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First] [Prev+100] [Prev]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所等有七中。疏但列四。後三不出。故言餘
云云 付之今論述謂蘊處界等。源依瑜
伽。顯揚說。瑜伽說六善巧。三科外。加處非
處緣起根。顯揚明七善巧。前六外。加諦善
巧。若爾本疏餘三善巧。或四善巧者。今論
擧三種故。等言等取三四善巧也。是以
見疏文。次下若依中邊。菩薩藏經第十七
卷。有十善巧云云 爰知。上餘三善巧等者。
於六七善巧論之云事。震旦人師。解本
疏文。卽存此旨如何
答。本疏解釋。誠任顯文。如疑難。論所
擧三善巧外。等言等取瑜伽三善巧。顯揚四
善巧也。但至演祕意。今論文ニハ廣含諸敎善
巧。六七善巧。卽十善巧中也。等十善巧者。
六七善巧。自入其中。擧廣攝狹。尤有其
理。依此意聊簡疏文者。具文云等者。等
取緣起。根。諦幷處非處トノ餘三善巧。或四善
云云 旣瑜伽六種外。出諦善巧。何云依
瑜伽文耶。以知。依十善巧或七種善巧。釋
等言云事。次擧中邊者。返顯十善巧相也
尙難可
習也
  問。付極七反有。且可有一反受生類耶
答。可有也。付之義云。旣云極七反有。
何遮一生等云云 是以大師釋說極言。不
遮一二也。但涅槃經不說之事。利鈍不
定故也。其故利根種性中。現身證道果。
逢違緣自謬。經一生也。是卽一反受生
者也。彼利鈍不定故。鈍根經生種類出之
不出也。於四卷楞伽者。見彼始
終。無出三四二生類。故知亦略。具不出
之也。次於燈文者。十卷楞伽中。出初果
之類。中上謂卽一生云云是證文也
  菩薩藏經有十善巧
問。撲揚大師。依菩薩藏經說。有十種善巧
云云 爾者其體何物耶 答。祕云。按彼經第
八第十說十善巧。一依趣善巧。二資糧。三
念住。四四正勝。五五道分。六覺分。七道
分。八趣作一道。九緣起。十一切法云云
取意
 
付之先見第八第十兩卷文。雖說尸羅波
羅蜜。全無善巧*之言。何云依第八第十
耶。次第十七卷。列十善巧名。第十七。八。
三卷中。廣說其義。念住等法門。皆第八
道法善巧中。別開之。何別立善巧*耶。況彼
ニハ說五力。何不列之*耶。加之念住等。別
開之者。十善巧中。開一爲七者。可有十
七善巧。次一趣道善巧。亦第八道法善巧中。
別開之。何更立別善巧*耶。若爾祕師解釋。
專違經文如何
答。疑難卽秋篠僧正所被載也。先德述上
難了。故知。演祕尋文謬之。智者尋經。可
以取決云云 先賢旣爲難義。末學爭儲會
釋。菩薩藏經現文。卽如疑難。誰知。祕文若
致謬歟。況如理師祕釋中。不牒此文。若
有或本歟。但義解祖師。引經論文。或任現
文。或探實理。或依梵文。或勘餘本。如此例
非一也。始不可疑之。況見彼經第十七卷
文。明出十善巧名。所謂蘊法善巧。界法善
巧。處法善巧。諦法善巧。無礙解善巧。依趣善
巧。資糧善巧。遣法善巧。緣起善巧。一切法
善巧云云 經文分明。不可異求。隨疏中。菩
薩藏經第十七卷云云 而祕師云第八及十。
有何別因*耶此事不審也。
習尋之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八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九目次

  三類境
  相見別
相質
一種生慮非
或不熏彼種故
安慧二
三類境限見分境
各守自性
如此相分
然性種
心所所緣是獨影境
唯本有生
非黃見黃三方
後得智無爲緣相分







後得智緣自相境相分
異地遠境
天眼耳識所
杖自他質
非天眼耳識眼耳二識緣遠境歟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九

  三類境
  相見別種
問。付明相見二分能生種子同別。有三師
義。具以或同或異師。可爲正義耶 答。爾
也 問。兩方不明。若以或同或異義。爲正
義者。相見二分。是色心法。能生種子。定可
異。是以相質同種義。付一種生慮非慮過。
ルニ於相見同種邊。豈無此過耶。依之樞
要云相見別種是此正義。本疏判故相別
種於理爲勝。明知。以相見別種師。可
正義云事。若依之如此者。了義燈中。於
相見二分能生種子。一向同種。一向別種師
義。共付多過。於或同或異師者。全無指
其非。文相起盡。無諍タリ第三師正義。爾
者兩方不明如何
答。了義燈中。明出三師義。定義是非。誰
可異求耶。故以或同或異第三師。可爲
正義。緣龜毛等無法。見分同種生。緣五根
等有法。是別種生。故燈文見相二分。隨其
所應。種或同異。如緣龜毛兎角等。相與見
同種。以無自體。相分復假。不別熏種。但
隨見力帶。同熏種。如緣五根。有爲實體。相
與見分。卽別種生。以十八界定異因故。不
相雜亂云云 但至疏文者。正見疏文。上云
許有相見二體性者。下ニハ以作用別性各不
同故。相別種。於理爲勝等云云 知。付有體
相分。論同種別種云事。次樞要釋者。同疏
文。故披樞要。有說。相見別種生者。本質
トハ定別種生。其影像相與見分及本質。或
同或異乃至 卽前所說。相見別種。是此正義
云云旣乍標相見別種。論或同或異義。爰知。
付有體相分。雖云別種。遂存龜毛等相分
與見分。同種之邊云事。依之善殊釋樞
要文。今云相見別種者。約或同或異
別種義云云旣異一向別種義。何招多過耶」
  先德訓樞要文云。有說。相別種 與利
云云 此訓意亦爾也。
但不可用之
  相質種別
問。義燈中。付明本質影像同種別種*之
義。且可有本質同種生相分耶。若有者。親
疎所緣各別。何有質相同種義耶。是以燈
中相質種別理亦應好云云 若依之爾者。旣
許種通情本義。知。有本質同種生相分云
事。依之樞要云見質影三。或同或異。義燈
破一向別種義。結由此相質或說同別。加
之法處所攝色。有本質同種生法者。出法
處義林。對法抄等解釋如何
答。此事先德異義也。或任相質種別理亦應
好之斷。云其種各別。或依由此相質或說同
別之文。會上別種文。雖然且可存申相質
別種之傳也。本質影像。親疎所緣。能生種子。
定可各別。凡諸有體法。其種必別也。如有
實體相見定別種。況彼緣心法之時。相質
異慮非慮。緣五根之時。質影發識取境作
用。有無不同。准現行推其種。別種之義。頗
叶道理。五根心法相質。若別種者。緣五塵
*之時。本質影像。別種之旨。亦以可然。是以
撲揚大師。破有人云初禪眼識。見欲火災。
相分與質。不相似故。別種生之義。當地五
識所緣質相。豈同種耶云云 所釋明鏡也。誰
及異論耶。相質種別理亦應好以親疎緣種
各別故定判。深存此等道理也。但種通情本
義。有無未定。設雖許此義。是可云假說
義門歟其旨
如下
樞要釋者。言總意別也。見相或
同或異。相質是或異之邊也。義燈文。結上
二義也。先上標然相與質一云同種一云別
種。次委釋二義。返結上二義也。或相質同
種義。蒙一種生慮非慮等三過。緣五根心
法。相分別種也。故相質或*同或異
救歟。雖然或同邊。猶不立也。次法處章等
釋。聊不審也。但彼文有或本不同。諸非實
色。卽能緣等種子所生。無色用故。或無別
種。或與本質。同一種ヨリ等本。旣背道理。
不可用之。或本云。或無別種成本質故同
一種起云云 可依此本也
問。了義燈中。付明本質相分同種別種義。
且可有本質同種生相分哉。若有者。親疎
所緣各別。其種定可異哉。若依之爾者。見
相相望。旣許或同或異。質影對望。蓋云或
問或異。況義燈下文。釋帶質境種通情通同
本義。或質同種云云 知。有本質同種相分云
事。依之樞要ニハ云見質相三。或同或異。義
燈結由此相質或說同別。加之法處所接色
中。有本質同種法者。出法處義林。對法抄
等解釋。如何可會耶
答。義燈上下。斷邪正。結所釋。文不同。先德
多致異端。相質種別理亦應好斷。誠雖分
明。由此相質或說同別淄洲釋。似定實性。
彼如相例門第四義。雖然且任顯ナル邪正。
可存申相質別種傳也。凡諸有體法。其種
各別也。如有實體相見定別種也。准知。本
質相分。可從別種而生云事。就中第七識
緣第八見分之時。本質見分。具緣慮作用。
相分非緣慮也。第六識緣眼等五根之時。本
質五根。備&MT01302;發識功能。相分無實用也。若
現行旣慮非慮假實不同。其種豈一哉。緣
五根心法之時。相質若別種ナラハ者。五塵質影
別種之義。推而可知者哉。是以撲揚大師。
破有人云初禪眼識見下火災。相分與質
不相似故。別種生ナリト之義。當地五識。所緣
質相。豈同種耶云云 所釋龜鏡。誰及異端
哉。相質種別理亦應好以親疏緣種各別故
定判。源存此旨歟。但種通情本義。有無未
定。設雖許此義。是假設義門也委細
如下
樞要釋
言總意別也。旣擧質相見三。判或同或異。
故相見相望。或同或異也。相質狹在于或異
之邊歟。義燈文結上二義也。上標然相與
質一云同種。一云別種。委釋成二義了。細
決或異或同二義也。秋篠上綱。料簡燈文
如此。或相質同種義。蒙一種生慮非慮等多
過畢。轉救云。五相心法等相分。與本質別
種也。由之相質或同或異也爲言 雖然相質
別種義。不許或同之邊也。次法處章全文
云。諸非實色。卽能緣等種子所生。無色用
故。或無別種。或與本質同一種起等云云 或
本云。或別種成本質故同一種起云云 可依
此本也
尋云。周記牒或與本質之本。出其體。擧極
微等畢。又對法抄同之。知。是正本也云

私云。法處章全寫對法抄。解法處色之一
段。故章有或本。卽抄可有或本也極難又
可案別
  聊簡樞要文云。見全文。有說。相見
別種生者。本質見分。定別種生。其影像相
與見分及本質。或異或同云云 相見對望。
質見相對。別種云事。更無異義。而於質
相者。有二義。故付質相邊。云或同或
也。是以見燈文。出相見或同或異
畢。然相與質。一云同種。一云別種等
云云 此卽依樞要文不分明。淄洲作二
釋。斷正否 依大師解釋不明。淄洲。撲
揚。作多釋。致劬勞。是常途習。師資禀承
故也
  一種生慮非慮過
問。付或同或異義有相質同種。別種二
義。且相質同種義。有何過耶 答。燈有三
過。一種生慮非慮過。二身根倶過。一種生假
實過也 問。三過共不明。先付一種生慮非
慮過。正義意。許相見二分或同之邊。寧
無此過耶。況現行熏種子。旣熏慮非慮
種子。種子生現行例可等耶。次付二
身根倶過。第六識緣五根之時。設許トモ相質
別種。質影身根竝起者。豈無此過耶。次付
一種生假實失。正義意。緣龜毛等無法*之
時。旣見分同種生。何不招此過耶
答。義燈所付三過。共有道理。一種生慮非
慮*失者。且第七緣トキ第八見分之時。本質
見分緣慮法。第七相分。非緣慮若質影同
種者。一種生慮非慮。尤可爲大過。若許此
義。色心二法。亦可同種。但正義意第六
識緣空花等無法*之時。帶此假相分。
熏見分自種。故後時自此種子。生見分現
之時。亦帶彼空花等相分也。正自種
子生&T069222; 是見分也。此見分帶假相分起
故。假名同種生也如緣龜毛兎角等。相
與見同種。以無自體。相分復假。不別熏
種。但隨見力帶。同熏種之解釋。卽此意
也。先德取喩云如豆所生莖副生葉也
云云 故正義前無一種生慮非慮過也。又
一種生假實*之失不來也。相質同種義實
同種生慮非慮二現行生假實二相分。故
招此等*失也。次現行用廣。故雖一
熏慮非慮種。種子力劣。何生二*現耶。
如現行熏&MT01302;勝種種子不生勝次二身
根俱過者若質影身根同一種者。同可有
發識取境用。何從同種生法。一有實用。
一無此能*耶。若爾者有實用二身根相
ヘシ。豈不招此過耶。正義旣別種ヨリ生故。
本質業感&MT06279;有發識取境用。相分不然。次
一種生假實者。若轉救上二身根俱失。
相分假者。可有一種生假實過
  或不熏彼種故
問。獨散意識。緣根塵等之時。相分熏種
歟 答燈者。熏種子*云云 付之熏
種子法。必具有勝用義。羸劣法。無能熏
用。獨散意識所緣根塵。闕發識取境等用。
旣無根塵實用。何熏種子*耶。是以見法
處義林文。判諸有極微幷獨散意。搆畫スル根。
境。鏡像。水月。如是等類。同皆無實。心之
影故。旣等水月鏡像。爲遍計所起色體。
豈熏種子耶。況法處五種色中。前四是假
者。所定也。若根塵相分。熏種子者。寧
無假法能熏失*耶。加之淄洲大師餘處
中。難他師今此相分。熏スト云種子之義。云
若能成種。定卽是實。假法如無非因緣故
自成第六所變五根。非ト云五識所依*之義。
或不熏彼種故。若爾者獨散意識所緣
根塵不熏種子者。文理共明。如何
答。第六所變根塵影像。雖無發識取境用。
旣本質有體&MT06279;起相分。有其勢用。故具有
勝用義。熏質影種子也。相分種子雖無
可生有實用根塵之能。 本質種子具可
生實用根塵之力如緣心法之時相分。
熏質影種卽非慮相分。熏慮非慮種子也。
若緣五根所變相分。不熏種子者。眼等
五根。豈唯本有生耶。第八不能熏。五
第七不緣彼。故若非第六。誰熏新種*耶。
故義燈中此言假者。非如瓶等。以能熏
故。但無根用。不發識故。名之爲假云云
准今此解釋。類水月等。判前四是假。依無
發識取境用之義邊也。何況法處義林。判
遍計所起不明了。意識。獨緣根境。搆畫
所生。熏種爲因。後生根境。自許熏種子。
知。雖云假法。猶熏其種也。次補闕章前
後文。頗以難會。先他師意云遍計所起色。
通假實成種生根。雖名遍計。而是假有
云云 故難此義。若依熏種之邊亦可云
實。而乍云熏種。亦述假有。尤違假法
如無非因緣故之文。正義意實義。形待
不定。依無根等實用之義。雖攝遍計所起
色。不同瓶等故。亦有能熏義。若依此義
者。亦可云實。況他師云總遍計所起色。
假有&MT06279;熏種子故。約餘水月等。致此難歟。
次下文云。雖根實用。有間斷故。五識不
依。或不熏彼種故。或法爾力故。或隨能
爲因。而不能發識云云 旣有多釋。若背道
理。可劬勞。若依此義上文述一義
歟。或相分五根。熏ニハ本質種。雖熏根用。
ニハ種。不熏有根用種子故。云不熏
彼種也。此則爲顯以有根用本質五根。
爲五識所依闕タル發識取境能相分五根
ト云&T069222;五識依也
問。獨散意識。緣自界五塵。相分三類境中
何耶 答。或性境。或判帶質境也 進云。
撲揚大師釋。性境云云 付之能緣心。得境
自相。此名性境。搆盡意識。不稱境自相。如 
何可判性境耶。加之勘大師餘處解釋。類
水月鏡像。列遍計所起色也。爾者所釋背
文理如何
  安惠二分
問。安惠論師意。許相見二分種子所生歟
 答。樞要釋種子所生也 付之安惠菩
薩。定相見二分遍計所執。何云種子所
生。若種子所生者。豈異緣起法耶。次此種
子。遍計依他中何耶。若遍計緣。何生自體
耶。都無種子。不可生有體現行故。況
許所執者。可攝相分。何判仍非相分
*耶。若依他者。相見二分。可非種子所生。能
依他&MT06279;所生所執耶













答。凡安惠論師意。遍計所執中。總無別無
二類異也。二分總無。不同別無我法。由無
始妄熏習力故。識體生時。必似二分。現行
熏種子時。必帶二分。種子生現行時。亦
似相見雖是無法。尙同有分。故先德釋此
事。安惠宗意。種子有二。生實生虛。二箇種
子。其體雖二。和合似一。生虛實果云云
此種子。自體分見分。是同種生也。相分
有同別異說也。故樞要云。安惠二分。亦
說種生。見與體同。相分二說。或同或異。相
分無體。種子是假云云 疏三本亦有
二說也
 但至無
法故可非種子所生云難者。是正義能破
意也。見下卷論文。若緣所生。内相見分。非
依他起。二所依體。例亦應然。無異因故云云
旣不正義。何强致劬劣耶。此師意。如先
成申。異別無故。識自體生時。必似二分現
故。妄熏習間。所現二分。云種子所生也。依
之見演祕下文。有體爲緣。是護法義。安惠
許假。得成緣云云 次此菩薩意。以種
子攝依他起。判以種卽是彼識功能。非實
有物故。況難安惠義。假法如無非因緣故
 種子若遍計無法者。何云彼識功能。難
假法如無*耶。依他起中。唯有自體分。種
レカ功能&MT06279;非實物有。若實有別物者。可
非唯識。此師意。云種子假有。深旨在
&T069222;現行。旣正義能破*也。其旨如先
  安惠種子事。閑可沙汰之。別紙在之
  三類境限見分境歟
問。付三類境廢立。且唯於見分境爲論之。
將通後二分境歟 答。先德二義也。但
明先付限見分境之傳。自證分旣緣第
二第四。證自證分緣第三分。何於彼不判
三類境耶。是以見樞要文。上云總攝諸
境。有其三類。下述以此一頌定諸法體。諸
之詞。不限見分境界。諸法之言。可通
後二分境耶。況出性境體。色是眞色。心是
實心云云 若不通後二分境者。寧云心是
實心耶。次付通後二分境之義。立三類
境。本爲分別相見二分同種別種。顯
隨不隨差別也。後二分前。無此差別。豈
攝三類境*耶。依之燈中。然同別種ヲ云ニ復有ルハ
種別。性與見同乃至 顯此差別云。性境不
隨心云云 加之判性境不隨心。性境具三
不隨。然後二分同種故。無種不隨。三性界
繫無替。亦不可有性不隨。繫不隨。若不
具三不隨者。何攝性境。若非性境。遂可
何境耶
答。今此二傳。南北兩寺諍。各立道理。互
引證文。然而且依北寺傳。廣可通後二
分境也。誠三藏一行偈頌起。爲分別相
見二分同種別種之義。雖然不遮依此
頌意判後二分境也。卽以樞要文。可
其證。後二分旣實心也。能緣之心。證境自
體。所緣之心。有實體用。豈非性境*耶。況
佛果位。後三分通緣四分。若不通後二分。
者。後二分緣相分之時。豈不通三類境
耶。緣相分攝三類境者。相緣*之時何非
性境*耶。但至無不隨義者。先德釋此
事云性境不隨心帶質通情本。性境帶質トハ
同無唯字。故有隨心性境不通情本帶質
也。述獨影唯從見。於獨影境。無不隨見。
以有唯字云云 或先德會云。見分所緣具
三不隨者爲正性境。後二分是性境類故。雖
無三不隨亦性境收云云任此等釋三藏頌
文。源分別相見二分同*種別種等義故。雖
云性境不隨。心不置唯言顯有非不隨
心性境也。況若强限見分境者頌文豈不
盡理耶。就中無分別智。緣眞如*之時。無
不生法故。雖不可判性種等隨不隨
タリ性境。後二分境。准例可等。依從實種
生有實體用。能緣之心。得彼自相之義。名
性境
  三卷私記上云。樞要云。此言法體。不定
隨心云云 不云定不隨心。意云。定者唯
同。旣云不唯隨心。不云唯不隨心。明
知。非謂一切性境。必具三不隨云云










問。眼等五識緣自界五塵相分。爲三不隨
俱具之。爲當如何 答。倶具之也 付之
  各守自性
問。無記五識。緣五塵境*之時。可有性不
隨義耶 答。可有也 付之能緣所緣。同
是無記也。何有性不隨義耶。倒如彼第八
識。緣ルトキ天眼耳根。心境俱無記。故無此義
*耶
答。五塵境性。自是無記。不隨能緣成無記
性。旣有各守自性之義。何無性不隨義耶。
故見燈文雖五識身。無記性者。緣五塵
境。其性雖同。而相見分。各守自性。不是隨
彼能緣心故。方成無記性云云 但至例難
者。燈釋此事。八本餘末。又五六識。體通三
性。八識因位。唯無記故云云八是根本故。
所緣天眼耳末。隨此無記性也。五識。雖
&MT06279;有無記*之義。是通三性之法*也。五塵
恒無記。不被引無記五識故有性不隨義。
第八恒無記故。天眼耳根。隨能緣心。無記性
也。況依南寺傳者。第八所緣。亦具三不
隨。燈文天眼耳根性隨心者。是一相說*云云
若依此釋。彌以非例歟
  如此相分
問。第八識緣五塵境*之時。爲有性不隨
義。將如何 兩方。若有此義者。因位第
八。唯無記*也。五塵亦同彼。以末五塵望
本第八。不可有性不隨心義耶。況第八
識。恒限無記所緣五塵。無通善惡*之時。
此豈非隨能緣成無記耶。彼第八識。緣天
眼耳根。無性不隨義者。第八本餘末。又
第八唯無記故 五塵境。例可爾耶。若
依之如此者。見燈文。上擧第八所緣五
塵。云如此相分有四不隨。下重釋此義。於
中雖有與能緣心同界同性。是境自性。不
由能緣心力。是此性界地等。名性境不隨
心*明知。同五識所緣。有性不隨義云事」
答。先於第八所緣性境。或必具三不隨。或
不必具三不隨。南寺北寺諍也。若依北寺
傳者。於三類境。種子境ニハ無性不隨。有繫
トノ不隨。緣ルハ根塵有種不隨。無性トノ
不隨今存此傳者五塵境又同天眼耳根。
*不可有性*不隨心義也。其旨如一邊難
也。但至燈文者。擧五八識所緣並
五倶意識等所緣性境了。如此相分有四
不隨等*文 故此文者。總顯性境相也
  今尋云。種子境有繫トノ不隨。無性不
隨云事。不可然。先三性種子各別。其
性各隨現行。何云性境耶。若偏隨心
無記者。生善等現行之時。豈不闕性
決定義耶。次亦欲界第八。持三界種子。
設上二界種子。雖繫不隨。自界種子。何
有此義耶。次第八識。緣スルニ餘法種子。
有種不隨者。其義可*爾。第八自スル
卽第八緣*之時。何亦不隨耶
答。種子第八生果功能。皆歸自體。名無
記故。具性隨也。雖從現行名爲善等
種子。非約種子體望生各現行之功
能。判性決定義也。今約體說言皆無記
也。有ヲ以從本識判性之義。言性隨也。
次具繫不隨者。自界種子。雖識同界而
守自性故。亦不隨也。非隨識而同界。
故非繫隨。以何知トナラハ者。身欲界ヨリ沒。生
上界*之時。欲界種子。不改界繫。上界&MT06279;
亦欲界種子也 旣欲界種。而上本識所
持。非隨上本識而成上界故。以之可
知繫不隨也。次第八自生種子。從前念
種子相生。何有此難耶
重尋云。欲界第八。緣自界種子之時。守
性故爲繫不隨者。欲界第八緣根塵。何
不爾耶
答。彼隨識而滅。以之被知繫隨也。五識
所緣五塵。雖隨識起滅。有隨質義。不隨
能緣之力。故是繫不隨也 已上依三卷私
記意註之也
  然性種等
問。獨散意識。緣自界五塵。相分爲性境
攝將如何 答。依善殊意者。帶質境也。智
周記意。可攝性境也 問。共不明。先付性
ト云所緣境界有實體能緣之心。得
彼自相。是名性境也。依之樞要ニハ云諸眞
法體。名爲性境。色是眞色。心是實心。義燈ニハ







判從實種生。有實體用。能緣之心。得彼
自相。而獨散意識所緣五塵。無香味等實
用。能緣意識。不得境自相。豈云性境耶。是
見法處義林等處處解釋以彼所緣。遍
計所起色云云 旣攝遍計所起色。何云
性境耶。次付帶質境ト云不明。了義燈中。引
三藏一頌。四段&MT06279;中。明性境段。出今此
所緣。若非性境寧非相違*耶。況述然性
種等亦同五緣。知。同五識所緣五塵。有性
種等不隨。名性境也云事
答。文理有左右。是非難一定。然而依秋篠
先德傳。可會一邊疑難也。凡性境者。能緣
心現量&MT06279;稱境自相。樞要。義燈。委成其旨。更
不可異求。而獨生意識。思構計度。是比量
心。豈云性境*耶。是以大師處處同水月鏡
像。判遍計所起色。淄洲補闕義林章。述若
獨緣者皆是比量。加之樞要中。以性境全。
攝因緣變云云 因緣變者。必有實用。獨散
意識所變根塵。旣無實用。不可攝因緣
變。若非因緣變者。不違樞要釋*耶。但
至燈文者。返此義證也。先見燈文初
云。先定性境後顯不隨也。先定性境體
擧五八所緣五俱意識。不出獨散所緣。若
性境者何不出之耶。後顯四不隨畢。若獨
散意識緣自界五塵等但是彼境自住自性
非得自性然性種等。亦同五緣* 爲顯
有不隨義。因雖擧之。旣嫌非得自性。豈
云性境*耶。周記釋不可用之。彼記&T047463;
非一。何强爲重難耶。付中祕三卷自判遍
計所起色。知周記一往釋云事
餘卷樞要。解因緣變。分別變。總有四釋。其
中第三釋因緣變者。異熟心云云 第四正義
難之。又獨頭*之意。是業果心。因緣變故。亦
應有用*云云故知。且付因緣變異熟ナリト云
一釋。作一往釋
  心所所緣獨影境
問。第八識相應五數心所所變。爲性境。將
如何 答。樞要釋此事。獨影境也云云
付之一聚相應法。所縁必同也。而心王所
緣。旣性境。心所所緣。何不同耶。況以例
案之。前七轉識心心所。其境同也。本識王
所。准例可等耶
答。掌中樞要中。釋性種等隨應句。出二合
句。如第八識緣自地散境。心王所緣。是爲
性境。心所所緣。是獨影境*解釋明鏡也。先
德釋此意。若心所所變。性境者。一有情
可有六種體。王所所變。共實境故。可有六
箇身根等耶。況護法難難陀義。應一有情
有六種體* 先德所述。源依論文。轉
所旣無此過。何成例難耶。若如此令
相例者。轉識王所。共是能熏。第八一聚豈皆
所熏處耶
  尋云。其過可然。抑有何道理耶
私云。第八諸識根本也。自變爲境界。而
心王旣變此境畢故。心所被奪。其勢力
微劣也。故不同心王也。轉識王所。同杖
本識所變。故王所境是同也。因中五數。唯
詫心王。所變爲質之處。重可沙汰也
  唯本有生
問。第八相應五數心所相分見分同種生
 爾者可有新古合生之義耶 進云。
本有生云云 付之五數見分旣新古合生
彼所帶起相分。何唯本有生耶。況第六識
緣空花緣彼五數相分。*之時。旣與見分
同種旣通新舊兩種例此可等如何
答。任撲揚解釋。可云唯本有生也。其所以
者。第六識。緣空花等。帶彼相分。熏見分種
故。後生見分現行之時。帶空花等相分。
但隨見力帶同熏種者。此意也。故與能緣心
同種。無差別。而第六識緣五數相
分亦以同之而第六識。緣五數見分。所變
相分。熏種子*之時。不帶五數相分故。
種後生彼見分現行*之時。能生種子。不
帶彼相分現行也。若爾與五數見分。同種
ナル事。唯依無始法爾種子力也。但至例
難者。第六識緣五數相分。所變相分。同空
花等。第六見分同種生。不可有本新二種
不同。今所論者。於五數自相見分。釋唯本
有生也
  尋云。第六識。並緣五數相見*之時。定







可有帶同熏種義。何遮此義耶
答。雖有並緣時。旣各別變其相分。緣
見分。所變相分。有實用故。熏本質見分
種子。故有新種。後生現行。緣相分。所
相分是獨影境。與能緣第六。同種生
也。旣不熏本質相分種故。與五數見分
本有種。同種生也
  非黃見黃三方
問。非黃見黃。五俱意識所緣歟 答。獨
頭意也 兩方。若如講答者。見餘卷本疏
文。成根所發義。述依根變異識變異。以非
黃見黃。爲其誠證。若非五俱意識者。豈成
誠證耶。是以興法師作二釋。以通眼
識。判正釋。如之唐土從方。秋篠上綱。非
黃見黃五俱意識云云 若依之爾者。今燈中。
非黃見黃。是第六識。非是眼識。得自相故
云云 此釋明非五俱意識撲揚大師餘處
所釋同之。如何可承耶
答。五俱意識。是現量心&MT06279;。得境自相。非黃見
黃。旣非量心。講畫分別。豈五俱意識所緣耶。
眼根損壞人。同時起眼識意識。緣靑色*之
時。眼意二識共非明了故。次意識獨起。作
行解依之餘卷演祕中。由根損故。令
初眼識而不分明。而後意識。見有錯亂。故
擧壞意。證眼識變云云 根所發義。卽以此
釋。可知之眼根損故。初眼識非分明。此
非依根變異。識變異耶。興法師作
二釋。從方等述其一義。若違正理俱不可
用之 此義背先德釋。更可
有異義。如別紙
問。第六識非黃緣黃之時。可重非黃種子
耶 答。燈中熏非黃種*云云 付之依能
緣心。判ヘシ所熏種。依意識迷亂。作黃行解。
全不緣非黃。何不熏黃*種*耶。若不許
此義者。境界不隨心。豈唯識道理耶。況緣
色法。亦可熏心法種子*耶。依之唐
人師。熏黃種子云云 如何
答。五俱意識。依眼根緣靑色*之時。眼根
損故。意識眼識共非明了。次念所起獨頭意
識。於先境作黃解。旣本質靑色故。心中
現相。是靑色也。向此境謂黃。是迷亂行解。
旣黃當情現相。體性都無也。豈熏黃種耶。
但至背唯識云難者。旣有非黃相分。是
親所緣也。叶心起必詫内境生故之義。
據生識體緣必有體之理。豈違唯識
*耶。色心二法。自本各別。相分*也。何可相例。
*耶人師所釋。*背此等道理。不可依用
尋云。非黃見黃執心歟。若執心者。燈云。此
雖非是法執之心* 若非執者。迷執謂人。
是法執也。迷非黃境謂黃。豈非執*耶。依
之二十唯識疏上卷。成非黃見黃意識&MT06279;
五識*之義。以五識中無惠執故云云 私云。
雖非正執心。是執心類也。故猶攝遍計所
執也。若不爾者。諸非執心。異熟生心。迷執
謂人。此等當情現相。遂何攝之。不可云
依他起。是無法故。知。是遍計所執類也。或
非執心也。以五識中無惠執故者。凡非黃
見黃之程。有迷亂行解*之識。是有惠識
也。五識無惠執。無分別故。無非黃見黃
*之行解也爲言
問。第六識非黃見黃之時。非黃心中。現
外爲別有黃當情現相。將如何 兩方。
若別有者。黃相是可有法豈非依他緣生
耶。若爾者同空花等相分。可見分同種生
獨影境。何云情有理無法耶。若別無者。能
緣心旣作黃解。若無其相者。豈不背唯
識道理*耶。彼夢中境隨能緣心。其境界
相現前。非黃見黃。何不爾耶。依之見攝論
文。種種我法境界影像意識轉倒生
相。故名之爲遍計所執* 旣許實我實法
影像生起。准例スルニ黃相別可現起耶
深密經西明疏。釋攝論文。有二釋。准彼
可知之。但准初釋。別無當情現相之義
可存歟。至下可沙汰之
答。深密經圓測疏中。釋種種我法境界影像
文。總有二釋。一云依他因緣我法。二云所












執我法。若依次釋。心中現相外。有當情
現相。是雖無法。妄情之前。何無彼相。旣非
緣起法。豈見分同種生耶。若依初釋。心中
現相分外。不分有當情現相。若妄心前。其
相現者寧非有體*耶。二釋雖有其理。且
可依初釋也。獨生意識迷亂。非黃緣黃之
時。本質非黃故。非黃相分現前。迷亂意識。
於此非黃。妄作黃解故。云然所熏種隨
本質收。熏非黃種。不熏黃種也。若黃相
現者。旣是有法。何不熏種子耶。況一
心一時*之中。緣遍計。依他有無相耶。依之
本疏中。釋變似我法文。似彼妄情。名似我
法。彼妄所執無法實無云云 攝論種種我法
境界影像*之文。准之可會。是妄情念。何
云實影像*耶。諸當情現相。皆以此可准
知之
  尋云。執心之前非黃緣黃之時。遍計所
執故。以都無法不可現別相。而燈中
云。非黃見黃乃至 此雖非是法執之心
非執心。亦有非黃見黃之義 何無別

答。二十唯識疏上卷。成非黃見黃意□非
五識之義。以五識中無惠執故云云准此
釋者。唯限執心歟 然任今燈者。眼根
損壞故。自作此思。可非執心。師資解釋
不可相違。但雖非正執心。是可執心類。
故尙可攝遍計所執也。若不爾者。諸非
執心異熟生心。迷杌謂人。此等當情現
相。遂何攝之。不可云依他起。是無法故。
知可攝遍計所執云事
  後得智無爲緣相分
問。後得智緣無爲相分。百法中何耶 答。
燈云。法同分云云 進云。有二釋。初釋如被
出。次釋遍計所起色攝 二釋共有疑。付
初釋法同分色心分位假立之。無爲相分。
豈攝之*耶。依之見義燈上下文。作獨影。
帶質。隨應三釋。未云同分耶。付次釋。遍計
所起色者。分別心所緣。執心境界。何以後
智所緣攝之耶
答。先燈中。於無爲緣相分。云法同分攝。更
無遍計所起色云釋。何令進二釋耶。故
見燈文。緣無爲等。所有相分。法同分收。
以體是假。法同分寬故。不同有漏。非妄緣
故。或緣空花等。亦是遍計所起色攝
知。於空花等。雖有二釋。於無爲者。全無
二釋也。但至疑難者。於後者智所變無爲。
其義不定。若從見分。卽四蘊攝若從本質。
可云眞如。若離見。別說之者。是法同
分。故今燈中。法同分者。見相別論義門也。義
燈第三。亦以同之。至上下文者。從見トニ
之義邊也。若依帶本質或性通情本義者。
攝帶質境。若依見分同種義者。是獨影境
也。旣具此二義。亦云第四隨應句也。
所望異也不可一准
  後得智緣自相境相分
問。後得智緣自相境界相分。百法中何耶
答。燈云。法同分云云 付之自相境者。
實法體*也。彼相分定可性境。何攝法同
分耶。若自相境攝同分者。更以何可名
性境耶。依之判性境義。能緣之心。得彼自
云云 若爾者今解釋背文理如何
答。誠如疑難。緣色心自相尤可屬性境。
後得智緣無漏色心自相。豈非性境耶。
但至今釋者。先德意區。或以無爲。名自共
二相。佛地論中。眞如有自體。故名自相。空
無我等相所顯故。名共相云云 卽依此意。
云緣諸無爲自共二相*者。論無爲上
共二相
  異地遠境
問。有漏第八識。依定通引力之時。爲緣
異地遠境。將如何 兩方。若緣者本疏云
若相離者。雖見其色。而第八不緣。樞要
述若定通力所變五塵。非必有本質。依身
在上下界。以天眼耳識。緣下上界色
聲*之時。相離遠境ヲハ第八不緣變故。天眼
耳識。非必有本質也。若云緣遠境者。何
會此等文耶。若依之不緣者。眼等識所緣
狹。尙許緣相離色聲。根本識了大千界。何
不緣異地遠境耶。況論云若定等力。所變
器身。界地自他。則不決定不簡相離遠
境*耶。加之眼等識緣彼。第八識不變之
者。違前五心品。未轉依位。麁鈍劣故。必
杖外質文。是以燈中。以杖自八所變之




色。爲本質故云云 如何
答。有漏第八識。緣不緣異地遠境云事
解釋往往。人師先德。所述非一。古今學者。
聊簡不同也。可謂宗家難義先賢未決
*也。但可成申緣相似遠境不緣相離遠
境*之義。凡第八識變境界者。必有依持
受用之義。異地遠境。更有何用耶。且依身
在上界之人。變須彌鐵圍等色。豈有其
用耶。馬勝往上界。梵王來下界。雖異地境。
尙有依持受用*之義。於近境者。定通
引變爲之也。故論云然所變土。本爲色身
依持受用。述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變
者。爲自質故。第八識任運業果心。於無用
境。徒不可變。若依此義。天眼耳識。亦不
可緣相離遠境。以自他第八所變。爲本
質故。故第八識但緣相似遠境也。所謂
第六定通。緣極遠境。變相分。此相分似下
界色。第八識引レテ定通力以彼相分。爲本
質。亦變相分。天眼耳識。以自第八所變相
分。爲本質也。以杖自八所變之色爲本質故
之燈釋。卽此意也。旣有本質故。順麁鈍劣
故必杖外質*之論文。但至非必有本質釋
者。此一不正義也。天眼耳識。雖緣相離遠
境。第八識ト云近境。一往釋也。此釋亦處
處多述之。所謂疏三本。第七卷樞要初
釋。今燈初釋等也。雖然深違必杖外質論
文。況見解彼文本疏釋。眼等五識。乃至
一者麁。二者鈍。三者劣故。必杖第八或第六
所變。外質トノ方起云云 此釋意者。必杖外質
論文。兼含定通所變云也。若不爾者。何
云或第六所變耶。其理尤可*爾。論文
前五心品。未轉依位。麁鈍劣故。必杖外質。
故亦定有麁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
云云 若天眼耳識。無本質者。何未轉依位。
總云定有耶。同已轉依。可云此非定有
也。若爾本疏異論文。遣業果。樞要
釋也。今燈第二釋。卽同彼疏。設雖定
所變。必杖本質云也。是以見疏三本。
難非必有本質文。此義應思。違下論文
識麁所緣緣必有之文。應更思審。如樞要
云云存無ト云本質釋云事。此疏文明
鏡也。隋撲揚大師。受彼文問因於定通。令
第八識緣他異地身器得否。答疏不定判。
樞要及燈義意許也。爰知。處處雖有此釋。
非指南實義云事
問。燈第二釋。緣相離境 未見相似遠境。
況若相似遠境。不可云以杖自八。五識
被引定通之時。以第六所變。爲本質。
如判或第六所變。若爾何煩擧第八所
變耶。以知。第八識被引定通。直緣極遠境
云事
答。卽依此義。有緣極遠境之聊簡也。
旣定通所引故。直引第八。令緣遠境爲言
雖然此義難信。第八被引定通。緣非
分境之時。必杖第六所變。彼大地菩薩。
變魚米等杖第六所變。第八緣之。緣極
遠境。豈不然耶。故知。此釋。緣相似遠境
也。但至可杖第六云難者。雖杖第
六。杖第八所變。是五識常習也。故且擧
第八。不遮第六。況杖第六所變。其旨
然*也。故爲顯第八識緣相似遠境之義。
殊擧第八歟。燈第二釋。緣遠境*之義。
相似遠境。相離遠境。是學者異義也。非幾
相違。深可案之。雖然相似遠境義。頗叶
道理歟
  處處釋聊簡
  天眼耳識所緣
燈二釋。一云。帶質境第七卷樞要
初釋疏三本
此釋意云。
天眼耳識。緣極遠境。第八雖引定通。唯
限近境也。此釋*之中。親杖本質者。杖下
界他有情第八所變也。非自相續第八所
變也。二云性境疏三本難若相離者等釋之意
同處演祕第二卷樞要今解
云。許異界無
失。疏七末
此釋意云。第八識緣相似遠
境。天眼耳識同緣之。不ト云緣極遠境也。此













釋中。又旣通果實是上界ナレ&MT01302;似下界故。以
天眼通作用勝故。上得似下。不同緣上
要引通果及定果相。同彼方緣者。非上以
杖自八之所由。是顯上地天眼耳緣ルト下界業
果色。與下地業果識緣上界定通果色之
不同也。所謂定通果心緣下地業果色彼
相分實定通果。似下地相。非隨本質是業
果相。天眼通作用勝故。下地業果心。緣定
通果色。彼相分隨本質。要定通果。同彼
方緣者。同本質定通所變。緣之。爲言 此卽
業果心。作用劣故。非隨能緣是業果
也。又解所起相分而是業果者。第二性境釋
之中。亦有二釋。初釋雖詫下地業果色。尙
定通果相也。又旣通果等意在之。次釋今
文是也。旣詫業果故。雖定通所變。相分
業果也。此釋同第七卷樞要第二釋也。前
二解勝者。相分業果釋。雖第二釋同。其趣
旣異。故對之相分定果釋勝タリト云也。故第七
卷樞要。對此釋。以非必有本質義斷勝。對
相分業果釋者。二解共雖勝。其中以第二
以杖自八釋。可爲眞實正義也。順第七卷
論疏。疏三本難破之文。分明也。疏不定
判者。難此義應思違下論文。未釋深旨。故
云不定判也。或相離遠境竝近境ヲハ雖定判。
於相似遠境。未明緣不緣。故云不定判也。
樞要及燈義意許也者。第二卷樞要竝今燈
第二釋也
論二 云。其上天眼耳ヲ以見聞スルハ下色聲。
詫本質。如第七卷解。第八得ヲ以自相。
見相異界攝。五識得自相。應許別界收。
不許別界者。云何名得自第七卷解
不許。今解云許異界無失。前解得處自
相義。今解得事自相云云 如第七卷解者初
釋也。第八得自相乃至云何名得自相者・問
也。第八見相。雖實同體。有自本質。不隨
能緣。假名異界。爲顯性境故名異界。
而天眼耳無本質者。彼相分。唯從ヘシ能緣。
若唯從見者。何得自相。云性境耶。故
云。此從於見同一界繫。非同一種。若爾
云。何緣自相境耶。答。親杖本質名得自
云云要釋。也。或異界者。顯繫不隨
也。雖實同界。依各守自性義。云異界也
此義良有
法師義。
  燈第二云。○二解。通緣假實。五識緣實
之時。假必依實。○若爾云何名五識得
自相境耶。答。自相有三。一處自相。謂十
二處。各各不同。二事自相。於一處中。衆
色各別故。三自相自相。謂於靑色。折至
極微。今據處自相爲言。故不相違。若爾
如何五識。得ヲ以自相境。唯言性境不隨
トノミ耶。亦緣自性境思人人異義。猶如
雲霞。且成一
義。可審
定耳
問。天眼耳識。爲許緣異地相離遠境。將如
何 兩方。若不緣者。天眼耳作用殊勝
*也。若不緣相離遠境者。定通作用。爲何
耶。彼諸根互用位五識。緣三千界遠境云
事。聖敎所定也。依之今燈云如身在上界。
以上天眼。緣欲界色。餘處樞要。判如生上
界。緣下界地。或身在下。起天眼耳。緣上
地色等。加之見義燈文。於上地眼耳
識。雖有緣不緣下地二釋。云言上見
下據通果故。天眼耳通。緣遠境者。更無異
義。明知。緣極遠相離境云事。若依之爾者。
未轉位五識。必杖本質。而第八識。不可
緣相離遠境。第八緣遠境之時。必杖定通
所變。故是相似遠境。可非相離遠境。設
雖杖第六所變。旣非相離遠境耶。是以下
卷本疏中。釋麁鈍劣故必杖外質文。必杖第
八或第六所變外質方起*述或第六所變。
卽指定通時也。若爾全不可云緣相
離遠境。兩方如何
  此論義樣。今度案立也。頗可祕之。
建久五年正月八日早且記之
准上論義。可案立之。燈二釋者。卽天眼耳
識。緣相離境。不緣二意也。如次可配
之。但初釋者。第八識都不緣遠境云也。次
釋者。許緣遠境。其中云相似云相離。是
學者異義也。若第八識。緣相離遠境意。第
二釋。亦天眼耳。同初釋。可云緣相離境









  杖自他質
問。上地眼耳識。可緣下地色聲*耶
答。燈有二釋。一云不緣。一云緣之。倶有
疑先付初釋上界天見下三災。生異
 旣生異想。定可非定通果眼識等
見之。豈非散所緣*耶。次釋亦有疑。若
上地散眼耳識。緣下界者。自地第八。不緣
他界。五識可無麁所緣緣。豈不違前五心
品。未轉依位。麁鈍劣故。心杖外質文
答。義燈雖作二釋。未斷邪正。各可成申
二釋意也。初釋散眼耳不緣下地也。緣
異地遠境者必依定通勝用也。散不緣下。
以極遠故。言上見下。據通果者。此意
也。但生異想者。天眼耳通。見下地已。後
念散心意識。可生異想也。次釋以生異想。
爲其證也。故燈云。散眼耳識亦可緣下如
見下三災生異想等云云於本質者。
判杖自他質二解不定。而准定通所緣。以
杖自八所變之色。爲本質故之釋。是正義
也。若爾今此二解中。杖自他質。是可實
義。以他所變爲本質者。卽上所言親杖
本質名得自性意也。餘處演祕。亦雖有此
釋。以他所變。爲自本質。旣違道理。不可
用之
  尋云。第八識。緣遠境。必依定通。散心
時。旣不緣遠境。何云杖自八所變*耶
答。此事難思。未見明文。但非定通時。
第八識。不緣遠境。故依定通。變遠境
已。散眼耳識。卽以此境。爲自本質。緣
遠境也。此中直緣遠境歟。將緣相似
歟事。准天眼耳所緣。可有二聊簡。
雖定通力。不緣相離境。今散眼耳。
爾 御社一切經番
論議湛秀爲之
  非天眼耳識眼耳二識緣遠境歟
問。非天眼天耳。眼耳二識。可緣他地極遠
境耶 兩方。若緣者。五識必杖本質。第八
識不緣他地遠境。五識豈緣他地遠境耶。
若依之不緣者。六根淨位人。未得天眼
*天耳。緣阿迦尼吒天色聲*云云 此豈非
非天眼*天耳眼耳識。緣異界極遠境耶
答。散眼耳識緣境云。義燈有二釋。初釋
不緣他地境也。但於六根淸淨難者。彼
談法威德力也。法華論釋&MT06279;此事。此是智
境。鼻根知故。定智遙知。依鼻根耶。故名聞
香。非鼻實能離中取境*云云 旣云定智。今
此法威德力。依定力也。是以法花經
法威德力。得六根淨功德者。加行位菩薩
也。其位旣定位。彼人法力。豈離定力*耶。若
爾第八識。緣他地遠境義意者。第六定
通。被引第八識可緣他地遠境。菩薩眼
耳識。何依彼定通之時。無杖自第八所
變。緣遠境耶。若云不緣遠境義意
者。未轉依五識。必杖本質者。是談業
果也。今付法力論之。何成相違*耶。
次釋散識緣他地也。於此中。云杖自他
質二解不定。故無本質之難。更不可來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九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目次

  三類境
  種通情本
影像非異熟
互用緣雖稱境相
無漏從質卽是無記
熏成種子
有漏第八緣無漏定通果色相分
第八相應心所杖定果本質歟
或繫雖同
八本餘末
緣十八界見分各別歟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