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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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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目次

  
  心變似
更加後四
眼身根四大種造之歟
我所執我量
數論思
實是法
又旣不可說
又諸我見
俱生分別
其實亦
此據異生
依喜根得初二果歟
麟角見道前伏三空以還惑歟
妄想斷故
准小乘說二方
一來果迴
定障伏斷
互用位五識緣過去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

  破我
  心變似我
問。付似我似法相。且心變似我相。法同分
云云爾者爲心中現相。將當情現相歟
答。可心中現相ト云也 進云。祕當情現相
云云 付之法同分。是法數也。當情現相。其
體都無也。何以無法攝法數耶。旣遍計所
執當情現之相。以非心所變。說之爲外境。
何云心變似我耶。況當情現。是實我也。豈
得似我名耶
答。實如疑難。以心中現相分。可攝法同
分也。但演祕且據離蘊所計之我。當情顯現
遍常之相。名法同分。不トノ說所變相分之體
在法同分釋者。以當情現相。非云法同
分也。心中現相上。帶我法相。我法相者卽
妄情*之念也。故名爲似我。故依他上所有。
似遍常等妄情之共相之義。是法同分也。依
他*之體。雖非同分故。隨能變。四蘊攝。
似遍常等實我之相。同分所攝。同分者。是
相似義也。似我*之相似相故。云同分也。述
不說所變相分之體在法同分。卽顯彼體
上。似遍常等相義。是同分也。若爾者忽
不可被進演祕文
  更加後四
問。付於似能立三支。分別過相之義。且陳
那菩薩意。可立能別不成等四不成
兩方。若立者。案過相增減。足目仙人。始立
二十七過。似宗嫌不極成。似因除二不成。
而域龍菩薩。示軌轍。似因除二不成。似宗
無替足目何陳那菩薩意。云許宗四不
成。耶依之因明疏中。陳那菩薩。似宗
立後四不成。可有二釋云云 若依之如此
者。披理門論說。又若於中。由不共故。無
有比量云云 不共詞。顯所別不成過。立敵
不共故。顯有不成義也。無有比量者。能別
不成也。無喩體&MT06279;可成比量宗義故也。合
此二種。卽俱不極成也。重見明因義文
又於此中。不欲成立火觸有性。共知有故
云云 共知有故之言。顯相符義也。依之了
義燈中。二云古師宗過有五。今陳那菩薩。
更加後四云云 爾者兩方不明如何
答。披理門論文。尋域龍本意。示宗過之處。
唯出相違過。更無擧能別。所別等四種不
成。故不可言陳那立之。但於理門論說
者。又若於中文。說世間相違。共知有故者。
顯相符義。何以之爲疑。若夫陳那論不見
其意者。天主爭加之耶。天主習陳那。瓶水
受異器耶。次至燈釋者。推功歸本。天主解
名陳那歟。如云今者陳那卽以彼因述。
陳那菩薩。爲因明之准的作立破之權衡
也。故先德解此。推功云爾也*云云 凡如此
例。二明之中。其證非一歟



  明燈鈔一本釋可見之。難定賓義。成不
立四不成義也
  眼身根四大種造之歟
問。付同處不相離色。且眼根及身根。四大
種俱造之歟 兩方。若四大俱造者。
論中。據不相離。明眼等根。出眼及身・地
大・色・香・味・觸七種物。以知。唯地大種所造
云事。況演祕中。所造有六種。能造唯一種云
事。以二義解之給ヘリ。依文存釋。不許四大
倶造義也。加之三藏大師。一大種造*云云
可仰之。若亦唯地大種所造者。諸有根身。
皆具壽煗識定メリ。已有煗。何無火大耶。
依之瑜伽顯揚等中。四大種所造云云 淄洲
大師。餘處中釋云。據實有火等*云云況色
法皆四大種所造者。常途*之道理也。眼
等由何限唯地大耶
答。諸色法。必四大*種所造。故於眼根等不
可限地大種。堅濕煗動*之義。一切色法。同
以具之。豈限地大種*耶。壽煗識三不相離
故者。是所定也。依之對法論中。眼根者。謂
四大種所造*云云瑜伽第一
同之
 但至本論文者。
餘處義燈會彼文據實有火等而五十
四。但說七物者。據相顯說。以地堅性。眼
等所依。是故偏說*云云 是以見本論文若
據相攝。唯有一物。謂眼識所依淸淨色。共
據不相離攝則有七物。謂卽此眼及與身
地色香味觸。若皆據界攝。則有十物。卽此
七物界及水火風界。如眼耳鼻舌。當知亦
云云 相者。體相也。界者。因義。或性義
也。不相離者。體用不相離也。而彼論第三
卷。明不相離體。石末尼等。唯地大造。池
沼江河等。唯水大造。火焔燈等。唯火大造。
四方風等。唯風大造等*云云此卽付相顯。唯
云限地大等也。以實論之。石末尼等中。
豈無煗等性耶。若爾義燈據相顯說釋。尤
叶論文歟。次至三藏解者。今演祕中。於同
一處色。唯云一大種造。或云各別造。二釋
在之。圓測所引三藏解者。卽同初釋。設雖
四大共造尙可有此二釋。旣異疑難意。何
致劬勞耶
  或義云。可云四大種俱造。凡初生*之
時。雖四大俱造。念念相續*之位。唯有地
大。恒不相離。餘三大不必有之。何者眼
等皆堅性。而有地大。必可有餘三。雖無
何失。依之人師引瑜伽論云。五根有一
二三大種所造色*云云豈非明相續位耶
愚案也。須
問明
  我所執我量
問。數論師。對佛弟子。立量云。我所執我。體
定非ヘシ一。許相遍故。如汝大乘同處不
相離色*云云燈師於此量。可付有法差
別相違過耶 進云。我有法下。勘假我實我
差別。付今此過也 付之差別相違量。共
許言陳下。勘相違意許。而言陳擧所執我。
其體顯神我。何勘假我實我意許。付差別
相違過。是以入正理論中。出所別不成作
法。如數論師對佛弟子。說我是思*云云
此量旣同彼如何
答。凡案數論所立比量。言陳立自比。同喩
用他許法。旣違凡因明法。若自比量。宗
因喩中。皆須依自。他共亦爾。立依自他共
敵對亦須然*之理。豈立破軌轍ナラン耶。定知。
今比量。可假說作法但我所執言陳下。
勘假我實我差別。尤可有深意。見義燈前
後。上付有法自相。後勘有法差別。是則能
詮共許。互假我實我。所詮不共。但限實 
我。所以所詮ヲ以レハ能詮。有法自相。設於能
詮共許邊。付有法差別過也。是只顯比量
單重。左右勘過相也。彼數論立思時。
我能別勘受果我。不受果我意許。付法差
別。准思之我爲有法量。又可等之。而且
顯所別不成本作法。故ラニ除意許邊付言
陳。爲所別不成作法歟。如此事。立破常習
也。誰强爲疑殆矣
  我ナルヘシト云有法同付二過。可准今
量歟
  數論思我
問。數論所計思我。卽蘊離蘊中何耶。答。疏
云。離蘊*云云 付之。卽蘊離蘊計。非外道
定。佛法者隨彼宗計所配屬也。而雨
衆執思爲我。豈非行蘊所攝耶。若爾可
云卽蘊我。何屬離蘊*耶。依之三卷大疏
中。明先陳後說對自性差別不定義。若
五蘊無我之時。以蘊爲自性。以我無我。
爲差別。若立我是思時。以我爲自性以
蘊爲差別*云云 疏二本
此釋無諍。數論思
我。卽蘊所攝ナリト見タリ加之見今疏上文。僧
佉執能緣爲我云云 離蘊所攝云事。自致
相違如何
答。誠定卽蘊離蘊計我。佛法者見彼所計。
隨應攝屬之。而數論師思。離心心所。有
別自性其性常住云云 旣指五蘊。直不計
我。卽蘊計我。自雖不立蘊。執五蘊依身
計我故。卽蘊攝也。數論外道。若只言思
可屬卽蘊。而自離心心所。計有別體性
故。屬離蘊計。依之廣百論中。述數論所
計。云思卽是我。其性常住。出論主能破。如
是思我。離心心所。別有體相。難可了知
云云 演祕依此文。卽蘊計者。雖不言蘊。
然指五蘊。以爲其我。而數論師。自言。思我
離心心所。別有自體乃至 故知。思我非卽
心所。是離蘊攝*云云 但至疏上文。祕師會
之。言離蘊等。據彼宗說。言依見立。佛
法談彼。故前後疏。不相違也*云云此釋
者。思體卽能緣故。不顧彼計。云執能緣
也。定卽離計。雖佛法談顧彼宗計。隨宜論
之故。前後文不致相違大疏先陳後說對。
亦可准之
  實是法執
問。犢子部所立。非卽非離計。我法二執中何
*耶 答。任義燈解釋。可有二意也。問。付
實是法執釋不明。正見論文。列三種計
我。三者與蘊非卽非離*云云 大師釋之。犢
子部計也*云云 況明能斷道勝生空觀。方
能除滅等 *云云 法執非生空智所治。定
我執。加之見本疏文。如外僧佉執思爲我。
犢子部等。我名能見。故依二分。皆執我法
云云 解釋明我執ナリト見タリ如何
答。義燈雖有二釋。我執之釋。旣置或言。是
一往義故付實是法執釋。可會申疑難也。
二十部小乘主。皆是無學聖者。久盡我執
彼所執計。何實我執耶。*是以見本論誠說。
廣出四種計我。普攝一切我執。偏限卽離
我執。不通非卽非離也。若爾我執自性。不
過卽離云事。瑜伽論本意歟。但至疑難者。
了義燈中。會此事。彼據我執自性。不越彼
四。今據情解。妄謂爲我。故叙破之。實是法
云云 意者尋我執自性。不越卽蘊離蘊二
類。斷此我執人。卽離共僻見。我非卽*非
離。是*則依法執。有此謬執故已斷我執
人。作此計也。尋源者是法執也。*是以披
三藏解釋。提婆設摩羅漢。作識身論。說
無我人。瞿婆羅漢。作聖教要實論。說有我
人。因此法執。遂陳諍論云云今了義燈
實似有所據但至能斷道者。燈師會此
難。彼文總說。非別別屬。文總意別。斯文大
云云 故勝生空觀。方能除滅者。是言總意
別也
  又旣不可說
問。論中破犢子部計。又旣不可說有爲無
爲*云云爾者。有爲無爲者。我上爲無爲歟。
將我外爲無爲歟 進云 祕云。我外無爲
義也*云云 付之
問。論中又旣不可說有爲無爲*云云 祕師
何釋不可說義*耶 答。有爲ヲハ不可說無
爲。無爲ヲハ不可說有爲。不可說義有リト釋也
 付之。尋犢子部宗計案能破意。非卽非
離我。在不可說藏中。不可說常無常。我非
我等*云云 正義難之。於不可說藏我聚。
可說有爲無爲義爲同喩不可說
我非我難也。何不取我上爲無爲義。傍成
別義門耶。依之本疏義燈中。取我上義釋
ヘリ如何
答。凡案犢子部宗義。立三世。無爲。不可說
五法藏。而非卽非離計我。在第五不可說藏。
不可說有爲無爲。不可說常無常。我無
我。而其體是我。在不可說藏我聚云也。故
以爲無爲義。例難我非我義也。卽又旣不
可說有爲無爲者。擧因喩。亦應不可說是我
非我者。擧宗法也。本疏。義燈解釋。存旨在
之歟。但於演祕釋者。前後二意ナリト見タリ
謂但取我上具如義燈者。依義燈意初釋。設
取我外爲無爲義爲喩亦得者。第二釋疏外
別義也。上置設字。必非實義歟。偏取我
上爲無爲不可說義者。暫似許我體。故取
我外爲無爲義歟。是則一相釋也。強不可
劬勞*
問。論中又旣不可說。有爲無爲亦應不可
說。是我非我云云爾者破誰人耶 進云。破
犢子部也 付之。彼宗旣以我不可說藏
云。何對彼如此破耶
  破文
  又旣不可說有爲無爲。亦應不可說
是我非我
疏初量作法意也同喩擧
龜毛
又旣不可說ナルヲ以有爲無爲ノコトク應不可
說是我非トセ疏第二作法也
訓雖同祕釋。疏取我上爲無爲義。祕
不爾也
  又諸我見
問。論中破外道我執。又諸我見。不緣實我
云云 爾者破染我見歟。將破淨我見歟
 兩方。若破染我見者。外道計執不同。染
淨執見各別。而上下文廣破染汚我見。此文
不破淨見者。何處破之耶。是以大師云
破正慧眞見。淄洲非作我解之我見*
 知。非染見云事。若依之爾者。淨見不緣
我。若難彼者。不可云不緣實我。依之撲
揚大師。破染我見。故無相符過*
答。料簡今論文。學者致異端。解釋往往。未
檢奧旨。且依一義。成申其意者。外道所立
宗義。皆雖不叶法至理。各自所存爲正理。
是淨見也。他所計謂邪義。是染見也。且計
離蘊我人。有眞實我。其體常住。而遍法
界。非色非心。凡迷聖悟。如大乘眞如。故知
計。離蘊眞我。心心所法。名不作我解之
見。不作染我行解故。名淨見。不著我故。
亦云無我知卽蘊我無故也。計卽蘊
乃至 無慚遍出等外道。皆可准之。故見
論疏前後。問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爲是我見
所緣境不。致二徴難之中。若非我見所緣
境者。汝等云何知實有我者。是破本計眞
スル非作我解我見所緣也。若是我見所
緣境者。應有ト云我見非顚倒攝者。設破之
下。又諸我見不緣實我者。詞ニハ雖不分
染淨見。意破淨見。是以本疏云汝等各別
言非橫計緣我之見イイ方成有法。義燈此
非作我解之我見。若約我アリト云見不ト云ハハ緣卽
相符之失等*云云 況染我見不緣實我者。
外道自許之。難不緣實我者。豈非相符耶。
但至演祕者。先見問文。各許淨見。不緣
我故。又互不許染緣我故者。淨見不作我
解。染見不緣眞我。若擧之者。可有相
符云也。答之。故疏說云。但緣我見。皆不緣
我。此簡淨見及互不許。悉皆盡矣者。今所
難者。破知有我見。不分別染淨見。若分
別者。必有相符。染見不緣實我。故難セハ
者。有ヘシ相符過。淨見不作我解。故破セハ之者。
亦有相符。此卽外道各有ヲ以所挾。互有遁
方。故今設雖不作我解。只知有實我之
見。不緣實我爲言 演祕上文。引有人二釋
之中。今論文染我見ナリト者。旣非撲揚自義。不
可依用之
  難云。本疏云不須別說染淨之慧。但汝
所說緣我之見。今皆破之。無相符過。何
忽限淨見耶。若淨見。直可云淨見。豈矯
云又諸我見耶。次如演祕者。又唯可限
染見。引有人二釋之中。同本疏初釋。
破染見*云云詳曰下。皆言染見彼
許緣我*云云 知。破染見云事。若爾
淨見不緣我。故皆簡之畢。於染我見。互
不許見ヲハ簡之。自所許染見ヲ以今破之見タリ
依之燈文。上云此非作我解之我見。雖
染見下今云不緣者。約緣我
見。是其染慧 約此爲見。難令不緣。故
無相符云云 以下文思上文。此非作我
解之我見者。非互不許染見云也。是其
染慧者。破自許染見此卽同演祕意。故
演祕文。此簡淨見及互不許。悉皆盡矣
云云 淨見全簡之。染見簡互不許。不簡
自許。今破之見タリ
答。消本疏意。如上成申。若分染淨者。必
有相符過。故詞ニハト云分別意當淨見
也。以可破知實我之見也。本疏前後。
其旨顯然。披之可知。但至祕者。雖有
同疏之邊。亦可有異之邊。燈至是其
染慧*之文者。外道知眞我故。雖名淨
見。入佛法論之者。卽染汚慧。不作我
解故。雖非見。以慧名見。今卽破之

  未得肝底之間。且抄一義了。追可
審定之耳
  燈云。承本釋云。又諸我見不緣實我
者。此非作我解之我見。若約我アリト云見。
イハハ緣。卽相符之失。今云不ヘシ緣者。約緣
我之見。是其染慧。約此爲見。難令不
緣。故無相符云云
祕云。論若非我見所緣境者。有義二釋。一
云同疏。外道我體。非我見緣。故下論云。
無我見。能證涅槃。次云若是我見境者。
是設&MT06279;遮也。若爾下云又諸我見。不緣我
等。是不相扶。答。應說我云。我見有二。
一執著我見。二雖緣我。與不執著。初染
後淨。言無我見得涅槃者。據無染見。下
立量破破染我見。故無相扶。二云諸宗
計我。皆我見緣。故後二量。無相扶失。而
言非我見緣者。是設遮也。詳曰若言我
見有二種者。卽彼我體。亦我見緣云。何
得言非我見境。故知。彼宗淨我見者。不
作我解。不名我見云云
  俱生分別
  其實亦有
問。論中釋第六相應倶生我執。緣識所變五
取蘊相*云云 爾者此文說我執本質歟。
明影像歟
答。可有二意也 兩方。若說本質者。旣
云識所變。定可相分。若明本質者。豈不
言能變*耶。況五識緣五境。第八緣五根
器界。初色蘊也。第七緣第八見分。亦第五識
蘊少分也。受想行三蘊幷餘二蘊少分。非餘
識所變。何以五蘊爲本質*耶。不可云無
漏第七所變。以云取蘊也。若爾可云第六
識影像。若依之如此者。見文始終。云起
心相旣明相分。此文亦說影像者。豈
非繁重耶。況明第七我執。緣第八識者。明
本質。起自心相者。說相分也。例是可然

問。本疏中。釋緣識所變五取蘊相文其實
亦有。非無本質云云爾者淄洲大師。何釋其
實亦有文耶 答。燈云。以相分亦本質也
云云 付之。依淄洲解釋。披本疏文。第六相
應我執本質。不限一法。故論文不言之。其
實亦可有倶生我執。必有本質故ニト云也若
爾其實亦有文。亦可云有本質。況准五取
蘊等皆起影像解釋。論文旣有其相分。何釋
トモ言實ハニ有*耶。依之演祕中。其實亦有
者。有本質也*云云 如何
答。凡勘本疏文相。可有二釋見タリ初釋意云。
緣識所變五取蘊相者。明我執本質。起自心
相者。明影像也。後釋意者。第六本質。一
&MT06279;無定相。故論文不指*言之。緣識所變
者。明影像。起自心相者。明當情現相也。
依之疏主。餘處釋緣識所變蘊處界相起自
心相文。如前我執。有二解也云云 卽指此
文歟。但至燈釋者。聊可有文默。以相
分亦本質爲言 所謂以識所變相分有。可
知亦有本質云也。相分有爲本。顯本質
亦有也。不云本質有爲本。相分亦有。次
文云無有無相。計爲我者。故言起自心相
亦有者。依相分有起自心情現亦有
爲言非無本質者ニハ。故言緣五取蘊者。
依有本質。緣五取蘊相分事云也。
觀所緣影像タル五取蘊ト云ニ其本質亦有顯也。
若爾旣同祕之解釋。何爲進而難之耶
  此據異生
問。二乘人。於見道前。爲伏分別煩惱。將如
何 答。云此事學者聊簡非一准。若依一
義者。次第證超中二果。伏分別惑。超越一
來。不還。不伏之。或諸二乘類。不伏見惑
也。或諸二乘人。伏見惑也。問。一一有疑。先
分二類不明。旣同二乘類。何有此不同耶。
況見餘處解釋。本疏釋瑜伽論異生離欲
時。唯除貪等。非ト云道所斷薩迦耶見等
之文。云此據異生二乘性等說演祕ニハ
今論諸有漏道雖不能伏分別起惑之文今
據二乘及外道等*云云 旣不分其類。知。諸
二乘皆不伏之云事。次付諸二乘不ト云
見惑義。七方便位。必修理觀。修能治理觀
者。豈不伏所治見惑耶。障治相違。是性相
所定也。依之披今燈文。或云於見道前。
不伏修惑。唯伏見惑或述於七方便俱
伏見惑。文理誠分明耶。次付諸二乘伏見
惑*之義違上所出本疏。演祕文。何況二乘
伏道六行觀門。旣以理觀。不爲伏道。豈伏
分別惑*耶。是以俱舍。婆沙等中。不云伏
見惑耶。若爾一一義皆有其疑如何
答。依有異義。雖出申多意且諸二乘。於
七方便。必可成申伏分別惑義也。其旨
如疑難。七方便位。必作理觀。四善根殊爲
見道加行。加行倣學實證。豈不伏見惑
*耶。彼菩薩起二空見道。斷分別二障。故加
行位。頓伏分別二障。二乘生空見道。相例
可知。故次第超越四類雖異。伏見惑相。
其義可同。義燈中。於次第證超中二果。判
唯伏見惑。但伏見惑者。對超越兼伏見
修二惑也。於超越一來不還。不云伏見惑
者。其義同次第證超中二果故。且出彼
ナル相。顯伏修惑之旨也。但至此據異生
二乘性等說釋者。瑜伽論本明異生離染。
說六行事觀。今論上下。多以麁苦等觀。名
有漏道。宗家處處解釋。皆依此意。今論第
六。卽依瑜伽等也。漸次證得上根本定之
文。明欣上厭下*之觀門也。故撲揚今據二
乘等釋無其相
  尋云。燈中明超越一來不還畢。以彼不
解修理觀故云云 知以理觀。
爲伏道云事
答。燈文問前二類人。何故不伏迷理之
惑。答以彼不解修理觀故。迷理之惑。不
違事觀故不能伏。此卽於外道位。釋
不伏俱生迷理我見之義也。旣非迴趣
後相。何成今相違。故外道*之時。不修空
非我等理觀故。雖不伏迷理我見。以伏
伴類。入見之時。與我見俱一時頓斷迷
理之惑。雖先不伏。伏彼伴類。入見道時。
亦一時斷義燈解釋。卽此意也。於見惑
者。自本非外道六行所伏故。迴趣之後。
修理觀伏之畢。故入見之時。斷之也
  依喜根得初二果歟
問。付依二十二根。得四果之義。旦依喜
根。可得初二果耶 答。燈中引瑜伽論。依
喜根不得初二果也 付之。喜根適悅順
益*之法。尤可爲得果所依。未至地許有喜
根。何不依之耶。況依初二靜慮。證不還果
人。彼地有喜根故。定依彼喜根。預流一
來。依未至地豈不依近分喜根耶
答。見瑜伽論文。以或一或八根。得初果。
以或二或九根。得一來果*云云 或一者。未
知根。或八者。加信等五及意トノ根。或二或
九者。前八上加已知根也。此中釋不取
喜根。此中不取喜根。不堅住故云云 先德
釋此事。勵力轉故。猶有疑慮故云云 意云。
未至地正對治下界惑。起勵力之處也。猶
生疑慮。如疑更退センカト也。故見瑜伽諭餘處
文。明近分地喜根。由於彼地喜可動故云云
根本地喜根。已離下地惑畢故。所生喜受
無疑慮。是堅住也。證不還果。通根本地。故
依初二禪喜根。得彼果也。故無其

  麟角見道前伏三空以還惑歟
問。麟喩獨覺。見道以前。必爲伏三空以還
修惑。將如何 答。必可伏也 兩方。若如
講答者。麟角種類。旣非一准。何必伏下八
地惑耶。例如聲聞中種類不定。依之見淄
洲大師餘處解釋。從外道來有七十三人。
伏八地所有修惑。品別分成七十二。及具縛
一也*云云 以知。不必伏之云事。若依之爾
者。部行獨覺鈍根尙伏下八地惑。麟角獨覺
極上利根。豈不伏之*耶
答。麟喩獨覺。必伏三空以還惑。入見之時。
與見惑俱一時斷之。故見燈文。先凡位時。
六行伏彼。無處有以下惑。百劫練根。入見
道時。八地以下。伏彼類故。與見惑同時斷
云云 但至聲聞例難者。聲聞有次第超越
不同。何例麟角一座成覺類耶。但至補闕
章者。外道位。或具縛者。或伏一二品之人。
迴心之後。起麟角心。尙伏三空以還惑也。
彼部行雖必伏下八地惑。有百四十四人
云云 明知迴心之後。伏煩惱者。與
數。其義不同云事
  妄相斷故
問。宗家意。於見道位。唯斷分別我見。不斷
俱生我見云事。引何文證之*耶 答。義燈
中。引四卷楞伽第二。妄想斷故。疑法不生
之文證之也 付之。依所引證文。尋本經
誠說。上列二種身見畢。下初果聖者。以無
我觀。斷妄想身見。觀有無品。斷俱生身見
云畢。斷俱生身見故。貪*則不生。斷妄想 
身見故。疑法不生*云云爰知。今經文者。返預
流果聖者。斷俱生身見見タリ 依之撲揚大
師。引此經文。爲相違。爲之有二釋。加之
求那跋陀羅。達磨菩提。智儼等三藏。
楷尙德零潤等人師。消經文。皆以同之。
若爾淄洲證據。有何所見耶
答。於楞伽經文。古來諸德。多致諍論。依
功德賢。磨菩提。智儼等意者。初果聖者。
斷二種身見。任菩提留支。玄弉。元曉等意
者。須陀洹果。唯斷分別我見。而淄洲受遍
學。慈恩流。爲遮古來一諍。以此經文。爲龜
鏡證據。初果唯斷分別我見。不斷俱生身
見。釋給也。其故者。見經文。立ニハ名言。標俱
生妄想。顯分別俱生。明ニハ彼想。以非有非無
分別異見。云妄想身見。以執五陰和合聚
集相。名俱生我見。此豈非見惑邪分別。修惑
任運生相*耶。說ニハ斷位。俱生身見斷故。貪
卽不生。妄想斷故。疑法不生云云 疑是分別
煩惱。貪卽俱生惑品也。而初果人。尙不離
愛。以貪卽不生*之文思之。返俱生身
見。非ナンヌ初果所斷。若俱生我見。初果所斷ナラ
者。同妄想見。可云疑法不生。何云貪卽不
生耶。爰知。經文有別意趣云事。所以義燈。
引妄想斷故疑法不生*之文。准此經文。旣
云及先二身見ニヲイテ妄想斷故。疑法不生。卽
分明說。身見有二。初果唯斷妄想身見。不
斷俱生。不煩廣釋*云云 此卽依上道理。
爲斷古來邪論。引爲誠證。但至經上文者。
燈云不煩廣釋不委其旨。准人師先德意
者。明俱生身見。顯初果所具身見。言身
見斷故貪卽不生者。初果聖者。漸進證不還
果時。斷迷理我見云也。義賓。善珠等所
解。皆以如此。以何得知者。以貪卽不生
文。可知之也。此義專見タリ同本異譯說。所
謂披十卷楞伽第四卷。明妄想身見畢。
云此身見垢。見人無我。乃能遠離。說俱生
我見畢。而須陀洹。知已能離有無邪見。不
斷身見。是故有貪心*云云 有無邪見者。非
有非無分別異見也。初果聖者。斷此有無邪
見。不斷任運身見。故尙有貪心云也。准
此經文。思フニ四卷經。無諍明ナルヘシ當斷。若不
者四卷經文。定可云謬。依之新羅元
曉。難初果人。斷ト云俱生身見義。因少見少
聞。漫說之*也。後學不可依之云云 此卽
依不見新翻經。妄リニ作橫執也。次至
祕者。古來一師。判依此經文。初果聖者。皆
斷二見。故且隨彼義。許初果所斷。致二會
釋。以實論之。如義燈釋。可爲證據。故大
師無垢稱疏中。卽依此文。初果聖者。斷分
別。不斷俱生證給ヘリ誰背慈恩。淄洲解
釋。儲別劬勞耶。以一文。或爲相違。或爲
證文。其例非一。十地經說八地功德。算數
譬喩所不能及云云大師取説爲一證。淄
&MT06279;判或據別意。此卽隨要集義。且爲相
違。致會釋也。彼廣果以下。發菩提心之文。
瑜伽非卽此刹那之說。諸師各爲證文。皆
可例之
  尋云。若爾十卷楞伽。可爲證據。何强引
四卷經*耶。次四卷經。宋代功德賢所釋。
是可關謬。彼三藏。本初果聖者。斷二見
故。若爾或翻譯者。不悟大乘。演祕一釋。
可依用之。何會當斷耶。次十卷文。有
或本不同。若依斷於身見本者。豈准彼
文耶
答。古來諍論。依四卷說。故慈恩。淄洲。故
引彼經。爲證文也。任所譯經。推三藏
意。何必以功德賢。忽屬謬耶。次十卷文。
雖有或本。彼本旣不叶前後。不可依用。
況元曉師。依不斷身見本作釋。不云
有或本。子島上綱。亦存此旨知。不可
及或本不同。若有彼本者。是書寫謬也
  准小乘說
問。付獨覺心數不同。且部行獨覺。證&T069222;ヲハ自乘
菩提。依小乘義。如何釋之耶 進云。燈中
釋三十四念也 付之。依淄洲解釋。披小
乘論藏。部行心數。不云三十四念。是以菩
ヲハ說三十四心。判&MT01302;有超越功力。二乘ヲハ
欲證後道必藉前道。無自在功力*云云
旣於地地九品煩惱。必各別成起無間解脫
之義。豈三十四念耶。依之光法師。親傳三
藏。明小乘宗義一百六十心云云 慧暉。湛然
等人師。所解同之。若爾普先解釋。得證據。
於彼宗論藏。淄洲定判。誠證有何處耶
答。義燈中。雖云准小乘說。三十四心。得
成菩提。未云指薩婆多。何必以俱舍。正理
等難淄洲高覽耶。若是諸部中。有此義
歟。況婆沙論中。鱗角ヲハ如菩薩說云云 惠暉
法師。佛麟角トハ三十四云云 若爾雖部行。
同是獨覺故。准麟*喩。釋三十四*心歟。或
於部行有二類。若本性部行者。其相同麟
角。故三十四念*云也。若先聲聞者。一百
六十心也。於地地九品惑。起多無間解脫
故也。燈出先類故。燈三十四心。但據從
凡卽作者說*云云 光師依後類故。光
依何地。得不還已。必於七地。一一品中。皆
起無間及解脫道*云云 先已得果スト云事。分
明歟後義愚
案也
  後義違燈文。明一來果迴心。取獨覺
果。三十四心云云 旣已得果迴心也。知。可
先聲聞類。云事。若爾此義尙不可然如

  一來果迴趣
問。一來果聖者。迴趣獨覺乘*之時。以斷
欲界前六品修惑。無間解脫。爲攝得獨覺
果*之心數。將如何 兩方。若爲心數者。
述獨覺心數。有大小異說。小乘云三十四
念。見道十六心及非想九無間。九解脫道
也。大乘有二說。或云五十四心。二種十六
心。非想九無間。九解脫及非安立二心想見
道幷眞見道無間。解脫二心也。或云五十二
心。除非安立二心相見道。雖有此等異說。
未取斷欲界前六品無間解脫耶。若依之
爾者。旣取見道十六心。例亦可取前六品
無間解脫。若未迴心先故不取之者。不
可取見道十六心如何耶
答。論諸乘得果心數。依趣向彼乘已後心
數。何取迴心以前心數耶。其旨如一邊疑 
難。但至見道例難者。誰云取見道十六
心。故燈文此第二果。但於此後。起九無
間。九解脫道。斷所餘惑*云云 爰知。不取
迴心心數云事。況義燈中。釋小乘三十四
念義。三十四心。但據從凡卽作者說*云云
准彼思之。大乘五十四心等者。據テ云從凡
作獨覺之者。非先聲聞類歟。何況所取能
取十六心ヲハ愚法之類。不修之。若必定五十
四心等者。豈叶道理*耶。故知。義燈所擧
者。且標至極總數其中隨宜。不遮有減

  定障伏斷
問。二乘聖者。爲斷所知障所攝定障種子。
將如何 答。不斷定障種子也 兩方。若
者。所知障微細。必以法空智斷之。二乘
不得法空智品。何斷所知障所攝定障耶。
依之論中云二乘但能斷煩惱障。本疏述
不能斷種。不同菩薩。加之今燈中。二乘伏
而不斷云云 若依之不斷者。俱解脫羅漢。
除定惠障。若爾旣云定障。設雖所知障。
何不斷之。是以對法抄中。上ニハ述二義
判一云必斷第二答爲正。下難他師義。不
遮定障。種亦能斷*云云 加之處本疏
中。後中定障。二乘亦斷。少故不說云云 斷障
義林。亦能永斷所知障少分云云 兩方
疑如何
答。如先重答申。不可斷定障種子。二乘
不得法空智品。設雖定障。何斷之耶。文理
如片方疑難被出。故見燈文。別起定障。是
下劣受。二乘伏而不斷。所知障攝故云云
但於俱解脫難者。雖不斷之。旣伏生果功
能故伏除定障。得俱解脫稱也。至對法
抄者。對法論二受斷故得二無爲之文。約
菩薩說。非約二乘。是以見燈文。彼約永
斷唯在大乘。非二乘者。以不斷故*云云
爰知。對法抄二釋。於菩薩論之。卽載第十
卷論二師說。其中第二說。是正義也。故述
彼師說疏中。對法第二等文爲正云云 若爾
一云如斷第二答爲正之釋*者。非明二乘。
何成相違*耶。次至種亦能斷文者。正見
彼抄。述彼云此定障等。卽出俊法師義。是
ト云斷義也。次此理不然等者。述斷一釋也。
旣有二釋。若依燈釋*者。初釋可爲正義
也或以伏生果功能。且云斷歟。次至第九
卷疏釋者。以伏道名斷也。見ルニ論文。二乘
但能斷煩惱障。菩薩俱斷云云 欲廣ムト此斷
義。次文判永斷二種。唯聖道伏二現行。
通有漏道。知。疏文者。明伏道云事。次至斷
障章釋者。撲揚大師。釋此文。而能伏彼。畢
竟得非據擇滅者。名爲永斷。非斷彼種
云云 仍任此等解釋。不斷定障種子。無
過可答申也
  尋云。對法抄下文。尙不明。上出俊法師
義。種子不斷。諸論二乘得不動*等無爲
者。約伏斷*云云 下此理不然。豈定障種
子。二乘不斷也乃至 然諸二乘不斷所
知障者。但障智者。彼不能斷。不遮定障
種亦能斷*云云相明破他師義。顯自
正義也。此理不然之言。無諍可能破文

答。准道理任燈文。俊法師義。是可正
釋此理不然者。且欲設別義之詞也。
何云能破文耶
問。二乘聖者。可伏所知障所攝定障耶
答。燈云。二乘伏而不斷云云 付之。二乘智。
以不過生空分齊。爲所知障。設雖伏道。可
不能。若爾設有漏事觀。設無漏智品。不可
伏所知障所攝定障。況若成伏道之力
可有者。起無漏解之時。豈不斷*耶。伏而
不斷之解釋。伏無其理。依之唐土人師。
望所知障之時。生空無漏。不及法空有漏
云云
  久安六年院三十講藏俊用之
  第三重難云。能治道無漏中何耶。若有
漏事觀者。六行觀門。何伏所知障耶。若
無漏者。撲揚大師釋。云但以事觀能伏
於彼耶
答。先定障者。領受下劣定。不進修上
定。異熟生下劣受也。故以欣上厭下觀門。
伏除之也。依之法華攝釋中。非生理觀。
但以事觀。能伏於彼*云云 但雖成伏
道。不成斷道者。伏道麁相*也。領受下
定。不進上定。與欣上厭下觀門。相
故。成伏道也。若起眞解之時。定障所知
ナレハ法執遠所引生。故。麁生空觀智非
細法執能治也
  互用位五識緣過去歟
問。諸根互用位五識。可緣過去境耶 答。
燈有二釋。一云緣過去。二云唯緣現在。問。
共不明先付初釋。設雖諸根互用位。旣有
漏五識。何緣過去耶。付次釋。見餘卷
疏文。因中五識。諸根互用。唯除相應。自體亦
是所緣緣故*云云此釋明可緣過去境見タリ
如何
答。見義燈文若在散位。諸根旣許皆得
互用故。應五識亦緣過去。或雖互用。但緣
現在云云 雖作二釋。未斷正否。各可成申
二意也。先緣ト云釋意。互用位五識。寬緣六
境。如云六根淸淨卽諸根互用也。法境中。
有不相應。不相應中。旣有時。卽非三世時
耶。況二量章。以互用位。證根現量。得
是法境。亦有意識所變五根云云 以此可
准。次釋意者。雖緣法境。尙緣現在也。第
七卷疏*釋者。且對現在。緣所有境。除相
應自體云事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目次

  數論
  變易非本
旣有三二方
  勝論
  勝論師立五根五識歟
德句中香通常無常歟
今解亦唯現境
六句皆實
破同異和合量
有性離實量
如實性等
破和合句義實有量
  大自在天
  聲皆是常
  破餘乘
  滑澁等相
香味假實
自具大造
識上色功能
異熟等流總別
心心所法有處寬
心心所有變異等流歟
眼等五根有變異等流歟
扶根塵有變異自性等流歟
勝定果色有處寬遍長養
西明定果色
和合於五識
然依他故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

  ◎
  總略有三
一變易二十
三諦
二自性亦云勝性。
亦云冥性
三我知神我
  次中爲四
一本而非變易自性
二變易而非本一說十六諦
(十一根及五
大)一說
十一根
三亦本亦變易一說七諦。(大我慢。五唯
量)一說十二。加五大也
四非本非變易
  廣爲二十五此有
一自性諸法生因也。三德合故。能生諸諦。三德者梵
云薩埵。此云有情。亦云勇健。今取勇
義。梵云刺周。此云徴。亦云塵分土。今取塵義。
梵云答摩。此云闇。卽如次勇塵闇也。若傍義
翻。舊云染麁黑。今云黃赤黑。今云黃赤黑舊云
喜憂闇。今云貪瞋癡。舊云樂苦癡。今云樂苦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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