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First] [Prev+100] [Prev] 356 357 358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369 370 37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釋十四廢立文。然不理。有非斷
云云委曲如
前問答
  據界地説
問。了義燈中。生得善五趣雜起云云爾者論餘
卷。雖遍趣生起無雜亂文。如何之耶。答。
雜亂者據界地也。付之。於欲界
趣生雜起。有何異因界地雜起耶。況
雖遍趣生。既欲界趣生也。起無雜亂文。
何關界地耶。加之見餘處所釋。明ニハ二十
心相生。依身在欲界之人。上界生得善
ト云不善心三種成熟不成熟
中。生上界之人。欲界生得善現行成不
云云 此等釋。異界地雜起見タリ如何自
相違
答。同界中無定所屬。如煩惱餘趣善。異
界有定所屬故。不雜起也。況欲人中天
上報生得善感。有雜起。上二界
報由加行善。起生得善何爲耶。但於餘處
。於界地亦可二釋。餘處釋是一釋意
也。或又生得善無間生下界不善心者。擧
若生類。非業異熟起非雜故者。若定類也。補
闕章釋。又有異説。見一具文。生上界人。欲
界生得聞思ニヲイテ種子ヲハ成。現行有成不成
云云種子成熟二善。現行邊聞思成不
。生得可不成一義也。文言頗總。何必
難耶。次上界五趣中天趣也。四生中ニハ
生也。雖遍趣文。豈不界地耶。第八
趣生體中。必可界地趣生。所以業感
意識不雜者。嫌同異二界雜起。生得善云
無雜亂者。唯限異界趣生也。合一文
起無雜亂。何強爲相違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二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三目次

  六煩惱
  顯通利鈍二方
餘約別通
貪無漏縁二方
雖知極劣
通含五見
疑唯迷理
心倒自性體
四倒體不取邪見
談一一蘊二方
還望於蘊二方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三

  六煩惱
  顯通利鈍
問。付煩惱別利鈍之義。且疑煩惱爲
利惑。將鈍惑歟 答。疑煩惱。利鈍不定惑ナリト
云也。兩方有疑。若利惑者。於諸諦理
猶豫爲性。是疑煩惱也。蹰躇境界上。豈非
遲鈍相耶。既闕無推求用。何是利惑耶。依
之燈中會瑜伽五見。貪。嗔。慢。無明。疑惑次
。是利鈍前云云 加之大師處處中。疑
煩惱ヲハ鈍惑ヘリ。若依之鈍惑者。本疏中。
百法論貪嗔慢後。疑見前列無明。顯
利鈍。遍上下云云 隨演祕顯疏意云。百
ニハ癡通利鈍利鈍兩惑中間
云云邑法師釋。其意同也。依之大師餘處
煩惱唯利惑也云云爾者二邊不明。如何
定耶
問。百法論心貪嗔慢後。疑見前列無明
何故耶。疏云。顯利鈍上下云云
之疑煩惱躇境界上。闕推求簡擇行
。誰以之爲利惑耶。慈恩。淄洲定判。其
心一同也。如何至百法論。同五見
利惑耶。依之淄洲大師述彼論慢癡
次第。餘約別通迷諦行云云此釋頗無

答。疑煩惱形待不定。可利鈍二義門也。
五見最極猛利煩惱。此鈍惑蹰躇境界之
。闕推求簡擇之相故。對因果・之
。不疑慮。貪等煩惱。是利惑也。雖
蹰躇相。取因果深理。深迷諦理故也
五見。定タル唯迷理。所行相捷ナル也。若
爾宗家所所釋。述初門*心。今本疏。演祕。明
後門也。但餘處見疑唯利四通利鈍之
釋留唯利一門。不鈍之義。可
十遍染心一義。非護法正義心歟。次燈
約別通迷諦行故之釋。其趣異疏釋。彼述
ニハ三不善根一具擧之。百法ニハ中間隔慢。
無明後擧也。若顯貪嗔慢後。疑見前。
無明次第。全以不本疏意
  問。有何所以。十遍染心師心存疑煩惱
唯利之旨乎。答
  餘約別通
問。百法論中。貪嗔慢後。説無明ヲハ淄洲大
師如何釋之耶 燈云。餘約別通迷諦行
 付之任總謂十種皆迷四諦之文。准
別謂別迷四諦相起之。亙十煩惱。皆可
總迷別迷之義。何寄事於總別迷諦。會
二論相違耶。所謂本疏顯通利鈍遍上下故
之釋。頗似文理。如何消通
答。於此義。學者意義區。一云貪嗔慢別迷
事。故名別迷。無明通迷理事。故云通迷
論文所擧總別迷諦之義。二云貪嗔慢
各各行相諦。無明諸惑根本故。通迷
諦云也。重意云。貪以貪欲之相乃至
蔑相諦。所以云別迷也。無明
惑根本。與嗔倶位ニハ嗔境。與慢倶迷
。依此義門。云通迷也。於四諦。非有
一二等通別
  貪無漏縁
問。貪煩惱。可無漏。耶。本疏。義燈中。縁
云云之貪煩惱。行相麁淺法。自不
無漏。身邊二見。唯迷苦諦。見戒二取。不
滅道二諦。邪見縁定與嗔煩惱
倶也。貪嗔不倶起者。正義所定也。相應無
明。同貪*麁淺也。不共無明。不貪相應
疑與貪不倶云事。又護法所判也。任所愛
淩境非一故不倶起論文。縁滅道二
慢煩惱貪相應。若爾者付
之。全以不滅道二諦。何時依
煩惱力。貪煩惱縁無漏
問。付煩惱漏無漏縁義貪煩惱縁無漏
事。以何義之耶 答。本疏云。與見倶生。
無漏云云 見倶生貪煩惱。縁無漏
也。付之身邊二見。唯迷苦諦。見戒二取。縁
三見。戒禁及所依蘊。不滅道二諦。邪見
無好事。與嗔煩惱倶也。以滅道二諦。名
好事。貪嗔不倶起者。護法論主所定也。
若爾何ナル貪煩惱。縁無漏滅道法耶。依
之唐土人師。以此道理。難本疏所釋
答。今本疏ニハ與見倶生縁無漏起。分明雖
見體。見本疏下文云。於集滅道三
。起身邊二見。或與三見ナル貪煩惱
親迷諦云云下思上。身邊二見ナル貪煩
惱。縁無漏無爲云也。是以契經中。説
佛性我。中邊論云。爲我執。説
科法門云云 護法論主。受流判謂所妄執
蘊處界等。若法若我。自性有給ヘリ。加之
總空非我。普亙諸諦。豈無滅道二諦
我解之類耶。但身邊二見。唯界處起者。麁
相多分之談。依委細實理之者通可
四諦也。道理別空非我トハ苦諦
論總空非我。通可四諦云事明也。結
諦親疎。麁相如是。判委細説者。貪嗔慢三。
見疑倶生。隨應如彼。即顯此旨
  問。貪嗔慢三。見疑倶生隨應如彼之文。
忽不貪煩惱無漏。直雖
道二諦。我見相應貪作我解。其相違總空
非我故。可滅道二諦。如身邊二
見。雖直不苦諦理。行相深遠。違空無
我理故。名迷諦。麁相門之日。不
總空非我之邊。唯迷苦諦判委細門
之*心。寄事於我見倶生迷相。令滅道
二諦。是則二門不同之下疏委細
門意又嗔慢可無漏縁惑。若滅道下
無漏別縁スル如何説無漏スル。由
此不貪無漏縁。迷即可爾。是故言
云云所縁者。二門其相等於迷諦
通局不同之旨。所釋甚分明也是一
之論上文我執所縁ヲハ縁識所變五取蘊
。法執ヲハ縁識所變蘊處界相云云 若縁
爲無漏者。何不スト三科諸法耶。是二
況義燈下文。定タリ身邊二見不滅道二
。於迷諦煩惱。作多重問答見タリ是三
次餘卷義燈中。以涅槃。爲別起法執
別起法執道證師義。何以涅槃
經説規模。證無漏縁我執。耶是四
答。身邊二見之相。違總空非我之旨。道
理必然。設疎相門&MT01302;此義。付迷分
。分通局云事。甚以無謂。但於疏釋
者。甚以難消。一云於貪煩惱無漏縁否
宗家可二釋。今疏自有者謂後有ト云
三有具故。初釋。不無漏釋也。或無漏
法已下第二釋。縁無漏云釋也。不爾者
或言。何爲下疏中。又有二釋。又嗔慢
可成ト云ヨリ以前。見倶生貪縁ト云無漏釋也。以
無漏釋也。作ト云無漏之釋
日。於迷分齊。述隨應之義。是則一義意
也。釋スル無貪義疏相順之因ナラハ唯是有漏。
縁之因ナラハ亦取涅槃者。縁無漏之釋
相當レリ。西明疏ニモ二意アリト見タリ。 諸師蹰躇&MT06279;
異釋菩提院文集
此義
三云今一段疏大意。
委細門趣。貪嗔慢三。獨頭起縁身邊邪
三見生者。是疎迷理煩惱也。前*疎相門
此旨是一若此貪慢與身邊邪三
貪與身邊二見倶。慢與
邊邪三倶合云
&MT06279;滅道二諦
嗔與疑私四疑三
&MT06279;滅道起者。亦名
親迷諦是二重又貪慢二煩惱。與我見
生。於滅道下煩惱。起於苦諦スモ
。亦名親迷無漏。雖直不無漏。其行
解違總空非我爲言。是
三重。
 於中委細門
本意。可第二重。初後二重。初門
故。或後二門。倶實理門心也。又後二重
其義道可別故。第二直與二見&MT06279;
&T069222;。第三雖直不縁。其行相親迷
諦理爲言爾可重言過故也。又嗔慢
無漏縁惑。若滅道下無漏別縁スル
如何説成無漏スル者。依*疎相門
*心。問難委細門義也。心云。於貪等三
嗔慢二我見&MT06279;自性獨縁
滅道二諦故。可無漏縁煩惱。貪
引雖縁自能非縁。如何可
漏縁惑爲言委細門*心。説無漏縁惑
故。不嗔慢。無漏縁煩惱トハ云也。
由此不説貪無漏縁者。是答也。心瑜伽
論等中。不ソカシ貪縁無漏。今説トテセ
漏縁。同嗔慢無漏縁惑ナリトヤハ爲言迷即
可爾者。但貪煩惱別縁之日直雖
スルニハ。付行解之。談重縁疎迷之義。迷
無漏相可之。爲言是故其隨應者。總
委細門一段大意此今
案也
 次論上卷文
淄洲大師餘處雖三釋。中邊文證。
是彰略説也。實ニハ我執通縁トモ三科之釋
&MT06279;。此則依*疎相門。説トモ
。若委細門*心者。 廣可三科爲言
涅槃見。我法二執異也。餘處釋
槃實有。證別起法執。今談我執邊。何
相違耶。次義燈釋初問答依*疎相
。明重縁疎迷義。次問答問依*疎相
。雖親迷之義。答委細門。顯
滅道云親迷
尋云。涅槃見有我法二執不同。如何シモ
之。難二執必同種之義耶。於
此義。故知。別擧之諸執涅槃見。
必別起法執云事。又下燈釋。
之義於爲地體。寄事於見倶。顯
迷諦相寛&T069222;見タリ
疏下文云釋總謂十
釋等文
問。 如何於集滅道下
身邊二見。答。此二見行相。深執取。不
三諦故。若爾即一切我見。皆迷四諦
云此執三諦下煩惱。蘊等爲二見
云云 又云別謂別
迷下
 唯於苦諦。不行相増
故。非是能了餘之三諦。此同小乘唯果
處起。然實縁迷三諦。亦縁三諦下所
起諸惑我等故。然以別縁諦十六行
中。空非我二。唯屬苦諦故。不三諦。有
此之二見謂總空非我。通四諦總縁諦
。方斷惑故。十六行非總行云云
此等釋。*疎相門之日。 雖直不之。
三諦義許之旨。可成也
無爲無漏其相深遠不有爲有漏
。故我執所縁之。依此義法執所縁。不
之。展轉縁之故。爲所遍計。所以法
執所縁兼擧界處。依此意我執界處
也。是影略互顯説也。非相違説爲言
  論八云。眞非妄執所縁境故。依展轉説。
亦所遍計 已上
裏書
  雖知極劣
問。西明意。我劣等三慢類。依上品云云
者淄洲大師。可此義耶 答。不也。
之我劣等三慢類。對他勝品之。還可
上品處。如彼過慢勝計等。由
。加之所依卑慢。既依上品レリ。能依慢
類。豈不爾耶。依之大師餘處中。我劣等三
慢類。倶依上品ルト釋給ヘリ今別抄釋。亦以同
之。若爾西明心叶文理。如何不許耶
答。我劣等三慢類。其行相頗異餘慢類。形
待他勝品處。雖自劣卑下想ヨリスト。正高擧相。
自身下品レリ。是以倶舍論中。述無劣我
類相。雖極劣。而自尊重云云極劣
者。自身下品。擧所依劣品。而自尊重者。是
高擧義。能依慢類相也。云既云雖知極劣
而自尊重明非上品。判又復我劣等三慢類
下品生。何得上計己劣故即。顯
也。不爾偏依他上品生者。高擧相焉レカ
所依卑慢。於他多分勝。謂己少分不
及。高擧相能顯了故也。所以不他勝品
自劣卑下思難生。不劣思。如何起
尊重慢。可云論遠疎。可他上品。談
近親因。依下品生。大師付遠因。擧他勝
。淄洲近因。顯自下品也。或慢類正所
慢過慢等是也。所擧三品。可所依慢
所起處也。可過慢卑慢トノ上品
トナルヲ以テ次起初三
  問。付對法抄二會釋。倶不可爾。先付
。西明意且顯麁因。可大師所
何強非彼是此耶。彼義亦不明。見釋始
。標九慢唯於三品處起過慢卑慢
上品上品。如次起初三 明所
三品。慢類正所起處ナリト見タリ況別抄釋。不
料簡者也
答。西明心。我劣慢類但依上品判嫌
自下見タリ 不對法抄且擧
上品歟。況見彼師所釋。我劣等三
慢類相。甚異正義習所依卑慢相。於
他多勝タルニ也少劣云也。正義*心。自劣
&MT06279;而自尊重。爲慢相也。所明
倶舍説。不我劣慢類相也。都不
云事。實以明鏡也。付正親
之。唯自下品&MT06279;上品。何得依
能破。何有相違
問。餘六種慢歸所依慢相。所依能依義
替。定猶多勝計己少劣。依他上品
生者。能破叶文理耶。答。九慢類相。大乘
燈。疏云。九慢者。大
乘中不文*文
發智六足倶
舍婆娑等説。可其相也。而倶舍云
知極劣而自尊重。西明何違之。立異義
耶。設雖例難。難敢。不西明義
  以釋慢與慢類差別燈文可難之
問。我劣。有勝。無劣三慢類。爲他多勝。謂
己少分不及。將如何耶 答。不爾。付之所
依卑慢。既於他多勝。思己少分ノミ。能依慢
類。定可同耶。況以例案之。我勝慢類於等。
己勝。移所依過慢。我等慢類於等計
等。還同所依慢餘六種慢類。皆同所
依慢。爲例難
我劣
等三慢類。定可所依卑慢相耶。若夫所
依卑慢。依他勝品。計己少分ノミナリト。能依慢
類。形自下品。而自尊重爲セハ相。 云所依三
。云高擧行相。猶以水火何可能所
符合耶。加之燈自釋慢慢類差別。我劣等
三慢類ヲハ。定能所依無寛狹。以慢類依
起。慢不一義。爲其差別。如今所
其差別甚明也。不燈釋
  私記云。以此可前論義第三重疑

  問。付六煩惱廢立慢與慢類差別。
之耶
  一乘院三十講。覺遍對信定
問。撲揚大師。引瑜伽論云。若無貪等。諸煩
惱纒。但於苦等諸諦境中乃至獨行無明
 主。非主。獨行無明。耶。進
云。祕云。且然瑜伽是主者説。五十八云等
云云唯限主獨行見タリ第五問
答抄
  通含五見
問。本疏中。釋謂由無明起疑邪定之論文
邪見撥無* 爾者邪見言。可第三見
耶。撲揚釋云。疏邪見言。通含五見云云
邪見名。設五見。撥無言。唯可
三見。若爾邪見撥無之言。如何通餘四見
耶。之天親論主所釋中。一切妄見。
倒・轉故。雖邪見名撥無邪見。是第
邪見ナリト見タリ是以邑法師釋云。疏主且約
見道無明生起次第。但言邪見。若據修道
理即通云云 此釋能叶文理耶。答以
無作用。所呼邪見言。可第三見。其旨如
疑難。此則明見道無明生起疑等煩惱
。而依疑親生ルハ是第三邪故見故。爲
此旨。殊擧第三見也。但論邪定者。通説
。疏主擧第三見通五見。顯論文邪
定言。通含五見所以表ニハ見道無明
生起次第。但標第三見。裏ニハ五見邪見
名異身邊見戒。顯論文不第三邪見也。
須委釋者。邪定者。五見也。於中依
親生ルハ第三邪見。然恐繁文故。略云
邪見撥無。顯邪定言目是一廣通五見




是二依疑親生ルハ第三見也。是三撲揚所引
二義。思疏主釋論邪定言。唯限第三見。或
論文不盡。或判等言餘四見自異
。雖第三見。論邪定言。廣含五見。不
不盡又非スト等言スルニモ云也。依
。演祕。義蘊。其心一同。叶膠漆
  疑唯迷理
問。付十煩惱迷理迷事義。且疑煩惱。爲
唯迷理煩惱。將通迷理事歟 兩方有疑。
若通迷事者。疑煩惱。行相深遠法。唯可
諦理。以彼疑人机等非煩惱疑ト判セリ若煩
惱可迷事疑。何以之爲法執疑耶。是以
當卷前後。或判於諸諦理猶豫爲性。齊
五見。説於諸諦理。或述謂疑三見親迷苦
三見。爲親迷理煩惱。疎迷義猶嫌
之。寧可迷事耶。加之大師餘所中。疑唯
迷理云云 若依爾者。本論中。他世。作
用。因果。諦。寶諸境之上。起疑煩惱セリ。所
縁既不諦理。能縁可迷事也。
之本疏ニハ即縁理事倶是疑也。義燈云
理事云云如何又進燈釋
疑之
答。疑煩惱行相深遠法。設雖事境。行相
迷理。彼不惡業。酬善業
福果。因果感符道理。如他世有歟無
是也。疑作用是迷祕云。作用是業。
即是其因云云
因果諦寶理義顯也。是以餘卷&MT06279;
且疑他世爲有爲無論文。不難言
起故。非見道斷。行相迷理。但縁事故。如
取等云云若如疑難。縁事故。可トイハ迷事
者。五見唯迷理之義。頗以難立耶。若爾瑜伽
五種疑文。本疏即縁理事之釋。全以不
相違。此中言諦亦攝彼盡釋。即同行相
迷理但縁事故之心也。迷諦理煩惱故。雖
五種不同尚不四諦門云也。但至
義燈釋者。凡西明意。異本疏即縁理事之
。疑轉諦門故。唯縁諦理。轉スル事境
執疑&MT06279;煩惱セリ。要集。明此釋重立
道理云。若有事疑。同ヘシ見取等縁ルニ他見等
而論全不説。ンヤト疑云也。所以燈師
瑜伽説五種疑 之文 唯識且疑他世
。此是事&MT06279;理。可理事也。若以
諦攝。無事疑者。何法四諦攝。都不
別事煩惱難也。是則合縁迷
云。云迷理迷事疑也。不
文始末猶以難。能能
問。實轉事境故。可迷事者。雖古往疑
頗以無謂。五見例難。難遁故。但雖同縁事
。五見行相迷理故。迷理。疑
。何不迷事分耶。重心無我見於
我理我解。邊見計斷常。邪見謗因果
道理。作用。實事等。見戒二取。縁三見幷倶
時戒禁。雖親疎異。皆是迷理。行相也。疑
因果諦。疑他世作用等。不因果
道理。起疑心故。可此迷理。不爾縁汎爾事
。以染汚心。生蹰躇義可之。豈非
事疑爲言答。 疑難甚難遁。但瑜伽論ニハ
煩惱。出他世等五種疑。疑煩惱所縁。不
此分齊歟。若爾於餘汎爾事法。生ルハ猶豫。是
疑人杭等類。非煩惱疑
  此義委細。如當卷別抄。竝第四卷抄
心倒自性體
問。樞要中。引瑜伽本地分説。出想倒。見倒
等七倒。爾者心倒自性體ヲハ何判之耶 進
云。於執著。貪等煩惱。名心倒云云
常樂我淨四顛倒。以見爲體邊ヲハテテ
見倒。除見餘法染ヲハ心倒
也。而四顛倒體。三見餘。邊見一分常見幷貪
煩惱是也。若爾心倒自性體。唯當貪煩惱。貪
等煩惱等言。等何物耶。不トハ慢等
煩惱。無明根本。非顛倒體。慢。疑。嗔恚。
邪見全。邊見一分
一分
倒等流&MT06279;倒自性
故也。伽論八云
同抄三云。七倒中想倒。
四境起妄想想數體。五十三云。
謂諸愚夫。無所知境。隨無明非理作意
所縁境。無常等常等。取相而轉。是名
想倒。故以想爲體。見倒以妄想境中。忍可
欲樂。建立執著スル三見一少分性。謂身
見。常見。見取。戒取。如自説。心倒即以
前諸見。所餘貪等煩惱性。能染惱心
故名心倒此心倒云。謂即於彼所執著中
貪等煩惱。有説。心倒體。唯是貪。染心勝故。
貪等者。等取一切貪。非貪別等
嗔等五十三此想顛倒。諸在家者。能發
。一分出家者。能發見倒想體非トモ倒。由
妄取相。以爲想門。在家。出家。依之方起
心倒。見倒。故與倒名云云 次下文。以邪見
倒體歟。疑幷含通
四倒歟。論義抄
之。仍不
非離貪別等*貪嗔等文
之。初釋以貪嗔慢疑等煩惱。爲心倒體
釋歟。若爾依初釋。前疑何可遮耶。嗔
等煩惱倒等流非自性故也。付後釋。等言
甚似無用。今案。後釋心易知。常樂我淨
四法之上貪其種類非一。故安等言。如
彼類非一故説等言。不&MT06279;爾除見外ニハ殘所不
貪一法。顛倒體性。有其分齊爲言 初
釋*心。 頗以似煩。此釋*心顛倒正體性
伽耶見一分邊見見戒二取也。貪今此
四境。起愛染惱心故。相從爲倒體性
則諸苦不因貪欲爲本之談也。而
勝雖貪一法。於四法。起慢陵
。爲
倒等流稱量慢過失
。可倒性
人謗佛。汝云所計。
常樂我淨之時。可嗔。此等煩惱。又同
貪染惱心。何不心倒體耶。下論文
勝且擧貪。實可倶時慢幷前後嗔。如
&MT06279;トモ四倒體。從勝判貪通二種。既以
謂即於彼所執著中貪等煩惱之文。得
*心。貪通四倒セリ貪等煩惱等言
下*心。從勝出五煩惱。實有嗔慢等
ト云ハン倒體事。何以爲難耶唯加慢可
嗔歟可
  四倒體不取邪見
問。瑜伽本地分中。付想心等七倒。且常
樂我淨四倒自性體邪見耶 答。取
不取可也。進云。要中爲等流
倒自性也。付之煩惱中。過失尤重ナル
之倒自性。不ヲハ爾爲倒等流也。而世主釋
梵常恒不易之執。同邊見中常見。非淨計淨
之邪見。只同見戒取相。若爾何以邪見
一分。不倒自性耶。例如邊見一分
自性。況貪煩惱行相淺近。尚爲倒體。於
相深遠邪見
答。樞要定判。非大師私。則引本論説。故
彼論以諸門煩惱雜染之中。顛倒攝門
云。以無明倒根本。薩伽耶見。我倒一分
邊見無常
常倒
見取於苦
樂倒
戒禁取不淨
淨倒
通樂淨二倒倒自
性也實通四倒
是倒自性也。邪見邊見一分。恚。慢及疑。是
倒等流也云云
取心
 我見於五蘊非我。妄増我自
。爲無我我倒。其義顯也。邊見中常見。
我見後邊益我差別。計常住故。此爲
無常常倒。見取於我見&MT06279;清淨最勝。戒
順我見戒禁。執爲最勝清淨。所以
次。爲樂淨二倒。貪煩惱與我見倶。過
失同我。故亦爲倒自性。此皆親依我見生。
過失甚重故也。邪見中常見。於梵王等有法
汎爾計恒不易。不親依我見故。乖
法頗輕。是故倒等流。非倒自伸繼明詮
等先徳
*心也。依一義問答
了。委旨如興問答
  談一一蘊
問。付薩伽耶見不同。且計色蘊我人。
當蘊我所耶 答。祕正釋意。不
此義也。付之外道執見萬差也。何無
此計之類耶。彼色蘊中。根境等不同區區。
若計身根我之人。計餘五塵等。可
之對法論中。釋二十句。色是我。
我有色。色屬我。我在色中云云一箇色
。雙起我我所見見タリ 加之見ルニ論藏
一蘊我見人。又計當蘊我所云云
爾者撲揚定判不明。如何可云耶
答。論述我我所見差別。此見差別。有二十
句。六十五等。分別起攝云云等者等界處
所起見
若於
色蘊中。分根塵等。起我我所見。其數可
無量。何限二十句。六十五句耶。撲揚依
。雖二釋。以後釋正義也。但於
法論説者。祕釋云。談一一蘊皆有&T069222;一我三
所差別。不三所即是當蘊我之所也。而
是別蘊我之所故云云
  難云。既於界處。起執之人。根塵等法。各
別起我我所執。何於蘊門中。起執之人。
色蘊中根境等。不我我所耶。
是一中蘊處界廢立。是佛弟子談説。非
外道所知。所以彼執身根我。計餘外
色等。爲我所之計佛法者入蘊門
之。此豈於色蘊中。分根境等。非我我
是二。
上道理
 故婆沙論中中。問。頗有
一蘊我我所耶。答。有。謂色蘊
蘊中既有多法。執一爲我。餘
爲我所。受想識蘊。雖多類。而有種種
差別自性。是故亦得一爲我。餘爲
云云小乘等多一意識故。第五識其體爲
一。大乘不爾。執眼識我。餘爲所。
是三
證文
加之自下祕中。釋十六有想論中
無色死後有想見云。問。四無色蘊ヲハ總爲
一我トヤ爲別爲トヤ。答。別計シテ四。若爾
想蘊而爲トキ我者。 云何得
耶。必有於他。方名有故。答。有ヲ以彼想用
名爲云云受蘊可
 一法體用。尚以爾
也。況於各別法數耶。此竊似婆沙意
是四。
自違過
 *付中餘卷祕中。釋倶生我執
又我唯總執問。別計五蘊。亦爲
。何得*總。答。雖別計蘊。亦得*總
。且如色蘊。含根境等不同。處界名
云云 此上引有人義云。且擧總執
實有云云 心且擧五蘊總縁。據
實一蘊中別別法計爲言撲揚難云。 若
一一蘊。皆別別計セハ。乃分別我&MT06279;倶生計
故* 一一蘊中根境等。別計爲我我所
是分別我ニシテ倶生計故云也。文相明
別我一蘊中根境等別法。爲我我所
見タリ。是五是
又自違過也
今案。依此等文理。分別我見
中。於一蘊。執一法我。以餘法
我所之計。可之也。色蘊中ニハ五根五境
十色相對乃至 識蘊中眼等六識相對。互
ヘテ我我所也。行蘊諸法。准
知。而二十句。六十五句。示大概
之可無量句數歟。但祕正否。可
。見ルニ。上引對法十五我所見文
我與我所。行相不同。如何是我。復即
ナル。答之有二釋。初釋。且色蘊中。有
根境等多法。執一箇身根我之時。餘
色爲我所故。無闕我所也。不
五蘊互綺ヘテ我我。一蘊之内。別法
相對論之也。第二釋心顯也。五蘊互
二十句不同也。而初釋頗以無謂。
若爾何故我我所見。限二十句耶。於
五根五境十色。互綺論之。可
十句我我所見。行蘊所四十九箇心
所。識蘊中八識心王。思之可知。況受想
二蘊。各各一法。無多類不同。對何辨
我所不同耶。仍於當蘊セハ我我所。色行
識三蘊。其數太増過也。受想二蘊。各
闕三所之過。五蘊互綺論之時。唯限
十句。不増不減。後釋正也爲言此則付
十句不同。作二釋中。第二釋正云也
之日。不一蘊中別別法。爲&T069222;
我我所見
問此義有證耶。答。有。故婆沙第八卷中。
一處ニハニハ五蘊。互綺辨一我三所不同
對法説。一處ニハ色行二蘊中。多法對望
之。受想識三蘊ニハ別自性差別不同
我我所。判&MT06279;別復次。凡定法門
性相見タリ是則出二種義門也。祕前後
文。竊移彼二門
問。此二門。只以義作法歟。實有此二類
耶。答。有ラハ二類計。有何相違歟。外道
中。大差別色心二法。於心法中。心王心
所各別。於心所中。以受想思三法。爲
都一切法爲五類。互綺起我我所見
人。可有也。佛弟子入佛法之。於
スト二十句我我所見釋也。對法論幷
婆沙一處文。説此類也。五根五境別計
之。心心所。一一計之。我我所所人
*有之。物道入蘊門之。一蘊中根
計之人也。於界處之。易而可
知。婆沙一説。述此類別事尤可
之。仍後繁記之
問。付我我所不同。計一想蘊我之人。計
蘊用。爲我所之義。可有耶。答。可
也。兩方。若有此義者。計一蘊。竝不
我我所者。撲揚大師定判也。若依之如
此者。外道執見萬差也。何無此義耶。是以
撲揚大師。釋十六有想論初四見之中第二
云。執想用此見生云云 加之外道迷
他内境。起我我所見之時。計五塵
之時。何無聲等耶。若
者。想蘊體用。何不我我所耶。爾
者二邊難思。如何可云耶
  東室西妻三十講未講一番兼圓對
公俊之。私云。可此計。婆沙説分
明故。准前可
還望於蘊
問。瑜伽決擇分中。明&MT06279;離蘊計我。出異蘊住
在蘊中等三種不同。爾者三種我倶可
我有色等十五我所見耶 答。可有也。爾
者付樞要定判。既云離蘊。何還望
蘊差別。有十五我所耶。況或云異蘊住離
蘊法中。或述一切蘊法都不相應。歴五蘊
。辨我有色等不同。專不此見行相耶。
加之今論三種計我中。第二離蘊。第三非即
非離計ニハ此等諸句云云瑜伽離蘊計例可
爾如何
問。掌中樞要中。明我所見不同。蘊別有三。
是我所。有十五句云云爾者指唯識論離
蘊我。有十五我所云歟。將如何 答。爾也。
兩方有疑。若如講答者。此句但是初即
蘊計無後二計離蘊總説。而爲一我。蘊別
三。如是我所。有十五句云云 文相明非
今論離蘊計我有十五句不同見タリ 況
既説非即非離。不定説
我所。無諸句。稱非即非離故。無
有色等我所セリ。與蘊不即不離ナル尚以爾
也。況於離蘊我耶。依之撲揚大師釋云。瑜
伽離蘊我ニハ四十五句我所。唯識不云云
若依之非ニハ今論離蘊我者。瑜伽三種離
蘊我。即今論離蘊我トナリ見タリ。第一卷
疏并對法抄等
而瑜
伽離蘊我既有四十五句我所不同。此論
離蘊計。不我有色等不同。若可クハ
我有色等不同。蘊別有三如是我有十五
文。專當ルヲ唯識離蘊計耶 答。任掌中樞
要所釋。瑜伽三種離蘊我。各各可十五我
。合有四十五句不同云也。正披
餘處。尋ルニ瑜伽三種離蘊計。異蘊住
在蘊中我。獸主無慚等計。即當今論卷舒
隨身幷潜轉身中。異蘊住離蘊法中及異
蘊倶不住我。僧佉等所計。即此論量同虚空
我也。而論餘卷中。述量同虚空我。云隨處造
業受苦樂故。論主破之。執我常遍。量同
。應身受苦樂云云 隨身受苦樂
者。如次色受二蘊也。隨處造業者。是行蘊
也。此又非論主私施設源依本論瑜伽説
是以決擇分中。破第三倶不住我。此所計
我。若無蘊。便無色。非相應乃至
用色等境界分別意相應 心云。汝
所計我離蘊&MT06279;蘊中。可五蘊
云也。後二計我有色等十五
云事。瑜伽・唯識之説。尤分明也。況又我與
身不應相屬之説。不爾便有相符極成之
釋。辨我所不同之旨。又以明鏡也。所以我
離蘊&MT06279;或住蘊。或住無爲法中。或
蘊外ニモ蘊中。其體常遍。遍
色等諸法。如佛法眞如體在蘊外。及離言
故。無定所住。其體常遍。遍在蘊等諸法。若
爾其體蘊。又雖離蘊法中返遍在色
等諸法故。辨我有色等諸句。何有相違。次
二論所説離蘊計我。開合雖不同。其體是一
種。若今論所述。瑜伽三種離蘊之外ナラハ。依
分別。計爲有者ヲハ皆攝在此四種計中。除
更無若過若増之説 豈不虚妄耶。瑜伽
*四十五句不同。唯識同彼。定可
有色等諸句也。但此句但是初即蘊計無後
二計者。二十句六十五句不同但有初即蘊
ノミ。無後二計ニハ云也。離蘊總説而爲一我
蘊別有三如是我所有十五句者。 重述
。離蘊ヲハ總爲一我。無五類不同。故唯十六
句不同&MT06279;其數不滿二十云也。既説與蘊不
即不離不可定説蘊爲我所故無諸句者。顯
第三計&T069222;諸句不同也。心云。既説
不即不離。是犢子部所立。實是法執。望
我所差別故。無諸句不同也。非
即非離爲所以。非諸句不同 此句
但是初即蘊計無後二計總標&MT06279;十六ニノ
ルト二十。都無トノ二十句不同二義
  問。初我有色乃至我有識ヲハ想應我所
我與彼色等相應故也對法
意也
 一切蘊法
都不相應之我。豈有此我所耶。第三我在
色中乃至我在識中ヲハ不離我所。彼計實
我處在五蘊中故也對法
意也
離蘊法中
及倶不住之我。豈還處在五蘊法中
答。其體離蘊。雖離蘊法中。不
等五蘊相應。遍在色等諸法。還處在色
等中。故又與色等相應。處在色等中。判
我有色乃至我在色中我所云也。佛弟
彼。我離蘊&MT06279;一切蘊法相應
者。可身相應乃至 應意相
。即此意也。不爾者。無相符過耶。故六
十五&MT06279;倶不住我云。若計有我。一切蘊
法。不相應故。無蘊者已上
此所計
我。若無蘊。便無色。非ヘシ身相應。亦
苦樂受相應。亦非衆多種種差別諸想
相應。亦非善不善無記思等相應。亦非ヘシ
用色等境界分別意相應若爾既不
蘊相應。住ト云離蘊法中。如何有相應。我
所及不我者。此彼宗計無義。負佛弟
子難分齊也。翫佛法無我宗。決擇義理
之人。何爲
寫本云。或本在之間重而書入之
周記云。問。何故唯識論離蘊ヲハ但爲一我
瑜伽異蘊ニハ四十八。答。瑜伽雖我異
諸蘊。望於蘊而爲其名。故知。我體雖
是蘊。所可蘊故。故相對言四十八。唯
識不爾。不例。要云。然唯瑜伽第六
及六十四。離蘊有三。一者異蘊住在蘊
。二者異蘊住離蘊法中。三者異蘊非
蘊中。非蘊中。一切蘊法。都不
。如是三種。皆有十五我所。合成四十
五句。我所幷我總有四十八句。所説行相。
各有起處云云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三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四目次

  六十二見
  命與身一
有邊二解
倶句是即離
亦即亦離見
亦六十劫
依諸見故因
未必上故二方
如遍常説
由想所作
小想無量想依地二方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四

  六十二見段
命與身一
問。付不可記事自性體。且命者即身。命者異
見。以我見體可云耶 答。不然也
進云。本疏中。命與身一等。是我見云云
見タリ之披對法論説。尋不可記
事體性。於五見中。二見所攝云云覺師子釋
之。邊邪二見セリ。若爾其自性。未邊邪
二見。身我一異見。豈我見ナラム耶。加之大師自
彼論抄中。我見後起故成邊見給」
答。命者即身。命者異身。如次即蘊離蘊我見
也。不可記事我見後邊。問死後斷常。專
邊見。對法本釋二論。則如。隨
彼論抄中。今意。欲死後斷常。我見後
起。故成邊見云云 但於命與身一等是我見
之釋者。見解釋始末。未意趣。凡於
可記事。邊見所攝斷常見ヲハ取七斷論等之
等言。邪見所攝有邊等見ヲハ取諸如是等
之等云云 身我一異見。邊見所攝見&MT06279;
七斷論等文見タリ爾可除命者身一
等彼是我見。例如除邊等四彼是邪見等
如何判六十五等之等言唯等ストノミ界處。不
身我一異耶。仍疏ヲハ命與身
ナリヤクイハ是我見ニヲイテ也。意不可記事
所問。不其自性體是菩提院問
之義也
 此
心者。命與身一等者。擧所問我見爲言
  難云。若爾者常無常等ニモ。可所問我
歟。彼既直邊見也。十三。十四。何擧
所問見耶。答。餘無。故。直擧其體。此
專我見故。如文者。可邊見。仍恐相濫
所問釋歟。又私讀云。可スト
十四不可記事中。四常等中。常等是常
ナルト。無常等是斷見ナルト。除邊等四。彼是邪
ナルヲ以如來死後亦有等是常ナルト非有
是斷ナルト身一ナルカトノ是我見ニヲイテスルヲ
也。是我見三字ヲハ上諸句也。見
揚所引般若經。此等諸見。是邊見ナリト云事。
頗以知也。所以此等諸見 我見後起。
スルヲハ我斷常。是邊見ナルヲ以取七斷論等
爲言或自命與身一等等字。還等取之
。終三字ヲハ是我見ニヲイテスルヲ以ナリト訓也義如
前矣
問。命者即身等見。非我見云事。不爾。
大論中。約我見。出三類不同。命者即身。
命者異身。遍滿二無缺是也。不可記事中
二見。其名既同也。何非我見。疏文依
論説。可ナル我見體。況餘論中。不可
記事中身我一異。以我見體義之。
誰知。疏主御意。依此等説。釋命與身一
等是我見。即計身我一異即蘊離蘊之我
人。爲許否。對佛問之。而許我見
身離不離。不答返故。此爲不可
記事也。對法當智論一説。是一復次意
是一
疑也
或不可記事後二見。兼問ヘシ我見ヲモ。義道
違故。智論有説我見或説邊見者。出
二類計。不相違釋。於中對法且擧一類
。全不相違。汎爾問身我一異。不
後常斷。是我見也委旨同
前難
命與身一
者。我可無常。若命與身異者。我常。
身我一異。是可邊見。不一異。以
斷常本爲故。依問詞等。合爲スレ&MT01302;一計
其意趣者。頗各別歟。此意對法抄見タリ
我一異應我見攝者。擧我見邊。今意欲問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356 357 358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369 370 37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