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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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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名爲主者。從喩爲名。如臣依王。王之臣
故名曰王臣。士謂士夫。二釋亦爾。對法抄
一本五十四紙左云。蘊從取生。如草糠火。或能
生取。如華果樹。繫屬取。如帝王臣。此三皆
唯是依士釋。玄應音義二十四二十紙右云。攝
大乘論云卽士釋。應釋云亦言依士。士謂
主也。立名從主故言依士。如言眼識等
也若淸涼等分爲二別。具如別辨
六紙
基學薀玉 此下第七明作斯記中。
此初自謙也 融謂道融。卽羅什弟子。梁僧
傳第六曰。釋道融汲郡林慮人。十二出家。
厥師愛其神彩先令外學。往村借論語。竟
不齎歸。於彼已誦。師更借本覆之不遺一
字。旣嗟而異之。於是恣其遊學。至立年
才解英絕。聞羅什在關故往諮禀。什見而
奇之。謂姚興曰。融公大奇聰明釋子 愷
謂慧愷。卽眞諦弟子。眞諦傳云。對沙門慧愷
等翻廣義法門經及唯識論等。所以別擧
二弟子者。以上已對眞諦・羅什二師稱揚
三藏故 倍當改陪字。或通亦作倍。界身
足論後序 操觚者。文選文賦云。或操觚以
率爾。銑註云。觚木也。古人用之以爲筆也。
觚音姑。爾雅觚竹。又相如傳。蓮藕觚蘆。此
與𦱄通 顏游者。謂顏囘・子游也 函杖者。
禮記曲禮上曰。若非飮食客則布席。席間
函文。疏曰。講説客席之制。三尺三寸三分寸
之一則兩席幷中間空地共一丈。又正義曰。
王肅丈或以爲杖。言古人講説用杖指
故。樞要作丈。二字各有其義故双須用。界
身足論慈恩後序曰。但基虛簉操觚。謬倍函
丈。承暉彫斵 監濫字寫誤。竿廣雅云竿象
笙三十六簧管在中央也。文選江文通雜體
詩云。濫吹乖名實。善註曰。韓子曰。齊宣王
使人吹竿。南郭處士請爲王吹竿。粟食與
三百人等。宣王死文王卽位。一一聽之乃
知濫也。孔德璋北山移文云。竊吹草堂濫
巾北岳 良工者。孟子滕文公曰。一朝而獲
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 暉薀玉
者。文選十七陸機文賦曰。石韞玉而山暉。水
懷珠而川媚。註銑曰。謂上佳句雖無耦對。
在衆辭之中。如石藏美玉山必有光。水含
明珠則有媚。然釋此文諸説皆謂。文拙義
妙猶如薀玉。今謂不爾。果爾則唯言薀玉。
何更添加暉字。言暉薀玉者。三藏歷傳五
天之諸論師。具懷抱斯論之邃致。疏主頻頻
擊發遂以伸其光暉。此謂暉玉。薀玉在于
三藏不關疏主。若爲在疏主。則不應自謙
文辭。故樞要云。大師及乎神栖別館。景阻
炎輝。淸耳目以淵思。蕩心靈而繹妙。乃
曰。今者方怡我心耳。宣尼論語子
罕篇
言。我有
美玉薀論語作韞。小補
韻會蘊本作薀
櫃藏之。誰爲善佑。我
今沽。諸今准斯文。暉薀玉之語本據于文
賦意則用於論語。則以擬三藏不待辨而
著矣
六紙
凡斯云爾 此明具受指授製造斯
記。非專事胸臆。卽是所以名爲述記也。
疏主謙光往往稱爲三藏之訓授。如總料簡
章終等 指麾者。吳書曰。孫堅少爲懸吏。
與父載船至錢唐。海賊掠取賈財。堅操刀
上岸以手東西指麾。賊望見以爲官兵捕
之。委財散走。麾者擧手曰麾。又指也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一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二一本
之二

次言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者。三藏法師
奉詔譯如常。玄奘行状如慈恩傳・續高僧傳
中。然奧書云。顯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於玉
華肅誠殿。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然續高僧
傳五十七紙云。以顯慶五年正月元日創翻
大本。至龍朔三年末了。凡四處十六會統總
六百卷。般若空宗此焉周盡。於問又翻成唯
論・唯識二十論・品類足論等此傳與
奧書年代稍異。慈恩傳中翻般若年月與
續傳全同。非擧翻唯識等。慈恩傳云。以顯
慶四年十月。法師從京發向玉華宮。幷翻經
大德及門徒等同去等。然則奧書云顯慶四
年十月譯者。此是三藏從京發向玉華宮
之年號。非正譯時也歟

紙右
論云稽首諸有情此是護法菩薩等歸
敬偈也。然俱舍論有歸敬頌及長行釋。並
是世親菩薩之所製也。攝論唯有歸敬偈
無長行釋。本・釋兩論作者不同。今同攝論。
又准俱舍論等。正宗頌前皆置頌曰之言。長
行冠以論曰。今論亦同。頌之言不通長行。
論通二種。今云論云亦無巨妨。自下牒文
皆唯云論不加云字。諸論皆置曰字。辨中
邊論述記釋初歸敬頌云論云。稽首造此論。
乃至當勤顯斯義。述曰。此論一部總有三
分等。此同今疏用云・曰字。加乃至言越隔
間此與今疏不同耳。云者古雲字也。若
言云云則衆語也。曰者。説文象口氣出。徐
曰。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氣出也。二字差別
可准知矣。淨影釋起信論曰云。馬鳴菩薩
説法之辭。賢首云。簡論異經之辭。淨影
解論以爲活用。賢首爲死字釋。今亦爲死
字。然而非謂簡異經律。欲加詳釋預擧
本文。牒云論云。今乃解釋開演之初故具牒
頌。下文不爾。中略牒文。多頓至言。應知」
初紙
機有亦異 義演云。疏機有三品不
同者。意説。不定性人歸於佛法智解淺深三
時悟異。名曰三機。非定別有三人名三機
也。何以故。以唯對不定性立三時故。卽
如憍陳如等。從始至於具三根也。故云
機有三品不同。敎亦三時有異燈云。
如來聖敎體一眞如。平等利生實無差異。
然隨根性悟解不同。漸頓殊説敎爲異。故
法花云。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
生長各異。寶性論中。猶如一河三獸渡水
得淺深異。攝大乘論。如一寶珠隨求雨
異。無量義經。常説一相。悟解不同。得諸果
異。故如來敎隨機説別。初對外道等。説我
爲無談法爲有。次對小乘。破執法有説
法亦無。後令趣實方爲顯説非空非有。故
瑜伽釋云等
初紙
無明有我 瑜伽釋三紙左云。今説此
説所因云何。謂諸有情無始時來。於一切
法處中實相。無知疑惑顚倒僻執。起諸煩惱
發有漏業。輪迴五趣受三大苦。如來出世
隨其所宜方便爲説種種妙法處中實相。
令諸有情知一切法如是如是空故非有。
如是如是有故非空。了逹諸法非空非有。
遠離疑惑顚倒僻執。隨其種性起處中行
漸次修滿。隨其所應永滅諸障。得三菩提
證寂滅樂義演云。疏無明所盲至迷執有
我意云。無明是能盲。異生是所盲。無明者卽
通取一切無明。不唯取發業者。起造惑業
者。起卽起惑。造卽造也
初紙
仙人鹿苑 義演云。疏仙人鹿苑者。上
古有仙。多於此處修仙道故。念佛三昧經
第四云。於古仙住處。又大集經第二云。於
仙人住處而轉法輪。又彼經云。彼處常饒
寂靜仙人故然解深密經不言住處。彼經
第二十六紙右云。再時勝義生菩薩復白佛
言。世尊初於一時在婆羅痆斯人隨處施
鹿林中等。決擇鈔上九紙右云。章波羅尼斯
者。何名仙人隨處者。婆沙説。有諸仙人
以乘神通見鹿薗王。諸經如五百仙人。得
婇女遂失神通*隨於薗中故名*隨處
鹿薗者。妙經玄賛四五十二左云。梵云*波羅
痆斯。云波羅奈訛也。中印度境。乃至因而
謂之施鹿林焉。鹿野之號自此而興。西域
記第七四紙亦同。玄應音義二十四十四紙左云。
婆羅痆。如黠切。國名也。舊言*波羅奈。譯云
江遶域。言此國名靑黃等色名和合色也。
烏莫迦華等色名俱生色也。烏沙斯星此
云大白星。取其白色也。新婆沙百八十三
六紙右云。問。何故名婆羅痆斯。答。此是河名。
去其不遠造立王城是故此城亦名*波
羅痆斯。問。何故名仙人論處。答。若作是
説。諸佛定於此處轉法輪者。彼説。佛是最
勝仙人。皆於此處初轉法輪故名仙人論
處。若作是説。諸佛非定於此轉法輪者。彼
説。應言仙人住處。謂佛出世時。有佛仙及
聖弟子仙衆所住。佛不出世時。有獨覺仙
所住。若無獨覺時。有世俗五通仙住。以
此處恒有諸仙已住今當住故名仙人住
有説。應言仙人*隨處。昔有五百仙人
飛行山中。至此遇退因縁一時*隨落。問。
何故名施鹿林。答。恒有諸鹿遊止此林故
名鹿林。昔有國王名梵逹多。以此林施
郡鹿故名施鹿林。如羯蘭鐸迦長者於
王舍城竹林園中穿一池。以施羯蘭鐸迦
鳥令其遊戲。因名施羯蘭鐸迦池。此亦如
是。故名施鹿林舊翻名迦蘭陀鳥
善見論其形如鶛
出于西域
記第七初紙右法華攝釋一二十六紙右云。疏仙
人*隨處者。按婆*沙云。昔時有王。將諸婇
女在園遊觀。有五百仙人乘空而度。見
已*隨落。因立名焉。又按菩薩念佛三昧經
第四云。於古仙住處三轉法輪。又大集經
第二云。鹿野林中仙人住處轉正法輪。又轉
法輪經論釋云。彼處常饒寂靜仙人。是故世
尊在彼處轉。更有多文皆同於此。問。何乃
相違。答。大小乘異。法輪經論亦同大乘。問。
瑜伽深密文旣言*隨。爲同小部。爲取大
乘。若同大乘。何乃言*隨。答。爲二釋。一隨
轉理門文言*隨故。二依大乘義*隨者卽是
住之異名已上瑜伽倫記二十下十五紙右云。景
云。舊云名仙人住處者非已上
記文
今謂。義演本
據攝釋。然准婆沙。舊言住處亦是一説。何
必非乎。各據一義。並不相違
初紙
説阿笈摩 宗輪論述記七紙左云。阿笈
摩者。此翻爲傳。展轉來之義。或翻爲敎。下
四本
三十五
亦有二義。阿笈摩梵語也。亦云阿
逹婆。西域外道書名。四韋陀典之一也。笈
極𦠜切。探玄記九二十一紙右云。阿含正音
名阿笈摩。古翻名淨敎。又譯名來。以此
言敎從無煩惱人邊來。今譯名傳。謂此聖
是三世佛之所同説。但古今諸佛相傳
而説。非新翻作。故名傳玄應音義二十
十六紙右云。阿笈摩渠業切。亦言阿伽摩。此
云敎法。或言傳。謂展轉傳來以法相敎授
也。舊言阿含訛略也*荊溪以爲無比法
者誤也。阿含與阿毘曇以其聲近故致
錯。義演云。疏阿笈摩者。若大小乘經皆得名
阿笈摩。阿笈摩是梵語。此云傳。皆是上代諸
師展轉傳來故云傳也。然小乘人結集之時。
卽取佛一代所説言敎言阿笈摩。卽四阿含
經是也。若四阿含經所不攝者卽名零落
經。亦名解脱經。如下云。解脱經中亦密意
者阿賴耶識。卽指此零落經也。問。若
一切經皆得名阿笈摩者。何故小乘人結集
卽取佛一代所説敎名阿笈摩。大乘中結
集一切經中卽不名阿笈摩。答。大乘中亦
説。所以法華中有阿含甚深是。今者且據
佛初成道説四諦敎。約所增勝故小乘敎偏
得名傳*文字彙曰。極葉切。箝入聲。釋藏
此讀。今謂。後人曲習。不足准則。囊哲
不爾。故玄應音義云渠業切。可以准知。
義演云。前代諸師傳來故云傳者。此釋非也。
准瑜伽論。三世諸佛展轉傳受故名爲傳非
謂諸師傳來・瑜伽八十五二紙右擧二十四契
經中云。第二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
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
四者增一阿笈摩具釋
四名
至下結文云。如是四
種師第展轉傳來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説
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經已上
論文
倫記二十二上
三十六
紙左
云。阿笈摩者此名爲傳。如*此敎前佛
後佛展轉傳説無有異。故名爲傳。不同昔
云阿含名淨敎也。此中自釋等已上
記文
 准瑜
伽文。正應翻傳。賢首並倫記中簡異古今
亦有由也。淨影十地記翻爲淨敎。又不允
當。可知
初紙
令小根趣大 義演云。疏令小根等至
解深密等者。意云。謂有情根有三品不同。
所以説敎亦初・中・後三時有異。問。且如説
敎三時易知。根性三差如何辨釋。若聞阿
笈摩卽名小根。卽聞小敎亦證小果故
云漸登聖位也。後時如來觀此小乘根有
堪聞皆空敎。所以於鷲嶺説般若等經。旣
聞經已卽名中根。若如是者。云何言聞般
若等令中根皆捨小趣大耶。答。如來説
意欲令此中根捨小果而趣大乘。所以彼
聞經已。棄執有心計空爲定。何以故。以
如來密意説一切法空故。問。何故名捨小
歸大。答。未聞般若名小根。旣聞般若名
中根。卽中根對小名大也。爲聞般若敎故
卽從小至中名捨小歸大*文義灯一本初紙
云。初對外道等説我爲無談法爲有。次
對小乘破執法有説法亦無。後令趣實
方爲顯説非空非有。故瑜伽釋云。乃至廣説。
又惠日云。此對外道皆執有我。爲破此有
令入人空。且密説人空義。顯爲小初説法
有。次破法有密説法空。涅槃會中方爲顯
説除外道執有故説空。除聲聞執空故
説有。以明佛性。非妄計我故非有。有常
等故非空。合第三時已上今謂。淄州且就破
執。初言外道二言小乘。若論正機。初是
小乘。第二大乘等是也。如經論等。又守千
崆峒記。初約正所破唯爲聲聞。實兼諸
乘皆獲利益。第二亦依正被准爲趣大。
實具三乘。第三通被。一正餘兼。雖與前同。
談敎顯説唯依*正被。亦須具明諸乘境等。
故名普爲。不同初二被。雖諸乘皆得利益。
敎非顯説。談由餘機。智惠之力依略悟廣。
非敎之力。故被不同。不名普爲等。又疏
主意唯立三時敎者。依證果邊。若謂人天
卽有四時。其二乘者方便學法。是彼初學
故略不説。今依師授略叙古今時利差別。
其諸有智任情取捨已上總
料簡章
決擇鈔上本十二
紙右
云。章此依證果至卽有四時者。今立三時
但約得聖。不約人天。若説人天卽有四
時敎。章言二乘至略不説者。此釋人天時
也。問。何故得知人天乘是聲聞方便。答。信
解品云。以冷水灑面等卽其
初紙
密義意趣密義意趣者。四意趣中之
隨一也。四種意趣具如攝論・對法等中。第九
初紙
云。卽依此前所説三性立彼後説
三種無性。謂卽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
説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今謂。第
一有敎亦隱密説。非唯空敎。故法華玄賛
第一十六紙右引解深密經已云。依此經文
阿含經等爲第一時。總密説有。不明
有其何性大般若等爲第二時。總密説空。
不明空者亦空何性。華嚴經等爲第三時。
顯了説有。有依他圓成。亦顯了説空。空所
執性。故善戒經等云。有爲無爲名爲有。我
及我所名爲空。乃至廣引金光明・涅槃等。
瑜伽倫記二十下十五紙右云。爲趣二乘偏
説四諦。安立諦有是諸敎執淨安立處。此
卽隱密爲説依他圓成二性是有。恐增空
見而不爲説遍計所執性空名不了義。第
二時中。爲初發起大乘諸菩薩衆。破其有
執説大般若諸法空。卽是隱密爲説遍計所
執自性本無。恐增有見未爲説依他圓
成二性是有名未了義。於今第三時中。爲
久學菩薩説解深密經。具辯遍計所執無
餘二性有有無義。是説二性有。卽是義當
爲發*起二乘者説。説遍計所執空。卽
是義當爲初發趣大乘者説。具説三性空
有義。是卽當彼爲久學菩薩轉正法輪了
義説也。故言普爲發*起一切乘者説眞
了義。泰云。初轉聲聞四諦法輪。第二時爲
發*起唯一性空大乘者説諸法無自性性。
然不約三性三無性分別故名隱密相轉。
但言一切皆空不説依他圓成爲有。如大
品等是其敎也。於今第三時。爲發趣一切
大乘者。以普明了説三性三無性轉正法
輪。更無有上。如華嚴等是其敎也。以説
橫計法無。因縁及圓成法爲有故。第二敎
中不明三乘成佛故但説大乘。第三敎中
辯不定性三乘成佛故名一切。義灯一本
紙右云。約前後亦有二義。初説生空。次説
法空。二者初説生空密詮法有。次説法空
密詮法無。後方顯明生法二執所取不有。
若離二執眞俗不無故經説云。有爲無爲名
爲有。我及我所説爲空
初紙
便撥上理 義演云。疏便撥二諦性
相皆空者。二諦者眞俗二諦也。性相者有兩
解一云。性者唯勝義諦。相者卽依他起。撥
此二種總無名爲空也。二云。性相通於二
諦。且眞勝義中性相者。一眞法界卽是性。分
爲六種無爲・九種無爲等卽名相。有多無
爲相狀故。若依俗諦。性相者。如依他法
體卽名性。如意識以了別爲性。色以質
礙爲性。餘者准知。相者。諸法各各有如是
相貌今謂。初説爲正。後説鑿矣
初紙
由斯有空 演祕云。疏由斯二聖互
執有空者。問。准望不定立有三時。何有
二聖互執有空。答。豈言不定唯祇一人。人
旣有多。悟亦前後。前後各以所證爲是互
執何失。又縱一人。執前後別。對執不同亦
得稱互義演全同。今謂。此文意者對不
定機。初中二時説有空敎。初在鹿苑。次在
鷲嶺。散説如是。是故衆聖懷有空見鬪
鋒起。爲除此見佛説第三了義言敎。敎
隨機起。何唯一人。泛通群聖而説。約一人
前後者非也。旣言二聖亦言互執。其不約
一人必矣。義林章中。有敎指憍陳那等。空
呼須菩提等。唯識料簡云。憍陳那及餘
生聞四諦敎。亦云。由斯群品互執有無等。
准如上文。不約一人炳然可知
一紙
令中根品捨小趣大 義蘊一一紙右
云。此言中根非謂中乘。卽以執空之者
名中根。在執有及中道之中也。又此漸悟
之類非決定小。又非頓悟。從小趣大故
名中根。此解爲正以上今謂。第二解者却非
正也。何者。若言漸悟爲中根者。執有之
類應言中根。此類亦是不定性故
一紙
迷謬競興 全不解了名之爲迷。少
智邪解名之爲謬。或但不解無明名迷。若
不正解邪見名謬。如下二十六紙左具釋。義
演云。疏迷謬競興者。問。如何言迷謬者。
答。有二解。一云。小根執法實有不了法
空名迷也。於其法空全不解故。謬者。
中根人旣聞般若經總撥爲空以爲上理
名謬也。以勝解故。卽執有執空皆有迷
謬。且如執有有迷謬者。以迷於有不了
法空名迷。全不解法空。故妄執法實有
名謬。以邪解故。然執空亦有迷謬者。迷
此空故於中道義全不解故名迷。暗計此
空爲是者名謬。以邪解故。通二種義亦
無違
二紙
爲除義教 問。第二空教既除初時
有執。何有再除乎。故義林云。須菩提等迴
心趣大。彼聞法空隱密言教便撥諸法性
相都無。何所造修。何所斷捨。佛爲除此復
説唯識三性等教准此文勢。彼此相對以
顯唯除空執。此中何云雙除空有乎。義演
云。疏如來爲除此空有執者。問。説唯除空
執。何故兼説有耶。答。如來説教。群聖既多。
執有執空類應非一。説除空有。於義何
妨。又云。約一人。先起有執後起空執。今
通前説故云除空有執。義亦無違。意就中
道第三時教説除空有之言也。故知第三時
教名了義大乘又笠置師會云。般若除有
是隱密義。第三中道是顯了義。故無相違。今
謂。義演初義爲優。第二約一人者非也。如
上已破。又以顯密會迂矣。又義林中且約
三教次興各別破執不遮雙除故不相違」
二紙
解深密等 演祕云。疏解深密經説唯
識者。按彼經第一十六紙右云。廣惠當知。
於六趣生死彼彼有情。或在四生身分生
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就。廣惠此識
名阿陀那。亦名阿賴耶。亦名爲心。爲依止
故。六識身轉。如依暴水而有浪生。依淨明
鏡有影像起瑜珈七十六初紙全引此文。
義演亦同。今謂。引證之文略取其意。非經
全文。識相識性五法事理括囊一言立以唯
識之目。若領會此旨。則所引之文可的證
著矣
二紙
於眞諦留捨 二諦章云。世俗諦四名
者。一世間世俗諦。亦名有名無實諦。二道理
世俗諦。亦名隨事差別諦。三證得世俗諦。亦
名方便安立諦。四勝義世俗諦。亦名假名非
安立諦。顯揚論説。四種俗諦皆是安立。前三
可。云何第四亦名安立。勝義諦性自内所
證。爲欲隨順引生彼智。依俗安立名勝義
俗。初之三種相可擬宜。第四勝義假名施設。
勝義諦四名者。一世間勝義諦。亦名體用顯
現諦。二道理勝義諦。亦名因果差別諦。三證
得勝義諦。亦名依門顯實諦。四勝義勝義諦。
亦名廢詮談旨諦。前之三種名安立勝義。
第四一種非安立勝義下疏一本七
十二右
亦同。義
演云。疏悟證有方者。意云。方者方法也。既
離二執處於中道。即是悟證眞如之法也。
疏於俗諦中妙能留捨者。意云。依四重世
俗諦説。一一諦中皆爲留捨。第一有名無實
諦。謂瓶衣等既無實體。但可言捨。有作用
故須留。第二隨事差別諦。約蘊處界辨。然
蘊・處・界通有漏無漏。有漏法捨。無漏法留。
第三約方便安立諦辨。苦集是有漏法捨。滅
道是無漏法留。第四約假名非安立諦辨。
執二空門者法捨。二空門之理法留。故云
妙能留捨。又解云。不謂約四重俗諦説。但
總約俗諦中説。依他法留。遍計法捨。於依
他中。染者能法捨。淨能留義蘊云。疏於
眞諦理悟證有方等者。唯以眞如名眞諦。
餘皆名俗。淨留染捨。又依他遍計無漏有漏
如次留捨已上今謂。此釋與義演文解大同」
二紙
爰引六經 爰周伯溫云。爰訓引。以
爪又于會意別作援非也 六經者。一華
嚴經普義熙十四年。北天竺三藏佛陀跋陀羅譯。此云
舊經六十花嚴。又證聖元年。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
譯。此云新經
八十花嚴
二解深密經唐三藏玄弉譯。七品五卷。
解莭經一卷。眞諦譯。與
初五品同本。又相續解脱經一卷。
求那跋陀羅譯。與後二品同本
三如來出現功德
莊嚴經經本不傳四大乘阿毘逹摩經經本未
傳。今攝
大乘論即釋此經中攝大
乘品故取爲論名
五楞伽經此經前後合有四
譯。今唯有三本。
一劉宋元嘉二十年。天竺求那跋陀羅譯。爲四卷。二元
魏廷昌二年。菩提流支譯。爲十卷。三唐于闐實叉難陀
譯。爲七卷。更有
一本。闕而不傳
六厚嚴經即密嚴經也。玄弉翻譯。
引之與今密嚴經不
同盖爲此也。大乘密嚴經三卷。日照三藏譯。泰法師
佛地疏云。法師持梵本來。若翻可得五六卷許。然未
翻也云云。義濱云。密嚴經是同本也。問。歷覽斯論顚
末。援引佛經非唯六經。引用解脱・阿含二經以證
七八二識。依佛地經光顯四智功德。證成本有種子。
援引無盡意經。細辨變易生死提示勝鬘經説。又説
有情隨心垢淨本據維摩等。今唯拔出六經有何
意者。答云。若約一部所引。廣通佛地・勝鬘等經。豈
唯六經。今所提擧唯在證成第三時唯識中道之宗
致。非通一部。問。若爾。下論證唯識義引維摩經
不擧莊嚴。疏主何以捨彼取此耶。答。取捨非無其
旨。取莊嚴者。如眞諦等皆以眞如爲第九識。如
唐三藏淨位第八加爲第九識。古今大爲矛盾。然莊嚴偈
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依准斯文。淨位第八爲第九識煥乎可觀。又維摩經
隨心垢淨之説源出阿含。是故彼經指示如佛所説。又
維摩經或爲空教或爲中道。輿師異説未決於一。無
垢稱疏云。依清辨空教。依護法中道。章中亦出古
德義云。維摩思益大品空教。疏主取捨盖爲此也。義演
云。又如亦難更引起盡多界解脱經等。但爲證傍
義引成。非正證唯識道理。故此不説。言了相大乘
者。即顯現説故名爲了相。若密意説名不了相。泰抄全
依義
二紙
十一部論 十一部論者。一瑜伽師地
彌勒菩薩説。無着菩薩造。
玄弉三藏譯。爲百卷
二顯揚聖教論頌
卷。
前七卷論解此頌。無
著菩薩造。唐玄弉譯
顯揚聖教論無着菩薩造。玄弉
三藏譯。爲二十
三大乘莊嚴經論本頌彌勒菩薩説。無著菩薩造。
釋論世親菩薩造。唐貞觀四年。
波頗三藏譯。爲十五卷。下疏四本(二十六左)云。然莊
嚴論頌文彌勒所説。長行釋者世親所爲。舊人不知總
謂天親
作謬也
四集量論陳那菩薩造。眞
諦・義淨兩譯
五攝大乘論
菩薩造。眞諦譯。三
卷。佛陀扇多譯。二卷
攝大乘論釋天親菩薩造。梁眞
諦譯。爲十五卷
此云梁論。隋逹摩笈多譯。爲十卷。唐玄弉譯。
爲十卷。無性菩薩造。唐玄弉譯。爲十卷
六十
地論天親菩薩造。菩提留
支譯。爲十二卷
七分別瑜伽論彌勒菩薩
造。未翻

 八觀所縁縁論陳那菩薩造。唐玄弉譯。一卷。
與眞諦無相思塵論同本
觀所縁縁論釋護法菩薩造。
義淨譯。一卷
九二十唯識論世親
菩薩
造。唐玄弉譯。一卷。大乘楞伽經唯識論。菩提流支譯。一
卷。大乘唯識論。眞諦譯。一卷。與二十唯識同本。護法
菩薩更作釋論名唯識道論。玄弉所翻。又義淨所
翻名唯識順釋論。亦名唯識寶生論。徳光亦作。如
樞要此
疏引
十辨中邊論頌彌勒菩薩説。
玄弉譯。一卷
辨中邊論世親
菩薩
造。唐玄弉譯。三卷。與眞
諦所譯中邊分別論同本
十一大乘阿毘逹摩集
無著菩薩造。唐
玄弉譯。七卷
大乘阿毘逹摩雜集論安惠菩薩
以師子
覺釋合爲一部。唐
玄弉譯。爲十六卷
二紙
此約法門 此下總明漸頓二教及
三時有無差別。法華玄賛一十三紙左云。初
顯時者。諸佛設教略有二種。一頓二漸。頓
即被彼大機。頓從凡夫以求佛果。如勝鬘
經所説一乘。一乘是權。四乘實故。漸即被彼
從小至大機。如此經中所説一乘。一乘是
實。二乘權故。此經多被從彼二乘以求佛
果。多是漸教大乘所攝。決擇鈔上十一紙右云。
章約理及機漸入道者。理爲道理。機謂機器。
義演云。問。約機可爾。如何約理以辨三時。
答。據實理無三時。今約證有淺深故。理
分三時異今謂。決擇理爲道理。義演爲
眞理釋。以言證有淺深故。義演爲優。料
簡云。理有淺深。機有漸次。理即從淺至深。
機亦大由小起。對機及理。依漸教門。故深
密經説三時別。又玄賛一十六紙左云。若以偏
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一・五等。不可難
以一雨普潤三草不同教但有一。其頓悟
之機一果之證。即依此理無三時之教。若
機成漸次大從小生。教定有三。應機説故。
將理會教名爲一雨。將教就機説三乘法。
或三或一。理不相違
二紙
如瑜伽論廣説其相 七十六初紙
深密經第一十六紙右文。如上演祕中引。論中
全引此經故爲論中經。今指論中所引之
經故。與章不同。義林章云。述今文者。如
解深密經第一卷瑜伽決擇第七十六
二紙
解深密經 義演云。疏解深密經説唯
説是也。意云。此即是第三時教。然解深密
經中亦廣有三時教。如勝義生菩薩問云。
如世尊先説有教。是爲希有。第二説有法
空教。亦方世尊重今此時中説不空不有教。
更方奇特等。廣如彼説彼經第二十六丁右
云。於今第三時中。普爲發趣一切乘者。依
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
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
奇最爲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
容。是眞了義。非諸諍論安是處所
二紙
即華嚴中 唯識論第七曰。如契經説
三界唯心云云疏云。三界唯心即十地經第八
卷第六地文。花嚴所説云云演祕云。案彼經
第十九頌云。譬如工畫師不能知自心而
由心故畫。諸佉性如是。若人知心行普造
諸世間。是人即見佛了佛眞實性。若人欲
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
起。明詮云。古花嚴第二十六明第六地中
云。了逹於三界但從貪心有。知十二因縁
在於一心中。如是則生死但從心而起。心
若得滅者。生死即亦盡云云新經第三十七
明第六地中云。了逹三界縁心有。十二
因縁亦復然。生死皆由心所作。心若滅者。
生死盡云云又第五十四云。菩薩知三界唯心
三世唯心。而了知其心無量無邊云云疏云。
世親攝論第四無解。無性第四廣解十地經
名體。言唯心者。心・識是一。唯言爲遣所取
境義。由彼無故能取亦無。不遮心所。不相
離故。如説若無心所未曾得
二紙
此約多分 義林章云。約其多分。即初
成道華嚴等中説唯心是。決擇鈔上十一紙右
云。章約其多分等者。約多分言。言華嚴經
被頓悟。據少分説。亦被於漸。言法花唯
被漸者。亦據多分。初時説教具被三乘中。
説空教亦具頓漸。後三准知。約多分言。
得有如是。約少分言。初説有。次説空。後
雙説。義演云。疏此約多分者。意云。説華嚴
經是頓教者。約多分説。如入法界品。五百
聲聞亦在會座。明知亦通漸教。今據唯被
菩薩大不由小起。約此道理説是頓教
也。問。佛初成道總未度人。即説華嚴如何
得有舍利弗等六千人耶。答。華嚴法門有
七處八會。不可一時説盡此經。不妨中間
更化群品説有教等。故華嚴法界品既在於
後得有聲聞而有何爽。問。既云説華嚴
經而有間斷。如何總得名華嚴耶。答。雖
復間斷。流類是同。總名華嚴。猶如大術經。
佛向忉利天安居。爲母説法。後時下來説
涅槃經已入涅槃。摩耶夫人知已下來。如
來復從金棺起爲母説法。雖復説法而有
前後。以是爲母説故。總名爲大術經。如此
類例非一也。問云。既云有聲聞。未審是化
是實。答。亦有斷云。是化。佛初成道未度人
故。亦有斷云。是實。據此中間度人不妨實
也。問曰。此聲聞華嚴經生領解不。答。初
經説如聾如盲。後文殊菩薩發起之後
方能領解十種法門。故此教門通被漸也
料簡上九紙左云。彼經八會非是首末相續説
故。初之七會成道即説。故在初七未有聲
聞。入法界品後時別説。故第八會亦有聲聞。
如大般若。雖云一部非十六分相續説。謂
佛成道於至涅槃。所説大義相似聖者結集
以爲一部。故佛化內諸有難思。雖前後説
合爲一部。由第八會後時別説。於事乃理
皆不相違。上古諸師種種異解。既未悟此
所以皆非。故花嚴經通被頓漸。不應唯説
是頓教收。又法華經分別功徳品云。佛説如
來壽量品時。八世界微塵數衆生發菩提心。
如是等文處處非一。如何定判名爲漸。法
花經等唯被漸悟。是故不應如是定判。若
立頓漸隨於□部約機及理説者無違
二紙
今論所明 上來總明三時漸頓。自下
別判此論。了義燈一本八紙右云。問。若據漸
入。此等諸教是第三時。第三時教普爲發趣
一切乘者。今此一論正被何乘。若爲三乘。
如何破彼。若唯被大。非第三時。答。破我
之文通入三乘。破二乘處令唯入大。又破
彼執不破彼乘故通爲三義演云。疏二
種皆是者。意云。今此論所明唯識教者頓漸
二教皆是也。故云二種皆是。如疏云。若不
姓至無定教者。即解頓漸所由也
二紙
若對不定性 法華玄賛一十五紙右云。
依今新經。頓教大乘但唯一時。與一大機賛
不從小起。教被唯一故。漸次大教乃有三
時。解深密經中云云
三紙
此顯頓漸等料簡上八紙右云。且依此
方古徳共説。佛教有二。一頓二漸。爲諸
大菩薩大根大莖頓悟者説。大不由小起
故名爲頓。即華嚴・楞伽・大雲・法鼓・勝鬘等
是。始從道樹*於至雙林。從淺至深漸次
説法。初説人天善法。謂三歸五戒業。次説
二乘人空之教。謂阿含等。次説大乘法空
之教。謂般若等。次説一乘無二教。法華經
等。乃至雙林爲除四倒説佛法身常樂。我
淨佛性常等。初説人天施等善法令離惡
趣。次爲二乘説無我等令出生死。後般
若等令求大果。然於其中由先執有初爲
説空。所執既除説無二果。又先未迴知無
我即説常樂。恐彼疑生故涅槃時方爲演説
此等諸教。從淺至深。大由小起。故名爲漸。
如是立者其義可然。定判諸經即不應理。
所以者何。如華嚴經云云義林章一十五紙左
云。多分頓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應益
故。華嚴説有聲聞在會。深密亦有聲聞發
心。勝鬘經中亦説一乘意生身等。攝大乘説
爲不定人説一乘故。法華經中分別功徳品
言。佛説如來壽量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
衆生發菩提心。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
法花亦被頓悟。華嚴亦有漸悟之人。若依
覺愛定唯一時無漸次者。即違深密説有
三時。若依劉虬定有五時前後次第。復無
文説。然違三時。今總不依。若據衆生機器
及理。可有頓漸之教。然不理同於古説。若
不約機定判一經爲頓爲漸時增減者。頓
漸不成。決擇上十一紙左云。或立一時至五
時等名時增減。不約理教時頓漸不成了
義燈一本七紙左云。爲對漸悟説教三時。若
對頓悟無三時別。又所説經非定如是前
後次第判爲三時。並約所説義類相從。望不
定性當第三時。不爾。華嚴第二七日世尊即
説。可對漸悟在般若等後方始演説判屬
第三。此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類云云
秋篠云。一約先後者。義前後也。義理淺深三時次第
也。二約義類者。顯此三時類攝諸教文。今謂。此
釋非也。至
下當辨
通路記云。補己飾宗一云。問。此立
三時與前眞諦所立何異。答。眞諦所立定
約年月故爲不可。今所立者但可以義相
從。不同前後。若談有義初時教收。若談
空義第二時攝。雙彰空有即第三時。故與
前立其相懸別。問。今定教宗。何故乃約三
時已説。答。即以三時所説以爲三宗。所言
時者非年月時。合道理故名之爲時。但諸
教中與實義合初時教收。與空義合第二
時攝。若合中道即第三時。由此不約年月
爲時。故與眞諦所立有異。然解深言初
時等者。此約教有淺深以立三時之異。有
教理淺故名初時。餘二漸深説爲中・後。此
即同金光明經轉照持三種法輪也。此唯專
約義類次第明三時相。是故無有攝教不
盡。法相學者陳三時義異義多端。或唯義
類。或義類爲本兼收年月。或亦返此。或義
類年月雙存。異義區分一編難定。任學者
各得其宜。問。章今段文若約叙違既約義
類何有不盡。答。深密三時正約年月。以此
攝教有不盡過。前後乖違事不攝故。又同
學抄依唯義類傳。正依義燈會深密三時文。
以爲義理淺深。疏主相從而言。其文且擧
一二。法華玄賛一十六紙引深密已云。依此
經文。阿含經等爲第一時。大般若等爲第二
時。華嚴經等爲第三時。總料簡章云。略示教
者。四阿笈摩等是初時教。諸説空經是第
二時教。華嚴・深密・唯識教等第三時也。然
疏主意非會深密文以爲淺深。又明約前
後非如淄洲言非約前後。義燈下文云。經
辨三時非約前後。但以類相從有爲第一。
空爲第二。俱爲第三。今謂。此釋未穩也。經
文炳然臚列前後歷叙次第。無有類聚有
空等義。經中初擧第一時教。言初成佛已仙
人鹿苑説四阿含。陳如等最初得道等。又擧
第二時教。言次於鷲嶺説般若經。須菩提
等得道等。此等經文具擧時處人法。叙第
一第二等教漸次相繼而起。然經所明三時
正約漸機而立。故疏主釋處處皆同。玄賛
云。若以偏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一五
非一者遮菩提流支一時教。非五者遮劉虬五時
教等者等取菩提流支頓漸二教或半滿二教等
 
其頓悟之機一果之證。即依此理無三時
之教。總料簡章云。約理及機。漸入道者大
由小起。乃有三時諸教前後解深密經説
唯識是也。若非漸次而入道者。大不*由小。
即無三時諸教前後。又此疏中明言。漸教
法門以辨三時。即有三時年月前後深密
是也。若頓教門即無三時前後次第。淄洲云
非約前後者。曲文成義。甚難信用。然於
玄奘・慈恩等釋中。未見分立前後義類之
二門。又玄賛・義林及此疏等皆云解深密經
有年月三時前後。何有釋爲類從。皆出于
沼公之胸臆。學者擇而居焉。秋篠・笠置等會
釋經第一二等以爲義理淺深本據義燈
恢張其義。專攀枝條不究根源之所由。叔
世釋家多有斯病矣。然慈恩等意依深密等
經瑜伽等論立三時教。以折一化之始末。
如華嚴等。違年月前後。會以漸頓。判教大
致如是足矣。三藏遊于西域謁諸論師研
覈經論。然考慈恩傳等中。無有三藏辯論
一化之大判。淸涼玄談不分有五分立十
意。流支此不分意。劉虬五教是分教意。今疏
主意折衷立教。況有典據。所立唯止於此。
何及縷立義類相從二門。又日照三藏答
于賢首。唯指智光・戒賢。即當第二・第三之
教。依之而推。則梵土論師剖判經論不似
支那天台・賢首等。慈恩追襲三藏唯依深
密等不加細判。淄洲已下爲欲會通他宗
之難。更立二門以攝遺漏。其義雖巧然
不順玄奘・慈恩等釋。況孤負經旨遠矣。宗
法相者悉斯大致
三紙
依瑜伽等五無 樞要上本十二紙
云。所被機中有三。初述異。次會同。後
被機。初述異者。法華經説。十方佛土中唯
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以教
准機唯有一機。涅槃亦言。師子吼者是決
定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衆生亦爾。悉皆
有心。凡有心者悉皆當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故諸衆生唯有佛性。准天親攝論
云。上乘・下乘有差別故。菩薩聲聞各有三
藏。不論獨覺・不定・無性。有別廣教則分
爲二。獨覺・無性皆無別藏。十力等中。根上
下。智力亦唯有二。准善戒經・持地論文立
爲二。一有性。二無性。無始法爾六處殊勝。
有性也。唯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無性也。
准法華經。亦可説有三。求三乘者授以
三乘。故彼論云。四種聲聞不爲趣寂增上慢
者而受記故。有果乘故。但説有三。依涅
經亦有三。如病人有三。一若遇不遇
良醫。決定可差。菩薩也。二遇則差。不遇不
差。二乘也。三遇與不遇皆不可差。無性人
也。又云。又勝鬘經云。謂離善智識無聞非
法衆生。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求聲聞者
授聲聞乘。求縁覺者授縁覺乘。求大乘者
授以大乘。是名攝受正法堪能荷負四種
重任。此中以通從別。有性爲三。無性爲一
瑜伽論倫記一下初紙右云。其五種姓義名
據楞伽經所明五種。無有無性有情終不
成佛者。以別義明菩薩闡提終不成佛。按
此論所明五種。其決定及無性終。不成佛。新
舊諸師立破道理略而不述鳩集數文列
爲五種。非謂全具一處。故傳教師破云。瑜
伽無五性文。然佛地論第八紙右列五種
性了云。如餘經論廣説其相。其指餘論即
瑜伽論也靖邁師等亦依瑜伽立五姓種
矣。初三後一出在第三十七十九紙六十七
紙右五十二十一紙右第四不定出于第二初紙
第三十七云。補特伽羅略有四種。一者住聲
聞種性於聲聞乘應可成熟補特伽羅。二
者住獨覺種性於獨覺乘應可成熟補特
伽羅。三者住佛種性於無上乘應可成熟
補特伽羅。四者住無種性於往善趣應可
成熟補特伽羅。諸佛菩薩於此四事應當
成熟。第二云。復次此一切種子識。若般涅槃
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
闕三種菩提種子。料簡上四十八紙右云。諸教
所被總有五種。一聲聞種性。謂由身中唯
有聲聞無漏種子。二獨覺種姓。三菩薩種姓。
准前可知。四不定種*姓。謂有三乘無漏種
子。或闕隨一種有餘二種。由縁轉變不決
定故。五無種姓。謂無三乘無漏種子故。瑜
伽論第二説云云云又瑜伽論三十七云云
三紙
此論第三 此釋阿毘逹摩經頌文也。
彼頌云。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
賴耶。勝者我開示。論三十九云。已入見道諸
菩薩衆得眞現觀名爲勝者。彼能證解阿
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爲開示。或諸菩薩皆名
勝者。雖見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
信解求彼轉依故亦爲説。疏四本十七云。論
已入見道至正爲開示。述曰。下第四句入地
菩薩名爲勝者。彼契唯識故能證解阿賴
耶識。不生誹謗分別我執故。我世尊正爲
開示。自位已得。令其重明淨。今更示之。後
地未得令其進修。今爲開示也。問曰。若爾。
地前不爲説者。何以得聞。何所造修。後
入地時得眞唯識。論或諸菩薩至故亦爲説。
述曰。不問地上地前。菩薩皆名勝者。佛皆
爲説。地前雖猶未能證解。而能信解不生
誹謗。希求此識轉依之果故亦爲説。我即世
尊自指稱也。開示對於若我若法。皆准前
解。不説地上。已前同故。攝論第二但有初
解更無後解與此稍別
三紙
無性有情 論三之十九左云。阿陀那識
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
演。恐彼分別執爲我。疏四本十
八紙左
云。論無性有
至故名甚細。述曰。五種姓中。無性有情・
不能窮解其源底故説爲甚深。此唯凡
夫。餘二乘種*姓決定者若凡若聖不能通
達。謂不能證故名甚細。通逹者。謂無漏道
眞證得之。彼不證故非不爲説名不通逹。
義演云。疏無性有情不能窮底者。意云。此論
唯被二種*姓人。若趣寂種姓及無性人而
不被也。何以故。以無姓不能窮底故。問
曰。若證小法不全通逹可云不能窮底。既
總不解。如何云不能窮底。答。無失也。如
人雖善其文而不解義。又有一人文義俱
不解。雖二人有異一種總名不解其義。今
此無姓有情亦如是。雖總不解亦得名不
能窮底也
三紙
及不定姓 義演云。疏及不定姓趣菩
薩者。然不定姓有其二類。如有一人有聲
聞・菩薩種姓。有一人有獨覺・菩薩種姓。更
有一人具三乘姓。更更有一人但菩薩
不獨覺姓。今唯識論被有菩薩姓者如有
二乘*姓者。雖名不定姓。此教不被。疏
簡於此故云趣菩薩者。義林章一本十
六紙右
云。故
唯識云。唯我於凡愚不開演。非遮不定及
定姓故。此依證果。決擇上本
十一卷
云。章故
唯識至及定*性故者。此即釋成一教被機
得爲頓漸。唯識説彼陀那之教。不爲凡愚
演之。不遮定姓聲聞。今者教不被此。不定
*性等即得爲漸頓教也。言定*性者。定*性
聲聞。問。論自言愚即趣寂。如何今取趣寂
耶。答。趣寂之中有愚。遮説愚法之趣寂
者。不遮不愚者。若不爾者。愚・不愚二類何
別。疏解愚即趣寂亦同於此。若言定*性是
大乘定*性者。理爲不可。所以然者。陀那
等教本爲彼説事極成
三紙
依楞伽經 十卷楞伽第二十七左云。復
次大慧。我説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爲五。一
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
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
者無性證法。乃至十九紙左大慧。何者無性乘。
謂一闡提。大慧。一闡提者無涅槃性。何以
故。於解脱下不生信心不入涅槃。大慧。
一闡提者有二種。何等爲二。一者焚燒一切
善根。二者憐愍一切衆生。作盡一切衆生
界願。大慧。云何焚燒一切善根。謂謗菩薩
藏作如是言。彼非隨順修多羅毘尼解脱
説捨諸善根。是故不得涅槃。大慧。憐愍衆
生。作盡衆生界願者。是爲菩薩。大慧。菩
薩方便作願。若諸衆生不入涅槃者。我亦
不入涅槃。是故菩薩摩訶薩不入涅槃。大
慧。是名二種一闡提無涅槃性。以是義故
決定取一闡提行。四卷經第一二十三紙右云。
復次。大慧。有五無間種姓。云何爲五。謂聲
聞乘無間種性。縁覺乘無間種*姓。如來乘無
間種性。不定種性。乃至二十五葉右大慧。彼一
闡提非一闡提。世間解脱誰轉。大慧。一闡提
有二種。一者捨一切善根。及於無始衆生
發願。云何捨一切善根。謂謗菩薩藏及作
惡言。此非隨順修多羅毘尼解脱之説。捨
一切善根故不般涅槃。二者菩薩本自願方
便故。非不般涅槃一切衆生而般涅槃。大
慧。彼般涅槃是名不般涅槃法相。此亦到一
闡提趣。大慧白佛言。世尊。此中云何畢竟不
般涅槃。佛告大慧菩薩。一闡提者。知一切
法本來般涅槃已。畢竟不般涅槃。而非捨
一切善根一闡提也。大慧。捨一切善根一
闡提者。復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所以
者何。謂如來不捨一切衆生故。以是故菩
薩非不般涅槃
三紙
依大般若樞要上本十三紙左云。依大
般若經第五百九十三二紙第十六會云。在
白鷺池側説時。善勇猛菩薩請言。唯願世尊。
哀愍我等爲具宣説如來境智。若有情類。
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
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
聞此法已速依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
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
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
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
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唯願如來應正等
覺爲答所問。此經唯説有種性人入聖道
者。故無第五無種性人・大悲闡提。又漸善
人未能入聖。此亦不説樞要云。大莊嚴
經第一卷種性品説五種性。三乘定及不定
四同瑜伽。第五性中説有二種。一時邊。二
畢竟。時邊。法華玄賛亦同此説。然論現文
有性立三性別無性分二類無不定性。是
故惠日論且准現文云不説不定性。疏主
約就一論顚末許不定性以入有性中攝。
何以然者。論云。決定及不定。不退或退隨。
遇縁如次第品類有四種。此中遇縁退*隨
是不定性也
三紙
莊嚴論等 大乘莊嚴論第一十六葉左 
云。種性有體由四種差別。一由界差別。二
由信差別。三由行差別。四由果差別。由界
差別者。衆生有種種界無量差別。如多界
修多羅説。由界差別故應知三乘種性有
差別。由信差別者。衆生有種種信可得。或
有因力趣。或有縁力起。能於三性差別
則亦無信差別。由行差別者。衆生行行或
有不能進。若無性差別則亦無行差別。
由果差別者。衆生菩提有下中上。子果相
似故。若無性差別則亦無果差別。乃至十九
十左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
一者時邊般涅槃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時
邊般涅槃法者。有四種人。一者一向行惡
行。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脱分善根。
四者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
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
*文樞要上本十六紙右云。總而言之。涅槃
據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唯説有一。攝
論據有性利頓根以明。但分上下。善戒經
依有無類別説有無二性。又涅槃依有性
利鈍以分二。無性爲一故。病於分三。法華
化不定。不別分別總相説三。般若説請問
八道。説有性非無性。勝鬘喩負四類檐
隱不定性。以通從別不超三類故。十五
紙右云。楞伽所説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
邪見者。後是菩薩具大悲者。初者有入涅
槃之時。後心不爾。以衆生界無盡時故。
無性有情不成佛故。大慈菩薩無成佛期。
然第五性合有三種。一名一闡底迦。二名
阿闡底迦。三名阿顚底迦。一闡底迦是樂欲
義。樂生死故。阿闡底迦是不樂欲義。不樂
涅槃故。此二通不斷善根人。不信愚癡
所覆蔽故。亦通大悲菩薩。大智大悲所
熏習故。阿顚底迦名爲畢竟。畢竟無涅槃
性故。此無性人亦得前二名也。前二久久
當會成佛。後必不成。楞伽但説具前二名
性闡提。莊嚴通説有性・無性二種闡提。
瑜伽楞伽二種斷善。果必當成。因現未成。
斷善根故。楞伽大悲。因現定成。果必不成。
以衆生界無盡時故。無種性者現・當畢竟
二俱不成。合經及論闡提有三。一斷善根。
二大悲。三無性。起現行性有因有果。由此
三人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
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
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
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論增上・不斷善根
而成佛者乃至楞伽依有性以辨當成不成。
雖説有五不説無性。莊嚴論中具別分別
因果之性俱不現行。第五離二不説大悲。
瑜伽總談生類性之有無。雖陳五種。第五
之中不説大悲及斷善者。大乘有性衆所共
許。定性二乘及無性者人所不悉。如瑜伽
六十七決擇中説。問。何故楞伽不説無性。
瑜伽不説大悲闡提。答。教所被機時衆別
故。楞伽爲顯大悲菩薩是第五性五種種姓
皆談有故。遂隱五中無性不論。瑜伽據理
五性類別。縱斷善者入前性中。據用雖無
種體有故。大悲斷善則是第一。或第四中
但説無性爲第五中。所以不説大悲菩薩。
決擇六十七有五難無性有情。乃至。答。即
有六云云如樞要具引
三紙
二明論宗體 義林章一十六紙右云。夫
論宗者崇尊主義。聖教所崇所尊所尊所
主名爲宗故
三紙
執離心所取 義演云。疏執離心外
至能取所取者。問。執所取可言心外。執能
取云何言心外耶。答。執實能取是遍計所
執非依他心。故稱爲外。又執他心實有亦
是自心外也今謂。第二釋選矣
三紙
以甘露法 十地論一二十七右云。偈言。
如渴思冷水。如飢思美食。如病思良藥。
如衆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
*文探玄記十二十七右云。論經四種此中唯
二。具釋如論。但世甘露有四義。一除渴
如水。二遣飢如食。三療病如藥。四生樂
蜜。是故況所聞法也*文此據淨影十地
記二三十四左義演云。疏甘露法者。略有兩
解。一云。拔苦。既聞受此法能出離生死。
二云。濟命。意云。既得甘露。二種無我觀法
常修習時。速出生死得快樂果。豈非濟
命。此即上古諸法師解
四紙
離於廣略 演祕云。疏製三十頌離廣
略者。有云。瑜伽等廣。二十論略。異前二論
名離廣略詳曰。未必然矣。但表得中
云離廣略。何要指斥
四紙
雖具明識也 西明云。總相分別。唯
識爲宗。別即境・行・果三。此釋不異法苑
義燈一本十
三葉左所引
義演云。疏雖具明諸法皆不離識
者。是此釋伏難。謂有難云。此論中既具明
色・心・心所・不相應・無爲等諸法。何故唯以
唯識爲宗。答。雖具明諸法。而皆不離識
故。所以但用唯識爲宗
四紙
一文二義顯故 瑜伽八十一初紙右
云。云何爲體。謂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
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
一切所知境界*文舍五十三紙左云。天愛
執文迷義。薄伽梵説義是所依*文增明記
十八紙右云。解云。又義本影如前已述。若
依義理起其文者。義是所依。文是能依。若
依言説了知義者。文是所依。義是能依。今
約後門故云文是所依等。決擇鈔上十八紙右
云。章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約能所依。義爲
所依。文是能依。據能所詮文爲能詮。義爲
所詮。文爲所依。義爲能依。今依能所詮*文
瑜伽倫記二十一下二十三
紙左
云。第一釋體言
經體有二。一文二義者。擧後文義以釋前
體。言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由文顯義以
明能所。或有由義起説。則義是所依。文
是能依。今依前義以明能所。若文若義幷
是所知。故云二種總是名所知境界。此中文
通本顯幷詮義故。是義所依義。唯取顯顯
義能顯本法十義。生物解故。依文而顯
故是能依。能依與所依和合生物解。是故
文義作教自性。又解。理實但取文爲體。然
無義之文不得生解故兼義而已*文體有
三種。一剋性體。二所依體。三所爲體。具六
文十義爲經體者。淄洲最勝王經疏一九紙右
云。次明經體者。初出教體。次辨聚集。出
教體中總有五門。一攝相歸性體。二攝餘
從識體。三攝假從實體。四性用別論體。五
總攝諸法體。此五門中。初辨五體。次明得
失。初辨體中。前之四門如本法苑總聊
簡義林廣説。五總攝諸法體者。據實亦是性
用別論門。今更廣明。以未説故。故瑜伽八
十一云。云何爲體。所謂契經略有二種。一
文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
名一切所知境界。又云。如是建立諸經文
義體已。故得名爲總攝諸法體。言文義者。
論云。文有六種。一者名身。二者句身。三者
文身。四者語。五者行相。六者機請。此中正文
唯文身是。餘名文者。名句從所依。語隨能
依。行相約所顯幷能説者。機請據能起。相
從名文。故論云。如是六種皆顯於文。由能
顯義。是故名文。義有十種。一者地義。謂九
定地及十地等。二者相義。謂諸法體相。三者
作意義。謂諸作意等。四者依處義。謂事依處・
時依處・數取趣依處。五過患義。謂可呵法。
者勝利義。謂可讃法。七所治義。謂雜染
法。八能治義。謂淸淨法。九略義。十廣義。此
中依所詮及所爲並名爲義。十俱所詮。依
處之中補特伽羅亦是所爲。爲此有情説諸
法故。且取所詮。六文十義俱經體者。有其
三義。一剋性體。二所依體。三所爲體。文爲
能詮。義是所詮。就能詮中。名句二法體是能
詮。即剋性體。文及語二是所依體。故成唯識
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爲二所
依。語者是聲。由帶名句名之爲語。故成唯
識云。語不異能詮故從能依名能詮體。行
相通二。謂剋性・所依。但約所詮及能説者
辨其行相故。行相體即聲名句文。故通
二種。機請名文。是文所爲或爲請起文。故
説機請名爲文者是所爲體。所詮體中補特
伽羅依處通是剋性及於所爲。亦爲此補特
伽羅説彼伽羅。説彼伽羅即是所詮也。依
處少分・餘九並是剋性・所詮。此言義者非
唯道理。但所詮者幷得名義。故總攝體有此
三義。然三科法相出體性者並是性用別論
門收。此之五門偏據大乘。三科法相通三
乘故略不具述已上
疏文
今謂。此釋尤好。論記
幷料簡等皆疎遠矣
四紙
龍軍論師等義林章一本二十四
紙右
云。能
詮文中復分爲二。一者龍軍論師・無性菩薩
及佛地論一師所説佛地論第一右擧二説中一
師。對法抄中引無性・佛地二
論之
無性論一初紙
云。此中即是隨隨八時。聞
者識上直非直説。聚集顯現以爲體性龍
軍論師者。俱舍破我品第三十之
三紙右
云。昔有大徳
名曰龍軍。三明六通具八解脱。淸涼華嚴玄
談疏云。龍軍・堅惠論師等並立此義。鈔二十
二四
云。唯識疏指無性論作如是説。不取
爲正。義演云。佛地一師者即龍軍論師。與無
性同計故。料簡末七十七
紙右
云。又解。無性且約
親縁説自心現以爲教禮。非無佛等所説
本教故*文泰鈔云。然無性菩薩意者即許
佛有十八界。亦許佛説法無性論第四卷
六紙左云。十地經於彼經中菩薩十種地義。此
即安立十地行相。名句文身識所變現聚
集爲體。謂彼聖者金剛藏識所變影像爲增
上縁。聞者身中識上影現似彼法門。如是
展轉傳至於今説名爲教。又第五卷三紙左
説四淸淨名圓成實。彼第四淨云。謂諸大乘
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淸淨縁故。非遍計所執
自性。最淸淨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若
非佛説。如何等流。又彼論云。受用變化即是
後得智之差別。故知佛身亦化所變説自心
現。亦依親言。問。既言佛説。佛無熏習。如何
識上聚集顯現。答。由佛世尊具陀羅尼。於
一念中解一切法。是故念念聚集解生。刹那
遍知一切法故。又勝莊梵網述記上本四紙右
云。西方自有三種釋。第一那伽犀那。此云
龍軍舊俱舍破我品
云那伽斯那
彼云。佛果無聲徳故。楞伽
經第六卷云。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説。
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
於其中間不説一字。大般若經第四百二
十五云。我從成道已來不説一字。又金剛
般若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
行邪道。不能見如來。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故知如來地無色聲徳。若依此説。但聞者識
以爲教體。如無性攝論云。聞者識上聚集顯
現以爲經體第二安惠論師云。如來慈悲本
願力故。如來識上文義相顯。若依此説。但説
者識以爲經體。一切有漏識上所有見相皆
是遍計所執性故。非是經體第三護法菩薩
云。正以説者識爲經體。謂如來教淸淨法
界所流出故。兼以聞者識爲經體。能生解
然考安惠義義燈第六四十三左
安惠意不同。彼云。據增上縁説佛所現。
據實有情能感者變。如文義等。笠置云。此
同無性等釋同學抄三
之五葉左
義燈一末十二紙左擧安
惠已云。問。佛無相見。誰能説耶。答。准此
應同無性等釋聞者識上聚集顯現。佛實
不説
四紙
謂佛慈等 義演云。疏謂佛慈悲本
願縁力等者。即是如來因中行菩薩行時發
願云。衆生見我者。於自識上文義相生。佛
雖不説法。由本願縁力故。又由衆生有善
根力故。即衆生自識上有文義相生也
謂。佛願文義相生者鑿説也。佛以慈悲願
樂説法度生。此謂本願。非必願文義相生。
義林章中明護法等意云。此師意説。衆生本
願願聞佛説等。翻此可知
四紙
唯有智悲 演祕云。問。言唯定等
證無文義。既但三法。應無色身。答。有二
釋。一云。亦無有所見者。亦唯能見識之變
矣。如文義等。二云。佛離戲論名等故。依
本願・大悲變現色身令物覩益。故非戲論。
色身故。詳曰。按佛地論・此論第十。前義
爲本。至文自悉。義演云。又此龍軍論師説。
如來有十七界而無聲界。爲不説法故。然
法愛名等皆是戲論法故。唯有十七界。若佛
身中亦成就聲界。若約身中論。即有十八
界也。又此師許十地菩薩有漏無漏心中皆
得説法故。此不許化佛他受用佛説法也。
即五位中菩薩皆是其可聞者自意識上文義
相生故
四紙
若依自識等演祕云。疏若依自識者。
聽法者識名爲自識。問。佛無文義。有漏識
變云何言似。無所似故。答。有二釋。一云。
名等佛識雖無。然聽法者謂佛實説故。自
心上有似文義。雖無本質所以名等。似自
內心故亦無失。如言似我。向內似故。二
云。似佛無漏。非文義也。無所以故。文義
之言相從來矣。詳曰。後義難依。本明教體。
不欲唯辨漏無漏故。有云。七地已前有漏
心位而過少故名似無漏。非約影・質名相
似也。詳曰。疏意通言諸有漏心所變文義。
不唯七地。豈地前等不聽佛説。若許聽者。
自識所變豈不得名似無漏耶。既得名似。
故前釋善。問。佛若無言。林葉等喩而何以
通。答。據爲其縁令諸有情變法解爲
我已説。如手中葉。未爲所縁。衆生自心
未起法解名我未説。如林中葉。約爲增
上名説不説
四紙
無漏心現等 義演云。疏無漏心現即
眞無漏文義爲體者。即是菩薩後得智上有
眞無漏文義相現也
四紙
大般若等 大般若四百二十五十八紙 
云。我曾於此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義中
不説一字。汝亦不聞。當何所解。何以故諸
天子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義中。文字言
説皆遠離故。由此於中説者聽者及能解者
皆不可得。一切如來應正等覺所證無上正
等菩提微妙甚深亦復如是。文殊問經下五紙
云。雖言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
我亦不説一字。何以故。無可取故義林
章中更擧涅槃。然明一字不説之義非唯
三證。故此既及義林章並置等言
五紙
論説爲體 至下具釋義演云。疏論
説聚集顯現爲體者。此即引論證佛不説
法也。但是衆生自識心上文義聚集爲體。佛
實不説法。此即是無性攝論文。無性菩薩
作此計。佛地一師者即龍軍論師。與無性
同計故
五紙
護法親光等 親光菩薩即佛地論主
也。義林章一本二十七丁左云。護法等説。諸教
體者。謂宜聞者本願縁力如來識上文義相
生。實能所詮文義爲體。此師意説。衆生本願
願聞佛説。如來識上文義相生。聽者識心既
聞佛説。亦有如是似文義相故。昇攝
喩經説。佛取樹葉以問阿難。比其林葉所
有多少復吿慶喜。我未所説乃有爾所。故
諸經首佛皆教置如是我聞然佛地第一
擧二有義。此外別無親光自義。上龍軍等説
即佛地第一有説之文。今護法等説即佛地第
二有説之文。是故下九丁右云。佛地論中唯有
二種。一攝境從心上龍軍等意二性用別質今護法
等意
五紙
瑜伽論等 第六十四七紙左云。謂有問
言。我於諸蘊爲異不異常無常等。或有能
引無義利。故不可記別。如昇攝彼葉喩經
中如來自言。我所證法乃有爾所而不宣
説。何以故。彼法不能引義利故。或有甚
深故。不可記別顯揚六十二紙左云。如昇
攝*彼葉經説。有無量法。我已證覺而不宣
説。何以故。彼法能引無義利故。三甚深故。
不可記別識身足論第三八紙左云。昇攝波
林契經
五紙
叔攝彼葉喩經 略纂十六二十紙左云。
昇攝波者樹名也。即舊申式林者訛也。即佛
吿阿難。林中葉大小處也。是此胡樹。佛在
樹下座。若阿難非在林中倫記十八上
紙右與此文同。二十四上十六紙左舊云申恕
林其形似此方胡椒樹二諦章曰。涅槃
經第十三卷。迦葉菩薩白佛言。昔佛一時在
恒河岸尸首林中。爾時如來取其樹葉吿諸
比丘問其多少。乃至未所説法如林中葉
等。玄應音義二十四三紙左云。昇攝沙葉經亦
言申恕林。或作申恕波林。樹名也。此譯云
實大。舊言葉喩多少經是。義演云。西國有。
此方無。亦不翻。決擇鈔上本
二十二右
云。章昇攝
波葉喩經。有經所明昇攝波葉喩事名昇
攝經。一切經別無此經。今助釋者。或西方
有未流至此。或復西方而今散滅不流至
此。談實別有巳上今謂。撿貞元錄。此經別
有一卷
五紙
二十論説等 淸涼花嚴玄談二十一
二十二
紙左
云。謂若聞者爲增上縁則佛心相生。
若佛爲增上縁則聞者相生。故云展轉增上
力。如來之識及聞者識名爲二識決定。成立
本影之教二十唯識述記下三十五右云。論彼
諸有情近善惡友聞邪法。二識決定。述曰。
此申共許。如彼能縁不離識境。一切有情
或近善友聞説正法。或近惡友聞説邪
法。如四親近行。近善智識聽聞正法。正性
決定。能教者識成悲決定。能聽者識成惠決
定。近惡友時成邪定亦爾。即能所教二識
決定。或近善惡二種友故。其能近者各成
正邪二識決定。準此下釋即能所教二識決
定。前解爲是。若準舊論。今此難中文既隱。
其能近者各隨所應成於邪正二識決定。後
解爲是。然文既含隱。二解並得。任情取捨。
義演云。疏展轉增上力者。即是佛・衆生展轉
互爲增上縁力也。由佛以增上力。遂應衆
生機爲之説教。由衆生善根力故。遂感如
來出現説教。二識成決定者。即佛識及衆
生識名二識。成決定者。佛識定説法。衆生
定聞法故名決定。演祕云。疏二識成決定
者。此有二釋。一云。説者成悲決定。聽者惠
決定。二云。申近善惡二友。令能近者成
於邪正二識決定。問。有説法者。依餘心起
聽法不解。近惡生善近善返惡。決定之義
而安在乎。答。據多分説。或爲遠因
五紙
言不説者等 對法述記一本云。言不
説者密意説。於眞如性・計所執中無説法
故。於依他起唯假似説。都無實説。義林章
云。言不説者是密意説。於眞如性絕語言
故。實無諸事故。波若云。音聲尋我不見如
來等。具辨不説之意如唯識論料簡。料簡
七十二
紙右
云。若爾。如何前師所引諸聖教文皆
云不説。答。此依別意作如是言。實非如
來絕無言説。何者。一依諸佛自性法身。如
來無言説故。二依諸佛自受用身故云不
説。唯佛所知非餘境故。三約諸佛所説
無異故云不説。佛不説不説異諸佛法
故。四佛不説隨文字法故云不説。佛知
諸法離文字故。五約圓成眞如之理故云
不説。眞如理中無言説故。六約依他縁生之
法故云不説。縁生虛幻非實説故。七約遍
計所執自性故云不説。妄情計度性都無故。
八佛所説非聞者識親所縁縁故云不説。親
所聞者自所變故。以此八門釋佛經中不説
法言。攝義皆盡。法身如來不説法者。如金
剛般若及涅槃經第十四等自受用佛不説
法者。既諸解境義唯知故。無異説故名不
説者。如般若論及涅槃經三十九等不説
*隨文字法名不説者。如楞伽經第八卷
等。約圓成中名不説者。如大般若三百六
十四及五百七十一等。依他起名不説者。
如涅槃第十四卷及無垢稱第一卷等。約所
執性名不説者。涅槃經第二十六及般若等
處處皆説。約非親聞名不説者。諸經所説
唯識皆是。此即如來由知想加。於一名中
説無量義故云不説。自有多端。未可隨
聞。即執爲定
五紙
此釋雖二後解也 義演云。疏此釋
雖二者。即佛説不説法二師釋也問。四重出
□皆以文義爲體。爲取説者文義爲體。
爲取聽者識上上義爲體。答。有三解。一
云。若據無性・龍軍師云。唯取聽者識上文
義爲體。以佛不説法無文義故。二云。若
護法師。唯取能説法者文義爲教體。即取
佛本質聲名等以爲教體。不取聽者識上
聲名等爲體。何以故。以影像聲名通漏無
漏三性等故。三云。亦通取説聽二人識上文
義爲體。以生解故。故得爲教體也
五紙
總論四重 初總明出體後屬當二
四。義燈一本十三紙左明體性別中。第二叙
異釋又二。初叙異。次詮簡。三自釋。初叙異
中。陳列三四五六八門之別。更示八門漸略
之法。次詮簡中別白諸門異同過失有無。更
新立漸略之則。指斥古略之非異法。太有
義理。學者應當依用
五紙
一攝相歸性 義林章一本二十六丁
云。
一攝相歸性體。即一切法皆性眞如。故大波
若經理趣分説。一切有情皆如來藏。勝鬘經
説。夫生死者是如來藏。無垢稱言。一切衆
生皆如也。一切法皆如也。衆賢聖亦如也。
至於彌勒亦如也。諸經論説如是非一。
一切有爲諸無爲等有別體法是如之相。譬
如海水。隨風等縁擊成彼相。此波之體豈
異水乎。一切諸法隨四縁會成其體相。然
不離如。有漏種子性皆本識也。亦復如是。
故皆無記無垢稱經二菩薩品第四
十三丁右
云。一切有
情皆如也。一切亦如也。一切賢聖亦如也。至
於慈氏亦如也
五紙
二攝境從心 義林章一本二十七
丁右
云。二
攝境從識體。即一切法皆是唯識。花嚴等
説三界唯心。心所從王名唯識等。如是等
文誠證非一。對法抄中言。攝餘從識意亦
不別
五紙
三攝假隨實 義林章一本二十七
紙右
云。三
攝假隨實體。即諸假法隨何所依。實法爲體。
如説瓶等四塵爲體。諸不相應色心分位。
即以所依分位爲體。對法論説。不相應行
色心等中是假立故。是説不害等即無瞋等。
此類非一。義演云。疏三攝假隨實者。意説。
攝假隨實以聲爲體。謂名句文是不相應假。
色心分位不離於聲。要由於聲演名句故。
故假依實。實聲爲體也今謂。此總論出
體。至下別論教體。義演約教似迷方者。性
用別論亦可准知
五紙
四性用別論 義林章一本二十七
丁右
云。四
性用別論體。色心及眼各別處故。瑜伽等説。
色蘊攝彼十處界等。此類衆多。義蘊云。疏性
用別論至十處全者。此以色心實法爲性。
不相應等假法爲用。蘊・處・界中各別處攝故
言別。論云色蘊攝十處全者。意顯色蘊之
上非無自餘假法。瑜伽不言色蘊攝彼名
等。但言十處。故知即據性用別也義演
云。疏四性用別論至彼十處全等者。意云。此
約百法出體。言色心假實各別處收者。色
蘊攝彼十處。謂根境等。等者等取法處實
色也。名句文是假即法處攝。意識縁故。是
不相應行蘊攝故。聲即是性故色處收。名句
文等即是用故法處攝。心即是性。意處收。四
相等是用。法處收攝。此意證佛實説法。何
以故。依佛聲上有名句文故今謂。准章。
等字等取十界等。義演云等取實色者。非
也。決擇抄上本二十二丁右云。章性用別論至十處
界等者。此有二義。一既言色蘊攝十處界。
此即攝境而各別論。二但言攝十。不攝餘
二。此即色心而別説也。瑜伽論五十四六紙左
云。如色蘊。如是乃至識蘊。謂色蘊攝一蘊
全・十界十處全・一界*一處少分・六有支少
分・處非處少分・七根全略纂十四・七紙右。倫
記十四下十四丁右
五紙
上來體訖 上總論出體。此別辨
教體分爲配屬耳。若准義演。上來等二句
應在于性用別論下。或疑後人誤以義演
入本疏中
五紙
自識所變 又明約義爲四理不相
違。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左
云。依前第二攝境從
識。若依根本能説法者識心爲體。若取於
末能聞法者識心爲體。故天親云。展轉增上
力二識成決定
六紙
幷言佛説別論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左
云。依前第四性用別論。唯取根本能説法者
識上所現聲名句文以爲教體。假之與實義
用殊故。十地論云。一者聲。一善字。義演云。
疏自識所變等者。此約佛不説法所有。即是
第二攝境從心。名句文但於自心上現。不
依佛聞若並言佛説法。即名句與聲各別
處收。即是第四性用別論。故云上來第二第
四體訖。決擇鈔上本二十四丁
云。章依前第
四相用別論至義用殊故者。謂即第四相用
別論。出體之者唯取如來能説法者等。何以
故。是根本故。如來識上聲與名等假實異
故。名義用殊也。若是菩薩等名能説者。此
論中不取。非根本故今謂。疏主亦取菩
薩疏主然此論主無不説法。取後解也
六紙
聞者眞教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右
云。依
前第一攝相歸性。教即眞如。般若論説。應化
非眞佛。亦非説法者。説法不二取。無説離
言相。故知教體性即眞如。義演云。疏聞者似
法説者眞教者。意云。眞教即佛説。眞無漏法。
似者衆生聞法名似無漏法。此證佛説法又
□云。今以義准。設佛不説法亦得名似。問
曰。佛既無言説。如何名似。答。佛雖無言
説。然衆生見佛謂佛實説法。遂生説法之
解。所以名似也。前解爲勝。然俱從法界所
流。即以眞如爲體。有難云。有漏心實可名
爲似。無漏心實。如何稱似。此亦不然。但不
親得境影而名縁名爲似也。言眞教者。即
眞無漏本質之教名爲眞教。諸佛所説法皆
從眞如流出故名眞教今謂。眞教之言
對上似法。非謂眞如等流故云眞教
六紙
淨法界平等等 謂法界等流如下具

六紙
能説能聽等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紙
云。
依前第三攝假隨實。一切內教體唯是聲。由
名句文體是假有。隨實説故。對法論説成所
引聲。不説名等名成所引
六紙
對法論聖説 對法第一七紙左
立十一中第八。其中第七世所共成聲者。謂
世俗語所攝。第八成所引者。謂諸聖所説。第
九遍計所執者。謂外道所説。具如彼論。
釋成所引演祕四釋・義・蘊不釋・百法潞府
疏二釋・花嚴決擇記一釋。都合七釋皆與疏
主不同演祕云。疏成所引聲者。略有三釋
一云。十二分教是成滿聖之所引生名成所
引。二云。成滿聖者爲諸有情施設言教又
立道理之所引起名成所引。三云。成謂成
實。實謂利樂所起之聲名成所引詳曰。前二
義局。第三理通。對法論云。成所引聲謂諸聖
所説有學不可名滿聖者故。若言自分滿
亦名滿。兼有學者。准此可通。然亦有濫理
不明也。今爲釋者。成者成就即得異名。諸
得聖人莫問有學及無學者但利物。爲法
所起言教名成所引今謂。諸釋未可。疏
主對法論述記一末二十
一紙左
云。成是滿義。成滿諦
智諸聖共許因成起説名成所引義蘊一
四紙右云。對法論云。成所引聲者。此文意證。
攝假從實不言名等。但説引聲即攝假名
隨實聲也。言成所引聲者。成就無漏人所
引之聲也。或云。成者實也。謂眞實利益衆
生所引之教名成所引聲也已上又淸涼花
嚴抄云。雜集論者。亦證唯聲爲教體也。既
言聖説是明非名等爲教體也。又決擇記
云。圓成實性所引聲也。百法潞府疏云。成所
引聲者。謂諸聖者成立教理引發之聲。或成
所作智所引言教之聲名成所引聲
六紙
雖出四體違背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左
 
云。此中四體約義用分。不乖眞俗法相理
故。雖説一體義不違三。即一一法各各有
此四種體故。説諸法體准此應知
六紙
今此論體二性故 此下約三性五
法辨體。義林章一本
三十二紙左
云。於此四種出
體之中隨其所應以圓成等及相名等三性
五法各別出之唯大乘義。大乘中雖有蘊・
所・界等三科之法。體性易故復濫小教。故
不取之。三性體性略而言之。遍計所執體
唯我法。性相都無。依他圓成各有二體。一者
有漏無漏門。諸無漏法皆名圓成。故攝論説。
若説四淸淨。是即圓成實。諸有漏法皆依他
起。二者常無常門。諸常住者名圓成實。即唯
眞如圓成實攝。瑜伽論説。五法之中唯説眞
如是圓成故。一切有爲皆依他起。依他衆縁
而得記故。其前教體攝相歸性唯圓成實。
自餘三體可通二説。無漏有爲通二性故。
五法體性如五法章。義準應悉。餘一切章
由此門中已略顯示。更不別顯。準義知之。
此中所説義理硏尋。皆是大師別加訓授。傳
者實雖文拙。而此義或可觀。冀諸有智委
爲詳審眞釋五法見于論第八卷。
三十三紙
云。彼説。有漏心心所法及似所詮
説名爲相。似能詮現施設爲名。能變心等
立爲分別。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正
已上
論文
此釋七十四等意。更有中邊・楞伽・
攝論。此會四處論文。欲知往見
六紙
此所詮體名等 此約能所詮。於中
擇取能詮正爲教體。義演云。疏此所詮體
至即聲名等者。意云。此約教理行果以出
教體。此名等所詮謂唯識境。境即眞如理也。
以是正智所縁之境故。喚理名境。正行者
即有爲正行。是無漏智道諦也。果者謂菩提
涅槃。通有爲無爲二種果也。能詮者即聲
名等。故所詮能俱爲論體也
六紙
經體雖二等 義演云。疏經體雖二至
正教體故者。二者謂一文二義。觀此疏意。通
解伏難。伏難云。經既説文義二種何故不
以義爲教體。唯用聲名等爲教體耶。答。
據實通取無妨。但謂聲名等是能詮。由能
詮名等義得顯故。所以偏取聲名不説義
也。故聲名等爲正教體料簡末四十六紙
云。
總分別者。依瑜伽八十一攝釋分初説云云
解云。文是能詮。義是所詮。依能詮文義
得顯故。故説文是義之所依。文之與義俱
生説聽了意識。故説文義名所知境。此中
意説。文義俱能生解心故。故能所詮總名
教體。顯揚十二初紙亦同彼論。文義大別。理
實能詮總四法體。於彼論中但説文者。存略
故也。既爾。何不隨説。餘一顯別作用應略
不説聲。文是所依能詮根本。不説解但説
其文。又名及句正是能顯。論三種總説亦聲
故。雖説亦已攝名句。所詮義者即一切法。
或唯識境正行及果。境謂二諦三性五法及
八識等。行謂唯識能觀之智及以施等波羅
蜜。果即智斷菩提涅槃。如是諸法名所詮
體既能所詮皆名教體。然諸聖教多分唯説
能詮名等爲教體者。差別生解勝所詮故。
又能説者勤心發故。瑜伽・顯揚依別義説。
故所詮表亦爲教體。實理言之。表召諸法
別生解者。其義即非。故諸教中多依能詮聲
名句文以辨教體。今同諸教但約能詮聲
名句文十門分別
六紙
問十八界等 此但約小乘義而問。十
八界中前十五界不通無漏。後意根等三界
通漏無漏。具如下辨
六紙
自性無記 自性無記者。三科章云五本
十五

第十自性無記五蘊有四十七法。色蘊中
有五塵。即外器世界及長養五。既非四無
記。是故名自性。心法唯取二。謂第六・七兩
識。心所法有十。謂遍行別境。二乘起法執
不障彼果故非染汚。是自性無記。不相應
行有十六。準前應知。依瑜伽第三。説無記
有四。無此自性。唯識亦説。法執不障二乘
故。異熟生攝。準瑜伽六十六。説無記有五。
初四如前。更加第五自性無記。謂諸色根是
長養者・外諸色處・非異熟等之所攝者。皆名
自性無記。除善・染・色處・聲處。案此文唯
論色蘊是自性無記。不説四蘊通自性無
記。今解。四蘊亦通自性。如二乘等所起法
執是異熟生亦名自性。然異熟生有二種。
一是業感。二是從生。所以本地第三説四無
記已攝自性盡。六十六中開第五者。以
從生者體非異熟立爲自性。前後二文不
相乖返。故五蘊法並通自性。諸師於此闕
而不論。後學之徒遂無憑據
六紙
依隨轉門等 義林章一本二十八紙
云。
佛地論説。依隨轉門及二乘者。説十五界
唯是有漏。名句文身唯是無記。今依大乘。若
唯如來後得説法聲名句文眞善無漏。如前
所解諸教中説。故佛地論・成唯識説十八
界皆通有漏及無漏。若十地菩薩・二乘説法
聲名句文唯是有漏也。若聽者識所變文義
或通有漏及與無漏。一切異生・二乘・菩薩七
地已前有漏後得能聽法者皆唯有漏。若一
切二乘・七地已前無漏後得聽八地已去識上
所變聲名句文皆唯無漏。隨其所應説之
爲教
六紙
聲名句文等 義演云。疏聲名句文眞
善無漏者。約佛後得智説。問。未審。菩薩後
得智所變聲爲有漏爲無漏耶。答。菩薩後
得智起聲説法是有漏。何以故。以此聲是第
八識相分。第八見分既有漏。明知相分亦是
有漏。若所變聲境相分即是無漏。以是第六
無漏識變此聲故。更有廣辨。如第九卷説。
決擇抄上本二十三紙
云。章十地菩薩至是有
漏者。自所發聲第八變故是第八相。故是有
漏。問。二乘有漏理即無疑。菩薩唯有漏
於理難悉。十地菩薩妙觀等智能變化身。
爲他説法化身所發聲名句等豈非無漏。答。
化有即質・離質不同。即質有漏理亦應悉。
離質之者由妙觀等擊發自第八變起化身。
化身聲等故亦有漏故。故佛地論云。平等性
智擊發圓鏡起化身故。非妙觀等變爲化
身。問。何故菩薩及金酪等即是無漏。第
六變作所變化身即是無漏。第八變作所變
化身即是第八有漏。答。佛意難知。聖教自
説。不可徵詰也。問。能説之心既是無漏
第六意識。如何所説而以第八有漏聲等而
爲體。答。如法絃管聲由心而發。雖非即
心又內外異。然成音韻得有詮表。故無漏
識發有漏聲理亦何違。或爲增上縁擊第
八識而起於聲。不違唯識。雖第八識不
縁名等。由意識故。今於聲上與有名等屈
曲之相。理亦無違。如彼聲等有屈曲相。一
切説法皆爾也。准此相例。妙觀亦變變化
聲等而是無漏。章言有漏者。且佛地起約
第八説。若爾。如何會佛地文。答。今且言者。
佛地本言第八變。不障妙觀亦能變也。道
理甚難。應用因論。菩薩無漏第六識通果等
類。自第八識亦變彼不。答。杖自變以爲本
質而亦變之。然化受用第六所變之者。論
實變。通果等亦但説彼第六變者。以其本心
第六變令他用故。以此知妙觀變身於理
應好。更思。瑜伽倫記二十一下二十五
紙右
云。第三
約三性分別者。若依對法文説名句味三
但是無記。釋有三義。一據隨轉理門。二據
從多論門。三據顯現似彼相説。初隨轉者。
道理教法名句文等通於三性。以隨三性
心發於語業。語業既通三性。依三性聲
建立名等。當知名等理通三性。今依隨轉
理門。同小乘相説爲無記。二從多者。衆生
所起名等少分是其善惡。多分是其無記。故
對法從多判爲無記。故彼論云。相屬無記者
謂名句文。辨善惡中不言相屬善惡是名
句等。故知從多判爲無記。三者似彼顯現
故名無記。謂大菩薩及佛後智體是世間。似
世間起名爲世間。無記亦爾。諸佛菩薩所起
名等體實是善。似無記故説名無記義演
云。問。如何此聲亦漏無漏耶。答。若約前本
質聲他所變者。亦有漏是他第八相分故。若
約自無漏第六所變聲。爲是無漏。問。亦如
初地巳上菩薩妙觀察智所起化身身所有
聲。爲有漏爲無漏耶。若云有漏者。如何
説言化。若無漏者。如何色根有漏聲是無漏
耶。答。有二解。一云。化有二種。一者即質化。
二者離質化。若即質化聲等是有漏。爲即以
本質身而轉變故。若離質化者聲是無漏。雖
無文證。以理而論。通無漏爲勝。第二解
云。離質化身亦是有漏。如何得知。由觀察
智擊發第八識而方變故。雖有此解。以何
爲證。答。如佛地論云。要由平等智擊發大
圓鏡智。鏡智變起他受用身。已平等智託彼
爲質。而更變智影像他受用身。亦猶如聲
要須第八所變者爲質。亦識自所變者爲
影像境。此亦如是。雖有二解。任情取捨
七紙
十地論説等 彼論第二十四紙左云。以
何事者。謂妙音聲乃至依止何事者。謂依止
善字。我一切善説乃至善字者。有二種相。一
隨方言音善隨順故。二字句圓滿不增不減
與理相應。故言善字。淨影十地記八十二紙
云。言妙音者。是教詮中言説音聲八種梵嚮
精極名妙。乃至言善字者。是教詮中名句
字等。又云。解善字中有二。擧數下辨其
相隨方言音。隨世善也。胡中胡語。漢中漢
言。如是一切隨而審正名善隨順。字句圓滿
不增不減與理相應。順法善也。字句圓滿不
增不減與理相應。明順理法。故言下結
玄記十二十八紙
云。論中善字者。是善巧之字
故有二義。一巧同他音。二詮義圓備。如論
應知。已上今謂。言善字者。准論及兩記。善巧
爲善。非約二性。疏主引證不成。賢首探
記・淸涼疏鈔等。玄談皆引爲證。本據慈
恩。然探玄十云論中善字是善巧之字等。此
則雖違前文而符論意。非警覺慈恩謬
解乎
七紙
能斷金剛等 金剛論會釋下云。所言
善法。次破執者。有人尋善法名起執。故約
第一義説善法即非善法論判於此爲安立
第一義。破僧答失。復後恐撥無縁生善法
故。約俗説是名善法。合離損減失。世親
解云。是故彼諸非是淨法。此中善即是淸淨
無漏法故。又此善法無有漏故名非善法。
以漏無故是名善法。由是唐本重言。善法
或因果二故重言也。又云。世親偈云。雖言
無記法。而説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
寶。上二句就他宗以釋疑。下兩句依自宗。
而遣滯大乘諸佛名句文三唯是善故。十地
論云。一者聲。二善字慈恩傳七七紙左云。今
觀舊經。亦微有遺漏。據梵本具云能斷金
剛般若。舊經直云金剛般若。欲明菩薩以
分別爲煩惱。而分別之惑堅類金剛。唯此
經所詮無分別惠乃能除斷故。曰能斷金剛
般若。故知舊經失上二字。又如下文。三問
闕一。二頌闕一。九喩闕三。如是等什法師
所翻舍衞國也。留支所翻婆伽婆者少可。帝
曰。師既有梵本。可更委翻。使衆生聞之具
足。然經本貴理。不必須飾文而乖義也。故
今新翻能斷金剛般若。委依梵本奏之。帝
甚悅。樞要上本四十八
紙左
云。能斷金剛般若經依
杜行顗梵本。貞觀二十三年。於玉花宮夜翻
胡進。本既別矣。列名亦殊。初八後九。依
大般若等諸本及大師自本中能斷金剛分梵
本亦四貞元錄十三八紙右云。能斷金剛般
若波羅蜜多經一卷。第五出。與姚秦羅什・元
魏流支・陳眞諦出者同本。長安三年十月四
日。於西明寺義淨譯。今考般若論。魏菩提
留支譯爲上中下。題曰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論。天親菩薩造。隋逹摩笈多譯。題號卷數全
同。但題號下云亦名金剛能斷般若。無著菩
薩造。又義淨譯曰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
經論釋。無著菩薩造頌。世親菩薩論釋。分
爲上中下三卷。留支論下八紙左云。又言無
記者。此義不然何以故。汝法是無記。而我
法是記。演祕云。疏我法唯善汝准無記者。按
天親論云。以一切善根滿足故得阿耨菩
提。復有疑。若一切善法滿足得阿耨菩提。則
所説法不得大菩提。何以故。以所説法無
記法故。此義不然。何以故。汝法是無記。我
法是記。釋。汝彼小乘薩婆多也。我法天親指
自大乘。記即善性有於當果及勝自體可記
別故總料簡章云。説一切有部説。教體者。
有説。唯以名句文三而爲教體。有詮表故。
有説。但以善聲爲體。三無類劫所勤求故。
名等無記。故不取之。評家評取唯有漏善
聲以爲教體。勤求起故已上俱舍光記云。婆
沙百二十六二紙云。佛教當言善耶無記
耶。答。或善或無記。云何善。謂佛善心所發語
言乃至語表。云何無記。謂佛無記心所發語
言乃至語表問。教體若通善者。何故喩金剛
般若論云。我法是善。汝法是無記。解云。十八
部中有立無記非如義部已上今謂。光師總
指十八部中。然准總料簡章。有部有二説。
一説取聲。一説取名句文。今指其取名等
爲體者爲汝。演祕爲勝。決擇抄上十八紙右
云。有部宗中自有二計。一唯取名句。一唯
取無漏聲。問。小乘師難般若經言。汝授持
無記名等得斯大果。般若論答云。汝法無
記。我法是善。准此問答。彼宗即以無記名
以爲教性如何言善。答。彼部救云。二十部
內知汝於誰獨言我故以善聲爲體亦不
違。又彼亦難即是婆沙以名而爲體者。非
是此師。故世親言。汝唯無記。若爾。此問即
無違妨
七紙
此論第二等 下論辭字爲詞。彼
云。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
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疏二末
二十五紙
云。論由此法辭至亦各有異。述曰。外
人問言。若名等即聲。法・辭二無礙解境有
何別。答曰。即此縁故二境有異。法無礙解
縁假名等。辭無礙解縁實聲等。故説境差
別。非二俱縁實。雖二自性互不相離。法
對所詮故但取名。辭多對機故故但説聲
耳。聞聲已意了義故。以所對不同説二有
異。非體有異也。又此二境及名業三與聲
別者。蘊・處・界攝亦有異故。色蘊行蘊・聲處
法處・聲界法界如其次第攝聲名等
七紙
又解深密經等 義林章一本二十八
紙右
云。
所説法者所詮義也。名句字者能詮文也
深密經第四五紙右云。於第九地有二愚癡
一者於無量説法・無量法句文字・後後慧辨。
陀羅尼自在愚癡。二者辨才自在愚癡。及彼
麁重爲所對治。瑜伽七十八五紙右全同彼
經。此論第九三十四左云。一於無量所説法・無
量名句字・後後惠辨陀羅尼自在愚。於無量
所説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所
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於無
量名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
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
句字故。於後後惠辨陀羅尼自在者。謂詞
無礙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自在。於
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疏十本七十五左
云。解深密七十八云。一者於無量所説法。即
是此中義無礙解。無量法句文字。即是此中
法無礙解。彼言法者是名身也。句者句身。文
字是字身。此論正之言名句字。彼文少隱。
後後惠辨等者可解。即陀羅尼言貫通三無
礙解。隨於一能詮名句文中現一切能詮名
等。是法無礙解。於一方音聲中現一切方
音聲。是詞無礙解。或極少於一方一名等中
現一切方諸法上名。於一方一念聲中現
諸方一切音聲。是二無礙解境差別故。前是
假名等攝故。後者是實體即聲故。論二辯才
自在愚至巧爲説故。述曰。辯無礙解能爲巧
便説甚深法。即是七辯。迅辯・應辯・揵辯・無
疎謬辯・無斷盡辯・凡所演説豐義味辯・一切
世間最勝妙辯。高下淸濁小大等是
七紙
又此論及佛地等 論第十二十一
丁右
云。有
義如來功徳身土如應攝在蘊・處・界中。彼
三皆通有漏無漏。集論等説十五界等唯有
漏者。彼依二乘麁淺境説。非説一切。謂
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佛成
就者雖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攝乃至
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純無漏。疏十
六十三右云。論有義如來至有漏無漏。述曰。
有三。一標宗。二會違。三結正。此初也。第
三師説。彼蘊處界等皆通有漏無漏。故佛蘊
處界等三法皆唯無漏也。論集論等説至所
知境攝。述曰。以下會違有二。初會第一師。
二會第二師。會初師文。集論第三等説十
五界唯有漏者。且依麁惡之境體・淺識智之
境體説。或麁境體。淺是識用。即二乘等及十
地菩薩之身十五界唯有漏。非説一切凡聖
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論然餘處説至理必
應爾。述曰。大般若經及處處經説。顯非如
彼界等相故。表非下智所知境故佛地論
十一紙左云。由此爲縁生彼影像。猶如明
鏡現諸影。故入處・境・識三事各別。處謂六
根。境謂六塵。識謂六識。即十八界衆像影現。
此衆像影隨其所應三品智現。妙觀察智
等盡所有性。如何所有性皆能現故。如
來鏡智相應淨識爲縁生此三智影像故名
爲現。又第七初紙右云。論曰。當説四頌總攝
上義。略顯佛地淨法界相。如來地中一切有
爲無爲功徳皆是淸淨法界攝持。皆是淸淨
法界之相。所相能相俱名相故
七紙
問若明薩説 義演云。疏若明教體
一切唯識。如何言佛菩薩説耶。今此問意
爲問説法。爲問不説法家。答。據其疏意。
質問二家今謂。義雖通二。正質佛不説

七紙
彼增上生等 無性論云。此中即是乃
至聚集顯現以爲體性。若爾。云何菩薩能説。
非聞者識。彼能説故。彼增上生。故作是説。
譬如天等增上力故令於夢中得論呪等
決擇鈔上十九紙右云。章彼增上生等者。有
云。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爲增上縁而生起者
心上所現影像之教。此影像從增上縁言。菩
薩之説。約實自變。今觀此釋。理稍難解。所
以者何。若菩薩説。問答及喩不相順。彼論問
云。何菩薩説經。答云。彼增上生。若其菩薩
實不説法。可言增上。證前聞者自識聚集
以爲教體。菩薩既説。云何證前自識聚集
又以喩中言如夢得呪亦不相似。夢中天
等實不説呪。今者菩薩而實説法。與不説
別。何得爲喩。若言菩薩不説法者。云何得
言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爲增上縁。已不説
何有本教。然此師談無性師佛説法也。今
助釋者。談菩薩實不説法者。爲言菩薩爲
説。約此故言增上生也。即與同喩不相
違。更思。章爾云何菩薩能説彼增上生故作
是説者。此無性自假云。若佛不説法。云何菩
薩能説法也。此即阿毘逹摩經中攝大乘品
即菩薩説。彼無性第
一初紙
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
入大乘。菩薩爲顯大乘體大故説攝大乘
品。故知菩薩亦約説。無性自答云。彼增上生
故作是説○亦是增上非是菩薩眞實説法
義演云。疏無性釋云至故作是説者。此不
説法家答。增上者佛也。生者衆生也。意云。佛
與衆生但爲增上縁。衆生識上有文義相。
實不説法。故作是説者。喚此增上縁。名佛
説法。故云故作是説。又解云。增上生者。
總是佛也。故作是説者。佛自云。我成道已
不説一字。汝亦不聞。即佛自作是説故云
故作是説。總是無性答也今謂。初義謬之
甚矣。生字釋爲衆生。全無其理。又故作是
説二釋全非論意。具如別辨
七紙
謂餘相續識等 演祕云。疏謂餘相續
至差別識者。謂説法者是聽者餘。相續即
身。身有二分識差別縁。能與聽者而爲縁
故。令餘續等返上可知義演云。疏世親
解云至互爲增上縁故。二識者即説者聽者
二識也。謂餘相續識差別者。謂餘者衆生
之餘即佛也。相續者身也。差別者佛識不
一名差別識。此無性釋若○世親云○法
名差別識。令餘相續差別識者。由佛説法
令餘有情解常無常等差別識生二十唯
識述記下三十六紙
云。論謂餘相續識差別識
生各成決定不由外境。述曰。此即廣前
增上縁義答外所徵。謂能教者餘相續中見
相分識正邪差別增上縁故。令能聽者餘相
續中差別見相諸識得生。能所教者二識各
各得成決定。或聽者正邪二識各成決定。
不由外境識決定成。即由自他增上縁力
識得決定。非由自他親相縁見成決定識。
故知識生不是親縁。由於外境增上縁。由
我亦許有故。雖無外境而及教亦成
七紙
隨墮八時 演祕云。疏隨墮八時者。八
時之義具如法苑。又薦福三藏和上釋云
隨墮欲時。何所以者。解云。梵云一瑟吒。此
云樂欲。言頞瑟吒。此云八時。攝論梵本云
一瑟吒。明是樂欲。問。三箇三藏並親步祇
園同覽梵典。忽焉一義解成楚越。答。二俱
無失。何者。觀天竺。一物名義含多。且如帝
釋。具有千號。前釋據歷時聲而文義起。故
云八轉八時。後解依自慕法而教體生。乃
云隨墮樂欲。問。論本若有一・頞二言。前後
三藏可隨取一想乎。梵本未必無二字。如
何得言隨取一耶。答。何廢無性所製之論
前後不同。二徳所覩而本有別。亦猶此方諸
述作者先後迴互。其類寔繁。以此准彼。斯
亦何失義林章上本二十四紙
云。即取隨世
俗説日夜八時。説花嚴經八會之時。詮辨
諸法八轉聲時聞法者識所變聲等直非直
説以爲教體決擇鈔上本十八紙左云。章隨
墮八時者。問。今者通論一切教體。花嚴八會
名爲八時者。豈非有。答。日夜時是遍諸教。
花嚴八會時得名八時。義便而説。非以花
嚴釋諸教也。又。薦福三藏和上云樂欲時。
二説不同。會如演祕。若要樂欲教方起者。
且天授聞佛。何是自欲如來責。答。由自貪
愛以爲尊勝。每於佛所起陵蔑心故。聞
佛責生。不由樂欲起耶。餘准此釋料簡
云。墮謂隨在。言八時相傳三釋。一八轉聲。
二花嚴八會。三兩方時分晝夜各四故名八
此梵土俗間所用之時。若佛教中或云六時等。西
域記二(二紙左)瑜伽略纂・倫記六上(三十二右)

今依後説隨墮晝夜八時聽聞正法。
通故今謂。八時者。義林章中及料簡等
皆擧三説。又刊定記更加一説。彼記云。八
時者。舊人四説。一云。如來説法於八轉聲
中。隨用一聲逗機説故。一云。佛説花嚴
八會時故。一云。依聲明論。晝夜各有四時。
如來隨於此時應機説故。一云。依十地論。
如來説法離八非時依八正時故。故彼論
第十一云。如王懷憂惱病・恚・著諸欲險
處・無侍衞讒佞・無忠臣。於此八難時智臣
不應語。法王亦如是。非時不應説。釋曰。
尋上諸説。雖各有據。然勘梵本。並不相
應。諸梵稱一瑟吒。此云欲樂。梵言遏瑟吒。
此謂之八。而攝論梵本則是一瑟吒。非遏瑟
吒也。由其兩音相濫。致使時譯者謬傳。
既翻欲樂 爲八。大復虛加時字。故勞諸
徳擾動智海。玉庖雖寶。無當奈何。是故正
譯應云隨墮欲樂聞者識上直非直説聚集
顯現。釋曰。此文意顯聞而欲樂成聚集故
已上
記文
今謂。俗典不言乎。中心疑則其辭枝。
疏主釋墮八時猶預不決。是故説分三義。
儻有其不決則不詢之親教三藏法師何
也。疏主雖復已詢三藏法師。或亦不決乎。
又三藏曾在天竺禀受此論於諸論師之
日。亦不之詢何也。三藏或務在禀傳幾許
經論。不遑決擇一一文句是非邪正如何如
何乎。或雖三藏不能無有千慮一失乎。
樸楊巧設救釋。然義淨・惠苑等雙擧梵漢方
言以申對辨。其失叵免。邑師判斷爲正。
尤有理也。義蘊一四紙右擧義林三解已云。
此皆未可。今准義淨三藏説。梵云一瑟吒。
此云樂欲。若言頞瑟吒。此云八時。古徳錯
翻名八時。應云樂欲。此解爲正
七紙
直非直説 決擇鈔上本十八紙左云。章
直非説者。略有三釋。一切□教明長行名
直。頌名非直。二據十二分。説最初契經名
爲直説。據初略説未委曲明。餘十一部之
説子細具陳説名爲非直。三從所詮名詮
自性稱爲直説。句詮差別言非直説。義演
唯用斯第一釋。略指法苑。料簡末五十三左
云。直・非直説亦有三解。一云。詮自性故名
爲直説。詮差別故名爲非直説。二云。長行
説義名爲直説。其有頌文名非直説。三云。
十二分中。契經説義名爲直説。解十一部
名非直説。今詳。第三不異第二。所以者何。
總言契經有通有別。通相言之。十二分教
總名契經。故涅槃云。始從如是我聞終至
歡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羅。別相言之。
對法等長行略説所應説義名爲契經。此雖
別相。十二分中但除二頌具含十分。如何乃
言解十一分名非直説。離所餘分無契經
故。若依通相皆名契經。別相唯應説除二
頌。若除二除故不異前。又今別解。顯了説
者名爲直説。密意説者名非直説刊定記
六十五紙
云。言直非直説者。五釋不同。一
云。詮法自性爲直。詮法差別名非直説。
一云。長行名直説。偈頌非直説。一云。十二
分教中。契經名直説餘十一分名非直説。
一云。直爾説法名爲直説。以譬喩説名非
直説。一云。如實説者名爲直説。方便説者
名非直説此與料簡四釋不別。更加法
喩一義
七紙
謂八時中等 料簡末五十四右云。彼論
於八時中隨墮何時。聞者識上有直・非直
十二分經聲名句等聚集顯現以爲教體。問。
何等名爲聞者識心。如何説名聚集顯現。
答。初顯聞者識心。次時字名等相。後解聚
集之義云云今謂。對法述記及法*苑中具明
五心及名句等聚集。此疏唯明五心不説
名句等。決擇抄上本 二十一紙右云。問。此明聚
集唯約其心。下明聚集即名字句聲等耶。
互相影顯而令學者生巧智
八紙
瑜伽論八十一等 彼論二紙左云。所成
句者。謂前句由後句方得成立。如説諸行
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爲樂。此中
爲成諸行無常故。次説言有起盡法。前是
所成即所成句。後是能成即能成句。倫記二
十一下二十七丁
云。如説諸惡法等可解已上
記文
增明記上五紙左云。如説諸行無常等者。瑜伽
論八十一中引經法量云。諸行無常有起
盡法。生必滅故寂爲樂。解云。諸行無常
者宗也。有起盡法者喩也。如燈光等生必
滅故因也。由是道理彼寂涅槃以爲勝樂。
顯揚十二配釋此頌云。初句所成句。第二句
能成句。且約初句以辨聚集。今指經頌故
云如説
八紙
如言諸字等 然説諸行無常一句。五
心集現之義相傳西方略有四家。今疏即四
家中之一家釋也。餘三家釋見于義燈・淸涼
釋中。義燈一本十七紙左云。有釋云。西方
解。一云。説諸字時。率爾現量尋求前境
不縁名等但得聲相。至決定心具現三
相。謂聲・名・字。説行現六。説無現九。説常
字時現十二相。幷句・所詮合十四法。經十
六心乃具聚集。謂四字中各有四心。謂耳・
意各四率爾。幷意尋求・決定各四。一云。尋求
是非量故亦縁名等。故於尋求亦得聚集。
四尋求心如其次第得三・六・九・及以十四。
准前應知。經十二心具足聚集。一云。耳識
因縁意識亦縁名等。此有二説。一云。四率
爾心各唯得三。不縁過去現量得故。不説
聚集。至尋求心方爲教體。一云。耳識同時
意識容非現。故得縁過去。即八心中具足
聚集。今謂。有餘且初釋中。所經心多。聚
集法少。何者。意識上聚集。何故經耳識四率
爾心耶。豈許意識不取本質但縁耳識所
變聲耶。既許意識耳識同時自縁本質。但
經意識十二心現。不應十六。若取耳率爾。
應取耳縁聲。應成十八法。若以聲相似但
説十四法。亦應心相似但説十二心。如實説
者除耳四率餘。但經意識十二心現。所集
之法四刹那聲。四箇字・四箇名・名所詮四。即
四自性。又有一句幷句所詮一差別義。合
十八法聚集顯現。此據一相。若於一字等
現無量字等。法則不定。説五心中。諸識三
性至下第五明其是非。又本所説於行・常
二方有決定。決定知諸詮遷流行無於彼
常。有釋四字皆有決定又料簡末六十三左
中亦擧三家於中擧初釋諸字有決定心
云。 有説云。初聞諸字無決定心。所以者
何。諸目所目謂一切惡。惡字未生。未決定
知諸字所目。故於諸字無決定心。今依前
説。初言諸字以目一切。何惡説惡。方是所
詮。又若諸字要詮惡者。未説惡時。即應諸
字無所成名。既有許名。明知諸字以目一
切。故應説有決定心。至言惡時。率爾耳識
同時意識及尋求心唯得惡聲。准前可知。
對法述記一本八紙右云。此中且依句義圓滿
以辨五心。非一切教皆定如是。有唯説名。
如説佛言一字五心生。如説天授。二字之
內五心亦生。如説慈氏佛。三字亦生。如是
乃至事緖究竟隨字多少五心方具。如應
當知義林章一本四十五右云。問。何故須辨
如是五心。答。爲令了知心之分位入法無
我唯識相故。問。此説五心聞縁教時。幾字即
具。答。且依此方。一字成名。亦能詮表。但
聞一字即具五心如聞佛言。二字具者
如聞菩薩。三字具者如聞慈氏佛。四字具
者如聞能寂如來。五字具者如聞諸惡者
莫作。如是等類乃至無量。聞縁解了即具
五心演祕云。疏如言諸字至教體亦成者。
此一段文據彼七心及十二心合而作法。思
惟可悉。廣如法*苑・決擇明也。決擇鈔上本
二十一
紙右
云。然無七心・十二心兩種別明。故此總
中含七・十二。於理無違。義演云。問。如何七
心・十二心不同。答。若諸行等四字通説即有
七心。若四字等一一別説即有十二心。何以
故。新新解故有云。七心聚集明利根人。十
二心聚集説鈍根人也。而利根人知諸法自
性之時。兼知其差別義。是故五心聚集多少
不同。今謂。二種聚集非關利鈍。今分七與
十二。以境有舊新故。今案疏顚末。上段總
明七心・十二心。若新新解已下於別明中初
明十二心。既於初學已下次明七心聚集。疏
文雖不分明。然准義林章。含畜此致必矣。
義演輒云未詳。唯讀疏文未至與章併觀
故致此謬淸涼花嚴玄談釋此疏文唯
爲十二心聚集文。此亦麁矣
義林章一
二十五丁
云。瑜伽説心略有五種。一率爾。
二尋。求。三決定。四染淨。五等流。如五心章
自當廣釋。如聖教説諸行無常有起盡法。如
言諸字。率爾心已必起尋求。續初心起雖
多刹那。行解唯一總名尋求。未決定知諸
所目故。如瑜伽論第三卷説。又一刹那五識
生已。從此無間必意生故。復言行時。由先
熏習連帶解生。有三心現。謂率爾亦尋求及
後決定。決定知諸目一切行。故瑜伽説。尋
求無間若不散亂決定心生。若散亂時生即
不定。雖知自性然未知義。爲令了知復
説無字。於此時中有先三心。於無字上但
有其二。謂率爾・尋求。未決定知無所無故。
即從決定後却起尋求。論但定説率爾尋
求定無間生。尋求已後許散亂故。復言常
時五心並具。其義可解。由前字力展轉熏
習連後字生。於最後時始能解義。染淨等
心方乃得轉。故雖無過未而教體亦成。若
新新解並有率爾。四字之上皆定有二心。
謂率爾・尋求。即於末後有十二心一時聚
集。第一有二。第二有三。第三有二。第四
有五。故成十二。既於初字有率爾・尋求。
於第二字新生決定。幷前爲三。第三字
中却起尋求幷前爲四。第四字時但新決
定・染淨・等流三心而起。合有七心。一時聚
集。如是方名五心具足。故唯識教其體理
成。勘對法第一疏應具廣之五心章云。
第二辨相者。且如眼識。初墮於境名率爾
墮心。同時意識先未縁此。今初同起亦名
率爾。故瑜伽論第二卷云。意識任運散亂。
縁不串習境時。無欲等生。爾時意識名
率爾墮心。有欲等生尋求等攝故。又解深密
經及決擇七十六説。五識同時必定有一分
別意識俱時而轉。故眼倶意名率爾心。初率
墮境故。此既初縁未知何境爲善爲惡。爲
了故故。次起尋求與欲但轉。希望境故。
既尋求已識知先境。次起決定印解境故。
決定已識境界差別。取正因等相。於怨
住惡。於親住善。於中住捨。染淨心生。
由此染淨意識爲先引生眼識同性善染順
前而起名等流心。如眼識生。耳等識亦爾。
第三八識有無者。瑜伽第一但説六識有此
五心。不説七八。又間斷識方具此五。非
恒續識。然第七識未轉依位縁境恒定任運
微細。唯有後三一刹那中可説具故。第八
不爾。界初生位有率爾心。有色無色境寬
授故。決定・染淨・等流三心境有新舊。或前
後相望可具足故。唯無尋求。無欲俱故。因
第七識界雖初生。境恒一類故。無率爾・尋
求二心。初轉依位可名率爾。即是決定染淨
之心。第二念後即是等流。二念義令説有
四心。或第二時更起淨識。初念即是此之
四心。是前所起心等流故。今創墮境有率
爾故。此中且依論説六識。七・八道理所具
諸心。了義燈一本十七丁右云。要集云。有説。
得新境故名爲率爾。有釋。不作意縁名爲
率爾。以何爲正。解云。論唯任運。若言
新境不見其文。然准道理*令有二義。今
謂不爾。瑜伽第三云。又意識任運散亂縁不
串習境時。無欲等生名率爾。既云縁不串
習。即是新境。若唯任運散亂縁境不與欲
俱即名率爾。除第六外餘一切時但名率
爾。應無餘心。未轉依位皆唯任運散亂縁
故。更有同異。繁不具述
八紙
如瑜迦第三卷説等 義林章一本三十
九右
云。第四刹那多少者。五識率爾唯一刹那。瑜
伽第三云。又非五識身有二刹那相隨俱
生。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
故五識率爾唯一刹那。尋求未了。復起五
識。此之五識但是尋求。故五識身無多率爾。
説五識身有尋伺。有廣尋求。無尋伺者。
與欲俱故。亦有尋求。諸處所説五識無有
決定尋求。無深廣行相説之爲無。非無微
細者。若獨生意若五俱意率爾心位第一刹
那。瑜伽第一説前三心。初是五識。二是意識。
第三亦説意有率爾。雖復相違。以次二心
必是意故。初一念中略不説意亦有率爾。
既無唯字。理亦不遮乃至故今正義。率爾多
唯一念。餘四多相續或並通多念決擇鈔上
二十一丁
云。又一刹那至必意識生者。證率
爾後必有尋求。又五同時雖有意識。今言
無間意識生者。尋求識生
八紙
復言行時連帶解生 淸涼釋花嚴疏
鈔二十
二・三
紙右
云。次説行字時由先熏習連帶解生
者。然呼諸字時。行等三字皆在未來。呼
行字時。無常二字亦有未來。其諸一字雖
流過去現無本質。由熏習力唯識變力。仍
於此念説行字時。心上顯現。下言連帶。
准此可知
八紙
有三心現等 義演云。疏有三心現者。
意云。三心現。問。何故無率爾・尋求。答。謂由
前聞諸字但有二心謂率爾・尋求。言常字
時。有染淨・等流二心。所以添前總有七心。
若許聚起無前後不定。若不聚起即如上
作法是
八紙
故瑜伽説等 彼第三五紙左云。又一刹
那五識身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從此無
間或時散亂。或耳識生。或五識身中隨一識
生。若不散亂。必定意識中第二決定心生。
由此尋求・決定二意識故分別境界具如略
纂二・八
左。倫記一下
三十五右
五心章云。第五亂不亂生者。先明
不亂後明亂生。不亂生中復有三門。一自他
俱不亂。二他亂自不亂。三自亂他不記。自
他俱不亂者。瑜伽第三云。又一刹那五識生
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從此無間若不散
亂必定意識中第二決定心生。由此尋求・決
定二識分別境界及爲因故。染淨法生。此所
引故從此無間眼等識中染淨法生。然此不
由自分別力。無分別故。唯由引生故得染
淨。又云。上來明不亂。自下後明亂者。於中
有二。一他亂自亦亂。二自亂心亦亂。他亂
自亦亂者。如眼識生。縁一像色起率亂・尋
求已。別有聲至復起率爾・尋求等心。像遂
放光。像光既新。起前尋求後復起率爾・尋
求・決定。復別有香正現前。嗅復起率爾等。
像光變色。決定心後復起率爾至染淨心。
復値上味正現前。嘗遂起舌識。多少心已却
觀像光。光或大小。從染淨心後復起率爾・
尋求・決定。如是乃至復觸妙觸。起率爾等
已觀像光。光即離質變現異影。復起率爾
等。或二或三或至四心。名之爲亂。若連次
起至等流心。即名不亂。餘心例然
八紙
即從決定等 義演云。疏即從決定後
却起尋求者。意云。若許聚起。即從前行字
上決定心後起尋求前法等。而無率爾心。
問。若如是者。如前瑜伽論云。率爾心後必
起尋求。如何今言決定心後起尋求耶。答。
瑜伽論據不亂決定次第起説。今者據許亂
起説二義亦不相違。問曰。若云從決定心
後却起尋求者。如何前言前無字上但有
二心謂率爾・尋求。答。不然。彼約亂起。無行
於字上却起尋求而無率爾。故知亂起尋求
非七心攝。但唯尋求前行法也。今約無間
次第生故。聞無字時有二心也
八紙
尋求以後等 義演云。疏尋求以後許
亂起故者。即引論起尋求所以也。此文指
前散亂時生即不定文也
  上來總約七心辨也。疏云若新新解已
下。約十二心作法。云第一有等是也。問。
如何七心・十二心不同。答。若諸行等四字
通説即有七心。若四字等一一別説即有
十二心。何以故。新新解故
八紙
復言常時教體亦成 義林章一本
三十
三紙右
云。若薩婆多等。説惡等字時。諸等
字已滅。無聚集故。次第而生。不俱時故。
無熏習故。不可至後。前已所説字於後
心上現故。彼教義決定不成。亦非由前字
等勢力末後字等能生顯名。過去無體。又
無熏習。由何勢力末後之字能生顯名等。
故我今時其説法者若在因位。及諸聽者亦
在因中。由初諸字等熏本識已。連帶縁後
惡者等字識上解生。乃至末後作字之時。先
皆聚集。由前熏習後識之上聚集顯現。詮
所詮義差別圓滿。名爲説法説爲聞教。若
是佛説雖無熏習。亦聚集生故。雖無過未
唯識教成立。説者聽者義皆圓滿。俱以聲字
二種究竟於自心上聚集顯現爲教體故。
對法述記全同此章
九紙
若新新解等 決擇鈔上本二十一紙云。
新新解者。新新聞説而生解也。一一字別名
爲新新。非要隔越多時聞故名新新
諸字  (率爾尋求)疏云。若新新解皆
有率爾。四字之上
皆定有二心。謂率
爾・尋求。即於末
[IMAGE]後有十二心一
時聚集。第一有二。
第二有三。第三有
二。第四有五。
[IMAGE]故有十二。章文全
同。對法鈔一本・八
右云。若新新解幷
有率爾。四字之上
[IMAGE]皆定有二心。謂率
爾・尋求。即於末
後有十二心一
時聚集。初・三各
[IMAGE]二。第二有三。第
四有五。故成十
九紙
既於初字等等 今謂。此疏及對法鈔
與義林章。布叙七心不同。標圖示異
  疏云。既於初字有率爾心。於後後字有
尋求・決定。末後乃有染淨等生。五心方具
名爲聚集。對法鈔云。既於初字有率爾
心。於後後字有尋求・決定。末後有染淨・
等流。五心方具名爲聚集
此疏及 諸  率爾   既於初字有
率爾心
對法抄 行  尋求決定 於後後字有
尋求決定
    無
    常  染淨等流 末後乃有
染淨等生
  義林章一本二十六右云。既於初字有率
爾・尋求。於第二字新生決定。幷前爲
三。第三字中却起尋求。幷前爲四。第四
字時新決定・染淨・等流三心而起。合有
七心一時聚集。如是方名五心具足
    諸 率爾尋求   既於初字有
率爾尋求
義林章 行 決定     於第二字新
生決定幷前
爲三
    無 尋求     第三字中却
起尋求幷前
爲四
    常 決定染淨等流 第四字時但
新決定染淨
等流三心而
起合有七心
一時聚集
今謂。於二説中。章義爲優。故義燈一本十八
紙左
云。又本所説於行・常二方有決定。決定知
諸詮遷流行無於彼常。有釋。四字皆有決
定。准此燈文。章中決定在行・常二。然此疏
意決定在行・無二。不在於常。況義亦不穩。
以決定在無不在於常故。增明記上九右
云。要集中釋二義意十二心七心云。此上二意中。
前釋意者。別別新解四字各有卒爾・尋求。
聞行字時方決定知諸行自相故生決定。
聞於常字亦決定知無常差別。故於第二・
第四字上方生決定。第二意者。唯於初字
得生新解故有二心。餘三字中不生別解
故無率爾。聞行字不名率爾。是五識身
隨意轉故。彼隨尋求聞即生定。故無尋
求即生決定。故決定心中得聞無字即
生尋求。尋求心中復聞常字。聞已生決定。
故有後三。准義可知。不據悟所説義旨以
判多少者。集述法苑二義已云。雖有諸釋
仍未盡理。今在其言而作是説。今法苑意
不唯據悟所説義旨判心多少。自餘諸義
既兼重説。何云不盡理。有用之言以判多
少者。十二心多。七心爲少
九紙
佛地論中等 佛地論一有二有義。
指此云唯有二種。以此外別無親光義故。
如上已辨
九紙
無性意取等 料簡及淸涼等謂。無性
論意非唯局攝境從心。與疏主不同。如上
已述
九紙
不爾教體亦應如是 演祕云。疏不爾
眞如亦爾者。若也不取性用別質出教體
者。無漏之教隨能聽變成漏等過。三寶・無
爲隨能縁心亦成有爲有漏等失。問。若佛
實説經。何復言不説一字。答。有三釋。一云。
諸佛法同。離於諸佛所説法外法無可説。
名不説也。二云。一切諸法皆如爲性。眞如
離言。名不説法。又無如外法可説。故總名
不説。三云。如眼等法。性自本有。不由説已
而方有故。故云不説。更有餘釋。如法苑・決
擇。問。眞如約詮以分三性。今隨能變通染
何失。答。約詮義分三性可爾。今論實體。
染即不然。餘難准釋今謂。此文破無性等
意。彼約攝境從心。唯取聽者文義以爲教
體。故致此難。護法等意正據根本取能説
者文義以爲教體。總料簡章云。唯取根本
能説法者識上所説聲名句文以爲教體。諸
藏章云。且如護法四種體中相用別論。此即
總以能説法者心上所顯假實殊途聲名句
文而爲體性。若其就末而論。亦通聽者。言
聽者心識文義之相理有無疑是也。或云二
識成決定。或云説者聽者義皆圓備。此並
該羅本末以語教體也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二終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一本
之三

九紙
藏所攝者 諸藏章十五紙右云。釋總
名者。天親論云。何縁名藏。由能攝故。謂
攝一切所應知義。此義意言。由能詮教能
攝一切所應知義令不失故。立以藏名。又
有釋言。攝持義是藏義。所應知法皆此所攝。
持所攝法令其不失。名之爲藏
九紙
依瑜伽等等 諸藏章十一紙左云。然大
乘中及薩婆多等諸部同説有三藏。一素呾
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逹摩。薩婆多義如毘婆
沙。大乘教者如前所引。普曜經及阿闍世王
經亦説有三藏。一菩薩。二獨覺。三聲聞。由
機不同教亦有異。前以行等多無異故攝
入聲聞今據機・果・行有少殊故別開也。或
説四藏。如僧祇律分別功徳經。同大衆部
素呾纜等三藏之外別立雜藏瑜伽第二
七・三十八・八十一・八十五・對法第十一・
顯揚第六・並二十・世親攝論第一。具如諸藏
章所引
九紙
然獨覺教名聲聞藏諸藏章十三紙右
云。天親菩薩攝論釋云。如是三藏下乘上乘
有差別故分成二藏。此意説云。但由獨覺
教・理・行・果少於聲聞。攝入下乘中合名聲
聞藏。又如力中根上下力。雖有中力。上下
相形唯有三品。或上或下。不説中力。今
以上下一往相形。獨覺之教入聲聞藏。根
劣業淺。所斷所修所證所益皆不遍盡不廣
大故。唯説二
十紙
獨覺更無可得成九 諸藏章二十七丁
云。問。六藏之中。若以行・果・機・理少別。普
曜經等立獨覺等以爲三藏。亦應以彼行
等小別立於九藏。何故唯六。答。有別部類。
但可分六。以獨覺教無別部類。不分成
九。又十二紙左云。或可説九。普曜等經既説
有三。此各成三故義立九
十紙
硏覈推尋諸法相故 瑜伽論八十一
二紙左云。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硏覈摩呾理
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
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文選東京賦
云。溫故知新。硏覈是非。綜註云。覈實也。硏
審也。當審實事理久是非
十紙
無唯説二乘但説二乘多指聲聞・縁
覺。無有呼大・小乘以爲二乘。故云無唯
等。非謂一切。諸乘章二十八紙云。又名大小
二乘者。合彼二乘種類同故准太抄。此文有
脱誤。思之
 
泰抄云。無唯説二乘。無經論等唯説聲
聞・獨覺二乘。若説大乘教則有也。若約根
機即有三乘。謂聲聞名下。獨覺名中。菩薩
名上。即經論中無唯二乘。若約教即有二。
謂聲聞教・菩薩教。而無獨覺教也。故攝大
乘論中明十殊勝已。即此十殊勝唯大乘有。
小乘中無也。即言大乘經中處處説故。聲聞
乘中無處説故。但説聲聞・菩薩不言獨
覺。設言上下乘。下乘之中亦有二乘。通而
言之。還有三乘也
十紙
十二分教十二分章三十四左云。先徳
翻爲十二部經。但以部言義含二種。一謂
部帙。二謂部類。世人謂有十二部帙。經名
亦濫。總別難明。今者翻爲十二分教。分者
類義・支義・段義。教義如前。教有十二義類
支條分段異故。即帶數釋
十紙
如樞要説考樞要中。無相攝文。諸藏
二十二左云。此諸藏教幾唯佛説。幾通弟子。
如瑜伽論第八十一中解論議經云。論議經
者。謂諸經典循環硏覈磨呾理迦。一切了義
經皆名磨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
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
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爲
磨呾理迦。亦名阿毘逹磨。由此文故傳受
釋云。許佛滅後十二分中論議一分・三藏之
內對法一藏通弟子説。不許餘之十一分
教並餘二藏通弟子説。所以者何。唯此對法
及論議教弟子所造。義理與佛意無有異
乃至然此經中且論弟子見諦者説。擧其勝
者顯離諸失有所證故。若實而論。通取
未見聖諦者造亦是彼攝
十紙
依今所傳天親生也 上引俱舍序
下引中邊疏。此意謂。小乘爲千一百年。大
乘爲九百年。部別不同。然如慧愷不分大
小總爲千一百年。故攝論序亦云千一百
年。又如光・寶等師釋俱舍論倶云九百年
出。泰抄意謂。三藏在西域具所見聞。以傳
疏主。今文云諸部説異。又云依大乘者是
也。諸部及大乘經論中。無有一處説世親
出世年月等。蓋爲信三藏口授故也。不爾
疏説爲浪言耳
十一
紙右
三十頌本等 演祕云。疏三十本頌天
親菩薩造者。問。論顯何故不標本師答。
有二釋。一云。本頌文略。義猶未了。釋文廣
悉。就顯而題。二云。成唯識名唯釋論稱。故
此但擧釋論師也。詳曰。本爲標彼造釋論
者。世親不是。所以不言。何關文略義缺
不標。又現所題雖釋論稱。標彼本頌亦復
題云成唯識論。言成唯識唯釋論稱亦少
虧甄簡今見俗詮・心要等本。於題目下
云天親菩薩造頌。護法等菩薩造論今准演
祕。此皆後人之所加。又云。論護法等菩薩造
者。問。大毘婆沙論群聖詳撰。故首題言羅漢
等造。此論亦爾。何不等字安菩薩下。答。彼
論羅漢與和須蜜菩薩共修。爲等菩薩故
下置等。等異類故。此唯菩薩。故等在上。若
等字安下。恐疑等彼異類聲聞今謂。問
答未詳。若等字在上必是同類。若有下則
通同異類。非必局異類。故義燈云護法菩
薩等造亦無巨害。又論第三二十二紙云。密意
説此名根本識。是眼識等所依止故。乃至
非眼等識有如是義。下疏四本初丁云。若言
識等。擧識取餘色等法。今言唯識。唯取
餘識不取色等。又婆沙撰號等字在下。非
必爲有異類。上言五百。總括擧數。不可直
下連續言等。又薩婆多部計一三千界唯有
一佛。不許多佛多菩薩之出。是以婆沙中皆
悉呼云尊者。無有呼菩薩之號。然天親傳
等云五百羅漢與五百菩薩結集發智等
者。從大乘家而言之。非有部意
十一
紙右
具如別記 眞諦所譯婆藪槃豆傳一
卷。又出慈恩傳・西域記等
十一
紙右
釋此本頌等大藏綱目五之下二十
五紙
曰。
成唯識論。天親菩薩將入滅時作三十頌
初二十四頌明唯識相也。次一頌明
唯識性也。後五頌明唯識行位也
後二十八家
解其義。又復十六家皆不能盡其美意。護
法菩薩・安慧等十師解成一百卷。三藏弉法
師撮其要樞譯成十卷。沈玄明作後序。慈
恩基法師述科疏解義今考玄弉幷慈恩
等説。未見十大論師之外別有釋論。綱目
所列未知其據
十一
一梵云逹磨帝王之子 慈恩傳四
六紙左云。逹羅毘荼國南印
度境
國大都城號建志
補羅建志城即逹磨波羅此言
護法
菩薩本生之處。
菩薩此國大臣之子。西域記十二十
一右
云。菩薩此
國大臣之長子也准此傳記。皆爲大臣之子。然現
行本名帝王之子。古本亦同。恐寫

慈恩傳・西域記幷作建志。慈恩傳具云建
志補羅。亦云建志城。補羅乃城之梵語西域記
云。具
云健志補羅
城。梵漢兼稱
即在印度南海之口。向僧伽羅
國水路三日行到。然義演云。疏逹羅毘荼國
此云總持國。疏建至城者。謂此城中建興佛
事。至在逾。又美。又解云。亦云通餘禮樂等
今謂。此釋未知何據。准上傳記。恐出
於胸臆
十一
聲論光於眞俗 樞要上末十五紙右云。
然護法菩薩造二萬五千頌名雜寶聲明論。
西方以爲聲明究竟之極論。盛行於世
歸傳四十一紙右云。次有草拏。頌有三千。釋
有十四千。頌乃伐㨖呵利所造。釋則護法論
師所製。可謂窮天地之奧祕。極人理之精
華矣。若人學至於此。方曰善解聲明。又
二右云。有外道造六百頌。來難護法師。法師
對衆。一聞文義俱領。又寄歸傳夾註擧諸論
師已云。廣如西方十徳傳中具述
十一
紙右
外道小乘此人也西域記五云
十一
紙左
既猶無竭 義演云。疏日月之麗天
者。麗者嚴麗。由天有日月而得嚴麗。由
有護法內教皆嚴麗也 溟渤者大海也。又
云。溟者深也。渤者大也。海有深大用 
紀地者。大海與大地爲以。表護法與道
俗爲綱紀也今謂。義演云麗者嚴麗者
不允。麗者附也。文選五十九二十五左沈休文
昭王碑文云。昭昭若三辰之麗于天。滔滔
猶四瀆之紀于地。善註云。傳子曰。二漢之
臣爛如三辰之附長天。又曰。道教者昭昭
然猶日月麗乎天。春秋漢含孳子曰。九鄕
法河海。毛詩曰。滔滔江漢南國之紀集註紀
綱紀也。
謂經帶包
絡之也
十一
紙左
具如別傳 具見慈恩傳四六左西域記
三十一右又樞要上本五紙左先讃菩薩已
云。時有玄鑒居士。識鳳鷄之斂羽。辨麟
龍之潜迹。每磬所資恒爲供養。深誠同志
物竭積年。菩薩誘掖多端。答遺玆釋。而
誠之曰。我滅之後。凡有來觀即取金一兩。
脱逢神頻當可傳通。終期既漸奄絕玄導。
菩薩名振此洲。論釋聲超彼土。有靈之類
誰不懷欽。朝聞夕殞豈悋金璧。若市趨賢。
如岳疊貨。五天鶴望未輙流行。大師叡發
天資識假修謁無神迹不瞻禮。何聖教而
不披諷。聞斯妙理。慇俯諦求。居士記光聖
之遺言。必今賢之是屬。乃奉玆草本幷五蘊
論釋。大師賞翫猶覩聖容。每置掌中不殊
眞説。自西霏玉牒東馳素馬。雖復廣演微
筌。賞之以爲祕決
十一
二梵云寠拏末底等 西域記八十二紙右
云。瞿那末底唐言徳慧。折伏僧伽末流摩呇
媻者。文長略止矣瞿字上聲。泰抄云。
瞿婁竝上聲故
十一
芳聲流於四主 西城□云。時無輪
王應運贍部洲地有四主焉。南象主。則暑
濕宜象。西寶主。乃臨海多寶。北馬主。寒頸
宜馬。東人主。和暢多人
十二
三梵云悉恥羅末底等 光記一之余
十八左
云。
安慧菩薩俱舍釋中救云。衆賢論師不得世
親阿闍梨意輒彈等字。亂心不亂心此是散
位一對。無心有心此是定位一對。亂心等等
取不亂心。散自相似。無心等等取有心。定自
相似。故此等言通於兩處。顯頌善巧
十二
羅羅國人也 西域記十一十四丁右云。
摩臘媻國即南羅羅國也。南印度境 現流本作
南羅之國
者。疊字
寫誤
慈恩傳第四十一紙左亦同
十二
勝軍祖習 西域記九四丁左云。杖林中
近有鄔索迦闍邪犀那者唐言
勝軍
西印度刹帝
利種。志向夷簡。情悅山林。迹居幻境。心遊
眞際。內外典籍窮究幽微。詞論淸高儀範閑
乃至三十季間凡作七拘胝唐言億法舍利
窣堵婆。每滿一拘胝建大窣塔波。而總置
中盛修供養。具如記中。慈恩傳四十四左云。
復往杖林山居士勝軍論師所。軍本蘇刺他
國人刹帝利種也。幻而好學。先於賢愛論師
所學因明。又從安慧菩薩學聲明大小乘
論。又從戒賢法師學瑜伽論。爰至外籍群
言・四吠陀典・天文地理・醫方術數。無不究
覽根源窮盡枝葉。既學該內外。徳爲時尊
乃至法師玄弉
三藏
就之首末二年學唯識決釋論
意義理論成無畏論不住涅槃十二因縁論莊
嚴經論。及問瑜伽因明等疑
十二
於後卷新熏種子 下論第二十五右
十二
勝義七十 下疏四末六十丁右云。然彼
外道爲王重已。造七十行頌論。王賜千金
以顯揚之。故今金七十論即其由致也。世親
乃造第一義諦論亦名勝義七十論。以對
彼論而破彼外道言。彼非能破。宗因喩過。
我僧竝無故
十二
九梵云辰那弗多羅等 慈恩傳四
四右云。伐多羅國北印
度境
城側有大伽藍。百餘
僧皆學大學。是昔愼那弗怛羅此言最勝子
師於此製瑜伽師地釋論。亦是賢愛論師。徳
光論師本出家處。又其國有二三大徳。竝學
業可遵。法師因停二年。就學正量部根本阿
毘逹磨及攝正法論教實論等今謂。慈恩
傳竝西域記。辰那弗多羅作愼那弗怛羅。俗
詮心要等云勝友陳那智月等。恐誤辰那以
爲陳那。加以論中有陳那義故致斯錯
十三
判本文演祕云。疏判本文者。科判經
論元于西域。大分爲三。上下皆有。如智度
論亦明三分。謂序・正・流通。佛地論中亦有
三分。一教起因縁分。二聖教正説分。三依教
奉行分。餘如樞要。此方科釋創乎安公自
後諸徳因而習焉。安公以理判諸經論多
爲三分。謂序・正・流通。廣如法華攝釋明也。
樞要上本二十二右諸經論中或唯有正宗無
序・流通。如瑜伽等。或唯有初・中無後。如
顯揚等。或唯有中・後無初。如集論・二十
唯識等。或三分具有。如成唯識等。眞諦所
翻二十唯識三分具有。菩提流支所譯與大
唐同。無初有餘二。無唯初・後無中分者。
以造論者必有所明故。釋稽首義如章
中釋
十三
臨終時造二分文也 西明云。世親
菩薩佛滅度後九百年時乃出於世。依諸契
經及瑜伽等廣造諸論。如攝大乘釋及十
地等。然觀察時機。念智漸減。恐廣述文。心
便生退。遂簡集宗要製造一部號二十唯
識論。頌有二十。及長行釋。廣破外計略
顯自宗。由斯漸悟外境非實。然於自宗猶
未盡理。年將八十更造一部號三十唯
識。但有頌文而無有釋。略破外執廣申
自宗文雖極略義即圓具。未及造釋遂即
遷化增明上三十
五紙所引
十三
依教廣成分 演祕云。廣成有三。一
者廣成天親説頌。二者廣成如來之經。三者
双成佛・天親説。今謂。第一爲正
十三
分別不同科 演祕云。汎科文意略
有四種。一分別不同科。二義類相從科。三以
文從義科。四以義依文科。今即初義。據實。
本・釋兩師造論而意一種。今依別義判二
令異云。本論師爲令含識斷障得果。釋
論師者令法久住利樂有情
十四
若依俗釋 義燈一本三十左云。初頌稽
首二字辨能歸敬相。廣如法苑。且釋名者。
有解云。稽古文爲&MT02541;。今別爲稽。白虎通曰。
&MT02541;者至也。首者頭也。言下拜上頭至地。又
鄭玄云。稽者稽也。以頭至地。稽少時也。歸
敬章三紙右云。依俗釋云。稽者至也。首者頭
也。以首至地故名稽首。此即跪拜頭至地
故。即俱舍云。稽首接足故言敬禮。屈己所
尊之首接彼所卑之足故言稽首。俱舍意
以身業稽首之別名禮。即是三業敬禮之
通稱乃至言敬禮者。虔恭曰敬。軌儀稱禮。
諦發殷誠屈儀褒讃。申虔恭之道標敬禮
之名
十四
又依理解等 演祕云。疏起慇淨心等
者。初句意業。第二身語。第三・第四句通説
三業。顯是敬禮之異名也。或初三句別配
三業。義蘊亦同或説。三業之中身最殊勝故。
身業名爲殊勝業今謂。此解爲優。初解第
三・第四二句總爲三業者。不順歸敬章意。
何者。以章竝擧三句結言故名敬禮故。歸
敬章二紙云。古云南牟即是敬禮。應言納慕
或納莫。故不別釋。歸依者。歸敬依投之義。
非此所明。若云伴談或云伴題。此云稽首
亦云禮拜。亦非敬禮。訛名和南又最勝
王經疏四本五十右云。虔誠順拜名爲敬禮。梵
男聲呼云伴談。女聲呼云伴底。此云敬禮。
訛云和南已上今謂。師資之説稍有不同。或
章中亦非之字疑是云字寫誤。歸敬章云。又
起殷淨心策殊勝業。申誠歸仰。故名敬禮。
即通三業。諸教或云稽首者。藉身業之稽
首申三業之敬禮。體唯一物。未可依俗。義
灯一本三十三右云。凡論歸敬有其二種。謂顯
相及不顯相。若就顯相。所謂身・語二業。由
身敬禮定發殷重。令他見故。俱舍據此偏
言身業。雖身不禮。但發語宣揚。由名句等
表詮內心令他聽故。無垢稱頌中説是偏
取語業。若依不顯相。唯取意業。內發殷誠。
雖極是重他人不了。諸此論不説。論具
以三業歸敬。通顯不顯二種盡故
十四
瞿波論師 此徳光論師也。歸敬章引
此文云。論師二十唯識釋論之文也。西域記
十四右云。昔瞿拏刺媻唐言
徳光
論師于此作
辨眞等論九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
敏。博物强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
奧。因覽毘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
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第五十八
云。瞿波阿羅漢作聖教要實論説有我
人。因此法執遂深諍論。慈恩傳二二十四左
云。其國有大徳名蜜多斯那。年九十。即徳
光論師弟子。善閑三藏。法師又半春一夏就
學薩婆多部怛埵三弟鑠論此言辨眞論。二萬
五千頌。徳光所造
 
隨發智論等
十四
又生三業等 歸敬章三右云。又顯發
生三業滿善。善三業者總攝一切業道盡故。
又須憑力假大威神。若敬不圓憑威不盡」
十四
如僧祇律中説考僧祇律未見此
文。歸敬章唯云律中不指何律。增明記
云未堪其卷。然幻虎錄出僧祇戒本。今考
戒本亦無此文。他日更考。或云。此文且約
一期時處而言。若細推之。就佛就機恐無
此理。如佛得自在。豈有見而不聞等處耶。
若就機者。如見佛身不聞説法。豈只以身
作禮而不意敬口讃耶。如聞説法不見
形相。豈只口讃而不運意作禮耶。又雖不
見聞。如專意念佛之人。豈無身口耶。況身
口由心所使。意業不行身口不動。若如此
所配且約一期筆削記第
二・三丁
義蘊云。疏如律中説
至在闇復遠以意業禮者。據別體三寶。若同
體者。周遍法界無近遠故。問。設約別體。
佛及菩薩阿羅漢等天眼天耳遠見遠聞。何
故明暗。答。三解。一云。所敬佛僧近遠明暗
雖無差別。但能敬者情意故耳。二云。今約
所敬。通於凡聖。未必一切皆天眼耳。三云。
且約住持故作斯説已上今謂。初解爲正。
以所敬邊無有差別故。或此律文意總明
三業禮。非約三寶故。所敬中立遠近明暗。
未考本文。難決是非
十四
又顯敬禮三輪因故 歸敬章三紙右云。
又顯敬禮者三輪因故。身業禮者神變輪因。
悟業禮者記説輪因。意業禮者教誡論因。又
亦即是神境・他心・漏盡通因。三輪章二十五
云。第三廢立者。合爲七義。一瑜伽二十
七説。由神境神變能現種種神通境界。令
他於己生極尊重。由彼於己生尊重故。能
屬耳聽。瑜伽作意極生恭敬。由記説神變
能尋求他心行差別。由教誡神變如根如
行如所悟入爲説正法。於所修行能正教
誡。二或未發心爲作神變。不修正行記
別其心。未有證獲而爲教誡。三・四等義具
如彼章。演祕云。疏三輪因者。身語意三如次
爲彼神變・記心・教誡輪因。略辨名者。修所
成果威得作用難測名神。轉變不定名之
爲變。變者是境。神者智也。心謂他心。記謂
別識。識別彼心故名記心。二並依主也。教
者教示。令彼善生。誡即誡勗。即令其惡滅。
教・誡兩異。合得其名。相違釋也。又亦教亦
誡。持業釋也。前非後是。教誡俱是智之業故。
解曰。前非者相違釋非也。今取持業釋。三
者皆有摧伏運轉故總名輪。俱持業釋。餘
釋如章。問。三輪如次神境・他心・漏盡通攝。
如次能示身・意・語化。語・意二業因何不次。
答。由語離過發言誡諦。令他於自信識
其志。故得通果。善悟他心。意業澄淸息惡
務善。故所招果得漏盡通。由斯發語教誡
有情。斷惡生善。因果相扶故無有失。又
知他心不待於語。教誡於物必藉其言。
故三輪化三業如次。非語業因即語爲果。
意業亦然。義演云。疏又顯敬禮三輪因故者。
以身業敬者得神通輪。飛騰虛空故。以語
業敬者得記心輪。他心中諸所有事爲他説
故。以意業敬者得教誡論。即漏盡通。呵責
有情勿令造惡增長善故
十四
故知稽首理通三業 義燈一本三十一紙
出稽首體。具破西明以慚愧爲體。正取
法苑以三業爲體。文長不述。須者往看
十五
一者虛妄等樞要釋唯識性略有二
解。一依三性。二依二諦。依三性者。唯識第
云云如今
所引
此下全依第九文。演祕云。遍計
所執體性雖無。然是虛妄識之所執。亦名唯
識。義蘊云。遍計無體。由妄識變亦稱唯識。
太抄云。識上之起妄執性亦稱唯識。義演云。
遍計所執體雖是無。然不離唯識性。性者
體性。非眞如性性。又眞如體一。約義分三。
遍計依他名唯識性者依主釋。圓成實名唯
識性者持業釋今謂。義演第二解釋不允。
疏九末六紙右釋世俗勝義名唯識性云。謂
相及性。性者實體。即唯眞如。相亦名體。依
他體故。有法相對。不明初性。以無體故。樞
要依初三性略説十淨。於中第五唯説所
執妄取性。遣之淨。又第一云。圓成名本實
性。證此淸淨名內證淨。又第七圓成對所
執眞妄性。遣證淨
十五
於前所斷淸淨 演祕云。疏於前所斷
淸淨者。雖總言斷。意斷染者。或無漏法皆
名圓成。言斷於前亦無失矣。義蘊二義全
同。今謂。下云所斷。明知唯約有漏。樞要十
淨第四唯説有漏依他。幻識性斷除淨。若約
有爲者。樞要云。三總説有爲依他。事識性
悟俗淨
十五
於後所得淸淨 樞要云。六圓成對依
他。眞俗性斷得淨。義演云。疏於後所得淸淨
者。此有二意。一云。證圓成實性故名所得。
二云。斷染依他得無漏依他。如第九卷云。
無漏依他亦圓成實。此解好
十五
性即是識 演祕云。疏性即是誠圓成
自體者。此性即是識家圓成之自體也。而長
讀之。所以得言唯識之性。不爾。何故眞名
唯識
十五
唯內證淨 義演云。疏唯內證淨者。意
云。此圓成性唯是內證淨。故依主釋今謂。
義演不詳。樞要二本二十八左依三性爲釋
立十種淨。一唯説眞如爲圓成。名本實性。
證此淸淨名內證淨。二總説無漏爲圓成。
菩提涅槃皆是唯識。名菩提性。獲悟淨。菩
提・菩提斷皆名菩提故。三悟俗淨。四斷除
淨。五遣之淨。六斷得淨。七遣證淨。八遣斷
淨。九取捨淨。十遣悟淨。具釋如彼。今唯取
眞如名唯識性。故言內證淨。此擇餘九
淨之語。可知
十五
爲簡依他等 義演云。疏爲簡依他故
説唯識性者。意云。釋通伏難。云何故論○
説唯識性。答。爲簡依他説唯識性也
十五
有漏依他略不敬也 今以七義釋
簡所以。各有故字。對文可知。於中初義約
有漏而會。後六皆約無漏依他。義演云。無
漏依他既在滿分之中。所以法中不説也
十五
又有別解如樞要説 樞要廣明三性
二諦十淨等義已云。若所歸敬爲唯識性。唯
取三性中初本實性及第二菩提性。非取一
切餘不可敬故
十六
分者謂少分 義蘊云。疏分謂少分淨
等者。問。如來智周徳圓。捨無常色獲得
色。可言滿淨即者。菩薩色身既有漏。如
何得言分淨即者。答。菩薩色身雖是有漏。
五蘊之中四通無漏。即名分淨非要五蘊
皆通無漏也。又有解*云。道共無表既是
無漏。亦通色蘊。又解。菩薩既受變易生
死。得勝捨劣故五蘊身皆名淸淨者。初解
爲勝。後二不可。何者。且第二解者。無表既
從所防所發以立色名。菩薩故非無漏。若
望所依。理無失也。第三非者。悲增・頓悟・八
地巳前未受變易。應非分淨攝。又疏解云。
無垢名淨。變易既是有漏。何名無垢。故知
不可。問。證理之人可稱分淨。世親既是地
前。何名分淨。答。有二種。一證淨。二信淨。
世親雖未證理。而能深信故名分淨已上
謂。初解亦非也。分者是因位菩薩對果上滿
爲言。非五蘊中比對分滿也
十六
淨者同前 義演云。疏淨者同前者。意
云。同。前持業・依主。若取後釋。但是依主釋
今謂。此釋不是。淨者二義竝全同。故例
于上。非論六釋同異
十六
合有七釋三如樞樞要上本二十三
云。歸敬福田中又有三釋。一敬涅槃而
非菩提。二敬菩提而非涅槃。三俱敬涅
槃・菩提。乃至然依本義。唯取疏四解中人
而非法本釋二師
十六
諸佛所師涅槃經・報恩經等説
十七
唯識性聲境第七攝 樞要上本 二十六
紙右
云。然依本義。唯取疏四解中人而非法本
釋二師。以唯識性第七轉聲中説所於聲也。
非所依聲。以第七聲通根境故。此爲能差
別。滿分淨者爲所差別。第四轉中説。以一
切所敬皆以第四所爲聲説。若唯識性亦所
敬者。應第四攝。又二十八紙右云。唯識性言既
境第七。略有二解。一依三性。二依二諦。依
三性者。唯識第九云。謂唯識性略有二種。
一虚妄。謂計所執。二眞實。謂圓成實性。復
有二種。一世俗。謂依他起。二勝義。謂圓成
實。故知三性竝名唯識性。三性有二體。一
常無常門。常爲圓成。唯眞如是。一切有爲皆
依他起。二有漏無漏門。一切無漏皆圓成實。
諸有漏法皆依他起。菩提・涅槃竝圓成。如
論第八自有此文又三十一右云。此等唯識皆
能差別。爲所歸之境差別滿分二淨。若所
歸敬爲唯識性。唯取三性中初本實性及第
二菩提性。非取一切。餘非可敬故。演祕云。
疏唯識性聲境第七攝者。第七轉聲具含依・
境。爲簡依故言境第七。疏是能差別者。由
唯識性而爲所證。悟有淺深。遂令三乘名
位殊別故。般若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爲
法而有差別。天親釋云。以一切聖人依眞
如法淸淨得名故
十七
一切所敬皆第四囀故 演祕云。疏一
切所敬皆第四轉聲者。問。何所以耶。答。第四
爲聲。爲者縁由。所爲之義。縁爲有徳堪爲
所敬故在第四。義演云。疏一切所敬皆第四
囀故者。意云。但説佛菩薩等而非法○故
言一切者。非約少分。説未必兼法也
十七
善逝體所生笠置師云。中邊唯敬慈
氏・無著。准之此論敬本・釋二師。非云彼論
歸敬如來已上今謂。疏中始引中邊至唯
敬二師。此引中辨證此論唯敬二師不
敬法寶。然此二論本師不同。彼論慈氏。此
論世尊。因果雖殊本師是同。故引爲證。又
何故等下文問答。此論但敬二師非關
中邊頌文。如是分科疏文不塞矣。演祕云。
疏善逝體所生者。略爲二釋。一云。報・化二
身名爲善逝。體通二義。若善逝即體。體屬
報・化。善逝之體。體屬法身。慈尊繼襲佛之
寶位。是眞佛子。名彼體生。二云。善逝及體
總是法身。慈氏之智要縁於如而方得生。
智因彼起。名彼所生。天親自指身及同學
名爲我等。師即無著菩薩是也。詳曰。善猶
好也。逝即去矣。惡來生死好去涅槃。報・
化二身誠名善逝。法體湛寂本無去來。何
名善逝。故初釋善。或二障覆蔽未名爲善。
出障圓明方稱爲善。簡異於昔立善逝名。
非有所去方名爲逝。理亦無失蘊云。
疏稽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者。造此論者即
彌勒也。善逝者佛報身也。體者即法身也。所
生者即子也。言彌勒菩薩是佛報・法身二身
所生之子。或是口腹所生也。教我等師者。
世親之師即是無著辨中邊論述記一二紙
云。言善逝者。謂即如來十號之第五名
也。梵名蘇揚多舊言修伽陀訛也。蘇翻
爲善。*揚多云已逝。今略云善逝。善謂好。
逝者謂去。若有雜染惡來生死。純懷淸淨
好去涅槃。即是如來受用變化。或即法身
巳好去故立善逝名。但言好去。非已好去。
即應言蘇焔𦵧平聲呼
云焔
此翻但名爲逝。或是
往義。即是因中好去之因。非果圓滿已好去
名。論言體者。謂是性義。或即身義。對法論
説。身義體義無差別也。依士釋。善逝之體
名善逝體。體即法身。善逝即是受用變化。若
持業釋或體即善逝名善逝體。此善逝體即
餘二身。謂慈氏尊將紹佛位眞善逝子名
彼所生。攝大乘説。菩薩家勝 謂生佛家之
所生育。非如聲聞無智婢子。欲顯慈氏位
極尊高如來眞子名彼所生。或眞善逝體法
身。慈尊覺者以法爲父。要縁如境智方生
故。此號慈尊名善逝子。舊言善行子非也。
行去名行。即善逝非是行跡。慈氏説頌。即
是經師造此論者。須歸敬。由斯論説稽
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即正歸敬彌勒尊者。
及教我等師者。即世親我兄無著菩薩也。無
著於彼慈氏尊所既先得已。便教世親。世
親造釋。由兄教力。世親自指己及門人故
名我等。謂無著師能教己等故。今亦稽首
教我等師。即上三句別歸經・教二種師也。
當勤顯斯義者。顯歸敬意己當造論。勤者
精進勇猛異名。顯無懈怠。能降邪敵勇猛
顯斯本頌義也已上
記文
今謂。演祕二釋與辨中
記大同。第二釋意稍有不同。又義蘊不見
中邊疏故與疏主意天別義亦疎矣
十七
如來是作者起此論故 義燈一本
四十九紙
云。世親菩薩雖住地前。具前四徳
四徳者。眞諦攝
決定論中所明
亦堪造論。又復世尊説唯識
教名爲作者。教之主故。世親等造此頌名
爲作者。護法等釋名爲述者。此論釋相對。
今者此中但經論相對。以護法等釋彼頌
故。恭敬二師故。説諸論諸義之前須説兩
師名也。恭敬作者即恭敬法。恭敬述者即
恭敬義。法是句味名。義是句味名所顯之
理。作者先説句味名言教在世。作者若已
入涅槃。後人於此言教不能得解。述者更
造論解之。義意方顯。故恭敬作者應敬
法。恭敬述者應敬義
十七
瑜伽論中開闡師 六十四十八紙
云。復次若欲造論。當先歸禮二所敬師方
可造論。恭敬法故。先應歸禮論本大師。
恭敬義故。復應禮開闡師。又十九紙左云。
開闡義者。深生淨信。因此多獲利養恭敬。
但爲自他善根增長。以無染心乃可造論。
倫記十八上十六丁右云。十二明造論儀式
有四。一先禮。二師。論本大師者即是諸佛。
開闡義師謂諸菩薩
十七
此論所依等 演祕云。疏此論所依及
能起等者。論所依者。謂即三寶。無著・覺師子
名能起者。如次造彼對法本釋。言佛至隨
覺者。釋彼佛・僧爲依所以。略不牒法。由
聖弟子依法隨學。傳示後人令法不絕。所
以僧寶亦爲論依。言無倒造論者。明本・釋
師能以三慧攝於教義而造論也。疏略牒
意。具如彼論今謂。釋三寶爲論所依者
不可也。佛薄等下至處故。釋佛爲所依義。
佛聖等下至論故。釋能依義。故彼論云。所
以者何。此論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是契
經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無師自悟諸法實
性。一切教起所依處故。從此無間聖弟子衆
依法隨學。法爲依者。法界所流故。經・釋二
師亦契如來所説正法一分。無倒聞思修行
爲依止故。隨而造論雜集述記一本三十紙
云。論佛薄伽梵至平等所依。述曰。下廣釋
前依起二義。先釋所依。佛陀覺者義。如常
釋。薄伽梵者能破四魔具六種義。魔謂煩
惱・蘊・死・及天。六義者。一自在。二熾盛。三端
嚴。四名稱。五吉祥。六尊貴。此等廣如佛地
論説。何故此中雙標兩號不一非餘。顯悟
諸法擧佛陀名。彰徳可依標薄伽梵。二名
俱勝不一非餘。其契經等十二分教無 一
不依世尊方有。故佛與教爲平等依。或由
佛證大定正智後智大悲方能起説。三身
與法皆爲等依乃至論從此無間至依法隨
學。述曰。顯次相。依佛證法已。即爲弟子
方便顯説。名爲無間。聖隨修學名法爲依。
諸聖弟子結集流布。由是展轉論方得起。故
説僧寶爲論所依乃至於所契解無倒聽
聞思惟修行滿足。由此三惠爲所依止。隨
所聞等而造此論。此意即彰依釋而説。故
知此論定契正理
十七
世親雖是信解 演祕云。問。彼論既
言佛聖弟子。世親不爾。如何可敬及造論
耶。答。聖之弟子名聖弟子。亦猶藥叉天之衆
故俱舍論中亦名天衆。若爾。瑜伽云何以通。
彼論説云。證諦迹者方得造論。答。通三
乘説。若唯大乘。不要見諦。根性利故。地前
長時以練磨故。不同二乘今言佛聖弟
子。則聖字難屬爲佛。依之言之。聖弟子言
亦屬弟子。以就勝者爲説故。何爲例同天
衆之語乎。諸藏章意約其勝者言已見諦。
若實而論。通未見諦。如上已辯。義燈一本
四十五紙
具分造不造有四種人。義演云。疏
分有所得者。世親雖是地前十信菩薩。然伏
煩惱修有漏唯識觀故。言分有所得
謂。義演云世親是十信菩薩者。鹵莽甚矣。
樞要云。位居明得。道隣極喜明得定者。煗法
位。即四加行之初
光記云。世親菩薩一阿僧祇耶向滿。又辨
中邊論護月釋云。無著菩薩先住地前加行
位中。增上忍時聞慈氏尊説此中邊所有頌
已。得入初地。爲世親説。世親菩薩先住地
前順解脱分迴向終心。聞無著説此彌勒頌。
令其造釋得入加行初煗位中。應是聖者
相傳此説。所以護月遂有此説。非無逗留
而爲此義。眞諦説是十迴向中第二迴向中
眞諦師説其位少下於護月釋彼四善根
初。此三賢終。二十唯識述記下六十一丁
又天親傳
云。於阿踰闍國捨身。年終八十。雖亦居
凡地。理實難思議也。准上諸文。世親眞是高
位薩埵。然如理師藐視判爲十信。可不愼
乎。頌疏冠註判爲最後身。一何高乎。或過或
不及。其得中實難矣
十八
常恒軌則理法 解唯識性有二。初
法義。第二通四理義。初中有四。以有
四故字義稍不同。故演祕・義演分文不合。
初四釋中。第一約證理説。第二眞似相性。
第三聖果能起。第四説教本末。又演祕有
二或字。故總分三。演祕云。此釋伏難。難云。
法寶有四。何偏敬理。疏有三釋。第一意云。
法雖執持。若常軌則唯眞如故。故偏説之。
有云。常恒軌則通釋於四。自問答云。教・行・
果三何得名常。答云。經者常義。故名爲常。
詳曰。雖有斯理。乖疏本旨故不取也。餘釋
如疏。義演云。疏理・教・行・果至但説理法者。
意云。此有難有釋也。理・教・行・果四法不同
者。是難辭。難云。法既有四。何故論初唯説
理法不説餘三耶。答。有多義。一是軌則義
生證解故。二者四法之中眞如爲本。如何
爲本。答。要證眞如餘方有故。三者是教・
行・果三眞實性故。四者三乘聖者之根本故。
五者或説彼本即兼末故。故眞如是本。餘
是末。疏總分爲三釋今謂。義演云有難
有釋者。不順文勢。理教等二句可言通伏
難之辭。何爲問難之辭。又分疏文爲三或
五。竝不允當。今亦爲五。故第三唯根本義。
第四本兼末義。餘三不濫。演祕・義演爲三
麁矣。義演更分爲五。其義則謬矣
十八
一問何故等 演祕云。師資相因者。有
傳釋云。若據修行次第説者。僧初。法中。佛
後。由僧修行方得佛故。詳曰。雖有其理。
無教説也。未爲指南。謂。傳釋當疏
主第五説何謂非指南。三寶章云。別相三
寶次第有五。一因果次第。由僧先修。次佛
圓滿後得法果。二境行次第。以法爲境僧
修聖行佛果圓滿。三師資次第。涅槃經説。諸
佛所師所謂法也。報恩經中亦説法先。佛寶
次説。後説僧寶。四勝劣次第。諸教皆説佛
法僧寶。能覺彼法所覺・隨受有勝劣故。五
隨信次第。由先見僧威儀戒行既生信已。
次於所證諦等歸心。後於彼師亦生崇仰
故。僧・法・佛如是次第。如鶖子等。路見馬勝
威儀閑寂。願聞所知。既聞苦諦便得初果。
後往佛所歸仰聞法成阿羅漢義演云。
疏一問何故論初至具大悲故者。總有六重
問答未審問答何問答。論初三寶不次。或
問云。何故論初法寶・三寶。三寶既有多種。
歸敬何者三寶。故申六重問答三寶章終
云。問。何故唯説三寶別相不説無別。答。
無別義易。經已廣陳。有別義難。論須具釋。
合前問答有二十五
十八
報恩經等 經第六十一紙右云。以道果
而言。佛是道。法寶是果。僧是道。法寶是果。
佛以法爲師。佛從法生。法是佛母。佛依法
住。問曰。佛若以法爲師者。於三寶中何不
以法爲初。答曰。法雖是佛師。而法非佛
不弘。所謂道由人弘。是故以佛在初
十九
成實論説言 論第二初紙右吉祥品第
十二云。以是三寶功徳具足故。經初説。又
此三寶於一切世間第一吉祥。如吉祥偈中
説。佛・法・及衆僧是名最吉祥。復有諸經以
吉祥爲初。學者僧壽名聞流布。是作經者
意也。如阿啊等字貫在經初。此非吉相。後
當廣説。若求第一最吉祥者。三寶是也。應
當歸依。如吉祥偈説乃至廣説
十九
説唯淨故 義演云。疏説唯識性滿
分淨故者。意云。一乘三寶以寬故。故論初
説。先法。後佛。次僧。故論説唯識性滿分淨
故也。今言僧者是菩薩僧。非聲聞僧。何故
不取三乘三寶。答。二乘不修唯識觀故。
言一乘三寶者。是大非小。又計。化身即
佛故法既不同。所以不取
十九
顯揚頌云等 論一初紙全文。演祕云。
疏無畏無流證教法等者。此明法寶。謂四無
畏絕四暴流。法總有四。謂教・理・行・果。餘文
易悟蘊云。疏善逝善説牟尼子者。此之
三句佛法僧寶如次配之。言無畏無流者。
謂佛能離怖畏。滅生死流故。能證理説教。
又無畏者無五怖畏得四無畏。言無流者。
離欲有見無明等四暴流也已上今謂。第二
解優。義演云。疏善説妙三身至先讃禮者。意
云。此歸命一乘之三寶也。三身即佛寶。教
法即法寶。牟尼子即僧寶。牟尼佛也。子者僧
及通一切賢聖樞要云。有通敬三身。顯
揚云。善逝・善説・妙三身
十九
佛地論頌云 論一初紙 全文。義演云。
疏二諦者。眞俗二諦。問。眞諦法寶。俗諦如何
亦敬耶。答。無漏依他亦俗諦故。一乘衆者。即
一乘三寶也
十九
攝大乘等處處等 三寶章云。攝論亦
言。稽首大覺諸如來・無等妙法・眞聖衆。無
別簡別故通三乘
十九
對法説云等論第一初紙頌云。諸會
眞淨究竟理。超聖行海昇彼岸。證得一切
法自在。善權化導不思議。無量希有勝功徳。
自他竝利所依止。敬禮如是大覺尊。無等妙
法諸聖衆論云。諸會眞淨究竟理者。顯自
性義。謂諸佛法身以一切種轉依眞如爲體
性故蘊云。疏對法説云至無等妙法眞
聖衆者。會者契會眞理。既言諸會即通三
乘也。問。若通三乘何言無等。答。此説如
來妙法通被三乘故言無等。非謂小乘名
無等也已上今謂。邑師不見對法鈔故。釋
彼論文與疏主意不同。彼抄一二十紙
云。諸
會眞淨究竟理者。此句顯示法身本有徳斷
徳本性常涅槃法眞性。諸言所表具六義
尊。昔解諸言唯局初句。今詳。不旨通下餘
文。總致諸言彰無朋黨。但具彼徳。今我皆
歸。唯此諸言亦通餘佛。能證理者唯受用
身。契證眞如故名爲會。眞謂非妄。簡二實
我。淨謂無垢。簡有漏法。障盡道圓故名究
竟。簡淨有爲。理謂實際二空所顯。顯其自
性或外境妄執邪理非眞。二乘證理垢而
非淨。菩薩雖證眞空諦。對斷道雙殘未名
究竟。唯佛獨滿故立此名。若同下釋。理法
身者擧諸能會意讃眞如。又此中諸會者智。
眞淨者理。竝名法身。諸教亦説智法身故。
下文且言無生滅故。三身章中當廣分別
已上
抄文
又一切讃文多置諸字。起于西方母兒
論師具見俱舍光・寶記第
一及寄歸傳第四
今謂應然。又云。敬禮
如是大覺尊無等妙法諸聖衆。述曰。上二字
能歸相。下餘字所歸體。俱舍雖言稽首接
足。擧重身業。敬相未周。虔恭曰敬。軌儀
稱禮。諦發慇誠屈儀衷讃。申虔恭之道標
敬禮之名。此體是何。即善三業。故天親云。故
我至誠身語思頻修無倒歸命禮。顯揚亦云。
我今至誠先讃禮。在餘非佛身語唯有漏。意
禮通無漏。或十地菩薩後得智中亦起身語。
身語業體既能發思。可通無漏。心表無表無
漏者非二乘。不能起故。通有無漏。指彰
前徳。故言如是。如是者何。大覺尊等。徳高
曰大。照悟云覺。獨勝名尊。萬徳雖成惠爲
道首唯稱大覺。前法化身體即理業。今稱
大覺應不通彼。性相作用一體。義分俱不
即離。皆得名覺。殊勝莫方故言無等。眞善
可軌。復稱妙法。敬禮如是流至此中。顯前
六義。即無等法味道飡和稱爲聖衆。即此
徳類非一名諸。敬禮如是亦通聖衆。乃至
廣説
二十
麟角獨覺等 演祕云。疏麟角諸部不
同等者。且薩婆多。麟角三根・菩薩二根皆法
寶攝。故婆沙論一百三云。法證淨者。謂獨覺
身中三無漏根學無學法。菩薩身中二無漏
根諸有學法。及苦集滅三諦縁彼無漏信名
法證淨。俱舍二十五大意亦同。釋。夫言僧者
和合名義。四人巳上和合名僧。麟角・菩薩
三千世界各獨出世故不名僧。非正覺故
復不名佛。故在法收。問。何故不許菩薩同
出。復云何有二無漏根。答。但據後身坐菩
提樹而説。三十四念得成菩提。三十三心
前是二根攝。不障已前有多菩薩。亦不説
彼有無漏根。問。上天聖等不成僧衆。何寶
攝耶。答。古有二釋。一云。法寶所攝。二云。僧
寶收。雖無事和。理和僧攝。詳曰。初釋雖通。
然論無簡。今依後釋問。天聖據理許在僧
收麟角・菩薩何不亦爾。答。天有多聖。理合
名僧。彼既不然。何得相例。三寶章云。三
乘聖衆具理事和名爲僧寶。以具無漏戒
見等故。能依假者方名僧寶。十地菩薩既皆
聖位。多同類出。麟角獨覺天趣亦然。獨勝部
行僧種類法。報恩經中。鹿女夫人五百太子
出家修道。同一時中得辟支果。不從師受。
名爲獨覺。有多同出名爲部行。如上二界・
六欲天等二果・四果無出家像。於事非和。
理無諍故。是僧種類也。皆名僧寶。不同餘
宗有漏身器爲無漏依供養及損故生罪福
二十
問三寶有二等 三寶章云。同體三寶
即淨法界眞如法身。涅槃經云。佛即是法。法
即是僧。僧即是常。常即虛空。虛空即佛性。佛
性即法身。説無垢稱經入不二法門品。寂靜
根言。佛・法・僧寶分別爲二。若了佛性即是
法性。法即僧性。如是三寶皆無爲相。與虛
空等。諸法亦爾。逹此名悟不二法門。故別
體三寶。佛以三身佛爲自性。如三身義林
説。法謂三乘無漏所攝教・理・行・果四法爲
性。教謂音聲名句文身。如總義林説。理謂
二諦四諦等理。此有二種。一根本智境。諸法
實性故。即二空理。二後得智境。變似彼故。
十六諦等。行謂三乘因。聖所起二利諸行。果
謂三乘無學所得二轉依果。雜集序中唯説
根本智境眞如名理法寶。略無後得所變境
理。唯説大乘十地因行。不説三乘因所修
行。唯説大乘有爲果法。不説所餘變化身
等亦果法攝法體如是。若別説者。因所證理
是理法寶。因聖所修行是行法寶。無學位中
二轉依果是果法寶。所有言教是教法寶。差
別法體名爲法寶。通五聚法能依徳義及以
假者。隨其所應名佛僧寶。五蘊假者及法
身義是佛寶。唯取假者爲僧寶。是三差別」
二十
此中但敬別相等 樞要上本二十三紙
云。無唯敬別體非同體。與此相違。或會
云。彼盡理。此未盡。今謂不爾。同體理通。故
云皆有。然就歸敬文而言。則有無不定。如
今論頌。正約別相兼通同體。若約文正意。
則今頌無歸同體之義。疏釋亦此意也。約
盡未盡而會者不允
二十
唯識性中等 義演云。疏唯識性中義
兼説故者。有軌持名法。有覺性故名佛。
有和合義名僧
二十
故涅槃云 經第十十三紙右如來性品之
全文。見字經頌爲計。樞要云。若能計三寶
常住同眞諦。佛即是法。法則是僧。又云。有
唯同體三寶。涅槃・勝鬘是已上章安疏六
六右云。今明佛僧是人。諦即中道。中道之法。
即法是人。即人是法。故言三寶同眞

二十
一由善故 演祕云。疏由如來調善
者。二障習亡。如巧練金。極調善故。由識機
性故。於所調有善方便。應病授藥。故於
能調亦善方便。利物無倦。名具大悲。四縁
是瑜伽六十四初紙左之文。演祕與倫記釋
同。言非余天等者
二十
四財供養方歡喜故 義蘊云。疏四財
供養等者。菩薩地説有十種供養。一現前。二
不現前。三現前不現前。四自供養。五令他供
養。六俱供養。七財敬。八廣大。九無漏。十正
行供養。前九財供未以爲喜。第十正行方歡
喜故已上法華玄賛二四十八紙
云。迦葉經云。若
恒沙世界珍寶滿其中。以於諸如來。不如
以法施。施寶雖福多。不及一法施。一偈福
尙勝。況多難思議
二十
由此如來非余天等 涅槃經云。歸
依於佛者眞名優婆塞。終不更歸依其余
諸天神已上集解十九云。僧宗云。終不更歸
天神者。外道殺生祠神以求心願令歸。丈
六以代祠神之迷巳上又顯揚六十四丁右云。
唯佛法僧是眞歸依。非余天等。何以故。由
二因故。一無所能爲故。二不現見故。具
如論説。又瑜伽七十四十二紙大同顯揚
二十
及二體性 義演云。疏及二體性者。意
謂。能敬・所敬二體也。能敬即護法等。所敬即
三寶。又云。二體性者。即同三寶也。諸義門
者。謂十二分教也今謂。義演二義釋二體
性。何太闇昧也。二體性者。直指三寶・歸敬
之二種體。遠出諸論。近見法苑。各立一章
俱辯體性。須者往見
二十
一右
並如瑜伽別章等説 六十四初紙
十四十二紙左顯揚第六十四紙右第十三初紙
鬘經十四紙左別章者。三寶章等
二十
一右
凡造論二縁 此下釋下二句。樞要
云。頌下兩句造論意中略有五句。一但爲法
而不爲人。欲令法義當廣流等。雖論説
言利樂有情。有情利樂令法不滅。以下句
釋上句也。如説有情依教修行。三寶種性
不斷絕故。由此律云。今演毘尼法。令正法
久住。不説利生。二但爲有情不爲正法。
菩薩修行本以利生。雖釋彼説。意爲利樂
諸有情故。顯上句釋下也。顯揚論云。顯揚
聖教慈悲故。文約義周而易曉。三雙爲法
及利有情。第三・四句如次配之。故佛地論
云。爲法久住濟群生。四所爲無住涅槃。釋
説大智。利樂大悲。二種熏修速疾證得無住
涅槃生死涅槃二俱不住故。對法云。由悟
契經及解釋。爰發正勤乃參綜。此意爲得
無住涅槃。亦可説言。雙非人法故。五者自
利利他令法久住。三義故造論也
二十
一左
我即安惠自指 總論釋家廣通十大
論師。若約初造釋論。則親勝・火辨是也。若
約論正義。則護法一人而已。是故上文云今
此歸敬頌護法等菩薩歸敬福田。何以今言
安惠自指。一師所釋前後矛盾。將爲有由
乎。答曰。義蘊云。前言護法。此云安惠。蓋
影略耳。又笠置會云。宗前敬叙有三家説。
於中安惠爲初。今且從初故云安惠自指。
今謂。此釋不允。笠置似于不審知疏主之
所言乎。此中前後齟齬。是予深信疏主之
一端也。何者。疏主曾見百卷論。記識安惠
歸敬如是如是。護法結願如是如是等。既
兩三藏糅譯之時。歸敬採安惠頌。結釋施願
擧護法頌。混糅十作以叶一師之製。文約
義繁。全備百卷之旨。疏主不迷多岐。別白
異同。譬如乳水雖混鵝王能知。今釋云安
惠自指。蓋爲此也。何上言護法等頌者。答
云。雖此偈頌是安惠作。而移在於糅論之
首。則何妨以爲護法等之歸敬偈。顧者安惠
自指之言猶如錐脱於囊。自非疏主其他
誰亦言之。學者思之
二十
二右
又釋者名曰釋也 二十唯識述記
云。安立者成立義。謂此論中成立大乘三界
唯識。即以因喩成立宗義名爲安立。又安
立者施設義。以廣道理施設唯識略理趣
故。或安立者開演義。未説之義今説名立。
已説之義今廣名安。又安者可也。教理相稱。
立者建也。法性離言。今言名立已上又釋者
字書云。拾也置也。又註解也
二十
二右
略有六因 瑜伽六十四十八紙右云。
欲造論者要具六因乃應造論。一欲令
法義當廣流布。二欲令種種信解有情。由
此因縁隨一當能入正法故。三爲令失沒
種種義門重開顯故。四爲欲略攝廣散義
故。五爲欲顯發甚深義故。六欲以種種
美妙言辭莊嚴法義生淨信故義燈一
三十八右云。眞諦三藏解云。凡有六義。一
爲令法義增長。二爲令有情於所造論應
得解脱。三爲所迷失義令更明了。四爲
攝分散法義集在一處。五爲分別甚深之
義令淺易解。六爲莊嚴言令義可受。即
疏所述作論六因。令增長者。衆生根欲性
各不同。或樂多説。或樂少説。樂處中説。故
造論者適衆生意集諸法義。或多或少或復
處中。適生所欲。正法則得久住。此處雖滅
彼處猶有。故使法義增長。即疏云欲令法
義當廣流布。二爲衆生於所造論而得悟
者。或有衆生厭舊樂新。或樂此説不樂
彼説。只是一理。有悟不悟。猶如一金作種
種物賣令生樂。前是爲法。此是爲人。即
疏云爲令有情隨入正法。三爲所迷失義
令更明了者。若説未了。令學者迷。須更明
説。或説有脱誤。令學者不解。又須明説。又
衆生有三種煩惱。一無明。二疑。三顚倒。由
疑及倒故迷。由無明故不解。爲除衆生此
煩惱等令迷失義得明了故。故須造論。即
疏云令失沒義重得開顯。四爲攝分散義
集在一處者。佛法諸義不出三解脱門。攝
分散義集在三解脱門中。以除衆生三種煩
惱。一貪欲。二諸見。三無明。貪是修斷。見
是見斷。無明通二。又是習氣。以無願門
除貪。以空門除見。以無相門除無明。聲
聞所以不得一切智。爲不能斷無明習
故。爲斷無明轉鈍成利故。説無相解脱
門。除故攝分散義。所以造論。即疏云爲欲
略攝廣散義故。五爲分別深義令淺易
解者。甚深有三。一所通逹。是境界。即如
如理。以世智觀之。不能通逹故名甚深。
分別令易解。二修行甚深。二邊之解易得。
中道之行難生。偏見之心不能生得中道
之解故。爲辨説中道之解爲修行深。所
以造論。三微妙甚深。即無餘涅槃果。生死
有可度義故非甚深。極果一得永不可度。
於不得者則爲甚深。分別開示令易得之。
故須造論。即疏云爲欲顯發甚深義故。六
爲莊嚴言詞令義可愛者。義申言顯。若
不莊嚴言詞。則義不可愛。義不可愛則
衆生不能信受。猶如眞金若不爲鐶釧等
則不足可愛。故須造論。即疏云爲欲巧
妙文詞莊嚴法義令起愛樂生淨信故
以二攝六。文長不述
二十
二左
此言有情 疏七末十九紙右云。梵云
薩埵。是有故。亦云有情。義含多故。阿薩埵
非有故。或言無故。第一解。一切衆生有此
情識。然此情識無定能有。故言無別能有。
義演云。無所有者非也。情識是所有故。第
二解五蘊假者此爲能有。故能所有二法各
立。第三・第四情爲性・愛不同。第一・第二共
爲情識。故置又隔。此後二解本依瑜伽八
十三十五紙義演云。疏此言有情至無別能
有者。意云。此第一解即衆生類是情故名有
情。無別能有所有也。或假者能有者。此第
二解以五蘊假者爲能有。別八識爲所有。
疏又情者性也有此性故者。此第三解意説。
此總假有有別法性也。法性即十二入等。
疏又情者愛也能有愛生故者。意云。此第四
解即總假者有第八識情故○能生愛等。如
下云愛阿賴耶樂阿賴耶等故。第二云。若
無本識。復依何法建立有情。故知情體即
第八識。薩婆多喚六識名情。不同大乘
二十
二左
又情者愛生故 樞要上本四十六右
云。瑜伽八十三十五紙左但解八名。一我乃至
二有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性更
無餘法。又復於彼有愛著故。情者性也。初
總談。彼有情之義無體可顯。即五根等皆
名有情。此即是我唯有此性無餘法故。後
解以愛爲情。能生我愛説名有情。於彼法
性生愛著故。若無有情。誰情所愛三意生。
乃至廣説
二十
三右
言衆生者利樂 瑜伽倫記二十二上
二十
四右
云。梵云薩埵。唐云有情。賢聖了知唯
有情識更無我等故名有情。梵云波羅拏。
此云衆生。古人以衆生譯薩埵者謬也已上
玄應音義二十四八紙左云。有情梵言薩埵。薩
此云有。埵此言情。故云有情。言衆生者。
案梵本僕呼膳那此云衆生。語各別也。故
從本譯言衆生者不善理者。此破舊譯。今
謂。此破却不善理也。何者。衆生・有情體同
名別。梵有二名翻亦有別。何有是此非彼
之理。梵名社伽上聲此云衆生五教折薪梵云
連善那此
云衆
梵名薩埵。此云有情。羅什等古師
梵云菩提薩埵翻名大道心衆生者非也。
雖然有情亦名衆生大有典據。疏主破云
不善者。却非也。天台云。中阿含第三十四
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衆共
生世故言衆生。此據最初也。若攬衆陰
而有假名衆生。此據一期受報也 大品經云。
無有法
可名衆生。但假名故。法皷經云。
一切法和合施設名爲衆生
若言處處受生
故名衆生。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 華嚴經云。
不轉愛天
於轉一切衆生處處受生法門。又般若燈
論云。謂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爲衆生
荊溪云。新
譯恐濫稱爲有情。雖簡無情。三義都無。俱
舍寶疏一三十七左云。有人云。若名衆生。即
兼非情。所以但言有情誤也。故大乘同性
經。楞伽主白佛言。世尊。衆生何義。佛吿楞
伽主。衆生者衆物和合。地・水・火・風・空・識。
由如蘆束更轉相依故言衆生。準此經文。
説其有情名衆生者。爲破別有一物爲
有情體。又準此文。有情・衆生名異體同。衆生
六界共成。有情亦爾。不可別指一法爲有
情體。又同疏第八二十一紙云。正理論云。前所
説界通情・非情。趣唯有情。然不遍攝。生唯
遍攝。故説有情。無非有情名衆生。故准此
有情名爲衆生。無情不名衆生。舊譯有情
名衆生者有兩名也。准大乘同性經。具六
界故名衆生也。又云。然有情類卵生・胎生・
濕生・化生是名爲四。生謂生類。諸有情中
雖餘類雜而生類等。言生類者是衆生義。
註云。准此論文。多生類故名爲衆生
謂。兩師指斥的在疏主此釋。學者思之。瑜
伽五十七十五紙右云。問。依何根處説如是
言。衆生存活住持安穩。答。依命根説。有諸
氣息故名衆生。思盧相應故名存活。等餘
而住故名爲住。增上而轉故説名持。無有
病惱故名安穩。大日經疏云。阿闍梨云。具
據正義當云菩提索多。此索多者是忍樂
修行堅持不捨義也。密抄二曰。此索多等者。
前云薩埵直呼於人。今云索哆乃屬人之
功業。即是忍樂修行堅持不捨。言聲明有如
是法者。即八轉聲法也。謂前云薩埵直目
衆生之體 即體聲也。今云索哆直屬衆生
之業。即業聲也。如言薄伽梵・薄伽伐帝言
薄伽梵即體聲也。言薄伽伐帝即轉聲中業
聲也三十一右疏第十七七紙右曰。有情者。梵
正音索哆。是著義。猶世間人深著身心不
能暫離也。今菩提索多亦爾。著此大菩提
行乃至無有一念休息放捨之心故名索
多也。又名薩埵是有情義。以於有情之中
能修無上道。能荷負一切諸餘衆生。即是衆
生中之無上故名大有情也
二十
三右
如瑜伽論第二 顯揚八十二紙右明六
十四有情。然體少瑜伽。省非苦行。餘開合
別故。瑜伽第二十七紙右云。云何六十二種有
情之類。一那落迦。二旁生。三鬼。四天。五人。
六刹帝利。七婆羅門。八吠舍。九戍陀羅。十
女。十一男。十二非男非女。十三劣。十四中。
十五妙。義演云。又三者。劣・中・妙。即上中下三品也。
又云。欲界名劣。色界名中。無色界名妙。義
蘊亦同。今謂。初解爲正。顯揚云。下中上品故。瑜伽六
十四・十七右云。一能生劣界諸煩惱。二能生中界諸煩
惱。三能生妙
界諸煩惱等
十六在家。十七出家。十八苦行。十
九非苦行。二十律儀。二十一不律儀。二十二
非律儀非不律儀義演云。三者。一律儀善。二者不律
儀不善。三者非律儀非不律儀無
記。今謂。不律儀云不善。非律儀
非不律儀云無記者。麁昧甚矣
二十三離欲。二十
四未離欲義演云。二者。一云離欲。二云不離欲。凡夫
以六行伏惑生上。即名離欲。不以
六行伏惑。名不離欲。總亦就欲界人中。有妻室
名不離欲。從小不犯欲名離欲。文。今謂。離欲廣
通伏所。今言
局伏非也
二十五邪性聚定。二十六正性聚
定。二十七不定聚定 倫記十八上十左云。景師補
闕云。邪定有二。一本性邪定。
無三乘性人成無間業。二方便邪者。有涅槃性人遇
得在凡位。於三乘中縁起五逆業。正定亦二。一本
性正性定。成一乘種性。二方便正性定。謂入見道巳去。
不定亦二。本性不定者。此人在凡總成三乘種性。二方
便不定者。遇縁或作邪定或作正定。正定中或作聲
聞。乃至作佛。基云。邪定有二。謂本性・方便。初是無種
性人。次是斷善根人。通有性無性。大義曰。斷善根人
通有性。大義曰。斷善還續未必邪見聚造五逆業者。
決定邪定故。大義曰。正性定有二本性・方便。初者即三
乘本有各別決定性。次者即此人已入聖道以去是。大
義不定亦有二種。一本性。二方便。初是本有三乘種性
人。一人身中有三乘種性故。二方便不定者。解巳
聖道已。然始迴向大等入方便故。方不定名方便不
定也。又二十四下二十四右云。泰師云。今依大乘。若
悔無間及續善根後非邪定聚也。但以論主未悔無間
未續善根故名邪定。演祕云。疏邪定等三者。按瑜伽
論等第一百云。五無間業及斷善根名邪定聚。學無學法
名正定聚。非學非無學名不定聚。大般若説與此有
異。如法花攝釋會。有云。十信第六名正定聚。造五
無間業名邪定聚。未至十信第六心者不造逆業
者名不定聚。又望大乘。十信名正定聚。若作大乘五
無間業名邪定聚。不定可知。詳曰。與瑜伽論而有
違也。復無文據。理稍難依。文。今謂。義演亦用有
説三聚分別。若准花嚴宗等。教有淺深三聚亦別。經
論異説。不
必一准
二十八苾芻。二十九苾芻尼。三十
正學。三十一勤策男。三十二勸策女。三十三
近事男。三十四近事女。三十五習斷者 義演
云。
習斷有三。一者習善法煩惱不起習斷。二伏煩惱
不起名習斷。即六行伏惑等。三斷習氣名習斷。約
聖説也。文。顯揚云。習三摩地者。
此應觀行者。第二解勝。第三不可
三十六習誦者
顯揚云温誦經者。義演云。二者習
誦習誦聖教。通在家出家等
三十七淨施人
顯揚云供
待病者
三十八宿長。三十九中年。四十少年。
四十一軌範師。四十二親教師。四十三共住
弟子顯揚於共住
分爲二類
及近住弟子。四十四賓客。四
十五營僧事者。四十六貪利養恭敬者 顯揚分
二。一
貪利養者。一
貪恭敬者
四十七厭捨者。四十八多聞者。四
十九大福智者顯揚分二。一有
智者。一大福者
五十法隨法行
者。五十一持經者。五十二持律者。五十三持
論者。五十四異生。五十五見諦。五十六有學。
五十七無學。五十八聲聞。五十九獨覺。六十
菩薩。六十一如來。六十二轉輪王
二十
三左
或利異名義演云。疏或利與樂一
體異名者。意説。利樂但是一體。約所益分
利樂二名。問。如前十利中亦云。約所益分
利樂別。與今何別。答。但約於所益分利
樂。不辨於體。今辨於體故有差別
二十
三左
如佛地等 佛地論第一十五紙右云。
如是淨土住持圓滿作何事業。作諸衆生一
切義利。謂於此中自能現作一切有情一
切義利。或令一切有情自作一切義利。現
益名義。當益名利。世間名義。出世名利。
離惡名義。攝善名利。福徳名義。智慧
名利。如是等別雖在寂定。由先所修加行
願力。任運能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顯揚
十三初云。一因者。所謂恭敬聽聞正法現證
利益及安樂故。此中或利益非安樂。或安
樂非利益。乃至四句。如菩薩地法受中説。
演祕云。詳曰。疏指佛地・顯揚等論意。明諸
教説利樂處。非唯證彼利樂一體今謂。
疏意上來九種正依佛地・顯揚。第十利樂正
依瑜伽爲明此別。非泛指諸教
二十
三左
一純利乃至利樂 瑜伽三十五十八紙左
云。云何自利利他處。謂自利利他略有十種。
一純自利利他。二共自利利他。三利益種類
自利利他。四安樂種類自利利他。五因攝自
利利他。六果攝自利利他。七此世自利利他。
八他世自利利他。九畢竟自利利他。十不畢
竟自利利他乃至廣説。演祕云。疏利謂十利者。
具如瑜伽三十五・六。不可全引。但取大意
略言也。十種如次合爲五對一所利差別。
二利體不同對。三利時現未對。四此世他世
對。五眞妄分別對。論中初對二義合釋。學者
難悟。今別辨之。餘依論次。一純自利利他
者。謂專爲己。或但利他。事不兩兼故名純
也。就純自中有斷有修。若違越不順菩
薩儀則。謂爲己樂求財受用。或爲生天持
戒精進修習定惠。或爲利養敬供諸佛
等。此等自利菩薩應斷。若不越隨順菩薩
儀則所有自利與上相違。菩薩應修。鈍利
他者亦斷・修二。謂以邪見修行施等。無因
果見毀犯尸羅。遠離正行爲他説法。此等
應斷。若諸菩薩已超下地。由悲願力捨諸
靜慮。隨其所樂還生欲界。又自事已辨。遍
於十方無量衆生能作無量大利益事。此純
利他菩薩應修。二共自利利他者。爲自逮物。
爲他及自。行能兼濟故稱共也。於中亦二。
一自利共他。若諸菩薩或悲爲首。或爲迴
向無上菩提。於一切時修施忍等。當知
是名自利共他。釋。智以施等能得菩提。悲
兼濟物故名自利而共他。二他利共自者。
又除如前所説諸相。其餘一切所有利他。
釋。除純利他應斷之者。彼由邪見無二利
故。或除純利他中所應修者。無自利故。三
利益種類自利利他薀云。三利益種類利者。意
説。菩薩自行五相等事自利
益時。復能令他行此五相得其利益。令他所行得
利益者。是菩薩自行利益之種類。故名利益種類自利
利他。或可此是前二利益之種類故名利益種類。或可
菩薩所行自利利他行非一故名種類也。此中三釋無
有勝劣。任情取捨。巳上。今謂 釋種類義。義薀三
解。演祕二解然。義薀初後與演祕同。更加中一。義薀
判斷爲無勝劣。然初義應
優。略纂倫記唯有初解故
者。謂於一法而自
行之。令他亦行。自他一種行一法故。自他
行同名爲種類。或此利益有五類故。故名
種類。種類言顯非一相似。其五類者。一無罪
相。若諸菩薩所有自能少多攝善增長善法。
令他亦爾。釋。由攝長善離諸過患故名爲
無罪。無罪即相。相謂相狀體相。下皆准知。二
攝受相。若諸菩薩能引自他無染汚樂・或衆
具樂・或住家樂。三此世相。四他世相。若諸菩
薩自利利他。或有此世能爲利益非於他
世。或有他世能爲利益非於此世。或此他
世俱爲利益。或此他世俱非利益。五寂滅
相。若諸菩薩所有菩提。及得菩提世出世間
菩提分法。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四
安樂種類自利利他者。與前第三名相似也。
利益・安樂兩名有異。種類之言義意周也。此
有五種。即疏所明五樂是也。故不引之。五
因攝。六果攝自利利他者。因果相順論一處
明。於因果中皆有自利利他行也。有三因
果。一異熟因果。二福因果。三智因果。異熟果
者。謂略有八。一壽量具足。謂長壽久住。二
形色具足。謂形色端嚴。三族姓具足。謂生貴
家。四自在具足。謂大財位・明・屬。五信言具
足。謂言無虛妄。六大勢具足。謂大名過人。
七人性具足。具丈夫分成就男根。八大力具
足。謂少疾有堪能。異熟因者。不傷害物是
長壽因。惠施光明鮮淨衣物是端嚴因。捨
離憍慢是族姓因。乞匃隨施是自在因。所言
誠諦是信言因。供三寶等是大勢因。樂男
厭女人姓具足因。助諸衆生如法事業施
他飮食是大力因。福智因果論一處明。聚雜
難知。今者別釋。所言福者。謂三度・勤・定一
分・四無量等。言福因。者。總有三種。一者
於福能得能住能增長欲。釋。一於未得能
得樂欲。二於已得能住樂欲。三於已住欲
常令增長。二者於福善能隨順無違背縁。三
者於福先已串習。言福果者。謂諸菩薩依
止福故。雖復長時流轉生死。不爲極苦之
所損惱。又能起作種種無量善巧事業乃至
究竟當證無上正等菩提。所言智者。即惠
度全・勤・定一分・及十力等。智因果者。同前
福也。於彼文中唯去福字置於智字。即智
因果也。此世自利利他者。文有二種。一現自
利。謂諸菩薩以如正理工巧業處積集財
物。即於是財知量受用。又先所造可受樂
業異熟。於現法中受用彼果。二現利他。如
諸菩薩現法自利。如是菩薩所化有情由此
獲得現法利益。八他世自利利他者。若於欲
界能獲他世財寶具足自體具足。色・無色界
獲他世等亦復如是。九畢竟自利利他者。
若諸煩惱一切永斷八支聖道。若此爲依獲
得一切世間善法。由三因縁應知畢竟。一
由自性。究竟菩提故。二由不退。八支聖道
無有退故。三由受用。果無盡故。名爲畢
略纂十・二十二右云。如無學身中因無漏
八道支力增上縁生有漏善法名畢竟也
十不
畢竟自利利他者。謂於欲界財寶具足自體
具足。若因若果世間淸淨。若因若果由三因
縁知不畢竟。一由自性。一切有爲故。二者
由退。善有漏法由有退故。三由受果。有終
盡故。名不畢竟略纂第十。
論本三十五
二十
四右
一者因樂等 瑜伽云。由前所説因樂
所攝三因縁故。准此文意。因樂有四。一根。
一境。一樂法。一樂業。是樸揚意。慈恩不爾。
略纂有二義。初根境爲一。相應法爲一。業
爲第三。合爲三因縁。後根境爲二。業爲第
三。合爲三種。雖有二義總爲三。又景師
分爲四法。具如倫記八下四十三紙
 演祕云。
爲因生樂之因故名爲因樂。體即四法。如
疏所列。言樂相應者。即順樂受觸等心法。
言所發業者。謂於樂果而起於業名樂所
發。由此善業得可愛果名爲因樂。或樂相
應思名所發業。所發業能感當樂果名爲因
樂。詳曰。前正後非。非樂相應思皆能招樂果
故。瑜伽云。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名
爲因樂。意云。隨得現・未愛果之業名爲因
樂。疏取斯意云所發業瑜伽三十五二十二
丁右
云。此中因樂是因故説名爲樂。非自性故
蘊云。疏一因樂至樂所發業者。問。樂
所發之業應名樂果。何得名因。答。如得
第三定者。定中之樂能發於業。此業能感
第三禪果。約此義故業名因樂。非謂一切。
如五欲樂所發之業雖與樂俱。非樂因也。
又爲求樂果所造之業皆名樂所發業。非
要與樂受俱。此解稍寬已上今謂。義蘊二解
與演祕大同。瑜伽云。此中因樂是樂因故説
名爲樂。又疏云。能有樂故。准此論・疏。義蘊
初解・演祕後説其非可知。又演祕云。體即四
法。今謂。准依略纂・倫記。慈恩以三法爲體。
圓測以四。倫記八下 四十一紙
云。一者因
樂。基云。以三法爲體。謂順樂果業及根塵
二法能生順樂受觸者。此三是因樂體即通
五蘊性。以通取順樂果業故。相應共有皆
因樂體通五蘊爲體。測云。因樂體以
樂受五根六塵六觸。及感現法・當來二世可
愛果業。又釋。現當者擧因也已上
倫記
又瑜伽釋
第二受樂云。由前所説因樂所攝三因縁
故。有能攝益身心受生名爲受樂已上
論文
略纂
釋云。三因縁即根・境二及順樂果之業爲三
也。已上
略纂
依此等釋。慈恩師意因樂即三法
爲體必矣。然撲揚意更爲四法者。亦非無
其理。論云。言因樂者。謂二樂品諸根境界。
若此爲因順樂受觸。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
愛果業。如是一切總攝爲一名爲因樂已上
今案。二若字下以顯二法。上之根・境分爲
二法。都合爲四種法也
二十
四右
二者受樂等 演祕云。疏二受樂等者。
受即是樂。喜・樂・捨三而爲其體。三種皆有
調暢義。故總名爲樂。不爾云何言通三界。
云非唯受中樂者。非五受中唯一樂受名
受樂也。云是樂自性者。體是受數。簡異前
後因樂等已上瑜伽云。此中受樂樂自性故説
名爲樂。非樂因故。略纂云。二受樂即喜・樂
受。通漏・無漏爲受樂體。倫記云。測云。三受
自性爲體。謂喜・樂・捨。何以得知。下文云三
界繫。故知亦以捨・喜爲體。景師亦同。第四
定巳上唯捨無樂。而言三界繫者。彼捨受
攝益身心通名樂。然此疏中唯言非局樂
受。未定二・三。演祕定爲三受恐是誤解
二十
四右
三苦對治樂等 倫記云。景云。問曰。
如寒得火。如飢得食。渴得漿。名苦對治。
爲當取火及飯食等名苦對治樂。爲當
取彼火等所生樂受名苦對治樂。若取火
等。則不異前因樂。謂根塵等能生樂受名
爲因樂。若取火等所生樂受爲體。則不異
受樂。下結中云。苦對治樂息苦名樂。非樂
因故。非樂自性。答曰。即取火等所生樂受
同時惠數覺衆苦滅名苦對治。亦可如爲
極飢渴苦所逼惱時。得惡飮食除飢渴之
若亦不生樂。但生捨受。捨受相應惠數覺
無飢渴等苦名苦對治樂
二十
四右
四受斷樂等演祕云。疏受斷樂等者。
受等不行名爲受斷樂。即滅定。受斷之樂。
依主立名。體即滅定。問。瑜伽論云。住滅定
時。此勝義苦暫時寂靜故爲樂。當入定時。
唯滅無漏心心所法。豈無漏法名勝義苦。
答。非非想地捨受等法名勝義苦。由入滅
定遠加行時而能滅彼。據遠加行所滅之
苦也景云。住滅定時。近滅無漏心及心
所。遠滅非想有漏捨受。今據遠滅名滅有
漏。以非想捨受微細。要在觀中觀苦諦時
方覺非想捨受。是其行苦名勝義苦
二十
四左
五無惱害樂等 瑜伽三十五二十一紙
云。何等五樂。一者因樂。二者受樂。三者苦
對治樂。四者受斷樂。五者無惱害樂。言因
樂者。謂二樂品諸根境界。若此爲因順樂
受觸。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如
是一切總攝爲一名爲因樂。除此更無苦
過苦增。言受樂者。謂待苦息。由前所説
因樂所攝三因縁故。有能攝益身心受生
名爲受樂。略説此樂復有二種。一者有
漏。二者無漏。無漏樂者。學・無學樂。有漏樂
者。欲・色・無色三界繫樂。又此一切三界繫
樂隨其所應六處別故有其六種。謂眼觸
所生乃至意觸所生。如是六種復攝爲二。
一者身樂。二者心樂。五識相應名爲身樂。
意識相應名爲心樂。苦對治樂者。謂因寒
熱飢渴等事生起。非一衆多品類種種苦
受。由能對治息除寒熱飢渴等苦。即於
如是苦息滅時生起樂覺。是則名爲苦對
治樂。滅想受定名受斷樂。無惱害樂應知略
説復有四種。一出離樂。二遠離樂。三寂靜
樂。四三菩提樂。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脱煩
籠。居家迫迮種種大苦。名出離樂。斷除諸
欲惡不善法證初靜慮離生喜樂。名遠離
樂。第二靜慮巳上諸定尋伺止息。名寂靜樂。
一切煩惱畢竟離繫。於所知事如實等覺。此
樂名爲三菩提樂顯揚六・六左云。三菩提者。謂聲
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正等菩提
此中因樂是樂因故説名爲樂。非自性故。
此中受樂樂自性故説名爲樂。非樂因故。
苦對治樂息衆苦故。遺衆苦故。説名爲樂。
非樂因故。非自性故。其受斷樂非樂因
故。非自性故。亦非自遺種種苦故。説名
爲樂。然依勝義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滅
定時此勝義苦暫時寂靜。故名爲樂。無惱害
樂所攝最後三菩提樂。由當來世此勝義苦
永寂滅故。於現法中附在。所依諸煩惱品
一切麁重永寂滅故説名爲樂。諸餘所有無
惱害樂於最後樂能隨順故。是彼分故。能
引彼故。當知亦名無惱害樂婆沙二十六
十九紙云。四種樂者。一出家樂。二遠離樂。三
寂靜樂。四三菩提樂演祕云。疏無惱害等
者。煩惱等類名爲惱害。出家等四離此惱
故。名之爲樂。無惱即樂。出離樂者。信・戒
爲體。或離迫迮身心適悅喜樂爲體。遠離
樂者。初禪喜樂。或總五支以爲其體。寂靜
樂者。第二禪上隨以四支五支爲體。或唯
喜樂隨應爲體。詳曰。論既不云樂自性故
名之爲樂。故知不必喜樂爲體。如次信・戒
總以禪支爲體無失。覺法樂者。根本・後得
二智爲體。更有多釋。廣辨如餘。四樂如次
離家迫迮。遠欲不善。由無尋・伺麁動之法。
煩惱所知如實等覺。故立四名。疏配後二
名爲涅槃及菩提者。不依瑜伽。取婆沙
意。不爾違論。問。前三云何名無惱害。答。瑜
伽論云。諸餘所有無惱害樂於最後樂能隨
順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當知亦名無惱
害樂今謂。第一瑜伽云出離。婆沙云出家。
言異意同。第三寂靜・第四菩提二論全同。疏
主第三爲涅槃者。二論不見其文。此對第
四菩提以第三樂爲涅槃。然瑜伽意不爾。
如演祕辨。婆沙無定屬當
二十
四左
應説頌言等 義演云。疏上之十種解
利樂者。有頌如疏。然依次配十利五樂者。
世者即是後濟・現濟。並現益・後益。第一・第
二是。性者即是攝善離惡。並翻此第三・第四
是。苦樂者即出苦。第五是。智福者即第六是。
出世出者即第七是。大小者即第八是。與名
異者即第九是。十利五樂者總結也。即向第
十利中攝也
二十
五右
然造論者等 瑜伽六十四十九紙右云。
復次此中如實開示如來所説經義名莊

二十
五左
又要具四縁等 義燈一本四十八
紙左
引攝
決定論明無四失人則堪造論。大同此文。
瑜伽六十四十九紙右云。將造論時。要以四
徳先自安處乃可造論。一於昔諸師應離
憍慢。二於有情類當起大悲。三於同法
者深生敬愛。四不欲彰己有勝伎能。云
何於昔諸師應離憍慢。謂造論時無如是
心。古昔諸師尙能造論。況我今者當不造
耶。要離如是憍慢染心乃應造論。云何於
有情類當起大悲。謂造論時作如是觀。若
不造論。無量有情於諸善法定當退失。又
餘情類墮生老病。乃至廣説。是諸有情因我
造論。若能解了乃至一句善説妙義。如是
如是當奉行者。彼於長夜必獲大義利益
安樂。要發如是增上心已乃應造論。云何
於同法者深生敬愛。謂造論時作如是觀。
若不造論。爲欲利他。諸同法者於利他
事定當退失。云何不欲彰己有勝伎能。謂
造論時無如是心。當令世間咸謂於我聰
叡明哲能造論者。開闡義者。深生淨信。因
此多獲利養恭敬。但爲自他善根增長。以
無染心乃可造論
二十
五左
一安惠等 義燈一末初紙右云。西明若
云唯安惠等如次配者。定是不當。十師俱
釋本頌。豈餘七師不明本師造論意。本疏
主是糅論文人。故定説是。既不言唯。不
違本疏等言定是。何須言或
二十
五左
顯唯識理等 演祕云。有義。安惠等説
生正解者。謂生唯識眞俗二智。次火辨言
如實知者。爲生眞智。後護法云得如實
解。爲生俗智。詳曰。據相顯。言少有其理。
若以實論。三文皆通眞俗二智。故第三云。
令於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豈深妙理
唯是識相非識眞理。又知識相名如實智。
亦何爽理。故皆通二智
二十
五左
雖三義別二意造論 上十三紙左初明
本釋造意不同。次明無別。今約後義言本
師亦爲人法。今謂。二意中。利樂有情本・釋
二師通行全同無別。令法久住同雖亦無
別。然論優降多係釋論師。何者。法住是遺
法之久住也。經論相對論釋相對以論法住。
法則並屬根本之法。令住則係釋師。然則
二意多在釋師。大分本・釋造論因由以擬
分別不同科深有義理。學者硏窮細分。義演
云。疏雖三義別者。即三師義也。二意造論者。
即令法久住濟諸含識之故云並爲人法。
義蘊亦同
二十
六右
作論名造等 演祕云。疏作論名造者。
問。唯識之義經中先明。論何言造。答。三十
頌教經中先無。據此名造義燈上本四十九
云。又復世尊説唯識教名爲作者。教之主
故。世親等師釋佛所説唯識之理名爲述
者。依教起故。此經論相對。若世親等造三
十頌名爲作者。護法等釋名爲述者此論
釋相對
二十
六右
此上即是簡持指斥 演祕云。疏此
上即是發端等者。略爲四釋。一云。上字誤
也。應爲者字。二云。此上等言皆是發端。意
雖明此兼言上也。三云。今造等言皆標擧
等。在此字上故言此上。四云。今造此論。一
句之言是發端等。由前別明今造等訖故。
總指云此上。即是發端等也。然四釋中初解
省過。思之可悉。有云。今造此論四字之上。
一一皆具發端等四。又發端等一一別配今
造此論。詳曰。若自釋論理猶差別。若辯疏
意全乖本旨。細尋可知今謂。以第四義
爲正。下疏多有類例。何勞而云云乎。次下
二十七丁
云。此上四義毀責過失故名爲重
樞要一本三十八紙
云。此上依人。又開唯識
示我法。此上惣解開示二字。下有十釋
可准知。義演云。疏此上即是發端標擧等
者。創造此論名爲發端。指陳偏説名爲標
擧。簡去餘部持取此論名爲簡持。指自
所述破邪執名爲指斥今謂。義演斥爲
破斥者非也。斥亦指也。義蘊云 疏此上即
是等者。此有多解。一云。此字之上具有發端
等之四義。二云。今造此三字是此字已上。故
言此上。即三字皆有發端等義也。二云。此
字上字皆有發端等義。正解此字。上字相從
故來。四云。上字應爲者字。誤爲上字。四解
初勝。若准體例。上下假論皆有者字。末後
爲善。依淸辨般若燈論。以此四義唯釋此
字。故中二解非也已上今謂。義蘊初解與演
祕第四同。准因明疏。般若燈論四義合釋
此中二字。非唯一字。義蘊誤也。今案此疏
文意。即是點示此上所釋今造此論者是發
端等之義也。顧者此文意至。語或不至。釋
家云云蓋爲此也。義林章中疏主自言文章
不巧。或不唯謙光之深而已乎。因明疏第
四巧右云。言此中者。理門二解。一起論端
義。二簡持義。凡發論端汎詞標擧。故稱此
中起論端義。簡持有二義。一云。簡去邪宗
增減持取正宗中道等故稱此中。是簡持
義。淸辨菩薩般若燈論釋四義謂。發端標擧
簡持指斥秋篠云。西方起言多云怛怛羅。
唐言此中。如言夫法性者。上一字即發端。
下三字標擧。雖有少差總爲發端等。故發
端之義自具標擧。簡持之義亦指斥之義。謂
斥即簡斥。指謂指持。餘准可知
二十
六右
一切合名迷謬 樞要上本三十四
紙左
云。
論今造此論等者。疏中二解。一依人。二依
法。俱依能迷義燈一末初紙云。言有迷謬
者。疏有二解。初約人。後約法。人即據能
迷説。起痴邪見攝屬於人。約法者。據無
明不解名迷。邪見不正解名謬。據惑分
二。然總是法俱約能迷説惡取空者。瑜伽
三十六十六紙左云。云何名爲惡取空者。謂有
沙門或婆羅門。由彼故空亦不信受。於此
而空亦不信受。如是名爲惡取空者。何以
故。由彼故空。彼實是無。於此而空。此實是
有。由此道理可説爲空。若説一切都無所
有。何處何者何故名空。亦不應言由此於
此即説爲空。是故名爲惡取空者。云何復
名善取空者。謂由於此彼無所有。即由彼
故正觀爲空。復由於此餘實是有。即由余
故知實知有。如是名爲悟入空性已上
如略纂十三十二紙
二十
六左
或但迷謬者 義演云。疏無明名迷
者。由無明故不解諸法。即喚不解名無
明故即迷也。又不正解者名邪見。即邪見
體是謬。問。與前解迷謬何別。答。亦有別。
前約異生外道人等。當體即名迷者。人即迷
故。聲聞・獨覺亦爾。當體即名謬者。人即謬
也。今後解但約法説。無明既爲迷體。明知
約法説。邪見亦爾。故兩解有別。下言痴邪
見人名迷謬者。結上也。有人有痴邪見也
初釋直爲迷者謬者。後釋中初迷謬爲惑。
後屬能有。故結釋言名迷謬者。然樞要中
於能迷人法二釋外更依所迷釋。彼云。若
第二解依所迷釋。生法我無。執有名謬。不
悟無我名爲迷者。爲除情執令生正解。
正除其謬。解斷其迷。執情斷故所執便遣。
生正解言遺所執也
二十
六左
先云人我餘趣故 演祕云。疏今説
爲生等者。問。人我不遍。所以見除。生言既
寬。何乃今取。如名衆生。濫無情故。答。世
界有計無情爲我。生攝無情。無大寬失。
如計色我。髮爪等類亦在所執。此豈非計
無情爲我。問。我通諸趣。何不許言。答。法
亦名我。若言我空而濫於法故亦除也。問。
衆生執有。以空爲門破病顯理。衆生執
空。應有爲門遣執明理。答。若破空病説
有能除。若論顯理要資空觀。問。有觀有相
即不顯理。空相不遣豈得理耶。答。由空
爲門遣能所取。方泯二相而能證理。從所
由門名空顯理。理亦無失。有云。若也執空
亦説爲有。從多執有此説爲空。詳曰。難意
令有以顯於理。答言對空亦説於有。豈可
有觀能顯於理耶。若言不説有顯理者。即
答前難有不盡失義演云。問。衆生執有
即説爲空。因此空門彰於眞理。亦應衆生
執空亦可説有。由此有門彰其眞理。答。
不爾。衆生執有多。執空少。從多分説。爲
破於有故説爲空也今謂。演祕有説並義
演意。且約多分故言空顯理。不遮少分
有觀有顯理。笠置意不爾。但顯眞理必
由空觀。以眞理無相故。豈有以有觀爲
門顯無相理。故言理要觀彼遍計所執空
爲門故入於眞性。此其證也。護法廣百論云。
有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遣妄執。
故有智者聞説空言。應離一切有無等執。
悟法眞理非有非無今謂。演祕有説幷義
演義爲正。以順疏主下釋故。下疏九本三十
紙左
云。此圓成實。依他起上無計所執二我既
空。依此空門所顯眞如爲其自性。梵
瞬若。此説爲空。云瞬若多。此名空性。如名
空性。不名爲空。故依空門而顯此性。即
圓成實是空所顯。此即約表詮顯圓成實。
問。空爲門者。爲智是空。空爲異智。答。空
是智境。空體非智。智縁彼空之時。顯此眞
如故。又云。意言。眞如是空之性。非即是
空。空爲所由如方顯故。如體空者何所妨
也。眞如離有及離無相。若言於空。雖離
有相非離空相。故此空言非眞如體。故
致性言深爲有用。眞如離空名空性。眞如
離有名有性。病多起有。但説空門。若空病
生亦立有性。此意總顯圓成實性於依他上
無前所執所顯之性。故遮表門皆有所以」
二十
七左
一者猶如障解 義演云。疏猶如金剛
難可斷故者。意正解障執名重所由。總有
五解。前四約二障。第五唯約二執解重。前
四解重障分爲三釋。一云。猶如金剛難可
斷故者。即二障種子隨遂有情。未至聖時
種不斷故。擔此難越生死流者。即二障現
行。發業感生難出離故。押溺有情處四
生故者。即二障感果在四生攝。問。變易身
何生攝。答。本身既是分段。同分段胎生攝。
或通化生。易麁令細。無定限故。墮墜有
情沒三界故者。漂流三界無休息故。第
二解云。猶如金剛難可斷故者。即所知障。
要至成佛方斷盡故。擔此難越生死流故
者。即煩惱感生功用勝故。押溺有情處四
生故者。配分段生死。隨逐有情沒三界故
者。變易生死。處三界故。第三解云。重者
約喩以明。猶如金剛難可斷故者。如名
起義解。擔此難越生死流故。如人負重
墜坑不可出故。押溺有情處四生故者。
如身由擔重不可起故。墜墮有情沒三
界故。如是繫石遽沈沒故今謂。初二就
因示重。後二約果談重。初約因中。亦初
喩種子。次喩現。後約果中。初生。次界。義蘊
云。疏二者擔此難越生死流至沒三界故者。
問。初言難斷可兼二障。後之三重應無所
知。答。竝通無失。二云難越者。擔煩惱故難
越分段。擔所知故難越變易。三云押溺
者。由煩惱故押溺有情通處四生。由所知
障押溺有情唯處化生。四云墜隨三界者。
所知障感變易生死。有漏之法三界繫故。又
所知障爲煩惱本。故所知障皆通四生
二十
七左
前四二障 演祕云。疏前四通取斷
二障者。問。生死沈沒皆由煩惱。何關智障
墮三界等。答。生死有二。由所知障墮於變
易。變易即是化生所收。亦三界攝。又所知障
非親感生。爲煩惱依。言難越等竝無失
矣。義演云。疏前四通取斷諸二障者。意云。前
四義解重者。約通二障難斷名重。今二執
名重者。即根本沈下名重。要由二執障得
生故。義蘊云。言前四者相對明也。言即根
本沈下者。此明第五我法二執。是諸惑本微
細難斷故名爲重
二十
七左
即根本沈下等 演祕云。釋第五解
爲重之義。有義。對業果故。貪等自性能引
業果。衆若本故。故名爲重
  今謂。即根本等上句總結五解。根本二字
結第五解。沈下二字通結上四解。演祕唯
釋第五解
二十
八右
障謂爲障 斷障章云。障者覆義閡
義。由所知障覆所知境令智不生。由煩
惱障閡大涅槃令不現證。由覆閡義故
立障名
二十
八右
如下第九別章等解 第九五紙佛地
第七三紙右別章謂二執章・斷障章等
二十
八右
障理但説二空兼餘法 演祕云。擧
初障理難後重障不應兼餘義演云。疏何
故障理但説二空至即兼余法者。此難前四
解重障義也。難云。既所□唯二空者。若斷已
時應唯斷二執。何故生解乃言斷二重障
兼餘貪等耶。空唯二執者。意説。二執能障
也。唯約由斷二執二空理顯今謂。初四
解重障義者。此牒向釋父。空唯二執者。此
釋上二空。二執即人法二執。簡異餘法立
以唯言。意欲以顯與下兼餘法多寡相違
也。兼餘法者。指貪瞋等名爲餘法。以二執
之外故。二障乃廣通二執及貪瞋等也
二十
八右
問第五解我法二空演祕云。疏重
唯二執等者。擧後斷重貪等亦除。難前障
理不唯我法義演云。疏重唯二執等者。此
難第五解重義也。難云。欲説二障體通貪
等者。後斷重障貪等亦除。故知障理不應
唯取我法二執。又解。貪等既亦斷者。何故唯
説我法二空。不言貪等亦空耶今謂。第
二爲正。第五解重唯二執者。此牒向釋文。
亦字亦於二執。此中斷障乃斷二執亦斷
貪等。何但説二空不通貪等耶
二十
八右
解初問云等 且煩等下至但説二
空。此答初問。又答初問中復有二段。初至
莖葉亦除答斷二重障。後正障二空下答
但説二空。此答與問逆次。又總下至答第
二問答第二問。若初二句下還屬第一答。
義演分科有二説中。此説爲優。義燈一末
二紙右云。本疏中解通約餘師。此初段文不
唯安慧。故總相説。若據安慧。樞要中有三
今約護法而解中有二障別。初約煩惱
障。又煩惱障中有幾斷位。今且約見道及究
竟位。見道斷分別起。至究竟位斷俱生起。
言煩惱數多者。論第九五紙云。煩惱障者。謂
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爲上首。百二
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煩惱。此皆擾惱
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所知障者。
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爲上首。
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顚倒性
能障菩提名所知障。此所知障決定不與
異熟識俱。彼微劣故。不與無明・惠相應
故。法空智品與俱起故。七轉識內隨其所
應或少或多如煩惱説義演云。疏且煩惱
障至故於眞理但説二空者。此即解二障
答初問也。此依見道至斷煩惱説者。意云。
此約究竟斷種位説。即我法二執種斷時。
餘一切煩惱所知障等皆盡也。餘位不然者。
意説。既離煩惱後斷我執。如二乘等前斷
八品煩惱。第九品方斷我見。以其我見極微
細故既後斷故。第四地中我見亦爾者。意
云。第四地菩薩等覺二乘作菩提分法觀之
身不淨等而我見不生。雖我見不生不如
餘害伴貪等。隨眠在故。由此故知亦不名
頓斷盡。故云餘不然。又云害伴隨眠貪等由
在者。意云。我見是主。貪等是伴。我見被害
名害也。即貪等隨眠是害我之伴。第五地中
斷。問。今言害伴隨眠與我見相應起否。答。
今言貪等隨眠者。但是獨頭貪恚等。由我
見爲遠因能引起也。問。如何得知不是相
云云答。夫論相應。貪等與我見同斷。云
既不同。故知害伴貪等隨眠非相應也。法
執亦爾。問。何故菩薩於障斷中學二乘菩
提分法觀云云答。菩薩爲欲攝化二乘。其二
遍學。不學不名遍智。問。大乘小乘菩提分
法觀何別。二乘若斷一種行解方便不同。
菩薩以二智爲方便。又先已學故。小乘但
重障空智爲方便。今創學故義燈一末三紙
云。問。言彼障隨斷者。要待執除彼非執
障隨彼説斷。可不如是。若不如是。便違
論文。若説言爾。即有二難。一問。如二乘漸
斷修道九品惑時。前八品道斷迷事惑。第
九品道斷迷理惑。准此即是非執先除。是
執後遣。如何可言由我法生彼障隨斷等。
我執斷時惑方遣。可説末障依執生。執未
斷時惑已除。此應不由於執起。第二問。大
乘菩薩第四地中方斷身邊。至第五地方
斷害伴。若害伴四地斷。諸障隨執生。害伴
五地除。如何隨執斷。答云。若證二空彼障隨
斷者。據依見道及究竟説。彼非見道等故
不相違
二十
八左
餘位不然我見故 斷障章云。其隨
眠等略有四類。一者八十一品類別斷。此依
漸次二乘者斷及異生斷。然身邊見等當第
九品時斷。餘各九品斷乃至廣説。唯識疏六
二十九紙
云。修所斷惑通理・事惑。謂與五
見俱起惑迷諦理故名理惑。獨行貪等迷
麁事故名事惑。若約一地分別。前八品惑
一向事惑。第九品惑理事雜惑也蘊云。
疏先離八品煩惱第九品時方斷我見者。亦
阿含斷欲界俱生惑時。先斷八品貪等。至
第九品方斷我見。此即根本未斷時枝葉已
斷。第四地中我見亦爾者。第四地中觀法無
我永伏我見更不現行。第五地斷害伴。六
地斷羸劣。七・八・九斷微細隨眠。此即斷根
本時枝葉猶在。故知但約見無學道非餘
位也已上樞要上本云。第四地中斷於我執。
斷俱生中有近遠。五地斷害伴名近。六地
斷羸劣一分名遠。又云。菩薩執生有三時
斷。未執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斷。一俱
時。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俱起者四地執
俱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者名羸
劣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
二十
八左
第四地中我見亦爾 唯識義章云。解
深密經説。有三隨眠彼經第四・十六紙云。佛
吿觀自在菩薩曰。善男
子。略有三種。一者害伴隨眠。謂於前五地。何以故。善
男子。諸不俱生現行煩惱是俱生煩惱現行助伴。彼於爾
時永無復有。是故説名害伴隨眠。二者羸劣隨眠。謂
於第六・第七地中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
三者微細隨眠。謂於第八地已上。從此已去
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爲依止故
一害伴
隨眠。謂前五地。諸不俱生煩惱是俱生煩惱
現行助伴。彼於爾時永無復有。此意説言。
第六識俱身見等攝説名俱生。所餘煩惱名
非俱生。然體稍麁。因彼而起。由彼斷故此
亦隨無。故名害伴。二羸劣隨眠。謂第六・七地
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非俱生身
見斷此亦隨滅。稍難斷故。不違楞伽俱生
身見斷故貪即不生。彼約二乘斷煩惱説。
不依菩薩所知障無故煩惱不生説。或依
二隨眠究竟斷位。彼經此論亦不相違。三微
細隨眠。謂於第八地已上。從此已去一切煩
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爲依止故
二十
八左
如第九卷二解 下文云。或雖所生
之惑先除我見未滅。究竟盡位由我見斷餘
方斷盡。此依九品雖別斷。斷八品等時不
斷我見煩惱先斷説。以我見無品數。全離
欲方斷故。又解。既所生惑有多品數。能生
之見定然亦有九品。即隨離九品欲我見
漸斷
二十
八左
所知得生 次約所知障。論第九卷
云。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
而爲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
境・無顚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二十
八左
正障等流 下正答初難。餘障謂煩
惱・所知二障。以我法執之外故。餘惑謂貪
等。以人法二我見之餘故
二十
九右
又總解之不須別説 演祕云。疏又總
解等者。不須別説我之與法。二合釋之。前
解不爾。尋之可悉義演云。疏又總解之
至答上二問所徵者。此即總解二執二障。
合爲一段一處説。而不別分煩惱・所知障
今謂。演祕・義演皆不允當。總者總括。四
句不分。二空二障故
二十
九右
無有少障不依執生 演祕云。問。豈
不許有獨行貪等。答。雖有獨行。亦遠由
執起。如害伴等。名依執生故無妨矣
二十
九右
今此總四句答第一問 演祕云。疏
總四句答第二問者。詳曰。初之二句答我法
執爲障所由。後之二句釋斷亦兼貪等所
由。理亦無失今謂。各分二句以配所問。
與下答第一問不同者。答。上義總合四句
以答初問。次義分拆上下二句以配空障。
對文可知。義演云。又解。從且煩惱障至但
説二空答第一問。又總解之至證空不斷
者答第二問。如疏云。今此總四句答第二問
者。此即屬前答第二問文也。若初二句至
答第一問者。即屬前答第一問文也。據
疏。此解稍勝樞要上本三十五
紙右
云。安慧本義。
有漏心中皆有法執。何等名重。何等名輕。
若六・七識中煩惱障名之爲重。分別廣故。
計執深故。五識之中煩惱名輕。由他引故。
無衆生執故。若第六識中所知障名重。計
深解廣。由與惠俱引生五故。爲引業因
生第八故。行相猛故。五・八識障名之爲輕。
執淺解略。由他引生行相不猛非必惠俱
故。第七識中都無法執。由此重輕二種別
故。論遂説言由我法執二障具生。不爾如何
名由及具。俱是法執。必帶人執。非此師
義。不説五・八有衆生執。不説第七有法
執故。若説現行名輕。種習名重。由無種
習現俱斷。障通攝三。重唯種・習。由我法執
由有種・習二障具生。餘現行等方得生起。
若斷種・習現行永滅。但不可説惠體名執
名重餘相應者名輕名障。不説惠數是遍
行故。説第八識等無惠俱故。由此故知前
説爲善。又三十七紙左云。由我法執等有三難
生。一難。安慧論師煩惱障中有非執・者。二
乘斷修惑九品。斷前八品猶未斷我見。云
何已斷餘障。明知餘障不從我執等生。二
難。安慧論師除第七識説有二取皆是所
執。證二空位。若由執滅障隨斷者。一切
皆執。五地云何方除害伴。應輕執隨生我執
四地斷故。三。若一切障皆從執生。何故六・
七地等所斷之障不名害伴名羸劣等。皆
是執起故。答有三解。一云。此依究竟盡處
爲論。不説中間。二云。但言障由執生。執斷
障滅。不言末障滅皆隨本執斷。二乘九品其
義可知。三。雖有漏心皆有法執。菩薩執生
有三時斷。未執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斷。
一俱時。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俱起者四
地執俱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者
名羸劣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義燈一末
二紙左云。西明釋云。安慧煩惱執狡障寬。所
知障體即與法執體無寬*狡。今約別煩惱
説故不相違。要集云。順文義者。有釋爲正
此意。以煩惱障別頭貪等我執斷時彼亦隨斷故。云彼
障隨斷。故順文義。今謂不爾。前云由我法執二障具
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若但煩惱。何須云二障具
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即應云若證生空彼障隨斷。
又所知障。障・執相似。何須言二重。一障有重故。今
又助釋。安慧有障非執者。如佛地論。障所得果亦名爲
障。即所知障所起三業幷所得果及見相分也。
雖此所執。亦名隨斷。如於遍計説斷之義
又二
障體佛地論云。煩惱障體。一根本煩惱及隨
煩惱。二所發業。三所得果。若此論下。一百二
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以爲體性。西明云。
如此二論障體不同者。護法就正障説根
本・等流以爲障體。親光通據障及眷屬故
障・業・果爲障體性。若准此釋亦未盡理。
護法初出障體。且據勝説。非不取業及果。
以不説唯故。又下明十障中。説斷惡趣
雜染愚云。應知愚品總説爲愚。明知障品亦
説爲障。又此據自性斷故但説根本及隨
煩惱。佛地論等據三斷故。若所發業幷所得
果。故不相違。若根本・隨惑名自性斷。若所
發業名相應斷。據不善業作如是説。若其
善業亦縁縛斷。若所得果名離縛斷。由自
性・相應斷顯有餘涅槃。由縁縛斷及不生
故顯無餘涅槃
     煩惱       五識
     我執       六識
安慧義
     所知       七識
     法執       八識
     煩惱       五識
     我執       六識
護法義
     所知       七識
     法執       八識
二十
九左
問煩惱莖葉亦盡 演祕云。疏問煩
惱障至莖葉亦盡者。問。此問何師。復何師答
問。答俱通安慧等師。問。若是護法。護法智
障數同煩惱。執・障復別。何言但執殊無品
類。意識亦有障非執者。何故答中但以五識
愛恚等法爲等流耶。答。所知障數雖同煩
惱。名品不殊云無品類。答中既云五識等
中等意識也。問。若安慧者。問即無違。答亦
有過。以所知障障・執無差。何得根葉本末
有別。答。雖障即執。然約諸識有淺深。義
分本末。亦無有失。具如樞要今謂。此所
問答多約安慧而言。以言所知障無品類
故。上文多約護法。故言知障類亦非一。准
可知矣。義蘊云。疏所知障中至殊無品類
等者。問。此爲問難。若問護法。護法所知有
多品類。障與執亦各不同。何故問言唯有
法執殊無品類。若問安慧。安慧障・執體無
差別。如何答中言五識法愛等是法執等流。
答曰。此問兩師。竝皆無過。若問護法。問煩
惱所知各有一百二十八言無品類。不説
法執言無品類也。若問安慧。理已極成。答
亦通二。若護法答。不可唯言五識法愛恚
是其莖葉。以第六中輕執輕障亦莖葉故。答
中言五識等者。即等六中輕執輕障。若安
慧答。五識中障雖即是執。麁細有別。第六
識中有分別故可爲根本。五・八識中無分別
故即是枝葉。今觀疏意。唯安慧勝。問中既
言所知障中唯有法執殊無品類。不可以
煩惱・所知二障品類齊等爲無品類也。又
此文正叙安慧。若問護法。理恐未然
二十
九左
異熟生攝定下劣性 如順住分定不
能上進。如瑜伽十二三紙左等説。義演云。疏
異熟生攝受下劣性者。意云。異熟生受者。體
性是劣無强盛用。但是異熟生攝。定下劣性
者。意説。此受決定是下劣性。故所知障攝。
問。如何此受是定障云云答。受五欲境令心
沈蕩而不得定。乃至上地隨處貪著不修
諸定。皆由於受故説受爲定障。同時雖有
想等諸法。約障定强故偏説受今謂。言
定下劣性能障定者。如第九卷四地所斷等
至愛愚法愛愚等。又如婆沙百五十三明解
脱障中云。有説。於定不自在爲體。有説。諸
定不得爲體等是也
二十
九左
雜集論説 論第二十紙左云。當知此中
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受
有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
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
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動及受想滅。煩惱斷
者。謂除此品麁重所得轉依。受斷者。謂除
此能治定障所得轉依。是故得第二靜慮
時。雖證苦滅。而不建立無爲。以變異受
未盡斷故義演云。疏得二無爲者。意説。想
受不行得想受滅無爲。樂受不行得不動
無爲。不爲樂受之所動故得不動名。今説
滅此受得無爲者。據不與煩惱相應受
説。若與煩惱相應者與煩惱同斷。不言
得無爲。此受望大乘是染汚。望二乘即無
覆無記
三十
問既爾自當解釋 論十十一紙左云。
若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斷彼不得擇滅。
擇滅離縛。彼非縛故。具如下説第十三。
十二紙
蘊云。第十云。擇滅有二。一離縛得。二滅障
得。故斷所知障亦得無爲。更有別義。至下
當知
三十
修禪定時 演祕云。疏修禪定時爲勝
障者。此通熏修二義。不熏修殊勝定故勝
定之障。若受勝能障修於定。勝即是障。後
解爲正已上義蘊亦同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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