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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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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瑜伽論意。二十二根中意喜樂捨四
根。可許通非所斷耶
論云。非見所斷。瑜伽論説。信等六種。唯修所
斷非所斷故
疏云。以何爲證。五十七二十二根中説。十四
法一分見所斷。一分修所斷。謂七色命五受
及意。十二一分修所斷。一分非所斷。謂即十
四中六及餘六。謂五受意信等五根未知當
知。彼説二六。五受及意。通見除故以爲前六。
其信等五未知當知。非見除故以爲後六。二
非所斷。謂後二無漏根。今擧唯善後六爲論。
唯是修斷及與不斷。問。此論下言無想定等
是見斷故。又對法第四。一切往惡趣業果皆
見斷。何妨善業見斷也。答。彼不言善法斷縁
縛名爲見斷
燈云。問。此前説斷。依何斷説。答。依不生及
縁縛斷。十四一分見所斷。據不生説。或通相
應斷。與見惑倶故説見斷。然不盡理。有非斷
故。一分修斷據縁縛説。十二一分修所斷。一
向約縁縛斷。八十七文。又説四斷少同於此。
故説一分修所斷。以信等五未知當知通漏
無漏。無漏之者即非所斷。憂苦二受性非無
漏以引無漏及無漏引。説爲非斷實非無漏。
若爾意喜樂捨亦通無漏。何唯説斷。無想定
等。准第八説亦通見斷。此何不説答。此後問
疏中解訖。釋前難者。意喜樂捨。無漏之者實
通非斷。以意及捨八識通説非皆無漏。且據
全説問。在二乘身無漏非全。若在佛身七色
根除女。五受除憂苦。三無漏除二。皆通無漏。
何故非全不説非斷。答。據三乘通。若約大乘
得通非斷

論第六卷本文抄二十四目次

  六煩惱段
貪無漏縁 通含五見 雖知極劣
疑唯迷理 還望於蘊 故六十劫
不逾八十 非等至唯尋伺起
命者即身二方 亦即亦離 無想天宿住
正義唯是二方 不爾如何


論第六卷本文抄二十四

  六煩惱段
  問。貪煩惱可縁無漏耶
疏云。於有者。謂後有。則唯異熟三有果也。有
具者。則中有并煩惱業及器世等。三有具故。
或無漏法。論下文説。與見等倶縁無漏起縁
生貪者。皆名有具。薩婆多師。縁無漏。貪是善
法欲。今大乘説。愛佛貪滅皆染汚收。與見倶
生縁無漏起故。無漏法能資長有亦名有具。
五十八等。不説此貪縁無漏者。下文自會云云
燈云。論於有具。本云。大乘許貪縁於滅道。五
十八等不説之者。下文自會。隨麁相説。此許
得縁。云貪與見慢容倶起故。此意 見慢既執
佛性。以之爲我。皆容貪倶。要集斷云。邪見
撥無不與貪倶。若撥好事邪見嗔倶。此意。撥
滅道者是好事故。非道計道不死憍亂。皆縁
餘法。非滅道諦。若定法愛非邪見倶。身見倶
貪唯縁苦諦。何見倶貪得縁滅道。故非有具。
此釋不爾准上應知。又全界煩惱皆能結生。
既許煩惱有親縁者。何非有具
祕云。疏愛佛貪滅皆染汚收者。有義今解此
等非是法執。若不堅著但起欣求。此既善心。
不可名執。可同有部名善法欲。若起染愛是
煩惱貪。詳曰。如名起義既云貪佛。豈有貪法
非是法執名爲善也。若但欲求不起法執。誰
言此等名之爲貪。又誰不知是善法欲。勞爲
分別云云
顯揚論興疏一云。論一○此論既云於取蘊。
故知貪定不縁無漏。然餘處云愛佛貪者。縁
佛名言而縁起貪著。故不縁無漏云云
論下文云委細説者。貪嗔慢。三見疑倶生。隨
應如彼
疏云○若此貪慢與三法倶嗔與疑等四倶起
者。隨應如彼。亦名親迷諦。慢貪與我見倶生。
於滅道下煩惱後起。亦名迷無漏。嗔與疑倶
起或獨起。此約數總。若數別者。除集滅道下
二見准前應説。若餘獨頭起貪嗔慢。名迷四
諦事。若三見疑倶者。亦名迷四諦理。又嗔慢
可成無漏縁惑。若滅道下無漏別縁貪。如何
説成無漏縁惑。由此不説貪無漏縁。迷則可
爾。是故言隨應。此則大論等所無也云云
演云。疏嗔慢可成至無漏縁惑者。此問意者。
嗔慢親迷滅道。可成無漏縁惑。且如滅道下。
有別縁獨頭貪如何可成無漏惑。今解由此
不説貪無漏縁者。以別縁貪不縁滅道無漏
生也。諸論約別縁貪不名無漏縁惑。除此別
縁貪以外餘相應貪。等得縁滅道下惑起但
得名迷惑。但可説行迷也。貪縁無漏生是善
法欲故。但可説迷無漏生。是故疏云隨應如
云云
燈云。又有四句。有迷而不縁謂二取。有縁而
不迷謂無漏智。有倶縁迷疑邪見等。有非縁
迷縁龜毛等。非諦攝故。問。此十煩惱・迷諦親
疎。嗔慢邪見・疑及無明・親迷易知。身邊二
見・總不縁理。如何親迷。答。雖不縁理。正迷
於彼・空無我理。行相深遠・名爲親迷○問。嗔
慢憎陵滅道。可得親迷。貪不親貪滅道。何得
親迷。答。論云。貪嗔慢三見疑倶生。隨應如
彼。貪二見倶。故得親迷云云
  問。論中謂由無明起疑邪定邪定者通
五見歟
論云。云何爲癡於諸理事迷闇爲性。能障無
癡。一切雜染所依爲業。謂由無明起疑邪定
貪等煩惱隨煩惱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云云
疏云○此釋前業。謂由無明。於諦等猶預邪
見撥無。後餘貪等次第生起造諸惡業。乃後
招後生諸雜染也。此中所謂見道無明生起
次第。然修道者。不必起疑及邪定故。謂由無
明起貪等故。造人天業招後生染。然對法中。
以邪見者無明増故。説邪定爲先。後方有疑。
然生次第。此文爲正云云
祕云。疏邪見撥無至諸雜染者。有云。邪定總
顯五見。若云邪定唯顯邪見。餘之四見何以
不説。若等言等。何邪見後擧鈍等利。又雜集
云。邪決定者謂顛倒智。而總相説不言邪見。
故知。邪定同彼通五。有義救云。疏無有失。邪
見多由疑惑生故。故邪定言。但説邪見餘見
等等。戒禁取等。設無疑者而亦生故。故此不
説。詳曰。更助救云。疏邪見言。通含五見。見
不正故並得邪名。問。何教爲證。答。瑜伽五
十八云。邪見者一切倒見。於所知事顛倒而
轉。皆名邪見。當知此見略有二種。一者増益。
薩迦耶等四見。二者損減。謗因果諸見。亦如
雜集顛倒智言包於五見。疏若不置邪見言。
而恐惑者不知邪定因於見也。若五別説。復
繁言論。但云邪見。文約旨明理固無爽云云
蘊云。疏邪見撥無等者。問。論言邪定邪決定
者。皆名邪定則五見皆是。何故疏中獨言
邪見。答。疏主且約見道無明起次第但言邪
見。若據修道則通云云
別抄云○然此論中謂由無明起疑邪定者。
此説見道無明。若修道起者。無疑邪定○然
對法説邪見無明倶者説邪見後方説疑者。
次邪見過重無明憎故。此論由疑方起邪見
等故不相違云云
西明疏云。謂由無明起三種染。疑謂疑煩惱。
邪定*則是五見。貪等者故貪等取嗔慢煩惱
五十八云○邪見者。一切倒見。於所知事
而轉。皆名邪見當知此見略有二種。一者増
益。二者損減。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
取。此四見等一切。皆名増益邪見。謗因謗果
壞實事業。所有諸見一切。皆名損減邪見
婆娑論九十七云。云何邪見。答。不安立則五
見皆名邪見。謂若不安立薩伽耶等五見名
及行相差別。*則彼五見皆名邪見。皆於所縁
邪推度故。若安立*則唯無施與愛樂。無
祀無妙行無惡行。無妙惡行業果異熟等見
名邪見。謂若安立薩迦耶等五見名及行相
差別。則唯作無行相轉者。獨名邪見邪中極
故。如説嗅蘇及惡旃荼羅等云云
正理論四十七云。苦等諦中。起見撥無名爲
邪見。五種妄見皆顛倒轉。並應名邪。而但撥
無名邪見者。以過甚故。如説臭蘇惡執惡等
此唯損減餘増益故云云
  問。西明意我劣等三慢類依上品生
洲大師可許之耶
燈云。然此九類。三於過慢起。謂我勝有劣無
等三。於過慢生。謂我等有等無勝。倶於中品
處生。餘三依下品處起。以於他勝許已劣故
○西明云。九類三依三品生。三依上品生。三
依中上生。我勝類中攝三種慢。謂於劣計勝。
於等謂己勝。於勝謂己勝。如次慢過慢慢過
慢。餘八慢類應如理思。我等慢類依中上生
攝二慢。我劣但依上品生攝一慢。有勝慢類
同此。我劣無劣亦同。有等類同我等。有劣無
勝無等類。此三亦同我勝。今謂似誤。標云。
三依三品生。復云。有劣無勝無等亦同我
勝。*則四依三品生。何得言三。唯應無勝同
彼我等中上品生。又復我劣等三慢類依下
品生。何得依上計己劣。故云倶舍十九云。多
分勝謂己少劣。卑慢可成有高處故。無劣我
慢高處何。此問謂於如是自處。愛樂勝有情
聚。及顧己身雖知極劣。而自尊重。此答。既云
雖知極劣而自尊重。明非上品云云
常記云。文西明九類三依三品生者。解云。西
明云。如此九中四依三品。三依上品。二依中
上。不説三依三品等。然今燈師恐見誤疏云云
西明疏云。若辨九慢類自在有兩説。若依發
智論○初三如次則過慢慢卑慢。中三如次
則卑慢慢過慢。後三如次慢過慢卑慢○若
依品類足釋慢類者○婆娑第一百九十九
云。依品類足論。我勝慢類中攝三種慢。若於
劣謂己勝則是慢。若於等謂己勝則是過慢。
於勝謂己勝*則是慢過慢。餘八慢類如理應
説。解云。餘八慢類如理應説者。我等慢類。依
中上品攝二種慢於等此*則是慢。於勝謂等
則是過慢。我劣慢類。但依上品攝一種慢。謂
於多勝計己少劣則是卑慢。有勝慢類。亦同
我。有等慢類亦同我等有方無勝無等慢
類。此三亦同我勝慢類。無劣慢類亦同我劣。
如此九中四依三品。三依上品。二依中上。如
前可知云云
別抄云。若依品類足。九慢者○如是九中三
品。我勝慢類有劣我慢類無等我慢類。此計
己身於三品勝故。三依中上二品。謂我等類
有等無勝。並於中上皆謂等故。*則攝二慢
慢及過慢。三依一品。謂我劣慢類有勝我慢
類無劣我慢類。此三并卑慢皆依上品
對法抄二云。五十五説。於六境生七慢中。合
慢過慢卑慢爲一。初慢從下品中品處生。過
慢於中品及上品處生。慢過慢卑慢唯於上
品起。我慢縁我生。増上邪慢倶縁徳起。九慢
唯於三品處起。過慢慢卑慢。上品中上品。如
次起初三。卑慢慢過慢上品中上品。如次起
中三。慢過慢卑慢。中上品上品。如次起後。
云云
疏云
  問。付六煩惱癈立。且疑煩惱可通迷理
迷事耶
論云。云何爲疑。於諸諦理猶預爲性。能障不
疑善品爲業。謂猶預者善不生故云云
疏云。此中説疑迷於諦理猶預。五十八中依
五相別。謂他世作用因果諦寶。此中言諦。亦
攝彼盡。如理應思。則縁理事倶是疑也。然疑
杌爲人。非此疑惑。或異熟心等云云
祕云
燈云。論猶預爲性者。本云則縁理事倶是疑
也。西明云。依諦門釋名他世等。而無事疑説
爲染汚。如疑杌爲人皆事中疑。不隱沒無記。
異熟生攝。要集斷云。有釋爲勝。此論下云。三
見及疑。獨頭無明。親迷諦故。五十八同。若有
事疑。同見取等縁他見等。而論不説。今謂不
爾。五十八云。謂於他世作用因果等。又前第
四云。且疑他世爲有爲無。於彼有何欲勝解
相。依疑他世等。是事非理。云迷理事。本疏不
説疑杌爲人亦煩惱疑。若以諦攝何法非諦。
嗔餘愛等迷別事生。亦應是理。嗔愛所縁亦
諦攝故云云
文義記八云。基説○測釋○觀解範云。皆同
測釋。證曰測釋爲勝○案云如證曰詳測釋
爲勝。若疑煩惱亦疑事者。如何疑人爲共杌
等。定非疑惑○又若疑惑亦疑事者。何故此
論第四卷中。護法正宗不破前師。於所縁事
亦猶預者。非煩惱疑○故無有疑事爲起云云
貶量抄云○若則所縁而可迷者。縁慮我執
應非迷理○由此有説善順論意云云
論下文云。謂疑三見親迷苦理云云
疏云○且擧苦諦。謂疑三見等。三見者。謂邪
我邊。親迷苦理。此四行相。深取所縁。親從不
了苦諦理起。論云。云何惡見。於諸諦理顛倒
推度染惠爲性云云
疏云○於諸諦理顛倒推度者。則唯迷理。雖
縁有親疎。迷理義等故云云
要下云。論四。第三師中。薩婆多貪嗔慢唯鈍。
五見疑唯利。癡通利鈍。今大乘見疑唯利。四
通利鈍。隨應許與見疑倶故。不得以見與貪
等倶亦名爲鈍。無獨鈍故。彼有獨鈍故。由此
貪等通迷理事。疑唯迷理。仁王經見五地斷
疑事中猶預。阿羅漢疑蝙蝮亦爾。生故法執
類。堅著*則執云云
疏五本云。論四。此第三師○論有義前説皆
未盡理。述曰○且難第三十遍家。云○如五
十八等説。疑由五相○心壞猶預。則於事生
疑亦是煩惱。汝何故言於事疑非煩惱。既於
事疑是疑惑者。如何有欲勝解二數○不可
難言縁事起故。非見道斷。行相迷理縁事
故。如見取等。此行相深不同疑杌。彼行相淺
非是煩惱云云
  問。瑜伽論中。明離蘊計。出異蘊住蘊
中等三種不同。爾者倶可有我有色等
十五我所見耶
要云○然准瑜伽第六及六十四。離蘊有三。
一者異蘊住在蘊中。二者異蘊住離蘊法中。
三者異蘊非住蘊中非異蘊中。一切蘊法都
不相應。如是三種皆有十五我所。合成四十
五句我所并我總有四十八句。説所行相各
有起處云云
周記云。問。何故唯識離蘊但爲一我瑜伽異
蘊有四十八。答。瑜伽隨言我異於蘊。還望
於蘊。而爲其名。故知。我體雖是蘊可蘊故。
故相對言成四十八。唯識不爾。不可爲例
要解節記云○問。唯識第三非*則離計力論
第三倶非之計。同異云何耶。答。伽第三計爲
遮前執。遮第一故不住蘊中。爲第二故不住
離蘊法中爲顯異蘊故云蘊不相應離執泯
相猶不離故有我所。唯識第三不遮前計立
爲不可説無我所也。問。彼亦許依蘊而立故
云何別耶。如別記也。餘師皆同二論第三説
有我所也
伽六十五云。云何知我非實故非現有故。而
不可得亦不可見。謂諸計我爲實有者。遠離
極彼岸不過四種。一者計我即是諸蘊。二者
計我異於諸蘊住諸蘊中。三者計我非*則諸
非住蘊中而住異蘊離蘊計中。四者計我
非則諸蘊而異諸蘊。非住蘊中亦不住於異
於諸蘊離蘊法中。而無有蘊。一切蘊法都不
相應。依我分別計爲有者。皆攝在此四種計
中。除此更無若過若増。如是一切實有性皆
不應理
要前後二處并疏第一燈第一等。皆引伽第
六十四顯揚第十卷。而勘六十四卷無此文。
今六十五有此文
要上文云。薩伽耶見二十句六十五中。准前
計我略有三種。一者則蘊。二者離蘊。三者與
蘊不*則不離。此句但是初則蘊計。無後二
計。離蘊總説。而爲一我蘊別有三。如是我所
有十五句。既説與蘊不則不離。不可定説蘊
爲我所。故無諸句云云
明詮記云○*則蘊計中具我及我所也。離蘊
計中唯出我所而無我也。第三計我中不具
我及我所。故云無後二計我中也云云
瑜伽第六云。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爲*則
於蘊施設有我。爲於諸蘊中。爲蘊外餘處。爲
不屬蘊耶○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
無爲。不應道理。若不屬蘊者。我一切時應無
染汚。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理云云
  問。詰十六異論中計我論者也
抄三云。論六處○破第四計中應無染汚者。
六十五云。若無有蘊。便無有色。與身相應。乃
至亦非受用境界。分別意相應。既無此亦不
由功用。我應解脱無有染汚。又我與身不應
相屬。量云。我應無染汚。任運解脱。又應不
言我有色等。計異蘊故不屬蘊。故如虚空等。
彼計實我雖不屬蘊。仍言我有色等故爲此
難。不爾便有相符極成。不應相屬者。是我
有色等義。非攝屬義云云
  六十二見段
  問。付四遍常見且可有憶六十劫之者

論云。有執前際四遍常論云云
疏云○四遍常論者。一由能憶二十成壞劫。
彼便執我世間倶常。由隱顯故。二由能憶四
十成壞劫。彼便執我世間倶常。三由能憶八
十成壞劫。便執爲常。四由天眼。見諸有情死
時生時諸蘊相續。彼便執我世間倶常四中
前三。由依靜慮起。宿住通有上中下。第四由
依天眼所見
祕云。論四遍常者。問。瑜伽第六云。謂或依三
品靜慮起宿住念。或依天眼。不言劫數。顯揚
梵網亦然。按長阿含云。或有沙門婆羅門等。
以三昧力能憶四十八成壞劫事。其中衆生。
不増不減常聚不散。第四直以捷疾智見説
一切常。何乃不同。答。宗計既殊。不煩和會。或
外道執品類不各叙一計。故瑜伽云。或依天
眼。既置或言明計非一。且叙一也。婆沙等別
唯此應知。不同無失。瑜伽等論不言劫數。但
略故爾。故第六云如經廣説。故知略也。説餘
見差類此應悉。有義會云。瑜伽論等依梵網
經。謂本計師説依定心。以伊師迦等本上古
仙。由得五通不如實知。而起計故。毘婆沙論。
依阿含經。通本末計。説依散心。諸後學徒。依
先傳授別起計故。二經影略義無失故云云
燈云。問。何故遍常憶二十四十八十劫不増
減耶。答。依世靜慮三品。差別法爾力故云云
章云。瑜伽第六顯揚第九云當知此中計前
際者。謂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
縁起故。於過去諸行。但憶念不如實知計過
去世。發起常見。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爲前
際。於諸行刹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八十七
云。宿住隨念倶行者。謂計前際之常論中。由
下中上清淨差別。今觀論意。由依靜慮宿住
隨念有下中上。分成初三。一憶過去二十成
壞劫。二憶四十成壞劫。三憶八十成壞劫。由
宿住隨念有三品。故見有遠近○以説三品
靜慮所見故。六十劫宿住不縁故但有三
集解云。何故唯有二十四十八十而無憶餘
乎。故云○三品差別○解云○下品極不過
二十故○憶一劫乃至十九劫亦有也。四十
八十亦爾○問。婆娑百九十八云。有外道縁
二萬四萬六萬八萬劫文。遠法師云。如僧佉
經。説迦毘羅仙見過去八萬劫事。何故相違。
傳云。本論云。聲聞性外道縁四萬劫。獨覺性
外道縁六萬劫。菩薩性外道縁八萬劫。今云。
異部説有別耳。爲會者。先生殖聲聞解脱分
善已。命終不遇佛法。住於外道法中名爲聲
聞性外道。此中有利鈍故。有二萬四萬差別。
獨覺菩薩亦爾。然非今六十二見所攝。今大
乘論中。所説憶二十劫等者。約外法異生外
道更勘之云云
對法抄二云。瑜伽第八五十八八十七。唯識
第六。長阿含第十。梵網六十二見經。舍利弗
阿毘曇。毘婆沙第一百九十九及二百。雖皆
 説。然阿含等與大乘義不同。不可依用。今
依瑜伽等所説爲正○四遍常論者。一由能
憶一壞成劫或二或三乃至八十。彼便執我
世間倶常由隱顯故。二由能憶一生或二或
三乃至百千之事。彼便執我世間倶常。三由
天眼。見諸有情死時生時諸蘊相續故。便執
我世間倶常。四由尋伺不如實知執我世間。
但是常住。此四由劫及生死生尋伺四事而
云云
八十七云。由靜慮者。謂以靜慮爲依止故○
謂計前際三常論中。由下中上清淨差別等
  問。外道宿命智可憶過八十劫之事耶
因便抄之
祕云。論二無因論者○問。既曰宿通。何不
能憶出心前事。答。外道極知不逾八十。彼入
時心望後出心。隔五百劫故不能憶。中五百
劫而無心故云云
具在雖見色身等取可書之。自爾釋文如
次上論義
  問。付倶非八論且有色等四見中第二
見可依等至起耶
疏云。倶非有八者。有色等四。有邊等四。一執
我有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執色爲我。見諸
有情入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了。作如是執。
唯尋伺非得定。乃至廣説。二執我無色死後
如前。執無色蘊爲我等。入非想非非想定不
明了故。作如是執。乃至廣説。非等至唯尋伺
起。三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如前。執色無
色爲我。見諸有情想不明了。作如是執。唯尋
伺者乃至廣説。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爲我
死後如前。遮第三是云云
祕云。論倶非八者。列之如疏。按婆娑論略拾
要立。諸尋伺者。執色爲我。彼見有情想不明
了便作是念。説我有色非想非無想。如於此
世他世亦爾。非由彼定可起此執所以者何。
要離無所有處染者。方執非想非非想處諸
蘊爲我。彼既無色此執理無。有人依別義説
得彼定亦有此執。謂生欲色已離無所有處
者。執彼非想非非想處諸蘊爲我。彼所執
我體雖非色。而與色合名有色我。如説髮人
人體有髮。彼雖不執以色爲我。而所執我
未離色故。乃至命終猶隨身故。故説有色。由
所入定相不明了。故執我現非有想非無想
死後亦然。許無色界亦有色者。彼許有執非
想非非想處。我實有色而非有想亦非無想。
二得彼定者。執彼非想非非想處諸無色蘊
以之爲我。或爲我所。彼所執我無色爲性。或
有無色名無色我。由入彼定想不明了故。執
我現非有想非無想死後亦然。諸尋伺者。執
無色爲我。彼見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
無色非有想非無想。第三句中而有三節。初
唯尋伺中許依定。後許有色。所有喩等並同
初句云云
蘊云。疏倶非有八者。問。此八何故不依等至。
答。無色無通。但見他得非想非非想定而生
有頂。遂爲此計故唯尋伺云云
演云。疏非等至唯尋伺起者。非字恐錯。今作
依字。應云。依等至唯尋伺起。問。何以知錯。
答。唯疏第一及第三。皆云○諸有情入非想
定想不明了。然此第二但云入非想定。以此
准知故應錯也。應撿餘本云云
對法抄二云。倶非有八者。有色等四有邊等
四一執○見諸有情想不明了。作如是執。唯
尋伺者非得定。乃至廣説二執○入非想非
非想定不明了故。作如是執。乃至廣説。等至
尋伺皆容有起三執○見諸有情想不明了。
作如是執。唯尋伺者乃至廣説。四執非有色
非無色爲我死後如前。遮第三是云云
攝釋三云○二執我無色○入非想非非想定
不明了故。作如是計。唯尋伺起
婆娑論二百云○二執我無色死後非有想非
無想。謂得彼定者。執非想非非想處諸無色
蘊爲我。或爲我所○彼由所入非想非非想
處定想不明了故。執我現在非有想非無想
死後亦然。諸尋伺者執無色爲我。彼見有情
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如於此世他世亦爾云云
  問。瑜伽本地分中難執我常論計我非
色非非色云云以今此文可爲有色當見
中第四見耶
問。付有想無想倶非見且我亦有邊我
無邊見。命者即身。命者異身等。三種我
見中以何爲所依耶
燈云。問。此等諸見幾於即蘊我見後起。幾於
離蘊我後起。答。准論云。命者即身。計我有
邊。命者異身。計我無邊等。准此有想八論。八
無想倶非。言有色有邊是即蘊。言無色無邊
是離蘊。倶句即離。有想餘八皆是即蘊
又解。無色亦即蘊我。但執非色即受想等。故
亦即蘊。有邊等四是離蘊。以大論第六云執
我隨身其量不定。倶通即離言少色等者。且
據即蘊説。理實通二。准有我有色即執色爲
我。既言我一想等。應即執彼爲我云云
上文云。瑜伽第六顯揚論第九破常論中。明
四遍常四分初二。有想無想倶非中我有色
想等有苦受等有邊二解○邊見之中有邊四
句。一唯起一。何以得知。論云爲對治此故。即
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計我非色非非色。
第二釋中亦云。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義
異。而起執者。彼計有邊非無邊云云
伽第六云。又汝何所欲。所執之我。由想所作
及受所作。爲有變異爲無變異。若言有者。計
彼世及我常住。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有一想
已復種種想。復有少想及無量想。不應道理。
又純有樂已復純有苦。復有若有樂有不苦
不樂不應道理。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計我
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計我非色。若計我
倶遍無二無缺者。彼計我亦是色亦非色。若
爲對治此故。即於此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
執者。彼計我非色非非色。又若見少色者。
彼計有邊。若見彼無量者。彼計有無邊。若復
遍見而色分少。非色分無量。或色分無量。
非色分*少者。彼計亦有邊亦無邊。若爲對治
此故。但由文異不由義異。而起執者。彼計非
有邊非無邊。或計解脱之我遠離二種
鈔第三云。第四破。破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
受所作等者○又想論中八句。又若計命即
是身者下。因難想作便明有想論中我有色
等死後有想等餘八句。以前叙執中於想及受
皆起執故。命者我也。執我有色○又若見少
色少非色者。彼計我有邊。死後皆生諸有想
地。故十六論合難想受所作我體無變異義
疏云。及計後際有想十六者。初四見依
立。一命者即身。二命者異身。三此總是我。遍
無覺異無缺。依第一見立第一我。有色死後
想○依第二見故立第二我。無色○依第三
見立第三。我亦有色我亦無色。死後有想。執
五蘊爲我。乃至廣説○第四我非有色非無
色死後有想。即遮第三。無別依見云云
八十七云。由依諸見者。謂依三見如前應知。
由依初見。於現法中計我有色。後或有色有
想。或無有想。或非有想非無想。依第二見。於
現法中計我無色。於後所計如前應知。依第
三見我論有二。一者説我有色無色。二者説
我非有色非無色。餘如前説
婆娑論二百云。十六有想論者。謂初四種依
三見立○依第三見建立第三我。亦有色亦
無色○第四○即遮第三無別依見。彼作是。
我雖實有。而不可説定亦有色亦無色。彼見
實我定亦有色亦無色。倶有過失故。作是説。
此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餘如前説
章云。次有邊等四句者。八十七云計我是色
者。或言狹*少。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
爾。亦有狹*少及與無量。所依所縁作用等法
有*少大故。此二我論。依第三見。此總遍滿
無二無缺立爲二論。一計我狹少。二計我無
量。由此四種我論差別説我有邊等四句。如
次配之故。瑜伽第六云。若見少色少非色彼
計有邊○爲治此故○彼計非有邊非無邊。
觀此文意。第六太正。八十七中如次配者義
次非文。謂執色非色狹*少者名有邊。執色非
色無量者名無邊。互執多少者爲倶句遮此
爲第四與前文同。以此四種死後生有想地。
是名第二有邊等四句云云
  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小或言無量。
計我無色當知亦爾。此二我論依第三見
立爲二論。一者計我狹小。二者計我無量。
由是四種我論差別。説我有邊説我無邊。
説我亦不邊亦無邊。説我非有邊非無邊。
隨其次第。如前應知
  問。付外道執見且薩迦耶見中可有亦
即亦離見耶
燈云如上
瑜伽六十五云出即蘊及離蘊
之三種計乎
除四受無若過若
具如上書之
燈二云○西明又云。後三之中。何故唯三而
無亦即亦離。解云。非即非離即是亦即亦離。
故不別説○謂即故非離。離故非即。故顯揚
婆娑等皆作是説○然此第三與第四句。或
有同體或有異體。隨所應知。今謂未必皆爲
四句。如説邊見但有斷常不立四句。思非思
慮等句皆然。何故此我獨嘖四句。又復計我
據有體説。第三四句既無別體。故無此計
上文云問。叙後三類所計我中。瑜伽六十四
等總有四類。然但前二不攝第三。若爾何故
彼論説云依我分別計爲有者。皆攝在此四
種計中。除此更無。如何不收。答。彼據我執自
性不越彼四。今據情解妄。謂爲我故叙破之。
實是法執云云
大乘義章第一云。二即離分二。就陰計我。名
之爲即。計有常我遍一切處。名之爲離○或
分爲四。一者即陰。如優樓佉所計我也。指陰
爲我。陰滅我亡。二者離陰。如僧佉人所計我
也。離陰有我。陰滅我存。○三亦即亦離。如先
尼計常我離蘊。猶如虚空遍一切處。陰滅我
存。作我即陰。陰滅我亡。四不即不離。如彼
犢子道人所計
涅槃經第三十九云。爾時衆中復有梵志。名
曰先尼○先尼言。瞿曇若一切衆生有我遍
一切處是一切作者。瞿曇何故默然不答○
佛言。善男子。若我周遍一切處者。應當五
通一時受報。若有五通一時受報。汝等梵
志。何因縁故不造衆惡爲遮地獄。修諸善法
爲受天身。先尼言。瞿曇。我法中我則有二種。
一作身我。二者常身我。爲作身我修離惡法
不入地獄。修諸善法生於天上。佛言。善男子。
如汝説我遍一切處。如是我者。若作身中當
知無常。若作身無云何言遍。瞿曇。我所立我
亦在作中亦是常法。瞿曇。如人失火燒舍宅
時其主出去。不可説言舍宅被燒主亦被燒。
我法亦爾。而此作身雖是無常。當無常時我
即出去。是故我我亦遍亦常。佛言○是義不
然。何以故。遍有二種。一者常二者無常。復有
二種。一色二無色。是故若言一切有者。亦常
亦無常。亦色亦無色。若言舍主得出不名無
常。是義不然。何以故。舍不名主主不名舍。異
燒異出故得如是。我則不然。何以故。我即是
色色即是我。無色即我。我即無色。云何而言
色無常時我則得出云云
  問。付二無因論且從無想天生此界得
宿住通者。憶彼天出心已前色身將如
何耶
疏云。二無因者。一從無想天沒來生此間。得
宿住通。不能憶彼出心已前所有諸位。便執
諸法本無而起○二由尋伺不憶前身。作如
是執。無因而起乃至廣説云云
祕云○問既曰宿通。何不能憶出心前事。答。
外道極知不逾八十。彼入時心望後出心。隔
五百劫故不能憶。中五百劫而無心故。復何
所憶。由此猶執生。問。彼心雖無色身是有。
豈不見耶。若云不見。便違宿住憶八事義。
若許見者。自彼身生。此何無因。答。雖見色
身。不知彼身有之所因。以見不踰五百劫故。
既彼身有不見因生。所以今身不以所見。即
身而起。有惑者云。宿命尋伺。皆不能憶無想
沒後出心。前事。名二無因。此由見疏答問之
中而以二義。唯約無想以答前難致斯迷。學
者應知云云
章周記云○凡宿住觀要於心方觀色。出心
前心法既無。如何觀色云云
別抄云
玄賛三云
  問。四一分常論第一見者爲唯上地所
繋見將如何
  問。四一分常論初二見之能起依身欲
色二界中何
燈云。問。四遍常見何地界繋。何地界起。答。
有二解。一云色界。通四靜慮。瑜伽第六説。依
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或依天眼計現在
世。准此雖不在定。得定後起故在上地。一
云雖定後起。是分別見世道不伏。起下無失。
然非未得定。然起之者通欲色界。又解唯欲。
論云。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
立如是論。沙門婆羅門唯在欲人。又瑜伽第
七明四有邊中。明沙門婆羅門依止靜慮起
如是見。乃至云當知。此中以説因縁及能計
者故。不得通上。然前説勝。言彼起者據多分
説。四分常中初二繋地及能起者。如遍常説。
忿恚妄念所起之見。可通上下。能起唯欲。以
生人中起宿住後起此見故云云
疏云。四一分常論。一從梵天沒來生此間。得
宿住通。作如是執。我等皆是梵王所化。梵王
是常我等無常二聞梵王有如是見等。大種
常心無常。或翻此説。同彼忍者。或住梵世。
乃至或是展轉聞如是道理。我以梵王爲量。
信其所言。是故世間一分常住。三有先從戲
忘天沒來生此間。得通起執。在彼諸天不極
戲等。在彼常住。我等無常。四有意憤天沒。乃
至如前○此之八見依前際起。以色界之我
縁自地爲我。或以下界我見計梵王爲他我
故。計一分常常見所攝。不爾應非邊見所攝。
但不得縁他地諸法爲其自我。他我計故云云
上文云。四遍常論者○四中前三。由依靜慮
起。宿住通有上中下。第四由依天眼所見。此
見道斷。即有見道常見亦他界縁。縁三界法
並是常故。然依定後起可通上界繋。雖三界
合縁。仍隨所應界地所繋。以獨影故唯從見
云云
疏下文云。論餘五縁上其理極成。述曰。謂癡
疑邪見二取。對法第六與此同故。此中我見
邊見及慢。唯擧總縁。嗔唯別縁。貪癡通總別。
有義身見邊見。准六十二見一分常等亦通
別縁。而縁上者。慢雖無文。陵他所得他得勝
法。何妨見道所斷之慢亦得縁上。又縁梵王
一分常者。是上地我見後生常見。得宿住智
縁。起上界身邊見故。正義唯是上地所繋。得
宿住智後方起故云云
燈云。西明釋上縁貪會違云或依別縁言總
別者。且説五種有其三句。一唯總非別。謂薩
迦耶及邊執見倶生分別。二唯別非總。謂嗔
雖無正文。分別義亦無妨。三通別總。謂貪慢。
今謂。嗔惑亦得總縁。與見慢倶。邪見總撥。慢
亦總陵。嗔既許倶。何不總縁。身邊亦別。如
四分常論縁彼梵王及大種等。若非計我説
爲斷常。非邊見故。然雖得上定方計梵王等。
所起之見未必上故云云
疏下文又云。論而有處言至或依別縁。述曰。
對法第六五十八九等○邊見隨我見後生。
身見不縁。邊見應爾。故五十八迷苦諦等中。
云縁大梵等爲有情常是苦邪見。即下界邪
見縁上界不起。彼卷初云六十二見全常等
是常見。即依薩迦耶見後生故。如前已説。是
他地邊見。隨計他地我見生故。分別我見得
定已去起上法故。此中例見同於我見。必依
起故。此解爲勝云云 全文可見之
祕云。疏此中例見同於我見必依起故者。以
全常見得縁他地。例彼我見亦得縁他。無有
邊見不依我見。邊見縁他。我見亦爾
蘊云。疏彼卷初云至隨他我見生故者。此説
○全常等身邊二見。既他地攝。設縁上者名
上縁。疏分別我見○至爲勝者。此説上地我
見依等至起故。非依地縁云云
疏又云。論不見世間至身見起故。述曰。一解
云。無有見道別縁我見有計他地現行爲我。
爲以別縁者見所斷故。邊見亦爾。依彼起故。
今此所解一分常等。隨於色界繋義後而生。
此極有理。然此正是。得彼定者。依宿住通執
爲彼常。故如所説。依尋伺者未得上定。不起
上我見。如何起常。故如前説。今此又解。應言
但是欲界所繋自身之我。不計別縁計他地
法爲自内我。計他之我理亦不遮。故於此後
起常見等。是邊見攝。不爾此義道理難思。文
中但擧修道總縁我見爲他界縁。理准亦有
見道所斷別縁我見。計他地法爲他之我。文
中但遮計爲自我故。又解。別縁者是多分義。
謂非總縁。及六十二見所依我見。以非無任
運分別二種我見。別縁他地爲我者故。其此
總縁。六十二見時。理不應遮。縁者所以依別
所以説彼不縁。又解。依小乘別者。不執他地
法爲我等。大乘無遮
演云○疏今此解至此極有理者。此第二解。
許常見中一分常見得縁上。何以知者。謂有
外道乘彼定得通。縁梵王爲我而起我見。隨
彼執一分常等故。邊見亦得縁上也。作是説
者。此極有理。然非是遍。如何非遍耶。答。依
宿住通起者。許得縁上。可如所説。依尋伺散
心起。即不得縁上故言非遍○言如前所説
者。若約尋伺散心即不得縁上如何。第一解
云。不許別縁我見得縁上地。疏今此文應言
但是亦欲界所繋。自身之我至理亦不遮者。
此解亦不異。但更於理會。不見執他地法爲
我之教及此論言或依別縁之。若不作此會。
爾者道理難思
樞要云。我見別縁不縁他地者。修道我見有
二行相。一總縁得他地。二別縁不得。見斷我
見亦有二類。一見爲他我則得。二亦説不
得。隨義應知。或無計爲自内我即不得。分別
我見縁他地者。梵王常一等則定我見故云云
此文不似明詮繼徳所牒文也
繼徳記云。文我見別縁至定我見故者。論云。
而有處言乃至身見起故云云。由此論文而起
文也。言我見別縁不縁他地者。此取論意牒
論文也○謂倶生我見有二行相。一者總縁
○故第一卷云○或總云云。此總縁見得縁他
地也。二者別縁於中有二。一者相續如第七
識○二者間斷在第六識○或別也○此二種
別縁不縁他地法也。分別我見亦有二種。一
者總縁如四遍常○此四遍常見通自他二
我。若爲他我者。縁三界現行法也。若爲自我
者。唯縁自地也。不縁他地也。即如次文云。一
見爲他地即得。二計爲自内我即不得也。備
私云。四遍常見者。自他二我並縁他地法也。
於三界法見無斷純故此爲正義。二者別縁。
謂四一分常見論也。如縁梵王我常等也。謂
身在欲界。若縁色界梵王爲他地者。得縁上
也。有縁色界法爲自我不得。故文云。一見爲
他我即得。二計爲自内我即不得也。言亦説
不得隨義應知者。上是第一義。意云不縁他
地者。據倶生別縁及分別別縁之自我也。若
得縁他地者。是倶生總縁及分別總縁之自
他我。及分別別縁之他我也。言我無分別
我見縁他地等者。第二義。意云分別別縁之
我見亦不許縁他地。所以者何。謂縁梵王爲
常等。是色界之我見故。即定地我見計定地
法。而爲常等不縁他地爲我常等也。意云得
定之人。從定出後即縁梵王爲常也。若不得
定人近不能縁梵王故。約得定之人言也。前
説之意。雖不得定同彼忍可宗流人等縁梵王
爲常。豈要唯定之我見也。故知。爲我即得也
○言則定我見故者。定地之我見故也。此第
二説據得定人也。第一説意云○以欲界我
見縁色界梵王爲他我故。謂未得定人依尋
伺起此見也。第二説者當疏第一説也。第一
説者當疏第二説也。今以樞要第二説爲正
義。疏以此義爲正義故。意云別縁者倶生分
別並不得縁他地也。以此爲正也。然大師云。
和上更樞要二説之外立第三説。謂得定人
者無他地縁是色界我見故。若未得定者。許
他地縁以欲界心計梵王爲我故以上備説云云
伽抄十五五十八所
  問。論釋見戒二取會對法顯揚等執勝
名見取執淨名戒取云文。是影略説或
隨轉門。若如此不會者有何過哉
論云。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爲最勝。
能得清淨○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
及所依蘊。執爲最勝。能得清淨○然有處説
執爲最勝名爲見取。執能得淨名戒取者。是
影略説。或隨轉門。不爾如何非滅計滅非道
計道説爲邪見。非二取攝
疏云。論四見取○此於諸見即餘一切惡見。
及此所依五蘊執爲最勝。能得涅槃清淨法
是見取○若執非見及眷屬外餘法爲勝得涅
槃。或但執爲勝非見取○論五戒禁取○謂
依諸見所受戒。説此戒爲勝。順諸見戒。及戒
所依五蘊眷屬執爲勝。及能得涅槃淨名戒
取○除戒及眷屬外執餘一切法勝。及能爲
因得清淨。戒雖不執勝。但言爲因。並非戒取
攝○問。如對法第一大論第八二文顯揚第
一五蘊等。皆云見取執爲最勝。不言能得淨。
戒取名得淨不言是勝。與小乘同。何故此中
乃言見執見眷屬爲最勝能淨。戒執戒眷屬
爲勝能得淨。論然有處説○論不爾如何○
若非影説及隨轉者。即五十八迷四諦中。如
滅道下。非滅計滅。非勝計勝。故應是見取。迷
道諦中。非道計道。亦得淨故應名戒取。彼非
因計因。亦是如前邪見中説。既是邪見明不
執見戒等故。及雖計勝不計爲能得淨。及雖
計能得不計爲勝。故非見戒取。此大小二乘
別也云云
祕云。然准有宗。但執劣法以爲勝者。即名見
取。不唯執見取及同時蘊。故倶舍論十九云。
於劣謂勝名爲見取○又准有宗。但執非因
以爲自者。即名戒取。不唯執戒及同時蘊。故
倶舍云。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説名戒
禁取。非解脱道妄起道執。理實應立戒禁取
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疏然於一聚至言
等亦同者。雖見眷屬而不別計。然一聚中見
最爲勝。擧勝等勞劣而置等言亦無有失。不
同小乘而立等字
又云。論不爾如何
對法抄二云○此中但説非勝計勝。不説得
淨。影顯定有。與瑜伽論第八卷同。若不爾
者。瑜伽説非滅計滅應非邪見。雖本地分第
八卷言不淨計淨名爲見取。彼意要計見取
眷屬諸不淨法爲勝能淨得取名。非唯計不
淨名爲見取。雖五十八説妄取迷苦所有諸
見爲第一等名爲見取。意説見取非定一心
縁見非見方得取名。唯縁諸見執爲勝因。亦
見取故○然但縁非見爲勝能淨者。不名見
云云
同抄又云。但執見等爲勝非因非見取攝。要
計勝爲因。方成見取故。非滅計滅是邪見故。
但執戒等爲因非勝非戒取攝。要計爲因勝
方成戒取故。非非道計道。是邪見故云云 可
見正文
五十八云。見取者。於六十二諸見趣業。一一
別計爲最爲上爲勝爲妙。威勢取執隨起言
説。唯此諦實餘皆虚妄。由此見故能得清淨
解脱出離。是名見取。戒禁取者。謂所受持隨
順見取。見取眷屬見取隨計。若戒若禁。於所
受持諸戒禁中。妄計爲最爲上爲勝爲妙。威
勢猶取隨起言説。唯此諦實餘皆虚。由此戒
禁能得清淨解脱出離。是名戒禁取云云
又云。云何迷滅有八隨眠○又有沙門。謂説
現行法涅槃論者所有邪見○又有邪見誹謗
滅諦。謂諸外道廣説如前。又有横計諸解脱
所有邪見。如是諸見是迷滅諦所起邪見○
又出見
戒二取
云何迷道有八隨眠○又諸外道謗道
邪見。彼謂沙門喬答摩種爲諸弟子。説出離
道。實非出離。由此不能盡出離苦。佛所施設
無我亦見。及所受持戒禁隨計。是惡邪道非
正妙道。如是亦名迷道邪見。又彼外道作如
是計。我等所行若行若道是眞行道。能盡能
出一切諸苦。如是亦名迷道邪見○見戒二取
三出之
上説邪見處。邪見有二種。一増益邪見。二損
減邪見。増益邪見者。薩迦耶等四見。損減邪
見者。謗因謗用謗果壞實事也。又出無因
論邊無邊矯亂五現涅槃論等也


論第六卷本文抄二十五目次

  十煩惱段
學現觀者
與身邪見
又今疏斷
故起應善
約利鈍別
有事無事三方
  隨煩惱段
無漏縁惑不縁上界
小諦多諦


論第六卷本文抄二十五

  十煩惱段
  學現觀者事
論云。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倶生及分別
起。任運思察倶得生故。疑後三見唯分別起
○邊執見中通倶生者。有義唯斷○瑜伽等
説。何邊執見是倶生耶。謂斷見攝。學現觀者
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有義彼論
依麁相説。理實倶生亦通常見等云云
疏云。論瑜伽等説至何所在耶。述曰。此引教
也。如瑜伽第八十八雜集第三及第七説。唯
有斷見。故論言等。觀我爲斷非身後無。准
此唯言修道斷見。不見修道常見相故○論
有義彼論至亦通常見。述曰○修道倶生亦
有常見。瑜伽等依麁相説故。何謂麁相。謂得
現觀者入無我觀。已知分別我已斷訖。出觀
之時便生恐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即初我
者倶生我也。又言我者分別我也。修道我義
言我分別我何所在耶。依此初出觀時。縁涅
槃起恐怖斷見。非修道中説無常見云云
燈云。論云學現觀者等。本釋如疏西明云。八
十八云。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故。恐於
涅槃我當無有等。准此未入見道者。要集斷
云。有釋爲勝。今意疑云。准八十八是未入見。
彼文説云。由此隨眠薩迦耶見増上力故。於
諸行中起邪分別。謂我當斷。便於涅槃發生
斷見。由此因縁。於般涅槃其心退還。不樂趣
即與此論引文不同。疑此論引。更是別
文。疏忘不引。然疏中指八十八者。疑是所
等。又但證是斷見。即得不證倶生。文云起邪
分別謂我當斷。不分明説是倶生故。或此文
通非定凡聖。不爾何故文不相似。然准論引。
本疏釋正。何以故。意證倶生通於斷見。引見
道後起可證誠。若見道前。何得知是倶生斷
云云
祕云。論學現觀者起如是怖等者。是八十六
對法第六二論文也。故瑜伽云。又由二縁依
止無我勝解之欲。於彼涅槃由驚恐故其心
退還。一由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故。二
於作意時由彼因縁念妄失故。當爾之時。於
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數數思惟我我
爾時當何所在。尋求我行微細倶行障礙
轉。由此縁故彼作是思。我當不有。不作是念。
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彼由如是隨遂身見爲
依止故。發生變易隨轉之識。由驚恐故。於彼
寂滅其心退還。釋曰。雖了唯有諸行無我。由
縁行心尚昧劣故。數數思惟我何所在。即思
我心能爲障礙。便執我無。更不念言唯有諸
行故。於涅槃而生驚恐。對法論云。倶生邊見
者斷見所攝。由此見故。於涅槃界其心退轉。
生大怖畏。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然疏中云
八十八者。而有二義。一錯六爲八。二擧八等
六。六正所引。八中亦有斷見之文。故兼言
矣。擧兼顯正不言六也。問。引證倶生對法可
爾。瑜伽如何。答。八十八文如燈已釋。八十
六者亦是倶生。何以爲明。答。論云尋求我行
微細倶行。又云。彼由如是隨遂身見爲依止
故。故知倶生。或通二見。尋文可悉。問。二論
倶生爲凡聖起。答。倶通凡聖。若爾何故八十
六云。復次爲斷如是驚恐。有二種法多有所
作。乃至云。若已引發聖諦現觀。由正見故方
得出離。對法復云。今者我我何所在耶。准此
瑜伽唯凡所起。對法唯聖。答。瑜伽且據斷凡
起者。或兼斷彼凡聖起者。聖諦現觀其言通
故。又云。由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而起
驚恐。即有學聖亦未究竟起亦何失。對法言
今我何在者。凡聖作彼無我解時倶得名今。
又解。瑜伽據凡。對法約聖二解任取應更審
太抄云。論學現觀者。問。此言學者。爲是修
學爲是有學。通二文
常騰記云。文要集斷云至有釋爲勝。解云
得現觀者。入無學現已等云云。測釋八十八云
○准此未入見道者。説證曰測釋爲勝。八十
八云。修習諦觀。此論文云學現觀者。故知。未
見見道之前。得聖已去。於涅槃界不生退轉
生大怖畏彼文説云至不樂趣入解云。八十
八云。謂於三時薩迦耶見能爲障礙。一依無
我諦察法忍時。二現觀時。三得阿羅漢時。此
中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増上力故。有惑
有疑。由多修習諦察法忍爲因縁故。雖於疑
惑別除遣。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故。
恐於涅槃我當有。由此隨眠薩伽耶見増上
力故。於諸行中起邪分別。謂我當斷當壞當
無。便於涅槃發生斷見及無有。由此因縁。
於縁涅槃。其心退還不樂趣入。案倫法師疏
云。一依無我諦察法忍時者。則見道前觀察
法無人。二現觀時者。見道。三得阿羅漢時。此
中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力故。有或有疑。乃
至謂我當斷不樂趣入者。是障見道前人也。
論云。又於聖諦已得現觀等者。謂四善根已
得相似諦現觀未得眞見道。於中猶起分別
我見慢等障於見道。是第二位中障也
別抄云。問。學現觀者起斷見者。何時起耶。解
云。於修道中入無漏觀。出觀去去倶生我
見即復現前。便生恐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
初我字者倶生我也。又言。我者分別我也。修
道中我義言我分別我所在耶。此依初出觀
時。於涅槃界起恐怖。見非修道位無有常見
云云
演云。論瑜伽等説至何處在耶。此下引證。謂
瑜伽八十八云。然於修習諦現觀時云云
文義云。言學現觀者等者。基説。得現觀者入
無我觀已○起恐怖故。是斷見攝。測釋。八十
八云。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故。即於涅
槃我當無有。乃至謂我當壞等。准此未入見
道者。説觀解同。測釋範云。此云學現觀者。謂
諸有學入現觀者。即在見道名爲現觀。如攝
大乘等釋六現觀中第四第五。但無分別智
方名現觀。此觀雖通於修道位。此觀在初偏
名見道。亦名現觀見修等三道、倶名
現觀、如第九卷説
證曰。測釋
爲勝。八十八云修習諦現觀。此論又云學現
觀者。故知。未入見道之前。得聖已去。於涅
槃果不生退轉生大怖思。如雜集第七等
貶量抄云。言學現觀者等者有初義。既得現
觀知生多少。何故乃執我斷非常。如八十八
雜集等。唯説斷見故○有釋八十八云云云
諸文然不取
注文闕也
今謂有説分別我斷出觀生怖。定知
基公未閑瑜伽之意。如聲聞地學現觀者。通
達作意無間我我今後所通達作意。即煖等
方便如何可云初我倶生我後我分別。有釋。
雖引瑜伽修現觀時不言未入見道者。説有
集加此一句之言。判於理勝不可恨定。修習
及學證非聖者都無證用聖者。亦名修諦觀。
名學現觀者。皆無過故。有云。即在見道不爲
現觀。唯有現觀名義通諸凡聖處。處有故雖
引攝論都無所加。故聲聞地之證非聖觀無
我已侒我言眞實我何所在故云云
忠安淄洲資也。所載和上者淄洲也
忠安記云。論學現觀者等者。基云。得現觀者
入無我觀○測云。八十八云然於修習諦現
觀時○和上云。測解爲勝。勘大論文通達作
意後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處在耶。既爾可
知。四善根位起如是怖。通達作意加行位更勘
文處
對法論第七云。欲界修道所斷有六煩惱。謂
倶生薩迦耶見邊執見及貪嗔慢無明。何等名
爲修道所斷。倶生薩迦耶見。謂聖弟子。雖見
道已生。而依止此修道故我慢現行○倶生
邊執者。謂斷見所斷。由此見故。於涅槃界其
心退轉生大怖畏。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
同抄四云。根本煩惱中三見及疑。唯見所斷。
分別起故。於邊見中有義常見唯見所斷。對
法第四瑜伽八十八。斷見修所斷故。有義亦
通見修所斷。顯揚十一五五十八説常見斷
見皆通分別及倶生故
伽論八十六云。本事分又由二縁依止無我勝
解之欲。於彼涅槃由驚恐故。其心退還。一由
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故。二於作意時
由彼因縁念忘失故。又此忍欲未串習故。當
爾之時。於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數數
思惟我。我爾時當何所在。尋求我行微細倶
行障礙而轉。由此縁故。彼作是思。我當不有
不。作是念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彼由如是隨
遂身見爲依止故。發生變異隨轉之識。由驚
恐故。於彼寂滅其心退還。復次爲斷如是驚
恐。有二種法身多有所作。一者於諸有智同
梵行所如實自顯。二者因善法欲發解了心
及調柔心○又發如是調柔心者。調有三見。
一者若依彼而轉。二者若由彼遍知。三者若
應所行。依彼而轉者謂於諸諦未得現觀。爲
得現觀。依勝解倶行極善串習正見而轉
同八十八云。謂於三時薩迦耶見能爲障礙。
一依無我諦察法忍時。二現觀時。三得阿羅
漢時。此中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増上力
故。有惑有疑。由多修習諦察法忍爲因縁故。
雖於疑惑少能除遣。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
意樂故。恐於涅槃我當無有。由此隨眠薩迦
耶見増上力故。於諸行中起邪分別。謂我當
斷壞當無。便於涅槃發生斷見及無有見。由
此因縁。於般涅槃其心退還。不樂趣入。彼於
異時。雖從此過淨修其心。又於聖諦已得現
觀。然謂我能證諦現觀。彼於此慢由隨眠故。
仍未能離。又時時間由忌念故。觀我起慢。因
此慢纒差別而轉。謂我爲勝或等或劣。前雨
位中由隨眠力能作障礙。於第三位。由習氣
力能作障礙○於異生起能遍知故。於見地
中。無間能得見道所斷諸漏永盡。於見地中
能遍知故。次斷餘結得阿羅漢。無間證得諸
漏永盡
伽論第二卷上下二所。亦有我我今者何所
在耶文。件文入見前有此怖畏。入見後離此
怖畏見
伽論記云。八十八處。由果故者乃至一依無
我諦察法忍時者。即見前觀察法無人。二現
觀時者。即在見道。三得阿羅漢時。此列三
時。此中一時。由彼隨眠薩伽耶見力故有惑
有疑乃至謂我當斷不樂趣入者。是障見道
也。彼於異時雖隨此過淨修其心又於聖諦
已得現觀等者。謂四善根。已得相似諦現觀
未得眞見道。於中猶起分別我見慢等障於
見道。是第二位中障也。前兩位中由隨眠力
能持障礙者。一解此隨順理相同小乘。不説
修道有倶生我見及慢習氣。前三位中有正
使種子及起爲障名作隨眠。第二更解依實
理門。前二位有彼現起分別我見慢等爲障
名作隨眠。是使義故。第三位中倶生見慢現
起名習氣。依前分別見慢起故名習氣云云
西明疏云。瑜伽等説至何所在耶者。此引證。
謂瑜伽論八十八云。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
意樂故。恐於涅槃我當無有乃至謂我當斷
者。即等取雜集第七。彼云。倶生邊執見
者。謂斷所攝○何所在耶云云
由此見故。於涅槃界其心退轉生大怖畏。謂
我我今者何所在耶
  問。論中與身邪見一分亦爾大師何釋
之耶
論云。慢與五見皆容倶起。行相展轉不相違
故。然與斷見必不倶生。執我斷時無陵恃故。
與身邪見一分亦爾
疏云。斷見及慢必不倶生。執我斷心。定無陵
他而自恃故。論與身邪見一分亦爾。述曰。准
下憂倶初師所説。若約麁相。慢多縁樂蘊生。
與縁苦倶蘊我見一分。及邪見撥無苦集諦
理一分。不與慢倶起。據實亦得。故下文説。慢
身邪見皆與憂倶。持執苦劣故。今約麁相多
分而解。若縁樂倶蘊爲我。及撥無滅道。可與
慢倶。故恃己樂陵滅道故
又解准下此是正義。分別之慢。極苦處無分
別。身邪見極苦處亦非有故。縁苦蘊倶生之
慢。不與一分身邪見倶。若縁餘處之而起於
慢。得與一分身邪見並。此解爲勝。不違下説
慢與憂倶生。至下可知云云
別抄同之
太抄云○疏中倶有二解。前解爲勝。後解不
好。若倶生煩惱。法爾不得倶起云云
燈云。論與身邪見一分亦爾。西明釋云。執極
苦蘊爲我。即無慢倶。非極苦蘊亦得慢倶。故
下文云。持苦劣蘊憂相應故。今謂本解爲正。
許慢與彼執苦蘊身見得並。此言一分據多
分説。故下初師。亦許縁苦倶蘊起慢憂倶。第
二師亦云亦苦倶起。西明若云執極苦蘊爲
我無慢。慢何苦倶。不可餘倶。不許身見並。無
別因故。問。據多分説。實理何倶。答。據分別
慢不與執苦蘊一分我見倶。下約倶生故得
倶起。又慢有七。卑慢得倶。故瑜伽五十九
云。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
若分別者略有二慢。一高擧慢。二卑下慢。高
擧有三。一稱量。二解了。三利養。此高擧慢喜
根相應。若卑下慢憂相應云云
樞要云。慢有二種。一高擧。二卑下。高擧有
三○以卑下慢與憂相應。高擧不爾。故前所
説。不與身邪一分倶。此與憂倶。據卑下説。亦
不相違云云
論下文云。有義倶生分別起慢。容與非苦四
受相應。恃苦劣蘊憂相應故。有義倶生亦苦
倶起。意有苦苦受。前已説故云云
疏云○由苦趣中亦恃己身有苦劣蘊。起慢
之時與憂相應。此依實義慢與憂倶。前約相
麁。説慢不與身邪見一分倶。不持苦蘊故云云
論云。有義倶生身邊二見。但與喜樂捨受相
應○分別二見。容四受倶。執苦倶蘊。爲我我
所常。斷見翻此。與憂相應故。有義二見若倶
生者。亦苦受倶。純受苦處縁極苦蘊。苦相應
云云
已上受倶文者。所指此依實義是也
疏云
論云。此十煩惱何受相應○此依實義隨麁
相者。貪慢四見樂喜捨倶○邪見及疑四倶
除苦云云
祕云。委曲而談名爲實義。即九十九。梗概而
説名爲麁相。即五十五對法第七云云
要集云
五十八云。又於欲界四見及慢喜捨相應。貪
樂喜捨相應。恚苦憂捨相應。邪見喜憂捨相
應。疑捨相應。無明一切五根相應。此據多分
相應道理。其餘深細後當廣説○又貪與慢
縁有漏一分可意事生。恚縁一分非可意生。
是故此三煩惱一分所生名取。一分所餘煩
惱通縁内外若憂非愛。及倶相違有漏事生。
是故説彼名曰遍行。取一切事
疏釋受倶麁相門云。五十五説。此據多分相
應道理。勘五十五全無此文。或人師釋云。
五者誤也。五十八有此文云云。依彼釋披五
十八有此文。祕中又云隨麁相者。指五十五
也誤非限疏歟
九十九云。薩迦耶見及邊執見。若於樂倶行
蘊觀我我所。或觀爲常喜根相應。若於苦倶
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爲常憂相應。若於捨倶
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爲常捨根相應。斷見攝。
邊執見當知。一切與彼相違。見取戒禁取取
彼見故。隨其所應如彼相應。邪見一種。先作
妙行憂根相應。先作惡行喜根相應。慢於一
時喜根相應。或於一時憂根相應。問。如何
等。答。略有二慢。一高擧慢。二卑下慢。又高
擧慢有三高擧。何等爲三。謂稱量高擧。解了
高擧利養高擧。此高擧慢喜根相應。若卑下
慢與彼相違。憂根相應○先辨煩惱諸根相
應。但約麁相道理建立。令初行者。解無亂故。
今約巨細道理建立。令久行者。了自他身種
種行解差別轉故
人師釋云。先辨者。五十八也
  問。本疏中明倶生身邊二見作品數有
無二釋。前解爲勝撲揚大師何釋之

疏云。論當知倶生身邊二見○問。此二見中。
亦有九品等也。答。或言無。唯第九品故。或言
有。如別抄會。前解爲勝。若如後解。如色界
無記法體有九品故云云
祕云。疏若如後解至體有九品故者。此有二
意。一顯後非。如色界等煩惱無記。體有九品
九品別斷。我見九品何一品除。除既一品明
無九類。二明後是。如上界惑。體雖無記得有
九品。我見九品亦復何違。又今疏斷且隨一
相。疏上下文。皆以九品爲類説也
蘊云。疏若如後解如色界無記法等者。此明
倶生身邊二見亦有九品。如上界惑。體無記
有九品故。問。前來疏中。多説我見有品類爲
勝。何故今斷前解爲勝乎。答。前來解薫習必
有増減故。説三界之中必有品類。今據當地
唯第九品故。取前解無品爲勝。不相違也。問。
設此二見地地之中分爲九品同上界惑。何
非勝耶。答。便有後得智不斷或妨○二見○
迷理○後得○無○斷迷理○故○故前解勝
云云
義演似祕意歟
斷障章云。身見邊見及此相應唯第九品。九
地而論但有九品文正義也又云。其識中倶生
煩惱○略有四類。一者八十一品類別斷○
然身邊見等當第九品時
燈二云。又約總別縁蘊生者。次第得果斷之
差別亦作五釋。一若總若別皆非想第九品
斷。若爾即有却斷下失。二云總者非想第九
品斷。別者地地九品斷。此過有二。若總却斷
下失。若別後得不斷惑失。三者翻前第二釋。
過亦同前通倶有二失。四云總別地地各各
九品別斷。若爾即有後得不斷惑失。五云總
別各於自地第九品斷。此釋爲正。無前二失
又云。細有四義。一品類對。九品之中第九
品攝。望餘迷事此同第九。若自類言亦有九
又云。釋超中二果文若第六識迷理細惑。地地
之中雖各九品。今并第七識倶煩惱總爲一
品。與第九品迷事之惑。同時頓斷。成阿羅
別抄一云。問。第六識中倶生我執三界九地
斷。西方五釋。取第四有釋遂第二果人斷欲
界六品不盡之失。既爾例成第三果人斷欲
不盡有此過失。由此道理第五師釋地地品
品別斷。即無此過。然違瑜伽後得斷惑者。彼
論後得斷惑者約菩薩説○若作此釋於理無
違。護法依此亦無過失。又解依第四釋。且九
品中第一品。或理事倶有○起後得智斷。第
二品迷事起者。以正體智斷。迷理者○或復
雙斷。於理無違。思之云云
疏九云○斷八品等時不斷我見。煩惱先斷
説。以我見無品數。全離欲方斷故。又解既所
生。或有多品數。能生之見定然亦有九品云云
疏十末云。即第六識中我見等倶生者。要第
九品道方斷。雖無品數。非如第七識金剛心
云云
  問。依身在欲界得上定人不退所得定
可起下地分別惑耶
疏云。論得彼定已○述曰○若爾見惑得彼
定已。下地繋者爲起不起。五十八言不依見
等。對法第五成就品言。若生欲界三界煩惱
○種不成就
蘊云○疏中無解○今准諸文亦無正説。然
退上定已起即無遮。又准義燈云。雖得上定
計梵王等。所起之見未必上故。此即許上界
定後起。下界分別見也云云
祕云。疏若爾見惑至爲起不起者。義燈第六。
心相起中叙有兩釋。今觀瑜伽五十八文應
許得起。故彼論云。由彼諸惑住此身中。從定
起已有時現行。非生上者彼復現起。釋曰。彼
前未斷見道之惑。身在下地而得起之。若生
上已下地見惑而不起也。准斯文意許起。應
善更思云云
五十八云。若諸異生離欲界欲或色界欲。但
由修道無有見道。彼於欲界得離欲時。貪欲
嗔恚○皆説名斷。非如見道所斷薩迦耶見
等由彼諸惑○彼復現起。如是異生離色界
欲○當知亦爾。自地所有見斷諸漏。若定若
生。於一切時。若遇生縁便現在前云云
燈云。六不善自地七餘界有二説。定得無間
生自地七。上地二説。一云若諸異生離欲界
欲。雖不能伏欲界見道惑。而定慚等力所制
伏。不起不善。即欲不善非爲無間生上地心。
以其迷理惑總不伏故彼得起。縁事無慚類
等已伏。雖起迷理故非不善。一云既不能伏
見所起分別見等。故容不善無間生色異熟
生心威儀有覆。生無色二異熟有覆。總有十
二心云云
攝釋四有二釋。亦引此文歟
同一云。問。初禪眼等識。依彼上根縁彼地色。
相分是何。答。有兩解。如前上地識縁下。一
云上地繋。縁彼色故。應有隨増。不是隨増。非
漏性故。起染如何。若生上者已離下染故。若
在下地縁上色等眼耳通果亦伏染故。倶生
可伏 見惑如何。設縱不伏起退定故。一云隨
心下地繋故等文
  問。付以七作意伏欲界九品惑之義。
且以第七作意可爲第九品解脱道耶
燈云○加行究竟作爲無間道。加行究竟果
作意爲解脱道。故瑜伽三十三云○加行究
竟作意能捨所有下品煩惱。究竟果作意。能
正領受彼諸作意。善修習果。既言能正領受。
即是證義。故是解脱。又解。別起解脱非第七
作意。瑜伽十一云。由證方便究竟作意果煩
惱斷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加行究竟果作
意。三十三説是根本定倶行作意。十一復云。
由證果煩惱斷已方得根本。故知別起。二説
倶得。次下更解云云
又云。問。且斷欲界第九品惑起解脱道。即是
根本爲近分耶。答。有二解。一云即入。三十三
及雜集第九倶云。是名加行究竟作意。從此
無間由是因縁。證入根本初靜慮定。即此初
靜慮定倶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第七
作意是彼解脱故。即入根本。一云或有不入。
故瑜伽第十一云。於有漏方便中先説解脱。
後説三摩地。由證方便究意作意果煩惱斷
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既言由證果已方得
根本三摩地。故解脱道非即根本。准此二文
約利鈍別。二解倶正。各不相違
三十三云○當於爾時。初靜慮地前加行道。
已行究竟一切煩惱對治。作意已得生起。是
名加行究竟作意。從此無間。由是因縁。證入
根本初靜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倶行作
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加行究竟作意轉
時。即彼喜樂轉復増廣○加行究竟果作意
轉時。離生喜樂遍諸身分。無不充滿無有間
隙。彼於爾時乃至圓滿五支具足安住○加行
究竟作意。能捨所有下品煩惱。加行究竟果
作意。能正領受彼諸作意。善修習果○如初
靜慮定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
慮定。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
非非想處定。當知各有七種作意
抄九云。此中論意第九解脱道居根本靜慮。
前九無間道八解脱道。皆在近分定中。此中
二釋。一釋始從初靜慮乃至第三禪九無間
九解脱。或在近分第九解脱或在根本定。若
四禪以上第九解脱定在根本。前八解脱九
無間在近分。所以者何。三靜慮以下根本有
喜樂故。近分地中有捨故。根本地中。若遊觀
若斷惑。無捨受以闇法故。決定無有。樂喜明
利故有。其近分中。若斷惑若遊觀。皆有捨○
三靜慮已下。有利鈍二人。若根利人。第九無
間道居近分。與捨相應。第九解脱道居根本
定。與樂喜相應○今言第七作意入根本定
者。即約利根人○第四靜慮已上。前八解脱
九無間道。皆在近分中。第九解脱中。必在根
本。非居近分。此爲勝義。又解。若不如是分
別前九無間八解脱居近分。第九解脱道有
根本定。始從初靜慮乃至非想亦然。前義以
何爲證。若總解更不分別前六作意是近分
第七是根本。但云無間解脱道處爲證也。未
見文以分別爲妙。故後義即以此文爲證。前
家會此文。如前利鈍根人釋云云
又云○此據利根第九解脱道。入根本靜慮
人。故言生喜樂。若鈍根人第九解脱道居近
分定已後。方入根本生喜樂
釋及以獲得廣大輕安。身心調暢説名喜樂
文也
又云。第四靜慮以上其中九解脱道第七作
意。唯在根本
論十一云。三摩呬多地。世尊於無漏方便中。先
説三摩地。後説解脱。由三摩地善成滿力。於
諸煩惱。心永解脱故。於有漏方便中。先説解
脱。後説三摩地。由證方便究竟作意果。煩惱
斷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云云
抄五云。十一所○從此無間證得根本最初
靜慮倶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斷後
三品地滿入根本故。説第七作意爲解脱道。
廣如對法第九下第三十三説云云
又云。四道分別○第七作意唯解脱道。此依
二乘修習四道云云
  問。判煩惱有事無事縁者。唯約本質
論之歟。將通質影判之歟
問。本疏中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後
後解體如何
問。本疏中與有無事縁別不可爲例
撲揚大師何釋之耶
論云。雖諸煩惱皆有相分。而所扙質或有或
無。名縁有事無事煩惱。彼親所縁雖皆有漏。
而所扙質亦通無漏。名縁有漏無漏煩惱。縁
自地者相分似質。名縁分別所起事境。縁滅
道諦及他地者相分與質不相似故。名縁分
別所起名境云云
疏云。論雖諸惱煩至無事煩惱。述曰。煩惱心
等上説所變。雖皆相分親所縁者。今不取之。
但彼本質或有或無。名縁有事無事煩惱○
影像本質雙言名縁有無之煩惱。或直據本
質名此二縁煩惱。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
後解。○論彼親所縁至無漏煩惱。述曰。此下
第十一。有漏縁無漏縁分別。如疑邪見無明
及此相應嗔慢等法。無漏縁者。親所縁雖皆
有漏。而所扙本質亦通無漏。唯影像相是有
漏故。今此但取本影二境。名縁漏無漏煩惱。
准有無事。不但取本質。與有無事縁別。不可
爲例
祕云。疏今無漏縁中不得作後解者。漏無漏
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不唯望質云云
又云。疏與有事縁別不可爲例者。此有二意。
一成有事縁第一釋。二成無漏必約影質不
可。以彼有事縁中初釋相例。問。云何名別。
答。有事縁惑能所二縁。而皆有漏有相順義。
可直據質而以明之。無漏縁惑能所二縁唯
違無順。故不唯質得此縁稱云云
蘊云。疏今無漏縁中不得作此後解者。此有
無事門中。論云而所扙質或有或無故。得約
質解其漏。無漏門○即有我見等無本質者。
應非漏無漏故。不得唯約質也。其無質者唯
影有漏。亦名縁有漏煩惱云云
大抄云。不得作此後解者。若直據本質不據
影像。名縁有事無事煩惱者。如下無漏縁中
煩惱縁無漏。滅道本質是無漏。相分是有漏。
煩惱心雖稱相分不稱無漏本質故。雙説質
影不得作此後解。前合取本質影像爲勝○
若不據影像唯約本質名有無事者有二失。
一即有心起縁無之失○二者有親縁無漏之
失。如根本智。無分親縁無漏。若後得智。皆帶
相縁無漏。不得親縁無漏。豈有煩惱心能親
縁者無漏故。不得唯據本質。即本影雙取爲
有事無事勝云云
翼云。疏云影像本質雙言等者。要本質影像
名有事。唯有影像即名無事。疏或直據本質
等者。此解不好。勘無漏縁有相違故。又若作
此解。即以無漏縁爲例難故。不作此解也。今
勘無漏縁者。或指瑜伽文。或指此論下文有
漏無漏縁中。今取指此論下文也。有本無勘
云云
又云。疏唯有無事等者。前有事無事作二解。
一本影雙取。二唯取本質。今此門中唯取第
一解。不取後解。與有無事縁別不可例也云云
義演云。疏今勘無漏中不得作後解者。即大
論漏無漏縁中也。又此論下文也○此意即
説若唯約本質若有事無事者。亦應唯約本
質。名縁有漏無漏煩惱。設爾何失不然。豈有
煩惱而親縁無漏耶。以下文據影本二法名
縁有漏故。由有此例故。不取第二。或直據本
質文也云云
別抄云○今約有影像名有事。無本質故名
無事。本影合釋。又解唯就本質有無名有無
事。此解爲正
又云。問。無漏縁煩惱就何而説。解云疑及邪
見不共無明。親縁無漏可名無漏縁。二取貪
等依見後生。所縁既是。應非無漏縁耶。解
云。相從就本質説名無漏縁。今此煩惱。約本
質無漏。影像有漏名有漏縁。不例有事無事
唯就本質也云云
蘊云。疏准有無事不但取本質者。此門質影
雙説。前門例此亦然。疏與有無事縁別不可
爲例者。此意不得。准前唯約本質。何故爾耶。
前門唯約有質無質。以立其名。此若同彼即
有一分無質煩惱漏無漏門攝。不盡故與前
別。又縁無漏者可唯約質。縁有漏者通有無
質故。與前不例云云
西明疏云。謂諸煩惱皆有影像所縁縁故應
名有事。然所扙質或有或無故。隨本質名有
事無事煩惱。且如我見無所扙質故名無事
煩惱。一分嗔所縁實境起名爲有事○謂諸
煩惱亦有影像。有漏境故。皆有漏縁。然所扙
質通滅道諦。是故縁滅及道邪見疑見無明
嗔名無漏故。餘貪見等名有漏縁。不同薩婆
多。但用邪見疑及無明爲無漏也
五十八云。又十煩惱見所斷者。名曰無事。彼
所縁事非成實故。所餘煩惱有事無事彼相
違故云云
樞要云。一切有事無事煩惱不過三種。一諸
見所縁本是無事。餘是有事。因此見行相本
無決定餘不定故。當對法第七。二行相深迷
無我。名縁無事。餘名有事。所謂行相深境。必
迷無我故。餘必不定。五十九云。見慢名無事。
貪恚名有事。無明疑通二種。對法第五同。三
見道所縁名縁無事。修名有事。見道諸惑分
別猛利多横執故。修道少故。瑜伽云。見所斷
名縁無事。餘名有事。除縁現在無爲有體法。
縁過未鏡像等名縁無事。所餘名縁有事。本
鏡有故。對法云。非有所縁。謂顛倒心心所及
縁過未等。餘名有事。本質或無名縁無事。餘
必有名縁有事。五十九云。無事縁謂無事煩
惱。有事縁謂有事煩惱。與唯識同。今觀此義。
初二門。一本體有名有事。二無質影像中無
體用名無事。影像中有決定執名無事。但五
見。不定名有事。癡愛慢雖亦有執。不決定故。
二執者名無事。二不執名縁有事。故見慢愛
等此名無事。餘名有事。三明屬見道名無事。
修道名有事。隨前諸文據實有無事二門即
盡。一本質影像。二影之内有體無體。如縁過
未等名無事。現在有體法及無爲名縁有事。
然於中義別更分三種。一決定不定。二執不
執。三明屬見修道法。即五重中前三重是云云
義賓記云。當對法第七者。師云爲證不成。謂
此章主。令成諸見所縁無事故對法第七。然
彼論第七。但取身邊爲無事縁。如彼論云煩
惱有二種謂縁有無。有無事者。謂見及相應
是本。見謂薩迦耶見及邊執見是見。所餘煩
惱名縁有事也云云
繼徳記云文長恐繁不書也
  隨煩惱段
  問。付隨惑上下相縁門。且可有無漏
縁不縁上界哉
論云。有義小十下不縁上。行相麁近不遠取
故。有義嫉等亦得縁上。於勝地法生嫉等故
云云
疏云○第二師説○嫉等三法亦縁上起。於
勝地法生嫉等故。言嫉等者。等取慳憍二法。
定者謂嫉他所得靜慮無色故。憍恃所證知
解彼地法故。慳所證知解上地法也。誑諂二
法定無上縁。無誑諂色界勝有情故。有義許
爾。誑諂亦於殊勝處起故。如稱梵王以爲本
師行諂等是。然前解爲勝。見於勝人所不生
諂誑。若准後解亦得起。於自界勝上起諂誑
故。恐失利譽故望他順己故。有説害亦縁上。
尚許害諸佛。何況色界有情故也云云
論又云。此中有義。忿等但縁迷諦惑生非親
迷諦。行相麁淺不深取故。有義嫉等亦親迷
諦。於滅通等生嫉等故云云
疏云。又説七得。除覆誕諂三。滅道勝法不能
誑諂故。又解嫉惱害慳憍五法亦親迷諦。五
十八説於滅諦等生嫉等故。如前所引。然不
見説憍亦迷諦。以理准有。恃所證故。大論第
二帙説。有慳諦等文勘云云
論上文云。煩惱段。既説嗔恚憎嫉滅道。亦應
憎嫉離欲地故云云
疏云。述曰此唯見斷。嗔恚縁滅道。五十八
文。此中爲例。嗔親迷道。亦縁上地。以嗔縁事
例於理故。深理尚然。何況淺事云云
對法抄云。十三上下相縁者。中二大八亦縁
上忿等少十。有義不縁行相麁近不遠取故。
有義嫉慳憍害亦得縁上。於勝地法生嫉等
故。大八諂誑上亦縁下。憍不縁下非所持故
○此中有義忿等前十非親迷諦。行麁淺故。
有義嫉慳憍害亦親迷諦。於滅道等生嫉等
云云
  問。付隨惑迷諦。且依小諦縁多諦。依
多諦縁小諦可有耶
問。樞要中述隨惑迷諦義。依小諦縁
多諦依多諦縁小諦。依多諦縁多諦依
小諦縁小諦云云。爾者所縁即所依也。所
依即所縁也云。時可有初二單句耶
樞要云。隨煩惱中。忿等隨所依縁總別惑力。
皆通四諦。有依小諦縁多諦。有依多諦縁小
諦。有依多縁多。有依小縁小。後二行相可
知。初二是何諦惑。爲從所依判諦。爲從所
縁。倶不定故。由此應言。所縁即所依。縁謂
縁藉故。非所縁境。境不定故。有義所依即所
縁境也。以所縁境爲所依杖。依從所縁判諦。
依下定故。有義依與縁別。如疏中解。若依初
二解。初二句無妨。若依第三解。初二句云
何。有解必無此者。有解隨解隨増屬諦。依
増縁弱隣近引故屬依。縁増依弱屬縁。疎遠
引故云云
周記云。樞依少諦縁多等者。誌一二名少。三
四名多。樞若依初二解初二句無妨者。問。准
初二解依縁無別。便無依少縁多等別。三何
初二句無妨耶。答。判諦據彼依縁無別。縁多
少依境。而論望義有異。更當審詳
明詮云。言有依少諦縁多諦者。且身邊二見。
唯迷苦諦故云依少也。依此二見所引生貪
等通縁四諦故。云縁多諦也。言有依多諦縁
少諦者。依通迷四諦。疑邪見及不共無明。而
所引生身邊二見。唯縁苦諦也。言有依多縁
多者。依通迷四諦。邪見疑及不共無明。而所
引貪等。通縁四諦也。言有依少縁少者。依身
邊二見。而所引生相應貪等。唯縁苦諦也
以上四句依大乘義也
論云。見所斷者。隨所依縁總別惑力。皆通四
疏云。下第二段子門第二迷諦總別。皆通四
諦。隨所依止前能所引生煩惱。或隨所縁以
分四諦。依四諦下煩惱引生。依止假立故
蘊云。論隨所依縁總別惑力等者。此諸隨惑。
皆以根本而爲依縁依止杖託之義。或由彼
引生惑以彼爲體。或藉彼而立。皆依義也。如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多由無明之所引也。如
憍忿等。用彼貪嗔而爲體也。如放逸等藉多
而立故説爲彼。縁者縁遍義。如縁他見生忿
等故。亦縁自見生憍恃故。又縁者縁藉義。此
縁與彼同。此隨煩惱所依縁。或有想迷諦
有別迷者故。隨於彼皆通四諦
太抄云
燈云。論隨所依縁總別惑力者。一云隨彼所
縁依。於四諦總別惑起。如彼煩惱皆通四諦。
二云迷諦煩惱或依或縁。分成四句。有依一
諦縁多。有依多縁一。有依一縁一。有依多縁
多。行相思准。隨惑隨彼。問。從何説斷。隨所
依縁皆得無妨云云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六目次

  不定段
於善染等
悔謂惡作
滅定惠故
一門轉故
如餘蓋纒
無明蓋歟
非思惠想
不深推度
依於尋伺
或退不退
瑜伽無相
故隨念攝
唯除第七



論第七卷本文抄二十六

  不定段
  問。論中釋不定心所總名云於善染等
皆不定故大師如何釋給耶
論云。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
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
云云
疏云。於善染等皆不定者。一解。顯不定義。此
界性識等皆不定故。二解。簡前信等貪等。此
通三性。性不定故。彼類非一。故説等言。若
爾。應遍行攝。論非如觸等定遍心故。述曰。於
五七八識及上二界全。多分無故。此先擧觸。
作用先故。如前已説。既不定善染。不遍一切
心。應是別境。論非如欲等至立不定名。述曰。
此界繋屬。亦非遍無漏。此但擧地。故非別境。
由不同前餘五位法。立不定名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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