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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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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第五句中不生云云
同論下文云。諸未來修爲修幾地。諸所起得
皆是修耶。頌曰○曾所得非修。論曰○諸所
言修唯先未得。今起今得。是能所修。謂若先
時未得今得用功得者。方是所修。若法先時
曾得棄捨。今雖還得。而非所修。非設劬勞而
證得故。若先未得用功現前能修未來。勢力
勝故。曾得而起不修未來。非多功起勢力劣
故。爲唯約得説名爲修。不爾。云何。修有四
種。一得修。二習修。三對治修。四除遣修。如
是四修依何法立。頌曰。立得修習修。依善
有爲法。依諸有漏法。立治修遣修。論曰。得習
二修依有爲善未來唯得。現具二修。治遣二
修依有漏法。故有漏善具足四修。無漏有爲
餘有漏法。如次各具前後二修云云
光記云○諸所言修至勢力劣故。釋第八句。
諸所言修。唯先未得現在今起。此是能修。未
來今得。此是所修○問。若言未得今得方是
所修。曾修棄捨還得非修。何故婆娑一百五
十云○准婆娑文。退上果得下果。下果不名
修。復從下果還得上果。上果名修。此既曾得。
如何名修。豈不與此倶舍相違。解云。未曾得
有二。一從未來曾得。二得勝曾得名未曾得。
如退上果後重得時。雖昔曾得。由勝進位得
勝曾得故。亦名未曾得。未曾得言含斯二義。
故非此文曾得所攝。又解。曾得有三。一得劣
曾得。如退上果得下果時。二得等曾得。如第
二念已去得自類法。三得勝曾得。如退上果
後重得時。此論據前二曾得。從多分説。故言
曾得非所修也○婆娑據此第三説也○又
解。論意各別。無勞會釋○論曰至現具二修
者。釋上兩句。若現若未。創得彼法。名爲得
修。此唯初念。不通後也但至現在體現在前。
名爲習修。或名行修。此通初後○治遣二修
依有漏法者。釋下兩句○此之二修依有漏
法立。此有漏法對治道生邊。有能治故。名對
治修○除遣或縛名除遣修云云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四目次

  五教段
無始時來界
深蜜異譯
懷我見者
與此稍別
樂大乘者
勝軍比量六方
此中所無
證大覺故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四

   五教段
  問。論中證第八識引阿毘達磨經無始
時來界等文。爾者教理二證中何
問。論引契經説無始時來界云云唯説第
八識歟。將兼説眞如歟
論云。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謂有大乘阿毘達磨契經中説。無始時來
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此
第八識自性微細故。以作用而顯示之。頌中
初半顯第八識爲因縁用。後半顯與流轉還
滅作依持用。界是因義。即種子識○依是縁
義。即執持識○後二復
次略畢
今此頌中諸所説義。離
第八識皆不得有。即彼經中復作是説。由攝
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羅耶。勝者我開
疏云
世親攝論第一云。論曰○世尊何處説阿頼
耶識。名阿頼耶識。謂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
乘經伽陀中説。無始時來界○釋曰。此中能
證阿頼耶識○論曰。即於此中復説頌曰。由
攝藏諸法○釋曰。已引阿笈摩證阿頼耶識
無性攝論第一云。論曰○如世親釋曰。此引阿
笈摩。證阿頼耶識名所知依云云
梁攝論云論曰○世尊於何處説此識。及説
此識名阿梨耶。如佛世尊阿毘達磨略本偈
中説。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若有諸道
有。及有得涅槃。釋曰。今欲引阿含證阿梨耶
識體及名○論曰。阿毘達磨中復説偈言。諸
法依藏住。一切種子識。故名阿梨耶。我爲勝
人説。釋曰○文廣
略之
鏡水抄七云。攝大乘論是西方菩薩造。簡要
云。解他西方阿毘達磨經。此經有七百卷。此
方不來。唯有一品。名攝大乘品。此品偏共衆
生有縁。菩薩所已造攝大乘論偏解一品
西明疏云○阿毘達磨經者○此云對法。有
十萬頌云云
莊嚴論十三云。然此説中一切大乘略盡。是
中初説智依勝妙勝語。如來性中説。謂阿梨
耶識。以阿梨耶語故。依阿梨耶識説。如來於
大乘阿毘曇經偈中説。無始以來界。一切法
所依。有彼諸道差。及令得涅槃云云
捺玄記十八云。入法界義有五門○有爲法
界有二門。一本識能持諸法種子。名爲法界。
如論云。無始時來界等。此約因義云云
寶性論第四云。佛性有二種。一者如地藏。二
者如樹果○此中明性義以爲因義。以是義
故。經中偈言。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止。依性
有諸道。及證涅槃果。此偈明何義。無始世界
性者。如經説言。諸佛如來依如來藏。説諸衆
生無始本際不可得知故。所言性者。如聖者
勝鬘經言。世尊。如來説如來藏者。是法界
藏。出世間法身藏。自性清淨法身藏。自性清
淨如來藏故。作諸法依止者。如聖者勝鬘經
言。是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依性有
諸道者。如聖者勝鬘經曰。世尊。生死者依如
來藏。世尊。有如來藏故説生死。是名善説故。
及證涅槃果者。如聖者勝鬘經言。世尊。依如
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證涅槃。世尊。若
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不欲涅槃
不願涅槃故云云
花嚴刊定記云。賢意菩薩造云云開元録云。元
魏沙門勒那摩提譯云云
最勝疏三滅業
障品
云。經如是法界至無其實體。賛
曰結也。如是法界通理事故。寶性論解阿毘
達磨經無始時來界。即依如理解。攝大乘成
唯識即説本識名無始界。寶性論中據迷悟
依説。攝大乘等據流轉依説。各依一義。故法
界言通於二種云云
同疏四依空滿
願品
云。辨中邊云。即此中説所知空
性。由無變義説爲眞如○乃至云。由聖法因
義説爲法界○此中界者即是因義。問。准攝
大乘及成唯識。即以第八爲一切法因。阿毘
達磨經云。無始時來界○何故中邊説眞如
理爲諸法因答。約流轉還滅依。即説第八識
是一切法因。持彼種故。若約迷悟依。即説眞
如性故。勝鬘經云。如來藏爲持爲依建立。寶
性論中即依此義説眞如理。爲無始時來界
云云
惠日論四云○如寶性論第四云。佛性有二
種。一者如地藏。二者如樹果。無始世界來。自
性清淨心。修行無上道。依二種佛性。得出三
種身。乃至又引頌云。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
止。依性有諸法。及證涅槃果。下釋。所言性
者。如聖者勝鬘經言○如文是持等。多依理
釋。下亦依事釋云。如是以何等煩惱以何等
處無。如是如實見知。名爲空智。又何等諸佛
法。何處具足有。如是實見知。名不空智。即釋
二種如來藏。前約攝相歸性。及迷悟依釋。後
約性相別明。攝大乘論等釋前經頌。依相性
別及流轉還滅依説。義各不違云云
又云。寶性論第四云。佛性有二。一者如地藏。
二者如樹果等。准彼文意。地藏譬眞如。樹菓
喩般若等云云
對法抄三云。寶性論中解阿毘達磨經無始
時來界。即依如理解。攝大乘成唯識即説本
識名無治界。寶性論中據迷悟依説。攝大乘
等據流轉依説。各依一義
同第四云。淨八識以六門分別○彼師云。第
八奄摩羅識。楞伽云○寶性論偈云。無始世
來性○舊梁論云。此界無始時○勝鬘經云。
如來藏即法身藏
燈七論十云○然別解五法得智名者○然無
爲名智。或隣近名。或有財釋。寶性論中云由
此有諸趣及涅槃故。得名有財云云
  問。解深蜜經代代翻譯不同。樸揚大師
何釋之耶
祕云。論解深蜜經等者。問。此經迨今總經四
譯。魏所譯本名相續解脱。梁隨二本名解節
經。今唐所譯名解深密。何乃不同。答。此經梵
本名曰珊地涅謩折那。涅謩折那此翻名解。
珊地之聲含於三義。一諸物相續。二骨節相
連。三深密之義○前後譯人各取一義以立
經題。皆不相違。然據經旨。解深名理爲優
云云
開元録云。解深蜜經五卷初譯元魏菩
提流支譯
解深蜜經
五卷玄奘三
藏譯
解節經一卷陳眞
諦譯
相續解脱地波羅
密了義經一卷或二卷亦名解脱了義經。亦云
相續解脱經。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解
深蜜經後二品異譯出四五二卷云云倫記
同之
西明疏三云
  問。攝大乘論中懷我見者不爲開示云云
爾者我見者分別倶生中何
樞要云。我於凡愚不開演者。無性解云。懷我
見者不爲開示。恐彼分別計執爲我。何容彼
類分別計執。窮生死際行相一類無改轉故。
爲顯二乘定性凡夫倶生之見未除不得爲
説。恐増分別見故。非得聖者不爲説也云云
無性攝論第一如此所引。仍不抄之
  問。論引楞伽經云。如海遇風縁等文唯説
第八識歟。將説眞如歟
論云。入楞伽經亦作是説。如海遇風縁。起種
種波浪。現前作用轉。無有間斷時。藏識海亦
然。境等風所撃。恒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眼
等諸識無如大海恒相續轉起諸識浪。故知
別有第八識性云云
疏云。楞伽是師子國山名也。言入者。佛入於
彼爲彼王神説法。故復言入。即十卷楞伽第
二卷中。佛答頌。四卷楞伽第一卷中頌○然
彼經頌與此稍別云云 廣解頌文
必可見之
燈上文云。准舊人釋名。有十七○十六藏識。
楞伽云。藏識海常住云云
四卷楞伽第一云。爾時大惠菩薩復白佛言。
世尊。所説心意意識五法自性相。一切諸佛
菩薩所行。自心見等所縁境界不和合。顯示
一切説成眞實相。一切佛語心。爲楞伽國摩
羅山海中住處諸大菩薩。説如來所嘆海浪
藏識境界法身。爾時世尊告大惠菩薩言。四
因縁故眼識轉。何等爲四。謂自心現攝受不
覺。無始虚僞過色習氣計著。識性自性欲見
種種色相。大惠。是名四種因縁。水流處藏識
轉識浪生○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説偈言
    譬如巨海浪 斯由猛風吹
    供波鼓溟壑 無有斷絶時
    藏識海常住 境界風所動
    種種諸識浪 騰躍而轉生
    青赤種種色 珂乳及石蜜
    淡味衆花果 日月與光明
    非異非不異 海水起波浪
    七識亦如是 心倶和合生
    譬如海水變 種種波浪轉
    七識亦如是 心倶和合生
    隨彼藏識處 種種諸識轉
    謂以彼意識 思惟諸相義
    不壞相有八 無相亦無相
    譬如海波浪 是則無差別
    諸識心如是 異亦不可得
已上廣文可見之
十卷楞伽第二云。爾時聖者大惠菩薩摩訶
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爲諸菩薩摩訶薩。説
心意意識五法自體相等法門○一切諸佛所
説法心。爲楞伽城摩羅耶山大海中諸菩薩。
説觀察阿梨耶識大海波境界。説法身如來
所説法故。爾時佛告聖者大惠菩薩摩訶薩。
大惠。有四因縁眼識生。何等爲四○於阿梨
耶識海。起大勇波。能生轉識○爾時世尊而
説偈言
    譬如巨海浪 斯由猛風起
    洪波鼓冥壑 無有斷絶時
    梨耶識亦爾 境界風吹動
    種種諸識浪 騰躍而轉生
顯幽抄四本云。亦引四卷經中偈者。偈云。譬
如巨海浪○即撃水成波。如眼見澄湛水是
相也。即喩第八識是識相也。水性者即濕。是
性即眞如。是性即離水相無垢。離濕無水相。
即離眞如無第八識。離第八識無眞如。波喩
前七識。前七識不離第八。撃第八成前七。撃
水性即成波也云云
惠日論第四云。如楞伽經第七説。佛告大惠。
如來之藏善不善因。故亦與六道作生死因
縁。乃至依如來藏故五道生死。又云。大惠。阿
梨耶識名如來藏。與無明七識共倶。如大海
浪常不斷絶。身倶生故。此説有漏識體能覆
藏名如來藏。又云。大惠。如來藏識不在阿梨
耶中。是故七種識有生有滅。如來藏識不生
不滅。此説理也云云
十卷楞伽第七
  問。論中爲成大乘經至教量攝義立量
云。諸大乘經至教量攝皆順無我違數
取趣。故知増一等阿笈摩經云云此因可
有隨一不成過耶 疏云。有隨一過
付之
問。成大乘經佛説之義有多因。爾者樂
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
因自他共中何
論云。諸大乘經皆順無我違數取趣。棄背流
轉趣向還滅。讃佛法僧毀諸外道。表蘊等法
遮勝性等。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
經攝故。如増一等至教量攝云云
疏云。説至教者。言忠於理眞實教也○量中
有五因。兩句爲一因。及末後樂大乘者○爲
第五也○然初四因有隨一過。彼不許此順
無我等故○唯第五因有所簡別。自許能顯
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簡他不極成。然自亦
許増一等至教量故。前四種因皆以末後因
成立方得爲因。因既成。已即總及別有十比
量○文廣具可見之
攝論量如下抄
燈云。判比量云。論第五因有相違決定云。諸
大乘經非至教量。樂小乘者不許顯示無顛
倒理契經攝故。如外道論等。今謂不爾。彼因
一分違宗。即一分不成之因何名決定。問。何
名一分不成因耶。答。彼許三法印教順於正
理。今大乘教亦順三法印。何故不顯無顛倒
理。若云不順三法印者。此亦不爾。何者。倶顯
無我諸行無常。何非順法印。若云非全者。豈
増一等句句皆明無我等耶。若云雖非句句
皆明。然順無我等。大教亦爾。故不成因。設縱
云非全。亦彼因過。不立分不能顯故。又因
明法立自宗義。自許言簡共許得成。相違決
定所立因喩必須兩許。今因非共故。不得成
決定相違云云 纂要唯識比
量下
意同之
因雜云。問。作成因之量。而皆順無我等四因。
既令極成訖。既無隨一不成。何故加樂大乘
者許之宗。簡隨一不成。答。作成因量。雖令極
成訖。而以此四對爲因時。以大乘論等可作
不定過。爲遮此不定過。此四因亦加契經攝
之言也。應云皆順無我違數取趣契經攝故。
爾時外人亦不許契經攝故之言。故有隨一
不成過云也。爲簡此隨一不成故。四因之上
加樂大乘者許之宗也。問。若爾。不作成因之
量。而一度樂大乘者許皆無我違數取趣契
經攝故云者。可簡隨一不成等過。何故更作
勞成因之量耶。答。皆順無我等之言不共許
也。既不共許之因上加自許之言者。應成自
因。何成共量。是故爲因體令共許故。作成因
之量也。問。若爾。小乘不許契經攝之因。此因
上置自許之言故。此因中一分成共因。一分
成自因。豈成共比量耶。答。大乘經中説三法
印之理處。小乘人亦許契當正理經也。不説
三法印處。不許契當正理之經也。既以所許
爲因。以所不許有法擧也。是故成共因也。問。
小乘許一分契當正理者。契經攝之言應無
隨一不成。何故言爲遮於契經攝之上隨一
不成過。加自許之言耶可思答。雖許説三法印
之處是契當正理。而立比量時。爲違至極之
理。強不許云也。爲遮此隨一不成故。樂大乘
者許之言也。問。如何以自許言遮隨一不成
耶。其自許言之意如何。答。汝小乘者之順當
正理所許。我大乘亦許云也。故無隨一不成
云云唯識疏四本卷并
因明纂要具説之可見故
纂要云。有云。立我所許乃我是實有。即所別
不成。因有自許言。亦應不共極成。此我許言。
唯顯自許。敵者不許。望敵因無所依亦不成
也。此判不爾。若是共量。可不成收。若作自量
置所許言。故亦非過。不爾。因雖自許。亦是隨
一不成。又復共量因置自許。亦得成因。如唯
識論。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故等。問。
共量因置自許言。無隨一過。宗置自許。亦應
無過。且釋。亦得無過。又釋。宗置自許。因即
隨一無依故過。因置自許。有法不無非過。問。
既言共量。因喩須先共成。因言自許他無。如
何自因是令共解。且解。據至極理他宗故違。
因置自許。故得無過。即如唯識樂大乘者。許
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因。是以大乘經
顯無我理等。以彼故違言不能顯故言自許。
非不極理置自亦得。又因明理不簡有過。置
自許簡共許無過云云
因明疏中卷云如下
明燈抄四本云。文唯識亦言至應如前説者。
沼義纂云。有云○如文共許無過。定賓法師
云。今詳。此釋且違理門論云。是故此中唯取
此彼倶定許即爲善説。又應一切邪宗皆立。
以容置其自許他許。他許言所顯且如數論。
設立量云。自許冥性定生差別果。因云自許
從此一因生故。同喩如阿梨樹枝。樹枝隨地
即成七段。此量應成如是一切邪量皆立○
其意與理門等引信摧義門不同。勿浪准據
也。此是聖教之深旨其識意耳已上此解非也。
共量因云自許言者。爲遮餘過非極成非佛
語所不攝故。因自他量云。自許言各顯他不
極成過。此等諸義立敵共許。不可以疑。然理
門云唯取彼此倶定許義者。自於自許。他於
他許。共兩倶許。約此義説。非是更互不許之
義。即約此義更善説故。不相違故。依疏主以
爲指南云云
  問。勝軍比量作法如何又有幾過耶又
改因作法如何
疏云。然攝大乘説。諸大乘經皆是佛語。一切
不違補特伽羅無我性故。如増一者。此對小
乘有隨一過。設許不違補特伽羅無我。便共
許發智等爲不定。彼亦不違人無我。諸師於
此未能了達。然有大名居士。徳重智高。芳振
一時。英流八表。時人不敢斥其尊徳。號曰抱
跋迦。此云食邑。以其學業有餘理當食邑。即
是勝軍論師。四十餘年成立一量云。諸大乘
經皆是佛説。宗也。兩倶極成非諸佛語所不
攝故。因也。如増一等阿笈摩經。喩也。注在唯
識決擇釋中。時世久行。我師至彼而難之曰。
此亦不然。且發智論亦極成非佛語所不攝。
彼宗自許眞是佛語。雖聖者集。本是佛説。亦
外道等及汝大乘者。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
攝。非如増一等。若以發智爲宗。因犯兩倶不
成。宗犯違教失。不以爲宗。故知此因有自不
定。爲如發智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汝
大乘教如自所許發智非佛語耶。爲如増一
等。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大乘是佛語
耶。若直言爲如發智極成非佛語不攝。小乘
即違自宗。自許是佛語故。故今應言。爲如汝
自許發智。極成非佛語不攝。彼大乘非佛語
耶。以不定中有自有他。及兩倶過。此犯自失。
由此理故。遂正彼云。自許極成非佛語所不
攝故。簡彼六足等非自許故。即無前失云云
祕云。疏且發智論至非如増一等者。然非佛
語而有多義。一外道等教名非佛語。内教三
藏並名佛語。大小乘論雖非佛説。後諸聖等
集佛言成。得名佛語。二佛親説者名爲佛語。
大小乘論雖集佛言。非佛所説。皆非佛語。若
准前義。佛説爲宗。大小乘論皆爲異品。因於
彼轉故成不定○依後義。因於異品一分轉
也。以發智論婆娑二説。一云。發智而是佛語。
一云不是。是迦他延尼子所造。對於前師。因
於彼轉故亦不定。疏依後義○問。夫言兩倶。
對立敵説。外道非敵。云何得言外道大乘名
兩倶耶。答。外道等言等小乘也。雖擧外道。意
取所等一分小乘。名兩倶也。以彼外道是立
論餘。乘便云矣
肝心記。太抄等略畢
明燈抄四本云○至三百年末。迦多衍尼子
造發智論二萬五千頌○薩婆多宗中云。發
智論是佛親説。而是迦多衍尼子誦出佛語。
非是自造。而婆娑師即共釋云。問曰。佛何處
説。彼即答曰。或天上説。承上流行。人中無
故。尊者於彼天上誦來人中流行。或有執言。
佛人中説。年代久遠。文字祇陀尊者以宿命
智觀而誦出○自餘小乘及大乘師並不許佛
説○既有兩義。猶預不定。即發智論不定是
佛説也 文尤繁。略抄之
燈云。西明云。勝軍論師立比量云。諸大乘經
等云有不定過。以發智論亦兩倶極成非佛
語所不攝。自救云。無不定過。彼有許發智是
佛説故。今謂不爾。對彼小乘。自不許發智論
是佛説者。豈無不定耶。又問。此因豈不有隨
一不成失。小乘不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
唯大乘許。不得云兩倶。若他許非外道語。云
非佛語所不攝。則有不定。發智論等亦非外
道語攝。若許是佛説故。云極成非佛語所不
攝。即有相符失。如本疏立比量無過云云
因明疏中卷云。論所作性故至隨一不成。述
曰○如攝大乘論説○故有大名居士○兩倶
極成非佛語所不攝者。立敵共許非佛語所
不攝。則非外道及六足等教之所攝故○大
師至彼而難之曰。且發智論。薩婆多師自許
佛説。亦餘小乘者及大乘者。兩倶極成非佛
語所不攝。豈汝大乘許佛説耶。又誰許大乘
兩倶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是諸小乘及諸外
道。兩倶極成非佛語所攝。唯大乘者許非彼
攝。因犯隨一。若以發智亦入宗中。違自教。因
犯一分兩倶不成○故爲不定言○由此大師
正彼因云。自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簡彼
發智等非自許故。便無茲失。唯識亦云。諸
大乘經至教量攝。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
倒理契經攝故。如増一等。以諸因中皆應簡
別。並如前説云云
大同唯識疏。仍略抄之。具可見本文耳
  問。此量因可有他隨一不成失耶
因明疏。燈如上
祕云○問。小乘有言大乘經者壞正法者之
所説故。對此即是非佛語攝。因言不攝。豈非
隨一。答。言兩極成意簡隨一。敵雖説大非佛
語收。立者不許故。不得言兩倶極成非佛語
攝。敵者亦許兩倶極成非佛語中不攝大乘。
彼既許之。何成隨一。可熟思之
義蘊云。兩倶極成非諸佛語所不攝者。問。諸
大乘經唯大乘許非佛語不攝。如何此説兩
倶極成。答○如外道教。立敵共許非諸佛語。
今大乘經雖小乘不許佛説。然亦共許非是
外道教中所攝。故説云兩倶極成非佛語所
不攝也
因明周後記云。汎兩倶極成名寛。亦有小乘
對道作兩倶也。若准彼爲兩倶。大乘經即合
兩倶極成非佛語所攝。今言不攝。犯隨一過。
雖有此義。正意所立唯對小乘故。因不犯隨
一過也。以見名寛故爲敵也云云
邑記中卷云。此難因有濫也。語大乘經小乘
外道共許非佛語攝。今謂所立因不言立敵
兩倶。而但言兩倶極成非佛語不攝。故有濫
也。由此唯大乘許此因於大乘經有小乘不
許故是隨一云云
勝軍比量私記同之。又願建集記可勘之
  問。以發智論入有法者宗有違自教因
有一分兩倶不成云云爾者對發智佛説
小乘付此失耶。爲當對非佛説師歟
疏。因明疏等如上
周略記云。疏若以發智亦入宗中等者。問。此
所立宗爲對許發智是佛説者。爲亦對餘若
兼對餘者。餘者不許是佛所説。今立在宗即
兩倶一分違教。何故但言違自教耶。若不對
者。如何因犯兩倶不成過。答。因中既有一分
兩倶。准宗他亦有違教。影略故也。今言倶一
分者。自不許發智是佛説。小乘之中亦有一
分不許是佛説。故言倶云云
獻記云○此即對大乘及餘一類小乘不許發
智是佛説者。辨不成過。問。發智在有法中即
言一分兩倶不成。若在異品如何因轉成不
定耶。若約兩倶非佛語不攝。意明是佛語。
即因有一分不成。若約兩倶非佛語不攝。意
唯非外道六足所攝。即因異品一分發智上
轉也云云
義蘊云。疏以發智爲宗因犯兩倶不成者。若
立量云大乘經及發智論定是佛説者。此對
不許發智是佛語。即立敵兩宗共不許。兩倶
極成非佛語所不攝因。依發智轉。即犯一分
兩倶不成。又解云。設對許發智是佛説師。亦
有此過。以大乘不許發智是佛説。小乘不許
大乘經是佛説故。是兩倶不成者。此釋不然。
前解爲正云云
因明疏云。自教自語唯違自爲失。餘現量等
違自共爲失云云
又云。雖違共爲失。皆毀所師無我教故。唯違
自爲過。説名自教相違云云
  問。以發智論入宗時可有一分所依不
成失耶
祕云。疏因犯兩倶不成等者。因宗皆犯一分
過也。因中亦犯兩倶一分所依不成。因不遍
彼宗中發智兩倶名同。故疏不開。問。所依不
成有法必無。發智既有。何成此過。答。發智一
分不許。大乘是佛説也。何有所依故成一分
所依不成。或但兩倶。無所依失。理如前辨
因雜云。演祕第三云○如上初説不好。後説爲
善。所依不成必無有法故云云
入正理論云。虚空實有徳所依故。對無空論
所依不成
大疏中卷云○如勝論師對經部。立虚空實
有宗。徳所依因。凡法有法必須極成。不更須
成宗方可立。況諸因者皆是有法。宗之法性
標空實有。有法已不成。更復説因。因依於何
立。故對無空論。因所依不成云云
又云
纂要云。今疏解。准法師云。若立眞我受用眼
等。即所別不成。積聚性因兩倶不成。明前所
立兩倶不成。亦有所依不成等。故兩倶不成
不必有法定有
  問。三藏改因作法如何
疏。因明疏如上
因明疏上云。論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述曰
○極者至也。成者就也。至極成就故名極成。
有法能別但是宗依。而非是宗。此依必須兩
宗至極共許成就。爲依義立。宗體方成云云
文云。問。既兩共許。何故不名共成。而言極
成。答。自性差別乃是諸法至極成理。由語能
立立之。若言共成。非顯眞極。又因明法有自
比量及他比量。能立能破。若言共成。應無有
此。又顯宗依先須至於理極究竟。能依宗性
方是所諍。故令極成而不言共云云已上裏
書也
明燈抄四本云○由此大師正彼因云等者。
若本因中無簡別者。犯不定過。及犯隨一故。
勝軍師所立比量亦不應理。三藏遂即正彼
釋云。應言自許極成非佛語所不攝。勿置兩
倶之言。即無過失。此即發智論者。是我大乘
自許極成非佛語攝故。發智論不類我大乘
經也。置自許言已簡別訖。無不定過。又無隨
一不成之過云云
燈云○如上又判量云。勝軍量中三藏所加亦
有相違決定云。大乘教非至教量。自許非佛
語所攝故。亦不爲過。理如前辨。又云。有不
定。爲如増一等。自許非佛語所不攝至教量
攝。爲如色等。自許非佛語所不攝。故非至教
量。此亦不爾。色等共許是非佛語攝。因於彼
無不成不定云云
明燈抄四本廣引元曉釋難之。可勘見
因雜云。問。此相違決有何過耶。答。有不定
過。爲如色等○又有人爲本量作相違決定
云。諸大乘經應非佛説。阿含等經所不攝故。
如六句論等。今云。此亦以色等有不定過。阿
含等經者以聲名句文爲教體故。色等非聲
等故。問。前決定相違因既改作云。諸大乘經
應非佛説。除青等自許極成佛語所不攝故。
如六句論。此相違有何過。答。有隨一不成過
云云
硏神章第四云。中印度境摩訶陀國。其枝林
中有賢居士○然是論師對諸小乘立一比量
○四十餘年無敢徴詰。玄奘大師至彼印度
判比量云。有不定過○是故玄奘於其因上
置自許言。即遮此過。日本神洲有大名。其諱
善珠。戒珠無玭。惠鏡有鑒。延暦年中。於
臣寺講因明也。徴僧在座。約此比量作決定
相違云。諸大乘經非佛説自許極成佛語所
不攝故如六句論等彼小乘者大乘經者
是非佛説。此大乘者大乘經者皆是佛説。立
敵互別説。彼非定佛説。非定非佛説。極成佛
説所不攝也。極成非佛説所不攝也。大乘宗
意取極成非佛語所不攝義。而以爲因也。小
乘宗意取極成佛語所不攝義。而作相違。彼
此齊等。以何爲正。大名法師不敢斥非○問。
此比量西方既用爲正比量。大唐亦貴爲正
比量。而今有過。何其意耶。答。後學穎者尋思
免脱耳。問。有人既云因隨一。何者其也。既有
自許佛語不攝。大乘不許故有隨一。答。非唯
自量有極成。大乘自許其大乘經非極成佛
説。亦非極成非佛説。取斥爲因。若有隨一。取
斥爲因。本量因中有隨一過後學深思耳云云
源信唐決第五疑云。勝軍論師量云○慈恩
三藏付過改因之兩倶字。置自許之言。疑者
猶有相違決定。量云。諸大乘經非佛説。兩倶
極成非佛語所不攝故。或自許極成佛語不
攝故。如六句論等云云
主恩法師通云。今案因言兩倶極成非諸佛
語所不攝者。立敵共許非佛語所不攝。則非
外道及六足等之所攝故爲言。豈以非佛語
所不攝因成皆非佛説之宗矣。遇立量之人
可問其所以耶。就中此比量不審又不審。見
之不點。遂電走毫一筆未乾五疑早遣云云
  可勘私記釋
  自許言事
明燈抄四本云。問。勝軍量因置自許言。爲是
共比量。爲是自比量。答。是共比量非自比量。
所以爾者。所以共比量因置自許言者。爲遮
他不定故。自他二許各差別故。不相開預。是
故不得作不定過。如唯識量因置自許言云云
下文如上抄畢
勝軍比量私記云○問。以自許簡別力簡發
智論非自許云意何。答。立論者意因上置自
許簡別事。因恐用即預自成他不成物。遮他
成自不成物。爾發智論他成自不成物故。以
自許簡別力簡也。問。此自許共許自許。他許
自許。唯自許。自許之中何自許。答。此共許自
許也。問。何故云共許自許。答。共因上置自許
故。云共許自許也。問。其共因上置自許故。故
共許自許意何。答。大乘者小乘者大乘經極
成非佛語所不攝云事。先令自許。大乘者我
亦爾自許云。而自許極成非諸佛語所不攝
故。云故共許自許也。問。爾此量自許與唯識
比量自許有何差別。答。自許云言同下義異
也。問。何異。答。唯識比量自許以自許簡別力
因預他方佛色。此量自許以自許簡別力遮
發智論所以異也 自餘論文大旨如前抄
之。又可引合唯識比量并或餘實法量等。恐
繁略畢。皆如彼卷抄之
  問。顯揚論中以先不記等十因證大乘
經佛説義。爾者第三多有所作。第四極
重障故因爲有。莊嚴七因中將何
要云。顯揚第二十。以十因説大乘言教是佛
所説○三多有所作。四極重障故。此中所無
云云
燈云。問。此論七因與顯揚論十因有何差別。
答。多少開合有差別故○三多有所作故。即
莊嚴論能行此法智。依信修行得三惠等。四
極重障故。即莊嚴論生怖畏等。由畏大乘不
順怖謗。成重障故。此意於少教順修得益。怖
謗獲罪。既是佛説大乘亦爾。故是佛説。或倶
第七收。莊嚴約能所斷合。顯揚別開。就能斷
中。加行後得開之爲二。廣略別故云云
常騰記云○文即莊嚴論能行此法智等者。
解云。彼論第一云。已説不應怖畏。次説能行
此法智。偈曰○文即莊嚴論生怖畏等者。解
云。彼第一云問。若有人於中怖畏云何○文
或倶第六攝至廣略別故者○此據唯識所引
七因故名第六。若論莊嚴即第七也。莊嚴論
意約能斷合説故。三惠怖畏爲第六能治。顯
揚約別開故。能斷爲第三多有所作。所斷爲
第四極重障。又能斷中加爲多有所作。後得
爲第九能對治云云
解節記牃或倶第三本解之
莊嚴論第一成宗品
第二
云。釋曰。有人疑此大乘非
佛所説。云何有此功徳可得。我今決彼疑網。
成立大乘眞是佛説。偈曰。不記亦同行。不行
亦成就。體非體能治。文異八因成。釋曰○復
次前説不行者○問。汝説聲聞乘非佛菩提
方便。若爾何者是耶。偈曰。廣大及甚深。成就
無分別。説此二方便。即是無上乘。釋曰○問。
若爾。有人於中怖畏。過失云何。偈曰。不應
怖而怖。由怖被燒然。怖引非福故。長時過患
起○問彼人復有何因生此怖畏。偈曰○釋
曰。若人生怖。由四因縁。一非種姓。離菩薩
性故。二非法朋。離善知識故。三少惠力。未解
大乘法空故。四少因力。先世不種諸波羅蜜
自性善根故。由此因縁。於甚深妙法横生怖
想。由此想故。於大菩提福智二聚。應得不得。
是名爲退。汝今應知。此退過患最極甚重。已
説怖過及怖因。次説不應怖畏因。偈曰○已
説不應怖畏因。次説能行此法智。偈曰。隨次
聞思修。得法及徳惠。此智行此法。未得勿非
毀。釋曰。若人最初依善知識能起正聞。次於
正義能起正憶。次於眞實境界得生正智。次
從彼彼得證法界。次從彼後起解脱智。是人
此智隨深入遠能行此法。汝若自無此智。不
應決定言非佛語。已説能行此法智。次遮怖
畏此法句。偈曰云云
顯揚論二十云如下
  問。就顯揚十因。第六證大覺故因。莊嚴
七因中何耶
問。顯揚論云。若餘所説不應道理云云
者除佛之餘歟
問。顯揚論第七無第三乘過失因。莊嚴
八因中何
要云○如上六證大覺故。則第五因中若有大
乘因也。七無第三乘過失故。八此若無有。應
無一切智故。即此第五中無有大乘因也云云
燈云○六證大覺故。即莊嚴論四者成就。此
意汝許先佛得菩提者説。今佛亦證大覺亦
説大教。然顯揚云。若未成佛能説佛教。不應
道理者。返顯證大覺定説大教。即應道理。七
無第三乘過失故者。即莊嚴論第五體者。此
意既許餘佛有大乘體。今佛亦有。大乘無異
體是一故。此佛無者。即是此佛無第三乘體。
故成過失云云
顯揚論二十云。問。云何應知大乘之教是佛
所説。答。由十種因故。一先不記別故。二今不
可知故。三多有所作故。四極重障故。五非尋
伺境界故。若不先聞不能如是尋思計度。是
故若言是餘所説。不應道理。六證大覺故。若
未成佛能説佛教。不應道理。七無第三乘過
失故。八此若無有。應無一切智者成過失故。
九縁此爲境。如理思惟對治一切諸煩惱故。
十不應如言取彼意故云云
興疏可見之。又解節記具釋可見
論云。四應極成故。若謂大乘是餘佛説。非今
佛語。則大乘教是佛所説。其理極成云云
疏云○然彼復言。前三因建立大乘雖是佛
説。然今釋迦如來不説此法。論四應極成故
○述曰。若言大乘是迦葉等餘佛語。非釋迦
語。則極成許大乘是佛説。今佛亦應説此大
乘。佛智等故。如迦葉等佛。何故乃言大乘非
佛説云云
論云。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
乘教是佛所説。離此大乘不可得故。若無大
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決定無有
得成佛義。誰出於世説聲聞乘。故聲聞乘是
佛所説。非大乘教不應正理云云
疏云。又縱汝許是佛所説。不是佛説。皆
有過失。論五有無有故○述曰。莊嚴論第
五體・第六非體。二合爲一。彼言有體者若
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亦成我
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非體者。若汝云此佛
無大乘體。即聲聞乘亦無體。若言聲聞乘是
佛説有體。大乘不然無佛乘者。有佛出世説
聲聞乘者。有大過故。與此少異○文廣
莊嚴論一云○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
提者説有大乘。非是今佛説有大乘。若作此
執。則返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説
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
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
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
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説故有
體。大乘非佛説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
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説聲聞乘者。理不應
云云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五目次

  持種證
之所集起
又心相續
應無後蘊
清辨比量
彼特違害
依似比量
何獨偏破
  趣生證
諸阿素羅
諸生得善
五趣惑業
順定異因
據五識説
  生死證
次難陀等
依染行故
  互爲縁證
不依瑜伽
齊識退還
既知從前


論第三卷本文抄十五

  持種證
  問。論中引契經云。諸法種子之所集起
故名爲心云云教理二證中何
論云。謂契經説。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
起故名爲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
云云
疏云。之所集起故名爲心者。或諸法種於此
集起名心。心是所集起處故。即通有漏無漏
所集起處。或諸法種子之所集起名心。心是
諸種所集起故云云
無性攝論第一云。論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説。
心意識○釋曰。此亦名心者。後餘引教安立
異名令此堅固云云
  問。本疏中引對法論又心相續長時間
云云心者第八識歟
疏云。論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述曰
○如五十一對法等解種子義中云。又心相
續。長時間斷。不應經久流轉不息者。是以轉
識間斷故。不能持種受熏云云
祕云。疏又心相續至流轉不息者。案對法論
第二。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轉不息。
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今疏中云不
應經久。賸不應字。久誤爲文。或是疏主取彼
論意。加不應經久之言。釋彼論文云。心相續
是藏識。長時間斷是滅定等。經久流轉不息。
即種子也。又案瑜伽五十一云。又彼諸識長
時間斷。不應相續長時流轉云云
對法論第二云。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
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云云
同抄三云。種子證中瑜伽云。又彼諸識長時
間斷。不應相續長時流轉。故知此中心。長時
間斷。相續經久。流轉不息。相續者。色身雜故
文別云云
携疏三云。言又心相續長時間斷者。謂六識
心故無想定等中。此心長時間斷。無心持種。
又解。經久流轉不息者。種子名爲相續。於無
心定中。種子相續。無識執持。明無想定等或
七日。或過七日。乃至經劫。無想天五百劫。故
曰經久。流轉不息者。謂無想天諸根四大等
順流而轉。無有斷絶故。言經久流轉不息云云
勝莊疏第三可見之。瑜伽五十一卷如祕引
  問。上座部心以前念色心爲後念色心
爲因因果成立大乘師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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