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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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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杖自他質
問。上地眼耳識。可緣下地色聲*耶
答。燈有二釋。一云不緣。一云緣之。倶有
疑先付初釋上界天見下三災。生異
 旣生異想。定可非定通果眼識等
見之。豈非散所緣*耶。次釋亦有疑。若
上地散眼耳識。緣下界者。自地第八。不緣
他界。五識可無麁所緣緣。豈不違前五心
品。未轉依位。麁鈍劣故。心杖外質文
答。義燈雖作二釋。未斷邪正。各可成申
二釋意也。初釋散眼耳不緣下地也。緣
異地遠境者必依定通勝用也。散不緣下。
以極遠故。言上見下。據通果者。此意
也。但生異想者。天眼耳通。見下地已。後
念散心意識。可生異想也。次釋以生異想。
爲其證也。故燈云。散眼耳識亦可緣下如
見下三災生異想等云云於本質者。
判杖自他質二解不定。而准定通所緣。以
杖自八所變之色。爲本質故之釋。是正義
也。若爾今此二解中。杖自他質。是可實
義。以他所變爲本質者。卽上所言親杖
本質名得自性意也。餘處演祕。亦雖有此
釋。以他所變。爲自本質。旣違道理。不可
用之
  尋云。第八識。緣遠境。必依定通。散心
時。旣不緣遠境。何云杖自八所變*耶
答。此事難思。未見明文。但非定通時。
第八識。不緣遠境。故依定通。變遠境
已。散眼耳識。卽以此境。爲自本質。緣
遠境也。此中直緣遠境歟。將緣相似
歟事。准天眼耳所緣。可有二聊簡。
雖定通力。不緣相離境。今散眼耳。
爾 御社一切經番
論議湛秀爲之
  非天眼耳識眼耳二識緣遠境歟
問。非天眼天耳。眼耳二識。可緣他地極遠
境耶 兩方。若緣者。五識必杖本質。第八
識不緣他地遠境。五識豈緣他地遠境耶。
若依之不緣者。六根淨位人。未得天眼
*天耳。緣阿迦尼吒天色聲*云云 此豈非
非天眼*天耳眼耳識。緣異界極遠境耶
答。散眼耳識緣境云。義燈有二釋。初釋
不緣他地境也。但於六根淸淨難者。彼
談法威德力也。法華論釋&MT06279;此事。此是智
境。鼻根知故。定智遙知。依鼻根耶。故名聞
香。非鼻實能離中取境*云云 旣云定智。今
此法威德力。依定力也。是以法花經
法威德力。得六根淨功德者。加行位菩薩
也。其位旣定位。彼人法力。豈離定力*耶。若
爾第八識。緣他地遠境義意者。第六定
通。被引第八識可緣他地遠境。菩薩眼
耳識。何依彼定通之時。無杖自第八所
變。緣遠境耶。若云不緣遠境義意
者。未轉依五識。必杖本質者。是談業
果也。今付法力論之。何成相違*耶。
次釋散識緣他地也。於此中。云杖自他
質二解不定。故無本質之難。更不可來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九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目次

  三類境
  種通情本
影像非異熟
互用緣雖稱境相
無漏從質卽是無記
熏成種子
有漏第八緣無漏定通果色相分
第八相應心所杖定果本質歟
或繫雖同
八本餘末
緣十八界見分各別歟













二禪以上起眼耳身三識緣上色等相
分歟
必變上器
變本形類二方
下界第八緣魚米等相分
五識以第六所變爲質歟
生心應慮*二方
  總標殘
  據第七
似彼妄
變似我法
唯此論釋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

  ◎三類境
  種通情本
問。付三類境廢立。且爲帶質境。有種通情
本義。將如何耶 答。可有二意也。
有此義者。第七識。緣第八見分。所變相
分。是爲帶質境本。彼相分旣別種所生。何
通情本耶。若强有此義者。同時從情本種
子生歟。若爾不背未見多種生一牙故之
耶。若前後念者。與見同種時。何異獨
影境。與質同種時。可有一種生慮非慮
過*耶。依之今燈並餘處演祕中。第七相
分別。種所生云云 若依之如此者。云性境
不隨心。述獨影唯從見。皆於種子。定隨不
隨。判帶質通情本。寧不明種子通情本之
義耶。是以義燈。云種亦不定。或質同種。或
見同種。樞要判亦得說言從本質種生。亦
得說言從見分種生。義不定故。二邊
明。如何
答。帶質境種通情本者。有無二義。先代未
決。於有ト云此義云傳。亦有別義。或以各別
相分。云種通情本。或云以一箇相分。實通
情本。或以義通情本*云。學者聊簡。猶如
雲霞。今且可存申以義通情本之意之。第
七相分。旣實別種。何有實通情本之義
*耶。若實論此義者。如一邊疑難。可有多
相違也。故准性通情本。亦可論種子情
本。現行相分。旣從見質。名有覆無覆。於百
法中。或從見分。第七識攝。或從本質。第八
識攝也。故義燈中。破離見質別法同分攝
*云義。故不可說離見質判。定隨一故。非
法同分。此釋爲正。故判第七相。離見トニ
法同分收。此非正說云云 現行相分。旣隨
應攝見質故。能生種子。亦從見種。從質
種屬之。所生現行。名從見種生。從
種生也。此卽性通情本相分所熏種子故。
種子亦通情本。第七緣第八。所變相分。熏
自種子並本質種。以今此相分自種。從能熏
現行。名二性種。彼種子所生相分。是爲雜
引生體。爲帶質境本也。故餘處演祕中。釋
第七相分雜引生義。總有二釋。第一釋是正
義也。彼文云。第七現相。隨於見質。通於二
性。此相イイ熏種。種隨現相。亦名二性。後相
依此二性種生。名雜引生云云 以此義邊。
雖名種通情本。實別種故。無處處相違
也。故見燈文。或云相質種別理亦應好。或
判如因七緣八。性同不同。通情本故。界
同。種不同。別種所生相分ナリト云事。此等文明
鏡也。但至樞要。義燈文者。卽以義云通
情本。專依彼文。故樞要云。亦得說言從本
質種生。亦得說言從見分種生。義不定故
云云 二處置亦言。云義不定故。無諍以義
通情本 若爾義燈或質同種或見同種者。
意同樞要。或復別種者。顯實理云別種所
生也
  三卷私記中卷云。古明德中。有傳訓。義
云。與見同種。與質同種生也。意云。七心
離見及質。而無別體。而有體。此
相分隨能緣七。爲有覆性。隨本質八。爲
無覆性。是故說一相分。云通情本帶質。
此性通情本義。卽此性通情本之相分所
熏種。隨現行相分。亦名有覆性種子。亦
名無覆性種子。有覆義邊。與見同種。無
覆性邊。與本質同種。卽以義說二性種
子。此二性種之所生故。說現相分云質
同種生與見同種所生。是故云種通情本
也。問。若爾直可云或同或異。何故燈文。
更云或復別種耶。旣云別種。准此說意。
可云無種通情本義耶。答彼文意云。顯
離質與見別有影像種故。云或復別種
也。今以義說此一體種。名二性種。故亦
有種通情本義也云云
  影像非異熟
問。第七識緣第八見分。所變相分從本
質。可名異熟*耶 答。不名也 付之旣
從本質名無覆。何亦不云異熟*耶。況若
從本質。名無記者。四無記中。何攝之*耶。
不可云威儀工巧。非緣發威儀工巧之心
故。不可云變化無記。非通果故。若非異
熟無記者。何云無覆無記耶。依之唐土
人師。以相分從本質名異熟云云 何況依
撲揚餘處解釋者。設雖不名無覆。尤可云
異熟。判異熟義寬無記乃局故如何
答。義燈釋此事。無覆是性類影俱無覆。
異熟據酬業。影像非異熟云云此釋意者。有
覆無覆性類。其義寬故。通非第八之餘法
故。第七相分。名無覆也。眞異熟義。唯限第
八。全不通餘法。故彼相分。非異熟也。燈
次文云性類是寬。本影俱無覆。異熟性局。
唯本不通影。卽此意也。但至演祕釋者。異
熟生義寬。依異熟識之法。亦名異熟。故雖
無漏種子。判依異熟故。名異熟種也。無記
義者。唯限有漏。不通無漏。故論云雖名異
熟而非無記。述雖依苻此識而非此性
攝。燈祕所論。是別事也。不可相違。次四無
記中。可攝異熟無記也。大乘意。異熟生義
廣故。燈所嫌異熟者。眞異熟也。故云異熟
據酬業也。圓弘師釋不可用之
  一義云。性類是寬等釋。其意如前成。但
至祕釋者。眞異熟法。因善惡。果無記也。
因通二性。故因旣廣。因果合論之。通三
性。不酬善惡因。無記法其義不似之。水
火異也。無失
  互用緣雖稱境相
問。諸根互用位。五識所取他境。爲獨影境。
將如何 兩方。若獨影境者。五識所緣五塵
定性境。旣無簡自他塵。何以他塵相分。爲
獨影境*耶。依之見燈文。互用緣雖稱境
相*云云若唯從見相分者。何稱境自相耶。若
依之爾者。見大師餘處解釋。所取他境皆是
假境云云兩方如何
答。互用位所取他境。雖異義往往。且存申
影義者。未互用位。無始以來。眼識相分&MT06279;
無聲等種子。至互用位。眼識始緣聲等
時。唯從見相分&MT06279;更非別種所生。無體相分
故。無熏種子生後現義。故判所取他境
皆是假境也。但至燈文。者。見一具文。
用緣雖稱境相。旣通多法。卽隨應。未
互用但緣於自塵故。說五緣於性境云云
雖稱境相者。是自塵相也。旣通多法者。
通擧自他塵也。意云。互用位緣自塵。
雖稱境自相。廣緣他塵故。緣自塵邊是
性境也。取他境邊獨影也。隨其所應。攝
三類境故。云旣通多法卽隨應也。不同
未互用位限自塵故。唯性境ナルニハ。如此得
意。無處處相違可答申也此義法務權僧
正御房御義。香
雲房等
  此義意云。眼識處無聲等境本有種。亦
不可有新種。故互用位眼識。緣聲等時
相分。唯從見分生。或從本質生。無實
體也
  無漏從質卽是無記
問。因位平等性智。緣第八識時相分。從本
質可名無記耶 答。若依大師本釋。第二
句也。故無從本質名無記義也。若依淄
洲助釋。名帶質境。依此釋者。從質名無
記也 問。且付助釋意不明。無漏心緣有
漏法。所變相分。是具四隨心。見分同種生
法也。是以論中。無漏識上。所變現者。同
能變識。俱善無漏云云 況大師釋無漏
緣有漏名獨影境。義燈判以此相分攝法
同分*耶
答。任常途理。依本義意。是獨影境也。其旨
難。但燈助釋云。如第七緣八。無漏相
分。從見是善無漏。從質卽是無記云云 此釋
意者。且無漏相分。似本質無記故。假名無
記。爲帶質通情本意也。況依智周記意。助
釋意。有漏無漏第七。緣有漏第八。合說云
帶質通情本也。非但無漏緣有漏相分。爲 
第三句也。而燈或本云。有漏從質卽是無記
云云 此本頗順周記意歟
  今圖隋應不同云
樞要意隨應有二一顯三境中唯一二合三合等
義也。二重釋前三類境性種
等隨不隨
義也
義燈意隨應有四一隨不隨。二同不同。異熟非異
熟。四四句分別。或先德云。隨
不隨外。無同不同也。四句分
別者。卽樞要二合三 合等義也
  三類境隨應有
唯一者各別三
二合者。合有六種於三類境三種也。准燈要
意者。三種各有二類。故六

一性境獨影八緣自地散境。心王所
性境。心所所緣
二性境帶質五識緣五塵境。有
本質故。帶質也
三獨影帶質意識緣過
未五蘊
  已上樞要意也
四性境獨影五俱意識。緣兎角等。
燈四句中。第一句也
五性境帶質五俱意識緣第八
等。燈第二句也
六獨影帶質意識緣第八相應五敎也燈中正雖不
出之。准釋之氣色。可有此句也
  以上燈意也
  三合者合有二種
第八識緣定果色。心王所緣性境。心所所緣
獨影。亦有帶質義。定果色爲質故。樞要意也
五俱意識。頓緣十八界。五同緣性境。緣
心界帶質。緣不相應等獨影也。燈意也
  性種等隨應多句。此有三門
  一者同不同義樞要三句。
燈一
一性同種繫不同依身在下地人。緣
所得天眼耳根也
二繫同性種不同三性五識緣
自界五塵也
三種同繫不同俱約聚論之。一法而無。第八聚
心所所緣與見同種。心王所緣。界繫
      不同。如緣
定果色時也
四性同不同界同種不同謂第七緣第八時
相分。通情本故。云
性同不同。同界同&MT06279;別種
也。故云界同種不同也
  二者隨不隨義燈出
六*句
一性界隨心種不隨第八識緣他地境 周記意
或上界第八緣定果色增

二性種隨心界不隨約聚論之。第八識聚。緣定
果色時。心所所變假故。種
隨心心王所緣實故。
下繫。境上繫也
三界種隨心性不隨第八識聚。緣當地境。心所所
緣。界種隨心。心王所緣。性不
隨。周記云。五識者。誤
也。可云第八識也
  或善第六識。緣空花時。與第六同界同
種故。界種隨心也。能緣善性。所緣無記
故。生不隨增明
記意
疑云。空花相分。見同種也。何云性不隨
心耶
四三俱隨是獨影
境也
俱不隨*也是性
境也
六性隨種界俱不隨謂第八識。緣天眼耳根時。第
八恒無記故。所緣無記。隨能
緣無記故。
云性境也
  三者異熟非異熟義
  燈云。又七緣八。以相從質。是無覆ナレ&MT01302;
得從八是異熟。故云隨應云云
○七性同不同界同種注同
八相從質是無覆不從異熟第七緣第八
時相分也
  熏成種子
問。第六識。緣過未五蘊之時。所變相分。
可熏本質種子*耶 進云。樞要釋此事。
熏本質種 付之過去未來。其相非有。
同龜毛等。何熏種子*耶。若熏種子。其體
非無。豈不違過去未來。非現非常。如空
花等。非實有性之文耶。況有漏善心
懺悔スル無始罪障。明了心前。緣前際惑業。妙
觀察智緣スル未來佛果。現量智*之中。緣圓鏡
成事。若爾爲除惑業。還熏惑業種子。依知
未來。豈熏圓鏡成事種子*耶
答。樞要云如第六識緣過未五蘊。得是獨
影。亦得説是帶質之境。熏成種子。生本質
故。雖明種子熏習義。其意幽玄也。依之人
師先德。多設劬勞。各雖有深意。未得肝
底。仍且依從方一義。成申樞要意者。緣&MT06279;
去熏種子。緣未來不熏種也。其所以者。
過去法者。已起現行。曾有故已滅*之時。雖
無體。將滅之時。施引起似己相分ノミヲ之作
用故。現在心前。所現相分。先引置キシ種子ヨリ
生。與能緣心。別種所生也。彼相分。旣依質
力生。可生實法。必有引起似己相分之力。
故論中解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也。
或相應所慮所詑云云若爾所現相分。依質
力生。此相分熏種子之時。亦熏本質種
子也。若不許此義者。業感意識。不可新
古合生。同時無二箇意識。餘識不緣之。爭
熏種子耶。故知。後念意識。緣前念異熟
無記意識。可熏新種云事。未來體用未
起。何有引起似己相分*之力*耶。依之
餘處義燈。問若爾名言習及緣過境。熏
成種時。豈有質耶。答如名言熏及緣過境。
以現曾有彼境可生。卽熏成種。空花非
有。雖緣不能別熏成種。極微亦爾。元無
彼質故。不別熏。問答*之中旣擧過去。不
出未來。知。未來單獨影境。不別熏種
子云事。加之樞要如第六意識緣曾實
境。熏成實種。後生實現云云 隨又撲揚大
師。釋今此樞要文。約曾有質說*云云 師資
解釋。明緣未來。不熏種子 但至懺悔
難者。設懺悔心前雖熏前際惑業種子。卽
損伏故。有何過*耶。或懺悔心者。是善心
也。善心之前所現相分。旣善性也。何熏不
善惑業種子*耶。若善現行。熏不善種者。
無漏心前。現前際貪等煩惱相之時。豈無漏
現行。熏有漏種子耶。准勿無漏種生有漏
故。許應諸佛有漏復生善等。應爲不善等
種之文善惡漏無漏。相例可爾。故知。緣
過去熏種子者。論相順過去五蘊。何以障
治相違法。强疑之*耶。後義愚案也。可尋

  尋云。此義不叶樞要。旣明二合句。標緣
過未五蘊。何以未來五蘊。爲單句獨影
耶。次熏成種子。生本質故者。未見熏
過去本質種子。但今相分所熏種子爲後
念。可成本質 爰知。無過去質故。云
獨影境。爲後成質之故。名帶質境。爲二
合句云事。若如前義者。仍亦云獨影

答。樞要文言。頗雖不審依道理可得
文意。故未來五蘊唯獨影境一邊許也。
合過去爲二合句 次生本質故者。此
卽成可熏本質種子之道理。此相分有
體。所引起本質。故別種所生。有熏體
子*之力。若不熏曾有質種者。何亦可
生未來質耶。且緣非色四蘊。熏種子
之時。若限相分自種者。旣是非慮種子。
定可生非慮現行。豈不生緣慮心法耶。
*故知。無現有質。故雖名獨影。熏質種
故。亦名帶質云事。此事深尙可案
之。別紙在之
今云。緣過去熏種子。緣未來不熏之
事。可准小乘等無間緣過去取果之義
也。故彼文云。能爲彼種名爲取果
云云
  有漏第八緣無漏定通果色相分
問。有漏第八識。緣無漏定通果色之時相
分。爲獨影境。將如何。若獨影境者。有漏
第八識。必緣實法。所變定可有實用。何
云獨影境耶。若依之如此者。凡性境者。
境自相。緣變之也。而本質無漏。相分不
似彼。非境自性相。旣無由質力之義。豈
不相分獨生耶。尤可云獨影境。況六七二
漏無漏緣幷無爲緣。質與影不相似故。
無爲質能起内所慮詫之義。悉獨影境也。
例是可爾。依之有人立量云。有漏第八識
緣無漏定通果色相分有法 應獨影境
無漏緣相分故 如餘識緣無漏緣相分
或因云。質影漏無漏異故。
同喩如餘識漏無漏
答。第八識諸識根本。變作境界。根本識也。
設由定通引力。雖詫無漏色。彼色爲質。自
變實用相分。不詫本質之時。始變出セル
界。旣有實用。准知雖詫本質。所變必有
實用。因緣變實境也。第八所緣。旣異諸識境
界。豈爲相例耶。故雖異質。旣所變出境
界有實用。自是性境。是以見樞要文。或云
第八識。緣自地散境。心王所緣。是初性
境。心所所緣。是獨影境。或述如因第八。
緣定果色。心所所緣。唯是獨影。心王所緣。
是實性境心王所緣亦爲帶質
故。不置唯言也
若爾設散境。設
定果。第八所緣。必是性境也。比量旣乖此
理。何正因耶。無漏緣相分故之因。可有隨
一不成失也。立者不許無漏緣相分。必
可獨影之理故。況無漏心緣無漏。尙是無
漏緣也。豈以無漏心所緣爲異品。不付
不定過耶作法
可知
若有漏緣無漏相分故
者。有相違決定失作法云。有漏第八識。緣
無漏定果色相分。應非獨影境根本識所
變故如餘色等境若敵者不許本識所
緣故之因者。タリ大乘實理。豈可然耶。大
乘師必可許根本識所因緣實境ナリト
故*也
  保安元年維摩會番論義蓮尋間之
  第八相應心所杖定果本質歟
問。第八識緣定通所變色之時。相應心所。
可杖本質耶 答不杖也 兩方。若杖
者。見樞要文。第八識緣定果色*之時。心所
所緣。唯獨影境。心王所緣。性境帶質
若心所本質者。豈不言帶質*耶
不杖者。心所相分。旣相似本質。不詫彼
*耶若心王杖彼。心所不詫者。豈不背勿見
分境不同質故之文耶。況正體智緣眞如
時。旣心心所倶證實境。若緣定果實色時。
心所豈不詫彼耶
答。第八一聚。共是根本。若同變實境*者。
可有多過故也。心王勢力殊勝。必變實
境。心所無始以來。依心王力。自變境界。更
不詫本質。故設雖緣定果色。不待質力
也。大圓鏡智後得智。緣無爲之時。亦以
同之。但正體智。心心所倶證實境眞如之
外。更無別物。故心所亦親證眞理。餘智
幷有漏心。本質之外。非無境故。不&MT01302;詫質
變之也。勿見分境不同質故*之文。顯見分
境同。非必有其本質也。豈一切境。必有
本質耶。如佛果見分緣自。無本質*之
同一也
  問。因位第八識。緣無漏定果色之時。心
王相分。三類境中何耶
延久五年。三藏會竪義者定覺。立三類境。義作者隆
禪擬講
一義云。謂質影不相似之時。相分獨影境
事者。是有分別心事也。第八識。唯無
分別故。設雖緣無漏之時。猶相分由質
力生故。非獨影境也。能緣心旣無分別。
其相分豈由能緣力生耶。故以餘識漏
無漏緣等。不可難之歟
疏三本云。然第八識。一唯緣有漏。不緣
無漏。如種子故。雖緣無漏。遂不相似。
體仍有漏。非如有漏形狀相似云云
秋篠三類境義私記云○問。若爾第八緣
定果及他扶塵。已有外質。王所可同。答。
無始法爾。唯緣自變。由第八力。雖緣定
果。無自力故。五數所緣。尙是業果。緣他
扶塵。疏及樞要。以他爲質。亦不爲質。
有二說也。雖他爲彼質而猶無實用
也。極劣無記。於一心中。不能變假實二
境故。問。若爾佛果五數云何。答。疏七云。
佛果五數。雖緣去來等。亦詫心王所變
爲質。自無力故。與因相似云云 以義准
之。義イイ緣現在。應有餘境。智相應二十
一心所。極明淨故。疏三末云。鏡智通十八
界法有爲無爲。旣圓鏡智。正體。後得智。是
心所境。通獨影云云
  或繫雖同
問。有漏第八識。緣無漏定通所變境*之時。
心所所變相分。業果定果中何耶。燈云。隨
能緣心所業果也*云云 付之一聚王所。同
被引定通。所變相分。旣不任業力。准與
餘常時。境不同道理。定可定果色如

答。第八識。緣定果色時。五數相分。不由本
質力起。只假心王力。變自相分緣之。已
不依定通力故。云業果相分也。彼無爲緣
相分名獨影。雖有疏所緣緣無爲。相分不
假無爲*之力。唯依能緣力。相分起故。獨
由心力。此相分生故。立獨影名也。是又可
爾。五數心所。雖以定通果。爲疏所緣緣。而
名本質。唯名獨影境也。自他身相望。
不成本質事。*卽由此義也。依之可謂疏
所緣緣廣。本質狹歟 已上菩提陀
問。眼等五識緣自界五塵時相分。爲有繫
不隨義。將如何 兩方。若隨者。樞要中。或
繫雖同性種不同。如五識緣自界五塵云云
旣云繫同。知可無繫不隨義。若依之爾
者。旣是性境。何無繫不隨義耶。依之燈中。
擧五識所緣。下結如此相分有四不隨。如

答。五識緣五塵是性境也。尤可有繫不隨
義。是以見義燈文。於中雖有與能緣心同
界同性。是境自性。不由能緣心力。是此性
界地等。名性境不隨心云云 設雖同界同
性。各守自性不隨能緣。故具性界地等不
隨也。但至樞要者。釋性種等隨應句總有
四義。或於三類境二合三合等解之。或於
隨不隨義釋之。或約同不同述之。或約
異熟非異熟義判之。而樞要出二合等義同
不同義。燈具明四義。若爾同不同者旣異
隨不隨。只以與能緣心同界云。或繫雖同。
以三性等異云性種不同也。且如五識通
三性五塵唯無記是性不同也。不同之物亦
雖有不隨義。所望各異。不可相違
  貞松房先德云。樞要以同不同。義燈爲
隨不隨。二文異者甚可咲云云 其意可案
之。未知幽旨之間致此會釋耳
或人云。樞要上文云。如實五塵唯無記性。不
隨能緣五識通三性故。亦不隨心同於一
云云故知下文述別義也云云此義可咲可
咲。不辨樞要首尾也。先樞要釋性境有
三節。不定隨心三性不定者。性不定也。出三
性五識緣無記五塵也。亦不隨心同於一
繫者。繫不同也。出第八識緣三界種子等
也。亦不隨心一種所生者。種不同也。擧相見
別種義也。繫不同不出五識所緣者。雖有
繫不隨義同界故也。若爾其旨同下文。何取
爲證耶
  八本餘末
問。下界第八識。緣天眼耳根時相分。可有
性不隨心義*耶。進云。燈中無此義云云
之五八所緣。同定性境。豈不具性種等
隨*耶。況無記五識。緣五塵境。能緣所緣。雖
同無記性。旣具性不隨義。例第八識。能緣所
緣。共雖無記。何闕性不隨義耶。依之或先
德難燈釋。立量云。第八識所緣天眼耳
無記性ナルハ應性不隨。性種繫&MT06279;三中。隨一攝
故。如繫種二所緣。云云 若比量無過者。
何可成義燈解釋耶
答。第八心王。緣三種境。必具三不隨。或不
必具者。南北兩寺諍也。今旦依北寺傳
*者。不必具三不隨。今義燈問答。是其誠證
也。故見燈文。且如第八緣天眼耳。性隨&MT06279;
倶不隨云云 次文擧無記六識緣五塵
境。雖致問難。答之。八本餘末。又五六識
體通三性。八識因位&MT06279;唯無記故云云 能緣第
本。所緣天眼耳末。末從本故。其性無記
性。隨能緣心。至五六識例難者。五六識
雖有時&MT06279;無記。或時善惡。三性改轉。非恒無
記。所緣五塵因位間恒無記也。爰知。五塵無
記。自守自性。不隨能緣云事。第八恒無
記。天眼耳根無記性。豈不隨第八耶。八本
餘末者。釋道理。又五六識等者。次遮例
難也。次至比量者。南寺平備。雖立此量。
先德未勘其過。末學短才。輒難付過相。然
而試會之者。先因明門習。可定立敵。若以
小乘。爲立者者。彼不許第八識。豈無所別
不成耶。若大乘中宗學ナラハ。背淄洲解釋。
寧非違自敎*耶。次合離作法如何。此量
異品。是獨影境。異喩犯能立不遣過。合作
者。其旨可知。離作法者。諸非性不隨者。
皆見非性種繫三中隨一攝如諸獨影
云云 而諸獨影境。既性種繫三中。隨一攝
物。故遣所立。不遣能立也。若無合離作
法者。誰云眞能立耶。又以諸獨影境爲異
品。可付共不定過。性種繫三中。隨一攝故
之因。轉獨影境故。況若設遮此等過者。亦
有相違決定過。作法云。第八所緣天眼耳根
無記性。非ヘシ性不隨。心勝境劣故。如諸獨影
云云 旣有此過。故義燈解釋。尤可成
立也
  難云。今此違決。可有共不定過。第八所
緣五塵境。非執受境故。性不隨也。故燈
上文。擧第八所變五塵。有四不云云
下文以下界有情緣梵王身器相分。性界
種皆不隨心云云 道理尤可然。五根
執受&MT06279;。攝爲自體故。可性隨心。五塵
他扶塵旣不然。定可性不隨。若爾前
違決可勘不定過也如何
會云。燈釋天眼耳性隨心義。八本餘末*
 此意第八根本ニシテ變作五根。故末
本。云性隨也。任此道理。設雖五塵。不
云性隨*耶。若爾以執受非執受爲其
不同。頗不順燈意歟。貞松房先德成ルニ
燈意。第八所緣五根五塵。同性隨心也云云
但至上文。旣不限第八所緣。擧五識及
五倶意所緣五塵。知。爲顯性境體。且雖
出四不隨。不必具之云事。況若依攝爲
自體義者。繫種可隨心。何限性隨耶。
次至梵王身器相分者。彼旣他身扶塵
也。何例自身修得天眼耳根耶
  尙難云。若寄八本餘末*之理者。設雖
梵王身器。可隨心如何
緣十八界見分各別歟
問。了義燈中。謂散意識。頓緣十八界云云
者一念緣十八界時。爲一箇自證分上。
有十八界各別見分。將 兩方。若有十八
界見分者。可有多心竝生失。如以二慧
竝生。爲其過。准非一心中有二慧故之論
文。多心竝生。豈不過耶。是以辰旦人師。
一箇見分。緣十八界。若有多見分者。有多
心竝生失故云云 若依之爾者。所緣通十八
界。見分豈一種耶。依之論中。相トハ俱有種
種相故云云 知。有十八界見分云事
答。從方師意。總有三釋。一云質相見三。皆
有十八。二云本質雖十八。相見一箇也。三
云質相各有十八。見分一箇也。功能殊勝
故。緣十八*界相分。如一鏡上現十八影
像。若一念有十八見分。有多心竝生失云云
作此三解畢。判第三釋。以爲正義。雖須
依用。退案道理。可依初釋歟。其所以者。
見分一多。依境界一異。所緣旣十八界。能
緣豈一箇耶。況若一箇見分者。一念三類
境不可相竝。亦難有三量竝起*之義耶。
依之瑜伽論。於眼等六識。同云於一時
間。於一事境。唯取一類。無異色相。或於一
時。頓取非一種種色相。明有多見分
ニハ如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
失。相見倶有種種相故*云云 本疏釋此文。
故以諸識見相二分。各有種種相故。見有
分明多用。境有爲多識所取作用相故
云云 准此等文。有多見分云事。尤分明也。
但至多心竝*生失者。第一釋會此難云。
一自證分上。有多功能。其體一故。無彼失
云云 若爾且成初釋無相違
  二禪以上起眼耳身三識緣上色等相分

問。二禪以上。起眼耳身三識。緣上地色等
之時。所變相分。隨能緣識。爲論地繫。將如
何 答。燈有二釋。一云上地繫。二云下地
繫 問。共不可然。先付初釋。能緣三識。
旣初禪繫。所變相分。豈屬上地耶。若以下
識相分。繫上地者。可有異地隨增失耶。
次付後釋。旣眼等五識所緣。定可不隨心
性境。若爾隨本質。可屬上地也。如梵王來
下時。以下界有情相分。隨本質。屬上
如何
答。二釋中。以第二釋。可爲正義。常途*之
習。無殊道理。相分界繫。隨能緣心。眼等三
識。初禪繫故。所變相分。定可屬彼也。依之
見燈文。將作此兩釋。指上初禪散眼識
ト云下地二釋。而上文論界繫作二釋中。
隨本質繫之釋。置有說言。知。非實義云
事。但至梵王來下相分*者。燈釋此事。以欲
界無通定果色故云云 定通所引色故。隨
能引。上界繫也。今此相分。雖依二禪已上
定通力。旣借起初禪三識。亦初禪有定通
色。豈不隨能緣屬下地耶。次性境不必
具三不隨。何强爲重難耶
  尋云。今此相分。以何識所變。爲本質
*耶。若第六所者。違五識唯詫第八相
故*之理。若第八所變者。不起下地第
八。以何爲本質耶。若第八者。卽不
正義也。若夫無本質者。豈云性境耶
答。依身在二禪以上。借起初禪三識。緣
二禪以上色等。彼地色等。自本自相續
第八所變也。故以自相續第八所變。爲
本質也。望借識。雖他地第八。論自相
續。是非他有情第八所變也
  必變上器
問。梵王來下時。可變上界身器耶 答。可
變也 付之同欲界有情故。變身可爾。
何別變上界器*耶。旣依定通。變大身作
小身。若爾雖下界器。何不依住耶。如彼馬
勝入色界時。不變別器界
答。上界依身。極微細也。下界麁劣器。不可
持細身。故必變上界器。依持其身也。故 
燈云。以下界色麁。不爲上依。自變爲上
地。自身ノミ依之。卽上地器。依下地器。爲增
上緣云云 餘處演祕云。又上界天。而來トキニハ
此界。必變上器。爲自依處。以此レハ麁界。不
持彼故云云 但至例難者。細器持麁身故。
不變別器也
  或義云。變器界者。爲身依住。麁細懸
隔。不相依持。麁不持細。細不持麁。梵
王來下*之時。不變下界器。變上地器。依
此住也。馬勝往上界之時。雖不變扶根
塵等。於器界者。別變下器也。若近
者。何妨第八亦變者。約扶根塵竝汎爾
色聲等論之。非所居器界也。故疏三本
云。○麁細懸隔。不相依持。如梵王下。別
變爲地。此異地身。不能受用。故反無用
云云 此義閑可
退可決
  變本形類二方
問。了義燈中。付明梵王來下*之義。且爲見
佛聞法來時。爲實身。將如何 兩方。若實身
者。上界依身。其量長大也。若以實身。來丈
六卑小佛所者。能化所化。豈解可耶。依
義林章中。釋定通果色無本質之義。又梵
王等。變本形類。佛前聽法。談論語言*云云
述變本形類。豈非化身*耶。若依之爾者。
見今燈文。明梵王來下*之事。以下界色麁。
不爲上依。自爲上地。自身依之云云
非實身者。何必變上地器耶。如無色
天衆。來欲界時。非實身故。不變別器。依
撲揚大師。以色究竟天一萬六千由旬
身量來佛所云云 如何
答。梵王來佛所。者旣爲見佛聞法。若非實
身豈可然耶。此則梵王第八所變報色
廣大ナルヲ以定通力令少。在於佛所。而彼報
色微細。非下界有情境界。故依定通。上界
微細報色令相似似下界麁色。令下界有情
見之也。以今此定通所變色爲本質。下界
有情第八變之。故梵王色身。有二種色。所
定果色幷微細報色也。是以餘處演祕
中。釋瑜伽論心自在轉微細性者謂色無色
二界諸色之文。色界二色。名爲自在。一定
心現。二自在定。所感報色云云 故義林章釋
者。所變重定通色滅。論語言之時。出散
心故。能變定心滅故。雖無本質。下界第八
所變ノミ尙留。以之爲無本質定果色也。故
見法處章全文。又梵王等。變本形類。佛前
聽法。談論語言。前能變心意識已滅。非定
色時現在前。此所形。唯第八境。彼以
何法。爲本質耶。云云 但至一萬六千由
旬身量者。勝定神通。有延促德。若爲現
不思議事者。可現若干身量。若爲稱可能
起佛者。亦可實身。如彼分段身菩
薩。生六欲四禪之時。身量同諸天。往淨土
之時。能化半變身萬億。共立一毛端。亦
以可准之
  法處章云
  增明記云
問。梵王來下時。欲界有情第八識。緣彼身
器。所變相分。業果定果中何 答。燈
定通果色也 付之唯識轉變習。境界必隨
心。旣業果第八所變。何攝定果*耶。例如
定通心所變境。隨能緣心。攝定果色。況
欲界有情第八。緣菩薩所變魚米等*之時
相分。隨能緣心。業果 緣梵王身器相
分。准例可同。依之撲揚大師。據實業果
如何
答凡明定通果色。總有二門。或自得定通。
所變境界。或雖自不得。他定通レテ所變
相分。而緣梵王身器之時相分。卽他定通
。若非梵王定通力者。下界第八。不可緣
之。如彼依如來毫光。此土衆生。令見自界
他方無邊世界也。設雖唯識。實種所生相
分。亦詫本質。豈不隨本質。名定果耶。定
通*之心。緣業果境。更非業果色*之力。能
變心勝故。名定果色。不云業果也。但至魚
米等相分者。若准與餘常時境不同故之
釋。任雖名通定果*之意者亦可有定
果色ト云料簡。豈忽定業果色耶。況雖定通
ルト。魚米等。實受用之故。正依自業力。是
段食性也。故屬欲界。不攝上界。梵王來下
*之相分不然。旣屬上界。何例同耶。次至撲
揚釋者。下界第八業果故。所變相分自性。是
業果也。不遮從能引亦定果ナリト云之義。仍無

  尋云。見燈文。如通力變爲魚米等。引第
六識通果之色爲第八質。或雖卽杖他八
爲質。卽業果色。是欲界繫等云云准此釋
意魚米等。必業果色見タリ如何第四卷
聊簡
之可
見之
五識所變有二釋。一云定果又上界繫。
二云業果卽下界攝。初釋意云。五識所
變。遠由定通引力故。名定果也。卽
上界繫。但隨增失燈會之云。色相不是
歸自性故。或約業力。異界不增。定
等引。互增不障云云 次釋意云。第八
杖定通所變故。是定果也。五識唯詫業
果第八所變故。被引之分旣遠故。非
定果也。故燈云。但由上引。第八ノミ通果。眼
等杖之。所起相分。自是業果*云云
尋云。五識等相分。熏種子*耶。若熏種
者。異地熏異地種耶。彼相分ヲハ或屬上
地。故若不熏者。旣有力相分也。何無其
能耶。又上地眼耳識。緣ト云下地色聲之
釋意。彼時相分。熏種子 此則非熏
異地種子耶
私云。以上下地心所變相分。離能緣心。
論界繫者。是非實理門歟。但以義或
從能引定通。或從所詫界地。以實論之。
必可隨能緣心也。若得此趣者。諸難
可來歟 此事閑*可思推耳












  下界第八緣魚米等相分
問。欲界有情第八識。緣菩薩所變魚米等
時分。業界歟。定果歟。若業果者。旣由定
通引力。所變境界。與常時別也。何不名定
果故祕三破有人義云。縱緣自六所變之
者。第八從本言由通力。亦何傷也。與餘常
時。境不同故云云 又燈云。雖名通定果云云
定通果者。今燈文五識所變名業果。例云
如通力變爲魚米等。引第六識通果之色。
爲第八質云云 此文意云業果也。依之周
記釋此文。下界第八。杖彼爲質。所起相分。
是業果色。若不爾者。卽有下界受用上界
云云
  故長有得業。此周記釋極難思云云 若如
此可存者。然以前亦按可定也
  五識以第六所變爲質歟
問。五識以第六所變定通果色。爲本質之
義。可有耶 兩方。若爲本質者。今燈中。釋
欲界五識。緣梵王身器事。有二釋。或詫自
第八所變。或詫他人第八。知。未云詫第六
所變。況見論下卷文。五識唯詫第八相故
云云 若依之如此者。疏七末云。眼等五識
乃至 必杖第八或第六所變外質方起云云論 
答。觀法師云。三藏心。五識用第六所變。爲
疎所緣緣云云故知。疏釋傳三藏釋給歟。燈
雖有二釋。不云杖第六所變云事。且擧
近境杖第八所變之時許也。不云非杖第
六所變。五識唯詫第八相故之文。約業果說
歟。准餘七非八所杖質故之文故也
  問。先詫第六所變者。何時耶。若第八緣
境界ナラハ准常時。要可杖第八。若第八不
緣之境者。若爾者天眼耳境。何有無本
質之時耶。定通所變遠境之時。天眼耳識
境。無第八本質。若以第六所變。爲本質
者。彼時必可有第六所變。何云非必有
本質耶是一況五識杖第六所變之時。五
根同境也。五根必照本質。若爾定通微細
色。卽有見也。有見必有對之故。可云有
見有對歟是二 加之杖無漏第六所變之
時。五識相分。何四大種爲親造耶。不可
云觸處四大。五識相分定通力也。業果定
果。旣不同也。何有親造業耶。若云法處
四大種者。其法處四大。詫何四大耶。不
可詫觸處四大。觸處四大。第八所變也。
第八相分上。其心重變相分事。不可爾
之故也。若詫無漏四大者。無漏四大。豈
疎造有漏色耶是三 若第六識。變有漏法
處四大者。旣緣變無漏所造色之時。如
何同時必變有漏四大種耶。不可云前
變四大。後變所造。親造必同時故。又若
五識緣之者。可云五塵境。若爾何故諸
敎中。五境之中。不說定通色耶是四
答。且出顯事。五識緣遠境之時。詫第六
所變也。故法花論云。此是智境。鼻根知故
云云 付此義。言未必有本質者。先德
釋云。約第八所變。云非必有本質也
云云
  生心應慮二方
問。西明要集意。他界緣無漏緣等相分。皆
熏種子云云爾者淄洲大師。何破之耶 答。
所熏種。若他界攝者。不應異地心。熏成他
界種。若自界攝者。生心應慮。根起發識云云
 問。付初能破。上地散眼耳識。緣下地色
聲等。許熏種子耶。付次能破。正義意。第
六識緣五根時。相分熏種子。第七緣第八。
第六緣七心界。此等皆根心攝。豈有發緣
慮用耶
或人會云。要集等意。緣根心等之時。熏本
質種云歟。故可有此等過。正義意。熏相分
種。不熏根心等本質種。故不齊歟此義不可之
可悉之
  香雲房云。西明要集等。云他界緣。無爲
緣。有質。無質等。除劣無記。皆是能熏云云
此意他界緣相分。雖無本質。能熏種子
云也。而若緣他界根心。熏種時。何法ニカ
耶。若心收メハ&T069222;根發識故也。名&T069222;心有緣
慮用故也。若無此等用。何攝根心耶。
正義所許。第六所變根等相分。雖無此
等用。而從本質。攝根心也。西明等。已云
無本質。不可言從本質。非發識等用。
何根心ムト也。故苦成難也
問。西明要集意。他界緣等相分。別熏種子
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何破之耶 進云。燈
破此事。所熏種子若他界攝。不應異地心
熏成他界種。若自界攝。生心應慮。根起ラハ
ヘシ云云問。付初能破。上地散眼耳識。緣トキ
下地色聲。熏成種子者。自所許也。何破他
師耶。次能破。不明正義意。第六識緣五
根及七心界。第七緣第八。熏種子時。旣無
有發識緣慮*之過。豈至他師義。忽付此
難耶
答。凡正義意。別種所生有體相分。熏成種
子。他界緣。無爲緣。無漏緣。幷空花極微等
相分。是獨影唯從見。帶同熏種也。旣無有
勝用義。豈有能熏義耶。若熏種子者。有假
法能熏等多過。亦違瑜伽唯識等諸敎說。
故義燈先付違文理之多難了。此上
許熏種子。致今能破也。正見燈文。又他
界緣ニヲイテ散非他引相別セハ種。是何界攝。
若他界攝。不應異地心熏成他界種。不應
正理。若自界攝。緣他根心成セルニカ攝。若
根心攝。不應正理。何以故。生心應慮。根
起發識。若不能爾。何名根心。若在餘攝。
亦多過故*云云 能破意云。現行熏種子。是
親因緣。何異地心。熏異地種耶。但至疑難
者。上地散眼耳識。緣不緣下地。是二釋也。
若存不緣之義者。不可及疑。設雖緣之
義。亦有二釋。熏種子者。是第二釋也。旣
置有說言。知。非正義云事。況五識稱境
自相故。雖他地。熏種子歟。何例獨散
意識所緣耶。次能破意者。西明要集。獨影
境相分熏種子云云 今此種子。更無實用
故。若緣他界根心。所變相分。熏自種*之
時。根無發識用。心種闕緣慮能。由何
名根心耶。正義緣根心之相分。必帶本
質*故熏種子之時。熏相分自種幷本質種。
相分種子。雖無緣慮發識能。本質種子。有
彼功能。故從本質。卽名根心。旣有生心
應慮根起發識*之義。何相例於他師邪義

  總標殘
  據第七識
問。緣起論中。無明支通三性*云云 爾者依
護法意。何會彼說*耶 答。祕云。據第七識
無明而說云云 付之發總別業。名之無明
支。而發業意識不共業也。何於末那惑。立
無明支名耶。縱許名支。通三性耶。若
夫遍六識三性心故。通三性者。第六相應
無明。寧廢其義耶。六識三性倶轉。正義
所許。況有人依第七無明會ヲハ之。自難而
不許之。還存此義。豈不致桙楯
答。演祕中。雖載相傳三釋。倶難之不許
而自述釋。還依第一釋意。依此釋意。成申
其旨者。凡無明支。通三性者。論於一切三
性心。而恒起無明也。依護法意者。尤以第
七無明可會之。然六識三性俱轉。非恒時
事。何寄於ナル三性俱轉。消此文耶。是
以安惠以此文。證一切三性心有執之義。
況此文若明サハ三性俱轉義。護法豈不引爲
證耶。次又三性俱轉。不ト云俱轉二師。俱探世
親意。此文分明者。豈及諍耶。但至名支
又破第一釋者。撲揚自會之。由第七識無
明力故。餘六識等。方起無明。能發於業。
雖非支體。爲ヲ以支遠緣。假名爲支。據此義
邊。銘通三性。餘人不簡。故不同也云云
  似彼妄情
問。付遍計所執。且妄情執我法之時。執心
前。實我實法相。可現前耶。若現前者。遍計
所執。體性都無。若執心前。實有相現者。豈
非依他有法耶。是以見本疏文。似彼妄情
名似我法。彼妄所執我法實無云云 所釋無
諍。執心前我法相不現 若依之爾者。
迷杌謂人之時。人相現於迷情前。見第二
月時。其相亦相當妄情。若我法相不現
前者。以何爲遍計所執相*耶。依之攝大
乘論中。種種我法境界影像。意識遍計。顚倒
生相。故名之爲遍計所執*旣云影像。豈
非相狀耶。是以唐土人師。遍計所執我法
名影像*云云 如何
答。圓測師。釋攝論種種我法境界影像之文。
有二釋。一云依他因緣我法。二云所執我
法*云云 若依初釋者。妄情*之前。無我法
相。若依後釋者。可現我法相。妄情執實
時。當情現名相。不名相分。卽遍計所執也。
心中現名相分。卽依他起也。但任本疏定
判。可存申初釋也。文理共如疑難。是以見
深密經文。眩翳人眼中眩翳過失ヲハ喩遍計。
眩翳衆相ヲハ喩依他。若有我法相。何不
眩翳衆相耶。攝論六云。無量行相。意識遍
計。顚倒生相故。名之爲遍計所執本論
 無
性釋云。無重行相者。謂種種我法境界影像。
意識遍計者。謂卽意識說名遍計。顚倒生相
者。謂迷亂識所取能取義相生因云云 釋無
量行相文。種種我法境界影像者。依他上
我似法相也。故西明云依他我法也。意識遍
計顚倒生相者。執依他相見二分似我法。
謂爲實我實法相爲言 今疏云。世間凡夫。
依識所變相見二分依他起上。執爲我法
此所變者。似彼妄情。名似我法。彼妄所執
我法實無。非可說牛毛似彼龜毛。故不說
似彼。但說似情云云其意同也重可案
若依
此義。迷机謂人及見第二月。其相現云事。
未審其心若無我法相。迷机謂人。見第
二月。其義可同。依之先德釋云。執實龜毛
等之時。執心前。所執相不現。無體故*
問。安慧論師意。諸法種子。爲攝相分。將如
何 兩方 此事至第八卷可沙汰之
  變似我法
問。護法正義意。可許五八識見相分。有似
我似法之義耶 答。可許也 付之正義
意。定六七能遍計。五八無我法俱。旣我法
二執不相應。豈有似我似法義耶。況五八
識。任運現量。稱境自相。若尙帶我法相者。
何稱離言自相耶。加之若雖非執心。
我法相者。解脫分善根。難備佛果資糧。決
擇分善根。不可引眞相見道。爰知。護法意。
異八識能遍計義。雖有漏心。於非執心。無
似我似法相云事
答。凡正義意。諸有漏心境界拘礙ラレテ不了
如幻。色等相貌似實有現。其相旣可得。豈
非似我似法耶。述言相縛者。謂於境相。
不能了達如幻事等。卽此意也。若有漏心。
有不似我法之義者。愚夫智前。有如幻
境耶。若有非妄境相者。旣無始以來。所
起心中。豈有稱實心耶。若爾自然可成無
顚倒智。何假功用。求解脫耶。依之論中。謂
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顚倒。不
由功用。應得解脫云云 爰知。有漏諸法。皆
似我法。亦覆如幻相故。無始以來。未解脫
生死云事。是以論ニハ云我法分別。熏習力故。
諸識生時。變似我法。疏ニハ判六七二識。妄熏
習故。八識生時。變似我法。但至五八識無
我法分別云難者。此卽義燈問難也。出答
文可致枓簡。今約分別解我法。五八可
得無。由他シテ熏成。識生似我法云云
八識。雖自無我法分別。第六七識。屢執我
法。或在俱時。互相增益。或前後起。緣發八
識。緣彼熏習。或令自熏。如此熏習スル染濁氣
分。展轉增長。遍在一切。何念有漏爲妄
不穢耶。依之後時生起スル*之相。不淸淨
也。故五八識見相二分。似六七識 我法相
見。何必由自分別耶。有見相分。似六七識
我法相見。非起二執名似我法*之撲揚解
釋。卽存此旨。次至現量心難者。有漏心前。
有相縛故。心境不ヲ以融。雖似我法相。其
心任運無分別。豈不稱境自相耶。次至資
糧加行善根者。設雖唯識觀門。有漏心故。
似我法相。雖是有漏。數空境時。心是純
内。其體非無。妄境都無。無有體用。如是數
スレハ觀心轉明勝。境界相漸微。況於所執。有
順與違。若著染法是違也。故沈生死。若著
淨法是順也。故向涅槃。若爾雖遮八識能
遍計義。述雖似所取能取相現。而非一切
能遍計攝。必許似我法相*之義也
  此義閑可受師傳也。凡中宗至極觀門。
唯識甚深奧旨也。留意可安立耳
樞要二解。義燈四重問答聊簡。如別紙
  唯此論釋
問。本疏中。付明眞俗二諦。且四重勝義名
義。可云唯今論所說耶 答。進云疏中唯此
論釋*云云 付之檢五分誠說見諸論施設。
本論正說四俗一眞。世俗後三勝義三。
一眞非安立。卽是第四眞諦。雖別不立其
名。四種體義爰盡。瑜伽釋論。明列世間道理
證得勝義。若爾四種義理。自顯ハレ慈氏本
。四重名言。更出於勝子釋家。何況義林
ニハ云瑜伽唯識二各有四。了義燈ニハ述皆瑜
伽顯揚等立。如何可承耶
答。凡今論第九卷。明勝義諦。四種名言。
具以說之。瑜伽雖說四俗一眞。未廢立四
重名義。釋論粗列四種名義。未差別二諦
不同。旣未具名體。故不如今論。其四眞諦。
若名若義。非諸論有。唯此論ニノミ本疏定
判。存旨如此。或瑜伽釋論。最勝子等說。卽
護法門人釋。是非初出勝子釋。故非諸論有
之文。不可攝之。但二諦義林。善珠會之。
作二釋。一云瑜伽ニハ明四俗。唯識述四眞。兩
論所明。合云二各有四。二云瑜伽以俗顯
眞。唯識擧眞顯俗。互有影略。故云二各有
云云 義燈意者。雖瑜伽等未具顯示。尋
體有四種眞諦。故云爾也。無相違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目次

  
  心變似
更加後四
眼身根四大種造之歟
我所執我量
數論思
實是法
又旣不可說
又諸我見
俱生分別
其實亦
此據異生
依喜根得初二果歟
麟角見道前伏三空以還惑歟
妄想斷故
准小乘說二方
一來果迴
定障伏斷
互用位五識緣過去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

  破我
  心變似我
問。付似我似法相。且心變似我相。法同分
云云爾者爲心中現相。將當情現相歟
答。可心中現相ト云也 進云。祕當情現相
云云 付之法同分。是法數也。當情現相。其
體都無也。何以無法攝法數耶。旣遍計所
執當情現之相。以非心所變。說之爲外境。
何云心變似我耶。況當情現。是實我也。豈
得似我名耶
答。實如疑難。以心中現相分。可攝法同
分也。但演祕且據離蘊所計之我。當情顯現
遍常之相。名法同分。不トノ說所變相分之體
在法同分釋者。以當情現相。非云法同
分也。心中現相上。帶我法相。我法相者卽
妄情*之念也。故名爲似我。故依他上所有。
似遍常等妄情之共相之義。是法同分也。依
他*之體。雖非同分故。隨能變。四蘊攝。
似遍常等實我之相。同分所攝。同分者。是
相似義也。似我*之相似相故。云同分也。述
不說所變相分之體在法同分。卽顯彼體
上。似遍常等相義。是同分也。若爾者忽
不可被進演祕文
  更加後四
問。付於似能立三支。分別過相之義。且陳
那菩薩意。可立能別不成等四不成
兩方。若立者。案過相增減。足目仙人。始立
二十七過。似宗嫌不極成。似因除二不成。
而域龍菩薩。示軌轍。似因除二不成。似宗
無替足目何陳那菩薩意。云許宗四不
成。耶依之因明疏中。陳那菩薩。似宗
立後四不成。可有二釋云云 若依之如此
者。披理門論說。又若於中。由不共故。無
有比量云云 不共詞。顯所別不成過。立敵
不共故。顯有不成義也。無有比量者。能別
不成也。無喩體&MT06279;可成比量宗義故也。合
此二種。卽俱不極成也。重見明因義文
又於此中。不欲成立火觸有性。共知有故
云云 共知有故之言。顯相符義也。依之了
義燈中。二云古師宗過有五。今陳那菩薩。
更加後四云云 爾者兩方不明如何
答。披理門論文。尋域龍本意。示宗過之處。
唯出相違過。更無擧能別。所別等四種不
成。故不可言陳那立之。但於理門論說
者。又若於中文。說世間相違。共知有故者。
顯相符義。何以之爲疑。若夫陳那論不見
其意者。天主爭加之耶。天主習陳那。瓶水
受異器耶。次至燈釋者。推功歸本。天主解
名陳那歟。如云今者陳那卽以彼因述。
陳那菩薩。爲因明之准的作立破之權衡
也。故先德解此。推功云爾也*云云 凡如此
例。二明之中。其證非一歟



  明燈鈔一本釋可見之。難定賓義。成不
立四不成義也
  眼身根四大種造之歟
問。付同處不相離色。且眼根及身根。四大
種俱造之歟 兩方。若四大俱造者。
論中。據不相離。明眼等根。出眼及身・地
大・色・香・味・觸七種物。以知。唯地大種所造
云事。況演祕中。所造有六種。能造唯一種云
事。以二義解之給ヘリ。依文存釋。不許四大
倶造義也。加之三藏大師。一大種造*云云
可仰之。若亦唯地大種所造者。諸有根身。
皆具壽煗識定メリ。已有煗。何無火大耶。
依之瑜伽顯揚等中。四大種所造云云 淄洲
大師。餘處中釋云。據實有火等*云云況色
法皆四大種所造者。常途*之道理也。眼
等由何限唯地大耶
答。諸色法。必四大*種所造。故於眼根等不
可限地大種。堅濕煗動*之義。一切色法。同
以具之。豈限地大種*耶。壽煗識三不相離
故者。是所定也。依之對法論中。眼根者。謂
四大種所造*云云瑜伽第一
同之
 但至本論文者。
餘處義燈會彼文據實有火等而五十
四。但說七物者。據相顯說。以地堅性。眼
等所依。是故偏說*云云 是以見本論文若
據相攝。唯有一物。謂眼識所依淸淨色。共
據不相離攝則有七物。謂卽此眼及與身
地色香味觸。若皆據界攝。則有十物。卽此
七物界及水火風界。如眼耳鼻舌。當知亦
云云 相者。體相也。界者。因義。或性義
也。不相離者。體用不相離也。而彼論第三
卷。明不相離體。石末尼等。唯地大造。池
沼江河等。唯水大造。火焔燈等。唯火大造。
四方風等。唯風大造等*云云此卽付相顯。唯
云限地大等也。以實論之。石末尼等中。
豈無煗等性耶。若爾義燈據相顯說釋。尤
叶論文歟。次至三藏解者。今演祕中。於同
一處色。唯云一大種造。或云各別造。二釋
在之。圓測所引三藏解者。卽同初釋。設雖
四大共造尙可有此二釋。旣異疑難意。何
致劬勞耶
  或義云。可云四大種俱造。凡初生*之
時。雖四大俱造。念念相續*之位。唯有地
大。恒不相離。餘三大不必有之。何者眼
等皆堅性。而有地大。必可有餘三。雖無
何失。依之人師引瑜伽論云。五根有一
二三大種所造色*云云豈非明相續位耶
愚案也。須
問明
  我所執我量
問。數論師。對佛弟子。立量云。我所執我。體
定非ヘシ一。許相遍故。如汝大乘同處不
相離色*云云燈師於此量。可付有法差
別相違過耶 進云。我有法下。勘假我實我
差別。付今此過也 付之差別相違量。共
許言陳下。勘相違意許。而言陳擧所執我。
其體顯神我。何勘假我實我意許。付差別
相違過。是以入正理論中。出所別不成作
法。如數論師對佛弟子。說我是思*云云
此量旣同彼如何
答。凡案數論所立比量。言陳立自比。同喩
用他許法。旣違凡因明法。若自比量。宗
因喩中。皆須依自。他共亦爾。立依自他共
敵對亦須然*之理。豈立破軌轍ナラン耶。定知。
今比量。可假說作法但我所執言陳下。
勘假我實我差別。尤可有深意。見義燈前
後。上付有法自相。後勘有法差別。是則能
詮共許。互假我實我。所詮不共。但限實 
我。所以所詮ヲ以レハ能詮。有法自相。設於能
詮共許邊。付有法差別過也。是只顯比量
單重。左右勘過相也。彼數論立思時。
我能別勘受果我。不受果我意許。付法差
別。准思之我爲有法量。又可等之。而且
顯所別不成本作法。故ラニ除意許邊付言
陳。爲所別不成作法歟。如此事。立破常習
也。誰强爲疑殆矣
  我ナルヘシト云有法同付二過。可准今
量歟
  數論思我
問。數論所計思我。卽蘊離蘊中何耶。答。疏
云。離蘊*云云 付之。卽蘊離蘊計。非外道
定。佛法者隨彼宗計所配屬也。而雨
衆執思爲我。豈非行蘊所攝耶。若爾可
云卽蘊我。何屬離蘊*耶。依之三卷大疏
中。明先陳後說對自性差別不定義。若
五蘊無我之時。以蘊爲自性。以我無我。
爲差別。若立我是思時。以我爲自性以
蘊爲差別*云云 疏二本
此釋無諍。數論思
我。卽蘊所攝ナリト見タリ加之見今疏上文。僧
佉執能緣爲我云云 離蘊所攝云事。自致
相違如何
答。誠定卽蘊離蘊計我。佛法者見彼所計。
隨應攝屬之。而數論師思。離心心所。有
別自性其性常住云云 旣指五蘊。直不計
我。卽蘊計我。自雖不立蘊。執五蘊依身
計我故。卽蘊攝也。數論外道。若只言思
可屬卽蘊。而自離心心所。計有別體性
故。屬離蘊計。依之廣百論中。述數論所
計。云思卽是我。其性常住。出論主能破。如
是思我。離心心所。別有體相。難可了知
云云 演祕依此文。卽蘊計者。雖不言蘊。
然指五蘊。以爲其我。而數論師。自言。思我
離心心所。別有自體乃至 故知。思我非卽
心所。是離蘊攝*云云 但至疏上文。祕師會
之。言離蘊等。據彼宗說。言依見立。佛
法談彼。故前後疏。不相違也*云云此釋
者。思體卽能緣故。不顧彼計。云執能緣
也。定卽離計。雖佛法談顧彼宗計。隨宜論
之故。前後文不致相違大疏先陳後說對。
亦可准之
  實是法執
問。犢子部所立。非卽非離計。我法二執中何
*耶 答。任義燈解釋。可有二意也。問。付
實是法執釋不明。正見論文。列三種計
我。三者與蘊非卽非離*云云 大師釋之。犢
子部計也*云云 況明能斷道勝生空觀。方
能除滅等 *云云 法執非生空智所治。定
我執。加之見本疏文。如外僧佉執思爲我。
犢子部等。我名能見。故依二分。皆執我法
云云 解釋明我執ナリト見タリ如何
答。義燈雖有二釋。我執之釋。旣置或言。是
一往義故付實是法執釋。可會申疑難也。
二十部小乘主。皆是無學聖者。久盡我執
彼所執計。何實我執耶。*是以見本論誠說。
廣出四種計我。普攝一切我執。偏限卽離
我執。不通非卽非離也。若爾我執自性。不
過卽離云事。瑜伽論本意歟。但至疑難者。
了義燈中。會此事。彼據我執自性。不越彼
四。今據情解。妄謂爲我。故叙破之。實是法
云云 意者尋我執自性。不越卽蘊離蘊二
類。斷此我執人。卽離共僻見。我非卽*非
離。是*則依法執。有此謬執故已斷我執
人。作此計也。尋源者是法執也。*是以披
三藏解釋。提婆設摩羅漢。作識身論。說
無我人。瞿婆羅漢。作聖教要實論。說有我
人。因此法執。遂陳諍論云云今了義燈
實似有所據但至能斷道者。燈師會此
難。彼文總說。非別別屬。文總意別。斯文大
云云 故勝生空觀。方能除滅者。是言總意
別也
  又旣不可說
問。論中破犢子部計。又旣不可說有爲無
爲*云云爾者。有爲無爲者。我上爲無爲歟。
將我外爲無爲歟 進云 祕云。我外無爲
義也*云云 付之
問。論中又旣不可說有爲無爲*云云 祕師
何釋不可說義*耶 答。有爲ヲハ不可說無
爲。無爲ヲハ不可說有爲。不可說義有リト釋也
 付之。尋犢子部宗計案能破意。非卽非
離我。在不可說藏中。不可說常無常。我非
我等*云云 正義難之。於不可說藏我聚。
可說有爲無爲義爲同喩不可說
我非我難也。何不取我上爲無爲義。傍成
別義門耶。依之本疏義燈中。取我上義釋
ヘリ如何
答。凡案犢子部宗義。立三世。無爲。不可說
五法藏。而非卽非離計我。在第五不可說藏。
不可說有爲無爲。不可說常無常。我無
我。而其體是我。在不可說藏我聚云也。故
以爲無爲義。例難我非我義也。卽又旣不
可說有爲無爲者。擧因喩。亦應不可說是我
非我者。擧宗法也。本疏。義燈解釋。存旨在
之歟。但於演祕釋者。前後二意ナリト見タリ
謂但取我上具如義燈者。依義燈意初釋。設
取我外爲無爲義爲喩亦得者。第二釋疏外
別義也。上置設字。必非實義歟。偏取我
上爲無爲不可說義者。暫似許我體。故取
我外爲無爲義歟。是則一相釋也。強不可
劬勞*
問。論中又旣不可說。有爲無爲亦應不可
說。是我非我云云爾者破誰人耶 進云。破
犢子部也 付之。彼宗旣以我不可說藏
云。何對彼如此破耶
  破文
  又旣不可說有爲無爲。亦應不可說
是我非我
疏初量作法意也同喩擧
龜毛
又旣不可說ナルヲ以有爲無爲ノコトク應不可
說是我非トセ疏第二作法也
訓雖同祕釋。疏取我上爲無爲義。祕
不爾也
  又諸我見
問。論中破外道我執。又諸我見。不緣實我
云云 爾者破染我見歟。將破淨我見歟
 兩方。若破染我見者。外道計執不同。染
淨執見各別。而上下文廣破染汚我見。此文
不破淨見者。何處破之耶。是以大師云
破正慧眞見。淄洲非作我解之我見*
 知。非染見云事。若依之爾者。淨見不緣
我。若難彼者。不可云不緣實我。依之撲
揚大師。破染我見。故無相符過*
答。料簡今論文。學者致異端。解釋往往。未
檢奧旨。且依一義。成申其意者。外道所立
宗義。皆雖不叶法至理。各自所存爲正理。
是淨見也。他所計謂邪義。是染見也。且計
離蘊我人。有眞實我。其體常住。而遍法
界。非色非心。凡迷聖悟。如大乘眞如。故知
計。離蘊眞我。心心所法。名不作我解之
見。不作染我行解故。名淨見。不著我故。
亦云無我見知卽蘊我無故也。計卽蘊
乃至 無慚遍出等外道。皆可准之。故見
論疏前後。問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爲是我見
所緣境不。致二徴難之中。若非我見所緣
境者。汝等云何知實有我者。是破本計眞
スル非作我解我見所緣也。若是我見所
緣境者。應有ト云我見非顚倒攝者。設破之
下。又諸我見不緣實我者。詞ニハ雖不分
染淨見。意破淨見。是以本疏云汝等各別
言非橫計緣我之見イイ方成有法。義燈此
非作我解之我見。若約我アリト云見不ト云ハハ緣卽
相符之失等*云云 況染我見不緣實我者。
外道自許之。難不緣實我者。豈非相符耶。
但至演祕者。先見問文。各許淨見。不緣
我故。又互不許染緣我故者。淨見不作我
解。染見不緣眞我。若擧之者。可有相
符云也。答之。故疏說云。但緣我見。皆不緣
我。此簡淨見及互不許。悉皆盡矣者。今所
難者。破知有我見。不分別染淨見。若分
別者。必有相符。染見不緣實我。故難セハ
者。有ヘシ相符過。淨見不作我解。故破セハ之者。
亦有相符。此卽外道各有ヲ以所挾。互有遁
方。故今設雖不作我解。只知有實我之
見。不緣實我爲言 演祕上文。引有人二釋
之中。今論文染我見ナリト者。旣非撲揚自義。不
可依用之
  難云。本疏云不須別說染淨之慧。但汝
所說緣我之見。今皆破之。無相符過。何
忽限淨見耶。若淨見。直可云淨見。豈矯
云又諸我見耶。次如演祕者。又唯可限
染見。引有人二釋之中。同本疏初釋。
破染見*云云詳曰下。皆言染見彼
許緣我*云云 知。破染見云事。若爾
淨見不緣我。故皆簡之畢。於染我見。互
不許見ヲハ簡之。自所許染見ヲ以今破之見タリ
依之燈文。上云此非作我解之我見。雖
染見下今云不緣者。約緣我
見。是其染慧 約此爲見。難令不緣。故
無相符云云 以下文思上文。此非作我
解之我見者。非互不許染見云也。是其
染慧者。破自許染見此卽同演祕意。故
演祕文。此簡淨見及互不許。悉皆盡矣
云云 淨見全簡之。染見簡互不許。不簡
自許。今破之見タリ
答。消本疏意。如上成申。若分染淨者。必
有相符過。故詞ニハト云分別意當淨見
也。以可破知實我之見也。本疏前後。
其旨顯然。披之可知。但至祕者。雖有
同疏之邊。亦可有異之邊。燈至是其
染慧*之文者。外道知眞我故。雖名淨
見。入佛法論之者。卽染汚慧。不作我
解故。雖非見。以慧名見。今卽破之

  未得肝底之間。且抄一義了。追可
審定之耳
  燈云。承本釋云。又諸我見不緣實我
者。此非作我解之我見。若約我アリト云見。
イハハ緣。卽相符之失。今云不ヘシ緣者。約緣
我之見。是其染慧。約此爲見。難令不
緣。故無相符云云
祕云。論若非我見所緣境者。有義二釋。一
云同疏。外道我體。非我見緣。故下論云。
若無我見。能證涅槃。次云若是我見境者。
是設&MT06279;遮也。若爾下云又諸我見。不緣我
等。是不相扶。答。應說我云。我見有二。
一執著我見。二雖緣我。與不執著。初染
後淨。言無我見得涅槃者。據無染見。下
立量破破染我見。故無相扶。二云諸宗
計我。皆我見緣。故後二量。無相扶失。而
言非我見緣者。是設遮也。詳曰若言我
見有二種者。卽彼我體。亦我見緣云。何
得言非我見境。故知。彼宗淨我見者。不
作我解。不名我見云云
  俱生分別
  其實亦有
問。論中釋第六相應倶生我執。緣識所變五
取蘊相*云云 爾者此文說我執本質歟。
明影像歟
答。可有二意也 兩方。若說本質者。旣
云識所變。定可相分。若明本質者。豈不
言能變*耶。況五識緣五境。第八緣五根
器界。初色蘊也。第七緣第八見分。亦第五識
蘊少分也。受想行三蘊幷餘二蘊少分。非餘
識所變。何以五蘊爲本質*耶。不可云無
漏第七所變。以云取蘊也。若爾可云第六
識影像。若依之如此者。見文始終。云起
心相旣明相分。此文亦說影像者。豈
非繁重耶。況明第七我執。緣第八識者。明
本質。起自心相者。說相分也。例是可然

問。本疏中。釋緣識所變五取蘊相文其實
亦有。非無本質云云爾者淄洲大師。何釋其
實亦有文耶 答。燈云。以相分亦本質也
云云 付之。依淄洲解釋。披本疏文。第六相
應我執本質。不限一法。故論文不言之。其
實亦可有倶生我執。必有本質故ニト云也若
爾其實亦有文。亦可云有本質。況准五取
蘊等皆起影像解釋。論文旣有其相分。何釋
トモ言實ハニ有*耶。依之演祕中。其實亦有
者。有本質也*云云 如何
答。凡勘本疏文相。可有二釋見タリ初釋意云。
緣識所變五取蘊相者。明我執本質。起自心
相者。明影像也。後釋意者。第六本質。一
&MT06279;無定相。故論文不指*言之。緣識所變
者。明影像。起自心相者。明當情現相也。
依之疏主。餘處釋緣識所變蘊處界相起自
心相文。如前我執。有二解也云云 卽指此
文歟。但至燈釋者。聊可有文默。以相
分亦本質爲言 所謂以識所變相分有。可
知亦有本質云也。相分有爲本。顯本質
亦有也。不云本質有爲本。相分亦有。次
文云無有無相。計爲我者。故言起自心相
亦有者。依相分有起自心情現亦有
爲言非無本質者ニハ。故言緣五取蘊者。
依有本質。緣五取蘊相分事云也。
觀所緣影像タル五取蘊ト云ニ其本質亦有顯也。
若爾旣同祕之解釋。何爲進而難之耶
  此據異生
問。二乘人。於見道前。爲伏分別煩惱。將如
何 答。云此事學者聊簡非一准。若依一
義者。次第證超中二果。伏分別惑。超越一
來。不還。不伏之。或諸二乘類。不伏見惑
也。或諸二乘人。伏見惑也。問。一一有疑。先
分二類不明。旣同二乘類。何有此不同耶。
況見餘處解釋。本疏釋瑜伽論異生離欲
時。唯除貪等。非ト云道所斷薩迦耶見等
之文。云此據異生二乘性等說演祕ニハ
今論諸有漏道雖不能伏分別起惑之文今
據二乘及外道等*云云 旣不分其類。知。諸
二乘皆不伏之云事。次付諸二乘不ト云
見惑義。七方便位。必修理觀。修能治理觀
者。豈不伏所治見惑耶。障治相違。是性相
所定也。依之披今燈文。或云於見道前。
不伏修惑。唯伏見惑或述於七方便俱
伏見惑。文理誠分明耶。次付諸二乘伏見
惑*之義違上所出本疏。演祕文。何況二乘
伏道六行觀門。旣以理觀。不爲伏道。豈伏
分別惑*耶。是以俱舍。婆沙等中。不云伏
見惑耶。若爾一一義皆有其疑如何
答。依有異義。雖出申多意且諸二乘。於
七方便。必可成申伏分別惑義也。其旨
如疑難。七方便位。必作理觀。四善根殊爲
見道加行。加行倣學實證。豈不伏見惑
*耶。彼菩薩起二空見道。斷分別二障。故加
行位。頓伏分別二障。二乘生空見道。相例
可知。故次第超越四類雖異。伏見惑相。
其義可同。義燈中。於次第證超中二果。判
唯伏見惑。但伏見惑者。對超越兼伏見
修二惑也。於超越一來不還。不云伏見惑
者。其義同次第證超中二果故。且出彼
ナル相。顯伏修惑之旨也。但至此據異生
二乘性等說釋者。瑜伽論本明異生離染。
說六行事觀。今論上下。多以麁苦等觀。名
有漏道。宗家處處解釋。皆依此意。今論第
六。卽依瑜伽等也。漸次證得上根本定之
文。明欣上厭下*之觀門也。故撲揚今據二
乘等釋無其相
  尋云。燈中明超越一來不還畢。以彼不
解修理觀故云云 知以理觀。
爲伏道云事
答。燈文問前二類人。何故不伏迷理之
惑。答以彼不解修理觀故。迷理之惑。不
違事觀故不能伏。此卽於外道位。釋
不伏俱生迷理我見之義也。旣非迴趣
後相。何成今相違。故外道*之時。不修空
非我等理觀故。雖不伏迷理我見。以伏
伴類。入見之時。與我見俱一時頓斷迷
理之惑。雖先不伏。伏彼伴類。入見道時。
亦一時斷義燈解釋。卽此意也。於見惑
者。自本非外道六行所伏故。迴趣之後。
修理觀伏之畢。故入見之時。斷之也
  依喜根得初二果歟
問。付依二十二根。得四果之義。旦依喜
根。可得初二果耶 答。燈中引瑜伽論。依
喜根不得初二果也 付之。喜根適悅順
益*之法。尤可爲得果所依。未至地許有喜
根。何不依之耶。況依初二靜慮。證不還果
人。彼地有喜根故。定依彼喜根。預流一
來。依未至地豈不依近分喜根耶
答。見瑜伽論文。以或一或八根。得初果。
以或二或九根。得一來果*云云 或一者。未
知根。或八者。加信等五及意トノ根。或二或
九者。前八上加已知根也。此中釋不取
喜根。此中不取喜根。不堅住故云云 先德
釋此事。勵力轉故。猶有疑慮故云云 意云。
未至地正對治下界惑。起勵力之處也。猶
生疑慮。如疑更退センカト也。故見瑜伽諭餘處
文。明近分地喜根。由於彼地喜可動故云云
根本地喜根。已離下地惑畢故。所生喜受
無疑慮。是堅住也。證不還果。通根本地。故
依初二禪喜根。得彼果也。故無其

  麟角見道前伏三空以還惑歟
問。麟喩獨覺。見道以前。必爲伏三空以還
修惑。將如何 答。必可伏也 兩方。若如
講答者。麟角種類。旣非一准。何必伏下八
地惑耶。例如聲聞中種類不定。依之見淄
洲大師餘處解釋。從外道來有七十三人。
伏八地所有修惑。品別分成七十二。及具縛
一也*云云 以知。不必伏之云事。若依之爾
者。部行獨覺鈍根尙伏下八地惑。麟角獨覺
極上利根。豈不伏之*耶
答。麟喩獨覺。必伏三空以還惑。入見之時。
與見惑俱一時斷之。故見燈文。先凡位時。
六行伏彼。無處有以下惑。百劫練根。入見
道時。八地以下。伏彼類故。與見惑同時斷
云云 但至聲聞例難者。聲聞有次第超越
不同。何例麟角一座成覺類耶。但至補闕
章者。外道位。或具縛者。或伏一二品之人。
迴心之後。起麟角心。尙伏三空以還惑也。
彼部行雖必伏下八地惑。有百四十四人
云云 明知迴心之後。伏煩惱者。與
數。其義不同云事
  妄相斷故
問。宗家意。於見道位。唯斷分別我見。不斷
俱生我見云事。引何文證之*耶 答。義燈
中。引四卷楞伽第二。妄想斷故。疑法不生
之文證之也 付之。依所引證文。尋本經
誠說。上列二種身見畢。下初果聖者。以無
我觀。斷妄想身見。觀有無品。斷俱生身見
云畢。斷俱生身見故。貪*則不生。斷妄想 
身見故。疑法不生*云云爰知。今經文者。返預
流果聖者。斷俱生身見見タリ 依之撲揚大
師。引此經文。爲相違。爲之有二釋。加之
求那跋陀羅。達磨菩提。智儼等三藏。
楷尙德零潤等人師。消經文。皆以同之。
若爾淄洲證據。有何所見耶
答。於楞伽經文。古來諸德。多致諍論。依
功德賢。磨菩提。智儼等意者。初果聖者。
斷二種身見。任菩提留支。玄弉。元曉等意
者。須陀洹果。唯斷分別我見。而淄洲受遍
學。慈恩流。爲遮古來一諍。以此經文。爲龜
鏡證據。初果唯斷分別我見。不斷俱生身
見。釋給也。其故者。見經文。立ニハ名言。標俱
生妄想。顯分別俱生。明ニハ彼想。以非有非無
分別異見。云妄想身見。以執五陰和合聚
集相。名俱生我見。此豈非見惑邪分別。修惑
任運生相*耶。說ニハ斷位。俱生身見斷故。貪
卽不生。妄想斷故。疑法不生云云 疑是分別
煩惱。貪卽俱生惑品也。而初果人。尙不離
愛。以貪卽不生*之文思之。返俱生身
見。非ナンヌ初果所斷。若俱生我見。初果所斷ナラ
者。同妄想見。可云疑法不生。何云貪卽不
生耶。爰知。經文有別意趣云事。所以義燈。
引妄想斷故疑法不生*之文。准此經文。旣
云及先二身見ニヲイテ妄想斷故。疑法不生。卽
分明說。身見有二。初果唯斷妄想身見。不
斷俱生。不煩廣釋*云云 此卽依上道理。
爲斷古來邪論。引爲誠證。但至經上文者。
燈云不煩廣釋不委其旨。准人師先德意
者。明俱生身見。顯初果所具身見。言身
見斷故貪卽不生者。初果聖者。漸進證不還
果時。斷迷理我見云也。義賓。善珠等所
解。皆以如此。以何得知者。以貪卽不生
文。可知之也。此義專見タリ同本異譯說。所
謂披十卷楞伽第四卷。明妄想身見畢。
云此身見垢。見人無我。乃能遠離。說俱生
我見畢。而須陀洹。知已能離有無邪見。不
斷身見。是故有貪心*云云 有無邪見者。非
有非無分別異見也。初果聖者。斷此有無邪
見。不斷任運身見。故尙有貪心云也。准
此經文。思フニ四卷經。無諍明ナルヘシ當斷。若不
者四卷經文。定可云謬。依之新羅元
曉。難初果人。斷ト云俱生身見義。因少見少
聞。漫說之*也。後學不可依之云云 此卽
依不見新翻經。妄リニ作橫執也。次至
祕者。古來一師。判依此經文。初果聖者。皆
斷二見。故且隨彼義。許初果所斷。致二會
釋。以實論之。如義燈釋。可爲證據。故大
師無垢稱疏中。卽依此文。初果聖者。斷分
別。不斷俱生證給ヘリ誰背慈恩。淄洲解
釋。儲別劬勞耶。以一文。或爲相違。或爲
證文。其例非一。十地經說八地功德。算數
譬喩所不能及云云大師取説爲一證。淄
&MT06279;判或據別意。此卽隨要集義。且爲相
違。致會釋也。彼廣果以下。發菩提心之文。
瑜伽非卽此刹那之說。諸師各爲證文。皆
可例之
  尋云。若爾十卷楞伽。可爲證據。何强引
四卷經*耶。次四卷經。宋代功德賢所釋。
是可關謬。彼三藏。本初果聖者。斷二見
故。若爾或翻譯者。不悟大乘。演祕一釋。
可依用之。何會當斷耶。次十卷文。有
或本不同。若依斷於身見本者。豈准彼
文耶
答。古來諍論。依四卷說。故慈恩。淄洲。故
引彼經。爲證文也。任所譯經。推三藏
意。何必以功德賢。忽屬謬耶。次十卷文。
雖有或本。彼本旣不叶前後。不可依用。
況元曉師。依不斷身見本作釋。不云
有或本。子島上綱。亦存此旨知。不可
及或本不同。若有彼本者。是書寫謬也
  准小乘說
問。付獨覺心數不同。且部行獨覺。證&T069222;ヲハ自乘
菩提。依小乘義。如何釋之耶 進云。燈中
釋三十四念也 付之。依淄洲解釋。披小
乘論藏。部行心數。不云三十四念。是以菩
ヲハ說三十四心。判&MT01302;有超越功力。二乘ヲハ
欲證後道必藉前道。無自在功力*云云
旣於地地九品煩惱。必各別成起無間解脫
之義。豈三十四念耶。依之光法師。親傳三
藏。明小乘宗義一百六十心云云 慧暉。湛然
等人師。所解同之。若爾普先解釋。得證據。
於彼宗論藏。淄洲定判。誠證有何處耶
答。義燈中。雖云准小乘說。三十四心。得
成菩提。未云指薩婆多。何必以俱舍。正理
等難淄洲高覽耶。若是諸部中。有此義
歟。況婆沙論中。鱗角ヲハ如菩薩說云云 惠暉
法師。佛麟角トハ三十四云云 若爾雖部行。
同是獨覺故。准麟*喩。釋三十四*心歟。或
於部行有二類。若本性部行者。其相同麟
角。故三十四念*云也。若先聲聞者。一百
六十心也。於地地九品惑。起多無間解脫
故也。燈出先類故。燈三十四心。但據從
凡卽作者說*云云 光師依後類故。光
依何地。得不還已。必於七地。一一品中。皆
起無間及解脫道*云云 先已得果スト云事。分
明歟後義愚
案也
  後義違燈文。明一來果迴心。取獨覺
果。三十四心云云 旣已得果迴心也。知。可
先聲聞類。云事。若爾此義尙不可然如

  一來果迴趣
問。一來果聖者。迴趣獨覺乘*之時。以斷
欲界前六品修惑。無間解脫。爲攝得獨覺
果*之心數。將如何 兩方。若爲心數者。
述獨覺心數。有大小異說。小乘云三十四
念。見道十六心及非想九無間。九解脫道
也。大乘有二說。或云五十四心。二種十六
心。非想九無間。九解脫及非安立二心想見
道幷眞見道無間。解脫二心也。或云五十二
心。除非安立二心相見道。雖有此等異說。
未取斷欲界前六品無間解脫耶。若依之
爾者。旣取見道十六心。例亦可取前六品
無間解脫。若未迴心先故不取之者。不
可取見道十六心如何耶
答。論諸乘得果心數。依趣向彼乘已後心
數。何取迴心以前心數耶。其旨如一邊疑 
難。但至見道例難者。誰云取見道十六
心。故燈文此第二果。但於此後。起九無
間。九解脫道。斷所餘惑*云云 爰知。不取
迴心心數云事。況義燈中。釋小乘三十四
念義。三十四心。但據從凡卽作者說*云云
准彼思之。大乘五十四心等者。據テ云從凡
作獨覺之者。非先聲聞類歟。何況所取能
取十六心ヲハ愚法之類。不修之。若必定五十
四心等者。豈叶道理*耶。故知。義燈所擧
者。且標至極總數其中隨宜。不遮有減

  定障伏斷
問。二乘聖者。爲斷所知障所攝定障種子。
將如何 答。不斷定障種子也 兩方。若
者。所知障微細。必以法空智斷之。二乘
不得法空智品。何斷所知障所攝定障耶。
依之論中云二乘但能斷煩惱障。本疏述
不能斷種。不同菩薩。加之今燈中。二乘伏
而不斷云云 若依之不斷者。俱解脫羅漢。
除定惠障。若爾旣云定障。設雖所知障。
何不斷之。是以對法抄中。上ニハ述二義
判一云必斷第二答爲正。下難他師義。不
遮定障。種亦能斷*云云 加之處本疏
中。後中定障。二乘亦斷。少故不說云云 斷障
義林。亦能永斷所知障少分云云 兩方
疑如何
答。如先重答申。不可斷定障種子。二乘
不得法空智品。設雖定障。何斷之耶。文理
如片方疑難被出。故見燈文。別起定障。是
下劣受。二乘伏而不斷。所知障攝故云云
但於俱解脫難者。雖不斷之。旣伏生果功
能故伏除定障。得俱解脫稱也。至對法
抄者。對法論二受斷故得二無爲之文。約
菩薩說。非約二乘。是以見燈文。彼約永
斷唯在大乘。非二乘者。以不斷故*云云
爰知。對法抄二釋。於菩薩論之。卽載第十
卷論二師說。其中第二說。是正義也。故述
彼師說疏中。對法第二等文爲正云云 若爾
一云如斷第二答爲正之釋*者。非明二乘。
何成相違*耶。次至種亦能斷文者。正見
彼抄。述彼云此定障等。卽出俊法師義。是
ト云斷義也。次此理不然等者。述斷一釋也。
旣有二釋。若依燈釋*者。初釋可爲正義
也或以伏生果功能。且云斷歟。次至第九
卷疏釋者。以伏道名斷也。見ルニ論文。二乘
但能斷煩惱障。菩薩俱斷云云 欲廣ムト此斷
義。次文判永斷二種。唯聖道伏二現行。
通有漏道。知。疏文者。明伏道云事。次至斷
障章釋者。撲揚大師。釋此文。而能伏彼。畢
竟得非據擇滅者。名爲永斷。非斷彼種
云云 仍任此等解釋。不斷定障種子。無
過可答申也
  尋云。對法抄下文。尙不明。上出俊法師
義。種子不斷。諸論二乘得不動*等無爲
者。約伏斷*云云 下此理不然。豈定障種
子。二乘不斷也乃至 然諸二乘不斷所
知障者。但障智者。彼不能斷。不遮定障
種亦能斷*云云相明破他師義。顯自
正義也。此理不然之言。無諍可能破文

答。准道理任燈文。俊法師義。是可正
釋此理不然者。且欲設別義之詞也。
何云能破文耶
問。二乘聖者。可伏所知障所攝定障耶
答。燈云。二乘伏而不斷云云 付之。二乘智。
以不過生空分齊。爲所知障。設雖伏道。可
不能。若爾設有漏事觀。設無漏智品。不可
伏所知障所攝定障。況若成伏道之力
可有者。起無漏解之時。豈不斷*耶。伏而
不斷之解釋。伏無其理。依之唐土人師。
望所知障之時。生空無漏。不及法空有漏
云云
  久安六年院三十講藏俊用之
  第三重難云。能治道無漏中何耶。若有
漏事觀者。六行觀門。何伏所知障耶。若
無漏者。撲揚大師釋。云但以事觀能伏
於彼耶
答。先定障者。領受下劣定。不進修上
定。異熟生下劣受也。故以欣上厭下觀門。
伏除之也。依之法華攝釋中。非生理觀。
但以事觀。能伏於彼*云云 但雖成伏
道。不成斷道者。伏道麁相*也。領受下
定。不進上定。與欣上厭下觀門。相
故。成伏道也。若起眞解之時。定障所知
ナレハ法執遠所引生。故。麁生空觀智非
細法執能治也
  互用位五識緣過去歟
問。諸根互用位五識。可緣過去境耶 答。
燈有二釋。一云緣過去。二云唯緣現在。問。
共不明先付初釋。設雖諸根互用位。旣有
漏五識。何緣過去耶。付次釋。見餘卷
疏文。因中五識。諸根互用。唯除相應。自體亦
是所緣緣故*云云此釋明可緣過去境見タリ
如何
答。見義燈文若在散位。諸根旣許皆得
互用故。應五識亦緣過去。或雖互用。但緣
現在云云 雖作二釋。未斷正否。各可成申
二意也。先緣ト云釋意。互用位五識。寬緣六
境。如云六根淸淨卽諸根互用也。法境中。
有不相應。不相應中。旣有時。卽非三世時
耶。況二量章。以互用位。證根現量。得
是法境。亦有意識所變五根云云 以此可
准。次釋意者。雖緣法境。尙緣現在也。第
七卷疏*釋者。且對現在。緣所有境。除相
應自體云事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目次

  數論
  變易非本
旣有三二方
  勝論
  勝論師立五根五識歟
德句中香通常無常歟
今解亦唯現境
六句皆實
破同異和合量
有性離實量
如實性等
破和合句義實有量
  大自在天
  聲皆是常
  破餘乘
  滑澁等相
香味假實
自具大造
識上色功能
異熟等流總別
心心所法有處寬
心心所有變異等流歟
眼等五根有變異等流歟
扶根塵有變異自性等流歟
勝定果色有處寬遍長養
西明定果色
和合於五識
然依他故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

  ◎
  總略有三
一變易二十
三諦
二自性亦云勝性。
亦云冥性
三我知神我
  次中爲四
一本而非變易自性
二變易而非本一說十六諦
(十一根及五
大)一說
十一根
三亦本亦變易一說七諦。(大我慢。五唯
量)一說十二。加五大也
四非本非變易
  廣爲二十五此有
一自性諸法生因也。三德合故。能生諸諦。三德者梵
云薩埵。此云有情。亦云勇健。今取勇
義。梵云刺周。此云徴。亦云塵分土。今取塵義。
梵云答摩。此云闇。卽如次勇塵闇也。若傍義
翻。舊云染麁黑。今云黃赤黑。今云黃赤黑舊云
喜憂闇。今云貪瞋癡。舊云樂苦癡。今云樂苦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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