷五十七十二左云。
T2266_.67.0761b18: 十二一分非所斷。謂即十四中六及餘六餘
T2266_.67.0761b19: 二非所斷略纂十五二十
二左
云。前十四中六及
T2266_.67.0761b20: 餘六者。前中六。謂五受及意。餘六者。謂信等
T2266_.67.0761b21: 五及未知根。以通漏・無漏故義演云。疏信
T2266_.67.0761b22: 等六根至不斷者。意信等五根及未知當知
T2266_.67.0761b23: 根。此之六法有漏是修道斷。以趣無漏故
T2266_.67.0761b24: 亦名不*斷
T2266_.67.0761b25: 五十
三右
而縁此縛此位起縛等 義蘊云。疏而縁
T2266_.67.0761b26: 此縛此位起者。縁雜如次。疏問。見道煩惱豈
T2266_.67.0761b27: 不縁之者。見惑若縁有漏善等。見惑斷時
T2266_.67.0761b28: 善等應亦名斷。何故説唯修。疏答。縁之亦
T2266_.67.0761b29: 起。然未盡故者。雖斷見惑修未盡故。非
T2266_.67.0761c01: 見斷所感故。隨發業之惑。亦見斷者。即福・
T2266_.67.0761c02: 不動業亦分別無明所發。彼善趣異熟亦應
T2266_.67.0761c03: 見斷。答。一由惡趣總別報業倶是分別無明
T2266_.67.0761c04: 所發。二由無明與行倶是分別。故果隨因
T2266_.67.0761c05: 名爲見斷。善趣異熟善業所招業無明。可
T2266_.67.0761c06: 通修・見。故非斷。問。惡趣總報業豈不以
T2266_.67.0761c07: 修道無明爲助發耶。答。一云發總別二業
T2266_.67.0761c08: 正助倶分別。一云發總報業正助倶分別若
T2266_.67.0761c09: 發別報業正唯分別。助亦通修。既許有別
T2266_.67.0761c10: 報。善業通修理。般若發善趣總報行。正雖
T2266_.67.0761c11: 分別助即通修。若發別報正助倶修惑。由
T2266_.67.0761c12: 斯善趣與彼令差。不可爲例。雖爲此解
T2266_.67.0761c13: 理亦離詳。且如此洲無想天等。既是善趣
T2266_.67.0761c14: 業招。何因亦唯見斷。今應正解如前*
T2266_.67.0761c15: 縁此縛 義演云。疏而縁此縛者。意云。縁此
T2266_.67.0761c16: 信等起縛。於修道位中起者。皆修道斷也
T2266_.67.0761c17: 己上今謂。義演唯約縁縛。義蘊通約二縛。義
T2266_.67.0761c18: 蘊爲優
T2266_.67.0761c19: 五十
三左
對法第四瑜伽六十六等 對法第四
T2266_.67.0761c20: 云。謂分別所起染汚見・疑見處・疑處及
T2266_.67.0761c21: 於見等所起邪行煩・惱隨煩惱及見等所發
T2266_.67.0761c22: 身・語・意業幷一切惡趣等蘊・界・處。・是見所
T2266_.67.0761c23: 斷義瑜伽六十六十七左云。復次云何見道
T2266_.67.0761c24: 所斷法。謂薩迦耶等五見。及依諸見起貪・
T2266_.67.0761c25: 嗔・慢若相應無明。若於諸諦不共無明。於
T2266_.67.0761c26: 諦疑等。及往一切惡趣業等。是名見道所
T2266_.67.0761c27: 斷*法
T2266_.67.0761c28: 五十
三右
若擇二取等 半擇者。玄應音義二
T2266_.67.0761c29: 十四十三右云。半擇迦舊經論中。或作般吒。
T2266_.67.0762a01: 或作般荼迦。皆梵音輕重耳。此云黄門。其
T2266_.67.0762a02: 類有五。一半擇迦總名他。有男根用不生
T2266_.67.0762a03: 子。二伊利沙。此云如。謂見行欲即發。不
T2266_.67.0762a04: 見即無。亦具男根而不生子。三扇&T015383;
T2266_.67.0762a05: 住反謂本來男根不滿。亦不能生子。四博
T2266_.67.0762a06: 又。謂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五留拏留拏。
T2266_.67.0762a07: 此云割。謂被刑者也* 倫記十四十六紙曰。
T2266_.67.0762a08: 泰云。半釋迦是無男志性。樂他於己爲過
T2266_.67.0762a09: 義。扇&T015383;迦是無根義。初半擇迦具此二義。第
T2266_.67.0762a10: 二半擇迦有根。無男志性。樂爲過故唯名
T2266_.67.0762a11: 半擇迦。以有根故非扇&T015383;迦。第三以無根
T2266_.67.0762a12: 故非扇&T015383;迦。非本無根。爲他殘害。男志性
T2266_.67.0762a13: 不改。不樂他爲過。故非半擇迦。若有損
T2266_.67.0762a14: 害已後失男志性。樂他爲過。同女性者。
T2266_.67.0762a15: 名半擇迦亦扇&T015383;雜集論八二右云。又半
T2266_.67.0762a16: 擇迦有五種。謂生便半擇迦攝釋曰。問。五種中
生便・除毒。此二種
T2266_.67.0762a17: 永無男勢。應名扇&T015383;。云何言半擇迦哉。答。若無
男勢。後不樂他於己爲過。即名扇&T015383;。雖無男勢。
T2266_.67.0762a18: 若樂他人於己爲過故名半擇迦。
據實望彼男勢用合名扇&T015383;
嫉妬半擇迦
T2266_.67.0762a19: 見他行媱自男勢
動名爲嫉妬
半月半擇迦半月女・半月男勢
方動。得半月名
T2266_.67.0762a20: 灑半擇迦被他於己行非梵行得他
精。而自男勢起名爲灌灑
除去半擇
T2266_.67.0762a21: 迦對法抄六二十
六右
云。扇&T015383;迦此云無根勢一生
無也
T2266_.67.0762a22: 半擇迦此云樂欲樂他於己爲過故。五中
T2266_.67.0762a23: 初得二名。次三唯半擇迦。非&T015383;迦。人生中
T2266_.67.0762a24: 無男勢故。後一若不被他於已爲過名扇
T2266_.67.0762a25: &T015383;迦。無根勢故。若他於己爲過名半擇
T2266_.67.0762a26: 迦迦。有樂欲故不同初人。彼人一生無根
T2266_.67.0762a27: 勢用。第五人曾有他用。雖無其形性勢仍
T2266_.67.0762a28: 在。唯起彼用故。由此不被他於己爲過。
T2266_.67.0762b01: 無樂欲故不名半擇迦。不同前四人被他
T2266_.67.0762b02: 於己有過之時樂欲方生故。先生不生即
T2266_.67.0762b03: 有樂欲他於己爲過故。瑜伽説三人此説
T2266_.67.0762b04: 五者。本性除去灌灑。即彼被他於己爲過
T2266_.67.0762b05: 得不淨灌灑故。五十三抄解不然。以嫉妬
T2266_.67.0762b06: 開人返不説灌灑故。此論開合嫉妬。故加
T2266_.67.0762b07: 惠琳音義三六右同十二六右委釋
T2266_.67.0762b08: 之。報恩吼八二十
七左
中引諸説
T2266_.67.0762b09: 五十
三左
五十三説是非擇滅 五十三十四右云。
T2266_.67.0762b10: 若學見跡於卵・濕二生・北拘盧洲無想天・若
T2266_.67.0762b11: 女・若扇&T015383;迦・若半擇迦・無形・二形等生。及
T2266_.67.0762b12: 於後有若愛若願所得非擇滅。當知一向決
T2266_.67.0762b13: 定由學見迹。掌不於後有。起希願纒發
T2266_.67.0762b14: 生後有。唯除未無餘永害愛穢種子
T2266_.67.0762b15: 五十
四右
斷是捨義例應然故 義演云。疏斷是
T2266_.67.0762b16: 捨義非得對治義若爾惡趣業果亦無記性爲
T2266_.67.0762b17: 例亦然者。意云。今者善及無記法是不生斷
T2266_.67.0762b18: 者。但是捨義。非得無漏治道斷也。但現行
T2266_.67.0762b19: 不起名之爲斷。其三惡趣惡業無記果。至
T2266_.67.0762b20: 見道時現行更不起。亦名爲斷。斷亦是捨
T2266_.67.0762b21: 義。故云例亦應然。然此善無無記法種子至於
T2266_.67.0762b22: 修道位中。即是離縛斷説。無想天三途異熟
T2266_.67.0762b23: 無記果。及別報善業入見道時現行不起
T2266_.67.0762b24: 名不生斷。若此等種子皆悉不斷。至修
T2266_.67.0762b25: 身。始離縛名爲離縛斷
T2266_.67.0762b26: 五十
四右
與因合説 義演云。疏與因合説者。意
T2266_.67.0762b27: 云。説惡趣果見道斷者。與因合説。以分別
T2266_.67.0762b28: 煩惱爲因發業。見道煩惱既斷。果亦不起
T2266_.67.0762b29: 果與因合説名爲斷。其果種子未斷
T2266_.67.0762c01: 五十
四右
根見斷亦如此釋 義演云。疏五根
T2266_.67.0762c02: 見道亦如此釋者。意云。三惡趣・八推・女
T2266_.67.0762c03: 人・半擇迦二形等。所有五色根名見斷者。
T2266_.67.0762c04: 亦是與因合説名斷。其色根種子未斷。其
T2266_.67.0762c05: 修道位方離縛斷。有云。信等五根外道出無
T2266_.67.0762c06: 想定時亦有。後至見道位准前亦斷。即不
T2266_.67.0762c07: 生斷也。若約離縛邊亦名修*斷
T2266_.67.0762c08: 五十
四右
若道理論唯有三種 樞要下末二十
二左
云。
T2266_.67.0762c09: 應斷之法者。五十九説。從彼相應及所縁故
T2266_.67.0762c10: 煩惱可斷所以者何。對治道生煩惱不起得
T2266_.67.0762c11: 無生法。是故説名斷彼相應。相應斷已不
T2266_.67.0762c12: 復縁境。故從所縁亦説名斷若小乘説。
T2266_.67.0762c13: 其如倶舍光記一三十
七左
寶疏一六十
一右
於中寶疏
T2266_.67.0762c14: 大斷大小乘三藏法師之義
T2266_.67.0762c15: 五十
四左
無想定等隨見斷* 義蘊云。疏無想
T2266_.67.0762c16: 定等引發煩惱見位因亡果隨見斷者。問。如
T2266_.67.0762c17: 前疏説捨外道等所依身故。彼無想定故亦
T2266_.67.0762c18: 不起。准彼即是果喪因亡。如何此云見惑
T2266_.67.0762c19: 因亡果隨見斷。答。前説外道等者。但擧定 
T2266_.67.0762c20: 依身而非定所招果。定之果者。謂無想
T2266_.67.0762c21: 天故不可説果喪因亡。由邪見修定故。邪
T2266_.67.0762c22: 見因亡定隨見斷。前雖説捨外道身。意説。
T2266_.67.0762c23: 由分別煩惱斷故定亦不起。非是依疏
T2266_.67.0762c24: 文前後乖返已上今謂。此釋與演祕不同。
T2266_.67.0762c25: 准疏文勢演祕應優。演祕云疏無想定至
T2266_.67.0762c26: 因亡果喪者。問。唯依外道方起此定。入見
T2266_.67.0762c27: 便捨外道依身定。永不起。何故不名果喪
T2266_.67.0762c28: 因亡。答。疏示方隅擧三惡起別報善業果
T2266_.67.0762c29: 喪因亡。顯定亦爾。然恐有執定唯果喪因
T2266_.67.0763a01: 亡一義。故更擧之因亡果喪。顯通二義。不
T2266_.67.0763a02: 爾何故在此果喪因亡下辨
T2266_.67.0763a03: 五十
五右
大論第十無全斷者 第十十五右
T2266_.67.0763a04: 文如上
T2266_.67.0763a05: 五十
五右
雖有七生不定 演祕云。疏雖有七
T2266_.67.0763a06: 生至不定者。此問意云。得預流已欲極七
T2266_.67.0763a07: 生。更不生上。無欲第八。此即全離上界有
T2266_.67.0763a08: 支。云何得言無全斷者。其答意云。亦有預
T2266_.67.0763a09: 流而得不還。得生上界。由此不得云全
T2266_.67.0763a10: 斷也 義蘊亦同
T2266_.67.0763a11: 五十
五左
不還欲界一切至與此同 義演云。疏不
T2266_.67.0763a12: 還欲界一切至不定者。意不還離欲界一切
T2266_.67.0763a13: 有支。其上界不定。或於欲界證無學。或有
T2266_.67.0763a14: 從不還次第生上二界得無學者。或利根
T2266_.67.0763a15: 招果不生上。有鈍根。次第行果故生上。上
T2266_.67.0763a16: 不定。此通前後。並答前問。若阿羅漢即斷
T2266_.67.0763a17: 一切有支。瑜伽正與此文
T2266_.67.0763a18: 五十
五左
此門兼解果斷分齊 義演云。疏此門兼
T2266_.67.0763a19: 解果斷分齊者。意云。此中兼明初果一來不
T2266_.67.0763a20: 還無學斷十二支分齊。如初二果斷欲界
T2266_.67.0763a21: 一切一分有支。不還果斷欲界一切有支。羅
T2266_.67.0763a22: 漢斷三界一切有支盡。無明四果斷十二
T2266_.67.0763a23: 支分齊也。或約無想天果名不生斷等如
T2266_.67.0763a24: 前説。論十樂捨實義。如是諸聖教中。隨
T2266_.67.0763a25: 彼相増所説不定者。此亦雖説十二支。與
T2266_.67.0763a26: 三受相應意也。據此論中説。十支與樂受
T2266_.67.0763a27: 捨受倶。十一支與苦受倶。十一少分壞苦
T2266_.67.0763a28: 所攝。十二少分苦苦所攝。十二全分行苦所
T2266_.67.0763a29: 攝者。此等皆是假説。即約當來生老位中假
T2266_.67.0763b01: 説與樂捨受等倶也。今者若據當實義言
T2266_.67.0763b02: 之。十二支中若無明・行・愛・取・生・老死。此
T2266_.67.0763b03: 等六處中既有現行心心所。故六處支中得
T2266_.67.0763b04: 與樂更捨受・苦受相應。此六支中亦得有
T2266_.67.0763b05: 苦苦・壞苦・行苦也。餘識等五支并有支。此
T2266_.67.0763b06: 等六支皆是種子。未起現行心心所。如何
T2266_.67.0763b07: 得與三受・三苦相應。問。雖無三受是無三
T2266_.67.0763b08: 苦邪。有爲皆是苦故。若依三受立三苦現
T2266_.67.0763b09: 受既無。苦縁何立。故此六支無三受・三苦
T2266_.67.0763b10: 也。所言有者。皆是假説。若言一切有漏法
T2266_.67.0763b11: 皆是行苦者。即十二支無同種現。一切皆是
T2266_.67.0763b12: 行苦所攝。答。言依捨受與行苦者。唯無明
T2266_.67.0763b13: 等六支中得有行以苦。以此位中得起現 
T2266_.67.0763b14: 行捨故。又縁起説。生顯行苦。老顯壞苦。死
T2266_.67.0763b15: 顯苦苦。又十地經云。無想行識名名識六
T2266_.67.0763b16: 處名行苦。觸受名苦苦。受苦苦受・有・生・
T2266_.67.0763b17: 老死名壞苦者。如上聖教。皆雖相似説也
T2266_.67.0763b18:
T2266_.67.0763b19: 五十
五左
衆倶門依當起 樞要下末二十
七右
T2266_.67.0763b20: 三受倶中識等六支既是種子。云何相應。擇
T2266_.67.0763b21: 有二義。一依當生位説。二依隨順倶有。義
T2266_.67.0763b22: 亦無違也。故種名倶。倶是相應之異名故。
T2266_.67.0763b23: 若爾依有支無當生。云何相應。識等五種
T2266_.67.0763b24: 當有現行種説相應。有支威力曾於行支
T2266_.67.0763b25: 等中有相應。故種亦説相應。或從識等當
T2266_.67.0763b26: 生位説
T2266_.67.0763b27: 五十
五左
受不與受相應是自體故 義燈六末
T2266_.67.0763b28:
云。問。若約種位現受與種何非受倶。若
T2266_.67.0763b29: 約當起識及名色六識未起。何有樂捨。答。
T2266_.67.0763c01: 疏云此生支位寛故與樂捨倶。謂從中有
T2266_.67.0763c02: 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故約此生支
T2266_.67.0763c03: 位中識名色等。非據刹那名識支位得與
T2266_.67.0763c04: 受倶。依十地論子果時義。以其生支是前
T2266_.67.0763c05: 種果。以種從現説得相應。故無違也
T2266_.67.0763c06: 五十
六右
大論第十所除中一 義演云。疏大
T2266_.67.0763c07: 論第十至所除中一者。意云。此引證也。瑜
T2266_.67.0763c08: 伽云。樂捨除二者。但支十支相應。除受及
T2266_.67.0763c09: 死二支。若苦受及所除中一者。即苦受
T2266_.67.0763c10: 與前所餘二支中老死支相應。不與受相
T2266_.67.0763c11: 應。故説云。三受門中樂・捨二支得與十支
T2266_.67.0763c12: 倶。苦受得與十一支倶故。大論與此論同
T2266_.67.0763c13: 義蘊云。疏若苦受及中一者。若苦
T2266_.67.0763c14: 受倶更取樂捨所除二中。一者死支故成十
T2266_.67.0763c15: 一*大論第十十四右云。復次幾支樂受倶
T2266_.67.0763c16: 行。謂除二所餘支。幾支苦受倶行。謂即彼及
T2266_.67.0763c17: 所除中一。幾支不苦・不樂受倶行。謂如樂
T2266_.67.0763c18: 受。道理應
T2266_.67.0763c19: 五十
六右
三苦分別門 樞要下末二十
七右
云。三苦
T2266_.67.0763c20: 中苦依生苦相。初二唯欲。後一通三。若據
T2266_.67.0763c21: 樂受故。如經中説。入變壞心。後一通三界
T2266_.67.0763c22:
T2266_.67.0763c23: 五十
六左
大論第十支一分 義蘊云。疏大論
T2266_.67.0763c24: 第十至非受倶行支一分者。謂十支捨受倶
T2266_.67.0763c25: 行支。捨受・倶受取非受倶行支中一分是捨
T2266_.67.0763c26: 受者。唯是行苦非餘二苦收
T2266_.67.0763c27: 五十
七左
論十二全分如壞苦説 演祕四十
T2266_.67.0763c28: 云。論十二全分行苦所攝等者。此同瑜迦六
T2266_.67.0764a01: 十六説。按彼論云。謂後有業煩惱所生諸
T2266_.67.0764a02: 行。於彼自體中能隨順。生一切煩惱及與
T2266_.67.0764a03: 衆苦。所有安立一切遍行麁重新攝亦名
T2266_.67.0764a04: 麁重是行苦性。依此行苦略五取 蘊皆名爲
T2266_.67.0764a05: 苦。又此行苦遍三受中。然於捨受此麁重
T2266_.67.0764a06: 之性分明顯現。是故但説不苦樂受。由行
T2266_.67.0764a07: 苦故。譬如熱癰以冷觸對即生樂想。熱灰
T2266_.67.0764a08: 墮上便生苦想。若二倶離爾時唯有癰自生
T2266_.67.0764a09: 苦分明顯現。又行苦性中。樂如冷對。苦如
T2266_.67.0764a10: 灰墮。捨如離二癰自性苦
T2266_.67.0764a11: 五十
七左
大論第十非二支收 第十十四左云。
T2266_.67.0764a12: 幾支行苦攝。謂所有壞苦苦支亦是苦支。或
T2266_.67.0764a13: 有行苦所攝非餘二苦。謂不苦不樂受倶行
T2266_.67.0764a14: 支。及非受倶行支一分
T2266_.67.0764a15: 五十
七左
瑜伽六十六説 如上已
T2266_.67.0764a16: 五十
七左
此約實體二位説支 義演云。疏此約
T2266_.67.0764a17: 實體相顯二位説支者。何名二位。一者實體。
T2266_.67.0764a18: 二者相顯下自解之。言實義攝苦如是者。
T2266_.67.0764a19: 即相結上所説苦義
T2266_.67.0764a20: 五十
八右
且此論中名多分 義演云。疏且此論
T2266_.67.0764a21: 等中有二至多分者。此釋二位也。一全體多
T2266_.67.0764a22: 分攝三苦者。此解實體位也。意云。若據全
T2266_.67.0764a23: 體論即多分攝得三苦。故論者十二金分行
T2266_.67.0764a24: 苦所攝。諸有漏法皆行苦故。此約多分。不
T2266_.67.0764a25: 妨於中亦有餘苦。故論云。十一少分壞苦
T2266_.67.0764a26: 所攝。十二少分苦苦所攝。二相顯多分攝三
T2266_.67.0764a27: 苦者。此解相顯位也。意説。即與捨受倶時
T2266_.67.0764a28: 支名行苦。故依捨受立行。相状顯故。疏云
T2266_.67.0764a29: 即捨受倶支亦苦。即十一支名行苦
T2266_.67.0764b01: 也。餘二支受倶苦者。意説。與苦・樂二受倶
T2266_.67.0764b02: 支名苦苦・壞苦。故依二受以立二位。其相
T2266_.67.0764b03: 最顯。此據多分不妨。於二苦中亦通行
T2266_.67.0764b04: 苦也。且就二受據相顯別立苦
T2266_.67.0764b05: 五十
八右
縁起經上卷死顯苦苦 上卷九右之意
T2266_.67.0764b06: 非引全
T2266_.67.0764b07: 五十
八右
十地第八名爲壞苦 第八十左之全
T2266_.67.0764b08: *文
T2266_.67.0764b09: 五十
八左
瑜伽等説正稱道理 義蘊云。疏瑜伽
T2266_.67.0764b10: 論説據遍法體正稱道理者。謂縁起經但約
T2266_.67.0764b11: 果位以配三苦。不攝因十支。便非遍法體。
T2266_.67.0764b12: 十地經中雖遍因果。唯據相増非正稱理。
T2266_.67.0764b13: 大論三苦與此論同遍因果。故名遍法體。
T2266_.67.0764b14: 不隨相増名稱正理*義演云。疏瑜伽等
T2266_.67.0764b15: 説據通法體正稱道理者。上來此論中所説。
T2266_.67.0764b16: 十一少分是壞苦。十二少分是苦苦。十二少
T2266_.67.0764b17: 分是行苦者。皆依瑜伽論第十説也。故知瑜
T2266_.67.0764b18: 伽所説稱正道理
T2266_.67.0764b19: 五十
八左
因多種子隱而不論 義演云。疏因多種
T2266_.67.0764b20: 子隱而不論者。疏中二解。此是第一解也。據
T2266_.67.0764b21: 因中識等五及有支唯是種子。無明與行無
T2266_.67.0764b22: 愛・取此四支半是種子。半是現行。故言因
T2266_.67.0764b23: 多種子隱而。不説十二因中有三苦*也
T2266_.67.0764b24: 五十
八左
或説果時即顯因故 義演云。疏或説果
T2266_.67.0764b25: 顯顯同故者。此第二解。意云。此十二支
T2266_.67.0764b26: 因中亦有三苦。其有爲法皆是行苦。既與苦
T2266_.67.0764b27: 樂受倶得有二苦。故論云。十樂捨倶等廣
T2266_.67.0764b28: 如前説。故前十支亦有三苦
T2266_.67.0764b29: 五十
九左
對法論説有能所生 第四九右云。於
T2266_.67.0764c01: 果時有能生所
T2266_.67.0764c02: 六十
五亦集諦招感名集 樞要下末二十
七左
云。
T2266_.67.0764c03: 決擇分説苦等四諦體。如疏攝事分中説。十
T2266_.67.0764c04: 二分逆觀中生支及識等五者。是老死集。即
T2266_.67.0764c05: 苦集體同者。集有二種。一招感異熟名集。
T2266_.67.0764c06: 即決擇説唯業煩惱。二能生苦果名集。攝
T2266_.67.0764c07: 事品中生支等。是二論雖別不相違也
T2266_.67.0764c08: 六十
薩婆多師故説二 倶舍二十二二左
T2266_.67.0764c09: 應知此中果性取蘊名爲苦諦。因性取蘊名
T2266_.67.0764c10: 爲集諦。是能集故。由此苦集因果性分。名
T2266_.67.0764c11: 雖有殊・非總有異
T2266_.67.0764c12: 六十
集是有報義 五十五十五右云。問。苦諦
T2266_.67.0764c13: 義云何。答。煩惱所生行義。問。集諦義云何。
T2266_.67.0764c14: 答。能生苦
T2266_.67.0764c15: 六十
大論第十五十六與此文同第十九右
T2266_.67.0764c16: 云。問。幾支苦諦攝。當來爲苦。答。二謂
T2266_.67.0764c17: 生及老死。問。幾支苦諦攝。當來爲苦。答。識
T2266_.67.0764c18: 乃至受種子性。問。幾支集諦攝。答。所餘支
T2266_.67.0764c19: 五十六十八左云。伐余事所攝支中二是未來苦
T2266_.67.0764c20: 支所攝。謂生老死。五是未來苦因所攝。謂現
T2266_.67.0764c21: 法中從行縁識乃至觸縁受。又即五支亦是
T2266_.67.0764c22: 現在苦支所攝。由先世間今得生起。果異
T2266_.67.0764c23: 熟攝。謂識・名色・六處・觸・受。又現在果所攝
T2266_.67.0764c24: 五支。及未來果所攝二支。總名果所攝縁起。
T2266_.67.0764c25: 當知餘支是因所攝縁起
T2266_.67.0764c26: 六十
一右
集諦謂所餘 義蘊云。疏集諦謂所餘
T2266_.67.0764c27: 者。准彼亦應言。三支現在因。即受取有三
T2266_.67.0764c28: 支。當苦因即無明行
T2266_.67.0764c29: 六十
一左
不爾識望得至得爲因縁 義演云。
T2266_.67.0765a01: 疏不爾識望名色至得爲縁因縁者。意云。若
T2266_.67.0765a02: 不如前隣次説爾者。即識望名色。乃至展
T2266_.67.0765a03: 轉亦爾。得爲因縁也。謂約當生・老死果説
T2266_.67.0765a04: 爲因縁也。意説。此識等雖不同前隣次説。
T2266_.67.0765a05: 今據隔越説。我等五支望當生・老死亦
T2266_.67.0765a06: 得因縁也。即隔有支等名隔越也
T2266_.67.0765a07: 六十
二右
如對法説業種者 對法四十左文如
T2266_.67.0765a08:
T2266_.67.0765a09: 六十
二右
集論第四 第四十右亦如已*引
T2266_.67.0765a10: 六十
二左
瑜伽第十無因縁者 第十五左云。問。
T2266_.67.0765a11: 何故諸支相望無因縁耶。答。因縁者自體種
T2266_.67.0765a12: 子縁所顯故
T2266_.67.0765a13: 六十
三右
若無此論難解瑜伽 義蘊云。疏若無此
T2266_.67.0765a14: 論難解瑜伽者。謂彼論答云。因縁者自體種
T2266_.67.0765a15: 子縁所顯故。由依業有便非自體。依現愛
T2266_.67.0765a16: 取即非種子。由此彼論不説因縁。見此全
T2266_.67.0765a17: 文知彼論意
T2266_.67.0765a18: 六十
三左
無明望行有餘二縁 演祕四十
四右
云。
T2266_.67.0765a19: 有義問云。無明望行既非同類。如何得有
T2266_.67.0765a20: 等無間縁。答。一云理實但與行倶無明爲
T2266_.67.0765a21: 無間縁。然行倶者業眷屬故亦名爲業。故説
T2266_.67.0765a22: 與行爲無間縁。二云同聚異體展轉得作
T2266_.67.0765a23: 無間縁故。若如前解福・不動行非無明倶。
T2266_.67.0765a24: 如何成縁。故後説勝。問。如非福行亦無明
T2266_.67.0765a25: 倶。如何望行爲等無間。答。總依諸行説
T2266_.67.0765a26: 有此縁。今此不言望三種行皆成無間
T2266_.67.0765a27: 望福・不動成無間。故非福應思。詳曰。觀
T2266_.67.0765a28: 後問意其非福行既無明倶。即是無明無明
T2266_.67.0765a29: 爲縁。答。意可悉。今助一解。前聚心品望
T2266_.67.0765b01: 後聚品總爲無間。無明望行爲無間縁。不
T2266_.67.0765b02: 約別對後無明説。由斯但説無明望行
T2266_.67.0765b03: 爲無間縁。故無有失
T2266_.67.0765b04: 六十
四右
謂通達後亦名爲意 此百二十四字
T2266_.67.0765b05: 衍長。演祕・義演等不牒釋此文。古本亦無」
T2266_.67.0765b06: 六十
四左
又如對法非實縁起説 對法第四九左
T2266_.67.0765b07: 云。如無明望行前生習氣故得爲因縁。
T2266_.67.0765b08: 由彼熏習相續所生諸業能造後有。故當
T2266_.67.0765b09: 於爾時現行無明能引發。故爲等無間縁。
T2266_.67.0765b10: 由彼引發差別諸行流轉相續生故。思惟
T2266_.67.0765b11: 彼故爲所縁縁。以計最勝等。不如理思惟
T2266_.67.0765b12: 縁愚癡位爲境界故。彼倶有故爲増上縁。
T2266_.67.0765b13: 由彼増上力令相應思顛倒縁境而造作
T2266_.67.0765b14: 故。如是一切隨其・所應盡當
T2266_.67.0765b15: 六十
五左
如大論第五是苦道第五十六十八左
T2266_.67.0765b16: 十地第八二十右中邊上
T2266_.67.0765b17: 六十
六右
蓋中邊名雜染 眞諦中邊分別論上
T2266_.67.0765b18: 五左云。三種准者。謂煩惱・業・生。煩惱難者。
T2266_.67.0765b19: 謂無明・貧・愛・取。業難者。謂行及有。生難
T2266_.67.0765b20: 者。謂所餘七分 玄奘辨中邊論上六右云。
T2266_.67.0765b21: 三雜染者。一煩惱雜染。謂無明・愛・取。二業
T2266_.67.0765b22: 雜染。謂行・有。三生雜染。謂餘支今謂。新・
T2266_.67.0765b23: 舊二論第三言生。今疏言苦難失稽矣。無
T2266_.67.0765b24: 上依經上十六左説。於三界中有四種難。初
T2266_.67.0765b25: 三即惑業生。第四過失難如樞要引
T2266_.67.0765b26: 六十
六右
難法第四是業 第四十二右
T2266_.67.0765b27: 六十
七右
瑜伽第十廣問答等 第十之文如上
T2266_.67.0765b28: 屡引。九十三 縁起經上下
T2266_.67.0765b29: 六十
七左
此下第二正解二死 樞要下末二十
七左
云。
T2266_.67.0765c01: 二種生死以八門義燈亦有八
門。與今不殊
分別。一出
T2266_.67.0765c02: 體。二釋名。三辨招生死差別相。四解位
T2266_.67.0765c03: 次。五解得處。六四種生死相攝。七會三種
T2266_.67.0765c04: 生死不同。八問答分別對名。問答三門如
T2266_.67.0765c05: 論。其得處如前第七卷解第筏識生無漏
T2266_.67.0765c06: 中説。然應料簡諸果不同。其位次預流等得
T2266_.67.0765c07: 初地即得。如瑜伽決擇聲聞地及佛地論。其
T2266_.67.0765c08: 三種生死不同。如疏中引楞伽。然且勝曼及
T2266_.67.0765c09: 此論三種身。依三乘決定。楞伽唯依大乘頓
T2266_.67.0765c10: 悟怖煩惱者説。或通説不定性差別勝位。地
T2266_.67.0765c11: 前一切與本無別。所以不説。辨招生死差
T2266_.67.0765c12: 別相者。分段有二。一散。二定。散中有二。一
T2266_.67.0765c13: 如十二因縁生。唯欲界・全上界小分。依生
T2266_.67.0765c14: 得善得報別。二依勝聞思生得善心轉延
T2266_.67.0765c15: 福壽。雜資所越唯在欲界。心猛利故。定中
T2266_.67.0765c16: 有三。一有漏定願轉福壽行。唯欲界有二
T2266_.67.0765c17: 生四靜慮廣果天下乃四無色。唯有漏業熏
T2266_.67.0765c18: 三品禪生。三生五淨居。有無漏雜變易唯
T2266_.67.0765c19: 二。一者漏發願等並無漏合資故業。謂七
T2266_.67.0765c20: 地已前一切二乘。皆已現行無明等爲縁資
T2266_.67.0765c21: 二。八地已上唯無漏定資現行智障等並已
T2266_.67.0765c22: 無故。攝四生死者。無上經云。阿難一切阿
T2266_.67.0765c23: 羅漢・辟支佛・十地菩薩。爲四種障不得如
T2266_.67.0765c24: 來法身四徳波羅蜜。何者爲四。一者生縁。二
T2266_.67.0765c25: 者生因。三者有有。四者無有。何者生縁。或即
T2266_.67.0765c26: 是無明住地能生一切行。如無明生業。何者
T2266_.67.0765c27: 生因。或日是無明住地所生諸行。譬如無明所
T2266_.67.0765c28: 生諸業。何者有有。縁無明住地因無明住
T2266_.67.0765c29: 地所起無漏行。三種意生身生。譬如四取
T2266_.67.0766a01: 爲縁三有漏業爲因起三種有。何者無有。
T2266_.67.0766a02: 縁三種意生身不可覺知微細墮眠。譬如
T2266_.67.0766a03: 縁三有中生念念老死。下文云。阿難於三
T2266_.67.0766a04: 界中有四種難。一者煩惱。二業難。三者生報
T2266_.67.0766a05: 難。四者過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
T2266_.67.0766a06: 如三界内煩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縁生死。
T2266_.67.0766a07: 如三界内業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
T2266_.67.0766a08: 三界内生報難。無明住地所起無有生死。如
T2266_.67.0766a09: 三界内過失難。有有者。有三界有異熟體。無
T2266_.67.0766a10: 有者。無有苦苦等唯有行苦相。以無漏資
T2266_.67.0766a11: 生死亦説爲難。問答分別既得變易。經三
T2266_.67.0766a12: 大劫亦有變易。得百劫隣角耶。答。不得。
T2266_.67.0766a13: 不以所知障爲縁故。若所留身有漏定願
T2266_.67.0766a14: 所資助者分段身攝。設許無漏定願所資
T2266_.67.0766a15: 助感其分段。有過失而不許耶。以極
T2266_.67.0766a16: 勝故非分段收。非變易者不能無漏資身
T2266_.67.0766a17: 久住。勢力弱故義燈六
T2266_.67.0766a18: 六十
七左
得名所由 義演云。疏得名中所由。即解
T2266_.67.0766a19: 因縁二字之所由也。因者正惑。縁者助感
T2266_.67.0766a20: *也
T2266_.67.0766a21: 六十
八右
無漏業中縁事生故 義演云。疏無漏
T2266_.67.0766a22: 業中除無分別乃至縁事生故者。問。加行・根
T2266_.67.0766a23: 本・後得皆名無分別。問。若皆無分別者。未
T2266_.67.0766a24: 審有何差別。答。雖無分別義各不同。如
T2266_.67.0766a25: 加行智無顛倒分別。正對智無推求分別。
T2266_.67.0766a26: 後得智無邪思惟分別。故此三種皆名無分
T2266_.67.0766a27: 別。今唯取縁事生後得分別智。不取縁安
T2266_.67.0766a28: 立四諦無分別智。以縁四諦理故今謂未
T2266_.67.0766a29:
T2266_.67.0766b01: 六十
八左
論縁謂煩惱所知二障* 義蘊云。問。論
T2266_.67.0766b02: 但言煩惱助感。理以無明發業。名爲助感
T2266_.67.0766b03: 六十
八左
意趣潤生者等 義蘊云。疏云意取潤
T2266_.67.0766b04: 生之惑者何。答。勝鬘既説。如取爲縁。取是
T2266_.67.0766b05: 潤惑業爲正感。取潤業種名爲助感
T2266_.67.0766b06: 六十
九右
論三界麁異熟果 義蘊云。問。疏云五
T2266_.67.0766b07: 蘊爲性無色定有色耶。答。三界通言據多
T2266_.67.0766b08: 分説。亦不相違。有云。約定色者。理必不然。
T2266_.67.0766b09: 此業異故。或取色種亦不應理。非波繋故
T2266_.67.0766b10: 六十
九右
用前有漏異熟果 義燈六末三十
八右
云。
T2266_.67.0766b11: 且分段生取名言熏習識等五種而爲親因。
T2266_.67.0766b12: 福及非福・不動三業爲勝増上能招感縁。一
T2266_.67.0766b13: 切煩惱總能爲發業潤生之縁。由依他縁
T2266_.67.0766b14: 而得生故。勝曼經・無上依經・寶性論等。皆
T2266_.67.0766b15: 隱識等名言親種。但顯増上業名爲因發
T2266_.67.0766b16: 業潤生惑名之爲縁。故勝曼經云。如取爲
T2266_.67.0766b17: 縁有漏業因而生三有
T2266_.67.0766b18: 六十
九左
此釋名也各分段 義燈六末三十
九右
云。
T2266_.67.0766b19: 言分段者。分謂齊限。即謂命根。段謂差別。
T2266_.67.0766b20: 即五蘊體。捨此受餘。有差別故。此差別身
T2266_.67.0766b21: 命有齊限。即段之分名分段。命屬身故。即
T2266_.67.0766b22: 依士釋。或此分段倶通身命。皆隨因縁有。
T2266_.67.0766b23: 定齊限故名分段。亦分段名爲分段。即持
T2266_.67.0766b24: 業釋
T2266_.67.0766b25: 七十
謂前諸無漏細異熟果 義燈六末三
十八右
T2266_.67.0766b26: 云。變易生死即前識等五果種子皆爲親
T2266_.67.0766b27: 因。欲界福業幷色不動除無想天及五淨居
T2266_.67.0766b28: 爲近勝縁。依四靜慮縁事。無漏後得悲・智
T2266_.67.0766b29: 相應定願而爲遠勝縁。故此論云。由悲願
T2266_.67.0766c01: 力改轉身命。又云。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又
T2266_.67.0766c02: 云。無漏有分別業。有分別業即後得縁事智
T2266_.67.0766c03: 倶之思。思亦即願故不別説。由所知障執
T2266_.67.0766c04: 彼菩提有情爲有。起此悲願亦爲斷除。留
T2266_.67.0766c05: 身久住故。所知障能爲其縁。雖實變易用
T2266_.67.0766c06: 名言種而爲親因。福・不動業爲増上縁。若
T2266_.67.0766c07: 無漏無勝堪能感變易生。由所知障方發
T2266_.67.0766c08: 悲願。故起無漏資身故業。故此論云。無漏
T2266_.67.0766c09: 定願資有漏業。今隱所資但擧能資及以
T2266_.67.0766c10: 能發勝劣兩縁。故勝曼等云。無漏業因所知
T2266_.67.0766c11: 障縁有意生身。既以識等名言種子爲親
T2266_.67.0766c12: 因生。明變生體是有漏。説是無漏界外生
T2266_.67.0766c13: 死者。依勝縁説。或無漏人所受生死。或無
T2266_.67.0766c14: 煩惱漏所受生死。故名爲無漏。非體無漏
T2266_.67.0766c15: 界外別性。非離三界有別有情。仁王般若
T2266_.67.0766c16: 云。三界外有別衆生。是外道義。非諸佛經
T2266_.67.0766c17:
T2266_.67.0766c18: 七十
非彼世間故名爲細 義蘊云。疏非彼
T2266_.67.0766c19: 世間乃非囘心至諸天尚不能見者。意云。有
T2266_.67.0766c20: 預流果入變易身。分段羅漢等皆不能見。
T2266_.67.0766c21: 但是分段身無間凡聖皆不見變易身説。
T2266_.67.0766c22: 得天眼亦不能見。若向果・菩薩等一種歸
T2266_.67.0766c23: 變易身。但各各同類自相見。從上得見下。
T2266_.67.0766c24: 下不得上。如初果受變易身不見上三果
T2266_.67.0766c25: 人變易。唯自類相見。若果人受變易。非
T2266_.67.0766c26: 但自類相見。亦得見下三果變易身。乃至
T2266_.67.0766c27: 回心及頓悟菩薩。雖有同受變日勿身。然下
T2266_.67.0766c28: 位自相見而不見上。上位自相見亦得見
T2266_.67.0766c29: 下位變易身。又此變易身極是肉眼亦能相
T2266_.67.0767a01: 見。縱有分段得天眼者亦不能見。問。初
T2266_.67.0767a02: 地菩薩受變易。二地分段菩薩得見下不。
T2266_.67.0767a03: 答。亦得見。以二地菩薩根劣惠強亦見下
T2266_.67.0767a04: 地變易細身。不同二乘無學等。以根鈍故。
T2266_.67.0767a05: 又雖是同初地然有分段有變易。但同類自
T2266_.67.0767a06: 相見。分段亦不見變易身。且初地菩薩若分
T2266_.67.0767a07: 段若變易。皆不能見二地菩薩分段身。既
T2266_.67.0767a08: 不見二地菩薩所住之士。豈得見身耶。亦
T2266_.67.0767a09: 如六欲天展轉下不見上天身土。以福有
T2266_.67.0767a10: 強劣故使然他具如次下八十
T2266_.67.0767a11: 七十
第八十説尚不見故 此變易身非唯
T2266_.67.0767a12: 諸天不見。如二乘等猶不能見。如下論
T2266_.67.0767a13: 二十
四左
八十二十二右云。問。若住有餘依涅槃界中。能
T2266_.67.0767a14: 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云何但由一
T2266_.67.0767a15: 生便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所以
T2266_.67.0767a16: 者何。阿羅漢等尚當無有所餘一生。何況
T2266_.67.0767a17: 當有多生相續。答。由彼要當増諸壽行
T2266_.67.0767a18: 方能成辨。世尊多分依此囘向菩提聲聞密
T2266_.67.0767a19: 意説言物類。善男子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
T2266_.67.0767a20: 住一劫或餘一劫。餘一劫者。此中意説。過
T2266_.67.0767a21: 於一劫彼雖如是増益壽行。能發趣阿耨
T2266_.67.0767a22: 多羅三藐三菩提。而所修行極成遲鈍。樂
T2266_.67.0767a23: 涅槃故不如初心始業菩薩。彼既如是増
T2266_.67.0767a24: 壽行已留有根身別作化身同法者。前方
T2266_.67.0767a25: 便示現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由此
T2266_.67.0767a26: 因縁皆作是念。其名尊者於無餘依般涅槃
T2266_.67.0767a27: 界已般涅槃。彼以所留有根實身。即於此
T2266_.67.0767a28: 界瞻部洲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一切諸
T2266_.67.0767a29: 天尚不能觀。何況其餘衆生能見。彼於涅
T2266_.67.0767b01: 槃多樂住故。於遍遊行彼彼世界親近供
T2266_.67.0767b02: 養佛菩薩中。及於修習菩提資糧諸聖道
T2266_.67.0767b03: 中。若放逸時諸佛菩薩數數覺悟。被覺悟已
T2266_.67.0767b04: 於所修行能不放逸 今謂。起信解謗以
T2266_.67.0767b05: 此論文證無餘依有色・心等。是故論文雖
T2266_.67.0767b06: 長具引不略。此文明言別作化身示現無
T2266_.67.0767b07: 餘般涅槃界。知是非實無餘涅槃。毎令幼學
T2266_.67.0767b08: 聽瑩。可不愼乎。此文亦見佛地論第二
T2266_.67.0767b09:
T2266_.67.0767b10: 七十
如前第七已有二解故 第七二十
八左
T2266_.67.0767b11: 云。義演八末上二十左云。疏總擧二人者。解
T2266_.67.0767b12: 云。即是頓悟・漸悟菩薩二人。若頓悟色界後
T2266_.67.0767b13: 生無漏。若漸悟即唯欲界後引生無漏第八
T2266_.67.0767b14: 疏一切異生即頓悟人者。意説。若悟頓人
T2266_.67.0767b15: 直入菩薩初地等即名異生菩薩。若不定性
T2266_.67.0767b16: 先得二乘有學聖果。或得無學聖果後囘
T2266_.67.0767b17: 心。入初地者即名聖者菩
T2266_.67.0767b18: 七十
此變易死下當知 義蘊云。疏此變易
T2266_.67.0767b19: 生死不屬無漏業者。問。實聖教説爲無漏。
T2266_.67.0767b20: 隨助因説即屬無漏。何理相違。答。此云。殊
T2266_.67.0767b21: 約異熟果是明。不屬無漏。若隨助因増上
T2266_.67.0767b22: 果攝。此據剋體不隨因。故無違也*義燈
T2266_.67.0767b23: 六末四十
四右
云。然分段死言屬三界。變易不
T2266_.67.0767b24: 言。以分段死隨業繋地即言三界變易之
T2266_.67.0767b25: 業説是無漏故不言地。要集説云。隨在二
T2266_.67.0767b26: 界者不善論意。變易生死隱不説彼有漏
T2266_.67.0767b27: 業。故處所差別。略准可知
T2266_.67.0767b28: 七十
論由悲願力故名變易 演祕云。論由
T2266_.67.0767b29: 悲願力至故名變易者。問。按攝大乘云。菩
T2266_.67.0767c01: 薩留惑證一切智。今云。悲願能招於生得
T2266_.67.0767c02: 至佛果。豈不相違。又生但由悲願而致。何
T2266_.67.0767c03: 用煩惱。不退菩薩而不斷耶。答。七地以前
T2266_.67.0767c04: 用受分段。八地已去不障道故。所以不斷。
T2266_.67.0767c05: 若爾應非是染汚法。染汚法者何不斷耶。
T2266_.67.0767c06: 答。如末那惑雖最後除亦得名染。此亦無
T2266_.67.0767c07: 失。又能助所知令變易續。故不斷之。若
T2266_.67.0767c08: 爾二乘無學囘心應無變易。煩惱無故。答。
T2266_.67.0767c09: 有惑習氣。能爲助縁亦受變易。且依初釋
T2266_.67.0767c10:
T2266_.67.0767c11: 七十
謂由大悲救生如細身命 義燈六末
T2266_.67.0767c12: 三十
九左
云。且依此論略列三名。一不思議
T2266_.67.0767c13: 易生死。釋名如論。亦通依士・持業二釋。以
T2266_.67.0767c14: 由無漏所資感故。所受返易妙用難測。非
T2266_.67.0767c15: 下劣境。變易即不思議。持業釋也。或無漏定
T2266_.67.0767c16: 願妙用難測名不思議。不思議之返易生死。
T2266_.67.0767c17: 即依士釋
T2266_.67.0767c18: 七十
一右
如資色界廣果天身 義演云。疏如
T2266_.67.0767c19: 悗究竟天身至欲界人天亦爾者。意云。此
T2266_.67.0767c20: 即指事也。有二解。一云若受變易生死者。
T2266_.67.0767c21: 以無漏定願資此舊身。令得廣大過於色
T2266_.67.0767c22: 究竟天身。然此天身長一萬六千由句。今資
T2266_.67.0767c23: 此身過彼天身。故云過一萬六千由旬。令
T2266_.67.0767c24: 過一萬<#0767_12/>一萬六千劫者。由菩薩得變易。必
T2266_.67.0767c25: 無漏法資延壽令長彼天。故過六千劫。或
T2266_.67.0767c26: 異於彼者。隨一種由無漏法資。或可身
T2266_.67.0767c27: 不得過一萬六千由旬。命亦不得過一萬
T2266_.67.0767c28: 六千劫。則所資身長短命劫數。論少異於
T2266_.67.0767c29: 彼天身命。故云或減於彼也。何以如是。由
T2266_.67.0768a01: 其菩薩願力。須長即長。須短則長。須短則
T2266_.67.0768a02: 短。而無定限。故云無定齊限。欲界亦爾者。
T2266_.67.0768a03: 意説。於欲界人天中受變易生死者。以無
T2266_.67.0768a04: 漏定願資舊身。今或長於舊業所感者。亦
T2266_.67.0768a05: 無定限。故云無定限。今即増減者。謂諸菩
T2266_.67.0768a06: 薩意欲爾故。若菩薩上生究竟天者。不得
T2266_.67.0768a07: 變易身也。第二解云。若生色究竟天者。必
T2266_.67.0768a08: 得變易即資本身。更長於一萬六千由旬。
T2266_.67.0768a09: 今更過一萬六千劫也。或減於彼用無漏
T2266_.67.0768a10: 資。故可身感舊身爾減舊命。何以如是。謂
T2266_.67.0768a11: 如由菩薩意欲等故。欲界亦爾。問。如色究
T2266_.67.0768a12: 竟天如何得有囘心耶。答。雖有聲聞生
T2266_.67.0768a13: 彼不囘心。直往菩薩生彼亦得變易。問。如
T2266_.67.0768a14: 聖者云。大地菩薩不生於彼。云何於色究
T2266_.67.0768a15: 竟天而受變易耶。答。前卷解亦有許得生
T2266_.67.0768a16: 者。故受變易身義亦無妨。且依前解。言色
T2266_.67.0768a17: 身五百由旬今過五百劫者。意説。第四禪
T2266_.67.0768a18: 中廣果天身。身長五百由旬。壽命五百劫。若
T2266_.67.0768a19: 菩薩受變易身。以無漏定願資故身因。令
T2266_.67.0768a20: 身自命或過於彼天減彼天義如前説。亦
T2266_.67.0768a21: 有疏無資廣果天身過五百由旬命過五百
T2266_.67.0768a22: 劫或減於彼。此疏本雖不載廣果之文。意
T2266_.67.0768a23: 義亦同。彼此皆得
T2266_.67.0768a24: 七十
一左
楞伽第四無漏法身楞伽第四二十
一左
云。
T2266_.67.0768a25: 大惠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不可
T2266_.67.0768a26: 思議變易生。是故我爲諸聲聞故説一乘
T2266_.67.0768a27: 道。大惠聲聞・辟支佛。若離一切諸過熏習。
T2266_.67.0768a28: 得證法無我。爾時離於諸過。三昧無漏醉
T2266_.67.0768a29: 法覺已。修行出世間無漏界中一切功徳。修
T2266_.67.0768b01: 行已得不可思議自在法身問。勝鬘三種
T2266_.67.0768b02: 意。成身通漸・頓二悟。楞伽所説亦爲通耶。
T2266_.67.0768b03: 答。樞要有二釋。一限頓悟。一通漸・頓。二各
T2266_.67.0768b04: 有理。正否如何。太抄・義演等前説爲勝。興
T2266_.67.0768b05: 師・範師後釋爲優。思之
T2266_.67.0768b06: 七十
二右
又此生死之所成故 義燈六末三十
 
T2266_.67.0768b07: 云。二名意成身。身即屬果。意願是因成通
T2266_.67.0768b08: 因果。即隨意所成之身。身屬因故。依士釋
T2266_.67.0768b09:
T2266_.67.0768b10: 七十
二右
勝鬘經云諸受根滅 經十八左云。世尊
T2266_.67.0768b11: 生死。生死者。諸受・根沒。次第不受根起。日是
T2266_.67.0768b12: 名生死。世尊生死者。此二法是如來藏。世間
T2266_.67.0768b13: 言説故有死有生。死者諸根壞。生者新諸根
T2266_.67.0768b14: 寶窟下末二十
六左
云。今明釋生死中有三。
T2266_.67.0768b15: 謂標釋結初生死。兩字標生死也。生死者。
T2266_.67.0768b16: 此三字將欲解釋故牒六也。諸受根沒者。
T2266_.67.0768b17: 釋生死也。眼耳等六根生識領納六塵。故
T2266_.67.0768b18: 云諸受。又此六根能能容受識住。故名
T2266_.67.0768b19: 爲受。此六能生我。故名根。沒者死也。生
T2266_.67.0768b20: 分已謝。死分次起。故云次第也。不受根起
T2266_.67.0768b21: 者。雖有根相。不能生滅領納前塵。故云
T2266_.67.0768b22: 不受根。又不容受六識。故言不受根也。是
T2266_.67.0768b23: 名結也。乃至今示生死之相。諸根壞者。眼
T2266_.67.0768b24: 等諸根壞。五受中捨受根壞。生者新諸根起。
T2266_.67.0768b25: 由業煩惱力未來還生爲起。五受根中是喜
T2266_.67.0768b26: 受根起。四識住中喜潤故。住亦是十二縁中
T2266_.67.0768b27: 識支也
T2266_.67.0768b28: 七十
此天人之名勝鬘也 寶窟上本
T2266_.67.0768b29: 四右云。言勝鬘者。外國名爲尸利摩羅。尸利
T2266_.67.0768c01: 此翻名之爲勝。摩羅名鬘。鬘謂華鬘。而言
T2266_.67.0768c02: 勝者。一釋云。鬘中之上故云勝鬘。勝鬘父
T2266_.67.0768c03: 母借彼世間殊勝之鬘以美其女。故號勝
T2266_.67.0768c04: 鬘也
T2266_.67.0768c05: 七十
二左
佛性論云受於變易 佛性論第二二十
九右
T2266_.67.0768c06: 云 。復次十地由四障故未得極果四徳。金
T2266_.67.0768c07: 剛後心方乃得之。應知。何以故以出三界
T2266_.67.0768c08: 外有三種聖人。謂聲聞・獨覺・大力菩薩。住
T2266_.67.0768c09: 無流界有四種怨障。由此四怨障故不得
T2266_.67.0768c10: 如來法身四種功徳波羅蜜。四怨障者。一方
T2266_.67.0768c11: 便生死。二因縁生死一。二有有生死。四有生
T2266_.67.0768c12: 死。乃至廣説
T2266_.67.0768c13: 七十
三右
彼經自云因之而起 經十二左具 文云。
T2266_.67.0768c14: 是故無明住地積聚。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
T2266_.67.0768c15: 煩惱。彼生心上煩惱。彼生心上煩惱・
T2266_.67.0768c16: 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煩惱・禪上煩惱・正受
T2266_.67.0768c17: 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得
T2266_.67.0768c18: 上煩惱・力上煩惱・無畏上煩惱。如是過恒沙
T2266_.67.0768c19: 等煩惱。如來菩提智所斷。一切比白依無明
T2266_.67.0768c20: 地住之所建立。一切上煩惱起皆因無明住
T2266_.67.0768c21: 地縁無明住地
T2266_.67.0768c22: 七十
三右
所言住是何義 寶窟中末二十
八右
 云。略
T2266_.67.0768c23: 以八同釋五住地。第一釋名門。見一所住
T2266_.67.0768c24: 地者。能生名地。令所生成立名住。心迷不
T2266_.67.0768c25: 解名惑。八忍七智推求諦理名見。縁一
T2266_.67.0768c26: 理總斷煩惱。故名一處。故云見一所住地
T2266_.67.0768c27: 也。又解。五利煩惱推求名見。入見道一處
T2266_.67.0768c28: 併斷名見一處。言住地者。本爲末依。名之
T2266_.67.0768c29: 爲住。本能生末。目之爲地
T2266_.67.0769a01: 七十
三左
第八地説自在愚也第九論三十
三左
云。第
T2266_.67.0769a02: 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有加行。由
T2266_.67.0769a03: 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
T2266_.67.0769a04: 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功用道故。若得入第
T2266_.67.0769a05: 八地時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由
T2266_.67.0769a06: 斯八地説斷二愚及彼麁重。一於無相作
T2266_.67.0769a07: 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
T2266_.67.0769a08: 在故。此亦攝土相一分故
T2266_.67.0769a09: 七十
三左
彼言大力 勝鬘經宋求那跋陀羅譯
T2266_.67.0769a10: 七十
三左
無上依經云大地菩薩 經上十五左云。
T2266_.67.0769a11: 阿難一切阿羅漢・辟支佛・大地菩薩。爲四種
T2266_.67.0769a12: 障不得如來法身四徳波羅密此經全部
T2266_.67.0769a13: 二卷梁眞諦譯。然佛性論亦眞諦譯。第二論
T2266_.67.0769a14: 十九右一處云大力菩薩。一處二十右云自
T2266_.67.0769a15: 在菩薩。明言異意同
T2266_.67.0769a16: 七十
三左
此非盡理但隨經者 義蘊云。據實前
T2266_.67.0769a17: 三果七地已前寧受變易。今云羅漢已得自
T2266_.67.0769a18: 在。自在菩薩及是八地故云非盡理也。下疏
T2266_.67.0769a19:
T2266_.67.0769a20: 七十
三左
佛地第二即前三果 第二十三左云。
T2266_.67.0769a21: 若爾聲聞或除七生。或除三生。或除上界
T2266_.67.0769a22: 處處一生餘一切生得非擇滅。或一切生皆
T2266_.67.0769a23: 非擇滅。云何更經三無數劫修菩提因而
T2266_.67.0769a24: 得佛。雖諸煩惱所潤分段得非擇滅。而由
T2266_.67.0769a25: 願力受變易生。三無數劫修菩提因。無有
T2266_.67.0769a26: 過失。非擇滅者。衆縁不具。於此時中畢竟
T2266_.67.0769a27: 不生。非永不生。彼雖長時住在生死。由
T2266_.67.0769a28: 定願力資惑生因。令其功能多時生果。即
T2266_.67.0769a29: 此一身展轉増勝乃至成佛。如延壽法更不
T2266_.67.0769b01: 受生
T2266_.67.0769b02: 七十
四右
於此時中異竟不生非永不生* 義蘊
T2266_.67.0769b03: 云。既無煩惱七生等後衆縁不具。畢竟更
T2266_.67.0769b04: 不受生。非此中第七生身斷絶不生。以資
T2266_.67.0769b05: 故因得相續也
T2266_.67.0769b06: 七十
四右
第八十説乃至廣説 第八十二十
三右
云。
T2266_.67.0769b07: 復次囘向囘向菩提聲聞。或於學位所待
T2266_.67.0769b08: 衆縁有差別故
T2266_.67.0769b09: 七十
四左
如前卷末已略解説 如第七論二十
八左
疏 
T2266_.67.0769b10: 七本五十
七丁
T2266_.67.0769b11: 七十
四左
七地已前乃是實身 問入地已去穢
T2266_.67.0769b12: 業已亡。得惡趣不生。何以有受實身乎。
T2266_.67.0769b13: 答。凡代受苦受薩埵利物之極。何有不實
T2266_.67.0769b14: 苦。若實不受則何稱化物之深。故瑜伽中
T2266_.67.0769b15: 分二十二根三斷門。苦根通非所斷。此論亦
T2266_.67.0769b16: 言苦受亦由無漏起故。若非入地已去代
T2266_.67.0769b17: 受苦時。何通非所斷。然入見已後雖復斷
T2266_.67.0769b18: 分別二障不造惡趣總報業。而倶生二障未
T2266_.67.0769b19: 斷。故造惡趣別報業。理亦無違。故疏主對
T2266_.67.0769b20: 法抄明言菩薩生三惡趣。太賢古迹等祖
T2266_.67.0769b21: 述斯義。言生三惡趣實身受苦。義演云。
T2266_.67.0769b22: 七地已前代諸有情受三途苦等者。意説。
T2266_.67.0769b23: 菩薩是欲界中人天實身。此菩薩代有情受
T2266_.67.0769b24: 苦時。菩薩身亦有苦受相應。以分段身麁
T2266_.67.0769b25: 火所燒也。菩薩若生厭離即除苦受。若菩
T2266_.67.0769b26: 薩在地獄中。或施飮食。或爲説法。務在利
T2266_.67.0769b27: 益。問。若菩薩是色界分段身。代有情受苦
T2266_.67.0769b28: 時。如何得有苦受耶。答。大悲菩薩當生欲
T2266_.67.0769b29: 界不生色界。故無有失。又解云。菩薩設
T2266_.67.0769c01: 生色界。縱入地獄。火燒不痛。以色界身細
T2266_.67.0769c02: 自業所感欲界火麁。麁細既殊。火燒不痛。苦
T2266_.67.0769c03: 已得變易身往三途者。化身往受苦等
T2266_.67.0769c04: 七十
五右
此句由自在故煩惱未盡故* 義演云。
T2266_.67.0769c05: 由於三昧得自在故受變易。煩惱未盡故
T2266_.67.0769c06: 受分段。屬第四句者。謂不受變易不受
T2266_.67.0769c07: 分段。即如來無餘涅槃界
T2266_.67.0769c08: 七十
五右
大智度論捨分段也 智度論七十三
T2266_.67.0769c09: 十左云。復次是菩薩又修集無量無邊善法
T2266_.67.0769c10: 身中無八萬戸蟲。亦少病痛故衣服・臥具
T2266_.67.0769c11: 等常淨潔無汚。得諸法實相等善根力故身
T2266_.67.0769c12: 中無八萬戸蟲。心清淨故身口等亦清淨。離
T2266_.67.0769c13: 虚誑邪曲等下賤煩惱故心清淨。二事清淨
T2266_.67.0769c14: 故雖行世間離諸逼迫苦惱。心不厭沒故
T2266_.67.0769c15: 出過聲聞・辟支佛地。是菩薩貴佛道故不
T2266_.67.0769c16: 貴利養。雖行頭陀不遺是法。以是究
T2266_.67.0769c17: 竟道因縁少分非究竟道。是名阿鞞跋致菩
T2266_.67.0769c18: 薩行類相貌 大般若三百二十六二紙四百
T2266_.67.0769c19: 四十八十三紙 云。善現不退菩薩身心清淨。非
T2266_.67.0769c20: 如常人身中常爲八萬戸蟲之所侵食。所
T2266_.67.0769c21: 以者何。是諸菩薩善根増上出過世間所受
T2266_.67.0769c22: 身形内外清淨。故無蟲類侵食其身。如如
T2266_.67.0769c23: 善根漸漸増益。如是如是身心轉淨。由此因
T2266_.67.0769c24: 縁是諸菩薩身心堅固曲若金剛。不爲違
T2266_.67.0769c25: 縁之所損惱*文 義蘊云。大般若云。不退菩
T2266_.67.0769c26: 薩身心清淨。非如常人身恒爲八萬戸蟲
T2266_.67.0769c27: 之所侵食
T2266_.67.0769c28: 七十
五左
如對法第十三抄會 對法抄第十六十
五右
T2266_.67.0769c29: 五十
五左
楞第四意生身故 第四之十五葉
T2266_.67.0770a01: 左全文。此次上文云。大惠如聖人智。修行
T2266_.67.0770a02: 分別見五陰虚妄。大惠是名五陰無五陰體
T2266_.67.0770a03: 相。大惠汝今應離如是虚妄分別之相。離
T2266_.67.0770a04: 如是已爲諸菩薩説離諸法相寂靜之法。
T2266_.67.0770a05: 爲遮外道諸見之相。已下如疏所引
T2266_.67.0770a06: 七十
五左
十卷楞伽第五云等 第五初右演祕云。
T2266_.67.0770a07: 疏十卷楞伽等者。疏雖粗釋初學猶述。今
T2266_.67.0770a08: 依古徳逐難略解。理惠之心證法相應。有
T2266_.67.0770a09: 寂滅意。名三昧樂。由入三昧能現身故。復
T2266_.67.0770a10: 由三昧安住心海。見自心境妄心轉識波
T2266_.67.0770a11: 浪識相。而不生起或見自境。顯由妄識不
T2266_.67.0770a12: 生方知第二身。文疏引不盡。而經次云。妙
T2266_.67.0770a13: 花莊嚴迅疾如意。猶如幻夢水中月鏡中像
T2266_.67.0770a14: 非四大生似四大相。是足身分。一切修行
T2266_.67.0770a15: 得如意自在。隨入諸佛國土大衆。釋曰。以
T2266_.67.0770a16: 無性惠悟此理。故得如幻定能覺諸法悉
T2266_.67.0770a17: 如幻等。菩薩所起意生之。身相好端妙如花
T2266_.67.0770a18: 莊嚴。有爲縁生故。如像等。言如實覺知諸
T2266_.67.0770a19: 法相。亦起身因。第三身。云種類生等者。釋
T2266_.67.0770a20: 云。應物現形。形非一故名爲種類。隨感齊
T2266_.67.0770a21: 發名曰倶生。起不加功稱無作行。無作行等
T2266_.67.0770a22: 爲起身因。身名種類倶生等也已上今謂義
T2266_.67.0770a23: 蘊亦同。彼云。疏一者得三昧樂者。由定而
T2266_.67.0770a24: 得法樂也。善通法後二以彼必得故行標
T2266_.67.0770a25: 之。三摩跋提者。顯定自在而得此身故以
T2266_.67.0770a26: 名也。二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者。由多
T2266_.67.0770a27: 住無相觀故。能如實知諸法皆如
T2266_.67.0770a28: 事。因得此身故五色也。三種類倶生無
T2266_.67.0770a29: 作行意生身者。由得四無礙智及業自在
T2266_.67.0770b01: 故。而得此身故。能變數萬億隨類化生種
T2266_.67.0770b02: 類多身倶時而起。不由功用名無作行。
T2266_.67.0770b03: 此之三名或從因稱或果名。理可思惟
T2266_.67.0770b04: 七十
七*左
經云自心寂靜等 義蘊云。疏經言自
T2266_.67.0770b05: 心寂靜等者。由得定自在故名自心寂靜。
T2266_.67.0770b06: 行種種行者。於一行中起諸行故。大海心
T2266_.67.0770b07: 者。謂本識也。轉識之相者。即大海波也。由
T2266_.67.0770b08: 得勝定故。煩惱之風不作。心波之相亦寂
T2266_.67.0770b09: 靜也。言自心境界者。謂眞如也。由證此境
T2266_.67.0770b10: 故如實知一切眞妄。故下頌云。非不見眞
T2266_.67.0770b11: 如而能了諸境等。餘義可知。故彼二種三
T2266_.67.0770b12: 種意生身名位有異者。楞伽・勝鬘意生身名
T2266_.67.0770b13: 二種
T2266_.67.0770b14: 七十
七左
故彼二種亦不相違 義演云。故彼
T2266_.67.0770b15: 二種三種至亦不相違者。意云。此意生身有
T2266_.67.0770b16: 箇三種。故云二種三種也。即如勝鬘・此
T2266_.67.0770b17: 論説二乘無學・已得自在菩薩得三種意生
T2266_.67.0770b18: 身。此即第一三種也。又楞伽經説三種意生
T2266_.67.0770b19: 身。即第二三種意生身也。故知據勝鬘・楞伽・
T2266_.67.0770b20: 唯識。菩薩三種意生身仍不勝有學囘心。今
T2266_.67.0770b21: 時並取佛地論。或除七生滿受變易。或除
T2266_.67.0770b22: 一生滿。或除上界處處受一生。及瑜伽八
T2266_.67.0770b23: 十或於學位方能棄捨。即前果人受變易。
T2266_.67.0770b24: 或無學位方能棄捨。故通取諸教。義方周悉
T2266_.67.0770b25: 如上。諸經所説變易名位有異義意亦不相
T2266_.67.0770b26:
T2266_.67.0770b27: 七十
七左
此變易生死從喩爲名 義燈六末二十
T2266_.67.0770b28: 云。三名變易化。變謂改舊。化謂新起。變化
T2266_.67.0770b29: 即身。持業釋也。更有多名。如能顯中邊惠
T2266_.67.0770c01: 日論辯
T2266_.67.0770c02: 七十
七左
此顯揚第十六非業報身 第十六十四
T2266_.67.0770c03: 云。聲聞轉依當知復有二種。一趣寂滅。二
T2266_.67.0770c04: 趣菩提。問。聲聞無學永盡。後有云何能證阿
T2266_.67.0770c05: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答。依變化身住能證
T2266_.67.0770c06: 菩提。非業報身
T2266_.67.0770c07: 七十
八右
論如諸異生拘煩惱故 義蘊云。論若所
T2266_.67.0770c08: 知障助無漏業至拘煩惱故者。疏中三釋不
T2266_.67.0770c09: 斷優劣。然第三解文顯明。以所知障解脱
T2266_.67.0770c10: 故得入無餘。不能發業潤故不同異生
T2266_.67.0770c11: 拘於煩惱。且第一解然。瑜伽以二乘定性與
T2266_.67.0770c12: 無種姓人種姓相類理即可然。今此以二
T2266_.67.0770c13: 乘趣滅心拘同於異生拘於煩惱。即法喩稍
T2266_.67.0770c14: 不相似。其第三解云。難伏外計者。誰爲計
T2266_.67.0770c15: 耶。大小二悉不許無漏同於善惡感生死
T2266_.67.0770c16: 也。若云小乘計以無漏熏禪感淨居者。即
T2266_.67.0770c17: 不得以所知障爲助已上今謂。疏三解
T2266_.67.0770c18: 中准語勢氣第一應優。以第二言亦有此
T2266_.67.0770c19: 理。第三言亦無過失故。第一言同二論
T2266_.67.0770c20: 故。喩取少分理類常何妨。法喩稍有不似。
T2266_.67.0770c21: 學者擇而居焉
T2266_.67.0770c22: 七十
八左
若作此解但有三文 義演云。疏若作
T2266_.67.0770c23: 此解有四問答至但三文者。解云。若將如諸
T2266_.67.0770c24: 異生拘煩惱文。答前問即有四問答。若將
T2266_.67.0770c25: 此文總作難詞即但有三問答。故前疏云
T2266_.67.0770c26: 或分爲三
T2266_.67.0770c27: 七十
九右
第八十説由種姓別 八十二十
三右
云。
T2266_.67.0770c28: 問。若。若阿羅漢囘向菩提便能證得阿耨多
T2266_.67.0770c29: 羅三藐三菩提者。何因縁故一切阿羅漢不
T2266_.67.0771a01: 皆囘向無上菩提。答。由彼種姓有差別故。
T2266_.67.0771a02: 所以者何。諸阿羅漢現見種姓有多差別。謂
T2266_.67.0771a03: 或見有諸阿羅漢倶分解脱。或復見有唯
T2266_.67.0771a04: 惠解脱。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殳涅槃。是故
T2266_.67.0771a05: 當知由彼種姓有差別故。非一切阿羅漢
T2266_.67.0771a06: 皆能囘向無上菩提
T2266_.67.0771a07: 七十
九左
有二難意 義演云。疏有二難意者。如
T2266_.67.0771a08: 下疏曰。總同即第一難意。又云第二問也。
T2266_.67.0771a09: 即第二難意也
T2266_.67.0771a10: 八十
先答第二問 義演云。疏先答此第二問
T2266_.67.0771a11: 者。如論云。誰言實感至非獨能感已來。總
T2266_.67.0771a12: 是答第二問。也。然所知障等論文。是答第
T2266_.67.0771a13: 一問。有疏中錯作答第二問。讀者知之
T2266_.67.0771a14: 八十
初解同瑜伽亦無過失 義演云。疏初
T2266_.67.0771a15: 解同瑜伽佛地者。此瑜伽・佛地論中亦有此
T2266_.67.0771a16: 問答故。彼論云。若所知障助無漏業。乃至答
T2266_.67.0771a17: 云如諸異生物煩惱故。故同二論等
T2266_.67.0771a18: 八十
此第二外人問 此依有四問答以辨
T2266_.67.0771a19: 八十
一右
解脱者謂二涅槃等 義演云。疏解脱者
T2266_.67.0771a20: 謂二涅槃者。二涅槃者。謂有餘依・無餘涅槃
T2266_.67.0771a21: 也。問。二乘無學合得前三涅槃。何故但云
T2266_.67.0771a22: 得二涅槃耶。答。以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與
T2266_.67.0771a23: 一切有情共有。所以不説
T2266_.67.0771a24: 八十
一左
佛地論説是爲大過 佛地第二十一左
T2266_.67.0771a25: 云。是諸聲聞皆住無學。盡此一報必入永
T2266_.67.0771a26: 滅無餘涅槃寂靜安樂。與佛無異。如餘論
T2266_.67.0771a27: 説。何故引彼。趣大菩薩長時受苦。變易位
T2266_.67.0771a28: 中無諸苦受。斯有何過。行苦有故。是爲大
T2266_.67.0771a29: 過。雖經此苦令得如來三身功徳大喜大
T2266_.67.0771b01: 樂。故無有過。一切大樂不過涅槃。彼已證
T2266_.67.0771b02: 得。復何所少更求菩提。涅槃雖有寂滅安
T2266_.67.0771b03: 樂。而無受樂之菩提樂斷受樂等無量功徳。
T2266_.67.0771b04: 何用行苦有爲樂耶。有爲無漏猶如涅槃。
T2266_.67.0771b05: 是無漏故。非行苦攝
T2266_.67.0771b06: 八十
二右
如阿羅漢延壽之法 如次下明八十
四左
T2266_.67.0771b07: 伽第一十三左云。云何死。謂由壽量極故而
T2266_.67.0771b08: 便致死。此後三種。謂壽盡故。福盡故。不避
T2266_.67.0771b09: 不平等故倫記一上三十
六右
云。若依倶舍。約
T2266_.67.0771b10: 壽盡・福盡・福不盡等作四句。可知。若依對
T2266_.67.0771b11: 法。初將壽盡死對業盡死作四句。壽盡死
T2266_.67.0771b12: 非業盡死者。如大乘中一業感多生。如初
T2266_.67.0771b13: 一生壽盡故死。業勢未盡。二業盡故死非
T2266_.67.0771b14: 壽盡者。如有一業但感百年。百年滿已遇
T2266_.67.0771b15: 勝縁故更延壽命。於所延壽不盡而死。第
T2266_.67.0771b16: 三可知。第四倶不盡死者。中天之流。次將
T2266_.67.0771b17: 福盡死對壽盡死作四句。有福盡死者如
T2266_.67.0771b18: 飢凍死等。有壽盡死非福盡。如大福者死
T2266_.67.0771b19: 有餘財。福壽倶盡死者。衣食命一時倶盡。倶
T2266_.67.0771b20: 不盡死者。如大富者横被他殺 延壽法
T2266_.67.0771b21: 如瑜伽對法倶舍等明
T2266_.67.0771b22: 八十
二左
即非擇者復更生義 演祕云。疏即非
T2266_.67.0771b23: 擇者復更生義者。身苦及業已得非擇。更
T2266_.67.0771b24: 無重起。由此但資感身之業令身不斷。
T2266_.67.0771b25: 准此疏文更字下脱一無學。或不脱也。且
T2266_.67.0771b26: 未延前令得百年。百年外命得非擇滅。由
T2266_.67.0771b27: 後延故百年外命而得相續。故云非擇復更
T2266_.67.0771b28: 生也。非擇許生如後疏辯。且依後釋。今
T2266_.67.0771b29: 謂。演祕・義蘊・義演。皆爲非擇滅而解。然准
T2266_.67.0771c01: 下文恐應勝字。下八十七右文云。以定願數資。
T2266_.67.0771c02: 故改去前惡者。轉生後生者。亦有前盡
T2266_.67.0771c03: 後更生義。或有定力非極長時増勝。但得
T2266_.67.0771c04: 二十劫等。爲今更増亦有前盡後生之義
T2266_.67.0771c05: 八十
三右
不同小乘熏禪更互而起 演祕云。
T2266_.67.0771c06: 疏不同小乘熏禪等佉者。此唯無漏。彼漏
T2266_.67.0771c07: 無漏故有別也。或小熏禪而更造業。今但
T2266_.67.0771c08: 資業故云不同已上義蘊云。疏不同小乘熏
T2266_.67.0771c09: 禪等法。謂彼以有漏・無漏雜修掙慮生五淨
T2266_.67.0771c10: 居。今唯無漏定願故與彼別。論又所知障爲
T2266_.67.0771c11: 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者。問。入法觀
T2266_.67.0771c12: 時既無此障。諸有漏法豈非有耶。答。有種
T2266_.67.0771c13: 故亦爲彼依。問。如前論説。以有漏言。雖
T2266_.67.0771c14: 非漏倶而從先時有漏種起唯此。但由第
T2266_.67.0771c15: 七識倶煩惱方成有漏。何故今説此障爲
T2266_.67.0771c16: 依。答。七倶煩惱由此故。若無此障彼或亦
T2266_.67.0771c17: 無。由此勝鬘云。無明住地爲依止。故恒沙
T2266_.67.0771c18: 煩惱因之而起。故有漏依唯所知障
T2266_.67.0771c19: 八十
三右
言勝定者第四靜慮 義演云。疏勝定
T2266_.67.0771c20: 者舊云邊際第四靜慮者。即諸定之中此最
T2266_.67.0771c21: 上勝故云勝定。此定地起中最後邊故名返。
T2266_.67.0771c22: 是勝極故名除。地地中上品定他。故四定倶
T2266_.67.0771c23: 名勝定。或唯第四靜慮亦得之殊勝故。准疏
T2266_.67.0771c24: 通其二解
T2266_.67.0771c25: 八十
三右
今雖無文理不違故 演祕云。疏今
T2266_.67.0771c26: 雖無文至理不違者。望能得人得彼四定。自
T2266_.67.0771c27: 所得中最殊勝者。即名邊除。若望他自下
T2266_.67.0771c28: 不知上。下人云何名得邊*除。邊際不得
T2266_.67.0771c29: 何得變易。由斯不可望自他言 有説。
T2266_.67.0772a01: 貞觀以前古以爲邊際名唯局第四。是小
T2266_.67.0772a02: 乘意。奘師已後定知。廣通四定。對法論文實
T2266_.67.0772a03: 爲皎據。然今疏言雖無文説者。意謂。由邊
T2266_.67.0772a04: 際定受變易者。無文説何靜慮邊際定。此
T2266_.67.0772a05: 約無剋説。非謂都無論文。以對法論四定
T2266_.67.0772a06: 倶名邊際定故。義演云。疏今雖無文至理不
T2266_.67.0772a07: 違者。望能得人得彼四定。自所得中最殊勝
T2266_.67.0772a08: 者。即名邊際。若望他自下不如上。下之
T2266_.67.0772a09: 人云何名得返際。返際不得何得變易。由
T2266_.67.0772a10: 斯不可望自他説
T2266_.67.0772a11: 八十
三右
佛地云乃至廣説 佛地第二十三右云。
T2266_.67.0772a12: 斯有何過。行苦有故是爲大過。雖經此苦。
T2266_.67.0772a13: 令得如來三大喜大樂故無有過
T2266_.67.0772a14: 八十
三左
論既未圓證猛利悲願 演祕云。論
T2266_.67.0772a15: 既未圓證至猛利悲願者。問。執彼菩提可
T2266_.67.0772a16: 是法執執有情何非我執。答。若執有情常
T2266_.67.0772a17: 一主宰可我非法。但執有體。不捨自情。
T2266_.67.0772a18: 故但法收
T2266_.67.0772a19: 八十
四右
論又所知障有大助力 演祕云。論
T2266_.67.0772a20: 又所知障爲有漏依者。問。前言有漏由與漏
T2266_.67.0772a21: 倶。云何復云由所知障。答。若成有漏必由
T2266_.67.0772a22: 漏。倶與漏爲依。必藉斯障成漏成依。二
T2266_.67.0772a23: 義既別。前後無違
T2266_.67.0772a24: 八十
四右
論若所留身非彼境 演祕云。論若
T2266_.67.0772a25: 所留身有漏定願等者。正解如疏。有義。二乘
T2266_.67.0772a26: 故意以無漏定資人可不得。然無大悲大願
T2266_.67.0772a27: 力故。無漏力弱故。所資身但名分段。不爾
T2266_.67.0772a28: 熏禪定唯有漏。詳曰。論既明言。豈以人情
T2266_.67.0772a29: 抑不從。又彼熏禪留身事而義不同。謂熏禪
T2266_.67.0772b01: 者。資異地因生異地果。難故可容無漏定
T2266_.67.0772b02: 熏延壽。但延此報前因。何得相例。復所延
T2266_.67.0772b03: 果而非永固。與變易生而不齊等。故可依
T2266_.67.0772b04:
T2266_.67.0772b05: 八十
五左
經言界外生死等文 演祕云。疏
T2266_.67.0772b06: 界外生死漏生死者。解云。准經文應云界
T2266_.67.0772b07: 外生死・界内生死。界内即有漏也。界外即無
T2266_.67.0772b08: 漏。無漏即變易。有漏即刀段。但約助縁故
T2266_.67.0772b09: 云界外。體非實爾 今謂。有漏即分段者。
T2266_.67.0772b10: 非也。此唯明變易。何係於分段
T2266_.67.0772b11: 八十
五左
即十地云當生其中 十地論云。佛地
T2266_.67.0772b12: 論一十左云如是淨土方所圓滿。既超三界
T2266_.67.0772b13: 異熟果地。如涅槃等。應無有因。若有因 者
T2266_.67.0772b14: 應三界攝。若言淨土超過三界。還有超過
T2266_.67.0772b15: 三界法。因此應當説其相。云何勝出世間
T2266_.67.0772b16: 善根所起。謂大宮殿用出世間無分別智後
T2266_.67.0772b17: 得所得智善根爲因而得生起。非是無因。
T2266_.67.0772b18: 非大自在天等爲因
T2266_.67.0772b19: 八十
六右
更勘勝鬘此等文也 勝鬘經二左楞伽
T2266_.67.0772b20:
T2266_.67.0772b21: 八十
六右
瑜伽八十乃至廣説 八十二十
二右
云。問。
T2266_.67.0772b22: 囘向菩提聲聞爲住無餘依涅槃界中能發
T2266_.67.0772b23: 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取。爲往有餘依
T2266_.67.0772b24: 涅槃界耶。答。唯住有餘依涅槃界中。可有
T2266_.67.0772b25: 此事。所以者何。以無餘依涅槃界中遠離
T2266_.67.0772b26: 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問。若
T2266_.67.0772b27: 准有餘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
T2266_.67.0772b28: 三菩提者。云何但由一生便能證得阿耨
T2266_.67.0772b29: 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所以者何。阿羅漢等尚
T2266_.67.0772c01: 當無有所餘一生。何況當有多生相續。答。
T2266_.67.0772c02: 由彼要當増諸壽行方能成辨。世尊多分
T2266_.67.0772c03: 依此囘向菩提聲聞。蜜意説言。物類善男子。
T2266_.67.0772c04: 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住一劫。或餘一劫。
T2266_.67.0772c05: 餘一劫者。此中意説。過於一劫彼雖如是
T2266_.67.0772c06: 増益壽行。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
T2266_.67.0772c07: 所修行極成遲鈍樂涅槃故不如初心始
T2266_.67.0772c08: 業菩薩 佛地第二十三左亦同
T2266_.67.0772c09: 八十
六右
此是發趣初修菩薩 義演云。疏此是
T2266_.67.0772c10: 發至極遲鈍者。解云。如世尊言。善修神足能
T2266_.67.0772c11: 住一劫者。即是發趣極極鈍耳。於出現界
T2266_.67.0772c12: 事佛。欲合此聲聞出現土中十方世界承
T2266_.67.0772c13: 事諸佛。欲令遣起有情。故此人名極遲鈍。
T2266_.67.0772c14: 不如初修菩薩者。若無學囘心二萬劫或十
T2266_.67.0772c15: 千劫方至菩薩信心。若初修頓悟菩薩經六
T2266_.67.0772c16: 十劫即至信心亦有。疏不無出現界事佛
T2266_.67.0772c17: 變化有情。文義亦無違今謂。義演牒文於
T2266_.67.0772c18: 現流等無之。知更有一本
T2266_.67.0772c19: 八十
六左
無上依經如別抄會* 義蘊云。疏無
T2266_.67.0772c20: 上依經有四種生死者。一方便生死。謂無明
T2266_.67.0772c21: 住地能生於行。是生死疎縁故言方便二因
T2266_.67.0772c22: 縁生死。謂無明住地所資之。是生死之正因
T2266_.67.0772c23: 故。三者有生死。謂三種意生身。三有有之
T2266_.67.0772c24: 中有異熟故言有有。滅此生死體生不無。
T2266_.67.0772c25: 更有生滅等相。故言有有。四無有生死者。
T2266_.67.0772c26: 謂此生死無有苦苦・壞苦。故言無有。滅即
T2266_.67.0772c27: 變易之身所有生異等。此亦更無生死。故云
T2266_.67.0772c28: 無有生死。且説變易四種生死。文有餘。廣
T2266_.67.0772c29: 如樞要・燈*義演云。疏四種生死者。一方
T2266_.67.0773a01: 便生死。謂所智障是變易生前加行也。二者
T2266_.67.0773a02: 因縁生死。唯是無漏業因。三者有有生死。即
T2266_.67.0773a03: 是以定願力初變易漸漸。四者無有生死。謂
T2266_.67.0773a04: 此變易身漸漸衰劣* 樞要下末二十
八左
云。
T2266_.67.0773a05: 攝四生死者。無上經上十
五左
云。阿難一切阿羅漢・
T2266_.67.0773a06: 辟支佛・十地菩薩。爲四種障不得如來法
T2266_.67.0773a07: 身四徳波羅蜜。何者爲四。一者生縁。二者生
T2266_.67.0773a08: 因。三者有有。四者無有。何者生縁。或即是無
T2266_.67.0773a09: 明住地能生一切行。如無明生業。何者生
T2266_.67.0773a10: 因。或是無明住地所生諸行。譬如無明所生
T2266_.67.0773a11: 諸業。何者有有。縁無明住地因無明住地
T2266_.67.0773a12: 所起無漏行三種意生身生。譬如四取爲縁
T2266_.67.0773a13: 三有漏業爲因起三種有。何者無有。縁三種
T2266_.67.0773a14: 意生身不可覺知微細墮滅。譬如縁三有
T2266_.67.0773a15: 中生念老死。下文又云。阿難於三界中有四
T2266_.67.0773a16: 種難。一者煩惱。二業難。三者生報難。四者過
T2266_.67.0773a17: 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内煩
T2266_.67.0773a18: 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縁生死。如三界内業
T2266_.67.0773a19: 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報
T2266_.67.0773a20: 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縁生死。如三界内過失
T2266_.67.0773a21: 難。有有者。有三界有異執體無有者。無有
T2266_.67.0773a22: 苦苦等唯有行苦相。以無漏資生死。示説
T2266_.67.0773a23: 爲難・義燈六末四十右云。與四種生死相攝
T2266_.67.0773a24: 者。無上依經云。有四種生死。一方便。二因
T2266_.67.0773a25: 縁。三有有。四無有生死。如分段生死有四
T2266_.67.0773a26: 種難。一煩惱難。二業難。三報難。四過失難。
T2266_.67.0773a27: 煩惱難者。謂無明・愛・取業難行全及有少分
T2266_.67.0773a28: 報難。即識等五果・並生・老死。過失難者。謂
T2266_.67.0773a29: 生・靈・滅・愛・悲・苦惱。以變易四如次譬
T2266_.67.0773b01: 彼。即所知障爲方便。有分別業爲因縁。不
T2266_.67.0773b02: 取無漏有分別。業非過失故。非失集故。或
T2266_.67.0773b03: 印不同也。所得變易爲有有。以其五蘊有
T2266_.67.0773b04: 生・靈・滅等。爲無有生死。既譬彼過失。即變
T2266_.67.0773b05: 易上生・靈・滅等行苦攝故。更無餘果云。無
T2266_.67.0773b06: 有生死。准此而言念念有四。不同古人方
T2266_.67.0773b07: 便生死在初三地。因縁生死四・五・六地。有
T2266_.67.0773b08: 有生死七・八・九地。無有生死在第十地。隋・
T2266_.67.0773b09: 唐攝論並悉無文。無上依經及寶性論亦不
T2266_.67.0773b10: 配地。西明釋云。無明支名方便。所發行支
T2266_.67.0773b11: 名爲因縁。識等八支名爲有有。生・老死名
T2266_.67.0773b12: 爲無有。今謂。少乖文。既無明喩分段死煩
T2266_.67.0773b13: 惱難者。即愛・取支亦煩惱攝。既以因縁喩
T2266_.67.0773b14: 業難。即有支少分亦因縁攝。餘略不論。準
T2266_.67.0773b15: 論・本疏及前第七等無間縁皆已廣辨 性
T2266_.67.0773b16: 性論第二十九右云。四怨。四無有生死。一方
T2266_.67.0773b17: 便生死者。是無明住地能生新無漏業。譬如
T2266_.67.0773b18: 無明生行。或因煩惱方便生同類果名爲
T2266_.67.0773b19: 因縁。如無明生不善行。若生不同類果。但
T2266_.67.0773b20: 名方便。無明生善行・不動行故。令無明住
T2266_.67.0773b21: 地生新無漏業亦爾。或生同類。或不同類
T2266_.67.0773b22: 生福行名爲同類。以同類俗故生智惠行
T2266_.67.0773b23: 名不同類。以智是眞惠故是名方便生死。
T2266_.67.0773b24: 二因縁生死者。是無明住地所生無漏業。是
T2266_.67.0773b25: 業名爲因縁生死。譬如無明所生行。是業但
T2266_.67.0773b26: 感同類不生不同類果。善行但生樂果。不
T2266_.67.0773b27: 善但招苦報。故名因縁生死。方便生死譬
T2266_.67.0773b28: 凡夫位。因縁生死譬須陀洹以上。但用故
T2266_.67.0773b29: 業不生新業。三有有生死者。是無明住地
T2266_.67.0773c01: 爲方便。無漏業爲因。三種聖人是意所生
T2266_.67.0773c02: 身。譬如四取爲縁有漏業爲因三界内生
T2266_.67.0773c03: 身。有有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名爲有有。
T2266_.67.0773c04: 如上疏阿那含人於第二生中般涅槃者餘
T2266_.67.0773c05: 有一生故。故名有有。四無有生死者。是三
T2266_.67.0773c06: 聖意生最後身爲縁。是不可思惟退墮。譬如
T2266_.67.0773c07: 生爲縁老死等爲過失*
T2266_.67.0773c08: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七
T2266_.67.0773c09:
T2266_.67.0773c10:
T2266_.67.0773c11:
T2266_.67.0773c12:
T2266_.67.0773c13:
T2266_.67.0773c14:
T2266_.67.0773c15:
T2266_.67.0773c16:
T2266_.67.0773c17:
T2266_.67.0773c18:
T2266_.67.0773c19:
T2266_.67.0773c20:
T2266_.67.0773c21:
T2266_.67.0773c22:
T2266_.67.0773c23:
T2266_.67.0773c24:
T2266_.67.0773c25:
T2266_.67.0773c26:
T2266_.67.0773c27:
T2266_.67.0773c28:
T2266_.67.0773c29:
T2266_.67.0774a01:
T2266_.67.0774a02: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
T2266_.67.0774a03: 九本
之一
T2266_.67.0774a04:
T2266_.67.0774a05: 初紙
論若唯有識説有三性 三性之義。
T2266_.67.0774a06: 相宗綱要經論不同。新舊亦別。舊經論中雖
T2266_.67.0774a07: 義亦通。然唐三藏善達方音翻傳詳明無有
T2266_.67.0774a08: 疎漏。瑜伽倫記十九下三十二右云。三性之義古
T2266_.67.0774a09: 來大徳種種解釋。乃有多塗。且如奘法師
T2266_.67.0774a10: 出三種義章。最明爲好。彼立三性。以三門
T2266_.67.0774a11: 分別。一情事理門。二塵識理門。三染淨通門。
T2266_.67.0774a12: 執有人法定性之境名遍計所執。因縁之
T2266_.67.0774a13: 事名依他。無相等理名圓成實。是故論云。
T2266_.67.0774a14: 迷藤執蛇名遍計所執。四塵藤體是依他。
T2266_.67.0774a15: 藤蛇空理名圓成實。第二門中。境名遍計所
T2266_.67.0774a16: 執。識爲依他。無相無生是圓成實。是故論主
T2266_.67.0774a17: 不取識爲遍計所執。取識變異爲無我等。
T2266_.67.0774a18: 塵名遍計所執。第三門中。染名遍計所執。
T2266_.67.0774a19: 淨爲圓成實。依他性者。即通染淨故。論云。
T2266_.67.0774a20: 若縁遍計所執此識應成染。若縁圓成實
T2266_.67.0774a21: 此識應成淨。是故染名遍計所執。淨爲圓
T2266_.67.0774a22: 成實。能縁依他即通染淨。既有三門。依瑜
T2266_.67.0774a23: 伽文。但初門是。餘二即非。以新譯經論。上
T2266_.67.0774a24: 下但有情事門乃至備云。凡辨三性經論不
T2266_.67.0774a25: 同。且略分別作九門解。一名義淨門。如中
T2266_.67.0774a26: 邊論説。諸法名者。是分別性。唯由義執名
T2266_.67.0774a27: 爲實。所目法者。是依他性。四種清淨是眞實
T2266_.67.0774a28: 性。二義名淨門。如攝論説。所目義是分別
T2266_.67.0774a29: 性。謂依名執名下義爲實。能目名是依他
T2266_.67.0774b01: 性故。論云。顯名是依他。顯義是分別。四種
T2266_.67.0774b02: 清淨是眞實性。三塵識門。如楞伽經説。五法
T2266_.67.0774b03: 藏中相名二種名分別性。妄想一種名依他
T2266_.67.0774b04: 性。正智如如名眞實性。四情事理門。如佛
T2266_.67.0774b05: 性論説。分別性者。於五事中不攝。以情計
T2266_.67.0774b06: 有。而無事體故。相名分別。正智四法名依
T2266_.67.0774b07: 他。眞如一法名眞實性。五末本淨門。如攝
T2266_.67.0774b08: 論説。一切染法是分別性。阿頼耶識是依他
T2266_.67.0774b09: 性。四種清淨是眞實性。六情染淨門。如攝論
T2266_.67.0774b10: 中引毘佛略經説。如偈云。幼等顯依他。説
T2266_.67.0774b11: 無顯分別。説四種淨當知是眞實。七染通
T2266_.67.0774b12: 淨門。如攝論中引阿毘達磨經。如金藏立
T2266_.67.0774b13: 等喩。八諦理通門。如中邊論及涅槃經説四
T2266_.67.0774b14: 諦皆通三性。九通別相門。如三無性論及顯
T2266_.67.0774b15: 揚論論能言所言相通三性。能言所言攝
T2266_.67.0774b16: 屬性是遍計所執性。執著相是依他起性。無
T2266_.67.0774b17: 執著相是眞實。今依此論。就第四情事理
T2266_.67.0774b18: 門將五事攝於三性。成唯識論亦存此門。
T2266_.67.0774b19: 顯無雜亂
T2266_.67.0774b20: 初紙
令難意云故非唯識 義演云。疏今難
T2266_.67.0774b21: 意云若離内識至不應唯識者。此中難意。若
T2266_.67.0774b22: 有識無心外法者。應但有一箇依他起性。
T2266_.67.0774b23: 以此人衣他是識心故應無餘二性。以遍計
T2266_.67.0774b24: 執其體是無法非縁慮故。又圓成實性
T2266_.67.0774b25: 體即眞如。既非識心。不能縁慮。故此二性
T2266_.67.0774b26: 是非識心。即心外法無故言唯識。應但有
T2266_.67.0774b27: 一性無遍計・圓成二法。故離云經既三不
T2266_.67.0774b28: 應唯
T2266_.67.0774b29: 二紙
今依正義四句分別 義演云。疏今依
T2266_.67.0774c01: 正義四句分別者。即依護法宗辨四句如
T2266_.67.0774c02: 疏。第三句亦遍亦計。謂第六識等者。取二
T2266_.67.0774c03: 執倶起心心所遍縁五蘊爲我。遍縁十八
T2266_.67.0774c04: 界爲法。不取縁一箇法。以非是返故。
T2266_.67.0774c05: 若依不正義安慧宗辨四句。八識皆有執
T2266_.67.0774c06: 如云。有計非邊。謂第八・第七及前五識。有
T2266_.67.0774c07: 遍非計。謂無漏等。有亦遍亦計。謂第六識。
T2266_.67.0774c08: 若作此解無第四
T2266_.67.0774c09: 三紙
論謂所妄執自性差別 演祕云。論
T2266_.67.0774c10: 此所妄執至自性差別者。問。法中自性差別
T2266_.67.0774c11: 可知。我二云何。答。但總爲我名爲自性。遍
T2266_.67.0774c12: 常等差名爲差別。即離蘊等皆悉准知。亦即
T2266_.67.0774c13: 因明我於爲自性差別也
T2266_.67.0774c14: 三紙
後以行相明起計失 義蘊云。疏後以
T2266_.67.0774c15: 行相明起計失者。第二句言遍計者。謂能縁
T2266_.67.0774c16: 行相。言種種物者。即所執我法。此以能縁行
T2266_.67.0774c17: 相顯返執過失也
T2266_.67.0774c18: 四紙
又所計無法種種相故 義演云。疏又
T2266_.67.0774c19: 所計無法亦可名物等者。此第二解。即約遍
T2266_.67.0774c20: 計所執性。名爲物爲種種也。體雖是無以
T2266_.67.0774c21: 妄執時相當情
T2266_.67.0774c22: 四紙
如前第七卷等所引理教 第七論
T2266_.67.0774c23: 云。應更礭陳成此教理。如契經説。阿毘
T2266_.67.0774c24: 達磨經
T2266_.67.0774c25: 四紙
所依執處與前師異 義演云。疏所依
T2266_.67.0774c26: ○師異者。前師第二句是遍計行相。第二説
T2266_.67.0774c27: 第二句所遍計境。即依他・圓成是所執之處
T2266_.67.0774c28:
T2266_.67.0774c29: 五紙
然攝大乘等但説依 無性論第四十八左
T2266_.67.0775a01: 本云。若遍計所執自性依依他起。實無所有。
T2266_.67.0775a02: 似義顯現無性釋曰。依依他起者。謂依
T2266_.67.0775a03: 唯識依他起性。實無所有。似義顯現者。謂
T2266_.67.0775a04: 實無體。但似其義相貌顯現。若體實無。云
T2266_.67.0775a05: 何名義。爲避此難。是故説言似義顯現
T2266_.67.0775a06: 十九云。又依他起自性名所*返計」
T2266_.67.0775a07: 五紙
然如攝論第四五卷説中下半頌 無
T2266_.67.0775a08: 攝論十九右云。論云。復次有能邊計。有所遍
T2266_.67.0775a09: 計。遍計所執自性乃成此中。何者能遍計。何
T2266_.67.0775a10: 者所遍計。何者遍計所執乃至廣説此明
T2266_.67.0775a11: 攝論説與此論中第二師解同
T2266_.67.0775a12: 五紙
上但重解初頌所執 義演云。疏上但
T2266_.67.0775a13: ○所執者。意説。從論初句顯能遍計識至
T2266_.67.0775a14: 此已來。即熏解前遍計所執頌也。起今説
T2266_.67.0775a15: 者。即初頌中第三句云此遍計所執。文尋下
T2266_.67.0775a16: 解第三句處也
T2266_.67.0775a17: 六紙
楞伽中邊等文 十卷楞伽第二初左
T2266_.67.0775a18: 邊上五右之文。如上屡引
T2266_.67.0775a19: 六紙
論皆似所取能取現故 演祕云。論皆
T2266_.67.0775a20: 似所取能取現故者。問。何以得知。似能所
T2266_.67.0775a21: 取皆名爲執。答。無性論第四云。依他起者。
T2266_.67.0775a22: 謂依業煩惱所取能取遍計隨念而得起故。
T2266_.67.0775a23: 又云。如前所説身等。諸識所取能取虚妄分
T2266_.67.0775a24: 別安立爲性。又云。譬如鹿愛自相續力安立
T2266_.67.0775a25: 似水所取能取邪遍計性。當知名爲依他起
T2266_.67.0775a26: 性。以此故知。有二取者。皆名爲執。問。所
T2266_.67.0775a27: 執二相爲但不但。答。有義此文是總理實隨
T2266_.67.0775a28: 心。執能取時有能取相。所取亦爾。非
T2266_.67.0775a29: 切時執二取故
T2266_.67.0775b01: 六紙
*左
攝大乘論皆作是説 第四中邊上
T2266_.67.0775b02: 如上已引
T2266_.67.0775b03: 六紙
*左
瑜伽第五十一爲所縁故 五十一
T2266_.67.0775b04: 云。阿頼耶識由於二種所縁境轉。一由
T2266_.67.0775b05: 了別内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
T2266_.67.0775b06: 故。了別内執受者。謂能了別遍計所執・自
T2266_.67.0775b07: 性妄習執氣及諸色根・根所依處。此於有色
T2266_.67.0775b08: 界若在無色唯有習氣執受了別等顯揚
T2266_.67.0775b09: 十七十五
T2266_.67.0775b10: 六紙
論説阿頼耶爲所縁故 演祕云。論
T2266_.67.0775b11: 説阿頼耶至爲所縁故者。問。此欲證何。答。
T2266_.67.0775b12: 有義二釋。一證能熏有漏七識皆有其執。
T2266_.67.0775b13: 二通證八。説能生因皆有執故。問。此師第
T2266_.67.0775b14: 六許有二執。二執倶不。答。有義二釋。一云
T2266_.67.0775b15: 同護法。二云不倶。如第七我無法執故
T2266_.67.0775b16: 義蘊云。論説阿頼耶以遍計種爲所縁等者。
T2266_.67.0775b17: 此師意云。頼耶遍縁一切有漏種子。既並名
T2266_.67.0775b18: 妄執習氣。故知諸有漏心皆能遍計。此通證
T2266_.67.0775b19: 八識。有漏心心所皆名能邊計。以從彼種
T2266_.67.0775b20: 之所生故。以彼所熏名遍計故義演云。
T2266_.67.0775b21: 第十一本二十
*右
云。問。安慧意二分是遍計
T2266_.67.0775b22: 所執。體既由如兎角等。如何乃而熏種
T2266_.67.0775b23: 耶。答。言能熏種者。但自 證分熏。見相不
T2266_.67.0775b24: 熏。是此師意。然自性是依他起。取熏種子乃
T2266_.67.0775b25: 是假。亦説是遍計所執。問。彼種子如何生
T2266_.67.0775b26: 實自性分耶。答。是此師意計。未可和會。問。
T2266_.67.0775b27: 若唯自證熏者。何故下疏云。能生種者有二
T2266_.67.0775b28: 能。二能者。即是相分二種子也。何故相違。
T2266_.67.0775b29: 答。自證縁見相時亦熏種子。後二分從此
T2266_.67.0775c01: 種生。問如何自證分而縁相分耶。答。彼
T2266_.67.0775c02: 意計自證分隔見分縁根塵等相分相分
T2266_.67.0775c03:
T2266_.67.0775c04: 六紙
瑜伽七十六分別習氣 七十六初左
T2266_.67.0775c05: 引解深密經。第一十六左。云依二執受。一者
T2266_.67.0775c06: 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各別言説
T2266_.67.0775c07: 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
T2266_.67.0775c08: 中不具二
T2266_.67.0775c09: 七紙
攝論第四但説意耶 無性攝論第四
T2266_.67.0775c10: 九左云。何者遍計所執自性。當知意識是能
T2266_.67.0775c11: 遍。有分別
T2266_.67.0775c12: 七紙
*右
如小乘中但名業道 義蘊云。疏貪
T2266_.67.0775c13: 第三法是道非業者。思所履故。通苦樂故*
T2266_.67.0775c14: 倶舍十七初右云。十業道中。後三唯道業之
T2266_.67.0775c15: 道故立業道名。彼相應思説名爲業。彼轉故
T2266_.67.0775c16: 轉。彼行故行。如彼勢力而造作故。前七是
T2266_.67.0775c17: 業。身語業故。亦業之道。思所遊故。由能等
T2266_.67.0775c18: 起身語業思託身語業爲境轉故。業業之
T2266_.67.0775c19: 道。立業道名故。於此之中言業道者。具
T2266_.67.0775c20: 顯業道業業道義。雖不同類而一爲餘。於
T2266_.67.0775c21: 世界中倶極成故光記十七初右云。論曰至
T2266_.67.0775c22: 而造作故者。釋上句。於十不善業道之中。
T2266_.67.0775c23: 後三貪・嗔・邪見。唯道思業之道故立業道
T2266_.67.0775c24: 名。彼貪等相應思説名爲業。彼貪等轉故思
T2266_.67.0775c25: 轉。彼貪等行故思行。如彼貪等勢力而思
T2266_.67.0775c26: 有造作故。貪等是思依託處故名業之道。前
T2266_.67.0775c27: 七是業至立業道名者。釋下句。於十不善
T2266_.67.0775c28: 業道之中。前七體是業。身語業性故。亦業之
T2266_.67.0775c29: 道爲彼思業。所遊履故。由因等起身語業
T2266_.67.0776a01: 思託身語業爲境轉故名業業之道。上業
T2266_.67.0776a02: 是身語業。下業是思業。業及業之道總立業
T2266_.67.0776a03: 道名故。於此中至倶極成故者。此顯名。同
T2266_.67.0776a04: 攝諸異類故。於此釋業道名中。言業道
T2266_.67.0776a05: 者。具顯後三業道前七業業道義。若言業
T2266_.67.0776a06: 道。業是貪相應思。道是思相應貪等。若言業
T2266_.67.0776a07: 業道。上業是身語。下業是因等起思。道是身
T2266_.67.0776a08: 語。此中意説。一業顯多業。一道顯多道。雖
T2266_.67.0776a09: 復業道性類不同。業名同故。故而一業名爲
T2266_.67.0776a10: 餘業故。道名同故。而一道名爲餘道故。如
T2266_.67.0776a11: 斯之類於世間中於典籍中倶極成故也。
T2266_.67.0776a12: 極成者。如言車牛。雖多車牛性類不同。車
T2266_.67.0776a13: 牛名同。而一車牛名爲餘車牛故。典極成
T2266_.67.0776a14: 者。如言識住。雖四識住性類不同。識住名
T2266_.67.0776a15: 同。而一識住名爲餘識住故樞要下末
T2266_.67.0776a16: 三十左云。瑜伽六十解業業道等。與唯識第
T2266_.67.0776a17: 一相違。勘之
T2266_.67.0776a18: 八紙
論計度分別能遍計故 演祕云。論計
T2266_.67.0776a19: 度分別能遍計故者。此同無著攝論所説。
T2266_.67.0776a20: 無性釋云。當知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
T2266_.67.0776a21: 者。由有顥示隨念分別。取雜柔故。釋曰。雜
T2266_.67.0776a22: 柔即是相應倶起義也。意識由與二分別
T2266_.67.0776a23: 倶故。能分別顯示即是計度異名。亦名思
T2266_.67.0776a24: 擇。論用自名言熏習爲種子者。無始生死
T2266_.67.0776a25: 所有意識戲論名言熏習種子。爲此生因。釋
T2266_.67.0776a26: 曰。顯自見分所熏種子。是自現行親生因體。
T2266_.67.0776a27: 論及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爲種子者。謂無
T2266_.67.0776a28: 邊色等影識。名言熏習種子爲因。似彼生
T2266_.67.0776a29: 故。是故一切無邊行相分別而轉。釋曰。縁十
T2266_.67.0776b01: 八界及他識等相分之中熏成種者。總名
T2266_.67.0776b02: 用他。由斯意識似一切生。故有無邊行相
T2266_.67.0776b03: 而轉。非五・八識得有斯事・雜糅之糅檗
T2266_.67.0776b04: 本作染。鮮本作糅。今謂。顯示者。准疏及演
T2266_.67.0776b05: 祕。爲計度異名。然觀無性論。似語能説之
T2266_.67.0776b06: 義。雖爲所説分別之名。觀玄弉世親攝論
T2266_.67.0776b07: 云。爲欲顯示由此品類能遍計度故。又
T2266_.67.0776b08: 撿譯論文。顯示之言即是能説之義。非謂
T2266_.67.0776b09: 所説分別之名。疏中引世親論云。唯言由
T2266_.67.0776b10: 此品類能遍計度。略去爲欲顯示之四字。豈
T2266_.67.0776b11: 非爲成己義刊聖所説耶。答。前不言乎。
T2266_.67.0776b12: 論及本疏多依無性。以世親論多有略説
T2266_.67.0776b13: 故。有難解故。非全不用。前來既然。今亦應
T2266_.67.0776b14: 爾。予謂。疏主之釋毎爲確論。豈妄牽胸臆
T2266_.67.0776b15: 無有典據乎。眞諦論十六三紙右云。論曰。此
T2266_.67.0776b16: 中我法名分別。何法所分別。何法名分別
T2266_.67.0776b17: 性。釋曰。一一別。問求其異相。論曰。意識是
T2266_.67.0776b18: 分別。具三種分別故。釋曰。此下答三問。此
T2266_.67.0776b19: 即答第一問。六識之中但以意識爲分別。
T2266_.67.0776b20: 以意識具自性・憶持・顯示三分別故。五識
T2266_.67.0776b21: 則不爾。論曰。何以故。釋曰。何以故意識具
T2266_.67.0776b22: 三分別。乃至廣説。准此論文。明知顯示即計
T2266_.67.0776b23: 度之異稱也。舊云自性・憶持・顯示三分別。
T2266_.67.0776b24: 新云自性・隨念・計度三分別。言異意同。猶
T2266_.67.0776b25: 如眼目異呼
T2266_.67.0776b26: 八紙
*右
此言不爾五八不爾 義演云。疏此
T2266_.67.0776b27: 言不爾三分別中計度分別乃至五八不爾
T2266_.67.0776b28: 者。護法解云。即將三分別中計度分別。而
T2266_.67.0776b29: 攝得七分別。七分別。皆是此計度分別也。然
T2266_.67.0776c01: 前第七説。若准瑜伽第一。説七分別皆是第
T2266_.67.0776c02: 六意識不共業。又七分別是尋伺差別。即唯
T2266_.67.0776c03: 在第六識中有。不遍餘識。若准對法論
T2266_.67.0776c04: 七分別。非是尋伺差別。七分別者。所謂有
T2266_.67.0776c05: 相・無相・染汚・不染汚・尋求・伺察・任運。如第
T2266_.67.0776c06: 七識中與四惑相應故是染汚分別。若第七
T2266_.67.0776c07: 識與平等性智相應分別名不染汚分別。故
T2266_.67.0776c08: 知第七亦返計收義蘊云。疏此言不爾三分
T2266_.67.0776c09: 別中計度分別能爲七中有相等者。七中
T2266_.67.0776c10: 有相縁過去。計度分明通縁三世。故有相
T2266_.67.0776c11: 等是計度攝。即明計度。非五・八有。問。此中
T2266_.67.0776c12: 答意唯明計度分別五・八識無如何顯此第
T2266_.67.0776c13: 七中有。・非普計故。答。雜集論説計度分別
T2266_.67.0776c14: 者於去來今不現事思攝行分別。第七既
T2266_.67.0776c15: 與我見相應。名思搆行。不要普計方名
T2266_.67.0776c16: 計度。五八不爾。故彼非有。問。彼云。於不
T2266_.67.0776c17: 現見事思*搆名爲計度・。第七縁八。何不現
T2266_.67.0776c18: 事。答。所執我無名不現見事。於理何違。
T2266_.67.0776c19: 問。既有相等計度中收。瑜伽論説。尋伺有
T2266_.67.0776c20: 七。即七分別准知。計度亦是尋伺。而第七
T2266_.67.0776c21: 識非尋伺倶。云何此説計度分別第七識
T2266_.67.0776c22: 有。答。瑜伽第五説。諸尋伺皆分別。有分別
T2266_.67.0776c23: 非尋伺。故知三七分別不必皆是尋伺。由
T2266_.67.0776c24: 此第七有計度也。問。雜集説。三分別唯在
T2266_.67.0776c25: 一意識。何故今言計度第七有耶。答。豈可
T2266_.67.0776c26: 自相分別五八無耶。故知彼論解三分別。唯
T2266_.67.0776c27: 約尋伺爲體。等者説偏意識。既有分別
T2266_.67.0776c28: 非皆尋伺。由此計度第七非無。又彼論依
T2266_.67.0776c29: 隨轉門説。三分別尋伺爲體。不説七
T2266_.67.0777a01: 八紙
無性云餘亦有故 義蘊云。疏無性云
T2266_.67.0777a02: 意識有分別至餘亦有故者。謂安慧等云。彼
T2266_.67.0777a03: 言顯示。即是自性分別。非計度也。故此難
T2266_.67.0777a04: 云。非是自性。即餘識且有。何故唯言意
T2266_.67.0777a05: 識有耶。問。既顯計度唯意有。今證第七。
T2266_.67.0777a06: 何理相應。答。如前所言。意及識故。云何計
T2266_.67.0777a07: 度名顯示耶。答。執實何我法。當情現故
T2266_.67.0777a08: 名顯示
T2266_.67.0777a09: 九紙
又一切八識簡無漏心 義蘊云。疏又
T2266_.67.0777a10: 一切八識簡無漏心等者。安慧云。雖諸識
T2266_.67.0777a11: 因中並能計度。然第六因通無漏。或無分
T2266_.67.0777a12: 別。若總言遍計有相監失故。彼論但言意
T2266_.67.0777a13: 識是遍計而有分別。簡彼一分無漏意識。非
T2266_.67.0777a14: 唯意及意識能遍計也
T2266_.67.0777a15: 九紙
世親攝論能遍計度 世親攝論四
T2266_.67.0777a16: 四右云。釋曰。復次云何遍計能遍計者。謂意
T2266_.67.0777a17: 識名能遍計。依他起性名所遍計。爲欲顯
T2266_.67.0777a18: 示由此品類能遍計度故
T2266_.67.0777a19: 九紙
論執我法者必是惠故 演祕云。論執
T2266_.67.0777a20: 我法者必是惠故者。問。護法五識得與惠
T2266_.67.0777a21: 倶。今難他豈不自噬。答。有義兩釋。一云五
T2266_.67.0777a22: 識無勝惠故。劣不能執。二云此因唯難第
T2266_.67.0777a23: 八。詳曰。夫有執者。必有惠倶不言。有惠皆
T2266_.67.0777a24: 是其執。由彼有漏心皆許執故。以無惠而
T2266_.67.0777a25: 爲難故。二解未爲善釋。然不離難思之可
T2266_.67.0777a26: 已上今論疏有恒字。其意可知
T2266_.67.0777a27: 九紙
彼前師言性便相返 義演云。疏彼前
T2266_.67.0777a28: 師言至尋伺倶起者。意云。安慧説。且如小乘
T2266_.67.0777a29: 尋伺麁細別尋伺是倶起。善與無明正相違
T2266_.67.0777b01: 何妨亦倶起。疏尋伺性順可許倶起。善心
T2266_.67.0777b02: 無明便相違返者。護法通云。尋思性相順。尋
T2266_.67.0777b03: 伺許倶生喜與無明性相違。善與無明不
T2266_.67.0777b04: 可倶起
T2266_.67.0777b05: 九紙
若言一切行相輕故者 義演云。疏若
T2266_.67.0777b06: 言一切有漏三性心至行相輕故者。安慧云。
T2266_.67.0777b07: 一切有漏三性心皆名不善。説有漏心名
T2266_.67.0777b08: 善者。即不善行相輕故名爲善也。問。如何
T2266_.67.0777b09: 一切有漏心皆名不善。答。不善有四。一自
T2266_.67.0777b10: 性不善。無慚等。二者相應不善。謂貪等相應
T2266_.67.0777b11: 煩惱。三者等起不善。謂所發業身語業等。四
T2266_.67.0777b12: 勝義不善。謂一切有漏善等三性。皆名爲勝
T2266_.67.0777b13: 義不善故一切有漏三性心皆是不善。明知
T2266_.67.0777b14: 三性心中皆悉有執
T2266_.67.0777b15: 十紙
論曾無有執非能熏故*文 義蘊云。問。
T2266_.67.0777b16: 護法五識既是能熏何不許執。答。今説。是
T2266_.67.0777b17: 執必能熏。何癈能熏不是執。故五識及善
T2266_.67.0777b18: 心等。雖是能熏而非是執。若爾安慧言。我
T2266_.67.0777b19: 計能熏必是執。何癈是執不能熏。故第八
T2266_.67.0777b20: 心心所是執非能熏。於理何失。答。此例不
T2266_.67.0777b21: 然。能熏有四義。義具是能熏。第八執不無
T2266_.67.0777b22: 具應能熏
T2266_.67.0777b23: 十紙
應第八識比量相違 義演云。疏應
T2266_.67.0777b24: 第八識至比量相違者。故立量云第八識
T2266_.67.0777b25: 應亦能熏宗法許有執故如前七識
T2266_.67.0777b26: 汝若言第八識雖有執而不能熏者。即與
T2266_.67.0777b27: 比量相違
T2266_.67.0777b28: 十一
楞伽中邊説亦因此 楞伽第三初左
T2266_.67.0777b29: 邊上五右顯揚十六九右文如上引
T2266_.67.0777c01: 十二
佛地第七與佛地不同 佛地第七
T2266_.67.0777c02: 云。有義法執及無明等。遍在一切善惡無
T2266_.67.0777c03: 記有漏心品及與二乘無漏心品。皆不了達
T2266_.67.0777c04: 法無我故。皆似相分見分起故 演祕云。
T2266_.67.0777c05: 疏准二十釋至亦有法執者。二十唯識明他
T2266_.67.0777c06: 心智。通漏無漏。釋彼無漏他心智者。而有
T2266_.67.0777c07: 三義。一師解。彼菩薩無漏他心智體亦有法
T2266_.67.0777c08: 執。論云。不知如佛智者。明知有執不知。
T2266_.67.0777c09: 即是無知之義。由彼無知猶未斷故。而蔽
T2266_.67.0777c10: 於心故不如佛二十述記下五十
三左
云。此前二
T2266_.67.0777c11: 説皆有漏智。若是無漏他心智者。如成唯識。
T2266_.67.0777c12: 略有三説。諸後得智有二分耶。有義倶無。
T2266_.67.0777c13: 離二取故。故問。有漏心初師所説。然佛
T2266_.67.0777c14: 論雖無漏心有相無相略有三説。約後得
T2266_.67.0777c15: 智即無此義。此師菩薩及二乘等。諸無漏心
T2266_.67.0777c16: 皆有法執。佛地論中亦有此義。似二取現。
T2266_.67.0777c17: 説有見相。見相即是遍計所執體。是無法。
T2266_.67.0777c18: 説能取是所執故。無無處。正説依他起故。
T2266_.67.0777c19: 唯二等者。但自證分。似於二現。説之爲二。
T2266_.67.0777c20: 依他性中實無有二。説爲他心智。如有漏
T2266_.67.0777c21: 心説。問。然佛此智有相見不。有見無相。
T2266_.67.0777c22: 不同二乘等諸無漏心。佛之見分親了他
T2266_.67.0777c23: 心名他心智。釋此理妨。如次下師。故此論
T2266_.67.0777c24: 説除佛以外知自他心智虚妄顯現二取分
T2266_.67.0777c25: 別猶未斷等。與佛有異。佛無執故。不知
T2266_.67.0777c26: 如佛淨智行境。有義後得智見有相無。説
T2266_.67.0777c27: 此智品有分別故。聖智皆能親照境故不
T2266_.67.0777c28: 執。若故説雖二取此第二説。佛地論中更
T2266_.67.0777c29: 有證文。不能繁引。乃至廣説。今此二義前
T2266_.67.0778a01: 解爲勝
T2266_.67.0778a02: 十二
*右
論説言如鏡等故 佛地論三四右云。
T2266_.67.0778a03: 能現能生一切境界諸智影像。一切身土影
T2266_.67.0778a04: 像。所依住持一切佛地功徳。窮未來際無
T2266_.67.0778a05: 有斷盡。如是名爲大圓鏡智如後三智
T2266_.67.0778a06: 現身土等。次下具説。大圓鏡智現一切境。
T2266_.67.0778a07: 論中處處廣説。不遑繁述
T2266_.67.0778a08: 十三
本業瓔珞師義 下卷八右云。佛子
T2266_.67.0778a09: 而言善惡一心者。是洴沙王國中外道安陀
T2266_.67.0778a10: 師偈。明暗一相。善惡一心。佛子我法正義。而
T2266_.67.0778a11: 可得言善惡同一行者。而不得善惡同
T2266_.67.0778a12: 一心。古佛常説無相智火滅無明暗。而善
T2266_.67.0778a13: 惡二別而言同一果者亦無是處義演云。
T2266_.67.0778a14: 屏沙王者。即是頻婆娑羅之國。承事外道
T2266_.67.0778a15: 多安陀偈者。但覽錯本不檢本經。故致
T2266_.67.0778a16: 斯誤*義蘊云。疏明暗一相至安陀師義者。
T2266_.67.0778a17: 應云安陀師偈義。即屏沙國之外道也。問。
T2266_.67.0778a18: 彼云明暗一相者。有何意耶。答。相傳解云。
T2266_.67.0778a19: 由彼師見眩翳人等明而不見如暗。明眼
T2266_.67.0778a20: 者暗而能見如鵂鶹之鳥故。明智・明暗無
T2266_.67.0778a21: 差。但由眼根異。爲善之心即能作惡。猶
T2266_.67.0778a22: 如手等爲善爲惡。故説一心非如大乘其
T2266_.67.0778a23: 種各別已上今謂。義演及此釋並言安陀偈
T2266_.67.0778a24: 師是誤。然按佛本行經。彼云。如來未成道
T2266_.67.0778a25: 時。安陀偈師所學算法。又云。偈師答言。算
T2266_.67.0778a26: 法不得説等瑜伽論記十四下
三十一右所引
准此經文叵必
T2266_.67.0778a27: 謂誤
T2266_.67.0778a28: 十三
論若無縁用應非智等 義灯六末四十一左
T2266_.67.0778a29: 云。論名無縁用等者。難安慧師。佛菩薩智
T2266_.67.0778b01: 非智品。無見分能縁用故。如虚空等。護法
T2266_.67.0778b02: 可爾。難陀如何。唯一見分更無別用故。安
T2266_.67.0778b03: 慧却誥。若要有用。方是能縁。應有無
T2266_.67.0778b04: 過。見分不起能縁之用。應不能縁。解云。准
T2266_.67.0778b05: 此非難陀難。但護法等。若爾亦有無*究之
T2266_.67.0778b06: 過。若見能縁不更不用。應有不定。答。無
T2266_.67.0778b07: 無*究過。以見分用從能亦能非須作用」
T2266_.67.0778b08: 十三
更有別釋如第二卷 第二論
T2266_.67.0778b09: 十三
論由斯理趣等 義灯六末四十
二右
云。論由
T2266_.67.0778b10: 斯理趣等者。誥上。疏云五・八名識入意
T2266_.67.0778b11: 識攝未見文故者。若爾第七名意合名意
T2266_.67.0778b12: 識。准何得知。答。第七別名意。通名爲識。
T2266_.67.0778b13: 通別合目。應彼開合。用依體起。合用體開」
T2266_.67.0778b14: 十四
攝大乘第四之差別 世親攝論四
T2266_.67.0778b15: 五左云。自性遍計執故者。如於眼等遍計執
T2266_.67.0778b16: 眼等自性。差別遍計執故者。如即於彼眼等
T2266_.67.0778b17: 自性遍計執爲常等無量差別
T2266_.67.0778b18: 十四
七十三説二名施設*文 七十三十四右
T2266_.67.0778b19: 云。何遍名自性。謂有二種。一無差別。二
T2266_.67.0778b20: 有差別。無爲別者。謂遍計一切法所有名。有
T2266_.67.0778b21: 差別者。謂遍計名此爲色。此名爲愛。此名
T2266_.67.0778b22: 爲想。此名爲行。此名爲識。如是等類無量
T2266_.67.0778b23: 無數。差別法中各各別名。又十五左云。復次
T2266_.67.0778b24: 遍計所執自性執。當知略有二種。一加行執。
T2266_.67.0778b25: 二名施設執。加行執當知復有五種。一貪愛
T2266_.67.0778b26: 加行故演祕釋曰。以此加行而起執也。
貪・瞋如次爲會・別離二加行也
二瞋恚加
T2266_.67.0778b27: 行故。三合會伽行故。四別離行加故。五舍隨
T2266_.67.0778b28: 與加行故。名施設執當知復有二種。一非文
T2266_.67.0778b29: 字所作。二文字所作。非文字所作者。謂執此
T2266_.67.0778c01: 爲何物。云何此物。此物是何。此物云何。文
T2266_.67.0778c02: 字所作者。謂執此爲此物。此物如是。或色
T2266_.67.0778c03: 乃至或識。或有爲或無爲。或常或無常。或善
T2266_.67.0778c04: 或不善。或無記。如是等
T2266_.67.0778c05: 十四
顯揚十六非文字 顯揚十六七右
T2266_.67.0778c06: 如上瑜伽文
T2266_.67.0778c07: 十四
七十四説二隨眠 七十四三右云。又
T2266_.67.0778c08: 於依他起自性中。當知有二種遍計所執自
T2266_.67.0778c09: 性執。一者隨覺。二者串習氣隨眠演祕云。
T2266_.67.0778c10: 釋曰。如次現種是能遍計心所計之境
T2266_.67.0778c11: 十四
三者謂一如對法第二説 對法第二
T2266_.67.0778c12: 十二右云。自性分別者。謂於現在所受諸行
T2266_.67.0778c13: 自相行分別。隨念分別者。謂於昔曾 所受諸
T2266_.67.0778c14: 行追念行分別。計度分別者。謂於者來今不
T2266_.67.0778c15: 現見事。思構行分別文對法鈔三十九左云。攝
T2266_.67.0778c16: 論第四云。縁體者。名自性分別。縁義者。差
T2266_.67.0778c17: 別分別。或依境。境中有總有別。七十三云。
T2266_.67.0778c18: 一無差別。二有差分別。此皆依境。或依境
T2266_.67.0778c19: 中體用差別。開體令用。分之爲三。謂我法
T2266_.67.0778c20: 用體用相隨。遍計所取相者。謂遍計 此色
T2266_.67.0778c21: 是眼所取。此是耳鼻舌身意所取。又復遍
T2266_.67.0778c22: 計此受想行識。是欲界意所取。此是色界意
T2266_.67.0778c23: 所取。此是無色界意所取。此是不繋意所取。
T2266_.67.0778c24: 遍計能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色能取。此
T2266_.67.0778c25: 色是聲香味解法能取演祕云。又按七十
T2266_.67.0778c26: 三。計自相等四之差別云。謂計三科諸法
T2266_.67.0778c27: 自性。名計自性。謂計色等一切諸法有見
T2266_.67.0778c28: 無見無漏漏等一切差別種種道理。名計差
T2266_.67.0778c29: 別。謂計色等一切諸法。是彼各各三界三性
T2266_.67.0779a01: 漏無漏等心心所取。名計所取。謂計色等
T2266_.67.0779a02: 能取色等。及計心心所取諸法。名計能取
T2266_.67.0779a03: 依體起合用體開
T2266_.67.0779a04: 十四
四者攝論不善各言者 攝論第四
T2266_.67.0779a05: 十三右無性釋曰。善名言者。謂自意趣在語
T2266_.67.0779a06: 前。行領解具足。故名有覺。與此相違説名
T2266_.67.0779a07: 無覺世親釋第四十六右云。善名言者。謂
T2266_.67.0779a08: 解名言。不善名言者。謂牛羊等。雖有分
T2266_.67.0779a09: 別。然於文字不能解了
T2266_.67.0779a10: 十四
七十三説四計能取 七十三十三右云。
T2266_.67.0779a11: 云何遍計義自性。謂有四種。一遍計自相。
T2266_.67.0779a12: 二遍計差別相。三遍計所取相。四遍計能
T2266_.67.0779a13: 取相。遍計自相者。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乃
T2266_.67.0779a14: 此事是識自性。此事是眼自性。乃至此事是
T2266_.67.0779a15: 法自性。遍計差別相者。謂遍計此色是可意。
T2266_.67.0779a16: 此色是不可意。此色是非可意非不可意。此
T2266_.67.0779a17: 色是有見。此色是無見。此色是有對。此色是
T2266_.67.0779a18: 無對。此色是有漏。此色是無漏。此色是有爲。
T2266_.67.0779a19: 此色是無爲。如是等類差別道理。遍計此色
T2266_.67.0779a20: 所有差別。如色如是餘蘊一切處等當知亦
T2266_.67.0779a21: 爾。邊計所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眼所取。
T2266_.67.0779a22: 此是耳鼻舌身意所取。又復遍計此受相行
T2266_.67.0779a23: 識是欲界意所取。此是色界意所取。又復遍
T2266_.67.0779a24: 計此受相行識是欲界意所取。此是色界意
T2266_.67.0779a25: 所取。此是無色界意所取。此是不繋意所取。
T2266_.67.0779a26: 遍計能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色能取。此
T2266_.67.0779a27: 色是聲香味觸法能取
T2266_.67.0779a28: 十四
五者攝論依二計 無性第四二十
三右
T2266_.67.0779a29: 云。論曰。如是遍計復有五種。一依名遍計
T2266_.67.0779b01: 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
T2266_.67.0779b02: 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計
T2266_.67.0779b03: 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四依義遍計
T2266_.67.0779b04: 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五依二遍計
T2266_.67.0779b05: 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T2266_.67.0779b06: 曰。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
T2266_.67.0779b07: 如是體性。釋曰。依名遍計名自性者。如
T2266_.67.0779b08: 生在椰子洲人。聞説牛聲不了其義。數
T2266_.67.0779b09: 數分別如是牛聲。依義分別義自性者。謂
T2266_.67.0779b10: 曾未習相。與有想更互相應。歘見牛身。數
T2266_.67.0779b11: 數分別如是牛聲。依二遍計二自性者。謂
T2266_.67.0779b12: 依假立能詮所詮分別二種演祕釋第
T2266_.67.0779b13: 三已下云。謂了其名未了彼事。執名爲實
T2266_.67.0779b14: 故。瑜伽云。謂不了色事。分別色名。四依義
T2266_.67.0779b15: 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五依二
T2266_.67.0779b16: 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
T2266_.67.0779b17:
T2266_.67.0779b18: 十五
顯揚十六與至同 顯揚十六七右云。
T2266_.67.0779b19: 云何等爲五。一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
T2266_.67.0779b20: 遍計義自性。三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
T2266_.67.0779b21: 邊計義自性。五依二返計二自性。依名遍
T2266_.67.0779b22: 計義自性者。如有計執此物既名爲色。
T2266_.67.0779b23: 必應定有色體眞實。此物既名爲受想行識
T2266_.67.0779b24: 等。必應定有受想行識等體性眞實。依義
T2266_.67.0779b25: 遍計名自性者。如有計執此物名色爲不
T2266_.67.0779b26: 名色。此物名受想行識等七十三十四左
T2266_.67.0779b27: 亦同
T2266_.67.0779b28: 十五
七十三文能所取等 七十三十三右
T2266_.67.0779b29: 云。何遍計義自性。謂有四種。一遍計算相。
T2266_.67.0779c01: 二遍計差別相。三遍計所取相。四遍計能取
T2266_.67.0779c02: 相。遍計自相者。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乃至
T2266_.67.0779c03: 此事是識自性。此事是眼自性。乃至此事是
T2266_.67.0779c04: 法自性。遍計差別相者。謂遍計此色是可意。
T2266_.67.0779c05: 此色是非可意非不可意。此色是有見。此色
T2266_.67.0779c06: 是無見。此色是有對。此色是無對。此色是有
T2266_.67.0779c07: 漏。此色是無漏。此色是有爲。此色是無爲。
T2266_.67.0779c08: 如是等類差別道理。遍計此色所有差別。如
T2266_.67.0779c09: 色如是餘蘊一切處等當知亦爾。遍計所取
T2266_.67.0779c10: 相者。謂遍計此色是眼所取。此是耳鼻舌身
T2266_.67.0779c11: 意所取。又復遍計此受相行識是欲界意所
T2266_.67.0779c12: 取。此是色界意所取。此是無色界意所取。此
T2266_.67.0779c13: 是不繋意所取。遍計能取相者。謂遍計此色
T2266_.67.0779c14: 是色能取。此色是聲香味觸法能取。又復
T2266_.67.0779c15: 遍計此受想行識是色能取。此是聲香味觸
T2266_.67.0779c16: 法能取。云何遍計名自性。謂有二種。一無差
T2266_.67.0779c17: 別。二者差別。無差別者。謂遍計一切一切
T2266_.67.0779c18: 法所有名有。差別者。謂遍計此名爲色。此
T2266_.67.0779c19: 名爲受。此名爲想。此名爲行。此名爲識。
T2266_.67.0779c20: 如是等類無量無數差別法中各各別名。云
T2266_.67.0779c21: 何遍計雜染自性。謂遍計此色有貪。有瞋
T2266_.67.0779c22: 有癡。不能遠離貪瞋癡繋。又與信等一
T2266_.67.0779c23: 切善法而不相應。又復遍計此受此想此行
T2266_.67.0779c24: 此識。有貪有瞋有癡不能遠離貪瞋癡繋
T2266_.67.0779c25: 人。與信等一切善法而不相應。云何遍計
T2266_.67.0779c26: 清淨自性。謂與上相違。等知其相。云何
T2266_.67.0779c27: 遍計非雜染清淨自性。謂遍計此色是所取。
T2266_.67.0779c28: 此是能取。此受想行識是所取。此是能取。又
T2266_.67.0779c29: 於一切無記法中遍計所有無記諸法
T2266_.67.0780a01: 云。又按七十三計自相等四差別云。謂
T2266_.67.0780a02: 計三科諸法自性名計自性。謂計色等一
T2266_.67.0780a03: 切諸法有見。無見無漏。漏等一切差別種種
T2266_.67.0780a04: 道理名計差別。謂計色等一切諸法是彼
T2266_.67.0780a05: 各各三界三性漏無漏等心心所取名計所
T2266_.67.0780a06: 取。謂計色等能取色等。及計心心所能取
T2266_.67.0780a07: 諸法名計能取。又依名計義等者。按無
T2266_.67.0780a08: 性攝論第五本云。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
T2266_.67.0780a09: 如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義自性。謂
T2266_.67.0780a10: 如是義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計義自性。謂
T2266_.67.0780a11: 遍計度未了義名。釋曰。謂了其名未了彼
T2266_.67.0780a12: 事。執名爲實故。瑜伽云。謂不了色事。分
T2266_.67.0780a13: 別色名。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
T2266_.67.0780a14: 了名義。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
T2266_.67.0780a15: 名此義如是體性。又按七十三。計義自性
T2266_.67.0780a16: 等五種差別者。初義自性。有四差別。即前
T2266_.67.0780a17: 所引計能所取等四種是也。二名自性。即前
T2266_.67.0780a18: 所引差無差別二名是也。三染自性。謂計
T2266_.67.0780a19: 此色有貪瞋癡。不能遠離貪瞋癡繋。又與
T2266_.67.0780a20: 一切善不相應。計餘蘊等亦復如是。四淨
T2266_.67.0780a21: 自性反染應知。五非染淨。但計諸法是能 
T2266_.67.0780a22: 所取
T2266_.67.0780a23: 十五
復有五種與此文同 顯揚十六七右
T2266_.67.0780a24: 云。五加行遍計。此復五種。一貪愛加行。二
T2266_.67.0780a25: 瞋恚加行。三合會加行。四別離加行。五隨捨
T2266_.67.0780a26: 加行然瑜伽中第五云捨隨與。瑜伽七十
T2266_.67.0780a27: 十五右云。復次遍計所執自性執。當知略
T2266_.67.0780a28: 有二種。一加行執。二名施設執。加行執當
T2266_.67.0780a29: 知復有五種。一貪受加行故。二瞋恚加行
T2266_.67.0780b01: 故。三合會加行故。四別離加行故。五捨隨與
T2266_.67.0780b02: 加行故演祕云。又顯揚十六第五加行即
T2266_.67.0780b03: 是前二之加行是也。六非文等亦同前二。故
T2266_.67.0780b04: 不重引
T2266_.67.0780b05: 十五
復有五自性執 瑜伽七十三十五左
T2266_.67.0780b06: 云。復次微細執著。當知五種。一於無常常
T2266_.67.0780b07: 執。二於苦樂執。三於不淨淨執。四於無
T2266_.67.0780b08: 我我執。五於諸相中遍計所執自性執
T2266_.67.0780b09: 十五
六者顯揚 非文學所起 顯揚十六
T2266_.67.0780b10: 云。論曰。由有六種遍計差別故。遍計所
T2266_.67.0780b11: 執自性亦有六種。何等名爲六種遍計。一自
T2266_.67.0780b12: 性遍計。謂邊計色等實有自相。二差別遍
T2266_.67.0780b13: 計。謂邊計色等決定實有有色無色有見無
T2266_.67.0780b14: 見等諸差別相。三覺悟遍計。謂善名言者所
T2266_.67.0780b15: 有遍計。四隨眠邊計。謂不善名言者所有遍
T2266_.67.0780b16: 計。五伽行遍計。此復五種貪等五種
如上已引
六名遍
T2266_.67.0780b17: 計。此復二種。一文字所起。二非文字所起
T2266_.67.0780b18: 者。如有計執此爲何物云何此物。此物是
T2266_.67.0780b19: 何。此物云何。文字所起者。如有計執。此爲
T2266_.67.0780b20: 此物。此物如是。或色或乃至識。或有爲或無
T2266_.67.0780b21: 爲。或常或無常。或善或不善。或無記。如是
T2266_.67.0780b22:
T2266_.67.0780b23: 十五
七者即七分別第二説 瑜伽第一
T2266_.67.0780b24: 對法第二十二右之文。如上具釋
T2266_.67.0780b25: 十五
八者即八分別十六等説 顯揚十六
T2266_.67.0780b26: 八右云。論曰。八種分別能生三事。何等爲三。
T2266_.67.0780b27: 一分別戲論所依縁事。二見我慢事。三貪
T2266_.67.0780b28: 癡事。八種分別者。一自性分別。於謂色等想
T2266_.67.0780b29: 事分別色等所有自性。二差別分別。謂即
T2266_.67.0780c01: 於色等想事釋諸分別。此有色此無色。此
T2266_.67.0780c02: 有見此無見。此有對此無對。如是等無量差
T2266_.67.0780c03: 別。以自性分別爲依處。故分別種種差別
T2266_.67.0780c04: 之義。三總執分別。謂即於色等想事所立
T2266_.67.0780c05: 我。及有情命者生者等假想施設所引分別。
T2266_.67.0780c06: 由於積聚多法總執爲因分別轉故。又
T2266_.67.0780c07: 舍軍林等。及於飮食衣乘等想事。所立舍等
T2266_.67.0780c08: 假想施設所引尋思。四我分別。謂若事有漏
T2266_.67.0780c09: 有取長時數習我執所聚。由數習邪執自見
T2266_.67.0780c10: 處事爲縁所起虚妄分別。五我所分別。謂
T2266_.67.0780c11: 若事有漏有取長時數習我所執所聚。由
T2266_.67.0780c12: 數習邪執自見處事爲縁所起虚妄分別。
T2266_.67.0780c13: 六愛分別。謂縁淨妙可意事境分別。七不愛
T2266_.67.0780c14: 分別。謂縁不淨如不可意事境分別。八
T2266_.67.0780c15: 倶相違分別。謂縁淨不淨可意不可意倶離
T2266_.67.0780c16: 事境分別。如是略説有二種。謂分別自體
T2266_.67.0780c17: 及分別所依所縁事。此中自性分別・差別分
T2266_.67.0780c18: 別・物執分別。此三分別能生分別戲論所
T2266_.67.0780c19: 依事・分別戲論所縁事。謂色等想事爲依縁
T2266_.67.0780c20: 故。名想言説所攝・名想言説所顯・分別戲論。
T2266_.67.0780c21: 即於於事分別計度無量種種衆多差別。上心
T2266_.67.0780c22: 中我分別・我所分別此二分別。能生餘見根
T2266_.67.0780c23: 本及慢根本身見。及能生餘慢根本我慢。此
T2266_.67.0780c24: 中愛分別・不愛分別・倶相違分別。如其所
T2266_.67.0780c25: 應生貪・瞋・癡。是故如此八種分別爲起此
T2266_.67.0780c26: 三種事。若欲略説分別體性。所謂三界諸心
T2266_.67.0780c27:
T2266_.67.0780c28: 十六
如瑜伽第一二十六 瑜伽三十六十九左
T2266_.67.0780c29: 云。又諸愚夫由於如是所顯眞如不了知
T2266_.67.0781a01: 故從是因縁八分別轉。能生三事。能起一
T2266_.67.0781a02: 切有情世間及器世間。云何名爲八種分別。
T2266_.67.0781a03: 一者自性分別。二者差別分別。三者總執分
T2266_.67.0781a04: 別。四者我分別。五者我所分別。六者愛分別。
T2266_.67.0781a05: 七者非愛分別。八者彼倶相違分別。云何如
T2266_.67.0781a06: 是八種分別能生三事。謂若自性分別。若差
T2266_.67.0781a07: 別分別。若總執分別。此三分別此生分別戲
T2266_.67.0781a08: 論所依・分別戲論所縁事。謂色等想事爲依
T2266_.67.0781a09: 縁。故名想言説所攝。名想言説所顯。分別戲
T2266_.67.0781a10: 論即於此事分別計度非一衆多品類。若
T2266_.67.0781a11: 別。若我分別。若我所分別。此二分別能生一
T2266_.67.0781a12: 切餘見根本及慢根本薩迦耶見。及能生一
T2266_.67.0781a13: 切餘慢根本所有我慢。若愛分別。若非愛分
T2266_.67.0781a14: 別。若波波倶相違分別。如其所應能生貪
T2266_.67.0781a15: 欲・愚癡・瞋恚。是名八種分別能生如是三
T2266_.67.0781a16: 事。謂分別戲論所依縁事。見我慢事。貪瞋
T2266_.67.0781a17: 癡事當知。此中分別戲論所依縁事・爲所依
T2266_.67.0781a18: 止。生薩迦耶見及以我慢薩迦耶見。我慢爲
T2266_.67.0781a19: 依生貪瞋癡。由此三事普能顯現一切世
T2266_.67.0781a20: 間流轉品法。云何名爲自性分別。謂於一切
T2266_.67.0781a21: 色等想事分別色等種種自性所有尋思。如
T2266_.67.0781a22: 是名爲自性分別。云何名爲差別分別。謂
T2266_.67.0781a23: 即於彼色等想事。謂此有色。謂此無色。謂此
T2266_.67.0781a24: 有見。謂此無見。謂此有對。謂此無對。謂此有
T2266_.67.0781a25: 漏。謂此無漏。謂此有爲。謂此無爲。謂如是
T2266_.67.0781a26: 能。謂此不善。謂此無記。謂此過去。謂此未
T2266_.67.0781a27: 來。謂此現在。由如是等無量品類差別道
T2266_.67.0781a28: 理。即施自性分別・依所分別・種種彼差別
T2266_.67.0781a29: 義。如是名爲差別分別。云何名爲想執分
T2266_.67.0781b01: 別。謂即於彼色等相事。我及有情命生者
T2266_.67.0781b02: 等假想施設所引分別。於總多法於總執
T2266_.67.0781b03: 爲因分別而轉。於舍軍林飮食衣乘等假想
T2266_.67.0781b04: 施設所引分別。如是名爲想執分別。云何名
T2266_.67.0781b05: 我我所分別。謂若謂事有漏有取。長時
T2266_.67.0781b06: 數習我我所執之我積聚。由宿串習彼邪執
T2266_.67.0781b07: 故。自見處事爲縁所生虚妄分別。如是名
T2266_.67.0781b08: 爲我我所分別。謂何名爲愛分別。爲縁
T2266_.67.0781b09: 淨妙可意事境所生分別。云何名爲非愛分
T2266_.67.0781b10: 別。謂縁不淨妙不可意事境所生分別。云
T2266_.67.0781b11: 何名爲彼相違分別。謂縁淨妙不淨妙可
T2266_.67.0781b12: 意不可意倶離事境所生分別。此中所説略
T2266_.67.0781b13: 有二種。一者分別自性。二者分別所依分別
T2266_.67.0781b14: 所縁事。如是二種無始世來應知展轉更互
T2266_.67.0781b15: 爲因。謂過去世分別爲因能生現在分別所
T2266_.67.0781b16: 依及所縁事。現在分別所依縁事既得生已。
T2266_.67.0781b17: 復能爲因生。現在世由彼爲縁所起分別。
T2266_.67.0781b18: 於今分別不了知故復生當來所依縁事。
T2266_.67.0781b19: 彼當生故決定當生依彼縁彼所起分別。
T2266_.67.0781b20: 略纂十三十
三左
曰。論云。云何名爲八種分別。
T2266_.67.0781b21: 一者自性。二者差別。三總執。四我。五我所。
T2266_.67.0781b22: 六愛。七非愛。八倶相違。前三法執方便。四五
T2266_.67.0781b23: 人執方便。後三三毒方便。又前三通二種方
T2266_.67.0781b24: 便。四五唯人執方便。此八分別皆不取法執
T2266_.67.0781b25: 人執等正時。以法執不感報故。既云能
T2266_.67.0781b26: 生三事。故知取法執等方便。若爾我見通
T2266_.67.0781b27: 不善性。何故不取者。若無記我見者不取。
T2266_.67.0781b28: 餘不善者取之。後三不取根本者。簡方便
T2266_.67.0781b29: 能生及根本所生異。意明後三爲方便。能
T2266_.67.0781c01: 生根本三毒故亦取方便也。*若與七分
T2266_.67.0781c02: 別相收。如文自思前三能生根塵二法故。
T2266_.67.0781c03: 論云。分別戲論所依所縁事即根塵也。論云。
T2266_.67.0781c04: 謂色等想事爲依縁故等乃至非一衆多品
T2266_.67.0781c05: 數差別者。謂色等想事爲所依爲所縁故
T2266_.67.0781c06: 多想事。言説所攝名想。言説所顯分別戲
T2266_.67.0781c07: 論。非一生所生者。即有爲所攝名所攝。通
T2266_.67.0781c08: 無漏法。今又解。前言無漏者。不是三分別所
T2266_.67.0781c09: 生所別所生所生者。餘所生者。謂名眷屬。
T2266_.67.0781c10: 所顯者。謂諸根塵等法是名所顯。故第四・第
T2266_.67.0781c11: 五分別能生諸見根本我見諸慢根本我見。
T2266_.67.0781c12: 以我見慢爲餘見慢根本故。若後三能生
T2266_.67.0781c13: 三毒。論解總執分別中。云我及有情命者
T2266_.67.0781c14: 等。其我我所分別中亦計我見。此有何異。
T2266_.67.0781c15: 答曰。前總執約二執我我所分別。唯人執故
T2266_.67.0781c16: 有別也演祕云。又按瑜伽論三十六等。
T2266_.67.0781c17: 八分別者。分別色等種種自性名自性分
T2266_.67.0781c18: 別。分別色等有見無見三性三界三世對等
T2266_.67.0781c19: 一切道理名差別分別。總執一切情與非
T2266_.67.0781c20: 情假實諸法。因起分別名總執分別。依五
T2266_.67.0781c21: 蘊等而執爲我及我所。故名我我所二種分
T2266_.67.0781c22: 別。縁諸淨妙可意之境。而生分別名愛分
T2266_.67.0781c23: 別。謂縁不淨不可意境。所起分別名非愛
T2266_.67.0781c24: 分別。縁淨不爭可不可意倶離事境。所生
T2266_.67.0781c25: 分別名倶相違分別。生三事者。初三分別
T2266_.67.0781c26: 生第一事。次二分別生第二事。後三分別
T2266_.67.0781c27: 生第三事今謂。准上諸文。今疏云一謂
T2266_.67.0781c28: 戲論所依想色事者。恐是寫誤。應作戲論
T2266_.67.0781c29: 依縁色等想事。不爾義理不通
T2266_.67.0782a01: 十六
九結倶品執亦是 九結者。如對法
T2266_.67.0782a02:
T2266_.67.0782a03: 十六
十者即非能遍計 無性攝論第四
T2266_.67.0782a04: 十四右對法第十四十八右云。虚妄分別者。略
T2266_.67.0782a05: 有十種。謂根本分別。相分別。相顯現分別。
T2266_.67.0782a06: 相變異分別。相顯現變異分別。他引分別。不
T2266_.67.0782a07: 如理分別。如理分別。執著分別。散亂分別。根
T2266_.67.0782a08: 本分別者。謂阿頼耶識。是一切分別種子故。
T2266_.67.0782a09: 相分別者。謂身所居處所受用識。是所取相
T2266_.67.0782a10: 故。彼復如其次第。以諸色根器世界色等境
T2266_.67.0782a11: 界爲相。相三現分別者。謂六識身及意。如
T2266_.67.0782a12: 前所説。所取相而顯現故。相變異分別者。謂
T2266_.67.0782a13: 如前所説。身等相變異生起。相顯現變異分
T2266_.67.0782a14: 別者。謂如前所説。眼識等相顯現於苦樂等
T2266_.67.0782a15: 位差別生起。他引分別者。謂教法所攝名
T2266_.67.0782a16: 句文身相。此復二種。一惡説法律爲體。二善
T2266_.67.0782a17: 説法律爲體。由此増上力如其次第引二
T2266_.67.0782a18: 作意所攝。謂不如理分別・如理分別。執著分
T2266_.67.0782a19: 別者。謂不如理分別所起六十二見所攝所
T2266_.67.0782a20: 有分別。散亂分別者。謂如理分別所起無性
T2266_.67.0782a21: 等執爲相所有分別今謂。此根本等十分
T2266_.67.0782a22: 別與攝論所列名次不別。又連次別説十
T2266_.67.0782a23: 分別。配釋初分般若。樞要下末三十右云。對
T2266_.67.0782a24: 法十四説。説十分別。謂無性分別。有性分
T2266_.67.0782a25: 別。増益分別。損減分別。一性分別。異性分
T2266_.67.0782a26: 別。自性分別。若別分別。隨名義分別。隨義
T2266_.67.0782a27: 名分別。廣如彼配釋般若經文
T2266_.67.0782a28: 十六
一根本分別等 無性攝論第四二十
四右
云。
T2266_.67.0782a29: 釋曰。根本分別者。謂阿頼耶識是餘分別根
T2266_.67.0782b01: 本。自性亦是分別故名根本分別。縁相分別
T2266_.67.0782b02: 者。謂分別色等。有如是縁相。顯相分別者。
T2266_.67.0782b03: 謂眼識等幷所依識。顯現似彼所縁相故。
T2266_.67.0782b04: 縁相變異分別者。謂似色等影識變異所起
T2266_.67.0782b05: 分別。老等變異者。謂色等識似老等相起
T2266_.67.0782b06: 諸變異。何以故。色等皆有老等轉變相故。
T2266_.67.0782b07: 等者等取病死變異。樂受等變異者。由樂
T2266_.67.0782b08: 受故身相變異。如説樂者。而目端嚴等者。
T2266_.67.0782b09: 等取苦及不苦不樂受。貪等變異者。謂由貪
T2266_.67.0782b10: 等身相變異等者。等取瞋・癡・忿等如説。分
T2266_.67.0782b11: 等惡形色等遍害時節代謝等變異者。謂
T2266_.67.0782b12: 縛等令身相等生起。變異時節代謝亦令内
T2266_.67.0782b13: 外身樹色等形相改變。如説寒等所逼切時
T2266_.67.0782b14: 身等變異。捺落迦等諸趣變異者。等即等取
T2266_.67.0782b15: 一切惡趣彼處色等變異。共了及欲界等諸
T2266_.67.0782b16: 界變異者。等取色界無色界中無似色等影
T2266_.67.0782b17: 像識故。於諸天中及靜慮中亦有有情及
T2266_.67.0782b18: 器色等種種變異。如未尼珠威神力故種種
T2266_.67.0782b19: 淨名光色變異。顯相分別者。謂由眼等所
T2266_.67.0782b20: 依根故。令假色等影像顯現。眼識等識種種
T2266_.67.0782b21: 變異。即於此中起諸分別。即如前説。老等
T2266_.67.0782b22: 變異。隨其所應而起變異。何以故如説。眼
T2266_.67.0782b23: 等根有利鈍。識明昧故。如無表色所依變
T2266_.67.0782b24: 異彼亦變異。由樂受等變異亦再。如説
T2266_.67.0782b25: 樂者心安定故。如説苦者。心散動故。貪等
T2266_.67.0782b26: 逼害時節代謝變異亦*再。捺落迦等及欲界
T2266_.67.0782b27: 等依身變異識亦變異。如應當知。無色界中
T2266_.67.0782b28: 亦有受所作變異諸識分別。他引分別者。
T2266_.67.0782b29: 謂善惡友親近所起及與聽聞正非正法爲
T2266_.67.0782c01: 因分別。即是外道迦比羅等及諸法中諸騷
T2266_.67.0782c02: 掲多所有分別。名不如理如理分別。如是二
T2266_.67.0782c03: 種隨其所應能生邪見正見相應二種分
T2266_.67.0782c04: 別。薩迦耶見爲因所起六十二見相應分別。
T2266_.67.0782c05: 即梵網經中前際後際中際分別。謂我過去
T2266_.67.0782c06: 爲曾有邪。如是等分別名執著分別。言見
T2266_.67.0782c07: 趣者。是品類義。散動分別者。散亂擾動故
T2266_.67.0782c08: 名散動。此即分別。是故説名散動分別。此
T2266_.67.0782c09: 即擾亂無分別智。何以故。由此擾亂。般若波
T2266_.67.0782c10: 羅蜜多故。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多。謂
T2266_.67.0782c11: 諸菩薩十種分別者。謂諸菩薩能發語言他
T2266_.67.0782c12: 引而轉。不稱眞理。十種分別何以故證會
T2266_.67.0782c13: 眞理。*若正現前不可説*故
T2266_.67.0782c14: 十六
十散動亦爲十 無性攝論第四二十
六右
云。
T2266_.67.0782c15: 論曰。一無相散動。二有相散動。三増益散動。
T2266_.67.0782c16: 四損減散動。五一性散動。六異性散動。七自
T2266_.67.0782c17: 性散動。八差別散動。九如名取義散動。十如
T2266_.67.0782c18: 義取名散動。爲對治此十種散動一切般若
T2266_.67.0782c19: 波羅蜜多中説無分別智。如是所治能治應
T2266_.67.0782c20: 知具攝般若波羅蜜多義 演祕云。散動
T2266_.67.0782c21: 即是分別異名
T2266_.67.0782c22: 十六
*右
又對法第十二無見見等 第十二
T2266_.67.0782c23: *右説二十八見。於中前二十七別。後一是總。
T2266_.67.0782c24: 論云。即上所説二十七見皆名増長慢見。又
T2266_.67.0782c25: 於二十七見中。前十七是根本見。後十是末。
T2266_.67.0782c26: 論云。如上諸論。諸見所有習氣麁重是名
T2266_.67.0782c27: 根本見。爲欲開示如上所説。十七種見諸過
T2266_.67.0782c28: 失門。復説餘見等。今取後十。謂於見無見
T2266_.67.0782c29: 等十。言二十八見者。論云。薄伽梵於大法
T2266_.67.0783a01: 鏡經中説。如是言若諸菩薩隨言取義。不
T2266_.67.0783a02: 如正理思擇法故。便生二十八不正見。何等
T2266_.67.0783a03: 名爲二十八不正見邪。謂相見等演祕
T2266_.67.0783a04: 云又二十八見者。按對法論具明此也。
T2266_.67.0783a05: 今者略言。一相見。謂聞大乘密意空教。執
T2266_.67.0783a06: 著如是無性等相。是名相見。因茲便諦佛
T2266_.67.0783a07: 説三性。遂起第二損減施設見・三損減分別
T2266_.67.0783a08: 見・四損減眞實見。復欲成立此邪見故。攝
T2266_.67.0783a09: 少道理依了義經。方便轉變令順己見。所
T2266_.67.0783a10: 以復起五攝受見・六轉變見。因復起執。若
T2266_.67.0783a11: 依此見行善不善皆無有罪。一切障垢皆
T2266_.67.0783a12: 得出離。由此復起七無罪見・八出離見。執
T2266_.67.0783a13: 自見已於聲聞藏及聲聞人輕毀憎嫉。復
T2266_.67.0783a14: 起第九輕毀見・十憤發見。又順自惡見顛
T2266_.67.0783a15: 倒建立空無相願。又思自悟及令他悟所
T2266_.67.0783a16: 立法性一切皆生無量功徳。復起十一顛倒
T2266_.67.0783a17: 見・十二出生見。因此他以理責所立。不立
T2266_.67.0783a18: 自宗。及以機弄妄理責他。復起十三不立
T2266_.67.0783a19: 宗見・十四憍亂見。又起慢心謂如是修是
T2266_.67.0783a20: 眞供養恭敬諸佛。此即十五名敬事見。又
T2266_.67.0783a21: 達觀者。令捨要見。以實道理方便開悟竪
T2266_.67.0783a22: 無捨心。謂唯此眞餘並邪妄。是名十六堅
T2266_.67.0783a23: 固愚癡見。上所説見習氣麁重。是名十七根
T2266_.67.0783a24: 本見。十八於見無見見。即前相見。此實
T2266_.67.0783a25: 執無性等相。而起不執一切相想故。十九
T2266_.67.0783a26: 捨方便見。即前損減施設・分別・眞實三見。
T2266_.67.0783a27: 慢諸法性於勤精進起無用想故。二十不
T2266_.67.0783a28: 出離見。即前攝受・轉變二見。非方便修。不
T2266_.67.0783a29: 證果故。二十一障増益見。即前無罪・出離
T2266_.67.0783b01: 二見。所行邪僻無容盡障故。二十二生非
T2266_.67.0783b02: 福見。即前輕毀・憤發二見。由於正法同梵
T2266_.67.0783b03: 行所起邪行門便發大損故。二十三無功
T2266_.67.0783b04: 果見。即前轉倒・出生二見。所立法非授者受
T2266_.67.0783b05: 者。倶不能證勝進果故。二十四受辱見。即
T2266_.67.0783b06: 不立宗・憍亂二見。非理與論無宜得證
T2266_.67.0783b07: 故。二十五誹謗見。即前敬事見。所不應説
T2266_.67.0783b08: 強増益故。二十六不可與言見。即前堅固愚
T2266_.67.0783b09: 癡見。邪執空者不應與言。與言無益故。二
T2266_.67.0783b10: 十七廣大見。即前根本見。由此當來惡見増
T2266_.67.0783b11: 廣故。二十八増上慢見。前二十七見皆名増
T2266_.67.0783b12: 上。並能發起虚妄無實増上慢故
T2266_.67.0783b13: 十六
文十相如七十七説 演祕云。又七
T2266_.67.0783b14: 十七十二右有十種相。十八空除者。彼論甚
T2266_.67.0783b15: 廣。今略引云。有十種相。空能除遣。一了知
T2266_.67.0783b16: 法義有文字相。一切法空正能除遣。二了
T2266_.67.0783b17: 安立眞如義。故有生滅等相續轉相。此由相
T2266_.67.0783b18: 空及無論先後空正能除遣。三了能取有
T2266_.67.0783b19: 顧戀身及我慢相。此由内空及無所得空
T2266_.67.0783b20: 能除遣。四了所取有顧財相。由外空遣。
T2266_.67.0783b21: 五了受用男女承事・資具相應。有内安樂・
T2266_.67.0783b22: 外淨妙相。由内外空及論本性空遣。六了
T2266_.67.0783b23: 建立有無量相。大空能遣。七了無色有内
T2266_.67.0783b24: 寂靜解脱相。有爲空遣。八了相眞如故有
T2266_.67.0783b25: 人法二無我相・識勝義相。畢竟無性・無性自
T2266_.67.0783b26: 性・及勝義空。能正除遣。九了清淨眞如有
T2266_.67.0783b27: 無爲相・無變異相。無爲・無變二空除遣。十即
T2266_.67.0783b28: 於彼對治空性。作意思惟有空性相。此由
T2266_.67.0783b29: 空空能正除遣
T2266_.67.0783c01: 十六
十一者如攝論説 無性論第四初左
T2266_.67.0783c02: 論曰。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謂阿頼耶識爲種
T2266_.67.0783c03: 子虚妄分別所攝諸識。此復云何。謂身身者
T2266_.67.0783c04: 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
T2266_.67.0783c05: 識・言説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生識。釋
T2266_.67.0783c06: 曰。謂身身者受者識者。如後當説。眼等六
T2266_.67.0783c07: 内界爲性。如其所應。眼等五識所依。意界
T2266_.67.0783c08: 名身者識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名受者識。彼
T2266_.67.0783c09: 所受識者。如後當説。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
T2266_.67.0783c10: 識者。如後當説。是六識界。世識者。謂似三
T2266_.67.0783c11: 時影現。數識者。謂似一等算數影現。虚識
T2266_.67.0783c12: 者。謂似聚落園等影現。言説識者。謂似見
T2266_.67.0783c13: 聞覺智言説影現。自他差別識者。謂身等識
T2266_.67.0783c14: 我我所執。相續不斷執。我我所他他所等有
T2266_.67.0783c15: 差別故。善趣惡趣死生識者。謂似天人及捺
T2266_.67.0783c16: 落迦傍生餓鬼死生影現如下疏二十二右
T2266_.67.0783c17: 十七
十二者分別亦是 楞伽第四十七右
T2266_.67.0783c18: 曰。大慧何者。虚妄分別法體差別之相。大惠
T2266_.67.0783c19: 虚妄分別自體差別相。有十二種。何等爲十
T2266_.67.0783c20: 二。一者語言分別。二者可知分別。三者相分
T2266_.67.0783c21: 別。四者義分別。五者自體分別。六者因分別。
T2266_.67.0783c22: 七者見分別。八者建立分別。十者不生分別。
T2266_.67.0783c23: 十一者和合分別。十二者縛不縛分別大惠。
T2266_.67.0783c24: 是名分別自體相差別法相大惠計。語分別
T2266_.67.0783c25: 者。謂樂著種種言言語美妙音聲大惠。是名言
T2266_.67.0783c26: 語分別大惠。可知分別者。謂作思惟應有
T2266_.67.0783c27: 前法實事之相。聖人修行知依彼法生於言
T2266_.67.0783c28: 語。如是分別大惠。是名可知分別大惠。相分
T2266_.67.0783c29: 別者。謂即彼可知境界中熱濕動堅種種相
T2266_.67.0784a01: 執以爲實。如空陽焔諸禽獸見生於水相
T2266_.67.0784a02: 大惠。是名想分別大惠。義分別者。謂樂金銀
T2266_.67.0784a03: 等種種實境界大惠。是名義分別大慧。自體
T2266_.67.0784a04: 分別者。謂專念有法自體形相。此法如是。
T2266_.67.0784a05: 如是非正見見分別大惠。是名自體分別
T2266_.67.0784a06: 大惠。因分別者。謂何等因。何等何等縁。有
T2266_.67.0784a07: 無了別因。相生了別想夫大惠。是名因分
T2266_.67.0784a08: 別大慧。見分別者。謂有・無・一・異・倶・不倶・邪
T2266_.67.0784a09: 見。外道執著分別大惠。是名見分別大慧。建
T2266_.67.0784a10: 立分別者。謂一切法本來不生。以本無故。縁
T2266_.67.0784a11: 因依有而無因果大惠。是名不生分別。不生
T2266_.67.0784a12: 合力別者。謂何等何等法和合。如金縷共何
T2266_.67.0784a13: 等何等法和合。如金縷和合分別大慧。縛不
T2266_.67.0784a14: 縛分別者。謂縛因執著如所縛大惠。如人
T2266_.67.0784a15: 方便結繩。作結結已還解大惠。是名縛
T2266_.67.0784a16: 不縛分別大惠。是名虚妄分別法體差別之
T2266_.67.0784a17: 今謂。經言第五自體。今疏言實體。理亦
T2266_.67.0784a18: 不相違
T2266_.67.0784a19: 十七
十四者十四不可記事 不可記事者。
T2266_.67.0784a20: 如上已述
T2266_.67.0784a21: 十七
*右
十六者有情縳等 十六空者顯揚十
T2266_.67.0784a22: 二十右云。十六空者。所謂内空・内外空・大
T2266_.67.0784a23: 空空空空・勝義空・有爲空・無爲空・畢竟空・
T2266_.67.0784a24: 無初後空・無縁盡空・性空・相空・一切法空・
T2266_.67.0784a25: 無性空・無性自性空辨中邊論上八右云。此
T2266_.67.0784a26: 空差別復有十六。謂内空・外空・内外空・大
T2266_.67.0784b01: 空空空・勝義空・有爲空・無爲空畢竟空・無際
T2266_.67.0784b02: 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
T2266_.67.0784b03: 無性自性空言三空所際者。顯揚十五十八
T2266_.67.0784b04: 云。依止・偏計・所執等三種自體。如後次
T2266_.67.0784b05: 第立三種空。一無體空。二違離空。三除遣
T2266_.67.0784b06: 空。又此三空對治諸縳。諸想差別有十六
T2266_.67.0784b07: 種。諸縳者有十四種。相縳麁重縳應知。一
T2266_.67.0784b08: 根縳。二者情五染縳。三所依縳。謂依器世
T2266_.67.0784b09: 間諸根流轉。四於智無智縳。五於境妄境縳。
T2266_.67.0784b10: 六後有愛縳。七無有愛縳。八執無因不平等
T2266_.67.0784b11: 因縳。九得上慢縳。十偏計所執自體執縳。十
T2266_.67.0784b12: 一諸法自體執縳。十二諸法遍知自體執縳。
T2266_.67.0784b13: 十三補特伽羅自體執縳。十四補特伽羅偏
T2266_.67.0784b14: 知執縳。諸想者。謂六種想縳。厭此想故
T2266_.67.0784b15: 云。空既能除。明所障法數亦如之所除。
T2266_.67.0784b16: 即是分別法也。下言所除皆准此知
T2266_.67.0784b17: 十七
*右
十七者十八空所除 對法十二如上
T2266_.67.0784b18: 已引。十七見者。是根本見。言十八空者。般
T2266_.67.0784b19: 若齒賛下九左云。此所説空雖體無異而依
T2266_.67.0784b20: 事顯亦有差別。如大經中。或説十六。謂内
T2266_.67.0784b21: 空・外空・内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爲空・
T2266_.67.0784b22: 無爲空・畢竟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
T2266_.67.0784b23: 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或説十
T2266_.67.0784b24: 七。加無所得空。或説十八。又加自性空。説
T2266_.67.0784b25: 十九。別加所縁増上及互無空。或説二十。
T2266_.67.0784b26: 於十八中離無散空。爲散空無變異空。離
T2266_.67.0784b27: 相空爲自相空其相空。釋初頌曰。能食及所
T2266_.67.0784b28: 食。此依身所住能見。此如理所求二諦空。
T2266_.67.0784b29: 爲常益有情。爲不捨生死。爲善無窮盡
T2266_.67.0784c01: 故。觀此爲空。爲種姓清淨。爲得諸相好。
T2266_.67.0784c02: 爲淨諸佛法故。菩薩觀空。補特伽羅法實
T2266_.67.0784c03: 性倶非有。此無性有性故。別立二空此頌出
於辨中邊
T2266_.67.0784c04: 論上八左
長行具釋
T2266_.67.0784c05: 十七
乃至二十句二十五句我我所見 二
T2266_.67.0784c06: 十及二十五句如上已釋
T2266_.67.0784c07: 十七
對法第十二六十二見 此等諸見如
T2266_.67.0784c08: 上已引
T2266_.67.0784c09: 十七
七十四等故無量種 七十四三右云。
T2266_.67.0784c10: 問。偏計所執自性有義種。答。隨於依他起
T2266_.67.0784c11: 自性中施設建立自性差別所有分量。即如
T2266_.67.0784c12: 其量遍計所執自性亦*再。是故當知遍計
T2266_.67.0784c13: 執自性無量差
T2266_.67.0784c14: 十八
攝論第四是所遍計 樞要下末三十
T2266_.67.0784c15: 十八
七十六説至下當知 七十六七左
T2266_.67.0784c16: 説勝義無性。然如所執於中無。論云。名
T2266_.67.0784c17: 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一切諸法勝義諦
T2266_.67.0784c18: 故。無自性性之所顯故。由此因縁名勝義
T2266_.67.0784c19: 無自性
T2266_.67.0784c20: 十八
此眞不然遠亦不遮 下文四十右云。
T2266_.67.0784c21: 此遍計執亦依圓成而起。此中但言依依
T2266_.67.0784c22: 他者。以心相分影像是依他性。依此執爲
T2266_.67.0784c23: 圓成實。故從實爲言。但説依他。又依他起
T2266_.67.0784c24: 是安足處。稍可言説及擬宜故。但執依他。
T2266_.67.0784c25: 圓成不爾。故不説也。實亦依執。如二乘無
T2266_.67.0784c26: 常・無我・無樂淨等
T2266_.67.0784c27: 十九
七十四説即是此也 七十四七右云。
T2266_.67.0784c28: 問。遍計執自性由何故遍計。答。由依他起
T2266_.67.0784c29: 自性*故
T2266_.67.0785a01: 十九
何故七十四以無相故 七十四三右
T2266_.67.0785a02: 云。問。遍計所執自性何等智所行。爲凡智
T2266_.67.0785a03: 耶爲聖智耶。答。都非智所行。以無相故
T2266_.67.0785a04: 義演云。疏何故七十四又説遍計所執非凡
T2266_.67.0785a05: 聖智智境者。此文問也。意問云。既遍計所
T2266_.67.0785a06: 執是境攝者。何故七十四中説遍計所執非
T2266_.67.0785a07: 凡聖智境。答以無相故言倶非境也。意説。
T2266_.67.0785a08: 遍計所執體相是無故。倶非凡聖智境也。夫
T2266_.67.0785a09: 論相分非是無故
T2266_.67.0785a10: 十九
故彼言境 義演云。故彼言境者。故彼
T2266_.67.0785a11: 瑜伽説遍計所執性是能遍計心之境也
T2266_.67.0785a12: 十九
非不對心説爲應知 義演云。非不對
T2266_.67.0785a13: 心至説爲應知者。解云。然説非境者。不是
T2266_.67.0785a14: 不對心説爲非境。以無性故。所以對心説
T2266_.67.0785a15: 爲非境。説亦應知者。遍計所執既是無對
T2266_.67.0785a16: 心。云何無體所執可説所縁。以無體故。若
T2266_.67.0785a17: 非對心云何可知。問。何教中説不知。答。
T2266_.67.0785a18: 瑜伽七十四曰。問。三種自性義應遍知。答。
T2266_.67.0785a19: 一切故知遍計亦所知法。又瑜伽説初生准
T2266_.67.0785a20: 是凡夫之境。虚妄分別取所執故
T2266_.67.0785a21: 十九
此義應思 義演云。疏此義應思者。夫
T2266_.67.0785a22: 遍知者無所。不倶了方名遍知。有不如無。
T2266_.67.0785a23: 云何名爲遍。是故佛心亦知此法。無法雖
T2266_.67.0785a24: 不成縁有所縁義
T2266_.67.0785a25: 十九
諸心心所二分而生 義燈四三左
T2266_.67.0785a26: 云。要集云。諸釋言同而意少別。有釋。安惠
T2266_.67.0785a27: 相見二分從縁生者。是護法師據自却他。
T2266_.67.0785a28: 非謂安惠許從種起。如云習氣是相分。
T2266_.67.0785b01: 攝此意三十左云。所遍計法唯言依他。爲唯
T2266_.67.0785b02: 護法亦安惠耶此二師文。護法親取相分。安
T2266_.67.0785b03: 惠本質皆得。三解倶得勘之
T2266_.67.0785b04: 二十
中邊等説爲計所執 中邊上二左云。虚
T2266_.67.0785b05: 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能取分別。於此二
T2266_.67.0785b06: 都無者。謂即於此虚妄分別。永無所取能取
T2266_.67.0785b07:
T2266_.67.0785b08: 二十
*右
舊中邊云心心所 上卷四右頌又彼
T2266_.67.0785b09: 論所字作法。長行云。虚妄者。若約界立。謂
T2266_.67.0785b10: 欲色無色界。若約生立。謂心及心法是總類
T2266_.67.0785b11:
T2266_.67.0785b12: 二十
新翻論云是虚妄分別 上卷五右
T2266_.67.0785b13: 全文
T2266_.67.0785b14: 二十
顯揚十六心心所 十六九右明八種
T2266_.67.0785b15: 分別已去。若欲略説分別體性。所謂三界
T2266_.67.0785b16: 諸心心法
T2266_.67.0785b17: 二十
舊中邊論頌此二取無 舊中邊上
T2266_.67.0785b18: 六右云。有此無者。謂但有所取能取。無餘
T2266_.67.0785b19: 文全同
T2266_.67.0785b20: 二十
新翻無二有故 上七右長行云。無
T2266_.67.0785b21: 二。謂無所取能取。有無。謂有二取之無。此
T2266_.67.0785b22: 即顯空無性爲性祕。義蘊云。疏新翻
T2266_.67.0785b23: 云無二有無故者。雖無實能所取有此二
T2266_.67.0785b24: 空之無性也
T2266_.67.0785b25: 二十
二左
攝大乘論是依他起 無性攝論四
T2266_.67.0785b26: 二右云。由唯識者。是無義故。次説言。無有
T2266_.67.0785b27: 義故。所説唯言專爲遣義無義之理。少分已
T2266_.67.0785b28: 説。少分當説。由一性者。謂相及見。於一
T2266_.67.0785b29: 識中有相有見。二分倶轉。相見二分不即
T2266_.67.0785c01: 不離。始從眼識乃至身識。隨類各變爲色
T2266_.67.0785c02: 等種種相滅。説名相分。眼等諸識了別境
T2266_.67.0785c03: 界。能見義邊説名見分。又所取分有相。能
T2266_.67.0785c04: 取分有見。是名二性。由種種者。種種行相
T2266_.67.0785c05: 而生起故。於一識中一分變異似能取
T2266_.67.0785c06: 見。此之二分名有種種差別行相倶時而起
T2266_.67.0785c07: 蘊云。疏唯識二種種者。此即本攝論文
T2266_.67.0785c08: 也。今此所引唯識量唯二等者。翻譯本異義
T2266_.67.0785c09: 意同也。言唯量者。無境故量即識。既言唯
T2266_.67.0785c10: 識故無境也。問。何故謂識爲量。答。有揩
T2266_.67.0785c11: 准故。是能量故。問。既言能量。既有所量。云
T2266_.67.0785c12: 何無境。答。唯言爲遮離識實境。故無有失
T2266_.67.0785c13: 二十
二右
又種種者如攝論説 無性攝論四
T2266_.67.0785c14: 二右云。於一識中。一分變異似所取相。一
T2266_.67.0785c15: 分變異似能取見。此之二分各有差別行
T2266_.67.0785c16: 相。倶時而起。若有不許一識一時有種
T2266_.67.0785c17: 相。應無一時覺種種境
T2266_.67.0785c18: 二十
二右
五識所依爲界名身者等*文 義蘊云。
T2266_.67.0785c19: 若具言之。以五識前念及六・七・八識爲身
T2266_.67.0785c20: 者。倶是爲界故。若別言之。第八是身者。以
T2266_.67.0785c21: 能執受眼等五根故。由此前説執受五根。
T2266_.67.0785c22: 眼等五識依之而轉。第七・八識名爲受者。
T2266_.67.0785c23: 由有藏識得有末那。末那爲依意識轉也
T2266_.67.0785c24: 二十
二左
此等門義如攝論説 無性攝論四四右
T2266_.67.0785c25: 云。釋曰。身身者受者識者。如後當説。眼等
T2266_.67.0785c26: 六内界爲性。如其所應。眼等五識所依意界
T2266_.67.0785c27: 名身者識。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名受者識。彼
T2266_.67.0785c28: 所受識者。如後當説。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
T2266_.67.0785c29: 識者。如後當説。是六識界是識者。謂似三
T2266_.67.0786a01: 時影現。數識者。謂似一等算數影現。處識
T2266_.67.0786a02: 者。謂似聚落園等影現。言説識者。謂似見
T2266_.67.0786a03: 女覺知言説影現。自他差別識者。謂身等識
T2266_.67.0786a04: 我我所執相續不斷執。我我所他他所等有
T2266_.67.0786a05: 差別故。善趣惡趣死生識者。謂似天人及捺
T2266_.67.0786a06: 落迦・傍生・餓鬼・死生影現演祕云。今遂
T2266_.67.0786a07: 難釋。身者識者。即阿頼耶。是五識身所依之
T2266_.67.0786a08: 者名爲身者。若爾第六亦依第八。何但言
T2266_.67.0786a09: 五。既有此妨故更釋云。八執五根。五識方
T2266_.67.0786a10: 起五根名身。執身者識名身者識。第六不
T2266_.67.0786a11: 例。依天親論以染末那爲身者識。受者識
T2266_.67.0786a12: 者。謂染末那也。由是第六不共依故。五識
T2266_.67.0786a13: 不例。受者之識名受者識。問。何不取六無
T2266_.67.0786a14: 間滅意爲二三耶。答。離六能受識無別
T2266_.67.0786a15: 故。故不取也
T2266_.67.0786a16: 二十
二左
此中既言言依他也 演祕云。此中
T2266_.67.0786a17: 既言至亦依他起者。此十一中五是相分。彼
T2266_.67.0786a18: 言十一皆依他起。故知相分非計所執。問。
T2266_.67.0786a19: 世數二種何非相收。彼論説云。三時算數而
T2266_.67.0786a20: 影現故。答。若論影像誠如所責。疏據其
T2266_.67.0786a21: 本亦唯境相故。但言五。如五根等皆第八
T2266_.67.0786a22: 相善惡趣體實唯報。識通能所取資具等。論
T2266_.67.0786a23: 故趣示相。世數不例思之義蘊云。疏論五
T2266_.67.0786a24: 識名依他起者。問。世數二且是識變相分中
T2266_.67.0786a25: 收。何故不取。答。彼不相應無實自體。即
T2266_.67.0786a26: 心故。所以不言
T2266_.67.0786a27: 二十
二左
瑜伽七十二三及相名等 瑜伽七十
T2266_.67.0786a28: 四左七十三顯揚十二五右十六五右無性
T2266_.67.0786a29: 攝論第四
T2266_.67.0786b01: 二十
三右
言等者色等處等 義蘊云。疏言等
T2266_.67.0786b02: 至等處者。此言相。識者。即相見。等者處。此
T2266_.67.0786b03: 言相識者。即相見等四分識也。言識等者。擧
T2266_.67.0786b04: 色等餘四蘊也。言處等者。等界縁起也。此並
T2266_.67.0786b05: 入等中唯除無爲皆攝依他*文義演云。論
T2266_.67.0786b06: 言等者等相識等色處等者。解云。相識者。是
T2266_.67.0786b07: 識相分。相從識變。故名相識。相識非一。故
T2266_.67.0786b08: 名等也。又相者。即五法中相。識者即分別。
T2266_.67.0786b09: 等者擧相識等名正智。以攝論中先明十
T2266_.67.0786b10: 一識次明五法故。論言十一識等。等取五
T2266_.67.0786b11: 法中相等四法。此解稍勝。色等者。謂色等五
T2266_.67.0786b12: 蘊。處等。謂十二處今謂。不見 論中已擧
T2266_.67.0786b13: 相等四法。何重擧相與分別。等取名及正
T2266_.67.0786b14:
T2266_.67.0786b15: 二十
三右
佛等無漏後得應明所執 義燈六末
T2266_.67.0786b16: 四十
四左
云。問。安慧見相是計所執。佛果應無。云
T2266_.67.0786b17: 何今云無漏二分應名遍計。答。本計是無。
T2266_.67.0786b18: 乘前難彼。若無見分無能縁用。以量立
T2266_.67.0786b19: 有。復教證成成佛得有。故爲此難。問。安慧
T2266_.67.0786b20: 本計佛無見相。何智縁眞。何智縁俗。答。縁
T2266_.67.0786b21: 自證分名俗。縁如名眞。問。因位無漏亦許
T2266_.67.0786b22: 有執。何名現量比非量等。又親得縁如不。
T2266_.67.0786b23: 答。准縁他心云不知如佛智。亦不親縁
T2266_.67.0786b24: 如。因位名無漏名縁如。名縁二空等者。
T2266_.67.0786b25: 據無明漸微名爲無漏縁。如縁空分爲凡
T2266_.67.0786b26: 聖故。諸自證因位不能分明親得。現比非
T2266_.67.0786b27: 量准思可知。問。彼許因位見相體無復不
T2266_.67.0786b28: 親得自證及如。將何以爲親所縁縁。第七
T2266_.67.0786b29: 卷云。親所縁縁能縁皆有故。答。彼計親所
T2266_.67.0786c01: 縁縁非必有體。若爾如何此下難云。又若二
T2266_.67.0786c02: 分是計所執。應知兎角。非所縁縁耶。答。略
T2266_.67.0786c03: 有三解。一云彼計兎角非因生故非所縁
T2266_.67.0786c04: 縁。二分因生成所縁縁。今此據無同彼兎
T2266_.67.0786c05: 角。故得爲難。一云本計雖無親所縁縁心
T2266_.67.0786c06: 亦得生。以立唯識故。然陳那所説無非所
T2266_.67.0786c07: 縁縁者。是破他計。就他爲語。今者護法約
T2266_.67.0786c08: 自破彼。故爲此量。一云護法據攝大乘有
T2266_.67.0786c09: 能縁計・所遍計・倶依他起。此所遍計即疎所
T2266_.67.0786c10: 縁縁。安慧共許。例親所縁縁亦應有體。説
T2266_.67.0786c11: 所縁縁故。准無著・陳那。倶有親疎二所縁
T2266_.67.0786c12: 縁故。今此破。依共許教立量破彼。非是
T2266_.67.0786c13: 護法據自破他。此釋爲勝。今此論文擧反
T2266_.67.0786c14: 破量。不擧順成擧順成者。應云佛親所
T2266_.67.0786c15: 縁縁相見分有。例餘相見亦應是有。是所縁
T2266_.67.0786c16: 縁故。如佛相見。然始反成若二分無。應非
T2266_.67.0786c17: 所縁縁。體非有故。如兎角等。安慧設許亦
T2266_.67.0786c18: 所縁縁。能所遍計是何處攝。若所遍計是依
T2266_.67.0786c19: 他有。若能遍計非是内心。若計所執非所縁
T2266_.67.0786c20: 縁。不説無法爲所遍計故。安慧自許因位
T2266_.67.0786c21: 諸心皆能計故。既説能計即説依他爲所
T2266_.67.0786c22: 遍計故。相見無。非所縁縁故。分難云。見相
T2266_.67.0786c23: 體無。非所縁縁。問。若計所執非所縁縁。如
T2266_.67.0786c24: 何下説爲凡聖境。答。境寛縁狹。設非所縁。
T2266_.67.0786c25: 約智二十
三左
縁亦得名境。親縁相分是所縁縁
T2266_.67.0786c26: 能縁。皆有唯識理故。非要質有方能起心
T2266_.67.0786c27:
T2266_.67.0786c28: 二十
三左
彼計二分就他爲論 義演云。彼計二
T2266_.67.0786c29: 分至就他爲論者。解云。即安慧救云。彼遍
T2266_.67.0787a01: 計二分非所縁縁者。不是破我。陳那菩薩
T2266_.67.0787a02: 觀所縁論中。就他等。小乘難云。汝計二分
T2266_.67.0787a03: 既非實有。應不成。所縁縁。以彼許有法方
T2266_.67.0787a04: 成縁。無法不成縁。所以陳那就他爲難。
T2266_.67.0787a05: 非是破我之義。既一切唯識。何藉縁生。是
T2266_.67.0787a06: 無法亦得成縁。以一切皆唯識故
T2266_.67.0787a07: 二十
四右
不爾此文謂極成 演祕云。不
T2266_.67.0787a08: 爾此文是遂他義非謂極成者。若難於他二
T2266_.67.0787a09: 分無體。應不熏種。此難不爾。安慧熏種。
T2266_.67.0787a10: 不要有體。護法今以自義逼他。非是兩宗
T2266_.67.0787a11: 極成之義義演云。疏不爾此文是遂他義
T2266_.67.0787a12: 等者。謂他許自證及二分倶從種生倶熏
T2266_.67.0787a13: 種。故爲量。若他不許二分熏種。便犯
T2266_.67.0787a14: 非極成量。故倶遂之云。汝不計二分熏
T2266_.67.0787a15: 種。後識生時應無二分
T2266_.67.0787a16: 二十
四左
彼執種子非眞有體自證分* 義蘊云。
T2266_.67.0787a17: 安慧種子雖是自證分之功徳。然遍附見分。
T2266_.67.0787a18: 不能自縁。自證縁見故縁彼種。由此種子
T2266_.67.0787a19: 非相分收。問。彼師種既非相。何得以自宗
T2266_.67.0787a20: 義而難他。答。准理應先難爲相分然後方
T2266_.67.0787a21: 難。既非有法能作因縁。立量難云。汝之種
T2266_.67.0787a22: 子應是相分。許有爲法非能縁故。如五塵
T2266_.67.0787a23:
T2266_.67.0787a24: 二十
四左
仍非相分 演祕云。仍非相分者。雖
T2266_.67.0787a25: 自證縁種體非相分中攝。所以如燈。疏中
T2266_.67.0787a26: 上下言相分者。以護法義而從他也
T2266_.67.0787a27: 燈六末四十
六左
云。西明云。又諸種子是第八相。
T2266_.67.0787a28: 若是所執應非因縁。以無體故。如空花等。
T2266_.67.0787a29: 今謂。不爾。若許種子是相分收。彼計相無。
T2266_.67.0787b01: 何故護法第二卷難云假法。如無體即無故。
T2266_.67.0787b02: 又不應言既非一異。應如瓶等。是假非
T2266_.67.0787b03: 實。瓶依四塵非全無故。不同空花等
T2266_.67.0787b04: 二十
五右
又唯自證分得自縁故 義演云。又唯
T2266_.67.0787b05: 自證分如何縁證自證至得自縁故者。解云。
T2266_.67.0787b06: 是難安慧師。汝執唯有一箇自證分者。如
T2266_.67.0787b07: 何縁證自證分。復如何縁種子耶。若計縁
T2266_.67.0787b08: 種者。豈一心中亦量非量耶。如縁證自證
T2266_.67.0787b09: 時。此即是現量。若縁種子及相分時。此自
T2266_.67.0787b10: 證心。即是非量。彼計種子・相分是計所執
T2266_.67.0787b11: 故。問。安慧不立證自證分。如何難他縁證
T2266_.67.0787b12: 自證分耶。答。護法將自宗義以難於他。故
T2266_.67.0787b13: 云得自縁故。前以教證成證第四分。故爲
T2266_.67.0787b14: 此難
T2266_.67.0787b15: 二十
五右
豈一心中亦量非量 義蘊云。疏豈一
T2266_.67.0787b16: 心中亦量非量者。縁證故。現量縁種非有
T2266_.67.0787b17: 故是非量。問。安慧既無四分。如何此證自
T2266_.67.0787b18: 證。答。有二解。一云自證自縁所縁自證。名
T2266_.67.0787b19: 證自證。一云護法以自義前解爲正已上
T2266_.67.0787b20: 演唯以第二爲釋
T2266_.67.0787b21: 二十
五右
許有見分即無自失* 義蘊云。若許
T2266_.67.0787b22: 有實見分而能縁種。即無一心量非量。失
T2266_.67.0787b23: 見分縁種唯非量。故言。若更立分等者。
T2266_.67.0787b24: 設縱安慧本自證分唯縁第四。既立一自證
T2266_.67.0787b25: 分。今縁種子故。無一心通二量者。即此所
T2266_.67.0787b26: 立。縁種子者。即初自證既非内縁。容非見
T2266_.67.0787b27:
T2266_.67.0787b28: 二十
五右
解二句爲二 義演云。解 二句爲二者。
T2266_.67.0787b29: 即上來解遍計・依他名爲二句。或頌依他
T2266_.67.0787c01: 但有兩句。如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縁所生
T2266_.67.0787c02: 等。爲二句如前。初科文中而有二義。一以
T2266_.67.0787c03: 三性別明爲三。二以三性總別爲三。即
T2266_.67.0787c04: 遍計・依他合爲一也。何順爲一耶。答。以此
T2266_.67.0787c05: 二性須相對辨故合爲一此據演祕。義蘊
T2266_.67.0787c06: 云。疏解二句爲二者。謂依他中二句爲二。此
T2266_.67.0787c07: 解初句兼結上文已上今謂。此解與演祕義
T2266_.67.0787c08: 演中第二解同
T2266_.67.0787c09: 二十
五右
若爲初性初師結 演祕云。若爲初
T2266_.67.0787c10: 性至初師結者。依二分科。此即最初難陀師
T2266_.67.0787c11: 結。問。明所遍計護法文中而有其四。第四
T2266_.67.0787c12: 結正即是此文。如何今説是初師結。答。以
T2266_.67.0787c13: 難陀師二分依他結文。順彼不言自證及
T2266_.67.0787c14: 證自性。少同護法。隱己從他。云初師結前
T2266_.67.0787c15: 顯自義。云四結正。故不相違。或初字誤。應
T2266_.67.0787c16: 爲後字。顯此結文非安慧故。既通二義。
T2266_.67.0787c17: 應從多本義蘊云。疏初師結者。此中疏
T2266_.67.0787c18: 倒。應云此師初結也。問。護法文第四結正。
T2266_.67.0787c19: 何得言初。答。第四結中方與依他合解。依
T2266_.67.0787c20: 他中二句爲三。初解初句幷結前文。依他
T2266_.67.0787c21: 衆下解第二句。此言初者。望第二句亦不
T2266_.67.0787c22: 相違。或師字誤來。但可言此初結也。下文
T2266_.67.0787c23: 正解依他義故。此初結不如前解
T2266_.67.0787c24: 二十
五左
答問其相寛狹不同 義演云。答問其
T2266_.67.0787c25: 相至寛狹不同者。如論云遍計所執其相云
T2266_.67.0787c26: 何。此問。答此問中。有二師解。如安慧説
T2266_.67.0787c27: 自證有體見相無體。此狹心。楉護法云四
T2266_.67.0787c28: 分總依他有體也。故寛也
T2266_.67.0787c29: 二十
五左
辨二性別答第二問 義演云。辨二性
T2266_.67.0788a01: 別答第二問者。第二問曰與依他起復有何
T2266_.67.0788a02: 別。今辨遍計依他差別不同。即正答第二
T2266_.67.0788a03:
T2266_.67.0788a04: 二十
六右
或復此下方解第二句 義演云或復此
T2266_.67.0788a05: 下方解第二句者。即從頌言分別已下文
T2266_.67.0788a06: 是也
T2266_.67.0788a07: 二十
六右
或染依他縁之所生 義演云。或染依
T2266_.67.0788a08: 他起爲分別縁之所生等者。此第二解。即説
T2266_.67.0788a09: 染分依他起法從虚妄分別心所生。由分
T2266_.67.0788a10: 別心之所熏成種子等。雜染依他故。云分
T2266_.67.0788a11: 別縁所生也。前解染分依他名分別者。約
T2266_.67.0788a12: 種子生現行見分等。此第二解即約現行熏
T2266_.67.0788a13: 成依他雜染種子等。故二解有別今謂。此
T2266_.67.0788a14: 中二解唯在縁字屬上分別與不屬別。
T2266_.67.0788a15: 非約現種論其差別。對之可知
T2266_.67.0788a16: 二十
七右
論二空所顯名圓成實 義燈六末四十
七右
T2266_.67.0788a17: 云。有云。眞如爲二空。顯者由實無二我及
T2266_.67.0788a18: 空無二我。離此増減方是圓成。要集云。空
T2266_.67.0788a19: 雖非表詮與表詮爲因。故名空顯。智縁
T2266_.67.0788a20: 二空未顯眞故。今謂。不爾。智縁空時雖
T2266_.67.0788a21: 未即證。因此能顯。若即由空方顯眞者。智
T2266_.67.0788a22: 正觀空眞如未顯。智正證眞。復不作空。不
T2266_.67.0788a23: 可非智觀空空自顯眞。離觀空智空自
T2266_.67.0788a24: 顯眞。何時能顯。佛地論中倶云。就加行觀
T2266_.67.0788a25: 名爲共相。不説由性空顯名爲共相
T2266_.67.0788a26: 二十
七左
論箇自共相虚空我等 演祕云。論簡
T2266_.67.0788a27: 自共相虚空我等者。有義疏説共相。如因明
T2266_.67.0788a28: 説。無別體性不可言常。故常言簡。今解。
T2266_.67.0788a29: 此依佛地經説苦無常等。有義共相雖可稱
T2266_.67.0788b01: 遍。由生滅故不名成就。又佛地經所説共
T2266_.67.0788b02: 相雖遮無表。苦無常等具有遮表。前無性
T2266_.67.0788b03: 故。後生滅故。倶不可常皆遮簡也。詳曰。疏
T2266_.67.0788b04: 無文判定依因明不依佛地。然言觀心共
T2266_.67.0788b05: 相無體。且釋論説空無我二。苦無常二論
T2266_.67.0788b06: 等等之故。疏不釋。隨論省略。非不許彼亦
T2266_.67.0788b07: 是所簡。通簡經論所説共相。若言唯簡經
T2266_.67.0788b08: 説共相。論説共相何意不簡。豈論共相非所
T2266_.67.0788b09: 簡耶。若非所簡常簡共相。有不盡失。故
T2266_.67.0788b10: 疏無違。有義不足今謂。有義取捨經論
T2266_.67.0788b11: 不符論旨。如演祕破。然演祕云論説空無
T2266_.67.0788b12: 我二苦無常二論等等之者。亦非論意。何
T2266_.67.0788b13: 者論言虚空及我。此擧所簡法。非謂共相。
T2266_.67.0788b14: 況唯言我。不言無我。又等之言非等苦
T2266_.67.0788b15: 無常。疏有多釋皆無其意
T2266_.67.0788b16: 二十
八右
既爾不應説彼體性是常法故 義蘊云。
T2266_.67.0788b17: 空無我等既無實體故非常法。今論言常
T2266_.67.0788b18: 簡共相者。即簡空等
T2266_.67.0788b19: 二十
九右
舊中邊上得入眞實性 中邊分別論
T2266_.67.0788b20: 二十右云。偈言無變異無例成就二眞實。無
T2266_.67.0788b21: 爲法者無變異成。得入眞實性攝。一切有
T2266_.67.0788b22: 爲法道所攝。無顛倒成就故。境界品類中
T2266_.67.0788b23: 無顛倒故成就眞實者*義蘊云。舊中邊
T2266_.67.0788b24: 得入涅槃實性者。問。何故無爲有爲倶云
T2266_.67.0788b25: 眞性耶。答。顯入・證入倶名爲入。眞如常
T2266_.67.0788b26: 顯眞實性故名入。非是先無今有名爲入
T2266_.67.0788b27: 也。無漏有爲可具二義。一者顯入先未無
T2266_.67.0788b28: 漏。今顯無漏故加得字。諸無漏法皆名眞
T2266_.67.0788b29: 實性。此既顯入故云得入眞實性。二者證入
T2266_.67.0788c01: 得。謂能證得。無漏有爲能證眞性故云得
T2266_.67.0788c02: 入。此則唯以眞如名眞實性。二解倶得
T2266_.67.0788c03: 後二十
九右
新翻中邊初三之義 中卷四右
T2266_.67.0788c04: 全文。義演云。疏新翻中邊第二卷至初二之
T2266_.67.0788c05: 義者。彼論云。眞如涅槃無變異故。無變異
T2266_.67.0788c06: 即此論明無爲圓成實。三義中第二常義。
T2266_.67.0788c07: 又彼論説。一切聖道於境無例。無例者。即
T2266_.67.0788c08: 是此論明有爲圓成實。三義中第一離例義。
T2266_.67.0788c09: 今合此無爲有爲之二種名圓成實。即但
T2266_.67.0788c10: 有此中初二之義。初即五有爲三義中初義。
T2266_.67.0788c11: 二無爲三義中第二義也義蘊云。疏但有此
T2266_.67.0788c12: 中初二之義者。聖道無例即第一離例義。涅
T2266_.67.0788c13: 槃無反即第二究竟義。此中者。指近之詞。
T2266_.67.0788c14: 彼之二義即當此無漏有爲中初二之義。唯
T2266_.67.0788c15: 闕後一勝用周遍故。有疏本云初三之義
T2266_.67.0788c16: 者。傳寫誤矣。宜依此定
T2266_.67.0788c17: 二十
九右
就者遍義 義蘊云。疏成就者遍
T2266_.67.0788c18: 義者。問。遍即圓義。此中何故不以成熟解
T2266_.67.0788c19: 於成義而釋遍義耶。答。此言無實簡共相
T2266_.67.0788c20: 等也。解成就復言成就者。與圓滿義同。
T2266_.67.0788c21: 故以成熟解於遍也
T2266_.67.0788c22: 二十
九左
攝論四説無變易故 無性攝論四十九
T2266_.67.0788c23: 論曰。何因縁故名圓成實。由無變異性
T2266_.67.0788c24: 故名圓成實。又曰清淨所縁生故。一切善
T2266_.67.0788c25: 法最勝性故。由最勝義名圓成實。釋曰。由
T2266_.67.0788c26: 無變異性故名圓成實等者。應知自性
T2266_.67.0788c27: 常無變故。又由清淨所縁性故。一切善法
T2266_.67.0788c28: 最勝性故。圓滿成就眞實爲性
T2266_.67.0788c29: 三十
此即約表詮顯圓成實*文 我法空即
T2266_.67.0789a01: 是遮詮。遮我法故。義蘊云。謂如爲空即是
T2266_.67.0789a02: 表詮。空性故
T2266_.67.0789a03: 三十
一右
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 辨中邊論上
T2266_.67.0789a04: 二左之文如上已辨
T2266_.67.0789a05: 三十
二右
故遮表門皆有所以 義演云。疏故遮
T2266_.67.0789a06: 表門皆有所以者。遮者。即遮定即離。表者。
T2266_.67.0789a07: 即表眞如法性二空所顯。性不無故。故云
T2266_.67.0789a08: 遮表皆有所以也
T2266_.67.0789a09: 三十
二左
攝論等皆明異不異 無性論第四三十
一左
T2266_.67.0789a10: 云。論云。復次此三自性爲異爲不異。應言
T2266_.67.0789a11: 非異非不異乃至廣説。無性世親各有廣
T2266_.67.0789a12: 釋。具如次下
T2266_.67.0789a13: 三十
三右
中邊第一説爲空相 第一七左*云。長
T2266_.67.0789a14: 云。無二。謂無所取・能取。有無。謂有二
T2266_.67.0789a15: 取之無。此即顯空無性爲性故。此空相非
T2266_.67.0789a16: 有非無。云何非有。無二有故。云何非無。
T2266_.67.0789a17: 有二無故。此顯空相非有非無。此空與彼
T2266_.67.0789a18: 虚妄分別非異非一。若異應成性異法。
T2266_.67.0789a19: 便違正理。如苦等性。若一則應非淨智境。
T2266_.67.0789a20: 亦非共相。此即顯空與分別離一異相
T2266_.67.0789a21: 三十
三右
七十四説凡聖智境 七十四二左云。
T2266_.67.0789a22: 問。依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答。是二智所行。
T2266_.67.0789a23: 然非出世聖智所行。問。圓成實自性何等智
T2266_.67.0789a24: 所行。答。唯聖智所行
T2266_.67.0789a25: 三十
三左
攝論云由依他種 世親攝論第四十四左
T2266_.67.0789a26: 云。論曰。復次此三自性爲異爲不異。應言
T2266_.67.0789a27: 非異非不異。謂依他起自性由異門故成
T2266_.67.0789a28: 依他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遍計所執。
T2266_.67.0789a29: 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圓成實。由何異門
T2266_.67.0789b01: 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習種子起故。由
T2266_.67.0789b02: 何異門即此自性成遍計所執。由是遍計所
T2266_.67.0789b03: 縁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由何異門即
T2266_.67.0789b04: 此自性成實如。所遍計畢竟不如是有故。
T2266_.67.0789b05: 世親釋曰。由是遍計所縁相故者。謂彼意識
T2266_.67.0789b06: 名遍計。此爲所取所縁境性能生遍計。是
T2266_.67.0789b07: 故亦名遍計所執。又是遍計所遍計故者。即
T2266_.67.0789b08: 彼意識名爲遍計縁彼相貌爲所取境爲
T2266_.67.0789b09: 所邊計。由此義故依他起性亦名遍計所
T2266_.67.0789b10: 執。自性如所邊計者。如彼意識邊計所執。畢
T2266_.67.0789b11: 竟不如是有故者。所邊計上邊計所執異竟
T2266_.67.0789b12: 無故。由此義故即此自性成圓成實義演
T2266_.67.0789b13: 云。攝論云。由他依種性成依他至非異非不
T2266_.67.0789b14: 異者。解云。此一段文即是攝論等。是無著
T2266_.67.0789b15: 菩薩所造攝論本也。如下疏言天親菩薩無
T2266_.67.0789b16: 性即是。釋論皆釋此二段文也。由依他起
T2266_.67.0789b17: 因縁種子生故即成依他起。能遍計心縁此
T2266_.67.0789b18: 依他起故即依他起成所反計。是遍計心
T2266_.67.0789b19: 所縁相故。遍計所遍計故。遍計者。是能遍
T2266_.67.0789b20: 計心也。所遍計者。即是所遍計境也。由能遍
T2266_.67.0789b21: 計心縁此依他起上執實我。法即成遍計所
T2266_.67.0789b22: 執性。故。依他起而起計所執故。依他與
T2266_.67.0789b23: 遍計所執而不異也。有無別故。不即。依他
T2266_.67.0789b24: 有。遍計無。有無既殊。名爲不即。即此自性
T2266_.67.0789b25: 成圓實者。意説。依他・遍計自性即成圓成實
T2266_.67.0789b26: 性。眞如普與一切法爲自性故。如所計
T2266_.67.0789b27: 不如是有故。解云。此引文略也。具足應云
T2266_.67.0789b28: 如所遍計事既不如是有故。釋曰。意説。遍
T2266_.67.0789b29: 計是無。依圓是有。故知三性非異。非不異。
T2266_.67.0789c01: 以下
T2266_.67.0789c02: 三十
三左
即此自性成圓成實 義演云。疏即此
T2266_.67.0789c03: 自性成圓成實者。意説。依他・遍計自性即成圓
T2266_.67.0789c04: 成實性。眞如普與一切法爲自性故。如所
T2266_.67.0789c05: 計不如是有故。解云。此引文略也。具是應
T2266_.67.0789c06: 云如所遍計事既不如是有故。釋云。意
T2266_.67.0789c07: 説。遍計是無。依圓是有。故知三性非異非
T2266_.67.0789c08: 不異
T2266_.67.0789c09: 三十
三左
如所遍計不如是有故* 義蘊云。此
T2266_.67.0789c10: 説圓成亦所遍計。然取體無故言不如是
T2266_.67.0789c11: 有也。初句明遍計圓成不異。即所計故。後
T2266_.67.0789c12: 句明非不異有無異故
T2266_.67.0789c13: 三十
四左
無性云等 無性第四二十一左云。釋曰。非異
T2266_.67.0789c14: 者。謂依他起性與遍計所執有非有故。有望
T2266_.67.0789c15: 於有可得言異。非望非有。非有不異者。有
T2266_.67.0789c16: 與非有不成一故。依他起性與圓成實亦
T2266_.67.0789c17: 復如是。性不清淨性清淨故。今復依止異門
T2266_.67.0789c18: 意趣。此三性或成一性。或成異性。由是遍
T2266_.67.0789c19: 計所縁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者。由依他
T2266_.67.0789c20: 起是我色等遍計所執所依止故。又依他趣
T2266_.67.0789c21: 是我色意識遍計所遍計故。由此意識假
T2266_.67.0789c22: 説依他起爲遍計所執。如所遍計畢竟不
T2266_.67.0789c23: 是有故者。於依他起如所顯現畢竟無故。
T2266_.67.0789c24: 如是即説三種自性。不全成異亦非不異。
T2266_.67.0789c25: 觀待別故義演云。無性云至假説依他爲計
T2266_.67.0789c26: 所執者。此是無性菩薩釋無著本論文。而有
T2266_.67.0789c27: 三解。此第一解。明三性非異非不異也。細
T2266_.67.0789c28: 祥可解。於中遂難重解*云。云依他不淨・
T2266_.67.0789c29: 圓成淨故者。上來明依他與反計不可異。
T2266_.67.0790a01: 此明圓成與變計・依他不一異。依他・遍計
T2266_.67.0790a02: 倶非淨境故與圓成不一。即眞如是諸法
T2266_.67.0790a03: 實性故不異。又由依他是我色等至名計所
T2266_.67.0790a04: 執也者。此是無性第二解。即説所遍計依他
T2266_.67.0790a05: 起法・是遍計依他起法。是遍計所執性之所
T2266_.67.0790a06: 依止也。我者。即是執我也。色者。即是執法
T2266_.67.0790a07: 他。即執所遍計境爲實我・實法故。説依他
T2266_.67.0790a08: 爲變計所執實我實法所依處。言此與前世
T2266_.67.0790a09: 親別者。前顯能遍計心名爲遍計。此與遍
T2266_.67.0790a10: 計所執爲依名爲邊計演祕云。又依他
T2266_.67.0790a11: 起至名遍計所執者。此與世親後解同也
T2266_.67.0790a12: 義演云。又依他起至名遍計所執者。此是無
T2266_.67.0790a13: 性第三解。此解與世親後解。我色等者。意
T2266_.67.0790a14: 説。意識能遍計心執依他法爲實我・實法
T2266_.67.0790a15: 故。前論云彼依識所變者。即同此義。即我
T2266_.67.0790a16: 法二種依識所變見・相二分上執也
T2266_.67.0790a17: 三十
四左
又由依他與前世親別* 義蘊云。此
T2266_.67.0790a18: 解本論由遍計所縁相故也。言我色等者。
T2266_.67.0790a19: 我謂人執色等。法執謂五蘊等依他起法。是
T2266_.67.0790a20: 我法執所依處故。五蘊各計所執。前世親
T2266_.67.0790a21: 約能生遍計。此約遍計所依故言別也
T2266_.67.0790a22: 三十
四左
*又依他起名遍計所執* 義蘊云。此
T2266_.67.0790a23: 變計故也。此解依他是能計心之所執
T2266_.67.0790a24: 名爲*變計。與世親解後句同
T2266_.67.0790a25: 三十
五右
彼云由此爲計所執 演祕云。彼云
T2266_.67.0790a26: 至爲計所執者。彼無性也。問。准二菩薩
T2266_.67.0790a27: 以依依他假名遍計。而云不異以釋。本論
T2266_.67.0790a28: 若不假説。二性相望解無著論。有不離不。
T2266_.67.0790a29: 答。理亦可成。而本論云。由是遍計所縁故
T2266_.67.0790b01: 者。釋曰。由依他起能起第六能遍計心。方
T2266_.67.0790b02: 執離識實我法等。若不有此依他之境。能
T2266_.67.0790b03: 計不起。能計不起何有所執遍計性。由斯
T2266_.67.0790b04: 二性故不異也。亦猶於繩方起蛇覺。餘准
T2266_.67.0790b05: 可知
T2266_.67.0790b06: 三十
六右
由斯道理非異非一 二諦章四十*右
T2266_.67.0790b07: 云。第一世俗有名無體。俗中。極劣無可
T2266_.67.0790b08: 過勝。假名安立唯俗非眞。是名爲異。第四
T2266_.67.0790b09: 勝義體妙離言。不可施設。眞中極勝。
T2266_.67.0790b10: 過一切。唯眞非俗。是名爲異。餘可爲同。由
T2266_.67.0790b11: 此二諦四句分別。有俗非眞。謂第一俗。有
T2266_.67.0790b12: 眞非俗。謂第四眞。有眞亦俗。謂前三眞俗
T2266_.67.0790b13: 後三諦。有非眞俗。謂除前相有非眞俗謂
T2266_.67.0790b14: 除前相
T2266_.67.0790b15: 三十
七右
今從無門此却解 義演云。疏今從
T2266_.67.0790b16: 所無門説至此却解者。意説。證圓成了依
T2266_.67.0790b17: 他者。要須除彼遍計所執方證圓成後了
T2266_.67.0790b18: 依他如幻事等有。故名却解已上今謂。義蘊
T2266_.67.0790b19: 雖亦不遠此解易通義蘊云。疏此却解
T2266_.67.0790b20: 也者。前文正解。要達眞理方了依他。此云
T2266_.67.0790b21: 未達遍計空不了依他&T072110;。未達望已達
T2266_.67.0790b22: 爲却解也
T2266_.67.0790b23: 三十
七右
無分別智占證二性也 義蘊云。達遍計
T2266_.67.0790b24: 空了眞如理爲二性也。問。遍計無體云何
T2266_.67.0790b25: 言證。答。達無名證。證彼無故
T2266_.67.0790b26: 三十
七右
第五地後至下當知 第九論中二十右
T2266_.67.0790b27: 五地文五地文云。五極難勝地。眞・俗兩智
T2266_.67.0790b28: 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
T2266_.67.0790b29: 三十
八右
如大般若廣説其相 大般若四百十
T2266_.67.0790c01: 云。佛言善現於意。云何如幻等五蘊各有
T2266_.67.0790c02: 異性不善現。答。言不也。世尊以何故。世尊
T2266_.67.0790c03: 如幻等。色受想行識即是如夢等。色受想識
T2266_.67.0790c04: 如幻等。五蘊即是如幻等。六根如幻等。六
T2266_.67.0790c05: 根即是如幻等。五蘊如是一切皆由内空
T2266_.67.0790c06: 故不不可得。乃至無性自性空故不可
T2266_.67.0790c07: 三十
八右
論猶如幻事等*文 義蘊云。爲釋八種
T2266_.67.0790c08: 疑難。故有八喩。第一云何無義而成所行
T2266_.67.0790c09: 境者。義謂境也。外難意云。何無實境而色
T2266_.67.0790c10: 等六塵成心心所所縁境耶。爲釋此疑。説
T2266_.67.0790c11: 幻事喩。如幻象馬。雖無實體然是妄情所
T2266_.67.0790c12: 行境故。第二問。云何無義心心所轉者。爲
T2266_.67.0790c13: 此説陽炎。雖無實水而心生故。第二問此
T2266_.67.0790c14: 與前何別。答。前難無境何成所縁。此難無
T2266_.67.0790c15: 境心應不起。故二別也。第三云何愛・非愛
T2266_.67.0790c16: 用差別者。如夢所見。女等雖非實境愛増
T2266_.67.0790c17: 生故。第四云何淨・不淨業・愛・非愛果差別
T2266_.67.0790c18: 者。如鏡中像。雖非實有。由質爲縁有好
T2266_.67.0790c19: 醜現五趣之果。雖非實有由業爲縁善惡
T2266_.67.0790c20: 果生。第五云何種種業轉者。身雖非實由
T2266_.67.0790c21: 運動故種種影生。境體非眞。由心造作種
T2266_.67.0790c22: 種業轉。以所發身業多種不同言種種識
T2266_.67.0790c23: 也。同。此與第二何別。答。前宜難。境無心不
T2266_.67.0790c24: 應起。此難無義。不應有多識生。又前約
T2266_.67.0790c25: 散心。此約定地。故有別也。第六可知。第七
T2266_.67.0790c26: 難。云何無義取三摩地境。此除無分別定。
T2266_.67.0790c27: 彼境無爲非此所喩。今喩依他定境。如水
T2266_.67.0790c28: 月等者。由水澄清無月而生月覺。定心疑
T2266_.67.0790c29: 湛無境而取所行。第八難意云。若諸有情
T2266_.67.0791a01: 皆不實者。云何菩薩爲利樂彼而現受生。
T2266_.67.0791a02: 如變作者。所變作事雖非實有而能作者
T2266_.67.0791a03: 動方成。然諸有情雖非是實。而諸菩薩哀
T2266_.67.0791a04: 愍彼故現受生事。此等諸文具如本論及
T2266_.67.0791a05: 樞要叙
T2266_.67.0791a06: 三十
八右
攝大乘説説幻事喩 演祕云。無性
T2266_.67.0791a07: 釋論。今此當引。論云。幻事喩者。如實無僞
T2266_.67.0791a08: 而有幻像所縁境界。依他起性亦復如是。雖
T2266_.67.0791a09: 無色等所縁六處。遍計度時似有所縁六
T2266_.67.0791a10: 處顯現。釋曰。外以塵等六爲實有。内以八
T2266_.67.0791a11: 喩變彼爲虚。應爲八量。此初量云。色等六
T2266_.67.0791a12: 塵非眞實有。分明顯現爲計度境。猶如幻
T2266_.67.0791a13: 像。眞如非彼計度顯現所行之境。故爲異
T2266_.67.0791a14: 品。非能遍計・所遍計故。故無不定無性下
T2266_.67.0791a15: 自解云。此於内事生疑。諸師解云。此於内
T2266_.67.0791a16: 身色聲香等而生疑惑。故説幻事喩。天親
T2266_.67.0791a17: 菩薩有二復次。釋第二解云。此中幻喩爲
T2266_.67.0791a18: 除眼等六種内處。譬如幻象雖實非有而
T2266_.67.0791a19: 現可得。以此准無性色等所縁六處。非是
T2266_.67.0791a20: 色聲香等六處即是眼等六内處法。眼等是
T2266_.67.0791a21: 色故説色等言。色等六處理亦無妨。不爾
T2266_.67.0791a22: 與第二所除有何差別。古解云。初是塵體。
T2266_.67.0791a23: 第二是器界。故二差別
T2266_.67.0791a24: 三十
八右
云何無義説陽炎 演祕云。又如陽
T2266_.67.0791a25: 焔於飄動時實無有水而有水覺。外器世
T2266_.67.0791a26: 間亦復如是。量云。外器世間。虚非實有。能
T2266_.67.0791a27: 生執實心心所故。猶如陽焔。眞如非親爲
T2266_.67.0791a28: 執生依。故無不定
T2266_.67.0791a29: 三十
八右
云何無義説夢境 演祕云。又如夢
T2266_.67.0791b01: 中睡眠所起心心所聚極成昧略。雖無状
T2266_.67.0791b02: 等種種境義中愛非愛境界受用。覺時亦爾
T2266_.67.0791b03: 量云。非夢愛非愛虚非實有。爲愛増心之
T2266_.67.0791b04: 所・愛故。猶如所夢
T2266_.67.0791b05: 三十
八右
云何無義彼言影像 演祕云。
T2266_.67.0791b06: 像於鏡等中還見本質。而謂我今別見影
T2266_.67.0791b07: 像。而此影像實無所有。非等引地善惡思業
T2266_.67.0791b08: 本質爲縁。影像果生亦復如是。量云。善惡
T2266_.67.0791b09: 業果虚非實有依縁現故。猶如影義燈六
T2266_.67.0791b10: 四十
七左
問。如依鏡縁還見自質者。如日中
T2266_.67.0791b11: 像。誰之質耶。解云。以日爲縁。還見本質。彼
T2266_.67.0791b12: 是大海大山魚質。若爾豈見障外色耶。解
T2266_.67.0791b13: 云。許亦無失。如隔琉璃見外色故。又非
T2266_.67.0791b14: 障外。因彼日輪不受眼光下見山海。如
T2266_.67.0791b15: 因鏡面自見質故
T2266_.67.0791b16: 三十
八左
云何無義説光影 演祕云。又如光
T2266_.67.0791b17: 影由弄影者映蔽其光起種種影。定等地
T2266_.67.0791b18: 中種種諸識於無實義差別而轉。釋曰。如
T2266_.67.0791b19: 光中舞動身多状。其影亦然。定意分別起
T2266_.67.0791b20: 諸身業障無分別。如質蔽光依識起。故目
T2266_.67.0791b21: 彼身名種種識。或上二界定心非一名種種
T2266_.67.0791b22: 識。上識既託非實境轉。明心是虚。依前量
T2266_.67.0791b23: 云。定起身虚非實有。種種轉故。猶如光影。
T2266_.67.0791b24: 依後量云。定地諸識虚非實有。依種種起
T2266_.67.0791b25: 故。如光影也
T2266_.67.0791b26: 三十
八左
云何無義説谷嚮 演祕云。又如谷
T2266_.67.0791b27: 響實無有聲。而令聽者似聞多種言説境
T2266_.67.0791b28: 界種種言説。語業亦爾。量云。語業非實。聽
T2266_.67.0791b29: 所聞故。猶如谷響
T2266_.67.0791c01: 三十
八左
云何無義説水月 演祕云。又如水
T2266_.67.0791c02: 月由水潤滑澄性故雖無有月而月可取。
T2266_.67.0791c03: 縁實義境之所熏修。潤清爲性。諸三摩地
T2266_.67.0791c04: 相應之意亦復如是。雖無所縁實義境界
T2266_.67.0791c05: 而似有轉。此與影像有何差別。定不定地
T2266_.67.0791c06: 而有差別。釋曰。定境能令善品相續名爲
T2266_.67.0791c07: 實義。或簡遍計所執之境名之爲實。量云。
T2266_.67.0791c08: 定所現境。虚非實有。依清縁現。猶如水月
T2266_.67.0791c09: 三十
八左
云何無義説變化 演祕云。又如變
T2266_.67.0791c10: 化依此變化説名變化。雖無有實而能化
T2266_.67.0791c11: 者無有顛倒。於所化事勤作功用。菩薩亦
T2266_.67.0791c12: 爾。雖無遍計所執有情。於依他起諸有情
T2266_.67.0791c13: 類由哀愍故。而往彼彼諸所生處攝受自
T2266_.67.0791c14: 體。釋曰。謂即依此能變化心起變化事。或
T2266_.67.0791c15: 依所化起能化心。無業生境名雖無實。量
T2266_.67.0791c16: 云。菩薩受生。虚非眞實。無倒心起。猶如變
T2266_.67.0791c17: 樞要下末三十
四右
云。無性解云。應知此中
T2266_.67.0791c18: 喩有爾所虚妄執事。所謂内外受用差別。身
T2266_.67.0791c19: 業・語業・三種意業・非等引地・若等引地・若
T2266_.67.0791c20: 無顛倒。於此八事諸佛世尊説八種喩。諸
T2266_.67.0791c21: 有智者。聞是所説於定・不定二地義中能
T2266_.67.0791c22: 正解了。此中内者。第一幻事喩所顯。外是第
T2266_.67.0791c23: 二陽焔喩所顯。受用差別。是第一二夢境喩所
T2266_.67.0791c24: 顯。身業。是第五光影喩所顯。語業。第六谷
T2266_.67.0791c25: 響喩所顯。三種意業中初非等引地。是第四
T2266_.67.0791c26: 影像喩所顯。若等引地。是第七水月喩所
T2266_.67.0791c27: 顯。若無顛倒。是第八變化喩所顯。天親菩
T2266_.67.0791c28: 薩二復次釋第二復次云。説幻事喩。爲除
T2266_.67.0791c29: 眼等内六處。説陽焔喩爲除器世間。説所
T2266_.67.0792a01: 夢喩。爲除色等所受用境。顯如所夢色等
T2266_.67.0792a02: 定無。而能爲因起愛・非愛受用差別。説影
T2266_.67.0792a03: 像喩。爲除身業果。顯善・不善業爲縁而有
T2266_.67.0792a04: 餘色影像生起。説谷嚮喩。爲除語業果。顯
T2266_.67.0792a05: 語業因感語業果猶如谷響。説光影喩。爲
T2266_.67.0792a06: 除非等引地諸意業果。顯此意業所得諸果。
T2266_.67.0792a07: 猶如光影。説水月喩。爲除等引地諸意業
T2266_.67.0792a08: 果。顯等引地諸意業果猶如水月。説變人
T2266_.67.0792a09: 喩。爲除聞種類意業。聞種類者。即是聞・思
T2266_.67.0792a10: 之所熏習。此即顯示聞種類意差別而轉。猶
T2266_.67.0792a11: 如變化。此意爲除内・外受用差別・身・語業
T2266_.67.0792a12: 果・三種意業故説八喩。與無性不同金剛
T2266_.67.0792a13: 般若云一切有爲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
T2266_.67.0792a14: 電・雲。應作如是觀。此中九喩。天親菩薩釋
T2266_.67.0792a15: 曰。別喩九事。謂見・相・識・器・身・受・過・現・未
T2266_.67.0792a16: 世。故説九喩。各依別義。不可會同。釋頌
T2266_.67.0792a17: 異故。中邊論説八喩。通依他・所執二性。似
T2266_.67.0792a18: 喩依他。實喩所執。亦不相違演祕云。問
T2266_.67.0792a19: 中邊頌云。於不動無倒。謂知義非有非無
T2266_.67.0792a20: 如幻等。有無不動故。以幻喩等喩計所執。
T2266_.67.0792a21: 二論既差各有何意。答。中邊據彼幻事等體
T2266_.67.0792a22: 及能執心・所執水等。通喩二性。攝論據事。
T2266_.67.0792a23: 但類依他。故不相違
T2266_.67.0792a24: 三十
八左
彼世親無性等 世親第五三右無性第
T2266_.67.0792a25: 四左
T2266_.67.0792a26: 三十
八左
中邊論中亦有八喩 中邊下八左云。前
T2266_.67.0792a27: 説諸義雖有非有。此如幻等非有無故。
T2266_.67.0792a28: 謂如幻作諸象馬等。彼非實有。象馬等性
T2266_.67.0792a29: 亦非前無。亂諸似彼諸象馬等而顯現故。
T2266_.67.0792b01: 如是諸義無。如現似所取能取。定實有性
T2266_.67.0792b02: 亦非全無。亂識似彼所取能而顯現故等。
T2266_.67.0792b03: 聲顯示陽焔夢境及水月等。如應當知
T2266_.67.0792b04: 三十
九右
此是厚嚴經頌 厚嚴者。與密嚴經同
T2266_.67.0792b05: 本異譯。樞要下末二十左云。攝大乘云。如
T2266_.67.0792b06: 是菩薩悟入意言似義相故悟入遍計所
T2266_.67.0792b07: 執。悟入唯識故悟入依他起性。若已滅除
T2266_.67.0792b08: 意言聞法熏習種類・唯識之相。乃至爾時菩
T2266_.67.0792b09: 薩平等平等無分別智已得生起。悟入圓成
T2266_.67.0792b10: 實性。又云。名・事互爲客。其性應尋思。於二
T2266_.67.0792b11: 亦當推唯量及唯假。實智觀無義。唯有分
T2266_.67.0792b12: 別三。彼無故此無。是即入三性。初半頌悟
T2266_.67.0792b13: 入遍計所執。次半頌悟入依他起性。後一頌
T2266_.67.0792b14: 悟入圓成實性。成唯識云。非不見眞如而
T2266_.67.0792b15: 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眞。如是
T2266_.67.0792b16: 上下三處不同。攝論初文煗・頂二位悟入所
T2266_.67.0792b17: 執。忍・第一法悟入依他。初地初心入圓成
T2266_.67.0792b18: 實。攝論第二文煗・頂尋思悟入初二性。四如
T2266_.67.0792b19: 實智悟入圓成。成唯識文要入初地方悟
T2266_.67.0792b20: 三性。雖有三文義理唯二。一者二證。二者
T2266_.67.0792b21: 相似。成唯識中據實親證。由無漏二智眞・
T2266_.67.0792b22: 俗前後方可證得後二性故。證二性時不
T2266_.67.0792b23: 見二取。即名證彼計取執無無法體無。智
T2266_.67.0792b24: 何取證。心取變無依他起攝。眞如理無圓成
T2266_.67.0792b25: 實攝。故計所執不説別證。但於二性不見
T2266_.67.0792b26: 二取。可名悟入遍計所執。然正體智達無
T2266_.67.0792b27: 證理。多説此智證計所執。雖見道前亦已
T2266_.67.0792b28: 不見。未親得二。不名證無。故於初地
T2266_.67.0792b29: 方名證得。攝論初文悟圓成者。據實證得。
T2266_.67.0792c01: 與唯識同。悟前二性據相似悟。長時多分
T2266_.67.0792c02: 意解。思惟前二性故。短時小分雖亦相似
T2266_.67.0792c03: 悟入圓成。非長時多分亦非親證。故據實
T2266_.67.0792c04: 説。攝論次文悟入三性。總據相似意趣而
T2266_.67.0792c05: 説。創觀名・事不相屬。故名悟所執次觀
T2266_.67.0792c06: 唯有識量及假名等諸法。雖未證實。名悟
T2266_.67.0792c07: 依他。如實智位雖實有相而未證眞。二取
T2266_.67.0792c08: 倶亡。與眞眞觀相似趣入。意解亦謂即是
T2266_.67.0792c09: 眞如。故實位名入圓成。實未悟入。攝論據
T2266_.67.0792c10: 相似意解三性。別明悟入。唯識據眞實別
T2266_.67.0792c11: 證二性。通證所執。雖文有異而不相違。餘
T2266_.67.0792c12: 取有文皆准此
T2266_.67.0792c13: 三十
九右
雖依他有後見依他 樞要下末三十
四右
T2266_.67.0792c14: 何故二空理有淺深。悟生不必悟法。二性
T2266_.67.0792c15: 淺深不悟深時必不悟淺。要達理方達事
T2266_.67.0792c16: 也。答。二理別障斷生執不悟法空。二性
T2266_.67.0792c17: 無別障不悟本時。不能悟末事。未有先
T2266_.67.0792c18: 悟事而後悟生空故。悟眞理方了俗事。思
T2266_.67.0792c19: 之可知
T2266_.67.0792c20: 四十
一右
既言苦等此唯定也 義蘊云。疏既
T2266_.67.0792c21: 言苦等心及至此唯定者。言此唯定有解。一
T2266_.67.0792c22: 若定集不老。不必招感故。二心變苦等依他
T2266_.67.0792c23: 決定。有漏心變定依他故。若無漏變依他亦
T2266_.67.0792c24: 圓成故。觀其文勢。二解倶通。然後正解
T2266_.67.0792c25: 四十
一左
義亦不定 義演云。疏義又不定者。意
T2266_.67.0792c26: 云。此依他起不唯屬第二性。雖從縁生。無
T2266_.67.0792c27: 漏心變者。亦是圓成實攝。即生下文也
T2266_.67.0792c28: 四十
一左
即由二重攝不同 義演云。疏即由
T2266_.67.0792c29: 二重三性體異故攝不同者。二重三性者。准
T2266_.67.0793a01: 前有二解。一云。若有爲有漏名依他起。若
T2266_.67.0793a02: 有爲無漏淨分依他。亦圓成實攝。遍計所執
T2266_.67.0793a03: 二性實是遍計性。二云。一切有爲者有縁若
T2266_.67.0793a04: 無縁皆是依他起。即無爲・如是圓成實故。
T2266_.67.0793a05: 頌取眞如名圓成實。若妄執此二性爲實。
T2266_.67.0793a06: 即是遍計執性。故云二重三性。依此三性
T2266_.67.0793a07: 所以執法不同。或是依他。或是圓成。故云
T2266_.67.0793a08: 不同
T2266_.67.0793a09: 四十
一左
此但分別非計所執*文 義演云。意云。
T2266_.67.0793a10: 今所變空與變計所執空雖一種是空。然空
T2266_.67.0793a11: 有別。若心所變空相。相從縁生名有體假
T2266_.67.0793a12: 空。若遍計所執空。空體是無如空華等。故
T2266_.67.0793a13: 云彼無體故即是無體故。即是無體空
T2266_.67.0793a14: 四十
二右
如解深密第七等 解深祕三八左
T2266_.67.0793a15: 十七七左瑜伽引用深密。經論全同。顯揚第
T2266_.67.0793a16: 八左中邊第二五左佛地論第二二右
T2266_.67.0793a17: 四十
二右
舊中邊差別眞實 新・舊二論並言眞
T2266_.67.0793a18: 實。深密・瑜伽・顯揚・佛地。皆言眞如。一流轉
T2266_.67.0793a19: 眞實等。義演云。雖眞如體唯是一。約能詮
T2266_.67.0793a20: 有多眞如。名爲分破實實。即以一眞如分
T2266_.67.0793a21: 破作七眞如也。新中邊名差別差別與分
T2266_.67.0793a22: 破名異義同
T2266_.67.0793a23: 四十
二左
舊中邊名新翻不同 舊云生起眞實。
T2266_.67.0793a24: 新云流轉眞實。深密・瑜伽・顯揚・佛地。皆
T2266_.67.0793a25: 云流轉
T2266_.67.0793a26: 四十
二左
此中通言一切有爲彼據内法等* 義
T2266_.67.0793a27: 蘊云。此約諸有爲法有生滅者皆名流轉。
T2266_.67.0793a28: 故通一切。彼言縁起。即十二支故唯内法。
T2266_.67.0793a29: 又小乘縁起支無爲也。然以理論之。諸有爲
T2266_.67.0793b01: 法救縁而起。皆名縁起。何但内法。若爲此
T2266_.67.0793b02: 解與此流轉寛及同。又准下言。流轉者。對
T2266_.67.0793b03: 減滅故多據有漏染法。若據此義流轉之
T2266_.67.0793b04: 名不通一切。即與内法縁起寛相似。疏中
T2266_.67.0793b05: 各依相顯而説。故此與彼寛不同
T2266_.67.0793b06: 四十
二左
七十七唯縁起法 七十七七左*云。一
T2266_.67.0793b07: 者流轉眞如。謂一切行無先後性顯揚三
T2266_.67.0793b08: 云。一流轉眞如作意。謂已見諦諸菩薩以
T2266_.67.0793b09: 増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惟
T2266_.67.0793b10: 諸行無始世來流轉眞實性。既思惟已離無
T2266_.67.0793b11: 因見不平等因見佛地論第七二右云。一
T2266_.67.0793b12: 流轉眞如。謂一切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
T2266_.67.0793b13: 云。瑜伽・此論二文不同。如疏中會。有義
T2266_.67.0793b14: 有爲有二。一四相所遷因等所爲。二煩惱
T2266_.67.0793b15: 所爲。今言爲依後義説。故有爲言但説
T2266_.67.0793b16: 縁起。此説爲勝。下文攝中二性攝故。然顯揚
T2266_.67.0793b17: 云。於染淨法思惟諸行流轉實性。據世間
T2266_.67.0793b18: 淨故不相違。詳曰。非無此理。然下攝云隨
T2266_.67.0793b19: 相攝者流轉・苦集前二性攝。既云隨相。明
T2266_.67.0793b20: 不違理。據増而談。顯揚復云。於染淨法淨
T2266_.67.0793b21: 法不言依世間淨。由斯教理疏説無違。又
T2266_.67.0793b22: 疏下云流轉唯約有漏故者。談彼瑜伽明
T2266_.67.0793b23: 流轉也
T2266_.67.0793b24: 四十
二左
七十七説中邊亦同 七十七七左云。
T2266_.67.0793b25: 二者相眞如。謂一切法補特伽羅無我性及
T2266_.67.0793b26: 法無生性顯揚三八左云。二實相眞如作意。
T2266_.67.0793b27: 謂如前説。乃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衆
T2266_.67.0793b28: 生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己一切身見及
T2266_.67.0793b29: 思惟分別衆相作意不復現行佛地論七
T2266_.67.0793c01: 云。二實相眞如。謂一切法二空無我所顯
T2266_.67.0793c02: 實性然深密・瑜伽・舊中邊。皆唯言相。顯
T2266_.67.0793c03: 揚・新中邊・此論・佛地。皆言實相。具略不同。
T2266_.67.0793c04: 意致無別
T2266_.67.0793c05: 四十
三右
論三唯識唯識實相 義燈六末四十
七左
T2266_.67.0793c06: 論三唯識眞如者。本疏云見識眞如便能
T2266_.67.0793c07: 知此。意説所觀如。要集云。有釋云。三藏解
T2266_.67.0793c08: 云。或用觀智名意眞如。不爾便與後文
T2266_.67.0793c09: 相違。染淨唯識應通三性。此意若説所觀
T2266_.67.0793c10: 如。遍三性故應通三性。今謂。本釋爲正。
T2266_.67.0793c11: 何以故。若取能觀名唯識如。何故七十七
T2266_.67.0793c12: 云。謂一切行唯是識性。又如何言由相眞
T2266_.67.0793c13: 如・了別眞如故一切諸法平等平等。以能觀
T2266_.67.0793c14: 智雖是行收非一切行。又能觀智二乘等
T2266_.67.0793c15: 無。如何平等。若云就所觀説即非能觀。若
T2266_.67.0793c16: 爾既取所觀唯識。何故不通初二性攝。答。
T2266_.67.0793c17: 就所觀性即唯威實。約詮顯者可通三
T2266_.67.0793c18: 性。論云隨相。不障通餘
T2266_.67.0793c19: 四十
三右
顯揚云識分別也 顯揚三九右云。三
T2266_.67.0793c20: 唯識眞如作意。謂如前説。乃至於染淨法所
T2266_.67.0793c21: 依。思惟諸法唯識之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
T2266_.67.0793c22: 唯心染故衆生染。唯心淨故衆生淨義演
T2266_.67.0793c23: 云。三藏解云。即是染淨唯識觀智之眞如也。
T2266_.67.0793c24: 此如是唯識性亦名唯識
T2266_.67.0793c25: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八
T2266_.67.0793c26:
T2266_.67.0793c27:
T2266_.67.0793c28:
T2266_.67.0793c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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