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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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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阿頼耶識意處之中。此第六處名殊勝六
處。詳其是非如唯識抄云云
樞要明詮記第一種姓
義所
云。六處殊勝者。第六意
處名六處也。殊勝者伽抄有二解。一云六根
之中第六意根。其體殊勝。第七八識於中攝
故。持諸法種令不失故。名殊勝也。一云殊勝
無漏種子。第六意處中。有此無漏故。是無上
種故名種勝云云
唯識義十卷私記第三云。問。第六意處有漏
無漏種者。可云意處殊勝。何故云六處殊勝。
答。其相隨爲言意云設廣岡寺内一倉有金財。
此總云廣岡寺有金財。如此彼亦爾也。第六
意處。第七八識所攝。此第八識處有爲言
云云
  問。無性攝論中用及用具皆待作者
祕師如何釋耶
疏云。攝論第六説。誰能悟入所應知相。大乘
多聞熏習相續。已得逢事諸佛出世。得定勝
解。集諸善根善修福智資糧菩薩。彼約有多
功能。四種力故方能悟入。然於此中。唯言具
本性種姓。即彼所言大乘等也。習所成等。即
彼所言多聞熏習等。即固力也。彼餘三力。下
位中所須方説。故此與彼廣略不同。至下當
知。然具本性猶未能入。具習所成方能入故。
即是攝論能入章也。無性云。用及用具皆待
作者。故問入者誰能悟入者。唯是因力。有餘
力者。是所須具。非正非所須。故餘三力此不
云云
祕云。疏用及用具者。思修二惠是能入具。此
具能現似法似義。及能有入所知法義之功
能故。故名爲用。此具及用必待能執。彼具假
者具方有用。由此前明修具已。故今次問能
執作者云云
蘊云。假者能入人由具大乘二種種姓。方能
悟入所應知相。相即體相。謂識相眞如也。故
二種姓。正名爲用。此即因力。餘之三力名爲
用具。由善友等。助彼智因方證入故云云
無性攝論六云。論曰此中誰能悟入所應知
相。大乘多聞熏習相續○善備福徳資糧菩
薩。釋曰。用及用具皆待作者。故問入者誰能
悟入。答此問言大乘○論曰何處能入。謂即
於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相等所生
起。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釋曰。何
處能入者。問所入境及能入位。謂即於彼有
見等者。謂於大乘法相所生。決定行相似法
似義意言。能入於此境界。能入是用。所入境
界。是業是持○論曰由何云何而得悟入。釋
曰。此中雙問作具所作。由有作者入所作業。
應知定有能入之具。自現觀相是所作事。決
定應有如是如是所作方便。是故今當二倶
解釋。論曰由聞熏習種類。如理作意所攝似
法似義有見意言。釋曰。此中先辨能入之具
種類之聲。即因言説是爲義。論曰由四尋思
○及由四種如實遍智○釋曰。依如先説。能
悟入具發起如實所作方便。於加行時推求
行見假有實無。方便因相説名尋思。了知假
有實無所得。決定行智。方便果相名如實智
攝論廓疏七云。用及用具皆待作者者。前明
觀法有見意言。即思修惠是能入具。此有能
現法義。及能入所知法義之切能故名爲用。
如是具具作用。必待能犯。具者具方有用故
須准。問。能執作者○問。此中用具爲是地前
亦兼地上。答。初類即是地前。漸増亦通上位。
然多分凡決定位。及道中能入之具云云

論第九卷本文抄三十九目次

  二種姓下
仁王等學
仁王梵本
汝等所行
非勝解行
佛現八相
信不退
入心全
知初劫所攝
三祇時量付地前三十心
但三無數
釋迦超劫付賢劫量
釋迦出世
攝在一刹那
  資糧位
二障體
所知障品數
法空智品量
所知障嗔不善
住地煩惱通五住地等煩惱
資糧位可伏麁惑
十力功徳自性體
攝論中明四處障且第四分別障體何物耶


論第九卷本文抄三十九

  二種姓下
  問。仁王般若別説等覺位歟
燈云如上
仁王經上古譯云。五忍是菩薩法。伏忍上中
下。信忍上中下。順忍上中下。無生忍上中下。
寂滅忍上下。名爲諸佛菩薩修般若波羅蜜
云云 新譯
同之
又云。復次寂滅忍。佛與菩薩同用此忍。入金
剛三昧。下忍中行。名爲菩薩。上忍中行。名爲
薩婆若。共觀第一義諦。斷三界心習無明。盡
相爲金剛。盡相無相爲薩婆若。超度世諦第
一義諦之外。爲第十一地薩云若覺云云
新譯云。復次寂滅忍者。佛與菩薩同依此忍。
金剛喩定住。下忍位。名爲菩薩。至於上忍。名
一切智。觀勝義諦斷無明相。是爲等覺
古譯云。五忍功徳妙法門。十四正士能諦了。
三賢十聖忍中行。唯佛一人能盡源云云
新譯云。五忍功徳妙法門。十四菩薩能諦了
云云
古譯云。灌頂菩薩四禪王。於億恒土化群生。
始入金剛一切了。二十九生永已度。寂滅忍
中下忍觀。一轉妙覺常湛然云云新譯同之
釋籤第二云。仁王經中不立等覺。故三十生
盡即入妙覺云云
文句第八云。深入禪定。即第十地中。無始三
昧入金剛定。諸佛皆現摩頂受職也云云
疏記云。若入金剛定。義當等覺。合在第十地
云云
  問。仁王般若別有梵本歟
金剛般若會釋中卷云。且以仁王恐成非。則
但是諸位隨増且説。不爾。道理甚爲乖誤。依
仁王經上卷。復與諸教不同。彼云。大王。五忍
是菩薩法。伏忍上中下○意説。地前十住・
十行・十廻向名伏忍。以有漏智伏煩惱故○
依此經准。題目下自注之云鳩摩羅什集出
佛語。不可和會令與諸經論同。依此仁王。即
説十信以爲十住・十行・十廻向。仍名不同。皆
成乖角
伽抄第十云。如仁王經説。有義。地前有三心。
一信心。二住心。三堅心。信位中名習種姓。住
者即十解十行二十心合爲住心。堅心即十
廻向。西方尋訪彼經。未聞有本。雖爾。今且會
之。如彼經意。總説習種姓爲衆多姓。即彼經
云。習種姓者。謂在信心。即十信位也。性種姓
者。謂在住心。住心彼經即十解十行。十解十
行名性種姓云云
開元録二云。仁王般若經一卷或二卷三十一紙
初出房云見晋世
雜録 貞元三同之西晋
代法護所譯中在此云云
又云。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二卷亦云仁王般
若經或云一
卷第二出與晋世法護梁朝眞諦譯者同本異
譯出房云見行録後秦羅什譯中有此云云
同第六云。仁王般若經一卷承聖三年於預章寶
田寺譯第三出與西
晋法護等出者同本 貞元九
同之梁代眞諦譯中有之云云
同十四云。別録中有譯無本大乘 貞元
二十四同之
  仁王般若經一卷或二卷二
十一紙
西晋三藏竺法護
第一譯
仁王般若經一卷梁天竺三藏眞諦譯第三
右前後三譯。一本在藏。二本闕
上文云。有譯無本者。謂三藏教文及賢聖集
傳。名存本闕之類也云云
同十八云僞妄亂
眞録
然法經録中。以隨願往生經・
藥師經・梵天神策經・仁王經・寶如來三昧經・
占察經・梵網經・五苦章句經・安宅神呪經・遣
教論等。並編疑僞者。不然。其隨願往生等三
經。出大灌頂。仁王等七經。並翻譯有源。編爲
疑僞。將爲未可。今編正録。此中不載
法經者。大興善寺翻經大徳也。開皇十四年
甲寅。文帝勅撰一切録。法經等二十大徳絹
撰成之云云
衆經録第四。疑僞録列二百九部四百九十
一卷中。不載此經。又道宣録并法經録中。僞
經中不見此經。仍貞元録所引可勘知之
貞元録二十云。仁王般若等三經。文義雖通。
大部全文大部中無。是支流攝。非從彼出云云
出三藏記集序第八云注解大品序第三
大梁皇帝製也
注解大
品序云。講般若經者多説五時。一往聽受。似
有條理。重更研求。多不相符。唯仁王般若具
書名部。世既以爲疑經。今則置而不記云云
武帝共天保寺法寵撰云云
古今譯經圖記第二沙門靖
邁撰
云。沙門竺曇摩羅
密。此言法護○仁王般若波羅蜜經一卷○
合二百十一部。總三百九十四卷。清信士聶
承遠筆受云云
道定録并經中僞經中。不見此經也。仍貞元
開元録所引可勘知之
大周刊定衆經目録二云。仁王般若經一部
二卷或一卷三
十一紙
右西晋永嘉年。沙門竺法護譯。
出晋代雜録○仁王般若經一部二卷第一出。
與法護出
者文
少異
右秦弘始三年。沙門鳩摩羅什。於長安逍
遙園譯。出長房録○仁王般若經一卷。右梁
武帝世大同三年。優禪尼國沙門眞諦。於寶
田寺譯。出長房録。與晋世法護譯者少異
仁王行信疏上云。翻譯時代者○證譯者異。
乃成三本。一者晋時秦始元年。月支國三藏
法師曇摩羅蜜。晋言法護。翻出一卷。名仁王
般若。二者秦時弘始三年。三藏法師鳩摩羅
什。秦言童壽。於長安西明閣逍園翻出一本。
名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三者梁時永聖
三年。西天竺優禪國三藏法師波羅未陀。梁
言眞諦。於豫章寶田寺翻出一卷。名仁王般
若經。疏有六卷。雖有三本。晋本創初恐不固
悉。眞諦一本隱而不行。故今且依秦時一本
云云
  問。退不退倶各發心之義淄洲大師引
何文證之耶
燈云。又菩薩地明性種已。次明發心。發心即
是習種姓位。不可説彼據不退位已後方各
發心。下文復云退與不退倶名發心。法花經
中。舍利弗等曾發大退。佛云。汝等所行是菩
薩道。又云令發一切智心。猶在不失。故知總
名發菩薩提心。不唯不退
法花論云。一者示現種子無上故。説雲雨譬
喩。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謂發菩提心。退已
還發者。前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
玄賛七云。經今爲汝等説最實事。諸聲聞衆
皆非滅度。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悉
當成佛。賛曰。品第二段結成説實爲授記之。
漸聲聞所行成佛遠因故。是菩薩所行方便
之道。論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謂發菩提
心退。已還發者。前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
果故。二乘修是大乘之遠方便因。名菩薩道
義決云。問。十無上正爲何説。答。正爲聲聞不
定性者。故論云。示現種子無上故。説雨譬喩。
言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謂發菩提心。退已
還發。前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彼得果故。意説。
二乘身中有菩薩種子。但能還修皆得作佛。
已發心者令堅固故。未發心者令聞無上亦
發心故。既退已還發。前所修行善根不滅。同
後得果故。明爲不定○問。此十無上有何次
第。答。以義准之。令勸發心。須憑因力。説其
曾種大因。今須修行當得佛果。故説種子無
上。即明説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明昔發心善
根不滅。今聞佛法遠因爲因後得果故。既有
勝因。須長時修無上之因。方能得果故
燈第六云。要集等云。菩薩地前未起無漏。二
乘生空無漏智者。是彼種姓。非是菩薩。以量
成立。生空無漏地前不起。今謂不爾。此論明
説。或二乘位廻趣大者。爲證法空。地前所起
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根所攝。今
者不許。豈不乖耶。二乘聖者廻心向大。豈可
不起無漏智耶。廻心已前既各菩薩。所起無
漏何非此根。法花經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
據不定者皆是此根云云
法華論疏三云吉藏汝等所行是菩薩道。第三
釋經。初牒經。謂發菩提心退已還發者。叙聲
聞人有三時。一過去本發菩提心時。二者中
間退菩提心時。三者聞法花經還發菩提心
時。今即取前後菩提心爲種子無上。故取此
文而釋之也。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
者。過去發菩提心行菩薩行。中間雖退而菩
提心種子不滅。如攝大乘論云。此種子並附
著利耶。同後得果者。初發菩提心。同後重發
菩提心得成佛果故也云云
  問。不定性廻心以後八六四二萬劫數
攝勝解行地歟
又方問。可攝資糧耶
又方問。可名習種姓耶
燈云○又善法欲已去得名爲學。有爲善法
名爲學法。何非習種姓。據起現行發菩提心
行熏成種已。即名習種。不爾。二乘廻心向大。
經八萬劫乃至十千。是何菩薩不可得云是
性種姓。何以故。所修諸善非不思擇。於大菩
提非不趣求。雖未得入資糧勝位。可名習種。
或創發心及二乘廻向八萬劫等。非勝解行。
行未勝故。未在僧祇故。雖然不得在僧祇數
及資糧等。可名習種。無文定判十住已前不
得名爲習種菩薩云云
疏云。論一資糧位至順解脱分。述曰。此在四
十心及已前位。從初發心乃至十廻向終。皆
名順解脱分云云
下文云。論從發深固至資糧位攝。述曰○即
地前四十心皆是此位。然彼以前或十萬八
萬四萬十千劫等。皆不入此位。未名清淨増
上力。堅固之心未昇進故云云
攝釋一云。舍利弗等在法花會。未解一乘未
趣大前。名種姓地。或初發心亦種姓地。經二
萬劫到十信故云云
最勝疏五云○故法花云。汝舍利弗○況餘
聲聞趣萬劫到。所言到者。到阿耨心故未證
語。若約七地過種姓地。得世勝解行地。若約
五位未住資糧位。但在善法故。十信方得在
資糧故云云
  問 十住菩薩所現八相佛所現有何差
別耶
燈云。問。十住中已能八相成道。與佛何殊。何
等是佛所現八相。何等是餘所現八相。答。未
見文辯。且爲一解。佛現八相具足長時。始終
不異。菩薩化生隨宜暫現。或不具足。前後或
異。或復本形。故與佛別
大般若五百七十二云。善男子。過去無量無
數無邊難思議劫。有佛出世。名爲寶月。十號
具足。國名無毀。劫名喜讃。聲聞弟子三十二
億。菩薩弟子無量無邊。然彼如來先無苦行
及降魔而證菩提云云
  問。信不退以後退可作二乘外道耶
問。於退類立信不退等歟
燈云。問。退不退諸説不定。取何爲。答。不退
有四。謂信・位・證・行・位如常顯。於十住後説
言退者。據證法説。言不退者。據位乘説。餘
皆准此。或説發心皆不退者。據上品説。或爲
因能令後不退。非發心已即能不退。少可會
多。不能煩擧
玄賛二云。不退有四。一信不退。十信第六名
不退心。自後不退生邪見故。二位不退。十住
第七名不退住。自後不退入二乘故。三證不
退。初地以上即名不退。所證得法不退失故。
四行不退。八地已上名不退地。爲無爲法皆
能修故云云
金剛般若會釋中卷云。依花嚴經第十七卷。
説初發心住云。無上佛種姓三世法王家一
切如來法菩薩。由此生清淨法身。應現種種
形。猶如大幻師。所樂無不現。或處爲衆生究
竟行。或復現初生出家學道。或於樹王下自
然成正覺。或處爲衆生示現入涅槃。如是佛
眞子境界甚深妙○六住已前當斷善根造無
間業故。舍利弗等曾發大心。經六十劫。退大
已後。流五道。故法花言。捨父逃逝五十餘年。
正法花云五道生死。瓔珞經云。如我初會有
八萬人退。如淨目天子法才王舍利弗等。欲
入第六住。値惡因縁故。退入凡夫惡不善中。
退入外道。作大邪見及五逆罪。無惡不造。第
七住後方不退位。不作二乘。不造五逆業。不
墮地獄。將入餘惡趣○由此依前若不退者。
初發心後能八相化至十信。第六信不退故
不斷善根。至第四住不起分別不共無明及
我見等。更不新造往惡趣業而墮惡趣。若先
退性。至第七住方住不退。不入地獄。自後
不妨入余惡趣。花嚴經中不説十信。故作是
云云
智度論第十三云。如舍利弗。於六十劫中行
菩薩道。欲渡布施河。乞人來乞其眼○不如
自調早脱生死。思惟是已。於菩薩道退廻向
少乘。是名不到彼岸云云
鏡水抄第二云。有三品發心。上品心更不退
生邪見。中下心有退也。不妨鶖子當時發中
下品心云云
仁王疏中卷西明云。問。十信位有不退不。此
有兩釋。一云。亦有不退。故本業經第一卷説。
十信第六名不退心。十住第七住位不退。十
信第六唯信不退。一云。無不退。是故此經第
六名施。本業第二自説戒心。由此十住第六
已前一向是退。第七住後方名不退。而言十
信第六不退者。譯家誤也云云
  問。初地入心令爲見道歟
疏云。即從初地住及出心。乃至金剛無間心
位。名爲修道云云
諸處同之
燈下文云。問。從眞入相。不起勝進。從相入修
眞無漏道。起勝進不。答。相入眞修難。故起勝
進道已曾得入修。不更起勝進道。雖有二
解。起將爲勝。非相見後即入修道眞斷惑道。
中間起散別時方入修眞斷道。故有勝進云云
論下文云。理實初地修道位中。亦斷倶生所
知一分。然今且説最初斷者。後九地斷。准此
應知。住滿地中時既淹久。理應進斷所應斷
障。不爾。三時道應無別云云
疏十本云。論理實初地至准此應知。述曰○
何以得知初地等入地心出見道等已更斷餘
云云
對法抄第三云
  問。古師意四善根第二僧祇所攝云云
引今論何文徴詰之耶
問。引瓔珞經何文難之耶
疏云。此論下文。四善根亦是解行地攝。故知
初劫所攝。古人難云。初禪方便非欲界攝。初
地方便非初劫攝。應爲質言初地方便非初
劫者。初地方便非凡夫攝。若言未證眞故非
聖者攝。應言未證眞故非第二劫攝。又彼難
言。大莊嚴論・對法第十一説。四善根初劫滿
已修習故。可非初劫者。應反詰言。且如瓔珞
經云。百劫修千三昧。千劫學佛威儀。萬劫化
現成佛入大寂定。是等覺菩薩。言三大劫滿
已。何故不是佛地攝。又此論四善根中。亦言
初劫順解脱滿已修。豈即彼非勝解行攝。滿
心修好。亦是劫中收。滿心修四善根。定是
初劫所攝云云
燈下文云。然四善根及持經等。皆初僧祇滿
心方始修之○問。四善根既屬初劫。云何言
福智滿已。大莊嚴論云何言行盡僧祇。雜集
如何言過第一無數劫。答。約多分説。又據初
劫定散雜修。已滿已過已盡。純定所修此位
方作云云
  問。三僧祇時量齊等歟
問 地前三十心時量等歟
問 梁攝論中説三十三阿僧祇宗家如
何釋之耶
疏云。四十八説。有二無數大劫。一者日夜月
等算數時無量。故説名無數。二如前説。超過
一切算數。名無數大劫。若説前劫。即經無量
無數方證菩提。若説後劫。但三無數方證菩
提。不過此量。如瓔珞經下卷説。八百里石淨
居天衣拂盡。名一大僧祇劫云云
本業經下卷云。佛果一劫菩薩行道劫數久
近者。譬如一里二里乃至十里石。方廣亦然。
以天衣重三銖。人中日月歳數。三年一拂此
石乃盡。名一少劫。若一里二里乃至四十里。
亦名少劫。又八十里石。方廣亦然。以梵天衣
重三銖。梵天中百寶明光珠爲日月歳數。三
年一拂此石乃盡。名爲中劫。又八百里石。方
廣亦然。以淨居天衣重三銖。即淨居天千寶
光明鏡日月歳數。三年一拂此石乃盡。故名
一大阿僧祇劫云云
最勝疏四云。依聞此經及熏發心修行功徳。
更復如説修行過九十大劫。當得無漏二空
解悟出分段生死。名離生死。依此功徳。更如
説行至初廻向位。故言九十大劫。然以十迴
向中修行之時各經十劫。如淨行優婆塞經
云云
同六云。然劫有多種○或説。一増一減爲一
劫。如二十住劫等○或説。無量風災爲一劫。
即三大阿僧祇劫○如説十住等位各經爾劫
者。即風災等劫
玄賛第二云○古攝論文。或地前分三。十地
各分三。合成三十三阿僧祇劫。七地已前爲
少。八九十地爲中。地前爲大云云
攝釋第二云。疏古攝論至三十三劫等者。按
今攝論及余經論。末曾見有三十三者。恐此
方徳以意定之云云
伽抄第一云。依舊攝論。説三十三阿僧祇劫。
第二劫爲小。一劫爲二十一劫故。第三劫爲
中。一劫爲九故。初劫爲大。一劫爲三故。雖有
此文。不可憑據。不知積何以成無數云云
最勝王經五依空滿
願品
云。爾時會中有五十億苾
芻。行菩薩行。欲退菩提心。聞如意寶光耀菩
薩説。是何時皆得堅固○爾時世尊即爲授
記。汝諸苾芻。過三十阿僧祇劫當得作佛云云
同疏四云。過三十阿僧祇者。依梁攝論。十地
各三祇。過十地數配三十祇云云
梁攝論九云。論曰○若菩薩若于阿僧祇劫
能得無上菩提。釋曰。總擧劫數無限多少。故
言若于。以大小乘經説劫數不同故。不定説
劫數多少。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
明或三或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云云
寶雲經六云。除蓋障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來
不從阿僧祇劫積集功徳耶。佛言。不爾。問。何
以故善男子。菩薩不能思議如來境界。如來
境界不可思量。但爲淺近衆生。説三阿僧祇
修習所得。菩薩而實發心以來不可計數
同論十一云。論曰。有五種人。於三阿僧祇劫
修行圓滿。或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
劫。何者爲五人。行願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
行清淨意行人。行有相行人。行無相行人。於
六地乃至七地。滿第二阿僧祇劫。此後無功
用行人。乃至十地滿第三阿僧祇劫。釋曰。何
等爲五。一有一人。謂願樂行人。二有三人。謂
清淨意行人。有相行人。無相行人。三有一人。
謂無功用行人。是爲五人。願樂行人自有四
種。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爲菩薩聖道有
四種方便。故有四人。如須陀洹道前有四種
方便。此四人名願樂行地。於第一阿僧祇劫。
修行得圓滿○清淨意行・有相行・無相行三
人。第二阿僧祇劫。修行得圓滿。若人入八地
○第三阿僧祇劫。此無相無功用乃成○論
曰。復次云何七阿僧祇劫。釋曰。欲顯餘部別
執故言復次。七阿僧祇劫時。與前三阿僧祇
劫時。爲等爲有短長。此執等三阿僧祇劫。但
有別義開爲七數○阿僧祇有二種。一謂阿
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時行年
雙等時不可數故。名阿僧祇劫。二謂劫阿僧
祇。何以故。於此劫中菩薩修行○今定三大
劫阿僧祇得無上菩提。不過不滅○論曰。復
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釋曰。有諸大乘師欲
顯行有下中上○欲顯入住出三自在故。分
阿僧祇爲三十三○是故異部執有三十三阿
僧祇。此三十三阿僧祇。與前三阿僧祇亦等。
無有短長義如前釋○或説三阿僧祇。或説七
阿僧祇。或説三十三阿僧祇。爲顯此義故云云
  問。釋迦所超劫大中小之中何
  又方問。賢劫量如何
又方問。釋迦出世如何
疏云。四十八説。有二無數大劫○如上名一大
僧祇劫。若上上精進。或轉衆多中劫。或有轉
多大劫。決定無轉無數大劫。即釋迦菩薩所
超量中劫也。一小三災劫増減劫數云云
太抄云。疏或有轉衆多中劫者。即是増減劫
名中劫也。或有轉衆多大劫者。即是超火災
成壞劫。然火災大劫總難超故。即如尸毘王
慈力王月光等。極苦行方能超大成壞劫也
云云
分別功徳論三云。則諸佛之中勇猛精進無
過釋迦文
上生經疏上云○問。如賢劫經。明超劫事○
出四十
超劫事
菩薩地言。菩薩修行有超水火及日月
劫。無超阿僧祇。彼所言超。何時超耶。答。雖
無正文。理准應爾。翹足超九百劫中超。餘説
超者阿僧祇内。不爾。何位更得説超云云
玄賛四云。佛出希者。如賢劫千佛。今第九住
劫已四佛出。後第十劫彌勒佛出。至第十五
劫有九百九十四佛出。此劫壞已。鶻慮支佛
獨王一劫云云
攝釋三云。疏獨王一劫者。今賢劫數總當兩
個八十。増減九百九十九個。世尊住八十劫。
最後如來獨居一個八十。名爲一劫
最勝疏六云○然劫有多種○或説二四八十
劫爲一劫。如此賢劫
金剛般若述賛上云。言希有世尊者。謂住劫
之中減時方有佛出世也。只如賢劫千佛之
中。已有四佛出世。謂此住劫之中。初之五劫
無佛世現。第六劫中人壽四萬歳時。拘留孫
佛出世。第七劫中人壽三萬歳時。&T025632;那含牟
尼佛出世。第八劫中人壽二萬歳時。迦葉佛
出世。第九劫中人壽百歳時。釋迦牟尼佛出
世。第十劫中人壽八萬歳初減劫時。彌勒佛
出世。至第十五劫。九百九十四佛共出。一劫
至後住劫中。有樓至佛獨出一住劫云云會釋
意同之
上生經疏上云○有云。住劫中初五劫無佛
出世。第六劫有倶留孫佛。第七劫倶那含牟
尼佛。第八劫有迦葉佛。第九劫有釋迦。第十
劫有彌勒。有云。四佛遂第九劫。四已出證。
并前即爲七佛也。彌勒當賢劫第五佛也云云
伽抄第十一云○此如倶舍論。佛既現三僧祇
已。更百劫中修相好業。爲七日七夜説偈。超
越餘佛九劫於九十一劫。九十一劫修相好
業逐得成佛。往昔値定光如來。須扇多佛。是
第三十二劫。自此以後更佛出世。後於今劫
有五佛出世。謂&T025632;留孫佛乃至釋迦佛。後及
彌勒。名爲五佛。遂經此大劫。無佛出現。故知
賢劫以多劫爲一劫。即彼論説。往昔値須扇
多佛。三千發願。一千一千爲一會發心故。前
劫中千佛也出世。是初一千人。第二賢劫千
佛出世。是第二千人。後星宿劫千佛。名第三
千也。又如大智度論。劫欲成時。大海中有千
葉蓮花。極善清淨。表此劫中千佛出世。豈葉
有多少隨佛多少。以前相傳。今住劫中第九
劫也。二十住劫中。前五無佛。後十無佛。第六
劫佛方出世。故也有四佛。釋迦當第九劫
也。今説不然。賢劫者即二十住劫合爲賢劫。
非經成壞多時。由名賢劫。即住劫中。今當第
一住劫。已有四佛。餘劫餘佛出世。此西方傳
倶舍論光記七云。問。彌勒菩薩何劫上生下
生。泰法師云。依立世經。彌勒菩薩第九劫住。
釋迦如來百歳生上都史多天。至第十劫八
萬歳劫減時方下生應勘
彼經
眞諦法師亦作此説。
然和上云。釋迦牟尼當住劫第一劫出世。於
此劫中已有四佛出世。即&T025632;盧孫佛至釋迦
佛。若彌勒佛當第二住劫下生云云
菩薩處胎經三云○不如一大梵天。功徳廣
大。典領三千大千刹土。諸梵天衆無量無限
不可稱數。壽命極長。過一賢劫本命乃終云云
賢劫經十三云。於時佛復告花王菩薩。乃至
過去久遠世時。有佛號無量精進如來。至眞
等正覺○時有國王名徳花○爾時徳花王豈
異人乎。莫造斯觀。所者何。見今現在無量
光如來是也。其王千子今賢劫中千佛奧者
是也云云
彌勒菩薩經述賛第一云。此中第一辨劫長
短者解。即六十四劫名爲賢劫。以水火等六
十四名最大劫故。雖有此解。而無可據故。後
諸師多作此説。以佛爲量。而非時量故。千佛
具出名爲賢劫。諸佛出世無決定故。奘法師
云。二十住劫名爲賢劫。印度諸師皆作此説。
更無諍論。然智論云。第九十一劫毘婆尸佛。
第三十二劫二佛出世。世施設説。二十住劫
中。前五劫後十劫中。佛不出世。唯五劫有五
佛者。據雖轉理門。作如是説。據既不同。故
不相違。不爾。便違智論。無量歳時有出世。名
阿彌陀故。又婆羅門傳云。今此中劫。准少乘
宗。名第九劫。而依大乘。即二十住中之初劫
故。&T025632;留孫等四佛皆出初劫。所餘諸佛出後
十九劫。又解。瑜伽論。初後二劫亦増減故。
非唯減時四佛出世。増位之時佛亦出世義。
又無違。由此義故。以時言之。前十劫中。九
百九十九佛出世。後十劫中。樓至佛獨出。若
作此解。善順金剛力士經。樓至最後成佛。而
壽半劫。與九百九十九佛所度。正等無有差
故。雖有三解。後者應勝。不爾。如何智論云。
淨居天子見劫初成時蓮華。而知賢劫有千
佛故。又菩薩所胎經云。梵王過賢劫已。其命
乃盡故。此賢劫既二十中劫。應例過未二劫。
亦二十中劫。此即應説。成二十劫名莊嚴劫。
壞二十劫名星宿劫。成壞之時既有衆生。佛
可教化。成壞多劫。如來出世處處可得故。理
必應然。不可以少善根之所感。疑大機之所
見。引教指事證誠可思云云
  問。以三大僧祇可攝一刹那耶
疏云○但三無數方證菩提如上此時長遠。何
日成佛。處夢謂多年。如攝論廣説云云
無性攝論第七云。無厭足者。謂無疲倦。經爾
所時一一刹那。或有頌言。經爾所時。爲一刹
那。謂經於三無數劫量。爲一刹那。如是刹那
積集。乃至得大菩提。經爾所時。一一刹那。其
義易了云云
同六云。經無量劫。乃成佛果。時既長久。云何
言疾。此義不然。時劫長遠。唯分別故。如有頌
言。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雖無量攝在
一刹那。又佛精進極熾然故。雖經多劫。而謂
少時。如有頌言。愚修雖少時。怠心疑已久。佛
於無量劫勤勇謂須臾云云
大般若五百五十云。前際劫數雖有無量。而
一心頃憶念分別積集所成。後際劫數應知
亦爾。是故菩薩不應於中生久遠想。而謂無
上正等菩提。要經長時方乃證得。便生怖畏。
何以故。前際後際劫數長短。皆一刹那心相
應故
連義述文賛三云○若謂經云娑婆一劫當無
量壽國一日夜。故論説此間名大僧祇。經説
彼土名一少劫。無相違者。在於娑婆疾得菩
提。生極樂土成佛即遲
無量義經玄則疏三云。問。有長短如何一日
短轉爲百劫。解云。此義諸説不同。據實不可
轉。而由經力。令前衆生作如是解。謂是百劫
等。若不爾者。如何同時不持經者。猶未捨身。
經出一百劫。故知令心作百劫。非謂一日實
成百劫。如人在夢。受生命終。經於多時。而實
一夜。由夢心力。作如是解。此亦如是。一云。
大乘道理一切諸法無有定相。由心變故。而
諸有情分別執定。謂長短有決定相。是故長
短更互相違。依唯識理無定性故。託經等縁
長短不定。一云。不定有其三義。一云。諸法因
縁道大小長短種種諸事。其性不定。是故論
説。八識相望不可定一異之相。二者唯識道
理。一切諸法皆由心變。由斯道理。達摩經説。
并悟解唯識道理願及大地爲蘇酪等。皆由心
變。三者諸法實性眞如遠離有無長短等相。
由斯理故。理爲性一切諸法亦不決定。故以
一日爲百劫等。而由衆生所變異故。謂之一
日及百劫等云云
法相要覽一云。問。攝論之覺時三無數劫一
念者。以何諦門説耶。答。眞諦中無三無數劫
一念差別故。唯約俗諦謂法體相性雖各別。
而約相則門其體一故
法相雜要義章云菩薩佛果因
果劫數第十一
問。諸菩薩幾劫
數因行得無上覺。答。攝論云。有五補特伽羅。
經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云云又瓔珞經云。百
劫修千三昧。千劫覺佛威儀。萬劫化現成佛
入大寂定。是等覺菩薩。言三大劫滿已云云問。
幾許名爲一大無數劫。答。瓔珞經云。八百里
石。淨居天上衣拂盡。名一大僧祇劫云云 梵云
阿僧
祇劫者。時劫異
名也。唐無數也
問。若如此者。成佛極難。誰人爲
求菩薩修勤行。答。不爾。如世間人。處夢謂多
年。覺後念之者但半時。如是醉無明煩惱酒。
眠於生死長夜故。謂經無量劫。至覺位見之
時。許蜉蝣命不及一日。非想天壽八萬劫。但
得謂經一勘生即命盡終。望於凡夫下劣智。
説經三大無數劫方成正覺。望菩薩上故者。
是非經多劫。寧得言成佛極難云云
  資糧位
  問。今論意二障體限自性歟。將通眷屬

又西明意釋二障體。今論限自性體。佛
地論通眷屬體
淄洲大師可許之耶第一
卷方
疏云。論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
邪見而爲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
流諸隨煩惱。述曰○此出自性體。若眷屬及
餘心心所等五蘊爲性。佛地第七説。若此
所發業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煩惱爲根本
故。彼論通遠眷屬皆假名障。今此據自性障。
即不取業果。若不爾者。無明所發感善三業
及果。應是染性。應是障體。既不爾者故。今此
文爲勝云云
論下文云○二惡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
等。應知愚品總説爲愚。後准此釋。或彼唯
説利鈍障品倶起二愚
疏十本云。論應知○此釋。述曰。諸業果等雖
體非愚。業是愚所起。果是愚所感。愚之品
故。亦名爲愚。後諸地言愚。准於此解○今此
第一所發業果。並言趣者。毀訾言也○論或
彼○二愚。述曰。謂第一言執著。明是利障品
倶起愚。第二言惡趣雜染。非必業果。但是鈍
障品倶起愚。毀責名趣云云
燈一云。又二障體。佛地論云。煩惱障體。一根
本煩惱及隨煩惱。二所發業。三所得果。若此
論下。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以爲
體性。西明云。如此二論障體不同者。護法就
正障。説根本等流以爲障體。親光通據障及
眷屬故。障業果爲障體性。若准此釋。亦未盡
理。護法初出障體。且據勝説。非不取業果。以
不説唯故。又下明十障中。説斷惠趣愚。云
應知愚品總説爲愚。明知障品亦説爲障。又
此據自性斷故。但説根本及隨煩惱。佛地論
等據三斷故。若所發業若所得果。故不相違
佛地論第七云。煩惱障者。謂執實我。薩迦耶
見以爲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
若所發業。若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煩惱
爲根本故。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諸法。薩
迦耶見以爲上首。所有無明法愛恚等諸心
心法。及所發業。并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法
執及無明等爲根本故云云
  問。所知障有品數不同歟
疏云。此出體性。此之頭數亦與煩惱障同。若
煩惱障倶必有所知障故。然煩惱麁。擧有多
品類。可易了知。二乘所斷。唯是不善有覆性
故。以數束顯。今此所知障細下。無多品類。極
難了知。唯菩薩斷。亦是異熟無記所攝故不
顯數。其實法數無離無明故必有數。又顯法
執無明五住地中唯一住攝。前障四住地攝
故不顯數云云
下文云。後一障智。總名無明。無品數故。無有
別迷。諦行相故云云
祕云。疏總名無明無品數故者。有義彈云。此
義不然。體同煩惱。即如煩惱。品數別故。但應
説云行微細故。不染義同合爲一住。詳曰。不
同煩惱地地九品分爲麁細斷之前後。言無
品數。非言無彼愛恚等類名無品也。故疏無
違。若言不染義同合一。豈彼經中唯對二乘
辨五住地。若兼菩薩。何唯不染。對彼菩薩。是
應染分。如煩惱障。既不別開。故知不約不染
合也云云
疏云○又煩惱障中。自類九地可有麁細。先
斷麁後細。其所知障不可依地而立品數。但
依所障辨能障麁細。有初地修道斷有頂所
知障。而欲未盡。第二地等亦復如是。不可依
地而立品數。但由聖道故復言惑云云
肝心云。但依所障辨能障麁細者。北抄云。如
第十地斷欲界所知障。欲界所知障而名細。
以障細道故。初地斷非想地所知。非想地所
障即名爲麁。以障麁道故。餘地准知。問。所知
障煩惱既同一體。何故煩惱即有品數所知
無耶。答。據實合有二乘斷煩惱障品數之斷
品數。所知不然。不言品數
論十云。所知障種○品類差別有衆多故云云
疏十末云。六識中者行相有九品故。品類差
別有衆多故。所以諸地分分別斷云云
斷障章云。其六識中倶生所知障并習氣。亦
有九地八十一品。若與煩惱倶行者。亦可言
伏。他勢不行。不倶生者。雖有九地。皆非所
行所伏。障理故。其加行智能伏之。爲十品。
十地斷故。不分麁細前後説斷。不廢初地斷
細。二地斷有頂。二地斷欲界。但隨障此地。智
便斷之。故無前後云云
唯識義私記第六云。問。煩惱障有多品數。所
知障無多品數。意何耶。答。品類者。迷四諦品
數也。煩惱障麁顯。有迷諦品類。所知障微細。
無別迷諦品類爲言問。若爾。何斷障章云。其
六識中○亦可言伏。答其隨所障有麁細。分
九品也。非謂所知障有別九品也。祕云。疏總
名無明無品數故云云疏下文云。煩惱障中○
復云惑云云問。若爾。何故疏下説所知障。
障六識者○分分別斷云云答。煩惱障麁顯。法
爾一地有九品體。所知障微細。非言依地有
九品體。隨所障有麁細。能障行相亦有九品
也。煩惱障體相亦有九品。所知障是一類。行
相有九品故。二差別也云云
  問。疏中立量云。第八識等定非法執品。
法空觀品與倶起故。如佛第八識
今量宗可含六識異熟耶
又業感五識與法空智倶起歟
疏云。論法空智品與倶起故。述曰。菩薩法空
智品。許與此第八識倶起故。第七有法執。法
空智起即不行。第八法執有。法空智起。此應
滅。既八現行與彼倶起。定知第八無法執倶。
量云。第八識等定非法執品。法空觀品與倶
起故。如佛第八識。若言因中法空觀起第八
許斷。即無漏法無所熏故。佛何得成。不可言
熏鏡智倶識。非無記故。猶未得故。第八異熟
既爾。餘識異熟應然。然今七識總合爲法。又
下異熟心許是法執故。不可爲例。於佛地論。
此論勝也云云
祕云。疏又下異熟心不可爲例者。此設遮也。
設彼例云。若眼等識是異熟心。不有法執。法
空智倶。四無記中異熟無記。一切應與法空
智倶。皆無法執。如第八等。故今答意。異熟名
同。執不執別。不可爲例
蘊云。疏然今七識總合爲法者。應云除第七
識餘七識非法執品。此但例同。第八總入法
中不應爲量。法觀之因彼不轉故。然既成第
八法執品。應以餘識異熟別成比量。是異熟
故以八爲喩云云
翼云。然今七識者。今此量中總將七識爲宗
法。即無過失。若量中宗法言第八者。擧佛
第八爲喩。即不定過。他將因中五識爲不定
過。爲如佛第八與法空智倶不起法執耶。爲
如因五識與法空智倶有法執耶。爲有此過
故。總合爲宗法。此非正不定過也云云
論五云。又三皆通有漏無漏無受亦由無漏
起故
疏五末云。五根中唯以苦根於學無學身中
無漏第六意引生故。或唯後得智中方起五
識精進等故。有苦根假名無漏○等文
疏七末云
  問。所知障所攝嗔不善性歟
燈云。論此於無覆無記性中等者。問。所知障
中有法恚愛。法恚即嗔。云何無記。答。有二
解。一云。望煩惱説。嗔唯不善。望所知障。即
是無記。二云。法恚亦是不善。若爾。應縛能感
異熟。答。雖是不善。望義有別。不名爲縛。亦
不感果。二解前正。論説無記不通不善云云
疏十本云。問。法執既通不善。何故非縛。答。
不由不善性即是縛。如心王等性即非縛。法
執但由煩惱倶故。令成不善。非性是縛○今
實義者。雖不善心倶。仍名無記。菩薩二乘所
望各別。即通有覆無覆無記故
蘊云。問。法恚即嗔。理應不善。如何無覆異熟
耶答。此約不障二乘説爲無覆。名爲異熟。故
次論云。此名無覆。望二乘説。若菩薩法恚即
不善。或通有覆。非異熟生。故前論云。此障但
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
要下云論五所知障中。縱不善不覆二乘名無
覆。障菩提名有覆。又解。不善心中亦唯無
記。與煩惱障不相違也○問。智障障菩薩。則
唯名有覆。惑障障三乘。應非是不善。答。智障
唯障眞見。但名有覆。惑障令處生死。顯通不
善。又自損損他故云云
疏云。論此障但與不善無二心相應。論説無
明唯通不善無記性故。述曰。三性分別遮外
計門云云
論三云○諸相應法必同性故云云
玄一記云
唐決源信云。唯識説所知障云。此於無覆等。
燈云。望煩惱説嗔。唯不善等○疑者云。嗔恚
行相本順不善。故於上界無嗔恚。准彼所知
亦應無嗔。量云。汝所知障無無記嗔。二障攝
故。如煩惱主恩通云。今案嗔煩惱者。於界
分別。無上二界。唯不善故。於障分別。亦通所
知。覆所知境故。於性分別。煩惱嗔唯不善。
損自他故。所知障嗔是無記。不感生故。所立
量三支有過。宗有相符過。釋雖判正不。量不
簡別。因有共不定。二障種子攝相歸性皆無
記故。若以種子攝同喩者。唯有一分所立不
成失此二失同異
二喩隨宜耳
縱置簡別言者。所知障定是無
記。異煩惱障嗔大菩提故。法執貪癡等
  問。疏中引勝鬘經明住地及起煩惱倶
可通五住地耶
又起煩惱體大師如何釋耶
疏云。勝鬘經説○煩惱有二。謂住地煩惱○
住地有四。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有愛
住地。起者無始無明住地。此住地一切上煩
惱依。若煩惱種子比無明住地。等數譬喩
所不能及。五住地中。無明住地其力最大。恒
沙數上煩惱依。亦令四煩惱久住等文
肝心云○然有唐本云。起者刹那心刹那相
應。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世尊。此
住地力一切上煩惱依已上云云
太抄十八云○和上云。疏云。文應錯復。應撿
經文云云
祕云○經於此起煩惱等者。釋曰。於此無明
地上所起現行煩惱。於刹那頃必與無明刹
那刹那相應而起。經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
明住地者。釋曰。無明地種名不相應。意明無
明同於煩惱通種現也。或相應者。是煩惱義。
種煩惱三乘同斷。名曰相應。無明住地獨
唯佛除。名不相應。經過於恒沙等者。釋曰。顯
依無明煩惱無極。名過恒沙。餘文易悟云云
斷障章云。謂五住地○列名也此名有二。一起
即五現行。二住地即五隨眠云云
勝鬘經云。煩惱有二種。何等爲二。謂住地煩
惱及起煩惱。住地有四種。何等爲四○列名也
此四種住地生一切起煩惱。起者刹那心刹
那相應。世尊。心不相應者無始無明住地。世
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煩惱依種。比無明住
地。等數譬喩所不能及云云
下文云。世尊。於此起煩惱刹那心刹那相應。
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云云
同疏云大師○起者現行義。刹那者時節義○
言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述曰。第二
明無明住地細也。言心不相應者。種子義無
縁慮故。名不相應也○問。何故四住地但明
現行。無明住地唯明種子耶。答。有二義。一云。
欲明五住地有麁細相續間斷義。起者名曰
現行。現行不即常起。名爲間斷義也。言心不
相應是種子。種子無始恒有。名爲相續也。
二云。起四住豈無種子。何自得無明恒無恒
行。此是影略説也云云
  問。資糧位菩薩可伏倶生麁惑耶
論云。菩薩住此資糧位中。二麁現行雖有伏
者。而於細者及二隨眠。止觀力微。未能伏滅
云云
疏云。述曰。二麁現行。雖有伏者。即伏多分分
別之麁惑。因邪教思惟者皆伏。自思惟者未
盡。下四善根等方盡。而細分別者。及二障中。
若麁若細。所有隨眠。由能對治止觀力微。未
能伏滅。初起止觀未勝順心。不如四善根中
能伏二細分別現種。其倶生現種者少亦能
伏。次加行位。及第十卷皆有此文。此中伏言。
非爲六行。修習勢力制之不起。令彼不自在。
是此中伏義。下准此知。菩薩不斷下界地惑
起定生上故云云
論下文云。此加行位未遣相縛○唯能伏除
分別二取。違見道故。於倶生者及二隨眠。有
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
能滅云云
疏云。其此位中。分別二取全能伏滅。乃至細
者自分別起亦不現行。倶生二取未全伏滅
如前所説。許少伏滅。即是現行。分別全伏。倶
生少伏。若倶生分別二種種子。全未能滅。未
得無漏。有所得故。有分別故云云
八道章云○障有倶生分別不同。其倶生者。
此位中之全未能伏。分別起者。有伏不伏。若
自思惟而所起者。此位能伏。若因邪教起者。
即未能伏。或復翻此。初言未伏。約彼倶生及
邪教等所起者説。後説伏者。約自力等分別
起者云云
  問。十力功徳自性體如何
論云。所修勝行其相云何。略有二種。謂福及
智。諸勝行中惠爲性者。皆名爲智。餘名爲福
云云
疏云。惠爲體者是智。非惠爲體名福。此剋性
出體。即十力一切智是智。餘中有福。五十七。
二十二根中。雖與諸文不同。且佛十力惠根
具知根攝。唯是智云云
玄賛第三云○十力略以五門分別○二出體
者。決擇分五十七云。佛具知根惠根爲體。對
法論云。若定若惠。及彼相應諸心心所。菩薩
地云。謂總五根爲其自性。雖復三文不同。然
體有五。一最勝體故。決擇分具知根惠根爲
性。二引出體故。對法云若定若惠。三剋實體。
菩薩地云五根爲體。由惠勝故。且説十力惠
爲自性。所以但言處非處智力。不言信力精
進等力。依此即會決擇分説。四相應體。對法
又云。及彼相應諸心心所四蘊爲性。五眷屬
體五蘊爲性。定共無漏色等爲體故。此雖無
文。理必應爾。遮犯戒垢。助摧怨故云云諸功
徳可准之
  問。攝論中明四處障。且第四分別障體
何物耶
祕云○准攝大乘。更除四障縁於法義。故無
性論第六説云。除四障者。一由離聲聞獨覺
作意。斷作意故者。釋曰○斷謂伏斷。餘障亦
同○二論云。由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
異惠疑故者。釋曰。雖離於前二乘作意。於大
乘教種種法門。先起疑惑○體即法執。邪見
所攝○三論云。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所執。
斷法執故者○四論云。由於現前住安立一
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斷分別故者。釋
曰。於此安立現前相中。而無作意。及離分別。
斷分別言而通一切分別之法。若隨別説。是
忍一位能觀之智。此即勝障。入初地時息滅
名斷。問。何以須斷此忍位分別智觀。答。此忍
雖離能所分別。然自有微細分別。障彼初地
無分別智。故須滅也云云
攝釋文全同之 廓疏意同之
法花義決云。斷法執者。謂於所聞所思法中。
能永斷除我我所執。謂我能聞我能思。無所
聽聞所思義。如是如是執著一切皆無。於其
勝義證現觀故。此意釋云。何無此執。以於勝
義。證得現觀。斷除法執。據不執所聞思。云斷
法執。法執既無。我執亦斷。不起我能聞思等
實。第四亦是離諸法執




論第九卷本文抄四十目次

  加行位
義説三惠
觀能取無
魏梁隋唐
墮頂菩薩
尋思位極
印順定
少物體
二乘非安立
依諸靜慮
  見道段
然五十五勝
應加勝進
與前各一
不爾不能
初麁觀事
第二現觀
自性放法所縁
亦非依主
眞全後一分
  修道段
有義轉依
便證得轉依
四地以前可有眞俗合觀義耶
  十勝行段
三種般若中以何名第三般若耶
定學唯無漏
直往迂迴
  十重障段
二身見等
微細隨眠
佛果障


論第九卷本文抄四十

  加行位
  問。七地以前可有義説三惠耶
燈云。八地已上義説聞思亦縁教等云云
三惠章云○於修道位。七地已前定散心間。
皆容得起。八地以上無漏相續。都無散心。十
地經説。八地已上於一切法。能堪能思能持。
彼論解云。如次即是聞思修惠。雖一惠體。一
刹那中能取外散而尋於義。名爲聞惠。能深
籌度。先理後文。名爲思惠。於此二中。能證明
顯。即名修惠。聖智迅速。於一念惠。義分三
故。實無別體云云
中邊疏下云○又有漏者在初二劫。若無漏
者攝實唯修。以聞思二多分別故。無漏説
無。然十地經説能堪能思能持。説三惠者。此
於修惠。義説三故。彼唯八地已去。今以義准。
初地即得無漏三惠云云
伽抄一云○泰師云。八地已去體唯取修惠。
義説聞思。聞思唯有漏○景師云。八地已上
有有漏心。故成聞思○靈隽師傳西方云。今
有兩解。一同前解。二同後義。今取八地已上
無漏相續。菩薩利根。一修惠中。能起三用。即
名三惠。理亦無失云云
唯識章云。在修習位。七地以前有漏無漏皆
具三惠
中邊疏下云○此中初四位通三劫。第五第
六大位。而論在解脱分。第七修惠大位。而言
在決擇分。第八已去如論辨位。然第五六七
非不通餘位。義説三通三劫故。如前已説云云
  問。觀能取無時。二執共可伏之哉
燈云○觀所取無伏我法執。觀能取無能伏
於法執云云
論二云。若執唯識眞實有者。如執解境亦是
法執云云
唯識義私記二云。問。何故觀所取空並除二
執。觀能取空唯除法執。答。實我實法倶所取
境故。觀所取空並除二執也。執有實唯識是
法執故。觀能取空唯除法執也云云
疏一本云。問。依所變相執爲我法。内道外道
皆可了智。依所變見執法可爾。如何依見亦
執我耶。答。如外僧佉執思爲我。犢子部等我
名能見故。依二分皆執我法
  問。攝大乘論中。菩薩見道有四方便。
謂四十心云云淄洲大師如何釋之哉」
燈云。然梁攝論云。如須陀洹道前有四方便。
菩薩亦有四方便。謂四十心者。或如小乘五
停心觀・總想念處・別想念處。合四善根爲四
方便。如四十心。非四善根名四方便。或言總
意別。意取四十心滿修四善根。文言略故。但
云四十心。或翻譯謬。魏梁隋唐同本異譯。餘
本總無。故筆授謬云云
貞云録云開元録
同之
攝大乘論三卷陳眞諦譯無
著菩薩造
攝大乘論二卷後魏佛陀扇多譯
無著造
攝大乘論三卷玄奘譯
無著造
攝大乘論釋十五卷陳眞諦譯。天親釋
或十二卷。亦云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十卷隋笈多譯 世親造
隨大乘亦云於東都上林囿譯
攝大乘論釋論十卷世親釋
玄奘譯
攝大乘論釋十卷無性釋
玄奘譯
  問。燈中引大品般若文。墮頂菩薩墮聲
聞辟支佛地云云淄洲大師釋之耶
燈云○然四善根及持經等。皆初祇滿心方
始修之○自古諸師意解不同。取文各別不
得教意。教意菩薩修四善根。有正修滿位。有
仰修習位。仰習作觀通三十心○大品經云。
墮頂菩薩墮聲聞辟支佛地。或學觀所取似
頂名墮頂。或本二乘在於頂位迴心向大。亦
名菩薩。故云墮頂菩薩。説此等退墮二乘地。
於理無違。然本業・大品更檢彼文云云
文義記云○證曰。諸釋皆在初劫末。然有人
云。本業云。十住第六墮聲聞辟支佛地。如舍
利弗等。大品經第□云。墮頂菩薩墮聲聞辟
支佛地。准此十住名頂。故前十信名&T024912;。十解
名頂。十入名忍。第一法名迴向此釋符常
法師義
此釋
非理。本業經中。於十行位具作四善根觀。又
世第一法世間最勝無第二念。由此道理。唯
一刹那。十迴向多劫。何名第一。若言十迴向
多劫行行皆第一者。出何教證。梁攝論第六
云。此三摩提最後刹那。即伏唯識相。彼名無
間三摩提。應知從世第一法依止。釋曰。從最
後刹那。更進第二刹那。即入初地。故攝無間。
大唐大業大同小異。由此十迴向非唯世第
一法。故不成證云云
大品般若經四云勸學品
第八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
薩○欲得具足善根。常不墮惡趣。欲得不生
卑賤之家。欲得不住聲聞辟支佛地中。欲得
不墮菩薩頂者。當學般若波羅蜜。爾時惠命
舍利弗問須菩提。云何爲菩薩摩訶薩墮頂。
須菩提言舍利弗。若菩薩摩訶薩不以方便
行六波羅蜜。入空無相無作三昧。不墮聲聞
辟支佛地。亦不入菩薩位。是名菩薩摩訶薩
法生故墮頂云云光讃同之
同三十八云四諦品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
菩薩摩訶薩爲通達實諦故。行般若波羅蜜
時。如通達諦故。不墮聲聞辟支佛地。直入菩
薩位中。佛告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如實見
諸法。見已得無所有法。得無所有法已。見一
切法空。四聖諦所攝四聖諦所不攝法皆空。
若如是觀。是時便入菩薩位中。是爲菩薩住
性地中不從頂墮。用是頂墮故。墮聲聞辟支
佛地云云
大般若四百八十四云。時舍利子問善現言。
云何名爲菩薩頂墮。善現答言。若諸菩薩無
方便善巧修行六波羅密多。無方便善巧住
空無相無願等持。退墮聲聞或獨覺地。不得
菩薩正性決定位。亦不入菩薩正性離生。如
是名爲菩薩頂墮云云
同三十六云。時舍利子問善現言。云何名爲
菩薩頂墮。善現答言。若諸菩薩無方便善巧
而行六波羅蜜多。無方便善巧住三解脱門。
墮於聲聞或獨覺地。不入菩薩正性離生。如
是名爲菩薩頂墮云云
同五百八十云。若諸菩薩能作如是方便善
巧。不取法相。彼行布施波羅蜜多。是諸菩薩
得入居頂。諸菩薩數能得如頂一切智智云云
智論四十一云又大品
四卷
問曰。是一事何以故。名
爲頂。名爲位。名爲不生。答曰。於柔順忍無生
忍中間。所有法名爲頂。住是頂上直趣佛道。
不復畏墮。譬如聲聞法中&T024912;忍中間名爲頂
法。問曰。若得頂名不墮。今云何言頂墮。答
曰。乘近應得而失者。名爲墮。得頂者智惠
安穩則不畏墮。譬如上山既得到頂則不畏
墮。未到之間傾危畏墮。頂増長堅固名爲菩
薩位。入是位中。一切結使一切魔民不能動
搖。亦名無生忍法云云
偘疏十云○言須陀洹等是菩薩無生法忍
等文
同論抄云○初地始心名爲頂。住地心名無
生忍。是故言中間有法名爲頂&T024912;忍。中間名
爲頂者。取中義同。不用有漏爲喩云云惠影疏
同之
弘決七末云○從既不入位者。正明今文頂
墮之義。初明三藏頂墮○謂&T024912;一向退。不名
頂墮。忍位過頂。復不名墮。於二位間住頂名
墮○通教頂墮例此應知。別教頂位在十行
中。故無墮義。於行向中。縱起着心。但未入
地。名頂墮○今人下論圓教。至十信時。若生
愛心。不入初住○故此頂墮異前通藏。故大
論三十。明頂墮義。二種不同。一者頂退。名之
爲墮。二者住頂。名之爲墮。小乘教中。雖具
二義。住頂多退故。今圓位見思已落。但有住
頂一墮義耳。故大論三十二。問曰。頂不應頂。
云何言墮。答。乘近應得而便失者。名之爲墮。
若得頂者。智惠安穩。則不思墮。此約初義。以
退爲墮。若第二義。以住頂不進不退。名之爲
墮。是則十信初心猶名爲&T024912;云云
  問。四尋思觀可通地上耶
疏云。准四十八。第八地中説。即入地已去不
作尋思觀。唯作如實智觀已除二取。不須唯
觀所取假有。二取無故。但作如實智觀。七地
以前猶未清淨。此體即是無生忍體。初地已
得故。不須作四尋思觀云云
論云。明相轉盛故名明増。尋思位極故復名
云云
別抄云。問。尋思如實地前地上。解云。有漏如
實唯在地前。若無漏者即在地上。然七地已
來猶未清淨。有加行故。要依尋思方起如實
智。八地已上離加行故。第六識中常無漏
故。二取不起。不依尋思而起實智○然今實
義。尋思唯有漏。唯加行心推求。非根本智後
智故。如實智通有漏無漏。通加行根本後得
三智云云
伽抄十二云○三十
 八處
謂諸菩薩由四尋思。於
一切法正尋思已。若時獲得四如實智。故知
此智即是忍體。有尋思已之言。故知尋思不
在八地已去。以無有漏心故。以前皆有有漏
心故。其後得智但相似作義無妨。其實作尋
思唯有漏智。無引生無漏如實智。無漏智既
稱法。即是如實。何故更作尋思觀引生如實
智。假設作時。位是相似。非眞作也云云
對法抄七云。大論七十二。廣明五法中云。如
實智正智所攝。尋思分別可收。法師言。若依
攝論等。尋思在&T024912;頂。實智在忍第一法。決擇
分。善是有漏。云何實智正智收。義曰。此約後
得智説。後得智亦作如實觀。以實智隣近見
道收。又釋。大義曰。尋思位智未決定。實智位
智已決定。實智爲正智收。非尋思也云云
唯識義六卷私記一云。問。若爾。尋思不通地
上耶。答。亦通。故伽抄云。尋思不在八地以
上。已前有有漏心故。問。若爾。何論云頂位尋
思位極。答。其尋思功力此位極。故云然也。非
謂地上都無。故寸法抄云。地上菩薩有漏後
得智作尋思觀云云
  問。有義意釋印順定名順義亦有中忍
云云撲揚大師可許之哉
祕云。論依印順定至名順樂忍者。疏有兩釋。
有義彈後釋云。若印能取無。順隨觀察。順通
上忍。應印所取無亦順觀彼順通下忍。理倶
齊故。下忍由印既不名順。上忍亦印。寧有順
名。故今解。順唯在中忍。上忍如下但名印忍。
詳曰。據文麁顯。有義爲優。下總攝義釋本頌
文。而明三忍印能所取。初後二忍皆無順字。
若窮理談。疏亦無失。初忍未修順無能取。不
立順名。後順觀彼故有於順。下攝義中。擧中
顯後。文略影耳。今助一釋。順通初二。初忍雖
未修無能取。印所取無。即是順無能取義也。
能取二取相待立故。故論結云。印前順後。立
印順名。上忍已印。不可言順。下文顯影。但中
言順。亦不相違云云
論云。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
持。無能取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
寧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印
順忍時。總立爲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境
識空故亦名忍云云
疏云。印前所取無。順後能取無。名印順定。順
通二種。一名樂順。二名印順。若此三品皆名
爲忍。下上位中皆印忍故。立印順名。一印順
名通初及後。樂順之言唯在中忍。故合言印
順定也。又差別者。下品忍名印忍。印所取無
故。中品忍名樂順。樂無能取順修彼故。上忍
起時但名印順。印能取無順觀彼故。故合
忍名印順定。忍者智也。印順倶定名印順
定。初後准此解。於無所取決定印持者。是下
忍位。無能取中亦順樂忍者。是中上忍位。順
通中上。樂唯在中云云
論云。如是&T024912;頂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
時印境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
順樂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雙
印空相云云
  問。加行位菩薩安立少物謂唯識性
少物者何相耶
問。要集意安立少物者出定時云云
師可許之耶
論云。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説。菩薩此四位
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眞勝義性。
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
實安住眞唯識理。彼相滅已。方實安住云云
疏云。述曰。心上變如名爲少物。此非無相故
名帶相。相謂相状。若證眞時。此相便滅。相者
即是空所執相。有依他相。名空有相。謂有空
相是彼唯識眞勝義性。眞者勝義之異名。第
四勝義。簡前三故。由有此相未證眞理。滅空
有相。即能入眞云云
燈云。問。言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説現前安
立少物者。爲在何位。答。准文正在四善根
位。既明前位云。皆帶相故未能證實。又云。
帶相觀心。有所得故。又教授頌云。菩薩於定
位觀影唯是心等。故在定位。然不堅執。是定
現量。要集云。據出觀位説。觀中現量。不作
此解。今謂不爾。若許觀中不帶空有二種相
者。應觸無所得。即住眞見。何名加行。又亦應
伏相麁重縛。復違前諸文云云
十卷私記第一云。問。帶相者唯帶圓成。爲當
三性相共帶。答有二傳。一云。帶圓成一相。不
帶餘二相○問。若觀心帶圓成一相者。何故
疏説空有相。空所執相有依他相云云答。圓成
上以義空有相。意云。圓成非所執。故云空所
執相。心中現相分是依他故。云有依他相。非
謂爾故觀心圓成相外帶別體空有相○一云。
帶三性相○問。若爾。三相謂是唯識眞勝義
性○問。唯圓成相謂眞勝性者。何故疏謂有
空相是彼唯識眞勝義性云云答。彼觀心帶空
相圓成。謂唯識眞勝義性
此傳難疏文稍似而稍好也云云可見全文
  問。菩薩地前修安立觀有何故耶
問。二乘聖者可修非安立觀耶
論云。此位菩薩於安立諦・非安立諦。倶學觀
察。爲引當來二種見故。及伏分別二種障故。
非安立諦是正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云云
疏云○此位菩薩。若加行不作二種觀者。不
能引眞見二種生故。亦不能伏二乘者故。爲
入二空觀眞如理。正觀非安立。爲起遊觀起
勝進道。成就佛法降伏二乘。亦觀安立。然二
乘者自宗。唯説作四諦安立觀。菩薩不爾。今
説。於彼亦作人空非安立觀。然不同菩薩。菩
薩二空倶作。爲顯彼劣故不説之。又二乘者
亦唯作安立。不同菩薩。菩薩行智深廣。彼不
爾故云云
祕云。論非如二乘唯觀安立者。疏有兩釋。不
斷優劣。今觀二釋。理猶難悟。何所以者。三乘
眞見皆非安立。如何二乘方便安立。引非安
立。如前不許以執導空。以異類故。若許作者。
便違此文。答。異類親因。理誠未可。増上相
發。麁引妙生。於理何失。如漏無漏許相導故。
故瑜伽論七十三云。問。若先無有知無相智。
由無有故亦無熏習。既無其因。應不得生。答。
有相亦得爲無相因。隨順彼故。如世間智爲
縁生出世智。有漏智爲縁生無漏智。有心
定爲縁生無心定。此亦如是。今以安立引非
安立。亦何爽理。然安立觀本希斷惑證無爲
理。能少伏惑亦得名爲順非安立。又餘類非
一。涅槃・勝鬘諸經。皆言無作四諦非諸二乘
之所知故。或二乘人。愚不愚法二類不同。初
不能作。後容修之。經論依前故言不作。亦應
無失云云
別抄云 問。菩薩雙觀安立非安立。可引眞相
見道生。二乘唯觀安立四諦。應不引生眞實
見道。解云。據實二乘亦作生空非安立觀。爲
不雙觀略不説之云云
  問。有人意依中間等六地入見道云云
大師引何文破之哉
疏云。論菩薩起此&T024912;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
靜慮。而依第四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
故。述曰○若有於此執中間等六地皆能入
現觀。何處有文中間能入。若六地中能入現
觀。六十九中。何故但言靜處及初未至。又如
何七十一六現觀中云。此六幾依未至依。乃
至無所有處依可得。答。一依非依可得。餘依
一切依可得。又三依五依生。一種一分亦爾。
若中間禪有依入現觀。應言三依六依生。以
初生時智諦及邊戒三。唯依五依生故。不説
六地。明中間禪無入現觀者。問。何故不依中
間入。答。彼無明利無漏故。有明利無漏者能
入故。又彼梵王后多散亂故。非純淨地故。
瑜伽文言依諸靜慮及初未至。不言中間入
見諦云云
燈云○西明引瑜伽第一百云。復有九依能
盡諸漏。諸未至中間四靜慮三無色。能起斷
惑能起善根。理必應爾。今謂不爾。彼説盡漏。
約修道斷。非謂見道。七十一云。三五依生。及
六十九。現觀依未至及四靜慮。不説無色及
以中間。若以九依能斷爲證。亦應無色能入
見道能起善根。若許起者。違涅槃經&T024912;等善
根是色界繋。及六十九・七十一文云云
六十九云。復次唯依諸靜慮及初靜慮近分
未至定。能入聖諦現觀。非無色定。所以者何。
無色之中。奢摩遮勝。毘鉢舍那遮劣。非
毘鉢舍那劣*遮能入聖諦現觀云云七十一如
疏引
第一百云。復有九依能盡諸漏。何等爲九謂
未至定若諸靜慮中間。餘三靜慮。及三無
色。除第一有云云
對法抄七云。所以不取中間禪者。以梵王所
居多散亂故。下文中間雖有無漏。非斷惑。如
非想地唯遊觀者○諸師多以中間禪亦入見
道者。不然。未見文。未尋理。取小乘義故云云
伽抄輔闕章等同之
  見道段
  問。頓斷師意以瑜伽五十五卷可爲
諸文耶
疏云。論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
樂力有堪能故。述曰。第二師説。二空頓證。二
障頓斷○五十八及對法九云。又此見道所
縁能縁平等平等智爲其相。説一心文。今以
爲證。然五十五勝。此中互解二文。如對法第
九抄云云
上文云。二空漸證。二障漸斷。如下三心眞見
道中解。以五十八・五十九・對法九・顯揚十
七。説三心文。證此漸也云云
五十八云。建立見道由二道理。一廣布聖教
道理。有戲論建立。二内證勝義道理。離戲論
建立。依初建立増上力故。説法智品有四種
心。種類智品亦有四心。隨爾所時。八種心轉。
即爾所時。總説名一無間所入能奢摩他所
顯之心。如是聰説有九種心。見道究竟。隨爾
所時。如所施設。苦諦之相了別究竟。即爾所
時。説名一心。第二建立増上力故。説有一心。
謂唯依一證眞如智相應心類。見道究竟云云
五十九云。復次見斷煩惱頓斷非漸。所以者
何。由現觀智諦現觀故。能斷見道所斷煩惱。
然此現觀與壞縁諦作意相應。是故三心頓
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云云
五十五云。云何名爲第四現觀。謂於加行道
中。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
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無間有初内遣
有情假法縁心生。能除&T024912;品見道所斷煩惱
麁重。從此無間第二内遣諸法假法縁心生
○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云云
對法抄七論九云。第二説説三心爲眞見道者。
即取彼五十五縁非安立等爲證。後十六心
是假相見道
唯識義私記五云○問。五十五文。説内遣有
情等三心之行相。而何證一心眞見道云彼
勝哉。答。受説三心是説相見道之行相。返知
一心是眞見道。故云勝也。彼文説三心結云。
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云云
故知説相見道
  問。西明意見道頓漸二師義有二十八
云云燈師如何破之耶
燈云。西明云。雖二十五釋。理猶未盡。各一品
中合有漸頓二師説別。合二十八釋。今謂此
説亦未盡理。一西明但聞三藏前二十五釋。
不聞二十六釋。各一品中。就西明釋但爲三
解。合有四釋。如前已明。亦少一釋。又前三品
二品之中。斷煩惱已欲斷所知。應加勝進。前
三類中各少一釋。不可説言一眞見道不可
別起勝進。以所斷障品類別故。又多不正故
作此解○要集云○今謂不爾。四勝進道應
頓斷中加漸斷之中准有釋有云云
西明疏九云。次説二品斷之漸頓。總有九説。
且漸斷中有其五説。一云。分別二障有多品
數。義如前説。而眞見道意樂別故。於二障中
各分二品。唯有五心。漸證漸斷。謂初刹那唯
證生空。是無間道。後一刹那唯證法空。是解
脱道。中三刹那望前後故。亦是無間亦解脱
道。會一心言。義如前説。二云。唯有六心。五
如前説。從眞入相非一類故。起勝進道。三
云。有其八心斷煩惱障。無間解脱各有二心。
斷所知障應知亦爾。無間解脱義各別故。更
不別起異類心故。四云。唯有九心。八心如前。
斷煩惱已將斷所知。必更別起一勝進道。所
證所斷與前異故。從眞入相非難入故。云則
勝進。五云。唯有十六心。於前九品更加勝進。
從眞入相非一類故云云
各三品五釋可准之
  問。觀法師意西明三心見道四釋外更
加三解。其中初二心是二品無間。第三
心是前二解脱道云云燈師如何破之耶
燈云。要集云。有解云。二十八釋亦未盡理○
又三心見道但爲四解。亦不盡理加前三解。
一云。初二心是二品無間。第三是前二解脱
道。又從第一入第二。從第二入第三。既是異
類。應有勝進即合七釋。合三十二方得盡理。
今謂不爾。三心無間初二無間第三解脱。與
前各一三心何別。應除此解三十二釋云云
上文云。又傳二十六釋○漸斷中十六釋者
○各一品中亦有四解。一云五心。一云四心。
除勝進。一云四心。即後無間爲前解脱。別起
勝進入相見道。一云三心。亦除勝進云云
西明疏九云。後三心見道所斷差別漸證中
有其四説○一云。唯有四心。謂初一無間。後
一解脱。中間二心。即通二道。二云。唯有五
心。四心如前。從眞入相更起起勝進。三云。唯
有六心。斷三品時。無間解脱二道別故。四云
心。從眞入相起勝進故○今解。二十五釋
猶未盡理。斷一品中合有漸斷。三師別説准
前應思云云
  問。類智現前可有不縁上界之義耶
疏云○今會諸論者。一對法三心皆是法智。
二此論瑜伽等。前二是法智。第三名類智。三
又十六心。法忍法智名法。後二名類。四六十
九説。若曾上界善取相者。即能以類智了色
無色界。不爾。法智了。總爲三例。一縁如名
法。縁智名類。是前類故。十六心名法類可知。
對法約三並縁如故皆名法。二別縁名法。總
縁名類。此論等是。不就縁如爲論故。三縁下
名法。縁上界。是下類故。六十九文是。各據
一義。亦不相違云云
祕上文云。按彼論云。問。一切類智○如文
能了別。釋曰。類智有二。一眞二俗。今此所明
約俗類説。若眞類智必縁於上。如上下諦八
類智也。善習者能了於上。明善自在亦能修
上。倶曾得故云云
六十九云。若法智品見道。對治欲界見所斷
惑。若類智品見道。對法色無色見所斷惑。
問。一切類智現在前時。皆能了別色界無色
界耶。答。若有曾於色無色界即所有諸法。善
聞善思善取相者。即能了別。若不爾者。不能
了別。所餘諸智。或在毘鉢那品。或在奢摩他
品。法智類智二品所攝。又於見道初智生時
云云
  問。樞要中上下十六先作總作十六在
云云有何故耶
要云。二種十六心。上下諦境在前作。初十六
心在後作。初麁觀事。後細觀理故。又諸教唯
説道類智名已知根。建立預流果故。今以相
麁顯故。所以先説觀智。後説現前不現前言
云云
燈云。問。二十六心何先後作。答。准五十五。
上下在先。何以故。彼云。當知此智第三心無
間從見道起方現在前。又云。由此心勢力
故。於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
礙苦等智生○又解。總作在先。上下在後。
雜集此論倶先説故○若爾。瑜伽如何通釋。
答。彼據從眞見道入相見道。至第三心無間
即出方現在前。又説。現觀邊智諦現觀。二十
六心倶此觀攝。隨且擧一。不言無間縁先世
智曾所觀察下上二地等生。言第二現觀清
淨無礙苦等智生者。依五十八。現觀有二。依
廣布教相見第一。内證相見是第二故。非説
下上爲第二現觀。又釋不定。隨觀行者眞見
道前先意願力。至相見道即先作之。未見教
斷。隨情取捨云云
  問。瑜伽論中三心見道無間第二現觀
苦等智生云云第二言淄洲大師釋之耶
燈云如上
瑜伽五十五云○如上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
三心類智相應。又即由此心勢力故。於苦等
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礙苦等智
生。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即前
三心并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
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是名現觀
智諦現觀云云
  問。十六心相見道位唯爲縁眞見道。將
如何
問。對法論中自性放法二種所縁倶明
之歟
疏云○苦者苦諦。法者苦諦教。智者加行道
中縁苦法之智。忍者無漏忍忍前苦法智。對
法第九廣解云云
祕云。疏忍前苦法智者。忍者印忍。忍前加行
位中之智。由此此智通縁二境。一縁加行智。
二縁眞見所觀眞如。眞如極成。故疏不云但
言忍智。有義彈云。然此智忍既不縁智。如何
乃言忍前法智。故但應言現證眞如故名忍
也。詳曰。無違。所以如燈具引理教。然云智
忍。或從因爲名。因即方便縁教之智。忍從因
智而得智名。或從果稱。皆如燈具云云
燈云。論一苦法智忍等。此中二意。一法眞縁
如。二別縁前加行位中能所二觀。此中且據
法眞見道。言觀三界苦諦眞如。若准雜集。二
種具論。故言苦者謂苦諦。苦法者謂苦諦増
上所起教法。法智者謂於加行道中觀察諦
増上法智。智忍者謂先觀察増上力故。於各
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惠。由此惠故。永捨見
苦所斷一切煩惱。又復云。忍即是印前苦。其
不縁如何忍可。又解。但縁眞見所縁。言苦法
智者。擧此忍因。故下釋乃至云。如理作意所
攝智増上力故。於自相續苦諦中。現證彼眞
如出世間惠。正見體生。即從因爲名○又二
相見所有諸智有二所縁。一放法所縁。二自
性所縁。放法所縁縁見所證及能證智。如初
三心及後十六即縁所證。第一十六縁能所
證。二自性所縁。即兼縁前資糧加行能所觀
法。准此論説。上下現觀法眞見道無間解脱。
瑜伽五十五云。當知此智第三心無間從見
道起方現在前。縁先世智曾所觀察上下二
地及二増上安立諦境。又解。但縁眞見道法。
五十五云。縁先世智曾所觀察等者。縁謂縁
藉因縁。非所慮縁。二解前勝。若不縁前如何
言苦法智忍。如三無生忍。非不縁下立彼三
忍。故此名忍。定亦縁前云云
對法論九云。復次若別説見道差別。謂世第
一法無間。苦法智忍苦智○道法智○如是
十六種○是見道差別。苦者謂苦諦。苦法者
謂苦諦増上所起教法。法智者謂於方便道
中觀察諦増上法智。智忍者謂先觀察増上
力故。於各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惠。由此惠
故。永捨一切見苦所斷煩惱。今於此中所説
義者。謂於方便道中觀察依止苦諦所起契
經等法。如理作意所攝智増上力故。於自相
續苦諦中。現證彼眞如出世間惠。正見體生。
由此惠故。永捨一切見苦所斷三界所繋二
十八種隨眠。是故名爲苦法智忍云云
  問。西明意思現觀名依主釋燈師可
許耶
燈云。論一思現觀等○釋名者。如思現觀是
隣近釋。如四念住體實是惠。由與念倶名爲
念住。思現觀亦爾。此論・顯揚・瑜伽七十一並
云。思所成惠而爲自性。西明云。思現觀或持
業。或依主。信隣近。戒如信。且思現觀。諸論
説是思所成惠。如何業持。亦非依主。如戒非
觀名爲現觀。説爲隣近。思亦非觀。名爲現觀。
何非隣近。若云現觀非思。因思所起故依主
者。何不得云現觀非思。云思現觀是隣近耶
云云
西明疏云○思則現觀是持業釋。或可現觀
因故是依主釋云云
三惠章云○思謂思數。由思籌度勝惠方生。
因相應思所成惠。名思所成惠。隣近釋。或因
於思所成之惠。依主釋也云云
  問。對法論義現觀攝。今論何現觀耶
問。對法論眞現觀。今論何現觀攝之哉
別抄云。問。六與十種如何相攝耶。解云○六
中智諦現觀。攝十中眞全後一分。以六中第
四五以後得爲其性故。六中第五唯攝後中
縁安立諦一分義。并能攝後世俗智云云
又云。六中智諦十中眞觀一向無漏。根本後
得二爲體故。六中邊觀十中後觀通漏無漏。
縁安立諦邊無漏所攝。通世俗智故攝有漏
要云。三眞現觀謂見道。四後現觀謂修道。此
二共唯識別。唯識約安立非安立別。對法約
道位別。亦不相違云云
要決云○問。眞現觀體爲眞見道。爲相見道。
答。通二種有。無有過失。問。若爾者。何故對
法云。眞現觀者已得見道十六心刹那位所
有聖智。答。勝莊師疏云。理實眞相二種見道
諸無漏智。皆名眞現觀。以眞見道最初證得
眞勝義故。相見道是彼類故。彼所引故。亦得
眞名。而論但言十六心者。以眞見道甚深難
見。且依相見立眞現觀云云
三惠章云。眞後究竟。皆唯修惠。如次即是智
諦。智諦邊究竟。三現觀故云云
見道章云。二與十現觀相攝者○大乘攝彼
眞現觀全通眞相見名眞現觀。出見道已全
修名後故云云
對法論十三云。眞現觀者。謂已得見道十六
心刹那位所有聖道。又於見道中得現觀邊
安立諦世俗智。由出世智増上縁力。長養彼
種子故。名得此智而不現前。以見道十六心
刹那無有間斷。不容現起世間心故。於修道
位此世俗方現在前。後現觀者。謂一切修道。
由見道後一切世間出世間道。皆名後現觀
云云
抄八云。取其眞後不同。此依見修爲眞後。唯
識等依本後二智。亦不相違。互據一義或○此
中眞後者。以正智後得智爲體。與大論相違。
其眞現觀中得修修俗智。小乘三諦以道諦
類智是修道。今大乘立四諦。以諦見道故云云
  修道段
  問。有義意釋轉依名。轉者屬能轉道
撲揚可許之耶
祕云。論依謂所依等者。且如疏辨。有義。轉者
屬能轉道。亦轉之依。由能轉道轉所轉依。名
轉依故。今此解者。相最顯了。詳曰。與轉爲
依。名爲轉依。轉即能依。能依論説是染淨法。
云何轉言屬能轉道。能轉道者非是染故。今
釋。轉者而有二義。一者轉者屬能轉道。捨
得二種轉之捨得。依主爲稱。二屬所轉捨得
二種。轉即捨得。持業立名。今依初義。合言轉
依。亦依主釋云云
論云。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爲所依
故。染謂虚妄遍計所執。淨謂眞實圓成實性。
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
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
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云云
疏云。言轉依者。轉謂轉捨轉得。依謂所依。即
轉之依。名爲轉依。依士釋○無性云。二所依
止。轉依亦持業釋。然今能依所依合爲轉依。
故無持業。今言依他起名轉依者。流轉還滅
依也云云
  問。本頌中便證得轉依云云果位轉依

疏云。論頌曰無得不思議○便證得轉依。述
曰○至無學位便證轉依云云
又云。論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
眞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述曰○且知所斷
十重障法。必有所證故。次乃明十種眞如。即
廣頌中捨二麁重之時轉依。雖已分證。未名
圓滿。此乃因位。廣前三句。即是漸次悟入。二
種轉依由斯證得。明所得果云云
論十云。此中意説。廣大轉依捨二麁重而證
得故云云
疏十末云。頌中所取轉依體者。唯廣大轉。捨
二麁重而證得故。不言圓滿轉者。圓滿轉對
菩薩説。廣大對二乘説。又圓滿轉唯如來。廣
大轉在菩薩。今明十地取廣大轉。要地地中
捨二麁重方證得故。又解。既言取廣大轉。明
圓滿轉亦在其中。略擧一隅故云云
  問。四地以前可有眞俗合觀義耶
燈云。論極難勝地等者。西明云。仁王般若云。
初地菩薩四天王。雙照二諦平等道。如何此
論五地方能引。三藏解云。據實初地二智雙
行。而約任運故説五地。有解已破。要集救云。
十地功徳多依妙觀。然五地以上任運雙行。
八地以上方得任運。未見別教。今謂不爾。八
地以上名無功用。諸論共同。五地任運出何
聖教。又行相互違。初即能合。何成極難。若云
八地據任運長時。此地據任運能合者。此亦
不爾。既任運能合。何不長時。若云或有相間
故不長時者。既爲有相間無相觀。有時不合。
何成任運。若爾。如何會此相違。答。仁王經
中。據相見道變相雙縁。此論等説約眞俗智
並。未曾有處説於見道有二智並。五地創並
故説極難云云
上文云。問。既言雙印二取空。及依他有即是
觀俗印二空性。謂眞勝義即是觀眞。眞俗雙
觀五地方得。云何地前已能合觀。答。五地合
觀據二智並起或眞證説。此據相似。非是正
證。倶帶相故。亦不相違云云
  十勝行段
  問。三種般若中以何名第三般若耶
疏云。論般若有三種。謂生空無分別惠。法空
無分別惠。倶空無分別惠。述曰。諸論但明六
種度。故攝論等云。次加行・正智・後得爲三。
對法以縁世俗・縁勝義・縁有情爲三。從勝功
徳説意同云云
疏九末云。論法眞見道至名相見道。述曰○
就見分中。有無間解脱。隨自所斷障。有四見
分。就無間道中。人法二見分各別法故。有初
二心。解脱道中。人法二見。總法有第二心
云云
太抄云。問。此言法空與倶空何別○答云。
謂十地中唯起生空遊觀無漏道。及生空後
得智。然二乘人雖亦唯起生空智斷惑。非是
此中生空。以二乘生空非是菩薩。六度。又菩
薩初入見道時。及金剛心時。即起倶空智雙
斷二障。即顯倶空*二智齊有作用。得名倶
空。若十地位中唯斷所知障。不斷煩惱障。即
顯十地中能斷道唯是法空。不是倶空智用
故。約此義即倶法空別也云云
顯揚興疏七云。問。若法觀必帶生空者。何故
唯識論説法空智。已更説倶空無分別智耶。
答。有説。彼文據後得智故説三智○雖有此
解。未爲盡理○今解○生法智名隨方便而
立。以證眞時無有生法二解而可分故。是故
第二無分別惠。雖證生空。而無別方便故。不
名倶空。倶空無分別惠。是雙修二空方便。故
無有妨云云
  問。定學唯無漏義以何證之耶
論云。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謂此能發照
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二集福王定。謂此
自在集無邊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三賢守
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四健行定。
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此四所縁對
治堪能引發作業。如餘處説云云
疏云。然此唯在第四靜慮。諸勝定者多是彼
中。由地勝故唯是無漏。既言聲聞等不得。明
非地前已得此四。及有漏故云云
祕云。論定學有四等者。疏判此定非地前得。
有義彈云。亦未可依。雖復勝定多依第四。亦
有通依餘地生故。又不可以二乘不得證是
無漏。地前菩薩所有修行。亦非二乘所知境
故。戒及惠學並通地前。何故定學唯説地上。
故通地前以之勝也。詳曰。疏意不説所言定
學唯取無漏。但顯論中所擧四定非地前相。
又二乘不知通漏無漏。今但以彼不知之義。
證定無漏。非言有漏即彼皆知。又按攝論。明
定差別。後四差別。謂對治・堪能・引發・作業。
若非無漏。何有此能。故知彼論據無漏定。此
所擧定同彼。何違。又復三學隨據一説。何要
責之一等云云
無性攝論八云。論曰種種差別者。謂大乘光
明・集福王定・賢守・健行等三摩地。種種無量
故。釋曰。菩薩所得諸三摩地差別無量。此中
略説爲上首者。等餘一切聲聞乘等尚不聞
名。何況能得云云
  問。漸悟菩薩地前位所修十波羅蜜可
通有漏無漏哉
論云。此十位者五位皆具。修習位中其相最
顯。然初二位頓悟菩薩種通二種。現唯有漏。
漸悟菩薩若種若現倶通二種。已得生空無
漏觀故云云
疏云○此中所説。隨其所應。未必十種一一
皆爾。修習位中其相最顯者。通有無漏能無
邊行故。此中約法爾種子説。通達位言有者。
雖無別行。義説有故云云
別抄云○解云。二乘地前雖無法空。以得生
空觀。能所施倶無我故。所施財物非我所故。
所以諸度言通無漏。又解。無學迴心地前生
空。後得觀位學法空觀。法執不起。亦得説爲
波羅蜜多。後生空。是無漏故。於圓滿度
復更修六云云
論七云。或二乘位迴趣大者。爲證法空。地前
亦起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根攝
云云
唯識章云。直往迂迴地前皆同。迂迴之人雖
得無漏。遊觀心中亦能伏。未證眞識。終不
能了知幻識故云云
周記云。章直往迂迴地前皆同者。遮同有漏
尋思觀也。章迂會人雖無漏遊觀心中亦不
能者。雖起生空本後二智。以不斷惑倶言遊
觀。問。何故迂會之人尋思等觀。唯是有漏非
無漏耶。答。未證法空。不可實證唯識故。有漏
心作尋思等故。如唯識觀云云
  十重障段
  問。菩薩於第四地斷二種身見云云二種
者何等耶
論云。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
一分第六識倶身見等攝○彼昔多與第六識
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同體起故説煩惱名
○故能永害二身見等。寧知此與第六識倶。
第七識倶執我見等。與無漏道性相違故。八
地已去方永不行。七地已來猶得現起。與餘
煩惱爲依持故
疏云○二身見者。謂初見道已離第六識中
分別身見。今此後離第六識中倶生身見。盡
處總説名二身見。非今離二。如第四定言滅
苦樂。又正斷所知障身見等。并永不起煩惱
障中身見等。故説二身見名永害。非煩惱身
見亦起對治云云
祕云。論二身見者。二釋如疏。有義。法執之
中有我我所二身見故。詳曰。雖薩迦耶兼攝
我所。觀今文勢。不取我所品。所以者何。答。
明二見已即問寧知唯第六倶。既與第七相
對問答。第七豈許有我所見。由此故疏第二
解勝云云
佛地論第二云。經曰。復有菩薩摩訶薩○離
諸分別及不分別種種分別○論曰。離諸分
別等者。謂第四地得三十七菩提分法。離諸
分別種種分別者。即修所斷倶生我見。此
中離即此二種相應諸法。名種分別。行相解
異故。雖前後離盡處。總説如第四定説離苦
樂。如第三果離五下分云云
最勝疏第四云。唯識論等據二身見。説見修
惑四地除。此經據貪等。故五地伏見修惑。各
依一義。互不相違云云
文義記云。言故能永害二身見者。基説○測
釋。二身見者。一云。同體煩惱所知二障身見。
由斷所知煩惱。不起相從。説名永害。據實唯
害所知身見。二云。即法執中我我所見。名二
身見。三云。分別倶生爲二身見。盡處説故。觀
解同前。範云。三説中初説爲勝。佛地第二有
此説故。順下文故。後釋非理。我所見者非眞
見故。證曰。於五見中義我所見者身見攝故。
三釋無違云云
探玄記第十二亦有三釋同之。但結文云。此
三釋中初釋爲勝云云
  問。微細隨眠可通第六相應障耶
燈云。此三隨眠。初二第六倶。七地已前斷故。
微細隨眠即通第七。八地已上猶現行故。不
説斷故。然説第六我見所引近遠分二者。説
第六倶。非第七倶。七倶不由第六引故云云
又云。問。何故不於初二三地。斷害伴乃至微
細等。答。若不斷身見。害伴不斷。不斷羸劣。
微細不斷。故於五七八等斷別云云
要上論一云○由我法執等有三難生。一難安
惠論師。煩惱障中有非執者○二難安惠論
師。除第七識説有二取。皆是法執○三若一
切障皆從執生。何故六七地等所斷之障不
名害伴。名羸劣等。皆是執起故。答。有三解
○三云。雖有漏心皆有法執。菩薩執生有三
時斷。未執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斷。一倶時。
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倶起者。四地執倶
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者。名羸劣
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云云可見上文
深密經四云。三者微細隨眠。謂第八地已上。
從此已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
爲依止故云云
  問。佛果障以何智斷之耶
論云。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
最極。謂有倶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
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
由此佛地説斷二愚及彼麁重○故集論説。
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
成如來云云
燈云○問。諸十地障各入初斷。何故佛地障
在第十地斷。答。十地各分入住出位。勝劣不
同。故入地斷。佛位不然。故十地斷。若許佛地
同十地者。即佛有勝劣。既無勝劣。稱正等覺。
故皆斷已方入佛地。作斯通會。不違經論云云
加抄四云。勝鬘經説。有五住地○前四煩惱
障。後一所知障。彼自説無明住地聲聞辟支
佛所不能斷。唯有如來佛菩提智所能斷故。
由此定知是所知障云云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一目次

  二障伏斷段上
體性寛狹
此據異生
尚起貪嗔
彼誤犯愚
故起煩惱
唯現閏生
伏煩惱時
不復現行
三乘將得
然入地已
許依五地付不還
亦爾
又取前解
唯有利根
聖後超一
超前三果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一

  二障伏斷段上
  問。十一障與二障相對可有體性寛狹
不同耶
論云。此十一障二障所攝云云
疏云。斷位次中。初總即二障。後別解釋。此即
初也。體性寛狹。更無別位。十地所斷雖但所
知。倶品不行即通二障云云
  若依太抄義演等者。體性寛狹可訓歟。若
依太賢忠安等者。體性寛狹無別異可訓

太抄云。二障最寛。若十地障即狹也。十地之
中。雖正斷所知障。即與所知障倶起煩惱障。
亦伏不行故通二障云云
義蘊同之
燈云。論此十一障等。本疏言體性寛狹更無
別異者。非唯十一障。以十種障各擧初斷。影
顯住出所斷障故。疏云十地所斷雖但所知。
倶品不行即通二障。非唯十一初所斷者。論
意如是。本明斷障得果。唯斷十一。非但斷不
成。亦不能得果。故下論文。總分別斷。非爲不
知十一不攝住出斷者云云
忠安記云。和上云基解不然。住滿所斷非十
一故○是故今謂二攝十一非十一攝二故。
論文此十一障二障所攝。不云十一障二障
云云
學記云。然初標云。此十一障二障攝者。且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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