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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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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八卷同學鈔第七


論第八卷同學鈔第八目次

  三性義下
  流轉眞如二方
根本後得二智境故二方
二種唯有漏
道理所成眞實
淨智所行眞實二方
第二眞實能起人
二取滅諦取擇滅歟
濫非常滅故
三解脱門十六行相相攝


論第八卷同學鈔第八

  諸門分別有十一門
一六無爲相攝門  二七眞如相攝門
三三性六法相攝門 四五事相攝門
五四法相攝門   六四諦門
七三法相攝門   八二法相攝門
聖智境門   十假實門
十一三性對辨異不異門
  第二七眞如相攝門
  七眞如
一流轉眞如謂有爲法
流轉實性
  二實相眞如謂二無我
所顯實性
三唯識眞如謂染淨法
唯識實性
  四安立眞如謂苦
實性
五邪行眞如謂集
實性
   六清淨眞如謂滅
實性
七正行眞如謂道
實性
  流轉眞如二方
問。今論流轉眞如。與瑜伽顯揚等流轉眞如
同歟異歟 進云。大師釋云。寛狹不同云云
付之今論云謂有爲法流轉實性。瑜伽論説
謂一切行無先後性。顯揚述於染淨法思惟
諸行。三箇論文其旨無替。如何云有寛狹

答。今論云謂有爲法流轉實性。以有爲法生
滅性。名流轉眞如。而瑜伽論ニハ云無先後性。
顯生死無始無終義。顯揚論ニハ云思惟諸行無
始世來流轉實性。説縁起無始流轉旨。故
知。今論廣通一切有爲之性。瑜伽。顯揚。明
内法縁起實性云事。故疏云。七十七顯揚等。
解唯縁起法如。此中通言一切有爲法。彼
據内法根本流轉。唯言縁起。此中通説一
切法體亦不相違云云 況瑜伽論下文云。
當知。此中由流轉眞如。安立眞如。邪行眞
如故。一切有情平等平等云云既云有情。知。
限取蘊縁起
問。顯揚論中。明流轉眞如云。於染淨法。
思惟諸行云云爾者今文通説有漏無漏歟。
若通無漏者。今此文明十二縁起流轉實性。
何通無漏耶。依之本疏中。以顯揚同瑜
伽。唯明有漏流轉縁起見タリ由之爾
者。於染淨法之淨言。豈非無漏耶。況見撲
揚解釋。顯揚復云。於染淨法。淨法不言依
世間淨云云 文意淨法之言。出世淨無漏也
爲言
答。明流轉眞如。瑜伽。顯揚。唯識三論。其文
皆異也。瑜伽唯説内法縁起流轉。唯限有
漏。不通無漏。顯揚雖通無漏。唯限縁起。
今論尤廣明一切有爲生滅實性。慈氏・阿
僧・護法所述漸寛。其中顯揚論ニハ云於染淨
法。淨言顯無漏淨也。有人云ヲハ世間淨限ルト
有漏撲揚破之。淨法不言依世間淨云云
明知。通無漏也。但雖通無漏。限縁起者。
於苦集滅道四諦。苦集名雜染。滅道名清
淨。於今此染淨法。思惟諸行タル縁起無始流
轉實性故。通漏無漏也。次疏上下文。以
顯揚同瑜伽者。同説縁起性故也。對今
論通一切有爲。瑜伽顯揚唯縁起如爲言
已上菩提
院御義
  尋云。疏下文。引七十七顯揚等説了。唯
約有漏故。佛言無准之。 顯揚不通
無漏。答。祕云。又疏下云。流轉唯約有漏故
者。談彼瑜伽明流轉也云云今依此釋。
案疏文。初引七十七卷一切有情平等平
等文。此約除佛餘名有情等* 次引顯
揚論。故流轉如。亦非佛有* 顯揚雖
通無漏。不通佛果。説無始流轉性故
也。終文云唯約有漏故佛言無者。返結
瑜伽一切有情平等平等文。唯約有情説
故。不通佛果爲言 不釋顯揚也
  根本後得二智境故二方
問。論中門七眞如。根本後得二智境故云云
爾者大師如何分別二智所縁耶 進云。疏
云。實相。唯識。清淨三種。根本智境也。餘
四後得智境也*云云 付之若約詮門論之。
皆可後得智境。若理體一故。皆可本智境。
何如此釋 耶
答。本疏配釋二智境。有三義門。疑難即其
二門也。此外又約増論之。實相唯識清淨。
根本智境。餘四眞如。後得智境也。故疏云。
實相唯識清淨三如。根本智境。餘四眞如。後
得縁故。此約増上。若談如體。一即七
如。皆根本智境。約詮爲論。七皆後得境。就
約詮顯體。三四境別云云
  尋云。約詮顯體三四境別之意何。答。前三
中實相眞如。二空所顯理。唯識眞如唯識
實性也。寄詮顯體。尤可云根本智境。
流轉有爲生滅性也。約詮論之。顯如不
如實相唯識。故且爲後得智境也。後四
中。滅諦理無爲也。餘有爲也。以彼此性。
爲本後二智境。又有其由。此約増上之釋
此意也
問。付七眞如廢立。清淨眞如。爲安立諦。將
非安立歟。若安立者。正見疏文。清淨眞如。
根本智境也云云知。非安立云事。若由之
爾者。四諦是安立也。何以滅諦理。名清淨
眞如耶。是以撲揚大師。釋以苦實性名安
立。餘不名安立之故。總即別名云云清淨眞
如安立云事分明也
答約詮。七眞如皆後得智境也。談如體。
皆根本智境也。約詮。顯如體之日。唯以
實相唯識清淨三如。爲根本智境。滅諦雖
安立。彼爲シテ門所顯之實性。 即根本智境。
非安立如也。總即別名者。就所由門。四諦
皆安立也。而苦諦獨得此稱故。云總即別
名也
問。就以七眞如攝三性之義。且以唯識
正行眞如。何性攝之耶
問。○以唯識正行二種眞如。可攝依他
起性耶 答。論云。餘四皆是圓成實攝云云
付之眞如實性者。皆是雖圓成實性。隨相
攝時。隨宜論相攝。而唯識眞如。是染淨法
唯識性。正行眞如。又道諦實性也。何不攝
依地起性耶。例如流轉苦集三眞如攝依
他起性如何
答。疏釋以唯識正行二。不攝前二性之故
云。遍計所執。多不執唯識。依他起性。少能
知唯識。故非前二性攝。正行約ト云ニ離過義。
不言通依他。據實而言。前通前二性。此
後通依他。亦無過失云云 依此釋者。雖
有漏法少分知唯識。多分不知唯識。故就
顯不攝依他。正行論離邪行之義。其體
是無漏也。故亦不攝依他。今依他者。是有
漏也。無漏法名圓成故。以何知ルト者。 論云。
隨相攝者。流轉苦集三。前二性攝。妄執雜染
故。餘四皆是圓成實攝云云 准之流轉苦集
例難不來
  第三三性六法相攝門
  論云。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色受想行識及
無爲。皆有妄執縁生理故。疏云。皆具三
性者。竝可妄所執皆遍計所執○皆縁
生故。依他起攝。無爲亦心縁變故○六法
皆有妄執縁生之道理。理即眞如。亦圓
成實○辨中邊云。 色家所執性。色依他
性。色圓成性。亦名爲色。各通三性
問。宗家意。諸法眞理者。爲縁生道理。將
如何。兩方
  五事相攝門有二
五事
相名等五事論有
四説
一瑜伽七十四顯揚第六及第十六説
  遍計所執不攝
五事
 依他相名分
別正智
 圓成
論云。彼説有漏心心所法。變似所詮。説名
爲相。似能詮現。施設爲名。能變心等。立
爲分別。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正
智。不説能所詮云云
一中邊論疏云。前約詮
門。今依見相
  依他相分
 遍計 圓成正智
論云。彼説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相。餘名
分別。遍計所執。都無體故。爲顯非有。假
説爲名云云
一楞伽經
  依他
 遍計
 圓成正智
眞如
論云。彼説有漏心及心所相見分等。總名
分別。虚名分別爲自性故。遍計所執能
詮所詮。隨情立為名相二事
一世親攝論第五卷
  論云。名屬依他起性義屬遍計所執。彼
説有漏心心所法相見分等。由名勢力。成
所遍計故説爲名。遍計所執。隨名横計。
體實非有。假立彼名。疏云。彼釋名義。
若體相攝。即成相違。此中安立。名爲依
起。義爲遍計所執。此意名者。五法中
名義者。即相及分別名所詮故。與彼五
法。相攝有異。故對擧之云云 祕云。若體
相攝。成相違者。若以攝論名義二諦攝
此五法名義諦者。便成相違。何以故。五
法中義。即相分別。體即依他。彼義初性。以
無攝有。豈不相違云云
尋云
論云。然初所説。不相雜亂。如瑜伽論廣
説應知云云
已上初五事
相攝
  所詮能詮等五事顯揚第
十六等
一所詮      遍計─ 所詮
能詮
妄所計
   ─各具三性 依他─ 所詮分別全相
名少分
二能詮          能詮名少分
         圓成─ 所詮眞如全正
智少分
             能詮正智少分
  論云。所詮能詮。各具三性。謂妄所計。屬
初性攝。相名分別。隨其所應。所詮能詮。
屬依他起。眞如正智。隨其所應。所詮能
詮。屬圓成實。後得變似能詮相故云云
三二相屬相遍計
  論云。二相屬相。唯初性攝。妄執義名定相
屬故*云云
四執著相依他
  論云。彼執著相。唯依他起。虚妄分別。爲
自性故*云云
五不執著相圓成
  論云。不執著相。唯圓成實。無漏智等。爲
自性故。疏云。後三相據増勝説。實各通
三性云云取心可
見之
  二種唯有漏
問。五法中。相名分別三種。唯有漏歟 答。唯
有漏也。付之勘大論七十二卷。明五法漏無
漏。相通漏無漏。名分別唯有漏也云云 依之
見演祕下文云。五事中相。通漏無漏云云
答。論中明三性五事相攝。廣引諸經論異
説。雖載四箇廢立。相名分別三種限有
漏。正智眞如二種。皆無漏也。倶七十二卷
文。是別*廢立也。相其義廣通漏無漏名及
分別。唯限有漏也。演祕釋。又同彼説
  尋云。今三性五事相攝處。盡擧經論異
説。何不出七十二卷意耶。答。今論三性
*廢立。前二性有漏也。第三圓成無漏也。
相名分別。屬前二。正智眞如。屬圓成。雖
有異説。其意皆同。仍不出七十二卷相
通無漏之文歟
  第五四法相攝門
四眞實疏引顯揚
論第六
一世間所成眞實即世間共許事等。
謂一切異生外道
  謂諸世間於諸事中。由串習所得悟入
智見。苦施設セル世俗性。乃至略説者。謂此
是此地等。非彼水等。如是等世間有情
決定勝解所行。一切世間。自昔傳來名
言。決定自他分別。共爲眞實○疏文
二道理所成眞實三量。四道理在七
方便四十心位等
  依現。比。至教。極善思擇。決定智所行所
知事以證誠道理所建立○
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四聖諦理○亦取無
漏智。通三乘聖位
  謂一切聲聞縁覺無漏方便智無漏正
無漏後所得世間智等所行境界○即
四諦理。三智所行○
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眞實眞如。唯
大乘位
  若眞如性。是解脱所知障智所行境界
○即是眞如。佛假安立。名此眞實○
  四種道理道理所成
眞實
一觀待道理謂諸行生要
待衆縁
二作用道理如眼根等爲眼
識等所依作用
三證誠道理謂爲證誠所應成等義。
宜説諸量不相違語
四法爾道理謂無始來。法相法爾。如
火能燒。水能爛等
  已上演祕引對法論第十一卷。又可勘瑜
伽論説
  三性四眞實相攝事
一瑜伽三十六對法第十一等
  世間道理所成眞實。依他起攝三事。

二障淨智所行眞實。圓成實攝。二事攝故
一中邊論中卷
  説初實唯性攝。共所執故。第二
眞實。通屬三性。理通執無執。雜染清淨
故。後二眞實。唯屬第三
  道理所成眞實
問。付四眞實。且道理所成眞實。爲通四種
道理。將何 兩方。若通四種道理者。見顯
論等説。説第二眞實。由證誠道理。所
建立義。名道理所成眞實云云 若依之爾
者。其名。云道理所成眞實。何不亙四種道
理耶。依之見本疏解釋。三量四道理。名道
理眞實云云
答。道理所成者。證誠道理之所成也。瑜伽。中
邊。顯揚等諸論中。依止三量。以證誠道
理。所施設建立故。名道理所成眞實云云
誰疑之耶。道理者。雖不簡何道理。別釋文
分明故也。但疏云三量四道理者。言總也。
實四道理中。證誠道理也。上既引顯揚論。
以證誠道理。所建立云云 以知下文雖總
云四道理。實唯取證誠道理也
  有人云。古中邊論云。依三量四道理中。
依一道理 一道理者。證誠道理也。准
之可會疏也
一義云。四種道理之所成。皆名道理所
成眞實也。而觀待作用等道理所成眞實
性。必以證誠道理。施設建立。其性方
顯。故擧證誠道理也。實通四種。故疏
云四道理也
問。既云道理所成。知。道理者。能成道理
也。而法爾道理等。豈能成耶。答。法爾力
故。其性自存。法爾道理。豈非能成耶。餘
觀待作用。亦准此可知。非云假施設
故。名爲能成也
  淨智所行眞實二方
問。付四眞實廢立。且第三煩惱障淨智所
行眞實爲取無漏智品。爲當如何 兩方。
若取者。既云所行眞實。取智品所行眞
理云事。智品是能縁。不可云所行。其體
虚假也。豈云眞實耶。是以瑜伽論三十六
以四諦理。爲第三眞實。以眞如爲第四
眞實體云云由之爾者。今本疏云取無
漏智。略纂述通三乘加行等三智。兩方不
明如何
答。説後二眞實。本論上下。其文不同。三十
六卷ニハ以四諦理及眞如爲體。七十三卷ニハ
取正智。會此相違。本疏。演祕有多釋。本
意者。後二眞實。通理智也。眞理是根本智
所行也。無分別智。又後得智之所行也。是故
理智倶淨智之所行也。演祕有二釋依初
三藏相傳釋者。無分別智見分。縁眞如時。
自證分亦縁見分。故理智倶所行也。助釋中
又有二釋。初釋意云。根本智所行眞如。及
後得智變影所縁四諦眞理。皆名煩惱障淨
智所行眞實也。唯限眞理。不通智也。第二
釋意者。合本疏釋幷初釋。取本後二智所縁
理及後得所行眞智。以爲淨智所行眞實也。
此四釋中。本疏幷相傳釋。助釋中第二解。通
理智也。助釋中初行者。唯取理不通
也。就通理智之釋。淨智所行者。如三釋各
會之。眞實者。無謬義也。何不通虚假智
品耶。三十六卷且擧眞如及四諦理。不遮
智品也。依唯取理云釋者。七十三卷トイハ
正智眞如者。演祕會云。無漏有爲。總名
正智云云 正智所縁。以縁四諦眞理所變
相分。亦名正智也不取能證正智也略纂
有二
釋。唯取眞理之釋。同演祕助釋。理
智倶取之釋。同餘三釋。可勘合之
問。付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且淨智言
取有漏智耶。爾也 付之有漏加行智。其
體既雜染也。何得淨智稱耶。況加行智。不
縁眞理。何爲眞實理能行智耶。依之本論
中。正智眞如。二法所攝云云 若取有漏智
者。何不云分別攝耶。加之演祕中。若無漏
智。若無漏後得世間智所行境界。是名煩惱
障淨智所行眞實云云 准此等文。限無漏本
後二智也

  第二眞實能起人
問。中邊論中。明四眞實。爾者第二眞實能起
人。可限異生耶。疏通凡聖云云 付之見
彼論説。明第二眞實能起人。擧異生外道等
三類。全不見通聖者耶。彼瑜伽所説一類
之人。同中邊三類。而慈氏所説。既限異生。
天親釋論。何云通聖者。如何可云耶
答。第二眞實能起人。可通凡聖也。依現。
比。至教三量。立證誠道理。施設建立諸法
道理。何不通聖者耶。是以見論文。引
中邊論。第二眞實通屬三性。理通執無執雜
染清淨故云云 若非無漏者。何攝圓成耶。
故疏云。前唯約異生。爲道理實。故唯依
此通約凡聖。故通三性云云 但於中邊
釋論擧異生外道等三類者。即依瑜伽等
意。且擧異生。故略纂會瑜伽文云。聖人住
無漏故。不互論義。異生多散亂故。互論
義。故依多分。在異生位云云
 依此釋
者。本論遂許通凡聖也。今本疏且據三
性相攝文。云前唯約異生也
  三性四諦相攝門第六門
  苦諦有四
無常三
  一無性無常
常故
 二起盡無常有生
滅故
三垢淨無常位轉
變故
苦有三
  一所取苦疏云。能執是苦。此
無假立。故亦名苦
 二事相苦三苦
 三和合苦與有爲苦合故
眞如名苦
空有三
  一無性空性非
有故
 二異性空有爲有體之法。異
所執無。故説爲空
三自性空二空所顯爲
相故
我三
  一無相無我我相
無故
 二異相無我與妄所執
我相異故
三自相無我無我所顯
爲自相故
  疏引諸論廣辨同異可見之
  集諦有三
一習氣集謂遍計所執自性執習氣。
執彼習氣假立彼名
  疏云。此諦實而性假。執彼我法之習氣。
體是依他。從所因爲名。假立遍計所執。
或縁此起執。名爲執彼。作所遍計。假所
執攝。從能依爲名假也
二等起集謂業
煩惱
  疏云。平等而起。故煩惱起業。業起果故
三未離繋集謂未離
障眞如
  疏云。假名爲集。性實而諦假
  滅諦有三
一自性滅自性不
生故
  疏云。滅者不生義。性實。假名爲滅。定非
諦攝
二二取滅謂擇滅二取不生故。疏燈廣解
可勘見之。又至下問答之
三本性滅謂眞
如故
  道諦有三
一遍知道能知遍計
所執故
  論下文云。然遍知道。亦通後二。疏云。遍
計所執。唯應遍知。無餘義故。得總名
二永斷道能斷依
他起故
三作證道能證圓
成實故
  性諦假實義燈具明之可
  疏云。何因テカ苦諦四行各三アテ集等三諦。總
有三種。苦諦諸行。義通諸諦。故各分三。
行相寛故。餘諦之下行相局故。總爲三也。
中邊又云。四除四倒。苦行各分三。餘非
除四倒。故不分三也
尋云。苦諦下諸行。通諸諦云事。不可爾。
苦行不可通滅諦。無常行不可亙滅諦
耶。付次故。見本論説。集諦四行相。對治
常樂我淨四種愛。滅諦四行相。四種愛滅
所顯。道諦四行相。證四種愛滅 四顛
倒以貪爲性。彼四種愛。即四倒也。三諦
下除四種愛。豈非對治四顛倒耶。況圓
成實内離四顛倒。無漏正智。亦離四種
邪倒。如何云不對治四倒耶。答。觀滅
諦下煩惱。作苦無常行相。故通諸諦云
也。付次故。會本論者。略纂釋此文云。是
總治非別治云云 苦下四行相。治四倒
者。是別治也。何爲相違耶
  二取滅諦取擇滅歟
問。付滅諦三種。且二取滅諦爲取擇滅。
爲將如何。論云。謂擇滅云云 付之既云二
取滅。即可二取不生。就中第二滅依他也。
豈取擇滅耶。是以中邊論中。二取不生云云
答。今論云。二二取滅謂擇滅。不可異求。
但二取滅者。斷二取染分依他得擇滅。其
擇滅即滅諦也。二取不生爲擇滅所由門。故
擇滅假名依他也。不別論所依所得也。中
邊論云。二二取滅。謂所取能取。二取不生
故。分明取二取不生。不擧擇滅。擇滅屬第
三本性滅也。故燈*云。唯識不説所依二
取。但辨所得斷二取已。所得擇滅。假名依
他。實是擇滅。故於本性滅中。分出擇滅。名
二取滅。即諦ニヲイテハ實也。辨中邊論説所依二取
無。名二取滅。即彼所滅名之爲滅。實依他
起。性實諦ニヲイテ云云
  尋云。中邊論以擇滅。攝本性滅云事不
可爾。擇滅依擇力始得之。何名本性
滅耶。答。雖離繋時始得擇滅。論其本
性。染垢既寂。故名本性滅也能能可見
燈釋也
  三法相攝門第七門
  論云。理實皆通。相各一。空。無願。相。如
次應知云云 疏云。論云。縁此復生三無
生忍。一本性無生忍。二自然無生忍。三惑
苦無生忍。如次此三是彼境云云 小乘
倶舍二十八
燈引之
  三三摩地
空三摩地謂空無我二種
行相相應等持
無相三摩地謂縁滅諦四種行相。涅槃離十相故。
名無相。十相者色等五男女二種。三有

無願三摩地謂縁謂餘諦十種行相。相應等持非常苦
因。可厭患故。道如船筏。必應捨故
  三解脱門
  燈云引倶
此三各二。世出世間等持別故。
中無漏者。名解脱門。能與涅槃爲入門

重三等持燈云。復言重者。唯有漏定。厭聖道
故。無漏不然。即無學人。不時解脱
空空三摩地縁前無學空三摩
地。取彼空相
  空相順厭勝非我故
無願無三摩地縁前無學無願
等持取非常相
  不取苦因等。非無漏故不取苦及集因。
集生縁所以
不取道等爲厭捨故以無漏法
不順厭故
無相無相三摩地謂縁無學無相三摩地非
擇爲境。○但取靜相
  以無漏法無擇滅故此釋不縁
擇滅所以
○非滅妙
離濫非常故釋不取
滅所以
是無記性故釋不
取妙
離所
已上燈引之
非離繋果故此一句不
引之
  光記云。是無記性故。不作妙行相。非
離繋果故。不作離行相 非擇境無記
故。非妙行相。非擇境又猶縛隨故。非離
行相可見
光下文
  大乘三解脱門
  燈云。准顯揚等。解脱即門。以能觀智無
漏離縛。名爲解脱。○即持業釋。或可正
能爲解脱門。○據遠方便。有漏亦是依
此解者。解脱即是涅槃。因此觀智爲門。
得入解脱之門。依主釋也
  三解脱門十六行相相攝異説
一説准五
十五
 空攝二行苦諦下
空無我
 無願攝六
苦下無常及
苦幷集下四
 無相攝滅四
  道諦下四行。或通攝三。解脱門或非三
攝。以初釋爲正
第二准六
十八
 空
 無願十諦前二
集道各四
 無相

第三准第
十二
 空苦四。或
四非我
 無願苦無常二。
幷集四
 無

第四又十
二説
若約應知無相攝入滅道各四餘同
第三
第五亦十
二説
三解脱各攝十六行相
第六准八
 無願十二但除
滅四
空十六 無相四
第七准七
十二
約相名等五法明
  相十六各通三解
脱。攝無非相故
 名空及無願攝初三諦十
二少分。有非名故
苦集八行。各
通三攝
 正智空攝
道四
 如如 空及無相。
攝滅下四
依相同前。依名等四攝即有別。合之第
七。開之成十此釋意云。依相十六。各
通三解脱者。同前第五説也。名等四相
爲第七第八第九第十説
第十一准七
十四
 空不攝十六。
依遍計立故
 無願苦集道
各四
無相
第十二依顯揚論第二説者。與五十五同ヲモツテ
有十一解。與五十五別ヲモツテ成十二釋
  上文云。五十五文有二解。依前解與彼
同。據後解此即別云云今依略結之文圖
之。披廣釋文。可知具旨耳
  濫非常滅故
問。倶舍論中。明重無相三摩地。釋唯取滅
諦下静行相。非餘三行相之所以。濫非常
滅故。是無記性故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如何
釋此文耶 進云。燈云。濫非常滅故者。不
取滅行相故也。是無記性故者。不取妙離
二行相故也云云 付之見彼論説。明重無
相三摩地上。云取靜行相非滅妙離畢。濫
非常滅故。是無記性故。非離繋果故云云
文如次。簡滅妙離三行相也。何云依是無
記性故義簡離行相耶。是以光法師等。任
論文如此配釋如何可云耶
答。任論見文。依光法師釋。濫非常。是無記。
非離繋三故。如次簡滅妙離三行相也。重
無相三摩地。縁無學無相三摩地非擇滅爲
境。非擇滅ヲハ小乘意。許勝義無記故。於彼
不作妙行相也。非擇滅非離縛而得。故不
作離行相也。仍以後二故。簡妙離二行
相也。但於燈釋者。無記性故。兼又可簡離
行相之義有故。爲顯此別義。以無記性
義簡妙離二行相云也。既無記性義下。簡
離行相畢。且略不擧第三義也
  三解脱門十六行相相攝
問。付三解脱門十六行相相攝。且瑜伽五十
五卷意。以道諦下四行相。可攝三解脱門
耶 答。燈作二釋。一云攝。二云不攝。以初
爲正云云 付之披五十五卷文。上以苦集
滅三諦下十二行相。攝三解脱門*畢。次問
幾是清淨因所顯行。答之。謂道諦一切*云云
若以道如行出四行相。攝三解脱門者。何
三解脱門外。問清淨因所顯行耶。況非レハ
無我。不可云空解脱門トモ以是無漏故。應
非無願解脱門。亦非無爲。豈攝無相解脱
門耶。是以見大師處處解釋。道諦四行
相。是清淨因所顯行。非三解脱門所攝云云
加之六十八卷中。明三解脱門與十智相
攝。無相無願二解脱ニハ除道智。若以道諦下
四行相。攝三解脱門者。何除道智耶
答。五十五卷文。其意難得。故雖及二釋。遂
探實義。猶以攝爲正。本論述契經説三
解脱門及清淨因四法之意也。其中以道
諦四行相。名清淨因。其清淨因者。得清淨
涅槃故。名清淨因也。而三解脱門。倶是清
トシテ能證涅槃。故道諦四行相。通三解
脱攝之也。欲顯通攝三解脱義。云清淨
因所顯行。不別相攝三解脱也。即空無我
行通諸諦故。道諦下四行相攝空解脱門
也。道諦有爲不可願。故以能觀行相。攝無
願解脱。亦無男女等相。故攝無相解脱門
也。大師處處釋者。任本論顯文。且述論意
也。不可過論見文。就本論作二釋之意。
則得ニモ大師釋意。亦可作二釋之意也。若爾
大師解釋不可偏屬後釋。又不可偏云初
釋意トモ也。次云三解脱門十六行相相攝。諸
文不同。如燈録之。其中第十二卷有道諦
四行相不攝三解脱門之文。六十八卷同
彼意歟
  尋云。十六行中。空非我行。是別空無我
也。總空非我。非十六行。何以總空非我
通諸諦。成道諦四行相攝空解脱門之
義耶。大師釋者。偏不攝三解脱門
タリ答。苦諦下空非我行。偏是別空非我
行也。但以總空非我行相。相從彼。且類
彼二行相也。故以總空非我通諸諦。爲
其故。道諦下四行相攝空解脱門也。次
伽抄實意者。通燈正釋。以何知者。依顯
揚論意。述以道諦四行相攝三解脱門
之義。如前五十五卷説云云 以之見五
十五卷意。以道諦四行相。攝三解脱門

  二法相攝門第八門
           四世俗中第
      一假世俗
           一俗攝
           四世俗中第
世俗有三○ 二行世俗
           二第三攝
           二空爲門顯
      三顯了世俗 眞如四世俗
           中第四世俗
  論云。如次應知即此三性云云
    一義勝義謂眞如勝
之義故文
 疏云。第四勝
義收云云
勝義有三 二得勝義謂涅槃勝
即義故
疏云。第三勝義
攝。因證顯故。約
得辨故云云
    三行勝義謂聖道勝
爲義故文
疏云。第二勝義
攝。理稍勝故。若
隨事者亦初勝
義云云
  論云。故皆攝在圓成實性云云
問。付三種勝義。第二得勝義。可取識變無
爲耶 兩方如第九卷
三無性抄
  假實門第十門
  論云
  三種假
一聚集假 如瓶盆有情等。是聚集法。多法一時
所集成故。能集成雖實。所成是假
二相續假 如過未等世。唯有因果。是相續性。多法
多時上。立一假法。如佛説言。昔者鹿
  王。今我身是所依五蘊刹那滅者。雖體是
實。於此多法相續。假立一有情。至今

三分位假 如不相應行是分位性故。皆是假。一
法一時上立。如一色上名有漏。可見有
  對亦名色等。竝是於一法上。假施設故。
若彼實者。應有多體。其忿恨等。皆此
假攝
問。大乘意。可許假法必依實法耶 兩
第五卷問
答中記之
論第八卷同學鈔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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