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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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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目次

  
  心變似
更加後四
眼身根四大種造之歟
我所執我量
數論思
實是法
又旣不可說
又諸我見
俱生分別
其實亦
此據異生
依喜根得初二果歟
麟角見道前伏三空以還惑歟
妄想斷故
准小乘說二方
一來果迴
定障伏斷
互用位五識緣過去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

  破我
  心變似我
問。付似我似法。且心變似我相。法同分
云云爾者爲心中現。將當情現相歟
答。可心中現相ト云也 進云。祕當情現相
云云之法同分。是法數也。當情現相。其
體都無也。何以無法法數耶。旣遍計所
執當情現之相。以非心所變。說之爲外境
何云心變似我耶。況當情現。是實我也。豈
似我
答。實如疑難。以心中現相分。可法同
也。但演祕且據離蘊所計之我。當情顯現
遍常之相。名法同分。不トノ所變相分之體
法同分釋者。以當情現相。非法同
也。心中現相上。帶我法相。我法相者卽
妄情*之念也。故名爲似我。故依他上所有。
遍常等妄情之共相之義。是法同分也。依
他*之體。雖同分故。隨能變。四蘊攝
遍常等實我之相。同分所攝。同分者。是
相似義也。似我*之相似相故。云同分也。述
所變相分之體在法同分。卽顯彼體
上。似遍常等義。是同分也。若爾者忽
演祕文
  更加後四
問。付似能立三支。分別過相之義。且陳
那菩薩意。可能別不成等四不成
兩方。若立者。案過相增減。足目仙人。始立
二十七過。似宗嫌不極成。似因除二不成
而域龍菩薩。示軌轍。似因除二不成。似宗
足目何陳那菩薩意。云宗四不
耶依之因明疏中。陳那菩薩。似宗
後四不成。可二釋云云 若依之如
者。披理門論說。又若於中。由不共故。無
比量云云 不共詞。顯所別不成過。立敵
不共故。顯不成義也。無有比量者。能別
不成也。無喩體&MT06279;比量宗義故也。合
此二種卽俱不極成也。重見因義
又於此中。不立火觸有性。共知有故
云云 共知有故之言。顯相符義也。依之了
義燈中。二云古師宗過有五。今陳那菩薩。
更加後四云云 爾者兩方不明如何
答。披理門論文。尋域龍本意。示宗過之處。
唯出相違過。更無能別。所別等四種不
。故不陳那立之。但理門論說
者。又若於中文。說世間相違。共知有故者。
相符義。何以之爲疑。若夫陳那論
其意者。天主爭加之耶。天主習陳那。瓶水
異器耶。次至燈釋者。推功歸本。天主解
陳那歟。如云今者陳那卽以彼因
陳那菩薩。爲因明之准的立破之權衡
也。故先德解此。推功云爾也*云云 凡如
例。二明之中。其證非一歟



  明燈鈔一本釋可之。難定賓義。成
四不成
  眼身根四大種造之歟
問。付同處不相離色。且眼根及身根。四大
種俱造之歟 兩方。若四大俱造者。
論中。據不相離。明眼等根。出眼及身・地
大・色・香・味・觸七種物。以知。唯地大種所造
云事。況演祕中。所造有六種。能造唯一種云
事。以二義之給ヘリ。依文存釋。不四大
倶造義也。加之三藏大師。一大種造*云云
之。若亦唯地大種所造者。諸有根身。
皆具壽煗識メリ。已有煗。何火大耶。
之瑜伽顯揚等中。四大種所造云云 淄洲
大師。餘處中釋云。據實有火等*云云況色
法皆四大種所造者。常途*之道理也。眼
等由唯地大
答。諸色法。必四大*種所造。故於眼根等
地大種。堅濕煗動*之義。一切色法。同
以具之。豈限地大種*耶。壽煗識三不相離
故者。是所定也。依對法論中。眼根者。謂
四大種所造*云云瑜伽第一
 但至本論文者。
餘處義燈彼文實有火等而五十
。但說七物者。據相顯說。以地堅性。眼
等所依。是故偏說*云云 是以見本論文
相攝。唯有一物謂眼識所依淸淨色。共
不相離攝則有七物。謂卽此眼及與
地色香味觸。若皆據界攝則有十物。卽此
七物界及水火風界。如眼耳鼻舌。當知亦
云云 相者。體相也。界者。因義。或性義
也。不相離者。體用不相離也。而彼論第三
卷。明不相離。石末尼等。唯地大造。池
沼江河等。唯水大造。火焔燈等。唯火大造。
四方風等。唯風大造等*云云此卽付相顯。唯
地大等也。以之。石末尼等中。
豈無煗等性耶。若爾義燈據相顯說釋。尤
論文歟。次至三藏解者。今演祕中。於
一處色。唯云一大種造。或云各別造。二釋
之。圓測所引三藏解者。卽同初釋。設雖
四大共造尙可此二釋。旣異疑難意。何
劬勞
  或義云。可四大種俱造。凡初生*之
時。雖四大俱造。念念相續*之位。唯有
恒不相離。餘三大不必有之。何者眼
等皆堅性。而有地大。必可有餘三。雖
何失。依之人師瑜伽論云。五根有
二三大種所造色*云云豈非相續位
愚案也。須
  我所執我量
問。數論師。對佛弟子。立量云。我所執我。體
定非ヘシ一。許相遍故。如汝大乘同處不
相離色云云燈師此量有法差
別相違過耶 進云。我有法下。勘假我實我
差別。付今此過也 付之差別相違量。共
許言陳下。勘相違意許。而言陳所執我
其體顯神我。何勘假我實我意許。付差別
相違過是以入正理論中。出所別不成作
。如數論師對佛弟子。說我是思云云
此量旣同如何
答。凡案數論所立比量。言陳自比。同喩
他許法。旣違凡因明法。若自比量。宗
因喩中。皆須自。他共亦爾。立依自他共
敵對亦須然*之理。豈立破軌轍ナラン耶。定知。
今比量。可說作法但我所執言陳下。
假我實我差別。尤可深意。見義燈前
。上付有法自相。後勘有法差別。是則能
詮共許。互我實我。所詮不共。但限實 
。所以所詮ヲ以レハ能詮。有法自相。設於
詮共許邊。付有法差別過也。是只顯比量
單重。左右勘過相也。彼數論立時。
我能別勘受果我。不受果我意許。付法差
。准思之我爲有法量。又可之。而且
所別不成本作法。故ラニ意許邊
。爲所別不成作法歟。如此事。立破常習
也。誰强爲
  我ナルヘシト云有法同付二過。可

  數論思我
問。數論所計思我。卽蘊離蘊中何耶。答。疏
云。離蘊*云云之。卽蘊離蘊計。非外道
定。佛法者隨彼宗計配屬也。而雨
衆執思爲我。豈非行蘊所攝耶。若爾可
卽蘊我。何屬離蘊*耶。依之三卷大疏
中。明先陳後說對自性差別不定義。若
五蘊無我之時。以蘊爲自性。以我無我
差別。若立我是思時。以我爲自性
蘊爲差別云云 疏二本
此釋無諍。數論思
我。卽蘊所攝ナリト見タリ之見今疏上文。僧
佉執能緣云云 離蘊所攝云事。自致
相違如何
答。誠定卽蘊離蘊計我。佛法者見彼所計
應攝屬之。而數論師思。離心心所。有
別自其性常住云云 旣指五蘊。直不
我。卽蘊計我。自雖蘊。執五蘊依身
我故。卽蘊攝也。數論外道。若只言
卽蘊。而自離心心所。計別體性
故。屬離蘊。依廣百論中。述數論所
。云思卽是我。其性常住。出論主能破。如
是思我。離心心所。別有體相。難了知
云云 演祕依此文。卽蘊計者。雖蘊。
然指五蘊。以爲其我。而數論師。自言。思我
心心所。別有自體乃至 故知。思我非
心所。是離蘊攝*云云 但至疏上。祕師會
之。言離蘊等。據彼宗說。言見立。佛
法談彼。故前後疏。不相違也*云云此釋
者。思體卽能緣故。不彼計。云能緣
也。定卽離計。雖佛法談彼宗計。隨宜論
之故。前後文不相違大疏先陳後說對。
亦可
  實是法執
問。犢子部所立。非卽非離計。我法二執中何
*耶 答。任義燈解釋。可二意也。問。付
實是法執釋明。正見論文。列種計
。三者與蘊非卽非離*云云 大師之。犢
子部計也*云云 況明能斷道勝生空觀。方
能除滅等 *云云 法執非生空智所治。定
我執。加之見本疏文。如外僧佉執思爲我。
犢子部等。我名能見。故依二分。皆執我法
云云 解釋明我執ナリト見タリ如何
答。義燈雖二釋。我執之釋。旣置或言。是
一往義故付實是法執釋。可申疑難也。
二十部小乘主。皆是無學聖者。久盡我執
彼所執計。何實我執耶。*是以見本論誠說
廣出四種計我。普攝一切我執。偏限卽離
我執。不非卽非離也。若爾我執自性。不
卽離云事。瑜伽論本意歟。但至疑難者。
了義燈中。會此事。彼據我執自性。不
。今據情解。妄謂我。故叙破之。實是法
云云 意者尋我執自性。不卽蘊離蘊二
。斷此我執人。卽離共僻見。我卽*非
離。是*則依法執。有此謬故已斷我執
人。作此計也。尋源者是法執也。*是以披
三藏解釋。提婆設摩羅漢。身論。說
我人。瞿婆羅漢。作聖教要實論。說
。因此法執。遂諍論云云今了義燈
實似所據但至能斷道者。燈師會
。彼文總說。非別別屬。文總意別。斯文大
云云 故勝生空觀。方能除滅者。是言總意
別也
  又旣不可說
問。論中破犢子部計。又旣不有爲無
云云爾者。有爲無爲者。我上爲無爲歟。
將我外爲無爲歟 進云 祕云。我外無爲
義也*云云
問。論中又旣不有爲無爲云云 祕師
何釋不可說義*耶 答。有爲ヲハ
。無爲ヲハ有爲。不可說義有リト釋也
 付之。尋犢子部宗能破意。非卽非
離我。在不可說藏中。不常無常。我非
我等云云 正義難之。於不可說藏我聚
有爲無爲同喩
我非我難也。何不我上爲無爲義。傍成
別義門耶。依之本疏義燈中。取我上義
ヘリ如何
答。凡案犢子部宗義。立三世。無爲。不可說
五法藏。而非卽非離計我。在第五不可說藏
有爲無爲。不常無常。我無
。而其體是我。在不可說藏我聚云也。故
爲無爲義。例難我非我義也。卽又旣不
可說有爲無爲者。擧因喩。亦應不可說是我
非我者。擧宗法也。本疏。義燈解釋。存旨在
之歟。但於演祕釋者。前後二意ナリト見タリ
謂但取我上具如義燈者。依義燈意初釋。設
取我外爲無爲義爲喩亦得者。第二釋疏外
別義也。上置設字。必非實義歟。偏取
上爲無爲不可說義者。暫似我體。故取
我外爲無爲歟。是則一相釋也。強不
劬勞
問。論中又旣不可說。有爲無爲亦應不可
。是我非我云云爾者破誰人耶 進云。破
犢子部也 付之。彼宗旣以我不可說藏
云。何對彼如此破耶
  破文
  又旣不有爲無爲。亦
是我非我
疏初量作法意也同喩擧
龜毛
又旣不可說ナルヲ以有爲無爲ノコトク
說是我非トセ疏第二作法也
訓雖祕釋。疏取我上爲無爲義。祕
爾也
  又諸我見
問。論中破外道我執。又諸我見。不實我
云云 爾者破染我見歟。將破我見
 兩方。若破染我見者。外道計執不同。染
淨執見各別。而上下文廣破染汚我見。此文
淨見者。何處破之耶。是以大師云
正慧眞見。淄洲非我解之我見
 知。非染見云事。若依之爾者。淨見不
我。若難彼者。不實我。依之撲
揚大師。破染我見。故無相符過
答。料簡今論文。學者致異端。解釋往往。未
奧旨。且依一義。成申其意者。外道所立
宗義。皆雖法至理。各自所存爲正理
是淨見也。他所計邪義。是染見也。且計
離蘊我人。有眞實我。其體常住。而遍
。非色非心。凡迷聖悟。如大乘眞如。故知
計。離蘊眞我。心心所法。名我解
。不染我行解故。淨見。不我故。
亦云無我卽蘊我故也。計卽蘊
乃至 無慚遍出等外道。皆可之。故見
論疏前後。問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爲是我見
所緣。致二徴難之中。若非我見所緣
者。汝等云何知實有我者。是破本計眞
スル我解我見所緣也。若是我見所
緣境者。應ト云我見顚倒攝者。設破
下。又諸我見不緣實我者。詞ニハ
染淨見。意破淨見。是以本疏云汝等各別
橫計我之見イイ方成有法。義燈此
我解之我見。若約アリト云ト云ハハ緣卽
相符之失等*云云 況染我見不實我者。
外道自許之。難不緣實我者。豈非相符耶。
但至演祕者。先見。各許淨見。不
我故。又互不許染緣我故者。淨見不
。染見不眞我。若之者。可
云也。答之。故疏說云。但緣我見。皆不
我。此簡淨見及互不許。悉皆盡矣者。今所
難者。破我見。不別染淨見。若分
別者。必有相符。染見不實我。故難セハ
者。有ヘシ相符過。淨見不我解。故破セハ之者。
亦有相符。此卽外道各有ヲ以挾。互有
。故今設雖我解。只知實我
見。不實我爲言 演祕上文。引有人二釋
之中。今論文染我見ナリト者。旣非撲揚自義。不
用之
  難云。本疏云不別說染淨之慧。但汝
所說緣我之見。今皆破之。無相符過。何
忽限淨見耶。若淨見。直可淨見。豈矯
又諸我見耶。次如演祕者。又唯可
染見。引人二釋之中。同本疏初釋。
染見云云詳曰下。皆言染見
我*云云 知。破染見云事。若爾
淨見不我。故皆簡畢。於染我見。互
許見ヲハ之。自所許染見ヲ以今破見タリ
之燈文。上云此非作我解之我見。雖
染見下今云緣者。約
。是其染慧 約此爲見。難令緣。故
相符云云下文上文。此非作我
解之我見者。非互不許染見云也。是其
染慧者。破自許染此卽同演祕意。故
演祕文。此簡淨見及互不許。悉皆盡矣
云云 淨見全簡之。染見簡互不許。不
自許。今破見タリ
答。消本疏意。如上成申。若分染淨者。必
相符過。故詞ニハト云分別意當淨見
也。以實我之見也。本疏前後。
其旨顯然。披之可知。但至祕者。雖
疏之邊。亦可異之邊燈至是其
染慧*之文者。外道知眞我故。雖
。入佛法之者。卽染汚慧。不
故。雖見。以慧名見。今卽破

  未肝底之間。且抄一義了。追可
定之
  燈云。承本釋云。又諸我見不緣實我
者。此非我解之我見。若約アリト云
イハハ緣。卽相符之失。今云不ヘシ緣者。約
我之見。是其染慧。約此爲見。難令
緣。故無相符云云
祕云。論若非我見所緣境者。有義二釋。一
云同疏。外道我體。非我見緣。故下論云。
若無我見。能證涅槃。次云若是我見境者。
是設&MT06279;遮也。若爾下云又諸我見。不
。是不相扶。答。應我云。我見有二。
一執著我見。二雖我。與不執著。初染
後淨。言無我見得涅槃者。據無染見。下
量破破染我見。故無。二云諸宗
計我。皆我見緣。故後二量。無相扶失。而
我見緣者。是設遮也。詳曰若言
見有二種者。卽彼我體。亦我見緣云。何
我見境。故知。彼宗淨我見者。不
我解。不我見云云
  俱生分別
  其實亦有
問。論中釋第六相應倶生我執。緣識所變五
取蘊相*云云 爾者此文說我執本質歟。
影像
答。可二意也 兩方。若說本質者。旣
識所變。定可相分。若明本質者。豈不
能變*耶。況五識緣五境。第八緣五根
器界。初色蘊也。第七緣第八見分。亦第五識
蘊少分也。受想行三蘊幷餘二蘊少分。非
識所變。何以五蘊本質*耶。不
漏第七所變。以取蘊也。若爾可第六
識影像。若依之如此者。見文始終。云
心相旣明相分。此文亦說影像者。豈
繁重耶。況明第七我執。緣第八識者。明
本質。起自心相者。說相分也。例是可

問。本疏中。釋緣識所變五取蘊相其實
亦有。非本質云云爾者淄洲大師。何釋
實亦有文耶 答。燈云。以相分本質
云云之。依淄洲解釋。披本疏文。第六相
應我執本質。不一法。故論文不之。其
實亦可有倶生我執。必有本質ニト云也若
爾其實亦有文。亦可本質。況准五取
蘊等皆起影像解釋。論文旣有其相分。何釋
トモ言實ハニ*耶。依之演祕中。其實亦有
者。有本質也*云云 如何
答。凡勘本疏文相。可二釋見タリ初釋意云。
緣識所變五取蘊相者。明我執本質。起自心
相者。明影像也。後釋意者。第六本質。一
&MT06279;定相。故論文不指*言之。緣識所變
者。明影像。起自心相者。明當情現相也。
之疏主。餘處釋緣識所變蘊處界相起自
心相文。如前我執。有二解云云 卽指
歟。但至燈釋者。聊可。以
本質爲言 所謂以識所變相分。可
亦有本質云也。相分有本。顯本質
亦有也。不本質有本。相分亦有。次
文云無相。計爲我者。故言起自心相
亦有者。依相分有起自心情現亦有
爲言本質ニハ。故言五取蘊者。
本質。緣五取蘊相分云也。
觀所緣影像タル五取蘊ト云ニ其本質亦有顯也。
若爾旣同之解釋。何爲進而難之耶
  此據異生
問。二乘人。於見道前。爲分別煩惱。將如
何 答。云此事學者聊簡非一准。若依
者。次第證超中二果。伏分別惑。超越一
來。不還。不之。或諸二乘類。不見惑
也。或諸二乘人。伏見惑也。問。一一有疑。先
二類明。旣同二乘類。何有此不同耶。
況見餘處解釋本疏釋瑜伽論異生離欲
時。唯除貪等。非ト云道所斷薩迦耶見等
之文。云此據異生二乘性等演祕ニハ
今論諸有漏道雖不能伏分別起惑之文
二乘及外道等云云 旣不其類。知。諸
二乘皆不之云事。次付諸二乘不ト云
見惑。七方便位。必修理觀。修能治理觀
者。豈不所治見惑耶。障治相違。是性相
定也。依之披今燈文。或云見道前
修惑。唯伏見惑或述七方便
見惑。文理誠分明耶。次付諸二乘伏
*之義違上所出本疏。演祕文。何況二乘
伏道六行觀門。旣以理觀。不爲伏道。豈伏
分別惑*耶。是以俱舍。婆沙等中。不
見惑耶。若爾一一義皆有如何
答。依異義。雖申多且諸二乘。於
七方便。必可申伏分別也。其旨
疑難。七方便位。必作理觀。四善根殊爲
見道加行。加行倣學實證。豈不見惑
*耶。彼菩薩起二空見道。斷分別二障。故加
行位。頓伏分別二障。二乘生空見道。相例
知。故次第超越四類雖異。伏見惑相。
其義可同。義燈中。於次第證超中二果。判
唯伏見惑。但伏見惑者。超越兼伏
修二惑也。於超越一來不還。不見惑
者。其義同次第證超中二果故。且出
ナル。顯修惑之旨也。但至此據異生
二乘性等說釋者。瑜伽論本明異生離染
六行事觀。今論上下。多以麁苦等觀。名
有漏道。宗家處處解釋。皆依此意。今論第
六。卽依瑜伽等也。漸次證得上根本定之
文。明欣上厭下*之觀門也。故撲揚今據二
乘等釋無其相
  尋云。燈中明超越一來不還畢。以彼不
理觀云云 知以理觀
伏道云事
答。燈文問前二類人。何故不迷理之
。答以彼不理觀故。迷理之惑。不
事觀故不伏。此卽於外道位。釋
俱生迷理我見之義也。旣非迴趣
後相。何成今相違。故外道*之時。不
非我等理觀故。雖迷理我見。以
伴類。入見之時。與我見俱一時頓斷迷
理之惑。雖先不伏。伏彼伴類。入見道時。
亦一時斷義燈解釋。卽此意也。於見惑
者。自本非外道六行所伏故。迴趣之後。
理觀之畢。故入見之時。斷之也
  依喜根得初二果歟
問。付二十二根。得四果之義。旦依
。可初二果耶 答。燈中引瑜伽論。依
喜根初二果也 付之。喜根適悅順
益*之法。尤可得果所依。未至地許
。何不之耶。況依初二靜慮。證不還果
人。彼地有喜根故。定彼喜根。預流一
來。依未至地豈不近分喜根
答。見瑜伽論文。以或一或八根。得初果
或二或九根。得一來果云云 或一者。未
知根。或八者。加信等五及意トノ。或二或
九者。前八上加已知根也。此中釋
喜根。此中不喜根。不堅住云云 先德
此事。勵力轉故。猶有疑慮云云 意云。
未至地正對治下界惑。起勵力之處也。猶
疑慮。如更退センカト也。故見瑜伽諭餘處
。明近分地喜根。由於彼地喜可動故云云
根本地喜根。已離下地惑畢故。所生喜受
疑慮。是堅住也。證不還果。通根本地。故
初二禪喜根。得彼果也。故無

  麟角見道前伏三空以還惑歟
問。麟喩獨覺。見道以前。必爲三空以還
修惑。將如何 答。必可也 兩方。若如
講答者。麟角種類。旣非一准。何必伏下八
地惑耶。例如聲聞中種類不定。依之見
洲大師餘處解釋。從外道來有七十三人
八地所有修惑。品別分成七十二。及具縛
一也*云云 以知。不必伏之云事。若依之爾
者。部行獨覺鈍根尙伏下八地惑。麟角獨覺
極上利根。豈不之*耶
答。麟喩獨覺。必伏三空以還惑。入見之時。
見惑俱一時斷之。故見燈文。先凡位時。
六行伏彼。無處有以下惑。百劫練根。入
時。八地以下。伏彼類故。與見惑同時斷
云云 但至聲聞例難者。聲聞有次第超越
不同。何例麟角一座成覺類耶。但至補闕
者。外道位。或具縛者。或伏一二品之人。
迴心之後。起麟角心。尙伏三空以還惑也。
彼部行雖必伏下八地惑。有百四十四人
云云 明知迴心之後。伏煩惱者。與
其義不同云事
  妄相斷故
問。宗家意。於見道位。唯斷分別我見。不
俱生我見云事。引何文之*耶 答。義燈
中。引四卷楞伽第二。妄想斷故。疑法不
之文之也 付之。依所引證文。尋本經
誠說。上列二種身見畢。下初果聖者。以
我觀。斷妄想身見。觀有無品。斷俱生身見
云畢。斷俱生身見故。貪*則不生。斷妄想 
身見故。疑法不生*云云爰知。今經文者。返預
流果聖者。斷俱生身見見タリ 依之撲揚大
師。引此經文。爲相違。爲之有二釋。加
求那跋陀羅。達磨菩提。智儼等三藏。
楷尙德零潤等人師。經文。皆以之。
若爾淄洲證據。有何所見
答。於楞伽經文。古來諸德。多致諍論。依
功德賢。磨菩提。智儼等意者。初果聖者。
二種身見。任菩提留支。玄弉。元曉等意
者。須陀洹果。唯斷分別我見。而淄洲
學。慈恩流。爲古來一諍。以此經文。爲
鏡證據。初果唯斷分別我見。不俱生身
。釋給也。其故者。見經文。立ニハ名言。標
生妄想。顯分別俱生。明ニハ彼想。以非有非無
分別異見。云妄想身見。以陰和合聚
集相。名俱生我見。此豈非見惑邪分別。修惑
任運生相*耶。說ニハ斷位。俱生身見斷故。貪
卽不生。妄想斷故。疑法不云云 疑是分別
煩惱。貪卽俱生惑品也。而初果人。尙不
。以貪卽不生*之文之。返俱生身
見。非ナンヌ初果所斷。若俱生我見。初果所斷ナラ
者。同妄想見。可疑法不生。何云貪卽不
耶。爰知。經文有別意趣云事。所以義燈。
妄想斷故疑法不生*之文。准此經文。旣
及先二身見ニヲイテ妄想斷故。疑法不生。卽
分明說。身見有二。初果唯斷妄想身見。不
俱生。不煩廣釋云云 此卽依上道理
古來邪論。引爲誠證。但至經上文者。
燈云不煩廣釋其旨。准人師先德意
者。明俱生身見。顯初果所具身見。言
見斷故貪卽不生者。初果聖者。漸進證不還
時。斷迷理我見云也。義賓。善珠等所
解。皆以如此。以知者。以貪卽不生
。可之也。此義專見タリ同本異譯說。所
謂披十卷楞伽第四卷。明妄想身見畢。
此身見垢。見人無我。乃能遠離。說俱生
我見畢。而須陀洹。知已能離有無邪見。不
身見。是故有貪心云云 有無邪見者。非
有非無分別異見也。初果聖者。斷此有無邪
。不任運身見故尙有貪心云也。准
此經文。思フニ四卷經。無諍明ナルヘシ當斷。若不
者四卷經文。定可謬。依之新羅元
曉。難初果人。斷ト云俱生身見。因少見少
漫說之*也。後學不云云 此卽
新翻經。妄リニ橫執也。次至
者。古來一師。判此經文。初果聖者。皆
二見。故且隨彼義。許初果所斷。致二會
。以實論之。如義燈釋。可證據。故大
師無垢稱疏中。卽依此文。初果聖者。斷
。不俱生給ヘリ誰背慈恩。淄洲解
。儲別劬勞耶。以一文。或爲相違。或爲
證文。其例非一。十地經八地功德算數
譬喩所云云大師取。淄
&MT06279;或據別意。此卽隨要集義。且爲
會釋也。彼廣果以下。發菩提心之文。
瑜伽非卽此刹那之說。諸師各爲證文。皆

  尋云。若爾十卷楞伽。可證據。何强引
四卷經*耶。次四卷經。宋代功德賢所釋。
是可謬。彼三藏。本初果聖者。斷二見
故。若爾或翻譯者。不大乘。演祕一釋。
用之。何會當斷耶。次十卷文。有
或本不同。若依斷於身見者。豈准

答。古來諍論。依四卷。故慈恩。淄洲。故
彼經。爲證文也。任所譯經。推三藏
。何必以功德賢。忽屬謬耶。次十卷文。
或本。彼本旣不前後。不依用
況元曉師。依不斷身見釋。不
或本。子島上綱。亦存此旨知。不
或本不同。若有彼本者。是書寫謬也
  准小乘說
問。付獨覺心數不同。且部行獨覺。證&T069222;ヲハ自乘
菩提。依小乘。如何釋之耶 進云。燈中
三十四念也 付之。依淄洲解釋。披
乘論藏。部行心數。不三十四念。是以菩
ヲハ三十四心。判&MT01302;超越功力。二乘ヲハ
後道必藉前道。無自在功力云云
旣於地地九品煩惱。必各別成無間解脫
之義。豈三十四念耶。依光法師。親傳
。明小乘宗義一百六十心云云 慧暉。湛然
等人師。所解同之。若爾普先解釋。得證據
彼宗論藏。淄洲定判。誠證有何處
答。義燈中。雖小乘說。三十四心。得
菩提。未指薩婆多。何必以俱舍。正理
淄洲高覽耶。若是諸部中。有此義
歟。況婆沙論中。鱗角ヲハ菩薩云云 惠暉
法師。佛麟角トハ三十四云云 若爾雖部行
同是獨覺故。准麟*喩。釋三十四*心歟。或
部行二類。若本性部行者。其相同
故三十四念*云也。若先聲聞者。一百
六十心也。於地地九品惑。起多無間解脫
故也。燈出先類故。燈三十四心。但據
凡卽作者說*云云 光師依後類故。光
依何地。得不還已。必於七地。一一品中。皆
無間及解脫道云云 先已得果スト云事。分
明歟後義愚
案也
  後義違燈文。明一來果迴心。取獨覺
。三十四心云云 旣已得果迴心也。知。可
先聲聞。云事。若爾此義尙不然如

  一來果迴趣
問。一來果聖者。迴趣獨覺乘*之時。以
欲界前六品修惑。無間解脫。爲獨覺
*之心數。將如何 兩方。若爲心數者。
獨覺心數。有大小異說。小乘云三十四
。見道十六心及非想九無間。九解脫道
也。大乘有二說。或云五十四心。二種十六
心。非想九無間。九解脫及非安立二心想見
道幷眞見道無間。解脫二心也。或云五十二
。除非安立二心相見道。雖此等異說
欲界前六品無間解脫耶。若依
爾者。旣取見道十六心。例亦可前六品
無間解脫。若未先故不之者。不
見道十六心如何耶
答。論諸乘得果心數。依向彼乘已後心
。何取迴心以前心數耶。其旨如一邊疑 
。但至見道例難者。誰云見道十六
。故燈文此第二果。但於此後。起九無
間。九解脫道。斷所餘惑云云 爰知。不
迴心心數云事。況義燈中。釋小乘三十四
念義。三十四心。但據凡卽作者說*云云
彼思之。大乘五十四心等者。據テ云
獨覺之者。非先聲聞類歟。何況所取能
取十六心ヲハ愚法之類。不之。若必定五十
四心等者。豈叶道理*耶。故知。義燈所
者。且至極總數其中隨宜。不

  定障伏斷
問。二乘聖者。爲所知障所攝定障種子
將如何 答。不定障種子也 兩方。若
者。所知障微細。必以法空智之。二乘
法空智品。何斷所知障所攝定障耶。
之論中云二乘但能斷煩惱障。本疏述
種。不菩薩。加之今燈中。二乘伏
而不云云 若依之不斷者。俱解脫羅漢。
惠障。若爾旣定障。設雖所知障
何不之。是以對法抄中。上ニハ二義
一云必斷第二答爲正。下難他師義。不
定障。種亦能斷*云云處本疏
中。後中定障。二乘亦斷。少故不說云云 斷障
義林。亦能永斷所知障少分云云 兩方
疑如何
答。如先重答申。不定障種子。二乘
法空智品。設雖定障。何斷之耶。文理
片方疑難被出。故見燈文。別起定障。是
下劣受。二乘伏而不斷。所知障攝故云云
但於俱解脫難者。雖之。旣伏生果功
除定障。得俱解脫稱也。至對法
者。對法論二受斷故得二無爲之文。約
菩薩說。非二乘。是以見燈文。彼約
唯在大乘。非二乘者。以不斷故*云云
爰知。對法抄二釋。於菩薩之。卽載第十
卷論二師說。其中第二說。是正義也。故述
彼師說疏中。對法第二等文爲云云 若爾
一云如斷第二答爲正之釋*者。非二乘
何成相違*耶。次至種亦能斷文者。正見
彼抄。述彼云此定障等。卽俊法師義。是
ト云斷義也。次此理不然等者。述斷一釋也。
旣有二釋。若依燈釋*者。初釋可正義
也或以生果功能。且云斷歟。次至第九
卷疏釋者。以伏道斷也。見ルニ論文。二乘
但能斷煩惱障。菩薩俱斷云云ムト此斷
。次文判永斷二種。唯聖道伏二現行
有漏道。知。疏文者。明伏道云事。次至
障章釋者。撲揚大師。釋此文。而能伏彼。畢
竟得據擇滅者。名爲永斷。非彼種
云云 仍任此等解釋。不定障種子。無
答申
  尋云。對法抄下文。尙不明。上出俊法師
。種子不斷。諸論二乘得不動*等無爲
者。約伏斷云云 下此理不然。豈定障種
子。二乘不斷也乃至 然諸二乘不
知障者。但障智者。彼不斷。不定障
種亦能斷云云相明破他師義。顯
正義也。此理不然之言。無諍可能破文

答。准道理燈文。俊法師義。是可
此理不然者。且欲別義之詞也。
何云能破文
問。二乘聖者。可所知障所攝定障
答。燈云。二乘伏而不云云之。二乘智。
生空分齊。爲所知障。設雖伏道。可
能。若爾設有漏事觀。設無漏智品。不
所知障所攝定障。況若成伏道之力
有者。起無漏解之時。豈不斷*耶。伏而
不斷之解釋。其理。依之唐土人師。
所知障之時。生空無漏。不法空有漏
云云
  久安六年院三十講藏俊用
  第三重難云。能治道無漏中何耶。若有
漏事觀者。六行觀門。何伏所知障耶。若
無漏者。撲揚大師釋。云但以事觀能伏
於彼
答。先定障者。領受下劣定。不修上
。異熟生下劣受也。故以欣上厭下觀門
除之也。依之法華攝釋中。非生理觀
但以事觀。能伏於彼云云 但雖
。不斷道者。伏道麁相*也。領受下
。不上定。與欣上厭下觀門。相
故。成伏道也。若起眞解之時。定障所知
ナレハ法執遠所引生。故。麁生空觀智非
細法執能治
  互用位五識緣過去歟
問。諸根互用位五識。可過去境耶 答。
燈有二釋。一云緣過去。二云唯緣現在。問。
共不明先付初釋。設雖諸根互用位。旣有
漏五識。何緣耶。付。見餘卷
疏文。因中五識。諸根互用。唯除相應。自體亦
是所緣緣故*云云此釋明可過去境見タリ
如何
答。見義燈文若在散位。諸根旣許皆得
互用故。應五識亦緣過去。或雖互用。但緣
現在云云二釋。未正否。各可
二意也。先緣ト云釋意。互用位五識。寬緣
。如六根淸淨卽諸根互用也。法境中。
不相應。不相應中。旣有時。卽非三世時
耶。況二量章。以互用位。證根現量。得
是法境。亦有意識所變五根云云此可
准。次釋意者。雖法境。尙緣現在也。第
七卷疏*釋者。且現在。緣所有境。除
應自體云事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目次

  數論
  變易非本
旣有三二方
  勝論
  勝論師立五根五識歟
德句中香通常無常歟
今解亦唯現境
六句皆實
破同異和合量
有性離實量
如實性等
破和合句義實有量
  大自在天
  聲皆是常
  破餘乘
  滑澁等相
香味假實
自具大造
識上色功能
異熟等流總別
心心所法有處寬
心心所有變異等流歟
眼等五根有變異等流歟
扶根塵有變異自性等流歟
勝定果色有處寬遍長養
西明定果色
和合於五識
然依他故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

  ◎
  總略有
一變易二十
三諦
二自性亦云勝性
亦云冥性
三我知神我
  次中爲
一本而非變易自性
二變易而非本一說十六諦
(十一根及五
大)一說
十一根
三亦本亦變易一說七諦。(大我慢。五唯
量)一說十二。加五大
四非本非變易
  廣爲二十五此有
一自性諸法生因也。三德合故。能生。三德者梵
薩埵。此云有情。亦云勇健。今取
。梵。此云徴。亦云塵分。今取塵義
梵云答摩。此云闇。卽如次勇塵闇也。若傍義
翻。舊云染麁黑。今云黃赤黑今云黃赤黑舊云
喜憂闇。今云貪瞋癡。舊云樂苦癡。今云樂苦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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