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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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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八左
乃至縁我或別縁 演祕云。疏乃至縁
我等者。問。即蘊計我可實合名必有
離蘊計我何爲外體。答亦依名教而起
故亦名有也。疏或別縁等者。雖質然
相不無及杖言教亦得名爲有合縁也*
義蘊云。疏乃至縁我等者。即蘊計我蘊爲
。離蘊計我相分是有。縁空華青等解
青等是實或兼實華。若別縁兎角等。以
見牛角等・事兎角之相似同於彼亦名
兼實。或取相分以爲實法。故成縁也
六十
九右
又解即共相別縁 演祕云。疏又解即共
相別縁等者。問。前言共相但是觀心無別體
。此何復言亦依他耶。答。遍通諸法名爲
共相。此實觀心行解安布。今談此心所縁之
法是相依他。不爾此心縁何爲境。然此相
分實不通餘。但是觀心作餘解。由是前
後亦不相違。更有多妨。如燈具明義蘊
云。疏又解至所縁縁者。此解共相設雖
諸法。然此共相亦是依他。故成縁義。然不
實。以諸法體各有自性他也
六十
九右
問曰若爾二三諦等 演祕云。疏應不
能縁二三諦等者。二二三三乃至四合以縁
諦也。故置等言。此即壞縁四諦觀也義演
云。疏問若爾者。意説。共相既是比量者。如何
世尊知共相耶。問意如是。又應不縁二三
諦等者。意云。若共相是假者。如何世尊知
空無常等。又應共縁二三諦等。如
。或二二合縁。或三三合縁。乃至合
以縁。皆是共相。共相若假應共縁也。檢
佛地論第六。彼有三解已上今謂。演祕云。壞
縁四諦觀者。雜心論八二十
三右
云壞是雜義
六十
九左
佛地論第六卷中 彼論第六六右云。又
此智體能知諸法自相共相二種行相之所
圍遶。自相行如小輪山。共相行如大輸
山鏡智能持。如風持下。如來淨智現量所
攝。云何能知諸法共相。若共相境現量所知。
云何二量依二相立。有義二量在散心位
二相立。不定位。若在定心縁一切
。皆現量攝。有義定心唯縁自相。然由
相方便引。縁諸共相所顯理者。就方便
説名共相。不是者。名自相。由
此道理。或説眞如空無我諸法共
如如實説者。彼因明論立自共相。與此少
異。彼説。一切法上實義皆名自相。以諸法
上自相共相各附己體他故。若分別
心立一種類。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縷貫
華。名爲共相。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
境。一切定心離此分別。皆名現量。雖
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別有故。名爲自相
眞如雖是共相所顯。以是諸法自實性故自
相。故亦非共相。不其與一切法
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相亦與一切共相
一異故。是故彼論説諸法上所有實義皆
自相。此經不爾。故無相違。義蘊引論少
解釋。須者往見
六十
九左
如薩婆多共相倶舍二十三初左云。謂
自共相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別自性
名爲自相。一切有爲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
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爲共相。身自性
者大種造。色受心自性如自名顯。法自性者
三餘法。傳説。在定以極微刹那各別觀
身名身念住滿。餘三滿相如應當光記
二十三初左云。謂以自相別觀身受心法
共相別觀身受心法問。如何得知。共相
別觀身受心法。答。如正理六十云。以
共相身等境一一別觀。又云。或身念住觀
自相者。謂觀於身各別自性。次身念住觀
共相者。謂觀身上與餘有爲倶無常性。與
餘有漏倶是苦性。與餘一切法倶空無我性
受等
隨應
又法蘊足第五解身念住中。以無常苦
空非我身受心法一一別觀。以此等論
知共相別觀身等。除身受心三餘一切
法名法自性。餘文可知。傳説。在定至如應
當知者。顯觀成相。毘婆沙師傳説。在定以
一極微。以一刹那各別觀身名身念住滿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十二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十
二末
之三

六十
九左
因明乃有多重 如上已引因明大疏
六十
九左
非安慧文 演祕云。疏此非安慧文
者。經頌所言識所變者。即見相分。其體非
無。安慧二分體即不有。所以知非。幷結
行亦非安慧泰抄云。此非安慧文者。
其經文中既言故於識所變假説我法名識
所變者。即是相見分也。即識所變見相上。假
假我法。識能變者。即是自證分。爲
有四分。依相見分上假上我法。此經
文既言依識所變。假立我法名。即是彼法
義。非是安慧義。以安慧義識所變
見相分。唯立能變自證分。此經若順安慧
。經文應言。故於識能變假立我法無爲
安慧下識所變假於自證分上假立我法

七十
所變相者釋頌此言 泰抄云。疏所變相
者。釋頌此言者。此者即前頌中有種種相
轉。此所變之能變故釋此字也。即是頌中此
字也。所變相者。釋頌此言者。然前頌文中。
彼依識所變。即彼者我法。依識所變
相二分上立也。此能變唯三者。此所變見相
之能變有三種。今此論文中。言識所變相
者。即釋前頌中此字
七十
合解下二句 義演云。疏合解下二句
者。問。何故前科文即云別解三句。今乃言
合二句耶。答上言別解三句者。約三能變
別解。今合解下二句者。即合解下二句中
識字。以識字實通二句。所以合解。意説。得
下識字三能變中故。初二識者。即初二
能變。第三・識者。即第三能變
七十
多異熟者 樞要上末三十
五左
云。四十九
七地。一種性地。二勝解行也。三淨勝意
樂地。四行正行地。五決定地。六決定行地。
七到究竟地。四十七十三
紙右
種姓・勝解行・極喜・
増上戒・増上心・三惠諦・覺分・縁起・無相有
功用・無相無功用及無礙解・最上菩薩住・
最極如來住・種姓地。即種姓位。勝解行地勝
解行地位也。淨勝意樂地即極喜住。行正行
地即増上戒。増上心三種増上惠有。加行功
用無相住。決定地即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
三決定。一種性定。二發心定。三不虚行
定。此地菩薩在第三決定中故。決定行
地即無礙解住。到究竟地即最上成滿菩薩及
如來住。合立其阿頼耶名。在前四地。毘播
迦名通六地。半第七地中攝。第十地菩薩故。
阿陀那名貫通七地。然依雜染位。多分異熟
阿頼耶故。又十三住初名通九。第三名
十三。異熟名談十二。故名爲多。依生死
標。故唯取此。此二解依不共所縁。以三性
。爲所縁者。不二乘。二乘迴趣亦此所
攝。疏之二解通三乘解。以上簡自名。必其
簡不名心所。以阿陀那名等故。意名不
第七。故不之。又簡他識多者。相續
義。一切時行名之爲多。多時行故。異熟者
業果。五果中異熟果。六識雖異熟而非
多。第七雖多非異熟故。唯此名。又多者廣
義。即是總義。果熟之義雖六識非總報
。不多名。第七非多。非異熟故。名
異熟餘識不名演祕云。論多異熟性故者。
有義應作四句。有異熟非多。謂六識中業
所感者。有間斷故不名爲多。有多非
。謂第七識有覆性故。倶非即是六識之中
業招者。倶句第八。遮餘三句故説多言
今謂。演祕意。謂多者相續義。此依樞要
疏等以爲多分之義
七十
菩薩金剛心或解脱道 第十論八紙右
成佛時其二説。一在金剛無間道位。是
不正義。一在解脱道位。是爲正義。今提
。故云金剛等疏三本七十七
紙左
七十
一右
名阿陀那此云執持 淨影天台喜祥等
師。説阿陀那第七名。本據舊譯攝論等
故皆致此錯。應知嘉祥勝鬟經寶窟云。攝論
梁第一佛性
論第三亦同
第七識阿陀那。此云無解
。淨影大乘義章云。阿陀那王翻爲無解。體
是無明。癡暗心故。天台金光明疏云。別而分
之是菩薩識。阿陀那識是第七分別識。瑜伽
略纂十三四紙云。先云七及八皆名阿陀那

七十
一右
或名心等 具有十七異名。如樞要中
及義燈頌結十七名等。貫練編中引諸釋

七十
一右
寛狡何事説熏習位識 演祕云。疏寛
狡何事遮不説者。縱令寛狹有何違事。遮不
之。疏此中意説等者。問。何意。須熏習
之位更取異熟。答。由前外難。若無實我
何世間及諸聖教説我法。前答彼云。我
法熏習諸識生時。變似我法。爲此故取
習識位
七十
一右
又但寛狹皆得 義演云。疏又但至寛
狹皆得者。意説。因位不佛果。佛果無
習及以我法執。即因中異熟體通寛狹。至
果解脱道以來名寛。通於初位名狹。言多
異熟性故者。亦得寛亦得狡。故云
狡皆得
七十
一左
又十三位又七地 十三住者。見於四
十七十三右七地四十九初右
七十
二右
如樞要説 彼上末三十七
丁右
云。又思量者。
他識疏。又簡自何故。此名意有二義
一者依止名意。二者思量名意。何故名
依止。依止之名是共他故。今不
故。又依止名兼他顯自。以能依止所依
故。思量之名自行相義。以行顯體。以
故。相續恒起行相縁遠名之爲審。故以
思量行相而顯自性依止。又現正思
量名之爲意。對法第二無間覺義是意。即次
第滅根。今此思量是現正思量。簡無間
恒。故顯此思量。恒現在故。又簡自名。何
故不心識。而獨名意。百法等説。識有
八種。有心地説八竝名心故。以恒審思量之
餘名故。若恒集起名心。不第八
若了境名識。不餘六。故以意各而標。
自稱不心識。由此簡他識有二義。此餘
識非恒及非審故。如疏解。第二此中心識
八。六恒自識思量之用勝心識故。簡
自名中亦有二。一不唯依止解意。非諸論
中依止之義。行之其名。二顯常現在非無間

七十
二右
論了境相麁故 演祕云。論了境相麁故
者。有義應四句。有了境非相麁。第七八
識。有相麁非了境。六識心所。有倶非謂七
八心所。有倶句第六心王。亦了亦麁故
七十
二右
六不共義 演祕云。疏六不共義者。簡
七八也。前之五義皆對佛果縁於細境
明也
七十
二左
此後二識亦通淨名義演云。疏此後二
識亦通淨名者。謂轉識中後六七二識互通
淨無漏。不是所熏。又互顯故者。擧淨名
第八亦通阿陀那
識是
異熟染名六七
二亦唯染也。此約三能變識互顯也。若爾
者何不眼等五識耶。答。因位五識不
無漏。又解。後二識亦通淨名者。意説。後二
能變識且通於淨。八地菩薩得諸根互用。無
漏意識且通淨也。如下説今謂。初説大
非。以唯局第六五識故也。後説非
全是。何者解爲二能變是也。爲諸根互用
者不是也。疏意思量了別通因果位。對
異熟識唯局因位。故云後二識等
七十
二右
又互顯故 泰抄云。疏云。又互顯故者。
狹名取頼耶影。取後異熟阿陀那名
得。不干後陀那寛名影取前二亦得。擧中異
熟名影取初後名亦得也 今謂。泰解但就
第八三名。義演就三能變解爲
釋。義演爲正。上卷疏一本四十
云九紙左
云。此三能變
初之一名唯未轉位後之二識亦通淨名。何
故爾耶。下自當所謂下者。此文是
七十
二左
如樞要説 彼上末三十八右云。又了境者。一
唯見分行相而現自體。二簡他識四義
一易共知故嬰妖之屬皆知有故。二共許
有故。三乘通許。三行相麁故。四所縁麁故。
唯六名了境。餘不得又自。可名爲
。何故但名識不心意等。以了境之行
相麁故易知。顯其自性心意不爾。眼識等
心。義難知故。有心地説八竝名心。對法
等説無間覺意故簡自名。又簡不名。異熟
名等顯異熟等名。相難知故。多非分故。自
餘別義如對法抄及別章説
七十
三右
因能變 義燈三三十
五左
云。論能變有二謂
因及果。有多解釋。且准識文及本疏意。因
變但種子。果變唯現行。設現熏種不
。何以故。論但云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
等流異熟二因習氣。既言第八識中二因習
。七現能熏非八中。亦非習氣。不
三相。三相諸文互説不定。二變更無異文説
故。若爾現熏種是何變收。答。是果變。或非
二變。何以故。若言因非習氣。若言果。五七
能現彼種相故。問。若爾二變攝義不
盡。答。不盡何過。二變據勝故。然樞要中作
句數者。以義説之。或現熏種亦因能變。若
説爲果五七所熏。豈是現相。此中意説。自
證所現名種種相故。若爾云何不能熏
亦爲因變。答。准下第八。現亦名種。然説
勝顯相續。現因間絶。隱略不樞要上
三十
八右
云。體相沈隱名之爲因。故唯在種。體
用顯現互爲果名。爲見故不種。不爾亦
因果
七十
二右
此名唯望現果爲名 演祕云。疏此名
唯望現爲名者。因能變名唯對所生現行果

七十
三右
種及現行所引生故 義演云。疏種及現
行所引生故者。意説。種子由先現行熏生。及
前念自類種子。所引生是果。令
能生現等種應是果變。今但望當現果
故得因名
七十
三左
自性新因 義演云。疏言自性親因
者。顯是同性等流之義等者相似之義
七十
三左
一切種子故不説之 義演云。疏一切
種子至故不説。意説。二因習氣攝一切種
。士用増上於此二中假立。今云士用増
者果也。意顥二果之因不二種習氣
士用因者。謂倶有因。種現倶時有故。増上果
因者。即六因中能作因。名能作因。但不
邊名能作因。故二果之因向此習氣中
分出
七十
三左
又以等流以顯自體 演祕云。疏中
但擧習氣之因。以彰其體。不其果而辨
體也義演云。疏等流能變之因者。意説。等
流習氣即因能變也。之因者即能熏七識也」
七十
義顯所生種子是也 演祕云。疏義
顯所生等者。釋論擧因不果意。問。本意
所生之果通八識等。何不果直以
之。而乃擧因方便顯耶答。若擧其因
此習氣亦有因生。幷顯所生通八識等。復
能顯自亦能爲因。若直擧果恐疑習氣不
因得。爲多義故擧其因。異熟習氣亦

七十
四右
名言種子 下論第八十二右云。一名言
習氣。謂有爲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
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
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熏成種。作
有爲法各別因縁
七十
四右
等謂相似依士釋也 演祕云。疏流謂
流類者。有説。等謂相似。已顯類同。所言流
者。是流住義。果從因起。因所流故名之爲
流。等之流故。亦依主釋。或所生果與因相
似。名之爲等。從彼所起。名之爲流。此等
即流。持業釋也。故論説云。由果似因名
義演云。疏等流之習氣者。等流是果。
習氣即因。因果不同時。故依主釋也
七十
四右
唯説七生 義演云。疏言唯説七生者。
七識從等流種子生也 今謂。不爾。上明
第八非能熏。今乃取其能熏。唯是七轉
識。故云唯説七生
七十
四右
等流非因名* 義蘊云。疏等流非因名
者。所生之果是等之流。能生之種名等流之
習氣也。故等流屬於果。非
七十
四左
即是有分熏習種子義演云。疏有分熏
習種子者。即業種子也。分者因義。因能有
故名有分下論第八十二右云。三有
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
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二諸不善。即是
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熏成種。令
異熟果善惡趣別
七十
四左
但擧此因以彰自體 義蘊云。疏但
此因能變之因以彰自體者。此義與
同。亦以能熏之業此名故。故論云。
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也。問。何故
二文但取能熏以顯自性。答。意顯現行亦
因亦名能變。如下自釋 義演云。疏
但擧此因能變者。即異熟。習氣是能變之因
者。顯能熏六識
七十
四右
除第七識義演云。疏除第七識者。非
業感故。可通餘識者。餘識中無記者業感故
今謂。餘識者。謂前六第八。無記者。以
已除第七故。或云第六者非也
七十
五右
瑜伽第五種子七義 第五十二左云。又
立因七種相。謂無常法是因。無
法能爲法因謂或爲生因。或爲得因。或爲
成立。爲成辨因。或爲作用因。又雖無常
法爲無常法因。然爲他性因。亦與後自
因。非即此刹那。又雖與他性爲因及
與後自性爲因略纂二四十
一左
云。七相中即是
種子六義。一無常是因者。即刹那滅有取與
故。此辨因縁故。除無爲。二他性爲因者。
即果倶有同念生。與後念自性因者。即
恒隨轉非此刹那生。此第二因攝六義中第
二第三。三已生未滅方能爲因者。顯與果倶
及恒隨轉二爲因。世不小宗二因於
三因於正生。大乘取果與果必同世
故。不現在故。四然待餘縁者。即六義中第
五待衆縁。五然變異者。顯前待縁而本性異
方能生果。更無別義。六功能相應者。即第
六義中第四性決定。第七相稱相順者。即六
義中第六引自果。如是總顯此中第三第五
六義中無餘五即彼六。如唯識第二攝論第
二等疏樞要等會釋倫記二上二十
二左
云。七相
者。此與攝論及唯識六義相攝云何。謂第
一無常即當刹那滅。開第二相與他性
因。即當倶有。與後自性因。即當恒隨
。第三已生未滅。成前倶有隨遂二義。第
四得餘縁。即當彼第五待衆縁義。第五成變
異相。重顯第五待衆縁義。第六功能相應。
即當彼第四性決定。七相稱相順即當彼第
六引自果
七十
五右
與因能熏 演祕云。疏擧因能熏者。二
習因體是能熏。名因能熏。能熏即因
七十
五右
各擧能熏名因能熏 義蘊云。論中各
能熏現行。此二種子望二能熏。是二現行
辨體生也。故皆因縁
七十
五右
不説我見無別體故 義演云。疏不説
我見熏習者。釋伏難難云。熏習既有三種。
何故但説名言有三種何故但説名言有支
二種。不我見熏習耶。答。我見熏習體即
名言。由我執執執自他。名我見熏
。尋名言而熏種子。與等流種子別。
但據三熏習別離而體無別也。第八卷説
演祕云。疏不説我見熏習等者。問。異熟習氣
豈異等流習氣。外有而別説耶。答。善惡種子
自現種名爲等流。有餘縁助感後異熟
即名異熟。雖體無異有別勝能。故開爲二。
我見熏習方此不如。故不説。由此異熟
必是等流。自有等流不異熟。即無記種及
彼善惡不果者* 義蘊大同
七十
五左
至下當知
七十
六右
三熏習等下自當説下論第八十二右云。
然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漏法
名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
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
二名言熏成種。作有爲法各別因縁
二我執習氣。謂虚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
二。一倶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
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
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氣。謂
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
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
愛果業。隨二有支熏成種。令異熟果
善惡趣別
七十
六右
此果能變見相分果* 義蘊云。問。
見相二分爲是果能變不若是果能變者。何
故不説。若非果變豈非因種所生。答。疏自
解云。是有縁法變現爲義。相分二義倶闕。見
分雖是有縁而無變現之義。以
相分故非果變
七十
六左
等流能變果生 義演云。疏等流能變
至果生者。意云。約等流七識説。即持業釋。
謂等流即能變現熏種子也。若依士釋等流
七識屬果能變。即因習氣也。即等流之能
變。轉變生現故。因能變通種現也。故異
熟能變唯種子不現識。以第八及六識中
業所感無記唯果變。以性劣不能熏故。種
因變
七十
六左
無記之法體性羸劣 義演云。疏無記之
法體性羸劣者。此釋總別二報是無記法。體
性羸劣不種。要藉六識中善惡業招

七十
六左
餘則不爾 義演云。疏餘即不爾者。意
説。果識從因生名果能變。餘色等及種子
因生。無自證分等果能變
今謂。此釋非也。餘法謂善不善法。此無記餘
故。然此善不善法於二因中異熟因
故言不爾
七十
七右
若在因位因果能變 泰抄云。初地已
去無漏種子。若六七現行識熏無漏種。種生
現行。唯有等流果能變。即是變現無。有異
熟因能變果。能變業別報・果。亦是有漏義。名
滿果已上今謂。有人釋。此疏文約三無
漏根者非也。邑釋爲
七十
七右
三界具幾如理應思 演祕云。疏三界具
幾等者。欲界等流具有三性。異熟二性。上二
界中等流二性。異熟唯一。無不善義蘊
亦同
七十
七右
未知生何即有三義 演祕云。疏未知
生何等者。即論説云。八識生者。答何也。
爲因縁者。答如何生。名等流者。答何果
下異熟果亦准此知
七十
八右
餘法亦爾 演祕云。疏餘法亦爾者。第
八心所名餘法
七十
八左
體謂體性倶若識故 泰抄云。疏云。
體謂稱性相至倶名識故者如盡意者。體謂
性。即是見相分。和解云。即約自證見分
之稱及相状
七十
八左
成圓果事業勝名滿 義演云。疏業
勝名滿者。果雖且名滿今且説因業名滿
也問。對前引業劣弱業等竝名別報業。何
故今乃言業勝名滿耶。答。據前引業。爾不
業名勝。據成因果事。所以業勝名滿」
七十
九右
對法第五 彼論五十左云。又異熟者。唯
阿頼耶識及相應法。餘但異熟生非異熟。餘
者謂眼耳等及苦樂等。是阿頼耶識。餘此唯
異熟生。從異熟生故具如別記
七十
九右
若爾即眞異熟等 演祕云。疏若爾即眞
異熟等者。問。按彼論云。阿頼耶識相應受
一切時唯是不苦不樂。唯是異熟生。不
識體亦異熟生。言異熟生豈不彼。
答。相應之受既異熟生。識從於彼必定同
也。故論不
七十
九右
合具二義故 義演云。疏合具二義者。
一自類前後相引。二現從種生。意云。凡具
二義皆異熟生。眞異熟且具此二義者。應
異熟生。如下以五義料簡今謂。此釋
非也。二義者。一異熟義。一從生義。第八是
眞異熟。而有從生義。以自前念及種
故。或可義通
七十
九右
瑜伽六十三有心地 六十十二右云。
又諸轉識。或於一時一切唯與樂受相應
倶有而轉。或於一時亦有苦受。或於
亦有不苦不樂等受。相應倶轉。阿頼耶識
相應受於一切時唯是不苦不樂。唯是異熟
生。此於一切識流轉時。或樂倶行。或苦
倶行或非苦樂倶行位中恒相續流。乃至命
終無斷絶。所餘三受當知。思惟之所
是倶生。時時作意引發現前。彼倶生受
極微細故。難分別。如是等類當知是名
勝義道理建立諸識倶有差別云云此中廣
阿頼耶識
七十
九右
若法異熟名異熟生 樞要上末三十
九左
云。眞異熟具三義。一業果。二不斷。三遍三
界。第七具後二義初。第六報心具初後
中。非報心具後一義。非初二。五識報
心具初。非後二。非報心三義倶無。故唯第
八獨得其名
七十
九右
若法異熟有問不遍泰抄云。問。六
識中異熟生心既通三界。如何此中言
遍。答。即無想天及滅盡中皆無六識中異熟
生心。故言不遍。又解。約多分説。唯欲界及
初禪有前五識中異熟生心。故言不遍
解。約多分説。唯欲界及初禪有前五識中異
熟生心。還遍三界也。體是無記。即是異熟
生心。還從種子。故從異熟生雖疏中有
。若所法正取前三。後三種是傍義。釋不
異熟。體是異熟。體是異。體是善惡。非
無記故。此三種若前二中一箇是眞異熟。一
箇是六識異熟生。第三是善等三性通三界
也。若法非異熟。有問不遍。雖異熟
異熟。不異熟生者。即是善惡種別。
體非異熟故。其惡皆唯欲界。不上二界
也。問。其三性中有有覆無覆。皆遍三界。如
何言別遍。若法有漏依異熟者。乃至有覆
皆遍三界。如何言不遍。若法有漏依界熟
乃至非有漏不同性故者。問。此第四解與
第三解何別答。若前三箇即約一切法
皆盡。其第四即約攝相歸性故。有漏三性種
子依第八識故。即有漏三種子與第八識
同。是有漏性故。三種性即隨第八識
熟生
七十
九左
五十七云名異熟生 瑜伽五十七
七左云。問。幾有異熟。答。一謂憂十少分。謂
信等五四受意通無漏故。問。幾無異熟。答。
十一。謂七色命三無漏十少分。謂四受意通
無記故。信等五通無漏故。問。幾有異熟助
答最後三能助有可愛異熟法。令轉明
盛能感決定人天異熟問。幾是異熟。答。一
命根九少分七色意捨。問。幾有種子異熟
答。一切皆有。問。幾非異熟。答。十二。謂信等
五三無漏四受。九少分。謂前九通長養。善
性等故。問。幾是異熟生。答。亦一切種子所攝
異熟所生故下論二十四右云。諸無漏種非
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倶是善性攝故。唯名
善。若爾何故。決擇分説二十二根。一切皆
異熟種子。皆異熟生。雖異熟而非
。依異熟故名異熟種。異性相依如眼等
。或無漏種由熏習力轉變。成熟立異熟
。非無記性所異熟
七十
九左
若法縁合與本性別義演云。疏若法縁
合與本性別者。意説。若法通縁前後。改轉
本性別一切皆名異熟生也。即第六義
簡也。乃至皆名異熟。但變異而熟名異熟
是從異熟識中生故名異熟也。又解云。
今應義釋佛果無漏諸有爲法皆名異
熟生者。總有六門。分爲五對。從狹至
漸次料簡。第一眞異熟生分別。即總別相對。
初二義是。第二異熟非異熟分別。總三性相
第三
義也
第三有漏無漏分別。即現種相對第四義也
第四有爲無爲分別。即因果相對第五
義也
第五縁
合非縁合分別。即變不變相對也第六
義也
八十
今五義中不取於餘 演祕云。疏今五
義中取第一者 問。准前所明總有六義。云
何言五。答。意明異熟對異熟生。六中第三
異熟生。復非異熟所以除之。但云五義
義蘊云。疏五義中取第一者。問。准疏六
釋。何故但言五義。答。此有二解。一云。其末
後義重料簡前非。非是正釋。二云。其第三
釋不異熟異熟生者。本非異熟。故今不
取。唯有五義。此二解中後解爲正。前釋非
也。以末後義明異熟故。此諸義中前前狹。
後後寛。推之可
八十
論此中且説謂一切 義燈三三十
六左
云。論此中且説我愛執藏等。西明約引滿異
熟果。簡不本釋。有解別簡。我愛執藏目
阿頼耶。持雜染種即目陀那。最初能變異熟
果識名爲異熟。今謂。不爾。陀那通佛。非
雜染故。要集云。謂我法所依。能變於
位中別簡六識。至第七地我執位。眞執
藏處。八地已上除金剛位。持雜染種
執位。倶唯第八。故頌偏説第八異。今謂。
不爾。若兼法執依。即初能變非最先捨。違
下文故。今本釋意有二種簡。一簡他。謂餘
六識非眞異熟。二簡自。八地已去雖眞異
。非是我執恒愛著處。已捨我執故。故下
釋云。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頼耶。又云。此
識自相分位雖多藏初過重。是故偏説。若以
異熟法執依。攝果相。而爲自相
藏初過重。又下辨捨。先阿頼耶異熟
故。今此文顯自他。但取我執所依持
雜染種異熟果識。名爲能變。非皆攝盡。故
且説
八十
即顯不能熏故義演云。疏即顯至不
能熏故者。意云。不別報異熟。但説
染種果識。是初能變。然此果識非是前因能
變中能變。何以故。不熏故云唯果變
八十
第三第四即果故義演云。疏第三第
四至即果者。意説。皆通依主釋持業二釋也。
第三通二釋者。異類之熟。皆約性名異類
第四通二釋者。異熟因之果。異熟即果
八十
所言異熟生等*泰抄云。疏云。所言異
熟生者。一切色法者。色者於身上正根扶
根品。皆名異熟生。若言異熟生皆是有情。
四無記威儀等亦是有情。若外山河等皆増
上果。若異熟果唯是有情。若等流果通情非

八十
一左
依境行果分判之故 義演云。疏境行
果判文准此者。意云。如初料判頌文總作
三種三科分依初三科。若依境行果三
。且准此。即前二十五頌明唯識境。次有
四行頌。明唯識行位。後有一行頌。明唯識
。初境中分二。初二十四頌世俗境。即此
世俗二十四頌一准此。同二十四頌科論文
問。何故境言説二十五頌。及其分判約二十
四頌。同初三科二十四頌耶。答。世俗諦中
判之故。故二十四頌同前科者。但約
勝義
八十
一左
又三釋云義演云。疏又三釋云者。即
是如前。三種之中第三科。約論有三分

八十
二右
今明圓成性 演祕云。疏今明圓成性
者。略爲二釋。一大段。第二廣明相性。對
略標名爲今也。二今字錯。應不字。明
初標一頌半中不圓成。前釋爲義演
云。疏初一頌半至圓成實性者。就二十三半
頌中頌。中分三。初十五頌半及次有七
頌。總廣釋前一頌半遍計是無依他是有。今
第三一頌明圓成實性。故三性別也 今謂
義演義蘊泰抄皆同。演祕第一釋於中稍有
具略
八十
二左
三師倶云 義演云。疏三師倶云者。即
前三種科文也。故云三師義蘊云。
疏三師倶云。初二行頌半解初能變中十門
者。有説。即前三段科頌文者爲三師。更有
解云。前解彼依識所變中有護法安慧難陀
三釋。今既廣前能變。故知即彼三師別解應
已上泰抄云。護法安慧火辨同解。此初能
變文也已上今謂。義演爲優。分科三釋呼名
三師亦無巨害。初能變文雖三論師各立
異釋。而未必言初二行頌半解初能變等
義蘊後釋泰解竝不允當
八十
二左
以十門解釋 義燈三三十七右云。頌分或爲
十一門。以不可知唯此識有餘識所無故別
門。別離受倶故有十一。或受攝入心所
門中。即爲十門。若不可知即二行相不別爲
門。即離説受。故但十門
八十
三右
十伏斷位次等 泰抄云。問。其有漏第
八識唯是所棄捨。不是染法。故不是所
。亦不是所伏法。如何明第八識乃至言
伏斷問。答。據實而言。伏斷捨三各別有捨。
斷及伏。謂捨於等有斷而不捨。伏
謂斷煩惱等。有伏而不斷。捨謂伏煩惱
現行。今者遍而言之。其斷亦得捨。伏其
捨亦得斷。伏故今第八識雖捨。亦
通名伏斷
八十
三右
有八段十義 義演云。疏有八段十義
者。意云。初五門。總爲。即爲七門
今言八段者。兼取心取所例心王
八十
三右
正解十義一門別解 義演云。疏云。七
門正解十義一門別解等者。即心所例王門

八十
四右
初略解三後廣分別 演祕云。疏初略
三。後廣分別者。有義初略説三相。後
廣解因相。疏説後文廣解三相。此定非理。
下文自説一切種相應更分別。不
三相故詳曰。以彼總聲於別而轉。聖教
明許種相即是三中一故。亦何有
八十
四右
下第三卷 第三輪二十
八十
四左
攝論第二云 彼二九左云。復次阿頼耶
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爲因。云何可
見。譬如明燈焔炷生燒同時更互。又如
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應觀。此中更互爲
道理亦爾。如阿頼耶識爲雜染諸法因。雜染
諸法亦爲阿頼耶識因。唯就是安立因
。所餘因縁不可得故
八十
四左
能持染種此識爲所藏 演祕云。又能
所藏傳有三釋。一云現行第八與所持種
二藏。謂現持種種名所藏現名能藏。種
現識識名所藏種是能藏。二云現初能
變與諸轉識互爲縁起名能所藏。本識爲
因。七識是果。七識爲因。本識是果。所藏爲
因。能藏爲果。三云以種望現能熏七識名
能所藏。從七識生能生彼故。有義斷云。然
今論意依第二説。論主下釋達磨經云。此
頌意説。阿頼耶識與諸轉識互爲因果。故
但應説。以現望現名能所藏。説爲因果。復
疏云。言能藏者。但取現識能持種義。此
即不然。論説能藏是因性。不現識
所持種因縁故。下説現識能持種故
因相者。由能所持體不異。故能生諸法
現望現名之爲因。非能持望所持
名爲因也。又能所藏皆通種現。無別體
故。詳曰。雖此斷理亦難憑。現望於現
因縁豈立。現不親能生於現故。若言
由有其力因名者。現望於種何不
耶。豈現望種無力乎。又疏後解因相
中。自斷三相皆通種現。自既目撃。何事斥
耶。餘多分別具如燈辨。問。無漏淨種亦依
第八。現淨因生復熏成種。第八望之。何非
二藏。獨言雜染。答。能攝爲因。所攝爲果。
能所治得因果。故不之。若爾頼
耶應淨依。答。是増上縁。爲依不爽。問。
餘有漏識除第八。餘有漏種非八因果
何名二藏。答。諸有漏種本識性同。無別體
故。轉識與八互得縁。倶有漏故。故不
義燈三三十
七左
云。論能藏所藏等。西明三
釋。第一八現望餘現。第二以雜染種
。種能持果故。第三現種倶能藏。意取
。要集亦取第二正云。雜染品種望
識體但是所依。無因縁義。現行七識望
八現亦無因縁故。第二釋是彼宗也。然三
相中因相與此義意稍異。今謂。諸論説
所藏。不唯説種。且無性云。證阿頼耶識名
阿頼耶。能攝藏諸法者。謂是所熏。是習氣
義。既云阿頼耶識名阿頼耶。復云。攝
諸法。謂是所熏。明説第八。非諸法種。若雜
染種名爲能藏。便證種子名阿頼耶。經部
種子亦應是。何關第八。彼論又云。是故
復言。一切種子識與一切種子倶生倶滅故。
阿頼耶識與諸轉識互爲縁故。展轉攝藏。
若即説種名種子識。豈可種子復與種子
倶生倶滅名爲展轉藏。又若以世親以
二句第一句。即證種子名爲能藏。何故
無著論云。復何縁故此識説名阿頼耶識。謂
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既言此識於
彼攝藏。即應種子在現法。若如是者。何
故復云。或諸有情攝藏此識自我故。豈
雑染種現以爲我。故種子識言不
種子。由現第八能攝種子種子識。故諸
名中或名種子識。能遍住持諸種子故。是
故世親以第二句第一句。又無性云。於
此攝藏者。顯能持習氣。由唯習氣名
頼耶識要能持習氣。如彼説意識。此意即
顯。現第八識能持習氣頼耶名。以能持
習氣。如經部師第六意識。若取諸種。即唯
習氣名阿頼耶識。擧意識喩亦不相似。此
種彼現。有差別故。又此論第三正釋彼頌
云。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
。依此建立阿頼耶名。准此豈可但證
子攝藏果法名爲本識阿頼耶名。又云。亦
有情執藏爲我。若説種子。豈可種以
我耶。若執現識。不亦。既説
。明説現八能攝藏。復執爲我。故説
。此論又言。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
。攝持因果自相故。又解因明云。此
識因相雖多種。持種不共。故偏説之。若
爾現八但爲種依雜染。何名彼因。答。
種是識用。不一異故。攝用歸體説爲法因
無漏法種能所治別。故不之。若眞取
無漏應取。又識顯現。種子沈隱。以識能持
彼種子故説識爲因。義顯種子。如聞熏
出世種義顯本有無漏爲因。説雜染法
阿頼耶因縁者。應知亦爾。又親因縁
及増上縁皆名因名縁。經頌倶名因。論釋
倶名縁。設就増上互爲因亦復無妨。持
彼熏彼之種子故。又云。三相中因相與
稍異者。此亦不爾。准此論文。與法爲因。即
是因相。如文具顯
八十
四左
攝論第一等性第一十二左云。釋
曰。復引聖言所説證阿頼耶識名阿頼耶
能攝藏諸法者。謂是所熏。是習氣。義非
大等顯了法性藏最勝中。阿頼耶識攝藏諸
。亦復如是。爲彼義。是故復言。一切種
子識與一切種子倶生倶滅故。阿頼耶識與
諸轉識互爲縁。故展轉攝藏。是故説名
頼耶識。非最勝即顯了性。顯自簡劣故」
八十
四左
非如大等即能所藏 義演云。疏非如
大等至即能所藏者。意説。且數論大等望
勝等唯大等所藏。勝性唯能藏。我今頼耶
雜染法互爲能所藏。不大等故。云
即能所藏者。表頼耶與雜染能所
向異大等。言最勝等者。意顯最勝三
徳合成也。若不等恐勝性體唯一法
今謂。等字恐衍。以論唯言最勝中無
故。前後皆以四字句故。樞要上末
四十
一右
云。今簡數論論大等藏最勝中
八十
四左
彼論*又言 彼第一十二左云。或諸有
情攝藏此識自我故。是故説名阿頼耶
。無性釋云。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爲自我者。
是執取義
八十
五右
諸有漏法非唯染法雜染之言或局
染汚法。或廣通有漏。無性攝論第二七紙左
因果二相中云。即貪嗔等名爲一切雜染
品法。又第一十二
紙左
三藏中云。雜染品法者。
清淨法。非清淨法是雜染法。次下百十六左云。
此雜染言通一切三性有漏法。言雜染者。
諸煩惱縁縛義。依此等文二途不
定。是故疏主爲加點示
八十
五右
三名關一應捨此名 義演云。疏三名
闕一即不得名者。意説。三名中闕我愛執藏
一名。即不頼耶。言若爾至應捨此名
者。意云。意返難云。若但取能藏所藏二義
以解頼耶我愛執藏解者。即七地以
前二乘有學。入無漏觀時既無我執。應
此名。既不此名。明知出觀還被我執所
縁。名頼耶也。故知遍以我愛執藏正解
耶之名勝。又八地以上菩薩應頼耶
能所藏故。既不爾者。故知唯約我愛執
以解
八十
五左
至下當辨第三十九紙第五三紙右
八十
五左
自體是總因果是別 攝論第二七右云。
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
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頼
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
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
阿頼耶識因相者。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頼
耶識。於一切時彼與雜染品類諸法現前
因。此中安立阿頼耶識果相者。謂即依
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習。阿頼耶識
相續而生。無性釋曰。略有三者。分折此識
自相應相。以爲二種。因果異故。依識自相
是言。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
即貪瞋等名爲一切雜染品法。與彼能熏倶
生滅故得成種子。即此功能望彼當生能作
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者。於第五處
第三轉。是能攝持種子。相應義故。此中
持種子相應。謂有生法倶生倶滅故成
。如是熏習攝持種子正道理。此相應
故能生於彼。非最勝等有所説持種
相應。亦非等無間縁等。彼雖能攝受
最勝因。攝持種子相應故。最勝因者。
謂種子阿頼耶識能攝持此故。能與
而作生因。非唯攝受。要由攝持熏習功能
方爲因故。因相即是増盛作用。熏習功能能
因性。現前能生雜染法故。果相即是由
轉識攝貪等現行雜染諸法熏習持。名爲
果相。阿頼耶識因果不定故
八十
六右
又離二無總爲體各攝 演祕云。疏又
離二無總等者。問。二釋何別。答。前約
。後據體義。故分二釋。問。前總自體離
無。何故第二方言二無別別總耶。答。剋
實。二釋皆悉・別外而無總。約問分二。
後顯前。亦無今謂。此釋未可
也。應前約總別。唯言因果則唯是別
義。不於總故。總別體義義門不同故立
二也
八十
六右
因果相即自體之上別義説之 義燈
四十
丁右
云。問。頼耶三相爲是體相。爲是義
。答。本疏釋云。自相是體。餘二是義相。西
明二解。一云。自相是體相。餘二是相状相。
二云。三倶體相。故下結云體相。又無性云。
略有三者。分拆此識自相應相。今詳此釋
文判。然本疏爲正。何若説識中諸法
種子以爲因相。體相有二。離自相更無
別體。但望因義分果相。況此論文説
種以爲因相。故下論云。持種不共。故遍
之。離自相體豈有別體能持種。説
三相二障。二障用殊。障性伏斷各
各差別。經論誠説二障體別。無文説此三
相別體。設有文説猶有。前過。若云相状體
相合説三。自相有體此即極成。因果状
相爲別體。爲無別體。若有別體過即
前。若無別體即是義相名爲相状。此即
前因。何勞別説。又自答云。於一體上義説
三體。故於自相義説極成
八十
六左
二乘有學最初捨故泰抄云。有學金剛
心無間道時正捨我執。若言無學捨者是已
捨。即解脱道已捨我執。有學是正捨也。故
最初捨
八十
七左
破化地部有根本識攝論第二初右
云。於大衆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
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
門密意此名窮生死蘊。無性釋云。於大
衆阿笈摩等者。重成此識。於彼部中
王路。根本識者。餘識因故。譬如樹根是莖等
。化地部等者。於彼部中三種蘊。一者
一念頃蘊。謂一刹那有生滅法。二者一期生
蘊。謂乃至死恒隨轉法。三者窮生死蘊。謂乃
至得金剛喩定恒隨轉法
八十
七左
上座部分別論者 以邪分別別立
計。總云分別論者。非別有一部。如上已
。此中分別論者。准攝論文。指説假部。眞
諦爲分別説部是也。然義燈意。攝論分別論
者。是化地部。此論是説假部。疏主攝論此論
兩同。無性攝論二三右云。等謂聖者。上座部
中以有分聲亦説此識。阿頼耶識是有因
故。如六識不死不生。或由有分。或由
而死。由異熟意識界而生。如是等能引
發者。唯是意識。故作是説。五識於法無所
了知。唯所引發。意界亦爾。唯等尋求見唯照
矚。等貫微者。得決定智。安立是能起語分
。六識唯能隨起威儀。不善不善業
。不入定出定。勢用一切皆能起
作。由能引發。從睡而覺。由勢用故。觀
夢事如是等。分別説部亦説此識有分
。由是等諸部聖教爲定量。故阿頼耶
識如大王路
八十
八左
如下第三卷 第三二十
二左
八十
八左
攝論第三末 無性論第三二十
一左
云。此若
無者。諸器世間有情世間。生起差別應
成
八十
九右
同時心所名士用果 義演云。疏同時
心所望士用果者。心王是心所家士用果。由
作意等驚覺應起心種。令心等士用

八十
九右
有餘三果可通餘法 義演云。疏餘三果
可通餘法者。意説。等流士用増士等三果。通
餘識及根塵等。此眞異熟不餘法。故名
不共
八十
九左
此明有漏恒相續故* 泰抄意謂。自
下明果相體。有其二解。此第一解。即取
八現行見分自證證自證分幷自名言無記種
果相。體業所引故。今不相分
相分中有山河等器世間及五色根等
也。又於種中自。除他七轉識等種子。此
等皆非眞異熟也。又於自種中。未來百千
萬劫第八名言種子雖業所感。此亦不取。
是現在果相體
八十
九左
或此唯説種相隱故*泰抄意謂。是第
二解。雖取現行第八果相。不名言種
。以現顯種隱故
八十
九左
據實而言果因二相* 泰抄意謂。此
下解釋三相寛狹。有其三釋。此即第一。最
寛。故謂。七轉識與第八識互作二縁性
一於現在養彼種故。二於彼法植彼
故。具如別釋。即於此等義中。或爲果時
名爲果相。或爲因時即是因相。合此因果
二相即是自相也。言現種倶通因果二種
者。現通因者。謂本識現行與一切種
持因是也。種通因者。識中種子與諸現行
是親因縁。以諸現行各從自種也。種通
果者。謂識中種是所生果也。謂七轉識爲
熏因。方生種子。或前念種爲因。引生後念
種子。故種通果也。現通果者。謂現行本識
名言種爲因生故。或善惡業種爲縁起故。疏
三釋中此解爲優。第一寛通。第二處中。第
三從寛向
八十
九左
然種果狹一切種子 義蘊云。疏然種
果狹唯業果故者。問。望何名狹。答。有二解
一云。望現果狹。謂第八現行是等流異
熟二因之果。第八種子唯望業爲果。故是
狹也。二云。今此種果望種因狹。謂種
因相一切種。今爲果相唯第八種。故
狹也。此二解中。前解不正。何以然者。種
現果倶等流異熟二因所生種子亦從
生故。若爾何故疏云唯業果故。答。此理
然。意説。種果唯是無記唯是業果。不
種因通一切種。故顯寛狹別也。問。若以
種唯無記是業果故名爲狹者。現果應然。
因故。答。不然。此説因果二相倶通
種現。若種望種因果唯八。種因通一切。故
種果狹也。若現望現因。因果倶是第八。寛狹
均等故。不現果而望現因。所望不同故
違也義演云。疏種果狹等者。意説。得
第八親名言種子爲果相者。即狹。何以故。
唯業果故。釋所以也。以果相種唯是業果所
招不種子因相。種子即通一切種子
演祕亦同。泰抄意謂。此第二解。此説果相
狹。局業果故因相則寛。通一切種故。論
文既言異熟第八爲果相體。此簡餘善惡果
及七轉識現行及種。此等皆非此中果相所
也。即取第八現行及自種子果相體
善惡業所感得故。又因相者。廣取一切
諸法種子以爲
八十
九左
然今此文取現行識* 泰抄意謂。是
第三解也。唯取第八現行以爲三相。此現
行識從善惡業而生名爲果相。又此現行識
一切種依持因名爲因相。即合因果
二相。總名自相。然則唯一現行第八。若
業招名爲果相。若望能持一切種
因相。若望得因果二相名爲自相
唯一現行本識所望不同。分爲三相。上來三
解中。第一三相倶寛。第二果相狹。因自二
相寛狹皆齊今謂。泰師分爲三釋。辨
寛狹。此非疏意也。此文是第二解中。評
此論三相。唯取現行識也。總而言之。從
下至現行識。返覆辨論現爲果相。此非
別解也。義燈云。准樞要中。此論三相唯現。
然曾聞。釋三相倶通種現二法。且對他宗
顯勝者。故但説現。理實倶通以爲了義
已上
燈文
疏及燈。據實而言。果相通現及種。是
第一解意也。今就此論之。唯取現行
果相。是第二解意也。各據一義。竝不
。次下亦述此意。疏文甚明。泰抄迷之甚
深何乎
九十
此第八識即種子識 樞要上末四十右
云。准此中云。三相倶唯現行。現可見故。執
持勝故。從勝爲相。第八三相攝論第二卷以
種爲因相。諸法因縁故。現行爲果相。二種
所生故。現種倶爲自相。現種倶爲故。
又説。唯現行所藏處名所藏。故論本之文本
意如此。又説。自相因相通釋第八現行及
一切種子能藏所藏。故自相體通。一切種相
更分別。故因相亦通。其果相唯第八現種。
餘種子。非異熟故。第四説三相。倶取
現行及一切種。與轉識互爲因果故。攝論
云。言熏習所生諸法。此從彼異熟與轉識
更互爲縁因。故果相亦通也。又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等。在因具三相。佛果唯自相
因相。無異相。非熏。非異熟故。若准攝論
頌。不唯異熟名果相。但從他生名果相。佛
果現行可果相。自種生故。前解爲勝。望
他爲因果義燈三四十
三右
云。又此三相文
義意殊。准樞要中。一云。此論三相唯現。然
曾聞釋。三相倶通種現二法。且對他宗
顯勝者。又據前總標。此中且説我愛執藏
雜染種能變果識。名爲異熟。以辨三相
故但説現。理實倶通以爲了義。因果分別
云。在因具三相。佛果唯二。無其果相。非
故者。若爾自相亦應有。以因果
自相。既無果相何爲自。答。從舊因
生爲果。攝諸法種因。包此二種
二相。若爾自相中果相應果相。答。果
相據勝顯他。但異熟自相談其體。果非
唯異熟。但云雜染法互爲縁故。由他能
第八識起亦即果故。或但攝因。以體能
諸法種子。即體攝用而爲自相。若親因
生即是自相。若離因生自相故。望他業
方名爲果。故佛位無。故攝論云。果相者。
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習阿
頼耶識相續而生。此論復説異熟果。若
爾因相佛位亦無。攝論説云。因相者。乃至阿
頼耶識於一切時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
因。復云。聞熏非頼耶攝。答。攝論據染。此
論即通。恒此能持諸法種子。不但雜染。下
文。又云。一切種相應更分別。通一切故。攝
論但以種爲因相者。性用別論。親生諸法
現行不爾。餘准可義演云。疏釋因相
義至之因者。意説。第八執持諸法種子。令
現行。故説第八名爲因相。疏實通現種
故者。意説。因相實通現種。次下即通現種
文。今説。且是此識因相者。意説。識中自他種
子皆名因相。即種子識。是以種子不
亦名種子識。故説此識因相也。此解意。
今取識中種子因相。不現識
九十
約互爲縁三相一種 義演云。疏約互
爲縁果相且通者。説即通取識中種子
果相。是現所熏故。雖異熟假名異熟
也。疏約互爲縁果相且通者。有云。果相且通
三性等法。何以故。此異熟果由善不善
感故。雖此判依。是有無記法
眞異熟果。隨能感因而通三性故。氣召所
判絶疎 義蘊云。疏約互爲縁果相亦通者。
阿毘達磨經説。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
更互爲果相。亦常爲因性云云故此果相通
諸法也。即第八種子識所生一切皆名果相
也。此約別義。理實非也。何以然者。且如
。一切種子攝第八種子識。可
。諸法現行不從第八現行識。何名
。故知疏中初解爲正。順初義
九十
如樞要説 如上已引
九十
如五十一説 無性攝論二二紙左亦破
化地部窮生死蘊計。瑜伽五十一十六紙云。云
何因縁。謂諸色根・根依及識。此二略説。能
一切諸法種子。隨逐色根。有諸色根種
子及餘色法種子一切心心所等種子。若隨
逐識一切識種子及餘無色法種子諸色
根種子。所餘色法種子當知。所餘色法自性
唯自種子之所隨逐。除大種色。由大種色
二種種子所隨逐故。謂大種種子及造色種
子。即此所立隨逐差別種子。相續隨其所應
生法是名因縁。復次若諸色根及自
大種非心心所種子所隨逐者。入滅盡定
無想定。生無想天。後時不識等更生
然必更生。是故當知心心所法種子隨逐色
。以此爲縁彼得更生。復次若諸識非
種子所隨逐者。生無色界。異生從彼壽盡
業盡沒已還生下。時色無種子應更生
然必更生。是故當知諸色種子隨於識
此爲縁。色法更生略纂十三四十
三丁
云。此
隨轉理門經部師義。法師云根依者。扶根塵。
即造根之四大故
九十
一右
假類能持 第三二十
五右
云。有説。六識無
始時來。依根境等前後分位。事雖轉變
類無別。是所熏習。能持種子。由斯染淨因
果皆成。何要執第八識性。彼言無義。所
以者何。執類是實則同外道。許類是假便
勝用。應不能持内外實種。四本疏五十左
云。本宗説類是假。今言實者。是設遮也。如
攝論總有二種。一識類。識家之流。二刹那
類。即無常之流。二皆假法*演祕云。然准
諸教。經部師計總有四類。一本經部許内六
根是所熏性。如瑜伽論五十一末言。色持
種。隨彼言也。如前引矣。又順正理第十八
云。此舊隨界體不可説。但可説言。是業煩惱
所熏六處感餘生果。釋曰。隨界者。即是種子
異名。新舊師別名舊隨界。二六識展轉而互
相熏。三前念熏後。四類受熏故。無性論第二
云。且有爾所熏習異計。或説六識展轉相
。或説前念熏於後念。或説識刹那種
。問此論下云。又六識身。若事若類。前後
二念既不倶有。非互相熏。准此他許前後
事類更互相熏
九十
一右
如下十證自當廣破 第三二十五
紙左
九十
一右
下執受中 第三三十紙
九十
一左
亦爲倶有因 倶舍六二紙云。第二倶
有因相云何。頌曰。倶有互爲果。如大相所
相心於心隨轉。論曰。若法更互爲士用果
彼法更互爲倶有因。共相云何。如四大種更
互相望爲倶有因。如是諸相與所相法。心
心隨轉亦更互爲因。是則倶有因由
果。遍攝有爲法。如其所應法與隨相
互爲果
九十
一左
現行雖望望本法等 演祕云。疏現行
望種非者。非倶有因。問。現行望彼所熏之
。何非倶因。答。望現種。不現行所
熏之種。又明第八。第八不熏。故望種非。不
餘識故無過矣。疏如小四相者。小望
。但是倶有而非是因。同現望種。故別爲
義蘊亦同。倶舍根品六之
二左
云。然法與
倶有因。非隨相於
九十
一左
今於能作是不共故 演祕云。疏今於
能作因中辨持種者。持種因義六因之中能
作因攝。能作寛故義演云。疏能作因者。即
執持有生長用能作因。最寛如増上縁
一切皆増上縁故。餘無此者。餘識等不
種。故云因相。十因者。如第八卷説
九十
一左
於十因中隨義可解 樞要上末三十
九左
云。
十因中第八現行望諸法能爲幾因。一觀
待。二攝受。作用依處相攝受故。三同事。四不
相違。非言説故。非潤未潤後果故。非
引發定異。不親引他生。非定分別生故。不
相違思可知。種識望諸法能爲幾因。可爲
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
違・合八因。唯無隨説相違二種義燈三
十左云。論此識因相雖有多種。十因幾因如
樞要説。非聲性故非隨説因。是現行故非
牽引生起。若種因相八。除隨説及相違因。種
聲故。是無記故。六因之中能作幾因。雖
顯揚論破。破薩婆多。離第八識餘現等法
因縁故。雜集論中依第八識持諸法種
六因。皆因縁性。且現行識望彼諸法
能作因。能作因寛。又對法云。依因自性
立能作因故。當知一切因皆能作因所
攝。雖現行識非識法種。據能持種説爲
。攝大乘云。因相者。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
頼耶識。於一切時彼雜染品類諸法
前爲因。此雖現識亦得攝用歸體名因。
七轉識既同生滅。即倶有因。望自心所
即相應因。故攝論云。倶有因者。即阿頼耶與
諸轉識。若離如是倶有因攝。内外種子阿頼
耶識。所餘因縁定不可得。問。倶有相應二因
何別。答。倶有通七識。相應自心所。若自心所
倶時而生爲倶有因。所縁體等即相應因。望
自後念即同類因。通生諸法即遍行因。故
無性云。因相即是増盛作用。熏習功能能爲
因性。現前能生雜染法故。若薩婆多但説
苦下五見疑癡集諦下四二見疑癡。除三見
故此能遍生五門雜染名爲遍因。雜集通
四諦諸惑能爲遍因。故雜集云。此遍行
因非唯令相似煩惱増長。所以者何。若有
隨習貪等煩惱。皆令瞋等一切煩惱相續増
長堅因等。無性攝論即通説一切。故彼論
云。即異門説阿頼耶識。同類遍行異熟三因。
若離任持熏習因性不相離。故既説頼耶
能任持熏習因性三因性。即任持習氣
別説染。故通諸法。或雖總言意但取
染。亦得望後自異熟識異熟因。即
前引攝論爲證。若據剋性體用別論現識望
餘但能作因。是増上故。若種因相爲六因
。能作因通。倶有因者。種生於現。既與
倶名倶有因。下云。如倶有因者。自倶有因
薩婆多。通持業依主。相應因者。但依主
釋。種子前後自類相生即同類因。下云。如
者。義同前會。諸名言種生於現行亦同
類因。種子現行性皆同故。故下論云。因果倶
是善等性故亦名善等。雜集論云。謂由
養諸種子故。於未來世即彼種類増勝
而生。乃至云。立同類因。遍行因者。自種望
餘非因縁性。但爲増上。由隨轉故假説
。異熟因性亦復如是。或可能與遍行
因。以現貪等餘嗔等。熏種生彼名
行因。種是此因。亦名遍行因。如似生因因
故亦名生因。異熟因亦爾。現行善等爲方便
。能感異熟異熟因。種子能與此異熟
因。亦名異熟因。或能有異熟異熟
。與此爲因名異熟因。現行善等是能有
異熟。然雜集論擧果。顯彼能有異熟云。能
受自體故即是異熟因。名與小同義意有

九十
一左
謂依持因生起因等 義演云。疏依持因
者。意説。若約依持生起等因。即一切識色等
總得因。如色能生心根能持識。識能熏
種。皆是因。若論種唯此非餘。是故偏説

九十
二右
又亦爲清淨種演祕云。疏又亦爲清淨
種者。此識能爲清淨種依。名清淨種
謂。觀演祕牒釋。古本脱依一字。樸揚就
。似蛇足。邑師所覽本亦同樸楊本
義蘊云。又亦爲清淨種者。此第八識能持
漏種子。亦與無漏現行種也
九十
二右
論一切種相名爲種子 演祕云。論一
切種相應更分別者。問。異熟習氣爲因相
不。若是如何説自果。不是如何果名
。答。傳有二釋。一云。因相論擧親生。影
業種。二云。但取等流習氣。故今此云
自果。異熟因果依別義説。詳曰。觀論之意
後釋爲勝。尋論可
九十
二左
以十門分別義演云。疏以十門分別者。
下廣明種子。種子相隱。事須廣明。第一約
體分別。第二一異分別。第三假實分別。第四
二諦分別。第五四分分別。第六三性分別。第
七新熏本有分別。第八具義多少分別。第九
雙辨生引二因分別。第十四縁分別
九十
二左
言本識者色心等持種 瑜伽論記十
三下十七左云。泰云。若依大乘眞實理門。種
子在頼耶識識不定一異。若據隨轉理
。種子附身相續中報身定一異。攝論
亦云。種子在依止處中及本識中。二文據
轉理門故約諸行説也
九十
二左
是現法故不名功能 義蘊云。問。種子
能生現。即立功能名。現法亦能熏。何猶非
功能。答。種子難知。故以功能種子義。現
行易了。不功能。又種能生種現。可
功能名。現法唯生種。不功能稱。前解爲
已上今謂。二釋不允。現行既是七轉識等
法體。叵功能。今論種子以能顯
九十
三右
不爾法滅應方有用 義演云。疏不爾法
滅應有作用者。意説。若體用別者。應法體先
滅後方起用也
九十
三左
然瑜伽決擇廣説 五十一十六右云。
云何因縁。謂諸色根根依及識此二略説。能
一切諸法種子。隨逐色根有諸色根。種子
及餘色法種子。一切心心所等種子。若隨
有。一切識種子及餘無色法種子。諸色根
種子。所餘色法種子。當知所餘色法自性唯
自種子之所隨逐。除大種色。由大種色二種
種子所隨逐故。謂大種種子及造色種子。即
此所立隨逐差別種子。相續隨其所應
鮮本是名因縁略纂十三四十
三右
云。論
隨順理門因縁云。謂諸色根根依及識此二
等者。法師云。根依者扶根塵。若爾何故下攝
一切種子中不扶根塵。及次下文云。當
知所餘色法唯自種子之所隨逐。今此理文
違故釋之。根依者。即造根之四大故五十
十五右云。復次種子云何非諸行別有
實物名爲種子。亦非餘處。然即諸行如
種姓如是等生。如是安布名爲種子。亦名
果。當知此中果與種子相雜亂。何以
故。若望過去諸行即此名果。若望未來諸
即此名種子。如是若時望彼名爲種子
於爾時即名爲果。若時望彼名果。非
爾時即名種子。是故當知種子與果不
雜亂。譬如穀麥等物所有牙莖葉等種子於
彼物中磨擣分拆。求異種子了不得亦
餘處。然諸大種如是種性如是等生。如
是安布。即穀麥等物能爲彼縁。令彼得
説名種子。當知此中道理亦爾*蘊云。
疏非一向異熟然瑜伽決擇及五十二末等
者。撿五十二云。謂於阿頼耶識中。一切諸
法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是名安立種子
此習氣是實物有。是世俗有。望彼諸法
定説異不異相。猶如眞如。今此但説
因果不一不異。不體用不一不異。何以得
知。既云彼諸法定説異不異相
故。言彼諸法者。即是現行七轉識等。又言
望者。即本識中種子是能望。望彼現行
不異。又言是實物有者。是實唯也。又言
世俗有者。即諦唯也。其五十一文中。無
不一異已上今謂。五十一中雖
不一不異。然廣申明種子因縁。疏文指略
蓋爲此也
九十
三左
彼但言此亦體用門 演祕云。論體用
因果理應爾者。攝論唯望體用之。瑜伽
因果以辨。此論兼之。攝論本云。阿頼耶
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爲別異住。爲
。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此中。亦非
。無性論第二釋云。一切種子是阿頼耶功
能差別。如法作用。與諸法體一非異。
此亦復爾。瑜伽五十二十五
紙右
云。種子云何。非
諸行別有實物名爲種子。亦非餘處。然
即諸行如是。種性如是等生。如是安布名
種子。亦名爲果。果與種子相雜亂。若
過去諸行即此名果。若望未來諸行
此名種子。望彼諸法不可定説異不異相
猶如眞如
九十
四右
然法非果生非是因* 義蘊云。生所
生法不是果。能生之生非是因。或倶現行。
或倶種子。故非因果。又生等是假。本法是
實。假實異故非因果也。若薩婆多生是實
有。可本法以爲因果
九十
四左
此難清辨安慧等 義演云。疏難清辨
安慧者。以清辨勝義皆空。種依俗諦假有。
安慧是相分。且假也。下難眞如唯難安慧
九十
五右
又依瑜伽故種言唯 瑜伽所立四俗
一眞。眞勝義諦合唯爲一。則種子唯在
。不勝義故言唯。眞俗二諦差別如
具述
九十
五左
依詮勝義亦是實故 義演云。意説。眞
如通世俗有
九十
五左
若非安立此是實唯 演祕云。疏此
即諦唯者。唯在俗諦。名之爲唯。不
名爲唯也。疏此是實唯者。唯在俗諦
實。勝義即非*義蘊云。疏若非安立
至是實唯等者。瑜伽云種子世俗有者。彼
論世俗諦中有四安立諦。勝義唯一眞如應
非安立諦。今種子唯在安立諦中。故言
諦唯。唯世俗諦不眞。故若依此論。種
子唯實有者。此論依四勝義諦四世俗諦。即
種子在世俗諦中。唯是實有。故言實唯。若
推入勝義諦中。種子亦是假有。故疏主助
也。若准瑜伽。種子世俗。此言
有俗中實故
九十
五左
此助瑜伽會於此等演祕云。疏此助瑜
伽會於此等者。問。可此會彼。云何助彼而
此耶。造論前後尊卑異故。復彼何違而待
會耶。答。助彼者教不違。故爲通會。
彼論説種唯在俗諦。俗諦對眞名爲假。故
此論説實。豈不相違。今顯彼論對一眞諦
此論不爾。二諦望差。故不違返今謂。瑜
伽是本。唯識是末。非唯前後尊卑異而已。
然今疏主正釋。此論故云。助彼會此。何忘
本末尊卑乎。應
九十
五左
並有誠文同此義演云。言並有誠文同
者。意云。若約非安立諦。説即彼此二論
皆説種子是假。故云並有誠文
九十
五左
論種子雖依相分非餘義演云。論種
子雖依第八識體等者。唯此文合伏難。難
相見二分既依於識。未審種子何分所收。爲
此難故此文來
九十
六右
亦非見分 演祕云。疏亦非見分者。不
見分非見分。由護月師種依見。
於彼故言非見
九十
六右
義用別故 義演云。疏義用別者。即見
分自證義用有別。見不熏不自證
九十
六右
不可見分初受餘熏 演祕云。疏不可見
分初受餘熏等者。設遮餘人見受熏也
演云。疏不可見分初受餘熏種在後更依自
證分住者。謂有人許見分受熏。故作此難
泰抄云。此文破護月師
九十
六右
即是見分以爲相分 義演云。疏即是
見分至相分者。意説。相分是自證分上生果
差別。功能即種子也。見分恒取得相分
九十
六右
若不爾證自證分 義演云。疏若不爾
即無證自證分者。意説。證自證分縁自證分
今見分既縁自證。應證自證分。又解
云。見分縁自證分上功能不自證。若縁
自證分者即應證自證分。此解正也。問。
何故不自體分耶。答。且説見分但縁
泰抄云。疏云。若爾即無證自證分者。若
見分縁自證分體。爾者則不證自證
。何以故。見分縁自證分今謂。義演牒
文云若不爾。然釋中意順不字。泰抄不
不字。義蘊亦同。義蘊云。疏若爾即無證
自證分者。若不是見分唯縁差別功能。而
自體者。即不第四證分。何以然
者。見分即是第三果故
九十
六左
論而是此識相分非餘 義蘊云。論而
是此識相分非餘者。問。無漏種子何分所攝。
答。此無始來依識自體。即自證分攝。見分
此爲境。故非相分攝。論言相分者。
有漏説。問。既非見境。應唯識。答。此
眞如亦是識之自體不識。故亦名

六十
九左
又説見分但縁外故 義蘊云。疏又説。
見分但縁外故者。若許見分縁著自證分。即
内何但縁外。問。説縁自證分差別功
。寧非内答。功能既是相分所收。見分
理無内之妨
九十
六左
隱器色不論非盡理 演祕云。疏隱器
色不論者。無色見分縁下界器。瑜伽隱之但
義演云。疏瑜伽論文非盡理者。護
月云。無色頼耶通縁下界色。今瑜伽隱
論。但言種者非盡理
九十
七右
若舊相傳護月師 演祕云。疏舊相傳至
唯三分故者。由自證能縁故。故依
。見分不於種子自證。其第四
分不第三別有體性故但三分。有説。護
月種無別體。但依頼耶識上功能。假説
故。自證分縁見分時亦名種。無
故非見所縁。復有説云。依心自體故自
證縁。問。此師種子何分所收。答。有三説。一
云。即是自證分收。由假説彼無實體故。順
第二釋。一云。見收。自證境故。順疏所叙。一
云。雖自證而立亦見分收。自證縁故。順
第三釋。詳曰。既無明教。復劣叵斷取捨任
略纂十三十八右云。問。若爾無漏熏時
阿頼耶識不。若熏如何不縁。問。若得者
第八縁種。如無色界。即爲自證分。縁等若
無漏種。豈縁自體耶。問。此中依護月菩
薩釋。其見分等三分中其種子爲自證分
種子即見分體故。由此理故相應五數不
種子。由此理故生無色界。第八見分即
所縁第八見分縁欲色界器世界
。以是共業故。雖生無色而得下縁。問
曰。何故種子不自證分等。唯在見分耶。
答曰。以相見及第四分於自證分上差別建
。今以種子是所縁故。故於見分上立以
自證分能縁。故不上建立。又依集量
唯立三分。故不第四。設立四分者。以
自證分倶是第三分差別立。若在
無色亦縁下器界者何故。此下文云。若
無色唯有習氣執受了別。通曰。此約
證分論。不見分。若約見分即通縁
器界也故簡無色不縁。倶在内根等之中
外器等之中。故知外器亦得縁也。若
依護法即以此文正。在無色界
下地界繋業別故。其種子即見分中分爲
。見分縁之。五數記此以爲本質。而於
影像相也。此非實用。故不眼等實
識依之。此與後別。若准護月義
無色第八識下界識等縁境等故。若
爾即有業無麁細。其義者何。夫見分等
及外器相必此業感。此業何時造等。又有
。如對法壞世界鈔。廣如此論第一卷別

九十
七右
瑜伽五十一所縁境説 義演云。疏五
十一云至自證所縁境者。護月會違云。無色
界縁器色。何故五十一唯縁種耶。彼云。依
自證境見。見得色等
九十
七右
既爾必不當生 義演云。疏既爾必不
當生者。是護法難且如凡夫。段許
可縁下器色故見有所縁境。不還聖者。
必不下生。見縁何境。護月師云。一界頼耶
許縁三界色故。見且有境也
九十
七左
因果倶善等性泰抄云。困果倶善等
性故者。即約新舊種子説若新熏即因果倶
善等性。若本有種即果有善等性。而無
能熏因演祕云。論因果倶是善等性故者。
問。既隨因果以判於性。應因果
差別。答。可爾。故瑜伽論九十六初丁云。云住
自性界者。謂十八界隨自相續各各決定差
別種子。習増長界者。謂即諸法或是善惡於
餘生中先已數習令彼現行故。於今時
子強盛依附相續。由是爲因。暫遇小縁便
能現起定不轉。復次以要言之。雖界種
類十八可得。然一一界業趣有情種種品類
差別。故當知無量。三性各有多類差別」
九十
*七左
功能差別 義演云。疏功能差別門者。
種子能生因三性種子也。非依體
門者。不識體。以識唯無記也。次前
文是*義蘊云。疏即是功能差別門説者。謂
種子功能不第八識體同無記住。即是
差別門説。亦名性用別論門
九十
七左
對法三末即是種子 對法三十六右云。
隨逐善者。謂即彼諸法習氣。發起善者。謂彼
所發身業語業於第四卷初不善無記
亦有隨逐發起等。與此善性文意亦同
九十
八右
論諸無漏種唯名爲善 演祕云。論諸
無漏種等。問。既非異熟識性所攝。依護法
是識分不。答。傳有兩説。一相分所。若爾
第八應此種。答。二解。一云。許縁無失。
此釋不正。一云。不縁。但説見分親所縁者
皆名相分。不諸相皆見所縁。若爾不
唯識。答。不識故唯識無違。問。設
彼復有何失。答。因位第八唯是有漏。
有漏心所縁之相是眞無漏。爲此不縁。
二云。既非見縁自證分。自證分攝。若至
無漏方相分收。淨見縁故。有義斷云。前解爲
勝。雖因位見所縁。是相分類。從
相分相分所
九十
八右
故一性言此爲何性義演云。疏故一
性言至此爲何性者。意云。如善種子。望
各別者。體別性不同也。類別者。無漏
有漏二類別也。今一性者。即善性也。即善性
之義。乃合通體類二類者。即善性一言。顯
體類二種有別也*今謂。體類二義疏中本
異熟識性。非善性。上文云體。亦以
類二義爲釋。義演幷明詮噵幷非也。次下論
第二・三
十一右
亦有此義
九十
八左
増上縁中爲果増長義演云。疏増上縁
中爲果増長者。新熏望本有増上縁。漏
無漏別故。由有漏聞熏習本有無漏種
漸得増長。故説本有無漏果増長
九十
八左
無漏之法順説違生*義蘊云。順無爲
背生死已上泰抄云。無漏之法順善
法道理違生死惡法今謂。義蘊爲
九十
九右
第五十七皆異熟生 五十七
云。問。幾有異熟。答。一十少分。問。幾無異熟
答。十一十少分。問。幾有異熟助伴。答。最後
三能助有可愛異熟法。令轉明盛能感決定
人天異熟。問。幾是異熟。答。一九少分。問幾
種子異熟。答。一切皆有。問。幾非異熟。答。
十二九少分。問。幾是異熟生。答。亦一切種子
攝異熟所生故樞要上末四十
一左
云。瑜伽五
十七二十二根中云。問。幾有異熟。答。一謂
憂十少分。謂信等五四受意通無漏故。問。
幾無異熟。答。十一。謂七色命三無漏十少。
謂四受意通無記故。信等五通無漏故。問。
幾有異熟助伴。答。最後三能助有可愛異熟
。令轉明盛能感決定人天異熟。問。幾是
異熟。答。一命根九少分七色意捨。問。幾有
種子異熟。答。一切皆有。問。幾非異熟。答。十
二。謂信等五三無漏四受九劣分。謂前九通
長養善性等故。問。幾是異熟生。答。亦一切
種子所攝異熟所生故。此中雖七問。總
三門分別。初三爲一門。次二爲一門。後二
一門。第二門中第二問。第三門中第二問。
唯識種子中無記性難。或爲二門。初三
一門。後四爲一門
九十
九右
體非異熟名異熟種 略纂十五十六右
云。幾有種子異熟。一切是者。法師謂。在
熟識中持故一切名異熟又解。今據相續
異熟。即一切種子皆相續故皆名
。此文約初。以下地獄男女
種子等非相續故。如成唯識第二解。倫記
十六上七十
紙左
云。五辨有種子異熟一切皆有
者。三藏云。謂在異熟識中持故一切名
。又解。今據相續者異熟。則一切種子
皆相續故皆名異熟。備景師云。以一切種
阿頼耶名爲異熟。故從異熟種生二
十二根皆名異熟生。此文則説無漏種子
所依識異熟。以別體故三無漏
根名異熟生。今準唯識云。無漏種子功能
轉増假名異熟。又云。七辨異熟生。一切種
子皆名異熟故。所生諸根名異熟生
九十
九左
此除佛無漏即齊義解 演祕云。疏此除
佛無漏等者。佛種不異熟識故。又佛五
根亦是善也。取不成喩。所以除也。能依之
識與所依眼而性不同。種及異熟其義亦
餘。故言齊也*今謂。此釋非也。若如
。下不齊義如何解耶。下文亦是異性相依
之義。齊不齊義二釋無殊。今解。齊者異熟名
義。與通途齊。又下文云非如或非是等。是
通途齊也
百紙
此通佛果諸無漏種 義蘊云。問。論
云。由熏習力轉變成熟。佛無熏習。如何此
佛果耶。答。此言熏習佛也。因
中無漏有熏習故。佛雖熏種生現時亦
轉變。故通佛也。又解。佛無漏種生現行
時。亦由因中熏習力。故至佛果位轉變成
熟。疏文云設除佛果。若作此解便無妨矣」
百紙
所以者何 義演云。疏所以者何者。問。
此徴意如何。答。此徴意者。若言要經熏習
方名異熟熏時自類變異得異熟
者。即前論文所説種子應異熟。若依
異性相依異熟眼等。即未熏。又
前解者。指前論文
百紙
三家種子無諍義 演祕云。疏三家無諍
等者。新熏・本有新舊合用名三家也。其本
有家雖生。然熏増長而亦許故。故通
三也
百紙
法爾自類有不許故 義演云。疏法爾自
類有不許故者。意云。約熏習説。不法爾
。何以故。有許故。今約熏習三家總許。
前約本有者。即指前論文。此約新熏者。
即此段論文
百紙
叙近者護月等義 演祕云。疏護月義
者。亦名月藏 義演云。疏叙近者護月義
者。雖護法已前上古諸徳多有法爾種
。謂護法與護月師體出故。先叙護月
故云近者護月義等
百一
此即三乘通信之經 明詮噵本言通證
有三者未可也。瑜伽前後二文別故。故樞
要上末四十
二左
曰。釋前初四通證文。解後三別
證文。開元目録中無盡意經者。大集部經也。
顯揚論中亦云大乘修多羅中説。然今云
乘通信之經。又毘婆沙引多界經是也。大乘
莊嚴論第一十六紙多界修多羅中。目録或
信用。又彼録中別有無盡意經六卷。與
此不同歟。泰抄云。疏云。此經名無盡意菩
薩所説之經
百一
毘婆沙等有種種界* 泰抄。問。毘婆
沙中不種子。如何彼論解此經文。答。彼
論解。此界字不種子。爲説三界十八界
。此名種種界。一文多解。非適今也
百一
其惡叉形如無食子 演祕云。論如惡
*叉聚。於一聚中法爾而有多品類也。西
域有之。人以爲染幷取其油。故瑜伽論九
十六云。然一一界種種品類有差別。故如
*叉聚此聚中多品類。雖説爲一有
無量種。疏意小別。如瑜伽鈔而會之也
謂。演祕引九十六已。評云疏意小別者。未
可也。何者此九十六未切當。欲明證
五十一之文九紙左云。復次依此一切
種子阿頼耶識故。薄伽梵説。有眼界色界眼
識界。乃至有意界法界意識界。由阿頼
耶識中種種界故。又如經説惡叉聚喩
阿頼耶識中多界略纂云。惡
叉聚喩者。即如無食相似倫記十三上四十
五紙
云。大惡叉聚者。三藏云。惡叉相如此間染靴
無食。一堪染二押取油。家家盡有
聚多聚。此間無名可翻故存惡叉玄應音
義云。其子形如沒食子。彼國多聚賣之。如
此間杏仁無食子亦云沒食子。亦名沒石
。本草云。沒石子者。山有天生樹。如栗木
一般。名曰蒲蘆。次年復生名麻茶澤。三年
復生名沒石子
百二
如瑜伽論第三卷説 瑜伽第初左云。
又種子體無始時來相續不絶。性雖無始有
之。然由淨不淨業差別熏發。望數數取
熟果。説彼爲新。若果已生説此種子爲
果。由此道理生死流轉相續不絶。乃至
般涅槃
百二
又第三卷次前上文 瑜伽第二初右云。
復次此一切種子識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
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闕三種菩薩
種子。隨所生處自體之中餘體種子皆悉隨
演祕云。疏又第三卷次前上文者。瑜伽
第二明諸種子所熏之上。辨諸有情有無涅
槃。此生下也
百二
法者道理義 瑜伽略纂一二十
八右
云。涅
槃法者。法謂道理。有入涅槃之道理
百二
論又諸有情不由熏生 義燈三四十
四左
 
云。論又諸有情等。本疏云。唯引無漏。初引
三文。後結。一引楞伽五姓。皆是有性故。第
二瑜伽三無漏根。第三地持等性種姓文。皆
唯無漏。然疏中幷明無上依等者。通擧
。意取法爾無漏種子。故疏云。故應定有
法爾無漏種子由熏生。言通證者。是得
錯本。又見通擧。謂二種者。不疏意
一本云。此第二唯引無漏證。此溜州本。
又今現流本是道證所見。今謂。道證亦有
其理。何者對法次下言。第二偏引無漏本有
之文。故由之而言。則若具科判者。別證中亦
二。第一五性通證。第二無漏本有
百三
皆説有五種姓別 如第一卷中具述
百三
瑜伽五十七種子非現 瑜伽五十七
八紙左云。問。生那落迦成就幾根。答。八。現
行種子皆得成就。除三所餘或成就或不成
就。三約現行不成就。約種子或成就謂般
涅槃法或不成就。謂不般涅槃法餘三現行
故不成就種子故成就。如那落迦趣。於
一向苦。傍生・餓鬼當知亦爾。若苦樂雜受
處。後三種亦現行成就
百三
又從無始本性住 瑜伽三十五
紙左云。云何種性。謂有二種。一本性住種姓。
二習所成種性。本性住者。謂諸菩薩六處殊
勝有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
得。是名本性住。習所成者。謂先串習善根
所得。是名習所成
百三
即是菩薩本性有此種故 問。瑜伽中
本性住種性。即諸菩薩六處殊勝也。爾者
六處者。爲佛果六處現行乎。答。能持意
處也。然依無漏種子佛果根境六處殊勝
之文。定指果位現行。若指能持第八。何廣
六處況説有漏識體者。豈云殊勝耶。是
以人師多説佛果六處現行也。答。六處殊勝
之文。其詞幽玄。諸師料簡亦非一准。然
宗家實義者。六處者。第六意處。即指能持
第八。殊勝者。無漏種子。即顯所持因性。依
之慈氏五分瑜伽中云。謂諸菩薩六處殊勝
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
本性住種姓。顯無始法爾種性。護法
論中判言。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
無漏法因具明能所持相。六處之言改本識
殊勝之詞替無漏。此即唯識。是瑜伽支分。故
委顯幽旨難辨。今以唯識瑜伽文。其
意易辨者歟。此論能解瑜伽難解者。指
等文也。是以本疏中引瑜伽今文。無始法爾
六處殊勝名本性住種姓。正與此同矣。次瑜
伽聲聞地中亦有六處殊勝之文。若指果位
無漏根境等。於趣寂之類豈有六處能生無
漏種子耶。准此人師釋指果位六處者。謬
之甚也
百三
彼有六處言 義演云。疏彼有六處
者。意云。彼瑜伽説六處殊勝法爾相續
六處之言。今但取第六處者。以阿頼
耶此中攝
百四
初但有一物 義演云。疏但有一物者。
意説。諸法各有一本有種。不更有新熏
演祕云。疏初但有一者。問。木有無始。何
初。答。據本名初。如一貪心本唯一
種。此種生現。現行滅已此還自類前後引生。
對治道種方永斷故無雜亂中斷等過
百五
非無漏能熏亦無始有演祕云。疏非無
漏能熏亦始有者。無漏凡位而未起。故
能熏無漏亦無始有
百五
攝論第二説 攝論二八紙左云。如苣勝
中有華熏習苣勝與華倶生倶滅。是諸苣勝
能生彼香因而生無性九右云。如彼苣
勝與諸香華倶生倶滅。由是爲因。隨順能
生後後無間帶華香氣。苣勝刹那此亦如
 言苣勝者。梵云阿提目多伽。此云。苣勝
。苣勤似切勝音勝胡麻也。赤華青葉。子堪

百五
非華習氣是本有故演祕云。疏非華
不熏等者。非是華氣不苣勝。苣勝香氣
而自本有
百五
攝論第二非内種 無性論二十七右云。
外内種子其性麁因鮮本作不同。復説
或無熏習等。或者分別不決定義。謂外種
子。或有熏習。或無熏習。如其炭牛糞毛
其次第。生彼苣勝青蓮花根及以蒲
苣勝等與彼炭等倶生倶滅。互相熏
習而從彼生。如是外種或無熏習。如苣勝
等與華鬟等倶生倶滅。由熏習故生香氣
。如是外種或有熏習。如是分別外種不
定。是故説或。内種子即是阿頼耶識中一切
法熏習。如是種子應知定由熏習故有
百五
從炭牛糞毛生等 泰抄云。炭牛糞多年
於孔中成藕根能生青蓮華也。非是
田裏生者。名青蓮華也。今言。牛毛能生蒲
者即二釋。一云。或是牛脊背上毛吹入孔中
多年能生蒲也。二云。或是牛毛菓。其菓莖葉
細。以甘沙菓。其蓮在於孔中能生蒲也
百六
名言等三種熏習 具如第八中説
百六
論説聞熏習而熏起故 演祕云。論説
聞熏等者。按無性論第三九紙云。復次云何
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爲雜染因。復爲出世能
治彼淨心種子。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
彼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
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法。聞熏習
種子所生。釋曰。諸佛法界永離一切客塵
。故名最清淨。謂從法界所起教法。名爲
等流。無倒聽聞如是教法。故名正聞。依
正聞所起熏習。是名熏習。即此熏習能生
出世無漏之心。名爲種子。如是種子非阿
頼耶。未曾得故。餘文可
一百
六左
瑜伽論五十二説 略纂十三五十七
丁左
記十三下二十
紙左
演祕云。疏五十二眞如所縁縁
種子生者。按彼論云。諸出世間法從何種
生。若言麁熏自性種子爲種子。不
道理答。諸出世間法從眞如所縁縁種子
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釋曰。相傳天竺
略有三釋。一唯新熏宗。勝軍論師。自有
。一云。諸佛菩薩由眞如。展轉流出十
二分教。見道已前勝解行地。縁彼經教
所縁生。從本爲名。名眞如所縁縁
二云。初地出世聖道。一從世第一法爲増
上・無間二縁而生。二從眞如所縁縁生。二
本有宗。護月論師。亦有兩釋。一云。本有無
漏種子爲増上縁。眞如爲所縁縁。故順解脱
等善根得生。二云。本有無漏種子爲因縁
解脱分等爲増上縁世第一法爲無間縁。眞
如爲所縁縁。故初地出世間法得生。論從
後縁隱前不説。云眞如所縁縁。三新
舊合。戒賢師釋。與第二師義意同也。更有
同異具如彼鈔義蘊云。疏瑜伽五十二
説從眞如所縁之種子生者。謂出世心。從
眞如無漏心種子生也。以眞如是所縁
故。即從所縁眞如能縁之智種子生
無漏也。又相傳云。寶法師解。即以眞如
無漏種子此眞如所縁縁能生無漏聖
。以能生義故。且立種名眞如。所即
縁。所縁縁即種子也。雖此解理未
當。今應正解。謂如來以眞如所縁縁。即
眞如出大定智悲。即是如來身。復報
身流出化身。從此化身出十二分教。此
等流正法。衆生聞十二分教成解脱
分種。故能生出世無漏現行。此出世心據
而論。從眞如生。假説眞如名爲種子。欲
眞如所縁縁種子。與攝論意同。
問。唯本有師如何解此文。答。出世智以
如爲所縁縁。此智從本有種子生也已上
謂。義蘊正釋本出景師。具見瑜伽略纂及
倫記中。然疏與攝論合引。則准攝論釋。
此爲好也。無性曲釋。不別白而著
百八
不言如不指 義演云。不言如前引
證至不指者。問。如前立本有種。即指云
所引證廣説如初。今時立新熏引證何故不
指。指餘所引證廣説如初耶答。證新熏
中。且有證本有。故不別指也。至下當
義蘊亦同
百九
諸法於識藏爲彼所依 瑜伽五十一
紙左云。謂阿頼耶識與諸轉識二縁性
一爲彼種子故。二爲彼所依故。爲種子
者。謂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一切皆用
阿頼耶識種子故。爲所依者。謂由阿頼
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
執受。又由阿頼耶識故得末那。由
末那爲依止故意識得轉。譬如止眼等
五根五識身轉。非五根。意識亦爾非無
意根倫記十三上三十
紙右
云。一爲種子。謂能
彼三性轉識。即是因縁。當十因中生起
。二爲彼所縁。即増上縁。謂由頼耶執
五根方生五識。又由頼耶生彼末那
故。意識得轉。即當十因之内攝受因。以
攝受因中定有三縁故。基云。由第八爲
故得第七見分。又由第八中種子故第
七得起。具此二義故作此説
百九
識於法亦爾攝植彼種 瑜伽五十一
六丁右云。復次諸轉識與阿頼耶識二縁
。一於現法中能長養彼種子故。二於
法中彼得生。攝植彼種子故。長養種子
者。謂如止阿頼耶識善不善無記轉識轉
時。於一依止同生同滅。熏習阿頼耶識。由
此因縁後後轉識三性性轉更増長。轉更熾
轉更明了而轉。於後法中彼得生。攝植
種子者。謂彼熏習種類能引攝當來異熟無
記阿頼耶識立互爲縁性轉相倫記十
三上三十左云。景云。長養種子者。謂依轉識
頼耶。由此因縁善等轉識更増長明了熾
盛。熏成三性名言種子。此則現行得
。非識體。彼種子無別體。攬識爲性。
故總望識説。作因縁。即十因中生起因。問。
現行熏識成種子時。爲同時成種。爲
耶。西方二釋。一解。熏時即成種子。二解。
能熏住滅相時所熏種子起住生相二攝植
種子故。謂彼熏習種類能引當來頼耶識者。
能熏生彼本識有分種子。要待經生。此因
方熟又前據現報。後増熏生後種。又前
所熏成熟。後據發本有本識種
義燈中釋轉識與阿頼耶爲二縁性。與
倫記等同。彼三之四
十五左
云。諸轉識與阿頼耶
二縁性。一於現法中能長養彼種子
故。二於後法中彼得生。攝殖彼種子
故。長養種子者。謂如止阿頼耶識善不
善無記轉識轉時。同生同滅熏習阿頼耶識
後後轉識轉更増長轉更熾盛轉明了轉。此
因縁也。准此但似後後轉識因縁
頼耶而作因縁。今解。此意言長養彼
種子故謂同生同滅熏習阿頼耶識。即熏
識義且此意望種子頼耶因縁性。言
頼耶因縁性。影顯生現持諸熏習
識生。不爾與前轉識轉時一切皆用阿頼耶
種何別。又是轉識與轉識因非
頼耶因也。又前頼耶且望現轉識因。
影顯亦與彼種因。此中轉識且望頼耶
種子爲因。影顯亦與現行因。何故如
是。生轉識種現能熏勝。隱八不言。生
第八種子因勝。隱現不言。故但説。言
法中能長養彼種子。即現熏種現是種
因。於後法中彼得生 攝殖彼種子者。
謂彼熏習種類能引攝當來異熟無記阿頼
耶識者。此約業種引當異熟増上縁。言
謂彼熏習種類者。業種是彼名言種類。爲
彼得生攝殖彼種子。即顯業彼方得生。
不爾異熟不生故義蘊義演兩釋皆麁。
何有揮經證深致乎*義蘊云。疏謂與
諸識作二縁性者言一爲彼種子者。謂阿頼
耶種子識與三性轉識因縁也。言二爲
彼依者。謂第八現行識執受色根。爲増上
眼等識也。疏諸轉識與阿頼耶作二縁
者言一於現法能長養彼種者。謂於後念
行第八識。皆由前念轉識能熏彼種子。即能
熏現行與彼所熏種子因縁也。言二於
後法攝植彼種子者。謂於當來異熟阿頼耶
識。由今轉識善惡業中熏習種子者爲増上
方得生也。又現法者。謂現在識轉識但能
彼種子。非是因縁。言後法者。即此念新
熏種子能生後念現行。此是因縁。前解爲
正言互相生者。即轉識頼耶互爲能生。即
是因性互爲所生。即是果性
百九
如攝大廣説其相 無性論中全
瑜伽達磨經。故云如攝大乘等
百九
釋頌顯前徴 義演云。疏釋頌顯前徴
者。前徴者。即是頌前徴難。如若唯本有
乃至爲因縁性。是頌前徴難。今釋頌顯
徴難。非唯本有也。於中有三。初釋頌成
因縁。二引教成前義。三喩因縁外法
百十
如燈炷爲倶有因 攝論第二九左云。
復次阿頼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爲
因。云何可見。譬如明燈焔炷生燒同時更
又云何可見。譬如明燈焔炷生燒同時
更互。又如蘆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應觀。
此中更互爲因道理亦爾。如阿頼耶識爲
雜染諸法因雜染諸法亦爲阿頼耶識因。唯
是安立因縁。所餘因縁不可得故。無
性釋云。譬如明燈於一時間燈炷燈焔生
焔燒炷互爲因果。阿頼耶識與諸轉識
一時間互爲因果。其性亦爾。如是蘆束更
互依持令住不倒。若於其時此能持彼令
住不倒。即於爾時彼能持此令住不
義演云。疏如蘆相依者。問。因縁既具三法
如何得二法爲喩。答。二三雖不同。以二束
蘆倶時而有猶如因縁三法同時。又如
唯依此二建立因縁。即種現二法。今以
喩何失。故知但喩因果二法
百十
但取種子望後爲因 笠置云。若於
餘三縁諸親縁法名因縁者。廣通
現相望自類相生。即第四論因縁第七論
因縁等是也。又約依他性因果者。種種相望
實因縁。以異類故。依因果相順
。種現相望是實因縁。以果顯現故。
斯現文。唯取種種相望爲因。然明詮噵
本云。以現行七轉識第八種因縁。亦
種子生種子爲因縁義。今謂。明詮増減
竄改須用此疏。種現二法相望爲因其義極
成。然今疏文勢唯釋種現相望爲因。不
種種相望爲因。以已言唯種與現實名
。除此所餘因縁無故。今案。望後之後恐
彼字形誤。若望七轉識彼七轉識種
因。若望第八現彼第八種因。八識
現行各以自種因。故總爲彼。改爲彼字
則文易不溫雖甄辨而可矣
百十
又此中望體因縁體盡 義演云。疏又此
中望體因果縁盡者。意云。種子望現名爲
也。因縁盡者。種生現現生種攝一切因
總盡。問。既云種生現現生種即有三法
如何乃言依二建立因縁耶。答。據展轉相
三法因縁也體唯種現二法
百十
若望果別但約體説 義演云。疏
果別至但約體説者。意云。如説因縁者。但
種子望現行體説若望別果説。種生種。
且得名爲因縁也。但前後相別名因果
不同種現相生。言但取種子者。但取
。得名言種子望第八現爲因縁
百十
又説不盡不説無漏故義演云。疏又説
不盡不説無漏故者。意云。如上約新熏
因縁者。説因縁盡。不無漏故未
。故無無漏種。故攝論但説雜染法與
頼耶因縁。故不無漏
百十
論非熏令長爲因縁故 樞要上末四十
二右
云。非熏令長可名因縁勿善惡業與異熟果
爲因縁故者。若現行業望自業種増名
因。即業種亦令果種増。故應因縁。此義
然。然非正好。初熏習位已令果種増。非
已後。故非業種令果種増。但應疏解。此
中護法現行望本有種無因縁義。但増長
故。如何可種子現行互爲因縁。護法既
新舊。望新熏者。正是因縁。望本有種
増上縁。不體故
百十
一右
又汝言各一種者 演祕云。疏又汝
若言至各一種者。牒第二解。此解意云。誰
異熟與善惡因但一種耶。於此解中
二也。如文易
百十
一右
其種本有能令増長 義蘊云。疏其
種本有業於果種能令増長等者。其種本有
之讀之。意明所増果種與自業種
本有故。由此現業望於果種能令増長
因縁。亦如現業熏自種故。問。前解
亦以現業果種増。與此何別。答。前解
雖増於果。即今現業望於現果名爲
。此解望種故與前異今謂。前解亦望
果種。以果種増時等故。然正爲
。唯在現果果種。是故二解不
百十
一右
設倶新熏倶名因縁 演祕云。疏設倶
新起等者。此本有難。難意云。我言本有。即
善惡與異熟果而爲縁。汝倶新熏。豈新
業望新異熟是因縁耶。此既不爾。彼云何
然。義蘊亦同
百十
一左
然觀本意後解是本演祕云。疏然觀本
意後解是本者。本有師義。雖兩解。前解
設陳後釋是本義蘊云。疏然觀本意後解是
本者。前三解中第二名後。初之後故。彼師本
意。現熏種増名爲因縁。故取第二。問。初後
倶有増長之義。何不之。答。雖倶増長
後二解増義隱故。所以然者。且初難。現業
於現果因縁者。其理不然。現業望
増長義。現果已生。不増故。若第二難
業種増果種亦爲不可。現強種劣。現既
已増。何須種増。不種増現不増故。由
故知第二解正。今又助解。疏云後解是有
者。後之二解。倶名爲後。本意但令種子増
名爲因縁。後二皆令果種増故。初解望
現故非本意。又行支體通於種。第二以
果種。第三以業種果種。故後二解
是其本意。若唯取第二。應中解是本。何
名爲已上泰抄云。然前疏中第二解。或許
業種増名言種應是因縁者。此疏文即是三
藏法師解。又解云。後解即是本有師家之本

百十
一左
應諸現行熏増長故 演祕云。疏應諸
現行至熏増長故者。正難轉識望第八識
因縁。但熏増長同於業
百十
一左
此本有種新起種生故 演祕云。疏此
本有種以自類爲其因縁者。正義自叙。疏既
爾至新熏生故者。本有師難。難意可
蘊云。疏既爾此因等者。此難既新生現。舊
生。言此義應思者。意説。本新同生
。非生也。然以生種類同等者。此非
。但釋本有生自類種名爲因縁。不
因縁已上泰抄云。然以生種乃至彼
非因縁也者。若種生種生現爲其因縁。即新
熏本有種皆相似故。若現行熏成種子爲
因縁。即唯新熏種子家有其因。若約唯本有
種子家。現行不能熏。故現行望種子
因縁
百十
二右
然以生種類同於新 演祕云。疏然以生
種類同等者。正義者。釋舊種生種類同新
種生於現行因縁。然據護法新舊合
生。今者且隨不正答也
百十
二左
論有漏不應生有漏故 演祕云。論勿
無漏種生有漏故者。有云。他亦許無漏種爲
有漏因。如延壽法及無漏法爲有漏因
十王等者。詳曰。不爾。延壽法者。但由無漏
彼故業。豈許親生有漏果耶。又十王報
諸處皆云地前修。豈容地前已起無漏
設迴趣者亦非無漏親感彼果。無漏不
三有果
百十
二左
許漏無漏得相生故 義蘊云。問。若他
先許相生。即宗有相符之失。若他不許即
因有隨一不成。答。但許有漏能生無漏
是相生必無漏許有漏。因不互故
過也
百十
三右
此中亦有生有漏 義演云。疏有學者
對法生有漏者。此應有學對治聖道生諸有
。汝許相違得因故
百十
三左
小乘可爾爲同類因義演云。疏小乘可
爾爲因類因者。彼許不善心無間生無記心
是因縁等。有云。小乘善不善業招異熟身
因縁。所言同類者。以當界業招當界身
同類因 義蘊云。疏小乘可爾爲同類
因。此薩婆多義。若准倶舍。只言善五蘊與
善五蘊同類因。無記等亦爾。此即許
色心等互爲同類因。無善惡爲同類因
。更准婆沙等別義文許。或設許之。
善心後起惡心。即由前善後惡心
是同類也。非大乘義已上泰抄云。疏云善等
應爲不善等種小乘可爾。爲同類因者。疏
主錯引也。小乘宗無善與不善同類因
准有不善法有覆無記同類因。且
如執身邊。二見有覆法起嗔等演祕云。
疏善不善種小乘可爾者。此設許之。非
本計。有云。有部除能作因。餘皆因縁。不善
有覆無記同類因也。同諦故者。詳曰。
設彼不善爲無記因證。此明善法
不善因義燈三四十九右云。論不善應爲善
法等類。云小乘可爾者。假設許之。非小乘
。又六因中小乘許同類因
百十
三左
諸邪分別皆名毘婆闍婆提 義 燈三
四十
八右
云。言分別論者。或大乘異師有種子
故。或小乘諸部皆名分別。不定一部故。攝
論中分別論者傳釋。是化地部。婆沙中分別
傳説。是正量部。此論下文分別論者。云
説假部故。今此文略有三釋。一云。即大乘
等四部。若爾何故下云。何故汝論説
唯得成就無漏種子。答。下因便破大乘
異師。二云。始終倶是破大乘師。三云。始終
倶是破小乘師。大衆部等以本淨心能爲
因生名爲種子。非許種。或復彼師許
種子。破不相應中云有執隨眠。即大衆
部等故。樞要三解樞要上末四十
三左
云。大衆部
等無種子。破分別論者。而言成種者。別破
大乘異師。又經部別有種子。薩婆多因義。種
子義未來有無漏因故。大衆類此亦然。凡
夫身中有當生無漏之因義名爲種子
經部等。又不相應隨眠亦名種子等
宗輪論云。此中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部雞
胤部本部同義者。心性本淨。客塵隨煩惱之
新染説爲不淨。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
所縁。隨眠異纒。纒異隨眠。應説隨眠與
心不相應。纒與心相應。述記六十一紙右云。無始
以來心體自淨。由煩惱染故名染煩惱
心無始本性。故立客名。問。有情無始有
心。稱本性淨。心性本無染。寧非本是聖
答。有情無始心性亦然。有心即染。故非
。問。有心即染。何故今言心性本淨。説
客客主齊故。答。後修道時染乃離滅唯性
淨在。故染稱客。隨眠即是貪等。隨眠亦有
十種。若無心位起善等時名異生等。但由
隨眠恒在身故。若是心所。無心等位應是聖
。無煩惱故非心心所。故無所縁。有
者。必彼心所。纒謂現起諸煩惱等。隨眠
彼其性各異。纒是心所。與心相應。隨眠
既非現。無相應義。即十隨眠不相應攝
百十
三左
本即大乘名分別論 義演云。疏本即
大乘至師者。問。大乘新熏師與大乘心溷師
一異耶。答。此師是許新熏中別名雜熏
心溷師。或新熏師與心溷師別也。溷者切韻
云廁。廁者雜也演祕云。論分別論者。按
伽論第二十七彼計云分別論者。作
是計。心性本淨。客塵煩惱所染汚故相不
清淨。又云。染汚不染汚心其體無異。謂若相
應煩惱未斷名染汚心。若時斷已名不染
已上下全用上引輪述記文
百十
四右
無垢稱經亦有此説彼經二八左云。如
佛所説。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
清淨。如是心者。亦不内。亦不外。不
兩間。如其心然罪垢亦然。如罪垢然
法亦然。不於如。唯優波離汝心本淨。得
解脱時此本淨心曾有染不。我言不也。無垢
稱言。一切有情心性本淨。曾無染。亦復

百十
四右
起心非淨難演祕云。起心非淨難者。依
他起心名爲起心
百十
五右
若言前無漏性是無漏演祕云。疏若
言無漏體滅至亦不然者。此牒外救。外救意
云。我本無漏體不斷絶。汝若言我無漏斷
者故亦不然。疏以有漏爲相性是無漏者。牒
彼外意。生下論文泰抄云。若言前無漏
體滅後無漏體生者。此疏文錯也。應前有
體滅後無漏體生
百十
五左
若是無爲眞如善故 義演云。其疏云。
若是無爲至眞如善故者。若言心性淨是空
理無爲者。以如上破。於汝有失。於我無
過。然且共許眞如法性不信等相應。汝
不善心等既體性是善。如何不信等
。又汝惡無記心性是相應法。如何説是無
爲善義蘊云。疏若是無爲至非有爲爲
善等者。汝居例我許惡無記心性本淨
即令信等相應。無爲亦性淨應信等
相應者。此亦無過。共許無爲是勝義善。非
是有爲相應善心故。不信等相應

百十
五左
此中應叙如別抄説 下心所段論
心所種類多少。具如瑜伽略纂幷對法抄。泰
抄云。疏云。此應叙諸師立善各有幾種如別
抄説者。若大乘師立十一種善。謂信慚等。若
薩婆多立十種善。不善不立。有無癡善
。若大衆部立三種善。謂無貪善根無顛
善根無癡善根。或立一善。或立二善。乃至
或立四善等。如論文
百十
五左
若如色聲善無信等義演云。疏若如色
聲善無信等者。牒外救。我不善無記心性。雖
善猶如色聲善。無信等相應者。此是我法
已下論主徴破
百十
六右
爲因何事 事字恐辜形誤。以下亦
故。辜者音姑辠也。又辠者辜也。愆也。秦
辠似皇字改爲罪。不知罪乃捕魚器也。
五本疏云。問。縁闕何辜。論則違聖説至皆四
縁生。述云。既違聖教。減三縁
百十
六左
此雜善言得爲因也* 秦抄云。若言
雜染。則通善等三性。若但言染。則唯是不
善有覆無記也
百十
六左
此有法不極成 義演云。疏此有法不極
成者。問。爾者何故前量性非無漏而非
耶。答。前爲宗法。此爲有法。有法須共許。故
是過也。宗法違他順己。故非是過
百十
七右
無漏心性如有漏性* 義蘊云。若立
比量。同喩中有所立不成。他許有漏心性是
無漏。故應立量云。汝無漏心應相違
性。漏無漏中隨一攝故。如有漏心
百十
七左
許現行有漏心性淨故如佛等聖 泰抄
意云。有漏心性淨故非佛等聖者。佛是也。
答。佛元無有漏心性等。今者明有漏心性
。爲因將佛爲同喩。其因於喩上轉。
若依疏中比量即有過失。今應疏中比
。云諸異生位應無漏現行。許心性淨故。
佛等聖亦無過失。義蘊已有此説
百十
八右
勝鬟經中具説此義彼經十九右云。如
來藏。是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
清淨藏。此自性清淨如來藏。而客塵煩惱上
煩惱所
百十
八右
對法論第十爲心本性淨 第十十五右
云。何等爲三謂心轉依・道轉依・麁重轉依。
心轉依者。謂已得無學道得法性。心自
性清淨。永離一切客塵隨煩惱故名爲
。即是眞如轉依義。乃至廣説*義蘊云。疏
對法第十卷三轉依中。言彼論云。無學道中
所有三轉依者。何等爲三。謂心轉依・道轉
依・麁重轉依。心轉依者。謂已得無學道。證
得法性。心自性清淨。永離一切客塵隨煩惱
故名爲轉依。即是眞如轉依義。道轉依者。
謂發世間道。於現觀時成出世。説名
。餘有所作故。若永除一切所治永離
界欲時此道自體究竟圓滿立爲轉依。麁重
轉依者。謂阿頼耶識一切煩惱隨眠永遠離
故名爲轉依。問。何故彼論説眞如心。答。
心有三義。一縁慮義。二積集義。三眞實義。
眞如既是諸法實性。即眞實義故名心也已上
今謂。邑師云。心有三義。若依溜洲云有
。梵漢雙擧曲爲㼼辨。最勝王經疏二末
三十
四左
云。凡言心者。有四義。一眞實名心。如
般若多心即眞如理亦名爲心故。勝鬟經云
自性清淨心。彼名乾栗心。二縁慮心。即通
八識。彼名質多。三積集義名心。亦通
。通能所積集故。四積聚最勝義名心。即
唯第八已上
疏文
然宗密長水亦分四種。分拆汚
栗紇哩以爲二心。質多此翻集起。更開
別爲一類。具見圓覺疏抄筆削等中。其
所立名數雖似溜洲。然不梵名異同心
體一多。浪爲列釋。何其當乎。具如別辨
百十
八右
論或説心體名性本淨 泰抄云。論或
説心體非煩惱故名性本淨者。問。心王等既
不善性。如何名性本淨。答。然六識心王
及遍行五別境五不定四等雖三性
是煩惱故。惡心王等三性法總得
本淨
百十
八左
如瑜伽五十四 泰抄云。疏云。如瑜
伽五十四説心所亦爾者。如遍行別境等及
四不定。此十四心所體非是煩惱亦名所清
也*五十四三十左云。又復諸識自性非
染。由世尊説一切心性本清淨故。所以者
何。非心自性畢竟不淨能生過失猶如
等一切煩惱
百十
九左
何説聞熏習子性也 無性攝論第
九左云。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熏習決
定應無。既無熏習何種生。是故應答。
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無
性釋云。又出世心乃至從何種生者。此顯
心唯未曾得。云何無因率爾得生。從最清淨
乃至種子所生者。此顯淨心有別種子。決定
阿頼耶識種子而生。云何別種。謂最
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最清淨法界者。諸
佛法界永離一切客塵障故。言等流者。謂
法界起教法無倒聽聞。如是教法故
正聞。依此正聞起熏習是名熏習。即
此熏習能生出世無漏之心。名爲種子。如
是種子非阿頼耶識。是未曾得故義演云。
疏復言是出世心種子性也者。意云。若有
本有無漏種者。如何説有漏聞熏習爲出世
心種耶。言及自因縁者。有漏種子也。意説。
聞熏習有漏現行從自種子生。復熏成種
増上縁。資彼無漏種且得増長。又有解
云。及自因縁者。意説。出世心由自種子爲
因縁及有漏聞熏習爲増上縁而方得生。
二解二解並通也。今謂。第二解非
百二
十右
對法第四云亦名無漏 亦是有漏者。
對法第四七左云。云何修斷。麁重所隨故。亦
名無漏者。對法第三八右六種有漏中。第
五漏隨順者。謂順決擇分雖煩惱麁重
隨。然得建立爲無漏性。以一切有
彼對法對法抄十五右云。漏隨順。
謂決擇分善等者。泰法師等云。有漏中所有
無漏性。此如唯識第二破分別論者説。此中
三釋。一新熏。此善體有漏能爲増上。或因縁
見道。故建立爲無漏性。加行道等名
。體有漏故修道斷。二唯本有。此位無漏
増長之種名無漏性。現行及因縁聞熏等。是
有漏故麁重隨修道斷。有漏從無漏種。故加
行道等名道諦。體有漏修道斷。新舊互用類
此應知*義蘊云。疏對法第四決擇分善亦
是有漏亦名無漏者。撿第四卷都不
。按第三卷有漏亦漏隨順者。謂
順決擇分離煩惱麁重隨。然得建立
無漏性。以一切有彼對治故。此
順決擇爲無漏性者。有二解。一云。取順決
擇位本有無漏種子順決擇。且爲無漏
二云。此順決擇體非是無漏。以能順無漏
有漏故名爲無漏已上今謂。邑師不
疏主對法抄。釋自爲二解。似是而非也。對
抄可
百二
十右
據各別故 義演云。疏據各別故者。意
云。據本有新熏各別説也。本有即無漏。新
熏即有漏今謂。此釋未詳。案對法兩處文
順決擇分實是有漏。以麁重所隨故 然名
無漏背有順治故。據體有漏。據
無漏。故云據別。非本始熏
百二
十右
如瑜伽第五十一卷説 彼九右云。復次
阿頼耶識所攝持順解脱分及順決擇分等
善法種子。此非集諦。因由順解脱分等善根
流轉相違故。所爾世間所有善根因
故轉更明盛。由此因縁彼所攝受。自類
種子轉有功能。轉有勢力。増長種子。速得
成立。復由此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盛生。
又復能感當來轉増轉勝可愛可樂諸異熟
略纂第十三二十
三右
具釋此文。恐繁不引」
百二
十右
感總別果如第九説瑜伽第九十三右云。
中際已生補特伽羅受二種先業果謂受
異熟果及境界所生受増上果
百二
十左
亦同對法第四卷文 彼八紙右云。云何
非所斷。幾是非所斷。爲何義故觀非所斷
耶。謂諸無漏法除決擇分善。是非所斷。無漏
法者。謂出世聖道及後所得。幷無爲法十界
四處諸蘊一分是非所斷。問。何等色聲是非
所斷。答無學身中善身語業自性是非所斷
對法抄六三十
六右
云。諸非所斷略有二例。非縛
非縛謂諸無漏有爲無爲。對法第四説。唯諸
無漏非所斷攝。二已畢竟斷名非所斷。六十
六説。無學身中善無記法名非所斷
百二
十左
第一就實對法等意 今按論文
條然兩解有別。況亦文無又或字隔別
此正因縁下但是會釋攝論違文。不可別立
第二解。樞要云。第四會違中有四。一諸
聖教中雖内種。下會前内種定有熏習
及三熏習等二其聞熏習。下會前攝論
説聞熏習聞淨法界等流文。三聞熏習中有
漏性者等。會前攝論是世出世心種子性文
四依障建立種性別者。下會前瑜伽有情本
來種性差別等文。或分爲五。若作四段
前新熏家所引之文。今爲五科。亦兼傍
前對法之文。聞熏習中有漏性者下。會
法云決擇善根能得建立無漏性修道所
。此正因縁微隱難了下。方會攝論是出
世心種子性處。義兼傍會。於理爲
百二十
一右
故攝論文對法等意 義演云。疏善
得對法意者。如對法云。決擇分善根且有漏
且無漏。今言麁顯勝増上縁。出世心 
種且通有漏無漏。故云善得對法意。聞熏善
根即是有漏。本無漏種子即無漏也
百二十
一右
解脱分中上品増故 清素云。在
道中唯修無漏種子現行。能傍修有漏種増。
後修道位亦能現起也義演云。疏下品増故
者。意説。於解脱分位中。下品有漏聞熏増
下品無漏種子。餘者准知攝論第三十一右
云。此中依下品熏習中品熏習。依末品
熏習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
相應故。無性釋云。下中上品熏習等言。分明
了。不重釋。論曰。又此正聞熏習種子。
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
百二十
一左
若據唯本有有漏亦爾 三身章
十五左云。此多聞種成唯識等略有三釋。一唯
新熏。唯有漏種以爲因縁。親生無漏。唯識
論中雖已廣破。依瑜伽論五十。問。若諸
習氣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麁重者。諸出
世間法從何種子生。若言麁重自性種子
種子。不道理。故知有漏非無漏法
親生因縁。二唯本有。諸無漏種未發心
性種姓。發心已後名習種姓。熏習彼用
漸増。故見道已前有漏聞熏能生現行。無
漏未起。雙取此二。名順解脱決擇分善。故
雜集説。決擇分善雖修道斷。然得建立爲
無漏性。道諦所攝。見道以後無漏種子方生
現行。第八地前二種雜起。成佛以後諸有漏
善及因無漏並皆轉滅。諸果無漏圓滿生起。
故涅槃説。捨無常色得常色。受想行識
亦復如是。今觀彼義唯舊種子生現。都無
現行更新熏種子。唯識論中亦已廣破。三者
種子皆有二種。本有新熏。見道以前同第二
。見道以後諸無漏種本有生現行。新諸現
行復熏成新種。略有二義。一者轉滅。二者
轉齊。轉滅義者。如大乘位。無始以來加行勝
善無漏善種未縁。故皆唯下品。見道以前
有漏聞熏爲勝縁。故資下無漏種漸令
。至見道位下現行。現行復熏下品種
。見道修習以爲縁。故至修道位前刹那
中見道下種滅。修道中種生生中現行。現行
復熏中品種子。修道修習以爲縁。故至
竟*位前刹那中中品無漏種滅。後刹那中上
品無漏種生。無所依故。道已滿故。更不
。本唯一品劣滅勝生故名轉滅。後修習故
前之同類不同類因後同類果。故
是地地下中上品諸無漏種及諸位中加
行勝善。下中上品諸有漏種。皆應準知。至
佛位中唯有無漏上品圓滿。無漏中下一切
有漏並皆捨滅故。經説無常色。二者
轉齊。法爾種子皆有三品。初修下故至
道位。下品無漏種生現行。現行復熏下品種
。若無修習任運下生。由修習故至修道
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現行復熏中品種
。前之下品亦轉成中。若不熏習任運中
生。由修習故至佛位中上品種子生上現
。道已滿故無所熏。故更不熏習。中品種
子並轉成上。前中下種不復相續。與後勝
齊故名轉齊。故經説。言捨無常色等。望
同品轉滅。言轉齊名者。望他異品。此
多聞熏種。見道以前有漏種子親爲因縁
諸現行。現行爲因縁復熏成種。望無漏種
餘出世法増上縁。由無漏種資持故。
諸有漏種感勝異熟。不無間業。不
趣等有漏法資無漏。故當出世無漏
現行。見道以後無漏種子爲因縁無漏
現行。與有漏法増上縁。令有漏善感
王果。諸有漏善資助無漏。展轉増明證離繋
。乃至成佛有漏皆滅純無漏在諸有
皆依示現。此聞熏習見道以前聞似法義理
智法。已數起思惟。乃至四善根中等引修
習。至見道位能證智起發種子義燈七
十三左云。釋所棄捨中二釋一約轉齊
本有無漏種子三品。如加行位下品種増生
初見道無分別智。即此現行無漏。有力資
品種能生現。亦令自種轉成中品名爲
轉齊。又解由中品種生現行。資下品種
轉成中品。與本有種中品之者。及新熏生
亦爲中品。與能生自本有之種。三合生
後念現行。或各別生。倶許無妨。中上品生轉
齊亦爾。言轉滅者。即本有種唯有一箇。加
行位中名爲下品。入見已去能生現行。現行
種即成中品。幷有力能本種子生
中品。下品即滅名爲轉滅。不轉齊令
自種亦成中品。故名轉滅。或雖本有三品
種子。中品生已下品不生。亦不後念
中品。親生中品但由現能。若爾即違雜集
論説行習修文。彼許初習自下地中種子
故。不唯説但中上増不下品
別因故。違比量故。准此即應三品各一。但
本種生後中品。即下品種生現行者。自
體不増。若爾既許下品種在。何名轉滅。若
生即名爲滅。豈諸種子皆定生現。准
此道理轉齊應勝。若爾即應二乘種
大乘性。以轉齊故。若云類別不下中二
乘種姓爲菩薩姓。亦應菩薩三品機殊不
下中中上品。答。乘性故不二乘
菩薩姓。下中上三同菩薩姓。故可轉令
中上品又撿幽抄釋護月難陀轉滅義
云。若護月唯本有無漏種子生現行。現行到
却下種子。但熏本有種子中品。滅
却下品功能。更不種也。若准難陀唯新
者。即從見道初無漏起現行也。即脚下
無漏種子是地前熏得。見道劣無漏下品種
子生現行。下品種子生現行。又更熏得新
種子。已便在第八識中。與能生一處即到
成中品種子。即新熏者。成中品也。又中
品種子生現行。現行熏得新種子。種子便
上品。又現行到資脚下中品種子。已令
滅中品功能。與新熏皆成上品種子
又釋護法轉齊滅義云。言轉齊即轉
却下品劣種子用。以齊他中品種。又轉中品
功能能齊上品種子。故名轉齊也。
即滅却自下品劣性中品。又滅却自
中品劣用上品性。故名轉滅也。即望
自品轉滅。望他品轉齊。故名轉齊
轉滅又義演三身章記云。古説月藏義
勝捨劣。即當轉滅。勝軍義轉劣成勝。
轉齊義。護法宗具有二義。眞諦三藏約
三惠述等又決擇抄判二義云。二中何
勝。答。轉齊者勝。一三道之種各別不雜。二三
僧祇却所修無漏轉成上品。以爲佛故。若轉
滅者三大却中所修無漏。縱至佛果悉皆捨
棄理爲不可。轉齊之家亦復不經論所説
劣無漏。略纂十三五十
五左
倫記十三下十九
紙左
蘊云。疏皆唯一品此是轉滅等者。謂如一地
入住出。初入地時但有下品種子。至住心
滅下品而生中品。至出心時
品而生上品。若唯本有家義。前念下品滅後
念中品生。前念中品滅後念上品生。若唯新
熏家。至住心時下品現行熏成中品種子
此種所生現皆名中品。乃至上品應知亦然。
疏即轉齊義者。如見道種修道時
齊。倶名中品。至無學道見修種子與
齊。問。見道種子與無修道等齊。所生現
智爲亦能斷倶生惑不。設爾何失。若許
何用修道智耶。若不斷轉齊之義何
在。答。有二解。一云。見道種子至修無學。雖
種子現行。故不惑。言轉齊者。
種設。亦不相違。二云。見道種子於修無
現。至金剛位必不現行。自有
修道法爾種故。彼不縁。依生現故。
一已能斷。餘無用。故無一心中有多惠。故
二解。更撿餘文。未定。問。此第
三師既有本新二。與前二師義有何別
而云轉齊。答。此師見修無學各有本新種
。既兼本有故可轉齊。不前師唯一種
故。若爾新熏種子何名轉齊。答。至中品
彼法爾中品種子起現行。所熏成
中品新熏種子。其下品種子至此位時勢
力亦等故名轉齊更有別解已上今謂。所生
現智斷不斷。答。中有二解。無取捨。准理初
解應勝。轉齊轉滅約種爲説。疏主鈔疏皆
同然也
百二十
一左
五十二説説種姓別 彼十六左云。問。
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何因縁故建
三種般涅槃法種姓差別補特伽羅。及建
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
皆有眞如所縁縁故。答。由有障無障差別
故。若於達眞如所縁縁。有畢竟障種
者。建立爲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若
爾者。建立爲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若
畢竟所知障種子布在所依。非煩惱障
種子者。於彼一分立聲聞種性補特伽
。一分建立獨覺種性補特伽羅。若不
者。建立如來種性補特伽羅。是故無過。若
出世間諸法生已即便隨轉。當知由轉依力
任持故。然此轉依與阿頼耶識互相違
反。對治阿頼耶識。名無漏界離諸戲論
百二十
四右
諸法師等此文爲正 略纂十三
五十四紙右
至五十八紙右
具擧神泰恒景文備等諸説。倫記
亦同十三下十九丁
百二十
四右
以前及後其理方明 前後者。指
論中。瑜伽第五十二左種子七相。攝論二
本。指世親無性第二明熏習義。尋文可知。
世親二五紙右無性二八紙左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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