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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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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名爲主者。從喩爲名。如臣依王。王之臣
故名曰王臣。士謂士夫。二釋亦爾。對法抄
一本五十四紙左云。蘊從取生。如草糠火。或能
取。如華果樹。繫屬取。如帝王臣。此三皆
唯是依士釋。玄應音義二十四二十紙右云。攝
大乘論云卽士釋。應釋云亦言依士。士謂
主也。立名從主故言依士。如眼識等
也若淸涼等分爲二別。具如別辨
六紙
基學薀玉 此下第七明斯記中。
此初自謙也 融謂道融。卽羅什弟子。梁僧
傳第六曰。釋道融汲郡林慮人。十二出家。
厥師愛其神彩先令外學。往村借論語。竟
齎歸。於彼已誦。師更借本覆之不
。旣嗟而異之。於是恣其遊學。至立年
才解英絕。聞羅什在關故往諮禀。什見而
之。謂姚興曰。融公大奇聰明釋子 愷
謂慧愷。卽眞諦弟子。眞諦傳云。對沙門慧愷
廣義法門經及唯識論等。所以別擧
二弟子者。以上已對眞諦・羅什二師
三藏故 倍當陪字。或通亦作倍。界身
足論後序 操觚者。文選文賦云。或操觚以
率爾。銑註云。觚木也。古人用之以爲筆也。
觚音姑。爾雅觚竹。又相如傳。蓮藕觚蘆。此
𦱄通 顏游者。謂顏囘・子游也 函杖者。
禮記曲禮上曰。若非飮食客則布席。席間
文。疏曰。講説客席之制。三尺三寸三分寸
之一則兩席幷中間空地共一丈。又正義曰。
王肅丈或以爲杖。言古人講説用杖指
故。樞要作丈。二字各有其義故双須用。界
身足論慈恩後序曰。但基虛簉操觚。謬倍函
丈。承暉彫斵 監濫字寫誤。竿廣雅云竿象
笙三十六簧管在中央也。文選江文通雜體
詩云。濫吹乖名實。善註曰。韓子曰。齊宣王
使人吹竿。南郭處士請爲王吹竿。粟食與
三百人等。宣王死文王卽位。一一聽之乃
濫也。孔德璋北山移文云。竊吹草堂
巾北岳 良工者。孟子滕文公曰。一朝而獲
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 暉薀玉
者。文選十七陸機文賦曰。石韞玉而山暉。水
懷珠而川媚。註銑曰。謂上佳句雖耦對
衆辭之中。如石藏美玉山必有光。水含
明珠則有媚。然釋此文諸説皆謂。文拙義
妙猶如薀玉。今謂不爾。果爾則唯言薀玉
何更添加暉字。言暉薀玉者。三藏歷傳五
天之諸論師。具懷抱斯論之邃致。疏主頻頻
擊發遂以伸其光暉。此謂暉玉。薀玉在
三藏疏主。若爲疏主。則不自謙
文辭。故樞要云。大師及乎神栖別館。景阻
炎輝。淸耳目以淵思。蕩心靈而繹妙。乃
曰。今者方怡我心耳。宣尼論語子
罕篇
言。我有
美玉論語作韞。小補
韻會蘊本作
櫃藏之。誰爲善佑。我
今沽。諸今准斯文。暉薀玉之語本據于文
意則用於論語。則以擬三藏辨而
著矣
六紙
凡斯云爾 此明具受指授造斯
。非專事胸臆。卽是所以名爲述記也。
疏主謙光往往稱爲三藏之訓授。如總料簡
章終等 指麾者。吳書曰。孫堅少爲懸吏
父載船至錢唐。海賊掠取賈財。堅操
岸以手東西指麾。賊望見以爲官兵捕
之。委財散走。麾者擧手曰麾。又指也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一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二一本
之二

次言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者。三藏法師
奉詔譯如常。玄奘行状如慈恩傳・續高僧傳
。然奧書云。顯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於
華肅誠殿。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然續高僧
傳五十七紙云。以顯慶五年正月元日創翻
大本。至龍朔三年末了。凡四處十六會統總
六百卷。般若空宗此焉周盡。於問又翻成唯
論・唯識二十論・品類足論等此傳與
奧書年代稍異。慈恩傳中翻般若年月與
續傳全同。非唯識等。慈恩傳云。以
慶四年十月。法師從京發向玉華宮。幷翻經
大德及門徒等同去等。然則奧書云顯慶四
年十月譯者。此是三藏從京發向玉華宮
之年號。非正譯時也歟

紙右
論云稽首諸有情此是護法菩薩等歸
敬偈也。然俱舍論有歸敬頌及長行釋。並
是世親菩薩之所製也。攝論唯有歸敬偈
長行釋。本・釋兩論作者不同。今同攝論
又准俱舍論等。正宗頌前皆置頌曰之言。長
行冠以論曰。今論亦同。頌之言不長行
論通二種。今云論云亦無巨妨。自下牒文
皆唯云論不云字。諸論皆置曰字。辨中
邊論述記釋初歸敬頌云論云。稽首造此論。
乃至當勤顯斯義。述曰。此論一部總有
等。此同今疏用云・曰字。加乃至言越隔
此與今疏同耳。云者古雲字也。若
云云則衆語也。曰者。説文象口氣出。徐
曰。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氣出也。二字差別
准知矣。淨影釋起信論曰云。馬鳴菩薩
説法之辭。賢首云。簡論異經之辭。淨影
論以爲活用。賢首爲死字釋。今亦爲
。然而非異經律。欲詳釋預擧
本文。牒云論云。今乃解釋開演之初故具牒
頌。下文不爾。中略牒文。多頓至言。應知」
初紙
機有亦異 義演云。疏機有三品不
同者。意説。不定性人歸於佛法智解淺深三
時悟異。名曰三機。非定別有三人三機
也。何以故。以唯對不定性三時故。卽
憍陳如等。從始至於具三根也。故云
機有三品不同。敎亦三時有燈云。
如來聖敎體一眞如。平等利生實無差異
然隨根性悟解不同。漸頓殊説敎爲異。故
法花云。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
生長各異。寶性論中。猶如一河三獸渡
淺深。攝大乘論。如一寶珠隨求雨
。無量義經。常説一相。悟解不同。得諸果
異。故如來敎隨機説別。初對外道等。説
無談法爲有。次對小乘。破法有
法亦無。後令實方爲顯説非空非有。故
瑜伽釋云等
初紙
無明有我 瑜伽釋三紙左云。今説
所因云何。謂諸有情無始時來。於一切
法處中實相。無知疑惑顚倒僻執。起諸煩惱
有漏業。輪迴五趣三大苦。如來出
其所宜方便爲説種種妙法處中實相
諸有情知一切法如是如是空故非有。
是如是有故非空。了逹諸法非空非有
離疑惑顚倒僻執。隨其種性處中行
漸次修滿。隨其所應永滅諸障。得三菩提
寂滅樂義演云。疏無明所盲至迷執有
意云。無明是能盲。異生是所盲。無明者卽
通取一切無明。不唯取發業者。起造惑業
者。起卽起惑。造卽造也
初紙
仙人鹿苑 義演云。疏仙人鹿苑者。上
古有仙。多於此處修仙道故。念佛三昧經
第四云。於古仙住處。又大集經第二云。於
仙人住處而轉法輪。又彼經云。彼處常饒
寂靜仙人然解深密經不住處。彼經
第二十六紙右云。再時勝義生菩薩復白
言。世尊初於一時婆羅痆斯人隨處施
鹿林中等。決擇鈔上九紙右云。章波羅尼斯
者。何名仙人隨處者。婆沙説。有諸仙人
神通鹿薗王。諸經如五百仙人。得
婇女遂失神通*隨於薗中故名*隨處
鹿薗者。妙經玄賛四五十二左云。梵云*波羅
痆斯。云波羅奈訛也。中印度境。乃至因而
之施鹿林焉。鹿野之號自此而興。西域
記第七四紙亦同。玄應音義二十四十四紙左云。
婆羅痆。如黠切。國名也。舊言*波羅奈。譯云
江遶域。言此國名靑黃等色和合色也。
烏莫迦華等色俱生色也。烏沙斯星此
大白星。取其白色也。新婆沙百八十三
六紙右云。問。何故名婆羅痆斯。答。此是河名。
其不遠造立王城是故此城亦名*波
羅痆斯。問。何故名仙人論處。答。若作
。諸佛定於此處法輪者。彼説。佛是最
勝仙人。皆於此處初轉法輪故名仙人論
。若作是説。諸佛非定於此轉法輪。彼
説。應仙人住處。謂佛出世時。有佛仙及
聖弟子仙衆住。佛不出世時。有獨覺仙
住。若無獨覺時。有世俗五通仙住。以
此處恒有諸仙已住今當住故名仙人住
有説。應仙人*隨處。昔有五百仙人
行山中。至此遇退因縁一時*隨落。問。
何故名施鹿林。答。恒有諸鹿止此林
鹿林。昔有國王梵逹多。以此林
郡鹿故名施鹿林。如羯蘭鐸迦長者於
王舍城竹林園中穿一池。以施羯蘭鐸迦
其遊戲。因名施羯蘭鐸迦池。此亦如
是。故名施鹿林舊翻名迦蘭陀鳥
善見論其形如
于西域
記第七初紙右法華攝釋一二十六紙右云。疏仙
人*隨處者。按婆*沙云。昔時有王。將諸婇
園遊觀。有五百仙人而度。見
已*隨落。因立名焉。又按菩薩念佛三昧經
第四云。於古仙住處三轉法輪。又大集經
第二云。鹿野林中仙人住處轉正法輪。又轉
法輪經論釋云。彼處常饒寂靜仙人。是故世
尊在彼處轉。更有多文皆同於此。問。何乃
相違。答。大小乘異。法輪經論亦同大乘。問。
瑜伽深密文旣言*隨。爲小部。爲
。若同大乘。何乃言*隨。答。爲二釋。一隨
轉理門文言*隨故。二依大乘義*隨者卽是
住之異名已上瑜伽倫記二十下十五紙右云。景
云。舊云仙人住處者非已上
記文
今謂。義演本
攝釋。然准婆沙。舊言住處亦是一説。何
必非乎。各據一義。並不相違
初紙
説阿笈摩 宗輪論述記七紙左云。阿笈
摩者。此翻爲傳。展轉來之義。或翻爲敎。下
四本
三十五
亦有二義。阿笈摩梵語也。亦云
逹婆。西域外道書名。四韋陀典之一也。笈
極𦠜切。探玄記九二十一紙右云。阿含正音
阿笈摩古翻名淨敎。又譯名來。以
言敎從煩惱人邊。今譯名傳。謂此聖
是三世佛之所同説。但古今諸佛相傳
而説。非新翻作。故名玄應音義二十
十六紙右云。阿笈摩渠業切。亦言阿伽摩。此
敎法。或言傳。謂展轉傳來以法相敎授
也。舊言阿含訛略也*荊溪以爲無比法
者誤也。阿含與阿毘曇其聲近故致
。義演云。疏阿笈摩者。若大小乘經皆得
阿笈摩。阿笈摩是梵語。此云傳。皆是上代諸
師展轉傳來故云傳也。然小乘人結集之時。
卽取佛一代所説言敎阿笈摩。卽四阿含
經是也。若四阿含經所攝者卽名零落
。亦名解脱經。如下云。解脱經中亦密意
阿賴耶識。卽指此零落經也。問。若
一切經皆得阿笈摩者。何故小乘人結集
卽取佛一代所説敎阿笈摩。大乘中結
集一切經中卽不阿笈摩。答。大乘中亦
説。所以法華中有阿含甚深是。今者且據
佛初成道説四諦敎。約所增勝故小乘敎偏
*文字彙曰。極葉切。箝入聲。釋藏
此讀。今謂。後人曲習。不准則。囊哲
爾。故玄應音義云渠業切。可以准知
義演云。前代諸師傳來故云傳者。此釋非也。
瑜伽論。三世諸佛展轉傳受故名爲傳非
謂諸師傳來・瑜伽八十五二紙右二十四契
中云。第二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
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
四者增一阿笈摩具釋
四名
下結文云。如是四
種師第展轉傳來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説
阿笈摩。是名事契經已上
論文
倫記二十二上
三十六
紙左
云。阿笈摩者此名爲傳。如*此敎前佛
後佛展轉傳説無異。故名爲傳。不
阿含名淨敎也。此中自釋等已上
記文
 
伽文。正應傳。賢首並倫記中簡異古今
亦有由也。淨影十地記翻爲淨敎又不
。可
初紙
令小根趣大 義演云。疏令小根等至
解深密等者。意云。謂有情根有三品不同
所以説敎亦初・中・後三時有異。問。且如
敎三時知。根性三差如何辨釋。若聞
笈摩卽名小根卽聞小敎亦證小果
漸登聖位也。後時如來觀此小乘根有
皆空敎。所以於鷲嶺般若等經。旣
經已卽名中根。若如是者。云何言
若等中根皆捨小趣大耶。答。如來説
意欲此中根捨小果而趣大乘。所以彼
經已。棄有心空爲定。何以故。以
如來密意説一切法空故。問。何故名
大。答。未般若小根。旣聞般若
中根。卽中根對小名大也。爲般若敎
卽從小至中名小歸*文義灯一本初紙
云。初對外道等我爲無談法爲有。次
小乘法有法亦無。後令
方爲顯説非空非有。故瑜伽釋云。乃至廣説。
又惠日云。此對外道皆執我。爲此有
人空。且密説人空義。顯爲小初説
。次破法有密説法空。涅槃會中方爲
外道執有故説空。除聲聞執空故
有。以明佛性。非妄計我故非有。有
故非空。合第三時已上今謂。淄州且就
初言外道二言小乘。若論正機。初是
小乘。第二大乘等是也。如經論等。又守千
崆峒記。初約正所唯爲聲聞。實兼
皆獲利益。第二亦依正被准爲大。
實具三乘。第三通被。一正餘兼。雖前同
談敎顯説唯依*正被。亦須具明諸乘境等
故名普爲。不初二被。雖諸乘皆得利益
敎非顯説。談由餘機。智惠之力依略悟廣。
敎之力。故被不同。不普爲等。又疏
主意唯立三時敎者。依證果邊。若謂人天
卽有四時。其二乘者方便學法。是彼初學
故略不説。今依師授略叙古今時利差別
其諸有智任情取捨已上總
料簡章
決擇鈔上本十二
紙右
云。章此依證果至卽有四時者。今立三時
但約聖。不人天。若説人天卽有
時敎。章言二乘至略不説者。此釋人天時
也。問。何故得人天乘是聲聞方便。答。信
解品云。以冷水面等卽其
初紙
密義意趣密義意趣者。四意趣中之
隨一也。四種意趣具如攝論・對法等中。第九
初紙
云。卽依此前所説三性彼後説
三種無性。謂卽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
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今謂。第
一有敎亦隱密説。非唯空敎。故法華玄賛
第一十六紙右解深密經已云。依此經文
阿含經等爲第一時。總密説有。不
其何性大般若等爲第二時。總密説空。
空者亦空何性。華嚴經等爲第三時
顯了説有。有依他圓成。亦顯了説空。空
執性。故善戒經等云。有爲無爲名爲有。我
及我所名爲空。乃至廣引金光明・涅槃等
瑜伽倫記二十下十五紙右云。爲二乘
四諦。安立諦有是諸敎執淨安立處。此
卽隱密爲説依他圓成二性是有。恐
而不爲説遍計所執性空不了義。第
二時中。爲初發起大乘諸菩薩衆。破其有
大般若諸法空。卽是隱密爲説遍計所
執自性本無。恐有見爲説依他圓
成二性是有未了義。於今第三時中。爲
久學菩薩解深密經。具辯遍計所執無
餘二性有無義。是説二性有。卽是義當
*起二乘。説遍計所執空。卽
是義當初發趣大乘。具説三性空
有義。是卽當彼爲久學菩薩正法輪
義説也。故言普爲*起一切乘
了義。泰云。初轉聲聞四諦法輪。第二時爲
*起唯一性空大乘諸法無自性性
然不三性三無性分別故名隱密相轉
但言一切皆空依他圓成爲有。如
品等是其敎也。於今第三時。爲趣一切
大乘。以普明了説三性三無性正法
。更無有上。如華嚴等是其敎也。以
橫計法無。因縁及圓成法爲有故。第二敎
中不三乘成佛故但説大乘。第三敎中
不定性三乘成佛故名一切。義灯一本
紙右云。約前後亦有二義。初説生空。次説
法空。二者初説生空密詮法有。次説法空
密詮法無。後方顯明生法二執所取不有。
若離二執眞俗不無故經説云。有爲無爲名
有。我及我所説爲
初紙
便撥上理 義演云。疏便撥二諦性
相皆空者。二諦者眞俗二諦也。性相者有
一云。性者唯勝義諦。相者卽依他起。撥
此二種總無名爲空也。二云。性相通於二
。且眞勝義中性相者。一眞法界卽是性。分
六種無爲・九種無爲等卽名相。有多無
爲相狀故。若依俗諦。性相者。如依他法
卽名性。如意識以了別性。色以
性。餘者准知。相者。諸法各各有
相貌今謂。初説爲正。後説鑿矣
初紙
由斯有空 演祕云。疏由斯二聖互
執有空者。問。准望不定三時。何有
二聖互執有空。答。豈言不定唯祇一人。人
旣有多。悟亦前後。前後各以所證是互
執何失。又縱一人。執前後別。對執不同
義演全同。今謂。此文意者對
定機。初中二時説有空敎。初在鹿苑。次在
鷲嶺。散説如是。是故衆聖懷有空見
鋒起。爲此見佛説第三了義言敎。敎
機起。何唯一人。泛通群聖而説。約一人
前後者非也。旣言二聖亦言互執。其不
一人必矣。義林章中。有敎指憍陳那等。空
須菩提等。唯識料簡云。憍陳那及餘
生聞四諦敎。亦云。由斯群品互執有無等。
如上文。不一人炳然可
一紙
令中根品捨小趣大 義蘊一一紙右
云。此言中根中乘。卽以執空之者
中根。在執有及中道之中也。又此漸悟
之類非定小。又非頓悟。從小趣大故
中根。此解爲以上今謂。第二解者却非
正也。何者。若言漸悟中根者。執有之
類應中根。此類亦是不定性故
一紙
迷謬競興 全不解了之爲迷。少
智邪解名之爲謬。或但不解無明名迷。若
正解邪見名謬。如二十六紙左具釋。義
演云。疏迷謬競興者。問。如何言迷謬者。
答。有二解。一云。小根執法實有
迷也。於其法空全不解故。謬者。
中根人旣聞般若經總撥爲空以爲上理
謬也。以勝解故。卽執有執空皆有
。且如有有迷謬者。以於有
法空迷。全不法空。故妄執法實有
謬。以邪解故。然執空亦有迷謬者。迷
此空故於中道義全不解故名迷。暗計
是者名謬。以邪解故。通二種義亦

二紙
爲除義教 問。第二空教既除初時
有執。何有再除乎。故義林云。須菩提等迴
心趣大。彼聞法空隱密言教便撥諸法性
相都無。何所造修。何所斷捨。佛爲此復
唯識三性等教此文勢。彼此相對以
唯除空執。此中何云雙除空有乎。義演
云。疏如來爲除此空有執者。問。唯除
。何故兼説有耶。答。如來説教。群聖既多。
有執空類應一。説空有。於義何
妨。又云。約一人。先起有執後起空執。今
前説故云除空有執。義亦無違。意就
道第三時教説除空有之言也。故知第三時
教名了義大乘又笠置師會云。般若除
是隱密義。第三中道是顯了義。故無相違。今
謂。義演初義爲優。第二約一人者非也。如
上已破。又以顯密會迂矣。又義林中且約
三教次興各別破執不雙除故不相違
二紙
解深密等 演祕云。疏解深密經説唯
識者。按彼經第一十六紙右云。廣惠當知。
六趣生死彼彼有情。或在四生身分生
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就。廣惠此識
阿陀那。亦名阿賴耶。亦名爲心。爲依止
故。六識身轉。如暴水而有浪生。依淨明
影像起瑜珈七十六初紙全引此文
義演亦同。今謂。引證之文略取其意。非
全文。識相識性五法事理括囊一言立以
識之目。若領會此旨。則所引之文可的證
著矣
二紙
於眞諦留捨 二諦章云。世俗諦四名
者。一世間世俗諦。亦名有名無實諦。二道理
世俗諦。亦名隨事差別諦。三證得世俗諦。亦
方便安立諦。四勝義世俗諦。亦名假名非
安立諦。顯揚論説。四種俗諦皆是安立。前三
可。云何第四亦名安立。勝義諦性自内所
證。爲隨順引生彼智。依俗安立名勝義
。初之三種相可擬宜。第四勝義假名施設。
勝義諦四名者。一世間勝義諦。亦名體用顯
現諦。二道理勝義諦。亦名因果差別諦。三證
得勝義諦。亦名依門顯實諦。四勝義勝義諦。
亦名廢詮談旨諦。前之三種名安立勝義
第四一種非安立勝義下疏一本七
十二右
亦同。義
演云。疏悟證有方者。意云。方者方法也。既
二執於中道。即是悟證眞如之法也。
疏於俗諦中妙能留捨者。意云。依重世
俗諦説。一一諦中皆爲留捨。第一有名無實
諦。謂瓶衣等既無實體。但可捨。有作用
故須留。第二隨事差別諦。約蘊處界辨。然
蘊・處・界通有漏無漏。有漏法捨。無漏法留。
第三約方便安立諦辨。苦集是有漏法捨。滅
道是無漏法留。第四約假名非安立諦辨。
二空門者法捨。二空門之理法留。故云
妙能留捨。又解云。不四重俗諦。但
總約俗諦中説。依他法留。遍計法捨。於
他中。染者能法捨。淨能留義蘊云。疏於
眞諦理悟證有方等者。唯以眞如眞諦
餘皆名俗。淨留染捨。又依他遍計無漏有漏
次留捨已上今謂。此釋與義演文解大同」
二紙
爰引六經 爰周伯溫云。爰訓引。以
爪又會意別作援非也 六經者。一華
嚴經普義熙十四年。北天竺三藏佛陀跋陀羅譯。此云
舊經六十花嚴。又證聖元年。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
譯。此云新經
八十花嚴
二解深密經唐三藏玄弉譯。七品五卷。
解莭經一卷。眞諦譯。與
初五品同本。又相續解脱經一卷。
求那跋陀羅譯。與後二品同本
三如來出現功德
莊嚴經經本四大乘阿毘逹摩經經本未
傳。今攝
大乘論即釋此經中攝大
乘品故取論名
五楞伽經此經前後合有
。今唯有三本
一劉宋元嘉二十年。天竺求那跋陀羅譯。爲四卷。二元
魏廷昌二年。菩提流支譯。爲十卷。三唐于闐實叉難陀
譯。爲七卷。更有
一本。闕而不
六厚嚴經即密嚴經也。玄弉翻譯。
之與今密嚴經
同盖爲此也。大乘密嚴經三卷。日照三藏譯。泰法師
佛地疏云。法師持梵本來。若翻可五六卷許。然未
翻也云云。義濱云。密嚴經是同本也。問。歷覽斯論顚
。援引佛經唯六經。引用解脱・阿含二經以證
七八二識。依佛地經顯四智功德。證成本有種子
引無盡意經。細辨變易生死示勝鬘經説。又説
有情心垢淨本據維摩等。今唯拔出六經
者。答云。若約一部所引。廣通佛地・勝鬘等經。豈
唯六經。今所提擧唯在成第三時唯識中道之宗
。非一部。問。若爾。下論證唯識義維摩經
莊嚴。疏主何以捨彼取此耶。答。取捨非
。取莊嚴者。如眞諦等皆以眞如第九識。如
唐三藏淨位第八加爲第九識。古今大爲矛盾。然莊嚴偈
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准斯文。淨位第八爲第九識煥乎可觀。又維摩經
隨心垢淨之説源出阿含。是故彼經指示如佛所説。又
維摩經或爲空教或爲中道。輿師異説未於一。無
垢稱疏云。依清辨空教。依護法中道。章中亦出
德義云。維摩思益大品空教。疏主取捨盖爲此也。義演
云。又如亦難更引起盡多界解脱經等。但爲
引成。非正證唯識道理。故此不説。言了相大乘
者。即顯現説故名爲了相。若密意説名不了相。泰抄全

二紙
十一部論 十一部論者。一瑜伽師地
彌勒菩薩説。無着菩薩造。
玄弉三藏譯。爲百卷
二顯揚聖教論頌
卷。
前七卷論解此頌。無
著菩薩造。唐玄弉譯
顯揚聖教論無着菩薩造。玄弉
三藏譯。爲二十
三大乘莊嚴經論本頌彌勒菩薩説。無著菩薩造。
釋論世親菩薩造。唐貞觀四年。
波頗三藏譯。爲十五卷。下疏四本(二十六左)云。然莊
嚴論頌文彌勒所説。長行釋者世親所爲。舊人不知總
天親
謬也
四集量論陳那菩薩造。眞
諦・義淨兩譯
五攝大乘論
菩薩造。眞諦譯。三
卷。佛陀扇多譯。二卷
攝大乘論釋天親菩薩造。梁眞
諦譯。爲十五卷
此云梁論。隋逹摩笈多譯。爲十卷。唐玄弉譯。
十卷。無性菩薩造。唐玄弉譯。爲十卷
六十
地論天親菩薩造。菩提留
支譯。爲十二卷
七分別瑜伽論彌勒菩薩
造。未

 八觀所縁縁論陳那菩薩造。唐玄弉譯。一卷。
眞諦無相思塵論同本
觀所縁縁論釋護法菩薩造。
義淨譯。一卷
九二十唯識論世親
菩薩
造。唐玄弉譯。一卷。大乘楞伽經唯識論。菩提流支譯。一
卷。大乘唯識論。眞諦譯。一卷。與二十唯識同本。護法
菩薩更作釋論唯識道論。玄弉所翻。又義淨所
翻名唯識順釋論亦名唯識寶生論。徳光亦作。如
樞要此
疏引
十辨中邊論頌彌勒菩薩説。
玄弉譯。一卷
辨中邊論世親
菩薩
造。唐玄弉譯。三卷。與
諦所譯中邊分別論同本
十一大乘阿毘逹摩集
無著菩薩造。唐
玄弉譯。七卷
大乘阿毘逹摩雜集論安惠菩薩
師子
覺釋合爲一部。唐
玄弉譯。爲十六卷
二紙
此約法門 此下總明漸頓二教及
三時有無差別法華玄賛一十三紙左云。初
時者。諸佛設教略有二種。一頓二漸。頓
即被彼大機。頓從凡夫以求佛果。如勝鬘
經所説一乘。一乘是權。四乘實故。漸即被
小至大機。如此經中所説一乘。一乘是
實。二乘權故。此經多被彼二乘以求
。多是漸教大乘所攝。決擇鈔上十一紙右云。
章約理及機漸入道者。理爲道理。機謂機器。
義演云。問。約機可爾。如何約理以辨三時
答。據實理無三時。今約證有淺深故。理
三時異今謂。決擇理爲道理。義演爲
眞理釋。以證有淺深故。義演爲優。料
簡云。理有淺深。機有漸次。理即從淺至深。
機亦大由小起。對機及理。依漸教門。故深
密經説三時別。又玄賛一十六紙左云。若以
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一・五等。不
一雨普潤三草不同教但有一。其頓悟
之機一果之證。即依此理三時之教。若
機成漸次大從小生。教定有三。應機説故。
理會教名爲一雨。將教就機説三乘法
或三或一。理不相違
二紙
如瑜伽論廣説其相 七十六初紙
深密經第一十六紙右文。如上演祕中引。論中
全引此經故爲論中經。今指論中所引之
故。與章不同。義林章云。述今文者。如
解深密經第一卷瑜伽決擇第七十六
二紙
解深密經 義演云。疏解深密經説唯
説是也。意云。此即是第三時教。然解深密
經中亦廣有三時教。如勝義生菩薩問云
世尊先説有教。是爲希有。第二説有法
空教。亦方世尊重今此時中説不空不有教
更方奇特等。廣如彼説彼經第二十六丁右
云。於今第三時中。普爲趣一切乘。依
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
槃無自性性顯了相正法輪。第一甚
奇最爲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
容。是眞了義。非諸諍論安是處所
二紙
即華嚴中 唯識論第七曰。如契經説
三界唯心云云疏云。三界唯心即十地經第八
卷第六地文。花嚴所説云云演祕云。案彼經
第十九頌云。譬如工畫師不自心
心故畫。諸佉性如是。若人知心行普造
諸世間。是人即見佛了佛眞實性。若人欲
知三世一切佛。應法界性一切唯心
。明詮云。古花嚴第二十六明第六地
云。了逹於三界但從貪心。知十二因縁
於一心中。如是則生死但從心而起。心
若得滅者。生死即亦盡云云新經第三十七
第六地中云。了逹三界心有。十二
因縁亦復然。生死皆由心所作。心若滅者。
生死盡云云又第五十四云。菩薩知三界唯心
三世唯心。而了知其心無量無邊云云疏云。
世親攝論第四無解。無性第四廣解十地經
名體。言唯心者。心・識是一。唯言爲所取
境義。由彼無故能取亦無。不心所。不
故。如若無心所曾得
二紙
此約多分 義林章云。約其多分。即初
成道華嚴等中説唯心是。決擇鈔上十一紙右
云。章約其多分等者。約多分言。言華嚴經
頓悟。據少分説。亦被於漸。言法花唯
漸者。亦據多分。初時説教具被三乘中。
空教亦具頓漸。後三准知。約多分言。
是。約少分言。初説有。次説空。後
雙説。義演云。疏此約多分者。意云。説華嚴
經是頓教者。約多分説。如入法界品。五百
聲聞亦在會座。明知亦通漸教。今據唯被
菩薩大不小起。約此道理是頓教
也。問。佛初成道總未人。即説華嚴如何
舍利弗等六千人耶。答。華嚴法門有
七處八會。不一時説盡此經。不中間
更化群品有教等。故華嚴法界品既在
聲聞而有何爽。問。既云華嚴
而有間斷。如何總得華嚴耶。答。雖
復間斷。流類是同。總名華嚴。猶如大術經
佛向忉利天安居。爲母説法。後時下來説
涅槃經已入涅槃。摩耶夫人知已下來。如
來復從金棺起爲母説法。雖復説法而有
前後。以是爲母説故。總名爲大術經。如
類例非一也。問云。既云聲聞。未審是化
是實。答。亦有斷云。是化。佛初成道未
故。亦有斷云。是實。據此中間度人不
也。問曰。此聲聞華嚴經生領解不。答。初
經説聾如盲。後文殊菩薩發起之後
方能領解十種法門。故此教門通被漸也
料簡上九紙左云。彼經八會非是首末相續説
故。初之七會成道即説。故在初七
。入法界品後時別説。故第八會亦有聲聞
大般若。雖一部十六分相續説。謂
佛成道於至涅槃。所説大義相似聖者結集
以爲一部。故佛化內諸有思。雖前後説
合爲一部。由第八會後時別説。於乃理
皆不相違。上古諸師種種異解。既未
所以皆非。故花嚴經通被頓漸。不唯説
是頓教收。又法華經分別功徳品云。佛説
來壽量品時。八世界微塵數衆生發菩提心
是等文處處非一。如何定判名爲漸。法
花經等唯被漸悟。是故不是定判。若
頓漸隨於□部機及理説者無
二紙
今論所明 上來總明三時漸頓。自下
別判此論。了義燈一本八紙右云。問。若據
。此等諸教是第三時。第三時教普爲
一切乘。今此一論正被何乘。若爲三乘
如何破彼。若唯被大。非第三時。答。破
之文通入三乘。破二乘處令唯入大。又破
彼執彼乘故通爲義演云。疏二
種皆是者。意云。今此論所明唯識教者頓漸
二教皆是也。故云二種皆是。如疏云。若不
姓至無定教者。即頓漸所由也
二紙
若對不定性 法華玄賛一十五紙右云。
今新經。頓教大乘但唯一時。與一大機賛
小起。教被唯一故。漸次大教乃有
。解深密經中云云
三紙
此顯頓漸等料簡上八紙右云。且依
古徳共説。佛教有二。一頓二漸。爲
大菩薩大根大莖頓悟者説。大不小起
故名爲頓。即華嚴・楞伽・大雲・法鼓・勝鬘等
是。始從道樹*於至雙林。從淺至深漸次
説法。初説人天善法。謂三歸五戒業。次説
二乘人空之教。謂阿含等。次説大乘法空
之教。謂般若等。次説一乘無二教。法華經
等。乃至雙林爲四倒佛法身常樂。我
淨佛性常等。初説人天施等善法
。次爲二乘無我等生死。後般
若等令大果。然於其中先執有初爲
空。所執既除説無二果。又先未迴知
即説常樂。恐彼疑生故涅槃時方爲演
此等諸教。從淺至深。大由小起。故名爲漸。
是立者其義可然。定判諸經即不理。
所以者何。如華嚴經云云義林章一十五紙左
云。多分頓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
故。華嚴説聲聞在會。深密亦有聲聞發
。勝鬘經中亦説一乘意生身等。攝大乘説
不定人一乘。法華經中分別功徳品
言。佛説如來壽量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
衆生菩提心。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
法花亦被頓悟。華嚴亦有漸悟之人。若依
覺愛定唯一時無漸次者。即違深密説
三時。若依劉虬定有五時前後次第。復無
文説。然違三時。今總不依。若據衆生機器
及理。可頓漸之教。然不理同於古説。若
機定判一經頓爲漸時增減者。頓
漸不成。決擇上十一紙左云。或立一時
等名時增減。不理教時頓漸不成了
義燈一本七紙左云。爲漸悟教三時。若
頓悟三時別。又所説經非定如是前
後次第判爲三時。並約所説義類相從。望
定性第三時。不爾。華嚴第二七日世尊即
説。可漸悟般若等後方始演説判屬
第三。此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類云云
秋篠云。一約先後者。義前後也。義理淺深三時次第
也。二約義類者。顯此三時類攝諸教文。今謂。此
釋非也。至
下當
通路記云。補己飾宗一云。問。此立
三時前眞諦所立何異。答。眞諦所立定
年月故爲不可。今所立者但可義相
。不前後。若談有義初時教收。若談
空義第二時攝。雙彰空有即第三時。故與
前立其相懸別。問。今定教宗。何故乃約
已説。答。即以三時所説以爲三宗。所
時者非年月時。合道理故名之爲時。但諸
教中與實義合初時教收。與空義合第二
時攝。若合中道即第三時。由此不年月
時。故與眞諦所立異。然解深言
等者。此約教有淺深以立三時之異。有
教理淺故名初時。餘二漸深説爲中・後。此
即同金光明經轉照持三種法輪也。此唯專
義類次第三時相。是故無教不
盡。法相學者陳三時義異義多端。或唯義
類。或義類爲本兼收年月。或亦此。或義
類年月雙存。異義區分一編難定。任學者
各得其宜。問。章今段文若約叙違既約
何有盡。答。深密三時正約年月。以
教有盡過。前後乖違事不攝故。又同
學抄依唯義類傳。正依義燈會深密三時文
義理淺深疏主相從而言。其文且擧
一二。法華玄賛一十六紙深密已云。依
經文。阿含經等爲第一時。大般若等爲第二
。華嚴經等爲第三時。總料簡章云。略示教
者。四阿笈摩等是初時教。諸説空經是第
二時教。華嚴・深密・唯識教等第三時也。然
疏主意非深密文以爲淺深。又明約
淄洲言前後。義燈下文云。經
三時前後。但以類相從有爲第一
空爲第二。俱爲第三。今謂。此釋未穩也。經
文炳然臚列前後叙次第。無聚有
空等義。經中初擧第一時教。言初成佛已仙
人鹿苑説四阿含。陳如等最初得道等。又擧
第二時教。言次於鷲嶺般若經。須菩提
等得道等。此等經文具擧時處人法
一第二等教漸次相繼而起。然經所明三時
正約漸機而立。故疏主釋處處皆同。玄賛
云。若以偏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一五
非一者遮菩提流支一時教。非五者遮劉虬五時
等者等取菩提流支頓漸二教或半滿二教等
 
其頓悟之機一果之證。即依此理三時
之教。總料簡章云。約理及機。漸入道者大
起。乃有三時諸教前後解深密經説
唯識是也。若非漸次而入道者。大不*由小。
即無三時諸教前後又此疏中明言。漸教
法門以辨三時。即有三時年月前後深密
是也。若頓教門即無三時前後次第。淄洲云
前後者。曲文成義。甚難信用。然於
玄奘・慈恩等釋中。未立前後義類之
二門。又玄賛・義林及此疏等皆云解深密經
年月三時前後。何有釋爲類從。皆出
沼公之胸臆。學者擇而居焉。秋篠・笠置等會
釋經第一二等以爲義理淺深本據義燈
張其義。專攀枝條根源之所由。叔
世釋家多有斯病矣。然慈恩等意依深密等
經瑜伽等論三時教。以折一化之始末
華嚴等。違年月前後。會以漸頓。判教大
是足矣。三藏遊于西域諸論師
覈經論。然考慈恩傳等中。無三藏辯
一化之大判。淸涼玄談不分有五分立
。流支此不分意。劉虬五教是分教意。今疏
主意折衷立教。況有典據。所立唯止於此
何及縷立義類相從二門。又日照三藏答
于賢首。唯指智光・戒賢。即當第二・第三之
。依之而推。則梵土論師剖判經論
支那天台・賢首等。慈恩追襲三藏唯依
密等細判。淄洲已下爲通他宗
之難。更立二門以攝遺漏。其義雖巧然
玄奘・慈恩等釋。況孤負經旨遠矣。宗
法相者悉斯大致
三紙
依瑜伽等五無 樞要上本十二紙
云。所被機中有三。初述異。次會同。後
機。初述異者。法華經説。十方佛土中唯
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以
機唯有一機。涅槃亦言。師子吼者是決
定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衆生亦爾。悉皆
心。凡有心者悉皆當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故諸衆生唯有佛性。准天親攝論
云。上乘・下乘有差別故。菩薩聲聞各有
。不獨覺・不定・無性。有別廣教則分
二。獨覺・無性皆無別藏。十力等中。根上
下。智力亦唯有二。准善戒經・持地論文
二。一有性。二無性。無始法爾六處殊勝。
有性也。唯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無性也。
法華經。亦可三。求三乘者授以
三乘。故彼論云。四種聲聞不趣寂增上慢
而受記故。有果乘故。但説三。依
亦有三。如病人有三。一若遇
良醫。決定可差。菩薩也。二遇則差。不遇不
差。二乘也。三遇與不遇皆不差。無性人
也。又云。又勝鬘經云。謂離智識無聞非
法衆生。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求聲聞
聲聞乘。求縁覺者授縁覺乘。求大乘
授以大乘。是名受正法能荷負四種
重任。此中以通從別。有性爲三。無性爲
瑜伽論倫記一下初紙右云。其五種姓義名
楞伽經所明五種。無無性有情終不
成佛。以別義菩薩闡提終不成佛。按
此論所明五種。其決定及無性終。不成佛。新
舊諸師立破道理略而不集數文
五種。非全具一處。故傳教師破云。瑜
伽無五性文。然佛地論第八紙右五種
了云。如餘經論廣説其相。其指餘論
瑜伽論也靖邁師等亦依瑜伽五姓種
矣。初三後一出在第三十七十九紙六十七
紙右五十二十一紙右第四不定出于第二初紙
第三十七云。補特伽羅略有四種。一者住
聞種性聲聞乘可成熟補特伽羅。二
者住獨覺種性獨覺乘可成熟補特
伽羅。三者住佛種性無上乘可成熟
補特伽羅。四者住無種性善趣
成熟補特伽羅。諸佛菩薩於此四事
成熟。第二云。復次此一切種子識。若般涅槃
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
三種菩提種子。料簡上四十八紙右云。諸教
所被總有五種。一聲聞種性。謂由身中唯
聲聞無漏種子。二獨覺種姓。三菩薩種姓。
前可知。四不定種*姓。謂有三乘無漏種
。或闕隨一種餘二種。由縁轉變不
故。五無種姓。謂無三乘無漏種子故。瑜
伽論第二説云云云又瑜伽論三十七云云
三紙
此論第三 此釋阿毘逹摩經頌文也。
彼頌云。由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
賴耶。勝者我開示。論三十九云。已入見道
菩薩衆得眞現觀名爲勝者。彼能證解阿
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爲開示。或諸菩薩皆名
勝者。雖見道前未解阿賴耶識。而能
信解求彼轉依故亦爲説。疏四本十七云。論
已入見道至正爲開示。述曰。下第四句入地
菩薩名爲勝者。彼契唯識故能證解阿賴
耶識。不誹謗分別我執故。我世尊正爲
開示。自位已得。令其重明淨。今更示之。後
地未得令其進修。今爲開示也。問曰。若爾。
地前不爲説者。何以得聞。何所造修。後
地時得眞唯識。論或諸菩薩至故亦爲説。
述曰。不地上地前。菩薩皆名勝者。佛皆
爲説。地前雖猶未證解。而能信解不
誹謗。希求此識轉依之果故亦爲説。我即世
尊自指稱也。開示對於若我若法。皆准
解。不地上。已前同故。攝論第二但有
更無後解此稍別
三紙
無性有情 論三之十九左云。阿陀那識
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
。恐彼分別執爲我。疏四本十
八紙左
云。論無性有
至故名甚細。述曰。五種姓中。無性有情・
解其源底故説爲甚深。此唯凡
夫。餘二乘種*姓決定者若凡若聖不
。謂不證故名甚細。通逹者。謂無漏道
眞證得之。彼不證故非爲説不通逹
義演云。疏無性有情不能窮底者。意云。此論
唯被二種*姓人。若趣寂種姓及無性人而
被也。何以故。以無姓不底故。問
曰。若證小法全通逹不能窮底。既
總不解。如何云不能窮底。答。無失也。如
人雖其文而不義。又有一人文義俱
解。雖二人有異一種總名其義。今
此無姓有情亦如是。雖總不解亦得
能窮底
三紙
及不定姓 義演云。疏及不定姓趣菩
薩者。然不定姓有其二類。如有一人
聞・菩薩種姓。有一人獨覺・菩薩種姓。更
一人三乘姓更更有一人但菩薩
獨覺姓。今唯識論被菩薩姓
二乘*姓。雖不定姓。此教不被。疏
於此故云菩薩者。義林章一本十
六紙右
云。故
唯識云。唯我於凡愚開演。非不定及
定姓故。此依證果。決擇上本
十一卷
云。章故
唯識至及定*性故者。此即釋成一教被
頓漸。唯識説彼陀那之教。不凡愚
之。不定姓聲聞。今者教不此。不定
*性等即得爲漸頓教也。言定*性者。定*性
聲聞。問。論自言愚即趣寂。如何今取趣寂
耶。答。趣寂之中有愚。遮愚法之趣寂
。不不愚者。若不爾者。愚・不愚二類何
別。疏解愚即趣寂亦同於此。若言定*性是
大乘定*性者。理爲不可。所以然者。陀那
等教本爲彼説事極成
三紙
依楞伽經 十卷楞伽第二十七左云。復
次大慧。我説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爲五。一
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
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
者無性證法。乃至十九紙左大慧。何者無性乘。
謂一闡提。大慧。一闡提者無涅槃性。何以
故。於解脱下信心涅槃。大慧。
一闡提者有二種。何等爲二。一者焚燒一切
善根。二者憐愍一切衆生。作一切衆生
。大慧。云何焚燒一切善根。謂謗菩薩
是言。彼非順修多羅毘尼解脱
諸善根。是故不涅槃。大慧。憐愍衆
。作衆生界者。是爲菩薩。大慧。菩
薩方便作願。若諸衆生不涅槃者。我亦
涅槃。是故菩薩摩訶薩不涅槃。大
慧。是名二種一闡提無涅槃性。以是義
決定取一闡提行。四卷經第一二十三紙右云。
復次。大慧。有五無間種。云何爲五。謂聲
聞乘無間種性。縁覺乘無間種*姓。如來乘無
間種性。不定種性。乃至二十五葉右大慧。彼一
闡提非一闡提。世間解脱誰轉。大慧。一闡提
二種。一者捨一切善根。及於無始衆生
願。云何捨一切善根。謂謗菩薩藏及作
惡言。此非順修多羅毘尼解脱之説。捨
一切善根故不般涅槃。二者菩薩本自願方
便故。非般&K99;涅槃一切衆生而般涅槃。大
慧。彼般涅槃是名不般涅槃法相。此亦到
闡提趣。大慧白佛言。世尊。此中云何畢竟不
般涅槃。佛告大慧菩薩。一闡提者。知一切
法本來般涅槃已。畢竟不般涅槃。而非
一切善根一闡提也。大慧。捨一切善根
闡提者。復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所以
者何。謂如來不一切衆生故。以是故菩
薩非般涅槃
三紙
依大般若樞要上本十三紙左云。依
般若經第五百九十三二紙第十六會云。在
白鷺池側説時。善勇猛菩薩請言。唯願世尊。
愍我等爲具宣説如來境智。若有情類。
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
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
此法已速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
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
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
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
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唯願如來應正等
覺爲答所問。此經唯説有種性人入聖道
。故無第五無種性人・大悲闡提。又漸善
人未聖。此亦不樞要云。大莊嚴
經第一卷種性品説種性。三乘定及不定
四同瑜伽。第五性中説二種。一時邊。二
畢竟。時邊。法華玄賛亦同此説然論現文
有性立三性別無性分二類不定性。是
故惠日論且准現文不定性。疏主
就一論顚末不定性以入有性中攝。
何以然者。論云。決定及不定。不退或退隨。
縁如次第品類有四種。此中遇縁退*隨
是不定性也
三紙
莊嚴論等 大乘莊嚴論第一十六葉左 
云。種性有體由四種差別。一由界差別。二
信差別。三由行差別。四由果差別。由
差別者。衆生有種種界無量差別。如多界
修多羅説。由界差別故應知三乘種性有
差別。由信差別者。衆生有種種信得。或
因力。或縁力起。能於三性差別
則亦無信差別。由行差別者。衆生行行或
進。若無性差別則亦無行差別
果差別者。衆生菩提有下中上。子果相
似故。若無性差別則亦無果差別。乃至十九
十左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
一者時邊般涅槃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時
邊般涅槃法者。有四種人。一者一向行
。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脱分善根
四者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
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涅槃
*文樞要上本十六紙右云。總而言之。涅槃
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唯説一。攝
論據有性利頓根以明。但分上下。善戒經
有無類別有無二性。又涅槃依有性
利鈍以分二。無性爲一故。病於分三。法華
不定。不別分別總相説三。般若説請
八道。説有性無性。勝鬘喩四類檐
不定性。以通從別不三類故。十五
紙右云。楞伽所説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
邪見者。後是菩薩具大悲者。初者有入涅
槃之時。後心不爾。以衆生界無盡時故。
無性有情不成佛故。大慈菩薩無成佛期
然第五性合有三種。一名一闡底迦。二名
阿闡底迦。三名阿顚底迦。一闡底迦是樂欲
義。樂生死故。阿闡底迦是不樂欲義。不
涅槃故。此二通不斷善根人。不信愚癡
覆蔽故。亦通大悲菩薩。大智大悲所
熏習故。阿顚底迦名爲畢竟。畢竟無涅槃
故。此無性人亦得前二名也。前二久久
成佛。後必不成。楞伽但説前二名
性闡提。莊嚴通説有性・無性二種闡提
瑜伽楞伽二種斷善。果必當成。因現未成。
斷善根故。楞伽大悲。因現定成。果必不成。
衆生界無盡時故。無種性者現・當畢竟
二俱不成。合經及論闡提有三。一斷善根。
二大悲。三無性。起現行性有因有果。由
三人及前四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
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
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
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論增上・不善根
而成佛者乃至楞伽依有性以辨當成不成
五不無性。莊嚴論中具別分
因果之性俱不現行。第五離二不大悲
瑜伽總談生類性之有無。雖五種。第五
之中不大悲及斷善者。大乘有性衆所
。定性二乘及無性者人所悉。如瑜伽
六十七決擇中説。問。何故楞伽不無性
瑜伽不大悲闡提。答。教所被機時衆別
故。楞伽爲大悲菩薩是第五性五種種姓
皆談有故。遂隱五中無性論。瑜伽據
五性類別。縱斷善者入前性中。據用雖
種體有故。大悲斷善則是第一。或第四中
但説無性第五中。所以不大悲菩薩
決擇六十七有五難無性有情。乃至。答。即
云云樞要具引
三紙
二明論宗體 義林章一十六紙右云。夫
宗者崇尊主義。聖教所崇所尊所
主名爲宗故
三紙
執離心所取 義演云。疏執離心外
至能取所取者。問。執所取心外。執
云何言心外耶。答。執實能取是遍計所
執非依他心。故稱爲外。又執他心實有
是自心外也今謂。第二釋選矣
三紙
以甘露法 十地論一二十七右云。偈言。
渴思冷水。如飢思美食。如病思良藥
衆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甘露法
*文探玄記十二十七右云。論經四種此中唯
二。具釋如論。但世甘露有四義。一除
水。二遣飢如食。三療病如藥。四生
蜜。是故況所聞法*文此據淨影十地
記二三十四左義演云。疏甘露法者。略有
。一云。拔苦。既聞受此法能出離生死
二云。濟命。意云。既得甘露。二種無我觀法
常修習時。速出生死快樂果。豈非
。此即上古諸法師解
四紙
離於廣略 演祕云。疏製三十頌離廣
略者。有云。瑜伽等廣。二十論略。異前二論
廣略曰。未必然矣。但表
廣略。何要指斥
四紙
雖具明識也 西明云。總相分別。唯
識爲宗。別即境・行・果三。此釋不法苑
義燈一本十
三葉左所引
義演云。疏雖具明諸法皆不離識
者。是此釋伏難。謂有難云。此論中既具明
色・心・心所・不相應・無爲等諸法。何故唯以
唯識宗。答。雖具明諸法。而皆不
故。所以但用唯識
四紙
一文二義顯故 瑜伽八十一初紙右
云。云何爲體。謂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
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
一切所知境界*文舍五十三紙左云。天愛
文迷義。薄伽梵説義是所依*文增明記
十八紙右云。解云。又義本影如前已述。若
義理其文者。義是所依。文是能依。若
言説知義者。文是所依。義是能依。今
後門故云文是所依等。決擇鈔上十八紙右
云。章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約能所依。義爲
所依。文是能依。據能所詮文爲能詮。義爲
所詮。文爲所依。義爲能依。今依能所詮*文
瑜伽倫記二十一下二十三
紙左
云。第一釋體言
經體有二。一文二義者。擧後文義以釋
。言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由文顯義以
能所。或有義起説。則義是所依。文
是能依。今依前義以明能所。若文若義幷
是所知。故云二種總是名所知境界。此中文
本顯幷詮義故。是義所依義。唯取顯顯
義能本法十義。生物解故。依而顯
故是能依。能依與所依和合生物解。是故
文義作教自性。又解。理實但取文爲體。然
無義之文不解故兼義而已*文體有
三種。一剋性體。二所依體。三所爲體。具六
文十義爲經體者。淄洲最勝王經疏一九紙右
云。次明經體者。初出教體。次辨聚集。出
教體中總有五門。一攝相歸性體。二攝
識體。三攝假從實體。四性用別論體。五
總攝諸法體。此五門中。初辨五體。次明
。初辨體中。前之四門如本法苑總聊
簡義林廣説。五總攝諸法體者。據實亦是性
用別論門。今更廣明。以説故。故瑜伽八
十一云。云何爲體。所謂契經略有二種。一
文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
一切所知境界。又云。如是建立諸經文
義體已。故得名爲總攝諸法體。言文義者。
論云。文有六種。一者名身。二者句身。三者
文身。四者語。五者行相。六者機請。此中正文
唯文身是。餘名文者。名句從所依。語
。行相約所顯幷能説者。機請據能起。相
從名文。故論云。如是六種皆顯於文。由
顯義。是故名文。義有十種。一者地義。謂九
定地及十地等。二者相義。謂諸法體相。三者
作意義。謂諸作意等。四者依處義。謂事依處・
時依處・數取趣依處。五過患義。謂可呵法。
者勝利義。謂可讃法。七所治義。謂雜染
法。八能治義。謂淸淨法。九略義。十廣義。此
中依所詮及所爲並名爲義。十俱所詮。依
處之中補特伽羅亦是所爲。爲此有情
故。且取所詮。六文十義俱經體者。有
三義。一剋性體。二所依體。三所爲體。文爲
能詮。義是所詮。就能詮中。名句二法體是能
詮。即剋性體。文及語二是所依體。故成唯識
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爲二所
。語者是聲。由名句之爲語。故成唯
識云。語不能詮故從能依能詮體。行
相通二。謂剋性・所依。但約所詮及能説者
其行相故。行相體即聲名句文。故通
二種。機請名文。是文所爲或爲請起文。故
機請名爲文者是所爲體。所詮體中補特
伽羅依處通是剋性及於所爲。亦爲此補特
伽羅彼伽羅。説彼伽羅即是所詮也。依
處少分・餘九並是剋性・所詮。此言義者非
唯道理。但所詮者幷得名義。故總攝體有
三義。然三科法相出體性者並是性用別論
門收。此之五門偏據大乘。三科法相通
故略不具述已上
疏文
今謂。此釋尤好。論記
幷料簡等皆疎遠矣
四紙
龍軍論師等義林章一本二十四
紙右
云。能
詮文中復分爲二。一者龍軍論師・無性菩薩
及佛地論一師所説佛地論第一右擧二説中一
師。對法抄中引無性・佛地二
論之
無性論一初紙
云。此中即是隨隨八時。聞
者識上直非直説。聚集顯現以爲
軍論師者。俱舍破我品第三十之
三紙右
云。昔有大徳
名曰龍軍。三明六通具八解脱。淸涼華嚴玄
談疏云。龍軍・堅惠論師等並立此義。鈔二十
二四
云。唯識疏指無性論如是説。不
正。義演云。佛地一師者即龍軍論師。與
同計故。料簡末七十七
紙右
云。又解。無性且約
親縁自心現以爲教禮。非佛等所説
本教*文泰鈔云。然無性菩薩意者即許
佛有十八界。亦許佛説法無性論第四卷
六紙左云。十地經於彼經中菩薩十種地義。此
即安立十地行相。名句文身識所變現
集爲體。謂彼聖者金剛藏識所變影像爲
上縁。聞者身中識上影現似彼法門。如
展轉傳至於今説名爲教。又第五卷三紙左
四淸淨名圓成實。彼第四淨云。謂諸大乘
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淸淨縁故。非遍計所執
自性。最淸淨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若
佛説。如何等流。又彼論云。受用變化即是
後得智之差別。故知佛身亦化所變説自心
。亦依親言。問。既言佛説。佛無熏習。如何
識上聚集顯現。答。由佛世尊具陀羅尼。於
一念中一切法。是故念念聚集解生。刹那
遍知一切法故。又勝莊梵網述記上本四紙右
云。西方自有三種釋。第一那伽犀那。此云
龍軍舊俱舍破我品
那伽斯那
彼云。佛果無聲徳故。楞伽
經第六卷云。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説
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
其中間一字。大般若經第四百二
十五云。我從成道已來不一字。又金剛
般若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我。是人
邪道。不如來。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故知如來地無色聲徳。若依此説。但聞者識
以爲教體。如無性攝論云。聞者識上聚集顯
現以爲經體第二安惠論師云。如來慈悲本
願力故。如來識上文義相顯。若依此説。但説
者識以爲經體。一切有漏識上所有見相皆
是遍計所執性故。非是經體第三護法菩薩
云。正以説者識爲經體。謂如來教淸淨法
界所流出故。兼以聞者識經體。能生
然考安惠義義燈第六四十三左
安惠意同。彼云。據增上縁佛所現
實有情能感者變。如文義等。笠置云。此
無性等釋同學抄三
之五葉左
義燈一末十二紙左
已云。問。佛無相見。誰能説耶。答。准
無性等釋聞者識上聚集顯現。佛實

四紙
謂佛慈等 義演云。疏謂佛慈悲本
願縁力等者。即是如來因中行菩薩行時發
願云。衆生見我者。於自識上文義相生。佛
説法。由本願縁力故。又由衆生有
根力故。即衆生自識上有文義相生也
謂。佛願文義相生者鑿説也。佛以慈悲
樂説法度生。此謂本願。非必願文義相生
義林章中明護法等意云。此師意説。衆生本
願願佛説等。翻此可
四紙
唯有智悲 演祕云。問。言唯定等
文義。既但三法。應色身。答。有
。一云。亦無有所見者。亦唯能見識之變
矣。如文義等。二云。佛離戲論名等故。依
本願・大悲現色身物覩益。故非戲論
色身故。詳曰。按佛地論・此論第十。前義
本。至文自悉。義演云。又此龍軍論師説。
如來有十七界而無聲界。爲説法故。然
法愛名等皆是戲論法故。唯有十七界。若佛
身中亦成就聲界。若約身中論。即有十八
也。又此師許十地菩薩有漏無漏心中皆
説法故。此不化佛他受用佛説法也。
即五位中菩薩皆是其可聞者自意識上文義
相生故
四紙
若依自識等演祕云。疏若依自識者。
聽法者識名爲自識。問。佛無文義。有漏識
變云何言似。無所似故。答。有二釋。一云。
名等佛識雖無。然聽法者謂佛實説故。自
心上有似文義。雖本質所以名等。似
內心故亦無失。如似我。向內似故。二
云。似佛無漏。非文義也。無所以故。文義
之言相從來矣。詳曰。後義難依。本明教體
唯辨漏無漏故。有云。七地已前有漏
心位而過少故名似無漏。非影・質
也。詳曰。疏意通言諸有漏心所變文義
唯七地。豈地前等不佛説。若許聽者。
自識所變豈不似無漏耶。既得似。
故前釋善。問。佛若無言。林葉等喩而何以
通。答。據其縁諸有情變法解
我已説。如手中葉。未所縁。衆生自心
法解我未説。如林中葉。約
説不説
四紙
無漏心現等 義演云。疏無漏心現即
眞無漏文義爲體者。即是菩薩後得智上有
眞無漏文義相現
四紙
大般若等 大般若四百二十五十八紙 
云。我曾於此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義中
一字。汝亦不聞。當何所解。何以故諸
天子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義中。文字言
説皆遠離故。由此於中説者聽者及能解者
皆不可得。一切如來應正等覺所證無上正
等菩提微妙甚深亦復如是。文殊問經下五紙
云。雖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
我亦不一字。何以故。無可取故義林
章中更擧涅槃。然明一字不説之義
三證。故此既及義林章並置等言
五紙
論説爲體 至下具釋義演云。疏論
説聚集顯現爲體者。此即引論證佛不
也。但是衆生自識心上文義聚集爲體。佛
實不説法。此即是無性攝論文。無性菩薩
此計。佛地一師者即龍軍論師。與無性
同計故
五紙
護法親光等 親光菩薩即佛地論主
也。義林章一本二十七丁左云。護法等説。諸教
體者。謂宜聞者本願縁力如來識上文義相
生。實能所詮文義爲體。此師意説。衆生本願
佛説。如來識上文義相生。聽者識心既
佛説。亦有是似文義故。昇攝
喩經説。佛取樹葉以問阿難。比其林葉所
有多少復吿慶喜。我未説乃有爾所。故
諸經首佛皆教如是我聞然佛地第一
二有義。此外別無親光自義。上龍軍等説
即佛地第一有説之文。今護法等説即佛地第
二有説之文。是故下九丁右云。佛地論中唯有
二種。一攝境從心上龍軍等意二性用別質今護法
等意
五紙
瑜伽論等 第六十四七紙左云。謂有問
言。我於諸蘊異不異常無常等。或有
無義利。故不記別。如昇攝彼葉喩經
中如來自言。我所證法乃有爾所而不
。何以故。彼法不義利故。或有
故。不記別顯揚六十二紙左云。如
攝*彼葉經説。有無量法。我已證覺而不
。何以故。彼法能引無義利故。三甚深故。
記別識身足論第三八紙左云。昇攝波
林契經
五紙
叔攝彼葉喩經 略纂十六二十紙左云。
昇攝波者樹名也。即舊申式林者訛也。即佛
阿難。林中葉大小處也。是此胡樹。佛在
樹下座。若阿難非林中倫記十八上
紙右此文同。二十四上十六紙左舊云申恕
其形似此方胡椒樹二諦章曰。涅槃
經第十三卷。迦葉菩薩白佛言。昔佛一時在
恒河岸尸首林中。爾時如來取其樹葉
比丘其多少。乃至未所説法如林中葉
等。玄應音義二十四三紙左云。昇攝沙葉經亦
申恕林。或作申恕波林。樹名也。此譯云
實大。舊言葉喩多少經是。義演云。西國有。
此方無。亦不翻。決擇鈔上本
二十二右
云。章昇攝
波葉喩經。有經所昇攝波葉喩事
攝經。一切經別無此經。今助釋者。或西方
有未至此。或復西方而今散滅不
。談實別有巳上今謂。撿貞元錄。此經別
有一卷
五紙
二十論説等 淸涼花嚴玄談二十一
二十二
紙左
云。謂若聞者爲增上縁則佛心相生。
若佛爲增上縁則聞者相生。故云展轉增上
力。如來之識及聞者識名爲二識決定。成
本影之教二十唯識述記下三十五右云。論彼
諸有情近善惡友邪法。二識決定。述曰。
此申共許。如彼能縁識境。一切有情
或近善友正法。或近惡友
。如四親近行。近善智識聞正法。正性
決定。能教者識成悲決定。能聽者識成惠決
。近惡友時成邪定亦爾。即能所教二識
決定。或近善惡二種友故。其能近者各成
正邪二識決定。準此下釋即能所教二識決
定。前解爲是。若準舊論。今此難中文既隱。
其能近者各隨所應於邪正二識決定。後
解爲是。然文既含隱。二解並得。任情取捨。
義演云。疏展轉增上力者。即是佛・衆生展轉
互爲增上縁力也。由佛以增上力。遂應
生機之説教。由衆生善根力故。遂感
來出現説教。二識成決定者。即佛識及衆
生識名二識。成決定者。佛識定説法。衆生
定聞法故名決定。演祕云。疏二識成決定
者。此有二釋。一云。説者成悲決定。聽者惠
決定。二云。申善惡二友。令能近者成
於邪正二識決定。問。有説法者。依餘心起
法不解。近惡生善近善返惡。決定之義
而安在乎。答。據多分説。或爲遠因
五紙
言不説者等 對法述記一本云。言
者密意説。於眞如性・計所執中説法
故。於依他起唯假似説。都無實説。義林章
云。言不説者是密意説。於眞如性語言
故。實無諸事故。波若云。音聲尋我不
等。具辨不説之意唯識論料簡。料簡
七十二
紙右
云。若爾。如何前師所引諸聖教文皆
不説。答。此依別意是言。實非
來絕無言説。何者。一依諸佛自性法身。如
來無言説故。二依諸佛自受用身故云
。唯佛所知非餘境故。三約諸佛所説
異故云不説。佛不説不諸佛
故。四佛不文字故云不説。佛知
諸法離文字故。五約圓成眞如之理故云
不説。眞如理中無言説故。六約依他縁生之
故云不説。縁生虛幻非實説故。七約
計所執自性故云不説。妄情計度性都無故。
八佛所説非聞者識親所縁縁故云不説。親
所聞者自所變故。以此八門佛經中不説
法言。攝義皆盡。法身如來不説法者。如
剛般若及涅槃經第十四等自受用佛不
者。既諸解境義唯知故。無異説故名
者。如般若論及涅槃經三十九等
*隨文字不説者。如楞伽經第八卷
。約圓成中不説者。如大般若三百六
十四及五百七十一等。依他起名不説者。
涅槃第十四卷及無垢稱第一卷等。約
執性不説者。涅槃經第二十六及般若等
處處皆説。約親聞不説者。諸經所説
唯識皆是。此即如來由知想加。於一名中
無量義故云不説。自有多端。未
。即執爲
五紙
此釋雖二後解也 義演云。疏此釋
雖二者。即佛説不説法二師釋也問。四重出
□皆以文義體。爲説者文義體。
聽者識上上義體。答。有三解。一
云。若據無性・龍軍師云。唯取聽者識上文
體。以佛不説法文義故。二云。若
護法師。唯取能説法者文義教體。即取
佛本質聲名等以爲教體。不聽者識上
聲名等體。何以故。以影像聲名通漏無
漏三性等故。三云。亦通取説聽二人識上文
體。以解故。故得教體
五紙
總論四重 初總明出體後屬當二
。義燈一本十三紙左體性別中。第二叙
異釋又二。初叙異。次詮簡。三自釋。初叙
中。陳列三四五六八門之別。更示八門漸略
之法。次詮簡中別白諸門異同過失有無。更
新立漸略之則。指斥古略之非異法。太有
義理。學者應當依用
五紙
一攝相歸性 義林章一本二十六丁
云。
一攝相歸性體。即一切法皆性眞如。故大波
若經理趣分説。一切有情皆如來藏。勝鬘經
説。夫生死者是如來藏。無垢稱言。一切衆
生皆如也。一切法皆如也。衆賢聖亦如也。
於彌勒亦如也。諸經論説如是非一。
一切有爲諸無爲等有別體法是如之相。譬
海水。隨風等縁擊成彼相。此波之體豈
水乎。一切諸法隨四縁會成其體相。然
如。有漏種子性皆本識也。亦復如是。
故皆無記無垢稱經二菩薩品第四
十三丁右
云。一切有
情皆如也。一切亦如也。一切賢聖亦如也。至
於慈氏亦如也
五紙
二攝境從心 義林章一本二十七
丁右
云。二
攝境從識體。即一切法皆是唯識。花嚴等
三界唯心。心所從王名唯識等。如是等
文誠證非一。對法抄中言。攝餘從識意亦

五紙
三攝假隨實 義林章一本二十七
紙右
云。三
攝假隨實體。即諸假法隨何所依。實法爲體。
瓶等四塵爲體。諸不相應色心分位。
即以所依分位體。對法論説。不相應行
色心等中是假立故。是説不害等即無瞋等
此類非一。義演云。疏三攝假隨實者。意説。
攝假隨實以聲爲體。謂名句文是不相應假。
色心分位不於聲。要由於聲名句故。
故假依實。實聲爲體也今謂。此總論
。至下別論教體。義演約教似方者。性
用別論亦可准知
五紙
四性用別論 義林章一本二十七
丁右
云。四
性用別論體。色心及眼各別處故。瑜伽等説。
色蘊攝彼十處界等。此類衆多。義蘊云。疏性
用別論至十處全者。此以色心實法性。
不相應等假法爲用。蘊・處・界中各別處攝故
別。論云色蘊攝十處全者。意顯色蘊之
上非自餘假法。瑜伽不色蘊攝彼名
。但言十處。故知即據性用別義演
云。疏四性用別論至彼十處全等者。意云。此
百法體。言色心假實各別處收者。色
蘊攝彼十處。謂根境等。等者等取法處實
也。名句文是假即法處攝。意識縁故。是
不相應行蘊攝故。聲即是性故色處收。名句
文等即是用故法處攝。心即是性。意處收。四
相等是用。法處收攝。此意證佛實説法。何
以故。依佛聲上有名句文今謂。准章。
等字等取十界等。義演云取實色者。非
也。決擇抄上本二十二丁右云。章性用別論至十處
界等者。此有二義。一既言色蘊攝十處界
此即攝境而各別論。二但言十。不
。此即色心而別説也。瑜伽論五十四六紙左
云。如色蘊。如是乃至識蘊。謂色蘊攝一蘊
全・十界十處全・一界*一處少分・六有支少
分・處非處少分・七根全略纂十四・七紙右。倫
記十四下十四丁右
五紙
上來體訖 上總論出體。此別辨
教體分爲配屬耳。若准義演。上來等二句
于性用別論下。或疑後人誤以義演
本疏中
五紙
自識所變 又明義爲四理不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左
云。依前第二攝境從
。若依根本能説法者識心爲體。若取
能聞法者識心爲體。故天親云。展轉增上
力二識成決定
六紙
幷言佛説別論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左
云。依前第四性用別論。唯取根本能説法者
識上所現聲名句文以爲教體。假之與實義
用殊故。十地論云。一者聲。一善字。義演云。
疏自識所變等者。此約佛不説法所有。即是
第二攝境從心。名句文但於自心上現。不
佛聞若並言佛説法。即名句與聲各別
處收。即是第四性用別論。故云上來第二第
四體。決擇鈔上本二十四丁
云。章依前第
四相用別論至義用殊故者。謂即第四相用
別論。出體之者唯取如來能説法者等。何以
故。是根本故。如來識上聲與名等假實異
故。名義用殊也。若是菩薩等名能説者。此
論中不取。非根本今謂。疏主亦取
薩疏主然此論主無説法。取後解
六紙
聞者眞教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右
云。依
前第一攝相歸性。教即眞如。般若論説。應化
眞佛。亦非説法者。説法不二取。無説離
言相。故知教體性即眞如。義演云。疏聞者似
法説者眞教者。意云。眞教即佛説。眞無漏法。
似者衆生聞法名似無漏法。此證佛説法
□云。今以義准。設佛不説法亦得似。問
曰。佛既無言説。如何名似。答。佛雖無
。然衆生見佛謂佛實説法。遂生説法之
解。所以名似也。前解爲勝。然俱從法界所
流。即以眞如體。有難云。有漏心實可
似。無漏心實。如何稱似。此亦不然。但不
親得境影而名縁名爲似也。言眞教者。即
眞無漏本質之教名爲眞教。諸佛所説法皆
眞如流出故名眞教今謂。眞教之言
上似法。非眞如等流故云眞教
六紙
淨法界平等等 謂法界等流如下具

六紙
能説能聽等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紙
云。
前第三攝假隨實。一切內教體唯是聲。由
名句文體是假有。隨實説故。對法論説成所
引聲。不名等成所引
六紙
對法論聖説 對法第一七紙左
十一中第八。其中第七世所共成聲者。謂
世俗語所攝。第八成所引者。謂諸聖所説。第
九遍計所執者。謂外道所説。具如彼論
釋成所引演祕四釋・義・蘊不釋・百法潞府
疏二釋・花嚴決擇記一釋。都合七釋皆與
同演祕云。疏成所引聲者。略有三釋
一云。十二分教是成滿聖之所引生成所
。二云。成滿聖者爲諸有情設言教
道理之所引起成所引。三云。成謂成
實。實謂利樂所起之聲名成所引詳曰。前二
義局。第三理通。對法論云。成所引聲謂諸聖
所説有學不可滿聖者故。若言自分滿
亦名滿。兼有學者。准此可通。然亦有濫理
明也。今爲釋者。成者成就即得異名。諸
聖人莫有學及無學者但利。爲
起言教名成所引今謂。諸釋未可。疏
主對法論述記一末二十
一紙左
云。成是滿義。成滿諦
諸聖共許因成起説名成所引義蘊一
四紙右云。對法論云。成所引聲者。此文意證。
攝假從實不名等。但説引聲即攝假名
實聲也。言成所引聲者。成就無漏人所
引之聲也。或云。成者實也。謂眞實利益衆
所引之教名成所引聲已上又淸涼花
嚴抄云。雜集論者。亦證唯聲爲教體也。既
聖説明非名等爲教體也。又決擇記
云。圓成實性所引聲也。百法潞府疏云。成所
引聲者。謂諸聖者成立教理引發之聲。或成
所作智所引言教之聲名成所引聲
六紙
雖出四體違背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左
 
云。此中四體約義用分。不眞俗法相理
故。雖説一體義不三。即一一法各各有
此四種體故。説諸法體此應
六紙
今此論體二性故 此下約三性五
辨體。義林章一本
三十二紙左
云。於此四種出
體之中其所應圓成等及相名等三性
五法各別出之唯大乘義。大乘中雖蘊・
所・界等三科之法。體性易故復濫小教。故
之。三性體性略而言之。遍計所執體
唯我法。性相都無。依他圓成各有二體。一者
有漏無漏門。諸無漏法皆名圓成。故攝論説。
若説四淸淨。是即圓成實。諸有漏法皆依他
起。二者常無常門。諸常住者名圓成實。即唯
眞如圓成實攝。瑜伽論説。五法之中唯説
如是圓成故。一切有爲皆依他起。依他衆縁
而得記故。其前教體攝相歸性唯圓成實。
自餘三體可二説。無漏有爲通二性故。
五法體性如五法章。義準應悉。餘一切章
此門中已略顯示。更不別顯。準義知之。
此中所説義理硏尋。皆是大師別加訓授。傳
者實雖文拙。而此義或可觀。冀諸有智委
詳審眞釋五法于論第八卷
三十三紙
云。彼説。有漏心心所法及似所詮
説名爲相。似能詮現施設爲名。能變心等
立爲分別。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
已上
論文
此釋七十四等意。更中邊・楞伽・
攝論。此會四處論文。欲知往見
六紙
此所詮體名等 此約能所詮。於
取能詮正爲教體。義演云。疏此所詮體
至即聲名等者。意云。此約教理行果以出
教體。此名等所詮謂唯識境。境即眞如理也。
是正智所縁之境故。喚理名境。正行者
即有爲正行。是無漏智道諦也。果者謂菩提
涅槃。通有爲無爲二種果也。能詮者即聲
名等。故所詮能俱爲論體
六紙
經體雖二等 義演云。疏經體雖二至
正教體故者。二者謂一文二義。觀此疏意。通
伏難。伏難云。經既説文義二種何故不
義爲教體。唯用聲名等教體耶。答。
實通取無妨。但謂聲名等是能詮。由
詮名等義得顯故。所以偏取聲名
也。故聲名等爲正教體料簡末四十六紙
云。
總分別者。依瑜伽八十一攝釋分初説云云
解云。文是能詮。義是所詮。依能詮文
顯故。故説文是義之所依。文之與義俱
説聽了意識。故説文義所知境。此中
意説。文義俱能生解心故。故能所詮總名
教體。顯揚十二初紙亦同彼論。文義大別。理
實能詮總四法體。於彼論中但説文者。存略
故也。既爾。何不隨説。餘一顯別作用應
聲。文是所依能詮根本。不説解但説
其文。又名及句正是能顯。論三種總説亦聲
故。雖説亦已攝名句。所詮義者即一切法。
或唯識境正行及果。境謂二諦三性五法及
八識等。行謂唯識能觀之智及以施等波羅
蜜。果即智斷菩提涅槃。如是諸法名所詮
既能所詮皆名教體。然諸聖教多分唯説
能詮名等教體者。差別生解勝所詮故。
又能説者勤心發故。瑜伽・顯揚依別義説。
故所詮表亦爲教體。實理言之。表召諸法
別生解者。其義即非。故諸教中多依能詮聲
名句文以辨教體。今同諸教但約能詮聲
名句文十門分別
六紙
問十八界等 此但約小乘義而問。十
八界中前十五界不無漏。後意根等三界
漏無漏。具如下辨
六紙
自性無記 自性無記者。三科章云五本
十五

第十自性無記五蘊有四十七法。色蘊中
五塵。即外器世界及長養五。既非四無
。是故名自性。心法唯取二。謂第六・七兩
識。心所法有十。謂遍行別境。二乘起法執
彼果故非染汚。是自性無記。不相應
行有十六。準前應知。依瑜伽第三。説無記
四。無此自性。唯識亦説。法執不二乘
故。異熟生攝。準瑜伽六十六。説無記有五。
初四如前。更加第五自性無記。謂諸色根是
長養者・外諸色處・非異熟等之所攝者。皆名
自性無記。除善・染・色處・聲處。案此文
色蘊是自性無記。不四蘊通自性無
。今解。四蘊亦通自性。如二乘等所起法
是異熟生亦名自性。然異熟生有二種
一是業感。二是從生。所以本地第三説四無
已攝自性盡。六十六中開第五者。以
從生者體非異熟立爲自性。前後二文不
相乖返。故五蘊法並通自性。諸師於此闕
而不論。後學之徒遂無憑據
六紙
依隨轉門等 義林章一本二十八紙
云。
佛地論説。依隨轉門及二乘者。説十五界
唯是有漏。名句文身唯是無記。今依大乘。若
唯如來後得説法聲名句文眞善無漏。如
解諸教中説。故佛地論・成唯識説十八
界皆通有漏及無漏。若十地菩薩・二乘説法
聲名句文唯是有漏也。若聽者識所變文義
或通有漏及與無漏。一切異生・二乘・菩薩七
地已前有漏後得能聽法者皆唯有漏。若一
切二乘・七地已前無漏後得聽八地已去識上
所變聲名句文皆唯無漏。隨其所應

六紙
聲名句文等 義演云。疏聲名句文眞
善無漏者。約佛後得智説。問。未審。菩薩後
得智所變聲爲有漏無漏耶。答。菩薩後
得智起聲説法是有漏。何以故。以此聲是第
八識相分。第八見分既有漏。明知相分亦是
有漏。若所變聲境相分即是無漏。以是第六
無漏識變此聲故。更有廣辨。如第九卷説
決擇抄上本二十三紙
云。章十地菩薩至是有
漏者。自所發聲第八變故是第八相。故是有
漏。問。二乘有漏理即無疑。菩薩唯有漏
理難悉。十地菩薩妙觀等智能變化身
他説法化身所發聲名句等豈非無漏。答。
化有即質・離質不同。即質有漏理亦應悉。
離質之者由妙觀等擊發自第八變起化身
化身聲等故亦有漏故。故佛地論云。平等性
智擊發圓鏡化身故。非妙觀等變爲化
。問。何故菩薩金酪等即是無漏。第
六變作所變化身即是無漏。第八變作所變
化身即是第八有漏。答。佛意難知。聖教自
説。不徵詰也。問。能説之心既是無漏
第六意識。如何所説而以第八有漏聲等
爲體。答。如法絃管聲心而發。雖
又內外異。然成音韻詮表。故無漏
識發有漏聲理亦何違。或爲增上縁
八識而起於聲。不唯識。雖第八識不
名等。由意識故。今於聲上與有名等屈
曲之相。理亦無違。如彼聲等有屈曲相。一
切説法皆爾也。准此相例。妙觀亦變變化
聲等而是無漏。章言有漏者。且佛地起約
第八説。若爾。如何會佛地文。答。今且言者。
佛地本言第八變。不妙觀亦能變也。道
理甚難。應因論。菩薩無漏第六識通果等
類。自第八識亦變彼不。答。杖自變以爲
而亦變之。然化受用第六所變之者。論
實變。通果等亦但説彼第六變者。以其本心
第六變令他用故。以此知妙觀變身於
好。更思。瑜伽倫記二十一下二十五
紙右
云。第三
三性分別者。若依對法文説名句味三
但是無記。釋有三義。一據隨轉理門。二據
從多論門。三據顯現彼相説。初隨轉者。
道理教法名句文等通於三性。以三性
心發於語業。語業既通三性。依三性聲
立名等。當知名等理通三性。今依隨轉
理門。同小乘相説爲無記。二從多者。衆生
所起名等少分是其善惡。多分是其無記。故
對法從多判爲無記。故彼論云。相屬無記者
謂名句文。辨善惡中不相屬善惡是名
句等。故知從多判爲無記。三者似彼顯現
故名無記。謂大菩薩及佛後智體是世間。似
世間起名爲世間。無記亦爾。諸佛菩薩所起
名等體實是善。似無記故説名無記義演
云。問。如何此聲亦漏無漏耶。答。若約前本
質聲他所變者。亦有漏是他第八相分故。若
自無漏第六所變聲是無漏。問。亦如
初地巳上菩薩妙觀察智所起化身身所有
。爲有漏無漏耶。若云有漏者。如何
説言化。若無漏者。如何色根有漏聲是無漏
耶。答。有二解。一云。化有二種。一者即質化。
二者離質化。若即質化聲等是有漏。爲即以
本質身而轉變故。若離質化者聲是無漏。雖
文證。以理而論。通無漏勝。第二解
云。離質化身亦是有漏。如何得知。由觀察
發第八識而方變故。雖此解。以
證。答。如佛地論云。要由平等智發大
圓鏡智。鏡智變起他受用身。已平等智託
質。而更變智影像他受用身。亦猶如聲
要須第八所變者質。亦識自所變者爲
影像境。此亦如是。雖二解。任情取捨
七紙
十地論説等 彼論第二十四紙左云。以
何事者。謂妙音聲乃至止何事者。謂依
善字。我一切善説乃至善字者。有二種相。一
隨方言音善隨順故。二字句圓滿不增不減
理相應。故言善字。淨影十地記八十二紙
云。言妙音者。是教詮中言説音聲八種梵嚮
精極名妙。乃至言善字者。是教詮中名句
字等。又云。解善字中有二。擧數下辨
隨方言音。隨世善也。胡中胡語。漢中漢
言。如是一切隨而審正名善隨順。字句圓滿
不增不減與理相應。順法善也。字句圓滿不
增不減與理相應。明順理法。故言下結
玄記十二十八紙
云。論中善字者。是善巧之字
故有二義。一巧同他音。二詮圓備。如
知。已上今謂。言善字者。准論及兩記。善巧
善。非二性。疏主引證不成。賢首探
記・淸涼疏鈔等。玄談皆引爲證。本據
。然探玄十云論中善字是善巧之字等。此
則雖前文而符論意。非覺慈恩謬

七紙
能斷金剛等 金剛論會釋下云。所
善法。次破執者。有人尋善法名執。故約
第一義善法即非善法論判於此爲安
第一義。破僧答失。復後恐無縁生善法
故。約俗説是名善損減失。世親
解云。是故彼諸非是淨法。此中善即是淸淨
無漏法故。又此善法有漏故名非善法
漏無故是名善法。由是唐本重言。善法
或因果二故重言也。又云。世親偈云。雖
無記法。而説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
寶。上二句就他宗以釋疑。下兩句依自宗
而遣滯大乘諸佛名句文三唯是善故。十地
論云。一者聲。二善字慈恩傳七七紙左云。今
舊經。亦微有遺漏。據梵本具云能斷金
剛般若。舊經直云金剛般若。欲菩薩以
分別煩惱。而分別之惑堅類金剛。唯此
經所詮無分別惠乃能除斷故。曰能斷金剛
般若。故知舊經失上二字。又如下文。三問
一。二頌闕一。九喩闕三。如是等什法師
翻舍衞國也。留支所翻婆伽婆者少可。帝
曰。師既有梵本。可更委翻。使衆生聞之具
。然經本貴理。不必須文而乖義也。故
今新翻能斷金剛般若。委依梵本之。帝
甚悅。樞要上本四十八
紙左
云。能斷金剛般若經依
杜行顗梵本。貞觀二十三年。於玉花宮夜翻
胡進。本既別矣。列名亦殊。初八後九。依
大般若等諸本及大師自本中能斷金剛分梵
亦四貞元錄十三八紙右云。能斷金剛般
若波羅蜜多經一卷。第五出。與姚秦羅什・元
魏流支・陳眞諦出者同本。長安三年十月四
日。於西明寺義淨譯。今考般若論。魏菩提
留支譯爲上中下。題曰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天親菩薩造。隋逹摩笈多譯。題號卷數全
同。但題號下云亦名金剛能斷般若。無著菩
薩造。又義淨譯曰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
經論釋。無著菩薩造頌。世親菩薩論釋。分
上中下三卷。留支論下八紙左云。又言
者。此義不然何以故。汝法是無記。而我
法是記。演祕云。疏我法唯善汝准無記者。按
天親論云。以一切善根滿足故得阿耨菩
。復有疑。若一切善法滿足得阿耨菩提。則
所説法不大菩提。何以故。以所説法無
記法故。此義不然。何以故。汝法是無記。我
法是記。釋。汝彼小乘薩婆多也。我法天親指
自大乘。記即善性有於當果及勝自體可
總料簡章云。説一切有部説。教體者。
有説。唯以名句文三而爲教體。有詮表故。
有説。但以善聲體。三無類劫所勤求故。
名等無記。故不之。評家評取唯有漏善
以爲教體。勤求起故已上俱舍光記云。婆
沙百二十六二紙云。佛教當言善耶無記
耶。答。或善或無記。云何善。謂佛善心所發語
言乃至語表。云何無記。謂佛無記心所發語
言乃至語表問。教體若通善者。何故喩金剛
般若論云。我法是善。汝法是無記。解云。十八
部中有無記非如義已上今謂。光師總
十八部中。然准總料簡章。有部有二説
一説取聲。一説取名句文。今指其取名等
體者汝。演祕爲勝。決擇抄上十八紙右
云。有部宗中自有二計。一唯取名句。一唯
無漏聲。問。小乘師難般若經言。汝授
無記名等斯大果。般若論答云。汝法無
記。我法是善。准此問答。彼宗即以無記名
以爲教性如何言善。答。彼部救云。二十部
內知汝於誰獨言我故以善聲體亦不
違。又彼亦難即是婆沙以名而爲體者。非
是此師。故世親言。汝唯無記。若爾。此問即
違妨
七紙
此論第二等 下論辭字爲詞。彼
云。此三離聲雖別體。而假實異。亦不
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疏二末
二十五紙
云。論由此法辭至亦各有異。述曰。外
人問言。若名等即聲。法・辭二無礙解境有
何別。答曰。即此縁故二境有異。法無礙解
假名等。辭無礙解縁實聲等。故説境差
。非二俱縁實。雖二自性互不相離。法
所詮故但取名。辭多對機故故但説
耳。聞聲已意了義故。以所對不同二有
異。非體有異也。又此二境及名業三與
別者。蘊・處・界攝亦有異故。色蘊行蘊・聲處
法處・聲界法界如其次第聲名等
七紙
又解深密經等 義林章一本二十八
紙右
云。
所説法者所詮義也。名句字者能詮文也
深密經第四五紙右云。於第九地二愚癡
一者於無量説法・無量法句文字・後後慧辨
陀羅尼自在愚癡。二者辨才自在愚癡。及彼
麁重爲所對治。瑜伽七十八五紙右全同
。此論第九三十四左云。一於無量所説法・無
量名句字・後後惠辨陀羅尼自在愚。於無量
所説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
總持自在。於一義中一切義故。於
量名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
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一切名
句字故。於後後惠辨陀羅尼自在者。謂詞
無礙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自在。於
一音聲中一切音聲故。疏十本七十五左
云。解深密七十八云。一者於無量所説法。即
是此中義無礙解。無量法句文字。即是此中
法無礙解。彼言法者是名身也。句者句身。文
字是字身。此論正之言名句字。彼文少隱。
後後惠辨等者可解。即陀羅尼言貫通三無
礙解。隨於一能詮名句文中一切能詮名
。是法無礙解。於一方音聲中一切方
音聲。是詞無礙解。或極少於一方一名等中
一切方諸法上名。於一方一念聲中
諸方一切音聲。是二無礙解境差別故。前是
假名等攝故。後者是實體即聲故。論二辯才
自在愚至巧爲説故。述曰。辯無礙解能爲
便甚深法。即是七辯。迅辯・應辯・揵辯・無
疎謬辯・無斷盡辯・凡所演説豐義味辯・一切
世間最勝妙辯。高下淸濁小大等是
七紙
又此論及佛地等 論第十二十一
丁右
云。有
義如來功徳身土如應攝在蘊・處・界中。彼
三皆通有漏無漏。集論等説十五界等唯有
者。彼依二乘麁淺境説。非一切。謂
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佛成
就者雖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攝乃至
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純無漏。疏十
六十三右云。論有義如來至有漏無漏。述曰。
三。一標宗。二會違。三結正。此初也。第
三師説。彼蘊處界等皆通有漏無漏。故佛蘊
處界等三法皆唯無漏也。論集論等説至所
知境攝。述曰。以下會違有二。初會第一師
二會第二師。會初師文。集論第三等説
五界唯有漏者。且依麁惡之境體・淺識智之
境體説。或麁境體。淺是識用。即二乘等及十
地菩薩之身十五界唯有漏。非一切凡聖
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論然餘處説至理必
應爾。述曰。大般若經及處處經説。顯
彼界等相故。表下智所知境佛地論
十一紙左云。由此爲縁生彼影像。猶如明
鏡現諸影。故入處・境・識三事各別。處謂六
根。境謂六塵。識謂六識。即十八界衆像影現。
此衆像影隨其所應品智現。妙觀察智
等盡所有性。如何所有性皆能現故。如
來鏡智相應淨識爲縁生此三智影像故名
現。又第七初紙右云。論曰。當説四頌總攝
上義。略顯佛地淨法界相。如來地中一切有
爲無爲功徳皆是淸淨法界攝持。皆是淸淨
法界之相。所相能相俱名相故
七紙
問若明薩説 義演云。疏若明教體
一切唯識。如何佛菩薩耶。今此問意
説法。爲不説法家。答。據其疏意
問二家今謂。義雖二。正質佛不説

七紙
彼增上生等 無性論云。此中即是乃
至聚集顯現以爲體性。若爾。云何菩薩能説。
聞者識。彼能説故。彼增上生。故作是説
譬如天等增上力故令夢中論呪等
決擇鈔上十九紙右云。章彼增上生等者。有
云。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爲增上縁而生起者
心上所現影像之教。此影像從增上縁言。菩
薩之説。約實自變。今觀此釋。理稍難解。所
以者何。若菩薩説。問答及喩不相順。彼論問
云。何菩薩説經。答云。彼增上生。若其菩薩
實不説法。可增上。證前聞者自識聚集
以爲教體。菩薩既説。云何證前自識聚集
又以喩中言如夢得呪亦不相似。夢中天
等實不呪。今者菩薩而實説法。與不説
別。何得喩。若言菩薩不説法者。云何得
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爲增上縁。已不
何有本教。然此師談無性師佛説法也。今
助釋者。談菩薩實不説法者。爲言菩薩爲
説。約此故言增上生也。即與同喩
。更思。章爾云何菩薩能説彼增上生故作
是説者。此無性自假云。若佛不説法。云何菩
薩能説法也。此即阿毘逹摩經中攝大乘品
即菩薩説。彼無性第
一初紙
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
大乘。菩薩爲大乘體大故説攝大乘
。故知菩薩亦約説。無性自答云。彼增上生
故作是説○亦是增上非是菩薩眞實説法
義演云。疏無性釋云至故作是説者。此不
説法家答。增上者佛也。生者衆生也。意云。佛
衆生但爲增上縁。衆生識上有文義相
實不説法。故作是説者。喚此增上縁。名
説法。故云故作是説。又解云。增上生者。
總是佛也。故作是説者。佛自云。我成道已
一字。汝亦不聞。即佛自作是説故云
故作是説。總是無性答也今謂。初義謬之
甚矣。生字釋爲衆生。全無其理又故作是
説二釋全非論意。具如別辨
七紙
謂餘相續識等 演祕云。疏謂餘相續
差別識者。謂説法者是聽者餘。相續即
身。身有二分識差別縁。能與聽者而爲
故。令餘續等返上可義演云。疏世親
解云至互爲增上縁故。二識者即説者聽者
二識也。謂餘相續識差別者。謂餘者衆生
之餘即佛也。相續者身也。差別者佛識不
一名差別識。此無性釋若○世親云○法
差別識。令餘相續差別識者。由佛説法
餘有情解常無常等差別識生二十唯
識述記下三十六紙
云。論謂餘相續識差別識
生各成決定外境。述曰。此即廣
增上縁義外所徵。謂能教者餘相續中見
相分識正邪差別增上縁故。令能聽者餘相
續中差別見相諸識得生。能所教者二識各
各得決定。或聽者正邪二識各成決定
外境識決定成。即由自他增上縁力
識得決定。非自他親相縁見成決定識
故知識生不是親縁。由於外境增上縁。由
我亦許有故。雖外境及教亦成
七紙
隨墮八時 演祕云。疏隨墮八時者。八
時之義具如法苑。又薦福三藏和上釋云
隨墮欲時。何所以者。解云。梵云一瑟吒。此
樂欲。言頞瑟吒。此云八時。攝論梵本云
一瑟吒。明是樂欲。問。三箇三藏並親步
同覽梵典。忽焉一義解成楚越。答。二俱
失。何者。觀天竺。一物名義含多。且如
。具有千號。前釋據歷時聲而文義起。故
八轉八時。後解依自慕法而教體生。乃
隨墮樂欲。問。論本若有一・頞二言。前後
三藏可隨取一想乎。梵本未必無二字。如
何得隨取一耶。答。何廢無性所製之論
前後不同。二徳所覩而本有別。亦猶此方諸
述作者先後迴互。其類寔繁。以此准彼。斯
亦何失義林章上本二十四紙
云。即取
俗説日夜八時。説花嚴經八會之時。詮
諸法八轉聲時聞法者識所變聲等直非直
以爲教體決擇鈔上本十八紙左云。章隨
墮八時者。問。今者通論一切教體。花嚴八會
名爲八時者。豈非有。答。日夜時是遍諸教
花嚴八會時得八時。義便而説。非
諸教也。又。薦福三藏和上云樂欲時
二説不同。會如演祕。若要樂欲教方起者。
且天授聞佛。何是自欲如來責。答。由自貪
以爲尊勝。每於佛所陵蔑心故。聞
佛責生。不樂欲耶。餘准此釋料簡
云。墮謂隨在。言八時相傳三釋。一八轉聲。
二花嚴八會。三兩方時分晝夜各四故名
此梵土俗間所用之時。若佛教中或云六時等西
域記二(二紙左)瑜伽略纂・倫記六上(三十二右)

今依後説隨墮晝夜八時聞正法
通故今謂。八時者。義林章中及料簡等
皆擧三説。又刊定記更加一説。彼記云。八
時者。舊人四説。一云。如來説法於八轉聲
。隨用一聲機説故。一云。佛説花嚴
八會時故。一云。依聲明論。晝夜各有四時
如來隨於此時機説故。一云。依十地論
如來説法離八非時八正時故。故彼論
第十一云。如王懷憂惱病・恚・著諸欲
處・無侍衞讒佞・無忠臣。於此八難時智臣
語。法王亦如是。非時不説。釋曰。
上諸説。雖各有據。然勘梵本。並不
諸梵稱一瑟吒。此云欲樂。梵言遏瑟吒
此謂之八。而攝論梵本則是一瑟吒。非遏瑟
也。由其兩音相濫。致使時譯者謬傳
既翻欲樂 爲八。大復虛加時字。故勞
動智海。玉庖雖寶。無當奈何。是故正
譯應隨墮欲樂聞者識上直非直説聚集
顯現。釋曰。此文意顯聞而欲樂成聚集
已上
記文
今謂。俗典不言乎。中心疑則其辭枝。
疏主釋墮八時猶預不決。是故説分三義
儻有其不決則不之親教三藏法師
也。疏主雖復已詢三藏法師。或亦不決乎。
又三藏曾在天竺受此論於諸論師
日。亦不之詢何也。三藏或務在傳幾許
經論。不擇一一文句是非邪正如何如
乎。或雖三藏千慮一失乎。
樸楊巧設救釋。然義淨・惠苑等雙擧梵漢方
以申對辨其失叵免。邑師判斷爲正。
尤有理也。義蘊一四紙右義林三解已云。
此皆未可。今准義淨三藏説。梵云一瑟吒
此云樂欲。若言頞瑟吒。此云八時。古徳錯
翻名八時。應樂欲。此解爲
七紙
直非直説 決擇鈔上本十八紙左云。章
直非説者。略有三釋。一切□教明長行
直。頌名非直。二據十二分。説最初契經
直説。據初略説未委曲明。餘十一部之
説子細具陳説名爲非直。三從所詮名詮
自性稱爲直説。句詮差別非直説。義演
唯用斯第一釋。略指。料簡末五十三左
云。直・非直説亦有三解。一云。詮自性故名
直説。詮差別故名爲非直説。二云。長行
義名爲直説。其有頌文非直説。三云。
十二分中。契經説義名爲直説。解十一部
非直説。今詳。第三不第二。所以者何。
總言契經通有別。通相言之。十二分教
總名契經。故涅槃云。始從如是我聞終至
歡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羅。別相言之。
對法等長行略説所應説義名爲契經。此雖
別相。十二分中但除二頌具含十分。如何乃
解十一分名非直説。離所餘分契經
故。若依通相皆名契經。別相唯應
。若除二除故不前。又今別解。顯了説
者名爲直説。密意説者名非直説刊定記
六十五紙
云。言直非直説者。五釋不同。一
云。詮法自性直。詮法差別非直説
一云。長行名直説。偈頌非直説。一云。十二
分教中。契經名直説餘十一分名非直説
一云。直爾説法名爲直説。以譬喩説名
直説。一云。如實説者名爲直説。方便説者
非直説此與料簡四釋不別。更加
喩一義
七紙
謂八時中等 料簡末五十四右云。彼論
八時中隨墮何時。聞者識上有直・非直
十二分經聲名句等聚集顯現以爲教體。問。
何等名爲聞者識心。如何説名聚集顯現
答。初顯聞者識心。次時字名等相。後解
集之義云云今謂。對法述記及法*苑中具明
五心及名句等聚集。此疏唯明五心
名句等。決擇抄上本 二十一紙右云。問。此明
唯約其心。下明聚集即名字句聲等耶。
互相影顯而令學者生巧智
八紙
瑜伽論八十一等 彼論二紙左云。所成
句者。謂前句由後句方得成立。如諸行
無常有法。生必滅故彼寂爲樂。此中
諸行無常故。次説言有起盡法。前是
所成即所成句。後是能成即能成句。倫記二
十一下二十七丁
云。如諸惡法等已上
記文
增明記上五紙左云。如説諸行無常等者。瑜伽
論八十一中引經法量云。諸行無常有
法。生必滅故寂爲樂。解云。諸行無常
者宗也。有起盡法者喩也。燈光等生必
滅故因也。由是道理彼寂涅槃以爲勝樂
顯揚十二配釋此頌云。初句所成句。第二句
能成句。且約初句以辨聚集。今指經頌
如説
八紙
如言諸字等 然説諸行無常一句。五
心集現之義相傳西方略有四家。今疏即四
家中之一家釋也。餘三家釋見于義燈・淸涼
釋中。義燈一本十七紙左云。有釋云。西方
解。一云。説諸字時。率爾現量尋求前境
名等但得聲相。至決定心具現
。謂聲・名・字。説行現六。説無現九。説
時現十二相。幷句・所詮合十四法。經
六心乃具聚集。謂四字中各有四心。謂耳・
意各四率爾。幷意尋求・決定各四。一云。尋求
是非量故亦縁名等。故於尋求亦得聚集
四尋求心如其次第三・六・九・及以十四
前應知。經十二心具足聚集。一云。耳識
因縁意識亦縁名等。此有二説。一云。四率
爾心各唯得三。不過去現量得故。不
聚集。至尋求心方爲教體。一云。耳識同時
意識容現。故得過去。即八心中具足
聚集。今謂。有餘且初釋中。所經心多。聚
集法少。何者。意識上聚集。何故經耳識四率
爾心耶。豈許意識不本質但縁耳識所
變聲耶。既許意識耳識同時自縁本質。但
意識十二心現。不十六。若取耳率爾
耳縁聲。應十八法。若以聲相似
十四法。亦應心相似但説十二心。如實説
者除耳四率餘。但經意識十二心現。所集
之法四刹那聲。四箇字・四箇名・名所詮四。即
四自性。又有一句幷句所詮一差別義。合
十八法聚集顯現。此據一相若於一字等
無量字等。法則不定。説五心中。諸識三
性至下第五其是非。又本所説於行・常
方有決定。決定知諸詮遷流行無於
。有釋四字皆有決定又料簡末六十三左
中亦擧三家中擧初釋諸字決定心
云。 有説云。初聞諸字決定心。所以者
何。諸目所目謂一切惡。惡字未生。未決定
諸字所目。故於諸字決定心。今依
。初言諸字以目一切。何惡説惡。方是所
詮。又若諸字要詮惡者。未惡時。即應
字無所成名。既有名。明知諸字以目
。故應決定心。至惡時。率爾耳識
同時意識及尋求心唯得惡聲。准前可知。
對法述記一本八紙右云。此中且依句義圓滿
以辨五心。非一切教皆定如是。有唯説名。
佛言一字五心生。如天授。二字之
內五心亦生。如慈氏佛。三字亦生。如
乃至事緖究竟隨字多少五心方具。如
義林章一本四十五右云。問。何故須
是五心。答。爲知心之分位法無
我唯識相故。問。此説五心聞縁教時。幾字即
。答。且依此方。一字成名。亦能詮表。但
一字即具五心佛言。二字具者
菩薩。三字具者如慈氏佛。四字具
者如能寂如來。五字具者如諸惡者
莫作。如是等類乃至無量。聞縁解了即具
五心演祕云。疏如言諸字至教體亦成者。
此一段文據彼七心及十二心合而作法。思
惟可悉。廣如法*苑・決擇明也。決擇鈔上本
二十一
紙右
云。然無七心・十二心兩種別明。故此總
中含七・十二。於理無違。義演云。問。如何七
心・十二心不同。答。若諸行等四字通説即有
七心。若四字等一一別説即有十二心。何以
故。新新解故有云。七心聚集明利根人。十
二心聚集説鈍根人也。而利根人知諸法自
之時。兼知其差別義。是故五心聚集多少
同。今謂。二種聚集非利鈍。今分七與
十二。以境有舊新故。今案疏顚末。上段總
七心・十二心。若新新解已下於別明中
十二心。既於初學已下次明七心聚集。疏
文雖分明。然准義林章。含畜此致必矣。
義演輒云未詳。唯讀疏文與章併觀
故致此謬淸涼花嚴玄談釋此疏文
十二心聚集文。此亦麁矣
義林章一
二十五丁
云。瑜伽説心略有五種。一率爾。
二尋。求。三決定。四染淨。五等流。如五心章
自當廣釋。如聖教説諸行無常有起盡法。如
諸字。率爾心已必起尋求。續初心起雖
多刹那。行解唯一總名尋求。未決定知
所目故。如瑜伽論第三卷説。又一刹那五識
生已。從此無間必意生故。復言行時。由
熏習連帶解生。有三心現。謂率爾亦尋求及
後決定。決定知諸目一切行。故瑜伽説。尋
求無間若不散亂決定心生。若散亂時生即
不定。雖自性然未義。爲了知
無字。於此時中先三心。於無字上
其二。謂率爾・尋求。未決定知無所無故。
即從決定後却起尋求。論但定説率爾尋
求定無間生。尋求已後許散亂故。復言
時五心並具。其義可解。由前字力展轉熏
習連後字生。於最後時始能解義。染淨等
心方乃得轉。故雖過未而教體亦成。若
新新解並有率爾。四字之上皆定有二心
謂率爾・尋求。即於末後十二心一時聚
集。第一有二。第二有三。第三有二。第四
五。故成十二。既於初字率爾・尋求
第二字新生決定。幷前爲三。第三字
中却起尋求前爲四。第四字時但新決
定・染淨・等流三心而起。合有七心。一時聚
集。如是方名五心具足。故唯識教其體理
成。勘對法第一疏具廣五心章云。
第二辨相者。且如眼識。初墮於境率爾
墮心。同時意識先未此。今初同起亦名
率爾。故瑜伽論第二卷云。意識任運散亂。
串習時。無欲等生。爾時意識名
率爾墮心。有欲等生尋求等攝故。又解深密
經及決擇七十六説。五識同時必定有一分
別意識俱時而轉。故眼倶意名率爾心。初率
境故。此既初縁未何境爲善爲惡。爲
了故故。次起尋求欲但轉。希望境故。
既尋求已識知先境。次起決定解境故。
決定已識境界差別。取正因等相。於
惡。於親住善。於中住捨。染淨心生。
此染淨意識爲先引生眼識同性善染順
前而起名等流心。如眼識生。耳等識亦爾。
第三八識有無者。瑜伽第一但説六識有
五心。不七八。又間斷識方具此五。非
恒續識。然第七識未轉依位縁境恒定任運
微細。唯有後三一刹那中可具故。第八
爾。界初生位有率爾心。有色無色境寬
授故。決定・染淨・等流三心境有新舊。或前
後相望可具足故。唯無尋求。無欲俱故。因
第七識界雖初生。境恒一類故。無率爾・尋
求二心。初轉依位可率爾。即是決定染淨
之心。第二念後即是等流。二念義
四心。或第二時更起淨識。初念即是此之
四心。是前所起心等流故。今創墮境有
故。此中且依論説六識。七・八道理所
諸心。了義燈一本十七丁右云。要集云。有説。
新境故名爲率爾。有釋。不作意縁名爲
率爾。以何爲正。解云。論唯任運。若言
新境其文。然准道理*令二義。今
謂不爾。瑜伽第三云。又意識任運散亂縁
串習境時。無欲等生名率爾。既云不串
。即是新境。若唯任運散亂縁境不
即名率爾。除第六外餘一切時但名
。應餘心。未轉依位皆唯任運散亂縁
故。更有同異。繁不具述
八紙
如瑜迦第三卷説等 義林章一本三十
九右
云。第四刹那多少者。五識率爾唯一刹那。瑜
伽第三云。又非五識身有二刹那相隨俱
。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
故五識率爾唯一刹那。尋求未了。復起
。此之五識但是尋求。故五識身無多率爾
五識身有。有廣尋求。無尋伺者。
欲俱故。亦有尋求。諸處所説五識無
決定尋求。無深廣行相之爲無。非
細者。若獨生意若五俱意率爾心位第一刹
那。瑜伽第一説前三心。初是五識。二是意識。
第三亦説意有率爾。雖復相違。以次二心
必是意故。初一念中略不意亦有率爾
既無唯字。理亦不乃至故今正義。率爾多
唯一念。餘四多相續或並通多念決擇鈔上
二十一丁
云。又一刹那至必意識生者。證
爾後必有尋求。又五同時雖意識。今言
無間意識生者。尋求識生
八紙
復言行時連帶解生 淸涼釋花嚴疏
鈔二十
二・三
紙右
云。次説行字時由先熏習連帶解生
者。然呼諸字時。行等三字皆在未來。呼
行字時。無常二字亦未來。其諸一字雖
過去現無本質。由熏習力唯識變力。仍
此念行字時。心上顯現。下言連帶
此可
八紙
有三心現等 義演云。疏有三心現者。
意云。三心現。問。何故無率爾・尋求。答。謂由
前聞諸字但有二心謂率爾・尋求。言常字
時。有染淨・等流二心。所以添前總有七心
若許聚起前後不定。若不聚起即如
作法
八紙
故瑜伽説等 彼第三五紙左云。又一刹
那五識身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從此無
間或時散亂。或耳識生。或五識身中隨一識
生。若不散亂。必定意識中第二決定心生。
此尋求・決定二意識故分別境界具如
纂二・八
左。倫記一下
三十五右
五心章云。第五亂不亂生者。先明
不亂後明亂生。不亂生中復有三門。一自他
俱不亂。二他亂自不亂。三自亂他不記。自
他俱不亂者。瑜伽第三云。又一刹那五識生
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從此無間若不
必定意識中第二決定心生。由此尋求・決
定二識分別境界及爲因故。染淨法生。此所
引故從此無間眼等識中染淨法生。然此不
自分別力。無分別故。唯由引生故得
。又云。上來明不亂。自下後明亂者。於
二。一他亂自亦亂。二自亂心亦亂。他亂
自亦亂者。如眼識生。縁一像色率亂・尋
已。別有聲至復起率爾・尋求等心。像遂
光。像光既新。前尋求後復起率爾・尋
求・決定。復別有香正現前。嗅復起率爾等
像光變色。決定心後復起率爾至染淨心
復値上味正現前。嘗遂起舌識。多少心已却
像光。光或大小。從染淨心後復起率爾・
尋求・決定。如是乃至復觸妙觸。起率爾等
已觀像光。光即離質變現異影。復起率爾
。或二或三或至四心。名之爲亂。若連次
起至等流心。即名不亂。餘心例然
八紙
即從決定等 義演云。疏即從決定後
却起尋求者。意云。若許聚起。即從前行字
上決定心後起求前法等。而無率爾心
問。若如是者。如前瑜伽論云。率爾心後必
尋求。如何今言決定心後起尋求耶。答。
瑜伽論據不亂決定次第起説。今者據
説二義亦不相違。問曰。若云決定心
後却起尋求者。如何前言前無字上但有
二心謂率爾・尋求。答。不然。彼約亂起。無行
於字上却起尋求而無率爾。故知亂起尋求
七心攝。但唯尋求前行法也。今約無間
次第生故。聞無字時有二心
八紙
尋求以後等 義演云。疏尋求以後許
亂起故者。即引論起尋求所以也。此文指
前散亂時生即不定文
  上來總約七心辨也。疏云若新新解
下。約十二心作法。云第一有等是也。問。
如何七心・十二心不同。答。若諸行等四字
通説即有七心。若四字等一一別説即有
十二心。何以故。新新解故
八紙
復言常時教體亦成 義林章一本
三十
三紙右
云。若薩婆多等。説惡等字時。諸等
字已滅。無聚集故。次第而生。不俱時故。
熏習故。不後。前已所説字於
心上現故。彼教義決定不成。亦非前字
等勢力末後字等能生顯名。過去無體。又
熏習。由何勢力末後之字能生顯名等
故我今時其説法者若在因位。及諸聽者亦
因中。由初諸字等熏本識已。連帶縁
惡者等字識上解生。乃至末後作字之時。先
皆聚集。由前熏習後識之上聚集顯現。詮
所詮義差別圓滿。名爲説法説爲聞教。若
是佛説雖熏習。亦聚集生故。雖過未
唯識教成立。説者聽者義皆圓滿。俱以聲字
二種究竟於自心上聚集顯現教體故。
對法述記全同此章
九紙
若新新解等 決擇鈔上本二十一紙云。
新新解者。新新聞説而生解也。一一字別名
新新。非要隔越多時聞故名新新
諸字  (率爾尋求)疏云。若新新解皆
率爾。四字之上
皆定有二心。謂率
爾・尋求。即於
[IMAGE]十二心
時聚集。第一有二。
第二有三。第三有
二。第四有五。
[IMAGE]故有十二。章文全
同。對法鈔一本・八
右云。若新新解幷
率爾。四字之上
[IMAGE]皆定有二心。謂率
爾・尋求。即於
十二心
時聚集。初・三各
[IMAGE]二。第二有三。第
四有五。故成
九紙
既於初字等等 今謂。此疏及對法鈔
義林章。布叙七心同。標圖示
  疏云。既於初字率爾心。於後後字
尋求・決定。末後乃有染淨等生。五心方具
名爲聚集。對法鈔云。既於初字率爾
。於後後字尋求・決定。末後有染淨・
等流。五心方具名爲聚集
此疏及 諸  率爾   既於初字有
率爾心
對法抄 行  尋求決定 於後後字有
尋求決定
    無
    常  染淨等流 末後乃有
染淨等生
  義林章一本二十六右云。既於初字
爾・尋求。於第二字新生決定。幷前爲
三。第三字中却起尋求。幷前爲四。第四
字時新決定・染淨・等流三心而起。合有
七心一時聚集。如是方名五心具足
    諸 率爾尋求   既於初字有
率爾尋求
義林章 行 決定     於第二字新
生決定幷前
爲三
    無 尋求     第三字中却
起尋求幷前
爲四
    常 決定染淨等流 第四字時但
新決定染淨
等流三心而
起合有七心
一時聚集
今謂。於二説中。章義爲優。故義燈一本十八
紙左
云。又本所説於行・常二方有決定。決定知
諸詮遷流行無於彼常。有釋。四字皆有
。准燈文。章中決定在行・常二。然此疏
意決定在行・無二。不於常。況義亦不穩。
決定在無不於常故。增明記上九右
云。要集中釋二義意十二心七心云。此上二意中。
前釋意者。別別新解四字各有卒爾・尋求
行字時方決定知諸行自相故生決定
於常字亦決定知無常差別。故於第二・
第四字上方生決定。第二意者。唯於初字
新解故有二心。餘三字中不別解
故無率爾。聞行字率爾。是五識身
隨意轉故。彼隨尋求聞即生定。故無
即生決定故決定心中得無字
尋求。尋求心中復聞常字。聞已生決定
故有後三。准義可知。不據悟所説義旨以
判多少者。集述法苑二義已云。雖諸釋
仍未理。今在其言而作是説。今法苑意
唯據説義旨心多少。自餘諸義
既兼重説。何云理。有用之言以判
者。十二心多。七心爲
九紙
佛地論中等 佛地論一有二有義
此云唯有二種。以此外別無親光義故。
上已辨
九紙
無性意取等 料簡及淸涼等謂。無性
論意非唯局攝境從心。與疏主同。如
已述
九紙
不爾教體亦應如是 演祕云。疏不爾
眞如亦爾者。若也不性用別質教體
者。無漏之教隨能聽變成漏等過。三寶・無
爲隨能縁心亦成有爲有漏等失。問。若佛
實説經。何復言不説一字。答。有三釋。一云。
諸佛法同。離於諸佛所説法外法無説。
不説也。二云。一切諸法皆如爲性。眞如
言。名不説法。又無如外法可説。故總名
不説。三云。如眼等法。性自本有。不説已
而方有故。故云不説。更有餘釋。如法苑・決
。問。眞如約詮以分三性。今隨能變
何失。答。約詮義分三性爾。今論實體
染即不然。餘難准釋今謂。此文破無性等
。彼約攝境從心。唯取聽者文義以爲
。故致此難。護法等意正據根本能説
者文義以爲教體。總料簡章云。唯取根本
能説法者識上所説聲名句文以爲教體。諸
藏章云。且如護法四種體中相用別論。此即
總以能説法者心上所顯假實殊途聲名句
而爲體性。若其就末而論。亦通聽者。言
聽者心識文義之相理有無疑是也。或云
識成決定。或云説者聽者義皆圓備。此並
羅本末以語教體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二終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一本
之三

九紙
藏所攝者 諸藏章十五紙右云。釋
者。天親論云。何縁名藏。由能攝故。謂
一切所應知義。此義意言。由能詮教能
一切所應知義失故。立以藏名。又
有釋言。攝持義是藏義。所應知法皆此所攝。
所攝法其不失。名之爲
九紙
依瑜伽等等 諸藏章十一紙左云。然大
乘中及薩婆多等諸部同説三藏。一素呾
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逹摩。薩婆多義如毘婆
。大乘教者如前所引。普曜經及阿闍世王
經亦説三藏。一菩薩。二獨覺。三聲聞。由
機不同教亦有異。前以行等多無異故攝
入聲聞今據機・果・行有少殊故別開也。或
四藏。如僧祇律分別功徳經。同大衆部
素呾纜等三藏之外別立雜藏瑜伽第二
七・三十八・八十一・八十五・對法第十一・
顯揚第六・並二十・世親攝論第一。具如諸藏
章所引
九紙
然獨覺教名聲聞藏諸藏章十三紙右
云。天親菩薩攝論釋云。如是三藏下乘上乘
差別故分成二藏。此意説云。但由獨覺
教・理・行・果少於聲聞。攝入下乘中合名
聞藏。又如力中根上下力。雖中力。上下
相形唯有三品。或上或下。不中力。今
上下一往相形。獨覺之教入聲聞藏。根
劣業淺。所斷所修所證所益皆不遍盡
故。唯説
十紙
獨覺更無可得成九 諸藏章二十七丁
云。問。六藏之中。若以行・果・機・理少別。普
曜經等立獨覺等以爲三藏。亦應彼行
等小別於九藏。何故唯六。答。有別部類
但可六。以獨覺教無別部類。不分成
九。又十二紙左云。或可九。普曜等經既説
三。此各成三故義立
十紙
硏覈推尋諸法相故 瑜伽論八十一
二紙左云。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硏覈摩呾理
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
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文選東京賦
云。溫故知新。硏覈是非。綜註云。覈實也。硏
審也。當實事理久是非
十紙
無唯説二乘但説二乘多指聲聞・縁
。無大・小乘以爲二乘。故云無唯
。非一切。諸乘章二十八紙云。又名大小
二乘者。合彼二乘種類同故太抄。此文有
脱誤。思
 
泰抄云。無唯説二乘。無經論等唯説
聞・獨覺二乘。若説大乘教則有也。若約
即有三乘。謂聲聞名下。獨覺名中。菩薩
上。即經論中無唯二乘。若約教即有二。
謂聲聞教・菩薩教。而無獨覺教也。故攝大
乘論中明十殊勝已。即此十殊勝唯大乘有。
小乘中無也。即言大乘經中處處説故。聲聞
乘中無處説故。但説聲聞・菩薩
。設言上下乘。下乘之中亦有二乘。通而
之。還有三乘
十紙
十二分教十二分章三十四左云。先徳
翻爲十二部經。但以部言義含二種。一謂
部帙。二謂部類。世人謂十二部帙。經名
亦濫。總別難明。今者翻爲十二分教。分者
類義・支義・段義。教義如前。教有十二義類
支條分段異故。即帶數釋
十紙
如樞要説樞要中。無相攝文。諸藏
二十二左云。此諸藏教幾唯佛説。幾通弟子
瑜伽論第八十一中解論議經。論議經
者。謂諸經典循環硏覈磨呾理迦。一切了義
經皆名磨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
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
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爲
磨呾理迦。亦名阿毘逹磨。由此文故傳受
釋云。許佛滅後十二分中論議一分・三藏之
內對法一藏通弟子説。不餘之十一分
教並餘二藏通弟子説。所以者何。唯此對法
及論議教弟子所造。義理與佛意
乃至然此經中且論弟子見諦者説。擧其勝
諸失所證故。若實而論。通取
聖諦者造亦是彼攝
十紙
依今所傳天親生也 上引俱舍序
下引中邊疏。此意謂。小乘爲千一百年。大
乘爲九百年。部別不同。然如慧愷
總爲千一百年。故攝論序亦云千一百
。又如光・寶等師俱舍論倶云九百年
出。泰抄意謂。三藏在西域具所見聞。以傳
疏主。今文云諸部説異。又云依大乘者是
也。諸部及大乘經論中。無一處説世親
出世年月等。蓋爲三藏口授故也。不爾
疏説爲浪言
十一
紙右
三十頌本等 演祕云。疏三十本頌天
親菩薩造者。問。論顯何故不答。
二釋。一云。本頌文略。義猶未了。釋文廣
悉。就顯而題。二云。成唯識名唯釋論稱。故
此但擧釋論師也。詳曰。本爲彼造釋論
。世親不是。所以不言。何關文略義缺
不標。又現所題雖釋論稱。標彼本頌亦復
題云成唯識論。言成唯識唯釋論稱亦少
甄簡今見俗詮・心要等本。於題目下
天親菩薩造頌。護法等菩薩造論今准
。此皆後人之所加。又云。論護法等菩薩造
者。問。大毘婆沙論群聖詳撰。故首題言羅漢
等造。此論亦爾。何不等字安菩薩下。答。彼
論羅漢與和須蜜菩薩共修。爲菩薩
下置等。等異類故。此唯菩薩。故等在上。若
等字安下。恐疑等彼異類聲聞今謂。問
答未詳。若等字在上必是同類。若有下則
同異類。非必局異類。故義燈云護法菩
薩等造亦無巨害。又論第三二十二紙云。密意
此名根本識。是眼識等所依止故。乃至
眼等識有是義。下疏四本初丁云。若言
識等。擧識取餘色等法。今言唯識。唯取
餘識色等。又婆沙撰號等字在下。非
必爲異類。上言五百。總括擧數。不
下連續言等。又薩婆多部計一三千界唯有
一佛。不多佛多菩薩之出。是以婆沙中皆
悉呼云尊者。無菩薩之號。然天親傳
等云五百羅漢與五百菩薩集發智
者。從大乘家而言之。非有部意
十一
紙右
具如別記 眞諦所譯婆藪槃豆傳一
卷。又出慈恩傳・西域記等
十一
紙右
釋此本頌等大藏綱目五之下二十
五紙
曰。
成唯識論。天親菩薩將入滅時作三十頌
初二十四頌明唯識相也。次一頌明
唯識性也。後五頌明唯識行位
後二十八家
其義。又復十六家皆不其美意。護
法菩薩・安慧等十師解成一百卷。三藏弉法
師撮其要樞譯成十卷。沈玄明作後序。慈
恩基法師述科疏今考玄弉幷慈恩
等説。未十大論師之外別有釋論。綱目
列未其據
十一
一梵云逹磨帝王之子 慈恩傳四
六紙左云。逹羅毘荼國南印
度境
國大都城號建志
補羅建志城即逹磨波羅此言
護法
菩薩本生之處。
菩薩此國大臣之子。西域記十二十
一右
云。菩薩此
國大臣之長子也此傳記。皆爲大臣之子。然現
行本名帝王之子。古本亦同。恐寫

慈恩傳・西域記幷作建志。慈恩傳具云
志補羅。亦云建志城。補羅乃城之梵語西域記
云。具
健志補羅
。梵漢兼稱
即在印度南海之口。向僧伽羅
水路三日行到。然義演云。疏逹羅毘荼國
此云總持國。疏建至城者。謂此城中建興佛
。至在逾。又美。又解云。亦云通餘禮樂等
今謂。此釋未何據。准上傳記。恐出
於胸臆
十一
聲論光於眞俗 樞要上末十五紙右云。
然護法菩薩造二萬五千頌雜寶聲明論
西方以爲聲明究竟之極論。盛行於世
歸傳四十一紙右云。次有草拏。頌有三千。釋
十四千。頌乃伐㨖呵利所造。釋則護法論
師所製。可天地之奧祕。極人理之精
矣。若人學至於此。方曰善解聲明。又
二右云。有外道造六百頌。來難護法師。法師
衆。一聞文義俱領。又寄歸傳夾註擧諸論
已云。廣如西方十徳傳中具述
十一
紙右
外道小乘此人也西域記五云
十一
紙左
既猶無竭 義演云。疏日月之麗天
者。麗者嚴麗。由天有日月而得嚴麗。由
護法內教皆嚴麗也 溟渤者大海也。又
云。溟者深也。渤者大也。海有深大用 
紀地者。大海與大地以。表護法與
綱紀今謂。義演云麗者嚴麗
允。麗者附也。文選五十九二十五左沈休文
昭王碑文云。昭昭若三辰之麗于天。滔滔
四瀆之紀于地。善註云。傳子曰。二漢之
臣爛如三辰之附長天。又曰。道教者昭昭
然猶日月麗乎天。春秋漢含孳子曰。九鄕
河海。毛詩曰。滔滔江漢南國之紀集註紀
綱紀也。
經帶包
之也
十一
紙左
具如別傳 具見慈恩傳四六左西域記
三十一右又樞要上本五紙左先讃菩薩
云。時有玄鑒居士。識鳳鷄之斂羽
龍之潜迹。每磬所資恒爲供養。深誠同
物竭積年。菩薩誘掖多端。答遺玆釋。而
之曰。我滅之後。凡有來觀即取金一兩
脱逢神頻可傳通。終期既漸奄絕玄導
菩薩名振此洲。論釋聲超彼土。有靈之類
誰不懷欽。朝聞夕殞豈悋金璧。若市趨賢。
岳疊貨。五天鶴望未輙流行。大師叡發
天資識假修謁神迹不瞻禮。何聖教而
披諷。聞斯妙理。慇俯諦求。居士記光聖
之遺言。必今賢之是屬。乃奉玆草本幷五蘊
論釋。大師賞翫猶聖容。每置掌中
眞説。自西霏玉牒東馳素馬。雖復廣演
。賞之以爲祕決
十一
二梵云寠拏末底等 西域記八十二紙右
云。瞿那末底唐言徳慧。折伏僧伽末流摩呇
媻者。文長略止矣瞿字上聲。泰抄云。
瞿婁竝上聲故
十一
芳聲流於四主 西城□云。時無
運贍部洲地有四主焉。南象主。則暑
濕宜象。西寶主。乃臨海多寶。北馬主。寒頸
馬。東人主。和暢多
十二
三梵云悉恥羅末底等 光記一之余
十八左
云。
安慧菩薩俱舍釋中救云。衆賢論師不
親阿闍梨意輒彈等字。亂心不亂心此是散
位一對。無心有心此是定位一對。亂心等等
取不亂心。散自相似。無心等等取有心。定自
相似。故此等言通於兩處。顯頌善巧
十二
羅羅國人也 西域記十一十四丁右云。
摩臘媻國即南羅羅國也。南印度境 現流本作
南羅之國
者。疊字
寫誤
慈恩傳第四十一紙左亦同
十二
勝軍祖習 西域記九四丁左云。杖林中
近有鄔索迦闍邪犀那者唐言
勝軍
西印度刹帝
利種。志向夷簡。情悅山林。迹居幻境。心遊
眞際。內外典籍窮究幽微。詞論淸高儀範閑
乃至三十季間凡作七拘胝唐言法舍利
窣堵。每滿一拘胝大窣塔波。而總置
中盛修供養。具如記中。慈恩傳四十四左云。
復往杖林山居士勝軍論師所。軍本蘇刺他
國人刹帝利種也。幻而好學。先於賢愛論師
因明。又從安慧菩薩聲明大小乘
。又從戒賢法師瑜伽論。爰至外籍群
言・四吠陀典・天文地理・醫方術數。無
覽根源盡枝葉。既學該內外。徳爲時尊
乃至法師玄弉
三藏
之首末二年學唯識決釋論
意義理論成無畏論不住涅槃十二因縁論莊
嚴經論。及問瑜伽因明等疑
十二
於後卷新熏種子 下論第二十五右
十二
勝義七十 下疏四末六十丁右云。然彼
外道爲王重已。造七十行頌論。王賜千金
以顯揚之。故今金七十論即其由致也。世親
乃造第一義諦論亦名勝義七十論。以對
彼論而破彼外道言。彼非能破。宗因喩過。
我僧竝無故
十二
九梵云辰那弗多羅等 慈恩傳四
四右云。伐多羅國北印
度境
城側有大伽藍。百餘
僧皆學大學。是昔愼那弗怛羅此言最勝子
師於此製瑜伽師地釋論。亦是賢愛論師。徳
光論師本出家處。又其國有二三大徳。竝學
業可遵。法師因停二年。就學正量部根本阿
毘逹磨及攝正法論教實論等今謂。慈恩
傳竝西域記。辰那弗多羅作愼那弗怛羅。俗
詮心要等云勝友陳那智月等。恐誤辰那
陳那。加以論中有陳那義故致斯錯
十三
判本文演祕云。疏判本文者。科判經
于西域。大分爲三。上下皆有。如智度
亦明三分。謂序・正・流通。佛地論中亦有
三分。一教起因縁分。二聖教正説分。三依教
奉行分。餘如樞要。此方科釋創乎安公
後諸徳因而習焉。安公以理判諸經論
三分。謂序・正・流通。廣如法華攝釋明也。
樞要上本二十二右諸經論中或唯有正宗
序・流通。如瑜伽等。或唯有初・中後。如
顯揚等。或唯有中・後初。如集論・二十
唯識等。或三分具有。如成唯識等。眞諦所
翻二十唯識三分具有。菩提流支所譯與
同。無初有餘二。無唯初・後無中分
論者必有所明故。釋稽首義
中釋
十三
臨終時造二分文也 西明云。世親
菩薩佛滅度後九百年時乃出於世。依諸契
經及瑜伽等廣造諸論。如攝大乘釋及十
地等。然觀察時機。念智漸減。恐廣述文。心
便生退。遂簡集宗要造一部二十唯
識論。頌有二十。及長行釋。廣破外計
自宗。由斯漸悟外境非實。然於自宗
理。年將八十更造一部三十唯
。但有頌文而無釋。略破外執廣申
自宗文雖極略義即圓具。未釋遂即
遷化增明上三十
五紙所引
十三
依教廣成分 演祕云。廣成有三。一
者廣成天親説頌。二者廣成如來之經。三者
双成佛・天親説。今謂。第一爲
十三
分別不同科 演祕云。汎科文意略
四種。一分別不同科。二義類相從科。三以
文從義科。四以義依文科。今即初義。據實。
本・釋兩師造論而意一種。今依別義
云。本論師爲含識斷障得果。釋
論師者令法久住樂有情
十四
若依俗釋 義燈一本三十左云。初頌稽
首二字辨能歸敬相。廣如法苑。且釋名者。
有解云。稽古文爲&MT02541;。今別爲稽。白虎通曰。
&MT02541;者至也。首者頭也。言下拜上頭至地。又
鄭玄云。稽者稽也。以頭至地。稽少時也。歸
敬章三紙右云。依俗釋云。稽者至也。首者頭
也。以首至地故名稽首。此即跪拜頭至
故。即俱舍云。稽首接足故言敬禮。屈己所
尊之首彼所卑之足故言稽首。俱舍意
身業稽首之別名。即是三業敬禮之
通稱乃至敬禮者。虔恭曰敬。軌儀稱禮。
諦發殷誠儀褒讃。申虔恭之道敬禮
之名
十四
又依理解等 演祕云。疏起慇淨心等
者。初句意業。第二身語。第三・第四句通説
三業。顯是敬禮之異名也。或初三句別配
三業。義蘊亦同或説。三業之中身最殊勝故。
身業名爲殊勝業今謂。此解爲優。初解第
三・第四二句總爲三業者。不歸敬章意
何者。以章竝擧三句結言故名敬禮故。歸
敬章二紙云。古云南牟即是敬禮。應納慕
或納莫。故不別釋。歸依者。歸敬依投之義。
此所明。若云伴談或云伴題。此云稽首
亦云禮拜。亦敬禮。訛名和南又最勝
王經疏四本五十右云。虔誠順拜名爲敬禮。梵
男聲呼云伴談。女聲呼云伴底。此云敬禮
訛云和南已上今謂。師資之説稍有不同。或
章中亦非之字疑是云字寫誤。歸敬章云。又
殷淨心殊勝業。申誠歸仰。故名敬禮
即通三業。諸教或云稽首者。藉身業之稽
三業之敬禮。體唯一物。未俗。義
灯一本三十三右云。凡論歸敬其二種。謂顯
相及不顯相。若就顯相。所謂身・語二業。由
身敬禮定發殷重。令他見故。俱舍據此偏
身業。雖身不禮。但發語宣揚。由名句等
詮內心他聽故。無垢稱頌中説是偏
語業。若依不顯相。唯取意業。內發殷誠
極是重他人不了。諸此論不説。論具
三業歸敬。通顯不顯二種盡故
十四
瞿波論師 此徳光論師也。歸敬章引
此文云。論師二十唯識釋論之文也。西域記
十四右云。昔瞿拏刺媻唐言
徳光
論師于此作
辨眞等論九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
敏。博物强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
。因覽毘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
部論。破大乘綱紀小乘執著。又第五十八
云。瞿波阿羅漢作聖教要實論
。因此法執遂深諍論。慈恩傳二二十四左
云。其國有大徳蜜多斯那。年九十。即徳
光論師弟子。善閑三藏。法師又半春一夏就
薩婆多部怛埵三弟鑠論此言辨眞論。二萬
五千頌。徳光所造
 
隨發智論等
十四
又生三業等 歸敬章三右云。又顯
生三業滿善。善三業者總攝一切業道盡故。
又須力假大威神。若敬不圓憑威不盡」
十四
如僧祇律中説僧祇律
。歸敬章唯云律中何律。增明記
其卷。然幻虎錄出僧祇戒本。今考
戒本亦無此文。他日更考。或云。此文且約
一期時處而言。若細推之。就佛就機恐無
此理。如佛得自在。豈有見而不聞等處耶。
若就機者。如佛身説法。豈只以
禮而不意敬口讃耶。如説法
形相。豈只口讃而不意作禮耶。又雖
見聞。如意念佛之人。豈無身口耶。況身
口由心所使。意業不行身口不動。若如此
所配且約一期筆削記第
二・三丁
義蘊云。疏如律中説
至在闇復遠以意業禮者。據別體三寶。若同
體者。周遍法界近遠故。問。設約別體
佛及菩薩阿羅漢等天眼天耳遠見遠聞。何
故明暗。答。三解。一云。所敬佛僧近遠明暗
差別。但能敬者情意故耳。二云。今約
所敬。通於凡聖。未必一切皆天眼耳。三云。
且約住持故作斯説已上今謂。初解爲正。
所敬邊無差別故。或此律文意總明
三業禮。非三寶故。所敬中立遠近明暗
本文。難是非
十四
又顯敬禮三輪因故 歸敬章三紙右云。
又顯敬禮者三輪因故。身業禮者神變輪因。
悟業禮者記説輪因。意業禮者教誡論因。又
亦即是神境・他心・漏盡通因。三輪章二十五
云。第三廢立者。合爲七義。一瑜伽二十
七説。由神境神變能現種種神通境界。令
他於己生極尊重。由彼於己生尊重故。能
耳聽。瑜伽作意極生恭敬。由記説神變
能尋求他心行差別。由教誡神變根如
行如悟入爲説正法。於所修行能正教
誡。二或未發心爲作神變。不正行
別其心。未證獲而爲教誡。三・四等義具
彼章。演祕云。疏三輪因者。身語意三如
彼神變・記心・教誡輪因。略辨名者。修所
成果威得作用難測名神。轉變不定名
變。變者是境。神者智也。心謂他心。記謂
別識。識別彼心故名記心。二並依主也。教
者教示。令彼善生。誡即誡勗。即令其惡滅
教・誡兩異。合得其名。相違釋也。又亦教亦
誡。持業釋也。前非後是。教誡俱是智之業故。
解曰。前非者相違釋非也。今取持業釋。三
者皆有摧伏運轉故總名輪。俱持業釋。餘
釋如章。問。三輪如次神境・他心・漏盡通攝。
次能示身・意・語化。語・意二業因何不次。
答。由語離過發言誡諦。令他於自信識
其志。故得通果。善悟他心。意業澄淸息
善。故所招果得漏盡通。由斯發語教
有情。斷惡生善。因果相扶故無失。又
他心於語。教誡於物必藉其言
故三輪化三業如次。非語業因即語爲果。
意業亦然。義演云。疏又顯敬禮三輪因故者。
身業敬者得神通輪。飛騰虛空故。以
業敬者得記心輪。他心中諸所有事爲他説
故。以意業敬者得教誡論。即漏盡通。呵
有情惡增長善
十四
故知稽首理通三業 義燈一本三十一紙
稽首體。具破西明以慚愧體。正取
法苑以三業體。文長不述。須者往看
十五
一者虛妄等樞要釋唯識性略有
。一依三性。二依二諦。依三性者。唯識第
云云
此下全依第九文。演祕云。遍計
所執體性雖無。然是虛妄識之所執。亦名
。義蘊云。遍計無體。由妄識變亦稱唯識
太抄云。識上之起妄執性亦稱唯識。義演云。
遍計所執體雖是無。然不唯識性。性者
體性。非眞如性性。又眞如體一。約義分三。
遍計依他名唯識性者依主釋。圓成實名
識性者持業釋今謂。義演第二解釋不允。
疏九末六紙右世俗勝義唯識性云。謂
相及性。性者實體。即唯眞如。相亦名體。依
他體故。有法相對。不初性。以無體故。樞
要依初三性略説十淨。於中第五唯説
妄取性。遣之淨。又第一云。圓成名本實
。證此淸淨名內證淨。又第七圓成對
眞妄性。遣證淨
十五
於前所斷淸淨 演祕云。疏於前所斷
淸淨者。雖總言斷。意斷染者。或無漏法皆
圓成。言於前亦無失矣。義蘊二義全
同。今謂。下云所斷。明知唯約有漏。樞要十
淨第四唯説有漏依他。幻識性斷除淨。若約
有爲者。樞要云。三總説有爲依他。事識性
悟俗淨
十五
於後所得淸淨 樞要云。六圓成對
。眞俗性斷得淨。義演云。疏於後所得淸淨
者。此有二意。一云。證圓成實性故名所得
二云。斷染依他無漏依他。如第九卷云
無漏依他亦圓成實。此解好
十五
性即是識 演祕云。疏性即是誠圓成
自體者。此性即是識家圓成之自體也。而長
之。所以得唯識之性。不爾。何故眞名
唯識
十五
唯內證淨 義演云。疏唯內證淨者。意
云。此圓成性唯是內證淨。故依主釋今謂。
義演不詳。樞要二本二十八左三性
十種淨。一唯説眞如圓成。名本實性
此淸淨名內證淨。二總説無漏圓成
菩提涅槃皆是唯識。名菩提性。獲悟淨。菩
提・菩提斷皆名菩提故。三悟俗淨。四斷除
淨。五遣之淨。六斷得淨。七遣證淨。八遣斷
淨。九取捨淨。十遣悟淨。具釋如彼。今唯取
眞如唯識性。故言內證淨。此餘九
之語。可
十五
爲簡依他等 義演云。疏爲簡依他故
説唯識性者。意云。釋通伏難。云何故論○
唯識性。答。爲依他唯識性
十五
有漏依他略不敬也 今以七義
簡所以。各有故字。對文可知。於中初義約
有漏而會。後六皆約無漏依他。義演云。無
漏依他既在滿分之中。所以法中不説也
十五
又有別解如樞要説 樞要廣明三性
二諦十淨等義已云。若所歸敬爲唯識性。唯
三性中初本實性及第二菩提性。非
餘不敬故
十六
分者謂少分 義蘊云。疏分謂少分淨
等者。問。如來智周徳圓。捨無常色
。可滿淨即者。菩薩色身既有漏。如
何得分淨即者。答。菩薩色身雖是有漏
五蘊之中四通無漏。即名分淨要五蘊
皆通無漏也。又有解*云。道共無表既是
無漏。亦通色蘊。又解。菩薩既受變易生
。得勝捨劣故五蘊身皆名淸淨者。初解
勝。後二不可。何者。且第二解者。無表既
所防所發以立色名。菩薩故非無漏。若
所依。理無失也。第三非者。悲增・頓悟・八
地巳前未變易。應分淨攝。又疏解云。
無垢名淨。變易既是有漏。何名無垢。故知
不可。問。證理之人可分淨。世親既是地
前。何名分淨。答。有。一證淨。二信淨。
世親雖理。而能深信故名分淨已上
謂。初解亦非也。分者是因位菩薩對果上滿
言。非五蘊中比對分滿
十六
淨者同前 義演云。疏淨者同前者。意
云。同。前持業・依主。若取後釋。但是依主釋
今謂。此釋不是。淨者二義竝全同。故例
于上。非六釋同異
十六
合有七釋三如樞樞要上本二十三
云。歸敬福田中又有三釋。一敬涅槃
菩提。二敬菩提而非涅槃。三俱敬
槃・菩提。乃至然依本義。唯取疏四解中人
而非法本釋二師
十六
諸佛所師涅槃經・報恩經等説
十七
唯識性聲境第七攝 樞要上本 二十六
紙右
云。然依本義。唯取疏四解中人而非法本
釋二師。以唯識性第七轉聲中説所於聲也。
所依聲。以第七聲通根境故。此爲能差
。滿分淨者爲所差別。第四轉中説。以
切所敬皆以第四所爲聲。若唯識性亦所
敬者。應第四攝。又二十八紙右云。唯識性言既
境第七。略有二解。一依三性。二依二諦。依
三性者。唯識第九云。謂唯識性略有二種
一虚妄。謂計所執。二眞實。謂圓成實性。復
二種。一世俗。謂依他起。二勝義。謂圓成
實。故知三性竝名唯識性。三性有。一
常無常門。常爲圓成。唯眞如是。一切有爲皆
依他起。二有漏無漏門。一切無漏皆圓成實。
諸有漏法皆依他起。菩提・涅槃竝圓成。如
論第八自有此文三十一右云。此等唯識皆
能差別。爲所歸之境別滿分二淨。若所
歸敬爲唯識性。唯取三性中初本實性及第
二菩提性。非一切。餘非敬故。演祕云。
疏唯識性聲境第七攝者。第七轉聲具含依・
。爲依故言境第七。疏是能差別者。由
唯識性而爲所證。悟有淺深。遂令三乘名
位殊別故。般若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爲
而有差別。天親釋云。以一切聖人依
如法淸淨名故
十七
一切所敬皆第四囀故 演祕云。疏一
切所敬皆第四轉聲者。問。何所以耶。答。第四
爲聲。爲者縁由。所爲之義。縁爲有徳堪
所敬故在第四。義演云。疏一切所敬皆第四
囀故者。意云。但説佛菩薩等而非法○故
一切者。非少分。説未必兼法也
十七
善逝體所生笠置師云。中邊唯敬
氏・無著。准之此論敬本・釋二師。非彼論
敬如來已上今謂。疏中始中邊
二師。此引中辨此論唯敬二師
法寶。然此二論本師不同。彼論慈氏。此
論世尊。因果雖殊本師是同。故引爲證。又
何故等下文問答。此論但敬二師
中邊頌文。如是分科疏文不塞矣。演祕云。
疏善逝體所生者。略爲二釋。一云。報・化二
身名爲善逝。體通二義。若善逝即體。體屬
報・化。善逝之體。體屬法身。慈尊繼襲佛之
寶位。是眞佛子。名彼體生。二云。善逝及體
總是法身。慈氏之智要縁於如而方得生。
智因彼起。名彼所生。天親自指身及同學
名爲我等。師即無著菩薩是也。詳曰。善猶
好也。逝即去矣。惡生死涅槃。報・
化二身誠名善逝。法體湛寂本無去來。何
善逝。故初釋善。或二障覆蔽未名爲善。
障圓明方稱爲善。簡異於昔善逝名
去方名爲逝。理亦無蘊云。
疏稽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者。造此論者即
彌勒也。善逝者佛報身也。體者即法身也。所
生者即子也。言彌勒菩薩是佛報・法身二身
所生之子。或是口腹所生也。教我等師者。
世親之師即是無著辨中邊論述記一二紙
云。言善逝者。謂即如來十號之第五名
也。梵名揚多舊言修伽陀訛也。蘇翻
善。*揚多云已逝。今略云善逝。善謂好。
逝者謂去。若有雜染生死。純懷淸淨
涅槃。即是如來受用變化。或即法身
巳好去故立善逝名。但言好去。非已好去
即應蘇焔𦵧平聲呼
云焔
此翻但名爲逝。或是
往義。即是因中好去之因。非果圓滿已好去
。論言體者。謂是性義。或即身義。對法論
説。身義體義無差別也。依士釋。善逝之體
善逝體。體即法身。善逝即是受用變化。若
持業釋或體即善逝名善逝體。此善逝體即
餘二身。謂慈氏尊將佛位眞善逝子
彼所生。攝大乘説。菩薩家勝 謂生佛家
生育。非聲聞無智婢子。欲慈氏位
極尊高如來眞子彼所生。或眞善逝體法
身。慈尊覺者以法爲父。要縁如境智方生
故。此號慈尊善逝子。舊言善行子非也。
行去名行。即善逝非是行跡。慈氏説頌。即
是經師造此論者。歸敬。由斯論説
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即正歸敬彌勒尊者。
及教我等師者。即世親我兄無著菩薩也。無
著於彼慈氏尊所既先得已。便教世親。世
親造釋。由兄教力。世親自指己及門人
我等。謂無著師能教己等故。今亦稽
我等。即上三句別歸經・教二種師也。
當勤顯斯義者。顯歸敬意己當論。勤者
精進勇猛異名。顯懈怠。能降邪敵勇猛
斯本頌義已上
記文
今謂。演祕二釋與辨中
大同。第二釋意稍有不同。又義蘊不
中邊疏故與疏主意天別義亦疎矣
十七
如來是作者起此論故 義燈一本
四十九紙
云。世親菩薩雖地前具前四徳
四徳者。眞諦攝
決定論中所明
亦堪論。又復世尊説唯識
名爲作者。教之主故。世親等此頌
作者。護法等釋名爲述者。此論釋相對。
今者此中但經論相對。以護法等釋彼頌
故。恭敬二師故。説諸論諸義之前須
師名也。恭敬作者即恭敬法。恭敬述者
敬義。法是句味名。義是句味名所顯之
理。作者先説句味名言教在世。作者若已
涅槃。後人於此言教解。述者更
論解之。義意方顯。故恭敬作者
法。恭敬述者
十七
瑜伽論中開闡師 六十四十八紙
云。復次若欲論。當先歸禮二所敬師
論。恭敬法故。先應禮論本大師
敬義故。復應開闡師。又十九紙左云。
闡義者。深生淨信。因此多獲利養恭敬
但爲自他善根增長。以無染心乃可論。
倫記十八上十六丁右云。十二明造論儀式
四。一先禮。二師。論本大師者即是諸佛。
闡義師謂諸菩薩
十七
此論所依等 演祕云。疏此論所依及
能起等者。論所依者。謂即三寶。無著・覺師子
能起者。如次造彼對法本釋。言佛至
者。釋彼佛・僧爲依所以。略不法。由
聖弟子依法隨學。傳示後人法不絕。所
以僧寶亦爲論依。言無倒造論者。明本・釋
師能以三慧於教義而造論也。疏略牒
意。具如彼論今謂。釋三寶論所依
不可也。佛薄等下至處故。釋佛爲所依
佛聖等下至論故。釋能依義。故彼論云。所
以者何。此論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是契
經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無師自悟諸法實
。一切教起所依處故。從此無間聖弟子衆
法隨學。法爲依者。法界所流故。經・釋二
師亦契如來所説正法一分。無倒聞思修行
依止故。隨而造雜集述記一本三十紙
云。論佛薄伽梵至平等所依。述曰。下廣釋
前依起二義。先釋所依。佛陀覺者義。如
。薄伽梵者能破四魔六種義。魔謂煩
惱・蘊・死・及天。六義者。一自在。二熾盛。三端
嚴。四名稱。五吉祥。六尊貴。此等廣如佛地
論説。何故此中雙標兩號一非餘。顯
諸法佛陀名。彰徳可依標薄伽梵。二名
俱勝不一非餘。其契經等十二分教無 一
世尊方有。故佛與教爲平等依。或由
佛證大定正智後智大悲方能起説。三身
法皆爲等依乃至論從此無間至依法隨
。述曰。顯次相。依佛證法已。即爲弟子
方便顯説。名爲無間。聖隨修學名法爲依。
諸聖弟子結集流布。由是展轉論方得起。故
僧寶論所依乃至契解無倒聽
聞思惟修行滿足。由此三惠爲所依止。隨
所聞等而造此論。此意即彰依釋而説。故
知此論定契正理
十七
世親雖是信解 演祕云。問。彼論既
佛聖弟子。世親不爾。如何可敬及造
耶。答。聖之弟子名聖弟子。亦猶藥叉天之衆
故俱舍論中亦名天衆。若爾。瑜伽云何以通。
彼論説云。證諦迹者方得論。答。通
説。若唯大乘。不要見諦。根性利故。地前
長時以練磨故。不二乘今言佛聖弟
。則聖字難屬爲佛。依之言之。聖弟子言
亦屬弟子。以勝者説故。何爲同天
之語乎。諸藏章意約其勝者已見諦
若實而論。通未見諦。如上已辯。義燈一本
四十五紙
具分造不造四種人。義演云。疏
分有所得者。世親雖是地前十信菩薩。然伏
煩惱修有漏唯識觀故。言分有所得
謂。義演云世親是十信菩薩者。鹵莽甚矣。
樞要云。位居明得。道隣極喜明得定者。煗法
位。即四加行之初
光記云。世親菩薩一阿僧祇耶向滿。又辨
中邊論護月釋云。無著菩薩先住地前加行
位中。增上忍時聞慈氏尊説此中邊所有頌
已。得初地。爲世親説。世親菩薩先住
前順解脱分迴向終心。聞無著説此彌勒頌
其造釋得加行初煗位中。應是聖者
傳此説。所以護月遂有此説。非逗留
而爲此義。眞諦説是十迴向中第二迴向中
眞諦師説其位少下於護月釋彼四善根
初。此三賢終。二十唯識述記下六十一丁
又天親傳
云。於阿踰闍國身。年終八十。雖亦居
凡地。理實難思議也。准上諸文。世親眞是高
位薩埵。然如理師藐視判爲十信。可
乎。頌疏冠註判爲最後身。一何高乎。或過或
及。其得中實難矣
十八
常恒軌則理法 解唯識性二。初
法義。第二通理義。初中有四。以
四故字義稍不同。故演祕・義演分文不合。
初四釋中。第一約證理説。第二眞似相性。
第三聖果能起。第四説教本末。又演祕有
二或字。故總分三。演祕云。此釋伏難。難云。
法寶有四。何偏敬理。疏有三釋。第一意云。
法雖執持。若常軌則唯眞如故。故偏説之。
有云。常恒軌則通釋於四。自問答云。教・行・
果三何得常。答云。經者常義。故名爲常。
詳曰。雖斯理。乖疏本旨故不取也。餘釋
疏。義演云。疏理・教・行・果至但説理法者。
意云。此有難有釋也。理・教・行・果四法不同
者。是難辭。難云。法既有四。何故論初唯説
理法餘三耶。答。有多義。一是軌則義
證解故。二者四法之中眞如爲本。如何
本。答。要證眞如餘方有故。三者是教・
行・果三眞實性故。四者三乘聖者之根本故。
五者或説彼本即兼末故。故眞如是本。餘
是末。疏總分爲三釋今謂。義演云
釋者。不文勢。理教等二句可
之辭。何爲問難之辭。又分疏文三或
。竝不允當。今亦爲五。故第三唯根本義。
第四本兼末義。餘三不濫。演祕・義演爲
麁矣。義演更分爲五。其義則謬矣
十八
一問何故等 演祕云。師資相因者。有
傳釋云。若據修行次第説者。僧初。法中。佛
後。由僧修行方得佛故。詳曰。雖其理
教説也。未指南謂。傳釋當
主第五説何謂指南。三寶章云。別相三
寶次第有五。一因果次第。由僧先修。次佛
圓滿後得法果。二境行次第。以法爲境僧
聖行佛果圓滿。三師資次第。涅槃經説。諸
佛所師所謂法也。報恩經中亦説法先。佛寶
次説。後説僧寶。四勝劣次第。諸教皆説
法僧寶。能覺彼法所覺・隨受有勝劣故。五
隨信次第。由先見僧威儀戒行既生信已
次於所證諦等心。後於彼師亦生崇仰
故。僧・法・佛如是次第。如鶖子等。路見馬勝
威儀閑寂。願所知。既聞苦諦便得初果
後往佛所歸仰聞法成阿羅漢義演云。
疏一問何故論初至具大悲故者。總有六重
問答審問答何問答。論初三寶不次。或
問云。何故論初法寶・三寶。三寶既有多種
敬何者三寶。故申六重問答三寶章終
云。問。何故唯説三寶別相不説無別。答。
無別義易。經已廣陳。有別義難。論須具釋
前問答有二十五
十八
報恩經等 經第六十一紙右云。以道果
而言。佛是道。法寶是果。僧是道。法寶是果。
佛以法爲師。佛從法生。法是佛母。佛依
住。問曰。佛若以法爲師者。於三寶中何不
法爲初。答曰。法雖是佛師。而法非
弘。所謂道由人弘。是故以佛在
十九
成實論説言 論第二初紙右吉祥品第
十二云。以是三寶功徳具足故。經初説。又
此三寶於一切世間第一吉祥。如吉祥偈中
。佛・法・及衆僧是名最吉祥。復有諸經以
吉祥初。學者僧壽名聞流布。是作經者
意也。如阿啊等字貫在經初。此非吉相。後
廣説。若求第一最吉祥者。三寶是也。應
當歸依。如吉祥偈説乃至廣説
十九
説唯淨故 義演云。疏説唯識性滿
分淨故者。意云。一乘三寶以寬故。故論初
説。先法。後佛。次僧。故論説唯識性滿分淨
也。今言僧者是菩薩僧。聲聞僧。何故
三乘三寶。答。二乘不唯識觀故。
一乘三寶者。是大非小。又計。化身即
佛故法既不同。所以不
十九
顯揚頌云等 論一初紙全文。演祕云。
疏無畏無流證教法等者。此明法寶。謂四無
畏絕四暴流。法總有四。謂教・理・行・果。餘文
蘊云。疏善逝善説牟尼子者。此之
三句佛法僧寶如次配之。言無畏無流者。
謂佛能離怖畏。滅生死流故。能證理説教。
又無畏者無五怖畏四無畏。言無流者。
欲有見無明等四暴流已上今謂。第二
解優。義演云。疏善説妙三身至先讃禮者。意
云。此歸命一乘之三寶也。三身即佛寶。教
法即法寶。牟尼子即僧寶。牟尼佛也。子者僧
及通一切賢聖樞要云。有通敬三身。顯
揚云。善逝・善説・妙三身
十九
佛地論頌云 論一初紙 全文。義演云。
疏二諦者。眞俗二諦。問。眞諦法寶。俗諦如何
亦敬耶。答。無漏依他亦俗諦故。一乘衆者。即
一乘三寶也
十九
攝大乘等處處等 三寶章云。攝論亦
言。稽首大覺諸如來・無等妙法・眞聖衆。無
別簡別故通三乘
十九
對法説云等論第一初紙頌云。諸會
眞淨究竟理。超聖行海彼岸。證得一切
自在。善權化導不思議。無量希有勝功徳。
自他竝利所依止。敬禮如是大覺尊。無等妙
法諸聖衆論云。諸會眞淨究竟理者。顯
性義。謂諸佛法身以一切種轉依眞如
蘊云。疏對法説云至無等妙法眞
聖衆者。會者契會眞理。既言諸會即通
也。問。若通三乘何言無等。答。此説
來妙法通被三乘故言無等。非小乘名
無等已上今謂。邑師不對法鈔故。釋
彼論文疏主意同。彼抄一二十紙
云。諸
會眞淨究竟理者。此句顯示法身本有徳斷
徳本性常涅槃法眞性。諸言所表具六義
尊。昔解諸言唯局初句。今詳。不旨通下餘
。總致諸言朋黨。但具彼徳。今我皆
歸。唯此諸言亦通餘佛。能證理者唯受用
身。契證眞如故名爲會。眞謂非妄。簡二實
。淨謂無垢。簡有漏法。障盡道圓故名
。簡淨有爲。理謂實際二空所顯。顯其自
或外境妄執邪理非眞。二乘證理垢而
淨。菩薩雖眞空諦。對斷道雙殘未
究竟。唯佛獨滿故立此名。若同下釋。理法
身者擧諸能會意讃眞如。又此中諸會者智。
眞淨者理。竝名法身。諸教亦説智法身故。
下文且言生滅故。三身章中當廣分別
已上
抄文
又一切讃文多置諸字。起于西方母兒
論師具見俱舍光・寶記第
一及寄歸傳第四
今謂應然。又云。敬禮
如是大覺尊無等妙法諸聖衆。述曰。上二字
能歸相。下餘字所歸體。俱舍雖稽首接
。擧重身業。敬相未周。虔恭曰敬。軌儀
禮。諦發慇誠屈儀衷讃。申虔恭之道
敬禮之名。此體是何。即善三業。故天親云。故
我至誠身語思頻修無倒歸命禮。顯揚亦云。
我今至誠先讃禮。在餘非佛身語唯有漏。意
禮通無漏。或十地菩薩後得智中亦起身語
身語業體既能發思。可無漏。心表無表無
漏者非二乘。不起故。通有無漏。指
前徳。故言如是。如是者何。大覺尊等。徳高
大。照悟云覺。獨勝名尊。萬徳雖成惠爲
道首唯稱大覺。前法化身體即理業。今稱
大覺彼。性相作用一體。義分俱不
即離。皆得覺。殊勝莫方故言無等。眞善
軌。復稱妙法。敬禮如是流至此中。顯
六義。即無等法味道飡和稱爲聖衆。即此
徳類非一名諸。敬禮如是亦通聖衆。乃至
廣説
二十
麟角獨覺等 演祕云。疏麟角諸部不
同等者。且薩婆多。麟角三根・菩薩二根皆法
寶攝。故婆沙論一百三云。法證淨者。謂獨覺
身中三無漏根學無學法。菩薩身中二無漏
根諸有學法。及苦集滅三諦縁彼無漏信名
法證淨。俱舍二十五大意亦同。釋。夫言僧者
和合名義。四人巳上和合名僧。麟角・菩薩
三千世界各獨出世故不僧。非正覺
復不佛。故在法收。問。何故不菩薩同
。復云何有二無漏根。答。但據後身坐
提樹而説。三十四念得菩提。三十三心
前是二根攝。不已前有多菩薩。亦不
彼有無漏根。問。上天聖等不僧衆。何寶
攝耶。答。古有二釋。一云。法寶所攝。二云。僧
寶收。雖事和。理和僧攝。詳曰。初釋雖通。
然論無簡。今依後釋問。天聖據理許
麟角・菩薩何不亦爾。答。天有多聖。理合
僧。彼既不然。何得相例三寶章云。三
乘聖衆具理事和名爲僧寶。以無漏戒
見等故。能依假者方名僧寶。十地菩薩既皆
聖位。多同類出。麟角獨覺天趣亦然。獨勝部
行僧種類法。報恩經中。鹿女夫人五百太子
出家修道。同一時中得辟支果。不師受
名爲獨覺。有多同出名爲部行。如上二界・
六欲天等二果・四果無出家像。於事非和。
理無諍故。是僧種類也。皆名僧寶。不
宗有漏身器爲無漏依供養及損故生罪福
二十
問三寶有二等 三寶章云。同體三寶
即淨法界眞如法身。涅槃經云。佛即是法。法
即是僧。僧即是常。常即虛空。虛空即佛性。佛
性即法身。説無垢稱經入不二法門品。寂靜
根言。佛・法・僧寶分別爲二。若了佛性即是
法性。法即僧性。如是三寶皆無爲相。與
等。諸法亦爾。逹此名不二法門。故別
體三寶。佛以三身佛自性。如三身義林
。法謂三乘無漏所攝教・理・行・果四法爲
性。教謂音聲名句文身。如總義林説。理謂
二諦四諦等理。此有二種。一根本智境。諸法
實性故。即二空理。二後得智境。變似彼故。
十六諦等。行謂三乘因。聖所起二利諸行。果
謂三乘無學所得二轉依果。雜集序中唯説
根本智境眞如名理法寶。略無後得所變境
。唯説大乘十地因行。不三乘因所修
。唯説大乘有爲果法。不所餘變化身
等亦果法攝法體如是。若別説者。因所證理
是理法寶。因聖所修行是行法寶。無學位中
二轉依果是果法寶。所有言教是教法寶。差
別法體名爲法寶。通五聚法能依徳義及以
假者。隨其所應佛僧寶。五蘊假者及法
身義是佛寶。唯取假者僧寶。是三差別」
二十
此中但敬別相等 樞要上本二十三紙
云。無唯敬別體同體。與此相違。或會
云。彼盡理。此未盡。今謂不爾。同體理通。故
皆有。然就歸敬文而言。則有無不定。如
今論頌。正約別相兼通同體。若約文正意
則今頌無同體之義。疏釋亦此意也。約
盡未盡而會者不
二十
唯識性中等 義演云。疏唯識性中義
兼説故者。有軌持法。有覺性故名佛。
和合義
二十
故涅槃云 經第十十三紙右如來性品之
全文。見字經頌爲計。樞要云。若能計三寶
常住同眞諦。佛即是法。法則是僧。又云。有
唯同體三寶。涅槃・勝鬘是已上章安疏六
六右云。今明佛僧是人。諦即中道。中道之法。
即法是人。即人是法。故言三寶同

二十
一由善故 演祕云。疏由如來調善
者。二障習亡。如巧練金。極調善故。由
故。於所調善方便。應病授藥。故於
能調亦善方便。利物無倦。名大悲。四縁
是瑜伽六十四初紙左之文。演祕與倫記
同。言非余天等
二十
四財供養方歡喜故 義蘊云。疏四財
供養等者。菩薩地説十種供養。一現前。二
不現前。三現前不現前。四自供養。五令他供
養。六俱供養。七財敬。八廣大。九無漏。十正
行供養。前九財供未以爲喜。第十正行方歡
喜故已上法華玄賛二四十八紙
云。迦葉經云。若
恒沙世界珍寶滿其中。以諸如來。不
法施。施寶雖福多。不一法施。一偈福
尙勝。況多難思議
二十
由此如來非余天等 涅槃經云。歸
依於佛者眞名優婆塞。終不更歸依其余
諸天神已上集解十九云。僧宗云。終不更歸
天神者。外道殺生祠神以求心願歸。丈
六以代祠神之迷巳上又顯揚六十四丁右云。
唯佛法僧是眞歸依。非余天等。何以故。由
二因故。一無能爲故。二不現見故。具
論説。又瑜伽七十四十二紙大同顯揚
二十
及二體性 義演云。疏及二體性者。意
謂。能敬・所敬二體也。能敬即護法等。所敬即
三寶。又云。二體性者。即同三寶也。諸義門
者。謂十二分教也今謂。義演二義釋二體
。何太闇昧也。二體性者。直指三寶・歸敬
之二種體。遠出諸論。近見法苑。各立一章
俱辯體性。須者往見
二十
一右
並如瑜伽別章等説 六十四初紙
十四十二紙左顯揚第六十四紙右第十三初紙
鬘經十四紙左別章者。三寶章等
二十
一右
凡造論二縁 此下釋下二句。樞要
云。頌下兩句造論意中略有五句。一但爲
而不人。欲法義當廣流等。雖論説
利樂有情。有情利樂令法不滅。以下句
上句也。如有情依教修行。三寶種性
斷絕故。由此律云。今演毘尼法。令正法
久住。不生。二但爲有情正法
菩薩修行本以生。雖彼説。意爲
諸有情故。顯上句釋下也。顯揚論云。顯
聖教慈悲故。文約義周而易曉。三雙爲
及利有情。第三・四句如次配之。故佛地論
云。爲法久住濟群生。四所爲無住涅槃。釋
説大智。利樂大悲。二種熏修速疾證得無住
涅槃生死涅槃二俱不住故。對法云。由
契經及解釋。爰發正勤乃參綜。此意爲
無住涅槃。亦可説言。雙非人法故。五者自
利利他令法久住。三義故造論也
二十
一左
我即安惠自指 總論釋家廣通十大
論師。若約初造釋論。則親勝・火辨是也。若
論正義。則護法一人而已。是故上文云
此歸敬頌護法等菩薩歸敬福田。何以今言
安惠自指。一師所釋前後矛盾。將爲
乎。答曰。義蘊云。前言護法。此云安惠。蓋
影略耳。又笠置會云。宗前敬叙有三家説
中安惠爲初。今且從初故云安惠自指
今謂。此釋不允。笠置似于不審知疏主
言乎。此中前後齟齬。是予深信疏主
一端也。何者。疏主曾見百卷論。記識安惠
歸敬如是如是。護法結願如是如是等。既
兩三藏糅譯之時。歸敬採安惠頌。結釋施願
護法頌。混糅十作以叶一師之製。文約
義繁。全備百卷之旨。疏主不多岐。別
異同。譬如乳水雖混鵝王能知。今釋云
惠自指。蓋爲此也。何上言護法等頌者。答
云。雖此偈頌是安惠作。而移在於糅論之
。則何妨以爲護法等之歸敬偈。顧者安惠
自指之言猶如錐脱於囊。自疏主其他
誰亦言之。學者思
二十
二右
又釋者名曰釋也 二十唯識述記
云。安立者成立義。謂此論中成立大乘三界
唯識。即以因喩立宗義名爲安立。又安
立者施設義。以廣道理設唯識略理趣
故。或安立者開演義。未説之義今説名立。
已説之義今廣名安。又安者可也。教理相稱。
立者建也。法性離言。今言名已上又釋者
字書云。拾也置也。又註解也
二十
二右
略有六因 瑜伽六十四十八紙右云。
論者要具六因乃應論。一欲
法義當廣流布。二欲種種信解有情。由
此因縁隨一當能入正法故。三爲失沒
種種義門重開顯故。四爲攝廣散義
故。五爲發甚深義故。六欲種種
美妙言嚴法義淨信義燈一
三十八右云。眞諦三藏解云。凡有六義。一
法義增長。二爲有情於所造論
解脱。三爲迷失義令更明了。四爲
分散法義集在一處。五爲別甚深之
淺易解。六爲嚴言義可。即
疏所述作論六因。令增長者。衆生根欲性
各不同。或樂多説。或樂少説。樂處中説。故
論者適衆生意諸法義。或多或少或復
處中。適生所欲。正法則得久住。此處雖
彼處猶有。故使法義增長。即疏云欲
義當廣流布。二爲衆生於所造論而得
者。或有衆生厭舊樂新。或樂此説
彼説。只是一理。有悟不悟。猶如一金作
種物賣令樂。前是爲法。此是爲人。即
疏云爲有情隨入正法。三爲迷失
更明了者。若説未了。令學者迷。須更明
。或説有脱誤。令學者不解。又須明説。又
衆生有三種煩惱。一無明。二疑。三顚倒。由
疑及倒故迷。由無明故不解。爲衆生此
煩惱等迷失義得明了故。故須論。即
疏云令失沒義重得開顯。四爲分散義
集在一處者。佛法諸義不三解脱門。攝
分散義在三解脱門中。以除衆生三種煩
。一貪欲。二諸見。三無明。貪是修斷。見
是見斷。無明通二。又是習氣。以無願門
貪。以空門見。以無相門無明。聲
聞所以不一切智。爲無明習
故。爲無明鈍成利故。説無相解脱
門。除故攝分散義。所以造論。即疏云爲
略攝廣散義故。五爲別深義淺易
解者。甚深有三。一所通逹。是境界。即如
如理。以世智之。不通逹故名甚深
分別令解。二修行甚深。二邊之解易得。
中道之行難生。偏見之心不得中道
之解故。爲辨説中道之解修行深。所
以造論。三微妙甚深。即無餘涅槃果。生死
度義故非甚深。極果一得永不度。
不得者則爲甚深。分別開示令之。
故須論。即疏云爲發甚深義故。六
嚴言詞義可愛者。義申言顯。若
嚴言詞。則義不愛。義不愛則
衆生不信受。猶如眞金若不鐶釧等
則不愛。故須論。即疏云爲
妙文詞莊嚴法義愛樂淨信
二攝六。文長不
二十
二左
此言有情 疏七末十九紙右云。梵云
薩埵。是有故。亦云有情。義含多故。阿薩埵
非有故。或言無故。第一解。一切衆生有
情識。然此情識無定能有。故言無別能有
義演云。無所有者非也。情識是所有故。第
二解五蘊假者此爲能有。故能所有二法各
立。第三・第四情爲性・愛同。第一・第二共
情識。故置又隔。此後二解本依瑜伽八
十三十五紙義演云。疏此言有情至無別能
者。意云。此第一解即衆生類是情故名
。無別能有所有也。或假者能有者。此第
二解以五蘊假者能有。別八識爲所有
疏又情者性也有此性故者。此第三解意説。
此總假有有別法性也。法性即十二入等。
疏又情者愛也能有愛生故者。意云。此第四
解即總假者有第八識情故○能生愛等。如
下云愛阿賴耶樂阿賴耶等故。第二云。若
本識。復依何法立有情。故知情體即
第八識。薩婆多喚六識情。不大乘
二十
二左
又情者愛生故 樞要上本四十六右
云。瑜伽八十三十五紙左但解八名。一我乃至
二有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性
餘法。又復於彼有愛著故。情者性也。初
總談。彼有情之義無體可顯。即五根等皆
有情。此即是我唯有此性餘法故。後
解以愛爲情。能生我愛説名有情。於彼法
愛著故。若無有情。誰情所愛三意生。
乃至廣説
二十
三右
言衆生者利樂 瑜伽倫記二十二上
二十
四右
云。梵云薩埵。唐云有情。賢聖了知唯
情識更無我等故名有情。梵云波羅拏
此云衆生。古人以衆生薩埵者謬也已上
玄應音義二十四八紙左云。有情梵言薩埵。薩
此云有。埵此言情。故云有情。言衆生者。
梵本僕呼膳那此云衆生。語各別也。故
本譯言衆生者不善理者。此破舊譯。今
謂。此破却不理也。何者。衆生・有情體同
名別。梵有二名翻亦有別。何有此非
之理。梵名社伽上聲此云衆生五教折薪梵云
連善那

梵名薩埵。此云有情。羅什等古師
梵云菩提薩埵翻名大道心衆生者非也。
然有情亦名衆生大有典據。疏主破云
不善者。却非也。天台云。中阿含第三十四
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衆共
世故言衆生。此據最初也。若攬衆陰
而有假名衆生。此據一期受報也 大品經云。
衆生。但假名故。法皷經云。
一切法和合施設名爲衆生
若言處處受生
故名衆生。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 華嚴經云。
不轉愛天
轉一切衆生處處受生法門。又般若燈
論云。謂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爲衆生
荊溪云。新
譯恐濫稱爲有情。雖無情。三義都無。俱
舍寶疏一三十七左云。有人云。若名衆生。即
非情。所以但言有情誤也。故大乘同性
經。楞伽主白佛言。世尊。衆生何義。佛吿
伽主。衆生者衆物和合。地・水・火・風・空・識。
蘆束更轉相依故言衆生。準此經文
其有情衆生者。爲別有一物
有情體。又準此文。有情・衆生名異體同。衆生
六界共成。有情亦爾。不別指一法
情體。又同疏第八二十一紙云。正理論云。前所
説界通情・非情。趣唯有情。然不遍攝。生唯
遍攝。故説有情。無有情名衆生。故准
有情名爲衆生。無情不衆生。舊譯有情
衆生者有兩名也。准大乘同性經。具
故名衆生也。又云。然有情類卵生・胎生・
濕生・化生是名爲四。生謂生類。諸有情中
餘類雜而生類等。言生類者是衆生義。
註云。准此論文。多生類故名爲衆生
謂。兩師指斥的在疏主此釋。學者思之。瑜
伽五十七十五紙右云。問。依何根處
。衆生存活住持安穩。答。依命根説。有
氣息故名衆生。思盧相應故名存活。等
而住故名爲住。增上而轉故説名持。無
病惱故名安穩。大日經疏云。阿闍梨云。具
正義菩提索多。此索多者是忍樂
修行堅持不捨義也。密抄二曰。此索多等者。
前云薩埵直呼於人。今云索哆乃屬人之
功業。即是忍樂修行堅持不捨。言聲明有如
是法者。即八轉聲法也。謂前云薩埵直目
衆生之體 即體聲也。今云索哆直屬衆生
之業。即業聲也。如薄伽梵・薄伽伐帝
薄伽梵即體聲也。言薄伽伐帝即轉聲中業
聲也三十一右疏第十七七紙右曰。有情者。梵
正音索哆。是著義。猶世間人深著身心
暫離也。今菩提索多亦爾。著此大菩提
乃至無一念休息放捨之心故名
也。又名薩埵是有情義。以有情之中
能修無上道。能荷負一切諸餘衆生。即是衆
生中之無上故名大有情
二十
三右
如瑜伽論第二 顯揚八十二紙右
十四有情。然體少瑜伽。省非苦行。餘開合
別故。瑜伽第二十七紙右云。云何六十二種有
情之類。一那落迦。二旁生。三鬼。四天。五人。
六刹帝利。七婆羅門。八吠舍。九戍陀羅。十
女。十一男。十二非男非女。十三劣。十四中。
十五妙。義演云。又三者。劣・中・妙。即上中下三品也。
又云。欲界名劣。色界名中。無色界名妙。義
蘊亦同。今謂。初解爲正。顯揚云。下中上品故。瑜伽六
十四・十七右云。一能生劣界諸煩惱。二能生中界諸煩
惱。三能生妙
界諸煩惱等
十六在家。十七出家。十八苦行。十
九非苦行。二十律儀。二十一不律儀。二十二
非律儀非不律儀義演云。三者。一律儀善。二者不律
儀不善。三者非律儀非不律儀無
記。今謂。不律儀云不善。非律儀
非不律儀云無記者。麁昧甚矣
二十三離欲。二十
四未離欲義演云。二者。一云離欲。二云不離欲。凡夫
六行惑生上。即名離欲。不
六行惑。名不離欲。總亦就欲界人中。有妻室
不離欲。從小不欲名離欲。文。今謂。離欲廣
伏所。今言
伏非也
二十五邪性聚定。二十六正性聚
定。二十七不定聚定 倫記十八上十左云。景師補
闕云。邪定有二。一本性邪定。
三乘性人成無間業。二方便邪者。有涅槃性人遇
凡位。於三乘中五逆業。正定亦二。一本
性正性定。成一乘種性。二方便正性定。謂入見道巳去。
不定亦二。本性不定者。此人在凡總成三乘種性。二方
便不定者。遇縁或作邪定或作正定。正定中或作
。乃至作佛。基云。邪定有二。謂本性・方便。初是無種
性人。次是斷善根人。通有性無性。大義曰。斷善根人
有性。大義曰。斷善還續未必邪見聚造五逆業者。
決定邪定故。大義曰。正性定有二本性・方便。初者即三
乘本有各別決定性。次者即此人已入聖道以去是。大
義不定亦有二種。一本性。二方便。初是本有三乘種性
人。一人身中有三乘種性故。二方便不定者。解巳
聖道已。然始迴向大入方便故。方不定名方便不
也。又二十四下二十四右云。泰師云。今依大乘。若
悔無間及續善根後非邪定聚也。但以論主未悔無間
未續善根故名邪定。演祕云。疏邪定等三者。按瑜伽
論等第一百云。五無間業及斷善根名邪定聚。學無學法
正定聚。非學非無學名不定聚。大般若説與此有
異。如法花攝釋會。有云。十信第六名正定聚。造
無間業邪定聚。未十信第六心者不逆業
者名不定聚。又望大乘。十信名正定聚。若作大乘五
無間業邪定聚。不定可知。詳曰。與瑜伽論而有
違也。復無文據。理稍難依。文。今謂。義演亦用
三聚分別。若准花嚴宗等。教有淺深三聚亦別。經
論異説。不
必一准
二十八苾芻。二十九苾芻尼。三十
正學。三十一勤策男。三十二勸策女。三十三
近事男。三十四近事女。三十五習斷者 義演
云。
習斷有三。一者習善法煩惱不起習斷。二伏煩惱
起名習斷。即六行伏惑等。三斷習氣習斷。約
聖説也。文。顯揚云。習三摩地者。
此應觀行者。第二解勝。第三不可
三十六習誦者
顯揚云温誦經者。義演云。二者習
誦習誦聖教。通在家出家等
三十七淨施人
顯揚云
待病者
三十八宿長。三十九中年。四十少年。
四十一軌範師。四十二親教師。四十三共住
弟子顯揚於共住
分爲二類
及近住弟子。四十四賓客。四
十五營僧事者。四十六貪利養恭敬者 顯揚分
二。一
貪利養者。一
貪恭敬者
四十七厭捨者。四十八多聞者。四
十九大福智者顯揚分二。一有
智者。一大福者
五十法隨法行
者。五十一持經者。五十二持律者。五十三持
論者。五十四異生。五十五見諦。五十六有學。
五十七無學。五十八聲聞。五十九獨覺。六十
菩薩。六十一如來。六十二轉輪王
二十
三左
或利異名義演云。疏或利與樂一
體異名者。意説。利樂但是一體。約所益
利樂二名。問。如前十利中亦云。約所益
利樂別。與今何別。答。但約於所益
。不於體。今辨於體故有差別
二十
三左
如佛地等 佛地論第一十五紙右云。
是淨土住持圓滿作何事業。作諸衆生一
切義利。謂於此中自能現作一切有情一
切義利。或令一切有情自作一切義利。現
益名義。當益名利。世間名義。出世名利。
惡名義。攝善名利。福徳名義。智慧
利。如是等別雖寂定。由先所修加行
願力。任運能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顯揚
十三初云。一因者。所謂恭敬聽聞正法現證
利益及安樂故。此中或利益非安樂。或安
樂非利益。乃至四句。如菩薩地法受中説
演祕云。詳曰。疏指佛地・顯揚等論意。明
教説利樂。非唯證彼利樂一體今謂。
疏意上來九種正依佛地・顯揚。第十利樂正
瑜伽此別。非泛指諸教
二十
三左
一純利乃至利樂 瑜伽三十五十八紙左
云。云何自利利他處。謂自利利他略有十種
一純自利利他。二共自利利他。三利益種類
自利利他。四安樂種類自利利他。五因攝自
利利他。六果攝自利利他。七此世自利利他。
八他世自利利他。九畢竟自利利他。十不畢
竟自利利他乃至廣説。演祕云。疏利謂十利者。
具如瑜伽三十五・六。不全引。但取大意
略言也。十種如次合爲五對一所利差別。
二利體不同對。三利時現未對。四此世他世
對。五眞妄分別對。論中初對二義合釋。學者
悟。今別辨之。餘依論次。一純自利利他
者。謂專爲己。或但利他。事不兩兼故名
也。就純自中斷有修。若違越不
薩儀則。謂爲己樂財受用。或爲天持
戒精進修習定惠。或爲利養諸佛
等。此等自利菩薩應斷。若不越隨順菩薩
儀則有自利與上相違。菩薩應修。鈍利
他者亦斷・修二。謂以邪見行施等。無
見毀犯尸羅。遠離正行他説法。此等
斷。若諸菩薩已超下地。由悲願力
靜慮。隨其所樂還生欲界。又自事已辨。遍
於十方無量衆生能作無量大利益事。此純
利他菩薩應修。二共自利利他者。爲自逮物。
他及自。行能兼濟故稱共也。於中亦二。
一自利共他。若諸菩薩或悲爲首。或爲迴
向無上菩提。於一切時施忍等。當
是名自利共他。釋。智以施等能得菩提。悲
濟物故名自利而共他。二他利共自者。
又除前所説諸相。其餘一切所有利他。
釋。除純利他應斷之者。彼由邪見二利
故。或除純利他中所修者。無自利故。三
利益種類自利利他薀云。三利益種類利者。意
説。菩薩自行五相等事自利
益時。復能令他行此五相其利益。令他所行得
利益者。是菩薩自行利益之種類。故名利益種類自利
利他。或可此是前二利益之種類故名利益種類。或可
菩薩所行自利利他行非一故名種類也。此中三釋無
勝劣。任情取捨。巳上。今謂 釋種類義。義薀三
解。演祕二解然。義薀初後與演祕同。更加中一。義薀
判斷爲勝劣。然初義應
優。略纂倫記唯有初解
者。謂於一法而自
之。令他亦行。自他一種行一法故。自他
行同名爲種類。或此利益有五類故。故名
種類。種類言顯非一相似。其五類者。一無罪
相。若諸菩薩所有自能少多攝善增長善法
他亦爾。釋。由長善諸過患故名爲
無罪。無罪即相。相謂相狀體相。下皆准知。二
攝受相。若諸菩薩能引自他無染汚樂・或衆
具樂・或住家樂。三此世相。四他世相。若諸菩
薩自利利他。或有此世能爲利益於他
。或有他世能爲利益於此世。或此他
世俱爲利益。或此他世俱非利益。五寂滅
相。若諸菩薩所有菩提。及得菩提世出世間
菩提分法。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四
安樂種類自利利他者。與前第三名相似也。
利益・安樂兩名有異。種類之言義意周也。此
五種。即疏所明五樂是也。故不之。五
因攝。六果攝自利利他者。因果相順論一處
明。於因果中皆有自利利他行也。有三因
。一異熟因果。二福因果。三智因果。異熟果
者。謂略有八。一壽量具足。謂長壽久住。二
形色具足。謂形色端嚴。三族姓具足。謂生
。四自在具足。謂大財位・明・屬。五信言具
足。謂言無虛妄。六大勢具足。謂大名過人。
七人性具足。具丈夫分就男根。八大力具
足。謂少疾有堪能。異熟因者。不害物
長壽因。惠施光明鮮淨衣物是端嚴因。捨
離憍慢是族姓因。乞匃隨施是自在因。所言
誠諦是信言因。供三寶等是大勢因。樂
女人姓具足因。助諸衆生如法事業
他飮食是大力因。福智因果論一處明。聚雜
知。今者別釋。所言福者。謂三度・勤・定一
分・四無量等。言福因。者。總有三種。一者
福能得能住能增長欲。釋。一於未得
得樂欲。二於已得能住樂欲。三於已住
常令增長。二者於福善能隨順無違背縁。三
者於福先已串習。言福果者。謂諸菩薩依
止福故。雖復長時流轉生死。不極苦
損惱。又能起作種種無量善巧事業乃至
究竟當無上正等菩提。所言智者。即惠
度全・勤・定一分・及十力等。智因果者。同
也。於彼文中唯去福字於智字。即智
因果也。此世自利利他者。文有二種。一現自
利。謂諸菩薩以正理工巧業處集財
。即於是財量受用。又先所造可受樂
業異熟。於現法中用彼果。二現利他。如
諸菩薩現法自利。如是菩薩所化有情由
得現法利益。八他世自利利他者。若於
能獲他世財寶具足自體具足。色・無色界
他世等亦復如是。九畢竟自利利他者。
若諸煩惱一切永斷八支聖道。若此爲依獲
得一切世間善法。由三因縁畢竟。一
自性。究竟菩提故。二由不退。八支聖道
退故。三由受用。果無盡故。名爲
略纂十・二十二右云。如無學身中無漏
八道支力增上縁有漏善法畢竟
十不
畢竟自利利他者。謂於欲界財寶具足自體
具足。若因若果世間淸淨。若因若果由三因
不畢竟。一由自性。一切有爲故。二者
退。善有漏法由退故。三由受果。有
故。名不畢竟略纂第十。
論本三十五
二十
四右
一者因樂等 瑜伽云。由前所説因樂
所攝三因縁故。准此文意。因樂有四。一根。
一境。一樂法。一樂業。是樸揚意。慈恩不爾。
略纂有二義。初根境爲一。相應法爲一。業
第三。合爲三因縁。後根境爲二。業爲
。合爲三種。雖二義總爲三。又景師
分爲四法。具如倫記八下四十三紙
 演祕云。
因生樂之因故名爲因樂。體即四法。如
疏所列。言樂相應者。即順樂受觸等心法。
所發業者。謂於樂果而起於業樂所
。由此善業可愛果名爲因樂。或樂相
應思名所發業。所發業能感當樂果名爲
。詳曰。前正後非。非樂相應思皆能招樂果
故。瑜伽云。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名
因樂。意云。隨得現・未愛果之業名爲
。疏取斯意所發業瑜伽三十五二十二
丁右
云。此中因樂是因故説名爲樂。非自性
蘊云。疏一因樂至樂所發業者。問。樂
所發之業應樂果。何得因。答。如
第三定。定中之樂能發於業。此業能感
第三禪果。約此義故業名因樂。非一切
五欲樂所發之業雖樂俱。非樂因也。
又爲樂果造之業皆名樂所發業。非
要與樂受。此解稍寬已上今謂。義蘊二解
演祕大同。瑜伽云。此中因樂是樂因故説
名爲樂。又疏云。能有樂故。准此論・疏。義蘊
初解・演祕後説其非可知。又演祕云。體即四
法。今謂。准依略纂・倫記。慈恩以三法體。
圓測以四。倫記八下 四十一紙
云。一者因
樂。基云。以三法體。謂順樂果業及根塵
二法能生順樂受觸者。此三是因樂體即通
五蘊性。以通取順樂果業故。相應共有皆
因樂體通五蘊體。測云。因樂體以
樂受五根六塵六觸。及感現法・當來二世可
愛果業。又釋。現當者擧因也已上
倫記
又瑜伽釋
第二受樂云。由前所説因樂所攝三因縁
故。有能攝益身心受生名爲受樂已上
論文
略纂
釋云。三因縁即根・境二及順樂果之業爲
也。已上
略纂
此等釋。慈恩師意因樂即三法
體必矣。然撲揚意更爲四法者。亦非
其理。論云。言因樂者。謂二樂品諸根境界。
若此爲因順樂受觸。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
愛果業。如是一切總攝爲一名爲因樂已上
今案。二若字下以二法。上之根・境分爲
二法。都合爲四種法
二十
四右
二者受樂等 演祕云。疏二受樂等者。
受即是樂。喜・樂・捨三而爲其體。三種皆有
調暢義。故總名爲樂。不爾云何言三界
唯受中樂者。非五受中唯一樂受名
受樂也。云是樂自性者。體是受數。簡異前
後因樂等已上瑜伽云。此中受樂樂自性故説
名爲樂。非樂因故。略纂云。二受樂即喜・樂
受。通漏・無漏受樂體。倫記云。測云。三受
自性爲體。謂喜・樂・捨。何以得知。下文云
界繫。故知亦以捨・喜體。景師亦同。第四
定巳上唯捨無樂。而言三界繫者。彼捨受
攝益身心通名樂。然此疏中唯言
。未二・三。演祕定爲三受恐是誤解
二十
四右
三苦對治樂等 倫記云。景云。問曰。
寒得火。如飢得食。渴得漿。名苦對治
火及飯食等苦對治樂。爲
彼火等所生樂受苦對治樂。若取
。則不前因樂。謂根塵等能生樂受
因樂。若取火等所生樂受體。則不
受樂。下結中云。苦對治樂息苦名樂。非
故。非樂自性。答曰。即取火等所生樂受
同時惠數覺衆苦滅苦對治。亦可如
極飢渴苦逼惱。得惡飮食飢渴之
亦不樂。但生捨受。捨受相應惠數覺
飢渴等苦苦對治樂
二十
四右
四受斷樂等演祕云。疏受斷樂等者。
受等不行名爲受斷樂。即滅定。受斷之樂。
依主立名。體即滅定。問。瑜伽論云。住滅定
時。此勝義苦暫時寂靜故爲樂。當定時。
唯滅無漏心心所法。豈無漏法名勝義苦
答。非非想地捨受等法名勝義苦。由
遠加行時而能滅彼。據遠加行滅之
苦也景云。住滅定時。近滅無漏心及心
。遠滅非想有漏捨受。今據遠滅
。以非想捨受微細。要在觀中苦諦
方覺非想捨受。是其行苦名勝義苦
二十
四左
五無惱害樂等 瑜伽三十五二十一紙
云。何等五樂。一者因樂。二者受樂。三者苦
對治樂。四者受斷樂。五者無惱害樂。言
者。謂二樂品諸根境界。若此爲因順
觸。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如
是一切總攝爲一名爲因樂。除此更無
過苦增。言受樂者。謂待苦息。由前所説
因樂所攝三因縁故。有能攝益身心受生
名爲受樂。略説此樂復有二種。一者有
漏。二者無漏。無漏樂者。學・無學樂。有漏樂
者。欲・色・無色三界繫樂。又此一切三界繫
樂隨其所應六處別故有其六種。謂眼觸
所生乃至意觸所生。如是六種復攝爲二。
一者身樂。二者心樂。五識相應名爲身樂
意識相應名爲心樂。苦對治樂者。謂因
熱飢渴等事生起。非一衆多品類種種苦
受。由能對治除寒熱飢渴等苦。即於
是苦息滅時起樂覺。是則名爲苦對
治樂。滅想受定名受斷樂。無惱害樂應知略
説復有四種。一出離樂。二遠離樂。三寂靜
樂。四三菩提樂。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脱煩
。居家迫迮種種大苦。名出離樂。斷除諸
欲惡不善法初靜慮離生喜樂。名遠離
。第二靜慮巳上諸定尋伺止息。名寂靜樂
一切煩惱畢竟離繫。於所知事如實等覺。此
樂名爲三菩提樂顯揚六・六左云。三菩提者。謂聲
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正等菩提
此中因樂是樂因故説名爲樂。非自性故。
此中受樂樂自性故説名爲樂。非樂因故。
苦對治樂息衆苦故。遺衆苦故。説名爲樂。
樂因故。非自性故。其受斷樂非樂因
故。非自性故。亦非自遺種種苦故。説名
樂。然依勝義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
時此勝義苦暫時寂靜。故名爲樂。無惱害
樂所攝最後三菩提樂。由當來世此勝義苦
永寂滅故。於現法中附在。所依諸煩惱品
一切麁重永寂滅故説名爲樂。諸餘所有無
惱害樂於最後樂能隨順故。是彼分故。能
彼故。當知亦名無惱害樂婆沙二十六
十九紙云。四種樂者。一出家樂。二遠離樂。三
寂靜樂。四三菩提樂演祕云。疏無惱害等
者。煩惱等類名爲惱害。出家等四離此惱
故。名之爲樂。無惱即樂。出離樂者。信・戒
體。或離迫迮身心適悅喜樂爲體。遠離
樂者。初禪喜樂。或總五支以爲其體。寂靜
樂者。第二禪上隨以四支五支體。或唯
喜樂隨應爲體。詳曰。論既不樂自性故
之爲樂。故知不必喜樂爲體。如次信・戒
總以禪支體無失。覺法樂者。根本・後得
二智爲體。更有多釋。廣辨如餘。四樂如
家迫迮。遠欲不善。由尋・伺麁動之法
煩惱所知如實等覺。故立四名。疏配後二
涅槃及菩提者。不瑜伽。取婆沙
。不爾違論。問。前三云何名無惱害。答。瑜
伽論云。諸餘所有無惱害樂於最後樂能隨
順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當知亦名無惱
害樂今謂。第一瑜伽云出離。婆沙云出家
言異意同。第三寂靜・第四菩提二論全同。疏
主第三爲涅槃者。二論不其文。此對
四菩提第三樂涅槃。然瑜伽意不爾。
演祕辨。婆沙無定屬當
二十
四左
應説頌言等 義演云。疏上之十種解
利樂者。有頌如疏。然依次配十利五樂者。
世者即是後濟・現濟。並現益・後益。第一・第
二是。性者即是攝善離惡。並翻此第三・第四
是。苦樂者即出苦。第五是。智福者即第六是。
出世出者即第七是。大小者即第八是。與名
異者即第九是。十利五樂者總結也。即向第
十利中攝也
二十
五右
然造論者等 瑜伽六十四十九紙右云。
復次此中如實開示如來所説經義

二十
五左
又要具四縁等 義燈一本四十八
紙左
決定論四失人則堪論。大同此文
瑜伽六十四十九紙右云。將論時。要以
先自安處乃可論。一於昔諸師
憍慢。二於有情類大悲。三於同法
深生敬愛。四不己有勝伎能。云
何於昔諸師憍慢。謂造論時無
。古昔諸師尙能造論。況我今者當不
耶。要離是憍慢染心乃應論。云何於
有情類當大悲。謂造論時作是觀。若
論。無量有情於諸善法定當退失。又
餘情類墮生老病。乃至廣説。是諸有情因
論。若能解了乃至一句善説妙義。如
是當奉行者。彼於長夜必獲大義利益
安樂。要發是增上心已乃應論。云何
同法者深生敬愛。謂造論時作是觀
若不論。爲他。諸同法者於利他
定當退失。云何不己有勝伎能。謂
論時無是心。當世間咸謂我聰
叡明哲能造論者。開闡義。深生淨信。因
此多獲利養恭敬。但爲自他善根增長。以
無染心乃可
二十
五左
一安惠等 義燈一末初紙右云。西明若
唯安惠等如次配者。定是不當。十師俱
本頌。豈餘七師不本師造論意。本疏
主是糅論文人。故定説是。既不唯。不
本疏等言定是。何須
二十
五左
顯唯識理等 演祕云。有義。安惠等説
正解者。謂生唯識眞俗二智。次火辨言
實知者。爲眞智。後護法云
。爲俗智。詳曰。據相顯。言少有其理
若以實論。三文皆通眞俗二智。故第三云。
唯識深妙理中實解。豈深妙理
唯是識相非識眞理。又知識相如實智
亦何爽理。故皆通二智
二十
五左
雖三義別二意造論 上十三紙左初明
本釋造意不同。次明無別。今約後義
師亦爲人法。今謂。二意中。利樂有情本・釋
二師通行全同無別。令法久住同雖亦無
別。然論優降多係釋論師。何者。法住是遺
法之久住也。經論相對論釋相對以論法住
法則並屬根本之法。令住則係釋師。然則
二意多在釋師。大分本・釋造論因由以擬
分別不同科深有義理。學者硏窮細分。義演
云。疏雖三義別者。即三師義也。二意造論者。
即令法久住諸含識之故云並爲人法
義蘊亦同
二十
六右
作論名造等 演祕云。疏作論名造者。
問。唯識之義經中先明。論何言造。答。三十
頌教經中先無。據此名義燈上本四十九
云。又復世尊説唯識教名爲作者。教之主
故。世親等師釋佛所説唯識之理名爲
。依教起故。此經論相對。若世親等造
十頌名爲作者。護法等釋名爲述者此論
釋相對
二十
六右
此上即是簡持指斥 演祕云。疏此
上即是發端等者。略爲四釋。一云。上字誤
也。應者字。二云。此上等言皆是發端。意
此兼言上也。三云。今造等言皆標擧
等。在此字上故言此上。四云。今造此論。一
句之言是發端等。由前別明今造等故。
總指云此上。即是發端等也。然四釋中初解
過。思之可悉。有云。今造此論四字之上。
一一皆具發端等四。又發端等一一別配
造此論。詳曰。若自釋論理猶差別。若辯
全乖本旨。細尋可今謂。以第四義
正。下疏多有類例。何勞而云云乎。次下
二十七丁
云。此上四義毀責過失故名爲
樞要一本三十八紙
云。此上依人。又開唯識
我法。此上惣解開示二字。下有十釋
。義演云。疏此上即是發端標擧等
者。創造此論名爲發端。指陳偏説名爲
。簡去餘部取此論名爲簡持。指
述破邪執名爲指斥今謂。義演斥爲
破斥者非也。斥亦指也。義蘊云 疏此上即
是等者。此有多解。一云。此字之上具有發端
等之四義。二云。今造此三字是此字已上。故
此上。即三字皆有發端等義也。二云。此
字上字皆有發端等義。正解此字。上字相從
故來。四云。上字應者字。誤爲上字。四解
初勝。若准體例。上下假論皆有者字。末後
善。依淸辨般若燈論。以此四義唯釋
。故中二解非也已上今謂。義蘊初解與
祕第四同。准因明疏。般若燈論四義合釋
此中二字。非唯一字。義蘊誤也。今案此疏
文意。即是點示此上所釋今造此論者是發
端等之義也。顧者此文意至。語或不至。釋
家云云蓋爲此也。義林章中疏主自言文章
巧。或不唯謙光之深而已乎。因明疏第
四巧右云。言此中者。理門二解。一起論端
義。二簡持義。凡發論端汎詞標擧。故稱
論端義。簡持有二義。一云。簡去邪宗
增減取正宗中道等故稱此中。是簡持
義。淸辨菩薩般若燈論釋四義謂。發端標擧
簡持指斥秋篠云。西方起言多云怛怛羅
唐言此中。如夫法性者。上一字即發端。
下三字標擧。雖少差總爲發端等。故發
端之義自具標擧。簡持之義亦指斥之義。謂
斥即簡斥。指謂指持。餘准可
二十
六右
一切合名迷謬 樞要上本三十四
紙左
云。
論今造此論等者。疏中二解。一依人。二依
法。俱依能迷義燈一末初紙云。言有迷謬
者。疏有二解。初約人。後約法。人即據
説。起痴邪見屬於人。約法者。據
明不解名迷。邪見不正解謬。據惑分
二。然總是法俱約能迷惡取空者。瑜伽
三十六十六紙左云。云何名爲惡取空者。謂有
沙門或婆羅門。由彼故空亦不信受。於
而空亦不信受。如是名爲惡取空者。何以
故。由彼故空。彼實是無。於此而空。此實是
有。由此道理説爲空。若説一切都無
。何處何者何故名空。亦不此於
此即説爲空。是故名爲惡取空者。云何復
善取空者。謂由此彼所有。即由
故正觀爲空。復由此餘實是有。即由
故知實知有。如是名爲入空性已上
略纂十三十二紙
二十
六左
或但迷謬者 義演云。疏無明名迷
者。由無明故不諸法。即喚不解
故即迷也。又不正解者名邪見。即邪見
體是謬。問。與前解迷謬何別。答。亦有別。
前約異生外道人等。當體即名迷者。人即迷
故。聲聞・獨覺亦爾。當體即名謬者。人即謬
也。今後解但約法説。無明既爲迷體。明知
法説。邪見亦爾。故兩解有別。下言痴邪
見人名迷謬者。結上也。有人有痴邪見
初釋直爲迷者謬者。後釋中初迷謬爲惑。
後屬能有。故結釋言迷謬者。然樞要中
能迷人法二釋外更依所迷釋。彼云。若
第二解依所迷釋。生法我無。執有名謬。不
無我名爲迷者。爲情執正解
正除其謬。解斷其迷。執情斷故所執便遣。
正解言遺所執
二十
六左
先云人我餘趣故 演祕云。疏今説
爲生等者。問。人我不遍。所以見除。生言既
寬。何乃今取。如衆生。濫無情故。答。世
界有無情我。生攝無情。無大寬失
色我。髮爪等類亦在所執。此豈非
無情我。問。我通諸趣。何不許言。答。法
亦名我。若言我空而濫於法故亦除也。問。
衆生執有。以空爲門破病顯理。衆生執
空。應有爲門遣執明理。答。若破空病
有能除。若論理要資空觀。問。有觀有相
即不理。空相不遣豈得理耶。答。由
門遣能所取。方泯二相而能證理。從
由門空顯理。理亦無失。有云。若也執
亦説爲有。從多執有此説爲空。詳曰。難意
有以顯於理。答言對空亦説於有。豈可
有觀能顯於理耶。若言有顯理者。即
前難盡失義演云。問。衆生執
即説爲空。因此空門於眞理。亦應衆生
空亦可有。由此有門其眞理。答。
爾。衆生執有多。執空少。從多分説。爲
於有故説爲空也今謂。演祕有説並義
演意。且約多分故言空顯理。不少分
有顯理。笠置意不爾。但顯眞理
空觀。以眞理無相故。豈有有觀
門顯無相理。故言理要觀彼遍計所執空
爲門故入於眞性。此其證也。護法廣百論云。
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遣妄執
故有智者聞空言。應一切有無等執
法眞理非有非今謂。演祕有説幷義
演義爲正。以疏主下釋故。下疏九本三十
紙左
云。此圓成實。依他起上無計所執二我既
空。依此空門顯眞如爲其自性。梵
瞬若。此説爲空。云瞬若多。此名空性。如名
空性。不名爲空。故依空門而顯此性。即
圓成實是空所顯。此即約表詮圓成實
問。空爲門者。爲智是空。空爲智。答。空
是智境。空體非智。智縁彼空之時。顯此眞
故。又云。意言。眞如是空之性。即是
。空爲所由如方顯故。如體空者何所
也。眞如離有及離無相若言於空。雖
有相空相。故此空言非眞如體。故
性言深爲用。眞如離空名空性。眞如
有名有性。病多起有。但説空門。若空病
生亦立有性。此意總顯圓成實性於依他上
前所執顯之性。故遮表門皆有所以
二十
七左
一者猶如障解 義演云。疏猶如金剛
難可斷故者。意正解障執名重所由。總有
五解。前四約二障。第五唯約二執重。前
四解重障分爲三釋。一云。猶如金剛
斷故者。即二障種子隨遂有情。未聖時
種不斷故。擔此難生死流者。即二障現
行。發業感生難出離故。押溺有情
故者。即二障感果在四生攝。問。變易身
何生攝。答。本身既是分段。同分段胎生攝。
或通化生。易麁令細。無定限故。墮墜有
三界故者。漂流三界休息故。第
二解云。猶如金剛斷故者。即所知障。
要至成佛方斷盡故。擔此難生死流
者。即煩惱感生功用勝故。押溺有情
故者。配分段生死。隨逐有情三界
者。變易生死。處三界故。第三解云。重者
喩以明。猶如金剛斷故者。如
義解。擔此難生死流故。如人負
坑不出故。押溺有情四生故者。
身由重不起故。墜墮有情
故。如是繫石遽沈沒故今謂。初二就
因示重。後二約果談重。初約因中。亦初
種子。次喩現。後約果中。初生。次界。義蘊
云。疏二者擔此難越生死流至沒三界故者。
問。初言難斷二障。後之三重應
。答。竝通無失。二云難越者。擔煩惱故難
分段。擔所知故難變易。三云押溺
者。由煩惱故押溺有情通處四生。由所知
溺有情唯處化生。四云墜隨三界者。
所知障感變易生死。有漏之法三界繫故。又
所知障爲煩惱本。故所知障皆通四生
二十
七左
前四二障 演祕云。疏前四通取斷
二障者。問。生死沈沒皆由煩惱。何關智障
三界等。答。生死有二。由所知障於變
。變易即是化生所收。亦三界攝。又所知障
親感生。爲煩惱依。言難越等竝無
矣。義演云。疏前四通取斷諸二障者。意云。前
四義解重者。約二障斷名重。今二執
重者。即根本沈下名重。要由二執障得
生故。義蘊云。言前四者相對明也。言即根
本沈下者。此明第五我法二執。是諸惑本微
細難斷故名爲
二十
七左
即根本沈下等 演祕云。釋第五解
重之義。有義。對業果故。貪等自性能引
業果。衆若本故。故名爲
  今謂。即根本等上句總結五解。根本二字
結第五解。沈下二字通結上四解。演祕唯
第五解
二十
八右
障謂爲障 斷障章云。障者覆義閡
義。由所知障所知境智不生。由
惱障大涅槃現證。由覆閡義
障名
二十
八右
如下第九別章等解 第九五紙佛地
第七三紙右別章謂二執章・斷障章等
二十
八右
障理但説二空兼餘法 演祕云。擧
初障理難後重障不義演云。疏何
故障理但説二空至即兼余法者。此難前四
解重障義也。難云。既所□唯二空者。若斷已
時應唯斷二執。何故生解乃言二重障
餘貪等耶。空唯二執者。意説。二執能障
也。唯約二執二空理顯今謂。初四
解重障義者。此牒向釋父。空唯二執者。此
上二空。二執即人法二執。簡餘法
以唯言。意欲以顯下兼餘法多寡相違
也。兼餘法者。指貪瞋等名爲餘法。以二執
之外故。二障乃廣通二執及貪瞋等
二十
八右
問第五解我法二空演祕云。疏重
唯二執等者。擧後斷重貪等亦除。難前障
理不唯我法義演云。疏重唯二執等者。此
第五解重義也。難云。欲二障體通
者。後斷重障貪等亦除。故知障理不
唯取我法二執。又解。貪等既亦斷者。何故唯
我法二空。不貪等亦空今謂。第
二爲正。第五解重唯二執者。此牒向釋文
亦字亦於二執。此中斷障乃斷二執亦斷
貪等。何但説二空貪等
二十
八右
解初問云等 且煩等下至但説二
。此答初問。又答初問中復有二段。初至
莖葉亦除二重障。後正障二空下答
但説二空。此答與問逆次。又總下至答第
二問第二問。若初二句下還屬第一答
義演分科有二説中。此説爲優。義燈一末
二紙右云。本疏中解通約餘師。此初段文不
唯安慧。故總相説。若據安慧。樞要中有
今約護法而解中有二障別。初約煩惱
。又煩惱障中有幾斷位。今且約見道及究
竟位。見道斷分別起。至究竟位俱生起
煩惱數多者。論第九五紙云。煩惱障者。謂
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爲上首。百二
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煩惱。此皆擾
有情身心能障涅槃煩惱障。所知障者。
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爲上首
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顚倒性
能障菩提所知障。此所知障決定不
異熟識。彼微劣故。不無明・惠相應
故。法空智品與俱起故。七轉識內隨其所
或少或多如煩惱義演云。疏且煩惱
障至故於眞理但説二空者。此即解二障
初問也。此依見道至斷煩惱説者。意云。
此約究竟斷種位説。即我法二執種斷時。
餘一切煩惱所知障等皆盡也。餘位不然者。
意説。既離煩惱後斷我執。如二乘等前斷
八品煩惱。第九品方斷我見。以其我見極微
故既後斷故。第四地中我見亦爾者。意
云。第四地菩薩等覺二乘作菩提分法觀
身不淨等而我見不生。雖我見不生不
餘害伴貪等。隨眠在故。由此故知亦不
頓斷盡。故云餘不然。又云害伴隨眠貪等由
在者。意云。我見是主。貪等是伴。我見被
害也。即貪等隨眠是害我之伴。第五地中
斷。問。今言害伴隨眠與我見相應起否。答。
今言貪等隨眠者。但是獨頭貪恚等。由
見爲遠因能引起也。問。如何得是相
云云答。夫論相應。貪等與我見同斷。云
既不同。故知害伴貪等隨眠非相應也。法
執亦爾。問。何故菩薩於障斷中二乘菩
提分法觀云云答。菩薩爲化二乘。其二
遍學。不學不遍智。問。大乘小乘菩提分
法觀何別。二乘若斷一種行解方便不同。
菩薩以二智方便。又先已學故。小乘但
重障空智爲方便。今創學故義燈一末三紙
云。問。言彼障隨斷者。要待執除彼非
障隨彼説斷。可是。若不是。便違
論文。若説言爾。即有二難。一問。如二乘漸
修道九品惑。前八品道斷迷事惑。第
九品道斷迷理惑。准此即是非執先除。是
執後遣。如何可我法生彼障隨斷等
我執斷時惑方遣。可末障依執生。執未
斷時惑已除。此應於執。第二問。大
乘菩薩第四地中方斷身邊。至第五地
害伴。若害伴四地斷。諸障隨執生。害伴
五地除。如何隨執斷。答云。若證二空彼障隨
斷者。據依見道及究竟説。彼非見道等
相違
二十
八左
餘位不然我見故 斷障章云。其隨
眠等略有四類。一者八十一品類別斷。此依
漸次二乘者斷及異生斷。然身邊見等當
九品時斷。餘各九品斷乃至廣説。唯識疏六
二十九紙
云。修所斷惑通理・事惑。謂與
俱起惑迷諦理故名理惑。獨行貪等迷
麁事故名事惑。若約一地分別。前八品惑
一向事惑。第九品惑理事雜惑也蘊云。
疏先離八品煩惱第九品時方斷我見者。亦
阿含斷欲界俱生惑時。先斷八品貪等。至
第九品方斷我見。此即根本未斷時枝葉已
斷。第四地中我見亦爾者。第四地中觀法無
永伏我見更不現行。第五地斷害伴。六
地斷羸劣。七・八・九斷微細隨眠。此即斷
時枝葉猶在。故知但約見無學道
已上樞要上本云。第四地中斷於我執
俱生中有近遠。五地斷害伴近。六地
羸劣一分遠。又云。菩薩執生有三時
。未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斷。一俱
時。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俱起者四地執
俱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者名
劣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
二十
八左
第四地中我見亦爾 唯識義章云。解
深密經説。有三隨眠彼經第四・十六紙云。佛
觀自在菩薩曰。善男
子。略有三種。一者害伴隨眠。謂於前五地。何以故。善
男子。諸不俱生現行煩惱是俱生煩惱現行助伴。彼於
永無復有。是故説名害伴隨眠。二者羸劣隨眠。謂
第六・第七地中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
三者微細隨眠。謂於第八地已上。從此已去
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依止
一害伴
隨眠。謂前五地。諸不俱生煩惱是俱生煩惱
現行助伴。彼於爾時永無復有。此意説言。
第六識俱身見等攝説名俱生。所餘煩惱名
非俱生。然體稍麁。因彼而起。由彼斷故此
亦隨無。故名害伴。二羸劣隨眠。謂第六・七地
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非俱生身
見斷此亦隨滅。稍難斷故。不楞伽俱生
身見斷故貪即不生。彼約二乘斷煩惱説。
菩薩所知障無故煩惱不生説。或依
二隨眠究竟斷位。彼經此論亦不相違。三微
細隨眠。謂於第八地已上。從此已去一切煩
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依止
二十
八左
如第九卷二解 下文云。或雖所生
之惑先除我見未滅。究竟盡位由我見斷
方斷盡。此依九品雖別斷。斷八品等時不
我見煩惱先斷説。以我見無品數。全離
欲方斷故。又解。既所生惑有多品數。能生
之見定然亦有九品。即隨九品欲我見
漸斷
二十
八左
所知得生 次約所知障。論第九卷
云。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
而爲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
境・無顚倒性能障菩提所知障
二十
八左
正障等流 下正答初難。餘障謂煩
惱・所知二障。以我法執之外故。餘惑謂貪
等。以人法二我見之餘
二十
九右
又總解之不須別説 演祕云。疏又總
解等者。不別説我之與法。二合釋之。前
解不爾。尋之可義演云。疏又總解之
答上二問所徵者。此即總解二執二障
合爲一段一處説。而不別分煩惱・所知障
今謂。演祕・義演皆不允當。總者總括。四
句不分。二空二障故
二十
九右
無有少障不依執生 演祕云。問。豈
獨行貪等。答。雖獨行。亦遠由
執起。如害伴等。名執生故無妨矣
二十
九右
今此總四句答第一問 演祕云。疏
總四句答第二問者。詳曰。初之二句答我法
執爲障所由。後之二句釋斷亦兼貪等
。理亦無今謂。各分二句以配所問
下答第一問同者。答。上義總合四句
以答初問。次義分拆上下二句以配空障
文可知。義演云。又解。從且煩惱障
説二空第一問。又總解之至證空不斷
者答第二問。如疏云。今此總四句答第二問
者。此即屬前答第二問也。若初二句至
答第一問者。即屬前答第一問也。據
疏。此解稍勝樞要上本三十五
紙右
云。安慧本義。
有漏心中皆有法執。何等名重。何等名輕。
若六・七識中煩惱障名之爲重。分別廣故。
計執深故。五識之中煩惱名輕。由他引故。
衆生執故。若第六識中所知障名重。計
深解廣。由惠俱引生五故。爲引業因
第八故。行相猛故。五・八識障名之爲輕。
執淺解略。由他引生行相不猛非必惠俱
故。第七識中都無法執。由此重輕二種別
故。論遂説言由我法執二障具生。不爾如何
由及具俱是法執。必帶人執。非此師
。不五・八有衆生執。不第七有
故。若説現行名輕。種習名重。由
現俱斷。障通攝三。重唯種・習。由我法執
種・習二障具生。餘現行等方得生起
若斷種・習現行永滅。但不惠體名
重餘相應者名輕名障。不惠數是遍
故。説第八識等無惠俱故。由此故知前
説爲善。又三十七紙左云。由我法執等三難
。一難。安慧論師煩惱障中有執・者。二
乘斷修惑九品。斷前八品猶未我見。云
何已斷餘障。明知餘障不我執等。二
難。安慧論師除第七識二取皆是所
。證二空位。若由執滅障隨斷者。一切
皆執。五地云何方除害伴。應輕執隨生我執
四地斷故。三。若一切障皆從執生。何故六・
七地等所斷之障不害伴羸劣等。皆
是執起故。答有三解。一云。此依究竟盡處
論。不中間。二云。但言障由執生。執斷
障滅。不末障滅皆隨本執。二乘九品其
義可知。三。雖有漏心皆有法執。菩薩執生
三時斷。未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斷
一俱時。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俱起者四
地執俱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者
羸劣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義燈一末
二紙左云。西明釋云。安慧煩惱執狡障寬。所
知障體即與法執體無寬*狡。今約別煩惱
説故不相違。要集云。順文義者。有釋爲
此意。以煩惱障別頭貪等我執斷時彼亦隨斷故。云
障隨斷。故順文義。今謂不爾。前云我法執二障具
。若證二空彼障隨斷。若但煩惱。何須二障具
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即應云若證生空彼障隨斷
又所知障。障・執相似。何須二重。一障有重故。今
又助釋。安慧有障非執者。如佛地論。障所得果亦名爲
障。即所知障所起三業幷所得果及見相分也。
此所執。亦名隨斷。如於遍計説斷之義
又二
障體佛地論云。煩惱障體。一根本煩惱及隨
煩惱。二所發業。三所得果。若此論下。一百二
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以爲體性。西明云。
此二論障體不同者。護法就正障
本・等流以爲障體。親光通據障及眷屬
障・業・果爲障體性。若准此釋亦未理。
護法初出障體。且據勝説。非業及果
唯故。又下明十障中。説惡趣
雜染愚云。應知愚品總説爲愚。明知障品亦
説爲障。又此據自性斷故但説根本及隨
煩惱。佛地論等據三斷故。若所發業幷所得
果。故不相違。若根本・隨惑名自性斷。若所
發業名相應斷。據不善業是説。若其
善業亦縁縛斷。若所得果名離縛斷。由
性・相應斷有餘涅槃。由縁縛斷及不生
故顯無餘涅槃
     煩惱       五識
     我執       六識
安慧義
     所知       七識
     法執       八識
     煩惱       五識
     我執       六識
護法義
     所知       七識
     法執       八識
二十
九左
問煩惱莖葉亦盡 演祕云。疏問煩
惱障至莖葉亦盡者。問。此問何師。復何師答
問。答俱通安慧等師。問。若是護法。護法智
障數同煩惱。執・障復別。何言但執殊無
。意識亦有障非執者。何故答中但以五識
愛恚等法等流耶。答。所知障數雖
。名品不殊云品類。答中既云五識等
中等意識也。問。若安慧者。問即無違。答亦
過。以所知障障・執無差。何得根葉本末
別。答。雖障即執。然約諸識淺深。義
本末。亦無失。具如樞要今謂。此所
問答多約安慧而言。以所知障無品類
故。上文多約護法。故言知障類亦非一。准
知矣。義蘊云。疏所知障中至殊無品類
等者。問。此爲問難。若問護法。護法所知有
多品類。障與執亦各不同。何故問言唯有
法執殊無品類。若問安慧。安慧障・執體無
差別。如何答中言五識法愛等是法執等流
答曰。此問兩師。竝皆無過。若問護法。問煩
惱所知各有一百二十八品類。不
法執品類也。若問安慧。理已極成。答
亦通二。若護法答。不唯言五識法愛恚
是其莖葉。以第六中輕執輕障亦莖葉故。答
中言五識等者。即等六中輕執輕障。若安
慧答。五識中障雖即是執。麁細有別。第六
識中有分別故可根本。五・八識中無分別
故即是枝葉。今觀疏意。唯安慧勝。問中既
所知障中唯有法執殊無品類。不
煩惱・所知二障品類齊等品類也。又
此文正叙安慧。若問護法。理恐未
二十
九左
異熟生攝定下劣性 如順住分定不
上進。如瑜伽十二三紙左等説。義演云。疏
異熟生攝受下劣性者。意云。異熟生受者。體
性是劣無强盛用。但是異熟生攝。定下劣性
者。意説。此受決定是下劣性。故所知障攝。
問。如何此受是定障云云答。受五欲境
沈蕩而不定。乃至上地隨處貪著不
諸定。皆由於受故説受爲定障。同時雖
想等諸法。約定强故偏説今謂。言
定下劣性能障定者。如第九卷四地所斷等
至愛愚法愛愚等。又如婆沙百五十三明
脱障中云。有説。於定不自在爲體。有説。諸
定不得爲體等是也
二十
九左
雜集論説 論第二十紙左云。當知此中
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受
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
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
故。如其次第立不動及受想滅。煩惱斷
者。謂除此品麁重得轉依。受斷者。謂除
此能治定障得轉依。是故得第二靜慮
時。雖苦滅。而不立無爲。以變異
盡斷義演云。疏得二無爲者。意説。想
受不行得想受滅無爲。樂受不行得不動
無爲。不樂受之所動故得不動名。今説
此受無爲者。據煩惱相應
説。若與煩惱相應者與煩惱同斷。不
無爲。此受望大乘是染汚。望二乘即無
覆無記
三十
問既爾自當解釋 論十十一紙左云。
若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斷彼不擇滅
擇滅離縛。彼非縛故。具如下説第十三。
十二紙
蘊云。第十云。擇滅有二。一離縛得。二滅障
得。故斷所知障亦得無爲。更有別義。至
當知
三十
修禪定時 演祕云。疏修禪定時爲勝
障者。此通熏修二義。不修殊勝定故勝
定之障。若受勝能障於定。勝即是障。後
解爲已上義蘊亦同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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