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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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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6_.67.0023a01: 體名爲主者。從喩爲名。如臣依王。王之臣
T2266_.67.0023a02: 故名曰王臣。士謂士夫。二釋亦爾。對法抄
T2266_.67.0023a03: 一本五十四紙左云。蘊從取生。如草糠火。或能
T2266_.67.0023a04: 生取。如華果樹。繫屬取。如帝王臣。此三皆
T2266_.67.0023a05: 唯是依士釋。玄應音義二十四二十紙右云。攝
T2266_.67.0023a06: 大乘論云卽士釋。應釋云亦言依士。士謂
T2266_.67.0023a07: 主也。立名從主故言依士。如言眼識等
T2266_.67.0023a08: 也若淸涼等分爲二別。具如別辨
T2266_.67.0023a09: 六紙
基學薀玉 此下第七明作斯記中。
T2266_.67.0023a10: 此初自謙也 融謂道融。卽羅什弟子。梁僧
T2266_.67.0023a11: 傳第六曰。釋道融汲郡林慮人。十二出家。
T2266_.67.0023a12: 厥師愛其神彩先令外學。往村借論語。竟
T2266_.67.0023a13: 不齎歸。於彼已誦。師更借本覆之不遺一
T2266_.67.0023a14: 字。旣嗟而異之。於是恣其遊學。至立年
T2266_.67.0023a15: 才解英絕。聞羅什在關故往諮禀。什見而
T2266_.67.0023a16: 奇之。謂姚興曰。融公大奇聰明釋子 愷
T2266_.67.0023a17: 謂慧愷。卽眞諦弟子。眞諦傳云。對沙門慧愷
T2266_.67.0023a18: 等翻廣義法門經及唯識論等。所以別擧
T2266_.67.0023a19: 二弟子者。以上已對眞諦・羅什二師稱揚
T2266_.67.0023a20: 三藏故 倍當改陪字。或通亦作倍。界身
T2266_.67.0023a21: 足論後序 操觚者。文選文賦云。或操觚以
T2266_.67.0023a22: 率爾。銑註云。觚木也。古人用之以爲筆也。
T2266_.67.0023a23: 觚音姑。爾雅觚竹。又相如傳。蓮藕觚蘆。此
T2266_.67.0023a24: 與𦱄通 顏游者。謂顏囘・子游也 函杖者。
T2266_.67.0023a25: 禮記曲禮上曰。若非飮食客則布席。席間
T2266_.67.0023a26: 函文。疏曰。講説客席之制。三尺三寸三分寸
T2266_.67.0023a27: 之一則兩席幷中間空地共一丈。又正義曰。
T2266_.67.0023a28: 王肅丈或以爲杖。言古人講説用杖指
T2266_.67.0023a29: 故。樞要作丈。二字各有其義故双須用。界
T2266_.67.0023b01: 身足論慈恩後序曰。但基虛簉操觚。謬倍函
T2266_.67.0023b02: 丈。承暉彫斵 監濫字寫誤。竿廣雅云竿象
T2266_.67.0023b03: 笙三十六簧管在中央也。文選江文通雜體
T2266_.67.0023b04: 詩云。濫吹乖名實。善註曰。韓子曰。齊宣王
T2266_.67.0023b05: 使人吹竿。南郭處士請爲王吹竿。粟食與
T2266_.67.0023b06: 三百人等。宣王死文王卽位。一一聽之乃
T2266_.67.0023b07: 知濫也。孔德璋北山移文云。竊吹草堂濫
T2266_.67.0023b08: 巾北岳 良工者。孟子滕文公曰。一朝而獲
T2266_.67.0023b09: 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 暉薀玉
T2266_.67.0023b10: 者。文選十七陸機文賦曰。石韞玉而山暉。水
T2266_.67.0023b11: 懷珠而川媚。註銑曰。謂上佳句雖無耦對。
T2266_.67.0023b12: 在衆辭之中。如石藏美玉山必有光。水含
T2266_.67.0023b13: 明珠則有媚。然釋此文諸説皆謂。文拙義
T2266_.67.0023b14: 妙猶如薀玉。今謂不爾。果爾則唯言薀玉。
T2266_.67.0023b15: 何更添加暉字。言暉薀玉者。三藏歷傳五
T2266_.67.0023b16: 天之諸論師。具懷抱斯論之邃致。疏主頻頻
T2266_.67.0023b17: 擊發遂以伸其光暉。此謂暉玉。薀玉在于
T2266_.67.0023b18: 三藏不關疏主。若爲在疏主。則不應自謙
T2266_.67.0023b19: 文辭。故樞要云。大師及乎神栖別館。景阻
T2266_.67.0023b20: 炎輝。淸耳目以淵思。蕩心靈而繹妙。乃
T2266_.67.0023b21: 曰。今者方怡我心耳。宣尼論語子
罕篇
言。我有
T2266_.67.0023b22: 美玉薀論語作韞。小補
韻會蘊本作薀
櫃藏之。誰爲善佑。我
T2266_.67.0023b23: 今沽。諸今准斯文。暉薀玉之語本據于文
T2266_.67.0023b24: 賦意則用於論語。則以擬三藏不待辨而
T2266_.67.0023b25: 著矣
T2266_.67.0023b26: 六紙
凡斯云爾 此明具受指授製造斯
T2266_.67.0023b27: 記。非專事胸臆。卽是所以名爲述記也。
T2266_.67.0023b28: 疏主謙光往往稱爲三藏之訓授。如總料簡
T2266_.67.0023b29: 章終等 指麾者。吳書曰。孫堅少爲懸吏。
T2266_.67.0023c01: 與父載船至錢唐。海賊掠取賈財。堅操刀
T2266_.67.0023c02: 上岸以手東西指麾。賊望見以爲官兵捕
T2266_.67.0023c03: 之。委財散走。麾者擧手曰麾。又指也
T2266_.67.0023c04: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一
T2266_.67.0023c05:
T2266_.67.0023c06:
T2266_.67.0023c07: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二一本
之二
T2266_.67.0023c08:
T2266_.67.0023c09: 次言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者。三藏法師
T2266_.67.0023c10: 奉詔譯如常。玄奘行状如慈恩傳・續高僧傳
T2266_.67.0023c11: 中。然奧書云。顯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於玉
T2266_.67.0023c12: 華肅誠殿。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然續高僧
T2266_.67.0023c13: 傳五十七紙云。以顯慶五年正月元日創翻
T2266_.67.0023c14: 大本。至龍朔三年末了。凡四處十六會統總
T2266_.67.0023c15: 六百卷。般若空宗此焉周盡。於問又翻成唯
T2266_.67.0023c16: 論・唯識二十論・品類足論等此傳與
T2266_.67.0023c17: 奧書年代稍異。慈恩傳中翻般若年月與
T2266_.67.0023c18: 續傳全同。非擧翻唯識等。慈恩傳云。以顯
T2266_.67.0023c19: 慶四年十月。法師從京發向玉華宮。幷翻經
T2266_.67.0023c20: 大德及門徒等同去等。然則奧書云顯慶四
T2266_.67.0023c21: 年十月譯者。此是三藏從京發向玉華宮
T2266_.67.0023c22: 之年號。非正譯時也歟
T2266_.67.0023c23:
紙右
論云稽首諸有情此是護法菩薩等歸
T2266_.67.0023c24: 敬偈也。然俱舍論有歸敬頌及長行釋。並
T2266_.67.0023c25: 是世親菩薩之所製也。攝論唯有歸敬偈
T2266_.67.0023c26: 無長行釋。本・釋兩論作者不同。今同攝論。
T2266_.67.0023c27: 又准俱舍論等。正宗頌前皆置頌曰之言。長
T2266_.67.0023c28: 行冠以論曰。今論亦同。頌之言不通長行。
T2266_.67.0023c29: 論通二種。今云論云亦無巨妨。自下牒文
T2266_.67.0024a01: 皆唯云論不加云字。諸論皆置曰字。辨中
T2266_.67.0024a02: 邊論述記釋初歸敬頌云論云。稽首造此論。
T2266_.67.0024a03: 乃至當勤顯斯義。述曰。此論一部總有三
T2266_.67.0024a04: 分等。此同今疏用云・曰字。加乃至言越隔
T2266_.67.0024a05: 間此與今疏不同耳。云者古雲字也。若
T2266_.67.0024a06: 言云云則衆語也。曰者。説文象口氣出。徐
T2266_.67.0024a07: 曰。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氣出也。二字差別
T2266_.67.0024a08: 可准知矣。淨影釋起信論曰云。馬鳴菩薩
T2266_.67.0024a09: 説法之辭。賢首云。簡論異經之辭。淨影
T2266_.67.0024a10: 解論以爲活用。賢首爲死字釋。今亦爲死
T2266_.67.0024a11: 字。然而非謂簡異經律。欲加詳釋預擧
T2266_.67.0024a12: 本文。牒云論云。今乃解釋開演之初故具牒
T2266_.67.0024a13: 頌。下文不爾。中略牒文。多頓至言。應知」
T2266_.67.0024a14: 初紙
機有亦異 義演云。疏機有三品不
T2266_.67.0024a15: 同者。意説。不定性人歸於佛法智解淺深三
T2266_.67.0024a16: 時悟異。名曰三機。非定別有三人名三機
T2266_.67.0024a17: 也。何以故。以唯對不定性立三時故。卽
T2266_.67.0024a18: 如憍陳如等。從始至於具三根也。故云
T2266_.67.0024a19: 機有三品不同。敎亦三時有異燈云。
T2266_.67.0024a20: 如來聖敎體一眞如。平等利生實無差異。
T2266_.67.0024a21: 然隨根性悟解不同。漸頓殊説敎爲異。故
T2266_.67.0024a22: 法花云。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
T2266_.67.0024a23: 生長各異。寶性論中。猶如一河三獸渡水
T2266_.67.0024a24: 得淺深異。攝大乘論。如一寶珠隨求雨
T2266_.67.0024a25: 異。無量義經。常説一相。悟解不同。得諸果
T2266_.67.0024a26: 異。故如來敎隨機説別。初對外道等。説我
T2266_.67.0024a27: 爲無談法爲有。次對小乘。破執法有説
T2266_.67.0024a28: 法亦無。後令趣實方爲顯説非空非有。故
T2266_.67.0024a29: 瑜伽釋云等
T2266_.67.0024b01: 初紙
無明有我 瑜伽釋三紙左云。今説此
T2266_.67.0024b02: 説所因云何。謂諸有情無始時來。於一切
T2266_.67.0024b03: 法處中實相。無知疑惑顚倒僻執。起諸煩惱
T2266_.67.0024b04: 發有漏業。輪迴五趣受三大苦。如來出世
T2266_.67.0024b05: 隨其所宜方便爲説種種妙法處中實相。
T2266_.67.0024b06: 令諸有情知一切法如是如是空故非有。
T2266_.67.0024b07: 如是如是有故非空。了逹諸法非空非有。
T2266_.67.0024b08: 遠離疑惑顚倒僻執。隨其種性起處中行
T2266_.67.0024b09: 漸次修滿。隨其所應永滅諸障。得三菩提
T2266_.67.0024b10: 證寂滅樂義演云。疏無明所盲至迷執有
T2266_.67.0024b11: 我意云。無明是能盲。異生是所盲。無明者卽
T2266_.67.0024b12: 通取一切無明。不唯取發業者。起造惑業
T2266_.67.0024b13: 者。起卽起惑。造卽造也
T2266_.67.0024b14: 初紙
仙人鹿苑 義演云。疏仙人鹿苑者。上
T2266_.67.0024b15: 古有仙。多於此處修仙道故。念佛三昧經
T2266_.67.0024b16: 第四云。於古仙住處。又大集經第二云。於
T2266_.67.0024b17: 仙人住處而轉法輪。又彼經云。彼處常饒
T2266_.67.0024b18: 寂靜仙人故然解深密經不言住處。彼經
T2266_.67.0024b19: 第二十六紙右云。再時勝義生菩薩復白佛
T2266_.67.0024b20: 言。世尊初於一時在婆羅痆斯人隨處施
T2266_.67.0024b21: 鹿林中等。決擇鈔上九紙右云。章波羅尼斯
T2266_.67.0024b22: 者。何名仙人隨處者。婆沙説。有諸仙人
T2266_.67.0024b23: 以乘神通見鹿薗王。諸經如五百仙人。得
T2266_.67.0024b24: 婇女遂失神通*隨於薗中故名*隨處
T2266_.67.0024b25: 鹿薗者。妙經玄賛四五十二左云。梵云*波羅
T2266_.67.0024b26: 痆斯。云波羅奈訛也。中印度境。乃至因而
T2266_.67.0024b27: 謂之施鹿林焉。鹿野之號自此而興。西域
T2266_.67.0024b28: 記第七四紙亦同。玄應音義二十四十四紙左云。
T2266_.67.0024b29: 婆羅痆。如黠切。國名也。舊言*波羅奈。譯云
T2266_.67.0024c01: 江遶域。言此國名靑黃等色名和合色也。
T2266_.67.0024c02: 烏莫迦華等色名俱生色也。烏沙斯星此
T2266_.67.0024c03: 云大白星。取其白色也。新婆沙百八十三
T2266_.67.0024c04: 六紙右云。問。何故名婆羅痆斯。答。此是河名。
T2266_.67.0024c05: 去其不遠造立王城是故此城亦名*波
T2266_.67.0024c06: 羅痆斯。問。何故名仙人論處。答。若作是
T2266_.67.0024c07: 説。諸佛定於此處轉法輪者。彼説。佛是最
T2266_.67.0024c08: 勝仙人。皆於此處初轉法輪故名仙人論
T2266_.67.0024c09: 處。若作是説。諸佛非定於此轉法輪者。彼
T2266_.67.0024c10: 説。應言仙人住處。謂佛出世時。有佛仙及
T2266_.67.0024c11: 聖弟子仙衆所住。佛不出世時。有獨覺仙
T2266_.67.0024c12: 所住。若無獨覺時。有世俗五通仙住。以
T2266_.67.0024c13: 此處恒有諸仙已住今當住故名仙人住
T2266_.67.0024c14: 有説。應言仙人*隨處。昔有五百仙人
T2266_.67.0024c15: 飛行山中。至此遇退因縁一時*隨落。問。
T2266_.67.0024c16: 何故名施鹿林。答。恒有諸鹿遊止此林故
T2266_.67.0024c17: 名鹿林。昔有國王名梵逹多。以此林施
T2266_.67.0024c18: 郡鹿故名施鹿林。如羯蘭鐸迦長者於
T2266_.67.0024c19: 王舍城竹林園中穿一池。以施羯蘭鐸迦
T2266_.67.0024c20: 鳥令其遊戲。因名施羯蘭鐸迦池。此亦如
T2266_.67.0024c21: 是。故名施鹿林舊翻名迦蘭陀鳥
善見論其形如鶛
出于西域
T2266_.67.0024c22: 記第七初紙右法華攝釋一二十六紙右云。疏仙
T2266_.67.0024c23: 人*隨處者。按婆*沙云。昔時有王。將諸婇
T2266_.67.0024c24: 女在園遊觀。有五百仙人乘空而度。見
T2266_.67.0024c25: 已*隨落。因立名焉。又按菩薩念佛三昧經
T2266_.67.0024c26: 第四云。於古仙住處三轉法輪。又大集經
T2266_.67.0024c27: 第二云。鹿野林中仙人住處轉正法輪。又轉
T2266_.67.0024c28: 法輪經論釋云。彼處常饒寂靜仙人。是故世
T2266_.67.0024c29: 尊在彼處轉。更有多文皆同於此。問。何乃
T2266_.67.0025a01: 相違。答。大小乘異。法輪經論亦同大乘。問。
T2266_.67.0025a02: 瑜伽深密文旣言*隨。爲同小部。爲取大
T2266_.67.0025a03: 乘。若同大乘。何乃言*隨。答。爲二釋。一隨
T2266_.67.0025a04: 轉理門文言*隨故。二依大乘義*隨者卽是
T2266_.67.0025a05: 住之異名已上瑜伽倫記二十下十五紙右云。景
T2266_.67.0025a06: 云。舊云名仙人住處者非已上
記文
今謂。義演本
T2266_.67.0025a07: 據攝釋。然准婆沙。舊言住處亦是一説。何
T2266_.67.0025a08: 必非乎。各據一義。並不相違
T2266_.67.0025a09: 初紙
説阿笈摩 宗輪論述記七紙左云。阿笈
T2266_.67.0025a10: 摩者。此翻爲傳。展轉來之義。或翻爲敎。下
T2266_.67.0025a11: 四本
三十五
亦有二義。阿笈摩梵語也。亦云阿
T2266_.67.0025a12: 逹婆。西域外道書名。四韋陀典之一也。笈
T2266_.67.0025a13: 極𦠜切。探玄記九二十一紙右云。阿含正音
T2266_.67.0025a14: 名阿笈摩。古翻名淨敎。又譯名來。以此
T2266_.67.0025a15: 言敎從無煩惱人邊來。今譯名傳。謂此聖
T2266_.67.0025a16: 是三世佛之所同説。但古今諸佛相傳
T2266_.67.0025a17: 而説。非新翻作。故名傳玄應音義二十
T2266_.67.0025a18: 十六紙右云。阿笈摩渠業切。亦言阿伽摩。此
T2266_.67.0025a19: 云敎法。或言傳。謂展轉傳來以法相敎授
T2266_.67.0025a20: 也。舊言阿含訛略也*荊溪以爲無比法
T2266_.67.0025a21: 者誤也。阿含與阿毘曇以其聲近故致
T2266_.67.0025a22: 錯。義演云。疏阿笈摩者。若大小乘經皆得名
T2266_.67.0025a23: 阿笈摩。阿笈摩是梵語。此云傳。皆是上代諸
T2266_.67.0025a24: 師展轉傳來故云傳也。然小乘人結集之時。
T2266_.67.0025a25: 卽取佛一代所説言敎言阿笈摩。卽四阿含
T2266_.67.0025a26: 經是也。若四阿含經所不攝者卽名零落
T2266_.67.0025a27: 經。亦名解脱經。如下云。解脱經中亦密意
T2266_.67.0025a28: 者阿賴耶識。卽指此零落經也。問。若
T2266_.67.0025a29: 一切經皆得名阿笈摩者。何故小乘人結集
T2266_.67.0025b01: 卽取佛一代所説敎名阿笈摩。大乘中結
T2266_.67.0025b02: 集一切經中卽不名阿笈摩。答。大乘中亦
T2266_.67.0025b03: 説。所以法華中有阿含甚深是。今者且據
T2266_.67.0025b04: 佛初成道説四諦敎。約所增勝故小乘敎偏
T2266_.67.0025b05: 得名傳*文字彙曰。極葉切。箝入聲。釋藏
T2266_.67.0025b06: 此讀。今謂。後人曲習。不足准則。囊哲
T2266_.67.0025b07: 不爾。故玄應音義云渠業切。可以准知。
T2266_.67.0025b08: 義演云。前代諸師傳來故云傳者。此釋非也。
T2266_.67.0025b09: 准瑜伽論。三世諸佛展轉傳受故名爲傳非
T2266_.67.0025b10: 謂諸師傳來・瑜伽八十五二紙右擧二十四契
T2266_.67.0025b11: 經中云。第二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
T2266_.67.0025b12: 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
T2266_.67.0025b13: 四者增一阿笈摩具釋
四名
至下結文云。如是四
T2266_.67.0025b14: 種師第展轉傳來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説
T2266_.67.0025b15: 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經已上
論文
倫記二十二上
T2266_.67.0025b16: 三十六
紙左
云。阿笈摩者此名爲傳。如*此敎前佛
T2266_.67.0025b17: 後佛展轉傳説無有異。故名爲傳。不同昔
T2266_.67.0025b18: 云阿含名淨敎也。此中自釋等已上
記文
 准瑜
T2266_.67.0025b19: 伽文。正應翻傳。賢首並倫記中簡異古今
T2266_.67.0025b20: 亦有由也。淨影十地記翻爲淨敎。又不允
T2266_.67.0025b21: 當。可知
T2266_.67.0025b22: 初紙
令小根趣大 義演云。疏令小根等至
T2266_.67.0025b23: 解深密等者。意云。謂有情根有三品不同。
T2266_.67.0025b24: 所以説敎亦初・中・後三時有異。問。且如説
T2266_.67.0025b25: 敎三時易知。根性三差如何辨釋。若聞阿
T2266_.67.0025b26: 笈摩卽名小根。卽聞小敎亦證小果故
T2266_.67.0025b27: 云漸登聖位也。後時如來觀此小乘根有
T2266_.67.0025b28: 堪聞皆空敎。所以於鷲嶺説般若等經。旣
T2266_.67.0025b29: 聞經已卽名中根。若如是者。云何言聞般
T2266_.67.0025c01: 若等令中根皆捨小趣大耶。答。如來説
T2266_.67.0025c02: 意欲令此中根捨小果而趣大乘。所以彼
T2266_.67.0025c03: 聞經已。棄執有心計空爲定。何以故。以
T2266_.67.0025c04: 如來密意説一切法空故。問。何故名捨小
T2266_.67.0025c05: 歸大。答。未聞般若名小根。旣聞般若名
T2266_.67.0025c06: 中根。卽中根對小名大也。爲聞般若敎故
T2266_.67.0025c07: 卽從小至中名捨小歸大*文義灯一本初紙
T2266_.67.0025c08: 云。初對外道等説我爲無談法爲有。次
T2266_.67.0025c09: 對小乘破執法有説法亦無。後令趣實
T2266_.67.0025c10: 方爲顯説非空非有。故瑜伽釋云。乃至廣説。
T2266_.67.0025c11: 又惠日云。此對外道皆執有我。爲破此有
T2266_.67.0025c12: 令入人空。且密説人空義。顯爲小初説法
T2266_.67.0025c13: 有。次破法有密説法空。涅槃會中方爲顯
T2266_.67.0025c14: 説除外道執有故説空。除聲聞執空故
T2266_.67.0025c15: 説有。以明佛性。非妄計我故非有。有常
T2266_.67.0025c16: 等故非空。合第三時已上今謂。淄州且就破
T2266_.67.0025c17: 執。初言外道二言小乘。若論正機。初是
T2266_.67.0025c18: 小乘。第二大乘等是也。如經論等。又守千
T2266_.67.0025c19: 崆峒記。初約正所破唯爲聲聞。實兼諸
T2266_.67.0025c20: 乘皆獲利益。第二亦依正被准爲趣大。
T2266_.67.0025c21: 實具三乘。第三通被。一正餘兼。雖與前同。
T2266_.67.0025c22: 談敎顯説唯依*正被。亦須具明諸乘境等。
T2266_.67.0025c23: 故名普爲。不同初二被。雖諸乘皆得利益。
T2266_.67.0025c24: 敎非顯説。談由餘機。智惠之力依略悟廣。
T2266_.67.0025c25: 非敎之力。故被不同。不名普爲等。又疏
T2266_.67.0025c26: 主意唯立三時敎者。依證果邊。若謂人天
T2266_.67.0025c27: 卽有四時。其二乘者方便學法。是彼初學
T2266_.67.0025c28: 故略不説。今依師授略叙古今時利差別。
T2266_.67.0025c29: 其諸有智任情取捨已上總
料簡章
決擇鈔上本十二
紙右
T2266_.67.0026a01: 云。章此依證果至卽有四時者。今立三時
T2266_.67.0026a02: 但約得聖。不約人天。若説人天卽有四
T2266_.67.0026a03: 時敎。章言二乘至略不説者。此釋人天時
T2266_.67.0026a04: 也。問。何故得知人天乘是聲聞方便。答。信
T2266_.67.0026a05: 解品云。以冷水灑面等卽其
T2266_.67.0026a06: 初紙
密義意趣密義意趣者。四意趣中之
T2266_.67.0026a07: 隨一也。四種意趣具如攝論・對法等中。第九
T2266_.67.0026a08: 初紙
云。卽依此前所説三性立彼後説
T2266_.67.0026a09: 三種無性。謂卽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
T2266_.67.0026a10: 説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今謂。第
T2266_.67.0026a11: 一有敎亦隱密説。非唯空敎。故法華玄賛
T2266_.67.0026a12: 第一十六紙右引解深密經已云。依此經文
T2266_.67.0026a13: 阿含經等爲第一時。總密説有。不明
T2266_.67.0026a14: 有其何性大般若等爲第二時。總密説空。
T2266_.67.0026a15: 不明空者亦空何性。華嚴經等爲第三時。
T2266_.67.0026a16: 顯了説有。有依他圓成。亦顯了説空。空所
T2266_.67.0026a17: 執性。故善戒經等云。有爲無爲名爲有。我
T2266_.67.0026a18: 及我所名爲空。乃至廣引金光明・涅槃等。
T2266_.67.0026a19: 瑜伽倫記二十下十五紙右云。爲趣二乘偏
T2266_.67.0026a20: 説四諦。安立諦有是諸敎執淨安立處。此
T2266_.67.0026a21: 卽隱密爲説依他圓成二性是有。恐增空
T2266_.67.0026a22: 見而不爲説遍計所執性空名不了義。第
T2266_.67.0026a23: 二時中。爲初發起大乘諸菩薩衆。破其有
T2266_.67.0026a24: 執説大般若諸法空。卽是隱密爲説遍計所
T2266_.67.0026a25: 執自性本無。恐增有見未爲説依他圓
T2266_.67.0026a26: 成二性是有名未了義。於今第三時中。爲
T2266_.67.0026a27: 久學菩薩説解深密經。具辯遍計所執無
T2266_.67.0026a28: 餘二性有有無義。是説二性有。卽是義當
T2266_.67.0026a29: 爲發*起二乘者説。説遍計所執空。卽
T2266_.67.0026b01: 是義當爲初發趣大乘者説。具説三性空
T2266_.67.0026b02: 有義。是卽當彼爲久學菩薩轉正法輪了
T2266_.67.0026b03: 義説也。故言普爲發*起一切乘者説眞
T2266_.67.0026b04: 了義。泰云。初轉聲聞四諦法輪。第二時爲
T2266_.67.0026b05: 發*起唯一性空大乘者説諸法無自性性。
T2266_.67.0026b06: 然不約三性三無性分別故名隱密相轉。
T2266_.67.0026b07: 但言一切皆空不説依他圓成爲有。如大
T2266_.67.0026b08: 品等是其敎也。於今第三時。爲發趣一切
T2266_.67.0026b09: 大乘者。以普明了説三性三無性轉正法
T2266_.67.0026b10: 輪。更無有上。如華嚴等是其敎也。以説
T2266_.67.0026b11: 橫計法無。因縁及圓成法爲有故。第二敎
T2266_.67.0026b12: 中不明三乘成佛故但説大乘。第三敎中
T2266_.67.0026b13: 辯不定性三乘成佛故名一切。義灯一本
T2266_.67.0026b14: 紙右云。約前後亦有二義。初説生空。次説
T2266_.67.0026b15: 法空。二者初説生空密詮法有。次説法空
T2266_.67.0026b16: 密詮法無。後方顯明生法二執所取不有。
T2266_.67.0026b17: 若離二執眞俗不無故經説云。有爲無爲名
T2266_.67.0026b18: 爲有。我及我所説爲空
T2266_.67.0026b19: 初紙
便撥上理 義演云。疏便撥二諦性
T2266_.67.0026b20: 相皆空者。二諦者眞俗二諦也。性相者有兩
T2266_.67.0026b21: 解一云。性者唯勝義諦。相者卽依他起。撥
T2266_.67.0026b22: 此二種總無名爲空也。二云。性相通於二
T2266_.67.0026b23: 諦。且眞勝義中性相者。一眞法界卽是性。分
T2266_.67.0026b24: 爲六種無爲・九種無爲等卽名相。有多無
T2266_.67.0026b25: 爲相狀故。若依俗諦。性相者。如依他法
T2266_.67.0026b26: 體卽名性。如意識以了別爲性。色以質
T2266_.67.0026b27: 礙爲性。餘者准知。相者。諸法各各有如是
T2266_.67.0026b28: 相貌今謂。初説爲正。後説鑿矣
T2266_.67.0026b29: 初紙
由斯有空 演祕云。疏由斯二聖互
T2266_.67.0026c01: 執有空者。問。准望不定立有三時。何有
T2266_.67.0026c02: 二聖互執有空。答。豈言不定唯祇一人。人
T2266_.67.0026c03: 旣有多。悟亦前後。前後各以所證爲是互
T2266_.67.0026c04: 執何失。又縱一人。執前後別。對執不同亦
T2266_.67.0026c05: 得稱互義演全同。今謂。此文意者對不
T2266_.67.0026c06: 定機。初中二時説有空敎。初在鹿苑。次在
T2266_.67.0026c07: 鷲嶺。散説如是。是故衆聖懷有空見鬪
T2266_.67.0026c08: 鋒起。爲除此見佛説第三了義言敎。敎
T2266_.67.0026c09: 隨機起。何唯一人。泛通群聖而説。約一人
T2266_.67.0026c10: 前後者非也。旣言二聖亦言互執。其不約
T2266_.67.0026c11: 一人必矣。義林章中。有敎指憍陳那等。空
T2266_.67.0026c12: 呼須菩提等。唯識料簡云。憍陳那及餘
T2266_.67.0026c13: 生聞四諦敎。亦云。由斯群品互執有無等。
T2266_.67.0026c14: 准如上文。不約一人炳然可知
T2266_.67.0026c15: 一紙
令中根品捨小趣大 義蘊一一紙右
T2266_.67.0026c16: 云。此言中根非謂中乘。卽以執空之者
T2266_.67.0026c17: 名中根。在執有及中道之中也。又此漸悟
T2266_.67.0026c18: 之類非決定小。又非頓悟。從小趣大故
T2266_.67.0026c19: 名中根。此解爲正以上今謂。第二解者却非
T2266_.67.0026c20: 正也。何者。若言漸悟爲中根者。執有之
T2266_.67.0026c21: 類應言中根。此類亦是不定性故
T2266_.67.0026c22: 一紙
迷謬競興 全不解了名之爲迷。少
T2266_.67.0026c23: 智邪解名之爲謬。或但不解無明名迷。若
T2266_.67.0026c24: 不正解邪見名謬。如下二十六紙左具釋。義
T2266_.67.0026c25: 演云。疏迷謬競興者。問。如何言迷謬者。
T2266_.67.0026c26: 答。有二解。一云。小根執法實有不了法
T2266_.67.0026c27: 空名迷也。於其法空全不解故。謬者。
T2266_.67.0026c28: 中根人旣聞般若經總撥爲空以爲上理
T2266_.67.0026c29: 名謬也。以勝解故。卽執有執空皆有迷
T2266_.67.0027a01: 謬。且如執有有迷謬者。以迷於有不了
T2266_.67.0027a02: 法空名迷。全不解法空。故妄執法實有
T2266_.67.0027a03: 名謬。以邪解故。然執空亦有迷謬者。迷
T2266_.67.0027a04: 此空故於中道義全不解故名迷。暗計此
T2266_.67.0027a05: 空爲是者名謬。以邪解故。通二種義亦
T2266_.67.0027a06: 無違
T2266_.67.0027a07: 二紙
爲除義教 問。第二空教既除初時
T2266_.67.0027a08: 有執。何有再除乎。故義林云。須菩提等迴
T2266_.67.0027a09: 心趣大。彼聞法空隱密言教便撥諸法性
T2266_.67.0027a10: 相都無。何所造修。何所斷捨。佛爲除此復
T2266_.67.0027a11: 説唯識三性等教准此文勢。彼此相對以
T2266_.67.0027a12: 顯唯除空執。此中何云雙除空有乎。義演
T2266_.67.0027a13: 云。疏如來爲除此空有執者。問。説唯除空
T2266_.67.0027a14: 執。何故兼説有耶。答。如來説教。群聖既多。
T2266_.67.0027a15: 執有執空類應非一。説除空有。於義何
T2266_.67.0027a16: 妨。又云。約一人。先起有執後起空執。今
T2266_.67.0027a17: 通前説故云除空有執。義亦無違。意就中
T2266_.67.0027a18: 道第三時教説除空有之言也。故知第三時
T2266_.67.0027a19: 教名了義大乘又笠置師會云。般若除有
T2266_.67.0027a20: 是隱密義。第三中道是顯了義。故無相違。今
T2266_.67.0027a21: 謂。義演初義爲優。第二約一人者非也。如
T2266_.67.0027a22: 上已破。又以顯密會迂矣。又義林中且約
T2266_.67.0027a23: 三教次興各別破執不遮雙除故不相違」
T2266_.67.0027a24: 二紙
解深密等 演祕云。疏解深密經説唯
T2266_.67.0027a25: 識者。按彼經第一十六紙右云。廣惠當知。
T2266_.67.0027a26: 於六趣生死彼彼有情。或在四生身分生
T2266_.67.0027a27: 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就。廣惠此識
T2266_.67.0027a28: 名阿陀那。亦名阿賴耶。亦名爲心。爲依止
T2266_.67.0027a29: 故。六識身轉。如依暴水而有浪生。依淨明
T2266_.67.0027b01: 鏡有影像起瑜珈七十六初紙全引此文。
T2266_.67.0027b02: 義演亦同。今謂。引證之文略取其意。非經
T2266_.67.0027b03: 全文。識相識性五法事理括囊一言立以唯
T2266_.67.0027b04: 識之目。若領會此旨。則所引之文可的證
T2266_.67.0027b05: 著矣
T2266_.67.0027b06: 二紙
於眞諦留捨 二諦章云。世俗諦四名
T2266_.67.0027b07: 者。一世間世俗諦。亦名有名無實諦。二道理
T2266_.67.0027b08: 世俗諦。亦名隨事差別諦。三證得世俗諦。亦
T2266_.67.0027b09: 名方便安立諦。四勝義世俗諦。亦名假名非
T2266_.67.0027b10: 安立諦。顯揚論説。四種俗諦皆是安立。前三
T2266_.67.0027b11: 可。云何第四亦名安立。勝義諦性自内所
T2266_.67.0027b12: 證。爲欲隨順引生彼智。依俗安立名勝義
T2266_.67.0027b13: 俗。初之三種相可擬宜。第四勝義假名施設。
T2266_.67.0027b14: 勝義諦四名者。一世間勝義諦。亦名體用顯
T2266_.67.0027b15: 現諦。二道理勝義諦。亦名因果差別諦。三證
T2266_.67.0027b16: 得勝義諦。亦名依門顯實諦。四勝義勝義諦。
T2266_.67.0027b17: 亦名廢詮談旨諦。前之三種名安立勝義。
T2266_.67.0027b18: 第四一種非安立勝義下疏一本七
十二右
亦同。義
T2266_.67.0027b19: 演云。疏悟證有方者。意云。方者方法也。既
T2266_.67.0027b20: 離二執處於中道。即是悟證眞如之法也。
T2266_.67.0027b21: 疏於俗諦中妙能留捨者。意云。依四重世
T2266_.67.0027b22: 俗諦説。一一諦中皆爲留捨。第一有名無實
T2266_.67.0027b23: 諦。謂瓶衣等既無實體。但可言捨。有作用
T2266_.67.0027b24: 故須留。第二隨事差別諦。約蘊處界辨。然
T2266_.67.0027b25: 蘊・處・界通有漏無漏。有漏法捨。無漏法留。
T2266_.67.0027b26: 第三約方便安立諦辨。苦集是有漏法捨。滅
T2266_.67.0027b27: 道是無漏法留。第四約假名非安立諦辨。
T2266_.67.0027b28: 執二空門者法捨。二空門之理法留。故云
T2266_.67.0027b29: 妙能留捨。又解云。不謂約四重俗諦説。但
T2266_.67.0027c01: 總約俗諦中説。依他法留。遍計法捨。於依
T2266_.67.0027c02: 他中。染者能法捨。淨能留義蘊云。疏於
T2266_.67.0027c03: 眞諦理悟證有方等者。唯以眞如名眞諦。
T2266_.67.0027c04: 餘皆名俗。淨留染捨。又依他遍計無漏有漏
T2266_.67.0027c05: 如次留捨已上今謂。此釋與義演文解大同」
T2266_.67.0027c06: 二紙
爰引六經 爰周伯溫云。爰訓引。以
T2266_.67.0027c07: 爪又于會意別作援非也 六經者。一華
T2266_.67.0027c08: 嚴經普義熙十四年。北天竺三藏佛陀跋陀羅譯。此云
舊經六十花嚴。又證聖元年。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
T2266_.67.0027c09: 譯。此云新經
八十花嚴
二解深密經唐三藏玄弉譯。七品五卷。
解莭經一卷。眞諦譯。與
T2266_.67.0027c10: 初五品同本。又相續解脱經一卷。
求那跋陀羅譯。與後二品同本
三如來出現功德
T2266_.67.0027c11: 莊嚴經經本不傳四大乘阿毘逹摩經經本未
傳。今攝
T2266_.67.0027c12: 大乘論即釋此經中攝大
乘品故取爲論名
五楞伽經此經前後合有四
譯。今唯有三本。
T2266_.67.0027c13: 一劉宋元嘉二十年。天竺求那跋陀羅譯。爲四卷。二元
魏廷昌二年。菩提流支譯。爲十卷。三唐于闐實叉難陀
T2266_.67.0027c14: 譯。爲七卷。更有
一本。闕而不傳
六厚嚴經即密嚴經也。玄弉翻譯。
引之與今密嚴經不
T2266_.67.0027c15: 同盖爲此也。大乘密嚴經三卷。日照三藏譯。泰法師
佛地疏云。法師持梵本來。若翻可得五六卷許。然未
T2266_.67.0027c16: 翻也云云。義濱云。密嚴經是同本也。問。歷覽斯論顚
末。援引佛經非唯六經。引用解脱・阿含二經以證
T2266_.67.0027c17: 七八二識。依佛地經光顯四智功德。證成本有種子。
援引無盡意經。細辨變易生死提示勝鬘經説。又説
T2266_.67.0027c18: 有情隨心垢淨本據維摩等。今唯拔出六經有何
意者。答云。若約一部所引。廣通佛地・勝鬘等經。豈
T2266_.67.0027c19: 唯六經。今所提擧唯在證成第三時唯識中道之宗
致。非通一部。問。若爾。下論證唯識義引維摩經
T2266_.67.0027c20: 不擧莊嚴。疏主何以捨彼取此耶。答。取捨非無其
旨。取莊嚴者。如眞諦等皆以眞如爲第九識。如
T2266_.67.0027c21: 唐三藏淨位第八加爲第九識。古今大爲矛盾。然莊嚴偈
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T2266_.67.0027c22: 依准斯文。淨位第八爲第九識煥乎可觀。又維摩經
隨心垢淨之説源出阿含。是故彼經指示如佛所説。又
T2266_.67.0027c23: 維摩經或爲空教或爲中道。輿師異説未決於一。無
垢稱疏云。依清辨空教。依護法中道。章中亦出古
T2266_.67.0027c24: 德義云。維摩思益大品空教。疏主取捨盖爲此也。義演
云。又如亦難更引起盡多界解脱經等。但爲證傍
T2266_.67.0027c25: 義引成。非正證唯識道理。故此不説。言了相大乘
者。即顯現説故名爲了相。若密意説名不了相。泰抄全
T2266_.67.0028a01: 依義
T2266_.67.0028a02: 二紙
十一部論 十一部論者。一瑜伽師地
T2266_.67.0028a03: 彌勒菩薩説。無着菩薩造。
玄弉三藏譯。爲百卷
二顯揚聖教論頌
卷。
T2266_.67.0028a04: 前七卷論解此頌。無
著菩薩造。唐玄弉譯
顯揚聖教論無着菩薩造。玄弉
三藏譯。爲二十
T2266_.67.0028a05: 三大乘莊嚴經論本頌彌勒菩薩説。無著菩薩造。
釋論世親菩薩造。唐貞觀四年。
T2266_.67.0028a06: 波頗三藏譯。爲十五卷。下疏四本(二十六左)云。然莊
嚴論頌文彌勒所説。長行釋者世親所爲。舊人不知總
T2266_.67.0028a07: 謂天親
作謬也
四集量論陳那菩薩造。眞
諦・義淨兩譯
五攝大乘論
T2266_.67.0028a08: 菩薩造。眞諦譯。三
卷。佛陀扇多譯。二卷
攝大乘論釋天親菩薩造。梁眞
諦譯。爲十五卷
T2266_.67.0028a09: 此云梁論。隋逹摩笈多譯。爲十卷。唐玄弉譯。
爲十卷。無性菩薩造。唐玄弉譯。爲十卷
六十
T2266_.67.0028a10: 地論天親菩薩造。菩提留
支譯。爲十二卷
七分別瑜伽論彌勒菩薩
造。未翻
T2266_.67.0028a11:
 八觀所縁縁論陳那菩薩造。唐玄弉譯。一卷。
與眞諦無相思塵論同本
T2266_.67.0028a12: 觀所縁縁論釋護法菩薩造。
義淨譯。一卷
九二十唯識論世親
菩薩
T2266_.67.0028a13: 造。唐玄弉譯。一卷。大乘楞伽經唯識論。菩提流支譯。一
卷。大乘唯識論。眞諦譯。一卷。與二十唯識同本。護法
T2266_.67.0028a14: 菩薩更作釋論名唯識道論。玄弉所翻。又義淨所
翻名唯識順釋論。亦名唯識寶生論。徳光亦作。如
T2266_.67.0028a15: 樞要此
疏引
十辨中邊論頌彌勒菩薩説。
玄弉譯。一卷
辨中邊論世親
菩薩
T2266_.67.0028a16: 造。唐玄弉譯。三卷。與眞
諦所譯中邊分別論同本
十一大乘阿毘逹摩集
T2266_.67.0028a17: 無著菩薩造。唐
玄弉譯。七卷
大乘阿毘逹摩雜集論安惠菩薩
以師子
T2266_.67.0028a18: 覺釋合爲一部。唐
玄弉譯。爲十六卷
T2266_.67.0028a19: 二紙
此約法門 此下總明漸頓二教及
T2266_.67.0028a20: 三時有無差別。法華玄賛一十三紙左云。初
T2266_.67.0028a21: 顯時者。諸佛設教略有二種。一頓二漸。頓
T2266_.67.0028a22: 即被彼大機。頓從凡夫以求佛果。如勝鬘
T2266_.67.0028a23: 經所説一乘。一乘是權。四乘實故。漸即被彼
T2266_.67.0028a24: 從小至大機。如此經中所説一乘。一乘是
T2266_.67.0028a25: 實。二乘權故。此經多被從彼二乘以求佛
T2266_.67.0028b01: 果。多是漸教大乘所攝。決擇鈔上十一紙右云。
T2266_.67.0028b02: 章約理及機漸入道者。理爲道理。機謂機器。
T2266_.67.0028b03: 義演云。問。約機可爾。如何約理以辨三時。
T2266_.67.0028b04: 答。據實理無三時。今約證有淺深故。理
T2266_.67.0028b05: 分三時異今謂。決擇理爲道理。義演爲
T2266_.67.0028b06: 眞理釋。以言證有淺深故。義演爲優。料
T2266_.67.0028b07: 簡云。理有淺深。機有漸次。理即從淺至深。
T2266_.67.0028b08: 機亦大由小起。對機及理。依漸教門。故深
T2266_.67.0028b09: 密經説三時別。又玄賛一十六紙左云。若以偏
T2266_.67.0028b10: 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一・五等。不可難
T2266_.67.0028b11: 以一雨普潤三草不同教但有一。其頓悟
T2266_.67.0028b12: 之機一果之證。即依此理無三時之教。若
T2266_.67.0028b13: 機成漸次大從小生。教定有三。應機説故。
T2266_.67.0028b14: 將理會教名爲一雨。將教就機説三乘法。
T2266_.67.0028b15: 或三或一。理不相違
T2266_.67.0028b16: 二紙
如瑜伽論廣説其相 七十六初紙
T2266_.67.0028b17: 深密經第一十六紙右文。如上演祕中引。論中
T2266_.67.0028b18: 全引此經故爲論中經。今指論中所引之
T2266_.67.0028b19: 經故。與章不同。義林章云。述今文者。如
T2266_.67.0028b20: 解深密經第一卷瑜伽決擇第七十六
T2266_.67.0028b21: 二紙
解深密經 義演云。疏解深密經説唯
T2266_.67.0028b22: 説是也。意云。此即是第三時教。然解深密
T2266_.67.0028b23: 經中亦廣有三時教。如勝義生菩薩問云。
T2266_.67.0028b24: 如世尊先説有教。是爲希有。第二説有法
T2266_.67.0028b25: 空教。亦方世尊重今此時中説不空不有教。
T2266_.67.0028b26: 更方奇特等。廣如彼説彼經第二十六丁右
T2266_.67.0028b27: 云。於今第三時中。普爲發趣一切乘者。依
T2266_.67.0028b28: 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
T2266_.67.0028b29: 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第一甚
T2266_.67.0028c01: 奇最爲希有。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
T2266_.67.0028c02: 容。是眞了義。非諸諍論安是處所
T2266_.67.0028c03: 二紙
即華嚴中 唯識論第七曰。如契經説
T2266_.67.0028c04: 三界唯心云云疏云。三界唯心即十地經第八
T2266_.67.0028c05: 卷第六地文。花嚴所説云云演祕云。案彼經
T2266_.67.0028c06: 第十九頌云。譬如工畫師不能知自心而
T2266_.67.0028c07: 由心故畫。諸佉性如是。若人知心行普造
T2266_.67.0028c08: 諸世間。是人即見佛了佛眞實性。若人欲
T2266_.67.0028c09: 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
T2266_.67.0028c10: 起。明詮云。古花嚴第二十六明第六地中
T2266_.67.0028c11: 云。了逹於三界但從貪心有。知十二因縁
T2266_.67.0028c12: 在於一心中。如是則生死但從心而起。心
T2266_.67.0028c13: 若得滅者。生死即亦盡云云新經第三十七
T2266_.67.0028c14: 明第六地中云。了逹三界縁心有。十二
T2266_.67.0028c15: 因縁亦復然。生死皆由心所作。心若滅者。
T2266_.67.0028c16: 生死盡云云又第五十四云。菩薩知三界唯心
T2266_.67.0028c17: 三世唯心。而了知其心無量無邊云云疏云。
T2266_.67.0028c18: 世親攝論第四無解。無性第四廣解十地經
T2266_.67.0028c19: 名體。言唯心者。心・識是一。唯言爲遣所取
T2266_.67.0028c20: 境義。由彼無故能取亦無。不遮心所。不相
T2266_.67.0028c21: 離故。如説若無心所未曾得
T2266_.67.0028c22: 二紙
此約多分 義林章云。約其多分。即初
T2266_.67.0028c23: 成道華嚴等中説唯心是。決擇鈔上十一紙右
T2266_.67.0028c24: 云。章約其多分等者。約多分言。言華嚴經
T2266_.67.0028c25: 被頓悟。據少分説。亦被於漸。言法花唯
T2266_.67.0028c26: 被漸者。亦據多分。初時説教具被三乘中。
T2266_.67.0028c27: 説空教亦具頓漸。後三准知。約多分言。
T2266_.67.0028c28: 得有如是。約少分言。初説有。次説空。後
T2266_.67.0028c29: 雙説。義演云。疏此約多分者。意云。説華嚴
T2266_.67.0029a01: 經是頓教者。約多分説。如入法界品。五百
T2266_.67.0029a02: 聲聞亦在會座。明知亦通漸教。今據唯被
T2266_.67.0029a03: 菩薩大不由小起。約此道理説是頓教
T2266_.67.0029a04: 也。問。佛初成道總未度人。即説華嚴如何
T2266_.67.0029a05: 得有舍利弗等六千人耶。答。華嚴法門有
T2266_.67.0029a06: 七處八會。不可一時説盡此經。不妨中間
T2266_.67.0029a07: 更化群品説有教等。故華嚴法界品既在於
T2266_.67.0029a08: 後得有聲聞而有何爽。問。既云説華嚴
T2266_.67.0029a09: 經而有間斷。如何總得名華嚴耶。答。雖
T2266_.67.0029a10: 復間斷。流類是同。總名華嚴。猶如大術經。
T2266_.67.0029a11: 佛向忉利天安居。爲母説法。後時下來説
T2266_.67.0029a12: 涅槃經已入涅槃。摩耶夫人知已下來。如
T2266_.67.0029a13: 來復從金棺起爲母説法。雖復説法而有
T2266_.67.0029a14: 前後。以是爲母説故。總名爲大術經。如此
T2266_.67.0029a15: 類例非一也。問云。既云有聲聞。未審是化
T2266_.67.0029a16: 是實。答。亦有斷云。是化。佛初成道未度人
T2266_.67.0029a17: 故。亦有斷云。是實。據此中間度人不妨實
T2266_.67.0029a18: 也。問曰。此聲聞華嚴經生領解不。答。初
T2266_.67.0029a19: 經説如聾如盲。後文殊菩薩發起之後
T2266_.67.0029a20: 方能領解十種法門。故此教門通被漸也
T2266_.67.0029a21: 料簡上九紙左云。彼經八會非是首末相續説
T2266_.67.0029a22: 故。初之七會成道即説。故在初七未有聲
T2266_.67.0029a23: 聞。入法界品後時別説。故第八會亦有聲聞。
T2266_.67.0029a24: 如大般若。雖云一部非十六分相續説。謂
T2266_.67.0029a25: 佛成道於至涅槃。所説大義相似聖者結集
T2266_.67.0029a26: 以爲一部。故佛化內諸有難思。雖前後説
T2266_.67.0029a27: 合爲一部。由第八會後時別説。於事乃理
T2266_.67.0029a28: 皆不相違。上古諸師種種異解。既未悟此
T2266_.67.0029a29: 所以皆非。故花嚴經通被頓漸。不應唯説
T2266_.67.0029b01: 是頓教收。又法華經分別功徳品云。佛説如
T2266_.67.0029b02: 來壽量品時。八世界微塵數衆生發菩提心。
T2266_.67.0029b03: 如是等文處處非一。如何定判名爲漸。法
T2266_.67.0029b04: 花經等唯被漸悟。是故不應如是定判。若
T2266_.67.0029b05: 立頓漸隨於□部約機及理説者無違
T2266_.67.0029b06: 二紙
今論所明 上來總明三時漸頓。自下
T2266_.67.0029b07: 別判此論。了義燈一本八紙右云。問。若據漸
T2266_.67.0029b08: 入。此等諸教是第三時。第三時教普爲發趣
T2266_.67.0029b09: 一切乘者。今此一論正被何乘。若爲三乘。
T2266_.67.0029b10: 如何破彼。若唯被大。非第三時。答。破我
T2266_.67.0029b11: 之文通入三乘。破二乘處令唯入大。又破
T2266_.67.0029b12: 彼執不破彼乘故通爲三義演云。疏二
T2266_.67.0029b13: 種皆是者。意云。今此論所明唯識教者頓漸
T2266_.67.0029b14: 二教皆是也。故云二種皆是。如疏云。若不
T2266_.67.0029b15: 姓至無定教者。即解頓漸所由也
T2266_.67.0029b16: 二紙
若對不定性 法華玄賛一十五紙右云。
T2266_.67.0029b17: 依今新經。頓教大乘但唯一時。與一大機賛
T2266_.67.0029b18: 不從小起。教被唯一故。漸次大教乃有三
T2266_.67.0029b19: 時。解深密經中云云
T2266_.67.0029b20: 三紙
此顯頓漸等料簡上八紙右云。且依此
T2266_.67.0029b21: 方古徳共説。佛教有二。一頓二漸。爲諸
T2266_.67.0029b22: 大菩薩大根大莖頓悟者説。大不由小起
T2266_.67.0029b23: 故名爲頓。即華嚴・楞伽・大雲・法鼓・勝鬘等
T2266_.67.0029b24: 是。始從道樹*於至雙林。從淺至深漸次
T2266_.67.0029b25: 説法。初説人天善法。謂三歸五戒業。次説
T2266_.67.0029b26: 二乘人空之教。謂阿含等。次説大乘法空
T2266_.67.0029b27: 之教。謂般若等。次説一乘無二教。法華經
T2266_.67.0029b28: 等。乃至雙林爲除四倒説佛法身常樂。我
T2266_.67.0029b29: 淨佛性常等。初説人天施等善法令離惡
T2266_.67.0029c01: 趣。次爲二乘説無我等令出生死。後般
T2266_.67.0029c02: 若等令求大果。然於其中由先執有初爲
T2266_.67.0029c03: 説空。所執既除説無二果。又先未迴知無
T2266_.67.0029c04: 我即説常樂。恐彼疑生故涅槃時方爲演説
T2266_.67.0029c05: 此等諸教。從淺至深。大由小起。故名爲漸。
T2266_.67.0029c06: 如是立者其義可然。定判諸經即不應理。
T2266_.67.0029c07: 所以者何。如華嚴經云云義林章一十五紙左
T2266_.67.0029c08: 云。多分頓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應益
T2266_.67.0029c09: 故。華嚴説有聲聞在會。深密亦有聲聞發
T2266_.67.0029c10: 心。勝鬘經中亦説一乘意生身等。攝大乘説
T2266_.67.0029c11: 爲不定人説一乘故。法華經中分別功徳品
T2266_.67.0029c12: 言。佛説如來壽量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
T2266_.67.0029c13: 衆生發菩提心。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
T2266_.67.0029c14: 法花亦被頓悟。華嚴亦有漸悟之人。若依
T2266_.67.0029c15: 覺愛定唯一時無漸次者。即違深密説有
T2266_.67.0029c16: 三時。若依劉虬定有五時前後次第。復無
T2266_.67.0029c17: 文説。然違三時。今總不依。若據衆生機器
T2266_.67.0029c18: 及理。可有頓漸之教。然不理同於古説。若
T2266_.67.0029c19: 不約機定判一經爲頓爲漸時增減者。頓
T2266_.67.0029c20: 漸不成。決擇上十一紙左云。或立一時至五
T2266_.67.0029c21: 時等名時增減。不約理教時頓漸不成了
T2266_.67.0029c22: 義燈一本七紙左云。爲對漸悟説教三時。若
T2266_.67.0029c23: 對頓悟無三時別。又所説經非定如是前
T2266_.67.0029c24: 後次第判爲三時。並約所説義類相從。望不
T2266_.67.0029c25: 定性當第三時。不爾。華嚴第二七日世尊即
T2266_.67.0029c26: 説。可對漸悟在般若等後方始演説判屬
T2266_.67.0029c27: 第三。此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類云云
T2266_.67.0029c28: 秋篠云。一約先後者。義前後也。義理淺深三時次第
也。二約義類者。顯此三時類攝諸教文。今謂。此
T2266_.67.0029c29: 釋非也。至
下當辨
通路記云。補己飾宗一云。問。此立
T2266_.67.0030a01: 三時與前眞諦所立何異。答。眞諦所立定
T2266_.67.0030a02: 約年月故爲不可。今所立者但可以義相
T2266_.67.0030a03: 從。不同前後。若談有義初時教收。若談
T2266_.67.0030a04: 空義第二時攝。雙彰空有即第三時。故與
T2266_.67.0030a05: 前立其相懸別。問。今定教宗。何故乃約三
T2266_.67.0030a06: 時已説。答。即以三時所説以爲三宗。所言
T2266_.67.0030a07: 時者非年月時。合道理故名之爲時。但諸
T2266_.67.0030a08: 教中與實義合初時教收。與空義合第二
T2266_.67.0030a09: 時攝。若合中道即第三時。由此不約年月
T2266_.67.0030a10: 爲時。故與眞諦所立有異。然解深言初
T2266_.67.0030a11: 時等者。此約教有淺深以立三時之異。有
T2266_.67.0030a12: 教理淺故名初時。餘二漸深説爲中・後。此
T2266_.67.0030a13: 即同金光明經轉照持三種法輪也。此唯專
T2266_.67.0030a14: 約義類次第明三時相。是故無有攝教不
T2266_.67.0030a15: 盡。法相學者陳三時義異義多端。或唯義
T2266_.67.0030a16: 類。或義類爲本兼收年月。或亦返此。或義
T2266_.67.0030a17: 類年月雙存。異義區分一編難定。任學者
T2266_.67.0030a18: 各得其宜。問。章今段文若約叙違既約義
T2266_.67.0030a19: 類何有不盡。答。深密三時正約年月。以此
T2266_.67.0030a20: 攝教有不盡過。前後乖違事不攝故。又同
T2266_.67.0030a21: 學抄依唯義類傳。正依義燈會深密三時文。
T2266_.67.0030a22: 以爲義理淺深。疏主相從而言。其文且擧
T2266_.67.0030a23: 一二。法華玄賛一十六紙引深密已云。依此
T2266_.67.0030a24: 經文。阿含經等爲第一時。大般若等爲第二
T2266_.67.0030a25: 時。華嚴經等爲第三時。總料簡章云。略示教
T2266_.67.0030a26: 者。四阿笈摩等是初時教。諸説空經是第
T2266_.67.0030a27: 二時教。華嚴・深密・唯識教等第三時也。然
T2266_.67.0030a28: 疏主意非會深密文以爲淺深。又明約前
T2266_.67.0030a29: 後非如淄洲言非約前後。義燈下文云。經
T2266_.67.0030b01: 辨三時非約前後。但以類相從有爲第一。
T2266_.67.0030b02: 空爲第二。俱爲第三。今謂。此釋未穩也。經
T2266_.67.0030b03: 文炳然臚列前後歷叙次第。無有類聚有
T2266_.67.0030b04: 空等義。經中初擧第一時教。言初成佛已仙
T2266_.67.0030b05: 人鹿苑説四阿含。陳如等最初得道等。又擧
T2266_.67.0030b06: 第二時教。言次於鷲嶺説般若經。須菩提
T2266_.67.0030b07: 等得道等。此等經文具擧時處人法。叙第
T2266_.67.0030b08: 一第二等教漸次相繼而起。然經所明三時
T2266_.67.0030b09: 正約漸機而立。故疏主釋處處皆同。玄賛
T2266_.67.0030b10: 云。若以偏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一五
T2266_.67.0030b11: 非一者遮菩提流支一時教。非五者遮劉虬五時
教等者等取菩提流支頓漸二教或半滿二教等
 
T2266_.67.0030b12: 其頓悟之機一果之證。即依此理無三時
T2266_.67.0030b13: 之教。總料簡章云。約理及機。漸入道者大
T2266_.67.0030b14: 由小起。乃有三時諸教前後解深密經説
T2266_.67.0030b15: 唯識是也。若非漸次而入道者。大不*由小。
T2266_.67.0030b16: 即無三時諸教前後。又此疏中明言。漸教
T2266_.67.0030b17: 法門以辨三時。即有三時年月前後深密
T2266_.67.0030b18: 是也。若頓教門即無三時前後次第。淄洲云
T2266_.67.0030b19: 非約前後者。曲文成義。甚難信用。然於
T2266_.67.0030b20: 玄奘・慈恩等釋中。未見分立前後義類之
T2266_.67.0030b21: 二門。又玄賛・義林及此疏等皆云解深密經
T2266_.67.0030b22: 有年月三時前後。何有釋爲類從。皆出于
T2266_.67.0030b23: 沼公之胸臆。學者擇而居焉。秋篠・笠置等會
T2266_.67.0030b24: 釋經第一二等以爲義理淺深本據義燈
T2266_.67.0030b25: 恢張其義。專攀枝條不究根源之所由。叔
T2266_.67.0030b26: 世釋家多有斯病矣。然慈恩等意依深密等
T2266_.67.0030b27: 經瑜伽等論立三時教。以折一化之始末。
T2266_.67.0030b28: 如華嚴等。違年月前後。會以漸頓。判教大
T2266_.67.0030b29: 致如是足矣。三藏遊于西域謁諸論師研
T2266_.67.0030c01: 覈經論。然考慈恩傳等中。無有三藏辯論
T2266_.67.0030c02: 一化之大判。淸涼玄談不分有五分立十
T2266_.67.0030c03: 意。流支此不分意。劉虬五教是分教意。今疏
T2266_.67.0030c04: 主意折衷立教。況有典據。所立唯止於此。
T2266_.67.0030c05: 何及縷立義類相從二門。又日照三藏答
T2266_.67.0030c06: 于賢首。唯指智光・戒賢。即當第二・第三之
T2266_.67.0030c07: 教。依之而推。則梵土論師剖判經論不似
T2266_.67.0030c08: 支那天台・賢首等。慈恩追襲三藏唯依深
T2266_.67.0030c09: 密等不加細判。淄洲已下爲欲會通他宗
T2266_.67.0030c10: 之難。更立二門以攝遺漏。其義雖巧然
T2266_.67.0030c11: 不順玄奘・慈恩等釋。況孤負經旨遠矣。宗
T2266_.67.0030c12: 法相者悉斯大致
T2266_.67.0030c13: 三紙
依瑜伽等五無 樞要上本十二紙
T2266_.67.0030c14: 云。所被機中有三。初述異。次會同。後
T2266_.67.0030c15: 被機。初述異者。法華經説。十方佛土中唯
T2266_.67.0030c16: 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以教
T2266_.67.0030c17: 准機唯有一機。涅槃亦言。師子吼者是決
T2266_.67.0030c18: 定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衆生亦爾。悉皆
T2266_.67.0030c19: 有心。凡有心者悉皆當得阿耨多羅三藐
T2266_.67.0030c20: 三菩提。故諸衆生唯有佛性。准天親攝論
T2266_.67.0030c21: 云。上乘・下乘有差別故。菩薩聲聞各有三
T2266_.67.0030c22: 藏。不論獨覺・不定・無性。有別廣教則分
T2266_.67.0030c23: 爲二。獨覺・無性皆無別藏。十力等中。根上
T2266_.67.0030c24: 下。智力亦唯有二。准善戒經・持地論文立
T2266_.67.0030c25: 爲二。一有性。二無性。無始法爾六處殊勝。
T2266_.67.0030c26: 有性也。唯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無性也。
T2266_.67.0030c27: 准法華經。亦可説有三。求三乘者授以
T2266_.67.0030c28: 三乘。故彼論云。四種聲聞不爲趣寂增上慢
T2266_.67.0030c29: 者而受記故。有果乘故。但説有三。依涅
T2266_.67.0031a01: 經亦有三。如病人有三。一若遇不遇
T2266_.67.0031a02: 良醫。決定可差。菩薩也。二遇則差。不遇不
T2266_.67.0031a03: 差。二乘也。三遇與不遇皆不可差。無性人
T2266_.67.0031a04: 也。又云。又勝鬘經云。謂離善智識無聞非
T2266_.67.0031a05: 法衆生。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求聲聞者
T2266_.67.0031a06: 授聲聞乘。求縁覺者授縁覺乘。求大乘者
T2266_.67.0031a07: 授以大乘。是名攝受正法堪能荷負四種
T2266_.67.0031a08: 重任。此中以通從別。有性爲三。無性爲一
T2266_.67.0031a09: 瑜伽論倫記一下初紙右云。其五種姓義名
T2266_.67.0031a10: 據楞伽經所明五種。無有無性有情終不
T2266_.67.0031a11: 成佛者。以別義明菩薩闡提終不成佛。按
T2266_.67.0031a12: 此論所明五種。其決定及無性終。不成佛。新
T2266_.67.0031a13: 舊諸師立破道理略而不述鳩集數文列
T2266_.67.0031a14: 爲五種。非謂全具一處。故傳教師破云。瑜
T2266_.67.0031a15: 伽無五性文。然佛地論第八紙右列五種
T2266_.67.0031a16: 性了云。如餘經論廣説其相。其指餘論即
T2266_.67.0031a17: 瑜伽論也靖邁師等亦依瑜伽立五姓種
T2266_.67.0031a18: 矣。初三後一出在第三十七十九紙六十七
T2266_.67.0031a19: 紙右五十二十一紙右第四不定出于第二初紙
T2266_.67.0031a20: 第三十七云。補特伽羅略有四種。一者住聲
T2266_.67.0031a21: 聞種性於聲聞乘應可成熟補特伽羅。二
T2266_.67.0031a22: 者住獨覺種性於獨覺乘應可成熟補特
T2266_.67.0031a23: 伽羅。三者住佛種性於無上乘應可成熟
T2266_.67.0031a24: 補特伽羅。四者住無種性於往善趣應可
T2266_.67.0031a25: 成熟補特伽羅。諸佛菩薩於此四事應當
T2266_.67.0031a26: 成熟。第二云。復次此一切種子識。若般涅槃
T2266_.67.0031a27: 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
T2266_.67.0031a28: 闕三種菩提種子。料簡上四十八紙右云。諸教
T2266_.67.0031a29: 所被總有五種。一聲聞種性。謂由身中唯
T2266_.67.0031b01: 有聲聞無漏種子。二獨覺種姓。三菩薩種姓。
T2266_.67.0031b02: 准前可知。四不定種*姓。謂有三乘無漏種
T2266_.67.0031b03: 子。或闕隨一種有餘二種。由縁轉變不決
T2266_.67.0031b04: 定故。五無種姓。謂無三乘無漏種子故。瑜
T2266_.67.0031b05: 伽論第二説云云云又瑜伽論三十七云云
T2266_.67.0031b06: 三紙
此論第三 此釋阿毘逹摩經頌文也。
T2266_.67.0031b07: 彼頌云。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
T2266_.67.0031b08: 賴耶。勝者我開示。論三十九云。已入見道諸
T2266_.67.0031b09: 菩薩衆得眞現觀名爲勝者。彼能證解阿
T2266_.67.0031b10: 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爲開示。或諸菩薩皆名
T2266_.67.0031b11: 勝者。雖見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
T2266_.67.0031b12: 信解求彼轉依故亦爲説。疏四本十七云。論
T2266_.67.0031b13: 已入見道至正爲開示。述曰。下第四句入地
T2266_.67.0031b14: 菩薩名爲勝者。彼契唯識故能證解阿賴
T2266_.67.0031b15: 耶識。不生誹謗分別我執故。我世尊正爲
T2266_.67.0031b16: 開示。自位已得。令其重明淨。今更示之。後
T2266_.67.0031b17: 地未得令其進修。今爲開示也。問曰。若爾。
T2266_.67.0031b18: 地前不爲説者。何以得聞。何所造修。後
T2266_.67.0031b19: 入地時得眞唯識。論或諸菩薩至故亦爲説。
T2266_.67.0031b20: 述曰。不問地上地前。菩薩皆名勝者。佛皆
T2266_.67.0031b21: 爲説。地前雖猶未能證解。而能信解不生
T2266_.67.0031b22: 誹謗。希求此識轉依之果故亦爲説。我即世
T2266_.67.0031b23: 尊自指稱也。開示對於若我若法。皆准前
T2266_.67.0031b24: 解。不説地上。已前同故。攝論第二但有初
T2266_.67.0031b25: 解更無後解與此稍別
T2266_.67.0031b26: 三紙
無性有情 論三之十九左云。阿陀那識
T2266_.67.0031b27: 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
T2266_.67.0031b28: 演。恐彼分別執爲我。疏四本十
八紙左
云。論無性有
T2266_.67.0031b29: 至故名甚細。述曰。五種姓中。無性有情・
T2266_.67.0031c01: 不能窮解其源底故説爲甚深。此唯凡
T2266_.67.0031c02: 夫。餘二乘種*姓決定者若凡若聖不能通
T2266_.67.0031c03: 達。謂不能證故名甚細。通逹者。謂無漏道
T2266_.67.0031c04: 眞證得之。彼不證故非不爲説名不通逹。
T2266_.67.0031c05: 義演云。疏無性有情不能窮底者。意云。此論
T2266_.67.0031c06: 唯被二種*姓人。若趣寂種姓及無性人而
T2266_.67.0031c07: 不被也。何以故。以無姓不能窮底故。問
T2266_.67.0031c08: 曰。若證小法不全通逹可云不能窮底。既
T2266_.67.0031c09: 總不解。如何云不能窮底。答。無失也。如
T2266_.67.0031c10: 人雖善其文而不解義。又有一人文義俱
T2266_.67.0031c11: 不解。雖二人有異一種總名不解其義。今
T2266_.67.0031c12: 此無姓有情亦如是。雖總不解亦得名不
T2266_.67.0031c13: 能窮底也
T2266_.67.0031c14: 三紙
及不定姓 義演云。疏及不定姓趣菩
T2266_.67.0031c15: 薩者。然不定姓有其二類。如有一人有聲
T2266_.67.0031c16: 聞・菩薩種姓。有一人有獨覺・菩薩種姓。更
T2266_.67.0031c17: 有一人具三乘姓。更更有一人但菩薩
T2266_.67.0031c18: 不獨覺姓。今唯識論被有菩薩姓者如有
T2266_.67.0031c19: 二乘*姓者。雖名不定姓。此教不被。疏
T2266_.67.0031c20: 簡於此故云趣菩薩者。義林章一本十
六紙右
云。故
T2266_.67.0031c21: 唯識云。唯我於凡愚不開演。非遮不定及
T2266_.67.0031c22: 定姓故。此依證果。決擇上本
十一卷
云。章故
T2266_.67.0031c23: 唯識至及定*性故者。此即釋成一教被機
T2266_.67.0031c24: 得爲頓漸。唯識説彼陀那之教。不爲凡愚
T2266_.67.0031c25: 演之。不遮定姓聲聞。今者教不被此。不定
T2266_.67.0031c26: *性等即得爲漸頓教也。言定*性者。定*性
T2266_.67.0031c27: 聲聞。問。論自言愚即趣寂。如何今取趣寂
T2266_.67.0031c28: 耶。答。趣寂之中有愚。遮説愚法之趣寂
T2266_.67.0031c29: 者。不遮不愚者。若不爾者。愚・不愚二類何
T2266_.67.0032a01: 別。疏解愚即趣寂亦同於此。若言定*性是
T2266_.67.0032a02: 大乘定*性者。理爲不可。所以然者。陀那
T2266_.67.0032a03: 等教本爲彼説事極成
T2266_.67.0032a04: 三紙
依楞伽經 十卷楞伽第二十七左云。復
T2266_.67.0032a05: 次大慧。我説五種乘*性證法。何等爲五。一
T2266_.67.0032a06: 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乘*性證法。
T2266_.67.0032a07: 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性證法。五
T2266_.67.0032a08: 者無性證法。乃至十九紙左大慧。何者無性乘。
T2266_.67.0032a09: 謂一闡提。大慧。一闡提者無涅槃性。何以
T2266_.67.0032a10: 故。於解脱下不生信心不入涅槃。大慧。
T2266_.67.0032a11: 一闡提者有二種。何等爲二。一者焚燒一切
T2266_.67.0032a12: 善根。二者憐愍一切衆生。作盡一切衆生
T2266_.67.0032a13: 界願。大慧。云何焚燒一切善根。謂謗菩薩
T2266_.67.0032a14: 藏作如是言。彼非隨順修多羅毘尼解脱
T2266_.67.0032a15: 説捨諸善根。是故不得涅槃。大慧。憐愍衆
T2266_.67.0032a16: 生。作盡衆生界願者。是爲菩薩。大慧。菩
T2266_.67.0032a17: 薩方便作願。若諸衆生不入涅槃者。我亦
T2266_.67.0032a18: 不入涅槃。是故菩薩摩訶薩不入涅槃。大
T2266_.67.0032a19: 慧。是名二種一闡提無涅槃性。以是義故
T2266_.67.0032a20: 決定取一闡提行。四卷經第一二十三紙右云。
T2266_.67.0032a21: 復次。大慧。有五無間種姓。云何爲五。謂聲
T2266_.67.0032a22: 聞乘無間種性。縁覺乘無間種*姓。如來乘無
T2266_.67.0032a23: 間種性。不定種性。乃至二十五葉右大慧。彼一
T2266_.67.0032a24: 闡提非一闡提。世間解脱誰轉。大慧。一闡提
T2266_.67.0032a25: 有二種。一者捨一切善根。及於無始衆生
T2266_.67.0032a26: 發願。云何捨一切善根。謂謗菩薩藏及作
T2266_.67.0032a27: 惡言。此非隨順修多羅毘尼解脱之説。捨
T2266_.67.0032a28: 一切善根故不般涅槃。二者菩薩本自願方
T2266_.67.0032a29: 便故。非不般涅槃一切衆生而般涅槃。大
T2266_.67.0032b01: 慧。彼般涅槃是名不般涅槃法相。此亦到一
T2266_.67.0032b02: 闡提趣。大慧白佛言。世尊。此中云何畢竟不
T2266_.67.0032b03: 般涅槃。佛告大慧菩薩。一闡提者。知一切
T2266_.67.0032b04: 法本來般涅槃已。畢竟不般涅槃。而非捨
T2266_.67.0032b05: 一切善根一闡提也。大慧。捨一切善根一
T2266_.67.0032b06: 闡提者。復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所以
T2266_.67.0032b07: 者何。謂如來不捨一切衆生故。以是故菩
T2266_.67.0032b08: 薩非不般涅槃
T2266_.67.0032b09: 三紙
依大般若樞要上本十三紙左云。依大
T2266_.67.0032b10: 般若經第五百九十三二紙第十六會云。在
T2266_.67.0032b11: 白鷺池側説時。善勇猛菩薩請言。唯願世尊。
T2266_.67.0032b12: 哀愍我等爲具宣説如來境智。若有情類。
T2266_.67.0032b13: 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
T2266_.67.0032b14: 自無漏地。若有情類於獨覺乘性決定者。
T2266_.67.0032b15: 聞此法已速依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
T2266_.67.0032b16: 出離。若有情類於無上乘性決定者。聞此
T2266_.67.0032b17: 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
T2266_.67.0032b18: 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
T2266_.67.0032b19: 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唯願如來應正等
T2266_.67.0032b20: 覺爲答所問。此經唯説有種性人入聖道
T2266_.67.0032b21: 者。故無第五無種性人・大悲闡提。又漸善
T2266_.67.0032b22: 人未能入聖。此亦不説樞要云。大莊嚴
T2266_.67.0032b23: 經第一卷種性品説五種性。三乘定及不定
T2266_.67.0032b24: 四同瑜伽。第五性中説有二種。一時邊。二
T2266_.67.0032b25: 畢竟。時邊。法華玄賛亦同此説。然論現文
T2266_.67.0032b26: 有性立三性別無性分二類無不定性。是
T2266_.67.0032b27: 故惠日論且准現文云不説不定性。疏主
T2266_.67.0032b28: 約就一論顚末許不定性以入有性中攝。
T2266_.67.0032b29: 何以然者。論云。決定及不定。不退或退隨。
T2266_.67.0032c01: 遇縁如次第品類有四種。此中遇縁退*隨
T2266_.67.0032c02: 是不定性也
T2266_.67.0032c03: 三紙
莊嚴論等 大乘莊嚴論第一十六葉左 
T2266_.67.0032c04: 云。種性有體由四種差別。一由界差別。二
T2266_.67.0032c05: 由信差別。三由行差別。四由果差別。由界
T2266_.67.0032c06: 差別者。衆生有種種界無量差別。如多界
T2266_.67.0032c07: 修多羅説。由界差別故應知三乘種性有
T2266_.67.0032c08: 差別。由信差別者。衆生有種種信可得。或
T2266_.67.0032c09: 有因力趣。或有縁力起。能於三性差別
T2266_.67.0032c10: 則亦無信差別。由行差別者。衆生行行或
T2266_.67.0032c11: 有不能進。若無性差別則亦無行差別。
T2266_.67.0032c12: 由果差別者。衆生菩提有下中上。子果相
T2266_.67.0032c13: 似故。若無性差別則亦無果差別。乃至十九
T2266_.67.0032c14: 十左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
T2266_.67.0032c15: 一者時邊般涅槃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時
T2266_.67.0032c16: 邊般涅槃法者。有四種人。一者一向行惡
T2266_.67.0032c17: 行。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脱分善根。
T2266_.67.0032c18: 四者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
T2266_.67.0032c19: 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
T2266_.67.0032c20: *文樞要上本十六紙右云。總而言之。涅槃
T2266_.67.0032c21: 據理性及行性中少分一切唯説有一。攝
T2266_.67.0032c22: 論據有性利頓根以明。但分上下。善戒經
T2266_.67.0032c23: 依有無類別説有無二性。又涅槃依有性
T2266_.67.0032c24: 利鈍以分二。無性爲一故。病於分三。法華
T2266_.67.0032c25: 化不定。不別分別總相説三。般若説請問
T2266_.67.0032c26: 八道。説有性非無性。勝鬘喩負四類檐
T2266_.67.0032c27: 隱不定性。以通從別不超三類故。十五
T2266_.67.0032c28: 紙右云。楞伽所説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
T2266_.67.0032c29: 邪見者。後是菩薩具大悲者。初者有入涅
T2266_.67.0033a01: 槃之時。後心不爾。以衆生界無盡時故。
T2266_.67.0033a02: 無性有情不成佛故。大慈菩薩無成佛期。
T2266_.67.0033a03: 然第五性合有三種。一名一闡底迦。二名
T2266_.67.0033a04: 阿闡底迦。三名阿顚底迦。一闡底迦是樂欲
T2266_.67.0033a05: 義。樂生死故。阿闡底迦是不樂欲義。不樂
T2266_.67.0033a06: 涅槃故。此二通不斷善根人。不信愚癡
T2266_.67.0033a07: 所覆蔽故。亦通大悲菩薩。大智大悲所
T2266_.67.0033a08: 熏習故。阿顚底迦名爲畢竟。畢竟無涅槃
T2266_.67.0033a09: 性故。此無性人亦得前二名也。前二久久
T2266_.67.0033a10: 當會成佛。後必不成。楞伽但説具前二名
T2266_.67.0033a11: 性闡提。莊嚴通説有性・無性二種闡提。
T2266_.67.0033a12: 瑜伽楞伽二種斷善。果必當成。因現未成。
T2266_.67.0033a13: 斷善根故。楞伽大悲。因現定成。果必不成。
T2266_.67.0033a14: 以衆生界無盡時故。無種性者現・當畢竟
T2266_.67.0033a15: 二俱不成。合經及論闡提有三。一斷善根。
T2266_.67.0033a16: 二大悲。三無性。起現行性有因有果。由此
T2266_.67.0033a17: 三人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
T2266_.67.0033a18: 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
T2266_.67.0033a19: 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
T2266_.67.0033a20: 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論增上・不斷善根
T2266_.67.0033a21: 而成佛者乃至楞伽依有性以辨當成不成。
T2266_.67.0033a22: 雖説有五不説無性。莊嚴論中具別分別
T2266_.67.0033a23: 因果之性俱不現行。第五離二不説大悲。
T2266_.67.0033a24: 瑜伽總談生類性之有無。雖陳五種。第五
T2266_.67.0033a25: 之中不説大悲及斷善者。大乘有性衆所共
T2266_.67.0033a26: 許。定性二乘及無性者人所不悉。如瑜伽
T2266_.67.0033a27: 六十七決擇中説。問。何故楞伽不説無性。
T2266_.67.0033a28: 瑜伽不説大悲闡提。答。教所被機時衆別
T2266_.67.0033a29: 故。楞伽爲顯大悲菩薩是第五性五種種姓
T2266_.67.0033b01: 皆談有故。遂隱五中無性不論。瑜伽據理
T2266_.67.0033b02: 五性類別。縱斷善者入前性中。據用雖無
T2266_.67.0033b03: 種體有故。大悲斷善則是第一。或第四中
T2266_.67.0033b04: 但説無性爲第五中。所以不説大悲菩薩。
T2266_.67.0033b05: 決擇六十七有五難無性有情。乃至。答。即
T2266_.67.0033b06: 有六云云如樞要具引
T2266_.67.0033b07: 三紙
二明論宗體 義林章一十六紙右云。夫
T2266_.67.0033b08: 論宗者崇尊主義。聖教所崇所尊所尊所
T2266_.67.0033b09: 主名爲宗故
T2266_.67.0033b10: 三紙
執離心所取 義演云。疏執離心外
T2266_.67.0033b11: 至能取所取者。問。執所取可言心外。執能
T2266_.67.0033b12: 取云何言心外耶。答。執實能取是遍計所
T2266_.67.0033b13: 執非依他心。故稱爲外。又執他心實有亦
T2266_.67.0033b14: 是自心外也今謂。第二釋選矣
T2266_.67.0033b15: 三紙
以甘露法 十地論一二十七右云。偈言。
T2266_.67.0033b16: 如渴思冷水。如飢思美食。如病思良藥。
T2266_.67.0033b17: 如衆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
T2266_.67.0033b18: *文探玄記十二十七右云。論經四種此中唯
T2266_.67.0033b19: 二。具釋如論。但世甘露有四義。一除渴
T2266_.67.0033b20: 如水。二遣飢如食。三療病如藥。四生樂
T2266_.67.0033b21: 蜜。是故況所聞法也*文此據淨影十地
T2266_.67.0033b22: 記二三十四左義演云。疏甘露法者。略有兩
T2266_.67.0033b23: 解。一云。拔苦。既聞受此法能出離生死。
T2266_.67.0033b24: 二云。濟命。意云。既得甘露。二種無我觀法
T2266_.67.0033b25: 常修習時。速出生死得快樂果。豈非濟
T2266_.67.0033b26: 命。此即上古諸法師解
T2266_.67.0033b27: 四紙
離於廣略 演祕云。疏製三十頌離廣
T2266_.67.0033b28: 略者。有云。瑜伽等廣。二十論略。異前二論
T2266_.67.0033b29: 名離廣略詳曰。未必然矣。但表得中
T2266_.67.0033c01: 云離廣略。何要指斥
T2266_.67.0033c02: 四紙
雖具明識也 西明云。總相分別。唯
T2266_.67.0033c03: 識爲宗。別即境・行・果三。此釋不異法苑
T2266_.67.0033c04: 義燈一本十
三葉左所引
義演云。疏雖具明諸法皆不離識
T2266_.67.0033c05: 者。是此釋伏難。謂有難云。此論中既具明
T2266_.67.0033c06: 色・心・心所・不相應・無爲等諸法。何故唯以
T2266_.67.0033c07: 唯識爲宗。答。雖具明諸法。而皆不離識
T2266_.67.0033c08: 故。所以但用唯識爲宗
T2266_.67.0033c09: 四紙
一文二義顯故 瑜伽八十一初紙右
T2266_.67.0033c10: 云。云何爲體。謂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
T2266_.67.0033c11: 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
T2266_.67.0033c12: 一切所知境界*文舍五十三紙左云。天愛
T2266_.67.0033c13: 執文迷義。薄伽梵説義是所依*文增明記
T2266_.67.0033c14: 十八紙右云。解云。又義本影如前已述。若
T2266_.67.0033c15: 依義理起其文者。義是所依。文是能依。若
T2266_.67.0033c16: 依言説了知義者。文是所依。義是能依。今
T2266_.67.0033c17: 約後門故云文是所依等。決擇鈔上十八紙右
T2266_.67.0033c18: 云。章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約能所依。義爲
T2266_.67.0033c19: 所依。文是能依。據能所詮文爲能詮。義爲
T2266_.67.0033c20: 所詮。文爲所依。義爲能依。今依能所詮*文
T2266_.67.0033c21: 瑜伽倫記二十一下二十三
紙左
云。第一釋體言
T2266_.67.0033c22: 經體有二。一文二義者。擧後文義以釋前
T2266_.67.0033c23: 體。言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由文顯義以
T2266_.67.0033c24: 明能所。或有由義起説。則義是所依。文
T2266_.67.0033c25: 是能依。今依前義以明能所。若文若義幷
T2266_.67.0033c26: 是所知。故云二種總是名所知境界。此中文
T2266_.67.0033c27: 通本顯幷詮義故。是義所依義。唯取顯顯
T2266_.67.0033c28: 義能顯本法十義。生物解故。依文而顯
T2266_.67.0033c29: 故是能依。能依與所依和合生物解。是故
T2266_.67.0034a01: 文義作教自性。又解。理實但取文爲體。然
T2266_.67.0034a02: 無義之文不得生解故兼義而已*文體有
T2266_.67.0034a03: 三種。一剋性體。二所依體。三所爲體。具六
T2266_.67.0034a04: 文十義爲經體者。淄洲最勝王經疏一九紙右
T2266_.67.0034a05: 云。次明經體者。初出教體。次辨聚集。出
T2266_.67.0034a06: 教體中總有五門。一攝相歸性體。二攝餘
T2266_.67.0034a07: 從識體。三攝假從實體。四性用別論體。五
T2266_.67.0034a08: 總攝諸法體。此五門中。初辨五體。次明得
T2266_.67.0034a09: 失。初辨體中。前之四門如本法苑總聊
T2266_.67.0034a10: 簡義林廣説。五總攝諸法體者。據實亦是性
T2266_.67.0034a11: 用別論門。今更廣明。以未説故。故瑜伽八
T2266_.67.0034a12: 十一云。云何爲體。所謂契經略有二種。一
T2266_.67.0034a13: 文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
T2266_.67.0034a14: 名一切所知境界。又云。如是建立諸經文
T2266_.67.0034a15: 義體已。故得名爲總攝諸法體。言文義者。
T2266_.67.0034a16: 論云。文有六種。一者名身。二者句身。三者
T2266_.67.0034a17: 文身。四者語。五者行相。六者機請。此中正文
T2266_.67.0034a18: 唯文身是。餘名文者。名句從所依。語隨能
T2266_.67.0034a19: 依。行相約所顯幷能説者。機請據能起。相
T2266_.67.0034a20: 從名文。故論云。如是六種皆顯於文。由能
T2266_.67.0034a21: 顯義。是故名文。義有十種。一者地義。謂九
T2266_.67.0034a22: 定地及十地等。二者相義。謂諸法體相。三者
T2266_.67.0034a23: 作意義。謂諸作意等。四者依處義。謂事依處・
T2266_.67.0034a24: 時依處・數取趣依處。五過患義。謂可呵法。
T2266_.67.0034a25: 者勝利義。謂可讃法。七所治義。謂雜染
T2266_.67.0034a26: 法。八能治義。謂淸淨法。九略義。十廣義。此
T2266_.67.0034a27: 中依所詮及所爲並名爲義。十俱所詮。依
T2266_.67.0034a28: 處之中補特伽羅亦是所爲。爲此有情説諸
T2266_.67.0034a29: 法故。且取所詮。六文十義俱經體者。有其
T2266_.67.0034b01: 三義。一剋性體。二所依體。三所爲體。文爲
T2266_.67.0034b02: 能詮。義是所詮。就能詮中。名句二法體是能
T2266_.67.0034b03: 詮。即剋性體。文及語二是所依體。故成唯識
T2266_.67.0034b04: 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爲二所
T2266_.67.0034b05: 依。語者是聲。由帶名句名之爲語。故成唯
T2266_.67.0034b06: 識云。語不異能詮故從能依名能詮體。行
T2266_.67.0034b07: 相通二。謂剋性・所依。但約所詮及能説者
T2266_.67.0034b08: 辨其行相故。行相體即聲名句文。故通
T2266_.67.0034b09: 二種。機請名文。是文所爲或爲請起文。故
T2266_.67.0034b10: 説機請名爲文者是所爲體。所詮體中補特
T2266_.67.0034b11: 伽羅依處通是剋性及於所爲。亦爲此補特
T2266_.67.0034b12: 伽羅説彼伽羅。説彼伽羅即是所詮也。依
T2266_.67.0034b13: 處少分・餘九並是剋性・所詮。此言義者非
T2266_.67.0034b14: 唯道理。但所詮者幷得名義。故總攝體有此
T2266_.67.0034b15: 三義。然三科法相出體性者並是性用別論
T2266_.67.0034b16: 門收。此之五門偏據大乘。三科法相通三
T2266_.67.0034b17: 乘故略不具述已上
疏文
今謂。此釋尤好。論記
T2266_.67.0034b18: 幷料簡等皆疎遠矣
T2266_.67.0034b19: 四紙
龍軍論師等義林章一本二十四
紙右
云。能
T2266_.67.0034b20: 詮文中復分爲二。一者龍軍論師・無性菩薩
T2266_.67.0034b21: 及佛地論一師所説佛地論第一右擧二説中一
師。對法抄中引無性・佛地二
T2266_.67.0034b22: 論之
無性論一初紙
云。此中即是隨隨八時。聞
T2266_.67.0034b23: 者識上直非直説。聚集顯現以爲體性龍
T2266_.67.0034b24: 軍論師者。俱舍破我品第三十之
三紙右
云。昔有大徳
T2266_.67.0034b25: 名曰龍軍。三明六通具八解脱。淸涼華嚴玄
T2266_.67.0034b26: 談疏云。龍軍・堅惠論師等並立此義。鈔二十
二四
T2266_.67.0034b27: 云。唯識疏指無性論作如是説。不取
T2266_.67.0034b28: 爲正。義演云。佛地一師者即龍軍論師。與無
T2266_.67.0034b29: 性同計故。料簡末七十七
紙右
云。又解。無性且約
T2266_.67.0034c01: 親縁説自心現以爲教禮。非無佛等所説
T2266_.67.0034c02: 本教故*文泰鈔云。然無性菩薩意者即許
T2266_.67.0034c03: 佛有十八界。亦許佛説法無性論第四卷
T2266_.67.0034c04: 六紙左云。十地經於彼經中菩薩十種地義。此
T2266_.67.0034c05: 即安立十地行相。名句文身識所變現聚
T2266_.67.0034c06: 集爲體。謂彼聖者金剛藏識所變影像爲增
T2266_.67.0034c07: 上縁。聞者身中識上影現似彼法門。如是
T2266_.67.0034c08: 展轉傳至於今説名爲教。又第五卷三紙左
T2266_.67.0034c09: 説四淸淨名圓成實。彼第四淨云。謂諸大乘
T2266_.67.0034c10: 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淸淨縁故。非遍計所執
T2266_.67.0034c11: 自性。最淸淨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若
T2266_.67.0034c12: 非佛説。如何等流。又彼論云。受用變化即是
T2266_.67.0034c13: 後得智之差別。故知佛身亦化所變説自心
T2266_.67.0034c14: 現。亦依親言。問。既言佛説。佛無熏習。如何
T2266_.67.0034c15: 識上聚集顯現。答。由佛世尊具陀羅尼。於
T2266_.67.0034c16: 一念中解一切法。是故念念聚集解生。刹那
T2266_.67.0034c17: 遍知一切法故。又勝莊梵網述記上本四紙右
T2266_.67.0034c18: 云。西方自有三種釋。第一那伽犀那。此云
T2266_.67.0034c19: 龍軍舊俱舍破我品
云那伽斯那
彼云。佛果無聲徳故。楞伽
T2266_.67.0034c20: 經第六卷云。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説。
T2266_.67.0034c21: 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
T2266_.67.0034c22: 於其中間不説一字。大般若經第四百二
T2266_.67.0034c23: 十五云。我從成道已來不説一字。又金剛
T2266_.67.0034c24: 般若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
T2266_.67.0034c25: 行邪道。不能見如來。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T2266_.67.0034c26: 故知如來地無色聲徳。若依此説。但聞者識
T2266_.67.0034c27: 以爲教體。如無性攝論云。聞者識上聚集顯
T2266_.67.0034c28: 現以爲經體第二安惠論師云。如來慈悲本
T2266_.67.0034c29: 願力故。如來識上文義相顯。若依此説。但説
T2266_.67.0035a01: 者識以爲經體。一切有漏識上所有見相皆
T2266_.67.0035a02: 是遍計所執性故。非是經體第三護法菩薩
T2266_.67.0035a03: 云。正以説者識爲經體。謂如來教淸淨法
T2266_.67.0035a04: 界所流出故。兼以聞者識爲經體。能生解
T2266_.67.0035a05: 然考安惠義義燈第六四十三左
T2266_.67.0035a06: 安惠意不同。彼云。據增上縁説佛所現。
T2266_.67.0035a07: 據實有情能感者變。如文義等。笠置云。此
T2266_.67.0035a08: 同無性等釋同學抄三
之五葉左
義燈一末十二紙左擧安
T2266_.67.0035a09: 惠已云。問。佛無相見。誰能説耶。答。准此
T2266_.67.0035a10: 應同無性等釋聞者識上聚集顯現。佛實
T2266_.67.0035a11: 不説
T2266_.67.0035a12: 四紙
謂佛慈等 義演云。疏謂佛慈悲本
T2266_.67.0035a13: 願縁力等者。即是如來因中行菩薩行時發
T2266_.67.0035a14: 願云。衆生見我者。於自識上文義相生。佛
T2266_.67.0035a15: 雖不説法。由本願縁力故。又由衆生有善
T2266_.67.0035a16: 根力故。即衆生自識上有文義相生也
T2266_.67.0035a17: 謂。佛願文義相生者鑿説也。佛以慈悲願
T2266_.67.0035a18: 樂説法度生。此謂本願。非必願文義相生。
T2266_.67.0035a19: 義林章中明護法等意云。此師意説。衆生本
T2266_.67.0035a20: 願願聞佛説等。翻此可知
T2266_.67.0035a21: 四紙
唯有智悲 演祕云。問。言唯定等
T2266_.67.0035a22: 證無文義。既但三法。應無色身。答。有二
T2266_.67.0035a23: 釋。一云。亦無有所見者。亦唯能見識之變
T2266_.67.0035a24: 矣。如文義等。二云。佛離戲論名等故。依
T2266_.67.0035a25: 本願・大悲變現色身令物覩益。故非戲論。
T2266_.67.0035a26: 色身故。詳曰。按佛地論・此論第十。前義
T2266_.67.0035a27: 爲本。至文自悉。義演云。又此龍軍論師説。
T2266_.67.0035a28: 如來有十七界而無聲界。爲不説法故。然
T2266_.67.0035a29: 法愛名等皆是戲論法故。唯有十七界。若佛
T2266_.67.0035b01: 身中亦成就聲界。若約身中論。即有十八
T2266_.67.0035b02: 界也。又此師許十地菩薩有漏無漏心中皆
T2266_.67.0035b03: 得説法故。此不許化佛他受用佛説法也。
T2266_.67.0035b04: 即五位中菩薩皆是其可聞者自意識上文義
T2266_.67.0035b05: 相生故
T2266_.67.0035b06: 四紙
若依自識等演祕云。疏若依自識者。
T2266_.67.0035b07: 聽法者識名爲自識。問。佛無文義。有漏識
T2266_.67.0035b08: 變云何言似。無所似故。答。有二釋。一云。
T2266_.67.0035b09: 名等佛識雖無。然聽法者謂佛實説故。自
T2266_.67.0035b10: 心上有似文義。雖無本質所以名等。似自
T2266_.67.0035b11: 內心故亦無失。如言似我。向內似故。二
T2266_.67.0035b12: 云。似佛無漏。非文義也。無所以故。文義
T2266_.67.0035b13: 之言相從來矣。詳曰。後義難依。本明教體。
T2266_.67.0035b14: 不欲唯辨漏無漏故。有云。七地已前有漏
T2266_.67.0035b15: 心位而過少故名似無漏。非約影・質名相
T2266_.67.0035b16: 似也。詳曰。疏意通言諸有漏心所變文義。
T2266_.67.0035b17: 不唯七地。豈地前等不聽佛説。若許聽者。
T2266_.67.0035b18: 自識所變豈不得名似無漏耶。既得名似。
T2266_.67.0035b19: 故前釋善。問。佛若無言。林葉等喩而何以
T2266_.67.0035b20: 通。答。據爲其縁令諸有情變法解爲
T2266_.67.0035b21: 我已説。如手中葉。未爲所縁。衆生自心
T2266_.67.0035b22: 未起法解名我未説。如林中葉。約爲增
T2266_.67.0035b23: 上名説不説
T2266_.67.0035b24: 四紙
無漏心現等 義演云。疏無漏心現即
T2266_.67.0035b25: 眞無漏文義爲體者。即是菩薩後得智上有
T2266_.67.0035b26: 眞無漏文義相現也
T2266_.67.0035b27: 四紙
大般若等 大般若四百二十五十八紙 
T2266_.67.0035b28: 云。我曾於此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義中
T2266_.67.0035b29: 不説一字。汝亦不聞。當何所解。何以故諸
T2266_.67.0035c01: 天子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義中。文字言
T2266_.67.0035c02: 説皆遠離故。由此於中説者聽者及能解者
T2266_.67.0035c03: 皆不可得。一切如來應正等覺所證無上正
T2266_.67.0035c04: 等菩提微妙甚深亦復如是。文殊問經下五紙
T2266_.67.0035c05: 云。雖言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
T2266_.67.0035c06: 我亦不説一字。何以故。無可取故義林
T2266_.67.0035c07: 章中更擧涅槃。然明一字不説之義非唯
T2266_.67.0035c08: 三證。故此既及義林章並置等言
T2266_.67.0035c09: 五紙
論説爲體 至下具釋義演云。疏論
T2266_.67.0035c10: 説聚集顯現爲體者。此即引論證佛不説
T2266_.67.0035c11: 法也。但是衆生自識心上文義聚集爲體。佛
T2266_.67.0035c12: 實不説法。此即是無性攝論文。無性菩薩
T2266_.67.0035c13: 作此計。佛地一師者即龍軍論師。與無性
T2266_.67.0035c14: 同計故
T2266_.67.0035c15: 五紙
護法親光等 親光菩薩即佛地論主
T2266_.67.0035c16: 也。義林章一本二十七丁左云。護法等説。諸教
T2266_.67.0035c17: 體者。謂宜聞者本願縁力如來識上文義相
T2266_.67.0035c18: 生。實能所詮文義爲體。此師意説。衆生本願
T2266_.67.0035c19: 願聞佛説。如來識上文義相生。聽者識心既
T2266_.67.0035c20: 聞佛説。亦有如是似文義相故。昇攝
T2266_.67.0035c21: 喩經説。佛取樹葉以問阿難。比其林葉所
T2266_.67.0035c22: 有多少復吿慶喜。我未所説乃有爾所。故
T2266_.67.0035c23: 諸經首佛皆教置如是我聞然佛地第一
T2266_.67.0035c24: 擧二有義。此外別無親光自義。上龍軍等説
T2266_.67.0035c25: 即佛地第一有説之文。今護法等説即佛地第
T2266_.67.0035c26: 二有説之文。是故下九丁右云。佛地論中唯有
T2266_.67.0035c27: 二種。一攝境從心上龍軍等意二性用別質今護法
等意
T2266_.67.0035c28: 五紙
瑜伽論等 第六十四七紙左云。謂有問
T2266_.67.0035c29: 言。我於諸蘊爲異不異常無常等。或有能
T2266_.67.0036a01: 引無義利。故不可記別。如昇攝彼葉喩經
T2266_.67.0036a02: 中如來自言。我所證法乃有爾所而不宣
T2266_.67.0036a03: 説。何以故。彼法不能引義利故。或有甚
T2266_.67.0036a04: 深故。不可記別顯揚六十二紙左云。如昇
T2266_.67.0036a05: 攝*彼葉經説。有無量法。我已證覺而不宣
T2266_.67.0036a06: 説。何以故。彼法能引無義利故。三甚深故。
T2266_.67.0036a07: 不可記別識身足論第三八紙左云。昇攝波
T2266_.67.0036a08: 林契經
T2266_.67.0036a09: 五紙
叔攝彼葉喩經 略纂十六二十紙左云。
T2266_.67.0036a10: 昇攝波者樹名也。即舊申式林者訛也。即佛
T2266_.67.0036a11: 吿阿難。林中葉大小處也。是此胡樹。佛在
T2266_.67.0036a12: 樹下座。若阿難非在林中倫記十八上
T2266_.67.0036a13: 紙右與此文同。二十四上十六紙左舊云申恕
T2266_.67.0036a14: 林其形似此方胡椒樹二諦章曰。涅槃
T2266_.67.0036a15: 經第十三卷。迦葉菩薩白佛言。昔佛一時在
T2266_.67.0036a16: 恒河岸尸首林中。爾時如來取其樹葉吿諸
T2266_.67.0036a17: 比丘問其多少。乃至未所説法如林中葉
T2266_.67.0036a18: 等。玄應音義二十四三紙左云。昇攝沙葉經亦
T2266_.67.0036a19: 言申恕林。或作申恕波林。樹名也。此譯云
T2266_.67.0036a20: 實大。舊言葉喩多少經是。義演云。西國有。
T2266_.67.0036a21: 此方無。亦不翻。決擇鈔上本
二十二右
云。章昇攝
T2266_.67.0036a22: 波葉喩經。有經所明昇攝波葉喩事名昇
T2266_.67.0036a23: 攝經。一切經別無此經。今助釋者。或西方
T2266_.67.0036a24: 有未流至此。或復西方而今散滅不流至
T2266_.67.0036a25: 此。談實別有巳上今謂。撿貞元錄。此經別
T2266_.67.0036a26: 有一卷
T2266_.67.0036a27: 五紙
二十論説等 淸涼花嚴玄談二十一
T2266_.67.0036a28: 二十二
紙左
云。謂若聞者爲增上縁則佛心相生。
T2266_.67.0036a29: 若佛爲增上縁則聞者相生。故云展轉增上
T2266_.67.0036b01: 力。如來之識及聞者識名爲二識決定。成立
T2266_.67.0036b02: 本影之教二十唯識述記下三十五右云。論彼
T2266_.67.0036b03: 諸有情近善惡友聞邪法。二識決定。述曰。
T2266_.67.0036b04: 此申共許。如彼能縁不離識境。一切有情
T2266_.67.0036b05: 或近善友聞説正法。或近惡友聞説邪
T2266_.67.0036b06: 法。如四親近行。近善智識聽聞正法。正性
T2266_.67.0036b07: 決定。能教者識成悲決定。能聽者識成惠決
T2266_.67.0036b08: 定。近惡友時成邪定亦爾。即能所教二識
T2266_.67.0036b09: 決定。或近善惡二種友故。其能近者各成
T2266_.67.0036b10: 正邪二識決定。準此下釋即能所教二識決
T2266_.67.0036b11: 定。前解爲是。若準舊論。今此難中文既隱。
T2266_.67.0036b12: 其能近者各隨所應成於邪正二識決定。後
T2266_.67.0036b13: 解爲是。然文既含隱。二解並得。任情取捨。
T2266_.67.0036b14: 義演云。疏展轉增上力者。即是佛・衆生展轉
T2266_.67.0036b15: 互爲增上縁力也。由佛以增上力。遂應衆
T2266_.67.0036b16: 生機爲之説教。由衆生善根力故。遂感如
T2266_.67.0036b17: 來出現説教。二識成決定者。即佛識及衆
T2266_.67.0036b18: 生識名二識。成決定者。佛識定説法。衆生
T2266_.67.0036b19: 定聞法故名決定。演祕云。疏二識成決定
T2266_.67.0036b20: 者。此有二釋。一云。説者成悲決定。聽者惠
T2266_.67.0036b21: 決定。二云。申近善惡二友。令能近者成
T2266_.67.0036b22: 於邪正二識決定。問。有説法者。依餘心起
T2266_.67.0036b23: 聽法不解。近惡生善近善返惡。決定之義
T2266_.67.0036b24: 而安在乎。答。據多分説。或爲遠因
T2266_.67.0036b25: 五紙
言不説者等 對法述記一本云。言不
T2266_.67.0036b26: 説者密意説。於眞如性・計所執中無説法
T2266_.67.0036b27: 故。於依他起唯假似説。都無實説。義林章
T2266_.67.0036b28: 云。言不説者是密意説。於眞如性絕語言
T2266_.67.0036b29: 故。實無諸事故。波若云。音聲尋我不見如
T2266_.67.0036c01: 來等。具辨不説之意如唯識論料簡。料簡
T2266_.67.0036c02: 七十二
紙右
云。若爾。如何前師所引諸聖教文皆
T2266_.67.0036c03: 云不説。答。此依別意作如是言。實非如
T2266_.67.0036c04: 來絕無言説。何者。一依諸佛自性法身。如
T2266_.67.0036c05: 來無言説故。二依諸佛自受用身故云不
T2266_.67.0036c06: 説。唯佛所知非餘境故。三約諸佛所説
T2266_.67.0036c07: 無異故云不説。佛不説不説異諸佛法
T2266_.67.0036c08: 故。四佛不説隨文字法故云不説。佛知
T2266_.67.0036c09: 諸法離文字故。五約圓成眞如之理故云
T2266_.67.0036c10: 不説。眞如理中無言説故。六約依他縁生之
T2266_.67.0036c11: 法故云不説。縁生虛幻非實説故。七約遍
T2266_.67.0036c12: 計所執自性故云不説。妄情計度性都無故。
T2266_.67.0036c13: 八佛所説非聞者識親所縁縁故云不説。親
T2266_.67.0036c14: 所聞者自所變故。以此八門釋佛經中不説
T2266_.67.0036c15: 法言。攝義皆盡。法身如來不説法者。如金
T2266_.67.0036c16: 剛般若及涅槃經第十四等自受用佛不説
T2266_.67.0036c17: 法者。既諸解境義唯知故。無異説故名不
T2266_.67.0036c18: 説者。如般若論及涅槃經三十九等不説
T2266_.67.0036c19: *隨文字法名不説者。如楞伽經第八卷
T2266_.67.0036c20: 等。約圓成中名不説者。如大般若三百六
T2266_.67.0036c21: 十四及五百七十一等。依他起名不説者。
T2266_.67.0036c22: 如涅槃第十四卷及無垢稱第一卷等。約所
T2266_.67.0036c23: 執性名不説者。涅槃經第二十六及般若等
T2266_.67.0036c24: 處處皆説。約非親聞名不説者。諸經所説
T2266_.67.0036c25: 唯識皆是。此即如來由知想加。於一名中
T2266_.67.0036c26: 説無量義故云不説。自有多端。未可隨
T2266_.67.0036c27: 聞。即執爲定
T2266_.67.0036c28: 五紙
此釋雖二後解也 義演云。疏此釋
T2266_.67.0036c29: 雖二者。即佛説不説法二師釋也問。四重出
T2266_.67.0037a01: □皆以文義爲體。爲取説者文義爲體。
T2266_.67.0037a02: 爲取聽者識上上義爲體。答。有三解。一
T2266_.67.0037a03: 云。若據無性・龍軍師云。唯取聽者識上文
T2266_.67.0037a04: 義爲體。以佛不説法無文義故。二云。若
T2266_.67.0037a05: 護法師。唯取能説法者文義爲教體。即取
T2266_.67.0037a06: 佛本質聲名等以爲教體。不取聽者識上
T2266_.67.0037a07: 聲名等爲體。何以故。以影像聲名通漏無
T2266_.67.0037a08: 漏三性等故。三云。亦通取説聽二人識上文
T2266_.67.0037a09: 義爲體。以生解故。故得爲教體也
T2266_.67.0037a10: 五紙
總論四重 初總明出體後屬當二
T2266_.67.0037a11: 四。義燈一本十三紙左明體性別中。第二叙
T2266_.67.0037a12: 異釋又二。初叙異。次詮簡。三自釋。初叙異
T2266_.67.0037a13: 中。陳列三四五六八門之別。更示八門漸略
T2266_.67.0037a14: 之法。次詮簡中別白諸門異同過失有無。更
T2266_.67.0037a15: 新立漸略之則。指斥古略之非異法。太有
T2266_.67.0037a16: 義理。學者應當依用
T2266_.67.0037a17: 五紙
一攝相歸性 義林章一本二十六丁
云。
T2266_.67.0037a18: 一攝相歸性體。即一切法皆性眞如。故大波
T2266_.67.0037a19: 若經理趣分説。一切有情皆如來藏。勝鬘經
T2266_.67.0037a20: 説。夫生死者是如來藏。無垢稱言。一切衆
T2266_.67.0037a21: 生皆如也。一切法皆如也。衆賢聖亦如也。
T2266_.67.0037a22: 至於彌勒亦如也。諸經論説如是非一。
T2266_.67.0037a23: 一切有爲諸無爲等有別體法是如之相。譬
T2266_.67.0037a24: 如海水。隨風等縁擊成彼相。此波之體豈
T2266_.67.0037a25: 異水乎。一切諸法隨四縁會成其體相。然
T2266_.67.0037a26: 不離如。有漏種子性皆本識也。亦復如是。
T2266_.67.0037a27: 故皆無記無垢稱經二菩薩品第四
十三丁右
云。一切有
T2266_.67.0037a28: 情皆如也。一切亦如也。一切賢聖亦如也。至
T2266_.67.0037a29: 於慈氏亦如也
T2266_.67.0037b01: 五紙
二攝境從心 義林章一本二十七
丁右
云。二
T2266_.67.0037b02: 攝境從識體。即一切法皆是唯識。花嚴等
T2266_.67.0037b03: 説三界唯心。心所從王名唯識等。如是等
T2266_.67.0037b04: 文誠證非一。對法抄中言。攝餘從識意亦
T2266_.67.0037b05: 不別
T2266_.67.0037b06: 五紙
三攝假隨實 義林章一本二十七
紙右
云。三
T2266_.67.0037b07: 攝假隨實體。即諸假法隨何所依。實法爲體。
T2266_.67.0037b08: 如説瓶等四塵爲體。諸不相應色心分位。
T2266_.67.0037b09: 即以所依分位爲體。對法論説。不相應行
T2266_.67.0037b10: 色心等中是假立故。是説不害等即無瞋等。
T2266_.67.0037b11: 此類非一。義演云。疏三攝假隨實者。意説。
T2266_.67.0037b12: 攝假隨實以聲爲體。謂名句文是不相應假。
T2266_.67.0037b13: 色心分位不離於聲。要由於聲演名句故。
T2266_.67.0037b14: 故假依實。實聲爲體也今謂。此總論出
T2266_.67.0037b15: 體。至下別論教體。義演約教似迷方者。性
T2266_.67.0037b16: 用別論亦可准知
T2266_.67.0037b17: 五紙
四性用別論 義林章一本二十七
丁右
云。四
T2266_.67.0037b18: 性用別論體。色心及眼各別處故。瑜伽等説。
T2266_.67.0037b19: 色蘊攝彼十處界等。此類衆多。義蘊云。疏性
T2266_.67.0037b20: 用別論至十處全者。此以色心實法爲性。
T2266_.67.0037b21: 不相應等假法爲用。蘊・處・界中各別處攝故
T2266_.67.0037b22: 言別。論云色蘊攝十處全者。意顯色蘊之
T2266_.67.0037b23: 上非無自餘假法。瑜伽不言色蘊攝彼名
T2266_.67.0037b24: 等。但言十處。故知即據性用別也義演
T2266_.67.0037b25: 云。疏四性用別論至彼十處全等者。意云。此
T2266_.67.0037b26: 約百法出體。言色心假實各別處收者。色
T2266_.67.0037b27: 蘊攝彼十處。謂根境等。等者等取法處實
T2266_.67.0037b28: 色也。名句文是假即法處攝。意識縁故。是
T2266_.67.0037b29: 不相應行蘊攝故。聲即是性故色處收。名句
T2266_.67.0037c01: 文等即是用故法處攝。心即是性。意處收。四
T2266_.67.0037c02: 相等是用。法處收攝。此意證佛實説法。何
T2266_.67.0037c03: 以故。依佛聲上有名句文故今謂。准章。
T2266_.67.0037c04: 等字等取十界等。義演云等取實色者。非
T2266_.67.0037c05: 也。決擇抄上本二十二丁右云。章性用別論至十處
T2266_.67.0037c06: 界等者。此有二義。一既言色蘊攝十處界。
T2266_.67.0037c07: 此即攝境而各別論。二但言攝十。不攝餘
T2266_.67.0037c08: 二。此即色心而別説也。瑜伽論五十四六紙左
T2266_.67.0037c09: 云。如色蘊。如是乃至識蘊。謂色蘊攝一蘊
T2266_.67.0037c10: 全・十界十處全・一界*一處少分・六有支少
T2266_.67.0037c11: 分・處非處少分・七根全略纂十四・七紙右。倫
記十四下十四丁右
T2266_.67.0037c12: 五紙
上來體訖 上總論出體。此別辨
T2266_.67.0037c13: 教體分爲配屬耳。若准義演。上來等二句
T2266_.67.0037c14: 應在于性用別論下。或疑後人誤以義演
T2266_.67.0037c15: 入本疏中
T2266_.67.0037c16: 五紙
自識所變 又明約義爲四理不相
T2266_.67.0037c17: 違。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左
云。依前第二攝境從
T2266_.67.0037c18: 識。若依根本能説法者識心爲體。若取於
T2266_.67.0037c19: 末能聞法者識心爲體。故天親云。展轉增上
T2266_.67.0037c20: 力二識成決定
T2266_.67.0037c21: 六紙
幷言佛説別論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左
T2266_.67.0037c22: 云。依前第四性用別論。唯取根本能説法者
T2266_.67.0037c23: 識上所現聲名句文以爲教體。假之與實義
T2266_.67.0037c24: 用殊故。十地論云。一者聲。一善字。義演云。
T2266_.67.0037c25: 疏自識所變等者。此約佛不説法所有。即是
T2266_.67.0037c26: 第二攝境從心。名句文但於自心上現。不
T2266_.67.0037c27: 依佛聞若並言佛説法。即名句與聲各別
T2266_.67.0037c28: 處收。即是第四性用別論。故云上來第二第
T2266_.67.0037c29: 四體訖。決擇鈔上本二十四丁
云。章依前第
T2266_.67.0038a01: 四相用別論至義用殊故者。謂即第四相用
T2266_.67.0038a02: 別論。出體之者唯取如來能説法者等。何以
T2266_.67.0038a03: 故。是根本故。如來識上聲與名等假實異
T2266_.67.0038a04: 故。名義用殊也。若是菩薩等名能説者。此
T2266_.67.0038a05: 論中不取。非根本故今謂。疏主亦取菩
T2266_.67.0038a06: 薩疏主然此論主無不説法。取後解也
T2266_.67.0038a07: 六紙
聞者眞教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右
云。依
T2266_.67.0038a08: 前第一攝相歸性。教即眞如。般若論説。應化
T2266_.67.0038a09: 非眞佛。亦非説法者。説法不二取。無説離
T2266_.67.0038a10: 言相。故知教體性即眞如。義演云。疏聞者似
T2266_.67.0038a11: 法説者眞教者。意云。眞教即佛説。眞無漏法。
T2266_.67.0038a12: 似者衆生聞法名似無漏法。此證佛説法又
T2266_.67.0038a13: □云。今以義准。設佛不説法亦得名似。問
T2266_.67.0038a14: 曰。佛既無言説。如何名似。答。佛雖無言
T2266_.67.0038a15: 説。然衆生見佛謂佛實説法。遂生説法之
T2266_.67.0038a16: 解。所以名似也。前解爲勝。然俱從法界所
T2266_.67.0038a17: 流。即以眞如爲體。有難云。有漏心實可名
T2266_.67.0038a18: 爲似。無漏心實。如何稱似。此亦不然。但不
T2266_.67.0038a19: 親得境影而名縁名爲似也。言眞教者。即
T2266_.67.0038a20: 眞無漏本質之教名爲眞教。諸佛所説法皆
T2266_.67.0038a21: 從眞如流出故名眞教今謂。眞教之言
T2266_.67.0038a22: 對上似法。非謂眞如等流故云眞教
T2266_.67.0038a23: 六紙
淨法界平等等 謂法界等流如下具
T2266_.67.0038a24:
T2266_.67.0038a25: 六紙
能説能聽等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紙
云。
T2266_.67.0038a26: 依前第三攝假隨實。一切內教體唯是聲。由
T2266_.67.0038a27: 名句文體是假有。隨實説故。對法論説成所
T2266_.67.0038a28: 引聲。不説名等名成所引
T2266_.67.0038a29: 六紙
對法論聖説 對法第一七紙左
T2266_.67.0038b01: 立十一中第八。其中第七世所共成聲者。謂
T2266_.67.0038b02: 世俗語所攝。第八成所引者。謂諸聖所説。第
T2266_.67.0038b03: 九遍計所執者。謂外道所説。具如彼論。
T2266_.67.0038b04: 釋成所引演祕四釋・義・蘊不釋・百法潞府
T2266_.67.0038b05: 疏二釋・花嚴決擇記一釋。都合七釋皆與疏
T2266_.67.0038b06: 主不同演祕云。疏成所引聲者。略有三釋
T2266_.67.0038b07: 一云。十二分教是成滿聖之所引生名成所
T2266_.67.0038b08: 引。二云。成滿聖者爲諸有情施設言教又
T2266_.67.0038b09: 立道理之所引起名成所引。三云。成謂成
T2266_.67.0038b10: 實。實謂利樂所起之聲名成所引詳曰。前二
T2266_.67.0038b11: 義局。第三理通。對法論云。成所引聲謂諸聖
T2266_.67.0038b12: 所説有學不可名滿聖者故。若言自分滿
T2266_.67.0038b13: 亦名滿。兼有學者。准此可通。然亦有濫理
T2266_.67.0038b14: 不明也。今爲釋者。成者成就即得異名。諸
T2266_.67.0038b15: 得聖人莫問有學及無學者但利物。爲法
T2266_.67.0038b16: 所起言教名成所引今謂。諸釋未可。疏
T2266_.67.0038b17: 主對法論述記一末二十
一紙左
云。成是滿義。成滿諦
T2266_.67.0038b18: 智諸聖共許因成起説名成所引義蘊一
T2266_.67.0038b19: 四紙右云。對法論云。成所引聲者。此文意證。
T2266_.67.0038b20: 攝假從實不言名等。但説引聲即攝假名
T2266_.67.0038b21: 隨實聲也。言成所引聲者。成就無漏人所
T2266_.67.0038b22: 引之聲也。或云。成者實也。謂眞實利益衆
T2266_.67.0038b23: 生所引之教名成所引聲也已上又淸涼花
T2266_.67.0038b24: 嚴抄云。雜集論者。亦證唯聲爲教體也。既
T2266_.67.0038b25: 言聖説是明非名等爲教體也。又決擇記
T2266_.67.0038b26: 云。圓成實性所引聲也。百法潞府疏云。成所
T2266_.67.0038b27: 引聲者。謂諸聖者成立教理引發之聲。或成
T2266_.67.0038b28: 所作智所引言教之聲名成所引聲
T2266_.67.0038b29: 六紙
雖出四體違背 義林章一本二十九
紙左
 
T2266_.67.0038c01: 云。此中四體約義用分。不乖眞俗法相理
T2266_.67.0038c02: 故。雖説一體義不違三。即一一法各各有
T2266_.67.0038c03: 此四種體故。説諸法體准此應知
T2266_.67.0038c04: 六紙
今此論體二性故 此下約三性五
T2266_.67.0038c05: 法辨體。義林章一本
三十二紙左
云。於此四種出
T2266_.67.0038c06: 體之中隨其所應以圓成等及相名等三性
T2266_.67.0038c07: 五法各別出之唯大乘義。大乘中雖有蘊・
T2266_.67.0038c08: 所・界等三科之法。體性易故復濫小教。故
T2266_.67.0038c09: 不取之。三性體性略而言之。遍計所執體
T2266_.67.0038c10: 唯我法。性相都無。依他圓成各有二體。一者
T2266_.67.0038c11: 有漏無漏門。諸無漏法皆名圓成。故攝論説。
T2266_.67.0038c12: 若説四淸淨。是即圓成實。諸有漏法皆依他
T2266_.67.0038c13: 起。二者常無常門。諸常住者名圓成實。即唯
T2266_.67.0038c14: 眞如圓成實攝。瑜伽論説。五法之中唯説眞
T2266_.67.0038c15: 如是圓成故。一切有爲皆依他起。依他衆縁
T2266_.67.0038c16: 而得記故。其前教體攝相歸性唯圓成實。
T2266_.67.0038c17: 自餘三體可通二説。無漏有爲通二性故。
T2266_.67.0038c18: 五法體性如五法章。義準應悉。餘一切章
T2266_.67.0038c19: 由此門中已略顯示。更不別顯。準義知之。
T2266_.67.0038c20: 此中所説義理硏尋。皆是大師別加訓授。傳
T2266_.67.0038c21: 者實雖文拙。而此義或可觀。冀諸有智委
T2266_.67.0038c22: 爲詳審眞釋五法見于論第八卷。
T2266_.67.0038c23: 三十三紙
云。彼説。有漏心心所法及似所詮
T2266_.67.0038c24: 説名爲相。似能詮現施設爲名。能變心等
T2266_.67.0038c25: 立爲分別。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正
T2266_.67.0038c26: 已上
論文
此釋七十四等意。更有中邊・楞伽・
T2266_.67.0038c27: 攝論。此會四處論文。欲知往見
T2266_.67.0038c28: 六紙
此所詮體名等 此約能所詮。於中
T2266_.67.0038c29: 擇取能詮正爲教體。義演云。疏此所詮體
T2266_.67.0039a01: 至即聲名等者。意云。此約教理行果以出
T2266_.67.0039a02: 教體。此名等所詮謂唯識境。境即眞如理也。
T2266_.67.0039a03: 以是正智所縁之境故。喚理名境。正行者
T2266_.67.0039a04: 即有爲正行。是無漏智道諦也。果者謂菩提
T2266_.67.0039a05: 涅槃。通有爲無爲二種果也。能詮者即聲
T2266_.67.0039a06: 名等。故所詮能俱爲論體也
T2266_.67.0039a07: 六紙
經體雖二等 義演云。疏經體雖二至
T2266_.67.0039a08: 正教體故者。二者謂一文二義。觀此疏意。通
T2266_.67.0039a09: 解伏難。伏難云。經既説文義二種何故不
T2266_.67.0039a10: 以義爲教體。唯用聲名等爲教體耶。答。
T2266_.67.0039a11: 據實通取無妨。但謂聲名等是能詮。由能
T2266_.67.0039a12: 詮名等義得顯故。所以偏取聲名不説義
T2266_.67.0039a13: 也。故聲名等爲正教體料簡末四十六紙
云。
T2266_.67.0039a14: 總分別者。依瑜伽八十一攝釋分初説云云
T2266_.67.0039a15: 解云。文是能詮。義是所詮。依能詮文義
T2266_.67.0039a16: 得顯故。故説文是義之所依。文之與義俱
T2266_.67.0039a17: 生説聽了意識。故説文義名所知境。此中
T2266_.67.0039a18: 意説。文義俱能生解心故。故能所詮總名
T2266_.67.0039a19: 教體。顯揚十二初紙亦同彼論。文義大別。理
T2266_.67.0039a20: 實能詮總四法體。於彼論中但説文者。存略
T2266_.67.0039a21: 故也。既爾。何不隨説。餘一顯別作用應略
T2266_.67.0039a22: 不説聲。文是所依能詮根本。不説解但説
T2266_.67.0039a23: 其文。又名及句正是能顯。論三種總説亦聲
T2266_.67.0039a24: 故。雖説亦已攝名句。所詮義者即一切法。
T2266_.67.0039a25: 或唯識境正行及果。境謂二諦三性五法及
T2266_.67.0039a26: 八識等。行謂唯識能觀之智及以施等波羅
T2266_.67.0039a27: 蜜。果即智斷菩提涅槃。如是諸法名所詮
T2266_.67.0039a28: 體既能所詮皆名教體。然諸聖教多分唯説
T2266_.67.0039a29: 能詮名等爲教體者。差別生解勝所詮故。
T2266_.67.0039b01: 又能説者勤心發故。瑜伽・顯揚依別義説。
T2266_.67.0039b02: 故所詮表亦爲教體。實理言之。表召諸法
T2266_.67.0039b03: 別生解者。其義即非。故諸教中多依能詮聲
T2266_.67.0039b04: 名句文以辨教體。今同諸教但約能詮聲
T2266_.67.0039b05: 名句文十門分別
T2266_.67.0039b06: 六紙
問十八界等 此但約小乘義而問。十
T2266_.67.0039b07: 八界中前十五界不通無漏。後意根等三界
T2266_.67.0039b08: 通漏無漏。具如下辨
T2266_.67.0039b09: 六紙
自性無記 自性無記者。三科章云五本
十五
T2266_.67.0039b10:
第十自性無記五蘊有四十七法。色蘊中
T2266_.67.0039b11: 有五塵。即外器世界及長養五。既非四無
T2266_.67.0039b12: 記。是故名自性。心法唯取二。謂第六・七兩
T2266_.67.0039b13: 識。心所法有十。謂遍行別境。二乘起法執
T2266_.67.0039b14: 不障彼果故非染汚。是自性無記。不相應
T2266_.67.0039b15: 行有十六。準前應知。依瑜伽第三。説無記
T2266_.67.0039b16: 有四。無此自性。唯識亦説。法執不障二乘
T2266_.67.0039b17: 故。異熟生攝。準瑜伽六十六。説無記有五。
T2266_.67.0039b18: 初四如前。更加第五自性無記。謂諸色根是
T2266_.67.0039b19: 長養者・外諸色處・非異熟等之所攝者。皆名
T2266_.67.0039b20: 自性無記。除善・染・色處・聲處。案此文唯
T2266_.67.0039b21: 論色蘊是自性無記。不説四蘊通自性無
T2266_.67.0039b22: 記。今解。四蘊亦通自性。如二乘等所起法
T2266_.67.0039b23: 執是異熟生亦名自性。然異熟生有二種。
T2266_.67.0039b24: 一是業感。二是從生。所以本地第三説四無
T2266_.67.0039b25: 記已攝自性盡。六十六中開第五者。以
T2266_.67.0039b26: 從生者體非異熟立爲自性。前後二文不
T2266_.67.0039b27: 相乖返。故五蘊法並通自性。諸師於此闕
T2266_.67.0039b28: 而不論。後學之徒遂無憑據
T2266_.67.0039b29: 六紙
依隨轉門等 義林章一本二十八紙
云。
T2266_.67.0039c01: 佛地論説。依隨轉門及二乘者。説十五界
T2266_.67.0039c02: 唯是有漏。名句文身唯是無記。今依大乘。若
T2266_.67.0039c03: 唯如來後得説法聲名句文眞善無漏。如前
T2266_.67.0039c04: 所解諸教中説。故佛地論・成唯識説十八
T2266_.67.0039c05: 界皆通有漏及無漏。若十地菩薩・二乘説法
T2266_.67.0039c06: 聲名句文唯是有漏也。若聽者識所變文義
T2266_.67.0039c07: 或通有漏及與無漏。一切異生・二乘・菩薩七
T2266_.67.0039c08: 地已前有漏後得能聽法者皆唯有漏。若一
T2266_.67.0039c09: 切二乘・七地已前無漏後得聽八地已去識上
T2266_.67.0039c10: 所變聲名句文皆唯無漏。隨其所應説之
T2266_.67.0039c11: 爲教
T2266_.67.0039c12: 六紙
聲名句文等 義演云。疏聲名句文眞
T2266_.67.0039c13: 善無漏者。約佛後得智説。問。未審。菩薩後
T2266_.67.0039c14: 得智所變聲爲有漏爲無漏耶。答。菩薩後
T2266_.67.0039c15: 得智起聲説法是有漏。何以故。以此聲是第
T2266_.67.0039c16: 八識相分。第八見分既有漏。明知相分亦是
T2266_.67.0039c17: 有漏。若所變聲境相分即是無漏。以是第六
T2266_.67.0039c18: 無漏識變此聲故。更有廣辨。如第九卷説。
T2266_.67.0039c19: 決擇抄上本二十三紙
云。章十地菩薩至是有
T2266_.67.0039c20: 漏者。自所發聲第八變故是第八相。故是有
T2266_.67.0039c21: 漏。問。二乘有漏理即無疑。菩薩唯有漏
T2266_.67.0039c22: 於理難悉。十地菩薩妙觀等智能變化身。
T2266_.67.0039c23: 爲他説法化身所發聲名句等豈非無漏。答。
T2266_.67.0039c24: 化有即質・離質不同。即質有漏理亦應悉。
T2266_.67.0039c25: 離質之者由妙觀等擊發自第八變起化身。
T2266_.67.0039c26: 化身聲等故亦有漏故。故佛地論云。平等性
T2266_.67.0039c27: 智擊發圓鏡起化身故。非妙觀等變爲化
T2266_.67.0039c28: 身。問。何故菩薩及金酪等即是無漏。第
T2266_.67.0039c29: 六變作所變化身即是無漏。第八變作所變
T2266_.67.0040a01: 化身即是第八有漏。答。佛意難知。聖教自
T2266_.67.0040a02: 説。不可徵詰也。問。能説之心既是無漏
T2266_.67.0040a03: 第六意識。如何所説而以第八有漏聲等而
T2266_.67.0040a04: 爲體。答。如法絃管聲由心而發。雖非即
T2266_.67.0040a05: 心又內外異。然成音韻得有詮表。故無漏
T2266_.67.0040a06: 識發有漏聲理亦何違。或爲增上縁擊第
T2266_.67.0040a07: 八識而起於聲。不違唯識。雖第八識不
T2266_.67.0040a08: 縁名等。由意識故。今於聲上與有名等屈
T2266_.67.0040a09: 曲之相。理亦無違。如彼聲等有屈曲相。一
T2266_.67.0040a10: 切説法皆爾也。准此相例。妙觀亦變變化
T2266_.67.0040a11: 聲等而是無漏。章言有漏者。且佛地起約
T2266_.67.0040a12: 第八説。若爾。如何會佛地文。答。今且言者。
T2266_.67.0040a13: 佛地本言第八變。不障妙觀亦能變也。道
T2266_.67.0040a14: 理甚難。應用因論。菩薩無漏第六識通果等
T2266_.67.0040a15: 類。自第八識亦變彼不。答。杖自變以爲本
T2266_.67.0040a16: 質而亦變之。然化受用第六所變之者。論
T2266_.67.0040a17: 實變。通果等亦但説彼第六變者。以其本心
T2266_.67.0040a18: 第六變令他用故。以此知妙觀變身於理
T2266_.67.0040a19: 應好。更思。瑜伽倫記二十一下二十五
紙右
云。第三
T2266_.67.0040a20: 約三性分別者。若依對法文説名句味三
T2266_.67.0040a21: 但是無記。釋有三義。一據隨轉理門。二據
T2266_.67.0040a22: 從多論門。三據顯現似彼相説。初隨轉者。
T2266_.67.0040a23: 道理教法名句文等通於三性。以隨三性
T2266_.67.0040a24: 心發於語業。語業既通三性。依三性聲
T2266_.67.0040a25: 建立名等。當知名等理通三性。今依隨轉
T2266_.67.0040a26: 理門。同小乘相説爲無記。二從多者。衆生
T2266_.67.0040a27: 所起名等少分是其善惡。多分是其無記。故
T2266_.67.0040a28: 對法從多判爲無記。故彼論云。相屬無記者
T2266_.67.0040a29: 謂名句文。辨善惡中不言相屬善惡是名
T2266_.67.0040b01: 句等。故知從多判爲無記。三者似彼顯現
T2266_.67.0040b02: 故名無記。謂大菩薩及佛後智體是世間。似
T2266_.67.0040b03: 世間起名爲世間。無記亦爾。諸佛菩薩所起
T2266_.67.0040b04: 名等體實是善。似無記故説名無記義演
T2266_.67.0040b05: 云。問。如何此聲亦漏無漏耶。答。若約前本
T2266_.67.0040b06: 質聲他所變者。亦有漏是他第八相分故。若
T2266_.67.0040b07: 約自無漏第六所變聲。爲是無漏。問。亦如
T2266_.67.0040b08: 初地巳上菩薩妙觀察智所起化身身所有
T2266_.67.0040b09: 聲。爲有漏爲無漏耶。若云有漏者。如何
T2266_.67.0040b10: 説言化。若無漏者。如何色根有漏聲是無漏
T2266_.67.0040b11: 耶。答。有二解。一云。化有二種。一者即質化。
T2266_.67.0040b12: 二者離質化。若即質化聲等是有漏。爲即以
T2266_.67.0040b13: 本質身而轉變故。若離質化者聲是無漏。雖
T2266_.67.0040b14: 無文證。以理而論。通無漏爲勝。第二解
T2266_.67.0040b15: 云。離質化身亦是有漏。如何得知。由觀察
T2266_.67.0040b16: 智擊發第八識而方變故。雖有此解。以何
T2266_.67.0040b17: 爲證。答。如佛地論云。要由平等智擊發大
T2266_.67.0040b18: 圓鏡智。鏡智變起他受用身。已平等智託彼
T2266_.67.0040b19: 爲質。而更變智影像他受用身。亦猶如聲
T2266_.67.0040b20: 要須第八所變者爲質。亦識自所變者爲
T2266_.67.0040b21: 影像境。此亦如是。雖有二解。任情取捨
T2266_.67.0040b22: 七紙
十地論説等 彼論第二十四紙左云。以
T2266_.67.0040b23: 何事者。謂妙音聲乃至依止何事者。謂依止
T2266_.67.0040b24: 善字。我一切善説乃至善字者。有二種相。一
T2266_.67.0040b25: 隨方言音善隨順故。二字句圓滿不增不減
T2266_.67.0040b26: 與理相應。故言善字。淨影十地記八十二紙
T2266_.67.0040b27: 云。言妙音者。是教詮中言説音聲八種梵嚮
T2266_.67.0040b28: 精極名妙。乃至言善字者。是教詮中名句
T2266_.67.0040b29: 字等。又云。解善字中有二。擧數下辨其
T2266_.67.0040c01: 相隨方言音。隨世善也。胡中胡語。漢中漢
T2266_.67.0040c02: 言。如是一切隨而審正名善隨順。字句圓滿
T2266_.67.0040c03: 不增不減與理相應。順法善也。字句圓滿不
T2266_.67.0040c04: 增不減與理相應。明順理法。故言下結
T2266_.67.0040c05: 玄記十二十八紙
云。論中善字者。是善巧之字
T2266_.67.0040c06: 故有二義。一巧同他音。二詮義圓備。如論
T2266_.67.0040c07: 應知。已上今謂。言善字者。准論及兩記。善巧
T2266_.67.0040c08: 爲善。非約二性。疏主引證不成。賢首探
T2266_.67.0040c09: 記・淸涼疏鈔等。玄談皆引爲證。本據慈
T2266_.67.0040c10: 恩。然探玄十云論中善字是善巧之字等。此
T2266_.67.0040c11: 則雖違前文而符論意。非警覺慈恩謬
T2266_.67.0040c12: 解乎
T2266_.67.0040c13: 七紙
能斷金剛等 金剛論會釋下云。所言
T2266_.67.0040c14: 善法。次破執者。有人尋善法名起執。故約
T2266_.67.0040c15: 第一義説善法即非善法論判於此爲安立
T2266_.67.0040c16: 第一義。破僧答失。復後恐撥無縁生善法
T2266_.67.0040c17: 故。約俗説是名善法。合離損減失。世親
T2266_.67.0040c18: 解云。是故彼諸非是淨法。此中善即是淸淨
T2266_.67.0040c19: 無漏法故。又此善法無有漏故名非善法。
T2266_.67.0040c20: 以漏無故是名善法。由是唐本重言。善法
T2266_.67.0040c21: 或因果二故重言也。又云。世親偈云。雖言
T2266_.67.0040c22: 無記法。而説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
T2266_.67.0040c23: 寶。上二句就他宗以釋疑。下兩句依自宗。
T2266_.67.0040c24: 而遣滯大乘諸佛名句文三唯是善故。十地
T2266_.67.0040c25: 論云。一者聲。二善字慈恩傳七七紙左云。今
T2266_.67.0040c26: 觀舊經。亦微有遺漏。據梵本具云能斷金
T2266_.67.0040c27: 剛般若。舊經直云金剛般若。欲明菩薩以
T2266_.67.0040c28: 分別爲煩惱。而分別之惑堅類金剛。唯此
T2266_.67.0040c29: 經所詮無分別惠乃能除斷故。曰能斷金剛
T2266_.67.0041a01: 般若。故知舊經失上二字。又如下文。三問
T2266_.67.0041a02: 闕一。二頌闕一。九喩闕三。如是等什法師
T2266_.67.0041a03: 所翻舍衞國也。留支所翻婆伽婆者少可。帝
T2266_.67.0041a04: 曰。師既有梵本。可更委翻。使衆生聞之具
T2266_.67.0041a05: 足。然經本貴理。不必須飾文而乖義也。故
T2266_.67.0041a06: 今新翻能斷金剛般若。委依梵本奏之。帝
T2266_.67.0041a07: 甚悅。樞要上本四十八
紙左
云。能斷金剛般若經依
T2266_.67.0041a08: 杜行顗梵本。貞觀二十三年。於玉花宮夜翻
T2266_.67.0041a09: 胡進。本既別矣。列名亦殊。初八後九。依
T2266_.67.0041a10: 大般若等諸本及大師自本中能斷金剛分梵
T2266_.67.0041a11: 本亦四貞元錄十三八紙右云。能斷金剛般
T2266_.67.0041a12: 若波羅蜜多經一卷。第五出。與姚秦羅什・元
T2266_.67.0041a13: 魏流支・陳眞諦出者同本。長安三年十月四
T2266_.67.0041a14: 日。於西明寺義淨譯。今考般若論。魏菩提
T2266_.67.0041a15: 留支譯爲上中下。題曰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T2266_.67.0041a16: 論。天親菩薩造。隋逹摩笈多譯。題號卷數全
T2266_.67.0041a17: 同。但題號下云亦名金剛能斷般若。無著菩
T2266_.67.0041a18: 薩造。又義淨譯曰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
T2266_.67.0041a19: 經論釋。無著菩薩造頌。世親菩薩論釋。分
T2266_.67.0041a20: 爲上中下三卷。留支論下八紙左云。又言無
T2266_.67.0041a21: 記者。此義不然何以故。汝法是無記。而我
T2266_.67.0041a22: 法是記。演祕云。疏我法唯善汝准無記者。按
T2266_.67.0041a23: 天親論云。以一切善根滿足故得阿耨菩
T2266_.67.0041a24: 提。復有疑。若一切善法滿足得阿耨菩提。則
T2266_.67.0041a25: 所説法不得大菩提。何以故。以所説法無
T2266_.67.0041a26: 記法故。此義不然。何以故。汝法是無記。我
T2266_.67.0041a27: 法是記。釋。汝彼小乘薩婆多也。我法天親指
T2266_.67.0041a28: 自大乘。記即善性有於當果及勝自體可記
T2266_.67.0041a29: 別故總料簡章云。説一切有部説。教體者。
T2266_.67.0041b01: 有説。唯以名句文三而爲教體。有詮表故。
T2266_.67.0041b02: 有説。但以善聲爲體。三無類劫所勤求故。
T2266_.67.0041b03: 名等無記。故不取之。評家評取唯有漏善
T2266_.67.0041b04: 聲以爲教體。勤求起故已上俱舍光記云。婆
T2266_.67.0041b05: 沙百二十六二紙云。佛教當言善耶無記
T2266_.67.0041b06: 耶。答。或善或無記。云何善。謂佛善心所發語
T2266_.67.0041b07: 言乃至語表。云何無記。謂佛無記心所發語
T2266_.67.0041b08: 言乃至語表問。教體若通善者。何故喩金剛
T2266_.67.0041b09: 般若論云。我法是善。汝法是無記。解云。十八
T2266_.67.0041b10: 部中有立無記非如義部已上今謂。光師總
T2266_.67.0041b11: 指十八部中。然准總料簡章。有部有二説。
T2266_.67.0041b12: 一説取聲。一説取名句文。今指其取名等
T2266_.67.0041b13: 爲體者爲汝。演祕爲勝。決擇抄上十八紙右
T2266_.67.0041b14: 云。有部宗中自有二計。一唯取名句。一唯
T2266_.67.0041b15: 取無漏聲。問。小乘師難般若經言。汝授持
T2266_.67.0041b16: 無記名等得斯大果。般若論答云。汝法無
T2266_.67.0041b17: 記。我法是善。准此問答。彼宗即以無記名
T2266_.67.0041b18: 以爲教性如何言善。答。彼部救云。二十部
T2266_.67.0041b19: 內知汝於誰獨言我故以善聲爲體亦不
T2266_.67.0041b20: 違。又彼亦難即是婆沙以名而爲體者。非
T2266_.67.0041b21: 是此師。故世親言。汝唯無記。若爾。此問即
T2266_.67.0041b22: 無違妨
T2266_.67.0041b23: 七紙
此論第二等 下論辭字爲詞。彼
T2266_.67.0041b24: 云。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
T2266_.67.0041b25: 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疏二末
T2266_.67.0041b26: 二十五紙
云。論由此法辭至亦各有異。述曰。外
T2266_.67.0041b27: 人問言。若名等即聲。法・辭二無礙解境有
T2266_.67.0041b28: 何別。答曰。即此縁故二境有異。法無礙解
T2266_.67.0041b29: 縁假名等。辭無礙解縁實聲等。故説境差
T2266_.67.0041c01: 別。非二俱縁實。雖二自性互不相離。法
T2266_.67.0041c02: 對所詮故但取名。辭多對機故故但説聲
T2266_.67.0041c03: 耳。聞聲已意了義故。以所對不同説二有
T2266_.67.0041c04: 異。非體有異也。又此二境及名業三與聲
T2266_.67.0041c05: 別者。蘊・處・界攝亦有異故。色蘊行蘊・聲處
T2266_.67.0041c06: 法處・聲界法界如其次第攝聲名等
T2266_.67.0041c07: 七紙
又解深密經等 義林章一本二十八
紙右
云。
T2266_.67.0041c08: 所説法者所詮義也。名句字者能詮文也
T2266_.67.0041c09: 深密經第四五紙右云。於第九地有二愚癡
T2266_.67.0041c10: 一者於無量説法・無量法句文字・後後慧辨。
T2266_.67.0041c11: 陀羅尼自在愚癡。二者辨才自在愚癡。及彼
T2266_.67.0041c12: 麁重爲所對治。瑜伽七十八五紙右全同彼
T2266_.67.0041c13: 經。此論第九三十四左云。一於無量所説法・無
T2266_.67.0041c14: 量名句字・後後惠辨陀羅尼自在愚。於無量
T2266_.67.0041c15: 所説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所
T2266_.67.0041c16: 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於無
T2266_.67.0041c17: 量名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
T2266_.67.0041c18: 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
T2266_.67.0041c19: 句字故。於後後惠辨陀羅尼自在者。謂詞
T2266_.67.0041c20: 無礙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自在。於
T2266_.67.0041c21: 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疏十本七十五左
T2266_.67.0041c22: 云。解深密七十八云。一者於無量所説法。即
T2266_.67.0041c23: 是此中義無礙解。無量法句文字。即是此中
T2266_.67.0041c24: 法無礙解。彼言法者是名身也。句者句身。文
T2266_.67.0041c25: 字是字身。此論正之言名句字。彼文少隱。
T2266_.67.0041c26: 後後惠辨等者可解。即陀羅尼言貫通三無
T2266_.67.0041c27: 礙解。隨於一能詮名句文中現一切能詮名
T2266_.67.0041c28: 等。是法無礙解。於一方音聲中現一切方
T2266_.67.0041c29: 音聲。是詞無礙解。或極少於一方一名等中
T2266_.67.0042a01: 現一切方諸法上名。於一方一念聲中現
T2266_.67.0042a02: 諸方一切音聲。是二無礙解境差別故。前是
T2266_.67.0042a03: 假名等攝故。後者是實體即聲故。論二辯才
T2266_.67.0042a04: 自在愚至巧爲説故。述曰。辯無礙解能爲巧
T2266_.67.0042a05: 便説甚深法。即是七辯。迅辯・應辯・揵辯・無
T2266_.67.0042a06: 疎謬辯・無斷盡辯・凡所演説豐義味辯・一切
T2266_.67.0042a07: 世間最勝妙辯。高下淸濁小大等是
T2266_.67.0042a08: 七紙
又此論及佛地等 論第十二十一
丁右
云。有
T2266_.67.0042a09: 義如來功徳身土如應攝在蘊・處・界中。彼
T2266_.67.0042a10: 三皆通有漏無漏。集論等説十五界等唯有
T2266_.67.0042a11: 漏者。彼依二乘麁淺境説。非説一切。謂
T2266_.67.0042a12: 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佛成
T2266_.67.0042a13: 就者雖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攝乃至
T2266_.67.0042a14: 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純無漏。疏十
T2266_.67.0042a15: 六十三右云。論有義如來至有漏無漏。述曰。
T2266_.67.0042a16: 有三。一標宗。二會違。三結正。此初也。第
T2266_.67.0042a17: 三師説。彼蘊處界等皆通有漏無漏。故佛蘊
T2266_.67.0042a18: 處界等三法皆唯無漏也。論集論等説至所
T2266_.67.0042a19: 知境攝。述曰。以下會違有二。初會第一師。
T2266_.67.0042a20: 二會第二師。會初師文。集論第三等説十
T2266_.67.0042a21: 五界唯有漏者。且依麁惡之境體・淺識智之
T2266_.67.0042a22: 境體説。或麁境體。淺是識用。即二乘等及十
T2266_.67.0042a23: 地菩薩之身十五界唯有漏。非説一切凡聖
T2266_.67.0042a24: 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論然餘處説至理必
T2266_.67.0042a25: 應爾。述曰。大般若經及處處經説。顯非如
T2266_.67.0042a26: 彼界等相故。表非下智所知境故佛地論
T2266_.67.0042a27: 十一紙左云。由此爲縁生彼影像。猶如明
T2266_.67.0042a28: 鏡現諸影。故入處・境・識三事各別。處謂六
T2266_.67.0042a29: 根。境謂六塵。識謂六識。即十八界衆像影現。
T2266_.67.0042b01: 此衆像影隨其所應三品智現。妙觀察智
T2266_.67.0042b02: 等盡所有性。如何所有性皆能現故。如
T2266_.67.0042b03: 來鏡智相應淨識爲縁生此三智影像故名
T2266_.67.0042b04: 爲現。又第七初紙右云。論曰。當説四頌總攝
T2266_.67.0042b05: 上義。略顯佛地淨法界相。如來地中一切有
T2266_.67.0042b06: 爲無爲功徳皆是淸淨法界攝持。皆是淸淨
T2266_.67.0042b07: 法界之相。所相能相俱名相故
T2266_.67.0042b08: 七紙
問若明薩説 義演云。疏若明教體
T2266_.67.0042b09: 一切唯識。如何言佛菩薩説耶。今此問意
T2266_.67.0042b10: 爲問説法。爲問不説法家。答。據其疏意。
T2266_.67.0042b11: 質問二家今謂。義雖通二。正質佛不説
T2266_.67.0042b12:
T2266_.67.0042b13: 七紙
彼增上生等 無性論云。此中即是乃
T2266_.67.0042b14: 至聚集顯現以爲體性。若爾。云何菩薩能説。
T2266_.67.0042b15: 非聞者識。彼能説故。彼增上生。故作是説。
T2266_.67.0042b16: 譬如天等增上力故令於夢中得論呪等
T2266_.67.0042b17: 決擇鈔上十九紙右云。章彼增上生等者。有
T2266_.67.0042b18: 云。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爲增上縁而生起者
T2266_.67.0042b19: 心上所現影像之教。此影像從增上縁言。菩
T2266_.67.0042b20: 薩之説。約實自變。今觀此釋。理稍難解。所
T2266_.67.0042b21: 以者何。若菩薩説。問答及喩不相順。彼論問
T2266_.67.0042b22: 云。何菩薩説經。答云。彼增上生。若其菩薩
T2266_.67.0042b23: 實不説法。可言增上。證前聞者自識聚集
T2266_.67.0042b24: 以爲教體。菩薩既説。云何證前自識聚集
T2266_.67.0042b25: 又以喩中言如夢得呪亦不相似。夢中天
T2266_.67.0042b26: 等實不説呪。今者菩薩而實説法。與不説
T2266_.67.0042b27: 別。何得爲喩。若言菩薩不説法者。云何得
T2266_.67.0042b28: 言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爲增上縁。已不説
T2266_.67.0042b29: 何有本教。然此師談無性師佛説法也。今
T2266_.67.0042c01: 助釋者。談菩薩實不説法者。爲言菩薩爲
T2266_.67.0042c02: 説。約此故言增上生也。即與同喩不相
T2266_.67.0042c03: 違。更思。章爾云何菩薩能説彼增上生故作
T2266_.67.0042c04: 是説者。此無性自假云。若佛不説法。云何菩
T2266_.67.0042c05: 薩能説法也。此即阿毘逹摩經中攝大乘品
T2266_.67.0042c06: 即菩薩説。彼無性第
一初紙
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
T2266_.67.0042c07: 入大乘。菩薩爲顯大乘體大故説攝大乘
T2266_.67.0042c08: 品。故知菩薩亦約説。無性自答云。彼增上生
T2266_.67.0042c09: 故作是説○亦是增上非是菩薩眞實説法
T2266_.67.0042c10: 義演云。疏無性釋云至故作是説者。此不
T2266_.67.0042c11: 説法家答。增上者佛也。生者衆生也。意云。佛
T2266_.67.0042c12: 與衆生但爲增上縁。衆生識上有文義相。
T2266_.67.0042c13: 實不説法。故作是説者。喚此增上縁。名佛
T2266_.67.0042c14: 説法。故云故作是説。又解云。增上生者。
T2266_.67.0042c15: 總是佛也。故作是説者。佛自云。我成道已
T2266_.67.0042c16: 不説一字。汝亦不聞。即佛自作是説故云
T2266_.67.0042c17: 故作是説。總是無性答也今謂。初義謬之
T2266_.67.0042c18: 甚矣。生字釋爲衆生。全無其理。又故作是
T2266_.67.0042c19: 説二釋全非論意。具如別辨
T2266_.67.0042c20: 七紙
謂餘相續識等 演祕云。疏謂餘相續
T2266_.67.0042c21: 至差別識者。謂説法者是聽者餘。相續即
T2266_.67.0042c22: 身。身有二分識差別縁。能與聽者而爲縁
T2266_.67.0042c23: 故。令餘續等返上可知義演云。疏世親
T2266_.67.0042c24: 解云至互爲增上縁故。二識者即説者聽者
T2266_.67.0042c25: 二識也。謂餘相續識差別者。謂餘者衆生
T2266_.67.0042c26: 之餘即佛也。相續者身也。差別者佛識不
T2266_.67.0042c27: 一名差別識。此無性釋若○世親云○法
T2266_.67.0042c28: 名差別識。令餘相續差別識者。由佛説法
T2266_.67.0042c29: 令餘有情解常無常等差別識生二十唯
T2266_.67.0043a01: 識述記下三十六紙
云。論謂餘相續識差別識
T2266_.67.0043a02: 生各成決定不由外境。述曰。此即廣前
T2266_.67.0043a03: 增上縁義答外所徵。謂能教者餘相續中見
T2266_.67.0043a04: 相分識正邪差別增上縁故。令能聽者餘相
T2266_.67.0043a05: 續中差別見相諸識得生。能所教者二識各
T2266_.67.0043a06: 各得成決定。或聽者正邪二識各成決定。
T2266_.67.0043a07: 不由外境識決定成。即由自他增上縁力
T2266_.67.0043a08: 識得決定。非由自他親相縁見成決定識。
T2266_.67.0043a09: 故知識生不是親縁。由於外境增上縁。由
T2266_.67.0043a10: 我亦許有故。雖無外境而及教亦成
T2266_.67.0043a11: 七紙
隨墮八時 演祕云。疏隨墮八時者。八
T2266_.67.0043a12: 時之義具如法苑。又薦福三藏和上釋云
T2266_.67.0043a13: 隨墮欲時。何所以者。解云。梵云一瑟吒。此
T2266_.67.0043a14: 云樂欲。言頞瑟吒。此云八時。攝論梵本云
T2266_.67.0043a15: 一瑟吒。明是樂欲。問。三箇三藏並親步祇
T2266_.67.0043a16: 園同覽梵典。忽焉一義解成楚越。答。二俱
T2266_.67.0043a17: 無失。何者。觀天竺。一物名義含多。且如帝
T2266_.67.0043a18: 釋。具有千號。前釋據歷時聲而文義起。故
T2266_.67.0043a19: 云八轉八時。後解依自慕法而教體生。乃
T2266_.67.0043a20: 云隨墮樂欲。問。論本若有一・頞二言。前後
T2266_.67.0043a21: 三藏可隨取一想乎。梵本未必無二字。如
T2266_.67.0043a22: 何得言隨取一耶。答。何廢無性所製之論
T2266_.67.0043a23: 前後不同。二徳所覩而本有別。亦猶此方諸
T2266_.67.0043a24: 述作者先後迴互。其類寔繁。以此准彼。斯
T2266_.67.0043a25: 亦何失義林章上本二十四紙
云。即取隨世
T2266_.67.0043a26: 俗説日夜八時。説花嚴經八會之時。詮辨
T2266_.67.0043a27: 諸法八轉聲時聞法者識所變聲等直非直
T2266_.67.0043a28: 説以爲教體決擇鈔上本十八紙左云。章隨
T2266_.67.0043a29: 墮八時者。問。今者通論一切教體。花嚴八會
T2266_.67.0043b01: 名爲八時者。豈非有。答。日夜時是遍諸教。
T2266_.67.0043b02: 花嚴八會時得名八時。義便而説。非以花
T2266_.67.0043b03: 嚴釋諸教也。又。薦福三藏和上云樂欲時。
T2266_.67.0043b04: 二説不同。會如演祕。若要樂欲教方起者。
T2266_.67.0043b05: 且天授聞佛。何是自欲如來責。答。由自貪
T2266_.67.0043b06: 愛以爲尊勝。每於佛所起陵蔑心故。聞
T2266_.67.0043b07: 佛責生。不由樂欲起耶。餘准此釋料簡
T2266_.67.0043b08: 云。墮謂隨在。言八時相傳三釋。一八轉聲。
T2266_.67.0043b09: 二花嚴八會。三兩方時分晝夜各四故名八
T2266_.67.0043b10: 此梵土俗間所用之時。若佛教中或云六時等。西
域記二(二紙左)瑜伽略纂・倫記六上(三十二右)
T2266_.67.0043b11:
今依後説隨墮晝夜八時聽聞正法。
T2266_.67.0043b12: 通故今謂。八時者。義林章中及料簡等
T2266_.67.0043b13: 皆擧三説。又刊定記更加一説。彼記云。八
T2266_.67.0043b14: 時者。舊人四説。一云。如來説法於八轉聲
T2266_.67.0043b15: 中。隨用一聲逗機説故。一云。佛説花嚴
T2266_.67.0043b16: 八會時故。一云。依聲明論。晝夜各有四時。
T2266_.67.0043b17: 如來隨於此時應機説故。一云。依十地論。
T2266_.67.0043b18: 如來説法離八非時依八正時故。故彼論
T2266_.67.0043b19: 第十一云。如王懷憂惱病・恚・著諸欲險
T2266_.67.0043b20: 處・無侍衞讒佞・無忠臣。於此八難時智臣
T2266_.67.0043b21: 不應語。法王亦如是。非時不應説。釋曰。
T2266_.67.0043b22: 尋上諸説。雖各有據。然勘梵本。並不相
T2266_.67.0043b23: 應。諸梵稱一瑟吒。此云欲樂。梵言遏瑟吒。
T2266_.67.0043b24: 此謂之八。而攝論梵本則是一瑟吒。非遏瑟
T2266_.67.0043b25: 吒也。由其兩音相濫。致使時譯者謬傳。
T2266_.67.0043b26: 既翻欲樂 爲八。大復虛加時字。故勞諸
T2266_.67.0043b27: 徳擾動智海。玉庖雖寶。無當奈何。是故正
T2266_.67.0043b28: 譯應云隨墮欲樂聞者識上直非直説聚集
T2266_.67.0043b29: 顯現。釋曰。此文意顯聞而欲樂成聚集故
T2266_.67.0043c01: 已上
記文
今謂。俗典不言乎。中心疑則其辭枝。
T2266_.67.0043c02: 疏主釋墮八時猶預不決。是故説分三義。
T2266_.67.0043c03: 儻有其不決則不詢之親教三藏法師何
T2266_.67.0043c04: 也。疏主雖復已詢三藏法師。或亦不決乎。
T2266_.67.0043c05: 又三藏曾在天竺禀受此論於諸論師之
T2266_.67.0043c06: 日。亦不之詢何也。三藏或務在禀傳幾許
T2266_.67.0043c07: 經論。不遑決擇一一文句是非邪正如何如
T2266_.67.0043c08: 何乎。或雖三藏不能無有千慮一失乎。
T2266_.67.0043c09: 樸楊巧設救釋。然義淨・惠苑等雙擧梵漢方
T2266_.67.0043c10: 言以申對辨。其失叵免。邑師判斷爲正。
T2266_.67.0043c11: 尤有理也。義蘊一四紙右擧義林三解已云。
T2266_.67.0043c12: 此皆未可。今准義淨三藏説。梵云一瑟吒。
T2266_.67.0043c13: 此云樂欲。若言頞瑟吒。此云八時。古徳錯
T2266_.67.0043c14: 翻名八時。應云樂欲。此解爲正
T2266_.67.0043c15: 七紙
直非直説 決擇鈔上本十八紙左云。章
T2266_.67.0043c16: 直非説者。略有三釋。一切□教明長行名
T2266_.67.0043c17: 直。頌名非直。二據十二分。説最初契經名
T2266_.67.0043c18: 爲直説。據初略説未委曲明。餘十一部之
T2266_.67.0043c19: 説子細具陳説名爲非直。三從所詮名詮
T2266_.67.0043c20: 自性稱爲直説。句詮差別言非直説。義演
T2266_.67.0043c21: 唯用斯第一釋。略指法苑。料簡末五十三左
T2266_.67.0043c22: 云。直・非直説亦有三解。一云。詮自性故名
T2266_.67.0043c23: 爲直説。詮差別故名爲非直説。二云。長行
T2266_.67.0043c24: 説義名爲直説。其有頌文名非直説。三云。
T2266_.67.0043c25: 十二分中。契經説義名爲直説。解十一部
T2266_.67.0043c26: 名非直説。今詳。第三不異第二。所以者何。
T2266_.67.0043c27: 總言契經有通有別。通相言之。十二分教
T2266_.67.0043c28: 總名契經。故涅槃云。始從如是我聞終至
T2266_.67.0043c29: 歡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羅。別相言之。
T2266_.67.0044a01: 對法等長行略説所應説義名爲契經。此雖
T2266_.67.0044a02: 別相。十二分中但除二頌具含十分。如何乃
T2266_.67.0044a03: 言解十一分名非直説。離所餘分無契經
T2266_.67.0044a04: 故。若依通相皆名契經。別相唯應説除二
T2266_.67.0044a05: 頌。若除二除故不異前。又今別解。顯了説
T2266_.67.0044a06: 者名爲直説。密意説者名非直説刊定記
T2266_.67.0044a07: 六十五紙
云。言直非直説者。五釋不同。一
T2266_.67.0044a08: 云。詮法自性爲直。詮法差別名非直説。
T2266_.67.0044a09: 一云。長行名直説。偈頌非直説。一云。十二
T2266_.67.0044a10: 分教中。契經名直説餘十一分名非直説。
T2266_.67.0044a11: 一云。直爾説法名爲直説。以譬喩説名非
T2266_.67.0044a12: 直説。一云。如實説者名爲直説。方便説者
T2266_.67.0044a13: 名非直説此與料簡四釋不別。更加法
T2266_.67.0044a14: 喩一義
T2266_.67.0044a15: 七紙
謂八時中等 料簡末五十四右云。彼論
T2266_.67.0044a16: 於八時中隨墮何時。聞者識上有直・非直
T2266_.67.0044a17: 十二分經聲名句等聚集顯現以爲教體。問。
T2266_.67.0044a18: 何等名爲聞者識心。如何説名聚集顯現。
T2266_.67.0044a19: 答。初顯聞者識心。次時字名等相。後解聚
T2266_.67.0044a20: 集之義云云今謂。對法述記及法*苑中具明
T2266_.67.0044a21: 五心及名句等聚集。此疏唯明五心不説
T2266_.67.0044a22: 名句等。決擇抄上本 二十一紙右云。問。此明聚
T2266_.67.0044a23: 集唯約其心。下明聚集即名字句聲等耶。
T2266_.67.0044a24: 互相影顯而令學者生巧智
T2266_.67.0044a25: 八紙
瑜伽論八十一等 彼論二紙左云。所成
T2266_.67.0044a26: 句者。謂前句由後句方得成立。如説諸行
T2266_.67.0044a27: 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爲樂。此中
T2266_.67.0044a28: 爲成諸行無常故。次説言有起盡法。前是
T2266_.67.0044a29: 所成即所成句。後是能成即能成句。倫記二
T2266_.67.0044b01: 十一下二十七丁
云。如説諸惡法等可解已上
記文
T2266_.67.0044b02: 增明記上五紙左云。如説諸行無常等者。瑜伽
T2266_.67.0044b03: 論八十一中引經法量云。諸行無常有起
T2266_.67.0044b04: 盡法。生必滅故寂爲樂。解云。諸行無常
T2266_.67.0044b05: 者宗也。有起盡法者喩也。如燈光等生必
T2266_.67.0044b06: 滅故因也。由是道理彼寂涅槃以爲勝樂。
T2266_.67.0044b07: 顯揚十二配釋此頌云。初句所成句。第二句
T2266_.67.0044b08: 能成句。且約初句以辨聚集。今指經頌故
T2266_.67.0044b09: 云如説
T2266_.67.0044b10: 八紙
如言諸字等 然説諸行無常一句。五
T2266_.67.0044b11: 心集現之義相傳西方略有四家。今疏即四
T2266_.67.0044b12: 家中之一家釋也。餘三家釋見于義燈・淸涼
T2266_.67.0044b13: 釋中。義燈一本十七紙左云。有釋云。西方
T2266_.67.0044b14: 解。一云。説諸字時。率爾現量尋求前境
T2266_.67.0044b15: 不縁名等但得聲相。至決定心具現三
T2266_.67.0044b16: 相。謂聲・名・字。説行現六。説無現九。説常
T2266_.67.0044b17: 字時現十二相。幷句・所詮合十四法。經十
T2266_.67.0044b18: 六心乃具聚集。謂四字中各有四心。謂耳・
T2266_.67.0044b19: 意各四率爾。幷意尋求・決定各四。一云。尋求
T2266_.67.0044b20: 是非量故亦縁名等。故於尋求亦得聚集。
T2266_.67.0044b21: 四尋求心如其次第得三・六・九・及以十四。
T2266_.67.0044b22: 准前應知。經十二心具足聚集。一云。耳識
T2266_.67.0044b23: 因縁意識亦縁名等。此有二説。一云。四率
T2266_.67.0044b24: 爾心各唯得三。不縁過去現量得故。不説
T2266_.67.0044b25: 聚集。至尋求心方爲教體。一云。耳識同時
T2266_.67.0044b26: 意識容非現。故得縁過去。即八心中具足
T2266_.67.0044b27: 聚集。今謂。有餘且初釋中。所經心多。聚
T2266_.67.0044b28: 集法少。何者。意識上聚集。何故經耳識四率
T2266_.67.0044b29: 爾心耶。豈許意識不取本質但縁耳識所
T2266_.67.0044c01: 變聲耶。既許意識耳識同時自縁本質。但
T2266_.67.0044c02: 經意識十二心現。不應十六。若取耳率爾。
T2266_.67.0044c03: 應取耳縁聲。應成十八法。若以聲相似但
T2266_.67.0044c04: 説十四法。亦應心相似但説十二心。如實説
T2266_.67.0044c05: 者除耳四率餘。但經意識十二心現。所集
T2266_.67.0044c06: 之法四刹那聲。四箇字・四箇名・名所詮四。即
T2266_.67.0044c07: 四自性。又有一句幷句所詮一差別義。合
T2266_.67.0044c08: 十八法聚集顯現。此據一相。若於一字等
T2266_.67.0044c09: 現無量字等。法則不定。説五心中。諸識三
T2266_.67.0044c10: 性至下第五明其是非。又本所説於行・常
T2266_.67.0044c11: 二方有決定。決定知諸詮遷流行無於彼
T2266_.67.0044c12: 常。有釋四字皆有決定又料簡末六十三左
T2266_.67.0044c13: 中亦擧三家於中擧初釋諸字有決定心
T2266_.67.0044c14: 云。 有説云。初聞諸字無決定心。所以者
T2266_.67.0044c15: 何。諸目所目謂一切惡。惡字未生。未決定
T2266_.67.0044c16: 知諸字所目。故於諸字無決定心。今依前
T2266_.67.0044c17: 説。初言諸字以目一切。何惡説惡。方是所
T2266_.67.0044c18: 詮。又若諸字要詮惡者。未説惡時。即應諸
T2266_.67.0044c19: 字無所成名。既有許名。明知諸字以目一
T2266_.67.0044c20: 切。故應説有決定心。至言惡時。率爾耳識
T2266_.67.0044c21: 同時意識及尋求心唯得惡聲。准前可知。
T2266_.67.0044c22: 對法述記一本八紙右云。此中且依句義圓滿
T2266_.67.0044c23: 以辨五心。非一切教皆定如是。有唯説名。
T2266_.67.0044c24: 如説佛言一字五心生。如説天授。二字之
T2266_.67.0044c25: 內五心亦生。如説慈氏佛。三字亦生。如是
T2266_.67.0044c26: 乃至事緖究竟隨字多少五心方具。如應
T2266_.67.0044c27: 當知義林章一本四十五右云。問。何故須辨
T2266_.67.0044c28: 如是五心。答。爲令了知心之分位入法無
T2266_.67.0044c29: 我唯識相故。問。此説五心聞縁教時。幾字即
T2266_.67.0045a01: 具。答。且依此方。一字成名。亦能詮表。但
T2266_.67.0045a02: 聞一字即具五心如聞佛言。二字具者
T2266_.67.0045a03: 如聞菩薩。三字具者如聞慈氏佛。四字具
T2266_.67.0045a04: 者如聞能寂如來。五字具者如聞諸惡者
T2266_.67.0045a05: 莫作。如是等類乃至無量。聞縁解了即具
T2266_.67.0045a06: 五心演祕云。疏如言諸字至教體亦成者。
T2266_.67.0045a07: 此一段文據彼七心及十二心合而作法。思
T2266_.67.0045a08: 惟可悉。廣如法*苑・決擇明也。決擇鈔上本
T2266_.67.0045a09: 二十一
紙右
云。然無七心・十二心兩種別明。故此總
T2266_.67.0045a10: 中含七・十二。於理無違。義演云。問。如何七
T2266_.67.0045a11: 心・十二心不同。答。若諸行等四字通説即有
T2266_.67.0045a12: 七心。若四字等一一別説即有十二心。何以
T2266_.67.0045a13: 故。新新解故有云。七心聚集明利根人。十
T2266_.67.0045a14: 二心聚集説鈍根人也。而利根人知諸法自
T2266_.67.0045a15: 性之時。兼知其差別義。是故五心聚集多少
T2266_.67.0045a16: 不同。今謂。二種聚集非關利鈍。今分七與
T2266_.67.0045a17: 十二。以境有舊新故。今案疏顚末。上段總
T2266_.67.0045a18: 明七心・十二心。若新新解已下於別明中初
T2266_.67.0045a19: 明十二心。既於初學已下次明七心聚集。疏
T2266_.67.0045a20: 文雖不分明。然准義林章。含畜此致必矣。
T2266_.67.0045a21: 義演輒云未詳。唯讀疏文未至與章併觀
T2266_.67.0045a22: 故致此謬淸涼花嚴玄談釋此疏文唯
爲十二心聚集文。此亦麁矣
義林章一
T2266_.67.0045a23: 二十五丁
云。瑜伽説心略有五種。一率爾。
T2266_.67.0045a24: 二尋。求。三決定。四染淨。五等流。如五心章
T2266_.67.0045a25: 自當廣釋。如聖教説諸行無常有起盡法。如
T2266_.67.0045a26: 言諸字。率爾心已必起尋求。續初心起雖
T2266_.67.0045a27: 多刹那。行解唯一總名尋求。未決定知諸
T2266_.67.0045a28: 所目故。如瑜伽論第三卷説。又一刹那五識
T2266_.67.0045a29: 生已。從此無間必意生故。復言行時。由先
T2266_.67.0045b01: 熏習連帶解生。有三心現。謂率爾亦尋求及
T2266_.67.0045b02: 後決定。決定知諸目一切行。故瑜伽説。尋
T2266_.67.0045b03: 求無間若不散亂決定心生。若散亂時生即
T2266_.67.0045b04: 不定。雖知自性然未知義。爲令了知復
T2266_.67.0045b05: 説無字。於此時中有先三心。於無字上但
T2266_.67.0045b06: 有其二。謂率爾・尋求。未決定知無所無故。
T2266_.67.0045b07: 即從決定後却起尋求。論但定説率爾尋
T2266_.67.0045b08: 求定無間生。尋求已後許散亂故。復言常
T2266_.67.0045b09: 時五心並具。其義可解。由前字力展轉熏
T2266_.67.0045b10: 習連後字生。於最後時始能解義。染淨等
T2266_.67.0045b11: 心方乃得轉。故雖無過未而教體亦成。若
T2266_.67.0045b12: 新新解並有率爾。四字之上皆定有二心。
T2266_.67.0045b13: 謂率爾・尋求。即於末後有十二心一時聚
T2266_.67.0045b14: 集。第一有二。第二有三。第三有二。第四
T2266_.67.0045b15: 有五。故成十二。既於初字有率爾・尋求。
T2266_.67.0045b16: 於第二字新生決定。幷前爲三。第三字
T2266_.67.0045b17: 中却起尋求幷前爲四。第四字時但新決
T2266_.67.0045b18: 定・染淨・等流三心而起。合有七心。一時聚
T2266_.67.0045b19: 集。如是方名五心具足。故唯識教其體理
T2266_.67.0045b20: 成。勘對法第一疏應具廣之五心章云。
T2266_.67.0045b21: 第二辨相者。且如眼識。初墮於境名率爾
T2266_.67.0045b22: 墮心。同時意識先未縁此。今初同起亦名
T2266_.67.0045b23: 率爾。故瑜伽論第二卷云。意識任運散亂。
T2266_.67.0045b24: 縁不串習境時。無欲等生。爾時意識名
T2266_.67.0045b25: 率爾墮心。有欲等生尋求等攝故。又解深密
T2266_.67.0045b26: 經及決擇七十六説。五識同時必定有一分
T2266_.67.0045b27: 別意識俱時而轉。故眼倶意名率爾心。初率
T2266_.67.0045b28: 墮境故。此既初縁未知何境爲善爲惡。爲
T2266_.67.0045b29: 了故故。次起尋求與欲但轉。希望境故。
T2266_.67.0045c01: 既尋求已識知先境。次起決定印解境故。
T2266_.67.0045c02: 決定已識境界差別。取正因等相。於怨
T2266_.67.0045c03: 住惡。於親住善。於中住捨。染淨心生。
T2266_.67.0045c04: 由此染淨意識爲先引生眼識同性善染順
T2266_.67.0045c05: 前而起名等流心。如眼識生。耳等識亦爾。
T2266_.67.0045c06: 第三八識有無者。瑜伽第一但説六識有此
T2266_.67.0045c07: 五心。不説七八。又間斷識方具此五。非
T2266_.67.0045c08: 恒續識。然第七識未轉依位縁境恒定任運
T2266_.67.0045c09: 微細。唯有後三一刹那中可説具故。第八
T2266_.67.0045c10: 不爾。界初生位有率爾心。有色無色境寬
T2266_.67.0045c11: 授故。決定・染淨・等流三心境有新舊。或前
T2266_.67.0045c12: 後相望可具足故。唯無尋求。無欲俱故。因
T2266_.67.0045c13: 第七識界雖初生。境恒一類故。無率爾・尋
T2266_.67.0045c14: 求二心。初轉依位可名率爾。即是決定染淨
T2266_.67.0045c15: 之心。第二念後即是等流。二念義令説有
T2266_.67.0045c16: 四心。或第二時更起淨識。初念即是此之
T2266_.67.0045c17: 四心。是前所起心等流故。今創墮境有率
T2266_.67.0045c18: 爾故。此中且依論説六識。七・八道理所具
T2266_.67.0045c19: 諸心。了義燈一本十七丁右云。要集云。有説。
T2266_.67.0045c20: 得新境故名爲率爾。有釋。不作意縁名爲
T2266_.67.0045c21: 率爾。以何爲正。解云。論唯任運。若言
T2266_.67.0045c22: 新境不見其文。然准道理*令有二義。今
T2266_.67.0045c23: 謂不爾。瑜伽第三云。又意識任運散亂縁不
T2266_.67.0045c24: 串習境時。無欲等生名率爾。既云縁不串
T2266_.67.0045c25: 習。即是新境。若唯任運散亂縁境不與欲
T2266_.67.0045c26: 俱即名率爾。除第六外餘一切時但名率
T2266_.67.0045c27: 爾。應無餘心。未轉依位皆唯任運散亂縁
T2266_.67.0045c28: 故。更有同異。繁不具述
T2266_.67.0045c29: 八紙
如瑜迦第三卷説等 義林章一本三十
九右
T2266_.67.0046a01: 云。第四刹那多少者。五識率爾唯一刹那。瑜
T2266_.67.0046a02: 伽第三云。又非五識身有二刹那相隨俱
T2266_.67.0046a03: 生。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
T2266_.67.0046a04: 故五識率爾唯一刹那。尋求未了。復起五
T2266_.67.0046a05: 識。此之五識但是尋求。故五識身無多率爾。
T2266_.67.0046a06: 説五識身有尋伺。有廣尋求。無尋伺者。
T2266_.67.0046a07: 與欲俱故。亦有尋求。諸處所説五識無有
T2266_.67.0046a08: 決定尋求。無深廣行相説之爲無。非無微
T2266_.67.0046a09: 細者。若獨生意若五俱意率爾心位第一刹
T2266_.67.0046a10: 那。瑜伽第一説前三心。初是五識。二是意識。
T2266_.67.0046a11: 第三亦説意有率爾。雖復相違。以次二心
T2266_.67.0046a12: 必是意故。初一念中略不説意亦有率爾。
T2266_.67.0046a13: 既無唯字。理亦不遮乃至故今正義。率爾多
T2266_.67.0046a14: 唯一念。餘四多相續或並通多念決擇鈔上
T2266_.67.0046a15: 二十一丁
云。又一刹那至必意識生者。證率
T2266_.67.0046a16: 爾後必有尋求。又五同時雖有意識。今言
T2266_.67.0046a17: 無間意識生者。尋求識生
T2266_.67.0046a18: 八紙
復言行時連帶解生 淸涼釋花嚴疏
鈔二十
T2266_.67.0046a19: 二・三
紙右
云。次説行字時由先熏習連帶解生
T2266_.67.0046a20: 者。然呼諸字時。行等三字皆在未來。呼
T2266_.67.0046a21: 行字時。無常二字亦有未來。其諸一字雖
T2266_.67.0046a22: 流過去現無本質。由熏習力唯識變力。仍
T2266_.67.0046a23: 於此念説行字時。心上顯現。下言連帶。
T2266_.67.0046a24: 准此可知
T2266_.67.0046a25: 八紙
有三心現等 義演云。疏有三心現者。
T2266_.67.0046a26: 意云。三心現。問。何故無率爾・尋求。答。謂由
T2266_.67.0046a27: 前聞諸字但有二心謂率爾・尋求。言常字
T2266_.67.0046a28: 時。有染淨・等流二心。所以添前總有七心。
T2266_.67.0046a29: 若許聚起無前後不定。若不聚起即如上
T2266_.67.0046b01: 作法是
T2266_.67.0046b02: 八紙
故瑜伽説等 彼第三五紙左云。又一刹
T2266_.67.0046b03: 那五識身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從此無
T2266_.67.0046b04: 間或時散亂。或耳識生。或五識身中隨一識
T2266_.67.0046b05: 生。若不散亂。必定意識中第二決定心生。
T2266_.67.0046b06: 由此尋求・決定二意識故分別境界具如略
纂二・八
T2266_.67.0046b07: 左。倫記一下
三十五右
五心章云。第五亂不亂生者。先明
T2266_.67.0046b08: 不亂後明亂生。不亂生中復有三門。一自他
T2266_.67.0046b09: 俱不亂。二他亂自不亂。三自亂他不記。自
T2266_.67.0046b10: 他俱不亂者。瑜伽第三云。又一刹那五識生
T2266_.67.0046b11: 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從此無間若不散
T2266_.67.0046b12: 亂必定意識中第二決定心生。由此尋求・決
T2266_.67.0046b13: 定二識分別境界及爲因故。染淨法生。此所
T2266_.67.0046b14: 引故從此無間眼等識中染淨法生。然此不
T2266_.67.0046b15: 由自分別力。無分別故。唯由引生故得染
T2266_.67.0046b16: 淨。又云。上來明不亂。自下後明亂者。於中
T2266_.67.0046b17: 有二。一他亂自亦亂。二自亂心亦亂。他亂
T2266_.67.0046b18: 自亦亂者。如眼識生。縁一像色起率亂・尋
T2266_.67.0046b19: 求已。別有聲至復起率爾・尋求等心。像遂
T2266_.67.0046b20: 放光。像光既新。起前尋求後復起率爾・尋
T2266_.67.0046b21: 求・決定。復別有香正現前。嗅復起率爾等。
T2266_.67.0046b22: 像光變色。決定心後復起率爾至染淨心。
T2266_.67.0046b23: 復値上味正現前。嘗遂起舌識。多少心已却
T2266_.67.0046b24: 觀像光。光或大小。從染淨心後復起率爾・
T2266_.67.0046b25: 尋求・決定。如是乃至復觸妙觸。起率爾等
T2266_.67.0046b26: 已觀像光。光即離質變現異影。復起率爾
T2266_.67.0046b27: 等。或二或三或至四心。名之爲亂。若連次
T2266_.67.0046b28: 起至等流心。即名不亂。餘心例然
T2266_.67.0046b29: 八紙
即從決定等 義演云。疏即從決定後
T2266_.67.0046c01: 却起尋求者。意云。若許聚起。即從前行字
T2266_.67.0046c02: 上決定心後起尋求前法等。而無率爾心。
T2266_.67.0046c03: 問。若如是者。如前瑜伽論云。率爾心後必
T2266_.67.0046c04: 起尋求。如何今言決定心後起尋求耶。答。
T2266_.67.0046c05: 瑜伽論據不亂決定次第起説。今者據許亂
T2266_.67.0046c06: 起説二義亦不相違。問曰。若云從決定心
T2266_.67.0046c07: 後却起尋求者。如何前言前無字上但有
T2266_.67.0046c08: 二心謂率爾・尋求。答。不然。彼約亂起。無行
T2266_.67.0046c09: 於字上却起尋求而無率爾。故知亂起尋求
T2266_.67.0046c10: 非七心攝。但唯尋求前行法也。今約無間
T2266_.67.0046c11: 次第生故。聞無字時有二心也
T2266_.67.0046c12: 八紙
尋求以後等 義演云。疏尋求以後許
T2266_.67.0046c13: 亂起故者。即引論起尋求所以也。此文指
T2266_.67.0046c14: 前散亂時生即不定文也
T2266_.67.0046c15:   上來總約七心辨也。疏云若新新解已
T2266_.67.0046c16: 下。約十二心作法。云第一有等是也。問。
T2266_.67.0046c17: 如何七心・十二心不同。答。若諸行等四字
T2266_.67.0046c18: 通説即有七心。若四字等一一別説即有
T2266_.67.0046c19: 十二心。何以故。新新解故
T2266_.67.0046c20: 八紙
復言常時教體亦成 義林章一本
T2266_.67.0046c21: 三十
三紙右
云。若薩婆多等。説惡等字時。諸等
T2266_.67.0046c22: 字已滅。無聚集故。次第而生。不俱時故。
T2266_.67.0046c23: 無熏習故。不可至後。前已所説字於後
T2266_.67.0046c24: 心上現故。彼教義決定不成。亦非由前字
T2266_.67.0046c25: 等勢力末後字等能生顯名。過去無體。又
T2266_.67.0046c26: 無熏習。由何勢力末後之字能生顯名等。
T2266_.67.0046c27: 故我今時其説法者若在因位。及諸聽者亦
T2266_.67.0046c28: 在因中。由初諸字等熏本識已。連帶縁後
T2266_.67.0046c29: 惡者等字識上解生。乃至末後作字之時。先
T2266_.67.0047a01: 皆聚集。由前熏習後識之上聚集顯現。詮
T2266_.67.0047a02: 所詮義差別圓滿。名爲説法説爲聞教。若
T2266_.67.0047a03: 是佛説雖無熏習。亦聚集生故。雖無過未
T2266_.67.0047a04: 唯識教成立。説者聽者義皆圓滿。俱以聲字
T2266_.67.0047a05: 二種究竟於自心上聚集顯現爲教體故。
T2266_.67.0047a06: 對法述記全同此章
T2266_.67.0047a07: 九紙
若新新解等 決擇鈔上本二十一紙云。
T2266_.67.0047a08: 新新解者。新新聞説而生解也。一一字別名
T2266_.67.0047a09: 爲新新。非要隔越多時聞故名新新
T2266_.67.0047a10: 諸字  (率爾尋求)疏云。若新新解皆
有率爾。四字之上
皆定有二心。謂率
爾・尋求。即於末
T2266_.67.0047a11: [IMAGE]後有十二心一
時聚集。第一有二。
第二有三。第三有
二。第四有五。
T2266_.67.0047a12: [IMAGE]故有十二。章文全
同。對法鈔一本・八
右云。若新新解幷
有率爾。四字之上
T2266_.67.0047a13: [IMAGE]皆定有二心。謂率
爾・尋求。即於末
後有十二心一
時聚集。初・三各
T2266_.67.0047a14: [IMAGE]二。第二有三。第
四有五。故成十
T2266_.67.0047a15: 九紙
既於初字等等 今謂。此疏及對法鈔
T2266_.67.0047a16: 與義林章。布叙七心不同。標圖示異
T2266_.67.0047a17:   疏云。既於初字有率爾心。於後後字有
T2266_.67.0047a18: 尋求・決定。末後乃有染淨等生。五心方具
T2266_.67.0047a19: 名爲聚集。對法鈔云。既於初字有率爾
T2266_.67.0047a20: 心。於後後字有尋求・決定。末後有染淨・
T2266_.67.0047a21: 等流。五心方具名爲聚集
T2266_.67.0047a22: 此疏及 諸  率爾   既於初字有
率爾心
T2266_.67.0047a23: 對法抄 行  尋求決定 於後後字有
尋求決定
T2266_.67.0047a24:     無
T2266_.67.0047a25:     常  染淨等流 末後乃有
染淨等生
T2266_.67.0047b01:   義林章一本二十六右云。既於初字有率
T2266_.67.0047b02: 爾・尋求。於第二字新生決定。幷前爲
T2266_.67.0047b03: 三。第三字中却起尋求。幷前爲四。第四
T2266_.67.0047b04: 字時新決定・染淨・等流三心而起。合有
T2266_.67.0047b05: 七心一時聚集。如是方名五心具足
T2266_.67.0047b06:     諸 率爾尋求   既於初字有
率爾尋求
T2266_.67.0047b07: 義林章 行 決定     於第二字新
生決定幷前
爲三
T2266_.67.0047b08:     無 尋求     第三字中却
起尋求幷前
爲四
T2266_.67.0047b09:     常 決定染淨等流 第四字時但
新決定染淨
等流三心而
起合有七心
一時聚集
T2266_.67.0047b10: 今謂。於二説中。章義爲優。故義燈一本十八
紙左
T2266_.67.0047b11: 云。又本所説於行・常二方有決定。決定知
T2266_.67.0047b12: 諸詮遷流行無於彼常。有釋。四字皆有決
T2266_.67.0047b13: 定。准此燈文。章中決定在行・常二。然此疏
T2266_.67.0047b14: 意決定在行・無二。不在於常。況義亦不穩。
T2266_.67.0047b15: 以決定在無不在於常故。增明記上九右
T2266_.67.0047b16: 云。要集中釋二義意十二心七心云。此上二意中。
T2266_.67.0047b17: 前釋意者。別別新解四字各有卒爾・尋求。
T2266_.67.0047b18: 聞行字時方決定知諸行自相故生決定。
T2266_.67.0047b19: 聞於常字亦決定知無常差別。故於第二・
T2266_.67.0047b20: 第四字上方生決定。第二意者。唯於初字
T2266_.67.0047b21: 得生新解故有二心。餘三字中不生別解
T2266_.67.0047b22: 故無率爾。聞行字不名率爾。是五識身
T2266_.67.0047b23: 隨意轉故。彼隨尋求聞即生定。故無尋
T2266_.67.0047b24: 求即生決定。故決定心中得聞無字即
T2266_.67.0047b25: 生尋求。尋求心中復聞常字。聞已生決定。
T2266_.67.0047c01: 故有後三。准義可知。不據悟所説義旨以
T2266_.67.0047c02: 判多少者。集述法苑二義已云。雖有諸釋
T2266_.67.0047c03: 仍未盡理。今在其言而作是説。今法苑意
T2266_.67.0047c04: 不唯據悟所説義旨判心多少。自餘諸義
T2266_.67.0047c05: 既兼重説。何云不盡理。有用之言以判多
T2266_.67.0047c06: 少者。十二心多。七心爲少
T2266_.67.0047c07: 九紙
佛地論中等 佛地論一有二有義。
T2266_.67.0047c08: 指此云唯有二種。以此外別無親光義故。
T2266_.67.0047c09: 如上已辨
T2266_.67.0047c10: 九紙
無性意取等 料簡及淸涼等謂。無性
T2266_.67.0047c11: 論意非唯局攝境從心。與疏主不同。如上
T2266_.67.0047c12: 已述
T2266_.67.0047c13: 九紙
不爾教體亦應如是 演祕云。疏不爾
T2266_.67.0047c14: 眞如亦爾者。若也不取性用別質出教體
T2266_.67.0047c15: 者。無漏之教隨能聽變成漏等過。三寶・無
T2266_.67.0047c16: 爲隨能縁心亦成有爲有漏等失。問。若佛
T2266_.67.0047c17: 實説經。何復言不説一字。答。有三釋。一云。
T2266_.67.0047c18: 諸佛法同。離於諸佛所説法外法無可説。
T2266_.67.0047c19: 名不説也。二云。一切諸法皆如爲性。眞如
T2266_.67.0047c20: 離言。名不説法。又無如外法可説。故總名
T2266_.67.0047c21: 不説。三云。如眼等法。性自本有。不由説已
T2266_.67.0047c22: 而方有故。故云不説。更有餘釋。如法苑・決
T2266_.67.0047c23: 擇。問。眞如約詮以分三性。今隨能變通染
T2266_.67.0047c24: 何失。答。約詮義分三性可爾。今論實體。
T2266_.67.0047c25: 染即不然。餘難准釋今謂。此文破無性等
T2266_.67.0047c26: 意。彼約攝境從心。唯取聽者文義以爲教
T2266_.67.0047c27: 體。故致此難。護法等意正據根本取能説
T2266_.67.0047c28: 者文義以爲教體。總料簡章云。唯取根本
T2266_.67.0047c29: 能説法者識上所説聲名句文以爲教體。諸
T2266_.67.0048a01: 藏章云。且如護法四種體中相用別論。此即
T2266_.67.0048a02: 總以能説法者心上所顯假實殊途聲名句
T2266_.67.0048a03: 文而爲體性。若其就末而論。亦通聽者。言
T2266_.67.0048a04: 聽者心識文義之相理有無疑是也。或云二
T2266_.67.0048a05: 識成決定。或云説者聽者義皆圓備。此並
T2266_.67.0048a06: 該羅本末以語教體也
T2266_.67.0048a07: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二終
T2266_.67.0048a08:
T2266_.67.0048a09:
T2266_.67.0048a10: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一本
之三
T2266_.67.0048a11:
T2266_.67.0048a12: 九紙
藏所攝者 諸藏章十五紙右云。釋總
T2266_.67.0048a13: 名者。天親論云。何縁名藏。由能攝故。謂
T2266_.67.0048a14: 攝一切所應知義。此義意言。由能詮教能
T2266_.67.0048a15: 攝一切所應知義令不失故。立以藏名。又
T2266_.67.0048a16: 有釋言。攝持義是藏義。所應知法皆此所攝。
T2266_.67.0048a17: 持所攝法令其不失。名之爲藏
T2266_.67.0048a18: 九紙
依瑜伽等等 諸藏章十一紙左云。然大
T2266_.67.0048a19: 乘中及薩婆多等諸部同説有三藏。一素呾
T2266_.67.0048a20: 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逹摩。薩婆多義如毘婆
T2266_.67.0048a21: 沙。大乘教者如前所引。普曜經及阿闍世王
T2266_.67.0048a22: 經亦説有三藏。一菩薩。二獨覺。三聲聞。由
T2266_.67.0048a23: 機不同教亦有異。前以行等多無異故攝
T2266_.67.0048a24: 入聲聞今據機・果・行有少殊故別開也。或
T2266_.67.0048a25: 説四藏。如僧祇律分別功徳經。同大衆部
T2266_.67.0048a26: 素呾纜等三藏之外別立雜藏瑜伽第二
T2266_.67.0048a27: 七・三十八・八十一・八十五・對法第十一・
T2266_.67.0048a28: 顯揚第六・並二十・世親攝論第一。具如諸藏
T2266_.67.0048a29: 章所引
T2266_.67.0048b01: 九紙
然獨覺教名聲聞藏諸藏章十三紙右
T2266_.67.0048b02: 云。天親菩薩攝論釋云。如是三藏下乘上乘
T2266_.67.0048b03: 有差別故分成二藏。此意説云。但由獨覺
T2266_.67.0048b04: 教・理・行・果少於聲聞。攝入下乘中合名聲
T2266_.67.0048b05: 聞藏。又如力中根上下力。雖有中力。上下
T2266_.67.0048b06: 相形唯有三品。或上或下。不説中力。今
T2266_.67.0048b07: 以上下一往相形。獨覺之教入聲聞藏。根
T2266_.67.0048b08: 劣業淺。所斷所修所證所益皆不遍盡不廣
T2266_.67.0048b09: 大故。唯説二
T2266_.67.0048b10: 十紙
獨覺更無可得成九 諸藏章二十七丁
T2266_.67.0048b11: 云。問。六藏之中。若以行・果・機・理少別。普
T2266_.67.0048b12: 曜經等立獨覺等以爲三藏。亦應以彼行
T2266_.67.0048b13: 等小別立於九藏。何故唯六。答。有別部類。
T2266_.67.0048b14: 但可分六。以獨覺教無別部類。不分成
T2266_.67.0048b15: 九。又十二紙左云。或可説九。普曜等經既説
T2266_.67.0048b16: 有三。此各成三故義立九
T2266_.67.0048b17: 十紙
硏覈推尋諸法相故 瑜伽論八十一
T2266_.67.0048b18: 二紙左云。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硏覈摩呾理
T2266_.67.0048b19: 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
T2266_.67.0048b20: 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文選東京賦
T2266_.67.0048b21: 云。溫故知新。硏覈是非。綜註云。覈實也。硏
T2266_.67.0048b22: 審也。當審實事理久是非
T2266_.67.0048b23: 十紙
無唯説二乘但説二乘多指聲聞・縁
T2266_.67.0048b24: 覺。無有呼大・小乘以爲二乘。故云無唯
T2266_.67.0048b25: 等。非謂一切。諸乘章二十八紙云。又名大小
T2266_.67.0048b26: 二乘者。合彼二乘種類同故准太抄。此文有
脱誤。思之
 
T2266_.67.0048b27: 泰抄云。無唯説二乘。無經論等唯説聲
T2266_.67.0048b28: 聞・獨覺二乘。若説大乘教則有也。若約根
T2266_.67.0048b29: 機即有三乘。謂聲聞名下。獨覺名中。菩薩
T2266_.67.0048c01: 名上。即經論中無唯二乘。若約教即有二。
T2266_.67.0048c02: 謂聲聞教・菩薩教。而無獨覺教也。故攝大
T2266_.67.0048c03: 乘論中明十殊勝已。即此十殊勝唯大乘有。
T2266_.67.0048c04: 小乘中無也。即言大乘經中處處説故。聲聞
T2266_.67.0048c05: 乘中無處説故。但説聲聞・菩薩不言獨
T2266_.67.0048c06: 覺。設言上下乘。下乘之中亦有二乘。通而
T2266_.67.0048c07: 言之。還有三乘也
T2266_.67.0048c08: 十紙
十二分教十二分章三十四左云。先徳
T2266_.67.0048c09: 翻爲十二部經。但以部言義含二種。一謂
T2266_.67.0048c10: 部帙。二謂部類。世人謂有十二部帙。經名
T2266_.67.0048c11: 亦濫。總別難明。今者翻爲十二分教。分者
T2266_.67.0048c12: 類義・支義・段義。教義如前。教有十二義類
T2266_.67.0048c13: 支條分段異故。即帶數釋
T2266_.67.0048c14: 十紙
如樞要説考樞要中。無相攝文。諸藏
T2266_.67.0048c15: 二十二左云。此諸藏教幾唯佛説。幾通弟子。
T2266_.67.0048c16: 如瑜伽論第八十一中解論議經云。論議經
T2266_.67.0048c17: 者。謂諸經典循環硏覈磨呾理迦。一切了義
T2266_.67.0048c18: 經皆名磨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
T2266_.67.0048c19: 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
T2266_.67.0048c20: 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爲
T2266_.67.0048c21: 磨呾理迦。亦名阿毘逹磨。由此文故傳受
T2266_.67.0048c22: 釋云。許佛滅後十二分中論議一分・三藏之
T2266_.67.0048c23: 內對法一藏通弟子説。不許餘之十一分
T2266_.67.0048c24: 教並餘二藏通弟子説。所以者何。唯此對法
T2266_.67.0048c25: 及論議教弟子所造。義理與佛意無有異
T2266_.67.0048c26: 乃至然此經中且論弟子見諦者説。擧其勝
T2266_.67.0048c27: 者顯離諸失有所證故。若實而論。通取
T2266_.67.0048c28: 未見聖諦者造亦是彼攝
T2266_.67.0048c29: 十紙
依今所傳天親生也 上引俱舍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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