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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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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七目次

  緣起
  若論顯理
五識煩惱
西明二障體
四地永伏
安慧相見執非執
又不知親
彼分涅槃
眞智平等
無間解脫同斷一障
佛所得
一意識計三方
全無分
覺天許受想思歟
有境無心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七

  緣起
  若論顯理
問。本疏中。付明無漏智品眞理義。
且依有觀。可云顯眞理耶 答。以有觀
不顯理也。爾也宗家所定也 付之迷謬
種類不同。有空執見相タリ若對セハ執有
以空觀可顯理。*若望メハルニ。何以有
證理耶。依之攝大乘論中。明&MT06279;
觀門。觀遍計所執ナリ。依圓二性ナリト
時。正證眞理此豈非依空有

答。誠如疑難。破有空執。必依空有觀門。能
治所治。其理必然故。判遺者空觀。對破有
執。存者有觀。對遺空執。今觀空有。而遣有
空。卽此意也。但顯眞理。必由空觀。眞理無
相。豈以有觀爲門*耶。以空爲門故。云
二空眞如。述謂要觀ルヲ彼遍計所執空爲門
故。入ナリト於眞性。深存其旨也。此則智與眞
如。平等平等&MT06279;。倶離能取所取相故。住&MT06279;
所得心。親證法性故。若有觀ナラハ者。豈證
無相*耶。是以護法論主廣百論中。有
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違妄執。故
有智者。聞說空言。應離一切有無等執。
悟法眞理非有非云云撲揚大師。依此
意。若破空病。說有能除。若論顯理。要
資空觀釋給ヘリ但至攝大乘論者。自本
遣虛存實觀門*之時。不遮證眞理。虛實觀
中。定タリ空爲門故入於眞性。故無相違
  五識煩惱障
問。安慧論師意。眼等五識。可許有煩惱障
耶 答。樞要中。述此師義。五識有煩惱
云云付之安慧菩薩。依執ヲ以障。定タリ
執障寬狹。若爾眼等五識。旣無我執。何
煩惱障。法執所知障。對望判無寬狹。我
執煩惱障。准例スル等。依之論中述此師
義。若證二空彼障隨斷文。若有無我執
煩惱障者。何云依斷我執。隨斷煩惱耶。
是以本疏釋此文。云若不執我無煩惱
故。判セリ無有小障不依執生。爰知。五識ニハ
不可有煩惱障云事
答。安慧菩薩。總於執障。許有輕重淺深
同。其中法執第七通七識。我執除五
八限レリ六七。煩惱障亙前七轉識。所知障
第七。餘七識ナリ。六七相應執障重。
有分別&MT06279;行相猛利故。五八相應執障爲輕。
無分別&MT06279;非行相猛盛故。總論之者。執障
相對スルニ。通無漏心ニモ。障狹限有漏故。
但於有漏。論執障者。法執所知更無寬狹・
諸所知障相應法。必法執俱起スル故。我執煩
聊有寬狹。五識ニハトモ煩惱。無我執故
也。此則我執行相麁顯故。有分別相應。
我執倶起識相應。執障是重。故五八無我
&T069222;。而五識有&T069222;煩惱。以第六識。爲其能
故。不可違若不執我無煩惱故本疏
ニモ。不可背若證二空彼障隨斷之論文ニモ
今此論疏所述道理。是雖安慧文。護法等諸
師。同可許此義。若爾何偏關安慧。令致
疑破耶
尋云。五識雖無我執。依能引第六。有煩惱
障者。第七識與所知障可相應。可依法執
相應意識能引故也。彼平等性智現起スルニ。旣
依第六法空智。所知障相應。准例可同也。
第八識何無煩障耶。五識ニハ唯雖有法執。
亦有煩惱障。若爾第八ニモ唯雖有法執。豈無
煩惱障耶
答。眼等五識。以第六識。爲俱有依。五識善
染。依意識力。故被引意識。與二障相應。
至平等性智難者。先德釋此事。起感必
依所依力。不假能依力。第六與第七。是
能依故。不假彼力。起&T069222;解通能所依。故依
第六。平等性智起*云云斷道意識不共
業。尤依意識。可生諸識治道也。第八識
以意識。不爲所依。何例五識
  西明二障體
問。西明意。釋&MT06279;二障體。唯識論明自性體。佛
地論通眷屬體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可許
此義耶 答。不許也 付之披唯識。佛地
誠說。尋護法。親光本意。唯識ニハ云百二十八
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唯限本隨二
惑。佛地論ニハ述若所發業。若所得果。皆攝在
中。廣取所發業果。圓測所解。妙順兩論耶。
是以披本疏解釋。彼論通遠眷屬。皆假
名障。今此據自性障。卽不取業果云云
若爾西明所釋同大師定判如何
私云。親光菩薩。護法門人。師資解釋。不可
桙楯。今論ニハ顯障自性體。擧本隨二惑。佛
ニハ兼出眷屬タル假障故。通取レリ業果。然而互
存其旨。不致相違。是以今論ニハ云應知愚
品總說爲愚。廣兼業。佛地ニハ&MT06279;皆以煩
惱爲根本故。顯障自性煩惱。而西明
ナル文相。辨二師不同故。淄洲破之。若准
此釋。亦未盡理。護法初出障體。且據勝說。
非不取業及果。以不說唯故 判引下
論文。能破者。若如圓測者。今論有不
盡理失。不明假名障之義邊故也。依之
見下卷本疏。乍釋今論文。出眷屬體。引佛
地說。旣依今論意。釋眷屬體引彼論文。
知。護法意許彼義邊云事。斷障義林ニハ出體
門中。二障現行種子習氣及此業而爲
體性云云 旣總出二障體。廣取自性助伴
畢。引唯識。佛地。對法等說。此等釋意。以諸
論說。不爲相違。委談之者。通假實障。別
*論セハ障體。唯限煩惱。西明未致此分別故。
成淄洲所破
難云。見ルニ下疏文。彼論通遠眷屬。皆假名
障。今此據自性障。卽不取業果。若不爾
者。無明所發感。善三業及果。應是染性。應
是障體。旣不爾者。故今此文爲勝云云 此釋
意。明兩論相違
答。下疏主釋。此義潤色。今論盡理言之。
可通業果。而今論意。標煩惱障者。所知障
者。正明障體。其中與正障一列&MT06279;タル業果。
頗有其濫。若不爾者等文。卽此意也。如云
以彼名濫故云不然也。故本疏故今此文
爲勝*之文明障體。論正障。無其相濫文
言勝云事也已上愚
案也
或義云。西明義有許不許二邊。見ルニ下論
文。總有二意。一云。應知愚品總說爲愚。一
云。或彼唯說利鈍障品。而依初義。圓測所
釋。有不盡理失。不顧此義邊故。云若准
此釋亦未盡理。引應知愚品文。若依後義。
不可破西明今燈述又此據自性斷故。
但說根本及隨煩惱。佛地論等。據三斷故。
若所發業。若所得果故不相違。卽此意

  四地永伏
問。有義意。第四地&MT06279;斷法執少分云云 爾者
撲揚大師。可許此義*耶 答。不許也
付之七地以前菩薩。執菩提有情實有。起
猛利悲願。此豈非四地以上尙有法執*耶。
依之花嚴經中。說第七地中。菩提分法
最勝。知。此位可斷盡法執云事。加之
處處中四地ニハ斷少分。通七地以前云云
況撲揚大師。自判タマヘリ第七地中尙有法執。
若爾者有人義順文理。何不許之耶
答。法執菩提分法タルナリ。於第四地。可斷
盡之。是以見下卷論文。今四地中。旣得無
漏菩提分法。彼便永滅此我見等。亦永不行
 佛地論說亦以同之。四地永伏法執無
故定判。誰疑之耶。但七地以前。有漏心間雜
故。尙有執所引障。起菩提有情實有執。非
法執。此卽羸劣隨眠等也。或七地以前。
依有第七法執。第六識中。尙思菩提有情
實有。非正起法執歟。次至花嚴經者。有
義引雖爲證。撲揚釋&MT06279;此事。花嚴ニハ但言七
地中勝。不言其執七地方盡トハ。何得爲證。
以第四地初學&T069222;二乘。五六兩位ニハ
彼。第七超彼。名勝何失云云 慈恩。撲揚餘
處解釋。准上會釋。可成申也。或執所引。或
ルルヲ以引第七法執。七地尙云有法執也
唯識義十卷。私記第十云。問。四地以後。我
現行。永不行者。何故第六地麁相現行
障。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麁相現
行等云云執現行。而何可云四地以後
我法執現行永不行。○答。觀心實善性&MT06279;
執。然第六執種子所引故。亦俱時第七
執現行所引故。第六觀心中。令作染淨
等解。故法執所引有漏觀心之上。假說能引
障名名執。實非執也。於義說之云云
私云。准此釋意。上二會釋。更非別義。依二
邊故。七地以前。尙有法執。由之見ルニ論文。
六地障ヲハ云執有染淨。七地障述執有生滅。
以知。雖非正執。尙有被名執之義云事
  安慧相見執非執
問。安慧論師意。付明執障不同。且相見二
分。可許非執*耶 兩方。若非執者。相見二
分。遍計所執者。彼師所定。以知。可ナル
事。依之演祕中。出&MT06279;&MT06279;非執*之法。卽業及
果。非心心所者。無二分故云云 旣以無
二分爲非執之由。明知。二分是可執也。
若依之爾ナリトイハハ者。了義燈中。述障非執
體。擧相見二分。若爾師資解釋。似致相違
如何又進燈文
可爲論議
私云。安慧論師意。以相見二分。云遍
計所執情有理無。旣是當情現能取所取
也。何以此云執耶。意能執心。是依他
起。非遍計無法。由妄熏習力故。識自體
生時。似能所取現。是有法似無法也。執
能似。二分所似*也。豈以所似無法。屬
能似執心耶。故義燈中出&MT06279;障非執法。卽
所知障所起三業幷所得果及見相分トナリ。雖
此所執。亦名隨斷。如於遍計說斷之義
云云 能斷所斷義。於依他可論之。而見
是所執。且明&MT06279;斷義判也。但至演祕
者。有執之法。必有二分。是心心所。無執
之法。必無二分。卽色不相應。旣以二分。直
不云執。有執心時。似二分現云事也。仍
無相違
  以遍計所執。體性雖無。然是虛妄識之所
執。亦名唯識之釋。可案立耳
  又不知親證
問。二乘聖者。親可證生空眞如耶 兩方。
若親證トイハハ者。見今燈文。云不能證彼眞如
理體。判又不知親證。知。親不證云事。
若依之爾ナリトイハハ者。旣得生空無分別智。豈不
親證理耶。依之見下卷論文。謂有二乘
樂圓寂。得生空觀。親證眞如云云如何
答。二乘聖者。斷煩惱障。依生空無漏智。
證得有餘無餘涅槃。契會眞如*之位。豈親
不證眞理耶。得生空觀親證眞如論文。誰
可異求耶。但至燈文者。法無我所顯眞如
名理體。生空所顯*之邊。是眞如之上
義也。二乘唯知生空差別。不證法空理
體。故燈云今二乘人。不能證彼眞如理
體。但能悟此眞理體上。離煩惱障染覆義
邊。名證解脫也。而於生空眞如*者根本
親證故。下卷論文ニハ云親證眞如。今燈中。
雖得生空。又不知親證。但名解脫。非眞
解脫者。後得智中。不知親證云也。依之
玄賛中。後時觀前正智行相。不親得故。乃
見加行所求行相。便謂爲眞。遂起四倒云云
義燈。周記亦以同之。文意者。正智緣眞如。
更無行解。後得智起。緣眞如時。觀加行
位。作苦空等行解。眞理無相。非苦空等。二
乘作此觀。是法執四顚倒也。此*則菩薩
道前&MT06279;修習無相觀。二乘但修有相*之行
故也。倶舍。婆沙等小宗之中。不立眞見道。
卽依此義門。可准知
  彼分涅槃體
問。本疏中。以外道所計涅槃。名彼分涅槃
云云 爾者其體何物耶 答。祕中有二釋。一
云所顯理也。二云四禪等名涅槃也 進
云。雖有二釋。判後解爲本也 付之見
疏文。外道苦行。計勝涅槃。乃至有頂。諸
惑暫斷所顯之理。執爲圓寂。今說彼是彼
分涅槃云云 文相分明也。何不云所顯理
耶。況異生旣證不動無爲。豈不顯理耶
答。外道異生。執四禪等。計眞解脫。故以無
想定等。名彼分涅槃也。依之瑜伽論中。四
靜慮者。或復名爲彼分涅槃。由諸煩惱一分
斷故。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云云
依此文。以是有爲。故名彼分。分者。相似流
類之義。據無惑邊。有寂靜義。與眞涅槃。稍
相似故。故名彼分云云 得不動無爲云事。
卽可准之
  眞智平等
問。有義意。釋等覺名。眞智平等。後得劣佛
云云 爾者撲揚大師可許之耶 答。不許也
付之金剛無間道ニシテ斷佛果障。根本智所
證理。更無別障。若爾述眞智平等。尤叶
理依之淄州大師。此云等覺。但約根
本。非據後得云云 旣同禀承實義。何
不許*之耶
答。演祕中破此義。若二智。名勝等者。
障猶未盡。復未圓證。以何名等云云 能破
意者。金剛心ニハ雖斷佛果障。麁重未捨。雖
證眞理。復未圓滿。單云眞智平等。似不
顧此旨。故蒙能破也。義燈述約所證理。
後更無障&MT06279;障所證理。故見分明。不同此
ニハ猶有微障。見不了了。不云等覺。此
云等覺。但約根本。非據後得。今此菩提ト云ハ
說。後得一切種智。不同前故。名爲勝
果。此釋意者。付一障二愚。明無障之義雖
麁重未捨。眞理未圓證。金剛無間所證眞
如。無有後障。依此義邊。名等覺也。
同撲揚所破義。況西明疏有三釋。卽演祕
所引三義也。其中第二釋。存眞智平等。燈
中且雖引西明第三義。高覽定及初二
釋。若爾西明釋外。自設別義寧同第二釋

  無間解脫同斷一障歟
問。西明意。釋等覺名。無間解脫同斷一障
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可許此義耶 兩方。
若不許者。正見燈文。全無難破。隨述自
義。云今有助解。知。以圓測義爲本。燈師
設別義云事。就中見西明疏。總有三釋。
別引此釋。知。可指南云事。況此義旣三藏
解。豈不許之耶。若依之爾者。演祕中難
此釋。若燈師所存ナラ者。撲揚豈難之耶。*依
之見下卷義燈文。引西明此釋。破違斷
惑證滅斯心別故論文 兩方如何
答。誠如疑難。雖引此釋別無難破。雖然
准演祕意。不許此義歟。演祕所引三箇異
說。卽西明疏三解。其義無替。誰依用セン*耶。
隨下中委難之畢三藏解者。西明所傳。
如云要集雖云三藏所說。然恐傳錯也。別
引此釋者。見西明疏。初二義ニハ同安有
之言。至第三義。今三藏云等云云 此卽彼
師實義 故燈師且引此義許也。但至今
有助釋文者。圓測義外。更作別釋。故云
肋釋。以彼師義。非爲本義。演祕破有人三
了。今助一釋等云云 以彼可准
  佛所得法
問。以金剛心菩薩。名&T069222;ヲハ等覺。撲揚大師。如
何釋之耶 答。演祕釋此事。佛所得法而皆
得之云云 付之等覺菩薩。雖隣妙覺。未得
功德。其類非一。四智*之中ニハ無圓鏡成事。
五眼*之中。不備佛眼。六通ニハ無漏盡通。諸
智闕一切種智。何判佛所得法而皆得之耶
 答。撲*揚佛所得法。而皆得之。菩薩稱等。
所得自在。離障圓極。故佛云勝者。非祕
師私義源*依般若經說。若被疑撲揚釋
者。先可被難本經文。而見彼經。雖擧六
度。八定。三十七品。三三昧。五眼。六通等。未
出四智。故於四智。忽非疑難歟。況雖有
未得功德。約已得功德。立等覺名也。不同
以前諸位故也。加之見祕下文。如言燒
衣。一分亦轉。據斯相形等勝無咎云云
此釋者。總以得四智一分尙可云得四
也。次於佛眼者。前四種眼。至佛果
已。總名佛眼。故以得四眼。亦名得佛眼
歟。漏盡ヲハ。分可得之。就中諸障皆悉斷
盡。何不云漏盡耶。次一切種智者。觀有智。
是後得智也。此中有二。觀無漏道。名道相
智。此義邊共菩薩。觀所餘一切法。名一切
相智。此義邊唯限佛不通餘也。而披經
文。擧一切相智。此卽分得此智歟。或此等
功德。合正得將得。總云而皆得之歟 正 
得將得雖異。同是得故。有何相違
  一意識計三方一意識計有異
本一帖略之
  問。論中出唯識迷謬種類。或執諸識用別
體同云云 爾者八識體一計歟。將六識體
一計歟。答。唯可云八識體一計也 付
之。披攝大乘論說尋一意識菩薩義。所
引誠證悉計六識體一 所謂說六識者
皆名意處之文。唯說六識意各能受意爲
彼依之說□□七八□文□□更可非八
識體一之師。況世親攝論中云。非離意識
別有餘識。唯除別有阿賴耶識。無性攝
論中述依於彼彼□□□時得彼彼名。所







謂眼識乃至意識。此等文無諍六識體一
 如何哉
答。凡一意識菩薩之義。源出何僧之說。是
以勘攝大乘本論。述トシテ一意識菩薩計。又
於此中有一類師說。一意識彼彼依轉
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云云
取喩於意思計宗義於體一。若非八識
體一。譬喩更不相似。如意思業只說意
思分爲三業。非別二思。若許餘識喩不
相似。不名一意。淄州大師定判則此意
也。是以唯識論出トシテ此師計。或執諸識用
別體同云云 阿陀那敎說諸識。豈非八識
耶。隨疏釋此文。此說八識體是□□□解
釋尤明耶。加之至下文破此師□八識自
性不可言定一云云 出宗義擧□破文
更無所簡。定可八識體一計。況無性攝
論中。謂有一類菩提薩埵。欲令唯有一
意識性乃至此中無別餘識種類云云旣總
云無別餘識。是述八識。若爾依攝論・唯
識之說。任無性・護法意。一意識菩薩之義
非六識體一計也。但意各能受文。皆名
意處說。意名皆廣兼七八也。次無性攝
論之文又同皆名意處之說。彼論云意識
卽攝七八故也。次世親攝論文同無性
義述八識體一旨也。無著本論述八識
體一義。世親定可同此說。但至唯除別
有阿賴耶識之文者。顯本論所明一意識
ニハ除別有トイフ第八七識體一之師也。故
唯除別有阿賴耶識者。出所度別師義
也。非云所明一意識師除第八世親攝
論唯除第八。更別師義淄州定判此意也。
無相違可答申也
尋云。或執諸識用別體同之文。唯限八識
體一義歟。若爾今論意最除。唯識迷謬之
執。七識體一之義何不攝之耶。況或執離
心無別心所文。全無分無計盡攝之。或執
諸識文何不攝七識體一執耶。若攝之
者。云諸識未必八識歟
答。或執諸識文不攝七識體一師。旣無
簡別云諸識。唯可限八識體一。此說八
識體是一故之釋更不攝七識體一計
但至悉盡唯識迷謬之難者。凡一類菩
薩之義雖有二師異說。八識體一彼師爲
正義。七識體一不正義。是以今論且擧正
義。七識體一師ヲハ類破之也。故出四計畢
爲遮此等種種異執云云 今此中等取七
識體一。故盡破唯識迷謬有何失耶。或
執離心無別心所文。兼全無分無云無別
心所。故不云無諸心所。卽此意也。文言
遙異。不可相違也
問。論中出唯識迷謬種類。或執諸識用別體
云云 爾者今此諸識體同計。唯執八識體
一歟。將有七識體一。六識體一計
兩方。若限八識體一者。迷謬種類執見不
同。何唯執八識體一*耶。彼或執離心無別
心所計中。如有全無分無異計。是以披世
親攝論說。述一意識菩薩計。非離意識。別
有餘識。唯除別有阿賴耶識云云 如文相
者。七識體一 依之義燈中。世親攝論。唯
除第八ト云ハ。更別師義云云 旣異無性攝論。云
別師義。以知。有七識體一計云事。次諸敎
中。以六識身。皆名意處。依六根處故。得
六識名云云 依此等敎。計ヘシ一意識。若
何無六識體一計耶。況小乘餘部意。判心
意識體一。此卽非六識體一耶。若*依之
有此等執者。本疏判此說八識體是一故。
難六識體一義。義燈破西明義。成八識體
旨。明知。一意識計。限八識體一云事。是
以見下卷論文。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
 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計。卽可同之。兩方
如何
答。一意識計。依不分明。諸師作異端。道
證師作三釋。八識體一。七識體一。六識體
一是也。其中以第三六識體一斷正義。圓
測。神廓等。亦存此義。雖然宗家意。設雖
計七識體一。全不可云六識體一。其所
以者。一意識計。是大乘異師。深爲成唯識。
依楞伽・深密等鏡像水波等經文。所成此
義也。是以見世親無性攝論。謂有一類菩
提薩埵云云 若爾以小乘心意識體一。不
可疑之。但至七識體一者。聊簡非一准。
若依秋篠僧正。子島上綱等意者。可有
此計。卽以燈文。爲其誠證。上云若爾那知
世親不依楞伽所說第八與七如ト云ニ起浪。
執七爲一。唯除第八。下述若許餘識アリト。喩
不相似。不名一意。是故無性但總說。言無
別餘識。世親攝論唯除第八ト云ハ更別師義。如
古因明師。立能所成。多少各別。非皆相
 准今解釋。旣以七識。喩波浪。類影
像。故除根本第八。何不計七識體一*耶。
若有此計者。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計中。亦
可攝之。諸識言。寬通故。本疏。義燈。成八識
體一者。爲遮六識體一也。或又不可有
七識體一計歟。水波旣同意思業喩。亦無
別義。故一意識計。偏執八識體一。但至
世親攝論文者。上依意思業喩。成一意識
了。非離意識別有餘識云云 此卽同
無性攝論。一意識本計。八識體一義也。結
唯除別有阿羅耶識者。傳一意識之人。
唯遮別有第八云事也。義燈更別師義之
文。亦可准之
尋云。付有七識體一計。今論文攝乖宗家
釋。本疏。義燈。成八識體一。世親攝論云別
師義。忽不攝今計。況見下卷疏。釋八識自
性不可言定一*之文。攝論世親第四。叙唯
有一意識菩薩。今不同彼故云云 下文所
遮。旣異世親。今計所出。定非ヘシ彼計。次
付無此計不叶燈文。擧古因明師能
所立例。顯種類不同。何實無七識體一計

今別案云。設雖許七識體一計。今論不可
攝之。或執諸識之諸言。通八識故。不同
或執離心無別心所。不云無諸心所故也。
燈云此論但云諸識體同。諸言無簡乃至
世親攝論唯除第八。更別師義云云准此
文得今案也。可思之
問。西明意。釋或執諸識用別體同文。六識
體一計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可許此義耶
答。不許也 付之明一意識計。專見攝大
乘論。而披彼文。依於彼彼眼等生時。得彼
彼名。所謂眼識及至意識。此中無別餘識種
云云 旣於六識。明體一旨。知。今計六
識體一云事。加之神廓師。攝論翻譯筆受&MT06279;
深成六識義。豈不依用耶。況樞要中。有
六識體一計如何
答。一意識計。大乘異師。强爲成唯識。依深
密等經。豈計六識體一耶。但至攝論文者。
諸敎中。說六根六識故。且於六識。判得
彼彼名也。七八旣無六根門名故。且擧六
識。實ニハ意識中。可攝七八。此中無別餘識種
類*之文。明簡別識。是故無性但總說言無
別餘識淄洲解釋。卽此意也。神廓。道證等
人師。不知深意。任顯ナル文相作解釋。誰
可指南耶。樞要文者。是別釋歟。論所說
四類計。皆通ト云大小乘異計。一別義也
問。要集意。釋世親攝論唯除別有阿*羅耶
識文。但有第八未知第七計云云 淄洲大
師。可許此義耶 答不許也 付之。見
彼論說。云非離意識。別有餘識。唯除別
有阿賴耶識。文相旣明。道證所述。尤順論
文。依之見下卷疏文。彼文似難大乘異師
有八無七云云 要集所釋。同大師定判如
何 
  全無分無
問。論中出唯識迷謬計。或執離心無別心所
云云出經部等義歟 答。經部覺天等計
也 付之旣云無別心所。明知。全不許
心所云事。而經部許有受想思心所。豈此
中攝耶・例如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計中。唯限
八識體一如何
答。疑難卽演祕問詞也。出答文者。疑自
被消。全無分無。總名爲無。不爾分無ヲハ
ヲハレニ攝。故疏總言。亦無失矣云云 凡於經
部師。其
種類多途。爲計非一准。或全無心所計。或唯有受
想思。無餘心所計。或唯有受想思觸四法計。或有
遍行別境十法計。或有遍行別境及貪嗔癡慢十四法
計。而今論述無別心所。全無分無。合擧之以上異本
但至一意識者。可准上問答。或無別心所
文。雖攝分無計。或執諸識言。唯限八識體
一歟。文言頗異。不可例同
  覺天許受想思歟
問。付諸部異計。且尊者覺天意。爲許
受想思等心所將如何 兩方。若全無計
者。見疏燈文。出覺天計。有受想思信四心
云云 若依之爾者。婆沙論中。諸有爲法。
有二自性。大種及心也云云人師難疏文。有
四心所。無證據判セリ如何
答。演祕中。引婆沙論。覺天計同譬喩師。是
全無義云云 但至疏燈者。雖全無計。受想
思等。尙別假立。故述譬喩師義。初刹那名
心。第二刹那云想。次念云受。次念云思。第





三刹那以去。是思差別云云 准彼可知覺天
計也
  有境無心
問。淸辨論師意。立有境無心義*歟 答。
*立此義也 付之依宗家解釋。尋淸辨宗
義。立世俗勝義二門。存妄有眞無道理。有
境無*心義。遂可依何義門耶。是以傳彼
宗人師。淸辨立此義者。法相妄語云云
爾出誠證。於淸辨宗。可被成立宗家定
判耶
答。護法。淸辨。千一百年出世。成空有諍
論。所立宗義乖角。得經論文相違。護法旣
存唯識無境。淸辨定判有境無心。然淸辨計
總撥法空。爲違中道。强立唯境。本疏解
釋。卽存此旨。但於二門者。先德異義。雖然
且於世俗諦。可許此義。勝義皆空彼宗
實理門。設雖境。不可云有。世俗妄有。是
假施設門。何於心不立無耶。此卽兩大論
師。共雖許心境。中至以心爲本。依心變
境故。邊主以境爲本。依境心起故。此等義
門皆假相談。有無言。皆在俗諦。但至證
者。大小宗計。證據難探。大師三藏函
杖。三藏廣達宗義。卽於那蘭陀寺。遇淸辨
門人德光師子光。窮彼宗義。誰強疑之。況
見論文。述淸辨義。或執内識如境非有云云
旣執内識非有。無心之旨明。彼許外境。今
付中道。云如境非有。知。有境無心云
事。百本疏主。今論糅者。以此計屬淸辨。豈
及疑耶。人師所釋。不知淸辨意也
私云。護法淸辨。應眞大士。所立宗義。遂
不可背。互顯一邊。各遮迷執。中主誘愚夫
迷境。說唯識無境。邊主爲遮唯識實有執。
立有境無心。淸辨旣大乘師。依花嚴等。可
存唯識。而世俗門。是妄有故。說境界有。如
護法明不云唯識。故護法菩薩押彼義
有境無心。出迷謬類。例同雖立中道。護法
以彼宗。偏同空見。淸辨以自宗。亦同有
執。互不許之。各押難之。若爾不可求別
證文。世俗妄有之談卽龜鏡誠證也
  此義深奧也。輒不可辨委細。如總料
短釋抄之
疏三本云。淸辨亦云。若約勝義。諸法皆空。
唯有虛僞。如幻化等。若約世俗。見相俱有。
許有外境。故非唯識。識離於境。有何體
用。故知。諸法有境無心。今且違汝。一切唯
ト云。故能緣相。決定是無云云
補闕章云二量 大乘之中。淸辨世俗諦中有
相無見。但有虛幻境相現在。何有其心。
勝義諦中及小乘一說部。見相俱無云云
論第一同學鈔第七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八目次

  總標
  是世間出故
由假說我法
無漏心執二方
一法眞俗相形
第九識體
軌在有法
摩納縛迦
變似我法
  賢聖義
  逆流生
二向不定
隨信隨法
一變受生
信解見至
一二五品斷家家
一間聖者感一大生歟
然不還者
此言生者非是生有
定樂慧種姓
得理更親
分品潤二方
無智亦無得善巧
餘三善巧
菩薩藏經有十善巧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八

  ◎總標
是世間出故
問。本疏中。解若唯有識云何世間等文。引 
大般若經是世間出故之文。爾者撲揚大
師。何釋此文耶 答。祕云。出字云云
付之慈恩是三藏寫瓶。不暗大小經論。於
新翻經論。善覽眞文。於十六分文。豈疎
其理耶。若爾疏主所引。定可眞說。依之禀
承淄洲。設劬勞釋是世間出故*之文給ヘリ
本疏所引。若有&T047463;謬。豈煩儲會釋耶
答。披本經文。是世間故乃至依世間故。名
爲世間云云 故故撲揚依彼文。釋出字
賸。誠疏主雖達梵漢。所覽本不同ナル&T069222;是常
習也。燈家且付彼本。五蘊體世間&MT06279;
故。名世間出。如世說言聖人出云云 取
  由假說我法
問。釋世間我法&MT06279;非實。疏有無體隨情
假。以無依有假二種假。爾者此二假可有
差別耶 答。可有差別也 付之我法體
ナレトモ隨能執妄情。假說我法名無體隨情
假。以無依有假ト云モ以我法無。寄有妄情。假
說我法云也。若爾二種假名義。俱無替。有
何別義。分爲二解耶。次付疏燈釋。無體隨
情假在言說。以無依有假。非在言說云
事。不可然。二種假俱以我法無。寄妄情有。
假說我法。有何別因。云無體隨情時。我
法在言。云以無依有時。我法不在言耶。
爾者二義差別。尙難成如何
答。本疏釋由假說我法文。總有二解。一云
依無體隨假。有體施設假。假說我法。二
云依以無依有假。以義依體假。假說我法。初
我法名言名假。世間隨妄情說我法。聖
ニハ依施設說我法。故疏云第一解云。說
爲我法。而體是無。隨情說假。設體雖有。
不稱名假。我法二假。乃屬於說。唯假言
說。以爲我法。彼體都非云云 次義不屬名
言。直以妄情幷所依法體。名我法。世間ニハ
說情爲我法。聖敎ニハ依體名我法。故疏
第二解云。以無依有。世間說情。以爲我法。
以義依體。聖敎說體。以爲我法。假我及
法。不在於言。以所說爲若我法故云云
至疏燈釋難者。誠說我法。雖在言說。正
所假說。二解意異。仍無相違可成申

  無漏心執二方
問。安慧論師意。十地無漏心。可許有執耶
答。義燈。演祕。同作二釋。一云有執。二
云無執云云 問。俱不可然。先付初釋。有漏
無漏差別。可依執障有無。設安慧論師ナリトモ
違此道理耶。是以見下卷論文。出安慧
自義。云有漏攝者皆能遍計。述護法能破。
勿無漏心亦有執故 若無漏心許有執
者。能破非立已成耶。加之根本後得二智。
ト云相見二分師。若非安慧者。誰人義耶。
爰知。此菩薩意。無漏心無執云事。付次
釋不明。安慧菩薩。以相見二分。許遍計所
執。因位無漏。豈不現相見耶。依之安慧
二十唯識釋中。依不知如佛境文。除佛以
他心智。皆有無知故。不如佛他心智
云云 准此釋。無漏心可有執耶。加之宗家
處處中。明此菩薩義。無漏心有執判 爰
知。雖有二釋。以有ト云執釋存實義云事」
答。今燈幷祕中。云相傳二解。未斷邪正。雖
須成申二釋意。宗家處處中。唯出有執
義。第八卷疏。燈。演祕。第十卷樞要。二十唯
識疏等。擧翫此義。未見述一釋出無シト云
執義。明知。無漏心有執義。是宗家指南正
云事。先案道理。此菩薩意。許於執
障有輕重淺深。設善無記心。設現量心。
有執存。若爾雖無漏心。執障未盡間。
等覺以還位。諸非明了*之心。豈非執俱
*耶。若無執者。由何非明了耶。此卽安
慧論師ナル宗義也。漏無漏差別。卽依執障
輕重麁細。何等シテ正義。致疑難耶。依之見
第八卷義燈。據無明漸微。名爲無漏。綠如
綠空。分爲凡聖。故諸自證イイ因位不能分明
親得。現比非量。准思可知云云 但至有漏攝
者文者。第八卷燈會彼文。前言八識有漏
心者。據顯處說云云 次至能破者。先付
ナル宗義。始雖難勿無漏心亦有執故。終難
如來後得應有執故。旣終ニハ擧佛得得。
知。因位必許有執云事。是以見解終難疏
文。佛應有執。有二取故。如諸菩薩現
二相故云云 次至二分俱無師者。無ト云
釋。引彼師雖爲證。有執釋。未致會釋。不
知。彼師非必安慧歟。但二十唯識疏中。引
有義俱無離二取故文。成安慧意無漏心有
執之旨。准彼釋思其理。離二取故者。無漏
ニハ雖有微細執。離有漏重執。如云俱離
能取所取相故也。旣述離二取故。以知。二
分所執師云事。依此等道理。存第一釋。
强無相違歟此事安慧宗大綱也。可審
定事多多也。別紙註之
問。安慧論師意。十地無漏心。許有法執釋
意。菩薩所說我法。爲名世間我法。將名聖
敎我法歟 兩方。若名世間我法者。旣聖者
所說言敎中。說有我法。豈非聖敎我法*耶。
是以演祕中。釋聖敎我法。別無依總無相
見之義。十地無漏心。有執*之義意者卽菩
薩所說聖敎我法也云云 疏中判世間聖敎
二種我法。皆依總無假說。演祕中。疏中且
依第一義說云云 明知。菩薩所說我法。名
聖敎我法云事。若依之爾者。凡說我法
中。迷悟相分。迷說實我實法。名世間我法。
悟前爲令除迷執。假說我法。爲聖敎我
法。旣十地菩薩。自起迷執。定可世間我法。
況燈中。准此義意。釋此事。除佛以外遍計
所執總無之上。執實我法。故佛爲令除此
執。於彼所計總無之上。假說我法。名聖敎
我法云云加之契經中。爲對遣愚夫所執實
我法故。於識所變。假說我法名*云云 安慧
豈違此文。迷說實我實法。名聖敎我法

答。凡世間我法者。迷情前。依執實我法。假
說我法也。聖敎我法者。悟心前。爲遣凡夫
妄執。施設我法也。而安慧意。世間。聖敎我
法雖異。同總無相見上。假說ヲハ別無我法。
世間ニハ執實。聖敎爲遣。設雖爲對治說我
法。必依相見。假說之也。故燈釋此事。除佛
以外。於計所執總無之上。別執爲我及以實
法。世尊除此虛妄執故。於總無上假施設。
爲聖敎我法 准此道理。十地無漏
許有執釋。菩薩所起我法名言。是世間我法
也。實執我法。說彼名言故。但祕釋者。有
義意。難本疏若安慧解ナラハ二種我法。皆是別
無。依於總無。見相二分。施設假設之文。更
作別釋。世間我法及一分聖敎我法タル。菩薩
二乘所變現之別無。依總無。若菩薩無漏
及佛現者。義依體。非無依無云云 撲揚破
有義。引相傳二解。疏中且依第一義。說二
分旣執。諸佛便無。所以我法。不依佛立。依
餘聖者有漏心。說名無依無。據斯一義。
理亦何失。具如義燈云云 意云。且隨有義
意。致能破故。以菩薩所起我法名言。許聖
敎我法。尙本疏文。無相違釋給也。若顯疏
主實義者。可任燈文。故結文具如義燈
云云 爰知。且付有人義。一往儲解釋。實
ヲハ讓義燈云事
或於菩薩所說我法。可有其不同。若汎爾
所起我法名言ナラ者。可世間我法。若瑜伽等
諸論中。所施設我法名言ナラ者。是聖敎我法
也。爲對治愚夫妄執。施設我法故也。若
者燈祕所述。若顯此不同已上二義
是愚案也
或義云。世間聖敎我法。可有多重。若凡
聖相對。凡夫名世。聖者名聖。十地菩薩等。
雖自有執。爲除凡夫執。說我法故。如彼
犢子部。爲除外道卽離我故。說非卽非
離。尙亦法執也。若有執無執相セハ十地菩
薩名世。佛所說名聖。燈依後相對。祕述
前對歟。若依增明記者。祕文違疏云云
常騰記可見之
  有別義。如別紙抄
  一法眞俗相形
問。本疏中。付明勝義世俗不同。且以一
法。攝眞俗二門之時。爲有勝劣相形義
將如何 答。可有二意也 問。俱不明。若
無此義イハ者。旣雖一法。別攝眞俗。若無勝
劣者。由何辨二諦。依之見餘卷本疏文。
釋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爲實有。不同眞
如文。於俗諦中。可名實有。推入勝義。虛
妄假法云云 此釋意。明有相形義 加之
解眞俗相形旨。第二世俗。窮至實時。有
四重不同等云云 若望世間勝義。無相形
義者。可云有三重。何判乃有四重耶。若
依之爾者。眞俗雖異。其體旣同。豈有淺深
差別*耶。是以本疏中。釋此能反唯三文。依
後三勝義。不可言一多。依世間中。云八
識別云云 若第一勝義。對第二世俗。有勝
劣者。同後三勝義。可云不論一多耶。加
之撲揚大師。雖作二釋。判今依初釋。存スト
無相形 況二諦義林中。述眞俗相
形。初俗對四眞。第二俗對三眞等云云若有
一法相形者。道理世俗。何不對四眞耶。
兩方不明如何
答。一法眞俗。其旨幽玄。勝劣淺深。輒以難
辨。而今演祕中。作二解釋。一云初眞卽第
二俗。同可言八識各別。二云其體雖同。俗
劣眞勝。故初眞中。亦無八識不同云云
二解釋。初釋云無一法相形。次釋云有
義也。若爾處處相違。皆可依此二釋。故第
七卷疏中。釋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
與心。非離非卽文。作二釋。卽今演祕指彼。
如下第七疏自兩解 今依初釋故除初
眞祕釋者。是非斷初釋。今疏中。不擧初
眞。依初爲言 若爾今疏且出初釋。乃
有四重釋者。且述第二釋。於二義邪正者。
宗家未斷之。道理旣二途也。各可成其
意。初釋意者四俗四眞相對。總可論勝劣。
何必於一法。可相形耶。若强定一法勝劣
者。初俗唯俗非眞。第四眞唯眞非俗。爭可
眞俗相形耶。以知。勝義前三。雖世俗後三。
總論眞俗勝劣。故無其相違。次釋意者。於
蘊處界等法。談顯ナル相名世諦。論如幻之
理云眞諦。故雖一法。尙可有相形也
私云。一法眞俗可有相形。世俗勝義。必
深。於俗諦中。可名實有。推入勝義。虛妄假
餘處解釋。源存其旨。於色等諸法苦等
四諦。依麁顯相。名世俗諦。虛假道理。爲勝
義諦。其理必然。更不可疑。但今演祕竝餘
處二釋者何釋雖皆許相形義。或取其體
同邊。或依二諦廢立。此皆共許道理。互取
其義。各成彼意。何依二釋。忽云相形有無
二釋耶
  第九識體
問。宗家意。立八識道理。爾者楞伽經九識
之文。何會之耶 答。疏有二釋。一云兼
說識性。二云以淨位第八。爲第九識也。俱
不可然。先付初釋。見ルニ經文說是故有識
生。何云眞如。眞如常住離生滅相故。付
後釋。淨位第八。從無漏種子生。豈云依諸
邪念法
答。凡中道大乘意。於識體限八識。新翻經
論。諸敎是同。而楞伽經。依諸邪念法。是故
有識生。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 此經
所說。頗似相違。所以今疏會此文。楞伽經
中。兼說識性。或以第八。染淨別開。故言九
識。非是依他識體有九。亦非體類別有九
云云 付初釋會難者。有識生者。生トヲ
&MT06279;而言生。眞如雖無生滅。亦顯證故。假
云生歟。或可云言總意別歟。付次釋
難。依斷捨邪念法。無漏淨識生故。云依諸
邪念法。依斷無明。得菩提故。說無明爲
菩提。准例可等或又可云言總意別。雖
有二釋。以第二釋。可存正義。故唯識章
云或因果合說九。楞伽第九頌云。八九種種
識。如水中諸波。依無相論。同性經中。若
取眞如。爲第九者。眞俗合說故。今取淨位
第八本識。以爲第九。染淨本識。各別說故
云云 依無*相論等。雖說眞如。今依莊嚴
經。取淨位第八所謂見莊嚴經。如來無垢
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旣云圓鏡智相應。知。第九阿末羅識。是
淨位第八云事。證無垢識圓鏡智俱餘處解
釋。卽此意也。述今取淨位。深意如此 子烏六
卷私記
四意也。
可見之
  軌在有法
問。論中以軌持二義名法*云云 爾者軌義。
唯爲限有體法將如何 進云。祕中通無
云云 付之軌者。軌範義。有體法生物解。
無法旣無此義。何有軌義耶。依之本疏云
前唯有體。義燈判隨增名軌。任慈恩淄洲
解釋。於無法雖許持義。至軌義唯限有
體*耶。加之緣用必依實有體故者。出護
法定判。准彼思之。生物解。豈通無法耶
答。本疏云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
持。不捨自相。述前唯有體。後亦通無。若
屈曲表彰&MT06279;生物解。是增勝也。若不屈曲表
彰只生心。是劣弱也。若付增勝。名軌之
時。劣ナルヲハ持中攝。本疏卽此意也。義燈顯疏
意。此意能有屈曲軌範。表彰差別。生物
解者。隨增名軌。不爲屈曲表彰。但直
生解。卽名爲持。持自性故* 此卽本質
有體法。有爲質能起内所慮詫之義。以
彼本質。爲識體生緣。依此義邊。唯限有
體。若雖無本質。緣空花等之時。依彼無
法。起心行解。此亦非軌範義耶。義燈隨增
名軌*之釋。返劣ヲハ不遮歟。故撲揚大師。探
可有其意之旨。若從其勝。軌在有法。據
但生解。無亦名釋給也。但至緣用必
依文者。演祕釋此事。據生識體。緣必有
體。若行解起&T069222;ヲイハハ。因無亦生。如立我無。豈
不生彼我無行解。故亦無違*此釋意者。
識體生者。必依有法。本質有體ナレハ質相共
有緣用。若緣空花等無法。親所緣緣。能緣
皆有故。相分ノミ有緣用。設雖緣無法。必有
所緣緣。云心起必詫内境生故。識體起生。
必依依他内境故也。識體*者是心體性也。
行解起者。亦通無法。迷机謂人之時。雖別
不現人相。如作人解也。卽我ナルヘシト時。
既生我無行解。此亦非生物解耶。故有義
意。軌義限有法者。背此道理也。行解者。是
心作用也。卽見分行解也
問。作我無行解之時。尙有親相分。何以
之爲軌義通無法證耶。故有義釋云。
宗。能生解者。約無本質。非無影
像能生心也。故下論云。緣用必依實有體
故* 若爾旣直向本質無。不起行解。豈
云因無亦生耶。次緣用必依者。所緣緣
歟。又能緣緣用歟
答。緣無法*之時。望識體生。卽如疑難。論
行解起。廣通本質無法。空花等行解之外。
無空花。然能緣心。尙謂空花。故識體邊狹
限有法。行解邊廣亙無法。有義意。不知此
旨。故破之也。次緣用者。中古先達諍之。
雖何義。無強失歟。可思之。所緣緣緣
字。卽緣用必依之緣字也
  此事深細也。閑可思之
  摩納縛迦
問。樞要中。明世間我差別。引瑜伽論說。
列我有情等八種。爾者第四摩納縛迦。如何
翻之*耶 進云。翻儒童 付之摩納縛
迦。何翻儒童*耶。有人師釋此事。正翻勝
我。唐三藏翻爲儒童非也云云此釋定可有
所見如何
答。三藏大師。妙悟唄葉。誰疑之*耶。但
樞要文。忽非梵漢相翻歟。故正文云。四
摩納縛迦。依止於意而高下故。若總釋義。
此名儒童。儒美好義。童少年義。美好少年。
名曰儒童。論依別釋。摩納是高義。高慢
他故。縛迦是下義。卑下他故。以依止意。或
凌慢他。或卑下他。名摩納縛迦云云 此釋
意*者此名儒童者。非云正翻儒童歟。若
爾大日經疏。不知三藏意。作此歟。邑
記云。摩納縛迦者。此云儒童。或云高下
云云 若依此釋者。翻儒童歟。何強用一
行釋*耶
  變似我法
問。護法正義意。有漏五八識可許有變似
我法義耶 答。可許此義也 付之。正義
意云六七能遍計。五八識無我法熏習義。何
有變似我法義耶。若許此義者。豈異安慧
八識能遍計義耶。況五八識任運現量稱境
自相。若帶我法相者。寧得境自相耶
答。諸有漏心必有相縛。境所拘礙心非自
在。此卽由無始妄熏習力識體生之時。必
似能取所取相現。境心實現。豈非我法相
耶。設雖尋思如實觀門。設雖地上深位有
漏一切有漏心心所法必帶實相故。有變
似我法義也。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
變似我法之論文。深存此旨。但至不執我
法云難者。此卽義燈問難也。可出答文會
申疑難也。今約分別。解我法。五八可得。無
由他染熏成。識生似我法云云 五八識自雖
無我法分別。六七緣彼我法熏習故。後識
體生時似我法相也。撲揚大師正顯トシテ似我
法相。有見相分。似六七識。我法相見。非起
二執。名似我法云云 此釋意者。纂義燈意。更
非別義。次得境自相者。旣自不執我法。
雖二取相現。離我法分別。豈不得自相耶
  此事中宗深義。閑可思之
  ◎賢聖義
二十七賢聖聲聞乘性有
此廢立
  總集頌云燈第
    信見身慧俱 向果各有四
    七返家竝種 中生有無上
    退思護住法 堪達竝不動
    二十七賢
一信解隨信行人修至果位。
是鈍根人隨他生信
二見至隨法行人修至果位。是利根
人自依敎生解。亦云見至
俱舍頌云第二
十三
    前十五見道 見未曾見故
    名隨信法行 由根鈍利別
    至第十六心 隨三向住果
    名信解見至 亦由鈍利
三身證不還果人。得滅定者 燈云。薩婆多云。以
得此定。六識不行。唯有色根及命。於此身
邊有得。得此滅定故。云身證。若大乘師。不言身
邊有別得得。但願得滅定。者得理。更親如身根取
境。從喩爲名。
名爲身證云云
四慧解脫羅漢未得滅定者。唯斷煩惱
障。未離定障。通利鈍二人
五倶解脫翻上可知通利鈍得滅
定。羅漢定惠二障俱解脫故
六預流向見道前十五心也。預者入也。
流者類也。卽入聖之流類也
七預流果見道第十
六心也
八一來向斷欲界修惑一
品乃至五品
九一來果斷六品惑俱舍云。彼往天上。一
來人間。而般涅槃。名一來果
十不還向斷七八
品惑
十一不還果斷第九品惑。不
還來欲界故也
倶舍頌云二十
    具修惑斷一 至五向初果
    斷次三向二 離八地向三云云
  上所注者。明次第證畢。仍以此頌文。
可知超越人也。倶小乘宗唯出超越一
來不還之類。不立超中二果之人也
十二阿羅漢向俱舍頌云 上界修惑中。斷初定一
品。至有頂八品。皆阿羅漢
十三阿羅漢果倶舍頌云 第九無間道。名金剛喩
定。盡得倶盡智。成無學應
  章云。問。九地之中。倶有其惑。何故但
於欲界中。而立三果。答。欲界具三性
三受煩雜多生。立多果。上界唯定地。
無多煩雜。不立於多果云云 光云。見惑
易斷總立一果。修惑難斷。別立三果。
文廣可見之
十四七返有初果極多七生人天。
如七歩蛇第四日
十五家家斷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此
二類。人家家。天家家也
十六一種子斷七或八品。一生名
一種子亦云一間
  俱舍頌云第二
十四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卽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十七中般於欲界身。得不還果。色界中有。
得涅槃。此有三速非速住久
十八生般生色界已。便般涅槃。
本有最初。得涅槃也
十九有行般色界。已數數起
行。斷惑得涅槃
二十無行般翻上可知。由串習力。
能斷隨眠。得涅槃
二十一上流般從初禪生。乃至非想。此中有二。
一樂慧。極至色究竟。二樂定。極至
有頂。不生淨居。此俱定姓也。此亦有三。
全超。半超。遍沒。此上五類。名五種不還
  倶舍頌云第二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沒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
    
此頌有七
種不還
二十二退法羅漢鈍根極下劣。無遇緣退現法樂
住。卽世間靜慮。有學退煩惱
二十三思法常思惟聖道。若不
思惟。卽退失也
二十四護法作意護持。卽
不退失
二十五住不動雖不護持。皆不退失。
亦不能轉鈍根成利
二十六必勝進必能轉根至不動。
故亦云堪達。
二十七不動畢竟不爲煩惱不
動。故亦云不退
俱舍頌云第二
十五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脫
    後不時解脫 從前果至
同論云。退法種姓。非必定退。乃至堪達。非
必能達。但約容有。建立此名*云云
  尋云。於經生人。有欲界經生及色界
經生不同。共生餘界歟 若不然者。
有何故耶。又有練根幷退失義*耶
俱舍頌云第二
十四
    經欲界生聖 不經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幷退
長行釋無練根幷退頌云。習根極成
就故。及得殊勝所依止故*云云 光云。厭欲
界生。多苦惱故。恐生上界。有長時苦。同
欲界故。故欲經生。不生上界。色界無苦。厭
心劣故。於色界經生聖者。容生無色*云云
又尋云。遍沒之人。不生大梵天。有何故
*耶
同論云。聖必不生大梵天處。僻見處故。一
導師故*云云
又尋云。旣有二十七賢聖。何但說四果耶
略章云。問。賢聖有二十七。何故諸處但說
果。答。有五義。一者捨已曾得。二者得未
曾得。故。謂集諸無爲。斷諸煩
惱。四者頓得八智。五者頓修十六行。具此
五義。故立四果。亦無妨難*云云
  俱舍頌云第二
十四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
    其意同章也






  逆流生
問。古師意。以須陀洹果。名逆流生云云
者大師可許之耶 答不許也 付之依
違逆生死流。名逆流生。其理尤可然。何不
許之*耶。依之涅槃經幷大般若中。逆流
生故。名須陀洹云云 加之顯揚論中。最
初證得逆流行果云云 古師所述。順經論
說。何不許之耶
答。今本疏竝賢聖義林中。釋初果名。預者
入。流謂流類。始入聖之流。故名預流*云云
文難知。何押難之。故先德釋此事。須
洹正翻云預流。古師翻爲逆流非者。非
謂無逆流生死之義也*云云 此釋意者。
於梵語有正翻。義翻。若依義翻。亦可有
逆流之義。若爾經論所說。不可相違。古人
正翻逆流故。不許之也
  二向不定
問。本疏中。釋聖敎種種相。二向不定云云
爾者撲揚大師。如何釋之耶 答。祕有二
釋。一云第二向不定。二云初二向不定。前解
爲勝*云云 付正義有疑。疏文云二向不
定。不言第二向。任文可云初二向。況上文
預流一來二果所建立決定セリト云畢。次云二
向不定。明知。初二向不定ナリト云事。加之論
中。云預流一來等。擧初二果。本疏釋彼
文。有何別因。不釋初向*耶
答。旣演祕二釋。何以第二釋。徒難初義耶。
隨邑法師雖作二釋。未斷正否。以知。疏
文可有多義云事。但撲揚明判邪正。仰
可指南。若據修惑斷不斷別。第二可通。若
理敎ヲ以明。行相殊別。前解爲勝云云 意云。初
向亦有不定義。前十五心。有ヲ以斷修惑。不
斷之類。然於第二向。不定之義。尤分明也。
超越次第。有差別故。次第證者。修惑前五
品四道及第六品加行無間總名向。超越證
人。從一座順決擇分。見道十五心名向。初
向不定。未及此不同。故雖許一往義。談實
理者。可依初釋云也。但云文相者。上釋
初果了。立一來果。二向不定云云 任文隣
次。尤可云第二向*耶。或付義邊。論
其是非。非斷正否歟。如云約利鈍別二解
俱正也
  信解見至
問。義燈中。付明二十七賢聖。且信解見至
聖者。何位建立耶 答。今燈ニハ云果位トノミ
分明。若任大師餘處解釋者。義林章ニハ云前
三果後三向。對法抄ニハ云通四果也。倶有
疑。先付章釋。信解見至。利鈍聖者。無學位
旣有二類。何不得此稱耶。是以瑜伽論ニハ
云於沙門果得解證時。對法論述已至果位。
得沙門果之詞廣通。已至果位之文無嫌。知。
可通四果云事。今義燈亦同對法論文。豈
不存此釋耶。次付抄釋。見天親定判。於
有學位。立信解見至名如
答。義林章竝對法抄。同雖大師製作。賢聖
義林。尤順文理。況見章文。信解見至二種
聖人。於前三果及後三向。而建立故乃至 然
有釋通應果。此義不然。至應果中。名時解
脫。不時解脫。非此二故云云 旣成自義能
破他師。二義邪正。明斷是非。誰可異求
耶。凡於聲聞乘類。方便ヲハ云隨信隨法。前三
果後三向ヲハ名信解見至。無無稱時解脫不
時解脫。卽於六種姓羅漢。前五種姓鈍根故。
名時解脫。不動種姓利根故。云不時解脫
也。故俱舍頌前五信解生。總名時解脫。後
不時解脫。從前見至生云云若應果位。尙有
彼名者。有ヘキヲ利鈍再立過耶。但至兩論文
者。隨信隨法ヲハ初向方便立此名。對彼果位
立信解見至。故總云得沙門果也。雖然談
實理者。可限有學位也
尋云。章周記中。難前三果義。唯成初果
如何
答。准兩論文。章主之外。作一往釋歟
  隨信隨法
問。了義燈中。付明隨信行隨法行。且今此
二類。爲通見道前十五心。將限順決擇
分位歟 兩方。若通見道者。隨信者。鈍根
之人。任行於師友*之敎誡。隨法者。利根
*之類。開悟於聖敎*之施說。而見道觀心
相續*之位。刹那總據*之道也。旣無利
差別。由何立二類賢聖。依之對法論
說資糧已具。唯限見道以前。顯揚論述趣向
諦觀。未通十五心。加之見對法論文。以
賢聖種類。攝七種差別之中。信法二人。名
方便差別。二十七賢聖。名果差別云云 隨今
義燈中。方便有二。謂隨信行。隨法行云云
通見道聖位者寧不攝果差別*之中耶。
若依之爾者。大師義林章中。釋兩類次位。
謂在見道十五心位幷見道前
答。根性利鈍。廣亙凡聖諸位。至見道十五
心。何廢兩類之不同。是以順決擇分及十五
心。名隨信隨法。在前三果。後三向位。云
信解見至。至無學位。分時解脫。不時解脫。
凡位聖位。有學無學。利鈍根機。相續無絶。
苦法智忍等。前十五心。豈獨無其名耶。是
以瑜伽論中。說兩類相。由此力故。修證果
云云 至下明信解見至。於沙門果。得觸
證時云云旣以道類智。名證果位。知。以前
十五心。可攝修證果行文云事。文言廣攝
見道。二類賢聖。通聖位之旨明也。但隨師
友披敎法。實雖非見道行相。隨以前*之
加行。尙立信法名言也。故章云。見道位中。
觀心相續。而得名爲信法行者。從加行位。
以立其名云云 次對法說。約隣近且云
資糧已具。顯揚文。依長時判趣向諦觀。
依實論之。未嫌見道十五心。故章云。然對
法論。唯約資糧已具。望入見道。名二人者。
約親近說。顯揚唯說見道前者。據長時說。
不相違*云云 次對法論意。方便差別
收。不爲果差別者。信法二人。說資糧已
具。且依此義。取方便*之邊。不屬果中也。
故彼抄云。隨信法行。是決擇分位。不入果
中故云云 今義燈欲明二十七賢聖。故信
法二人。爲方便也。非不顧通十五心之
義邊也
尋云。瑜加論中。亦此二人。入見道時。爲無
相行補特伽羅云云 旣至見道。改其名言。
知。信法偏限凡位云事。況通見道。同小乘
三道各二說耶
今云。隨信隨法。至見道。名無相行人
從加行故。雖立信法之名。證無相理故。
亦名無相行。雖得其名。不捨信法義。何忽
爲違文。次小乘意。唯限見道位。大乘廣亙
凡聖。寬狹既不同。大小寧齊耶。不同小乘唯
在見道解釋此意也
  一二五品斷家家
問。大乘意。付明賢聖不同。且家家聖者中。
爲有斷一品二品五品*之類將如何 答。
今燈ニハ出三品斷。四品斷家家。不出餘類。賢
聖義林亦以同之對法抄ニハ大乘意許一品二
品五品斷家家也。*倶不可然。先付義燈。
聖者根性不同。何必定斷三四品耶。依之
餘卷本疏文。若九品漸斷出觀。若不出
卽斷九品者云云 別抄同之。旣有漸
斷出觀*之者。豈無一二品斷家家*耶。次
付對法抄。斷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者。天親
判。若無誠證者。誰許四五生等家家
*耶。況斷ニハ第五品。必斷第六者。是所定也。
若爾更不可有五品斷家家如何
答。大師解釋。旣分二途。未斷邪正。輒難
是非。然大乘意。不許一大品一入觀斷義。
何任意樂不同。無一品斷等家家耶。唯識
疏竝別抄。以爲誠證。況見燈文。猶斷一品。
餘惑但能潤於五生云云 知。有五生家家
云事。若爾以小乘一途說。猥不可難之。若
斷第五必斷第六者。亦小乘意也。何以之
爲重難耶
  一間聖者感一大生歟
問。付賢聖種類。且一間聖者。感一大生歟。
將潤一生歟 答。潤一小生也 兩方不
明。若如講答者。八品斷一間。旣潤半生。
七品斷人。豈不潤大生耶。是以大師云一
生或半生在名爲一間撲揚判謂有一大
生之因名一種子。若依之爾者。下三品惑。
共潤一大生。一間聖者。斷七八品。更依何
惑。感大生耶
答。案九品潤生。無諍潤一小生也。依之
燈中。唯有一小生之業。名一種子云云
至疑難者。見ルニ章文。理實亦有第九一品。
增損半生。極能障故。今據未斷第八品說。
故言兩品共增損半生云云 第九品惑。
難斷故。設雖一品。有潤生力。若不
斷八品之類。必共潤半生也。震旦人
師。無八品斷一間者卽依此意。雖然宗
家意。任俱舍說。定有彼類也。至章文者。
先德意。一生半生名爲一間云事
也。或字是煩惱惑也。或誤也此則貞松房
意也至周記者。見彼文。牒燈文。唯有二少
生之業云云 卽釋此意。唯有二小生之因。名
一種子云云 若爾依義燈或本。作一往釋
歟。彼本是可不正。故見燈下文。下上一品。
唯感半生。斷此一品。卽名一間。以有下中
下下惑在故下中下下。亦增半生。故名一
云云此釋且解七品斷。八品斷者。准章
釋可意得也
  然不還者
問。不還果聖者。非正潤生之時。可起現行
煩惱耶 兩方。若起者。不還聖者。治道圓
滿設雖非潤生時。何起現行惑耶。若依
之爾者。今燈云以於現身起此煩惱。潤
中有身。餘處述未臨命終。起現惑故。知。
起現行煩惱云事
答。護法論主。判然不還者。對治力强。正潤
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種。潤上地生。故
於潤生位。有明誠證。於非潤生時。未見
慥文。仍可有二意。或准潤生。不起煩惱
歟。至燈文。先明生結起結體。對法抄第八
有二釋。一云生結現行。起結種子。二云共
是種子云云 大師雖不斷邪正。興法師顯
揚疏中。非初釋存次釋。中生二有。同一業
所感。能潤煩惱。何各別*耶。設雖何釋。起結
種子。豈依燈文。實云起現行惑*耶。而燈
釋起結有二意。具文云。以於現身起此煩
惱。潤中有身。故名起結。或令此中有起。名
爲起結*云云 若依次釋。何強爲難。但初釋
意。於一煩惱種子。有二功能。潤中有。潤生
有之功能也。起潤此中有生果功能。云起
此煩惱歟。次至餘處釋者。不還向位。起
現行惑。爲遠因等起云事歟。彼文云。其潤
生惑。亦唯種者。謂不還者乃至此據正發正
潤。若助發助潤。起現無失。遠因等起。亦有
現故。未臨終起現惑故云云 或又潤生
用別意樂故。不起煩惱。非潤生之時。
設雖欲界治道圓滿。何不起未斷煩惱*耶。
況於處處不還雖潤生位。尙有依現行之
釋。准彼思之。非潤生之位。豈不起煩惱

  此事可審定耳。雖所伏惑有退不退文
可見
  此言生者非是生有
問。生般涅槃聖者。生有位。般涅槃歟。將可
云本有位耶 答。燈竝章中。本有位 付
之中般涅槃。旣中有位。對彼名生般。豈
非生有哉。依之略章中。言生般者。謂處
生有及本有中云云 如何
答。生有*之位。是一刹那。旣無意識。豈起聖
道*耶。廣章云。此言生者。非是生有卽般
涅槃。一刹那故。論說死生無意識故云云
至中般例者。本有始對中有云生般
也。況准謂從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
皆生支攝之論文。生有稱。廣通本有。而遮
本有長時。名生般也。於略章者可訓謂
處生有。及本有中而般涅槃也。意。爲顯
本*有初。如此釋也。本*有初般涅槃スト云事。
對法論。故彼論云。生般涅槃。纔生
色界已。卽便聖道現前。得盡苦際云云
云生色界已。知。是本有。又安纔言。豈非云
本有最初耶。義燈判生色界已便般涅槃。
卽存此旨也
  樂定樂慧種姓
問。上流般聖者。有樂定樂慧那含。今此二
類。可通不定姓耶 答。燈釋此事。此二俱
定姓二乘云云 付之上流那含種類不同。何
必定姓耶。況有大乘經中。明樂慧那含類。
迴心大阿羅漢云云 如何
答。凡宗家意。五淨居天衆。定趣寂聲聞。無
色聖者。云無迴心*之義。而樂慧者。生五
淨居。樂定者。生無色界。豈通不定姓耶。然 
五淨居。無迴趣者經不說彼發スト大心故
者。所定性相也。但至大乘經者。若大佛頂
歟。彼經者陀羅尼雖佛說。長行是僞經
也。豈依用耶。設雖依用。是應化類歟。如云
十八梵王受菩薩戒也
尋云。五淨居天定姓*之義。證據出經論。抑
有何道理耶
答。有深道理。第四靜慮。三千界頂。三乘極
位。皆在彼處。菩薩大聖。住大自在宮。聲聞
姓生淨居天。外道異生。以無想天。計極
位涅槃。故知。生彼天之聖者。永無轉向餘
乘之義也。深可思之
  得理更親
問。大乘意。身證不還名。如何釋之耶 答。
燈云。但顯得滅定者。得理更親。如身根取
境。從喩爲名。名爲身證云云 付之立賢
聖名言。依諸敎施設。何從喩立身證名耶。
依之大師義林章中。引瑜伽論身作證。多安
住等文。身滅定釋給ヘリ如何
答。小乘薩婆多意。身有別得。得滅定。故
名身證今大乘宗。不許別得。得此定人。
離定慧障。得理更親。如身根取境。故云
身證。若夫身得義。大乘意。於無色界。
不許得滅定*耶。判已信生彼。亦得現
前。知有藏識不斷滅故。生無色界類。尙
有身證不還*之義。故知。准道理。專作此釋。
强不可求證文歟。但大師解釋者。隨轉
小乘義也。或依松室先徳傳者。大乘意
可許身得滅定之義。而與小乘別也。薩
婆多別得得此定。大乘不然。故章引
本論畢。唯身證得似涅槃法。由身證得。得
身證名等云云 但義燈意。爲顯無色有滅
定也。依此傳者。章文隨轉小乘ト云常騰義。引
彼不用之也
  分品潤生二方
問。付九品潤生義。且二三四品惑相對。五六
七品煩惱對望。爲潤生勢力同。將何 兩
方。若同ナリト者。旣九品差降。上下相異。若感生
功能。無差異者。品數廢立。更爲何耶。
異者。上中。上下。中上。同潤一生。中中。中
下。下上。同潤半生。其勢力無替。豈有不
同耶。況若潤生力不同者。家家一間等聖
者。何可建立耶
答。凡分品潤生。小乘宗義。大乘敎意。定全
界煩惱皆能結生。故於未斷惑者。各與其
力。上上品與餘惑共潤七生。上中品
潤五生等也。若依此義邊者。前前煩惱。後
後與力。潤生勢力。豈非勝劣*耶。但九品七
生相對。論生數不同。有總別義。總言之
者。上三品潤四生。中三品潤二生。下三
潤一生。半半勝劣是不同也。別論之
者。於自三品。前一品等後二品。所謂上上
潤二生。上中。上下。共潤二生。中上潤一
生。中中。中下。共潤一生。下上潤半生。下
中。下下。共潤半生。是約未斷惑。如此
定也。若漸次第斷之時。上中。上下。各有
潤一生之力。共有多能之煩惱。亦獨有
勝能故也。彼七品斷一間潤半生。八品
潤半生。卽此意也。故今燈幷章中。共
出潤生*之義。或各別述潤生*之義。此卽
所望異。互不可相違
  廣章前後。瑜伽論記。燈增明記等。此意
可見之
問。大乘意。可許分品潤生*之義耶 答。不
許也。爾也。燈云。上依隨轉。大乘無文云云
付之顯揚。對法等中。說家家。一間等聖者。
盛明分品潤生*之義。何云大乘無文耶。若
分明不說分品潤生故者。小乘部中。更何
文明說之*耶。依斷欲三四品。三二生家家
等文者。大乘亦同之。若爾義燈今解釋。有
何別因*耶
答。誠俱舍婆沙等中。別不明分品潤生。三
二生家家等文。以此可爲證。大乘意。全
界煩惱皆能結生云云 故上上品與餘煩惱。
共潤七生。上中品與餘惑。共潤五生。上下
潤四生。中上潤三生。中中二生。中下一生
半。下上一生。下中。下下。若未斷ナラハ&MT06279;潤半
生。若斷八品畢。第九一品。潤半生也。是
以上上品。非獨潤七生。餘全界煩惱。皆
助感七生。而斷上上品了。餘惑品其力
漸微。不潤七生。但潤五生。斷上中品。殘煩
惱唯潤四生。餘皆准斯。故九品煩惱。
勢力勝劣不同。尤有道理。小乘立分品潤
生。故上中。上下。中上三品。各潤一生。中
中。中下。下上。各潤半生。其勢力旣無差
別。故不許之也。若爾顯揚等中。雖明家家
一間等。定ヲ以全界煩惱皆能結生。尙異小
乘也。小*乘之中。無皆能結生之文故也」
  無智亦無得善巧
問。般若經中。明蘊等六種善巧。爾者第六無
智亦無得善巧。通二乘所觀歟 進云。燈中
有二釋。初釋通三乘云云 付此釋不可
然。無智亦無得善巧者依尋思如實觀門。
伏除所取能取。二乘無此義。何通彼耶。依
之大師般若幽賛中。唯菩薩眞觀*云云 先德
難燈釋。違大師釋判セリ如何
答。義燈有二釋。若違大師釋者。以初釋。
可爲不正。是以秋篠僧正。初釋違幽賛。次
釋同幽賛云云 若爾何強劬勞耶。但此釋意
者。所取無觀。廣伏我法二執。二乘旣於人
無我門。觀假有實無。依此義邊。釋此約三
乘也
私云。燈文非二釋歟。於六善巧。蘊。處。界。
緣起。諦。五種。通三乘。無智亦無得。唯限大
乘。故義燈文。此約三乘。或無智得。唯約大
乘。作唯識觀者。以前五種。云此約三乘。無
智得唯大乘スル歟。文頗難可案也
  餘三善巧
問。本疏中。釋謂蘊處界等文。餘三善巧云云
撲揚大師。如何釋之耶 答。祕意。論說三。
所等有七中。疏但列四。後三不出。故言餘
云云 付之今論述謂蘊處界等。源依瑜
伽。顯揚說。瑜伽說六善巧。三科外。加處非
處緣起根。顯揚明七善巧。前六外。加諦善
巧。若爾本疏餘三善巧。或四善巧者。今論
擧三種故。等言等取三四善巧也。是以
見疏文。次下若依中邊。菩薩藏經第十七
卷。有十善巧云云 爰知。上餘三善巧等者。
於六七善巧論之云事。震旦人師。解本
疏文。卽存此旨如何
答。本疏解釋。誠任顯文。如疑難。論所
擧三善巧外。等言等取瑜伽三善巧。顯揚四
善巧也。但至演祕意。今論文ニハ廣含諸敎善
巧。六七善巧。卽十善巧中也。等十善巧者。
六七善巧。自入其中。擧廣攝狹。尤有其
理。依此意聊簡疏文者。具文云等者。等
取緣起。根。諦幷處非處トノ餘三善巧。或四善
云云 旣瑜伽六種外。出諦善巧。何云依
瑜伽文耶。以知。依十善巧或七種善巧。釋
等言云事。次擧中邊者。返顯十善巧相也
尙難可
習也
  問。付極七反有。且可有一反受生類耶
答。可有也。付之義云。旣云極七反有。
何遮一生等云云 是以大師釋說極言。不
遮一二也。但涅槃經不說之事。利鈍不
定故也。其故利根種性中。現身證道果。
逢違緣自謬。經一生也。是卽一反受生
者也。彼利鈍不定故。鈍根經生種類出之
不出也。於四卷楞伽者。見彼始
終。無出三四二生類。故知亦略。具不出
之也。次於燈文者。十卷楞伽中。出初果
之類。中上謂卽一生云云是證文也
  菩薩藏經有十善巧
問。撲揚大師。依菩薩藏經說。有十種善巧
云云 爾者其體何物耶 答。祕云。按彼經第
八第十說十善巧。一依趣善巧。二資糧。三
念住。四四正勝。五五道分。六覺分。七道
分。八趣作一道。九緣起。十一切法云云
取意
 
付之先見第八第十兩卷文。雖說尸羅波
羅蜜。全無善巧*之言。何云依第八第十
耶。次第十七卷。列十善巧名。第十七。八。
三卷中。廣說其義。念住等法門。皆第八
道法善巧中。別開之。何別立善巧*耶。況彼
ニハ說五力。何不列之*耶。加之念住等。別
開之者。十善巧中。開一爲七者。可有十
七善巧。次一趣道善巧。亦第八道法善巧中。
別開之。何更立別善巧*耶。若爾祕師解釋。
專違經文如何
答。疑難卽秋篠僧正所被載也。先德述上
難了。故知。演祕尋文謬之。智者尋經。可
以取決云云 先賢旣爲難義。末學爭儲會
釋。菩薩藏經現文。卽如疑難。誰知。祕文若
致謬歟。況如理師祕釋中。不牒此文。若
有或本歟。但義解祖師。引經論文。或任現
文。或探實理。或依梵文。或勘餘本。如此例
非一也。始不可疑之。況見彼經第十七卷
文。明出十善巧名。所謂蘊法善巧。界法善
巧。處法善巧。諦法善巧。無礙解善巧。依趣善
巧。資糧善巧。遣法善巧。緣起善巧。一切法
善巧云云 經文分明。不可異求。隨疏中。菩
薩藏經第十七卷云云 而祕師云第八及十。
有何別因*耶此事不審也。
習尋之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八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九目次

  三類境
  相見別
相質
一種生慮非
或不熏彼種故
安慧二
三類境限見分境
各守自性
如此相分
然性種
心所所緣是獨影境
唯本有生
非黃見黃三方
後得智無爲緣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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