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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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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云。如鏡爲像還見自質。非鏡有影。大
智度論三十六云。如油中見像等者。亦是就
他。非龍猛等執彼爲實問。難他心智應縁外
境。今云縁自心非親縁他心。亦應如鏡爲像
還見自質者。爲鏡喩心。爲當取質。答。設爾何
失。二倶有過。以鏡喩心。應云以鏡爲縁還見
自鏡故。心爲像還見自心。如何得云還見自
質。以質喩心。爲難准此。答。二解。一云。且約
散位。應云如質以鏡爲像還見自質。今他心
知以他心縁還見自心。二云。約定。如定爲縁。
自心變作種種影像不離自心。如似散心以
鏡爲像還見本質。非離於質鏡中別生。問。自
心他爲縁還能見自心。自質鏡爲縁。質不能
見。質如何爲喩。答。喩取少分。如似眼質以縁
還見眼質。故云還見自質。雖所見非眼。眼依
處故 隨世俗故。問。所見之中。據大乘宗。質
相有別。云何得云還見自質。答。攝相從質。以
似於質。據實所見親見自相。取少分喩。喩他
心智等所取之境。皆悉無過。故無性攝論第
五云。非所引地善想思業本質爲縁。影像果
生亦復如是。問。諸迷亂見所見影像。以何爲
體。何處所攝。答。獨頭散意分別。妄執謂鏡有
影等。是迷亂等所見影像。何處攝者。要集云。
有説還是色處似前相故者。本疏無文。本釋
法苑法處章中云。影像色是色處者。據獨意
識散。縁五塵名分別意。以相從質。在色處攝。
不解鏡中執有實色爲影像者。法師本釋不
託於質。妄執鏡像爲實有者。是法處中遍計
所起

論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一目次

  四縁義段
因縁段
遠望當現
此生等流
五趣名言種子
已成無果等過
  等無間縁段
頓悟菩薩生下三禪受變易歟
不異前受
或三地菩薩
復有清淨世界
處處不定
大自在宮攝色究竟歟
初往自在宮淨穢
頓悟自在宮界繋


論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一

  四縁義段
因縁段
  問。牽引因中種子望當現行可爲因縁

問。西明意索引因中有因縁者假説因
縁也云云燈師可許之耶
燈云。論一切種子識。西明云。能引自類及引
同時自類現行。是因縁性。即問云。若爾。如
何牽引種子爲因縁性。解云。實非因縁。然菩
薩地假名因縁。因縁類故。今謂下爾。遠望當
現。名爲牽引。未潤等種自類相生亦是此因。
故名因縁
西明疏云。能引次後至是因縁性者。此對所
生出種子體。謂生次念及生同時自類現行。
方成因縁。前法滅時後法即生。如稱兩頭低
昂時等。有因縁用。非隔念者。與現行法不相
違故。與果同時。若隔念者。皆非因縁。問。若
爾。如何牽引種子説爲因縁。解云據實爲論。
非正因縁。而菩薩地説牽引種子爲因縁者。
因縁類故。假説因縁
論云。一因縁○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種
子者○能引次後自類功能。及起同時自類
現果。此雖望彼。是因縁性
別抄第五云。解云。引遠自果亦是因縁。而第
七引同時果。且約相顯故作是説。若不爾者。
此牽引因總非因縁。如何得有親疎二因。論
不應云業去果遠。習氣亦爾。又菩薩地十
因二因相攝如何。二因是能生因。故知牽
引有親也。種子第二義云。依生現果立種名。
由此對自果方立因名。此就相顯亦不相違
論八云。雖牽引中亦有因縁種。而去果遠親
隱故不説
疏云。雖知菩薩地牽引因亦有因縁種是能
生因。而望生起是遠。未被潤故○即業種
名言種相貌隱故。遂其因縁種。而説業種爲
牽引
伽抄十一云。今此中云牽引因者。一切種子
望後自果。牽引因即如行支善惡種子遠生
自善惡。現行識支遠生生老死。皆自種是因
縁故。故今是能生因攝
論八云。隨順處言顯諸依處引等流果一切
功能
疏云。顯等流果即依處中七依所得。謂習
氣望自類種。有潤望現行及自類種 後書
略之
同論云。愛望於取。有望於生。有因縁義
疏云。此二支望後有因縁義○因縁准此
如第八卷愛取因縁之處書
  問。本疏中此生等流謂有二解爾者
二解者何耶
論云。一切種識。謂本識中能生自果功能差
別。此生等流・異熟・士用・増上果。故名一切
疏云。論此生等流至名一切種。述曰。此生等
流。謂有二解。一者種子前後自類相生。二者
種生現行。雖復同時亦名等流。現行是種之
同類故。於因縁中。唯除現親能熏之因縁。此
明一切種故。餘因縁種體皆生等流。問。前第
二卷末。種生現起。如倶有因得士用果。何故
此中但言等流果耶。答。如前第二。初明等流・
異熟二因習氣。攝諸種盡。彼間等流即此等
流。種生現行非士用果。彼卷下但言如小乘
倶有因得士用果。不言即是倶有因。然顯揚
十八。破倶有因是因縁故。今但是因縁生
起因等攝得等流果。此據法體。彼擧譬喩。
亦不相違。又互爲果名倶有因。種現即非。若
與倶有法爲因。亦通無妨。如攝論説。即義
説二因。若別解者。唯前後種相望是等流。望
現行即士用。或増上果中攝。言異熟者。即
善惡種望諸現種異熟生無記法。前生等流
果種但各自性。即通三性漏無漏因縁種。此
異熟果因。但是善惡有漏増上縁種。然約
第一解等流。即此二種攝一切種子盡。下
士用等隨義於上別立。以倶有爲果故。若約
後解等流。謂作意種子望心等法。是士用因。
作動心等生故。若約前解等流。即等流種等
生現行法已。令士夫得士用果。此種遠望士
夫所作。名生士用果。増上果亦有二。若前解
等流。即除前三果外皆増上果。若後解等流。
種生現行等亦名増上果。此果稍寛。不能繁
述。且依一法説者。如名言種望第八現及自
類種。是同類因。善惡業望此現種。是異熟因。
作意種子驚覺起故。望此種現。是士用因。第
七識種子爲倶時依勢力引起。望此種現。是
親増上因。第八現種望此能生。隨其所應。即
是等流・異熟・士用・増上四果云云
祕云。疏若前解等者。解等流中第一釋也。對
彼等流二種之義。以辯餘因。下疏准知。疏若
約後解等流果等者。後解等流種親生現。亦
等流果。故取作意種子。望心爲士用也。疏若
後解等流至亦増上者。亦等流果顯所生現
望能生種有二果義
蘊云。疏然約第一解等流等者。解等流中。初
以種生種及種生現。倶名等流。總爲第一解
也。後若別解者下。唯前後種爲等流。種生現
即士用増上。此爲後解。此中據第一解。等流
寛并此異熟。即攝一切種子盡。正與前第二
卷解等流異熟二因習氣同。下言前後。准此
應悉。疏若約後解等流至作動心等生故者。
今准後解既唯前後種爲等流即種生現可名
士用。前已説訖。故不言重但説作意望心爲
士用也。以稍疎故。與力勝故。此約法士用
義演云。疏若前解至果攝者。意云。前等流
果有二解。初解即種生種。後解即生現行。
今准前解。種生種。唯是等流。若准後解。種
子生現行。現行亦名士用果。或増上果攝者。
意説。増上果亦攝得士用果也。亦有疏本作
別字解亦得。意説前總相解等流果。即取種
生種。種生現。皆是等流果。今別解者。唯是等
流果。若種生現即。名士用果。或是増上果攝。
増上寛故。通攝士用無妨○疏然約第一解
○故者。若准前解。等流果中即取種子生種
子。種子生現行。名等流果。此唯種生種。種生
現行。此二種即攝一切種子盡。士用果倶於
種子生現行上。義説士用果。然士用果總有
四種○今疏中但説倶生士用故。云以倶有
爲果故也。即種子爲倶有因。現行爲士用
果。又牒後説此二種攝一切種子盡者。即約
等流異熟二因習氣説攝一切種子盡。意説。
等流果種子及異熟果種子攝一切種子盡。
此解順疏。以疏解等流中。初解唯約生種名
等流。不約現行也。周法解妨。疏若約後解等
流果等者。後解等流取種生現行亦等流果
也。若爾。何者爲士用果耶。答。作意種子爲
倶有因。心王爲士用果○疏若約前解等流
種等乃至士用果者。問。此人士用果未審。取
何者爲士用果耶。答。據前解等流。即種子
生種子。此第八識等流名言種子。生第八識
現行已。即於五蘊假者士夫。能作種田等事
士用成。即此第八識等流種子。望遠士夫所
作種田等事成。得名士用果。問。何故不約第
二解耶。答。等流中第二解。前約法士用。此約
人士用果説。故不説第二解
  問。欲界五趣名言種子未蒙行支熏發
前法爾各別歟
論云。種子者。謂本識中善染無記諸界地等
功能差別
疏云。論種子者至功能差別。述曰。善染無
記顯通三性。諸界地等者。即界地等功能各
別。等者。等取有漏無漏・色非色・報非報等種
種各別種子。有説名言種三界無別者。不然。
違此文故。界繋別故 西明疏大
旨同之
太抄云。古者諸大徳説。名言種子三界無別
○今彈序云。不然。違此論文。諸界地等功能
差別。故知即三界九地名言種子各別○然
欲界中有二説。一云。欲界中五趣雖別。皆共
同一類名言種子○雖五趣別。以同一地故。
即有一個名言種子。第二解云。此亦不然。四
禪中雖一地中有三天。三天皆同一天趣可
許一地。三天中皆同一類名言種。若欲界中
雖同一地。以趣別故。不可五趣中同有一類
名言種。既欲界中五趣別。即亦有五種名言
種子○此第二解爲勝
忠安記云○引測・基
舊師等言。由此文知。三
界九地名言別。而五趣是同一欲界故私計基
測應同

若爾。等言應成無用。論文既言諸界地等。
等取趣故。是故今謂五趣各別
玄賛七云。行有二種門。一善。二不善。或分
爲三。一不動。二福。三非福。此有分熏習所
攝。識等五種。名言熏習。此五無記。勢力羸
劣。不能自生。所所未定。要待有分熏習方
伽抄第四云○此識等種名言熏習。先雖已
熏。未知生處。由業招集。當於善惡二趣果生
識。隨因轉名隨業識
燈六論八三業非説諸業○如生淨居如第三卷
五趣惑業
  問。顯揚論中破有宗六因。爾者同類
因如何破之乎
論云。有説。異類同類現行展轉相望爲因縁
者。應知假説。或隨轉門
疏云。或隨轉門者。隨順薩婆多説倶有等五
因爲因縁故。顯揚十八。破彼五因非因縁故
祕云。顯揚論第十八中。廣非有宗六因不得
爲因縁云。且同類因有三過失。若言同類
之因名同類因。有已成過。何以故。若善等法
善等體性前已成就。彼何用因。若言同類即
因名同類因。是即無果。有不定過。何以故。不
示其果。是誰因耶。又非決定因體同類。不相
似法亦爲因故。若言非同類即因。亦非同類
之因。是即言名有虚設過。同類因言無有所
生。浪施設故。如是於餘四因三過。如理廣説
顯揚十八云。有一異計立六種因。謂同類因・
遍行因。倶有因・相應因・異熟因能作因。如是
六種除異熟因餘五因性不應道理。由有三
種過失故。何等爲三。且同類因有三過失者。
言同類之因 已下如
祕所引
別抄二云。問。顯揚論中。三種過破薩婆多五
因。彼宗還以三過反難大乘異熟因等因。如
何去難。解云。大乘因果必定同世。種對現故。
因果現倶。皆依主釋。又解者。種子自類相生。
皆依現法假施設立。現在法有引後用等。如
論廣釋
燈三云論二雖顯揚論破。破薩婆多。離第八識
餘現等法非因縁故
顯揚興疏八云
  等無間縁段
  問。頓悟菩薩可有生下三禪受變易義

疏云。論謂諸異生至得菩提故。述曰○其諸
異生無欲界身受變易生死。變易生死不可
也更生大自在宮故。至第八地身要生第
四禪。得勝身已方受殊勝變易身故
疏次下云。然由異熟同一地故。論説爲生。據
實受變易。在下三天處。未得生淨土。今往故
名生 釋彼如生在淨
居天上等文也
燈云。論異生求趣色界心後引生無漏等。本
釋頓悟至第八地生第四禪。初得勝身方受
變易西明云。異生求佛。是頓悟人。未斷煩惱
隨眠力故。色界心後引生無漏。今謂若已隨
眠未斷即生彼天。初二果人隨眠。及未斷色
第三果人廻心求佛。亦應定生第四靜慮。有
隨眠故。由此故知。煩惱勝能不厭生死。取最
勝身方受變易。故必生彼。二乘不然。故不定
先定二乘相返之可知
頓悟類二類異故也
論八云。謂不定性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
菩薩。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
身。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
如延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絶
疏云八末言勝定者。舊云邊際第四靜慮。今雖
無文定何靜慮之邊際定。四定倶得。預流果
等皆得此定。理不違故。然多第四。以殊勝故
  問。要集意頓悟菩薩得變易之後更生
自在宮燈師如何難之乎
燈云。要集云。八地已上亦不斷隨眠。受生有
用。故第十地方生自在。餘地菩薩未極熏修。
故不得生。由此瑜伽第四云。由極熏修第十
地故。得生其中。顯揚第二云。若善修習不思
議三摩地所引第十地中第四靜慮者。受出
過淨居大自在天生果。經論文顯。二乘廻心
○此學無學受變易已。必無死生。但往自在
不名爲生。頓悟菩薩唯除三惡。餘一切生未
得非擇。煩惱未斷。雖受變易。亦有生死。今謂
不爾。諸受變易。必無捨壽別受生死。若別受
報。爲廣果天業。爲大自在天業。若廣果業
不異前受。何須更生。若自在天業。彼何時造。
若是新造。非名後報。若是舊造。應五那含人
舊造淨居業。彼既不爾。此如何然。又復二乘
有學廻心至第十地。應別生死。文説第十地
菩薩生。不云直往非漸悟故。又此論第八云。
謂不定性○如上書與果不絶。數數如是定願
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若第十地有生死
者。應更容受當分段身。亦非永伏煩惱障。又
不得云資現身因與果不絶
賢聖義私記三云松室問。若先受下三大生。重
資古業生淨居者。何故燈第六破頓悟菩薩
生自在宮之義要集云若廣果業不異前受。何
須更受云云答。彼文意別。所以者何。要集
解云。頓悟菩薩下三天變易生已死生大自
在宮。所以者何。除三惡餘一切生未得非擇
滅。煩惱未斷。雖受變易。亦有生死云云今燈
師破云。諸受變易必無捨壽○此如何然
意云。頓悟菩薩生廣果天往自在宮色究竟天
上有自在
宮。十地菩薩極熏修
力生於彼天證大菩提
無死生義。若汝要集許生死
者。其所受之生死以廣果天業受歟。若言以
廣果天業受生者。何再生廣果天耶。若以自
在天業受生者。此人何時造自在宮。若聖者
身始造者。不可後報利益。若凡夫時昔所造
者。樂惠上流昔可造五淨業。上流不還。既雜
修下三天古業生五淨居。此頓悟何昔造自
在宮業耶。要集不知第十地極熏修故。以廣
果天身即往自在宮。故説有死生。故廣果死
後以其業重生廣果。可無益言也。上流不還
遍沒。不爾。無再生廣果之義。初生廣果亦以
其地古業熏修轉成淨居業生彼處。故不同
言也
  問。燈中引本論説三地菩薩生淨土
三地者何地乎
燈云。論大自在宮者○如瑜伽七十九所説。
淨土或三地菩薩等往生。十地亦在其中
周記云。燈或三地至亦在其中者。八・九・十地
名爲三地。既言三地處於淨土。所以第十亦
在其中。即第十地在淨土中
伽論七十九云如次題書
伽浮丘云。已入第三地菩薩由願自在力故。
於彼者○集解一釋。此中云第三地者。七地
門中第三地也。謂種姓地爲一。勝解行地爲
二。淨勝意樂地即是初地爲第三地。故此論
文與餘處文互不相違元曉師同之
景法師抄云。約實言之。初地已上皆得往生
中。云何第三地者。約三地中得定依定修觀
方得往生故作是説○此據實報淨土爲論
莊嚴論第十一云。生淨土者。後三地中等
周起依
此文歟
伽七十九卷奧文云。問。已入第八地菩薩當
言何相。答。當言於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作意。
得任運故無有動搖。於一切相得自在故住
清淨地
唯識論十云。八不増減眞如○即此亦名相
土自在所依眞如。謂若證得此眞如已。現相
現土倶自在故
疏云○新中邊云。有四自在。一名無分別自
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業自在。第八地
中唯達初二
  問。對法論中復有清淨世界等文通説
他受用土歟
問。變化淨土對法二種世界中何攝
之乎
燈云。論大自在宮者。對法第六・解深密經・瑜
伽七十八九。皆總相説○對法但明佛之淨
土云。唯佛所覺。非得靜慮者靜慮境界。總相
説土。不簡何佛。亦通菩薩而得往生。文中亦
含大自在宮菩薩生處。不爾。十地菩薩不生。
由文隱故。要集家説餘本不獲
周記云。燈云唯佛所覺者。佛即是意説。淨土
是佛居。又云非得靜慮境界者。此意即意説。
其淨土者非得定人而得止居。復非靜慮境
界所攝。今菩薩等名靜慮。又云總相説土至
由文隱故者。此會意云。對法論中雖言佛土。
三佛通言不簡何佛。文總相故。據實菩薩得
生其中
常記云。文由文隱故至餘本不獲。解云。集云。
言大自在宮者。基説。花嚴十地十二云。摩醯
首羅智處生故。解深密經・瑜伽第七十八九・
對法第六・顯揚第二。皆云大自在宮也。此唯
他受用土瑜伽第四顯揚第二十地
十二有自在宮余本不獲
此案意云。瑜伽
第四・顯揚第二十地十二。皆有自在宮之文。
所餘解深密經・瑜伽七十八九・對法第六。不
見説有自在宮文。故基法師誤引文也。今燈
意云。上諸經論雖顯不言。而意含説。由彼文
隱。難可知故。要集家云餘本不獲。本釋前意
云。善照察故。言自在宮文矣
疏云。大自在宮者○解深密經・瑜伽七十八
九・對法第六。顯揚第二。瑜伽第四等中。有大
自在宮文。此唯他受用土。十地菩薩報身往
論十云。一切如來身土等法○故唯是善○
説佛土等非苦集故釋不思議善
常之善字
疏云。又對法第六・瑜伽等説。有清淨法界。非
苦集故
對法論六云。苦諦云何。謂有情生及生所依
處。即有情世間器世間。如其次第若生若生
處。倶説名苦諦○復有清淨世界。非苦諦攝。
非業煩惱力所生故。非煩惱増上所起故。然
由大願清淨善根増上所引。此所生處不可
思議。唯佛所覺。非得靜慮者靜慮境界。況尋
思者
同鈔云。此生所處不可思議。唯佛所覺。即唯
自受用土。及佛所變受餘受土。尚非得靜慮
者等者。爲非二乘所知。謂一切菩薩所見之
土。況得尋思者能知。又靜慮即隨下人所得。
妙定不知。上人土故。又諸菩薩名得定者。亦
不知土。本所因故
無垢稱經疏第二云。對法六云。復有清淨世
界○況尋思者。此明自受用土。唯佛所知。尚
非十地二乘境界。況非聖位有尋思者之所
能知
又云。自受用身○對法所言。唯佛所覺。尚非
得靜慮者靜慮境界。況尋伺者。即是此土
已上二文全同佛土章
瑜伽第七十九云○彼復有二種。一者清淨。
二者不清淨。於清淨世界中無那落迦・傍生・
餓鬼可得。亦無欲界・色・無色界・亦無苦
可得。純菩薩僧於中止住。是故説名清淨世
界。已入第三地菩薩。由願自在力故。於彼受
生。無有異生・及非異生聲聞獨覺・若異生菩
薩得生於彼。問。若無異生菩薩・及非異生聲
聞獨覺得生彼者。何因縁故。菩薩教中作如
是説。若菩薩等意願於彼。如是一切皆當往
生。答。爲化懈怠種類未集善根所化衆生故。
密意作如是説。所以者何。彼由如是蒙勸勵
時。便捨懈怠。於善法中。勤修加行。從此漸漸
堪於彼生。當得法性。應知是名此中密意
  問。大自在宮唯爲在淨居天上。將如何
論云。此何界後引生無漏。或從色界。或欲界
後。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
彼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
疏云。大自在宮者。謂淨居天上有實淨土。即
受用身初於彼起證。是第十地菩薩宮。舊言
摩醯首羅。今應言莫醯伊濕伐羅。即大自在
也。此出花嚴經十地經第十二卷。摩醯首羅
智處生也。解深密・瑜伽七十八九・對法第六・
顯揚第二・瑜伽第四等中。有大自在宮文。此
唯他受用土。十地菩薩報身往彼。然由異熟
同一地故。論説爲生。據實受變易。在下三天
處。未得生淨土。今往故名生。瑜伽第四説。超
過淨居大自在住處。第十地菩薩極熏修故。
得生其中故。既成佛已。身充法界
義演云。疏大自在宮者乃至初出彼起證者。
此大自在宮即在五淨居天上。故六門陀羅
尼經説。薄伽梵在淨居天上。依空而住衆妙
七寶莊嚴此淨土。即名他受用土。就彼天處。
三藏兩解。一云。正在五淨居上。亦屬色界有
別處所。如大品經説。一云。即是菩薩淨土。住
處不定。或在色界淨居天上。或東西方等。如
説西方極樂世界等。此即他受用土也。以自
受用土遍周法界。菩薩不見故。若菩薩於中
作佛。即而成自受用身佛土也。即十地菩薩
於他受用土中。即菩薩自身而成自受用身
佛。若十地菩薩不見諸佛自受用土。唯有諸
佛乃能知之。即此大自在宮。若論繋。此大自
在宮即是不繋法。若論處所。即在色究竟天
上別有處所。若論攝者。此大自在宮即是色
究竟天攝。若論第十地菩薩身。即是無雲等
三天中身攝也。若第十地菩薩未成佛。即向
他受用土中。若已成佛。即諸根遍周法界。是
自受用土身也
疏上文云。論謂諸異生至得菩提故。述曰。一
切異生即頓悟人得成佛者。定色界後後報
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以色界中無二乘
迴心者。瑜伽第五十云。變易生死所留生
身。即於此洲故也。後無佛等可教化故。發心
留身唯在欲界。必生自在宮。唯異生色界後
也。有學等廻心。但於欲界等地。隨多少生死
盡。即受變易生。後往自在宮成佛。不往彼生
故。其諸異生無欲界身受變易生死。變易生
死不可已更生大自在宮故。至第八地身生
第四禪。得勝身已方受殊勝變易身故。大自
在宮者以下如面
下文云。問。大自在宮唯在淨居天上。爲亦在
諸有耶。答。今且指在淨居天上。其實西東南
北上下十方皆有也。如法花經。常在靈鷲山
等故。像決定普廣菩薩問十方淨土等。故知
不唯在一處。疏有妙淨土出過三界者。意
云。此淨土亦繋亦不繋。如變及第十地菩薩
後得智所變。即是無漏三界不繋。若第十地
菩薩有漏第八識所變者。是有漏三界繋。能
變識是界繋。所變土亦爾。意説。如第八識變
及菩薩第六識後得智變。即不攝故。云有妙
淨土出過三界也。若據第十地菩薩第八識
變。即是色究竟天也。以淨土極殘故。然淨
居天不知有亦不往彼。唯是他受用。佛爲第
十地菩薩説法之處云云
肝心云。文此唯他受用土者。東抄云。問 若
爾。何故上云自受用身於彼起耶。答。上但云
自受用身於彼起。不言即是自受用土。
自受用唯攝若于境耶。設言用者。但自受用。
於彼起故。亦名起自受用。非實自受用也
西明疏云。然大自在。薩婆多宗。五淨居中第
五淨居。名大自在。已上更無有色天故。今依
大乘十地經等。五淨居外立大自在。然天處
三藏兩尺。一云。正在五淨居上。亦色界有別
處所。如大品等。一云。即是菩薩淨土。住處不
定。或在色界淨居天上。或東西等。如説西方
極樂世界等。此即二種受用土中他受用土。
自受用土遍法界故云云
文義記云
燈云。然自在宮受佛位處。居他用土。處所不
定。何以得知。准十地經云。是時菩薩三昧現
前。時有大寶蓮花王。周圓如十阿僧祇百千
三千大千諸佛世界。是時菩薩其身殊妙。稱
可花坐。世界既有十方。非同有部傍布。故自
在宮處所不定。然十地經論後報利益摩醯
首羅智處生故者。據第十地初往而説。第十
地滿欲受佛位所居之土。非必住在自在宮
處。問。如初地菩薩見他受用土。如百三千。已
上漸倍。計第十地所覩淨土。無量無邊。如何
猶生淨居之上大自在耶。又初地已去無惡
道畏。以常生佛土。非彼佛土唯淨居上故。答。
佛土雖大小有殊。菩薩有漏諸現起識。猶是
有漏。屬界地故。非離三界有別衆生。隨生何
土約第八識。皆屬界故。約此而言。十地菩薩
由極重修。超五淨居生自在宮。故亦無失
常騰記云。文然十地經論後報等者。解云。然
燈意云。自在宮有其二種。一者色界上自在
宮。是處狹小。不容現十祇坐。二者他受用大
自在宮。是處實廣。十地所見在此自在現十
祇坐。然今此處處不定。十地經論約色界上
自在宮故。言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燈家
會云。此十地經論據第十地初往而説。生色
界上自在宮處。第十地滿欲受位。即往他受
用大自在宮處。非必住在色界上自在宮。文
問如初地菩薩處約居上故。解云。今此問意
即含二義。一者十地所觀土其量無邊。即第
十地應生無邊他受用土。何故今云初往淨
居上大自在宮耶。二者若欲受佛位時往他
受用自在宮者。彼他受用土非唯淨居上。如
何論云生淨居上大自在宮得菩提耶。文答
佛土至故亦無失。解云。此答意云。亦含二義。
一者菩薩所見淨土大小雖殊。菩薩第八識
猶屬界地。初必往生色界上自在宮。後方往
生他用淨土。諸教約復往生之義故。言第十
地所見土無有邊際。我今約初往生之義故。
言初往生色界上自在宮。二者此第十地菩
薩雖往生他受用自在宮方成佛。而此菩薩
第八本識猶是有漏屬界地故。即是色界自
在宮繋第八識攝故。是菩薩第八識所變土
隨生何土。從能變猶言淨居上自在宮。以此
義故。論云淨居上自在宮方成佛。即是十地
所見他受用土。從菩薩第八識。而名淨居上
天自在宮生。故亦無失
又云。文然自在宮至非十八故○云云今燈意
云。此諸菩薩初往生之色界上大自在宮。案
法師疏與燈全別。故疏文云。大自在宮者。謂
淨居天上有實淨土。即自受用身初於彼起
證。是第十地菩薩宮
燈抄云。燈然自在宮至處所不定等。此餘師
釋乃准知也云云可尋之
忠安記云。論大自在宮等者測云十地經及大
論等。五淨居外別立大自在宮。三藏二解。一
云。正在淨居上。亦屬色界別有處所。一云。即
是菩薩淨土。住處不定。或在色界淨居天上。
或東西等。如西方極樂世界。他受用土天上云
雖有兩解。然不可爾。十地經云。十地菩薩成
佛時。所坐之座量。如十僧祇三千大千世界
微塵世界量尚大。何況淨土。故色界攝理必
不然。以少攝大非並此義無有量處。又小經
云從此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等者。此
亦入於座量故。今謂高在淨居天上。傍遍西
東淨土。故非色界攝。亦非處不定。傍遍東西
無邊世界故
太抄云。且指大自在宮。唯在五淨居天。若論
淨土諸處有。即法花云。常在靈鷲山。十方皆
有大自在宮。由如王舍城南山中有禪師。於
窟中座禪。忽見一小孔中有端正女子出來。
師見之即出孔。下向人説。少年男子聞十五。
十五向此孔中座。次曳還見小孔中女出來。
少年男子語言。可不即相喚過舍體如喚令
入孔子男子隨入中。行三十里。見一大河水
及一城。女子悟男子言。欲得入城。向水中洗
沐。諸人入水中沐浴。便不覺知。既開眼已即
向王舍城中座。此孔即是修羅孔。修羅孔一
切處法有。且指生孔爲魔處。若大自在宮上
下十方皆有。且指五淨居天上有自在宮也
文字極惡
可見餘本
顯幽抄一本云。初成佛時。於第四禪色究竟
天上。有大自在。有妙淨土。出過三界。是他受
用土。第十地菩薩當生其中也。問。此淨土屬
色究竟否。答。大論疏第七云。准佛地論。是他
受用土。非色界攝。故經云有妙淨土出過三
界也。雖在色究。以極勝故。不屬界繋也。是無
漏也。下淨居天人不知有他受用淨土也
上生經疏上云。若第十地菩薩將成佛時。必
往色究竟上大自在天妙淨土中。大寶花王坐
中而取正覺。此大寶花王量。等十阿僧祇百
千三千大千世界也。十地菩薩坐中。大小相
稱。況此所見他受用佛。彼佛身量無量無邊。
此處定在色究竟上。如前所引經論等文
上文云。將至金剛。遂往色究竟上妙淨土中。
華嚴經云。有妙淨土出過三界。第十地菩薩
當生其中。生者類也或本無二
字住也
住也。十地亦言。
現報利益。受佛位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
處生故。瑜伽第四・解深密經・對法論等。皆作
是言。超色究竟。有淨妙土。十地菩薩方生其
中。有十相現。大寶花王出。菩薩座中而成正
六門陀羅尼經疏云。在淨居天上者。謂第四
禪有人天。一福生。二福愛。三廣果。此三凡生
聖同座同生天。四無煩。五無熱。六善見。七善
現。八色究竟。此五唯聖人生。第三果人勝第
五階雜修靜慮方得生。聖人離垢稱淨。即聖
名居故淨居。廣如婆娑等小乘論説。依瑜
伽論。五淨居天外有第九大自在天。第十地
菩薩所居止。故彼論云。復超過淨居大自在
住處。有十地菩薩。由極熏修第十地故得生
其中。舊華嚴經・十地經・及起信等論並云。十
地菩薩欲登佛位。於色究竟處他化前王
坐。十處放光振動大地。令一切衆生受苦皆
息。然彼作佛。廣如彼經論等説言。依空而住。
以下諸天並皆薄雲爲地等。十地菩薩所住
宮故。既無薄雲故。言依空而住。又解云。若據
菩薩所居實是有漏。以第八識未轉依故。由
佛在彼欲説斯經故。此所居即佛所變。佛所
變故即無漏收。故下聖不知。故言依空而住。
又解云。結集法者。曼殊室利欲令廻心向大。
聲聞亦依此教修學。若指陳在大自在宮爲
十地菩薩説者。此之處所聲聞不知。恐彼聲
聞亦起疑惑。又生退屈。故今總言在淨居天
上依空而住。此明處高勝
法相要覽第四云。測云引西明疏
文也略之
玄方云。自
在宮有二。謂一穢土自在宮。即化相攝起果
門菩薩在於彼。二淨土自在宮亦有二。一受
佛位大自在宮。即第十地菩薩方生。二他受
用土爲自在者。十地菩薩皆受佛位等文
佛地論第一云。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爲令地
上諸菩薩衆。受大法樂。進修勝行。隨宜而現。
或勝或劣。或大或小。改轉不定。如變化土。如
是淨土以有邊故。地上菩薩及諸如來皆測
其量。但就地前言不能測。由是二種差別故。
言周圓無際其量難測○如是淨土爲與三界
同一處所。爲各別耶。有義各別。有處説在淨
居天上。有處説在西方等故。有義同處。淨土
周圓。無有邊際。遍法界故。如實義者。實受用
土周遍法界。無處不有。不可説言離三界處。
亦不可説即三界處。若隨菩薩所宜現者。或
在色界淨居天上。或在西方等。處所不定
佛地論第一上文云。如是淨土形色圓滿。分
量云何。周圓無際其量難測○有義。如來受
用身土。隨所化生所宜而現。或大或小。其量
無定。雖現廣大亦有邊際。然就地前菩薩智
等。説言無際其量難測。有義。如來受用身土。
三無數劫所修無邊善根所感。周遍法界。地
上菩薩及諸如來。亦不能測其量邊際。以無
邊故。如無始時。如實義者。受用身土略有二
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所修無邊
善根所感。周遍法界。爲自受用大法樂故。從
初得佛盡未來際。相續無變。如諸功徳。諸大
菩薩亦不能見。但可得聞。如是淨土以無量
故。諸佛雖見。亦不能測其量邊際。二他受用
以下如面
同論疏靖邁第一云。此淨土在淨居天上。謂第
四靜慮五那含天上。別有菩薩。淨居天亦名
摩醯首羅天。第十地滿心受佛識已。尚生於
彼。即最後變易生死身名金剛。菩薩於彼天
中。捨變易身成受用身故。受用淨土在淨居
天上。二有阿彌陀經説在西方等。故知與三
界不同處也。第二宗説云。淨土與三界同處。
以此經上云淨土周圓無有邊際遍法界故。
但由凡聖有情心識相分所現各別。如持鬘
梵王與舍利子所見有異。非淨穢土處所別
也。第三論主正宗云。實受用土是佛自種所
感。周遍法界。無處不有。不可説言離三界處。
以遍法界故。亦不可説即三界處。染淨別故。
又釋。染淨兩土同處不相礙。故不可説言離
三界處別有淨土。以染淨二土各從凡聖染
淨識變。不可言即三界處。若隨化受用土。
各隨菩薩地地機根所宜現者。或在淨居天
上。或在西方等。處所不定也
佛土章云。第六處所者○自受用土亦充法
界更無別處。他受用土。佛地經言超過三界
所行之處。彼論釋言○如上注之法花亦言。衆
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常
充滿。十地所見乃是報土。地前所見乃是化
土。隨宜而現。何得定方別指一處。欲令衆生
起勝欣心。別指處所。隨心淨處即淨土處。化
土必隨三界處所。任物化生即便現故。古人
於此種種分別。三界之外別有處所。以爲淨
土。理必不爾。所化必有異熟識在。異熟識在
必是三界攝。何得出界。土非界繋。言超三
界。非處有別。隨所化故
濱記云。有義同處淨土等者。解云。此云當自
受用體救此説無有別處。他受用土唯顯一
遍滿。他受用土隨衆生見機現多少身不定。
當安惠何得定方者。謂何得唯西方等爲決
定方指
十地論疏云。大自在宮説成有三。一隨他説
成在閻浮提。二寄相顯實在色究竟。三付實
辨實妙出三界○今此約相顯實可○摩醯
首羅此翻名爲大自在色究竟
十地論天親造菩
提留支譯
第十二云。經曰。是三昧現在
前時。即有大寶蓮花王出。周圓如十阿僧祇
百千三千大千世界。一切衆寶間錯莊嚴。過
於一切世間境界。出世間善根而生。行諸法
如幻性境界所成。光明普照一切法界。過一
切諸天所有境界。大瑠璃摩尼寶爲莖。不可
量旃檀王爲臺。大瑪寶爲鬚。閻浮檀金爲
葉。花身有無量光明。一切衆寶間錯其内。無
量寶網彌覆其上。滿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塵
數等蓮花以爲眷屬。如是成就具足諸相已
○論曰。是中得受住者。隨何等坐。隨何等
身量隨何等眷屬。隨何等相。隨何等出處。隨
所得位。隨如是説。亦事應知。是中坐處者。有
十種相。一主相。如經是三昧現在時。即有
大寶蓮花王出故。二量相如經。周圓如十阿
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故等文
  問。大自在宮攝色究竟天歟
燈云○如上問。如初地菩薩見他受用土。如百
三千。已上漸倍。計第十地所覩淨土。無量無
邊。如何猶生淨居之上大自在耶。又初地已
去無惡道畏。以常生佛土。非彼佛土唯淨居
上故。答。佛土雖大小有殊。菩薩有漏諸現起
識。猶是有漏屬界地故。非離三界有別衆生。
隨生何土。約第八識。皆屬界故。約此而言。
十地菩薩由極熏修。超五淨居生自在宮。故
亦無失。然自在宮非淨居攝。瑜伽第四云。色
界之中十八住處。無想天者廣果天攝非別
處所。既云十八住處。復言無想廣果天攝。故
自在宮非五淨居。若淨居攝處應十七非十
八故
常騰記云。文問如初地菩薩至淨居上故。解
云。今此問意即含二義。一者十地所觀土其
量無邊。即第十地應生無邊他受用土。何故
今云初往淨居上大自在宮耶。二者若欲受
佛位時往他受用土自在宮者。彼他受用土
非唯淨居上。如何論云生淨居上大自在宮
得菩提耶。文答佛土至故亦無失。解云。此答
意云亦含二義。一者菩薩所見淨土大小雖
殊。菩薩第八識猶屬界地故。初必往生色界
上自在宮。後方往他受用淨土。諸教約後往
生義故。言第十地所見土無有邊際。然今約
往生之義故。言初往色界上自在宮。二者此
第十地菩薩雖往生他受用自在宮方成佛。
而此菩薩第八本識猶是有漏屬界地故。即
是色界自在宮第八識攝故。是菩薩第八識
所變土。隨生何土。從能猶變言淨居上自在
宮。以此義故。論云。淨居上自在宮方成佛。即
是十地所見他受用土。從菩薩第八識而名
淨居天自在宮生。故亦無失
疏下文云。因論生論○如上書經不説彼
發大心故下也
義演云。疏爲三界處爲不爾耶者。問意云。此
實報土大自在。爲是三界攝。爲不是三界處
攝耶。疏佛地論説他受用乃至色究竟天攝
者。此他受用佛居他受用土。爲第十地菩薩
説法。若論處攝者。即向色究竟天攝。若論界
繋。即是不繋。菩薩欲上大寶花王座時。大長
遠千劫學佛威儀等。即有十種相現。即大寶
王是一相也。若菩薩座華王已。即十方一切
世界佛。第十地菩薩。及他受用佛。一時雲集
摩菩薩頂。其菩薩即入金剛喩定。一刹那中
頓斷三界二障種盡。至第二念既成佛身。身
充遍法界。如華嚴經十地品説。此諸佛色身
而是無礙。状似法處中無對色也
太抄同之
瑜伽論第四云。復次色界有十八處。諸梵衆
天○無雲天。福生廣果○無想天即廣果攝。
無別處所○復有超過淨居大自在住處。有
十地菩薩。由極熏修第十地故。得生其中
同抄第二云。色界十八處者。下三定各三。第
四定八。無想天即廣果攝故不別説。并大自
在天故成十八
釋瑜伽論記眞空第二云
伽抄大師云。然彼天宮有其二種。一者十地菩
薩頼耶所受。是苦諦攝。是色究竟攝。然此微
妙。非小乘人之所見聞故。超過淨居。二者後
智所受。是道諦。是無漏故。言超過也 分別
二乘
菩薩二種色究竟義
以此釋可爲色歟
智度論九云。第四禪有八種。五種是阿那含
住處。是名淨居。三種凡夫聖人共住過此八
處有十住菩薩住處。亦名淨居。號大自在天
義蘊云。疏瑜伽第四説超過淨居大自在住
處者。問。淨居之外更有住處色界。應爲十九
天。答。有解云。雖言超過。仍是色究竟攝故。
唯十八也。有云。無想廣果天攝故。開自在方
成十八。此解爲正
顯幽抄一本云。問。十地菩薩修此等行。於何
處修。答。於第四禪色究竟天大自在天。有妙
淨土出過三界。十地菩薩當生其中。於此土
中作諸行也。問。此淨土屬色究竟否。答。大論
疏第七云。准佛地論。是他受用土非色界攝。
故經云有妙淨土出過三界也。雖在色究竟。
以極殊勝故。不屬界繋也。是無漏也。下淨居
天人不知有他受用淨土也
佛土章云。所化必有○隨所化故文 如上
上生經疏二所如上
六門陀羅尼經疏云
  問。初往自在宮淨土中何乎
疏云。大自在宮者○解深密・瑜伽七十八九・
對法第六・顯揚第二・瑜伽第四等中。有大自
在宮文。此唯他受用土。十地菩薩報身往彼
伽抄十二云。論解増上生中。謂最初住作轉
輪王等。等謂初住作一天王○乃至○第十
生摩醯首羅天。即淨土實在下二界間。以無
漏業生故。名色究竟上。此據未得法界受用
身論
倫記引此文云。其實在二界間云云
法相要覽第四云。測云引西明
疏文也
玄方云。自在宮
有二。謂一穢土自在宮。即化相攝報果門菩
薩在於彼。二淨土自在宮亦有二。一受佛位
大自在宮。即十地菩薩方生。二他受用土爲
自在者。十地菩薩皆受佛位等文
如上處所
不定處書
三身章如上花報
權實處書
  問。依身在欲界漸悟菩薩成佛以前所
變自在宮欲界所攝歟
論云。二乘迴趣大菩提者。定欲界後引生
無漏。迴趣留身唯欲界故。彼雖必住大自在
宮方得成佛。而本願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
疏云。一切二乘有學無學欲界發心。定欲界
後引生無漏。以願力留身唯欲界故○然成
佛時。必要往自在宮成佛。就勝處故。知受變
易已後往色界及諸淨土。當知唯此身神通
力故得往。非更受生
文義記第九之二論
八所
云。問。無學漸悟生智處時
所變器身欲界繋耶。色界繋耶。若色界者。能
變第八既欲界。所變身器云何色界。若欲界
者。便違聖教。諸教皆言是色界故。答。此有兩
解。一云。所變身器是色界攝。若定等力自他
界地即不決定。如論説故。一云。若隨本業。即
是欲界。然勝助縁資熏勝妙非正攝。諸教多
言色界攝者。從彼頓悟本因而説。據多分故。
又非正界隨縁名色義亦無違。雖有兩解。初
釋爲勝
如上
瑜伽鈔十二如上
入大乘論云


論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二目次

  等無間縁段
中陰經大小
經不説彼
五淨居有發心類歟
今第二會
而厭麁身等事
漸悟悲増
隣彼勝心
非業異熟起非離故
前師解好
多唯善性
有學變易依地
雖知趣疾





論第七卷本文抄三十二

  等無間縁段
  問。中陰經大乘經歟
疏云○然無色界必無迴心向大乘者。以此
論説唯欲色界有漏本識生無漏故。無佛菩
薩勝人生故。又無色身可得留故。一切下色
身得非擇滅故。非定所生色可成身留故。中
陰經中説佛處中陰二十年亦化無色界衆生
者。大衆部經。非大乘義。楞伽般若皆説菩薩
不生無色。瑜伽等同。唯色界有許之無失云云
義演云。中陰經中至非大乘義者。然大衆部
師説。色界中有眼等六識。及無色界亦有六
塵也。即佛從知足天沒。而受人中中有。於中
有中二十年。化無色界有情大抄同之
諸藏章云。然中陰經説佛於中有教化無色
界衆生者。非大乘宗。大乘宗者。此是化衆生。
定非眞身。無業果故。不爾。便違瑜伽等説
義鏡第三云。文然中陰經至瑜伽等説者。中
陰經者。上下兩卷。後秦沙門竺佛念譯。於中
有化無色衆生者。彼經上卷説諸佛五弘誓
法。第五如來捨身壽命。現取滅度。入於中陰
教化衆生。爾時天地大動。十方諸佛皆來勸
讃。是謂第五弘誓。今云佛於中有作無色衆
生者。即五誓中第五誓也。又彼經下卷云。爾
時世尊即以神力接中陰衆生。至非想非非
想識天。施設莊嚴七寶高座皆有化佛。一一
化佛皆有四衆等。今即指彼文故。於中有天
色衆生。問。案彼經文。始終説大乘法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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