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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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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三卷同學鈔第五目次

  五教義下
  莊嚴本頌
非餘境故量
多有所作
證大覺故二方
無大三乘過失
能對治故
三座部九心輪
増一阿含大衆部經歟
是貪總
未臨命終


論第三卷同學鈔第五

  莊嚴本頌
問。莊嚴論本頌。誰人所造耶 疏云。彌勒
所説云云 付之正見婆頗三藏所翻論。題
下註無著菩薩造。隨彼論序中。無著菩薩纂
云云 又今燈云。以莊嚴論頌及顯揚論。俱無
著造故云云慧日論二云二論俱無著造故
云云
答。今論引莊嚴論。標七因之文云。又聖慈
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眞是佛説云云
下文云。如莊嚴論頌此義言云云 故知。大
莊嚴論慈氏所説也。依之疏云。然莊嚴論
頌文。彌勒所説。長行釋者。世親所爲云云
第一同之。西明疏亦同。但於燈幷慧日論
釋者。明詮僧都會之云。無著承彌勒。流布
於世。故今此土ハレル言無著菩薩造云云
准此釋。可會現行論&MT06279;題下注幷序文等也。
又依南海傳者。天親承無著故。以天親所
作。歸無著。云無著造*云云 依此意者。題
下云無著菩薩造者。擧釋論製主也。非本
頌也
  尋云
  莊嚴七因頌曰。先不記俱行非餘所行
境極成有無有對治異文故
一先不記故若大乘經。佛滅度後。有餘爲壞正法
故説。何故世尊非如當起諸可怖事
  先預記
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本來。俱行。
寧知大乘獨非佛説
  問若是佛語。何故聲聞等。不信樂。不聞
説耶
三非餘境故大乘所説。廣大甚深。
非外道等思量境界
  然彼復言。前三因ヲ云建立大乘。雖是佛説。
然今釋迦如來。不説此法
四應極成故若謂大乘是餘佛説。非今佛語。則
大乘教。是佛所説ト云フ其理極
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乘教。是佛
所説。離テハ此大乘ト云モノ不可得故。
  若無大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
決定無有得成佛義。誰出於世。説聲聞乘
有言。大乘ニハ依行&MT01302;無果。非佛説者
六能對治故依大乘經。勤修行者。皆能引得無分別
智。能正對治一切煩惱。故應信此是
  佛所
若有説言。大乘非佛説。説法空故者
七義異文故大乘所説。意趣甚深。不可隨文而
取其義。便生誹謗。謂非佛語
  已上七因。疏具釋之
顯揚十因攝莊嚴八因依樞要圖之。
燈有異釋。別鈔
一先不記故即此初因。燈
略不述
二今不可知故即此第二
  燈云。即是同行。與小同時行。寧知大乘ノミ
獨非佛説
三多有所作故此中所無
  燈云。即莊嚴論能行此法。智依信修行。
得三慧等
四極重障故此中所無
  燈云。即莊嚴論生怖畏等。由畏大乘。不
順怖謗。成重障故。此意於大小教○怖
スル寸ハ獲罪。既是佛説。大乘亦爾。故是佛
説。或俱第七收。莊嚴約所斷合。顯
揚別開。就能斷中。加行後得。開之爲二。
廣略別故
五非尋伺境故即此第三因
  燈云。第三不行也
六證大覺故即第五因中。若
有大乘因也
  燈曰。○四者成就。此意汝許先佛得菩
提者説。今佛亦證大覺。亦説大教
七無第三乘過失故即此第五中。無
有大乘因也
  燈曰。○第五體者。此意既許餘佛有大
乘體。今佛亦有ヘシ。大乘無異。體是一故。
此佛無者。即是此佛ニハ無第三乘
八此若無有應一切智故即此第五中。
無有大乘因也
  燈云。第六非體
九有對治故即此第六因
  燈云。即莊嚴第七
十不應如言取意故即此第
七因也
  燈云。即莊嚴第
十因八因相攝。樞要與燈。有同異。十中
一二。即八中一二也。十中第五。八中第三
也。十中八九十。八中六七八也已上六因
要燈同
中三多有
所作
極重
二因者。燈有二釋。一云
此二因八因中無。但廣八因中體非體
幷文異因中云。能行此智者。即多有
所作也。生怖畏等者。即極重障也。樞
要同此釋。二云多有所作極重障故者。
俱是莊嚴八因中。第七能對治因攝。
莊嚴合能所斷。爲一因。顯揚開之爲
別因具至下可
知之
 十中第六證大覺故因ニハ
有二意。一云八因中。第五體因 
七因中。若有
大乘因也
樞要意也。西明疏同之。若依
此釋者。莊嚴成*就因。非十因所攝。故西
明疏云。七中極成。非十所攝云云 二云證
大覺故因。八中第四。成*就因攝。燈意也。
十中第七。無第三乘過失故因。又有二
意。一云第六非體因也。二云第五體因
已上大意記之。下問
答中。廣可料簡
  非餘境故量
問。付莊嚴論七因。且依第三非餘境故因。
立比量之時。爲成教證所引阿陀那教
説義。將限餘大乘經歟 兩方。若限餘大
乘經者。依楞伽深密等諸大乘經。證有第
八識之時。諸部小乘。爲壞正法者説故。
成佛説義。還證第八也。若爾專可成立教
證所出阿陀那教耶。況依先不記等餘因。
立比量之時。廣通諸大乘娙。至非餘境故
因。何獨除第八識教耶。是以見論文。三
非餘境故。大乘所説。廣大甚深。非外道等
思量境界*云云 文言既廣。何除阿陀那教
耶。若依之爾者。本疏中。出立量作法。除阿
陀那教。外諸大乘經。皆是佛説ナルヘシ。許諸聲
聞所不聞信契經攝故。如阿陀那識教
云云 有法置簡別。下爲同喩。知。限餘大乘
經云事
答。本疏中。依非餘境故因。立二箇量。初量
云。大乘經是佛語ナルヘシ。許非餘外道等境。契
經攝故。如増一等云云 此量成阿陀那教佛
説義也。第二量云。除阿陀那教。外諸大乘
經皆是佛説ナルヘシ。許諸聲聞所不聞信契經
攝故。如阿陀那教云云 先量已成阿陀那
教佛説義了故。第二量有法除阿陀那教
爲同喩也。阿陀那識。前已成有者。將
立第二量。阿陀那教前第一量已成佛説
義了故。有法除之。又已成法故。爲之同喩。
無所立不成爲言阿陀那識。前已成有故。今
爲量解釋。此意也。不之非餘境故因下不
成阿陀那教佛説之義。仍一邊難。皆不來

  尋云。初量有法。廣云大乘經。不云阿陀
那教。何指前量。云阿陀那識前已成有
得意耶。又總可立一量。如何各別作法

答。總立一量。立外道小乘不聞信
契經攝故者。擧増一等。爲同喩時。不
成聲聞不聞信之邊故。可有能立不
成過。故初量因ニハ云非餘外道等境以増
一等。爲同喩。第二量ニハ以聲聞不聞信爲
因。取已成阿陀那教。爲同喩也。愚法
諸聲聞。不聞信阿陀那教故也。次第一
量有法。其詞雖總。意擧阿陀那教也。不
爾如何第二量不置諸言耶
有人云。第一量不限阿陀那教。成一切大
乘經佛説義。第二量除阿陀那教。成餘大
乘經佛説義。前已成有者。指皆順無我等
因也
  尋云。皆順無我等。護法所立因也。非餘境
莊嚴因中墮一也。何以後成。爲前
所立量同喩
答。今論引莊嚴七因。立比量。故無此難
  多有所作
問。顯揚論中。證大乘經佛説義。出十因。爾
者多有所作。極重障故二因。可在莊嚴論
八因中耶 兩方。若有者。護法所引七因中。
不見多有所作極重障故二因。婆波羅蜜多
所譯八因。又無此二因。如何云有耶。依之
樞要中。莊嚴論無此二因云云 若依之如此
者。義燈中。莊嚴八因中有之見タリ
答。義燈中作二釋。初釋云。多有所作因ヲハ
莊嚴論能行此法智。依信修行。得三慧等
云云 極重障故因ヲハ即莊嚴論生怖畏等。由
畏大乘。不順怖謗。成重障故云云 依此釋
者。莊嚴論中。無此二因也。然莊嚴論。廣第
五體因之中云。標次説能行此法智。説偈
云。隨此聞思修。得法及得慧。此智行此法。
未得勿誹毀云云長行廣解
略之
能行此法智者。大
乘三慧。能修行此大乘教法之智也。有聞
思修等多所作故。云多有所作也。極重障
故因。當彼論生怖畏等意。莊嚴論廣第五
體因之中。頌云。怖此深妙法。退失大菩提
云云 長行云。於甚深妙法。橫生怖想。由此
想故。於大菩薩。福智二聚。。是名
爲退。汝今應知。此退過患最極甚重云云
知。生怖畏者。極重障也已上成初
釋意
第二釋云。
或俱第七收。莊嚴約能所斷合。顯揚別開。
就能斷中。加行後得。開之爲二云云 意云。
多有所作極重障故二因。俱莊嚴八因中。第
七能對治因攝。謂莊嚴論合能所斷。爲一
因。顯揚論開能所斷二。極重障者。所斷
煩惱也。多有所作及對治。是能斷也爲言樞要
同初釋。故云此中所無也
  燈或本云。或俱第六收云云 此本不違七
因中。以對治爲第六故。然不如第七收
之本。又或本云。或俱第三收云云
  證大覺故二方
問。顯揚論中。成大乘經佛説義。出十因。
爾者第六證大覺故因。莊嚴八因中。何攝之
耶 進云。樞要中。第五有攝*云云 付之
證大覺故因者。迦葉等餘佛。説大乘經者。
今佛亦應説大乘經同證大覺故ニト云也。而
有因者。若有大乘。可信大乘經是佛所説。
離大乘教。無大乘故ニト成也。便不成例餘
佛應トハ説大乘經。何以彼因。攝此耶。是以
義燈中。以證大覺故因。攝應極成故因云云
答。證大覺故因。樞要與燈。其意不同也。先
樞要意。以證大覺故因。莊嚴體因唯識
有大乘因トニ攝也。故論云。若有大乘。即應信
此諸大乘教是佛所説ト云&T069222;離此大乘。不可
得故顯揚云證大覺故。其意同之。既有
證大覺者。故可有大乘教。大乘經若非佛
説者。修行何法。證大覺耶。以有大乘體。
成必應有大乘經也。若依此意者。顯揚論
云。若未成佛。能説ト云&T069222;佛教。不應道理者。
若不成佛。誰説佛教。既有説佛教人。即
是大乘佛也。若有大乘佛者。必應有大乘
爲言次燈意者。八因中。成就因攝。成就因
者。餘佛説大乘。今佛亦應説之。佛智等
ニト成者。證大覺故因。其意同之。是以
生起此因文云。是故若言是餘所説。不
應道理云云 以迦葉等餘佛對今釋迦。名
餘也。同若謂大乘是餘佛説非今佛語之
文*也。證大覺故者。遮此難*之因也。今佛
餘佛。同證大覺。彼若説大乘。此亦可
成也。是故應極成故因攝也。師資義解不同
不可爲相違
  尋云。樞要意。是餘所説之餘者。指餘佛

答。不然。指餘天魔梵志等也。是結前三
因文也。上以先不記等三因。成大乘經
佛説義了。是故若言是餘所説。不應道
云云 以知結前也。不爾如何云是
故耶
問。樞要意。莊嚴成就因。顯揚十因中無
之耶
答。爾也
問。八因略成。十因廣成。略中擧因。廣中
無耶
答。此難甚難。可勘例
問。顯揚論中。成大乘經佛説云。是餘所説。
不應道理爾者餘者。除佛之餘歟 燈
釋云。餘者先佛也*云云 付之既成大乘經
佛説之義。是餘所説。不應道理云云 明知。
餘者可除佛是餘人云事。依之彼論難此
義云。若未成佛。能説佛教。不應道理
云云 以知。餘者。非先佛云事准前論義
可答之
  無第三乘過失
問。顯揚論第七因。莊嚴八因中何 燈云。
第五體因也云云 付之樞要第六非體因也
云云 如何
答。若依樞要者。無第三乘過失因。莊嚴
體。唯識若無大乘因也。從劣至勝。大乘爲
第三乘。謂若無大乘者。則應無第三乘。若
無第三乘者。誰出於世。説聲聞乘教耶
爲言若依燈意者。莊嚴第五體因攝。即若有
大乘因也。既許餘佛有大乘體。今佛亦應
有。大乘無異。體是一故。若此佛無クハ者。即
此佛應無第三乘體。故成過失爲言
  能對治故
問。付莊嚴七因。且第六能對治故因。可取
根本智耶 若取根本智者。了義燈中。釋
以顯多有所作極重障故二因攝莊嚴
對治因。莊嚴合能所斷。爲一因。顯揚開能
所斷爲二。能斷中。加行後得。開之爲二
云云 准此釋。莊嚴對治因。唯限ルト加行後得
見タリ若依之如此者。既云對治一切煩惱。
豈不取根本智耶
答。能對治故因。專取根本智也。依大乘經。
勤修行者。皆能引得無分別智。能正對治一
切煩惱之文。以所引根本智。成對治因見タリ
意者。加行智中。修行大乘經。引得無分別
智。對治障故。大乘經佛説ナリト成也。但至燈
釋者。無分別智能引有二。加行智及後得
智也。多有所作因。加行智中。修三慧。引得
無分別智義也。對治故因。後得智中。縁大
乘經。如理思惟。引得無分別智。對治一切
煩惱義也。所引無分別智。雖是一。能引智
各別故。開之爲二爲言取根本智義。不可
待言。欲顯開二因。云加行後得開之爲
二也。若依此義者。莊嚴對治因。能所引合
論通三智也。正取根本智。顯揚論對治因。
限後得根本。多有所性取加行根本也。若
依證初釋者。顯揚對治因。通三智同莊
嚴也人多不辨之
仍記之
  尋云。根本智起故。立後得智稱。今何
以後得爲能引。根本智爲所引耶
答。本智證眞後得了俗。前後必然也。而
前根本智之等流智。縁大乘經。如理思
惟。引得根本智。故後得爲能引。根本智
爲所引。之義也。一具本後二智。本智
前。後得後也。別具二智者。後得引根本
無失
  上座部九心輪
一有分心且如初受生時。未能分
別。心但任運縁於境轉
二能引發心若有境至。心欲縁
時。便生驚覺
三見心其心既於境上
轉。見照矚彼
四等尋求心既見彼已。便等尋
求。察其善惡
五等貫徹心既察彼已。遂
貫徹。議其善惡
六安立心而安立。心起語
分別説其善惡
七勢用心隨其善惡。便有
動作。勢用心生
八返縁心動作既興。將欲休廢。
遂復返縁前所作事
九有分心既返縁已。遂歸有
分。任運縁境
  要云。其中見心。通於六識。餘唯意識○然
見與尋求。前後不定。無性攝論第二卷云。
五識於法。無所了知。先説見心也。復
言見唯照矚。却結前心
  上座部九心輪
問。無性攝論中。明上座部九心輪。五識於
法。無所了知*説何心耶 樞要云。説
第三見心云云 付之見彼論説。五識於法。
無所了知。意界亦爾。唯等尋求。見唯照矚
下既云見唯照矚。説見心。明知。五識於
者。説等尋求心
答。見樞要文。於上座部九心輪。見與尋求。
前後不定也云云 爲證此義。引無性攝論。
五識於法無所了知者。先説見心。又云見唯
照矚者。還結前心云云 今按解釋意。五識
於法無所了知之文。明能引發中。遮五識。
顯見心通六識之旨也。次云唯等尋求。明
尋求心。重述見唯照矚。還又説見心中間。
隔尋求。前後説見心。是則顯前後不定義
也。若得此意者。疑難不可來
  増一阿含大衆部經歟
問。増一阿含。大衆部經歟 若云爾者。今論
云。説一切有部増一經中*依之爾者。
大師餘處大衆部經云云
答。結集四阿含。界内界外二部相分。界内
結集。迦葉爲上首。界外結集。以波師婆。爲
上首。今論云薩婆多部經者。界内結集經
也。玄賛云大衆部經者。界外結集也。東漢
現行*之本。即大衆部經也
  界内者。結集經教之時。結&T069222;界簡取其
器。在一處結集之。故云界内也。即以
王舍城七葉巖。爲結界地。彼結集衆。皆聖
者也。後又界内結集。被擯奇之人。
界外結集。是名界外結集。彼衆多凡夫
也。亦名堂内堂外結集
尋云。四阿含者。何等耶
答。一名増一阿含明從一法
増至百法
 二名中阿
不略
不廣
 三名長阿含若明事義
文廣曰長
 四名雜
阿含雜雜
明事
  是貪總別
問。論中是貪總別三世境故云云 可攝世
親攝論後解耶 疏云。攝云云 付之世親
攝論第二解。以愛樂欣喜四種賴耶。配屬
三世。全不總別&MT06279;釋之。而今論云是貪總別。
有總別言。定知。唯依解云事
答。本疏釋此事。今但總言是貪總別三世
境故。非但有前解。亦無有後釋* 任今
解釋。二解俱可攝之也。但於總別言者。疏
釋云。世親後説ニヲイテ是貪三世境。是故不取
總別之言云云 意云。是貪總別三世境故之
文。可有通局。攝世親後解之邊。捨總別二
字。可云是貪三世境故。攝世親初解及無
性攝論解之邊。取總別二字。是貪總別三
世境是貪三世境故トヲ合爲一文。故攝二
解。今論文章。有如此例。不可
  愛通三
 樂現在 欣過去 喜未來 無性幷
世親初解
現在 樂過去 欣現在 喜未來 世親第
二解
  未臨命終
問。不還聖者。非正潤生之時。可起現行惑
耶 若起者。不還聖者。欲界治道圓滿。設雖
非正潤生*之時。何起上界惑。若依之爾 
者。今本疏中。離欲聖者。聞雷聲。起我斷怖
畏*云云 又餘處中。未臨命終起現惑故
云云
答。不還聖者。欲界治道圓滿故。何時不起
上界惑。但於今疏文者。不云ニハ起上界我
見。生怖畏。由第七内我。故第六善無
記心中。起我斷怖畏也。如彼由第七内我
故。六識施等不亡相勘無性攝論。
可決此義
於餘處釋
者。不還向位之也
問。不還聖者。非潤生時。爲起第六相應
煩惱。ハタ何耶 答。可有起不起二意也
 兩方。若起者。盡欲界惑。證不還果。既得
圓滿治道。何起現行煩惱。例如彼對治力強
爲故。潤生位不起煩惱耶。若依之爾者。今
疏解離欲聖者。云如聞雷聲起怖畏故。起ト云
我斷執。餘處明不還聖者。判未臨命終起現
惑故。述起現行惑。爾者兩方不明如何
答。見論文。述雖所伏惑有退不退。明退起スト
煩惱定タリ。非正潤生位。猶預心也。遇強勝
違縁之時。何不起現行煩惱耶。云未臨命
終起現惑故。判如聞雷聲起怖畏故。此意也。
但於正潤生位例難者。怖退起煩惱。數數
思惟聖道。治道圓滿上。有此義故。不現行
煩惱起云也。非正潤生位。既猶預心也。更
不可成相例。更無過
  尋云。今此我者。總縁我見歟。若云爾者。
總縁我。縁スト種子定タリ。何縁雷聲耶。尤不
審也
私云。先徳總縁我。縁現行釋セリ。故云此
釋全不見本出處也
私云。可云別縁我見歟。此義別縁我見。
縁他地成何耶
答。別縁我見。縁他地。不計自我云也。
總別縁我見。非云不縁他地
有答云。不還向之時。現行煩惱。潤生
正果道時。不爾耶
尋云。付此義者。違本疏釋。若凡若聖。離
欲界已。如聞雷聲。起怖畏故判故何耶」
又云。不還果聖者。未斷煩惱習氣。而今
此煩習氣轉付所知障。起我所怖畏
也。例如彼犢子部非即非離計法執ナレ&MT01302;
別我執斷位。例此可爾耶
論云。五欲亦非眞慶著處。謂離欲者。於五
妙欲。雖不貪著。而慶我故云云
疏云。有言。五欲是ナリト云。此亦非眞。謂若凡若
聖。離欲界已。猶愛我故。如聞雷聲。起怖
畏故。此不極成。彼許離彼無有我故。此
以理逼如聞聲怖等。彼攝論攝共許有
我者説。故不説離欲者有我
樞要云。五欲非著處。若生上二界。亦起我
云云
明詮云。小乘云。五欲是眞愛著處也破云。
此亦非眞愛著處也。樞要云。生上二界。亦
起我愛云云 北云。意聖亦有我。若無我
者。聞雷聲時。應不起怖云云
別抄云。問。薩婆多等。迷理諸惑。見道總斷。
何故五欲非眞愛著處。論云。謂非無學。信
無我者。雖不愛五欲。而於内我。猶生愛
故耶。解云。他雖不許。以理破之。如聞雷
聲起警畏。我斷等。豈非俱生我執耶。此
通凡聖許以ナリ有我。今者論聖無我云云
蘊云。疏若凡若聖至起怖畏者。凡夫離欲即
得上定。上聖者離欲。即第三果人。此等雖
離五欲。聞雷尚怖。故知。於我由生愛著
云云
肝心記云。文如聞雷聲起怖畏故者。東抄
云。此意即説聖者亦有我。若無我者。聞雷
應不驚也云云
太抄云。疏如聞雷聲起怖畏故乃至無有我故
者。此約不還人。雖離欲染。聞雷聲起。爲
有第七識。由計我故。唯大乘有。名不極
成。若經部計第六識中我見離欲染故。與
大乘六識中我見相似。若薩婆多宗我。見道
斷。疏攝論據共許者。説故不説離欲界者。
有我者。轉輪與經部共許。六識中我言。離
欲無我也。若約不共許。第七識雖離欲染。
由有我故也。問。今中雷聲。或是何處論
文。又問。薩婆多經部六計。第六識中有我。若
離欲已聞雷聲起怖以不。又問。彼宗唯第
六識有我。約前六識皆有我。答若大乘中。
若凡若有學聖。離欲界已。及無學人等。若
聞雷聲。皆起怖畏。若小乘説。有學無學及
凡夫等。若離欲已。聞雷聲。即不怖也云云
論第五云。由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
不能已相
疏五本云
  有人云。不還果人。不正潤生時。不起現
行煩惱。欲界治道圓滿故。但未臨命終。
起現惑故云者。未治道圓滿時。於不還
向時。起現行煩惱云也。印師記意也
以折伏現種子無能者。異生云也。非不
還人也
義演云。疏如聞雷聲起怖畏故者。謂此意證
二乘有學離欲聖者。猶有其我。雖無分別
惑等。聞雷聲時。由起怖畏。以道理逼之。
若無我者。何故起怖。既起怖。明有我也。他宗
不許離欲有我。有漏六識。能斷惑故。小乘
云此不極成。問。設聞雷聲。何所驚怖。答。雖
離欲界欲。第七識中。我執未斷。所以令第
六識起怖也。故亦由我生怖也
  疑云向小乘而愛我故可第六我見乎
婆娑論第七十五云。詳曰。應作是説異生
聖者二皆起怖。問。聖者已離五怖畏。如何有
怖。答。聖者雖無五種大怖。而有所餘暫時
少怖云云
疏八末云。其潤生惑。亦唯種ノミ者。謂不還者。
有説及不想。設此據正發正潤。若助發助潤。
起現無失。遠因等起。亦有現故。未臨命
終。起現惑故云云
論第三卷同學鈔第


論第三卷同學鈔第六目次

  持種
  此非正證
業用證
之所集
又心相
根境作二方
若難不持
非一識類
二乘無
極或言簡
淸辨比量二方
彼特違
何獨偏破
世俗門八識
  異熟*證
  眞報主
聲非異熟

論第三卷同學鈔第*六

  持種證
十理證疏頌
 持種・異熟心 趣生・有受・讖
生死・縁・依食 滅定・心染淨
一持種心證 二異熟心證 三趣生證 四
有執受證 五壽煗識證 六生死證 七識
名色互爲縁證已上當卷
明之
八四食證 九滅定
證 十染淨心證第四卷
初明之
  瑜伽八證五十一
卷頌云
 執受・初・明了 種子・業・
身受・無心定・命終 無皆
      不應
一執受證 二最初生起證 三明了生起證
 四種子證 五業用差別證 六身受證 
七無心定證 八命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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