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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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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定。故雖在定。而能説法方便。雖屬於前。正
説法時。在金剛定能令増進。何所相違。此解
爲正
太賢古迹同此正定意也
忠安記三云。論未究竟位等者○和上問。龍
猛菩薩論云。法性菩薩不起尋伺。豈不違此。
答。不相違。所以者何。龍猛約所已遍知病藥。
雖不起尋伺。護法據所未遍知病藥。説必起
尋伺云云
同記第二論三云。論無散動故者○和上云。若
依護法宗。十地菩薩皆由尋伺方得説法。非
如佛地無功用説。若依智度論。與此不同。如
彼論云。若法生身皆爲覺觀。若法性身菩薩
無有覺觀。解云。生身者是分段身。法性身者
是變易身。准此文者。八地已上應無尋伺。皆
變易故。如何通釋。解云。有人云。論意不同。
不須和合。然今無違。所以者何。八地已上
菩薩説法要由尋伺。而正説法時無尋伺。智
度論約正説法時。護法通説先方便位。豈護
法師得初地菩薩之義云云有人者若
圓測師也
深密經西明疏第五云○問。十地菩薩依尋
伺説。智度所説如何會。答。論者意異。不可
會釋。如智度論説尋伺倶起。彌勒等宗必不
倶起。如是等異。其例非一。故不須會云云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八目次

  心所決定倶生段
三法起十六
  王所一異段
許心似二現
一法眞俗
  無想天段
上座部中有
大衆部等中有
有異熟生
即能引發
  無想定段
悲定現果
時定報不定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八

  心所決定倶生在樞要
唯識義六卷私記第一云。問。心所倶起之行
相如何。答。樞要下云。五法五倶起謂遍行五隨
一起時必餘
四倶
起故
九法必六倶謂別境五及不定四。此九法
隨一起時。必遍行五倶起故
九法
定十四謂無明與八大隨惑倶起時。
必遍行五倶起。故云十四
二十一十五
除輕安餘十法。本惑除無明嗔餘八法。小隨惑中諂誑憍
三。合云二十一。此中善十倶起時。必遍行五倶起。故云
十五。若本惑八中隨一起時。必無明并八大隨惑八及遍
行五倶起。故云十五。若謟誑憍中隨一起時。必無明并大
隨惑八及遍行五
倶起。故云十五
三法起十六謂輕安并中隨惑無慚無
愧云三法。此中輕安起
時。必餘十善及遍行五倶起。故云十六。若無慚無愧
起時。必無明并八大隨惑及遍行五倶起。故云十六也
法十七倶謂嗔及小隨惑中除諂誑憍三餘七。此中若
嗔等八法之中隨一起時。必無明并隨八中
隨二遍行五倶起。
故云十七也
是心所相應。惠者應當知
對法抄第二同之
同記云○本惑除嗔餘九一一・大隨・遍行。
十四定倶。善除輕安・隨惑大八・小諂誑憍。此
二十一一一定與十五倶生。謂善一一。自善・
并遍行五。小三一一。與八大隨・本惑隨一・及
觸等倶。大隨一一。與自倶。本隨除疑餘九
隨一。并相應通遍行五此二句違對法抄。非正
釋歟。餘句同彼抄也
  問。輕安心所決定倶生法取定心所歟
對法抄二云。五者有三法。起一必十六。謂輕
安・無慚・無愧。輕安起必十一善倶。無慚無愧
此二必倶。并無明八大隨惑故遍行五上明
故。別不擧之
補闕章中云三科○三生得善。識蘊小分。色蘊
色聲二。法處色中。受所引色・遍計所起色・受
想二蘊生得善。行蘊中。十一善・遍行・別境・
尋伺悔眠同對法
抄心歟
章第五云三科○三生得善五蘊○心所法二
十四。遍行・別境・善十除輕安・及四不定
章上卷同之。皆似
對法抄・樞要釋
論六云。應説信等十一法中。十遍善心。輕安
不遍。要在定位方有輕安。調暢身心餘位無
故○有義。輕安唯在定位文。正智
又云。有義。五識亦有輕安。定所引善者亦有
調暢故文。正義
疏云如第六
卷文集
論五云。或有心位五皆不起。如非四境率爾
墮心
  王所一異段
  問。論中引莊嚴論説許心似二現等文
者許心言攝心所歟
問○釋此文有二解。爾者第二釋意心
似二現言攝心所耶
論云。如是六位諸心所法○若離心體有別
自性○莊嚴論説。復云何通。如彼頌言。許心
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等。無別染善
法○應説離心有別自性。以心勝故説唯識
等。心所依心。勢力生故説似彼現。非彼即心。
又識心言亦攝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言及
現似彼皆無有失
疏云。論應説離心至説唯識等。述曰○此即
通以前第一難中經違訖。次通莊嚴論説似
貪等者。論心所依心至非即彼心。述曰 以諸
心所依心方起。依心勢力生故。説心似彼貪
信等現。非説彼心所體即謂是心。遂言無別
染善法等復此心所似貪等法。無別心外實
染善法。非謂所似貪等亦無。似有二義。一無
別體。由心生故説之爲似。變似二分現者是
也。二雖有別體。由心方生爲依勝故。説之爲
似。即貪等是。今頌想言似者。通此二故。非
一爲例。此則別通第難經訖。次*想通第一難
中經等。論又識心言至恒相應故。述曰。言心
識者。亦攝心所。前經可知。莊嚴論言許心等
者。亦攝心所。以恒相應故 若爾。貪信等既入
能似心聚之中。所言似貪等者是何。*想心聚
中貪信等法。亦別變似貪信等現。以義説之。
總別聚異。謂總心自能似二現。即心自證分。
似自見相二。倶時貪等自體分。亦現似貪等
必二現義。故其總許心聚之中。心所亦在其
中。然但説心變似二現。説心所法似貪等現。
以心勝故。不過染淨二位中故。其無記法有
順染者。有順善者。故此總言亦攝無記。如諸
部中執無無記。其等既有所順。即唯善染。
此亦如是。又解。心所不離心故。許心自體既
似二現。如是心所自體分染者。似貪等二現。
自體分淨者。似信等二現。離自體及所似貪
等外。無別染善法。論唯識等言至皆無有失。
述曰。總結前義無相違失。或此後通但通前
經。非解後論
義蘊云。疏云若貪信等既入能似聚中者。此
説許心之言若攝心所。即貪信亦入初句能
似聚中。後言貪等。更以誰爲能似。疏總心
聚中○貪信等現者。此説其總許心似二現
中。亦説貪信等各自似貪信等分亦現。故第
三句別擧云。如是似貪等後似於信等。又解
心所不離心故者。前解約總別聚異。總中別
出染淨心所爲二別句。此解初句獨明心王
自體似二現。第三句染淨心所自體似二分
現似心所不離心故。故説如是似貪等言
別抄云。問。莊嚴論心似貪信現。如何依心王
現信貪耶。解云。總約一聚故説心言。理實信
貪皆依信貪自體分現相見分。又解云。以心
所不離心故説心現
疏云。論莊嚴論説至無別染善法。述曰。此意
難云。許心似二現。謂已成立心現似見相二。
或現似能取及所取訖。此即牒已成義。如是
似貪等謂牒指義。故言如是似貪等者。謂心
復變似貪嗔等一切染法。或似信等一等善
法。此中似言。似心外所計異二分等法故名
爲似。無別染善者。謂心變似見相二分。二分
離心無別有法。復言心變似貪信等故。貪信
等離心之外無別染善法。體即心也。如二分
故。其心變似故。知從心變似貪信等。非別
有心所。初以經證。後以理成。此離心有所難。
次○
祕云。論莊嚴論許心似二現等者。隋所譯論
第五云。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貪光及信
光。二光無二法。釋曰。求唯識人。應知能取所
取二種唯是心光。如是貪等煩惱光及信等
善法光。如是二光亦無染淨二法。何以故。不
離心光別有貪等染淨法故。詳曰。准此疏云
能取所取名似二現。文理相順文。釋曰下求唯識
之上。牒能取
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者。祕略牒文也。唯是心光下。牒貪
光及信光二光無二法者。祕又略不引也。餘如文矣
  問。論云。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
四重勝義中何乎
問。付四俗四眞廢立。且可有一法一時
眞俗相形之義乎
如別紙
所依。倶轉。起滅分位已上三門
無指題
  無想天段
  問。上座部本宗同心可立中有乎
論云。無想天者○有義。生時亦有轉識。彼中
有必起潤生煩惱故
疏云。第三師説○言初生亦有識○然上座
部等。説彼中有亦無有心。恐此前師亦作此
計。故説中有末後有心。大乘中有生支攝故
彼中有末心必起潤生煩惱故。無想天亦有
心也
要云。上座部勘有中有。無何得説言中有必
起潤生煩惱耶。本計無中有。末計有故
賓記云。有中有無
燈云。論彼中有必起等。樞要云。勘有中有。無
中有。答云。本計無。末計有。又曾聞釋。約本
而言云無中有。今據末計故有中有。又云。本
計有二。一理爲量。二教爲量。因分兩諍。理爲
量者即立中有。今論約此故説云有。若引經
爲量者不立中有。然要集云。勘宗輪論。上座
復名雪山。立八義別。餘同一切有。即云立中
有。大衆等四部都無中有。今謂不定。一切有
部本宗同中論文。不説定有中有。云末宗異
義其類無邊。雪山同彼。豈有中有。其大衆等。
論文不説定無中有。而云菩薩入胎作白象
形。准此即似立於中有。故要集無其准定
常記云。解云。神訪集云。證曰。比輪其上座部
轉名雪山立八義。別餘同一切有。即立中有
○由此上座本末皆有
燈周記云。燈本宗同中論文不説者。一切有
部倶舍論中許有中有。宗輪論中即不言有。
何引彼宗輪論以證中有。若上座部所計義
同異部。論中更不別説。但其部同爲此義。
山同彼豈有中有者。此難意云。有部之中無
其中有。餘同有部。有部宗輪當無中有。雪山
寧有耶文。准此釋者。宗輪論若
有或本歟。似燈能破
宗輪論云。其上座
部經爾所時一味和合。三百年初。有小乖諍
分爲兩部。一説一切有部。亦名説因部。二即
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説一切有部本宗
同義者○唯欲色界定有中有○此等名爲本
宗同義。末宗異義者。其類無邊。其雪山部本
宗同義。謂諸菩薩猶是異生。菩薩入胎不起
貪愛。無諸外道能得五通。亦無天中住梵行
者。有阿羅漢爲餘所引。猶有無知。亦猶預。
他令悟入。道因聲起。餘所執多説同一切有
倶舍論八云。頌曰。死生二有中。五蘊名中有。
未至應至處。故中有非生。論曰。於死有後。在
生有前。即彼中間有自體起。爲至生處故起
此身。二趣中間故名中有○有餘部説。從死
至生處容間絶。故無中有。此不應許。所以者
何。違教理故
無性攝論第三云。論曰。若有於此非等引地
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汚意識結生相
續。此染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
藍更相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
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若爾。即應有
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
又云。釋曰○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
同時轉者○然不應許。經相違故
疏四本云論三論有餘部説至倶不可了。述曰。
上座部師説。有根本計。有末所計。根本計麁
細二意許得並生。末計不然。必別時起。今
本計別有細意識○無著攝論本云。應二意
識倶時轉等
  問。要集意大衆等四部不立中有云云
燈師何破之乎
燈云如上
宗輪論云。如是諸部本宗末宗同義異義。我
今當説。此中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部・鷄胤
部本宗同義者。謂四部同説○一切菩薩入
母胎中。皆不執受羯刺藍頞部曇閉尸鍵南
爲自體。一切菩薩入母胎時。作白象形。一切
菩薩出母胎時。皆從右脇○都無有中。如是
等是本宗同義。此四部末宗異義者○諸如
是末宗所執。展轉差別有無量門
疏云大師所作論一切菩薩至作白象形。此部
中説都無中有。其白象形是何事物。故今意
顯。白象形是入胎之相。非中有身。非謂菩薩
聖人中有翻作傍生。以象調順住無傷暴有
大威力。如善住龍。故現此像。意表菩薩性
善柔和有大勢力。師子王等雖有威力。然多
傷殺。故聖不現師子之形。家依法師雖有廣
義釋白象形。然説此是菩薩中有。恐乖宗旨。
此部本宗無中有故。尋者自知○論都無中
有。設遠時處。死此生彼。既無中間隔。前滅後
即生。故今不説別有中有
部執疏二云。菩薩欲入胎皆作白象相貌者。
此語明菩薩在中陰。中陰者捨前身未受後
身。於兩盈中間故不名中陰也。中陰報還而
生陰相似○作白形相。凡有三義。一身大。二
有六義。三有四釋○
疏七末云。中陰經中説。佛處中陰二十年。亦
作無色界衆生者。大衆部經。非大乘義
婆娑論六十八云。謂或有説○故作此論
慈恩傳四
  問。正義意無想天初生位轉識暫起云云
爾者起幾識耶
問。本疏中無想天初生位起眼耳身三
云云爾者起異熟無記三識歟
論云○如上書決擇分言。所有生得心心所滅。
名無想。此言意顯。彼本有初有異熟生轉識
暫起。宿因縁後不復生。由斯引起異熟無記
分位差別。説名無想。如善引生二定名善。不
爾。轉識一切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滅。故彼
初位轉識暫起
疏云論。此言意顯至説名無想。述曰。此顯彼
天本有初位。有六轉識報心暫起。宿習無心
定。因縁力故後不復生心。由此生得第六報
心滅故。引起異熟無記無心分位之時。名彼
無心報。依止本識此轉識滅分位差別。説名
無想。如前第一卷。雖有二解。今准此文。唯於
第六心滅上立無想。論如善引生二定名善。
述曰。此以喩成○論不爾轉識至轉識暫起。
述曰。彼處轉識三性不行。若初生時即已不
行。如何可言唯生得滅。設非唯無記。三性心
生。便名生得者。此即仍是初生有心故。對法
第四云。生得無記謂無想報。故唯無記。彼本
有初位轉識暫起。暫起者。四識中起何識。此
但言轉識不別出故。有説。亦起眼耳等識。此
亦不爾。有何因縁。應唯起身識及第六識。受
彼果故。暫生即滅。何假起眼等識見色聞聲
等義雖知爾。起將爲勝。如薩婆多亦許多時
故。此雖許有心。即顯報體及無記性
太鈔十一云。若薩婆多宗。身在上地。猶下初
禪三識。初禪三識是威儀無記心。若大乘。借
下地三識。三識即是異熟生無記心
疏上文云。論故六轉識於彼皆斷。述曰。此即
第二滅於六識。七八微細彼不能知。故不滅
也。雖總言六。遠三近一
祕云。疏雖總言六遠三近一者。有二釋。一云。
當地名近。異地名遠。眼耳身三下地法故。二
云。先滅名遠。後滅名近。由生彼天。四識不生
有前後故。前釋爲正。本意顯彼所滅之識非
皆當地。置遠近言
別抄云。問。生無想天初生轉識暫起。於六識
後起何識。解云。一云。唯起四識。除鼻舌
二識○一云。但身乃意。初生於後不必得有
色聲境故文。同疏二釋
疏二本云。論無想定前至假立無想。述曰。下
明定果○今解。即是彼地六識中善染等心
不行位建立此體。如許無心唯依本識。即依
本識上立此無心。無心實非異熟。親依異熟
立異熟名故。論云不恒行心心所滅。不簡何
性心。然瑜五十二云。唯約生得心心所滅立
此異熟者。即善等恒行心。生便即得。故名
生得。非謂異熟生得無記。或種依本識。是生
得無記性。與本識同性。故名生得。此相傳解。
違下第七。然不順理。又解。第六異熟捨受生
得無記心滅種子上立。即是依本識而生得
麁動想等滅。故建立此異熟。此師爲正。諸論
皆説生有初心定無覆故。知下第七。第六
識何時滅。此有二義。如下第七卷中廣説。自
有三師
燈二云。問。無想異熟滅幾識立。答。滅一識
立。以鼻舌二識但在欲界眼耳身三識但在
初定。在第四定麁但第六。不可起於下地異
熟眼等三識。故唯第六
倶舍頌二十八云。生上三靜慮。起三識表心。
皆初靜慮攝。唯無覆無記
光云○問。生上起下無覆無記。四無記中是
何無記。泰法師解言。然眼耳身識雖非化身
無記。是化身類。定地繋故。總名禪思心○
有説。彼成就三。謂色聲法捨意近行○今解。
不然。上三定起下諸識。若起下身識。唯是威
儀心。或是縁威儀心。或是似威儀心。若起下
眼識。修得者通果攝。泛爾起者是威儀心。或
是縁威儀心。或是似威儀心。若起下耳識。修
得者通果攝。泛爾起者唯是似威儀心
  問。本疏釋感無想天總別報因。出三
釋。以何爲正乎
論云。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天異熟果
疏云。自下第五出此報因。如前第一卷解。然
今即是定前能引無想定思能招彼果。即顯
一思感總別報。同瑜伽五十六説。又解。即是
能引定思。至無心位爲定之時。招彼第六別
報異熟。前明別思能感總報。有心無心二因
果別故。又解。此説微微心招別報。若前微
心明*別故招總報。前説即許一思招二報。亦
得有心無心報。一業尚得色非色報。理不遮
故。後解二業各別。欲顯定因感別報。前明
*別思感於總報
蘊云。論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者。疏有三解。初
解以現思能感總別二果。第二解雖是一思。
約分位別。有心無心感二果故。第三解二現
思感二果。問。此中三釋何者爲優。答。初釋最
善。無想異熟果禪因説感總別報爲行支故。
故第三釋理亦可通。前後現思感總別報。前
是正行。後是兼支。無違理失。其第二解以無
心位感彼別報。理稍難詳。豈有無心思種能
感彼天。經五百劫令心心所都不行耶。又以
思種獨能感果。未見此文。若由定力能感彼
者。亦應感總。許有力故。又無心假定但有遮
心不起之義。何能有力感彼果耶。又此論言。
即能引發○異熟果故。即此現思。不言所引
無想定種能感彼果。故知不了。疏主且約假
果故。以假言爲因。然未必取此爲正。問。今
其感彼別報。爲説感有心位異熟意識。爲説
感彼假實異熟耶○答。今以義准。彼天異熟
意識不感無心之位○問。若不感無心。何説
招無想異熟。答。此假異熟依生得種子隨
現識。説感無心。理亦無失
忠安云。今以基初解爲正。謂能引彼定一思
能招總別二報。大乘自許一業能引説多果
太抄云。初解不審。即取下第二三解以爲正
義演云。疏前説即許一思○理不遮故者○
第一解也○疏彼解二乘至於總報意云。此
顯第三解○有彼解二業等者。通取第二解。
即三解中明後二解與第一解別所以也
燈云。論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要集云。有説有
釋各有三解。彼第三爲此初説。彼第一爲此
第三説。彼此第二義即不同。今取有釋第三
爲正。既有説第一即有釋第三。何故獨取有
釋第三而爲正釋。有説疏文不斷第三爲正
説故。然以理准非。極厭心招彼總報。極厭心
種招彼別報。何所相違。又微微心種是能引
發無想定思。能感彼果。順五十六。不爾。一因
如何能感有無心別相違二果。又西明云。微
微心及微心相應思引總報。以有心故。即彼
二種至無心位引別報。以無心故。今謂不爾。
豈於微心種亦立無心定耶
西明疏云。即能引發至異熟果故者○然解
此文自有三釋。一云。微心相應思引總異熟
果。以明利故。若微微心相應思感彼異熟果。
不明利故。二云。微心及微微心相應之思引
總異熟。以有心故。即彼二思至無心位爲定
之時。招別異熟。以無心故。三云。正取微微
之心相應之思。正引總果。兼招無相。別異熟
生。以微微究竟勝故。要引定思由定勢力感
彼二果
論一云。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招
彼異熟識。依之麁動想等不行。於此分位假
立無想。依異熟立得異熟
疏二本云。所熏成種○此是雖總。而意欲説
明了心時種子招總異熟。無心以去厭心種
子招別無想異熟。論種子體。是一種子通招
總別。若據其位。前後有殊。有心無心二果別
故。又解。微微心以前明了故招總果。微微心
細所熏成種感別果。二種種子者各招一果。
亦不相違。微微心種轉爲無想定等故。前解
爲勝
祕云。疏明了心時種子招異熟者。即微微心
名爲明了。對彼無心故○第二解言明了心
者。對微微心名爲明了。疏此言雖總至二果
別故者。有義○然應云明了心等招異熟。微
微心時招總異熟。或微微心通招總別○詳
曰。若言明了招彼轉識別報異熟。微微招彼
總報異熟。無想異熟假故不招。如何聖説無
想定因。無想異熟而爲果耶。假名爲招。如燈
具辨。疏無心以去至無想異熟者。即是彼天
第六識等種子之上。能遮彼地六識等現不
起功能。名爲無想異熟體也。疏故前解爲勝
者。問。勝義何也。答。言無想定招彼果故。以
微微種建立定故。以前非定。若取前心而感
彼者。云何得説由定生彼。又彼別報而無其
體。云何實種能招彼耶。故前解勝
燈二云。論無想定前○招彼異熟識。本疏二
解。自斷前正。雖無想異熟。假非實感。然爲求
彼果。修無想定。若有心時。是能感彼無想果
者。修有心定。何假無心。以無心定前微微心
所熏成種。防心不起。方名無心定。即説假法
能防實心。後得果時。彼雖是假。然由厭心功
能力故。想等不起。假説爲感。於理何違。若倶
實種爲能感者。應同第八不名無心。又復此
論但云故所熏成種招彼異熟識○如上假立
無想。不言成種招彼無想○問。得果之時。微
微心種即久已滅。但有想續無心種子。無二
種種。如何可説有心感有心。答。雖無別種。即
最後心與種倶時修。有能感彼總異熟力。以
未熟故。果不得起。彼熟生果時。將現熟種。望
後果時。説有心感。故亦不違文。可見餘文
瑜伽五十六云○謂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
彼異熟果
十五云。能引發無想定思者。謂定體思能感
別報
  無想定段
  問。於出悲定菩薩作損益人可感現果

燈云。雜集第八。據定受業説有三種。即現生
後。於慈定等造善惡業。是現受攝
周記
瑜伽論九云。若諸善業由事重故受現法果
者○或於起慈定者供養承事。如於起慈定
者。如是於起無諍定・滅盡定・預流果・阿羅
漢。供養承事亦爾
同鈔四云。供養慈等定得現果者。依初出
位。如初出慈定。無諍滅定預流阿羅漢亦爾。
非久出彼。不説獨覺。小故略之。其實亦得。
一來不還非初後聖。故不説之。問。何故但
説慈定。不説悲定喜定捨等耶。答。喜捨劣故。
悲通散故。於與世間出世間樂。慈等勝故。無
諍等亦爾。内證眞無諍。外息諸煩惱。勝願智
等故不説餘
同下文云。慈定菩薩。運心與樂。供養獲安。亦
復如是。由他増上。自現業熟。便得現果○初
生悲故。後起慈心。而與其樂。故唯言慈
對法抄第六云。此中順現受業初慈定等五。
第十六云。慈者於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樂
増上意樂住起故。所以得現果。何故不説悲
者。熏抄有一解。今解不然。慈與樂深不行損
時。定不殺故。悲雖不殺。亦廢損。而不與樂。
故慈勝非餘。如慈無諍等亦爾
燈抄第五云常騰範云。由四無量中慈聚在初。
故偏説慈。從餘三定起亦與慈同。若損者益
者。謂作打罵等損。供養等益。此業於現法中
能受別苦樂故。名順現受業
婆娑論八十三云。問。住悲喜捨三無量者。刀
毒水火等所害耶。應作是説。悲喜捨定亦不
可害。若爾。何故經中。住慈定者刀毒水火不
能害。必無災横而致命終○復次既説慈定。
應知亦説悲喜捨定。種類同故○復次住悲
等定。雖不可害。而出定時。身有微苦。慈定不
爾。是故偏説。復次住悲等定。雖不可害。而彼
有損。慈定不爾。是故偏説。復次悲等根本雖
不可害。而加行時則可傷害。慈則不爾。是故
偏説
對法論靈隽疏第八云。從慈定起者。慈能與
樂。所布心廣。從此定起。於彼人造善不善。倶
得現果。故瑜伽云。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利益
安樂増上意樂。於彼人造損益。必後現異熟
興法師云。慈悲喜捨愍念之心。愍物恒生。皆
是慈心差別。由此四心皆雖其性是慈。隨境
分四種。増長差別。名悲喜捨也
  問。付業種類。且可有時定報不定業

燈云。瑜伽六十。據定不定總説四業○一異
熟定。二時分定。三倶定。四二倶不定○第二
時定而報不定○雜集第七○説有五業○謂
他所教勅。他所勸請。無所了別。根本報著。
顛倒分別。五句如次。初三不増長。輕故不必
受異熟。即時定報不定及倶不定
周記云。燈第二時定報不定者。問。如作惡業。
未生令受。趣即不定。若生人中。而逢勝縁。修
諸善業。非業而不受之。此等即是時不定。如
何得言時定報不定。答。若逢勝縁而不受之。
必更於餘時重受。亦名爲定。餘皆准此
伽論二云。又諸種子即於此身中。應受異熟
縁果不受。順不定受攝故。然此種子亦唯住
此位
攝釋一云。或是三時諸業種子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九目次

  滅定段
即部行中
超多等至
依非想種
滅定初起
同後記
未必爲正
寂靜解脱定體付勝進道
漏無漏
不還潤生
然三等持
範憲僧正御本
上貪不定雖無寫本。
追書入之畢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九

  滅定段
  問。部行獨覺中可有不得通之類耶
論云。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
疏云。第一得人。謂有無學者。六十六云。即
簡二乘非倶脱者。不得入故。此中獨覺亦有
不得滅定者不。以義今准此文。故有獨覺不
得滅定。即部行中乃至亦有不得通者。獨一
者必得故
義演云。疏部行中○不得通者。即部行中有
根鈍者。則不得滅定。雖修五通。得已遇縁還
退失故。或出無佛世界。無佛爲依。設修五通。
所以不得。若得漏盡通。一切皆得。若麟喩獨
覺若三明六通次第定皆得也
三輪章云。三乘皆能起三神變。聲聞地二十
七説。謂阿羅漢具八解脱靜慮等定。有大堪
能。具大勢力。能善爲他現三神變教授教誡。
故知獨覺亦能現之。要倶解脱方起三種。故
有部行而不能起
顯幽鈔三云。部行獨覺者不得滅定。以鈍根
故○聲聞之中。即惠解脱羅漢不得此定。此
亦不得根本定故○此惠解脱及歩行縁覺。
此二人不唯不得此定。亦不得神通。即麟喩
縁覺與倶解脱羅漢。此二無學定得此滅定
也。以得上八根本定故。問曰。何名倶解脱。何
名惠解脱。答○唯得近分中間定○非得上
八根本定故。亦不得通。名惠解脱羅漢○得
四禪八定根本近分。皆得三明六通○爲倶
解脱羅漢云云
補闕章見道云。麟通及餘部行若入見道。先以
六行伏無所有已下疾惑。既伏下惑。明知已
得九地之定。此即通依四靜慮。入不依近分。
得根本故
對法抄八云。惠解脱倶解脱。具證八解脱名
倶解脱。唯得三解脱。及全不得者。非倶解脱
是惠解脱。何以得知。要具證八方名爲倶及
不具證名惠解脱。釋此二人中。論云。有具證
字故。惠解脱中。唯言究竟斷惠障。故知雖得
一二乃至七解脱斷定障。不究竟斷故。非是
倶人。如大論二十六兩復次釋
  問。七地以前菩薩及廣惠聲聞可超多
等至耶
問。超一間之類今論初修及自在中何
攝之耶
論云。此定初修。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爲加行
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若修此定已得自
在。餘地心後亦得現前
疏云。論此定初修至最居後故。述曰○初修
依何地起。初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爲加行入。
初修即二乘及七地以前等。瑜伽第十二卷
説。唯除如來及出第二僧祇大菩薩。餘不能
超諸等至。佛等隨欲皆入。故知二乘等名未
自在。唯得無所有處心。後超一地無漏入故。
顯揚亦同○論若修此定至亦得現前。述曰。
前言初修唯依非想。後修如何。若得此定已
自在者。餘下七地心後亦得現前。即大般若
經第一分第三百五十。次第入出諸定。名師
子嚬呻定。若菩薩超禪。從一切地心入滅盡
定。從滅定於一切地心出。是集散三摩地○
對法第五云。未自在者唯超一間。若得自在。
超一切地。顯揚十八云。若曾串習能從欲界
入無色界心。故知欲界心後越入此定。其瑜
伽第十二説。唯自在者方超一切等至。即九
等至。謂如來大菩薩。實無欲界心有似欲界
心。實是無漏。隨在何定爲加行皆能入。且從
極自在鈍無漏爲語。實十地菩薩廣惠聲聞
獨覺亦得。如定中聞聲。從無所有處心入欲
界故。不爾便違
祕云。論此定初修等者。七地已前二乘等名
爲初也。故瑜伽論第十二云○如下釋曰。言清
曰者。顯超加行而離染等。無超第三者明無
超二能至第三。餘文可悉。而疏云唯得超一
地無漏入故者。未自在者。依瑜伽論。唯超一
地。故超越者將入滅定。而從初禪漸次超一
至無所有。而超悲想入於滅定。名超一地。若
爾。如何言依悲想而入滅定。答。依非超説。依
非想種。兩釋如疏
伽論十二云。復次云何超越入諸等至。謂即
於此已得圓滿清白故。從初靜慮無間超入
第三靜慮。第三無間超入空無邊處。空處無
間超入無有處。從無所有超入滅定。乃至廣
説。逆超亦爾。以極遠故。無有能超第三等
至。唯除如來。及出第二阿僧祇耶諸大菩薩。
彼隨所欲入此定故
同鈔五云。以極遠故○唯除如來等者。此據
極自在超一切地者説。若七地以前及波羅
密多聲聞。亦能超二地乃至七地。大目揵連
入無所有處定。聞象等聲。便從彼出超多地
故。六十三中具明此事。又依自在超一切地。
謂佛及不退菩薩。餘人雖超不能多地。若任
運起非超禪者。一切皆得。如轉生九地。及大
目揵連。故此不説。此明超故
同鈔二云論五處此中論云。欲界善法能引無
色界繋及不繋法者。此依波羅密多聲聞獨
覺諸大菩薩超禪之位。得相引生。對法第五・
顯揚十八。説相生故。下第十二唯云。第三
劫菩薩及如來能超一切地。據勝者説。亦不
相違
唯此釋。是非可潤色歟
對法論五云。串習力者復有三種。謂下中上
品○若有下品串習力者。於諸靜慮諸無色
定。唯能次第入。有中品串習力者。亦能超越
入。唯能方便超越一間。若有上品串習力者。
隨其所欲。或超一切。若順若逆。入諸等至
見對法第五卷。都無未自在者唯超
一間之文。若取此文心疏引之歟
  問。超定人初禪等心種上可立滅定乎
疏云○如上書
明超定
問。既爾。此爲即是加行心地法。
爲但悲想心地法○對法第十三等説。想受
解脱。謂依非想處解脱等。故知唯屬非想。此
中亦言屬有頂故。若爾。云何名超等至。此有
二解。一云。謂前起初禪等心已。後一二念起
非想處心。即入無心。以定隨加行心建立
故。第二解云。雖起餘地心隣即入此定。此定
仍非想地爲依。以極細故。由先串習故○不
須起非想心爲加行。論言從微微心種上立。
是初起。多分非約超定者。説超等至即從初
定入無心。不言入非想已方入此定故○後
解爲勝。大般若不言從初定等更起非想無
漏心方入故。經論皆言滅盡依非想。不言依
下地故。言依加行心上建立者。非自在次第
入者語。以無漏心有所屬故。彼心細故。得自
在者不假熏習。及三熏習。何必要依入定心
等種子上立
祕云。疏第二解至仍非想地爲依等者。問。即
無學等應恒住此。以非想種恒時有故。答曾
得彼定後餘定心引無心位。方依彼種建立
斯定。豈但有種即得定耶
蘊云。疏第二解至仍非想地爲依等者。問。此
依非想何種立。答。此既自在。不要依初滅定
微微心種立此定。但依彼地串習。遊觀心種
即得立之。以極微細故。疏自解云。從微微心
種上立。是初起非超也。問。不更熏彼地。如
何依彼立滅定耶。若先已熏習故説立者。熏
應恒在滅定。以舊種恒有故。答。由初禪等
定加行功力。令彼地種有防心不起功能。故
依彼立。若無加行。彼種無力。即無滅定故。
恒在滅定之失。問。彼地既無能厭。*豈防心
功能。答。初定等心亦能厭故。不必要依能
厭種也
別鈔云。問。既依下地心直入無心。未知下地
之心有厭行不。此有二釋。一云。由厭心故入
無心。然此厭種非定依。自有非想無漏心等
種子。由先修習有防遮用。以爲定依。若爾防
用既成。何不入定。由自在故。入出自在。一
云。下地心不起厭。以自在者由意樂力。依下
地心直入無心。下地厭種。非定依故。由先串
習非想無漏種子遮防力有爲定依故。又解。
由下地心爲撃發縁。令非想地無漏遮防用。
故爲定依故
燈云。論雖屬有頂等者。超等至中。本疏二解。
今又助解。旦依初師。依加行心亦得云超。約
定次第。餘非想非非想定後爲加行入。今隨
何心。或以欲界心或初靜慮心爲加行入。非
要餘定後故得名超。屬有頂者據初起説。依
第二師。隨何地心後即能入。此不須加行。如
似如來任運能入非起加行。問。若心先起伏
已入滅。彼無不起。何得説言微微心後厭心
功能不起位立。答。彼依初修作如是説。非自
在者。若爾。彼心於餘定時無來不起。應恒名
入滅。答。有餘定心非名入滅。餘定心無此定
方顯。二説後勝
西明疏云。餘地心後入滅定者。彼所入言屬彼
地攝。三藏兩釋。一云。隨依何地入定。而所入
定必屬非想。所以者何。何由餘地心撃發非
想遊觀無漏新舊種子。令有遮用。但至定故。
瑜伽十二。依非想故。二云。隨依何地心即屬
彼地。即彼地心能厭心故。彼能厭心是無漏
故。所入滅定即屬彼地
祕上云。若爾。如何○兩釋如疏云云如次上
題書
  問。滅定初起唯限人趣歟。將可通六欲
天乎
問。滅定初起通欲天云事。引對法論何
文證之乎
問。色界經生聖者始可有起自乘滅定
之義耶
論云。此定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説力起
故。人中惠解極猛利故
疏云。文第五。義第十。三界初起唯在人中。佛
及弟子説力起故。上界無此説者。又雖無出
家弟子。世俗弟子亦色界有者。以人中惠解
猛利過彼。故初起位必在人中。六欲天中
文亦不説。義即無違。天中*豈無身證者也。
此中且説人中。近故勝故。文由未盡。對法第
九。正與此同
忠安記云。論此定初修等者基云佛及弟子上
弟無故。唯在人中。六欲天中雖無文説。義即
無違。欲天*豈無身證者也和上云此解不爾。
欲天惠解非明利故。唯説欲天。無有身證。何
燈云。論此定初起唯在人中。本釋欲天亦得
初起。有身證故。有釋唯人非在欲天。此論説
唯。集論第五云。要於人趣方能引發。雜集第
九釋云。言引發者是初起義。今者助明欲天。
許有身證。何失。若不許有身證。即唯惠解脱。
此等迴趣入初地後可非初起。准此。色界聖
者迴心。非必皆身證及倶解脱。由此雜集第
九復云。諸聖弟子爲欲安住寂靜住故。於人
趣等引此滅定令現在前。既有等言。明餘初
起。此唯言者據各自乘從多分説。或隨麁相。
不障迴心於餘初起。如似見道。顯揚論説唯
欲人天。雖説唯言。亦許色界二乘聖者迴心
後入大乘見道。滅定唯人初起准彼
西明疏云。此以二因釋成。初起唯在人中。以
非色界。佛及弟子説力起故。非六欲。人中惠
解極利故。或可上界及六欲天皆由二因故
非初起。是故集論第五卷云。要於人趣方能
引發。或於人趣或於色界。能現在前。生無色
界。多不現起。雜集第九釋彼論云。引發者。是
初起義。先已生起後重現前故。或於人趣者。
謂即於是生。或於色界。謂後生彼
大般若經第四百六十説十隨念中。天隨念
文云。諸預流等生六欲天。諸不還等生上二
等文
伽鈔九云三十三處○餘處文言唯欲界初起滅
定者。此約縁發。若初學時。必依欲界。復初
起時。色界亦得。如第三果人。先欲界時。未得
此定。生色界已。方得此定。即得初起。然由先
於欲界初聞此教。後於色界方生
對法論第九云。要於人趣方能引發。言引發
者是初起義。或於人趣或於色界。能現在前。
先已生起後重現前故。或於人趣者。謂即於
此生。或於色界者。謂後生彼。云何聖弟子
已得無色定已離色界。欲復生色界耶。不必
永離色界。欲方入無色定。是故此中應作四
句。若已離色界欲者。一切皆能入無色界寂
靜解脱定耶。設能入無色界寂靜解脱定者。
一切已離色界欲耶。答。此初句者。謂依未至
定已離色界欲。而不能得入無色界寂靜解
脱定。第二句者。謂諸聖者已得第四靜慮。不
求生無色界而起厭背。第四靜慮行恒現在
前。捨斷結道依勝進道。漸次能入無色界寂
靜解脱定。第三句者。謂即此行者勤求離欲
依斷結道。漸次能入無色界寂靜解脱定。第
四句者。謂除上爾所相。問。無色界中何故滅
現前。答。生無色界。此滅盡定多分不起
現前。由住寂靜解脱異熟者。於此滅定多不
發起勤方便故。所以者何。諸聖弟子爲欲安
住寂靜住故。於人趣等引此滅定令現在前。
若已生無色界者。不由功用自然安住第一
寂靜解脱異熟起住。不復發起方便功用求
此滅定令現在前
同抄第七云。論云或於色界能現在前先已
生起後重現前故者。如第三卷釋滅定中。廣
釋四句中。云何聖弟子已得無色定已離色
界欲復生色界耶。此中問意。已離色界欲得
無色定耶。已得無色定後生色界耶。惣合作
問故有此文。初問即惠解脱人未得八解脱
故。第二*問即第三果人以無漏道斷三禪以
下惑。第四禪以上惑伏。得滅盡定。二説如
唯識第七卷釋。雖命終生第四禪。後依勝進
道而得滅定。問曰。第四禪以上惑既以勝進
無漏道伏。以是遊觀故。得起彼地無漏。何故
後生色界。如凡夫超六行等時。即不生彼地。
故爲此難。答曰。聖人生他地。以種子潤生故。
凡夫以現行潤生。故不可例。如前第三卷云。
如第二卷抄。一釋云。此是寂靜解脱定者。未
必是滅定。今依大論四十三解滅定中云。若
諸聖者已得有頂。欲暫時住寂靜住。從有頂
心求上進無所得故。心滅智不起。故知寂靜
解脱定滅定
周記云。燈今者助明至可非初起者。此意説
云。無文而障。欲天之中得有身證。設無身證
者。即惠解脱。許在欲天。此人迴心後。*豈不
能起於此定。問。此定未入初起可不能也。
答云。據實説不障。地前上有得起
賢聖義私記第三云。問。無天中初起義耶。答。
依疏主御意。亦有天中初起義。問。以何義
意。天中亦初起耶。答。不還聖者生天上。初起
此定。不遮天中。有身證故。天中亦初起耶。故
疏云。六欲天中○者也云云問。若爾。何故論
人中不説説耶。答。疏云。近故勝故云云意云。
人中近天遠故。先擧近説也。又人中惠解猛
利勝於天故。亦擧人中也。不謂遮天中也已上
疏意問。燈師助釋云何。答。天中有身證惠解
脱。迴心之後入初地。初起法空滅定。此*豈
不天中初起耶。問。以何證此義耶。答。對法
第九云。諸聖弟子爲欲安住靜慮住故。於人
趣等引此滅定令現在前。既有等言。明餘初
問。見對法論文。不足爲證。彼論云。要於
人趣方能引起。或於人趣或於色界。能現在
言引發者初起義也。現在前者後起
也。故知人趣初起。不在天中。但下文云於人
趣等引此滅定令現在前者。擧人趣初趣等
色界後起也。謂人中初引此滅定。於色界後
令現在前言也。論文顯然也。更不可疑。而
燈師云以等言天中初耶。答未決問。若許天
中初起者。何論云唯在人中言唯者簡持義
也。簡天中持人中故。答。燈會云此唯言者○
於餘初起問。此文意如何。答。二乘三人最
初得自乘滅定者。唯在人中。迴心向大之人
初起法空滅定。亦通天中。人中初起者多。天
中初起之者少。異依此義。此論中云。唯在人
中。依迴心之人滅定初起無天中。非用唯言
也。問。次文如似見道意何。答。顯揚論説見
道云。唯欲界人中佛出世現觀云云然而中般
生般。有行無行。上流等不還之人。於色界亦
入見道。如此唯在人中。據各自乘説也。問。疏
主説天中。初起者。非約二乘之人初起説也。
故云天中*豈無身證者也。意云。天中若不初
起者。先可定天中身證有無。若天中有身證
無難者。可許天中初起定。以何理更遮天中
有身證之。故初起之義成立也。問若爾。如何
燈師不成立此義。更約迴心人立天中初起
耶。答。燈師非違師意。今且疏云外出助釋也。
故燈正文云今者助明婆娑百五十三云。欲界初
起不簡與本疏同也。倶舍
第五人中
初起云云
  問。滅定後起可有欲界乎
問。滅定後起通無色界云事。引何教文
證之耶
論云。後上二界亦得現前。鄔陀夷經是此
證。無色亦名意成天故
疏云。若後二界亦得現前。即二界得後起。然
無欲界後起。以必不還等方得故。五十六説。
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重現在前。託色所
依方得生故。此據未有第八識義。若已建立
第八。於一切處皆得。此即據已建立第八教。
眞實義建立故。鄔陀夷經是此證故。如倶舍
第五廣説。鄔陀夷者此名出現。日出時生故
以名也。言意成天。即超段食。佛説是色界。不
爾。既言超段食。隨受一處意成天身。能入出
此定。故知通無色。經不遮後。言隨一故。釋
此經者。舍利子説有退者色界後起。出現不
了意成天言。謂是非想。然後不知有第八識。
生非想處不可後起此定故。與上座論議。佛
知不了舍利子説。所以見訶。非遮無色得入
此定。如毘婆娑第一百五十三卷明其所以
肝心云。文然無欲界後起者。東抄云。不得欲
界得此定已。後命終已還生此地而起此定
初起要
釋也
祕云。論後上二界至意成天故者。問。七地以
前未變易者。往還二界。理教無遮云何欲界
不得後起。答。且談二乘。不據菩薩。由斯但引
鄔陀夷經。以之爲證。疏據此理云欲不起。鄔
陀夷事如婆娑論一百五十三云。如契經説。
尊者舍利子告苾芻衆言。戒定惠具足者。能
數數入滅受想定。彼於現法及將死時。若不
能辨如來聖旨。命終超段食天。生意成天中。
於彼復能數數入出滅想受定。斯有是處。應
如實知。具壽鄔陀夷在彼會座。語尊者舍利
子言。*後苾芻生意成身天。能入出滅想受
定。無有是處○佛告鄔陀夷。汝以何等爲意
成天。*豈不欲説非非想處爲意成耶。彼答。
如是。世尊告曰。汝是愚人。盲無惠眼。云何
乃與上座苾芻共論甚深阿毘達磨。廣如彼
説。問。准所引經。不言無色得起滅定。何爲誠
證。答。由經隱祕。大小乘解各有不同。取證亦
別。故有宗云。意成天者是色界繋。故佛見
訶沙彌所説。若經部計通無色界中。無色
界中亦起滅定。故婆娑論一百五十二云。譬
喩者説。戒定惠具。由斯無色起無有失。有義。
大乘者説。舍利子説色無色界名意成天。皆
得起定。故佛便*訶鄔陀夷云。二界八地如身
子説。皆能現起。汝今云何將非想地爲意成
天而不起耶。故今引證無色起定。詳曰。今觀
論意。引經證彼色無色界是意成天。意成天
成即得證彼無色入定。證理云何。答。若無色
界非意成天。沙彌不合難舍利子。佛不應云
汝豈不謂非非想處爲意成耶。准佛沙彌訶
難之辭。明知先許意成天者通無色界。次證
定云。身子但言意成天者即得重起。言不簡
故。故通無色。若云身子意談色界。此亦不然。
文不言故。設縱爾者。文既不遮。明知彼意但
一時爾。佛訶但云不得尊意。不云無色無得
起義。由斯論主依文約理。引之爲證
燈云。論鄔陀夷經○意成天故。要集斷本釋
云。舍利子意在色後起。未説無色。出現意
成天謂非想者。不了舍利子意。所以見訶。依
何文義證無色界亦入滅定。云此誠證故非
善釋。今謂要集不了本解。謂非善釋。即是後
世鄔陀夷也。言意成天超過段食。舍利子。説
有退定者。色界後起出現不了。謂是非想。故
知上二倶名意成。倶舍引經復云。隨受一處
意成天身。能入出此定。故通無色。經不遮。
彼言隨一故。又瑜伽五十六。復於色界重現
在前。託色所依方現前故。若已建立。於一切
處皆得現前。説一切處不簡下三。此論後師
要斷下三方起此者。未必爲正。故但訶沙彌
不了説意。何非善釋爲誠證耶。西明云。然大
乘宗分成兩説。難陀等説。上界八地起滅盡
定。故名意成天。覺師子釋。第四靜慮已上
五地方起起滅定。名意成天。護法同第二釋
者。准何得知。難陀通説。覺師子説唯上五
地名意成天。若准雜集第九。覺師子釋四句
之中。許第四靜慮重起。不言下三非意成天。
*豈善釋耶。若將護法同第二説。如何釋彼五
十六文於一切處皆得現起。若云少分一切。
雜集不説唯言
義蘊云
  問。付斷修惑得滅定義。有二師義。爾者
以何師爲正義乎
論云。有義。下八地修所斷惑中。要全斷欲餘
伏惑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欲界惑種二性
繁雜障定強故○彼隨所應生上八地。皆得
後起。有義。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餘伏惑
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變異受倶煩惱種子
障定強故。彼隨所應生上五地。皆得後起
瑜伽論云。依已離無所有處貪。止息想作意
爲先。名滅定位。建立滅盡定○起者先於此
起。後於色界重現在前。託色所依方現前故。
此據未建立阿頼耶識教。若已建立於一切
處皆得現前
疏云。論有義下八地至皆得後起○此初師
説○如上即上八地四禪無色皆後起。欲界初
修故○若爾。對法第九四句中第二句。謂聖
者已得第四靜慮。不求生無色能入此定。不
言已得初定等。如何通。答。彼不言唯依得第
四定。復不遮下三定未斷不得。故有何妨。論
有義要斷至皆得後起。述曰。此第二師○如上
即初起唯欲界。後起除三定通上五地皆得。
即以第九對法四句爲證。此中第二師爲勝。
文正證故。亦有理故
燈云如次上書
周記云。燈此論後師至未必爲正者。無文斷
此二師説故
祕云。論彼隨所應生上八地等者○如次下書
因明注釋中卷云源信此是纂師。於疏主答有
取捨意。非謂偏假叙。例如滅定。隨離染得。師
資所判。其地不同。今亦如是。其意別可。然
宜獻可替否以補主過。所以爲忠。旦言假叙。
不爾。何故有假叙。終無正釋。顯正理耶
賢聖義私記第二云松室如香雲抄
  問。對法論中。不還聖者入無色寂靜解
脱定云云
爾者寂靜解脱定體何物乎
問。對法論中。明得滅定人捨斷結道依
勝進漸次能入云云勝進道者漏無漏中
何乎
疏云如次上書
祕云。論彼隨應生上八地等者。問。隨上八生。
即顯不定得第四定。與對法論豈不相違。彼
論第九作四句云。若已離色界欲者。一切皆
能入無色界寂靜解脱定耶。設能入無色界
寂靜解脱定者。一切已離色界欲耶。答。此初
句者。謂依未至定已離色界欲。而不能得入
無色界寂靜解脱定。釋曰。即那含人而不得
彼色無色界根本定者。能離色欲。而不能入
無色定也。言無色界寂靜解脱即無色定。離
苦樂等得解脱名。非滅定也。第二句者。謂諸
聖者已得第四靜慮。不求生無色界。而起厭
背第四靜慮行。恒現在前。捨斷結道。依勝進
道。漸次能入無色界寂靜解脱定。釋曰。即
那含人依六行道。欣上厭下。得無色定。不斷
色深。勝進道者即六行道。對前斷道。得勝進
名。然由能入無色解脱。方入滅定。第三句者。
謂即此行者勤求離欲。依斷結道。漸次能入
無色界寂靜解脱定。第四句者。謂除上爾所
明。答如疏中會。或唯識師云。我不以雜集之
言以爲定量
燈六云四縁義處問。既瑜伽第四無漏勝定。方
受變易。如何不斷下地惑耶。若許斷者。應得
不還方受變易。如何涅槃經云。須陀洹人經
八萬劫。斯陀含人經六萬劫。答。雖起無漏。依
勝進道。非無間道。故不得果。故雜集第九。解
入無色寂靜解脱未離色界欲云。謂諸聖者
已得第四靜慮。不求生無色。捨斷結道。依勝
進道。漸次能入無色界寂靜解脱定。此言未
離色欲。約不斷種。寂靜解脱定即滅盡定。小
果尚爾。況迴心已而不能耶
對法論九云四句文者如祕引前後全
文者同滅定初起處書
同抄七云。釋滅定中廣釋四句中。云何聖弟
子。已得無色定。已離色界染。後生色界耶。此
中問意。已離色界欲得無色定耶。已得無色
定後生色界耶。總合作問○初問即惠解脱
人。未得八解脱故。第二問即第三果人。以無
漏道斷三禪以下惑。第四禪以上惑伏。得滅
盡定。二説如唯第七卷釋。雖命終生第四
禪。復依勝進道而得滅定。問四。第四禪以上
惑既以勝進無漏道伏。以是遊觀故得起彼
地無漏。何故復生無色。如凡夫起六行等時
即不生彼地。故爲此難。答曰。聖人生他地。以
種子潤生。凡夫以現行潤生。故不可例○一
釋云。此是寂靜慮解脱定者。未必是滅定。今
依大論四十三。解滅定中云。若諸聖者已得
有頂。欲暫時住寂靜住。從有頂心求上進無
所得。故心滅智不起。故知寂靜解脱定滅定。
論云。由住無色界寂靜異熟住者。謂無色貪
感報四蘊異熟。故名寂靜。顯揚十八云。
無色定名寂靜等
伽鈔第九云三十三處論解二無心定中。云如
是有學已離無所有貪等者。此據斷惑説。如
對法第九卷抄言寂靜住等。彼抄廣解。餘處
之言唯欲界初起滅定者。此約縁教。八云初
學時。必依欲界漏初起時。色界亦得。若第三
果人。先欲界時。未得此定。生色界已。方得此
定。即得初起。然由先於欲界初聞此教。於色
界方生已上與上貪不定
之處釋可見合之
  問。不還果聖者以煩惱種子潤生非現
行力云云有何故乎
問○非正潤生之時可起現行煩惱耶
論云。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後不斷退生上地
者。豈生上已却斷下惑○然不還者對治力
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種潤上地生。
雖所伏惑有退不退。而無伏下生上地義。故
無生上却斷下失
疏云。論然不還者至却斷下失。述曰。此第三
果對治道強。以欲界治道皆圓滿故。非初二
果。正潤生位。不起現行煩惱潤生。此第三果
但由惑種潤生上地。此意即是所已伏種雖
退不退。但必唯以隨眠潤生。而無伏下生上
地義。即雖已伏。猶有種故。未無漏道斷處受
生故。五十九説。以隨眠潤生。謂見諦者。大論
第一・對法第五説。初二果亦以現行潤生。唯
不還者以種子潤。頭五十九説見諦者唯第
三果也。若爾。異生應唯種子潤。如對法第三
抄。然異生現行閏。六行不伏愛等現有。既生
上聖者種子潤。有其種。應生上界。以異生
潤藉伴。雖有愛等。無餘惑伴得生上。聖閏不
藉伴。有種不上生。以聖者善業必決定故唯
種子生。異生不然。故通現潤。不爾。聖種應強
異生。然不還者如處不還。一地之中有三天
處等。下處死生上處。亦以現行潤。以此生地
治道未滿。如初二果。瑜伽但生他地爲論文
肝心本五云文所已伏種雖退不退者。東抄
云。即此不還且如伏初二定惑。復設退起第
二定惑而起現行。後命終時。唯取初定種潤
生而生初定。不取第二所退現行而潤生
要云。然不還者○煩惱等者。於中有五難。取
下第五問應爲第一。第二應爲第二。第一爲
第三。餘如次。問。如五十九云。見諦唯以隨
眠潤。初聖亦以現行潤。既説異生現種潤。異
生有唯種潤。答。聖多階降潤有現行。異生
類等故無唯種。亦應聖生他地唯種潤生。若
生自地。以現行潤故。異生亦應爾。若生自
地。未有治道故可用現。生他地應唯種潤。今
解。不然。無漏道圓勢勝煩惱。無漏道缺惑現
便強。不同異生故不爲例。二難。初二果聖生
自地潤。通現行。不還生自處義應現潤。答。此
可爾。准初二故。如處處不還等。論略不説。又
理不然。初二果未有圓道故。可用現潤。第三
果已有圓道故。設生自地亦唯種潤。論不説
以現行潤故。唯初二果説用現故。三難。何
故異生潤現種倶潤。聖人但種。種強彼耶。答。
聖業決定。業強可唯藉種。異生不爾。故通現
行。問。若爾者。初二果業亦已決定。應唯種
潤。答。凡生苦逼善業微。必藉現行方可潤。聖
生苦少善業勝。由此唯用種子潤。無漏亦可
資有漏故。不同凡夫。又凡夫不覺生多少。可
藉煩惱現種皆助潤。聖人知業多少定。由此
唯用種子潤。四難。六行所伏不伏潤生貪等。
唯伏散境貪等。何故凡夫得定而不下生潤。
業皆在乃生他地。答。藉助伴貪愛等故可潤
生。彼伴已亡力弱。不能獨潤。由此不生下地。
又凡造新業勝而上生。聖由故業而生。有種
即生彼地。如凡夫在欲界具五趣之業。隨一
業勝而先生。故雖下業不無。上業勝初先往。
若上業劣。排之爲後報。退失上定而生自界。
亦無有失。五難。何故不許六識中倶生我見
等。雖得世道。而不能伏。雖得第三果。下不
能斷。至上方斷。如第七識耶。答。彼障果及障
出自地故。不同第七微細不障果及出自地
疏云八末如不放逸内法異生。其潤生惑亦
唯種者。謂不還者○此據正發正潤。若助發
助潤。起現無失遠因等起亦有現故。未臨命
終起現惑故
賢聖義六卷私記四云。問。潤生時不起煩惱
現行者。餘時漏無漏間雜故。有漏第六識
*豈非起煩惱現行耶。答。是則如前。餘時起
煩惱現行。問。潤生心是漏心。何故同有漏心
潤生時不起煩惱現行。餘時起煩惱現行耶。
答。潤生位忽遽故。不起煩惱現行。餘時容預
故。起煩惱現行也
疏四本
  問。空無相無願三等持可通定散乎
燈云。問。入滅定時有二加行○於出定時。縁
於何境。觸於何觸。答○若自在者前隨何境
入。後隨何境出。又未自在。出必定心。在前方
便。依空等持入。今依空等持出○然三等持
通空定及散。未自在者唯依定出。若自在者
通依定散。或依空入。依無相出
疏云。其瑜伽第十二説。唯自在者方起一切
等至。即九等至。謂如來大菩薩實無欲界心。
有似欲界心。實是無漏
斷障章云。顯揚第二云。若但言空無相無願。
通定及散・有漏無漏・聞思修。若言空無願無
相三摩地。唯非散。唯修惠非聞思惠。若言
空無願無相解脱門。唯修無漏唯定所攝
唯識章云。若言唯識三摩地。通有無漏。唯定
非散。唯修惠非聞思。通三智
唯識義六卷私記第三云。章云○通三智云云
問。最勝子菩薩瑜伽釋論云。三摩地名通定
不定云云疏第六・燈第五。倶有此文。明知等
持通定及散心。而何云唯定非散耶。答。但言
三摩地。必通定散。若加唯識言。云唯識三摩
地時。唯定非散。作尋思等勝唯識觀必居定
地故
燈五云論五之處
睡眠悶絶。五位斷簡。三能變總分別
已上三段無指題略之畢
  問。付得滅定之時伏斷煩惱之義。且
爲有伏非想地惑得滅定之類。將如何
論云。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惑
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爲先。
令不恒行恒行染汚心心所滅。立滅盡名
疏云。論滅盡定者至故亦名定。述曰○第二
得所以伏斷差別也。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
貪不定者。若上若下皆有伏斷。如下當辨。以
滅定唯依非想定起故
又下文云。論然不還者至却斷下失。述曰○
然應四句分別。有在上斷下惑。如二乘者上
界得無學。斷下第七惑。有在下斷上惑。下地
得初果。斷上見惑等。餘二句可知。然不動無
爲。想受滅無爲。依斷受建立擇滅一分。若伏
下八地或五地得此定。即不得二無爲。非是
擇滅故。前來已説二乘定性學無學訖
祕云。疏若伏下八地或五地等者。即前二師
説。伏八地五地惑也。形滅定故並名爲下。若
伏八地。二種無爲皆非擇滅。若伏五地。唯想
受滅不得擇滅。不動無爲擇滅所攝。下四地
惑並皆斷故。疏文總也。應如此知。有疏本
云一地五地。一字錯也。合爲八字。有依一字
作多解釋。有多過難故八字正
八解脱章云。身作證者得。若依唯識。有二師
説。一云。伏初定已上染得滅定。二云。伏第四
定已上染得滅定。無所有處已下染可有伏
義。令障轉遠。引生勝徳。有頂一地定未能伏。
故瑜伽第十二。空識二解脱。有説離自地染
言。上之二地無説離自地染字。有學無學影
略説故
下文云。初總名者。瑜伽云。前七解脱於已解
脱而生勝解。七所觀法多分要伏要斷彼地
煩惱障染。方始修作名已解脱。今觀已解脱
境。爲除定障起神通功徳。而生勝解。故名解
脱。其身證者。於有頂染定未能離。但除彼地
所有定障。起無諍等諸功徳。故成解脱。由此
前定多分已離。不爾。多言便爲無用
瑜伽論第十二云。云何空無邊處解脱。謂如有
一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虚空思惟勝解。
如是識無邊處解脱。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
於是識思惟勝解。無所有處解脱者。謂已得
無所有處。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有頂解脱。
更不於餘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
於是處應作勝解
玄賛第三云。於有頂地已得離染。更不於餘
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上説離染。
依無學説。故瑜伽云。前七解脱於已解脱而
生勝解。身證者得。若依唯識。有二師説。一
云。伏初定已上染得滅定。二云。伏第四定已
上染得滅定。無所有處已下染可有伏義。令
障轉遠。引生勝徳。有頂一地定未能伏。故瑜
伽第十二。空識二解脱。有説離自地染言。上
之二地無説離自地染字。有學無學影略説
八解脱章云。於有頂地已得離染。更不於餘
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上説離染。
依無學説。故瑜伽言。其前七解脱於已解脱
而生勝解。身證者得。若依唯識。有二師説。一
云。伏初定已上染得滅定。二云伏第四定已
上染得滅定。無所有處已下染可有伏義。令
障轉遠。引生勝徳。有頂一地定未能伏。故瑜
伽第十二。空識二解脱。有説離自地染言。上
之二地無説離自地染字。有學無學影略説
攝釋第二云。對明有學那含得解脱。不同無學
要離於染。有頂一地如不伏斷。以是學故而
不能斷。無上可欣故名不伏○問。有頂染在
何名解脱。答。煩惱雖在定障少伏故得解脱
瑜伽論五十三云。復次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
所有處貪。未離上貪。或復已離由此息想作
意爲先故。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
盡定
對法論二云。滅盡定者。已離無所有欲。超過
頂暫息想作意爲先故。於不恒行欲。心心所
法及恒行一分心法滅。假立滅盡定。此中所
以不定未離上欲者。爲顯離有頂欲。阿羅漢
等亦得此定故。一分不恒行者。謂染汚者所
同鈔云。十二伏斷惑。經論離欲中一伏二斷
皆名離○論云所以不言未離上欲等者。明
已離者亦得滅盡定義不定故。所以不説。非
如無想上欲不離必定
論云。要斷三界見所斷惑方起此定。異生不
能伏滅有頂心心所故。此定微妙要證二空。
隨應後得所引發故
疏云。異生不能伏滅有頂見道所斷心心所
故。下八地見惑皆不能伏滅。何但非想。此據
最後必須伏斷處言。隨此定所依斷道究竟
處説故。非謂下地異生能伏
論云。有義。下八地修所斷惑中。要全斷欲。餘
伏惑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欲界惑種二性
繁雜障定強故。唯説不還三乘無學及諸菩
薩得此定故。彼隨所應生上八地。皆得後起。
有義。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餘伏惑斷。然
後方能初起此定。變異受倶煩惱種子障定
強故。彼隨所應生上五地。皆得後起
疏云。論有義下八地至皆得後起。述曰。下明
修惑有二。初明二乘。後明菩薩。二乘中有二。
初異説。後問答。此初師説。唯除非想下八地
修惑。要全斷欲界者。餘上八地惑伏或斷方
起此定。以欲界必須斷者。下界煩惱種有二
性不善無記。言繁雜者。繁多雜亂義。此倶定
障障定強故。上界煩惱一性不多故可伏得。
其非想處斷與不斷皆極成。故下七不定
翼云。上貪不定者。無學已離。身證不伏。以同
地法不障滅定故
西明疏云。伏謂暫伏。離即永斷。此中意説。無
所有貪要須已伏斷即不定。斷與不斷皆能
得入。故説或離無所有貪。上非想貪即不決
定。未伏未離不伏已離故言不定。與無已伏
非想九品六行伏道不通非想故
要云論二問。何故伏惑得非擇。亦伏煩惱滅。
亦得伏定障。何故不分二。唯分害隨眠耶。答。
定障通於事觀斷。亦有伏得者。煩惱要唯理
觀除故。無伏得者。設有異生得定伏煩惱。亦
名定障。本求定故。而未求理。聖得者隱而難
知。故分別説令易趣入。凡得者是可斷。又凡
得易而相顯。更何須開


論第七卷本文抄三十目次

  九難義段
三界唯心
轉換本質
餘識識故
一法中道
世事乖宗難
此唯識性
五同縁境
色處影像
顯揚説遍計所起色歟
唯識比量私書入畢
鏡中影像私書入之畢


論第七卷本文抄三十

  九難義段
  問。論中引華嚴經三界唯心之文。爾
者此文遮誰人執乎
論云。由何教理唯識義成○如契經説。三
界唯心
疏云。三界唯心。即十地經第八卷第六地文
花嚴所説。○無性第四廣解○三界唯心之
言。即顯三界唯識。即與欲等愛結相應墮在
三界○不遣眞如所縁。依他所縁○本後二
智所縁。不爲愛所執故○非三界攝。亦不離
識故不待説○若爾。欲色二界可説唯心。是
則言二界唯心。何故復言無色唯心。以小乘
等多計彼唯識故。有立已成。此不然也。非但
色無。亦無貪等能取之心。故亦無餘虚空等
識所取之義。又經部執。無色心等是無色無
體。無實所執取境義。顯現所依。恐彼執爲非
心等故。説三界唯心
祕云。論又契經説三界唯心者。此十地經・無
性攝論廣釋其意○今更引之。冀令易語○
論此唯識言。成立唯有諸心心法。無有三界
横計所縁○根本後得二種所縁○非三界
攝。亦不離識故不待説。若爾。應説如是二界。
無色界中。經部唯有心心法故。釋曰。若以二
智不執外境。二智所縁不離識故。唯識自成
故不待説。無色經部心不執外。彼界唯識。不
説應成。對彼應言二界唯識。論此難不然。識
所取義皆無義故。非但色無説名唯識。釋曰。
但識所取心外之境。並皆是無。名爲唯識。不
唯色無得唯識名。論何者。釋曰。外人問也。除
色等外。何者更是識所取耶。論無餘虚空等
識所取義。釋曰。此出色外所取之義。論經部
論師許無色界諸心心法。是無色相。無體無
實所取境義。顯現所依。釋曰。叙彼計也。彼計
虚空是無色相。無體實等。然此空者由心心
所破色。觀空虚空方顯。故心心法是空所依。
論恐彼執爲非心心法故。説三界皆唯有心。
釋曰。恐執虚空離心心所名非心法。或恐彼
執能依空無。所依心法亦復不有。由斯故説
三界唯心
諸乘章云。有説。執佛三劫滿已偏是凡夫。三
十四念成菩薩位。今破此執故説一乘。亦是
破三者。不然。此乃佛滅已後小乘曲見。豈是
佛在有作此佛執以爲眞。而今説破故但破
周記云。此乃佛滅以後小乘曲見等者。問。如
佛在世諸小乘等。盛言王宮是最後身。執丈
六身以爲眞佛。又發智等佛在世時作。亦説
三十四念成佛。此即佛在世有此執也。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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