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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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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
九本
之二

四十
三右
七十七名識了別也 七十七八右
云三者了別眞如。謂一切行唯是識性 今
謂。深密・瑜伽並云了別。舊中邊唯云識。新
中邊・顯揚・佛地・此論。皆云唯識
四十三右論安立眞如 演祕云。四安立眞如者。
問。四皆安立。何唯談苦。答。雖標總稱即
因別法。如色處等。又四諦初從總爲目。餘
三後故從別立名已上今謂。倫記亦用第二

四十
三右
下四定四聖諦 七十七八右四者安
眞如。謂我所説諸苦聖諦。五者邪行眞
如。謂我所説諸集聖諦。六者清淨眞如。謂我
所説諸滅聖諦。七者正行眞如。謂我所説諸
道聖諦顯揚三九右云。四安立直如作意。謂
如前説。乃至於染汚法體思惟苦諦。既思
惟已欲令知。故爲有情説。五邪行眞如作
意。謂如前説。乃至於染汚法因思惟集諦
鮮本有既思
惟已四字
欲令斷。故爲有情説。六清淨眞
如作意。謂如前説。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
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故爲有情説。七正
行眞如作意。謂如前説。乃至於清淨行思
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修。故爲有情説
四十
三右
舊中邊云依處 義演云。舊中邊云依
處者。即此中妄立眞如也。既喚苦諦名
爲依處。是諸有情所依故。邪行眞實者。謂
業煩惱也。即集諦也。對正行無漏道諦得
邪行名
四十
三右
七十七云平等平等 七十七八右云。
當知此中由流轉眞如・安立眞如・邪行眞
如故一切衆生平等平等。由相眞如・了別眞
如故一切諸法平等平等。由清淨眞如故一
切聲聞菩提・獨覺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平等平等。由正行眞如故聽聞正法。縁
總境界勝奢摩他・毘鉢舍那所攝受慧平等
平等深密亦同。餘論無之
四十
此約除佛餘名有情 義蘊云。疏此約
除佛餘名有情者。問。菩薩二乘豈有邪行。
答。有漏流轉皆名邪行。然菩薩等感身之業
同無明發並名邪行
四十
三*左
無苦集故故佛言無 安立・邪行
是苦集故。此二眞如不通佛果。顯揚等下
釋流轉不通所以。於中初就顯揚而釋。
又説等下依此論而釋
四十
四右
由清淨如故舊名知處 義演云。疏由
清淨如故至舊名知處者。解云。即約三乘
同坐一解脱床故。問。既云清淨眞如。即是
滅諦。即應言由清淨眞如三乘涅槃平等
平等。如何乃言三乘菩提平等平等耶。答。
第一解云。今擧能證菩提智顯所證涅槃平
等。故云三乘菩提平等平等。以三乘智滿方
得所證涅槃也。第二解云。或菩提性境亦
名菩提。性眞如。即是菩提所依之體性亦名
菩提。今疏家擧智顯所依眞如性平等也。
第三解云。性境即是眞如。是菩提之所證亦
名菩提。故中邊云。菩提・菩提斷即是眞如。
眞如名菩提斷。由智斷惑所顯得故。舊中
邊云。説智及智處倶名般若。説者即是文字。
般若者能證智也。智者即觀照般若。處實相
般若。以彼舊論釋般若經故。云皆名爲般

四十
四右
勝鬘經下自當知 勝鬘經九左曰。是
故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有
餘梵行成故不純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不
度彼故當有所斷。以不斷以不斷故去涅
槃界遠。何以故。惟有如來應當正覺。得涅槃
涅槃成就一切功徳故。阿羅漢・辟支佛不
成就一切功徳言得涅槃者。是佛方便。惟
有如來得涅槃涅槃成就無量功徳故。阿羅
漢・辟支佛成就有量功徳言得涅槃者。是佛
方便。乃至廣説。不得涅槃
四十
四左
謂實相此約増上 義演云。疏謂實相
至此約増上者。問。何意七眞如中。三是根本
智境。餘四後得境耶。答。實相眞如二空所
顯。以依空門證眞如故。唯識眞如是
性故。既入見道證唯識性。即斷惑證眞根
本智故。清淨眞如正是滅諦苦滅。證如是根
本智境。餘之四皆後得變相而縁。了俗證眞
後得智故。故三種眞如・及安立等四眞如。是
二智之別境。故云三四境別。若約詮説。四
後得智境。若據顯體。論實相等三是正智境
四十
四左
顯揚十六説與此同 顯揚十六十一右
云。問。何因縁故七種眞如名勝義諦。答。由
是二最勝智所行故。謂出世間智及此後得
世間智。由此勝義無戲故。非餘智境。又
此勝義無戲論故。於有相法離一異性。何
以故。由此宜銣於有相法不可説異亦非
不異故
四十
四左
中邊云此三二性攝 中邊中六右云。流
轉與安立邪行依初二。實相・唯識・淨・正行
依後一。論云。流轉等七隨其所應攝在根
本。三種眞如。謂彼流轉・安立・邪行。依根本
中遍計所執・依他起。實相・唯識・清淨・正行。
依根本中圓成實立
四十
五右
瑜伽第三有此六法 瑜伽第三
四十
五左
有展轉義 義演云。疏有展轉義者。由
識心上變作虚空等無爲相而現。是依他
起。遂便執云此是實有。方名所執性故云
展轉義也。故下疏云。無爲亦心縁變故云是
依他起
四十
六右
辨中邊云各通三性 中邊中六左
蘊等十各有三義。且色蘊中有三義者。一
所執義色。謂色之變計所執性。二分別義色
謂色依他起之性。此中分別以爲色故。三法
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色蘊中有此三
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三義。隨
當知。如是蘊等由三義別。無不攝入彼三
性中
四十
六左
初是瑜伽一圓成實  七十四初右云。
問。三種自性相等五法。初自性五法中義所
攝。答。都非所攝。問。第二自性幾所攝。答。四
所攝。問。第三自性幾所攝。答。一所攝顯揚
第六初右云。五法者。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眞
如。五相智。相者。若略説。謂一切言説所依
處。名者。謂於諸相中依増語。分別者。謂三
界所攝諸心心法。眞如者。謂法無我所顯聖
智所行一切言説所不依處。正智者。略有
二種。一唯出世間。二世間・出世間十六五右
云。遍計所執自相是無。何以故。五事所不
攝故。除五事外更無所有。何等爲五。一相
等乃至廣説
四十
六左
三無性論不依彼故 三無性第一
名爲五藏。謂相・名・分別・如如・無分別智。
佛性論二二十右云。五法者。相・名・分別・思惟・
及聖智如如。二論並眞諦譯故云不依
四十
七右
七十四云亦縁無執 七十四初右問。
若依他起自性亦正智所攝。何故前説。依他
起自性縁遍計所執自性執應可了知。答。彼
意唯説依他起自性雜染分。非清淨分。若清
淨分當知縁彼無執應可了知瑜伽但説
作前説。此指前七十三説十三右答中云彼
亦同。今就詮旨簡。言但説亦無巨妨。義演
云。問若依他起至應知者。此中問意。若瑜伽
中説依他起性攝得正智者。何故前説依
他起而縁遍計所執耶。應知者。即遍計所執
無體故。但可應知。依他起名應斷。即圓成
名應證。答。彼唯説染分依他。非淨分依他。
若淨分依他亦縁無執。無執者。即縁二空
也。故有漏染分縁邊計性無漏淨分縁二
空如。故無漏依他通圓成攝
四十
七右
舊中邊上卷彼有頌文 舊論上二十
一右
曰。相及於分別。名字二性攝。聖知與如如。
此二一性攝。長行云。相及分別依他性中攝。
名者分別性中攝。如如及聖智依眞實性中
新論中頌曰。名遍計所執。相・分別
依他。眞如及正智。圓成實所攝。長行可知」
四十
七左
所執都無無實體故 義演云。所執都
無至無實體故者。解云。爲遍計所執無體。
於五法中但向名中攝。意顯所執但在其
名都無實體故。問。准疏云。設能詮名亦
相中攝。若爾即今有四法而無五法。何以
故。以名即相故。又何以故説遍計所執而
攝彼名。答。不爾。今意説。名雖復是名亦説
爲相。是見縁故不以説名是相即五法中
無名。前意説。此不唯是名亦通於相故。瑜
伽五事中云。有名皆是相。有相非是名。爲
色等自體。故知相・名別。故五法中有其名。
説遍計名中攝。顯彼性非有。問。五法中名
是遍計攝。所執既無體。未審名爲有體不。
答。意顯遍計但有其名而無實體。不通名
亦無體。名亦相是從縁生故
四十
七左
眞如正智不相違也 義演云。眞如正
智至不相違也者。中邊據能縁智・所縁如倶
斷漏故。倶離倒故圓成實攝。瑜伽縁縁生
義。是依他亦無違也。問。是正智可能斷
漏。眞如是所攝。體亦是無漏也。又正智能
斷惑。所以攝無漏。眞如體離染亦得名無
漏。又能證・所證別。倶不得攝無漏。能所證
異是倶無漏故。中邊云。菩提・菩提斷皆
名爲菩提。説智及知處倶名爲般若
四十
八右
十卷楞伽十卷有故 十卷第七十四
四卷第四二十一右云。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
妄相・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處所行相色像
等現。是名爲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爲瓶等。
即此非全。是説爲名。施設衆名顯示諸
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畢竟不
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無展轉。離不實妄
想是名如如。眞實決定究道自性不可得
彼是如相。可及諸佛隨順入處。普爲衆生
如實演説設顯示。於彼隨入於正覺不
斷不常。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趣一切外
道聲聞縁覺所不得相。是名正智。大慧是
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一切佛
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當自方便學亦起
他人。勿隨於他
四十
八右
七十六説故論不釋 七十六十五左云。
我今領解世尊所説義者。若於分別所行・
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以爲色
蘊。或自性相。或差別相。假名安立爲色蘊
生。爲色蘊滅。及爲色蘊永斷遍知。或自性
相。或差別相。是名遍計所執相。世尊依此
施設諸法相無自性性。若即分別所行遍計
所執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相。世尊依此
施設諸法生・無自性性・及一分勝義無自性
性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説義者。若即於
此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由遍
計所執相不成實故。即此自性無自性性法
無我眞如清爭所縁。是名圓成實相乃至廣
説。蘊處界有支等亦後如是
四十
八左
世親攝論遍計所執  第五初左云。釋
*云。如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分。雖顯現可
得而非稱彼體。爲顯此義故。説由名前
覺無稱相違故等。若依他起・偏計所執同一
相者。應不得名於義覺轉。如執有瓶。若
離瓶名於瓶義中無有瓶覺。若此瓶名與
彼瓶義同一相者。瓶覺應轉。以非一相。是
故不轉。由此名義體相稱則成相違。此中
安立名爲依他起。義爲變計所執。以依他
起依名勢力成所遍計故。又於一義有衆
多名。若名與義同一相者。義應如同一相
成第二相違過失。又名不決定。以一瞿聲
於九義轉。若執名・義同一相者。多義相違
應同一體。則成第三相違過失失。由執牛
等非一相義同一性故
四十
八左
若體相稱即成相違 演祕云。疏若體
相攝成相違者。若以攝論名義二體攝。此五
法名義體者。便成相違。何以故。五法中義即
相分別也。體即依他。彼義初性。以無攝有。
豈不相違・義蘊云。疏若體相稱即成相違
者。名屬依他。理即可爾。義屬偏計。即成
相違。何以然者。五法之中相及分別。名之爲
義。體即不無。攝屬遍計相違耶也。又名言
虚似攝屬依他所詮不無。乃屬邊計亦成
相違今謂。此文即是攝論。何用名義與
五法相攝。彼論意者唯約名義相對而論。
名是依他。義乃是邊計。故成相違。何得相
攝。蘊演亦用演祕。並皆不允
四十
八左
此意名者故對擧之 義演云。意説。
此論中意説。名是五法中名。義即分別及相。
此明與攝論不同故。彼此二論明五法
不同。相攝亦有異也。今不合引來。但引對
擧之。非欲正明五法相攝
四十
九右
彼世親云所遍計故 如上已
四十
九右
極疎遠故 義演云。疏極疎遠故者。圓
成是依他之性。今依他起執。不依圓成。爲
隔依他。故云疏遠。縱依依他起執展轉
説。其圓成實本離名言故
四十
九*右
楞伽中邊假亦通有 義演云。疏楞
伽中邊至假亦通有者。解云。依二教五法
有二解。第一云。或通有無者。*邊計執者無。
以邊計所執體非實有。從縁生體即是有。
二云或體實有者。即五法體總實有。然計所
執剋體。雖無隨其妄情假説亦通於有。如
毛輪・空華。妄情爲有。執之爲實。若非妄有
依離起執。即就妄情假説通有實不然。
又所執境之所依是依他有法。遍計所執雖
無相從而説。故假説所執亦通有也。此第二
解意明五法總於有
五十
如 瑜伽第七十二七十三四等 七十
四右七四兩卷通説五法別等者。如略纂
及義林章等
五十
中邊以三性可勘彼文* 中邊中初右
云。應知眞實唯有十種。一根本眞實。二相
眞實。三無顛倒眞實。四因果眞實。五麁細眞
實。六極成眞實。七淨所所眞實。八攝受眞
實。九差別眞實。十善巧眞實義演云。今但
擧名略辨名意。一根本眞實。依此建立立餘
眞實故。依三性立者。解云。於三性中有
眞實義名爲眞實。初性中眞實者。遍計所執
相常非有。以常非有故。於此性中計爲
眞實。無顛倒故。於依他起相有而不眞。唯
有非眞。於依他起許爲眞實。於圓成實
有二空性。故許爲眞實。二相眞實。此於根
本眞實相中無顛倒故。三無顛倒眞實者。
謂無常・苦・空・無我性。由此性能治彼常倒
四倒。四因果眞實。謂四諦。染淨因果有差
別故。五麁細眞實。謂世俗・勝義。二有別故。
六極成眞實。謂世間・道理二極成故。七淨智
所行眞實。謂煩惱・所智二障智所行有異。八
攝受眞實。謂即三性・五事相攝。九差別眞實。
謂七眞如・三性相攝。十善巧眞實。謂治十種
我見。以修蘊等十種善巧。然此十眞實一一
皆與三性相攝。初下與三性相攝。具引餘
者恐文繁不引此據演祕
五十
然有蘊等 義演云。疏然有蘊等者。即
中邊説蘊説蘊等十種善巧。所謂蘊善巧・界
善巧等。如下當知。此不預述
五十左取分亦所詮故 演祕云。疏。取
分別全至是所詮故者。問。正智心等通能所
論。分別何乃唯所詮耶。答。有漏別開相・名・
分別。分別所以唯是所詮。無漏總合。故正智
一能所詮具。有義相唯所詮。名但能詮。分
別通三。隨二所變有差別故。雖有多
釋將今説勝。詳曰。如名詮名所詮之名豈
非名耶。答。是名者何非所詮。名依識變。何
非名相。答。許是相相即能詮。答。以識能
變能詮故名能詮者。應相從故從於能變
但名分別。從所變故唯相・名二。此既不爾。
彼云。何然。故疏爲勝。今助一釋。相・分別一
唯是所詮。名通能所。雖名識變亦是相收。
然據別義但稱爲名。若不爾者即有如前
相從例失。思之可知
五十
相名小分是所詮相* 義蘊云。心變聲
名亦名爲相。名詮於名亦名所詮故。名・相
二名取小分爲能所詮
五十
正智小分是所詮等* 義蘊云。無漏
有爲皆正智攝。能變心等唯屬所詮。所變之
境可通能所。思之可悉
五十
前言離過無漏無能詮 義演云。疏前
言離過無漏無能詮者。即前瑜伽等云。無漏
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正智不説能・所
詮。今談法體實。無漏亦能詮者云。此據法
體説。無漏後得亦有能詮名句字等故。善・
惡地菩薩於後得智中變起無量名句實。
故不同前
五十
一左
顯揚論十六第五依圓成相 顯揚第
十六十二丁
之左
之全文
五十
二右
第八十一正分別 八十一五左云。一
者所詮相。二者能詮相。三者此二相應相。四
者執著相。五者不執著相顯揚十二五右
三此二相屬相。餘文亦同
五十
二左
彼所詮相非所詮故 八十一五左云。
所詮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事中已説
揚十二五右所詮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法
藏説
五十
二左
彼二論文亦不相違 八十一五左云。
能詮相者。謂即於彼依止名等爲欲。隨説
自性差別所有語言。應知此即*邊計所執
自性。此*邊計所執自性有差別名。所謂
亦名邊計所執。亦名和合所成。亦名所増
益相。亦名虚妄所執。亦名語説所顯。亦名
文字加行。亦名唯有音聲。亦名無有體相。
如是等類差別應知顯揚十二五右云。能詮
相者。謂即於彼法依止名等爲詮。諸法自
體差別・所有言説。此亦能顯變計所執自體。
應知此遍計所執自體有多種名諸十全
同瑜伽義蘊云。疏亦名和合者。顯能詮
相。無實體故説名和合。和合者。顯其虚假
無實性故。聲名聚氣方起變計。執實能詮
故云和合
五十
三右
此二相屬相執所依止 顯揚十二五左
云。此二相屬相者。謂能詮・所詮五相屬著
*邊計所執自體執所依止 瑜伽相屬爲
相應。其餘全同。義蘊云。疏此二相屬至執所
止者。牒彼文也。言即遍計所執性也者。總
斷定也。次方由解文意易詳。此論同故唯遍
計攝義演云。疏此二相屬相至起計心故
者。此釋第三相。意説。二相屬相中。遍計所
執性與能計心而所依。即由有所執性方
起能計心。故所執性是所依。能計心是能依。
明知執所依者是遍計所執。心是依他起。故
此二相屬相唯是遍計所執性。只道此相能
變計心。不言此相是依他起
五十
三右
第四言及彼隨眠 八十一六右云。執
著相者。謂諸愚夫無始來相續流轉遍計所
執自性執及彼隨眠顯揚十二五左云。執著
相者。謂無始流轉一切愚夫遍計所執自體
執及此隨眠二論大意不別。瑜伽先擧迷
人。後明其時。顯揚前後垂翻。言性及彼。顯
揚言體及此
五十
三右
第五不執著相彼習氣者 八十一六右
云。不執著相者。謂已見諦者。如實了智遍計
所執相。及彼習氣解脱。若正分別如思所成
地。應知其相
五十
三右
此中五相理不違也 義演云。疏此中
五相前二諸論不同各據一義後三諸論皆同
理不違也者。意云。五相中所詮・能詮二相
諸論不同若唯識及顯揚第十六同説所
詮・能詮一一皆具三性。然八十一・顯揚十二
同説所詮相是相・名等五事。*若能詮相唯
是計所執性。故五事中前二相諸論各據名
義説不同也。其以三事四諦中皆同。且如
唯識顯揚十六。説二相屬唯是遍計所執性。
*若執著相唯是依他起。*若不執著相即是
圓成實性。*若八十下・顯揚十二。説後三
相云二相屬相。是*變計所執性著。謂能計
心及此種子。是依他。虚妄分別爲自性故。
不執等相是圓成實。於不執著相中言即計
所執及彼隨眠解脱等者。意説。由知遍計
所執無。有漏染依他。而得圓成解脱也。故
後三諸論皆同也。問。顯揚十二説能詮及二
相屬相中。皆言唯有遍計所執。未審而有
何別。答。能詮中言遍計所執者。即據遍計
所執性當體是無。*若二相屬相中言遍計所
執者。即顯此所執性與依他爲所縁。即
執著相中依他計心。是能依據義分別。不
可各責
五十
三左
顯揚六説所成眞實 第六*二左云。彼
眞實復有四種。一世間眞實。二道理眞實。三
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四所智障淨智所行
眞實。伳間眞實者。謂一切世間於諸事中
由串習所得悟入智見共施設世俗。性如
於地。謂唯是事非大等。如是於水・火・風・
色・聲・香・味・觸・飮食・服・乘・諸莊嚴具・及
什物・香・鬘・塗食・歌舞・音樂。衆明男女威儀
諸行。田・宅・財物・及苦樂等。於苦謂苦非
樂。謂樂非苦。又*若略説者謂此是此非
彼。如是謂彼是彼。餘*若事世間有情決定
勝解諸行。一切伳間自苦傳來名言決定自
他分別共爲眞實。非邪思搆觀察所取。是名
世間眞實瑜伽三十六八右云。云何眞實義。
謂略有二種。一者依如所有性諸法眞實性。
二者依盡所有性諸法一切性。如是諸法眞義
實性・一切性。應知總名眞實義。此眞實
品類差別復有四種。一者世間極成眞實。二
者道理極成眞實。三者煩惱障淨智所行眞
實。四者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云何世間極
成眞實。謂一切世間 於彼彼事隨順假立伳
俗串習悟入覺慧所見同性。謂地唯是地非
是火等。如地如是水・火・風・色・聲・香・味・解・
飮・食・衣・乘諸莊嚴具。資産・什物・塗香・花鬘・
歌舞・妓樂。種種光明男女承事。田・園・邸店・
宅舍等事。當知亦爾。苦唯是苦非是樂等。
樂即是樂。非是苦等。以要言之。此即如此
非不如此。是即如是非不如是。決定勝
解所行境事。一切世間從其本際展轉傳來。
想自分別共所成立。不由思惟籌量觀察。然
後方取。是名世間極成眞實略纂十二十二左
云。論云一依如所有性二依盡所有性者。且
如二知如所有性。即無分別智。縁理之智。
如境道理稱實性而勸。盡所有性。即後得
智。縁事爲境界性。而能勸之。此解大分
以理・事智別。又勸四諦・十六諦・三空門等
勸智。名如所有性。八勸心雖後得智能出
世。後得縁相見道有性眞如故。名如所有
情。若後得縁有常・無常・有漏・無漏等事。差
別門不作相見道眞如解之世間智。名盡所
有情。此即約後得智。分爲二智。謂世間後
得。出世後得解。論云復有四種一世間極成
眞實乃至第四所智障所行眞實者。初謂世間・
世俗共許。是有依世俗理。此法是有除所執
之法故。名世間恐極字所成眞實。以共許
故名爲眞實。即唯有爲有漏法。若無爲無漏
法。是道理所成出世間故。又云論解世間
眞實中。云何世間極成眞謂一切世間於彼
彼事隨順假立世俗串習悟入覺慧所見道性
者。是意明。一切世間人。於衆事中。隨衆事
所起言説。意解所詮之事。衆共許者。是此
眞實體故列。謂地唯是持等者。是此唯是此。
乃至非不如是。謂此地唯是地。是水唯是
水。不是火・風等起。決定解世間共計故。無
始傳來非今卒慮。此等是眞實體
五十
四右
謂諸智者成道理所成眞實 顯揚第
二左云。道理眞實者。謂諸正智者有道
理義。聰叡者。諸點慧者。諸推求者。諸審察
者。住尋思地者。具自辨才者。處異生位
者。隨觀察行者。依現比思教三量。極善決
擇決定智所行所知事。以如實因縁證
成。道理所建立故。是名道理眞實瑜伽
三十六九右云。云何道理極成眞實。謂諸智
者有道理義。諸聽叡者。諸點慧者。能尋思
者。能伺察者。住尋伺地者。具自辨才者。
居異生位者。隨觀察行者。依止現比及至
教量極善思擇決定智所行所知事。由證成
道理所建立所施設義。是名道理極成眞
略纂十二十
三右
云。二道理所成眞實者。謂有
智者乃至隨觀察行者。依止現比至教量
等。道理所成之義。即通有漏・無漏・有爲・無
爲法三十
三右
云。論解道理極成眞實中。云
能尋思者・能伺察者・住尋思地者下。謂如
欲界。有人一時不起尋伺。*若人有起此尋
伺者等。*若以欲界對色界。名住尋伺者。
又説能尋伺等者。明正起尋伺時人。住尋
伺地。謂成熟尋伺人。居異生位者。謂聖人
住無漏故。不樂散亂多論義等。異生多散
亂故。多樂論義故。唯據住異生者。又聖
人雖有見諦。有比現呈言量等。少分而有。
有已證得故。凡夫一向未證得。多生比智
故。多理極成中。明凡夫比量道理。極成於

五十
四右
謂一切聲聞名此眞實 顯揚第六二右
云。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者。謂一切聲聞・獨
覺無漏方便智。無漏正智。無漏後所得世間
智等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
由縁此故。於煩惱障智得清淨。及後證
住無障礙性。是故説爲煩惱障淨智所行眞
實。問。此中何者是眞實。答。謂苦集滅道名之
所顯四種聖諦。由簡擇如日是四聖諦故。得
入現觀位。於現觀位中眞實智生瑜伽三
十六九右云。云何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謂一
切聲聞獨覺。名無漏智。*若能引無漏智。
*若無漏後得世間智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
淨智所行眞實。由縁此爲境。從煩惱障智
得清淨。於當來世無障礙住。是故説名煩
惱障淨智所行眞實。此後云何。謂四聖諦。
一苦聖諦。二集聖諦。三滅聖諦。四道聖諦。
即於如是四聖諦義。極善思擇證人現觀。
入現觀已如實智生。比諦現觀。聲聞・獨覺
能觀唯有諸蘊可得。除諸蘊外我不可得。
類習縁生諸行生滅相應慧故。類習異蘊
補特迦羅無性見故。發生如是聖諦現觀
略纂十二十
三右
云。第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
依論文通二乘加行等智。即三乘所得三
智。三智之境。涅槃無爲。四諦等法是。煩惱障
淨智所行眞實體。唯有漏中如行智。無漏二
智。及涅槃無爲。是即眞實體。又二十
四左
云。論解
第三眞實中。云若能引無得智者。非有漏
如行智故。云何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不
縁無爲涅槃耶。義曰。論云不生。是縁涅
槃智。此能引無漏智縁涅槃。亦説是加行。
爲此中收。論云數習異蘊補特伽羅無性見
故者。即類習離蘊外無我見也
五十
四右
由縁此故得無障礙等 義蘊云。言智
得清淨者。解淨智也。言證得無障礙者。謂
四諦理解所行也
五十
四左
謂於所智中名此眞實 顯揚六三右
云。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者。謂於所智中能
礙智故名所智障。*若眞實性是解脱所智障
智所行境界。是名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應
知。此復云何。謂諸菩薩・佛薄伽梵爲入法
無我及已入極清淨者。依一切法。離言説
自性。假説自性。無分別平等智所行境界。謂
最勝眞如無上所智究竟性此。性一切正法
簡擇。不能迴轉。不能過起。是名所智清
淨智所行眞實瑜伽三哉六九右云。云何所
智障淨智所行眞實。謂於所智能等智故
名所智障。從所智障得解脱智所行境界。
當知是名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此復云何。
謂諸菩薩諸佛世尊入法無我。入已善淨於
一切法離言自性。平等平等無分別智所行
境界。如是境界爲最第一眞如無上所智邊
際。齊此一切正法思擇皆悉退還不能越

五十
五左
四道理所行眞實 對法論第十一
八右云。四種道理。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
成道理。法爾道理。觀待道理者。謂諸行生
時要待衆縁。如芽生時要待種子・時節・水
田等縁。諸識生時要待根・境作意等縁。如
是等。作用道理者。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
如眼根等爲眼識等所依作用。色等境界
爲眼識等所縁作用。眼等諸識了別色等。
金銀匠等善修造金銀等物。如是比。證成道
理者。諸爲證成所應成義宣説。諸量不相違
語。所應成義者。謂自體差別所攝。所應成義
諸量不相違語者。謂現量等不相違立宗等
言。法爾道理者。謂無始時來於自相共相所
住法中。所有成就法性法爾。始火能燒水能
爛。如是等諸法成就法性法爾。如經言眼
雖圓淨空無有常乃至無我。所以者何。其
性法爾義蘊云。疏四道理者。謂觀待此彼
得生住。二作用道理。如根發識識能了
教。三證成道理。由比量等有正智生。四
法再道理。如地・水等法爾道理。如地水等
法爾堅・濕。疏如是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
者。謂如眞如。唯佛・菩薩之所行故略不説。
餘理通諸法。又前已説。如是所行故文者也」
五十
五右
亦取無漏智不爾便減 義演云。疏亦
取無漏智至不爾便減者。意云。今此四聖諦
眞實亦取無漏智爲眞實。*若不取無漏
智爲眞實者。即四聖諦眞實便減。以不攝
無漏智故。意説。無漏智亦被他觀諦下後
得無漏世間智縁也。故喚後得無漏智名
世間智心。亦縁俗故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
亦准此釋義蘊云。疏不爾便減者。聖諦與
智倶是所行。若不取智便爲減也。又淨智
能行聖諦所所二倶眞實。唯境非智故名滅
也。前解爲勝
五十
五左
瑜伽三十六依他攝者 今撿瑜伽三
十六・對法十一。無有分明論攝屬文。然三
十六如上具引。及對法中明如所有性盡所
有性。於中演四種道理等。此等兩論其意
明依他攝。非有別文
五十
五左
七十三説三事所攝 七十三*九右云。
問。如是五事四種眞實。此中何事攝幾眞
實。答。世間所成眞實・道理所成眞實三事所
攝。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所智障淨智所行
眞實三事所攝
五十
五*右
二障淨智二事所攝故 七十三九左
如上已引。演祕云。論。二障至二事攝故者。
問。准瑜伽論三十六説。後二眞實以四諦理
眞如爲體。七十三中兼取正智。何意不同。
答。有三釋。一解如疏。二傳三藏釋云。當
證二障淨所行時亦證智慧。猶如見分縁
眞如時即自證分亦縁見分。三有義二空觀
智能有所行亦名所行。不應説云二障淨
智通縁眞俗故無漏智亦名所行。 後得縁
者。此理不然。後得通縁染・淨依他。應説染
刀亦是二智之所行眞實。若爾即應二智所
行通攝五事。既二事攝。故能觀智能有所
行名爲所行。詳曰。疏及傳釋其理稍通。有
義所斷恐乖論旨。論旨者何。謂論本明所縁
之境。顯境不同有四眞實。故三十六云。此
眞實義品類差別復有四種。義即境也。今取
其智能有所行名有所行。不約爲境。豈
與本論不成楚・越。論據一分淨境爲言。
非境義同以染依他便例責也。今助二釋。
一云根本智所行眞如所攝。餘無漏智
縁安立等所變相等亦名二智所行眞實正
智所攝。不同有漏虚妄分別非相等攝。故
七十三無漏有爲總名正智。問。何以證知。
答。三十六云。一切二乘若無漏智。若無漏之
後得世間智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淨得所
行眞實。又顯揚云。此中何者是眞實。答。謂四
聖諦。既後智境亦名眞實。故知後得所縁四
諦眞如等相皆名眞實。然三十六第三眞實
具言三智。第四不具但影顯也。不爾何意
有具・不具。或取疏傳合今所明復爲一釋。
故大論前後亦不相違。更思。疏。中邊論至依
一圓成實者。四句之中初顯初實依遍計一。
二顯第二依計等三。第三・四顯第四三實
共依成實
五十
六右
辨中邊論説唯初性攝 中邊中五右
云。*若事世門共所安立串習隨入覺慧。所
取一切世間同執此事是地非火。色非聲
等。是名世間極成眞實。此於根本三眞實
中但依遍計所執而立
五十
七右
舊中邊上頌依一圓成實 舊中邊上
二十右新中邊中四左演祕云。四句之中初顯
初實依遍計一。二顯第二依計等之三。第
三・四顯第四三實共依成實
五十
七左
一無性無常即初性也 義演云。疏一
無性無常至假名諦者。無性性實而諦假。以
性常無名性實也。即喚此假爲苦諦下無
常故諦名假。以性常無非是苦。故云諦
名假也
五十
七左
舊中邊云新同此 舊中邊上十八左
云。一無物無常。新中邊中二左云。一無常無
性。謂遍計所執此常無故
五十
七左
二起盡無常爲無常 義演云。疏二起
盡無常至爲無常者。此即性諦倶實。其有漏
法實是生滅。亦復是苦故。性諦倶實也
五十
七左
三垢無常假名爲諦 義演云。三垢
無常至有無垢爲義者。此即性實諦假。意
説。眞如實無垢淨。若在生死位中即名有
垢眞垢。*若斷煩惱斷生死時即無垢眞如。
眞如約分位假名無常。實是常法。即名性
實。然不是苦諦下無常。名爲諦假。以眞性
非是苦故
五十
七左
中邊云有無垢爲義 舊中邊云。三有
垢無垢無常。新云。三垢淨無常。謂圓成實位
轉變故
五十
七左
此約詮分位不縁之 演祕云。疏。此
約詮分位爲垢淨者。以有染淨隱顯二位。
據斯詮顯以彼苦下能縁之心無常行也。
假名無常。體實常也。疏。無常行實不縁之
者。無常行相但縁三諦。有爲爲義。不縁滅
諦無爲爲境。義蘊云。疏似無常行者。有漏
之法有染有淨。可是無常。此無爲法實非無
常。約詮垢淨假名無常。似有漏故。無常行
實不縁之者。苦無常行者不縁無爲。無爲
是常法故
五十
七左
又依一切無常爲語等 演祕云。疏又
依一無常爲語等者。言無常之行縁。初後性
此能縁行。非是十六行中無常。是十六外縁
無常心。何所以者。十六行中無常但縁三
諦爲境。初性非諦。後性無爲。非無常故」
五十
八右
顯揚十四在外色 十四十二左云。六
種無常者。一無性無常。二失壞無常。三轉異
無常。四別離無常。五得無常。六常有無常。
八種無常者。一刹那門。二相續門。三病門。四
老門。五死門。六心門。七器門。八受用門。此
中刹那・相續二種無常偏一切處。病等三無
常在於内色。心無常唯在於名。器・受用二
無常有於外色顯揚無無字。唯言失壞。
恐疏無字衍。義演云。如識中種子前滅後生
念念相續而不散失。名無失壞無常。餘者易
解。疏八種者。一刹那者。即是刹那四相中無
常。二相續者。即是一相四相中無常也。次三
在内色者。謂内身上四大不調名病。諸根
衰損名老。身壞命終名死。故病老死唯在
内身。心唯有名。名者。即非色四蘊總爲名。
器・受用在外色者。器者即是外器世間。是
諸有情所依處故。受用者即五塵。是所受用
義蘊云。疏顯揚十四無常有。六者。一無
性無常者。空華等性常無故。二無失壞無常
者。如阿頼耶持諸種子不失壞故。三轉異
無常。在胎・出胎十時分等位轉異故。四別離
無常者。如有爲法初雖合會必別敵故。五
得無常。如於現在受無常果由無常因之
所得故。六當有無常者。如五種能有當來
生老死故
五十
八右
彼約三界分別等 顯揚十四十四右云。
復次是無常義。於欲界中一切具有。於色
界中除病・老・受用三門無常。又有觸・染・
三種變異。如色界所説諸無常義。當知無色
界亦爾義演云。疏彼約三界分別等者。如
無色界中唯有五種無常。謂無病・器・受用
三種也。*若色界中有七。除病。*若欲界具
八種。有解云。六欲天中及北洲。幷地識全
極苦處。鬼畜一分。此等處皆無病也。但有
餘七無常。*若東・南・西三洲。一分鬼・畜。隨
受・處等具有八種。此約多分説。非眞理
今謂。義演論無無色無常。與顯揚違。
其非可知
五十
八左
又此中垢淨約詮談旨 義蘊云。疏此
中垢淨約詮談者。言詮唯云垢・淨。意談垢・
淨二位所有眞如。顯揚轉謂唯十時分
等。不談如體。名同義別
五十
八左
彼説十五種如彼廣解 顥揚十四
三右中。具明十五。演祕撮略云。按彼論云。
六無常中後五無常並名變易。變異不同。
有十五種。一分位變異。謂嬰兒等。二顯變
異。謂從妙色變爲惡等。三形變異。謂飢疲
等。四興盛變異。五支節變異。六衰熱變異。七
他損變異。八疲倦變異。九威儀變異。十觸對
變異。由苦等觸。十一染汚變異。十二病等變
異。十三死變異。十四青淤等變異。十五一切
種不現盡變異者。謂骨鎖等燒壞離散・一切
種都無所見
五十
九右
一所取苦性實而諦假 義演云。疏性
實而而諦假者。眞如與一切有漏苦相合故
亦名苦。非實苦也。故云諦假。眞如實是圓
成實性。云是實也
五十
九右
舊中邊云新同此論 舊中邊上
云。一取苦。新云。一所取苦。謂遍計所執是
補特伽羅法執所取故
五十
九右
二事相苦 義演云。二事相苦者。此文
即性諦倶實。實是依他起性。有爲有漏實是
苦諦。亦是苦行所
五十
九右
性實而諦假 義演云。性實而諦假者。
眞如與一切有漏苦相合故。故亦名苦。非
實苦也。故云諦假。眞如實是圓成實性。云
是實
五十
九左
新中邊同 新中邊中三右云。二事相苦。
謂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謂圓成實苦
相合*故
五十
九左
論空有三者等 義蘊云。論空有三者等
者。初後二行性實體假中。一性體倶實。無我
三種准之應知*義燈六末四十
八右
云。論空有
三者等。本疏不分假實。但總相釋。要集云。
或空無我。初中性・諦倶實。後即性實諦假。
云有説空無我皆性・諦實者。非也。二空所
顯及所執性。非苦諦故。今謂不爾。一疏文
不判尋聽此解理然。若云二空所顯及所執
性非苦諦者。何故自斷云空無我初中性・
諦倶實。豈許所執苦諦攝耶。今云空及無我
性・諦倶實者。以空・無我二種相與彼相
似。亦此行相所行境故。遍計性無名空無
我。圓成實性空無我性亦空無我。苦諦本性
非我所故空。非一常故無我。能觀所觀行
相倶通。故説倶實。據實二性非苦諦攝。初
後二行性實諦假。應知苦下四行各三如次。
依遍計・依他・圓成各分三行。初後皆性實。
中邊説即彼性故。從諦皆假。中即依他。性・
諦倶實。然依他中無漏依他是道諦攝。有漏
依他是苦諦攝。攝依他少分。准法師辨中邊
疏解無常行相。云今無常通縁三性故。説
能縁行相有計所執等。實非此行通初後
性。又以理准無常縁三諦。初性非諦收。言
縁彼者。通一切心縁無常語。假説爲無常
行。實非此行收。又以彼性假名無常。下諸
行相准此應悉。今准此釋。無常苦樂是苦
諦行相。非初後性行相。説初後性者。皆是
假説。准空無我攝初後性亦是假説。彼非
攝故非此行相。今又助。釋前解據三乘苦・
集等諦不攝眞如。依大乘宗四諦亦攝圓
成實性。故涅槃經云。聲聞之人有苦有諦而
無其實。菩薩之人亦有其實。實即眞如。菩
薩亦能依四諦詮觀圓成實。故苦・集諦亦
攝彼二。雖非苦・集而是彼性。若依此釋。
四三各後性・諦倶實。又邪行如等即諦眞性。
約詮顯體。如通四諦。故四三後性・諦倶實」
五十
九右
顯抇厂十五如次立三空 十五十八左
云。依止遍計所執等三種自體。如其次第
立三種空。一無體空。二遠離空。三除遣空」
六十
苦諦諸行義通諸諦 義演云。疏苦諦
諸行義通諸諦者。意説。諸諦下皆有相應煩
惱。即此煩惱者皆有無常・苦・空・無我等行
解。故云苦諦諸行義通諸諦。若不約此説
者。豈有滅・道二諦亦無常苦等乎今謂。未

六十
中邊又云不分三也 中邊中二左云。
無顛倒眞實者。謂苦・空・無常・無我性。由此
治彼常等四倒故。又中三左云。如是所
説*苦・空・無我・無常四種。如其次第依根
本眞實各分爲三種。四各三種。如前應
六十
一習氣集等 演祕云。論一習氣集等
者。疏有兩釋。初釋意云。由能執心執於我
法而熏成種。種雖有體由因遍計所執我
法能計心等熏成於種。種名初性。非是別
熏所執之種。或能遍計假名所執。所熏之種
從能熏心假名初性。第二意云。爲能執心
執彼習氣。爲所遍計習熏是。彼所執所依
從彼能依假名所執
六十
三未離繋集等 義演云。疏三未離繋
集假名爲集者。言未離繋即是眞如集之
性也。此謂爲集假名集也。諦實可知*
六末五十右云。未離繋集。假實准知。但爲
二釋。由是集性未離繋。離繋非集。即擇滅
故。約未離繋集之眞性名爲集者。性・諦倶
實。以業煩惱名爲集者。此即諦假義演
云。云未離繋等者。唯取業煩惱。一是實
諦體。其實如在纒之位假説眞如。名爲集
諦。諦假也。眞如是鋮實。故性實*也
六十
一自性滅定非諦攝 義燈六末五十右
云。滅諦初滅。要集三解。初解諦實性假。自
性不生。是擇滅故即與第
二不別
後釋性・諦倶實無故
不生。性實可爾。常故不生。與本性滅何別。
故唯第二依本疏正
六十
一右
二二取滅二取不生 義蘊云。疏二二
滅護法安慧各有別解者。護法二取。所
謂依他。斷染依他所得擇滅名二取識。
安慧二取。所謂邊計。此自性滅非是擇滅。
今論言擇滅者。即二取所依依他性識自體
滅名爲擇滅。二師倶是性假諦實。依他是已
滅不生。非實依他故性假也*義燈六末
十右云。中滅。依法師辨中邊疏。護法・安慧
二師釋別。依護法云。斷此二取所得不生。
不生是擇滅。由依依他起而得於滅。假説
爲依他起。此意即性假諦實。安慧釋云。二取
即遍計所執。二取所依識自體分是依他起。
二取所依自體分斷得不生。不生是滅。假名
依他。今言二取意取所依識之自體義演
云。疏二二取滅能所取無故等者。意云。擇滅
力令依他起所取二不生。故名二取滅。此
即諦實性假。所以者何。二取不生即是擇滅
實。是擇滅實。是滅諦而性非依他起。但從
所滅二取依他故性名依他起。故性假也。
以擇滅無爲非依他起故。護法・安慧各有
別解者。若護法説。見相是依他起。若於見
相分上執爲實能取所取者。方是遍計所執
性。若安慧説。見相分即是能所取。遍計所執
性故。二師有
六十
一右
三本性減如彼抄會 中邊中四右云。
三本性滅。謂垢寂二即擇滅及眞如義燈六
五十
一左
云。三性滅者。辨中邊云。謂垢寂二擇
滅及眞如。法師中邊疏云。安惠云。垢寂二種。
一染垢寂。即煩惱障斷。謂擇滅。二不染垢。即
所知障斷。謂眞如或。總解云。由垢寂故總
得二。謂擇滅及眞如。或垢寂故得擇滅。或
性寂故即眞如。總含二種故云垢寂二。然
成唯識説二取滅即是擇滅。辨中邊説擇滅
即本性收。二論説別者。中邊約所依・所得二
各別故。所依依他假名爲二取滅。或所得
屬本性。唯識不約所依。但辨得假名依
他。故分擇滅。此意以中邊論云二二取滅
即能取所取二取不生。三本性滅。謂垢・寂二
即擇滅及眞如。以辨中邊説所依即能所取
論二取滅。説所得即斷二取已所得擇滅。
故分爲二。唯識不説所依二取。但辨所得
斷二取。已所得擇滅假名依他。實是擇滅。
故於本性滅中分出擇滅名二取滅。即諦
實也。辨中邊論説所依二取無名二種滅。
即彼所滅名之爲滅。實依他起。性實諦假。
若依識變名爲擇滅。亦同此釋。本性滅者。
依中邊論擇滅爲本性。性・諦倶實。眞如二
説。若唯據詮性實諦假。詮・旨合説性・諦倶
實。准涅槃經。諦攝法盡眞如非滅。即攝法
不盡故。或滅之實性眞如名本性滅。亦性。
諦倶實義演云。此論本性滅即是眞如。中
邊釋本性滅即是擇滅及眞如。有此相違。
如中辨抄會。問。擇滅與眞如何別。答。擇滅
據斷惑所得。眞如約體以假。故擇滅義於
眞如上假
六十
一右
一遍智道等 義燈六末十左云。道
諦三者。要集云。三皆性假諦實。智所取無
斷。染依他證眞如理。淨分依他非所斷故。
非所證故。今謂不爾。三作證道能證圓成
實故。常・無常門非圓實攝。漏・無漏門亦圓
成收。眞如所證成實四知能證成實故。性・
諦倶實
六十
一左
三作證道如依他説 義蘊云。疏作證
道或假或實者。若約淨分依他即性假體實。
若無例名成實即性・諦實。若約能證道所
證圓成亦諦・性倶實。義演云。疏三作證道
者。眞如即是圓成實攝。非是依他道諦攝。今
説眞如爲道諦者。性實而諦假也。第二解
云。若從能證道名作證道者。即無漏實是
道諦。復是圓成。即性・諦倶
六十
一右
遍智名等 義演云。疏遍智名實者。意
説。遍計無體而得一名。唯應遍智更無餘
義。故遍智名別得總名。即別遍計而得總遍
智之名也。亦由如身根別得總名。問。此三
種道爲是根本亦通後得。答。後二是正體。
前一是後得。後得智中能遍知故。又先遍
遍證。於後得智中於業病等方能遍智。而
爲説故。若據此解。前一唯後得攝。故七十
四説。於三性等皆能遍知。是後得用
六十
一左
七十四説皆應遍*智 七十四初左云。
問。三種自性性應遍知。答。一切
六十
一左
顯揚六説如次得名 第六七右云。遍
計所執自性應知。依他起性應知及應斷。
圓成實自性應知及應作證
六十
二右
皆通三性即爲空境 義演云。皆通三
性者。意云。三解脱門所行境一一皆通三性。
疏謂縁依他至即爲空境者。此明三性倶爲
解脱門所行境之所以也。遍計所執及我我
所以體空故説爲空境。謂縁他上無計所執
者。此顯依他起是空境所由。意説。依他起上
無我我所執。即説依他名爲空境。因顯成
實至即爲空境者。此顯圓成是空境所由。意
説。圓成要由我法二空所顯。即説圓成
爲空境。准疏但顯依他圓成爲空境所
以。不説遍計。以遍計體空空境。易故不説
演祕亦同
六十
二右
論三解脱門理實皆通* 義蘊演云
釋通釋三性倶爲三境。七十二下別別證
依・圓倶通三境。瑜伽十二下別證遍計通
三解脱。隨増已下各爲一境
六十二
後右
倶不於此爲無願境 義演云。倶不
於此起願求故爲無願境者。此明三性爲無
願境之所以。境爲此無願内境也。意云。前
三空境皆約遍計。故於此空三皆叵願名
不願。且如遍計所執。無實體故不可願求。
即依他爲無願境。又是依他生滅法不可
願求也。如遍計心中執實圓成。此性既是
遍計所執之眞如。故此眞如不可願求。即是
圓成爲無願境問。圓成既非不善。云何不
可願求。答。如疏言。非縁遍計所執眞如
起願求者。即釋圓成爲無願境之所由也。
然七十二據實眞如不名無願境亦不相
此處演祕。義蘊云。疏縁依他至爲境者。
問。依圓是有空爲空境。答。觀依他上無遍
計所執名爲空境。圓成實性因空所顯故
亦爲空。故説此三倶爲空境
六十
二右
如空縁此三爲無相境 演祕云。如
空縁此三至爲無相境者。此擧空境以成無
相。三性爲空。皆約遍計。無相亦然。以彼體
無何有其相。・義演云。疏如空縁此三爲無
相等者。三境既空相即非有。空上無相上無
相行相相似。取空爲例故曰如空
六十
二左
七十二説出世修惠 七十二十三左云。
問。如是五事幾是空境。幾是無願・是無願
境。幾是無相・是無相境。答。相通三種。亦三
種境名非三種。是二種境分別通三種。是二
種境眞如非三種。是空無相境正智通三種。
是空所行境。若無差別總説爲空無相無
願。當知此中通聞・思・修所成爲性。若唯
以三摩地名而宣説者。當知中唯修行所
成爲性。通世・出世。若唯以解脱門名而宣
説者。當知此中唯出世間修所成爲性
揚第二十七左亦同。演祕云。相通三種者。五
事相也。然三解脱有能所知。相多所知少。
通能知。所知・能知倶三解脱。疏相亦三種境
者。相亦攝彼所知三解。即是境也。問。何意
説此。答欲明依圓亦三解脱。故先引文後
方成立。次下疏云。既爾等者。正成立也
蘊云。疏七十二説相通三種至亦三種境者。
亦三種境者。五事中相通能所觀。故爲三
解脱門亦爲三境。問。如何相爲三解脱門。
答。有・無漏倶名爲相。有漏之相非解脱門。
今取無漏。顯揚等説出世慧故。問。無漏相
者。即正知相。乃是境攝。何得爲門。答。相通
心境。一分爲門理亦無失。問。何故五事此
偏明相。答。相最寛故。五中初故。故偏擧之。
准彼論文。但以五事與三解脱相攝不論
三性。今此引例。欲成依他・圓成。得爲三解
脱境也*義演云。疏相通三種者。意説。五
事中相通三解脱門。何以得知。以相通能
所知。所知倶三解脱門故。解云。能知者。即三
解脱門智。所*智者。即三解脱門境也。其相
通所知。多是所知境故通能知少分。少分
通能知故。此瑜伽文與此論稍異。疏相亦
解脱門之境也。問。何意作此説。答。欲明依他・
圓成三解門。意云。相竟是是三解脱之境。依
他・圓成既有有漏・無漏相。眞如以寂靜爲
相。明知亦是三解脱之境也。先引文後方
成立。所以斷之。既爾等者。正成立。疏此中
既言至以證故説者。意云。此論脱三解脱門。
是無漏智。無漏智中是修所生惑。既證眞
如名得三解脱門也。此與七十二・顯揚第
二文同。皆云解脱門出世間修惠也。前與
所引七十二文不同。彼云。相通三解脱門
亦爲三境。疏既爾至亦無相者。此立理也。
成前引文相爲三種境也。相者即五事中
相。通漏・無漏。復説相爲三解脱境。又漏・
無漏殊。分依他・圓成二別者。有斷即依他。
無漏即圓成。故知依・圓二性立爲三境。問。
無漏相屬圓成。如何得名無相言是無相
解脱境耶。答。顯揚第十二云。相縁無相道
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相行。釋曰。智縁
無相亦名無相。意説。道諦下四種行無漏智
以縁無相故總名無相。故無相解脱門縁
之亦爲無相也。疏道四行通三解脱門者。
意説。無漏智是三解脱門境也
六十
二左
顯揚第二三解脱門 顯揚第二十七左
云。縁智空道作道加行出行。此亦是空。
縁智無相道作道加行出行。此亦是無願行
六十
二左
淨分依他亦爲無相等 義蘊云。遂
難偏釋有爲圓成亦爲無相境。疏言亦者。
亦有二義一亦依他。二亦無爲圓成實
也。比今第二爲俊
六十
二左
瑜伽第十二故名無相 十二九左
文即此即彼作觀字。義演云。疏瑜伽第十二
説至爲三解脱門者。前既明依圓爲三解脱
境。今説遍計所執亦爲三解脱門之
六十
三右
七十四顯揚第六 七十四二右第六六右
兩論文中略取其意
六十
三右
如樞要説 樞要下末二十
六十
三右
第七十四顯揚第六 七十四二右第六
六左云。問。如經中説無生法忍。彼云何。答。
由三自性故。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説本
來無生忍。由依他起自性故説自然無性
忍。由圓成實自性故説煩惱苦垢自生忍。
此三種忍在不退轉地倫記二十上 三右云。
備云。三忍在初地已上。故言無退轉
六十
三左
證圓成實時惑苦不起 演祕云。疏證
圓成實時或苦不起者。有義彈云。證圓成時
無異忍故。無生忍者。意顯證彼無生境故
名無生忍。證圓成時惑苦不生。豈籍觀耶。
故應説云觀圓成實。非惑苦故無惑苦生
名爲惑苦無生忍也。詳曰。了知證彼圓成
實時惑苦不起名無生忍。不言正證成實
之時別起斯忍。或苦不生亦即境也。故疏無
違。有義所明理亦通矣。任隨所好
六十
三左
對法第十二大智度論 大智度論四
十八十六右云。摩訶衍所謂三三昧。何等三空
無相無作三昧。空一二昧名諸法自相空。是
爲空解脱門。無相名壞諸法相不憶不念。是
爲無相解脱門。無作名諸法中不作。是爲
無作解脱門。是名菩薩摩訶薩摩訶衍。以不
可得故
六十
三左
八十六説縁此圓成 八十六六左云。
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拕南。謂空解脱門・無
願解脱門・無相解脱門。一切行無常・一切行
苦者。依無願解脱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
拕南。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脱門建立第
三嗢拕南。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脱門建
立第四法嗢拕南義蘊云疏
六十
四左
第二勝義等
六十
四左
眞如舊成故立得名 義演云。眞如
舊成至至故立得名者。此即疏辨得名所由
兼釋難。其文易解
六十
五右
第三者多財釋也 義演云。疏勝義至
有財釋者。此第三行勝義。以無漏智爲體。
此無漏智行用眞如勝法爲境名行勝義。
是有財也。即眞如勝名財。智縁勝義得勝
義名名有財釋也。如食○等。又若隨體
事別論亦得。是初勝義即無漏智。體用顯現
故云。四勝義中第一名體用顯現諦
六十
五左
即不縁彼等 義演云。疏即不縁彼者。
不縁初性也。彼非有法故者。意説。初性是
無體也
六十
五左
別變似無名應 義蘊云。疏別變似無
名應者。我法本無。故佛別變似無之相。無
所杖質故云別變。無實境體。但云應知。彼
無故
六十
五左
以爲本無質如縁他心 義演云。疏以
本無質至縁無者。意説。*變計所執本成無
質非凡聖智境。然縁此無時即變起似無
之相。即本質是無相分是有。今從本質而
説。故名縁無。雖有相分以本縁無故。故
説知無
六十
五左
縁無縁他心 義蘊云。縁無他心者。
縁彼似無之相。如縁他心。倶不縁本質
故。然佛他心智能稱實知他心。我法體無稱
實知無。名知處偏計義意相似。故以爲
八十六説一切行苦依無願等者。有漏依
他皆同行苦攝。此不可願故爲彼境。與此論
同。問。此明三忍。引此何爲。答。理合前明。
忍之解脱既不別門。於此引之。亦何違理。
問。此中論文縁此後生三無生忍。所言縁
者。爲是縁由爲取縁遍。答。有解云。由三
解脱生此三忍。非縁遍也。此解不然。應
取縁遍。何故云縁此三性也。又論説云。
如次此三是彼境故。若非縁遍。云何稱境。
問。前解脱門・此無生忍。門之與忍倶智異名
此二何別。答。准顯揚第二。空無願相倶通
境智。境亦稱門之者。因由之義智境皆得爲
因。忍者印證之名。非智行能引境。門寛忍
狹。故三不同。問。此三性爲三解脱境。亦
爲三忍境觀空等時爲即是忍爲別智
忍。答。三解脱門可通三智。言無生忍。多唯
根本忍必爲門。門非必忍有異。准理。可
知。論既説。云縁此復生三無生忍。即是門
先忍後非定同時。問。此三種忍爲是一智
爲三耶。答。説境雖異忍字亦殊一智義分
理無違也
六十
四右
應會諸論義如別抄 義燈細辨
六十
四右
四世俗中第一俗攝 二諦章云。世俗
四名者。一世間世俗諦亦名有名無實諦。二
道理世俗諦亦名名名隨差別諦。三證得世
俗亦名方便安立諦。四勝義世俗諦亦名假
名非安立諦義燈云。世俗有三皆持業釋。
由此二空。能顯了眞。非即眞如故名世俗。
或取所顯帶相。觀眞未是親證。望廢詮證
故名顯了。亦持業釋
六十
四右
第二體有爲行故名爲行 義演云。疏
第二體有爲行至故名爲行者。解云。言行世
俗者。唯是有漏遷流名行。即簡四勝義中
前三勝義。前三勝義對第四廢詮談。旨諦
雖名俗諦。然不同此丁世俗。何以故。是無
漏故亦簡也。無漏行是有爲行。不同有漏行
世俗也。又云。簡勝義者。唯簡第三勝義。第
三勝義對第四勝義雖亦名俗。體不同行
世俗諦。所以須
六十
四右
舊中邊云取行世俗 舊中邊上二十右
云。俗諦有三種。一立名俗諦。二取行俗諦。
三顯了俗諦新中邊中四右云世俗名全同
此論
六十
四左
三顯了世俗第四世俗 義演云。疏三
顯了世俗至第四世俗者。意説。此顯了世俗
是圓成實者。即由斷染分依他上遍計所執
無二空爲門顯圓成實。即四世俗中第四世
俗也。然此世俗有其兩解。一云此顯了世俗
即是第四攝。二云此顯了世俗亦是四勝義
中第三勝義。以是無漏故。疏云或是世俗
至無漏故等。是第二解。亦有解云。此顯了世
俗取四中第三者。即是第三俗諦。遠是前三
眞望第四亦名俗。第三俗者。眞亦名俗。
第三俗者亦是二空所顯。是無漏故。答。唯
取俗諦中第三俗者。心反四諦相之有漏
故。非是圓成實也。不得名爲顯了世俗
也。故知唯是眞如中第三也
六十
四左
第一勝義依士釋也 義燈六末六十云。
論勝義有三*一義勝義。本疏依士。今助一
釋。亦得持業義謂道理。勝者無過。如似涅
槃名爲無上。此勝亦爾。更無過故亦即名
勝。此理即勝名義勝義。初義是理。後即勝
道理。義中最勝。或境義中勝名義勝義。論依
對智依士爲名。今談法體勝劣相形。持業
爲名。三行勝義。亦通持業。如世第一法。據
行法中無漏最勝。故無漏行即勝義。論據縁
境。今談者體勝劣相形。行即勝義。倶名道
理。倶是諦故。以別簡總。行中之勝。依依士
爲名
六十
五左
如縁他心不爾違聖教道理 義演云。如
縁他心不爾違聖教道理者。意云。且如縁
他人心時。雖不親得他人定心。然變心影
像相分。而縁此相分而自心變合屬自
心。今從本而説名他心智。此義又今縁遍
計時*變計無體不親縁無。別變無相而
縁。此相分雖自心變是有。而據本質而説
故名縁無智。若不許爾者便違聖教如
此道理
六十
五左
二十唯識不言親縁 二十唯識述記
五十
二右
云。論二智於境各由無知所覆蔽。
故不知如佛淨知所行不可言境。述曰。下
題總成他自心知不如實知。一無知言通
答上問。及釋下因。若菩薩等能知他心及
知自心。二種諸知名爲二知。或現行法執倶
無明所覆。或法執種子倶無明所蔽。故言
無知所覆蔽也。覆謂覆障。蔽謂隱蔽。覆障
所知離言法性。隱蔽自心不稱實故。如來
淨知斷法執故。所行眞・俗・依他・圓成二種
諸境體性離言。超思義道名有爲等。皆從
強名。故佛他心知縁他心時既稱彼境。如
實離言名如實知。諸菩薩等他心知等不
知彼境性離言等。不稱彼縁。雖縁他心
及縁自心名不如實。故此説。言諸菩薩等
二知於境無知所覆不能了知如佛所行
有爲無爲性・離言境。故説彼智名不如實
六十
六右
如二十唯識抄二解 如二十抄下五十
二右
具釋
六十
六左
七十四説無相故 七十四二左云。問。
遍計所執自性何等智所行。爲凡智耶。爲
聖智耶。答。都非智所行。以無相故。問。依
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答。是二智所行。然非
出世聖智所行。問。圓成實自性何等智所
行。答。唯聖智所行。問。諸觀行者。通達遍計
所執自性時。當言行於相耶。當言行於
無相耶。答。若以世間智而通達時。當言
行於相。若以出世智而通達時。當言行
於無相。如遍計所執自性依依他起自性
圓成實自性當知亦
六十
六左
七十四説然説應知 義演云。疏七十
四説至然説應知者。初性無體相故。但可
説應知。不可説是所縁縁。以無體故。故
此初性非凡聖智境
六十
六左
依他然非凡智親縁 義演云。疏
此依他至非凡智親縁者。意説。依他是世間凡
夫智無漏後得智境。非是出世智境。何以故。
是有爲法故。以正體智縁無相故。後一性
唯聖境。非凡智境。中間依他性是二智境。餘
文易解義蘊云。疏然是世間無漏智境者。
謂後得縁事起也*佛地第七五右云。諸佛菩
薩無漏智等亦有二分。云何非執。是故縁生
相分・見分依他起攝。若於此上妄計心外或
定性有方名爲執故此即瑜伽論意。故上・
三紙標言瑜伽論説
六十
六左
若爾依他起攝 義演云。若爾至便非
聖智者。此難七十四文。意云。若聖智不知
無者。即應聖智不知一切也。若彼既是無。
智何所知。又若聖智知無者。此應是有。
以心所變無相是依他起攝。即初性不成無

六十
七右
眞如理無等 義演云。眞如理無等者。
意説。若於眞如理無我法者。即是圓成實
攝也。又云。眞如理無相。是圓成實攝。此意
釋遂聖智不縁初性所由。意云。若聖
縁初性有者即是顛倒。若作無解者。心所
變相分是依他起攝。若於眞如理上作無實
我法者。即是圓成。是故已下至與前説同者。
此意總結聖智不縁初性也。與前説*變
計所執非凡聖智境文同
六十
七右
凡雖縁如説非彼 義演云。凡雖
縁如至説非彼*教者。此釋通伏難。難云。前
説眞如依展轉説亦所變計。如何今説非
彼*教耶。答。如疏不得實故云非彼境
六十
七左
必依有體立爲假實故 於總法上立
假者。如五蘊假者之類。於別上假者。如忿
等之類。義蘊云。疏必依有體總別法上立等
者。謂依五蘊總實法上立有情。依色等別
實法上立生等義演云。疏總別法上立假
實者。意説。於總上立假。於別法上立實。
如五蘊假者等
六十
七左
假有三種 假有多類。對法抄第四五右
云。假中立一假二假兩種三假四假六假。
一假者。此中等待名爲假。諸法詮得皆待名
故。待此餘者。示相形待方得欲故。此二義
一切法皆假。乃至涅槃亦無名。佛地第三・廣
百論説。一切法假亦同於此。謂觀待一假。
二假者。於前假中分待名。及此爾爲二。待
名有三。一者體無待名安立。謂計所執餘二
便實。二者體無名待生待名方超。即依地亦
假。待名言熏習而體方有有故。三體無有待
名方顯。有時失彼名如瓶。若破失瓶名故。
非如青等名無礙轉一切不失故。無爲中
擇滅等假。有爲中隨其所應。瓶等・忿等皆是
假。有此第二應第三。此第三應第二門説
漸次法等。此依六十五有此後文其待。此
餘亦爲三重。准名爲之有有體假無體。無
爲中眞如有體。虚空等無體故。有爲中色等
有體。瓶等無體。餘類可知故。有二假三假
者。一種三知品三假品。仁王經亦有一名假。
即能詮名二受假即有情是。今大般云。有情
假三法假。唯五蘊縁生法。即前二假別關別
能詮・所詮。所詮類多。或依總法假受假。依
別法立法假。或今大般二種二假者。唯識第
八三假。一聚集。二相續分位假。於第三待
所餘假類差別。三其擇滅等即分位假。不爾
以通無爲勘之體如彼。二四假者。大智度
論一因生假亦名縁生假。從前生之後。如
因善惡生苦樂等。二因成假名名縁成是有
爲通有無體。衆生無體善有體故。三相待假。
亦名相形。謂如有無相待等。四相續假。諸
有爲法前後相續性。如智度論説六假。瑜
伽第一百卷説一聚集假。謂義等。二因假。謂
未來法。可生諸行有相故。三果假。謂擇滅。
是道果故。四所行假。謂過去已滅諸行。唯心
所行無爲有體故。五分位假。謂不相應法。六
觀待假。謂虚空待色無非擇待法無。廣如彼
説。此中依世分二。謂因所行。三中相續分
位假。今開三種。有爲總立一名。分位假。無
爲開爲二。道果・非道果別故木謂果假・觀待
假・前聚假。即如自名欲・謂假有情。瓶者軍等
義燈云。論聚集分位等者。分位假者。依
法分位作用不同。立別法名名分位假。即
忿・覆等。論云。煩惱分位等流性故。分位即忿
等。等流無慚等。如名・句等但分位假。論云
三分位。故佛一刹那聲亦能詮。無文説此不
相應法是相續假。又放逸等既分位假。不放
逸等返此可知。若云既與四倶不同忿等
何名分位者。亦不然。生等法倶何名分位。
若云前後位殊名爲分位。亦防修・不防修位
殊名爲分位。或通分位及聚集假。擇・非擇
滅亦分位假。無爲雖非起盡分位亦得。名
爲染淨分位。故法花經名爲法位。然今論
云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由他縁而施設
者。據眞如説。非謂擇滅不待他縁。又釋
唯實雖由智顯本性自有。不由縁生而施
設故
六十
七左
二相續假今猶在故 義演云。疏二
相續假至今猶在故者。即是身也。今約一
箇有情。從如至終。雖經歴五趣多身皆是
一人。據一箇有情而説。如佛言昔過去鹿
王今我身是。明知但約一人相續身説。身雖
有多法是一故。即據一假有情身説名相
續假。或可一人展轉相續至今佛身。身者。是
假者有情。相續者。顯時長也。説假有相今
乃成佛名相續假。過去既爾。未來亦然。如
法花經説。佛與舍利子受記。未來世過無量
劫當得佛方曰花光。又云。彼即是汝身
宜應自欣慶。聲聞身與佛身雖異莫不
人是一人。從今身受説未來佛方名相續
假。未來身即是今時舍利弗身也。今謂。於
二解中第二爲優
六十
八左
顯揚十六依他起性 十六十右之文
雖有相稍異義則不別
六十
八左
又云非有非無 顯揚十六十左之文略
取其意
六十
八右
對法第三一切皆實 第三初右云。問。
蘊・界・處中云。云何實有。幾是實有。爲何
義故觀實有耶。答。謂不待名言。此餘根境
是實有義對法抄四三左云。不待名言根境
等者。此中總意謂。若根不待名言而能取
自所取境。若境不待名言而能爲自根取。
皆是實有故。總今言不分別是色受等名
言而取自所取義義言境也。若此根不待
於所餘而能覺自所覺。若此境不待於所
餘而能爲自覺。皆是實有故。總合言不待
此所餘義而覺自所覺境。如言瓶境待瓶
名方能爲自根所覺之境。謂瓶無體唯有
其名。待色香等方成瓶用故。是假有色等
不然。故是實有。六十五云。謂若諸法不待
所餘。不依所依施設自相。是實有相。若
待若依是假有相。如待色依色施設我
等等故。假色等是實。乃至待有爲諸法
事假立生等。廣説二十不相應
七十
攝論等有 如世親無性各第五中。至
下當知
七十
顯揚第六 顯揚第六五左今檢顯
揚・瑜伽各第十七第十三中無五業文。瑜伽
第七十四四右具明三性各起五業。如顯揚
説。明知第十等六字是寫誤。應作瑜伽第七
十四或唯第七十四
七十
三性各五業等 義蘊云。疏三性各五業
等者。顯揚云。遍計五業等。一能生依他自性。
二即於是中起諸言説。三能生衆生執。四能
生法法執。五能攝受二執習氣麁重○依
也。五業者。一能生諸雜染體。二能爲遍計圓
成自性。三能爲衆生執所依。四能爲法執所
依。五能爲二執習氣麁重所依。*○圓成業
者。謂能爲二種五業對治生起所縁性。三乘
菩提方便者。意云。由了三性故。能除二執
斷二障證二空等。或令不知決了。隱密義
經者説。有者。約依圓説。空者據遍計可知
七十
攝大乘説通達三性 無性第五六右
文甚繁長。今依演祕撮擧其要。彼云。按無
性攝論・本論説云。世尊依何密意。於梵問
經中。説如來不得生死不得涅槃。釋曰。牒
經爲問。佛離諸有可無生死。現證圓寂。
何無涅槃。論於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計所
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生死・涅槃無差別
密意。釋曰。由依他起與計・圓成等爲所依
故。佛證彼依他起除生死・涅槃。不二偏得。
由依體一通二分故。實理而言。生死・涅槃
有別無別。唯約無別故云密意。倫何以故。
釋曰。徴也。昇・沈既別何言無差。論即此依
他起自性。由遍計所執分成生死。由圓成
實分成涅槃故。釋曰。依他既由遍計・圓成
成圓寂等。能成不離所成之體故無差別。
問。遍計體無。云何由之成於生死。答。因計
所執依他相續生死不絶。由悟圓成斷諸
煩惱故證涅槃。又云。阿毘達磨大乘經中。
薄伽梵説法有三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三
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説。釋曰。牒經爲
問。論於依他起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是雜
染分。圓成實自性清淨分也。即依他起是彼
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説。喩如世間金土
藏中三法可得。一地界。二土。三金。於地界
中土非實有而現可得。金是實有而不可
得。火燒練時土相不現金相顯現。識亦如
是。無分別知火未燒時。於此識中所有虚
妄遍計所執自性顯現。所有眞實圓成自性
不顯現。此識若爲無分別智火所燒時。於
此識中所有眞實圓成自性顯現。所有虚妄
遍計所執自性不顯現。是故此虚妄分別識
依他起自性有彼二分。如金土藏中所有地
界。釋論云。地喩依他。土喩遍計。金喩圓成。
由唯識性是依他起。遍計・圓成是此性分。又
云。世尊有處説一切法常。有處説一切法無
常。有處説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依何密意
作如是説。謂依他起自性由圓成實性分
是常。由遍計所執性分是無常。由彼二分
非常非無常。釋論云。謂依他起法性眞如體
是常住。遍計所執自性分邊體是無常。此性
常無故名無常。・非有生滅説名無常
七十
一右
通達三性行無相耶 瑜伽七十四
云。問。諸觀行者。通達遍計所執自性時。
當言行於相邪。當言行於無相耶。答。若
以世間智而通達時。當言行於相。若以出
世智而通而通達時。當言行於無相。如*變計
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當知亦

七十
一右
悟入遍計遣何性 瑜伽七十四
云。問。若觀行者如實悟入*變計所執自
性時。當言隨入等自性。問。圓成實自
性。問。若觀行者隨入圓成實自性時。當言
除遣何等自性。答。依他起自性
七十
一右
三性依止中何事 七十四三右云。問。
*變計所執自性當言何所依止。答。當依止
三事。謂相名分別。問。依他起自性當言何
所依止。答。當言即依遍計所執自性執及
自等流。問。圓成實自性當言何所依止。答。
當言無不安住無所依止
七十
一右
若無初生應不可知 七十四三左云。
問。若無遍計所執自性當有何過。答。於依
他起自性中應無名言・無名言執。此若無
者應不可知雜染・清淨。問。若無依他起自
性當有何過。答。不由功用一切雜染皆應
非有。此若無者應無清淨而可了知。問。若
無圓成實自體當有何過。答。一切清淨品
皆應不可知
七十
一右
三性麁細極難了亦爾 七十四四右
云。問。*變計所執自性當言微細。當言麁
耶。答。當言微細。如微細難見難了。當知
亦爾。問。依他起自性當言微細。當言麁耶。
答。當言是麁。然難見難了。問。圓成實自性
當言微細。當言麁耶。答。當言極微細。如
極微細極難見極難了。當知亦爾演祕云。
釋曰。初性世間智不覺悟名爲細也。依他
之中如心・心等。現前故故名爲麁。圓成實
性一切異生皆不達故名爲極細。二乘聖者
猶未了故名爲極細。見者初見。了者後了
七十
一左
幾無體能轉有體等 七十四四左云。問。
此三自性幾是無體能轉有體。答。一。聞。幾
是有體能轉有體無體。答。一。問。幾是有而
非能轉。答。一演祕云。釋云。遍計無體故
是不生。爲境能生能執心等名能生。依他
者有體縁起名生。能生依他名爲生生。能
生執彼不生之心名生不生
七十
一左
三性執無執相三性名云何知 七十四
四左云。問。*變計所執自性執無執相云何應
知。答。此有二種。一彼覺執或無執。二彼
隨眠執或無執。若由言説假立名字。*變計
諸法決定自性。當知是名彼覺悟執。若善
了知唯有名者。知唯名故。非彼諸法有決
定性。當知是名於彼無執演祕釋曰。我法二執
現行之位名覺悟執。
諸無漏心・及善無覆無記心。亦名爲無執。無
執心中於諸名等有不了・了。思可知也
若未拔
彼習氣隨眠。當知於彼有隨眠執。乃至未
捨習氣麁重。若永斷已當知無執演祕釋云。
種有隨
眠。未斷・斷已
名執・無執
問。依他起自性執・無執相。云何
應知。答。若由*變計所執自性覺悟執故。復
*變計彼所成自性是名初執。若善了知唯
有衆相不變計彼所成自性。是名無執
釋曰。此覺悟執・無執二也。所成自性即依他起。由彼
執妄計依他以爲我法。因染計生名所成也
若於相縛未永拔者。於諸相中有有所得
時名第二執。若於相縛已永拔者。於無相
界正了知故。於相無得。或於後時如其所
有而有所得。當知無執演祕釋曰。此是隨眠執・
無執二。相縛種子名爲
相縛圓成實性自性執無執相。云何應知。
答。此無有執此界非執安足處故。若於此界
未得・未觸・未作證中。起得・觸證。増上慢者。
當知即是*變計所執及依他起自性上執
上明三性執無執相。又陳知三性自性。七
十四五左云。問。*變計所執自性當云何知。
答。當正了知唯有其名。唯遍計執無相・無
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本來寂滅・自性涅
槃・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非繋・非離繋・非
縛・非解脱・非苦・非樂・非不苦・不樂・唯是一
味變一切處。皆如虚空。以如是等無量行
相應正了知變計所執自性。問。依他起自
性當云何知。答。當正了知一切所詮有爲
事攝。云何一切所詮事耶。所謂蘊事・界事・
處事・縁起事・處非處事・根事・業煩惱事・隨
煩惱事・生事・惡趣事・善趣事・産生事・色類
事・四大王衆天事。乃至他化自在天事・梵衆
天事・乃至色究竟天事・空無邊處事。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事・隨信行事・隨法行事・順決擇
分善根事・見道事・修道事・預流果事。乃至阿
羅漢果事・獨覺事・等正覺事・滅相受事・到彼
岸事・念住事。乃至支道事・靜慮無量無色定
事・修想事・修隨念事・解脱勝處處處事・力無
所畏願智。不護念住大悲永害習氣諸相隨
好一切種妙智。一切不共佛法事。又當了知。
同於幻夢・光影・谷響・水月・影像及變化等。
猶如聚決。猶如本泡。猶如陽焔。猶如芭蕉
如狂如醉如害如怨如欽。尿友喩如假子
喩毒蛇篋。是空・無願・遠離・無取・虚僞・不堅。
如是等類差別無
七十
一左
幾自非染能令他染等 七十四六左云。
問。此三自性幾自非染能令他清淨。答。一。問。
幾唯自染。答。一。問。幾自清淨令他染。答。
一。如染當知苦亦爾演祕釋曰。遍計體
無不名爲染。令二執起名染於他。約染
依他名爲自染。由對初性不據自類而相
染。説名唯自染或所染法性。同不別名唯
自染
七十
一左
三性各以何爲喩 七十四六左云。問。此
三自性幾自非染能令他染。答。一。問。幾唯
自染。答。一。問。幾自清淨令他清淨。答。一。如
染當知苦亦爾。問。遍計所執自性何以爲
喩。答。譬如虚空。問。依他起自性以何爲喩。
答。如害如怨。問。圓成實自性以何爲喩。
答。譬如無盡大寶藏祕七十四七右云。
問。遍計所執自性由何故*變計。答。由依他
起自性故。問。依他起自性由何故依他。答。
由因縁故。問。圓成實自性由何故圓成實。
答。由一切煩惱衆苦所不染雜故。又由常

七十
一右
中邊論説十二處亦爾 中邊中六左
云。此蘊等十各有三義。且色蘊中有三義
者。一所執義色。謂色之*變計所執性。二分
別義色。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爲
色故。三法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色
蘊中。如此三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
三義。隨應當知義蘊云。疏中邊論説。色有
三種。第一所執義色者。謂*變計當情境色。
色家虚妄分別性故。二分別義色者。謂依他
相分色。三性色者。謂眞如色之性故。初後非
色彼名爲色。餘皆准悉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九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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